《放纵剑魂》 第一卷 小秋 引子 第一章 小秋 引子 一双手。 一双很稳定的手。 一双保养得很好的手。 万中天慢慢地收回自己的手,满足地笑了笑――他对自己一向非常满意。 这是一双白白胖胖、从未干过粗活的手,这也是一双拥有金钱、权力、地位的手。手指上四枚龙眼大小、光彩夺目的宝石钻戒,闪耀着一丝丝的寒光。 很久以来,这双手已经很少出手了。一个人如果到了一定的地位,除了吃饭、摸女人,很少需要自己动手――只要他愿意,也许连吃饭都可以用不着自己动手。当然,另一个项目还是要自己动手的――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该办的事自然有人替他去办。这双握着生杀大权的手,杀过的人不少,结下的仇人自然也不少。 据说,有很多武艺高强、杀人如麻的人都在打“万龙堡”堡主万中天的主意,想要他命的人确实不少,可万中天现在依然活得好好的,而且愈加发福了。 “万龙堡”就是藏龙卧虎之堡。据江湖上最权威、最保守的估计,堡里至少有十七道暗卡,十九处机关,五十六名一流的杀手,一百五十名死士。 每一道暗卡、机关,每一个杀手、死士,都会要你的命――如果你还有命的话。 万中天确实是如日中天。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 所以,一大清早,万中天从第六房老婆的房里出来,兴犹末尽,又进了两个新买的小妾的房间,干那种事情是很费精力的,但万中天的精神却一天好似一天。 他把两个小妾干得是婉转呻吟,欲仙欲死,一直不停的求饶,足足干了两个时辰… 你说,他怎能对自己不满意? 为了奖励自己,万中天给自己慢慢倒了一杯酒,一杯窑藏了三十年以上的“女儿红”。 这是一个初秋的早晨,整个大地都沉浸在一片浓浓的晨雾之中。就在万中天刚把酒递到唇边的时候,一个身形矫健、一身黑衣的年青人忽然仗剑从浓雾中走了进来,仿佛空气一样,悄无声息。 ――这年青人是如何进来的?他如何能从众多的死士眼前通过那重重关卡? 年青人一进来,鹰一般的眼睛就盯着万中天,声音冰冷得就象刀:“你就是万中天?” 已经很少有人敢直呼万中天的名字了,但万中天还是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他虽然一向很沉得住气,一见这年青人运动却不由地感到一股冷气从脚下升起。 ――那是一种只有感到恐惧才有的感觉。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种感觉了。 年青人的声音象从地狱中冒出来的:“你就是强奸民女小翠的万中天?” ※※※ 小翠是郊外李庄李老头唯一的闰女。 李老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辛勤劳作了一生,他唯一的希望,唯一的寄托就是这个闰女。他只希望能给闰女找个好人家,自己死也瞑目了。 李老头不过是李庄的一个佃农,而李庄也不过是“万龙堡”下属的一个小小的农庄。 农历五月初二的一天,万中天在郊外打猎的时候恰好看到了正在田野里务农的李翠,顺便就把她猎回了“万龙堡”。 ――就象是猎一只野鸭。 ※※※ 其实不用问,谁都会想到眼前这个白白胖胖的人就是万中天,除了“万龙堡”的主人,谁有资格一大清晨坐在这里享受美人醇酒? 万中天武功走的是阴柔的一路。 他虽然天天荒唐、夜夜笙歌,武功却一直没有搁下,他的反应也不慢,只要他的手一伸到榻下的暗卡,马上就会有数百根毒针暴雨一样射向年青人所站的地方。 视野不及五尺的晨雾中,谁能躲得过飞蝗一样的毒针? 万中天的手臂还末抬起,年青人已经跃起,声如雷鸣,大喝道:“去死吧!”这是他这一生中听到的最后三个字,就在他刚要去摸暗卡的瞬间,年青人的剑已经象一道闪电一样刺进了他的咽喉。 好快的剑! 这就是速度,致命的速度! ――这一剑的准确、迅猛,连天地都为之色变。 ※※※ 雾起,就有雾散的时候。 天边的第一缕阳光照进这间阁楼的时候,雾就开始散了。 年青人早已随那散去的雾一起,消失了。 第一个发现万中天尸体的,是一个胆子比较大的老妈子。随后,她在书已上又发现了一张浅筹,上面还压着一枝残菊。她马上想到了一个人。 只有一个人。 一个穷人的天使,恶人的克星。 她不禁脱口而呼:“菊花小秋!” 老妈子不识字,她不知道浅筹上写得什么,几天也后,她才听人说写得是一首诗,尽管她没念过书,可她还是拼命地背了下来,也便告诉她所认识的每一个人,很多年以后,她还能清楚地背给她的儿孙:仗剑天涯行,饮尽恶人血。把酒问苍天,公义在何处? ※※※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一入剑阁,便更是崇山峻岭,悬崖峭壁。 能从悬崖上经过的路,叫栈道。这种栈道是将许多木桩打入悬崖,然后在木桩上辅上木板而成,走在上面,犹如万里行空。 现在蓝西星就有那种腾云驾雾、天马行空的感觉。他没有走路,也没有骑马,他是坐在蜀人抬的一种叫“滑杆”的交通工具上,一摇一晃。 蓝西星半眯着眼,尽情地享受摇晃的乐趣。他在浩瀚的大海上行过舟,也在无垠的大漠中骑过骆驼,在藏地骑过牦牛,甚至在一个叫“天竺”的地方坐过大象。 坐滑杆却绝对是平生第一次。 所以,蓝西星很珍惜这种际遇。 他确实应该珍惜――怀里惴着五十万两的银票,无论坐什么都应该珍惜――这种机会并不多。 忽然,滑杆不动了。 蓝西星一睁开眼,就看到了一双靴。一双很破旧的靴,脚尖已经烂了一个洞。单看这双靴,你就可以知道这个人一定走了很长的路。 一个年青人跷着脚,懒洋洋地躺在路中间,恰好挡在滑杆前面。 一般走了很长路的人,往往显得神情萎靡,狼狈不堪。这年青人虽然显得有些疲泛,神情却很平静,特别是那双明亮的眼睛,充满自信和勇气。 正义有时候也是一种勇气。 “阁下就是形影无踪、飘忽不定,曾夜盗京城十八大户的蓝西星?” 蓝西星走南闯北,这双眼睛很少看错地过人。他猛然想起一个人,一想到这个人,他心里立刻一紧――这个人他可绝对惹不起。 蓝西星点点头,胸膛一挺:“正是在下。” “好,敢承认,有胆识。”年青人双目如炬:“阁下偷贪官也罢,却为何要盗走山西梁大善人的赈灾款?” 蓝西星顿感气短:“阁下难道是……?” 年青人慢慢从怀里掏出一枝开得已经完全败了的残菊,手指一弹,竟射入崖壁仞石之中,深嵌数寸。 蓝西星脸色大变,这人武功之高,远在其上,一枝小小的菊花,轻轻一弹,竟能射入仞石之中,委实惊世骇俗。 “你知道该怎么作做……” 年青人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走了,几个起落,消失在栈道的尽头。 蓝西星呆呆地坐在滑杆上,脸色越来越惨白,他想起了关于这个年青人的种种传说,长叹一声,猛一咬牙,挥刀将左臂砍了下来。 然后大声对两个吓得发抖的脚夫喝道:“快把我抬回去,越快越好。” ※※※ 首先看到蓝西星断臂的,是梁大善人。 他正在为灾款的事发愁。 蓝西星把灾款亲自送了回来,外加一条手臂的利息。 梁大善人又惊又喜又怕,上下牙齿打 颤:“是谁让你这么做的?” 蓝西星的独臂从怀掏出一枝开得已经完全败了的残菊,一见菊花,梁大善人的眼睛立刻亮了,他立刻想到了一个人。 一个灾民的救星,贪官的恶魔。 梁大善人不禁发自内心地呼唤:“菊花小秋!” ※※※ 小镇。 北国小镇。 尽管还是暮秋,小镇却早早地下了一场大雪。 瑞雪兆丰年。 雪花纷纷扬扬地落在林啸风的头上、脸上,然后融化成一滴滴的水珠。 在这样寒冷的夜晚,小镇上的人早已围在火炉边,睡在热炕上。唯独林啸风在这风雪交加的寒夜,一人踽踽独行。 陪伴他的是满天的风雪。 林啸风才从最后打烊的酒店里出来,手里还提着半瓶剩酒,一只没啃完的烧鸡。酒并不能使他清醒,相反,更今他痛苦。 ――痛苦得今人心孪。 如果你知道这个狐独的酒鬼就是江南四大公子之一的“白马啸西风”林啸风,你一定会大吃一惊,你一定会不敢相信这就是那位骑一匹白马,佩一柄长剑行走江湖,无数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林啸风。 前不久,林啸风还在四季如春的江南以诗会友、挥剑赋诗。纵酒当歌,人生几何? 可他突然败了,败在一个人手里。 这个人用一柄素有秦汉古风的“天涯剑”,砍断了他那把轻灵如风的“秦淮剑”。 ――这个人是他最好的朋友。 “天涯剑”宽而短,“秦淮剑”长而窄,两者各有千秋,这一战公平而又合理。 剑,就是剑士的生命,所以,尽管这是比武试剑,尽管没有第三个人知道这件事,林啸风还是千里迢迢来到这北国小镇,寻找痛苦,寻求遗忘。 风愈大,刮得满天雪花飞舞。寒风凛冽,夜幕深沉,天地一片苍茫。 忽然,林啸风看见前面昏暗的路灯下,笔直地站着一个年青人,年青人正微笑着望着他,眼神足以将冰雪融化。 林啸风心里一热。 年青人慢慢地走过来,手里也提着一坛酒,一只鸡。鸡是一只完整的油淋烧鸡,酒是一坛未开封的泸州老窑。 “你还可以再来。” 林啸风点点头,喉头忽然象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你应该再铸‘秦淮’,只要你苦练,你就有机会。” 林啸风又点点头,心胸顿感开阔,他完全明白年青人在说什么。 年青人微微一笑:“一时的输赢并不算什么,说不定再过两年,连我都不是你的对手。” 林啸风展颜道:“能成为你的朋友,真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 年青人递给林啸风一只烧鸡,道:“现在,我们不醉不归。” 于是,在这四寂无人、寒风肆虐的夜晚,两个年青人一边喝酒一边吃鸡,全然不顾这满天的风雪。 他们的心里在然烧,他们的热血在沸腾。 ※※※ 最先见到林啸风的是他的一位朋友。 那已是一年以后的事了。 那位朋友惊讶地发现,林啸风已重铸了一把“秦淮剑”,而且他用剑比过去更敏捷、更轻灵、更迅猛。 这位朋友惊讶之余,问他为什么进步这么快、这么神速。林啸风望着天边的白云,又想起了一个人。 一个侠士的朋友。歹人的死敌。 ――菊花小秋! ※※※ 小秋,是近年江湖上极有传奇性的人物。 一个喜欢用菊花作标志的人小心的小,秋天的秋。 一个极其平凡的名字,一个极不平凡的人。 朋友对他的评论是“一个真正富有正义感、能患难相依、荣辱与共的侠士。” 敌人对他的评价是“遇见他,最好马上躲到西域去,越远越好,最好一辈子都不要遇上这个人。” 小秋对许多人,方法都不一样。 万中天强掳民女死有余辜,小秋用的是剑;蓝西星偷盗灾款,但自断一臂,尚属可救,小秋用的是教训;林啸风心恢意冷、一蹶不振,小秋用的是温暖。 这些方法,无疑都是正确、有效的。 所以,才会有许多人千方百计找小秋,也才会有许多荡气回肠、可歌可泣的故事。 相关作品: 殇之物语 http://.readnovel/novel/41654.html 龙湉江湖之剑谍http://.readnovel/novel/41659.html 第二卷 众里寻他千百度 第二章 众里寻他千百度 潼关。 自古中原第一关。 潼关也是中原第一险关,一向是兵家必争之要冲,古人用“峰峦如聚、波涛如恕”八个字来形容,是再贴切不过了。 此刻,在崎岖的官道上,正有一骑扬鞭疾驰。马已经累得叶白沫了,马上骑士依然在不停抽鞭,全然不顾。 马上骑士三十开外,显得沉着精练,背上那把斜靠的鬼头大砍刀,就是他的标志,提起狂风刀徐石的名字,方园百里之内。几孚是很少有人不知道的。 ――“无论你用什么方法,什么手段,都一定要找到小秋,否则,你就躺着回来见我。” 这是徐石的老大胡老板给他下的命令,就是闭着眼睛他也能背出来。如果没有找到小秋,那已不单单是徐石能不能躺着回去的问题。 ――这关系到青龙镇一百零八家赌场、十三家妓院能不能开下去的生死攸关的大事,所以,徐石一点也不敢怠慢。 千里马也有休息的时候。尽管这是一匹百里挑一的蒙古快马,此刻也累得热汗淋淋、疲惫不堪。前面官道旁,一个山坳下面正有一个酒肆,一块斗大的“酒”字招牌已被岁月吹打得支离破碎。 徐石翻身下马,走进去,才发现酒肆很简单,不过一桌一几,外加几条长登而已。 唯一的一张桌旁,已坐了一个年青人。 徐石一见这年青人,脸色马上一肃,正想开口,见年青人轻轻摇摇头,也就把话吞了回去。 这个年青人显得非常特别。 脸色苍白瘦削、目光冷漠敏锐,薄薄的嘴唇,修长的身材,一双手象女人一样纤细。衣服裁剪得很合体,衣料、手工都是一流的。表情非常自信,气质高贵不凡,一看就是那种生活优越、惯于发号施令的人。 年青人不仅穿得讲究,吃得也很秀气。一个冷馒头,也要一边撕一边一小口一小口地吃,每吃一口,还要用一块洁白的手绢在嘴角抹一下。 徐石一见这年青人,竟不敢下座,肃立在一侧。 就在这时,远处的官道上扬起一阵灰尘,两骑疾驰而来。 来到近前,马上两人滚鞍下马,均是一色黄衣短靠。两人不仅下马的动作整齐划一,连模样也仿佛是一个模子铸出来的。 两人大刺刺地走了进来。 酒肆的老板一脸的憨厚,漂亮的老板娘正在哄着孩子睡觉。 进来的两人一见美丽的老板娘两眼就放光。左边一人涎着脸道:“好俊的娘子,过来陪大一爷玩玩。”说着就要去扯老板娘。 右边一人嘿了一声,“老二,办正事要紧。” 左边一人讪笑道:“娘子,待大爷办完事,再来找你乐一乐。” 白白胖胖、满身油腻的老板眼见两人如此调戏自己的老婆,一点也不敢发作,反而吓得发抖,一脸的傻笑。 徐石暗叹,此人真没出息。 两人慢慢走到徐石面前,两双阴森森的眼光直盯着他,左边一人喝道:“喂,小子,你是不是青龙镇的人?” 右边一人嘿了一声,奸笑道:“老二,不用问,看他背后那把刀,八成是‘狂风刀’徐石那小子。” 徐石不动声色。一直在一边认真地一小口一小口吃着馒头,一边用手绢抹着嘴角的年青人忽然接了口:“两位想必是专门送人去见阎王的阎二兄弟吧。” 阎二兄弟是同胞兄弟,一向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 年青人转过身,望着那位样子老老实实的酒肆老板,苍白的脸上忽然露出一丝难得的笑容。 老板居然还在发抖。 年青人望着老板,问的却是徐石:“你以前走过这条路吗?” 徐石想也不想,马上毕恭毕敬地答道:“走过。” “你原来看到过这间酒肆吗?” “没有。” 年青人眼光一闪:“既然过去没有。那就一定是新开张的了,可挂着的‘酒’字招牌为什么这么旧?这酒肆里的桌凳看起来象用了几十年?――这叫此地无银三百两。” 年青人又看着老板娘:“村居之店,偏僻之地,怎么会有这么美丽的老板娘?――这是欲盖弥彰。” 老板已经停止了发抖,陡然之间象换了一个人,神情变得镇定、冷酷、凶残,那里还是那个胆小如鼠的样子。 “本来,我不该怀疑你的。”年青人叹了一口气:“你不应该装得那么害怕,一个胆小如鼠的男人,怎么会有女人肯嫁给他,而且这个女人还很美丽?” 老板冷哼了一声。 年青人又问:“阎二兄弟调戏老板娘的时候,她怀里的孩子反倒一点也没有哭闹?” 徐石笑道:“八成是什么地方偷来的,又怕哭闹,一定被点了穴。” 两人一问一答,年青人一直谈笑自若,显得胸有成竹、洒脱自如。 徐石为什么对这年青人如此尊敬?这年青人是谁? 老板显然想到了一个人,眼里忽然流露出一丝恐惧。 他是他们中的首领,他发出了动手的暗号――这个暗号就是他手里那块又油又腻的抹桌布。 老板手一抖,抹桌布立刻张开、旋转、脱手,就象一块飞快转动的轮盘,飞快地转向年青人。 行动开始! 抹桌布一张开,阎二兄弟、老板娘几乎同时出手。 阎二兄弟用的是刀,两人配合默契,瞬间就把徐石罩在一片刀网之中。 他们动,徐石也在动。他背上的鬼头大刀一弹出,平地间就仿佛卷起一阵狂风。 狂风首先从刀网中升起,刀网立弱,狂风更盛,狂风过处响起一声惨叫。 只有一声。 然后狂风就消失了。 阎二兄弟两人胸前几乎在同一瞬间被刀锋掠过,他们发出的惨叫声竟象是同一个人发出的。 ――难道这就是狂风刀? ※※※ 老板抹桌布一张开,老板娘也开始动了。 她动得远比阎二兄弟快得多。 ――她竟将怀里的孩子一掷,抛向年青人。 ――孩子是一条无辜的生命,在她手里竟成了一件武器。 杀人的武器。 更何况同时飞来的,还有轮盘一样取人首级的抹桌布。 这才是真正致命的一击。 ※※※ 年青人年纪轻轻,经验却很老到。 他不慌不忙,右手轻轻一卷,衣袖就卷住了掷过来的孩子,左手在空中一抓,就抓住了飞旋而来的抹桌布。 年青人一双看似纤细,十足女人味的手,竟迅如闪电,快似疾风。 这是什么手? 老板眼里的恐惧之色更浓,脱口叫道:“修罗手!” 修罗手萧四是胡老板手下极厉害的人物――这年青人正是萧四。他是负责此次寻访小秋的灵魂人物。 这三个字仿佛是一个咒语,随着一声“风紧”,老板、老板娘乘萧四接孩子的空隙,拔腿就跑,眨眼已在太外,几个起落已消失在官道尽头。 徐石挥刀入鞘,肃然道:“属下参见四爷。” 萧四是胡老板手下第四号人物,他问:“你看这位老板是谁?” 徐石摇摇头。 “与‘专吃小孩,不吃大人’的王三娘在一起的,当然是‘专做人肉’的人厨子”。 徐石倒吸了一口气。提起王三娘与人厨子可是大大的有名。这两人成名极早,均是一流杀手。传说两人曾联手杀过不少名宿巨子。 他们两人有个怪僻,王三娘喜欢吃小孩子的肉,而人厨子最拿得出手的菜就是“人肉全席”。 徐石惊道:“敌人怎会有如此高手,今天若不是四爷在此,后果不堪设想。” 萧四沉思道:“看来对手在全力阻止我们找到小秋,我们一定要抢在对手前面,尽快找 到小秋。” 前几天,他们刚通过线人得到一个消息,小秋极有可能通过潼关,于是青龙镇的人侦骑四出,全力打探。 人海茫茫,寻找一个漂忽不定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萧四淡淡一笑:“这样寻找不是办法,我们应当把小秋引出来。” “引出来?” “是的,引出来。” ※※※ 一叶可以知秋,一花可以知春。 看着纷纷扬扬的落叶,小秋就知道,已是深秋。 小秋喜欢秋天,喜欢秋的萧瑟、秋的落寞、秋的成熟、秋的丰收。喜欢在秋日登高,在山巅看日出,在海上看日落。在满山红叶、夕阳无限中领略岁月的苍桑,体味生命的意义。 落叶上下翻飞,无论怎样留恋,终归要落向土地,这是一幅悲状的画,还是赞美的诗? 难道这就是人生? 刚入潼关,小秋远远就看到城墙下人头簇动,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有的怒形于色、义愤填膺;有的扼腕长叹;有的凄然含泪;有的一脸不平之色却在强忍怒火。不过谁也不敢上前。 发生了什么事? 小秋当想看一看,只是他这一看,几乎改变了他的一生,无数动人的、令人难忘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原来是一件在那个年月十分平常、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的事:几个壮汉有的拿刀、有的拿绳,正在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捉一个姑娘。 这位姑娘神情悲愤、正在拼死不从。 这位姑娘穿一袭青衫,衣服已经有几处撕破了,正是那种一百个男人看见,至少有九十九个会喜欢的特别清纯的少女。 小秋三岁被父亲抛弃,六岁母亲去世,他从小吃的苦,比黄河的水还多,你说他能不痛恨这世上仗势欺人的不平事? 他正年青,血气方刚。 正巧有一辆马车从城门驶出城外,车夫是一个老老实实的庄稼人,你说,小秋能怎么做? 他当然一个箭步冲上去,拦腰抱起青衣少女,身子一跃,就跳上了这辆出城的马车。 车夫人很本分,人却一点也不憨。 所以,马车在众壮汉气急败坏的追赶声中很快驶出了城。 车里很窄,仅能容纳两人――难道这是事先设计好的?青衣少女紧贴在小秋身边,阵阵少女的体香袭来,令人十分陶醉。 青衣少女秀丽的眼睛正在朝小秋看,,声音温柔得象一头小绵羊,说出来的话却出口不凡:“你就是那个喜欢菊花的小秋?” 小秋大吃一惊。 “小心的小,秋天的秋?” 小秋好象只有点点头,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表衣少女笑吟吟地看着他,眼神好象在看一头掉进陷阱里的猎物:“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我怎么会知道你的名字?” 小秋叹了一口气:“好象是这样。” 表衣少女咭地一笑道:“除了那个号那个号称大情圣、大侠士的大笨蛋,谁会什么也没了解清楚就忙着做英雄救美的事?” 小秋只有苦笑,他知道自己一见了漂亮的女人是有点点笨,其实那个男人不是这样? 马车还在奔驰。 两人贴得太紧,在颠簸窄小的空间里,难免要碰上一些不该碰的地方。青衣少女脸渐渐开始红得象朝霞,忙扯了扯已经有几处撕破了的衣裳。 小秋咳了一声,将眼光从不该看的地方移开,问道:“这是去哪里?” 青衣少女抿抿嘴:“天机不可泄露。” “如果我不想去呢?” 青衣少女露出一丝神秘:“你一定会想去的,因为那是一个又好客又美丽的地方。” 小秋眨眨眼:“我想去留春院,你是不是和我一起去?” 青衣少女啐了一口。 ――留春院是中原最有名的妓院。 路,越走越窄。 马车在一片树林里停了下来。 青衣少女探出头,咦的一声,仿佛有些不相信――模样老老实实的庄稼人车夫正不怀好意地看着她。 青衣少女叫了起来:“喂,赶车的,你怎么赶到这个鬼地方来了?” 车夫皮笑肉不笑:“你看呢?” “我看你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车夫仰天大笑,直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才洋洋得意地说:“毒仙女朱珍居然自比是只鸡,我当然就只好作一回黄鼠狼了。” 小秋在车里听得清清楚楚,这个看起来清纯美丽的少女,竟是以用毒成名的毒仙女。 祁连山下清风塞,忽一日不知从何处飘来一阵有淡淡香气的雾,雾过之后,鸡犬不留,清风塞大小二百一十七口人全部死于非命。 这个雾就是毒仙女的杰作。 因为人们实在想不起来,除了天上的仙女之外,谁还能有这样的杰作。 “大名鼎鼎的人厨子居然当起了车夫,”朱珍的表情倒象黄鼠狼:“可笑,可笑,实在是闻所末闻,遇所末遇。” 这次,轮到人厨子露出吃惊的表情了。 “普天之下,那有象你这样白白胖胖的车夫?”朱珍解释道:“你以为我连自己的车夫都不知道吗?” 人厨子只好说:“佩服,佩服。”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佩服。 “四爷早就算准了你有这一手。”朱珍脸色一寒:“人厨子,纳命吧。” ※※※ 胡老板对修罗手萧四的评论是:“含而不露。” 含而不露,这四个字无疑是对萧四最准确、最保守、最客观的评价。含而不露,看似平常,可放眼天下,有几人有这分修养? 萧四做事一向谨慎,几乎滴水不漏,他每做一件事,总事先将每一种可能、每一种情况、每一种方案都仔细地进行分析,他当然早有准备。 人厨子也是老江湖了,他在杀朱珍车夫之后,曾仔细检查过马车,没有发现异常。他暗中戒备,没想到首先发难的是车底――这人从那里冒出来的?――车底突然伸出一条又长又软的鞭子,打的不是人,而是马。 鞭子“啪”一声打在马背上。 马受惊,长嘶,奔驰,马车剧烈颠簸,马车下的软鞭又一卷,卷住了人厨子的手。 朱珍袖子一翻,现出一把匕首,匕首在空中划出一个美丽的弧形,弧光一闪,匕首便刺入了人厨子的胸膛。 人厨子本是一流杀手。有着非常丰富的杀人经验,只是他全力注意朱珍,没想到检查过的车底下居然还有根软鞭。 软鞭的目标是马。 马动。马车便不稳,不稳就有机会。车上狭窄,还有什么比匕首更适合的武器? ――这个布置够不够周密? 马车下面,翻出一个黑衣人。除了闪着寒光的眼睛之外,头部、全身、四肢、就是握软鞭的手也罩在一件异常宽大的黑袍里,身形晃动之间,就象一只巨大的黑蝙蝠。 黑衣人长鞭一甩,马车又开始赶路了。 ※※※ 霜重色逾浓。 马车左转右拐,奔驰了大约一个时辰,在一个庄院门口停了一来。 这是一个非常富有江南情怀的庄院,四周的围墙刷得雪白,围墙外竟种着中原很少见的,从海上贸易换来的枫树。红叶白墙,相映成趣,显得分外雅致和谐。 萧四早已沐浴更衣,顶礼焚香,恭迎在庄门外。 黑衣人也跃下马车,毕恭毕敬站在马车旁。 一连等了很久,车里还是没有人出来。 萧四略感诧异,一挥手,黑衣人立刻掀开车帘,里面除了正昏昏沉睡的朱珍,那里还有小秋? 萧四看了一会,忽然微微一笑,说了一名莫名其妙的话:“小秋,你终于还是上钩了。” 第二卷 众里寻他千百度 第三章 只是当时已惘然 黄昏。 血色黄昏。 暮秋的黄昏总有一种苍桑的美丽。 一抹斜阳、一地金黄。 远处,暮归的牧童,横坐在牛背上,吹着悦耳的长笛,笛声悠扬,连绵不绝。 小秋侧耳细听,却是名曲《夕阳箫鼓》。 农舍已飘起了晚炊,袅袅娜娜,悠悠渺渺,小桥流水、竹篱环绕,一农妇露出白玉般的玉臂,赶着鸡群进巢。 小秋痴痴地在旁边看了很久,他是不是忽然厌倦了流浪、厌倦了江湖,想要一个宁静的家――这何尝不是所有江湖人的归巢。 良久,小秋不禁发出概叹:“这真是世外桃园啊。” 农妇闻声诈惊,一溜烟躲进屋,一会儿,却又探出了一个头。 小秋是被牧童的笛声引来的。一个普普通通的牧童,能吹出《夕阳箫鼓》这样的曲子,不能不引起他的好奇。 中原本就是人杰地灵的地方。 小秋本来只想讨杯水喝,但看到如此俊俏的农妇,正巧丈夫又没在家,你说,他想不想留下来? 于是,小秋就留了下来。农妇红着脸答应了小秋的借宿。晚饭很丰盛,农妇还杀了只鸡,桌上当然有酒。农妇还陪小秋喝了几杯。 酒不醉人人自醉,何况如此秀色当前。 烛光摇曳,春色无边。农妇的脸怎么起了红晕,莫非她喝醉了? 农妇忽然醉倒在小秋的怀里。 小秋意乱情迷。 烛光下农妇俏眼朦胧,台丝如雾,小秋不是柳下惠,自然准备要有直一步的行动。窕妇忽然双手一矣,似要圈住小秋的颈。 小秋当然非常乐意,他甚至主动低下了头。 农妇手到半空,忽然一变,闪电般地连点了小秋胸前的七处要穴,既快又准。小秋只觉一麻,顿感全身无力、功力尽失、不能动弹。 “你长得很好看。”农妇笑吟吟地抚着小秋的脸,呢声道:“你是不是菊花小秋?” 小秋又只有苦笑,他终于明白这是一个圈套,一个大多数男人都愿意跳进去的圈套。 荒郊野外,怎么会连一个小小的牧童都会吹《夕阳箫鼓》那样难的名曲?田园农舍,怎么会有这样万种风情的农妇,丈夫恰巧又不在家? “听说小秋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精灵聪惠,武功卓越。”农妇道:“依我看还不是一条又笨又蠢的大色狼,哈哈哈。” 边说边拿出一把又长又大的剪刀,除了“专吃小孩,不吃大人‘的王三娘,江湖上还有谁用如此怪异的武器?剪刀除了裁剪衣服,在有些女人手里,同样是杀人的利器。 这把又长又大的箭刀有一个很动人的名字――三娘剪。 王三娘没有用剪刀剪下小秋的头,她很温柔地慢慢抬起小秋的脚,脱掉靴子,用那把剪下过很多头的、江湖上著名的三娘剪给小秋仔细地修起了脚。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小秋恐怕死也不会相信会有这种事。 有谁会相信? 王三娘看出了小秋的疑惑,道:“小秋,你是不是有许多话想问?” 小秋点点头,他的头还能动。 王三娘解释道:“我每吃一个人之前,总要把他修整一下,冼得干干净净的。” 小秋很奇怪:“你不是‘专吃小孩,不吃大人’吗?” 王三娘很高兴,笑道:“因为你是大名鼎鼎的小秋啊,你的肉是唐僧肉呀。” 小秋居然成了唐僧肉?他忙道:“我属猴的,猴肉很臭的。 王三娘修完他的脚,又开始修他的手:“猴肉冼干净,一样味道不错的,能吃到大情圣、大侠士小秋的臭肉,说不得,只好破例一次了。” 小秋除了怪自己运气不好之外,他还能说什么。 江湖上的人如果知道小秋被一个女人清蒸了下酒,许多人一定会载歌载舞,一定会笑掉大牙。 修完了,王三娘仿佛很满意,她将小秋抱了起来。 一个大男人被一个性感、丰满的女人抱在怀里,那会是一种什么滋味? ――那当然是每一个正常男人乐意的,愿意体会的。 ――尽管是在生死关头。 小秋立刻有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他的头就靠在王三娘饱满的胸脯上,轻飘飘如坠温柔乡,假如此刻他的手能动的话,他会做什么? 可惜小秋的手一动也不能动,他只能眼睁睁看着王三娘把他抱入了侧室。 侧室很大,热气腾腾,一间巨大的房子中间放着一个巨大的木澡盆,盆里早已装满了热水。 一间巨大的房子,一个巨大的澡盆。 猴肉当然要冼干净才能变成唐僧肉。 是谁说唐僧肉吃了会长生不老,会成仙?如果有朝一日找到这个人,小秋一定会将他大卸八块,跺成肉泥,丢进臭水沟喂狗。 王三娘将小秋放进澡盆,热水立刻浸满了小秋的全身。她开始给小秋解衣服。 小秋马上叫了起来:“喂,你要干什么?” 王三娘吃吃地笑,一脸的淫荡:“当然是给你冼澡啊。” “你别乱来。”小秋大叫起来。 王三娘已经脱了小秋脱了上衣,她的手已经…… ※※※ 就在这时,门“吱”一声被人推开。 碎步走进来的是一个婷婷玉立的青衣少女。青衣少女一进屋就掩着嘴笑。 王三娘脸色变了:“朱珍,大路你不走,偏走到老娘这儿来了,你活腻了罢。” 朱珍故意板着脸,正色道:“我是受你丈夫委托,来此捉奸的。”说到“捉奸”两个字,朱珍忍不住大笑起来。 “你别得意,老娘并不在乎你的毒。”王三娘哼了一声:“小秋还在老娘手里。” 朱珍吐了吐舌头:“这种臭男人你也要?” 小秋听得直冒苦水,这女人在马车里说他是大笨蛋,现在又说他是臭男人――为什么每次遇到女人小秋头就要变大? “专吃小孩,不吃大人的王三娘。”朱珍瞟了一下小秋:“看来应当改成一切通吃王三娘了!” 王三娘冷哼了一声,显得有恃无恐,她知道朱珍的目标是小秋,只要小秋在她手里,朱珍用毒必然会投鼠忌器。 朱珍象看出了王三娘的心思:“你是不是在前面镇子上王老实的店铺里买了一只蜡烛?” 王三娘不自禁地看了一眼桌几上正燃烧的蜡烛,蜡烛怎么可能有毒? 朱珍解释:“王老实其实一点都不老实,他只不过在蜡烛里加了一点点东西而已。” “什么东西?” “七星草。” 七星草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毒草,人一旦中了它的毒,会全身痱烂而死。 “蜡烛一燃烧,毒性就会挥发出来,”朱珍悠然道:“一切通吃的王三娘看来又要改成一切不吃王三娘了。” 王三娘脸色有些变了,手一抓,就扣住了小秋的咽喉,厉声道:“快拿解药来!” “本小姐不拿!” “如果你不拿解药,老娘立刻杀了小秋!” 朱珍笑吟吟地看着小秋道:“这种大色狼,早就该杀了,免得贻害人间。” ――小秋居然成了唐僧肉,又成了贻害人间的大色狼。他的咽喉被抓住,声音还能发一点出来,他笑了笑――笑得比哭还难听。 王三娘顺手就给了小秋一耳光,骂道:“亏你还能笑得出来。” “胡老板和四爷把你看得这么重,”朱珍有点惋惜:“依我看还不是一条又笨又蠢的大色狼。” 语音未落,门外一人嘿了一声,应道:“不错,地地道道一条又笨又蠢的大色狼,好!” 声落,门裂,一条庞然大物从裂开的门中走进来――是一条又高又壮的黄牛,牛背上横着一个小小的牧童,正是吹《夕阳箫鼓》的那位。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小秋就是被这位牧童箫声所引,来到这个又好客又美丽的“杏花村”。 巨大的房间,巨大的澡盆,现在又多了一条巨大的黄牛。 牧童手一抛,一样东西从他手里抛在地上,骨碌碌地在在上滚了几圈,是一个人头,镇子上王老实的人头。 这个小小的牧童是不是没有发肓?可他为什么会有喉结? 朱珍一见牧童进来,瞳孔里立刻露出一种无比厌恶、恐惧的神色,仿佛看到的是一条毒蛇。 王三娘脸现喜色:“你知道他是谁?”边说边讨好地看着牧童:“他是老娘的情夫。” 言语间透出几分炫耀。 朱珍啐了一口。 “以前是,现在不是。”说这话的时候,牧童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也许没有表情就是最可怕的表情。 王三娘立刻脸色苍白,她几乎不敢信自己的耳朵。 “你为什么不早下手杀了小秋?”牧童道:“你可知道后果?” 王三娘显然知道后果,从她脸上的恐惧就知道了,不过她内心还有几分侥幸,她毕竟曾给了牧童许多生理上的快乐。 这种侥幸并没有持续多久。 王三娘只觉眼前一花,牧童在面前一晃,她胸口立刻感到一麻,所有的感觉一下子就突然消失了。 死人是没有感觉的。 小秋看得很清楚,牧童飞起,出手,跃回。全部动作几乎在一刹那间完成――只一下子就用横笛点中了王三娘的死穴。 朱珍也看见了,她当然没有小秋看得清楚,她只看见一瞬间王三娘就倒下了,牧童就好象根本没有动,一直还横坐在牛背上。 这是什么武功? “第十七个。”牧童喃喃道,他直盯着朱珍的胸:“王三娘是我的第十七个情妇。” 朱珍脸色也变得和王三娘一样苍白。 牧童色迷迷地解释:“你就是我第十八个情妇。” 朱珍自知自己绝没能力在瞬息之间取王三娘的性命,牧童武功实在高出太多。她眼里恐惧之色渐浓,她是不是想起了有关牧童的种种传说? 传说牧童特别变态,特别喜欢凌辱、毒打女人。他对付女人花样之多、方法层出不穷,其残酷程度,连昔年号称“天下第一色魔”的阴山老魔也自叹不如。 任何女人,只要落在他手里,就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牧童,就是专门“牧”女人的恶魔。 牧童不怀好意地看着朱珍,就象是在看一只煮熟了的鸭子。 朱珍忽然想呕吐,她只希望一辈子也不要遇上这个人。 毒仙女最擅长的就是使毒。 她的全身忽然泛起了一阵雾――祁连山下清风塞二百一十七口人就全死在这种雾里。 她绝不能坐以待毙,如果落在牧童手里,她连想都不敢想。 雾散开,充塞了整间屋子,朱珍也立刻跃起,纵向澡盆里的小秋。 雾,只能阻挡牧童一时。 只要解了小秋的穴道,就有对付牧童的机会。 可惜,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 朱珍刚跃起,牧童就鬼魅般冲过来,手轻轻一扬,就抓住了朱珍的纤足,横笛一点。就点住了朱珍的麻穴。 牧童抓住朱珍的纤足一抛,朱珍就飞起,掉在巨大的澡盆里,掉在小秋身边。 水花四溅。 “这种毒雾也能对付我?”牧童狞笑道:“现在该我对付你了。” 朱珍想咬舌自尽,嘴刚一动,牧童的手就抓住了她的腮,牙腮一错,再想自尽也是不可能了。以牧童对付女人经验之丰富,岂能轻易让她死? 牧童会怎样“牧”朱珍? 朱珍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牧童边脱衣服边逍遥自得地淫笑道:“哈哈哈,小秋,我就让你多活一会,让你看一出好戏。” ――此君还有这种爱好? 牧童脱衣服的速度真快,他倾刻间就将自己脱了过干干净净。 ――他的某些地方倒还象个男人。倒还有男人的某些特征。 他脱女人的衣服会不会也这么快。 朱珍终于感到绝望,她终于体会到了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牧童那张邪恶、可怕的脸在昏黄的烛光下显得说不出的丑陋。急促的呼吸、色咪咪的淫笑,在朱珍听来更是异常刺耳、异常恶心。 牧童呼吸日渐沉重,这么清新、美丽的少女,他还是头一次“牧”。他急不可耐,赤条条地赴向朱珍。 朱珍闭上了眼睛。 ※※※ 巨大的澡盆、水波荡漾的水里,忽然伸出了一双有力的手,箭一般扼住了牧童的咽喉。 牧童的脸立刻抽搐、变形、僵硬,喉骨碎裂的声音与他的呼吸一起骤止,然后,他整个人就象皮球一样弹了回去,“砰”一声撞在墙上。 除了小秋,谁会有这么快的手? ※※※ 朱珍睁开眼,就看到了小秋满是笑意的眼睛。 小秋故意叹了一口气:“唉,一场好戏没有看到,实在是可惜,可惜啊。” 朱珍的脸立刻红得象是满天的彩霞,她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为什么女人总以为男人都是色狼?总以为可以将男人玩弄在掌心? 这确实是许多女人的通病。 男人通过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女人则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这句话并不什么时候都正确。 朱珍既有脱离魔掌、劫后重生的喜悦,又不能理解小秋为什么能动。他不是明明被王三娘点了穴道吗? 其实,她应当知道,如果小秋轻而易举就被人点了穴道,如果小秋这么容易上女人的当,他已经不知死了多少回了。 自然,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再找他了。 ※※※ 澡盆的水很热。 巨大的浴室,巨大的澡盆、还有一位无论从那方面看都美丽清新的少女,有多少人能够经得住这种诱惑――特别是在衣服湿透以后。 小秋是个男人。一个很正常很健康的男人。 朱珍忽然觉得特别热,她感觉小秋的眼神变得有些异样,女人在这上面总是特别敏感的。 同样是眼神,小秋的眼神和牧童的眼神给朱珍的感觉却很不一样。牧童的眼神留给她的印象只有恐惧,而小秋的眼神就象一道能击穿她内心深处的闪电,这种感觉是她从来没有过的。 小秋看到的是一张美丽绝伦的脸,健康的笑容,高耸的胸、纤细的腰,以及浸在水里想看又看不清楚的部位。小秋甚至能够透过湿的青衣,看到胸上那浅浅的乳晕,他甚至还能感觉到,在他目光注视之下,朱珍的脸在发烫,她的乳头在变硬。 小秋艰难地移开了视线。 尽管很艰难,小秋还是扭过了头,这是君子和色狼之间最大的区别。 朱珍心里忽然充满柔情,难道在刚刚经历过生与死的考验之后,人的感情会变得更加脆弱?变得更容易沟通?两人一时竟无话可说。 真是此时无声胜有声。 四周一片空寂。 “这个澡盆真是大。”良久,还是小秋打破沉默:“如果在澡盆下面藏四个人,一定非常容易。” 朱珍吃了一惊。 从一走进这间屋子,她就一直保持着高度的警觉,可是她无论怎么观察,这个澡盆都不象是藏匿了四个人。 更令她吃惊的是,澡盆下面忽然响起了一阵炒豆般的响声,澡盆忽然从四个方向裂开。 四个人,四把刀,从澡盆的四个方向射出。 四个浑身夜行服的黑衣人,四把寒光闪烁的精铁缅刀。 小秋的手轻轻在水面上拂了四下,轻柔得就象是在拂情人的脸。 四道极细的水柱,犹如四柄利 剑从澡盆里射出,冲破四把刀组成的刀光。 四声惨叫声迭起,四个人从四个方向飞了出去。 朱珍惊讶得嘴都合不拢,此时,她才终于明白胡老板为什么会下一道“无论用什么方法,什么手段都要找到小秋”的命令。 ――这关系到青龙镇一百零八家赌场、十三家妓院能不能开下去的生死悠关的问题。 ――这也关系到一场巨大的风暴能不能平息下去的大事。 ――而他们所要的却只不过是一个承诺。 ――菊花小秋的承诺。一诺千金的承诺。 第二卷 众里寻他千百度 第四章 错就错在太多情 篝火。 一夜星光,一片树林,一堆篝火。 小秋和朱珍围坐在篝火旁,两人已许久没有说话。 并不仅仅是此时无声胜有声,而是两人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如何开口。 如果两个人在一个狭窄的马车里相处过,又不经意间碰上一些不该碰的地方,如果两个人又一起在一个澡盆里呆过,又无意中看了一些不该看的地方,你说,他们能说什么? 何况是一男一女?是两个健康、正享受青春的人! 衣服早已被熊熊的篝火烘干了,可两人都还能感觉到潮湿时的样子。感觉到对方的目光。 还是小秋忍不住,先干咳了一声,然后说了一句白的不能再白的大白话:“今晚的月亮真圆啊。” 朱珍一下乐了:“现在那有什么月亮?” 这是一个满天繁星的夜晚,有星无月。 小秋故意道:“月亮一定不好意思,躲起来了。” “胡扯,月亮为什么会躲起来。” 小秋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说:“月亮老人一定做媒去了。” 朱珍脸又红了:“乱说。” “月亮老人不好意思到这边来,”小秋认真地说:“因为他来了,看见我们这个样子,就只好给我们作媒了。” 朱珍又气又笑又害羞,嗔道:“尽是一派胡言,不理你了。” 可她心里为什么还有一丝喜悦? 朱珍的笑容就象灿烂的阳光,生动、美丽。她的笑首先是从眼睛开始的,然后是嘴角,再扩展为整个笑脸。 小秋看得都痴了,他从来没想过,一个女人快乐、开心的笑容是如此的生动。朱珍笑的时候,并不仅仅是脸在笑,而是全身都在笑,每一根神经、每一个细胞都在笑,这种笑是非常富有感染力的。 所有的拘谨、所有的烦恼、所有的磨难,仿佛都随着这笑声烟消云散了。 小秋毫无疑问被感染了,他内心深处的一根弦被拔动了。 他的心里忽然充满温馨。 ※※※ 夜更寂。星更繁。 小秋仿佛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他不是没有冲动。如果你是一位有血有肉的男人,旁边还有一位健康成熟的少女,你会不会不冲动? 两个人能够在茫茫人海中相识、相知、相契,不也是一种缘份。 火焰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地跳跃,就象是生命的萌动。小秋无法抵御这生命的诱惑,他尽量显得自然地抓住了朱珍一只洁白、柔软的手。 朱珍大大地颤了一下,但是她并没有抽回自己的手。 小秋对付女人的经验与他对付敌人的经验一样丰富,他清楚,如果一个女人愿意让你握住她的手,就表示她至少不讨厌你,对你有好感。 手是非常敏感的,手与手的接触能够传达出双方的感觉、默契、还有心灵的交融。 朱珍的手长得秀气而柔软,小秋经经地抚摸着这只雪一样白的手,感到手在发烫,随着他经经的抚摸,朱珍颤抖得更厉害,小秋没有再犹豫,他经经一拉,朱珍就跌进了他的怀里。 小秋的唇开始寻找朱珍的唇,朱珍全身僵硬,头不停地左右摇摆,终于,小秋的唇还是印上了朱珍的唇,如饥似渴地吻起来。 这是多么令人销魂、陶醉的一吻,第一次,绝对是第一次,朱珍被一个男人如此饥渴、如此柔情地吻。阵阵美好、惶恐的感觉冲击着她的心灵,她想说什么,嘴却被堵住了,一股热流从她心底涌起,她的眼睛湿润了,晶莹的泪花夺眶而出。 他的手抚上了她的胸,朱珍忙用手去掩住前胸,小秋温柔但坚决地分开了她的手,轻解开了她的青衣,一对坚挺、饱满的乳房出现在他的眼前,在跳动的焰火下发出眩目的光彩。 小秋吻了上去,如饮甘泉。 小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全身。 朱珍忍不住开始低低的呻吟。 这之后时间就失去了意义,当小秋激动地进入朱珍身体的时候,那一片未经开拓之地是如此的紧凑而温暖,他发现朱珍还是一个处女,随着他缓慢而逐渐加速的运动,朱珍开始大声呻吟。 这一夜,他们热烈地享受了人生,他们充满激情地拥有了对方,他们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他们只知道今夜的相拥也不枉此生,生命在这一刻显示出它全部的意义。 ※※※ 小秋睡得很香。 在极度的满足之后,他睡得就象一头死猪。 昨晚,他们来了三次,每一次都高潮迭起,每一次都仿佛获得了新生。 小秋是被一阵狼吠声惊醒的。 小秋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一条丝巾捆着,吊在一枝粗大的树枝上,树丫下悠转着几只饿狼,绿油油的眼睛泛着凶恶的光茫。 饿狼在小秋脚下面不停跳跃着。 一大早,佳人已逝,留下的只有小秋子然一人,而且还是这个样子。 小秋想喊叫,才发现嘴里塞着一块臭袜子。女人就是这样,如果你曾经在马车里点过她的睡穴,她就一定会找机会报复,一定会把你捆起来,而且还要在你嘴里塞着一块臭袜子。 尽管昨晚她还和你做了三次。 所以,男人千万不要得罪女人,最好躲远一点,不过没有几个男人能做到,哪个不是心甘情愿往里钻? 小秋改变了七种姿势,用了四种方法,才将丝巾解开,丝巾一松,小秋就掉了下去,下面刚好有只张着嘴、最凶狠最狡猾又饥饿的狼。 小秋半空中身形一变,剑已出鞘。落下去的时候,剑就顺势插入了狼的大嘴。狼一声惨嚎,顿时一命呜呼。小秋剑出如风,连杀几狼,余狼见势不妙,呜咽一声,呼一下四处散开,远远的看着小秋小秋活动了一下手腕,用力嗅了嗅。 空气中荡漾着一种若有若无的特殊香气,这种香叫千里香,可以持续很长的时间。小秋追大盗的时候,经常在对手不注意的时候,在他身上洒上一点,对方无论跑多远,沿途总要留下一丝淡淡的清香。 小秋恰巧在朱珍身上洒了一点用七十二种药草,一百零八天熬制出来的千里香。 他实在是很好奇,他实在是想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有这么人找他。 好奇本就是人类的天性之一。 更何况,还有那令人销魂的一夜。 ※※※ 青龙镇。 方圆几百里最著名的赌镇。 小秋来到青龙镇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黄昏隐去了白昼清晰的轮廓,一切变得朦胧起来。 朱珍沿途化了三次装,换了六辆马车、九名车夫,在黄昏来临的时候进了青龙镇。 小秋浪迹天涯,居无定所,如何寻找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引起他的兴趣,引起他的好奇,把他引出来,让他自己来找你。 ――好奇本就是人类的弱点之一。 你越是做得神秘,越是偷偷摸摸,人们就越有兴趣。就象女人穿衣服一样,越穿得多,越是端庄,男人就越想看衣服里究竟是什么样子。 ――萧四和朱珍无疑非常了解人类的这种心理。 ――他们无疑用的非常正确。 青龙镇是一个非常繁荣的小镇。大凡有赌的地方都会畸形的繁荣。 小秋走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心里感到分外温暖,他喜欢这种感觉。他一向喜欢热闹,喜欢生命的气息,这种感觉就象一个外出多日的游子回到家一样。 他不紧不慢地跟踪朱珍。 跟踪也是一门学问。它需要狐狸的狡猾、骆驼的耐力、豹子的速度、黄牛的坚韧、野狼的机敏。 朱珍化了三次装,小秋也化了三次,朱珍换了六辆马车、九名车夫,他也换了六辆马车、九名车夫。 朱珍的一举一动他都清清楚楚 。 这全得益于千里香沿途留下的淡淡的清香。 小秋远远地看见朱珍进了一扇十分平常的大门,平常得你几乎很难记住它的特征。 小秋先到一百多人共用的大澡堂冲了个凉,把自己的思绪整理一下。再花几两银子买了一件整洁的衣服,又在街边的三家巷吃了一碗又热又辣的牛肉面。 直到已过了月上枝头,人约黄昏后的时候,小秋才慢慢走到朱珍进去的那扇门前。 ※※※ 这是一个很普通很平常的房屋,跟街上其它房屋从外表看没什么两样。唯一不同的是大门虚掩,异常的静。 小秋推门而入,看到的是一个又长又深的走廊,静静的没有一个人,除了门口淡淡的丝许月光,便是一片漆黑。 小秋深吸了一口气,眼睛适应了黑暗之后,他才开始走。 慢慢地走。 走廊很长,仿佛没有尽头。 他的每一根神经都高度调集起来,越是平静越是无人,很可能就越危险。 走廊的尽头,是一扇紫木的大门。 门背后是什么?会不会是机关暗器?又会不会是龙潭虎穴?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小秋都决心闯一闯,不仅仅是为了好奇,更是为了他所喜爱的女人。 门后面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而是一间非常非常巨大的房间,房间四周燃着无数的明火。 小秋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房间。大得简直可以容纳上千的马车,上万的人。 宽倘明亮,雄伟壮观。大的让人震撼。王三娘那间大房子与这比起来,就象一所幼儿室。 这么大这么亮的房间只有一张桌子,一个人,一副牌。 一个老人就坐在屋中央唯一的一张桌子前,哗哗地冼着一副牌,显得说不出的空旷诡异。 这个老人非常瘦,瘦骨嶙峋,骨瘦如柴,全身简直没有几两肉。这么瘦的一个人却有一双很大的手,稳定、干糙。这个老人长着一络花白的山羊胡,乍一看真象一只老山羊。 这可能是世上最可怕、最昂贵的老山羊了――这个老山羊就是青龙镇的主人,一百零八家赌场、十三家妓院的老板,也就是萧四、朱珍的老板。 ――威名远播、大名鼎鼎的胡老板。 七十二行,行行出壮元,每一行都有自己的权威。胡老板就是赌坛的权威。不管你承不承认,赌博实际上需要很高的天赋――胡老板就有这种天赋。 从十七岁出道,涉足赌坛,胡老板凭着个人独特的对赌的理解,再加上谨慎、出手凶狠,招招制敌死路,终于在三十多年前,开创了青龙镇的基业。 ※※※ 空荡的房间里只有哗哗的冼牌声。 胡老板仿佛不知道小秋已经来了,自顾自地把牌冼得脆响。他一向很沉得住气。每遇到重大事情的时候,他就要一个人冼牌,他常对部下说:“冼牌让人平静,让人思索,在发牌之前,整个世界都是你的。” 牌冼完,开始发牌。 胡老板给小秋也发了一把牌:“年青人,一起来玩一把,如何?” 小秋摇摇头:“我从来不赌。” “不赌?”胡老板山羊胡一翘,不信的样子:“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赌博,你为什么不赌?” 小秋在桌旁坐下,他也一向很沉得住气:“我从不拿人生来赌博。” 胡老板眯起眼:“好,说得好。” 小秋拱手,道:“我实在是不感兴趣,否则,陪老人家玩一把又何妨。” “如果人人都象你这样,青龙镇早就该关门大吉了,”胡老板叹了一口气,他又重新开始冼牌:“幸好,象你这样的人并不多。” 小秋略感歉意地笑了笑:“实在是不好意思。只是人各有志,岂能相强?” 胡老板吟了一首诗:“仗剑天涯行,饮尽恶人血。把酒问苍天,公义在何处?” 他拈了拈稀疏的山羊胡:“菊花小秋?” “正是在下。” “小心的小,秋天的秋?” “是的。” “老朽终于找到你了。”胡老板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的样子:“老朽是这儿的主人,贱姓胡。” 小秋点点头,他也早猜到了。 “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百闻不如一见,小秋果然气宇轩昂。”胡老板感慨道:“我已经老了。” 说完,他又自嘲道:“幸好,我还能讨女人喜欢。” 一个还能讨女人喜欢的老人至少还不能算太老。其实,一个老人在血与火中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又岂是年青人所能相比的。 第二卷 众里寻他千百度 第五章 承诺岂能轻相许 青龙镇、效外、灵隐寺、同一时刻。 一座凉亭,亭里只有一几、两茶、一香炉,再有两个蒲团。 蒲团上席地坐着两个人,一位是温文尔雅、面色苍白的年青人,一位是鹤发鸡皮的高僧。 年青人就是胡老板手下第四号人物萧四,他正在毕恭毕敬发问:“空大师,以时辰来推断,现在胡老板和小秋应该已经见面了。” 空大师就是那垂暮之年的得道高僧,他微微点点头:“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情况应当是这样。” 萧四满脸虔诚,继续发问:“胡老板为什么一定要找小秋。” 空大师沉思道:“因为小秋是局外人,他跟这件事一点关系也没有。” ――“因为胡老板并不能绝对相信他的手下,甚至抱括你,在这种情况下找一个与这件事毫不相干的人,更能调查情况,而不必怀疑与此事有牵连,不用担心他出卖。” ――“因为他了解情况不多,就是出卖也不会有太大的灾难性的后果。” ――“毫无疑问,论武功机智、论信誉诚信、论人品口碑,小秋是最佳的人选。” ※※※ “其实,赌也有它的好处。” 在那间巨大无比而空空荡荡的房子里,胡老板正在给小秋解释他的见解:“它能够看出一个人。” 小秋不解。 胡老板继续冼着一副牌,牌在他手里上下翻飞,灵活自如,他解释:“一个性格急燥的人,在赌卓上很难沉住气,而一个性格稳重的人,常能坚持到最后。” 小秋承认。 “可有的时候也不一样,有的平常看着老实放心的人,一上了赌场就变得疯狂冲动,有些心机很重的人也把持不住,直到输得精光还不肯认输。” 小秋觉得有趣,忍不住问:“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贪婪。”胡老板说得一针见血:“所有的原因都是因为贪得无厌。一个贪名争利的人,他往往会一无所获,而一个淡泊名利的人,往往能等到最好的时机。” “是这样。”小秋道:“很多时候欲速则不达,贪多则无食。” 胡老板继续道:“一个赌运高照的人,可能因为太相信运气,最后一无所有,而一个精于计算又有良好心理素质的人,坚持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甜的人,很可能最后只有他在笑。” 小秋道:“这种情况很多。” 胡老板接着说:“所以赌不仅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性格,还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本性、谋略和弱点。” 小秋表示相信。 胡老板道:“可是,这些都不能算是最可怕的人。” “甚么样的人才算是最可怕的人?” “不赌的人。”胡老板肃然道:“只有不赌的人才算是最可怕的人。” ――“因为这种人知道控制自己的情绪,克制侥幸、贪婪的诱惑。” ――“因为这种人你很难看出他的性格,很难知道他的弱点。” ――“真正聪明的人,就是这种大智若愚的人。” ――“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 凉亭。 清风徐来,夜暮低垂。 一位得道的高僧,一位求知的年青人。 他们还在继续谈话。 这次是空大师在提问,问的话题似乎与今晚毫不相干,他问:“你知道当世最有名的铸剑大师是谁?” 萧四想也不想,马上回答:“当然是卞三剑。” “为什么叫卞三剑”。 “因为卞大师一生铸剑无数,可是他平生最得意的却只有三把剑。” 空大师当然知道,可他仍然故意在问:“是什么样的三把剑?” 萧四语气恭敬:“第一把是卞大师年青时所铸,叫秦淮。” “秦淮?为什么会取这样一个风月名字。” 萧四悠然神往:“因为卞大师年青时风流倜傥,是周游秦淮烟花之中的名士,所以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第二把剑呢?” “第二把叫电,是卞大师中年所铸,这时候卞大师正是春风得意、雄姿英发,他强调剑的精髓全在一个快字,他希望这把剑快如闪电,取人性命于瞬息之间。” 空大师仿佛有些憧憬伤感萧四继续谈道:“卞大师晚年历尽苍桑,尝尽人世坎坷,深知鸟尽弓藏的道理。于是将铸秦淮与电所剩下的精铁铸成了最后一把剑。” ――“这把剑其实不能算把剑,严格说它只能算一把匕首,与昔日著名的鱼肠剑差不多大小。” ――“这把剑太小,所以取名叫针,而这把针从一出世就从来没有人见过,据说是因为这把剑太邪恶的缘故。” ――“只要见到这把剑的人,没有一个人能活下来。” ※※※ 萧四介绍完了。 空大师望着远处黑压压的群山,眼里忽然流露出一丝深深恐惧,仿佛看到了一个可怕的结局,却又无力改变。他叹道:“这确实是一把不祥的剑。” 他接着说:“幸好世上还有一把剑是针的克星。” 萧四请教:“什么剑?是不是天涯?” 空大师首肯:“是的,就是天涯,这是另一位当世的铸剑大师铁大师穷其一生的心血。” ――“铁大师将他的全部激情、灵感、心血、希望都铸在了天涯剑上。” ――“他效秦汉古风,将青铜、精铁、铅、铜等多种物质按一定比例,铸成了这把举世无双的天涯。” 萧四爷问:“为什么天涯会是针的克星?” 空大师解释道:“铁大师本想将这把剑铸得最完美无自缺,可是这世上那有完美无缺的剑?” ――“在铸剑到最后的紧要关头,一丁点火星溅到了剑上,留下了一个针眼大小的疤痕。” ――“而铸剑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中途绝不能停留,必须一气呵成,这个小小的疤痕就一直留了下来。” ――“铁大师不仅善于铸剑,也善于相剑,他当时就看出这个针眼正好弥补了天涯纹路的不足,正好是针的克星。” 萧四听得既佩服又感慨。造物主的阴阳相克,优劣互补,是如何的奇妙。 空大师解释道:“我给你谈剑,主要是谈使剑的人,因为一把名剑落在凡夫俗子手中,跟一堆废铁差不多,而在一位善剑的剑客手中,它才是一柄利器。” 这个道理萧四自然明白,他对剑的理解绝不压于当世任何一位剑客之下。 空大师道:“白马啸西风的林啸风以三尺秦淮剑名啸江南,足慰卞大师铸剑之本意了。” 萧四沉思道:“据说,电落在了快剑余七手里。” “不错,这把剑是在余七手里。”空大师点点头:“余七号称快剑,电确实使他如虎添翼。” “那么,针又在谁的手里?” “针一出炉就石沉大海,至今也不知落在谁的手里。”空大师再次露出一种恐惧的表情、那是一种对未来深感不安的表情,他看出了什么? “听说凡是看过针的人都已经死了。”萧四也不自禁的有一种不安的感觉:“江湖流传,卞三剑就是死在他亲手铸的这把针手里。” 卞三剑的死因一直是江湖上的十大迷之一。 “幸好天涯在菊花小秋手里。”空大师眼里忽然放出了光:“冥冥之中,天涯也许注定会成为针的克星。” 萧四再次请教:“大师,你看这几把剑的主人谁最厉害?谁最可怕?” “这要看从什么角度分析。”空大师想了想道:“一个剑客出剑之前,他的勇气、意志、体能、耐心,以及环境、位置、风向、光源都会对他产生影响。所以高手之间对决,不到出手你很难知道谁更厉害、更可怕。” ――“林啸风请名师再铸秦淮之后,剑 法早已一日千里,如果小秋与林啸风再战江南,谁胜谁负将很难说。” ――“余七使剑以快著称,深得剑之精髓,是当世之俊杰。更重要的是他还非常年轻,据说刚刚才20岁。一个20岁的年青人可塑性很强,他的前途一片光明。” ――“也许,余七还需要一点磨难。”空大师说这话的时候完全是一个饱经苍桑的智者,“年青人吃点苦头没有什么坏处。艰苦的磨练会让一个人成熟、坚强、勇敢、无畏,而这些优秀的素质都是一个剑客所必须拥有的。” “是这样。”萧四表示完全赞同。 “相较之下。”空大师道:“余七的‘电’快而致命却没有后退的余地,林啸风的‘秦淮’招式精巧风流难免失之花俏,唯有小秋的‘天涯’雄浑沉稳、不急不燥,归复自然,当略胜一筹。” ――“不过,他们在年青一代中都不算最可怕人。” “为什么?” 空大师望着萧四,目光如炬,一字一句地说:“因为年青一代之中,最可怕的人也许就是你!” ※※※ 据说,胡老板找小秋只是为了一个承诺。 是的,一个承诺。 一个事关青龙镇能不能开下去,事关整个中原武林未来的承诺。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承诺? “老朽花那么大的精力找你来,是想让你答应老朽一件事。”在那间无比宽大空旷的房间里,唯一的一张桌子旁,胡老板开始转入正题。 小秋也不禁非常好奇:“在下能帮你做什么?” “只不过让你答应一个承诺。” “什么承诺?” “答应老朽去找一个人。”胡老板拈着花白的山羊胡,神情变得说不出的严肃,道:“到怡和钱庄总部去找这个人。” “找一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奸细。” “奸细?”小秋不禁睁大了眼睛,道:“你让我去找一个奸细?” “这个人可不是一般的人,他很可能是老朽最信任的人之一。”胡老板眼里忽然透出一股愤怒:“这个人一直潜伏在青龙镇,秘密向怡和钱庄传递消息,所以我们的每一个弱点对方知道得清清楚楚。” “为什么要到怡和钱庄总部去找这个人?” “因为老朽已把青龙镇所有的人都查遍了,也没有把这个奸细找出来。”胡老板道:“有几次我们派去调查的人莫名其妙就消失了。老朽想了很久,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也许只有深入对手的核心,才能出奇至胜,才有可能得到我们想要的情报。” 胡老板深深一揖:“青龙镇由老朽继续调查,深入虎穴的事就拜托阁下了。” “难道你们就没有一点线索?” “我们只知道这个人使一把叫做‘针’的剑。” “针?”小秋呼吸骤然一紧:“就是卞三剑晚年所铸的那把‘针’?” “是的,正是那把充满邪恶、死亡的‘针’。” ※※※ 胡老板把桌上的牌码好,放在桌上,然后站起,带着小秋走入了墙角的一扇小门。 那扇小门后面,又有些什么呢? 门后,一排放着七十三口棺材。 每一口都是上好的檀木棺材。胡老板对自己的部下,是从来不会亏待的。胡老板一走进来,就象变了一个人,变得象一头发恕的雄狮。他笔直地站在七十三口棺材前,整个人都似已僵硬。 棺材里面躺的都是跟随他多年出生入死的部下,都是他的兄弟。 青龙镇,是一个方园数百里著名的赌镇,在中原也是屈指可数,是胡老板苦心经营几十所的老巢。赌什么地方没有?可中原赌得最大,口碑最好的赌场就在青龙镇。 不管你赢了多少,都会保证让你带走,保证你的绝对安全;不管你输了多少,都会把你送回去,那怕你来自遥远的西域,也会给足你盘缠;最重要的是,无论你赌多大,青龙镇都敢接注。 曾经有人赌大片的庄园,有人赌家传几百年收藏的无数的名画,有人赌京师最著名的美女,更有海外来的一个小国的国王赌自已的国家! 青龙镇就象一块磁石,吸引着无数的赌徒。许多人不远万里,千里迢迢来到这儿,只是为了一掷千金的豪气。 青龙镇的生意一直很不错,生意好了自然就有人眼红。这场风暴,胡老板早有预感。从十七岁出道,胡老板就明白树大招风的道理。要扩张,就要与人争地盘,就要流血。 血也不知流了多少。 也不知会流到什么时候,何时是尽头。 第一口棺材,躺的是余铭。他是胡老板最得力的助手之一,也是这次被害最重要的人物。胡老板永远也忘不了在酒肆看见的余铭被砍成蜂窝状的尸体。 小秋仔细地看着余铭的尸体,一个死人有什么好看的?难道死人会说话? 尸体惨不忍睹,早已僵硬,死者已逝,生者呢? “你看出了什么?”胡老板问。 “余铭虽然身上有二十六处伤口,可是真正致命的就是割断咽喉这一刀。”小秋道:“干得非常干净,从手法上看应当是一个经验非常丰富的职业杀手所为。” 胡老板显得非常满意,他没有看错人。 “在什么地方发现的尸体?”小秋说。 “在青龙镇以西一百二十公里的一片森林里。” “当时有什么发现?” “老朽的属下立刻查遍了周围百步之内的每一块土地、每一棵树木,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什么都没有发现?!” “老朽随后立刻派出最好的跟踪高手、带着最好的狼犬,一路跟踪下去,不料沿途被人洒下胡椒粉,连猎犬也迷失了方向。” ※※※ 胡老板讲了他所知道的一切情况:半个月前,余铭在酒肆被人袭击,死于乱刃之下。几乎同一时刻,三家赌场、五家妓院纷纷被砸,这一切都表明这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的血腥吞并的开始。胡老板虽身经百战,但这样迅猛、可怕、机警、凶残的对手还是第一次遇到。 尽管对方做得干净利落,设法消灭痕迹,甚至带走了自身伤亡的所有尸体。但是,通过可靠的情报的分析可以证明是怡和钱庄下的手。 一、实力――方园数百里之内,只有怡和钱庄才有这样的实力和财力发动进攻,也只有怡和钱庄才堪称青龙镇的对手。 二、人物――在青龙镇被进攻之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怡和钱庄的几个重要人物均不在庄内,他们极可能组织、甚至亲自参与了这次火拼。 三、动机――青龙镇和怡和钱庄一直明争暗斗,争夺中原一带的地盘,这里牵涉到巨额的金钱利益。 四、情报――据种种情况分析显示,青龙镇内部有奸细向怡和钱庄提供了准确的情报,使对方在极好的地点、极好的状态、极好的时机里,杀了青龙镇的措手不及。 五、证据――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尽管对方都蒙了面,可还是有人出来指证凶手是怡和钱庄,人证:一名酒客,六名赌客、十一名妓女,特别是翠花阁的凤仙,一口咬定带头的里面有怡和钱庄八大金刚之一的孙基。 “别看这家伙蒙着脸,可烧成恢老娘都认得出来。老娘陪他睡了一个星期,才给了五钱银子。” 结论:除了怡和钱庄,谁还敢太岁头上动土? 这无疑是铁板钉钉的事。 ※※※ 小秋听得很认真、看得却很快。 不象看余铭时那么久。 小秋一个一个棺材看下去,直到第三十二个棺材,他忽然止住了脚步。 这口棺材里躺得是一个和尚。 一个全身赤裸、平平常常的和尚。 唯一与其它棺材里的尸体不同的是,这个和尚 全身上下竟没有一点伤口!只是他的嘴张开,仿佛想说什么,他的眼睛满是惊讶、至死也不信的表情。 这次小秋看得非常非常慢、非常非常仔细。 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肩、股、臂、腿,甚至包括手指、脚指、牙齿、耳朵、肚脐都看得很仔细。 直到看第三遍的时候,他的目光忽然死死的停留在和尚的光头上。 和尚的光头有什么好看? “你看出来了?”胡老板说。 “不仔细看真的不容易看出来,幸好是个和尚,没有头发,否则真的很难发现。”小秋指着和尚光头檀中穴处的一个极小的红点说:“难道这就是‘针’留下的伤口?” “是的” “针比我想象的还要小,也更难防范。” “我们派了几批人去调查内奸,其他的人莫名其妙就消失了,只发现了二尘的尸体。”――二尘就是这个和尚的法号。 “二尘?”小秋仿佛血液都在凝聚,有些不信:“就是那位十年前从江湖上失踪、以轻功、跟踪、侦察、化装闻名的二尘?” “是的,就是他,这是他的真面目” 胡老板说:“二尘十年前从江湖上失踪,其实是被老朽纳入麾下,秘密为老朽做事。除了老朽,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个秘密。” “二尘一定发现了什么,他一定想说什么,‘针’与二尘应该很熟悉,”小秋指着二尘的脸:“否则,他不会一脸都是惊讶、至死也不信的表情。” 胡老板点头称是。 小秋继续一个一个地看下去。 看到最后一个棺材的时候,小秋忽然蹲下去,开始呕吐。 这个棺材里放的,只有半个头颅、一只乳房、三根肋骨、股上的一块肌肉、还有一小截脚趾。 第二卷 众里寻他千百度 第六章 江湖火拼腥风雨 郊外,凉亭。 空大师与萧四还在继续着未完的对话。 “你看,”这次是空大师在发问:“小秋会答应这个承诺吗?” “会的。” “为什么?” “因为‘风’。” “风?”空大师想了想:“你是不是说江湖上最神秘的组织?” “是的。” “风”是江湖上目前最神秘的一个组织。它没有首领,没有场所,甚至没有固定的成员。只是为了一个目标聚在一起,完成了这个目标之后又马上散开,直到下次有了新的目标再聚在一起,忽分忽聚――就象一阵风。 但一个共同的宗旨将这些人联系在一起。这个宗旨就是:替天行道、除暴安良。 所以,这也是当今江湖声誉最隆、口碑最好,年青人最向往的一个组织。 “性恪决定命运。”萧四仿佛也有一些神往:“以菊花小秋的性恪和所作所为看,他极可能是‘风’里重要的成员。” 空大师赞许地点点头。 “青龙镇与怡和钱庄的一战事关中原武林的未来,小秋不可能旁观,” “应当是这样。” “何况,”萧四露出一丝神秘的笑容:“青龙镇会派毒仙女朱珍作小秋的助手。” “此刻,朱珍已经马不停蹄,先一步赶往怡和钱庄去了。” ※※※ 出乎他们的预料,小秋并没有答应,但也没有拒绝。 “我想去吃一碗牛肉面。” 从停尸间走出来,回到大厅上,小秋说。 他已经把胃里的东西都吐光了。 然后他拱拱手就象一阵风似的走了。 既没有拒绝什么承诺,好象也没有答应什么承诺。而胡老板好象也觉得该是这个样子,好象对这个结果很满意,既没有挽留,也没有追出去。 一点挽留的意思也没有。 胡老板在大厅里,唯一的一张桌子旁,静静地坐了很久。他一直在思考,下一步的行动。 明明知道怡和钱庄是主谋,可对方却藏在暗处,让青龙镇防不胜防,不知力往何处。 “不要等对手将绞索套在自己的脖子上才开始反击,要先发制人,迅速进攻,争取主动,打乱对手的部署。”――他经常对部下说这句话――这是在血与火中所得出的宝贵经验。 消极等待、固守待命,一味防御,无异于作茧自缚、坐以待毙!最好的办法是立刻组织迅速、有效、致命的反击,扭转被动挨打的局面,用时间赢得机会,以效率争取胜利。 一拳打在对手最柔软的部位。 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 胡老板轻轻拍拍手,大厅两侧立刻出现十几道门,无数的人幽灵般地从门里涌出来。 每个人都蒙着脸,从头到脚裹着巨大的黑色披风。一双双狼一样的眼睛、沙沙的脚步声,压抑的呼吸,完全是一派大战前的气氛。 这些黑衣人很快整齐地排列在胡老板的面前。 一片肃静。 唯一的一张桌子上的牌,忽然象卷起了一阵风,一张张飞起来,一张张飞到每一个人的手里。 每一张牌上面都有一个代号、一个人、一件事。 上面就是他们将各自要完成的任务。他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是谁,每人只知道自己要做的事,对别人要做什么一无所知。即使有内奸,也最多只能暴露自己所知道的那一小部分。 何况,从得到牌的一刹那,所有人就绝不允许与外界接触!所有的人都进入真空状态! 胡老板立刻果断地发出了命令,他早已集结了这支力量――足以反击的力量。 他的命令一向非常有效。 ※※※ 草原,美丽的大草原。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一望无际的原野,成群的牛羊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 天上飘着淡淡的白云,草原上几个顽皮的小孩与几匹小马嬉戏。 ――这便是关外著名的风云牧场。 可这个早晨不一样。 ※※※ “赵侠、王虎!”赵仁大声喊。 赵仁是风云牧场的场主,赵侠是他的侄子,王虎是他的助手。 赵仁已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他已打算再过一年把担子交给侄子赵侠。赵侠是一位年青人,快乐而健康、干练又果断,风云牧场在他的手里一定会更加发扬光大。 四周一片寂静。 清晨的草原,微风佛面。 “赵侠、王虎!快滚出来!”赵仁再大声喊。 就是再贪睡的人也该醒了。往日,只要听到场主的喊声,就是来不及穿衣,赵侠、王虎也会立刻出现在赵仁的面前。 今天怎么了? 晨风中忽然飘来一阵血腥。血!赵仁的每根毛孔都竖起来了。 血腥循风而遁的地方是鸡栏,里面原有的三千多只生蛋的母鸡,全都死在鸡栏里。 难怪没有听到黎明的鸡叫。 值夜看家的狗呢? 几只高大的牧羊犬被人用重手法击毙在鸡栏不远处的地方。 鸡犬不留! 是谁这样狠毒? 赵仁明白,他的侄子、助手此刻很可能同样再已醒不来了。愤怒、恐惧一下涌上心头,辛辛苦苦创立的基业难道就这样毁了? 一个老人在晨曦里愤怒得几乎发抖。 风云牧场并不是普通的牧场,怡和钱庄庄主邹夕峰老家就是这里,他从小在这里长大,风云牧场实际上是怡和钱庄的前身,毁掉风云牧场,无异于挖了邹夕峰的祖坟。 赵仁虽然愤怒,但仍然保持着冷静,他并不是一个轻易就被击垮的人。他立刻四处观察。 风云牧场大门旁有两根木桩,木桩上倒挂着两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只一眼,赵仁就看出是赵侠和王虎。 尸体下插着一块牌子,上写着“怡和钱庄下场”几个字。 赵仁气得浑身发抖,一脚将牌子踢得才老远。他是绝不允许有人侮辱神圣的怡和钱庄。 “哈哈哈,嘿嘿嘿……”随着一阵怪笑传来,四周幽灵般地出现了许多人影。当先一人是一个穿着金黄马褂的驼背。 “金驼子?!”赵仁倒吸一口冷气。 金驼子是青龙镇最大一家“鸿运赌场”的主持。在他的看管下,很少有人敢在“鸿远赌场”出千。 曾经有一位自以为武功很高、赌术很精的人,又有后台撑腰的人,在“鸿远赌场”出千,结果,这个人被打断落了一口的牙齿,出千的那只手,全部骨头被砸碎。 从那以后,就再没听说有人在“鸿远赌场”出老千。 金驼子远远地看着赵仁,大笑:“有朋自远方来,赵场主不欢迎吗?” 这种人也能称朋友? 金驼子看着赵仁的眼神,好象在看一头进陷阱里的猎物,跟一只狼看到一头绵羊的表情差不多。 赵仁踢牌子的脚已变得乌黑,牌子上有毒。只怪一时没沉住气。赵仁明白自己的处境,他奋力上跃,拨刀,作困狮一搏。可惜,人跃到半空就重重的跌了下来。 就在半空中要跌下来的瞬间,赵仁的刀抹向了自己的咽喉。 血立刻象散花一样和他的身体一起落下来,落在他奋斗一生的草原上。一个苍老的人,实现了他的夙愿――与风云牧场共存亡。 ※※※ 孙基,怡和钱庄八大金刚之一。 三十五岁,高大勇猛,能力举千斤。 出身:打铁世家。 武功:精通闽南开山拳法。 爱好:贪色。 战绩:身经大小七十四战,负伤十八次。 这是萧四手里有关孙基的资料。把重大的事情交给萧四,比交给任何人都让胡老板更放心。 ※※※ 孙基火气很旺。 火气一旺,他就想杀人,而一杀人,火气就更旺。 火气旺,是因一只凤钗。 一只仅值五钱银子的凤钗――孙基对女人一向并不大方,他认为向女人表达爱慕的方式不应当是金钱,而应当是拳头。 孙基将一支凤钗送给了目前最心爱的一个女人。可昨天,他的部下在翠花阁发现了这只仅值五钱银子的凤钗。 这支凤钗插在他的女人咽喉之上。 这个女人的名字叫凤仙,是孙基这几天最迷恋的女人――说是这几天,是因为没有一个女人能跟上孙基一个月――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孙基这种表达爱慕的方式。 跟他的女人不是被孙基爱得半死,就是自己找根绳子去上了吊。 但有一点,孙基绝不能容忍别人染指他的女人。 “我不要的女人,即使拿去喂狗,也不能让她去做人。”这是孙基的名言。 孙基听到这个消息,气得暴跳如雷,一口气杀了五个人。 五个都是他的部下。 现在,他身边一个部下也没有。在他暴跳如雷的时候,谁还敢在他身边? 这正是下手的机会。萧四就创造了这个机会。 拿下孙基,就等于在对方网上撕破一个缺口,打乱怡和钱庄进攻的布署。 孙基走在路上,行人就象老鼠见到了猫,纷纷闪避。孙基摇摇晃晃的走着,撞在一根标杆上。 这不是一根标杆,而是一个标杆一样笔直的人,这个人说出来的话,也象闪电一样触动了孙基:“在下知道是谁杀了凤仙。” 这根标杆就是萧四。 孙基一把抓住萧四衣领,他足足比萧四高出了一个头。 萧四望着他微笑。 “是谁杀了凤仙?”孙基吼叫。 萧四漫不经心地说:“有这样问话的吗?” 孙基放开萧四,萧四笑道:“就是你身后的几位。” 孙基转过身,鼻子上就挨了一拳,随后就看到了无数的拳头,狂风暴雨般地落在脸上、胸上、腹上,再然后,他就昏了过去…… ※※※ 孙基醒过来,已是一天以后的事了。 他发现自己躺在一条阴沟里,浑身疼得散了架,然后,他就发现自己的一条手臂落在几米外的阴沟里。 再然后,他又疼得昏了过去…… 第二卷 众里寻他千百度 第七章 龙潭虎穴只身闯 如果,你看到地平线上出现的一座城市,你最先看到的最醒目、最宏伟、最巍峨的建筑,往往就是钱庄。 因为人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动物,他们判断是非的直觉经常就是外观。 你的钱庄修得越高大、越豪华,人们就越愿意把钱大把大把地存在你的钱庄,而全然不顾实际上你用的就是他们的钱。 小秋在郊外一处山丘上,远远地看到怡和钱庄的总部,一片金碧辉煌的建筑群,也不禁为之动容。 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城市,其规模之大,远非青龙镇所能比拟的。笔直宽阔的街道、繁华高大的建筑、川流不息的人流、来来往往的马车,不愧是中原一带最著名、最古老的城市。 这个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一片全城最醒目、最宏伟、最巍巍的建筑――这就是怡和钱庄总部。 中原多逐鹿。 怡和钱庄就是中原最大的钱庄。 ※※※ 千里香的香气一到城里就没有了。 空气一样地消失了。 嘈杂的气流、龌鹾的空气中荡漾着脂粉的香气、人的体汗气息。 就是没有千里香。 朱珍到那里去了? 小秋站在大街上,不禁摸着鼻子苦笑。 ※※※ 雍养财,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一个极不平凡的人。 他是怡和钱庄的大管事。 要管理这样大的一个钱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雍养财从一个点银的伙计做起,熬了三十年,才熬到今天这样的地位。 整个钱庄界对他的评价是:谨慎、仔细、冷静,就象他的名字一样,善于理财,是一个不可多得的钱庄奇才。 今天,怡和钱庄因业务扩大的需要,准备新招四十名押银的伙计。由于事关重大,所以雍大管事一大早就来到了面试的招贤厅。 押银不是一件小事,关系到钱财的安全。雍大管事能不事必躬耕,亲自选人?何况正值与青龙镇交恶的多事之秋。 大厅已站满了应聘的两百多人。 雍养财点到第一百四十七人的时候,人群中走出一个健康的年青人,穿一件干干净净的蓝衫,脸上露出一丝微笑,笑容诚恳而朴实。全身唯一的装饰就是腰里挂着一把剑。 那是一个剑的时代。凡是习武的年青人几乎都要佩剑。 雍养财一见这年青人就觉得比较满意,印象比较好。他拿起这第一百四十七人的资料卡片,上面写着――秦恒二十九岁,茶商世家。 家居滇黔交界的吉祥村。 父母早故,幼习武,善剑,能识字。 ※※※ 这位叫秦恒的年青人就是小秋。 小秋在招贤厅看到正中坐着点名的那位雍大管事,心里就清楚,此人很可能是今后他要面临的一个十分可怕的人。 一个人能够熬三十年,才熬到今天这样的地位,那么他的耐心一定非常可怕。 雍养财叫这个姓名为“秦恒”的年青人写了几个字,练了一趟拳,使了一路剑,问了几个问题。 年青人字写得很整洁,拳脚干净。运剑如风。问的几个问题也答得比较满意:问:“你为什么选择押银工作?” 答:“为了糊口。” 问:“为什么选择怡和钱庄?” 答:“因为怡和钱庄里充满机会。” 又问:“你会用什么来保护金银的安全?” “当然是剑。”年青人抚了抚剑。 “你会用生命来保护金银的安全吗?” “不会,金银没有生命重要”年青人答:“如果保护的是个人,我会的。” 最后这句回答,雍大管事最赏识,他决定留下这位叫秦恒的年青人。 ※※※ 晚上,在最终决定四十名押银伙计的会上,雍大管事向与会的助手解释了为什么选择秦恒的原因:“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个人极可能是应征的两百多人中,最机智,潜力最大,武功也最好的人。” ※※※ 小秋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 每天,鸡鸣三鼓的时候,小秋和几十个新来的押银员就被叫起来,晨跑,练拳。上午学习各种规章制度,下午请老伙计传授经验要点,晚上又练拳学剑。 十几天以后,他们才开始实习。 小秋的工作很重要,也很单调。 他的工作就是几位同行一起,跟在一位姓龙武的老拳师后面,押运金银到城里一个叫兆园的分支机构,并留下两人负责那里的安全。 兆园其实很小,一间不大的屋里,隔了一个一人多高的柜台,柜台铁栅后面,几个员工点钞、称金、发银、计价。 一连几天,什么也没有发生。 直到有一天清晨――龙武带着九名押银员,护佑着两名手提银箱的庄员,前往兆园,开始一天的营业。 龙武心里很平静,他没有理由紧张,这是每天周而复始的工作,他已经干了十几年了,从来没有出过差错。在怡和钱庄势力范围内,有谁敢犯险? 但每一件事,总有意想不到的意外发生,就在他们一行转过街角,已经可以望见兆园的时候,意外真的发生了。 街角突然象幽灵般地冒出了六个人,在晨光中从六个方向围上来,有的使剑,有的使刀,有的用枪。 更有一人用的是斧头。 开山大斧。 斧重而力猛,挟着呼啸声劈来。 小秋正好是九名押银员之一,斧头也正好鬼使神差辟向他。 眼看斧头已辟向小秋头上,小秋忽然用一种非常奇特也非常的效的方式一扭,手里的剑轻轻一挥。 轻柔得就象情人的手。 剑光闪过,使斧的人手腕上多了一道谈谈的血丝,细得就似情人的头发,然后,那人的手立刻一松,斧落,剑收。 使斧的人吃惊地看着小秋,仿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所有的动作都停了下来,所有的人都张着嘴,吃惊地看着小秋。 他们几乎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幕。 ※※※ 在兆园阁楼上,雍大管事正隔着窗帘,偷偷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他的眼里仿佛有根针。 一根能够看透人心腑的针。 ※※※ 贾万伤还在睡觉的时候,就被人从被窝里叫了起来,他并不是随便那个人都可以叫起来的人,更何况是在暮秋的早晨。可是雍大管事的话他不能不听。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十万火急将他叫起来,只不过是为一个人验伤。 验一个使斧的人手腕上的剑伤。 贾万伤的真名已经早已被人淡忘了――就连他自己有时也记不起来――贾万伤的名声实在是太响了。 贾万伤是验伤这一行中顶尖的高手,以他几十年的经验,任何伤痕只要他轻轻一眼就能判断出是剑伤?刀伤?或是其它武器。用的是左手还是右手?武功有多高? 总之,没有他不能验的伤,也没有他验不出的伤。 可是,这次他拉着使斧人的手腕,左看右看,足足看了一个时辰。 而这,只不过是一道谈谈的血丝而已。 ※※※ 雍养财一直在外面等他。 贾万伤走出来的时候,神情显得严肃而疲惫,又有几分兴奋,仿佛耗尽了许多的精力,又仿佛看到了一件让人十分惊讶激动的事。 雍大总管递给贾万伤一杯暖好的荼,他知道,这时候贾万伤首先需要调整一下。 一直等到贾万伤把那杯暖好的荼慢慢地喝下去以后,他才慢慢地问:“你看出了什么?” 贾万伤神情显得很庄重:“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快的剑。” 雍养财笑了,他终于知道了他所想要的答案。 “而且, ”贾万伤有几分兴奋:“这把剑一定是一把不平凡的剑。” 雍养财有几分惊异。 贾万伤解释说:“只有经过名师铸造、打磨得非常锋利的剑,在一个武功非常之高的人手里才有这种效果,在才会产生这样的伤痕。” 他的眼里露出一丝狐疑:“让人不解的是,使剑的人并没有尽全力,好象要隐瞒自己七、八层的武功。” 雍养财这次不仅吃惊,而且有几分不敢相信,显然事态的发展远远超出了他的估计。 他问:“如果此人用全力呢?” 贾万伤一字一句说:“那么,你派去的六个人将在一瞬间被此人斩于剑下,绝不会剩一个!” ※※※ 贾万伤告辞很久以后,雍养财还站在院子里沉思。 他喃喃自语:“为什么要隐瞒呢?难道真是善者不来,来者不善?” 第二卷 众里寻他千百度 第八章 却疑春色在邻家 小秋一下成了小有名气的人物。 他不仅得到了嘉奖,而且,怡和钱庄的大管事雍养财还破例要请他喝茶。 怡和钱庄很大,里面当然有让客人喝茶的地方,怡和钱庄最好的茶舍,就是“翠福阁”。 “翠福阁”环境幽雅、布置恬淡,茶具、茶叶、茶道都非常考究。 雍养财破例请小秋品茶,是准备试探小秋。 既然秦恒是茶商世家,耳濡目染,对于茶道一定有些心得。 这茶并不好喝。只要答错一句话,露出马脚,就不是去喝茶,是去饮血! 小秋面临一场严峻的考验。 ※※※ 雍养财半眯着眼,靠在正中的茶几后面。他依然披着一件藏青的袍子,仿佛几十年都没有变。 一个人如果从一个小伙计做起,熬三十年,才熬出头,那么他的诸多习惯都很难改变。 比如就,他就喜欢半眯着眼,慢慢地打量着坐在他面前的小秋,静静地观察小秋的反映,揣摸小秋此刻的心理。 他一点也不急。 小秋的反映是异常的平静。 一个人反映平静,如果不是他胸有成竹,就是他一无所知。 小秋来到“翠福阁”已一个多时辰了,他们就这样一直静静地望着对方,静得连一颗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 房里除了倒茶的白衣两茶童外,再没有第二人。可是,小秋清楚并不是随便那个人都可以进得来,也不是随便那个人都可以出得去。 ――实力并不一定要写在脸上。 ※※※ 过了很久,雍养财才说了几个字:“请,请用茶。” ※※※ 小秋面前檀木雕龙的茶几上,放着五只精致的紫砂茶杯,焚香后的两白衣茶童,按照茶道顺序,一丝不苟地在每只紫砂茶杯里倒了一种不同的茶。 五只精致的紫砂茶杯,五种不同的茶。 小秋慢慢地端起面前的第一只茶杯,不过他并没有急于喝,而是放在鼻子下面深深地闻了一下,仿佛很陶醉的样子。 良久,小秋由衷地叹道:“好一杯祁门香。”他解释说:“祁门香是工夫茶的一种,产于滇的称‘滇红工夫’,产于蜀的为‘川红工夫’,这杯茶里的祁门香产于云雾缭绕的黄山山脉,是高香红茶中的精品。” 雍养财冷冷的眼中也不禁露出一丝赞许――仅凭一闻知茶道,确实需要几分真材实料。 后面三杯茶是绿色的。 绿得沁人心脾,只有对茶道很有研究的人,才能看出它们之间细微的区别。 小秋逐一细品,回味良久。 “请问,”雍养财请教:“这三杯茶又是什么茶呢?” 小秋回答的不慌不忙,不紧不慢:“第一杯绿茶是以色绿、馥郁、味醇、形美四绝著称的西湖龙井。” “第二杯绿茶是以形阵为佳的普洱。” “第三杯绿茶最难得,是象人眉毛一样稀少的珍眉绿茶。” 雍养财笑了笑,不由得点点头。 ※※※ 最后一杯茶竟然是白色的。 有誰喝过白色的茶? 雍养财笑得象一头老狐狸。 ※※※ 小秋轻轻啧了一口,问了一个非常奇怪的问题:“你见过女人的月经没有?” 雍养财焦黄的脸一下涨得通红,干咳几声算是回答,他怎能承认自己是老处男?就是女人的身体都没见全过,何况隐私的月经? “女人的月经是暗红色的,”小秋解释说:“有时候女人病了,就会流一种白色的液体,叫做‘白带。’” “茶也一样,茶有青茶、绿茶、甚至还有红茶。品种多了,也会变异,极少数会变成白色。” “这最后一杯茶,茶身披满茸毛,洁白如银,饮之香味醇厚、回味悠长,当是茶中仙子‘白牡丹’” 小秋一句话也没有答错,完全是茶商世家的派头。无论他是敌是友,至少通过了这次考验。 他是不是该松口气了? ※※※ 考验才刚刚开始。 从屋外走进来四个人,一进来,就有意无意地站在四个角落,恰好封住了房间的每一个出口。 四个铁塔一般的巨人。 小秋来之前,只要能收集到的有关怡和钱庄公开和不公开的所有资料,都尽量收集,来之后,又通过观察、交淡获得了许多有用的信息。 从四人的外表、神态、气质,小秋可以很容易推断出四人的身份。这四人均为怡和钱庄著名的八金刚之一。 坐在门口的,一脸杀气,恨不得马上杀人解气,好象世上的每个人都与他有仇,大病初愈、情绪有几分低落的就是孙基。 一个刚刚掉了一只手臂的人,当然看谁都不会顺眼。 孙基就是一只坐在门口,待人而噬的一条疯狗。 今天的茶真的不好喝。 ※※※ 坐在东面的,是一个气宇轩昂的中年人,一身宽大的长袍掩不住古铜色钢铁一样的肌肤,这就是以跌打功夫闻名的郑魂。 郑魂,三十七岁。 少林俗家弟子。外门功夫出神入化,几乎到了刀枪不入的地步。 出手五十七次,杀二十四人,失手八次。 每次失手几乎都受重伤,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活下来,他能承受的打击可想而知。 坐在西边的,与郑魂依稀有些相象,年纪要大许多,这就是郑魂的大哥郑洪。 郑洪,五十一岁。 同为少林俗家弟子。 出手一百二十五次,仅有三次败绩――武功与经验显然比郑魂高得多。 最后进来的是大象。 大象并不是一头真的大象,而是一个人,一个大象一样强壮的人。他拧断一个人的脖子就象踩死一只蚂蚁那么轻松。 身经大小二百一十八战,仅有一次败绩。据说那次是遇上了一次老鼠。、他就坐在小秋身后。 “翠福阁”不算大也不算小,四个壮汉进来以后,整个空间一下子显得拥挤、压抑。 四个铁塔一般的巨人如果同时从四个方向围上来,向中央挤压,会是一个什么效果? 中间那个人会不会被挤压成肉泥? 孙基、郑魂、郑洪、大象,他们的武功也许不算顶尖,论单打独斗很可能都不是小秋的对手,但他们的实战经验非常的丰富。 娴熟的杀人技巧、默契的配合,几人组合在一起就会产生巨大的优势。 何况还有一个莫测高深的雍养财。 据江湖传言,雍养财并不会武功,没有人见过他出手――至少活人没有见过,灵隐寺的高僧空大师却认为雍养财是目前江湖上轻功、暗器最好的十个人之一。 ※※※ “我想看看你的剑,” 雍大管事一边品茶一边客客气气地说:“如果你不愿意,现在还可以走,一样是怡和钱庄的客人。” “我来了就不会走,”小秋平静说:“如果我真的想走,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拦得下。” 他解下自己的佩剑,慢慢地递了过去。 这是一把古朴平凡的剑,甚至有些阵旧,以至于雍养财拨出来的时候,并没有通常的那种耀眼的光茫。 雍养财半眯着的眼睛却一下亮了起来。 甚至一直闷闷不乐的孙基也一下睁大了眼睛。 名剑并不一定要浑身缀满珠宝。 “好剑,”雍养财轻抚剑身,由衷地称赞说:“我并不是相剑的行家,幸好这里还有一位。” “谁?” “神眼。” 听到这个名字,小秋也不禁动容。 神眼是当世一位相剑的大师,一生相剑无数,声名远播,是相剑行业的权威。许多铸剑大师都把 新铸的剑送去给他相,只要他金口一开,一锤定音,有点石成金的作用。 ※※※ 阁外忽然刮起了一阵秋风,吹得树林哗哗作响,落叶随风飞舞,纷纷扬扬地落下来。 秋风扫落叶。 秋风中,响起一阵极有规律的“笃笃”声,一个瞎子拄着拐杖出现在小径的尽头,一头花白的头发在秋风中飘扬。 大家看到瞎子的时候,他还在很远的地方,可一眨眼,他就象一阵秋风吹来。一瞬间就站在了“翠福阁”中央。 瞎子已经很老了,满脸的皱纹诉说着一脸的苍桑,一头银丝般的白发在瑟瑟秋风中飞舞,显得说不出的萧索。 最令大家吃惊的,还是雍大管事客客气气的介绍:“这位就是名扬天下的相剑大师神眼先生。” 神眼先生竟是一位瞎子。 没有眼睛,他拿什么来相剑? 神眼先生一进来就象一头狼发现了猎物:“这里有剑?” “是的” “名剑?”神眼先生的声音显得很急促、兴奋。 “不错,当世一等一的名剑。”雍养财边说边把剑递了过去。 神眼先生表情变得非常庄重,象是在做一件需要沐浴更衣、焚香礼拜后才能做的大事,以一种虔诚的信徒才有的表情接过了剑。 他是以双手接的剑。 神眼先生用手慢慢地抚摸着剑,他摸得非常仔细、非常的慢,就象一位调情的高手在轻轻抚摸一个少女的全身。 难道,神眼先生仅凭摸也能相剑? 神眼先生的表情越来越严肃,越来越郑重,仿佛一位最虔诚的信徒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虚无缥缈的世界里。 他最后露出一种有些失望的表情,忽然将剑递还给雍养财,头也不回地往外走。 雍养财忙叫道:“先生,这是不是‘天涯’剑?” “天涯?”神眼先生说:“徐大师穷其一身所铸造的‘天涯’?” “是的。” “不是,”神眼先生摇摇头,肯定地说:“徐大师在铸造‘天涯’的最紧要的关头,一丁点火星溅到了剑上,留下了一个针眼大小的疤痕。” “这把剑太完善,没有一点疤痕。” “所以,它绝不是‘天涯’。” ※※※ 神眼先生走的时候的来的一样快。 还在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他的人已在小径的尽头,一眨眼又消失在秋风之中,只余下拐杖拄地的“笃笃”声渐渐远去,余音绕梁,越来越低,终不可闻。 “幸好这不是‘天涯’”雍养财笑了笑:“小秋是‘天涯’的主人,所以你一定不是小秋。” 小秋大笑:“我当然不是,” “你现在已是我们的朋友,你什么时候想来就可以来,什么时候想走就可以走,怡和钱庄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 许多年以后,神眼先生对他的一位最得意最信任的弟子谈起了那天发生的一切:――“那天,一摸剑,我就知道那是‘天涯’。” ――“徐大师在铸造‘天涯’最紧要的时候贱起的针眼大小的疤痕,正好弥补了‘天涯’纹路的不足,它已经巧妙地融入了剑纹之中,普通人用肉眼是看不出来的。” ――“‘天涯’剑已经融入了徐大师一生的心血、一生的激情、一生的寄托。” ――“所以,相剑不仅仅要用眼,更要用心去看,只有用心才能感受出来。” ――“当时,我没有说出来,是因为一位相剑的大师不仅要善于相剑,更要善于相人。” ――“剑不在于名贵,而在于用它的人。” ――“是人在用剑,人才是剑真正的主人。” ――“宝剑赠英雄,小秋无疑是‘天涯’最好的主人。” 第二卷 众里寻他千百度 第九章 只缘身在此山中 秋雨就象一段缠绵的故事,淋淋沥沥地讲述着,一连讲述了几天。在一个既没有月亮也没有星光,秋雨霏霏的晚上,小秋被雍养财恭恭敬敬请进了“听雨轩” “听雨轩”疏影横斜、小桥流水,房屋布置错落有致,格调高雅,是怡和钱庄最大最豪华的客舍,只有怡和钱庄最尊贵的客人才能入住。 精致华丽的床、丝绸锻面的被子、鹅绒绣花枕旁还叠着整整齐齐一套崭新的内衣。 小秋一开始还有些不习惯这种环境,他吹熄了灯火,倚在窗台上,听外面绵绵的雨丝,“沙沙沙”滴在摇曳的竹叶上,在荷塘上泛起阵阵莲猗。 小秋需要认真思考下一步的行动。他将进入钱庄这一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情连贯起来,反省有没有失误的地方。 细节决定成败、性恪决定命运。一个微小的失误足以要人的命。 小秋推测,青龙镇胡老板请他查奸细“针”,不外有两种可能。一种确实是请小秋帮忙,毕竟这是一个多事之秋,又正用人之际。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根本是一个套。 一个设计好让他往里钻的套。 那一夜的激情呢? 小秋忽然想到了喝酒。 即使是深夜,阿黄的酒馆也一直开着。 寒雨霏霏,小秋穿着一双“听雨轩”提供的有汉唐古风的高齿木屐,撑着一把油纸伞,沿着青石板铺的街道往前走。 街上见不到一个人,其它商店都打烊了。 黑暗中有没有眼睛在盯着他? ※※※ 卖酒的阿黄是个又矮又丑的独眼残疾人,一双手却很粗大。没有人知道阿黄的身世,单听名字,象是在叫一条狗。 他卖的是一种最烈最涩最贱的酒,来喝酒的人也往往是最苦最累最卑的人。奇怪的是,小秋竟喜欢在这种地方喝酒,每次见到阿黄,心里总有一丝感慨、一丝凄凉、还有一丝温暖。 酒店里只有一位客人,是一位常客。小秋来过几次,几次这人都在。 这人衣衫褴褛,神情瘘琐,穷困僚倒,嗜酒如命,一有钱就拿去喝酒,因为鞋补得好,才得以在怡和钱庄安身。 人人都叫他李三。 小秋看见李三的时候,他正拿着一瓶酒,仰着脖子往嘴里倒。 李三喝酒,不是一杯杯的喝,而是一整瓶往肚里倒。 仿佛并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逃避什么。 李三并不象一般的酒鬼,到处找人喝酒,两杯下肚又高谈阔论,喋喋不休。 他显得很孤独、很寂寞。 一双眼睛总是空洞洞的,没有一点情感。在怡和钱庄安身近十年,一直是这个样子,一个人喝酒、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补鞋。 没有朋友,唯有酒。 小秋喝第三口的时候,李三的那瓶酒已倒完。 一灯如豆,昏黄的烛光下,李三的眼睛显得更加空荡、更加潇索。只有对生活感到说不出疲倦的人,才会有这种眼神。 一个四面透风的酒店,穿着一件单薄的外衣,吃着一个又冷又硬的馒头,喝着一瓶又苦又烈的酒。 来喝过两次酒,小秋也从没有与人说一句话,没说话不等于没有观察,实际上小秋一直观察的很仔细,他发现,李三无论倒多少酒进肚子里,竟从来没有真正的醉过! 他的脚下会变得越来越湿,只有内力修为极高的人才能把酒通过脚排出体外。 别人喝酒的时候,阿黄就倦缩在靠窗的火炉旁,看天上的残月,每当这个时候,阿黄白多黑少的独眼总闪出一种明亮的光芒。 也许正因为这种光芒,阿黄才能在人世冷漠的环境下生存到现在。 人,不能没有希望。 据说,狼在月夜里,常会对月长啸。 令晚有雨无月,阿黄显得有些平静。他升火、斟酒、上菜,每一个动作简捷有力,仿佛不肯多用一分力气,又仿佛计算得异常准确,总是恰到好处。 如果这双大手扼住人的咽喉,是不是一样简捷有力? 小秋发现,怡和钱庄越来越有趣了。 ※※※ 从阿黄的酒馆归来,小秋已微有醉意,这一夜他睡得很安稳,仿佛一个浪迹天涯、历尽艰辛的旅人终于回到了温暖的家。 饥饿的时候,家是一块馒头;寂莫的时候,家是心灵的港湾;痛苦的时候,家是最好的慰籍;劳累的时候。家是祖母轻轻抚摸的、满是皱纹的手;流浪的时候,家是地平线上永恒的目标。 一觉醒来,天已拂晓。 小秋睁开眼,就看到一双大大的、明亮的、满是笑意的眼睛。 那是一双近乎无邪的眼睛。 这双眼睛看到小秋醒来,忙又缩回窗外。秋季的天气变化无常,一连几天的淫雨居然终于停了,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窗外青竹低垂、花影斑驳,难道是三月江南? 一会儿,窗外又慢慢冒出一双明亮的眼睛,好奇地看着小秋,就象在盯着一个最奇怪最好看的动物。 被人当成动物欣赏,还是第一次。小秋冲窗外眨眨眼,那双明亮的眼睛也立刻眨了眨,甚至还有一种甜甜的关切。 小秋笑道:“进来吧。” 进来的当然是位十八、九岁,对所有事都感到新鲜的小姐,这位小姐有门不入,偏偏从雕龙绣凤、极为精致的窗楹上跳了进来,而且还在窗台上留下一个不太清晰的脚印。 这是一位无论从那方面看,都是十分美丽的小姐,身材健康丰满,皮肤白得就象月下的锦缎。最动人的是近乎无邪、单纯、明快的笑容,仿佛带进了满屋的春天。 小姐一进来,就装出惊讶的样子:“日头已经晒屁股了,怎么还有个懒鬼躺在床上?” 说完这句她觉得很调皮、得体的话,自己倒忍不住先笑起来了,笑声清脆如银吟。 小秋喃喃自语:“这种好天气,为什么有人不去睡觉?” 小姐眼珠转了转说:“听说有种动物最喜欢睡懒觉。” “什么动物?” “大懒猪!”小姐大声说。小秋也忍不住笑了,他简直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这种感觉很久都没有体会过了。 小姐上上下下打量着小秋:“听说来了一位用剑的高手,想不到是这样一头懒猪。” 小秋叹了一口气:“你是不是很失望?” “有一点,”小姐认真的说:“不过你长得还马马虎虎,还过得去,当个跟班之类的还可以。” ※※※ 窗外,微风拂面,秋高气爽。一只五彩斑斓的蝴蝶从菊花丛中飞了进来。 蝴蝶上下翻飞,尽情地飞舞,将美丽尽情展现。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人生?从茧中的蛹,经过慢长的煎熬,最终破茧而出,化作蝴蝶,只为了自由的飞舞。 花丛中站着一位二十出头、英气勃发的年青人,眼睛正出神地望着这位调皮的小姐,充满了柔情。 看见这位年青人,小姐的脸忽然红了,显得很高兴又有些害羞,她一边从窗台飞身而出,一边丢下一句话:“我叫琴,以后我还会来找你的。” 看着这一对两情相悦的青年男女一起慢慢消失在花丛尽头,小秋也不禁感到生命的美好,感到由衷的祝福,他也有过这样年纪的时候。 小秋一下想到了与自己有一夜情的朱珍,他立马出门,暗中四处寻找。目前“怡和钱庄”还没有安排小秋新的工作,他有许多的时间,可几乎走遍了整个钱庄,一点线索也没有,朱珍就象水蒸气一样地蒸发了。 旅馆、酒楼、甚至妓院都找了,找了几天,什么也没有。 她在何处? 第二卷 众里寻他千百度 第十章 二十四桥明月夜 沿着一条铺满鹅卵石的小径,就到了雍养财大管事的家。 无论多么忙,雍养财总要抽空喂一喂后院的鸽子,多年来这已成了他的习惯。一个人单独生活,总要找一点爱好。 养鸽就是他最大的爱好。 今夜,雍养财又独坐在后院。 他已坐了很久。 喂完鸽子后,他没有象往常一样进屋,而是坐在后院的凉椅上,半坐半躺,似乎在等什么人。 在渐渐寒冷的秋夜里,他在等什么人? 他等的并不是人,而是一只鸽子。 怡和钱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管事,独自在这样寒冷的秋夜里等一只鸽子,而且一等竟等了大半个时辰。 这是一只什么样的鸽子? ※※※ 许多人养鸽,是为了吃鸽。 据说鸽子大补。 同样,也有许多人养鸽,是一种爱好,是闲暇时的排遣。这和那些喜欢养猫养狗没什么两样。 还有一种人,养鸽是为了传递消息。 雍养财属于后两种,既是爱好,也是为了传递消息。他养的全部都是信鸽。在那个年代,信鸽无疑是最快的信息传递工具。 最初养鸽纯粹是为了传递消息,时间久了,雍养财渐渐喜欢上了养鸽,劳累一天之后,与鸽为伴,与鸽为友,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 今晚,他等的鸽子是从千里之外的、滇黔交界的吉祥村飞来的――那里是小秋化名“秦恒”的老家。 怡和钱庄有很多的分支机构,有很多的客户,网络遍及各地。调查秦恒身世的命令,几天以前就通过信鸽,向滇黔分支机构发出了,算时间,今晚回信应该到了。 就在雍养财似睡非睡的时候,黑暗中“扑扑扑”地飞来一只信鸽,一下飞到雍养财手中。鸽子显得非常劳累,仿佛用尽最后所有的力气才飞回主人的身边。 鸽子的爪子下套着一个小圆筒,里面装的就是雍养财一直在等的消息。 圆筒里放着一张卷着的小纸筹,展开,上面只写着四个字“确有其人” 雍养财冷冷的笑了笑,小心翼翼地将纸筹放入一盆早已兑好特制药品的液体之中,慢慢地,纸的上方逐渐显出四个蚊蝇小字“幼年夭折”。 他终于会心地笑了。 ※※※ 雍养财立刻转身奔回书屋,查找他所需要的资料。 在书屋左面第一至第七个书架上,放着许多人物丹青,上面画的是江湖中所能收集到的一切稍有名气的人。 捉笔的是最擅长人物速写,过目不忘的柳诗青。只要他见过一眼的人,事后都能凭记忆将此人画得一分不差、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就是他没有见过的人,他也能凭别人口中的描述,将此人画得十不离八九。 在第四个架子上,第六层第二百七十二小格中,雍养财终于找到了所要找的丹青。 画上是一个神采飞扬、英资勃发的年青人,跟名叫“秦恒”的年青人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只是画上人物的名字却是:――菊花小秋! ※※※ 青龙镇。 那间巨大的房子里,唯一的一张赌桌旁。 老山羊一样的胡老板一个人在不停的洗牌。 只是洗,并不发。 每次遇到大事的时候,他总爱坐在赌桌旁,哗哗地洗牌。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感觉最紧张、最清醒――赌徒在赌钱之前是不是都这样? ※※※ 萧四就站在胡老板面前。 在老板面前,他只能站。 跟随胡老板多年,他早已知道老板的这个习惯,知道在老板思考成熟之前,最好不要开口。 除非老板发问。 ※※※ 胡老板发问了:“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来不给你发牌?” 萧四摇摇头。 “因为一发牌就会有输赢,”胡老板解释说:“有输赢人就会兴奋,就会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头脑难免就会发热。” “我不给你发牌是希望你头脑一直清醒,特别是在关健的时刻。” 这些都是胡老板的经验之谈。 青龙镇能够在群雄逐鹿的中原屹立不倒,风云数十年,绝不是偶然。 其间,他所付出的汗水和鲜血,绝非常人所能想象的。江湖上对他的评价是“老谋深算,诡计多端。” ※※※ 骨瘦如柴的胡老板在宽大的桌子旁显得更加瘦小――瘦小并不等于弱小,从萧四毕恭毕敬的神色就可以看出来。 胡老板继续说:“目前,正是关健的时刻,怡和钱庄一定不会甘心受到打击,一定会有所反应。” “我非常了解邹夕峰这个人,他一定会先部署准备,只要他一旦完成部署,他就会发起迅猛的反击――很可能是意想不到的――甚至是致命的打击。” “所以,我们一定要思考,邹夕峰会从什么地方动手。” “这也正是这几天让我劳心费神的地方。” 萧四在青龙镇坐的是第四的位子,尽管以他的才干和贡献,早就可以坐上第二的位置了,他却一直非常安于目前的位置。 这也是让胡老板最赏识的地方。一个没有野心而又有头脑的人,毫无疑问是最容易获得信任的人。 萧四也一直在思考,先计算,后冒险,是他的风格,他说出来的话同样让人信服:“以属下愚见,怡和钱庄近期内不会发动大规模的进攻,不会有大的举动。” “首先,我们的反击已给对手巨大的损失,他们从打击中恢复过来需要的是时间。” “其次,邹夕峰做事一向稳妥,没有绝对把握的事他不会轻易做,他从不打没有把握的仗。” “最后,是因为小秋。” “小秋?”胡老板眼睛一亮。 萧四一字一句道:“因为小秋后面有‘风。’” “风”是江湖上目前最神秘的一个组织。它没有首领,没有场所,甚至没有固定的成员。只是为了一个目标聚在一起,完成了这个目标之后又马上散开,直到下次有了新的目标再聚在一起,忽分忽聚――就象一阵风。 但一个共同的宗旨将这些人联系在一起。这个宗旨就是:替天行道、除暴安良。 所以,这也是当今江湖声誉最隆、口碑最好,年青人最向往的一个组织。同样,这也是“怡和钱庄”之类想独霸江湖的最痛恨最忌讳的一个组织。 萧四继续陈词:“象小秋那样出名而又爱管闲事的人,怡和钱庄一定会有办法查出他的底细,我们绝不能低估对手。” “他们会将注意力放在小秋身上,小秋并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人,‘风’也并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组织。” “小秋岂不是很危险?”说这话的时候,胡老板一点担心的表情也没有。 屋子一下静了下来,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到。 他们很久没有说话,也许是他们说得差不多了,也许是他们不想再提到小秋这个名字。 良久,胡老板放下手里的牌:“我们需要做什么?” 萧四笑道:“我们不妨去喝一杯。” “好,好,好”,胡老板也不禁展颜道:“走,我们去喝一杯。” 他们确实应当喝一杯,因为一切的变化都在控制之中。 小秋呢?他是不是该喝一杯? 第三卷 杨柳岸晓风残月 第十一章 杨柳岸晓风残月 杨柳岸晓风残月小秋依然每晚去阿黄的酒馆喝酒,一连几晚,天天如此。 这天,小秋醒来的时候,头裂得就象要爆炸,全身疼得象要散架。 他躺在一个阴沟里。他只依稀记得昨晚在阿黄四面透风的小酒馆喝酒,喝了许多又苦又涩又烈的酒,喝了出来,不知什么原因,在外面又与一位叫牛二的泼皮打了一架。 然后,牛二就叫来了许多泼皮,再然后的事小秋就记不清了。 近一段时间,小秋明显感受到“怡和钱庄”加强了对他的监视,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暗处某个角落盯着他,就连他如厕的厕纸都立刻会有人偷偷地捡去分析。 就象野兽在面临危险时所激发的本能一样,小秋也察觉到了这种看似平静下面的危险正步步逼近。 现在,阴沟旁边正有一大群人围着看他,就象在看一个怪物。前几天被那位叫“琴”的小姐当成猪看,这一转眼又不知被人当成什么怪物看了。 小秋不禁笑了笑。 “这人在这躺了一整天了。”有人议论纷纷:“这人现在居然还能笑出来。” 小秋头一歪,又睡着了。 ※※※ 此刻,最狐疑最想不通的,是雍养财大总管。 这一切当然马上就有人汇报给大总管了,他实在想不通,在这种节骨眼上,小秋居然还能喝酒、还能笑、还能睡、甚至还能与泼皮牛二这样的人打架。 难道小秋不知道“怡和钱庄”是龙潭虎穴? 如果一个怀有目的之人潜入敌阵,他至少会非常谨慎。 在睡觉的时候眼睛甚至都应当是醒的,他怎么还敢这样喝酒? ※※※ 小秋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正午。 这次,他没有躺在阴沟里,而是躺在一个香喷喷、暖哄哄的卧床上。精致华丽的床,丝绸锻面的被――他又回到了“听雨轩”。 只是今日却没有雨可听。 有艳阳,有微风,还有一首歌从窗外漂进来,歌声清新婉约、高亢动听,循着歌声望去,小秋就看到了琴小姐。 琴正在小桥流水旁、一丛竹篱下,一边唱歌,一边洗脚,一边戏水,一边抹着风中额前飘散的刘海,一边在烤着一个香喷喷的大红薯。 难道是这位小姐把他带回来的? 诱人的香气就随着微风随着歌声飘进来。 小秋忽然感到饿了。 他这才想起,一天一夜粒米未进了。 琴已经看见了他,冲着他笑,又指着烤红薯向他打手势,还在喊:“快来,快来,红薯马上就熟了。” 小秋立刻将一切抛向脑后,管他什么,先填饱肚子再说。 “我知道你已经饿了,”琴柔柔地:“一个刚刚从地里刨出来的红薯,刚刚烤熟,不知你喜不喜欢?” 小秋实在是很喜欢。 三两下吃完红薯,掬一掌溪水,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惬意,实在很想说几句感谢的话。 “你不用感谢我,”琴快乐而调皮:“我让人把你从阴沟里拖出来,只不过觉得你这个人看着很顺眼。” “而且我恰好又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做。” ※※※ 小秋忽然开始反胃。 “你是不是开始有些想吐的感觉?是不是肚子很不舒服?”琴眨眨眼:“我一不小心在红薯上洒了一些泻药……” 小秋肚子痛得很厉害。琴咯咯地笑,一边数:“一、二、三……” “三”字还没有说完,小秋已经跳起来开始跑,向茅房飞跑。 跑得居然比来时还快。 ※※※ 从茅房出来,小秋几乎要虚脱。 一个刚刚从地里刨出来的烤红薯怎么能经得起上吐下泻?他肚子空得几乎可以吃下一头牛。 先教训一下那丫头再说,尽管小秋自己都怀疑现在有没有力气。 琴已经不见了,小桥流水旁、一丛竹篱下,坐着的是上次与琴在一起的二十来岁的年青人,原来烤红薯的地方居然烤着一头已熟透的烤乳牛。 “我姓余,排行七,别人都叫我余七。”年青人满脸含笑:“你别生气,琴一向是这么顽皮。” 余七也是一脸无奈:“她实在是没有别的什么事情做。” “你是余七?”小秋很惊奇又很高兴:“是不是快剑余七?” “正是在下。” 余七据说是江湖上年青一代中使剑最快的人。 他从拨剑到剑刺入人咽喉的速度,跟一个人想眨眼睛,眼皮刚刚想动的时间差不多。 当世最著名的铸剑大师之一的卞三剑,中年时候羽扇冠巾、雄资英发,深谙剑的精髓全在一个快字,因而铸就了一把叫“电”的名剑。 他的意思是希望这柄剑象闪电一样快。 现在,这把剑就随随便便挂在余七的腰间。 “我向你保证,这头烤乳牛绝对没有问题,”余七用刀割下一块牛肉塞进自己的嘴里:“你吃了一定不会后悔。” “我当然想信你,我不能不信一位剑客,”小秋看着余七真诚的眼神,拍了拍余七的肩膀:“况且,我现在饿得可以吃下一头牛。” ※※※ 琴的歌声又从远处飘来,由远而近,歌声中,琴提着一个菜篮,一路笑吟吟地走过来。 篮子里装着一盆红薯稀饭,还有两牒雅致的泡菜。 “我是来给你赔罪的,”琴的表情怎么看连一点道歉的意思也没有:“这些红薯稀饭和泡菜很适合喝醉酒的人。” 自从琴来以后,余七的眼睛就一直在琴身上,再也舍不得离开。 “我当然要吃,”小秋苦笑:“就是你在里面放了毒药,我也只好吃了。” 一个宿醉末醒的人,没有什么比一碗稀饭和一喋泡菜更吸引人的了。 小秋一口气吃了五碗稀饭,所有的泡菜,在开始割牛肉的时候,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怎么没有酒?” 琴的眼睛立刻瞪得特别大:“你还能喝酒?” “吃烤乳牛怎么能没有酒,岂不是曝珍天物?”小秋叹口气:“信不信我比你们都能喝?” 琴和余七均是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小秋悠然道:“既然你们出了这么好的下酒菜,那么,我就请你们喝酒,保证不醉不归。” ――“而且,我也恰好没有别的事情做。” ※※※ 阿黄的酒馆今天生意非常的好。 几张简陋的长凳上闹哄哄的坐了不少人。 当小秋、余七和琴抬着一头已熟透的烤乳牛浩浩荡荡走进来的时候,所有的喧哗一下子静了下来。 他们都在看着琴。 这些人都是些佣工、佃农、苦力,都是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人,他们中的许多人也许一辈子都没有近距离见到过象琴小姐这样健康而美丽的女人。 更令这些人吃惊的是,这位小姐一走进这间四面透风的酒馆就喊:“快拿一坛酒来!” 其实,就连瞎子都看得出来,琴根本不是他们这一阶层的人,单是琴头上插的那支缀满钻石、珠宝的发夹,就可以买下整条街。 “老板,”琴又大大咧咧在喊:“把牛肉切两盘端上来,剩下的分给大家一起吃。” 大家哄然叫好,都很高兴。 小秋也很高兴,他发现自己很喜欢余七和琴这一类年青人,他们不仅自己快乐,也懂得把快乐分享给大家,他们都和小秋的性恪很象。 酒很快就上来了。 阿黄卖的是一种又苦又涩又烈的酒,琴先满满地倒了一碗,说一声先干为敬,一仰头咕咚咕咚就喝了下去,竟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今天怎么啦,”小秋故意叹了口气:“这年头好象猪也特别能喝。” 琴嘴一撅:“你才是猪 ,大懒猪!” “这不叫喝酒,这叫牛饮!” “是牛又怎么样?你不一样很能喝吗?” 看着琴和小秋斗嘴,看着琴的一笑一颦,余七似乎有些痴了。 ※※※ 喝酒实在是一件非常浪费时间的事情。 特别是三个酒量非常好的人凑在一起喝酒的时候。 从正午到下午,从阳光明媚到日近黄昏,谁也没有倒下。女人自带三分酒,看着琴越来越亮的眼睛,小秋算是真信了这句话。 余七和琴不断地交换着热恋中的情人特有的眼神,许多不敢说的话,不敢做的神态,随着酒后越来越明显了。 琴一脸的灿烂,余七一脸的喜欢。 看着这一对青春年少,小秋不由想起了朱珍,想起朱珍在自己身下的婉转呻吟的情景,她还好吗?她在哪里?小秋坚信自己一定能够找到她。 小秋也有过几个女人,也有过刻骨铭心的初恋,可那些已成往事,时间会冲谈一切。 小秋忽然发现在这里自己是个多余的人。 他起身向两人告别,而两人也一点挽留的意思也没有,好象觉得他早就该走了。 ※※※ 外面,已是华灯初上。 小秋一踏上长街,转过一个街角,就感到一阵肃然的杀气! 第三卷 杨柳岸晓风残月 第十二章 长街日暮乱飞鸦 日已近暮秋,气候渐凉。 工作了一天的人们,晚饭后纷纷涌上街头,散散步,逗逗小孩,恢复一天的疲劳,享受这短暂的欢乐。 街上的人很多,川流不息、来来往往。晚上还在营业的杂货铺、百货铺、胭脂铺、绸锻铺家家门庭若市。 在不起眼的街角,躺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叫化子。说是叫化子,脸却白白胖胖,人也又白又嫩,那象饿过饭的面黄肌瘦的叫化子? 叫化子对面一个胭脂铺里,一个年青的和尚正在化缘,这和尚头上居然还有一撮黄毛。说是和尚,一双色迷迷的眼睛一尽往买胭脂的姑娘身上嫖,他是不是想把这些姑娘都化缘回去? 胭脂铺旁边,和记药铺前面转角处,摆着两张简陋的桌子,几条长凳,一个火炉,一锅热汤――这是一个卖汤圆的小摊,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头,正在煮汤圆。 老头一脸的沧桑,看样子离坟墓已经不远了。 他动作虽然缓慢,手却很稳,倒汤的时候一不小心溅了几滴,一双稳定的手怎么会溅汤?难道这手不是卖汤圆的,而是拿兵器的? ※※※ 叫化子、和尚、老头是昨天才来的,雍养财大总管花重金请来的,他们是“五口会”一流的杀手。 “五口会”是近百年来江湖上最有名最成功最可怕最低调的杀手组织,它成功的最大秘诀就在于低调,其内部组织极其严密,它的价格也是最高的――当然,如果你出得起钱,它可以替你杀任何人。 卖汤圆的老头就是大哥,名叫黄历,他的任务就是小秋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抽空子把一锅又滚又烫的汤圆泼向小秋。 叫化子是老二黄毛病,他的毛病主要就是好色――杀人上可是一点毛病也没有。他的任务就是在街角截住小秋的退路。 那个最年轻、最不老实的和尚是老三,因头上一撮黄毛,人称一点黄,他是三兄弟里面用剑最刁狠最毒辣的――他的任务就是在小秋被一锅又滚又烫的汤圆淋得手忙脚乱的时候,喂小秋一剑。 他们三人自出道以来,成功十九次,从末失过手,如此高的成功率,除了他们严密的配合外,还与他们精确的计算有关。 他们已经算过,街角到和记药铺一共五步,和记药铺到汤圆摊二步半,汤圆摊到街角也就只有二步半,这二步半就是小秋最后所能走的路。 街上的行人很多,人群也是一种很好的掩护,退路已经准备好――小秋一中剑,立刻会有一辆马车驶来,狼山司马兄弟就在马车上。 狼山司马兄弟并不是几兄弟,而是一个人,姓司马,名兄弟。他最擅长的就是追踪、掩护、逃跑。他的任务就是在混乱中将几人接走。 他们为这个计划取名为“毒蛇行动。”因为他们实在想不出还有比毒蛇一样更完美更可怕的计划。 ※※※ 仿佛一种动物的本能,一转过街角,小秋就察觉到了危险。 这是一种在长期的、无数次的生死关头,磨练出的一种动物的本能、一种求生的本能、一种与死神擦肩而过的本能。 只是他明白自己现在很虚弱,一个人如果一日一夜粒米未进、宿醉末醒后又被一个烤红薯弄得上吐下泻,然后又喝了许多又苦又涩又烈的酒,他能不虚弱吗? 小秋清楚,他现在的体能、判断都是最低潮的时候。 可是,小秋并没有退缩,也没有往回走。 因为,从他转过街角的那一刻起,他就已没有退路! ※※※ 隔一条街,在“兆园”的阁楼上,透过垂下的竹帘,雍养财大总管用一种从西域贸易交换来的,叫“望远镜”的东西,静静地远望着长街发生的一切。 这是一个很好的角度,从这个角度远望,对面长街一览无遗。 “五口会”这三个杀手就是雍养财大总管花了二千两银子请来的,他用这二千两银子买小秋从此消失――尽管他知道小秋绝对不止值二千两银子――可是,能替“怡和钱庄”省一点,他一定会省一点。 他一向认为,一个人如果死了,那才真的一文不值。 ※※※ 黄历已经开始出手。 他们之所以选择街角的“和记药铺”摆汤圆摊是很有道理的。他们一天前才赶到这里,准备的时间很仓促,伪装不足,老江湖是很容易看出破绽的。 所以他们只给了小秋两步半的时间。 其实,从小秋转过街角,感觉到危险,他也不知不觉走了两步,他真正的反应时间不过半步而已! 这是判定生死的半步! 就在小秋最后半步刚启动那一刹那,黄历手一扬,一锅又滚又烫的汤圆猛泼向小秋。 “毒蛇行动”已经启动。 叫化子老二黄毛病立刻从躺着的街角跃到街心――他截断了小秋的退路,小秋如果往回退,就会撞上他的刀。 街上的行人惊呼还没有出声,和尚一点黄已经从胭脂铺里窜出、飞身、拨剑,黄历的汤圆还没有淋到,他的剑竟后发先至! 又刁又毒又快的一剑! 一招“一指南天”直刺小秋咽喉。 一锅又滚又烫的汤圆、一柄凌空飞至的利剑、背后还有一把刀在等着。 三人配合得天衣无缝,时机、动作、出手均掌握得非常准,很少有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从他们这致命的一击中躲过去。 ※※※ 小秋恰好是一个例外。 他立刻开始退,退的速度竟然比泼过来的汤圆、刺过来的剑还快。 他一下就退到了黄毛病的刀前。 小秋退、一点黄进。 一点黄的剑如影般跟来。小秋忽然用一种非常怪异、非常有效的姿势从黄毛病和一点黄之间斜窜而出。 黄毛病和一点黄只觉眼前一花,小秋就从他们夹击中消失了,一点黄的剑由惯性顺势刺入了黄毛病的咽喉,而黄毛病的刀砍中的竟是一点黄的腹部。 他们的动作实在太快,正因为快才从来没有人躲过他们的夹击,正因为太快,长期的配合,使他们想都来不及想就将对方刺中。 连他们自已都无法躲开! 随后,一锅又滚又烫的汤圆就淋在了他们身上。 小秋窜出,在中途转向、拨剑,由斜改进,身子一旋,赴向老大黄历。 就象一枝中途转向的箭,射向黄历。 剑至、胸穿。 ※※※ “兆园”的阁楼上,居高临下,位置很好。 透过垂下的竹帘缝隙,雍养财大总管从一种叫“望远镜”的东西里看得清清楚楚。 他眼里也不禁露出一丝赞许,他没有看错小秋,没有低估对手。仿佛一切与他事先估计的完全一样。 请这三个“五口会”的杀手,只不过是在替小秋喂剑。 是的,喂剑。 “毒蛇行动”其实只是今天行动的一部分,黄历他们三人做梦也想不到,刚才发生的一幕只是序幕而已。 小秋虽然虚弱,可是老虎临死前的一击照样勇猛无比。 所以,小秋才需要人喂剑,当他最后凝集的力量散发完之后,他就真的只有任人宰割了。一而衰、再二竭的道理,雍养财大总管是非常明白的。 那二千两银子买的其实是黄历他们三人的命,雍大总管现在觉得有些贵了。 今天行动的核心叫做“猎虎计划”,这是雍大总管仔细想了一夜想出来的,他把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步骤、每一种可能都想得非常认真,直到认为没有任何漏洞为止。 一张铺天盖地、严严实实的网已经撒开。 这条街昨天就悄悄清场了,整条街都是“怡和钱庄”的人,外人是根本看不出来的。八大金刚来了四个:孙基、郑魂、郑洪、大象分守四个方向 的街区。 尤其是孙基,断了一条手臂之后一直想杀人。 雍养财还是不放心,他特地花了十万两银子,请了一个人。 这个人叫做“网眼”。 一张捕兽的网,核心就是网眼,只要你抓住了网眼,猎物就挣不开了。 这个人才是“五口会”真正一流的杀手。 如果你要杀一个普通人,随便找个小混混就可以了,难一点的,黄历之类的人可以摆平,可要对付象菊花小秋这样的人,就只有“网眼”这样的人。 关键是你要出得起价钱。 雍养财仔细将长街所有的人、所有可能藏身的地方看了几遍,也没有发现谁是“网眼”,也没有发现“网眼”藏身的地方。 只有一点是肯定的,“网眼”一定早就到了。 第三卷 杨柳岸晓风残月 第十三章 置之死地而后生 狼山司马兄弟早就准备了一辆八匹马的马车――他的任务是接应。 他一向做得很好。 “毒蛇行动”一发动,他立刻驾马而出,风驰电掣般冲过长街,直冲街角。 整个事情发生的实在太快,车末至,黄历他们三人已几乎在一瞬间死于剑下! 狼山司马兄弟并不是几兄弟,而是一个人,姓司马,名兄弟。他最擅长的就是追踪、掩护、逃跑。他的任务就是在混乱中将几人接走。 可人都死了,他还接应什么?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这一生中从末见过的最可怕最不可思议的一幕:整个长街上所有的人,包括卖胭脂的、卖水果的、卖药的、以及散步的老人、玩耍的少年、嬉笑的少女忽然象潮水一样涌向小秋,将小秋淹没在一片人潮之中。 ――这才是今天行动的核心“猎虎计划”。 ※※※ 你见过涨潮的潮水吗? 狼山司马兄弟今天就见到了。 小秋跃起、又落下;落下,又跃起。 他已记不清击退了多少人,如潮般的人流依然前赴后继地涌来,绵绵不绝。 很快,他的背上就挨了一掌、左腿中了一剑…… 恰好,司马兄弟的马车到了。他并不是来接小秋的,他是来接“五口会”黄历他们三人,只不过恰到好处地驶过长街,出现在了街角。 八匹马的马车奔跑起来,是很惊人的,就象一道耕地的梨,从人潮中梨出了一条路――客观地说,侦察、接应这一行,他确定干得不错。 ※※※ 司马兄弟只觉眼前一花,马车上已多了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小秋――这辆八匹马的马车是他逃生最后的机会。 街角处有一座桥,叫断桥。 自从白娘子与许仙在断桥相会后,就有很多桥取名叫断桥。 桥下有一条河。 马车很快在众人追赶呼叫声中驶上了断桥。 小秋就从桥上,纵身跳入河水之中。仅凭一辆马车,你是绝对出不了“怡和钱庄”的――如果真那样,“怡和钱庄”可能早就被抢光了。 河水很深,一入水中,小秋知道这条命算捡回来了。 很少有人知道小秋的水性非常好。他从小是在蜀境内的长江边上长大的,那里是长江的上游,水流湍急。 小秋在水底奋力潜游,如渔得水。 入水前,他深吸了一口气,凭这一口气,他就可以在水底游出很远。 小秋游了很久,直到他觉得已经安全了,可以上去换口气,就在这时,他见到水底静静地坐着一个人,在望着他微笑。 ――这个人就是“网眼”。 ※※※ “五口会”是近百年来江湖上最低调的杀手组织,它成功的最大秘诀就在于低调。 如果你以为“五口会”里只有黄历之流的人,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个组织能够延续近百年,就一定有它过人之处,也有它可怕之处。 “网眼”才是“五口会”里真正杰出的杀手,在这个世界上,知道有这么样一个人存在的人,不会超过几个人。 一张无论多么严密的网,很可能都有漏洞,弥补的方法就是抓住网眼。一张捕兽的网,核心就是网眼,只要你抓住了网眼,猎物就挣不开了“网眼”就是在关健的时间,出现在关健的地点,堵住关健的漏洞,抓住关健的猎物。 ※※※ 小秋想浮上去,他这一口气实在弊得太久。 他需要换口气。 可是他已经没有机会了,一张渔网从“网眼”手里展开,网住了他。 这个时候的小秋在水底游得太久,正是急需要换口气的时候,也是一个人最虚弱的时候,这时候,就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孩都能打败他。 “网眼”一直在等这个机会,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小秋只感到有一股巨大的力量把他往下拉,一个巨大的黑洞吸住了他。他呛了几口水,很快一阵晕眩,失去了知觉…… ※※※ “小秋是不是已经死了?” 在青龙镇一间装修非常豪华的房间里,胡老板一边品着一杯天笠来的葡萄酒,一边在问萧四。 “是的,已经证实。” “从怡和钱庄逃出来的司马兄弟亲眼所见。” “他和在场的许多人都看见小秋跳入了河中。” “七天之后,在河下游十一公里处,打捞上了小秋已经泡得开始腐烂的尸体。” 听着萧四的回答,胡老板干枯的脸上露出一丝难得的笑容,仿佛很兴奋,他当然会解释给萧四明白:“事实上你无论用秦恒还是任何其它一个什么假名、假身分都瞒不过‘怡和钱庄’,他们一定会有办法查出你的底细。” “小秋只有死他才能沉下去,他才能成功地潜伏下来,只有完全潜伏下来,他才有可能找到‘针’。” “唯一的办法只有死,只有死人才能不被人怀疑。” ――“这就是置之死地而后生。” ※※※ 不知过了多久,仿佛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小秋有时还能有一点知觉,迷迷糊糊中,仿佛有人在他脸上做了什么,脸上一片火烧火燎,有时脸上又象敷了什么东西,清凉清凉。有时象掉进了火炉,全身发烫,有时又象落入了冰窖,冻得发抖。 一会冷一会热,一会疼一会松。 不知昏睡了多久。 仿佛走过一条长长的黑道,总不见尽头,又仿佛做了一个奇怪绵长的梦,总不见梦醒的时候。直到有一天,见到了黑暗尽头的一缕暑光。 再长的梦,也有梦醒时分。 在一个寒冷的夜里,在于无声处,在不经意间,小秋恢复了知觉。 小秋恢复意识后,首先看到的是一幅非常温馨的画面:暖暖的烛光下,一个七、八岁、梳着一根冲天辫子,穿一身红色小褂的小男孩,正在专心致志地写字,一个三十多岁、漂亮温柔的少妇,正在耐心地为小男孩指点着。 小秋三岁被父亲抛弃,六岁母亲去世,他从小吃的苦,比黄河的水还多,那一刹那,小秋仿佛回到了童年,母亲在世的时候,依偎在母亲怀里,开始学写字的情景…… ※※※ 首先看到小秋的,是那个小男孩。 他看见小秋,高兴地嚷着:“父亲醒了!妈妈,你快看哪,父亲醒了!” 少妇转过头来,一脸的惊喜,急急地碎步走来,一头赴进小秋怀里,喜极而泣:“谢天谢地,阿松,你终于醒了!” 这不是在做梦吧? 第三卷 杨柳岸晓风残月 第十四章 今夜未知何处宿 “这是那里?你们是谁?” 少妇嗔怪道:“你怎么了,烧糊涂啦,这是你的家啊,我是你妻子纯,这是你儿子盼盼啊。” 小秋曾遇到过很多的事情。 在天山去采一种稀有的能治百病的雪莲的时候,他遇到过天地为之色变的雪崩;在穷追采花大盗一枝梅的时候,他追入过沙漠,遭遇过沙漠里最可怕的黑沙暴;在滇西旅行的时候,他见过一群极其原始的食人族部落,还在人吃人;在一次海上出行的时候,他见识了大海发怒时,滔天的巨浪。 可他还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情。 一觉醒来,突然有个美丽的女人说是你妻子,而且你还多了一个儿子。 也许一个人一生中都很难遇到。 “我想吃点东西。” 小秋感到自己很饿,仿佛要虚脱。在任何情况之下,一个剑客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恢复自己的体能。 自称为小秋妻子,名叫纯的少妇恍然大悟,歉然道:“看把我高兴的,连这也忘了,阿松,你等一下,我马上亲自下厨,为你弄点好吃的。” 说完,在小秋脸上深情地吻了一下,眼睛竟有些湿润,一边试着眼泪,一边往侧室跑,一边在喊:“春兰,少爷醒了,快去叫林神医。” 外面立刻响起一阵细碎的脚步声。 小秋慢慢地探起身子,打量了一下所处的环境,举目所见,房屋一间连着一间,精致华丽,竟在“听雨轩”之上,而且更多了一份家庭的温馨气息。 屋里还有一盆烧着精钢碳、正燃得熊熊的火炉。火炉烧着的精钢炭偶尔发出燃裂时“拍拍拍”的声响。 怎么会有火炉?难道已是冬天? “我睡了多久了?”这是小秋想弄明白的一个问题。 幸好他不用想太久,一个大眼睛的青衣丫环拿着个灯笼,带着一个鹤发鸡皮、提着个小药箱穿着厚重棉衣的林神医从外面走了进来,一边在说:“我们少爷已经醒了一会了,在嚷饿呢。” 林神医进来的时候,衣服上还带着一身的雪花。 林神医年纪很大,精神却很好,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让人几乎不敢仰视。 他先给小秋认真地把了脉,看了舌苔,翻了眼帘,试了体温,然后微笑着对小秋说:“松少爷,你的烧已经完全退了,不碍事了,再睡一晚上,明天你就可以生龙活虎地出去了。” 小秋忍不住问:“我睡了多久了?” 旁边的青衣丫环快人快语:“松少爷,你烧了三天了,睡了三天三夜,还是林神医给你开的药呢。” 小秋看林神医穿着厚重的棉衣,还围着一条长长的围巾,青衣丫环看样子也穿得不少,不禁弱弱地问:“现在是几月初几?” 还是青衣丫环接的快:“松少爷,你是不是烧糊涂了,连几月初几都忘了,现在已是十二月初二,再过一段时间就要过年了。” “十二月初二?”小秋大吃一惊,他清楚地记得到“怡和钱庄”的时候,是十月初八,正是深秋季节,难道自己竟昏睡了近两个月左右? 小秋问:“我真的只睡了三天三夜?你们没有搞错吧?” 林神医很严肃地看着他,说:“松少爷,烧了三天是已经是很严重的情况,难道你还觉得不够长吗?当时老朽也没有绝对把握治好你啊,老朽连续给你扎了三十七针,配了五付药,还给你放了一点血,才把烧给你止住了。” “是啊,是啊,”青衣丫环旁边大声道:“这几天多亏了少奶奶没日没夜地为少爷冷敷,哺药,少奶奶也是几乎三天三夜没合眼了。” 小秋头都大了。 他忙问青衣丫环:“你叫什么名字?” 青衣丫环眼睛一下子瞪得特别大:“松少爷,我是春兰啊……” 小秋道:“哦,春兰姑娘,你可不可以给我拿一面镜子来。” 春兰答应一声,马上从梳妆台上拿过来一面镀金的铜镜,放在小秋面前。 镜子里面照出的人不是菊花小秋,而是一个三十四、五岁左右、相貌挺英俊的中年人,面容显得非常憔悴,完全是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 ※※※ ――“我是谁?” 千百年来,无数的哲人、先知、智者,一直都在试图回答这个问题。 现在小秋就遇到了这个过去他从未认真想过的、一直以为与他无关的问题。 他依稀记得在河底遇到了“网眼”,吃了很多水,再后来就失去了知觉,再醒来就好象变成了一个叫“松少爷”的人,好象还有一个比较有地位的家庭,好象一下子睡到了寒冷的冬天,别人却告诉他只睡了三天而已。 小秋头不仅仅是大了,而是变得快炸了。 他实在想不通,想不明白。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陷入了一个别人早就替他挖好的陷阱。 与朱珍的一夜情、青龙镇胡老板需要的承诺、间谍“针”、“怡和钱庄”的遭遇,这一切仿佛都是有人早就替他算计好的。 暂时想不明白,就不去想,这是小秋一贯的风格。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有些事情本身我们无法控制,只好先控制自己。 所以小秋不能成为一个哲人、先知或者智者,但是他至少过得快乐、过得坦荡,至少他能够生存、懂得随遇而安、能伸能屈、厚积薄发。 这其实何尝不是一个优秀剑客良好的一种心理素质。 所以小秋永远是快意江湖的菊花小秋,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找他,也所以才会有后来那么多可歌可泣、惊心动魄的故事。 ※※※ 丰盛的晚饭已经端到床前来了。 这是纯和一个比较瘦的红衣丫环一起从厨房端来的。 有一碗红烧肉、一个清蒸鸽子、一个红油肚丝、一盆竹荪煨鸡,还有一碗参汤、一碗燕窝粥、一碗莲子羹。 “少奶奶,松少爷大病初愈,不适宜大补。”林神医拈须道:“最好先喝一点参汤,提提神。” 纯点头称是。她亲自喂小秋喝了一碗参汤、一碗莲子羹,一小碗米饭。其间极尽温柔体贴、耐心周到。 小秋在江湖上漂泊多年,有时也会觉得很累,内心深处也一直想要一个温暖的家,想找一个避风港湾舒缓疲惫的心灵。 饥饿的时候,家是一块充饥的馒头;痛苦的时候,家是妻子温暖的拥抱;劳累的时候。家是祖母满是皱纹的手;流浪的时候,家是地平线上永恒的目标。 今天,他终于感受到了一种家的感觉。 ※※※ 小秋的精神好了很多。 “松少爷没有大碍了,”林神医拱手道:“如果没什么事,老朽就先告退了。” 纯显然非常感激,一叠声的说着感谢的话,并叫比较瘦的红衣丫环:“冬梅,给林神医封一个红包,你代我送送先生。” 冬梅诺一声,客气地送林神医一起出去了。 纯吩咐:“春兰,夜也深了,你带盼儿去睡吧。”那个练字的小男孩过来给小秋道了晚安,被春兰带出去了。 屋里就只剩下了小秋和美丽的少妇,他现在身份的妻子纯。 纯还在忙碌。 看着婀娜多姿的侧影,小秋忽然感到一阵冲动,下面一阵坚挺。 第三卷 杨柳岸晓风残月 第十五章 惟解漫天作雪飞 纯的身材很好。 苗条又不失丰满,该凸的凸,该凹的凹,该大的大,该小的小,该挺的挺,该软的软――充满成熟少妇的韵味――这是那种最能让人联想、激起男人性欲的女人。 纯在卸妆。 女人似水,男人似山。 看一个女人是否自信,看她卸妆以后;看一个男人是否自信,看他分手以后。纯虽然下了妆,却仍掩不住天生的丽质。洗尽铅华,还生命的本色,依然似一股清流、一眼甘泉。有妻若此,夫复何求? 这一刻,小秋甚至还真的希望纯就是他的女人,他实在受不了这种诱惑。 ※※※ “我想到外面走走,”小秋直起身子,想下床。 纯过来扶住他,嗔怪道:“阿松,你身子还没康复,夜也深了,外面又在下雪,你就不要出去了,早点安歇吧。” 小秋想也是:“就到窗前站一会,总可以吧?” 纯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体贴地扶着小秋走到窗前。窗外,夜幕下一片银妆素裹,六角菱形的雪花漫天飞舞。窗户上满是冰花,像一幅幅天然的浮雕,窗外屋檐下、远处的树木枝头挂着长长的冰凌。果然是一个寒冷的冬天。 小秋预感的一切得到了证实――他并不是只发了三天烧,只睡了三天三夜――他从深秋一直睡到了寒冬。 在这长长的期间,他被人从容地易了容,变成了一个叫“松少爷”的三十四、五岁左右的中年人,旁边扶着他的就是他现在身份的妻子――纯。 纯挽着小秋的手臂,有时候小秋甚至感觉到纯的胸部在手臂上轻轻檫过,这种感觉真的很要命,不管怎么说,小秋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女人,一个美丽性感的小女人。 小秋的声音也变得很温柔:“你也累了,先去睡吧,我就这样站一会,不碍事的。” 可能纯也确实累了,她点点头,在小秋脸上亲了一下,嘱咐他早点休息,就在小秋面前宽衣解带、换起睡衣来。 纯的肌肤胜雪,雪白的胸傲然挺立、平坦的腰、修长的腿…… 小秋下面胀得很难受。 几天没睡好,纯确实是困了、倦了,一上床,很快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 外面寒风凛冽,屋内春意盎然。 小秋在窗前静静地站了一会,他需要理一理思路,弄清当前的处境,想一想下一步该怎么办。 越是平静、华丽的外表下,可能越危险、越可怕。 一般的普通人遇到这种事情,也许有的会发疯,会大喊大叫,也有人会为拥有这么美丽的一个女人而兴奋,全忘了自己是谁。 小秋也是有血有肉的人,秀色当前,无论他如何控制,同样平静不下来――在这一点上,他和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 纯睡得很熟,睡姿迷人。 长长的秀发散乱在枕边,胸部随着轻微的呼吸有节奏地起伏。 小秋有一种想抚摸她的冲动,想亲吻她的嘴唇、抚摸她的秀发、探索她的胸部…… ※※※ 他猛地拉开门,跌跌撞撞地冲了出去。 站在空旷的庭院上,六角精灵纷纷扬扬落下,雪打在裸露的脸上,寒风阵阵地吻着脖颈,心里的焦躁和不安被这种清爽取代后,逃之夭夭。 天地间只有被雪完全占有的银白色世界,一片白茫茫真干净。 小秋终于彻底平静。 在风雪交加的庭院,小秋忽然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东西:他的“天涯”剑呢?那把剑在人在、剑无人亡、徐大师穷其一身所铸造的“天涯”怎么没在身边? 小秋惊出了一身冷汗。 ※※※ 天气太冷,阿黄早早地打了烊。 在这样的鬼天气,街上连个人影都见不到。 阿黄就住在酒馆后面厨房的阁楼上面。阁楼很小、很窄、很乱、很脏,铺了一张床以后,已经没有多少空间。 可是今晚窄小的阁楼上挤了三个人,除去阿黄之外,还有两位客人。 一位是酒馆的常客,嗜酒如命的李三,不同的是,今天李三竟滴酒未沾,恭恭敬敬坐着。另一位客人脸色苍白瘦削、目光冷漠敏锐,薄薄的嘴唇,修长的身材,一双手象女人一样纤细。身上的皮衣裁剪得很合体,衣料、手工都是一流的。表情非常自信,气质高贵不凡,一看就是那种生活优越、惯于发号施令的人。 这个年轻人就是萧四。 青龙镇胡老板手下第四号人物“修罗手”萧四。 “剑呢?我先看看。”萧四的声音与在胡老板、空大师面前不同,透着一种威严。 李三立刻拿过身边一个长长的包袱,小心翼翼地双手递给萧四。 萧四慢慢打开包袱,里面包着的是一把古朴平凡、甚至有些陈旧的长剑,以至于萧四拨出来的时候,并没有通常的那种耀眼的光茫。 可他们三人的眼睛全都亮了,连阿黄的独眼也闪着饿狼一样的寒光!所有的呼吸几乎在那一瞬间停顿下来。 名剑并不一定要浑身缀满珠宝。 “果然是‘天涯’剑。”萧四轻抚剑身,由衷赞道:“真是一把好剑!” 阿黄问:“属下什么时候把剑送出去。” “不用送出去。” 阿黄和李三不敢再问为什么,不该问的他们绝不会问。对于这一点,萧四显然觉得很满意。 “因为我要把这柄剑送人。” 萧四拍了拍阿黄的肩膀,给他们作了解释:“我将把它作为代表青龙镇见面送的一份大礼,送给‘怡和钱庄’庄主邹夕锋。” ※※※ 怡和钱庄、郊外,长亭。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一杯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无论多么长的寒夜,总有黎明的时候。天终于亮了,一夜飘飞的雪竟然停了。 雪霁云消,竟是难得的晴天。 雍养财大总管一大早就率领一班人马来到十里长亭,迎接青龙镇来的谈判代表。 双方经过几个回合的交战,都伤亡惨重,血流得不少,却谁也无法短期内取胜,于是双方高层决定谈判,拟通过谈判来解决争端、化解分歧。 青龙镇的首席谈判代表就是萧四。 雍养财与萧四有过半面之缘。说是半面,是在“南海王”关海天母亲去逝的葬礼上,在送葬的队伍中,曾远远的见过萧四的一个侧面――仅这半面之缘,当时雍养财就把萧四看作了自己这一生中将面临的最可怕的强敌之一。 一个合格的大总管首先要做的就是看人、识人、知人、用人。 人才是最重要的。 一切的成就都是人来创造的,无数的英雄故事都是人来书写的、历史的车轮也是人来推动的。 ※※※ 长亭的风很大。 长亭是送别的地方,也是迎宾的场所。 一夜落雪后的十里长亭,一片银白色的世界。 尽管天已晴,却依然很冷。 雍养财半咪着眼,披着一件藏青的棉袍,袖着双手,偎着一盆火炉,静静地坐在长亭,他的手下就环绕在他的四周。 其实雍养财大总管本可以不必这么早来的,根据时辰推断,萧四一行应该在午时左右抵达,他们要等近两个时辰。 等待是一件非常浪费时间的事情,也是一件非常需要耐心的事情。可它至少有一样好处――以逸待劳。 至少你可以在这段等待的时间里布置好一切。 如何接待?如何首先给对手无形的压力?如何在谈判的开始阶段就占上风?这些都是一种心理战,是一门学问。 ※※※ 时光象流水,静静地从身边流淌。 日已近午。 测量时辰的长竿,阴影已快与长竿重叠。官道上除 了低空盘旋的几只老鹰,疾疾赶路的几个旅人,不见萧四一行的踪影。 这是从青龙镇方向到达“怡和钱庄”的唯一官道,青龙镇一向守时,这样重大的谈判,更不会也不该迟到。 这是一个信誉问题。 也是对“怡和钱庄”起码的尊重。 雍养财依然半咪着眼,依然很平静,他的几个手下脸色都有些变了,变得有些愤愤不平的样子。 就在这时,“怡和钱庄”方向两骑飞马而至,马上骑士正是“八金刚”之一的郑魂、郑洪兄弟。 两人带来了一个出乎意料的信息:萧四一行已在近午时分准时到达“怡和钱庄”,现正在“听雨轩”休息等候。 雍养财沉得住气,平静地问:“萧四一行从什么方向到达‘怡和钱庄’?” 郑魂、郑洪兄弟齐喏:“属下不知。” “走的那条官道?” “不知道。” “萧四一行就象从地里冒出来一样,出现在‘怡和钱庄’。” “来了几个人?” “仅萧四一人。” “一个人?”雍大总管也有些吃惊:“没带任何随从?” “是的。” ※※※ “这第一回合,我们输了。”雍大总管淡淡地说:“萧四一定提早到了钱庄,而我们丝毫也不知道,这个人确实丢大了。” “你们好吃好喝款待他,但有一点,只能让他待在‘听雨轩’之内,钱庄的任何人不能与他接触,要让他与外界完全隔绝。” ――“我们要好好把他晾一晾。” 第三卷 杨柳岸晓风残月 第十六章 一朝放荡思无涯 小秋这几天饱受情欲的煎熬。 易容、变身、失剑,一连串的打击本就已经够让人受的了。 “我是谁?” “我是什么身份?” “我的剑现在何处?” 没有一个问题,小秋能回答得清楚、回答得准确。 最让小秋难以忍受的,还是情欲的压制、肉体的诱惑、性的冲动。每天面对一个美丽温柔性感的小女人与你同吃、同住、同睡,有几个正常的男人受得了? 小秋几乎要发疯。 ※※※ 松少爷住的一个很精致的三重宅院,有前庭,也有后园。前庭空旷开阔、庭院深深,后园小桥流水、亭台楼阁。 人也不少:除妻儿之外,有春兰、冬梅两个贴身丫环,几个老妈子、几个园丁、几个杂役、几个马伕、还有两个名厨、一个大夫。 主人的品味也非常的高雅:有一间书房、一间剑室、一间收藏室。 书房叫“松居”,整齐码放着很多的书籍,四书、五经、兵书、诗集、词选……包罗万象,其中不少还是孤本珍籍;剑室准确来说,应叫“兵冢”,里面不仅仅有剑,还有刀、枪、戟、棍……每一件兵器都很有些来历,它曾经的主人都是些风云显赫的人物,其中一把刀,极可能是当年著名的“不破楼兰终不还”;收藏室叫“品苑”,古玩珍奇,数不胜数,其中一件好象还是吴王夫差与西施春风一度之后,用过的一把夜壶。其中一张字画好象还是越王钩践卧薪尝胆之际,用精液在草席上的信手涂鸦。 小秋现在的身份就是这儿的主人。 “松少爷是谁?做什么的?”每次小秋提出这个问题,都会惹来纯和两个丫环的嗔笑:“少爷烧糊涂了?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哈哈哈。” 小秋没有疯掉实在是个奇迹。 ※※※ 不过,当松少爷其实也有很多好处。 可以锦衣玉食、过着王侯一样的生活;可以和两个丫环调调情,语言上吃吃豆腐;可以假装是夫妻,乘机摸摸纯的脸,揽揽她的腰,可要有进一步的举动,纯会很温柔而坚决地说:“阿松,你身体还没复原,忍一忍吧,过几天你恢复了,我们再做,好吗?” 小秋的身体恢复得很快,恢复得越快,性欲就越强烈。 他有点后悔,第一天的晚上,没有乘纯疲倦熟睡的时候,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以后几天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小秋手一动,她立马就醒过来。 睡的时候都象是醒的一样。 真的想与她做爱。小秋有时候都在情不自禁地想象着纯在他身下婉转呻吟的样子、欲仙欲死的模样。 ※※※ 小秋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很贱、很卑鄙、甚至有点下流。 自己并不象外界传说的那么伟大、那么正直。 可他毕竟是一个正常的年青的充满欲望的男人。 男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在结婚前觉得适合自己的女人很少,结婚后觉得适合自己的女人很多,看着自己的女友,却在想着别的女人,昨天还在为一个女人海枯石烂、地老天荒,转眼就在想和另一个女人共度良宵、厮守终生。 明知道海不会枯、石不会烂、地不会老、天不会荒。 就算会,也活不到那时候。 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能冲刷一切的除了眼泪,就是时间,以时间来淡化感情,时间越长,冲突越淡,仿佛不断稀释的茶。 ※※※ 今年的冬天特别冷。 一到晚上,小秋和纯为盼盼指导完功课,大家一起嬉戏片刻,亨受天伦之乐,再安排春兰、冬梅两个贴身丫环带盼儿去睡觉之后,他们就早早地上了床。 床不仅仅是用来睡觉的,它的功能很多,可以躺在床上看书、在床上闲聊、在床上吃饭、在床上做仰卧操、在床上接待访客、还可以在床上做爱。 冬天最温暖的地方就是床。 纯在床上缝制一件毛衣,是为盼儿缝制的,说是盼盼长的太快,要赶着再为他缝制一件新毛衣。 “早点睡吧。”小秋心疼地说。 纯微笑说:“再缝一会,等我把这只袖缝好了就睡。” 床前的烛光下,纯专注的侧面显出一种圣洁的光辉,母性的温情展露无遗。小秋忍不住在她的脸上轻轻地亲了一下,然后用手轻轻地抚摸她的秀发。 纯的长发散发着一种淡淡的清香。 小秋的手顺着秀发摸到纯的双肩,纯的皮肤手感非常好,白晰的肌肤摸上去就象绸缎一样光滑。 纯脸红红的,却没有拒绝小秋的抚摸,当小秋的手顺着双肩往下滑,要进入胸部的时候,她马上往旁边躲闪,轻唤道:“我还在缝毛衣呢,不要打扰我好不好?” “你缝吧,我不影响你。”小秋声音象磁一样:“我就抱抱你、亲亲你,好吗?” 小秋今晚真的想和她做爱。 他决定先攻外围,放松纯的警惕。果然,纯没有再过多的闪避,她以为只是简单地抱一抱、亲一亲,前几晚小秋都没有更多的举动。 小秋的一只手揽住纯的腰,在腰部轻轻地抚摸,另一只手摸向她的脚,从脚一路慢慢地摸上来,纯稍有反应就停顿一下,片刻,又沿着小腿、大腿、一直摸到臀部。 随着他轻轻的、不经意间的抚摸,纯的全身开始发烫。 小秋亲着纯的脸,舌头伸进了她的耳朵里,纯忽然大大地颤了一下,身体开始情不自禁的起伏与扭动。 她的敏感点被小秋找到了。 纯织着毛衣的手已经停了下来。小秋不停地用舌头在纯的耳朵里搅动,手不停地在她的全身游走,探索。隔着衣服小秋都能感觉到纯的乳头在变硬。 乘纯不经意间,小秋的手从衣服下伸进了里面,握住了她的乳房。纯的身体一下变得软下来。 摸着纯乳房的感觉真好,盈盈一屋,又不失弹性。抚摸了一会,在纯挣扎中,另一只手又摸向大腿内侧,握手已是一片湿润。 在纯自愿和不自愿矛盾中,衣服被小秋以蜗牛一样的耐心一件件的脱落,在纯情不自禁压抑的呻吟中、小秋勇猛的进入了那一片梦寐以求的地方…… ※※※ 清晨,小秋朦胧中睁开眼,天已大亮。 纯还在熟睡,也许,一夜的承欢耗尽了精力,也许前几天的刻意提防,一直没有睡好。可是,既然是夫妻,又为什么要提防? 人生就是为了找寻爱的过程,每个人的人生都要找到四个人。 第一个是自己,第二个是你最爱的人,第三个是最爱你的人,第四个是共度一生的人…… 当你经历过爱人与被爱,学会了爱,才会知道什么是你需要的,也才会找到最适合你,能够相处一辈子的人。你最爱的,往往没有选择你;最爱你的,往往不是你最爱的;只是在最适合的时间出现的那个人,才是可以与你共度一生的人。 纯名义上算不算共度一生的人?还有什么比共处一室、同床共枕更真实的女人?抚摸着绵被下熟睡的纯一丝不挂成熟的侗体,小秋下面又在充血、开始坚挺。 清晨的欲望是不是特别的强烈? 纯是侧睡,卷曲着背对小秋。她的背光洁如玉,侧影起伏多姿。小秋就从后面挺进去,刚开始感觉有一点阻力,缓一缓,又再进多一点,轻入浅出。 随着不断的运动,感觉越来越湿润,越来越顺利。 由于昨天释放太多的缘故,小秋可以坚持很久,可以慢慢地享受那份温暖的包含。 纯不知道是醒了,还是仍在熟睡,但她嘴里发出轻轻的叹息和极力压抑 的不均匀的呼吸,却明确地暴露无遗。 感受着直入云端的美妙感觉,他们都不愿改变姿势,两个人继续像浪尖上抛动的小舟一样在前后轻轻晃动,慢慢飘上那欲望的云端…… 第三卷 杨柳岸晓风残月 第十七章 乱花渐欲迷人眼 萧四住在“听雨轩”。 没有雨可听,只有听雪,听六角形的精灵在风中摇曳、最后飘落在大地上悄无声息的声音――既然悄无声息,哪来的声音? 别人听不到,萧四能,因为他除了听雪,几乎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他来“怡和钱庄”已经几天了。 几天的时间里他与外界完全隔绝。 一走出门,马上会有人从暗处闪出、客客气气地提醒他:“请止步。” 这些人未必能留住他,可他是来谈判的,不是来打架的,况且这里是“怡和钱庄”,不是青龙镇,没有人能够轻易地走出去。 这次胡老板让他一个人来这里代表青龙镇谈判,这是胡老板对他极大的信任,作为全权代表,萧四感到是一种莫大的荣誉,同时也深感肩上所担负的重大责任。 成大事者,必临事而惧,好谋以成。用四个字来形容他此刻的心情,就是“如履薄冰”。 谈得好、和;谈得不好,则战。而无论是和是战,都必将深刻影响“怡和钱庄”和青龙镇的未来,都必将深刻影响江湖将来的格局。 无数人的生命、无数人的鲜血、无数家庭的完整,全在于此次谈判的结果。 萧四不能不谨慎、不能不小心翼翼。 关于雍大总管的资料,萧四收集得不少,他要面对的首先是这个老狐狸一样狡猾可怕的谈判对手。 第一局,应当是打成了平手。 萧四以突然的出现给了对方一个难堪、一个措手不及、一个下马威;雍大总管则以不理不睬,还了一个脸色。 谈判是一种技巧。 双方都在这一来一往中暗暗地揣摸对手的底牌。 它需要狐狸的狡猾、骆驼的耐力、黄牛的坚韧、群狼的战略。甚至还需要一点点猛虎的凶猛、老鹰居高临下的气势以及疯狗的无赖。 脸上还要有一副扮猪吃象的傻态。 所谓大智若愚的人,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萧四知道不会等太久――他不会听太久的雪――外面的形势不会给雍大总管太多的时间。 良好的心理素质、准确的判断能力是成功的前提。 他的判断一向非常准:在他今天听到第十一万七千二百八十五片雪花落地的时候,钱庄来人通知他,下午雍大总管要亲自带他去见一个人。 一个可以决定未来的人。 ※※※ 小秋在宅院的几天里,发现了两个非常奇怪的现象。 一是整个有前庭有后园、三重的巨大宅院里,有丫环、几个老妈子、几个园丁、几个杂役、几个马伕、还有两个名厨,一个大夫,但是竟然没有一个护院。 “松居”的孤本珍籍:“兵冢”里的名器:“品苑”的古玩珍奇,这些都是非常值钱的东西,需要好好警卫的。 其中的任何一件如果让外界知道了的话,都会引起江湖上的轩然大波,都会引起无数人的觊觎,甚至招来杀身之祸。 怀壁其罪的道理,小秋还是明白的。 二是以松少爷的排场、身家、环境,应当是一个很有地位的人。 有次小秋和春兰闲聊中,谈到了杨州的松花糕,晚上的点心里,竟真的出现了正宗的、还有些温热的“秦淮楼”大师傅做的松花糕。 还有一天,小秋视察后园西侧的马厩,里面养着数十匹良马,当时无意中说起:“据闻西域的汉血宝马是马中之龙,要是这里能有一匹就好了”。第二天下午,一个马伕竟真的牵了一匹汉血宝马,笑咪咪地请小秋试骑。 可这样一个人,在重病一场、大病初愈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个人来探望,没有一个外人来关心,这正常吗? 这显然很不正常。 宅院的大门一直紧闭,既没有人来,也没见院里的人出去。 “秦淮楼”的松花羔、西域的汉血宝马是怎么送进来的?每天的山珍海味、日常开销又是怎么维持的? 他们为什么不出院?难道就这样在这里颐养终生、老死残喘?他们不知道外面的花花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人生很有趣? 一切都是谜。 有两次小秋想出去,纯都会露出一种恐惧神色,死死的抓住他哀求:“为了盼儿、为了这个家,千万不要出去。”并一再说:“你答应了我的呀。” 外面难道有魔鬼? 无论外面有什么,小秋都决心在适当的时机走出去。 他虽然失去了“天涯”剑,可是他并没有失去勇气。 倒退回去十年,在他刚出江湖十八、九岁动不动就爱热血冲动、拨剑相向的时候,他一定会“剑在人在、剑无人亡”。幸好以他近三十的年纪,多年的生活沉淀,小秋坚信的是“剑不在手、剑在心中” 是的,只要你心中有剑、心中有勇、心中有爱,何必非要整天剑不离手、手中舞剑? 剑本铁器、剑本无性。 关键是用剑的人。 ※※※ 雍养财,男性,五十三岁,未婚娶,独居。 怡和钱庄大管事。 十三岁入钱庄,做过杂役、点银、算计、组长、小管事、中管事,熬了三十年,才熬到今天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仅次于庄主邹夕锋这样的地位。 整个钱庄界对他的评价是:谨慎、仔细、冷静,就象他的名字一样,善于理财,是一个不可多得的钱庄奇才。 据江湖传言,雍养财并不会武功,没有人见过他出手――至少活人没有见过,灵隐寺的高僧空大师却认为雍养财是目前江湖上轻功、暗器最好的十个人之一。 这是萧四收集的雍大总管的个人资料,写在一张卡片上,现正在他手里慢慢燃烧,渐渐化为灰烬。 萧四中午吃了小半只鸡、二两牛肉,一碗人参汤,一小碗米饭,没有沾一滴酒。 他一向吃得不多,这已是尽最大努力能吃得下的东西了――谈判往往是夜以继日、旷日持久的事,谁知道这一轮谈判会谈多久――他需要保持足够的精力。 萧四饭后小睡了片刻。 销毁资料,整理礼品,换了一件暖和的崭新裘皮大衣,他喜欢新的东西,新衣让他觉得精神换发、神采飞扬。他身上穿的衣服,无论式样和质料都很高贵。 锦衣夜行可不是他的性格。 能享受有时候他会尽情地享受。 然后他独自静静地坐在“听雨轩”的雅居里,静静地等待“怡和钱庄”礼宾人员到来。 ※※※ 同一时刻。 雍养财正在他的书屋里慢慢放下关于萧四的资料。 在书屋在第二个架子上,第三层第五十七小格中,放的就是萧四的资料和丹青。 萧四,男,二十九岁,已婚娶。 妻古氏,一女三岁。 出身门派不详,武功为“修罗手”。 青龙镇坐的是第四的位子,主要负责日常事务和外事。 雍大总管通过江湖上的朋友以及钱庄里见过萧四的客户等多方反馈的信息,觉得这个人有三大值得关注的地方:一、武功。 关于掌,江湖上铁砂掌、降龙十八掌、“暗然销魂掌”等一直是最高的境界,女人练武也就是“九阴白骨爪”之类的爪,从来没有叫“手”的,萧四的武功称为“修罗手”,并以此名扬天下,它特殊而卓越的地方在哪里? 二、才干。 江湖上公认,以萧四的才干和贡献,早就可以坐上第二的位置,他却一直非常安于目前的地位。一个没有野心而又有头脑的人,一个年仅二十九岁的年青人,假以时日,到雍大总管这把年纪的时候,他该处在什么位置上? 二、弱点好色、揽权、贪财、滥酒、无节、失礼,这些弱点似乎与萧四无关,他的爱好是什么?他的弱点是什么? 一个人 如果从一个小伙计做起,熬了三十年,才熬出头,那么他的诸多习惯都很难改变。比如,雍大总管就比较喜欢“旧”。 旧的东西让他觉得很熟悉、很塌实。 雍大总管穿着一件半旧藏青棉衣,走出居所去“听雨轩”迎接萧四。也许节约惯了,这件半旧藏青棉衣虽已穿了几年,他仍舍不得丢。 在去的路上,他一直在为这三个问题所困扰,他希望,通过与萧四接触,能回答清楚这三个问题。 只要能回答清楚这三个关健疑问,他就能找到对付萧四的方法。 他就能在这次谈判中为“怡和钱庄”争得更多的利益。 第三卷 杨柳岸晓风残月 第十八章 山雨欲来风满楼 眼见为实。 不见不知道,一见吓一跳。 尽管有很多的心理准备,尽管见过很多的大场面,萧四在礼宾人员陪同下走出“听雨轩”的时候,眼前所见也不禁让他为之动容。 一驾由三十二匹清一色白马拉牵、象条船一样巨大的八轮蓝色马车,在七十二位白衣骑士的拱卫下,静静地停在“听雨轩”门前新辅的红地毯前。 清一色的白马、清一色的白衣骑士。 那辆马车实在太大太豪华,几乎占据了半条街,没有三十二匹健马休想拉动。 雍大总管就站在红地毯中间,一张老脸微笑着,努力装出一副热情似火的样子,迎接萧四。 身处两大敌对阵营,萧四也从没有见过雍大总管,更没有见过雍大总管的笑容,不过,他第一印象还是觉得雍大总管不笑可能更自然。 当主人也有当主人的难处。 即使心里恨不得一口把你呑掉,面子上也要象个主人的样子――只是他们的眼神完全不一样――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两人目光相对,闪出一片寒冷的火花,与周围盛大的欢迎场景完全不一致。 ――他们的眼里都象有根针。 ※※※ “请,” 雍养财客客气气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请上马车。” 马车里很宽敞,很舒适,装饰高雅。几幅名家字画、几件精美的古玩、几个红色的小灯笼,一榻、一桌、一几、一香炉。 更绝的是还有一个小小的舞台每一寸地方都被利用得很好,显然都经过精心的设计除了萧四和雍养财外,两个奉荼的白衣童子,还有四个绝色佳人在舞台上轻歌曼舞,演的是仿东周列国时期齐国歌舞《梦回春秋》。 雍养财半眯着眼,斜坐在锦塌上,老气横秋地靠在正中的茶几后面,静静地近距离地观察萧四。 萧四坐得很直,很正规。他是那种任何时候都非常重视礼节、形象的人。 马车慢慢地移动,缓缓加快,非常平稳,在里面甚至感觉不到丝毫的抖动。 他们要去见一个人。 一个能够决定谈判结果的人。 这个人一定是庄主邹夕锋――除了他还有谁会有如此大的排场、如此大的手笔、如此大的气魄?除了他又有谁能决定“怡和钱庄”的未来? 萧四对自己的判断一向很有信心。 只是他知道这一去就是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 表面看来,青龙镇和怡和钱庄一来一往打成了平手。 双方损伤都很大。 萧四和胡老板却知道时间越久,青龙镇会越困难,越可能输――在江湖上输的结果是什么,大家都很明白。 ――那不仅仅是青龙镇一百零八家赌场、十三家妓院能不能开下去的生死攸关的大事,而且是他们还能不能活下去,能不能生存的问题。 江湖上的血雨腥风萧四也见得不少了。 青龙镇号称“赌镇”,赌是它的命脉,也是它的软肋。这毕竟不是一门光彩的行业,更是一门容易让人眼红容易得罪人的行业。 总有些输了钱的赌徒会怨恨。 甚至连官府都有些看法。李轻侯李侯爷就多次放话,说青龙镇该查一查、整一整了。 “怡和钱庄”则完全不同,他们放款是帮人农耕、纺纱、水利、建屋、修城,虽然有少数人还不了款,但绝大多数人还是受到了扶持、按期还了款。 即使是少数还不了款的,也不至于象赌输了的赌徒动轨被缷手断脚――单这一点,想毁青龙镇的人一定会远比想毁“怡和钱庄”的人多得多。 他们做事谨慎,人脉很广,广结善缘。 更重要的是,作为中原最大的钱庄,“怡和钱庄”有远比青龙镇雄厚的资金。 有钱能使鬼推磨。 何况他们背后还有富商巨贾、官府显贵。 ※※※ 萧四来之前,曾问过胡老板自己该如何做。 胡老板眼神复杂地看了他很久,只说了四个字:“相机行事。” 这四个字让萧四想了很久。 青龙镇要想彻底打败“怡和钱庄”就一定要冒险、走偏门、出险招,败中求胜,险中求生。 他想到了胡老板对自己的知遇之恩,想到了青龙镇的处境,想到了“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的豫让刺赵襄子无恤,“士为知己者死”的聂政刺韩国丞相侠累,“视刺万乘之君,若刺褐夫”的专诸刺吴王僚。 想到胡老板欲言又止的眼神,他知道胡老板不忍心把话讲得太明,有些话胡老板也不忍心说出来。人与人之间是讲感情的,跟了胡老板那么久,他们几乎情同父子。 “相机行事”就是要他找机会去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一个人会成为怎样的一个人,在于他的选择。但最难的一种是生死的选择。在生死之间,有许多人选择了死,这说明世界上必然会有比生命更宝贵、更值得珍惜的东西。 萧四只认一理:知恩图报,并且以死相报! 一入江湖,没有回头。 他决心效先辈的行为,在适当的时机去完成这一壮举。 “天涯”剑不仅仅是送给邹夕锋的礼物,更是要他命的利器! ※※※ “怡和钱庄”很大,它所在的城市更大。 这是一个古老繁华的城市,曾是六朝的古都。 马车走了很久,出了“怡和钱庄”,出了城,到了郊外。 郊外的路本来不好走,这条路却修得很直很宽,路两旁还植着整齐的、郁郁葱葱、四季常青、桂着冰凌的松树,远处还有些可爱的梅花鹿在雪地里跳跃。 萧四没有心思去看四个绝色佳人的轻歌曼舞,也没有心思去看郊外的美景,甚至没有心思去看雍大总管嘴角那一丝不易察觉的不怀好意的奸笑。 他在想见面的环境、邹夕锋会有多少侍卫,他该如何把握机会、如何出手。邹夕锋是江湖上著名的巨头,单想见他一面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更何况行刺。 随着马车稳稳地前行,时光静静地流逝,萧四的心情越来越紧张,欲望越来越强烈。 萧四有个很怪的习惯――每到要做一件重要的事情之前,欲望总是特别强烈。每次做完之后,他总要和妻子尽情地享受、尽情地放松。 现在他只能耐心地等待。 ※※※ 马车终于在一座白墙黑瓦的宅院面前停了下来。 ※※※ “松少爷、少奶奶,有客人来了。” 冬梅和春兰两个贴身丫环慌慌张张跑进来报告有访客的时候,小秋和纯正在瞹室里悱恻缠绵。 小秋非常痴迷于与纯做爱,纯对他的诱惑实在太大。 纯时时找理由拒绝他,可越是拒绝,小秋越冲动。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越是不容易得到的东西,越是想得到。 如果不是有特别重要的事情,冬梅和春兰也不至于在这种节骨眼上来打扰他们。眼前所见,弄得这两个情窦初开的小丫环也满脸通红。 弄得小秋和纯也是手忙脚乱。 尴尬之余,小秋是又惊又喜,他就怕没有人来。 ※※※ 访客就是雍养财大总管和萧四。 第三卷 杨柳岸晓风残月 第十九章 游人爱向谁家宿 宅院四周松树环绕,透着一种威严、肃杀的气氛。 松林里人影闪动,不知有多少护卫潜伏其中,如果不是雍养财大总管亲自带萧四来,恐怕他在松林边上就被人截住了。 他也许连宅院都无法靠近。 进得院来,院里非常宁静、平和,根本没有外面那种浓浓杀气,完全是里外两重天。让萧四感到很奇怪的是,竟没有看到一个保镖、一个护院、一个警卫。 这一发现让他心里砰砰直跳。 一切是不是太顺利了一点?邹夕锋胆子敢这么大? 他们在客厅坐了很久,主人才出来。小秋大白天穿衣服浪费了不少时间。 有两个人没有想到:萧四没想到这里的主人根本不是钱庄庄主邹夕锋,而是一个三十四、五岁左右的中年人。小秋也没有想到又见到了雍大总管,这个阴魂不散的对手。 “属下参见松少爷。” 雍大总管看见小秋,显得非常尊敬,根本是一副属下对主人的神态趋前请安。 小秋也是一个演戏的天才,反应够快:“免了,这位朋友是……” “这位是青龙镇来的客人萧四先生。”雍养财为双方做了介绍:“这是我们二庄主邹松先生。” 被介绍两人都吃了一惊,小秋惊的是自己有这么高的身份,萧四却是眼前一亮。 “怡和钱庄”和青龙镇不一样。它是显赫世家,经历了很多代了。到邹夕锋父亲那一代,只有两个儿子:一是长子邹夕锋,二是少子邹松。 邹夕锋与邹松两人年龄相差很大,邹松是老庄主晚年得子,自然有些偏爱。 问题就出在这偏爱上,邹老庄主曾经有段时期想打破世袭罔替、长子继位的传承,让少子邹松继承庄主之位。 当时,老庄主已经看出了邹夕锋心狠手辣、野心太大。 后来虽因宗族反对等种种原因作罢,但却从此埋下了兄弟失和的种子。 随着邹夕锋羽翼渐丰,老庄主担心自己百年之后兄弟反目、同室操弋、相煎何急。于是,临终前留下“兄终弟及”的遗训,指望能够平衡双方愿望,实现权力的平稳移交。 “兄终弟及”的意思就是在邹夕锋死后,庄主一位直接传给少子邹松。 可这世界上有几个人不想把权力留给自己子女,而传给兄弟的? 于是,老庄主百年之后,一向人气很旺、风流倜傥的松少爷很快就从众人的视线里消失了。 江湖上再也没有听到过有关松少爷的任何消息。 ※※※ 萧四意想不到的是,在这种地方这样的情况之下见面了――他很可能无意中找到了瓦解“怡和钱庄”的关健所在。 祸起萧墙是他最愿意看到的事情。 他就怕对手团结一致。 “松少爷,”雍养财说明了来意:“庄主让你全权负责与青龙镇的谈判。” “我?让我负责?” “是的。” 小秋淡淡一笑:“你们不怕我把怡和钱庄给卖了?” “松少爷要卖那也是二庄主的家事,属下希望二庄主能够卖个好价钱,”雍养财皮笑肉不笑地说:“庄主还让我带句话。” “什么话?” “庄主说,打虎莫如亲兄弟,上阵还需父子兵,他相信你一定会谈得很成功。” “哈,他现在想起我这兄弟来了。”关于邹氏兄弟的事,小秋也曾有耳闻。 “属下恳请松少爷以大局为重。” 小秋摆摆手:“好吧,我答应就是了。”――其实他心里早就答应了,他就怕没事可做。只有深入对手内部,在与对手不断的互动中,他才有可能找到朱珍,找到“针”,最终弄清楚是谁把他弄成这模样。 他是该杀了这个人还是该感谢这个人? 朱珍呢?这几天与纯在一起,他是不是把她忘记了? ※※※ 昨天,在“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时候,小秋就已经知道所谓的松少爷,其实是被软禁在这宅院里的。 冬日的黄昏总是黑的特别早。 这个时候正是要开始吃晚饭之前,一个人比较松懈的时候。 昨天小秋就选择了这个时间,在没有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悄悄地跃过了宅院的围墙――他一定要看看外面倒底是什么样子,他一定要弄清楚自己的处境。 宅院的围墙很高,小秋用一种叫“壁虎功”的独门轻功,几乎悄无声息地跃过了宅院的围墙。 围墙下是一条护院河。 眼看就要坠入河中,小秋正要改变姿态,河心忽然从四周扩散,水里冒出一股水柱,冲天而起,水柱中夹着一道寒光! 河的对岸是一片松林,树木枝头挂着的长长的冰凌忽然一阵巨烈的颤动,无数的冰凌从树枝脱落,象箭一样射向小秋。 松林里人影闪动,林子里、雪地之下到底潜伏着多少人? 小秋用一种非常独特的姿势在水柱上轻轻一点,人立刻象壁虎一样倒贴回墙,再象弹弓一样弹上墙头――就这一瞬间,他的裤腿已被水柱中的剑锋划破。 他一上墙头就安全了。 水回落,松林里也立刻恢复了平静。 对方显然根本没有追击的意思。如果不是水面渐渐消散的涟漪,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只要不出去就是安全的。 站在墙头,小秋大冷的天也惊出了一身冷汗。他终于体会到了什么是龙潭虎穴、什么是卧虎藏龙、什么是铜墙铁壁。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每次想出去时,纯表情是那么的恐惧。 ――他根本出不去! ※※※ 萧四带着两个绣龙绣凤的黄色锦锻包着的包袱。 一个短而宽,一个长而窄,这是他准备送给庄主邹夕锋的礼物。 长而窄的包袱包着的就是小秋的“天涯”剑。它再一次与小秋近在咫尺。 古人云:“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又云:“君子之交淡如水。”好象远方来的朋友在一起喝水都很高兴。 萧四不一样,他此次代表的是青龙镇,是一个实体组织,礼物是万万不能少的。单是选择这两件礼物,他就煞费苦心,花了不少心思。 送礼也是一门学问。 它既要表现出青龙镇的实力,也要能体现“怡和钱庄”的身份。 幸好萧四准备了两件礼物,使他不至于在松少爷面前失礼――他当然要送二庄主一件礼物作见面礼。 萧四慢慢打开短而宽的那个包袱,打开绣着龙凤的锦锻,里面居然还有一个小一点的包袱,再开,又有一个更小的包袱。 一层又一层,足足有五层。 是什么东西这样宝贵? 最后见到的竟只是一个小小的木匣,木匣里放着一张小小的纸条。 “这可不是一张普通的纸条。”看着小秋和雍养财疑惑的眼神,萧四耐心地作了解释:“晋文公重耳在逃亡六国的途中,一天在楚国经过一家妓院时,寡人有疾。也就是长期的流亡生活,长期没有女人,想招妓,可又没钱。” “于是,事后就给了受幸的那位据说两年没开过张的、又老又丑的妓女一张写有欠一钱银子的字条,作为嫖资,许诺日后兑付。” “后来,重耳当上了晋国国君,励精图治,成为春秋五霸之一。这个老妓女竟真的找到了晋文公重耳,重耳也竟然实现了自己的承诺,兑付了一钱银子。” “据考证,这是纪元以前,古代最早的银票。” 这当然是一张对于钱庄界来说意义非凡的字条,本来是准备送给庄主邹夕锋的礼物之一――萧四就把它作为礼物送给了二庄主松少爷。 第三卷 杨柳岸晓风残月 第二十章 送礼送出学问来 那个时候的人非常讲究礼节。 来而无往,非礼也,小秋当然也要代表所谓的松少爷回赠一份礼物。 送什么好呢? “松居”的孤本珍籍:“兵冢”里的名器:“品苑”的古玩珍奇,样样都是精品,可那一样适合送给萧四呢? 一般回礼,至少要等同甚至高于对方的礼品,以示平等和尊重。 小秋想了想,暂时告退,到“品苑”拿了一把夜壶和一张草席,又在后花园里随便找了六块比较干净的小石头。 回到客厅,雍大总管和萧四正在鉴赏那张纪元以前最早的银票,不时发出由衷的赞叹之声。 小秋就将那把夜壶和那张草席,作为回赠送给了萧四。 “这可不是一般的夜壶和草席,”看着萧四和雍养财一脸的不解,轮到小秋费一翻口舌了:“你们见过女人用夜壶没有?” “没有” “夜壶是不是只有男人才能用?” “是的” “这把夜壶不一样,它是吴王夫差与西施春风一度之后,用过的一把夜壶。最绝的是,据当时的史书记载,西施也用了这把夜壶小解。” “至于如何小解的,现在学术界都还没有研究出来。” “所以这把夜壶绝对没有赝品。” “所以这绝对是当今独一无二的极品古董、价值连城。” 小秋又问:“你们见过在草席上作画吗?” “没有。”萧四和雍养财面面相觑:“不要说见,连听都没听说过。” 小秋道:“这一张字画是越王钩践卧薪尝胆之际,在草席上的信手涂鸦。它最大的特点是它所使用的颜料。” 小秋指着草席上的多处斑斑点点:“这是越王钩践用精液射在草席上作的画,旁边还有他的亲笔题字‘卧精尝胆’四个字,后来他能够报仇复国,多亏了这种‘卧精尝胆’的精神。” “由于这幅画的颜料用了越王钩践的种子,使它具备了高贵的皇室血统,并且为后人研究越王家世、血缘、性功能等提供了极其宝贵的、第一手的原始资料,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能够收藏到这幅草席字画真的很不容易。” 萧四还有一点疑问:“为什么越王钩践一定要用那种东西作画呢?” “很简单啊,因为西施啊,”小秋手一摊:“自古红颜多祸水,越王钩践当然不会心甘情愿把西施这样的绝色美女送给吴王夫差享受。他早就垂涎于西施的美貌,不然,为何一复国,范彝马上带着西施逃跑呢?” “越王钩践为什么要卧薪?为什么要尝胆?那是他一想到西施正在吴王面前投怀送抱,就会欲念高涨,只好又卧薪又尝胆来控制自己。试问,他不用那种东西作画,又会用什么东西作画呢?” 萧四连声称是,表示今天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本来,这礼物已经足够了,可小秋为了表示“怡和钱庄”的盛情,还准备代表钱庄送一份礼物给青龙镇的胡老板,并请萧四转交。 什么样的礼物能配得上胡老板的地位? 就是小秋在后花园里随便找到的六块比较干净的小石头。 萧四和雍养财真的怔住了,他们也算是见多识广的人,对于鉴赏古玩珍奇、书法字画都有较高的心得造诣。 ――他们实在看不出这几块小石头有何特别。 ――他们实在不明白这几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石头怎会配得上以“怡和钱庄”身份送给胡老板的礼物。 ※※※ 小秋问:“二位会下象棋吗?” “当然。” “知道象棋为什么有楚界吗?” 两人点点头,他们对历史的上著名的掌故了然于胸。 “这六块小石头就与历史上著名的楚汉相争有关。” 小秋这次用较多的时间解释:“秦朝末年赋役繁重,刑政苛暴、百姓民不聊生。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为口号在大泽乡揭竿而起,反抗暴秦。” “刘邦、项羽乘机起事,后来成为最有实力争天下的英雄,形成楚汉相争的局面。” “双方长期相持不下,公元前二零三年,项王乃与汉王刘邦决定以赌来中分天下,楚汉两国协议以鸿沟为界,也就是荥阳东南之运河,鸿沟以西为汉,以东为楚,互不侵犯。” “这六块小石头就是当时划分楚界的赌具。” “赌的方法很简单,就是赌点子,由项羽猜三次刘邦手里有多少块小石头,只要猜中一次就为胜。” 小秋又问:“二位猜猜,项羽猜刘邦手里有多少块小石头?” 萧四说:“我想是二和五。” 雍养财说:“应是六,比较符合项羽的霸气。” 小秋击掌道:“确实项羽猜的三次分别是二、五、六,可他猜错了。” 两人忙问:“倒底刘邦手里有多少块小石头?” 小秋笑道:“刘邦手里其实根本没有小石头。” “他以无胜有,出奇制胜,迫项羽退兵,并放回曾被扣为人质的父母妻子之后,刘邦再起兵,用四面楚歌之计瓦解楚军军心,最后项羽走投无路,自觉无颜见江东父老,只好自刎于乌江。刘邦终于一统江山,开创汉室基业。” “青龙镇号称‘赌镇’,还有什么比这六块小石头更重要的赌具呢?还有什么比这更符合胡老板身份的礼物呢?” 二人叹服:“难怪古人云:刘项原来不读书!” 萧四忙代表胡老板表示感谢。 ※※※ “哈哈哈,笑死人啦。” 就在三人惺惺相惜,你推我让的时候,传来一阵银玲般清脆的笑声,屏风后面转出两个白衣骑士来,其中一人更是笑得娇姿乱颤,上气不接下气,直喊肚子笑疼了。另一人只是含情脉脉地望着她,好象已经痴了。 这两人就是琴和余七。 ※※※ 琴这段时间的心情本来并不好。 自从知道那位叫“秦恒”的年轻人就是小秋,她的心情一直就没有好过。她总觉得小秋的死她负有间接的责任。 如果她没有一时玩皮,在烤红薯里放泻药,弄得小秋上吐下泻,然后和小秋一起喝了很多又苦又涩又烈的酒,弄得小秋更虚弱,也许小秋不会死。 以小秋的武功,至少他还有可能杀出一条血路。 每个少女都会有梦想,都会有偶像,象小秋这样出名的人当然很容易进入少女的情怀。有一段时间,琴梦想中,非常希望自己以后的男朋友象传说中的小秋一样,仗剑天涯行,饮尽恶人血,成为一名万人仰羡的侠士。 那一定很风光。 可是她曾经的偶像却间接地在她手里碎裂了。你说她的心情能好吗? 琴是庄主邹夕锋唯一的女儿。 这件事让她觉得很窝心,因为理智告诉她,如果没有她父亲的授意,雍大总管是不敢在钱庄里对小秋下手的。 雍大总管不过是她父亲的一条忠实的狗。 所以琴一心想做点事情出来,把他父亲好好气一下,最好气得哭笑不得,拿她没办法。 做什么好呢? 第三卷 杨柳岸晓风残月 第二十一章 朱门几处看歌舞 余七是琴的保镖。 这是庄主邹夕锋亲自选派的,刚开始余七还有些不乐意,总觉得一个大男人整天跟在一个女孩子后面,很没有面子。那时候余七一心想的是到江湖上闯荡,一心想的是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一心想的是挑战天下最著名的剑客。 那是每一个练剑的少年都有过的梦想。 后来相处久了,日久生情,余七眼里已经变得只有琴。什么江湖、什么钱庄、什么大事,在他的眼中还不如琴的一笑一颦。琴就是他的世界、就是他的全部。 余七也很后悔,他后悔的是没有找到机会与小秋比剑。这个机会竟然与他擦肩而过,而且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余七也不喜欢雍大总管的方法,那简直是不择手段,有违剑的精神和道义,他总觉得剑客之间应当一对一的公平决斗。雍大总管至少应当给他和小秋一个这样的机会。 所以,当琴把一心想做点事情出来的想法告诉他,余七几乎想都没想就同意了。他当然唯琴马首是瞻,只要琴高兴,让他做牛做马都行。 做什么事情好呢?什么事情既可以让庄主邹夕锋气得吐血,又可以让雍大总管吃不了兜着走呢? 琴这个鬼机灵,眼珠子转了几下,居然想到了她的二叔松少爷。 许多世家豪门往往都有不足为外人道、见不得光的事情。她父亲与二叔松少爷之间同室操弋就是“怡和钱庄”最隐私最不愿外人知道的事情。琴也一直对这件事情有自己的看法,也一直对二叔充满了同情,认为父亲的做法太不顾手足亲情。 琴已经几年没有见过二叔松少爷了,父亲最忌讳人们提起这个名字。仿佛这个人在钱庄里从来没有出现过。 不过,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无论如何抹,也抹不去二叔在琴心中的痕迹。 从小,二叔在琴心中就是一个风流潇洒、仗义疏财的英雄。 ※※※ 其实,在琴和余七装成白衣骑士混入接送队伍的时候,雍大总管就知道了二人的身份。如果连这点都不知道,他怎么能混到今天的地位?“怡和钱庄”恐怕早就被抢光了。他没有及时点破,是因为他实在不想介入主人家庭的纠纷。 一个人首先就是要摆正自己的位置。 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他心里一直很清楚。 老庄主临终前在宗族长老和他面前留下的“兄终弟及”遗训,他也一直没有忘记。不过,他也有些奇怪,一向自视甚高、不苟言笑、往来无白丁的二庄主松少爷今天怎么变得这样幽默,居然拿几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石头去糊弄青龙镇名震天下的胡老板。 难道二庄主真的想把钱庄卖了? 雍大总管不好说明,只好嘿嘿嘿地在一旁干笑。 琴的笑容里伴着一脸惊喜,她也没想到几年不见,二叔变得这样好玩,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只是她不知道,她的二叔现在本来就是另一个人。 “要不要我也送二位一点东西?”见到琴和余七这一对快乐的青春年少,小秋也很高兴,他眨眨眼:“我还有一把古时周公用过的啖盂,要不要?” 二人连连摆手,琴的头摇得象泼郎鼓,娇笑道:“二叔的夜壶和啖盂留着自己用吧,你那些鬼东西,我才不要呢!” “还有你那张劳什子的草席……”琴脸红了红,啐了一口。 众人都笑了。 小秋有两个没想到,一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琴和余七,二是没想到琴居然是庄主邹夕锋的女儿,自己现在的身份还是她的二叔。 这个世界是不是太小了点? 大家相谈甚欢,小秋吩咐下去,准备盛大晚宴,为萧四接风洗尘,并且要纯以夫人的名义一起出席。 这是他们第一次以夫妻的名义招待客人。 尽管在旁人眼里,他们毫无疑问是一对恩恩爱爱的夫妻,有一个可爱的儿子,一个完美的家庭,尽管他们已经有了夫妻之实,有了鱼水之欢,行了周公之礼,可是小秋能够骗别人,却无法骗自己。 他最清楚自己是谁。 一个无论吹得多大的泡沬,总有破裂的时候;一个无论多么光怪陆离的梦,总有梦醒的时候。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每次摸着纯的秀发、光洁如玉的肌肤,与纯激情交合的时候,小秋甚至还真的希望时光能停留,他无法抗拒纯胴体的诱惑,无法抑制青春的冲动。 他希望这个梦永远不要醒。 ※※※ 纯确实是一位贤淑能干的女主人,一切安排得井井有条。 晚宴设在后花园的六角凉亭里。 小桥流水、亭台楼阁、静皑的雪景、纷扬的雪花、暖暖的火炉、还有几只红红的灯笼,真有一种踏雪寻梅、扬春白雪、诗情画意的极致。 凉亭的六角挂有六幅竹帘,既可挡风,又可见外面的风景。 晚宴吃的是冬日最适合的又麻又辣又烫的火锅,温的酒是蜀境内的泸州老窖和山西的竹叶青,远远的还传来古筝悠扬的丝竹之音,既不高得打扰你的谈话,也不至于低得你听不清楚,真正是恰到好处、余音绕梁而不绝。 众人显然都非常满意。 谈判其实是人与人之间的勾通,谈判的环境和辩士尤其重要。 古时春秋战国时代就有大批学辩之士,成为当时辩士的杰出代表。孙子、张仪学于鬼谷,吴起学于曾子,甘茂学于史举,孟轲学于孔子之孙。苏秦师从过鬼谷,因为一部《阴符》成就雄才,这一帮才俊,各为其主,施展才学,上演了一幕幕流传至今的风云史话。 谈判是外交的一部分。外交是一门艺术,谈判就是利用这门艺术去实现最大的利益。外交无小事,于无声处、谈笑之间、杯筹交错、讨价还价,无不如此。 谈判也是相互利益的交换,也是一种相互的妥协。 其中的一方至少要让步――这往往是弱的一方。 如果双方各有实力、长期相持不下、势均力敌呢?或者,弱的一方并不是很弱,也有很强的实力呢? ――这时候的谈判就真正是一场艰巨的任务,就真正考验谈判双方人员的水平。 为达成协议,谈判双方就会营造气氛,表面上风花雪月、迎来送往,私下威逼利诱、金钱收买、美女勾引,无所不用其极。 小秋无疑用的是非常正确的方法。 第三卷 杨柳岸晓风残月 第二十二章 江山如画多豪杰 酒过三巡。 双方转入正题,席间,雍大总管与萧四交换了谈判文本,约定双方研究之后改日详谈。为了营造和谐的氛围,小秋建议每人露一手绝活,大家开开眼界。 琴立刻高声叫好,她就唯恐天下不乱。 “我先给大家助助兴。”琴主动笑道:“跳段舞怎么样?” 在大家热烈鼓掌欢迎、轰然叫好中,琴脱下白色的长袍,露出里面原本穿的浅红的貂裘,显得英姿飒爽,妩媚中透着一种英气。 琴就从亭中翩翩起舞,慢慢地逐渐跳到亭外,月色中,衬着白色的雪景,和着远处传来的古筝悠扬的琴音,在小桥流水、亭台楼阁间时快时慢、忽疾忽缓,其舞姿妙曼、身影婆裟,看得众人是心旷神怡、悠然神往、目不转睛。 余七很激动,扬声道:“琴,一人独舞何趣?让我来给你伴舞吧。” 话毕,他迅速脱下和琴一样白色的长袍,露出里面的蓝色袍子,拨出随随便便挂在腰间的那把著名的剑――“电”,几个起落,飞跃到琴身旁,纵情舞剑。 余七的剑舞得水泄不通、轻灵迅捷、激情四溢。伴着琴的舞蹈,在白色的背景下,仿佛两只一红一蓝的蝴蝶,在纷扬的雪花中起舞。 就在众人如痴如醉,一个“好”字还没有叫出来,远处悠扬的古筝忽然一变,变得豪情飞扬、霸气十足。侧耳细听,原来变成了苏东坡著名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崩云,惊涛裂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谨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间如梦,一樽还酹江月。”^开始大家还没觉得有异,但随着古筝的声音越来越急,杀气越来越重,纯情不自禁掩住了双耳,冬梅、春兰等几个丫环、仆人早已昏倒在地。再看余七的剑、琴的舞也是越舞越急,仿佛被音乐里冥冥中的一种力量所控制,根本无法停下来。 ――如果古筝不停止,他们也许永远也停不下来! 小秋、萧四、雍养财全都变得一脸凝重,全力运功抵御。 萧四从怀里拿出一枝长箫,开始呜呜咽咽地吹起来,吹的却是张孝祥的《洞庭中秋》:“洞庭青草,近中秋,更无一点风色。玉鉴琼田三万顷,著我扁舟一叶。素月分煇、明河共影,表里倶澄澈。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 “应念岭表经年,孤光自照、肝胆皆冰雪,短发箫骚襟袖冷,稳泛沧浪空阔。尽吸西江,细勘北斗,万象为宾客。扣舷独啸,不知今夕何夕。” 箫声豪气中更多的还有一点婉约柔情,渐渐抵消了筝的霸气,渐渐与其节拍相稳合,与筝声融合为一,渐渐越来越低,在吹到“素月分煇、明河共影,表里倶澄澈。”一句时,最终嘎然而止。 音乐一停止,余七和琴同时停止了舞动,跌坐在地。 再看纯,尽管掩住了双耳,还是几乎仰倒欲坠,小秋忙上前抚住,惊问:“夫人,你安排的是何人弹筝,如此厉害?” 少顷,纯喘息稍定,才道:“是林神医!” ※※※ 余七挽着琴走进来,两人都是大汗淋淋,尤其是琴,几乎虚脱。 萧四与雍养财这边发功救醒了冬梅、春兰等几个丫环、仆人。 远处,月光下,一人从花园的湖面上如蜻蜓点水一般踏浪而至,鹤发鸡皮的林神医进来的时候,头上、衣服上还带着一身的雪花,一把有些破旧的古筝斜背在身后,飘然若仙。 林神医年纪很大,精神却很好,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让人几乎不敢仰视。他一进来,向小秋和琴行了个礼,与琴慈祥地笑了笑,对其它人却是视若无睹,昂然而立。 直至看到萧四手里的长箫,他才一脸惊异,仿佛不相信眼前所见的吹箫人竟是如此的年青。 “请,请坐,请入席。”小秋边还礼边道:“刚好还有两份从江南运来的新鲜毛肚还没动,听说特别适合烫火锅,老人家品尝一下。” “松少爷,你是老朽的主人,在你面前老朽怎敢入座?” “无妨,何必拘此俗礼?” “好吧。恭敬不如从命”林神医手一挥,指着萧四道:“这位青年俊杰是……” 萧四站起来,拱手道:“前辈,在下青龙镇萧四,请前辈多多指教。” “怪不得,老朽这几年虽然未在江湖走动,却也是久闻你的大名了,年青有为、后生可畏啊。” 小秋给林神医介绍了雍大总管。 雍大总管表情很不自然,林神医却是理也不理,鼻子里冷哼一声。 介绍到余七的时候,林神医才摆摆手:“啊,原来你是小七子,都长这么大了。” 最后介绍到琴,林神医的眼神显得很复杂,盯着琴看了一下,和蔼地点点头。 众人重新入座。 纯特别给琴和余七一人添了一碗鸡汤,又让冬梅等几人也吃一点东西补补身子、提提神、压压惊。 她确实是一个非常体贴的女主人。 ※※※ “你这个老怪物。”琴指着林神医,气不打一处来:“刚才是你弹的古筝吗?” “是的。” “你想害死我吗?” “老朽不敢。” “你还有什么不敢的?”琴依然不依不饶。 “老朽绝对不会加害大小姐的。”林神医嘿嘿一笑,瞟了雍大总管一眼:“不过,如果有人想对主人不利的话,嘿嘿,老朽一定会让他不得好死。” 琴哼了一声,表情缓和了一些。 “其实你们不必自责。”林神医道:“你们跳舞、舞剑在前,老朽只不过以乐曲顺势引导,以二两拨千斤,水到渠成。如果你们事先静止的话,你们也不会那么容易被控制,也不会停不下来。” “如果我们公平决斗呢?”余七忽然插话道:“你敢和我一战吗?” 林神医大笑:“哈哈哈,真是年少气盛啊。退回去三十年,老朽一定会与你大战三天三夜。” 他的眼神暗淡下来,仿佛有些伤感,长叹了一口气。 第三卷 杨柳岸晓风残月 第二十三章 温酒雪中评天下 看林神医的样子,余七心也软了下来。 毕竟对方是个老者,与年老的人决斗,胜之不武。 “老朽在这里陪主人已经多年了,足不出院、步不过宅。”林神医表情变得说不出的萧索和苍凉,喃喃道:“什么江湖?什么功名?早已是过往云烟、镜中花月。” “千古兴亡多少事,都付江水滚滚流。” 林神医忽然仰天长啸,声震云霄。他背上的古筝忽然冲天而起,象一把剑一样冲破凉亭的屋顶,在亭子顶上撞出一个大洞。 然后,林神医头上、身上的积雪纷纷抖动,一粒粒从大洞中直飞出去,有的急、有的缓,有的先发后至,有的后发先至,一粒粒打在半空中古筝的琴弦上。 筝声萧洒流畅,正是失传已久的古曲《平沙落雁》。紧接着,筝啸声中,林神医就从破洞中飞了出去,几个起落,从花园的湖上踏浪而去,筝随人移,映着湖面月下的倒影,踏月而逝。 筝音渐渐远去,终不可闻。 ――这次的筝音没有任何异常。 稍顷,天上的雪花才从亭子顶上撞出的大洞中纷纷扬扬的落下来。 众人忍不住击节叫好。连一向城府很深的雍大总管也不禁露出一丝赞许。 那是一个尚武的时代,是一个崇尚英雄的时代,是一个积极进取的时代。“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英雄不问出身。”是那时的主旋律。所以那也是一个人才辈出、让人热血沸腾、让人向往的时代。 ※※※ “值此风花雪月,大家雅兴正高之际。”这次纯提了一个建议:“我们不妨以刚才林神医所奏曲子为题,谈谈风月、谈谈英雄。” “好啊,”萧四道:“昔日曹孟德、刘玄德二人青梅煮酒论英雄,今日我等火锅温酒雪中谈风月评天下,快哉!快哉!” 一碗鸡汤喝完,琴又变得生龙活虎――她毕竟很年青,她抢道:“我先说。” 在音乐上从小的严格训练,使她娓娓而谈:“古时的十大名曲:《高山流水》、《广陵散》、《平沙落雁》、《梅花三弄》、《十面埋伏》、《夕阳萧鼓》、《渔樵问答》、《胡笳十八拍》、《汉宫秋月》、《阳春白雪》。刚才林老先生所奏正是其中之《平沙落雁》。” “《平沙雁落》乐谱最早刊于《古音正宗》琴谱集。通过时隐时现的雁鸣,描写雁群在空际盘旋顾盼的睛景。表现手法新颖、别致、流传甚广。” “《天闻阁琴谱》中写道:”盖取其秋高气爽,风静沙平,云程万里,天际飞鸣。借鸿鹄之远志。写逸士之心胸者也。‘所以刚才林神医所奏此曲也是在抒发他的志向。“ 琴的眼里有些泪光:“林老先生自愿陪二叔在这里呆了多年了,当年他也是名扬天下的英雄人物啊。” ※※※ 自从听了英雄两个字了以后,余七的两眼就一直在放光,小秋和纯四目相接,会心地笑了笑。 余七长期在琴身边,耳闻目睹,也有些基础,他当然要故作深沉,在琴面前表现一番,不过说出来的话却让大家无法理喻:“我觉得《胡笳十八拍》和《汉宫秋月》比较好。” “‘胡笳’原来是北方少数民族的吹奏乐器,它音量宏大,用于军乐以壮声威。《胡笳十八拍》所反映的主题是著名的‘文姬归汉’。” “《汉宫秋月》此曲一为筝曲;另一为二胡曲,筝曲演奏运用了吟、滑、按等诸多技巧,风格纯朴古雅;二胡曲则速度缓慢,用弓细腻多变,旋律经常出现短促的休止和顿音,音乐时断时续,表现了宫女哀怨、悲愁的情绪。” 纯笑道:“我怎么感觉以余七小弟这样的年纪,不应这么伤感啊,大概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吧?” 众人莞尔。 是不是少年人总想显成熟? ※※※ 纯又道:“我还是比较喜欢《梅花三弄》。” “乐曲前半阕奏出了清幽、舒畅的泛音曲调,表现了梅花高洁、安详的静态;急促的后半阕,描写了梅花不屈的动态。前后两段在音色、曲调和节奏上然不同,有着鲜明的对比。同曲中泛音曲调在不同的徽位上重复了三次,所以称为”三弄“。” “此曲系借物咏怀,借梅花的洁白、芬芳和耐寒等特征,来赞颂节操高尚的人。这也是我最喜欢的地方。” 大家这次一致赞同。 ※※※ 萧四也是与众不同,欣赏的居然是《广陵散》! 此言一出,雍养财立刻轻轻一震。 《广陵散》的题材源于古代的《聂政刺韩王曲》。该作品讲的是一个造剑工匠被韩王无辜杀害,他的儿子聂政为了报仇,以泥瓦匠身份混入韩宫,谋刺失败后,他逃入深山刻苦学琴,十年成绝技再度混入宫中,利用弹琴的机会刺死了韩王,实现了多年的愿望,自己也为此而壮烈牺牲。 萧四想干什么? 还是小秋大笑道:“知音难寻,我们还是谈谈《高山流水》、《渔樵问答》、谈谈友情、谈谈情趣、谈谈生活、谈谈英雄吧。” ※※※ 时势造英雄。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英雄。每个时代对英雄的解读并不完全一致。 可是,也有些真正的英雄,即使跨越千年的时空,也依然是人们心中顶天立地、万人景仰的英雄豪杰,依然是一座壮丽的丰碑。 荆轲、豫让、聂政、专诸、要离、曹沫是侠义的英雄;苏秦、张仪、商鞅、萧何、张良、陈平是谋略的英雄;伍子胥、韩信、卫青、霍去病、赵云是战场的英雄,齐桓公公子小白,晋文公重耳和那个一鸣惊人的楚庄王、刘邦、项羽、秦皇汉武是天子中的英雄。 真是群雄灿烂、壮若星河。 大家从远古说到当今,从侠义说到谋略、从情场说到战场、从天下说到江湖。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江湖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换旧人,就如滚滚浪涛、一浪盖过一浪,一波推动一波。 最后,雍养财提了一个问题:“谁是当今真正的英雄?” 第三卷 杨柳岸晓风残月 第二十四章 青梅煮酒论英雄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英雄。 萧四首先说:“‘南海王’关海天。” 雍养财不以为然:“此人虽然独霸南海,却进不能向海外拓展,退不能回大陆争雄,仅一海盗耳!” 萧四又说:“那么,李轻侯李侯爷呢?” “此人在京城权柄着著,势力熏天。”雍大总管摇摇头:“可是他却飞扬跋扈、目中无人、树敌过多,丝毫不懂得谦恭低调、礼贤下士,以我看,此人垮台就是近期的事。” 萧四默然,他也有同感。 小秋提了一个人:“灵隐寺的空大师呢?” 听到这个名字,众人的脸上都浮现出一种尊敬。 “晚辈曾经多次聆听空大师教诲。”这次是萧四来回答:“准确地说,空大师应当是个智者、圣贤。” “空大师上通天文,下晓地理,棋琴书画、诸子百家,无一不精。有经天纬地之才、普世救人之心。” “面壁修行、精研佛理、多闻阙疑,慎言其余、不著一尘、”萧四变得非常虔诚:“空大师的修行已近乎禅的意境。” ――“他早已非江湖之人。” ※※※ “我再说两个人。”小秋道:“你们不好评价的两个人。” “这两人就是青龙镇的胡老板和钱庄的邹夕锋,当今的枭雄。” “他们都有争霸天下的雄心,也有逐鹿中原的实力。和,则两雄鼎立;战,则一山不容二虎,他们之间无论谁胜出,都必将入主中原,称霸江湖,将对未来格局产生重大的影响。” “他们手下更是人才济济。”小秋对着萧四和雍养财:“得你二人之其一,就几乎可得天下!” “还有余七。” “他虽然很年青,可他正直、勇敢,假以时日,一定会成为一位著名的侠士和剑客。” “前不见古,后不见来者,让我们试目以待,让千秋功过,任后人评说。” ※※※ 男人们谈完了,女人心中的英雄又是谁呢? 带着这个疑问,大家都不约而同把眼光看向纯和琴。 “我心中的一个英雄已经死了。”琴有些沉痛:“他间接地死在我的手里。” “这人是谁?” 琴一字一顿:“他就是菊花小秋。” 菊花小秋之死早已传遍江湖,众人都有所耳闻。当然,最清楚事情来龙去脉的是雍大总管和小秋两人――他们一是执行者、一是当事者。 作为当事者的小秋听到这个名字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仿佛听到的是一个与他毫不相干的名字――多年的磨练,他的神经早已硬如铁石。 作为执行者的雍大总管也差不多,居然点点头承认:“小秋确实算个英雄。” 琴盯着雍养财:“可你为什么要杀他?” “杀小秋的人并不是我。”雍养财解释道:“杀他的是江湖。” “一入江湖,身不由已;一入江湖,便不能回头!” 余七忽然道:“你总该让我和他来一场公平的决斗。” 雍养财问:“你有可能胜小秋吗?” “这是作为一个剑客基本的原则。”余七坚定地说:“如果输了,我死而无憾。” ※※※ “其实,我最了解小秋。”小秋说:“我曾经与小秋有多面之缘。” “这个人并不象你们说的那么英雄、那么伟大。” “他也是一个有血有肉、普普通通的人。” 小秋温柔地看着纯:“他只不过一直在漂泊,一直在寻找自己所爱之人。” ※※※ “我老公,” 纯大方地走过来挽着小秋,一脸幸福、自豪地说:“他就是我心中的英雄。” 二庄主松少爷当年也是江湖上著名的风云显赫的人物,善用刀,一把“不破楼兰终不还”威震武林,在当时尚剑的时代异军突起、罕有对手。 众人羡慕的眼光中,小秋此时也是百感交急,思绪万千。他感到与纯多相处一天,对纯的好感就胜似一天,对她的依恋就多上一天。 小秋抚着纯的腰,发自内心地对大家说:“我妻子,我家人才是我心中真正的英雄!” 这一顿青梅煮酒论英雄,火锅温酒评天下,大家纵酒高歌、彻夜长谈,直至东方渐白,方才“家家扶得醉人归”、尽兴而回。 许多年以后,江湖上把这一晚称为“雪亭之夜”。 阴历十二月十一。 睛。 再过十多天就是春节了,街上到处都开始有了一些准备过年的气氛,家家户户都已经开始挂红着绿、张灯结彩,主妇们忙着准备年货、红烛、门神、福字、春联、香肠、火腿、腌菜、腊肉、鞭炮。当然少不了象征团团圆圆的汤圆、孩子们最喜欢的新衣和红包。 最冷的季节就要过去了,春天还会远吗? 郊外,有一条河,江边“野渡无人舟自横”,江中仅有一舟、一翁、一钓,舟中一绿蚁醅酒、一红泥火炉。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在这旷野四寂、荒郊寒水,谁还有这样的闲情雅致? 沿着一条砂土小径,雍大总管慢慢地走到渡口,远远看见了江中静止的一叶小舟,一翁披蓑戴笠,正在静静地独自垂钓。 雍大总管解开渡口的横舟,慢慢地划了过去。到得近前,两舟并列。雍养财侧立舟上,一脸肃穆,一声不吭,大气也不敢出,难道是“怕得鱼惊不应人?” 钓翁并不能完全称之为翁,年纪并不是很大,五十多岁的样子,即使是坐着,也显得很高大雄壮,即使静止不动,也能感到身上浓浓的霸气。 这种气质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的,只有极少数长期手握权柄、掌控高位、果断英明的人才有可能具备的。 这个人就是“怡和钱庄”目前的当家主人邹夕锋。 邹夕锋已经垂钓了两个时辰,一条鱼都未上钩。不是他不会钓鱼,而是他用了一种特别大的铁画银钩,是京城的“百钓斋”为他量身定制的,鱼钩实在太大,用的诱饵竟是一条小鱼! 邹夕锋特别喜欢“大”,他的钱庄规模很大、钱庄的建筑很大、他的马车很大、他的铁画银钩很大、甚至他的人、他的心也很大! “我的心里只有天下!” 这是邹夕锋的名言。 第三卷 杨柳岸晓风残月 第二十五章 野渡无人舟自横 “来了?” 不知道邹庄主是说人来了还是鱼来了。 雍养财点点头,没有说话。 邹夕锋取下头上戴的斗笠,露出头上大半的秃顶和一张圆圆的胖脸,外形完全象是一个经商的生意人。 邹夕锋转过身来,问:“二弟的事情查得怎么样了?” “根据得到的消息和庄主的指示,我们仔细进行了调查。” “我们在市面上发现了许多二庄主的收藏,在极其隐密地流通、交易,而且规模非常巨大,目前已知的有书画古玩、名剑蓍刀、孤本珍籍,几乎无所不包。” “是吗?” “是的”雍大总管说:“其中的一幅‘清明沐浴图’还是二庄主二十五岁生日时,老庄主当众亲自送的,价值连城,二庄主视为生命一样,从不轻易示人。” “这幅图目前在李轻侯李侯爷手里收藏,我们得到消息之后,花了三千两银子买通了侯府的张师爷。” “这位张师爷是鉴定书画古玩的行家,据他说,此画是他亲自鉴定,决不会是赝品。” 雍大总管继续说:“问题就在这里,二庄主一向视为生命的‘清明沐浴图’怎么会流出‘松庄’呢?” ――松庄就是二庄主住的宅院,也就是目前小秋住的地方。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据查证,原来二庄主的收藏只有极少数在外面交易,近期却突然大量暴增。” “交易当然是为了套现。”雍大总管尽量不完全说出自己的想法:“二庄主虽然不自由,可也是衣食无忧、应有尽有,他要这么多的银子做什么。属下不敢妄测。” “很好。”邹夕锋显然非常满意,他也不希望下属过多卷入他们家族之间的恩怨。于是,他转移了话题:“你和萧四接触之后,印象如何?” “印象很深。” “此人武功很高,很有天赋和头脑。”这下雍大总管知无不言:“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此人的耐心。” ――“此人能够等。” “等?” “是的,等。”雍大总管说:“我把他晾了几天,他竟然一点也不着急,而是很有耐心地等,在年青人中这是非常少见的,也是最可怕的。” 邹夕锋问:“还有吗?” “还有,就是他准备送给庄主的礼物,是一个长长的包袱,属下请求由我转交,他却根本不同意,非要亲自面呈庄主。” “属下怀疑包袱里是一把剑,而且是一把名剑。”雍大总管说:“以庄主的身份,如果真的是剑,他不可能送一把普通的剑。” 邹夕锋故意问:“他为什么会送剑?” “属下恳请庄主不要忘记荆轲刺秦王‘图穷匕现’的故事,庄主的安危事关钱庄大局,以胡老板的赌性、为人,萧四的武功、机智,是极有可能冒险一试的。” 邹夕锋默然,良久,他又问:“萧四已经去过二弟住的宅院了吗?” “是的。”雍大总管说:“根据庄主的命令,我亲自带去的。” 他也有些不解:“为什么要让他们见面呢?庄主难道不怕他们之间乘机勾结?” “我就是要给他们机会勾结。”邹夕锋解释说:“我就是要把水搅混,水混好捉鱼啊。待时机成熟,外可理由充分对青龙镇下手,内可名正言顺解决二庄主这一心头之患。哈!何乐而不为?” ※※※ “属下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人生双耳,兼听则明;人生双目,高瞻远瞩。”邹夕锋摆摆手:“言者无罪。这点气魄我还是有的,有什么尽管讲!” 雍养财诚恳地说:“庄主,你们兄弟二人同为砥足、同气连枝、一脉相承,请念在老庄主生前苦心抚育,念在你们兄弟手足之情,请放二庄主一马,毕竟血浓于水啊。否则,九泉之下,还有何颜见老庄主啊。” 邹夕锋非常愤怒,厉声道:“你懂什么!难道我还对二弟不好吗?,他要什么我给他什么,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他为什么三番五次派人来暗杀我?下毒、刺杀,无所不用其及。换作别人,早把他杀了一百次了!” “什么兄终弟及,兄还未终,弟就急了!” 也许邹夕锋觉得自己不该发这么大的火,毕竟有言在先,于是他放缓音调:“我知道你也是一番好心,我也不怪你。” ※※※ “属下还有一句话,如梗在喉,不吐不快。” “讲!” “庄主。”雍养财小心翼翼地说:“虽然你身康体健,可毕竟已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万一有何不测,钱庄必危,请庄主早日指定继承人,让后继之争早日尘埃落定,以绝权力之争,以防无穷后患。” 这句话倒真说到邹夕锋心坎里了。 这是他最大的心病。 邹夕锋有一子一女。 唯一的女儿就是琴。琴不喑世事,天真浪漫,当然不适合继承钱庄。 唯一的儿子邹仁却是典型的纨绔子弟,一点也不争气。邹仁是衔着金匙子出生的,作为长孙,从小娇生惯养,骄横跋扈。二十多岁年纪就是酒色财气、又滥又赌。 说嫖吧,十多岁就是“留春院”、“红袖招”这些地方的常客。出手阔绰,处处留香。单嫖还好,毕竟老爸开钱庄。可他却品行不端,到处勾引良家妇女,奸淫辱掳,惹出不少事端,引来江湖上人人侧目。 说赌吧,这是历代庄主最痛恨也是最忌讳的。无论你有多少金山银山,都经不起赌。邹仁又是出了名的赌徒,而且逢赌必输。一次在青龙镇就输掉了整整一百万两银子,外加一身的行头――当时是光着身子跑回来的。 因为他还差别人二百万两银子的赌资,他没被人缷手断脚就是幸运的了――如果他老爸不是邹夕锋的话。 所以,钱庄的宗族、元老很多都支持由二庄主邹松继承庄主之位。 邹夕锋没有回答雍养财的话。不是他不想说,是他没有时间说。 因为,就在这时,鱼杆剧烈地动起来了。 一条上百斤的大鱼终于上钩了!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二十六章 北风吹雁雪纷纷 钓鱼最需要的是耐心。 等鱼上钩的时候需要耐心,鱼上了钩以后同样需要耐心。 会钓鱼的人都知道,鱼上了钩以后千万不能急着拉上来,那样鱼在激烈挣扎中很容易脱钩。要一会放线一会收线,时拉时放,一直等到鱼精疲力竭的时候,才可用备用鱼网网上来。 尤其这种上百斤的大鱼更是如此。 这种大鱼挣扎的时候力量是非常巨大的,连小舟都被拖得剧烈摇晃。 邹夕锋既有耐心又有经验,他一边与大鱼周旋一边将小舟慢慢向岸边驶去。用了近半个时辰才终于把大鱼网上岸边,这条大鱼至少有一丈二尺,估计至少有两百多斤。 邹夕锋非常高兴。 “你说的话,我会认真考虑的。”他拍了拍雍养财的肩膀:“这确实是一个大问题。” ※※※ 雍养财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还有一件心事,是关于二庄主邹松的。 他们一直没有查出来,那些书画古玩、名剑蓍刀、孤本珍籍是如何流出“松庄”的,是如何从铁桶一样的“松庄”运出去的。 “只进不出”是庄主定的原则。 “二弟要什么就尽量给他什么,但有一点,就是一只苍蝇也不能飞出‘松庄’!即使是死苍蝇也不行。”庄主的话还言犹在耳。 雍养财实在想不通,百思不得其解,他决定好好查一查。 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感觉钱庄将发生惊天动地的大事,将有重大变故,很可能会血流成河。这种感觉已经困扰了他几天,他从来没有过这种不好的感觉。 一直以来,他对“怡和钱庄”充满信心,总认为任何挑战钱庄都能应付。 可是,如果是来自钱庄内部的挑战呢?能应付吗? ※※※ “这是青龙镇的谈判条件。” 雍养财拿出了萧四给他的文本:“请庄主早日定夺。” “你看过了吗?” “属下仔细地看了几遍。” “嗯。”邹夕锋边看边说:“你觉得怎样?” “属下认为青龙镇的谈判条件还是比较合理,大部分我们都可以接受。” “二庄主看了吗?” “属下给二庄主送去了一套附本。” “这件事情就由二庄主全权处理吧。”邹夕锋沉思了一会,说:“我也想看看他的能力。” “是” “还有,琴还是个孩子。”邹夕锋有些怜爱又有些生气:“绝对不能让琴再踏入‘松庄’一步!我只想让琴快乐地生活,不要让她卷进来。” ※※※ 冬日的郊外特别寒冷。 旷野寂静、唯有一两只孤雁在空中盘旋。 李三的脸紧贴在冰冷的硬土上,大气也不敢出。 他是跟踪雍养财来到渡口的。 他远远地贴在一丛灌木后面。不敢靠得太近。 这是萧四给他的任务。 “我想知道雍养财这两天做了什么事,吃了什么东西、见了什么人,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睡觉,睡觉的时候身边有没有女人。” 萧四一向信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道理。 潜伏怡和钱庄近十年,李三一直是一个人喝酒、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补鞋。没有朋友,唯有酒。 这两天他却滴酒未沾。 李三非常的清醒,清醒得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 他需要自己的判断、听力、体能保持在最佳的状态。 由于隔得太远,李三听不清邹夕锋与雍养财之间的对话。只是从雍养财的神态、举止上,他猜出了钓鱼者是谁。 这一发现让他心跳加速。 来钱庄近十年,他也从未见过邹夕锋。邹大庄主总是神龙不见首尾,非常神秘,仿佛这个人从来都没有存在过。 可是在钱庄里你能真真切切、无处不在地感受到他的存在,影响和威信。 李三一向对自己跟踪、潜伏非常的自豪,这一切源于他来自一个很古老的家族。这个家族代代相传的、最擅长的就是“伊贺忍术” 据说这是来自倭国东瀛的一种武功,他的先祖从倭国避祸来到中原,也将这种武功带入了中原。 ――这也是萧四把如此重大如此艰巨的任务交给李三的原因之一。 这种自豪李三并没有能持续多久。 他突然感到身后影子一样贴着一个人,这个人贴得是如此之近,仿佛都能感觉到这个人的气息。 李三浑身的毛发都直竖起来。这个人是谁?怎么能无声无息地靠近他?李三想回头看一看,不知怎么搞得,他的脖子却变得异常的僵硬。 “不要回头。” 身后传来机械一样冷冷的声音。 “你最好不要动,一动就是死。” ※※※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新酿的米酒,微呈绿色,未过滤时上面的浮糟如蚁,故为绿蚁。小舟之中,在红泥火炉上,温着一壶绿蚁醅酒。 “你知道带了一个尾巴来吗?” 邹夕锋给雍大总管倒了一杯,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慢慢地喝起来,显得很惬意。 “属下知道。”雍养财淡淡一笑:“这个尾巴已经跟了我两天了。昨天我故意在茅厕里蹲了一个时辰,让尾巴跟着闻臭,嘿嘿。” 邹夕锋闻言大笑。 ※※※ “你最好相信我。” 身后的声音冷酷、低沉、无情、还有些沙哑。 李三没有动。 不是不能动,是不敢动。 李三目前的处境很被动,他能感受到身后肃杀的杀气! 一动就是死! ※※※ “庄主。”雍养财问:“你为什么不下令除去这个尾巴?”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钓鱼吗?”邹夕锋说:“如果我想吃鱼,本不必钓鱼,更不必在雪天里为钓一条鱼等上两个时辰。” “我喜欢的是钓鱼的过程。” “很多人都只看重结果,不看重过程,其实,没有过程那来的结果?这根本是本末倒置。” “在钓鱼的过程中,你可以去想很多事情,可以在冷冷的冬日里去想一些温暖的事情。” “甚至可以什么都不必去想,只是把自己完全放松。” “与青龙镇的这一战,我不想让它结束得太快,我想慢慢地享受战胜青龙镇的过程。” “结果对我来说,已经不再是最重要的了。” “我为什么要马上除去这个尾巴呢?”邹夕锋叹了一口气,显得很落寞:“战胜青龙镇之后,普天之下,还有谁是我的对手?还有谁配做我的敌人?” 高处不胜寒,英雄多寂寞。 ※※※ 邹夕锋与雍养财沿着河边走去,渐渐消失在江的尽头。 李三感到身后的压力骤然减轻。 他猛回头。 四周寂静,那里还有一个人影? 唯有北风吹孤雁,江水向东流。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二十七章 不破楼兰终不还 小秋准备做一点事情。 他来“怡和钱庄”不是来参观、旅行的,本来就是打算做一点事情的。只是这些天沉迷在纯的温柔乡里几乎迷失了自己,几乎已忘了自己是谁。 那个穷人的天使,恶人的克星到那里去了?那个灾民的救星,贪官的恶魔到那里去了?那个侠士的朋友,歹人的死敌到那里去了? 仗剑天涯行,饮尽恶人血。把酒问苍天,公义在何处? 他忘了自己的使命了吗? 纯已经没有初时的羞怯,有时还会主动地向小秋求欢。 有两点小秋还是可以确认:一是不管自己是不是真的松少爷,纯是真的渐渐喜欢上了自己。这可以从纯在床上的表现和平时偶尔的真情流露看出来。二是自从萧四他们来拜访之后,纯就想把他圈在温柔乡里,不让他有过多的想法。 为此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小秋求爱。 开始小秋简直是受宠若惊,时间一长,他真的有点吃不消。特别是纯向小秋暗示“春兰、冬梅两个贴身丫环已经是大姑娘了”之后。 小秋可不想“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如果江湖上知道小秋有一天是因为“精尽人亡”,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弹冠相庆,会有多少人偷笑――说不定那一天还会定为江湖上的一个节日。 其实,小秋也知道纯这么做只不过是不想让他出“松庄”,这里面难道有什么惊人的秘密怕小秋去揭开? ※※※ 剑客当然要有自己的剑。 小秋不知道他的“天涯”此刻在萧四手里,曾经离他是如此之近,却又擦肩而过――人生有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 “兵冢”里有很多名剑利器,小秋却选了那一把叫做“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刀――因为这是二庄主松少爷当年叱咤风云时所用的刀! 松少爷善用刀,在当时尚剑的时代异军突起、独树一帜。 小秋有时候也在想,松少爷这个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真正的爱好是什么?武功究竟有多高?和纯做爱的时候喜欢用什么样的姿势?能够坚持多久?为什么纯初时的姿态有些生涩,难道是因为耕耘不多的缘故? 松少爷为什么能以英年之姿甘心在这里几年而不用刀?他的雄心到那里去了? 所以当小秋配着“不破楼兰终不还”走出“兵冢”的时候,在宅院里引起的反响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所见之人都惊讶、欣喜、夹杂着一丝恐惧地望着他。 刀未出鞘,先声夺人。 这把刀究竟有什么魔力? ※※※ 纯望着小秋,眼里有些泪光,充满了柔情。 很多年以后,小秋都无法忘记纯当时望着他的眼光,那是一种充满希翼、欣喜、担忧的眼光。尽管有所担心,纯毫无例外象所有女人一样,还是希望自己的男人是个好男儿、真豪杰! 一旦小秋做出决定,她还是会全力以赴、毫无保留地支持他! 人,不能没有希望。 越是在困境中,越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勇气。这种信念源于对生命的尊重,对生活的热爱,对美好未来的向往。源于永存心底的那一份温情、那一缕暑光,那一刻永恒。 ※※※ 小秋当然没有马上拿刀去砍人,他不想过早地破坏大家的心情。 他要作一些准备,小秋从不打没有把握之仗。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当务之急是要照顾、安顿好宅院的人们,解除他的后顾之忧。 春节就快到了,“松庄”在纯的用心安排下,已有了浓浓的节日氛围,洋溢着欢乐的气息。最高兴的是盼儿了,直嚷着快过年了,要穿新衣了,要放鞭炮了,可以不写字了,没有功课了。 相处久了,小秋非常喜欢这个活泼可爱童真的小男孩,有事无事总爱逗逗他,和他说一些幼稚的话,给他做一些小玩具。 纯早早地给盼盼准备了一身新衣,小秋该给盼盼准备什么春节礼物呢? 小秋打算给盼盼做一只可以载人而且能飞的鸟。 这一想法一宣布,盼盼是欢呼雀跃。 其他人却是望着他,象在看一个疯子――木头做的鸟居然可以飞?还可以载人? “少爷是不是烧糊涂了?”春兰与冬梅怯怯地私语:“不会是疯了吧?” ※※※ 不过,“怡和钱庄”的效率实在是非常高,很快,大量的材料运进来了,大批的工匠请进来了,甚至包括几代人都是给皇帝修皇宫的“巧手张”都星夜赶来了。 邹夕锋在满足二庄主需求上是从不吝啬的。 钱庄什么都缺,唯独不缺钱。 钱可以帮你做很多的事情,金钱不是万能,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 根据小秋的想法,“巧手张”居然真的画出了飞鸟的设计草图,大批的工匠按图索骥、照纸施工,分成几组、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干起来了。 这件事情通过购货商、材料商、工匠们私下里口口相传,一传十、十传百,迅速传遍了钱庄,甚至在江湖上都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轰动程度超过了当年“南海王”关海天的第十七个老婆生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双脸怪胎所引起的轰动效应。 好奇是人类的本能。 沉寂多年的二庄主松少爷再次进入了人们的视线。 ※※※ 消息传得很快。 春节将至,备办年货的商人、返乡的旅客、归途的学子、回家的游儿,迅速将这一消息带到了四面八方。 江南四大公子之一的“白马啸西风”林啸风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好在中原一带游历,当时他正在“清风观”以诗会友、挥剑赋诗。 当然还有醇酒佳人。 “清风观”的位置离“怡和钱庄”总部并不太远,快马也就一天半的路程。 听到松少爷要制作能载人的“飞鸟”,林啸风立刻告别友人,挥别美女,骑一匹白马,携着重铸的、轻灵如风的“秦淮剑”,往“怡和钱庄”方向绝尘而去。 “飞鸟”是林啸风与小秋事先约好的暗号。 这源于两人的一次谈话。 那是他们刚加入一个叫“风”的组织不久,两人穷追采花大盗一枝梅,一枝梅在扬州连续作案十七起,奸淫妇女多人,惹了众怒,林啸风与小秋联手,从扬州一路追下来,追了上千里,最后追入沙漠,遭遇了沙漠里最可怕的黑沙暴,几乎是九死一生。 却最终让一枝梅利用绝顶的轻功和黑沙暴的掩护,得以逃之夭夭,从此在江湖销声匿迹。后来,他们总结这次教训,小秋谈道:“如果能发明一种能载人的‘飞鸟’就好了,追采花大盗也不用这么辛苦,也不会把犯案累累的一枝梅追丢了。” 这个想法虽然最终没有实现,他们却约定以“飞鸟”为暗号,只要一人发出“飞鸟”暗号,就表示他处境十分危险,急需帮助,另一人必须立刻赶往救援。 多年来,这是小秋第一次发出暗号。 ※※※ 小秋这么做,还有一层深意。 那就是把事情做大,把江湖上的注意力吸引到“松庄”,吸引到二庄主松少爷身上。 “松庄”之所以几年来被大家所遗忘,除了被封锁之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松少爷远离红尘、自视甚高、孤芳自赏的个性。松少爷的口碑和声望都很高,人缘却并不好,一个不苟言笑、才华横溢的人,往往鹤立鸡群、持才傲物,是很难与人相处的。 广结人缘、八面玲珑的人,大都是那种见人就笑、张口叫好、从不发怒、永不生气、和气生财的人。 松少爷出身世家,免不了染上一些从不求人、看重面子的世家子性格。比如收藏,本来是一件正大光明的事,很多收藏家却偏偏喜欢匿名,购买一些东西经常是私下悄 悄进行。这当然有保密的好处,可是在松少爷这样的处境,就大可不必了。 他需要的是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同情,引起邹夕锋的顾虑――兄弑弟毕竟不是一件拿得上台面的、堂堂正正的事,何况再弑与世无争的家人,这样,纯和盼盼的生命就多了一道保险。 邹夕锋也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他当然会在意人们对他的评价。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二十八章 掩人耳目出松庄 纯这段时间经历的事,比她过去一生经历的事情都要多。 整个“松庄”只有她和另一个人知道,枕边人并不是她的丈夫。真正的松少爷目前并没有住在“松庄”里。 无论你把小秋易容的多么象松少爷,多么逼真,你可以骗得过其他人,却绝对骗不过纯。从献出初吻、破处落红的那一刻起,一个女人最熟悉的男人就是她的丈夫。 松少爷的气息、体味、爱好、性趣乃至身体的每一个部位,纯都非常熟悉,就象对她自己一样了如指掌,从某种意义上讲,多年的夫妻生活,他们早已融为一体,就象是一个人。 比如,小秋和松少爷的“下面”就不一样,纯就能区分出他们“下面”的差异。 纯之所以没有说出来,是因为这本身就是计划的一部分。 二庄主邹松与庄主邹夕锋的明争暗斗,在几年前老庄主死前达到了剑拔弩张的白热化程度。权力的争夺从来就是最无情的,无论父子、兄弟、朋友,古往今来,从人类开始群居起,这种争斗就从来没有停止过。 松少爷铤而走险,派人暗杀邹夕锋,下毒、谋杀、刺杀,无所不用其及。邹夕锋早有准备,一一化解。老庄主刚一咽气,立刻下令将松少爷一家软禁在“松庄”,一生不得踏出一步! ※※※ 以松少爷恃才傲物的性格,对权力狂热追求的个性,自然无法忍受“成王败寇”的慢性自杀,无法忍受软禁的无聊、枯糙、周而复始的生活。 你可以让他去死,也不能让他没有权力。 于是,松少爷开始研究如何悄悄出去,如何东山再起,如何谋取庄主之位。 最好的办法是挖一条地道。 可是,松少爷能想到,邹夕锋、雍养财也一定会想到。他们安插在“松庄”的眼线不少,稍有风吹草动,反会引来杀身之祸、灭顶之灾。 这个计划的关键就是要神不知鬼不觉,要掩人耳目、暗渡陈仓。 而且,这个计划只能由他自己一人独自完成。普天之下,松少爷不敢轻易再相信任何人,包括纯和最忠心的林神医,他能相信的只有自己。 ※※※ 幸好,松少爷的爱好一向够多,附庸风雅的事做得不少。 “松居”、“兵冢”、“品苑”里的珍宝古玩、孤本珍籍很多,平时是严禁任何人进出的。 松少爷就选择从“兵冢”里挖一条地道,通向庄外。“兵冢”里有足够的兵器,这些兵器可以用来杀人,也可以用来挖一条地道。 问题又来了,那些挖出来的泥土怎么办? 开始,松少爷把泥土藏在袖子里、裤腿中,出来的时候偷偷抖落在后花园的泥地里、湖水中。 可另一个问题又来了,那就是这样的进度实在太慢,每次带出来的泥土不能很多。松少爷测算了一下,这条地道至少要挖两公里零二十八丈,按这样的进度至少要挖三十七年。 这样当然不行,等挖完的时候,松少爷至少也是一个颤巍巍的七旬老翁,还夺什么权?这个难题困扰了他很久。 直到有一天,松少爷在马厩旁看到泥水匠王六在修补墙壁,受到了启发。 他开始跟仆人一起学泥工、学苗圃、学种花。 “我闲得太无聊。”松少爷这样给大家解释说:“有点事情做,可以打发一点时光。” ※※※ 松少爷潜心研究泥土。 泥土有很多种,有黑的、黄的、灰的、褐的,每种泥土的沾性、水份都不一样,刷在墙壁上黏性也不一样。 “松居”、“兵冢”、“品苑”足够大,松少爷就将挖出来的泥土刷在它们的墙壁上。 一日复一日,一月又一月,风雨无阻,从未间断。 直到四年零一百二十九天,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松少爷终于挖通了地道。躺在风雨中潮湿的旷野,泪水和雨水一起流下。 ※※※ “你疯了?” 纯永远忘不了阿松给她讲这个计划时的震惊:“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我不想这样过一生。”松少爷说:“我要得到该拥有的一切。” “现在有什么不好?”纯温柔地说:“我们可以这样平平安安过一生。” 阿松反问:“你以为我们真的可以这样平安过一生?” “是的。” “你太天真了,太不了解大哥的为人了。”松少爷说:“如果大哥让儿子邹仁继位,为了清除障碍,他一定会先杀了我。” “为以绝后患,他还会对盼儿下手。” 纯无语心惊,邹夕锋的为人她还是有所了解。在关健的时刻,这是一个非常残酷、无情、不择手段的人。 江湖的险恶、权力斗争的可怕。 强者生存、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在一个个人权力极度膨胀、个人欲望得不到控制的年代,一旦在权力争夺中失败,代价是可怕的、灾难性的、后果是不言而喻的。 “为了这个家,为了盼儿。”松少爷一字一顿说:“我一定要搏一搏。” ※※※ 松少爷的话不是没有道理。 按照他的计划,将部分珍宝从地道陆续运出去,拿去秘密交易,变成现银,作为推翻邹夕锋的资金。 只要有了钱,他就可以用这些钱去收买很多有用的人,就可以做很多的事情,就有可能成功。只是在松少爷出去以后,要花很多的时间,比如“南海王”关海天和李轻侯李侯爷就相距甚远,这两个人又是一定要收买利用的,他们是今后对付邹夕锋的主力。 所以一定要有一个替身,偷梁换柱,防止钱庄的怀疑――这是计划中最关键最困难最大胆的一环――客观地说,这是一个极富想象力的计划。 这个人既要有松少爷一样高超的武功,还要有过人的机智、临危不惧的应变能力。这样的人本来很难找到。恰好小秋这时以“秦恒”的化名来到钱庄,恰好雍养财对付小秋的计划被松少爷知道了。 早在多年前,松少爷自由身的时候就与“五口会”有极深的联系。雍养财最大的失误就是不该请“五口会”的人。 松少爷用一顶汉武帝戴过的缀满钻石、珠宝的金丝皇冠买通了“五口会”的会长,再许诺推翻邹夕锋之后,给会长开一个户头,予取予求,意思就是到时候只要会长需要,钱庄都会尽力满足。 这可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五口会”的会长只想了一会儿就答应了。 ※※※ 接下来就是实施。松少爷痛苦地认识到光靠他一个人是无法完成的,他必须要有帮手――他只能冒这个险。 这两个帮手就是林神医和纯。 “网眼”将小秋捉住以后,要由林神医为小秋整容。林神医在技术上是没有问题的,忠诚上也是可以信赖的,在松少爷最困难的时候,他是自愿到“松庄”陪伴的,在主张“兄终弟及”上也是最坚决的。 果然,林神医一说就答应了。 纯呢? 一想到纯以后要与一个陌生男人一起生活,一想到这个男人会和纯一起睡觉,松少爷就无法忍受。 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能够忍受。 可事情已经进展到这种地步,还能有别的办法吗? 在成功仅一步之遥的时候,让过去的努力付之流水。 ――他能前功尽弃吗? ※※※ 最无法接受的,还是纯。 她无法想象要去接受一个自己丈夫以外的男人,尽管这个男人外形与丈夫一一模一样。 唯一让她感到安慰的是,这个人是风流萧洒的侠士、名声很好的菊花小秋。 也让纯自己都没想到的是,从最初的抗拒、拖延、到接受,她居然完整地容纳了 小秋,居然真心的喜欢上了这个年青的男人。 与松少爷多年的夫妻,早已没有了当初的激情,生活一切都归于平淡。做爱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有时一两个月才有一次。 小秋却轻易地找到了纯的敏感点,进入了那扇紧闭的大门。 久违的激情就象潮水一样涌来,抱着小秋健康年青的身体,纯的欲望之火被无法抑制地点燃了。 征服一个女人首先就是要征服她下面潮湿隐秘的通道,那是通向她灵魂最近的地方。让她满足、让她呻吟、让她高潮。 纯有时也感到很羞愧,觉得对不起丈夫。 她就在羞耻与欲望的矛盾中无力地沉沦、上升、飘浮。 这段时间做爱的次数,比纯在过去这几年里做的次数加起来都多。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二十九章 匆匆时晚渐风雨 谈判进行得很顺利。 小秋在坚持原则,尽量为钱庄争取利益的同时,又注意照顾青龙镇的利益,平衡双方愿望,努力实现双赢的局面。 萧四和雍养财都很满意,从他们发自内心的推崇的眼光就可以看出来。 作为当今江湖声誉最隆、口碑最好,年青人最向往的一个组织――“风”,它的宗旨就是:替天行道、除暴安良、锄强扶弱、消弭杀祸。 ※※※ “飞鸟”也制作得很顺利。 那年月,只要你有钱,别说做什么“飞鸟”,就是让人去愚公移山,精卫填海,都会有人去做。全然不管这鸟会不会飞,山怎么能移,海能不能填。 因为有很多普普通通的人需要拿那点微不足道的工钱回家,还有一家子要靠这点工钱养活,他们需要生存――这是人类固有的最大的悲哀之一。 可事情进行得实在是太顺利了,顺利得小秋都不太敢相信。 在欢乐平静祥和的节日气氛下面隐藏着什么呢?他隐隐约约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这种预感又无从说起,就是觉得心里很不踏实,总不至于是杞人忧天吧?但愿。 ※※※ 萧四的心情很好。 谈判出乎意料的顺利,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还能赶回家过春节。妻子古在家一定是等得望眼欲穿了。 没有距离,便没有思念。 他也对美丽的妻子和三岁的女儿充满了思念。也只有在思念的时候,孤独才显得特别美丽。思念是一种幸福的忧伤,是一种甜蜜的惆怅,是一种温馨的痛苦。思念是对昨日悠长的沉湎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 萧四有个很怪的习惯――每到要做一件重要的事情之前,欲望总是特别强烈。做完事情之后,他总要和妻子尽情地享受、尽情地放松。 一想到要回去和妻子团聚,萧四的心里就充满了温馨和欲望。 虽然没有完成刺杀邹夕锋的愿望,甚至到目前为止连面都没有见一面,萧四却相信他已经找到了打败“怡和钱庄”的关键,他一定会在走之前做一些事情,他一定会不枉此行。 “相机行事”并不是要他墨守成规,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是充分授权,让他临机处置。 萧四有了大量自由空间,也受到了该有的礼遇。 雍养财陪同他用一个上午的时间参观了钱庄的“点银部”、“清帐处”,详细介绍了钱庄的一些运作流程。 晚上,还请萧四到他住的居室参观养的鸽子,说:“以后大家都是朋友了,欢迎常来看看。城里有不少名胜古迹,可以随意到处走走,四处游览。”还说:“临走的时候,别忘了拿两只鸽子回去,给妻子补补身子。” 回来的时候,一直客客气气将萧四送到“听雨轩”门外。 目送萧四进入“听雨轩”的背影,雍大总管的笑容忽然收敛,闪出一片冷冷的寒光。 ※※※ 冬夜,卯时。 浴桶里装满了热水,水上面还漂有一些新摘的寒梅,空气中洋溢着阵阵的清香。 萧四全身浸在热水里,已泡了一个时辰。 他显得非常惬意,现在需要彻底的放松。 就在一桶热水渐渐变凉的时候,门外传来极其轻微的脚步声。 “笃笃笃。”有人在轻轻敲门。 这么晚了还有谁会来? 萧四仿佛知道有人要来,平静地说:“请进。” 进来的是一个穿一身黑色紧身保暖夜行衣的蒙面女人。 黑色紧身夜行衣将女人凸凹有序、惹人喷火的身材暴露无遗。 “外面的人都睡了?” “是的。” “虽然这两天监视我的人少了很多。”萧四说:“我们也不能大意。” 蒙面女人说:“他们都中了我特制的迷香,不到两个时辰绝不会醒来。” 萧四觉得很满意,他一向对这个女人用毒很有信心。 然后,萧四就在这个女人面前赤条条地从水桶里站起来。 蒙面女人浑身一颤。 “不要转头,看着我。”萧四说:“把毛巾给我拿来。” 棉毛制作的、特别吸水的毛巾其实就在木桶旁边。 “你用毛巾把我身体擦干。”萧四说:“每一个毛孔都要擦干。” 蒙面女人仔细地轻轻地给萧四擦身,当擦到下面时,手明显在颤动。 萧四下面昂然挺立。 “你的手不要抖。”萧四说:“站在你面前的现在不是一个男人。” “每次做事之前,我的欲望会特别强烈,但我即使要操你,也要做完事以后。” “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什么时候该做,孰轻孰重,我分得很清楚。” ――“你要记住,今晚一出这道门就没有人类,只有生死!” ※※※ 萧四擦完身,开始穿一件与黑衣蒙面女人一样的黑色紧身保暖夜行衣。没穿之前,他还是一个赤身露体的人,穿上之后,他立刻变成了一只浑身充满劲力的丛林里的豹子。 一只吃人的豹子。 窗外,寒风凛冽。 萧四和蒙面女人就一前一后从窗户跃出去,在黑夜里,东躲西藏,左挪右移,静静狂奔。 有一条河穿过钱庄、穿过繁华的集市中心。 长街尽头一断桥,桥下一条河。沿十多级石梯而下,有一小小的码头,静静停靠着一舻乌篷船。 萧四和蒙面女人悄无声息地上了乌篷船,船上遮光的草布立刻放下、解缆、启舤、摇楫、出航。 船箭一般飞驶。 乌篷船很快出了庄、出了城。在郊外,河汇入一条大江,江面陡然开阔。 星月、寒夜、纷雪、冷风。 远山似黛、一江如练。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船在一个地方,忽然放缓了速度,慢慢无声地靠向岸,在岸边停了下来。 船上早准备了两个包袱。 萧四和蒙面女人一人拿了一个包袱,纵上岸。船立刻又启动,缓缓驶向江中,在江心停了下来。 乌篷船为什么不最终停在岸边呢? 因为江心与岸边距离遥远,纷雪中,远望去,乌篷船的轮廓已经完全融入到夜色中,根本不易被人察觉。 萧四和蒙面女人上岸之后,继续潜行,沿一条砂土小径走了一柱香功夫,眼前赫然出现了一片黑压压的松林,松林后是一片白墙黑瓦的宅院。 ――这就是“松庄”。 松庄周围可不是一片普通的松林。 他们要到“松庄”做什么?进得去吗? 萧四和蒙面女人并没有等太久,松林里忽然群鸦乱舞,一阵骚动、杀声四起。显然有人在吸引各处埋伏的高手。 “走” 萧四果断地说。 这次是蒙面女人先走,她的身上忽然起了一层雾。 祁连山下清风塞,忽一日不知从何处飘来一阵有淡淡香气的雾,雾过之后,鸡犬不留,清风塞大小二百一十七口人全部死于非命。 这个雾就是蒙面女人的杰作。 萧四紧跟在女人之后,两人一起纵上了树梢,贴着柔软的树梢向前飞掠。 他们没有选择从松林里穿过,这是非常正确的。松林里的暗卡已经全部发动,下面是人影闪动、杀伐不断。 暗卡已经被人故意吸引住了。 即便如此,仍有一排管箭射来,脚下剑光飞舞――还是有人发现了他们。 他们没有丝毫停顿,现在已是生死一发的关头,间不容发,只要一停留,他们就出不了松林! 剑光遇雾便暗,有人惨叫堕地,萧四殿后,一双“修罗手”连出,几枝飞来的箭被一一拨开,余下两枝从头顶上呼呼擦过。 树梢尽头,便是一条护院河,后面 就是“松庄”。 两人脚尖在一根比较强韧的树枝上同时用力,藉着树枝的弹力、越过护院河,窜上了墙头,坠入院中。 河中暴起的水柱随后掩上墙头,前后仅相差十分之一秒。 进入院中就暂时安全了。外面杀得天昏地暗,院里却非常宁静、平和,根本没有外面那种浓浓杀气,完全是里外两重天。 一排排刚挂上的的红灯笼,衬出节日的喜庆。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三十章 却话江湖夜月时 小秋今晚睡得很晚。 他挑灯夜读,看了很久的《春秋》和《论语》。纯在旁红袖添香,也和他一起睡得很晚。 小秋被渐行渐近的脚步声惊动。 如此寒夜还有那个不速之客? 秉夜来访的不速之客就是萧四和蒙面女人。 “打扰、打扰。”萧四一揖到膝,说:“深夜造访,实在情非得已,请见谅。” “无妨。” 小秋披衣待客,虚位以待,微笑说:“今晚刚看了孔子的《论语》,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书刚掩卷,余香尚存,阁下就翩然而至,真是佳客临室,蓬壁生煇啊。” “子曰:无友不如己者,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萧四说:“今夜来访实在是仰慕已久。” 蒙面女人向小秋一礼,小秋一看蒙面女人,刹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这种感觉从何而来,他也说不清楚,反正觉得似曾相识。对方蒙着面,他也不好问。 小秋很奇怪:“你们怎么进来的?” “来这里确实不容易。”萧四说:“我们是冒着生命危险才进来的。” 刚才确实是千钧一发,生死一线,如果不是有人引开暗卡,他们根本不可能站在这里。只是外面负责声东击西的人员不知会付出多大的代价。 萧四说:“因为这件事情太重要,事情紧急、情非得已,为见二庄主一面,无论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小秋问:“什么事情这么重要,值得萧兄冒这样大的险?” “这件事情与二庄主的未来有关。”萧四说:“这件事情还关系到钱庄与青龙镇的这一战最终的结果。” “哦?” 萧四说:“子曰:不因其人而废其言,不因其言而废其人。二庄主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虽然暂不自由,而一旦出去,将是如鱼得水、海阔天空。” “外助青龙镇,则青龙镇胜;内济钱庄,则钱庄赢,江湖未来全在二庄主一人身上。” “此言差矣,” 小秋摆摆手:“我一介布衣,只想‘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只要家人平安,就足慰此生了。” 萧四大笑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二庄主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怎么会安于养花侍草、赏雪咏梅、了此残生?” “况且,邹夕锋庄主和他的儿子邹仁能让你平安度过余生吗?” ――“为今之计,二庄主唯一的出路就是联合青龙镇,夺回庄主之位。” 小秋说:“这就是你今天来的目的?” “是的。” “就是要我和青龙镇结盟?” “是的。” 小秋苦笑:“你也知道,我现在是被软禁的,怎么能够出去。” 萧四对这一点胸有成竹,说:“我们能够进来,就一定有能力把你及家人弄出去。” “好,念在你冒险前来的诚意上,我一定会认真想一想。”小秋说:“今日我们击掌盟誓,三日之后,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 萧四再次深深一揖:“请二庄主三思。” 小秋点点头,双方击掌盟誓,约定后会有期。 ※※※ 萧四和蒙面女人当然该回去了。 迷香只有两个时辰。 他们怎么出去?小秋对这一点很感兴趣。 答案就在萧四和蒙面女人带来的两个包袱里。他们打开包袱,里面各有一只水弩和一套用鲸鱼皮作的潜水衣。 萧四和蒙面女人在夜行衣外再穿上鲸鱼皮作的潜水衣,然后一人拿一只水弩。 “听说松庄的石头很多,二庄主就曾送给胡老板六块小石头,由在下转交。”萧四笑道:“我们不妨先做一个游戏。” 游戏很简单,就是拈庄里稍大一点的石头往庄外用力扔,有远有近,有的扔向松林,有的仅落在护院河。 外面立刻响起一阵骚动。 等外面的骚动停止了一会,又开始扔石头,外面当然又是一阵骚动。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直到外面任你如何扔都没有动静了。 萧四方说:“是时候了。” 他们告辞,从院墙上跃了出去。 出了院墙,就是一条护院河。 萧四和蒙面女人身形在空中连变,尽量减少下坠的速度,尽量减少入水的响声一一让入水的声音听起来就象落入一块稍大一点的石头。 他们入水之后果然没有引起动静。 水里有两个暗卡,等到他们醒悟入水的不是两块石头,而是两个人的时候,两只水弩发出的利箭已经射进了他们的胸口。 鲸鱼是海中的霸王,鲸鱼皮制作的潜水衣能游得特别快。 护院河其实在流动,流向郊外的大江。 萧四和蒙面女人很快从护院河潜至江中,一入江水,则似渔翔入海、天高鸟阔。 江中,乌蓬船在纷雪夜色中静静地等着他们归来。 ※※※ 萧四他们刚出院,鹤发鸡皮的林神医就来了。 特来晋见小秋。 “这么晚了,什么风把你老人家吹来了?” 小秋问:“先生也睡不着吗?” “吵都吵醒了。”林神医说:“另外,老朽还有些话想对二庄主说。” “请讲”。 林神医说:“二庄主千万不能听萧四的话。” 小秋说:“你怎么知道我和萧四说了什么?” “二庄主不用说,我也能猜得到,”林神医淡淡一笑:“他冒险秉夜来访,一定是想拉二庄主联手对付庄主。” “是的”。 “我猜得没错?” “一点也没错。” 林神医说:“二庄主答应了吗?” 小秋说:“我只是答应三天后回话。” “二庄主打算如何回话?” “我暂时还没有想好。”小秋说:“我还有三天的时间考虑,这样的大事当然要经过深思熟虑,谋定后动。” “二庄主千万不要轻易相信青龙镇。” 林神医说:“这毕竟是二庄主兄弟之争,最好不要借用外人、外力,不要给青龙镇介入的机会。当心引狼入室、与虎谋皮啊。” 小秋点头称是,在这一点上他们的想法不谋而合。 “老朽倒替二庄主想了一个主意。”林神医说:“就八个字:等待时机、以静制动。” “怎么讲?” 林神医显然经过深思熟虑,诚恳地说:“老庄主死前留下”兄终弟及“的遗训,当时,宗族长老等许多人都在场,二庄主只要耐心等待,就一定是顺理成章的事。” “贸然与青龙镇结盟,只会落人口实,给邹夕锋一个锄除二庄主的借口。” “邹夕锋最致命的地方就是儿子不学无术,如果要让他儿子邹仁继位,不仅老朽反对,就是雍养财和宗族长老也会反对,以老朽分析观察,邹仁继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目前钱庄与青龙镇是势如水火,一山不容二虎,卧塌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他们之间迟早都会摊牌,这也正是庄主需要倚重二庄主的时候,不然,庄主为什么要让二庄主全权处理谈判呢?” “所以二庄主要做的只是等待时机、以静制动。”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切不可只顾一点小利,以小失大,不能眼中只看见蝉,还要注意螳螂,二庄主要做的,是最后的黄雀啊。” 小秋很感动,紧紧握住林神医的手,感激、真诚地说:“先生放心,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 ※※※ 林神医走了,他已说完了想说的话。 纯移步过来,柔声说:“阿松,再睡一会吧,天还早呢。” 小秋睡意全 无。 “阿松,也许我不该问,可我忍不住想知道。”纯慢慢怯怯地说:“你准备采纳萧四和林神医谁的意见?” “他们说的都有些道理。”小秋说:“但又都有局限性,不能完全采纳。” 纯很惊讶,问:“为什么?” 小秋说:“与青龙镇结盟,就会背叛钱庄利益,手足相残,实不足取。采纳林神医的计谋,则拱手将主动权让给了庄主邹夕锋,我们很可能作茧自缚、坐以待毙、受制于人。” “从自身所处的位置出发,他们都没有错。因为他们考虑的都只是集团的利益。”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我们要把眼光放在整个江湖、从子孙未来福址考虑,才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纯由衷地点点头。 小秋轻轻地吻了她一下,说:“你不要担心,我会做出最好的选择。”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三十一章 小舱映雪看美人 江中。 星月、寒夜、纷雪、冷风。 萧四和蒙面女人从水中一上船,乌篷船立刻启动,沿原路快速返回。 乌篷船就象一只黑暗中移动的精灵,厚厚的草布挡住了舱内的烛光。萧四脱下了鲸鱼皮制作的潜水衣,长松了一口气。 舱内仅有一塌、一席、一被。 冬夜水中特别寒冷。潜行了这么远的距离,他们身上都很冷。 萧四穿着贴身的黑色夜行衣钻进被子,感觉暖和了一些。 “你也脱了吧,”萧四说:“被子里暖和一点。” 蒙面女人缓缓脱下了潜水衣。 “把剩下的紧身衣都脱了吧。”萧四的语气不容置疑、没有商量的余地:“出来的时候,我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你看了,现在我要完整地看看你。” 蒙面女人极不情愿,但又不敢拒绝――萧四的话就是命令,必须绝对服从。 夜行衣缓缓脱下,她脱得并不快,寒冷和害羞使她的人、她的手、她的全身不停地发抖。美丽的胴体、晶莹的肌肤、坚挺的胸部、平担的小腹、修长的双腿…… 她的躯体纯洁完美无瑕。 萧四显然觉得很满意,他看得很仔细,就象是在浏览一本精致的书,从上看到下,每一个部位,包括最隐私最诱人的地方,都“读”了一遍。 然后说:“把面巾也摘下来吧,我要看看你的脸。” 女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有时宁愿让你看她的身体,也不愿让你看她的脸;有时即使与你做了爱,也不愿让你吻她的嘴唇。 ――除非你能真正走入她的内心。 蒙面女人缓缓脱下面巾,露出一张清秀美丽绝伦的脸――她竟然就是与小秋一夜交欢、引小秋到钱庄而小秋遍寻不到的毒仙女朱珍! ――整个计划的关键人物。 没有她的牺牲、奉献,没有那一夜的激情,小秋还会心甘情愿、冒着如此大的危险来到“怡和钱庄”吗? 刚才在松庄,他们相逢却不相识,面对面却彼此擦肩而过。 “难怪小秋要为你着迷。”萧四由衷地赞美说:“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随着萧四眼光在全身的游离,朱珍的脸色愈发苍白,裸露的身体因发抖而紧缩。她紧紧咬着嘴唇,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 唯一的一张被子忽然从萧四身上飞起,裹住了朱珍赤裸的全身。 “每次做完一件重要的事情之后,我总要发泄出来,身在江湖压力实在太大,要不然,我会发疯。”萧四叹了一口气:“今天我要破例一次,你把衣服穿上吧,我实在不忍心伤害你。” 朱珍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了――这次是因为感激而流泪。 ※※※ 乌篷船继续飞速前行。 “我们找点事情做吧。”萧四说:“老这样对着你,我怕自己会控制不住。” 朱珍忙说:“做什么呢?” 萧四说:“让我们猜一猜二庄主松少爷三天之后,会给我们一个怎样的答复。” 朱珍想了想,说:“二庄主一定会答应的。” “为什么?” “因为他根本没有选择啊,邹夕锋父子绝不会放过他,我们是他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他不与我们结盟,根本不可能坐上庄主之位。” “如果我是松少爷。”萧四说:“我绝不会只与青龙镇一家结盟,这样很容易被控制、被操纵,成为傀儡。” “我会同时与‘南海王’关海天、李轻侯李侯爷等多人结盟,让大家互相钳制,心存顾虑,达到鹬蚌相争、渔人得利的目的。” 朱珍说:“既然如此,今夜我们为什么还要冒险前往,与松少爷结盟呢?” 萧四说:“结盟只是一种手段,我们真正的目的是去播一粒种子。” 朱珍说:“去播种?” “是的,” “播什么种?” “播下猜疑的种子。”萧四解释说:“种子遇到适合的土壤、水份、气候就会发芽” “我们就是要让邹夕锋对松少爷猜疑,这种猜疑慢慢积累,遇到适合的土壤,时机一旦成熟,猜疑的种子就会发芽,我们分化挑拨钱庄的目的就达到了。” ――“这是我们打败‘怡和钱庄’最好的机会。” ――“我们就是要制造这种机会。” ※※※ 阿黄的酒馆已经在打烊了。 卖酒的阿黄是个又矮又丑的独眼残疾人,一双手却很粗大。没有人知道阿黄的身世,单听名字,象是在叫一条狗。 酒店里只有一位未走的客人,是一位常客。 这人就是李三。 李三喝酒,不是一杯杯的喝,而是一整瓶往肚里倒。 仿佛并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逃避什么。 他显得很孤独、很寂寞。 一双眼睛总是空洞洞的,没有一点情感。在怡和钱庄安身近十年,一直是这个样子,一个人喝酒、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补鞋。 没有朋友,唯有酒。 一灯如豆,昏黄的烛光下,李三的眼睛显得更加空荡、更加潇索。只有对生活感到说不出疲倦的人,才会有这种眼神。 一个四面透风的酒店,穿着一件单薄的外衣,吃着一个又冷又硬的馒头,喝着一瓶又苦又烈的酒。 因为他必须要用酒精来麻醉自己。 李三一向对自己跟踪、潜伏非常的自豪,这一切源于他来自一个很古老的家族。这个家族代代相传的、最擅长的就是“伊贺忍术” 据说这是来自倭国东瀛的一种武功,他的先祖从倭国避祸来到中原,也将这种武功带入了中原。 在渡口,一个人无声无息地靠近他,李三竟然事先毫不知情。他虽然没有出事,可是他的信心已被完全摧毁。 ――这个人要杀他是易如反掌。 ※※※ 大象进来的时候,大地都在震动。 大象并不是一头真的大象,而是一个人,一个大象一样强壮的人,钱庄的八金刚之一。他拧断一个人的脖子就象踩死一只蚂蚁那么轻松。 身经大小二百一十八战,仅有一次败绩。据说那次是遇上了一只老鼠。 大象非常的高大,头都几乎顶到了屋檐,一进来整个酒馆空间顿时显得小了很多。 阿黄和李三熟视无睹,仿佛都没有看到这个人,仿佛大象根本不存在似的。一人继续打烊,一人继续喝酒。 居然没人重视他。 大象的眼睛瞪得象一对铜铃,没有人答理他,他显然非常生气。在整个钱庄,人人都非常尊重他,就连人见人怕的雍大总管对他也是客客气气的。 就连断了一条手臂之后一直想杀人的孙基,在他面前也是规规距距、大气也不敢出――大象发怒的时候,老虎都害怕。 现在大象就是怒发冲冠。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轻轻的咳嗽,一听见咳嗽,大象神态立刻变了,变得异常的恭敬。 门外一前一后走进来两个人,一个是雍大总管,一个是长得也很高大,头上有大半的秃顶、一张圆圆的胖脸,外形完全象是一个经商的生意人。 雍大总管跟在这个生意人后面,就象是小兵跟着一个将军,亦步亦趋、不敢越雷池半步。 这个生意人就是钱庄庄主邹夕锋。 暴发户与世家子最大的区别就是,暴发户总爱把所有的钱都带在身上,总喜欢穿金戴银、显山露水,生怕你不知道他有钱。世家子不一样,讲的是品味修养、气质谈吐、含蓄内敛。所以有“百年才出贵族”的说法。 小人物与大人物之间最大的差异是,小人物总爱仰望低头,仰望是因为羡慕,低头是因为自卑。大人物却总是俯视,俯视着人类的另一群,甚至不看,是连看都不屑看。他们的 眼里根本没有“人民”这个词。 邹夕锋就是这样的大人物。 他微笑地看着李三和阿黄,就象是在看两只待宰的羔羊。 ※※※ 邹夕锋一进来就象是狼入羊群。 李三和阿黄是两个小人物,这一瞬间,李三忘了喝酒,阿黄忘了打烊,他们仰望着邹夕锋,真的象是看到了一条狼。 一条张着血盆大嘴、闪动着慑人绿光的狼。 狼终于来了。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三十二章 男儿何不带吴钩 邹夕锋长得很高大。 这种高大是相对的。比如,与大象这样的超级巨人比起来,他就显得要“小”,但与李三和阿黄比起来,他就算是个巨人了。 李三是东瀛倭国人的后裔,这是一个变态的民族,喜欢受虐与施虐,拿手的是自慰和手淫,最盛行的文化就是乱伦。是一个面子上彬彬有礼,实则披着人皮,骨子里是禽兽的根本没有进化完整的民族。 据去过东瀛的商人、僧侣描述,那个地方最讲究的就是洗澡。 有的地方的人从出生到死亡一共才洗一次澡,就是刚生下来的时候洗一次,以后哪怕是入洞房也不洗澡。有的地方的人好一点,一年洗一、两次,算是一种进步。在滇南的“百越”族则天天洗澡,那里的人常穿一种长裙,那里河流清澈,洗澡的时候把裙子往上一卷,跳进河就可以了。 倭国不一样,喜欢混浴。 混浴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不分男女都在一起洗澡,还美其名曰“天体浴”。更让人瞠目结舌、无法理解、最为不耻的是父女、母子都在一起赤身露体洗澡。 洗澡的结果就是乱伦,乱伦的结果就是进化缓慢,种群普遍比较矮小。 这个民族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崇强欺弱”。如果你比他强,他就是把老婆献出来再认你做干爹都可以。 所以李三对邹夕锋的态度竟比雍大总管和大象还要恭敬。 ※※※ 邹夕锋当然有这个实力。 实力就是实际拥有的能力。能力并不会自动转化为实力,实力不是靠说而是靠做:第一,你必须有实力;第二,你必须证明你有实力;第三,你必须让别人明白,你有勇气和决心在必要时使用你的实力。三者缺一不可。 阿黄比李三更了解邹夕锋。他来“怡和钱庄”的时间比李三长得多,时间久了,有时连他自己都分不清,自己算是钱庄的人还是青龙镇的人。 “三位,我们已经打烊了。”阿黄尽量使声音显得平静:“要喝酒请明天来吧。” “喝酒?”说话的是雍养财,他冷笑:“我们不是来喝酒的。” “不喝酒你们来做什么?” “我们是来杀人的。” “杀人?”又矮又丑的独眼阿黄说:“杀谁?总不会是我吧?” 雍大总管嘿嘿一笑:“你真聪明,答对了。” 阿黄说:“我可是好良民,在钱庄从没做过杀人放火的事。” 雍大总管说:“在我眼里,好良民就是已经死了的人。死人才不会做坏事。” ※※※ “这人是谁?”邹夕锋问雍大总管,他的表情就象是到了自己家里。 雍大总管立刻换了一副面孔说:“这是酒馆老板阿黄。” “阿黄?怎么听起来象是一条狗的名字?” “庄主,这本来就是一条狗。” “这是一条什么狗?” “一条死狗。” 邹夕锋说:“既然是一条死狗,你为什么还跟他说废话。” 雍大总管说:“因为这不是一般的死狗。这条死狗的真名是慕容雪。” “慕容?是不是姑苏著名的慕容世家?” “是的。” “传说慕容世家的人,男的个个玉树临风,女的人人妩媚多姿。”邹夕锋左看右看:“这个样子也叫慕容雪?没搞错吧?” “属下什么时候犯过这种低级错误?”雍大总管说:“从他十多年前来钱庄的路上,我就查清了他的身份,不然,钱庄的酒馆这么好开?” “他真的是二十年前以‘以彼之道,还治其人’,击败慕容世家七大高手的慕容雪?” “如假包换,正是此人。” 慕容雪其实是个弃儿。这个命运从他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是注定了的。他一生下来就比常人少一只眼睛!因为生下来的时候实在太小太丑,影响家族形象声誉,慕容世家一直不愿承认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他一直被“雪藏”在家族的地窑里,过着象狗一样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发现了地窑石壁上一些奇怪的图形,竟让他无意中发现了慕容世家失传已久的武林绝学“以彼之道,还治其人”,从此改变了他的一生。 ※※※ 阿黄完全平静下来了。 有些人就是这样,真的到了生死一线的时候,他反而能够平静面对,这是他同倭人后裔李三最大的区别。 人世间的白眼冷遇早已使他看淡了生死。 阿黄说:“既然来了,就先喝点酒吧。” 他重新为三人升火、斟酒、上菜,每一个动作简捷有力,仿佛不肯多用一分力气,又仿佛计算得异常准确,总是恰到好处。他的手很粗大,如果这双大手扼住人的咽喉,是不是一样简捷有力? ――邹夕锋和雍养财的眼里都象有一根针。 ※※※ 同一时刻,“听雨轩”。 萧四远远的就看到“听雨轩”里,他的房间居然亮着灯。 他明明记得自己走前亲自吹灭了蜡烛,是谁点燃了他房间的蜡烛? 萧四感到胃骤然收缩,全身每一个毛孔都惊出冷汗。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这个错误就是低估了对手,尤其是低估了“怡和钱庄”这样可怕的对手。 在云谲波诡、变幻莫测的环境,与这样的对手打交道,是绝不允许犯一丝错误的。 一点错误的代价都是巨大的,更何况是低估对手这样致命的错误。 今晚他已经犯了两个错误,一是多情,二是低估。多情使他放过了到手的朱珍,低估让他此刻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他该不该进房间?房间里有什么人在等他?有多少人?除了人以外,还有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比如一条狗? 萧四不知道。 ――他明明该知道却不知道。 ――人类很多的恐惧就源于不知道。 四周寂静,四下无人,那些被迷香迷昏了要两个时辰才能醒来的人呢?他们到那里去了? 萧四站在风雪中,心和天气一样冷。 ※※※ 邹夕锋坐了下来,坐在四面透风的一张桌子旁。 他坐着,雍大总管和大象就只能站着,连李三都站了起来。 阿黄卖的是一种又苦又涩又烈的酒,通常只有下力气的苦力、佣工、佃农才会喝。邹夕锋喝了一小口,眉头立刻皱了起来。 这恐怕是他一生中喝过的最难喝的酒。 “庄主。”雍大总管俯下身说:“要不要属下马上让人给你送来一壶三十年窑藏的女儿红?” “不用了,我们不是来喝酒的。” 邹夕锋摆摆手,全然没有把李三和阿黄放在眼里,说:“现在开始吧。” “是,属下马上就做。” 两人一问一答,就象杀人是一件十拿九稳、非常平凡的事,就象李三和阿黄已经是两个死人,即使现在没有死,也跟死人差不多了。 狗急了都会跳墙,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何况人,人急了会拼命。 倭人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生死观、根本没有道德观。他们表面上礼节谦让,私下里却阴招、狠着、偷袭、暗算,什么都做得出来。 没有道德观的结果,使这一种群最接近于禽兽。说白了,就是跟畜生同一类。 李三就准备偷袭。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三十三章 大潮暗涌起刀声 李三估计,如果光明正大交锋,他连一点机会也没有,如果偷袭,他还有百分之一的机会可以逃生。 他一定要把握好这百分之一的机会。 站在李三面前的是大象,大象的块头最大,武功却是对方三人中最差的一个。他准备偷袭的就是大象。 邹夕锋和雍养财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阿黄身上,阿黄的“以彼之道,还治其人”是慕容世家失传已久的武林绝学――阿黄曾以此名扬江湖。 胡老板把阿黄列入了青龙镇的五大高手之一。否则,也用不着邹夕锋和雍养财都出马了。 李三觉得自己的运气不错。 他的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多久,大象突然挥拳,巨大的拳头直接重重地打在了他的脸上。 没有任何花俏,没有多余的招式,就这么直接一拳打烂了李三的脸,打爆了李三的头。 大象的经验是在血战中积累下来的,身经大小二百一十八战,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十五战,战战见血、战战封喉――血战中积累的经验是最有效的。 他的招式简捷、实用、致命。 以至于李三倒下去的时候,还能听到自己鼻梁断裂、头骨破碎的声音,还能看到无法相信的一幕:一个人影已经悄无声息地掩在了阿黄身后! 阿黄没有动。 “以彼之道,还治其人”的精髓就是后发制人,就是要别人先动。 阿黄没有动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根本不能动!因为他的注意力完全被邹夕锋和雍养财吸引――吸引往往是相互的。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竟能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靠近自己的身后! 这个人贴得是如此之近,甚至能感觉到颈后这个人吐气的气息。 阿黄浑身的毛发都直竖起来。这个人是谁?怎么能无声无息地靠近他?阿黄想回头看一看,不知怎么搞得,他的脖子却变得异常的僵硬。 “不要回头。” 身后传来机械一样冷冷的声音。冷酷、低沉、无情、还有些沙哑。 “你最好不要动,一动就是死。” 阿黄没有动。 一动就是死! 他能感受到身后肃杀的浓浓杀气! ※※※ 身后这个人名叫“本人”。 也就是说,如果他缠上你,他就是你本人,你绝对摆脱不掉。如果他要杀你,就象杀他本人一样容易。 还有什么比一个人自己想杀死自己更容易的?一个人想死,几匹马都拉不住。上吊、跳江、割脉、喝药、撞墙,方法多的很,实在是太简单了。 本人就是你,他就在你身后。 ※※※ 邹夕锋看着阿黄,却对雍养财说:“听说慕容雪是姑苏慕容世家当代武功最高的人,曾经打败了包括慕容鹰在内的慕容家族七大高手。” 雍大总管说:“是的。” “慕容鹰是目前慕容世家的掌门,”邹夕锋说:“你曾在几年前代表我去拜访过他,印象如何?” “这个人长得很帅,貌比潘安,是那种一百个女人看见他,一百零一个人都会喜欢上的人。” “一百零一个人?怎么会多出一个?” “多出的一个人就是慕容鹰自己。”雍大总管说:“他自己都不能不喜欢自己。” “哦?此人武功如何?” “属下勉强可以和他过几招。” “勉强?” “是的。”雍大总管说:“这还要在属下状态最好的情况下。” 邹夕锋很惊讶。 “不过,与面前的慕容雪比起来,慕容鹰也只能勉强过一招。”雍大总管说:“慕容雪只用了一招就打败了慕容鹰。” “一招?” “就是一招‘以彼之道,还治其人’。” 邹夕锋叹了一口气:“这个人是不是很难杀?” “是的。” “杀了这个人是不是很可惜?” “是有点可惜。”雍大总管说:“可是这个人必须杀!我们不能心软,不能纵虎归山。” ※※※ 阿黄很冷静。 他必须要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他现在能够做的就是冷静。 邹夕锋与雍养财一唱一和,就是要影响他的心理。高手过招,地理、环境、气候、光线、位置、风向、当时的状态、心理、准备情况等等因素都是很重要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步骤、每一种可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有时也是决定性的,绝对不能有一点疏忽。 心理战也是其中之一。 阿黄面对的是当世最可怕的几大高手――其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是他这一生所面临的最危险的对手。 大象看似巨大实则心细,他用最有效的方式解决了李三。雍大总管虽然很谦虚,自承只能与慕容鹰勉强过几招。江湖上甚至传言,雍养财并不会武功,因为没有人见过他出手――至少活人没有见过,灵隐寺的高僧空大师却认为雍养财是目前江湖上轻功、暗器最好的十个人之一。 阿黄身后的“本人”呢?如果他缠上你,他就是你本人,你绝对摆脱不掉。如果他要杀你,就象杀他本人一样容易。 何况还有一个莫测高深的邹夕锋! 阿黄清楚,他今天走不出这间屋子,这个经营了十多年的酒馆就是他的坟墓。他唯一要做的就是拼命。 幼年不堪回首的往事,多年的艰辛坎坷,使他早就看淡了生死,地窑中狗一样的生活、曾经生不如死的时候,他几次想过自杀,一个人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可以畏惧的。 人,最怕的就是拼命。 屋里的人显然都看出了这一点。这也是他们迟迟没有发动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谁先动谁就可能是死! 你可以一刀刺中他,他也同样可以一掌切中你的咽喉!因为他不是在与你作战,而是在与你一命换一命! 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这就是“以彼之道,还治其人”的精髓。 ※※※ 阿黄是个又矮又丑的独眼残疾人,在没有人瞧得上他的时候,胡老板收留了他。 “女为悦已者容,士为知己者死”。所以阿黄才甘愿潜入钱庄十多年,隐姓埋名、忍辱含垢,“苟求性命于乱世”。 中国历史上,不泛这样“士为知己者死”的人。聂政就是这样一个人。 春秋末期,韩国大夫严仲子受丞相侠累的迫害流亡他国。游历各地,欲寻侠士为自己报离乡之恨,刺杀侠累。 后闻听魏国轵地人聂政因杀人避仇,携母及姐隐迹于齐国,在市场做市贩屠狗生意。其人仁孝侠义,武功高超。 严仲子遂赴齐,寻至聂政所居,数次登门拜访,并备酒馔亲向聂母致礼,赠黄金百镒与聂母为礼。聂政坚辞不受,但已心许严仲子为知己。 不久,聂母辞世。严仲子亲执子礼助聂政葬母,聂政感激在心。此后,聂政服母丧三年,并嫁其姐。无一切后顾之忧后,聂政到严仲子府问得其仇家具体情况,并谢绝严仲子为他提供的敢死队相助的要求,只身去韩国为严仲子报仇。 侠累府宅护卫森严。方时侠累正高坐府堂,执戟甲士侍立两旁。聂政仗剑直入韩府,诸多甲士反应不及,聂政以白虹贯日之势长剑已刺入侠累胸膛,侠累顷刻命丧。顿时府中大乱,甲士们齐上围攻聂政。聂政仗长剑击杀数十人后,难逃重围,遂倒转剑柄,以剑尖划破面颊,剜出双眼,破腹而死。 聂政死后,韩王暴其尸于市,悬赏购求能辨认其人者。聂政姐聂荣闻听消息,即刻与人言:“此必聂政,昔蒙韩相仇人严仲子国士相交,政必报其知遇之恩,我当往认之。”遂动身赴韩,至市,果认出尸乃聂政。聂荣抱尸恸哭,大声道:“此轵地深井里人吾弟聂政啊!” 道有往来人,好心劝止道:“此乃刺韩相之凶手,韩王悬赏千金欲求其姓名,你不躲避,怎么还敢来辨认呀?”聂荣回答:“我知道!聂政之所以蒙受屈辱隐迹于市贩之中,是因老母在堂,我尚未嫁。严仲子认识吾弟聂政于屠贩之中,屈身结交,此深厚知遇之恩怎可不报!士为知己者死,聂政不过是因为我才毁坏自己的躯体,以免被人辨认出来牵连与我。但我又怎能害怕被牵连而任聂政的英名埋没!” 话说完,聂荣长呼三声“天!”然后自杀于聂政的尸体旁。 有市人感其姐弟侠义,收其尸厚殓之。 ※※※ 聂政是最有武力的刺客,一个人仗剑冲如戒备森严的相府刺杀成功竟然又仗长剑击杀数十甲士,后又以剑划破面颊,剜出双眼,破腹而死,壮哉! 聂政所求,是那种“士为知己者死”的信念!聂政能名扬后世,是其姐姐聂荣甘愿赴死以传其名的结果。聂荣虽无惊人的武艺,却具有无畏的精神,为了信仰、亲人的名声,不惜牺牲生命,其性格刚烈坚强,行事果决,重义轻生,堪称侠女!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三十四章 摘来沽酒君肯否 阿黄的目标是邹夕锋。 虽然可能性几乎为零,他还是决心效法先辈聂政,作致命一击。 远处传来了更鼓声,已是三更。外面忽然吹起了一阵风,雪花随着风吹进了这个四面透风的小酒馆。 三更夜,催人魂,索人命。 更响、风起、雪飘,人动。 别人没有动,首先动的是“本人”。“本人”动、天下惊、一出手、必见血! 就在第一片雪花将落而未落到阿黄头上、阿黄的眼睛将眨未眨的瞬间,“本人”出手了。他就在阿黄身后,天时、地利、人和,本身就占了先机。 “本人”用的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兵器,一种短小锐利的刺。他就用这种刺,一招“翔龙入海”刺入了阿黄的下腹。刺得很深,直没至柄。 一刺入,“本人”就开始退――他要预防阿黄反击,一退,刺出,鲜血就从阿黄的下腹象喷井一样冲出。 令“本人”没有想到的是,阿黄根本没有闪避,也没有用“以彼之道,还治其人”,阿黄不仅没有回身,反而向前猛扑。 ――阿黄就象一头发情的雄狮,义无反顾扑向邹夕锋。他的武器就是那双粗大的简捷有力的手,如果这双狮爪一样的大手扼住人的咽喉,会是什么效果? 邹夕锋能够混到今天的地位绝不是偶然,大风大浪他见的多了,早就是泰山漰于前而色不变,可看到阿黄赤眼红目、裂牙露齿、滿脸狰狞、不顾死活地扑过来,也不禁为之动容。 邹夕锋没有动,这次动的是雍养财的手。 他的双手飞扬,一招“满天繁星”一瞬间就打出了数十枚暗器。灵隐寺的高僧空大师认为雍养财是目前江湖上轻功、暗器最好的十个人之一。他的暗器是又快又多又准,有的打在头上,有的打在胸前,还有的击在腿关节、肘关节。一瞬间布满了阿黄全身。 暗器上还有毒。 将砒石、断肠草、毒箭木、剪刀树,雪上一枝蒿、鹤顶红、番木鳖、夹竹桃等混合去净杂质,砸碎,装入砂罐内,用泥将口封严,置炉火中煅红,取出放凉,研为细粉,再将暗器与其一起沸水烧泡,反复多次。 一旦中了这种暗器,毒液经伤口进入血液,秒杀。 什么是秒杀?就是一秒钟之内杀人于无形。 离邹夕锋不到半步的距离,阿黄突然就不动了,就象一辆急驰的马车突然拉缰止步。 毒液迅速扩散,他的全身肌肉突然收紧、四肢抽搐、鼻眼口耳脸五官同时出血,人立刻静止,一双粗大的手竟离邹夕锋的咽喉不到一寸。 第一片雪花刚好落在他的头上。 一切在一瞬间就结束了。 如此激烈的战役竟以一种如此怪异的方式结束的如此之快。 阿黄死的是如此的悲壮惨烈。能死在当今几大高手围攻之下,他也算死得其所,不枉此生了。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为一个“士”字,明知不可能也是要尝试,明知是死也偏向虎山行。 ――阿黄以死来回报了胡老板的知遇之恩。 ※※※ 同一时刻,萧四进了“听雨轩”。 他作了最坏的打算,准备进行一场殊死搏斗。 房间里烛火通明,却没有一个人。 茶几上放着一杯微温的酒,杯下压着一张小小的纸笺,纸笺上只有六个字:“竖子不足与谋!” ※※※ 再长的黑夜也有黎明的时候。 惊心动魄的长长一夜总算过去了,天边现出了一抺鱼肚色,雄鸡唱白,此起彼伏。 邹夕锋住的院落是整个钱庄最隐秘最森严最核心的地方。他经常就在这个地方发号施令,思考下一步的谋略,接见一些最贵重的客人。有时也看看书、种种草,与孩子们一起吃饭,亨亨天伦之乐。 他在这里呆的时间最长。 邹夕锋回来的时候,天才刚亮。刚才酒馆一战虽然有惊无险,可一想到阿黄狰狞的脸,离咽喉仅不到一寸的粗大的手,他还是有些不舒服、有些震憾。 他挥退了所有人,想静静的独处一下。 邹夕锋和两个子女住在一起。仁住东厢,琴住西厢。自从发妻去世之后,他一直鳏夫独居。不是说他没有女人,以他目前的地位、金钱找个女人是很容易的,他的居室里也从来没有缺过美女,从来没有少过女人的呻吟。 他最喜欢听女人压抑不住的呻吟,认为这是人世间最动听的音乐。通过进入女人的身体,让她们满足、让她们高潮、让她们求饶,在她们身上昂然俯视着人类的另一群。 可是真正让他最心仪最神魂颠倒的一个女人竟是他的儿媳妇。 这是他最大的秘密。 从他儿媳妇袁梅走出花轿、拜堂之后掀起面巾的那一刻起,他就看上了自己的儿媳妇。当时几乎所有的来宾都张大了嘴,因为他们都实在想不到世界上竟有如此美丽的女人,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所有的这些语言都无法形容这个女人的万分之一。 女人邹夕锋也算是见得多了,但还是从来没有见过袁梅这样的女人,为了这个女人甚至值得发动一场战争――如果这个女人不是儿媳妇的话。 邹夕锋是一个占有欲很强的人,越是得不到的东西他越是想得到。如果说他的二弟邹松娶纯的时候让他有些忌妒,那么他的儿子邹仁娶袁梅简直让他要发疯。 他当时就痛苦地意识到,这个女人不是他的儿媳妇该有多好啊――婚礼一结束,正洋洋自得的媒人就立刻被人扔进了阴沟里。 古代最著名的老爹与儿媳妇“扒灰”的故事,有周王朝时卫国新台丑闻和春秋时楚平王强娶儿媳孟赢。据考证,因妻子过于漂亮而引起丈夫杀身之祸的,周王朝时期宋国的孔父嘉是历史上第一人。 自古红颜多祸水就是讲的就是这个意思。 ※※※ 幸好儿子邹仁是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 家里放着这么漂亮的女人不珍惜,还要到处拈花惹草、一点也不争气。邹仁是衔着金匙子出身的,作为长孙,从小娇生惯养,骄横跋扈。二十多岁年纪就是酒色财气、又滥又赌。 作为中原百年世家,原来邹夕锋管教儿子还是很严的,邹仁也不敢太张扬。可至从袁梅过门之后,邹夕锋对儿子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自流。甚至内心里还希望邹仁出去花天酒地。没有严父,手里又有大把的银子,邹仁当然越发不可收拾,经常夜夜笙歌、彻夜不回。 这就给了邹夕锋机会。 一次,他就悄悄地偷看袁梅洗澡,看得是血脉膨胀,如果不是里面有几个使女,当时他恐怕就忍不冲进去把儿媳妇干了。 那天,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为一个女人手淫。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三十五章 坑灰未冷中原乱 袁梅是一个很传统的女人。 她出身于一个门当户对的豪门旺族,父亲是当朝的袁大将军,宫里的刘公公还是她的干爹,尽管邹夕锋是一个不择手段、胆子很大的人,也不能不有所顾虑。 邹夕锋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江湖人,他还要经营钱庄,与官方有着剪不断理还乱、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他也知道礼节廉耻,也不敢公开就把儿媳妇干了,传出去怎么做人?这毕竟是乱伦的事。 他需要耐心等待机会。 女人在这方面是很敏感的,袁梅也察觉公公看她的眼神不对劲,那不是一种公公看儿媳该有的眼神――那是情人才有的眼神,眼神里掩藏着赤裸裸的情欲,让人心惊肉跳。 她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直觉是真的,可是有一次她却发现公公竟然在偷看她洗澡! 袁梅是个聪明的有教养有思想有抱负的女人。她懂得如何保护自己,靠不争气的丈夫是没的用的,只能靠自己。 ――首先,对公公更加的体贴照顾、细致入微,更注重礼节请安、大家风范,指望以此来感化公公,打消龌龊的念头。 ――其次,她悄悄让人带信,让娘家派更多的使女来服伺她,这些人都是娘家来的人,环伺左右,当然听她的调遣,从不单独与公公相处,使公公没有机会下手。 ――再次,更是利用几个节日大量赏赐下人,又给雍大总管等等钱庄的核心人物每人一份重重的厚礼,赢得上下交口称赞。 邹夕锋儿媳贤惠的美名传遍江湖。 ――最重要的一招,袁梅极力与姑子琴搞好关系,两个女人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弄得琴一有空就往东厢跑,直嚷:“干脆把西厢搬到东厢,与梅姐姐住在一起算了。” 邹夕锋在女儿面前自然要摆出一副正人君子似的家长派头――琴就是她的护身符。 她做的几乎完美无缺。 可是她越做得完美,邹夕锋的占有欲越强。 与人争斗,其乐无穷。越是具有挑战性的、困难的事,邹夕锋越是兴奋、越是非要取胜。 ※※※ 不过,有次还是让邹夕锋得手了。 那是农历三月三的初春。 春暖草长的季节,那个少女不思春?那个少男不多情? 邹夕锋特意带上子女仁和琴及儿媳袁梅、余七一行,轻车简从,人人一匹健马,全家组织了一次郊外的踏青。既然是郊游,又不是去砍人,路途遥远,当然不可能带上更多的人,为了保密事先闲杂人等是毫不知情,就是袁梅也是头一天才知道,想到丈夫同行,她也没有深想。 他们出咸阳,谒茂陵,夜宿法门寺,再从昭陵,上药王山,畅游香山,一览众山小,祭祀中华祖先黄帝陵,看雄伟壮观的壶口瀑布,是夜借宿司马迁祠附近农家,谈古论今,指点江山,感叹“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最后从骊山回城。 事情就出在夜宿法门寺当晚。 当晚,法门寺高僧为他们一行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斋饭,并特意准许在寺外的空地上搞了一个篝火晚会,准许他们喝一点点法门寺自己的佃农酿的梅子酒。 问题就出在这一点点梅子酒上。 法门寺这样的皇家佛门寺院是何等的庄严肃穆,怎么会酿酒呢?因为法门寺有很多的地,有的是皇帝赏赐的,也有的是达官富贾捐赠的。 和尚要念经拜佛,种不了这么多地,就租借给附近的佃农,这里的气候、土壤又非常适合梅子生长。梅子生津,曹孟德挥兵“画梅止渴”的成语就源于此。 梅子也是一种酿酒的好原料。 用梅子酿的酒呈暗红色,后劲足,醇香悠长。 大家鞍车劳顿,喝一点点酒解解泛。可问题是余七和琴、仁、及袁梅都是年青人,聚在一起一高兴就忘乎所以,邹仁滥酒自不必说,琴和余七也是豪气干云,连一向不喝酒的袁梅也浅尝辄止,忍不住喝了几杯。 法门寺有很多武僧,安全是没有一点问题,大家都完全放松。只有邹夕锋借口“你们年青人玩”,早早的溜到一旁。 最后是几乎全军覆灭。 仁、琴、余七无一例外醉成一片。 梦寐以求的机会终于来了。 ※※※ 他们分住几间房。 袁梅一个人当然无法把这些醉鬼扶回屋,邹夕锋当然要主动来帮忙。 他等这个机会已经等了很久了。 他和袁梅一起把烂醉如泥的邹仁扶回屋,一进屋,将邹仁扶上床,把门一关,他就立刻点了儿媳的哑穴。 袁梅万万没想到,在这佛门禁地,丈夫身边,公公会以这种方式对付她。 邹夕锋顺手就把儿媳妇压在床上,袁梅力气怎么会有他大? 邹夕锋不顾儿媳的挣扎反抗无声哀求,强行占有了她。外面的人听到响动,还以为是醉鬼――喝醉酒的人,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邹仁睡得象头死猪。 干了一会,他一边在下面进出,一边解了儿媳的哑穴。如他所料,袁梅哑穴解开之后并没有大声呼救――正在被直捣黄龙,她自然不想外面的人看到这个状况。 世家豪门往往有个特点,就是特别看重面子、看重名声,家丑不外扬。二庄主邹松是这样,作为女人,袁梅更是这样,邹夕锋就是抓住了儿媳的这种心理,他不仅要干她,还要听她的呻吟。 迅猛的冲刺让袁梅痛不欲生,低声哭泣,在丈夫身边被公公强奸,她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事实是公公的经验比丈夫丰富得多,能坚持很久,而且花样百出,技艺高超,一个姿势接一个姿势。 在从儿媳后面进行冲击的时候,袁梅终于发出了低低的呜咽。 既有抽泣也有呻吟。 也许是弊得太久的缘故,邹夕锋一晚干了儿媳三次,最后一次竟超过一个时辰。 临走的时候,邹夕锋不忘威胁说:――“你应当清楚我的势力,这件事情如果你敢说出去,我就杀了你的父母!” ――“你也不能想不开,如果你自杀了,我同样会杀了你全家!一个不留!” ――“我说得出就做得到!” ※※※ 袁梅没有自杀,也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 两个月之前,袁梅产下了一个男婴。 取名叫“庄子”。 这是邹夕锋亲自取的名字,对外宣扬以及从字面上的解释,是因为喜欢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庄子,取其名。实际上,邹夕锋准备让邹庄子今后继承庄主之位。 庄子的意思就是“整个‘怡和钱庄’都是我的。” 从怀孕的时间推断,邹庄子是他的儿子。 不管是他的儿子还是他的孙子,邹庄子都将是钱庄的主人。 ※※※ 历史上的庄子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 从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到,太平盛世时,儒学思想往往抬头,因为儒家确实提供了一套适于当时人际关系的伦理基础。 于是,治者们也乐于将整个社会结构纳入伦理关系中,以维系社会秩序,使其井然。然而,历代毕竟乱多于治,每当政情动荡,社会大乱时,儒学思想便失去效用,而道家思想则应时而兴。 因为道家并不抱持着冠冕堂皇的道德原则,而能深入人性,切中时弊,彻察动乱的根由;它正视人类不幸的际遇,又能体味人心不安的感受,对于饱经创伤的心灵,尤能给予莫大的慰藉。 因而,中国历代的变动纷扰,对于儒家而言是一种沉重的负担,结果每每由道家承担起来。而道家集大成的人物,便是庄子。 ※※※ 庄子死前,人们很悲伤,于是他劝人们说:“丽姬嫁给晋献公的时候,那个伤心哪,泪水把整个衣 服都浸透了。可是后来到了王宫,天天有柔软的床睡,有四海的美味吃,这才知道自己当初哭哭啼啼是多么愚蠢。” 庄子的本意是劝人们不要太在意他的生死。他的思想博大精深,邹夕锋的行为却龌龊无耻,人神共愤。 他曲解了庄子的本意。 庄子说:“心知道然后可道”,是说人体悟到了宇宙大道之后也就懂得了人世正道。历史上周王朝时卫国新台丑闻和春秋时楚平王强娶儿媳孟赢都没有好下场。 邹夕锋为达到长期占有儿媳的目的,自然要让邹庄子成为袁梅和他之间的纽带。 孩子是无辜的,一个女人为了孩子什么都会付出。 五伦有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夫妇,历来为人们所遵从。 与儿媳妇长期“扒灰”,这可是乱伦啊! 他会得逞吗?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三十六章 乱伦相煎何太急 冬日的清晨很冷。 邹夕锋就在这寒冷的早晨,坐在一个宽大的狮椅上,似睡非睡。 他在等一个人。 一个他最信任的人。 要让邹庄子今后继承庄主之位,就必须要铲除两个绊脚石:邹松和邹仁。 一个是兄弟,一个是儿子。 从邹庄子出生的一刻起,这两个人就注定要死。邹松不死,邹庄子坐不稳江山,邹仁不死,无法独占袁梅。 邹夕锋住的院落很大,作为整个钱庄最隐秘最森严最核心的地方,建筑之精良、面积之大,可想而知。 他非常喜欢“大”,他的宅院很大,房间很大,桌子很大,床也很大,他的那个东西也很大。卧室里龙凤雕漆的红木床至少可以睡十个人。 ――有次他就在床上和十个美女裸睡。 ※※※ 他等的这个人叫费极。 ※※※ 费极,男,五十一岁。 出身不祥。武功不祥。 实在没有什么好介绍的。 一个来历不明,武功不明的人却能最得奸诈多疑的邹夕锋信任,是不是很让人奇怪? 其实也不奇怪,费极对邹夕锋的态度决定了一切,那就是“庄主想什么就做什么,庄主要什么就给他什么。” 邹夕锋刚当上庄主不久,一次,到费极家里作客喝酒,发现费极妻女极有姿色,借醉对费极说:“没想到你的妻女这么漂亮,今晚你就让她们中的一个来陪我好了。” 费极听了,很生气,说:“庄主既然喜欢她们,是她们的福气,属下怎么敢只献一人?今晚就让她们二人一起服侍庄主好了。” 当晚费极就给邹夕锋安排洞房,为了让庄主尽兴,还特意给他准备了壮阳药――“性福”,并亲自给庄主宽衣解带。 ――“性福”可不是一般的壮阳药,它是昔年“天下第一色魔”阴山老魔独门配方。阴山老魔就是用它糟蹋了不少良家妇女。 ――第二天,费极的妻女都下不了床。 ――这样一个人,当然是邹夕锋最喜欢最信任的人。 ※※※ 昨天的一夜何等的慢长、残酷、紧张。 黎明总能给人以希望。 小秋心里很愉快。 萧四的冒险来访,林神医的诚挚进言,纯的温柔体贴,都让他感到很愉快。 他的心情就象冬日暖阳,春光明媚。 一大早,小秋就去找林神医,准备告诉他经过一夜认真思考之后,自己最终的决定。 他相信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是林神医所期望的。 一旦作出决定,就将付禇行动,就将开始反击。 他希望尽快与林神医分亨、协商。 林神医独居在松庄一片林子后面,丫环春兰负责他的起居饮食。 老远就看到林神医房子的门大开着。 小秋几乎是小跑着进屋的,一进屋,就见林神医衣冠楚楚、穿戴整齐、恭恭敬敬地坐在客厅前,脸上还带着一种神秘的笑容。 小秋大笑道:“老先生起得真早啊,知道我要来吗?” 林神医依然在怪怪的微笑。 “老先生等了很久了吧?”小秋很感动,说:“老先生神机妙算,早有准备啊。” 林神医一言不发。 “老先生一定很想知道我的决定。”小秋说:“我就是来给你说我最终的决定。” 林神医仍然一声不吭,脸上还是带着一种神秘的笑容。 “老先生。”小秋很亲切地拍了拍林神医的肩膀:“我最终的决定就是……” 小秋没有说下去,因为他拍林神医肩膀的手感到一片冰凉。他忙推林神医,却象推一根死木,一动不动。 空气中迷漫着死亡的气息。 小秋的瞳孔突然收缩,右手急探口鼻,竟根本没有一丝气息,再试颈下动脉,早已停止了脉搏跳动。 ――林神医已死去多时了。 ※※※ 纯觉得很奇怪。 小秋去的时候很愉快,回来的时候却脸色苍白。 苍白得象一张白纸。 眼睛里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惧,纯从来没有见到小秋这个样子。别人不知道小秋的真实身份,她可是一清二楚,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发现和江湖上的传说一样,小秋是一个健康快乐极富正义感的年青人。 委身于这样的人,也算是有缘。 人生很多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无奈?缘起,尽于缘落。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知。有相聚才会有分离,有分离才会有相思,有相思才会有等待,有等待才会有执着。 让我们好好珍藏这份缘份。 当拥有时,请珍惜,不要等到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 小秋回来的时候已近中午。 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他和林神医谈了些什么?他又做了些什么?纯没有问,只是连忙拿了一杯暖茶递给小秋,轻声说:“阿松,先喝杯茶暖暖身子,马上就吃午饭了,我给你准备了一壶三十年的泸州老窖,还有三碟下酒的小菜。” 纯的厨艺很好。 一碟凉拌黄瓜清爽可口,一碟红油肚丝不油不腻,一碟家常回锅肉色香俱全。纯还陪小秋小酌了两杯。 等到盼盼吃完了饭,跑出去玩乐去了,小秋才停下了酒杯,严肃地说:“出事了。” 纯也预感到不妙:“出什么事了?” 小秋犹豫了一下,下了很大的决心,终于决定告诉她:“林神医已经死了。” 纯惊得筷子都掉了。 “我去的时候就已经死了。”小秋一字一顿地说:“从尸僵、尸斑等情况分析,至少已经死了三个时辰了。” “三个时辰?”纯说:“难道……” “你猜得没错。”小秋点点头,说:“从时辰上推断,林神医昨晚从我们这里一回屋就死了。” 纯问:“怎么死的?林神医的武功这样高,谁能有本事杀得了他?” 小秋的脸色变得异常的凝重,说:“你听说过‘针’吗?” “针?”纯眼睛里流露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难道是卞大师铸造的那把充满邪恶、死亡的‘针’?” “是的,就是它。” 卞大师是当世著名的铸剑大师。卞大师又称卞三剑,晚年历尽苍桑,尝尽人世坎坷,深知鸟尽弓藏的道理。于是将铸秦淮与电所剩下的精铁铸成了最后一把剑。 这把剑其实不能算剑,严格说它只能算一把匕首,与昔日著名的鱼肠剑差不多大小。 这把剑太小,所以取名叫针,而这把针从一出世以来就从没有人见过,据说是因为这把剑太邪恶的缘故。 针一出炉就石沉大海,至今也不知落在谁的手里。江湖流传,卞三剑就是死在他亲手铸的这把针手里。 ――卞三剑的死因一直是江湖上的十大谜之一。 ――只要见到这把剑的人,没有一个人能活下来。 ※※※ 小秋说:“我是检查到第三遍的时候,才在林神医耳朵后面神枢穴处发现一个极小的红点。” 纯问:“难道这就是‘针’留下的伤口?针比我想象的还要小。” “是的”小秋说:“我曾经在青龙镇二尘的尸体上看到过这样的伤口。” “二尘?就是那位十年前从江湖上失踪,以轻功、跟踪、侦察、化装闻名的二尘?”纯说:“他也死在同一人手上?” “是的,就是他,他的伤口与林神医完全一样。二尘十年前从江湖上失踪,其实是被青龙镇胡老板纳入麾下,秘密为胡老板做事。除了胡老板,当时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个秘密。”小秋回忆当时所见:“死前二尘一定发现了什么,他一定想说什么,‘针’与二尘应该很熟悉,否则,他 不会一脸都是惊讶、至死也不信的表情。” ――林神医的脸上却是带着一种神秘的笑容。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三十七章 残灯无焰影幢幢 林神医死前见到了什么? 看着六神无主的纯,外面嬉笑玩耍的盼盼,小秋感到肩上沉重的责任。他现在已经不是一个人,他还要保护纯和盼儿。他一个人用萧四离开松庄的方法出去并不太难,可纯和盼儿怎么办? 保护弱小本就是“风”的宗旨,更何况小秋内心深处早已把她们看作自己的亲人。 “对方已经开始出手了,先是林神医,下一个很可能就是我们,”小秋说:“而我们连对方是谁都还没有见到。” “敌人能够在松庄从容动手,说明松庄已经不安全了。我们已经没有退路。” “下一战就将是决战。” 纯声音有些打颤:“盼儿怎么办?” 小秋轻轻地拥了她一下,柔声说:“别担忧,有我在。” 等到纯情绪稳定下来,他才继续说:“幸好,有一件武器是‘针’的克星。” 纯眼睛一亮:“你说的是不是‘天涯’剑?” “是的,”小秋眼里忽然充满了崇敬:“另一位当世的铸剑大师铁大师穷其一生的心血铸造的‘天涯’剑。” 铁大师是当世一位著名的铸剑大师。一生铸剑无数,但让他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天涯。” ――“铁大师将他的全部激情、灵感、心血、希望都铸在了天涯剑上。” ――“他效秦汉古风,将青铜、精铁、铅、铜等多种物质按一定比例,铸成了这把举世无双的天涯。 ――“在铸剑到最后的紧要关头,一丁点火星溅到了剑上,留下了一个针眼大小的疤痕。” ――“而铸剑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中途绝不能停留,必须一气呵成,这个小小的疤痕就一直留了下来。” ――“铁大师不仅善于铸剑,也善于相剑,他当时就看出这个针眼正好弥补了天涯纹路的不足,正好是针的克星。” 小秋的眼里忽然放出了光:“冥冥之中,天涯也许注定会成为针的克星。” 造物主的阴阳相克,优劣互补,是如何的奇妙。 ※※※ “名剑虽好,关键在于用它的人。一把名剑落在凡夫俗子手中,跟一堆废铁差不多,而在一位善剑的剑客手中,它才是一柄利器。是人在用剑,人才是剑真正的主人。”纯眼里放出了光:“幸好天涯在菊花小秋手里。” 她看着小秋的眼神变得很复杂,这个冒充她丈夫的男人究竟有多大的本事? ――这里当然不是指床上的本事。 ※※※ 小秋似笑非笑看着纯,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你见过小秋吗?” 纯脸上泛起红晕,咬着嘴唇,轻轻地摇摇头:“没有见过。” “真的没有?” 纯声音低得象蚊子:“嗯。” 小秋说:“我见过。” 纯也没见过小秋本来面目――林神医给小秋整容的时候她并不在场,这个和她做爱做得天昏地暗的男人,她居然没见过原貌。 她忍不住很好奇地问:“小秋本人长什么样子?我听说他长得很帅。” 小秋这是第一次在一个女人面前谈论自己的长相:“这个人长得很平常,既不丑也不帅。” 纯有些不信。 “真的,我不骗你。”小秋认真地说:“他确实是一个很平凡的人,做的也是很平凡的事,过的也是很平凡的生活。” 纯又问:“他家里有几个人?父母还在吗?有兄妹吗?” 她是真的想知道。 小秋叹了一口气说:“他三岁就被父亲抛弃,六岁母亲去世,家里没有别的人了。” 小秋想起了自己的往事,沉浸在痛苦的回忆中。 纯眼眶红了,她没想到小秋的身世这么悲惨。纯轻偎在小秋身边,轻轻地拉着他的手,此时无声胜有声,她要表达的关怀通过温暖的手传递给了小秋。 两人一时相拥无语。 “幸好小秋还有很多生死与共的朋友。”想到他的朋友,小秋精神一掁,说:“而且,不管他遇到什么困难,这些朋友都会与他在一起。” 一个人一生中要储存三样东西,一是健康的身体,二是金钱,三就是友情。朋友就是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你身边,听你诉说,和你交心,为你排忧解难的人。 “白马啸西风”林啸风收到“飞鸟”信号之后一定会兼程赶到的。 邹夕锋是一个心狠手辣、足智多谋的人,“怡和钱庄”实力太雄厚,光靠小秋一人是无法独自对付的。 他需要朋友。 纯又问了一个早就想问的问题:“听说小秋很风流,是真的吗?” “嗯。”小秋说:“是有一点点。” 纯声音有些不自然:“小秋有多少个女人?” 这个问题小秋自己都不太弄得明白,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比如,一夜情算不算? 纯见小秋老是不回答,气得转过身:“不说就算了。” 女人真是说变就变。 “听说小秋这段时间被一个女人迷住了。”小秋故意慢慢呑呑地说:“你想不想知道这个女人是谁?” 纯的脸又红了。 “有次我和他一起到大澡堂子里洗澡,曾和他赤身相对,”小秋凑到纯耳边细语:“他的那个东西很大啊。” 纯啐了一口,笑骂道:“你这个死人。” 小秋揽着纯的腰,说:“我的下面和他差不多,你要不要尝试一下。” 纯变得浑身发软,连话都说不出了。 ※※※ 其实,在这样的时刻,说这么多话,只不过是为了让纯放松压力,不要太担心。 小秋心里却象压着一块巨石,喘不过气来。他内心深处有一种深深恐惧,仿佛看到了一个可怕的结局,却又无力改变。 如果你认为某件事情会发生,那么它就一定会发生。 滴血般的悲凉,深切的无奈、伪装的快乐。 他能改变这一切吗?能保护好纯和盼儿吗?能最终出“松庄”吗?能找出“针”吗?能击败邹夕锋吗? 对手的强大、可怕、阴险、狡诈都是前所未有的。 小秋从未感到过这样无助。 ※※※ 午后。晴。 古城,长街。 林啸风根本没有到。 他只进了城,却连钱庄的边都还没有到,更别说“松庄”了。 “飞鸟”是林啸风与小秋事先约好的暗号。 他们约定以“飞鸟”为暗号,只要一人发出“飞鸟”暗号,就表示他处境十分危险,急需帮助,另一人必须立刻赶往救援。 多年来,这是小秋第一次发出暗号。 江南四大公子之一的“白马啸西风”林啸风听到“飞鸟”暗号,立刻告别友人,挥别美女,从“清风观”出发,骑一匹白马,携着重铸的、轻灵如风的“秦淮剑”,往“怡和钱庄”方向绝尘而来。 事情就发生在刚入城之后。 “怡和钱庄”很大,它所在的城市更大。 这是一个古老繁华的城市,曾是六朝的古都。 象江南四大公子之一的“白马啸西风”,翩翩佳公子,骑一匹白马,携一柄长剑,这种招牌形象恐怕没有几个人看不出来。 尤其是那些还在思春、整天做白马王子梦的少女们。 说好听点是玉树临风,坏处说其实是树大招风,平时还没有什么,可是在这种节骨眼上,事情就麻烦了。 所以林公子风尘仆仆入城不久,“快剑”余七就知道了,这消息让他兴奋得象一个刚中了状元的进士。 余七和琴赶到的时候,林啸风正萧洒地行进在长安大街上,受到街道两侧少女们热烈的围观,这种场面他早就习惯了。他行进的样子哪象是来救人的?倒象是一个将军在检阅两边的士兵。 林啸风正在自我陶醉的时候,前面突然有一男一女当街拦住了去路。 男的是位二十出头、精力旺盛,英气勃发、象头豹子一样的年青人,腰上随随便便挂着一柄长剑,一副随时准备拨剑的样子。 女的是一位十分美丽的小姐,身材健康丰满,皮肤白得就象月下的锦缎。脸上是近乎无邪、单纯、明快的笑容。一边笑眯眯地看着林啸风,一边抹着风中额前飘散的刘海。 这两人当然就是余七和琴。 两人都一脸兴奋地望着林啸风。 ※※※ 余七是来比剑的。 这个机会他已经等了很久了。 和所有这个年纪、喜欢闯荡江湖的年青人一样,余七一心想的是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一心想的是挑战天下最著名的剑客。 那是每一个练剑的少年都有过的梦想。 男儿自当重纵横,拨剑四顾江湖行。 余七很后悔没有找到机会与小秋比剑。这个机会竟然曾经与他擦肩而过,而且以后再也不会有了――江湖上的人都以为小秋在“怡和钱庄”长街一战之后,已经死了。 余七也不喜欢雍大总管的方法,那简直是不择手段,有违剑的精神和道义,他总觉得剑客之间应当一对一的公平决斗。雍大总管至少应当给他和小秋一个这样的机会。 今天这个梦寐以求的机会不期而至,能与江南四公子之一“白马啸西风”林公子一战,死而无憾。 琴是来观战的。 这种热闹场面她当然不会错过。 不管结果如何,这一战必定会名动江湖。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三十八章 少年不共此山齐 满街的人都望着他们。 林啸风对拦路的两位阳光一样的少年男女很有好感。 他也有过花样年华,热血年纪。 于是,林公子立刻拉紧缰绳,白驹止步,在马上客客气气地拱拱手,说:“二位有什么事?为什么拦我的路?” 余七蓝袍衣角一甩,拱手为礼,高声道:“阁下是不是江南四公子之一的林啸风林公子?” “正是。” “在下余七,见过林公子。” “余七?”林啸风不禁为之动容:“是不是号称快剑的余七?” “不错。” 余七挺胸:“在下是来请林公子比剑的,请林公子务必拨剑。” ※※※ 那是一个剑的时代。 剑客就是那个时代比较受人尊敬的特殊的群体。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剑客不等于杀手,杀手可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剑客要遵从一些准则,比如,比剑就讲究双方一对一公平决斗,外人只能看,不能插手。而且一方提出比剑,另一方原则上不能拒绝――那是很没有面子的事情。 林啸风不想比。 他快马加鞭赶来,是来找小秋的,不想节外生枝。 “我知道你走了很远的路。”看着林啸风一身的风尘,余七说:“你一定很累,很饿,你可以先休息一会,吃点东西填饱肚子,我还可以陪你喝一点酒,然后我们再公平比剑。” 这确实是一个很合理的建议,何况在长安大街两旁如此众多的少女崇拜的目光注视之下,林啸风实在说不出“拒绝”两个字,他实在丢不起这个人。 他可不能砸了“白马啸西风”响当当的金字招牌。 权力、金钱、美女、名利是最容易让人迷失的东西。权力、金钱、美女比较直观,大家都看得到,可是名利这东西就不一样,它是人们脑海中的一种观念,是一种无形资产。就象一种精神鸦片,慢慢就会上瘾,最终无法摆脱。 林啸风就为“名”所累。 ※※※ 长街并不是适合决斗的地方。 房顶上却再合适不过了,既可以有足够的空间施展,又可以让更多的人参观。如果没有人看,没有人喝采,岂不成了锦衣夜行? 既为“名”,当然希望知道的人越多越好。 “尽管骑了半天的马,不过,请放心,我身体素质很好,并太不累。”林啸风露出让少女们发疯的微笑,音调柔和,说得声音刚好附近的人都能听到:“我来的时候在枣林园吃了一碗鸡汤面,现在也没有饿,要比剑我们现在就可以比。” “好”余七很高兴。 琴嚷道:“我来给你们当裁判。” “谢谢姑娘。”林啸风在马上欠欠身:“请。” 首先纵上屋顶的是余七,他比谁都急。 他的轻功实用而有效。 ――“武功不是用来看的。”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句话。 林啸风却不急,他本身就以轻功见长,当然要在人们面前卖弄一下。 他用的轻功叫“登云梯”,只见他就从白马上轻飘飘地纵起来,身体在空中连变几个姿势,轻飘飘地落在屋顶翘起楼檐的一块瓦片上。 姿势优美,如行云流水,引得长街一片叫好之声,有些少女竟然看得痴了。 白衫长剑,仿佛不食人间烟火。 房屋纵横,一间连着一间,屋顶上两人一白一蓝,迎风傲立。长街上万人涌动,人人翘首屏息而待。 ※※※ 人群中有一个人,披着一件藏青的袍子,双手袖在袖笼里。半眯的双眼死盯着林啸风,眼里象有把刀子。 这个人就是雍大总管。 他的信息一点也不比余七慢。 林啸风还在来城的路上他就已经知道了。 ※※※ 当世著名的铸剑大师卞三剑所铸的剑中,有两把剑为名剑,一曰秦淮,一曰电。 秦淮是卞大师年青时所铸。当时他风流倜傥,是周游秦淮烟花之中的名士,所以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电是卞大师中年所铸,这时候正是春风得意、雄姿英发,他强调剑的精髓全在一个快字,他希望这把剑快如闪电,取人性命于瞬息之间。 这两把剑一在林啸风手里,一在余七手中。 ――林啸风请名师再铸秦淮之后,剑法早已一日千里。 ――余七使剑以快著称,深得剑之精髓,是当世少年之俊杰,否则,邹夕锋也不会让他作女儿的保镖了。 这样两个人碰在一起会碰出什么样的火花? 两强相争,“秦淮”和“电”孰优孰劣,林啸风和余七谁强谁弱? 答案就将在这一战中见分晓。 ※※※ 所有的声音都静了下来。 余七是一个很随便的年青人,一身蓝袍随随便便披在身上,一头长发也是随随便便绾了个结,风一吹,乱发在风中飞扬,一柄名剑就这么随随便便挂在腰间,甚至连剑匣也没有,人也以一种非常散慢的姿势、随便便便站在屋顶。 可是他的整个人在一刹那竟充满了野性和劲力。 林啸风不一样,头发梳理得非常仔细,还戴着一顶冠,一袭白衣一尘不染,衣服裁剪得很合体,衣料、手工都是一流的。气质高贵不凡,连站立在屋顶翘起楼檐的一块瓦片上的姿势也是一丝不苟,找不出任何瑕玼. 整个人看起来,风流俊朗,已非人间。 你根本想象不出,昨夜他只小睡了片刻,为的只是让白马休息加料,从昨天到今天,他几乎都是在马上奔驰,心急如火、十万火急地奔来,早已累的人疲马乏。 林啸风参加过很多比剑,以武会友,切磋技艺,最刻骨铭心的一次是与小秋比剑。 那次他败在小秋手里。 ――小秋是他最好的朋友。 小秋用一柄素有秦汉古风的“天涯剑”,砍断了他那把轻灵如风的“秦淮剑”。 “天涯剑”宽而短,“秦淮剑”长而窄,两者各有千秋,这一战公平而又合理。 失败并不一定是坏事――它会激励你去学习,去提高――这就是比剑最大的意义。 林啸风重铸“秦淮”后,剑法一日千里,用剑比过去更敏捷、更轻灵、更迅猛。他以为今天的比剑与过去没有什么不同,能与“快剑”余七作一次君子之搏,何尝不是一个优秀剑客快慰之事。 可是他错了,错得非常厉害。 余七是剑客是君子,可雍大总管却是毒蛇是小人。 这一错误让他坠入了万劫不复的黑暗深渊。 ※※※ 林啸风一上屋顶,就感到无形的巨大的压力,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这个压力就是余七施加的。 余七就象一头待人而噬的野兽。 高手之间对决,不到相遇,你很难知道谁更厉害、更可怕。甚至今天你能取胜,明天就可能成败。 一个剑客出剑之前,他的勇气、意志、体能、耐心以及求胜的决心都是非常重要的。余七就有一种极其强烈“求胜”的渴望。 他只求一胜。 ※※※ “好!” 下面滿街突然响起一片叫好之声,就在这“好”声中,一场惊心动魄的对战拉开了序幕,就在这一声“好”中,两人瞬间已交手几十招。 首先出剑的是林啸风林公子。 出剑的先机同样很重要。一手占先,次次占先。以一招“两仪风云”开始,在一刹那他就向余七攻入了几十招。 琴瞪大了眼,在下面看。 两人在屋顶上乒乒乓乓地打起来,均是以快打快,“秦淮”和“电”两柄剑都是长而窄,以轻灵迅捷见长,开始还可以看清楚人,到后来只 见一白一蓝两条人影在屋顶跳窜,最后,竟分不清白,看不见蓝,唯有一片令人窒息的耀眼的剑光! 快剑特别消耗体能。 战了一会,林啸风明显感到了疲态,外人看不出,行家却看得出――他的出剑速度放慢了很小的一点点。 雍大总管看得出,他一直在认真地看。 他袖在袖笼里的一只手忽然抽出来飞扬了一下,在人群中根本没有人注意这个细小的动作。 这个动作却可以要林啸风的命! 林啸风忽然感到握剑的手臂上轻轻地麻了一下,就象蚊子盯了一下。平常被蚊子咬一下并没有大碍。 可这是一只不一样的蚊子。 他的目光骤然变得迟钝,肌肉和关节开始起一种可怕的变化,动作几乎要僵硬。 就在这时,余七已经一剑挥来,砍断了林啸风持剑的那条手臂!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三十九章 庭树不知人去尽 松庄。 庭院深深、松林寂寂。 黑暗笼罩着整个宅院,一排排迎春的红色灯笼,在夜色中显得说不出的诡异。 林神医独居在松庄一片林子后面,他的屋子居然亮着灯,忽明忽暗。 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夜阑人静,小秋远远地就看到林神医房子里亮着烛火,脸上居然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仿佛早有预感,是不是这几天的经历让他成熟了许多? 沿着积雪的小路,小秋慢慢地走到屋前。 屋子里果然有一个人,一个很胖的人。 这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圆,圆圆的胖脸,圆圆的身体,圆圆的手。甚至连笑容感觉都是圆的。 他正用一种非常龌龊的笑容看着小秋。 小秋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淫晦、恶心的笑容。见到这个人,他几乎要呕吐。 这个人就是费极,邹夕锋最信任的人。 费极喜欢的是男人,尤其象小秋这样英俊的有男子气概的男人――因为他自己的很多地方退化的已经不是男人。 “二庄主。”费极居然行了个礼,样子就象是屋子的主人:“我已经等你很久了。” 费极怎么进的松庄?夜半三更来做什么?有什么企图?小秋居然一句话也没有问,居然点点头就坐在了费极对面的一条椅子上。 费极实在很胖,一张太师椅被占得满满的,吱吱作响。 他在啃一块骨头,一块没有一丝肉的猪骨头。整个人看起来更象一头猪。 说是啃,没有肉怎么啃?其实是在舔,用舌头在骨头上舔得津津有味,口水顺着肥厚的嘴角往下流,一根骨头上都是口水。 费极脸上的表情仿佛很满足的样子,反复舔了几口,用一只油腻腻的手将骨头递向小秋,说:“二庄主要不要尝一下?” 小秋连忙摆手:“不用了,你自己吃吧。” 费极立刻将拿骨头的手收回去,好象生怕小秋会反悔,吃了他的骨头。舌头赶快又在上面舔了几口,才说:“其实骨头的味道很好的,你没有吃到太可惜了。” 小秋一点也不可惜。 费极说:“你是不是很奇怪,没有肉的骨头我也吃?” 小秋是有点奇怪。 “骨头虽然没有肉,可它还有味道。”费极说:“只要还有一点味道的东西我就舍不得丢。” 小秋长吸了一口气,不这样他真的差点吐出来了。 “二庄主是不是生病了?怎么一看到我就一副要吐的样子?”费极眨眨眼:“难道我长得不帅吗?” 说完,油腻腻的手从衣服里真的拿了一面小铜镜出来,在那里照尊容。 照了一会,仿佛对自己的尊容很满意。 “你长得真的很帅。”小秋认真地说:“我怎么看来看去都象是在看一头猪。” “猪?”费极好象很高兴,“我真的象猪吗?” “是的。” “谢谢二庄主,这是我今天听到的最好的话。猪好啊,不用忧不用愁,还有东西吃。”费极说:“只要有东西吃我就很满足了。” 他愁眉苦脸:“可是我经常都吃不饱。” 那么胖的人怎么象吃不饱的样子? 费极说:“所以我只好来松庄吃你。” “吃我?”小秋说:“我可不是骨头那么好啃。” “当然,二庄主确实不好吃。”费极居然承认:“所以庄主才会让我来。” “庄主?是邹夕锋派你来的?” “是的,不然我怎么敢到二庄主这里来。” “明白了。” “这本来是你们的家事,外人不应该插手。”费极好象很为难:“可是庄主的话还言犹在耳,不敢不听,如果不吃你,他就会吃我。” “你不会吃我的。”小秋说:“我敢打赌。” “赌什么?” “赌你的那根骨头。” 费极很不情愿:“这个赌注太大了吧,换成别的怎么样?” “换成什么?” “就换成二庄主夫人作赌注怎么样?”费极一脸淫秽:“我可是一直在仰慕松夫人,能够与她共度良宵,赢了才值得。” 小秋气得发抖,他还从没有见过这样无耻的人。 “为了松夫人我可以一天不吃饭。”费极好象下了很大的决心:“只能一天不吃饭,太久了我会饿的。” “你最好什么也不要吃。”小秋怒急反笑:“你最好去吃屎。” ※※※ 费极是邹夕锋最喜欢最信任的人,他做事的原则就是“庄主想什么就做什么,庄主要什么就给他什么。” 这样一个人,小秋凭什么说费极不会吃他? 小秋说:“你知道春秋五霸之一,尊王攘夷的一代霸主齐恒公姜小白吗?” “不知道。” 费极说的是实话,一看书头就大,历史对于他来说只是“过去”,他需要的是“现在”和“将来”。 小秋说:“齐恒公姜小白有三位亲信竖刁、易牙、卫开方。” “——竖刁,是姜小白最亲信的宦官,他本来不是宦官,为了能贴身服侍他所敬爱的国君,自愿接受宫刑。” “――易牙,是一位精于烹饪的专家。有一天,齐恒公姜小白说:”什么肉我都吃过,只没有吃过人肉。‘当天晚餐,就有一盘蒸肉,异常的鲜美。齐恒公姜小白大大地赞赏他,易牙说:“这是我三岁儿子的肉,我听说忠臣不顾惜他的家人,所以奉献给国君。’” “――卫开方,是卫国的一位贵族,他追随齐恒公姜小白十五年,都没有回家。对这三位人物所表演的一脸忠贞,齐恒公姜小白至为感动,非常的信任喜欢他们。” “丞相管仲病危时,警告齐恒公姜小白说,他绝对不能使这三人掌握政治权力。” “管仲分析说:”人性是这样的,没有人不爱自己超过爱别人,如果对自己身体都忍心残害,对别人岂不更忍心下毒手!没有人不爱自己的儿女,如果连自己的儿女都能下得狠心,他对谁下不得狠心?没有人不爱自己的父母,如果十五年之久都不想见父母一面,连父母都抛到脑后,对其他的人又有谁不会抛到脑后?‘“ “齐恒公姜小白一生都在管仲指导之下,只有这件事他大大地不以为然。” “国君在私生活中,应该享有他的癖好,否则当国君便没有丝毫乐趣了,但这些癖好必须不干扰到国家大事。管仲死之前,还可以防止他们。管仲死之后,他们就像洪水一样地溃决。” “纪元前六四三年,齐恒公姜小白生病沉重,不能起床。竖刁、易牙发现管仲姜小白已没有利用价值,效忠已不能带来利益,于是决定杀掉太子姜昭,拥立姜小白的另一个儿子姜无亏,这样他们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取得宰相的高位。” “于是下令禁止任何人出入寝宫,三天之后,齐恒公姜小白仍然不死,竖刁、易牙、卫开方勃然大怒,把姜小白左右服侍的人全部逐走。又在寝宫四周,筑起围墙,隔绝内外,齐恒公姜小白不得不饿死在他的病榻上。饿死之后,苍蝇云集,尸体腐烂生蛆。一直等到蛆的数目多到爬出围墙之外,人们才想到这位英雄已死。” ※※※ “我给你说历史就是在说你。” “因为你就是竖刁、易牙、卫开方一样的人。” “你连妻女都献了出来,已经毫无人性,你还有什么事情不敢做。” “今后,杀死邹夕锋的人一定就是你。”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四十章 黑云压宅宅欲摧 最后一句话让费极惊的骨头都掉在了地上。 “二庄主可不要乱说啊。”费极张大了嘴:“这种事情可不能开玩笑的。” 小秋讥讽说:“我说错了吗?害怕了?” 费极用手指指外面说:“当心隔墙有耳,万一让庄主知道了,被吃的人就是我了。” “你怕隔墙有耳,就不怕掩耳盗铃,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费极皮笑肉不笑。 小秋说:“你不是来吃我的,要吃我你一个人不够,你不会一个人来。” “并不是你不会吃我,只是你现在不会吃我而已。因为你现在还需要我与庄主抗衡。我只是你荣华富贵的绊脚石之一。”小秋说:“你真正要对付的是邹夕锋,他才是你摄取最高权力最大的绊脚石。” “只有邹夕锋死了,你才会得到整个‘怡和钱庄’。” “所以邹夕锋现在要杀我,你说不定还会在旁边劝阻。” “你现在一定会烧香拜佛让我活得好好的,让我尽量与邹夕锋火拼,消耗他的实力,最好是替你杀了邹夕锋,当然,这种机会很小。” “说你象头猪也是在夸奖你,因为你最擅长的就是扮猪吃象。” “我说的对不对?” ※※※ 费极将油腻腻的手放在嘴里舔了几下,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该说什么。 邹夕锋确实命令他来杀邹松,他确实以一些堂皇的理由劝阻了邹夕锋,弄得庄主还很感动。大奸似圣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再见” 小秋说完了这两个字,扬长而出。 留下费极一人在那里发神。 费极这样的人最怕的就是“死”,因为他付出这样多,为的就是“享受”,如果死了,就什么也享受不了啦。 外面还是一样的夜色,一样的雪景,一样的红灯笼,可是在小秋的眼里,感觉赏心悦目得多了。 至少不再显得诡异。 道路是曲折的,在曲折中前进。一时的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放弃,办法总是应该比困难多,关键是要有信心。 是的,信心。 对手越强、斗志越强。 江湖的本质就是斗争,斗争的本质就是信心。 一个人真正最大的敌人其实就是自己。 何况还有朋友。想到他的朋友,小秋心里充满了自豪和力量。 朋友们一定会赶到的。 ※※※ 夜暮下的松庄一片沉静。 小秋决定四处看看,走走。踩着积雪的碎石小路,慢慢地、静静地、无目的地散步。 任思绪自由想象。 小秋很喜欢偶尔这种独处的感觉,喜欢这种淡淡的自由的随心的感觉。这时候的人才是真实的自己。 每个人其实都戴着一副面具,应付生活中方方面面人和事,面具应该无罪,罪恶的是面具背后的人心,有的人戴着面具是为了掩盖虚伪和丑恶,更多的人戴着面具是为了微笑着生活,带给别人快乐同时让自己快乐。 拥有一颗平常之心,远离诱惑,永远心平静气,不为世事庸扰困顿,以淡泊之心,在浮华世界中找寻自己的天堂。 小秋边走边在想自己经历过的女人。 一夜情的、多夜情的、朱珍、纯……,在大战将至之前,山雨欲来风满楼,黑云压宅宅欲摧,他想的最多的居然是女人。 ※※※ 曾经有一块石头问佛:我究竟该找个我爱的人做我的妻子呢?还是该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呢? 佛笑了笑: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就在你自己的心底。这些年来,能让你爱得死去活来,能让你感觉得到生活充实,能让你挺起胸不断往前走,是你爱的人呢?还是爱你的人呢? 人生就是寻找爱的过程。 小秋发现自己深深地喜欢上了纯。朱珍象一个夕阳下的影子,越来越模糊,纯却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刻骨铭心。 ――尽管他并不是纯真正的丈夫。 ※※※ 后花园。 转过一个院角,小秋就看到了纯。 纯提着一个红色的小灯笼,一人在夜色中、亭台楼阁间悄悄独行。 小秋连忙闪在一假山之后。来的时候,纯明明已经入睡,现在怎么会在这里,样子又是那样的神秘? 他发现并没有真正的了解纯。喜欢和了解是两回事。 纯面具后面有什么样的秘密?别人可以分辨不出松少爷真伪,一个同床共枕多年的人难道会分辨不清? 这勾起了小秋的好奇心。好奇本就是人类的天性之一。 小秋屏息静气远远地跟在纯的后面,在跟踪方面他也是一个专家。既不能跟丢人,又不能让对方察觉。跟踪是一门技巧性很强的工作。 纯浅步轻移、七转八走,穿过一片林子,就似条条道路通长安,走的方向居然是林神医的房间,就象经过一个圆,小秋转了一圈又回来了。 又回到了起点。 其实,起点尽头无终点,终点又何尝不是下一次的起点。 林神医屋子依然亮着灯,忽明忽暗。 费极难道还没有走?纯来见费极这样淫猥的人有什么事?难道……,小秋不敢想下去,他不敢想象费极油腻腻肥胖的手摸在纯的身上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林神医的房间这次是大门紧闭。 纯在门上轻轻地敲了八下,不多不少,刚好八下,门吱一声虚了一个缝,纯一闪身就进去了,门立刻关上。 小秋蹑手蹑脚,悄悄地绕到后窗,从一条细的缝穴往里望。 纯和费极会在里面做什么? 里面只有纯和一个男人,却没有费极。这个男人是个老人,年纪大的可以做纯的祖父,鹤发鸡皮、飘然若仙。 ――这个人竟是林神医! 他不是已经死了吗?死于神秘的“针”之下,小秋还亲自验的伤,亲自试的脉动心跳,亲自将其掩埋在前面的林子中。 林神医精神很好,一双眼睛依然炯炯有神,活生生出现在屋里。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小秋绝对不会相信。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针”就在松庄,就在他们中间? 一想到离“针”越来越近,小秋的心跳不由自主的加速。 林神医正在说话:“刚才费极来过,才走。” 听到费极这个名字,纯仿佛很恶心,说:“这个无耻小人。他来做什么?” “老朽就藏在里屋的屏风后面,费极的一举一动看得清清楚楚。”林神医说:“这个人虽然无耻却很有用,他是来杀小秋的。” 听到小秋这个名字,纯轻轻地颤动了一下,嗯了一声。 窗外的小秋一下子就明白了,原来自己的底细这些人知道得一清二楚,竟将自己玩弄于股掌之间。 真会装啊。 “他来杀的就是二庄主,也就是现在的小秋,小秋只不过顶了二庄主的位置。”林神医说:“二庄主的计策确实非常成功。” 纯在听。 “小秋也来过。”林神医说:“小秋很聪明,只三言两语就把费极打发走了。” 纯明显感兴趣:“哦。真的吗?”。 “是的。”林神医说:“小秋抓住了费极的弱点和心理,抓住了费极和邹夕锋潜在的矛盾。” 纯问:“小秋害怕吗?” 女人很在乎这一点,林神医却不也为然,说:“小秋很冷静,很镇定。” 纯有些高兴。 林神医说:“不过,小秋也显得很害怕。” “为什么会这样?” “小秋脸上显得很忧虑。”林神医回忆小秋的神情:“他的样子不象是担心自己。” 林神医盯着纯:“小秋担心的是你,他害怕你和盼盼有危险。” 纯显然有些感动,眼眶红了。难道她已经日久生情,芳心暗许?女人总会对与她上过床的男人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四十一章 回看出路在云间 小秋想一会就想通了。 江湖上传说有一种神秘的“龟息功”,练过的人可以长时间地闭住自己的呼吸。 林神医很可能碰巧就会这种“龟息功”,再加上他本人为名医,弄点药让人全身发凉,摸起来感觉象死人一样是很容易的。 因此当时才能骗过小秋。 他们这么做的主要目的还是要欺骗邹夕锋。二庄主的臂膀林神医都死了,钱庄的警惕自然会松懈,对二庄主的监视就会放松,以为杀他会更容易得多。 不然,费极怎么敢一人进“松庄”? 难怪林神医死时脸上带着一种神秘的笑容。 可是他的伤口为什么与青龙镇二尘的伤口完全一致? “你不要担心,老朽会保护好你和盼盼,”林神医说:“小秋在明,老朽在暗。整个钱庄的人都以为我死了,注意力都转到二庄主身上。他们下次来的时候,人不会很多,老朽暗中相助,嘿嘿,他们怎么死的都不会知道。” 他的眼中露出一丝杀气:“下次费极将有来无回!” 林神医多年前就名震天下,武功出神入化,对于这一点纯很放心,她说:“这次费极空手而归,他不怕邹夕锋把他吃了?” “费极?”林神医笑着说:“象他这种人一定会有办法把邹夕锋哄得高高兴兴,说不定还会得到夸奖呢。” 纯问:“阿松有消息吗?” “还没有,不过你放心,二庄主带去了那么多的珍宝古玩,一定可以收买到很多的人。” 纯抚着胸口,发自内心地说:“但愿如此,我真的希望这场梦早点过去。” “其实小秋这个人很有责任心。”林神医说:“可是他现在的处境非常危险,可以说是目前处境最危险的一个人。” “为什么?” “因为不但钱庄要杀他,而且二庄主也绝不会放过他。” 邹松绝对不会放过与他夫人睡了这么久的男人,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会容忍。林神医是个名医,了解人的心理,又跟随二庄主多年,当然清楚邹松的为人。 邹松回来对付邹夕锋的那一天,就是小秋死亡的那一天;邹松恢复身份的那一天,就是小秋消失的那一天。 小秋已经是一个“死”了的人,所以他再死一次,绝对不会引起注意,不会在江湖上掀起波浪。 林神医最后问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你会放过小秋吗?” 纯身子大大地颤动了一下。 ※※※ 窗外的小秋听得大气也不敢出,心咚咚咚直跳,仿佛在听一个关于他死刑的宣判,是不是因为害怕失去现在所拥有的东西? 纯会怎么回答呢?她会放过小秋吗? 纯脸一会红一会青,显然内心在激烈地斗争。她一定在扪心自问,真心喜欢过小秋吗?丈夫回来她该怎么办?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纯终于犹豫了一下,什么话也没有回答,而是起身,提着一个红色的小灯笼,慢慢地走了出来。 慢慢地走入黑暗之中。 小秋看到纯孤独、模糊的身影,心里忽然一阵莫名的感动,还有一丝淡淡的感伤。 天地一片寂静,一片苍茫。 ※※※ 回到寝室,纯已经睡了。 不管是真睡还是假睡,反正和小秋出去之前一样,在床里拥被睡着。 就象根本没有下过床一样。 ――女人可能天生就会演戏。 征服一个女人身体很简单,就是通过与她上床,让她满足、让她达到高潮。可是要征服一个女人的心就是难上加难的事。 女人心海底针。 望着纯的脸庞,小秋仿佛已经痴了。 ※※※ “飞鸟”制作的很快。 “巧手张”和一批工匠们夜以继日赶工,很快做出了原型,再有几道工序,就可以试飞了。盼盼高兴得整天围着“飞鸟”转,一颗心早就飞到了天上。 真的能做出可以载人的鸟吗? 很多年以来,人们就梦想能够象鸟一样在天空中自由翱翔,为了这一梦想人类从来没有停止过探索和研究。 小秋和“巧手张”正在工地上检查“飞鸟”进展情况,春兰跑来报告:“雍养财大总管来了。” 不知怎么搞得,每次见到雍大总管,小秋总是觉得浑身很不舒服,就象见到一条毒蛇,让人从心底发汗。尤其是他的笑容,阴冷阴冷的、凉嗖嗖的。 雍大总管就在工地上用这种笑容看着小秋。 他是特地来看二庄主邹松的。 据各处线报,二庄主收藏的书画古玩、名剑蓍刀、孤本珍籍竟然出现在市面上秘密交易,过去二庄主的收藏只有极少数在外面交易,近期却突然大量暴增。 交易当然是为了套现。二庄主虽然不自由,可也是钟鸣鼎食、衣食无忧、应有尽有,他要这么多的银子做什么? 他们一直没有查出来,那些书画古玩、名剑蓍刀、孤本珍籍是如何流出“松庄”的,是如何从围得铁桶一样的“松庄”运出去的。 为此,连负责软禁二庄主的人都全部进行了彻底的更换,可是市面上秘密交易的藏品依然越来越多。 “只进不出”是庄主定的原则。 “二弟要什么就尽量给他什么,但有一点,就是一只苍蝇也不能飞出‘松庄’!即使是死苍蝇也不行。”庄主的话还言犹在耳。 雍养财百思不得其解。 他来“松庄”就是想解开这个疑惑。 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感觉钱庄将发生惊天动地的大事,将有重大变故,很可能会血流成河。他从来没有过这种不好的感觉,这种感觉已经困扰了他很久。 一直以来,他对“怡和钱庄”充满信心,总认为任何挑战钱庄都能应付,就是连人人畏惧的青龙镇也不在话下。 可是,如果是来自钱庄内部的挑战呢? 所以他一定要认真查一查,从“松庄”内部开始查。 ※※※ 小秋问:“大总管光临寒舍,有什么事?” “我想知道。”雍大总管说:“二庄主对与青龙镇的协议还有什么看法?” 小秋想了想,说:“我觉得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没有什么问题,那么,我们就可以与萧四签定协议了。”雍养财说:“这还需要二庄主主持。” “好,可以。” “还有,”雍大总管皮笑肉不笑说:“听说松庄的林神医被一大早发现神秘死在自己的屋子里,这是真的吗?” “是的。”小秋说:“是我亲自验的伤,亲自试的脉动心跳,亲自将其掩埋在前面的林子中。” “这么说,林神医真的死了?” “死人还会有假?你信不过我?” 雍大总管忙一迭声说:“那里,那里,我当然信得过二庄主。” 小秋道:“要不要重新把林神医的坟挖开,让你看一下?” “不用了,不用了,我不是这个意思。”雍大总管说:“我与林神医相交多年,当然很关心他,在他坟前上一柱香也是一定要做的。” 小秋点点头:“嗯,这个我能理解,也是人之常情。” “我年纪越来越大了,身子也大不如从前,老友也一个个离去,一个人住实在是非常寂寞。”林神医伤感地叹了一口气:“我可不可以搬来松庄住几天,与二庄主作伴?” 小秋暗想:这家伙想做什么? 稍迟疑了一下,小秋说:“这个嘛,当然可以,我这就让夫人给你安排客房。” “客房就不用了。”雍大总管眼里象有刀子:“听说林神医死后,他的房子一直空着,睹物思人,我就住在他的房间吧。” 小秋怔住了。 “二庄主不愿意?” “当然可以,”小秋毕竟是菊花小秋,他大笑:“只要你愿意,你就是在那里住一辈子都可以。” ――“绝对没有问题。”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四十二章 梅花尽日随流水 雪。 岁寒、梅花。 “万花敢向雪中出,一树独先天下春” 萧四静静地坐在雪中,一株梅树下,品雪赏梅闻香。 梅花,被誉为花魁,冰枝嫩绿,疏影清雅,花色美秀,幽香宜人花期独早。梅花培植起于商代,距今已有近四千年历史。梅是花中寿星,我国不少地区尚有千年古梅,湖北黄梅县有株一千六百多岁的晋梅,至今还在岁岁作花。梅花斗雪吐艳,凌寒留香,铁骨冰心,高风亮节的形象,鼓励着人们自强不息,坚忍不拔地去迎接春的到来。 观赏梅花的环境也十分的讲究,据《梅品》曰:是在淡云、晓日、薄寒、细雨、轻烟、夕阳、微雪、晚霞、清溪、小桥、竹边、松下、明窗、疏篱、林间吹笛、膝下横琴等情况下,对梅的欣赏就富有诗情画意。 雪中品梅,更是极致。 “遥知不是雪,唯有暗香来”。 萧四独自一人已坐了很久,身影孑然,显得非常寂莫、孤独,仿佛已经入禅,仿佛已与天地间融为一体。 在“怡和钱庄”一连串的打击下,他现在确实需要梅的精神和傲骨。 他的内心充满了悲愤、内疚和无奈。 ※※※ 每一个行业都有专门的评论家,食品有“美食家”,音乐有“知音”,作品有“书评”,历史有“史家”,兵器有“鉴师”,就是梅花也有“梅妻鹤子”。 还有一种专家,品评鉴赏的对象却是人。 东汉末年,许劭,就是当时最有名的鉴赏家和评论家,他常在每个月的初一,发表对当时人物的品评,叫“月旦评”,无论是谁,一经品题,身份百倍,世俗流传,以为美谈。 在汉魏六朝,品评人物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任何人要进入上层社会,都必须经过权威批评家的鉴定,由此判定自己的身份。 历史上著名的曹操为了得到许劭的评语,费了些心思,很下了些功夫,但是不伦曹操怎样请求,许劭都一言不发。最后,许劭被曹操逼得没有办法,才终于冒出一句:“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从此,曹操的一生虽未盖棺,却已定论。 在这个年代,最有名的鉴赏家和评论家就是灵隐寺的空大师。 ――他对萧四的评语就是“年青一代中最可怕的人”。 难道他会看错? ※※※ 一个人突然悄无声息地靠近了萧四身后,这个人来的如此之快、贴得是如此之近,仿佛就象流动的空气一样。 来的就是“本人”。 本人就是你,他就在你身后。 也就是说,如果他缠上你,他就是你本人,你绝对摆脱不掉。如果他要杀你,就象杀他本人一样容易。 还有什么比一个人自己想杀死自己更容易的? “本人”出,杀机起,风云变、天地泣。 ※※※ 萧四却一点也没有惊奇的样子,仿佛仍在入禅。 “来了?” “嗯。” 身后的声音象机械一样冷酷、低沉、无情。 “我等你很久了。” “嗯。” 本人仿佛不肯多说一字。 “你喜欢梅花吗?”萧四望着这枝枯梅:“冰肌玉骨、独步早春、凌寒留香。” 本人无语。 “古人认为‘梅以形势为第一’,以韵胜,以格高,故以横斜疏瘦与老枝怪石着为贵。树皮漆黑而多糙纹,其枝虬曲苍劲嶙峋、风韵洒落有一种饱经沧桑,威武不屈的阳刚之美。梅花枝条清癯、明晰、色彩和谐,曲如游龙,披靡而下,以贵稀不贵密,贵老不贵嫩,贵瘦不贵肥,贵含不贵开,谓之‘梅韵四贵’。” “更独特的是,老枝也能开花,枯木也能逢春。”萧四声音有些哽咽:“今日我们就寄情于梅,纪念阿黄和李三两位前辈。” “好。” 两人默然良久,黯然销魂。 萧四问:“钱庄方面有什么消息?” “邹夕锋和雍养财都很高兴。”身后的本人说:“他们的注意力现在好象放在二庄主邹松身上了。” 萧四说:“这确实是一个令人欣慰的好消息,阿黄和李三两位也没有白死了。” 犹豫了一下,本人还是说出了心中的疑惑:“为什么我们要牺牲两位前辈?” 萧四却说:“你知道钱庄的实力吗?” “很强大。” “与青龙镇相比如何?” “远在其上。” “怡和钱庄有八大金刚,大象、孙基、郑魂、郑洪,我们只知道这四个人,另外四个人是是男是女,武功如何,没有人说得清楚,就好象从来没有这四个人。”萧四说:“八大金刚难道是凑数的?” “确实有这四个人。” “哦?” 本人叹了一口气:“不过,就连我也从来没有见过。” “你也没见过?” “是的,除了邹夕锋外,谁也不知道这四个人是谁,住在什么地方,武功有多高。”本人说:“不过,如果你得罪了钱庄,他们就会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出现在你的面前,绝不会让你失望。” 与“三狼帮”一战中,“怡和钱庄”一开始就中了埋伏,大象、郑洪、郑魂、孙基都负了伤,情况非常危急,眼看要全军覆灭,就在这时,来了一位神秘的蒙面金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斩杀“三狼帮”之首“黑狼”于阵前,一举扭转乾坤。 这位八金刚之一,据后来参战人员从武功、动作方面分析,可能是一位女子――这仅仅是推测――大家知道的就是这么多。 ※※※ 萧四心情很沉重,钱庄的强大他是体验过的:“你觉得我们能打败钱庄吗?” “难。” “有机会吗?” “几乎没有。” “这确实是我们面临的现实,我想了很久,要战胜钱庄,只有两个方法。” “愿闻其详。” “一就是冒险、剑走偏锋、出险招,败中求胜,险中求生。”萧四说:“这说起容易,做起来也很难,这需要精心的策划和谋略。比如,你就不能随便派几个人拿把刀去砍邹夕锋,因为你根本无法靠近他百丈之内,根本没有任何机会,这样做只能叫卤莽,叫愚蠢,叫送死,不会有任何好处。” ※※※ 枯木、疏影、暗香。 萧四一直没有回头,他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梅树:“你可以靠近邹夕锋吗?” “我从来没有靠近过邹夕锋三丈之内。”本人说:“在钱庄这么多年,我见到他也没有超过十次。” 本人的潜伏后来被江湖上的史学家誉为最成功的卧底之一。 在他还是一个单纯的少年,没有任何案底、没有任何经历、没有任何历史,还是一张白纸,可以任意书写绘画的时候,他就已经被胡老板派到了钱庄。 本人的家族还是邹夕锋的一门远亲。 他在钱庄成长、学习,本人的武功完全是钱庄培养出来的,所以无论是邹夕锋还是雍大总管都完全把他看成钱庄的自己人――这是他能够成功卧底的一个重要原因。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也从来没有靠近过邹夕锋三丈之内。 青龙镇的胡老板是一个瘦小不出众的人,瘦小气度却不小,有赌性,敢冒险,他常说:“我这一生都在赌,赌徒就不要怕输,你越怕输,很可能输的就是你”,但有一点,胡老板用人不疑,知人善任,喜欢信任萧四这样有独立精神的年青人。 邹夕锋是一个高大健壮有些秃顶的人,性格却象三国曹操,非常谨慎多疑、奸诈善谋,他的宗旨就是“在钱庄是与银子打交道,不能有任何差错,必须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一个微小的疏忽都可能是致命 的”。 ――小心导致多疑,多疑导致阴险,所以邹夕锋用的就是雍大总管这一类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就是靠近邹夕锋都难上加难,何况计划要行剌这样一个人。 ――这种机会几乎为零。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四十三章 拨剑胜作一书生 萧四曾经独自去过阿黄的酒馆。 桌子、板凳、四面透风的墙、厨房上面杂乱狭小的阁楼,景物依旧,人事全非。 只有从地上的血迹、墙上的手痕,可以想象这一战的惨烈,可以遥想这一战的悲壮。 血不会白流。 “本人”无法理解萧四的作为,无法理解为什么要牺牲两位前辈。 从派李三跟踪雍养财命令一发出,结果就注定了的。 萧四没有向“本人”解释,有些想法、有些计划只能隐藏在心里,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秘密就是还没有泄露出去的东西。 豫让为了剌杀赵襄子无恤,剃光胡须和眉毛,漆身使身上长满癞疮,吞炭使声音变哑。毁容之后回晋阳行乞,连豫让的妻子都认不出他了。 专诸行剌吴王僚之前,念老母在堂,行刺之事犹豫不决。其母知道事情后为成全专诸成大事自缢而死。 荆轲刺秦王,献上了秦王早想得到的燕国最肥沃的土地督亢的地图和流亡在燕国的秦国将军樊于期的头,方才得以接近秦王赢政。 任何事情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阿黄和李三就是就是代价,就是送给邹夕锋的礼物,。 ――让邹庄主疏忽和放松警惕的礼物。 ――这就是骄兵之计、哀兵之策。 让自己看起来弱小,让对手骄横,让对手轻视。 刺杀邹夕锋是在完成一件惊天动地的伟业,正是在这件伟业完成的过程中,自我价值得到了实现和证实。这就是轻生忘死、舍生取义行为的内驱力。对萧四、阿黄来说,追求具有超越意义的“名高于世”甚至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如果让邹夕锋这样好色、揽权、残忍、阴险的人称霸中原,江湖将无宁日,庆父不死,鲁难未已,邹夕锋不除,和平不会到来。 侠义精神流传数千年,可惜现在的人已经失去侠义精神了,反倒是恃权横行者,恃武欺人者受羡慕。见义勇为者、反抗暴虐者遭嘲笑。 悲哀! ※※※ “本人”消失的时候也象空气一样,刹那无影无踪。 萧四仍在枯梅下,静静地雪中独坐。 梅树忽然在动,雪中树下居然冒出一个人头,慢慢地从下面钻出一个人来。 一个女人。 一个清秀美丽的女人。 这个人就是朱珍,她一身白衣,在雪下已呆了很久。 “你都听到啦?” “嗯。” 朱珍显得很忧虑、很憔悴“我刚才只说了一。”萧四说:“还有二,我只说给你一个人听。” “为什么要说给我听,”朱珍摇摇头:“有些事情还是知道的越少越好。” “什么事情该说,什么话不该说,我很清楚。”萧四说:“因为这件事情与你有关。” “我?” “是的” 朱珍说:“请讲。” 萧四充满自信:“我的第二个计划就是离间。” “我刚入行的时候,曾经执行过一次任务,历时一年半,到过一次西域。” 萧四说:“当时我遇到一位遥远国家一位传教士,他告诉我一个所谓定律:”如果你无法说服对方,那就把对方绕糊涂,跟某人讨价还价不成,就弄出个几十页的协议出来,砌上一大堆华词丽藻,再把自己的要价零零碎碎地悄悄藏在条款之中,让对方看得昏头昏脑,稀里糊涂就签字画押同意。‘“ “我一直深以为然,并尝试过几次。” “这次,在与‘怡和钱庄’谈判的协议里我就这么做了。”萧四说:“可奇怪的是对方没有反应。” “如果说二庄主邹松没有察觉还情有可原,雍养财居然也没有任何异议。” “问题就在这里。”萧四说:“以雍大总管细心的性格,这件事情又如此的重要,他一定会找专门的讼师仔细研究协议。” 朱珍摇摇头说:“怎么可能会没有发现?” “唯一的解释就是,邹夕锋要将最终钱庄蒙受损失的责任嫁祸给二庄主邹松。”萧四说:“因为谈判这件事情是由二庄主全权处理的。” 朱珍说:“为什么要嫁祸给二庄主呢?” “就是为了找一个理由。”萧四说:“找一个名正言顺解决二庄主这一心头之患的理由,毕竟邹夕锋与邹松两人之争是家族之事,没有个理由是很难服众的。” “明白了。”朱珍说:“可是他们之间矛盾已经够大了,为什么还要离间呢?” “因为时间。我们要赶在他们对付青龙镇之前,让他们先内乱。”萧四说:“所以我们要给他们内乱的火种。” “火种?” “是的,火种,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萧四神情严肃:“怡和钱庄貌似坚不可摧,其实只要一丁点火种就可以把它烧为灰烬。” 朱珍说:“既然如此,这件事情并不太难。” “错,大错特错。” 朱珍一脸茫然:“为什么?” “因为我们不仅要他们内乱,更要内乱的结果对青龙镇最有利。”萧四说:“你喜欢什么样的结果?” 朱珍嘴一撇:“我才不管呢,反正没一个好人,死的越多越好。” “从目前的态势分析,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看得出胜的一方将是邹夕锋。”萧四说:“这个结果对青龙镇并不利,” ――对付了邹松之后,邹夕锋同样会对付青龙镇,而且还从此没有后顾之忧。 萧四继续说:“最好的结果是邹松险胜。” ――这件事情当然并不容易。 “所以我们需要离间。”萧四说:“离间邹夕锋与雍养财、费极这些人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邹夕锋才会彻底输掉,钱庄才会大乱。” ――越乱越好。 ※※※ 朱珍听得很佩服。 甚至还有一点恐惧,她发现萧四确实是一个很可怕的人。 思维冷静、敏捷、条理清晰。 萧四盯着朱珍:“我准备派一个女人去执行这次任务。” 朱珍心里咯噔一下。 “为什么要派一个女人?”萧四解释:“因为这个人不仅要离间邹夕锋与雍养财、费极这些人之间的关系,还要象妲已、西施一样迷惑邹夕锋,让其纵欲狂欢、沉迷在温柔乡之中,渐渐消磨雄心斗志。” ――“当然只有女人才合适。” 朱珍预感到不妙:“你……打算派谁去?” “我给你说这么多,就是在说你。”萧四脸上面无表情,一字一顿地说:“这个女人就是你。” 朱珍心中叫苦不迭。 “我知道你不情愿。”萧四说:“可这是命令。” 朱珍一万个不情愿,几乎要哭出声:“我……不要,我……不要……” 萧四变得可怕而低沉:“不管你有任何理由,都必须不折不扣去执行!” 青龙镇对胆敢不执行命令的人,其残酷的处罚朱珍是清楚的。 看着在雪中瑟瑟发抖的女人,萧四叹了一口气,放缓了音调,这个时候的女人需要哄:“我把所有计划和困难都给你说了,就是为了让你理解我们目前的处境。”他的表情有些痛苦、抽搐:“我也不想这么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总不能让阿黄他们白白牺牲,总不能坐以待毙,让青龙镇多年的基业毁于一旦啊。” 萧四轻轻地摸了摸朱珍的头发,良久无语。 他要让朱珍先平静下来。 ※※※ “你看这株梅树,”萧四指给朱珍看:“凌寒傲雪,独自留香,你就要做这枝枯梅。” 你今后的代号就是――“梅”。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四十四章 巾帼从来不让须眉 萧四的无奈和良苦用心,朱珍也是明白的。 这样推心置腹的话,她也不能说没有一点感动。 况且,她根本没有选择。 “这件事情结束之后,我就想退出江湖,从此不过问青龙镇之事。”萧四显得苍老了很多:“我实在太累了,只想与家人在一起渡过余生。” 望着萧四痛苦的神情,朱珍感到羞愧,心头亦是一阵激荡。一个男人只要做出这种神态,女人没有不感动的、没有不愿意献身的。 “如果你不想做,我也不会勉强你。”萧四转过脸、背过身、似不忍:“我也不会处罚你,你走吧。” 这一招更厉害。 朱珍黯然良久,象下了很大的决心,终于怯怯地问:“你要……我如何才能接近邹夕锋呢?” “女人接近邹夕锋要容易得多。”萧四心里悄悄松了一口气:“你只要先接近费极。” “费极?” “是的。”萧四说:“我观察这个人很久了,发现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贪’。贪财、贪权、贪色,简直是贪得无厌。” ――“传闻费极还喜欢男人。” 朱珍听得直恶心。 “这是一个小人,不过,这种人也有好处。”萧四说:“就是容易收买。” “嗯。” “费极这种人有奶就是娘,只要有大把的银子进,什么都敢做。”萧四笑了笑:“你就是要他出卖自己的亲爹,他也会做,而且还会亲自帮你数钱。” 朱珍实在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这种人。 “费极还有一个很少人知道的工作,就是帮邹夕锋选女人。”萧四说:“你去了,费极一定会很高兴。” ――费极就怕没有女人。 ※※※ 费极。 男,五十一岁。 出身不祥。武功不详。 实在没有什么好介绍的。 费极曾经拜访过灵隐寺的空大师,请求这位高僧作评。在那个年代,灵隐寺的空大师是最有名的鉴赏家和评论家。 无论是谁,一经品题,身份百倍,江湖流传,以为美谈。 可是无论费极如何央求,又是金银又是财宝、又是威逼又是利诱,空大师都只有两个字:“无评”。 无评就是根本没有办法评价。 只有这两个字,什么也没有。 后来,空大师对一位友人谈起过这件事情,大师说:“我是评品人的,象费极这种东西连人都算不上,你让我如何作评?” 这句话在江湖上立刻广为流传,公认是对费极最正确最精准的评论,这句话当然最后被一好事者告之了费极。 费极居然大为激赏,连称:“知我者,空大师也。” 好事者大惑不解,问:“连我听了都义愤填膺,费兄为何还要引为知己呢?” 费极一个耳光子扇过去:“你懂个屁!” 好事者本为邀功讨好,居然碰了一鼻子灰,心里自然不服气,暗自嘟哝。 费极当然要他口服心服,反问:“你知道什么动物最可怕。” 好事者不假思索:“东北虎、丛林之王。” “错。” “嗯,老鹰,天上之王。” “错。” “嗯,眼镜蛇,一种最毒的蛇。” “还是错。” 好事者喃喃道:“那……是什么?” “那你个头!”费极又是一脚踢过去:“这也不知道,是人!” “人?” “是的,最可怕的就是人,没有什么是比人更可怕的了。”费极对自己独特的见解很满意:“只有人才会吃人不吐骨头。” 他又问:“比人更可怕的又是什么呢?” 好事者摸着被打过的脸:“不知道。” “就是不是人。” 好事者一脸茫然:“不是人?” “对。”费极说:“因为连人都算不上,没心没肝没肺,无情无义无心,有人的手段却没有人的规则,有人的计谋却没有人的道德,当然是最可怕的。” ――“请问,还有什么比这更高的评论呢?” ――“空大师不是我的知己,难道是你这个死人吗?” 好事者恭恭敬敬行了一个礼:“谨受教。” ※※※ 这一席谈话被好事者一宣扬,很快又传到了空大师耳中。 空大师仰天长叹:“江湖从此无宁日也。” ※※※ 大地一片寂静。 萧四望着雪中枯梅掩映下的朱珍,平静地说:“请把你的衣服脱下来。” 朱珍脸红得象朝霞:“现……现在就脱吗……” “当然。” “脱……衣服做什么?”朱珍期期艾艾、咬着嘴唇:“你……你不是已经看过了吗?你……还要看?” 萧四也不禁呑了一口水,他也是个男人:“我不仅要看,还要和你交合。” “你说什么?”朱珍一急,声音大了,也不结了:“就在这里交合?” “嗯,就在这雪中野合,就我们俩。” 萧四慢慢说:“我们的时间并不多,我要在几天的时间里教会你如何取悦男人,如何保护自己。” “要做到这一切,没有什么比雪中交合更能让你快速成长的了。” “我在交合的时候会很温柔,有时也会很凶猛,有时甚至还有一点变态,这一切都是为了让你适应。” “我知道你还忘不了小秋,女人对她的第一个男人总是有一种特殊的情感。”萧四说:“可是我敢保证,这几天结束之后,你会忘了所有的男人。” ――“你会变得只有欲而没有情、只有身而没有心。” ――“我们的对手是最无耻最凶狠的人,所以我们要变得比他们更凶狠更无情。” ※※※ 雍养财在松庄居然住的很习惯。 按他的解释就是:“终于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尤其是在春节即将到来、合家欢乐的时候,他却象一头嗅觉异常灵敏的猎犬,在松庄到处嗅、到处看。 每一段围墙、每一个亭阁、每一座假山、每一个花台,甚至每一个茅厕、每一条阴沟,他都观察得非常仔细。 特别是松少爷的书房“松居”,剑室“兵冢”,收藏室“品苑”,观察得最仔细呆的时间也最久,每一件藏品都看了又看,玩味良久。 而且,又找了“巧手张”问了许多关于建筑方面的问题。 每次见到雍大总管,小秋浑身都会起鸡皮疙瘩,背心凉飕飕的,就象见到一条冬天里最毒的蛇。 这家伙想做什么? 可令人奇怪的是,小秋根本不管、也不制止雍大总管在松庄的活动,好象很放任的样子。 他不担心雍大总管发现什么吗? 比如,他自己的秘密? ※※※ 节日前的松庄显得有些喜庆而冷清。 “飞鸟”已经制作完成,除了“巧手张”等核心工匠外,大部分工匠都赶回去过年了,再过两天就是一年中最重要的一晚――除夕之夜。 中国早在古代就萌芽了上天的梦想,有个叫万户的人将火箭绑在自己身上想飞向天空,虽然最后壮志未酬,不过后人仍然非常敬仰他的这一举动。 “飞鸟”也算是一次大胆的尝试。 雍大总管就住在林神医死前原来住的地方。 一片林子后面。 孤独的一间小屋。 他不怕鬼吗? “死人有什么可怕的。”雍大总管的解释是:“生前与林神医好友相知多年,在他死后与其为邻,和其作伴,也是一件求之不得的好事。” 死是什么?结果是什么并不重要。就像人的一生,结果都逃不过一个死字,但经历的 不同却造就了不同的人生和不同的感悟。 活着才是最美好的事情,为那些你所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好好活着。 坚强地活着。 ※※※ 最紧张的是纯。 她实在想不通雍大总管怎么会来松庄小住,而且还住在林神医曾居住过的小屋。 小秋居然同意了,居然也不制止,居然让雍大总管在松庄四处活动。 这两个人究竟在搞什么鬼?葫芦里究竟卖得是什么药? 她真的该与小秋好好谈一谈了。 可是真正见到了小秋,她又该谈什么呢? 难道把一切都说出来? 那样岂不等于摊牌?她又该如何靠选择?选丈夫还是小秋? 小秋会怎样看她?会怎样对她? 会不会把她看作一个荡妇? 每一个问题都把她压得喘不过气来。 她简直度日如年。 但有一点,就是不管用什么方法什么手段都要阻止雍大总管知道“松庄”真正的秘密,不能功亏一溃。 付出的已经太多了。阿松付出了妻子,她付出了一个女人所能付出的一切。 她该怎么办?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四十五章 别意与之谁短长 不破楼兰终不还。 这是一句诗,也是一柄刀的名字。 二庄主邹松佩刀的名字。 那是一个以剑称雄的时代,松少爷却独喜刀,并曾以此刀名动江湖。 “楼兰江湖”就是指的这把刀,是江湖上朋友送给此刀的美誉。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小秋低呤着这首千古传颂的诗,轻抚着这柄举世无双的刀,仿佛到了塞外从军的战场。 刀未出鞘,先声夺人。刀一出鞘、必见人血。 这把刀究竟有什么魔力? ※※※ 人换了包,刀却在。丈夫变了,妻子仍在。 刀的主人现在是小秋――他要用这把刀去降妖伏魔,去战胜邹夕锋。 “好刀!”就在小秋思绪飞扬、感慨万千的时候,门口传来一声叫好,听音识人,不用看,来的一定是小秋最不愿意见到的雍大总管。 小秋是在松少爷的“兵冢”里。 这里收藏不仅仅有剑,还有刀、枪、戟、棍……几乎每一种兵器都有,每一件兵器都很有些来历,它曾经的主人都是些风云显赫的人物,每一个人的名字说出来都会让人大吃一惊。 “松居”的孤本珍籍,“兵冢”的著名兵器,和“品苑”的珍宝,“松庄”最值钱的东西就在这三个地方。 雍大总管慢慢地走进来,看着这满室的名剑著刀,也不禁为之动容。 小秋转过身,面对着雍养财,在这样的人面前,他是不能用背去面对的,那样太危险。后脑、颈、背都是暗器极好的靶子。 雍大总管就用一种看靶子的眼光望着小秋。 ※※※ 小秋手里有刀。 自从那天选中了“不破楼兰终不还”,这把刀就从没有离开过他。 这把刀仿佛有一种魔力,一握住它的刀柄,一种奇异的力量就充满你的手、充满你的全身,让你在一瞬间变得仿佛成为了世界的主宰。 一刀在手,信心拥有,一刀既出,天下在手! 小秋一握住刀,整个人就变了,变得充满自信和勇气,变得凌然无畏。 ※※※ 雍大总管脸色变了,变得充满了敬畏。 你有实力是一回事,你是否有决心、并在关键的时刻敢于使用自己的实力是另一回事。这种实力就是:一、你强大。二、敌人知道。三、敌人知道你比他还强大。 客观上讲,雍大总管坚信“这一理论”还是颇为有道理的。 试想,如果你在关键时刻不敢使用自己的实力、去全力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这也就相当于你根本就不具备这种实力。只有在你有实力的时候,别人才认为你有资格说,别人也才会认真地去听,才会用现在雍大总管这种充满敬畏的眼光望着你。 ※※※ “你找我有什么事?”小秋冷冷地看着雍养财:“如果你想到这里拿把兵器,请随便。不过,你好象用的是暗器,不需要刀剑的。” “嘿嘿嘿。” 雍大总管干笑了几下:“我是来向二庄主汇报谈判情况的……” “还有什么好谈的?你总得让萧四回家过年吧?”小秋打断了他的话:“你代表我去签了就行了,尽快,明白吗?” “好,我立刻去办。” “还有什么事吗?”小秋说:“没事的话,我要走了。” “还有一件事情,我不太明白,想向二庄主讨教。” “哦?” 雍大总管说:“我发现松庄不太正常。” 小秋很感兴趣,这也是他想知道的事情。之所以放手让雍大总管在松庄自由活动,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雍大总管盯着小秋:“我发现‘松居’的孤本珍籍,‘兵冢’的著名兵器,和‘品苑’的珍宝,都少了很多?” “哦,是吗?我怎么没有察觉?” 小秋说的是实话,他来松庄时间也不长,根本不知道过去这里究竟有多少值钱的东西。 雍大总管说:“特别是其中的一幅‘清明沐浴图’还是二庄主二十五岁生日时,老庄主当众亲自送的,价值连城,二庄主视为生命一样,从不轻易示人。” “这幅图目前在李轻侯李侯爷手里收藏,我们得到消息之后,花了三千两银子买通了侯府的张师爷。” “这位张师爷是鉴定书画古玩的行家,据他说,此画是他亲自鉴定,决不会是赝品。” 雍大总管继续说:“问题就在这里,二庄主一向视为生命的‘清明沐浴图’怎么会流出‘松庄’呢?我想问二庄主,‘松庄’怎么会没有这幅画?” 小秋无语。 “这里曾经有一把刀。”雍大总管环顾“兵冢”:“这把刀有一个很怪的名字,叫‘血’。” “血?”小秋瞳孔突然收缩:“是不是血魔当年用的那把刀?” “正是此刀。” 雍大总管说:“此刀刀身赤红,是以万年赤铁铸成,老庄主当年与血魔决斗,在钱庄大战三天三夜,终于手刃血魔,后来,此刀作为钱庄的镇宅之宝,传给了二庄主。” “嗯。” 雍大总管眼里象有一把血刀出鞘,杀气腾腾:“可是我在‘松庄’找来找去,也没有见到这把刀,我想再问二庄主,松庄怎么没有这把著名的‘血’?” 这把“血”小秋听说过,但也没有见过。至少一个预感得到了初步证实,就是把他变身为二庄主邹松这件事情背后一定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有一个巨大的阴谋,只是他现在还不知道而已。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费了那么大的手段把他弄成这模样,难道是为了让他占有别人的妻子? 小秋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雍大总管好象也并不是要他回答,自顾自地继续说:“我们连负责软禁二庄主的人都全部进行了彻底的更换,可是市面上秘密交易的藏品依然越来越多。这些东西是如何从围得铁桶一样的‘松庄’运出去的呢?” ――“答案当然要从松庄内部来找。” 小秋忙问:“你找到了吗?” “当然。” “是什么?” 雍大总管露出一种神秘的笑容,却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问了另一个问题:“据说,二庄主一直在学泥水匠?” “嗯。” 小秋发现,不知道的事情答“嗯”是最好的方法。“嗯”的意思既可以看成“是”,也可以解读为一个鼻音,清痰而已。 “泥水匠当然很有用。”雍大总管说:“至少可以砌墙。” “砌墙?” “是的。”雍大总管环顾四壁:“二庄主难道没有发现这里的墙特别的厚,厚得简直不正常吗?” “嗯。” “我仔细问了‘巧手张’许多关于松庄建筑方面的问题。”雍大总管说:“据‘巧手张’观察计算,这里的墙原来是石砌的,只是后来有人用土石又砌上去,再在上面涮了层白灰,掩人耳目。” 小秋说:“我明白了,你是说墙是我砌的,可我砌墙来有什么用?总不至于是怕人来偷东西吧?” “当然不是。”雍大总管说:“关健是这些土石是从那里来的。” ――总不至于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 “松庄的每一段围墙、每一个亭阁、每一座假山、每一个花台,甚至每一个茅厕、每一条阴沟,我都进行了仔细的观察,没有发现大规模挖掘的痕迹。” “问了松庄的几乎每一个人,也都说松少爷从来没有大量挖过土,这个事情就变得非常有趣了。” 雍大总管说:“二庄主觉得有趣吗?” 小秋大笑:“当然很有趣,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有趣的事情。” “更有趣的 事情还在后面。”雍大总管眼里象有一根针:“现在的二庄主好象也不是原来的松少爷,而是换成了另一个人。” ――“请问,阁下究竟是谁?”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四十六章 正是松庄花落时 小秋心中一紧,几乎喘不过气来。 不过,他的脸上却没有一丝惊慌,多年的磨练使他的心理素质、承受能力、神经反应变得象铁一样坚硬。 何况手中有刀。 男人手中不能没有刀。 “我是看着松少爷长大的,对他的很多生活习惯非常熟悉。”雍大总管说:“比如,松少爷不苟言笑,严谨含蓄、做事低调。” “哦?” “松少爷从来不开玩笑,更不会拿六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石头去糊弄青龙镇的胡老板。” 小秋不禁笑了。 “你们走路的姿势也不一样。”雍大总管说:“松少爷走路姿势飘逸而又中规中矩,你却太随意。” “松少爷每次带夫人出来见客,总要走在前面,以示身分,夫人也总是站在后面差半步的距离,可在雪亭之夜,你却挽着夫人的腰,并列而入。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小秋喃喃道:“有这样的事?” “尽管你们实在长得就象一个人,可是无论如何化装、易容,还有一样化不出来,那就是神态。”雍大总管说:“你们的神态有意无意中流露得完全不一样,松少爷出身世家,神情中总有一种傲气、使人不敢亲近,你的神情却显得平和、亲善、诚恳。” 小秋也不得不在心里暗自佩服雍大总管观察细腻,不愧是一个老狐狸,确实是一个难缠可怕的对手。 “还有,你们握刀的手法不同。”雍大总管露出一丝讥笑:“松少爷用的是左手刀,难道你不知道吗?” 小秋击掌:“还有吗?” “还有很多,其实你只要用心观察,还可以发现许多不同之处。”雍养财解释说:“没知识也要有常识,没常识也要有点见识,只要是两个人,总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爱好、不同的习惯,比如做爱。” “做爱?” “是的。”雍大总管说:“松少爷结婚多年了,夫妻生活趋于平谈、固定,可近期突然大增,有时深夜都还在做,乐此不疲。” 小秋又气又奇:“这你也知道?” “当然。”雍大总管脸上挤出了笑容:“谁让你们做的声音几里外都可以听得到。” 小秋差点晕倒。 ※※※ 雍大总管认真地说:“不过,你们也有相同的地方。” 小秋立马来了兴趣。 “就是你们握刀的气势。”雍大总管变得充满了敬畏:“一握住刀,你们整个人就变了,变得充满自信和勇气,变得凌然无畏,仿佛一瞬间变成了命运的主宰、世界的主人。这一瞬间你们已经人刀合一,仿佛是同一个人。” 小秋和松少爷也许本身就是同一类人,一个真正的刀客就是这个样子。 雍大总管半咪着眼,一字一顿:“可是我也要告诉你,不管你是谁,我敢保证,你绝对活着出不了松庄。” ※※※ 小秋手握“不破楼兰终不还”,冷冷地看着雍养财,说:“你还是先担心自己吧,你以为今天还能走出兵冢吗?” 他已暗下决心,今天就要在此时此地解决雍大总管这一心腹之患。 此人不除,阴魂不散。 “我看得出,你的武功很高。我也看得出,你很坚强,经验也很丰富。”雍大总管阴阴地说:“以你目前的状态,我很可能不是你的对手。” “可是有一点你别忘了,这是松庄,怡和钱庄的势力范围,我来之前就给外面的人交待好了,万一有什么不测,没有走出松庄,嘿嘿嘿,你知道是什么后果吗?” “再说,你即使杀了我,可在死之前的那一点点时间也足够让我发完所有的暗器,只要有一个暗器招呼到你身上,今天在‘兵冢’死的可就是两个人了。” 雍大总管说的是事实。 灵隐寺的高僧空大师就认为雍养财是目前江湖上轻功、暗器最好的十个人之一。 “这段时间与你接触,我还看得出,你不怕死,也很有责任心。”雍大总管说:“可万一你有什么三长两短,纯和盼盼怎么办?谁来保护她们?” 最后这句话剌得小秋心口发痛。 ――这是小秋最放不下心的事。否则,他大可以用萧四离开松庄的方法,一走了之。 雍大总管前倨后恭:“你为什么放任我在松庄几乎所有的地方进进出出、一点也不限制呢?我想了一晚上,就想通了。” “哦,那是为什么?” “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过去松庄的情况,要查出背后的阴谋,你必须要依靠我,这个世界上如果说还有人能洞察松庄的一切,这个人就只能是本人。” 小秋不得不承认。 “你一定想知道,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雍大总管仿佛看到了一件无力挽回的事情,目光中流出一种对未来的恐惧,这种恐惧源于对将要发生的事情深深的担忧。 小秋深思着,语气不紧不慢地说:“我虽然不完全清楚,但至少也猜出了一些。” “是什么?” “我不告诉你。” “就这些?” “是的。”小秋拱拱手:“再见。” “再见是什么意思?” “就是我要走了。” “你不杀我?” “不杀。” “真的?” “当然。” “这我就放心了。”雍大总管故意舒了一口气:“你不想知道答案?” “想,可我还想活得更长一点。” “我给你出个主意。” “请讲。” 雍大总管慢呑呑地说:“你可以把我吊起来,严刑拷问,我这把年纪,一熬不住,就什么都说了。” 小秋怔住了,他没想到以雍大总管之尊,居然说出这种话。 小秋叹了一口气:“你确实非常厉害,佩服、佩服。” 他说的是由衷之言。 雍大总管也对自己很满意:“我不知道你是谁,可今日能得到你的这句话,我还是很满足、很高兴,也不枉这几日的辛苦了。” ※※※ 雍大总管说:“其实,我知道你不会这么做。” 小秋做出很凶狠的样子。 “因为你的杀气已消。”雍大总管说:“还因为你和我过去的一个对手很相似。” “哦。”小秋忍不住好奇:“这个人是谁?” 雍大总管盯着小秋,眼中精光闪动:“这个人就是菊花小秋!” 小秋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没有任何表情就是最冷静的表情。 小秋说:“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雍大总管说:“理论上是这样。” “什么理论上?” 雍大总管说:“理论上小秋已经是一个‘死’了的人。现场至少有几十个人看他跳入河中,也在河下游十一公里处,打捞上了小秋已经泡得开始腐烂的尸体。” “这些我都听说了。”小秋讥笑说:“我还听说你花了不少银子。” “是的,是花了些银子。” 雍大总管说:“‘五口会’的杀手并不是每个人都请得起、出得起价钱的,幸好钱庄别的不多,就是银子多。” 小秋也有些奇怪:“‘怡和钱庄’高手如云,为什么你还要花钱去请‘五口会’的杀手?你们不是有八大金刚吗?” 雍大总管苦笑:“我们是有八大金刚,可我只能指挥大象、孙基、郑魂、郑洪四个人,其它的四个金刚是男是女,身在何方,连我都不知道。” 小秋倒吸了一口凉气,对手的强大、可怕、阴险都是前所未有的,超出他的想象。 他不信:“你都不知道?” “嗯。”雍大总管认真地说:“我说得是真的,除了庄主之外,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指挥得动这 四个人。” 小秋试探着问:“会不会根本没有这四个人存在?” “当然有。”雍养财有些生气。 “你放心,只要庄主一声令下,他们就会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出现在你的面前,绝不会让你失望。”雍大总管说:“而且我可以负责任地向你保证,这四个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武功都绝不在二庄主之下。” 小秋只感觉背心有些发凉。 ※※※ 最后,雍养财作了一个提议:请小秋去看一出好戏,一出死人也会复活的好戏。 按雍大总管的说法就是:“世界上没有不可能的事。”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四十七章 风吹一夜满关山 一堆黄土。 一座新坟、一块石碑。 林神医的居所就在一片林子后面。死后,他就被小秋亲手埋在林子里。 雍养财就把小秋带到了林神医的坟前。 几只乌鸦在空中盘旋,林子中弥漫着死亡、恐怖的气息。 雍大总管带来了两只铁铲,分给小秋一只,示意小秋一同开挖。小秋当然不愿意,因为他知道林神医没有死,坟里早就空了,有什么好挖的。 小秋故意用严厉的语气说:“入土为安,人已经死了,为什么还要去打扰死者,你不觉得自己太过份了吗?” 在古代,挖坟是一件非常耻辱的事情,会使整个家族蒙羞,如果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是不会这么做的。 “过份?”雍大总管皮笑肉不笑地说:“这下面如果没有死人,算不算过份?” 小秋正色道:“怎么会没有?林神医前辈是我亲手安埋的。” “我敢打赌坟里根本没有尸体!”雍大总管说:“你敢吗?” 小秋不敢,他相信那天晚上自己的眼睛。 于是,雍大总管自顾自地开始挖坟。由于是新坟,泥土还比较松散,所以进展比较快。挖开泥土,就露出了厚实、宽大的棺材,躺在里面一定会很舒服。 一口上好的楠木棺材,小秋亲自吩咐人去要来的――说是要,是因为只要他提出要求,钱庄都会尽力满足――只要开口就可以了。 至于是谁去采买的,反而不重要了。 对林神医前辈这样的忠诚之士,小秋内心是比较敬重的,自然要对其厚葬,棺材自然要用最好的。 打开棺材,两人都怔住了。 ――棺材里居然真的有人,一丝不挂的两个人。 一个非常非常胖的人,几乎占据了整个棺材,一身肥肉正在发抖,正在一个少年身上做一种“运动”。 ――这个人就是费极。 费极是一个双性阴阳人,既喜欢女人,也爱好男人。 他正用一种淫晦的笑容看着他们。 少年非常的弱小、表情显然非常的痛苦。在两人的下身处盖着一张木纸牌,刚好挡住了不该看的地方。纸牌上面写着“免费参观”四个字。 如果说小秋每次见到雍大总管就象看到一条毒蛇,而雍大总管看到费极,也象看到一条毒蛇,脸上露出一种极端厌恶的神色,把头转了开去,仿佛实在是不想见到这个人。 在那个年代,这可是惊世骇俗的事情。这种伤风败俗的情景只要是一个人都不愿见到。 幸好费极本来就不算一个人。 小秋只觉一股热气从小腹升起,胸中一团怒火在燃烧,几乎没有时间思考,他的刀已挥出。 不杀此人,绝不收刀。 不破楼兰终不还!这种人不杀还有天理吗? 这把刀仿佛有一种魔力。 刀一出,风云起。 费极整个人都被罩在了刀光之中。 ※※※ 棺材忽然轻飘飘地飞了起来。 费极本来压在少年身上,忽然一下子就变成费极在里,少年在外,小秋的刀一挥来,总是变成砍往少年身上――费极就用这个可怜的少年来挡刀。 眼看刀要砍到少年身上,小秋几次硬生生地收回了刀――他总不能伤害这个受侮辱的少年。 费极吃吃地淫笑,仿佛很喜欢这种老鼠戏猫的游戏。 小秋一连攻入了几十招,每次费极都用少年往小秋刀口上撞,气得小秋浑身发抖,一时却又无可奈何、无计可施。 棺材突然从四周暴裂,淫笑中,费极将少年推向小秋,自己迅速后退,一眨眼已飞出丈外,几个起落,不见了踪影。 只有那种一辈子都不想让人听到第二次的淫笑还在空中荡漾。 小秋接住了空中落下的少年。 随少年一同落下的还有一张请贴,费极居然是来送请贴的。 请贴上有一行字:春节将至、值此合家团圆之时,敬请二弟及夫人、盼盼全家于大年三十夜光临钱庄,同赏晚宴、共亨天伦。 落款是邹夕锋。 ※※※ 潮起就有潮落。 有朝阳就会有黄昏,有白日也会有黑夜;有春风就会有秋雨,有夏阳也会有冬雪。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雍大总管向小秋告辞,说这几日多有打扰,事情办完了,钱庄也有许多俗务要做,他准备搬回去住。 小秋居然一句话也没有多说,一点也没有阻挠的意思,客客气气的将雍大总管送出了“松庄”。 雍大总管带走了那位可怜的少年。 ※※※ 小秋没有与雍养财摊牌,也没有去追费极,费极通得太快,想追也追不上。 他已学会了克制,学会了成熟,学会了忍耐。 不过,小秋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手刃费极这个恶魔。 小秋忘不了雍大总管看到费极时厌恶的神色,也忘不了费极正眼也没有看雍大总管的态度。小秋挥刀砍向费极,至始至终,雍大总管都置身事外,根本没有帮助费极的意思,好象还很希望小秋杀了费极。 看到这一点已足够。 历史上孙膑与庞涓、李斯与韩非的关系,与这两人很相似。后来,庞涓陷害孙膑,李斯诬告韩非,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妒忌。 小秋决定去看看纯,告诉她请帖的事。 他真的该与纯好好谈一谈了,告诉她自己深深地爱上了她。 ※※※ 找遍了“松庄”竟没有看到纯。 后来还是丫环春兰说,好象看到夫人到书房“松居”去了。 “松居”与“兵冢”、“品苑”是连在一起的,小秋从“兵冢”穿过“品苑”进入书房。“松居”里书山似海,一排排的书架整齐排列,弥漫着浓郁的知识的气息。 纯一定是来看书了。 在“松庄”这几年,看书成了她一个重要的爱好,用于打发寂寞的时光,看书成为了她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书中,她可以走出松庄,翱游江湖,神驰古今。 至少可以让她暂时忘记恐惧。 小秋决定给纯一个惊喜。 书房有几间屋,小秋一进入书房,就听到一间屋子里传来一种熟悉的呻吟。 是的,呻吟,让人销魂的呻吟。 纯在做爱高潮时发出的呻吟。 一瞬间,小秋僵住了,浑身热血上涌。 小秋放轻脚步,从书架后窥视,看到了他一生都不想看到的一幕:在两个书架中间,纯衣衫零乱、下身赤裸,正与一个男人在交欢。这个男人长得与现在的小秋几乎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正在纯身上奋力冲刺。 ――这个男人就是纯真正的丈夫邹松。 纯眼光迷离,呼吸急促,嘴里喃喃地喊:“阿松、阿松。” ※※※ 小秋能做什么? 冲出去砍人?别人夫妻交合,合理合法,他反而是外人。 可是小秋还是无法接受眼前这个事实,一个自己深爱的女人竟然在与另一个男人交欢――尽管只有这个男人才有权力这么做。 ――他自己才根本没有这个权力。 而片刻之前,他还想发自内心地对这个女人说:“我爱你”。 在短短的时辰里,他竟然看到了最不想看到的两幕:一幕让他恶心,一幕让他伤心。 仿佛一瞬间掉入了万丈深渊,又似落入了冰窖,冷气袭人。 他的心也凉透。 人恨,心冷。 ※※※ 小秋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了。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四十八章 书中自有颜如玉 为什么受伤的人总是我? 小秋感到一种深深的悲伤和挫折。 这种忧伤的心情象雾一样,随着里面两人的节奏,雾越集越多越集越浓,浓得化不开冲不淡。这种忧伤一是对生活茫然的忧伤,二是对爱无知的忧伤,还有一种就是对这个现实世界的忧伤。 以后该如何面对纯? 小秋将脸紧贴着冰冷的墙壁,唯有这样才会让他心里好过一点、平静一点。 不知过了多久,沉重的喘息、刺耳的呻吟终于停了下来。 纯低低地抽泣说:“阿松,你终于回来了,呜呜,你能会来,真是太好了。” 最难是离别,最苦为相思。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一别数月余,问君相思否,日日眼望穿,夜夜泪洗面。不求名与利,唯愿君平安,春暖花开日,偕儿待君归。” 久别胜新婚。 邹松激动也未能完全平复,一边继续亲吻着纯,一边抚摸着纯的秀发、光洁如玉的肌肤,如坠云雾,完全不能自拨,仿佛要把纯整个人呑下去。 他的眼里竟然也有泪光。 在外面这一段时期,他一直在梦想着这一时刻。 无数次的魂牵梦萦,无数次的生死关头,邹松想的就是能活着回来,再见见自己的妻儿。家才是他舒缓疲惫心灵最后的港湾,才是最后的归宿。 ――回家。 是的,回家。这个信念一直支撑着他。 邹松明显比小秋要黑,要憔悴,胡子也比较长、头发零乱,就象一个刚从坟里爬出来的幽灵,人不人,鬼不鬼。在外既要联系收买有用之人,又不能惊动“怡和钱庄”,多日的餐风露宿,鞍车劳顿,晓行夜出,使他成了这副模样。 纯抱着邹松,非常的心痛,终于由低低的抽泣变为小声的哭诉。 ※※※ 小秋明白了,自己确实是一个多余的人,正在准备悄悄退出去,就在这时,听到纯轻轻地问:“阿松,事情进展得怎么样?” 这也是小秋想知道的答案。 于是他决定驻足聆听,这里面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究竟有多少阴谋,他更想知道这两个人会怎样对待他。 “非常顺利,比我事先想的还要顺利。”邹松精神一振:“一切都安排好了。” “真的?” “嗯。”邹松淡淡一笑:“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没有不爱钱、没有不爱权的人。” 纯很高兴。 邹松说:“我用一副价值连城的‘清明沐浴图’就收买了朝庭里最权柄着著,势力熏天的李轻侯李侯爷。再以一把血魔的血刀就赢得了‘南海王’关海天的信任和加盟。” 关海天的父亲南海一战中,就死在血魔的血刀之下,他一生最大的心愿就是能为父报仇,一洗前耻,为此放言江湖:“谁刃血魔,谁得血刀,谁就是我的朋友。” 邹松继续说:“我用一顶汉武帝戴过的缀满钻石、珠宝的金丝皇冠疏通了‘五口会’的会长,再许诺推翻邹夕锋之后,给会长开一个户头,予取予求,意思就是到时候只要会长需要,钱庄都会尽力满足。” ――这可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邹松有些自嘲:“‘五口会’的会长答应的居然比我问得还快。” 纯又问:“青龙镇呢?胡老板可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人。” “你说得不错。” “你见到胡老板了吗?” “见到了,我们彻夜长谈。”邹松眼里放出了光:“天助我也,青龙镇与钱庄正斗得不可开交,不是鱼死就是网破,我一钱银子没有花就说动了胡老板。” 纯露出仰慕的目光,这种目光是女人对所崇拜的男人才有的眼神,这种目光让小秋感到很不舒服。 他想到了自己佩着“不破楼兰终不还”时,纯望着他的眼神,就象现在一样眼里有些泪光,充满了柔情。 很多年以后,小秋都无法忘记纯当时望着他的眼光,那是一种充满希翼、欣喜、担忧的眼光。 小秋的心隐隐着痛。 ※※※ “你怎么做到的?” “其实很简单。”邹松说:“我只是答应帮助青龙镇打败钱庄。” 纯深思说:“与青龙镇结盟,一定要当心引狼入室、与虎谋皮啊。” “我知道,”邹松冷笑:“我也不是吃素的。” “雍养财来住了几天,他会不会发现什么?” “没什么,他即使察觉一些事情都已经迟了。”邹松说:“他如果察觉到小秋是假的二庄主,也有一些好处,钱庄会以为我根本没有回来,根本不在‘松庄’。” 说到小秋这个名字,邹松的声音变得有些异样:“因为我们已经准备好了,明天晚上就将动手,杀一个措手不及。” “明天晚上?”纯有些吃惊:“大年三十之夜?” “对,就选在大年三十之夜,一年中最重要的一个夜晚,也是最令人意想不到的夜晚。经过这个漫长的夜晚之后,整个江湖的历史都将重新改写。” 邹松长出了一口气:“我们的苦日子也熬出头了。” “嗯,这我就放心了,我相信你,嗯嗯……嗯……。” 女人的信任是对男人最大的鼓励。 下面的声音低了下去,终不可闻,因为他们又在动作。 ※※※ 良久。 纯忽然在邹松身下怯怯地问:“你打算怎么处理小秋?” 在外面无论多么艰苦,邹松都能忍受,可是让他无法忍受的是一个男人代替自己躺在妻子身边,一起共同生活,一想到这个男人摸着纯如雪一样的肌肤,进入纯的身体,一定象猪一样起兴,邹松就几乎要发疯。 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能够忍受。 邹松双目发赤,用一种异常怨恨的声音说:“我要将小秋碎尸万段,挫骨扬灰,将他下面那个东西剁成肉泥!” 他最痛恨的就是小秋的那个东西。 “你真……真的要这样做吗?” 邹松咬牙切齿,说:“不这样难解我心中之恨!” 纯弱弱地问:“你可不可以……可不可以不杀小秋?” 这是小秋听到的最重要的一句话,小秋不是一个容易被感动的人,可是他还是感到胸口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 “不行,绝对不可以!”邹松勃然大怒说:“你怎么居然敢替他求情!你们之间……你们这对奸夫淫妇……” 邹松越说越气,脸上变得异常狰狞可怕扭曲,本来一双手在纯身上抚摸的变成了用力的拧抓,仿佛完全变了一个人。 纯痛得哭了出来:“你弄痛我了。” 也许这种剌激激发了邹松,他又变得生龙活虎,坚挺无比,立刻又在纯身上纵横驰骋。 ――就在那片小秋也曾经耕耘过的土地上。 ※※※ 小秋差点忍不住要冲出去。 可他有这个权力吗?是他曾经占有了别人的妻子。其他人不知道小秋的真实身份,可他自己能不清楚? 事实是不能改变的――将心比心,如果他换在目前邹松的地位,他又会怎么做? 小秋忽然感到了后悔,感到了羞愧,感到了可耻。 他真正对不起的不是别人,恰恰正是纯。 受到伤害的还有邹松。 小秋的侠义精神到哪里去了?乘人之危,他还算个大侠吗? 在邹松大声喘息、纯婉转呻吟中,小秋悄悄地退了出去。 ※※※ “松庄”后花园有一个雪亭。 小秋独自一人在雪亭中坐了很久。 他想了很多。 无论多么光怪陆 离的梦,总有梦醒时分,无论多大的泡沬,总有破裂的时候。 尽管梦醒的时候心在撕裂,在滴血。梦想毕竟不等于现实。梦想是美丽的,现实往往是残酷的。 也许,真的到了他离开的时候了。 既然错误已经发生,责备也是于事无补。既然如此,何不宽容的善待他人,宽容的善待他人其实也是给自己一片更完整的天空。 爱不代表占有,爱代表成全。如果她要走,放手让她走,别回头,在风里为她祈祷,在雨中为她祝福。 有一种爱叫做放弃。 小秋决定离开“松庄”,这个留下欢乐、温馨、欲望和回忆的地方。他相信邹松会照顾好自己的家人――应该担心的也许正是他小秋自己。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四十九章 相见时难别亦难 小秋打算悄悄地离开。 没有告别,没有声响,没有痕迹,就这样从此消失在空中,就象从来没有来过这个地方,萧洒地离去。 忘记这个女人。 相传,黄泉路上会经过一座桥,叫奈何。 桥尾,有一个叫孟婆的女人候在那里,给每一个经过的路人递上一碗浓汤。 日复一日,孟婆的汤便有了另一个名字——忘情水。凡是喝过忘情水的人就会忘却今生所牵绊,了无牵挂地进入轮回道开始下一世轮回。 现在小秋需要的就是走过奈何桥,喝一碗孟婆汤。 可是他真的能忘记一切吗? 就在小秋准备作英雄慧剑斩情丝状,刚准备起身的时候,却看到了纯,那个让他欢喜让他忧伤让他刻骨铭心让他牵肠挂肚的女人。 纯从转角处向雪亭走来。 小秋脚上象生了锈,一动不动,刚才离开的决心立刻跑到爪哇国去了。 纯穿得整整齐齐,看不出一丝的混乱,依然是一脸的温柔、光彩照人,根本看不出任何异样。 “听冬梅说你在这里坐了很久,我特地过来看看你。”纯柔柔慢慢地:“你没事吧?” “没事。” “真的没事?”纯一脸关切。 “嗯,我只是想一个人静一静。” 纯过来挽住小秋:“我们一起走走。” “好。” 纯身上就象有一块磁石,小秋乖乖就范。 两人手挽着手,在后花园中,踏着青石板铺的、上面满是积雪的小路,慢慢地散步。 小秋几次欲言又止,却终于什么也没有说。 一想到刚才看到的那一幕,他实在不敢相信就是身边贤惠的这个实实在在的女人。握着纯温暖的手,幸福、苍桑、悲凉等等复杂的感觉油然而生。 “听丫环春兰说,你到处找我?”纯平静地说:“我在书房看了一会书。” “嗯,我知道,所以没来打扰你。”有时候说一些善意的谎言,也是一件好事情,至少双方不会觉得尴尬。小秋说:“庄主送来了一份请贴,让我们全家年三十之夜去吃团圆饭。” 纯非常惊讶。连她本人也是几年没见过邹夕锋了。 “你去吗?” “当然要去。”小秋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为什么会这样回答,一时他也说不清楚。 ――唯一的解释就是纯。 小秋还在找理由,说:“不去岂不显得与人情不合?”这事实上不过是句外交辞令,不仅听的人不相信,就是说的人自己也不会相信。 庄主与二庄主的关系早就形同陌人,还有什么亲情可言。 “嗯,我听你的。” 纯点点头,依然是一脸的信任,轻声说:“时候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 纯决定晚上在床上跟小秋长谈。 为什么要在床上?是因为她觉得一个男人上了床或者喝醉酒以后才会说真话,才会把心里的话说出来――男人在那个时候,对自己喜欢的女人什么话都会说出来。 有的男人就喜欢玩点深沉,不仅在一起的人活受罪,自己也特别累。人是需要交流的,不然拿嘴来做什么,光吃东西吗?那跟猪有什么分别? 夜幕很快降临了。 冬日的夜晚总是来得特别早。 他们回到居室,晚餐也早就准备好了,盼盼、春兰、冬梅已是望眼欲穿。 晚餐很丰富,当然还有酒。 小秋本来不打算喝酒,却经不住纯的软语相劝,还是喝了不少,心里本来就堵得慌,一喝就差点不可收拾,非要尽兴不可。 借酒浇愁愁更愁,抽刀断水水更流。 幸好后来纯在小秋似醉微醉,达到喝酒最佳状态的时候及时果断地结束了酒局。 她有很多话要跟小秋说,再不说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 卧室。 人已散尽。 纯和小秋原来的卧室,居然点起了两只结婚时才有的红烛。 今夜是什么日子?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今夜是新婚还是离别? 小秋望着两着燃烧着的大大的红烛,似乎已经痴了,连纯叫小秋上床,也没有动――他不能再上纯的床。既然已经错了一次,就不能再错下去。 多情自古伤遗恨。 人生最难处理的就是情感,更何况小秋遇到的这种情感。人海茫茫中,能遇到一个令你怦然心动的人并不容易,有的人也许一生都不曾有过这样意乱情迷的时刻,因为这是无法预谋,无法刻意,全凭自然发生的。在你尚未品尝到这种滋味的时候,你根本无法想象有哪一个人会令你有这种心动的感觉。 在百丈红尘中,我们扮演的是自己,一些平平凡凡地生生死死的普通人。所有平凡的片断,所有曾抱怨过、曾怀疑过的时光其实是生命中最温馨的篇章;所有淡淡的日子,其实都是象“空山灵雨”一样,淡得韵味绵长。 ※※※ “我有话跟你说。” 首先开口的是小秋,他一脸的严肃,根本不象喝了酒的样子,也许现在他比任何时候都清醒,都理智。 “什么话,你尽管说。”纯也变得肃穆:“我也想对你敞开心扉。” 小秋艰难地低下头,不敢去看纯的眼睛,终于下了很大的决心,呑呑吐吐地说:“我……我不是二庄主邹松,根本不……不是你的丈夫。” 纯非常平静地说:“我知道。” “你知道?” “嗯,从你一上我的床就知道。” “对,你应当比谁都清楚。”小秋苦笑:“当然,没有妻子不清楚自己丈夫的。”他又说:“你既然知道还让我上你的床?” “一开始我也不想。”纯的脸红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这本来就是在演戏,演给钱庄看的戏。” “演戏?你们拿我来演戏?” “是的,这本来就是一个偷梁换柱的计划。” “从一开始你其实就知道我是谁?” “是的。” “由林神医给我整容,变成你丈夫的样子,再把我放到‘松庄’,放到你的床上,让我一醒来就以为自己是‘松庄’的主人。” “你猜得不错。” 小秋说:“可你应当清楚我是个正常的有需要的男人,怎么忍得住?”在纯这样美丽成熟的女人身边,没有几个男人能忍受得了。 ――除非他不喜欢女人。 “如果不是你先……先……,我也不会和你做那种事。”纯羞愧难当,掩面而泣:“我……我对不起我的丈夫。” 小秋心软了。 他怎么有权力去责怪一个为家庭为丈夫牺牲一切的女人? 何况小秋又没有什么损失。 女人也同样有欲望和情感,有需求和享受,有追寻幸福的权力。 ※※※ 小秋默默地递给纯一块毛巾,现在纯需要的是安慰和体贴,需要的是一点时间来调整心态。其实他自己也何尝不需要一点时间,同样感到深深的无奈和悲哀。 人的力量是有限的。 过去,小秋抓个采花贼、大盗之类的,还不太难,江湖上还得到一点名气。可是现在面对是富可敌国、组织严密、手段奸诈的对手,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集团,一股庞大的盘根错节的势力。 江湖是讲实力的,没有足够的实力,拿什么来行侠,用什么来仗义? 撼天易,撼钱庄难。 ※※※ 幸好小秋还有尚武的精神:一是勇者不惧,仁者必有勇的勇敢精神,所谓“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一成仁。” 二是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的气节。气节,是反抗强权的最 好武器。“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小秋,是近年江湖上极有传奇性的人物。 一个喜欢用菊花作标志的人,小心的小,秋天的秋。 一个极其平凡的名字,一个极不平凡的人。 朋友对他的评论是“一个真正富有正义感、能患难相依、荣辱与共的侠士。”敌人对他的评价是“遇见他,最好马上躲到西域去,越远越好,最好一辈子都不要遇上这个人。” 苍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大敌当前,更增豪情飞扬。 保护弱小本身就是“风”的宗旨,“风”的精神和傲骨。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五十章 东风无力百花残 纯很快平静下来。 她也是一个比大多数人都要坚强的女人。 对于贞节,几乎所有世俗,都要求女人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我说,敢于死者未必都是玉,甘于受辱也不意味就是瓦。韩信曾经胯下受辱,但他是创建汉朝的军事英雄;司马迁曾经被宫刑,蒙受了当时男人最大的羞耻,但他是我国最伟大的史学家和文学家,写出了名垂青史的《史记》。 为复国忍辱负重的西施,为和平千里出塞的昭君,她们都是女中巾帼,世之丈夫,永为后世敬仰。 “你走吧。永远离开这里,再也不要回来。” 纯下了决心,对小秋说:“‘兵冢’里有一条通向外面江湖自由的地道,你可以从那里神不知鬼不觉地出去,去过回你原来的生活。” “林神医虽然为你易了容,可没有做得很绝,每一部份都替你留下后路,只要一个精通医术的人就可以轻易为你改变回去,变为原来的小秋,这样的名医在江湖上不少,相信你一定可以找得到。” 小秋又是一陈莫名的感动,这个女人对他实在太好,他忍不住大声说:“我怎么能临阵脱逃,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我要走,也要你安全之后再走。” 纯急了:“再不走,你就没有机会了。” 小秋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我准备大年初一早晨走,可以吗?” 春节,大年初一。 所有的事情都将在这之前结束,钱庄之争将告一段落,结果将见分晓,从此,小秋再无牵挂。 小秋又说:“你丈夫今晚并不在‘松庄’,对吗?”如果邹松在,纯还敢让他上床? “嗯。” 邹松连夜潜出,去布置明晚的决战去了,忍辱负重等了这么久,所有的结局都在此一战,他怎么能不亲自去?成,则王,败,就不仅仅是寇――败就是亡。 ――家破人亡。 “明晚过了我就走。”小秋说:“我会保护你和盼盼的。” 有些话小秋没有说出来,可是他心里明白,明晚的凶险是前所未有的,邹夕锋不是那么轻易好对付的人,他留下来就是为了全力保护纯和盼盼,不能让他所喜欢的人受到任何伤害。 纯略显迟疑。 “我知道你不想让我淌这个混水,你放心,我不会有事的。”小秋走过去抱了一张被子,铺在地上说:“今晚你睡床,我就睡在地毯上。” 纯脸又红了,红得象冬日的朝霞,羞怯万分,妖艳不可方物,真是一个女人中的女人。 ※※※ 今夜无眠。 一躺下去,小秋发现自己根本睡不着。 听着不远处床上纯轻微的呼吸,嗅着她淡淡的体香,情思象海水一样涌上胸口。脑海中不时现出纯丰满挺拔的乳房、洁白光滑的皮肤、曲线迷人的身体,还有抚摸时美好的手感,做爱时发出的抑制不住的呻吟,以及高潮时激动的表情,还有她与邹松做爱时的情景。 这一切让小秋如何能安睡! 他极力不让自己去想这些,可是小秋身体发生的变化却明白无误地展现了内心潜在的欲望――全身发烫,下面充血,坚挺无比。 你可以在某些时候欺骗所有的人,也可以在所有的时候欺骗某些人,但你不可能在所有的时候欺骗所有的人。 ――你更不能欺骗你自己。 ――你自己真实的情感、真实的内心世界、真实的欲望、真实的需求。 理智告诉小秋,不可以再上纯的床,可他的身体却明白无误地告诉自己,快去和纯一起睡觉,一起相拥,一起做爱,直到永远。 ※※※ 纯也无法入睡。 她有许多的心事,既为丈夫、儿子担心,又为这个年青人担心。可是她没有为自己担心,她就是一只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时光静静地从指间滑落,弹指一挥间,红烛终于燃到了尽头,“波”地一声,烛芯最后闪了一下,房间顿时陷入了黑暗之中。 黑暗淹没了一切。 纯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在迷迷糊糊之中,感觉有人在拥着她,抚摸她的秀发,她的胸部,她的下面…… 纯忽然惊醒,她首先的反应是恐惧,本能地忙用手去推身上的人。 “是我。”黑暗中传来小秋充满欲望的声音。 纯非常矛盾,她本来应当坚定地推开这个男人,奇怪的是,却浑身发软,甚至还有一点喜悦,也许内心潜意识里,也一直在盼着这一刻。 如果理智不能这么做,那么去问自己的情感;如果脑不能决定,那么就听心的指引――心中才有梦,心才最清楚你的愿望。 “我想看看你。” 小秋边说边在黑暗中摸索着点燃了备用的油灯,光明重新回到房间,满室生辉。 纯卷曲着,身体起伏多姿、光洁如玉。 仿佛一个刚得到一件心爱的玩具,却马上就要失去的小男孩,小秋贪婪地亲着纯的全身,每一寸每一个部位都不肯放过。 尤其是叩着纯的生命之门,更是如饮甘泉,如痴如醉。 那里很快是一片湿润。 纯彻底投降了,彻彻底底陷入了这个长着丈夫脸庞却是另一个男人的爱抚中,她渴望来一次完全的放纵,完全沉浸在欲望的潮流中。 是的,放纵。 彻彻底底地放纵一次。 什么责任、什么贞节、什么江湖,全部抛在脑后,什么也不去想,什么也不去管。在这分离的前夜,最后一次拥有。 纯扭曲的身体已经明确无误地暴露了她的渴求,小秋没有让纯失望,他立刻操起茁壮的命根,对准那个最神秘最诱人最卑贱最神圣的地方,用力挺了进去,纵横驰骋。 这之后的一切就很顺利了,时间失去了意义,纯洁白的肌肤在光影中变幻着莫测的色彩,身体随着小秋的运动而上下起伏,不停喘息,她在由缓慢到激烈到迅猛的冲刺中沉沦、飘浮、迷失。 她双手轻轻抚着小秋健康年青的身体,抱着这个并不属于她的男人,就象抱着救命的桅杆。纯紧紧咬着牙齿,鼻翼急促翕动,不让自己叫出声,泪水溢满了她的眼睛。 小秋却不由自主叫了出来。 快乐地叫了一声。 很多年以后,纯都记得小秋当时的叫声,一个男人欢欣的叫声。 小秋已经能很熟练地与纯做爱了,能够与纯配合默契,天人合一。他在纯温柔的缠绵中,激发起了前所未有的激情,他将这种激情转化为更勇猛的冲击,也在这最急速的进入中,与纯一起达到了高潮。 在他们摒住呼吸的瞬间,小秋感到生命之液从下面迸射而出,全部注入了纯温暖充实的身体里。 纯紧紧地抱住了小秋。 就在这一刹那,小秋身下的女人,忽然用搂在后背的纤纤玉手,轻抚在小秋身后最重要最致命的穴道上。 小秋全身忽然僵硬。 他实在不敢相信,就在这最高潮最放松的瞬间,纯制住了他。 ――他的下面还在纯的里面。 ※※※ “你别怪我,我本来并不想杀你。” 纯眼里竟有泪光:“我已经给了你机会,是你自己没有走的。” 小秋身体不能动,嘴却能动,他还能说话:“我知道。” “你知道?” “嗯,我不怪你。”小秋眼神非常奇怪:“我本来就想死在你的手里,刚才在你的身体里,我就已经死过一次了。” 在高潮的瞬间,也是离死亡最近的瞬间。 那一瞬间,一切都停滞了。 拥有这一瞬,就已足够。 “我不杀你,没有办法给阿松交待。” 纯转过头,不忍再看,双手切向了小秋的咽喉。 “等一下 。”小秋叫了起来:“等我把话说完,你再杀我不迟。” “你还有什么话想说?”纯的双手停在了空中。 “不管你信不信。”小秋眼中充满了柔情:“我想对你说,我一直深深地爱着你。”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五十一章 犹是春闺梦里人 纯浑身轻颤。 爱一个人还需要理由吗? “我也知道你想杀我,并不完全是因为你丈夫。”小秋一字一顿地说:“因为你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针’。” 小秋来钱庄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来寻找“针”。 ――为了一个承诺,一个对青龙镇胡老板许下的一诺千金的诺言。 虽然小秋没有直接答应,可是以菊花小秋之性恪、名声,不反对就是已经承诺。 “风”的承诺。 为了江湖苍生的承诺。 卞大师晚年历尽苍桑,尝尽人世坎坷,深知鸟尽弓藏的道理。于是将铸秦淮与电所剩下的精铁铸成了最后一把剑。 这把剑其实不能算剑,严格说它只能算一把匕首,与昔日著名的鱼肠剑差不多大小。 这把剑太小,所以取名叫针,而这把针从一出世以来就从没有人见过,据说是因为这把剑太邪恶的缘故。 针一出炉就石沉大海,至今也不知落在谁的手里。江湖流传,卞三剑就是死在他亲手铸的这把针手里。 ――卞三剑的死因一直是江湖上的十大迷之一。 ――只要见到这把剑的人,没有一个人能活下来。 小秋今晚能活下来吗? ※※※ 纯淡淡地说:“你凭什么说我是‘针’?” “就在林神医装死时留下的伤口上。”小秋说:“千不该万不该,你不应当让林神医留下‘针’的伤口,你没有想到我曾经在青龙镇见过同样的伤口。” “哦?”纯说:“看来我真的低估了你,这确实是我的失误。” 小秋说:“你不要低估我的智商,我虽然不是很聪明,但也绝对不是很傻的那种。” “你根本没有必要让林神医诈死。”小秋说:“虽然我差点被骗了,可是你骗不过雍大总管和费极的。” “后来我认真想了一下,这里面不会这么简单,一定有什么阴谋,你一定不会犯这种低级的原则性的错误。” 小秋说:“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决战在及,你迫切需要林神医出去,与外界保持联系。雍大总管和费极查出来需要一点时间,只要在这点时间之内,即便他们有所察觉也来不及了,因为你们已经动手了,这就是一个时间差。” 纯说:“还有吗?” “还有。”小秋有些伤感:“其实不管我出没出去,你都不会放过我,菊花小秋是一个已经死了的人,从一开始你选中我成为你丈夫就决定了这个结局,只要邹松回来的那一天,就是杀我的那一天。” 小秋苦笑:“尽管我自己一直都不愿意相信。” 纯无语。 小秋说:“你不能让我毁了‘松庄’的声誉,我的存在对你形象就是个威胁,你要维持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最好就是让我永远消失。” ――永远消失的方法有很多种,毫无疑问,死亡是其中最有效最令人放心的一种。 ※※※ 纯说:“如果我是‘针’,我怎么会在青龙镇杀二尘?我这几年根本没有出过‘松庄’。” 青龙镇一间侧屋里,第三十二个棺材里躺得是一个和尚。 一个全身赤裸、平平常常的和尚――二尘就是这个和尚的法号。 二尘以轻功、跟踪、侦察、化装闻名。二尘十年前从江湖上失踪,其实是被胡老板纳入麾下,秘密为胡老板做事。 他就死在“针”之下。 “开始我也没想清楚。”小秋说:“后来我想到了‘针’也许并不是一个人。” 纯挪喻说:“哦?你的想象力很丰富啊。” “很简单,因为卞大师制作的‘针’并不是一把剑,而是两把匕首大小的剑。”小秋说:“除了你之外,还有一个人是‘针’,就是这个人杀了二尘。” “而且这个人一定与二尘很熟悉,才会在二尘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杀了他。” 纯说:“就这些?” “嗯,这些已足够。” 纯又问:“你说得这个人是谁?” 小秋说:“现在我还不知道,可是我相信迟早都会查出来。” “迟早?”纯说:“你还有迟早吗?” 小秋黯然。 纯说:“你想不想看‘针’?” “不想。” 小秋当然不想见到这把充满死亡、邪恶、不祥的剑,只要目睹过这把剑的人,没有一个人能侥幸活下来。 剑出,人亡。 纯笑了,笑得是一笑倾城,再笑倾国,仿佛死亡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她柔柔慢慢地说:“你想怎么死?你可以选择一种死法。” 小秋命根还在纯的里面,经过这一小段谈话间的休整,渐渐的又逐步恢复了雄风,再次坚挺。 ――小秋全身不能动,可是那个重要的部位还可以动的――那个东西受到持续紧凑温暖的包含,本来就是可以自动生长的。 就象渐渐长大的蛇一样,在纯的身体里无声地蠕动。 纯明显感到了这种变化。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能死在你的手里,我无话可说。”小秋说:“可是死之前,我想再和你痛痛快快地做一次爱,再痛痛快快把你干一次。” 小秋笑了笑,笑得非常愉快,说:“我希望能把你干死。” ※※※ 同一时刻。 怡和钱庄、郊外。 孤树、梅花、风雪。 萧四和朱珍正在梅树下、雪地中野合。 经过几日的磨合,朱珍已经完成了从清纯到成熟、从生涩到投入的转变,她已经变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人。 寒夜的天空中,忽然放出了一连串的礼花。这些礼花在空中绽放,不断变幻着美丽的图案。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放礼花本来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情,可是当萧四看到空中这些绚烂的礼花,脸色忽然变得非常苍白,马上停止了交合。 这些礼花是一个信号。 青龙镇即将发动进攻信号。萧四来之前就和胡老板约定好的信号。 礼花一发接一发,一连发了三十响。 三十响的意思就是大年三十之夜。 也就是说,这一夜,青龙镇即将发起对“怡和钱庄”的总攻。 这是一个盼望已久的时刻,多少个日夜的奋斗就是为了这一天。可是,萧四的脸上为什么会露出恐惧的神情? 在青龙镇坐第四把交椅,风风雨雨经历得多了,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他在害怕什么? ※※※ 也是同一时刻。 离此一百里外的大江。 雪夜中,江面上五艘巨大的帆船正在飞速静静地行驶。 帆船上装满了贷物,从外表看与别的船只没有什么区别,可是帆船下面的船舱里,黑压压的整整齐齐坐着一排排黑衣的壮士,一个个神情肃穆,刀光剑影,鸦雀无声,静得仿佛掉一根针都能听得到,空气中迷漫着死亡的气息和无尽的浓浓的杀气。 在远处一个高高的山坡上,迎风立着几匹黑色的骏马,马上骑士也是一律黑衣披风、一脸严肃,象雕塑一样静立。中间一位比较特别、象将军在检阅部队的骑士就是二庄主邹松。 他远远地看着江面上的帆船,露出非常满意的神情。 这些船帆的船舱里,一个个杀气腾腾的死士就是青龙镇派出的勇士。 决战就选在大年三十之夜,一年中最重要的合家团圆的一个节日夜晚,也是最令人意想不到的一个夜晚。经过这个漫长的夜晚之后,整个江湖的历史都将重新改写。 这个夜晚将决定谁是“怡和钱庄”的主人,谁是未来江湖的主宰。 他们就是要杀钱庄一个措手不及。 所有的耻辱、所有的忍耐、所有的艰辛,都将在这一夜得到回报;所有 的抱负、所有的雄心、所有的权力,都将在这一夜得以实现。 邹松的眼角仿佛还有一丝泪花。 天地一片寂静、一片肃杀。 只有寒夜中惊起的一只只乌鸦,在山岗上盘旋,低鸣。 “惊起暮天林上鸦,山上斜去两三行。”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五十二章 爆竹声声辞旧岁 除夕。 大年三十,每年农历腊月的最后一天的晚上,它与春节(正月初一)首尾相连。“除夕”中的“除”字是“去;易;交替”的意思,为“月穷岁尽之日”,故为“除夕”。 古人历来将“年夜”视为正式的年禧,因为它正是“一夜连双岁,五更分二年”的时候,许多送旧迎新的重大庆典都在这天举行。 除夕夜的庆典工作,实际上这天的午前就开始了。供桌上燃起香烛,肃穆庄严的气氛随之而起。多天的准备工作,大多是为除夕夜的庆典而操劳的。 这一夜要守岁。 守岁之风俗早在晋代就十分盛行,在当时的《风土记》中记载:除夕之夜大家终岁不眠,以待天明,称曰“守岁”。守岁时所点之蜡烛,叫“守岁烛”,是一种特制的粗蜡烛。实际上守岁是消磨时光的综合活动。大家吃饱喝足之后,尚未到接神之时,利用这段时间消遣一番,俗称守岁。含意高雅一些,守岁也是珍惜光阴,或为长辈祈年益寿。 “爆竹声声辞旧岁,总把新桃换旧符。” 新的一年就这样来到了。 ※※※ 清晨,一大早从“松庄”驶出了一辆马车。 马车上载着二庄主一家子。 这是钱庄一早来接他们的马车。马车一路驶进城,直入钱庄。一入豪门深似海,侯门重重,一重又一重、重重次第开。 车上坐的是小秋、纯和盼盼。 昨夜,在最后一刻,纯改变了主意。 让纯改变主意的,是小秋下面的命根,它在纯的身体里茁壮成长,同它一起成长的还有欲望和情感。 纯慢慢翻过身,变成女上男下,她就骑在小秋身上,开始缓慢的套动。 小秋不能动,纯却能动。 他们就在运动中再次达到了和谐,也达成了谅解。 救小秋的其实就是他自己的命根。 ※※※ 邹夕锋给二庄主的请贴原文如下:春节将至、值此合家团圆之时,敬请二弟及夫人、盼盼全家于大年三十夜光临钱庄,同赏晚宴、共亨天伦。 既然是晚宴,为什么一大早就将二庄主一家子接来呢? 因为每次大年三十,一早开始就要举行一系列的活动:佛堂上供、置天地桌、隆重祭祖。然后才是吃团圆饭。 今年更特别的是,还要与青龙镇签定和平协议。 这当然是江湖中的一件大事,为此双方还特邀了一些佳宾观礼,并将在钱庄举行隆重的签字仪式。 ※※※ 纯几年没有出过“松庄”了,呼吸着沿途清新的空气,看着田野里三两的人家、城市中川流不息的人群、钱庄熟悉的房屋,心中充满无限的感慨。 盼盼更是兴奋、手舞足蹈,一路上都在欢歌。 马车终于停了下来。 邹夕锋带着家人及钱庄的一帮手下,就站在钱庄迎宾大厅前,迎接他们的到来。 这是小秋第一次见到邹夕锋,而且是如此近距离的相见。邹夕锋长得很高大,比小秋还要高半个头,一张圆圆的胖脸和头上大半的秃顶,是主要的特征。外形和身上的穿着完全象是一个经商的生意人。 不一样的是他的神态,举手投足间都露出一种霸气。这是那种长期手握权柄、掌控高位的人才独有的神态。 邹夕锋看到小秋也很感慨,拉着他的手,仔细端详了一阵,大笑道:“几年不见,二弟是风采依旧啊,真是想死大哥了。” 小秋也大笑道:“我也是一样很想大哥啊,大哥身体可好啊?” “好,好,好我身体一直很好。” 邹夕锋嘴上说,内心也有些伤感,风采依旧,却是人事全非,毕竟血浓于水,如果不是权力之争,也许他们仍然是好兄弟,仍然一起去打猎、一起去游泳、一起去看夕阳红日。 琴和余七都在邹夕锋身后,两人都很高兴。琴更是立刻拉着盼盼的小手,叽叽喳喳问个不停。 最让小秋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在此时此地见到了林啸风。 林啸风是他的好朋友,也是“风”的成员之一。 更令小秋痛心的是,林啸风脸色苍白,右臂竟然是空荡荡的,缠着绷带,他的手呢? ※※※ 林啸风是被琴和余七带进钱庄的。如果不是余七当机立断,一剑砍下了他中暗器的右臂,林啸风早就是一个死人了。 暗器上还有毒。 将砒石、断肠草、剪刀树,雪上一枝蒿、鹤顶红、番木鳖、夹竹桃等混合去净杂质,砸碎,装入砂罐内,用泥将口封严,置炉火中煅红,取出放凉,研为细粉,再将暗器与其一起沸水烧泡,反复多次。 一旦中了这种暗器,毒液经伤口进入血液,秒杀。 什么是秒杀? 就是一秒钟之内杀人于无形。 当时林啸风的感觉就象是右臂被蚊子叮了一下。平常被蚊子咬一下并没有大碍。 可这是一只不一样的蚊子。 他的目光骤然变得迟钝,肌肉和关节开始起一种可怕的变化,动作几乎要僵硬。 尽管余七立刻壮士断臂,林啸风还是立刻陷入半死状态,如果不是琴请遍钱庄名医,用了所能找到的最好的药材,其中包括昆仑才独有的天山雪莲、高丽长白山的千年人参、西藏的虫草、云南的五种解毒名药,林啸风是绝对不可能今天活生生站在小秋面前的。 邹夕锋介绍了小秋与林啸风认识,特别提到:“这是江南四公子之一的‘白马啸西风’林公子。” 林啸风和小秋两人都很平静。 至少表面上非常平静。 林啸风平静是因为他根本不知道面前的二庄主就是小秋,而小秋平静是因为他必须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尽管心里在滴血、在绞痛。 人生是不是有很多这样的无奈? “仁儿和儿媳晚上吃团年饭的时候才来,庄子身体有些不适。”邹夕锋解释了一下:“我们先与青龙镇签约吧。” 庄子就是邹庄子,邹夕锋强奸儿媳之后的产物。 ※※※ 签约仪式就在钱庄最宽敞的引宾大厅举行。 青龙镇的代表就是萧四,钱庄的代表就二庄主邹松。 这是一个很隆重也很奇怪的仪式。说隆重,是双方还特邀了一些佳宾观礼,请来了朝庭里最有权势的李轻侯李侯爷、江湖上德高望重的许多前辈人物,说奇怪,是青龙镇方面只到了萧四一人作代表,而且,萧四签约之后,还要立刻赶回“青龙镇”,理由是“要回去过除夕,与家人团聚”。 钱庄方面的代表却是久未踏足江湖、似乎已经消失的二庄主邹松。 见到小秋,人群起了一阵轻微的骚动。 签约之后,还将举行一系列的辞旧迎新的典礼。 ※※※ 佛堂上供:古时人家几乎家家有佛堂,所供之神有观音、关圣、财神等。不过佛堂的规模相差悬殊,有地位人家可能是一层小楼,或一间正厅,而贫苦的百姓家可能只有一个小佛龛。 除夕夜一律要上供。 钱庄佛堂当然规模非常大,供桌也叫接桌,桌上的供品成色和数量,自然是随着佛堂的规模而异的。供品最丰富者为“九堂”,即9类供品,综合起来有:猪头、雄鸡、羊肉、馒头、蜜供、套饼、面鲜、水果、百果、花糕、年饭、素饺、素菜等。 此外供桌前还要有照例的“五供”,即一只香炉、一对烛台、一对花瓶(筒)。烛台上插素蜡,香炉内插好手指粗的“子午香”(或藏香)。以上供品午前摆齐,正午开始燃蜡点香,俗称“起香”。从此时起香火不可中断,直到“破五”。 ※※※ 置天地桌:这是一个临时性的供桌,是除夕专设之桌。到年终岁尽时对神佛大酬劳 一次,此外,这桌主要是为接神使用。除共有的挂钱、香烛、五供、大供之外,其受祀的偶像也大都是临时性的,如:“百分”,它是一本木刻版的神像画册:“天地三界十八佛诸神”,是一张用大幅黄毛边纸木刻水彩印的全神码;福禄寿三星画像等。以上诸像有的接神后即焚化,如“百分”。有的则须到破五、甚至到灯节才焚烧。 ※※※ 祭祖也是除夕夜的内容之一。 仪式也是最隆重的。 汉人祭祖多半做鱼肉碗菜,南方人寓居北京者,祭祖更隆重,用八碗大菜,中设火锅,按灵位设杯箸。满人祭祖用桃酥、芙蓉糕、苹果、素腊、檀香等。在此夜到坟地请祖宗回家过年的习俗,直到初六,再焚烧钱锭,将祖宗送走。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五十三章 夜半钟声到客船 青龙镇与怡和钱庄的和平协议签字仪式庄严、肃穆、隆重。 来的人很多。 主席台就坐的都是些知名人士。 吴名这样不知名的,当然只能站在人群中。 一个外表平平常常的人,随便放在那个人群中都毫不起眼,随便那个人看到她都不会留下什么印象,更不会多看几眼。 她是那种很容易被人遗忘、被人忽视的人。 ※※※ 吴名。 女,四十五岁。 “五口会”刺杀堂的堂主。 爱好:杀人。 特长:可以杀人杀到手软。 性恪:平时不起眼,一见血就疯。 崇拜的偶像:只有死人。 喜欢的兵器:任何可以杀人的东西。 喜欢的名言:没有杀不死的人,也没有杀不了的人。 “五口会”下属五个堂:刺杀堂、谋杀堂、情报堂、跟踪堂、支援堂。 其中,刺杀堂是“五口会”的绝对主力,她的堂主在江湖上却默默无闻,知道有这样一个人真实身份的人,不会超过两个人,一个是“五口会”的会长,还有一个就是她自己。 一个女人能够坐上这样一个举足轻重的位置,当然有她特殊的一面。 她给手下的命令会通过一种特殊的方式传到每个人手里,这些人都不会见到她,手下都只知道有一位很了不起的堂主,然后忠实执行堂主的命令,仅此而已。 而且这些手下互相之间根本不认识,只是每次执行任务的时候才会出动,各自完成自己的使命。 ――杀手的世界注定是无名的。 ――杀手的世界注定也是孤独的。 ※※※ 吴名虽然无名,可是她今天要做的事情却将非常非常有名。 甚至可以说,是江湖近三十年来最轰动、最有名的事情。 她当然是来刺杀的。 吴名杀过很多人,很多你认为根本不可能杀死的人。 十一岁的时候,她就生平第一次杀了一个人。 这个人叫费里,就是费极的父亲。 费里是关外一位很有名、很有势力、黑吃黑的大盗。他从不去抢人,也从不亲自去抢人,他只抢“抢人的人”。 他抢的就是强盗。 后来费极深得其父真传,完全领悟了父亲的处事方法,青出于蓝胜于蓝,成了一代“不是人”。 更厉害的是,除了费极之外,当今天下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费里是费极的父亲――就是费里自己有时候也怀疑这个人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儿子――因为费极实在可怕得不象人,一直以来,费极的标志就是出身不祥、武功不祥、来历不明。 费极把一切掩饰得非常好,他的处事就是“永远不要让对手知道你的一切,那怕是你屁股上有一块针眼大的疤也不能让对手知道。” 所以费极远比其父更可怕。 尽管如此,让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去杀一个专抢强盗的人,也是一个天方夜谭般的神话、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是吴名做到了,她让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一个女人其实有女人的优势,就是可以色诱男人,在男人最不注意的时候动手。可是,吴名当时太小,连胸都还没有,相貌又实在太平常,平常得男人都不会多看一眼,因此,靠色相是不行的。 吴名靠的是脑。 她一直认为,杀人是一门技巧性很强的工作,是一门学问,是一门艺术,靠的是智慧和头脑。 长期的杀手生涯,让她总结出一句话就是“猪与人最大的区别就是,猪没有思想,而人有头脑,一个人如果有脑子不用,脑子灌了水,就跟猪没有什么区别,这样的人不如干脆去当猪,被人杀了算了。” ※※※ 吴名先花一个月时间收集了所有关于费里的资料。 资料非常详细,包括费里的爱好、习惯、仇家、朋友、武功、女人,抢强盗时的手段、次数,有哪些人参与,金银到手之后如何销脏、分脏、开支,甚至包括费里“屁股上真的有一块针眼大小的疤”也弄清楚了。 然后,吴名到费里家做了三个多月的女佣。 静静地等待机会。 在第三个月零七天的时候,她终于等来了机会。 其实,当时的情况在一般人眼中也不算是一个机会,可是,吴名握住了这个机会。 这个机会就是一只猫。 费里喜欢动物,特别是小动物,比如:小猫、小狗、小兔、小虎、小狼。他一直认为动物比人可爱,比人听话,也比人放心。 费里最喜欢的是一只叫“咪咪”的波斯小猫。 ※※※ 这天黄昏,红霞满天。 酒足饭饱之后,费里嘴里叼着一根牙签,蹲在茅厕里把肚子里多余的东西排松一下。 这本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 茅厕外面还有两个最信任的手下把风。 吴名候在门外,准备了一盆热水和毛巾,为费里出来净手用的。来的时候,吴名先被净了身,确信身上连一点可以让人受到哪怕是轻微伤害的东西也没有。 所以对她很放心。 费里如厕是很讲究的。 说是茅厕,却一根草、一片席也没有。这个茅厕修得跟一座小宫殿似的,卫生、清静、幽雅,在里面还可以边看看书,边逗逗猫。 问题是这天“咪咪”也吃得多了一点,竟然在费里怀里拉了一把屎。 拉了之后,也许知道主人会很不高兴,“咪咪”很乖巧地一溜烟跑了出去,两个手下忙去追。 费里当然很生气,一向只有他在别人身上拉屎拉尿,从来没有人敢在他的身上拉屎拉尿,何况是只猫。 喜欢小动物是一回事,这是一个事关尊严的原则问题。不处理一下,调教一下,以后岂不是什么东西都敢在他身上拉屎? 费里气得正用牙签在嘴里叼残渣的手都停了下来。 就在这时,茅厕里卷进了一阵风。 这阵风就是吴名。 吴名就用费里自己的牙签刺入了他的嘴里。然后,一条净手用的热毛巾象绞索一样缠上了他的脖子。 风止,人亡。 谁说牙签不能杀人,谁说毛巾只能净手? 吴名就用一根牙签和一条毛巾杀死了费里。 ※※※ 整个关外,没有人相信费里会死在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手里。 据后来关外最有名的仵作“完颜仵”作的验尸报告说:费里其实是死在自己手里。 当时,费里正有一把屎要拉未拉之际,整个人的力量都集中在腹部,是一个人最虚弱的时候,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也能杀死费里的原因。 “完颜仵”在报告中也承认,这种情况下被刺杀,他也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这份报告仅供参考。 信不信由你。 ※※※ 这个当年十一岁的小女孩今天已经四十五岁了,成了百年来最有名的杀手组织“五口会”刺杀堂的堂主。 现在,她就静静地站在来宾的人群中。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五十四章 钱庄不肯留行客 吴名其实不喜欢杀人。 只是她是一个很敬业的人。她一直认为杀人是一门古老的谋生职业,同其它行业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为了吃饭。 ――吃人的饭。 别看那些当官经商的,表面道貌岸然、人模狗样,骨子里却是男盗女娼、下流无耻。杀手和妓女明码实价、公平交易,比这些人都要高尚的多、也要守信得多。 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既然干了这一行,吴名就一定要干好。 她确实干得非常出色。 ――比这一行的大多数男人都干得出色。 吴名这次来,当然不是来观礼的,而是来刺杀的。 自从三年零六个月以前刺杀青城山无极之后,吴名就再也没有亲自出过手。但是,这一次不一样,这次是在防备森严的“怡和钱庄”刺杀,而且刺杀的对象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人物。 这个人物有多重要? ――这个人物将决定谁是“怡和钱庄”今后的主人。 所以,吴名不仅尽起“刺杀堂”的精锐,而且亲自进行了周密的谋划和布置。这次行动的代号就叫“与虎谋皮。” 为什么取这样一个名字?因为这次刺杀的难度就跟“与虎谋皮”差不多。 ――可能还要难一点。 ※※※ 来宾很多,人声鼎沸。 每个来宾胸前都佩戴着一朵红色的小花,下面有一个小条,书写着“某某人”几个字,表明来宾的身份。 其中有几个人,悄悄地把书写着“某某人”几个字的小条撕下来,只留下胸花,自然,这“某某人”都不是他们真实的身份。 ――这些人都是“刺杀堂”的刺客。 他们互相之间根本不认识,只是每次执行任务的时候才会出动,各自完成自己的使命。为了避免误伤,每次都要有一个特殊的识别符号――单独的、没有字条的胸花就是此次行动的识别符号。 这些人都混在人群中,不动声色地等待。 ――等待动手的命令。 ※※※ 作为签约的一方代表,萧四今天是万人瞩目。 他一直在微笑,与各方来宾点头致意。表面上彬彬有礼、高高兴兴、长袖善舞,一张脸都差点笑痛了,内心,却象压着一块巨石,异常的沉重。 来“怡和钱庄”的这些日子,使他对“怡和钱庄”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深感对方实力雄厚、深不可测。 钱庄另外四大金刚是谁?究竟还隐藏着多少高手?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实力?兵力布置如何?“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连这些基本情报都还没有搞清楚,拿什么跟对手鏖战?更何况是决定命运的大决战! 单是一个雍大总管和一个费极就够令人头疼的了。何况后面还立着一个奸妰多谋的邹夕锋。一个能够驾驭雍大总管和费极这样的人,绝不会是一个平常的人。 到目前为上,萧四连这个人都还没有见上一面,更谈不上近距离的观察。来之前,萧四曾花了大力气,动员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收集所有关于邹夕锋的情报。他的武功的多高?谋略思想是怎样的?下一步的打算是什么? 但是所收集到的情报都是公开的、或是有限的,远不如亲自接触、亲自判断下结论的情报。 萧四还没有完全深入彻底了解邹夕锋,但他却非常了解胡老板――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人比萧四更了解胡老板的了,他们之间有时候情同父子。胡老板性恪喜欢“赌”,喜欢冒险,眼光也特别准,每次都能赌赢。 赢可以有很多次,输却一次就足够了。 一次就可以让你输掉一切。 这次,胡老板一定想赌一次,认为几家联手,极有可能成功,值得冒险一试。可是,邹松能够收买人,难道邹夕锋就不会收买人? ――收买的人,往往也是最不可靠的人。 萧四昨晚已经连夜向胡老板发出了请求中止行动的信息,至今却如石沉大海,音迅渺无,让他如何不心急如焚。 最令人放心不下的还是他的妻女。 青龙镇已是精锐尽出,后方一定空虚,如果这时候遭到偷袭,后果不堪没想。 ――甚至连想都不敢想。 ※※※ 观察一群人,要注意细节。 萧四也注意到了来宾中有几个人悄悄地把书写着“某某人”几个字的小条撕下来,只留下胸花。 这个微小的细节萧四注意到了,负责仪式安全的人也注意到了。 这些负责安全的人是专门选出来的、经验丰富、久经沙场。立刻,就有十多个人悄悄地站在了这几个人身边,有几个负责安全的人还把手伸入了怀中。 萧四悄悄在摇了摇头,以这些人怎么能在钱庄刺杀? “怡和钱庄”这样容易对付? 仪式仍在进行。 人群忽然起了一阵骚动、响起一阵雷鸣般的欢呼和掌声,邹夕锋亲自陪同李轻侯李侯爷以及江湖上几位久未出山、不轻易示人的重量级人物从侧门来到了现场。 李轻侯是一个架子大得象皇帝的老头子,目中无人,一幅盛气凌人的小人样。脸色苍白,双眼深陷,走路虚浮,一看就是酒色过度的样子。双目朝天,完全没有正视与会的佳宾。只是介绍到萧四和二庄主的时候,才微微点点头,鼻子里“嗯”了一声。 小秋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人。 邹夕锋看到萧四,却是非常感兴趣的样子,注视良久,精光四射。 萧四来钱庄这么久,是第一次见到邹夕锋,他忙上前见礼,既有礼有节,又不卑不亢,显得落落大方,气度自然。 邹夕锋眼中也不禁露出欣赏的眼神。 萧四拿着一个条形的包袱――里面就是“天涯”剑,表示有一件礼物想找机会亲手交给邹庄主,邹夕锋拍了拍萧四的肩膀,神秘地笑了笑,说:“我就不要了,你还是自己留着吧,今天,你说不定用得着。” ※※※ 仪式进入了高潮。 一行人落座之后,签字仪式正式开始。 小秋和萧四签字之后,互换正式文本,四周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乐器齐鸣,礼炮轰天。就在这时,天空中忽然出现了一发绿黑色的礼花,与喜庆的气氛格格不入,显得说不出的诡异。 这发绿黑色的礼花就是动手的信号。 “与虎谋皮”计划正式开始。 ※※※ “与虎谋皮”顾名思义就是找到老虎,跟它说,哥们,要你身上的皮,借来用用,可以吗?老虎会给吗?这是哥们吗? 老虎当然不会这样傻。 “怡和钱庄”更不会这样傻。 “五口会”是江湖百年来最有名最悠久的杀手组织,一向信誉卓著,只要收了客户的钱就一定要替客户办成事,在“五口会”的信条里没有完不成的任务。 吴名一向认为没有杀不死的人,也没有杀不了的人。 即使是杀邹夕锋,只要你出得起钱,她照杀不误。不管多么森严的防备,都总有漏洞,总有疏惑,百密一疏就是这个道理。 吴名靠的是脑。 她一直认为,杀人是一门技巧性很强的工作,是一门学问,是一门艺术,武功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智慧和头脑,是周密的情报和计划,是严密的组织、分工的配合。 有时候甚至还需要局部的牺牲。 不成功,便成仁,为达目标,不惜代价。 所以,到目前为上,吴名还从未失过手,从未遇见过杀不了的人。 ――今天,会不会遇到呢?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五十五章 不问苍生问鬼神 信号一发,大厅就乱了。 绿黑色的礼花在空中绽放,变幻出夺目、怪异的图形,就象空中一个张牙舞爪吃人的魔鬼,阴阴地俯视着下面的建筑和人群。 魔鬼已经来了。 这个魔鬼就是心魔。 是的,心魔。 人类的恐惧源于自身的不确定性,源于对将要发生的未知事情深深的担心和害怕,源于对自已实力的不自信――恐惧和软弱都是人类的天性之一。 最大的恐惧是源于心灵的恐惧,是心里的魔鬼。 “心魔”就是“刺杀堂”下属的一个刺杀小组,他们的任务就是制造混乱、血腥和恐惧。 信号起,心魔动。 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制造混乱和恐惧没有比用暗器更有效的了。 他们对所有胸上佩戴着“某某人”几个字条的人下手,凡是没有正确暗记的人一律就是敌人,格杀不论。 “心魔”一出手,负责安全的人立刻也开始出手。 大厅刹时陷入腥风血雨之中。 ※※※ 邹夕锋在主席台平静地冷冷脸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幕。 他对“怡和钱庄”的安全很有信心,对今天负责安全的人很有信心。 今天负责大厅安全的人就是雍大总管。应付这样的场面,雍大总管是轻车熟路,胸有成竹,处变不惊。 他相信,手下人会很快处理好这件事情,就当是为仪式作一个小小的尽兴的插曲。 对小秋来说,这是一个机会。 一个近在咫尺刺杀邹夕锋的机会。 可是,小秋远远看见雍大总管坐在纯的身边,正在抱着盼盼玩,一只手有意无意地放在盼盼的脖子旁,似笑非笑地阴冷地望着小秋,表情象在说,只要你敢一动,我就先杀了盼盼。 小秋惊出一身冷汗,一动不动地坐着。 对萧四来说,这也是一个梦寐以求的刺杀邹夕锋的绝好时机。 他一直在等这样的机会。 “天涯剑”就在手中。 可萧四注意到,至少有七、八个经过特别挑选过的、负责安全的人一直在偷偷地盯着他,只要他有一个让人猜忌的动作,立刻就会有七、八把剑向他招呼过来。 邹夕锋身旁环伺着几个面无表情的人――这几个人显然都是非常可怕的人――连雍大总管也不知道了邹庄主身边保卫叫什么名字,这几人由邹庄主直接指挥。 萧四同样不敢动,他从不打没有把握的仗。 ※※※ 曾经有一名很有势力、很有钱的顾客,通过一种特殊渠道找到吴名,用一笔让人无法拒绝的丰厚报酬,请求帮助刺杀邹夕锋。 吴名立刻将钱退给了顾客。 顾客很生气:“你们不是从不拒绝顾客吗?” “是的。” “难道是我出的钱不够多?”顾客忙说:“我还可以加钱,直到你满意为止。” 吴名说:“不是钱的问题,你出的已经够多了。” 顾客很惊讶:“那是为什么?” 吴名叹了一口气:“因为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顾客更懊恼吃惊生气:“据说,在‘五口会’的信条里没有完不成的任务,没有杀不死的人,也没有杀不了的人,是吗?” “嗯,不错。”吴名说:“可是邹夕锋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他不一样是人?” “邹夕锋当然是人,可他不是一般的人。”吴名解释说:“他是一个谨慎有谋略极难对付的人,有常人难已想象的权力、金钱和实力。不管多么森严的防备,都总有漏洞,可是到目前为上,我还没有发现‘怡和钱庄’安全上的漏洞。” 安全、流通、生息、方便是钱庄的经营理念和原则。 其中首在安全。 一个经营金钱的地方,一直是最重视安全的地方。如果能轻易被看出漏洞,那么“怡和钱庄”岂不早被抢光了?谁还敢把钱放在这样的地方。 “本来,即使是杀邹夕锋,只要你出得起钱,我照杀不误。可是这要付出巨大代价,我们几乎无法承受的代价。”吴名孳生出忧虑的神情,说:“经此一战之后,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刺杀堂’,还有没有一名手下会活着。” ――“即使是这样也不一定能杀得了邹夕锋,就是我自己,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幸存下来,人都没有了,生命都结束了,我还拿钱来做什么?” 顾客黯然,他知道吴名说的是事实,可是他还是不死心:“难道真的没有办法吗?” “办法当然有。”吴名说:“我相信没有杀不了的人。” 顾客眼睛立刻亮了,充满希翼地看着吴名。 “你不要这样看着我,我会受不了。”吴名淡淡地说:“我只是说的是事实。” 事实是顾客对吴名抱有很大的期望。 ――吴名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 吴名继续说:“这需要精心的策划,要很长时间的准备,需要极大的耐心。” 顾客说:“要多少的时间?我可以等。” “至少三年,甚至更长一点。” 顾客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么久?” “嗯,可能会更久。”吴名说:“这还要看我们的运气,我是说,运气好一点的话只要三年。” 顾客说:“我等不了这么久,我想让邹夕锋尽快死去。” 吴名耸耸肩,双手一摊:“这我就无能为力,没有办法了。” 顾客很沮丧。 “不过,还有一个办法可以立竿见影,打击邹夕锋。” “什么办法?” 吴名加重语气:“刺杀目前对邹夕锋来说最重要最关心的人。” ――这样的人当然比刺杀邹夕锋要容易得多。 ※※※ 在混乱之中,吴名悄悄一人走出了大厅。 她今天要暗杀的对象并不是邹夕锋,而是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未来钱庄最有可能的继承人邹庄子。 邹庄子就是目前对邹夕锋来说最重要最关心的人。 刺杀邹庄子可以极大地沉重打击邹夕锋,甚至还可以打乱钱庄继承人的安排,挑起内乱。 邹庄子也并不是容易刺杀的人。 “心魔”的任务就是制造混乱、血腥和恐惧,吸引钱庄的注意。 只要钱庄将主力放在大厅里,就足够了。 吴名就是要制造一个机会,一个刺杀邹庄子的机会。 吴名并没有改变胸花和有“某某人”几个字的字条――她没有与“心魔”一样的暗记,“心魔”见到她一样会杀她。 这样却有一个好处,就是钱庄方面依然把她当成宾客,在她出去的时候,负责安全的门卫一样向她敬礼致意。 所以,吴名很快走过几重门,进入一个院子。 过了这个院子,后面就住的是邹庄子。 邹庄子这几天在感冒,还有些低烧。 小孩子在三岁以前都容易感冒,这本来并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但作为一个今后可能继承钱庄的婴儿,就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了。 邹夕锋下令每个时辰都要对邹庄子悉心照顾,请最好的名医、用最好的药,一定不能有什么闪失,一定要尽快医好。 因此,邹庄子住进了一个几乎恒温的特制的房间。 邹庄子身边当然有不少护卫负责安全,但这几天,医生比护卫还多。 还能有什么比这更好的机会? 吴名想不出。 任何人都想不出。 成功仅一步之遥。 吴名正微笑着跨越这个院子的院门,就在这时,她看到了一个人,正冷冷地看着她,眼睛里象有一根针。 一根杀人的针。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五十六章 北风细语人不闻 一个实在是很胖的人,胖得很容易就堵住了所有的去路。 嘴里还叼着一根鸡骨头,一边用舌头在骨头上舔得津津有味,表情完全是一副很满足又有些痴呆的样子,一边逍遥自得地看着吴名,眼里却象有一根针,就象在看一个将死的人。 这个人就是费极。 吴名的一颗心立刻沉了下去。 费极是她最不愿意见到的人之一。 在吴名收集到的情报里,费极并不是负责邹庄子安全的人,今天费极的任务应当是监视青龙镇方面的动静。 费极怎么会此时出现在此地? “你是不是走错了路?这里是私人住宅。”费极淫笑着说:“你该不会是来找我上床的吧。” 吴名反应很快:“啊,对不起,我走错了。” 费极舔着油手,说:“走错?不会吧,这里可不是随便可以走错的地方。”费极阴阴地说:“走错了就是死。” “嗯,我想找个人。” “找谁?” “找一个叫费极的人。” 费极瞪大了眼睛:“我就是啊,怎么我不认识你?”看到吴名胸前佩戴着一个红色的小礼花,不禁问:“你是钱庄请来的宾客?” “是的,我来参加仪式的。”吴名装出很高兴的样子:“你就是费极?我总算找到你了。” “你找我有什么事?” “嗯,是这样,有人托我给你带句话。” “什么话?”费极有些兴趣了。 吴名招招手:“你过来,我告诉你。” 费极反而退了一步:“我不过来,我怕你。” “怕我什么?” “怕你抢我的鸡骨头。”费极很紧张害怕的样子,用手紧紧抓住鸡骨头,好象生怕吴名要去抢他的宝贝。 吴名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还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人――费极本来就已非人类,因为他已经根本没有人性。 “我不会抢你的。”吴名笑着说:“我是个弱女人啊,你是个大男人。” “我是个男人,但又不是完整的那种男人,不过,我也有好处,就是男人、女人我都可以要的。”费极舔了一下鸡骨头,淫秽地看着吴名的身体,上下巡视:“你虽然没有一点女人味,全身平得象块木板,我还是一样可以要你。” 费极翻着厚厚的嘴唇,流着口水:“我一样可以把你干得半死,干得你求生不得,求死不成,让你后悔为什么会活在这个世界上。” ※※※ 吴名浑身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你也不是来找我的,你是来找小主人邹庄子的,对吧?”费极说:“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能有你这样的朋友?” “我是来找一个叫费极的猪。”吴名冷笑说:“我没有朋友,你这头猪也不配做我的朋友。” 费极肥胖的手拍了一下:“说得妙极了,我费极一生什么都有,金钱、美女、权力,什么都不缺,就是缺朋友。”他眨眨眼:“谁做了我的朋友,谁就会倒霉,你信不信?” “我信,绝对相信。” 吴名说:“我还相信,有一天你会死在朋友手里。” 费极张大了嘴:“不可能,我没朋友,怎么会死在朋友手里?” “朋友可以是你的敌人。”吴名意味深长地说:“敌人同样会成为你的朋友,因为最了解你的人,就是你的敌人,只有敌人才会深入地研究你,寻找你的弱点,知道你的爱好,敌人很多时候比朋友更了解你。” 吴名说:“你信不信,最了解你的人就是我。” 费极毫不犹豫地说:“我信。” 吴名没有说错,在费极的心中,没有朋友,只有敌人,没有亲情,只有利益。 费极最喜欢的工作就是“牧”人。 他一向认为人也是一种动物,是一种可以“牧”的东西。 如果费极盯上你,你最好躲到荒无人烟的西域,永远不要返回中土,即使这样费极也不会放过你,一样会象阴魂不散缠上你。 ――唯一的办法,就是找把刀抺了自己脖子。 ※※※ 费极说:“我也很欣赏你,你是个女人,但不是个一般的弱女子。”他眯着眼说:“其实我认识你,你姓吴,叫吴名,是‘五品会’中最重要的‘刺杀堂’的堂主。” 听到吴名这个名字,吴名内心一紧,她的真实身份普天之下没有几个人知道,确切地说,不会超过两个人,一个是“五口会”的会长,还有一个就是她自己。 费极怎么会知道? 尽管心中暗沉,她的表情却象是在听一个陌生人的名字,只是淡淡地一笑:“无名,难道我连名字都没有吗?” “你当然有名字。”费极阴沉地说:“吴名并不是你真正的名字。” “是吗?” 费极盯着吴名,慢慢说:“你姓卞。” 吴名内心激荡,倒吸了一口凉气,几乎惊出了一身冷汗。她的真实姓名连“五口会”的会长都不知道,费极怎么能把她了解得如此清楚、详细? 这是怎么回事? 今天遇鬼了。 ――费极不是鬼,他是比鬼更可怕的东西。 ――连鬼都怕他。 ※※※ 现在吴名的感觉就好象自己赤裸裸地站在费极面前,一丝不挂,没有遮拦,没有隐私,她不喜欢这种感觉。 费极正用一种猫看老鼠的眼神,肆无忌惮地看着吴名,以费极的变态,会怎样对付她,吴名想都不敢想,她知道今天很难全身而退,这道宅门,就是她的鬼门关。 吴名尽量让自己显得自然。 她遇到了此生最可怕的对手。面对这样的对手,她首先要做的就是头脑冷静。 冷静才是她现在唯一的朋友。 “我很早就认识你,化成灰我都认识你,你在我家当过女佣。”费极说:“我父亲名叫费里。” 费极的话句句击在吴名心坎上。 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久得几乎忘了世界上曾经有费里这个人。 吴名这一生杀了多少人,自己都记不清了。 事实上,她自己都在尽力回避,尽力遗忘――没有人愿意去记住这种事情,她希望忘得越多越好――最好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 杀手注定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只有现在。 吴名之所以还能记得起费里这个人,是因为费里是她平身杀的第一个人。她用一根牙签和一条毛巾杀死了费里。 她至今还记得,杀了费里之后,手脚发软,在茅厕里呕吐的情景。 毕竟那是第一次工作。 少女总对自己的第一次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 “我是费里的儿子,我一直在找你。”费极叹了一口气说:“等今天这样的场面,我已经等了很久了。” 吴名不是一个简单的容易对付的人。 作为“刺杀堂”的堂主,绝不是轻易可以被打败的人。 一向都是吴名在杀人。 “我也知道你是一个非常厉害的敌人。”费极不紧不慢地说:“可是我相信,今天一定可以杀了你,为我父亲报仇。” “你信不信?”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五十七章 笑问客从何处来 “没有白天,我们就开创一个白天,没有最黑暗,我们就开创一个更黑暗。” 这是邹夕锋有次语重心长对费极说过的话,费极一直记在心里。对于庄主,费极还是很佩服的,比如,他就自认为说不出这样经典的豪言壮语,他最多就只能说:“我就是黑社会。我是流氓我怕谁?我人都不是了,还怕那个鸟?”或者说:“杀光一切活着的生物。” 这样的话虽然也可以吓吓人,却绝对没有邹庄主说得霸气十足、回味无穷。 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能让他感到恐惧,甚至还有一点点崇拜,能够指挥得动他的人,就是老板邹庄主。 在这一点上面,费极自知之明。 费极为对付吴名这样的人,还是很用了些心思。 他准备了五条狗。 ※※※ 有五个人静静地出现在吴名的身后,截断了她的退路。 为首的就是钱庄八大金刚之一的孙基。 孙基,三十五岁,高大勇猛,能力举千斤。 出身:打铁世家。 武功:精通闽南开山拳法。 爱好:贪色。 战绩:身经大小七十四战,负伤十八次。 孙基杀气腾腾,恨不得马上杀人解气,好象世上的每个人都与他有仇,情绪亢奋,跃跃欲试。 一个掉了一只手臂的人,当然看谁都不会顺眼。 孙基就是一只待人而噬的一条疯狗。 另外四个都是孙基精心挑选出来的,杀气最重的人。 ――准确地说,就是四条狗。 对付吴名这样的人,没有比狗更适合的了。 一个“非人类”和五条狗,吴名却只有孤身一人。 ※※※ 吴名一直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 平常的相貌、平常的人。随便扔在那个人群中,都不会起眼。 一向都是吴名在刺杀别人,今天她却成了别人杀戮的对象。已经成了一只掉进陷阱的野兽,等着猎人呑噬。 吴名不是一般的野兽,她是一条发情的母狗,一只藏獒。 狗也有很多种。 藏獒是人类已知的最凶猛的狗。 藏獒产于我国西藏和青海,被毛长而厚重,耐寒冷,能在冰雪中安然入睡。 性格刚毅,力大凶猛,野性尚存,使人望而生畏。护领地,护食物,善攻击,对陌生人有强烈敌意,但对主人极为亲热。是看家护院、牧马放羊的得力助手。 在西藏被喻为“天狗”。藏獒是世界上惟一敢与野兽搏斗的犬,因此被赋予“东方神犬”的美誉。 藏獒头大而方,额面宽,眼睛黑黄,嘴短而粗,嘴角略重,吻短鼻宽,舌大唇厚。颈粗有力,颈下有垂,形体壮实,听觉敏捷,视觉锐利,前肢五趾尖利,后肢四趾钩利,犬牙锋利无比,耳小而下垂,收听四方信息,尾大而侧卷。 其形如虎,吠声如狮吼足震山狱,不怒而威,不动如山,气动山河,令人一见即感觉出古代犬种所特具有野性和王者风范。全身被毛长而密,毛色以黑色为多,其次是黄色、白色、青色和灰色,性格刚毅,力大凶猛,野性尚存,使人望而生畏。 偏肉食,抗病力强。 它是世界上最危险的犬种之一,因为它一但攻击,就是不死不休,而且喜欢吞吃被它杀死的猎物,包括人! 在猛犬界被誉为最为残忍的杀手。 由于以上原因,加上它恰恰可以被训练(但不容易训练),成功训练后将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护卫犬之一,面对它,任何敌人都会感到那颤抖灵魂的恐惧。 ※※※ 寒风刺骨。 这是个很冷的天。 是一个喜庆的日子,也是一个杀人的日子。 为什么杀人的日子总要安排在这样喜庆的日子? 多年的杀手冷血生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吴名已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一个藏獒一样残酷的杀手,同样耐寒冷,同样能在冰雪中安然入睡,本能就是杀人,可以杀人杀到手软,平时很正常,一见血腥就会疯狂。 纷扬的雪花中,吴名就象一条发情的藏獒,首先出手,其势如虹,风云色变,迎雪飞舞。 一但展开攻击,就是不死不休,对手不灭,绝不摆手。 更重要的是,吴名是一个有头脑的野兽。 她选准的攻击对象首先就是一样会咬人的孙基。 孙基是条断臂的狗,表面气势汹汹,不可一世,却是对方最弱的一条狗――吴名的判断一向非常准确。 孙基用的是一把厚沉的达八十三公斤的开山大斧,吴名身形刚动,他的大斧已经带着凄厉的、呼呼的风声砍过来,动作竟然比吴名还急。 隋唐英雄程咬金有著名的三板斧,三板斧之下,留下多少亡魂哭泣。孙基却只用一板斧――杀人只要一板斧就够了――任何有生命的东西,都经不起一板斧的。 这一板斧却砍了空。 砍入了空门――空门就是死。 ※※※ 费极一直没有出手,他在看。 看这一场惊心动魄、血腥残酷的杀戮。 他看到,孙基一斧落空之后,在这一刹那,吴名已经从空门中突袭而至,一张嘴就咬住了孙基脖子上的颈动脉。 没有用任何兵器,用的就是嘴。 吴名喜欢的兵器是所有可以杀人的东西。 她一向认为所有东西都可以杀人,包括一张纸、一根线、一股水,甚至一阵风。关健就在于你如何运用。 就象一头凶猛的藏獒,用尖厉的牙齿死死咬住了孙基,一咬毙命。另外四条人狗都被眼前这一幕吓呆了,气势顿消。 斗狗输赢首先就在于声势、杀气。 吴名没有停下来,嘴一松,唳牙裂齿,执不可挡地扑入了四狗之中。 ※※※ 下面费极看到的就完全是场血腥的丛林杀戮。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在藏獒锋利的犬牙面前,没有任何狗有机会存活。这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作战,而是残忍的屠杀。 这场屠杀很快就结束了。 寒风中,院门前,吴名一嘴的鲜血,用藏獒般深邃凶狠野性的眼光看着费极。 就象在看一条狗。 这一瞬间,费极几乎忘了啃手里的鸡骨头,他只感到森森的寒气。 战后,钱庄方面在打扫战场的时候,发现孙基五人被咬得血肉模糊,孙基断了脖,一人少了耳,一人缺了鼻,一人折了指,还有一人连阳具都被咬掉了。 ※※※ 吴名是一个很讲究职业道德的杀手。 杀手本来就是一门非常古老悠久的职业,几乎和妓女这门职业一样古老。 本来,从一见到费极的时候起,她就可以撤走,当时她要走,恐怕费极不一定拦得住。但是她没有,因为刺杀邹庄子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未达目的,怎能收兵? “五口会”百余年的声誉不是偶然来的,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机会并没有完全失去,还有刺杀邹庄子的可能,只要有一点可能,刺客就不能轻言放弃。 钱庄的主力都在签订协议的大厅里,这里只有费极是完成任务的最后一道拦路关口。过了这一关,就是邹庄子,一个几个月大、毫无反抗力的婴儿。 ※※※ 费极不是孙基,比狗要可怕得多。 吴名也要慎重得多。 高手过招,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一个是凶猛的藏獒,一个是最可怕的“非人类”。 两强相争,鹿死谁手? 两人象野兽一样对峙,很久都没有动。 雪花很快落满了发梢,落到了衣服上,就象两座渐渐变白静静的雕像。 “一吹北国 千里雪”,纯净洁白的雪花,在天地间轻扬着。整个宅院空气洁净,天地洁净,连大地都被点染的洁白晶莹。 五具残缺的尸体就倒在白茫茫的雪地中,很快被雪所覆盖。 在人们的眼里,雪是白色的,在情人的眼中,雪是蓝色的,在杀手的眼里,雪和血一样,都是红色的。 ――红色,是生命的颜色。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五十八章 红旗直上天山雪 宅院忽然传来一阵药香。 后院里正在为邹庄子熬药。两个白衣小童正在名医的指导下,一丝不苟地在一个红泥火炉上,用一种陶瓷砂锅类型的陶罐,精心煎熬由名医开出的中药。 两个白衣小童已经认真工作了两个时辰。 中药煎熬是非常讲究方法的。 医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上就说过:“凡服汤药,虽品物专精,修治如法,而煎药者卤莽造次,水火不良,火候失度,则药亦无功” 冬天要先将中药用温水,加水搅拌后浸泡,以“文火”煎熬,每隔一段时间搅混一下,直到药液呈微沸状态,药液中药物对流缓慢不明显,俗称芝麻沸、虾眼沸。 这样才能把中药的药效最大限度地煎熬出来。 最后用纱布过滤,方可食用。 越过宅院,过了这道宅门,吴名和费极仍在静静地,象野兽一样凶狠地对峙着。 宅院一片寂静,只有袅袅渺渺的药香在空气中若有若无地一阵阵传过来。如果没有吴名和费极沉重的喘息,嘴里呼出的热热白气,真象是什么也没有发生的世外桃园。 一个人慢慢地从宅院踱出来,叹了一口气:“这么冷的天,还在外面站着做什么,是不是吃错什么药了。” 这是一个又高又瘦,象竹子一样高挑的中年女人。高高的颧骨,薄薄的嘴唇,双目深陷,整个脸上没有二两肉。 看到这个女人,费极脸上一喜,长松了一口气。 吴名看到这个女人则恰好相反,脸色突然变得凝重,似乎瞳孔都在收缩。 这个世上有一些非常特殊的行业,比如,有刺客行业,对应就有保镖行业。在保镖行业中,有一种叫“负责安全的人。” 在钱庄,这种人当然是特别多。在签订协议的大厅里,就集中了钱庄最精华的“负责安全的人”。可是那些人都不是最厉害的“负责安全的人”,在这一行里居于最高处的就是这位瘦得皮包骨头的中年女人。 不管多么森严的防备,都总有漏洞,总有疏惑,百密一疏就是这个道理。 一个经营金钱的地方,一直是最重视安全的地方。当然不能允许在安全上面出现一丝纰漏,这个女人就是专门查找纰漏的人,专门分析安全措施的人。 这个中年女人就叫“漏洞”。 “漏洞”自然不是她的真实姓名,就正如吴名不是“刺杀堂”堂主的真实姓名一样,只是因为她在这个行业实在是太突出,查找“漏洞”成了她的著名标志,所以渐渐被人叫成了这个名字。 她对这个名字也引以为豪。 比如,一次一个守银的卫士,为了盗取银子,竟将一绽绽的银子放进肛门里带出去,历时半年无人察觉。 “漏洞”在一次分析卫士粪便的时候,偶然发现了这个卫士粪便异常,经过认真分析,终于查出了原因。 事后,“漏洞”就为钱庄制订了一条制度,并一直沿用至今,这条制度就是:“每一个卫士的粪便、小便、唾液、甚至包括精液,都要定期由专家进行月检和周检。” 对于检查粪便、小便甚至唾液,大家多少都还有些理解,检查精液就有很多少人有意见。一是取证不易,这东西不太好收集。二是收集来之后,有什么用?难道还可以拿去卖钱? “漏洞”进行了解释,她说:“如果一个卫士没有女人,或者有老婆,一样不安份,又或者老婆特别丑,惨不忍睹,这样的卫士检查出精液稀少、质量不高,就很有问题了。” “一说明这样的卫士可能有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不适合作为工作时需要集中精力的卫士,二说明这样的卫士很可能外面养的有女人。” “养女人是很花钱的事情,一个卫士一旦养了女人,自然需要很多的金钱,就有了作案的动机。” ――“检查精液自然就是很重要很有必要的事情。” 众人叹服。 “漏洞”盯着费极:“这么久了还没有搞定?” “这个……,这个……”费极喃喃无语,下意识地将手里的鸡骨头放到嘴里,才恍然发觉鸡骨头早冻得象块硬石,啃都啃不动。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漏洞”摇了摇头,长叹了一口气:“你和吴名的武功在伯仲之间,加上孙基五条疯狗,对付吴名已是足足有余,却非要我出来处理,为什么在他们恶斗的时候你没有上前帮手?” “嗯……”费极说不出话。 “还是我替你说了吧。”“漏洞”说的一针见血:“因为你怕死。” 费极这样的人最怕的就是“死”,因为他付出这样多,连妻女都献了出来,为的就是自己能够“享受”,如果死了,就什么也享受不了啦。 他当然不愿意与吴名拼命。 “漏洞”没有再看他,似乎觉得看到他都是一种痛苦,她转过头盯着吴名,慢慢地打量:“你就是吴名?” “嗯。正是。” “确实不错。” “什么不错?” “漏洞”赞许地点点头:“你的武功不错、头脑不错,判断也不错。” “哦?” “漏洞”说:“你摸透了费极怕死的心理,先弱后强,先拿孙基五条疯狗开刀,判断得非常准确。” “多谢。” “本来我今天没打算出手,现在说不得,只好会会你了。” 吴名说:“今日能与你一战,也是我的荣耀。” “漏洞”是目前专门负责邹庄子安全的人。有她在,邹夕锋才放心,她也从来没有让大家失望。 如果说吴名是一头食肉的藏獒,那么,“漏洞”则更象一块冷冰冰的、没有生命、没有情感、没有欲望的窄窄的硬石。 ――石头注定是动物的克星。 ――无论多么凶狠的野兽都咬不动石头,石头却可以打死野兽。 将要发生的这一战,汇集了当今江湖上的三大冷血高手,三个可怕嗜血的人物,这一战必将因其惨烈而轰动天下。与将要发生的这一战相比,刚才吴名与孙基五条疯狗之战,不过是个小小的前奏,一个小儿科,一个序幕而已。 费极虽然怕死,武功却不错,更非常的狡猾。 “漏洞”一出来,他就知道今天吴名死定了,能够为父亲报仇了。他也知道合孙基五条疯狗之力,是可以打败吴名的。 可是,费极不愿冒这个险,他这样的人是从不拿生命来开玩笑、来冒险的。 他们可以杀死吴名,可是吴名死前总会杀人垫底,杀一个不亏,杀一双赚一个,其凄厉的反击,说不定就落到费极身上。 ――费极可不愿意作垫底。 何况,孙基五条疯狗多多少少总会给吴名一些杀伤,多多少少也会消耗吴名的体能――孙基这些人的死活,费极才从来没有放在心上。 所以,费极宁愿等“漏洞”出来――把宝押在“漏洞”身上,安全的多。 ※※※ 吴名很平静,她天生就是杀人的料。 ※※※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五十九章 极目萧条三两家 朔风吹海树,萧条边已秋。 亭上谁家子,哀哀明月楼。 自言幽燕客,结发事远游。 赤丸杀公吏,白刃报私仇。 避仇至海上,被役此边州。 故乡三千里,辽水复悠悠。 每愤胡兵入,常为汉国羞。 何知七十战,白首未封侯! 这首诗的写的这位战士过去是一位江湖上的冷血杀手,曾是幽燕的人家,成人后进入江湖,远游天下,从事抓赤丸杀官吏、捅刀子替人报仇的行当。 “赤丸”此典出自汉代,据《汉书?尹赏传》载,汉代京城长安,有少年结伙游侠,持刀杀人,为人报仇。 他们靠抓摸弹丸来分配任务,抓到赤色弹丸杀武官,黑丸杀文官,白丸则料理后事。 这是古代杀手的规矩。 后来这杀手为避仇家才到了辽海一带,结果又被征兵到边关作战。从此,故乡遥遥三千里,面前是滔滔不尽的辽河,每一次外敌来犯,他怒火中烧,又为汉族之软弱感到羞愧。尤其是他已经血战了七十多场,而今白发飘飘还未得到一个官阶。 陈子昂写的这首诗,借杀手之口大鸣不平,显出他所敬仰的“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英雄本色。 这也是吴名最喜欢的一首诗,每次诵读,总感觉就象是为她量身写的一样。多年的奋斗,不知流了多少血,付出了多少常人难已想象的艰辛代价,吴名坐上了“刺杀堂”堂主的位置,可是她一直默默无闻,无名无姓,无叶无根,无影无形。 吴名就是“无名”的意思。 她也希望人们都尽量把她忘记,最好永远不要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存在。 在故乡,吴名有一个体面的、幸福的家庭,是一个公婆面前的好媳妇、丈夫身旁的好妻子、儿女心中的好母亲。 她还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才女。能诗会画,尤善工笔人物。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把她与“五口会”的刺客联系在一起。 所以在费极说出她姓“卞”的时候,吴名就动了杀机,她不能让家庭的声誉受到损毁。 吴名看费极的时候,一直在看他的咽喉、心窝、肝部、动脉、神经这些致命的位置,就似一个磨刀霍霍将下刀的屠夫,看得费极头皮发麻。 “漏洞”看着吴名,没有二两肉的脸上也不禁露出欣赏的眼神。她在宅院后面阁层上,亲眼目睹了吴名与孙基五条疯狗之战。 惺惺相惜,也许她们本就是同一类女人。 在这个世界,捕快越来越像强盗,欺压百姓无恶不作;强盗越来越像捕快,杀富济贫除贪铲恶;名人越来越像妓女,给钱就干招摇撞骗,妓女越来越像名人,自知之明明码实价;大夫越来越像屠夫,金钱医术草菅人命;屠夫越来越像大夫,心肝肥瘦分割清楚 ――只有“漏洞”和吴名的世界,多少年来,一直没有改变。 ――那是刀尖饮血的世界,是无情的人生。 ※※※ “你很冷静。”“漏洞”说:“所以你一杀之后,一直没有动手。” “我没有把握,”吴名点点,在这样的对手面前,大家心知肚明,该说实话的时候,她就直说:“我看不出你的武功,你不但镇定,甚至已经可以精气内敛,让人看不出你的武功。” “过奖。” 吴名说:“你就象一块石头,冻得又冷又硬。” “这倒是真的,我就是这样的人。” “所以,我只有等。” “等什么?” 吴名说:“等你们来杀了我。” “我不想杀你,你是一个人材。”“漏洞”说:“如果你愿意到钱庄来,我一定亲自跟邹夕锋谈,给你一个很好的位置,如果我们能够联手合作,会有一番很大的作为。” 吴名淡淡地一笑:“我到没什么,你旁边的人一定会不同意。” “漏洞”转过头问费极:“为什么?” 费极正在用嘴去呵鸡骨头,用嘴里的热气去解冻,一边舔一边丢下一句话:“这个女人是我的。” 他翻着厚厚的嘴唇解释:“我和她有杀父之仇。” ――他的样子倒象鸡骨头与他有仇。 “漏洞”手一挥:“从今之后,一笔勾销。” 象费极这种东西,那里还有什么父子之情。 “可是。”费极做出委屈的样子说:“她刚才杀了钱庄八大金刚之一的孙基,这很难向庄主交待啊。” “这是我的事。” “漏洞”瞪了费极一眼:“你自己贪生怕死,见死不救,还好意思在这里呜呼咆哮。” 费极不说话了。 该当小人的时候,他就作小人,该装傻的时候,他就装傻。 “你们不用争了。”吴名说:“为什么你们就不问问我同不同意?” 费极张大了嘴:“你还能不愿意?这是你唯一活命的机会。” “我知道,可我的答案是不愿意。”吴名说:“‘五品会’中没有背叛的吴名,只有背叛的死人。” ――“五口会”对于叛徒的惩罚,吴名是很清楚的。 这么说吧,就是你如果作了叛徒,你会慢慢地品尝完所有人类可以想象出的酷刑――有些你绝对想不到。 ――那时候,你可能还活着,只剩下一口气。 ――你一定会后悔活在这个世界上。 ※※※ 有一片落叶随着雪花一起上下翻飞,慢慢地落下来。 就在落叶落在“漏洞”眼睛前面那千分之一的刹那,吴名张开双臂,如鬼魅般飞到了“漏洞”面前,就象是情人见面时激情飞扑时的拥抱。 这是死亡的拥抱。 她把握住了最好的出手时机。 吴名用了杀手最高级的、不轻易使用的“一击必杀”绝技。 “一击必杀”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极强的攻杀威力,这是“一击必杀”的前提。二、必须攻击敌人的要害,这是“一击必杀”的保证。 吴名攻向的是“漏洞”后脑与颈部之间的动脉神经,真是狠毒无比,一击取命,志在必得! 她用的是一把普普通通的削水果的小刀子。 动作非常简洁。 技术上的优点正在于“简洁”上,越简单的东西越容易把握,经过每天数千次的重复,多年练下来,吴名的脑子里只要意识到一个“杀”字,刀子就会“自动”刺出去,而且任谁也无法阻挡、躲避! 技术的简洁化有利于条件反射之形成,条件反射如果灵敏之极,刀手的出刀速度将难以想象! 这是杀手的最高境界。 ※※※ 吴名没有用嘴,对付“漏洞”嘴是不行的。 “漏洞”这样的石头人,世人没有第二个,对付她的方法也不能用第二种。 用嘴这种方法刚才已经在孙基五条疯狗上用过了,对手已经了解。 吴名用的是最直接的一种,她的刺杀经验丰富之极。 如果换成别人,这“一击必杀”之下必定又多了一个亡魂。可今天遇到的是“漏洞”,一个专门负责研究“纰漏”的人。 在落叶将落未落至眼睛前面万分之一的刹那,“漏洞”就感觉到了危险,说是感觉,是因为当时她确实被挡住了视线。 她是靠第六感感应到的,动物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总会有一定的感觉。她的感觉自然异于常人。 “漏洞”立刻护住了身上的要害部位,尤其是脑颈部。 吴名一手抱住了她,小刀顺势下滑,滑向了“漏洞”的大腿内侧,轻轻一挥,一刀切断了动脉,鲜血立刻似箭一样涌出来。 ――温柔的就象情人如风般温柔的抚摸, ――这里同样是人体最脆弱最致命的部位之一。 ※※※ 击向脑颈部只是虚招,切往大腿内侧的才是实招。 变招之快,动作之狠,举世无双。 等到“漏洞”感应到的时候,已经迟了。 这时候,吴名看到了“漏洞”的兵器,一根小小的牙签。 “漏洞”在中刀的几乎同一瞬间,也用力将牙签插到了吴名的左眼上。然后,费极就出现了,他幽灵般出现在吴名的身后,用一条毛巾缠上了吴名的脖子。 拉紧,收巾,吴名挣扎抽搐,双手挥动一阵,停在了空中,全身的肌肉突然全部失去控制,没有插上牙签的右眼眼珠子都暴凸而出,舌头也吐出来了。 吴名十一岁第一次杀人,用一根牙签和一条毛巾杀死了费极的父亲费里,她死的也很特殊――“漏洞”和费极同时用一根牙签和一条毛巾杀死了她。 “漏洞”也倒了下去。 一直等到吴名一动不动的时候,费极才敢松开毛巾,走到前面去看吴名的脸。奇怪的是,吴名的脸上居然有一丝奇怪的欣慰的笑容,就好象她没有白死。在暴凸的眼珠和舌头扭曲下,显得异常恐怖。 杀过那么多的人,这还是费极所见过的最可怕的脸。 费极忍不住想呕吐。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六十章 不知何处吹芦管 这一战以一种惨毒、壮烈、甚至有点令人窒息的方式结束了。 发生的快,结束的也快。 高手过招,本就在一招之间见分晓,一瞬之间见胜败,一息之间见生死。 一瞬已足够。 佛说:“生中有死,死中有生。”从古至今,多少帝王将相都想求得永生,生长不老,但从来没有人想求得永死,其实,永生里就包括了永死,永死就是为了求得永生。 生的创造、生的重现,就是永生;生的毁灭,生的断绝,就是永死。 没有生,哪来死,没有死,何来重生? 生有轻于鸿毛、死有重于泰山。 吴名和“漏洞”都以死来捍卫了自己的尊严,维护了所从职业的情操和信仰,她们都是平凡中蕴育着不平凡的杰出女性,冷冰冰的外表下,是将生死置之度外的勇气和决心。 “与虎谋皮”行动是一个十分周密的计划。 它的核心就是声东击西、引蛇出洞、攻其不备,以石击卵。 先以“心魔”在大厅制造混乱,吸引钱庄主力,再由吴名亲自出马,直捣黄龙,将费极、孙基、“漏洞”等全部引到院外。 关健是将“漏洞”引离邹庄子身边――她是目前专门负责邹庄子安全的人。有她在邹庄子身边,没有任何刺杀成功的可能性。 这个计划的重点就是牺牲。 是的,牺牲。 “心魔”要牺牲,吴名也要牺牲。 为什么有的行动会失败,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没有付出相应的代价。吴名从不为失败找理由,只为成功想方法。 ――成功是要付出代价的。 在警卫森严的钱庄,要想刺杀邹庄子,不付出巨大的代价是不可能成功的。费极和“漏洞”都不是好对付的人。 负责声东击西、引蛇出洞的“心魔”、吴名,就是整个计划的代价。为了维护“五口会”百年的声誉,吴名拿自已作代价。 ――没有“五口会”不敢杀的人,没有“五口会”杀不了的人,没有“五口会”接不下的单。 负责攻其不备,以石击卵的人就是“网眼”。 一张捕兽的网,核心就是网眼,只要你抓住了网眼,猎物就挣不开了。 “网眼”就是在关健的时间,出现在关健的地点,抓住关健的猎物。 ※※※ 费极看到地上躺着的两个女人,很是得意,一脸淫笑。 这两个武功、头脑都超过他的女人,现在却躺在他的脚下。她们死了,费极却活着。象费极这种人根本没有道德感,没有羞耻感,什么见死不救、什么落井下石,都是他最喜欢、最拿手的事。 “生前你们都不可一世,正眼也不看我一眼。”费极边脱裤子边说:“今天,老子就要把你们两个干了。” “虽然你们一个相貌平平,一个瘦得像竹子,可老子一样要干你们,并且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费极同时干了天下最著名的女刺客和女保镖,哈哈哈。” 费极真他妈的变态。 “漏洞”失血过多,还有一息尚存,死死地盯着费极,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如果眼光能杀人,早把费极杀了几百次了。 “盯着我做什么?”费极踢了“漏洞”大腿一脚,让残存的血流出来:“嘿嘿嘿,你是不是想让老子先干你?” 费极把那个东西捣出来,准备做事,就在这时,空气中若有若无地传过来的淡淡药香中混着一阵血腥气,从宅院内随风飘出来。 宅院内就是邹庄子恒温的特制的房子。 那里怎么会有血腥气? 费极心中一紧,立刻提起裤子,飞也似的冲入内宅院,举目所见,里面的保卫、名医、小童已经全部横七竖八地倒在血泊之中。 床上躺的邹庄子不见了。 不翼而飞。 在吴名与“漏洞”、费极大战之时,“网眼”已经从容地进行了偷袭。吴名的牺牲没有白费,九泉之下,也可瞑目了。 “与虎谋皮”行动在付出巨大惨重的代价之后,终获成功。 费极站在宅院中,从得意洋洋一下仿佛落入了冰窖之中。 他的“性趣”一下就没有了――别说是“性趣”,出了这样大的事,他连命都不一定保得住。贪生怕死的人往往不会有好下场。 越怕死越容易死。 ※※※ 大厅的签字仪式刚刚结束。 钱庄“负责安全的人”都是一些很有经验的人。 “心魔”造成的混乱被钱庄“负责安全的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平息了,让仪式得以照常举行――就象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参加仪式的应邀佳宾都是些见过世面的人,大风大浪看得多了,但是,当邹庄子失踪的消息传来的时候,还是引起了轰动。尤其是吴名和“漏洞”双双殉职的消息,更是象初春的一声惊雷一样,极大地震慑了钱庄所有人。 “怡和钱庄”立刻侦骑四出,全力搜查邹庄子下落。来宾们纷纷告辞,急于离开这是非之地,并忙着赶回家过除夕。 钱庄陷入一片前所未有的混乱之中。 ※※※ 帆涨、风急、云轻。 在离钱庄还有近大半天路程的宽阔的江面上,五艏巨大的舤船正在飞速静静地行驶。 舤船下面的船舱里,黑压压一排排黑衣壮士,一个个神情肃穆,刀光剑影,鸦雀无声――这是大战前夕短暂的宁静。 这些杀气腾腾的死士都是青龙镇派出的勇士。 决战就在今夜。 ――除夕之夜。 今夜,这些死士就将向江湖上最富盛名的钱庄――怡和钱庄,发起猛烈而致命的突袭。这样的打击将比“五口会”的刺客们给钱庄带来的痛苦强烈一百倍。 刺客只能要几个人的命,青龙镇却要钱庄所有人的命。 胡老板的命令很简单,只有四个字:“格杀勿论!” 简单的话容易理解――按照大家的理解就是:“凡是看到一切能够动的东西,一切有生命的物体,一律杀无赦。” ※※※ 除夕夜。 一年中最重要的一个夜晚。 这是一个很冷的除夕,又干燥又寒冷又泛味。 除夕,又称“除日”、“除夜”、“岁除”、“岁暮”、“岁尽”、“暮岁”,俗称“年三十”。义谓旧岁致此夕而除,新岁致明晨而始,除夕与春节,习相近、时相接、俗相类,此期间的活动都围绕着除旧部新,消灾祈福为中心。 周、秦时期每年将尽的时候,皇宫里要举行“大傩”的仪式,击鼓驱逐疫疠之鬼,称为“逐除”,后又称除夕的前一天为小除,即小年夜;除夕为大除,即大年夜。 除夕夜的主要活动有三项:吃团圆饭,祭祀,守岁。 年据说是一种以捕百兽为食猛兽,除夕之夜,邹夕锋准备全家人在一起吃一顿“团年饭”,让一家人团聚,一起过年。 ――至从邹松被软禁之后,几年来,钱庄就没有吃过一顿“团年饭”。 ――这顿“团年饭”会不会是邹夕锋为兄弟准备的最后晚餐?或者是他自己的告别之夜? ※※※ 吃“团年饭”的地方选在钱庄最高的建筑――“鹰塔”最上面的顶层。 “鹰塔”是邹夕最喜欢的建筑,是钱庄的创业曾祖父专门请名师设计建造的共有九层高的一座塔,远望去就象一只正欲展翅的雄鹰,双脚踩在塔上,鹰眼仰望天空,雄视天下。 “鹰塔”的鹰眼是两口巨钟。 苏州的除夕守岁时,都要等待从枫桥寒山寺传来的洪亮钟声。当钟声穿过沉沉夜色,传到千家万户时,就标志着新春的来临。 无论春夏秋冬,每日半夜正交子时,寒山寺中就会传出这口巨钟 的洪响,民间称为“分夜钟”。这口钟,已成为苏州城乡方圆数十里人民生活的时间信息。寒山寺钟声还出现在诗中,流传最广的就是唐代诗人张继的《枫桥夜泊》: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怡和钱庄”效仿苏州寒山寺,特意在鹰的两只眼上安了两口巨钟,每年除夕,仍遵循万古不变的古老习俗,击钟以分岁。到了守岁的最后一刻,会从“鹰塔”传出宏亮的钟声,报导一年的开始。 不仅钱庄,整个城市的千家万户,听到钟声,爆竹齐鸣,使古老的“鹰塔”钟声成为了一种年夜的象征。 ――这是征霸天下的钟声。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六十一章 雪落鹰楼霜滿天 酉时、纷雪、炊烟。 这个年夜天黑得特别早,刚到酉时,夜幕就很快降临了,城里已经四处此起彼伏地响起不绝于耳的喜庆的鞭炮声,家家户户都在开始陆续吃年夜的“团年饭”。 无论多么远的游子,只要条件允许,都会在这一天赶回家过除夕,与家人团聚,合家欢乐,喜迎新春,这是中华民族一个古老悠久的传统。在汉文化中,家是一个基本的单元,以血缘维持,延续香火,一代又一代,薪火相传。 “鹰塔”最上面的第九层,已经摆好了宴席。 由于邹庄子失踪的缘故,钱庄方面取消了一系列的庆祝活动,但是,这顿“团年饭”在邹夕锋的一再坚持下,还是要吃的,祭祖还是必不可少的。 这顿“团年饭”对于钱庄有着特殊的意义。 ※※※ “鹰塔”四周站立着许多“负责安全的人”,戒备明显增强。从下往上仰望,塔尖直入云霄,直刺黑黑的夜空,塔尖上的雄鹰,鹰击长空,气势如虹。 小秋携着所谓妻儿前来的时候,在塔底迎接他们的是邹仁。这也是小秋第一次见到这个不争气的“侄儿”。 邹仁的长相实在是不敢恭维,小秋见到的第一反映就是:如果让邹仁去扮鬼,可以不用化妆。这种造型居然也敢出来吓人。邹夕锋虽然有些秃顶,可也长得相貌堂堂,高大健壮,邹仁却完全继承了邹夕锋相貌中的所有缺点:小脸、小眼、矮小,甚至还鸡胸。 邹仁神态却象自己是天下第一帅男,所有女人都理所当然应当对他仰慕,应当为他所倾倒,一副不可一世的恶心样子,这也难怪,摊上了钱庄庄主这样一个父亲,无论是谁都会觉得自己貌比潘安,赛过韩子高――潘安和韩子高都是古代著名的美男子。 从纯一出现,邹仁就开始流口水,眼睛一直盯着纯的胸部,嘴里却在说:“二叔,你到了,我等你一会了,欢迎,欢迎。” 不知道他欢迎的是邹松还是纯。 纯是一脸的厌恶。 小秋曾经从纯脸上看到过这种表情,就是在一次谈论费极的时候。小秋也实在想不到,邹庄子刚刚出事,生死未卜,作为父亲的邹仁竟看不到一点哀愁,居然还有心思调情。 “鹰塔”里有一种设计非常巧妙的叫“榄梯”的东西,由特制的青铜滑轮和几个壮汉操作,可以直升直降,小秋一行就乘坐“榄梯”,从底层直达最高的第九层。 进“榄梯”的时候,邹仁一直往纯身上蹭,弄得纯一脸怒气,紧紧地挽着小秋,朝小秋身边躲。 小秋瞪了邹仁一眼,又是好气又是好笑,都什么时候了,这人还…… 幸好“榄梯”上得很快,还没等小秋发作,就到了,邹夕锋和琴已经在上面等候多时了。琴看到纯,高兴得跳了起来,两个女人嘻嘻哈哈又说又笑。 邹夕锋身旁一直环伺着几个面无表情的人,几乎寸步不离――这几个人显然都是非常可怕的人――也许是钱庄“负责安全的人”中武功、机智、临危不惧的应变能力最高的人。 小秋没有见到雍大总管和费极,这两个关键人物到哪里去了,在做什么? 顶层四周挂着许多大红的灯笼,倒贴着“福”字,增添了喜庆的气氛,门外的对面和屋门对面,都贴“出门见喜”,门上贴“门神”,屋里贴“抬头见喜”,影壁单贴“迎样”、“鸿穆”字样,两侧柱子上还有一幅春联,上书“闻鸡起舞雏鹰凌空千河解冻溶瑞雪;跃马争春老骥伏枥万物复苏响惊雷。” 横批是:“江湖”,显得气势非凡。千河解冻溶苏响袁梅没有来,据邹夕锋解释,是因为“听到邹庄子失踪的消息之后,当场晕倒了,现正在卧床休息,一会就到了。” 年夜饭当然是一家人团聚在一起吃,一般不会有其他人,可今夜特意请了一个重要的客人,理由是“他暂时回不了家”,这个人是谁?难道是萧四? 客人还没有来。 小秋估计这个客人最有可能是萧四。大战在即,扣下萧四,青龙镇就少了一员大将,这样的好事钱庄自然会做。 晚宴早就准备好了。 鲜花、茶点、瓜果、腊肉、香肠、凉菜已经摆上了桌。 饭是不能马上吃的,先要祭祖。 焚香,点烛,烧纸钱,上祭品、祭祀。 在祭祀的时候,邹夕锋就跪在小秋前面,他的后脑、后颈、后背整个暴露在小秋面前,这个时候下手,小秋至少有七成把握。 ――他该不该出手? 小秋明显感觉到身边至少有几双冷冰冰的阴沉沉的眼睛恶毒地盯着他,只要他稍有风吹草动,立刻就会处于乱刃之下,自己尚可一搏,可是,纯和盼盼怎么办,谁来保护她们? 这样的机会又实在是太好,也许是永远都不会有第二次的千载难逢的机会,时机稍纵即逝,他该怎么办? 这短短一段时间过得异常的慢长,小秋内心在激烈的斗争,等到邹夕锋祭祀完,站起来的时候,他才察觉全身几乎被冷汗湿透,仿佛经历了一场生死大战。 接下来,在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之后,才开始吃“团年饭”。 除夕之夜,全家人在一起吃“团年饭”,有一家人团聚过年的味道。 吃团年饭时,桌上的“鱼”是不能动的,因为这鱼代表“富裕”和“年年有余”,象征来年的“财富与幸运”,它属于一种装饰,是碰不得的。 吃饭之前,儿媳妇袁梅来了。 袁梅碎步走进来,满室生辉。小秋也觉眼前一亮。 如果说,纯美在温柔贤淑、体贴动人,琴美在健康年青、活泼可爱,那么,袁梅就美在超凡脱俗、仪态万千。由于从小长期的官小姐生活的熏陶,举手投足间都露出一种高雅的贵族气质,仿佛已不食人间烟火。 令人钦佩的是,在邹庄子失踪的巨大打击面前,袁梅依然尽力克制自己内心的悲伤,没有嚎陶大哭,更没有呼天抢地,而是处事得体,与来宾一一点头致意。 纯和琴立刻上前,软语相慰,出自真诚的关心,整个气氛弥漫着浓浓的亲情。 小秋也感觉到了这种亲情,在潜意识里,有时,他已把自己当成了邹松,当成了纯的丈夫,当成了钱庄的一员,他也看得出,纯是以一个女性、一个母亲的角度在安慰着袁梅,此刻,没有什么权力、金钱的争夺,没有勾心斗角的肮脏,唯有爱心在静静的流淌。 袁梅终于发出了低低的抽泣,纯和琴也在陪着流泪。 小秋非常不耻于向婴儿下手的行为,江湖恩怨不应当祸及家人,尤其是妇女和儿童。最气人的是邹仁,不仅不上前安慰,反而一个眼睛尽往纯身上瞟,好象失踪的不是他的儿子――邹庄子确实不是他的儿子,而是他的兄弟――可是他并不知道啊。 这种人只能用一个词解释,就是“无药可救”。 真正平静的只有邹夕锋。 他为什么这样平静?难道真的是铁石心肠? 小秋发现这个人真的是非常的可怕。 在邹夕锋的眼中,没有亲情,只有金钱、权力、地位。 只有江湖,只有天下。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六十二章 辞年西望故人回 除夕。 团圆之夜、欢庆之夜、迎新之夜。 这个夜晚,请了一个“暂时回不了家”的特殊客人。 为什么邹夕锋在这样全家团聚的时候会请一个外人?这个人是谁?会不会是萧四? 门外响起了客人稳健的脚步声。进来的客人小秋早就认识,竟是他的好朋友,也是“风”成员之一的“白马啸西风”林啸风。 林啸风脸色苍白,右臂空荡荡的,缠着绷带。表情却是非常的镇定、平和、坚强,在这一点上,他和袁梅很相似,在外人面前,都能尽力克制自己内心的悲伤和胆怯,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 江南林家也是著名的世家。 大家的眼中都不由露出尊敬神情。跌倒之后,一个能够迅速站起来的人无疑是值得尊敬的。 林啸风向大家微笑致意,一一见礼,看到琴的时候露出了一个感激的笑容,琴很高兴,几乎跳了起来,林啸风看到袁梅的时候,眼中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怜悯。 ※※※ 第一次见到袁梅,是在琴的闺房。 当时,林啸风刚有一点起色,如果不是琴请遍钱庄名医,用了所能找到的最好的药材,其中包括昆仑才独有的天山雪莲、高丽长白山的千年人参、西藏的虫草、云南的五种解毒名药,他是绝对不可能活下来的。 ――雍大总管暗器的毒,瞬间就可要人的命。 琴为了治林啸风的臂,也为了保护他不受新的伤害,将他安置在自己的闺房,她暂时与嫂子袁梅住在一起。 那天,林啸风躺了几天后,实在闷得慌,忍不住下床,挪动着失血过多的身躯,到花园慢慢地走走,想呼吸清新自由的空气,冥冥中也许是天意,刚转过后花园,在一片梅林中,就看到了袁梅。 钱庄有一片梅林,是袁梅嫁到钱庄之后,特意种殖的。成片栽植上万株梅花,疏枝缀玉缤纷怒放,有的艳如朝霞,有的白似瑞雪,有的绿如碧玉,形成梅海凝云,云蒸霞蔚的壮观景象。 袁梅正在梅下作画。人如其梅,影在画中,神在笔下。 在袁梅的画中,梅花树皮漆黑而多糙纹,其枝虬曲苍劲嶙峋、风韵洒落有一种饱经沧桑,威武不屈的阳刚之美。梅花枝条清癯、明晰、色彩和谐,或曲如游龙,或披靡而下,多变而有规律,呈现出一种很强的力度和线的韵律感。 淡淡几笔就勾画出了梅花的高洁、典雅、冷峭、坚贞。画的左角还题有一首小诗: 琼枝只合在瑶台, 谁向江南处处栽。 雪满山中高士卧, 月明林下美人来。 寒依疏影萧萧竹, 春掩残香漠漠苔。 自去何郎无好咏, 东风愁绝几回开。 诗以言志,画中传情。林啸风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美丽的女人,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气质典雅高贵的女人,当时就有一种被雷电击倒的感觉,如果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见钟情的话,那么,在那一瞬间,林啸风就体会到了什么是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并不是神话。 林啸风脑海中第一个涌现出的是陆游的《卜算子?咏梅》:“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这首词完全就是袁梅的写真。 不可阻挡的,林啸风就爱上了这个只见了一面的女人。 情感是一个很奇妙的精灵,在不知不觉中突然就溢满了你的心,在你意想不到、毫无思想准备的时候,你就情不自禁地爱上了一个人。 以后的日子里,林啸风总要有事无事到梅林去,而且几乎每次总要见到袁梅在梅下作画,他也总要找机会和袁梅说上几句话。两人在一起画梅、赋诗、作词,彼此都非常欣赏对方的博学和才华。 林啸风有一种预感,他和袁梅之间一定会发生什么。 ――这也是林啸风毅然留下来的一个重要原因。 ※※※ 鹰塔上。 看到袁梅失子的痛苦,林啸风真想去安慰她,抱着她,代她去承受一切。 林啸风为袁梅带来了一件礼物,一束冰肌玉骨的梅花。送给袁梅的时候,袁梅感激地点点――她确实需要安慰和关怀。 作为朋友,最了解林啸风的人就是小秋,不管林啸风装得如何若无其事,如何潇洒,小秋还是一眼就明白了。 恋爱中的人和平时不一样。 比如,看着对方的眼神,脸上不由自主幸福的微笑,无形中发自内心的关注,非常在意对方的反应,等等,只要你稍微留心就能看出来。 邹夕锋当然看得出来,眼中露出一丝杀气和痛苦的神色,他是绝不会允许任何人染指儿媳的,袁梅只能是他的女人。没有看出来的是琴和邹仁,琴太单纯,邹仁却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有这样好的一个媳妇不知道珍惜。 小秋也注意到了邹夕锋的眼神,令他吃惊的是,邹夕锋的眼中竟有痛苦的神色,以邹夕锋纵横江湖、独霸武林的冷酷性恪,怎么会给人这种感觉?他为什么会独请林啸风参加除夕这样的家庭聚会? ――金钱掩盖之下,钱庄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 ――钱庄越来越有趣了。 ※※※ 席上,小秋谈笑风生,讲了很多的江湖典故、风土人情,说了很多的幽默俏皮、充满智慧的话,林啸风也不失时机地一唱一和,再加上琴的插科打诨、胡搅蛮缠,把一个“团年饭”气氛搞得非常热烈。 林啸风对这位松少爷有一种似曾相识、相见恨晚的感觉,仿佛已经认识了多年,印象非常好。 随着时间的推移,纯的脸色却是越来越苍白。 ――鏖战的时刻越来越近了。 小秋挨着纯坐着,能感受到纯在轻微的颤抖,小秋轻轻地握住了纯冷冰冰的纤纤玉手,用力捏了一下,对纯温柔地笑了笑,希望能给纯一点信心和力量。 他能理解纯此刻紧张的心情。 就是小秋自己心里又何尝不是七上八下。 “五口会”刺客们给钱庄带来了沉重打击,钱庄尽管加强警卫,邹夕锋却依然象没事一样,单凭这一点,就让小秋意想不到。 一个能够统领驾驭雍大总管和费极这样的人,一定有其可怕的一面。 邹夕锋知道今晚青龙镇将袭击吗?知道邹松的计划吗? 这顿“团年饭”是鸿门宴还是最后的晚餐? ※※※ 邹夕锋用一种欣慰、喜悦,还有一丝痛苦的心情看着一桌的人――这些人绝大部分是他的亲人。 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邹夕锋知道自己在渐渐年老,他可以在外人面前装平静,却无法骗自己的内心。这段时间,他越来越喜欢与家人在一起,喜欢享受这种天伦之乐,喜欢看孩子们在膝下承欢。 无论多么冷酷的人,都有它亲情温馨的一面,这也是几年来,迟迟没有对邹松下手的重要原因。 作为长兄,他是看着、带着邹松长大的,如果不是残酷的权力之争,他们一定还会和从前一样,是好兄弟,还会一起去摸鱼、一起去打猎、一起去游泳,一起和街上的混混打架,一起在喜宴上偷新娘子的小鞋。 无论从能力、才华、处事等多方面评价,邹松都是“兄终弟及”最好的继承人,如果不是邹松太急,如果不是邹夕锋不愿放弃权力,如果他们不是出生在富豪之家……一切都会重新改写。 既生喻,何生亮。 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一个巨大的阴影正在向钱庄压来。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六十三章 同来望月人何处 人性是什么?人性是善的?还是恶的? 这个问题就像“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千百年来一直困扰着人们。这是一个哲学上的问题,但也是一个具有现实性的问题。芸芸众生大都不好不坏,好人是坏人的榜样,而坏人却是好人的诱惑。 人性是很复杂的。 比如:邹夕锋既有雄才大略、多谋善断的一面,也有奸诈多疑、不择手段的一面;既有注重形象、维护钱庄的一面,又有同室操戈、乱伦无耻的一面,手下既有一批忠直之士,也有一些无耻小人。 人来源于动物这一事实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程度上的差异。 兽性膨胀,则人性萎缩在对财富和权势的追逐中,邹夕锋迷失和异化了本性,忘记了为什么活着,如何活着,忘记了人间亲情。谁妨碍了他追逐财富和权势,谁就该死。在对财富和权势的疯狂追逐中,他的人性逐渐萎缩,兽性逐渐膨胀,“丛林规则”被奉为指南,最终道德滑坡、利欲熏心、不择手段。 人最重要的是保持心灵的那一片净土。 无欲才能无求。 ※※※ “团年饭”之后,就是孩子们最喜欢的节目――由长辈发放“压岁钱”。 盼盼一直在盼着这个节目,早就等得望眼欲穿了,跃跃欲试了,一到这时候自然是欢呼雀跃,长辈面前到处拜年,十分的可爱,纯看在眼里,心中充满了爱怜。 长辈们本来都为邹庄子准备了一份,可现在……目睹此情此景,袁梅的眼泪又悄悄掉下来了。 纯和琴忙软语相慰。 邹夕锋一边给盼盼发“压岁钱”,一边开怀大笑,意味深长对袁梅说:“有我在不要担心,不要伤心,天塌不下来,我为你准备了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包你高兴。” 是什么礼物竟然比失子之痛更重要? 说完,他拍了拍手,外面立刻走进来一个保姆,怀里抱着个熟睡的婴儿――竟是一大早失踪的邹庄子。众人无不又惊又喜,袁梅更是喜极而泣,一扫阴霾,扑过去一手抱住邹庄子,又是亲又是笑。 塔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温情脉脉。 邹庄子一大早不是被“五口会”刺客们在重重保卫之中劫走了吗?这是怎么回事? 纯一方面出于母性由衷感动高兴,一方面心里却沉了下来,邹夕锋实在太厉害,连百余年来蜚声江湖的“五口会”也奈何不了钱庄,丈夫今晚能取胜吗?她实在不敢去想。虽然纯不知道“五口会”袭击钱庄与丈夫之间的联系,但是,这件事情和丈夫的进攻计划发生在同一天,绝不会是一个巧合。 ――天下没有这么巧的事。 邹夕锋完全是一幅胸有成竹、“所有事态都在掌握之中”的样子。 ※※※ 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邹夕锋哈哈笑着宣布,在守岁的时候,还有一个更大的惊喜给大家。 一个大家绝对意想不到的惊喜。 邹夕锋示意纯和袁梅、琴、林啸风带着盼盼和邹庄子下塔去,到钱庄的暖室吃吃点心,打打麻将,迎接新年,唯独让小秋留下,说“这个惊喜是专为二庄主邹松准备的,二庄主得到之后再转送给大家,保证不会让大家失望。”又说:“有一些重要的话想对二弟说,请大家理解。” 众人纷纷起身告辞,纯有些迟疑,小秋微笑着要她带儿子去玩,不要担心,他会处理好一切,不会有事的。 纯一步一回头,走的非常艰难――此去难道就是永诀? 屋内只剩下了小秋和邹夕锋,还有一直在邹夕锋身边负责安全的几个面无表情的人。 今夜注定无眠。 夜已经很深了,小秋慢慢踱到栏边,倚窗远眺,从塔上望去,夜幕下,四周灯火辉煌,人声鼎沸,鞭炮燃放之声不绝,一枚又一枚的礼花窜上空中,次第开放,整个城市笼罩在大年三十之夜迎春的欢庆之中。 “在看什么?”邹夕锋走过来问。 “我在看这美丽的夜色,”小秋说:“我喜欢热闹,喜欢这些兴高采烈、平平淡淡、普普通通的人,在默默为他们新年祈祷,为他们祝福感恩。” “好啊”邹夕锋也无限感概。 小秋说:“我也在想。” “嗯,在想什么?” “我在想,生活是这样的美好,”小秋触景生情:“就是不知道今夜能不能活着回去,还能不能见到明天早晨初升的太阳。” 小秋说的是实话,没有兜圈子――在有些人面前说实话比废话、假话效果好得多。 邹夕锋大笑:“你怎么会这样想?如此良辰美景,岂不大煞风景?” 小秋认真地说:“我是这样想就这样说。” 邹夕锋大拍了拍小秋的肩膀,眨眨眼说:“你放心,谁做了我的朋友,就会活得很长,何况你还是我的兄弟,你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但愿如此。”小秋说:“我也不是怕死,我只希望你念在手足之情,慈悲为怀,今后无论发生什么事,请放过纯和盼盼。” 邹夕锋盯着小秋看了一会,良久无语。 “我希望你答应我。”小秋直视着邹夕锋,坚定地说:“如果你不答应我,此时此地就将血溅五尺,肝脑涂地。你不要逼我出手,逼我和你摊牌,一旦摊牌,接下来就是你死我活,到时一出手,不论成败,我必当全力格杀你。” “虽然我不一定是你的对手,但我会和你拼命,以我的一命换你的一命,在我死前一定可以杀了你,你信不信?” “我信。”邹夕锋对这一点毫不怀疑,说:“好,我答应你。”人最怕的就是拼命,命都不要了,还有何畏惧?一个武功再高的人也畏惧一个不怕死的人。 何况小秋的武功也是很高的。 “一言为定?!” “我说过的话一定会做到。”邹夕锋说:“以我的身份,最看重的就是诺言和诚信。” 小秋如释重负,他要的就是这句话。 ※※※ 邹夕锋说:“你是不是还有很多话想问我?” “是” “你就问吧,今夜我可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邹庄子是怎么回事?”小秋问了自己的第一个疑问:“这一切难道是个圈套?都是你安排好的?” “对,你确实很聪明。” 小秋再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邹夕锋狡诘地说:“我先给你看一个惊喜,看了之后你就明白了。” 小秋万万没有想到,真的有一个所谓巨大的“惊喜”在等着他。 这个“惊喜”是一个人。 一个小秋永远想不到会在目前情况下见到的人。 这个人就是邹松,真正的钱庄二庄主。 ※※※ 邹松是被两个大汉架进来的,浑身浴血,伤痕累累,已是奄奄一息。和他一起进来的,还有肥肥胖胖的费极。 费极笑得很愉快,仿佛全世界都在欠他的钱。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六十四章 风景依稀似去年 第小秋每次见到雍大总管就象看到一条吐着毒信的眼镜蛇,背心凉飕飕的,而每次看到费极就象看到一坨生蛆的大粪,异常的恶心。 费极正用一种淫秽、邪恶的目光看着他。 这个世界上,小秋最不愿见到的却并不是这个人,而是二庄主邹松――那个一心想恢复权力和尊严的人,那个现在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那个妻子在他怀中呻吟的可怜人。 一盆冷水泼到了邹松头上,倾刻将他刺激清醒。只一会功夫水就在邹松头上结成了冰,天气实在太冷。 邹松清醒过来,渐渐看清了屋内的众人。 看到邹夕锋的时候,神色有些黯然和悲愤,待看到小秋的时候,眼里却似要冒出火来,嘴里冒出丝丝的热气――没有一个男人会喜欢与自己妻子上床的人,不管这件事情是情愿还是不情愿,知道还是不知道,默许还是不默许。 最想杀小秋的人也许就是邹松,如果不是身旁有两壮汉架着他,那疯狂的阵势,恐怕马上就要冲到小秋面前。一想到纯与一个陌生男人一起生活过一段不算短的时间,一想到这个男人会和纯一起睡觉,摸着纯如雪一样的肌肤,奋力进入纯的身体,干得象猪一样起兴,松少爷就无法忍受。 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能够忍受。 ※※※ 小秋实在不想面对邹松。 比如,他就在想,如果邹松冲上来杀他,他该不该还手? 费极看着小秋和邹松,仿佛觉得很有趣,很好玩,如果不仔细看,小秋和邹松真象是同一个人。 林神医易容手术做的很成功。 ※※※ “二弟。”邹夕锋叹了一口气:“你这是何苦。” 邹松哼了一声,昂然道:“虎落平阳被犬欺,今天落在你手里,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二庄主邹松与庄主邹夕锋的明争暗斗,在几年前老庄主死前达到了剑拔弩张的白热化程度。权力的争夺从来就是最无情的,无论父子、兄弟、朋友,古往今来,从人类开始群居起,这种争斗就从来没有停止过。 松少爷铤而走险,派人暗杀邹夕锋,下毒、谋杀、刺杀,无所不用其及。邹夕锋早有准备,一一化解。老庄主刚一咽气,立刻下令将松少爷一家软禁在“松庄”,一生不得踏出一步! 以松少爷恃才傲物的性格,对权力狂热追求的个性,自然无法忍受“成王败寇”的慢性自杀,无法忍受软禁的无聊、枯糙、周而复始的生活。 你可以让他去死,也不能让他没有权力。 从某种意义上讲,邹松和邹夕锋都是同一类为争夺权力不择手段的人。邹松为权力可以离开妻子,邹夕锋为权力可以不顾兄弟,在他们的眼中,只有权力江湖,没有人间亲情。 权力使人性扭曲。 ※※※ 邹松也算是一条汉子。 在这样生死关头依然保持着世家子的风度和尊严,依然临危不惧,英气凛然。邹夕锋眼中也由衷露出一丝赞赏之色,作为钱庄庄主,作为兄长,他也希望自己的二弟至少死前象个英雄,不致辱没了钱庄的声誉。 “你是不是有很多话想问我?”邹夕锋重复了一遍了刚才对小秋说的话:“我可以知无不言,言无尽,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你。”又说“反正你已是一个快死了的人,没有必要再隐瞒你。” 小秋也想知道答案。 是不是知道真相的人都会死? 邹松抬头,看着邹夕锋说:“我有些地方想不通。” “哦。” “你是怎么知道我今夜的计划?” “我知道你一定想问这个问题。”邹夕锋说:“这一切都是我布的一个局。” 邹松瞳孔几乎收缩:“一个局?” “是的,一个局,一个精心策划的局。”邹夕锋说:“从几年前我就开始布这个局。” “什么时候?” “从软禁你的那一天开始。”邹夕锋解释说:“当时我本想杀你。” “你当时为什么不杀我,还象猫戏老鼠一样戏弄我,让我活受这么多罪?” “别以为我下不了手,其实当时我已下令杀了你。”邹夕锋说:“唐太宗李世民玄武门兵变,杀兄弑弟,还不是一样被后世敬仰,其统治时期尊为‘贞观之治’?后人评价一个领袖还不是主要看你的贡献和功绩?” 邹松无语。 “我之所以最后取消了杀你的命令,是因为我不想让江湖上的人认为,是我不想让你有朝一日当庄主才杀了你。” 老庄主死前留下“兄终弟及”的遗训,钱庄里的宗族、元老当时都在场,猝然杀了邹松,会影响邹夕锋的声誉,很多人都会因此对他不服,或者对他所指定的下一位继承人不服,政权就不会稳定。 邹夕锋说:“这个局的关健就是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是你勾结外人作乱,是你想颠覆钱庄,是你想篡权夺利,总之,一切都是因你而起,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对你下手,宗族长老也没有什么话可说。” “这样你就可以让你儿子继位?”邹松点点头:“你果然老谋深算,心思缜密。” “嗯,所以我就只有等。” “等?” “是的,等你动手,等你去勾结外人。”邹夕锋说:“我还要给你制造这样的机会。” 邹松想不通:“你怎么给了我这样的机会?” “嗯,这很简单,我一直在想你会用什么方法出‘松庄’,只要想通了这一点,我就可以给你制造出‘松庄’的机会。” “你想到了什么?” “我想,钱庄围得水泄不通,要强闯是不可能的。” “对。”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收买监视的人。” “我想过,也试过。”邹松承认。 “结果怎样?” “我刚一收买某个监视的人,这人立刻就消失了。” “你能想出的办法,我早就想到了”邹夕锋大笑说:“我命令雍大总管定期更换监视你的人就是这个道理,况且我还派人去专门监视‘监视你的人’,稍有风吹草动,立刻就知道了。” “嗯,后来我也就放弃了收买。” “收买不行,除非你能飞,或许可以飞出‘松庄’。”说这句话的时候,邹夕锋眼睛瞟着小秋,似笑非笑,好象在说,你小子是不是想用“飞鸟”逃出去? 你逃不出我的手心! “飞?”邹松苦笑:“带着妻子和儿子怎么飞?” 这种方法只有小秋才想得出来,不知有没有效? “我又想,天上不能出去,会不会从地下出去?”邹夕锋说:“从地下出去更是神不知鬼不觉,无疑是最好的办法。” “嗯。”邹松:“我就用的是这个方法,挖了一条地道。”在这种时候没有必要再隐瞒――邹夕锋也许早就知道了。 “好兄弟,有你的。”邹夕锋击掌说:“我也一直在想你怎么挖地道,那些挖出来的泥土怎么办?雍大总管费了很多精力才查出来,难得啊,兄弟。” 松庄的每一段围墙、每一个亭阁、每一座假山、每一个花台,甚至每一个茅厕、每一条阴沟,雍大总管都进行了仔细的观察。 邹松居然笑了笑,对这件事情他还是引以为傲。 “我也是用了很多心血,经历了很多失败。”邹松说:“我是无意中在马厩旁看到泥水匠王六在修补墙壁,受到了启发。” 他又说:“一时失败并不可怕。” 一个人起码要在感情上失恋一次、在事业上失败一次、在选择上失误一次,这样才能长大。如果说失败是成功之母的话,失败来得越早越好,要是三四十岁之后再经历这样的失败,有些事,可能已经来不及了。 失败是成长的代价,是成功的前 夜。 “天助我也,终于让我出了‘松庄。”邹松眼里放出了光:“只要我没有死,我就一定会想出办法,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就绝不会放弃。” 看着邹松,小秋和邹夕锋不约而同都露出了尊敬的表情。 一个人在死前能得到对手的尊敬,也不枉此生了。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六十五章 平沙万里绝人烟 邹松又问:“你是什么时候知道我出了‘松庄’?” 邹夕锋说:“在‘松庄’的书画古玩、名剑蓍刀、孤本珍籍流到外面市场交易的时候,我就猜到了。” “我想也是。” “当时我还猜到了你的动机。”邹夕锋说:“我知道你沉不住气。” 长兄如父,邹夕锋看着松少爷长大,自然非常了解松少爷的性恪和为人。 邹松说:“你怎么知道我有地道?” “猜的。”邹夕锋说:“虽然当时我不知道你怎么挖的地道,但我想,如果你要挖一条地道,一定就在‘松庄’警戒线外不远的地方,近了会被发现,远了太难挖。” “所以,我就派人到离警戒线外不远处的附近去仔细查看,我手下有不少这方面的专才,自然很快就在一株松树下发现了隐藏的地道口,只是当时没有声张而已。” “只是,我没有想到,你出去之后偷梁换柱,居然用上了替身,使我误判形势。”邹夕锋又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认为你在‘松庄’,减少了对你的警惕。” “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你计划中最关键最困难最大胆的一环,客观地说,这是一个极富想象力的计划,差点连我都骗过了。” 小秋一直在听这两兄弟一问一答,感概颇多,邹松不甘人后,越挫越勇,有头脑有恒心,邹夕锋深谋远虑,技高一筹,布局长远,能够取胜实非偶然。 这两人都不是平庸之辈。 “找这样的替身并不容易。”邹夕锋意味深长地说:“这个人既要有二弟一样高超的武功,还要有过人的机智、临危不惧的应变能力,还要陪你老婆睡觉。这样的人本来很难找到,小秋当然最适合不过了。” 恰好小秋这时以“秦恒”的化名来到钱庄,恰好雍养财对付小秋的计划被松少爷知道了,恰好小秋和松少爷身高、年纪差距不是很大,恰好林神医易容的手术做的很成功,恰好小秋又被纯所吸引,心甘情愿做替身。 邹夕锋又恰到好处地在目前这种情景下提醒邹松。邹松果然立刻掉过头,用充血的眼睛恶狠狠地盯着小秋。 幸好他此刻非常的虚弱。 小秋笑了笑,做了个手势,意思是你们继续谈,我还没有走,要走也走不掉。费极在旁边幸灾乐祸,不停舔嘴唇――现在没有骨头舔,让他很难受。 他不舔骨头就想饮血。 饮小秋和邹松的血。 ※※※ 邹夕锋说:“二弟,你还有什么问题?” “有。” “嗯,问吧。” 邹松将了他一军:“我怕你不肯说。” “只要我知道的,一定告诉你。” “我的计划只有极少人知道。”邹松转过身,直视着邹夕锋:“我想知道是谁出卖了我。” 邹夕锋的样子很神秘:“你先猜一猜。” 邹松显得很痛苦压抑:“我猜不出。” “不是你猜不出,是你不愿猜,不敢猜。”邹夕锋说:“能够知道你计划的人并不多,一个一个地筛选,很快就猜得到是谁。” “我怕猜错,你告诉我好了。” “出卖你的人,当然是你最亲近最信任的人。”邹夕锋说:“我只告诉你这些,剩下的你自己都能猜得到。” 邹松陷入更大的悲哀之中。有很多事情不知道比知道要好,明白了反而徒增心灵的侮辱和带血的伤痕。 所以,有很多人选择回避,选择糊涂。 ※※※ “邹庄子失踪也是你一手策划的?”邹松说。这也是刚才小秋问过,而邹夕锋还没有答复的问题。 “嗯。” “你怎么知道‘五口会’将袭击一个婴儿?” “我知道,而且我还知道‘心魔’和吴名都是制造混乱、血腥和恐惧的诱饵,真正的刺客是‘网眼’。”邹夕锋说:“你们的计划叫‘与虎谋皮’。是你出钱收买‘五口会’前来制造混乱的。” “针对你们的计划,我们也制定了一个相应的反制计划。” 邹松很感兴趣,他也想知道失败的原因:“你们是什么计划?” “我们的计划叫‘黄雀’。” “黄雀?怎么取这样一个名字?” “意思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黄雀’。”邹夕锋解释说:“你是螳螂,我就是黄雀啊。” “从一开始你就占了有利的一面,你有人有权有钱。”邹松不服地说:“如果我也有你同样的条件,你不一定是我的对手,今天站在失败席上的人将不是我,而是你。” “我承认,在这上面我确实占有一定优势。”邹夕锋说:“可是,我在明,你在暗,你走先,我后发,你也有优势啊。” “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一寸一木不显得心小,一天一地无所谓广大。你手中的资源运用得好,谋略正确对路,一样可以反败为胜,以弱击强。” 邹松默然,内心也承认邹夕锋说得没错。 这两兄弟一生都在争输赢,仿佛阴差阳错一般,邹松也总是要稍逊一筹。 “你头脑其实比我聪明,”邹夕锋说话的语气完全象长辈的关怀:“你主要是江湖经验不够,书生气太重,自古清谈误国,百无一用是书生,打江山靠的是铁和血,靠的是拼杀。” 邹夕锋又说:“你只要多磨练,假以时日,很可能我都不是你的对手。” 邹松还有来日吗? ※※※ 小秋和费极一直在旁一言不发,他们都是非常懂事的人。 邹夕锋和邹松怎么说都是亲兄弟,虽然争得你死我活,可是一旦这时有了外人介入,说不定立马就会一致对外,将所有的怒气撒在你身上。 就连费极这样跟了邹夕锋多年的人,对其性恪深有揣摸,可是不到最后一刻,他也不清楚邹夕锋最终会怎么对付邹松。 ――这仅是邹夕锋一念之间的事。 如果出手重了,万一事后邹夕锋反悔怎么办?邹夕锋没有发话,费极绝不会开口,更不会动手。作为邹夕锋最喜欢最信任的人,他做事的原则一向就是“庄主想什么就做什么,庄主要什么就给他什么。”而“庄主不喜欢什么,就千万不要给庄主什么。” 一句话,就是投其所好,避其所恶。 在这一点上,费极一向做的很好。 ――目前这种情况下最聪明的办法就是沉默。一种沉默是不说话,一种沉默是不说心里话,还有一种沉默是金。 沉默是力量的凝聚,是耐心的等待,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 一将功成万骨枯,每一个成功的英雄背后堆积着多少尸骸和枯骨? 今夜,将会有多少人因纷争而倒下,又将会流多少鲜血? 除夕夜,决胜日,一战定,万人泪。 兴,江湖腥;亡,天下苦。其兴也衰,其亡也忽。 天下多少事,都付江水向东流。 ――这就是江湖!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六十六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 邹松是在马背上被摛获的。 当时,他正在接应青龙镇的人员。 青龙镇的人行驶江上,他和林神医一行纵马岸边,一边护送一边警戒,两支队伍遥相呼应。邹松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黑衣披风、一脸严肃、冷漠,内心却是异常的激动和兴奋,还有一丝大战前的紧张。 林神医和七个骑士也是一律黑披风、黑骏马,象幽灵一样,紧承其后。林神医是邹松绝对信任的人,一向在钱庄公开支持他,为了保护、陪伴邹松一家,自我放逐,宁愿被软禁“松庄”,在邹松最困难最艰辛最没有朋友的时候,还要与他在一起,单是这份忠诚就足以感天动地,足以赢得信任和敬仰,足以为人江湖人物楷模、表率。 另外七个骑士是跟随二庄主多年、出生入死、生死相随的“雾松七骑”。邹松被软禁之后,“雾松七骑”不辞而别,退出钱庄,从此消失,却是在悄悄保存实力,静静等待二庄主招唤。 松是一种生命力极强的常青树。不管冰冻风寒,依然苍茏茂郁。人们赋予它意志刚强,坚贞不屈的品格,与竹、梅一起比作“岁寒三友”,而予以敬重。民间更爱它的常青不老,在传统装饰中它是长寿的代表。 “雾松七骑”的意思是云雾中若隐若现的七株傲松――七个视死如归的壮士。 ――死士就是随时随地可以为你去死的人。 对这些人,邹松当然很放心,可是,真正的危险往往就来自这些令人放心的人之中。 岸边的路并不平坦,高低不平,江流走势,蜿蜒曲折。转到一个山坡,刚好挡住了江面船只与岸边一行的视线――山坡后发生什么事,船上的人看不到,也听不到。 突变就在这时候发生了。 “雾松七骑”中的三骑突然向另外三骑下手,另外三骑卒不及防,纷纷中刀,惨叫迭起,剩下另一骑的目标是邹松。 邹松反应快得多,向侧急闪,一刀辟空,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另一侧已经有人在等着他,等着他自投罗网。 这个人就是林神医,他手中的剑正好有意无意对着邹松的左肩。 剑轻轻刺入了二庄主的左肩,挑断了左臂肩筋――邹松用的是左手刀,这只手废了,还怎么拿刀? 剩下一骑的刀迅速回落,变砍为挑,挑到二庄主的右臂上。 刀落,筋断。 “出卖你的人,当然是你最亲近最信任的人。”邹夕锋没有说错。邹松做梦也没有想到,出卖他的人会是林神医。 ※※※ 钱庄之上、鹰塔之巅。 林神医出现的时候,邹松直直地望着他,仿佛还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林神医脸色有些发绿――不管是谁,出卖自己的主人总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邹夕锋阴笑着介绍:“这位是林神医。” 林神医还用介绍?化成灰邹松都认得出来。 邹夕锋又说:“你知道为什么出卖你的人会是林神医?” 邹松摇摇头。 邹夕锋慢慢解释:“因为林神医本人正是钱庄八大金刚之一。” 大家一向知道,孙基、郑魂、郑洪、大象是“怡和钱庄”八大金刚之一,可是另外四大金刚是谁,没有人知道,雍大总管也只知道其中可能有一个女人。这四个人只受庄主的直接领导,只要庄主邹夕锋一声令下,他们就会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出现在你的面前,绝不会让你失望。 金刚出,风云变。 这四人是邹夕锋手上的四张王牌,不到最后关头,不会轻易发牌。 林神医就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以适当的方式适当的身份出现在邹松面前。 “从一开始,就是我派林神医到你身边的,他的任务就是监视你的一举一动。”邹夕锋说:“你的所有计划,通过林神医,我知道的一清二楚,说不定,比你知道的还多。” 邹夕锋又说:“这下你明白了吧?你还有什么话说?” “我自己眼睛瞎了,认不清人,怪不了谁,只能怪我有眼无珠。”邹松脸色惨然:“快杀了我吧,我实在无话可说。” 邹夕锋这次会放过兄弟吗? 此刻,纯和袁梅、琴、林啸风正在钱庄的暖室吃点心,叙话新年,家长里短,说说笑笑,盼盼和几个小朋友在院里的空坝上燃放鞭炮,又闹又跳,沉浸在节日的喜庆中。 只有曾经的人质――婴儿邹庄子在母亲怀中安静熟睡,好象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凶还太小,还不知道这个世界的险恶。 ※※※ 林神医向邹夕锋深深一礼:“庄主,属下有一句话想说。” “嗯,说吧。” “请庄主念在手足之情,不要杀二庄主,放他一条生路。” 邹夕锋目光如炬,断然说:“难道你要我纵虎归山吗?不行。” “作为钱庄另外四大金刚,尊守先庄主一代又一代遗训,只能听命于庄主一人,谁为庄主则听命于谁。”林神医很难过:“可是,我并不想这样对二庄主。” “此言差矣。” 费极终于在这时说话了:“你这是陷庄主于危难之中。” 林神医露出厌恶的神情――整个钱庄喜欢费极的人好象并不多。 费极不在乎,好象已经习惯了,说:“二庄主勾结外敌,阴谋叛乱,死一百次都不为过。不杀不足以平天下之口,不杀不足立庄主之威,试问,连这样严重的事情都可以从轻,何以号令天下?” 林神医气急:“你……你……?你……不是人!” “我怎么啦?”费极张着厚厚的嘴唇说:“我本来就不是人啊。” 林神医气得不知说什么才好,对费极这种家伙,他实在不知该怎么办。 费极正色说:“二庄主不除,万一有一天卷土重来,岂不是又要天下大乱?二庄主一日不死,钱庄无宁日矣,请庄主三思。” 理由居然还很充分。 林神医说:“你不要忘了老庄主死前留下‘兄终弟及’的遗训。” “我怎么会忘?”费极说的头头是道:“二庄主为什么这么心急?庄主已经对他够宽大的了,他还是狼子野心,急不可耐,一再向庄主下黑手,二庄主心里还有手足之情吗?还有忠孝节义、长兄为父吗?” 林神医说:“可是,万一庄主有个三长两短,钱庄谁来继位?谁人可担此大任?” “庄主正值盛年,咦,你难道想庄主死吗?” “不是……不是……”林神医忙摆手,邹夕锋的脸色果然变了,变得阴沉沉的。 费极得理不饶人:“庄主有子有孙,难道不可以继承钱庄大位?” “我……我只是说万一。”林神医急得满头大汗。 “庄主英明神武,就是再活几十年也没有问题,怎么会有什么万一?”费极说:“我等正应该上听庄主,下辅少主,你怎么可以在这里危言耸听,说出这样大逆不道的话!” ※※※ “精彩,精彩。” 小秋拍着手说。 费极眨眨眼:“这位二庄主难道有话要说?” 小秋大笑。 他发现,与费极这样的人说话,最好先笑一笑。 笑也是一种武器。一种心理武器。 你可以通过笑来掩饰不足,打乱对方的谈话,也可以用笑来增强信心,所以,一个剑客在拨剑之前,不妨先笑一笑,不要总板着脸装酷。 而且要仰首向天笑。 第四卷 北风吹雁雪纷纷 第六十七章 层层陷阱为谁设 费极果然弄糊涂了。 他不明白这个时候小秋为什么还能愉快地笑出来。 邹夕锋杀了自己的兄弟之后,难道还会放过他?小秋本人应该是个已经死了的人,邹松是一个离死不远的人,小秋还能用一个什么身份活下来? 这个身份难道是“死人”? 想到这里,费极也笑了,觉得这是一个很可笑很有趣的事情,不笑实在对不起自己。 这下把林神医弄得云里雾里的,让他惊讶的是,好象小秋的笑声可以感染,邹夕锋也笑了,脸没有那么阴沉了。最令他无法理解的还不是这个,更让他惊讶的是,邹松居然也咧着带血丝的嘴笑了,而且笑得好象很开心。 也许,林神医年纪大了,弄不明白了,该回去抱孙子,退出江湖了。 他悄悄叹了一口气。 直到笑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小秋才停了下来。他一停下来,大家就跟着停下来了。 曾经有一个人,抬头看天,看了很久,终于这边有一个人忍不住,也跟着抬头看天,想知道在看什么,紧接着,很快就有了第二个、第三个……一会就有一群人跟着抬头看天。其实,这个人是在流鼻血,把头抬起来而已。 天上什么也没有,这个人久久地看着天空,给人一种神秘感,引来大家的好奇,自然招来了一大群人。 ――人们都有一种盲目的从众心理。 还有一个原因,是同一样事物,人们都会有不同的解读,比如,有人就会以为你在看云彩,有人会以为你在看天气,还有人会以为你在练喻咖。 邹夕锋笑,是因为他觉得这些人好笑――决定这些人命运的主宰是他,不是别人,只有他可以笑,别人不行。邹松之所以笑,是因为能够在死前看到人们精彩的表演,看到最不喜欢的小秋死到临头,不能不笑。林神医没有笑,是因为他坚信,谁笑到最后才能笑得最好。 笑总比哭好。 ※※※ “你为什么这么高兴?”费极忍不住问。 小秋微笑道:“因为你们说了很多废话。” “啊,我说了这么多居然是废话?”林神医很生气:“我也是为了说服庄主,为了救松少爷啊。” 小秋说:“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加害松少爷?” 林神医老脸胀得通红。 小秋又说:“在这里最终下决定的人是谁?” 费极抢着说:“当然是庄主。”他一向是“屁股决定脑袋”,每次有马屁拍的时候,总是非常积极,不甘人后。 “庄主会听你们的吗?” 费极和林神医面面相觑,不知如何回答,邹夕锋则在一旁气定神闲。 小秋说:“其实庄主心中已经早就有决定了。” “是什么?” 小秋没有直接回答,却问了一个问题:“谁最希望二庄主死?” 林神医望了一眼邹夕锋,虽然没有说话,意思却是明白的,指的是庄主。 费极却说:“是你。” 小秋抚掌说:“对,聪明。” 费极解释说:“松少爷死了,你就名正言顺成为了二庄主。”他露出淫秽的笑容:“你还可以继续占有松夫人,嘿嘿,对吗?” 小秋脸有愧色,长叹了一声,良久方说:“可是,最不希望二庄主死的人也是我。” “为什么?” “因为他是菊花小秋。”这次是林神医接话:“就这么简单。” 奇怪的是,所有的人对这个答案都好象很认同、很满意。 小秋,是近年江湖上极富传奇性的人物。 一个喜欢用菊花作标志的人小心的小,秋天的秋。 一个极其平凡的名字,一个极不平凡的人。这个名字代表着一种品牌,一种口碑。更代表一种信誉和精神。 一种急人危难、锄强扶弱、雪中送炭的精神,一种不畏强权、行侠仗义、敢于牺牲的气节,因为有了这种精神和气节,江湖才变得不至于沉沦,才变得多姿多彩、激情飞扬,让人热血沸腾,才会有那么多流芳百世的故事传奇。 ※※※ 邹夕锋咳嗽了一声。 人感冒风寒要咳嗽,咽喉有了痰要咳嗽,声音沙哑要咳嗽,邹夕锋咳嗽却不是因为这些原因,他咳嗽的意思是提醒大家安静,庄主要发话了。 众人果然静下来,一起看着他,静等他说话。 “你们知道农夫和蛇的故事吗?”邹夕锋慢慢说:“一个农夫是看到一条蛇冻僵了,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于是动了恻隐之心,怜悯地将它揣入怀中,没想到蛇苏醒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用毒嘴咬了农夫一口,以致有了农夫好心救蛇一命反而被它咬上一口断送性命的结果。” 邹夕锋神色有些黯然落寞悲伤:“费极没有说错。我不能坏了规矩,养虎为患,做那位愚昧的农夫。” 费极忙献媚:“庄主英明。” “我把二庄主交给你。”邹夕锋不忍去看邹松,转过头盯着费极:“你不能用那些玩意来对付二庄主,要让他死得有尊严,死得象个人,死得符合他的身份。”他冷冷地说:“如果他受到一点酷刑,我一定会亲手杀了你。” “属下不敢,请庄主放心,属下一定按庄主的吩咐做。” “嗯,你们都下去吧,我还有话对小秋说。”邹夕锋挥挥手。 林神医想说什么,邹夕锋厉声道:“还不快走!” 费极、林神医忙和两位壮汉拖着邹松出去了,邹松一直面不改色,保持着世家子的风度和尊严,连看都没看邹夕锋一眼,只是叹道:“可惜,可惜,没有看到小秋死在我面前。” 行前高嚷:“小秋,你活不了多久的,我先去一步,马上就是你了。”又大笑:“大哥,你多保重,希望你能活一百岁,亲眼看到钱庄毁灭,哈哈哈。” 脚步渐渐远去,终不可闻。 ※※※ 邹夕锋很奇怪:“小秋,你为什么不劝我?你不是一向舍生取义吗?” “因为你根本不会杀二庄主,我为什么要劝你?” “哦,”邹夕锋不解,说:“我刚才已经下令杀了二庄主,你没听见?” “我听见了,也听得很清楚。”小秋说:“我刚才说过,其实庄主心中已经早就有决定了,你的决定就是留下松少爷。” “嗯。” “黄雀计划是一个处心积虑、策划周密、跨越几年的计划,是一个巨大的陷阱。你要对付的不是邹松,更不是我,而是青龙镇著名的胡老板,”小秋说:“他并不是一个容易上当的人。” “胡老板是一个老奸巨滑的人,几乎没有弱点,他是靠赌起家,以赌致富,用赌闯江山。赌,是他致胜的法定,也是他唯一的弱点――最强的地方才是最易让人疏惑的地方,胡老板不会想到你会用他的强项来击败他,这不符合常规逻辑。” “胡老板可以赢很多次,可是失败一次就足够了。一次就足以让他连本带利输光所有的一切,输得连内裤都不会剩下一条。” “邹松是整个计划最关键的一环,你要用邹松打消胡老板的疑虑――钱庄里当然会有胡老板潜伏的眼线,这些人会将钱庄的一举一动用各种方式通报给胡老板,最终促成胡老板下定与邹松合作的决心。” “你就在钱庄布下天罗地网,已逸待劳,静等青龙镇的精英来袭击。” “而我,”小秋苦笑:“不过是整个棋局中一枚小小的被人利用的棋子而已。”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六十八章 笑谈连横与合纵 “不错。”邹夕锋点点头:“你分析的很有道理。” “不仅仅是有道理,”小秋说:“这是事实。” “嗯,是这样,”邹夕锋承认:“你很聪明。” 小秋说:“你真要杀邹松,随时都可以,也不必等到现在。” “是的。” “如果庄主真想杀二庄主,就不会叫林神医和费极一起去。你明知道费极和很多人都合不来,象费极那种东西,只要是个人就不会喜欢。”小秋说:“林神医是个忠直之士、骨耿之臣,你命令他违背自已良心去抓获邹松,已经让他够痛苦的了,再让他去亲自杀了二庄主,他一定做不到,一定会极力阻拦。” “就是费极,你别看他嘴上说得冠冕堂皇、振振有词,其实最不希望二庄主死的人就是他。” “哦。为什么?”邹夕锋很感兴趣。 “因为他是费极。”小秋说:“松少爷活着对他最有利。” 邹夕锋没有再问,他也是个一点就透的人,费极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最清楚。有些话不能说得太白,说白了反而不好,意会就行了。 象费极这种东西,誓言是用来背叛的,承诺是用来敷衍的,朋友是用来出卖的,老板是用来替换的,真诚是用来埋葬的,亲情是用来遗忘的,别人是用来利用的。 ――在他的心中,只有自己。 费极最喜欢冬天,因为白昼短暂而黑夜漫长,这样人们会有更多的时间来逃避,他就有更多的时间来作恶。也许白日工作太艰辛,人们总是喜欢解脱生活的束缚,寻求另外一种新鲜平静的生活。就像穿鞋,穿久了,光着脚走路,就会有一种全新的体验。然而,光脚一旦遇上了玻璃碴,就容易受伤…… 一个人如果遇到了费极,就象黑暗中光脚遇上了带毒的、烧红的铁碴,不仅仅是受伤,而且是要你的命! 这样的人邹夕锋为什么还要放在身边、十分信任? ※※※ 江湖争霸,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竟争。 邹夕锋用人,有自己特殊的看法,“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的道理他是非常明白的,汉高祖刘邦手下是些什么人:张良是没落贵族,萧何是个小吏,樊哙是个屠夫,曹参是个吹鼓手,专门送死人的,陈平有“盗嫂”恶行、道德受人诟病,韩信没人要,受过胯下之辱,可就是这些人建立了大汉百年基业! 汉武帝刘彻时期,卫青原是个马夫,主父偃出身低贱、东方塑是个算命的、霍去病为将时才二十多岁,可就是这些人协助汉武帝大败匈奴,建立了当时最强大的国家,我们因此才称为汉族,语言才叫汉语!! 邹夕锋认为,费极虽然怕死无耻,却可以替他去做许多肮脏、龌龊、见不得光的事,一样很有用。 ――有用的就是人才。 ――小人也有小人的好处。 ――君子最怕遇到的就是小人。 ※※※ “邹夕锋最后会用什么方法来打败青龙镇?” 小秋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出乎意料,邹夕锋居然很详细的作了说明。 能够让人分享自己的成功,邹夕锋还是很乐意的。 “我要对付的并不仅仅是青龙镇。”邹夕锋说:“我要对付的至少是五股力量。” “第一股就是二庄主。” 小秋说:“这我知道。” “你知道二庄主失败最重要的原因是什么?” “请说。” 邹夕锋说:“就是他不会推销。” “推销?”小秋不解:“这怎么跟推销扯得上关系?” “推销的最高境界是什么?” “不知道。” “就是推销痛苦。”邹夕锋指着桌上的一杯水说:“这杯水,如果在河边,你可能一分钱都卖不出去,如果你煮开之后,泡上一壶龙井,就可以卖一个好价钱了。” “嗯,是这样。” “可是,这并不算是推销的最高境界。”邹夕锋说:“如果你让一个人在沙漠中走了三天三夜之后,暴晒、干渴、脱水,这时候你去卖这杯水,就可以让这个人用他身上所有的钱和产业来买这杯水。” “推销痛苦就是去推销这个人必须要的、渴望要的东西,没有这种东西这个人就会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孔子创立儒家,走访七国,却无人喝彩,因为当时诸候征战,各国需要的不是礼节仁义,而是强国扩张之策,客观上没有这种需求。秦始皇统一中国,作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皇帝,使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儒家当时也没有市场。” “后来,至汉武时期,为促成民族融合、上下协调,时代需要一整套的上层建筑,也需要有一套广泛的治理国家的纲领性哲学思想体系。于是,才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学说才终于推销出去。” “二庄主最后失败,就因为没有找到需要收卖之人的痛苦。” ※※※ ――“第二股力量是朝庭里最权柄着著,势力熏天的李轻侯李侯爷。” 邹夕锋继续说:“邹松用一副价值连城的‘清明沐浴图’去收买李侯爷,下的功夫不可谓不小。” “可是,官场险恶,高处不胜寒,李侯爷最需要的恰恰是巩固自己的权力,打击政敌,我只是派人去与李侯爷达成秘密政治协议,答应通过钱庄的各种关系全力支持他,就这么简单,一分钱都没有花。” ※※※ ――“第三股力量是‘南海王’关海天。” “关海天父亲南海一战中,死在血魔的血刀之下,二弟以一把血刀就想赢得了关海天的信任和加盟。可是,他没有想到关海天说‘谁刃血魔,谁得血刀,谁就是我的朋友’这句话的时候,是刚亡父才继位之时,不过是为了争面子说的而已。” “因为关海天是废长立幼,他最痛苦的事情就是继位以来一直有很多人不服,特别是其兄长关云天,我只不过派了几个人到南海去,帮关海天摆平了这件事情,他立刻就把血刀送给了我。嘿嘿。” ※※※ ――“第四股力量就比较棘手了,就是江湖上近百年来最神秘的杀手组织‘五口会’。” “二庄主用一顶汉武帝戴过的缀满钻石、珠宝的金丝皇冠疏通‘五口会’的会长,再许诺推翻邹夕锋之后,给会长开一个户头,予取予求,意思就是到时候只要会长需要,钱庄都会尽力满足。” ――这可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小秋问:“会长答应了吗?” 邹夕锋叹了一口气:“据线报,‘五口会’的会长答应的居然比二弟问得还快。” “你是怎么说服会长的?” 邹夕锋反问:“你知道‘五口会’会长最痛苦的是什么?” 小秋深思说:“‘五口会’要人有人,实力雄厚,江湖上没有它不敢刺杀的人,这么多年,听说积累的金钱也不少,不会有什么痛苦吧?” “当时我也这么想。”邹夕锋说:“可是,‘五口会’又是必须要争取过来的,它远比李侯爷和关海天加起来还重要,否则,失败的很可能就是钱庄。” 邹夕锋眼中露出一丝忧虑,小秋还从没见过他有这种眼神,“五口会”真的这样可怕,连邹夕锋也有顾虑? “五口会”的痛苦是什么? 小秋真想马上知道。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六十九章 逆风吹浪击船声 “‘五口会’没有痛苦,你就要去给它制造痛苦。”邹夕锋说。 “制造痛苦?” “是的,用一切手段去人为制造痛苦。” 小秋好奇地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五口会’近百年来最成功的地方就是低调和神秘。”邹夕锋说:“我们要打破的就是它不为人知的一面。” 这句话说起容易做起难,每一项成功后面所付出的艰辛和代价,都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我用了近三年的时间才找到一些眉目。”邹夕锋平静地说:“我派了很多人去秘密调查,不管‘五口会’躲在暗处,如何伪装,总有些蛛丝马迹可寻,比如:它总要有与外界联系的人,总要有收钱的地方。” “你知道,关于钱的方面,一向是钱庄的强项。”邹夕锋笑了笑:“我们就从这些方面入手进行调查。” “我们首先派人装成顾客与‘五口会’的外线联络,用一笔让人无法拒绝的报酬,请‘五口会’去刺杀一个很有声望的人,在付的银票上我们做了手脚,加上了只有钱庄方面才能看懂的暗记――为了防伪和识别,每一张银票上都有特殊的暗记。” “比如,它长方形的印章就分成了八小块,由八个人各执一块,只有这八个人同时聚齐,才能盖上一枚完整清晰的印章。” “这次,我们在这张银票上加上一个用特制油墨水印的小龙,只有在侧光下,用专门调制的药水才能看到,这张银票我们取了个代号叫‘龙票’。” “我们就守株待兔,死死追踪龙票的踪迹,静等人来取这张‘龙票’。” “在事情结束第二十七天之后,终于有一个经营丝绸的徽商到本庄的安徽无锡分支兑付这张‘龙票’。由于‘龙票’金额比较大,一般钱庄的分支机构都不会有这么多的现银,需要进行预约。” “利用筹备现银的时间,安徽无锡分支立刻派人去调查这位徽商,同时向总部飞鸽传书。” “我们很快查到了这位徽商的部分底细,顺藤摸瓜,就查到了‘刺杀堂’的堂主吴名。” “吴名姓‘卞’。在故乡,有一个体面的、幸福的家庭,是一个公婆面前的好媳妇、丈夫身旁的好妻子、儿女心中的好母亲。她还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才女。能诗会画,尤善工笔人物。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把她与”五口会“的刺客联系在一起。” 吴名希望人们都尽量把她忘记,最好永远不要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存在。 ――杀手的世界注定是无名的。 ※※※ 邹夕锋摸了摸秃顶,继续解释:“线索到吴名身上就断了,可这已经足够――因为这已经可以让吴名痛苦了。” 如果家人、朋友知道她是一名刺客,会是什么表情?有的女人为了她的家庭可以牺牲一切。 小秋有些不甘心:“就只查到这些?” “是的。” “没有更多的线索?” “没有。” “真的没有查出谁是‘五品会’的会长?” “我们只查到吴名,没有查到会长,这个人隐藏的很深。”邹夕锋说:“我怀疑二庄主见到的会长仅是一个替身。” 小秋倒吸了一口凉气,问:“难道会长不来取钱?” “银票已经转化成现银,和普通的银子没有什么区别,任何人都可以拿这样的银子出来买东西。”邹夕锋说:“吴名还可以分批向外转移银子,我们很难跟踪。” “而且‘五品会’的会长好象不缺钱,从来没有见人与吴名联络,也没有见吴名往外送一钱现银――我们分析,这笔钱极有可能是‘五品会’给吴名的安家费。” “嗯。”小秋说:“这样解释得通。” 邹夕锋笑得意味深长地说:“我们虽然不知道谁是‘五品会’的会长,但我们可以推断。” “推断?” “是的。” 邹夕锋说:“我们推断‘五品会’的会长至少有这样几个特征。” “第一、这个人非常富有,很可能不事生产和经营。” “为什么?” “因为他没有去生产和经营的压力,刺杀的丰厚报酬可以让他生活的很舒适。” 小秋点点头。 “第二、这个人至少表面上很少与江湖人来往,保持一种超然的态度。”邹夕锋说:“一入江湖,纠纷就多,如果顾客请求杀的是自己的朋友和亲人,这是一件尴尬的事情,这个人一定会尽力避免这种情形。” 小秋说:“是这样。” “第三、‘五品会’屹立江湖百余年,会长所在的家族一定是一个流传多年的世家。”邹夕锋说:“这个世家很可能有一种很特别的极高的家传武功。” “嗯。”这次是小秋说理由:“这样才能服众,也才能自保,杀手是不会轻易服人的。” “第四、光有武功不行,这个家族还应当精通刺杀、跟踪、潜伏这一类与业务有关的技巧。”邹夕锋说:“历任会长还要有头脑、有计谋、有权术,才能隐藏得很深,才能‘犹在深宫人不知’,至今也没有人知道。” “这样的家族江湖能有几个?是不是呼之欲出?” 小秋叹服,上前行了一礼,认真地说:“谨受教。” ※※※ “所以,我就故意向符合以上条件的家族透露了吴名的真实身份。”邹夕锋说:“更绝的是,还有意无意地暗示,已经知道了会长是谁。” “妙!”小秋击掌大笑:“他一定以为你真的知道了底细,当然沉不住气。” “是的。”邹夕锋也大笑:“很快就有人来与我们联系,哈哈哈,比我们预想的还快。” 以后的事情就顺利了。 “我们花了这么多心血,付出那么多代价,谋划了几年,就是为了一个目的。”邹夕锋坚定地说:“彻底打败青龙镇!” ※※※ 小秋想不说佩服都不行,可是,另一个问题又来了:“据我所知,这次青龙镇精锐尽出,要打败这样一支虎狼之师,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杀敌一万,自损三千,钱庄也会有很大的损失。” “如果损失过大,两败俱伤,一战之后,还能笑傲江湖吗?” ――最可能的结果就是鹬蚌相争、渔人得利。 “我当然考虑过。”邹夕锋说:“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办法总比困难多。” “哦,你想到了什么办法?” “借。” “借?”小秋弄糊涂了:“借什么?” “你听说过三国‘草船借箭’的故事吗?” “知道。” “我们就是要借青龙镇之手消灭青龙镇。” 这是不是太玄了一点,可能吗?青龙镇会愚蠢到自己消灭自己吗?胡老板是那么简单的人吗? ※※※ “你知道青龙镇精锐这次来钱庄,用的是什么交通工具?” 小秋说:“不知道,可能是骑马,一路杀来。” “这样目标是不是太明显了?” “嗯。”小秋说:“难道是白天休息,晚上走路?” “这样太慢了。” “那会是什么呢?” “再想想。” 小秋眼睛一亮:“坐船?!” “猜对了。”邹夕锋说:“他们确实是坐五只大船来的。” ※※※ 此刻,五艘巨大的帆船正在准备靠岸。 帆船下面的船舱里,黑压压一排排黑衣壮士,一个个神情肃穆,刀光剑影,鸦雀无声――这是大战前夕短暂的宁静。 这些杀气腾腾的死士都是青龙镇派出的勇士。 他们正在最后检查一遍装备,最后擦试一遍武器。 决战即将开始。 这些死士马上将向江湖上最富盛名的 怡和钱庄,发起猛烈而致命的突袭。 “格杀勿论!”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七十章 江村月落正堪眠 青龙镇,一个不起眼的小镇,传说中的赌镇。 但是,在江湖人心中,“青龙镇”三个字已经成了一个品牌。 一种实力的象征。 国家、诸候边界的划分,有的以山脉的起伏来划界,有的以江水的流向来定边,还有的以城镇、人口、牲畜多少来划范围,可是,在任何一种划界的背后,隐藏着的都是实力。 ――边界永远都是根据实力来划分的,也不会是永远固定不变的。 江湖也是一样。 各组织的实力决定各自的势力范围。 作为拥有一百零八家赌场、十三家妓院的青龙镇,实力是不容小看的,更重要的是,它有一位可怕的主人――山羊一样的胡老板。 从十七岁出道,涉足赌坛,胡老板凭着个人独特的对赌的理解,再加上谨慎、出手凶狠,招招制敌死路,终于在三十多年前,开创了青龙镇的基业。 七十二行,行行出壮元,每一行都有自己的权威。胡老板就是赌坛的权威。不管你承不承认,赌博实际上需要很高的天赋――胡老板就有这种天赋。 中原赌得最大,口碑最好的赌场就在青龙镇。 不管你赢了多少,都会保证让你带走,保证你的绝对安全;不管你输了多少,都会把你送回去,那怕你来自遥远的西域,也会给足你盘缠;最重要的是,无论你赌多大,青龙镇都敢接注。 曾经有人赌大片的庄园,有人赌家传几百年收藏的无数的名画,有人赌京师最著名的美女,更有海外来的一个小国的国王赌自已的国家! 青龙镇就象一块磁石,吸引着无数的赌徒。许多人不远万里,千里迢迢来到这儿,只是为了一掷千金的豪气。 ※※※ 中原多逐鹿。 “秦失其鹿,则天下共逐之。” 青龙镇的生意一直很不错,生意好了自然就有人眼红。要扩张,就要与人争地盘,就要流血,创业难,守业更难,要保住地盘,也要流血。 血也不知流了多少。 也不知会流到什么时候,何时是尽头。 这次胡老板亲自率领青龙镇的精锐力量进攻“怡和钱庄”,就是志在必得,一战定中原! 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青龙镇前进的步伐。 ――遇佛杀佛,遇神杀神,遇魔降魔。 “人活着,总是要得罪一些人,就要看那些人是否值得得罪;人在江湖,总要杀一些人,就要看那些人是不是挡了你的路;人生在世,总要践踏很多人,关键是你要踏着这些人的尸体走向成功的颠峰。” 这是胡老板为自己的一生总结的一句话。 为了这句话,他付出了很多,甚至付出了视为亲子的萧四――从萧四踏上钱庄的时候起,结局就是注定了的。 派萧四到“怡和钱庄”签定和平协议,只不过是为了麻痹钱庄,同时,为集结力量争取时间,仅此而已,胡老板从来没有把这个协议当真,如果有必要,他可以和魔鬼签定协议。 在胡老板看来,江湖上任何胜利都没有偶然,始于偶然,则终于必然。偶然就像是群星点缀着必然的天空。只要有雄厚的实力、准确的情报、精确的计算、仔细的谋划、周密的准备,胜利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也是必然的事。 今夜之后,谁主沉浮? 谁将入主中原? ※※※ 鹰塔。 邹夕锋和小秋还在继续着他们的谈话。 在决战即将开始之际,邹夕锋给小秋谈的却是“心”。他是不是有毛病,不知道危险已迫在眉睫、间不容发? 要谈心也可以今后谈啊。 邹夕锋谈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心”,而是心理,他正在就这一话题从容而说:“江湖人要有良好有心理素质,越到最后关头越要沉得住气。” 小秋同意,作为一名剑客,对心理素质的理解,他也是很深刻的。 武功、心理、经验,缺一不可。 “就象下棋,开始布局很好,可是稍一疏忽,一着不慎,也可能满盘皆输,前功尽弃。”邹夕锋说:“所以,我们一定要摸准对手的思路,看准对手下一步会走什么样的棋。” “不错。” “高手过招、强者争霸,首先就是心理战,揣摸对手的想法、思路,寻找对方的弱点。”邹夕锋说:“而且这种心理战贯穿整个始终。” “是的。” “可是,胡老板的心理,我很长一段时间都揣摸不透。”邹夕锋说:“一个精于赌博的人,一定是一个善于掩饰自己真实底牌的人,也一定是一个心理素质、承受能力非常好的人。” ――胡老板更是其中翘楚。 这么多年来,胡老板从来没有赌输过。 “你猜,胡老板下一步会怎么走?”邹夕锋说:“他最后的底牌是什么?” 小秋想了想,老实回答说:“我猜不到。” “嗯,可以理解,因为你得到的信息要少得多。”邹夕锋遗憾地说:“就连我,收集了那么多的情报,研究了这个人这么多年,也猜不透他下一步要做什么。” ――不到最后关头,没有人知道胡老板的底牌是什么。 ――你知道的时候,就是结束的时候。 “可是,我们又必须要猜,而且不能猜错。”邹夕锋说:“猜错的结果如何,你也想象得到。” 猜错的结果如何,不用想,小秋都知道。 ※※※ 邹夕锋身旁一直环伺着几个面无表情的人,几乎寸步不离――这几个人显然都是非常可怕的人。 ――也许是钱庄“负责安全的人”中武功、机智、临危不惧的应变能力最高的人。 防患于未然,万无于不失,在决战之夜,明显加强了警卫,做到滴水不漏。 在邹夕锋的示意下,其中一名年纪稍大一点的“负责安全的人”走到墙边,拉开了一幅竹帘,露出墙上一张巨大的中原地形图。 地图画得非常详尽,穷尽了当时所能收集到的所有资料和技术,真可谓“一管而窥天下”,一图在手,江山拥有,帐屋内,羽扇间,笑谈中,决胜于千里之处。 邹夕锋指着地图对小秋说:“你看,如果从水路,青龙镇的人会从什么地方上岸?” 小秋认真地看了看地图,说:“青龙镇来的人很多,船不会小,小一点的港口无法停靠,依我看,从‘十里浦’渡口上岸最理想。” “为什么?” “因为从‘十里浦’上岸,可以迅速沿官道长驱入城,直攻钱庄。” “嗯,有一定道理。”邹夕锋说:“可是,‘十里浦’有我们一个重要的分支,一向有一支强悍的警卫队伍,近期更是增加了人员,青龙镇不会连这种情报也不知道。况且,‘十里浦’离繁华地段太近,平时就熙熙攘攘,今晚守夜、放礼花的人多,更易被察觉,难以快进。” 邹夕锋又说:“如果是我,就不会选择这样明显的地方。” “你会选择什么地方上岸?” “兵不厌诈,我会选择一个常人意想不到的地方,出其不意,进行突袭。”邹夕锋指着地图上一个标识说:“我会选择‘八里浦’。” “八里浦?” “是的,就是‘八里浦’。” “为什么?” “你看这里离什么地方最近?”邹夕锋说。 小秋看了看地图,瞳孔几乎收缩,不禁叫了起来:“松庄?” “是的,‘松庄。’”邹夕锋说:“占领‘松庄’之后,就获得了一个前进的基地,退可攻,进可守,更重要的是,从‘松庄’出松林,经后山,可以奇袭钱庄大本营!” 邹夕锋又说:“‘松庄’就是今晚的兵家必争之地!”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七十一章 东风不与周郎便 听到“松庄”两个字之后,小秋心里久久无法平静,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油然而生。那里毕竟是他生活过的一段地方,有今生也无法忘记的美好回忆。 战场的惨烈是毁灭性的,今晚之后,“松庄”还能剩下几处完整的地方? 尽管“松庄”不属于他,小秋内心还是不希望“松庄”受到损伤,更不希望那里的人受到伤害。 冬梅、春兰,还有很多人今晚仍在“松庄”里,她们怎么办? “你不要担心,‘松庄’不会有事的。”邹夕锋注意到了小秋表情的变化:“今晚决战的地方不会是‘松庄’” 小秋不解:“为什么?你不是说……” “我只是说‘松庄’是今晚的兵家必争之地,并没有说今晚决战的地方就是‘松庄’。”邹夕锋说:“我们不能让对方上岸。一旦青龙镇的虎狼之师上了岸,我们的伤亡会非常大。” “对。” “我们不能学春秋时的宋襄公,空讲仁义,让楚军渡过泓水,没有半渡击之,终致兵败。江湖争霸是绝不能讲所谓仁义道德的,只有铁和血、生与死。”邹夕锋一字一句地说:“今晚决战的地方就定在‘八里浦’!就在敌人上岸之前消灭他们!” 今夜之后,“八里浦”这个地名将扬名中原,载入江湖争霸的史册。 ※※※ 八里浦。 江边一个不大不小的渡口,在地图上要仔细找才能看到的一个小点。 说大,比不上十里浦,谈繁华更是差得远,目前只能算是一个备用码头;说小,又不算小,可以停靠比较大的船。这里曾经是一个煤矿码头,自从几十公里外的煤矿,经过多年的滥采滥伐,基本上开采完了之后,就没多少煤可运了,这个曾经繁荣的码头就逐渐萧条了。 尤其在这种节日的夜晚,除了几个值更者之外,更是四寂无人,阴森可怕。 水无常形、兵无常势,胡老板选择这个地方上岸,就是看中了这里的萧条、安静和被人忽视。 胡老板带来的都是精心挑选的年轻死士,每个人的家里都得到了一笔丰厚的安家费,解除了后顾之忧。因为年轻,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斗志昂扬,义无反顾。 一旦上岸,还有什么力量能阻挡这支生力军? ※※※ 夜幕掩护下,五艘大船正悄悄准备靠岸。 所有死士都起身肃立,静等上甲板的号令。 岸边一行八骑正在接应,为首的却是雍大总管,邹松被摛后,转出山坡、一路跟随的八骑就换成了钱庄的人。 黑色的骏马、宽大的披风,远远望去,根本看不清真面目。 ――邹松本来就不想让人看清。 雍大总管正在岸边冷笑。 ※※※ 邹夕锋此刻眼睛正盯着地图上的这个小点。 小秋说:“你用什么方法阻止青龙镇人员登陆?他们就快到了。” 邹夕锋说:“我刚才不是跟你说过了吗?一个字,借。” “借?”小秋说:“怎么借?” “就从青龙镇身上借。” “啊?请快讲”小秋急速地说,他也想尽快知道答案。 “这次青龙镇前来,乘坐四艘大船,为了掩人耳目,人员都集中在船舱之下。”邹夕锋说:“人员加上所携带兵器的重量,船的吃水会很深,所以船上装载的、用于伪装的贷物不能太重。” “有道理。” “关键就在他们选择的贷物上,千不该万不该,竟选中稻草来运输。”邹夕锋说:“稻草确实很轻,但是,现在这个季节,稻草最怕什么?” “怕什么?冬季稻草干燥,怕……”小秋喃喃自语,忽然眼睛一亮:“怕火?” “对!”邹夕锋一拍大腿:“就是火。” 小秋恍然大悟:“草船借箭之后,就是诸葛孔明借东风,周喻火烧赤壁连营,难道你也是想用火攻?” “正是!” ※※※ 八里浦码头。 今夜有风,偏南风,忌火。 “东风不与周郞便,铜雀春深锁二乔。” 黑暗的码头突然亮起了无数的火把,紧接着,挷着油毡的火箭飞蝗一样射到船上,就象下了一场带火的流星雨。 船上的稻草立刻着火,迅速燃烧起来,风助火威,大火马上燎原,蔓延开来。 大火映红了江面。 死士们还根本来不及上甲板,就葬身火海之中。邹夕锋用一种最简单最原始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一举歼灭了胡老板及其最精锐的部队。 鹰塔上的两只巨钟忽然响起了悠长、洪亮的钟声,钟声穿过沉沉夜色,传到千家万户,传到八里浦的上空,在空旷的江面上久久回响。 这是子夜的钟声,标志着新春的来临。 除夕过去了,春节来到了。 从这一刻起,“怡和钱庄”就成了江湖新的霸主,一个新的时代来临了。 ※※※ 子夜。 萧四骑一匹大汗淋淋的骏马,冲进了青龙镇。 他一路换了七匹骏马,一连飞驰了几个时辰,人仰马乏,终于赶回来了,刚入镇,马就口吐白沬,倒了下来。 签字仪式一结束,萧四就立刻骑上快马,踏上了回家的路。理由很简单,就是“要回去过除夕,与家人团聚”。 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很正当的理由,钱庄方面也没有理由拒绝。其实,真正的原因是萧四担心妻女的安全。 从在雪地中看到礼花信号的那一刻起,他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萧四已经多次向胡老板发出了请求中止行动的信息,至今却如石沉大海,音迅渺无,让他如何不心急如焚。 青龙镇已是精锐尽出,后方一定空虚,如果这时候遭到偷袭,后果不堪没想。 ――甚至连想都不敢想。 胡老板为什么要冒这个险?为什么一直没有回音?难道派他来钱庄仅是缓兵之计?他不过是这场游戏的一个牺牲品? 青龙镇灯火辉煌,如同白昼。 青石板的街道上满是鞭炮燃放后的纸屑,空气中飘荡着礼花放后若有若无的火药味。 唯一不同的是,静,异常的安静。 既没有人声,没有狗吠鸡鸣,也没有麻将骰子的声音,整个街道一点声音也没有,死一般的寂静,四周安静得就象一个没有生命的死镇。 一个人影也没有。 只有屋檐下的大红灯笼随风轻移。 ※※※ 萧四的家就在街角处一条小巷的尽头,一个四合院里。 他有个很怪的习惯――每到要做一件重要的事情之前,欲望总是特别强烈。每次做完之后,他总要和妻子尽情地享受、尽情地放松。 每次,妻子总要睁着迷离的眼睛,喘息着满足地说:“我死了吗?还以为我已经死了。” “我也是。”萧四也总会说:“我希望,我们就这样幸福地死去。” 他有一个幸福的家,妻子温柔贤惠,三岁的女儿活泼可爱。这个家是他生活的动力和寄托,是精神支柱和源泉。无论多么累,无论多么远,只要一回家,总有一碗热腾腾的汤端上来,总有两张笑脸望着他。 越临近家门,他的心情越紧张,萧四几乎是狂奔着跑回家,家里的门是开着的,烛火明亮,却没有妻子,也没有三岁的女儿。 桌上还摆着许多未动筷的、微温的年饭,冒出淡淡的热气,象是在等着他回家团年。 萧四到处察看,整体没见一丝异样,不同的是,看到了床上一缕妻子散乱的头发、女儿一个布娃娃上一道不起眼的刀痕。 妻子一向是一个喜欢整洁的人,就是梳妆时掉的一根柔发也会小心地捡起来珍藏,女儿的布娃娃还是这次临出门前, 萧四亲手为女儿做的,崭新的。 寒风中,萧四惊出了一身冷汗。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七十二章 更深月色半人家 人呢? 所有的人都到哪里去了? 过去深夜,正是赌徒们放浪形骸、纸醉金迷、一掷千金的时候。 萧四跃上房顶,举目四顾,一向人声鼎沸、热闹异常的青龙镇,哪里有半点人影?哪里有一点生命的痕迹? 唯有片片雪花在寒风中静静飞舞。 萧四辨认清方向,没有稍事停留,立刻向西北方飞奔跳跃而去。无数的房屋在脚下向后急退,逆风吹打在脸上,生生发疼,心里却象有一团火在煎熬。 在一处院落,萧四止住了脚步,从房顶上跳了下来。 这里有个名字叫“狼穴”,是胡老板平时休息、工作的地方,是整个青龙镇警卫最森严的地方,萧四来向胡老板汇报情况,都至少要以过三道关卡,被两次搜身之后才能进入。任何陌生人,只要在附近百丈之内停留片刻,都会被立刻斩杀! “狼穴”的意思就是只有狼才能出入的地方。 今夜却没有任何人来打扰萧四。 既没有人来盘查、也没有人来搜身,一个鬼影都没有,简直如入无人之境。萧四查遍了整个“狼穴”,没有见到一个警卫,也没有见到他的主人――老山羊一样的胡老板。 所有的人都象是人间蒸发了。 最不愿去想最不愿去见的情景出现在眼前。萧四忧心如焚,双目似乎要喷出火。 ――从一开始,他不过就是胡老板手中的一牌而已,这张牌一用完就弃之如蔽。双方的谈判不过是一个争取时间的假象,而他还一心一意去谈判、分化对手,去为青龙镇争取利益,甚至还想到刺杀邹夕锋,壮士一去不复还,为青龙镇扫除最大的障碍。 被抛弃的滋味并不好受,况且胡老板一向是萧四最敬重的人,几乎情同父子,让人几乎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可是他的家人呢?床上的一缕妻子散乱的头发、女儿一个布娃娃上一道不起眼的刀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多次向胡老板发出了请求中止行动的信息,却没有音迅? 如果家人受到伤害,他该怎么办?去找胡老板报仇吗? 萧四蹲了下来,浑身发软,终于感到一种绝望、无助、悲愤、伤心。 当然,还有愤怒。 异常的愤怒。 ※※※ 怡和钱庄,鹰塔之顶。 黑夜的远处火光冲天。 邹夕锋望着“八里浦”方向的火光,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一种胜利的满足感油然而生――他不能不得意,青龙镇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对手,胡老板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老奸巨猾。 这一仗胜得很漂亮,以一时争千秋,以一战奠全局。 ――江湖从此谁与争锋? 小秋望着远处的火光却是感到深深的悲哀,油然而生一种深深的挫折感。 “风”是江湖上目前最神秘的一个组织。它没有首领,没有场所,甚至没有固定的成员。只是为了一个目标聚在一起,完成了这个目标之后又马上散开,直到下次有了新的目标再聚在一起,忽分忽聚――就象一阵风。 但一个共同的宗旨将这些人联系在一起。这个宗旨就是:替天行道、除暴安良。 小秋是“风”的骨干成员之一,急人危难、拯救江湖于水深火热一向是“风”的追求。 他以为命运完全由得了自己把握,以为生命的尺度永远是由个人说了算,以为自己会有足够的力量来面对世间的磨难,更以为生命是一朵盛开的花,凡走过,必留痕迹,凡付出,必有收获。 ――命运是用来征服的。 现在,小秋却平生第一次感到在强大势力面前的无能为力,第一次感到自己的渺小和平凡,第一次感到命运并不能完全由自己掌握。 “风”是当今江湖声誉最隆、口碑最好,年青人最向往的一个组织。可是塑造出来的,未必是真实的。 真实的往往是残酷的、无情的。 ※※※ “现在该我了。”小秋平静地对邹夕锋说,仿佛在叙述一件与自己不相关的事情:“你们可以动手了。” “动什么手?” “来杀我啊。” 邹夕锋说:“我为什么要杀你?” “邹松你解决了、青龙镇你也处理了,现在当然该我了。”小秋说:“你不会放过我的。” 邹夕锋看了小秋一会,忽然笑了笑:“我不会杀你的。”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与你拼命。”邹夕锋环顾左右,看着身边几个“负责安全的人”,自信地说:“他们的武功虽然不在你之下,可我并不想他们受到损伤。” 小秋讥笑说:“哦?你也会关心手下的生死,我还以为在你心中只有胜败,没有对生命的尊重。” “我不愿意无谓的伤亡。”邹夕锋说:“而且你有牵挂,没有一战的决心。刚才在吃饭之前祭祀的时候,我的后脑、后颈、后背整个暴露在你面前,那个时候你都没有下手,现在更不会。” 他没有说错,当时小秋至少有七成把握。 “你是不是喜欢上了我的兄弟媳妇?”邹夕锋的眼神有些怪怪的。 小秋脸腾地一下红了,他实在不知该怎么说――不管怎么说纯都不是他的女人。 ――那些日日夜夜的欢爱又算什么? “我不是个嗜杀的人,我只杀该杀的人。”幸好邹夕锋没有再问下去,扯开了话题:“我不杀你是因为你对我没有构成威胁,并且还很有用。” “哦?”小秋说:“我怎么会对你有用?” “因为我的处境变了。” 小秋不解:“你现在空前的强大,谁还会威胁到你?” “最强大的时候往往就是最危险的时候。”邹夕锋说的意味深长:“因为所有的人都怕你。” “怕?” “是的,怕。”邹夕锋说:“蛇在害怕的时候就会主动进攻,人在害怕的时候就会拉帮结派,一起来对付你。” 小秋承认。 “现在我就处在这种位置。”邹夕锋说:“青龙镇被打败之后,江湖上其它势力就会人人自危,他们会扪心自问,下一个被打击的是谁?会不会是我?” “嗯,是这样。”小秋说:“换成我也会这么想。” “所以我要未雨绸缪,居安思危,早作准备。” “这是你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小秋说。 “当然有关。”邹夕锋正色说:“因为你现在是二庄主邹松。” 小秋笑说:“哈,那是假的,我是小秋,小心和小,秋天的秋,你知道的。” “可是在江湖人的眼中,你却是真的。其实真假有什么区别,你连别人的老婆都睡了。”邹夕锋说:“你认为是真的就是真的。” 小秋又说不出话了。 邹夕锋叹了一口气:“外面的势力虽然可怕,最可怕的却是我们内部。” “内部?” “对,就是我们钱庄内部。”邹夕锋说:“我身边有内奸,这个人一直在向青龙镇秘密出卖钱庄的情报,造成我们几次很大的被动。” 小秋说:“你查出来了吗?” “没有。”邹夕锋双目如电:“可是,我迟早一定会查出来,这个人迟早会浮出水面。” “有线索吗?” 邹夕锋慢慢地说:“只有一个线索。” “什么线索?” 邹夕锋一字一句地说:“我只知道这个人用一种叫‘针’的武器。” “针?”小秋大吃一惊。 “是的,‘针’,一把杀人的针!”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七十三章 良人何日罢远征 “针”。 一把不祥的剑。 一听到“针”小秋心里就紧张。 “‘针’不是青龙镇的奸细吗?不是一直在向你送情报?”小秋不解:“‘针’不是你的人?” “是,也不是。”邹夕锋说:“其实很简单,‘针’是一个双面奸细,既是青龙镇的内奸,也是钱庄的内奸,同时向双方出卖情报。”他说:“‘针’可怕的地方正是这一点,玩江湖两大势力于股掌之间。” 小秋说:“你可以不用‘针’的情报啊。” “不行。”邹夕锋摇摇头:“因为‘针’提供的情报每次都非常准确,不是钱庄探子所收集的情报所能比拟的。” 小秋深思说:“那么,‘针’向青龙镇提供的情报是不是也很准确,否则胡老板也不会重视。” “应当是这样。” “这就是说,‘针’能够同时了解江湖两大势力的底细,并且深入了核心,这个人在青龙镇和钱庄的地位都应当很高。”小秋说:“如果真是这样,这个人实在太可怕了。” “对,我正是这样想。”邹夕锋说:“可是我想来想去,实在想不出有这样一个人。 小秋心里想到了纯,“针”真的是纯吗?纯不可能有这样大的本事,她怎么可能知道这些情报?她无法接触啊。难道自己的思路一直有误?这件事情确实错综复杂,越来越云里雾里的啦。 邹夕锋说:“我答应了你不伤害纯和盼儿,我希望你也能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帮我查出谁是‘针’。” 小秋怔住了,这也是胡老板曾经对他提出的要求。 “你非要查出这个人吗?” “是的。”邹夕锋说:“这个人的存在是个威胁,他可以向青龙镇出卖关于钱庄的情报,当然也可以向其它势力出卖钱庄的情报。不查出这个人,我睡不安稳。”――他一向信奉的是“谁敢影响我一阵子,我便影响他一辈子” 小秋问:“为什么你会选中我?” “对付一个双面奸细,当然要一个两方都能接受的、游刃有余的人,你就是这样一个人。”邹夕锋说:“你和我们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 “我可以选择吗?” “不行。” 小秋苦笑:“我可以不答应吗?” “你说呢?” “看来我不答应是不行了。” 邹夕锋说:“好象是这样。” “不过,我还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请说。” “我要一个人。” “什么人?”邹夕锋笑得有些不自然:“你想要我的弟媳?” 小秋脸又红了,不知该摇头还是点头。 “你想带谁走?” 小秋说:“邹松。” 邹夕锋没有想到小秋会这样说,不禁睁大眼看着他,好象不认识这个人似的:“为什么你要带二弟走?按理你更应当离他远一些啊。”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小秋叹了一口气:“反正这是我提的一个小小的要求。” “好。”邹夕锋一口答应:“只好费极没有杀二庄主,我就让你带走他。” 小秋说:“谢谢,费极不会杀邹松的。” “你这么有把握?” “嗯。” “这就看二弟的造化了。”邹夕锋大声说:“来人,快去传费极。” “属下在。”话音未落,费极就从楼梯处转了出来,笑咪咪地看着两人。他不是和林神医一起带邹松出去了吗? “我也是刚上来。”费极解释说:“庄主有什么吩咐?” 邹夕锋说:“你把二庄主杀了吗?” “杀了。” “啊?真杀了?” 费极耸耸肩:“庄主,这是你亲自下的命令啊。” “你……”轮到邹夕锋说不出话了。 ※※※ 小秋忽然大笑。 “你又笑什么?”费极迷惑了。 “我笑都不行吗?” “不行。”费极一本正经地说:“在我面前笑就不行。” 小秋说:“我笑是因为你不会演戏。” “你说我演戏?” “是的。”小秋说:“因为邹松没有被带远,一直就在塔下。” “你怎么知道的?” “猜的,从你的表情上猜的。”小秋说。 费极做出一副扮猪吃象的表情。 “无论你怎么装。我只坚信一点,就是你绝不会让庄主失望,庄主不喜欢什么,就千万不会给庄主什么。”小秋说:“原因很简单,就是庄主的需求你一定想得到,否则,你就不是费极了。” 费极是什么东西还用说吗? ※※※ 夜已经很深了。 一辆马车静静地行驶在青石板的街道上,林神医骑着一匹马跟在马车后面。 马车平稳行驶,很快出了“怡和钱庄”,出了城,到了郊外。郊外的路本来不好走,这条路却修得很直很宽,路两旁是整齐的、桂着冰凌的松树,在寒夜中静静矗立。 小秋和纯、邹松、盼盼就坐在马车上。 邹松在塔下的时候,林神医已经给他上了药,并在药里加了一些能让人入睡的东西,所以,邹松在马车里睡得很沉。盼盼玩了一天也累了,在纯的怀里睡着了――幸好他睡着了,否则让他看到两个父亲,会是什么表情? 纯心里一直很不平静。 车厢里有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一个是丈夫、一个是儿子、一个是情人。也许是经历了太多的艰辛与磨难,太多的坎坷与风霜,邹松睡得很香,样子就象一个大男孩,让纯心里充满了怜惜。 她该如何面对生命中的这一切?该如何向盼盼解释,如何给盼盼一个幸福的将来?纯扭过头去看窗外深沉的夜色,眼泪悄悄地流了下来。 她必须要学会坚强,人生从来都不平坦。坚毅,柔韧,豁达,乐观,是人生在世缺之不得的武器,共同来武装一颗向着未来,在尘世里打拼的心。人生是没有回头路,但我们可以常常回头凝望,快乐的、悲伤的、忧愁的、难忘的都是这一路上的风景。 不要忘记在这人生路上的回头,在记忆的天空望着水中的倒影,回头的过程,可以体会到无数的珍惜和收获。也不要忘记来自心灵深处的那份感性、付出和拥有,有机会,把自己沉浸在一个无欲的世界里,让心灵经受一次次彻底的涤荡,这样,我们活的也许才没有羁绊。 纯心中忽然涌上无尽的感动。 ――爱,是无罪的。 ※※※ 小秋也无法入睡,心事重重。 他带邹松回“松庄”,就是为了让纯一家团圆。可是,他的眼睛里为什么会有雾?心里为什么会隐隐作痛?为什么会那样难过? 他本来应当离开,可是,在纯最痛苦最危险最需要他的时候,能一走了之吗? 幸好,小秋心里还有梦。 因为有梦,所以坚持;因为坚持,所以坚强;因为坚强,所以豁达。一切的缘由,皆因对未来还抱有希望,还存有幻想。 心若改变,你的态度跟着改变;态度改变,你的习惯跟着改变;习惯改变,你的性格跟着改变;性格改变,你的人生跟着改变。 在顺境中感恩,在逆境中依旧心存喜乐,认真活在当下。 ――好好生活,认真过好每一天。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七十四章 闻歌始觉有人来 松庄。 白墙黑瓦的松庄在夜色中显得分外宁静。远远看到熟悉的家园,纯感到心里一阵温暖。家是心灵的港湾,可以舒缓疲惫的心灵。 夜,寂寞而幽凉,月光很柔,天空很远,纯净的月色将白昼里车马水龙的繁华与喧嚣的尘埃滤净涤清只余下静空。 人们都已经入睡了,进入了甜美的梦乡,可是,客厅居然还亮着烛火,在这样的深夜里,还有什么不速之客? 小秋和纯对望一眼,都觉得很奇怪。 “你们先安置好二庄主和盼盼,我去看一看。”小秋对纯和林神医说。 “好。”两人一起答应。 客厅里果真有访客。 一张八仙桌旁,有一个人,一副牌。 一个耄耋之年的老人静静的坐在桌子旁,哗哗地冼着一副牌,在静夜中,显得说不出的诡异。这个老人非常瘦,瘦骨嶙峋,骨瘦如柴,全身简直没有几两肉。这么瘦的一个人却有一双很大的手,稳定、干糙。这个老人长着一络花白的山羊胡,乍一看真象一只老山羊。 这可能是世上最可怕、最昂贵的老山羊了――这个老山羊就是青龙镇的主人,一百零八家赌场、十三家妓院的老板。 ――威名远播、大名鼎鼎的胡老板。 从十七岁出道,涉足赌坛,胡老板凭着个人独特的对赌的理解,再加上谨慎、出手凶狠,招招制敌死路,终于在三十多年前,开创了青龙镇的基业。 ※※※ 空荡的房间里只有哗哗的冼牌声。 胡老板仿佛不知道小秋已经进来了,自顾自地把牌冼得脆响。他一向很沉得住气。每遇到重大事情的时候,他就要一个人冼牌,他常对部下说:“冼牌让人平静,让人思索,在发牌之前,整个世界都是你的。” 胡老板不是在片刻之前,和青龙镇的精锐一起葬身火海了吗?这是怎么回事? 小秋没有问,他也很沉得住气,只是微微一笑,到桌旁坐了下来,说:“想不到,我们又见面了。” “是啊,一别多日,时光如电啊。”胡老板摸着山羊须,脸上的表情就象一只老狐狸:“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我怎么会在这里,怎么还活着?” “是的。”小秋承认。 “嗯,你当然想不到,连邹夕锋也想不到。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会想到我的计划。”胡老板笑得很愉快,能够欺骗这么多的人,确实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 小秋也很好奇:“你是怎么来的?” “当然是坐船来的。” “坐船?” “对,和我的手下一起坐船来的。”胡老板说:“只是我们提前下了船。” “你们在什么地方下的船?” 胡老板说:“八里浦前面一公里的地方。” “那里没有码头啊。” “谁说一定要码头才能下船?”胡老板说:“船根本没有靠岸,我们是泅水上的岸。”他指着身上的衣服说:“你看,我的衣服也才干。” 小秋懵懂地说:“这么冷的天你们居然泅水?不会冻成冰?” “是啊,江水刺骨,幸好每个人事先都喝了一碗姜汤,并全力运功御寒,不然真要冻成冰了。”胡老板叹了一口气:“我们也是没有办法,不泅水就会被钱庄的大火连船一起烧掉啊。” 小秋其实应当明白,如果胡老板这么容易输,他也就不是胡老板了――不到最后关头,你绝不会看到他的底牌,一个老赌徒都会让对方尝些甜头,甚至让对方认为已经稳操胜券,然后才在最后给对方出其不意的打击。 “松庄”就是胡老板选中的隐藏、休整的基地。 ――这个计划的关键就是瞒天过海。 胡老板确实已经很老了,年老不是人生的一个阶段,而是一种心境。年老不是指粉红色的面颊、红润的嘴唇和柔韧的膝盖,而是指坚强的意志、丰富的想像,当然,还有智慧与经验。 一个老人在血与火中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又岂是年青人所能相比的。 ※※※ “就你一个人吗?”小秋问:“你的手下呢?” “都来了,就在松庄。” “我怎么没有看见?” “因为他们全都潜伏下来了,松庄的地方不小,能够潜伏的地方很多。”胡老板说:“我们不想太招摇,更不想打草惊蛇,前功尽弃,小心一点总是好的。” 小秋实在是很佩服,他发现,也许只有胡老板才堪称邹夕锋的对手。这两个人最终谁会鹿死谁手,谁会笑到最后?这实在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这个问题回答了,江湖的未来就清楚了。 小秋忍不住问:“你们不是准备在除夕之夜进攻钱庄吗?” “谁说的?” “这个……这个……好象大家都知道。”小秋语塞,他总不能说第一次听到这个计划,是邹松和纯做爱时说的吧。 胡老板笑得意味深长:“如果大家都知道的事,那么很可能不是真实的,或者是滞后的。除夕之夜进攻钱庄的消息本身就是假的。” “假的?” “是的,是用来欺骗对手的。” “你们真正会在什么时候进攻?” “我不会告诉你的,等你知道的时候,就已经是进攻结束的时候。”胡老板自信地说:“我们随时可以从松庄,出松林,经后山,奇袭钱庄大本营!” “你不说就算了,我也没有兴趣知道。”小秋忽然想到了喝酒:“厨房里还有很多下酒的小菜,要不要我们喝两杯?” “你不去睡觉?” 一想到邹松,小秋有些黯然,叹道:“我也没有地方可睡。” “二庄主会没有地方可睡?” “我不是所谓的二庄主,我是小秋。”小秋解释说。 胡老板眨眨眼:“其实我知道。” 小秋又是笑又是气:“你知道干吗还问。” “哈。”胡老板说:“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你信不信。” “我信。” “你不想问为什么?” “不想。” “真的不想?” “真的。”小秋说:“现在我只想喝两杯,一醉方休,一醉解千愁。” 胡老板说:“好,长夜漫漫,老朽就陪你喝两杯。” 因为是节日,厨房里有很多下酒好菜,小秋还热了一个汤,温了一壶酒,两人就在客厅畅饮开来。 一杯浊酒话春秋,半盏清茶,品人生百味,两人一边喝一边天南海北地闲聊开来。有的人相处很久,却难成知己,有的人很奇怪,虽然想遇不久,却无话不谈,并引为知己,大有“本是天溽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之感。 知交满天下,愁肠入春泥。惺惺相惜,小秋和胡老板就有一种莫逆之感。小秋发现,这个老人见多识广,知识渊博,很多话闪烁着智慧的光辉。 两人谈得很投机,几乎什么都谈,就是没有谈钱庄、谈青龙镇,也许,他们都想暂时回避一下――平淡才是生活,没有人喜欢整天总是算计人生确实是很奇怪,刚才小秋才与邹夕锋长谈,一阵功夫,又与邹夕锋的死敌把酒言欢,这个变化是不是太快了一点? 小秋甚么也不想介入,只想一醉解千愁,忘记所有的一切,避开尘世的纷扰,可是,他能做到吗? 纯呢?她又在想什么?她能入睡吗?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七十五章 天涯人生共明月 纯也无法入睡。 她心中充满了爱,也充满了恨。 对丈夫和儿子,充满了关爱、愧疚和舐犊深情,对邹夕锋却充满了怨恨、恐惧,如果不是因为这个人的野心和恋栈权位,她们一家会生活的很幸福――邹夕锋有时望着她的眼神也是色眯眯的,让人害怕。 而对小秋呢,则是爱恨交织,情难自禁。 爱恨是玻璃板上的两滴水,有时混在一起,分不出彼此,有时经过时间的蒸发,全不见了。不过,这是一般的爱恨。有些不寻常的爱恨,爱的愈深,恨的愈久。当然,爱恨无定律,也有一种爱,爱到深处无怨尤。所谓无怨尤,就是当事人已在心底将悲恨转为大爱――这就是纯对小秋的情感。 纯出嫁之前,曾问自己的母亲,以后怎么能抓住自己的幸福。 母亲没有说话,抓起脚下的一包沙。起先母亲没有用力,沙子一点都没有掉,渐渐的母亲把沙子越握越紧,沙子很快就从手指的缝隙里掉光了。母亲告诉她,对待幸福不能太紧张、太用力,有时侯要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幸福才能握在手中。 邹松反击的失败意味着什么,纯心里很清楚。 “松庄”已是危机四伏,邹夕锋暂时没有下手,并不等于以后不会下手,也并不是就会放过她们一家――人为刀咀,我为鱼肉,只要邹夕锋愿意,随时可以向“松庄”下毒手。邹松伤得很重,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疗养和医治,更需要一段时间来调整心态,重新谋划,浴火重生。 林神医是钱庄八大金刚之一,很难说再靠得住,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她唯一能依靠的可能就是小秋。 纯毕竟是个不平凡女人,有脆弱敏感的一面,更有坚强勇敢的一面,她一再告诫自己,别让脆弱抹杀了坚强,一定要坚强且自信的活着,一定要让邹松和盼盼有一个美好的将来。 喜欢上一个人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爱上一个人更不是件很随意的事情,当容易与随意变成了习惯,那么忘记一个人就是一件艰难的事情了!为了家人平安,纯无论如何也决心面对一切的困难。 爱上一個人,需要十足的勇气,放弃一個人,更谈何容易……摘不到的星星,总是最闪亮的。溜掉的小鱼,总是最美丽的。这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个想要寻找的人,这个人,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回來。 错过要懂得放弃,拥有要知道珍惜。 纯相信自己不会看错小秋,宁愿笑着流泪,也不愿哭着后悔,她要把幸福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她决定去看看小秋,可是,她能同时拥有两个男人吗? ※※※ 酒不醉人人自醉。 小秋喝醉了,也许是心情惆怅的原因,感觉没有喝几杯酒,脑海中就一片空白,很快就伏在桌上睡着了。 胡老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 纯进入客厅的时候,只看到了小秋,正伏在杯盘狼藉的桌上,睡得象头死猪。炉火已经快熄了,室温在下降。纯忙给炉上加炭,又到卧室里拿了一条棉被给小秋披上。 客厅很快又有了暖意。 纯就坐在桌旁,静静地看着生命中的这个男人。 她也有着凡人一样的喜怒哀乐和欲望需求,所以自然被古往今来最神秘、最美丽、最令人向往的情欲所迷惑!她一直在期盼什么呢?是期盼雨过后天晴时的彩虹,还是期盼这会是一个美丽的梦? 她真的爱过这个男人吗? 纯一直在爱与不敢爱的边缘痛苦而幸福的徘徊。虽然心中渴望着一份爱,一份激情。而当感情即将来临时,却不敢去面对。她怕这份情是那么的不真实,那么的飘渺,那么的稍纵即逝! 她今后又该如何去面对丈夫和儿子、面对世俗的困扰? ※※※ 小秋醒来的时候,已是清晨。 雪停了,这个春节的早晨居然是一个大晴天,还有久违了的暖暖的阳光。当第一缕阳光照进来的时候,小秋就醒了。 农历新年姗姗来到了。 客厅里静悄悄的,没有人。小秋摸到了身上的棉被,上面还有伊人留香,他的心里忽然涌起一阵温暖、感动和沧桑。 女人跟着你,是要你疼的!小秋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给了他家一样感觉的女人。一个女人要留住一个男人,最好就是给他一个家。 当然,还有性欲。 小秋忽然发现,欲望变得非常强烈,下面开始勃起。是不是清晨人的欲望要强烈一些?他忙跑出去,让清晨冷冷空气来冲淡旺盛的情欲。 因为有阳光,室外没有往日那么冷,林神医正在外面打太极,一头白发在阳光下飞舞。 这个人很奇怪,出卖了自己的二庄主,却又厚着脸皮回来了,人显得非常平静,就象根本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小秋觉得,“松庄”变得越来越让人难以理解,也越来越神秘。 ――其实,小秋也何尝不是一样,和别人的妻子做了爱,居然又带着这个女人的丈夫回来了,不要说别人无法理解,就是小秋自己也无法说服自己。 胡老板和手下又为什么会选择“松庄”,这个敌人环伺、完全被封锁、软禁的地方来潜伏? 这个世界究竟怎么了? ※※※ 林神医看都没看小秋一眼,自顾自地打太极,一副已经入境的样子。一直等到打完了整个太极,收了最后一式之后,他才淡淡地看着小秋说:“一大清晨傻站在那里做什么?” 小秋笑了:“我找你有事。” “嗯,什么事?” “我要你把我变回去。” “变回去?”林神医吃了一惊。 小秋一本正经的样子:“是的,把我变回原来的小秋。” “你是不是吃错什么药了?现在你不是很好吗?” “不好。” “为什么?”林神医说:“你有体面的地位,有家庭,有妻子,有儿子,还有什么不能满足的?” “可是,那一切都是别人的,我不想活在别人的阴影里,我要活回原来的自己。” 林神医盯着小秋看了一阵:“真的?” “是的,我已经决定了。”小秋说:“你虽然为我易了容,可没有做得很绝,每一部份都留下后路,只要一个精通医术的人就可以轻易为我改变回去。” “嗯,是这样。” “这样的名医在江湖上不少,相信我一定可以找得到。”小秋:“可是,解玲还需系玲人,我希望由你来操刀。” “我当然做得到。可是夫人同意吗?” “夫人?”小秋苦笑:“我自己的脸还要所谓夫人同意吗?” ※※※ “你们的谈话我都听到了。”就在这时,纯慢慢地从卧室里走出来,用一种平静的语气慢慢柔柔地说:“我同意,完全同意。”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七十六章 新年新人新气象 青龙镇,阴历初一。 这一天是萧四三十岁的生日,大丈夫本当三十而立,大部分的人到了三十岁这个年龄,都会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与茫然,在心境上也会开始有些转变。 十岁的时候,觉得自己将来要不做状元,那怎么能对得起父老乡亲的培养;二十岁的时候,“粪土当年万户侯”,总以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矣;三十岁的生日这一天却是萧四一生中最黑暗最痛苦最徘徊最愤怒的一天。 伍子胥一夜愁白头,萧四是一日悟悲欢。 一间非常非常巨大的、四周燃着无数明火的房间,唯一的一张桌子旁没有一向熟悉的一个人,一副牌,更没有妻女的一点下落――没有一个人,甚至连一点活动的生物都见不到。 萧四找了一整夜也没有找到。他的心中充满了绝望和仇恨,唯有默默对天发誓,如果妻女有三长两短,一定要为妻女报仇。 可是,他该找谁去报仇? 就在萧四六神无主、悲愤难抑、万念俱灰的时候,耳旁突然传来一声熟悉的佛语:“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 一听到这几个字,仿佛溺水者拾到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沙漠中的旅人见到了一块縁州,悟禅者当头棒喝一般,萧四立刻精神大振,双目一亮。 来的是什么人,有这么大的魅力?进来的是一位慈眉善目、空灵飘逸的得道高僧,灵隐寺的空大师。 空大师是当世著名的智者、圣贤、高僧。上通天文,下晓地理,棋琴书画、诸子百家,无一不精。有经天纬地之才、普世救人之心。面壁修行、精研佛理、多闻阙疑,慎言其余、不着一尘、修行已近乎禅的意境。 萧四经常虔诚聆听空大师教诲,受益非浅,一直把空大师当成心中的良师长辈。空大师对萧四的评价很高,称为“年青一代中最可怕的人”。 难道他会看错?萧四会这样经不起打击? ※※※ 空大师拈花微笑,目光慈祥,足以将冰雪融化。 “大师。”萧四语带哽咽,仿佛见到亲人,却不知从何说起。 “别急,没事的。”空大师说:“我什么都知道。” “你知道?”萧四张大了嘴。 “是的,我佛慈悲。” 萧四忙行一大礼:“请大师点化。” 空大师却反问:“你想要什么?” “我只想要妻女平安,只想与家人在一起。” “你找过她们吗?” “找了一整夜也没有找到。” 空大师说:“青龙镇有多大?” “青龙镇并不是很大。”萧四说:“我非常熟悉这里,找遍了所有的地方也没有找到一个人。” “你只找了熟悉的地方,可是外面世界比青龙镇大的多,你为什么没有去找?” 萧四说:“片刻之间,我只能先找附近的地方。” “你本没有错,只是关心而乱。”空大师叹了一口气说:“心乱则智不殆,神不清则无主见,其实,你想想,青龙镇这么多人怎能凭空消失、无影无踪?” 萧四点点头:“你分析的有道理,是这样,我也是太心急了。” “如果我没有记错,今天是你三十岁的生日。” “是的,和初一同一天。” 空大师说了一句偈语:“三十年来寻剑客,几回落叶又抽枝。自从一见桃花后,直至如今更不疑。” 萧四说:“请大师详解。” 空大师说:“这是福州灵云禅师因见桃花悟道,从缘悟达,永无退失,善自护持,当时所说的一句话。” “灵云禅师的见桃花而悟道,看来非常轻松有趣,而且是富于文学的境界,但你千万不要忘记他的自述所说‘三十年来寻剑客’的辛苦工夫啊!” “如果认为古人一见桃花,便轻易地悟了道,大家在生命的过程中,见过多少次的好花,又怎么不悟呢,灵云如果一见到桃花,就悟到生机活泼的道理,这样便算是禅,那你每天吃饭,更有生机活泼的作用,应该悟道早已多时了。” “从今天起你也三十有年了,该慢慢体味到人生的价值了。” 萧四说:“在下愚钝。” 这时,忽然一阵风吹进来,屋内的幡被吹得呼呼有声,空大师忽然问:“你看到什么在动?” 萧四说:“我看到幡在动。” 空大师说:“再想想,真是幡在动吗?” 萧四说:“我还看见风在动。” “嗯。”空大师说:“不是风动,也不是幡动,是你的心在动。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其实,你只要冷静地分析一下,就能找到青龙镇消失的人,就能找到你的妻女。” 萧四默然半晌,突然醒悟:“我明白了。” “释迦拈花,迦叶微笑。”空大师拈着手里的一枝花,微笑说:“你明白什么了?” 萧四一字一句地说:“青龙镇所有消失的人都在灵隐寺!” “我佛慈悲。”空大师终于释怀而笑:“孺子可教矣!” ※※※ 青龙镇的精锐都被胡老板带走了,留下的尽是老弱病残,不堪一击。在怡和钱庄的人杀来之前,空大师亲自率领灵隐寺僧众,将众人从容转移到寺中暂住,躲过一难。 在转移最后,与钱庄派来的前锋短暂交火,怡和钱庄派来的也不是绝对主力――他们认为这些人就足够灭了青龙镇。 这些人当然不是灵隐寺僧众的对手,如果不是空大师慈悲为怀,手下留情,制人却不杀人,这些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回去。这也是萧四到处察看,整体没见一丝异样,仅仅看到了床上一缕妻子散乱的头发、女儿一个布娃娃上一道不起眼的刀痕的原因。 自然没有血迹、尸体。 空大师点化萧四,是希望他看淡江湖的恩恩怨怨,以大智慧看待权力之夺、江湖争霸,化解心中的杀气,最终成为一代慈悲为怀、行侠仗义的武侠宗师。 胡老板抛弃了青龙镇、抛弃了萧四,但是,萧四却绝不能抛弃自己! 更不能抛弃生活! ※※※ 几天以后,立春。 农历二月四日是立春,为二十四节气之首。立春是一年中的第一个节气,“立”开始之意,立春揭开了春天的序幕,表示万物复苏的春季开始。 初春的季节,冰雪消融、乍暖还寒,“嫩如金色软如丝”的垂柳芽苞,泥土中跃跃而试的小草,正等待着“春风吹又生”,从而“律回岁晚冰霜少,春到人间草木知”。 这一天,也是小秋脸上拆除绷带的那一天。 在纯的注视之下,林神医慢慢拆开了一圈一圈的绷带,真正的小秋完整地呈现在纯面前。 这是一张无比刚毅的脸,也是一张充满自信活力的脸,纯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清这个和她上过床的男人。 她看到过、也抚摸过这个男人全身的其它部位,还完全容纳过这个男人的命根,却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个男人的真面目。 这是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七十七章 引得黄莺下柳丝 小秋仔细看着铜镜中的自己,这也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认真地看自己的样子――是不是失去之后再得到的东西才令人珍惜? 林神医的手艺非常不错,恢复容貌之后的小秋和以前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小秋心情非常复杂,既有欣慰也有感伤。 ――欣慰的是终于成为了自己,终于可以抬起头做人,终于可以用“小秋”这个名字对大家说:“我就是小秋,小心的小、秋天的秋。”;伤感的是,这意味着他不再是纯所谓的丈夫,也没有理由再与纯做爱,同时也意味着他离开的时候快到了。 小秋转过头,刚好看到纯正在深情地盯着自己,两人目光相对,都显出一丝慌乱,各自忙把目光移开,纯更是满脸通红――许多事情就象一层纸,不能捅破,一旦捅破了,大家反而不好相处,反而有一种陌生的感觉。 人生很多时候还是戴着一幅善意的面具比较好。 自从带着邹松回来之后,小秋再也没有进过纯的卧室――邹松和纯住在一起,小秋一直住在客厅。 两人再也没有做过爱。 ※※※ 林神医左右端祥,对自己的杰作也很满意。最重要的是,他很知趣,知道什么时候该留下来,什么时候该离开。 “小秋,老朽已经把你完整地变回了本来面目,也算给了你一个交待,今后的路就靠你自己走了。”林神医呵呵笑着说:“你们慢慢聊,没什么事的话,老朽先告辞了。” “谢谢。”小秋想再说一句挽留的话,话到嘴边却呑了回去――他实在太想与纯单独在一起。自从回到“松庄”之后,他们再也没有独处过。 林神医笑眯眯地提着药箱出去了,屋里安静了下来。 “谢谢你把阿松带回来,让我们一家团聚。”纯首先打破沉默,感激地说。 “没什么。”小秋内心充满失落和怅惘,本来还想说一句“这是我应该做的”,可实在说不出口――实在找不出什么理由。 英雄并不是那么好做的,做英雄就要失去很多看似平淡的东西,懦弱的时候要装作勇敢、悲伤的时候要做出坚强、需要的时候要装出无欲、更不能让岁月消磨雄心斗志,整天都要装出一副豪情万丈、快快乐乐、无忧无虑的样子。 ――英雄只能流血,不能流泪。 ――这样的英雄是不是活得太累? 谁没有悲伤的时候?谁不需要安慰?做一天的英雄也许并不难,可一生要做英雄就太难了。英雄与狗熊有时只相差一步。 小秋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他不是没有想过,利用一切机会除去邹松――以邹松目前的处境,要除去他实在是太容易了。邹松一死,纯就完全属于他了。 有时,他也很恨自己,为什么一个个大好的机会摆在面前,却白白的让它流失?做了很久的好人,为什么不能做一次坏人?为所欲为、无所顾忌,什么道德、什么良知、什么礼教、什么正义,都让它见鬼去吧。 可是,小秋又实在做不出来。 小秋毕竟是小秋,小心的小、秋天的秋。一个平凡而有血性的人。 ※※※ “我已经收拾好了行礼,明天一早我就会离开。”小秋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静:“我不会再妨碍你们的生活,我会默默地为你祝福。” “谢谢你。”纯的声音低了下去:“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我不会看错你的。” “你不用谢我,该说谢谢的人是我,在这里我得到了很多的快乐,也第一次有了一种家的感觉。”小秋望着纯的脸庞,深情地说:“我一生都不会忘记你的。” 纯的声音更是低得象蚊子、几不可闻:“我也是,在我孤立无助的时候,你也给了我很多的快乐和勇气。” “尽管我们错过了彼此厮守一辈子的机会,但却拥有了无尽的思念和眷恋之情。错过了爱却彼此拥有,也不枉此生了。” “我的心情也很复杂心,喜欢你,却又是那么得矛盾,倍受煎熬。小秋,你知道吗?这几天睡在他的身旁,醒来第一个想的人就是你。理智告诉我赶快停止对你的思念,可感情却不受理智的控制。”一个人一旦真正地爱上了另一个人,就不会那么容易地把另一个人从他的记忆中抹去了――除非他失去了记忆。 纯眼睛湿润了:“在阿松最痛苦最低潮最危险的时候,我怎么忍心去伤害他,特别是你和他,我生命中最爱我和我最爱的两个男人。我究竟能为你们做些什么呢?又不能做什么?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办?” 她抬起头,坚定地说:“也许你是对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我们分开,从此不再相见。” 可是,他们能做到吗? ※※※ “还有一个办法?”小秋说。 “什么办法?” “就是你跟我一起走。”小秋苦笑:“我也知道这是异想天开。” “我有家庭,有爱我的丈夫、可爱的儿子,怎么能一走了之?”纯忽然露出温柔的笑容:“但我可以陪你一起在松庄走一走。” “好,我也正想再看看松庄,这个美丽的地方。” ※※※ “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初春的季节,仍然非常寒冷。 冬天已经过去了,春天还会远吗? 从这一天开始,人们明显地感觉到白昼长了,太阳暖了。气温、日照、降雨,这时常处于一年中的转折点,趋于上升或增多。小春作物长势加快,油菜抽苔、小麦拔节,应该及时浇灌,促进生长。 农谚提醒人们立春雨水到,早起晚睡觉,大春备耕也开始了。 “松庄”的绝大部分人都还呆在有炉火的屋子里取暖,没有出来――这些人都不用春耕。不过,这样也好,纯和小秋可以静静地走一走,不怕有人干扰。 过去,纯都喜欢挽着小秋的胳膊,今天却象有了距离,故意慢了小秋几步。其实,这也能理解,过去小秋的公开身份是她的丈夫,现在小秋算什么?朋友、还是情人? 幸好,“松庄”的下人们都不知道,在过去的日子里发生的事情,他们只知道一直有一位主人――松少爷一家,在这里幸福地生活着,直到永远。 ――仅此而已。 ※※※ 四寂无人。 “松庄”的后花园很大,曲径通幽,小桥流水,其间还点缀着很多假山。有一座假山比较大,有三个人那么高,小秋一走过去,假山就挡住了纯的视线。 纯比小秋要慢几步,等她刚走到假山后,才发现小秋没有继续走了,就站在假山后面,深情而充满欲望地望着她。 还没等纯反应过来,小秋已经一把将她拉到了怀中。 “你要做什么?我们不可以的,我丈夫就在家里。”纯拼命挣扎。 小秋的嘴唇在找纯的嘴唇,喘着粗气说:“明天我就要走了,我想再要你一次。” “不行。”纯把嘴唇移开,不让小秋吻到。 “就一次,好吗?” “一次也不行。”纯坚决地说。 小秋的手在纯的身上搜索,纯拼命地抓住他的手,不让他的手游动,同时拼命地往外挣,想挣脱小秋的拥抱。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七十八章 轻烟散入五侯家 “大白天的你在做什么?别人看见不好。”纯低声求小秋别这样:“我们说会话,好吗?” “我想要你。” “不行的。”一向温良恭俭的纯变得很坚决:“我要叫人了。” 小秋也不好意思强迫,只好悻悻地松开手:“好吧,我们就说一会话。” 纯如释重负,忙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一个长条石凳说:“我们到那里坐一会。”言毕,率先走了过去,小秋无奈,只好跟了过去。 石凳四周没有较高的建筑和树木,从别处都可以看到这里,一览无遗,小秋再想使坏就没有机会了。想到离开之后再也不能得到纯,小秋很是郁闷。 纯坐得离小秋远远的,几乎坐到长条石凳的尽头处。女人真是奇怪,曾经可以放纵地和你做爱,也曾经对你说喜欢你,一转眼却可以坚决地拒绝你,仿佛没有任何理由,所以人们常说女人心海底针。 其实,纯看到小秋真面目的时候内心就起了波澜。 小秋无比刚毅、充满自信活力的脸给了纯全新的感受和冲击,一股暖流瞬间从胸口流向腹部,差点让她情难自禁,尽管她曾经完整地容纳过小秋,可是,当时小秋还是她丈夫的模样,至少还有和丈夫做爱的样子,也至少情有可原。 现在的小秋却和她丈夫完全是两个人。 再和小秋做爱是不是算红杏出墙?如果不是,那么原来的做爱又算什么? 纯自己都无法回答,之所以立刻把小秋叫出屋子,是怕自己控制不住渐渐升起的欲望,丈夫负了重伤,前途渺茫,是人生最低潮最危险的时候。她不想再做对不起丈夫的事情,如果再做,她实在没有理由说服自己,也实在没有脸去面对丈夫的一往情深。 小秋心里何尝不能理解纯的苦衷,这也是他不忍心强迫纯的重要原因。 ※※※ “松庄”最痛苦的人就是邹松。 邹松此刻正躺在床上,万念俱灰、痛不欲生。他的肩筋已经被挑断,即使医好之后,也形同废人。如果说肉体的痛苦还可以忍受,但是,纯和小秋的关系却是邹松永远都无法忍受的。 所有的耻辱、所有的忍耐、所有的艰辛,仿佛都一夜付之流水,失败的打击是巨大的,他活着还有多少意义?难道是为了看小秋和妻子藕断丝连?还是为了等有一天邹夕锋派人来杀他? 邹松真的不想活了,他想到了自尽。一个人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却可以决定自己的死亡。他希望自己能够死得有尊严。 ――生既无趣,何惧死亡?一剑吻喉,了却尘世。 他感到唯一对不起的就是儿子盼盼。盼盼还那么小,他死以后,儿子怎么办?可是,他又如何能活着去面对纯?纯高潮时的反应他最清楚,一想到纯在小秋身下的婉转呻吟,邹松就恨得咬牙切齿。 没有一个男人会心甘情愿戴一顶绿帽子。如果上天给邹松一次机会,他一定会亲手将剑刺进小秋的胸膛。 过去几天纯几乎一刻不离地细心照料着他,邹松想自尽也一直没有机会,今天,纯出去了那么久还没有回来,机会来了。 邹松在床上艰难地移动,用嘴咬开了床头的一个红木暗杻,床头立刻出现了一个小匣。匣里有一个很小的青花瓷瓶,里面装的就是致命的毒药鹤顶红。 这小瓶鹤顶红就是邹松一直以来悄悄为自己准备的,在万不得已时使用的东西。里面的量并不多,却足够他们一家三口吃下去。邹松没有勇气给纯吃,更不想盼盼吃,妻子也是实属无奈、情有可原,他不忍心再去伤害妻子。他只希望儿子能长大成人,从此不再卷入江湖恩怨,平平淡淡的度过一生。 江湖险恶,富贵如云,如果没有出生在富豪之家该多好啊。 邹松用嘴咬开了瓶盖,流着泪,一咬牙,就用嘴去吸鹤顶红。 一吸下去,一了百了。生亦何哀,死亦何哀? ※※※ 就在邹松的嘴唇刚要碰到瓶口的瞬间,一只稳定的、鹰爪一样的手闪电般地拿走了青花瓷瓶。 快得恰到好处。 这只手从那里来的?屋里并没有一个人啊。 ――这只手是从屋里悬挂的一只过节用的红灯笼里伸出来的。 一只手怎么能放进灯笼里?灯笼怎么容纳得下?更奇怪的是,红灯笼里响起一阵轻微的蟋蟋蟀蟀的声音,一个人用一种如丝如烟一样的方式慢慢地从灯笼里扭曲了出来。 就象冒出的一股轻烟。 邹松瞪大了眼睛,嘴都惊异的合不拢,几乎忘了自杀的事,忘了去呵斥这个人打扰了自己。如果不是亲眼所以,他就是死了也不会相信。 ――幸好他还没有来得及去死,还来得及看到这一幕。 ※※※ 红灯笼里下来的就是瘦骨嶙峋的胡老板。 “里面的蜡烛这样暖和,你为什么要打扰老朽出来?”胡老板拈着山羊须,叹了一口气,仿佛很责怪的样子。 “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死了吗?”邹松并不知道胡老板在松庄,更不会想到胡老板就在自己卧室里悬挂的灯笼里。 “你怎么一心想我死?”胡老板笑得就象老狐狸:“没帮你完成心愿之前,我怎么那么轻易地死?” 一见到胡老板,邹松就长出了一口气,他知道只要胡老板没有死,就说明没有完全输,他就还有机会翻身。 胡老板举着手里小小的青花瓷瓶,意味深长地说:“你还想喝这东西吗?” 邹松摇摇头,表示当然不想喝了。只要有希望,谁还愿意自尽? 希望一般是指:一、心中有所期盼。二、心中的想望、期待。三、仰望。希望是照亮人类进步的灯塔,人生被一串的希望支配着,希望成全了人生。 因为一个人有希望,生命就有了,活着才觉得有意义,才感到有趣味;希望如一颗太阳,有了它就有了光,有了生机;希望又如一泓溪水,伴着你在人生的道路上奔流,将生命的一切发挥到了极致。 ――人,千万不能没有希望。 ※※※ 对于邹松的表达,胡老板很满意,他把邹松扶正,躺在床上,再拉了一张凳子坐在床前,看着邹松说:“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其实,你没有必要绝望,我们并没有输。” “嗯。” “不到最后关头,不到翻开最后一张牌,千万不要轻易认输。”胡老板说:“在机会面前是人人均等的,只要你手里还有牌,你就有赢的机会。” “你说得对。”邹松点点头:“可是,我们还有牌可发吗?” “当然有。” “请说。” 胡老板说:“只要你还没有死,你就一定会有牌?” “我这个样子跟死有什么区别?”邹松苦笑:“没有你,我还能有什么牌?” “你当然有,只是你没有意识到而已。每张牌都有它的作用,并不是大牌才能一定赢钱,关键是你要能把握出牌的顺序。” “顺序?” “是的,顺序,出牌的顺序非常重要。”胡老板说:“你要计算对方手里的牌,计算自己是该先出大的、还是先出小的,或者一会大一会小,以一种合理的顺序将牌打出去,最后取胜的很可能只是一张众人都看不起的小牌。” ――“你就是一张牌,而且是王牌。没有人能取代你,钱庄的二庄主,即使小秋也不能取代!你就是你!” ――“你将在关键的时候起到关键的作用!” ――“你就是最后取胜最关键的一张牌!”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七十九章 于无声处看惊雷 邹松睁大了眼睛,听得热血沸腾,他做梦也在想的就是能再回钱庄、执掌大权。否则,那么多的苦岂不是白吃了? “请说。”他一叠声地催促:“告诉我,我要怎么做?” 胡老板说:“你要知道该做什么,首先就要认真分析目前的处境和实力对比。” 一想到目前的处境和实力,邹松就泄了气。 “其实,只要认真分析一下,你的处境并不象你想的那么艰难。”胡老板站起来,在屋里慢慢踱步,胸有成竹,侃侃而谈,神情就象是一个决胜千里之处、运筹帷屋之中的大元帅:“邹夕锋也并不似外界所想象的那么强大。” “公正地说,我大哥是很可怕的,头脑非常人可比,气魄更是可比日月。”邹松的表情严肃而复杂,交织着一丝恐惧和自豪:“怡和钱庄的实力是非常可怕的,绝对超过常人想象的空间。” “我当然知道,这确实是事实。”胡老板也变得很严肃:“可是,看问题不能光看表面,在我的眼里,钱庄已是内患外忧、危机四伏。” “对内,没有很好解决接班人问题,而这个问题随时都可能引爆,成为最大的隐忧,一旦失控,必将血流成河、内乱不止;对外,树敌太多、咄咄逼人,需知树大招风,树欲静而风不止,一旦群起攻之,后果不堪没想。” ――“除夕一战中,损失最大的就是‘五品会’,你想,‘五品会’会善罢干休吗?” ――“以‘五口会’会长的身分要挟,‘五口会’的会长会甘于要挟吗?不想杀人来口、永除后患吗?”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五口会’刺杀邹夕锋的杀手已经倾巢而出,如一浪一浪的潮水一样涌来,不杀邹夕锋,绝不收手!” ――“你可以去得罪任何组织,但是千万不要轻易去得罪‘五口会’!” ※※※ 胡老板看着邹松,继续说:“你知道邹夕锋此次计划的名称吗?” 邹松点点头:“大哥在鹰塔上亲口对我说的,叫‘黄雀计划’。” “不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黄雀’,邹夕锋想做的就是最后的黄雀。”胡老板说:“可是,黄雀背后还有一只弹弓。” “弹弓?” “是的,弯弓待发的弹弓。” “不会吧?”邹松实在想不到怎么还会有弹弓,还能有什么势力配做这只弹弓。 除了“五口会”、青龙镇,普天之下,谁与争锋? “邹夕锋一定有所察觉,有所防备,所以一直并没有倾举庄之力与我抗衡。”胡老板说:“同样,这也是我目前迟迟没有发动进攻的重要原因。”他表情象老狐狸:“在这一点上,我们很相似,仿佛达成了一种默契,因为我们都不想被人算计,都想笑到最后。” 他轻轻拍拍邹松的手:“所以我们只能等。” 邹松说:“等?现在杀得你死我活的时候还要等?” “对,等,耐心地等,一直等到弹弓露出蛛丝马迹。” “这要等多久?” “不会很久的。”胡老板拈着山羊须:“不管这个人潜得有多深,总有线索可寻。” “有线索吗?” “有。” “我可以知道吗?” “当然,我正准备跟你说。”胡老板深思说:“我估计这只弹弓就是‘针’!” 邹松瞳孔几乎收缩:“针‘?卞大师晚年历尽苍桑,最后铸的那把剑?” “对,就是这把充满死亡、邪恶的剑。”胡老板说:“我跟你讲的不是剑,而是用‘针’的人。” “谁是‘针’?” 胡老板说:“我一直怀疑萧四就是‘针’!” “萧四?”邹松张大嘴,几乎不敢相信:“他不是你的心腹吗?不是你最得力的助手吗?” “心腹在一定情况下也会变成心腹之患,最得力的助手也可能是最容易出卖我的人。” “嗯。” “我想来想去,觉得萧四最有可能。” “为什么?” “因为性格。”胡老板说:“一个人的志向往往是由性格决定的,比如,一个与世无争的人往往不会踏足江湖,也就无从争权夺利之说。” “有道理。” “青龙镇的二当家是刘侯。刘侯是个谋士,性格沉稳多谋,也有过于拘谨犹豫、当断不断的一面,这样的人常有自知之明,没有当老板的欲望,他的志向是张良、孔明那一类的辅臣,为我提供计谋,由我定夺,所以,刘侯没有理由是‘针’。” “三当家是残刀。”胡老板说:“残刀跟我的时间最久,也是我最了解的人,他是一员不可多得的猛将,却绝不是帅才。” 邹松说:“我听说残刀的喜好就是杀人。” “是的,嗜杀如命,天山一战,一人共杀一千七百八十八人,开武林之先河,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这个纪录至今无人打破。” “厉害!” “残刀虽然厉害却不可怕,勇猛嗜杀却无更多的心计,这样的人如果是‘针’恐怕早就暴露了。”胡老板说:“所以,我想来想去,能接触到青龙镇核心的、又最可能是‘针’的人就是萧四。” “你确定吗?” “不能,我还没有证据。”胡老板说:“萧四既有勇更有谋,性格处事低调,不多言不多语,可是一旦内心认定了的事却非常执着、坚忍、顽强、果断。志向一向非常的高远,一向以天下为已任,对权力有一种强烈的欲望。” “客观地说,萧四是青龙镇最好的接班人,你是钱庄最好的接班人,你们都很优秀。”胡老板又说:“我其实一直在培养萧四,一直准备让他接我的班。” “那萧四怎么可能是‘针’呢?他没有必要那么做!” 胡老板望着邹松,一语双关地说:“我怕他心太急,想快点独得权力,这很容易挺而走险、急功近利。这是很多年轻人的通病,你们要注意啊。你们不要太急,我和邹夕锋不一样,知道什么时候该放手交权。” “你什么时候放手交权?” “很快,但是,我交权之前要做两件事。” “哪两件事?” “第一,确认萧四的忠诚;第二,为萧四上台扫清障碍。” “有你这样的老板真是萧四的福气。我大哥怎么不象你!”邹松叹了一口气,不无羡慕地说:“你确认萧四的忠诚了吗?” “当然,我有很多办法。”胡老板眼里象有一根针:“没有人能长时间的欺骗我,无论他潜藏得有多深,我一样会有办法让他现形。” “你用了什么办法?” “我故意不理睬萧四让我停止进攻的信息,故意一直不和他联系,不让他参与整个计划,故意在青龙镇只留下老弱病残,看看他是什么反应。” “萧四是什么反应?” “他一签完协议就立刻连夜赶回了青龙镇。” “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萧四非常顾家,非常在意青龙镇留守人员的处境,是一个为了家庭、朋友不顾一切的人,这样的人心中没有自己。”胡老板说:“这样的人当然是值得依赖的人,这样的人自然也不可能是损人利已、出卖亲人、朋友的人。” 他的眼睛有些湿润:“萧四和老朽一向情同父子。” 谈到家,邹松也是深有感触,如果不是为了纯和盼盼有一个美好的将来,他完全可以一走子之,或者一死了之。 “当老大首先就要善于识人、知人、用人。”胡老板说:“做不到这一点,不要去争老大的位置,即便偶然争到了,也不会长久。” ――“这也是我给你的忠告。”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八十章 谁家新燕啄春泥 邹松继续问了一个问题:“你决定传位给萧四,又如何为他扫清障碍呢?” 胡老板说:“萧四所面临的防碍,同样也是你所面临的障碍。” “你是说钱庄?” “是的,下一步,我就会为你们扫清这个最大的障碍。”胡老板语重心长地说:“我现在唯一担心的是,对策略者而言,最终出现的结果,往往是事先认为最不可能、且最糟糕的那个结果。我只能做这么多,只能扶你们一程,今后的道路还要靠你们自己去走。” 对萧四和邹松来说,这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迈过了这一步,前面就是平坦大道。 只是,胡老板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他还能回青龙镇去吗?胡老板虽然没有说,邹松却想得到可能的结果。 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邹松已经变成了一个不容易动感情的人,可是,现在他忽然觉得胸口一阵热血上涌,喉里象有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说不出话来。 ※※※ “千锤百炼出深山,烈火焚烧只等闲。粉身碎骨都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是一首关于石灰的诗,用这首诗来形容胡老板手下的勇士是再贴切不过的了。 胡老板带来的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年轻死士。每个人都经过了异常严格的训练和淘汰,从初选到入选,淘汰者十之八九,剩下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精锐中的精锐、亡命中的亡命徒。 这些人犹善潜伏。 比如,他们可以将身子紧贴在地表,四肢伸向地下,象树根一样吸收营养和水份;也可以长时间潜伏在水中,用耳朵来呼吸――人类的远祖,就是从水到陆演化而来的,耳朵的功能本身就是用来呼吸的,现在只是退化了而已,只要经过残酷、认真的训练就可以恢复。 ――这些人甚至还可以象动物一样进行冬眠。 他们可以将身子扭曲成各种形状,只要一个极小的空间就可以藏进去;也可以改变身上的肤色,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让人根本分不清真伪。 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足够的耐心和坚韧。 ――现在,他们就静静地潜伏在“松庄”,静静地等待进攻的命令。 ※※※ 邹松恢复了信心。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他急切地想知道该做什么,也恨不得马上就去做:“我们要如何去找到‘针’?” 前面他一直用的是“我”,现在用的是“我们”――“我们”的力量比“我”要大的多。 团结就是力量,凝聚产生动力。 “这很简单,我们只要死盯着小秋,看他的动向。”胡老板说:“小秋会把我们引向‘针’。不管你喜不喜欢,小秋都是找到‘针’的关键人物。” 一听到小秋这个名字,邹松的脸色就变得很难堪。 “你已经忍了那么久,也不在于一时。”胡老板说:“吃一堑,长一智,你一定要成功,只有成功才能洗刷掉所有的耻辱。” 他阴阴地笑了笑:“只要你成功了,到时候随便怎么处置小秋都没有问题――你就是找十八个大汉把小秋轮奸一百次也没有关系。” “嘿嘿。” ※※※ 就在这个黄昏,小秋提前离开了“松庄”。 消息传到胡老板和邹松耳朵里的时候,他们都很惊讶,都不明白小秋葫芦里卖得什么药。本来,小秋也是准备明天一早离开的,是什么原因促使他提前离开了“松庄”呢? 是因为小秋忽然觉得没有脸再呆在这里了。 纯和小秋谈了一会话以后,说想走了,起身离开了长条石凳,为了怕刚才的事情再重演,这次,她故意走在前面。 小秋跟在纯后面,看着纯曲线迷人的背影,随风飘逸的长发,想着她光滑的皮肤、坚挺的乳房、压抑的呻吟、温暖的紧缩,想着不知何时才能相拥,从此不能再抚摸这具完美的身体,欲望不可抑制地在体内奔腾开来。 与纯在一起,他的欲望从来没有停止过。 就在走到那座假山后面的时候,小秋突然从后面抱住了纯。 “你要做什么?我们不是说好了的吗?” 纯惊得叫出声来,拼命挣扎。小秋不说话,只是做。纯低声哀求小秋别这样,她不敢大声叫喊,这里毕竟是她的家,别人看见让她如何做人? “我要叫了。我要叫了,快放手。”纯尽管这样说,却并没有叫。 小秋的力气要大得多,他把纯紧压在假山上,拼命的想做,那一瞬间,终获成功,就在刚接近的时候,小秋忽然就不行了,一洗如注,在这种紧要关头不行了,小秋长时间的不能原谅自己,他忽然感到了羞愧难当。 “你这个畜牲,我看不起你。”纯一边哭泣一边整理衣服:“我眼睛瞎了,怎么会看上你!” “对不起。”小秋低声说,真的感到对不起纯,这种行为,自己和畜牲有什么区别?他伤害了纯。 “以后我再也不会理你了。”纯快步走出了假山:“别跟着我,从此,我们一刀两断、形同路人,别再来缠着我。” 小秋非常后悔,他知道,从此真的失去了纯,这个给了他许多美好回忆的女人,这个给了他家一样温馨的情人。 望着纯渐行渐远的身影,小秋无语独立。 ※※※ 在萧四的管理下,青龙镇又恢复了往日的繁荣。 留守的二当家刘侯在灵隐寺当着众人的面,宣读了胡老板留下的亲笔文书,正式任命萧四为青龙镇的监管人,在胡老板不在的时候,全权处理青龙镇一切事务,任何人不得违背! 如果胡老板有什么闪失,这相当于任命萧四为他的接班人。 萧四这几天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苦尽甘来,人逢喜事精神爽,也许是差点失去的东西才让人觉得珍惜和可贵,在床上与妻子做爱的时间也更长更频繁了,一有机会就把古抱上床。 妻子古明显感觉到了这种变化,感觉到了丈夫的爱怜,感觉到了丈夫的冲击能力比过去持久得多,心里充满了无限的喜悦。 女人是需要男人爱抚的。 青龙镇是不是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了? 答案是否定的。 萧四并不是一个能够轻易被短暂的胜利冲昏头脑的人,他心里一直有一个阴影挥之不去――这个阴影就是什么时候怡和钱庄会再次卷土重来。 下次来的时候,就不是灵隐寺一干僧众能对付的了,钱庄不会打没有把握的仗。青龙镇留下的都是老弱病残,不堪一击。而且萧四刚刚成为监管人,还有很多人不一定服气,还没有树立起绝对的权威。 这是萧四所面临的第一个挑战。 萧四从来不畏惧挑战,他相信江湖的历史从来是由人来书写的。 一个哲人说过:“优秀的政治家,能够发现历史,敢于走进历史,精于操纵历史。有时候,历史在一两分钟内就掌握在某个人手中的。这个人可能是个天才,也可能是个庸才。天才让历史从手中遛走,他就成了凡人;庸才将历史把握住,他自然就成了天才。” 萧四决心去书写一段属于自己的历史。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八十一章 古调今人多不弹 二当家刘侯住在青龙镇的边缘。 他是一个喜欢安静和思考的人,喜欢离群独居,不与人交往,更不喜欢青龙镇通宵达旦的繁华与热闹,所以他选择的住处是一个十分偏僻的小巷尽头,不是有心人根本不易找到,萧四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这里。 一起共事多年,萧四还从没到过刘侯的家。 刘侯是一个文人、士人,也是一个谋臣和辩才,经常拿妓女来自比,他说:“妓女出卖的是肉体和强欢,而我出卖的是头脑和灵魂,所以本质上我和妓女没有什么区别,如果说还有一点区别的话,就是妓女用下面那张嘴谋生,而我经常用的是上面那张嘴。” “妓女表面上不知羞耻,而我是骨子里恬不知耻。”他最后总结说:“所以,妓女也比我高尚得多,但我比妓女有用得多,也可怕得多。” ――这也是胡老板非常器重他的原因。 ※※※ 刘侯的家小园竹篱,幽静清雅。 这是一个午后,正是许多人午睡的时候,萧四之所以选择这个时间前来拜访,是因为刘侯有午睡的习惯,其它时间来拜访怕找不到人。 萧四来得比较早,为了不打扰刘侯午睡,他决定在巷子驻足等一会儿,待刘侯起床之后再去敲门。 这是一个有暖暖阳光的日子,虽然还穿得比较多、比较厚重,但也没有了往日的那种刺骨的寒意。站在阳光下,倒也有些暖和,还有一些昏昏欲睡、懒洋洋的感觉,显得非常的惬意――毕竟春天的脚步势不可挡的来到了。 巷子很深,只有一个发育还没有完整的卖花的小姑娘似睡非睡、似笑非笑地蹲在一个小花摊前,不声不响地斜眼看着萧四,既没有高声叫卖,也没有热情是迎上前来推销,好象她卖的不是花。 这个小姑娘本来就不是卖花的,她卖的是她自己。 她的名字就叫“妓女”。 “妓女”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妓女,她是刘侯的保镖兼情人,她也并不小,据说比萧四的年龄还大一点,关于这一点,萧四无论怎么看都看不出来,也想不出刘侯怎样和“妓女”上床。 ――“妓女”无论怎么看都象发育的不太好的未成年女人。 ――刘侯和“妓女”的关系在青龙镇被誉为“天作之合”。 可是,萧四一点都没有轻视“妓女”的意思,看她的眼神甚至还有一丝尊敬,因为萧四清楚,“妓女”、吴名和“漏洞”是当今江湖最厉害最有头脑最有本事的三个女人。 有“妓女”在巷子外卖花,刘侯才能睡得很安稳。 ※※※ “妓女”也在打量着萧四,用一种有些敌意的眼神看着他,在“妓女”心中,青龙镇除了胡老板之外,就是刘侯最大,怎么会轮得到萧四?萧四怎么会成为青龙镇的监管人? 萧四望着“妓女”,淡淡地笑了笑。 他是来找刘侯的,不是来找“妓女”的,是来办事的,不是来找碴找气受的。“妓女”的心情他也能理解,也没有太放在心上,他一向认为,妓女没有贞节的观点,只要你出的起钱,她可以马上抛弃原来的客人,对你投怀送抱。 关键是你出的价钱要足够高。 ※※※ “妓女”的眼神忽然变得很奇怪,越过萧四的肩,望向他的身后,有些警惕,有些迷惑,还有些心驰神往、目光昏眩、瞠目结舌。 萧四身后有什么东西让她变成这样? 她看到了什么? 萧四的身后,就是巷子的入口。 入口处来了一个人,一个冬天还拿着一把纸扇摇晃的人。“妓女”阅人无数,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萧洒英俊的男人。 萧四也是一个身材修长、自信帅气、刚满三十岁的成熟而年青的男人,可是与这个男人比起来,简直就象一个丑八怪――就象萤火之光岂能与日月增辉,潺潺小溪岂能与大海相比。 这个男人已经不能用一个“帅”字能表达出来,甚至你找遍所有的词语也不能形容其万一。这也是“妓女”眼神变得心驰神往的原因。 ――“妓女”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有气质有内涵的年青人。 ※※※ 这个人叫柳慕永,因为实在太喜欢那位“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厌倦官场,耽溺于旖旎繁华的青楼生活,在倚红偎翠、浅斟低唱中寻找寄托”的奉旨填词柳三变,所以干脆把名字都改了,就叫柳慕永。 柳慕永是当时江湖上最著名男性。 他博学多才,妙解音律,是一位不慕官场权力金钱、只愿过一种放荡不羁、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生活的“怪胆狂情”的浪子,也是一位致力于文学音乐创作的“才子”。他创作的诗词歌赋以白描见长,长于铺叙,描写尽致;善于点染,情景交融,抒情色彩强烈;语言浅易自然,不避俚俗,使其自成一格,广为流传。 常常是一赋既出,洛阳纸贵,万人传抄、风靡一时。 历史上的柳永流连于歌楼舞榭,沉迷于声色词曲,潦倒终身,竟由群妓合金而葬。柳慕永受此影响,曾经公开对人言“此生最大的心愿就是死后由女性知己为自己填词送终,成就一代佳话。” ※※※ 柳慕永是江南四大公子之一,是当时江湖上所有少女们心中的白马王子,更是一位令万千成熟妇女入迷的“少妇杀手”。 如果说另一位江南四大公子之一的“白马啸西风”林啸风,是一位骑一匹白马,携一柄长剑的翩翩佳公子,一旦行进在长街上,立刻就会受到街道两侧少女们热烈的围观,那么柳慕永更胜一筹,因为他根本不敢上街――他的住宅外面长年累月都会被许多想一睹尊容的女人们所包围。 林啸风以武见长,柳慕永以文取胜。 ※※※ 柳慕永是从一辆布幔遮得严严实实的马车上下来的,不这样藏得严严实实,他根本无法出门。 可能在大街上就被疯狂的女性崇拜者们生呑活剥了。 ※※※ 柳慕永是一个多情的人,更是一位著名的收藏家。 很多人收藏字画、珠宝、钱币、家具、瓷器、刀剑、善本,有一些人收藏秦始皇的睡床、西施的夜壶、钩践的草席,还有的人收藏一些稀奇古怪,让你想都想不到的东西――据收藏界的人说,只要是“东西”就有人收藏。 柳慕永收藏的不一样,他收藏的不是具体的“东西”,而是“性经历”。 他会有选择地和一些美貌的崇拜者共度良宵,春风一度之后,他会将性爱的过程、感受写出来,配上一些插图,图文并茂,更绝的是,有时还谱上一曲,由人轻唱。 为此,柳慕永专门写了一本书,叫《性趣》,让人拍案的是,这本书现在还没有写完,至于什么时候写完,他的回答是“永远”。 《性趣》这本书,是当时以及后来江湖上最昂贵最珍稀的一本书。 很多人为了得到这本书,不惜一掷千金,用尽手段,更有的为此厮杀争夺,曾经一个国家的国王发动一场得不偿失的战争,仅仅是为了得到一张插图。 朝庭里最有权势的李轻侯李侯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到了其中的一页,立刻奉为至宝,朝夕不离――如果当时邹松送给他的不是价值连城的“清明沐浴图”,而是这本《性趣》的话,可能早就把他收买了。 ――收买一个人关键是要投其所好。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八十二章 未到晓钟犹是春 至于上了《性趣》的妇女们呢?会不会觉得不好意思?或者羞愧难当?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据江湖后世的野史记载,当时的妇女们竟以上《性趣》为荣,没有上的反而羞于见人。 其时妇女们互相之间最流行的一句问候话就是“你上了没有?” 一旦得到肯定的答复马上就会引来一片惊羡之声,没能上榜的则想方设法,挖空心思,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一位妇女为了吸引柳公子的注意,竟然在他的住宅外裸奔;一少女为了能上榜,不惜为他写了一百首求爱诗;还有一位老妪为了上榜,竟然说她还有月经! 江湖后世的野史也评价说:“《性趣》是一本可爱到让人一看就会惊艳的书,怀纯洁之心,发天籁之音,托生命之灵,以悲悯慈善、致臻入化的艺术,化腐朽为神奇,具有那种超越语言、文化和年龄的魅力,它让每一个渴望被爱的人得到他们梦寐以求的喜悦和冲动。” ――《性趣》是一本可以跨越千年的时空,和你相知相伴的书。 ※※※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柳慕永是刘侯专门请来的客人。 “妓女”在巷子里除了卖花当保卫,还有一个任务就是等候柳公子到来。尽管她很崇敬刘侯,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也不敢相信,二当家刘侯会有什么本事请得动柳公子? 柳慕永翩然而至,来到近前,顿时满巷生辉。“妓女”张口结舌,竟然忘了问话,也忘记了指路接待。 柳公子微微一笑,“妓女”几乎昏了过去。 萧四毕竟是个男人,平静得多,暗暗仔细打量着这位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手摇轻扇的佳公子,也不禁为之动容,在心里暗叹,人世间竟有如此容貌轩昂,丰姿俊爽的男人。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小园竹篱中忽然传来一阵吟诗声,一人咳嗽了几声,道:“有客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两位请进来吧。” 刘侯醒得恰到好处。 ※※※ 柳慕永不是随便那个人都请得动的,他之所以来,是因为刘侯答应帮他完成一个心愿。这个心愿困厄了他很久――今生如果不能实现这个心愿,他简直是白活了,《性趣》也算是白写了。 这个心愿是一个人,而且是一个女人。 柳公子一生甚么都不缺,更不缺女人,从来都是女人主动送上门来,那么,是一个甚么样的女人可以让柳慕永这样的人为之折腰呢? 这个女人就是邹夕锋的儿媳妇袁梅。 事情的起因就在于柳公子的一个朋友在袁梅的婚礼上,亲眼目睹了袁梅的美貌,立刻为之倾倒,惊为天人,回来后加油添醋地向柳公子描述了一番。 开始柳慕永是半信半疑,直到问了几个参加婚礼的人,所述几乎无二,众口一词地赞不绝口,他才有些相信了。 从此,他心里有了袁梅这个人。 柳慕永是一个收藏家,他决心要收藏和袁梅的“性经历”。 袁梅不是一个一般的女人,要接近她都很不容易,更谈何勾引。但是越不容易的事,柳公子越有兴趣。 幸好他认识刘侯,也知道刘侯是一个很有计谋、有一肚子鬼点子的人,而刘侯也正好想请他办一件事。 双方一拍即合。 ※※※ 刘侯一直在家里看书,只小睡了一会。 他躺在一张睡塌上,满室书香,汗牛充栋。 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做伴好读书。与春同行、与春相偎、与春同读,是何等的赏心乐事! “春读”致远,启悟灵感。书不在多,好书则行;读不在久,常读则灵。 刘侯非常喜欢读书。 “凿壁偷光”、“囊萤映雪”、“圣人不贵尺之璧而重寸之阴”,他虽然不会“头悬梁”、“锥刺股”,但也不可一日无书。他一向认为,一个人如果不常读书,思想就可能老化,很可能被淘汰。 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炳烛之明。自古“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 书已经融入了他的生活,成为了生命的一部分。 刘侯四十多岁,焦面长须,脸色腊黄,一副病容,说几句话都要喘几口粗气,咳嗽几声。从萧四认识刘侯的那一天起,他就一直是这幅模样。 刘侯将柳慕永和萧四迎进屋,三人分宾主坐下。“妓女”没有进来,继续在巷子里卖花。两个素衣童子上来献了茶,退了出去。 三人互致寒喧,客气了几句。柳慕永听到介绍萧四的时候,也不禁多看了萧四几眼。 萧四在江湖上也有些薄名。 ※※※ “不知二当家有佳客来访,冒昧前来,敬请见谅。”萧四深深一礼:“晚辈程门立雪,实在是有要事向二当家请教。” “无妨,无妨,我本来就打算请你过来,一起叙话。”刘侯喘了一口气,继续说:“柳公子人中之龙,我早就想介绍给你认识啦。” 萧四向柳慕永一揖:“久仰柳公子大名,今日一见真是三生有幸。” 柳慕永轻摇折扇,笑道:“不用这么客套,大家江湖中人,有话就直说吧。” 萧四看了刘侯一眼,欲言又止。 “没关系的,柳公子不是外人,有什么事但说无妨。”刘侯摆摆手:“今天我请柳公子来,也是为了青龙镇的一件事情。” “哦,好啊,有柳公子相助,真的是如虎添翼。”萧四吁了一口气:“这几天我也正担忧的睡不好觉。” 刘侯说:“我知道你的心事,你是担心钱庄卷土重来。” “是的,这种可能性非常大。”萧四说:“而且不会太久,我估计钱庄很快就会再攻青龙镇。” 刘侯点点头:“嗯,我这几天也在思考这件事。”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现在的形势是明摆着的,钱庄方面一定会趁热打铁,乘胜追击,绝不让青龙镇有喘息的机会,他们此刻一定在调兵遣将,说不定已经在来的路上了。”柳慕永说:“青龙镇危如朝露,险似累卵,我十分不解的是,为什么你们不暂避其锋芒,离开此地?” “天下之大,我们能到哪儿去?”萧四叹了一口气:“现在留下的都是老弱病残,妻儿老母,人数又不少,怎么牵徙?扶老携幼,又能躲到哪里?” “说的是。”柳慕永承认:“可是也不能坐以待毙啊。” 萧四说:“正是。” 柳慕永说:“你们想到什么办法了吗?” 萧四说:“我正想向二庄主讨教。” “讨教就不用了,大家一起商量一下怎么对付目前的局面吧。”刘侯说:“我相信胡老板不会看错你的,你定会力挽狂澜于大厦之将倾,率领青龙镇走出险境。” 萧四正襟危坐,肃然说:“我一定会尽心尽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以报答胡老板的知遇之恩。” “好,说了这么久,我等得就是你这句话。”刘侯欣慰地说。 ※※※ “大敌当前,二位精诚团结,处变不惊,实在让我非常佩服。”柳慕永由衷地说:“我虽然愚笨,不过,看二位的样子,怕是早有主意了吧?” 刘侯咳了一下:“主意到有,不过要请柳公子帮忙。” “哦,请说。” 刘侯却看着萧四,问:“听说你在训练朱珍?” “是的。”萧四脸红了一下:“我擅作主张,见笑。” 刘侯正色道:“你不用不好意思,这确实是一条好计!” 柳慕永说:“什么计?” “美人计!”刘侯长须微飘:“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邹夕锋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好色。” 柳慕永抚掌大笑:“看来邹夕锋和我还是性情中人啊。” “我们要把朱珍送给邹夕锋,”刘侯说:“但有一个难题,就是不能由青龙镇出面送人。” “为什么?” “因为钱庄的人不是傻子,邹夕锋更熟读春秋,知道历史上的许多美人计。”刘侯说:“由我们送很容易引起钱庄的怀疑,说不定会陪了夫人又折兵。” “是的。”柳慕永说:“邹夕锋会怀疑你们是不怀好意,他知道朱珍是青龙镇的人。” 刘侯说:“所以,送也是一门学问。我们不能东施效颦,简单地去学习历史上的美人计。” “你想如何送?” “邹夕锋不缺女人,也不缺美女。我们首先就是要引起他的注意。” “有道理。” 刘侯嘿嘿地说:“而且我们还不能让邹夕锋轻易得到朱珍。” “哈哈哈。”柳慕永笑了:“对对对,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越是不易得到东西才越觉得珍惜。” 刘侯也笑了:“柳公子是这方面的行家,老朽献丑了。” “那么,你想怎么做呢?” “找一个与青龙镇无关的、又非常出名的、容易引起轰动引起注意的人把朱珍送去。” “这个人是谁?你找到了吗?” “我已经找到了。”刘侯咳嗽几声,慢呑呑地说:“这个人就是你!天下独一无二的柳公子!”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八十三章 云自无心水自闲 “至于怎样将朱珍送给邹夕锋,这就是你的事了。我相信名扬天下的柳公子一定会办得很好。”刘侯说:“普天之下恐怕没有第二个比柳公子更适合的人了。” 他说的是实话,在柳慕永这样的人物面前,没有必要转弯抹角。 “在下何德何能,怎能堪此大任?”柳慕永谦虚地说,却一点谦虚的语气也没有,表情倒还有些洋洋自得。 “柳公子就不必过谦了。”萧四在一旁说:“除了你之外,我实在想不出在情场上还有谁能超得过柳公子。” 柳慕永淡淡地说:“我一向淡泊明志、宁静而致远,更不愿卷入江湖恩怨,只想过闲云野鹤、自由自在的生活。二位还是另请高明吧。” “我非常佩服柳公子的为人,也理解你的想法,更不想打扰你的生活方式。”刘侯说:“但是,我可以代表青龙镇说一句话,只要你帮我们办好此事,我们可以要钱出钱,要人出人,要力出力,帮你完成一个心愿,绝不失言。” “你知道我有什么心愿?”柳慕永不远前来,也是有求于人。刚才说的话,不过是故作姿态、抬高价码而已。 “你我相知多年,怎么会不知道?”刘侯眨眨眼,心中有数,不禁笑道:“从你问我袁梅情况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了,你的心愿就是此人,对吗?” “正是。”柳慕永大笑:“好,有你的,不愧是青龙镇的军师,我帮你们施美人计,你们帮我得到袁梅,我就是这一个条件。” “只要打败了钱庄,别说是袁梅,就是钱庄的任何女人,只要柳公子看得上眼的,任你挑选。”刘侯说:“我们今日击掌起誓,一言为定。好吗?” “好。” 两人击掌起誓,相对长笑。 ※※※ 萧四说:“这件事情解决了,可是还有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没有解决。” 二人齐问:“什么事?” “就是钱庄方面的事。”萧四忧虑地说:“我完全相信柳公子能办好此事,可是,这需要一些时间,在这段期间里,怡和钱庄杀来怎么办?” 刘侯点点头:“说得有理。” “对付邹夕锋这样的人,即便是用美人计,都要有耐心。”柳慕永承认:“这确实需要一些准备和谋划,需要一些时间来实施。” “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刘侯不慌不忙,病泱泱地说:“我倒有一计,请监管人定夺。” “请说。” 刘侯说出来的话却让二人大吃一惊:“就是投降。” “投降?”萧四霍然起身,高声道:“胡老板刚把监管青龙镇的大任交给我,你就要我投降,青龙镇几十年的基业毁于一夕之间,对得起胡老板吗?对得起江东子弟、家乡父老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要我投降,绝对办不到!” 刘侯不动声色地说:“我并不是要你真的投降,而是诈降。” “诈降?” “是的,诈降。”刘侯平静地说:“学越王钩践,表面归顺、暂避锋芒,实则积蓄力量、卧薪尝胆,等待时机,争霸天下!” “嗯。”萧四慢慢在坐了下来。 柳慕永说:“好计!确实是好计!” “此计甚好。”萧四说:“可是,胡老板回来,我们怎么向他交待?” 刘侯口气也变得很凝重:“胡老板生死未卜,青龙镇又危在旦夕,我也是不得已才出此下策。为了青龙镇能够生存,请监管人打消顾虑,早作决定。” “我也不在意个人得失,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萧四说:“可是,以现在的形势,钱庄要消灭青龙镇就象碾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邹夕锋会接受我们投降吗?这么多年打打杀杀,我们也杀了钱庄不少人,钱庄会放过我们吗?” 他又说:“江湖向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眼看胜利在望,唾手可得,邹夕锋会这么没有头脑吗?” ※※※ 刘侯说:“这几天我一直在思索,想来想去,答案只有一个:邹夕锋肯定会答应的。” 萧四似信非信:“为什么?” “因为这是政治。” “政治?”萧四说:“政治怎么与江湖扯得上关系?” “怎么会没有关系?”刘侯严肃地说:“政治是内政的延续,从某种意义上讲,江湖争霸就是政治。” “请说。” “这几天我看了很多的古书,受了不少启示。”刘侯说:“三国时期,曹操强纳张绣婶婶为妾,让张绣感到屈辱;拉拢张绣贴身部将胡车儿,让张绣感到威胁。于是,张绣用贾诩之计,突然反叛,在曹操猝不及防的情况下把他打得落花流水,曹操最喜欢的长子曹昴、猛将典韦、侄子曹安民均在战斗中阵亡,曹操也中了箭伤,你说曹操和张绣是不是结下了血海深仇?” “当然。” “他们是不是不可能和解?” “是的。” “可是张绣后来投降了曹操。” 萧四大惑不解:“他不怕曹操报仇吗?” “这就是政治。”刘侯说:“当时袁绍也派人来招降张绣,贾诩却力主投靠曹操,理由是:第一、曹操奉天子以令天下,政治上占有优势,投靠曹操名正言顺,此为有理;第二、袁绍人多势众,曹操人少势弱,我们这点人马,在袁绍那里微不足道,对于曹操却是雪中送炭,必被看重,此为有利;第三、但凡有志于王霸之业者,一定不会斤斤计较个人恩怨,反倒会拿我们做个榜样,向天下人表示他的宽宏大度和以德服人,此为安全。” “事情的发展的贾诩估计的完全不差,张绣一到,曹操就亲亲热热地拉着他的手,为他设宴洗尘,并立即任命张绣为扬武将军、封列侯。为了进一步表示自己的诚意,还为自己的儿子曹均娶张绣女儿为妻,极尽笼络之能事,对于过去的恩恩怨怨,只字不提。” “曹操和贾诩都太懂得政治了,他们都明白一个道理:天下的争夺,归根结底是人心的争夺。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而要争取人心,就必须要有一个宽宏大量的气度和既往不咎的政策,哪怕是装,也要装得像回事。” “这就需要一个典型、一个样板、一个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它比说多少好话都管用。张绣恰恰就是一个做榜样的好材料。” ※※※ “当今江湖也是一样。” 刘侯继续说:“邹夕锋目前力量虽然空前强大,可也不是能够高枕无忧。” “首先,有官府的制约。官场险恶,瞬息万变,各种势力盘根错节,你争我夺,有人希望钱庄强大,也必有政治势力希望它弱小。” “政治的核心就是均衡,就是权力平衡和共享,一旦这种平衡被打破,就会天下大乱。” “其次、江湖上北有‘雪山堡’堡主花汤,南有‘南海王’关海天,江南还有四大家族,更有神出鬼没、杀人于无形的‘五口会’,这些力量都在鹰视狼顾,虎视眈眈地盯着钱庄。” “所以,邹夕锋一定会非常欢迎青龙镇的投降归顺。” 刘侯看着萧四,笑着说:“如果你没有结婚的话,说不定邹夕锋还会把他的女儿琴许配给你,你信不信?” “哈哈哈。” ※※※ 萧四和柳慕永都听得十分佩服。 刘侯能够成为青龙镇的二当家和军师,绝不是偶然。 “说得好,就照军师计策办。”萧四又要起身:“我立刻就派人去和钱庄联络。” “我怕时间来不及了。”刘侯拦住萧四,干咳了几声说:“不瞒监管人,我已经先一步派人去了。” 萧四眼里闪过一丝不快,表面上却感激地说:“还是军师想得周到,以后凡大事,尽请军师作主。” “不敢,不敢。”刘侯欠欠身:“只要时间允许,我还是先 请示监管人,请你定夺。” “好吧。” ※※※ “那么。”柳慕永说:“送朱珍的事情什么时候开始?” 萧四说:“越快越好。” “你把她训练得怎么样了?” 萧四脸又胀红了:“这个,这个,可能差不多了。” “不能说可能差不多了。”柳慕永严肃地说:“这是大事,是整个计划成败的关键,必须要有准确的回答。” “嗯,在这方面我也不是很在行。” 柳慕永说:“你和几个女人做过?” “一定要回答吗?” “必须回答。” “只有两个,一个是妻子,一个是朱珍。” “看来这方面的经验你也不是很丰富。”柳慕永说:“我要先验一验朱珍,只有先通过我这一关,才可以送。” “在什么地方验?” “就在这里。” “这里?”萧四睁大了眼睛。 “是的,就在这里,而且还要当着我们三人的面。” “有这个必要吗?” “当然有。”柳慕永说:“送朱珍是我的事,至于怎么送也是我的事,必须由我说了算。你把她交给我,我就要对她负责。” “好吧,”这次是刘侯接的话:“我今天已经把她接来了,正在侧室等候先生呢。” 柳慕永击掌大笑:“太好了,我一定会在你们面前认真仔细地验一验,保证你们一辈子都没有见过。” 他笑得有些猥亵:“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目睹,别人就是拿钱请我,我也不会表演的。我保证,你们以后一生都不会忘记今天,说不定你们还会来求我再表演一次呢。嘿嘿。”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八十四章 借问梅花何处落 曾经有一个年青的崇拜者问柳慕永:“请问,在做爱的时候,是男人舒服一些?还是女人舒服一些啊?” 柳慕永给他说了大半天。但他还是不明白,就给他做一个比喻。说:“那你用你的手抠你的鼻子,是鼻子爽?还是手爽呢?” 崇拜者一想,嗯。是鼻子爽,当然也是女人爽。 他又问:“为什么女人来了月经,就不能做爱呢?” 柳慕永又给他做了一个比喻:“你鼻子出血的时候,你还用手抠你的鼻子吗?” 崇拜者一想,嗯,也是啊! 他又问:“既然女人比男人舒服多一些,为什么男人强奸女人的时候,女人都要反抗呢?”柳慕永生气了,叭地一拍大腿,说:“你在大街上遛哒的时候,别人过来抠你鼻子,你愿意吗?” 崇拜者无语。 ※※※ 萧四心情很不好。 尽管在送朱珍这件事情上,他是始作俑者,可是不知为什么,一想到要把朱珍送给邹夕锋那个色鬼,一听到柳慕永也要插上一脚,心里却是非常不舒服,甚至还有一些愤怒。 难道对朱珍已经由性到爱?抑或仅仅是一种私欲的占有? 作为一个雄心勃勃、前途一片光明的人,是不应当有这种儿女情长的,萧四扪心自问,自己这是怎么了?不是一向认为成大事的人应当抛开一切吗? 动什么别动感情,谈什么别谈爱情。 爱情难道就在两腿之间? 萧四在掩着自己的耳,去盗取一个不属于自己的风铃。 ※※※ 柳慕永把检验看成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情。 他先要求两个老妈子仔仔细细地把朱珍全身洗干净,每一个部位,每一寸肌肤都要清洁如白丝、纯洁如婴儿。然后厝火积薪,烧上一木桶的热水,水的温度既不能太低、也不能太高,水上面还要洒上玫瑰、梅花、水仙、牡丹、秋菊等二十多种花卉,这些花卉要求是摘下来不能超过半个时辰。 片刻之间,到那里去找那么多不同季节绽放的花卉,还要保证新鲜? 萧四想不通。 这些风花雪月的事情,当然难不倒大名鼎鼎的柳慕永,他是早有准备,自己乘座的马车就带来了。 在他四季如春的住宅后面,有多个大棚屋,远望去,一片一片的,蔚为壮观。每个棚屋用的材料都不一样,有的是茅草、有的是土胚,有的是马鬃,还有的是羊皮,里面形成的温度、湿度、光线不一样,并由各地运来适合各种花卉的土壤。 每个棚屋种的花卉当然也不一样。 这样就完全可以控制各种花卉争奇斗艳、次第开放。想什么时候开就什么时候开,想那种花开就那种花开。 他还专门潜心研究每种花卉的保鲜方法,用他的话来说,就是:“鲜花就象女人,有不同的个性,需要小心呵护,来不得半点马虎大意,要全身心地投入――只有你对她动了真情,她才会为你绽放最美丽的容颜。” “所谓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已者容,花为赏已者开,就是这个意思。” ※※※ 至于他自己,柳慕永形容是精品。 精品男人是什么样子? 有次,他对一个好友这样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越是短暂的越是美好的,一如青春,一如昙花。男人玩的最高境界,不是偷身,不是偷情,而是偷心。所以,有的男人是毒药,有的是中药,有的是泻药,有的则是春药。我想我应该是春药男人吧。” 好友问:“为什么你认为精品会是春药男人?” 柳慕永答:“泻药会让女人倒胃,中药效果太慢,可以让女人象吃了春药一样瞬间发情的男人难道不是精品?” 他又说:“这还不是男人的最高境界。” 好友问:“最高境界是什么?” 他说:“是极品。” 好友又问:“什么样的男人称得上极品呢?” 他说:“就是毒药男人。” “毒药?”好友吃了一惊:“那不是要死人吗?” “是啊,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柳慕永淡淡地说:“可以让女人中毒、置生死于不顾的男人难道不是极品吗?” 他最后说:“本来我也可以成为极品男人,可是我的心太软,太怜香惜玉,不是我不能,是不愿矣。能成为男人中的精品,受到众多红颜的喜爱,此生足矣。” 好友叹服。 ※※※ 木桶的热水准备好以后,柳慕永要求朱珍在里面慢慢浸泡两个时辰,让各种花卉的香气袭满全身每个毛孔。 在这一段时间,柳慕永也用同样的方法净身、焚香、沐浴、浸泡。 理由很简单:“做爱是双方的事,双方都要互相尊重,才能水乳交融,共赴最美好的人生境界。” 做爱也要搞得这样复杂,萧四也不能不佩服,也引起了好奇,想一窥究竟。天知道柳慕永还会变出什么花样来。同时内心又生出强烈的嫉妒的和仇视,朱珍会不会忘了他?想到从此熟悉的体温,熟悉的气息,熟悉的动作,刻骨铭心的呻吟再也不属于自己,萧四心里就不是滋味,就妒火中烧。 他真的有些后悔。如果能够再次选择,他不会选择将朱珍送给邹夕锋,而是会留给自己,和朱珍在梅树下、雪地中拼命交合,直到时光永恒的尽头。 ――只有欲望、只有占有、只有交合。 萧四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手心上勾勒了许多错综复杂的掌纹,就象画家在纸上画素描一样的纹线,清晰而深刻。难道这就是他的宿命,注定要历尽情感的流失和人间的沧桑?注定要失去这个日渐成熟的美丽女人? ※※※ 浸泡完了是不是就可以做了? 答案是否定的。 ――还需要营造气氛。 用柳慕永的说法,就是:“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没有一个良好的氛围,做爱就会索然无味,和动物交配没有什么区别。” 首先,大白天关上了门窗,点了几盏称为“欢”的蜡烛,再燃起了特制的叫“情”的檀香,给刘侯和萧四每人斟了一大杯叫“欲”的酒。但柳慕永要求朱珍和自己一样,只品尝一小口,他说:“酒可以刺激性欲,刘侯和萧四可以多喝一些,但我们却不能喝太多。” “因为过量的酒刺激了情欲,却可能使行动化成泡影,所以只能浅尝辄止。” 最后变戏法一样变出了十多个美女――柳慕永确实准备的非常充分,也确实是这方面的行家,这些身穿粉红半透明丝绸的美女,肉体若隐若现,有的翩翩起舞,有的弹筝秦琴,有的陪着调笑说词。 场面立刻变得叹为观止,气氛热烈,满屋春色,风光旖旎。 一个人想不冲动都不行。 ※※※ “妓女”一直在巷子里卖花。 她的任务是时刻警惕地保卫刘侯的居室,不让任何人来打扰。她的武功很高,一向做的很好,也曾有人来骚扰过,但就象飞蛾投火,有来无回。 她就是火。 自从见到柳慕永的那一刻起,她就变成了一团熊熊燃烧的大火。 她看着柳公子带来的十多个美女进了屋。 “慕永笑,女人要;慕永到,女人倒。”没有一个女人能抗得住柳慕永如春风一样的笑容,似雷电一样的眼神,“妓女”也不例外。 “妓女”看过一个女友手抄的柳公子写的词。 她和女友一样,时常会为这些词发呆,对那个叫柳慕永的作词人很好奇,总在想,一个男人,如何写出这么细致而精辟的词。 尤其是“停车做爱枫林晚,落红红于二月花”一句,更是让人充满遐思。 这个男人,他的感情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历程,而他在经历什么样的风雨之后 才能如此贴切地写出每个人的故事,有很多故事是无法用文字或言语来表达的,而简短的词却表达得淋漓尽致。 是的,经历。 柳公子写的就是“性经历”。 她将身体给了刘侯,将灵魂给了天下无双的柳公子。一边是忠诚一边是叛逆,左手拥有肉体,右手寻找激情。 生命中总有个人在等着你出现,等待陪着你到终点。而“妓女”也在静静等着柳公子的出现,在某一天,笃云而至,踏浪而来。 ※※※ 本来,“妓女”也知道肩上的责任,也知道此刻不应当分神,可是一颗心却象小鹿一样跳不停。 心仪的人近在咫尺,让她实在有些忍不住。 特别是在关门窗之后。屋内传来了悠扬的音乐,还有让人心跳的喘息。 他们在做什么? 当然是在做男人和女人自古以来就在做的那件事。从人类的远祖以来就在做,现在仍在做,将来还会做,直到永远。 一想到那件事,“妓女”就忍不住了,她实在很想去偷看,想知道柳公子究竟是怎么做的。有一种偷窥的欲望。 这种欲望变得非常强烈,让她变得可以不顾一切。 该来的就让它来吧,该做的就去做吧。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八十五章 爱江山更爱美人 在这个节骨眼上,有谁去想过事件的女主角“毒仙女”朱珍的心情? “闭月”的貂蝉于月下焚香祷告上天,愿为主人分忧,而后被送给董卓施“连环计”的时候,“羞花”的杨玉环在马嵬坡,缢死于路祠,成了替罪羔羊的时候,“沉鱼”的浣纱女西施出诸暨苎萝村,在国难当头之际,忍辱负重,以身许国的时候,“落雁”的昭君为汉匈和平,冒着刺骨的寒风,千里出塞的时候,她们是一种怎样的心情? 为什么历史上那么多的重任要让女人去完成?为什么许多本该由男人承受的担子却由文弱的女人来承担?为什么在那么多的紧要关头,是她们挺身而出,做出巨大的牺牲? 浸泡在鲜花飘浮、装满热水的、巨大的木桶里的时候,朱珍的心情经历了由屈辱到神圣,由慌乱到平静,由胆怯到勇敢的转变。 可是她的眼里为什么溢满了泪水? 你不能改变容貌,但你可以改变笑容。你不能控制他人,但你可以把握自己。你不能左右天气,但你可以改变心情。你不能马上改变这个世界,但你可以去适应这个世界,去加入它,最终来改变它。 朱珍走向柳慕永的时候,脸上充满了圣洁的光辉。 美丽首先缘于内心,缘于无畏,缘于善良、缘于勇敢、缘于坚强――美丽并不仅仅是外表。 她披着一件白色的纱巾,沐浴后起伏的胴体散发出女性的体香和各种花卉的清香,阵阵香气袭人,从外到内都充满清新的气息。 美得慑人魂魄。 柳慕永看着她,也不禁露出欣赏的眼神,连一脸病容的刘侯都停止了咳嗽,萧四心里更是充满了羞愧、内疚和后悔,翩翩起舞、弹筝秦琴的十多个美女也不禁纷纷掩面,自愧不如,不敢与其争艳。 所有人都几乎停止了呼吸。 ※※※ 柳慕永用一种鉴赏家的眼光慢慢地看着朱珍,说:“你知道自己的任务吗?” 朱珍咬着嘴唇:“知道。” “你知道此行的危险吗?” “嗯,知道。” “你愿意吗?” 朱珍低头不语。 “这种事情绝不能勉强,必须要自愿才行,否则可能羊入虎口,适得其反。”柳慕永说:“这样的任务,必须要有‘我不入地犾,谁入地犾’、‘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献身精神才能做好。” “所以,如果你不愿意我绝不勉强,我会立刻转身就走,回到江南去。” 面色焦黄的刘侯忽然站起来,向朱珍行一大礼,郑重而恳切地说:“青龙镇留下的老弱病残,父母妻儿,今后的生死全靠你的大义,青龙镇未来难否生存也全靠你的牺牲和付出,请姑娘受老朽一拜。” 言毕,刘侯真的跪了下去。 朱珍忙说:“二当家,别……别这样。”想到青龙镇目前的处境,一咬玉牙,眼含泪光:“我……我答应就是……” 她的声音低得象蚊子:“我……愿意。” 闻言,萧四也立刻起身,肃然一拜,这是发自内心的举动,他想通过这样的举动减轻心灵的内疚。 朱珍看着萧四,脸忽然红得象朝霞,露出一种非常复杂的表情,有哀怨、有喜爱、也有痛苦。她和萧四毕竟有几天的肌肤之亲,大庭广众之下,岂能不难为情?又岂能无动于衷?她对萧四难道会没有一点感情?生命中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无奈? 为什么她总是象一个水上的浮萍,从一个男人漂向另一个男人?何处才是她爱的归宿、肉体的家园、心灵的寄托? 西施最后尚有越国上大夫范蠡与其相爱终生,共乘一叶扁舟,泛游太湖,飘泊而去,她呢?是萧四还是逐渐模糊的小秋?是面前这位佳公子柳慕永还是即将侍奉的邹夕锋? ――可能都不是。 ※※※ 柳慕永冰雪聪明,是谈情说爱的行家,怎么会看不出来,他手轻轻一挥,美女们弹奏的音乐忽然变得充满了杀伐之气。 “水光潋滟睛方好,山色空朦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淑浓抹总相宜。” 这是北宋诗人苏拭的《饮湖上初睛居雨》一诗。诗中“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子指的便是春秋末期的越国美女西施。唐代诗人王维也写过一首《西施咏》:“艳色天下重,西施宁久微。朝为越溪女,暮作吴宫妃。贱日岂殊众,贵来方悟稀。邀人傅粉粉,不自著罗衣。君宠益娇态,君怜无是非。当时浣纱伴。莫得同车归。持谢邻家子,效颦安可希。”对西施推崇备致。 ――西施是古代著名的女间谍,也是“美人计”的一大主角之一。 一代红颜,千古传颂。 柳慕永看着朱珍,眼里也不禁露出少有的尊敬,说:“五色令人目眩,故妙舞清歌,害人之谋,蛾眉皓齿,伐性之斧。英雄难过美人关,从古至今,‘美人计’无往不利。” “一计可以危邦,片言可以乱国,到了‘怡和钱庄’之后,你要乱钱庄政务,迷惑邹夕锋沉湎酒色,不理事务,同时离间邹夕锋与各人的关系,削弱对方力量,让其众叛亲离、兄弟阋于墙,从内部打败钱庄。” “所以,你任重而道远,肩负着复兴的大任。” 朱珍抬起头,缓慢而坚定地说:“小女人一定不辱使命。” “好,说得好。”柳慕永说:“萧四和刘侯不会看错你的,我也不会看错,你确实是一奇女子,确实是巾帼不让须眉。” ※※※ 柳慕永手轻轻一挥,美女们弹奏的音乐调子马上再变,变成了醉人心魄的靡靡之音。 在诱人的音乐声中,柳慕永的声音变得非常富有磁性:“我一生御女无数,拥有丰富的经验。你首先要通过我的检验,看你有没有这个天赋,如果没有这种天赋,去也没用,白搭。” “嗯。” “通过之后,我还要对你进行严格的训练,”柳慕永说:“让你学习歌舞、礼仪、化妆,如何微笑,如何浅语,以及如何取悦男人,如何迷惑男人。” “历史上西施在土城,师从老乐师,一共学了三年,方才成为才艺俱佳的大美人。我们的时间并不多,我希望你用不了那么久。” 朱珍说:“我能行吗?不会东施效颦吧?” 柳慕永自信而骄傲地说:“你不想想你的老师是谁?天下独一无二的柳公子,你遇上了我,是你的福气。” 他忽然想到了朱珍的特长:“你号称‘毒仙女’,一定擅长用毒,这是你的优势。” “嗯,教我用毒的师傅是蜀山一尘仙子。” “一尘仙子?就是江湖传说用毒如神,杀人于无声无息的一尘仙子吗?” “是的,就是她老人家。” “太好了。”柳慕永若有所思地说:“今后你的特长可能会很有用。”他说:“不过,我还会教你一些用药的方法。” 朱珍感到好奇:“什么药?”用毒如用药,她也是这方面的专家。 “春药。”柳慕永笑了笑:“你别忘了,我是一个春药男人。” 这确实是朱珍的弱项,她的脸上挂不住了:“就这些吗?” “不,我还要教你一些计谋,为人处事的方法,离间人的手腕,你不是一般的间谍,而是战略间谍,你要让邹夕锋做出战略性的失误,所以,这也是你要学习的一个重点。” “嗯,知道了,我会努力的。” 柳慕永说:“我还要对你进行包装,请最好的裁缝给你量身定制一些新衣,让老妈子给你梳理出最好的发型。” “好。” “光有这些还不够。”柳慕永说:“我还要对你进行炒作。” “炒作?” “是的,炒作。”柳慕永说:“让人们未见其人,已先闻其声,让你的美貌之名先传播江湖,让邹夕锋一心想得到你, 我会吊足邹夕锋的味口,让他明白什么是可遇而不可求,可求而不可得,可得而不可拥有。” 他笑了笑:“当然,这些是我的事情,你不用操心。” 朱珍望着这个男人,也不禁慢慢变得有些佩服。 ※※※ 柳慕永说:“现在,我们开始,好吗?” “就……在这里?”朱珍的脸又红了:“这……么多的人?” 何况这里还有萧四! “是的,就在这里。”柳慕永认真地说:“这么做首先就是要你摆脱羞耻之心,这也是检验的第一部分。” 他转过头望着萧四说:“在我做的时候,你还要过来帮忙。” “我?”萧四吃了一惊,肺都气炸了,这不是损人吗?他萧四何许人也,什么时候做过这种事? “是的,就是你。”柳慕永说:“因为朱珍最初是由你训练的,她的脾气、做的姿势、爱好,你应当是最熟悉的。” 他笑得很暖昧:“有你在旁边协助,可以事半功倍,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萧四嗫嚅说:“我……我可以不……不参加吗?” “不行。”柳慕永板着脸:“我是你请来的,就要对你们负责,连这点区区小事你都做不好吗?” 看着这张英俊无比的脸,萧四很想在这张脸上打一拳,把他打得稀烂。 “我不会参加,你做就行了。”心里恨得牙痒,一万个不愿意,表面上萧四还得找个理由:“我是青龙镇的监管人,我有权决定。” “我知道你是青龙镇目前的监管人。”柳慕永不放弃:“可是,在这件事情上,只有我才有最终的发言权,任谁也不行。” 他厉声道:“历史上范蠡为社稷废兴,重复河山,忍痛割爱,毅然暂时放弃与西施的交往,你作为带领青龙镇走出险境的人,连这点牺牲也作不出吗?你能与范蠡公子相比吗?” 一语惊醒,萧四忙施礼表态:“我愿意。” 心里却在嘀咕,来日一定要将这厮杀了,重新夺回朱珍。 ※※※ 柳慕永很满意,点点头说:“现在,我们真的可以开始了。”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八十六章 夕阳无限近黄昏 柳慕永做的很慢、很轻。慢慢地亲吻朱珍的全身,边吻边慢慢地拉开朱珍身上披着的丝巾。同时,手开始在朱珍的身上不停地游走。 他不愧是情场上的高手,知道女人的那些部位敏感,那些部位动情,很快就把朱珍调理得一身发软,进入了忘我的境界。 朱珍对这个英俊的男人并不反感,很容易就变得很投入――萧四雪地中的几天开垦并不是没有效果。 在朱珍开始不停扭动的时候,柳慕永忽然有力地进入了她。 这一瞬间,朱珍发出了一声惊心动魄的叫声。这个叫声并不仅仅是朱珍一人发出的,在同一刹那,萧四喉里发出了一声难过的闷哼,窗口还响起了“妓女”压抑不住的轻呼。 这是几人同时发出的,让人难忘的叫声。 后来,柳慕永在《性趣》一书中,把这天的叫声称为“生命之叫”。 ※※※ “妓女”蹑手蹑脚地蹲在窗外偷窥。直看的是血脉膨胀,欲火高炽。 虽然从外表上看还没有完全发育,可是她的年纪已不小了,心理和生理各方面已经完全成熟了,那件事和刘侯也做的不少,当然知道个中滋味。 她能感觉到两腿间甚至开始湿润。 就在看到紧要关头的时候,她忽然感觉到身后紧紧地贴着一个人,这个人贴得是如此之近,甚至能感觉到颈后这个人吐气的气息……沉稳而均匀的呼吸。 “妓女”对武功一向非常自负,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竟能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靠近自己的身后! “妓女”、吴名和“漏洞”是当今江湖最厉害最有头脑最有本事的三个女人――有“妓女”在巷子外卖花,刘侯才能睡得很安稳――如果不是刚才注意力被房间里的动静吸引去了,绝没有人能轻易靠近她五尺之内。 “妓女”浑身的毛发都直竖起来。这个人是谁?怎么能无声无息地靠近他?她想回头看一看,不知怎么搞得,脖子却变得异常的僵硬。 “不要回头。” 身后传来机械一样冷冷的声音。冷酷、低沉、无情、还有些沙哑。 “你最好不要动,一动就是死。” “妓女”没有动。 一动就是死! 她能感受到身后肃杀的浓浓杀气! “本人”出,杀机起,风云变、天地泣。 身后就是“本人”。 也就是说,如果他缠上你,他就是你本人,你绝对摆脱不掉。如果他要杀你,就象杀他本人一样容易。 还有什么比一个人自己想杀死自己更容易的?一个人想死,几匹马都拉不住。上吊、跳江、割脉、喝药、撞墙,方法多的很,实在是太简单了。 ――本人就是你的影子,他就在你身后阳光之下的阴影中。 ※※※ 巷子的入口处,一个人披着一件藏青的有些旧的袍子,半眯着眼远远地冷冷看着巷子尽头小园竹篱、幽静清雅的刘侯住宅,眼睛地象有一根杀人的针。 这个人就是雍养财,“怡和钱庄”的大总管。 他是代表邹夕锋来受降的。 青龙镇愿意投降的文书送到“怡和钱庄”之后,邹夕锋专门召集所有核心人物,开了一次战略分析会议,会上争论的非常激烈。 第一个反对的就是雍大总管,他说:“目前,青龙镇就象一堵腐朽了的墙,轻轻一推就会倒,形势对我们非常有利,在这种节骨眼上,为什么我们不一鼓作气,拿下青龙镇,扩充实力,壮大自己,永绝后患呢?” 第二个反对的是“有真才方显血性,无媚骨敢发心声”的林神医,他同意“遗患无穷一说”,认为“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绝不能容许卧榻之侧的强敌安然存在。萧四此人其志不在小,又有刘侯、残刀这些人辅助,假以时日,休养生息,一旦羽翼丰满,将再次成为钱庄心腹之患。” 反对得最激烈的是大象,大叫“要为死去的弟兄们报仇”。郑洪、郑魂兄弟也表态支持大象的说法。几乎一边倒的主流声音都是反对受降。 只有平素阴阳怪气、没有一句好话的费极却一反常态,一直默默不语,一言不发――刘侯派来送投降文书的人首先向他送了无数珍宝和银子,请费极美言几句。 费极没说话,其实是在想该如何说才妥当,才能打动邹夕锋。 邹夕锋觉得很奇怪,问费极:“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为什么不说话?” 费极双手一摊:“他们都说了,还让我说什么?” 邹夕锋说:“这么说,你不说话就表示同意他们的意见了?” 费极嘿嘿一笑:“沉默并一定就表示同意。” “那你是什么意思?” 费极说:“我的意思是不同意。” “请说。” “雍大总管是主张扩充实力?”费极问。 “当然。”雍大总管说:“拿下青龙镇,我们可以得到他们的资源、金钱和地盘,对我们有百利而无一害。” 众人无不点头。 “现在青龙镇已经山穷水尽,必然四散而溃。”费极说:“我听说他们有一个计划。” “什么计划?” “末日计划。就是说一旦到最后关头,则将所有钱财分给众人,各自逃命。”费极说:“钱庄扩张最大的目的是什么?当然是得到更多的金钱。” “青龙镇大都是些赌徒,等我们一一找到这些人的时候,钱恐怕早就挥霍光了,可是青龙镇一投降,还不成了我们的囊中之物?” 雍大总管说:“可是,我们可以获得资源和地盘,有了资源和地盘,很快就会财源滚滚。” 费极反问:“你认为是青龙镇的资源和地盘大呢,还是江湖的资源和地盘大呢?” “当然是江湖。” 费极望着邹夕锋说:“庄主是志在青龙镇,还是志在江湖?” 邹夕锋说:“当然是志在江湖!” “这就对了,如果是志在青龙镇,我们可以马上集结两支精锐之兵,一支消灭青龙镇,一支牵制灵隐寺,其战局可想而知,依我看,消灭青龙镇只是举手之劳耳。”费极说:“不过,如果庄主志在江湖,则大可不必。” “为什么?” “因为我们需要一个榜样,萧四领导下的青龙镇就是最好的榜样。”费极说:“庄主需要一个机会向江湖来证明自己的容人之量、广阔胸襟和求贤若渴,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 邹夕锋沉吟不语。 林神医上前说:“庄主万不可有妇人之仁,养痈成患啊。” 费极阴阴地说:“你说庄主是女人吗?”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林神医气急:“你要不乱说,我只是就事论事。” “庄主。”费极又说:“你是要短暂胜利呢,还是完全胜利呢?” “这还用问。”邹夕锋有力地做了一个手势:“当然是完全彻底的胜利。” “我想也是,如果是仅求短暂胜利,大可象他们所说那样去做。”费极装作诚恳的样子,说的是冠冕堂皇:“如果是完全彻底的胜利,则要收买江湖的人心。” 邹夕锋有些心动了。 费极最善于揣摸邹夕锋的心思,说:“自古不战而屈人之兵,方为上策,兵不血刃我们就可以得到青龙镇,得到江湖人的信服,请庄主三思。” 邹夕锋最后做了决定:“由雍大总管率两支精兵去青龙镇,接受投降,如果察觉一有异心,则立刻荡平之,可以先斩后秦,自行决断,不得手软。” ※※※ 萧四和刘侯反应并不慢,屋外一有动静和声音,两人几乎同时跃出屋子。 雍养财慢慢地走过来,阴影拉得很长――见到这个毒蛇一样的人,萧四和刘侯心中的阴影也越来越长。 为什么来得这么快?连一个回信也没有? 巷子并不是很长,雍大总管虽然走得慢,还是很快到了屋前。他的神情就象是在自己的家里漫步似的,看都没有看刘侯和萧四一眼,越过“本人”和“妓女”,直往屋里走。 刘侯和萧四都没有想到“怡和钱庄”的人这么快就来了,而且来的是这个难缠的对手。 屋子里还有柳慕永和朱珍没有出来,雍养财看到了这两个人,一切岂不是马上要显形了?什么“美人计”还怎样实施?岂不是前功尽弃? 刘侯急中生智,忙上前说:“小居简陋,实在无颜款待贵客,请雍大总管到前面议事厅用茶。” 雍大总管眼睛白了一下:“不用了,从现在起,青龙镇所有的东西和人员都属于‘怡和钱庄’,嘿嘿,所以你不必客气,我只不过是来验收而已。” 他盯着刘侯:“你想阻止我吗?” “不敢,不敢。”饶是刘侯诡计多端、足智多谋,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萧四上前说:“我目前是青龙镇的监管人,有什么事和我说吧。” 雍大总管有备而来,过去对萧四客客气气,是因为当时萧四是钱庄的贵客,才十几天的功夫已经事世变迁、客主易位――今后,萧四将是他的手下,而他是这里的新主人,当然再也用不着客气。 所以,雍大总管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我知道,不过现在这里好象应当由我说了算,对吗?先进屋再说。” 说话间,他信步走进了屋子,萧四和刘侯不好阻拦,都惊出了一身冷汗。 奇怪的是,屋子里根本没有人,一个人影也没有,包括那十多个翩翩起舞、弹筝秦琴、陪着调笑说词的美女都不见了。 ――就象空气一样蒸发了。 萧四和刘侯对望一眼,都长松了一口气――柳慕永确实不是一个简单的人。 江湖上很少有人知道,柳慕永最擅长的就是消失。 为什么呢?因为柳公子经常和有夫之妇偷情,经常正在做到高潮的时候,遇到丈夫突然出现的情况,而每次都能化险为夷、有惊无险。 ――柳公子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穿上所有的衣服,并带上所有的东西,然后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在这些妇女的丈夫眼皮底下消失。 刘侯、萧四与雍养财对话的那么一点点时间就足够了,柳公子消失之前,居然还有时间品尝一小口叫做“欲”的酒。 ――如果再多一点时间的话,他还可以和朱珍交合一下。 ――刚刚才开始,就已经结束,柳慕永是带着遗憾走的。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八十七章 玉人何处教吹箫 雍大总管站在屋中,觉得很奇怪。 凭他的直觉和经验,屋子里应当有人,而且还不止一个人,这是怎么回事呢?雍大总管一向非常相信自己的直觉和经验,他的嗅觉和判断一向是非常准确的。 他一时百思不得其解――别说是他,就是刘侯和萧四也想不出这些人是怎么人间蒸发的。 屋里弥漫着浓得让人化不开的、醉人的清香,就象走近你、缠上你的情人体香,连雍大总管也忍不住要陶醉了。 这种香叫“女人香”,是柳慕永留给雍大总管的礼物。 “女人香,温柔乡;男人入,永无出。”任何男人只要吸入了这种要命的“女人香”,就会迷失自己,堕入万却不复的温柔乡之中,不能自拨。轻者欲火升腾,火烧火燎、迷迷糊糊,非要交配才能解毒;重则不停流精,直至精尽人亡,无药可解。 ※※※ 最要命的还是柳慕永。 十多个美女先从后窗飘出去,柳慕永和朱珍走得最后。 朱珍还是第一次看到一个男人在这样的情况下,走得如此从容不迫、萧洒自信、镇定自若。好象是在自己的家里,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来捉奸的不是别人,倒是他自己似的。 ――当然,这种事情朱珍永远不希望再遇上第二次。 柳慕永首先端起酒杯,将剩下的一小口“欲”酒饮尽,再一袖轻挥,挥灭了所有的“欢”烛、打断了叫“情”的檀香,然后解开腰上的一个香囊,施放出“女人香”,最后才一手抱起衣服,一手抱着赤身露体的朱珍,从后窗飘出去,出去的时候,还用一只脚一挑,轻轻地关上了门窗。 朱珍感到身体象腾云驾雾一样飞起来,仿佛飘浮在浪漫的云端。她的轻功一向很好,可是在这个谜一样的男人怀里,她才明白什么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就在飘出窗外的瞬间,朱珍猝然感到下面再次被侵入――不经意间,柳慕永竟然在半空中从容地进入了她的身体,与她交合在一起,并且在她耳边小声地说:“生活就象强奸,假如不能反抗,那就闭上眼睛享受吧!” 空中做爱,确实是一种全新的感受。 朱珍想拒绝,那种充实、无力、刺激的感受却让她说不出口,变得有些眩晕,周围的世界仿佛是属于她的,眼前的人和物体轻轻的旋转、旋转,双手不由自主地挽上了柳慕永坚实的双肩。 她的皮肤很光滑,头发象水一样从柳慕永的指缝流过,长长的秀发在空中飞舞,就象一个飞天的仙女。很多年以后,阅女无数的一代情圣柳慕永都无法忘记她的长发,永远记住了这个长发飘逸的女孩。 那一刻,柳慕永想起了一个词:“浑浊的美丽。” 是的,浑浊的美丽,因为在那一刻,他们都迷失了自己,失去了自我,进入了浑浊的没有时间的境界。 幸好柳慕永清醒的快,没有忘记自己的工作。 ※※※ 柳慕永是一个很特殊很奇怪的男人,好象随时随地都在准备消失。 他在《性趣》一书中,说出了这样做的理由:“情圣也是一门学问,做我们这样的人,要有备无患,要学会在需要的时候,用一种恰当的方式适时的消失,如果故事需要谢幕和结尾,就让我们洒脱地离开。” ――“这样做并不仅仅是为了我们,而是为了我们所深爱的女人不受伤害。” 在书中他一本正经的说:“做我们这种人也要讲道德。”不过,他也写道:“当然,道德也要看情况,和有夫之妇偷情本身就是一件不太道德的事。” 最后他总结:“情圣并不是人人都能做的,不能做的人千万不要勉强,切记。” ※※※ 十多个美女已经不见踪影,后窗下面,静静地停着两辆一模一样的马车。 他们就向马车坠去,有潮落就有潮起,在下降时交合的过程中,朱珍完全绽放出最美丽的容颜和激情,达到了高潮。 下降时失重的感觉,就似高潮一样涌来。 柳慕永抱着朱珍飘进了一辆马车,车门立刻关上,两辆马车同时上路了,分别驶向不同的方向。马车很快到了下一个叉路口,又停着一辆一模一样的马车,他们的马车一到,那辆马车立刻加入,驶向另一条路。 每条叉路口都是一样,这样,整个青龙镇变成了马车的海洋。 谁知道他们在那辆马车中?这就是柳慕永随时准备消失的方式和技巧,简单而实用,屡试不爽。 这辆马车外表平常,里面的装饰却极其精致,两侧居然以一种特殊合理的角度各安着一面巨大的铜镜,可以从铜镜上看到外面街道两侧川流不息的人群,让人仿佛觉得是在大街上交合。 朱珍朦胧中见到这种光景,吓了一跳。 “你不要害怕。”柳慕永笑得很暖味,压住想挣扎着起身找衣服的朱珍:“你放心做。这个铜镜角度安装的很特殊,我们可以看见外面,外面的人却看不到我们。” “我这样设计,是为了增加刺激。” 这确实很刺激! 刘侯的居处在青龙镇的边缘,本来是很容易离开青龙镇的,这些马车不出反进,在整个青龙镇兜圈子。 “你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不跑得远远的?离开这是非之地?”柳慕永说。 “嗯……嗯……嗯……是……是……是……”朱珍想说话,却实在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她的下面还在受到不停的侵入。 柳慕永说:“‘怡和钱庄’派雍大总管这样快的赶来,说明邹夕锋还没有完全拿定主意,是消灭还是招降青龙镇?消灭青龙镇可以永绝后患,邹夕锋不可能不知道这样做立竿见影的好处,接受青龙镇的投降却可以带来巨大的声誉和许多看不见的收益,邹夕锋又不可能不清楚。” “之所以这么迅速是不想夜长梦多,快刀斩乱麻,之所以让老奸巨猾的雍大总管亲率精兵前来,一方面是想试探真伪,一方面是没有最后放弃消灭青龙镇的思路。” “这是一种患得患实,鱼和熊掌都想兼得的心态。” 他一边做一边很悠闲地解释:“我这样做是为了帮青龙镇一把,让钱庄弄不清青龙镇的虚实,不敢轻举妄动。” “嗯……嗯……啊……”朱珍边喘息边说:“你……真聪明。” 柳慕永放慢了进出的速度,让朱珍可以喘口气,一边享受那种乐趣一边可以谈话。 他说:“你就象一间屋子,小秋首先闯进来,打开了门,萧四替我们打扫了房间,我的根本任务就是铺床叠被、宽衣解带,真正兴风云雨的主人是邹夕锋,所以,你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你的路还很长。” “这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你的悟性和配合。我会边做边教你,好吗?” 朱珍点点头,却侧过脸,不敢看身上的这个男人。 “你首先要知道男女身体敏感的差异。”柳慕永转过朱珍的头,让她看着自己:“我能感觉到萧四开垦的不错,这方面可以少教一点,我重点先要教男女性恪的差异。” “性恪?” “是的,性恪。”柳慕永说:“很多情况下,性恪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女人是先有爱再有性,男人是先有性才生爱。女人的爱因崇拜而生,男人的爱因欲而生。到最后女人很难将情和欲分开思考。而在男人的主观认识里,阳具是一个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个体,可以与身体完全分开行事,所以,情和欲他们分得很清楚。” “所以,在情和性方面,你要象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妓女,要能分得开,千万不能象刚才一样迷失了自己。” “否则,受到伤害的不是邹夕锋,而是你!” 朱珍不好意思,红着脸低声说:“对不起。” “没关系,其实女人也有好 的一面。”柳慕永轻轻地说:“女人表面柔弱,骨子里很坚强。男人不喜欢懦弱者,而事实上大多数男人都喜欢逃避。所以,你没有必要说对不起,你只要认真学习就行了。” “好,我知道了。” 柳慕永问:“男人只有什么时候才想到烛光晚餐?” 朱珍答得很快:“有美女的时候?” 柳慕永说:“正确答案是,没有蜡烛的时候。” “为什么?” “这就是男女性恪的差异。女人做爱需要浪漫和安全。男人随时随地都能‘性’起,不管外面有多吵,床单有多脏。”柳慕永说:“女人对爱充满幻想,性是爱的明证。男人对性充满幻想,做爱才是实现那些幻想的途径。” “女人得到爱情后反而不安,因为怕失去。男性得不到的时候才不安,因为渴望身体的征服。” 朱珍听得很认真,也做的很认真。 ※※※ 柳慕永继续边温柔地做爱,边说:“女人总想变着法地改造男人,男人最想改变的只有两件东西,自己宝贝的大小和与美女的关系,女人永远不在改变的考虑之列,要么全盘接受,要么分手。” “男人象天气,两者都是无法改变的。” “所以,你千万不要试着去改变一个男人。尤其是象邹夕锋这样权力很大、善于决策的人” 朱珍说:“那么,我该怎么做?” 柳慕永说:“很简单,你要做的只是迷惑男人,让男人在迷迷糊糊之中作出错误的决定。”他又说:“不过,男人也有很多弱点。” “什么弱点?”朱珍说:“我要怎样才能看出来?” “你要先了解男人对衣服的态度。” “请说。” “女人看衣服,主要是看衣服样式好不好看,新不新潮。”柳慕永说:“男人心目中的衣服只有‘不干净的’和‘不干净但还能穿的’。” “嗯……嗯……” 柳慕永又问:“男人和地上的青石板有什么共同之处?” 朱珍摇摇头:“不知道。” 柳慕永说:“如果第一次把他们弄好,你就可以在上面走一辈子。所以,开始对邹夕锋,你一定要让他刻骨铭心,永远也忘不了你。” “你只要多磨练、多学习高超的技巧,一定可以将邹夕锋的铁杵磨成针。”他笑道:“我对你很有信心,你有吗?”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八十八章 自在娇莺恰恰啼 马车继续在青石板的街道上行驶。 这是一个“性福”的午后,在初春温暖的阳光下,马车稳稳地、“嗒嗒嗒”地从人流中穿行。镇子的空气中流动着干燥的尘雾。人影晃动、嘈杂。可是又有谁知道这辆马车里正在上演活色生香的一幕? 朱珍回答说:“有。” 柳慕永又动了动,说:“真的有?” “啊……啊……”朱珍又差点说不出话来:“我……真……的有信心。” 一种心灵的融合让快乐就这样蔓延在四周。情欲是潜藏的猛兽,轻易的冲垮理智的堤防,又很轻易的让灵魂和肉体达成默契,如伴侣的影子,陶醉于性欲的时空里。 谁说性不能生爱?谁说爱不能有性? 柳慕永大笑。 ※※※ 雍大总管对于毒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一个用暗器的高手当然会用毒。 他的暗器上就要用毒,而且是剧毒。 将砒石、断肠草、毒箭木、剪刀树,雪上一枝蒿、鹤顶红、番木鳖、夹竹桃等混合去净杂质,砸碎,装入砂罐内,用泥将口封严,置炉火中煅红,取出放凉,研为细粉,再将暗器与其一起沸水烧泡,反复多次。 一旦中了这种暗器,毒液经伤口进入血液,秒杀。 虽然雍大总管不知道屋中这种浓得让人化不开的、醉人的、象情人体味一样的香气是什么,他还是马上觉得不对劲,立刻退出了屋子。 他一向非常谨慎。 ――这个决定救了他。 再慢一点,那怕是再多吸入一点点香气,他都会无药可救,精尽人亡。即使如此,雍大总管这个老处男还是猝然感到欲火中烧,无法自制。 “女人香,温柔乡;男人入,永无出。”任何男人只要吸入了这种要命的“女人香”,都堕入万却不复的温柔乡之中,不能自拨。 轻者也非要交配才能解毒。 雍养财之所以会轻微中毒,跟自身有很大的关系,一个从来没有接触过女人的老处男,那怕是个用毒高手,怎么能区分这种“春药”似的毒药? 他立刻往嘴里呑下一颗随身携带的、关键时候使用的、解百毒的灵药,然后坐在屋外,运功疗毒。 “本人”也立刻从“妓女”身后跃到雍大总管旁边,为他护法。 萧四看到他这个样子,心里暗自主高兴。刘侯咳嗽几声,不阴不阳地说:“大总管,你这样做没有用的,必须要与女人交配才行的,嘿嘿。” 在女人和春药方面的经验,他要高得多。 其实,刘侯也是猜出来的,柳慕永这样的人会放什么样的毒药?不用想也能猜到。一物降一物,也许,柳慕永注定是雍养财的克星。 萧四故意问:“现在该怎么办?” 刘侯耸耸肩,干笑道:“还能有什么办法?赶快去找一个又老又丑的女人来给总管疗伤。嘿嘿,青龙镇现在可能什么也没有,不过,一个老女人还总是有的。” 萧四笑得很愉快:“二当家放心,如果找不到又老又丑的女人,我想,老母猪总能找到的。” 刘侯也故意做出惊讶的样子:“老母猪也能行?” 萧四手一摆:“实在没办法,只好先凑合,救人如救火啊。”他叹了一口气:“谁叫我们快加入钱庄了,以后大家就是朋友。总管有我们这样的好朋友,也真是他的福气。” ※※※ “迷惑男人的方法有很多种,”马车里,柳公子正在说:“你想学那一种?” 朱珍说:“当然是最有效的那一种。” 柳慕永说:“在远古时期,很多女人把男人的大拇指甲烧作灰,或者取自己下眼睫毛14根烧作灰,用来饮酒,表示对男人极为尊敬,以赢得男人的怜爱。” “还有的将自家门户下方五寸范围的泥土取出得到魔力,表示对自己男人极度的爱,以赢得男人的畏敬与爱情。” “这些方法可以借鉴,但都不足取,你只需记住‘虔诚’两个字就行了。” “虔诚?” “是的,虔诚。”柳慕永说:“你给魔鬼一个指头,它便想得到你的全部身体。男人要走,是留不住的。有些女人傻得用自己的生命去留住男人,有些女人却天真地用身体去留住男人,结果两种女人都失败。” “女人一味地付出,而不知道男人是一种被动的接受。在男人的世界里,爱情只是一部分,而在女人的观念中,爱情大过天,为了爱情她们连生命都可以不要,这种疯狂的爱只能让男人想逃” “要留住一个男人,你要留住他的心。” “最好的方法就是用温柔去感动他,用虔诚的心去换取信任。” 在这一点上,朱珍完全同意。 “幽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则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这些是对淑女的要求。”柳慕永说:“你要学会装。” “装淑女?” “对。下床装淑女,上床装淫妇。‘亲昵’和‘轻薄’只有一线之隔。” 他说:“在秦汉时期,秦始皇想出来一种”守宫砂“。这是为了保护后宫宫女的贞操产生的。就是把在交尾期的雌雄的蝾螈血涂在宫女的肌肤上。当男女交合以后,血迹即会脱落,否则,想尽办法也无法消除。” “你现在不是处女,所以,你要学会装。” “嗯。” “我让你装,并不是装处,而是装纯洁。” 柳公子谆谆告诫说:“不管是装也好,做也好,你都要想方设法赢得别人的尊重,幸好你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女人,这方面对你一点也不难。” 命运对朱珍实在是不公平。 ※※※ “然后。”柳慕永说:“你还要学习一些技巧,比如:注意观察。” “观察什么?”朱珍说柳慕永先讲了一件事:“一次,一个非常丑的村妇跑到我这里喊冤:丢人那!俺昨晚被强奸了,柳公子,你一定要给我主持公道啊。” “当时我很惊讶,这种造型也有人强奸?不过,为了声誉,我还是问她,有没有强奸犯的特征?” “她说,天太黑,根本没看清楚。” “我说,那就不好查了,比较难办。” “她又说,俺虽然没看清楚,不过肯定是个新手。因为他半天找不着地方,最后还是俺给他扶进去的。” 朱珍在柳慕永身下咯咯地笑起来,肚子不停地起伏:“这个案子你就是这样破的?” “当然。”柳慕永也故意一本正经地说:“那个村子,没结婚的人并不多,没有性经历的人就更少,很容易查出来的。” “你最后是怎么处理的?”朱珍说:“把强奸犯交给官方?” “不是。”柳慕永说:“我让那个强奸犯再把喊冤的村妇强奸一次。”“村妇愿意?” “愿意。”柳慕永说:“问题是,强奸犯居然不愿意!” “为什么?” “他说,那晚天太黑,没看清楚,否则,打死他也不会做这种事情。”柳慕永叹了一口气:“我只好对村妇说,长得丑并不是你的错,但你要出来吓人,就是你不对了。” 朱珍笑得妖枝乱颤。两个人做爱的时候,笑又是一种什么样销魂蚀骨的滋味? 柳慕永说:“我给你说这件事,是要你观察男人的一些细节,比如:高潮时的表情、喜欢的标志动作,做的姿势,等等。” ――“通过这些细节,你可以去分析男人的喜好。” ――“只有知道邹夕锋的喜好,你才能更好地去迷惑他。让他刚愎自用,轻敌拒谏。” ※※※ 他又说:“除此之外,你还要想方设法取悦邹夕锋,让他舒服。” 朱珍咬着嘴唇,不好启齿:“怎么样才能让他舒服呢?” 柳慕永说了另一个故事:“一七旬老翁与一年轻女人房事,兴奋过度脱精而亡。其家人不服,找到我,请我主持公道。” “我请仵作查明原因。仵作验尸后下一结论:舒服死了!” “我也亲自去看了一下,老翁脸上还留着满足的笑容,仿佛死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他说:“遗之美好,以劳其志。如果你能将邹夕锋弄得舒服至死,你就算真的成功了。” 貂蝉迷惑董卓的时候,西施迷惑吴王夫差的时候,她们又是怎么成功的?每条路离人们都很近,但是每条路离成功都很远,只有走对路,你才能成功。 柳慕永和朱珍一边做一边对话,尽量延长快乐和学习的时间,他们都不想过早结束。却不曾想青古板的路面上,有一个较大的坑,马车经过的时候,剧烈地抖动了一下。 这一抖动,触动了柳慕永神经的每一根脉络,刺激着他曾以为黯淡的能把持住的敏感。伴随着狂热的抽动和摩擦,无法言喻的快感,他忽然狂泻而出,在朱珍大声的叫喊中,一起达到了高潮。 马车外,忙碌而平凡的人们,依然在各自做自己的事情,依然在为生计而奔波着。 生活就是如此,平凡而美丽。 爱情没有永远,生活还要继续。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八十九章 唱到竹枝声咽处 初春的深夜,月亮孤清地凌空而挂,映衬得天空深邃而悠远,只有点点星光在闪烁,小秋长时间地站在空阔而寂寥的江边,似乎已经痴了。 他已经回到了“怡和钱庄”,入住在“漏洞”曾经居住的地方。 邹夕锋下了两道重要的命令:一、撤走所有监视“松庄”的人,给予邹松一家自由。 二、由小秋接替“漏洞”的工作,除了“专门查找纰漏,分析安全措施”之外,赋予了更大的权力,可以“调查钱庄任何一个人的情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并且,可以自由出入任何地方,包括金库,还说:“‘漏洞’既然已经死了,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就让小秋住进去,也好早日进入角色。” “漏洞”的房屋在江边,一阵寒风扫过,平静的江面一如小秋的心情,在心湖上泛起阵阵涟漪,愧疚的悔悟侵袭着他的灵魂,他感觉到了自己的卑琐和可怜,以及心欲深处那种可怕的虚伪和幼稚。这一切令他倍感痛苦。 ――他实在看不起自己。 就在那个黄昏,小秋离开了魂牵梦萦的“松庄”,离开了那位给了他许多欢乐和勇气的女人。他留下了邹松用的那把叫“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刀――别人的东西迟早要还的。 他的“天涯”剑呢?没有“天涯”剑,他用什么去降妖伏魔?用什么去战胜“针”? 小秋走得是一步三回头,心像被针刺了一样,疼疼的,酸酸的。 春节还没有过完,小秋内心却早已没有了节日的喜悦。过节过的是一种心情。快乐,不是别人给的,而是源于自己。 烟花散尽的夜空,可有一盏心灯为他静静守候?难道他真的从此失去了纯?往昔的欢爱只能变成回忆里不堪回首、隐隐作痛的一页? 小秋曾经非常喜欢江湖,喜欢散散漫漫的生活,自由自在,悠悠闲闲,不去理会明日会怎样,不去想昨天流过的伤逝,只要此刻,只要现在,可是,人是静的,心却是空的。 “江湖”的出处是《庄子大宗师篇》,原句为“泉涸,鱼双与予处于陆,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意思是:泉水干涸后,两条鱼未及时离开,受困于陆地的小洼,两条鱼动弹不得,互相以口沫滋润对方,使对方保持湿润。此时,两条鱼便缅怀起往日在江河湖水里自由自在,彼此不相识的生活。 恩怨原来是这样容易的事情,此时和彼时,悲哀已成江湖。 ――又有谁能真正“相忘于江湖”? 人生不过是天空中相遇的云,飘过了不会留下痕迹;也许,不过是迁徒的候鸟,所有的一切,只是一场雁过无痕;也许,不过是天际闪烁的几颗星星,若即若离,一旦太阳出来,便隐匿了踪迹。 ※※※ “漏洞”住的地方实在太简陋。 说是住处,倒确实只能“住”:只有临江小屋一间,一床、一被、一枕、一桌、一几、一杯、一碗、一筷、一炉、一壶。 其它什么也没有,别说是奢侈品,就是任何“多余”的东西也没有。在“漏洞”的世界里“多余”便是“无用”。就象她瘦得像竹子一样高挑的身材,没有多余的一两肉,简单、明了。 “漏洞”对自己的要求,和对别人工作上的要求一样。 幸好小秋不在乎这些。 漂泊江湖、居无定处的时候,他曾经在马厩里睡过,在大树上睡过,在雪地里睡过,有一次甚至在长长的地板上和十多个汗臭、肮脏、一身跳蚤的乞丐一起睡过。 当然,幸运的时候,他也在美女的床上睡。 让小秋感到一丝欣慰的是,这里临江,可以眺望远方,他不禁想:在很多的深夜里,“漏洞”独立江边,是不是一样的孤独和寂寞?她选择这样一个地方,是不是为了向流动的江水诉说中年女人的情怀? 小秋忽然想到了喝酒买醉,阿黄死后,他的酒馆还开着吗?奇怪的是,小秋竟喜欢在这种地方喝酒,一想到阿黄,心里不由泛起一丝感慨、一丝凄凉、还有一丝温暖。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小秋决定去碰碰运气。 ※※※ 深夜的街道上几乎没有人,偶尔有一两个行人,不是打更者就是东摇西晃的酒醉鬼。 有个酒醉鬼还和小秋迎面相撞了一下,骂骂咧咧地要找小秋拼命,自己却站不稳,先倒了下去。 阿黄四面透风的小酒馆阁楼上居然亮着烛火,远远望去就似鬼火一般。是谁在这样的深夜里,点燃了阿黄阁楼上的蜡烛? 小秋在酒馆外叫门:“有人吗?可不可以买酒啊?” 连叫了几声,里面终于响起了细碎的脚步声,一盏昏黄的烛光由远而近,门一开,风一吹,更是忽明忽灭。 一个白发苍苍、颤微微的老太婆用昏蚀的眼光看着小秋,张着无牙的嘴,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你……你……” 小秋说:“老婆婆,我要买酒。” “什……什么? 小秋大声说:“我要买酒!” 老太婆佝偻着背,转过身去沽酒。 一阵寒风吹来,小秋忽然闻到一阵血腥之气,全身毛孔都竖了起来,老太婆浑然不觉的背影也仿佛变得说不出的诡异和神秘。 一个个疑问涌上来:这个老太婆是谁?为什么盘下阿黄的酒馆?里面发生了什么事? 小秋跟着老太婆进去,竟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李三一动不动地坐在一张桌旁,桌上还温着一壶酒,放着一碟下酒的小菜。阿黄也一动不动地站在一边,手里还拿着一张抺布,在忽闪忽闪的烛光照映下,一张脸扭曲得变了形,泛着蓝蓝的光。 小秋惊得差点叫出来。 饶是他见多识广,艺高人胆大,一颗心也几乎跳出来,“砰砰砰”地直跳。 老太婆一边沽酒一边用嘶哑的声音喃喃自语,:“仗剑天涯行,饮尽恶人血。把酒问苍天,公义在何处?这个世界什么时候才有公义啊。” 听着就象是在念咒语,让人毛骨耸然。这个老太婆难道知道他是小秋?她想做什么? 小秋轻触李三和阿黄,入手冰凉,再仔细观看,两人表情僵硬,显然已死去多时了。为什么这个神秘的老太婆还把两人的尸体摆放在这里? 老太婆口中念念有词:“苍天啊,睁开眼看看吧,儿孙们,报仇啊,仇人啊,你们一天也不会得到安宁,我们将用你们的血来祭祀亡魂……” 仿佛听到一种神秘可怕咒语的招唤,黑暗中忽然飞来一只蝙蝠,在屋子里串来串去,紧接着,第二只、第三只……屋子里很快聚集了大量的蝙蝠,并且还在越聚越多。 小秋想退出来,就在这时,长街响起一阵急促清脆的马蹄声,八匹骏马急驶而至,扬起一阵灰尘,看样子走了很远的路。马上七人滚鞍下马,一人却迟迟未下――这人原来是一个头梳冲天辨的小女孩。 一个年龄稍长的骑士恭恭敬敬将小女孩抱下来,一行八人进了酒馆。几人见到了阿黄,都是一脸的悲怆,个个上前跪拜,只有那个小女孩,若无其事的样子,嘴里还哼着一首儿歌,一双灵活的大眼睛直往小秋脸上看。 老太婆对小女孩却十分的喜爱,甚至还有一丝尊敬,脸上露出慈祥的表情。 几人跪拜完毕,一人拿出一只小鼓敲了起来,其余的人一起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词,象在举行一种仪式,连小女孩也变得凝重起来。一只只的蝙蝠围着这些人上下飞舞。 小秋不想退出去了,他想看一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心情不好,心里正憋得慌,巴不得出点什么事才好。 ※※※ 阿黄真实的名字是慕容雪,姑苏著名的慕容世家目前的长子,应当排在第一位的继承人。 他其实是个弃儿。这 个命运从他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是注定了的。他一生下来就比常人少一只眼睛!因为生下来的时候实在太小太丑,影响家族形象声誉,慕容世家一直不愿承认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他一直被“雪藏”在家族的地窑里,过着象狗一样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发现了地窑石壁上一些奇怪的图形,竟让他无意中发现了慕容世家失传已久的武林绝学“以彼之道,还治其人”,从此改变了他的一生。 二十年前以“以彼之道,还治其人”,击败慕容世家七大高手的慕容雪,终于一雪前耻。 这些人都是慕容世家的人。 既然慕容雪是弃儿,他们为什么千里迢迢地赶来呢? ※※※ 远处的街道忽然又响起“笃笃笃”的杖声。一人头戴逍遥巾,身穿皂布袍,杖藜从长街尽头而来。 来的是一个瞎子。 瞎子已经很老了,满脸的皱纹诉说着一脸的苍桑,一头银丝般的白发在瑟瑟夜风中飞舞,显得说不出的萧索。 大家看到瞎子的时候,他还在很远的地方,可一眨眼,他就象一阵冷冷夜风吹来。一瞬间就站在了近前。 这个瞎子小秋见过,就是神眼。 神眼是当世一位相剑的大师,一生相剑无数,声名远播,是相剑行业的权威。许多铸剑大师都把新铸的剑送去给他相,只要他金口一开,一锤定音,有点石成金的作用。 小秋已无剑,他来相什么?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九十章 收取关山五十州 老太婆和七个骑士看到神眼都露出一种欣慰、喜悦、如释重负的表情,七个骑士忙一齐上前行礼。 清奇古貌的神眼象能看到外面的一切似的,长叹说:“免了吧,不必多礼。” 年龄稍长的骑士诚恳地说:“大师与姑苏慕容世家一向交好,能得大师相助,大仇一定能报。” 神眼说:“慕容世家当今七大高手都来了。” “是的。” “凭你们几个也想报仇?” 七个骑士的脸色一下变得很难堪,一位年轻的骑士大声说:“慕容世家一向‘以彼之道,还治其人’,一向是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怎么能不为慕容雪大哥报仇?” “话是不错。”神眼冷哼一声,讥笑说:“你们以为怡和钱庄是什么地方,让你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白发苍苍、颤微微的老太婆昏蚀的眼中忽然闪出一片寒光,嘶哑的说:“我也知道这里是龙潭虎穴,可是如果你的儿子死了,你会不会为他报仇?” 神眼长叹了一声,没有说话。 这个老太婆就是慕容夫人,慕容世家目前辈份最大的人,也是阿黄的生母。 阿黄生下来的时候实在太小太丑,可是又有那个母亲愿意抛弃自己的儿子?尽管他一生下来就少一只眼睛。 作为姑苏著名的慕容世家的长子,阿黄在适当的时候将自动成为当家人,只是当时有部分家族长老认为阿黄形象太差,不适合培养为慕容世家今后的继承人,怕影响家族声誉,试想,江南四大家族的当家人哪个不是玉树临风、相貌堂堂? 可是,慕容夫人却希望自己的儿子有朝一日能够出人头地,顺利成为掌门人。唯一的办法就是让阿黄学会家族的武林绝学“以彼之道,还治其人”。可是,“以彼之道,还治其人”在上一代掌门人在滇池意外身故之后,就失传已久。 尽管这个绝学刻在一个地窑里,后来却一直没有人能够参悟,过去都是上一代掌门人在地窑里面教下一代掌门人,言传身教,如此薪火相传。 阿黄怎样才能参悟这一武林绝学? 慕容夫人一狠心,就将阿黄“雪藏”在家族的地窑里,为了刺激他的潜能,故意让他过着象狗一样的生活,让他受尽磨难。 黄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二十年前的某一天,让阿黄参悟了“以彼之道,还治其人”,并以此击败慕容世家七大高手的慕容雪,一雪前耻。 但是阿黄却无法理解母亲的苦心,一气之下,离家而去。作为一个个又矮又丑的独眼残疾人,在没有人瞧得上他的时候,胡老板收留并重用了他。 “女为悦已者容,士为知己者死”。所以阿黄才甘愿潜入钱庄十多年,隐姓埋名、忍辱含垢,“苟求性命于乱世”,直到壮烈死去。 ※※※ 良久,神眼凸着惨白色的,既看不见眼珠,也看不见瞳仁的眼睛,用一种几乎没有情感的声音慢慢地说:“你们还是走吧,从那里来,回那里去。” “我知道你也是一番好心。”慕容夫人坚定地说:“可是,我们既然来了,就不会空手回去,不达目的,绝不罢手?” “死也不怕?” “嗯。” 神眼显得有些痛苦而无奈,仿佛看到了一个不祥的结局却又无法去改变,沉痛地说:“明知不可为却偏要为之,你们死不足惜,可是慕容世家从此恐怕真要从江湖除名了。” “我也知道此行凶多吉少,所以想为慕容世家留下一点血脉。”慕容夫人慈祥地看着头梳冲天辨的小女孩,说:“这是我的孙女天玲儿,也是我所见过的练武资质最好的人,我就把她交给你了。” “孙女?”神眼说:“难道阿黄有女儿?” “嗯。”慕容夫人说:“这是他和一个妓女所生的,一宵之后他就离开了,我立刻让人将那位妓女接回家,看她能不能怀孕。谢天谢地,真的怀上了玲儿。” “你一直派人跟着阿黄?” “是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神眼说:“阿黄知道自己有女儿吗?” “不知道。” 神眼招呼天玲儿:“你过来,让爷爷看看。” 慕容夫人露出高兴的笑容,一叠声地催促:“玲儿,快去。” 天玲儿瞪着一双灵活的大眼睛,蹦蹦跳跳地跑过去。神眼亲了亲她的脸,然后开始轻轻地抚摸她的骨胳和经脉。 ※※※ 在荒芜的江湖道路上,神眼只是一个沉没在荒草中的名字,甚至连一个完整的名字都谈不上,但是在相剑行业却绝对是如雷贯耳的名字。 一位眼不能视物的瞎子,拿什么来相剑? 神眼用的是“心”,以心来相剑,用心去看,用心去感受。他曾对一位最得意的弟子说:“剑能通灵,就象是人,你必须要付出你的心血和情感,它才会为你展示最美丽最壮观最多情的一面。” 神眼不仅善于相剑,更善于相人。他认为一把无论多么好的剑,在凡夫俗子手中跟一把废铁差不多,剑不仅仅在于名贵,更在于用它的人。是人在用剑,人才是剑真正的主人。 他的表情变得非常庄重,象是在做一件需要沐浴更衣、焚香礼拜后才能做的大事,神眼没有眼却有手,当然是用手来摸,以一种虔诚的信徒才有的耐心,非常仔细、非常的慢的抚摸,就象一位调情的高手在轻轻抚摸一个少女的全身。 神眼的表情越来越严肃,越来越郑重,仿佛一位最虔诚的信徒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虚无缥缈的世界里。 他最后露出一种非常惊讶的表情,好象有些不敢相信:“真的有这样好的资质?” “怎么样?”慕容夫人得意地说:“我没说错吧。” 神眼点点头:“玲儿只要稍加培养,一定会在今后的江湖中大放异彩,慕容世家后继有人啊。” 慕容夫人的眼睛湿润了。 “其实,阿黄的资质也很好,只是你用的方法不对。”神眼说。 “为什么不对?” “你用痛苦的磨难确实最大限度地激发了阿黄的潜能,使他参悟了‘以彼之道,还治其人’的家传绝学。”神眼说:“可是错就错在这里。” “请先生指正。” “‘以彼之道,还治其人’是一门博大精深的武功,修习的人要有宽广的胸襟,可是,你让阿黄心中充满了恨,即使他参悟了其中的使用方法,却不能领悟其精髓,自然不能将‘以彼之道,还治其人’的威力发挥到淋漓尽致,发挥到极限。” 神眼说:“如果阿黄将其发挥到最大的威力,那么死的人不可能是他,你们也不用千里迢迢地赶来报仇了,真是天意弄人啊。” 慕容夫人深深一礼:“受教了。请先生一定好好培养玲儿,慕容家的希望全寄托在她的身上了。” “我会的。” ※※※ 慕容夫人又变成了颤微微的老太婆,将沽好的酒递给小秋:“年青人,你的酒。” 小秋这时才想起是来买酒的。 最令他意想不到的,是神眼在叫他:“小秋?” 小秋吃惊地看着神眼,不知道他是真瞎还是假瞎:“我又没说话,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我当然知道。”神眼露出神秘的笑容:“我虽然看不见,可是只要我见过一次的人,就一定认得出来。” “哦,你是怎么认得的?” “听。”神眼说:“瞎子的听力总是非常好的。” “听?”小秋说:“我根本没有说话啊。” “你说了。你的心跳在说。” “心跳?” “是的。”神眼说:“一般人的心跳大同小异,可是练武的人不一样,往往气息均匀,无论长短、次数都会因人而异,形成一定的规律。比如 ,你的心跳就是一刹那刚好十分之一下。” 小秋不得不佩服。 “除此之外,我还可以闻?” “用鼻闻?” “是的。”神眼解释说:“每个人身上的气息都有极其细微的差别,有的象兰花一样清香,有的象梅一样幽香,还有的人有体臭、汗臭、狐臭,只要你认真分辩,就能闻出来。” “有道理。” “一个瞎子虽然眼不能视物,可是上苍还是会给他一些机会,让他了解外面的世界,你说是不是?”神眼说:“所以上苍还是公平的。” ※※※ 天玲儿眼珠转了几下,忽然问:“爷爷,你知道天空是什么颜色吗?” 神眼说:“当然是蓝色。” 天玲儿歪着头,说:“请问,爷爷,蓝色是什么样子?” 神眼怔住了。天空的颜色他也是听别人说的,从来没有见过,他怎么能描绘出蓝色的样子?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九十一章 昔人已乘黄鹤去 所有的人都在等着神眼回答,天玲儿非常得意,因为她难住了一代大师,在内心深处她并不想离开祖母,所以想考考这位老者,让其知难而退。 沉默半晌,神眼让慕容夫人拿来一勺水,他用手从勺里捧起一掌清水,任流水从指间慢慢滑落,然后对天玲儿说:“这流水就是蓝色。” 天玲儿很奇怪:“这是清水呀,怎么是蓝色呢?” 神眼不慌不忙解释说:“水是生命的根本,天空提供了空间、和平和安详,天空和大海都是蓝色的,蓝色是生命的颜色,水当然是蓝色的。” “算你说得有点道理。”天玲儿说:“不过,我不是很服。” 神眼说:“请问,花香是什么颜色呢?” “香气没有颜色啊。” “香气本身没有颜色,是花有颜色。水也是一样。”神眼说:“清澈的水是无色的,黄河的水是浑浊的黄色,死水是一潭乌青色,可不不管什么样的水,百川入海,最终都是生命的蓝色。” “嗯。”天玲儿不得不承认,想了想,又问:“那么,神眼爷爷,金色又是什么样子呢。” “太阳就是金色的。”神眼说出了心中的金色:“金色就是晴朗的日子里暖暖的阳光晒在身上的感觉,或者是微风吹在脸上所感到的愉快心情,还是你祖母脸上慈祥幸福的微笑。” 他问:“我说得对吗?” 天玲儿也不禁听得出神,又偏着头想了想,充满好奇地问:“爷爷,你看不见外面的东西,完全生活在一个黑暗的世界里,那么,你害怕黑色吗?” 神眼微笑反问:“玲儿,你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也是一片黑暗,你害怕过吗?” 天玲儿摇摇头。 神眼用杖拐指着远处天边隐在黑暗中的群山,脸上露出一种神圣的光辉,说:“那就是黑色,群山寂静的颜色,代表着休息与沉默,思索与反思。有日出就有日落,有黑暗才有黎明,所以我为什么要害怕黑色?” “孩子。”他抚着天玲儿的头,慈爱地说:“只要心中有爱,就有光明,就不会害怕黑暗。爱从来就能创造爱,希望也可以点燃希望。一个小小的善可能会打消一个萌芽的恶,一点点的希望也许就能挽救一个绝望的人,甚至因此而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当绝望的时候,只要把心门撬开一点点,希望的光就会透进来。” 天玲儿听得很投入,随着神眼的谈话,不由得点头。 “世间万物生生不息,环环相扣,其最重要的就是生命。所以我们要敬畏生命,不要作无谓的牺牲。”神眼转过头望着慕容夫人,语重心长地劝告说:“人死不能复生,夫人,你还是带着孩子们回去吧。” 慕容夫人叹了一口气,她何尝不知道神眼的一片好心。 “就目前慕容家的实力找钱庄报仇,无异于飞蛾赴火、以卵击石、临深履薄。”神眼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们为什么不能退而保身、积聚实力、从长计划呢?” 那位年轻的骑士眦裂发指、激昂地说:“我们怎么能贪生怕死、苟且偷安,堕了慕容家的名声?” 神眼黯然。 ※※※ “你很勇敢,也很讲义气,我非常佩服。”小秋拍了拍年轻骑士的肩膀:“你有妻儿吗?” “我还没结婚。” “那好。”小秋说:“你总有父母吧。” “嗯,他们都还健在。”年轻骑士说:“来之前,我们所有的人都与家人告了别,处理好了后事。” “你们视死如归,本来我不应当阻挠你们,可你想过自己的家人吗?”小秋说:“神眼先生说的不错,死有轻于鸿毛、亦有重于泰山,象你们这样呈一时之快,去作无谓的牺牲,值得吗?” 年轻骑士说:“我们只知道做该做的事。” “该做的事?”小秋苦口婆心地劝说:“我承认,报仇确实是江湖人该做的事。可是报仇就一定要成功,如果不能成功,还叫什么报仇?那岂不是令仇者快、亲者痛,最终让仇敌躲过惩罚、笑掉大牙?” 他说:“我说得对吗?” 年轻骑士看了看周围的人,张了张嘴,轻哼了一声。 人们一片肃然。 ※※※ “玲儿。”神眼把天玲儿揽在怀里,他非常喜欢这个聪明的小女孩:“你愿意跟爷爷走吗?” “愿意,可我要奶奶也一起走。”天玲儿眼巴巴地看着慕容夫人,满脸的期待和祈求。 慕容夫人眼眶红了,慕容家的七大高手也一齐看着她,静等示话,以慕容夫人阅历之深,岂能不明白神眼和小秋所说的道理,她心里也在进行激烈的斗争。 不立刻报仇吧,于心不安,对不起死去的受尽磨难的儿子;马上去报仇吧,又没有这个实力,只是白白牺牲,无异于饮鸩止渴,断送慕容家的基业。 她该如何定夺? 就在慕容夫人愁肠暗结、拿不定主意、欲言又止的时候,远处的街道忽然走来一队吹吹打打送终出殡的人群。 一行人披麻戴孝,匍匐哀哉。窄长的白纸剪成的引魂幡、挽联、挽幛迎风飞舞,散撒的纸钱满天飘洒,几十个壮汉抬着十口花梨木的黑色棺材走在前面,后面抬着许多手扎的纸轿,纸船,纸马,纸房,前面黑压压,后面白茫茫一片,在这静静的深夜里,显得异常的突兀和神秘。 是什么人选择深夜出殡?又为什么抬着十口之多的棺材?难道会同时死了十个人? ※※※ 这一行人居然直往阿黄的酒馆而来。 酒馆很小,本来就有许多人了,当然装不下这么多的棺材。八个大汉只抬着一口棺材进来,这口棺材的棺盖打开着,里面居然躺着一个活人。 一个很胖的活人。 这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圆,圆圆的胖脸,圆圆的身体,圆圆的手。甚至连笑容感觉都是圆的。因为实在太胖,整个棺材都被挤得满满的,一身肥肉挤得变了形。 他正用一种非常龌龊的笑容看着慕容家的七大高手。 小秋曾经见过这样淫晦、恶心的笑容。如果说每次小秋见到雍大总管就象看到一条毒蛇,背心凉飕飕的,那么见到费极就象看到一坨生蛆的大粪,令他几乎要呕吐。 这个人就是费极,邹夕锋最信任的人。 费极喜欢的是男人,尤其象小秋这样英俊的有男子气概的男人――因为他自己的很多地方退化的已经不是男人。他是一个双性阴阳人,既喜欢女人,也爱好男人。 ——费极本来就不是人。 他在啃一块鸡骨头,一块啃得已经没有一丝肉的鸡骨头。 整个人看起来就象一头肥猪。 说是啃,没有肉怎么啃?其实是在舔,用舌头在骨头上舔得津津有味,口水顺着肥厚的嘴角往下流,一根骨头上都是口水。 ※※※ 看到费极,慕容夫人和七个骑士脸色全都变了,变得非常苍白。连神眼的脸色也变了,眼角跳了几下——他怎么看到费极来了? 只有天玲儿瞪着一双灵活的大眼睛,一脸不相信地看着费极——她实在想不通,世界上怎么有这样好玩的人。 在她的眼里,费极象极了一个玩具。 费极脸上的表情仿佛很满足的样子,反复舔了几口,然后煞有介事地用一只油腻腻的手将骨头递向天玲儿,说:“小朋友,要不要尝一下?” 天玲儿一只小手指着自己的鼻子:“你是说我吗?” “当然啊。”费极说:“在这里,除了你之外,还有谁是小朋友呢?” “有。”天玲儿眨眨眼说。 “有?不会吧,我怎么没有看到。”费极做出惊讶的样子。 天玲儿说:“你当然看不到。” “我怎么会看不到?”费极说:“除非根本没有在 这里。” “嗯,在这里的。”天玲儿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费极把每个人都望了望:“是谁?总不会是我吧。” “答对了,因为这个小朋友就是你自己,你当然看不到。”天玲儿拍手笑着说:“你果然很聪明,至少比我家喂的猪聪明一点点。” 费极瞪大了眼睛:“我多少岁了,难道你看不出吗?” “你当然很小啊,只有小朋友才会象你一样啃鸡骨头啊,你这种啃法,我两岁以后就没有啦。”天玲儿扑哧一笑:“你以为你多大?哼,你比我还小呢。” 费极张着厚厚的嘴唇,说不出话来。 小秋在旁边忍不住大笑起来。 天玲儿说:“我可以叫你小猪吗?” “小猪?” “对啊,你象极了我家喂的那头吃了又睡、睡了又吃的猪。”天玲儿皱了皱眉头:“嗯,不过你的个头好象还大一点,就叫你大猪,总可以了吧。” “大猪?”费极苦着脸:“可不可以叫别的,比如大虎、大熊,或者大猫也行。” “不行!”天玲儿坚决摆摆手:“你想得美,象你这种智商,最多只比我家喂的猪聪明一点点,笨一点大熊都比你聪明。” “只聪明一点点?不会吧。” “嗯。”天玲儿嘟着嘴说:“如果你不服气,我可以考考你,你敢吗?” 小秋暗乐,以天玲儿刚才对神眼提的古怪精灵的问题,一定有费极好受的。他生怕费极不答应,忙在一旁打气:“好啊,好啊,费极难道会怕一个小孩子吗?” 费极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气得瞪了小秋一眼,骑虎难下,只好说:“考就考,不过,你考我,我也要考你,这样才公平。” “好啊,好啊。”天玲儿拍手笑着说:“输了不许耍赖。” “嗯,一言为定。”费极心想,你这种小孩子难道能难得住我?他说:“你如果输了,怎么办?” 天玲儿答得爽快:“如果你输了,我就叫你大猪,把你当猪来喂,如果我输了,你就叫我小猪,怎么样?” “好是好,不过我想赌大一点。” “赌大一点?赌多大?” “很大。”费极露出淫秽的笑容:“如果我输了,我就终身当你的奴隶,如果你输了,你就终身当我的奴隶,什么都要听我的,行吗?”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九十二章 欲知前面花多少 “不行,绝对不行。”一旁的慕容夫人又气又恼,高声叫道:“玲儿,别与这种禽兽不如的东西打赌。” “你说我是什么东西?”费极也有些气恼。 慕容夫人哼了一声。 “那好,今天我这个东西,就要把你个老东西吃了。”费极阴阴地说:“我要把赌注加大,如果我赢了,你这个老太婆也要给我当奴隶,嘿嘿。” 这句话早惹恼了慕容家的七大高手,他们一向对慕容夫人敬若神明,岂能受此羞辱?那位最年轻、说话声音最大、情绪最激动的年轻骑士早已怒吼一声,仗剑而出,要与费极拼命。神眼先生仿佛能感知到一切似的,杖藜往中间轻轻一挡,拦住了他。 众人都很诧异,在江湖上羞辱有时比死更让人无法忍受,这件事情传出去,姑苏慕容世家如何在江湖上立足? ——年轻骑士实在不明白,德高望重、急人危难的神眼为什么会胳膊往外拐,不仅不帮他,还阻挠他向费极讨公道。 他不明白,费极心里却很清楚是怎么回事——尽管在来之前,邹夕锋才亲口告诉他的——神龙不见首尾、超然物外的神眼居然是钱庄没有公开的客卿。 客卿是地位为卿,在钱庄拿俸禄又可以平时不做事、不管事的客人。地位非常尊贵和特殊。 孟子就曾经被齐宜王聘为客卿,“上大夫之禄,不任职而论国事”。 信陵君“为仁而下士,致食客三千人。当是时,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秦相吕不韦组织门客汇集先秦各派学说编著的《吕氏春秋》,为当时秦国统一天下、治理国家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同时,这种“客卿制”也培养、造就了一大批优秀人才,蔺相如、毛遂等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在诸候争霸、群雄逐鹿的江湖,邹夕锋深知争夺人才的重要性。钱庄一直在招兵买马,广聚贤能,蓄养门客,重金聘请高手。其中地位最高的就是客卿,尤其是没有公开的客卿,更是非常尊崇,仅有邹夕锋才知道,才能调动。 “客卿”是完全意义上的把人才“储存起来准备必要时用”,是把人才供养起来,而且“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它不同于物资的储备,不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把人才束之高阁,而是高层次后备人才的储备。 这些都是世外高人、淡泊人生,或者因某些原因不愿抛头露面,从而隐姓埋名,却又有一技之长的人。不到关键时候,这些人绝不会出手,更不会让人知道。 邹夕锋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三顾茅屋、礼贤下士,无所不用其极,才打动了这些人。他告诉费极之时,也反复叮嘱:“必须保密”。 既然要保密,当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他为什么要悄悄告诉费极?因为他需要费极树立必胜的信心。象费极这种贪生怕死的人,这确实是最好的动力。 否则,费极可能找无数的借口,磨磨蹭蹭,可能明天早晨才能赶到。 ——知费极者,岂止空大师,邹夕锋是也。 ※※※ 神眼叹了一口气:“你们走吧。” “走?”费极觉得很奇怪:“他们怎么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是我让他们走的,不可以吗?” “不可以。” 神眼脸色一变,冷冷说:“我说话难道也不算数?” “大名鼎鼎的神眼先生说话,当然算数。”费极不屑地说:“可是我带来的十口棺材怎么办?总不能抬回去吧。” 小秋在一旁发问:“你为什么半夜三更抬这么多棺材来?” 费极说:“不是我想半夜三更来的。”他瞄了慕容家众人一眼:“蚂蚁缘槐夸大国,蚍蜉撼树谈何易。这些人深更半夜在这里大吵大闹的,以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嘿嘿,就是死猪也会被你们吵醒了。” “九口棺材当然是为慕容夫人、天玲儿和所谓的七大高手准备的。”费极又对神眼说:“庄主让我给先生带一句话。” “什么话?” “庄主说,如果先生袖手旁观或者不守信用的话,最后一口棺材就是为先生准备的。”费极做了个请的手势,笑得不怀好意:“到时,就请先生自己躺进去。” 神眼神色黯然悲伤,他是因为欠邹夕锋一个很大的人情,才做了钱庄客卿的——邹夕锋曾经出面营救过他的儿子,最终救了其一命——你可以欠人的钱,千万也不要去欠一个人的命。现在,也许真到了还命的时候了,他喃喃说:“是时候了,该还的总是要还的,就让我躺进去吧。” 费极苦着脸:“这口棺材又宽又大,躺着很舒服,我都舍不得出来了,先生为什么要跟我争呢。” “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我会给钱庄一个交待。”神眼说:“不过,你必须放慕容家的人走。” 费极讥讽地说:“可能吗?” “不是可能,是一定会。”小秋说:“因为你少算了一个人。” “谁?” “就是我。” 费极大笑,嘴里啃的鸡骨头也不由停住了,一身肥肉都笑得发抖,仿佛在听一个很开心的笑话:“你连剑都没有了,凭什么?哈哈哈,笑死我了。”他指着外面披麻戴孝,匍匐哀哉的一行人:“你以为这些人都是吃干饭的?他们武功可能没有你高,可是对于杀人的经验却一定在你之上,他们组合在一起,是非常可怕的。” “你想得这样周到。”小秋冷笑说:“你为什么没有给我准备一口棺材?” “本来我是要准备的。”费极说:“可是,来之前,庄主说不用了。” “哼。” “因为庄主说,象小秋这种用情专一的人,你只要给他说一句话就可以了。” “只一句话?” “是的。”费极说:“庄主说,你只要告诉他,还要不要二庄主一家平安生活,全在小秋一念之间。” “你敢威胁我?” “我并没有威胁你,当今天下,有谁敢威胁武功高强的菊花小秋?”费极说:“我只是在叙述一个事实而已。” ※※※ “大家不要吵了。”天玲儿忽然说:“我们会走的。” 费极露出不相信的表情:“不可能吧?你们怎么走?” 天玲儿笑咪咪地说:“因为我还没有考问你啊。” “你一定会赢吗?” “我经常输的。”天玲儿说:“不过,我和家里的猪打赌倒是从来没有输过,你信不信?”她咯咯咯地娇笑:“我还要加大赌注。” “加什么?” “加你手里的鸡骨头。” “不行。”费极一连摇头:“本来拿给你啃一口还可以,要赌这只骨头,却是万万不行。” “不行就拉倒,我就不和你赌啦。”天玲儿翘着嘴。 “我们讲好要考的嘛。”费极苦着脸,仿佛比要他的命还难受。 天玲儿大声说:“你干不干?” “我能不干嘛?”费极象下了很大的决心,一副勉为其难的模样,完全是一张黄鼠狼给鸡人拜年、猫捉老鼠的表情,他就怕天玲儿不赌,在稳操胜卷的情形下,费极当然不会放过一切猫戏弄老鼠的机会。 他不想结束的太早,要好好享受那种看人受难的乐趣。 “那好。”天玲儿故意呑了一下口水说:“你先把骨头拿给我啃一口。” 费极立刻将拿骨头的手收回去,舌头赶快又在上面舔了几口,才说:“现在还不行,你又没有赢。” “你以为我真的想吃?我是拿回家去喂猪。”天玲儿作了个鬼脸:“你那模样,我还看不上眼呢。”说完,从衣袖里拿出一面小铜镜扔给费极:“自己照照吧,如果我是你,干脆找根绳子上吊算了。” 费极足饰珠玑,腰金佩玉,衣裘冠履,保养的很富态,在棺 材里伸出油腻腻的肥手接住扔来的小铜镜,居然真的在那里照尊容。照了一会,仿佛对自己的尊容很满意:“我都不敢照镜子了,因为长得实在是太帅了,自己看着都喜欢,柳慕永见到我,可能都要自卑,说不定都要拿把刀把他的脖子抺了。”说着叹了一口气:“幸好我心地善良,少有到江湖上行走,不然,真不知道要害死多少人啊,唉。” 天玲儿睁大眼睛看着他,实在不敢相信有脸皮这样厚的人。“厚颜无耻”这个词就象是为他量身定制的,太贴切不过了。 费极不给神眼面子、定要“把十口棺材装满”的背后,还有着两张非常清晰的脸,一张“表现得非常无辜”、却“难以掩饰兴奋”与“紧张”的“二皮脸”;一张“猫哭老鼠假慈悲”,一心想得到“戏弄老鼠那种快感”的“充满渴望的脸。” 对付流氓,你就要以更“流氓”的方式,对付费极这种“不是人”,你更不能用常规对付人的方式。作出一个虚张声势的威胁而使敌人认为是真正的威胁,情况会十分有利;但如果向敌人显示真正的威胁而敌人认为这是虚张声势,那就坏了。 天玲儿,一个头梳冲天辫的小女孩,能对付得了连神眼和小秋都拿着没办法的人吗?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九十三章 春城无处不飞花 事实求是地说,费极的样子并不丑,只是长得很有创意,很有特点,很提神,很抽象,很无辜,很对不起大众——整体给人的形象就是肥得出奇,异常畸形和膨胀,就象没有进化完整、进化不彻底似的。 整成人样是够戗了,不过整成幅地图也许倒还能对付。 一张脸更是又白又胖又大,不仅外形不准,而且比例没打好。就象是屁股换成了脸,完全突破了人类想象的极限——就不定,倒还具有一定的考古拓扑学价值。 如此相貌,平坦之中又见深邃起伏,端是千年不遇,万载难寻。足令天下野兽汗颜。这种造型还敢出来见人,也算是很有勇气了。 费极本人倒一点也没觉得有什么难为情。 天玲儿觉得又是好气又是好笑,甚至还有一点喜欢,拍手说:“你给我作玩具好不好?” 费极一时怔住了,有人叫他去抢钱、去放火,去杀人,却从来没有人叫他去做玩具,再怎么扮猪吃象,也扮不下去了。 他断然说:“不行。” “为什么?” “不行就是不行。”仿佛说话会传染,费极说话也变得象个小女孩似的饶舌不讲理:“反正就是不行。” “当玩具有什么不好?”天玲儿嘟着嘴:“很多人想做,我还不愿意呢。” “你的意思是,给你做玩具是件很光荣的事情哦?” “是啊。” “为什么你会选中我做玩具呢?” “因为我喜欢你啊。”天玲儿脱口而出。 望着天玲儿天真无邪的样子,费极说不出话来,仿佛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却又实实在在的东西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涌动。他不是一个容易被感动的人,从长大起就不知感动为何物。从来只有人恨他、诅咒他、厌恶他,甚至想杀他,剥他的皮、喝他的血,一向是“人人得而洙之”、“必欲除之而后快”,却从来没有人说喜欢他。 何况是一个充满童真的小女孩。 ——喜欢这种感觉从来与他无缘。 ※※※ “我们开始考了,行吗?”天玲儿说。 “不行!”一声断喝,老态龙钟、步履蹒跚的慕容夫人忽然象张开翅膀的蝙蝠一样飞了起来,身手之矫健、敏捷,与刚才那个颤微微、白发苍苍的老太婆完全判若两人。如果不是亲见,谁敢相信? 一个人在为保护自己子孙的时候,往往会焕发出平时难已想象的力量。 亲情的力量是无穷的。 慕容夫人江湖经验非常丰富,一直在悄悄地观察,她看到对方人多势众,气定神闲,显然有备而来。更令人可怕的是,她听到了其它九口棺材里居然有均匀、稳定的呼吸! 神眼没有说错,一个练武的人气息均匀,无论长短、次数都会因人而异,形成一定的规律。越稳定越轻微越均匀的呼吸,武功越可怕。这九口棺材里躺的人,当然不是死人——有了死人怎么能装慕容家的人——这些人显然比抬棺材的人厉害的多。 所以,在神眼拦住慕容家七大高手中那位最年轻、说话声音最大、情绪最激动的年轻骑士的时候,慕容夫人非常理解——神眼的听力比她还高得多,怎么会听不到棺材里的呼吸? 神眼不是在阻拦年轻人,而是在保护他! 慕容夫人知道,不用“盖棺定论”,就以事论事,以天玲儿小小的年纪,就是有一点小聪明、小智商,又怎么能与奸滑无比、毫无道德可言的费极争输赢?即使侥幸赢了一两局,也恐怕是针尖对麦芒,无际于事。 所以,她要拼,以这条老命来拼,为子孙拼出一条生路来。 擒贼先擒王,置之死地而后生,要解今日之困局,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拿下费极。 她嘴里仿佛在喃喃念着某种招魂的咒语,仿佛一声令下,人一飞起来,缠绕在身边的无数飞舞的蝙蝠也立刻跟着她,黑压压一片,潮水一样蜂拥而上,飞向费极的那口棺材。 ※※※ 蝙蝠是一种生活在黑暗中奇怪而又通灵冷血的动物,是唯一真正能够飞翔的兽类,它们虽然没有鸟类那样的羽毛和翅膀,飞行本领也比鸟类差得多,但其前肢十分发达,上臂、前臂、掌骨、指骨都特别长,并由它们支撑起一层薄而多毛的,从指骨末端至肱骨、体侧、后肢及尾巴之间的柔软而坚韧的皮膜,形成蝙蝠独特的飞行器官——翼手。 这不是一群一般的蝙蝠,而是最阴暗、丑陋、嗜血的血蝙蝠! 血蝙蝠是一种可怕的夜间动物,不用眼睛,可以在黑暗中飞行,它们的胸肌十分发达,胸骨具有龙骨突起,锁骨也很发达,体型相对巨大,具有奇特的吸血本领,它们可以本能地辨别出人或其它动物,一边扇动翅膀一边轻轻咬破袭击目标的皮肤。 因为伤口极小,所以受害者感觉不到疼痛。于是,吸血蝙蝠便从这个小口不停地吸吮直到几乎飞不动为止。 这些是慕容夫人精心挑选、训练、培育的吸血蝙蝠,在吸血的同时还能传播一种极厉害的、特殊的病毒,只要有一只咬了你一小口,后果就非常严重。 ——严重得你会后悔见到了这种动物。 ——血蝙蝠是黑暗中生命的主宰! ※※※ 不用慕容夫人下令,慕容家七大高手一见夫人飞出,立刻拨剑、飞身,一齐挥剑杀向抬着费极棺材的八个大汉。长期的配合,形成了极好的默契。 动如脱兔,声势惊人。 这些人几乎已经是慕容世家的全部精英。 神眼没有阻拦,也没有帮手,只是仰起头,无奈地深深叹了一口气,突起的眼球一片茫然和悲哀。 难道他已看到了此战的结局? ※※※ 屋里只有一口棺材,一个人,八个抬伕。 慕容世家的人在这一瞬间,明显占了先机、占了上风。 费极平静的躺在棺材里,对于眼前发生的情况根本不在意,正眼也没有瞧一下,就象什么也没有发生一般,继续啃着鸡骨头,眼中却露出深深的讥讽之色。 ※※※ 初春的时节,昼夜温差很大,深夜很冷也很寂静。风势却比冬日减缓了不少。 平静的屋子里,忽然卷起了一阵急风,吹得呼呼着响,昏暗的烛光闪了一下,顷刻就熄灭了,屋里陷入了黑暗之中。 黑暗中刀光剑影、烛影斧声、风声鹤唳,拳脚声、刀剑声、争促的呼喝声、怪异的惨叫声,赴赴赴的落地声,然后,响起天玲儿一声短促、刺耳的尖叫,最后就什么声音也没有了。 四周寂静,唯有长街上披麻戴孝、送终出殡的一行人静静地站在屋外,散撒的纸钱迎风满天飘洒——没有人动,没有人说话。 静得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到。 ※※※ 良久,火熤子重新打燃,一双稳定干燥的手慢慢点亮了火烛。 点火的人是小秋。 昏暗、忽闪的烛光照射下,慕容世家的人个个象一座座石头雕塑一样,一动不动地站在屋中。有的剑才刚刺出一半,有的刀还在空中,有的一只脚还未落地,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人人脸上都是一副惊讶、不解、不敢相信的样子,当然,还有恐惧。 天玲儿躲在神眼的怀中,神眼慢慢地摸着她的头,轻言抚慰。费极躺在棺材里,继续张着肥厚的嘴唇,用舌头舔着那根永远也啃不完的鸡骨头。 刚才黑暗的片刻之间,屋子里究竟发生了变故?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九十四章 轻舟已过万重山 小秋“看”得很清楚。 和所有优秀的剑客一样,他也具有一种血与火、生与死之中长期磨练出来的、能够迅速判断感知周围变化的能力——这是一种生存的能力。 烛火是被神眼用衣袖扫灭的。 神眼衣袖拂动,在屋里卷起一股狂风,风不仅吹灭了蜡烛的火光,更将满天飞舞、张牙舞爪、不或一世的血蝙蝠从空中扫落,那阵“赴赴赴”的声音,就是血蝙蝠纷纷落地的声音。 就在浊光刚刚熄灭、血蝙蝠似坠未坠的一刹那,发生了很多惊心动魄的事情。 一刹那有多久?刹那是西域的梵语,根据《僧智律》规定:“一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有三十须臾。” 佛家用“刹那”这一概念表达世间一切事物生灭变化的连续性和迅速性,谓之“刹那无常”——“无一尘许间隔,未尝有一刹那顷断续之相”。 一刹那就在一念之间。 ※※※ 光明消逝、黑暗降临,就在光明与黑暗交替的一刹那,一屋子的人都在动。 生死就在这一刹那之中。 最先动的居然是“一动不动”地坐在一张桌旁,桌上还温着一壶酒,放着一碟下酒的小菜,尸体已经僵硬的“李三”。 李三不是已经死了吗?李三确实已经死了,而且死得很难看,大象只用了一拳,直接重重地打在了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花俏,没有多余的招式,就这么直接一拳打烂了李三的脸,打爆了李三的头。 ——在大象盆子一样巨大的拳头下,绝不会有活人。 李三已经死了,可找个人代替李三,易一下容,吃一点让身体僵硬、暂时不用呼吸的药,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 林神医就有这本事。 ※※※ 易容之前,林神医对费极说:“有三种人最好易容,也最不容易被人察觉。” “第一种是你根本不认识的人,就因为你不认识,所以只要不把性别弄错了,随便把他易成什么样子也没有关系——只要把他弄得看着象个人就行。” “第二种是死人,而且是死得很难看、面目全非的死人。”林神医在为这个“李三”易容的时候,只花了一小会功夫。 “第三种是你最熟悉的人。” 费极不明白了:“人人都说最熟悉的人最难易容、最容易被人察觉,你为什么这样认为?” “按常理,很多情况是这样。”林神医点点头,也不否认:“可是,正因为熟悉,也给了很多易容的好处。” 他解释说:“最熟悉的人当然知道其它人所不知道的隐私,比如,屁股上有个疤、乳房上长颗痔,睾丸有点弯曲,并且只有一个蛋,等等,只要在易容的时候,在屁股上弄个疤、乳房上加颗痔,睾丸做弯曲,割去一个蛋就行了。” “因为这是人所不知的隐私,一般只有亲人或者最好的朋友才知道,所以,这些人一见到那些特征,很容易先入为主,认为就是本人。” “你说是吗?” “嗯。”费极不服不行。可是他看到林神医为“阿黄”易容,竟然原原本本的复制过去,一点也没有变动,也不禁有些担心:“这样行吗?” “当然行。” 费极问:“阿黄有什么特征?” “除了又矮又丑、缺了一只眼,是个残疾人,一双手很粗大之外,没有别的特征。” “对了。”费极说:“这些特征是不是江湖人都知道?” “是的,只要见过的人都清楚。” 费极双手一摊:“这我就不明白了,别人认不出,难道他母亲也认不出?”他自作聪明:“你可以划破阿黄的脸,或者打暴他的头,让她认不出来。反正死无对证,他母亲也不知道阿黄死前的样子。” “母亲当然能认出自己的儿子。”林神医说:“可是阿黄不一样,从小他一直被”雪藏“在家族的地窑里,过着象狗一样的生活,母亲见他的时候并不多,亲近的时候更是几乎没有。阿黄长大以后,立刻破关而出,扬长而去——人们看到的也只是阿黄大致的外貌。” “所以,你猝然改变阿黄的相貌,反而容易引起怀疑,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改变什么。” “这就是不变应万变,万变不离其宗。” ※※※ 费极又想起了一个问题:“你把小秋易容成邹松的时候,也是异常的逼真,很多人都没有看出来,可是纯为什么还是能够察觉变了人?” 林神医笑得有些神秘、暧昧:“因为纯是女人,即使邹松没有告诉她计划的一切,她仍然能感受到。” “为什么?” “因为小秋和她要作夫妻。”林神医说:“我即使把小秋的下面弄得和邹松一模一样,可是深入进去的感觉,纯依然能分辨得到。” “这是感觉的问题,无论如何易容也易不出‘感觉’,除非不要让他们在一起,让他们没有‘感觉’的机会。”林神医说:“易容也有局限,只能易表面,不能易‘深入’,只能易一时,不能易长久。” 费极不解:“你把人易容之后,只要没有恢复回来,这个人是一直无法改变的,这应当可以长久啊,你为什么说只能易一时呢?” “长久不仅仅是靠外观,更要靠演技、靠心理、靠随机应变,时间愈久越难把握,越易露出破绽。”林神医说:“不过,如果把你拿去卧底,易容成别人,相信很多人都看不出来。” “不会吧?这么抬举我?” “嗯,我说的是实话。”林神医说:“因为你脸皮够厚,即使别人有所察觉,你也一定能应付得了,就象没事一样。” 费极心里有些乐滋滋的,这种感觉没能持续多久。因为林神医又说:“不过,这里面也有个问题。” “什么问题?” “就是如果别人装成你,也会很容易。”林神医说:“因为你本来就不是一个人,谁会去在意一个畜生?” ※※※ 费极气不打一处来,正想发作。 林神医说:“你不要生气,我是在提醒你。” “我有什么好提醒的?”费极说:“钱庄除了庄主,谁还能拿我怎么样?” “有。” “谁?” “还有天。”林神医说:“这个世界还有天理。” 费极不以为然。 “你现在的权势很大,如日中天。”林神医说:“你一直以为自己是庄主肚子里的蛔虫,庄主心里想什么,你一定知道,可是,人心如海似山,神秘莫测,伴君如伴虎,你真的什么都能猜到吗?” 费极说不出话了。 “你在研究别人,别人也同样在研究你。苏轼说‘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如果你还不懂得‘卑躬谦和’、放低身段,你实在非常危险。” “我该怎么办?” “人都有两面,做回你本人,做善良的那个自己,积德行善。”林神医慢慢地说:“否则,神仙也帮不了你。” “这是什么逻辑?”费极怪笑:“先生此言差矣,我生来就是魑魅魍魉、餐腥啄腐、饮血淫乱的人,我为什么要改变?” 他大笑:“我不想装别人,也不想别人装我。我只想做自己,天下独一无二的费极。” 林神医无语,与色厉内荏的费极说话就象是“对牛弹琴”。 ※※※ “李三”显然武功比真的东瀛李三高得多,迅猛得多。 慕容世家的众人自然也没有想到死人能复活,背后竟隐藏着极大的杀机,更没有想到“阿黄”居然冲了过来。 “李三”的目标是慕容世家七大高手,“阿黄”的目标是慕容夫人——也就是母亲。 有那个母亲会提防自己的“儿子 ”? 猝不及防之下,慕容世家众人被几乎同时点了穴,有的剑才刚刺出一半,有的刀还在空中,有的一只脚还未落地,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人人脸上都是一副惊讶、不解、不敢相信的样子,当然,还有恐惧。 从极动到极静,慕容世家的人被点穴之后,个个象一座座石头雕塑一样,千姿百态、一动不动地站在屋中。 至于天玲儿,在她惊恐的叫声中,神眼衣袖轻拂,把她拉入了怀中。 ※※※ 费极和小秋却经历了一场生死之战。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九十五章 谁言童心怎可欺 小秋一直想除去的人就是费极。 自从曾经看到费极变态的一幕之后,他就想为民除害,为江湖除去这个祸根。 黑暗对“李三”和“阿黄”非常有利,掩护了他们发动猝然的袭击,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黑暗对神眼也很有利,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瞎子——没有什么比瞎子更适应黑暗的了——他扫灭烛火,就是为了制造黑暗; 黑暗也给了小秋击杀费极的良机。 小秋行走江湖多年,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这一点是养尊处优、贪生怕死的费极所无法比拟的。这就是小秋的优势!在黑暗中,他可以迅速接近目标,在费极还来不及适应之前,让其永远陷入黑暗的深渊! 将其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 小秋无剑,却有拳,一拳击出。 出拳、飞身,整个身体和拳头一起,几乎成了一条直线,食尸兀鹰一般,“剑”一样凌空刺向费极。 手中无剑,心中有剑,剑就是身体、剑尖就是重拳! 才腾空击出,小秋就发现判断错误了,而且错得厉害!黑暗不仅对他有利,对费极更有利,因为费极本人就是为黑暗所生的人! 一个人如果遇到了费极,就象黑暗中光脚遇上了带毒的、烧红的铁碴,不仅仅是受伤,而且是要你的命! ――费极不是黑暗中的鬼,他是比鬼更可怕的东西。 ――连鬼都怕他。 ※※※ 小秋感到黑暗中有一股凌厉的剑气迎面而来,他在空中连变了七种姿势竟然也没法摆脱。“蚩”一声,剑气刺穿了他的一只衣袖。 棺材里的费极也无剑,他用的是什么兵器? 费极用的就是那根“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骨头!他的鸡骨头指向那里,凌厉的剑气就刺向那里。 小秋发现真的低估了对手。费极最擅长的就是扮猪吃象,装疯卖傻,让你低估他的实力——低估对手,就意味中给了对手杀你的机会。小秋变身急退,却发现已经来不及了,剑气如影随形,扑面刺来,全身已经被完全罩在了杀气之中。 幸好这时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后面把他拉了一把,将小秋拉了回去。如果不是退得快,被刺穿的就不是一只衣袖了。如果胸膛或者头部被刺中,永远陷入黑暗的就成了小秋了。 拉小秋的是神眼。 就在这一刹那之间,小秋经历了一场生死悠关之战。 费极没有追赶,一直没有离开棺材。 良久,小秋重新点亮了火烛。 ※※※ 费极继续张着肥厚的嘴唇,用舌头舔着那根永远也啃不完的鸡骨头,好象什么也没有发生,大有“骨头在手、江山我有”的姿态。 小秋却发现冷汗几乎把衣服湿透! 他现在终于明白“天涯”剑对自己有多么重要!如果此刻剑在手中,也不至于如此狼狈,费极很可能也被击败! 剑客怎么能没有剑?就是打狗,手里也要有根打狗棍,就是捉鬼也要有几道符咒,就是去砍人,手里也要提着一把西瓜刀。 否则,狗没打到,恐怕自己先被咬了,鬼没降到,自己先被捉了,人没砍到,自己先被砍了。 ——费极这样笑里藏刀的人,每一次弯动手指,每一次耸动眉毛都预示着危险。 ※※※ 小秋点亮火烛的手干燥而稳定。 没有一丝颤抖、一丝慌乱、一丝多余的动作。生与死、血与火,多年的江湖游历,实在经历的太多了——小秋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调整心态,让斗志恢复到最佳的状态。 当烛火燃起之后,摇曳的亮光中,小秋脸上依然是一如既往坚定、无畏的表情,完全处于“以静制动、静观其变,反制其身,于无深处、忽听惊雷”的状态中。 无私才能无畏,无畏才能扬威。 费极盯着小秋,眼里也不禁露出少有的敬意。 ※※※ 神眼也在心里叹服。 他“看”到小秋在全身已经被完全罩在了杀气之中、退无可退的时候,忽然准备改变身形,不退反进,作生死之搏!完全是一副一命换一命、生死置之度外的表情。 高手相争,杀伤力是非常巨大的。如果不是神眼及时将小秋拉了回去,结果将是两败俱伤,无人幸免! 他不希望小秋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 小秋冲神眼点点头,感激地笑了笑。 神眼轻抚着天玲儿的头,慈爱地说:“玲儿,不要怕,你祖母她们不会有事的。” 玲儿躲在神眼的怀中,好似惊弓之鸟,直到此刻她还没有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慕容世家众人一动不动地站地屋中? 和死人一样,“李三”依然一动不动地坐在一张桌旁,桌上还温着一壶酒,放着一碟下酒的小菜。“阿黄”也一动不动地站在一边,手里还拿着一张抺布,在忽闪忽闪的烛光照映下,一张脸扭曲得变了形,泛着蓝蓝的光。 神眼用衣袖扫灭烛火,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想让天玲儿看到刚才的一幕。他以一种略有些沙哑的声音说:“玲儿,你想救祖母她们吗?” 玲儿使劲地点点头。 “乖玲儿。”神眼说:“好孩子,现在只有你能够救慕容世家的人。” “我一定会的。”天玲儿仰起头:“告诉我,要我做什么?” “其实很简单,你只要和棺材里这个又胖又蠢的东西互相考一下就行了,谁答不出来就算输。” 天玲儿盯着费极:“就和他?这个玩具?” “嗯,就是他。”神眼说:“不过,这个玩具很可怕的。” “玩具有什么可怕?我家里多的是。” “这个玩具不一样,他会吃人。”神眼说:“这恐怕是最要命的玩具了。” “好,比就比,我还怕这种东西不成。”天玲儿吐吐舌头:“只是,如果我赢了,他会不会耍赖?” 神眼凸着惨白色的,既看不见眼珠,也看不见瞳仁的眼睛,用一种几乎没有情感的声音慢慢地说:“你放心,有爷爷在,没有人敢耍赖的。” ※※※ 谁言童心怎可欺?小秋暗想,神眼这样做一定有他的深意。另外几口棺材里的人虽然没有露面,但显然都是武功很高的人,这样的人往往很重面子形象,在这些人面前,费极怎能与一个小女孩不讲信用?江湖上传出去,脸往哪里搁?作为钱庄的客卿,也许这是最好的办法,他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既然要比,就得定一个规矩。” 神眼点点头:“对,应该定个规矩,小秋,就由你定吧。” “嗯,依我看,天玲儿是个小妹妹,大人当然要让着一点,就由天玲儿出五道题,费极出三道,每题以十分之一柱香为限,在此时间内没有答出来的就算输。两人互答,答对多者为胜。” “好。”神眼下定决心:“如果玲儿胜了,就由她带走慕容世家所有的人,如果输了,任凭处置。” 他对着费极:“这样可以吗?” 费极啃着鸡骨头,苦笑着说:“你们都定好了,我还能说什么?就这样吧。” ※※※ 檀香燃起,比赛开始了。 天玲儿歪着头想了一下,问了第一个问题:“猪是怎么死的?” 费极怔了怔,忽然忍不住大笑起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就这道题?你也太低估我的智商了。” “嗯,有什么不对?快答啊。”天玲儿说。 费极直等笑完之后,才说:“猪当然是笨死的。” “错了!” “错了?怎么会?”费极说:“江湖人都知道的。” 天玲儿一本正经地说:“猪是被屠夫杀死的。” “啊?”费极喷嘴。 “就这么简单。” “你这是强词夺理。”费极嚷着:“我不服。” “猪可以是病死的,可以是被毒死的,但你看到哪一头猪是笨死的?”天玲儿眨眨眼说:“你能证明吗?” 费极啃鸡骨头的嘴停了下来,不知该说什么好,他当然没有办法证明——除非承认自己是笨死的。 “第一题,天玲儿胜。”小秋大声说:“谁还有意见?没有就继续。” ※※※ 天玲儿出了第二个问题:“有一种东西,买的人知道,卖的人也知道,只有用的人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第二种东西,杀的人知道,被杀的人知道,只有他老爸不知道,又是什么东西?” 费极这次真的被难住了,挠着头皮,答不出来。 十分之一柱香很快就燃到了。 “时间到。”小秋高声报道:“费极输。” 费极试探着问:“答案究竟是什么?” 天玲儿笑咪咪地说:“第一种东西就是你躺的棺材,第二种东西就是你这个蠢东西。” 小秋拍手叫好。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九十六章 嬉笑怒骂皆文章 天玲儿说了第三个问题:“一只凶猛的饿猫,看到老鼠,为何拔腿就跑?” “不会吧?有没有搞错?”费极说:“凶猛的饿猫,看到老鼠,怎么会拔腿就跑?不可能的。” “就是让你想原因啊。”天玲儿说。 费极想了想,手一拍头,忽然找到了答案:“嗯,这还不简单?当然是母猫把它叫回去了?” “母猫为什么要叫它回去?你怎么知道这是只公猫?” “我是假设的……” “好,就算是公猫,它为什么不把老鼠捉去给母猫领赏?” 费极答不出来了。 天玲儿说:“想不想知道答案?” “嗯,想,请说。” “为何拔腿就跑?正确的答案是,去捉老鼠了,哈哈哈!” “这个……这个不算,猫当然要捉老鼠啦。”费极叫道:“你的答案不算数。” “为什么猫都要捉老鼠?”天玲儿说:“有的就不捉。” 费极不信。 “嗯,我就让你输得口服心服,我再问你,一只饿猫从一只胖老鼠身旁走过,为什么那只饥饿的猫竟无动于衷继续走它的路,连看都没看这只老鼠。” 费极说:“这怎么可能?你说答案,让大家评评理。” 天玲儿说:“因为这是瞎猫碰到了死耗子!” 连神眼都忍不住会心地微笑。 这次,当然是天玲儿胜出。 ※※※ 天玲儿再问了第四个问题:“如何才能把你的左手完全放在你穿在身上的右裤袋里,而同时把你的右手完全放在你穿在身上的左裤袋里?” “左手放在右裤袋里?”费极边说边试。 “是的。” “右手放在左裤袋中?” “对。”天玲儿说:“而且要完全放进去。” 费极人长得很胖,在棺材里怎么也无法将左手完全放在右裤袋里,而同时把右手完全放在左裤袋里,身子变得非常怪异,就象一只左支右绌的肥蛙,看得天玲儿娇笑不已。 抬棺材的八个壮汉也在强忍着,不敢笑,对他们来说,笑就是死。 费极忽然开始脱裤子。 天玲儿忙蒙住眼,叫了起来:“你要做什么?” 费极将脱下的裤子反穿上,洋洋得意地将手放在裤袋中,说:“看,我做到了,怎么样?”这家伙确实做到了。 小秋又是好笑又是好气,无可奈何地说:“这一局算费极胜。” “耶!”费极高兴得在棺材里手舞足蹈、矫揉作态、挥手致意。 天玲儿张开眼,吐吐舌头,作呕吐状。 ※※※ 随后,天玲儿认真地想了一下,出了最后一道题:“‘先天’是指父母的遗传,那‘后天’是什么?” “先天不足,则后天失调。”费极说:“人离开母体后单独生活和成长的时期,就是后天。” “不对。” “为什么不对?” “正确答案是:后天是明天的明天。” 费极这次真的不服气,大叫小秋和神眼评理。 神眼先生主持了公道,说了自己的看法:“费极和玲儿说得都有道理,但都只答对了一半,这次算双方平局。” ※※※ 轮到费极提问了,他一共可以问三个问题。 阿黄的屋檐下,居然有一个鸟窝,鸟窝里还有几只待哺的雏鸟。费极手在半空中一抓,鸟窝眨眼就到了他的手中。 费极捉出一只雏鸟,放在手心,说了第一个问题:“这只鸟是活的呢?还是死的?” 雏鸟还不能展翅,在手心里嗷嗷待哺,即使能展翅当然也逃不出他的手心。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几个人能逃脱他的魔掌。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是一个圈套。如果回答鸟是活的,费极的五指一紧,鸟立刻变成死的了,如果回答鸟是死的,他会立刻将鸟放回去——无论天玲儿如何回答,费极都已立于不败之地。 十分之一柱香燃得很快,所有的人都静静地看着天玲儿,等着她回答。 “这一局我认输,但我有一个条件。”天玲儿眼眶红了。 “什么条件?”费极很得意。 天玲儿说:“我希望你把这只鸟放回去,让她和爸爸、妈妈、兄弟姐妹一起快乐地活着。” “我放了你就认输?” “嗯。” 费极立马同意了,生怕天玲儿反悔。 天玲儿跑过去,用小手将雏鸟放进了鸟窝,带泪的脸上露出阳光一样灿烂的笑容,输了居然笑得很开心:“小秋,你能帮我把鸟窝放到屋檐下原来的地方吗?” “当然可以,举手之劳而已。”小秋回答得很愉快,他很乐意做这种事情。 ※※※ 鸟窝平平稳稳地放回去了,费极示意一位手下到阿黄的厨房里拿来了一个淘菜的筛子,出了第二个问题:“请将筛子装满水。” 筛子是专门用来淘米、淘菜的,有很多漏水的小洞,一加水,水就会从筛底流走了,怎么可能装满水?这是根本不可能办到的事。 费极的问题一个比一个刁钻。 天玲儿又央求小秋:“你能帮我把大水缸抬出来吗?” 小秋义不容辞,不过也有些纳闷,水缸里的水再多,也一样会流完啊。水缸很快抬到屋中,阿黄厨房里的水缸很大,大得可以容纳几个人——酒馆里有两个缸子特别大,一个是酒缸,一个是水缸。 天玲儿拿起筛子,顺手就扔进水缸里去了,筛子飘浮片刻便沉了下去,沉入水中:“现在它装满水了,而且永远是满的。” “这样也算啊?”费极大跌眼睛。这个问题实际上本来就是在故意刁难,他自己也不知道答案的。 “当然,”神眼忽然说:“天玲儿无意中告诉了我们生命的真谛。” 小秋问:“是什么?请先生指点。” 神眼变得充满虔诚和虚无:“生命的真谛就象把筛子装满水一样,不是一小杯一小杯往里倒,而是把个体放入生命的海洋中去。” “你只有融入到大海一样的生活中去,生命才有意义。” ※※※ 小秋高兴地大声报出了结果:“天玲儿四胜二负一平,天玲儿胜!” 费极忙说:“我还有一个问题没有问呢。” “共八个问题,已经问了七个,你就是再问一个问题,获胜了,结果仍是输。”小秋说:“最多是天玲儿四胜三负一平而已。哈哈。” 费极不服气,说天玲儿赢得不光彩,小秋和神眼不公正。 正在叫嚷,门外的一口棺材里忽然响起轻轻的咳嗽声,费极马上一声不吭,神眼也显然知道棺材里的人是谁,所有的声音都静了下来。有的人清喉咙,是为了表达“我要说话了,请肃静。”——这种人当然都是大权在握的人。 棺材里的声音威严而条理清晰:“我只说三点:第一,费极输了。第二,让慕容世家所有的人回去。第三、将阿黄和李三真正的尸身让他们带走,入土为安。” “如果慕容世家的人想报仇,钱庄的人随时奉陪,不过,今天的事情到此结束。” 费极大气也不敢出,连声称是。 棺材里的人说:“其实,我们今天应当感谢这位小女孩,她教会了我们仁爱、宽容、从容、自信。”他又叫:“费极。” “在。” “从此你就是这位小女孩的奴隶,你要遵守诺言。” “是。” 棺材里的人最后说:“我们走吧。” 费极站在哪里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进退两难——因为他现在属于天玲儿了。 天玲儿咯咯咯地娇笑:“还不快走!真的要我把你当猪喂啊。” 费极如释重负,忙叫:“ 快走。” 一行披麻戴孝的人,抬着十口棺材,很快消失在深夜的街角,唯有留下一地散撒的纸钱,风一吹,又在半空中飞舞。 ※※※ 故事结束的很圆满,这天的事给小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得到了很好的启示:江湖并不完全要靠刀剑,更要爱心和智慧。 所以,有时候,不妨收起剑来笑一笑,交几个朋友,约三、五知己,喝一杯小酒、品一杯浓茶、看一本好书、写一手书法、弹一首古琴。 英雄不是每天都板着脸,扮酷装帅。生活已经够沉重的了,为什么我们的英雄不能多一些欢笑和快乐?不能多一些洒脱和随意? 有的人活着就是不停地辛苦,辛苦是活着的证明,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义? ——好好活着,开心地活着,为那些爱你的人和你所爱的人,勇敢而坚强地活着,这才是生活! ——欢乐就是生活的真谛!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九十七章 春风又绿江南岸 八里浦码头。 江边一个不大不小的渡口,在地图上要仔细找才能看到的一个小点。 说大,比不上十里浦,谈繁华更是差得远,目前只能算是一个备用码头;说小,又不算小,可以停靠比较大的船。这里曾经是一个煤矿码头,自从几十公里外的煤矿,经过多年的滥采滥伐,基本上开采完了之后,就没多少煤可运了,这个曾经繁荣的码头就逐渐萧条了。 尤其经过除夕一战之后,这里更是人迹罕至,仅有几只乌鸦在动物腐尸上啄食。 还有一只大象。 “大象”并不是一头真的大象,而是一个人,一个大象一样强壮的人。 ※※※ 大象,男,三十七岁。 他拧断一个人的脖子就象踩死一只蚂蚁那么轻松。 大象从江中潜上岸的时候,还是感觉有点冷。尽管已是初春,冰雪刚融的江水依然非常刺骨。他先喝了几口老窑酒,才感觉身上暖和了一些。可是,他的心里仍然冷得可以结冰——水中的所见让他寒从心生。 大象不仅武功不错,而且水性也非常好,能够一口气潜入水底几个时辰,甚至还可以在水中睡觉、水底做爱。 一个杀人如麻、心如铁石的人在水底究竟看到了什么,让他如此寒心? 邹夕锋亲自给他交待任务的时候,大象还有些不以为然,让他去杀人,他会很高兴,会抢着去,这次却让他孤身一人潜入八里浦码头的江水中,去查看除夕一战中青龙镇被烧毁的五艘巨船的情况。 大象虽然一向不在乎杀人,但是,对沙场战死的死者一向很尊重,他认为马革裹尸、拼死疆场的人不失为热血男儿,死后最好不要去打扰他们高贵、孤独的灵魂,让他们安息是对死者最好的尊重。 庄主的命令却不能不执行,而且要不折不扣的秘密执行——“管住你的嘴,就等于成功了一半。” 水底的所见却让大象异常的惊讶,不能不佩服庄主的先见之明、洞察秋毫。他潜入水中,前后花了几个时辰,摸遍了船的每一个角落,竟然只发现了五具死尸,每艘船上一具!这五具尸体都是在驾驭室罗盘前发现的,也就是说,每艘船仅有一人在驾驭。 更奇怪的是,没有发现任何刀、剑之类的兵器! 那么多的人到那里去了?青龙镇不会只派五个人来旅行吧? 大火会烧死人,但会留下尸骨,更不会烧毁兵器! 大象觉得这件事情越来越不好玩了,越来越猜不透了,越来越无法理解了,站在清冷的岸边,忍不住打了一个寒噤。 ※※※ 侯门深似海,一重又一重。 “怡和钱庄”总部座落在这个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是一片金碧辉煌的建筑群。 你看到地平线上出现的一座城市,最先看到的最醒目、最宏伟、最巍峨的建筑,往往就是钱庄。 因为人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动物,他们判断实力的标准经常就是外观、排场。你的钱庄修得越高大、越豪华,人们就认为你越有实力,越愿意把钱大把大把地存在你的钱庄,而全然不顾实际上你修房子用的就是他们的钱。 钱庄的后面有一片宅院,就是邹夕锋居住的地方。 他住的院落是整个钱庄最隐秘最森严最核心的地方,其防守之严密甚至超过了金库的守卫。他经常就在这个地方发号施令,思考下一步的谋略,接见一些最贵重的客人。有时也看看书、种种草,与孩子们一起吃饭,亨亨天伦之乐。 他在这里呆的时间最长。 这天,他接见的是大象。 ※※※ 宅院中有一个很大的池塘,邹夕锋正在池塘边喂金鱼。 金鱼被古人奉为“天工灵物”,这个池塘里养的更是极品金鱼,既有头面丰满,活泼可爱的菊花头,又有眼面俊秀,头戴红帽的鹤顶红;既有体色酷似大熊猫的熊猫金鱼,又有雍容华贵的珍珠鳞。 邹夕锋的腰还是挺得很直、头脑仍然很灵敏,近期用脑过度、操心太多,头却秃得越来越厉害了,岁月无情催人老,无论你是多大的人物,都抵不过时光飞逝匆匆如流水。 养鱼也是养性、修身。 在池塘边,邹夕锋暂时忘了江湖争霸、世俗琐务,陶醉在清心、雅致的环境中,不过,这种心态并没有保持多久,因为大象来了。 他一直在等大象。 ※※※ 穿过重重的宅第,走过长长的回廊,经过三次仔细彻底的搜身,大象被带到了池塘边,晋见了庄主,一口气向邹夕锋仔细汇报了水中所见。 邹夕锋一边喂一边听,仿佛心不在焉,早就知道了结果。 大象很快就讲完了,他是一个不善言词的人。 “完了?”邹夕锋说:“就这些?” “是的。”大象嗫嚅说。 邹夕锋没有责怪他,反而说:“你做的很好。”并放下手中的饲料,用脏手拍了拍大象的肩膀,以示鼓励,大象这样的人,你对他越随意越能让他感动。 肩膀上留下了一个脏手印,大象却象得了个奖赏似的,高兴得裂嘴傻笑,所有的辛劳都烟消云散了:“庄……主,还有什么事,请尽管吩咐。” “嗯,我知道,有事情我总是第一个想到你。”邹夕锋说。 大象激动的热泪盈眶。 邹夕锋问:“你潜水的时候,有没有别的人看到?” “绝对没有!我可以保证。”大象发誓说:“八里浦本来就非常荒凉,下水前我搜索了方圆一里之内的所有地方,入水后更是步步为营、小心谨慎。”他说:“能移动的活着的生物,属下只发现了几只乌鸦和几条鱼,仅此而已。” “好!”邹夕锋微笑说:“人们只知道你孔武有力,是个猛将,却很少有人知道你心细如发。”他解释说:“下一步的关键就是要让对方蒙在鼓里,不知道我们已有所察觉。” “属下明白了。” “山雨欲来风满楼,黑云压宅宅欲摧,该来的总会来的。”邹夕锋说:“很快我们就有很多的事情要做,有的是人给你杀!” 大象昂然道:“庄主放心,来多少我们杀多少!杀他个片甲不留。” “关键是青龙镇的精锐到哪里去了?难道会凭空消失吗?”邹夕锋深思说:“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些人找出来。”他大叫了一声:“来人啦,把地图拿来!” 立刻就有人将地图呈上,放在他脚下展开。 邹夕锋低下头,盯着地图看了一会,问大象:“你觉得这些人会到哪里去了?” “属下不敢妄测。” “大胆讲,没关系的,说错了也没什么。”邹夕锋鼓励说。 “属下分析,青龙镇的人极有可能提前上了岸。”大象说:“善于泅水的人,可以负重潜游很长的距离。” “有道理。” “这些人都是精锐之师,只要事先进行适当的训练就完全可以办到。”大象说:“事前,青龙镇肯定进行了周密的策划。” “嗯,继续。” 大象长得异常高大健壮,看似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分析问题却头头似道:“五艘船能装载一支雄师,这样多的人,藏身的地方一定很大。”他指着地图上的一个地名说:“属下认为,最有可能栖身的地方就是‘松庄’!” “他们需要补给、休整,附近没有比‘松庄’更适合了,而且,以此为基地,随时可以出松林,经后山,奇袭钱庄大本营!” “就象一柄利剑随时悬在我们头上!” “说得好!”邹夕锋说:“英雄所见略同啊!” ※※※ “但是,属下有些地方还是不太明白。”大象说。 “哦,说来听听。” “既然庄主早有所警觉,为什么 在这节骨眼上解除对‘松庄’的软禁?为什么不立即发兵杀入‘松庄’!这不似庄主平日所为啊。” “你问得很好。”邹夕锋说:“你知道有一种鱼叫沙丁鱼吗?” “属下不知,惭愧。” “你不知道,这不怪你,因为这种鱼中原并没有,一个高僧从海上给我带了几条,大海茫茫、关山万里,送给我的时候居然还是活的。” 邹夕锋解释:“据高僧说,沙丁鱼非常娇贵,极不适应离开大海后的环境。当渔民们把刚捕捞上来的沙丁鱼放入鱼槽运回码头后,用不了多久沙丁鱼就会死去。而死掉的沙丁鱼味道不好销量也差,倘若抵港时沙丁鱼还存活着,鱼的卖价就要比死鱼高出若干倍。” “为延长沙丁鱼的活命期,渔民想方设法让鱼活着到达港口。后来渔民想出一个法子,将几条沙丁鱼的天敌鲶鱼放在运输容器里。因为鲶鱼是食肉鱼,放进鱼槽后,鲶鱼便会四处游动寻找小鱼吃。为了躲避天敌的吞食,沙丁鱼自然加速游动,从而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如此一来,沙丁鱼就一条条活蹦乱跳地回到渔港。” ——“这就是‘鲶鱼效应’。” 邹夕锋笑了笑:“我收到沙丁鱼的时候,同时还收到了两条鲶鱼。”他说:“青龙镇就是我们的鲶鱼,就是我们的压力,就是激发我们不断进取、生存的动力,你要记住,很多时候,敌人比朋友对你更有用!” 大象肃然点头。 ※※※ “我一生阅人无数,却一直猜不透胡老板的想法。”邹夕锋说:“现在,连你都能想到‘松庄’,胡老板会想不到?会这么大意、招摇?” 他叹了一口气:“我也是除夕之战几日后才想到这一层,再发兵杀入‘松庄’早已迟了,恐怕早也是人去楼空。”他苦笑:“现在我就似一条沙丁鱼,看着风光、活蹦乱跳,哪是后面有鲶鱼啊。” 大象恍然大悟:“属下明白了,庄主解除对‘松庄’的软禁正是为了迷惑对手,引蛇出洞、欲擒故纵,最终请君入瓮!” 邹夕锋没有再说什么,又开始喂池塘里的金鱼。他不说话,就表示今天的会谈到此结束。 金鱼在水中游姿缓慢、悠闲,色彩艳丽、优美,没有一点杀机。 大象静静地退了出去,走出钱庄,猛抬头,才发现已是夕阳满天!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九十八章 忽见陌头杨柳色 松庄,又见松庄。 清晨的松庄笼罩在浓浓的晨雾中,显得分外安静、祥和。 松庄上上下下都弥漫着一股轻松、愉快、解脱的情绪,人人脸上都带着笑容。邹夕锋关于“解除对‘松庄’软禁”的命令被很快彻底执行了。他的话一向是令行禁止、雷厉风行、不打折扣。 自由的气息,在睽违多年以后,重新回到了松庄的上空。 邹松有晨跑的习惯,被软禁的时候,都是在庄内跑,并且一直坚持了下来,越是在困难的时期,身体越不能垮。有健康的身体,才有翻身的本钱。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驱散浓雾的时候,他就起了床,连脸都来不及洗漱,就往外跑,松庄大门尽开,外面的世界敞开了胸怀。 跑在庄外宽敞的大路上,行进在茂盛的松林中,就象一只出笼的鸟儿,飞上了广阔的蓝天,邹松心里充满了喜悦,仿佛忍不住想大喊大叫:“我自由了!” 是的,自由。 从此再没有束缚。 邹松直跑得满身大汗淋漓,方才跑回庄,回来以后,马上去找胡老板,他要告诉胡老板这个好消息,也想说自己的很多计划。昨晚,他想了一夜,一想到钱庄放松了警惕,一想到身边有如此大的一支力量,随时可以如猛虎下山,直击钱庄心脏地带,他就兴奋得无法入睡。 经过慢长屈辱的等待,反击的时候终于成熟! 昨夜无眠。 ※※※ 可是,邹松找遍了整个松庄的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找到胡老板,也没有找到胡老板的手下。 胡老板带来的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年轻死士。每个人都经过了异常严格的训练和淘汰,从初选到入选,淘汰者十之八九,剩下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精锐中的精锐、亡命中的亡命徒。 这些人犹善潜伏。 比如,他们可以将身子紧贴在地表,四肢伸向地下,象树根一样吸收营养和水份;也可以长时间潜伏在水中,用耳朵来呼吸――人类的远祖,就是从水到陆演化而来的,耳朵的功能本身就是用来呼吸的,现在只是退化了而已,只要经过残酷、认真的训练就可以恢复。 ――这些人甚至还可以象动物一样进行冬眠。 他们可以将身子扭曲成各种形状,只要一个极小的空间就可以藏进去;也可以改变身上的肤色,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让人根本分不清真伪。 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足够的耐心和坚韧。 他们一直静静地潜伏在“松庄”,静静地等待进攻的命令。 ※※※ 邹松反复找了几次,松庄虽然不小,可是他生于斯长于斯,非常熟悉这里的每一片土地,能够藏人的地方早就了然于胸。可是找遍了每一个灯笼、每一片水域、每一根树、每一块瓦,甚至潜入水底查看,跃上屋顶瞭望,都没有发现一个生人。 潜伏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对手毫不知情。 不管这些人如何潜伏,以邹松的武功和经验,经几次反复耐心仔细的查找,就是一片纸都被发现了,更何况是人! 直到确认没有任何可能之后,邹松猛然想起,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胡老板了。毫无疑问,这些人已经神不知鬼不觉的消失在风中,消失在他的眼皮底下。 青龙镇的人到那里去了?什么时候走的?这些人真的来过吗?没有人知道。 邹松在心里叹了口气,抖了抖身上的尘土,大白天睡觉去了。 他真该好好休息一下了。 ※※※ 小秋正式走马上任了。 这些年,他做过挑伕,在酒店里洗过碗,澡堂子里帮人擦过背,还替人收过保护费,有一次,穷疯了,逼得差点去做男妓,只是没人要才作罢——这件事情小秋从来不肯承认。当然,后来也做人人敬仰的大侠、别人的冒牌丈夫之类的工作。但是,做“官”却绝对是第一次。 而且是做权力很大的官。 小秋接替“漏洞”的工作,除了“专门查找纰漏,分析安全措施”之外,还赋予了更大的权力,可以“调查钱庄任何一个人的情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可以“自由出入任何地方,包括金库”。 小秋一上任,发觉这个工作非常适合他,就象是专门为他量身定制的——因为他现在的手下居然全都是女人。 这可是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 “漏洞”是个女人,手下当然是女人,本来是很正常的事,问题是,不知是“漏洞”变态,还是其它不为人知的原因,手下这些女人一个比一个丑,一个比一个惨不忍睹。 小秋一大早就兴冲冲地赶来了,老远就看见女人们在门外站成两排,夹道欢迎。一看这排场、这阵势,小秋想拨腿就跑却晚了一点,一见他,女人们马上爆发出了看到名人才有的那种惊声的、刺耳的尖叫声,两个女人还激动得昏了过去。 一个长的“很惊险”的女人跑上来献花,一个长的好象“车祸现场”的女人扑上来献吻,弄得小秋手忙脚乱,用手去推,又推到了“车祸现场”的胸部,惹来女人们的一片艳慕,“车祸现场”更是昂然挺立,主动凑上来,好象生怕小秋摸不到。 小秋很想建议“车祸现场”回炉重造,却没有机会说话,因为“车祸现场”的嘴已经亲上来了,他只好闪人先,硬着头皮往里走,两边女人们娇声笑语,叽叽喳喳,纷纷鼓掌。一个长得“很江湖”的女人抚胸叫了出来:“小秋好帅啊!”,旁边一个有“考古价值”的木乃伊连连点头赞同:“嗯,就是柳慕永亲自来也不过如此。” 好容易走完了脂粉阵,想松一口气,以为结束了,那知刚一进屋,几个“见过丑的,没见过这么丑的,乍一看挺丑,仔细一看更丑”的女人围上来,竟要“献身”! ※※※ 小秋记不清是怎么样逃出来的。 这是他行走江湖以来最难的一次突围,据他后来回忆突围的难度,超过了钱庄长街一战的难度。那次的结果是,他死而复生,成了另一个人。可是,这次如果没有突围出去,结果就不仅仅是“死”的问题。 ——那是生不如死的问题。 ——也是不知道死多少次的问题。 ※※※ 小秋把办公地点改在了留春院——这是中原最大的妓院。 才半天功夫,妓院的老鸨就癫疯疯跑来找他,一见面就给小秋送上一盘金绽,又是陪笑,又是作楫。 小秋问:“你有什么事?” 老鸨连连行礼:“请大侠赶快离开留春院,所有的损失由本院赔偿。” 小秋正对自己的安排偷着乐,十分不解:“你们不欢迎客人吗?” “我们当然欢迎。”老鸨说:“可是象大侠这样的客人,本院实在接待不起。” “为什么?难道我不付钱?”小秋说。 “这不是钱的问题。” “难道我碍着谁了?” “不是大侠碍着谁了,是大侠的手下。”老鸨苦着脸:“她们在外面拉客,把客人全都吓跑了。” “啊,有这种事?” “这还不算,连妓女们都被吓跑了。” “嗯,是这样。”小秋说:“你们不是有护院吗?让护院拦一下不就行了?” “问题是,连护院都被吓跑了,有两个跑得慢的护院,一个在后面呕吐,一个生死未卜。” 这样棘手的事情,小秋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老鸨突然给小秋跪了下去,请求小秋走得越快越好,并且说,小秋以后一个人来可以打八折,还能享受三次的免费优惠,她虽然很久没有接过客了,可是只要小秋愿意,还可以为他破例一次。 小秋又落荒而逃。跑得比来时还快。 ※※※ 后来, 小秋把办公地点移到了一条船上。 船在江心,这下总可以安静了吧。 不想引起了更大的轰动,几乎全城的人都来了。江边人如潮涌、趋之若骛,都来争看女人洗澡。这里“洗澡”的意思就是游泳,因为那年月没有女人敢在众人面前游泳,所以人们都以为这是“洗澡”。 小秋手下的女人们就在江中“洗澡”,说是要保护他的安全,随时听候调遣。虽然长的吓人一点,在公开场合“洗澡”一样吸人眼球。 有些人是一边流鼻血一边看。 为了不影响全城观众正常作息,小秋只好再次潜逃。 事后,衙门在江边捡到了一千七百八十八只鞋、五百二十九只补袜子,三十一只衣袖,令人意不到却又在情理之中的是,还捡到了十七条内裤。 在后来的失物认领中,有十六条内裤找到了主人,一条特大的麻布内裤却一直无人认领,因为实在太大,挂在旗杆上倒似一面飞舞的旗织,迎风招展,成了衙门一景,作了一段时间镇衙之宝。 有年冬天特别冷,这条内裤又被拿来给一匹马穿上御寒,再然后,就没有人知道了。 多年以后,这条特大的麻布内裤以“小秋内裤”的名义拿来拍卖,主题的噱头是“江湖留给我们的最后一个微笑”,功能:男人主治“阳痿”,女人消灭“性冷淡”,引来了众多“秋迷”追捧,出价一路飚升,最后以相当于三千匹布的价格被人高价收藏。 收藏的人名叫“车祸现场”。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九十九章 昨夜星辰昨夜风 走在热闹的街道上,小秋一筹莫展。 这个“官”实在不好当。一想到以后每天要面对这些“美女”,心里就堵得慌。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闪人先。 小秋一直低着头,匆匆而行,忽然看到街边有一处闹中取静、装饰典雅的“翰源”茶馆,觉得有些口渴,率性走了进去,要了一壶“恩施玉露”,在靠窗的、墙上挂着一幅《调琴啜茗图卷》的桌子前坐了下来。 恩施玉露是一种产于湖北恩施的名茶,是为数不多的一种蒸青绿茶,其制作工艺及所用工具相当古老,与陆羽《茶经》所载十分相似。 恩施玉露对采制的要求很严格,芽叶须细嫩、匀齐,成茶条索紧细,色泽鲜绿,匀齐挺直,状如松针;茶汤清澈明亮,香气清鲜,滋味甘醇,叶底色绿如玉。“三绿”:茶绿、汤绿、叶底绿为其显著特点。 《诗经》云:“采荼薪樗,食我农夫。”东汉壶居士写的《食忌》说:“苦茶久食为化,与韭同食,令人体重。”唐代储光羲曾专门写过《吃茗粥作》。 东瀛自唐代从我国传入茶种及制茶方法后,至今仍主要采用蒸青方法制作绿茶,其玉露茶制法与恩施玉露大同小异,品质各有特色。公元810-824年,“弘仁茶风”是东瀛第一个茶文化高峰,此时的东瀛饮茶,从内容到形式完全照抄唐朝,而且只在宫廷和高级僧侣中流行。 ※※※ 茶是一种博大精深的文化,茶如人生,洞悉沧海桑田,浸透深邃哲理智慧。 品茶犹如品味人生。茶进口的时候像是有点点苦,而慢慢在口里来回翻腾之后又觉得有点甜。 人生也是如此……。 小秋一边品着“恩施玉露”,一边放松身心一边想下一步的打算。刚在惬意忘形、拿起紫砂茶杯悠闲地要喝一小口的时候,门外忽然来了几个蓬首垢面、衣衫褴褛的小孩子,一进来就拉着他的衣袖众口一词地大叫:“父亲”! 惊得小秋嘴里的一口茶喷了出来。 “父亲,你怎么一个人又跑出来了?” “我饿,父亲,我要吃饭,我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 “父亲,你不要我们了吗?” 孩子们七嘴八舌,拉着小秋就不松手,安静的茶馆一下热闹起来。众茶客嗤之以鼻,鄙视地看着他,仿佛在看一只苍蝇、一个不负责的父亲。 刚出虎穴,又入狼窝,小秋头都大了,那里见过这种阵仗? 幸好窗口上又跳进来了一个青春亮丽的小姐,一根秀指指着小秋,弯着肚子咯咯咯地娇笑,笑得差点岔了气,大大的眼睛笑成了一条缝。 进来的是位十八、九岁,对所有事都感到新鲜的小姐,这位小姐有门不入,偏偏掀开竹帘,从雕龙绣凤、极为精致的窗楹上跳了进来。 这是一位无论从那方面看,都是十分美丽的小姐,身材健康丰满,皮肤白得就象月下的锦缎。最动人的是近乎无邪、单纯、明快的笑容,仿佛带进了满屋的春天。 一双大大的、明亮的、甜甜的、满是笑意的眼睛。 那是一双近乎无邪的眼睛。 ——这位小姐就是琴。 ※※※ 小秋一下子全明白了,自己又中了琴的“招”。他曾经吃过琴给的“刚刚从地里刨出来的香喷喷的烤红薯”,弄得上吐下泻,几乎要虚脱。 难怪这天那么多糗事。 琴笑够了,拍拍手,孩子们立刻不闹了,她发给每一个小孩子一绽银子,说:“好了、好了。大家领赏,今天到此为止,你们去玩吧。” 孩子们一片欢呼雀跃,一个个拿了银子跑出去,临去的时候一个还在流鼻涕的小男孩还有点意犹未尽:“姐姐,下次再有这种事情记得叫我啊!” “嗯,一定叫你。”琴笑着说:“快去吧。” 小男孩乐滋滋的去了。 众茶客看得目瞪口呆,互相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小秋苦笑。 ※※※ 琴抺了抺额前的一缕刘海,在小秋桌子前大刺刺坐了下来。 “落日平台上,春风啜茗时”,琴亲手冲茶,动作标准、熟练,完全按照茶道的要求,一丝不苟。 茶道是一种以茶为媒的生活礼仪,“茶道大行,王公朝士无不饮者。”也被认为是修身养性的一种方式,沏茶、赏茶、饮茶,“内省修行”,清心养神,学习礼法,是一种和美仪式。“至若茶之为物,擅瓯闽之秀气,钟山川之灵禀,祛襟涤滞,致清导和,则非庸人孺子可得知矣。中澹闲洁,韵高致静……” 小秋和懂行的茶客都用欣赏的眼光看着她。 红唇呷了一口茶,琴方才说:“我给你选的手下怎么样?” “你说的是那些‘美女’吗?”小秋说。 “是啊。”琴笑语嫣然。 “唉。”小秋叹了一口气:“你还是留着自己用吧。” “你不要?” “坚决不要。”小秋说:“不是不要,是不敢要,这些‘美女’谁敢要?” “你不要也可以,不过,你一个人力量有限,怎么去找到‘针’?” “针?”小秋吃了一惊:“你也知道‘针’?” “我当然知道,我还知道很多事情,你别忘了我是谁的女儿哦。”琴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我可以帮你找到‘针’。” “就凭你?”小秋大笑:“你能做什么?” “哼,你别瞧不起人!”琴涨红了脸:“我可以做很多的工作。” “你可以做什么?” “我可以帮你调查,收集情报,跑跑腿。”琴眼睛放光:“我还可以帮你杀人!” 小秋嘴里的茶差点又喷了出来。 琴一本正经地说:“我真的可以做。” “大小姐,你杀过人吗?” 琴脸又红了:“没有。” “那好。”小秋说:“你马上去杀个人。” “马上?就现在吗?”琴睁大眼。 “是的。”小秋说:“你去把窗外拿剑的一个年青人杀了。” “拿剑的?” “对。”小秋笑的怪怪的:“这个人腰上挂着一把叫‘电’的剑。” ※※※ 窗外,有剑的人是余七。 有琴的地方,就一定会有余七。 他随随便便站在窗外,不好意思进来。 一身蓝袍随随便便披在身上,一柄名剑就这么随便便便挂在腰间,甚至连剑匣也没有,一头长发也是随随便便绾了个结,风一吹,乱发在风中飞扬,人也以一种非常散慢的姿势、随随便便站着。 自从林啸风断了一条手臂之后,余七深为之自责和内疚。如果不是他非要和林啸风比剑,林啸风也不会断臂了。“ 余七极不齿于雍大总管的作为,觉得无脸见天下剑客。 ※※※ “算了,我逗你玩的。”小秋想了想,确实也需要人,就点头答应说:“好吧,你来帮我,不过你不能添乱。” “嗯,我一定做到。”琴很高兴。 “让余七也一起来帮我。” “好啊。”琴拍掌。 “还有。”小秋说:“我还要两个人,你去帮我找来,这是你的第一个任务。” “哪两个人?” “一个是我的好朋友林啸风。” “嗯,知道了,林啸风就住在我哪里。”琴表情有些不自然:“还有一位是谁。” “一个很聪明很有爱心的小姑娘。”小秋说:“她名叫天玲儿。” “天玲儿?我听说过这个人,好象把费极弄得够呛。”琴说:“好吧,我会派人去找。” “你不要派人去,要亲自去,我们要尊重她。”小秋说:“我和你一起去。” “嗯,我怎样才能找 到她?” “你只要找到神眼先生就行了。”小秋说:“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她现在和神眼先生在一起。” ※※※ 琴是邹夕锋的女儿,当然有很多方法可以找到神眼先生,钱庄有很多人都愿意拍她的马屁——费极就是其中的一个。 让费极找人简直是小菜一喋。 不过,当费极听说是找天玲儿的时候,心里直犯嘀咕,直到琴保证“天玲儿不会让他当奴隶”之后,才万分不情愿地带着他们敲开了神眼居住的大门。 门还没有开,费极就跑了。 天玲儿果然在神眼先生住处,慕容世家的人都回江南了,她留下来跟神眼学武艺。听了来意,天玲儿高兴得跳了起来。 神眼先生开始也有些犹豫,天玲儿一阵软语哀求,小秋又作了保证:“不会让天玲儿有危险,只是让天玲儿开开心心和他们一起生活一段时间,神眼先生可以随时教天玲儿武艺,也可以护在她左右”,神眼方才勉强答应了。 ※※※ 林啸风正闷的慌,更是一口就答应了。 斩妖除魔本就是男儿本色,他来钱庄就是为了帮小秋,哪有不答应之理。 从这天起,小秋、林啸风、余七、琴、天玲儿五个人构成了一个梦幻组合,他们的目标就是大海捞“针”! 这是一群快乐的、有志向的年青人,他们要去创造江湖的历史,开创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江湖的历史在后人眼里是规律是必然,在当时人们眼里是无序是偶然。 大大小小的偶然造成历史,起码是造成局部的历史变幻莫测。这些偶然往往被史家忽视,因为他们眼里只有既成事实。历史不可能假设,但历史中的偶然性或者说被当时人甚至现代人忽视的东西往往是历史的真正动力。 最好的在于最新的,最新的在于你所掌握的,你所掌握的在于你所感知的,你所感知的在于你所经历的——经历创造江湖。 他们有梦想、有追求、有雄心、有勇气、有气魄。 什么是江湖?梦想开始的地方就是江湖。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一00章 草色青青送马蹄 林啸风在树下练剑。 钱庄后面成片的宅院里,种着很多树、很多花,有梅、有松、有竹,有一处还种着一片国槐、白杨之类的落叶树。 这些树是前任老庄主种下的,据说,他最喜爱的就是这些落叶树。 冬天到来时,树叶就纷纷飘零,只剩下光秃秃的树身,任凭寒风侵袭,冰雪堆积,始终傲然屹立。 春风一拂,国槐、白杨又发出了绿油油的新芽。 落叶树之所以能够抗击冰雪严寒,是因为它能够很好地保护自己的根部。为了保护根部,它把自身的一部分——树叶,毫不吝惜的随着秋风撒落地面,树叶慢慢化作肥料,被根部吸收,成为再生的源泉。 落叶树深深懂得:藏在土里的树根比露在地面的枝和干更重要。春来时,光秃秃的树枝上吐出的新芽美极了。枝干渐渐长大,向天空挥舞手臂,努力表明自己的存在。 这种力量来源于根。 到了夏天,繁茂的枝叶感受烈日暴晒的痛苦,可它依然不动声色。这种忍耐是由于树荫挡住炽热的阳光使其根部的水分能得以保存的缘故。尽管骄阳似火,袒露的枝叶总要保护正在地下努力工作的树根——这使它们得以生存并蓬勃着生命。 ——秋风舞黄叶,黄叶本无意,秋风自多情。 ——惟有对生命的多情才能承载命运的无情。 时而落叶纷纷,时而郁郁葱葱;经受酷暑之苦也毫不介意,只要能保住根——生命的源泉。 如果舍不得牺牲,故意逃避苦难,而疏于保护根,那便没有落叶树,也不会有大千世界的滔滔风云,更不会有春日里的新生! ※※※ 林啸风失去了右臂,可是左手还在! 他在练习左手剑! 就象这落叶树,只要生命的根还在,就绝不会倒下,跌倒了一样会爬起来。 林啸风恢复得很快,却也还没有完全康复,右臂的绷带还没有拆除。可是,他已不能再等,险恶的对手不会让他等。 ——很多时候,时间和金钱一样,其实都不属于我们自己。 刚失去右臂的时候,林啸风也曾非常的痛苦,几乎不敢相信这一切,心里难过的几乎痉挛。练剑至少可以让人暂时忘却痛苦,他在用这样的方式,尽力克制自己内心的悲伤和胆怯。 他真的能练成左手剑吗? ※※※ 林啸风用的剑叫“秦淮”。 这把剑精致优雅、轻灵飘忽、风流倜傥。剑长超过三尺,剑刃由两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剑锋的夹角由锐加大。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 此剑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 当初,学艺有成的林啸风带着这柄剑出江南,“仗剑去国,辞亲远游”,逐中原“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再“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动百万师”。 白马啸西风,何等潇洒! ※※※ 有一双眼睛,远远地看着林啸风舞剑,眼神充满了担心、关切、欣慰、爱慕。 这人就是袁梅。 她在远处的二层闺楼上,痴痴地看了很久。看到林啸风跌倒,又起来,再跌倒,又再起来,已不知跌倒了多少次,但每次都能很快站起来! 袁梅看的既心痛,又高兴,也为林啸风惊人的毅力而折服、倾倒。 女人情怀总是诗。 ※※※ 琴忽然从外面慌慌张张、跌跌撞撞冲进来,朝林啸风奔去。 为了治林啸风的臂,也为了保护林啸风不受新的伤害,琴将他安置在自己的闺房中静养,自己暂时与嫂子袁梅住在一起。 如果不是琴请遍钱庄名医,用了所能找到的最好的药材,其中包括昆仑才独有的天山雪莲、高丽长白山的千年人参、西藏的虫草、云南的五种解毒名药,林啸风现在是绝对不可能在树下练剑的。 这个人还有没有都很难说。 琴一向风风火火,却很少慌慌张张,发生了什么事?让这个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没有事情做的大小姐手忙脚乱、匆匆忙忙? 林啸风收剑,来不及抺去脸上的汗水,忙问:“发生了什么事?大小姐,这么慌张?” 琴跑得上气不接下气:“针……针……针……” “针?针怎么啦?”林啸风说:“你别急,慢慢说。” 直等喘息完毕,琴抚着胸口说:“‘针’找上门来了!” “什么?”林啸风瞳孔几乎收缩。 “嗯,是这样。”琴说:“今天一早,‘针’就来找小秋。” “我们刚开始找他,他就自己找上门来了?胆子这么大?”林啸风有些不信。 “是的。”琴说:“‘针’现在就在小秋哪里。” ※※※ 谁也没有想到,“针”居然找上门来了。 小秋住在“漏洞”原来居住的房间,一早起床,就看到了“针”。 ——“针”来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代表“针”的一张折好的纸筹,就放在床头,小秋睡意朦胧中正在伸懒腰,一睁开眼就看到了——准确地说,不仅仅是看到,也是嗅到,因为这张纸筹很香,恰好就放在离小秋鼻子不远的地方。 小秋怔住了,伸懒腰的双臂停在半空,等回过神了,第一个反应就是:是不是遇上鬼了? ※※※ “大海捞针”的总部设在阿黄的酒馆。 还是琴建议的,说:“空着也是空着,反正产权属于天玲儿,用用也无妨。”余七有些反对,认为女人不是很适合在这种地方常进常出、有损形象。琴抢白一句:“卓文君当炉卖酒,李清照暗香盈袖,为什么女人不能喝酒?不能进出这种地方?” 余七立马不出声了。 ※※※ 林啸风和琴来的时候,小秋正拿着纸筹,皱着眉头,一个人在哪里左看右看。见他们进来,小秋很高兴,展颜说:“啸风,快来看。” 这是一张浅紫色的信筹,上面只有一个龙飞凤舞的“杀”字!落款是画的一根针。 杀人的针。 无声无息无形无故的针。 林啸风是江南造纸世家,从小耳濡目染、父艺子承、薪火相传,对于造纸有特殊的研究和心得。果然,他只看了一眼,就很惊讶:“这种纸质地很好啊。” “请说。” “一般的纸,是用亚麻为原料,叫麻纸。” “麻子?”琴在旁边哧一下笑出声来:“该不是一脸麻子吧。” “哈,当然不是。”林啸风说:“西汉时期的纸大都以麻为原料,东汉也以麻纸为主,暗黄色,质地较粗糙。” “到蔡伦时代,又利用树皮,主要是楮皮造纸。当时左伯的纸、张艺的笔、韦诞的墨,都是名贵的书写工具。此后,各种树皮纸纷纷问世。魏晋时期又发明了桑皮纸、藤皮纸。” “哇,你可不可以说简单一点。”琴不耐烦:“直接说这是什么纸就行了。” “我正要说。”林啸风不急不忙地说:“唐代又出现了利用某些香树的树皮造的纸,称为香皮纸。这样的纸嗅着有香气。” “你是说,这是香皮纸吗?”小秋问。 “这种纸比一般的香皮纸名贵得多。”林啸风叹了一口气:“这张纸的价值至少在百金也上。” “这么贵?”小秋有点不敢相信。 林啸风用手掌轻抚纸筹,动作很轻、很慢,仿佛在摸一件国宝:“这种纸叫丝。” “丝?” “是的。”林啸风说:“在纸发明之前,也用丝绸书写,不过由于丝绸本身的价格不菲,只有少数皇家贵族才能享用,这张纸虽然不是丝绸,却是用蚕丝为主要原料制作的。” “而且,这张 纸有色有香、质地细腻绵密,是在制作过程中加入紫色的玫瑰,经蒸煮、浸泡、捶打、浇纸、晒纸、砑光等多道工序,精心制作而成。” 他拿着手里浅紫色的信筹给大家看:“这种纸就叫紫丝。” “紫丝,多好听的名字。”琴也不禁有些神往。 ※※※ 小秋问:“这说明了什么?” “这张紫丝告诉了我们很多的信息。”林啸风说:“第一、能用得起紫丝的人不是王公贵族,就是巨富商贾,说明‘针’非常富有,应当有很高的地位。” “第二、‘针’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有品味的女人,因为只有有闲情有品味的女人才会费尽心思把纸弄得又香又有颜色。” “‘针’也和我一样是女人?”琴半信半疑,又有些喜欢。 “十有八九,我也是推测。”林啸风说:“她和你也有很多区别,比如,你就不会用这种纸。” “为什么?”琴老老实实地说:“不过,我也确实没有用。” 林啸风微笑说:“因为大小姐要的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情万丈!要的是策马江湖的雄心勇气!” 琴眼睛放光,嘻嘻一笑。 林啸风盯着小秋,眼神怪怪的:“第三、‘针’似乎遇到了什么难题,也在犹豫不决、肝肠寸断。” “请说。”小秋说:“你凭什么这样认为?” “凭这一个‘杀’字。”林啸风说:“书法是自我心态的铸造,是人与字的皈依。字如其人,这个字故意写的龙飞凤舞,笔墨间却还是露出了女人特有的圆润、细腻和心情。” 他说了最后一点:“第四,‘针’似乎并没有恶意,只是发点警告,让我们知难而退。”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一0一章 为谁辛苦为谁甜 琴不解:“为什么?” “还是因为这个‘杀’字”林啸风解释说:“这个字根本没有力透纸背的杀气!”他暧昧地看着小秋:“如果真有杀气,昨晚留下的就不是纸筹,而是人头了!” 小秋忙把目光移开。 琴瞪着眼:“‘针’有这么厉害?” “不是‘针’厉害,是我们小秋大侠厉害。”林啸风拍了拍小秋。 小秋苦笑。 ※※※ 余七背着一背篓的菜进来了,天玲儿一手拿着一根糖葫芦,边走边吃,一手提着一块猪头肉,一蹦一跳的跟在后面。根据计划,琴做主厨,余七和天玲儿给她做下手,准备给大家做一顿丰盛的午餐。 我们的英雄们也是要食人间烟火——拿刀砍人之前是要先填饱肚子的,否则,连拿刀的力气都没有,还怎么去找到“针”? 琴大呼小叫:“哇,天玲儿!买糖葫芦也不给姐姐买一串,一个人独吃,太过份啦!” “不好意思,琴姐姐,我忘了。”天玲儿吐吐舌头,把剩下的糖葫芦递给琴:“喏,你吃这些吧。” 琴不客气地吃了一个,轻轻拧了天玲儿的小鼻子一下:“这还差不多。” “琴姐姐,好不好吃?”天玲儿仰着脸问。 “嗯,好吃,下次记得给姐姐多买几串。”琴又吃了一个。 天玲儿使劲点头:“好,下次我一定记住多给琴姐姐买几串。” 琴忽然不吃了,表情一下变得很奇怪。 天玲儿笑咪咪地说:“琴姐姐,你是不是开始反胃,肚子很不舒服?。” 琴捂着肚子。 “你是不是开始有些想吐想拉的感觉?”天玲儿眨眨眼:“我一不小心在糖葫芦上洒了一些泻药,又怕你不吃,故意只放在剩下的两个糖葫芦上,我先吃的是没有的哦。” 琴秀手指着天玲儿,肚子痛得更厉害:“你……你……你这个小坏蛋。” 天玲儿很无辜:“是你自己要吃的哦。” 琴说:“我……我一定要杀了你……!”话还没有说完,她已经跳起来开始跑,向茅房飞跑。 天玲儿一脸天真:“琴姐姐,我不是故意的哦。”她又做了个鬼脸:“余七哥哥说了要保护我的。” 琴居然也有上当的时候,居然也有人给小秋报了仇。天玲儿还在叫:“琴姐姐,下次要不要多给你买几串?” 小秋和林啸风大笑,余七在一旁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 琴一会出来,有天玲儿好受的,林啸风向小秋使个眼色:“你们先做饭,我和小秋到外面走一走。”他强拉着小秋往外走:“一会见。” 一会儿里面会很热闹的。 ※※※ 刚走出酒馆,林啸风脸色就变了,变得很严肃:“小秋,你没有说真话。” “你说什么?” “别人不了解你,我还不了解你?”林啸风说:“你的武功这么差?深夜来一个人也会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小秋说:“昨晚我喝醉了,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不信,你还当我是朋友吗?”林啸风作势要走。 听到朋友两个字,小秋急了,林啸风为了帮助他,千里飞马而来,还为此少了一条右臂,怎么能对林啸风这样的朋友隐瞒呢? “我说,我说。”小秋忙陪笑,拉着他。 “好,那就说吧。”林啸风说:“不过,不能有一点隐瞒,这点对我们今后怎么做很重要。” “嗯,我明白。”小秋说:“昨晚我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感觉有人进来,立刻就惊醒了。”他说:“我看到了一个一身黑夜的蒙面人潜进来。蒙面人刚进来,一见我惊醒,拨腿就往外跑,我马上开始追。” 林啸风问:“追上了吗?” “没有,追丢了。”小秋说:“蒙面人轻功非常好,追到江边转弯处就不见了踪影。” 林啸风有些不信地看着小秋:“真的追丢了?” “真的,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也是一心想追上蒙面人的。”小秋说:“当时,我很沮丧,走回去,却发现床头上有张纸筹。” “你不是说早晨醒来一睁开眼就看到了吗?哈,没说实话吧?”林啸风笑了笑:“蒙面人是个女人吧?而且,你应当认识的。你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嗯,从飞跑的体态上看,是个女人。”小秋脸色显得有点不自然:“而且,很象一个人。” 林啸风引起了好奇:“是谁?害得大情圣大侠客小秋心神不安、欲言又止、牵肠挂肚?” “从蒙面人的背影看,很象是纯。” “纯?”林啸风说:“怎么会是她?” 小秋说:“还有,纸筹上留下的香气和纯的体香很相似,十之八九就是她。” “你肯定?” 小秋点点头,还有一点,他没有说,纸筹留香,更留下了一滴晶莹的泪珠。 ※※※ 酒馆里忽然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还有天玲儿的大叫声:“杀人了!杀人了!救命啊。” 琴咯咯咯的娇笑:“死丫头。看你今天往哪里跑。” 小秋和林啸风相视而笑,谁都没有进去的意思,后来,又听到天玲儿在喊:“玲姐姐,你怎么又往茅厕里跑啦!你不杀我啦!” 这小精灵,谁能拿她怎么样? ※※※ “别管她们。”林啸风摇摇头,继续谈话:“对纯,今后你打算怎么办?” “我也没想好。” “难道纯真的是‘针?’”林啸风深思说:“没理由啊,她不可能接触到青龙镇和钱庄的核心机密!她过去连自由也没有啊!” “你说得对,我也这样认为。”小秋指着信筹说:“我觉得这里有一层深意,你注意到了这个落款吗?画的这根‘针’针头所指的方向。如果以上北下南、左西右东来看,针头是指向东南方向。” “你是说,在暗示我们往东南方向找线索?”林啸风说。 “嗯,完全有可能。”小秋说:“否则,这个落款没有必要写的斜歪歪的。” “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做?” “我想兵分两路,一路由我和天玲儿沿东南方向找线索,一路由你带余七、琴到‘松庄’查情况,一定要弄清纯究竟是不是‘针’!”小秋不好意思:“你知道,我不方便到‘松庄’的。” “行,事不宜迟,就这么办!” ※※※ 忽然,酒馆里冒出了阵阵浓烟。街道两侧的人都在叫:“起火了!起火了!” 小秋的林啸风都吃了一惊,再玩也不能纵火啊。两人急步奔入,却见琴、余七、天玲儿三个人张张脸都被烟熏的黑黑的,从浓烟中钻出来,一边咳一边流眼泪。 原来三人在做饭,不是什么房子起火了,而是灶火根本没有完全燃起来——这天中午,经过他们的努力,大家吃了一顿非常非常丰盛的午餐:菜是黑硬硬的一团,饭和一种叫“浆糊”的东西差不多,众人吃的是一脸苦瓜相。 幸好还有酒。 不过奇怪的是,这天酒馆的生意特别好,因为看着那些苦力、佃农、乞丐,琴根本不收钱。穷人不收钱,富人买一碗“浆糊”却要收十两银子,说是为了“劫富济贫”,也为了保持“收支平衡”。 哪个有钱的傻子愿意来? 更怪的是,偏有这种有钱的傻子:不仅是苦力、佃农、乞丐来排队领饭,连很多富人也拿着银子来排队——能够吃到钱庄大小姐亲自做的饭,这种机会是很少的。 多花点钱也是值得的。 ※※※ 晚上盘存、算帐的时候,居然还发了一笔小财。琴和天玲儿意气风发,商议是不是把酒馆扩大一些,再开几个什么分店。 她们估计,用不了 很久就可以去买一个钱庄了,她们还为未来的钱庄取了一个名字,叫“猪头钱庄。”因为在她们看来,来买东西的人已不仅仅是傻子了,简直和猪头没有什么区别。 这种客人,不宰白不宰。 不过,当晚她们有说有笑、相约一起上街买的却是几串又大又甜的糖葫芦,吃得津津有味——在她们的眼中,能够吃到一串糖葫芦,暂时就很满足了。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一0二章 夜阑卧听风吹雨 “夜阑卧听风吹雨,多少楼台烟雨中。” 萧四在床上慢慢立起身来,看着旁边妻子一丝不挂的胴体,凝白如雪的肌肤,活色生香中漂浮着淡淡的妖治与浮华。 古还在熟睡,嘴角还残留着昨夜尽情之后满足的笑容,尽管生了女儿,古的身材依然保养的很好,做爱时的扭动依然充满劲力。只有他知道,表面上温柔贤惠、冷若冰霜的妻子在床上欲望是多么的强烈。有时候,连他都吃不消。 他们夫妻之间现在已经不再是青春期时朦胧得让人心跳的爱情,而是夫妻生活中含蓄到了极致的爱情,青春的清丽明快到这里,变成了中年的内敛悠长,变成了平平淡淡、生儿育女的日子。 当然,还有性,生活中不能没有的东西。 昨晚,他们做的很疯狂。古还主动用了一些平时少用的姿势,弄得萧四如坠云雾,也许是因为太激烈、太投入,在最高潮的时候,萧四犯了一个不能原谅的错误,居然喊出了一个名字:朱珍。他看到那一瞬间,笑容在古脸上凝结。 尽管古装着若无其事,继续努力地做,萧四还是感觉到了些许的变化。夫妻多年,床上哪怕一点微小的变化彼此都能感受到。 他们已经融为一体。 看着古妖治的裸体,欲望又象潮水一样涌来。 萧四却克制了升起的欲望,没有去抚摸妻子的胴体。因为他要去做一件事,去见一个可以暂时放弃欲望的人。 他从床头拿起一把“一林丰”购买的、精致的水烟鼻,放入一种特制的火烟,这种水烟最独特的地方,原料用的不是烟草,而是完全从苹果、芒果或者香蕉等水果中提取的精华,称作“阿拉伯水烟”,是一个朋友从遥远陌生的地方带来的。 吸这种水烟有百益而无一害。 他从中取出一些,放进一个像笔筒的容器里,装在水烟顶部,再在它上面放一些烧着的炭,把那些水果香料化成烟,用力吸了几口,吐出烟来,接着房间里开始有了清香,芳香四溢。 吸烟能解除人的疲劳。 萧四有个很怪的习惯,每到要做一件重要的事情之前,欲望总是特别强烈。每次做完之后,他总要和妻子尽情地享受、尽情地放松。但是近段时期,这种习惯已经被打乱,现在只要想做,就做,不管白天还是黑夜,不管是在床上还是床下。 难道权力可以带来欲望?或者是朱珍改变了他的生活? 等一袋水烟吸完,萧四精神一振。 为了不打扰熟睡中的妻子,他轻轻地溜下床,快速地穿上衣服,拿着一个灯笼,带着一把纸伞,悄悄地掩上门,慢慢地走了出去。 萧四的家就在街角处一条小巷的尽头,一个四合院里。他没有住进“狼穴”,哪里是权力的中枢,但不是他的家。 外面一片漆黑,还下着淋淋沥沥的春雨,雨点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滴滴点点滴滴,细细琐琐屑屑,间间密密歇歇,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 萧四撑开纸伞,提着灯笼,沿着斑驳突兀的卵石街道慢慢走去,消失在黑暗的淫雨中。 人死如灯灭。 青龙镇郊外,有一处坟地,青草荒冢、古柏森森、阴雨霏霏。 空大师独自一人,披着一件蓑衣,戴着一个斗笠,任风雨飘忽,鬼魅一样静静地站在乱坟中,已经站了很久了。兀然独立,静听天籁,大有“古往今来多少事、都随风雨到心头”的意境。 远处出现了一个红点,悄无声息地向坟地移动,就象一点红色的磷火,在黑夜里闪烁——萧四在雨中,静静地走来。 到得近前,两人相视良久,虽然还没有开口,却也心意想通。 空大师处在玄虚、静淡、超然的状态,沉默了一会,语调平缓地说:“来了?” “嗯,大师久等了?”萧四恭敬地行了一礼:“晚生有很多问题,想来向大师请教。” 空大师环顾阴冷黑暗的四周:“这里人迹罕至,值此雨中黑夜,天地之大,仅有你我二人,你可以敞开胸怀,畅所欲言,有什么问题请尽管说,我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为你解疑答惑。” “谢谢大师,我找这处坟地,也是为了不让外人打扰。”萧四虔诚说:“今夜秉烛前来,是想听大师指点迷津。” 空大师微笑:“你约我深夜相聚,是急切想知道一个人的下落,是吗?因为这个人关系到你今后的前程和命运。” 萧四一笑:“大师英明,早就知道我的来意。” 空大师一字一句地说:“你想问的人,就是神龙不见首尾、失踪多时的胡老板,对吧?” “知我者,空大师也。”萧四由衷地说:“是的,我想知道胡老板现在何处,是死是活。” 空大师说:“胡老板这样的人是不会轻易死去的,有的人可以有九条命,他就是这样的人。” “我也这样认为。” “准确地说,我也不知道,尽管我们有很多的信息,但难知真伪,胡老板本身就是散布虚假消息的高手。”空大师说。“苟欲进取,必以诈伪;苟欲自全,必以卑屈,现在有关胡老板的信息十有八九都是假的。” 他说:“我们不敢轻下结论,但可以推测。” “推测?” “是的,推测。”空大师说:“虽然我们不能掩耳盗铃、削足适履、妄自菲薄,胡乱猜疑,但我们可以审时度势,择善而从,以理循规,找出可能的答案。” “请大师详解。”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胡老板的真实想法,思路理清了,问题就迎刃而解、呼之欲出了。”空大师问:“胡老板为什么要带走青龙镇的精锐?为什么至今不见动静?为什么迟迟没有进攻钱庄?为什么下落不明?你作为监管人,为什么不与你联系?” 萧四陷入了深思。 空大师说:“答案只有一个,就是胡老板根本不信任你,一直在怀疑你!” 萧四惊出了一身冷汗:“不会吧?胡老板一向非常器重我,他的作风一向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器重是一回事,信任又是一回事,器重可以是暂时倚重,‘狡兔死、走狗烹,高鸟尽、良弓藏。’可以用过就扔,并不一定就是信任,即使有也是暂时的、非常有限的。”空大师说:“胡老板平时可以做到用人不疑,‘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放手让人去做。可现在是非常时期,岂能以平常之心度之?” “他一定非常谨慎,对谁都不敢相信。”他说:“比如,青龙镇经营这么多年,积下的财富一定不少。你作为监管人全权处理青龙镇一切事务,可是,青龙镇有多少钱你清楚吗?财权交给你了吗?” 萧四摇摇头。 “不过,你也不必太忧心,我估计,胡老板更多的是在考验你。只有通过一系列的考验,你才能真正执掌大权。”空大师说:“先带走精锐嫡系人马,再以刘侯看管、帮助你,外有雍大总管虎视眈眈,内又尽是老弱病残,不论是从时间、还是从手法上看,都算得上是丝丝相扣、一气呵成、深具‘深谋远虑’之特征。” “现在是你最困难的时期。古往今来,在‘准继承人’的位置上,是最容易出事的。不知有多少双红了眼的眼睛盯着这个位置,稍有不慎,就会被陷害、贬杀。” 萧四如醍醐灌顶,默然半晌,说:“我该怎么办?” “我送你十六个字:如履薄冰、小心谨慎,冷静应对,厚积薄发。” 萧四深深一礼:“谨受教。” 夜更深。 良久,萧四又问:“大师,以你的分析,目前,胡老板最可能潜伏在什么地方?” “胡老板潜伏的地方,一定是你想不到的地方。”空大师目光越过萧四的肩头:“他会在黑暗中静静地注 视着你,很可能就在你身旁,就在你身后!” 萧四的身后,是无尽的雨丝,无边的黑暗。 忽然,一个隆隆炸雷在空中响起,惊起坟地乱鸦四处飞。 天地一片潇然!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一0三章 惊蛰春雷万物苏 在隆隆的雷鸣春雨中,萧四和空大师继续着开始的谈话。 这次是萧四在一吐为快:“我有一个不成熟的大胆想法,藏在心底很久了,不说不快,一直不敢对人言,今夜说来给大师商讨。” “请说。” “我认为,近期发生的这一切都是一个骗局,一个请君入瓮的骗局。”萧四沉声说:“胡老板和邹夕锋根本就是一伙的。” 空大师有些吃惊:“为什么你有这样的想法?” “我在青龙镇多年,也了解一些内幕,实际上,青龙镇和钱庄私下的合作是非常紧密的,其程度超过外人的想象。”萧四解释说:“比如,首先就是洗钱。” “洗钱?” “对。很多极有身份的人,存在钱庄的钱并不干净、见不得人也见不得光,这就需要冼钱,把钱漂白了再存入钱庄,再拿去流通。”萧四说:“赌就是洗钱最快捷最有效的一种方式,青龙镇一直在帮钱庄秘密洗钱,在这方面,钱庄有求于青龙镇,” “其次,就是放贷。青龙镇靠赌积聚了大量的金钱,这些钱很大一部分要拿去放贷,一部分用于高利贷,一部分用于从正规渠道放贷,不管那种放贷,都需要钱庄,同时,放贷收入的钱也放在钱庄生息,所以青龙镇对钱庄的依赖也是很大的。” ——“青龙镇和钱庄是一种既争斗又合作的鱼水关系,谁也离不开谁。” 空大师说:“可是,青龙镇和钱庄争霸已经死了那么多人,难道会有假?” “是死了很多人。”萧四叹了一口气说:“但是,在胡老板和邹夕锋的心中,死几个人根本算不了什么。只要有利益引导,私下达成妥协是非常容易的。” 空大师问:“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现在青龙镇和钱庄处境非常的相似,都面临着一个核心问题:继承人问题,都面临着一次权力的重新洗牌。”萧四说:“我曾经仔细研究过胡老板赌钱,他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就是欲擒故纵:先故意输点钱给你,让你尝到一点甜头,慢慢上瘾,然后再一把将你的钱全部赢光,让你连翻本的机会都没有。” “现在的局面就是这样,先把水搅混,制造江湖乱象,让有野心有威胁有勾结有阴谋的人逐渐浮出水面——这样的人自然是不值得信任的人,需要进行清理——通过‘混水摸鱼’这种方式进行权力重组。”他说:“出头的椽子先烂,谁先露头谁就是先死。” 空大师点点头,承认有道理。 萧四苦笑:“比如我,一直低调,却被提前拿到火上烤,推上了前台,说是监管人,却既无人又无钱,刘侯表面支持,心底里不知是什么打算,三当家残刀更是至今不见人影,谁知道打的什么主意?” “更可怕的还有随时悬在头上的‘针’!” “针?”空大师一听到“针”,眼里忽然流露出一丝深深恐惧,仿佛看到了一个可怕的结局,却又无力改变。 “针”,一把不祥的剑。 “‘针’能够同时了解江湖两大势力的底细,并且深入核心,这个人在青龙镇和钱庄的地位都应当很高。”萧四说:“如果真是这样,这个人实在太可怕了。” 他说:“问题是,我想来想去,实在想不出有这样一个人。” “比如,我和刘侯可以了解青龙镇的一些机密,却绝对无法知道钱庄的机密;雍大总管和费极能够接触钱庄的机密,却绝对不可能接触到青龙镇的机密。” “所以,我想了很久,只有一种可能。”萧四一字一句地说:“‘针’就是胡老板和邹夕锋两个人,只有他们才能办到‘针’做的事!” 空大师击掌:“你说的不错。” 萧四说:“换一种方式说,就是‘针’根本不存在,根本就是故意虚构的。” ※※※ 夜深深、雨如丝、雷如鸣。 空大师和萧四都感受到了一丝寒意,从心里直到全身每个毛孔。 如果真是这样,是不是太可怕了? 萧四继续陈词:“‘针’是如何传递情报的?除了胡老板和邹夕锋,没有人知道,这不是太蹊跷了吗?” “胡老板带去五船的人,这么多人能够在钱庄眼皮底下潜伏那么长的时间?这些人要给养、要休息、要地方,是很容易从这些细节上查到的,邹夕锋会这么笨?” 他自嘲地说:“说不定,现在胡老板正在邹夕锋哪里一边喝酒一边商议如何处置我呢。” ※※※ 空大师说:“但是,这也许是你的机会。” “机会?”萧四说:“请大师指点。” “最衰朽的命运里往往潜伏着另一种勃发的生机。我从来不相信危机是死机,危机中有转机,是恒古不变的道理。”空大师说:“你可以顺势而为、借力使力、将计就计、开创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我该怎么做?” “你要做的,就是什么也不要做。”空大师说的意味深长。 “什么也不做?无为而治?”萧四问。 “是的,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空大师说:“现在,不做比做更好,你做的好招人妒忌,做的不好又有人鸡蛋里挑骨头,里外不是人。”现在你要做的就是等对手犯错,对手的失误就是你的机会。“ 他说:“你放心,会有人沉不住气,抢先跳出来的,权力的诱惑很多人是无法抵挡的。在权力面前,很多绝顶聪明的人都会犯错。” ——“你只要不犯错,守住你的位置就是成功!” ——“我宁愿你现在笨一点、傻一点、落后一点、慢一点,不要去逞能,不要去争先。有时候,傻人有傻的福气。” ——“你只要度过这段难关,等真正执掌大权,才可以施展自己的抱负,到时候,你想怎么做都可以。” ——“还是我送你的十六个字:如履薄冰、小心谨慎,冷静应对,厚积薄发,再加上什么也不做。” 萧四再向空大师施礼:“明白了。” ※※※ 这晚恰好是惊蛰,一年中的第三个节气。 农历书中记载:“斗指丁为惊蛰,雷鸣动,蛰虫皆震起而出,故名惊蛰。”晋代诗人陶渊明有诗曰:“促春遘时雨,始雷发东隅,众蛰各潜骇,草木纵横舒。” 惊蛰的意思是天气回暖,大地回春,春雷初响。大地万物开始萌芽生长,那些在严寒时躲进土壤或在石洞里蛰伏起来的动物被春雷惊醒后,也开始苏醒、活动,迎接春天的到来。亦即“惊蛰始雷”。 ——江湖上蠢蠢欲动的人物要惊蛰而起了。 空大师忽然想到了一件有趣的事:“听说小秋成立了一个‘大海捞针’的组合,全江湖的在找‘针’。” “真希望小秋早点把‘针’找出来。”萧四说:“只是不知道小秋找出来的会是什么?”他缓缓说:“不过,我相信很快就会知道了。” 想到“小秋会找出来一个什么东西”,两人很愉快。 萧四向空大师告辞,撑开纸伞,提着灯笼,深一脚浅一脚慢慢消失在黑夜中。“林花扫更落,径草踏还生”,半响,空大师也披蓑戴笠,悄无声息地隐在坟地的尽头。 ※※※ 卉木萋萋,仓庚喈喈,采蘩祁祁。 雨,继续霏霏,如丝如烟,一如这雨夜里寂寥、落寞的心情。 天空中突然又响起一声沉闷的惊雷,雷声中,一只瘦骨嶙峋的手从刚才空大师所在的一个荒坟里伸了出来,青草荒冢、古柏森森,显得异常的突兀和诡异。 难道雷声惊醒了死人? 先是一只手,再出来一个老山羊一样的头——胡老板慢慢地从坟里爬出来,就象来自地犾的魔鬼。 他贪婪地吸着清新的空气,野兽一样潜伏在坟地中,笑得简直就似一头 愉快的老狐狸——他当然有理由愉快。 料峭春风吹人醒,微冷,山头寒风却相迎。天边慢慢地现出一抺淡淡的鱼肚色,天就快亮了! 新的一天来到了。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一0四章 云间烟火是人家 阿黄酒馆乱成了一团。 起因是琴心血来潮,觉得应当把酒馆弄得至少干净些,看着养眼,动员大家对酒馆进行大扫除,再粉刷一下。为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她赤膊上阵,爬高上梯带头搞卫生。 酒馆的破窗很高,琴站在桌子上擦,下面的窗子没有擦到,回头正巧看到林啸风无所事事的站在旁边参观,忙大喊“林啸风,别傻站着,你擦我下面。” 林啸风大惊,问:“擦那里?” 琴叫道:“我下面啊,你帮我擦一下。”正在做卫生的小秋和余七表情有点怪。 林啸风嗫嚅说:“你……找天玲儿吧,我……怎么好擦你……下面……。” “人家天玲儿还是小孩子,你好意思和她比?你一大人怎么不行。”琴生气了:“你这个懒猪,下面这么脏,居然还看得顺眼,快擦啊。” 小秋爆笑……,林啸风和余七面红…… 琴瞪着眼:“笑什么!林啸风,如果不是看你仅有一只手,上面也要让你擦!” 余七捂着嘴,小秋笑得弯下腰跑出去了。 天玲儿睁着美丽的、大大的眼睛,主动来帮忙说:“琴姐姐,就让我来给你擦下面吧!” 话音未落,林啸风也弯下腰跑出去了。 “跑什么!林啸风,你别跑,今天非要你擦不可,哼,你逃不掉的!”琴叫:“你再跑,所有地方都要你擦!” 天玲儿大声支持说:“对,琴姐姐,还要他擦干净为止,让大家验收!” ※※※ 至于窗子是怎么擦干净的,就没有人知道了,反正窗子被人擦得很干净,每一个雕花的角落都擦得一尘不染,就象洗得干干净净、出浴后的女人一样。 后来,小秋脱了外衣,一人开始拖地,刚拖到一半,拖到楼梯的时候,恰好琴要上小阁楼。当然是女士优先,小秋忙停下来说:“琴,你先上,我再拖。” 琴大咧咧的:“客气什么,你先拖,我再上。” 小秋说:“哈,别担搁时间了,你先上。” 琴想了想:“这样吧,不影响你做事,你边拖我边上。” 楼梯太窄,小秋拖地的时候,琴侧身也无法上去,小秋说:“这样不行,还是你先上吧。” “我不急,”琴叫道:“我先不上了,你拖完了再说。” “一会可能拖不完,你要上就快点。”小秋苦笑。 “这一小块地方也要拖那么久?你想偷懒啊!你不拖,我不上了。”琴说:“大不了,我帮你拖。”一旁的余七差点晕倒。 好容易拖完地,小秋把外衣穿上。琴说:“穿上衣服我都不认识你了……” 话音未落,听到后面“咚”的一声,余七倒地了。 ※※※ “天是蓝的,海是深的。”天玲儿一边劳动一边快乐的唱歌。 林啸风刚进来,没听清楚,看到天玲儿劳动的时候居然毫无怨言,能唱歌,很高兴,问:“玲儿,你唱的是什么?这么好听,再唱给叔叔听一下。” 天玲儿唱:“天是蓝的,海是深的。男人的话没一句是真的。” 林啸风乐了:“哈,你这小鬼,瞎嚷什么。” 天玲儿又唱:“天是蓝的,海是深的,男人的话没一句是真的;爱是永恒的,血是鲜红的,男人不打是不行的;男人如果是有钱的,和谁都是有缘的,男人靠的住,猪都会爬树。” 余七鼓掌:“玲儿,唱得好,支持!” 天玲儿白了他一眼:“为何鲜花朵朵,都与牛粪结果,唉,琴姐姐好可怜哦。” 余七汗死。 ※※※ 在大家劳动得热火朝天的时候,隔两条街、经营卤鸭子、一脸焦黄的焦老板居然来买东西。 “没看见我们这么忙吗?”琴没好气的说:“买东西,明天来。” 焦老板一向财大气粗:“拿着银子会买不到东西?你知道我是谁吗?” “谁认识你?”琴不耐烦地说:“你姓什么?” 焦老板凸胸:“我姓焦。” 琴听成了“性交”,大怒:“性交怎么跑到这里来,到留春院去!” “我姓焦怎么啦。我爷爷父亲都姓焦。”焦老板不解。 “姓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姓焦。” 焦老板说:“不姓焦,难道姓高?” “你小子也敢姓高?干脆姓卞得啦。”一旁的小秋忍住笑:“好了、好了,你就说叫什么名字吧。” 焦老板一本正经地说:“我叫焦佩。” 话音未落,琴已经一耳光扇过去:“交配?你也配?” 焦老板被扇的云里雾里的。小秋忙说:“算了、算了。你要买什么?”焦老板捂着脸说:“水饺!” “睡觉?”琴又是一脚踹过去:“居然敢到这里睡觉!” 焦老板不服,大叫:“你凭什么打人?我好歹也是个老板。” 琴侧过脸:“玲儿,告诉他什么是老板。” 天玲儿笑咪咪地说:“老板就是老是板着脸。” 焦老板自豪地说:“我老婆曾经还是校花。” 天玲儿嘴一撇:“校花就是学校门口卖豆花。” 焦老板说:“我儿子是知猪侠。” 天玲儿说:“这么拽,我还是柳慕永呢。” 焦老板说:“怎么说我们也是人类。” 天玲儿说:“人类就是人渣加败类。” 小秋捧腹大笑。 “哦,对了,焦老板,你是做什么的?”后面站着的林啸风问。 “我做鸭。” “做鸭?”林啸风不信:“你这种恐龙造型也做鸭?” “是啊,我做了几十年了,很有名的,人们都叫我焦鸭子。”焦老板说:“要不,我改天给大家提几个鸭子来?” 琴和天玲儿同时凌空飞脚,踢了过去。 ※※※ 劳动是很累人的。 吃完饭,林啸风在酒馆门口找了个木头长椅打了个盹,醒来居然发现饭盆里放了几钱银子,还有半边吃剩的包子。 还没等他回过神来,一条野狗跑过来,把半边包子叼走了。 可怜啊。 阿黄酒馆实在太破烂,要扔的东西太多,搞完卫生,小秋推着一板车破旧的东西去扔,走上长街不久。一中年人快速地赶上他,然后问:“你收什么样的破烂?我哪里有很多,你去看看吗?” 把小秋郁闷的不行。路过一施工工地,又有一位好心民工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喂,开饭了……” 看来“白手起家、勤劳致富”实在不容易。 余七在琴旁边忙里忙外,忙着挣表现,忘记了刮胡子,在酒馆门口被一小孩子拦住,问“爷爷,请问现在是什么时辰了?”顿时蒙了!那个悲啊,才年仅20岁啊!难怪琴这天正眼都不看他一眼。 从此天天剃度! ※※※ 晚上,余七想把自己从头到尾重新装扮一下,准备给琴一个全新的形象。当然是要先去洗澡,洗去一身的霉气。 酒馆旁有个澡堂,是男女合用的,外面的人先喊一声,没人答应就进来。余七一丝不挂在水房冲冼,洗得很愉快:想到琴见到他新形象时的表情,他就忍不住偷笑。 一中年大娘在外叫了一声:“有人吗?”余七正偷着乐,一时没想到要答应,中年大娘自然就进来了——她是来洗衣服,那中年大娘还真大方,反正见得多了,不但不尴尬还上下打量了他两眼,把他闹了个大红脸,赶紧端起盆往酒馆跑,衣服也没来得及穿,抱上就闪。 更糗的事还在后面呢,到酒馆门口余七毫不犹豫地推门就进,进去后立刻傻了,里面正开酒会呢,男男女女坐了一大堆,隔壁的阿嫂阿叔也在……大家正在听琴关于“白收起家、勤捞致富、 选霸干部、任人唯闲、择油录取、得财兼币”的专题讲座。 大家齐刷刷地目瞪口呆看着余七,然后倒下了一片。 真不知道这老兄后来怎么还有勇气活下去!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一0五章 六朝如梦鸟空啼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春天是万物复苏、冰雪消融、草长莺飞的季节,是不经意间“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更是播种希望、放飞理想的日子。仿佛风吹一夜之间,“洛阳城里又东风,未必桃花得似、旧时红”。整个城市笼罩在一片“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的醉人景象中 小秋牵着天玲儿,走在大街上,心情就象触手可及的春天一样,怡然自得。天玲儿一路上东张西望,兴高采烈,仿佛不是去杀敌,而是去踏青,去串门、去走亲戚。 神眼柱着杖藜,远远的跟在后面――他实在不放心天玲儿,所以坚持跟来了。 小秋腰间多了一把刀,一把普普通通的三尺长刀。这是花了一两银子,请隔壁的赵铁匠连夜打造的。他一向用剑,为什么要舍剑而用刀?而且是这种满街都能见到的、再平常不过的长刀? 打刀的时候,余七和林啸风都很惊讶,余七还说:“如果缺剑的话,可以送一把好剑给小秋。” 小秋笑着拒绝了,理由是想“换一种活法,换一种用法。” “剑就象人的肢体,用的越久越熟悉,越能将剑的精髓发挥出来。”余七说:“你在换,可对手不会换。” 小秋说:“不管对手换不换,我想改变就行了,有这一点就足够了!”他拍拍余七的肩膀:“谁说这个世界上剑客只能用剑,不能用刀?” 林啸风也有些搞不懂,不过还是说:“嗯,不管你用什么武器,我想,你早已应当胸有成竹了。” 小秋笑而不语,拿着长刀的表情却象得了个金元宝似的。 ※※※ 街上行人很多,川流不息,商贾云集,一派盛世繁华景象。 那是一个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时代,东周列国诸候争霸的合纵连横、秦汉骁勇骠悍的强大遗风、三国久合必分、久分必合的英雄传奇、盛唐开放的雄伟大气深深地烙印着这个民族的符号。士人潇洒脱俗、放荡不羁、才气纵横。剑客目光坚定、志向高远、从容自信。就是一般的凡夫走卒,举手投足间也尽显大国的气度和对生活的欢欣与喜悦。 ――从某种意义上讲,历史是生长的,民族是建构的,文化是开放的,生命是传承的。 ――中华民族是永恒的,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生生不息。 这是一个很大的城市,因为实在太大,只转了一会,小秋就觉得自己实在是蠢得象头猪――东南方向是一个区域性的概念,范围很大,如此多的房屋、如此多的人,到哪里去找“针”?“针”会住在哪里?谁会是“针”? ――简直就是人海捞“针”! 就凭紫色纸筹上画的落款,就认为是在暗示往东南方向找线索,是不是太天真了一点?难道内心里小秋真的希望是纯在悄悄指引?难道他对纯已经深信不疑?难道他还想和纯能再见上一面? 也许,就因为纯,才潜意识里从纸筹上引出这些联想。 ※※※ 幸好小秋很有“创意”,居然让他想到了“寻人启示”这一招。 到哪里去贴“寻人启示”呢?有多人都会想到城墙上去贴,或者到官府衙门去贴,小秋自然不是常人,他牵着天玲儿的手,直奔“留春院”。 老鸨一见小秋脸就绿了,不过,当小秋快速递上去一绽金子之后,一张脸马上笑烂了,连问:“秋公子看上了哪个姑娘?” 小秋说:“我是来找人的。” “找谁?哪个姑娘这么有福气?你可以打八折。” “不是。” 老鸨又惊且喜:“难道公子来找我的?我说过的,你以后一个人来,还能享受三次的免费优惠,我虽然很久没有接过客了,可是只要你愿意,还可以为你破例一次。”边说边把身子贴上来。 小秋忙把她推开:“我不来找姑娘的。请不要误会。” 老鸨不解:“不找姑娘来这里做什么?” 小秋纠正说:“不是找留春院的姑娘,是在全城范围内找一个人。” “全城?”老鸨说:“秋公子不是开玩笑吧?留春院才多大个地方?” “你看我象开玩笑吗?”小秋一本正经:“我只是借贵院一角,发一则寻人启示。” “这里发?”老鸨有些迟疑。小秋立刻又递上去一绽金子,后面的事情就迎刃而解了:于是,“留春院”大门上很快挂起了一帜用引人遐想的大红鸳鸯被褥做的“寻人启示”,上面写着:“一位叫针的客人,你在留春院嫖娼没给钱,再不付款,日你老母!凡提供此人线索者,重金酬谢,急寻!” 还有一队妓女扯着同样内容的横幅,走街串巷,招摇过市,鸣锣寻人。 ※※※ 小秋的“创意”确实很不错,“留春院”门口很快人声鼎沸。 提供线索的人一会儿就挤破了门槛。有人说:“在东城看到此人”,有人说:“此人正在一堂月洗澡逍遥”,有几个人跑来,表示是“针”的亲戚,愿意协助找到此人云云。 小秋让天玲儿打发这些“提供线索的人”,天玲儿嬉笑怒骂,指东打西,打发了一拨又一拨,人却丝毫不见减少,到最后,居然还有个乞丐一样的老头子进来承认,自己就是“针”,嫖娼确实忘了给钱,只是要先领取了酬金,才好付款,请求先付酬劳。 一传十、十传百,后来的事情竟演变成“一个小女孩的绣花针掉了,急寻。” ※※※ 神眼凸着惨白色的,既看不见眼珠,也看不见瞳仁的眼睛,拄着拐杖,一动不动地站在“留春院”门外的一处阴影中,满脸的皱纹诉说着一脸的苍桑,显得说不出的萧索。 他是个瞎子,眼不能视物,却有异于常人的感应――就在时近晌午的时候,神眼感受到了一阵杀气从身边走过,立在“留春院”门口。 这是非常重的杀气,通常只有杀过很多人的刽子手才有这样浓重的杀气! 神眼惨白的瞳孔立刻收缩,几乎屏住了呼吸,拿着拐杖的手不由得握紧――是什么人,让钱庄地位非常尊贵和特殊的客卿,神眼先生这样的高手也如此重视、如此紧张? 小秋也注意到了。 他在“留春院”二层阁楼上,透着竹帘一直在悄悄往下观察,他看到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汉子,来到门口,仰望着横幅,一脸的气愤,即使是隔着一层楼、隔着一层竹帘,也能感受到此人一身的杀气。 最怪的是,中年汉子背后挂着一把残缺不全的刀,用一条带子背在身后。 这个江湖上有几个人用的是残刀? 中年汉子愤怒得浑身发抖,胡子都吹起来了,如果不是极力控制情绪,恐怕早冲上来了。这个人是谁?为什么会发怒?为什么又要控制情绪?小秋觉得正主儿来了。 中年汉子看了一会,转身离去,小秋立刻下楼跟了上去,经过神眼旁边的时候,悄声说了一句:“照顾好玲儿。” 神眼不经意地点点头,满脸都是担心。他担心的不是天玲儿,而是小秋,难道他已经知道中年汉子是谁? 神眼不仅善于相剑,更善于相人。 ※※※ 中年汉子走得很快,大步流星,小秋跟得很吃力,既怕跟快了太显眼,又怕跟慢了跟不上。增好走过两条街,中年汉子来到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一片金碧辉煌的建筑群,从一道蹲着两个石狮子、警卫森严的大门走了进去。 这个大门里边就是“怡和钱庄”。 中年汉子进去之后,左转右转,在迷宫一样的内部走了很久,最后竟走到钱庄后面的一片宅院――这里是邹夕锋居住的地方,当然也是整个钱庄最隐秘最森严最核心的地方。 幸好小秋有一块特制的虎符腰牌――这是漏洞曾经使用过 的,凭此牌可以进入钱庄几乎任何地方。 眼看中年汉子进入了一个院落,小秋悄悄跟在后面,刚到门边正想抬脚,却闪出两个身穿青衣的人客客气气地拦住了去路。小秋马上亮了虎符腰牌,两个青衣人更是客气,却依然表情坚定地拒绝小秋入内,说:“这里是家眷住的地方,除非庄主发话,闲人免进。” 小秋本来大摇大摆,感觉良好,好象记得邹夕锋下令,由他接替“漏洞”的工作,除了“专门查找纰漏,分析安全措施”之外,还赋予了更大的权力,可以“调查钱庄任何一个人的情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并且,可以自由出入任何地方,包括金库。 所以,小秋问:“难道这里比金库还森严吗?” 一个青衣人表情严肃地说:“别的地方,凭此牌可以出入,但此处不行,除非经我家少奶奶同意。” ※※※ 就在这时,宅院内传来如黄鹂一样软软的一声:“这位秋公子是我请来的客人,让他进来吧。”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一0六章 最是一年春好处 小秋整整衣衫,拍拍灰尘,信步而入,美人相邀,当然要注意一下仪表和形象,否则,岂不有失大侠的体面和风范。 一个剑客可以穿得差一点,但待人接物起码的修养、外表还是需要的。 这是一个不大,却自成一体的宅院,掩映在一片梅林中。初春时节,一些梅花都开始飘落了,风一吹,在半空中纷纷缈缈。但是,有许多梅花仍然还在技头“独步早春”,枝干苍劲,向世人留下最后的疏影横斜,浓而不艳、冷而不淡的风韵和清雅宜人的幽香。 小秋看得几乎痴了。 由外及里,由屋及人,这里的主人欣赏的格调充满脱俗和高雅。 轻轻推开虚掩的房门,就看到客厅里有两个人,一站一坐。站着的就是小秋一路跟踪而来的、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汉子。 中年汉子平静地站着,就象换了一个人似的,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杀气,浓浓的杀气仿佛已经被这静谧的环境洗涤。 坐着却是一个女人,一个美丽如诗、气质典雅高贵的女人。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所有的这些语言都无法形容这个女人的万分之一。 ――为了这个女人甚至值得发动一场战争。 如果说纯美在温柔贤淑,琴美在青春健康,那么这个女人美在一举手一投足之间,从外到内都充满魅力和极高的文化修养。 这个女人就是袁梅。 也许这个世界上,只有袁梅这样的女人才能隐去中年汉子腾腾的杀气。在她面前,时间都会停顿。 ※※※ 袁梅正在画一幅画,小秋进来的时候,她刚收起毛笔,用一块丝巾放在宣纸上,挡住了画面。画的旁边还有一束已经谢了的冰肌玉骨的梅花。 ――这幅画画的是什么,为什么不让小秋看见?小秋不禁感到好奇。 袁梅用的毛笔又叫狼毫,古称蒙笔,相传为秦朝将军蒙恬所发明,她用的更是其中精品:“汉制笔,雕以黄金,饰以和壁,缀以隋珠,文以裴翠。管非文犀,必以象牙,极为华丽矣。”笔头圆润,洁白纯净娇柔,似含苞欲放之玉兰,给人以秀美观赏之感、赏心悦目之快。 她将狼毫在清水中洗浄,戴上笔套,轻轻地放入管笔中。 笔管、笔套均黑漆为地,用彩漆描绘山、海、云龙戏珠纹。大海波涛汹涌,山石耸立,其间,浪击山石,惊涛四起,寥寥数笔,勾画出一派海阔天高的意境,衬托苍龙凌空飞舞,在云中腾越戏珠,气势磅礴。加之彩漆描绘精细,色彩明丽和谐,画面构图主次分明,布局严谨。笔管和笔套镶金扣,增添了富丽华贵之感,实为传世文房四宝之一。 直到做完了这一切,她才转过身来与小秋相见。 ※※※ 小秋忙上前见礼,在鹰塔上,他见过袁梅。 袁梅介绍中年汉子:“这是我表哥。” “我知道。”小秋说。 袁梅有些惊讶:“你知道他是我表哥?” “嗯,我还知道,他就是青龙镇的三当家残刀!”小秋来钱庄之前,尽可能地收集了关于怡和钱庄所能收集到了一切情报,他盯着中年汉子:“嗜杀如命,天山一战,一人共杀一千七百八十八人,开武林之先河,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残刀,这个纪录江湖至今无人打破。” “不错。正是在下。”残刀承认,脸现傲色。 小秋说:“不过,我也有些不解。” 残刀说:“什么不理解?” “现在青龙镇和钱庄正杀得你死我活、难解难分,你怎么还敢到这个地方来?而且还背着标志性的一把残缺不全的刀到处走,就不怕别人认出你吗?”小秋说:“我实在想不出理由。” “其实很简单,他是我亲表哥。”袁梅替残刀回答说:“他来这里就象是走亲戚。” 小秋说:“我知道你们是亲戚,可残刀同样是钱庄的敌人!” 残刀傲然说:“我为什么不可以来?天下还有我不敢去的地方吗?”他说的是实话,这一点小秋承认,可还是想不通。 “我知道你想不通。”袁梅说:“你信不信我可以让表哥自由出入?” 小秋半信半疑,换成谁也是这样。 “算了,不说这个事情了。”袁梅嫣然一笑,一笑倾城:“说说你吧,你怎么到这里来的。” “是你们请我来的。”小秋说:“残刀带我来的。” 残刀说:“你一直跟踪我?” “不是跟踪,是带。”小秋强调说:“以你的身手大白天还会察觉不到有人跟踪?你是故意带我来的,生怕我认不出你来,还把破刀挂在背上招摇过市。” 残刀点头:“小秋,你果然很聪明。” “江湖上不聪明点会死的很快的。”小秋慢呑呑地说:“我还不想死。” 残刀恨恨地说:“你在留春院发寻人启示,这一招够毒的。” “不这样做你们会来找我吗?”小秋笑了笑:“效果倒是很不错。” 袁梅说:“你怎么知道我们会来找你?” “因为这张纸。”小秋从怀里取出紫色信筹,双手递了过去,说:“现在物归原主。” 袁梅接过去,看了看:“这是我的东西吗?我从来没有见过这张纸。” “当然是你的。”小秋说:“出身于豪门旺族,父亲是当朝的袁大将军,宫里的刘公公还是干爹,除了你之外,我实在想不出附近还有谁会用这种昂贵的紫丝。” “有钱的并不止我一个。”袁梅不以为然地说:“琴和纯就可以用这种紫丝。” 小秋笑道:“琴大咧咧的一个人,怎么有闲情雅致弄这种小女人玩意。” “纯呢?她总又有钱又有闲吧?”袁梅眼神怪怪的。 “你说错了,纯并不似外界看到的那么有钱。表面上钱庄予取予求,‘松居’的孤本珍籍;‘兵冢’里的名器;‘品苑’的古玩珍奇,这些都是值钱的东西,可是,邹松要去收买江湖的势力,是非常非常花钱的,钱庄里真正价值连城的东西都已经所剩无几了。”小秋说:“我亲眼看到纯教盼盼练字,用的就是一般的纸张。” 袁梅说:“你说的也有道理,可是,纯总有闲情吗?” 小秋苦笑:“一个长期被软禁,丈夫、儿子都没有明天的人,哪里还有什么闲情雅致?能够活下去就不错了。” “嗯”,袁梅也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送信的那晚,你故意用的香气和纯差不多,开始我恍惚之间确实以为是纯,夜幕下,你的背景和纯也差不多。”小秋说:“发现问题的不是我,而是林啸风。” 听到林啸风三个字,袁梅轻轻一颤。 “林啸风出身江南世家,书法绘画上都有极高的造诣,你们相处过一段时间,彼此进行过很深层次的交流,无论你的字如何变体,他也认得出来。”小秋说:“开始他也不想承认,我和他多年的老朋友,怎么会看不出他脸上的变化?” ――“紫丝上画的落款,如果以钱庄为背景,东南方就是你住的方向。” ――“你其实想见的人并不是我,而是林啸风!” ――“可你又没有勇气去找林啸风,就象我没有勇气去找纯一样,所以,你才来找我。” 袁梅点头承认,脸上有些失望:“我以为林啸风看到我的字,会独自一人来的。” “他本来也想来见你,可我们商量了一下,决定他到‘松庄’,我来这里。” “为什么?”袁梅瞪着眼:“难道他不想见我,你不想见纯?” “我们都想见。”小秋一字一句地说:“可是,我们不是来见情人的,我们是来找‘针’的!” ――“只有我和他岔开,在我们面对你们的时候,才能没有杂念,不受干扰,才能该出手时就出手!”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一0七章 一生真伪复谁知 “就凭你?”残刀语带嘲讽:“就凭你手里的这把刀?” “是的。”小秋笑得很愉快:“我手里好象有把刀。” “小秋一向用剑,怎么用起了刀?”残刀说:“刀并不是剑客都能用的。” “剑会变、刀会变,但人不会变。”小秋说:“谁说我就不会用刀?” 残刀忽然拨出了背上的断刀。这是一把残缺不全的刀,没有刀头,只有后半截,刀锋泛着瘀血的青色,透着阵阵寒光,变幻着一种嗜血的残酷――杀人过多的刀,是不是吸入了过多的杀气? 一刀在手,残刀立刻恢复了一身森冷的杀气,变成了青龙镇最血腥最残暴最嗜杀如命的人。他曾经说过:“看着对手在你面前慢慢地走向死亡,是人生最快慰的事情。”在残刀的世界中,只有两种人:死人和活人。刀一出手,就只有两种情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绝对没有第三种。 残刀的眼睛象火一样燃烧起来,看着小秋的眼神有一种血腥的快感,就象一头狼看到了一头羔羊,仿佛小秋已是一个跑不掉的猎物,一个将死之人。他随时都可能出手,一刀挥出,小秋安在? 残刀之下从无活口。 小秋还是很随意很悠闲很洒脱地站在哪里,既没有拨刀,也没有戒备,甚至连动都没有动一下,仿佛整个人都进入了虚无的空门。 ――空就是无。 奇怪的是,残刀并没有出手。不是他不想出手,而是不知道该往哪里出手。小秋就这样随意地站在哪里,可是,无论残刀往哪里出刀,都仿佛面对的是一个空门,一个玄虚的人影。 小秋还根本没有拨刀! 残刀嗜血的眼睛瞪得很大,无论他怎么看都看不出破绽,有时候,“没有”的意思就是“安全”,就是让你根本找不到切入点。 ※※※ 春天来了,蚊虫也开始多起来了,一只苍蝇忽然嗡嗡嗡地飞了进来。 袁梅抬起手臂,习惯性地要赶走这只不识时宜的、烦人的苍蝇,她一向有洁癖,最容不下这些蚊蝇,可是手到半空,却不知为什么,忽然停了下来。 苍蝇嗡嗡嗡地从残刀面前飞过,直向小秋飞去,飞到小秋面前一、两尺的地方,苍蝇忽然仿佛撞上了一堵平滑的高墙,再也飞不过去,无论怎样用力振翅,都不能再前进一步! 袁梅的脸色变了,变得苍白如纸,她一下子明白了一向杀人不眨眼的残刀,为什么一直没有出手――不是残刀不想出手,而是他根本没有办法出手! ※※※ 小秋忽然慢慢地拿起了一只紫砂茶杯,放到嘴边准备喝。 残刀的半截断刀,就在小秋刚把紫砂茶杯放到嘴边,卷起舌头准备啜一口茶的时候,一刀挥了出去。 刀光如电,只听到清脆的一声破碎声――哪是紫砂茶杯碎裂的声音,残刀的断刀一刀砍碎了小秋唇边的茶杯。 为什么残刀不砍向小秋的头,而砍向一只紫砂茶杯?奇怪的是,残刀竟有些如释重负。因为小秋知道,残刀已经凝聚起了一股杀气,这股杀气就象涓涓细水汇聚而成的惊涛骇浪,必须要得到疏导和发泄。否则,残刀将因没有出手而反伤自身。 小秋就用一只紫砂茶杯,化解了这股杀气! ※※※ 良久,残刀说:“我知道你的剑法很高,空大师几乎将你评为年轻一代中,剑法最有潜力的人,可是,据我们所知,这段时间你的状态并不好。为什么前不久费极都差一点要了你的命,而才过几天,你的武功精进了如此之多?” “对于一个剑客来说,影响胜负的因素很多。”小秋说:“地理、环境、气候、光线、位置、风向、当时的状态、准备情况等等因素都是很重要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步骤、每一种可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有时也是决定性的,绝对不能有一点疏忽。” “是的。” “但是,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当时剑客的心理。”小秋说:“剑客有没有必胜的信心,这才是最重要的。” 残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作为刀客,对于剑的理解很多时候是互通的。 “所以,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高手。”小秋说:“今天我能打败你,明天你也可能打败我,两个剑客之争,关键在于你有没有信心,有没有勇气!” “嗯,是这样。” “与费极一战,就是因为我手中无剑,没有信心。”小秋说:“我太看重剑了。”他说:“今天不一样,今天我手中有刀!” 残刀不解:“可是,你并没有拨刀啊!” “我虽然没有拨刀,刀却给了我信心。”小秋说:“有刀在身,这就已经足够了。”他说:“我也是和费极一战之后,才悟到了这一点。” “请说。” “当时,费极手中骨头所发的剑气如影随形,扑面刺来,我全身已经被完全罩在了杀气之中。”小秋说:“就在这最黑暗的一刹那,一道电光在心中闪过,我猛然意识到,自已太看重‘天涯’剑了,难道离开了‘天涯’剑,我就变得如此不堪一击吗?” 他说:“人在最危险的时候,往往也是思想最敏锐最开放的时候,你只有找准了自己的问题,武功才能够更上一层楼。” 残刀说:“小秋,你果然很厉害,难怪青龙镇和钱庄都这样看重你。” 小秋摇摇头:“我现在还算不上厉害。” “还有更厉害的吗?” “有,唯有勇者才能胜人,仁者才会无敌。”小秋慢慢而坚定地说:“在我无刀无剑也能打败你的时候,才是最厉害的时候,” 小秋和残刀不一样,并不喜欢杀人,他只杀该杀之人。对于他来说,杀人已不仅仅是杀人,不仅仅是救世,还带上了追寻那难以说清道明的“道”的气息。 残刀望着小秋,脸上露出前所未有的尊重,他嗜血却更嗜武,对于武功真正比自己高的人,还是充满了尊重:“今天与你一战,是平生唯一没见血封喉的一战,虽没杀人,却受益无穷。”他叹道说:“希望下次你我再战,能再分胜负。” “好,”小秋展颜:“我随时恭候。” ※※※ 残刀忽然向袁梅和小秋告辞。 “表哥,你难得来一次,为什么这么快要走?”袁梅起身挽留。 残刀说:“我还有点事,你们慢聊吧,不过,表妹以后遇到什么事情,请尽管说,我一定为你办到。” “谢谢,我知道表哥一向最疼我了。”袁梅笑道。 残刀大笑而去。 ※※※ 残刀出去以后,袁梅走到门边,做了一个小秋意想不到的举动――轻轻关上了门,并上了门栓,还拉下了窗子的竹帘。 屋里只有小秋和袁梅两个人。 小秋感到心跳忽然加快了很多。袁梅想做什么?难道她不怕别人说闲话?独自面对这样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一想到“下面要做什么”小秋不由得口干舌燥。 他想起身告辞,双脚却象长了钉一样,沉重得挪不动丝毫。张着嘴,却一句“告辞”的话都说不出来。 屋子暗了很多,透过门窗的格缝洒进来些许斑驳的暧昧的光线下,袁梅显得更加楚楚动人。 ――看不清楚的女人是不是一向比“看得清楚的女人”更诱惑人?朦胧也是一种美。 ――人很多时候是不一定要看得很清楚的。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一0八章 但使主人能醉客 小秋经历过一些女人,也见过不少美女,对于女人也有些自己独特的见解和心得,纯和朱珍都是非常漂亮的女人。但是,他却从来没有见过象袁梅这样美丽的女人――在这个女人身上,你几乎找不出缺点。 在这里,“没有”的意思就是完美,一个近乎完美的女人。 更要命的是,这个女人是个“淑女”,有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魅力。这个世界上,好象只要是“淑女”就会招来蝴蝶――当然,还会有苍蝇。 魅力这种东西,是先天生就的素质、天赋和后天的综合培训而成的。“玉不琢,不成器”,前提是,你首先必须是一块好玉。 袁梅就是一块绝好的良玉。她才产下邹庄子几个月,身材恢复得很好,正是一个女人母性初发、风情万种的时候,也是最诱惑男人的时候。 有谁能琢到这块良玉?难道小秋有这种运气? 有两种女人,容易上手。一种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因为太小、正是爱白日做梦、充满幻想的年纪,不谙世事,涉世不深,容易被骗。还有一种就是四十岁以上的女人,因为经历了太多的事,很多事情都想明白了,也因为过了女人最灿烂最美好的年纪,知道花儿易谢,来日无多,所以只要她愿意,你根本不用骗。 难的是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正是一朵花开的最诱人的时候,既有梦想,也心有不甘;既有头脑,也有实力――袁梅就是这种所有男人都想要,又最难得到的女人――这种女人只能出现在你的梦中。 不过,奇怪的是,越是不易得到的女人,男人越想得到,越是象苍蝇一样围着打转。小秋也是这样,明明知道这是好朋友喜欢的女人,自己明明已经有了纯,可是,当袁梅去关门窗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浮想联翩。 袁梅想做什么?难道…… ※※※ “你过来。”袁梅在疏影中轻声说。小秋不由走过去,一只光洁秀气的手轻轻的抓住了他的手,触手温润柔软如玉。 “跟我走。”袁梅边说边带着小秋往卧室方向走。小秋的头“嗡”一下大了,只觉浑身热血上涌…… 卧室到客厅的距离有多远?几丈的距离而已,很近又仿佛很远。如果心是近的,再远的路也是短的;如果开心是蜜做的,再苦的海水都是甜的;如果心是歪的呢? 卧室要黑暗很多,在些许的光线中,袁梅带着小秋直往床前走。 “等一下。”小秋忽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 “我还不想死。”小秋说:“还想多活几年。” “死,你怎么会想到死?”袁梅吐气如兰、声音如蚊:“很多人想死在这里,还不行呢,一会你就会欲仙欲死。”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小秋叹了一口气:“我不是怕死,是怕对不起朋友。” “朋友?” “嗯,是的。”小秋说:“我怕对不起林啸风。” 林啸风三个字对于袁梅仿佛有某种魔力,她一下子不说话了。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外面你刚才画的那幅画,画的就是林啸风。”小秋说:“你怕我看到,所以用丝巾放在宣纸上,挡住了画面。” “你怎么这样认为?”袁梅不承认:“你猜错了,我画的是山水。” “不,我没有猜错。不然,画的旁边怎么会有一束已经谢了的冰肌玉骨的梅花?我记得在鹰塔之上,林啸风就送了你这么一枝梅花。”小秋说:“你知道晋代陆凯吗?” “当然知道。东吴名将陆逊之侄,曾做过丞相,文辞优雅。”袁梅知识面非常广,马上答了出来。 “对,就是这个人。”小秋说:“陆凯有个文学挚友范晔,即《后汉书》作者,当时在长安。他在春回大地,早梅初开之际,自荆州摘下一枝梅花,托邮驿专赠范晔,并附短诗:”折梅逢驿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自陆凯始,以梅花传递友情,传为佳话。“ 他说:“后来,有情人更是以梅传情,以赠梅定情,所以,林啸风送给你的梅花,有着特殊的意义,你一定非常看重,即使谢了,也会放在身边。” 袁梅不出声,小秋的话显然说在了她的心坎上。 “我也知道你并不是要与我上床,只不过想考验我而已。”小秋叹了一口气:“一个爱梅、懂梅、赏梅、敬梅的人,当然是一个高洁、典雅、冷峭、坚贞的人,一身浩然正气,傲雪凌霜的人,这样的人怎么会轻易与人上床?” 小秋慢慢打燃火熤子,光影下,袁梅用一种欣赏的眼光看着他,说:“想不到,小秋也懂梅。” “不是我懂梅,是林啸风,象我这种四海为家,没有明天的人,怎么会读懂梅?”小秋说:“在来之前,林啸风对我说了你的为人,这些就是你在他心目中的形象。” 袁梅的眼睛忽然变得非常朦胧,仿佛蒙上了一层雾,有一些水珠。 “我不懂得品评梅,但我懂得看人。”小秋说:“这不仅是林啸风对你的看法,也是我对你的评价。” “谢谢你。”袁梅的声音变得有些哽咽,胸部因激动而不停起伏。小秋又有些受不了啦,只好继续说话:“我是来找‘针’的。” 袁梅说:“你以为我是‘针’?” “不。”小秋说:“在钱庄最不可能是‘针’的人就是你。” “为什么?” “因为邹庄子,”小秋说:“他是钱庄最有可能继承庄主之位的人,作为他的母亲,你最希望的是和平、稳定,让邹庄子顺利成人。” “嗯。” “别人都有理由成为‘针’,唯独你没有理由,别人都有理由让邹夕锋跨台,唯独你没有理由。”小秋说:“因为你需要邹夕锋活得久一点,为邹庄子上台铺平道路。” “这次你错了,错得厉害。”袁梅的声音充满怨恨:“最想邹夕锋死的人就是我!” “为什么?” “不要问我为什么。”袁梅有难言之隐:“你只要记住,这个世界上最想杀死邹夕锋的人就是我!” 小秋没有再问什么,当一个女人不对你说原因的时候,你最好不要深究。 袁梅说:“凡是邹夕锋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她满怀希望地看着小秋:“你希望成为我的朋友吗?” 小秋说:“林啸风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林啸风把你当朋友,你当然就是我的朋友。” 袁梅高兴得笑了起来。 “你知道我为什么想方设法找到这里来吗?”小秋一脸严肃:“因为你虽然最没有理由成为‘针’,可是,你却是钱庄最有实力成为‘针’的人。” “你出身于豪门旺族,父亲是当朝的袁大将军,宫里的刘公公还是干爹,只有你才有实力、有财力、有人力成为‘针’,没有背后巨大的势力支撑,是不可能办到‘针’做的事,是不可能同时收买到青龙镇和钱庄的人。” “我说得对吗?” 火熤子不能连续燃很久,很快熄灭了,屋里又陷入了黑暗,袁梅说:“你想知道答案吗?” “想。” “想知道答案就与我上床。”袁梅说的意味深长:“在床上,你就会知道一切。”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一0九章 飞下床头更自由 为什么女人总认为上了床的男人没有秘密?奇怪的是,这次小秋居然没有拒绝。 袁梅睡的是一张黄花梨月洞式门罩架子床,是她的嫁妆之一。就在这张床上,她从一个处女变成了一个妇人,走向了人生的另一旅程,也就是在这张床上,阵痛中她生下了邹庄子,成为了一个母亲。 破处的痛苦、一个人见人厌的丈夫,还有生命中最重要的儿子。那一块块雕着花纹的床板,镶嵌着袁梅多少鲜为人知的秘密?承载了多少儿女情长和心情故事? 床榻是人们形影相伴的器物,人生三分之一的时光是在床上度过的。“人之待物其最厚者,当莫过于此”。这张床是很多能工巧匠,花费很多心思和金钱,精心制作,工艺不厌其精,工本不惜之巨,从袁梅满月开始,前后历时数年,直到新婚前夕,方才制作而成。 该床以红木小开门,整个门面红木满调,无一空隙。所用红木玉质感强,色调柔和,赏心悦目。鲜艳欲滴的红漆,象征着待宇闺中的小姐青春活力,再加上漂亮的金箔画,整个雕刻精致细腻,非常完整的再现了“一段如蝴蝶般美丽的爱情”传说,笔画、雕刻、镂空,以及整体造型,那种华丽,都围绕着袁梅千金小姐的身份,千金小姐的气质,通过生动的气韵来显示主人的门第和高贵。 在些许的光线中,小秋刚上榻,就被深深地吸引、震憾了。在这张床上做爱,会是什么样的销魂滋味? 袁梅就象一本耐人寻味的书,难道会在这张床上为他展开? ――小秋愿意死在这张床上。 ※※※ 袁梅忽然紧紧地抱住了小秋,就象久别多日的情人一样抱住了他。小秋当时就懵了,情不自禁也抱住了袁梅,触手是一片柔软和温热。 “你千万不要动。”袁梅的声音变得很严肃:“一动就是死。” 怎么动了会死?小秋没有问,象个听话的孩子,轻轻点点头:“嗯,我知道了。” 袁梅的手在床沿下的一个机关摸了一下,床板立刻一翻,两人侧身一翻,从床上沉了下去。堕入了无边的黑暗之中。 一个十恶不赦、丧尽天良的坏人曾经对小秋说过一句让他终生难忘的话:“越是黑暗,俺越是喜欢,越是喜欢,就越黑暗。”小秋不喜欢黑暗,黑暗中有太多危险、肮脏和见不得人的东西,但是,他也从不惧怕黑暗,行侠江湖本就是要将人们从黑暗带向光明,拯民众于水火,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不到黑暗,谁到黑暗。 床下是一个很滑的斜坡,一沉下去,两人就从斜坡上刷刷往下滑,寒风从身边呼呼吹过,小秋感觉到那是刀峰滑过――地道里机关重重,稍一抬头,就会被壁上镶嵌的刀划到。黑暗中,除了刀之外,还有多少暗器机关? 难怪袁梅要紧紧地抱住他,不要他乱动。 身下传来阵阵女人的体香,两团软软的东西贴在小秋胸前,小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控制住心旌摇曳、心驰神往、息粗气浮,可是,一个男人在这样的美女怀中,又怎能做到心如止水、如铁石一般! 迷离恍惚、神魂颠倒之中,两人一起滑到了一块平地。袁梅松开了小秋:“起来,我们走。” 黑暗中,她蟋蟋蟀蟀地站起来,用一个随身带的火熤子,点燃了墙壁上早准备好的一个火把,并将火把拿在手中,对若有所失、很不情愿松开手的小秋说:“跟在我后面走,注意我的脚印,踩着我的脚印走,一步也千万不要走错,走错一步,你就只能永远呆在这无尽的黑暗中了。” 袁梅没有乱说。地道很长,七转八折,到处都是迷宫一样的岔路,暗含五行八卦,机关众多,如果不是袁梅小心翼翼带路,小秋恐怕早就走昏头了。 忽上忽下,左拐右转,不知走了多久,前面忽然开阔,阴森森的地底深处,竟是一片水潭,还能听到流水滴下来的叮咚声。 路到此处就中断了。 “你的水性怎样?潜水没问题吧。”袁梅说。 “当然没问题。”小秋自豪地说:“我从小是在蜀境内的长江边上长大的,那里是长江的上游,水流湍急,我从小练就了身好水性,一入水中,则如鱼得水。你信不信,我比你潜得远,潜得深。” “我听说你是在水底被‘网眼’抓住的。”袁梅浅笑着望着小秋。 小秋脸燥得绯红,幸好是在黑暗中:“嗯……是的……,当时,我体力不支……”其实,这也不能说小秋武功差、水性不好,当时,他一路杀敌,精彼力尽,已是强弩之末――“网眼”只是在关键的时间,出现在关键的地点,把握最好的机会,抓住力竭的猎物。 仅此而已。 这恰恰也是“网眼”最成功的地方。 “我并不是怀疑你的水性和武功。”袁梅收敛了笑容:“我只是想告诉你,这种水看似平静,却深寒入骨,水稠如油,游动比一般的水中难上何止百倍。” “而且水下不仅有机关,更有一种生活在黑暗中,从来没有见过阳光的吃人的鱼,稍一不慎,就会尸骨无存!” 袁梅床下怎么这么多可怕的秘密! ※※※ 小秋不禁打了个寒噤:“这种鱼有什么特点?” “怕火。” “鱼怕火?”小秋不解:“我听说过动物怕火,可是鱼生活在水中,怎么会怕火?自古水火不容啊。” “你说的不错。”袁梅把火把熄灭了,从身上拿出另一个火熤子,打燃,说:“这不是一般的火熤子,是用特殊材料制作的,在水中都可以燃,并且持久耐用。” 小秋恍然大悟。 ※※※ 潭水很深,极寒。 一入水中,冻得小秋上下牙齿打颤,牙齿几乎快咬碎自己嘴唇。 潭水异常稠密,奋力潜游,也游不快,就象被网住似的。入水前,小秋深吸了一口气,凭这一口气,他就可以在水底游出很远。 ――这次,连他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游到尽头。 潭水稠密却清彻,小秋从后面看到袁梅,就象一条性感的美人鱼,在水中展示着最动人的肢体。可是,他还没来得及欣赏,就看到有一种白色的鱼从四面八方向他聚集。 因为常年不见阳光的缘故,这种鱼白的似雪,软的似棉,象没有骨头似的。 ――这种鱼看似没有骨头,却可以在一瞬间,把你啃得只剩下骨头! ――也许,连骨头也剩不下!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一一0章 君王自领美人来 无边无际的黑暗,死一般的静寂,仅有一点微弱的、星星的火光――这是黑暗中生命的火光。 就是靠这星点救命火光,群鱼纷纷躲避袁梅,遇到后面的小秋却纷纷围了上来,就象他身上有吸引的磁石似的。 这种如柔荑,如凝脂的鱼有一个很好听很优美很抒情很浪漫很迷人的名字,叫“我是你的虞美人”――要命的美人、要命的鱼。 “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小秋可不想在这深不见底的潭水中,被美人折腰,为鱼所果腹,他还年轻,还要好好活下去,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完成――他还没有找到“针”,至少还想再见一见魂牵梦萦、恍同隔世的纯。 如果纯就是这虞美人呢?他会不会欲拒还迎? ※※※ 群鱼来得很快。 小秋没有拨刀,却从身上拿出了一个火熤子,点燃,竟然比袁梅手里的还要亮。其实,道理很简单,小秋也算是老江湖了,身上会连这种基本东西也不配备?拿把刀就想来杀敌?他身上精巧的小玩意还有很多。 小秋的火熤子还是请江湖上最擅长火药制作的“烈火堂”里老帅傅专门做的,下雨天、泥水中也一样可以用。只是,小秋没有想到鱼真的怕火。 “虞美人”见到火光,马上从小秋身边后退,让开了一条路。 小秋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袁梅和“虞美人”在如此寒冷稠密的水中,竟然游的非常快,难道是因为她们的身形非常柔软的缘故?他放软身体,潜游的速度果然快了很多。 再长的路也会有尽头,再深的水也会有底部,再远的黑暗也会有光明。 不知游了多久,终于游到了尽头,看到了前面出口的亮光。出口处是一口红斑绿锈、又深又滑的古水井。 袁梅潜出水面,用手摇了摇水桶,上面立刻响起一阵风铃声,风铃一响,井上响起一阵忙乱的脚步声,很快有人拉绳,将她拉了上去。小秋后一点潜出水面,正好看到袁梅一点一点地被拉了上去,影子渐渐变小。 小秋贪婪地深吸了几口气,在水底弊得实在太久了。 井壁又湿又冷,滑不溜手,幸好袁梅上去之后,水桶很快掉了下来,小秋如法炮制,用手摇了摇水桶,上面也立刻响起一阵风铃声,风铃一响,很快有人拉绳,把小秋拉了上去。 一到井口,风一吹,小秋身上的水竟结成了冰。这是什么水,如此寒冷! 拉绳的是一个眼睛被挖,双目深陷,舌头被割,面无表情,肌肉发达的彪形大汉,他用手指指小秋,示意小秋跟着他,小秋会意地点点头。 古井在一处民房天井中。 这是一处非常普通的民房,和金碧辉煌的“怡和钱庄”截然不同。 古井、风铃、照壁、排水沟、青石板、鹅卵石、白墙黑瓦,一砖一瓦、一丝一木,没有雕栏玉砌,没有花草扶疏,更没有脂香红粉,然而无论时光飞逝、物是人非,阳光下却显得质朴而充满生活的气息,每个角落传递着沧桑的点滴回忆,折射出一代又一代平凡人家天人和谐、生生不息的生命之光。 秦时的明月,汉唐的清风,都浓缩在这饱经风霜的民居之中。 ――有人住的地方就是生活。 又聋又哑又瞎的大汉将小秋带进了一间平房中,房里早有一桶温热水,他比比划划地示意小秋赶快把衣服脱了,用温热水暖暖身子。 小秋冷得发抖,马上接受了大汉的建议。 大汉给小秋准备了一套平常的农家衣物。袁梅到哪里去了?怎么没有见到她?等小秋暖了身子,穿戴整齐,才想到了袁梅。 ※※※ 袁梅一会儿就到了。 她也换了装束,穿着纯麻长裙,一脸素净,乌发蝉鬓,云髻雾鬟,娥眉青黛,完全是一副农妇打扮,唯有红唇惊艳,皓齿如雪,铅华洗去也无法掩饰天生丽质,娉婷风姿,身态极妍,令人心仪神往,为之倾倒。 “淡妆浓抹总相宜”,秀色掩古今,小秋看得几乎痴了,美女他见过不少,却从来没见过如此漂亮的农妇,也从来没有想到素衣之下仍有如此绝色。 袁梅看到小秋张着嘴,呆呆的样子,忍不住嫣然一笑,这一笑,“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明眸流盼”,真有“回眸一笑百媚生,三千佳丽无颜色”的境界。 直到袁梅用一块布包住秀发,再戴上一个草帽遮住脸,提着一个包袱,上了一辆独轮车,示意小秋推车,小秋才回过神来。 ※※※ 独轮车在当时是一种既经济而用得最广的交通工具。 创始者据说就是三国时的蜀相诸葛亮,它的前身就是木牛流马。宋代高承撰《事物纪原》也将造独轮车之功归于诸葛亮。 这种独轮车,在北方汉族与排子大车相比身形较小,俗称“小车”,在西南汉族,用它行驶时“叽咯叽咯”响个不停,俗称“鸡公车”。江南汉族因它前头尖,后头两个推把如同羊角,俗称“羊角车”。汉代陆贾的《新语》中还说“挠曲为轮,因直为辕”。 女子结婚后回娘家时,用的就是这种独轮车,回娘家时,丈夫推着车子,妻子坐在上面,就这样两人双双回到娘家。 可以在狭窄的路上运行,其运输量比人力负荷、畜力驮载大过数倍。还可以在乡村田野间劳作,又方便在崎岖小路和山峦丘陵中行走。 小秋推着独轮车,载着袁梅,出了民居,踏着雨后湿漉的青石板,按袁梅指示的方向,一路前行。 两人完全就似小夫妻模样。如果袁梅变成纯,该又是如何一番景象?一想到纯,小秋心里就象有针刺一样,痛痛的、酸酸的、挥之不去。 ※※※ “你的床下怎么会有那么多可怕的机关?”一边走,小秋一边忍不住问袁梅:“从宏大的规模和锈迹来看,应当建了很久了,一定花费了很大的人力和物力。” “你说的不错,是这样。”袁梅在车上点点头:“这些机关是钱庄的开山庄主,在修建钱庄的时候就秘密建好了的,是一个庞大的地下工程,你看到的不过是其中的九牛一毛,主要是用于关键时候逃生,非嫡系子孙,绝不会有外人知道。” “这么大?”小秋吸了一口凉气:“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别忘记了我的丈夫是邹仁,是他告诉我的。他这种人在我面前怎么会有秘密?”袁梅说:“邹仁虽然不学无术、娇生惯养、骄横跋扈,却毕竟还是嫡系长子长孙,在成人以后,就被邹夕锋秘密告之了此事。” 她苦笑:“邹夕锋虽然对邹仁失望至极,还是怕他受委屈的。” 小秋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对邹仁这种典型的纨绔子弟,他一点也没有好感。想到袁梅“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不由生出了无限的同情和感慨,造化弄人、天妒红颜。 林啸风和袁梅倒很般配。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一一一章 隐隐飞桥隔野烟 “那是什么潭水,这么寒冷?”小秋问:“为什么水没有结冰,出水却反而成了冰?” “那是昆仑山巅的千年雪水,极寒,因为里面有鱼群,‘虞美人’游动增加了潭水的流动,所以水才没有结冰。”袁梅说。 “嗯,是这样,难怪。” “因为水实在太寒,严重者可将皮肤冻结在寒冷的固体上,强行脱离,可造成撕脱。所以,一出水必须要用微温的水暖身,太热了不行、太冷了也不行,否则,血管急速收缩与扩张,会导致马上丧命,一定要慢慢让身体恢复体温。”袁梅说:“如果不知道这一点,贸然出去也是死路一条。” “为什么钱庄开山庄主要这么做?” “我想,是为了让追杀的人无力再追杀。”袁梅说:“真正逃生的时候,一定是钱庄遭到了灭顶之灾,形势万分紧急的时候,不这样做,难保会有人跟踪追杀而至。” “可是,这样也很麻烦,会花一些时间,如果遇到高手紧跟而至,你们也没有时间暖身啊。”小秋发现了漏洞。 “开始我也想过。”袁梅说:“可是,一路上如此多的机关和吃人的鱼,能够出来的一定少之又少,追杀的人一定会花很多时间才能追上来,即使出来了,也迟了,我们会有充足的时间暖身逃走。” 小秋点头称是:“幸好我是和你一起的,否则,我真的很难出来。” 袁梅回过头来,掀天草帽的一角,盯着小秋:“你也不要太谦虚了,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够出来,你一定会是其中之一。” “谢谢。”小秋说:“对了,你不怕被邹夕锋派人跟踪?” “不会的,他不知道邹仁悄悄告诉了我,为了保密,一向只传长子长孙,外人根本不知道,我想,很可能连邹松也不知情。”袁梅说:“邹夕锋即使知道了,为了保密,也不会轻易派人来跟踪,因为他怕泄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她眼中露出一阵怒火:“邹夕锋一向轻视女人,总认为女人是男人的附庸,干不了什么大事,可以任意糟蹋。” 小秋无言。他一向是非常尊重女人的。 秦皇嗜杀,汉高心黑,魏武残忍,唐宗好色,宋祖贪杯,邹夕锋又是怎样类型的人?恐怕是集嗜杀残忍、心黑好色于一身,过之而无不及。 井口拉绳的眼睛被挖,双目深陷,舌头被割,面无表情,肌肉发达,又聋又哑又瞎的彪形大汉,就是被害者的写照。 ※※※ 老街,青砖古瓦。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小秋推着袁梅,行驶在凹凸不平,历经千年风雨、弯弯曲曲的石板道上,裸露着岁月履痕的印迹凹陷而光滑,路两旁结满尘泥和草根鲜苔。 树因日久而苍老,人以年迈变古稀,千年老街,注定在此停泊。 按袁梅的指点,小秋推车携眷来到了一个铁匠铺前。古老小巷的店铺内,风箱吹风、炉火熊熊。几个脸庞黝黑、光着膀子、裸着上身的汉子正挥锤敲打,大锤抡起,火花四溅,几翻抡起,几次翻动,手中的铁件便成了一件比较完整的铁器制品了。剪裁、锻锤、过水、淬火、打磨、“叮当”、“叮咚”作响,挥汗如雨的身影,铿锵有力充满节奏感的敲打声穿越时空,整条街巷因此而生动起来。 店铺上还挂放着已经打好的老百姓日常耕作生活所用的犁耙锄梆、刀剪铁锹。 有一个人在其中显得特别突出,因为这个人根本不象一个铁匠,倒似一个白面书生。别人都裸着上身,他却冠袍带履,穿得整整齐齐。别人都在挥汗如雨,他却只是在旁边看,偶尔指点一下。 但所有人都对他非常的尊敬。 包括袁梅,也一脸崇敬。白面书生见到袁梅,灰暗的眼睛一亮,急步上来迎接:“你来了。” “嗯,”袁梅说:“我们里面谈吧。” ※※※ 铁匠辅后面别有洞天,书香满屋。 “这位是卞公子。”袁梅给小秋介绍:“卞大师唯一的弟子。” “卞大师?”小秋精神大振:“是不是铸造‘针’的卞大师?” 卞公子脸有得色:“正是。” 袁梅很有深意的看着小秋,仿佛在说:“怎么样?我没说错吧?”小秋也是激动万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卞大师是当世著名的铸剑大师。一生铸剑无数,可是他平生最得意的却只有三把剑。卞大师晚年历尽苍桑,尝尽人世坎坷,深知鸟尽弓藏的道理。于是将铸秦淮与电所剩下的精铁铸成了最后一把剑。 这把剑其实不能算剑,严格说它只能算一把匕首,与昔日著名的鱼肠剑差不多大小。 这把剑太小,所以取名叫针,而这把针从一出世以来就从没有人见过,据说是因为这把剑太邪恶的缘故。 针一出炉就石沉大海,至今也不知落在谁的手里。江湖流传,卞三剑就是死在他亲手铸的这把针手里。 ――卞三剑的死因一直是江湖上的十大迷之一。 ――只要见到这把剑的人,没有一个人能活下来。 ※※※ 找到了卞大师唯一的弟子,是不是离“针”更近了?一切谜底会不会都将揭晓? “这位兄台是?”卞公子一脸傲色,正眼也没有看小秋一下,表面在问话,眼睛却一直盯着袁梅,恨不得把袁梅呑下去。 袁梅引见:“这位是菊花小秋。” “小心的小,秋天的秋?”卞公子也是一惊,脸色变了。 “正是。”小秋忙敬了一礼:“虚有薄名,见笑,见笑。” 卞公子充满敌意地看着小秋,仿佛是在看一个情敌。 “今天我来,是想看看‘针’。”袁梅说。 “这个……这个……今天不是很方便。”卞公子看了看小秋。 “你信不过我?”袁梅说:“小秋不是外人,没有关系的。” “不是信不过夫人,只是……”卞公子搓着手,很为难的样子:“只是,你事先没有说明有别人,确实不方便。” “我明白了。”袁梅慢慢将头上的草帽拿下来,解开包头的布巾,轻抚秀发:“你不愿意就算了,小秋,我们走。” 她风情万种,作势欲走。 卞公子眼睛都直了,忙拦住说:“别走,别走。”他咬咬牙,下了决心:“好吧,看就看吧。” 他走到书架上,轻轻按了一个机关,书架立刻向左边移动,露出一面墙,墙上有一个阴阳八卦。他将八卦挪动一下,墙立刻向右边移动,就象打开了一扇门。 打开了这扇门,就打开了通向“针”的门。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一一二章 春园门巷多相似 门后是一间密室,和松庄的“兵冢”一样,里面放着各种形状的利器。不同的是,很多兵器还是半成品,或者虽然是成品,却还从来没有在江湖上露过面,正静静地等待买家慧眼识英雄。一句话,都是待守闺中的利器。 但是,如果你认为这些兵器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那就大错特错了。正因为是新造的,所以很多兵器用了目前最先进的工艺,极富创造性和想象力,比如,一把长刀,刀柄占了三分之二,刀身仅为三分之一。一根双截棍,其中一截配了一根刺,另一截配了一个铁锨,与传统的截然不同。 江湖上梦想得到这些出类拔萃兵器的人,大有人在。很多人拿着大把大把的银子,排着队大老远来买。因为实在不堪其扰,才迁到了这条不起眼的、外人难以找到的古街,店铺外还故意挂放着日常耕作生活所用的犁耙锄梆、刀剪铁锹,作为掩饰。不是一般的贵宾,就是一块铁也买不到。 小秋一进入,眼睛就在闪光,不由对卞公子另眼相看,肃然起敬。 白面无须、温尔文雅的卞公子看着这些兵器,就象在看自己的孩子,充满了自豪和欣喜。这里面的很多兵器都是他一手研究策划制图,由铁匠们精心打造出来的。 作为卞大师唯一的弟子,深得大师真传,自然有其过人之处。 ※※※ 刀剑森森。 密室中间一个非常显眼的地方,放着一个装饰着似满天繁星、晶莹璀璨的名贵钻石、极其精致的小匣子,最独特的地方,是匣子上有一把外形奇怪的锁,锁上面雕刻着一行镏金小字:一生一饰、一生一针。 “这里面装的就是‘针’。”卞公子指着匣子说。 小秋也算是沉得住气的人了,心里还是呯呯直跳,手心出汗。经过曲折漫长的寻找,终于和“针”近在咫尺――“针”是什么样子?是不是和历史上专诸刺王僚所用的著名的“鱼肠剑”差不多? 卞公子介绍说:“这只匣子上面镶嵌有二十八粒价值连城的钻石,每一粒都可以让一个普通的家庭舒舒服服地过上几辈子。” 出身官家、见多识广的袁梅一旁点头说:“嗯,看得出来。” 卞公子傲然说:“可是,这二十八粒钻石加起来,也不及一根‘针’的价值。” “针”怎么会这么值钱? “这个匣子有什么特别?你们看出来了吗?”卞公子问。 袁梅仔细看了一下:“嗯,这个匣子是用深海玄铁制作的。这种玄铁制成的物品,无论你用什么大锤也砸不烂。”她说:“除非你用熔炉,在极高的温度下,玄铁才会慢慢熔化,可是这样高的温度,玄铁溶化了,里面放的东西想必也溶化了。” “对,夫人说的不错。”卞公子说:“所以,如果没有打开这把锁,即使得到了这个匣子,也无法得到‘针’。” 小秋说:“这把锁有什么特别?” “门锁必为鱼者,取其不暝守夜之意。这种锁源自汉代的铁制三簧锁,同样用玄铁制成,唯一不同的是,这把锁经过了精心改进,是一种密码锁,需要输入密码才能开,错了一步都不行。” “密码锁?也可以解码吧。”小秋说:“我可以反复试吧,总有一次会试成功。” “不行,只要错了一步,锁就会自动卡住,必须要用另一套密码才能解开,并且不能超过三次,三次之后,任何人都不能打开了。”卞公子说:“所以,每次开锁都是一件大事。” 袁梅说:“这组密码是不是一生一饰、一生一针八个汉字?” “是的。”卞公子微笑,看得出来很欣赏袁梅:“一般的密码锁只有四个汉字,组合出来的密码不够多,保密性要差一些。极使如此,也很难破解了。”他说:“这把锁有八个汉字,分别铭刻在八个轮上,构成密码,打开要时将小轮转到设定的组合和位置才可,其难度,天下无人可解。” 小秋说:“既然如此,你解锁的时候,要不要我们回避一下?” “不用。”卞公子说:“我这次解开之后,会立刻再设置新的密码,普天之下,一样除我之外,没有第二人能打开。” 小秋叹为观止。 ※※※ 卞公子先净了手,焚香品茗,方才开始解锁。他做的很认真、仔细、谨慎,很慢。他的手指修长、灵活、稳定,没有指甲,指尖有茧。 看一个人的手指,可以看出一个人的职业和地位。比如,一个农民和一个商人的手指就有很大的区别。农民的手指粗糙、纤陌纵横,商人的手指肥肥胖胖、白白生生。剑客的手指稳定,书生的手指纤细,琴师的手指灵活,小姐的手指柔弱。 匣子慢慢打开了。 里面会不会出来一片“暴雨莉花针”? 匣子里面放的是一个黄色的锦缎小包。打开,又有一张宣纸折叠而成的小包,卞公子慢慢展开宣纸,终于露出了黑色的“头发”。 “这就是‘针’?”小秋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的。”卞公子说。 “这么细?” “对。细如发,纤如丝。” 在小秋的想象中,兵器制作就是打铁,就象他来之前花了一两银子,请隔壁的赵铁匠连夜打造的一把普普通通的三尺长刀。现在正挂在他的腰间。 打铁就象一支激昂的乐曲。风箱拉起,曲子奏响。随着加热的需要,风箱会在平缓均称的节奏中加速,强力的节拍中充满希望。灶中的火苗,一起随风箱的节拍跳跃,在劲风的吹奏中升腾。待铁器热至彤红,铁铗快速夹至砧台,一番铁锤上下,一串钉铛声响,一阵汗雨飘下,那铁件便成为匠者的理想器物。再把铁器放入水槽内,随着“吱啦”一声,一阵白烟倏然飘起,淬火。 ――打铁怎么能打出头发一样细的“针”。小秋合不拢嘴:“你是怎么制成的?” 卞公子解释说:“最早的兵器锻造是源远流长的青铜,商代出现了铁刃,是用陨铁锻成。在春秋战国时期,有了生铁冶炼,外面铺子的犁头就是用生铁铸造的。《战国策,韩策一》说:”韩卒之剑戟,皆出于冥山、棠溪、墨阳、合伯(膊)、邓师、宛冯、龙渊、太阿。皆陆断马牛,水击鹄雁,当敌即斩。‘这些锋利的剑戟,均为铁所制。“ “但是,‘针’不一样,用的是炼钢技术。” 小秋说:“钢?” “对,钢。”卞公子说:“炼钢技术在春秋末期和战国初期就出现了,以块炼铁为材料,在反复锻打块炼铁的实践中,人们又总结出块炼铁渗碳成钢的经验。这里最关键的就是渗碳。因块炼铁质柔不坚,渗碳块炼钢又太坚硬,人们又发明了炼钢的淬火工艺,进一步提高了块炼钢的性能。” ――“《管子,海王篇》说:”一女必有一针、一刀‘。可见,针很早就有了。“ ――“百炼成钢、千锤百炼的成语也由此而来。” 第五卷 笑谈连横与合纵 第一一三章 尽日空濛无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