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影朱颜》 第一章 死了也想你 冬天的西里西江,厚厚的积雪掩盖了一切尘埃,放眼处尽是单调的白色。 我胳膊夹着速写薄站在江边恶狠狠跺脚诅咒:“是哪个混蛋说冬天的西里西最美的?可恶,这么冷居然骗我来写生,肖晓非你这天杀的,让我逮到非活剥了你!”声音近乎歇斯底里。 天空又开始飘起零零散散的雪花,弥漫了苍穹,雾茫茫一片。 这里是离祖国几万万公里的异国他乡,没有亲人没有朋友,那个从机场将我接回家便逃之夭夭的肖晓非,潇潇洒洒出席他拯救地球的光荣任务去了,一走就是漫长的半个月,没准已经壮烈在世界哪个角落。 我幽幽叹口气,认命的往住地方向走,刚到门口便闻到一股似有似无的血腥味,内心蓦的一震,皱着眉掏钥匙开门,那股不容忽视的气味更重,循着腥味走到墙边,大冬天戴着墨镜狼狈挂在树上,正用自己鲜血浇灌花圃的就是你,气息微弱的离阎王爷近在咫尺。 你一向自信自己的能力,纵横杀手界五年从未失过手,此次终于遭了算计,你的雇主与猎物勾结,共同给你下了个天衣无缝的套,你胸口的枪洞即将流尽你全身的血液…… 我用我们苗疆最古老的医术把你从鬼门关救了回来,顺便趁你昏迷剥光你衣服替你画了十几幅人体,而且通过与肖晓非视频连线,明明白白知道了你的身份,一个有着正义感的杀手,经常替警方暗杀国际毒枭或恐怖分子! 你苏醒后第一反应便是去摸腰间的配枪,第一句话同样和枪脱不了关系,脸上表情没有半点起伏,声音更是冷漠的让人心悸,仿佛我上辈子借了你的银子忘了还你。 我纤手轻扬,银针迅速飞出刺中你的穴位,淡淡道:“要不是冲你与我同样是黄皮肤黑眼睛的份上,我宁愿看你流光最后一滴血也不会浪费时间救你,再不学会对救命恩人客气,那么……” 我的唇边绽出玩味笑意。 你的眼里闪过一抹讶异,还有一丝警惕。 我懒洋洋起身收走银针,指向桌面道:“呶,你的枪在那!” 你偏头望着被我拆成一堆零件的银白色手枪,眸子射出愤怒火苗,然后很冷很慢说道:“你会后悔救我的!” “是吗?你要杀我灭口吗?” 我淡然轻笑,胳膊一伸,十指灵活飞动,拆开的手枪瞬间组好,慢条斯理拉开保险上膛,狠狠顶住你刚缝合的伤口嘲讽道:“别以为就你会用枪,我的速度未必慢过你,更何况要杀你,银针就已足够!” 你的脸上起了一抹痉挛,有汗从额角渗出,声音嘶哑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收回手枪摆到桌上,眨眨眼睛一本正经道:“画画的,在我们家乡有个绰号叫‘苗疆神医’,银针是我的救人工具,同样也是杀人武器!” 你被我故作正经的样子逗乐,冷漠俊脸那抹淡笑仿若冬天暖阳,看的我一下子闪了眼神,有股奇异的感觉盘旋心头,久久不散,诡异的极不舒服,忽然有点后悔,是不是真的不该救你? 我喜欢安静,喜欢自由,讨厌约束,同时也讨厌恋爱…… 你的伤口恢复的比我想象中要快,而我也充分让你见识到了与你相差不远的定点射击术,以及对各类暗杀手段的认知。 你语气平淡问道:“医生也需要用枪吗?或者你曾做过军医?” 我浅笑,迅速伸手探向你的腰间,眨眼功夫便抽出你藏在腋下的配枪,飞快顶住你胸口的旧伤,同样平淡回道:“我父亲曾是戎马一生的军官,自幼便教我用枪,何况我还有个与你职业差不多的堂兄!” 你伸出手覆盖我持枪的手上,巧妙拨转,银光闪亮的枪枝便回到你的掌中。 我再次闪神,在你云淡风清的笑容里溺毙…… 你的伤终于痊愈,该回组织复命了。 月色苍茫的阳台,我默默望着你一袭黑衣利落翻过围墙,站直身的瞬间,那股浑然流露出的傲气,将你衬托成一匹独啸旷野的孤狼,然而我不知道的是,现在这匹狼却在某个清冷的丽影里迷失了心的方向。 云影沉沉。 星星在天河搁浅,只有银样的月光流泄而下。 我看到你缓缓仰高视角,让阳台明亮的灯光映着你俊逸的脸庞,微启薄唇无声吐出一句:“等我回来!” 我的心猛然一颤,同样用唇语回道:“别爱上我,你会死的!”脸上有故意伪装出的凶相。 你意味深长一笑:“恐怕来不及了。” 我愣住,你的背影早已消失在茫茫白雪深处…… 此后三个月,始终没有你的消息,仿佛那场相识只是一个短暂的梦,然而房间里那十几幅人体画却又充分说明你曾经出现过。 打开窗户,西里西江的冰依然没有融化,冷风袭进却吹不散郁结心头的思念,蓦然明白,原来爱神早已一箭射中我的心口,顺利开启了冬眠已久的情腺! 伸出手指一寸寸抚过你线条刚毅的脸,忍不住喃喃低语:“如果爱神真的降临,我可以相信一见钟情吗?” 再次见你已是两年后,西里西江同样结着厚厚的冰,为了你离去时那个空口的承诺,我竟然在这个见鬼的地方虚耗了两年光阴,同时也明白一个道理,一直以为自己不会爱人,其实只是未曾遇上能爱的人,那个白雪飘飞的下午,有位不称职的医生爱上了她的病人! 今夜注定是个寒冷的失眠夜,一样的空余相思。 我紧握画笔蘸满颜料,一笔笔覆盖重叠。 这是关于你的最后一幅画了,画布上安静而眠的男子终于不再只是轮廓,睡熟了的你也没有了醒时的冷漠与疏离,单纯的如同不谙世事的孩子,我的心无来由生出一丝疼惜,缘来缘去缘如水,我们,真的还能再聚吗? 你忽然破窗而入。 我的画笔正好落下最后一笔,抬眸,刻意掩住久别重逢的激动,强装镇定,却在你久违的一笑下终忍不住泪落衣襟…… 这次的任务比往日更重,你来,只是迫切的想要感受一下奢侈的幸福,燃烧的热吻与纠缠的肢体,透支着看不见的未来! 天河如路,上游下游皆茫茫,唯有此刻变成永恒。 既然相爱,何不相守?可惜,你根本没有相守的权利,你的职业注定你永远只能是独啸荒野的孤狼。 东方泛白,你神情复杂跳下墙头,恋恋不舍离去。 我突然感觉到了强烈的不安,终于忍不住跳起身跟踪…… 果然,又是一个阴谋! 这次我恐怕没能力再把你从死神手里抢过来了,你胸前三个洞开的伤口早已超越我能力范围,后面是源源不断的追兵,前面是望不见底的深渊,而我们手中的枪都只剩下了空壳。 “香血,快走,凭你的能力一定能顺利脱险的。”你的脸色逐渐苍白,声音划向微弱,最终嘎然而止。 “可是亲爱的,我想跟你死在一起!” 我的笑凄美而温柔。 追兵愈逼愈近,一字排开的枪手足够将我们打成筛子,独自逃命或许可以,带着人只有死路一条。 我抬起手往后轻扬,无数银芒仿若光雨飞速射出,此起彼伏的惨叫声暂时阻住对方的进逼,低下头,一串泪珠滑过脸庞,红唇微启吻向你紧闭的冰凉,然后带着你跳出悬崖飞翔,飞在无人打扰的天上,风中忽然响起你家乡熟悉的秦腔,你听到了吗? 把那一个太阳泡在老碗里,热了也想你,凉了也想你;把那一个月亮装在枕头里,醒着也想你,梦里也想你;把我的愣娃埋在黄土里,活着也想你,死了也想你…… 第二章 版主和他的四位女人 某年某月的某些天,有位客栈老板和他一只名叫八妹的猫,见证了一场扑朔迷离的多角恋…… 1。 残阳如血,寒风似刀。 两只乌鸦互相撕打着越过苍穹,飘下几片黑色的鸟毛。 三年前。 我漂泊到这片人迹稀少的绝地开了家客栈,背靠崇山峻岭,面向茫茫黄沙,一缕绵长孤烟映着天边落霞。 寂静,空旷,苍凉。 这是一个非常神奇的地方,所有生物皆为雄性,就连门口摇曳的大片桃花林都没有一株是雌的,于是有一天,我终于忍受不了缺少异性的生活,跑到隔壁镇买了一只母猫。 我给她取了个名字,八妹! 花花便是那个镇上一家酒廊的板主。 我有点纳闷,酒廊的主人为何不叫廊主偏要叫板主?难道他崇尚的就是挂在墙上的那把大板斧?更让我奇怪的是,明明就是满脸络腮胡的大男人,为什么要叫花花,而不是叫草草或者树树?莫非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好奇心会杀死猫的! 我看到八妹不满的撇嘴。 2。 我的客栈已经三个月零二十七天又四十六小时没客人了。 其实,没人也好。 我深信最重要的人物总会在最关键的时刻出场…… 今日的阳光,贼亮。 懒洋洋坐在门口晒着太阳。 八妹用一种非常暧昧的姿式趴在我的膝上,眉目含春,一脸的花痴相。 这厮又换新毛了,几乎快要变成一团雪白,记得刚买她时灰不溜秋的,丑的令人不忍多看,唯有两只眼睛灼灼闪亮,泛着诡异的绿光。 “妞,给爷笑一个?” 八妹风情万种咧嘴一笑,牙齿还沾着两片鱼鳞。 “靠,又没刷牙,给你说过多少次了,饭前要洗手,饭后要刷牙,你当爷说话是在排放浊气?下次再犯,直接把你送给花花做他第五位女人!” 八妹毛骨悚然冲进屋内刷牙。 花花的酒廊有四个如花似玉的店小二,似乎每个都跟他保持着扯不清的关系,可我知道里面肯定只有一个是他真正的女人,到底是谁呢? 3。 我的客栈终于有人来了,他就是花花,后面还跟着一位风姿绰约的美女,正是店小二紫云。 虽然不明白他为何舍弃自己华丽的酒廊,跑到我这鸟不生蛋狗不拉屎的地方用餐,但有客人上门毕竟是好事,意味着又有钱赚。 “一碗汤圆,二两老白干。” 花花心事重重坐到桌边,顺手把一根旧的分不清颜色的打狗棒放到桌上。 “汤圆怎么可以下酒?还是我替你做些好菜吧!” 紫云微启薄唇,声音宛若百灵轻唱,说完便撩起长裙迈着莲步姗姗走向厨房,如入自家地盘。 莫非,紫云就是花花真正的女人? 我猜疑着转进厨房,发现八妹正坐屋角抹泪。 “妞,谁欺负你了?” 八妹伤心的指了指灶台。 紫云正往锅里放的那条鱼是我昨天专门从附近河里钓来犒劳八妹的,可怜她舍不得一次吃完,就啃光了身上的鱼鳞…… 用餐时。 紫云满脸柔情期期艾艾道:“花花,你今天单独带我出来,是要给我一个承诺吗?” 花花皱皱眉,“唧唧”唆着杯中的酒。 紫云脸色一黯,“难道你是想告诉我你根本不喜欢我?更不会娶我?” 花花眉头皱的更深,继续“唧唧”。 紫云哭了,狠狠一咬银牙道:“我明白了,你喜欢的是红袖那个小妖精,我这就走,再也不会让你看着讨厌了。”说完双手掩面冲出客栈,眨眼不见了踪影。 嘎?莫非是刘翔穿越来的? 花花抬眸,源源不断的清泪划过脸颊,满脸痛苦连咳几声,吐出一个东西。 “该死的鱼刺,大爷被你害惨了。” 4。 花花又一次光临我的客栈。 这次带的是另一个伙计红袖,一袭艳红的长裙映的屋前桃花更加娇艳,两只玉腕紧紧挽着花花的胳膊。 难道,花花真正的女人是红袖? “一碗汤圆,二两老白干。” 花花依然选了上次的位置,上次的食物。 我在厨房揉着糯米粉做汤圆。 红袖扭着诱人的水蛇腰悄无声息走了进来,冲着我抛出一个勾魂媚眼。 我感觉半边身子一下酥了,情不自禁闭上双眸,眼角的余光望见红袖从衣袖内掏出一包东西飞快放进煮好的汤内…… 花花一口气喝了大半碗汤,还没喝酒就趴桌上醉了。 红袖狠狠一跺脚道:“唉,想不到老娘大江大河都过了,最后却在阴沟里翻了船,明明就只下了一包药,怎么会把药下重的?罢了罢了,或许注定分不到那份财产,老娘认命了。”说完扭身走出客栈,两根青葱细指优雅的弹掉沾在裙子上已快干扁的面条,姗姗离去…… 5。 花花七天后又来了。 有个不断抹泪的女人跟在后面,正是店小二苒苒。 “一碗汤圆,二两老白干。” 花花的胡子更长,乱糟糟的罩着上唇和下颌,是不是女人一多的男人都会是这副德行? 苒苒一直在哭。 花花恍若未觉凝神望着窗外,那里的桃花开的正艳,朵朵孤傲花魂立在空冷枝头,展现着最迷人的笑靥,仿佛倾国倾城的美人。 春天来,桃花开,桃运来。 苒苒声泪泣下指着花花哭诉:“你个杀千刀的,想当年你穷的光着腚在街上疯跑的时候,是谁收留了你?又是谁给你洗衣做饭暖被子?如今倒好,有几个臭钱就不把姑娘放眼里,你说,你说,多久没有上姑娘的床了?” 花花阴着脸沉默。 苒苒恶狠狠道:“别以为不说话我就奈不何你,我要跟你一刀两断!”说完狂奔而去。 花花一勺一勺慢腾腾品尝着碗里的汤圆。 许久。 幽幽吐出一句:“我最恨别人揭我的老底!” 6。 我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第四位店小二,微微。 花花与微微是一前一后走进我的客栈的,两人沉默着没有说话,唯有目光的交流迸出些许暧昧的火花。 我蓦的明白,原来微微才是花花真正的女人! 八妹一脸惊恐望着微微,似乎那个杏眼桃腮的美丽女人是个穿着天使外衣的魔鬼,我知道猫眼能看到很多人眼看不到的东西,心中忽然多了一抹兴奋,会有什么好戏看吗? 花花这次不点汤圆和老白干了,他点的是女儿红与兔子肉。 酒菜上齐。 我拿了块抹布在花花邻桌慢慢的,专注的,反复的抹着。 当我抹到第102遍。 微微终于温柔开口:“花哥,咱们的婚礼何时举行?人家都等不及了。” 花花脱口而出:“不急不急!” 微微前倾身子凑向花花,似笑非笑道:“真的不急吗?” 我看到一把锋利的短剑顶着花花的心脏,微微的笑一如既往明媚诱人,甚至带着那么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蛊惑。 花花准备撒他人生当中第508个谎。 “其实我早就在准备我们的婚礼了,瞒着你,只是想要给你一个惊喜!” “亲爱的,我也准备很久了。” 微微的眼眸显得更加诡异…… 7。 半个月后。 花花与微微举行了盛大的婚宴,据说光烟花就放了整整一夜,要知道这花炮可是非常名贵的东西,皇帝娶妃也不过才放半夜而已。 第二天,花花忽然疯了。 洞房花烛夜,当花花心急火燎剥下微微的 衣裙,发现喜裙下面裹着的竟是男儿的躯体,再掀起喜帕,映入眼帘的脸诡异至极,左边是微微,右边则是五年前被他谋杀的患难兄弟尘尘。 五年前,花花穷途末路偷了尘尘一绽银子,而且一不做二不休将他活活溺死扔在荒野,没想到竟会变成他刚娶的新娘…… 花花当场便吓昏了。 其实,当年尘尘并没有死,是他自幼订亲后来失散的小媳妇救了他。 尘尘的小媳妇是个会放蛊的苗家女。 而且,最擅长报复…… 8。 酒廊易主。 小苗女使用了一种非常奇怪的蛊术,整个镇上再无人烧火做饭,全涌到酒廊下馆子,一碟普通的牛肉片居然卖到五十两白银的高价。 微微迅速成了爆发户。 天气日渐暖和。 阳光很好。 花花穿着脏兮兮的长袍,鬓边插着一朵红艳艳的牡丹花,半躺在酒廊门口呵呵傻笑,歪着的嘴源源不断淌出口水,把胸前的衣服都打湿了,一见到天空落鸟屎便满脸兴奋指着大叫:“好多钱,好多钱!” 微微喜欢坐在店内靠窗的位置,远远望着小苗女忙碌,脸上有着满足的幸福…… 第三章 可爱的温柔的勇敢的你 上次回老家,发现家里多了只可爱的小猫咪。 猫咪几乎全身都是金黄色,只有下巴长着一撮纯白色,个子小的可怜,似乎只有两个拳头那么大,据说刚刚满月。 猫咪很乖,特别温驯,如同让人怜爱的小女孩,常趁我坐椅子上休息的时候悄悄钻进我怀里睡觉。 当我张开双掌伸到它面前时,它会欢快的走上前,乖乖爬到我的手掌,将身子缩成一团,望着我轻轻叫唤几声便安静的睡着了。 那一刻,让我觉得手掌里捧着的不是猫咪,而是万分疼爱的孩子,它睡的那么香,那么甜,似乎正沉浸在美好的梦中。 家里还有一只小小的灰狗,比猫咪大不了多少,胖的圆滚滚的,两只黑幽幽的眼睛很亮,非常可爱,常追在我后面跑,我去哪它也跟着去哪,有时候我故意逗他,绕着四合院内猛跑,它跟在后面追,累的追不上便冲着我使劲叫,似乎向我抗议跑的太快了,但它并没有因此停步,一直追我,摔倒了又爬起来,这是一个可爱而又很有毅力的狗狗,很有小男子汉的倔强精神…… 狗狗十分调皮,爱欺负小猫咪,看到小猫咪就追过去嘻戏,直往猫咪身上爬,两个小家伙常滚做一团,温柔的小猫咪一般不跟狗狗计较,总是任它在自己身上又撞又擦胡乱撒野,很少还以颜色,烦了就跑,小猫咪跑的快,狗狗是无论如何追不上的,急的在后面直叫,常让我笑的肚子酸痛。 偶尔,我也会替小猫咪惩罚一下狗狗,把小猫咪放在狗狗身上,让狗狗背着小猫咪跑,善良的小猫咪似乎不忍心惩罚狗狗,总是挣扎着跳下来,任凭小狗狗搔扰! 那段日子,小猫咪和狗狗给了我无穷无尽的快乐。 我虽然喜欢调皮的狗狗,但更喜欢温驯的小猫咪,捧着它,就象捧着我乖巧的小女儿,心里总会暖暖的,有着莫名的感动! 有一次坐在客厅地板上看电视,是我喜欢的古装历史剧,陶醉之中,忽然感觉长裙底下有点不太对劲,也不怎么在意,看完电视起身,有个东西“啪”的掉到了地上,原来是小猫咪不知何时钻进我裙子内睡着,被我不小心甩到了地上,颇郁闷瞪着一双睡意朦胧的眼睛委屈望着我,好象在责怪我对它太粗暴。 我有点歉然,赶紧将它捧在手心,小猫咪很快又睡着了,轻轻抚摸着猫咪背上的绒毛,心底深处竟然有丝颤栗划过,如果有来世,我也愿意托生为一只乖巧的猫咪…… 有天晚上,窗外电闪雷鸣暴雨倾盆,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手里摸到一个毛绒绒的东西,吓的我差点魂飞魄散,以为有妖怪降临,赶紧打开灯一看,小猫咪正窝在我的枕头边,瞪着一双大眼望我,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或许是趁我进房间睡觉时悄悄跟在后面躲到了床下。 我伸出手捏住它的脖子,想将它扔到地上。 小猫咪轻轻叫了一声,并没有挣扎,只是转头望着我,眼神楚楚可怜。 我彻底被它打败了,最受不得这种幽幽的目光,只好将它放在床上,小猫咪显得十分高兴,伸出脚爪在我臂上轻柔扒了几下,然后坐在被子上歪着脑袋望我,很俏皮。 我心里涌起一股想将它拥进怀里温存一番的冲动,难道,它已不仅仅只是猫咪,而是拥有思想与情感的精灵? 我伸出手抚摸着猫咪柔软的毛发,逐渐有了困意,关灯钻进被子。 正当我朦胧入睡时,房间猛的响起一声重物掉地的声音,接着是老鼠的尖叫声。 我迅速拧开灯,只见小猫咪不知何时溜到了地板上,嘴里正叨着一只小老鼠望着我甩甩头,又望望紧闭的门,似乎想出去,原来猫咪是发现我房间进来了老鼠才偷偷溜进来埋伏的。 我温柔而又勇敢的小猫咪哦,总是让我如此的感动着…… 后来要离开老家了,我很想将小猫咪带回长沙,可又担心喧嚣的大都市给我的猫咪带来灭顶之灾,想想那些疯狂的灭猫就觉得可怕,我怎么可以让小猫咪受到伤害?只好恋恋不舍离开了它! 我亲爱的小猫咪,你可知道多少个漫长的不眠之夜,我长长短短的思念总会越过万水千山,飞向你的身边,真的怀念每一个将你捧在掌心的日子…… 第四章 寄给初恋情人的快递 亲爱的初恋情人,五年没见,你还侥幸活着吗? 明天又是一年一度的情人节,小样,别以为逃到北京我就逮不着你! 俗话说,好女人一定要给男人绝对的自由,你瞧我多好,一放牛就是五年。 悠悠长长的岁月从指间滑过,将相思扯成一条细线,穿过迷茫烟雨,绕过凄美落霞,串起淡月疏星,让苍宇也跟着惘然,而你,还有勇气承受黄昏的凝重和黄昏之后夜的清寂吗?漂泊者的艰难虽然没能阻止你远飞的脚步,可天那边某个沧桑城市,正构思着忧伤断句的难道不是你? 我仍然伫立昔日黄昏,默默守望中,把牵挂孵的一日三秋…… 曾记得我们比邻而居时,你才刚九岁,你妈妈捏着我肥嘟嘟的脸向你打趣:“晨晨啊,妈妈已向赵阿姨定了珞珞妹做你的媳妇,高兴吗?” 你顿时满脸惊恐鬼哭狼嚎如丧考妣:“不要不要,我死也不要娶苗家女当媳妇!”直哭的惊天地泣鬼神,高山为之崩塌,江河为之倒流,差点没将自己哭断气。 莫非你还在记恨我往你内裤放毛虫的事?早就说过只要你别动它就不会咬人,你偏不信,被咬伤只能怪你自己! 我承认你饭里的盐是我撒的,茶里的醋是我倒的,被子里的死老鼠是我扔的,兜里的小强是我放的,数学试卷上那个“90”分的“9”也是我擦掉的,你爸爸揍的你满地找牙那是他望子成龙,你又何必跟他一般见识? 我们是一起成长的青梅竹马,可你非要说在我的淫威下长大,你给我取的那个“五毒教主”的绰号我非常满意,为了能配得起它,我拆过你的玩具,撕过你的课本,抢过你的礼物,揍过你的俊脸,往你运动鞋内倒过万能胶,在你枕头里面塞过仙人球,半夜三更爬到你床上用道具蛇吓的你差点精神分裂,还偷偷向班主任检举你给女生写情信的事,你脸红脖子粗据理力争死不承认,可惜他们都不相信,只有你未来媳妇我深信不疑力挺你,其实那封信是我冒你的名递的。 老师罚你写篇两千字的检讨,还要抄十篇古文,我非常仗义的替你接下了写检讨的任务,你抄完课文才发现我早趴在桌上呼呼大睡,怎么叫都叫不醒,结果你肠子都悔青了,一脸黑线背着我穿越几条街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回到家里,连公交车都不好意思去坐,我一直忘了告诉你,其实我根本就没睡着,只是想要享受一下被人背着的感觉,你知道了可千万别生气,猪八戒背媳妇就是这么来的! 从小到大,你对别的女生都笑的好温柔,唯独面对我时就变成了喷火的暴龙,你脾气这么坏我不嫌弃你是你的福气,居然还敢用不共戴天的语气跟我吼:“该死的小苗女,你要再敢把我的照片卖给那些花痴,我就活剥了你!” 我一向信奉在家从父在外从夫,你的话就是圣旨,我再没卖过你的照片,我只是把你小时候穿过的绣花肚兜卖给了隔壁班那个暗恋你的胖妞,还好心建议她大肆宣扬是你送的,这样就没人再跟她抢你,没想到你装病整整一个礼拜不敢去学校,其实你大可不必如此,她们只不过有意无意幻想一下你发育未全的祼体而已…… 大学毕业,你终于有了甩我的机会,悄无声息远飞别的城市,一去五年无消息。 走过的路破了又破,补了又补,茫茫黄沙中繁华的天地,你是凝固了冰雪的心情,还是将牵念拧成我无法触及的回忆? 心海之舟,缆系何方? 静伫窗前独自凝望,在惨白的心中雕刻往昔的花,初春的岁月轻撩梦的衣衫,转瞬即逝,你那张经常受伤青紫的脸,依稀闪现,熟悉的一如五年前。 命运之旅,何处才是驿站? 岁月流转中,你可曾看见我那双望穿秋水的眼? 我沿着河边踽躇行走,银样的月光满世界来回流淌,暗灰色的浮云被月华之唇深情吻开,思念便化成象形文字缀进宝蓝的夜空,恍惚摇曵,逐渐发酵,宛若传说中的剧毒,慢慢渗进情感的骨髓,痛彻心肺…… 我亲爱的初恋情人,如果天真的老了,海真的枯了,我只愿能与你相守千千万万个轮回,明天的情人节,你到底回不回?有一件事我必须向你忏悔,我说我会解蛊不会种蛊其实是骗你的,我压根就不会解,可我却学会了种,你摸摸你“神阙”下面两寸的地方是不是有个东西在动? 妈妈总说好女人不要让自己的男人为难,如果你不想回来我肯定不怪你,我会在美丽的南方祝你节日快乐,顺便好心告诉你肚子里的蛊还有十二小时零四十五分六秒发作,回不回来随便你。 我会在那条黑夜的路上,为你点一盏守望的灯光,亮到海枯石烂…… 第五章 秋季的烙印 幕色即将降临,夕阳亲吻枝头或长或圆的叶子,放眼处尽是金碧辉煌,天地万物仿佛被涂上了一层琉璃,田野的风牵着泥土的气息,散溢出幽幽清香,沁人心脾。 我踏着满地黄叶,独自走在校门前弯弯曲曲的小径上,自得其乐欣赏着落日下美丽的村庄。 自从这学期主动申请来这所偏僻的村小学做实习教师,我便爱上沐着夕阳散步,静静欣赏田园秋景,任调皮的风掀起齐腰长发。偶尔也会扛上我的破画板,坐在田间小路挥洒几幅水墨风景…… “老师!” 背后忽然响起怯怯的声音。 我蓦然转头,脱口道:“妞妞,你这是干什么?” 只见妞妞背着个圆形大竹篓,篓内放着口小小的旧木箱和一床薄薄的兰印花被,瘦弱的身子被竹篓压的弯弯的,看的我一阵心疼。 “老师,我不读书了。”讷讷的声音,苍白的小脸,眼睛里流露出似有似无的委屈与淡淡忧伤。 我惊愕极了,略有点激动问道:“为什么?” 妞妞低下头,半天没有回答。 我若有所思望着沉默的妞妞,思绪不由自主回到两个星期前。那天,伙房里的李师傅跑到我房间,说妞妞去交米时偷了桌上的十元钱。 我的心猛的一沉,这还了得,刚做老师没几天就闹出这种事,叫我以后如何在学生面前树立威信?何况十元钱在这个贫穷的小山村可不是小数目,小小年纪养成偷盗习惯,长大还得了?我绝不允许我的学生学坏,于是找到妞妞不问青红皂白逼她交出偷的钱。 妞妞小脸变的煞白,咬着牙一声不吭,眼泪很快将衣襟打湿。 我的心突然软了,语重心长教育她半天。 妞妞始终不言不语,眼眸里含着委屈的泪水。 我无奈,只好让她回教室上课。 第二天早上,李师傅再次跑来,说钱被她儿子拿了,不是妞妞偷的。 我将妞妞叫到房间,给她说了李师傅误会她的事,并怀着内疚的心情准备向她道歉,可又觉得老师向学生认错太没面子,压根开不了口,迟疑间,妞妞掩脸哭着跑了。 从此,我的心中便存下了愧疚,几次想要补上我的歉意,最终还是没能出口,只是下意识对妞妞多了些照顾,然而,她为什么要忽然退学呢?难道是因为我上次的伤害? 我的心一阵颤栗,抓住妞妞的双肩急切问道:“妞妞,你是在恨老师那天错怪你吗?老师现在向你道歉……” 妞妞缓缓摇头,幽幽道:“我知道老师不是故意的,妞妞不怪老师,是爸爸不让我读书了,他说家里需要我,老师再见!” 我的心一痛,鼻子酸酸的,轻声劝慰道:“妞妞,你的成绩不错,将来一定会考上大学的,你要是不念书,多可惜啊,老师明天上你家求你爸让你继续读,好吗?” 妞妞依然摇头,用盈满泪水的瞳仁无限留恋扫了眼熟悉的校园,转身走了,看得出她的步覆非常沉重,走的很缓慢,她应该是舍不得缀学吧! 我默默站在原地,望着那个瘦弱的背影逐渐消失在小径深处,夕阳也即将沉入山巅,几片满是凄凉的黄叶随风乱舞,无可奈何飘落地面,继续等待下次漂泊。落叶多难的命运令人同情,然而,值得同情的又仅仅是它们吗? 我决定上趟妞妞的家,独自翻越两座大山,爬了十多里山路,累的两腿发酸总算走到她家,让我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妞妞说的爸爸原来是她的伯伯,她的亲爹早在她四岁时便死了,娘也跟着疯了,不久前掉进水塘再没起来,下面还有个比她小两岁的妹妹…… 我最终还是没能说动妞妞的伯伯,别说他脑子根本没有让女子上学的观念,既使愿意也是有心无力,五个孩子需要供养,哪还有多余的钱供妞妞读书? 我说我愿意暂时资助妞妞的学费,回到省城再想别的办法,可她的伯伯就是不同意,说家里缺劳动力,不养吃白饭的。 我只好满脸遗憾告辞。 妞妞拉着我的衣袖送了我很远,眸子里那抹忧伤深深刺痛了我的心,我知道她是想上学的,那双清澈的眼眸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望…… 此后,每次踏上校门前这条小径,我的眼前总会浮现出一个瘦弱的身影,还有妞妞忧郁中带着渴望的眼神,心便无来由颤痛! 风风雨雨叶落叶长,秋天给我编织了一个苍白而冰凉的梦。 再后来,我要离开实习的学校,回省城继续学业迎接毕业了,最后一次与同事肖老师漫步小径,我说起了妞妞,说起那个属于我的故事。 肖老师敏锐问道:“珞,你还在内疚吗?” 我幽幽呢喃:“我不知道,只是感觉有点恨秋天!”说完泪水顺着脸颊无声无息滑下。 肖老师轻叹:“何必呢?秋天只是一个季节!” 我轻轻摇头道:“你不明白的,或许这辈子我都不会原谅自己……” 肖老师无言叹息。 山风夹着寒意拂过田野,地面落叶层层,一如秋天的音符,重播着往昔的旋律。 我的眼泪再次滑下,被风悄然带走,恍恍惚惚中,似乎看见小径上有对沧桑的小脚印,正深深嵌入岁月…… 第六章 初恋的明信片 快要毕业了,望着不断在同学手里传来传去的留言册,内心有着说不清的惆怅…… 苏路是最后一个在我留言册上写字的人,接过他递来的留言册,从里面掉出一张非常精致的明信片。 整个画面呈淡淡的蓝紫色调,朦朦胧胧一层薄雾中,手捧百合花的小男孩似要从雾中走出来,旁边却只写着三个龙飞凤舞的钢笔字:“祝福你!” 一切都是那么朦胧,唯有那束洁白的百合异常清晰,美的醉人…… 白色百合,一直是我的最爱! 我感觉眼眶忽然有点湿了。 苏路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瘦高的个子,皮肤略有点黑,五官棱角十分刚毅,如同刀削般分明,特别是走路的姿式很潇洒。当然,还有他的笑,嘴角微微上翘,扯开淡淡的笑意,带着些微冷漠,唇边似乎挂着一抹似有似无的嘲讽,总是让我莫名的着迷。 我是如此小心翼翼的珍藏着这份心动,把初恋写成一个不为人知的梦! “哇,珞珞,好浪漫的卡片啊,莫非你们?那个,那个……”同桌的男生一把抢过卡片,仿佛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哇哇怪叫,立刻吸引了所有同学的目光。 我的脸“唰”的红了,耳根热的快能煮鸡蛋,好像做贼被当街逮住一样,抬头朝旁边望去,苏路依然在笑,只是显得不太自然。 我强迫自己按捺住激跳的心,耸耸肩,故作洒脱开了句玩笑:“对哦,苏路,为何送这么浪漫的图片给我?哈哈,你不会真喜欢我吧?” “你?我,你少臭美了,我才不会喜欢你,整天跟假小子一样疯疯颠颠,白痴才会喜欢上你!”苏路一下子激动起来,脸蛋涨的通红,喘着粗气说完几句话便转身往教室外走去。 一刹那间,空气凝滞了。 我傻傻站在原地,忘了思维,忘了说话,分明听到心碎裂的声音。 同学们停止嘻闹,用异样的目光望着我,视线里有同情,有怜悯,也有嘲讽与幸灾乐祸! 我缓缓坐下来,手里拿着那本留言册,慢慢拾起桌上的明信片夹进留言册里,呆若木鸡坐了一会,起身离开教室。 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家里的,苏路那几句话如同重雷残酷地轰响在我耳边,怎么拂也拂不去,内心全是一阵一阵的苦涩。 原来,他,压根就不喜欢我! 接下来的日子,和苏路不再说话,既使擦身而过,我空洞的目光也不会在他高瘦的身上停留半秒,我们就那样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我不恨他,不怪他,但是也不想原谅他,鬼知道,那时候的自尊心到底有多强! 苏路变的沉默,整天坐在教室没完没了看书,所有人都感觉到了我们的变化,也曾有同学想做和事佬,试着化解我们之间的矛盾,无奈谁的帐我都不想买。 苏路,我还可能原谅你吗? 从那一刻起,我的心从未停止过疼痛,爱有多深,痛,就有多深! 毕竟高考在即,都在为了未来奋斗,很快便没有人在意我和苏路的矛盾,全部投入到紧张的应考中,连我自己都没有心思再去在意苏路对我的伤害,暂时将所有不快封到了内心深处。 终于熬过了漫长的黑色七月,分数线出来,我和苏路都考的不算差。 又在煎熬中等待录取通知书,我很幸运的被某学院美术系录取,苏路则去了北京一所名牌大学。 在那个烈日当头的午后,和苏路在街头狭路相逢,躲避是来不及了,只好硬着头皮假装没看见直走过去,擦肩而过的刹那,苏路开口叫住了我,“珞珞,我有话想和你说!” “对不起,我赶时间!” 强装镇定回了一句,心却开始疼痛。 苏路一把攥住我的手,提高声音道:“珞珞,我有话要说!” 我一愣,转回头望他,苏路的眼神忧郁的让我莫名难受,还有挂在他嘴边的那丝冷漠,再次令我迷失了自己。我还是跟着苏路走了,忐忑不安坐在他家里,后悔死了自己的冲动,为什么要跟着他来?不能原谅他的伤害的! 苏路坐在我旁边,迟疑道:“珞珞,不要生我的气,好吗?其实我,其实我……” “我没生你的气,爱怎么做是你的自由,何况我也不喜欢你,还有别的事吗?”我快速打断苏路,语气冷的出乎自己的意料,目光一直望着窗外,其实我是在害怕,我不知道他又会说出什么让我心碎的话,还不如什么都不要听。 “我?没,没什么事了,不生气就好!”苏路讷讷说道,接着又用苦涩的声音补了句:“我知道你不喜欢我!” 我无法确切形容当时的心情,只是难受,难受,站起身一声不吭朝门外走去。 苏路没有出声,跟着我出门,下楼,一直没有吭声。 我忽然有点恼怒,有点怨恨,拔腿朝街对面冲,一口气跑了很远很远,直到把苏路甩到看不见的地方…… 苏路去学校报道那天,很多同学都到车站送他,同宿舍的练练非要拉我一起去。 我推辞了一会,还是跟她去了。 候车室挤了大堆同学,苏路鹤立鸡群站在中间边说话边东张西望,看到我,眼里闪出一抹奇异的光彩,唇边挂着那抹曾让我千百次着迷的冷漠淡笑。 我的心不争气狂跳起来,我想,或许这辈子我都走不出苏路这一丝笑容了。 “珞珞,谢谢你来送我!” 苏路穿过人群站在我面前,脸上有着热烈的神情。 我轻描淡写道:“不客气,同学一场,送送应该!”语气冷静的连我都想要鄙视自己的虚假! 笑容凝结在苏路脸上。 我的心又开始痛了。 苏路还是走了。 我默默伫在站台,望着火车渐去渐远,心如空城…… 冬去春来,桃红柳绿,转眼四年大学很快过去,没有男友,没有恋爱,拥有的只有高三时那个又美又苦的回忆,苏路的笑,苏路的伤害,苏路的明信片,苏路一切的一切,然而,苏路呢? 四年了,除了偶尔在同学录上看到苏路的文字和照片,再没有他的任何消息,照片上的苏路除了成熟一些外,完全还是高三时的模样,冷漠的嘴角,嘲讽的笑,一切都没有改变! 练练说,苏路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说是什么硕博连读。他,已经彻底走出我的生命了,走不出的只是记忆而已! 毕业后,我有了不错的单位,过的非常悠闲。上班下班,买菜做饭,写小说画画研究厨艺,或者一个人坐着公交车围城市打转,心不在焉欣赏街边的风景,生命就在这种一成不变的生活里一天天消耗! 父母开始为我的终身大事发愁,四处托三姑六婆给我物色对象,相亲相到手脚抽筋,依然没能找着令他们满意的对象。两年了,在父母兄长一审再审之下,一个个男士都被淘汰,真不知道他们到底想给我找个什么样的活宝。 独坐闺房郁郁寡欢之际,总爱抽出箱底那张珍藏了很多年的明信片,仔仔细细默读,一遍遍回忆着苏路的模样,便会生出一股“帘卷西风日已昏”的惆怅与感伤。难道,因为少年时的矜持和自负,便要付出一生的代价吗? 一丝莫名的悲凉涌上心头,挥之不去。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偶然的机会,居然和苏路在母校门口相遇。 六年了,再一次见到苏路,竟然有种恍如隔世的稀嘘。 相对坐在母校对面那个温馨的酒吧,有音乐缓缓淌过,不知名的男歌手正伤感吟唱:“多年以后才明白,想爱的尽管去爱……” 或许是受音乐的感染,我的鼻子酸的难受。 苏路好像比六年前更高,也更瘦了,眼神越发的忧郁,只有唇边那抹嘲讽的笑意,依然让我感觉如此的熟悉。 我双手撑着下巴,笑眯眯问道:“苏路,多 年不见,你还好吗?” “好,很好!” 苏路低着头,狠狠的、大杯大杯的灌着啤酒,喝到满脸通红,结结巴巴吐出一句话:“珞珞,高中时候,我……我……我爱……你,一直,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忘记!” 我蓦的愣住。 正在这时,兜里的手机不合时宜响了起来。 “珞珞,你在哪?快回来吧,妈妈让我带你去挑结婚首饰,真是的,都快做新娘子的人了,还到处乱跑,小心我生气哟!”电话那头,是未来老公宠溺的声音。 挂断电话,站起身。 “太晚了,苏路!”讷讷的一句话,紧盯着苏路泪水迅速涌出眼眶,其实在我心里一直翻腾着的又何尝不是这句话? 苏路呆住。 我吃力扭转身子,离开。 刚走了几步,身后忽然传来苏路语无伦次的呢喃:“过错一次,错过一世……,晚了,太—晚—了!!” 我忽然想起那张明信片,想起那个手捧一束百合,似要从雾薄雾中走出来的小男孩…… 第七章 戒了爱情戒了你 刚上大学的时候,我只迷恋散文与诗歌,课余时间几乎都浪费在一首首酸诗上,究竟写了多少,连我自己都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柜子里全是一堆堆的诗稿。 大四,忽然疯狂迷上写小说,尤其是写凄绝哀婉的爱情小说。 我最喜欢用雨做每个爱情故事的背景,也喜欢将每个故事写成悲剧,尽管我是个百分百乐观的人,百分百热爱我淡茶一样的人生,可在小说里,我却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忧郁,悲伤,甚至颓废。 那是个落花破碎一地的季节,为了寻灵感,我跑到湘江边看风景,不远处的石头上坐着位高个子男孩,凝神望着滔滔江水出神,而他的手里捧着一个东西在吹奏,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埙”,很少见的民间乐器。 我非常讶异的发现他吹奏的歌曲竟似曾相识,如果没有记错,应该是一个影视剧的插曲,我曾经很喜欢,但只是听过两遍,始终没能找到。 埙乐幽远凄迷,带着淡淡的忧伤丝丝缕缕传进我的耳膜,将我的心叩击的一波三折。 我彻底醉了,沉醉在美妙的音乐里面。 是一阵突然而至的雨让那位吹埙的男孩将伞举到了我的头上,而我还沉迷在音乐中无法回转,甚至都忘了去想一个大男人为何会在既不下雨又不出太阳的情况下随身带伞。 简短交谈之后,我知道了他叫风,云南人,在长沙上完研究生便留在这座城市工作。 风是那种很成熟,略显深沉,但一眼看去却能让人信赖的人。 谈笑中,风顺手拿过我摊在膝上的小说稿。 好一会,风才抬起头,用略含忧郁的眼神看着我,淡淡道:“你不该写小说的,真的……尤其是爱情小说。” 我嘻嘻一笑:“为什么?” 风沉默。 河风夹着细雨,将我们的脸和头发抚摸的湿漉漉的。 我在风注视我的眼眸内看出一丝奇特的怜惜,那平静的注视中有哭泣有温情有对生前死后上下几万年的柔弱心肠,我不知道他究竟在怜悯什么,一颗心忽然陷入了迷茫…… 风淡然笑问:“你是不是很喜欢刚才的曲子?” 我赶紧点头:“是啊,一直喜欢,只是找不到,好遗憾呢!” 风握住手中的埙,“那我吹给你听吧!” 我双手托腮坐在他的旁边,再次沉入音乐中,幽怨的音符在夕阳西沉的黄昏里,让人心头别有一番滋味,仿佛进入了一个无限妙漫迷离的世界…… 临分别,风给我留了电话号码。 不久,曾主修过中文,又发表过不少优秀评论文的风做了我的指导老师。 我依然执著的写着爱情小说,自得其乐,结局却越来越悲。 每看完我的一篇稿子,风的眉头也皱的越来越紧。 “小珞,答应我,不要再写这么悲伤的爱情小说了,不适合你……”终于,在一个雨雾迷朦的黄昏,风抓住我的双肩,用低沉的声音说道,忧郁的眼里闪着让我看不懂的复杂光芒。 “为什么?”我歪着脑袋嘻笑,完全的无所谓模样。 “因为,因为写多了爱情,就没有爱情了……”风的声音有点躇踌,含着淡淡的伤感。 “你是不是写多了爱情就没有了爱情?你是不是想要爱情才不敢写爱情?”我听不懂风的话,就象听不懂他刚评价我那篇小说一样,可我还是保持了我的“好奇宝宝”德性,不依不饶追问。 “也许吧,可是……” 我抢着打断风的话:“嘻,我就是此生不想要爱情才要写爱情的!” 风满脸惊讶望着我,似乎不明白我何以将一个如此神圣美妙的东西稀释的这么轻描淡写,甚至带着些微的不屑…… 风走了,辞掉工作离开了长沙,那天正好是圣诞节。 天空下着密密麻麻的小雨,还夹杂着冰冷的雪粒,风就那样轻轻握了一下我纤细的手指,头也不回踏上了茫茫旅程。 我默默坐在画室,看着桌上风送的那个大大的圣诞老人,还有一盘磁带和一张风亲手制作的圣诞卡,美丽的百合花下面只有一句话:我把我的躯体带走了,却不幸将心落下! 忽然想起曾对风说过,“我的爱情应该是百合,绝对不会是玫瑰”,一颗心猛的颤了一下,起身将磁带放进录音机,按下按纽,传出的是那首最喜欢的音乐: 赠给你一把白雪,却把心丢在荒野。 忍着悲独自走过长夜,为何再不觉的疲惫? 这感觉有谁了解?这个结有谁来解? 离开你是无奈的抉择,却是最妥协的和约。 在风中在雪中,既无泪也无悔,我走的好坚决。 只求在生中,再一次越过冰雪,走向另一个季节。 …… 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沿着脸颊不断淌下。 从那以后,我再没写过爱情,我不知道这最后的醒悟是不是还可以写给任何人看…… 第八章 恋上同桌的男生.上 刚和雷雷做同桌时,我并没有想到我们以后会成为好朋友。 他是我们班最怪的一个,同学戏称“大师”,多少有点揶揄的味道。 每次作画,他都有不少“绝招”。 最让人注意的是雷雷的长发,有一次竟在脑后扎了个小“兔子尾巴”,令任课老师大为恼火,愤怒指着他的脑袋吼道:“头发不剪掉,休想来上我的课!” 第二天,雷雷真的没来上课。 第三天,他来了,头发剃的精光,边进教室边唱:“小呀么小和尚,头光光……”那件由他亲手拆掉袖子改成的牛仔马甲,随着晃悠的身子摆来摆去。 全班哄堂大笑。 我忍不住小声说道:“雷雷,过份追求个性会适得其反!” 雷雷沉默了,既而又笑起来,做了个挺潇洒的动作道:“兄弟们,今天的头像写生课我做模特。” 那天,几乎所有的同学都超水平发挥,被素描老师选走了好几幅优秀作品。 雷雷似笑非笑扯了把我的长发道:“哪天,你也剃光了,让我也超水准发挥一下,怎么样?我保证把你画的很漂亮!” “这怎么行?哪有女孩剃光头的。”我紧紧抓住自己的发梢,使劲摇头。 “有人说,如果我们班的女孩都去做尼姑的话,你将是最漂亮的一个,因为你的脑袋最小最圆……”雷雷神秘的凑在我耳边悄声说,眼里闪着一抹狡黠,随即迅速跃开幸灾乐祸大笑。 我知道我是斗不过他的,也就懒得理睬。 有段日子,雷雷一改平日的嘻皮笑脸,整天埋头写着什么。 “搞创作啊,大师。”我拍着他的肩膀调侃。 “生活有时是很残酷的,但也是一种需要……”雷雷的声音幽幽的,仿佛来自遥远的天宇。 “不懂!”我笑着摆摆脑袋。 雷雷专业成绩比我好的多,甚至在本系都算是侨侨者。他很崇拜外国画家,特别是凡。高。 “凡。高的画形成了独特的粗犷风格,我的心就好象随着他强有力的笔触在跳一样。我想我跟凡。高真的有共鸣之处……”雷雷又习惯性的抚着我的长发大谈特谈了。 我随口问道:“你为什么不喜欢国画呢?” 雷雷撇撇嘴:“没什么意思!” 我立即反驳:“你太片面了,国画能让人陶醉的忘了世上的一切……” 我是喜欢国画的,尤其写意画,让人进入一种妙不可言的意境,我喜欢国画配上古诗古词带给我的那种心醉的感觉,仿佛穿越千年,飞到一个梦一般的世界。 “是吗?”雷雷盯着我怪笑:“也许我将来会成为疯子,而你会成为新一代国画大师吧。” 我神气的冲着他哼了声。 没过多久,雷雷真的做了件被认为是疯子的事,国画课上,他突发奇想脱下袜子,用底纹笔蘸上红颜料涂满两个脚板,然后跳到桌子上,在一张大宣纸上猛跳。后来干脆将调色盒里所有的颜料全部用上,在脚板印上挥洒,俨然一幅光怪陆漓的现代装饰画。 国画老师闻笑声走进教室,望着满脸满手满脚颜料的雷雷,气得哭笑不得。 半个月后,我和雷雷去省展览馆看画展。一进展览厅大门,我便被一幅幅现代味极浓而个性又极强的作品强烈吸引了,并深深陶醉其中。偶尔回头,看到雷雷正站在一幅题名为《你是哪颗星》的油画前,久久凝视,似在沉思…… 看完画展,又去逛湘江大桥。 “刚才你看《你是哪颗星》那幅画时,在想些什么?那画好怪诞!”看到雷雷两手撑在桥栏杆上,望着朦朦胧胧的前方发愣,我禁不住好奇问道。 “我在想,我是哪颗星?哪个星座又属于我?……”雷雷若有所思。 桥下一艘大船鸣着悠悠笛号向前方披荆斩浪,河风夹着丝丝雾水懒洋洋抚摸我们的脸庞。 我看见,一串泪珠顺着雷雷的脸颊无声无息淌下……… 当校园里的绿树繁花纷纷披红戴绿的时候,我们的学生生涯也快要结束了。 第九章 恋上同桌的男生.下 接下来的日子,忙碌而焦燥。 同学们都在为即将毕业踏入社会而设计着各自的出路,教室很少有人,全忙着找工作四处奔走,有的甚至已提前加入南下打工潮。 我不知道明天等待我的会是什么,忧虑惶恐中脾气也变的日益烦燥,有时候会莫名其妙冲着同桌雷雷大吼,有时候又会望着窗外发呆,脑袋一片空白。 雷雷很少反驳我,专心画他的画,被我惹急了也只是对我长叹一口气,有点古怪的笑笑,或者轻轻扯一下我长长的花辫,又将目光投向他的作品。 我觉得雷雷变的越来越沉默了,越来越憔悴。有时几天都不见说一句话,画的画更是越来越怪,让人琢磨不透,偶尔有人用“大师”戏耍他几句也懒得回应,与以前简直判若两人。 当然,变了的不止雷雷,其实身边的同学也变了,似乎一个个都变的深沉又神经质起来,不是忙着请客吃饭,就是在教室里狼嚎鬼叫,拼命宣泄着什么,再没有人能象雷雷那样静下心来搞创作了,包括常陶醉在水彩画里自得其乐的我。 好不容易到了周末,我很想去野外转转,看看绿色的菜地和忙着春耕的农民,转换一下不安的情绪,临走的时候忽然想拉上雷雷,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出去玩了。 兴冲冲走进教室,只见雷雷一个人趴在课桌上摆弄着一些古怪玩意,五颜六色的颜料管丢了一桌,还有小石粒,破布片什么的。他正拿着胶水小心翼翼将一些小石粒往一块厚纸板上粘。 我趴在旁边横看竖看了半天,怎么也看不懂这么高深的“版画”,于是拍拍他的肩习惯性调侃道:“嘻,大师,什么时候改行补车胎了?” “你不懂!” 雷雷头也不抬回答我,仍聚精会神忙着手里的工作。 我呆呆望着他,忽然觉得自己好象也开始变的深沉起来,又好象变的很无知。 我说不清楚那是怎样的一幅画,整个画面都是灰色调,似乎有灰色的沙滩,灰色的河流,灰色的巨石,连那颗划过夜空的流星,擦出的火花都呈现出淡淡的灰色…… “这是我在学校创作的最后一幅作品了,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灰色星魂》,一颗坠落的流星!” 雷雷转头望着窗外,梦呓般喃喃着,迷茫的眼眸布满我从未见过的陌生内容。 “我不懂!” 我的声音有点变调,将自己吓了一跳。 “你知道天上为什么会有流星吗?那是因为地上有灵魂要到天上去,天上的流星才会掉到地上来……”雷雷缓慢低沉的语声仿佛来自遥远的天宇,空洞的双眸有盈而不落的泪。 我感觉自己的心有点莫名的忧伤,还有一丝似有似无的恐惧,是因雷雷的话还是他的画? 我忽然发现自己原来并不了解雷雷,确切点说,是不了解现在的雷雷,那个虽然很怪,却常笑着唱着的雷雷似乎永永远远消失了,现在的雷雷在我心中成了一个破译不了的谜,那么的莫测高深。 雷雷没有陪我去踏青,我也没有了独自去的欲望。 当天晚上,班上几位男生请客去“缘涯”餐馆吃饭,我和雷雷都在被邀行列。 席间雷雷一反常态,又叫又唱,不停向每个人敬酒,喝的又快又猛。 我有点担忧,但却没有制止他。 “兄弟们,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天涯聚无多啊。哈哈哈……”雷雷举着酒杯大笑,使劲甩着搭在额前的那一缕长发,我从他的眼眸内看到了一抹刻意隐藏的忧伤。 “雷雷,少喝一点,会醉的。”我终于忍不住按住雷雷握酒瓶的手。 雷雷看着我,眼神非常复杂,有一丝我从未见过的深情。 我感觉自己的心似乎被烧红的烙铁猛的烫了一下,慌忙缩回了手,身子竟然不争气的微微颤抖。 “嫂子,你,你,你就不要管了,以后,以后我们或许再也没有机会一起喝酒了……”最先喝醉的一个男生醉眼蒙胧望着我摆手。 “你胡叫什么?” 我很生气对着他大吼,既而又莫名其妙哭起来。 我和雷雷虽然常呆在一起,或讨论创作,或斗嘴笑闹,可从来没有言及过爱情,但在同学眼里却认定了我们就是一对。我的性格有点大大咧咧,也就从来没想过要去解释,雷雷更不会解释,或者说是下意识的不想解释。这时候的一句醉语“嫂子”却让我感到心里特别难过,我们真的就要这样走向离散了吗? 雷雷迅速瞥了我一眼,眸子里飞速掠过的那一抹痛楚让我至今都无法释怀,每每想起,心就会一阵刺痛。 后来,酒量不错的雷雷也醉了。 “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 / 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曾经无知地这么想 。。。。。。/ 年轻时为你写的歌恐怕你早已忘了吧 / 过去的誓言就象那课本里缤纷的书签 / 刻划着多少美丽的诗可是终究是一阵烟……” 醉了的雷雷一直不停大笑着唱歌,笑完了又哭。 我很害怕,生怕雷雷在这种大笑大哭中一口气上不来。我想起了那幅叫“灰色星魂”的画,还有雷雷那番关于流星的怪论,心里的恐惧越来越深! 几天后,毕业生最后一次画展,雷雷那幅古怪的“灰色星魂”版画获得了一等奖。 美术老师说这幅画才叫真正的创作。 很多同学都围到雷雷的画前左看右看,可惜没有一个人能看懂画里的含义,“灰色星魂”的价值也因此倍增,并透着一股玄奥。 我紧盯着画上沉沉夜空中那一颗淡淡的灰色流星,脑子很乱。我知道一定是雷雷对生命、对人生的一种诠释,可又无法具体体会出画中的意思,我暗暗恼恨自己太笨。 没过多久,毕业的号角终于吹响了。 我和雷雷是最后离开教室的。 我看到雷雷走出教室门,又回过头深情的望着这一间曾经写满了喜怒哀乐、并度过几个春秋的教室恋恋不舍。 我的眼也不禁有点湿了,摸着校门口那株长青树,无限感伤对阿雷说道:“时间过的真快啊,终于要走向离散了。” 雷雷抬头望天,一言不发。 “不用看了,白天不会有流星的。”我想调侃雷雷,可说出的话却让自己很想流泪。 雷雷的嘴角绽出一抹苦笑。 我发现雷雷的脸瘦了很多,而且苍白的可怕,我很想询问几句什么,可又不知从何问起,只好选择了沉默。 雷雷的车来了。 我突然觉得鼻子好酸。 快上车时,雷雷一把抓住我的手臂问道:“珞珞,我们是好朋友吗?” “是”我使劲点头。 几年来相处的点点滴滴一齐涌上心头。那些快乐的让人心醉的日子就那么不知不觉永远逝去了,而雷雷闹的每一个小笑话,对我的每一次真诚的帮助与关怀都会永远存留在我的内心深处。 “那么,你会忘记我吗?……你不要忘了我,好吗?”雷雷的眼里有一丝恳求与无奈。 “不会的,你永远是我最好的哥们!”我对着将上半身探出车窗的雷雷大声喊道。 雷雷欲言又止。 我看见一串清泪划过他苍白的脸颊,猛的打痛了我的心,我又想起了那幅画,那一颗划过夜空的灰色流星。 “雷雷!” 泪水宛若断线的珍珠滚落我的眼眶,蓦然想起竟没有找雷雷要联系方式,难道我们就要这样断了吗? 雷雷已经听不到我的叫唤了,他的车早已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时光在繁琐的工作中静悄悄流逝,转眼从校园踏入社会又是一年光阴,自从那天在校门口和雷雷分别,就再没有他的任何消息,而我却时时想起他,想起那些快乐的岁月,想起他每一次搞恶作剧后那得意的孩子般的笑脸,想起他用脚 板作画的荒唐,也想起他后来让我感到陌生的那些片段。 想到他,就会想到那一幅叫“灰色星魂”的版画,情绪也会变的莫名的低落和感伤,还有微微的心痛,其实我是在意雷雷的,可是我们却错过了那段最美好的岁月。 雷雷就好象从人间蒸发了,没有一个同学有他的消息。 那天和班上一位同学通电话,无意中提到雷雷,她说雷雷可能生病了,快毕业时,有一次她发现雷雷在吃药,药很怪,上面全是英文。 我的心一阵狂跳,眼前又闪现出雷雷苍白瘦削的脸,赶紧打电话给班主任,查到雷雷家里的电话。在拨到倒数第二个数字时,我的手抖的厉害,最终没有勇气按下最后一个键。 我想起了那幅画,那颗划过天空的流星,还有那一夜聚餐时雷雷复杂痛楚的眼神。我想大哭,我想大叫,我想从二十七楼的办公室窗口跳下去,和城市的街灯溶为一体,归去,归去…… 从此后,我换了好几个城市流浪,直到没有一个同学知道我的去向。 四年了,我不想再去过问雷雷的消息,也不想再联系任何同学,就象雷雷那样在同学中蒸发。 “……地上有灵魂要到天上去,天上的流星才会到地上来……” 每当耳边响起雷雷梦呓般的呢喃,我的眼前总会出现那幅画,那大片大片的灰色调,心便会一次次揪紧…… 第十章 爱情曾经来过 如果早知道那次上岳麓山会认识扬扬,我想,我肯定不会去的…… 那天是个凉风袭袭的周末,我揣着一本速写薄在街上四处闲逛,准备随便吃点中餐便去博物馆看画展。 刚踏进饺子馆,手机响了,是中南大学一哥们打来的,说他们学校下午有好玩的活动,要我一定参加,最后那句“我们正在你最喜欢的那家饭馆等你一起吃饭”将我彻底打动,匆匆忙忙跳上去中大的车。 饭后,我拉着几位哥们追问到底什么活动,其中一位不怀好意干笑:“嘿嘿,我和牛哥打赌,要是能把你骗过来,他就得包我们一星期的饭菜。” 我气不打一处来,瞪着大眼怒斥:“你无不无聊,这么远骗我过来,过份,我先走了。”说完调头就走。 几个家伙拦着我点头哈腰赔不是,最后决定一起陪我上岳麓山游玩,这才让我消了气,谁知道临走遇上他们班长,说下午系里有重要的讲座,必须参加。 我一想起上次被他们拉着去听一个关于土木建筑的讲座,呆坐着煎熬了一下午,赶紧拔腿就跑,才懒得跟他们去听什么对狗弹吉它的讲座,不如独自上岳麓山玩玩! 中大后面有道缺了口的围墙,我们每次上山玩都是从那里爬上去的,可谓轻车熟路,一会儿便上到了半山腰。 山上游玩的人并不多,偶尔闪过一两个身影,非常宁静。 落叶飞花,风摇树语,林间小鸟用清脆的声音欢快歌唱,感觉很惬意,好久没有这样悠闲的与大自然接触了,心里有着莫名的感慨! 我心情愉悦边走边看,转过一个山头,继续往上走。 这里有段长长的石阶,我突然兴起数台阶的念头,垂头小声念着“一、二、三、四……”,一步步朝上走。刚走了小半,一只小鸟扑着翅膀从旁边草丛掠起,吓了我一大跳,回过神,怎么也想不起数到几了,只好跑到台阶最下面重新开始往上走。 这次走了一多半,忽然听到头顶传来戏谑大笑。 我一惊,猛的抬头望去,只见台阶尽头坐了位穿灰色夹克的男孩,笑望着我,脸上尽是调侃的表情。 我习惯性挥挥拳头脱口而出:“还敢笑,信不信我跟你翻脸!” “好,好,我不笑,你可千万别和我翻脸,想我扬扬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女孩子翻脸。”扬扬鼓着嘴,努力忍着笑意。 “神经,我又不认识你,怕什么怕!” 我嘀咕一句,又想不起自己数到几了,天生对数字就很迟钝,没办法,只好再下去重来喽! 刚转身,扬扬便再次爆出大笑:“哈哈哈,莫非又要下去重来?天哪,你太笨了,我闭着眼都知道有多少级,要不我告诉你算了……” “打住,不许说!” 我吼了句,飞快朝下跑。 扬扬笑的张狂而可恶。 我念了声佛号,抛开一切杂念总算顺利数完。 扬扬还在不停狂笑,双手抚胸俊脸微红,让我很是恼火,恶狠狠瞪着他啐道:“笑什么笑?没见过这么笨的人吗?” “说实话,你真的很笨,你这人一见就是那种只有一边脑子发达的人,你的数学成绩肯定很差吧!”扬扬并不理会我的怒气,依然自顾笑着。 “咦,你怎么知道?我生平最恨的就是数学,高中数学还考过零分呢!”我凶恶的目光换成了好奇。 “不是吧?零分?哈哈哈哈,老天,你比我想象中更笨,介不介意说说你的零分是怎么考来的……”扬扬饶有兴味盯着我的脸。 我坐到扬扬旁边,一脸神秘压低嗓门道:“你看过《欢乐英雄》这本武侠小说没有?” “看过,写的挺好的,怎么?难道和你拿零分有关?”扬扬一脸讶异。 “嗯哪,考试头天晚上我熬夜看完这本书,第二天仍不能从激动中抽身,等我魂游太虚把整本书都回忆一遍的时候,交卷时间到了,而我才做了一道题,更糟的是那道题还做错了,老师非常生气,在我的试卷上画了个大大的鹅蛋,为了这个大鹅蛋,我老爸差点和我断绝父女关系,唉,往事不堪回首啊!” 我一会陶醉一会悲叹,把扬扬看的一愣一愣的,然后大笑不止…… 扬扬是刚从湖大毕业的研究生,北方人,在一家不错的外企工作,巧的是我大二时曾在他公司那栋大楼实过习,彼此的话题自然多了起来。 下山的时候,扬扬说请我吃晚餐。 “珞珞,给个面子嘛,就当我为自己害你多数一遍台阶陪罪,怎么样?”扬扬眼里又溢出那种戏谑的光芒。 我爽快答应:“好吧,给你个面子。” 坐出租车到五一路随便找了家中菜馆,点菜的时候,我就要了西红柿炒蛋和红烧豆腐。扬扬拿着菜单殷勤的劝我再找些喜欢吃的。 我摇头。 扬扬只好自己胡点了一通。 餐厅人不多,有和缓的音乐淌过,如水一般缭绕,非常舒服。 扬扬凑过头压低声音道:“珞珞,你点的这么廉价,是不是怕我付不起帐?还是怕欠我人情?” 我坦然微笑:“都不是,我只吃我喜欢的,能吃多少要多少,不喜欢浪费。” “哦,你喜欢豆腐和西红柿炒蛋?”扬扬似是不信。 “嗯,豆腐既可口又含有丰富的营养,特别对女孩子身体很有好处,我至少能烧十五种不同的豆腐菜。至于西红柿炒蛋就更不用说了,鸡蛋营养价值高,西红柿有美容的功效,味道也不错……”我对美食和养生都感兴趣,平日看的书不少,说起来如数家珍。 扬扬轻笑:“这样啊,看不出你挺会吃的嘛,其实我也喜欢西红柿炒蛋,只是自己不会炒。” 我随口说道:“很容易啊,把西红柿切成两半,放进开水中烫皮,切片待用。鸡蛋磕碗里打散,油热倒鸡蛋液炒熟装盘,下西红柿快炒,倒炒好的鸡蛋,加盐,快速翻动出锅,上面洒点葱花……” 扬扬抓抓头皮道:“听起来好象容易,不知道做起来怎么样。” 这男人其实挺可爱的,虽然比我大了好几岁,却是童心未泯,莫名让我感觉亲切,仿佛认识很久的老朋友。 临分别,扬扬找我要电话号。 我不是很喜欢将手机号随便留给别人,略迟疑几秒,最后还是告诉了他。 扬扬显得很高兴! 与扬扬的交往就这样开始了。 有空闲的时候,扬扬会打电话找我出去逛街,两个人从五一路走到黄兴路,或是去桔子洲打水漂玩,随意聊着一些天南地北的话题。偶尔,扬扬也会陪我去看画展,我看画,他看我。扬扬说不懂什么是艺术,看着一堆色彩眼睛疲累,还不如看看我不施脂粉的小脸,习惯了他的调侃,懒得跟他计较…… 不知不觉,与扬扬不冷不热交往了大半年,从未涉及过敏感话题。 扬扬常用探询的目光看我,他说我有时象碗里的清水,清亮而透彻;有时又如一湾老潭,深不见底。 我总是不置可否笑笑,不和他辩驳。 在拒绝了扬扬第二十次邀请后,我终于还是去了他家。 那是一套租住的两室两厅的房子,装修很漂亮,站在阳台便能望见奔流的湘江水,还有泊在岸边的破船,沐着淡淡灰雾,忧郁而沧桑。 中餐是我做的,扬扬说想吃西红柿炒蛋,说按我教的方法做了很多次,没有一次做的如意。 我系上围巾给他演示,动作熟练将炒好的鸡蛋装盘,随口说道:“西红柿炒蛋,最重要的是不能加水,加了水便淡而无味了。” “是不是就象爱情,参了水便淡而无味?”扬扬的声音显得怪异。 “什么?我不懂!” 我一愣,脱口而出,有点慌乱将视线移向一边。 杨扬意味深长注视我一眼,端菜出 去了。 我的心里莫名惴惴不安,吃完饭执意马上回家。 扬扬无奈,只好送我下楼。 接下来,是我们认识一周年的日子,而我也即将毕业走向社会。 扬扬打电话说请我吃中饭。 我说想去平和堂看看有没有葫芦丝卖。 扬扬带着我转了好几家商场都没找到,只有放弃,直接搭车上火宫殿用餐。一桌子辣食吃的我红光满面,咧着嘴如同鼓风机,只怪我平时很少吃辣食,还真受不了这股子辣劲。 扬扬坐在对面,望着我龇牙咧嘴的糗样窃笑不已。 吃完饭闲逛,扬扬又提议去喝茶。 茶馆非常幽静,环境很好,高山流水的音乐在朦胧的光影里缓缓流淌,浪漫而温情。 扬扬迟疑道:“珞珞,我们都认识一年了,我想,有些话,有些话我想说……” 我的心忽然开始发慌,不明白自己怕什么,小小的抿了一口茶,努力挤出一抹淡笑道:“有什么话就直说咯,如果需要帮忙,我一定为哥们两肋插刀……” 扬扬脸上闪过一丝挫败,神情复杂道:“珞珞,你,你……,算了,不说了,我怎么觉得和你谈爱情这个话题,居然有种犯罪的感觉呢!” “是吗?呵呵,那就不说咯,反正我也不懂,找我探讨肯定是说不清的……”我的内心更慌乱了,努力维持着脸上的平静,莫名有点讨厌自己的虚假,到底在害怕什么? 短暂的沉默。 扬扬望着窗外,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 我只是笑着,偶尔回应几句。 时间一分一秒流淌…… 扬扬突然涨红脸,沉声道:“珞珞,你能不能不要这样嗯嗯哪哪的,你就算骂我几句我心里也舒服些,求求你别这样应付我……” 我豁出去道:“好,那我就骂了啊,你这个大变态,把我叫到这种鬼地方到底要干吗?能不能别再叽叽歪歪了,我老爸老妈还等着我回去做晚餐呢,我可不可以先回家啊?” “那好吧!” 扬扬脸上有着受伤的表情。 我的心忽然掠过疼意。 我没想到扬扬那么快就走了,而且是选在我的生日离开。 那天清晨,我刚起床便听到门铃响,花店的小伙子捧着一束洁白的百合花,还有一个镶满了百合的蛋糕,每个熟悉的朋友都知道我最喜欢百合花,却不知道除了纯洁无瑕,我更喜欢它暗含的意思,百合,百年好合! 扬扬只给我留了一句话:“珞珞,认识你是我的幸运,也是我的不幸!” 扬扬辞掉这边的工作去了上海,去了我目光无法触及的远方,给我留下的只有满城市的回忆,还有挥不散的惆怅,而我至始至终都搞不清,自己到底是害怕扬扬,还是害怕爱情,或者压根就是个怯懦的人! 最后一次与扬扬联系是情人节。 手机里显示着一个陌生的号码,按下接听键,电话那边却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声音,久违的扬扬。 扬扬的声音有着明显的颤意,扬扬说他有女朋友了,和我一样是双眼皮,和我一样是长发,和我一样会做西红柿炒蛋,只是炒菜的技术比我差…… 我忽然想起扬扬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短的是人生,长的是牵挂! 第十一章 再回到他的身旁 一遍遍听着水木年华的《在他乡》,禁不住泪落千行。 似乎好多年没有相见了,我都快忘了要去回忆他的模样,真的是太久了,原本以为什么都不会再想起,然而那一刻,所有隐藏的记忆全都清晰浮上脑海,刺的我心一阵生疼、生疼…… 剑哥哥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正在客厅边拖地板边悠闲的随着音乐大声狂吼《在他乡》,一直很喜欢这首歌,却很少能感受到其中的忧伤。 “珞珞,有件事,有件事,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剑哥哥在电话那头长久迟疑着。 “说吧,什么事?是不是老家又有人给我寄吃的了?好开心哦!”我握着话筒,藏不住眼角眉梢的笑意,远在他乡,最渴望的就是故土的美食。 “珞珞,阳陌,阳陌,他,他死了,前天晚上死的,上午已经下葬了……”剑哥哥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声音低沉的吓人。 电话失手掉到地上,我整个人懵了,有一种五雷轰顶的感觉。 阳陌他死了?他死了?怎么可能? 阳陌是我的小学同学,一个长相非常清秀的男孩,温温柔柔的样子,脾气超好。 那是我刚到上学年龄的时候,父母工作很忙,没空照顾我,便狠心将我放回了湘西老家,在那个山清水秀的小县城,我度过了几年美好的快乐时光。 阳陌一直是我的同桌。 儿时的我十分顽皮,嘻皮笑脸拖住男生,强行在人家头上绑小辫辫那是经常的事,唯有阳陌从来没被我欺负过。 阳陌对我非常好,经常从家里给我带好吃的,耐心给我讲解每道不会做的数学题。因为讨厌数学,我很少能考及格,每次语文考了第一名上台领奖时,数学老师便会站在一边狠狠瞪我,让我有种羞愤交加的感觉,也越发讨厌数学了,一到数学课便打瞌睡,要不就偷偷画漫画玩。如果不是阳陌,或许我连初中也考不上。 后来,阳陌自告奋勇当起我的数学补习老师。 阳陌的成绩很好,尤其数学,每次考试都能拿满分,也是从那时起,我首次知道崇拜一个人是什么感觉。短短一学期,阳陌硬是将我从倒数第二名补到了前十名。无法想像一个十二岁的男生,到底在我身上花费了多少心血。为了让我完成每次布置的数学作业,他把所有零花钱都买了零食哄我,甚至将家里带给他的东西全让给我吃。 十二三岁,应该算是敏感的年纪,那时和阳陌接触多,每次上学放学都和他在一起,甚至只要有阳陌在,我的书包便从来不会挂在我的肩上,身边同学开始嘲笑我们早恋。 我是不懂什么早恋的,不懂,所以脸皮厚,不知道羞愧,依然拉着阳陌的手蹦蹦跳跳,全然不顾他染满火烧云的脸。 那是一段多么美好而纯真的青梅竹马岁月,每每忆起,总会情不自禁幸福偷笑。 小学毕业,我以不错的成绩考入重点中学,阳陌与我同班,巧的是老师编座位时,居然又将我和阳陌编到一起。 慢慢长大,懂得了羞涩,我不再象小学时那样无所顾忌在人前牵阳陌的手,学会了自己背书包,学会了走路和阳陌保持几步的距离,也会在不经意遇上阳陌的目光时,慌乱躲开…… 一年后,父母将我接回省城,恋恋不舍告别那个一直让我认为是家的地方,告别一直让我以为是依靠的阳陌。 过了一学期,我才给阳陌去了一封信,满信封都是小学时的美好回忆,还有对故乡的不舍。阳陌很快回信,关于那些记忆只是一笔带过,更多的是对我学习和生活的关心,还有关于他自己的梦想。 不知不觉信来信往,很快过完初中时代,进入紧张的高考阶段,和阳陌仍是淡淡来往着,不冷不热通着书信。那时班内班外有几位男生追求我,可惜,没有人能比我心目中的阳陌更好,没有人能洗涮掉那段曾经最美的回忆。 后来,阳陌报考了医学院,而我也如愿以偿跨入美术系大门。 那个暑假我回了一趟老家,见到了阔别几年的阳陌。 那天,剑哥哥说单位有几个哥们聚餐,强行将我拉去凑热闹。 刚踏进酒店大门,坐在对面的男孩猛然抬头,那两束熟悉的目光刺的我一阵晕眩。 阳陌,是阳陌! “珞珞!” 阳陌脱口而出,整个人呆了。 原来阳陌的父亲和剑哥哥是同一个单位,平时玩的很熟,正好阳陌放假回家,大家便把他拉来了。 “啊,差点忘了你们是老同学了。哈,珞珞,怎么样?剑哥哥拉你来玩来对了吧!”剑哥哥愣了下,马上哈哈大笑。 我羞的面红耳赤,慌忙打了声招呼,乖乖坐到剑哥哥身边,不再吭声。 几位哥们并不知道我和剑哥哥是堂兄妹,以为我是剑哥哥的女朋友,拿我开了句玩笑,窘的我满脸尴尬,抬不起头来。 “你们胡闹什么?人家是亲兄妹,乱开什么玩笑?!”可能是我的难堪引起了阳陌的心疼,他显得略有点激动,白晳俊秀的脸上涨的通红,狠狠瞪了眼那些瞎说的家伙。 几位哥们赶紧向我道歉。 席间偷偷打量了一下阳陌,长高了很多,好象比儿时更秀气了,瘦高的个子,架着近视眼镜。一身洗的发白的牛仔装干净整洁。浑身透出一股浓浓的书卷气。 多年以后我才明白,为什么我会那么欣赏书生味浓的男孩。 聚餐结束,剑哥哥和几位哥们到楼上打台球,阳陌借口老同学多年不见,想和我聊聊把我约到了茶吧。面对阳陌,我莫名的羞怯不安,手里捧着茶杯机械转着圆圈。 “珞珞,你好象变了很多,小时候那个假小子不见了,文静的让我都不敢相信是我认识的那个珞珞呢!”阳陌审视我,嘴角挂着淡然微笑。 “长大了当然会变嘛!”我的脸又红了。 “时间真快,转眼我们都长大了,想想那时候,真的象做梦一样……”阳陌转头望着窗外,完全沉入到回忆中去了。 我的记忆也飞到了多年前,谈话渐渐变的无拘无束,过去,现在,未来,聊的不亦乐乎,气氛十分融洽。没想到事隔多年,我们还能这样开开心心的坐在一起聊着一些快乐的事情,两人不知不觉便聊了一下午。 可惜时间匆匆没能和阳陌多聚,才在老家呆了两三天,老妈便打电话催我回城。 临走的时候,阳陌和剑哥哥到车站送我,阳陌只是道了一声“一路顺风”便不再说什么,我能从他沉默的脸上看到深深的眷恋。 新的学期开始,忽然接到阳陌的电话,不经意聊了一会,阳陌似是开玩笑问道:“珞珞,你这么可爱,肯定有不少男生喜欢吧?应该有男朋友了,对不对?” “没有啊!”我想也没想回了句。 “真没有?要不让我暂时充当一下,如何?”阳陌的语气有点戏谑的味道。 我愣了下,条件反射回道:“讨打,亏我还把你当好朋友,居然敢拿我乱开玩笑!”心里有点莫名的慌乱。 阳陌不住道歉,言毕挂了电话。 我的内心有着说不出的失落,自己也搞不懂为何会这样。 从那以后,阳陌不再给我打电话,只是偶尔写封信,说着一些平常的事情,字里行间藏着淡淡的牵挂。 再一次见到阳陌,是在快毕业的那个寒假,回老家给几位叔伯拜年。 人来人往的老街上,一只大手忽然拍在我的肩头,吓了我一大跳,猛然转头,一张再熟悉不过的俊脸跃入眼帘,阳陌穿着灰色的风衣,一脸微笑望着我。 阳陌在县人民医院实习,准备毕业后回家乡工作。阳陌说他有女朋友了,是本医院的护士,邀我去他的宿舍坐坐,介绍女友给我认识。 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让我非常震惊,莫名心疼了一下,赶紧调整脸上的表情,笑 着祝福他,并随他来到他的宿舍。 阳陌的女友正准备做午餐,看到我立即绽开笑脸过来打招呼,挺漂亮的女孩子,长的比小巧的我还要小巧,看上去十分单纯,与阳陌很般配。 “丽丽,这就是我常给你说的珞珞,我小时候的死党。你们聊,我去买菜。”阳陌笑着介绍完,转身下楼去了。 丽丽很健谈,我们很快聊的如同多年老友。 丽丽说常听阳陌聊起我,可以看出我们的感情肯定很好;丽丽说阳陌有一个小皮箱,里面全是我写给他的信,还有我们小时候画过的画,做过的作业,凡是有我的东西,他都收在那里;丽丽还说,阳陌有五本日记本,里面全是关于我…… 我的心很疼,很疼,我不知道我脸上一直保持着的微笑,是不是太虚假。 “呵呵,我们是儿时的童伴,经常在一起玩。阳陌恋旧,象个孩子,小时候的东西还抱着不放,我早就忘记了。”面对这个单纯的女孩,我虚伪的掩饰着,努力让自己笑的坦然。 吃饭的时候,我装作不经意说起我子虚乌有的男朋友,我看到阳陌正夹菜的手重重抖了一下。丽丽背对我们盛饭,没有看到阳陌瞬间苍白的脸。 我生平第一次恨透了自己的虚假…… 用完餐,我找了个借口执意离开,努力保持笑容的脸蛋让我有种抽筋的疼痛,还是赶紧走吧! 几天后,我悄悄溜回了省城,离开一直让我深深眷恋的故乡,没有向阳陌道别。 又过了一年,阳陌从剑哥哥那里要了我的手机号,给我拨了个电话,聊了几句后,我不经意问起丽丽,阳陌轻描淡写道:“分手了!” 半年前,阳陌再次拨响我的手机,声音显得非常苍老,差点让我不敢相信是他。 阳陌说他要结婚了。 我笑着恭喜他,说有机会一定回去参加他的婚礼。 阳陌淡淡说着“谢谢”,语气冷淡的似乎那是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的事。 再下来,阳陌就走了…… 我默默缩成一团坐在沙发上,任泪水肆无忌惮打湿胸前的衣衫,一个人坐了很久很久,残酷的清理着所有美好的回忆,直到夜幕降临。 我无法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阳陌他还那么年轻,他还没来的及结婚,怎么就走了?我只希望这只是一个梦,一个很快便会醒来的梦! “剑哥哥,我不相信,我一定要再征实一下,这,是真的吗?”我握电话的手抖的厉害。 “珞珞,是真的,阳陌他真的走了,还差三天,他就要结婚了……,不明白一个无病无痛的人,怎么就这样在睡梦中走了……”剑哥哥长叹。 我抱着话筒,忘了让泪水流下来。 音箱里,水木年华还在伤感的吟唱着: …… 不知道这条路还有多长 人静的雨夜想起了她 她的挽留还萦绕耳旁 想起离别她带泪的脸庞 你忍不住地哭出声响 我多想回到家乡 再回到她的身旁 看她的温柔善良 来抚慰我的心伤 就让我回到家乡 再回到她的身旁 …… 第十二章 流泪的逃兵 “爱和爱终究只是一朵花,风吹尽叶片时她会掉下!” 这是最后一次与枫翎见面时,他留给我的话,那天正好是我们相识足足一周年的日子! 我是2002年上半年住进h网的。 枫翎是北方人,在长沙某高校读研究生,比我早进h网两个月。 那时我主要在163和tom网混,在h网呆的时间不多,我喜欢满网络游窜,涂写一些无病呻吟的文字在论坛乱发,和一大堆莫名其妙的网友策的如火如荼。 后来,是我的一篇小说引起了枫翎的注意,那是我发在论坛的第二篇文章。枫翎给我发了封长长的电子邮件,通篇都是对我小说的见解和建议。 我心里很感动,从未有人象他那样耐心帮我分析过文章的优劣。 我开始将大部分上网时间投在h网,也会将每篇满意或不满意的文章发上来,我知道枫翎一定会耐心去看,也会耐心的帮我点评。 不久,和枫翎开始q聊。对他,我有着一丝莫名的尊敬,或许是因为他对我的小说提出的那些独特的见解吧。其实,枫翎自己是不写小说的,他只写诗,而他写的诗也流行了很多网站。他的诗或深邃悠远,或清丽脱俗,如水一般洗涮着我的内心,让我心甘情愿做那婆娑柳树下瘦瘦的吟哦者! 说实话,枫翎并不是个多幽默风趣的人,可是他的执著和真诚却有着让人难以抗拒的魅力,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不懂,只知道自己已在不知不觉中开始在意他的每次点评,他的每句说话。而枫翎,似乎也在无形中多了一丝温柔。 那时候我还没有毕业,在汽车南站附近一家单位实习,离家远,所以住在单位。 网聊了两个月,与枫翎互通了手机号。 那个凉风席席的午后,我一个人在单位门口闲逛,手机响了,是枫翎。 “寞儿,我在乐器店看箫,有没有空过来帮我参详参详?”枫翎的语气很熟络。 “好啊,我马上过去!”我爽快答应,没有首次通话的陌生。 我们相约在友谊商城见面,并说谁被对方先认出便得请客吃晚餐。 当枫翎走到我面前准确叫出我名字时,我不禁大吃一惊,在我心里千百次描绘过的他竟与眼前有如此大的反差。 枫翎二十三四岁的年纪,一点也不刻板呆滞,没有一丝老夫子的深沉,相反显得清纯。瘦瘦高高的枫翎就那样抱臂站在漫无边际的蓝色巨型广告牌前朝我淡淡微笑,深深的酒窝,唇边挂着一抹让人过目不忘的忧郁。 我唇角上扬,轻轻的笑了。 华灯初上,天空飘起细细雨丝。 枫翎要回学校去了,我伫立街边送他。 枫翎只说了句“再见”便跨上公共汽车,没再探出脑袋。 随后收到枫翎的电话,略带沙哑的声音有着一丝颤栗:“我没有勇气探出车窗看你,我只能默默想象雨中的你,如一株盛开的兰草……,寞儿,很高兴认识你!”末了,又压低声音笑着调侃一句:“真想把你揣在衣兜里带回来!” 我一怔,随即哈哈大笑打趣:“你真酸!”眼却莫名湿了。 这一次的见面,与枫翎之间的感情似乎有了一丝微妙变化,好象不再是纯粹的友情了,枫翎开始在电话里关心我的生活起居,这种变化让我感到温暖,也有点不太适应。 我是如此的渴望和害怕着这种感觉! 转眼,夏日一天天消瘦,蝉歌渐远,又是黄叶满天飞的萧瑟季节。 枫翎约我上岳麓山看枫叶,枫翎说最喜欢火红的枫叶,那是热烈与梦幻的结合。 相对坐在漫天飞舞的红枫树下,枫翎终于向我坦露了他的感情。 我涨红着脸一声不吭,傻了,怎么回的家我不知道,只知道脑子一片混乱。 当午夜的钟声撕开沉沉的夜幕,渴望与爱情最终枕着窗外飘飞的黄叶,破灭在薄薄的风雨里。 我还是做了爱情的逃兵,找借口工作太忙远离了网络,手机也天天关着。偶尔忍不住以过客的身份潜到h网看看枫翎的诗,那大片大片忧伤的散句,我的心便会莫名的酸痛。 枫翎说的对,在感情上,我确实只是一个懦夫! 我甚至连在网上和他说话的勇气都已丧失,而他,仿佛也习惯了没有我的网络。 好久没有收到他的短信,好久没有看到他的邮件,在遥远的网络这边,在这个黄叶子红叶子半绿半黄叶子唱着歌纷纷告别树枝的季节,我孤独的守在电脑前坐成了一幅苍白的风景。 再次收到枫翎的电话,已是草长莺飞的三月。 枫翎说马上就要毕业了,已被分回他家乡那座城市,也许不久后就得离开长沙回单位报到,希望能再见我一面。鬼知道我竟提不起勇气拒绝,虽然心里有一万万个声音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去,可我还是去了。而那一天,正好是我们在h网认识一周年的纪念日。 枫翎带我参加了一个小聚会,全是枫翎班上的兄弟。餐桌上有着一丝压抑的伤感,或许是因为毕业在即吧。他们发泄般拼命酗酒,醉了好几个人,最后,枫翎也醉了。 “春天刚刚来临时,oh燕子呀,是否你已经再度找到你的家,出门的路要当心。oh燕子呀,忽晴忽雨忽暗忽明,忽然夕阳已西下,孤孤单单放单飞的燕子呀,所有的人都在等,等待你回家。出出入入的风声,oh冰冷呀,越来越远越来越远,越过了温暖的家……”醉了的枫翎语无仑次唱歌,又哭又笑。 我很害怕枫翎这种疯狂的举动,印象中他一直是个文静内敛的男生,何时有了这种面貌? 枫翎的室友将他扶回宿舍,我也跟着去了。 我想,至少得等他酒醒了再走吧! 枫翎的电脑开着,桌面赫然是我的照片,他的室友说,常见枫翎久久坐着电脑前盯着我的照片发呆,还说枫翎常在半夜醒来坐到走廊没完没了抽烟…… 我的心一阵痛楚,努力忍着欲夺眶而出的泪水! 枫翎醒来时已是黄昏,看到坐在床前的我似是吃了一惊,随即攥住我的手道:“寞儿,我再问一次,你愿意跟我去北方吗?” 我沉默着缩回手,转身离开。 “我知道,爱和爱终究只是一朵花,风吹尽叶片时她会掉下!”枫翎呢喃的声音。 转回头,看到两行清泪正顺着枫翎的脸缓缓滑下! 我又一次从枫翎的世界里消失,扼杀了那个id,抛弃了手机号,丢掉了qq,甚至离开了实习的工作单位。 半年后,我还是忍不住网络的诱惑,又注册了一个新id进了h网,小心翼翼改变写作风格,只是不想被枫翎认出。然而,两个月后,一封站内短信让我看到了自己的失败,那是枫翎发的,他也注册了新的号,他说不相信我会真的离开,所以他一直在各个id之间寻找我的踪迹,只要我在,就不一定能找出。 我,无言! 接下来,我再一次消失,同样扼杀了这个新id。 这一次,我逼着自己消失了整整一年多,直到去年冬天才回到h网,没有人会在原处等那么久的,我想,这一次我和枫翎是彻底了无缘份了,内心有了淡淡的苦涩。 我开始在h网各个论坛乱窜,拿着文章图片四处乱发,下意识期待还能被认出来。虽然心里明白,这是不可能的,或许他早已不在这里了。 这个多愁的五月,我开始策划自己的流浪之旅,兵马俑,莫高窟,敦煌……,不经意间将枫翎工作的城市定成了旅游的头一站。 终于来到这个历史闻名的古都,这里是枫翎的家乡,也是枫翎工作的地方,而枫翎呢?又生活在城市的哪个角落呢? 我为自己找了套七楼的房子,每天站在阳台上远望这座陌生的城市,我在渴望什么?或许是希望某一天的某一 时刻,那个叫枫翎的男人忽然出现在楼下吧,可这又怎么可能呢?世界太大太大了! 望着楼下那蹒跚而过的流浪狗,我的心禁不住一阵感伤,自己又何尝不是一只走失在六月的流浪狗? 好几次想要走人,奔向旅程的第二站,可怎么都提不起离开的脚步,我不知道我还在等待什么! 打开电脑,进入h网论坛,有新消息的提示,点开,那是一个陌生的名字。 “寞儿,我知道珞珞就是你,我也知道你已经来了我这里,不要再告诉我什么你没有感情,谁会这样绞尽脑汁去躲避一个不在乎的人?你已经逃了两年了,还要再逃吗?告诉我你住在哪里吧,下班后我过去接你……” ——是枫翎! 原来,世界也可以这么小,小到无处可逃! 我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既而轻轻扬起嘴角,微笑…… 第十三章 距离之美 总向往轮船,向往迎着海风,劈波斩浪的豪壮,让心跟着白浪尽情飞扬。 日复一日,这个梦想因不可实现而变的愈发深刻,比以往更强烈向往有一天能倚在船头,欣赏那种波涛汹涌、卷起千堆雪的壮观景象,幻想着那份惬意是如何如何的让人心醉。 周末与乔乔去看电影。 茫茫无际的海面上,一艘巨大的轮船由远及近,溅起的浪花拍打着船舷,发出雄浑的吼声。船头,美丽的女主人公优雅的依着栏杆,风静静掀起她的长发、裙裾…… 我不禁凑到乔乔耳边惋叹:唉,真不知坐船是什么滋味,好想试试呢! 乔乔曾任校文学社社长,是他执意将位置传给了资历最浅的我,用他的话说,我的文字让他心疼心惜,而他相信我比其他同学更胜任社长的职务。 乔乔偏头望了我一眼,唇边掠起一抹笑意,轻声道:“元旦带你坐船去洞庭湖玩吧!” 我不禁怦然心动,笑弯了眼眸问道:“真的?” 乔乔点点头。 这时候,我已如愿考上美术系八个多月,学校就在长沙。 湘江河边,桔子洲头每天都泊着轮船,我几次从大桥上走过,依着桥栏杆久久望着向往了那么多年的轮船,所有的梦幻似乎都因为与乔乔的约定而变的真实起来。 元旦,乔乔被上海某杂志社邀请参加文学笔会去了,我的坐船梦自然又告破灭。 独自一人坐在桔子洲头,凝神望着一艘艘满载乘客的轮船渐渐远去,细细想着,才发觉船于我已不仅仅只是船。 小时候最爱听故事也最爱看书,听的看的都是展示人类最美好世界的童话,幼小的心中存下的全都是真善美,以为人生就如同童话那样,美的宛若天堂,而我们都是幸福的天使。后来逐渐长大,读的书多了,遇到的事也多了,便知道世上有很多赤裸裸的龌龊是不同于童话的,阳光并不能普照到每个角落,还有些地方是阴暗的,没有光明的。 高二那年,休学一期南下打工体验生活,再到返回校园,摸爬跌滚中看够了世态炎凉,饱尝了饥寒交迫,也厌倦了尔虞我诈,无形中多了几分沧桑与成熟,也沾染了不少人情世故。 在这个繁华但相对平静的大都市,在不安与浮燥混杂的大学校园,不管如何用白球鞋羊角辫装饰清纯,也找不回中学时代的豪情壮志与无忧无虑了,岁月不是影片,我们都倒不回去,唯有少年时期就开始编织的轮船梦,到如今依然没有褪色。在深深哀叹自己庸俗之余,也庆幸还有那么一丝鲜活的怡然神往…… 从此以后,我不会再给自己踏上轮船的机会,不想去亲身体验浪花飞溅,淘尽英雄的豪放。白壁无暇只因肉眼凡胎无法看到。世上原本没有入尘世而不沾染的圣品,原本就有很多东西只宜远观而不可近看,我又何必要让自己的人生多一份遗憾呢? 轮船将永远成为我心中最美好的向往…… 第十四章 云的爱情 认识云是在朋友的生日宴会。 那天,云一袭洁白长裙,柔态自如与每位朋友打着招呼,然后优雅的坐在沙发上,美丽的脸庞始终挂着淡淡笑意。 或许是言谈间的融洽,离开的时候与云互留了电话号码。 从那以后,开始与云来往,是缪斯让我们结缘,也是缪斯带给我们心灵的相通,谈到文字,云总是一脸的意气飞扬。 云是那种拥有过美丽也拥有过沧桑的女孩,这些沧桑与美丽让她与平庸截然断裂开来,她的心灵世界就象一片海,有潮起也有潮落,在无数个平淡而艰辛的日子,云已习惯让心灵之舟泊于自己创建的梦幻港湾…… 云本来有个幸福的家庭,但自从十年前做包工头的父亲与做教师的母亲愤怒离婚后,她的不幸便开始了。父母很快有了各自的家,似乎都忘了她这个拖油瓶,云只好跟着年迈的奶奶生活。没有父母照顾的日子,云用稚嫩的脚在自己的人生道路孤独而顽强的走了下来。 云喜欢写作,写了大堆的文字,读云的文章就如同让一条清澈的小溪从心头缓缓淌过一般惬意。那种清新里夹着的淡淡忧伤,深沉里含着对生活的感悟与对生命的热爱,总是让人久久感动。 云常说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部书,你细细翻阅,才发现一些美丽和沧桑是你想像和刻画不出来的,甚至是你的生命无法走近的…… 说这话时,云一脸平静,圣洁的宛若被月儿涂上了一层银色光辉。 云其实是个非常有魅力的女孩,云的魅力来源于那份超凡脱俗的淡雅,还有荣辱不惊的从容。 云曾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 云的善良注定她得付出一个少女最美丽的青春为那段爱情划上一个伤感句号,男孩另有所爱后,云的心却一直泊于那片爱海无法归岸。为了男孩,云不仅付出初恋岁月所有的真情,还毫不忧虑放弃了大都市安逸的工作,随男孩到了他家乡那座偏远的小山城,遗憾的是最终还是孤独的站在爱情的栅栏外,看着恋人的背影渐渐走远。 我不敢想像当初一切似乎都变的没有意义的云是怎样面对自己心灵的创伤的,可云毕竟是云,泪流在心底,笑却写在脸上,她终于从情感的雨季里走出来了,尽管她仍无法欺骗自己:她忘不了那份恋情! 我握着云纤细的手,怜爱的说道:“忘了他吧,他不值得你这样!” 云对我淡淡一笑,旋即垂下长长睫毛,幽幽道:“我能忘得了他,但我忘不了我倾注全部真诚的爱情,爱着的本身就是美丽的,那记载了我最真实青春的日子,我又怎么能忘得了呢?” 云扑闪的睫毛下涌出两行清泪。 我的心猛的颤栗了。 爱不一定有了结果才叫爱,爱也不因为一方的放弃或背叛便没有了价值,爱在云的眼里是一首旖旎的诗,更是一个美丽的童话,云的心里永远鲜活着最脱俗的爱情,在青春的岁月里,云看重的是怎样经历过,而不是拥有什么。 这是怎样一个不被世俗困扰,不为现实动摇的女孩啊,一直不相信爱情也不愿恋爱的我,从不知道人的情感竟能凄美到如此地步,如此的让人心碎而又心醉,我不禁为那个辜负云的男孩深深惋惜,竟让自己错过了这么好的女孩。 最后一次见到云是在这座都市的站台上,当火车缓缓滑动,仍穿着那袭洁白长裙的云从窗口探出脑袋,从容的挥手与我告别,脸上一如既往挂着淡淡的笑…… 第十五章 有一种情 瑶瑶是洛夕的死党,两人一起上学一起逃课,一起潇潇洒洒缀学闯深圳,又一起回归学校为高考冲刺。 那个浪漫而温柔的雨季,同年级一位非常优秀的男孩爱上了瑶瑶,瑶瑶却不能接受,委婉的拿高考做了拒绝的借口。不是不喜欢,只是不能喜欢,瑶瑶的梦想在未知的远方,不想过早陷入爱河伤人伤已。 高考结束,洛夕如愿以偿考上了师大美术系,瑶瑶却以一分之差成了命运的弃儿,巧的是那位叫陆迦的男孩正好与洛夕考到同一所学校。 瑶瑶没有复读,而是毅然选择去远方寻找自己的梦想。 临走前,瑶瑶很郑重将陆迦托付给洛夕,不许他受到任何伤害。面对如此深的信任如此重的责任,洛夕不知是受宠若惊,还是惶恐不安。 从此以后,洛夕成了陆迦的跟班,洛夕抽出很多时间陪陆迦,拼命读很多书充实自己,以便和痴爱文学的陆迦有永远谈不完的话题,学玩各种乐器,只要他想听,哪怕弹的手指流血,也义无反顾为他演奏,变着法儿逗他开心。然而,陆迦却并不快乐,很少见他有笑的时候,眉心总是紧紧锁着。 每当洛夕使出浑身解数也不能抹去陆迦眼里的忧伤时,只差一点就要气急败坏指着他的鼻子吼叫:“你这个混蛋,要不是她托付,我早离你十万八千里了,白痴才会承受你的不快乐。” 然而,洛夕最后还是咬咬唇甩甩脑袋忍住了。 失恋是一种难以忍受的痛,痴情的人应该得到尊重,应该得到温暖和友爱。 于是,洛夕变的更加细心体贴,多才多艺,并且一天天成熟起来,只是陆迦从不向她敞开心怀,从不向她谈起内心深处的痛苦。 洛夕也不想多问。 那时候,洛夕准备自考文学院,需要很多时间复习,但仍挤时间陪陆迦,从未忽略过他,有时候洛夕都怀疑自己对陆迦宠溺的似乎有点变态,但想到瑶瑶的托付,洛夕又释然的笑了。 陆迦看出了洛夕的忙碌和辛苦,想要远离她,但又早已习惯依赖洛夕,岂是那么容易离开的?陆迦心里十分内疚。 洛夕便买了很多文学书藉给他看,这样,洛夕在出租屋里复习功课时,陆迦便坐在旁边沙发上津津有味欣赏杂志小说,偶尔也写写诗文。 如果彼此都累了,就歇下聊一聊。 有一天,洛夕和陆迦聊天时,没有禁忌谈起了往事。 陆迦略迟疑一会问道:“洛洛,是不是瑶瑶很讨厌我在你面前说了我什么,你因为同情我,所以才这样百般对我好?” 洛夕“啊”了声愣住。 “其实,我早已忘掉过去了,是你让我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暖,给了我热爱生活的勇气。从你身上,我才知道什么才是最好的女孩,什么样的女孩才会给我带来幸福,以前是我太浅薄,盲目的追求一份不属于自己的爱情……”陆迦说的很诚挚。 “什么呀你,是瑶瑶临走时将你托付给我照顾的,她说你太自闭,容易受伤,要我尽一切能力让你变快乐。两个人有没有爱情是一回事,有没有友情又是另外一回事,她虽不能接受你的爱,但她一直把你当好友……”洛夕跳起来哈哈大笑。 陆迦呆了,用吃惊、审视、不敢相信的目光瞪着洛夕,半响猛然跺脚大嚷:“你这个臭丫头,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害我疑神疑鬼这么久,一想到你是因为同情才对我好,我的心便痛死了……” 两人毫无顾忌一阵大笑。 其实,每个人一来到世间,就会注定要和一些人相遇相聚,有的能相守到永远,有的只是擦肩而过。只要人人都怀着一颗爱心,珍惜每一位与自己有过相遇之缘的人,生活便会美丽的让人怦然心动…… 第十六章 谁背叛了永恒 第一次相遇,周海峰便被湄湄的清水出芙蓉深深吸引住了,脑海几乎成了她的影集,浅浅的笑,柔柔的笑,温和的笑,还有似有似无的笑…… 周海峰暗暗发誓,此生非湄湄不娶。 湄湄大学毕业混入社会已有多年,或许是对爱情太过挑剔,高不成低不就,始终没能找到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转眼便将跨入剩女行列。 周海峰的出现犹如冬天里的一缕阳光,迅速照亮湄湄灰暗的心情。 这场恋爱来的很快,仿佛干柴碰上烈火,恨不得用所有热情将对方烧化。 有一天,周海峰带着湄湄去公园划船,两人坐在船头欣赏着满湖风景,只觉得幸福就象蜜一样涂满了彼此的心田。 湄湄给周海峰讲了个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对才貌出众的武侠恋人,他们联袂闯荡江湖,行侠仗义,可谓世人眼中的神仙眷侣,可惜不小心得罪恶人,引起黑道魔王追杀。男的为了保护女的被对手击下万丈悬崖。女的肝胆俱裂跟着跳了下去。结果男的死了,女的没死。于是女的便做了一口水晶棺材,将情郎放在里面,日夜守护着他,直到逐渐苍老死去,都没有离开过半步! 讲完故事,两人非常激动。 周海峰握着爱人的柔荑,深情问道:“爱情真的可以永恒吗?” 湄湄一脸幸福回答:“爱情一定会永恒的!” 此时他们已陷入热恋,正开始讨论婚姻,都深切的感觉到爱情是可以永恒的,两人一定会相守到老,然后互相扶持着坐看夕阳。 后来,他们还是分开了。 周海峰是地质堪探队员,将被调到千年积雪的朱穆朗玛峰下面工作,或许会是一辈子,而湄湄舍不得南方繁华的大都市,于是决定放弃这段爱情! 望着朱穆朗玛峰纷纷飘落的雪花,周海峰突然想起湄湄讲过的那个故事。 其实爱情是没有永恒的,除非掉下万丈悬崖…… 第十七章 遗失的月亮盆 那次与鸣去逛街,在一家精品店发现一串非常特别的风铃。 古典的心形楠木薄片下穿着一根粗粗的丝线,线的末端吊着一弯银光闪闪的月亮盆,盆里坐着一位可爱的小仙女,笑靥如花托着一株嫩嫩的绿草。 小仙女的脸美的如梦似幻。 把玩良久,最终还是将风铃放回原处,恋恋不舍离开了精品屋。 从此,美丽的月亮盆常闪现在我朦胧的梦中,渐渐化成一个美丽而又迷濛的童话。 两个月后,我的青梅竹马鸣穿上橄榄绿远去海南某军营了,临走前将正坐书房与讨厌的数学题大战的我叫出门外,神秘兮兮送给我一个方方正正的纸盒,漂亮的包装纸上闪着一弯弯银色的月亮。 我立即想到了精品屋的月亮盆,一颗心莫名颤栗起来,用微微抖索的手指小心翼翼拆开包装纸。 月亮盆,真的是那天看到的月亮盆,小仙女幽幽如星明眸正对着遥遥的远方眺望,甜甜的笑靥可以化掉世上所有的不幸与忧伤。 我灿然而笑,抬起眸,望见的是鸣深情的目光。 我的心瞬间充满了无法言喻的幸福。 “珞珞,知道你很喜欢它,所以特意买下来送给你,就象我伴在你身边一样,愿你快乐的如同小仙女!” 盒子里还有一张精致的小卡片,天蓝色的画面空白处写着一段含蓄而优美的文字,没有落款,但熟悉的字迹让我一眼看出是鸣写的。 鸣终于还是走了,在我的眼泪与祝福中,去军营实现他的梦想。 我将月亮盆小心翼翼挂在窗前,有月无月的夜晚都伴着叮当声入梦,又拥抱着可爱的小仙女醒来。此时,远方的鸣也时有捷报飞来,立功了,得奖了…… 我轻轻抚摸月亮盆,如同抚摸心爱之人的脸庞,默默为鸣祝福。 后来考上大学,虽然就在本市,但必须离家住进学校宿舍。 我顺手将月亮盆取下放进背包,坐出租车去新学校报道,然而,下车的时候竟将背包忘在了车上,最珍爱的月亮风铃随风逝去! 我的心一阵疼痛,一阵悔恨。 没有了月亮盆的夜晚,我的梦苍白而又忧伤…… 岁月辗转,即将大学毕业,几年里曾经收到过无数礼物,贵重的,简单的,漂亮的,平凡的,却始终无法抹去月亮盆的影子,抹不去心底那丝疼惜。 就在这时,鸣退伍回家了,跟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他漂亮的未婚妻。 我静静望着帅气的鸣,唇角轻扬,绽出一抹很淡很淡的微笑,不让他看到我眼眸深处的泪水,而我也选择忽略鸣眼里那抹飞速闪过的怜惜。 鸣很快携着未婚妻南下深圳,我们再没联系过,只是听他妈妈给我妈说混的不错,在一家公司做了经理。优秀的鸣到哪里都会是优秀的,而他帅气的笑容却再也不属于我。 月亮盆早已失去,我也早已放手,鸣,你飞吧! 然而,我还是会经常想起过去的一切,关于鸣,关于月亮盆,那些曾经最美好的回忆,心里总是多了一缕淡淡感伤和惆怅…… 其实我也明白,漫长的岁月中,有些东西并不会因为你特别珍惜而想留就留的下,比如青春和爱情。珍爱的东西总是那么难以割舍,失去后难免伤感叹息,幸好人生旅途中还会不期而遇很多值得我们去珍视和追寻的东西,只要我们都能用心珍藏好属于自己的那份,既使失去也会无怨无悔。 美丽的月亮盆,依然会在遥远的天幕装饰我每一个旖旎的梦…… 第十八章 谁偷了她的纯洁.上 紫玉是个胖胖的可爱女孩,有着大大的杏仁眼,长而弯的睫毛,红润白嫩的小圆脸。 认识紫玉,我还是校文学社的社长,管着全校几百号社员,肩负着每学期要出几千份杂志的重任,忙的昏天黑地。 那天,刚从邻校参加完文学联谊会回来,背着个大挎包风风火火往教室冲,在走道拐弯处,一位胖胖的女孩以比我还快的速度从楼梯上蹦下来,差点撞在我身上。 “社,社,社长,总,总算等到你了,我,我……”女孩喘着粗气,红朴朴的脸蛋可爱极了。 “等我?别急,慢慢说!”我莞然而笑。 “我,我叫紫玉,计算机系大一的,我想加入文学社,可以吗?”紫玉用胖胖的小手揉揉皱皱的鼻子尖,嘴角上翘,露出灿烂笑容,接着又道:“我看过你的演讲,你穿白色长裙的样子很古典,我喜欢。”还吐吐舌头,大大的眼眸亮亮的。 我立即喜欢上这个单纯的女孩,接过她递来的简历翻了翻,二话不说同意她入社。 与紫玉的友谊就这样开始了。 其实,紫玉的文章写的并不很好,但字里行间流露的感情很丰富和细腻,小脑瓜装满了稀奇古怪的幻想,喜欢她那种自然而纯净的文风。 于是我常打趣:“紫玉,想白马王子想疯了吧?” “姐姐又笑话我了。”紫玉总是嘻笑着回应,澄净的瞳仁清澈如水。 我在校外有一间画室,租的。 我喜欢安安静静呆在自己的小屋里画画,写作,最重要的是我喜欢研究美食的做法,也喜欢享受美食, 每天做点可口的饭菜慰劳自己,没有比这更惬意了,我还在画室外面挖了一块地,种了些小白菜,在喧闹的城市边缘享受田园生活,过的悠然自得。 然而,自从认识紫玉,我的宁静生活算是彻底结束了。 几乎每个周末,紫玉都会跑到我的小屋来,整天象只叽叽喳喳的小麻雀说过不停。我的饭桌也多了一副碗筷,紫玉对我做的每道食物都赞不绝口,吃的津津有味。 有时玩的太晚,紫玉便和我挤在画室的铁架床上睡。 两个女孩躲在被子里,紫玉的话总是特别多,兴奋的向我描述着梦想中白马王子的模样,不是如童话故事里一样从天而降,就是在浪漫的雨中梦一样的邂逅,好几次都让我忍俊不禁,笑痛了肚皮。 每每此时,我总会摸着她的脑袋嗔笑:“你呀,真是个爱做梦的小女生,倒要看看你将来遇上什么白马王子,可别是白马王子的师兄猪八戒从天上掉下来哟!” 紫玉微笑,翻过身两手托腮,又沉入到美妙的梦想中去了。 我摇摇头哂笑,关灯睡觉。 有一天,紫玉很认真对我说:“姐姐,我们结拜姐妹吧,我很想要一个姐姐的!” 我笑着应道:“好啊,正好我也没妹妹!” 其实,我在心里一直把紫玉当亲妹妹看待,喜欢轻捏她白白胖胖的小圆脸;喜欢听她甜甜的叫我姐姐;喜欢看她娇笑着,如同一只快乐的蝴蝶在我的屋前飞来飞去。 一次周末,我正在小屋画画,紫玉来了,身后跟着个帅帅的高个子男生。 紫玉说男生叫蓝越,是他们的班长。 蓝越笑着叫了我一声姐姐,显得有点害羞,非常阳光的脸上有着两个深深的酒窝,和紫玉一样可爱。 有客降临,自然要做饭招待,与紫玉蹲在水池边洗菜,我朝坐屋里看书的蓝越呶呶嘴,悄声问:“乖乖向姐姐坦白,是不是你男朋友?” 紫玉贼头贼脑瞄了眼蓝越,小脸红了红,扭扭捏捏小声回答:“人家还没有答应他呢!” 我哈哈大笑,引得蓝越放下书本朝我们走过来。 我故意暧昧的对着紫玉笑,还眨了眨眼。 紫玉伸出拳头轻轻捶我的胳膊,满脸通红啐道:“姐姐真讨厌,敢笑话我!” 蓝越也蹲下身子帮我们洗菜,很亲热的叫着姐姐,嘴比紫玉还甜。看得出,蓝越很喜欢紫玉,看紫玉时的目光充满了柔情…… 从那后,我的小屋又多了位成员。 蓝越成了紫玉的尾巴,两个小家伙常在我屋前追逐嘻笑,空气中全是快乐的味道。有时蓝越找不到紫玉,也会直接到我的小屋等她。 一个是阳光帅气, 一个是纯真无瑕,好一对金童玉女! 紫玉悄悄给我说,蓝越成绩很好,每次考试在他们系都是名列前茅,各种大小奖更是获了不少。紫玉还说蓝越的足球也踢的很棒,在球场上驰骋的样子简直帅极了,还是他们系足球队的主将呢。 紫玉两眼发亮,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光芒,看来这丫头是真的爱上蓝越了,还死鸭子嘴硬不承认。 我暗笑,故作认真问道:“那你是不是正式接受人家了?” “嗯!谁叫他老缠着人家问呢,我只好答应他喽!”紫玉羞答答点了点头,脸红的如同熟透的苹果,眼里尽是笑意。 我大笑,真不知道蓝越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整天想着浪漫邂逅的小女生就这么在一份平凡的爱情面前低头了。看着她羞怯怯的模样,我突然发现这个平时嘻嘻哈哈的小女生不知什么时候也变的这么柔情似水了,难道真是爱情的力量?! “既然蓝越这么优秀,你可要好好向人家学习哦,你们都大二了,马上要英语过级,你可得加把劲啊!”我善意提醒,怕她坠入爱河忘了学习。 “嗯,我会努力啦,姐姐放心,我每次都考的不错的!”紫玉鸡啄米似点着头。 没过多久,我们班外出搞毕业考察,顺便组织最后一次野外写生,一走就是一个月。 从风景迷人的桂林转到经济繁华的广州,一路欢声一路歌,旅途甚是愉快,偶尔我也会想起紫玉,小丫头不知道我外出了,会不会天天去敲小屋的门呢? 于是,心里跟着多了一丝牵挂…… 第十九章 谁偷了她的纯洁.下 考察期很快过去,我向老师请假,在广州舅舅家又多呆了一个月,回来的时候在校门口遇上蓝越,似乎瘦了些,神色不太好,独自站在那儿发呆,曾经阳光的脸上满是落寞。 “呀,姐姐你去哪了?我到处找你呢!”原想悄悄走到蓝越面前吓吓他,没想到被他先发现了,惊喜的朝我走了过来。 我心里暗自一沉,脱口问道:“怎么?紫玉出事了?要不你小子不会找我吧?” 蓝越叹了口气,伸手取过我背上的行李包,转身就走。 我急了,赶上几步拽住他的胳膊,连珠炮似发问:“快告诉我啊,是不是紫玉出事了?出什么事了?天哪,我才走了两个月,你们两个小家伙就弄出事,我真要被你们活活气死了!” 忽然发现,那个大眼睛爱浪漫的女孩,我视若亲妹妹的可爱家伙,无形中已在我心中占了极重要的位置。 “姐姐,回你的小屋再告诉你吧!”蓝越只是叹息,满脸的郁闷。 “那好吧,我们快点走!” 蓝越坐在我小屋的靠椅上,低着头,两只手互相绞着,样子甚是烦恼,好一会才抬头望向我,用低沉的声音诉说着我离开后这两个月所发生的事…… 原来我走之后,紫玉和蓝越到我小屋找过我几次没找着,后来又找我们隔壁班的同学问,才知道我外出写生了。 紫玉无聊,天天去我的小屋前晃悠,盼着我早点回。 蓝越为了哄她开心,便带她去网吧上网,谁知道满脑子稀奇古怪念头的小丫头,一脚跨进那张网里就出不来了,一下课便往网吧窜,和那些天南地北搞不清是男是女的虚拟人物聊的不亦乐乎。被对方几句甜言蜜语哄的晕头转向,再次勾起了白马王子的梦想,身边整天同坐一间教室,同进一个食堂的蓝越早成了凡夫俗子,被她抛到了九宵云外。 蓝越发现苗头不对,试图将她拉离网络,都遭到她严词拒绝,还说他不疼她,不尊重她的爱好,依然我行我素。后来干脆课也不想上了,经常逃课上网,有时还会在网吧泡通宵,生活费都花在了网上,啃个面包就算打发一餐。 蓝越看她陷的越来越深,很是为她担心,软硬兼施,用了很多方法想让她重新将心放到学业上,却换来她劈头盖脸的责骂。最后一次争吵中,紫玉愤怒向他提出分手,说自己已爱上别人,无法再爱他了。 蓝越痛苦不堪又无可奈何,只好每天到我的小屋和文学社办公室找我,希望我能回来劝住紫玉…… 我听完抽了口冷气,没想到短短两个月会发生这些事情。 蓝越伤感的说道:“姐姐,帮帮我,我真的很爱紫玉!”忧郁的面容,无助的眼神,看的我心里阵阵泛酸。 我不停安慰蓝越,乏力的语言连自己都觉的免强,我不知道能不能帮到这个痴情的男生,能不能将我那可爱的紫玉妹妹拉回到现实中来,这张网,究竟有多大的魔力,竟把一个人改变的这么快速,这么彻底? 随便做了些吃的,味同嚼蜡,蓝越更是心事重重,毫无胃口。 我丢下碗筷,催蓝越赶紧带我去找学校找紫玉。 蓝越说紫玉不会在学校,起身将我带到附近一家网吧,掀起门口的布帘看了一眼,说紫玉在里面,随即迟疑道:“姐姐,我不进去了,免得她看到我又生气!” 我默默望着这个面容憔悴的男生,心里更酸了,谁说只有女子为情苦? 紫玉正在电脑前正襟危坐,脸上挂着甜蜜的笑意,十根葱葱纤指在键盘上狂乱飞舞,与网友聊的正欢! 我站到紫玉背后,伸出手拍拍她的肩,没有反应。等了几分钟,我双手捧住她的脸,用力扭了过来,直瞪着她的眼睛。 紫玉显得很吃惊,呆了呆,仿佛刚从梦中惊醒,尖叫一声跳进来抱着我大笑:“姐姐,你回来了,我想死你了!” “还知道想我啊,哄我的吧?”我笑着调侃。 “姐姐,我有好多话要给你说哦,来,坐这儿!”紫玉忙不迭从旁边拉过一条凳子,把我按下去,自己又坐到电脑前。 “姐姐,你看,这个人,就是我在网上的男朋友,还是个白领哦,北京的,我梦想中的白马王子!”紫玉一脸的神采飞扬。 我一看,qq上一个帅帅的男孩头像,昵称“都说我太帅”,老天,这么俗的网名居然出自白领?哭笑不得加重语气道:“不是吧?这就是你的白马王子?那蓝越呢?” “他?早分手了,木头一个,看着就烦,哪有我的白马王子浪漫!”紫玉撇撇嘴,手指快速跳跃,一边打字,一边叽叽喳喳和我聊着她与那个帅哥的浪漫趣事,连笑带说,非常幸福的样子。 我不禁迷糊了,爱着一个虚拟的昵称,难道真这么如沫春风神魂颠倒吗? 聊了半天,“都说我太帅”终于下线。 我长舒一口气,强行将紫玉拉离网吧。远远的,那边梧桐树下站着蓝越孤独的身影。 走进我的小屋,紫玉还在满脸喜悦向我诉说她对网络男友的爱恋,在她满脑子幻想中,那个qq背后的男人简直十全十美,仿佛从古希腊传说中跳出来的梦幻王子…… 我提醒紫玉不要被骗了,也不要沉迷到虚幻的网恋不可自拔,会害了自己的,并询问她这两个月学习情况如何。 紫玉如同做错事的孩子,满脸羞愧低下头。 我很想训斥她几句,可看着她因天天啃面包上网而瘦了不少的身子,叹叹气打住了。 紫玉大大的眼眸不时转向窗外,有一丝迷茫,有一丝向往,唤了她几声都没反应,有时回过头来,又惊讶的问我刚才说了什么,气的我真想狠狠掐晕她。 没等我做好晚餐,紫玉便迫不急待溜走,说是约好上网,怎么劝都留不住,望着这个执拗的女孩,我想起使劲往火光扑的飞蛾,忍不住一激灵,紫玉在这张网里彻彻底底走火入魔了。 紫玉走后,蓝越来了。 我心情沉重朝他摇了摇头,“对不起,蓝越,我只怕是拉不回她了,她真的变了,已经沉入到那个虚幻的梦里醒不过来了!” 蓝越一脸苍白咬唇,眼里有着泪光。 接下来的日子,紫玉一大半时间都是在网吧度过的,每天和北京那个家伙约会,她是真的跌进这条虚拟的爱河了,跌进她自己编织的虚幻爱情,天天逃课呆网吧,还因夜不归宿被老师逮住处分过一次。可这些都比不上“都说我太帅”重要,除了那个网络深处的男人,似乎没有什么再能引起她的兴趣。 我由不解逐渐变成惊愕,多不可思议的网恋,简直比毒药更厉害! 紫玉很少再来我的小屋,蓝越却成了常客,这个家伙总是沉默的跟在我身后转,我不知道他是把我当成精神支柱,还是当成一个疗伤的港湾,总之就是我去哪他也去哪,弄的所有同学都以为我谈恋爱有了男友,还笑我老牛吃嫩草,真是冤死我了! 紫玉偶尔也会跑来我的小屋,缠着我倾诉对那个男人的思念,经常神思恍惚,人也日渐消瘦,总是望着钱包里“都说我太帅”的相片发呆,受尽了相思的折磨。 说实话,相片上的男孩确实长的很帅气,高高瘦瘦,穿着时尚,充满了青春气息,这样的美男难怪能迷住紫玉。 周末出去闲逛,回来已是华灯初上,经过校门外的“杰克”酒吧,看到蓝越独坐窗前喝闷酒。 我走进去坐在他对面抢了他的酒。 “姐姐,你上哪了?我到处找不着你,再让我喝点吧!”蓝越声音含糊舌头打结,醉眼朦胧盯着我手里的酒。 我将酒瓶放到邻桌,断然拒绝:“不行,你醉了,我扶你回去!” 蓝越没理我,一头趴在桌上哭起来。 我的心里堵的慌,从未如此手足无措过。 或许,爱有多醉人,就有多伤人吧, 不敢想这个曾经满脸阳光的大男孩,将要独自熬过多少无法入眠的午夜,要用多久的时间去抚平初恋烙在心上的伤痕…… 紫玉与“都说我太帅”轰轰烈烈网爱了几个月,大概也该瓜熟蒂落了,对方说要来这座城市看望她,乐的她一蹦一跳跑来告诉我,求我陪她一起去火车站接她的白马王子,可刚走出家门又改变了主意,执意要一个人去接。 我暗想大白天的应该不会出什么事,便让她独自走了。 临近黄昏,紫玉回来了,刚冲进我的小屋便趴在桌上号淘大哭,边哭边咒骂:“骗子,骗子,大骗子……” 我摇着她的胳膊追问半天,才知道接人经过。 原来紫玉去火车站出口处等着她的白马王子出现,谁知道手拿塑料紫罗兰走出来的根本不是相片上的帅哥,而是个长相不起眼,穿着也很一般的男孩。 紫玉一下子焉了。 男孩向她道歉说不该用朋友的相片骗她,不该乱说自己是白领,可这一切都是因为太在意她。临了,又说自己爱她的心苍天可昭,样子极为诚恳! 紫玉快晕过去了,陶醉几个月的网恋原来只是一场骗局,天天深情注视的相片根本不是幻想中的白马王子,一百多个日日夜夜苦熬来的相思就这么付之东流! 男孩还在一迭连声道歉,表白着自己的情意。 紫玉不忍心抛下他掉头走,只好带他到火车站旁边一个招待所住下。 我望着紫玉泪痕满面憔悴很多的脸,深深叹了口气。 网恋真是一个让人迷茫的东西,爱的时候那么疯狂迷醉,破碎的时候也那么快速彻底,我不懂紫玉到底是在跟自己的幻想恋爱还是在跟那张相片恋爱,内心深处有着莫名的沉重。 “姐姐,我……”紫玉可怜兮兮望着我,欲言又止,眼里有一丝不易觉察的绝望。 “怎么了?乖,别难过,就当一个教训,以后别再去网上玩了。”我爱怜的抹去她脸上的泪痕。 “可是我,我……”紫玉迟迟艾艾,似乎难以启齿。 “到底怎么了?对了,你怎么去了这么久?接人不要这么久啊!”我心里莫名的“咯噔”了一下。 “我们,我们已经那个了,姐姐,我恨我自己为什么不严厉拒绝他,我……”紫玉泪如泉涌,眼里的绝望越来越深。 我脑子“嗡”的一声轰响,有点摇摇欲坠的感觉,怎么会这样?怎么可以这样? “那个混蛋居然敢欺负你?走,带我去找他,我非宰了那畜生不可……”我一把揪起紫玉欲往门口走。 “姐姐,我,其实他并没有强迫我。他问我是不是玩弄他的感情,我只是想证明我真的爱过,所以,所以同意他拥抱亲吻我……,只是,只是后来,他脱我的衣服,我不知道怎么就糊糊涂涂的跟他那个了,姐姐,我,我完了……”紫玉哭的如同泪人,不再红润的小脸尽是凄怨,牙齿将嘴唇咬出了血丝。 我的手无力垂下,内心瞬间被悲哀充满,该死的混蛋,就是这么一步一步诱着这个满脑子幻想的纯真女孩走下陷井,那场轰轰烈烈,欲生欲死的屏幕之恋,竟是以一种残忍的方式结束! 我的眼前忽然闪现出蓝越的影子,那个有着可爱酒窝和阳光笑容的男孩,那个为了紫玉黯然神伤的痴情男生,情不自禁叹了口气。 网恋,你怎么可以这么残酷? 第二十章 有一种等待叫伤痛 有一种等待,它叫做伤痛,我无法说出为什么…… (一) 在远方,沉默的是你,苦涩的是我。 用笔杆叩击你的名字,写下万语千言,以一种忧伤的方式寄出去。 伤痛,又是为了谁? 一切都会有的,面包和鲜花。 你却永远不会走进我荒芜的门。 没有你的日子,生命早已被我的目光击穿,无声无息印进灰色心园里,那支孤独的百合也已谢在落满尘埃的台前,收拢灵魂和泪滴,遗留着最后的余香,芳魂长逝。 这样的夜里,疲倦的心想要忘掉些什么,抹去些什么,用所有残存的柔情,安抚自己碎裂的心,再倾尽毕生才华,构思一些啼血的诗句,铺于阳光下晾晒…… 长长短短的等待,越过凄美的泪痕。 (二) 心之湖畔。 我瘦弱的双手牵着白云,跌在水中的倒影注定装不下一滴古老的泪,一滴从伤口流出来的血,慢慢漂散,融化,逐渐消失。 唯有一轮孤月与我相守! 初春的冷风吹皱我沧桑的容颜。 咫尺之间,白云悠悠,爱情空空。 我亲爱的云儿,该离去的终究会离去,踏雪而来的长歌最终无法打捞那些沉甸甸的爱情故事,空空的灵魂注定要倒在千年的红尘里,随落英的残梦漂远…… 我亲爱的云儿,千年的尘缘亦不知不觉遥远了我们,聆听你梦中含糊不清的絮语,我注定要为你献出一生忧伤的歌吟,然后让心灵的空白慢慢注进生命的源泉,沉甸! (三) 面对雨丝,我流泪了。 冰冷的液体悄无声息成直线下滴。 你的容颜在飘雨的天空恍惚依稀,若隐若现,我的心便坠入时间的隧道无法回转。 飘拂而来的桃花,落到对岸的屋顶,成为一种化石,几只不知名的鸟儿停在初春的树上缱绻依依…… 当所有的故事都被泪水冲淡之后,世界便只剩下无色透明的水了。 透过水,是我逐渐苍老的心灵。 将过往的诗句全部晾在窗前吧,让许多水样的忧伤猝不及防涌过来,涌过来…… 第二十一章 冬天玲珑的新娘 (一)冬天的新娘 一缕孤傲花魂,迎着肆虐寒风,坐于空冷枝头。 与我隔着两两相望的距离。 是那场千里之外的雪,使你我的爱情,在月亮的河床遭遇。 面对寒风冷冽抚摸,你用丰盈的血液,点燃隐匿内心深处的激情,灵魂撑起枯瘦的双手,与寒冷苦苦抗挣! 你无限诱惑的唇瓣开启,恍如情人私语,在我耳畔萦绕依稀,那些纯洁的花瓣,既使零落满地,却也因为我们共有的梦幻而绰约生姿。 我冬天玲珑的新娘。 你亮丽的灵魂击节而歌,震落断枝的籁籁声音,穿越寂灭的风尘,千百次悲壮的回旋之后,化作我一生的爱恋与隐痛…… (二)请在树下等我 柔和的烛光在夜色里纠缠,淡化一种凄凉的美。 风过叶落。 季节的转变早已司空见惯,只有那盆墨绿的仙人掌依然点缀着上一个季节的风景。 你走的时候,也是落叶翻飞的季节。 六年了。 你是将日子打发的风光火热,还是凝固了冰雪的心情? 该走的总是会走,该留的自然会留,我不会让握照片的手在风中颤抖的。尽管每次听到空中传来雁鸣,我的心总会莫名悸动…… 烛光似水,星光如梦,摇曳斑斑的图案。 茫茫尘世,总有太多不尽人意。 如果你感到寂寞,请在那棵树下等候,我一定会淌过岁月的河,游向你的身边…… (三)宁静的忧伤 韶华似水,星光如梦。 我虔诚合拢双手为你祈祷。 窗前月潮奔涌,淌过你莲花般圣洁的脸庞,是宁静的忧伤?还是无声的凝聚? 月光纤细的手指,将浮云轻轻摘去。 苍宇便把无数目光投下,叩击我颤微微的心湖。 梧桐树干枯的手臂,将一种渴望抛向天空,月亮不知被谁洗的发白,印着一个无限凄丽的幻影。星星的泪眼却被月华之唇深情吻开,所有不可企及的思念便被凝成象形文字,缀进宝蓝的夜空。 你闭上双眼,睫毛温柔垂下,叮咚的月光之声渗进我温热的血脉。 什么都不必再说,我只想沉默。 夜潮不知何时从窗口涌进屋内,将沙滩、贝壳、脚印从日记中漂出,沐着朦胧的月色,定格成最美的风景。 我看见苍穹抖落夜的烟尘,细细拉成琴弦,弹响幽美的音乐,正是五百年前遗失的曲谱。 天空是不能没有月亮的,否则一切又该向谁去倾诉? 你喃喃着的若有所思,将月光凝成一个最古老的传说…… 这样的夜晚,这样的你,我还能奢求什么? 第二十二章 生命之诺 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华。 高二某个暑假,我兴冲冲赶往湘西老家,在小舅舅任校长的那所高中校园,一袭白裙的华手捧汪国真诗集静静坐在梧桐树下,齐腰长发不时被风掀起,那是怎样一幅美丽的画啊! 我忽然有了结识她的冲动。 华刚上高三,比我高一届,明年将参加高考,凡是高三的学生都必须留学校补课。 我回老家主要是给风景区的凉亭画图,堂姑姑替我接的业务。 我很乐衷干这种活,不仅有钱赚,还非常好玩,“嗖嗖”几下窜到亭梁上,用油彩给亭壁绘出一幅幅古色古香的图案,有谜一样的“飞天”,也有凄美的“嫦娥奔月”,还有“桃园三结义”什么的。 我的画画生涯是从小学开始的,也不知着了什么魔,疯狂迷上了画画,父母认为我不务正业,百般阻挠,可惜认准了一条道就要走到黑的我,最终逼得他们不得不放弃对我施压,而我也堂而皇之操起我的画具,到处接业务赚钱,玩的不亦乐乎。 我画仕女像速度特快,原本预计要忙半个月的活只用一周就干完了,结完帐走人,正遇上华休一天假。华知道我是画画的,便说她们家乡的风景非常漂亮,邀我上她家玩。 我二话不说跟着华去了,风景果然很美,连绵起伏的青山,漫山遍野的翠竹,还有蜿蜒曲折的涧河,河上不时可以看见摇浆的梢公,雄浑的歌声在青山绿水间来回萦绕,醉了天与地,更醉了我。 华的家人对我十分热情,尤其华的爷爷。 爷爷已经八十多岁了,脸上被岁月的风霜烙下深深的印章,满头白发让我想起覆盖山头的积雪,然而,老人家的行动却仍那么敏捷,古铜色的脸膛有一般老年人没有的红润。 当然,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爷爷那一脸慈祥的笑。 刚到华家,正逢爷爷从山上砍了一大捆柴回来,紫红的脸上白须飘飘,简直象极了武侠片里的世外高人,我都快要怀疑他是不是也具有出神入化的神功。 一阵寒喧,爷爷一把抓住我的手道:“小珞,听小华说你是画画的,哪天给我画张像,行吗?” “好啊!” 望着爷爷渴望的眼神,我不及细想满口答应。 爷爷兴奋的跑到离家几里远的街上买了条十多斤的大鱼,还有一些零食招待我。用餐的时候,爷爷坐在我身边不停往我碗里挟菜,堆成了一座尖尖的小山,让我感动不已。 第二天,华要回学校上课。 我告别爷爷,也告别华的其他家人,跟着华离开。 寒假,我又去了华的家,正逢爷爷躺床上生病,曾经红润的脸庞变的苍白憔悴,似乎一下子苍老了很多,我忽然觉得爷爷是真的八十多岁了。 爷爷依然惦记我为他画像的事,喘着粗气叮咛我下次带画具上他家。 我随随便便答应过段时间给他画便返校了。 临走前,爷爷慈爱的笑望着我,浑浊的老眼充满期盼。 我想:我一定会为爷爷画一张像的。 再后来,高考结束,我如愿考上向往的美术系,随心所欲惯了的我开始为自己设计渴望已久的流浪之旅,再没有多余的时间回老家闲逛。 走过很多路,也淡忘了许多不曾刻意在乎过的往事,可对爷爷的承诺却一直深刻脑海,于是我便时时暗想,什么时候一定回去替爷爷画一张像! 三年后,终于有了一次回老家的机会。 我还来不及上华的家,便在小城街头碰到了久违的华,穿着邮递员的服装准备去上班。 我无暇顾及华的变化,迫不急待询问爷爷是否安好。 泪水“唰”的涌出华的眼眶。 我从华脸上看到了沉重的悲伤,芳心猛然往下一沉,一种莫名的凉意迅速传遍全身! 华哽咽道:“你真混,爷爷临终前仍惦记着你替他画像的事……” 我蓦的震住,一股沉重的愧疚感自心底涌出,我知道我犯了个无法饶恕的错,永远也不可能补救的错啊! 秋风冷冷袭过,卷起街边落叶纸屑狂乱飞舞,仿佛爷爷在轻唤我的名字,透过风的隙缝,是爷爷和蔼可亲的笑容,还有那双让我永远忘不掉的期待眼眸…… 风儿远走了,华也洒泪而去,只剩下我呆立街头茫然不知所措。 忽然明白,生命是不能轻易许诺的,否则会成为沉重的十字架,折磨自己一生! 第二十三章 对面唱歌的女孩 总喜欢看云。 喜欢那不拘一格,随风赋形,全凭自己意志塑造形象的潇洒。 黄昏,搬张藤椅躺在阳台,双手垫着脑后,惬意欣赏漫天的云卷云舒,真是莫大的享受…… 有一天,忽然发现侧对面阳台站了位女孩,与我隔着很近的距离,也在仰头望天。 女孩有着高挑的身材,穿着一袭雪白长裙,黑发如瀑静静泄下,仿佛纱厂织出来的细纱,美的恍若电视里的镜头,遗憾的是五官不太和谐,单眼皮,大嘴唇,鼻子也不挺,甚至可以说有点丑,不过在颇为不俗的气质衬托下,倒也增添了好几分亮色。 我想起上午曾听阿林说我们这栋楼搬来了一位新邻居,应该指的就是她吧! 夕阳渐渐消隐,女孩转回屋内,很快从她的房间飘出“梁祝”的曲调。 我半眯两眼,听起了免费音乐。 女孩再次走出阳台,随着音乐忘情高歌,她的嗓音不错,悠扬甜润,而且唱的声情并茂,风儿轻轻掀起她的长发,仿佛纱帐一样飘飞。 我完全被女孩的另一种美深深陶醉了。 以后每个黄昏,女孩几乎都会坐在阳台上边听音乐边唱歌。 我发现她不仅会唱很多歌,也唱的非常投入,似乎用整颗心在歌唱,这样的专注不知不觉感动了我,忘了看天,把目光聚集到了她的身上,女孩的侧影很美,黄昏的夕阳给她全身镀上一圈光晕,远远看去,简真就是一幅生动的画。 草长莺飞,岁月无声无息溜走。 我依然爱在黄昏搬张椅子到阳台上看云,但更多的是看对面那幅独特的风景,每当这时候,女孩总会朝我莞然一笑,淡雅而纯净,有一丝说不出的韵味,很能打动人! 日复一日,每个黄昏都是歌声不断。 我早已习惯这样的日子。 有天黄昏,我刚打开阳台的门便感觉有些异样,歌声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阵阵愉悦的笑声,我看到女孩笑着走出阳台,后面跟着一位个子高高的男孩,长的很帅,穿着打扮也很时尚。 以后的日子,总能看见男孩的身影出现对面阳台,男孩也唱歌,边弹吉它边和女孩合唱。 我暗暗为女孩找了位这么漂亮的白马王子高兴。然而没过多久,再也看不到那位男孩了,女孩总是默默坐在阳台,久久仰望天空,脸上写满忧郁,还有一抹淡淡的哀伤。 天空流云朵朵,瞬息万变。 我希望歌声能再次响起来,可惜等了很多日子,女孩依然天天坐着沉默。 尽管这样,我仍相信总有一天会听到歌声的。 果然,两个月后的某个黄昏,晚霞将天空烧的通红通红,我刚关上阳台的门,准备拿笔作画,忽然听到对面传出音乐声。掀起窗帘一角,只见女孩穿着那袭飘逸的雪白长裙,半倚阳台吟唱苏芮的《牵手》,音乐开的很大,听不到一丝往日的闲情逸兴。唱着唱着,女孩蓦的埋下头捂住脸轻轻抽泣起来…… 缓缓放下窗帘,我的心却释然了。 这次歌声意味着往事已被划上句号,女孩将会归于平静,也会有新的开始。 天空云儿朵朵,流动着一幅幅美丽的风景! 第二十四章 通向天涯的列车 你背着旅行包伫在站台昏黄的路灯下,带着一丝期盼等那个生命中的女孩。 天空繁星饱满,仿佛古典乐池里一阙悠扬婉转的音符,近处霓虹灯闪烁,犹如夜的舞台。 这座城市很美,尤其是夜景,然而你没有任何心情欣赏,你在等那位爱慕已久的女孩给你一个答案,而她,又会在这个华灯初上的站台做出怎样令你一生难忘的抉择呢? 时间在等待中交错往复。 你一遍又一遍虚构着未来的草图,期待以稚嫩的脚力去顽强实践,你不知道等待裁决的明天,是否也能如一张被手汗湿的单程车票,如愿以偿打上出站的戳记,你觉得自己就象一艘即将远航的帆船,前方迷雾茫茫却又充满未知的希望,你就在这种矛盾的心情中,一波三折的煎熬着! “阿明哥!” 一张绰约生姿的脸从灰暗人群中脱颖而出,周围有潜在的叶片绽开,陪衬,美的恍如仙子。 你凝眸望着,心却忽然变的忐忑。 火车轰隆隆的响声由远及近,不远处码头汽笛长鸣,地面隐约震撼,广场上空报时钟声划破夜的宁静,可你什么都没有听见没有感觉,就连周围路人的神情举止都潮退到世界那边去了,你的眼里只有一头黑缎般飘逸的长发,还有长发下星星般明亮的流盼。 “阿明哥,我不能跟你去了!” 清脆如银铃的声音,说着残酷至极的话。 你的心迅速沉入一个无底深渊,冰凉而又僵硬,然后碎成一地…… “你终于还是选择了他!” 你的声音低沉缓慢,仿佛来自遥远的苍宇,没有人知道你破灭的是怎样一个浑圆可触的梦,也没有人知道你的伤口有多深,而你,不让任何人看到那股从伤口涌出来的血,包括你深爱的她! “原谅我,阿明哥。” “没什么,我会祝福你的。” 你拎起旅行包展颜一笑,显示出男子汉的豁达与大度。 广播里传出列车即将进站的声音,该检票了。 你忽然开始怀疑,如果不是这种结局,自己是否有能力接住空中抛来的精美瓷器?未来的抱负毕竟不象旅行包一样可以轻松提携,你真的能给她想要的幸福吗? “阿明哥,再见!” 她的笑带着淡淡无奈,却依然美的让你心颤。 你用力摆摆脑袋,独自登上远去天涯的列车,将星光斑斓的站台远远抛到了身后。 默默凝望窗外飞逝而过的夜景,你悄悄告诉自己,漫长的旅途中是难免遇上各种失落的,一切都会如陈年老照,令人不忍舍弃…… 第二十五章 一个人流的泪 (一)各自天涯 好久没有我的问候飞向你,也好久没去看那条曾让我梦魂缠绕的小河。 在异地的水之湄,在你最喜欢的那个黄叶子红叶子半绿半黄叶子唱着歌纷纷告别树枝的季节,你还会在河边坐成一幅我最欣赏的风景吗? 总觉那昨日的步履依旧衣袂丝缕,盈耳不绝在今日,只是无论多久的向往,你逐渐遥远梨花带泪的面容,再也走不进我日渐苍白的凝望。那句地老天荒的誓言,被粗野的风镌刻在悬崖展览着,经千万双目光抚摸,历万千只手掌摧残,剩下的憔悴与苍白,早已令人不忍多看…… 幸福于我,也许只是那条与你打石子水漂玩的小河,默默侧身倾听你嘹亮的歌声、浆声,还有河水拍打船舷的呢喃声。 一个人流的泪好沉,击河水颤栗,会有风掀起涟漪皱于你微蹙的额头吗? 那夜的歌声,如同桂花村的百年纯酿,慢慢沉醉我短暂的一生。 从此,各自天涯。 听说你一直在写诗,而你写的诗也流行了很多城市,可谁又会去想,那婆娑柳树下瘦瘦的吟哦者呢? 我也写诗,关于季节,关于往昔的残章断句…… 或者你会说,是我不懂得挽留。 幼稚时学会了苟求,成熟后又懂得了宽容,苟求后的宽容只能让我遥望你流浪的那座都市独自泪流。 相信吗? 既使你永远只能在水一方,既使我的诗句不再涂抹对你的企望,而在那一个共认的季节,那条共同拥有过的小河,会流成我一生不变的祝福与牵挂……… (二)问月儿 难道是因为嫦娥,你才把自己推到很远很远的虚空吗? 难道你是在后悔当初不该让她飞进你的广寒宫,剩下后羿苦苦呼唤?或者千万年的孤寂让你有了冰凉的心事? 否则,为何你总是低垂眼帘,无语遥望人间? 有人说,你总是满时离恨别时圆。 其实,嫦娥远飞广寒与你无关。 如果时间有了终点,地球和眼球也有支点,她又何苦远上广寒寻找自己的立足点?后羿的忧伤更不是你的责任,然而,还是有了满腹心事! 难道不可以把相思和爱情荒诞不稽弥漫在广漠的苍穹吗?让月情感的不成为月,人们便没有必要去推理和证明那个千百年前的爱情悲剧,没有必要再一次次往你流血的心上撒盐。 既然地球没有绝望,既然太阳也会见异思迁,那么,嫦娥又何苦要顽守冰冷的月宫体味记忆的悲凉?后羿就不能装上一双翅膀,去追回失去的新娘吗? 就让你的满腹心事再次风化成孤僻清高吧! 这样,天上人间都会由衷明白,嫦娥独飞广寒又是为了什么…… 第二十六章 美丽的兰花嫂 巫镇所有小媳妇中最漂亮的要数刚从外村嫁过来的兰花嫂。 高挑的身材,黑油油的长辫,两只水汪汪的杏仁眼顾盼生辉,尤其那肌肤,白嫩的压根不像村姑,配着红艳艳的樱桃小嘴,那叫一个诱人,不知道折损了多少男子的心! 阿庆哥两个月前巧遇兰花嫂,立即惊为天人,发誓定要娶回家。身为镇上首富,父亲又是一镇之长的他,自然有能力在兰花嫂身上下本钱,媒人跑了七七四十九回,聘礼更是送的极为丰厚,这才换的兰花嫂的爹娘点头答应。 兰花嫂原本想要拒绝这门亲事,无奈父母兄长集体逼迫,在金钱的诱惑之下,亲情早已变的苍白无力,父亲甚至说全家人将来的好日子就全系在她身上了,母亲更是以死相逼,把她当成了摇钱树。 兰花嫂不得不屈服。 阿庆哥生怕到手的鸭子再飞走,迫不急待敲定了婚期。 兰花嫂最喜爱兰草,嫁过来那天,在她嫁妆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四盆翠绿欲滴的兰草,葱郁的叶片内夹着乳白色淡雅的小花,清香四溢,如同兰花嫂脱俗的容颜。 阿庆哥喜得美人归,自然神采飞扬。 每天清晨,都可以看到兰花嫂站在阳台上深情的凝视兰草,仿佛凝望深爱的恋人,幽潭般清亮的眸子写着淡淡忧伤,惹人爱怜。白晳的纤手一片一片抚过兰草修长的叶片,那么的专注与陶醉,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兰花嫂是个贤淑的女人,侍奉公婆操持家务,对阿庆哥更是轻言细语温柔体贴,赢得了全家人的喜欢! 阿庆哥每次在镇子里闲逛都不忘晒晒他的幸福,引得不少青年小伙对他咬牙暗恨,殊不知在他们香艳的梦中,几乎夜夜飘过兰花嫂的影子…… 一天下午,忽然从阿庆哥家传来呼天抢地的哭喊声,兰花嫂一身湿漉漉被人从院内吊井里捞了上来,苍白秀美的脸庞挂着浓浓的凄楚与哀伤。 这是她嫁到阿庆哥家的第三十一天。 阿庆哥哭晕过去好几次,脸色铁青神情悲凄,牙齿把嘴唇都咬出了血印,一缕缕顺着嘴角下淌,不管众人如何劝慰,就是不肯把兰花嫂的尸体搬出门,后来甚至抱着她死不撒手。 暮色即将降临,县里下来了几名公安和一名法医。 终于,被一袭白布裹着的兰花嫂出来了,曾经美丽的躯体没有了任何生气。 验尸的时候,法医在兰花嫂肚子里发现了一个夭折的胎儿,快三个月了,孩子的父亲自然不可能是刚成亲的阿庆哥,也没有人知道是谁,或许将永远成为兰花嫂心中的一个秘密。 阿庆哥发疯般冲上阳台,将一溜排开的兰草盆歇斯底里砸往地上,两只脚疯狂踩踏着,曾朝夕陪伴过兰花嫂的兰草全成了她的祭品,不知九泉之下的兰花嫂是否收到? 法医鉴定的结果,兰花嫂是自己跳井死的。 次日,一副薄薄的棺材将兰花嫂送到了镇外的荒山上,一个曾经灿烂的生命无声无息结束了,兰花嫂用这种可悲的方式解开了生命的哀怨与芥蒂,也解脱了自己的灵魂与肉体。 有时我不禁要想,这种死亡到底印证着什么?是不是每个生命都在固守着自己的生存方式?我们终究无法勘破别人的生命密码! 我清楚记得阿庆哥在踩那些兰草时的悲痛欲绝,朵朵渐近枯萎的兰花,默默无语注视着身心俱碎的阿庆哥,收拢最后一丝清香,芳魂长逝…… 生命难道真是一列快车,谁也逃不脱匆匆过客的命运? 第二十七章 瘦溪·村姑 (一)村姑 瘦溪悠悠长长,缓缓穿过村庄,在黄昏寻找着藏身的怀抱。 一只蝴蝶和一只鸟同时飞来,落在溪边一株桢观树上互相凝望。旁边是青色的岩石,绳磨的纹理爬过它们的脚步,于不远处舒展着妙曼的身躯。 穿着碎花蓝布裙的少女娉娉婷婷走过溪上木桥,手里端着洗衣盆,夕阳在她头顶羞答答微笑,渲染出华丽的光圈。溪水清亮亮打着旋涡唱的正欢。车前草和太阳花偷偷接吻。小鸟轻声窃笑愉快掠起,无拘无束飞向天边。 少女捞起裙摆,露出健美修长的小腿轻轻走进瘦溪,长长的睫毛下水灵灵的眸子温柔一瞥,让瘦溪怦然颤栗! 溪边长大的少女,就这样坐在黄昏的大石头上,用她灵巧的双手搓洗着一堆脏衣服,棒槌响着划出一道道漂亮的弧线,和着流水淙淙宛若独具韵味的歌。蝶儿扇动漂亮双翅悄然飞来,对着少女的背影翩翩起舞。狗尾草瞅着,瞅着,生出丝丝羡慕…… 夕阳逐渐隐去如花笑靥,最终消逝。 袅袅炊烟将黄昏装饰的如梦似幻,桂花依然飘出郁香,醉了整个村庄。 少女端着洗好的衣服走上木桥。 梧桐叶摇晃着与树枝吻别,仿若美丽的舞者翩然飘落,掠过少女花朵般柔嫩的脸颊,飘向清亮水面。少女回眸莞然一笑,万种风情百媚生,瘦溪的爱情之门便被猛然叩响,深深迷上这种瞬间的心动! 少女唱着动听的山歌,踏着轻快的步子走了。 瘦溪恋恋不舍看着那个倩影一步步走过田埂,走进爬满金银花的木栅栏…… (二)大山的恋情 广漠苍空下,两座大山脉脉相望。 山与山之间是一条河,弯弯绕绕九曲回肠,古老而缀满沧桑,涛声日夜叩击着两座山的心扉。于是,大山也难免心旌摇荡,却总不敢将羞怯的双手伸向对方。 年年岁岁,两座山坚贞沉默着,始终没能说出自己的心事。 漫长的亿万年过去了,憔悴不堪的两座山终于不能忍受情感的饥渴,迫切伸出双手悄悄相握,握成永恒的风雨岁月,是横跨两岸的铁索桥成了他们的媒人! 从此,两座山开始了迟来的恋情…… (三)黄昏素描 走进故乡,有车前草羞答答微笑,野菊花仿佛小太阳,尽情展露着迷人的笑靥。 夕阳一步一步滚过山梁,滚过醉人的青色,将村庄镀上一层金黄。 风儿伸着纤纤素手,温柔抚摸缀满沧桑的石拱桥。 一只翠鸟尖叫着掠过清凌凌的水面,撞飞芦絮似雪纷纷扬扬。垂钓的老渔翁坐在船头,微眯双眼重复昨日不变的姿式,静静坐成一尊雕塑。透明的水中,是一群忧郁的鹅卵石…… 不远处,层层叠叠连绵起伏的麦田,默默坚守着自己的领地,谁家的闺女正赤着脚丫沿田埂走来走去,清脆的歌声在空气中甩出一股缠绵的韵味。 青藤绕着古树,盘根错节,枝深处传出小鸦的啾鸣。 浪迹天涯的旅人走过拱桥,走过村前的青石板,手里牵着的瘦马驮满风尘,点缀秀美的风景。 苍穹下,河水喘息着将日子串成了典故。 我的故乡,我深爱的地方,怀揣一块鹅卵石坐在古树下,望着长长垂下的枯藤,望着夕阳下波光鳞鳞的巫江水,我不知该歌些什么,只想枕着一地野花缓缓睡去,睡成永恒。 如果有一天我选择远足,又该用什么方式告别这一片醇厚的故土? 我深深眷恋着的故土哦,你会给我一个温暖的祝福吗? 第二十八章 梅子黄时节 我没有想到竟会再次踏入凰双,人生的有些行程真是无法安排。 此时正是梅子黄时季节,杨奶奶屋后两株高大的梅树挂满了暗红的果实,一簇簇的红杨梅,远远看去挺诱人。摘下一颗丢进嘴里,咬出一嘴的汁,酸酸的,甜甜的。真是望着就想流口水,吃着口水流的更多。 门前的桃和李也熟了,杨爷爷笑说我来的正是时候,可以天天吃过够。往年这些水果不是被邻家孩子摘来吃掉,就是叫附近的人摘了拿去街上卖,两老没牙,已经咬不动水果了。 我去街上买了一个榨果汁的小机子回来,榨了几大杯果汁给二老喝。杨奶奶老泪纵横说我对他们真好,我的眼也不禁湿了,这种情景让我感到温暖。 因为遇上一些不好的事,心情极差,于是决定到这个美丽的地方隐居几天,或许只有在清山秀水之间,我那颗燥乱的心才能逐渐平静。 我每天帮着爷爷奶奶做做事,或者上街遛遛,渐渐和附近一些小伙子大姑娘们混熟了,其中与我最谈的来的要算苗女杏杏,她可是凰双最美的姑娘,光滑细腻白里透红的瓜子脸,一点不象农村日晒雨淋长大的。水汪汪的大眼睛充满了灵性,微微上翘的樱桃小嘴更是迷人,两条又粗又黑的长辫垂在胸前。整个人美的自然纯朴,如同一朵绽放在山间的野百合。 我很快和杏杏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的父母也喜欢上我这个城里来的小女子,常要杏杏拉我去他们家吃饭。山里人的热情就象一把冬天的火,能把冰冻的人都融化,常常让我感动不已。 杏杏有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叫杨源。 杏杏说父母不同意他和杨源交往,他家太穷了,只有一栋破旧的木房子,还有一个长年卧病的老父亲,家里乱的跟鸡窝似的,如果不是姐姐就嫁在附近可以帮着照顾照顾,可能情况还会更糟。 杏杏说到杨派,总是满脸满眼的忧郁。 我想,杏杏肯定很爱杨源吧! 杏杏带我到杨源家玩,我终于见到了那个让杏杏深爱的男人,果然是高大英俊一表人材,单纯中透着憨直,从他深情凝视杏杏的眼神可以看出他也很爱杏杏,非常般配的一对爱侣啊,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愿吧! 乡村的生活十分简单,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也不错,生活太复杂就会让人累。 我每天随杏杏赶着两只老黄牛上山,回来时顺便给爷爷奶奶捡些柴禾,几名年轻男女,一大群牛,到深山野岭闻着野草泥土的芬芳聊天嘻戏,山风夹着缕缕花香在空气中来回萦绕,很惬意。 我喜欢他们的纯朴善良,更喜欢听他们用清亮亮的嗓子对山歌。 这是苗家男女互相倾诉爱情时最浪漫直接的方式,坐在小山坡上,男女各坐一边,扯开嗓子对唱,每每让我笑的喘不过气来。 我兴味盎然跟着他们学唱歌,虽然我也是苗家女,但自幼呆大城市居多,没什么机会学,其实苗家山歌的曲调基本没什么变化,变的是歌词,只要学会基本的曲调就行。有些山歌高手挺厉害,边唱边编,听说可以连着唱几天几夜,而且不用相同的词,真是强悍。 我编了很多山歌的歌词,赖着那些年轻小伙子和我对唱,很快便将他们全部唱败,望着他们垂头丧气哑口无言的模样,我仿佛争强好胜的孩子一样得意大笑。 原来,生活可以这么美好,又有什么必要为那些伤害流泪呢? 杏杏来找我的时候,我正拿着一盆桃子在给爷爷奶奶榨果汁,杏杏似乎情绪很低落,两眼红通通的,好象哭过。 我赶紧将她拉到楼上睡房询问出了什么事。 “珞珞姐,我曾给你说过的那个老纠缠着我的派出所副所长真的上我们家提亲了,我爸妈说他们家有钱,一定可以让我过上好日子,不顾我的反对应承了这门亲事,我该怎么办?我不要嫁给那个人,他是个坏蛋!”杏杏哭的如同泪人。 副所长是个退伍军人,长的牛高马大,仗着他那做乡长的老子有钱,整天别着个砖头大的手机在街上飞扬跋扈招摇过市,是我看见就想皱眉吐口水的那种男人,真不知道杏杏的父母到底是怎么想的,难道有几个臭钱就可以上杏杏过上幸福日子吗? 我帮杏杏拭去泪水,柔声安慰道:“杏杏你先别哭,现在是新社会,不兴搞什么包办婚姻,订亲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要是不愿意,退了他们的彩礼就是!” “不行的,他们家是巫溪一霸,我们普通老百姓根本得罪不起。都怪我爹妈贪他们家有权有势……”杏杏摇头,眼里有着绝望。 我一时找不到话劝慰她,只好垂下头沉默。 “我该怎么办?要嫁给那样的恶霸还不如去死!”杏杏银牙轻咬红唇。 “别说傻话,办法总会有的,要不你和杨源悄悄离开凰双吧,去城里打打工,躲段时间再说,也许你们私奔了,他们也无可奈何了。”我忽然心生一计。 杏杏沉吟道:“这个,我倒是有个表姐在广州制衣厂做主管,只是好久没和她联系,不过杨源肯定不会和我去的,他放不下他的父亲。” “那你赶紧去找你表姐的联系电话来,我拿手机给你打。”我立即催促杏杏快走。 杏杏很快找来她表姐的电话,也联系上了她的表姐,那边说下周要招一批新员工进厂,嘱杏杏马上过去,并给她说好了去的路线。 挂掉电话,杏杏高兴的搂着我又蹦又跳,我也很高兴! 第二天凌晨,杏杏独自去广州了。 我将她送到上车的地方,默默看着她乘坐的汽车越去越远,终于消失在朦胧晨雾中,忽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美丽的杏杏一定可以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蓝天的! 我微笑着转身回杨奶奶的家…… 第二十九章 外婆的脊背 出门就能望见一条瘦溪,或吟歌,或沉默。 溪上有座桥,石柱桩子木栏杆,缀满历史的沧桑。 一条弯弯曲曲宽窄不一的石板路,沟通山里与山外的世界,溪边歪立几棵老槐树,有枝无叶点缀另一种萧条的风景。 这里就是外婆的家乡。 我喜欢桥,也喜欢这个村庄。 每天都要慵懒坐在桥上,挑选一种姿式,读天。 湛蓝的天空排列着耐读的文字,还有我放飞的梦想,绚丽如一叶彩帆急切切的文学梦,似鼓胀的风,携我下水苦渡,山风轻抚我齐腰的长发,溢出淡淡的柔情。 野菊花羞答答微笑,看的溪水漾出喜悦梨涡。 忽然想起校园那棵枯萎的梧桐树,伸着干枯手臂无语仰望苍天,仿佛申诉着什么,再次让我泪痕满面。 瘦溪吟唱着将日子串成了典故,夕阳喘息滚过山梁,滚过外婆弯弯的脊梁,石板路万年不变,延伸无边的期待。 外婆走的好累,叹息渐弱。 外婆常说:低下头,路好走! 我不懂,总是高昂着头,因此常常摔跤,鼻青脸肿。 外婆便一脸慈爱轻笑:“这孩子,不看路是会摔的,老老实实看着路!” 我还是不懂,照摔不误,摔倒了爬起来继续前行。 外婆望我一眼,低低叹息…… 终于有一天,我还是离开了山里的世界,回归浮燥城市,在高楼的夹缝中挤来挤去,努力挣扎,一步步走向自己的领地。 领地上好种树,树多则成林。 我坚信。 小草青了又黄、黄了又青,季节无声无息衔接悠悠长长的岁月。 我又想起了生命的意义,或许就是那朵黄色的野菊花吧,开在荒野中,可是拥有天空和色彩…… 第三十章 走近你,爱上你·上 凰双是湘西极偏僻的一个小乡镇,居住此地的主要是些苗民,风景秀丽,民风纯朴,有着神秘的次原始森林。 我们也是慕名而来,几个家伙背着画夹跋山涉山兴冲冲走进这个很少有外人来的世外桃源。 钻出中巴车,走过古老的青石板街,凰双跃入眼帘,高耸的群山,沧桑的石拱桥,盘根错节的古木,零零散散的木楼小商铺,还有缓缓流过镇前清亮亮的绿溪。 我立即爱上这个美丽的地方! 春春灿然笑道:“珞珞,你行啊,居然能找到这么原生态的地方,看来我们没有白来!” 我得意回道:“当然,我是谁啊!” 刘枫瞥我一眼揶揄:“你就臭美吧,还不是瞎猫碰上死老鼠,好意思得意!” 我恶狠狠冲着刘枫挥拳。 刘枫大笑着躲避。 张啸啐道:“珞珞别闹了,想想该去哪住吧,眼看着没多久天就快黑了!” 我老家也是湘西的,不仅会苗语,对好多风俗民情同样略知一二,决定找老百姓家住宿,放眼四顾挑中镇尾一栋独立的小木楼。 两层高的木屋依山而筑,下面是潺潺小溪,几根大木柱插进溪边的沙滩上支撑着房子,典型的吊脚楼风格。青瓦木檐,迂回转折的走廊,古式的雕花窗棂。屋前种了十几株翠绿的楠竹和一些垂柳,可惜垂柳还没有发芽,要不一定很漂亮。四周还散布着一些桃木果树,干枯的树枝正等着来年的果实。屋后靠着大山,山里全是树木。对面也是一座青山,溪上架着古老的石拱桥,沟通这边和那边的世界。桥上缀满青苔枯藤,妙漫而沧桑。 我走到街边小卖部买东西,顺便找老板娘打听屋主的情况,原来是一对姓杨的老夫妇,无儿无女,靠领救济金度日。老板娘一个劲夸他们是善良的好人,让我暗自欣喜,看来找他们借住应该不会有问题。 我一马当先带着几位同学小心翼翼走过木桥,钻进窄窄的堂屋,发现右边有间房没有关门,探头一看,两位老人正坐火坑边烤火。 我露出笑容用方言打了声招呼,说明自己来意。 杨奶奶咧着没牙的嘴笑道:“要得要得,你们就住我家吧!” 杨爷爷更是热情的招呼我们上坑坐,还一个劲道:“刚才见炉上冒火星,想是贵客要来,可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 我指着身后同学向二位老人介绍,然后将手里提着的塑料袋放到桌上道:“爷爷奶奶,这是我给你们买的东西,一点小意思,希望你们喜欢!” “哎呀,你们大老远的来我们这个穷地方,还带这么多东西干什么啊?天冷路远,难为你们了!” 爷爷奶奶喜的眼泪都笑出来了,仿佛我是他们远道而来的亲人似的,或许是二位老人孤独的太久,下意识渴望有亲人探望吧,这让我一下子拉近了与他们的距离,人和人之间的感情,有时候真是个奇妙的东西! 杨奶奶忙着给我们泡苗家油茶,杨爷爷则拿出大堆好吃的土特产招待我们。 我边帮杨奶奶打下手边道:“奶奶,我们可能要在这里住上好几天呢!” 爷爷奶奶更高兴了,连说住上三年五载都没关系。 我再次感觉爷爷奶奶真的是很渴望儿孙绕膝,从他们激动的老脸可以看出我们的到来确实让他们倍感高兴,这也让我暗自决定一定要好好让他们尝尝做爷爷奶奶的滋味。 我们同行五人,三男两女,三位男生不安分,喝完油茶便溜出小镇玩去了。 我与春春仍然坐屋里陪爷爷奶奶聊天,春春不懂方言,我们每说一句,她便追问是什么意思,逗的我们大笑不止。 暮色降临,远远的天边漫上漂亮的夕阳,映着楼前绿溪,分外美丽,家家户户开始飘起乳白色的炊烟,放牛的牧童赶着脚步蹒跚的牛儿缓缓走过桥头,回归牛圈。 爷爷奶奶早早将晚餐做好,给我们做了凰双最有名的风味特产“竹篓粉蒸肉”,打开锅盖,喷鼻的香气弥漫了整间屋子,馋的我不顾肥肉发胖,吃了厚厚的十几片,最后只剩刘枫碗里的一片也被我抢来吃了。 刘枫气的瞪着我吼道:“珞珞你凭什么抢我的肉?死丫头你平日不是不吃肥肉的吗?吃这么多也不怕变肥猪!” 我得意大笑:“哈哈,谁叫你半天不吃?这叫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刘枫恶狠狠用目光谋杀我。 杨奶奶笑眯眯道:“珞妹子爱吃米粉肉,明天我再给你做!” 张啸横我一眼道:“奶奶别理她,瞧她都长的够圆了,再吃成大胖猪我可不敢要!” 我最恨别人说我圆了,明明才九十斤,只不过天生一张娃娃脸圆了点,凭什么总要说我圆?气的我立即对着张啸来了个佛山无影脚,恨恨道:“谁稀罕你要了?告诉你,想要我的人多了去。” 张啸吃瘪,刘枫幸灾乐祸道:“我早就告诉过你这个五毒教的教主不好惹,没听说苗家女爱放蛊吗?小心她哪天在你肚子里放条虫子……” 我差点被刘枫气死,难道苗家女闲着没事都去放蛊吗? 春春将我拉到一边道:“珞,我们上街转转吧,我也想给爷爷奶奶买点东西呢!” 我欣然同意,与春春到镇上买了些零食和日用品,顺便买了些面条之类的粮食,五个人寄居人家家里,每天要吃的东西不少,可不能让爷爷奶奶没米下锅。 回到杨家天已全黑,坐在炉坑上烤火,陪两个老人拉家常,天南地北聊的热乎,更多的是听二老讲旧社会一些稀奇古怪的故事,边听还要边给几个家伙翻译,一直聊到很晚才告别上楼睡觉。 小山村的夜,静谧而幽远。 我抱臂站在睡房窗前,望着远处镇上零零星星的灯光,心里充满了愉悦。 春春站在旁边感慨道:“珞,谢谢你带我们来这么美的地方,我都恨不得长住此地呢!” 我笑道:“其实我该谢谢你们陪我来!” 春春吐吐舌头笑。 次日,我们去的第一站便是幽潭,凰双最有特色的一道风景。 凰双的瀑布很多,又以幽潭最美,几丈高的瀑布从山顶直泄到半山腰,溅起重重雾茫茫的水花,仿佛棉花飞絮,如梦似幻。瀑布下面是个一丈见方的碧潭,绿的如同染了颜色似的。潭水打着漂亮的旋涡,沿着一条七弯八拐的瘦溪流向山脚。潭前有座错落有致布满青苔枯叶的石山,比起公园的假山来,更多了一种天然的韵味。幽潭周围林立着或大或小的树木,缠满了枯藤。 春春再次惊叹,忙不迭支起画夹,另外三位男生更是迫不急待开始挥笔。 我一向不喜欢急着动手,站在岩石上贪婪的欣赏四周的风景,左瞧右顾中,见到石山旁有株不知名的古树,抱多粗,从树顶垂下一根拳头大小的青藤,藤很怪,好似女人的辫子状,快到地面时又爬到另外一棵大树上,形成一架结实的秋千。 “你们快看,那藤好怪哦,怎么长的跟秋千一样?我去荡荡!”我边说边起身朝枯藤走去,一屁股坐到藤上荡起秋千来。 “哇,真的不错,天然秋千啊,别急别急,我先给你照几张相,啧,教主,要不我们到这结庐而居吧!”张啸连忙掏相机。 我呸道:“美的吧你,我堂堂一个五毒教主,才懒得跟你结庐!” 周晓白冲我挤挤眼道:“教主,咱俩来结庐?” 张啸立即凶神恶煞道:“晓白,你不想活了?敢跟我抢教主?” 我差点笑晕,这两个可恶的小子闲着没事便拿我开涮,“五毒教主”这个绰号也是周晓白取的,难道苗家女就一定要跟毒有关吗? 游山玩水一天很快过去,背着回夹回到爷爷奶奶家,迎接我们的又是香喷喷的米粉肉,幸福啊! 第三十一章 走近你,爱上你·下 次日清晨,我们决定上龙沟,在镇上租了辆手扶拖拉机,坐到离龙沟最近的一个村子,在村中找人问龙沟路线时,一位叫蓝吉桠的小伙子听说我们是省城下来写生的,自告奋勇要做我们的向导,乐的我们一个劲道谢。 龙沟是凰双最远的景点,与邻县紧挨着,郁郁葱葱的山林间有条蜿蜒曲折的水沟缓缓而下,形状如同一条盘旋着的龙,还有栩栩如生的龙头,不能不说造物主太过神奇。 沟边长满了野草,还有一些黄黄的枯藤,最奇怪的是,这大冷的天竟还有一种怪异的花热烈绽放,婴儿的拳头大小,花形似月季,有几层花瓣,淡蓝的颜色,越到根部颜色越深,花蕊却是白色的,隐隐散发出一楼缕耐闻的清香。 我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又奇特的花,好奇蹲到花丛旁边,冲着蓝吉桠问道:“好美的花啊,叫什么名字?” “我们都叫它情霜花,秋天生长冬天开,到春天就死了,和别的花正好相反。”蓝吉桠憨憨一笑。 “情霜花?好奇怪的名字,应该会有什么传说吧?” “嗯,是有传说,老一辈的人说是天上的仙女下凡看上了本地的小伙子,将天庭的花籽带了下来,种在这里,整个凰双就只有龙沟生长情霜花,移植到别的地方基本活不成,不知道什么原因……”蓝吉桠缓缓讲起了故事。 “哇,还有这么神奇的事?这花真的好稀奇哦,不会有毒吧?”我忽然有种想采一束的冲动。 “没毒,牛最爱吃了,姑娘们上山干活,经常采了插在头上玩,那时候便觉得她们成了最漂亮的仙女!”蓝吉桠脸上露出会心笑意,可能是想到那些戴花的姑娘吧。 张啸立即采了一朵快速插到我头上。 周晓白拍着巴掌狂笑:“哈哈哈,教主,你改行做媒婆了?” 我立即将花取下插到张啸的上衣口袋。 蓝吉桠笑眯眯道:“珞珞戴花很漂亮呢,象仙女了!” 我的耳根一下热了。 刘枫可恶的调侃道:“是啊是啊,象王母娘娘!” 我气的一脚踹向刘枫。 春春白了我们一眼道:“你们别闹了,赶紧上山吧!” 这是一座长满了绵绵绿草的大山,放眼望去,漫山遍野全是郁郁葱葱的草,仿佛铺了几个山头的绿地毯,中间没有参杂任何树木,纯的如同染上去的颜色。 我很奇怪这究竟是什么品种的青草,为何能在大冬天长的如此茂盛? 蓝吉桠说青草是用来喂奶牛的,山下有个奶牛厂,那些牛吃的全是这座山上的草,据说是植物学家新研发的产品,能一年四季长青,绝对的纯绿色无污染草料。 我情不自禁诗兴大发,双手拢在嘴上朝着远山大喊大叫,意气风发念着即兴做的打油诗,逗的几个家伙捧着肚子狂笑不止。 蓝吉桠笑说夏天才美呢,草又绿又嫩,散立着一些黑底白花的奶牛,草中间还夹杂着零零散散的杜鹃花,绿中透红,美不胜收,完全跟画里画的一样,说的我心痒痒的,恨不得夏天再来看看。 正在这时,忽然刮起了大风。 我首次遇上这么大的风,一个不留神居然被吹倒在地,吓的我一把抓住张啸的衣服不放,生怕被风刮到山下,既使不摔死恐怕也会被活活吓死,这种无敌轻功还是不要玩的好。 蓝吉桠说曾经有个十多岁的小姑娘被大风刮下去过,摔成了重伤。 我暗自吐吐舌头轻嘘一口气,看来我还是比较幸运的,要不是眼疾手快抓住张啸,没准这时正飘在半空中呢! 我们在山上拍了些照片,风太大了,而且温度也很低,于是决定赶紧下山,沿着龙沟往下走,比来时快多了,走了一个多小时便到了蓝吉桠的家。 这是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庄,四周都是高高的青山,村庄就座落在山洼里,庄子前面有几株两三抱粗的古树,伸着宽大的枝丫把村民的房子遮在树下,仿佛是几把撑开的巨伞,非常神奇。树的叶子更是奇怪,呈金黄色,形状如同古时候用的钱币一样,外圆内方,而且冬天竟然不落,密密麻麻缀满枝头,十分漂亮。 蓝吉桠说这树叫金钱树,名字倒和树叶非常搭配。 蓝吉桠的屋门口是片空旷的开阔地,一位老爷爷正坐在空坪上晒太阳。干瘦的身材,戴着旧式的黑色瓜皮帽,洁白发亮的长胡须飘在胸前,瘦削的老脸上沟壑纵横,仿佛雕刻大师雕出来的一样。 这老爷爷颇具仙风道骨的味道,微眯着双眼安详的坐在那里,好象某个电视里的镜头。 我暗示张啸赶紧拍照。 蓝吉桠说这是村里年纪最大的老人,已经一百三十八岁了,身体硬朗的很,从没生过什么病,还能上山砍柴呢,挑着两担柴回来毫不费劲,村里人都叫他古巴爷,还说他最会讲故事,尤其喜欢讲旧社会一些事,讲源远流长的传说,小孩子都喜欢缠着听他的故事。 我也喜欢故事,搬了张凳子坐到古巴爷身边,用方言向他问好。 古巴爷咧着没牙的嘴冲我慈祥一笑,微眯的双眼一点不象上了年纪的老人那样浑浊,看上去挺有神采,似乎还带着那么一丝精光,难道他已快达成仙的境界?或者是隐世的武林高手? 张啸也搬着凳子坐了过来。 我抬眸望望风中哗啦啦作响的金钱树叶,好奇问道:“古爷爷,您老知不知道这金钱树的来历?长的好神奇哦!” 古巴爷咽咽唾沫,口齿清晰道:“这可是一个很久远的传说故事了。很多年以前,村里是没有金钱树的,有一个黑心的地主盘剥百姓,趁着饥荒把大家的地都收买了,然后用粮食换众人给他做长工,百姓的生活过的很坚难。这种情形被天上的神仙看到,为了免去老百姓的疾苦,便降了几粒金钱树的种子下来,一夜之间长出几株金钱树来,树上挂满了金钱,只要去轻轻摇一摇便会落下钱来。贪婪的地主想霸占这几棵树,不许百姓去摇。为了独吞所有钱币,他命家丁去把树上的金钱全摇下来收藏,奇怪的是,百姓摇落的是钱币,而家丁去摇,落的却是狗屎,糊满了家丁和地主的头上身上。地主不服气,要家丁滚开,他自己去摇,结果哗啦啦落下漫天的石头,把地主活活砸死了,从此金钱树只挂着金钱样的树叶,再没有落过真正的金钱,神仙是在惩罚贪婪的人哪……” 张啸听不懂苗语,见古巴爷讲的唾沫横飞,而我听的津津有味一会惊叹一会大笑,急的他抓耳搔腮一个劲追问我讲什么故事,笑死我了。 我继续缠着古巴爷讲旧社会的故事,直到夕阳西斜,这才起身与他道别,然后去向蓝吉桠告辞,准备回镇。 蓝吉桠的父母热情挽留我们住一宿,蓝吉桠也说不如多玩几天再走,我想了想还是不要再麻烦人家比较好,可又不太忍心拒绝,只好厚着脸皮撒了个小谎,说得回镇上办事不能耽搁。 蓝吉桠一家不好再留我们,殷殷叮嘱我们有机会再来玩,仿佛我们是他们的亲朋好友似的。 我微笑着连连答应。 蓝吉桠将我们送到村口,怕我们找不到车回去,好心的请村里一位叫蓝运的小伙子开手扶拖拉机送我们,充分展示了山里人的热忱与友好。 坐在“突突突”狂响的拖拉机上,我情不自禁轻轻扬手,告别这个如梦如幻的小村庄,告别这些纯朴热情的乡里人…… 七天时间很快溜走,我们该回省城了。 杨家爷爷奶奶恋恋不舍送我们到镇口上车,老泪纵横的脸看的我心里酸极了,喃喃说了很多告别的话,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他们,然而,该离别的终究还是要离别,天下哪有永远不散的宴席? 我坐在车上朝着对面青山默默念叨,别了,美丽的凰双,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还会再来的! 第三十二章 满嫂之死·上 年届四十的满哥忽然走起了桃花运,娶了个年轻貌美水灵灵的小媳妇。 满嫂嫁过来那天,几乎迷倒寨子里所有的光棍汉,做新娘子的她一袭红色绸衣、乌亮亮的长发扎成两根粗辫垂在胸前,白晳的脸上有着淡淡酡红,在“噼噼啪啪”的鞭炮声中,由两个伴娘相扶着撑油纸伞出现在村口,立即赢得了大片“啧啧”声,都道满哥的祖坟开裂,给他送来这么个漂亮媳妇。 柱子哥甚至恶狠狠望着春风满面的满哥骂了句:“妈的,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可惜了!” 满哥面对众人的赞叹,自然是一脸的骄傲与得意洋洋,腰杆挺得比往日直了很多。 接下来一段很长的日子,满嫂都是寨里茶余饭后的休闲话题,每当她穿着那身嫩绿的夹袄娉娉婷婷走过寨中田埂,或挽着袖口在寨中田地干活,总有数不清的视线远远追随,其中不乏男人颇为爱恋的目光…… 然而不知为何,从没见满嫂开怀笑过,那张俏脸上总是挂着浓浓的哀愁,紧锁的眉心锁着一个谁也猜不透的谜,惹人爱怜。满嫂也不喜欢和寨里姑娘媳妇来往,遇见最多淡淡打声招呼,又忙自己的事去了。 满哥与满嫂的婚姻,据说是满哥一次偶然的机会路过满嫂家乡,无意中救了满嫂的哥哥,有人说是在河里救的,也有人说是满嫂她哥得了种怪病,恰好遇上满哥知道偏方,歪打正着治好了他,满嫂娘家为了报恩,便将她许给了大二十来岁的满哥做媳妇。 有好事者曾缠着满哥追问具体细节,无奈满哥只是笑而不答,问急了,就说是自己追到的满嫂,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再探问其中的玄奥。 满哥是个出名的懒汉,一大把年纪一事无成,自己要吃的粮食都懒得种,常是秋收没到他的粮仓就空了,整天只和寨里一些牌友消遣,偶尔帮人做做小工,赚点小钱过生活。娶了满嫂后,确实高兴了一阵子,可惜好景不长,新鲜感一过便变回了往日的面目,似乎一点不为娇妻的俏丽所动。 寨里的小伙儿常远望着美丽的满嫂叹息,还有愤愤不平,其中也不乏惆怅之人…… 转眼一年过去,满嫂生了个如她一样冰雪晶莹的漂亮女儿。 满嫂给女儿取名雪儿。 做母亲后的满嫂更加丰韵美丽,浑圆纤细的柳腰,扭出万种风情,眸子里那抹忧郁衬出另一种楚楚可怜的凄美。雪儿也一天天长大,一天比一天可爱。然而,满哥仍是老样子,把家里家外的活都丢给满嫂干,自己东游西逛,对女儿横看竖看不顺眼,总嚷着满嫂给他生了个赔钱货,绝他后。 有一天,满嫂忽然不见了,满哥懒洋洋在寨子里转了一圈没找到,便又去会他的牌友去了。邻家大婶嫂子什么的,劝他再四处找找,怕出什么意外,他也是爱理不理。 半个月后,一封没有寄件人地址的信飞到满哥手中,是满嫂寄来的。她说将和一些姐妹南下打工,嘱满哥好好照顾女儿。 满哥读完信随手丢进炉火,面无表情看它化为灰烬。 雪儿在一边挥着小手拼命哭妈妈,满哥恼怒的把孩子一推,又出去玩去了,同一屋檐下居住的蓉婶看不过眼,叹着气将雪儿带回自己屋里。 满嫂这一走就是一年多。 回来后的满嫂一脸沧桑,红润的脸蛋变的苍白憔悴,眼窝深深陷了进去。 没过几天,不知谁说满嫂其实根本就未南下,而是住在邻寨一个单身男人家里,并且为他生了个女儿。一时间,寨子里传的沸沸扬扬。 满哥听到传言怒气冲冲跑回家,抓住满嫂按在地上狠狠打了一顿,谁劝都不买帐。众人怕出人命,差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强行将满哥拉开。 满哥跳着脚狂吼,要满嫂去找她的野男人。 满嫂衣衫褴褛哭着冲出了家门。 几天后,满嫂又回来了,满脸疲惫与哀伤,一回家就将雪儿搂在怀里哭了很久。 第二天,满哥一牌友去找他打牌,在门外叫了几声没反应,好奇之中顺手推开虚掩的门,一幕恐怖的景象跃入他的眼帘,满嫂蜷曲着身子躺在地上,口吐白沫一脸青紫,双眼可怕暴睁,一个玻璃杯掉在地上摔的粉碎,周围东倒西歪的凳子看出曾痛苦挣扎过的痕迹…… 满嫂被满哥逐出家门后,去找了邻寨的情人,那个曾口口声声说要爱她一辈子的男子。 满嫂问:“如果我去医院结扎了,你还会要我吗?” “我……,我实在想要一个儿子。”男子哄着怀里的婴儿,吞吞吐吐道。 “我们可以去领养一个啊。”满嫂仍怀着最后一丝希望。 “我……我……”男人涨红脸,半天挤不出一句话。 满嫂什么都明白了,流着绝望的泪水离开了男人的家,离开那个梦醒的地方! 第三十三章 满嫂之死·下 一个曾经美丽过的生命就这样无声无息结束了,满嫂用这种方式解开了自己对生存的所有哀怨与芥蒂。或许,生命真的只是一列快车吧,匆匆便到了终点站,对这个世界,谁都只是短暂的过客…… 满嫂死的那天晚上,寨子里笼罩着阴森森的气氛,众人只觉得脊背莫名发麻,都在暗暗揣测一定是满嫂死的不甘心,灵魂不愿离去。更为奇怪的是,寨中凡是两岁以下的小孩,都哭闹不停,怎么哄都哄不住,似乎被什么吓着了。 乡亲们凑了一些钱财,到山神庙请了几位法师来做道场。 法师在满哥家门前草坪上扎了灵棚,敲敲打打为满嫂超度。供桌两边各坐了一名法师,嘀嘀咕咕念着一些谁也听不懂的咒语。 满哥牵着头戴白布的雪儿站在下方,如同木偶。一名法师拿着一个铃子,围着供桌转圈圈,没来的及转上几圈,满哥忽然象被人掐住脖子似的,浑身抽蓄不止,双手一顿乱抓,随即又嘿嘿怪笑。 乡亲们惊讶的望着他,眼里均有着惧意,更有胆小者,几个偎成一团。 接着,只听到满哥屋里传出非常怪异的响声,砸锅摔盆,响声很大,而屋里明明空无一人。很快的,响声又到了楼上,还有人走路的脚步声,十分清晰从房间响到走廊,来回响过不停,伴着一些“咝咝”的怪声,又不见人影。 大伙吓的缩成一团,瞪着惊恐的双眼望楼上,有几位迷信的老人,甚至跪在地上以头叩地,祈求满嫂的灵魂不要作怪! 蓦的,一阵阴风袭来,草坪上空忽然多了一团灰雾,迅速扩散越来越大,越来越浓,夹着阴风阵阵,灯烛一下子熄灭了,到处黑成一团。 众人惊叫着四散逃窜,场面极为混乱,最后还是一位老法师最先冷静下来,从兜里掏出打火机点燃供桌上的灯烛,众人这才从惊怖中回过神,互相瞧瞧,发现少了满哥,而满嫂还好好躺在草坪边沿的门板上。 几个胆大些的点了火把在寨子附近喊叫寻找,转了一圈没见到满哥的影子,心头的恐惧更加浓了,难不成真的是满嫂化成厉鬼在作怪? 次日早上,有人在村外的小溪边发现了满哥,他正躺在那里熟睡,被人摇醒后一脸茫然,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居然一脸莫名说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躺在溪边,站起身时感觉右腿剧痛,原来骨头错位了,也不知何时摔的…… 满嫂下葬很长一段日子,乡亲们依然消除不了心头的惧意,夜幕一降临,家家门户紧闭,一有风吹草动便惊恐万状。 每每忆起那晚,更是心有余悸! 满哥摔折的腿,怎么治都治不好,最终成了瘸子。 科学早就证明世上并没有鬼魂,只是那晚的怪现象,却成了大伙心中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迷! 第三十四章 绝命崖之战 残阳如血,落叶潇潇,断情谷内一片萧杀沉寂…… 蓦的,一声清啸划破长空,忽啦啦惊起一群山鸟,啸声徐徐而落,接着是穿云裂石的苍凉清唱:“人海茫茫今,任我浮沉;江湖莽莽兮,唯我独尊。海角天涯,梦魂飘泊。饱尝了人间辛酸冷暖。走遍了宇内万水千山。亡命人海兮,凄复悲;壮土一去兮几时回?” 歌声那么的凄楚与悲壮,仿佛在倾诉着尘世间所有的酸甜苦辣、是是非非! 山路拐角处慢悠悠走出两匹坐骑,马上一老一少两名剑客,少年撅着嘴揶揄道:“师父,您老就不要唱了,徒儿浑身起冷汗呢!” “木桠啊,你可别嫌师父唱不好,想当年,江湖上谁不知道我玉面郎君柳啸的歌声迷死人不偿命,如今,唉,老啦,老啦……”柳啸颇为感慨摇着头,倒转身子脸朝后催马前行。 “那是,那是,咱帮那群老大娘一提师父您的大名,俏脸无不露出酡红羞色。”木桠鸡啄米似点头,眼里藏着诡笑。 “臭小子,敢损你师父,讨打!”柳啸狠狠瞪了木桠一眼,又扬鞭高歌起来。 “师父,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绝命崖啊?莫要错过比武大会才好!”木桠情不自禁摸了摸腰间的长剑。 “快了快了,翻过断情谷即到绝命崖。”柳啸一夹马肚,加快脚程。 此时的绝命崖,零零散散站了不少武林中人,其中最惹人注目的要数五毒教的教主影子,大红的无袖长袍,腰间勒了一根绿色腰带。,胳膊捆着五颜六色的布条,鼻子上穿了一个铜环,更怪的是在头上戴了口炒菜的铁锅,莫不成影子教主出门都是随时要炒菜进餐的? 木桠好奇打量着周遭人群,看到好笑处,不禁捂着嘴咕咕怪笑。 这是师父头次带他闯荡江湖,自然对什么都感到好奇。 柳啸在木桠手臂处捏了一把,板着脸附耳道:“木桠,严肃点,你是来争武林盟主宝座的,不是来嘻皮笑脸!” 过了没多久,只听到鼓乐齐鸣,一顶天蓝色的软轿自山腰如风袭来,两个轿夫在七弯八拐的山道上如履平地飞速前进,足见功夫之高。未待众人出声惊呼,软轿已平稳落在绝命崖草坪上,轿帘掀处,走出当今武林盟主朱天龙。 众人各自坐定,天龙盟主宣布了比武的一些规定,末了又道:“今日来参加武林大会的,不仅有江湖排名前十位的各帮帮主,且不乏众多后起之帮的掌门人,比武选出四位优胜者,再由各位举手选出一位德才兼备的接任盟主之位。”并将盟主令牌放在桌上。 木桠望望对面那些沉稳老辣的江湖前辈,右手不自禁握住剑柄,手心有细汗渗出。 首先出场的是魔幻门的掌门清虚散,这家伙练的是一双血魔掌,据说已练到了第九重,不可小觑。五毒教主影子利欲熏心,生怕别人抢了盟主宝座,迫不急待顶着炒锅跃过去,与清虚散斗成一团。 清虚散知道影子浑身上下至少有七七四十九处藏了形形色色的毒物,自是格外小心。斗不了几招,清虚散渐感吃力,右掌抬起划了个圈,缓缓朝前推去,一缕轻烟自指尖冒出,手掌渐渐变的通红,双目也霍的通红如火,透发一股摄人心魄的杀气,头顶更是有热焰在不断提升,想必要使他的杀手涧“血魔掌”了。 木桠双眼睁的比牛眼还大,一眨不眨盯着清虚散的手掌,满脸兴奋之色,终于可以见到传说中威力无比的血魔掌了。 忽然,一声惊天动地的爆裂在头顶炸响,顿时飞沙走石,兽逃鸟惊,原本蓝天白云的天空也暗淡下来。众人莫不脸露惊愕,下意识望向头顶那块从天边缓缓移过来的黑云。正在决斗的清虚散和影子也都停下了动作,傻呆呆抬头望天。 绝命崖上,死一般沉寂…… 短暂的平静,却似过了几万万年。 猛的一串怪异的啸声远远传来,似人似猿,声音愈来愈近,直捣耳鼓,既而变成仰天狂笑,笑声响彻行云,直传九宵,令人毛骨竦然! 众人茫然四顾,均不知笑声来自何处,内心升起莫名的骇意! “轰隆!---” 一声平地炸雷,方圆十丈内的地面应声破裂,陷出一个黑洞洞的大坑,头顶黑云向地面急速坠下,转眼雾茫茫一片。 柳啸焦急道:“木桠,快抓住师父衣襟,天象有异,怕是乾坤要倒转了!” 木桠回过神,伸手欲抓师父的衣襟,却被一股气浪掀上了半空,既而急速降下,随着飞溅的碎石向地底沉沉堕去,仿佛要沉入最深最底的地狱…… 周遭黑漆漆一片,木桠也搞不清自己究竟坠了多深,只听到耳边有风“嗖嗖”袭过的声音,心里暗道:“完了,完了,小命休矣!” 正当木桠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只听“呯”的一响,身子似乎撞到了屋顶,接着又从砸穿的洞里掉了下去,顿时水花四溅,尖叫声此起彼伏,木桠竟然掉进了怡红院的女浴池,池里正有几位姑娘洗浴,看到男子从天而降,无不吓的花容失色,尖叫着往外逃命。 木桠感到不妙,迅速爬出浴池,提口真气向窗口掠去,然而刚跳上窗檐,一群扛大棍的男人吼着冲进浴池,直往木桠扑过来。 木桠心慌意乱,失脚从四楼窗口掉了下来。 此时一匹快马正从楼下急速冲过,马上坐了位头戴斗笠脸蒙黑纱的姑娘,木桠正好掉在姑娘身前的坐骑上,一柄剑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搁在木桠的脖子上。 木桠吓的魂飞魄散,嘴里语无伦次道:“大侠饶命啊,我,我掉下来的,不不,是不小心掉下来的……” 剑扔搁在脖子上,只是不再用力,一丝淡淡的幽香吸入鼻子,似兰非兰的味道,沁人心脾。 木桠忘了危险处境,居然闭目享受起来。 奔了好几十里地,姑娘一拉马绳,将木桠随意扔到地上,自己也跟着跳下马背。 木桠睁开双眼,发现眼前是一处小悬崖,背后危崖耸立,甚是危险。抬头看看黑衫姑娘,穿着非常怪异,不象自己那个地方的人,难道来到了异邦? “看什么看,想看就让你看个够,哼!”姑娘撩开面衫,一张稚气未脱的娃娃脸露了出来,圆溜溜的大眼睛闪着狡黠的光芒。 “抱歉,冒犯了姑娘,在下木桠,掉下山崖又掉下窗口……”木桠站起,朝姑娘拱了拱手。 “什么山崖,什么窗口?你这傻家伙,模样长的斯斯文文的,一句话都讲不清楚,我叫上官珞珞,是偷溜出来闯荡江湖的,刚才以为你是爹爹派来抓我的人,差点杀了你,算你小子运气好!”上官珞珞笑着,叽叽喳喳说话的样子如同单纯的孩子。 “我,我……”木桠被人抢白,低下头俊脸一红一白,尴尬至极,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抬头望着上官珞珞问道:“敢问上官姑娘,这是什么地方?或者,你们是什么朝代?” “我们是什么朝代?难不成你不和我一个朝代的?哈哈哈,原来你是疯子啊,连我们是唐朝都不知道,难怪穿的这么怪异。这里是京城效外,再行五十里就可以进城了。”上官珞珞笑的花枝乱颤。 “唐,唐朝?天哪,我怎么从清朝掉到唐朝来了?”木桠捶胸顿足,珠泪滚滚。 上官珞珞看着木桠泪痕满面的样子,只觉得甚是好玩,一个劲娇笑不止。 “师父,爹娘,木桠到唐朝来了,只怕永远见不到你们了……”木桠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哭诉,慢慢朝悬崖边走去。 上官珞珞突然发现木桠行动有异,待要跃过去抓他,已是晚了一步,木桠犹如断线的风筝,轻飘飘飞出崖去。 “疯子疯子,你别想不开啊,我忘了告诉你,我爹爹是有名的神医,对你这样的疯病一治就好的……”上官珞珞哭叫着探头朝崖外望去,崖下云蒸霞蔚,恐怕是万丈深渊,看来必死无疑了。 木桠跳下悬崖,只愿一死了之,谁知悬崖太深,竟落了半天也没落到崖底,内心又起了悔意,悔不该轻易寻死,没准还能找到机会返回清朝,如今一死,可就永远回不去了,不禁悲上心头又洒了一把泪,闭着双目等死。 木桠放轻四肢任由自己降落,落到后来都快睡着了,耳边忽的传来一声沉闷的响声,屁股砸到了软绵绵的东西,接着传出一声牛的悲鸣。 木桠睁开两眼,看到自己正掉在一头大水牛的背上,水牛吃痛放足狂奔。 木桠内心一阵狂喜,庆幸自己大难不死,接着又开始犯愁牛跑的太快,自己根本没法跳下牛背,只好伏在牛背上听天由命。 不知不觉,木桠竟在牛背上睡着了,还梦到上官珞珞在悬崖边哭泣,忍不住幸灾乐祸偷笑:“嘿嘿,哭死你,我才不会摔死呢!” 正在得意,脸上有什么东西爬了过来,伸手一摸,周遭响起一片笑声,木桠猛然清醒,发现自己躺在一棵树下,面前站着一群小孩子,正往他的脸上涂稀泥,边涂边笑,见木桠睡醒,吓的四散奔逃。 木桠找附近人家打听,才知道自己已回到了清朝,且此地离家只有几十里路,不禁欣喜若狂,往家的方向狂奔而去。 绝命崖那一战就那么结束了,木桠是唯一回来的人,每当有人问起他关于那一战的情景,木桠便会茫然失措,脑子一片空白,若有人再多问几句,木桠脸上竟是一片惧意,接着浑身哆嗦,口吐白沫,发起了羊癫疯…… 第三十五章 夜半红颜·上 淄川巫山。 高墙环绕的四合院内,几名仆人正忙着往一辆马车上装货物。 “少爷,您真的只带阿憨去扫墓吗?这年月,世道乱,您还是歇在家,让老奴带几位家仆去吧!”老总管林木踱到一名紫衫少年身前,目含关切。 “柳斐自幼娇生惯养,从未出过远门,这趟正好出去厉练厉练。”西厢房走出老东家柳云龙,威严扫了儿子柳斐一眼。 “老爷,斐儿可是您的独生子啊,这,恐怕……”雍容富态的中年美妇眼里有着明显的不舍。 “娘,我能行的,我去。”柳斐乖巧的揽了揽母亲的肩,与肥头肥脑的阿憨赶着马车奔出院子,向西北而去。 潇潇春雨绵绵不绝,路上坎坷难行,泥浆飞溅,马车底座结了厚厚一层泥,颇带寒意的风儿冷飕飕吹着,掀起布帘直往车内灌。 阿憨缩着身子坐在车前,手里长鞭不时扬起。 柳斐一只手按着布帘遮风,视线却透过未拉严的缝隙望向窗外,眼看即将黄昏,马车仍在雨里艰难行走,前方雾茫茫望不到边,见不到人家,更见不到人影。 阿憨侧身掀起一角车帘,脸带忧戚说道:“少爷,今晚怕是要露宿山林了,老祖宗的墓地离这还有好几十里路程呢!” 柳斐皱皱眉,一脸无措:“唉,行了这么久怎不见一户人家?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怎么宿啊?” 阿憨沉默,心中同样没了主意,虽然曾跟着林总管跑过两趟,但都是晴天,马车跑的很快,天黑之前早就赶到了前面镇上,哪用的着露宿山林? 天色逐渐暗淡,雨倒是停了,只是路上积水坑多,没法摸黑行走,阿憨只好将马车停在路边小破亭内,准备在此将就一夜。 柳斐夹紧衣衫走下车,一阵冷风袭来,禁不住打了个哆嗦,一向养尊处优的他,何曾吃过这样的苦头?想着今晚得在破亭露宿,脸上便泛起一抹痛苦之色。 阿憨从布包掏出一把干粮递给柳斐道:“少爷,吃点干粮吧,您都半天没吃东西了。” “我吃不下,你自己吃吧,这鬼地方,唉!” 柳斐摇摇头,抬腿往亭子外走,刚走没几步便满脸兴奋大叫:“阿憨,你快来看,那前边好像有灯光呢!” 阿憨屁屁颠跑过去,颇为纳闷道:“咦,我记得去年随林总管来时那边是片乱葬岗,何时住了人家了?” 柳斐甩甩湿了的衣袖道:“不管了,你在这守着,我先去探探,最好能找户人家打个尖,省得在此吹冷风,太难受了。”说完一路小跑而去。 山间小道有点崎岖,柳斐心情急切,一路还摔了两跤,幸好走了没多远便见到一处高大的院落立在空旷的山坡上,朱漆大门顶端挂着一块横匾,上书龙飞凤舞两个大字“柳宅”,一对大红灯笼照得门上铜环闪闪发亮。 柳斐上前扣响门环,里面响起娇柔的女声:“来啦,这么晚了,谁呀?” 柳斐刚准备回应一声,大门“吱呀”一声开了,闪出一个少女的脸庞,水红色绸纱,头上梳着双髻,打扮像是丫环奴婢。 柳斐唯恐被拒之门外,赶紧作揖解释:“姐姐好,在下是过路的,误了歇头,想在贵府借宿一夜,不知可否?我们可以多付银子的。” 少女“扑呲”一笑,娇柔的声音再次响起:“对不起,我们这里是女宅,从未留过男客,不过奴婢看公子一脸正气,应该是位君子,不如你进去给小姐求求情吧!”说完侧声让过柳斐。 柳斐随丫环走进院内,只见院中灯火通明,花亭长廊雕栏玉砌,假山池沼小桥流水,好一处雅居,而且空气中似乎缭绕着丝丝缕缕沁人心脾的异香,闻之令人心旷神怡。 “秋红,谁来了?” 院子中央有座绿色的小亭子,四周挂着粉红色的纱幔,有琴声从里面传出,伴着娇弱的女子声音,显得慵懒无力。 秋红往前紧走几步,语气恭敬道:“小姐,是位过路的公子,说是误了客栈想借宿。” 琴声蓦的停了,纱幔被一只细细的手臂撩起,穿着纯白长裙的年轻女子姗姗走了出来,袖上挽着天蓝色衫带,如瀑长发下半遮半露一张清秀白晳的脸。 女子幽亮的眸子望向柳斐,忽然轻移莲度加快速度走到他面前,眼泪扑簌簌滚落衣襟,哽咽道:“相公,你终于来了!” 柳斐猛然一鄂,俊脸微红手足无措道:“小姐,你,你认错人了,小生柳斐,路经此地,多有打扰!” “相公,你真的不记得娘子了吗?我是上官雁啊,你走了这么久没回,原来是将娘子忘了……”上官雁情不自禁悲从中来,用袖子掩脸哭着往厢房奔去。 第三十六章 夜半红颜·下 柳斐傻呆呆愣住,搞不清出了什么状况。 秋红也跟着小姐走了,一会儿又朝柳斐走来,将柳斐领进一间厢房,另外一名叫“春红”的丫环端了一桌酒席上来。 秋红热情的招呼柳斐先吃点东西。 柳斐感激涕零道:“谢谢姐姐,只是小生的仆人阿憨还在对面山腰等着,可否容小生去接他过来一起用膳?” 秋红笑道:“公子请放心,奴婢自会安排人去接的,您就安心用餐吧!” 柳斐再次道谢,刚在桌边坐下便见上官雁在春红的掺扶下走进厢房,引得他又是一阵忐忑不安,不知道这位小姐为何会对着他叫相公。 “相公,你真的不记得人了吗?”上官雁梨花带雨,双眼含着浓浓的哀愁。 “我,我……”柳斐望着上官小姐高耸的云鬓,柳叶弯眉下秋水含烟的眸子,只觉似曾相识,却又实在想不起在哪见过。 “相公,你看看这个!” 上官雁忽然从衣袖里掏出一方丝绢,上面画着两朵并在一起的粉色莲花,还有一首诗:“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 柳斐眼前蓦的闪现出一幅熟悉的画面,自己正站院内挥笔作画,旁边则站着一位白衫飘飘的美貌女子,脸上挂着温婉微笑,手里捧着个杯子,语气柔软道:“相公,你都作半天画了,歇下来喝口茶吧。” 柳斐猛然起身,满脸欣喜道:“我记起来了,好像真的见过你!” 上官雁哽咽着扑进柳斐怀里…… 且说阿憨等了半天仍不见柳斐回返,心里甚是焦急,想要起身寻找,却不见了前方的灯光,压根不知道该往哪里找人,只好独自呆在车内等天明。 天边终于泛起鱼肚白,阿憨急忙赶着马车往柳斐离开的方向寻去,找了半天终于找到,发现柳斐正抱着一块石头躺在一座墓碑前,碑上刻着一行字:“上官雁与丈夫柳宗元合葬之处”。 阿憨急忙推醒柳斐道:“少爷,少爷,你怎么在这里睡着了?害我担心一晚上。” 柳斐睁开迷濛睡眼,抱紧怀里的石头一个劲叫“小姐,小姐”,责怪阿憨惊醒他的好梦,习惯性擦擦双眼抬头四顾,哪里还有什么厅台楼阁,触目处全是大片杂草丛生的乱葬岗,后背顿时起了一股凉意,与阿憨逃一般离开。 两人扫完墓,不敢再从昨晚露宿的地方经过,马车绕道从另一条路上返回了家。 柳斐回到家,每每无法忘掉那晚歇宿柳宅的情景,那院子,那琴声,那泪水盈盈的小姐无时无刻不闪现在他脑海,挥之难去…… 一个月朗星稀的晚上,柳斐晚餐后站在院子赏月,林总管则坐在不远处的石凳上品茶,屋内不时传出柳云龙与夫人的轻笑声。 正在这时,柳斐猛的闻到一丝熟悉的香气,回头望去,只见一名白衣女子正朝他姗姗走来,长长的袖衫被微风轻轻扬起,是上官雁。 柳斐情不自禁迎上前拉住上官雁的衣袖,喃喃道:“小姐,你来了!” “相公,你好狠的心,又抛下娘子独自走了,你知道我赶了多远的路才走到此地吗?双脚都磨破了。”上官雁哀怨的脸上有着凄苦。 柳斐伸袖抚去上官雁脸上的泪珠,暗暗懊恼自己惹佳人伤怀,一个劲赔不是:“对不起,对不起,都是小生该死!” 林总管十分讶异望向柳斐道:“少爷,你在和谁说话?” 柳斐没有回话,或许是根本听不到林总管的话,视线早已锁定在上官雁身上,眼里有着怜惜的柔情。 “相公,跟娘子回家吧,我再也不能失去你了。”上官雁的泪水如同断线珍珠,簌簌落下。 “好,我跟你回去。” 柳斐牵住上官雁的手,两人相携着朝前走去。 “少爷,你要干什么?前面是池塘啊,快站住……”林总管扑过来准备抱住柳斐的身子,却忽然震住了,只见柳斐双腿腾空往池塘上空迈去,逐渐化成虚无消失…… “啊,有鬼啊,救命啊!” 林总管杀猪般惨叫着转身朝厢房窜,等屋内众人冲出院子,月下池塘微风轻拂,波光粼粼煞是迷人,哪还有柳斐的影子? 第三十七章 只是一聊的缘份·上 只是门户的悬殊,那些曾经痴恋的日子,便黯然碎了一地。 歌舞飘飞的秦淮河,我是那名揽着衣带凭栏西望的青楼歌女,而他则是声名显赫的皇亲贵族,我们注定生难同欢,死难同穴。 尽管这样,老天爷还是在河边的垂柳下安排了一场际遇。 在我那间丝帐高悬的闺房,一曲如怨如诉的琵琶,两颗年轻的心擦出了火花,道不尽的惜惜相依,诉不完的惺惺相惜! 每次离别,我都只能独自伫在高楼之上,遥望他离去的远方,抖落一地灰色的忧伤,让疲累的相思滑过天际,憩在他午夜的窗上,然后守着寂寞独自入睡,枕边落下两行冰凉。 终于,我们都厌倦了分离之苦,他便花巨金将我赎出火坑,在秦淮河边为我买了一栋完全属于自己的高楼,悄悄给了我一个温暖而自由的家,却也给我带来了灭顶之灾,他高贵的身份是不允许和我这样的青楼女子来往的,没过多久,他便被家里软禁了。 那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一瓶入喉即死的“鹤顶红”放到了我的桌上。 鹤顶红,有着最美的名字和最毒的药性,据说女子喝下它,将会死的最为凄美,唇边渗出的鲜血慢慢染红衣衫流向地面,然后不断漫延,宛若一地悲伤的落红。 我手握药瓶,泪珠儿纷纷滚落衣襟,轻移莲步缓缓走向窗边,内心泛起无尽的苦涩,幸福啊,为什么要这么短暂? 来人一直站在门口冷冷看着我,对我这样一位弱不经风的女子,他是不会防备的。 我慢慢打开瓶盖,猛的纵身跃出窗外,白衫飘飘中,鹤顶红随我一同洒入冰冷的秦淮河…… 在我的墓前,他象一个找不到归路的孩子,哀哀哭泣。 我躺在冰冷的坟墓中,感受着他的悲痛,然而,我早已没有能力替他抹去脸上的泪痕了,没有能力温柔的抱着他的头安慰他,我,只是一个流动在空气中无形的灵魂。 我听到他用无比凄楚的声音说道:“珞珞,等我,我不要你孤孤单单的离去!” 我很想大声告诉他,不要,可我发不出任何声音。 我冲出坟墓想要制止他的动作,却悲哀的发现我的手竟然透过了他的胳膊,我好恨自己的无奈,为什么我要是一个鬼魂? 我眼睁睁看着他抽出腰间的长剑,狠狠刺入自己的心脏,我看到鲜血喷的满墓碑都是,而他竟是唇角含笑缓缓倒下,终于得到解脱了吗? 我感觉自己的心疼的快要碎了,慌忙伸出手,想要帮他捂住喷血的伤口,可我的手再一次穿透了他的身体…… 我没来的及等到他,便被阴间的鬼差抓到了阎王殿。 诚惶诚恐跪在殿上,我苦苦哀求阎王不要让我喝孟婆汤,不要让我去投生,我要等他。 那天正好是阎王的生日,他一时高兴竟然答应了我的请求,却要我去最黑暗的十八层地狱苦役五百年,可以换到和他一聊的缘份。 我说我很想与他再续前缘,然而,阎王却说我与他生生世世都不可能有夫妻的缘份。 入冰池下油锅挨解体之痛,在十八层地狱,我被折磨的一度没有勇气呆下去,可是只要想到能换来和他一聊,我又咬牙坚持了下来。 第三十八章 只是一聊的缘份·下 漫长的五百年终于熬过去了,我又回到了人间。 临行前,阎王一再嘱道:“你和他只有一聊的缘份,短短几个月的缘份,缘尽之时,即是你逝去之日,一定要记住了。” 这个世界,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陌生,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看的我心惊肉跳。茫茫大千世界,我又该往哪里找他?我们,真的还能再次遇见吗? 我决定先去秦淮河,前世与他结识的地方,只是,如今的秦淮河早已不再是当初的模样,我找不到我曾经住过的屋子,找不到我唱歌的青楼,更找不到我的坟墓…… 南来北往,我找的好累。 我想,或许我与他根本就没有什么缘份! 我不想再去找了,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守着一台电脑,守着虚拟的网络。 在网上,我仿佛是个无主的游魂,依然四处飘荡没有归宿。 偶尔,我也会突发奇想,会不会碰到他呢?其实,碰到又有什么用?他是不会记得我的,不会记得上一世的爱恋,然而,当我绝望了想要归去的时候,他却珊珊来了。 我没有看到他的样子,可我知道那一定是他,他的文字,他的落寞,他的忧伤,他的聪明才智,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熟悉,仿佛最自然的心灵相契。 那天,和他聊了第一句话后,我便抱着显示器哭的一塌糊涂。五百二十七年啊,我终于找到他了,可他却完全不记得我就是前世那个让他用生命爱着的红颜了,一碗孟婆汤洗掉了他所有的前尘往事…… 整整一个季节,我都坐在影子的对面,守着网络深处那一聊的缘份,这个我用五百年苦役换来的恩赐。我们聊的很开心,他似乎什么都没变,耳麦里传来的声音熟悉的让我的心总是忍不住颤栗,忍不住咀嚼满嘴苦涩,悄悄淌着泪滴。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模样,我也不想去知道他这一世长成什么样子,在我心中他仍是几百年前那个风流倜傥文武双全的美男子。 网络那边,他会用非常温柔的声音对我说:“珞珞,我喜欢你!” 网络这头,我默默望着屏幕,温热的泪水打湿键盘,抬手捂住胸口的疼,缓缓说道:“我是会走的!” “我不管,我说了我喜欢你!” 他仍是前世的性格,执著的如同孩子。 我无语! 几个月时间很快过去,我知道阎王会招我回去了。 我没有告诉他我要走,只是默默看了他的名字一整天,默默从十七楼的窗口飘下,楼下是奔流的湘江水,一如几百年前的秦淮河…… 他是通过电话从我家人嘴里证实我的死讯的,整整一天,他坐在电脑前望着我的名字流泪,最后,满屏都是:珞珞,我恨你!! 我说过,我来了,我就会走的! 此时,我已远在黄泉半路,我只能感觉自己泪流满面的样子。 再次跪在阎王殿上,那位冷酷无情的阎王竟然用十分和蔼的声音问道:“你还有什么要求吗?” “求您再让我苦役一千年吧,我只想再看看他,牵牵他的手!” 我叩罢,缓缓朝十八层地狱走去,一滴泪涌到眼眶,却没有落下来的感觉…… 第三十九章 十一妹的亡灵 林剑与十一妹初识,是在广州的一家发廊。 那是一个夏天,十一妹穿着一袭天蓝色绣花缎子旗袍,披着一头染成金黄色的长发,脸上涂着淡淡的脂粉,瞪着一双漂亮大眼睛慵懒斜靠在沙发一角,目光专注望着外面的天空发呆。窗外射进一缕阳光,照在她白晳的脸上,有着梦幻般的迷漓…… 这是一个时髦中夹杂着清纯味道的女孩,如果仅看外表,一点不象在发廊工作的小姐,倒象是优雅的白领。 十一妹是从贵州一个老山窝出来的打工妹,初中文化,上有一姐下有一弟。为了供弟弟上大学,十一妹和姐姐双双来到广州淘金,只可惜文化水平太低,又身无长技,奔波数月找不到合意的工作,十一妹无奈之中在老乡的介绍下进发廊做了按摩女,姐姐银枝也在附近的工厂找到了一份工作,工资虽不高,总算有了安身之地。 “剑仔,你看起来应该是个憨实的好男人,这里,实在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以后还是不要来了!”十一妹十指纤纤在林剑身上抚来按去,幽幽叹着气说道。 “呵呵,放心,我不玩小姐的,就是工作累了进来松松骨而已。”林剑冲着十一妹善意一笑。 十一妹的眼眸变的很亮,脸上有着欣慰的笑意,那笑是如此的纯真,不掺一点杂质,深深打动了林剑,当然,那只是一种男人对美女的纯欣赏,不含任何欲念,林剑的内心很为十一妹遗憾,如此美丽善良的女孩,是不应该过的这么颓废堕落的,更不应该生存在这样肮脏的地方。 从那以后,林剑只要有空便会去发廊看看十一妹,是她那纯真的笑脸和若隐若现的忧伤吸引了林剑,她就象邻家的小妹,让林剑忍不住想要去关心。 不久,在林剑又一次去看望十一妹时,恰好撞上了她的姐姐银枝也来看她。 银枝是个美丽温顺的纯朴女子,脸上有着一抹古典味的幽怨,幽潭一般深不见底的眼眸似乎蕴藏着太多取之不尽的诱惑,林剑一下子跌进她的瞳仁再也爬不出来,可以说是疯狂的爱上了她。 林剑曾听十一妹说过,银枝是个离了婚的可怜女子,结婚两年被变态丈夫百般折磨,好不容易逃出魔掌开始新生活。因为银枝不幸的遭遇,更让林剑爱的不可自拔。林剑愿做那个她生命中的守护神,让她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正当林剑准备向银枝展开追求攻势的时候,十一妹倒先向他表白感情了。十一妹说她早已爱上林剑,希望林剑能接受她。 林剑没想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思考再三还是委婉拒绝了,并说自己爱的是银枝。 十一妹脸色一下子变成死一般苍白,咬着嘴唇转身便走。 林剑很是内疚,但又觉得感情的事不能强求,不爱就是不爱,自己的拒绝并没有错。 十一妹很快辞掉发廊的工作,回了贵州老家。 林剑心里略有点不安,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伤害了她。然而,既使真是伤害了她,林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林剑的眼里心里只有银枝,下定决心定要娶到这个美丽善良的女子。林剑对十一妹只有怜惜与同情,而对银枝却有着火热的爱恋! 林剑开始对银枝展开猛烈的追求攻势。 或许是林剑的诚心感动了银枝,经过一百五十八天后,银枝终于接受了林剑。此时正逢年关将近,银枝要林剑跟她一起回贵州老家拜见父母,商谈二人的婚事。 想到被自己拒绝的十一妹,林剑有点迟疑,但转而一想,如果自己和银枝结婚,迟早都得要面对她,还不如早点面对。 在贵州那个偏远的小村子,林剑又一次见到了十一妹,她瘦多了,脸色也不好,与往日红润活泼的样子判若两人,林剑情不自禁想到那句诗“为伊消得人憔悴,夜带渐宽终不悔”,内心充满了歉意,还有隐隐的不安。 当林剑和银枝双双出现在十一妹面前时,林剑再次见到十一妹的脸色变的苍白如纸。 十一妹当天晚上便喝农药自杀了,等到次日早上发现的时候,她已经躺在卧房的床上没有了呼吸,一个空农药瓶丢在床前,屋内弥漫着浓浓的农药味道。 银枝在十一妹的抽屉里看到了她的遗书,满纸都是对林剑的爱与恨。 面对白纸黑字,林剑无可抵赖,只好向银枝坦白了十一妹对自己的感情。 银枝用充血的眼眸恶狠狠瞪着林剑,咬咬嘴唇痛心无比说道:“剑仔,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这事?早点让我知道,我一定会将你让给我妹妹的,为什么你要瞒着我?对不起,我们不可能在一起了,我不能嫁给一个间接杀害我妹妹的凶手!” 望着银枝咬破了的红唇,林剑的心一下子碎了,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自己明明爱的是银枝啊,为什么十一妹要用这种方式来惩罚自己? 林剑真的很不甘心,可是,又没有勇气没有权利免强银枝接受自己。 林剑悲哀的想道:或许自己与她原本就有缘无份吧,这就是命运,不可违抗的命运! 十一妹明天便要下葬了。 那个偏远的小山寨有个非常古怪的习俗,年轻人死了一定得烧一条死者的内裤,这样死者的灵魂才能安然离去,重新投胎,否则便会一直留在人间徘徊。 当有人把十一妹的内裤丢到火堆时,居然怎么都燃不起来,仿佛烧的是铁片不是布,泼了点煤油在内裤上,还是燃不起来。十一妹的母亲瘫在地上号啕大哭,说女儿死的冤…… 林剑的心难受到了极点。 然而,奇怪的还在后头,夜幕降临时,竟听到十一妹的哭声幽幽的从她的房间传出,所有人都清楚的听到了,而她分明躺在屋前的灵床上,未有半丝异动,吓的众人汗毛都竖了起来。没过多久,做道场的法师来了,设好灵堂,敲敲打打,而哭声却更甚,推门进去,又什么都没有看到。 坐在供桌前念念有词的法师忽然口鼻喷血晕死过去,一阵阴风卷来,桌上的蜡烛冒起一股很大的火焰,直冲到几尺外纸扎的灵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烧了起来。 众人端盆提桶忙着救火,大火最终被扑灭,灵堂烧的惨不忍睹。 接下来,更可怕的事出现了。 铺在十一妹身上的白布不翼而飞,明明是平躺着的十一妹,居然变成了侧躺,一只小腿绻起搭在另一只腿上。左手放在腰际,右胳膊撑在脑后,就象平时睡觉那样,紫黑的脸上竟挂着一丝恐怖的诡笑,阴阴的注视着面前的众人…… 从不信鬼神的林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目瞪口呆,所有在场的人全都呆住了。 十一妹还是如期下了葬,就葬在那座远离人烟的孤山上。 林剑宛若一只丧家之犬匆匆逃出银枝的家,没有勇气回眸多看一眼银枝泪流满面的脸,没有勇气看她那绝望的眼神…… 第四十章 和尚也成了正果·上 和尚自幼被方丈捡回庙里抚养,为了早日修成正果,方丈派他下山一趟,所谓要想出世,必先入世! 临行前。 方丈再三嘱咐,女人都是老虎,切莫接近。 1。 深秋。 凉风瑟瑟,叶落枝残。 残阳斜斜遁走,已是近黄昏。 和尚站在黄沙漫舞的官道旁,远远望着对面那栋两层的木楼,门上大匾写着几个龙飞凤舞的狂草大字“新太后客栈”,旁边挂着两盏未点亮的气死风灯。 和尚曾听师父说过太后便是女人,暗忖,店里难道有老虎? 摸摸咕咕乱叫的肚子,想想凶神恶煞的猛虎,和尚始终打不定主意该不该进去化缘。 身似菩提树,心如明镜台。 贫僧不怕不怕啦! 和尚抬起右腿朝前迈进半步。 微尘是一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剑客,“嗖”的一声出现在客栈门口。 俄滴娘,莫非是借着传说中的动感光波来的? 风情万种的老板娘姿秀媚笑着跨出店门,手里捏着的小丝帕轻轻一甩,两眼上翻抛了个杀死人的媚眼,尖声尖气道:“哟,这位爷,要住店么?我这店可是方圆百里最有名的客栈,谁不知道我姿秀貌赛天仙,才情兼备,心似菩萨,温柔如水……” 和尚立即将右腿缩了回去。 乖乖,果真有老虎! 2。 “住店!” 微尘被姿秀身上浓郁的香水熏的打了个大喷嚏,颇有点不耐越过她。 小子,老娘擦的可是正宗的巴黎香水,再皱眉试试? 微尘看不到姿秀杀人的目光,径直走向大厅。 桌上摆着一壶刚沏好的茶。 微尘替自己倒了一杯,漫不经心举向嘴边。 前方窗角处,坐着个美的令所有男人都会窒息的女子,淡绿长裙,深绿披风,乌发高挽,鬓边垂下两缕青丝,吹弹得破的脸上有双勾魂夺魄的大眼睛,唇略有点厚,却愈发性感诱人,更要命的是她脖子上挂着块莹莹闪光的玉,撑着下巴的左手戴了个古铜色的粗镯子,衬托出另一种迷幻而又野性的美。 微尘蓦的一怔,首次为一个女人怦然心动! 对面山头,几名黑衣人趴在草丛。 “狼老大,据说酒廊廊主葵花是个绝色大美人,你抢她是不是准备做压寨夫人?” “压你的头,老子是那种见美女就上的色狼吗!” 狼狠狠一拍手下的脑袋,脖子凑向前,口水“哗”的出来了,伸舌舔了舔唇,两眼放着绿光惊呼:“我的妈,这趟发了,那娘们果真是个美女!” “老大,你鼻子流血了。” “靠,不说话你会死啊?老子这叫正常的新陈代谢!” “老大,你代谢了。” “……” 3。 戴着狼面具的黑衣人忽然掠进客栈,卷起一股冷冽劲风。 微尘下意识摸向腰间长剑。 狼的目标是绿衣女子葵花,出招利索辛辣。 葵花玉容惨淡,旋身跃到另张空桌,长袖挥舞吃力招架,衣袂飘飘跳跃躲避狼的擒拿,幽深目光求救似掠向唯一没有尖叫着逃走的微尘。 风动,袖动,人不动! 微尘慢慢品着杯中的茶,恍若未觉。 葵花终究敌不过狼的进攻,眼看险象环生,即将成为狼的俘虏。 微尘一按剑柄,长剑应声而出,人也随之往前掠去,左手搂住葵花小腰,右手长剑一扫,将狼逼退几步,只是眨眼的功夫,微尘已抱着葵花奔出客栈,没入屋后丛林失去了踪影。 老虎跟人飞了? 和尚早忘了师父“出家人四大皆空,不可多管闲事”的告诫,拔腿就追,一心只想看老虎现出原形。 微尘终于缓下脚步。 葵花正抿着樱桃小嘴,微笑不语望他。 微尘的心乱了。 “美人,你真漂亮!” “人家是喝着酒廊的酒长大才漂亮的。” “美人,你有夫家了吗?” “讨厌,能不能别问这么直白?人家嫩的跟刚出锅的豆腐脑似的,象是有夫家的人吗?” 微尘乱糟糟的心开始发痒。 和尚躲在附近树丛,无声念着金刚经。 师父说金刚经有降魔除妖的作用,就不信这只虎妖不现出原形。 第四十一章 和尚也成了正果·下 4。 夜幕完全降临。 微尘与葵花坐在大石上看星星,和尚依然躲在树丛。 “不知附近有没有客栈?” 微尘打破沉默,美人的气息不断钻进鼻子,让他总是控制不住心猿意马。 “没有。” “那我们怎么过夜?” “这种事不是该你这个纯爷们拿主意吗?” “美人,你冷吗?” “好冷!” “我好热,要不你靠过来,我借你点热气?” “讨厌,想占老娘便宜就直说,还借什么热气?” “嘿嘿,咱是文化人!” 和尚的金刚经已经念到第十遍。 微尘拥着葵花席地而坐,有点贪婪的享受着葵花身上散发的诱人香气,逐渐意乱情迷,赶紧转移话题道:“美人,你饿了吗?我这里有苹果。” 和尚正念的起劲,“啵”的一声,脑门被苹果核砸中,弹起再返回。 一摸,竟是俩包。 和尚怕死的爬退好几步,继续念经。 5。 东方发白。 和尚一觉睡醒,发现大石上的男女准备离开,立即跟了上去。 新太后客栈。 微尘目送葵花的背影进入客内,心底深处泛起一丝甜蜜。 “大侠,我爱你!” 葵花睡醒送给微尘的就是这句话,顿时点亮了他内心所有的激情。 有个女人真好! 微尘扬起嘴角,微笑! “你就是昨夜带走葵花的人?她不会出来了!” 阴恻恻的声音打断微尘的美梦。 微尘转头,看到一个满脸寒霜的男子,上穿红衫下穿绿袍,胸前斜背着紫色的大布袋,布袋上又有几十个小布袋,小布袋缀着红色的蝴蝶结。 “你是谁?” “大爷我是她明媒正嫁的男人,江湖人称煮不熟打不烂腌不坏的柔情好蛋!” “胡说八道!” 微尘心头一寒,下意识握住剑柄。 “你不是跟她共居一夜吗?她肚皮上的红瘤你该看到了吧?上面还长着三根绿毛,啧,要不要我再给你说说她身上其它特征?哈哈哈!” 好蛋狂笑,眼里有一抹悲怆。 葵花你见异思迁,欺骗了大爷纯洁的感情与纯洁的身子,处处给大爷戴绿帽,大爷就跟着搅你的好事! “啊——” 微尘厉声长啸,身子奇异旋飞射进树林…… 6。 和尚不明白微尘为何忽然飞走,好奇跟了上去。 微尘没想到第一次对女人动心就遇上这种乌龙事,越想越悲愤,越想越绝望,施展轻功一路飞奔,“喀嚓喀嚓”撞断了许多树枝。 和尚终于追上微尘。 此时的微尘正狼狈卡在一个奇怪的树杈中间,两条腿如同被人逮住的牛蛙使劲蹬着,胳膊也一划一划的。 嘎?莫非在练习蛙泳? “和尚,救我下去!” 和尚双手合十念念有词:“出家人四大皆空,不管世间闲事!” 微尘愤怒尖叫:“秃驴,你敢见死不救?” 和尚再念:“生即是死,死即是生,生生死死,死死生生!” 微尘咆哮:“死秃驴,大爷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和尚立即念起了往生经。 所有恶鬼形神俱灭,早登极乐,早日投胎。 微尘更怒。 和尚念完经,转身就走。 微尘厉声尖叫:“秃驴,秃驴!” 和尚充耳不闻继续念:“……无我相,无物相,无众生相……” “扑通”—— 和尚掉进猎人挖好的陷井,屁股重重砸地压死一只肥肥的老鼠。 和尚替老鼠念了一遍超度经,然后抬眸望着高高的洞口幽幽轻叹:“唉,想不到贫僧终究还是着了相啊,阿弥陀佛!” 三秒钟后。 蓦的响起和尚惊天地泣鬼神的凄厉尖叫:“来人呐,救命啊,和尚掉洞里啦! 五秒钟后。 地洞终于经受不住和尚杀猪似的声震,轰然而塌。 许久许久。 随着一声似有似无的“阿弥陀佛”,便是和尚更加气若游丝的声音。 师父,弟子终于修成正果了! 第四十二章 做了一回童工妹·上 下班铃声终于响了。 我兴奋跃起三步并做两步冲下楼,迅速抽出自己的工卡插向打卡机。 这是来深圳某精密制表公司上班的第二星期,我下班打冲锋的速度与装表针一样令同事们望尘莫及,往往等我打完卡,一楼的员工才走出来。 我应该算是这个公司最小的打工妹,离十六岁生日还差半个月,当然,进厂的时候用的是别人的身份证,刚满十八,虽然小小的我比实际年龄还要显小,曾被不少人怀疑童工,但身份证在那摆着,也就不了了之。 记得刚进这个部门那天,我怯怯坐在桌边,微颤的手紧握摄子,半天夹不住一粒表针,越急越夹不住,额上冷汗顺着脸颊籁籁下滴,同事的嘲笑犹如芒刺直扎我的肌肤,与我搭档的湖北女孩不耐烦了,拿着铅块对桌子“啪”的一摔,将我吓了一大跳。 我的倔劲被激发,含了半天的泪水硬生生咽了回去,暗暗发誓一定要超过她们…… 公司食堂设在离上班两里远的地方。 打完卡,我径直往食堂冲,接过老太婆递出来的饭菜,禁不住扁嘴嘀咕:“又是冬瓜炖排骨,炖你的两把老骨头。” 我的模样逗笑了虹,揶揄道:“发什么牢骚啊,这还是好的呢,我刚进来那段日子,天天吃南瓜,广东人放味精不心痛,简直难以下咽……” 虹是湖南湘潭的,而我家在长沙,两人算是老乡,刚上班没几天我们便认识了,她在我隔壁的装配部。 我非常高兴初次南下便遇到老乡。 虹边往嘴里扒饭边好奇问道:“珞,你这么小就出来打工,为什么啊?” 我做个鬼脸道:“实话告诉你,我是休了一学期学出来打工体验生活的,过年就辞工回去继续上学,参加高考!” 虹讶道:“你不怕跟不上学习吗?” 我无所谓道:“反正我要考的是美术院校,文化分要求不严,高中的课程我早就全部自学完了,考个及格应该是没问题的。” 虹意味深长调侃:“都说画画的是疯子,我看你是最疯的一个!” 我笑笑,不置可否。 第二天下班,我依然用最快的速度冲到一楼,意外发现工械部门口站了不少人,还有穿制服的,气氛很凝重,地上还有血渍。 我纳闷着走出公司大门,同走在身边的两位大嫂边走边议论。 “真惨,两个手掌都被压断了……” “唉,可惜了那么标致的小伙子,只怕要终生残废……” 我凑过去一问,才知道是冲压部的机器出了故障,掉下来把一个员工的双掌压断了。 我暗暗打了个冷颤,仿佛看到两只血淋淋的断掌“叭”的掉在地上,不停蠕动,顿感恶心不已,拼命跑起来。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装表针的速度几乎快要超过我们的组长,毕竟从小与画画打交道,四根手指可以同时夹住三支毛笔灵活转动,只要苦练几天,装个小小的表针又有什么困难? 从此,再没有同事敢嘲笑我。 一个月后,公司要出一期宣传刊,主管推荐了我,要知道我可是从初中一年级便成了文学社的主编,校内黑板报基本都是我负责,出个宣传刊自然小菜一碟,也就是那期成功的宣传刊,经理竟破例将我提升到办公室,开始了文员的生活。 我以为我转运了,然而,办公室的日子远没有车间和同事边聊天边做事好玩,日复一日看不完写不完的大堆文件,枯燥机械,头晕脑胀。几位香港主管各有目的,互不搭言,香港女经理更是板着一张冷脸,似乎谁上辈子借了她的米还了她糠一样,空气凝重的快要窒息,好怀念车间的日子。 “阿珞,你怎么搞的?这份文件还没写……”经理又翻着那对死鱼眼朝我吼叫了。 我低下头,咬牙切齿用刚学会的白话小声诅咒:“死扒婆,催命啊!”站起身时已变成一脸谄媚,诚惶诚恐冲到经理身边,接过文件回自己座位忙碌。 忽一日收到班长来信,关切询问我归期,说同学们都盼着我早点回去,还说我们的文学社由于我的出走即将夭折…… 我悄悄跑出宿舍阳台,抱着信纸大哭了一场,所有的思乡之情犹如洪水猛兽汹涌而来,对面音响店,萨克斯正将那首《回家》演绎的如泣如诉,如梦如幻,万水千山把回家的路扯的那么长,那么长! 我提起笔,将所有的思念和着泪水揉进絮语,寄回遥远的故乡。 第四十三章 做了一回童工妹·下 落叶飞花,季节的末梢渐呈苍黄。 上班经过的林荫道,棂花开的如火如荼,紫红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巴掌大一朵,丛丛簇簇夹着稀疏的绿叶,远远望去,宛若一条美丽的画廊。 我渐渐爱上这娇美可人的棂花,一朵一朵,落了又开开了又落,无穷无尽。 这种顽强不屈的生命力深深打动了我,每天清晨早早踏上林荫道,沐着晨光边捡落花边背英语单词,仿佛又回到了校园,回到那棵开花如织的梧桐树下。 我默默盼望着打工的日子快点结束,然后回去继续我的学业…… 屈指细算,该是发工资的日子了,果然,快下班时,经理将一个工资袋丢到我桌上,望着一叠崭新的人民币,我毫不掩饰内心的激动,咧着嘴欢呼。 经理扫我一眼,露出千金难买的一丝微笑。 下班后,我以最快的速度冲向邮局,下星期就是妈妈生日了,我把所有的牵挂与祝福换成一张薄薄的汇款单寄给她,然后跑到附近市场饱餐了一顿。 这个月身无分文,偏公司星期天又没饭吃,只好整天躺在床上睡觉看书,那种饥饿的折磨没受过的人是绝对想像不出来的,好不容易发工资了,得好好补一补,最后撑的肚子实在装不下才罢嘴,采购了一些水果,顺便到书店买了叠报刊杂志回宿舍慢慢享用。 这几天都没见到虹,不知她过的怎么样,自从调到办公室,我便搬进了这栋单身宿舍楼,独自占着一间小房子,没有了以前六人住一间的拥挤,却也少了热闹。 我思量着是不是该去看看虹,忽然响起敲门声,拉开一看是虹,忍不住惊喜道:“我正想去看你呢。” 虹打趣道:“小姐,真难得你还能想起我!” 我略有点歉意耸耸肩。 虹正色道:“我是来向你告别的,下午就要离开深圳去东莞了。” “你要走?为什么?” “出来打工嘛,本来就是流动的风景……”虹的眼里有一抹无奈与感伤。 流动的风景? 我的心莫名黯然,鼓胀胀的,难受。 送走虹回来已是黄昏,顺路回了趟舅舅家,舅舅舅妈和几个广东朋友正在客厅搓麻将,呦喝声夹杂着搓麻将的响声此起彼伏,吵死了。 我坐了一会找借口溜出,独自沿着街道漫无目游逛。 都市的夜还没散去白日的热浪,闪烁的霓虹如同鬼魅扑朔迷离,来来往往的人流扮演着过客的角色,街边刺目的桑拿浴广告充满低级趣味,似乎在嘲笑什么…… 我忽然觉得自己来这个都市已经很久了,说不出的厌倦和寂寞。 早知如此,当初又何必装病休学出来受虐? 时光荏苒,转眼已到冬季。 深圳的冬天是没有寒意的,阳光依旧能把皮肤烤出一层薄油。 我到林荫道上捡落花的兴趣越来越大,只有与落花为伴,才让我觉得自己仍拥有一个真实的世界。 年关将近,思乡之情前所未有的浓,一遍遍吟唱着那首沧桑老歌:“追上了漂泊的人,却追不上漂泊的魂,走完了天下的路,才想起回家的门……”热泪盈眶,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时,美国老板从日本回来了,同行的还有不少英国人。 我趴在办公桌上,透过会客室半掩的门,偷偷给那些外国佬画速写,经理使劲朝我翻死鱼眼。 我吐吐舌头,坐直身子。 不知何时起,我竟在经理瞪我的眼里读出一丝慈爱,听品管部的阿媛说,经理曾有一个女儿,年纪和我差不多大,离婚后跟着父亲去了美国,怪不得经理那么冷漠,原来是被老公抛弃。 第二天,公司出事了。 一位湖北男孩和四川女孩辞工回家结婚,男孩离开公司时,在兜里揣了一块不合格的手表,被保安查出,一顿电棒,男孩倒在地上再没醒过来,女孩挺着即将临盆的大肚子呼天抢地,惨不忍睹…… 公司因此放假一天。 次日早上,我照常揣着英语单词手册来到林荫道,棂花纷纷坠落,一下一下砸在我郁闷的心上,颤微微疼痛,湖北男孩倒在地上的身影和四川女孩泪沟纵横惨白的脸在脑海交叠出现,不寒而栗。 我忽然厌恶起棂花来,这么没完没了麻木的飘落,仿佛世上一切都与她无关似的,清高冷漠没有情感…… 此后一个星期,我没再经过林荫道,而是拐从另一条街去公司上班。 不记得谁曾经说过,深圳的天空是没有云的,只有金钱与浑浊的空气,短短几个月,看厌了万里无云的晴空,忽然强烈想念起故乡云卷云舒的天空来。 我怀揣着辞工书,最后一次走上林荫道,棂花依然还在无声无息飘落,漠视着世间的一切。 我的心境逐渐坦然而又轻松…… 第四十四章 三子闹天庭·上 天庭有三大才子,侍才傲物,从不把旁人放在眼里。 这三人志趣相投,又是自幼一起长大,便学着凡间那一套,结拜了异姓兄弟。 大哥柳风饱读圣书,一枝笔洋洋洒洒羡煞所有文人,听说自称绝世文才的玉皇大帝都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经常寻思觅个借口把他贬下凡去,受受生老病死之苦。 老二候宾一根铁棍打遍天庭无敌手,而且还能做几首酸诗,附庸风雅,把个二郎神气的牙痒痒的,暗暗发誓定要找机会好好修理修理他。 老三就是练丹房的朱童,整天不务正业,满脑子歪主意,天庭众仙无不被他捉弄过,对他自是恨怕有加。朱童机缘巧合得到一本武功秘籍,悄悄练了一身好功夫,除了候宾没人是他对手,作的文章虽文理不通,但写的情诗却是几尽缠绵,风摩了众仙女的芳心,在天庭广为流传,丝毫不比凡间那什么李白、柳永之类的差。 玉帝的寿宴,三大才子也在被邀之列。 宴席上,王母为了讨夫君欢心,命自己的结拜妹妹嫦娥携玉兔下堂跳霓裳舞,谁知道嫦娥才刚下到大厅,素有风流才子之称的朱童竟口鼻喷血,昏死过去。 柳风与候宾对着朱童又捏又掐,总算将他救醒。 朱童醒后第一句话就是:“两位哥哥,我,呜呜,这么多年我真是白活了,想不到天庭还藏着如此绝色……” 柳风一向不近美色,对朱童的话自是不屑一顾,候宾就不一样了,虽比不上朱童好色,倒也愿意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于是自告奋勇为朱童出谋划策。 晚宴结束,朱童与候宾鬼鬼祟祟躲出去,悄悄溜到嫦娥住所附近。 朱童让候宾藏在大门外放哨,自己悄悄潜入嫦娥仙子的房间,假装酒醉,满腔深情吟诵着自己写的情诗。嫦娥早就听闻过这位情圣的大名,今日一见果然仪表堂堂,无奈自己早有心上人后羿,便委婉的拒绝了他。 朱童念了半天情诗,见嫦娥仙子仍不为所动,顿时兽欲熏心,猛的跨步上前便去抓仙子的衣衫,想来个霸王硬上功,生米成熟饭。 嫦娥仙子气怒攻心,张口疾呼“救命”。 玉帝正携王母在附近散步,听到嫦娥仙子呼救,情急之下使个仙术眨眼飞了过来,要知道这嫦娥一直是玉帝的梦中情人,只是碍于身份不便稍露色心,看到心上人差点被朱童所辱,心里那个恨啊,伸指便朝朱童点去,朱童惨叫一声,倒在地上变成了一只肥头大耳的胖猪。 玉帝大手一挥,命随后跟来的两位仙差:“将此狂徒打下凡间!” 于是,朱童“扑嗵”一声便从天庭掉了下来,正好落在一座石山上,尖锐的石块砸的他浑身血水直流,恨恨大骂了玉帝一通,从耳朵里掏出几粒药丸,捻碎涂在伤口上,暗自得意自己想的周到,时刻不忘将药带在身上,否则可就有得苦吃了。 再说那候宾来不及逃走,被仙差抓到,玉帝仍在气头之上,恨候宾为虎作伥,便也伸指把他变成了一只猴子,命观音将他压到五指山下,受五百年风吹日晒之苦。观音虽不忍心惩罚候宾,但碍于玉帝之命,也不敢擅作主张,只好寻思以后有机会再解救他出来。 天庭忽然少了两大才子,自是清寂了很多,最为寂寞的要属柳风,原本便与众仙格格不入,这下两位义弟一走,大受刺激病了一场,病好后天天窝在寝宫吟诗解闷。 近来听说仙庭梅花开的正艳,柳风便出去赏玩了一番,回来写了一首诗伫在窗前吟唱。 忽然,一阵疾风袭来,卷走了柳风手里的诗稿,转眼便不知去向。 诗稿随风飘扬,越飞越远,不偏不倚飘到赏梅回来的玉帝头上,玉帝捏住一看,这首诗无论从意境还是韵律,都比自己刚才在脑里酝酿的那首强,上面龙飞凤舞签着柳风的大名,仿佛在向玉帝示威。 玉帝甚是恼怒,暗恨柳风故意侮辱自己,遂命差人将柳风也打下人间,然而,玉帝自觉理亏,便也不敢太亏待柳风,略思索将他打到铁扇国做了公主。 第四十五章 三子闹天庭·下 转眼过去十八载,铁扇公主柳风出落的楚楚动人,可谓闭月羞花沉鱼落雁,气死貂婵,呕翻西施,上门求亲的王公大臣几乎踏破门槛。 柳风自感羞愤交加,却又对自己这个女子的身躯无可奈何,整日以泪洗面。 铁扇国王看女儿整日愁眉不展,便命几位护卫随公主出去效游,顺便散散心,谁知道这一游却碰上牛魔王,老牛何曾见过如此绝色女子,一股妖风便将柳风刮到了他的牛洞。 此时的柳风只是一名娇弱女子,没有半丝仙力,岂是牛魔王的对手?被强迫做了牛夫人,生米煮成了熟饭。到这地步,柳风也死心了,彻底认了自己是个女子的命运,好在牛魔王人虽丑,倒是真心疼爱他,把他当宝贝一样宠着。 再说那变成了老猪的朱童,闲着无聊无意中胡念个咒语,竟然又变回了人样,只是和以前的样子大不一样,顿感欣喜若狂,遗憾的是没有了腾云驾雾的能力,而且还不能想美女,一想便会冒出两只猪耳朵。 朱童变回人样,到城里铁匠铺打了个大钉耙做防身兵器,买了对大护耳戴在头上,免得忽然冒出猪耳惊世骇俗,又给自己想了个名字,叫朱大能。 朱童成了流浪汉,漂到哪吃到哪,某日走到牛魔王的牛洞附近,恰逢牛魔王正坐大石上愁眉苦脸。 老牛听到脚步响,抬头见是个帅哥,脑筋一转暗忖,这么帅的男人肯定智慧不浅,于是迎上前缠着朱童请教问题。 原来牛魔王结婚多年,从未见铁扇公主笑过,这成了他的一块心病,而且,越来越迫切想要看看爱妻笑时的模样。 这朱童可是天庭人人头痛的鬼点子精,两眼一转主意便来了,如此这般这般一说,老牛喜不自禁,把朱童当贵宾请进牛洞。朱童一进牛洞便见到玉椅上斜靠着一位眉黛含愁的绝色女子,忍不住色心又起,碍于老牛在,只好拼命压抑住,找了几个当年和两位义兄一起戏耍的笑话讲,谁知柳风一听便想到了往昔与两位义弟相处的快乐情景,情不自禁展颜甜笑! 牛魔王结婚多年首次见到夫人展颜,竟是如此的美丽醉人,顿时把朱童看成神仙膜拜,命众牛兵大办宴席,欲与朱童一醉方休。 牛魔王兴奋至极,开怀暢饮,朱童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假惺惺应付一番。 酒过三巡,牛魔王不胜酒力,打着酒嗝道:“兄弟啊,我不行了,要睡去了,你也一同睡吧,今晚咱两兄弟就睡在一起了。” 朱童扶着牛魔王边往前行边道:“牛兄啊,你这牛洞真是人间仙境啊,兄弟我好想先暢游一番再去睡觉。”心里却道:你这头丑牛,快睡去,俺朱童正好风流快活。 老牛含糊道:“那好吧,兄弟自己慢慢看,哥哥我先歇了!” 朱童乐颠颠送牛魔王睡下,迫不急待奔往柳风的卧室。 朱童坐在柳风面前,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喷火的目光直逼她,柳风则羞答答掩脸躲避,却又禁不住这俊美少年的诱惑,欲拒还羞。朱童可是情场老手,看出苗头有利,便起身柔情脉脉解去柳风衣衫,柳风也就半推半就成了好事,两人缠绵一夜。 牛魔王醒来已是次日中午,看到朱童正与铁扇有说有笑,心里非常高兴,万万没想到这兄弟昨晚送了顶绿帽子给自己。 朱童一见牛魔王来了,立刻起身告辞,说是有要事需办。 牛魔王因刚醒肚子饿,迫不急待要进食,便让夫人铁扇去送朱童,这正合朱童的意,两人依依不舍走了一程又一程,洒泪离别。 几个月后,朱童耐不住对柳风的相思,便又溜到牛洞,恰好牛魔王有事外出,柳风拉着他一进卧房便泪眼汪汪扑进他怀里嘤嘤哭泣。 “宝贝乖,别哭别哭,是不是老牛欺负你了?我找他算帐去。”朱童心痛佳人,举起钉耙欲走。 柳风拼命摇头,再次扑进朱童怀里,紧紧抱着他。 朱童托起柳风的脸,一个劲追问道:“宝贝,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存心想要急死你朱哥哥?” “朱哥哥,我,我怀孕了,我有了我们的孩子。”柳风脸上泛起羞色。 “啊,怎么会?就一个晚上而已?”朱童急的抓耳掻腮,手足无措。 “是真的,我与老牛几年夫妻未见一儿半女,那是老牛根本不会生育,这个孩子就是我们的。”柳风说的斩钉截铁。 “那怎么办?老牛把我当亲兄弟,我泡了他老婆已是不道德,再让他知道孩子不是他的,肯定会伤心欲绝的。”朱童左右为难。 柳风泪水盈盈道:“朱哥哥,我明白你的难处,老牛对我也很好,我既已背叛他,便不能再伤他了,我也没想要你认孩子,只希望你以后有空多来看看我们母子就行了,我不会告诉老牛真相的。” “我可怜的宝贝!” 朱童心痛的将柳风搂进怀里,并从帽子里掏出一条系着红线的长命锁递给柳风道:“对不起,铁扇,这个留给孩子做纪念吧,我给孩子取个名,嗯,就叫红孩儿,你看如何?” 柳风将目光移到朱童的长命锁上,立即触电般跳了起来,俏脸煞白尖叫:“朱童三弟的东西怎么会在你的手上?我三弟呢?” “朱童三弟?天哪,你是柳风大哥,还是候宾二哥?”朱童满脸惊愕,长命锁失手掉到地上。 “我是你大哥啊,老天爷,你为什么要这么作弄我们?”柳风脸上有着惨烈的神情,内心更是羞愧难当,捂着脸朝后院冲去。 朱童叫了声“铁扇”拔腿欲追,又想着这是自己的大哥,现在却成了自己的女人,一时受不了刺激,扛起钉耙冲出牛洞,连归来的牛魔王一迭连声大呼“兄弟”也没听见。 朱童垂头丧气四处瞎转,不知不觉转到五指山,见到了压在山下的二哥候宾,两兄弟又是一番泪雨相诉,想着玉帝老爷如此作弄三兄弟,两人遂起了报复之心。 在朱童的帮助之下,候宾终于逃出五指山,机缘巧合,两人又得回了仙力,并助柳风恢复了男儿身,上天庭大闹了番桃宴。 从此,天庭便在三兄弟的报复之下永无宁日,玉帝老爷开始后悔当初的决断…… 第四十六章 恶有恶报 话说水生为了光宗耀祖,在他老娘卖完了最后一只老母鸡、一个大鹅蛋,拿着东拉西凑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十块银元,起身上京赶考去了。 跋山涉水来到一个叫永州的小镇上,水生为了节约房租钱,寻到镇外一家柳子庙,预备在此凑合一夜。将散在地上的几个蒲团拾到一堆,水生眼里泛出满意的光芒,睡在这么厚实的蒲团上,要是再有一阵清风吹来,那叫一个爽哪。 水生抬眸望望上方的菩萨,唯恐被怪罪,赶紧虔诚跪下打躬作揖,念念有词半天。 折腾完毕,该看看书了。 水生解下背上大布包,拿出一个小布袋一层层解开,里面便是那十块宝贝银元。水生担心银子长脚跑掉,瞪着两眼数了一遍又一遍,大概数到第十遍时,终于确定银元确确实实还躺在布袋里,不禁长嘘一口气,再小心翼翼包好,拿出一本《道得经》依依呀呀念诵起来。 然而,水生数钱这一幕却没能逃过庙外那双眼睛。 这个人就是附近芝山村的青生,方圆百里内,没有不认识他的,那可是出了名的二流子,整天游手好闲,不学无术,见到稍有姿色的大姑娘小媳妇,便嘻皮笑脸凑上前搭讪。有次遇上个回娘家的小娘子骑着小毛驴从村外经过,硬是眼巴巴追了人家一百来里,直到被女子娘家人发现,乱棍打了出来…… 这一日,青生闲着无聊往镇上溜达了一圈,无人理睬他,只好悻悻跑到镇外,期望能碰上只野兔野鸡什么的抓回去充充饥,都两天没粮下肚了,再撑下去只怕要出人命,刚走到柳子庙附近便发现一名年轻男子走在前面,粗衣布帽,看样子象是进京赶考的书生,遂兴起戏弄人家一番的念头,悄悄潜到庙侧的窗户下藏了起来,谁知道正好看见水生数银元,那可是白晃晃的银子哪,青生活了小半辈子,何曾摸过这么多银元? 青生的口水下雨一样“叭哒叭哒”落了下来,在脚下流成一条小水沟。 水生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呆子,哪会想到隔窗有眼?更不懂什么“财不露白”,这也就注定了他的悲剧。 俗话说的好,“人才财死,鸟为食亡”,青生在银子的诱惑下恶向胆边生,把他老爹几十年教导他并刻在神龛上的家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忘到了九宵云外,稍沉吟一会,抓起刚才流口水打湿的泥浆水往脸上身上一顿乱抹,三五两下便不成人形了,连滚带爬翻过庙门槛,直滚到水生面前,倒头就拜,嘴里直嚷:“大哥救命哪,有人要杀我,就在柳庙附近,我上有九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幼儿,我不能死呀!” 水生正念的起劲,突然滚进一个人不象人、鬼不象鬼的东西,吓的大惊失色,差点就得了脑惊风。好一会,水生才从惊惧中清醒,揉揉眼睛,确定面前那位大喊救命的基本上应该是人,于是好心扶起青生,询问出了什么事。 青生一脸惊恐惧,涕泪横流道:“呜呜,兄弟乃一介穷书生,在娘子的千叮万嘱之下进京考取功名,谁知路经前面大瑶山,遇上一伙剪径的强盗,把小弟行李抢劫一空,还要伤害小弟性命,幸好小弟急中生智,豁命跳下山崖才捡回一条路,否则早成了刀下亡魂了,” “兄台也是进京赶考?那正好和在下一路,唉,那强盗也太狠毒了一点,抢了钱财还伤人性命,没天理啊。兄台放心,在下好歹也是读过圣贤书的人,岂能见死不救?不如咱俩一同结伴上京吧,在下愿和兄台同吃同住。”水生是个善良的人,看到青生这么悲惨心有不忍,决定与他同舟共济。 “谢谢,谢谢,兄台真是小弟的重生父母,小弟青生给你磕头了。啊,呜,好冷,啊,好难受!”青生感激涕零,头还没有磕完又一脸痛苦哼叫起来。 “兄台,你咋了?”水生急的束手无策。 “啊,好难受,老毛病犯了……”青生脸上的表情越来越痛苦,浑身筛糠口吐白沫,发起了羊癫疯。 水生想起小时候被人打晕时,母亲就是掐自己鼻子掐醒的,于是赶紧照胡芦画瓢,狠狠掐住青生的人中。 “蠢猪,这么用劲,想掐死你大爷啊!”青生痛的龇牙咧嘴,暗暗诅咒,随即又语无伦次呻吟道:“好冷啊,兄台,求求你去外面拾些柴来,烧个火烤烤吧,小弟不行了,要死了……”牙齿敲出“梆梆”的响声。 “好,好,这就去!”水生慌不迭朝庙外山林窜去。 “嘿嘿,书呆子,这么容易就上当了!” 青生嘴角浮出一丝狞笑,不慌不忙从水生布袋里掏出那个装银元的袋子,随手抛了抛,放进自己内衣兜里,内心乐开了花,哈哈,这么多银元,一块用来买东安子鸡,一块用来进搓澡房,那个十指纤纤玉手往身上一搓,啊呀,爽爽,剩下的就用来去“丽春楼”买个最漂亮的红牌歌女回家做媳妇…… 青生微闭双眼好一阵陶醉,既而又想,要是书呆子报官,怎么办?吃官司不打紧,乐的吃穿不愁,要是到手的银子飞了,那可就太不划算了。 青生越想越怕,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书呆子宰掉,转头望见旁边有根大草绳,遂捡起往横梁上一抛,打了一个死结,担心绳子不结实,吊不死那呆子,顺手拉过旁边一条凳子踩了上去,想试试绳子的受力程度,谁知一个不慎,凳子翻了。 正应了那句老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报应来的真够快,青生还没来的及享受美女搓澡,就被自己给活活吊死了。 水生气喘吁吁扛着一大捆毛柴回来,望见青生直挺挺吊在梁上晃悠,舌头早已伸到胸前,双眼暴出,只怕是没命了,吓的魂飞魄散,又看到布袋被解开,里面的银子不翼而飞,那可是自己的命根子啊! 水生一屁股坐在地上,捶胸顿足号淘大哭,哭爹哭娘哭祖宗,直哭的昏天黑地,想着肯定是那些杀千刀的强盗来了,没想到青生为了给自己护住包裹,反而一命呜呼,觉得自己实在对不起他。 水生越想越伤心,越想越绝望,慢慢解下青生的身子,自己挂了上去。 正在这时,有个砍柴的樵夫名补生的路过此地,看到地上的青生大吃一惊,喃喃道:“咦,这二痞子怎么被人搞死了?我的妈呀,那里还吊着一个哪。” 补生总得来说是个有点仁义的人,死者已逝,入土为安,于是起身解下水生的尸体,又去提地上的青生,一个布包掉了下来,“哗啦啦”跌出一堆银元。 “银元?银元啊,天哪,你终于开眼了,终于让我看到这么多银子,太好了,太好了!”双手一松,青生和水生如同两只僵死的老鳖,硬挺挺摔在地上。 补生捡起银元狂笑而去! “哈哈哈,翠花,翠花,我有银子啦,你那老不死的娘再没有借口嫌我穷不让你嫁我了,哈哈,翠花,我要娶你,我要给你幸福,我要和你生十个八个儿子,哈哈,我……,啊!”补生笑着笑着,一口气上不来,竟然活活憋死了。 “都死了?阿弥陀佛,谢谢苍天,终于还贫尼一个清静的世界了!”庙后忽然转出一位尼姑装扮的女子,喃喃低语一句飘然离去…… 第四十七章 素手攻城·上 “皇上,大事不好,火龙国又派兵来攻打仙岛了,边关几次告急,还是请皇上早点定夺吧!” 洛皇正在大殿与众妃子饮酒作乐,忽然,大内总管德公公也就是德妃娘娘慌慌张张冲进来,朝着洛皇纳头便拜。 “哎呀,不就是火龙国攻关嘛,爱妃何必急成这样?消灭他比捏死只苍蝇还容易,只要朕派出你们这些貌如天仙的爱妃往他城外一站,保证他们立马丧失战斗力,没准还会自相残杀,到时还不乖乖对朕俯首称臣?哈哈哈……”洛皇仰天狂笑,不小心喷了一口鲜血。 “皇上,臣妾可是您的女人,才不给那些臭男人看!”素妃娘娘扭着水蛇小蛮腰,嘟着猴屁屁一样猩红的小嘴走过来,搂着洛皇一顿狂亲,啃了满脸的口水。 “好好好,朕听爱妃的,不给那些臭男人看!”洛皇连滚带爬逃出素妃娘娘魔爪,朝德公公挥了挥手道:“德妃请放心,那些恶贼实在可恶,接下来是该给他们迎头痛击的时候了。” 德公公撩起衣袖擦了把冷汗,暗暗松口大气,站起身如同一只刚从蛋壳里爬出来的小鸭子,一颠一颠走出去了。 次日早朝,洛皇精神抖擞来到大殿,目光威严往下一扫,只见众卿家都来了,右边坐着嫔妃宫女,左边坐着大臣太监。 洛皇干咳几声,从旁边太监手里拿过一本折子,剑眉一扫严肃道:“难得众卿家来的这么早,朕宣布一件事,那就是下个月攻打火龙国,所有妃子宫女,大臣太监全去,包括朕!” 寒嫣皇后急了,猛的站起身大喊:“皇上,臣妾反对,皇上是九五之尊,怎么可以自降身价去和那些贼人斗?” “反对无效,听朕分配任务!” 洛皇摆摆手继续道:“朕打算明天带十位爱妃前往火龙国,化装成贩夫走卒摸清他国的情况,下个月正式攻打他们的国门,争取在四月一日愚人节拿下火龙国,好好戏耍他们一番,到时由铲妃娘娘带九千万大军直捣火龙,与朕来个里应外合……” “皇,皇上,咱仙岛既使加上臣妾的接生婆也不过才九千七百五十八人,这九千万大军从何而来?再说,火龙国可是拥有十万铁骑的大国啊,这,这……”锅妃娘娘脸上一横一竖的冷汗,哗啦啦下雨一样滴落。 “闭嘴,朕说是九千万就是九千万,怕死打你进冷宫……”洛皇豹眼圆睁瞪着锅妃,吓的锅妃乖乖坐下,再不敢吭声。 洛皇接着道:“素妃娘娘入宫前曾是大别山开黑店的,这杀人越货做人肉包的事最在行,朕派你带纭妃假装两姐妹到火龙国开个客栈,能杀多少住客就杀多少,杀一个少一个;鹤妃天生丽质,从小就随父卖唱为生,朕派你和猪妃娘娘打入火龙国青楼,勾搭那些色欲熏心的昏官大臣,将他们家搞个鸡犬不宁;木妃和锅妃的任务最容易,只要负责到大街上祼奔就行了,凭二人国色天姿往大街上一奔,试问天下男儿还有几人扛的住?到时火龙国民心涣散,还不手到擒来?” “皇上,这,这,裸奔有伤风化,堂堂仙岛国的王妃竟然去裸奔,要是传出去恐怕对皇上声名有损……”锅妃面有惧色,两条腿打摆子样筛起糠来。 “废话,谁敢传出去直接剁了送给素妃煲汤……”洛皇威严的扫了众人一眼。 “妹妹莫怕,不就是裸奔嘛,这可是展示咱美妙身材的最佳时机,可不能错过,啧啧,只要想着那些臭男人口水流成河的壮观景象,臣妾就忍不住兴奋,而且能为皇上分忧,臣妾必定先身士卒,死而后己。皇上,这个任务臣妾保证完全!”木妃娘娘一脸媚笑。 “看看,还是木爱妃通情达理,懂得以江山社稷为重,退朝后奖黄金五千两!”洛皇露出赞扬的神色。 “最后一个任务,也是最难的,火龙国国王迷信,每月十五定会到城外庙里祭神,到时香妃扮成天女下凡,设法迷住国王打入皇宫内部,让他无心朝事,德妃扮成丫环,两人好有个照应。至于朕和皇后及丽妃,则扮成游客,住在素妃的黑店即可。众爱卿还有什么事吗?有事快奏,无事退朝,各自去准备一下,凌晨出发。”洛皇站起身率先离开。 凌晨,洛皇侨装改扮,带着众妃子悄悄潜出仙岛。 也许是老天相助,一行人竟顺顺利利潜进了火龙国,各自找到客店住下,开始实施捣乱计划。 第四十八章 素手攻城·下 素妃娘娘不愧是做人肉包出身的,经商能力不凡,两天时间便将店铺租到,并红红火火开张了,还是在皇宫前的黄金地带,店前人来人往,好生热闹,迎来的第一批房客便是洛皇三人。 千娇百媚的素妃娘娘穿着一袭半透明的绣花红袍,手里拈着一条画着春宫图的丝帕,半遮俏脸站在客店门外,娇滴滴朝着过往行人兜揽生意:“哎哟,各位英武雄壮气度不凡的大爷们,小女子初来贵地,还请各位大哥多多关照……”声音甜的仿佛在一桶水里倒了百斤砂糖。 这下不得了,一下子涌进大堆男人,纷纷将银子朝柜台上扔,吵嚷着要住店,更有甚者,拉着素妃娘娘的手非要玉成好事。 素妃娘娘在这个脸上摸一把,那个肩上靠一下,媚态百露道:“哟,各位爷,先住店吧,晚上小女子一定做陪。”心里却恶狠狠道:“哼,不知死活的东西,明天就让你尝尝躺在蒸锅里的感觉。” 这素妃娘娘还真不是一般黑道出身,心狠手辣一刀一个,切菜一样,当晚便杀了十来个房客。 再说鹤妃和猪妃,凭着出众的姿色,没几天就在京城的“百花楼”获得了头牌歌女的称号,达官贵人纷纷慕名而来,每每流连忘返。 百花楼夜夜欢歌,醉生梦死! 洛皇对自己这个天衣无缝的计划甚感得意,天天只顾和几位爱妃饮酒作乐,等待时机成熟! 那天,洛皇在黑店闷的发慌,便带着皇后上街游玩,忽然从前面传来一阵混乱之声,叫闹声此起彼伏。洛皇心生好奇挤过去一看,只见两名美丽女子脸上蒙着半透明丝巾,肩上搭着两条淡蓝色丝带,浑身一丝不挂沿街起舞,啧啧,那叫一个美啊! 街上人山人海,只为一睹两位美女的风采,一摸她们的玉体,两边的货摊早被踩的稀烂,众人哭爹叫娘,发疯一般往前挤,后面的鼻血喷到了前面的头上…… 洛皇摇头感叹:“唉,想不到美女效应如此之大,小小两个女子差点把整个国家颠覆,厉害,厉害啊!只有朕这个风流潇洒玉树临风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天上没有地上无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天子,才想的出这么完美的计划!”遂好一阵陶醉! 三月十五那天,火龙国国王带着大批臣子到山神庙进香,刚走近庙门,便见一位国色天香的女子,穿着一袭白色长衫从庙内姗姗而出,身边跟着个一脸媚态的丫环,两人的脚下均踏着七色云彩,更要命的是女子身上竟传出一丝似兰非兰的香气,不用说,这就是香妃娘娘和德公公了。 火龙国国王大叫着“仙女”,被香妃迷的一塌糊涂,当场跪在她脚下狂亲她的脚背,求她进宫一叙。 香妃娘娘故作扭捏姿态,说自己得赶回天庭。 火龙国国王急了,一个饿狗吃屎扑上抱住香妃,臭哄哄的嘴堵在香妃唇上,香妃脖子里发出一声怪响,竟然昏死过去。 香妃悠悠苏醒,发现自己已在皇宫,赶紧起身检查衣裙,还好,没有失身。 德公公坐在旁边捂着嘴,幸灾乐祸偷笑! 自从香妃娘娘进宫,火龙国国王再无心朝事,天天赖在后宫缠着香妃嘻闹,香妃想着此行任务,忍着内心强烈的恶心周旋在这个男人身边,只盼早点完成任务,早见洛皇! 日子过的很快,一下子便到了三月三十一号。 洛皇派纭妃到火龙国边界一探,只见铲妃娘娘已经带着几千精兵驻扎在那里,只等一声令下便杀进火龙国…… 这场早有预谋的仗打的十分顺利,火龙国溃不成军,四月一日凌晨便被仙岛兵攻进了皇宫,自诩为超人的火龙国国王见大势已去,解下腰带在皇宫上吊了,舌头垂到肚皮上,还在不住流口水,最终成了千百年来第一个死于愚人节的君王,也算值得了。 香妃娘娘想到自己竟和这样一个人朝夕相处这么多天,顿感恶心难受,伏在地上一顿狂吐,肝都吐出来了,幸好太医及时帮她塞了进去,要不早就死翘翘了。 最高兴的要数素妃娘娘,乐颠颠解下火龙国国王的尸体做叉烧包去了,说什么龙王之肉,别有风味,边说边狠狠狂吞口水,看的洛皇不寒而栗,暗忖:“这娘们这般心狠手辣,待到他日朕驾鹤西归,岂不是也会被她做成叉烧包?”遂思量如果哪天发现自己不行了,得拉着素妃一起挂掉! 这次消灭火龙国大获全胜,洛皇龙颜大悦,给每个爱妃奖了一件黄马褂,然而,木妃、锅妃和香妃,自感被人玷污了身子,没脸再服侍洛皇,竟然在回宫的次日一起咬舌自尽了。 洛皇抱着三位爱妃的玉体,哭的惊天地泣鬼神日月为之无光天地为之变色,边哭边诉:“朕三位聪明的爱妃啊,你们怎么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你们就算要挂掉,也不要等朕奖了你们黄马褂再挂吧,你们知道一件黄马褂多贵吗?朕金口一开又不能收回来。天哪,你们就不知道提前一天挂掉吗?” 当然了,心疼归心疼,毕竟是君妾一场,遂下旨风光大葬,名字均载入《后宫史记》,流芳千古! 第四十九章 如此一家子之嫁妆本 珞珞(站在客厅扯着嗓子吆喝):报菜单啦报菜单啦,谁吃什么什么菜,赶紧报,我要上超市买菜去啦! 哥哥(仿如脱兔从书房窜出,高举右手大喊):珞珞,我要吃青椒酿鸡肉,我还要,对了,一个人可不可以点两个菜?我还想吃回锅鱼片。 珞珞(翻翻白眼):叫这么大声干吗?我又没耳背,还想吃两个菜,美的吧你?一人一个,外加一碟青菜,一份菊花猪肝汤。 妈妈(好不容易把目光从电视收回):珞珞,我要孜芫牛肉,川味的,多放点辣椒。 爸爸(终于舍得从床上起来了):珞珞,我要吃西湖醋鱼,不要太酸,要用湘菜的做法做,糖少放点,最好放点辣椒油……(我的爷,这还是西湖醋鱼吗?天空又有乌鸦飞过来了。) 珞珞(鸡啄米似频频点头,绝对的好态度,食客就是上帝):好好好,各位的要求我一定全部满足,只是,你们好像已经半年没交生活费了,我的嫁妆本都快被吃光,是不是该交点了?(汗啊,用得着摆出这么贱的语气吗?何不再来一句:“打发点喽!”) 哥哥(贼兮兮干笑着悄悄后退):嘿嘿,珞珞,哥近来手头有点紧,不如你先把嫁妆本吃掉,等你出嫁的时候,哥绝对打发很多很多嫁妆,比左邻右舍任何人出嫁都风光。(守财奴难道转性了吗?) 珞珞(正想感动一下,忽然醒过神一脸鄙夷):我呸,你够阴险的,本姑娘长这么大还从没见左邻右舍嫁过人,哼,想蒙我,门都没有! 爸爸(推推金边眼镜憨笑):珞珞,放心好了,你是我们家的宝贝,哪会让你没嫁妆呢?老爸绝对把几十年的积蓄都赔给你,嫁妆本就不用自己留了。(瞧瞧,这就是老奸巨滑的代表!) 妈妈(难得的慈祥):是啊是啊,珞珞,老妈一定把你风风光光嫁出去,所以,嫁妆本嘛,还用你自己留吗?(啧啧,好一对夫唱妇随的恩爱夫妻,合伙蒙起自己的亲骨肉来了。) 珞珞(捶胸顿足仰天悲呼):天哪,你劈道闪电照照这黑暗的人世间吧,我亲爱的父母兄长,你们就这样对我吗?啊,你们真狠的下心吗?好,你们做初一我就做十五。现在,我正式宣布,老妈的孜芫牛肉换成凉拌黄瓜,老爸的西湖醋鱼换成剁椒白菜…… 哥哥(迫不急待,胆战心惊):珞珞,那我的呢? 珞珞(用眼神恶狠狠谋杀):你嘛,最可恶,哼,换成爆炒青椒,只放盐不放油。还有,为了体现我珞珞一向仁义为怀,免费奉送你们一人一碗西红柿蛋汤,嘿嘿,买菜去喽!(魔女报仇,十秒嫌晚,现报!) 哥哥(猛的瘫倒沙发上):天哪,我的世界怎么变成一片黑暗了?难道乾坤要逆转了吗? 妈妈(继续看电视):唉,我最讨厌的就是黄瓜了。 爸爸(缩回卧室):唉,早知这样,我又何必浪费时间出来点菜?害我又少看了两页书! 珞珞(打开家门,边走边唱):哈哈哈,我得意的笑,得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嗬嗬,想跟我斗?你们还嫩着呢。走喽哦,行了哦!(刘海砍樵的唱腔)…… 第五十章 如此一家子之择婿 妈妈:珞珞,你也二十多岁了,该把自己嫁出去了吧? 珞珞:哎呀,您老急什么啊,看看,这么多(顺手从抽屉抽出一叠照片递给老妈),我都挑红眼了,觉得哪个都不错,要不您选一个?想谁做您女婿,我追就是! 妈妈(惊愕的表情):不会吧?珞珞,你什么时候变的这么猛了?女追男,你不觉得自己太掉价了吗? 珞珞(无所谓耸耸肩):这有什么啊,到时再逼那小子重追我一遍,不就结了吗?嘿嘿!(真是太有才了,这么完美的主意都想的出!) 妈妈(随口附和):嗯,主意不错,啧啧,这些小伙子人倒是长的有模有样,就是不知道能力如何啊?有房吗?有车吗?有钱吗?如果这些都没有的话,那,有正经工作吗? 珞珞(翻了个死鱼眼):老娘,您能不能别这么俗?咱要嫁的是人,不是房子跟车子,只要别让我赚钱养就行了。 妈妈(忽然一脸严肃):对了,珞珞,我可要警告你,我找算命的给你算过,你要是不嫁个比你大上两岁的老公,会有血光之灾的。 珞珞(捧腹狂笑):哈哈哈,老妈,您是找江南神算子算死人不偿命的赛半仙给您算的,还是丘处机那老家伙从棺材爬出来给您算的?这可是二十一世纪啊,电脑都换过多少升级版了,您老是不是也该顺应潮流,升级一下您迷信的思想? 妈妈(脸带怒容):死丫头,你嫁个叫花子老娘不反对,受苦受难是你活该,可威胁到你小命的事,我是万万不会答应的,再给我嘻皮笑脸信不信我揍你? 珞珞(委屈+无奈):那好吧,两岁就两岁,要是那小子谎报年龄,骗我生米煮了熟饭,怎么办?我总不能怀着他的孩子嫁别的男人吧? 妈妈(愤怒的提高声调):你是不是讨打?还想生米煮熟饭,给我乖乖查验了身份证再去恋爱,否则,哼,别怪我跟你断绝母女关系! 珞珞(瞪着眼抗议):老妈,我怕累,要查您自己查! 妈妈(恶狠狠瞪我一眼):电话响了,我先接电话,记着,最好把身份证拿回来给我看,免得你们合伙欺骗你老娘! 珞珞(把半边桔子杀气腾腾塞到嘴里):知道知道,老娘陛下的圣旨,我就是长了十个脑袋也不敢违抗! 妈妈(语气放柔):算你还有点孝心。喂,谁啊?哦,银花妹啊,好久不见啦……,什么?给珞珞找了个对象?哈哈,好啊,什么?还是个博士?哈哈哈,好好好,我们紫家的祖坟终于冒烟了,想不到我们珞珞还有做博士后的命……(暴汗,老娘你是不是兴奋的太早了?博士的后是那么好做的吗?) 珞珞(一脸黑线大喊大叫):哎呀,我肚子好痛啊,天哪,我好象得了乙肝了,搞不好还是肝癌晚期!(天上正在不停掉鸟屎。) 哥哥(幸灾乐祸):嘿嘿,珞珞,你有点常识好不?乙肝怎么会肚子痛呢?再说了,人家小伙子又不怕你传染,叫再大声也没用。 珞珞(欲哭无泪):你?你们?我不活了,我要和你绝交! 第五十一章 如此一家子之赔电 珞珞(双手叉腰,怒视哥哥):好啊好啊,昨晚你又不给我关电源,你看看,浪费了多少度电? 哥哥(惊讶中):珞珞,你不是吧?我把电脑都关了,那插座的电源不关怎么会浪费电呢? 珞珞(一蹦就到了哥哥面前,开始耍无赖):我说浪费就浪费,哼,一度两度三度四度……,至少浪费了十度,十度啊,算算,多少钱,啊,你赔我电来! 哥哥(瞪眼):珞珞,你怎么可以这么不讲理呢? 珞珞(头发一甩,两眼朝天):哼,和不讲理的人说话,我凭什么浪费时间讲理? 哥哥(无奈一叹):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我还是撞死算了。 珞珞(拼命鼓掌大笑):哈哈,好啊好啊,我等这一刻好久了,你要是撞死了,我就可以一个人拥有两台电脑,一台用来做图,一台用来上网,哈哈,好爽啊! 哥哥(一手揪胸,痛心疾首哽咽):珞珞,我可是你哥啊! 珞珞(两眼上翻撇撇嘴):我没说你是我妹啊! 哥哥(意兴阑珊,语气幽怨):珞珞,看在你天天给我做好菜的份上,我本来是舍不得你离开的,可是现在我决定了,哪怕放弃所有工作和休息时间,我也要在一年之内帮你找到对象,把你嫁出去! 珞珞(两眼一眨一眨,竟然真有泪出来了):好吧,好吧,你们都巴不得我嫁,我就遂了你们的愿,半年之内,我要是不把自己嫁出去,我就不跟你姓一个姓! 哥哥(吃惊的立直身子):啊?珞珞,你来真的啊?半年太快了吧,你答应学那几道京菜给我吃的啊?不能先兑现再嫁吗? 珞珞(一脸落寞走出客厅门):我走了,抓紧时间找对象去! 哥哥(追出来呼天抢地):天哪,珞珞,是哥错了,哥赔你电,赔100度怎么样?赔1000度也行!(耶,又赢了!) …… 第五十二章 文盲还是博士 珞珞(两手托腮):哥,你说我是嫁个文盲好,还是嫁个博士好? 哥哥(边打游戏边漫不经心回应):这个嘛,我觉得不管嫁文盲,还是嫁博士,都挺适合你的。 珞珞(纳闷):为什么? 哥哥(一本正经看着我,意味深长的语气):因为在提问题的时候,你是一个学富五车的博士,可在回答问题的时候,你便成了大字不识的文盲,你说是不是都适合你?当然了,如果那小子也象你这样,一会博士,一会文盲,那和你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了。 珞珞(猛的站起怒视哥哥):好啊,你又在拐弯抹角骂我野蛮,骂我无知,骂我蠢了,我,我要和你绝交! 哥哥(使劲憋住笑):哎呀,珞珞,六月飞雪啊,其实哥挺佩服你的,上次你一口气把人家整个网站的论坛都灌了个遍时,哥对你的景仰简直比那滔滔江水还要绵绵不绝;还有啊,前天你做馒头捏的那小松鼠,其实捏的真的活灵活现,是哥嫉妒你才故意大笑着说你捏的是一只刚生下来的猪崽崽;还有,你突发奇想给章子怡画的那个杨贵妃的造型,让我感叹要是古代那些仕女画家看到的话,肯定崇拜的从棺材里爬出来;还有…… 珞珞(泪雨纷飞,啧,这眼泪来的真及时):够啦够啦,你们都打击我,都瞧不起我,我要走了,我找真心疼爱我的人去。(准备拉门。) 哥哥(吃惊中):啊?珞珞,你真哭了?哥和你开玩笑啦,其实哥真的很疼爱你的啊,你单纯,快乐,能干,善良体贴又可爱,一直是哥哥的骄傲!(小子,你又撒谎了,小心遭报应!) 珞珞(抹抹泪,自怨自艾):是的,你说的对,我单纯,所以你们都欺负我;我能干,所以你们天天吃现成的,连碗都不帮我刷一下;我善良体贴,所以你们老打击我不用担心我罢厨不喂养你们;还有,我可怜没人爱!(寒一个,还真的蛮可怜的!) 哥哥(起身揽着我的肩,努力想要装的真诚一点):对不起,珞珞,我们真的都很疼爱你的,真的,我发誓! 珞珞(抹干泪,阴森森一笑):嘿嘿,告诉你,珞珞可不象你想象中那么善良,如果小米姑娘再打电话来找你,我一定说我的哥哥和嫂子出国度蜜月去了。(哇哈哈,棒打鸳鸯喽,有人失恋要跳楼喽!) 哥哥(暴眼圆睁,脸色灰败):珞珞,你不会这么毒吧?你不能毁了你哥的终生幸福啊,我的小米姑娘,我好不容易才追过来的啊,哥向你道歉还不行嘛,你要如何我就如何,行不? 珞珞(得意洋洋出客厅拿水果吃,味道怎么这么香,怎么这么甜啊):嗬嗬嗬,现在道歉太晚了,我看你还敢不敢嘲笑我嫁不出去,我让你也娶不成,咱兄妹都做光棍,哼哼! 哥哥(打躬作揖求饶):好妹妹,哥用十二万分的诚意向你赔罪了,二十斤葡萄外加一个西瓜,我保证不抢你的吃,行不行? 珞珞(装模作样沉吟状):好吧,看在你态度诚恳的份上,这次就原谅你,记着啊,下不为例哦! 哥哥(抹汗中):¥¥·!#%…—…%¥%¥#·¥…%——%%¥¥##¥%……(小子,再敢偷偷诅咒信不信我收回刚才的话?) 第五十三章 美容养颜汤·上 我的厨艺生涯是从七岁开始的,花骨朵般的年纪便被狠心的老妈逼着下厨,让油烟荼毒我幼嫩的心灵。到此为止,已经做了十八年的厨娘,我早已犯贱的爱上了厨房,煎炒焖炸煮清蒸红烧,正可谓玩的得心应手,时不时还能自己发明一个小菜谱,看他们吃的红光满面,我便象得了小红花的幼儿园孩子那样,笑的得意洋洋…… 正忙着炒菜,老妈如同半路起家的暴发户般,抖着挂了游泳圈的肥腰挪到厨房门口,边磕瓜子边再次向我下达命令:“紫千珞,记得帮我做‘什锦水果鸭’,还有,你爸说想吃‘糖醋里脊’,糖别放太多了,对身体不好……” 我快速翻炒锅里的花生米,压低声音嘀咕:“知道知道,天天吃水果鸭,不就是想减肥么,下次我往你碗里放点巴豆,保准你瘦成‘张柏芝’!” “死丫头,你说什么呢?懂不懂尊老爱幼?”老妈铜铃大眼一瞪,厨房里立刻刮起一股冷嗖嗖的阴风。 “没什么啊,呵呵,我是想告诉您这个花生米真香,您老要不要尝尝?”我舀了一勺花生米,小人献宝般冲着老妈谄媚的傻笑。 “哼,就你那点花花肠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只不过你老娘我不和你一般见识,记得快点炒菜,你爸要回来吃饭了。”老妈她老人家大人不记小人过,肥腰一扭,转身出客厅去了。 “我的花花肠子能有您老人家多吗?昨天晚上趁我老爸进浴室洗澡,那个贼头贼脑偷查他手机短信的又是谁?”我颇不服气暗想,朝老妈的背影翻了个白眼,飞快夹起一片凉拌牛肉扔进嘴里,倒出锅中的花生米,开始清洗瓦煲准备做水果鸭。 说到这个“什锦水果鸭”,我到现在还后悔学这道菜,更不应该对老妈说此菜具有美容养颜兼瘦身的功效,我那比我还贪吃但又怕胖的老妈居然一吃上瘾,隔三差五就要我上菜场买鸭子给她做,害的我现在一闻到水果鸭的味道就想哭,眼泪总是情不自禁涌上眼眶。 当然,懊恼归懊恼,老妈大人的圣旨不可违。 从冰箱拿出鸭子洗净切块,加入料酒,盐,糖,姜汁和葱粒腌制半小时。苹果,梨,菠萝,马蹄莲洗净后去皮切块。锅内倒植物油,放腌好的鸭块翻炒,到六成熟的时候捞出,用网筛沥干净油,然后将鸭块和切好的水果粒一起放进瓦煲,倒橙汁,用文火煨1小时左右,出锅前加少许水淀粉勾芡,美味养颜的什锦水果鸭就可以上桌了。 …………………………………………………………………………… 从厨房里齐全的厨具来看,这个不良少年肯定是个贪吃的家伙,哼哼,只要他好吃,我就有办法整他。 我邪恶的偷笑几声,洗干净瓦罐放到灶上,把解冻的乌鸡剔出骨头放进罐内,削了一些马蹄莲也一起放进去,加上几碗清水,开大火让水滚,再改用小火慢慢煲,这样熬上半个多小时就可以扔口磨进去了,再熬半小时加葱姜等调味料便成了香喷喷的乌鸡口磨汤,这汤还有益胃气,助消化,生津液的功能哦,算是我最喜欢喝的汤之一。 熬汤的同时,烧了点开水将西红柿皮去掉,并把鸡蛋磕碗里打散,鸡翅也用料酒腌上,呆会只管做就行了。 苍陌时不时窜进来看我忙乎,我正眼都不瞧他,完全把他当成空气,那小子也不和我说话,脸上仍是那副不死不活的表情,看着就想踹一脚过去。 米饭很快煮熟,汤也熬的差不多,我开始做红酒鸡翅和番茄炒蛋,前者稍微麻烦一点,后者就很简单了,西红柿炒蛋只要谨记一点,千万不能加水,加了水的西红柿炒蛋会变的淡而无味。 苍陌不再窜进来看我,而是坐到电脑前打游戏去了。 搞定饭菜,我先盛了两碗汤,然后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饭,剩下的饭被我洒了一些醋,再洒了大把大把的盐,盛到苍陌的碗里,上面铺了薄薄一层没洒盐醋的,嗬嗬嗬,该死的恶少年,想让我乖乖给你做饭?做你的黄梁美梦去吧! …………………………………………………………………………… 胡柔柔洗菜,我切菜,先做‘醋猪手’,猪爪买的时候就让卖肉的老板斩成了小件,这样只需用开水淖一下冲洗干净,便可以丢进汤锅中煮了,煮到肉烂筋软捞起放进碟子里。白醋倒锅内,加适量糖和盐同煮,等糖盐全部融化后倒进放猪爪的碟子中,加青椒丝、酸姜丝和椒段,拿另外一个碟子盖到装猪爪的碟子上,待糖醋冷却,捞猪爪装干净的盘子,带少量糖醋汁,盖些新鲜的青椒丝和姜葱粒就行了,最后再在盘子边上围一些生黄瓜做成的花边,美味诱人的“醋猪手”就华丽的登场喽! 胡柔柔贪婪的盯着盘子里的猪爪感叹:“哇,紫千珞,你行啊,好漂亮,只是这个雕花边好难哦,恐怕我怎么也学不来,怎么办?” 第五十四章 美容养颜汤·下 蓓蓓刚满两岁,我在蓝纱的学校斜对面开了一家汤粥馆,店名就叫“魔女的爱情汤”。 我用不同的水果蔬菜搭配煲不同的汤粥,并且打上养颜美容瘦身补脑的招牌,新店刚开张便迎来了不少顾客,而我所出售的水果粥更是深受顾客青睐,尤其是附近高校的学生很喜欢光顾我的汤馆,男女朋友居多,经常是成双成对的来。 我灵机一动,发挥曾经写言情小说的专长,在爱情方面大做文章,设立了办卡消费制度,分三种不同价钱的面额,比零用消费便宜一些。卡片是我亲手设计的,图面非常精美浪漫,上面题写着一些美丽的爱情絮语。 我的卡片被顾客称为“爱情卡”,好些男生甚至花钱办了卡用来当礼物送给女友。 爱情一向是永恒的话题,从一张张幸福洋溢的面孔中,我看到了他们的爱意,虽然偶尔会让我产生伤感的情绪,但我还是非常高兴自己能给别人带来那么多美好的爱情梦想! 蓝纱笑着打趣:“珞,以前总认为你只是个知足常乐的小女人,没想到居然还有这么强的经商头脑,真让我佩服!” 我欣慰笑道:“说实话,我也没想到自己会干这行,人生一世,总会有些东西是无法预料的。” 蓝纱若有所思问道:“包括蓓蓓的父亲吗?” 我的心蓦的一疼,强颜欢笑道:“当然,不过我不后悔!” 蓝纱安慰道:“珞,你会得到幸福的。” 我淡淡一笑不置可否,没有了苍陌,我还能找到自己的幸福吗? 厨房内,我飞快的切着手里的南瓜,将它们切成米粒大小,新招的厨师阿阮正在用冰糖水煮汤圆。 我将切好的南瓜米装进碗中,来到灶前支开阿阮,把南瓜米和甜米酒一起倒进汤圆锅内,另外拿碗倒藕粉调了些汁,等水开后倒进锅中搅拌,甜甜粘粘的南瓜米酒汤就做好了。红红的南瓜米配上小手指尖般圆溜溜的糯米汤圆,红白相间,晶莹剔透,看上去分外诱人。 这道汤在我们店中卖的最好,几乎每天都有不少客人点。 如果遇上有顾客说嗓子不舒服或咳嗽之类的,我便将汤圆换成具有清心润肺作用的梨丁和具有化痰止咳功能的雪耳,两道汤略有相似,却各有各的妙用。 服务员林红忽然跑进来叫道:“老板娘,外面有一对客人找你。” 我吩咐另一服务员张金梅将南瓜米酒汤端出大厅,自己则跟在林红后面出去,来到坐窗边的一对中年男女桌前,半弯腰微笑问道:“请问两位有什么吩咐吗?” 中年男子露齿一笑:“老板娘,我近来由于工作繁忙紧张,显得有点疲累健忘,你这里有什么汤能补补吗?” 我拿过菜单笑道:“先生就点这个‘雪蛤豆浆汤丸’吧,雪蛤不仅能补肾益精,还能润肺养阴,配上豆浆煮成的芝麻汤丸,再加上新鲜的雪梨粒,对病后产后虚弱,或因工作繁忙而导致健忘的人具有奇效,先生不防试试。” 中年男子咧嘴傻笑:“好好好,谢谢老板娘的推荐。” 我将视线移向女子,依然微笑问道:“这位太太您想喝什么汤?” 女子偏头想了想道:“有养颜养生的粥吗?” 我用手指朝着菜单一划道:“这一列全是关于养颜瘦身的,嗯,我健议您要‘青苹果芦荟粥’,芦荟是公认的美容佳品,再加上具有健胃和减肥功效的青苹果,保证让您越喝越靓,到我们店中的女士,多半都喜欢点这道。” 女子立即笑的满脸柔光,乐颠颠点了“青苹果芦荟粥”。 我的汤馆很快名声雀起,生意一天比一天好,来的顾客越来越多,经常是座无虚席,生意一好,目前的几个人手已是不够用,特别是主厨只有我一人,经常忙的团团转,一天下来腰酸背痛,躺在床上骨头都快散架了,只好再多招了几名服务员,又招了一名厨师。 尽管每天都很累,但我还是很高兴汤馆有如此好的苗头,为了蓓蓓的将来,我得创下一份成功的事业。 正忙着切南瓜粒,新招的厨师刘杰搔着脑袋瓜问道:“老板娘,有个客人点了‘芒果椰汁黑米汤’,可是我不会做啊!” 我揉揉酸疼的腰肢,走向灶前边示范边道:“由于芒果肉较湿毒,应该先用芒果核干煲水,捞起后再加黑糯米,等到煮烂才放芒果肉,最后加上椰汁,这样就更有利于健康了。” 阿阮满脸好奇问:“老板娘,这道汤又有什么妙用?近来点此汤的客人似乎挺多的。” 我笑道:“当然是暖胃,益气血喽,芒果的清甜可口夹着浓郁的椰香,再加上能保血暖胃的黑糯米,口感极佳,尤其是喝热的效果最好。如今天气逐渐转凉,点的人自然就多了。” …………………………………………………………………………… 苍陌不服气的横了我一眼狡辩:“男人的聪明是用来干大事业的,浪费在小厨艺上,岂不是太不值得了?这种事生来就应该是你们女人的功课。” 我呲牙咧嘴挥拳头。 苍陌一见不妙,赶紧识相的转移话题:“老婆,你以前没做过这道菜给我吃哟,有什么特色吗?” 我立即放下拳头,侃侃谈道:“这是一道挺家常的湘南菜,也算是一道进补的食物,熟板栗味甘性温,具有养胃健脾、补肾强筋、活血止血的功效。栗子煨鸡不仅选鸡重要,选择板栗更是有讲究,湘西出产的油板栗营养价值最高,所含营养比普通的板栗要丰富的多,有‘中国甘栗’的美称,用来煨鸡最好不过。鸡肉鲜嫩,板栗粉糯,鲜美可口。当然,关于这道菜,有一点不能忽略,就是煨鸡的板栗必须先经油炸,否则松散成糊,不但影响口味,还影响观感。” 苍陌伸过头在我脸上轻轻吻了一下,谄媚的拍马屁道:“老婆,你好厉害,居然懂得这么多,我感觉自己好幸福,每天都能吃那么多美食,现在一见外面饭店的东西,我就觉得象是猪食,肯定难以下咽。” 我啼笑皆非道:“少须溜拍马了,赶紧停车买菜吧。” 苍陌嘻皮笑脸来了句:“遵命,老婆大人!“ …… 第五十五章 回家的路,再次拉长 草长莺飞,春风送暖,又是一个多情的五月天。 这是我到洛城的第二个春天。 记得最开始对洛阳的向往,是因为心血来潮写着好玩的一部以洛阳为背景的武侠小说,忽然便想看看现实中的古都。 刚到洛城最先接触的便是传说中最正宗的牛肉汤,说实话,还真颇有武侠小说里描写的味道,至少在长沙从未喝过如此好喝的牛肉汤,面食也的确不错。 找人打听洛城留有古迹最多的地方是哪里,终于知道了老集,兴冲冲赶往那里,四通八达的几条小街巷,两边全是卖钟鼓戏服和古色古香的乐器,还有书画方面的东西,古筝古琴之类比长沙便宜多了,艺术类的书更是便宜,彩色版的中国画教材居然只要几块钱一本。然后又到古玩市场转悠了一天,似真似假的古董多不胜数。 白马寺,龙门石窟基本都已玩过,老城钟鼓楼的钟也去敲了几下,遗憾的是没有见到传说中的古城墙与牌坊,其实我早该知道我是看不到幻想中的东西的,中国人习惯破坏传统的劣根性让古迹几乎消失怠尽,内心深处不由升起一缕淡淡的惆怅! 三月很快过完,四月便是一年一度的牡丹节,满城隐匿在雍容华贵的牡丹怀抱中,美不胜收。纷纷赶向这里赏花的游客也给洛城带来了一笔可观的收入。如梦如幻的各色牡丹开的如火如荼,宛若气质高贵的仙子,面带微笑莹宝孑立于绿叶丛间,展示着她们的万种风情,游客们啧啧的赞叹声证实了她们非凡的魅力。因为这座城市的清静与悠然,也因为美丽的牡丹,我决定留下做名长期的过客。 深居简出的日子,学会了面点的做法,学会了煲他们爱喝的羊肉汤,也学会了用简单的腔调与人对话,每天都抽几个小时出去,独自沿着陌生的街道毫无目地乱走,渐渐熟悉了每条街道,自得其乐欣赏着两边的广告牌与美食店,觉得无比开心。 简单的人崇尚简单的活法,没有观众与掌声的舞台同样都是人生! 当连着两年守着牡丹节过去后,漂亮的牡丹花已没有了最初的诱惑,对故乡的思念却越来越强烈,可惜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机会回去,想家的念头就象一只不懂疲倦的鸟儿,反反复复往来于家和异地之间,最终停于午夜的窗上,将乡愁悲啼的更长。 我是真的想家了。 好久没吃火宫殿的臭豆腐,好久没爬岳麓山的石台阶,好久没画桔子洲的美风景,好久没逛步行街的服装店,甚至好久没吃湖南的腊鸡腊鸭,尤其每次进超市看到大堆的面点,心里便非常想念家乡的糯米糍粑,可惜这里是买不到的,为了过把嘴瘾,便要老妈寄了些粽叶,自己买了糯米粉做粽叶粑粑,郁闷的是这边的糯米都没有家里好吃,也就没有了任何食欲。 上次给家里寄东西的时候,忽然便在包裹上写了一句“妈,我好想家”,封好包裹却哑然失笑,都二十多岁的人了,居然还好意思向老妈撒娇?耳根发热赶紧将字擦去。 当然,洛城也有湘菜馆,但每次吃后的感想就是,厨师肯定不是湖南的,压根没有湘菜的味道,可怜我这个超级贪吃的人只有一次次幻想着家乡的美食吞咽口水。 朋友媛颇有点好笑打趣:“珞,想家就回去呗,洛城到长沙也不过十几个小时的车程。” 我有气无力哀叹:“如果可以,我早就插上翅膀飞回去了。” 有时候感觉自己就好象远去塞外的昭君,没有人能够理解那幽深的瞳仁里藏着的竟是难解的乡愁。走过的路破了又破,补了又补,茫茫沙尘中杨花飞絮,车水马龙人潮里放肆娇笑,却抚不平内心深处思家的烦忧。 前几天老妈又给我寄东西了,说是有腊肉还有我最爱吃的糯米糍粑,兴奋刚起却被老妈的一句话打下了万丈深渊,“别高兴的太早,糍粑寄到洛城可能已经长白毛,只怕也没法吃了。” 有吃总比没有好吧! 天性乐观的安慰自己。 夜里躺在床上没法睡着,一遍遍幻想老妈寄的东西,盯着天花板使劲咽口水,思家的欲望跟着无休止的膨胀,然而回家的路却仿佛是一条韧性非常好的皮筋,被人一再的拉长,拉长…… 第五十六章 图书馆后面的树林 也不知从何时起,我喜欢上了图书馆后面那片树林。 那是个有点忧郁的秋季, 刚考入这所省城重点学院的喜悦早已被一丝惆怅代替,无法说清那种努力追求来却不是自己期盼的失落心情。 于是,在一个细雨蒙蒙的周末,我走进了那片萧瑟的落叶林。 黄叶在冷风中不停打着旋儿漫天飘动,似乎与树枝做着最后的缠绵,那么的凄美与悲壮,还有一种无言的辉煌,仿佛只是转眼间,苍绿蓬勃的绿叶便枯萎了。 我的心中生出一丝对四季飞速更替的感伤,小心翼翼拾起一片落叶放进口袋。 几天后,我用落叶做了张漂亮的卡片,贴在床头墙上。 接下来的日子,几乎一有空闲便拿着一本书到树林里看,在那座静谧的林子里,所有的快与不快都烟消云散,眼前只有无情的秋风与多情的黄叶在空中拉扯,纠缠…… 我站在树下,久久感受着它们。 就因为这个感伤的秋季,我开始在英语课上偷偷写诗, 涂一些无病呻吟的残章断句,深奥的洋文远没有“缪斯女神”对我有诱惑力;到了语文课,却又总是无法抗拒武侠小说的魅力;专业课更是我放飞思绪的最佳时刻,托腮凝望窗外大片山茶树,任思绪漫无边际飘荡。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依然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无法自拔,总是独来独往,涂着一些哀哀怨怨的诗。似乎总是很忙,又似乎什么都没有做。要不就是坐着一辆又一辆公交车穿行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如同幽灵,望着窗外闪过的花花绿绿的广告牌,我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 有一阵子对象棋特别感兴趣,跑到街上买了一副棋子, 缠着班上几位象棋大师学习下棋。 我的热情与痴迷感动了他们,纷纷无条件做了我的师傅。一个礼拜下来,我连摆棋都没有学会。一看到我拿出棋盘,诸位师傅如遇恶鬼,迅速逃走,唯恐避之不及。 我望着墙壁长长叹气…… 同桌的阿雷又将脚板涂满颜料,在纸上作画了,他是个创意奇特的艺术天才,大家都叫他疯子,只有我理解他。我们常相约去看一场场画展,总有收获。 班里的故事也总是连绵不断,青梅竹马,被誉为模范恋人的玲儿与小勇分手了,小勇另有所爱后,残忍的将和玲儿的恋情画上了句号,两天两夜滴水未进的玲儿在瑟瑟秋风中那么的孤苦无助,宛若断线的风筝。 宿舍姐妹愤怒而起,将小勇摁在地上狠狠修理了一顿,却无法抚平玲儿的伤口。 那一刻,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绝望,还有什么爱情是靠得住的? …… 终于有一天,毕业的号角吹响了。 毕业会餐上,我第一次酩酊大醉,第一次有了一种对校园的留恋与不舍。 书到用时方恨少。 迎着风雨在社会上打拼了一年,带着一颗沧桑的心,又一次走向母校后面那片树林。 黄叶正在与树枝依依不舍吻别,做着最后的温存,苦苦缠绵,然后哀泣着扑向大地,那么的悲壮与惨烈。 我的心有了一丝隐隐的疼痛。 曾经,我生命的绿树也苍翠葱笼,那时幼稚的不知道珍惜,不相信几阵秋风就能象梳子一样,把叶片都捋下来。 落叶无声,在秋风的淫威下,它们始终怀有最后一次奋勇的气势,可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