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全五卷)》 1.第1章 序幕 “既然野人[1]已经死了,”眼看周围的树林逐渐黯淡,盖瑞不禁催促,“咱们回头吧。” “死人吓着你了吗?”威玛·罗伊斯爵士带着轻浅的笑意问。 盖瑞并未中激将之计,年过五十的他算得上是个老人,这辈子看过太多贵族子弟来来去去。“死了就是死了,”他说,“咱们何必追寻死人。” “你确定他们真死了?”罗伊斯轻声问,“证据何在?” “威尔看到了,”盖瑞道,“我相信他的话。” 威尔料到他们早晚会把自己卷入这场争执,只是没想到这么快。 “我娘说过,死人没戏可唱。”他插嘴道。 “威尔,我奶妈也说过这话。”罗伊斯回答,“千万别相信你在女人怀里听到的东西。就算人是死了,也能让我们了解很多东西。”他的话音在暮色昏暝的森林里回荡,似乎吵闹了点。 “回去的路还长着呢,”盖瑞指出,“少不了走个八九天,况且天色渐渐暗下来了。” 威玛·罗伊斯爵士意兴阑珊地扫视天际。“每天这时候不都如此?盖瑞,你该不会怕黑吧?” 威尔看见盖瑞紧抿的嘴唇,以及他厚重黑斗篷下强自遏抑的怒火。盖瑞当了四十年守夜人[2],这种资历可不是随便让人寻开心的。 但盖瑞不仅是愤怒,在他受伤的自尊底下,威尔隐约察觉到某种潜藏的不安,一种近似于畏惧的紧张情绪。威尔深有同感。他戍守长城不过四年,当初首次越墙北进,所有的传说故事突然都涌上心头,把他吓得四肢发软,事后想起难免莞尔。如今他已是拥有百余次巡逻经验的老手,眼前这片南方人称作鬼影森林的广袤黑荒,他早已无所畏惧。 然而今晚是个例外,迥异往昔,四方暗幕中有种莫可名状、让他汗毛竖立的惊悚。他们轻骑北出长城,中途转向西北,随即又向北,九天来昼夜加急、不断推进,紧咬一队掠袭者的足迹。环境日益恶化,今天已降到谷底。阴森北风吹得树影幢幢,宛如狰狞活物,威尔整天都觉得自己受到一种冰冷且对他毫无好感的莫名之物监视,盖瑞也感觉出了。此刻威尔心中只想掉转马头,没命似的逃回长城。但这却是万万不能在长官面前说出的念头。 尤其是这样的长官。 威玛·罗伊斯爵士出身贵族世家,在子嗣众多的家里排行老幺。他是个俊美的十八岁青年,有双灰色眸子,举止优雅,瘦得像把尖刀。他骑在那匹健壮的黑色战马上,比骑着矮小犁马的威尔和盖瑞高出许多。他穿着黑色皮靴,黑色羊毛裤,戴着黑色鼹鼠皮手套,黑色羊毛衫外套硬皮甲,又罩了一件闪闪发光的黑色环甲。威玛爵士宣誓成为守夜人尚不满半年,但他绝非空手而来,最起码行头一件不少。 而他身上最耀眼的行头,自然便是那件既厚实又柔软得惊人的黑色貂皮斗篷。“我敢打赌,那堆黑貂一定是他亲手杀的,”盖瑞在军营里喝酒时对兄弟们说,“我们伟大的战士,把它们的小头颅一颗颗扭断啦。”当时便引得众人哄笑一团。 假如你的长官是大伙儿饮酒作乐时的嘲笑对象,你该怎么去尊敬他呢?威尔骑在马上,不禁如此思量。想必盖瑞也深有同感。 “莫尔蒙叫我们追查野人行踪,我们照办了,”盖瑞道,“现在他们死去,再也不会来骚扰我们。而眼前还有好长一段路等着我们。我实在不喜欢这种天气,要是下雪,我们得花两个星期才能回去。其实下雪还算不上什么,大人,您可见过冰风暴肆虐的景象?” 小少爷似乎没听见这番话。他用他特有的那种兴趣缺缺、漫不经心的方式审视着渐暗的暮色。威尔跟随他已有些时日,知道这种时候最好不要打断他。“威尔,再跟我说一遍你看到了些什么。仔细讲来,别漏掉任何细节。” 成为守夜人以前,威尔原本靠打猎为生。说难听点,就是偷猎者。当年他在梅利斯特家族的森林里偷猎公鹿,正忙着剥鹿皮,弄得一手血腥的时候,被受雇于梅利斯特家的自由骑手[3]逮个正着。他若不选择加入黑衫军,就只有接受一只手被砍掉的惩罚。威尔潜行的本事是一等一的,在森林里无声潜行等闲难及,黑衫军的弟兄们果然很快就发现了他的长处。 “营地在两里之外,翻过山脊,紧邻着一条溪。”威尔答道,“我已经靠得很近了。总共八个人,男女都有,但没看见小孩。他们在一块大石头上搭起遮蔽,虽然雪几乎把它整个盖住,但我还是分辨得出。没有营火,只有火堆的余烬。他们一动不动,我仔细看了好长时间,活人绝不会躺得这么安静。” “你发现血迹了吗?” “嗯,没有。”威尔坦承。 “你看见任何武器了吗?” “几支剑、两三把弓,还有个家伙带了一柄斧头。铁打的双刃斧,似乎挺沉的,摆在他右手边的地上。” “你记得他们躺着的相对位置吗?” 威尔耸耸肩。“两三个靠着石头,大部分躺在地上,像是被打死的。” “也可能在睡觉。”罗伊斯提出异议。 “肯定是被打死的,”威尔坚持己见,“因为有个女的爬在铁树上,藏于枝头,应该是斥候。”他浅浅一笑。“我很小心,没让她见着。但等我靠近,却发现她根本毫无动静。”说到这儿他不禁一阵颤抖。 “你受寒了?”罗伊斯问。 “有点罢,”威尔喃喃道,“大人,是风的关系啊。” 年轻骑士转头面对灰发老兵。结霜的落叶在他们耳边低语飘零,罗伊斯的战马局促不安。“盖瑞,你觉得是谁杀了这些人?”威玛爵士随口问道,顺手整了整貂皮斗篷的褶裥。 “是这该死的天气,”盖瑞斩钉截铁地说,“上个严冬[4],我亲眼见人活活冻死,再之前那次也看过,当时我还小。人人都说当时积雪深达四十尺,北风跟玄冰似的,但真正要命的却是低温。它会无声无息地逮住你,比威尔还安静,起初你会发抖、牙齿打颤、两腿一伸,梦见滚烫的酒,温暖的营火。很烫人,是的,再也没什么像寒冷那样烫人了。但只消一会儿,它便会钻进你体内,填满你的身体,过不了多久你就没力气抵抗,只渴望坐下休息或小睡片刻,据说到最后完全不觉痛苦。你只是浑身无力,昏昏欲睡,然后一切渐渐消逝,最后,就像淹没在热牛奶里一样,安详而恬静。” “我看你蛮有诗意嘛,”威玛爵士评论,“没想到你还有这方面的天分。” “大人,我亲身体验过严寒的威力,”盖瑞往后拉开兜帽,好让威玛爵士看清他耳朵冻掉之后剩下的肉团。“两只耳朵,三根脚趾,还有左手的小指,我这算是轻伤了。我大哥当年就是站岗时活活冻死的,等我们找到他,他脸上还挂着笑容。” 威玛爵士耸耸肩:“我说盖瑞,你该多穿两件衣服。” 盖瑞怒视着他的年轻长官,气得耳根发红。当年伊蒙学士[5]把他坏死的耳朵割去,如今耳洞旁还留着伤疤。“等冬天真正来临时,看你能穿多暖。”他拉起兜帽,缩着身子骑上马,阴沉地不再吭声。 “既然盖瑞都说是天气的关系了……”威尔开口。 “威尔,上周你有没有站岗?” “有啊,大人。”他哪星期没抽到站岗的签,这家伙究竟想说什么? “长城的情形如何?” “在‘哭’啊。”威尔皱着眉头说。这下他明白了。“所以他们不是冻死的,假如城墙会滴水,表示天气还不够冷。” 罗伊斯点点头。“聪明。过去这周结了点霜,偶尔还下点雪,但绝对没有冷到冻死八个人的地步。更何况他们穿着保暖的毛皮御寒,所处地形足以遮挡风雪,还有充足的生火材料。”骑士露出自信满满的笑容。“威尔,带路罢,我要亲眼看看这些死人。” 事情至此,他们别无选择。命令已下,也只有照办的份儿。 威尔打前锋,骑着他那匹长毛的马,在矮树丛里小心翼翼地探路。昨夜下了一场小雪,这会儿树丛底下有许多石块、树根和水洼,一不小心就会让马摔倒。威玛·罗伊斯爵士跟在后面,他那匹高壮骏马不耐烦地吐着气。巡逻任务最不适合骑战马,但贵族子弟哪听得进去?老兵盖瑞殿后,一路低声喃喃自语。 暮色渐沉,无云的天空转为淤青般的深紫色,然后没入黑幕。 星星出来了,新月也升起。威尔暗自感谢星月的光辉。 “我们应该可以再走快点。”罗伊斯说。这时月亮已快升上天顶。 “你的马没这能耐,”威尔道,恐惧使他无礼起来。“要不少爷您走前面试试?” 威玛·罗伊斯爵士显然不屑回答。 树林深处传来一声狼嗥。 威尔在一棵长满树瘤的老铁树旁停住,下了马。 “为何停下?”威玛爵士问。 “大人,后面的路步行比较好,翻过那道山脊就到。” 罗伊斯也停下来凝神远望,一脸思索的表情。阵阵冷风飒飒地响彻林间,他的貂皮斗篷在背后抖了抖,仿佛有了生命。 “这儿不太对劲。”盖瑞喃喃地说。 年轻骑士朝他轻蔑地一笑。“是吗?” “你难道没感觉?”盖瑞质问,“仔细听听暗处的声音。” 威尔也感觉到了。在守夜人服役这四年来,他从未如此恐惧。究竟是什么东西在作怪? “风声,树叶沙沙响,还有狼嗥。盖瑞,是哪一种把你吓破胆啦?”罗伊斯见盖瑞没接腔,便优雅地翻身下马。他把战马牢牢地绑在一根低垂的枝干上,跟其他两匹离得远远的,然后抽出长剑。这是把城里打造的好剑,剑柄镶着珠宝,熠熠发亮,月光在明晃晃的钢剑身上反射出璀璨光芒。这把剑无疑是新打造的,威尔怀疑它有没有沾过血。 “大人,这儿树长得很密,”威尔警告,“可能会缠住您的剑,还是用短刀罢。” “我需要指导的时候自然会开口。”年轻贵族道,“盖瑞,你守在这里,看好马匹。” 盖瑞下马。“我来生个火。” “老头子,愚蠢也有个限度。若这林子里有敌人,我们难道要生火引他们过来么?” “有些东西只怕火,”盖瑞道,“比如熊、冰原狼,还有……还有好些东西。” 威玛爵士紧抿嘴唇。“我说不准就是不准。” 盖瑞的斗篷遮住了他的脸,但威尔还是看得到他瞪骑士时的眼神。他一度害怕这老头会冲动地拔剑动粗。老头的剑虽然又短又丑,剑柄早被汗渍浸得没了颜色,剑刃也因长期使用而布满豁口,但若盖瑞真的拔剑,威尔知道那贵族公子哥必死无疑。 最后盖瑞低下头。“那就算了。”他讪讪地说。 罗伊斯点点头。“带路罢。”他对威尔说。 威尔领他穿越浓密树丛,爬上低缓斜坡,朝山脊走去,威尔先前便是在那儿的一棵树下找到藏身处所。薄薄的积雪底,地面潮湿泥泞,极易滑倒,石块和暗藏的树根也能绊人一跤。威尔爬坡时没发出任何声响,身后却不时传来公子哥儿环甲的金属碰撞,叶子摩擦,以及分叉枝干绊住长剑,钩住漂亮貂皮斗篷时对方发出的咒骂声。 一如威尔的记忆,那棵大哨兵树位于山脊最高处,底部枝干离地仅有一尺。他爬进矮树丛,平趴在残雪和泥泞里,往下方空旷的平地望去。 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好一阵不敢呼吸。月光洒落在空地上,映照出营火余烬,白雪覆盖的岩石,半结冰的小溪,全都和数小时前一模一样。 唯一的差别是,所有人都不见了。 “诸神保佑!”他听见背后传来的声音。威玛·罗伊斯爵士挥剑劈砍树枝,总算上了坡顶。他站在哨兵树旁,手握宝剑,披风被吹得噼啪作响,明亮的星光清楚地勾勒出他高贵的身影。 “快趴下!”威尔焦急地低声说,“出怪事了。” 罗伊斯没动,他俯瞰着下面空荡荡的平地笑道:“威尔,看来你说的那些死人转移阵地啰。” 威尔仿佛突然间丧失了说话能力,他竭力寻找合适的字眼,却徒劳无功。怎么会有这种事?他的视线在荒废的营地中来回扫视,最后停留在那柄斧头上。这么大一把双刃战斧,竟留在原地纹丝不动。照说这么值钱的家伙…… “威尔,起来罢。”威玛爵士命令,“这里没人,躲躲藏藏的,成何体统!” 威尔很不情愿地照办。 威玛爵士不满地上下打量他。“我可不想第一次巡逻就铩羽而归。我们一定要找到这些家伙。”他环顾四周。“爬到树上去看看,动作快,注意附近有没有火光。” 威尔无言地转身,知道辩解无益。风势转强,有如刀割。他走到高耸笔直的青灰色哨兵树旁开始往上爬,很快便消失在无边松针里,双手沾满树汁。恐惧像肚里一顿难以消化的饭菜,他只能向不知名的森林之神默祷,一边抽出匕首,用牙咬住,空出双手攀爬。嘴里冰冷的兵器让他稍微安了点心。 下方突然传来年轻贵族的喊叫。“谁在那里?”威尔在他的恫吓声中听出了不安,便停止攀爬,凝神谛听,仔细观察。 森林给了他答案:树叶沙沙作响,寒溪潺潺脉动,远方传来雪枭的呐喊。 异鬼无声无息地出现。 威尔的眼角余光瞄到白色身影穿过树林。他转过头,看见黑暗中一道白影,随即又消失不见。树枝在风中微微悸动,伸出木指彼此搔抓。威尔张口想出声警告,言语却冻结在喉头。或许是看错了,或许那不过是只鸟,或是雪地上的反光,更或是月光造成的错觉。他到底看到了什么? “威尔,你在哪里?”威玛爵士朝上方喊,“你看到什么了吗?”他突然提高警觉,持剑缓缓转圈。他一定也和威尔一样感觉到了。然而四周空无一人。“快回答我!这里为什么这么冷?” 这里真的非常冷。威尔颤抖着抱紧树干,面颊贴住哨兵树的树皮。黏稠而甜腻的树汁流到他脸上。 一道阴影突然自树林暗处冒出,站到罗伊斯面前。它的体形十分高大,憔悴坚毅浑似枯骨,肤色苍白如同乳汁。它的盔甲似乎会随着移动而改变颜色,一会儿白如新雪,一会儿黑如暗影,处处点缀着森林的深奥灰绿。它每走一步,其上的图案便似水面上的粼粼月光般不断改变。 威尔只听威玛·罗伊斯爵士倒抽一口冷气。“别过来!”贵族少爷警告对方,声音却小得像个孩童。他将那件长长的貂皮斗篷翻到背后,空出活动空间,双手持剑。风已停,寒彻骨。 异鬼安静地向前滑行,手握长剑,威尔从没见过类似的武器。那是把半透明的剑,材质完全不是人类所使用的金属,更像是一片极薄的水晶碎片,倘若平放刃面,几乎无从发现。它与月光相互辉映,剑身周围有股淡淡而诡异的蓝光。不知怎的,威尔明白这柄剑比任何剃刀都要锋利。 威玛爵士勇敢地迎上前去。“既然如此,我们就来较量较量罢。”他举剑过头,语带挑衅。虽然他的手不知因为长剑重量还是酷寒而颤抖着,威尔却觉得在那一刻,他已不再是个软弱怯懦的少年,而成了真正的守夜人汉子。 异鬼停住脚步。威尔看到了它的眼睛,那是一种比任何人眼都要湛蓝深邃的颜色,如玄冰一般冷冷燃烧。它的视线停留在对方高举的颤抖着的剑上,凝视着冷冷月光在金属剑缘流动。那一刹那,威尔觉得事情还有转机。 但紧接着它们静悄悄地从阴影里冒出来,与第一个异鬼长得一模一样,三个……四个……五个……威玛爵士或许能感觉到伴随它们而来的寒意,但他既没看到它们,也没听见它们的声音。威尔应该警告他,那毕竟是他职责所在,然而一旦出声,他便必死无疑。于是他颤抖着紧抱树干,不敢作声。 惨白的长剑厉声破空。 威玛爵士举起钢剑迎敌。当两剑交击,发出的却非金属碰撞,而是一种位于人类听觉极限边缘,又高又细,像是动物痛苦哀嚎的声音。罗伊斯挡住第二次攻击,接着是第三次,然后退了一步。又一阵刀光剑影之后,他再度后退。 在他左右两侧,前后周围,其余异鬼耐心地伫立旁观。它们一声不吭,面无表情,盔甲上不断变化的细致图案在树林中格外显眼。它们迟迟未出手干预。 两者不断交手,直到威尔想要捂住耳朵,再也无法忍受武器碰撞时刺耳的诡异声响。威玛爵士的呼吸开始急促,呼出的气在月光下蒸腾如烟。他的长剑已结满白霜,异鬼的剑却依旧闪耀着苍蓝光芒。 罗伊斯一记挡格慢了一拍,惨白色的剑顿时咬穿他腋下环甲。年轻贵族痛苦地喊了一声,鲜血流淌在铁环间,炽热的血液在冷空气中蒸气朦胧,滴到雪地的血泊,红得像火。威玛爵士伸手按住伤口,鼹鼠皮手套整个浸成鲜红。 异鬼开口用一种威尔听不懂的语言说了几句话,声音如冰湖碎裂,腔调充满嘲弄。 威玛·罗伊斯爵士找回了勇气。“劳勃国王万岁!”他高声怒吼,双手举起覆满白霜的长剑,使尽全身力气疯狂挥舞。异鬼轻描淡写地一挡。 两剑相击,钢剑应声碎裂。 尖叫声回荡在深夜的林里,罗伊斯的长剑裂成无数碎片,如同一阵针雨四散甩落。罗伊斯惨叫着跪下,伸手捂住双眼,鲜血从他指缝间汩汩流下。 旁观的异鬼仿佛接收到什么讯号,这时一涌向前。一片死寂之中,剑起剑落。这是场冷酷的屠杀,惨白的剑刃切割丝捆般切进环甲。威尔闭上眼睛。他听见地面上远远传来它们的谈笑声,尖利一如冰针。 良久,他终于鼓起勇气睁开眼睛。树下的山脊空无一人。 月亮缓缓爬过漆黑天幕,但他依旧留在树上,吓得大气也不敢出。最后,他驱动抽筋的肌肉和冻僵的手指,爬回树下。 罗伊斯的尸体面朝下倒卧在雪地里,一只手臂朝外伸出,厚重的貂皮斗篷被砍得惨不忍睹。见他命丧于此,威尔惊觉他原来有多年轻,不过是个大孩子罢了。 他在几尺外找到断剑的残骸,剑身像遭雷击的树顶支离破碎。威尔弯下腰,小心翼翼地环顾四周之后才把剑捡起来。他要拿这柄断剑当证物,盖瑞会知道该怎么做。就算他不知道,“熊老”莫尔蒙或伊蒙学士也一定有办法。盖瑞还守着马匹等他回去么?最好加快脚步。 威尔起身。威玛·罗伊斯爵士站在他面前。 他华裳尽碎,容貌全毁,一块断剑的裂片反映出他被刺瞎的左眼。 他的右眼却是张开的,瞳孔中烧着蓝火,看着活人。 断剑从威尔无力的手中落下,他闭眼默祷。优雅修长的双手拂过他的两颊,掐住他的咽喉。这双手虽然包裹在最上等的鼹鼠皮手套里,且满是黏稠血块,却冰冷无比。 注释: [1]野人:指居住在绝境长城以北,不在王国法律统治之下的人。他们的首领是曼斯·雷德,号称“塞外之王”。 [2]守夜人:一支驻守王国最北绝境长城的部队,因身着黑衣,以对付长城外的各种威胁为职责而得名。 [3]自由骑手:雇佣兵的一种,拥有马匹,但无骑士身份。 [4]严冬:在冰与火之歌的世界里,四季的持续时间与地球不同,四季均可逾年,甚至长达数年。一个人一生能够经历的冬季和夏季次数相当少。 [5]学士:为一身兼学者、医生、教师、顾问之职业。有时亦翻作“师傅”,作为较口语、较亲昵之用法。在国王的御前会议中拥有席位的大学士亦称作“国师”。 2.第2章 布兰 晨色清冷,带着一丝寂寥,隐然暗示夏日将尽。为数二十人的队伍于破晓时分启程,布兰策马置身其间,满心焦虑又兴奋难耐。这次他年纪总算够大,可与父兄同往刑场,一观国王律法的执行。这是夏天的第九年,布兰七岁。 死囚已被领至丘陵地中的小庄园,罗柏认为他是个效忠“塞外之王”曼斯·雷德的野人。布兰想起老奶妈在火炉边说过的故事,不禁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她说野人生性凶残蛮横,个个是贩卖奴隶、杀人放火的偷盗之徒。他们与巨人族、食尸鬼狼狈为奸,趁黑夜诱拐童女,还以磨亮的兽角啜饮鲜血。他们的女人则相传在远古的“长夜”里与异鬼媾合,繁衍半人半鬼的恐怖后代。 然而眼前这老人削瘦枯槁,比罗柏高不了多少,手脚紧缚身后,静待国王律法发落。他在酷寒中因冻疮失去了双耳和一根手指。而他全身漆黑的衣服,与守夜人弟兄们的制服没有两样,只不过衣衫褴褛,疮脓四溢。 人马的气息在清晨的冷空气里交织成蒸腾的雪白雾网,父亲下令将墙边的人犯松绑,拖到队伍前面。罗柏和琼恩挺直背脊,昂然跨坐鞍背;布兰骑着小马停在两人中间,努力想表现出七岁孩童所没有的成熟气度,仿佛眼前一切早已司空见惯。微风吹过庄园门,众人头顶飘扬着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旗帜,白底灰色的冰原奔狼。 父亲神情肃穆地骑在马上,满头棕色长发在风中飞扬。他修剪整齐的胡子里冒出几缕白丝,看起来比三十五岁的实际年龄要老些。这天他的灰色眼瞳严厉无情,怎么看也不像是那个会在风雪夜端坐炉前,娓娓细述远古英雄纪元和森林之子故事的人。他已摘下慈父的容颜,戴上临冬城主史塔克公爵的面具,布兰心想。 清晨的寒意里,布兰听到有人问了些问题,以及问题的答案,然而事后他却想不起来究竟说过哪些话。总之最后父亲下了命令,两名卫士便把那衣衫褴褛的人拖到空地中央的铁树木桩前,将头硬是按在漆黑的硬木头上。艾德·史塔克公爵下马,他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立刻递上宝剑。剑名“寒冰”,身宽过掌,立起来比罗柏还高。剑刃乃是用瓦雷利亚钢锻造而成,受过法术加持,颜色暗如黑烟。世上没有别的东西比瓦雷利亚钢更锐利。 父亲脱下手套,交给侍卫队长乔里·凯索,然后双手擎剑,朗声说道:“以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一世之名,我,临冬城公爵与北境守护,史塔克家族的艾德,在此宣判你死刑。”语毕,他将巨剑高举过头。 布兰的异母哥哥琼恩·雪诺凑过来。“握紧缰绳,别让马儿乱动。还有,千万别扭头,不然父亲会知道。” 于是布兰紧握缰绳,没让小马乱动,也没有把头转开。 父亲巨剑一挥,利落地砍下死囚首级。鲜血溅洒在雪地上,殷红一如葡萄美酿夏日红。队伍中一匹马嘶声跃起,差点就要发狂乱跑。布兰目不转睛地直视血迹,只见树干旁的白雪饥渴地啜饮鲜血,在他的注视下迅速染成暗红。 人头翻过树根,滚至葛雷乔伊脚边。席恩是个身形精瘦、肤色黝黑的十九岁青年,对任何事物都兴致勃勃。此刻他咧嘴一笑,扬脚踢开人头。 “混账东西。”琼恩低声咒道,并刻意放低声音不让葛雷乔伊听见。他伸手搭住布兰肩膀,布兰也转头看着私生子哥哥。“你做得很好。”琼恩神情庄重地告诉他。琼恩今年十四岁,观看行刑对他来说已是司空见惯。 冷风已停,暖阳高照,但返回临冬城的漫漫长路却似乎愈加寒冷。布兰与兄长们并骑,远远走在队伍前方,他胯下小马气喘吁吁方能跟上兄长坐骑的迅捷步伐。 “这逃兵死得挺勇敢。”罗柏说。高大壮硕的他每天都在成长,他承袭了母亲的白皙肤色、红褐头发,以及徒利家族的蓝色眼眸。“不管怎么说,好歹他有点勇气。” “不对,”琼恩静静地说,“那不算勇气。史塔克,这家伙正是因为恐惧而死的,你可以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来。”琼恩的灰色眼瞳深得近乎墨黑,但世间少有事物能逃过他的观察。他与罗柏同年,两人容貌却大相径庭:罗柏肌肉发达,皮肤白皙,强壮而动作迅速;琼恩则是体格精瘦,肤色沉黑,举止优雅而敏捷。 罗柏不以为然。“叫异鬼把他眼睛挖了罢,”他咒道,“他总算是死得壮烈。怎么样,比赛谁先到桥边?” “一言为定。”琼恩语毕两脚一夹马肚,纵骑飞奔。罗柏咒骂几句后也追了上去,两人沿路向前急驰。罗柏又叫又笑,琼恩则凝神专注。马蹄在两人身后溅起一片翻飞雪雨。 布兰没有跟上去,他的小马没这般能耐。他方才见到了死囚的眼睛,现在陷入沉思。没过多久,罗柏的笑声渐远,林间归于寂静。 太过专注的他,丝毫没注意到跟进的队伍已赶上自己,直到父亲骑马赶到身边,语带关切地问:“布兰,你还好吧?” “父亲大人,我很好。”布兰应答。他抬头仰望父亲,父亲穿着毛皮斗篷和皮革护甲,骑在雄骏战马上如巨人般笼罩住他。“罗柏说刚才那个人死得很勇敢,琼恩却说他死的时候很害怕。” “你自己怎么想呢?”他的父亲问。 布兰寻思片刻后反问:“人在恐惧的时候还能勇敢吗?” “人唯有恐惧的时候方能勇敢。”父亲告诉他,“你知道为什么我要杀他?” “因为他是野人,”布兰不假思索地回答,“他们绑架女人,然后把她们卖给异鬼。” 父亲微笑道:“老奶妈又跟你说故事了。那人其实是个逃兵,背弃了守夜人的誓言。世间最危险的人莫过于此,因为他们自知一旦被捕,只有死路一条,于是恶向胆边生,再伤天害理的勾当也干得出来。不过你会错了意,我不是问你他为什么要死,而是我为何要亲自行刑。” 布兰想不出答案。“我只知道劳勃国王有个刽子手。”他不太确定地说。 “他确实是由王家刽子手代劳,执行国王律法,”父亲承认,“在他之前的坦格利安诸王也是如此。但我们遵循古老的传统,史塔克家人体内仍流有‘先民’的血液,我们相信判决死刑的人必须亲自动手。如果你要取人性命,至少应该注视他的双眼,聆听他的临终遗言。倘若做不到这点,那么或许他罪不至死。” “布兰,有朝一日你会成为罗柏的封臣,为你哥哥和国王治理属于自己的领地,届时你也必须执掌律法。当那天来临时,你绝不可以杀戮为乐,亦不能逃避责任。统治者若是躲在幕后,付钱给刽子手执行,很快就会忘记死亡为何物。” 这时琼恩出现在他们前面的坡顶,挥手朝下大喊:“父亲大人,布兰,快来看看罗柏找到了什么!”语毕他又消失在丘陵后方。 乔里赶上前来,“大人,出事了吗?” “那还用说,”父亲大人答道,“来罢,我们去看看我那调皮的儿子又闯了什么祸。”他策马狂奔,乔里、布兰以及其他人也跟了上去。 他们在桥北河畔找到罗柏,琼恩仍在马上。这个月来,晚夏的积雪沉厚,此刻罗柏就站在及膝深的雪中,披风后敞,阳光在他发际闪耀。他怀里抱着不知什么东西,正和琼恩两人兴奋地窃窃私语。 队伍骑马小心地穿过河水留下的诸多浮物,寻找隐藏于其下的崎岖地面。乔里·凯索和席恩·葛雷乔伊最先赶到男孩身边。葛雷乔伊原本正有说有笑,紧接着布兰却听他倒抽一口气。“诸神在上!”他惊叫起来伸手拔剑,一边挣扎着稳住坐骑。 乔里的佩剑已然出鞘,“罗柏,离那东西远点!”他刚叫出声,坐骑便已前蹄高举,人立空中。 罗柏怀里抱着一团东西,这时他嘻嘻笑着抬起头。“她伤不了你的,”他说,“乔里,她已经死啦。” 布兰满心好奇,焦躁不安,一心只想教鞍下小马再跑快点,但父亲却要他在桥边下马,徒步前往。他迫不及待地跳下马,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了过去。 等他到来,琼恩、乔里和席恩·葛雷乔伊都已下马。“七层地狱啊,这是什么鬼东西?”葛雷乔伊喃喃道。 “狼。”罗柏告诉他。 “胡说,”葛雷乔伊反驳,“狼哪有这么大的?” 布兰的心怦怦狂跳,他推开一堆齐腰的浮物,奔至兄长身旁。 一个巨大的暗黝身形半掩在血渍斑驳的雪堆里,绵软而无生息。蓬松的灰绒毛已经结冰,腐朽气息紧附其间,就像女人身上的香水味。布兰隐约瞥见它无神的眼窝里爬满蛆虫,咧开的嘴内满是黄牙,但真正吓住他的是这只狼的体形,它竟比他的小马还大,是他父亲最大的猎犬身躯的两倍。 “我没骗你,”琼恩正色道,“这是冰原狼,他们比其他狼都要大。” 席恩·葛雷乔伊说:“可两百年来,绝境长城以南没人见过冰原狼。” “眼前不就是一头?”琼恩回答。 布兰努力从面前的怪物身上移开视线,这才注意到罗柏怀里抱着的东西。他高兴得叫了一声,随即靠过去。那幼狼只是团灰黑毛球,双眼仍未张开。它盲目地往罗柏胸膛磨蹭,在他的皮护甲上寻找奶头,发出哀伤的低吟。布兰有些犹豫地探出手,“没关系,”罗柏告诉他,“你可以摸摸看。” 布兰非常紧张,飞快碰了小狼一下,听到琼恩的声音,便转过头。“瞧,这只是给你的。”他的私生子哥哥把第二头幼狼放进他怀里。“总共有五只呢。”布兰在雪地里坐下,把小狼温软的皮毛贴近自己脸颊。 “经过了这么多年,冰原狼突然重现人间,”马房总管胡伦喃喃道,“这种事我可不喜欢。” “这是个坏兆头。”乔里说。 父亲皱起眉头。“乔里,不过是头死狼罢了。”话是这么说,但他脸庞却蒙上了一层阴霾。他绕着狼尸,积雪在脚下碎裂。“知道她是被什么杀死的吗?” “喉咙里好像有东西。”罗柏得意地回答,暗暗为自己能在父亲提出疑问前找到解答而骄傲。“就在下巴底下。” 父亲蹲下来,伸手探向狼尸的头底,使劲一拧,举起某个物体让大家看。原来那是一只碎裂的鹿角,分叉断尽,染满鲜血。 一阵突如其来的寂静笼罩了队伍,众人局促不安地看着那只鹿角,没有人出声说话。布兰虽然不解旁人为何惊恐,却也感觉得到他们的惧怕。 父亲扔开鹿角,在雪地里把手弄干净。“没想到它还有力气把孩子生下来。”他的声音打破了先前的沉默。 “也许它没撑那么久,”乔里说,“我听过这样的传说……也许小狼降生时母狼已经死了。” “随死降生,”另一个人接口道,“这是更坏的兆头。” “都没差,”胡伦说,“反正这些小家伙也活不长。” 布兰发出无声的失望叹息。 “我看它们死得越快越好,”席恩·葛雷乔伊同意,他抽出佩剑。“布兰,把那东西丢过来。” 布兰怀中的小东西仿佛听得懂人话,偎着他蠕动了一下。“不要!”他坚决地叫道,“他是我的。” “葛雷乔伊,把剑拿开。”罗柏说,那一刹那,他听起来像父亲一样威严有力,正如他有朝一日将会成为的一方领主。“我们要养这些小狼。” “小子,这是行不通的。”胡伦的儿子哈尔温道。 “杀了它们才是慈悲啊。”胡伦接口。 布兰朝父亲望去,期盼能搬救兵,却只见到深锁的双眉。“好儿子,胡伦说得没错。与其让它们挨饿受冻,不如干脆趁早了结。” “不要!”他已经感觉到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于是转开目光,他可不想在父亲面前落泪。 罗柏固执地继续抗拒。“罗德利克爵士的那头红母狗上星期刚生产,”他说,“那胎死了不少,只有两只小狗活下来,奶水应该还够她们喝。” “她们只要想走近喝奶,立刻会被她撕成碎片。” “史塔克大人。”琼恩说。听他如此正式地称呼自己父亲,实在很怪。布兰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看着他。“总共有五只小狼,”他告诉父亲,“三只公的,两只母的。” “琼恩,这有什么意义吗?” “您有五个孩子,”琼恩回答,“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你们的家徽,大人,您的孩子们注定要拥有这些小狼。” 布兰看到父亲脸色转变,其他人则交换眼神,就在那一刻,他全身心地爱着琼恩。虽然布兰只有七岁,但仍很清楚私生子哥哥这样做代表的意义:他是把自己排除在父亲的子嗣之外,才会刚好凑成数的。他把两个女孩算了进去,甚至连襁褓中的小瑞肯也有份,却独独没有算冠着雪诺这个私生子姓氏的自己。雪诺这个姓氏是专门给那些在北方出生,却不幸只能用父名的人用的。 父亲也明白这点。“琼恩,你自己不想要小狼么?”他轻声问。 “冰原狼是史塔克家族的纹章,”琼恩指出,“我并非史塔克家族的一员,父亲。” 父亲若有所思地看了琼恩一眼,罗柏急切地打破沉默,“父亲,我会亲自喂养小狼。”他保证,“我会用浸过温牛奶的湿毛巾喂它。” “我也会!”布兰连忙跟进。 公爵意味深长地审视儿子,“说起来简单,真要做可不容易。我不会让你们占用仆人的时间。假如你们真要养这群小狼,就得一切自己来,知道么?” 布兰热切地连连点头,小狼蜷缩在他怀里,伸出温热的舌头舔舔他的脸颊。 “你们还得亲自训练它们,”父亲又道,“我保证驯兽长和这些怪物将毫无干系。倘若你们把它们练得残忍成性,或有什么闪失,那就祈祷天上诸神保佑吧。这些可不是讨好卖乖的狗,也不是随便踢一脚就能打发的角色。冰原狼要扯下胳膊就和狗杀老鼠一样简单,你们确定要养么?” “是的,父亲大人。”布兰答道。 “嗯。”罗柏同意。 “即使你们费尽苦心,小狼还是有夭折的可能。” “不会,”罗柏说,“我们不会让她们死掉。” “那就留着罢。乔里,戴斯蒙,把其他几只小狼带上,我们该回临冬城了。” 一直到骑马踏上归途,布兰方才允许自己享受胜利的喜悦。他的小狼此刻正安全地藏靠在他的皮护甲里,他不禁思索该为它取个什么名字才好。 走到桥中央,琼恩突然勒住马缰。 “琼恩,怎么了?”公爵父亲问。 “你们没听到么?” 布兰只听见林间风声和哒哒马蹄,以及怀间嗷嗷待哺的小狼,但琼恩正侧耳倾听别的事物。 “在那里。”琼恩道,他掉转马头,急驰过桥,大家看着他在母狼尸体旁下马,屈膝跪下,一会儿过后又骑马归来,满面笑容。 “这只一定是先爬开了。”琼恩说。 “或是被赶开的。”他们的父亲看着第六只小狼说。它毛色净白,其他的小狼则多半灰黑,它的眼瞳又红如早上死囚的鲜血。布兰很好奇,不知为何其他小狼连眼睛都还没睁开,唯独它双目炯炯有神。 “白子,”席恩·葛雷乔伊话里有种兴味十足的讥讽,“只怕这只会死得最快。” 琼恩·雪诺给了父亲的养子一个意味深长的冷绝凝视,“葛雷乔伊,我可不这么认为。”他答道,“因为这是我的狼。” 3.第3章 凯特琳 凯特琳向来不喜欢这座神木林。 她出身南境的徒利家族,自小在红叉河畔的奔流城长大。红叉河是三叉戟河的支流,那里的神木林是座明亮清朗的花园,高大的红木树影洒进溪涧,鸟儿在栖隐的林间巢穴里高唱,空气中弥漫着百花馨香。 临冬城信仰的则是另一番气象。这是个阴暗原始的地方,昏暝古堡巍然独立其间,万年古木横亘周边,散发出潮湿和腐败的气味。此地不生红木,树林由披戴灰绿松针的哨兵树、壮实的橡树以及与王国同样苍老的铁树所组成。在这里,粗壮厚实的黑色树干相互攘挤,扭曲的枝丫在头顶织就一片浓密的参天树顶,变形的错节盘根则在地底彼此角力。这是个属于深沉寂静和窒郁暗影的地方,而蛰居其间的神连名字也付之阙如。 但她知道今晚可以在这里找到丈夫。每当他取人性命后,总会来此觅求神木林的宁静。 凯特琳身受七种圣油祝福,命名仪式乃是在浸沐于七彩虹光的奔流城圣堂里举行的。她和祖祖辈辈一样信仰七神。她信奉的神有名字,脸庞也如同自己双亲般熟悉。她祈祷时有由等香炉的修士指引,燃香气味弥漫,七面水晶光芒共生,众人的祷告声汇成吟唱。徒利家族虽如其他大家贵族般拥有自己的神木林,但那只不过是个散步阅读或在暖阳下休憩的处所,敬拜神明向来是圣堂里的事。 奈德[1]为她建了座小圣堂,好让她有个向七面之神诵唱的地方。然而史塔克家族体内依旧流淌着“先民”的血液,他信奉那些既无名号亦无容貌的远古诸神,那些属于苍翠树林,先民与消失的森林之子共同信仰的神。 林子中央有棵古老的鱼梁木,笼罩着一泓黑冷池水,奈德称之为“心树”。鱼梁木的树皮灰白如骨,树叶深红,有如千只染血手掌。树干上刻了一张人脸,容貌深长而忧郁,装满干涸红树汁的深陷眼凹形容怪异、充满警戒意味。那是一双古老的眼睛,比临冬城本身还要古老。倘若传说属实,它们曾目睹“筑城者”布兰登安下第一块基石,也见证了城堡的大理石墙在四周逐渐高筑。传说这些脸是在黎明纪元时,在“先民”渡过狭海而来之前,由森林之子刻上去的。 南方的鱼梁木早在千年前便遭砍伐焚烧殆尽,只在千面屿上还有“绿人”静静地看守。然而北境一切都迥然不同,这里每一座城堡都有自己的神木林,每片神木林都有一棵心树,每棵心树都有一张人脸。 凯特琳在鱼梁木下找到自己的丈夫,他静坐在苔藓爬盖的磐石上。宝剑“寒冰”斜躺于膝,而他正用那漆黑如永夜的池水清洗剑上血污。千年累积的腐殖质厚厚地覆盖在神木林的土地上,吸走了她的足音,但鱼梁木那双红眼却仿佛紧跟不舍。“奈德。”她轻声唤道。 他抬起头看着她。“凯特琳,”他的语调庄重而遥远,“孩子们呢?” 他总会先问这句。“都在厨房里,为了要帮小狼们取些什么名字吵架呢。”她把披风铺在林地上,然后在池边坐下,背靠鱼梁木。她感到那双眼睛正盯着她看,但竭尽所能去忽略它。“艾莉亚已经爱得发狂,珊莎也很喜欢,瑞肯则还不太确定。” “他害怕吗?”奈德问。 “有一点,”她承认,“毕竟他才三岁。” 奈德皱眉:“他得学着面对自己的恐惧,他不可能永远都是三岁,更何况凛冬将至。” “是啊。”凯特琳也同意,最后那句话一如既往地教她不寒而栗。这是史塔克家族的铭言,每一个贵族家族都有着自己的箴言警句:或是世代相传的座右铭,或是待人处事的衡量标准,或是针对困境的祷词;有的夸耀荣誉,有些讲究忠贞诚信,还有的为信仰和勇气宣誓,唯独史塔克家族例外。凛冬将至,史塔克家族的铭言如是说。她已经不止一次在心里暗忖:这些北方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群怪人。 “今天那个人死得很干脆,这一点我承认。”奈德说,他手里握了一块上了油的皮革,边说边轻拭剑身,金属被逐渐磨出暗沉的光泽。“我很为布兰高兴,你要是在场,也会为他骄傲。” “我向来都很为他骄傲。”凯特琳边看他拭剑边答道,她可以瞧见钢铁深处的波纹,那是锻冶时千锤百炼的印记。凯特琳对刀剑素无好感,但她不能否认“寒冰”确有其独特的美。它是末日浩劫降临古自由堡垒以前,在瓦雷利亚锻造而成,当时的铁匠不仅用凿锤冶铁,更用法术来形塑金属。宝剑已有四百多年历史,却仍旧如它锻冶初成时那般锋利。它的名字则更源远流长,乃是袭自古代英雄纪元时的族剑之名,那时史塔克一族是北境之王。 “这已经是今年第四个逃兵了,”奈德沉着脸说,“那个可怜的家伙疯了一半,不知什么东西把他吓成那副德行,连我说话都起不了作用。”他叹口气,“班写信来说守夜人的兵力只剩不到一千,不只因为逃兵,他们派出去的巡逻队也损失惨重。” “是野人的关系吗?”她问。 “还会有谁呢?”奈德举起“寒冰”,俯首审视手中冰冷的钢铁。“恐怕情况只会越来越糟,也许我真的别无选择,非得召集封臣,率军北进,与这个绝境长城以外的国王一决生死。” “绝境长城以外?”凯特琳想到就不禁浑身颤抖。 奈德察觉了她脸上的恐惧。“我们用不着害怕曼斯·雷德。” “长城之外还有更可怕的东西。”她转过头去,看着心树惨白的树皮和赭红的双眼,它凝视、倾听、考虑着深邃悠远的思绪。 他的微笑好温柔。“老奶妈的故事你听太多啦。异鬼和森林之子一样,早已经消失了八千年。鲁温师傅会告诉你他们根本就没存在过,没有活人见过他们。” “今天早上之前,不也没人见过冰原狼?”凯特琳提醒他。 “我怎么也说不过徒利家的人,”他嘴角浮起一抹后悔的微笑,将“寒冰”收回剑鞘。“我猜你不是跑来跟我聊睡前故事的,何况我知道你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地方。究竟是什么事,我的好夫人?” 凯特琳握住丈夫的手。“今天我们接获了悲伤的消息,夫君,我不想在你清理宝剑之前打扰你。”既然无法减轻伤害,她决定实话实说。“亲爱的,我很难过,琼恩·艾林过世了。” 他们视线相对,她可以清楚地看见他受的打击有多大,正如她所预料。奈德年轻时在鹰巢城做过养子,而膝下无子的艾林公爵待他和另一名养子劳勃·拜拉席恩有如生父在世。当疯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要求他交出两人的项上人头时,这位鹰巢城公爵揭起他的新月猎鹰旗,宁可兴兵发难也不愿出卖他誓言守护的人。 而就在十五年前的那一天,这位再世生父又成了奈德的连襟。他们俩并肩站在奔流城的圣堂里,娶了一对姐妹,也就是霍斯特·徒利公爵的两个女儿。 “琼恩……”他说,“消息确实么?” “信上有国王的印鉴,且是劳勃手书。他说艾林公爵走得很仓促,连派席尔国师也束手无策。不过国师给他喝了罂粟花奶,所以琼恩并没受太多折磨。” “我想这也算是最后的一点慈悲。”他说。她看见他脸上的悲伤,但他最先想到的还是她。“你妹妹,”他问,“还有琼恩的儿子,有他们的消息吗?” “信上只说他们安然无恙,并已返回鹰巢城。”凯特琳说,“我真希望他们回的是奔流城。鹰巢城高耸孤绝,那里一直是她丈夫的地盘,并非她的归宿。琼恩大人的回忆肯定会萦绕鹰巢城里每一块砖石。我很了解妹妹,她需要的是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与陪伴。” “你叔叔不是正在艾林谷中等着她?我听说琼恩任命他做了血门骑士。” 凯特琳点点头,“布林登当然会尽他所能照顾她和她儿子,可是……” “那么你去陪她吧,”奈德劝促,“把孩子们也一起带去,让她的居所充满欢笑和喧闹。那孩子需要同伴的陪伴,你妹妹更不应该独自哀悼。” “我能去就好了。”凯特琳说,“信上还说到别的事,国王正在前往临冬城的路上,他要找你共商国是。” 奈德好一会儿才理解她话中含义,但当他恍然大悟时,眼中阴霾顿时一扫而空。“劳勃要来?”她点点头,他脸上随即绽开一抹微笑。 凯特琳真希望能分享他此刻的喜悦,但她在庭院里听到了传闻,说是有只冰原狼死在雪地里,喉咙中有根断裂的鹿角。恐惧如同毒蛇在她心里蜷曲,但她迫使自己在这个她深爱的男人面前强颜欢笑,这个不相信任何预兆的男人。“我就知道你听了会高兴,”她说,“我们应该通知你在长城的弟弟。” “对,对,当然,”他同意,“班一定想来。我请鲁温师傅派他最快的鸟儿送信去。”奈德站起身,也拉她起来。“该死,我们有多少年没见面了?他居然没有特意通知我。信上有否注明大约有多少人会来?” “我想至少有一百位骑士罢——加上他们的随从还有这个数目一倍半的自由骑手。瑟曦和她的孩子们也都来了。” “那么为他们着想,劳勃不会走太快的。”他说,“也好,这样一来我们才多点时间准备。” “王后的哥哥也在队伍里。”她告诉他。 奈德听后脸色立刻一沉。凯特琳很清楚他对王后的家族素无好感,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族当年是最晚加入劳勃势力的大贵族,直等到胜败情势明朗后方才表态,而奈德始终没有原谅他们。“也罢,如果劳勃来访的代价是这些兰尼斯特家的讨厌鬼,那就认了罢。只是,听起来劳勃好像把他半个宫廷的人都带来了。” “国王走到哪儿,王国就跟到哪儿嘛。”她答道。 “看看那些孩子倒也不错。上次见到那个兰尼斯特女人,劳勃最小的儿子还在喝她的奶水。一转眼都几年了?他现在应该已经……多少……五岁了吧?” “托曼王子七岁了,”她告诉他,“和布兰同年。奈德,请你小心措辞,那兰尼斯特女人好歹是我们的王后,而且据说她一年比一年傲慢。” 奈德捏捏她的手,“我们得办场晚宴,当然还要请歌手,嗯,劳勃铁定会去外面打猎。我这就派乔里带上荣誉护卫南下国王大道去迎接,把他们护送回来。诸神在上,我们要怎么喂饱这些人啊?你说他已经在路上了?这家伙真该死,他这做国王的家伙真是该死。” 注释: [1]奈德是艾德的小名。 4.第4章 丹妮莉丝 哥哥举起长袍给她看。“真漂亮,你摸摸,没关系,你瞧瞧这料子。” 丹妮摸了摸,衣料柔软如水,流过她的手指,她从没穿过这么柔软的衣服。她突然害怕了起来,连忙抽回手。“这真是给我的么?” “这是伊利里欧总督送的礼物,”韦赛里斯微笑道。哥哥今晚心情很好。“袍子的颜色刚好衬出你紫罗兰色的眼睛。你还要佩戴金饰,以及各式各样的珠宝玉石,今晚你看起来必须有个公主的样子。” 有个公主的样子,丹妮想着。她早已忘记那是什么样子了,也许她根本就不知道。“他为什么对我们这么好?”她问,“他想从我们这里得到什么好处?”近半年来,他们吃住都靠这位总督,在他的仆佣伺候下恃宠而骄。丹妮今年十三岁,已经懂得这种优渥的待遇不会凭空而来,尤其在潘托斯这样的自由贸易城邦。 “伊利里欧可不笨,”韦赛里斯回答,他是个削瘦的年轻人,双手局促不安,泛白的淡紫色眼瞳里有种狂热的神色。“他知道有朝一日当我重登王位,不会忘记曾经雪中送炭的朋友。” 丹妮没有答话。伊利里欧总督是个商人,专做香料、宝石和龙骨买卖,还有其他见不得人的勾当。据说他交游广泛,不仅遍布九个自由贸易城邦,更远至东方的维斯·多斯拉克,以及玉海沿岸的传奇之地。又有人说,只要开得出价钱,任何朋友他都乐于出卖。这些话丹妮都静静地听了进去,但她知道最好不要在兄长编织迷梦时戳破他。韦赛里斯一旦生起气来非常骇人,他称之为“唤醒睡龙之怒”。 哥哥把袍子挂在门边。“伊利里欧会派奴隶来伺候你沐浴,记得把身上的马臊味洗掉。卓戈卡奥[1]虽有千百良驹,但他今晚要骑的可是另一种马。”他仔细端详着她,“你还是弯腰驼背的老样子,要抬头挺胸。”他伸手把她的肩膀往后挺。“让他们知道你已经有女人的形态了。”他的手指微微掠扫过她正开始发育的胸部,捏住一边乳头。“今晚你不许给我出丑,若是出了差错,以后可有你受的!你不想唤醒睡龙之怒吧?”他的手指越捏越紧,隔着粗料外衣她也疼痛难忍。“想不想?”他重复。 “不想。”丹妮怯弱地回答。 哥哥笑了,“很好,”他爱怜地轻抚她的秀发,“将来史家为我立传时,会说我的统治始自今夜。” 他离开后,丹妮走到窗边,思慕地望着海湾。潘托斯的方砖高塔是斜阳残照里的黑色剪影,丹妮听见红袍僧点燃夜火时的诵唱祝祷,以及高墙外孩童玩耍的笑闹喧哗。就在那一刹那,她好希望自己能在外面和他们一起赤足嬉戏,穿着破烂衣裳喘着粗气,没有过去,没有未来,也不用参加卓戈卡奥的宅邸晚宴。 在夕阳狭海的对岸,有个青陵纵横、花开平野、深河奔涌的地方,那里有高耸于壮丽灰蓝峰峦间的黑石巨塔,有高举鲜明旗帜赶赴沙场的铁甲武士。多斯拉克人称之为“雷叙·安达里”,意思是“安达尔人之地”。在自由贸易城邦,人们呼其为“维斯特洛”和“日落国度”。而哥哥有个更简单的说法,他称之为“我们的土地”。这个名字像句祷词,仿佛只要他挂在嘴边,就定能上达天听。“那是我们真龙血脉所继承的土地,虽遭阴谋诡计所夺,但仍然属于我们,永远属于我们。没人能从真龙手中偷走东西,门儿都没有,因为真龙凡事都永远记得。” 也许真龙记得罢,只是丹妮却记不得。那块位于狭海对岸,哥哥信誓旦旦属于他们的土地,她从来没有见过。那些他口中的名字:凯岩城、鹰巢城、高庭和艾林谷,多恩领与千面屿等,对她来说不过是文字的拼凑罢了。当年他们躲避节节进逼的“篡夺者”军队,被迫逃离君临时,韦赛里斯还是个八岁大的男孩,而丹妮只不过是母亲子宫里胎动的血肉。 然而哥哥的故事听得多了,丹妮有时还是会在脑海里自行幻想过往的光景:母后他们就着船影黑帆,在当空皓月下夜奔龙石岛;她的长兄雷加在染血的三叉戟河上与篡夺者作殊死决斗,为他心爱的女人丧命;兰尼斯特家和史塔克家族的部众,那些被韦赛里斯称做篡夺者走狗的队伍,洗劫君临;多恩的伊莉亚公主苦苦哀求,却眼睁睁看着她为雷加产下的继承人、那个还在她胸脯上吸吮母奶的婴儿,被硬生生夺走,当场惨死;那些悬挂于王座大厅后方高墙上,末裔巨龙的亮磨头骨,用瞎盲的空洞眼眶看着“弑君者”提起金色宝剑,切开父王的喉咙。 母后逃亡之后九个月,她降生于龙石岛,时值夏季风暴来袭,仿佛要把城堡撕成碎片。据说那场暴风雨骇人无比,停泊在军港的坦格利安王家舰队被摧毁殆尽,巨石自城垛上崩落,朝狭海疯狂翻涌的潮水腾滚而去。她的母亲难产而死,为此韦赛里斯始终没有原谅她。 然而她也不记得龙石岛。就在“篡夺者”弟弟的舰队初成、率众来伐的前夕,他们继续亡命天涯。当时原本属于他们的七大王国[2]之中,只剩下他们历史悠久的家族堡垒龙石岛尚未落入敌手。而就连这样的情形也维持不了多久,城中守军早已暗中计划把他们出卖给“篡夺者”。 但某天夜里,威廉·戴瑞爵士带着四位死士杀进育婴房,把他们连同奶妈一起带走,在夜幕掩护下纵帆驶往布拉佛斯的海岸。 她只依稀记得威廉·戴瑞爵士,他是个魁梧的灰胡壮汉,纵使后来眼睛半盲,还能从病榻上高声怒吼、发号施令。仆人们很怕他,但他待丹妮始终亲切慈蔼,唤她作“小公主”,有时则是“我的小姐”;他的双手犹如皮革般柔软。然而他始终没有离开病床,日夜被疾病的气息所缠绕,那是种湿热而恶心的甜味。当时他们住在布拉佛斯一栋有着红漆大门的房子里,丹妮有自己的房间,寝室窗外还有棵柠檬树。威廉爵士死后,仆人们把仅剩的一点钱全给偷走,没过多久他们便被逐出那栋宽敞红屋。当红漆大门为他们永远关闭时,丹妮再也止不住眼泪。 从那之后,他们开始了流浪的岁月,从布拉佛斯到密尔,从密尔到泰洛西,后来又到过科霍尔、瓦兰提斯和里斯,漂泊无依,未曾在一处落脚扎根。哥哥不肯定居下来,他总说“篡夺者”派来的杀手紧追在后,然而丹妮却连半个刺客也没见着。 起初统治各自由贸易城邦的总督、大君和商界巨贾很乐于接待坦格利安后裔,但随着日子渐渐过去,“篡夺者”在铁王座上越坐越稳,原本为他们敞开的门便一扇扇关了起来,他们的日子也日益艰苦。几年来,他们当掉了所有的珠宝。到如今,连贩卖母亲的王冠所得的钱币也全部花光。在潘托斯的酒馆和巷弄里,人们给哥哥取了个外号叫“乞丐王”,丹妮不敢想象他们怎么称呼她。 “我的好妹妹,有朝一日我们定会收复故土。”韦赛里斯经常这么对她承诺,有时他边说手还会无法克制地颤抖。“想想那些珠宝丝绸,龙石岛和君临,铁王座与七大王国,全都从我们手中抢了过去,而我们通通会要回来的。”韦赛里斯之所以活着就是为了那一天,丹妮却只想重回那栋有红漆大门的宅院,想要她窗外的那株柠檬树,还有她失去的童年。 门上响起一阵轻敲。“进来。”窗边的丹妮回过神,伊利里欧的仆婢们走进屋内,鞠躬行礼,然后动手准备为她沐浴。他们皆为奴隶,是总督熟识的多斯拉克众酋长中某一位赠送的礼物。自由城邦潘托斯名义上没有奴隶制度,即便如此,握有实权的人们却能够逾越体例。那名瘦小而灰白如鼠的老妪总是不发一语,但另外那位年轻女孩正好弥补这个空缺。她是个金发碧眼的十六岁少女,也是伊利里欧最宠爱的奴婢,工作时总是喋喋不休。 她们在澡盆里放满从厨房提来的热水,洒进香油。女孩用条粗布巾裹住丹妮头发,搀扶她入浴。洗浴水滚烫无比,但丹妮莉丝没有吭声。她喜欢这种热,让她有干净的感觉。更何况哥哥常对她说,坦格利安家族的人是不怕烫的。“我们是真龙传人,”他常说,“血液里燃烧着熊熊烈焰。” 老妇人仔细地为她梳洗,把她银白色的秀发扎成辫子,默默理清纠结起来的发束。女孩则一边为她刷背洗脚,一边告诉她她有多么幸运。“听说卓戈家财万贯,连他奴隶的项圈都是金子做的。他的‘卡拉萨’[3]有十万名战士,他在维斯·多斯拉克城里的宫殿有两百个房间,还有用银子打造的门扉。”她说个不停,没完没了。她告诉丹妮,卡奥是多么英俊,多么高大凶猛,在战场上又是如何从不畏惧,说他不仅是有史以来最优秀的骑手,更是如恶魔般的神射手。丹妮莉丝从头到尾不发一语,她一直以为自己成年后嫁的人是韦赛里斯。自“征服者”伊耿娶两位妹妹为妻伊始,数百年来坦格利安王族成员向来是兄妹通婚。唯有如此,才能确保血脉纯正,这话韦赛里斯不知告诉过她多少遍了。他们体内流淌的是王者的血液,古瓦雷利亚民族的金色血液,骄傲真龙的血液。真龙绝不和寻常野兽媾合,坦格利安族人自然更不会将他们的血液和下等人种混杂一起。然而现在韦赛里斯却打算把她卖给这个异乡的野蛮人。 沐浴清净之后,女奴扶她起身,拿毛巾擦干她的躯体。女孩把她的头发梳理得亮如熔银,老妇则为她搽上原产多斯拉克草原的花草香精,两腕、耳后、乳尖、双唇和下体各轻触一抹;接着为她穿上伊利里欧总督送来的内衣,再罩上深紫丝袍,衬出她的紫罗兰色眼瞳。女孩为她套上金边凉鞋,老妪又为她戴上宝冠和镶着紫水晶的金手镯。最后才是黄金打造的厚重项圈,上面刻满古瓦雷利亚的符文。 “这下你看起来总算有几分公主的模样了。”装扮完毕之后,女孩惊叹道。丹妮转身看看自己在镶银穿衣镜里的模样,镜子是伊利里欧殷勤提供的。有个公主的样子,她暗忖,忽然又想起女孩刚才说过的话,卓戈卡奥富可敌国,连他奴隶的项圈都是金子打造,不禁浑身发冷,鸡皮疙瘩冒了出来。 哥哥在阴凉的门厅里等她,他坐在池塘边,探手在水里晃悠。看到她来了他便站起身,带着评审意味地上下打量。“站过来,”他告诉她,“转过去,对,很好,你看起来……” “颇有王家风范。”伊利里欧总督从过道里走出,他虽臃肿肥胖,踏起步来却意外地轻盈优雅。随着脚步,他那一身肥肉在宽松的火红丝衣下不住晃动。他的每根指头都有宝石闪烁,仆人更为他的黄色八字胡搽了油,亮得仿若真金。“丹妮莉丝公主,愿您在这个黄道吉日里,得到光之王的所有祝福。”总督说罢牵起她的手,低头行礼,透过金色胡须,他露出满嘴黄牙。“王子殿下,就算是梦中佳人也不过如此啊。”他告诉哥哥,“卓戈一定会满意的。” “她实在是太瘦了。”韦赛里斯说。他的头发和丹妮一样是淡银色,梳理到脑后,用一根龙骨发夹固定。他过分凝重的神色凸显出他僵硬枯槁的面容,他把手放在伊利里欧借给他的佩剑柄上。“你确定卓戈卡奥喜欢这么年轻的女人?” “她既有过月事,对马王来说便已足龄。”这不是伊利里欧第一次重复了。“你瞧瞧她那头银金色的秀发,那双紫薇般的眼睛……她拥有瓦雷利亚古老的血统,毫无疑问,毫无疑问……况且她出身显赫,既是老王的女儿,又是新王的妹妹,说什么也不会吸引不了卓戈的。”当他放开她的手时,丹妮发现自己竟浑身颤抖。 “是这样吗?”哥哥满腹狐疑地说,“这些野蛮人口味特别怪,连小男孩、马和羊都能搞……” “最好别在卓戈卡奥面前提起这些。” 哥哥淡紫色的眼瞳里闪现怒火。“你当我是笨蛋?” 总督微微低头。“我当您是王者。所谓王者无凡虑,倘若我冒犯了您,那么我向您道歉。”语毕他转身击掌,示意轿夫动身。 待他们坐上伊利里欧雕琢华丽的轿子,潘托斯的街市已经漆黑一片。两名仆人走在前方照明,手里提着装饰精美、有着淡蓝玻璃罩子的油灯;另外十来个壮丁则协力扛着轿子。轿子帘幕之内封闭而温暖,透过伊利里欧身上那层厚重的香水,丹妮闻得到他苍白皮肤的臭味。 斜卧在她身旁枕边的哥哥对此倒是浑然不觉,他的心思早飞到狭海对岸去了。“我们用不着他整个卡拉萨,”韦赛里斯边说,边用手指头把弄着那把借来的宝剑剑柄。其实丹妮知道哥哥从未认真学过剑术。“只要一万人,我想就够了。有这一万名多斯拉克哮吼武士,我便可以横扫七国全境。届时诸侯望族必会纷纷起而效力,追随他们真正的国王。提利尔、雷德温、戴瑞、葛雷乔伊等家族和我一样痛恨‘篡夺者’,南境多恩领的人早就满腔怒火,要为伊莉亚公主和她的孩子们复仇。更别提平民百姓了,他们会发出正义的怒吼,为他们的国王而奋战。”他有点紧张地看看伊利里欧,“他们一直都这么想,对吧?” “他们是您的子民,对您爱戴有加,”伊利里欧总督和颜悦色地回答,“全国上下的农庄村舍里,男人偷偷举杯向你致敬,女人则暗中缝制真龙旗帜,等待你率军渡海之日。”他耸耸宽阔的肩膀,“我的手下都这么说。” 丹妮没有手下,也无从得知狭海对岸的人们究竟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但她不相信伊利里欧这个人,也不相信他的甜言蜜语。哥哥却很热切地颔首同意。“我要亲自手刃篡夺者,”他立下宏愿,也没想想自己从没杀过人,“就像他当年杀我哥哥一样。我也饶不了那个兰尼斯特家的‘弑君者’,我要为父王报仇。” “这是再恰当不过的了。”伊利里欧总督道。丹妮瞥见他嘴际扬起细微的笑意,但哥哥却没注意,只是满意地点点头,然后掀开帘幕,望向无边黑夜。丹妮知道他脑海里又在演练当年三河血战的场景了。 卓戈卡奥的寝宫坐落在海湾边,拔起九座高塔,高耸砖墙上爬满苍白的常春藤。伊利里欧告诉他们,这座宫殿是潘托斯的总督们联合致赠卡奥的礼物,自由贸易城邦向来对这些游牧族长礼敬有加。“其实我们也不是真怕这些野蛮人,”他笑吟吟地给他们解释,“红袍僧们保证,有光之王庇佑,纵使百万多斯拉克人来袭,我们也无须惧怕……但他们的友谊既然如此廉价,又何乐而不为呢?” 轿子在门口停下来,一名守卫粗鲁地掀开帘幕。他有多斯拉克人典型的古铜色皮肤和黑色杏眼,脸上却没有胡须。他戴着“无垢者”[4]的青铜盔,上面有根刺,他冷冷扫视轿内乘客,伊利里欧总督用刺耳的多斯拉克语朝他吼了几句,对方也用相同的声调回应,然后便挥挥手示意他们进去。 丹妮注意到哥哥的手紧紧握住那把借来的佩剑剑柄,看起来仿佛和她一样害怕。“不知好歹的臭太监。”韦赛里斯喃喃道,轿子颠簸着被抬进宅院。 伊利里欧总督的话语甜如蜜糖:“许多达官显赫都会出席今晚盛宴,这些人平日里树敌甚多,作东的卡奥自然要保护客人,尤其是陛下您。不难想见,‘篡夺者’可是会出高价悬赏您的项上人头啊。” “可不是么?”韦赛里斯阴沉地说,“伊利里欧,他可是试了又试,这点我可以向你保证。他雇来的刺客紧盯我们不放,我是最后的真龙传人,只要我活着,他自然寝食难安。” 轿子速度渐缓,终于停了下来。帘幕再度掀开,一名奴隶伸手搀扶丹妮莉丝出轿。此时她注意到他的项圈不过是青铜打造罢了。她的兄长亦步亦趋地跟上,一只手仍旧紧握着剑柄不放。伊利里欧则靠着两名壮丁的帮忙好不容易才下了轿子。 厅院之内,空气中弥漫着火椒、肉桂和甜檬等香料的馨香气息。他们被护送进会客厅,彩色镶嵌玻璃描绘出瓦雷利亚的殒落场景。四面墙壁上黑色灯笼里的灯油燃烧不绝,刻绘着两片石叶的拱廊下,一名太监正高声宣告他们的到访:“坦格利安家族的韦赛里斯三世,”他用高亢甜腻的声音喊道,“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及‘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他的妹妹,龙石岛公主‘风暴降生’丹妮莉丝。他的赞助人,潘托斯自由贸易城邦总督,伊利里欧·摩帕提斯。” 他们越过太监,走进石柱林立、苍白常春藤四处攀蔓的庭院,叶影被月光染成白骨般的银色。院落里宾客往来穿梭,其中不少是多斯拉克卡奥,他们个个身躯高大,肤色红褐,低垂长髯用金属银圈环环相扣,黑色长发乌黑油亮,绑成无数发辫,银铃悬系其间。然而人群中同样也有来自潘托斯、密尔和泰洛西的杀手和佣兵,有个比伊利里欧更胖的红袍僧,还有来自伊班港、浑身是毛的怪人,以及几位皮肤黑如暗檀的盛夏群岛领主。丹妮莉丝满怀惊奇地看着这些人……突然惊觉自己是在场唯一女性。 伊利里欧向他们耳语道:“站在那边的三位是卓戈的血盟卫,柱子边的是摩洛卡奥和他儿子罗戈洛。那个绿胡子的人是泰洛西大君的哥哥,他后面的则是乔拉·莫尔蒙爵士。” 最后一个名字引起了丹妮莉丝的注意,“他是个骑士?” “如假包换,”伊利里欧透过胡子咯咯笑道,“被总主教大人亲手涂抹七圣油的骑士。” “他在这里做什么?”她脱口而出。 “就为了点芝麻绿豆小事,”伊利里欧告诉他们,“‘篡夺者’下令要他项上人头。他把几个逮着的盗猎者私自卖给泰洛西的奴隶贩子,而没有把他们交给守夜人。真是荒谬的法律,人人都应当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才对。” “晚宴结束前,我要和乔拉爵士谈谈。”哥哥说。丹妮发现自己也好奇地端详着这位骑士。他年纪颇大,约莫四十来岁,头发虽已逐渐稀少,但身体仍旧健壮。他不穿丝棉质的衣服,改穿羊毛和皮革,一件暗绿色的外衣上绣着双脚人立的黑熊。 伊利里欧总督用他潮湿的手拍了拍丹妮裸露的肩膀,她也正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名来自她一无所知的草原的怪异男子。“好公主,您瞧好了,”他悄声道,“这就是卡奥他本人啦。” 丹妮心中只想赶紧逃避躲藏,但哥哥正盯着她呢,假如惹火了他,又得唤醒睡龙之怒了。于是她紧张地转过头去,怯生生地打量起那个韦赛里斯希望在今晚宴会结束前开口要求娶她为妻的人。 先前帮她沐浴的那名女孩所说的和事实倒也差距不大:卓戈卡奥比在场最高的人都还要高出一头,动作却极为敏捷轻灵,矫健的身形一如伊利里欧百兽园里的猎豹。他远比她想象中的年轻,应该不超过三十岁。他的皮肤乃是亮铜色,厚重的胡须上系着黄金和青铜的铃铛。 “我得过去表明来意。”伊利里欧总督说,“在这儿等着,我会带他过来。” 当伊利里欧摇摇摆摆地走向卡奥时,哥哥紧紧抓住她的手,箍得她直想喊痛。“好妹妹,你看到他的辫子了没?” 卓戈的发辫黑亮宛如午夜长空,涂抹了香油,看起来沉甸甸的,上面系有许多金属小铃铛,随他行动而当啷作响。他的长发过腰,超过臀部,尾端轻拂着大腿。 “你看到他的头发有多长了没?”韦赛里斯问,“每当多斯拉克人在战斗中落败,他们便割去辫子以示不誉,如此全世界都会知道他们的耻辱。卓戈卡奥一辈子都没吃过败仗,他称得上是龙王伊耿再世,而你将会是他的王后。” 丹妮看着卓戈卡奥,他的容貌刚毅冷峻,眼瞳黑亮冰如玛瑙。当她不小心唤醒睡龙之怒的时候,哥哥会欺负她,但他不像眼前这个男人这样能把她吓得六神无主。“我不想当他的王后,”她听见自己用细小的声音说,“韦赛里斯,求求你,求求你,我不要,我真的好想回家。” “回家?”虽然他刻意把声音压低,但丹妮还是听得出话音里的愤怒。“好妹妹,你倒是说说看,我们怎么回家啊?我们的家早给人夺走了!”他把她拉进一旁的阴影里,避开众人的视线,指甲用力抠进她的肌肤。“我们怎么回家啊?”他重复着问,言下之意,家即是指君临、龙石岛和那整个失去的国度。 可丹妮所指的根本就不是这些,她要的只是他们在伊利里欧宅邸里的居所,那儿虽然算不上真正的归宿,但毕竟是眼下他们所拥有的一切。可哥哥不愿听这些话,那里不是他的家,就连红漆门院也不是。他的指甲越掐越紧,似乎在逼问答案。最后她终于哑着嗓子,噙着泪水低语道:“我不知道……” “我却是知道的。”哥哥尖刻地说,“我们会带着一支军队回家,好妹妹,我们会带着卓戈的千军万马杀回去。假如你必须嫁给他,跟他上床才能换来这些,你就给我乖乖去做。”他朝她浅笑,“只要我能得到那支军队,就算得让他卡拉萨里的四万人通通把你操上一遍,我也会同意,必要的话,连他们的马一起上也行。现在你只给卓戈一个人干,已经该偷笑了。还不快把眼泪擦干,伊利里欧就要带他过来,我可不想让他看见你哭哭啼啼的样子。” 丹妮转过头去,果然总督脸上堆满笑容,正一边打躬作揖一边陪送卓戈卡奥朝他们这边走来,她赶紧用手背抹去还未掉下的泪滴。 “快对他笑,”韦赛里斯的手又落到佩剑的剑柄上,紧张地说,“抬头挺胸,让他看看你那点胸部。诸神在上,你已经够平了。” 于是丹妮莉丝露出微笑,挺起胸膛。 注释: [1]卡奥:游牧民族多斯拉克人首领的称号,类似蒙古人的“汗”或突厥人的“可汗”。 [2]七大王国:维斯特洛在征服者伊耿渡海而来时的七个国家,分别是北境王国、凯岩王国、河湾王国、山谷王国、暴风王国、河屿王国以及多恩王国。 [3]卡拉萨:多斯拉克语中一个一起行动的族群代称。每个卡拉萨都有一位卡奥。 [4]无垢者:一种经过阉割,训练精良,对命令绝对服从,战技精良的男性奴隶武士,可谓没有感情的终极杀人机器。 5.第5章 艾德 来访的队伍如同一条由金、银和钢铁交融而成的璀璨河流,浩浩荡荡涌进城堡大门。他们为数一共三百,由骄傲的封臣与骑士、誓言骑士[1]和自由骑手所组成。冰冷的北风拍打着他们头顶高举的十数面金色旗帜,上面绣了象征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 队伍中有不少奈德熟悉的面孔。一头亮眼金发的是詹姆·兰尼斯特爵士,脸带烧伤的是桑铎·克里冈。他身旁的高大男孩一定是王储,而他们身后那个畸形矮子则毫无疑问是“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了。 然而那个走在队伍前列,由两名雪白披风御林铁卫随侍左右的人,在奈德眼里竟像个陌生人……一直到对方翻身跳下战马,发出熟悉的洪钟呐喊,然后一把抱住他,差点把他全身骨头拆散,他方才认出来者是谁。“奈德!啊,见到你真好,尤其是看到你那张冻得发紫的脸。”国王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他一番,然后朗声笑道,“你真是一点都没变。” 要是奈德也能对他说同样的话就好了。十五年前,当他们并肩为王位而奋战时,这位风息堡公爵是个面容修整干净,眼神清澈,让怀春少女梦寐以求的精壮男子。他身高六尺五寸,如巍然巨塔,在众人之中鹤立鸡群。当他身披战甲,头戴双叉鹿角巨盔,则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巨人。他的力气也不输巨人,他惯用的那柄铁刺战锤连奈德都只能勉强举起。在那些岁月里,皮革和鲜血的气味就如贵妇身上的香水,和他如影随形。 如今香水却当真和他如影随形了。他的腰围也变得和身高一样惊人。奈德上次见到国王,始自九年前的巴隆·葛雷乔伊之乱。当时雄鹿与冰原狼的旗帜齐飞,七国军队合力征讨那自立为铁群岛之王的领主。胜利之夜,两人并肩站在葛雷乔伊家族陷落的堡垒大厅里,劳勃接受叛军首领的降书,奈德则将其幼子席恩收为养子,之后劳勃起码胖了八石。如今虽有一团粗黑如铁丝的胡子遮住他肥胖的双下巴,却没有东西可以掩盖他突出的小腹和凹陷的黑眼圈。 但劳勃终究是奈德的国君,而不仅仅是朋友,所以他只说:“陛下,临冬城听候您差遣。” 此时其他人纷纷下马,城里的马夫过来照料马匹。劳勃的王后,瑟曦·兰尼斯特带着她年幼的孩子们走进城里。他们乘坐的轮宫乃是一辆巨大的双层马车,以油亮的橡木和镶滚金边的金属搭建而成,由四十匹骏马共同拖拉,因为太宽,只得停在城门外。奈德在雪地里跪下,亲吻王后手上的戒指,劳勃则像是拥抱自己失散已久的妹妹般地拥抱了凯特琳。接着孩子们被带上前来,彼此正式介绍过后,得到双方家长的赞许。 正式的见面礼仪刚结束,国王便说:“艾德,带我到你们家墓窖去,我要聊表敬意。” 奈德就爱他这点,都过了这么多年,他依旧对她念念不忘。于是他叫人拿来提灯,一切都尽在不言之中。王后开口反对,她说大家打清早起就在赶路,这会儿人人又冷又倦,应该先稍事休息,要看死人也用不着这么急。她话说到这里,只见劳勃冷冷地盯着她,她的孪生弟弟詹姆便静静地握住她的手,她也就没再说下去。 奈德和他几乎快不认得的国王一同往地下墓窖走去。通往墓窖的螺旋楼梯非常狭窄,所以奈德打着灯走在前面。“我原本以为我们永远也到不了临冬城了,”劳勃边下楼边抱怨,“南方住久了,成天听人说我的七大王国如何如何,很容易就忘记你的领地和其他六国加起来一样大。” “陛下,相信您这趟旅途一定很愉快吧?” 劳勃哼了一声,“一路上到处都是沼泽、树林和田野,过了颈泽后连间像样的旅店都找不着。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广袤无边的冷野荒芜,你的子民都躲哪儿去了?” “多半是害羞不敢出来吧。”奈德打趣道,他感觉得到一股寒意自地窖席卷而上,有如幽深地底的冰冷气息。“在北方,国王可不是天天都见得着的。” 劳勃又哼了一声,“我看他们是躲在厚厚的积雪底下去了吧!奈德,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这儿还冰天雪地!”国王边下楼边伸手扶着墙壁,稳住身子。 “晚夏降雪在北方是稀松平常的事情,”奈德说,“希望没给您带来什么困扰,夏末的雪通常都不大。” “这叫做不大?异鬼才相信!”劳勃骂道,“那等到冬天你们这要冷成什么样子?我光想想就浑身发抖。” “北方的冬天很冷很苦,”奈德承认,“但史塔克家族会熬过去的,这么多年来我们不是一直都熬过来了吗?” “你真该来南方看看,”劳勃对他说,“趁夏天还没结束好好见识一下。高庭的原野放眼望去尽是金黄玫瑰。水果甜熟到会在你口中爆开,有甜瓜、蜜桃还有火梅,我保证你绝对没尝过这么甜美的东西。你待会儿就知道了,我这次给你捎了点过来。就算在风息堡,当热风吹起,天气热得你几乎无法动弹。奈德,你真该看看南方市镇的模样!遍地繁花,市集里的食物车载斗量;夏季的葡萄酒不但好喝,而且便宜得不像话,光闻闻市场里的酒味都会醉。人人都丰衣足食,喝得醉醺醺,吃得肥嘟嘟。”他咧嘴笑道,又用手拍了拍自己的啤酒肚。“奈德,还有南方的女孩子啊!”他的眼里焕发着光芒,高声叫道,“我敢跟你保证,只要天一热,女人的矜持就全不见了。她们会直接光着身子,在城堡附近的河里裸泳。就算上了街,也是热得穿不了毛衣皮衣,所以有钱的就穿丝织短袖,穷一点就穿棉质的。不过只要一流汗,衣服贴着皮肤,根本就和脱光光没两样。”国王开心地笑着。 劳勃·拜拉席恩向来是个物欲旺盛、很懂享受的人。这一点他没有变,但是奈德没法不注意到国王为声色娱乐所付出的代价。当他们抵达楼梯底端,进入墓窖的深沉黑暗时,劳勃已经气喘吁吁,呼吸困难,在灯光照映下面红耳赤了。 “陛下请进。”奈德恭谨地说,然后将灯笼绕了个半圆。黑影鬼祟潜动,摇曳的火光照上脚底的石板,左右显现出两两成对的花岗岩柱,一直延展向远处的黑暗。历代逝者端坐石柱间的石制宝座上,背向墙壁,身后靠着存放遗体的石棺。“她在最后面,就在父亲和布兰登旁边。” 他领路在前,穿梭于石柱间的过道,劳勃被地底的阴寒冻得直打哆嗦,默然无语地跟随其后。墓窖里总是冷的,他们走在史塔克家族历代的死者之间,足音回响在偌大的陵墓里。历代临冬城主注视着他们,紧闭石棺上的雕像刻有他们生前的容貌,巨大的咆哮冰原狼石雕则蜷缩于他们脚下。他们并列而坐,用再也看不见的眼睛注视着永寂的黑暗。生者的走动仿佛惊动了他们,墙壁上轮换着窜动的黑影。 根据传统,凡是曾为临冬城之主的石像膝上都要放置一把铁制长剑,以确保含恨的复仇怨灵被封印在陵墓里,不致到阳间肆虐。其中最古老的早已锈蚀殆尽,原本放置宝剑的地方如今只剩红褐铁锈。奈德不禁扪心自问,这是否意味着那些幽魂如今可以恣意兴扰城堡?早先的临冬城主坚毅刚强一如他们脚底下的土地,在龙王尚未渡海来犯的日子里,他们不向任何人低头,自封为北境之王。 奈德停下脚步,举起油灯,陵墓仍然持续向前延伸,没入黑暗,然而之后的都是空位,没有封上,那是等待死者的黑洞,等待着他和他的子女。奈德想到这里就不舒服。“在这儿。”他对国王说。 劳勃静静地点头,跪了下来,低头行礼。 眼前共有三个并肩排列的石棺,奈德的父亲瑞卡德·史塔克有张严峻的长脸,当年的雕刻师傅把他的神韵掌握得很好,只见他庄严地坐定,石指紧紧握住膝上横躺的宝剑,然而当年倾国的剑都救不了他。在他两旁较小的石棺里,则是他的子女。 布兰登死时不过二十,他就在和奔流城的凯特琳·徒利成婚前不久,被“疯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残忍地绞死。他父亲被迫全程目睹爱子惨死的经过。其实布兰登才是临冬城真正的继承人,他既是长子,又是天生的领袖。 莱安娜香消玉殒时年方十六,还是个童心未泯的女孩。奈德全心全意地疼爱着这个妹妹,劳勃对她的爱尤有过之。她原本是要当他新娘的。 “她比这漂亮多了。”一阵沉默之后,国王开口。他的眼光仍眷恋在莱安娜脸上,不忍离去,仿佛这样便可以将她唤回人世。最后他终于站起身,步履却因肥胖而显得有些不稳。“妈的,奈德,真有必要把她葬在这种地方么?”他的声音因为忆起的悲痛而嘶哑起来,“她不该与阴暗为伍……” “她是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人,”奈德平静地说,“她属于这里。” “她应该安葬在风景优美的山丘上,坟上种棵果树,头顶有阳光白云与她为伴,有风霜雨露为她沐浴。” “她临终前我就在她身边,”奈德提醒国王,“她只想回家,长眠在布兰登和父亲身边。”他至今还偶尔能听得见她死前的呓语。答应我,她在那个弥漫血腥和玫瑰馨香的房间里朝他喊,奈德,答应我。迟迟不退的高烧吸走了她全部的力量,当时的她气若游丝。但当他保证将信守诺言时,妹妹眼里的恐惧顿时一扫而空。奈德记得她最后的微笑,还有她如何紧抓他的手,随后离开人世,玫瑰花瓣自她掌心倾泻而出,沉暗而无生气。在那之后发生了什么,他全都不记得。当人们找到他时,他仍然紧紧抱着她了无生气的躯体,哀恸得难以言语。据说最后是那个矮小的泽地人霍兰·黎德将她的手自他手中抽开,奈德自己一片茫然。“我一有机会就会带花来看她,”他说,“莱安娜她……一直很喜欢花。” 国王摸了摸她的脸颊,手指温柔地滑过粗粝的岩石表面,好似在爱抚活生生的恋人。“我发誓杀雷加为她报仇。” “你已经杀了他。”奈德提醒他。 “只杀了一次。”劳勃满腹酸楚地说。 两个死敌当年在三河交汇处的沙洲浅滩上碰面,炽烈的战火在他们四周蔓延。劳勃手持他的铁刺战锤,头戴鹿角巨盔;坦格利安王子则全身黑甲,胸铠上用红宝石镶成象征家族纹章的三头巨龙,烈日照耀下有若熊熊烈火。两人鏖战不休,三叉戟河的河水在战马铁蹄下染成血红,直到最后劳勃的战锤击碎了对手铠甲上的三头龙,粉碎了铠甲下的躯体。奈德赶到现场时,雷加已经倒卧河中,气绝身亡;双方士兵则在水里争抢从他铠甲上掉落的红宝石,激起翻飞水花。 “每晚在梦中,我都要杀他一次。”劳勃道,“就算再杀他个一千遍,他还是死有余辜。” 奈德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又一阵沉默后,他说:“陛下,我们该回去了,王后正等着呢。” “王后王后,就算异鬼抓走她又如何?”劳勃尖酸地喃喃道,但他还是蹒跚脚步,沉重地朝来时的方向走去。“还有,你要敢再叫我一声陛下,我一定把你枭首示众。咱们之间可不只是君臣而已。” “我不敢忘。”奈德静静地回答。眼看国王没有答话,他便问,“跟我说说琼恩的事。” 劳勃摇摇头:“我这辈子没看过一个人病情恶化得那么迅速。为了庆祝我儿子的命名日,我们举办了一场比武竞技,当天见了他,你一定会认为他健康得能长命百岁。但两个星期之后他就死了,得的病像把烈火,活活把他给燃尽。”劳勃在一根石柱边停下来,正好站在一个死去已久的史塔克族人面前。“我好敬爱那个老人啊。” “我们都一样。”奈德停了一会儿,“凯特琳很为她妹妹担心,莱莎还好吗?” 劳勃的嘴角苦涩地扭了扭,“坦白说,一点也不好。”他顿了顿,“奈德,我认为琼恩的死把那个女人给逼疯了。她已经带着儿子逃回了鹰巢城。我是不希望她这么做的,我本来打算把他过继给凯岩城的泰温·兰尼斯特。琼恩既没有兄弟,又只有这么一个儿子,我怎么能让个女人家独自抚养他长大呢?” 奈德宁可把孩子交给毒蛇抚养,也不愿意交给泰温公爵,但他没说出口。有些旧伤永难愈合,只需简短几字,就会再汩汩流血。“她刚失去丈夫,”他小心翼翼地说,“或许做母亲的害怕再失去儿子吧,况且那孩子年纪还小。” “六岁,成天病恹恹,这种人是新任鹰巢城公爵,诸神饶了我罢。”国王咒骂道,“泰温公爵以前从没收过养子,莱莎应该觉得光荣才对。兰尼斯特家族历史悠久,势力又大,可她竟然连考虑都不肯考虑,也没得到我准许,就趁着月黑风高不声不响离开了。瑟曦差点没气炸。”他深深地叹了口气,“你知道吗?那孩子的名是照着我取的,叫劳勃·艾林。我发誓要保护他,怎么能让他母亲就这样把他偷偷带走呢?” “不如让我来收养他,你意下如何?”奈德说,“莱莎应该会同意。她年轻时和凯特琳很亲,她来这儿也会比较有家的感觉。” “我的老友啊,你是个好人。”国王回答,“只可惜为时已晚。泰温公爵既然同意收养,如果又把那孩子转到别的地方,对他是种侮辱。” “我关心的是我外甥的幸福,我不在乎兰尼斯特家族高不高兴。”奈德表示。 “那是因为你晚上不用陪兰尼斯特家的女人睡觉。”劳勃放声大笑,笑声在墓窖里回荡,在拱形屋顶上反射,那笑容则是浓密黑虬髯里的一条白线。“呵,奈德,”他说,“你还是老样子,太严肃了。”他伸出巨大的手臂环住奈德的肩膀,“我本想过几天再跟你谈这件事,但你既然提起,就现在说罢。来,我们走。” 他们朝墓窖的出口走去,穿梭于石柱之间,两旁的史塔克死者空洞的眼神仿佛正跟随他们的脚步。国王依旧搂着奈德:“你一定想不透,隔了这么多年,为什么现在我才到临冬城来。” 奈德确有几个可能的猜测,但他没说出来。“我看,想来和我作伴?”他故作轻松地说,“不然就是绝境长城的缘故。陛下,您一定要去看看,在城墙上亲自走一遭,再和守军谈谈。守夜人部队如今已没有过去的盛况,班扬说……” “相信我很快就有机会当面和你弟弟聊聊,”劳勃道,“至于绝境长城,已经在那儿多久了?八千多年了罢,再撑个几天应该没问题。我有更要紧的事要跟你说,如今时局紧张,我需要信得过的得力助手,就像琼恩·艾林那样的人。他既是鹰巢城公爵,又是东境守护和御前首相,要找到合适的替代人选可不容易。” “他儿子……”奈德开口。 “他的儿子会继承鹰巢城公爵爵位,以及麾下领地所有税赋。”劳勃打断他,“就这样了。” 奈德大吃一惊,错愕地停下脚步,转身面对国王,脱口便道:“艾林家族世代担任东境守护,这是个世袭的职位啊。” “等他长大成人,我再考虑要不要交还给他。”劳勃说,“然而我首先要打算的是今年和往后的几年。奈德,六岁的小男孩没法统率军队。” “这头衔在承平时期不过是个荣誉职,就让那孩子保留这个称号吧。就算不为了他,为了他那一生为国鞠躬尽瘁的父亲,这也是应该的。” 国王听了不大高兴,把手从奈德肩膀上抽了回来:“琼恩鞠躬尽瘁是他职责所在,他本来就该对他的君王效忠。奈德,我不是忘恩负义的人,这点你应该最清楚。但那孩子可不是他父亲,一个稚龄幼儿治理不了东方。”他的语气缓和下来,“不说这些了,我有更要紧的事跟你商量,而且这次我不准你跟我争辩。”劳勃紧握住奈德的手肘,“奈德,我需要你帮忙。” “陛下,我永远任您差遣。” 他虽然很担心国王的下一步,却不得不这么说。 劳勃好像根本就没听他说话,只自顾自地续道:“想想我们一起在鹰巢城度过的那几年……妈的,好一段快乐时光!奈德,我希望你能再次陪在我身边,我希望你能南下到君临与我共商国是,不要一个人躲在世界的尽头,毫无用武之地。”劳勃望向远处的昏暗,突然像个史塔克族人般忧郁地说:“我向你发誓,坐在铁王座上管理国政,比夺取王位要难上千倍。法律仲裁是件累煞人的事,清算国库更麻烦。还有那些没完没了的平民百姓,我成天坐在那张该死的铁椅子上听他们怨东怨西,听得我脑筋麻木,屁股酸痛。每个人一开口就是要钱,不然就是要土地或法律仲裁。全是些满口胡言的家伙,偏偏我的大臣贵妇们也好不到哪里去。我身边都是些白痴和马屁精,奈德,这真会把人逼疯的。他们要么稀里糊涂,要么故意说谎。有时候我睡觉,还真希望咱们当年在三叉戟河吃了败仗。啊,我不是说真吃了败仗,只是……” “我了解。”奈德轻轻地说。 劳勃看着他:“老朋友,我想也只有你能够了解。”他面带微笑,“艾德·史塔克大人,我将任命你为国王之手,即御前首相。” 奈德单膝跪下。他并不意外,除了这个原因,劳勃还会为了什么千里迢迢北上呢?御前首相是七大王国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显赫要职,他将代表国王发号施令、运用权威、统御三军、执掌司法。遇到国王缺席、生病或其他突发事件,他甚至会坐上铁王座,直接统治国家。劳勃等于是将王国交到他手中。 而这,却是他最不想要的。 “陛下,”他说,“恐怕我的能力不足以胜任此等要职。” 劳勃高兴地发出一声佯装不耐的咕哝:“我要真为你着想,早让你退休啦。我是打算让你来治理国家,带兵打仗,而我自己呢?痛痛快快地吃喝玩乐,嫖个过瘾。”他拍拍肚皮,嘿嘿笑道,“你知道那句形容国王和首相的谚语吧?” 奈德当然知道。“国王做梦,”他说,“首相筑梦。” “有个跟我上床的渔家女孩告诉我,他们中下层百姓有个更妙的比喻:国王吃席,首相拉屎。” 此话一出,他仰头狂笑,回音响彻黑暗,四面八方的临冬城死者却似乎很不以为然地冷眼旁观。当笑声终止,奈德仍然单膝跪地,眼睛上扬。“妈的,奈德,”国王抱怨,“你好歹也跟我一起笑一笑?” “有人说这里的冬天太冷,人若是笑了,声音会冻结在喉咙里,直到把人活活噎死。”奈德平静地说,“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史塔克家的人甚少有幽默感。” “跟我一起到南方去,我一定让你再露笑颜。”国王向他保证,“你既然帮我得到了这张该死的铁椅子,就该帮我保住它吧。我们注定是要并肩治理国家的。倘若莱安娜还活着,我们就该是联姻手足,名副其实的兄弟了。呵呵,好在现在也不迟,我有个儿子,你有个女儿,我家小乔和你的珊莎会把两家结合在一起,就好像当年的莱安娜和我。” 这个提议却真吓了奈德一跳:“可珊莎才十一岁。” 劳勃不耐烦地挥挥手,“已经大到可以订婚啦,结婚等过几年再说。”国王微笑,“你这浑球,还不快站起来说好。” “陛下,这是至高无上的荣耀与喜乐。”奈德回答,接着他露出迟疑,“可也太让我措手不及,能否给我点时间考虑?我要告诉我妻子……” “好,好,当然没问题,去跟凯特琳说罢,好好想清楚。”国王伸出手,拍了拍奈德的手,然后把他拉起来。“别教我等太久就是,你也知道我没什么耐性。” 一时之间,艾德·史塔克心中充满了一种山雨欲来的恐惧,毕竟寒冷的北国才是真正属于他的故乡。他看看四周石像,吸了口墓窖的冰冷空气。他隐约可以感觉得出身旁历代先祖的目光,他知道他们正侧耳倾听,他知道凛冬将至。 注释: [1]誓言骑士:庇依在其他贵族门下的骑士,发下誓言为其效劳,故称誓言骑士。多半为有骑士称号,但无封地的小贵族。 6.第6章 琼恩 在某些场合——虽然不多,却依旧存在——琼恩·雪诺会暗自庆幸自己是个私生子。当他拿起传来的酒壶,把自己刚喝干的杯子斟满时,他惊觉现在就是这样的场合。 他返身坐回长凳,和青年侍从们坐在一起,啜饮杯中佳酿。满口夏日红酒甜美的水果香气,牵起他嘴角的一丝微笑。 临冬城的大厅里热气蒸腾,四溢着烤肉和刚出炉的面包所散发的香味。大厅的灰石墙上挂满了各家旗帜,白色是史塔克家族的冰原奔狼,金色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绯红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怒吼雄狮。大厅里有位歌手正拨弄竖琴,高唱歌谣,然而在炉火熊熊、蜡碟碰撞和酩酊交谈的喧嚣覆盖下,坐在长厅末端的他根本听不清楚。 为国王接风洗尘而举办的欢迎晚宴,已经进行了整整四个钟头。琼恩的兄弟姐妹和他隔着整个大厅,他们和王子公主们坐在一起,只比史塔克公爵夫妇和国王王后所处的高台低一席。每逢这种特殊场合,他的公爵父亲总会特许每个孩子喝一杯葡萄酒,但不准再多。反倒是像他这样与随从仆役们在一块儿,没人会管他喝多少。 他发现自己的酒量原来和成人差不多,在身旁这群兴高采烈的年轻人怂恿下,喝干一杯,他们就怂恿他再来一杯。琼恩很乐意与他们为伍,津津有味地听他们彼此吹嘘战争、打猎和偷情的故事。他相信这群伙伴绝对比王子公主们有趣。先前当访客们从大门口鱼贯而入时,他已经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队伍正好从他座位前方不远处经过,他便好好地瞧了个清楚。 他的公爵父亲护送王后走在前面,她正如传闻中那么美丽,镶满宝石的头冠衬着她金色的长发,闪闪发亮,其上镶嵌的翡翠和她璀璨明亮的碧眼搭配得完美无瑕。父亲搀扶她步上高台,引她到席位坐下,然而她自始至终都没正眼瞧他一下。琼恩虽然只有十四岁,但他还是看得出王后的笑容只是表面功夫。 接着是国王本人,他挽着史塔克夫人的手走了进来。琼恩见到国王,只觉大失所望。父亲常说起那个天下无双的勇士劳勃·拜拉席恩,三叉戟河的恶魔,全国最骁勇善战的武士,在王公贵族间卓然不群。可在琼恩眼里,他不过是个红脸长须,汗流浃背的胖子,走起路来一副沉溺杯中物的模样。 在他之后进来的是孩子们,小瑞肯走在第一,很努力地要装出三岁小孩所能表现出来的庄严姿态。他走到琼恩面前时还停下来打招呼,琼恩只得催促他快走。罗柏紧跟在后,他穿着象征史塔克家族色彩的灰绒白边羊毛衣,挽着弥赛菈公主的手。她还是个小女孩,年纪不满八岁,珠光宝气的发网内,一头金色卷发有如瀑布般流泻直下。他们经过时,琼恩注意到她看着罗柏时的羞赧微笑。他的结论是这女孩八成挺无趣。不过罗柏根本就没发现她有多蠢,他自己也看着她,笑得像个傻子。 接着他的两个异母妹妹护送王子们进来了,艾莉亚和胖嘟嘟的托曼王子走在一块儿,他白金色的长发比她的头发还要长。大她两岁的珊莎则陪着王太子乔佛里·拜拉席恩。乔佛里今年十二岁,年纪比琼恩和罗柏都小,长得却比两人都要高,琼恩想到这就不痛快。乔佛里王子有妹妹的长发和母亲的深邃碧眼,金色的发卷盖过金色宽领带和高贵的天鹅绒衣领,珊莎走在他身旁,容光焕发。不过琼恩可一点也不喜欢乔佛里那副嘴唇上噘,对临冬城大厅轻蔑鄙夷的神态。 他对走在王太子后面的这一对比较感兴趣:他们是王后的兄弟,都是凯岩城兰尼斯特家的人。任何人都不会把谁是“雄狮”,谁又是“小恶魔”给弄混的。詹姆·兰尼斯特爵士是瑟曦王后的孪生手足,生得高大英挺,金发飘扬,有着闪亮的碧眼和利如刀锋的笑容。他穿着大红丝质长衫、漆黑高筒靴和黑缎长披风,上衣的前胸用金线绣了只兰尼斯特家怒吼不驯的雄狮。人们称他“兰尼斯特雄狮”,又在背后窃窃私语“弑君者”这个名号。 琼恩发觉自己几乎无法将视线自他身上抽离。这才是王者应有的风范,詹姆走过面前时,他如此暗想。 接着他望向詹姆的兄弟,此人正摇摇摆摆、半躲藏地走在哥哥身边。提利昂·兰尼斯特是泰温公爵年纪最小,也最丑陋的孩子。诸神赐予瑟曦和詹姆的一切优点,一样都没留给提利昂。他是个身高只有哥哥一半的侏儒,鼓动着畸形的双腿努力想跟上哥哥的脚步。他的头大得不合比例,鼓胀额头下是一张扭曲的怪脸,双眼一碧一黑,从满头长直金发下面向外窥视。他头发的颜色几乎金亮成白。琼恩饶富兴味地看着他打面前经过。 达官贵胄中最后进来的是他叔叔,守夜人部队的班扬·史塔克,以及父亲年轻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班扬经过时对他露出温和的微笑,席恩则对他完全视若无睹,不过这也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了。等贵宾全部就座之后,大家彼此举杯祝福,互致贺词,然后晚宴便正式开始。 琼恩从那时起就在喝酒,到现在还没停下。 长桌下有东西摩擦他的脚,低头只见一对红眼睛盯着他望。“肚子又饿了?”他问。餐桌中间还有半只蜜汁烤鸡,琼恩伸手撕下一只鸡腿,突然心生一计,用餐刀把整只鸡的肉切割下来,然后让剩余的鸡骨从自己双腿间滑到地上。“白灵”野蛮却安静地撕咬起骨头。他的兄妹们都不准带狼进宴会厅,唯有琼恩所处的大厅尾端,狗多得数不清,自然也没人管他的小狼。他告诉自己这也算专有的好福气。 他的眼睛突然一阵刺痛,他粗鲁地揉揉,咒骂着熏烟。他又喝了一大口葡萄酒,然后看着白灵吞噬了整只鸡。 狗们在餐桌间来回走动,跟着女侍四处逡巡。其中有一只长着大大的黄眼睛的黑色混血母狗闻到了鸡肉香味,便停下脚步,低身挤过长椅想要分一杯羹。琼恩冷眼旁观双方对峙,只见那母狗喉头发出低吼,慢慢靠近。白灵则沉默地抬头,用那双血红的眼睛冷冷瞪视对方。母狗发出一声愤怒的挑衅,她的身躯是小冰原狼的三倍,但白灵动也不动,只霸占住自己的食物,张开嘴巴,露出尖牙。母狗见状,又吠了一声,最后决定这场架还是不打为妙。于是它转身溜走,离去前还不忘傲慢地吠了一声以维持自尊。白灵继续低头猛嚼。 琼恩得意地笑着,探手到桌底摸摸小狼一身蓬松的白绒毛。小狼抬起头望他,温柔地咬了他的手一口,然后又低头大快朵颐。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冰原狼吗?”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身旁问。 琼恩开心地抬头,班叔叔把手放在他头上,拨弄着他的头发,就好像他刚才拨弄白灵身上的毛一样。“对,”他回答,“它叫白灵。” 一名正说着低级故事的侍从停下来,挪出位置给公爵的弟弟坐。班扬·史塔克跨坐上长凳,从琼恩手里接过酒杯。“夏日红,”他尝了一口后缓缓地说,“没有东西比得上这酒甜美。琼恩,你今晚喝了几杯?” 琼恩笑而不答。 班扬·史塔克笑道:“果不出我所料。呵呵,算了,记得我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时,年纪比你还小。”他从旁边木餐盘里拣起一颗滴着棕色肉汁的烤洋葱,一口咬将下去,发出松脆的喀嚓声响。 叔叔容貌锐利,瘦削有如危岩嶙峋,但他灰蓝色的眼睛里永远带着笑意。他和所有守夜人一样一袭黑衣,今晚他身着厚实的天鹅绒长衫,脚踏皮革高筒靴,腰系宽边皮带和镀银扣环,脖间还戴了串沉甸甸的银项链。班扬一边吃洋葱,一边兴味盎然地看着白灵。“很安静的一只狼。”他做出结论。 “它和其他几只很不一样,”琼恩说,“从来都一声不吭,所以我才叫它白灵。这也是因为它的毛色,其他几只狼毛色都很深,不是灰就是黑。” “长城外也有冰原狼,我们外出巡逻时经常听到它们的嚎叫。”班扬·史塔克意味深长地看着琼恩,“你平日不是都和你弟弟他们同桌吃饭吗?” “那是平日,”琼恩平板地回答,“夫人认为,今晚若让私生子与他们同桌用餐,对王族是种侮辱。” “原来如此。”叔叔转头看看大厅尽头高台上的餐桌,“我哥哥今晚看上去不太有庆祝的兴致。” 琼恩也注意到了,私生子必须学会察言观色,洞悉隐藏在人们眼里的喜怒哀乐。他父亲固然举止都合乎礼数,但神情里却有种琼恩从未见过的拘束。他不多说话,始终用低低的眼神扫视全厅,目光十分空洞。隔着两个位子的国王倒是整晚开怀畅饮,络腮胡后那张大脸涨得通红,他不断地举杯敬酒,听了每一个笑话都乐得前仰后合,每一道菜他都像个饿鬼似的吃个不休。但坐在他身旁的王后却如一尊冰冷的雕像。“王后也在生气,”琼恩低声对他叔叔说,“下午父亲大人带国王去了地下陵寝,王后本不希望他去的。” 班扬仔细地审视了琼恩一番,“琼恩,什么事都逃不过你眼光,是么?我们长城守军很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琼恩骄傲地说:“罗柏用起长枪来比我有力,但是我剑使得比较好,胡伦还说我的骑术在城里也是数一数二。” “的确很不容易。” “你回去的时候,带我一道走罢。”琼恩突然激动起来,“只要你去跟父亲大人说,他一定会同意,我知道他一定会。” 班扬叔叔再度审视他的脸庞,“琼恩,对一个男孩子来说,长城是个很艰苦的地方。” “我差不多成年了,”琼恩辩解,“下个命名日我就满十五岁,而且鲁温师傅说私生子比其他孩子长得快。” “这倒是真的。”班扬的嘴角向下微翘,他从桌上拿起琼恩的酒杯,用附近的酒壶斟满葡萄酒,深吸一口。 “戴伦·坦格利安征服多恩领时也不过十四岁。”琼恩又说。传说中的年轻龙王是他心目中的英雄。 “那场仗可是打了一整个夏天,”叔叔提醒道,“你说的这个年轻国王,为了攻下多恩,死了一万人,后来为了守住它,又死了五万人。应该有人告诉他,战争可不是儿戏。”他又啜了口酒,抹抹嘴,“而且,戴伦·坦格利安十八岁就英年早逝,你该不会忘记这一部分吧?” “我什么都没忘,”琼恩吹嘘,酒精让他胆子也大了起来。他试着坐直身子,好让自己看起来更高大,“叔叔,我想加入守夜人部队服役。” 对于这个决定,他早已反复思量,夜里,当他的兄弟们在身边安睡酣眠,他却辗转难安。罗柏有朝一日会继承临冬城,以北境守护的身份指挥千军万马。布兰和瑞肯将成为他的封臣,拥有各自的庄园,为他管理内政。妹妹艾莉亚和珊莎会嫁给其他豪族的子嗣,以贵族夫人的身份前往南方属于她们的领地。唯有他,区区一个私生子,能指望什么呢? “琼恩,你恐怕不知道。守夜人是一个视死如归的团体,我们没有家庭羁绊,永远也不会生儿育女,我们以责任为妻,以荣誉为妾。” “私生子一样有荣誉心,”琼恩说,“我已经做好宣誓加入的准备了。” “你只是个十四岁的孩子,”班扬答道,“还算不上成人。在你接触女人之前,恐怕无法想象将要付出的代价有多大。” “我才不在乎那个!”琼恩火气直往上撞。 “你若是知道,多半就会在乎了。”班扬说,“孩子啊,倘若你知道发了这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你就不会这么急着要加入了。” 琼恩听了更觉气恼:“我才不是你的孩子!” 班扬·史塔克站起身,“我就可惜你不是我的孩子。”他拍拍琼恩肩膀,“等你在外面生了两三个私生子,再来找我,到时候看看自己会有什么想法。” 琼恩浑身颤抖。“我绝不会在外面生什么私生子,”他一字一顿地说,“永远不会!”他将最后一句话当成毒液般吐出口。 这时他惊觉全桌的人不知什么时候都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盯着他。他只觉泪水充满眼眶,最后他站了起来。 “恕我先告退。”他用最后一丝尊严说,然后趁其他人看到他眼泪掉下之前,旋风似的跑开。他一定是喝多了,两只脚仿佛打了结,当即与一位女侍撞个满怀,使一壶掺香料的葡萄酒泼洒在地,四座顿时响起哄堂大笑。琼恩眼中的热泪滚下面颊,有人想搀他,但他甩开善意的手,凭着辨不清地面的眼睛,继续朝大门跑去。白灵紧随其后,奔进低垂的夜幕。 空荡的庭院分外寂静,内墙城垛上只有一位拉紧斗篷抵御寒意的守卫,独自蜷缩墙角,虽然看上去百无聊赖,表情悲苦,但琼恩却一千个一万个愿意跟他交换位置。除此之外,整座孤城四下漆黑,满是寂寥。琼恩曾去过一座被遗弃的庄园,那里杳无人迹、沉默阴郁,四下肃然,唯有巨石在默默倾诉过往主人的景况。今夜的临冬城便让琼恩联想起当时的情景。 笙歌舞乐从身后敞开的窗户向外流泻,正是他此刻最不想听的靡靡之音。他用衣袖抹去泪水,气恼自己如何把持不住,随后准备转身离开。 “小子。”有人叫住他。琼恩转头。 提利昂·兰尼斯特正坐在厅堂前门上面突出的壁架上,睥睨世间万物,活像只石像鬼。这侏儒朝他笑笑:“你身旁那家伙可是只狼?” “是冰原狼。”琼恩说,“叫白灵。”他抬头望着侏儒,先前的不满被好奇取代。“你在那儿做什么?怎没在里面参加晚宴呢?” “里面太热太吵,我又多喝了点酒。”侏儒告诉他,“很久以前,我就学到了一个教训:在你的哥哥身上呕吐是件不太礼貌的事。我可以靠近瞧瞧你那只狼吗?” 琼恩迟疑了一下,然后缓缓点头:“你能自己下来么?还是要我去弄张梯子?” “去,瞧不起我啊?”小个子说。他两手往后一用力,整个人翻腾进半空中。琼恩惊讶得喘不过气来,瞠目结舌地看着提利昂紧缩成一个球,轻巧地以手着地,然后后空翻站起身。 白灵有些迟疑地向后退了几步。 侏儒拍拍身上的灰尘,笑道:“我想我一定是吓着你的小狼了。真不好意思。” “他才没被吓着。”琼恩边说边弯身唤道:“白灵,过来,快过来,乖。” 小狼溜达过来,亲热地用鼻子摩擦琼恩的脸颊,却始终对提利昂·兰尼斯特保持警戒。当侏儒伸手想摸它时,它立刻抽身后退,露出利齿,发出无声的咆哮。“挺怕生的么?”兰尼斯特说。 “白灵,坐下。”琼恩命令,“就是这样,坐着别乱动。”他抬头望向侏儒,“你现在可以摸他了。除非我叫他动,否则他不会乱动的。我正在训练他。” “原来如此。”兰尼斯特搔搔白灵两耳间白如细雪的绒毛,“乖狼狼。” “若我不在这里,他早把你的喉咙撕开了。”琼恩说。其实这话当下还不能成真,不过看小狼的长势却也为时不远。 “如果这样,那你还是别走开的好。”侏儒答道。他歪了歪那颗过大的脑袋,用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仔细打量琼恩,“我是提利昂·兰尼斯特。” “我知道。”琼恩边说边起身。他站着比那侏儒高多了,不禁觉得很怪异。 “你是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对吧?” 琼恩只觉得一股寒意刺进全身,他抿紧嘴唇,没有答话。 “我冒犯到你了吗?”兰尼斯特忙道,“抱歉,侏儒向来不太懂得察言观色。反正侏儒们历来都是杂耍卖艺,个个衣着随便,口无遮拦,我也就有样学样啦。”他嘿嘿笑着,“不过你确实是个私生子。” “艾德·史塔克大人是我父亲没错。”琼恩终究还是承认了。 “嗯,”兰尼斯特端详着他的脸,“看得出来。跟你那些兄弟相比,你还比较有北方人的味道。” “同父异母的兄弟。”琼恩纠正,心里暗暗为侏儒的说法感到高兴。 “那么私生子小弟,让我给你一点建议罢。”兰尼斯特道,“永远不要忘记自己是谁,因为这个世界不会忘记。你要化阻力为助力,如此一来才没有弱点。用它来武装自己,就没有人可以用它来伤害你。” 琼恩可没心情听人说教:“你又知道身为私生子是什么样了?” “全天下的侏儒,在他们父亲眼里都跟私生子没两样。” “你可是你母亲的亲生儿子,地地道道的兰尼斯特族人。” “是么?”侏儒苦笑,“这话你去跟我父亲大人说吧。我妈生我的时候难产而死,所以我老爸始终不确定我是不是他亲生的。” “我连我母亲是谁都不知道。”琼恩道。 “反正是个女人。”他朝琼恩露出一抹哀伤的笑容,“小子,请记住,虽然全天下的侏儒都可能被视为私生子,私生子却不见得要被人视为侏儒。”说完,他转过身,驼着背返回宴会大厅,嘴里还哼起一首爱情小调。当他打开门的一刹那,室内的灯光将他的背影清楚地洒在庭院中。就在那一瞬间,提利昂·兰尼斯特的身影宛如帝王般昂首挺立。 7.第7章 凯特琳 在临冬城主堡所有的房间里,就属凯特琳的卧室最是闷热,以至于鲜少有生火取暖的必要。城堡立基于天然的温泉之上,蒸腾热水如同人体内的血液般流贯高墙寝室,将寒意驱出石材大厅,使玻璃花园充满湿气与暖意,让土壤不致结冻。十几个较小的露天庭院中,温泉日夜蒸腾。夏日里,这或许无足轻重,但到了冬季,却往往是生与死的差别。 凯特琳喜欢把洗澡水弄得滚烫炙热、蒸汽四溢,而她选择的居室四周墙壁摸起来也一向很温暖。只因这种温暖能勾起她对于奔流城的回忆,让她想起那段在艳阳底下,与莱莎和艾德慕嬉闹奔逐的日子。只是奈德始终无法忍受这种热度,他总告诉她说,史塔克家族的人生来就要与冰天雪地为伍,而她也总会笑答:倘若真是这样,那么他们的城堡真是盖错了地方。 正因如此,当他们完事之后,奈德便翻过身,从她床上爬起来,如以前千百次一样走过房间,拉开厚重的织锦帷幕,把高处的窄窗一扇扇推开,让夜里的寒意灌进卧房。 他静静伫立窗边,全身赤裸,手无长物,独向幽暗长空,冷风在他身边穿梭呼啸。凯特琳拉过温暖的毛皮,盖到下巴,默默地看着丈夫,觉得他看起来似乎变得瘦小又脆弱,仿佛突然之间又成了那个自己十五年前在奔流城圣堂托付一生的年轻人。她的下体仍然因为他刚才剧烈的动作而疼痛,但这是一种美好的疼痛,她可以感觉到他的种子在自己体内。她祈祷种子能开花结果。生完瑞肯已是三年前的事,她年纪还轻,可以再为他添个儿子。 “我拒绝他就是。”他边说边转身面向她,眼神阴霾不开,语调充满疑虑。 凯特琳从床上坐起来:“不行,你不能拒绝。” “我的责任在这里、在北方,我无意接任劳勃的首相一职。” “他才不懂这些,他现在是国王了,国王可不能当常人看待。倘若你拒绝了他,他定会纳闷其原因,随后迟早会怀疑你是否包藏二心。你难道看不出拒绝之后,可能为我们带来的危险吗?” 奈德摇摇头:“劳勃绝不会做出对我或我家人不利的事。他爱我更胜亲兄弟,假如我拒绝,他会暴跳如雷,骂不绝口,但一个星期之后我们便会对这件事嗤之以鼻。他这个人我很清楚!” “你清楚的是过去的他,”她答道,“现在的国王对你而言,已经成了陌生人。”凯特琳想起倒卧雪地的那头冰原狼,想起喉咙里深插的鹿角。她得想办法让他认清事实。“大人,国王的自尊就是他的一切,劳勃不远千里来看望你,为你带来如此至高无上的荣誉,你说什么也不能断然拒绝,这等于当众甩他一个耳光呀。” “荣誉?”奈德苦涩地笑道。 “在他眼里,没有更高的荣誉了。”她回答。 “在你眼里呢?” “在我眼里也一样!”她叱道,突然间生气起来。他为什么就不懂呢?“他愿意让自己的长子迎娶珊莎,还有什么能比这更光荣?珊莎有朝一日说不定会成为王后,她的孩子们将统治北起绝境长城,南及多恩峻岭的辽阔土地,这难道不好么?” “老天,凯特琳,珊莎才十一岁,”奈德说,“而乔佛里……乔佛里他……” 她忙接口:“他是当今王太子,铁王座的继承人。我父亲将我许配给你哥哥布兰登的时候,我也不过十二岁。” 这话引起了奈德嘴角苦涩的牵动,“布兰登,是啊,布兰登知道怎么做,他做什么都充满自信,成竹在胸。你和临冬城本来都该是布兰登的。他是个当首相和作王后父亲的料。我可从没说过要喝这杯苦酒。” “也许你没有,”凯特琳说,“但布兰登早已不在人世,酒杯也已经传到你手中,不管喜不喜欢,你都非喝不可。” 奈德再度转身,返回暗夜之中。他站在原地望着屋外的黑暗,或许在凝视月光星辰,或许在瞭望城上哨兵。 见他受了伤,凯特琳缓和下来。依照习俗,艾德·史塔克代替布兰登娶了她,然而他过世的兄长的阴影仍旧夹在两人之间,就像另一个女人的阴影,一个他不愿说出名字,却为他生下私生子的女人。 她正准备起身走到他身旁,敲门声却突然传来,在这样的时刻显得尤为刺耳,出乎意料。奈德回身,皱眉道:“是谁?” 戴斯蒙的声音从门外传来:“老爷,鲁温学士在外面,说有急事求见。” “你有没有跟他讲,我交代不准任何人打扰?” “有的,老爷,不过他坚持要见您一面。” “好罢,让他进来。” 奈德走到衣橱前,披上一件厚重的长袍。凯特琳这才突然惊觉到屋里的寒意,她在床上坐起身子,把毛毯拉到下巴。“我们是不是该把窗子关起来?”她建议。 奈德心不在焉地点点头,鲁温学士已经被带进来了。 学士是个瘦小的人,一身灰色。他的眼睛是灰色,但眼神敏锐,少有东西能逃过他的注意;岁月给他残留的头发也是灰的;他的长袍是灰色羊毛织成的,镶滚着白色绒边,正是史塔克家的色彩。宽大的袖子里藏有许许多多的口袋,鲁温总是忙不迭地把东西放进袖子,不时能从里面拿出书、信笺、古怪的法器、孩子们的玩具等等。想到鲁温师傅袖子里放了那么多东西,凯特琳很惊讶他的手还能活动。 学士直等到身后的门关上之后方才开口:“老爷,”他对奈德说,“请原谅我打扰你们休息,有人留给我一封信。” 奈德面带愠色地问:“有人留给你一封信?谁留的?今天有信使来过?我如何不知情?” “老爷,不是信使带来的。有人趁我打盹时,把一个雕工精巧的木盒放在我观星室的书桌上。我的仆人说没看到人进出,但想来一定是跟国王一道的人留下的,我们没有其他从南方来的访客。” “你说是个木盒子?”凯特琳问。 “里面装了个精美的透镜,专用于观星,看来应该是密尔的做工。密尔产的透镜可称举世无双。” 奈德又皱起眉头,凯特琳知道他对这类琐事一向毫无耐性。“透镜?”他说,“这与我有何关系?” “当时,我也抱着相同的疑问,”鲁温师傅道,“显然这里面暗藏玄机。” 躲在厚重毛皮下的凯特琳颤抖着说:“透镜的用途是看清真相。” “没错。”学士摸了摸象征自己身份的项圈,那是一串用许多片不同金属打造而成的沉重项链。 凯特琳只觉一股恐惧从心底升起。“那究竟想让我们看清什么呢?” “这正是问题所在。”鲁温学士从衣袖里取出一封卷得密密实实的信笺。“于是我把整个木盒分解开来,在假的盒底找到真正的信。不过这封信不是给我的。” 奈德伸出手:“那就交给我罢。” 鲁温学士没有反应。“老爷,很抱歉,可信也不是给您的。上面清楚写着只能让凯特琳夫人拆看。我可以把信送过去吗?” 凯特琳点点头,没有答话。鲁温把信放在她床边的矮桌上,信封乃是用一滴蓝色蜡油封笺。鲁温鞠了个躬,准备告退。 “留下来。”奈德语气沉重地命令,他看看凯特琳。“夫人,怎么了?你在发抖。” “我害怕啊。”她坦承。她伸出颤抖的双手拿起信封,皮毛从她身上滑落,她完全忘记了自己赤裸的身体。只见蓝色封蜡上印有艾林家族的新月猎鹰家徽。“是莱莎写的信,”凯特琳看着她丈夫说,“只怕不会是什么好消息。”她告诉他,“奈德,这封信里蕴藏着无尽的哀伤,我感觉得出来。” 奈德双眉深锁,脸色转阴。“拆开。” 凯特琳揭开封印。 她的眼神扫过内文,起初看不出所以,随后才猛然醒悟:“莱莎行事谨慎,不肯冒险。我们年幼时发明了一种秘密语言,只有我和她懂。” “那你能否读出信上的内容?” “能。”凯特琳表示。 “告诉我们。” “我想我还是先告退为好。”鲁温学士道。 “不,”凯特琳说,“我们需要你的意见。”她掀开毛皮,翻身下床,走到房间的另一头。午夜的冷气寒彻心肺,凄冷有如坟墓。 鲁温学士见状立刻别过头去,连奈德都被她突如其来的举动给吓住。“你要做什么?”他问。 “生火。”凯特琳告诉他。她从衣柜里找出一件睡袍,披上之后在早已冷却的火炉前蹲了下来。 “鲁温师傅……”奈德开口。 “我每一个孩子都是鲁温师傅接生的,”凯特琳道,“现在可不是讲究虚伪礼数的时候。”说完她把信纸塞进甫燃的火中,然后将几根粗木堆在上面。 奈德走过房间,挽着她的胳膊,把她扶起。他的手紧握她不放,脸离她只有几寸。“夫人,快告诉我!信里面究竟写了些什么?” 凯特琳在他的逼问下浑身僵直。“那是封警告信,”她轻声道,“如果我们够聪明,听得进去的话。” 他的眼神在她脸上搜索。“请说下去。” “莱莎说琼恩·艾林乃是被人谋害。” 他的手指握得更紧。“被谁谋害?” “兰尼斯特家。”她告诉他说,“当今的王后。” 奈德松开手,她的臂膀上留下了鲜明的深红指印。“老天,”他粗声低语,“你妹妹伤心过度,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她当然知道,”凯特琳道,“莱莎本人是很冲动,但这封信乃是经过精密策划,小心隐藏的。她一定很清楚信若是落入他人手里,她必死无疑,可见这绝非空穴来风,否则她不会甘冒这么大的风险。”凯特琳注视着她的丈夫,“这下我们真的别无选择,你非当劳勃的首相不可,你得亲自南下去查个水落石出。” 她立即明白奈德已然下了个截然相反的结论。“我知道的是,南方是个充满毒蛇猛兽的地方,我还是避开为宜。” 鲁温拨了拨项链刮伤喉咙皮肤的地方:“老爷,御前首相握有大权,足以查出艾林公爵的真正死因,并将凶手绳之以法。就算情况不妙,要保护艾林夫人和她的幼子,却也绰绰有余。” 奈德无助地环视房间四周,凯特琳的心也随着他的视线飘移,但她知道此刻还不能拥他入怀。为了她的子女着想,她必须先打赢眼前这场仗。“你说你爱劳勃胜过亲生兄弟,你难道忍心眼看自家兄弟被兰尼斯特家的人包围吗?” “你们两个都叫异鬼给抓去吧。”奈德喃喃咒道。他转身背对他们两人,径往窗边走去。她没有开口,学士也一言不发。他们默默地等待奈德向他挚爱的家园静静地道别,当他终于从窗边回首时,他的声音是如此疲惫而感伤,眼角也微微湿润,“我父亲一生之中只去过南方一次,就是响应国王的召唤。结果一去不返。” “时局不同,”鲁温师傅道,“国王也不一样。” “是吗?”奈德木然地应了一声,在火炉边找了张椅子坐下。“凯特琳,你留在临冬城。” 他的话有如寒冰刺进她心口。“不要。”她突然害怕起来,难道这是对她的惩罚?再也见不到他?再也得不到他的温情拥抱? “一定要。”奈德的语气不容许任何辩驳。“我南下辅佐劳勃期间,你必须代替我管理北方。无论如何,临冬城一定得有史塔克家的人坐镇。罗柏已经十四岁,很快就会长大成人,他得开始学习如何统御,而我没法陪在他身边教导他。你要让他参与你的机要会议。在需要独当一面的时刻来临前,他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 “诸神保佑,让您早日回来。”鲁温学士嗫嚅道。 “鲁温师傅,我一直把你当成自己血亲骨肉一般看待,请不论事情大小,都给我妻子意见,并教导我的孩子必须了解的知识。别忘记,凛冬将至。” 鲁温师傅沉重地点点头,屋里又复归寂静,直到凯特琳鼓起勇气问了她最害怕听到答案的问题:“其他孩子呢?” 奈德站起身,拥她入怀,捧着她的脸靠近自己说:“瑞肯年纪还小,”他温柔地说,“他留在这里跟你和罗柏作伴。其他孩子跟我一起南下。” “这样子我承受不了。”她颤抖着回答。 “你必须忍耐。”他说,“珊莎要嫁给乔佛里,这已经是既成的事实,我们绝不能留下让他们怀疑忠诚的口实。艾莉亚也早该学学南方宫廷仕女的规矩和礼节,再过几年,她也要准备出嫁了。” 珊莎在南方会成为一颗璀璨耀眼的明珠,凯特琳心想,而艾莉亚确实需要好好学点规矩。于是她很不情愿地暂时抛开心中对两个女儿的执着,但是布兰不能走,布兰一定要留下来。“好罢,”她说,“但是奈德,看在你对我的爱的分上,求求你让布兰留在临冬城,他才七岁呀。” “当年我父亲把我送去鹰巢城做养子时,我也只有八岁。”奈德道,“罗德利克爵士说罗柏和乔佛里王子处得不太好,这可不是好现象。布兰恰好可以成为两家之间的桥梁,他是个可爱的孩子,笑容满面,讨人喜欢,让他和王子们一同长大,自然而然地产生友谊,就像当年我和劳勃一样,如此一来我们家族的地位也会更加安全稳固。” 凯特琳很清楚他说的是实话,但她的痛苦却并未因此而稍减。眼看着她就要失去他们全部:奈德、两个女儿,还有她最疼惜的心肝宝贝布兰,只剩下罗柏和瑞肯。此刻的她已感寂寞,临冬城毕竟是个很大的地方啊。“那就别让他靠墙太近,”她勇敢地说,“你知道布兰最爱爬上爬下。” 奈德轻吻了她眼里还未掉下的泪滴。“谢谢你,我亲爱的夫人,”他悄声道,“我知道这很痛苦。” “老爷,琼恩·雪诺该怎么办?”鲁温学士问。 一听这名字,凯特琳立刻全身僵硬。奈德察觉到她的怒意,便抽身放开她。 凯特琳打小就知道,贵族男子在外偷生私生子是常有的事,因此她在新婚不久,得知奈德在作战途中与农家少女生了个私生子时,丝毫不感意外。再怎么说,奈德有他男人的需求,而他征战的那一年,只和她婚后团聚数日便匆匆南下,留她安然地待在后方父亲的奔流城,两人分隔两地。那时她的心思都放在襁褓中的罗柏身上,甚少念及她几乎不认识的丈夫。他在戎马倥偬间,自然不免寻求慰藉。而一旦他留下了种,她也希望他至少能让那孩子衣食无虞。 但他做的不只如此,史塔克家和别人不一样,奈德把他的私生子带回家来,在众人面前叫他“儿子”。当战争终于结束,凯特琳返回临冬城时,琼恩和他的奶妈已经在城里住了下来。 这件事伤她很深,奈德非但不肯说出孩子的母亲,连关系情形半个字也不跟她提。然而城堡里没有不透风的墙,凯特琳很快就从她的侍女群中听说了几种揣测,这些都是从跟随她丈夫打仗的士兵嘴里传出来的。她们交头接耳说着外号“拂晓神剑”的亚瑟·戴恩爵士,说他是伊里斯麾下御林七铁卫中武艺最高强的骑士,但他们的年轻主子却在一对一的决斗中击毙了他。她们还绘声绘影地叙述事后奈德是如何带着亚瑟爵士的佩剑,前往盛夏海岸的星坠城寻找亚瑟的妹妹。她们说亚夏拉·戴恩小姐皮肤白皙,身材高挑,一双紫罗兰色的眸子深邃而幽冷。她想了两个星期才终于鼓起勇气,某天夜里在床上向丈夫当面问起。 然而,那却是两人结婚多年以来,奈德唯一吓着她的一次。“永远不要跟我问起琼恩的事,”他的口气寒冷如冰,“他是我的亲生骨肉,你只需知道这点就够了。现在,夫人,我要知道你是打哪儿听来这名字的。”她向他保证以后不会再提起这件事,于是便把消息来源告诉了他。翌日起,城中一切谣言戛然而止,临冬城中从此再听不到亚夏拉·戴恩这个名字。 无论琼恩的生母是谁,奈德对她铁定是一往情深,因为不管凯特琳说好说歹,就是没法说服他把孩子送走。这是她永远不会原谅他的一件事。她已经学着全心全意去爱自己丈夫,但她怎么也无法对琼恩产生感情。其实只要别在她眼前出现,奈德爱在外面生多少私生子她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而琼恩却总是看得见摸得着,怎么看怎么碍眼,更糟的是他越长越像奈德,竟比她生的几个儿子都还要像父亲。“琼恩非走不可。”她回答。 “他和罗柏感情很好,”奈德说,“我本来希望……” “他绝不能留下来。”凯特琳打断他,“他是你儿子,可不是我的,我不会让他留在这里。”她知道自己这样有些过分,但她也是实话实说。奈德倘若真把他留在临冬城,对那孩子本身也无好处。 奈德看她的眼神里充满痛楚。“你也知道我不能带他南下,朝廷里根本没他容身之处。一个冠着私生子姓氏的孩子……你应该很清楚旁人会如何闲言闲语。他会被排挤。” 凯特琳再次武装起自己,对抗丈夫眼底无声的诉求:“我听说你的好朋友劳勃在外面也生了不少私生子。” “但一个也没在宫廷里出现过!”奈德怒道,“那个兰尼斯特家的女人很坚持这一点,天杀的,凯特琳,你怎么狠得下心这样对他?他不过是个孩子罢了,他——” 他正在气头上,原本可能会说出更不堪入耳的话,但鲁温学士却适时插话:“我倒有个主意。您的弟弟班扬前几天来找过我,那孩子似乎对加入黑衫军颇有兴趣。” 奈德听了大吃一惊:“他想加入守夜人?” 凯特琳没说什么,就让奈德自己理出一番头绪罢,现在她多说只会惹他生气。然而她却高兴得想亲吻眼前这位老师傅呢!他所提出的这个建议正是最完美的解决方案。班扬·史塔克是个发过誓的黑衣弟兄,对他而言,琼恩等于是此生不可能有的儿子。日子久了,那孩子自然而然也会跟着宣誓加入黑衣弟兄,这样一来,他就不能养儿育女,有朝一日来和凯特琳自己的孙子孙女抢夺临冬城的继承权了。 鲁温学士又说:“老爷,加入长城守军可是很高的荣誉。” “而且即使是私生子,在守夜人军团里也可能升到高位。”奈德思忖,但他的语气仍然有些困惑,“可琼恩年纪还这么小,倘若他是个成人,说要加入一切还好,然而他只是个十四岁的孩子……” “这确实是个困难的抉择,”鲁温师傅同意,“但我们也身处艰难时刻,他所走的这条路,不会比您或夫人走的路更崎岖坎坷。” 凯特琳又无可避免地想起她即将失去的三个孩子,想要保持沉默太难了。 奈德转过身去,再次望向窗外,他那长长的脸庞宁静中若有所思。最后他叹口气,又回过头:“好罢,”他对鲁温学士说,“看来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了。我会跟班扬谈谈。” “我们什么时候告诉琼恩呢?”老师傅问。 “还不是时候,我们要先做些准备,距离启程足足还有两个星期,就让他尽情享受这段剩余的时光吧。夏天很快就要结束,童年的日子所剩无多。时机一到,我会亲自告诉他。” 8.第8章 艾莉亚 艾莉亚的缝衣针又歪了。 她懊恼地皱起眉头,看着手里那团乱七八糟的东西,然后又偷偷瞄了瞄和其他女孩坐在一起的姐姐珊莎。每个人都说珊莎的针线功夫完美无瑕。“珊莎织出来的东西就跟她人一样漂亮。”有次茉丹修女对她们的母亲大人这么说,“她那双手既纤细又灵巧。”当凯特琳夫人问起艾莉亚的表现时,修女哼了一声答道:“艾莉亚的手跟铁匠的手没两样。” 艾莉亚偷偷环视房间四周,担心茉丹修女会读出她的思想。但是修女今天可没把心思放在她身上,她正坐在弥赛菈公主身旁,脸上堆满笑容,口中连声赞美。先前当王后把弥赛菈带来加入她们时,修女就说她平生可没这种福气,可以指导公主针线女红。艾莉亚觉得弥赛菈的针线也有点歪七扭八,但是从茉丹修女的甜言蜜语中听起来,旁人绝对想不到。 她又瞧了瞧自己的活儿,想找出个补救的法子,最后还是叹了口气,把针线搁到一边去了。她沮丧地看看自己的姐姐,珊莎正一边巧手缝纫,一边开心地说闲话。罗德利克爵士的女儿小贝丝·凯索坐在她脚边,认真地聆听她所说的一字一句。这时候,珍妮·普尔刚巧凑在她耳旁不知说了些什么悄悄话。 “你们在说什么呀?”艾莉亚突然问。 珍妮露出吃惊的表情,随即咯咯笑了起来。珊莎一脸羞赧,贝丝也面红耳赤。没有人答话。 “跟我说嘛。”艾莉亚说。 珍妮偷瞟了那边一眼,确定茉丹修女没有注意听。恰好弥赛菈说了点话,修女随即和其他仕女一同放声大笑。 “我们刚刚在说王子的事。”珊莎说,声音轻得像一个吻。 艾莉亚当然知道姐姐指的哪一个王子,除了那个高大英俊的乔佛里还会是谁?先前晚宴的时候珊莎和他坐在一起,艾莉亚则自然而然地得坐在另外那个小胖子旁边了。 “乔佛里喜欢你姐姐哟。”珍妮悄声道,语气中带着自豪,仿佛这件事是她一手促成似的。她是临冬城总管的女儿,也是珊莎最要好的朋友。“他跟她说她很漂亮。” “有一天他会娶她作新娘子。”小贝丝双手环膝,用一种如梦似幻的语调说,“然后珊莎就会变成全世界的王后啰。” 珊莎很有礼貌地脸红了。她脸红起来还是很漂亮,她不管做什么都漂漂亮亮,艾莉亚一肚子不满地想。“贝丝,不要这样瞎编故事。”珊莎纠正身旁的小女孩,同时轻轻拨弄她的发丝,好让自己的话听起来不那么严厉。她转向艾莉亚:“好妹妹,你觉得小乔王子怎么样?他实在是个很勇敢的人,你说是不是?” “琼恩说他看起来像个女孩子。”艾莉亚回答。 珊莎叹了口气,继续手中的针线活。“可怜的琼恩,”她说,“作私生子的难免嫉妒别人。” “他是我们的哥哥。”艾莉亚回嘴,却说得大声了。她的声音划破了塔顶房间午后的静谧。 茉丹修女抬起眼。她有张细瘦的脸,一双锐利的眼睛,还有一张薄得几乎看不到唇的嘴,这张脸仿佛生来就是用于皱眉生气似的。这下她立刻皱起眉头来了。“孩子们,你们在说些什么呀?” “同父异母的哥哥,”珊莎轻柔而准确地纠正她,同时朝修女露出微笑,“艾莉亚和我刚才正在说:今天能与公主作伴,真是件快乐的事。” 茉丹修女点头:“没错,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莫大的荣幸。”弥赛菈公主听到这样的恭维,有点迟疑地笑了笑。“艾莉亚,你怎么不织东西呢?”她问,随即起身走来,浆过的裙子在身后沙沙作响。“让我看看你织出了什么。” 艾莉亚好想扯开嗓子大声尖叫,都是珊莎把修女给引过来的。“喏。”她边说边无奈地交出“成果”。 修女仔细检视着手中的织锦。“艾莉亚、艾莉亚、艾莉亚,”她说,“这样不行啊!你这样完全不行啊!” 每个人都在看她,这真是太过分了。珊莎很有教养,不会因为自己妹妹出丑而展露嘲笑,但珍妮却在一旁窃笑,连弥赛菈公主也一副怜悯的模样。艾莉亚只觉得眼里充满泪水,她倏地从椅子上站起,往门的方向冲了过去。 茉丹修女在她背后叫道:“艾莉亚,你给我回来,你再走一步试试看!我会把这件事告诉你母亲大人。竟然在我们公主面前做出这种事,你可把我们的脸全丢光了!” 于是艾莉亚在门边停下脚步,咬着嘴唇转过身,眼泪却已经流下脸颊。她勉强对弥赛菈微一鞠躬:“公主小姐,请恕我先告退。” 弥赛菈朝她眨了眨眼,转向身旁的仕女们寻求协助。但她虽然犹疑不决,茉丹修女可是斩钉截铁:“艾莉亚,你要上哪儿去呀?” 艾莉亚瞪着她,“我去帮马儿装蹄铁。”她甜甜地说,并从修女脸上的惊讶表情中得到一丝满足。语毕她旋身离开房间,以最快的速度飞奔下楼。 上天真是太不公平,凭什么珊莎就拥有一切?有时候艾莉亚会这么觉得。自己出生的时候,珊莎已经两岁多了,早已没有任何东西剩下来。珊莎精于缝纫刺绣,又能歌善舞,她会吟诗作词,又懂得如何打扮;她奏起竖琴拨弦宛转,摇起钟铃悦耳轻灵。更糟糕的是,她还是大美人一个。珊莎自母亲那儿继承了徒利家族的玲珑颊骨和浓密的枣红秀发,艾莉亚则活像她父亲,发色深褐,黯淡无光;脸形细长,阴霾不开。珍妮老爱叫她“马脸艾莉亚”,每次遇上她就学起马儿嘶叫。想到自己唯一做得比姐姐好的事情就是骑马,她越发难过起来。不过珊莎不擅长管理家务,对数字也向来一窍不通,倘若哪天她真嫁给乔佛里王子,艾莉亚希望他最好有个好管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娜梅莉亚一直在楼梯底部的守卫室里等着她。一见艾莉亚的身影,她立刻跳将起来,艾莉亚开心地笑了,就算全世界没人爱她,最起码还有这只小狼。她们上哪儿都形影不离,娜梅莉亚晚上就睡在她房间,蜷缩在床脚下。若非母亲不准,她原本想把小狼一起带去针线室。到时候看看茉丹修女还敢不敢批评她的活儿。 艾莉亚为她松绑,娜梅莉亚则热切地舔着她的手,她有双黄色的眼珠子,阳光一照,亮得就像两枚金币。艾莉亚用传说中率领子民横渡狭海的战士女王的名讳为小狼命名,自然也引起了不小的骚动。珊莎呢,不消说,把她的小狼叫做“淑女”。想到这儿,艾莉亚扮了个鬼脸,紧紧地抱着小狼。娜梅莉亚舔了舔她耳根,痒得她咯咯直笑。 茉丹修女这时一定已经派人通知她母亲大人了,所以她若是直接回房,一定会被逮个正着。艾莉亚可不想被逮着,她心里有个更好的点子。现在刚好是男孩子们在校场上练习比试的时间,她想看看罗柏亲手把勇敢的乔佛里王子打成鼻青脸肿的模样。“来罢。”她朝娜梅莉亚低语,随即起身迈步飞奔,小狼紧跟在后。 连接主堡和武器库的密闭桥梁上,有扇窗子可以将整个校场尽收眼底,她要去的就是那地方。 等她气喘吁吁地跑到目的地,却发现琼恩已经靠坐在窗棂上,一只脚无精打采地翘起顶着下巴。他聚精会神地注意着下方的打斗,直等到他自己的白狼站起来朝她们迎去方才回过神来。娜梅莉亚小心翼翼地靠了过去,白灵已经长得比其他几只狼都要高大,它嗅了嗅她,轻轻地咬了一下她的耳朵,然后返身趴下。 琼恩狐疑地看着她:“小妹,你这会儿不是该上缝纫课么?” 艾莉亚朝他扮个鬼脸。“我想看他们打架。” 他笑道:“那就快过来吧。” 艾莉亚爬上窗台,在他身边坐下,下面校场上的铿锵响声顿时传入耳中。 可令她大失所望的是,在场子上比画的只有年纪比较小的几个男孩子。布兰全身上下穿着护具,看起来活像被绑在一张羽毛床上。而托曼王子本来就胖,这一模样更是浑圆无比。他们正在老罗德利克爵士的监视下,挥舞木制钝剑相互攻击。老爵士是城里的教头,身材高大魁梧,有一把气派非凡的雪白胡须。十几个在旁围观的人正为两个小男孩加油打气,里面喊声最大的就是罗柏。艾莉亚看到席恩·葛雷乔伊站在罗柏旁边,穿着黑色紧身上衣,上面绣有他的金色海怪家徽,脸上则挂着一抹嘲讽的轻蔑。两个比武的男孩子脚步都不太稳,艾莉亚推测他们可能已经打上好一阵子了。 “看到没有,这恐怕比做针线活儿要累哟。”琼恩表示。 “可也比做针线活儿要好玩多了。”艾莉亚回嘴。琼恩咧嘴一笑,伸手过来拨弄她的头发。艾莉亚脸红了,他们一向很亲,在所有的孩子里,就数琼恩和她遗传到父亲的长脸。罗柏、珊莎和布兰都长得比较像徒利家的人,就连小瑞肯也是笑容可掬,发红似火。艾莉亚小时候,还曾经害怕自己也是个私生子。她害怕的时候就去找琼恩,因为琼恩总能让她安心。 “你怎么没跟他们一起下场子?”艾莉亚问他。 他浅浅一笑,“私生子没资格跟王子过招,”他说,“就算练习,也只有正室的孩子可以伤他们。” “噢。”艾莉亚觉得好生尴尬,她早该想到这点才对。在同一天里,她第二次感叹生命的不公平。 她看着自己的小弟挥剑朝托曼砍去。“我打起来不输布兰,”她说,“他才七岁,我已经九岁了。” 琼恩以一副小大人的姿态打量着她:“你太瘦啦,”他挽起她的手,量度她的肌肉发育,然后摇头叹气,“小妹,我看你连把长剑都举不起,更别说是挥舞格斗了。” 艾莉亚抽回手,很不服气地瞪着他看。于是琼恩又伸手拨弄她的一头乱发。两人静静地坐在一起,看着布兰和托曼互相兜圈子。 “你看到乔佛里王子了吗?”琼恩问。 她原本没有看到,但仔细一瞧,便发现他站在广场后方高大石墙的阴影里,身旁围绕着她不认识的人,他们穿着兰尼斯特家和拜拉席恩家的制服,大概都是年轻侍从吧。人群里还有几个年长的,她猜多半是成年骑士。 “你瞧瞧他外套上的家徽。”琼恩提出。 艾莉亚一看,只见王子外衣上绣了一面华丽无比的盾牌,毫无疑问是极为精巧的手工。这盾牌被分为左右两半,一边是代表王室的宝冠雄鹿,另一边则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怒吼雄狮。 “兰尼斯特是个骄傲的家族,”琼恩说,“本来他衣服绣上王族的家徽就够了,但是他却把母亲那边的家徽也绣了上去,而且还和王室的纹章平起平坐。” “女人也很重要呀!”艾莉亚不禁反驳。 琼恩呵呵笑道:“小妹呀,那么你也应该有样学样,把针线活学好,然后将徒利和史塔克两家的徽章都绣在衣服上。” “绣一匹嘴里叼鱼的狼么?”她想想就觉得好笑,“那样看起来好蠢。更何况,又不准女孩子上战场打仗,那她要家徽做什么用?” 琼恩耸耸肩:“女孩子有家徽却不能拿剑作战,私生子能拿剑却没家徽可绣。小妹,世上的规矩不是我定的,我也无能为力呀。” 下方广场传来一声大喊,只见托曼王子倒在翻飞尘土里打滚,想站起来却力不从心,外加绑的那堆皮垫护甲,使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只翻过身的乌龟似的在那儿挣扎。布兰正高举木剑,站在他旁边,准备等他一站起来就立刻补上一剑。 “住手!”罗德利克爵士吼道,他拉了托曼一把,协助他站起来。“打得很好。路易、唐尼斯,帮他们把护甲脱掉。”他环顾四周,“乔佛里王子,罗柏,你们要不要再来一场?” 罗柏身上虽然还流淌着前一场比试的汗水,却迫不及待地踏步向前:“乐意之至。” 乔佛里听到罗德利克爵士的传唤,这会儿也从先前所在的阴影里走进阳光下。他的头发在太阳照射下亮如金箔,但脸上却挂着一副百无聊赖的神色。“罗德利克爵士,这都是小孩子把戏。” 席恩·葛雷乔伊不禁放声笑道:“你们俩是小孩子没错呀。” “罗柏是不是小孩子我不知道,”乔佛里说,“但我可是堂堂王太子,我不想再跟姓史塔克的家伙拿木头玩具挥来挥去了。” “小乔,你中剑的次数可比你挥的次数要多。”罗柏道,“你怕了么?” 乔佛里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噢哟,好恐怖。”他说,“咱们的老战士发话哩。”兰尼斯特家的侍从闻言便笑。 琼恩皱眉看着场子上发生的事。“乔佛里实在是个不折不扣的浑球。”他告诉艾莉亚。 罗德利克爵士若有所思地捻捻那撮白胡子,“那请问您有什么想法?”他询问王子。 “我要真刀真枪地打。” “没问题,”罗柏立刻吼回去,“你会后悔的!” 教头伸手按住罗柏的肩膀,要他冷静。“用真剑太危险,我只准你们用比武时的钝剑。” 乔佛里没答腔,却有一个身躯高大,半边脸有着明显灼烧痕迹的黑发男子推开旁边的人,挡在王子面前:“爵士先生,这可是你的王太子,你算什么,有何资格要他不准用这不准用那?” “克里冈,我算临冬城的教头,你最好牢牢记住。” “你们这儿是专门训练女人的吗?”带烧伤的高个子问,他浑身肌肉,壮得像头牛。 “我训练的是骑士,”罗德利克爵士口气锐利地说,“等他们长大成人,技巧足够纯熟,我自会让他们使用真正的武器。” 带烧伤的男子转头问罗柏:“小子,你几岁?” “十四岁。”罗柏应道。 “我十二岁就杀过人,告诉你,我用的可不是钝剑。” 艾莉亚看得出罗柏的自尊心已然受创,正火冒三丈,快要按捺不住怒气。他对罗德利克爵士说:“让我用真剑罢,我可以打败他。” “不,用钝剑打。”罗德利克爵士回答。 乔佛里耸耸肩:“史塔克,我看你就等长大之后再来跟我较量好了,不过也别等到走不动了才来喔。”兰尼斯特的人又是一阵哄笑。 罗柏的咒骂响彻整个校场。艾莉亚吃惊地捂住嘴巴。席恩·葛雷乔伊捉住罗柏的手,没让他朝王子冲去,罗德利克爵士则忧心忡忡地捻着胡子。 乔佛里装模作样地打个呵欠,然后转身对他弟弟说:“走罢,托曼,游戏时间结束了。让孩子们留下来继续玩吧。” 此话一出,兰尼斯特的部属们笑得更开心,罗柏也骂得更大声。罗德利克爵士气得满脸通红,席恩则是紧紧地抱住罗柏,直到王子一行离去之后才肯松手。 琼恩目送他们离去,艾莉亚则看着琼恩,他的脸沉静得有如神木林中那泓冷泉。最后他爬下窗台:“好戏结束了。”他弯下身子搔搔白灵的耳后根,小狼也站起身,向他靠过去撒娇。“小妹,你最好还是快回房去。茉丹修女一定正等着修理你,你躲得越久,到时候处罚就越重,弄不好她会叫你织一整个冬天的东西,等到春天冰雪融化,我们就会发现你冰冷的尸体,而缝衣针还牢牢地握在结冰的手里哟。” 艾莉亚听了完全笑不出来。“我最讨厌女红!”她激动地说,“真不公平!” “这世上没有公平这回事。”琼恩应道,他又拨拨她的乱发,起身走了,白灵安静地跟在他后面。娜梅莉亚正准备跟去,走了几步回头才发现主人没跟来。 于是她只好很不情愿地朝反方向去。 事情比琼恩料想的还惨,因为等在她房里的可不只是茉丹修女,而是茉丹修女和母亲两个人。 9.第9章 布兰 打猎的队伍于黎明启程,国王希望能为今天的晚宴多添一道野猪大餐。因为乔佛里王子与国王同行,所以罗柏也得到允许,跟着狩猎队伍一同前往。班扬叔叔、乔里、席恩·葛雷乔伊和罗德利克爵士他们都跟着一道去,就连王后的滑稽小弟也在队伍中。毕竟这是他们在北方最后的打猎机会,明天,国王的队伍就要动身南下。 布兰和琼恩、姐姐们以及瑞肯留在城里。瑞肯只是个小娃娃,女孩子们本来就不喜欢打猎,而琼恩和他的小狼则跑得不见踪影。布兰也没有努力去找他,因为他觉得琼恩似乎在生自己的气。琼恩这几天似乎在生城里每一个人的气,布兰很纳闷,他要和班扬叔叔到长城去加入守夜人军团,那可不是和跟国王南下一样的好事吗?要留在家里的人是罗柏,不是琼恩呀。 这几天来,布兰兴奋得坐立不安。他很快就要在国王大道上策马驰骋了,不是骑小马喔,而是骑真正的骏马。父亲将成为国王的首相,他们会搬进君临,住进龙王建造的“红堡”。老奶妈说那里闹鬼,地牢里有不为人知的恐怖酷刑,墙上还挂着龙头。布兰光想想就浑身打战,但他却不害怕,有什么好怕的呢?他有父亲保护,还有国王和他所有的骑士与宣誓效忠的武士呢。 有朝一日布兰自己也要当骑士,加入国王的御林铁卫。老奶妈说他们是全国最优秀的战士。御林铁卫一共只有七人,身穿白衣白甲,没有任何家室牵累,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守护国王。关于他们的故事布兰早就听得滚瓜烂熟,倒背如流了:“镜盾”萨文,莱安·雷德温爵士,龙骑士伊蒙王子,几百年前死在对方剑下的孪生兄弟伊利克爵士和亚历克爵士——那是一场骨肉相残,姐弟交战,被后世吟游诗人称为“血龙狂舞”的战争,还有“白牛”杰洛·海陶尔,“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爵士,以及“无畏的”巴利斯坦。 这次有两名御林铁卫和劳勃国王一同北来,布兰瞠目结舌地看着他们,始终不敢上前攀谈。柏洛斯爵士是个秃了顶、双下巴的人,马林爵士则两眼低垂,须如铁锈。只有詹姆·兰尼斯特爵士看起来比较像故事里的伟大骑士,他也是七铁卫之一,不过罗柏说他杀了疯狂的老王,已经不能算御林铁卫了。如今世上最伟大的骑士是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人称“无畏的”巴利斯坦,他是御林铁卫队长。父亲答应过他们,等抵达君临之后,一定会让他们见见巴利斯坦爵士。布兰每天在墙上画记号数日子,迫不及待想动身出发,去看看一个以往只存在于梦中的世界,过另一种从来无法想象的生活。 可现在离出发只剩一天,布兰却突然若有所失起来。临冬城是他唯一熟悉的家园,父亲叮嘱他今天要向大家道别,他也尽力去试。打猎队伍离开后,他带着小狼在城堡里闲逛,打算和熟人们一个个说再见。老奶妈、厨师盖吉,铁匠密肯,还有负责帮他照顾小马,成天咧着嘴笑,除了“阿多”两个字以外,一句话也不会讲的马夫阿多。每次布兰去玻璃花园玩,阿多总会给他一颗黑莓。 但他开不了口。他先去了马厩,看到自己的小马,只是现在已经不属于他了。他很快便会拥有一匹真正的马,而把小马留在这里,突然间布兰好想坐下来放声大哭,于是他赶紧跑开,以免阿多和其他马夫见到他眼中的泪水。他总共就说了这么一次再见,之后便一早上独自躲在神木林里,教他的小狼把丢出去的树枝叼回来,却徒劳无功。他的小狼比父亲兽舍里所有的猎狗都要聪明,他几乎可以肯定他听得懂他说的每一句话。只可惜他对叼树枝似乎没多少兴趣。 他到现在还无法决定给它取什么名字。罗柏的狼叫做“灰风”,因为它跑起来迅捷如风;珊莎的叫做“淑女”;艾莉亚用歌谣里某个古老的女巫王为她的狼命名;小瑞肯则把他的狼叫做“毛毛狗”——布兰觉得给冰原狼起这种名字实在很蠢;琼恩的那只白狼叫白灵。布兰真希望自己比琼恩先想到这个名字,即使他的狼毛色不是很白。过去这两周以来,他不知道已经想过多少名字了,偏偏就是没一个听来顺耳。 最后他累了,便决定去爬墙。最近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他已经好几个星期没爬到残塔上玩了,这说不定还是他最后的机会呢。 于是他拔腿跑过神木林,还特地绕路避开心树旁边的那泓冷泉。布兰一直很怕心树,他总觉得树不应该长眼睛,叶子也不该生成手掌的模样。小狼跟在他身边。“你留在这儿。”他在武器库墙外哨兵树下对它说,“乖乖躺下,对,就这样,留在这儿别动——” 小狼果然乖乖地留在原地,布兰搔了搔它的耳后根,然后转身一跃,抓住低垂的枝干,一翻身便上了树。可当他爬到一半,正游刃有余地穿梭枝丫时,小狼却霍地起身嗥叫开来。 布兰低头一看,小狼便立刻安静,睁大那双亮闪闪的黄色眼珠往上瞧。布兰觉得有股诡异的寒意流贯全身。他继续爬,小狼又继续嗥。“别叫啦!”他喊,“乖乖坐好别动,你比妈还烦。”然而狼嗥却一直跟随着他,直到他跳上武器库屋顶,消失了踪影为止。 临冬城的屋顶几乎可算是布兰的第二个家,母亲总说他连走路都还没学会,就先学会爬墙啦。布兰既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学会走路,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学会爬墙,所以他猜她说的应该没错。 对一个小男孩而言,临冬城的城墙高塔、庭院甬道就像是座灰石砌成的广袤迷宫。在城堡比较老旧的部分,无数厅堂四处倾斜,容易让人产生不知置身何处之感。鲁温学士曾说,几千年来,城堡就像一棵不断蔓生的怪物般的石头巨树,枝干扭曲,盘根错节。 当布兰穿过错综复杂的倾颓古城,爬到接近天空的地方,全城的景致终于一览无遗。他很喜欢临冬城在他面前展开的辽阔样貌,城堡里的一切熙来攘往、人声喧哗都在他脚下,唯有天际飞鸟在头上盘旋。布兰往往就这样趴在首堡之上,置身在形状早已不复辨识、被风霜雨雪摧残殆尽的石像鬼间,俯瞰下方的城间百态。看着广场上拖运木材和钢铁的长工,看着玻璃花园里采集菜蔬的厨师,看着犬舍里来回奔跑、局促不安的猎狗,看着静默无语的神木林,看着深井边交头接耳的女侍,仿佛他才是城堡真正的主人,即使罗柏也无法体会这种境界。 他也因此挖掘出临冬城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比如当初建筑工人并没有把城堡附近的地势铲平,所以城墙外面不但有起伏丘陵,还有溪涧峡谷。布兰知道一座密闭的桥道,可以从钟塔的四楼直接通鸦巢的二层。他还知道如何从南门进入内城墙里边,顺着门梯爬三层,便能找到一条狭窄的石砌甬道,它可以绕行临冬城,最后抵达位于百尺高墙阴影下的北门底层。布兰相信就连鲁温师傅也不知道这条捷径。 母亲一直很害怕布兰哪天会不小心滑下来,失足摔死。任他再三保证,她却怎么也不肯相信。有次她强迫他发誓不再往高处爬,结果这个诺言只勉强维持了两个星期,他每天都痛苦无比,最后有一天夜里,趁他兄弟熟睡的时候,他还是爬出了卧房窗户。 翌日他满怀罪恶感地自行招认,艾德公爵叫他独自去神木林忏悔,还派了守卫监视,以确保他整晚都在林子里反省自己不听话的行为。没想到第二天清晨,布兰却不见踪影,最后众人是在林间最高的一棵哨兵树的上层枝干找到睡得正香甜的他。 尽管父亲气得半死,终于还是忍不住笑道:“你一定不是我儿子,”当其他人把布兰抱下来时,他对儿子说,“你根本是只松鼠。算了,我认了,如果你真的非爬不可,那就去爬吧,尽量别让你母亲瞧见就是。” 布兰很努力,虽然他认为母亲对他的举动其实一清二楚。既然父亲不愿阻止他四处攀爬,她便转而采取迂回策略。首先来的是老奶妈,她跟他讲了一个故事,说从前有个不听话的坏小孩,越爬越高,最后被雷活活劈死,死后乌鸦还来啄他眼睛。布兰听了不为所动,因为残塔上多的是乌鸦窠巢,那里除了他没人会去,所以有时他会在口袋里装满玉米。一上塔顶,乌鸦便都开开心心地聚拢来从他手心啄食,怎么也不像会啄他眼睛的模样。 眼看这招无效,鲁温师傅便用陶土捏了个小男孩,为它穿上布兰的衣服,然后从城墙上丢下去,好让布兰了解他若是摔下,会有多么凄惨的结果。那是个有趣的实验,但事后布兰却只盯着鲁温师傅,面无表情地说:“我不是泥做的,而且我绝对不会摔下去。” 在此之后,轮到了城里的守卫,有一段时间,只要他们发现他在屋顶上,就会吆喝追赶,想把他赶下来。那是最紧张刺激的时刻了,简直就像和哥哥弟弟们玩游戏,只不过,这游戏每次都是布兰获胜。卫兵们谁也没有布兰这种本事,连乔里也拿他没辙。不过多数时候他们根本就没看见他,人是从来不往上看的。这也是他喜欢爬墙的原因之一,仿佛可以因此隐身遁形。 他很喜欢攀爬时那种一石高过一石,手脚并用,聚精会神的感觉。每次他都先把靴子脱掉,然后光着脚丫爬墙,如此一来他觉得自己仿佛多出两只手。他喜欢每次事后浑身肌肉那种疲累却甜丝丝的酸疼;喜欢高处清冽的空气,冰冷甘美宛如冬雪甜桃;喜欢各式各样的鸟类,包括群聚残塔上的大乌鸦,筑巢乱石间的小麻雀和栖息在旧武器库积满灰尘阁楼里的老夜枭。布兰对这些事物通通了如指掌。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登上人迹罕至的地方,看着城堡以一种不曾为他人展示的样貌,在他眼前灰蒙蒙地呈现出来。整座临冬城似乎都因此成了布兰的秘密基地。 他对曾是临冬城最高瞭望台的残塔情有独钟。很久很久以前,在他父亲出生前约一百年,高塔遭暴雷击中,起火燃烧,顶端三分之一的建筑朝塔内崩塌,自此以后始终没有重建。父亲偶尔会派人进到残塔底层清理断垣残壁间的老鼠窝,然而除了布兰和乌鸦,从来没有人登上过塔顶废墟。 他知道两种登上塔顶的途径,一是直接从残塔外围爬上去,但是由于当年刷的泥浆早已干燥风化,砖石容易松落,因此布兰爬的时候不太敢把重心放在上面。 最好的方法还是从神木林出发,爬上高高的哨兵树,从武器库的屋顶跳到守卫室的屋顶,其间光着脚以免守卫听见,如此便可顺利抵达城中最古老的首堡后方。那是座低矮的圆形堡垒,其实它比乍看上去要高得多。如今堡内虽只有老鼠和蜘蛛,但当年建筑的古老石块仍旧提供了攀爬的最佳场所。你甚至可以直接爬到眼神空洞的石像鬼雕像驻守的空旷高台,两手勾紧,从这个石像鬼悬荡到那个石像鬼,随后抵达城楼北端。接着,只要全力伸展,便可够到倾斜的残塔。最后的部分只是翻越焦黑的乱石堆登上养鹰楼,爬不到十尺,乌鸦群便会竞相迎接,看你有没有带玉米粒给它们了。 这天布兰一如往常,驾轻就熟地在石像鬼雕像间荡来荡去,不料却听到说话的声音。他吓得差点松手,首堡向来是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呀! “我不喜欢这样,”有个女人的声音说。布兰下方有一排窗户,声音是从最后一扇窗里传出来的,“当首相的该是你才对。” “饶了我罢,”一个男人的声音慵懒地回答,“这种苦差我可不想揽,想做的事多着呢。” 布兰悬在半空,静静地听着,突然心生恐惧,不敢再往前荡,生怕经过时自己的双脚会被他们发现。 “你难道看不出背后隐藏的危险?”女人接着说,“劳勃把那家伙当亲兄弟一样。” “劳勃最受不了他两个弟弟。我也不怪他,有史坦尼斯那样的老弟,任谁都要反胃。” “别傻了,史坦尼斯和蓝礼是一回事,艾德·史塔克又是另一回事。劳勃对史塔克会言听计从。这两人都该下地狱,早知道我就坚持要他选你当首相。我一直以为史塔克会拒绝他。” “我们这样已经算走运啦,”男人道,“诸神在上,谁知道国王会不会叫他弟弟或那个小指头来当首相。比起野心勃勃的对手,让我面对讲究荣誉的敌人,可能还会睡得安稳些。” 布兰这才会意,他们谈论的正是父亲!他想多听一些,再靠近几尺……可他如果荡过那扇窗户,他们一定会看到他的脚。 “我们得好好监视他才行。”女人说。 “我宁愿好好看看你,”男人说,他的语气听起来很无趣,“过来吧。” “艾德公爵从没插手过南方的事务,”女人道,“从来没有。我告诉你,他明明就是要对付我们,不然何必离开他的势力中心?” “理由多的是,责任心、荣誉感都有可能,或者他想名垂青史,或者他们夫妻不和,甚至两者皆有,也或许他只想找个温暖的地方住住而已。” “他太太是艾林夫人的姐姐,莱莎竟然没有跑到这里,用她的指控欢迎我们,已经很难得了。” 布兰往下看去,窗子下方只有个几寸宽的窗棂,他试着放低身子,但是距离太远,够不到。 “你想太多啦,艾林夫人不过是头吓坏的母牛嘛。” “这头母牛可是和琼恩·艾林同床共枕的。” “假如她知道,早在离开君临之前就去找劳勃告状了。” “在他刚刚决定要把她那没用的儿子送去凯岩城作养子的时候?我想不会。她自己也明白如此一来她儿子会成为人质,威胁她不准说出实情。现在回到了鹰巢城,只怕她胆子会大起来。” “作母亲的都一个样,”男人把“母亲”一词说得仿佛是个诅咒,“我总认为生产会烧坏脑子,你们全都疯了。”他苦涩地笑笑,“不管她究竟知道什么,或自以为知道多少,反正她没有证据。”他停了一会儿,“她有么?” “告诉我,你觉得国王会需要什么证据?”女人回答,“他根本就不爱我!” “好姐姐,这是谁的错啊?” 布兰仔细看看窗棂,他应该可以跳下去,虽然窗棂太窄,没法站稳,但他可以在坠落的时候勾住,然后再攀上去……怕只怕会弄出声音,引来他们的注意。他不太了解所听到的事情,只是很确定这些话不是说给他听的。 “你和劳勃一样都瞎了眼。”女人说。 “如果你的意思是我和他看法一致,没有错,”男人答道,“我眼中的艾德·史塔克是个宁死也不愿背叛国王的人。” “他已经背叛过一个国王,你难道忘了吗?”女人道,“噢,我不否认他对劳勃忠心耿耿,这毋庸置疑,但要是劳勃死了,小乔继承王位呢?而劳勃越早死,我们便越安全。我丈夫近来愈加焦躁不安,让史塔克随侍他身旁只会让情况恶化。他到现在还爱着那个死了的十六岁小妹,谁知道哪天他会为了新的莱安娜,把我丢到一边?” 布兰突然觉得害怕极了,此时的他只想赶快循原路回去,去找他的兄弟寻求协助。然而他要告诉他们些什么呢?布兰明白自己非再靠近一点不可,他得看看说话的人是谁。 男人叹道:“你别老担心未来的事,多想想眼前的幸福罢。” “少说这种话!”女人斥道。布兰听到突如其来的皮肉拍打,接着又听见男人的笑声。 布兰决定往上攀,翻过石像鬼,爬到屋顶上。这是比较容易的路径,他跑到下一只石像鬼雕像旁,恰好在传出说话声的房间正上方。 “好姐姐,尽说些这种事,说得我都累了。”男人说,“闭上嘴巴过来吧。” 布兰跨坐在石像鬼雕像上,两腿夹紧,然后整个人头朝下倒转过去。他两脚紧勾住石像,缓缓地把头靠近窗边。上下颠倒的世界感觉非常怪异,庭院在他下方天旋地转地晃动,砖石上还留有未化的残雪。 布兰从窗外向里看去。 房间内一男一女正扭成一团,两人都没穿衣服。布兰认不出他们是谁,男人背对着他,不断地将女人往墙边推挤,他的身体恰好挡住了女人的脸。 屋内有种细小而濡湿的声音,布兰发觉他们正在亲嘴。他张大眼睛,呼吸急促,惊恐地看着房里发生的这一切。男人伸手到女人两腿间,他一定弄痛了她,因为女人开始低声呻吟:“别……别这样,”她说,“住手,住手,噢,求求你……”可她的声音细小微弱,又始终没有把他推开。她反而把双手埋进他凌乱的亮金色头发里,把他的脸往自己胸前拉。 布兰这才见着她的脸。虽然她紧闭双眼,张嘴呻吟,金发随着头部动作而剧烈晃动,他仍然认出她是王后。 此时他一定是不小心发出了什么声音,只见她突然睁开眼睛,视线直直地盯着他,然后惊声尖叫起来。 所有的事情都发生得好快。女人狂乱地推开男人,一边指指点点,一边大声叫嚷。布兰想把自己翻上去,使尽腰力勾住石像鬼雕像,然而他使力太急,双手只是擦过平滑的石像表面,随后他心里一怕,双腿松开,立刻就往下掉。他感到一阵晕眩,窗棂从他身边疾速闪失,一种不舒服的恶心感由胃里升起。他慌忙伸出一只手想抓住窗棂,却立刻滑开,赶紧又用另一只手牢牢抓紧。他狠狠地撞上了墙壁,猛烈的冲击力道痛得他几乎无法呼吸。布兰单手抓住窗棂,在半空中悬晃,喘不过气来。 两个人的脸同时出现在他上方的窗边。 的确是王后。这时布兰也认出了她旁边的男人,他们相貌神似,站在一起宛如镜子里的倒影。 “他瞧见我们了。”女人尖声道。 “他是瞧见我们了。”男人说。 布兰的手指开始松脱,他换用另一只手勾窗棂,指甲深深地陷进坚硬的岩壁。男人向下伸手。“来,”他说,“快抓住我,别掉下去。” 布兰使出浑身力气抓住他的手,男人把他拉上窗台。“你想做什么?”女人质问。 男人没有理会她,他用健壮有力的手,把布兰扶到窗台上站稳。“小鬼,你几岁啦?” “七岁。”布兰听了如释重负,但仍旧不免发抖。他的指头深深抠进男人的手臂,这时连忙惭愧地放开。 男人转头去看着女人。“好好想一想,我为爱情做了些什么。”他极不情愿地说,接着便用力把布兰朝外一推。 布兰尖叫着飞出窗外,落在半空。这次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他抓握,庭院以疯狂的速度朝他袭来。 邈远处,孤狼长吼;残塔上,乌鸦盘旋,犹然等待玉米之赐。 10.第10章 提利昂 临冬城堡的巨石迷宫深处,传来一声狼嗥。嚎叫声在堡垒间悬荡,如同一面哀悼的旗帜。 虽然图书馆里温暖舒适,提利昂听了却不禁从书堆里抬首,颤抖起来。狼嗥中有种神秘莫测的力量,将他硬生生自现实抽离,弃置于一片广寒的阴郁森林,浑身赤裸,在恶狼追逐下亡命奔逃。 当冰原狼的嚎叫声再度传来,提利昂终于忍不住阖上他正在读的书,那是一部探究季节更替的百年古籍,出自某位早已长眠地下的老学士之手。他打了个呵欠,用手背微微掩住嘴巴。晨色自高窗缝里泻进图书馆,他的写字灯火光摇曳,灯油已尽。他又整夜没睡,然而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提利昂·兰尼斯特向来不是个需要大量睡眠的人。 他挪动僵硬酸麻的双脚下了长凳,稍事按摩之后,跛着脚走到桌边。修士正趴在桌上,轻声打鼾,头枕在面前一本敞开的大书上。提利昂瞄瞄书名,原来是《伊萨穆尔国师传记》,难怪他会看到睡着。“柴尔。”他轻声唤道,年轻修士陡地惊醒,困惑地眨眨眼,象征他身份的水晶在银项链上晃动。“我去吃早餐,记得帮我把书放回架上。不过动作轻点,这些瓦雷利亚卷轴的羊皮纸很脆弱。伊弥顿的《战争兵器》是一部很稀有的书,我这辈子只看见你这份抄本。”柴尔还没完全清醒,朝他打了个大呵欠。提利昂耐着性子又重复了一遍,然后拍拍修士的肩膀,让他去工作。 走出门外,提利昂深吸一口清晨的冷空气,接着费力地走下环绕藏书塔那一级级陡峭的螺旋梯。阶梯高窄,他的脚却短小畸形又扭曲。旭日还没高过临冬城城墙,但校场里已有不少人开始练习。桑铎·克里冈刺耳的声音传了过来:“那小子拖拖拉拉地还不断气,早点死了不挺干脆?” 提利昂往下看,看到“猎狗”站在年轻的乔佛里身旁,周围簇拥着一群侍从。“至少他没吭半声,”王子说,“吵的是那只狼,吵得我昨晚快没法睡了。” 克里冈的随从为他戴上黑甲头盔,他高大的身躯在硬土地上拉下长长的影子。“假如您高兴,我去叫那只东西闭嘴。”他透过打开的面罩说。这时他的随从将长剑递上,他试了试剑的重量,在清晨的冷空气里比画了几下。在他身后,广场上传来金属交击的声音。 王子听了这主意似乎很高兴。“叫狗去杀狗!”他叫道,“反正临冬城里多的是狼,少它一条史塔克家也不会发现。” 提利昂跳过最后一级阶梯,下到场子。“好外甥,真不好意思,”他说,“史塔克家的人会数数,不像某位王子,连六都算不到。” 乔佛里至少知道脸红。 “有声音,”桑铎道,他故意从面罩里向外瞧,左顾右盼地道,“莫非是空气中的精灵!” 王子笑了,每次他的贴身护卫作假演戏,都能把他逗得咯咯笑。提利昂早就不以为意。“下面。” 高大的桑铎往下瞟了一眼,然后假装刚发现似的道:“原来是提利昂小少爷,”他说,“请您原谅,我方才没见您站这儿呢。” “我现在没心情跟你计较,”提利昂转向他的外甥,“乔佛里,你快去拜见史塔克公爵和夫人,不然就晚了。你要向他们表达你的哀悼,请他们宽心。” 乔佛里听罢立刻露出少不更事的暴躁脸色:“我请他们宽心有什么用?” “一点用都没有,”提利昂回答,“但这是应尽的礼数,不然大家会注意到你刻意缺席。” “那史塔克小孩算什么东西,”乔佛里说,“我可不想去听老女人哭哭啼啼。” 提利昂·兰尼斯特踮起脚尖,狠狠地甩了侄子一个大耳光,男孩的脸颊立刻红肿起来。 “你敢再说一句,”提利昂道,“我就再赏你一记耳光。” “我要去告诉妈妈!”乔佛里喊。 提利昂又打了他一个巴掌,这下子他两边脸颊都一般通红了。 “随你去跟她怎么说,”提利昂告诉他,“但你首先给我去乖乖拜见史塔克公爵夫妇,我要你在他们面前跪下,说你自己感到非常遗憾,说即便是最微不足道的事情,只要能让他们宽心,你都愿意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最后还要为他们献上你最虔诚的祝祷,你听懂了没有?听懂了没有?” 男孩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但还是勉为其难地点点头,然后转身捂着脸颊,横冲直撞地跑离广场。提利昂目送他远去。 一团黑影突然笼罩住他,他转过头,发现高大的克里冈正如同陡峭绝壁般阴恻恻地朝他逼近,煤烟色的黑甲宛如灿烂阳光中的污点。他已经放下了头盔上的面罩,面罩的形状是一只咧嘴咆哮的凶狠猎犬,令人触目惊心,不过提利昂认为比起克里冈那张烧得稀烂的脸,这面罩已算美得太多。 “大人,王子不会轻易忘记您刚才对他的举动的。”猎狗警告他,克里冈的声音从头盔里传来,原本的狞笑成了空洞的轰隆。 “他记得最好,”提利昂·兰尼斯特回答,“哪天要是他忘了,你这条狗可要好好提醒他。”他环视广场,又问:“你知道我哥哥在哪儿?” “正与王后共进早餐。” “啊哈。”提利昂道,他半敷衍地朝桑铎·克里冈点头答谢,然后提起那双畸形的腿,尽全力快步离开,心里可怜今天首位与猎狗过招的骑士,那家伙正在气头上。 客房的早餐室里摆了一桌冰冷而了无生气的餐点,詹姆、瑟曦和公主王子们坐在一起,低声交头接耳。 “劳勃还没起床?”提利昂没等他们招呼,径自在餐桌前坐下。 姐姐用那种打从他出生起便惯有的鄙视眼神瞟了他一眼:“国王根本没睡。他整晚和史塔克大人在一起,难过得心都快碎了。” “咱们的好劳勃那颗心倒是挺大的。”詹姆慵懒地微笑。提利昂很清楚哥哥那对凡事都蛮不在乎的个性,因此不想跟他计较。自己过去那段惨痛而漫长的童年岁月里,只有詹姆对他有过那么一丝感情和尊重,光为这一点,提利昂就不愿跟他计较任何事。 侍者迎上前来。“我要面包,”提利昂告诉他,“两条这种小鱼,再配上一杯上好的黑啤酒。噢,还要几片培根,记得煎焦一点。”仆人鞠了个躬告退之后,提利昂转头面对他的兄姐。这对孪生兄妹今天都穿着深绿色的衣服,正好搭配他们眼瞳的颜色;金色的卷发呈现出时髦的波浪,金饰在他们的手腕、指间和颈项上闪闪发亮,两人看起来真像一个模子刻出的雕塑。 提利昂不禁暗忖,若自己也有个双胞兄弟,不知会是什么样?不过想归想,他决定还是不要成真的好。每天在镜子前面对自己已经够糟,要再多出个长得和他一副德行的人,那还了得! 这时托曼王子开口问:“舅舅,你知道布兰现在怎么样了?” “我昨晚经过病房时,”提利昂回答,“病情既没恶化也没好转,学士认为还有希望。” “我希望布兰登不要死。”托曼怯生生地说。他是个可爱的孩子,一点也不像他哥哥。不过话说回来,詹姆和提利昂两人也没什么共通之处。 “史塔克大人有个哥哥也叫布兰登,”詹姆饶富兴味地说,“后来作人质被坦格利安家给杀了。看来这名字还真不吉利。” “呵,还不至于不吉利到那种程度啦。”提利昂道。此时侍者送来了餐点,他随即撕下一大块黑麦面包。 瑟曦正满怀戒心地盯着他瞧。“你这话什么意思?” 提利昂不怀好意地朝她笑笑:“没别的意思,只是恭祝托曼如愿以偿啰。老学士说那孩子活下来的机会很大,所以……”说完他啜了口啤酒。 弥赛菈听了高兴得惊叫出声,托曼也露出腼腆的微笑,然而提利昂注意的却不是他俩的反应。詹姆和瑟曦交换眼神的时间不过一秒,但他可没错过。接着他姐姐低下头,视线垂到餐桌上。“老天真残忍。这些北方的神,竟让一个年幼的孩子苟延残喘,实在是太狠毒了。” “老学士具体是怎么说的?”詹姆问。 提利昂咬了口培根,发出松脆的声响。他若有所思地嚼了一会儿方才开口:“他认为那孩子要死早就死了,不会这样拖了四天毫无动静。” “舅舅,布兰会好起来么?”小弥赛菈又问。她从母亲那里继承了所有的美貌,却没有半点瑟曦狠毒的性格。 “小宝贝,他的背摔断了,”提利昂告诉她,“两只脚也都残废。他们现在喂他蜂蜜和开水,不然他会活活饿死。也许等他醒来之后,可以吃东西,但却一辈子都别想走路了。” “等他醒来,”瑟曦重复了一遍,“你觉得有可能?” “只有天上诸神知道,”提利昂答道,“老师傅只是揣测罢了。”他又咬了几口面包,“不过我敢说那孩子的狼是支持他活下去的原动力,它每天不分昼夜守在窗外,叫个不停,怎么赶也赶不走。老师傅说他们曾关上窗子,以为如此便能减少噪音,谁知布兰的情况却立刻恶化,后来他们打开窗户,他又转危为安。” 王后颤声道:“那些动物古怪极了,”她说,“瞧那模样就很危险,我绝不准它们随我们回南方去。” 詹姆道:“好姐姐,我看你是阻止不了的,它们和女孩可是形影不离呢。” 提利昂开始吃他的烤鱼。“这么说你们很快就要动身了?” “我还嫌不够快。”瑟曦说。接着她突然皱眉,“‘我们’?那你呢?诸神在上,别跟我说你想留在这种鬼地方。” 提利昂耸耸肩:“班扬·史塔克要带他哥哥的私生子返回守夜人军团,我打算跟他们一起走,好亲眼见识见识传说中的绝境长城。” 詹姆笑道:“好弟弟,你可别玩得太高兴,也当起黑衣弟兄啦。” 提利昂哈哈大笑:“呵,叫我打一辈子光棍?那怎么成,全国的妓女都会抗议的。放心,我不过是想爬上长城,对着世界的边缘撒泡尿罢了。” 瑟曦霍地起身:“够了,别当着孩子们的面说这种粗话。托曼,弥赛菈,我们走。”她快步离开饭厅,仆人和孩子们簇拥在后。 詹姆·兰尼斯特用他那双冰冷碧眼打量着他的弟弟:“如今史塔克的儿子生死未卜,我看他决计不会放心离开临冬城。” “如果劳勃下了命令,他肯定会走。”提利昂道,“而劳勃一定会命令他南下,反正史塔克大人对他儿子根本爱莫能助。” “他可以帮他早日解脱,”詹姆道,“如果是我儿子,我就会这么干,这才是为他好。” “亲爱的哥哥呀,我可不建议你把这话拿去对史塔克大人讲。”提利昂道,“他可不会了解你的好心肠哟。” “就算那孩子活下来,也成了跛子。恐怕连跛子都不如,根本就是个畸形的怪胎。我宁可干脆利落地死。” 提利昂用耸肩来回应这番话,只是这个动作更突显出他的驼背。“畸形怪胎,”他说,“不是我多嘴,但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活着起码还能充满希望。” 詹姆微笑道:“你这小恶魔还真心术不正,是吧?” “呵,那当然,”提利昂承认,“我真心希望那孩子活过来,不为别的,我想听听他还知道些什么。” 哥哥的笑容像酸败的牛奶般突然僵住。“提利昂,我亲爱的好弟弟,”他阴阴地说,“有时候我还真不知道你站在哪一边。” 提利昂满嘴都是面包和煎鱼,他灌了一大口黑啤酒把食物冲下肚,露出狼一般的笑容对詹姆笑笑。“唉,我最亲爱的詹姆哥哥呀,”他说,“你这话好伤我的心,你难道不知我最爱家人了吗?” 11.第11章 琼恩 琼恩缓步爬上楼梯,虽然知道这是他最后一次爬这楼梯了,却又尽力抛开这些念头。白灵无声地跟在身边,外面正下着雪,雪花飞进城门。广场上人声喧嚣,熙来攘往,但在厚重的石墙内,仍旧温暖而静谧,宁静得琼恩有些受不了。 他抵达门外,独自伫立了很长时间,心中满怀恐惧。白灵用鼻子磨蹭他的手,他借此找到勇气,于是挺起胸膛,走进房内。 史塔克夫人坐在床边。最近两个星期以来,她几乎日日夜夜寸步不离地守着布兰。她差人把餐点送到房里,以及便壶,和一张小硬板床,但人们都说她根本没阖过眼。她亲自用蜂蜜、开水和草药混合的饮料喂养布兰。她不曾离开房间,因此琼恩始终避得远远的。 但他已经不能再等下去了。 他在门廊里站了好一阵子,不敢作声,也不敢靠近。窗户敞得大开,楼下传来孤狼长嚎之声,白灵听见便抬起了头。 史塔克夫人转过头来,起初并没认出他,许久之后她才眨眼问:“你在这里做什么?”语调平板,格外地了无生气。 “我来探望布兰,”琼恩回答,“来向他道别。” 她依旧面无表情,原本蓬厚的褐红色长发垂头丧气地纠缠乱成一团,看上去仿佛一夕之间老了二十岁。“你已经达到了目的,走吧。” 他恨不得拔腿就跑,但他很清楚自己这辈子很可能再也见不着布兰了,于是他反而不安地朝屋里跨了一步:“求求你让我见他一面吧。” 她眼里闪过一道寒光。“我叫你走开,”她冷冷地说,“我们不欢迎你。” 若是从前,她这席话准会把他吓得没命奔逃,羞得泪流满面,但是现在,却只让他怒火中烧。他即将宣誓加入守夜人的黑衣军团,届时他将面对比凯特琳·徒利·史塔克更骇人的危险。“好歹我是他哥哥。”他说。 “你要我叫警卫吗?” “你尽管叫,”琼恩愤愤地道,“但你阻止不了我见他一面的。”说完他穿过房间,走到病床的另一边,低头看着布兰。 她正握着布兰的一只手,可那只手看起来不像手,倒像爪子。眼前的病人已非琼恩记忆中那个布兰,他形容枯槁,骨瘦如柴,两脚在毛毯下蜷曲成令人作呕的形状。他的双眼深陷,活像两个黑色的窟窿,张开着,却仿若茫然。他看起来正如一片弱不禁风的孤叶,一阵劲风便足以将他吹动飘散。 但是在那身支离破碎的骨架下,他的胸膛正随着轻浅急促的呼吸韵律有致地起伏。 “布兰,”他说,“原谅我到现在才来看你,因为我好怕。”他只觉得泪水流下脸颊,但他再也不在乎了。“布兰,求求你不要死,我和罗柏,还有妹妹她们,大家都在等你醒来……” 史塔克夫人在一旁冷眼旁观,琼恩见她没有传唤守卫,猜想她应是默许了。窗外又传来冰原狼的悲吼,布兰一直没为那只小狼找到适当的名字。 “我得走了。”琼恩道,“班扬叔叔还在等呢,我们即刻启程前往北方。趁大雪还没降下,我们得赶紧动身。”他还记得布兰是多么迫不及待要出门远行,想到要把伤成这样的弟弟抛在这里,他更伤心欲绝。琼恩擦去眼泪,凑过去俯身轻吻弟弟的双唇。 “我只是希望他能留下来跟我作伴。”史塔克夫人轻声道。 琼恩满怀戒心地看着她,却发现她的视线根本不在他身上,她看似在对他说话,实际心不在焉,仿佛旁若无人。 “我日夜祈祷,”她呆滞地说,“他是我的心肝宝贝。我在圣堂对着诸神的七面祈祷了七次,祈祷奈德会回心转意,让布兰留下来陪我。也许是诸神实现了我的愿望。” 琼恩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不是你的错。”一阵局促的沉默后,他勉强说了一句。 她的视线找到了他,眼神充满怨毒。“用不着你这没娘的野种可怜我。” 琼恩垂下眼,她正托抚着布兰的一只手,他牵起另一只,握在手中,只觉孱弱得像小鸟的骨头。“别了。”他说。 当他走到门边时,她开口唤他。“琼恩。”她说。他实在就应该这么继续走下去,但她从没有用他的名字称呼过他。于是他转过身,发现她正盯着他的脸,仿佛这辈子第一次见到。 “什么?”他问。 “今天躺在这里的应该是你才对。”她告诉他。说完她转身朝向布兰,痛哭流涕,全身上下都随之而猛烈抽搐。琼恩以前从没见她掉下一滴眼泪。 回到楼下广场的路,好漫长。 外面到处都是车马喧嚣,乱成一团。人们高声呼喝,将货物运上车辆,为马匹套上缰绳马镫,然后牵进马厩。空中飘起细雪,每个人都急着早些处理完手边的事务,才好躲进屋中。 罗柏置身旋涡中心,镇定自若地发号施令。这些日子以来,他似乎突然成熟了许多,似乎布兰的意外和母亲濒临崩溃逼使他不得不坚强起来。灰风随侍在他身旁。 “班扬叔叔在找你,”他对琼恩说,“他本来一小时前就打算动身了。” “我知道,”琼恩答道,“我马上就去。”他环顾身边周遭的人马杂沓,众声喧哗。“没想到离别这么难。” “可不是么。”罗柏说。沾落他发际的雪花,正因体温而逐渐融化。“见过他了吗?” 琼恩点点头,不敢开口,不知道自己会说出什么话。 “他不会死。”罗柏道,“我知道他不会死。” “你们史塔克的命的确很硬。”琼恩同意。他的声音有气无力,刚才的事情已经抽干了他每一分力气。 罗柏立刻察觉事有蹊跷。“我母亲她……” “她……待我很亲切。”琼恩告诉他。 罗柏松了一口气。“那就好,”他咧嘴笑道,“下次我们碰面,你就全身黑衣黑甲了。” 琼恩挤出一丝笑容:“黑色本来就很配我。依你看,咱们要多久才能再见面呢?” “不会太久。”罗柏保证。他把琼恩拉过来,用力紧紧地抱住他。“雪诺,多保重。” 琼恩也激动地紧搂着对方:“史塔克,你也一样,好好照顾布兰。” “我会的。”两人松开对方,有些尴尬地对看一眼。“班扬叔叔说若我看到你,叫你到马厩去找他。”最后罗柏开口道。 “我还得跟一个人说再见。”琼恩告诉他。 “那我就没见你啰。”罗柏答道。琼恩转身离去,留罗柏独自站在雪地,被马车、小狼和马匹所包围。广场离武器库不远,琼恩拿起他的包裹,取道密闭桥梁,往主堡去了。 艾莉亚正在她房里收拾行李,把东西装进一个比她还高的磨亮硬木箱子。娜梅莉亚在旁帮忙,艾莉亚只消指指点点,小狼便会跑过房间,衔起她要的丝制衣料,然后乖乖地叼给小主人,她一闻到白灵的味道,便后脚着地坐了下来,发出亲昵的低吠。 艾莉亚朝身后瞟了一眼,瞧见是琼恩,便开心地跳了起来。她伸出那双瘦削的臂膀紧紧搂住他的脖子。“我好怕你已经走了,”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他们不准我下去说再见。” “你又闯了什么祸啦?”琼恩饶富兴味地问。 艾莉亚放开他,然后扮了个鬼脸说:“没什么,本来我的东西都收拾好了,”她指着那个还没装到三分之一的巨大箱子,以及散了一地的衣物,“茉丹修女却说我没把衣服折得漂漂亮亮的,所以得重新来过。她还说规矩的南方小姐绝不会把衣服像破布似的一股脑儿通通扔进箱子里。” “小妹呀,你把衣服像破布一样扔进箱子?” “哎哟,反正这些衣服迟早也要乱成一团嘛,”她说,“谁管它有没有折好?” “茉丹修女会啰。”琼恩告诉她,“而且我想她一定不喜欢娜梅莉亚这样帮忙的。”小母狼静静地用她那对深沉的金眸子打量他。“不管了,我有样东西要让你带上,而且这东西必须很妥善地藏好。” 她的脸庞顿时焕发光芒。“是给我的礼物?” “可以算是。去把门关起来。” 艾莉亚既兴奋又紧张地看看门外的回廊。“娜梅莉亚,守在这儿。”她把小狼留在门外,负责发出警讯,然后关上房门。这时琼恩已把破布包裹解开,把东西交给她。 她睁大双眼。和他的眼睛一样,那是双颜色沉暗的眸子。“一把剑!”她用细小的声音说,呼吸急促起来。 剑鞘是用柔软的灰皮革做成,琼恩缓缓抽出剑,好让她仔细瞧瞧剑身泛着的深蓝色金属光泽。“这可不是玩具,”他告诉她,“小心不要伤到自己,这把剑很利,利到可以用来刮胡子。” “女生又不用刮胡子。”艾莉亚说。 “也许女生该刮一刮。你看过修女的腿吗?” 她朝他咯咯直笑。“看过,你好坏哟。” “你不也一样?”琼恩说,“我请密肯特别打造了这把剑,潘托斯、密尔和其他自由贸易城邦的刺客用的就是这种剑。它虽然无法砍人头颅,但只要你动作够快,却可以轻易地将敌人刺得千疮百孔。” “我动作很快呢。”艾莉亚道。 “你以后要天天练习,”他把剑放进她的掌心,指导她握法,然后退开一步。“感觉如何,还顺手吗?” “我觉得蛮不错。”艾莉亚回答。 “第一课,”琼恩正色道,“用尖的那端去刺敌人。” 艾莉亚用钝的一端在他手上砰地敲了一下,虽然很痛,琼恩却不由自主地像个傻子般嘻嘻直笑。“我知道该用那一边刺人啦。”艾莉亚说,随即脸上蒙了一层疑惑,“茉丹修女一定会把剑拿走的。” “假如她不知道你有这把剑,就不会把它拿走了。” “那我跟谁练习呢?” “你会找到对手的。”琼恩向她保证,“君临是座名副其实的大城,足足有临冬城的一千倍大。在你还没找到练习伙伴之前,仔细观察校场里其他人怎么打斗。多跑步,多骑马,把身体养壮。还有,无论如何……” 艾莉亚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什么,于是两人异口同声道: “……绝对……不要……告诉……珊莎!” 琼恩揉揉她的头发:“小妹,我会想念你的。” 突然间她的样子像要哭。“我真希望你和我们一起走。” “殊途不见得不能同归,谁知道将来怎么样呢?”他的心情渐渐开朗,决定不再沮丧下去。“我该走了。我再这样让班扬叔叔等下去,恐怕在长城的第一年就得天天清理大小便了。” 艾莉亚奔向他,做最后一次拥抱。“先把剑放下。”他笑着警告她。她红着脸把剑丢在一旁,然后拼命吻他。 他转身朝门口走去时,她已经又拾起剑,试探着挥舞。“我差点忘了,”他对她说,“大凡好剑都有自己的名讳。” “像是‘寒冰’?”她看着手中剑,“这把剑也有名字吗?哇,快告诉我嘛。” “你难道猜不出来?”琼恩揶揄,“就是你最心爱的东西呀。” 艾莉亚乍听之下满头雾水,但随即恍然大悟,她的反应就是这么迅捷。于是两人再度异口同声道: “缝衣针!” 记忆中她的笑声,在后来北行的漫长路上,始终温暖着他的心房。 12.第12章 丹妮莉丝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满心恐惧,在潘托斯城郊草原上与卓戈卡奥成了婚。之所以选在这里,是因为多斯拉克人认为所有的人生大事,都应该让苍天作见证。 卓戈号召他的卡拉萨参加婚礼,他们便都如约前来,这包括浩浩荡荡四万名多斯拉克武士,以及难以计数的妇孺奴隶。他们带着为数众多的牲口,扎营于城墙之外,快速搭成草织的宫殿,吃遍目光所及的一切食物,让潘托斯的居民越来越不安。 “其他总督把城市守卫增加了一倍。”有天晚上,伊利里欧边吃着一碟碟蜂蜜烤鸭和胡椒橙,边对他们说。卡奥已经回到卡拉萨之中,他的宅院就暂时让丹妮莉丝和哥哥居住,直到婚礼结束。 “我看咱们得尽快让丹妮莉丝公主嫁出门,免得潘托斯的财富都给佣兵和无赖赚跑了。”乔拉·莫尔蒙爵士玩笑道。丹妮被卖给卓戈卡奥的当晚,这位遭放逐的骑士便提议为她哥哥效力。韦赛里斯迫不及待地答应下来,从那之后,莫尔蒙便成了随侍他们左右的伙伴。 伊利里欧总督抖着胡子轻轻笑了,但韦赛里斯连嘴唇都没动一下。“他高兴的话,明天就要她也行。”哥哥说着瞟了丹妮一眼,她垂下眼睛。“只要他信守诺言。” 伊利里欧无力地挥挥手,胖手指上一堆戒指闪闪发光。“我跟您说过,一切都打点妥当啦。卡奥既已答应要给你一顶王冠,他就一定说到做到。” “好吧,可什么时候给呢?” “这就要看卡奥他的意思了。”伊利里欧道,“他当然会先要这女孩,等完婚之后,还要带着人马横跨草原,带她晋见维斯·多斯拉克的多希卡林。在那之后,他应该会实现诺言,如果预兆显示战争吉利的话。” 韦赛里斯一脸不耐烦:“我管他妈的多斯拉克预兆。篡夺者坐在我父王的王座上,我还得等多久?” 伊利里欧耸耸宽大的肩膀。“伟大的王啊,您已经等了大半辈子,再多等几月……就算再多等个几年,又怎么样呢?” 交游广泛、足迹远至维斯·多斯拉克的乔拉爵士点头同意。“陛下,我也建议您耐心等待。多斯拉克人言出必践,但方式却得照他们的意思来。地位较低的人或许可以恳求卡奥帮忙,但千万不能用以上对下之姿教训他。” 韦赛里斯怒道:“莫尔蒙,你讲话最好注意点,否则小心我把你舌头给割了。我可不是什么地位较低的人,我乃堂堂七国之君,真龙传人是不会卑躬屈膝的。” 乔拉爵士恭敬地垂下眼睛。伊利里欧神秘地笑笑,撕下一只鸭翅膀,咬了起来,胡子上沾满蜂蜜和油汁。真龙已经不复存在了,丹妮怔怔地看着哥哥,却不敢大声说出来。 然而那天晚上,她却梦见了一只龙。梦中韦赛里斯又在打她、欺负她。她浑身赤裸,害怕得手足无措。她想从他身边跑开,身体却不听使唤。他再度出手,把她打得踉跄倒地。“你唤醒了睡龙之怒,”他一边尖叫一边对她拳打脚踢,“你唤醒了睡龙,你唤醒了睡龙。”她的大腿淌满鲜血,正闭眼呻吟,只听一阵狰狞的撕裂,接着是一片雄浑的大火噼啪,仿佛有谁在回应。睁眼一看,韦赛里斯已经不见踪影,四周升起巨大火柱,火柱中间有一头巨龙。它缓缓转头,那对宛如熔岩的眼睛与她目光相接。这时她便醒了,醒来时浑身颤抖,冷汗直流。她这辈子从没这么害怕过…… ……除了这场婚礼。 婚宴从黎明开始,一直持续到天黑,其间充斥着无止境的暴饮暴食和冲突打斗。草织宫殿间筑起一座土丘,丹妮被安置在卓戈卡奥身旁,位居这片多斯拉克人海之上。她从未见过这么多人聚集一起,也未见过如此奇怪又叫人害怕的族群。众位马王来自由贸易城邦拜访时也会穿戴华服,喷洒香水,然而在苍天之下,他们却遵守古老传统。不论男女,均赤裸胸膛,外罩彩绘皮背心,捆上马鬃绑腿,腰系青铜饰带。男性战士们用油坑里的动物脂肪把长长的发辫抹得乌黑光亮。他们大啖加了蜂蜜和胡椒的烤马肉,豪饮发酵马奶和伊利里欧的葡萄佳酿,隔着营火互相笑闹,话音在丹妮耳中显得格外陌生而刺耳。 韦赛里斯坐在她正下方,穿着一袭崭新的黑羊毛衫,胸前绣了一头猩红色的龙。伊利里欧和乔拉爵士坐在他旁边。他们实已居于高位,仅次于卡奥的血盟卫,但丹妮仍然看出哥哥那双淡紫色眼瞳里闪着怒火。他不高兴位于她之下,更受不了每次上菜仆人都会先给卡奥和他的新娘,然后才把挑剩的拿给他。但除了暗自生气,他什么也做不了,于是就这么生闷气,表情也随着时间流逝,随着每一次对他自尊的伤害越见恶劣。 然而丹妮无暇他顾,置身这片广大人海之中,她只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哥哥要她微笑,所以她努力保持笑容,直到脸部肌肉酸疼,眼泪也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她竭力隐藏泪水,因为她太清楚要是教韦赛里斯见到会有多生气,她更害怕卓戈卡奥的反应。食物一盘盘端至眼前,有香气四溢的肉块,肥厚的黑香肠,多斯拉克血馅饼,后来还有各式水果,甜菜汤,以及做工精巧的潘托斯蛋糕,但她都一一挥手赶开。她很清楚自己的胃搅成一团,没法吞下任何东西。 没有人陪她聊天解闷。卓戈卡奥朝下方的血盟卫大声嬉笑吆喝,随他们的回答而放声大笑,但他自始至终都不看身旁的丹妮一眼。他们没有共通语言,她听不懂多斯拉克语,而卡奥只会说几句自由贸易城邦的瓦雷利亚方言,通行七国的标准话语他一窍不通。就算只能跟伊利里欧和哥哥说话,她也非常乐意,可惜他们的座位离她实在太远。 于是她只能身披婚纱,端着一杯掺了蜂蜜的葡萄酒,不吃不动,静静地自言自语:“我是真龙传人,”她告诉自己,“我是风暴降生丹妮莉丝,龙石岛的公主,体内流着‘征服者’伊耿的血液。” 目睹当天第一个人丧命时,太阳才刚在天顶移动了四分之一。当时鼓声隆隆,女人们正为卡奥跳舞助兴。卓戈虽面无表情,视线却始终跟随着她们的律动,不时还从腰带上解下一个青铜奖章抛过去,让她们为之争得你死我活。 其他战士也在旁观赏。后来其中一个终于走进舞者的圆圈,伸手攫住一位舞者的臂膀,把她按倒在地,当场就像公马和母马交配似的做了起来。伊利里欧先前就提醒过她:“多斯拉克人交配的方式和他们养的牲畜没两样。卡拉萨里毫无隐私可言,他们对罪恶和耻辱的观念也与我们完全不同。” 丹妮明白了眼前发生的事后,突然害怕起来,忙将视线从交合中的两人身上转开,但紧接着另一个战士也走上前,然后又有一个,很快她想不看也没办法了。只见两名男子抓住了同一个女人,她听见一声大叫,其中一人推了对方一把,眨眼工夫,两把亚拉克弯刀便已出鞘。这是一种半剑半镰刀的武器,刀刃很长、利如剃刀。两名战士随即展开一阵死亡剑舞,绕着圈子,相互杀伐,扑跳往来,刀锋流转,喊骂不绝。没有人出手干预。 死斗蓦然开始,也旋即结束。亚拉克弯刀交击的速度快得令丹妮跟不上,但其中一名战士脚步没站稳,他的对手立刻挥刀画出一个圆弧。刀锋砍进多斯拉克人腰部,将他自脊椎到腹部整个切开,内脏喷洒出来撒进尘土中。败者挣扎惨死,胜者抓住最近的女人——还不是刚才为之而战的那个——当下做了起来。奴隶抬走尸首,舞蹈继续进行。 这种情形,伊利里欧总督事前也警告过丹妮。“任何一场多斯拉克婚礼,若没有闹出至少三条人命,就算失败。”如此说来,她的婚礼想必受到上苍格外眷顾,因为在当天日落之前,一共死了十二个人。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丹妮心中的恐惧却不减反增,最后她所能做的,就只剩下竭力控制自己,不要发出尖叫。她害怕这些行径怪异野蛮、宛如人皮野兽般的多斯拉克人,害怕自己达不到哥哥的期望、不知他会对自己做出什么事来,但最教她害怕的,还是当天晚上,哥哥将她交给此刻坐在她身边喝酒,面无表情,残酷得像戴着一张青铜面具的怪异巨人后,他会在星空下对她做的事。 “我是真龙传人。”她再度对自己说。 最后,夕阳渐渐西落,卓戈卡奥拍拍手,所有的鼓声、叫喊和饮宴欢闹顿时戛然而止。卓戈起身,然后扶丹妮起来。赠送新娘礼的仪式开始了。 她很清楚,当赠礼仪式结束,太阳下山之后,她就算是真正结婚了。丹妮试图抛开这个念头,却徒劳无功,只能绷紧身子,想尽办法不要颤抖。 哥哥韦赛里斯送她三位女仆——丹妮知道他没花半文钱,必定是伊利里欧掏的腰包——其中伊丽和姬琪是生着杏眼、黑发褐肤的多斯拉克人,多莉亚则是金发蓝眼的里斯女孩。“好妹妹,这些可不是普通奴婢,”她们被依序带到她跟前时,哥哥告诉她,“都是我和伊利里欧精心为你挑选的。伊丽会教你骑马,姬琪会教你多斯拉克语,多莉亚则会教你床上功夫。”他浅浅一笑,“她可是这方面的专家,我和伊利里欧都可以保证。” 乔拉·莫尔蒙爵士为他的礼物致歉:“公主殿下,这点小东西实在不成敬意,但放逐在外,一贫如洗的我就只负担得起这个了。”说着他把一小叠旧书放在她面前,那是用标准通用语写成的七国历史和歌谣传奇,她满心感激地谢谢他。 伊利里欧总督轻声下令,四位粗壮的奴隶立刻抬着一个青铜装饰的雪松木箱快步向前。打开之后,她发现里面装满了自由贸易城邦所产最上等的天鹅绒和锦缎……其上还躺着三颗硕大的蛋。丹妮差点喘不过气来。这是她所见过最美的东西,三颗蛋外表各不相同,其上的纹彩富丽得使她以为表面镶满了珠宝,而她得用两手才能抱住一颗。她小心翼翼地拿起来,本以为这是上等陶瓷、彩釉或玻璃制成,想不到却比那沉重得多,仿佛是硬石做的。蛋壳表面覆盖着细小鳞片,它们随她指头拨弄,映着落日余晖,散发出金属般的光泽。其中一颗是深绿色,随着丹妮转动的角度露出各式的青铜状斑点;另一颗是淡乳白色,有金色条纹;最后一颗是黑的,宛如午夜汪洋,却有生气勃发的暗红波浪和旋涡。“这是什么?”她小声问,口中充满惊奇。 “这是来自亚夏以东阴影之地的龙蛋。”伊利里欧总督说,“历经千万年而成化石,却依旧亮丽动人。” “我会永远珍藏它们。”丹妮听过关于龙蛋的种种传闻,但从未亲眼目睹,更没想到会有机会见识。这实在是价值连城的厚礼,虽然她也知道伊利里欧花得起大钱。光是把她卖给卓戈卡奥,就让他赚了大批良驹和奴隶。 依照传统,卡奥的血盟卫赠与她三件耀眼武器。哈戈送她一把银柄长鞭,科霍罗送她一柄气派非凡的镀金亚拉克弯刀,柯索则送她一把比她人还高的双弧龙骨长弓。伊利里欧总督和乔拉爵士事先教过她传统的拒绝仪式。“吾血之血啊,这些都是伟大的战士应有的武器,但我仅是一介弱女子,就让我的夫君替我使用罢!”于是卓戈卡奥得到了她的“新娘礼”。 其他多斯拉克人也纷纷上前,送她许多礼物:有珠宝拖鞋、银制发环、奖章腰带、彩绘背心和轻软毛皮,纱丝和香精罐,针线、羽毛和小巧的紫玻璃瓶,以及一件以千只老鼠皮织成的睡衣。“卡丽熙[1],这可是件好礼啊,”伊利里欧总督边对她解释,边说,“非常吉利的!”礼物在她身边堆得老高,远超出她的想象,更超乎她的真正需要。 最后,卓戈卡奥带来他自己的新娘礼。他大步离开她身边,一阵充满期待的静默便从营地中央散开,逐渐吞没了整个卡拉萨。他回来时,送礼的多斯拉克人们向两边散开,原来他牵来了一匹马。 那是一匹年轻的小母马,精神抖擞、闪亮动人。仅凭丹妮对马有限的了解,就已经知道这并非匹寻常良驹。它有种叫她喘不过气的特质,毛发灰如冬季的海,马鬃有若银色的烟。 她有些犹豫地伸手抚摸马的脖子,任手指滑过银色马鬃。卓戈卡奥用多斯拉克语说了几句,伊利里欧总督翻译道:“卡奥说,银色的马鬃正好配上你银色的头发。” “她好漂亮!”丹妮喃喃道。 “她是全卡拉萨的骄傲,”伊利里欧说,“根据习俗,卡丽熙必须骑着与她身份地位相称的马儿,跟随在卡奥身边。” 卓戈跨步向前,伸手环住她的腰,有如抱小孩般把她轻松抱起,让她坐上狭小的多斯拉克马鞍。这鞍比她以前习惯的那种小许多。丹妮有些困惑地坐了一会儿。没人告诉她会如此发展。“我该怎么做?”她问伊利里欧。 回答的是乔拉·莫尔蒙爵士,“握起缰绳骑上一段,不用太远。” 于是丹妮紧张地双手握缰,把脚伸进矮矮的马镫里。她马术平平,只因长久以来多半乘船或搭马车、轿子旅行,骑马的机会不多。她祈祷自己不要摔下来,惹大家笑话,最后轻轻地一夹马肚。 于是,这几个小时以来,她第一次忘却了恐惧。或许,是她这辈子第一次。 银灰的小母马步伐平稳、轻盈如丝,众人让出路来,目光全集中在她身上。丹妮发现自己骑得远比料想的要快,而她感觉到的只有兴奋,并无恐惧。马儿开步小跑,她不禁笑了起来。多斯拉克人跌跌撞撞地让开。她只需双脚微微使力,轻轻一抖缰绳,母马便立即有回应。她催马飞奔,多斯拉克人纷纷闪开,一边对她又叫又笑。当她掉转马头,准备返回时,只见前方远处有个火堆。她们两边是人,无路可走。此刻丹妮莉丝心中突然有种前所未有的勇气,她把一切都交给小母马。 银色的马载她穿越熊熊烈焰,仿佛为她插上了翅膀。 她在伊利里欧总督面前停下,说:“请告诉卓戈卡奥,他给了我风的力量。”这位肥胖的潘托斯人捻捻黄胡子,把她的话译为多斯拉克语,接着丹妮头一次看到她的新婚丈夫露出微笑。 就在这时,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消失在潘托斯的高墙尽头。丹妮已完全没了时间概念。卓戈卡奥命令血盟卫们把他的坐骑牵来,那是匹精瘦的红色骏马。卡奥装配马鞍时,韦赛里斯闪到骑着银马的丹妮身边,伸出手指抠进她的大腿肉:“亲爱的好妹妹,你给我好好取悦他,否则我保证让你看看真正的唤醒睡龙是什么样子。” 哥哥的这番话把恐惧又带了回来。她再度觉得自己像个小孩子,只有十三岁,孤零零的,对于即将发生在身上的事毫无准备。 星星出来的时候,他们一同骑马离开,将卡拉萨和草织宫殿抛在身后。卓戈卡奥一句话也没有说,径自催马狂奔,跑进愈加深沉的夜色。他长长发辫上的银铃一路轻声作响。“我是真龙传人,”她一边跟上,一边大声地对自己说,努力鼓起勇气。“我是真龙传人,我是真龙传人。”龙是不会害怕的。 事后想来,她说不准他们究竟骑了多远,骑了多久,但当他们在一条小溪边的草地上停步时,天已经全黑。卓戈翻身下马,然后把她抱下来。在他手里,她觉得自己脆弱得好像玻璃,四肢无力犹如溺水似的。她穿着结婚礼服,站在原地颤抖,看他把马匹拴好,当他转头望她时,她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滑落。 卓戈卡奥看着她的泪水,脸上奇怪地毫无表情。“不。”他抬起手,用长茧的拇指粗鲁地抹去她的泪水。 “你会通用语?”丹妮惊奇地说。 “不。”他又说。 或许他就只懂这个字,她心想,但总比她原先想象的要好得多,这稍稍安抚了她的情绪。卓戈轻触她的头发,一边用手抚弄她亮银色的发丝,一边用多斯拉克话喃喃自语。丹妮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然而话中有种温暖的感觉,一种她原本不期待会在这个男人身上找到的温柔。 他伸出手指抚她下巴,托起她的头,让她直视他的双眼。与她相比,卓戈明显高出一大截,他比所有人都高出一截。他轻轻地自腋下抱起她,把她放在溪边的圆石上。然后他坐在地上,面对她,双腿盘坐,两人的脸终于处在同样高度。“不。”他说。 “你只知道这个字吗?”她问他。 卓戈没有回答。他又长又重的辫子在身旁的泥土地上缠绕成圈。他将辫子拉过右肩,开始一个一个解下铃铛。过了一会儿,丹妮也靠过去帮他。全部完成之后,卓戈做了个手势。这次她看懂了,便小心翼翼地为他缓缓松开辫子。 她花了好长时间。在这期间,他始终静静地坐在原地,凝望着她。她完成之后,他甩甩头,乌黑油亮的头发便如一条黑暗的河流般在他身后泼洒开来。她从未见过这么长、这么黑、这么厚实的头发。 然后轮到他了。他开始为她宽衣解带。 他的手指不仅灵敏,而且出奇的温柔。他轻缓地为她脱去一件件丝质礼服,丹妮一动也不动地静静坐着,凝望进他的双眸。当她小小的乳房暴露出来时,她实在克制不住,下意识地伸手遮挡,并将视线转开。“不。”卓戈说。他温柔而坚定地把她遮住胸部的手拿开,然后再度抬起她的脸,让她看着他。“不。”他重复。 “不。”她也跟着说。 他扶她站起来,将她拉近,为她除去身上最后一件丝衣。夜风寒冷,凉如冰水,吹在赤裸的肌肤上,令她不禁颤抖,手脚也冒出鸡皮疙瘩。她很害怕接下来会发生的事,但她等了好久,什么也没发生。卓戈卡奥仍旧双腿盘坐,定定地望着她,用眼睛享受她的躯体。 又过了一会儿,他开始抚摸她。起初非常轻微,然后稍稍用力。她可以感觉出他手臂里蕴藏的力量,但他始终没有弄痛她。他握住她的手,抚弄她的指头,一根又一根。他爱抚她的脸颊,沿着耳朵的曲线,一根手指轻轻绕着她的嘴巴。他将双手伸进她的头发,用手指为她梳头,接着把她转过去,按摩她的肩膀,指节沿着脊椎往下滑。 似乎又过了好久,他才将手伸向她的乳房。他抚摸着乳房下方的部位,直到她浑身发麻,又用拇指绕着乳头转,拿拇指和食指轻轻夹住,然后向外拉,起初非常轻微,随后渐渐加重,直到她乳头发硬,开始疼痛。 这时他停了下来,把她拉进怀里。丹妮面红耳赤,喘气不止,心脏狂跳。他用那双巨掌托起她的脸,两人四目相交。“不?”他说。她听懂这是个问句。 她握住他的手,引领它朝向她双腿间湿润的地方。“要。”她一边低语,一边导引他的手指进入她的体内。 注释: [1]卡丽熙:多斯拉克语中对卡奥配偶的称呼。 13.第13章 艾德 国王传唤他时,天还未亮,世界一片寂静,灰蒙蒙的。 埃林轻轻地将他自梦中摇醒,奈德睡意未消便踉跄着跌入曙光未露前的清晨,发现自己的坐骑已经鞍辔妥当,而国王本人早已骑乘马上。劳勃戴着棕色厚手套,身披厚重的套头毛皮斗篷,看起来活像只骑在马上的大熊。“史塔克,起床了!”他吼道,“还不快醒醒,咱们有国家大事要商量哪。” “遵命,”奈德说,“陛下,请进帐。”埃林闻言掀起帘幕。 “不不不,”劳勃的呼吸在冷气里蒸腾,“营地里闲杂人等太多,只怕隔墙有耳。况且我想出去走走,顺便体验一下你的北地风光。”奈德这才瞧见柏洛斯爵士和马林爵士率领十数护卫跟在国王身后。看来除了揉揉惺忪睡眼,更衣上马之外,别无他法了。 劳勃骑着他那匹黑色战马一路狂奔,奈德也只好跟上。他边骑边问了一句,但朔风吹散了他的话音,国王没有听见。之后奈德不再发话,只静静地骑马。他们旋即离开国王大道,奔进黑雾浓郁的辽阔平原。此时护卫已离他们有段距离,再听不见两人交谈,但劳勃仍未减速。 直到他们登上一道低缓山脊,晨曦初露,国王方才慢下脚步,此时他们已在营地南方数里之遥。奈德跟上劳勃,只见他满脸通红,神采飞扬。“妈的,”他笑着咒道,“到野外像个男人一样骑他妈一段可真痛快!我告诉你,奈德,那慢吞吞的牛步会把人给逼疯的。”劳勃·拜拉席恩向来不是个有耐性的人。“瞧那天杀的轮宫叽叽嘎嘎的呻吟模样,遇到石子都一副爬山的样子……那鬼东西敢再给我断根车轴,我保证放火烧了它,然后叫瑟曦跟着走路!” 奈德笑道:“那我很乐意为您点火。” “说得好!”国王拍拍他肩膀,“我还真想丢下他们,就这样骑下去呢。” 一抹笑意浮上奈德嘴角。“我相信您是认真的。” “那当然,那当然。”国王道,“奈德,你觉得怎样?就咱两个游侠骑士仗剑闯江湖,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晚上便找个农夫女儿或是酒店侍女帮咱们温床。” “果真如此倒好,”奈德说,“但是陛下,如今我们有责任在身……不只是对整个王国,更要对我们的子女负责,何况我有我的夫人,您有您的王后,我们不再是当年的年轻小伙了。” “你小子从来也没年轻过,”劳勃咕哝道,“也罢。不过有那么一回……你那小妞儿叫什么来着?蓓卡?不对,她是我的,老天保佑她,那头黑亮秀发和甜美的大眼睛,一不小心就教人难以自拔。你那个叫……雅莉娜?你跟我提过一次,还是叫梅莉儿?你知道我说的哪一个吧?就你私生子的娘。” “她叫薇拉。”奈德有礼却冷冷说,“我不想谈她。” “对,就叫薇拉。”劳勃嘿嘿直笑,“能让艾德·史塔克公爵暂时忘却荣誉,即使只是短短一个小时,她一定不是个简单的姑娘。你倒是一直没告诉我她生什么模样……?” 奈德愤怒地抿嘴道:“以后也不会告诉你。劳勃,不要再说了,就算是看在我俩的情分上罢。我当着诸神和世人的面羞辱了我自己,也羞辱了凯特琳。” “诸神在上,你那时根本就没跟凯特琳见几次面。” “我已娶她为妻,她也怀了我的孩子。” “奈德,你律己太严了。你老是这德行,他妈的,不会有女人想跟圣贝勒上床的。”他拍了拍膝盖,“算了,既然你不想说,我也不勉强。但有时候看你浑身带刺,我觉得你真该拿刺猬来当家徽。” 东升旭日的金黄指头探进清晨的朦胧白雾,一片辽阔原野在两人眼前展开,其中除了长而低缓的零星小丘,尽是片片光秃秃的褐色平地。奈德指给国王看,“这里就是‘先民坟冢’。” 劳勃皱眉道:“我们骑到坟墓堆里来了吗?” “陛下,北方遍地都是坟墓啊。”奈德告诉他,“这是块古老的土地。” “也是个冷死人的地方。”劳勃拉紧斗篷埋怨道,随从在他们后方停缰勒马,停在山脊上。“也罢,我把你找到这里可不是来讨论坟墓和你私生子的。昨晚瓦里斯伯爵差人从君临送了封信来,喏。”国王从腰带上抽出一张纸递给奈德。 太监瓦里斯是国王的情报总管,从前服侍伊里斯·坦格利安,如今改事劳勃。奈德畏惧地打开卷轴,心里想起莱莎和她那骇人的控诉,所幸内容与艾林夫人无关。“这消息的来源是?” “你还记得乔拉·莫尔蒙爵士吗?” “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家伙。”奈德脱口便道。熊岛的莫尔蒙家族历史悠久,骄傲而讲究荣誉,但他们的领地位置偏远,酷寒贫瘠。 乔拉爵士为增加收入,打算把抓到的盗猎者卖给泰洛西的奴隶贩子。由于莫尔蒙是史塔克的封臣,如此一来等于玷污了整个北方的名声。于是奈德千里迢迢西行前往熊岛,却发现乔拉早已搭船潜逃,逃到“寒冰”和国王的法律制裁之外的番邦异地去了。事发至今一转眼已经五年。 “乔拉爵士现下人在潘托斯,正焦急地等着王家特赦好渡海回国。”劳勃解释,“瓦里斯伯爵妥善运用了这个优势。” “人口贩子这下又成了间谍?”奈德嫌恶地说,一边把信件交还。“我倒是宁愿他变成一具尸体。” “瓦里斯认为间谍比尸体有用得多,”劳勃道,“不过撇开乔拉不谈,你对此事有何看法?” “丹妮莉丝嫁给一个多斯拉克马王,那又如何?难不成我们该送份结婚贺礼过去?” 国王皱眉:“我看送把刀更好。一把锐利的好刀,拿在一个有胆量的人手里。” 奈德没有故作惊讶。劳勃对坦格利安家族的恨意几近疯狂,他至今都还记忆犹新,当年泰温·兰尼斯特献上雷加妻儿们的尸体以示效忠时,两人所发生的激烈口角。奈德认为这是谋杀,劳勃却说是战争中难免的惨剧。当他辩称年幼的王子和公主与婴儿无异时,甫登上王位的劳勃应道:“我可没看到什么婴儿,只见到恶龙的孽种。”就连琼恩·艾林也无法平息那场纷争。艾德·史塔克当天便愤然拂袖而去,独自领兵前往南方打最后的一场仗。后来是因为莱安娜的死,两人才言归于好。 但这次奈德没有发火。“陛下,她不过是个孩子,您总不会像泰温·兰尼斯特那样滥杀无辜罢?”据说他们把雷加的小女儿从床上硬拖出去受死的时候,她哭得泪眼汪汪。雷加的儿子根本只是个襁褓中的婴儿,但泰温公爵的手下照样把他从母亲胸膛上扯开来,一头撞死在墙上。 “谁知道她还能天真无邪多久?”劳勃语音渐扬,“这个‘孩子’过不了多久就会张开双腿,繁殖一堆恶龙遗毒来找我麻烦了。” “话虽如此,”奈德道,“但谋杀孩子却是很……令人发指……” “令人发指?”国王一声怒喝,“伊里斯对你哥哥布兰登干的那些事,那才叫令人发指。想想你先父如何惨死,那才叫令人发指。还有雷加……你觉得他强暴了你妹妹几次?干了她几百次?”他暴跳如雷,使得鞍下坐骑不安地嘶叫起来。国王猛地一扯缰绳,教马儿安静,然后愤怒地指着奈德,“我要亲手宰掉每一个坦格利安家的人,斩尽杀绝;我要教他们像龙一样死得干净彻底,最后在他们坟上撒尿。” 奈德很清楚不能在国王气头上顶撞他。如果这么多年的时间都无法浇熄他复仇的烈焰,只怕他的话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你没法亲手宰掉这一个,对吧?”他轻声说。 国王愤恨地撇撇嘴。“是没办法,天杀的。有个操他妈的潘托斯小贩把他们兄妹俩藏在围墙后面,还派了一堆尖帽子太监看守,这会儿又把他们卖给多斯拉克人。几年前不容易杀他们的时候,我早该动手了,但琼恩跟你一样坏心眼。不过我更傻,我听了他的话。” “琼恩·艾林是个英明睿智的首相。” 劳勃哼了一声。“传说这个卓戈卡奥手下有十万大军,琼恩听了会作何感想?” “他会说只要多斯拉克人待在狭海对岸,即便百万大军又有何惧?”奈德平静地答道,“那些野蛮人没有船,他们对一望无际的汪洋又惧又怕。” 国王不安地在马鞍上挪了挪。“或许如此,不过自由贸易城邦有的是船。奈德,我老实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桩婚事。到现在王国里还有人叫我‘篡夺者’,你难道忘了当年有多少豪门望族起兵为坦格利安家族而战吗?他们现在按兵不动,但要是逮着机会,等不及要取我和我儿子的性命哪!倘若哪天这乞丐国王带着多斯拉克大军渡海而来,这些叛徒一定会拥护他。” “他渡不了海的。”奈德保证,“就算他真来了,我们也能协力把他赶回去。等你任命好新的东境守护——” 国王呻吟道:“我说最后一遍,我不会让艾林家那小毛头继任东境守护。我知道那孩子是你外甥,但现在坦格利安家和多斯拉克人上了床,我疯了才会把统领王国四分之一军队的重任交给一个体弱多病的小男孩来扛。” 奈德早知他会有此答复。“但必须有人出来担任东境守护不可。假如劳勃·艾林不足以胜任,那就让你的兄弟之一来接手罢。史坦尼斯在风息堡之围一役中已经展现出他的才能,相信他应该没问题。” 他让史坦尼斯的名字在空气中悬宕了一会儿,国王皱皱眉,没有答腔,看起来不太舒服。 “当然,”奈德轻声续道,静观其变。“倘若你已把这个职位许给了别人,那就另当别论。” 起初劳勃露出吃惊的神色,但随即转为不悦:“假如真是这样呢?” “詹姆·兰尼斯特,对吧?” 劳勃一夹马肚,朝山脊下的荒冢驰去,奈德紧随在旁。国王径自骑行,两眼直视前方。“对。”最后他总算开了口,仿佛要用这一个字来结束议题。 “弑君者。”奈德道。这么说来,所有的谣言都属实了。他很清楚自己此刻措辞务必小心谨慎。“他有能力,也不缺勇气,这毋庸置疑。”他小心翼翼地说,“但是劳勃,他父亲是世袭的西境守护,詹姆爵士迟早要继承父职,东西诸国的大权不应落入同一个人手里。”他没把真正想说的话说出来:如此一来王国一半的兵力将会落入兰尼斯特家族的手中。 “等敌人出现了再打也不迟,”国王执拗地说,“眼下泰温公爵好端端地待在凯岩城,我想詹姆还不至于太快继承职位。奈德,这事儿别跟我争,说出去的话,覆水难收了。” “陛下,请恕我直言不讳。” “反正我也阻止不了你。”劳勃咕哝着。他们骑过棕褐长草。 “你真信任詹姆·兰尼斯特?” “他是我老婆的孪生弟弟,又是发过誓的御林铁卫,他的生死荣辱都维系在我身上。” “当年他的生死荣辱不也全维系在伊里斯·坦格利安身上?”奈德不客气地指出。 “我有什么理由不信任他?我叫他办的事他没有一次让我失望,就连我现在的王位都是靠他的宝剑赢来的咧。” 正是他的宝剑玷污了你的王位啊,奈德心想,但没让自己说出口。“他发誓以性命守护国王,结果却一剑割了国王的喉咙。” “妈的,总得有人动手吧?”劳勃道,他在一座古老的荒坟边勒住马缰。“要是他没杀掉伊里斯,那么不是你杀就是我杀。” “我们可不是宣誓效死的御林铁卫。”奈德道,当下他决定是该让劳勃听听实话的时候了。“陛下,您可还记得三叉戟河之战?” “我头上的王冠就是在那儿挣来的,怎么可能忘记。” “您在和雷加的决斗中负了伤,”奈德提醒他,“因此当坦格利安军溃散后,您将追击的任务托付于我。雷加的残兵逃回君临,我们尾随而至。伊里斯和几千名死士守在红堡,我本以为城门一定是紧紧关闭。” 劳勃不耐烦地摇头接口:“结果你发现我们的人已经占领了城堡,那又如何?” “不是我们的人,”奈德耐着性子,“是兰尼斯特家的人。当时城垛上飘扬的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怒吼雄狮,并非宝冠雄鹿。城池乃是他们靠诡计夺下的。” 当时战火已经蔓烧将近一年,大小贵族纷纷投至劳勃旗下,也有不少仍旧忠于坦格利安家族。势力庞大,世代担任西境守护的凯岩城兰尼斯特家族,却始终远离战场,不理会叛党和保王人士的呼唤。最后,当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亲率一万两千精兵出现在君临城下,表示勤王意图时,伊里斯·坦格利安想必以为自己命不该绝罢。于是疯狂的国王下了他最后一道疯狂的命令,大开城门,引狮入室。 “坦格利安同样也与诡计为伍,”劳勃道,他的怒气又渐渐升起。“兰尼斯特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天要亡坦格利安,他们死不足惜。” “你当时并不在场,”奈德语带苦涩。这个谎言已经伴随他十四年,至今仍时常在梦中骚扰他。“那场仗毫无荣誉可言。” “去你妈的荣誉!”劳勃破口大骂,“坦格利安懂什么狗屁荣誉?去你老家墓窖里问问莱安娜,问她什么叫恶龙的荣誉!” “三叉戟河一役,你已经为她报了仇。”奈德在国王身旁停下马。奈德,答应我,当年,她死前如此低语。 “却不能让她起死回生,”劳勃别转头去,望向灰暗的远方。“诸神都该死,我只求得到你妹妹,他们却硬塞给我一顶狗屁王冠……赢得战争又如何?我只要她平平安安……重回我的怀抱,一切都和原本一样。奈德,我问你,当国王有什么好?管你是国王还是放牛郎,诸神不都一样嘲弄你么?” “陛下,我没法替神灵回答您的问题……我只知道当我骑马进入红堡大厅时,”奈德道,“伊里斯倒卧血泊,墙上龙骨冷冷地看着他。四处都是兰尼斯特的手下,詹姆穿着亮金战甲,外罩御林铁卫的白披风,还有金色的宝剑,那景象直到现在还历历在目。他坐在铁王座上,高耸于众武士之中,狮头面罩下,威风凛凛,好不意气风发!” “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嘛!”国王抱怨。 “当时我人在马上,骑进正殿,穿过一排排巨龙颅骨,我有种感觉,仿佛他们正看着我。最后我停在王座之前,抬头望他。他把黄金宝剑横陈于大腿之上,国王的血从剑尖不断滴落。这时我的人也涌进大厅,兰尼斯特的部队则不断后退。我半个字也没说,只静静地盯着他坐在王位上的模样,耐心等待。最后他笑着站起来,摘下头盔对我说:‘史塔克,可别瞎担心哟,我只是先帮咱们劳勃暖暖位子罢了。不过这把椅子恐怕坐起来不大舒服哪!’” 国王仰头大笑,笑声惊起栖息在附近棕褐长草丛里的乌鸦群,它们嘎嘎惊叫,振翅腾空。“只因为兰尼斯特那小子在我的王位上坐了几分钟,你就叫我别信任他?”他再度放声狂笑,“得了罢,奈德,詹姆当年才十七岁,还是个大孩子。” “不管他是孩子还是成人,都无权坐上王位。” “或许他累了,”劳勃帮他开脱,“杀国王可不是件轻松差事,那该死的大厅里又没别的地方摆屁股。其实,他说的一点不错,不管从哪方面来看,那都是张既狰狞又不舒服的椅子。”国王摇摇头,“好了,如今我知道詹姆不为人知的恶行了,以后就忘了此事。奈德,我对管理国政和机心巧诈实在反胃透顶,全是些跟数铜板没两样的无聊事。来,咱们来好好骑上一段,你从前可是很会骑马的,咱们再尝尝大风在发梢奔驰的爽劲儿。”说完他再度策马前驱,扬长而去,越过坟冢,马蹄在身后溅起如雨泥花。 奈德并未立即跟上。他已经费尽唇舌,此刻只觉得心中充满无边的无助感。他不止一次地质疑自己到底在做什么,走这一遭又究竟所为何事。他不是琼恩·艾林,无法约束国王的野性,教导他以智慧。劳勃终究会任性而为,一如既往,奈德不论好说歹说都改变不了事实。他的归宿是临冬城,是哀伤的凯特琳,是他的爱子布兰啊。 但凡事毕竟不可能尽如人意。艾德·史塔克心意已决,便一踢马肚,朝国王奔去。 14.第14章 提利昂 北境漫漫,一望无涯。 提利昂·兰尼斯特虽然熟读地图,但经过两周以来的一径北行,他深切体会到地图上说的是一回事,实际上却另有蹊跷。 他们和国王的队伍于同一天离开临冬城,冒着细雪,穿过那一片人声马嘶、马车嘎吱和王后轮宫的呻吟。国王大道紧邻着主堡和城下市镇。国王的旗帜与车队,骑士和自由骑手就在该处转向南行,提利昂则与班扬·史塔克和琼恩叔侄二人往北走。 在那之后,天气越趋凄冷,四周更显沉寂。 国王大道逐渐变成一条比森林小路大不了多少的小径。道路西边是崎岖的灰岩丘陵,矮丘顶高耸着一座座守望台。东边则地势低缓,平坦旷野无限伸展,直至极目尽头。石桥跨越汹涌的狭窄激流,农场围绕石墙木梁的聚落。路上来往颇为频繁,日落后极易找到歇脚旅店。 然而好景不长,离开临冬城三日之后,农田退去,只见茂密深林,国王大道也越来越人迹罕至。丘陵则日益陡峭,到了第五天,已经成了山脉,宛如肩负陈雪和陡峭岩峰的灰蓝巨人。当北风吹起,长长的冰针像旗帜一般从高耸的峰峦间飞溅而下。 山在西方,路往东北,蜿蜒穿过树林。班扬·史塔克称这座满是橡树、常青树和黑荆棘,看起来比提利昂所见过任何林子都要古老的森林为“狼林”,每到夜晚,森林里也确实传来远方狼群此起彼落的嚎叫,有时离他们还不甚远。雪诺的白子冰原狼听到便会竖起耳朵,却从不应和。提利昂总觉得那只东西有种令人极端不安的感觉。 扣除小狼不算,他们一行八人。首先提利昂依照兰尼斯特家的排场,带了两个随从。班扬·史塔克则只带着他的私生子侄儿,还有守夜人部队的一些牲口。但当他们在狼林边缘一栋木造庄园过夜时,又有一位叫尤伦的黑衣弟兄加入他们。这个尤伦驼着背,模样颇为阴狠,五官都躲在他那跟制服一般黑的胡子后面,但不难看出他是条汉子。他带了两个来自五指半岛,衣着破烂的农家子弟。“强奸犯。”尤伦冷冷地看着他们说。提利昂顿时领悟,长城上的日子虽然艰苦,但总比阉刑好得多。 五个男人,三个孩子,一只冰原狼,二十匹马,还有一笼鲁温学士托班扬·史塔克捎带的大乌鸦,这样一支队伍,想必是幅相当怪异的景象。 提利昂注意到琼恩·雪诺一路不住打量尤伦和他那两名阴郁伙伴,脸上挂着古怪的表情,似乎有些困恼。尤伦不仅驼背,而且浑身酸臭,须发油腻,虱蚤丛生又衣衫破烂,遍布补丁且甚少清洗。他的两名手下味道更难闻,人则既愚蠢又残忍。 看来那孩子误以为守夜人军团里全是他叔叔这种人了。倘若他真这么想,那么尤伦一帮人对他可算是个错愕的觉醒。提利昂为那孩子难过,他选择的是一条艰难的道路……或者应该说,别人为他选择了这条艰难的道路。 他对孩子的叔叔可没这般好感。班扬·史塔克似乎和他哥哥一样讨厌兰尼斯特家的人,先前当提利昂表示想要同行时,他的反应相当不悦:“兰尼斯特,我话说在前头,长城没旅馆可住的。”他高高在上地盯着他。 “你总有办法安顿我罢,”提利昂答道,“你也看到了,我个子很小。” 当然,没人敢对王后的弟弟说不,所以事情就算这么定了,但班扬依旧很不高兴。“我保证你不会喜欢这趟旅程。”他很不客气地回敬,而自队伍出发以来,他也果真尽其所能让此话成真。 旅行的第一周结束时,提利昂的大腿已因骑马赶路而磨破了皮,小腿抽筋得厉害,而且他冷到了骨子里。但他没有抱怨,他见鬼了才会让班扬·史塔克称心如意。 提利昂倒是在御寒皮衣上扳回一城,原本史塔克故作殷勤地献上一件满溢腥膻,老旧破烂的熊皮,以表现守夜人的济弱扶贫,显然希望他会碍于礼数婉拒,但提利昂微笑着收下。离开临冬城的时候,他带上了所有最暖和的衣服,随即却发现根本不够。这里真是冷得吓人,而且气温还在不断下降。夜里的温度早已降至冰点以下,每当朔风吹起,便如尖刀般割进他最暖和的羊皮衣。想必史塔克此时正为自己一时兴起的骑士精神后悔吧。也许他会从中学到教训:兰尼斯特家人来者不拒,管他什么礼数,只要别人给,我就敢拿。 越往北行,愈加深入狼林的幽暗国度,农庄田舍便更见疏落,终至人迹绝响,骤然遗世独立。 无论扎营拔营,提利昂都帮不上忙。他个子太小,蹒跚跛行只会碍手碍脚。于是他便趁史塔克和尤伦等人搭建帐篷居所,照料马匹,生火取暖之际,裹紧皮衣,揣着酒袋,蹒跚到一边独自读书,这成了他的习惯。 旅行的第十八天,他带着从凯岩城一路携来北方,盛夏群岛酿产的珍贵琥珀甜酒,以及相关龙族佚闻事迹的书——这几册珍贵的典籍乃是提利昂求得艾德·史塔克公爵允许,从临冬城的图书馆拿的——独自走开。 他走到营地的喧嚣之外,激流奔涌、水冷如冰的溪边觅得一方宁静。一株形体怪诞的老橡树恰好为他遮挡寒风。提利昂背靠树干,扯紧皮毛,啜了一口酒后读起关于龙骨的叙述。龙骨含铁量高,故呈黑色,书上如是说,龙骨坚硬如铁,然材质极轻且有韧性,自然亦不怕火。无怪乎多斯拉克人视龙骨弓为稀世珍宝,配上龙骨弓,射手可以轻易超越木制弓箭的射程。 提利昂对龙有种病态的迷恋。当年他初次造访君临,参加姐姐和劳勃·拜拉席恩的婚礼时,就打定主意一定要瞧瞧那些悬挂在坦格利安王座厅墙上的龙头。虽然劳勃国王早已把龙头换成了旗帜和壁毡,提利昂仍不死心,最后总算在阴湿的地窖内找到了它们的收藏处所。 他本以为龙头必定令人叹为观止,甚至叫人望而生畏,却怎么也想不到它们竟会是如此美丽的东西。它们的的确确美得让人目瞪口呆。黑如玛瑙,光滑洁亮,在他的火把映照下仿佛会闪闪发光。他察觉到它们喜欢火,因而特地把火把插进其中一个较大的龙嘴里,果真火光大盛,影子在他身后的墙上大肆舞跃。龙牙宛如一柄柄黑钻石制成的长弯刀,长年浸涤于炽热的烈焰里,火把微焰对它们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当他抽身离去时,他发誓那头巨兽空洞的眼窝是目送着自己离开的。 巨龙头骨一共十九个,最老的寿命已经超过三千年,最幼小的也有一个半世纪那么久。幼龙的头骨也是最小的,那两个畸形怪状,比猎犬的头骨大不了多少,它们是龙石岛上所孵化的最后两只龙,是坦格利安家族最后的两只,或许也是这世界上最后的两只,它们非常短命。 其他的龙头则一个比一个大,最大的三头便是歌谣和传说里最恐怖的巨兽,即伊耿·坦格利安和他的姐妹们攻打古代七国时所骑乘的那三头龙。吟游诗人为他们都取了神的名字:贝勒里恩、米拉西斯和瓦格哈尔。提利昂站在他们的血盆大口间,震慑得说不出话来。瓦格哈尔的咽喉之大,大到你可以骑马进去,当然别想活着出来。米拉西斯体型更加惊人。而最硕大无朋,人称“黑死神”的贝勒里恩,则可一口吞下整只野牛,或是传说中漫游于伊班港以北冰冷荒原上的长毛象。 提利昂在阴湿地窖里伫立良久,盯着贝勒里恩空洞而巨大的眼窝,试着想象眼前这只巨兽生前的模样,想象它开展双翼,横扫天际,口吐烈焰的景象,直到火把燃尽。 他的远祖凯岩王罗伦,曾与河湾王孟恩联军抵抗坦格利安的征服。那是约三百年前的事,当时七大王国真的是各自为政的王国,而非今日大一统国度下的属地。两军合计有六百诸侯,五千骑兵,以及五万以上的雇佣军和步兵。据史家记载,“龙王”伊耿的军力大概只有对手的五分之一,其中多半是从他之前击败的敌手军队中招募而来,忠诚堪忧。 两军在河湾沿岸的沃野平畴中相遇,在遍地结实累累、等待收获的金黄麦田上交战。联军发动冲锋,坦格利安军立时四散溃逃。短短几分钟内,史家又如此写道,连年的征服似乎就要画上休止符……但这只是伊耿·坦格利安和他两个姐妹投入战局之前的那几分钟。 这是历史上唯一一次瓦格哈尔、米拉西斯和贝勒里恩同时出击,后世的吟游诗人称之为“怒火燎原”。 那天共有将近四千名士兵被烧成灰烬,其中包括河湾王孟恩。罗伦王侥幸逃脱,没过多久便向坦格利安家族投降称臣,后来还产下一子,为此提利昂只有感激的份。 “你读那么多书干嘛?” 提利昂闻言抬头,琼恩·雪诺正站在几步以外,好奇地端详他。他用一根手指夹住正读的书页:“看着我,然后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男孩狐疑地看着他说:“你耍什么把戏?我看到你啊,提利昂·兰尼斯特。” 提利昂叹道:“雪诺啊,你是个私生子,却真是够客气。你看到的是个侏儒。你几岁了?十二?” “十四。” “你才十四岁,我却一辈子长不到你现在这个高度。我这双脚又短又畸形,连走路都成问题,骑马还得配着特殊打造的马鞍,才不会摔下去。你有兴趣瞧瞧的话,这马鞍是我自己设计的。假如我不用它,就只能骑孩子的小矮马。我的手臂还算强壮,但仍旧太短,所以永远也成不了好战士。如果我生在普通农家,早被扔在路边等死,不然就是卖进怪物杂耍团。唉,谁知我偏又生在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怪胎更不受欢迎,只因先前众人对我万般期待。你瞧,我爹干了二十年的御前首相,结果我老哥后来竟把国王给宰了,人生就是这样变幻无常。如今我老姐嫁给了新任国王,而我那脾气暴躁的外甥呢,有朝一日则会继任王位,只有我空担着家族的名誉,总得尽点心力,你说对罢?但是要怎么做呢?呵,我的腿太短,头却太大,总算这脑袋对我还算合适,凭着它我很清楚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它就是我的武器。老哥有他的宝剑,劳勃国王有他的战锤,我则有我的脑袋瓜……不过人若要保持思路清晰锐利,就得多读书,就好像宝剑需要磨刀石一样。”提利昂轻敲书皮,“琼恩·雪诺,这就是为什么我读个不停啰。” 男孩静静地听完这番话。他虽然名分上没有史塔克这个姓,却有张地地道道史塔克家人的脸:脸长,严肃拘谨,喜怒不形于色。不论他母亲是谁,想必在他身上没留下多少自己的特征。“那你在读什么?”他问。 “跟龙有关的东西。”提利昂告诉他。 “读这有什么用?世上已经没有龙了。”男孩语气里带着少年独有的确信。 “人们是这样说没错,”提利昂答道,“很可惜,不是吗?我在你这年纪的时候,还经常梦想哪天有自己的龙哪。” “真的吗?”男孩难以置信地说。或许他认为提利昂在寻他开心罢。 “当然是真的了,只要能骑在龙背上,即便是发育不良,畸形扭曲的丑陋小男孩也可以睥睨全世界。”提利昂推开熊皮,站起身来。“以前我常躲在凯岩城深处的地道,燃起火堆,望着熊熊烈焰,一望就是好几个钟头,一边幻想那是魔龙吐出的烈火。有时候我会幻想我老爸被火烧死,有时候则是我老姐。”琼恩·雪诺一脸既害怕又惊奇的表情,提利昂看了哈哈大笑,“小杂种,别用那种眼光看我,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你也有过这样的梦吧。” “我才没有,”琼恩·雪诺害怕地说,“我不会……” “没有?从来没有?”提利昂抬起一边眉毛,“那想必史塔克一家人待你不薄?想必夫人对你也视如己出啰?还有你那异母兄弟罗柏,向来都跟你很亲是罢?为什么不呢?他得到临冬城,你得到的却是绝境长城。至于你父亲大人嘛……他一定也有正当理由,才会把你送去当守夜人……” “不要再说了,”琼恩·雪诺脸色阴沉地怒道,“加入守夜人是神圣的使命!” 提利昂笑笑。“聪明如你,怎会相信这种屁话?守夜人军团是个专门接收全国各地人渣废物的垃圾场,我瞧见了你看尤伦和他手下那两小子的神色,他们就是你的新弟兄,琼恩·雪诺,你可还喜欢?一脸死相的农奴、欠债鬼、盗猎者、强奸犯、小偷,还有像你这样的私生子通通都发配到长城上来,负责防范你奶妈小时候告诉你的各种古灵精怪。往好的方面想嘛,根本就没有什么古灵精怪;可是往坏处想呢,那地方冷得连命根子都要冻掉。不过既然原本就不准你生育后代,我看也没什么关系。” “不要说了!”男孩尖叫着前跨一步,双手握拳,眼看就要掉下泪来。 提利昂突然很荒谬地有股罪恶感,他也朝前走了一步,想拍拍男孩肩膀安慰他,或是道声歉。 那只狼究竟是从什么地方出现的,他自始至终没有瞧见。前一刻他正朝雪诺走去,下一刻已被迎面扑倒在坚石地上,手中的书飞出老远。他被撞得喘不过气来,满嘴都是泥土血污和枯枝腐叶。等他挣扎着想起身,背部却又剧烈地痉挛,一定是摔倒的时候扭了。他气恼地咬紧牙根,勾着一节树根,勉强坐住。“帮帮我罢。”他朝男孩伸出手。 突然,狼又出现在两人之间,它没有吼叫——这只该死的东西从不发出半点声音——只是用那双灿亮的红眼打量他,露出满口尖牙,这就够吓人的了。提利昂咕哝一声缩回地上。“不帮就算了,我就在这里,等你走了再说。” 琼恩·雪诺搓搓白灵厚重的白毛,却笑了。“求我,我就帮你。” 提利昂·兰尼斯特只觉体内一股怒气逐渐酝酿,只好强自按捺。这不是他这辈子头一次遭人羞辱,肯定也不是最后一次,何况这次还是他自讨苦吃。“琼恩,如果你肯出手相助,我将非常感激。”他温和地说。 “白灵,坐下。”男孩命令,冰原狼听罢蹲坐下来,那对红眼却始终不曾离开提利昂。琼恩绕到他身后,把手伸到他腋下,轻松地扶他起来,然后捡书递给他。 “刚才它为什么攻击我?”提利昂问,他斜眼瞟了冰原狼一眼,用手背揩了揩嘴里的血污和泥巴。 “说不定他以为你就是古灵精怪哟。” 提利昂瞪了他一眼,接着放声大笑,那是一股他全然没有预期的原始笑意。“噢,诸神在上,”他笑得差点岔了气,不住摇头,“我想我看起来确实蛮像的嘛!那要是他遇上真的古灵精怪会有何反应啊?” “你不会想知道的。”琼恩拾起酒袋,交还提利昂。 提利昂拉开塞子,侧着头喝了一大口,葡萄酒宛如一团冷火,流过他的喉咙,温暖他的脾胃。他把皮囊传给琼恩·雪诺。“你来点?” 男孩接过酒袋,谨慎地啜了一口。“刚才你说的那些关于守夜人的事,”喝完之后他问,“都是真的?” 提利昂点点头。 琼恩·雪诺神情肃穆地抿抿嘴。“那我就既来之则安之。” 提利昂朝他嘿嘿一笑。“私生子,真有你的。大部分的人宁可否认事实,也不愿面对真相。” “那是大部分的人,”男孩道,“但不是你。” “你说得对,”提利昂同意,“不是我。现在我连龙都很少去想了,这世上没有龙了。”他捡起掉落在地的熊皮。“走,我们还是趁你叔叔没出来找人之前回营去罢。” 回营的路虽然不长,但地面崎岖不平,等到赶回营区,他的双腿已经抽筋得厉害。琼恩·雪诺伸手准备帮他跨越一丛纠结繁密的树根,但提利昂却挥手拒绝了。他要自己走自己的路,一如他这一生。营地是一幅令人欣喜的景象:人们围着一座早已废弃的庄舍倾颓的墙壁,搭起挡风的屏蔽,马儿都已喂饱,营火也生起来了,尤伦坐在一块石头上剥松鼠的皮。浓汤的香味溢满提利昂的鼻腔。他一跛一拐地拖着脚,走到正在搅拌热汤的仆人莫里斯身旁。莫里斯一言不发地把长柄勺递给他,提利昂尝了一口后交回去。“再多加点胡椒。”他说。 班扬·史塔克从他和侄子共用的帐篷里冒出来:“琼恩,你总算回来了。妈的,别一个人到处乱跑,我还以为你给异鬼抓走了。” “他是被古灵精怪抓走的。”提利昂笑着告诉他,琼恩·雪诺也微微一笑。史塔克困惑地朝尤伦望去,那老头只耸耸肩,咕哝了一声,便又低头专心剥皮。 那只松鼠为肉汤添了点美味,当晚他们就围坐在营火边,配着黑面包和硬乳酪吃。提利昂让大家分享他的美酒,直喝到连尤伦都满脸通红。接着,大伙便一个个起身回帐篷去睡了,只剩下抽到头班守夜的琼恩·雪诺。 提利昂照例是最后去睡的人,当踏进手下为他搭建的营房时,他停下脚步,转头回望。只见男孩站在营火边,面色坚毅凝重,深深望进跳跃的熊熊火焰。 提利昂·兰尼斯特哀伤地笑了笑,返身进入营帐就寝。 15.第15章 凯特琳 奈德和两个女儿离开后的第十八天夜里,鲁温学士带着一盏写字灯和账本,来到布兰的病房求见。“夫人,我们该清点账目了,”他说,“这样您才知道这次招待王室的开销。” 凯特琳望着病榻上的布兰,拨开他额间细发,忽然察觉到他的头发长得好长,她得尽快找时间帮他修剪。“鲁温师傅,用不着给我看账目,”她告诉他,视线始终离不开布兰。“我知道宴客的支出有多吓人。把账本拿走罢。” “夫人,国王的手下食量很大,我们得赶紧补充城里的存粮,以免……” 她打断他:“我说过,把账本拿走。这些事交给总管去处理。” “我们没有总管了,”鲁温学士提醒她。他就像只灰鼠,她心想,咬住了就不肯罢休。“普尔随同老爷南下去了君临,以管理艾德大人的家务事。” 凯特琳漫不经心地点点头。“噢,对,我想起来了。”布兰看起来好苍白,她暗自思索不知能否把病床移到窗边,好让他晒点早晨的太阳。 鲁温学士把油灯安置在门边的壁龛里,胡乱捻着灯芯。“夫人,还有好些职务要请您立刻决定。除总管外,我们需要一名新的守卫队长,以替代乔里的位子,还有新的马房总管——” 她的双眼倏地转去,紧紧盯住他。“马房总管?”她的声音如鞭子破空。 老学士显然被吓了一跳。“是的,夫人,胡伦也和艾德大人一起南下,所以——” “鲁温,我儿子支离破碎地躺在这里等死,你却要跟我讨论一个管马的家伙?你觉得我在乎马厩里发生了什么事吗?你觉得那边发生的事和我沾得上一点边吗?如果杀光全城的马可以让布兰睁开眼睛,我会很乐意地亲自动手,你听懂了没有?听懂了没有?” 他低下头。“夫人,我听得懂,但是这些职位等不——” “我来安排。”罗柏道。 凯特琳没听见罗柏的脚步声,但抬头就发现他站在过道里,定定地看着她。她想起自己刚才大呼小叫的举动,脸倏地一红,为自己羞耻。我究竟是怎么了?她只觉得好累,头一整天痛个没完。 鲁温师傅看看凯特琳,又看看她儿子。“我已经列好一份合适人选的名单。”他边说边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交给罗柏。 她的儿子扫了一眼清单上的名字。凯特琳这才发现他刚从外面回来,两颊给冻得红扑扑,头发也被风吹得乱七八糟。“都是很好的人选,”他说,“我们明天再来谈谈这事。”他把名单交还鲁温学士。 “好的,大人。”那张纸立刻消失在他袖子里。 “你先退下吧。”罗柏道。鲁温学士颔首离去,罗柏关上门,转身面对她。她看到他身上还佩了把剑。“母亲,你这又是何苦呢?” 凯特琳一直都觉得罗柏长得最像她。他和布兰、瑞肯、珊莎一样,生有一副徒利家的漂亮颜色——枣红头发、碧蓝眼瞳,如今她再一次在他脸上读出了艾德·史塔克的神色,一种属于北方的坚毅冷峻。“我怎么了?”她困惑地应道,“你怎么能问这种话?你以为我在做什么,我在照顾你弟弟,我在照顾布兰哪。” “这哪叫照顾?自布兰受伤以来,你就没踏出这房间半步,连父亲和妹妹他们南下的时候,你也没到城门口去送行。” “我在这房里跟他们道了别,还在窗边目送他们离去。”当时她苦苦哀求奈德别走,尤其在发生了这种惨剧之后。难道他看不出来现在一切都改变了吗?结果却徒劳无功,他说他别无选择,而他的选择就是南下。“我不能丢下他,哪怕一刻也不行,他随时可能咽下最后一口气。我得守着他,以免……以免……”她握起爱子了无生气的手掌,把他的手指滑过自己的指间。他实在好脆弱好消瘦,手里半点力气也没有,好在透过他的皮肤,仍旧能感觉生命的温暖。 罗柏的语气和缓下来:“母亲,他不会死的,鲁温师傅说危险期已经过了。” “那要是鲁温师傅错了呢?要是布兰需要我时我却不在呢?” “需要你的人是瑞肯,”罗柏语锋转利,“他才三岁,还根本搞不清事态。他只以为大家都不要他了,所以成天跟着我,抱着我大腿又哭又闹,我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了下来,像他小时候习惯的那样咬咬下嘴唇。“妈,我也需要你啊。我很努力在尝试,可我……我一个人做不来啊!”随着这突如其来的情绪激动,他的声音陡地沙哑,凯特琳这才想起他不过十四岁。她好想站起来去抱抱他,但布兰仍旧握着她的手,她没法动弹。 高塔之外传来一声狼嚎,凯特琳不禁浑身颤抖。 “是布兰的狼。”罗柏打开窗,让晚风灌进窒闷的高塔斗室。狼嚎声越来越大,那是一种冷彻心扉的孤绝之音,充满忧郁和绝望。 “别开窗,”她告诉他,“让布兰暖和点。” “他需要听听小狼的叫声。”罗柏道。在临冬城的某处,又有一只狼加入到长嚎的阵容,之后又是一只,这次离高塔比较近。“是毛毛狗和灰风。”在高低起伏、抑扬顿挫的狼嚎声中,罗柏说:“仔细听,你可以分辨出他们。” 凯特琳却仍旧颤抖不已,这不仅因为悲伤,因为寒冷,还因为冰原狼的叫声。夜复一夜,日复一日,狼嚎、凛风和灰暗空寂的城堡,漫无边际地延续,恒常不变,而她的爱子却倒卧病榻,这是她最甜美的孩子,那个爱笑,爱爬,爱做骑士梦的布兰,如今全成了过眼云烟,只怕此生再也听不到他的笑声。思及此处,她泣不成声,不顾一切地自他掌中抽出双手,捂住耳朵,不愿再听外面那骇人的狼嚎。“叫他们别叫了!”她喊,“我受不了,叫他们别叫了,别叫了,就算杀了他们也没关系,只要他们别叫就好!” 她不记得自己何时跌倒在地,但她确实在地上,罗柏扶她起身,用强壮的双臂环住她。“母亲,您别怕,他们绝对不会伤害布兰。”他搀她走到病房角落她的狭窄小床边。“闭上眼睛,”他温柔地说,“好好休息。鲁温师傅跟我说打布兰出事以来您几乎没阖过眼。” “我怎么能休息?”她啜泣,“诸神开眼,罗柏,我不能休息,万一他在我熟睡时过去了,万一……万一……”窗外狼嚎依旧。她高声尖叫,再度捂紧耳朵。“噢,天哪,天哪,关上窗子吧!” “如果你答应我先睡一会儿,我就关。”罗柏走到窗边,就在他伸手去拉的时候,冰原狼的悲鸣中又添加了一种新的声音。“是狗叫,”他专心倾听,“全城的狗都跟着叫起来了,它们以前不会这样的……”凯特琳听见他的呼吸哽在喉咙,便抬起头,只见灯光下他面容惨白。“失火了。”他喃喃道。 失火了,她的第一反应是,救救布兰!“快帮帮我,”她催促,“快帮我把布兰抱起来。” 可罗柏好像根本没听见。“藏书塔失火了。”他说。 透过敞开的窗户,凯特琳看见闪曳的红色亮光。她如释重负,布兰安全了,藏书塔位于城郭之外,火势无论如何没有蔓延到这里的可能。“感谢老天。”她低声轻语。 罗柏看她的眼神仿佛将她当成了疯子,“母亲,请您留在这里,火势扑灭之后我就回来。”说完他便跑了出去。她听见他朝门外守卫发号施令,随后他们三步并作两步急奔下楼。 外面广场上传来“失火了!”的呐喊、尖叫、奔跑的脚步声、受惊的马儿嘶鸣以及惊狂的狗吠。在阵阵不和谐的声响中,她突然发现听不见狼嚎了,不知怎的,冰原狼都安静了下来。 凯特琳走向窗边,心中朝着至高七神默默祷告,以示感激之情。隔着城郭,只见长长的火舌自藏书高塔窗间吐射而出。她望着浓烟直冲云霄,不禁暗自为陷身火海的珍本古籍而惋惜,它们可都是史塔克家族历经多少世代辛苦累积的精华哪。然后她关上了窗。 转过身,她才发现屋里多了一名男子。 “你不该在这儿,”他阴沉地嘀咕,“这里不该有人。” 他穿着一身脏污的褐色衣服,个头很小,浑身散发出马臊味。凯特琳对在马厩工作的仆人了如指掌,却对眼前来人毫无印象。他骨瘦如柴,生了一头软塌的金黄色头发,暗淡的双眼凹陷在皮包骨的脸上,手里握着一把匕首。 凯特琳望望那把刀,再看看布兰。“不。”她说。话卡在喉咙里出不来,传出的只剩最微弱的低语。 想必他还是听到了。“这是为他好。”他说,“反正他跟死人也没两样。” “不,”凯特琳找回了声音,说话大声起来。“不行,不准你这么做!”她箭步奔向窗边想大声呼救,但对方的动作快得惊人,他飞快地伸出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巴,将她的头往后扯,利刃随即架上她的咽喉。他全身臭气熏天,她简直快要窒息。 她双手齐伸握住匕首,死命将之扯离喉咙。耳边传来他的咒骂,虽然指间鲜血淋漓,她却依旧不肯放手。捂住她嘴巴的手钳制得更紧,使她呼吸困难。凯特琳猛力扭头,在上下齿缝间找到他的手,狠狠地咬将下去。男人痛苦地闷哼一声,她又咬紧牙关用力撕扯,迫使他陡地松开手。她满嘴都是血腥,深深吸了口气,然后厉声尖叫起来。男子见状,忙一把攫住她的头发,使劲一推,她踉跄跌步,倒在地上。他站在她身边大声喘息,颤抖不已,右手仍紧握着那把匕首,刃锋上全是血。“你不该在这儿。”他笨拙地重复这句话。 这时,凯特琳看见一道黑影从他身后的门口溜了进来,低低地吼了一声,算不上咆哮,只能说是充满威胁的低语。但他应该还是听见了,因为当狼飞身跃起朝他扑去时,他正准备转身。人和狼同时扑翻在地,卧倒在凯特琳跌落的地方。狼张口便咬,男人的惨叫持续还不到一秒,狼便一扭头,拧下他半个喉咙。 鲜血有如一阵温热的雨溅洒在她脸上。 狼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瞧,嘴巴猩红,湿漉漉的,眼瞳在暗室里闪着熠熠金光。她恍然大悟,这是布兰的狼,当然是了。“谢谢你。”凯特琳轻声说,她的声音微弱而细小。她举起手,却止不住颤抖。小狼轻步走近,闻闻她的手指头,然后用他粗糙但温润的舌头舔了舔指间的鲜血。舔净之后,他静静地转身跃上布兰的病床,在他身边躺下。凯特琳歇斯底里地笑了起来。 后来当罗柏、鲁温学士和罗德利克爵士带着临冬城半数以上的卫士冲进房里时,他们所见到的就是这番景象。当笑声终于止息,他们把她包裹在温暖的毛毯里,带回主堡卧室。老奶妈为她褪去衣物,搀扶她洗了个滚烫的热水澡,并用软布揩去她身上的血污。之后鲁温师傅帮她包扎伤口。她指间的刀伤极深,几可见骨,头皮也因刚才粗暴拉扯掉几撮头发而汩汩流血。老师傅告诉她疼痛才刚开始,要她喝下罂粟花奶以安眠入梦。 最后她总算闭眼沉沉睡去。 再睁眼时,他们告诉她,已经过了四天。凯特琳点头坐起,想起布兰坠楼至今发生的所有事情,充斥血光和悲伤,犹如惊梦一场,但手上的伤痕却告诉她一切都是千真万确。她手脚发软,头重脚轻,思绪却出奇地明晰果决,如释重负。 “我要吃点面包和蜂蜜,”她吩咐仆人,“顺便通知鲁温师傅,说我的伤该换药了。”他们惊奇地看着她,连忙照吩咐行事。 凯特琳忆起自己这些日子来的模样,只觉羞愧无比。她辜负了大家的期望,辜负了她的孩子、她的丈夫和她的家族声望。同样的事绝不会发生第二次。她要让北方人见识见识奔流城的徒利家人有多么坚强。 食物还没送上,罗柏率先赶到。随行的还有罗德利克·凯索和她丈夫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以及肌肉发达,留了一撮棕褐色方正胡子的哈里斯·莫兰。罗柏说他是新上任的侍卫队长。她见到儿子披革裹甲,腰间还佩了剑。 “他到底是谁?”她询问他们。 “没人知道这家伙的名字。”哈里斯·莫兰告诉她。“夫人,他根本不是咱临冬城的人,只是前几个星期有人看到他在城堡附近出没。” “想必是国王的手下,”她说,“或是兰尼斯特家的走狗。他很可能在别人离开后躲了起来。” “很有可能,”哈尔[1]道,“前阵子临冬城里到处都是外地人,谁也说不准他的来历。” “他躲在马厩,”葛雷乔伊说,“从他身上就能闻出来。” “那怎么没人发现?”她口气尖锐地问。 哈里斯·莫兰满脸通红。“除去艾德老爷带去南方的马和咱们送给守夜人的,马厩里没剩下几匹。要躲开马僮本也不是什么难事。或许阿多见着了他,听人说那孩子最近怪怪的,不过他那样单纯的人……”哈尔摇摇头。 “我们找到了他睡觉的地方,”罗柏插进来,“他在稻草堆下藏了个皮袋,里面有九十枚银鹿。” “这么说来我儿的性命还挺值钱。”凯特琳苦涩地说。 哈里斯·莫兰困惑地看看她。“夫人,恕我冒昧,您的意思是这厮打的是公子的主意?” 葛雷乔伊一脸狐疑。“这太疯狂了。” “他正是冲着布兰来的,”凯特琳道,“他从头到尾念个不停,说我不该在这儿。显然他放火引燃藏书塔,以为我会带着所有的卫士冲出去救火。假如不是我伤心得乱了方寸,恐怕他就已经得逞。” “可干吗对布兰下手呢?”罗柏道,“诸神在上,他不过是个弱小的孩子,病体单薄,沉睡不醒……” 凯特琳尖锐地看了她长子一眼。“罗柏,若你想统治北方,就得学着去思考这种问题。你自己想想自己的问题,为什么有人要对一个熟睡的孩子下手?” 他还未及回答,仆人便送上了热腾腾的餐点:有热面包、奶油、蜂蜜和黑莓果酱,培根和白煮蛋,还有乳酪与一壶薄荷茶,比她要求的丰盛许多。接着鲁温师傅也进来了。 “师傅,我儿怎么样了?”凯特琳望望眼前的丰盛食物,却毫无胃口。 鲁温学士低头:“夫人,病情没有变化。” 这正是她原本预期的答案,不多也不少。她的手伤隐隐作痛,仿佛利刃仍存,越割越深。她遣走仆人,回头看着罗柏。“你有答案了吗?” “因为他害怕布兰会醒来,”罗柏道,“害怕他醒来后会说的话或会做的事,害怕他所知道的情况。” 凯特琳替他骄傲。“很好。”她转向新任侍卫队长。“所谓有一就有二,我们得好好保护布兰。” “夫人,您要多少守卫?”哈尔问。 “如今艾德大人不在,我儿就是临冬城主。”她告诉他。 罗柏昂首道:“派一个人守在房里,一个守在门外,不分昼夜,下面楼梯口再派两个。未经我或我母亲的许可,谁也不准接近布兰。” “是的,大人。” “现在就去办。”凯特琳提议。 “让他的狼也待在房里陪他。”罗柏又补了一句。 “对,”凯特琳说,然后又重复了一遍,“这样很好。” 哈里斯·莫兰点头行礼后离开房间。 “史塔克夫人,”侍卫队长离开后,罗德利克爵士问,“您是否注意到刺客行凶用的匕首?” “当时我无暇细看,不过它的锋利我可以确定。”凯特琳苦笑着回答。“为何问这个?” “刺客死时手里还握着那把匕首,我觉得以他的身份地位不足以使用这么精良的武器,所以花了很长的时间仔细研究。刀刃乃是瓦雷利亚钢打造,刀柄的材质则是龙骨。这样的武器不可能出现在他手中,一定是有人交给他的。” 凯特琳颔首沉吟。“罗柏,把门关上。” 他眼神怪异地看了看她,随即照办。 “当下我要告诉你们的事,绝对不许外传。”她对他们说,“我的怀疑只要有任何一部分属实,那么奈德和我的女儿们便是身陷险境,消息一旦走漏很可能就会要他们的命。因此我需要你们宣誓守密。” “艾德大人待我恩如生父,”葛雷乔伊道,“我誓不泄露今日所闻。” “我发誓守密。”鲁温学士说。 “夫人,我也是。”罗德利克爵士应道。 她望望儿子。“罗柏,你呢?” 他点点头。 “我妹妹莱莎认为她丈夫,也就是前任御前首相琼恩·艾林,是被兰尼斯特家所谋杀。”凯特琳对他们说,“我又想起布兰坠楼当天,詹姆·兰尼斯特并未参加国王的狩猎活动,而是留在城内。”满室死寂。“所以我认定布兰并非失足坠楼,”她平静地说完。“而是被抛下去的。” 震慑清楚地写在众人脸上。“夫人,这真是耸人听闻,”罗德利克·凯索道,“就算‘弑君者’,恐怕也做不出这种残害无辜幼儿的事。” “哦,是吗?”席恩·葛雷乔伊反问,“我却很怀疑。” “以兰尼斯特家的野心和傲慢,没有什么是他们做不出来的。”凯特琳答道。 “布兰那孩子以前从没出过事,”鲁温学士沉吟,“临冬城的一砖一瓦他全都了如指掌。” “天杀的,”罗柏咒道,他年轻的脸庞蒙上了愤怒的阴影。“这要是真的,他迟早会付出代价。”他抽出佩剑,举在空中挥舞。“我要亲手宰了他!” 罗德利克爵士怒道:“把剑收起来!兰尼斯特远在几百里之外,你这蠢小子。我告诫过你多少次了?除非迫不得已,否则绝不要拔剑!” 罗柏羞愧地照办,刹那间又显得孩子气。凯特琳对罗德利克爵士说:“看来我儿已经开始佩带武器。” 老教头回答:“我觉得是时候了。” 罗柏紧张地望着她。“早该如此。”她说,“临冬城可能很快就要进入紧急戒备,届时木剑是派不上用场的。” 席恩·葛雷乔伊把手放在自己剑柄上:“夫人,倘若真有战事,我们家族听任差遣。” 鲁温学士拉拉颈间被金属项链磨伤的地方。“我们现在一切都只能猜测。被控谋杀的不是别人,正是当今王后的亲弟弟,这事万不能传到她的耳中。除非我们握有证据,否则不可轻举妄动。” “匕首就是证据,”罗德利克爵士道,“如此精巧的名刀一定有人见过。” 凯特琳明白,若要发掘事实真相,唯有一处可去。“有人必须到君临走一趟。” “我去。”罗柏道。 “不行,”她告诉他,“你要留在这里。无论如何,临冬城都要有史塔克家的人当家。”她看看满脸白须的罗德利克爵士,又看看一身灰袍的鲁温学士,再看看年轻精瘦却冲动莽撞的葛雷乔伊,派谁去好呢?谁最值得信赖?她心里已有了答案。凯特琳挣扎着推开毛毯,只觉裹着绷带的手指僵硬如同磐石,她爬下床。“我亲自去。” “夫人,”鲁温学士道,“这样好吗?兰尼斯特家的人一定会对你的出现起疑。” “布兰怎么办?”罗柏问。这可怜的孩子已困惑得乱了方寸。“你总不能丢下他不管吧?” “能为他做的我都做了,”她伸出受伤的手放在他臂膀上。“他的性命就交给天上诸神和鲁温师傅。你不也提醒过我吗?罗柏,我还有其他的孩子需要考虑。” “夫人,您需要人马护送。”席恩道。 “我叫哈尔带一队守卫随你去。”罗柏说。 “不,”凯特琳说,“大队人马只会惹来不必要的注意。我不希望让兰尼斯特家知道我南下的消息。” 罗德利克爵士辩道:“夫人,那么起码让我跟您一道去。国王大道很危险,您一个女人家不方便。” “我不打算走国王大道。”凯特琳回答。她思量半晌,接着点头表示确定。“两人骑马的话,速度并不比单人慢,却比大队车辆和轮宫快上许多。罗德利克爵士,欢迎你和我同行。我们沿白刃河朝海边走,然后在白港雇船走水路。假如马匹迅速,海风顺畅,我们便可赶在奈德和兰尼斯特家的人之前抵达君临。”到时候,她心里暗想,我们走着瞧。 注释: [1]哈尔是哈里斯的小名。 16.第16章 珊莎 早餐的时候,茉丹修女告诉珊莎,艾德·史塔克大人天亮前就离了营。“国王找他去的,我想肯定又是去外面打猎。听说这附近还有野牛出没哪。” “我从没见过野牛。”珊莎喂了块培根给餐桌底下的淑女,冰原狼像王后般优雅地从她手上衔过去。 茉丹修女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好人家的小姐不在用餐时喂狗的。”她掰开一块蜂窝,让蜜滴到面包上。 “她才不是狗呢,她是冰原狼。”珊莎纠正。淑女伸出粗糙的舌头舔了舔她的手指。“反正父亲大人说小狼可以陪我们作伴。” 修女看来很不服气。“珊莎,你是个好女孩,但只要一说到那只野东西,你就倔得跟你妹妹艾莉亚一个样。”她皱起眉头,“说到艾莉亚,她这会儿又跑哪儿去了?” “她肚子不饿。”珊莎道。她心里很清楚,艾莉亚八成早就溜进厨房,好说歹说地跟哪个厨房小弟讨到一顿丰盛早餐了。 “记得提醒她今天穿得体面些。那件灰色的天鹅绒衣服不错。王后和弥赛菈公主邀请我们过去一同搭乘轮宫,我们可要表现出最好的一面才行。” 珊莎的表现已经好得不能再好。她把栗色长发梳到发亮,然后穿上她最好的蓝丝绒礼服。最近这一个多星期,她天天都在盼望今天的到来。能与王后作伴是至高无上的荣耀,更何况乔佛里可能也在。那可是她的未婚夫呢。虽然他们还要过上好多好多年才会成婚,但每当想到他,她心里总会产生一阵奇怪的悸动。算起来珊莎还根本不了解乔佛里,可她却已经爱上他了。他具有她心目中白马王子的每一项优点,高大英挺,体格强壮,一头漂亮金发。她珍视与他共处的每一个机会,可惜这样的时刻屈指可数。今天她唯一担心的便是艾莉亚。艾莉亚有种把每件事都搞砸的本领,你永远不知道她接下去会闯出什么祸来。“我去跟她讲,”她不太确定地说,“但她爱怎么穿是她的事。”她只能祈祷别太离谱啰。“我可以先告退了吗?” “你去罢。”茉丹修女又拿了一堆面包和蜂蜜,珊莎滑下长凳,跑出旅店大厅,淑女紧跟在后。 门外,人们正忙着拆除大小营帐,把东西装上马车,准备新一天的行程。她在叫骂声和木头车轮的嘎吱声中站立了片刻。这是栋占地广阔,白石砌成的三层建筑,珊莎还没见过比这更大的旅馆。即便如此,却只能容纳国王手下不到三分之一的人手。加上她父亲的随从和沿途加入的自由骑手,国王的队伍已经超过了四百人。 她在三叉戟河畔找到了妹妹。艾莉亚正死命按住娜梅莉亚,想把她身上干涸结块的泥巴刷掉,但显然小狼并不领情。艾莉亚身上穿的正是昨天那套皮革马装,她前天穿的也是这套。 “我看你还是快换件像样的衣服吧,”珊莎对她说,“这可是茉丹修女说的。今天我们要和弥赛菈公主一起搭乘王后的轮宫呢。” “我不去。”艾莉亚一边说,一边试着把娜梅莉亚身上一撮打结的毛梳整齐。“我跟米凯要骑马到河上游的浅滩去找红宝石。” “红宝石,”珊莎不明白,“什么红宝石?” 艾莉亚白了她一眼,仿佛把她当成蠢蛋。“当然是雷加的红宝石啊。当年劳勃国王就是在这儿杀死他夺得王位的。” 珊莎难以置信地望着自己骨瘦如柴的小妹。“不准你去找什么红宝石,公主正等着我们呢,王后邀请的是我们两人。” “我才不管。”艾莉亚说,“轮宫里连扇窗户都没有,什么也看不见。” “外面有什么好看?”珊莎不悦地说。对于这次邀请她可是满心期待,但她蠢笨的妹妹却要搞砸一切,正如她所害怕的。“不过是些田地、农场和村落罢了。” “才不是呢。”艾莉亚固执地说,“哪天你跟我们一起去看看就知道了。” “我最讨厌骑马了,”珊莎激动地说,“只会溅得一身泥沙,浑身酸麻。” 艾莉亚耸耸肩。“别动,”她斥责娜梅莉亚。“我不会伤害你的。”然后她转向珊莎说,“不是啦,穿越颈泽的时候,我一共发现了三十六种以前没见过的花,米凯还给我看了一只蜥狮呢。” 珊莎听了浑身颤抖。他们沿着蜿蜒的堤道,缓慢地通过看似永无止境的黑色泥泞,一共花了十二天的时间方才穿越颈泽。对于这趟旅程,她可是从头痛恨到尾。那里的空气阴湿黏腻,加上堤道太狭窄,夜里连扎营都没办法,只好停留在国王大道上。长年浸泡在腐沼之中的浓密树丛,从道路两旁朝他们步步进逼,枝干间垂下帘幕般的菌类植物。巨大的花朵盛开在烂泥坑里,漂浮在死水潭上。可假如你愚蠢到想离开堤道去采摘,四处随时有流沙等着将你吞噬。密林里有虎视眈眈的毒蛇,水中有半浮半沉的蜥狮,看起来活像长了眼睛和牙齿的黑木头。 想也知道,这些全难不倒艾莉亚。有次她居然满脸堆着马一样的笑容,头发乱成一团,衣服全是泥泞,拎了一束烂兮兮的紫绿花朵回来送给爸爸。珊莎一直希望哪天父亲大人会叫艾莉亚注意礼节,有点她应有的淑女模样,可他从没这么做过,这一次,他反而拥抱她并感谢那些花。简直就是火上添油。 事后大家才知道,那些紫花叫做“毒吻花”,而艾莉亚的双臂果然都起了红疹子。珊莎本以为这次的教训够她受了,没想到艾莉亚却只是笑笑,隔天一听她那朋友米凯说涂上烂泥可以减轻疼痛,便立刻照办,把自己弄得活像个未开化的沼泽女人。这还不止,晚上妹妹脱衣服睡觉时,珊莎注意到她的手臂和肩膀上有不少擦伤,深紫的瘀青和褪色的黄绿脏东西。这些究竟是她打哪儿弄来的,恐怕就只有天上的七神知道了。 瞧她现在吧,艾莉亚仍旧没完没了,一边梳理娜梅莉亚的毛团,一边絮絮叨叨这次南下的所见所闻。“上星期我们找到一座很阴森的瞭望塔,昨天我们才追赶了一大群野马。你真该来看看它们一闻到娜梅莉亚拔腿就跑的模样。”小狼在她的魔掌下扭个不停,艾莉亚又叱道,“别闹,还有一边要弄呢,瞧你全身都是泥巴。” “你不该擅自脱队,”珊莎提醒她,“父亲大人说过的。” 艾莉亚一耸肩:“我又没跑远。反正有娜梅莉亚陪在身边。况且我也不是每次都脱队,有时候跟着货车一起走,到处串串门子也挺有意思。” 艾莉亚专门结交哪些人,珊莎太清楚了:侍从、马夫与女仆,老头子和不穿衣服的小孩,还有满嘴粗话,出身低贱的自由骑手。艾莉亚跟任何人都能做朋友,而米凯是最糟糕的一个:他是个屠夫的学徒,十三岁,野得很,躺在运肉的货车上,看起来活像只待宰的猪。光瞧见他就足以令珊莎作呕,谁知艾莉亚却宁可与他为伍。 珊莎觉得自己快要失去耐性。“你一定要跟我去,”她语气坚定地告诉妹妹,“你不能拒绝王后的邀请,茉丹修女正等着你呢。” 艾莉亚充耳不闻,她突然猛力一刷,娜梅莉亚吃痛,低吼一声,扭头便跑。“你给我回来!” “等下有柠檬蛋糕和茶可吃喔。”珊莎继续说,摆出一副大人说理的口吻。淑女蹭了蹭她的脚,珊莎用她喜欢的方式帮她搔搔耳朵,淑女便后脚蹲地,在她身边坐了下来,看着艾莉亚追赶娜梅莉亚。“当你可以舒舒服服靠着羽毛枕头,和王后一起享受蛋糕时,怎么会想骑着臭马,弄得四肢酸痛,满身大汗呢?” “我不喜欢王后。”艾莉亚随口道。珊莎听了倒抽一口冷气,即便是由艾莉亚口中说出来,她仍旧十分震惊。但艾莉亚却满不在乎地继续下去,“她连让我带娜梅莉亚都不准。”她把梳子往腰带上一插,偷偷地朝她的小狼走去。娜梅莉亚小心翼翼地看着她逼近。 “御用轮宫本来就不是让狼撒野的地方。”珊莎说,“而且你也知道弥赛菈公主很怕它们。” “弥赛菈是个小娃娃。”艾莉亚一把攫住娜梅莉亚的脖子,可她才拔出梳子,冰原狼便使劲一扭逃开了。艾莉亚气得丢下梳子。“你这个大坏蛋!”她吼道。 珊莎不禁微笑。以前临冬城里的驯兽长法兰曾对她说过,有什么样的主人就会养出什么样的动物。她轻轻抱了淑女一下,淑女舔舔她的脸颊,珊莎咯咯直笑。艾莉亚听见笑声,旋身怒视道:“我不管你怎么说,我就是要去骑马。”她那张又长又顽固的马脸露出一种即将任性而为的表情。 “老天爷,艾莉亚,有时候你才真像个小孩子。”珊莎道,“那我就自己去啰。你不去更好,这样我和淑女就可以把所有的柠檬蛋糕吃完,好好享受美好时光。” 她转身要走,艾莉亚却在她身后叫道:“他们也不会让你带上淑女的。”珊莎还没想好如何回嘴,她便沿着河岸追赶娜梅莉亚,跑得不见人影了。 珊莎觉得既孤单又羞愤,只好独自返回下榻的旅店,她知道茉丹修女一定在等她。淑女静静地走在她身边,走着走着,她的眼泪便掉了下来。她只不过希望一切都像歌谣里描绘的那样顺利美好,为何艾莉亚偏偏不能当个甜美优雅又善良的好女孩,像弥赛菈公主那样呢?有个那样的妹妹该有多好啊。 珊莎怎么也想不透,年龄仅仅相差两岁的姐妹,个性怎么会差那么多。艾莉亚要是个私生女就好了,就像她们的私生子哥哥琼恩。说老实话,艾莉亚连长相都跟琼恩非常神似,两人都有史塔克家的长脸和棕发,却完全没有他们母亲的容貌与肤发。听别人闲话,琼恩的妈妈不过是一介平民而已。珊莎小时候,有一次忍不住问母亲是否弄错了,会不会是什么古灵精怪把她真正的妹妹给抱走了?但母亲只笑笑,然后说没这回事,艾莉亚的确是她女儿,也是珊莎的亲妹妹。珊莎想不出母亲有什么理由要骗她,便把她的话当真了。 好在走近营地,方才的种种不快便都被她抛在脑后。王后的行宫外正聚集了一群人,珊莎听见他们兴奋的交谈,像是大群蜜蜂嗡嗡作响。行宫的大门敞开,王后站在木头阶梯的最上层,对着人群里的某人微笑。珊莎听见她说:“两位大人,重臣们真是太周到了。” “发生了什么事?”她问一个认识的侍从。 “御前会议派人从君临来迎接我们。”他告诉她。 珊莎迫不及待想瞧瞧,便让淑女走在前面开路。人们见了冰原狼纷纷躲避。等她靠得够近,只见两名骑士单膝跪在王后面前,他们的铠甲做工之精细华丽,看得她眼睛都傻了。 其中一名骑士穿了一套雕工繁复,上了瓷釉的白鳞甲,灿烂得活如一片覆盖初雪的洁白大地,白色银线和钩扣在阳光下熠熠发光。待他取下头盔,珊莎才发现他是个老人,一头白发和他的铠甲颜色一般。虽然如此,他看起来却老当益壮,一举一动甚是优雅。他的双肩垂系着象征御林铁卫的纯白披风。 他的同伴年约二十,一身精钢打造的深绿铠甲,绿如密林。他是珊莎所见最英俊的男子,体格高大魁梧,黑玉般的及肩长发衬托出他修整干净的脸庞,那双带着笑意的蓝眼,正好与盔甲的颜色相映成趣。他怀抱一顶鹿角盔,两只华丽的鹿角金光闪闪。 珊莎起初没注意到第三个陌生人。他形容憔悴,神情冷酷,并未和其他人一样屈膝下跪,而是独自站在他们的坐骑旁,默默地观望。此人满脸麻子,没有胡须,两眼深邃,面颊凹陷。虽然并不老,头发却没剩几根,只在双耳上面冒出几撮,不过他把这些仅存的头发留得跟女人家一样长。他在硬皮衣外罩上铁灰色的锁子甲,虽式样平凡,毫无装饰,却历尽沧桑,看得出岁月的痕迹。在他右肩之后,可以见到一把脏污的皮革剑柄,大抵是他双手巨剑太长,没法佩在腰间。 “国王外出打猎,等他回来见到你们,定会大感欣慰。”王后正对眼前跪着的两名骑士说话,但珊莎的视线却始终离不开第三个人。他似乎也察觉到她凝视的压力,缓缓地转过头来。淑女向他咆哮,珊莎·史塔克只觉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排山倒海地将她淹没。她踉跄后退,结果撞到了别人。 一双强而有力的手稳住她的肩膀,珊莎起初以为是父亲,但待她回头,朝下看着她的却是桑铎·克里冈那张烧烂的脸,他的嘴角牵动起一抹似笑非笑。“你在发抖啊,小妹妹。”他粗声道,“我有这么可怕么?” 他真的就那么可怕,自从珊莎初次看到那张被火毁容的脸以来,始终这么骇人。虽然如此,此际珊莎对他的恐惧却远不及对另一个人的一半。但她还是挣脱了他的掌握,“猎狗”哈哈大笑,淑女抢进两人中间,发出一阵低吼。珊莎蹲下去双手环住小狼。这时他们反成了四周注目的焦点,她可以感觉到大家的视线都停留在自己身上,还听见此起彼落的窃窃私语和笑声。 “是只狼哪。”有人说,然后又有人说,“见鬼,那是冰原狼。”先前那个人接口问,“它在这儿干吗?”这时“猎狗”厉声回答,“史塔克家的人养狼当保姆。”珊莎这才发现先前那两位陌生的骑士正手里持剑俯视着她和淑女。这下她越发惧怕,更觉羞耻,泪水充满了眼眶。 她听见王后说:“乔佛里,快去保护她。” 然后她的白马王子就出现在她身边了。 “不准欺负她。”乔佛里道。他站在她身旁,穿着一身漂亮的蓝色羊毛衣和黑皮革外套,满头金发宛如艳阳下的王冠。他伸手搀扶她起身。“亲爱的小姐,你怎么了?你在怕什么呢?这儿没人会伤害你的。你们通通把剑收起来,这只狼不过是她的小宠物罢了,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他看看桑铎·克里冈。“还有你这只狗,滚远点罢,你吓到我的未婚妻了。” 向来忠心耿耿的“猎狗”鞠了个躬,安静地穿过人群离开。珊莎勉强站稳脚步,觉得自己活像个蠢蛋。她可是堂堂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大小姐,有朝一日还要做王后的呢。“王子殿下,我怕的不是他。”她试图解释,“是另外那位。” 两位新来的骑士互望一眼。“派恩吗?”穿着绿甲的年轻人笑问。 身着白甲的老人温柔地对珊莎说:“好小姐,有时连我见了伊林爵士也会怕。他看起来的确挺吓人的。” “本该如此。”王后说着步下轮宫,围观的人群纷纷让路。“国王的御前执法官就是要让坏人惧怕,否则便表示你选择的人并不胜任。” 珊莎总算想到该如何应对。“这么说您肯定找对人了,王后陛下。”她说。四周立时响起一阵哄笑。 “小妹妹,这话说得好。”白衣老人道,“果然不愧是艾德·史塔克的掌上明珠。我很荣幸认识你,虽然这次的会面有些离奇。我乃御林铁卫的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 珊莎知道这个名字,此时茉丹修女多年来的悉心调教派上了用场。“您是御林铁卫队长,”她说,“是吾王劳勃的朝廷重臣和以前伊里斯·坦格利安的御林铁卫。尊贵的骑士,认识您是我的荣幸。即便身处遥远的北方,诗人依旧歌颂‘无畏的’巴利斯坦的丰功伟绩。” 绿甲骑士又笑了,“应该是‘老迈的’巴利斯坦才对。小妹妹,马屁可别拍过头,这家伙已经够自命不凡了。”他朝她微笑,“小狼女,如果你也说得出我是谁,我才真相信你是我们首相的女儿。” 在她身边的乔佛里挺直身子:“称呼我未婚妻的时候客气点。” “我说得出的。”珊莎连忙接口,企图缓和王子的怒意。她对绿甲骑士笑道:“大人,您的头盔上有两只金色鹿角,这是王室的标志。劳勃国王有两个弟弟,而您又这么年轻,只可能是风息堡公爵和朝廷重臣蓝礼·拜拉席恩,我说的可对?” 巴利斯坦爵士忍俊不禁:“他年纪这么轻,只可能是个没礼貌的捣蛋鬼,像我这么说才对。” 蓝礼公爵听了哈哈大笑,旁人也随声附和,几分钟前的紧张气氛消失无踪,珊莎也渐渐觉得舒坦……直到伊林·派恩爵士挤开两个人,毫无笑容,一言不发地站到她面前。淑女露出利齿咆哮,吼声中充满敌意,但这回珊莎轻拍她的头,要她安静。“伊林爵士,假如我冒犯到您的话,我很抱歉。” 她等着对方的回答,却始终没有等到。刽子手就这么看着她,他那双苍白无色的眼睛仿佛能褪去她每一件衣服,剥开肌肤,直到她的灵魂赤裸裸地呈现在他面前。最后他转身离去,依然未吐半字。 珊莎不懂这是怎么回事,于是转头向她的王子求助:“王子殿下,我做错了什么?为何他不愿跟我说话?” “咱们伊林爵士这十六年来似乎都不爱讲话哦。”蓝礼公爵挂着一抹促狭的笑容解释。 乔佛里非常嫌恶地看了他叔叔一眼,执起珊莎的纤纤玉手。“伊里斯·坦格利安叫人用烧红的钳子把他舌头给拔了。” “如今他改用剑说话,”王后道,“爵士先生精忠报国,其操守毋庸置疑。”然后她满脸堆欢,“珊莎,今日我要和这几位爵爷商谈国是,顺便等国王和你父亲回来。恐怕你和弥赛菈的约定要延期了,请代我向你的好妹妹致歉。乔佛里,或许你今天愿意陪陪我们这位贵客?” “母亲大人,那是我的荣幸。”乔佛里郑重其事地说,他挽起她的手,领她离开轮宫,珊莎顿时觉得幸福得飞上了天。和她的白马王子相处一整天!她崇拜地望着乔佛里,想起他方才把她自伊林爵士和“猎狗”手中拯救出来的样子,要多勇敢有多勇敢,简直就像诗歌里写的一样,就像“镜盾”萨文击败巨人救出戴丽莎公主;或是“龙骑士”伊蒙王子为了破除谣言,保护奈丽诗王后名节,与邪恶的莫格尔爵士决战的故事。 乔佛里隔着衣袖的碰触更让她心跳加速。“你想做点什么呢?” 我只想和你在一起啊,珊莎心想,但她说:“王子殿下,您想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乔佛里想了想。“我们可以去骑马。” “噢,我最喜欢骑马了。”珊莎道。 乔佛里回头看看跟在他们身后的淑女。“你的狼会吓到马,而我的狗好像也吓着了你,不如我们把他们都留在这儿,自己出去玩,你看怎么样?” 珊莎迟疑了一会儿。“您觉得好就好,”她犹豫道,“我想我得先把淑女绑起来。”可她还有些地方没听懂。“其实我不知道您养了狗……” 乔佛里笑道:“他是我妈的狗,她叫他负责保护我,他就这么跟着我了。” “原来您指的是‘猎狗’。”她边说边懊恼自己反应迟钝,假如她是个笨蛋,那么王子是决计不会爱她的。“这样做好吗?” 乔佛里王子听了似乎有点不高兴。“小姐,用不着害怕,我都快成年了,我可不像你哥哥只会用木头剑,我有这个。”他抽出佩剑给珊莎看。那是把经过巧妙微缩,恰好适合十二岁男孩需要的长剑,剑身是城里精钢打造,泛着蓝光,两面开刃,剑柄裹着皮革,尾端则是一个黄金做的狮头。珊莎看得连声赞叹,乔佛里相当满意。“我叫它‘狮牙’。” 于是他们把冰原狼和保镖抛在脑后,沿着三叉戟河北岸往西行去,除了“狮牙”以外,没有别的同伴。 这是个神奇而灿烂的日子,温暖的空气里弥漫花香,这儿的树林有种珊莎在北方的林子从未见到的柔和之美。乔佛里王子的坐骑是匹健步如飞的红鬃骏马,他驾驭马儿的方式更是横冲直撞,速度极快,珊莎得死命驱赶胯下母马才能跟上。今天也是个适合冒险的日子。他们沿着河岸搜索洞穴,把一只影子山猫赶回巢穴。肚子饿的时候,乔佛里循着炊烟找到乡间庄园,吩咐他们为王子和他同行的女士准备食物和葡萄酒。于是他们享用了刚从河里捕来的新鲜鳟鱼,珊莎则一辈子没喝过这么多酒。“父亲大人只准我们喝一杯,而且只能在宴会上。” “我的未婚妻爱喝多少就喝多少。”乔佛里边说边为她斟满酒杯。 酒足饭饱后,他们策马缓行。乔佛里唱歌给她听,他的嗓音高亢甜美、纯净无瑕。珊莎喝多了酒,觉得有点晕眩。“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她问。 “再等一会儿。”乔佛里道,“古战场就在前面,绿叉河转弯的地方。你知道罢,那便是我父亲杀死雷加·坦格利安的地方。他一挥手就敲碎对方的胸膛,咯啦,铠甲打得稀烂。”乔佛里挥舞着假想的战锤向珊莎示范。“后来我舅舅詹姆杀掉老伊里斯,我爸就当上了国王。咦,那是什么声音?” 珊莎也听到从林子里传来阵阵木头敲击声。喀啦喀啦喀啦。“我不知道,”她说,但心里却紧张起来。“乔佛里,我们回去吧。” “我要瞧个究竟。”乔佛里掉转马头,朝声音的来源骑去,珊莎迫不得已,只好跟上。噪音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清晰,的确是木头碰撞的声响。待他们骑得更近,还听见沉重的喘气和隔三差五的闷哼。 “那儿有人。”珊莎不安地说。她发现自己想着淑女,盼望她的冰原狼此刻陪在身边。 “有我在不用怕。”乔佛里从剑鞘里拔出“狮牙”,金属和皮革的摩擦却让她浑身颤抖。“走这边。”说着他策马穿过一排树林。 树林彼端有片空地,地势恰好俯瞰河流。他们在这里找到一对正玩着骑士游戏的男孩女孩,两人正以木棍——其实是扫帚杆——为剑,在草地上横冲直撞,精力充沛地相互砍杀。男孩的年龄要大几岁,个子则足足高出一头,体格也强壮许多,处于发动攻势的一方。女孩一身干瘦,穿着脏兮兮的皮衣,正手忙脚乱地抵挡男孩的攻击,却无法完全避开。当她试图反击时,被对方用剑挡住,并将她的剑往旁一扫,顺势用力劈她手指。她痛得立刻丢下武器大叫。 乔佛里王子哈哈大笑。男孩睁大眼睛吃惊地转过头来,随即一松手,木棍落地。女孩瞪着他们,一边吮着指关节想把刺吸出来,珊莎吓坏了。“艾莉亚,是你吗?”她难以置信地惊呼道。 “走开。”艾莉亚眼里满是愤怒的泪水,大声地朝他们嚷嚷,“你们来这里做什么?不要管我们的事。” 乔佛里看看艾莉亚,又看看珊莎,目光扫了几遍。“这是你妹妹?”珊莎红着脸点头。乔佛里转而仔细审视那名男孩,他是个满脸雀斑,一头浓密红发的丑陋少年。“小子,你又是谁?”他以命令的口吻问,丝毫没在意对方年纪还大他一岁。 “我叫米凯,”男孩低声说,他认出眼前的王子,连忙移开视线。“王子殿下。” “他是屠夫的学徒。”珊莎解说。 “他是我朋友,”艾莉亚语气尖锐地道,“你们别欺负他。” “杀猪小弟也想当骑士,是吗?”乔佛里翻身下马,手中握剑。“屠夫小弟,把你的剑捡起来。”他眼里闪着愉悦的光芒,“咱们来瞧瞧你够不够格。” 米凯吓得伫立原地。 乔佛里朝他走去。“快啊,快捡,难道你只敢欺负小女生?” “大人,是她逼我的,”米凯说,“是她逼我这么做的。” 珊莎只须瞄艾莉亚一眼,看见妹妹倏地红了脸,便知男孩所言不假。但乔佛里听不进去,刚喝的那些酒让他性子野了起来。“你到底捡还是不捡?” 米凯摇头:“大人,这不过是根木棒,不是剑,只是根棍子罢了。” “你也不过是个杀猪小弟,根本不是骑士。”乔佛里举起“狮牙”,剑尖指着米凯眼睛下方的脸颊,屠夫学徒站在原地颤抖。“刚才你打的是我这位小姐的妹妹,你知不知道?”一朵殷红的血花在剑刺入的地方绽放,男孩的脸上缓缓流下一道红线。 “住手!”艾莉亚尖叫,随即一把抓起刚才掉落的木棍。 珊莎好害怕。“艾莉亚,你别插手。” “我不会把他……伤得太厉害。”乔佛里王子告诉艾莉亚,他的视线自始至终没离开屠夫的小徒弟。 艾莉亚朝他扑去。 珊莎见状急忙跳下马,但已经太迟了。艾莉亚双手握住木棒,朝王子后脑狠狠一敲,只听喀啦一声,棍子应声开裂。乔佛里则踉跄旋身,大声骂着粗话。米凯拔腿便往林子里冲。艾莉亚挥棒再打,但这回乔佛里举起“狮牙”,把她手中的扫帚棍打断、震飞。他后脑勺全是血,眼里燃烧着怒火,珊莎拼命尖叫:“住手,你们两个都住手,你们把事情都搞砸了。”但没人听她的话。艾莉亚捡起石块朝乔佛里的头掷去,却打中了他的马。血红色的骏马扬起前腿,跟在米凯后面狂奔。“住手!不要打了!”珊莎尖叫。乔佛里挥剑朝艾莉亚猛砍,嘴里不停喝骂着可怕的脏话。这时艾莉亚也害怕得急步后退,但乔佛里节节进逼,把她逼到没有退路的林边。珊莎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无助地在旁观望,视线几乎被泪水所掩盖。 说时迟,那时快,一团灰影从她身边闪过,下一刻娜梅莉亚已跃上乔佛里右手,张口便咬。狼把人扑倒在地,他手一松剑便掉落,人和狼双双在草地上打滚,狼不停咆哮撕扯,王子则惨叫连连。“把它弄走!”他尖叫道,“快把它弄走!” 艾莉亚的声音如鞭子破空。“娜梅莉亚!” 冰原狼立时放开乔佛里,跑到艾莉亚身边。王子躺在草丛里,抱着受伤的手臂啜泣。他的衣服上全是血。艾莉亚说:“她也没把你……伤得太厉害嘛。”她捡起“狮牙”,站在他跟前,双手握剑。 乔佛里抬头看到她,发出害怕的呜咽。“不要,”他说,“不要伤害我,不然我要去告诉妈妈。” “你别欺负他!”珊莎对妹妹尖叫。 艾莉亚猛地一旋身,用尽全身力气把剑抛了出去。宝剑飞过河面,蓝钢打造的剑身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最后扑通一声掉进水里,霎时便沉了下去。乔佛里见状又是一声呻吟。艾莉亚跑向她的坐骑,娜梅莉亚跟在她后面。 她们离开后,珊莎走到王子身旁。他痛苦地紧闭双眼,呼吸急促。珊莎在他身旁跪下。“乔佛里,”她抽噎道,“噢,看看她们做了什么好事,把你伤成这样。我可怜的王子,你别害怕,我这就骑马去刚才的庄园,找人来帮忙。”她伸手温柔地拨开他柔软的金发。 他猛然睁开双眼,眼里只有恨意和最彻底的轻蔑。“那就滚罢。”他对她啐了口唾沫。“还有,不—准—碰—我。” 17.第17章 艾德 “老爷,找到她了。” 奈德立刻起身。“是我们的人,还是兰尼斯特家的人找到的?” “是乔里找到的。”管家维扬·普尔回答,“小姐没有受伤。” “谢天谢地。”奈德道。他的部下已经找了艾莉亚四天,王后的人马也同时出动。“她在哪儿?叫乔里立刻把她带来。” “老爷,对不起。”普尔告诉他,“城门的守卫是兰尼斯特家的人,乔里带她进来时他们马上通报了王后,结果她被直接带到国王那里去了……” “这女人该死!”奈德大步朝门口走去。“去找珊莎,然后把她带到会客厅,到时候可能会需要她出面作证。”他火冒三丈地走下高塔楼梯。前三天他亲自率领搜寻队,自打艾莉亚失踪,他几乎没阖过眼。到今早上,他心痛外加疲倦,连站都快站不稳了。然而现在他怒火中烧,全身充满了力量。 穿过城堡庭院时有人出声叫他,但奈德行色匆忙,根本无暇理会。他本想迈步开跑,可再怎么说他总是御前首相,首相多少得维持一定的尊严。他很清楚众人的眼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人们正四下窃窃私语,讨论他会作出什么举动。 这座城堡连同周围的土地都很朴素,位于三叉戟河以南,离河边只有半日骑程。先前王家车队不请自来地进驻城堡,成为城主雷蒙·戴瑞爵士的座上客,同时沿河两岸搜索艾莉亚和那屠夫小弟。他们实在称得上是不速之客。雷蒙爵士虽向国王称臣,但当年戴瑞家可是打着雷加的真龙旗帜在三叉戟河为勤王奋战的望族之一,他三位兄长通通命丧于斯,而这事不论劳勃还是雷蒙爵士都没有忘记。如今国王的队伍、戴瑞家的部众、兰尼斯特家和史塔克家的人马通通拥进狭小的城堡中,紧张的气氛可想而知。 国王把雷蒙爵士的会客厅临时征来处理公务,奈德果然在此找到他们。他冲进房间时,里面已经挤满了人。太拥挤了,他心想,假如没这么多人,他和劳勃应该可以私下心平气和地解决此事。 劳勃脸色凝重,整个人跨坐在长厅尽头戴瑞的高位上。瑟曦·兰尼斯特和她儿子站在他身旁。王后把一只手搭上乔佛里的肩膀。男孩的手臂仍旧扎满厚重的丝质绷带。 艾莉亚孤零零地站在大厅中央,只有乔里·凯索陪着她,每一只眼睛的视线都集中在她身上。“艾莉亚。”奈德大声唤道。他朝她走去,靴子在石地板上铿锵作响。她一看到他立刻大叫出声,随即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 奈德单膝跪下,把她搂进怀里,她浑身颤抖不停。“对不起,”她啜泣道,“对不起,对不起!” “我知道。”他说。在他怀中的她实在好瘦小,不过是个骨瘦如柴的小女孩。很难想象她竟能闯出这么大的祸。“你有没有受伤?” “没有。”她一脸污泥,眼泪在脸颊上留下了粉红色的痕迹。“只是有点饿,我吃了点野莓,但没别的东西吃。” “我们马上就给你弄吃的。”奈德向她保证,然后他起身面对国王。“你这是什么意思?”他环视大厅,寻找友善的面孔,然而除了他自己的部属以外,寥寥无几。雷蒙·戴瑞爵士面无表情,蓝礼公爵似笑非笑,谁也弄不清他究竟在想什么,老巴利斯坦则是神色沉重。余众都是兰尼斯特的人,自然个个满怀敌意。唯一算得好运的是詹姆·兰尼斯特和桑铎·克里冈此刻率领搜索队去了三叉戟河北岸,因此都不在场。“找到我女儿为什么不通知我?” 他本是对劳勃说话,瑟曦·兰尼斯特却抢先开口:“放肆!你竟敢用这种口气对国王说话!” 听到这话,国王动了动。“女人,你给我闭嘴。”他斥道,接着坐直身子,“奈德,不好意思,我没有吓她的意思,只是想先把她带过来,早点了结这桩事比较好。” “你指的是哪桩事?”奈德的声音冷若冰霜。 王后踏步向前。“史塔克,你自己很清楚。你这野丫头和那杀猪的联手攻击我的宝贝儿子,她那只野狼差点就咬断他一条胳膊。” “才不是这样,”艾莉亚高声道,“她只咬了他一下,而且是因为他先欺负米凯。” “乔佛里已经把事情经过都告诉我们了,”王后道,“你和那屠夫学徒一边用棍子打他,一边放狼咬他。” “事情不是这样的。”艾莉亚眼泪又快掉下来了,奈德连忙伸手拍拍她肩膀。 “明明就是这样!”乔佛里王子坚持,“他们一起围攻我,她还把‘狮牙’丢进河里!”奈德发觉他说话时正眼都不瞧艾莉亚一眼。 “你说谎!”艾莉亚大叫。“你住嘴!”王子吼回去。 “够了!”国王大吼着从椅子上站起来,声音里充满了恼怒。四周立时安静,他吹胡子瞪眼地对艾莉亚说:“孩子,你现在把事情经过告诉我,原原本本地告诉我,老老实实地讲。要知道欺骗国王可是滔天大罪。”然后他转向儿子,“等她说完自然会轮到你,在那之前,你给我把嘴闭上。” 当艾莉亚开始陈述事情始末时,奈德听见身后大门开启。他往后一瞄,只见维扬·普尔带着珊莎走了进来。他们静静地站在厅堂后方听艾莉亚说话。当她说到把乔佛里的剑丢进三叉戟河那段时,蓝礼·拜拉席恩忍不住哈哈大笑,国王则怒发冲冠,“巴利斯坦爵士,请护送我弟弟出去,免得他笑岔了气。” 蓝礼公爵止住笑。“哥哥真是太周到了。我自己可以找到路。”他朝乔佛里一鞠躬,“待会儿你或许可以告诉我,一个干巴巴的九岁小女生究竟是怎么用扫把棍打落你的武器,然后丢进河里的。”大门关闭之际,奈德还听见他说:“好个‘狮牙’。”说完又是大笑不已。 接着轮到乔佛里说他那个大相径庭的版本,他的脸色非常苍白。儿子说完之后,国王沉重地起立,看样子恨不得能及早脱身。“你叫我怎么办?他说的是一回事,而她说的却完全是另一回事。” “当时在场的不止他们两人。”奈德道,“珊莎,过来。”艾莉亚失踪的那天夜里,奈德听珊莎讲过事情经过,他知道实情为何。“告诉我们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的长女犹豫不决地走向前。她穿着一件绣白边的蓝色天鹅绒洋装,脖子上挂了条银链,蓬松的红褐头发梳得发亮。她对妹妹眨了眨眼,接着又看看王子。“我不知道,”她噙着眼泪说,仿佛想拔腿就逃。“我不记得了,事情发生得好快,我没看见……” “你这个烂货!”艾莉亚狂叫。她像一支利箭般朝她姐姐飞扑过去,把珊莎撞倒在地板上,使劲地拳打脚踢。“骗子,骗子,骗子,骗子。” “艾莉亚,住手!”奈德喝道。当乔里把她从她姐姐身上拉开时,她双脚还兀自踢个不停。奈德扶起珊莎,她脸色苍白,浑身颤抖。“你没受伤吧?”他问。但她只是怔怔地望着艾莉亚,仿佛充耳不闻。 “这丫头跟她那只脏东西一个野德行。”瑟曦·兰尼斯特说,“劳勃,她非受罚不可。” “七层地狱啊,”劳勃咒道,“瑟曦,你看看她,她是个小孩子,你要我怎么办?打她几鞭游街示众吗?该死,不过就是小孩打架,现在没事了,也没什么严重后果。” 王后气坏了。“小乔手上一辈子都会留着疤痕。” 劳勃·拜拉席恩看了看他的长子。“那就留着吧,或许这会给他一点教训。奈德,好好管教你女儿,我也会好好管教我儿子。” “国王陛下,我乐意之至。”奈德如释重负。 劳勃正准备走开,没想到王后还不肯罢休。“那只狼又该怎么办?”她叫住他。“那只蹂躏你儿子的禽兽该如何处置?” 国王停下脚步,转身皱眉道:“我倒是把那头该死的狼给忘了。” 奈德看见艾莉亚在乔里怀中绷紧身子,乔里连忙开口:“陛下,那只狼一点影子都没有。” 劳勃看来并无不悦。“找不到?那就算了。” 王后则提高音量:“把狼皮给我剥来的,赏金龙一百枚!” “这毛皮还真贵。”劳勃咕哝,“臭女人,我没兴趣,你要买就用你他妈兰尼斯特家的钱去买。” 王后冷冷地看着他,“想不到你如此吝啬。我以为我嫁的国王会赶快为我找来狼皮铺床。” 劳勃脸色一沉,怒道:“没狼还能铺得满床狼皮,你当我会变魔术?” “谁说我们没有狼?”瑟曦·兰尼斯特说。她的语气非常沉静,但那双碧眼里却闪着胜利的光芒。 众人过了好一阵子才明白她的意思,等大家都会意过来,国王很不高兴地耸耸肩:“随你便。叫伊林爵士去办。” “劳勃,你不是说真的吧?”奈德抗议。 国王已经没心情再争论下去。“别说了,奈德,这事到此为止。冰原狼本来就野性难改,假如不除掉,你女儿迟早会跟我儿子一样遭殃。帮她弄条狗,她会快乐点。” 这时珊莎终于明白了国王的意思,她望向父亲,眼里满是惊惶。“他不是指淑女,是不是?”她在他脸上看到了答案。“不,”她说,“不要杀淑女。淑女不咬人的,她最乖……” “淑女当时根本不在场,”艾莉亚生气地叫道,“你不要欺负她!” “叫他们住手,”珊莎哀求,“叫他们住手,求求你,咬人的不是淑女,是娜梅莉亚。动手的是艾莉亚,别让他们乱来,不是淑女干的,别让他们伤害淑女,我会叫她乖乖听话,我保证,我保证……”她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 奈德唯一能做的只是紧紧搂住她,让她哭个痛快。他的视线穿过大厅,看着他那比骨肉还亲的老友劳勃。“劳勃,看在我的分上,看在你对我妹妹的爱分上,不要这样。我求求你。” 国王看他良久,然后转头看着妻子。“瑟曦,你真该死。”他愤恨地说。 奈德轻柔地放开搂抱着的珊莎,突然间,过去四天累积的所有疲惫又排山倒海般袭上心头。“劳勃,那你自己动手,”他的音调冷若冰霜,“敢作敢当。” 劳勃眼神呆滞地看了看奈德,然后迈开沉重的步伐,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去。厅堂里顿时一片死寂。 “那只冰原狼在哪里?”她丈夫刚离开,瑟曦·兰尼斯特便迫不及待地问。乔佛里王子站在她身边微笑。 “王后陛下,那头狼被拴在城门外。”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很不情愿地回答道。 “伊林·派恩爵……” “不,”奈德道,“乔里,带女孩们回房去,然后把‘寒冰’拿来。”这番话一字一句都苦如胆汁,但他不得不说。“假如她非死不可,我要亲自动手。” 瑟曦·兰尼斯特满脸狐疑地看着他。“史塔克大人,你要亲自动手?想耍什么把戏?你为什么要亲自动手?” 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其中珊莎的眼神最伤人。“她来自北方,死也要死得像个北方人,决不死在屠夫手里。” 他带着眼底熊熊的怒火和耳际女儿悲泣的回音离开大厅,在拴狼的地方找到那头小冰原狼。奈德在她身边坐了一会儿。“淑女。”他试探着叫她的名字。从前他没怎么留心孩子们给小狼起的名字,如今这么一细看,立时便明白珊莎取得真是恰如其分。她是整窝狼里最娇小,最漂亮,也最柔顺服帖的一只。她睁大明亮的金黄色眸子望他,他忍不住摸摸她厚实的灰毛。 没过多久,乔里便送来了“寒冰”。 完事之后,他说:“挑四个人,派他们将遗体护送回北方,将她葬在临冬城。” “从这里一路送回北方?”乔里有些吃惊。 “一路送回北方。”奈德重复。“那兰尼斯特女人休想得到这张狼皮。” 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朝城楼走去,打算狠狠睡上一觉,结果迎面撞见桑铎·克里冈及其手下结束搜索任务,骑马吆喝着冲进城堡。他的战马背上悬着一个沉甸甸、用血淋淋的斗篷包裹的东西。“首相大人,没看到您女儿。”“猎狗”在马上嘶声说,“但我们找到了她的小宠物,总算也没白费功夫。”他伸手把那袋东西一扫,布袋重重地落在奈德面前。 奈德弯身拉开斗篷,心里不知待会儿如何向艾莉亚交代。但布里包着的却并非娜梅莉亚,而是屠夫小弟米凯。他浑身都是干涸的血渍,伤口从肩膀直到腰际,整个人几乎被一记自上而下的重击生生劈成两半。 “你骑马追杀他。”奈德说。 “猎狗”的眼睛似乎从他那顶狰狞的狗头盔底射出光芒。“还不是因为他爱跑,”他看着奈德的脸,笑了,“只可惜跑得不够快。” 18.第18章 布兰 他不断下坠,仿佛经过了好多好多年。 快飞吧,一个声音在黑暗中低语,然而布兰不知该怎么飞,所以只好继续不断坠落。 鲁温师傅曾经捏了一个陶土娃娃,烧烤得又硬又脆,为它穿上布兰的衣服,然后从城楼上扔下去。布兰一直记得陶土娃娃摔得粉身碎骨的模样。“但我绝对不会摔下去。”他说,然后继续往下坠。 虽然四周都是灰蒙蒙的雾气,看不清地面究竟有多远,但他可以感觉到自己掉落的速度有多快,也知道下面等着自己的是什么。即便在梦中,你也不可能永无止尽地这么一直掉下去。他知道,他会在落地前的一刹那醒来,人总是在落地前的一刹那醒来的。 那你要是醒不来呢?那个声音问。 地面变得更近了,虽然依旧遥遥无期,相距千里,但总是近了些。置身半空又暗又冷,没有太阳,没有星辰,只有迎面扑来的大地和灰雾,还有这陌生的细语。他好想哭。 不要哭,快飞。 “我不会飞,”布兰说,“不会,不会啊……” 你怎么知道?你试过吗? 那声音高亢而尖细,布兰环顾四周想找出声音的来源。他见到一只乌鸦正随着他盘旋直落,但保持在他够不到的距离外。“救救我。”他说。 我正在想办法,乌鸦回答,嘿,你可有玉米? 黑暗在他周围晕眩地旋转,布兰忙把手伸进口袋,抽出来时,金黄的谷粒由他指间滑下,与他一同坠落。 乌鸦停在他手上,开始啄食。 “你真的是乌鸦?”布兰问。 你真的在往下坠?乌鸦反问。 “这只是一场梦。”布兰说。 是吗?乌鸦又问。 “我摔到地面的时候自然会醒的。”布兰告诉鸟儿。 等摔到地面你就死了。乌鸦说完,径自去吃玉米。 布兰低下头,现在他可以看见白雪皑皑的连绵峰峦,银色河流在深绿树林中留下的蜿蜒丝线。他闭上双眼,哭了起来。 哭哭啼啼没用的,乌鸦说,我说了,唯一的办法就是飞,不是掉眼泪。这有什么难?我不就在飞?乌鸦腾空飞起,拍着翅膀,绕在布兰手边。 “可你有翅膀。”布兰指出。 说不定你也有。 布兰沿着肩膀摸索,想找自己的羽毛。 翅膀不止一种。乌鸦说。 布兰看到自己的手脚,好瘦啊,瘦得跟皮包骨一样。难道他一直都这么瘦?他试着去回忆。一张脸从灰雾中浮现,闪耀着金色的光芒。“好好想一想,我为爱情做了些什么。”它说。 布兰尖叫起来。 乌鸦腾空飞起,嘎嘎大叫。不是那个,它对他嘶声叫道,忘记那个,你现在需要的不是它,忘记那件事,抛开那个念头。它停在布兰肩头,啄他,那张亮澄澄的金黄脸孔随即消失。 这时,布兰越掉越快,朝地面急速扑去,灰雾在他耳际怒吼。“你对我做了什么?”他噙着眼泪问乌鸦。 我在教你飞。 “我不会飞!” 你现在不就在飞。 “我在往下掉!” 飞,都是从坠落开始的,乌鸦说,往下看。 “我怕……” 往下看! 布兰往下看,觉得五脏六腑简直都要融化。地面正朝他迎面袭来,整个世界摊在下方,如同一幅五颜六色的织锦。每一件事物都清晰无比,他甚至暂时忘却了恐惧。王国全境和行走其间的形色人事尽收眼底。 他以翱空翔鹰之姿俯瞰临冬城,高处观之,原本高耸的塔楼竟显得矮胖,城墙则成了泥地上的线条。他看到阳台上的鲁温师傅,一边用擦得晶亮的青铜管子观测天象,一边皱着眉头在记事本上涂涂写写。他看见哥哥罗柏在广场上练习剑术,手中拿着精钢打造的真正武器,个头比记忆中更高壮。他看见在马房里工作的那个头脑简单的巨人阿多,轻而易举地把铁砧扛在肩上,仿佛常人举起稻束,送往铁匠密肯的锻炉。在神木林深处,高大苍白的鱼梁木正对着黑水潭里的倒影沉思,树叶在冷风中沙沙作响。当它发觉布兰看着自己,它也自水边抬起视线,定定地回望他。 向东望,他看到一艘帆船乘风破浪,穿越咬人湾。他看见母亲独坐船舱,盯着面前桌上一把沾满血渍的尖刀。水手使劲划桨,罗德利克爵士靠着桅杆颤抖喘息。一阵暴风正在他们前方形成,那是一团怒吼的翻滚乌云,充满无边的雷霆电闪,但不知怎么的,他们却看不到。 他又向南望,只见三叉戟河的蓝绿河水奔涌浩荡,他看到父亲脸上刻满哀伤,正向国王苦苦哀求;看到大姐珊莎夜里哭着入眠;看到二姐艾莉亚静静地观望,把秘密藏在心中。他们全被黑影所笼罩,其中一个暗影黑如炭烬,还有张猎犬般恐怖的脸,另一个则全身耀眼金甲,美丽宛如阳光。他们身后站着一个身穿石甲的巨人,更为高壮,当他揭开面罩,里面空空如也,唯有无尽的幽暗和浓浓的黑血。 抬起眼,他的视线越过狭海,清晰地望向自由贸易城邦及彼方宛如绿色汪洋的多斯拉克草原,望向峰峦脚下的维斯·多斯拉克,望向玉海的传奇之地,望向亚夏之外的阴影之地,魔龙正在那里初曙的旭日下蠢蠢欲动。 最后他向北望去,看到闪亮如蓝色水晶的绝境长城,看到私生子哥哥琼恩孤独地睡在冰冷的床上,温暖和热度的记忆渐渐消逝,皮肤也随之苍白坚实。他眺望长城之外,视线穿过无边无际、白雪覆盖的森林,越过结冻的河岸,广阔的蓝白冰河,以及不见任何活物踪迹的死寂冰原。他不断朝北望,望向世界尽头的光幕,然后穿过那层光幕,朝寒冬之心看去,这时,他不禁害怕得叫出声来,滚烫的泪水在两颊灼灼发热。 现在你知道了吧?乌鸦端坐在他肩膀上悄声道,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要活下去了吧? “为什么?”布兰不解地问,他仍旧不停地往下掉,往下掉。 因为凛冬将至。 布兰看看肩膀上的乌鸦,乌鸦也看着他。它原来有三只眼睛,第三只眼里充满一种恐怖的知识。布兰再度下望,如今下方空无一物,唯有冰雪、寒冷和死亡,在一片冰冻的荒原上,插满了锯齿状的蓝白冰针,正等着拥抱他。它们如飞矛般朝他射来,他看到上面挂满成千个做梦人的枯骨,一阵绝望的恐惧笼罩了他。 “人在恐惧的时候还能勇敢吗?”他听见自己细小邈远的声音这么说。 随后父亲的声音回答道:“人唯有恐惧的时候方能勇敢。” 就是现在,布兰,乌鸦催促,你得做出抉择,若是不飞,就只有摔死一途。 死亡厉声尖叫着朝他伸出魔爪。 布兰伸展手臂,飞了。 看不见的翅膀饱饮长风,充满空气,将他带往高处。下方可怕的冰针逐渐消退,天顶苍穹豁然开朗。布兰展翅翱翔,这感觉比爬墙还棒,比任何事都棒。他下面的世界越来越小。 “我会飞了!”他开心地叫道。 我知道。三眼乌鸦说。它振翅而飞,翅膀拍打着他的脸颊,减缓他的速度,遮蔽他的视线。他不由得在空中摇摆不定。接着乌鸦的尖喙狠狠啄进他额头中央、两眼之间的地方,布兰突然感到一阵尖锐的疼痛。 “你干什么?”他尖叫道。 乌鸦张嘴对他嘎嘎叫,那是充满恐惧的刺耳呐喊,随后原本笼罩他的灰雾突然开始颤抖旋转,如同布幔被一把掀开,他这才发现那只乌鸦赫然是个满头黑发的女侍。他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她,在临冬城里见过她,对,是这样没错,这下他记起她了。接着他明白自己正是身在临冬城,在某个寒冷高塔房间里的床上,而那个黑发女人失手把一盆水掉在地上。她顾不上摔破的盆子,径自奔下楼梯,一边高喊:“他醒了!他醒了!他醒过来啦!” 布兰摸摸双眼之间,刚才乌鸦啄的地方还热辣辣的,但额头上却没有任何痕迹,既没有流血也没有伤口。他觉得虚弱又晕眩,试着想下床,却动弹不得。 就在这时,床边有了动静,有个东西轻轻跳上他的双脚,用一双黄澄澄、像是闪亮太阳般的眸子看进他的眼睛。窗子敞开,屋里很冷,但狼身上的暖意却像热水澡一般包围住他。布兰方才明白这是他的小狼……真的吗?他长得好大了。他伸出落叶般颤抖的手摸摸他。 等到哥哥罗柏三步并作两步跑上高塔,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房间时,冰原狼正舔着布兰的脸。布兰抬起头,一脸安详地说:“我要叫它‘夏天’。” 19.第19章 凯特琳 “一个小时之内,咱们便到君临啦!” 凯特琳从栏杆处转过头,强作欢颜道:“船长先生,您的水手表现得非常称职,我要给他们每人一枚银鹿,以表达我的感激。” 莫里欧·图密提斯船长半鞠躬答谢道:“史塔克夫人,您实在是太慷慨了。有幸为您这样的官家夫人服务,就是最好的报酬。” “我总是要给他们的。” 莫里欧微笑:“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他的通用语讲得十分流利,只带极轻微的泰洛西口音。他在狭海上讨生活已足足有三十年,据他所说,他最初只是个划桨的水手,继而当上大副,最后才终于有了自己的商船队。双桅帆船“暴风舞者号”是他的第四艘船,共有六十条桨、两根桅杆,也是他最快的一艘。 至少当凯特琳和罗德利克·凯索爵士马不停蹄地顺流奔波、抵达白港的时候,她是港湾里最快的一艘。泰洛西人的贪婪恶名远播,罗德利克爵士原本主张雇艘无桨单桅渔船出三姐妹群岛,然而凯特琳坚持要这艘大帆船。事实证明这是个明智的选择。一路上,风向都与他们作对,倘若没有这些划桨好手,恐怕他们现在还在五指半岛挣扎,遑论驶向旅程的终点君临了。 就快到了啊,她心想。包扎在棉布绷带中的手指上,被匕首割伤的地方仍在隐隐作痛,凯特琳觉得,这痛楚是在提醒她别忘记发生过的事。她左手的小指和无名指没法弯曲,而其他三根手指也永远不可能恢复灵活动作。然而,若能换得布兰性命,这算得了什么? 罗德利克爵士走上甲板。“我的好朋友啊,”一脸分岔绿胡子的莫里欧说。泰洛西人热爱各种鲜明色彩,连他们的胡须睫毛都不放过。“看到你气色好多了,真替你高兴。” “哦,”罗德利克附和道,“这两天我的确舒服了点,不会那么想寻短见了。”说完他向凯特琳鞠躬。“夫人您好。” 他的气色真的好多了,虽然比起他们自白港启程时,整个人瘦了一小圈,但差不多恢复了原有的神采。他适应不了咬人湾的劲风和狭海的猛浪,行经龙石岛时暴风骤临,他还差点落海,总算是死命抓住一根缆绳,三名莫里欧手下的水手才把他安然救回船舱。 “船长刚才说,我们的旅程快结束了。”她说。 罗德利克爵士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这么快?”少了雪白的鬓角和胡须,他看起来有些不对劲,仿佛突然间老了十岁,个头变小,往日的威猛也不复见。但这是没办法的事,途经咬人湾时,他趴在栏杆边朝狂风中吐个不休,到第三次,胡子已经脏得无可救药,只好乖乖地让水手用剃刀把胡子理干净。 “你们谈正事,我不打扰了。”莫里欧说完鞠躬离去。 帆船像蜻蜓般在水面漂浮,桨叶整齐划一地起起落落。罗德利克爵士拉住栏杆,朝飞驰的陆地远眺。“我实在不是个称职的护卫。” 凯特琳拍拍他的臂膀,“罗德利克爵士,我们安然抵达了目的地,这样就够了。”她的另一只手在斗篷底下摸索,指头僵硬而笨拙。匕首仍在腰际,她发现自己必须不时碰触它才能安心。“接下来我们便去找国王的教头,诸神保佑,希望他值得信赖。” “艾伦·桑塔加爵士人虽然虚荣了点,却非常正直。”罗德利克爵士伸手欲捻胡须,却扑了个空。他有些不知所措地说:“他很可能认得出那把刀……可是夫人,上岸之后,我们便有暴露身份的危险,更何况宫中有人一眼就可认出您。” 凯特琳抿紧嘴唇。“小指头。”她喃喃道。他的脸浮现在她眼前,那是一张男孩子的脸,然而他早已不是个孩子了。他的父亲几年前已过世,如今他是贝里席伯爵,但大家仍唤他作小指头。这绰号是她弟弟艾德慕很久以前在奔流城帮他取的,起因是他家族封地狭小,且位于五指半岛中最小的半岛上,而培提尔在同龄孩子间又特别瘦小的缘故。 罗德利克爵士清清喉咙。“贝里席大人以前是,呃……”他结结巴巴,试图找出比较礼貌的用词。 凯特琳顾不得什么称谓。“他是我父亲的养子,我们在奔流城一起长大。我视他为兄弟,他却……不只把我当成姐妹。当我和布兰登·史塔克将要成亲的消息宣布时,他要求决斗,胜者才能娶我为妻。那根本是疯狂之举,布兰登当时已经二十岁,培提尔才不过十五。我求布兰登放他一马,结果他只在他身上留了个疤。事后我父亲把他送走,我至今没和他再见面。”她抬脸面向浪花,仿佛轻快的海风可以吹走回忆。“布兰登死后,他寄信到奔流城给我,但我拆都没拆就通通烧掉。因为那时候,我已经知道奈德会代替他哥哥娶我为妻。” 罗德利克爵士伸手想摸胡子,又扑了个空。“小指头如今是御前会议的成员。” “我早知道他会大有发展。”凯特琳说,“他打小就很机灵。可机灵和睿智是两回事,真不知道这些年他有多大改变。” 头顶的瞭望员从绳索上高声呼喝,莫里欧船长在甲板上来回走动下达命令,随着位于三座丘陵之上的都城君临映入眼帘,整个“暴风舞者号”立刻陷入一片忙乱中。 凯特琳知道三百年前这片高地完全被森林覆盖,只零星有些渔夫在水流湍急、深涌入海的黑水河北岸定居。后来征服者伊耿自龙石岛渡海而来,他的军队便是在此处登陆,随后他在最高的丘陵顶端用木材和泥土筑起了他第一座粗糙的防御堡垒。 而今凯特琳视线所及,皆已成为繁华城区,豪宅、凉亭、谷仓、砖砌仓库、木屋旅店和市集摊位,酒馆、墓园和妓院,一座接着一座。即使距离尚远,她仍可听见渔市里的喧闹。宽阔的林荫大道,蜿蜒的曲折小街,还有窄得无法容纳两人并肩通行的巷弄穿梭在建筑物之间。贝勒大圣堂的大理石墙环绕着维桑尼亚丘陵顶,七座水晶塔楼耸立其中。彼端的雷妮丝丘陵上,坐落着龙穴焦黑的残垣断壁、倒塌的巨大圆顶废墟和紧闭一世纪之久的青铜大门。两丘之间,静默姐妹街笔直如箭,坚实的围城高墙则环绕在外。 百余座码头罗列水滨,港口里停泊着无数船只。深水渔船和河流渡筏络绎不绝,船夫撑篙往来于黑水湾,商船则源源不断卸下来自布拉佛斯、潘托斯和里斯的货物。凯特琳瞥见王后装饰华丽的游艇,停泊在一艘吃水颇深、船身涂满黑色焦油、从伊班港来的捕鲸船旁边。上游处有十来艘狭长的黄金战船,船帆卷起,铁制撞锤轻轻拍打着水面。 睥睨这一切的是伊耿丘陵上的红堡。它包括七栋有钢铁工事保护的巨大鼓塔,一座硕大无比而冷酷的堡楼,圆顶大厅与密闭桥梁、军营、地牢和谷仓,以及开满箭口的厚重护墙,全是由浅红色石头砌成。征服者伊耿当年下令建造这座城堡,他的儿子“残酷梅葛”将之完成。竣工以后,他将参与筑城的石匠、木工和建筑师全部斩首,誓言唯有真龙传人方能掌握龙王堡垒的秘密。 不想如今,飘扬在城墙上的旗帜却是金黄而非墨黑,三头龙曾经怒吐烈焰的地方,成了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奔驰昂扬的疆域。 一艘来自盛夏群岛的高桅天鹅船,正乘风张满白帆,驶离港口。暴风舞者号从她身边驶过,稳稳地准备靠岸。 “夫人,”罗德利克爵士说,“我趁躺在床上休养这段时间,仔细考虑过下一步该如何行动。首先,您绝对不能进城堡,由我一个人去把艾伦带到安全的地方见您就好。” 帆船驶近码头,她仔细端详着老骑士。莫里欧正用自由贸易城邦粗野的瓦雷利亚方言大声喝令。“你冒的风险不比我少。” 罗德利克爵士微笑道:“我看不然。早些时候我朝水里的倒影瞧了瞧,差点认不出自己。我母亲是这世上最后一个见过我没留胡子模样的人,而她已经过世了四十年。夫人,我相信自己一定安全。” 莫里欧大声吆喝,六十支桨便整齐划一地自水中拉起,然后朝反方向划去。船速减缓,又是一声大喝,桨叶又都缩回船壳里面。船靠码头之后,泰洛西水手立即跳下船拴住缆绳。莫里欧满脸堆笑地跑过来。“夫人,照您吩咐,咱们抵达君临了,我敢打赌从没有一艘船能这么迅速、这么平顺地抵达目标。您可需要派人帮忙把行李搬去城堡?” “我们不去城堡,你倒是可以推荐几家干净舒适的旅馆,离河不要太远。” 泰洛西船长捻捻绿色的八字胡,“那敢情好,我倒是知道几个符合您要求的店家。不过首先嘛,恕我无礼,咱们约定的旅费还剩一半没付清呢。还有您慷慨答应的额外小费,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好像是六十枚银币。” “那是给船员的。”凯特琳提醒他。 “噢,那当然,”莫里欧道,“不过还是我先帮他们保管着,等咱们回到泰洛西再分配好了。这可是为他们妻小着想啊,想想看,若是现在就给他们,夫人,他们肯定会赌个精光或拿去买一夜之欢呀。” “花花钱也无可厚非,”罗德利克爵士插话,“因为凛冬将至。” “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凯特琳说,“这是他们辛苦挣来的血汗钱,怎么花我无足置喙。” “那就照您吩咐,夫人。”莫里欧一边打躬作揖一边笑着回答。 为防万一,凯特琳把钱当面赏给水手,每人一枚银鹿,至于帮她搬行李的两位海员,则额外多加了两个铜币。他们把东西搬到莫里欧推荐的旅馆,那旅馆位于维桑尼亚丘陵半腰,据说是鳗鱼巷里的老字号。老板娘是个坏脾气的老妇人,先是满腹狐疑地上下打量他们俩,又把凯特琳付的钱币用牙齿咬了又咬,大概在审是不是真的。虽然如此,房间倒是挺宽敞,通风也好,而且莫里欧说她煮的鱼汤七国上下无人能及。最棒的是,她完全不过问客人的姓名。 “我想您最好别待在大厅里,”安顿妥当之后,罗德利克爵士说,“即便在这种地方,还是小心为妙。”他穿了环甲,佩上匕首和长剑,外面再套上黑斗篷,拉起兜帽。“我天黑以前把艾伦爵士带来。”他保证,“夫人,您好好休息。” 凯特琳真的累了。这趟旅途漫长而令人疲惫,况且她年纪也不轻了。房间的窗户面向一条房屋之间的小巷,恰可看到远方的黑水湾。她目送罗德利克爵士快步走进熙来攘往的街道,消失在人群当中,最后决定顺从他的建议。床铺塞的是稻草并非羽毛,但她还是头一沾枕便进入梦乡。 她被砰砰的敲门声吵醒。 凯特琳立时坐起,窗外,夕阳残照把君临的屋顶洒得通红。她睡得比预期的长。房门再度响起敲门声,人声传进屋内:“以国王之名,开门!” “等等。”她一边应声,一边赶紧用斗篷裹住自己。那把匕首躺在床边桌上,她匆忙拾起,然后才打开厚重木门的门闩。 蜂拥进房的人都穿着都城守卫队的制服:黑色环甲和金色披风。为首之人一见她手中利刃,便笑道:“夫人,不必如此。我们是特地来护送您进城的。” “是谁的命令?”她问。 他拿出一条缎带,凯特琳一看,顿时喉头一紧。灰蜡上盖有一只仿声鸟。“培提尔。”她说。想不到他动作这么快,罗德利克爵士肯定出了事。她望着带头的守卫,“你知道我是谁?” “不知道,夫人。”他回答,“小指头大人只吩咐我们带您去见他,而且绝不能让您受一点委屈。” 凯特琳点点头:“你去门外等,我换好衣服便来。” 她在水盆里洗了手,又用干净的麻布擦干。她的手指仍然僵硬不灵活,她好容易才系上胸衣,又在颈间系好那件褐色的粗布斗篷。小指头怎么知道她在这里?这绝不会是罗德利克爵士说的。他虽然一把年纪,脾气却倔得紧,忠心耿耿到顽固的地步。难道他们来得太迟,兰尼斯特家已经抢先一步抵达了君临?不可能,倘若真是如此,那么奈德一定也在,他会亲自来接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恍然大悟:莫里欧。这该死的泰洛西人知道他们的身份,也知道他们的下榻处所。她不禁揣摩他为这则消息开了多少价。 他们为她备好了马。动身出发时,街上已经点起了灯,凯特琳左右围绕着肩披金色披风的守卫,只觉全城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当他们抵达红堡时,铁闸已经降下,入夜后大门也已紧闭,但城堡的窗户里火光摇曳,生气依旧。守卫们把坐骑留在城墙外,护送她从一道狭窄的边门进入,踏着级级阶梯,登上高塔。 房里只有他一个人,坐在一张大木桌边,就着一盏油灯写字。他们把她送进屋内,他便搁下笔望着她。“凯特。”他静静地说。 “为什么带我来这儿?” 他起身朝守卫粗鲁地摆摆手。“你们可以走了。”守卫离开,“没事吧,”待他们走后他才开口,“我可是再三告诫过的。”他注意到她的绷带。“你的手……” 凯特琳故意忽略这个含蓄的问题。“我可不习惯被人当成女佣一般呼来唤去。”她冷冷地说,“小时候的你多少还懂得一点礼貌。” “夫人,我绝对没有冒犯你的意思。”他看似充满悔意,这个神情也勾起凯特琳历历如绘的回忆。他是个狡猾机灵的孩子,但每次闯了祸总会一副悔不当初的模样,他就有这种天生的本事。看来这些年来他没什么改变。培提尔从前是个瘦小的男孩,如今长成一个瘦小的男子,比凯特琳还要矮上一两寸,但他纤细敏捷,容貌一如她记忆中那般锐利,还有那双满是笑意的灰绿眼睛。他下巴留了点胡子,黑发间也有几抹银丝,其实人还不到三十。这个特质和他系住披风的银白仿声鸟倒是挺配,他从小就得意自己的少年白。 “你怎么知道我在城里?”她问。 “因为瓦里斯消息灵通。”培提尔露出一抹促狭的微笑。“他马上就来,我只是想先单独见见你。凯特,我们好久不见,算算,多少年了?” 凯特琳不理睬他的亲昵,她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要问。“原来是八爪蜘蛛找到我的。” 小指头皱眉道:“可别当面这样叫他哟。他这人敏感得很,大概和身为太监有关吧。城里的事,瓦里斯不但都知道,还常常未卜先知。到处都有他的眼线,他称呼他们作他的小小鸟儿。他的一只小小鸟听说了你抵达的消息。谢天谢地,瓦里斯知道以后,第一个找的人是我。” “为什么第一个找你?” 他耸耸肩。“为什么不呢?我是财政大臣,也是国王的御前顾问。赛尔弥和蓝礼公爵到北边去迎接劳勃,史坦尼斯大人回了龙石岛,只剩下派席尔国师和我。我是当然的选择,何况瓦里斯知道我还是你妹妹莱莎的朋友。” “那瓦里斯知不知道……” “瓦里斯大人什么都知道……唯独不知道你为什么造访。”他抬起一边眉毛。“你到底为什么造访?” “作妻子的想念丈夫,作母亲的挂念女儿。我来拜访,有何不妥?” 小指头笑道:“呵呵,我说夫人,这借口不赖,可惜我不相信。我太了解你了。你们徒利家族的箴言是什么来着?” 她喉咙一干。“家族,责任,荣誉。”她僵硬地复诵道。他的确是太了解她了。 “家族,责任,荣誉。”他应道,“这每一项都要求你遵照首相嘱咐留在临冬城。夫人哪,我看事情没这么简单。若非事关紧要,你不会这样突然来访。就请你把话说出来吧,让我为你效劳,老朋友本该戮力相助。”这时门上传来一声轻响。“请进。”小指头叫道。 进来的男子体态丰腴,脂粉味十足,头上光溜得像颗蛋。他身着一件宽松的紫色丝质长袍,外罩金丝线缝制的背心,脚踏前尖后宽的天鹅绒软拖鞋。“史塔克夫人,”他双掌执起她的手,“阔别多年,不料今日相见,真是叫人欢欣鼓舞。”他的皮肤柔软而湿润,呼吸有丁香花的味道。“哎呀,您的手是怎么了?亲爱的夫人,敢情您不小心给烫到了?如此纤纤玉手竟然……咱们派席尔大学士调制的药膏疗效一流,要不我这就差人给您送一罐?” 凯特琳从他掌心抽回手,“伯爵大人,感谢您的美意,不过我这伤口已经让家里的鲁温师傅处理过了。” 瓦里斯低头道:“令公子的事,我深感遗憾。一想到他小小年纪,就觉得天上诸神真是残酷。” “瓦里斯伯爵,我们总算有点共识。”她说。瓦里斯的伯爵头衔只是虚位,这也是顾及他朝廷重臣的身份,其实瓦里斯根本不是任何封邑的领主,他统御的不过是手下那批眼线。 太监把手软软地一摊。“好夫人,相信我们不只是有这点共识。我对您丈夫,也就是咱们新任首相,怀着极高的敬意,同时我也知道我们大家都非常爱戴劳勃国王。” “是的,”她不得不说,“毫无疑问。” “要找咱们劳勃这么受爱戴的国王,恐怕很难啰。”小指头露出促狭的微笑,酸溜溜地说,“最起码瓦里斯大人听到是这样。” “好夫人,”瓦里斯忧心忡忡地道,“自由贸易城邦有不少精通医术的奇人异士。只消您点个头,我即刻去找这样的人来医治您的小布兰。” “能做的鲁温师傅都做了。”她告诉他。此时此地她不愿谈布兰的事,尤其是和这些人。她不太信任小指头,更何况瓦里斯。她绝不能让他们看见她悲伤的模样。“贝里席大人刚才告诉我,我现在能在这里,全都要归功于您。” 瓦里斯像个小女孩般咯咯直笑。“呵呵,可不是嘛。我看我是难辞其咎了。好心的夫人,希望您原谅我吧。”他悠闲地找了张椅子坐下,双手交握,“我在想,不知能否请您让我们瞧瞧那把匕首呐?” 凯特琳·史塔克惊愕地看着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真的是只无孔不入的蜘蛛,说不定还是个懂得妖术的魔法师,她不禁狂乱地暗想。他竟然知道没有人会知道的事,除非……“你把罗德利克爵士怎样了?”她质问。 小指头一头雾水。“我觉得自己像个上了战场却没带长枪的骑士。这匕首是怎么回事?罗德利克爵士又是何方神圣?” “罗德利克·凯索爵士是临冬城的教头,”瓦里斯告诉他,“史塔克夫人,您大可放心,这位好骑士平安无事。他今天下午的确来过一趟,到兵器库去拜访了艾伦·桑塔加爵士,两人谈及一把匕首。约莫日落时分,他们结伴离开城堡,徒步返回您下榻的那间粗陋房舍。这会儿他们还在那里,正在大厅里喝酒,等您回去。罗德利克爵士发现您不在,可是焦虑得紧哪。” “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事?” “小小鸟儿叽叽喳喳传来的呗。”瓦里斯微笑道,“好夫人,我的职责所在便是打听消息,所以我才知道不少。”他耸耸肩。“不过您确实把匕首带在了身上,对吧?” 凯特琳从斗篷里抽出匕首,扔到他面前的桌上。“拿去看罢,或许你的小小鸟也会告诉你这匕首的主人是谁。” 瓦里斯用夸张的优雅姿势拿起短刀,然后伸出拇指滑过刀锋,没想到立时见血。他惊呼一声,手一松,匕首掉回桌上。 “小心,”凯特琳告诉他,“这匕首很锋利。” “世上最锋利的莫过于瓦雷利亚钢。”小指头道。瓦里斯一边吸吮血流不止的拇指,一边面带愠色地瞪着凯特琳。小指头拿起利刃,轻轻地把玩,测试其称手的程度。随后他把匕首抛至半空,再用另一只手接住。“轻重恰到好处。您这次来访的目的,便是想查出匕首的主人?夫人,那您大可不必去找艾伦爵士,您应该直接来问我。” “假如我直接问你,”她说,“你怎么说?” “我会告诉你这种刀全君临只有一把,”他用拇指和食指夹起刀刃,举过肩头,手腕一抖,熟练地将匕首朝房间对面射去。短刀正中房门,深深地插进橡木板,随着残余的劲道晃动不止。“它是我的。” “这是你的刀?”不可能,培提尔根本没去临冬城。 “一直到乔佛里王子命名日那天的比武大会为止,”他穿过房间,从木门上拔出匕首。“我和半数的廷臣都赌詹姆爵士会赢得长枪比试,”培提尔露出羞怯的笑,突然又显得孩子气。“所以当洛拉斯·提利尔爵士把他一枪刺下马时,我们都输了点小东西。詹姆爵士输掉一百枚金龙币,王后赔上一条翡翠首饰,而我则是这把刀。赢家放过了王后陛下的翡翠,但把其他东西都留下了。” “此人是谁?”凯特琳质问,她的嘴巴因恐惧而干涩,手指头则因回忆隐隐作痛。 “小恶魔,”小指头说。瓦里斯伯爵在一旁看着她的脸。“提利昂·兰尼斯特。” 20.第20章 琼恩 刀剑铿锵响彻广场。 琼恩穿着黑羊毛衫,外罩皮革背心和锁子甲,内里汗如雨下。他向前进逼,葛兰脚步不稳地后退,笨拙地举剑格挡。他刚举剑,琼恩便猛力一挥攻他下盘,击中他的脚,打得他步伐踉跄。葛兰向下还击,头上却挨了一记过肩砍,将他的头盔打凹。他又使出一记侧劈,结果琼恩拨开他的剑,然后用戴了护腕的手肘撞击他的腹部。葛兰重心不稳,狠狠地跌坐在雪地里。琼恩跟上砍中他的腕关节,痛得他惨叫一声丢下剑。 “够了!”艾里沙·索恩爵士的话音如瓦雷利亚刀锋裂空。 葛兰揉着手道:“这野种把我手腕打脱臼了。” “假如用的真剑,野种早已挑断你的腿筋,劈开你的脑袋瓜子,砍断你的双手了。算你走运,我们守夜人不只需要游骑兵,也需要马房小弟。”艾里沙爵士朝杰伦和陶德挥手道:“把这头笨牛扶起来,他可以准备办丧事了。” 其他的男孩搀扶葛兰起身,琼恩脱下头盔,结霜的晨气吹在脸上,感觉很舒服。他拄剑而立,深吸一口气,容许自己短暂地享受胜利的喜悦。 “那是剑,不是老人的拐杖。”艾里沙爵士尖锐地说,“雪诺大人,您可是脚痛?” 琼恩恨透了这个绰号,打从他练剑的第一天起,艾里沙爵士便这么叫他。其他男孩子有样学样,现在人人都这么称呼他了。他将长剑回鞘。“不是。” 索恩大跨步朝他走来,脆硬的黑皮革甲衣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他约莫五十岁,体格结实,精瘦而严峻,一头黑发已有些灰白,那双眼睛却如玛瑙般炯炯有神。“那是怎么回事?”他质问。 “我累了。”琼恩承认。他的臂膀因为不断挥剑而感到酸麻,如今打斗结束,刚留下的擦伤也开始痛了起来。 “这叫软弱。” “可我赢了。” “不。是笨牛他输了。” 一个旁观的男孩在偷偷窃笑。琼恩很清楚自己绝不能顶嘴。虽然他击败了每一个艾里沙爵士派来对付他的对手,却还是得不到应有的待遇。教头的嘴边只有嘲笑和讥讽。琼恩暗自认为,索恩一定是讨厌他;不过话说回来,索恩更讨厌其他男孩。 “今天就到此为止。”索恩告诉他们。“我对饭桶可没什么耐性。假如哪天异鬼真打过来,我倒希望他们带上弓箭,因为你们只配当靶子。” 琼恩跟着其他人返回兵器库,孤零零地走在中间。他一直都孤零零的。一起受训的小队约有二十人,却没有一个称得上是朋友。多数人长他两三岁,打起来却连十四岁罗柏的一半都比不上。戴利恩动作敏捷,但很怕挨打;派普老把剑当匕首来使;杰伦弱得像个女孩子;葛兰迟钝又笨拙;霍德攻势虽猛,可总是没头没脑。琼恩越是和这些人交手,就越鄙视他们。 进到室内,琼恩把入鞘的剑挂回石墙的钩子上,刻意不理睬其他人。他有条不紊地解下盔甲、皮衣和汗湿的羊毛衫。长长的房间两端,铁火盆里的煤炭熊熊燃烧,但琼恩仍止不住发抖。此地,寒意总是如影随形,想必数年之后他便会忘记温暖的滋味。 他穿上日常的粗布黑衣,倦怠感突然排山倒海般朝他袭来。他找条板凳坐下,手指摸索着系上斗篷。好冷啊,他一边想,一边回忆起临冬城的厅堂,那里有温泉终年流贯壁垒之间,仿如人体内流淌的血液。黑城堡里没有暖意,只有冰冷的墙壁,和更加冷漠的人。 除了提利昂·兰尼斯特,没人对他提过守夜人部队竟是这幅光景。那侏儒在他们北上途中把事情真相告诉了他,但那时已经太迟了。琼恩不禁怀疑父亲知不知道长城守军的真正情形。他一定知道,想到这里他更觉心痛。 就连叔叔,竟也这么把他遗弃在这世界尽头的冰冷寒荒。他原先所认识的那个个性温和的班扬·史塔克,到这里完全变了个人。他是首席游骑兵,整日与莫尔蒙总司令,伊蒙学士和其他高级官员为伍,而将琼恩丢给坏脾气的艾里沙·索恩爵士。 他们抵达长城三天后,琼恩听说班扬·史塔克将率领六名手下深入鬼影森林巡查。当天夜里,他在城堡的木造大厅中找到叔叔,央求他带自己一道去。班扬直截了当地回绝了他。“这可不是临冬城,”他边用刀叉切肉边对他说,“在长城守军里,想得到什么样的待遇,就得证明自己有什么样的本事。琼恩,你还不是游骑兵,你只是个稚气未脱,身上还残留着夏天气味的小鬼。” 琼恩愚蠢地争辩:“到明年命名日我就满十五岁,”他说,“很快就要长大成人了。” 班扬·史塔克皱眉道:“在艾里沙爵士判定你成为守夜人部队的汉子之前,你都只是个小鬼,只能是个小鬼。假如你以为仗着自己史塔克家人的身份,就可以坐享其成,那就大错而特错。我们宣誓入伍时,早已断绝一切身家背景。拿你父亲来说,虽然他会永远在我心中占据一席之地,但如今这些人才是我的手足兄弟。”他拿匕首朝身边的人比画两下,指指这些饱经风霜的黑衣战士。 翌日拂晓,琼恩起身目送他叔叔离去。叔叔手下一名高大而丑陋的游骑兵一边装配马鞍,一边高唱歌词猥亵的曲子,吐出的气息在清晨的冷气里蒸腾。班扬·史塔克对他是满脸笑容,对自己侄子却没好气。“琼恩,你要我说多少遍?你不能去,等我回来我们再找时间谈谈。” 琼恩看着叔叔牵马走进隧道,向北而去,不禁想起提利昂·兰尼斯特在国王大道上告诉过他的事,脑海里接连浮现出班扬·史塔克倒卧雪地,血迹斑斑的情景。这个念头令他反胃。我究竟成了个什么人? 之后他在孤单的卧室里找到白灵,把脸深深地埋进他厚厚的白毛皮。 既然他注定孤单,他便要化寂寞为力量。黑城堡没有神木林,只有一间小小的圣堂和醉醺醺的修士,但琼恩实在无心向神明祷告,管他是新神还是旧神。他心里认为,倘若诸神真的存在,想必也是和这里的严冬一样残酷无情罢。 他想念自己真正的兄弟:小瑞肯想吃甜食时眼瞳闪闪发亮的神情;罗柏是他最旗鼓相当的对手,也是他最要好的朋友和玩伴;固执又充满好奇心的布兰,不论琼恩和罗柏做些什么,他总想插一脚。他也想念两个妹妹,甚至包括那个自从懂得“私生子”的意思之后,就只肯以“我的同父异母哥哥”来称呼他的珊莎。至于艾莉亚……这个老是磨破膝盖,满头乱发,不然就是钩破衣服,一股牛脾气的瘦巴巴小东西,他想念她的程度甚至超过罗柏。艾莉亚和他一样,永远与环境格格不入……但她总有办法让琼恩会心一笑。此时琼恩愿意付出一切,只换取能和她重聚片刻,再拨弄她的乱发,再看她扮起鬼脸,再听她和自己心有灵犀地说出同一句话。 “小杂种,你把我弄脱臼了。” 琼恩抬眼朝那充满怒意的声源望去。葛兰脸红脖子粗地高高站在他面前,身后还有三个跟班。他认出生得既矮且丑,还有副难听嗓音的陶德,新兵们都叫他癞蛤蟆。琼恩想起另外两个家伙是五指半岛地方逮着的强奸犯,被尤伦带到北方来的,不过他忘记名字了。他想尽办法不和他们说话,他们全都是生性残忍的恶霸,从不知荣誉为何物。 琼恩霍地起身。“你如果好好求我,我很乐意帮你把另一只手也打断。”葛兰今年十六岁,整整比琼恩高出一头。他们个头都比他大,但吓不了他。他在校场上早就教训过每一个人。 “说不定断手的是你哦。”其中一名强奸犯道。 “有种你便试试。”琼恩伸手拿剑,但对方中的一人抓住他的手,扭到背后。 “你老让我们难看。”癞蛤蟆抱怨。 “咱们没打照面以前,你们就够难看啦。”琼恩告诉他们。抓住他手的男孩用力往后一拧,剧痛立刻直穿脑际,但琼恩依旧不吭一声。 癞蛤蟆向前逼近几步。“咱们小少爷生了张碎嘴,”他说。他生得一双小而亮的猪眼睛。“小杂种,是不是你娘传给你的啊?她是做什么来着的,敢情是个婊子?告诉我她花名叫啥,搞不好老子干过她几回嘞。”他咧嘴笑道。 琼恩像条鳗鱼般地用力一扭,后脚跟朝抓住他的男孩胯下狠狠踢去。身后传来一声惨叫,然后他便挣脱了。接着他朝癞蛤蟆扑过去,一拳把对方打得翻过长板凳,他穷追不舍,跳上对方胸膛,两手掐紧脖子,使劲往地面撞。 两个五指半岛来的家伙拉开他,粗暴地把他摔倒在地,葛兰开始踢他。琼恩正要滚离他们的拳打脚踢,只听一个洪钟般的声音划过兵器库的阴霾:“通通给我住手!马上停手!” 琼恩爬起来,唐纳·诺伊怒视着他们。“要打架到场子里去打,”武器师傅说,“别把你们的恩怨带进我的兵器库,否则别怪我插手。相信我,你们不会喜欢的。” 癞蛤蟆坐在地上,小心翼翼摸摸后脑勺,只见手指上全是血。“他想杀我。” “是真的,俺亲眼看到的。”其中一名强奸犯说。 “他把我的手给打断了。”葛兰边说边举起手给诺伊看。 武器师傅瞟了他手腕一眼,“我看只是擦伤,顶多扭到,伊蒙师傅那里有的是好膏药。陶德,你跟他一块去,头上的伤注意一下。其他人回营去。雪诺留下。” 琼恩重重地坐回长板凳,不理睬其他人离去时的眼神,那眼神仿佛在向他保证事情没这么容易解决。他的手一阵抽痛。 “守夜人需要每一份力量,”待他人都离开后,唐纳·诺伊道,“甚至像是癞蛤蟆这种人。杀了他,你也没什么光荣可言。” 琼恩怒火中烧。“他说我妈是——” “——是个婊子。我听到了。那又如何?” “艾德·史塔克公爵才不是会去逛窑子的人,”琼恩冷冷地说,“他的荣誉——” “——免不了他在外面生出个私生子,不是么?” 琼恩气得浑身发冷。“我可以走了吗?” “我说可以你才可以。” 琼恩恨恨地盯着火盆中升起的白烟,直到诺伊伸出粗壮的手托住他下巴,把他的头粗暴地扭过来。“小子,我跟你说话的时候看着我。” 于是琼恩看着他。武器师傅的胸膛宽阔得像个酒桶,肚子更是大得惊人。他的鼻子又宽又扁,那一脸胡子好似从来没刮。他的黑羊毛外衣左襟用一个长剑形状的别针系在肩头。“光嘴巴上说说,你妈也不会变成婊子。她是什么样的人,就是什么样的人,和癞蛤蟆怎么说有何干系。话说回来,咱们部队里还真有些人的娘是婊子。” 我妈可不是,琼恩倔强地暗想。他对自己的母亲一无所知,艾德·史塔克绝口不提关于她的事情。但他经常梦见她,次数频繁到他几乎可以拼凑出她的容貌。梦中的她出身高贵,美丽动人,眼神慈蔼。 “你以为自己是大贵族的私生子,就特别难受?”武器师傅继续下去,“告诉你,杰伦那家伙是个六根不净的教士的野种。卡特·派克是个酒馆女侍的儿子,结果现在人家是东海望守备队长。” “我不在乎,”琼恩道,“我才不管他们怎样,我也不管你或索恩或班扬·史塔克或是谁谁谁怎么样。我恨死这地方了。这里……这里好冷。” “是啊,又冷又苦又险恶,这就是长城的景况,也是这里守军的写照,绝不像你奶妈所说的睡前故事。哼,去他的睡前故事,去你的奶妈罢,事情就是这样子,而你一辈子都跟我们其他人一起,注定要待在这儿了。” “一辈子。”琼恩苦涩地重复。武器师傅可以拿一辈子来大做文章,因为他见过世面,经历过大风大浪。他是在风息堡之围中失去了一条胳膊后才加入黑衫军的,在那之前他是国王的大弟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铁匠。他足迹遍布七国,吃过山珍海味,尝过女人的甜美,打过不知几百场大小战役。据说劳勃国王在三叉戟河上杀死雷加·坦格利安那把战锤,正是唐纳·诺伊所铸造。他已经做过琼恩永远也不可能做到的事,等到年过三十,却因一记轻微的斧伤发炎溃烂,最后不得不截掉整只手。也就是在他成了残废,这辈子的幸运已经结束的时候,唐纳·诺伊才来到长城。 “是啊,雪诺,一辈子。”诺伊道,“或长或短,操之你手。照你现在这种态度,早晚会有弟兄半夜割了你喉咙。” “他们才不是我弟兄,”琼恩驳斥,“他们恨我,因为我比他们优秀。” “错了,他们恨的是你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他们眼中的你,是个城里来的、自以为是小少爷的杂种。”武器匠靠近来,“记住,你不是什么大人少爷,你姓的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而现在,你不但是私生子,还是个恶霸。” “恶霸?”琼恩差点说不出话。这指控实在太不公平,气得他喘不过气来。“是他们四个先来找我的麻烦。” “他们四个人在场子里都被你羞辱过,说不定怕你怕得要死。我看过你练剑,跟你比画那不叫练习,要是你使的真剑,他们已经死上好几回了。你很清楚,我很清楚,他们也很清楚。你完全不留情面地羞辱他们,难道你觉得这样很值得骄傲?” 琼恩迟疑了。他打赢的时候的确颇感骄傲,难道他不应该么?武器师傅连这么一点点喜悦也要剥夺,还让他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他们年纪都比我大。”他防卫性地说。 “他们是比你年长,也比你高壮。不过我敢打赌临冬城的教头一定教过你如何对付比自己高大的人。他是谁,某位老骑士?” “是罗德利克·凯索爵士。”琼恩小心答道。他觉得对方话中有话。 唐纳·诺伊向前靠,几乎要贴上琼恩的脸。“小子,你想想罢,这儿的人在遇上艾里沙爵士以前没一个受过正式训练。他们的父亲是农民、车夫还有盗猎者,是铁匠、矿工或船上的桨手。他们的打架技巧是从甲板上,从旧镇和兰尼斯港的暗巷里,或从国王大道路边的妓院、酒馆中学来的。他们或许相互耍耍棍子,但我跟你保证,这里面没几个买得起真剑。”他一脸冷酷的表情,“所以雪诺大人,你倒是告诉我,打赢这些人真的很爽么?” “不要这样叫我!”琼恩激动地说。但他的怒意已没了力气,突然间只觉得惭愧和罪恶感。“我不知道……我以为……” “好好想一想,”诺伊提醒他,“不然就准备枕着匕首睡觉。行了,你回去吧。” 琼恩离开武器库时,已近中午。太阳拨开云层,露出脸来。他转身背向阳光,将视线抬至长城,看着城墙在阳光下闪着晶莹的蓝光。虽然已在此生活了好几个星期,可每当他目光触及这番景象,依旧不禁浑身颤抖。无数世代的风沙污泥,早在城墙上留下印痕,宛如一层覆盖的膜,以至于城墙有时变成了浅灰色,犹如阴霾天际……但当晴日里天光直射,长城又仿佛有生命般闪闪发亮,如同一道横断半天的蓝白绝壁。 当初他们在国王大道上遥遥望见长城时,班扬·史塔克告诉琼恩这是人类所造最庞大的建筑物。“毫无疑问也是最没用的。”提利昂·兰尼斯特嬉笑着加上一句。然而随着距离渐渐拉近,连小恶魔也沉默下来。若干里之外便可清楚地看到这条横亘北方地平线的灰蓝直线,毫不间断地向东西两边延展,直到消失于远方,好像在宣告:这里便是世界尽头。 待他们终于见到黑城堡,却发现那不过是这面广大冰墙下的木造城楼和石砌高塔,看起来简直就像散布雪地的玩具积木。黑衫军的古老堡垒远不如临冬城,甚至称不上是座像样的城堡。它没有城墙,无法抵御来自东西南三方面的攻击,守夜人部队关心的只有北方,而高耸在黑堡北边的正是绝境长城。长城高近七百尺,足足是它所庇护的要塞上最高的塔楼的三倍。叔叔说城墙之宽,足以让十二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并肩共骑。巨大的弩炮和怪兽般的投石机守卫着城墙,行走其上的黑衣军渺小如同蝼蚁。 如今站在兵器库外向上看去,琼恩感受到的震慑丝毫不亚于当日在国王大道上初见之时。绝境长城就是如此,有时你会忘记其存在,一如你对头顶长空和脚下大地司空见惯,不以为意,但有时又仿佛是举世间唯一真切的存在。它比七大王国还要古老,每当琼恩站在城墙下抬头仰望,总是觉得头晕目眩。他可以感觉到雄浑繁厚的冰层向他重压而来,仿佛城墙崩塌要将他掩埋。琼恩隐约知道,倘若哪天长城真的陷落,整个世界必将随之瓦解。 “墙外是什么,真叫人猜不透,对吧?”一个熟悉的声音道。 琼恩转过头。“兰尼斯特。我没看到——我的意思是说,我以为这儿只有我一个人。” 提利昂·兰尼斯特全身裹满毛皮,活像只小熊。“乘人不备好处多多,你永远也不知道会学到些什么。” “从我这儿你能学到什么?”琼恩问他。自他们的旅途结束之后,他便很少看到这侏儒。提利昂·兰尼斯特是王后的弟弟,自然受到贵客般的款待。莫尔蒙总司令让他住在国王塔——说得好听,其实已有一百年没国王住过了——和他同桌用餐。兰尼斯特白天在长城上骑马,晚上则与艾里沙爵士、波文·马尔锡和其他高阶官员饮酒赌博。 “唉,我走到哪儿学到哪儿。”这矮子用一根粗糙的黑拐杖指着长城,“我常说……怎么前人千辛万苦才把城墙盖好,后人立刻便想知道墙的另一面有什么?”他歪着头,用那双大小不一的古怪眼睛看着琼恩。“你也不例外,对不?” “我看没什么特别。”琼恩道。他好想跟随班扬·史塔克一同出外巡猎,深入鬼影森林,好想与曼斯·雷德的野人交锋,守护王国免于异鬼侵袭,但自己心里想要什么,还是别说出来的好。“游骑兵说墙外不过就是树林、山脉和结冻的湖泊,一片冰天雪地。” “还有害人的古灵精怪呐,”提利昂说,“可别忘了,雪诺大人。否则大伙儿干吗这么大动干戈?” “不要叫我雪诺大人。” 侏儒扬扬眉毛。“难道我喜欢被人叫小恶魔?一旦别人发现绰号对你的杀伤力,这绰号就跟定你啦。既然他们爱给你起绰号,你就大大方方地接受,最好还装出乐在其中的样子,那他们就再也伤不了你了。”他举起拐杖指指前方。“哪,跟我走走。他们这会儿应该在大厅里弄那难吃的汤了,我正想喝点热的。” 琼恩也饿了,所以他走在兰尼斯特身边,刻意放慢脚步以配合侏儒笨拙而古怪的姿势。风势渐大,他们可以听见周围木屋嘎吱作响。远处,一道被遗忘的厚重窗户反复噼砰。一堆雪从屋顶滑下,落在他们身边,发出低沉的撞击。 “没见你的狼呢。”兰尼斯特边走边说。 “训练的时候,我把他拴在旧马房那边。他们现在把马都关在东边的马厩,所以不会碍着他。其他时候他都跟着我,我睡在哈丁塔。” “就那座连城垛都塌掉的塔,是吗?那塔下面的广场都是碎石头,整个还歪歪斜斜,跟咱们高贵的劳勃国王酒醉后一个德行。我以为那些塔早就废弃不用了。” 琼恩耸耸肩道,“反正没人管你睡哪儿。这些古堡几乎都荒废了,爱睡哪里随便你。”黑城堡曾经拥有多达五千名全副武装、鞍马齐备、仆从如云的战士。如今却只剩十分之一的数量,建筑也纷纷沦为荒颓废墟。 提利昂·兰尼斯特的笑在冷空气里蒸腾。“那我就请你老爸务必在你那座塔垮塌之前,多抓几个石匠过来。” 琼恩听得出话中的嘲弄意味,却无法否认那是事实。守夜人一共沿长城建了十九座雄伟要塞,如今只剩三座仍有部队驻守:高耸的东海望在强风吹拂的灰暗海滨,影子塔坚毅地伫立于长城边陲的群山之中,黑城堡则位于两者之间,地处国王大道尽头。其他堡垒早已被人遗忘,现在都成了孤独的鬼城,冷风飕飕吹过黑窗,死者幽灵游荡其中。 “我一个人住比较好,”琼恩固执地说,“其他人很怕白灵。” “他们倒聪明。”兰尼斯特说。他随即转变话题,“最近大家都在议论你叔叔,他是不是出去太久了?” 琼恩忆起自己失望之下的幻想,那幅班扬·史塔克倒卧雪地的景象,立刻撇过头去。侏儒很擅察言观色,他可不想让他瞧见自己眼中的罪恶感。“他说会赶在我命名日前回来。”他坦陈。但他的命名日早在两周前便已悄无声息地来了又去。“他们是去找威玛·罗伊斯爵士,此人的父亲是艾林公爵的封臣。班扬叔叔说他们会一直搜索到影子塔,一路深入群山。” “听说近来有不少游骑兵好手失踪。”他们一边登上大厅的阶梯,兰尼斯特一边说,接着嘻嘻笑着打开门。“也许古灵精怪今年特别饿罢。” 厅堂内,虽然炉火熊熊,仍旧感觉地方宽敞,寒气逼人。乌鸦栖息于高敞的木天花板上,在众人头顶嘎嘎叫着。琼恩从厨子手中接过一碗肉汤和大块黑面包。葛兰、癞蛤蟆和其他几人坐在最靠近火炉的长凳上,彼此粗声笑闹咒骂。琼恩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们一会儿,然后在大厅的角落挑了个位子坐下,远远离开其他人。 提利昂·兰尼斯特坐在他对面,一脸狐疑地嗅着浓汤。“大麦、洋葱、胡萝卜,”他喃喃念道,“这些煮饭的到底知不知道芜菁不能当肉啊?” “这是羊肉浓汤耶。”琼恩脱下手套,探手到汤碗溢出的热气里取暖。闻到肉香他口水都流了下来。 “雪诺。” 琼恩认得艾里沙·索恩的声音,但这回话中却有种他从前没听过的语气,他转过头。 “司令大人要见你。现在就去。” 一时之间琼恩吓得不敢动弹。为什么总司令要见他?难道他们有了班扬的消息,他胡乱揣测,叔叔一定是死了,他的想象果然成真。“是我叔叔的事吗?”他冲口而问,“他平安回来了吗?” “司令大人可不习惯等人。”艾里沙回答,“而我更不习惯下了命令还要听野种问东问西。” 提利昂·兰尼斯特霍地跳下长凳,站起身道:“够了,索恩,你吓着他了。” “兰尼斯特,你少管闲事,在这儿你没资格说话。” “在朝廷里就不一样喽。”侏儒微笑,“我只消几句,你下半辈子就准备当个孤苦老人,别想再训练小毛头了。快告诉雪诺熊老找他干嘛,到底是不是他叔叔的事?” “不是。”艾里沙道,“完全两码子事。今天早上有信鸦从临冬城飞来,带来他弟弟的消息。”他更正道,“应该说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 “布兰,”琼恩倒抽一口气,挣扎着起来。“布兰出事了。” 提利昂·兰尼斯特伸手搁在他臂膀上。“琼恩,”他说,“我真的很遗憾。” 琼恩几乎没听到他的话。他拨开提利昂的手,大跨步穿过厅堂,到门边时跑了起来。他一路冲过积雪,狂奔至司令官堡垒。守卫让他通过,他三步并作两步奔上塔顶。等冲到总司令官面前,琼恩已经满身大汗,喘不过气来。“布兰,”他说,“信上说布兰怎样了?” 守夜人军团总司令杰奥·莫尔蒙是个坏脾气的老人,一把灰胡子,顶着个大光头。他正拿玉米粒喂食停在手上的乌鸦。“我听说你识字。”他把乌鸦挥开,它拍着翅膀飞到窗边,然后蹲坐下来看着莫尔蒙从腰际抽出一张卷好的纸交给琼恩。“玉米,”它刺耳地叫道,“玉米,玉米。” 琼恩的手指在已拆封的白蜡印记上摸索,顺着冰原狼的轮廓。他认出这是罗柏的字迹,但随着阅读,信本身却模糊旋转起来,他方才明白自己在哭。透过泪水,他拼凑出信上的意思,抬起头。“他醒了。”他说,“诸神让他活过来了。” “但也残废了。”莫尔蒙道,“小子,我很遗憾。把信读完罢。” 他把视线移回信上,但上面写什么已经不重要了。什么都不重要了。布兰活了下来。“我弟弟活下来了!”他告诉莫尔蒙。总司令摇摇头,拾起一把玉米,吹声口哨。乌鸦立即飞上他肩头,叫道:“活了!活了!” 琼恩满脸笑容,手中握着罗柏的信奔下楼梯。“我弟弟活下来了!”他告诉守卫。他们互看一眼。他跑回厅堂,发现提利昂·兰尼斯特刚吃完东西。他一把抓住小个子的腋下,将他抱到半空转圈。“布兰活下来了!”他喊。兰尼斯特一脸惊讶的表情。琼恩放下他,把信塞到他手中。“这里,你自己读。” 其他人聚集过来,好奇地看着他。琼恩看到葛兰站在几尺之外,一只手上绑着厚厚的羊毛绷带。他看起来既焦虑又不安,一点都不凶恶。于是琼恩朝他走去,葛兰见状立即后退,同时举手说:“小杂种,你离我远点。” 琼恩微笑道:“把你手腕弄成这样,我很抱歉。以前罗柏也用同样的招式对付我,虽然用的是木剑,可七层地狱,真他妈的痛。我想你的伤势一定更严重。这样罢,如果你愿意,改天我来教你如何克制这招。” 艾里沙·索恩爵士听到了这句话。“哟,雪诺大人这下想抢我的位子啦。”他冷笑道,“我看教狼变魔术都比教这些笨牛容易。” “艾里沙爵士,我就跟你赌。”琼恩说,“我倒是很想看白灵变魔术。” 琼恩听见葛兰吓得倒抽一口冷气。四周一片死寂。 接着提利昂·兰尼斯特捧腹大笑起来。邻近餐桌上三名黑衣弟兄也跟着笑。笑声快速散播,连厨师们也忍不住加入。梁木上的鸟群被笑声惊动,最后连葛兰也咯咯笑了起来。 只有艾里沙爵士从头至尾没有将视线从琼恩身上移开。待笑声渐止,他一脸阴沉,右手握拳。“雪诺大人,你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最后,他用对仇人的口吻说。 21.第21章 艾德 艾德·史塔克浑身酸痛,又累又饿,心情恶劣地骑马穿过红堡高耸的青铜大门。御前总管前来通知他派席尔大学士召开紧急的御前会议,希望新任首相方便的话能大驾光临时,他人还在马背上,心里只想好好泡个热水澡,来只烤鸡或烤鸭,然后在羽毛床上睡个觉。“方便的话,改成明天。”奈德下马时没好气地说。 总管恭敬地一躬到底。“首相大人,那我就转告重臣们,您不便出席。” “算了,该死的。”奈德道。还没上任便先把朝廷重臣给全得罪光那怎么成。“我这就去见他们。但请先给我几分钟,容我换上比较正式的服装。” “是的,大人。”总管说,“我们已经把艾林大人以前在首相塔的房间都给您准备好了,如您愿意,我这就差人把您的东西给送过去。” “有劳了。”奈德边说边扯下骑马戴的手套,塞进腰带。身后,他的家人和臣属正陆续进入大门。奈德看到管家维扬·普尔,便叫住他,“看来宫里好像有急事找我。好好安顿我女儿,告诉乔里叫她们待在房里。不准艾莉亚到处乱跑。”普尔欠身。奈德转身对御前总管说:“我的马车还在城里半路上。我需要合适的衣服。” “为您服务是我莫大的荣幸。”总管道。 于是,筋疲力尽的奈德,就这么穿着借来的衣服,大步走进议事厅,发现四名重臣正在等他。 议事厅的陈设极为华丽。地板上铺的是密尔地毯,而非灯芯草席。房间一角摆着一幅来自盛夏群岛的木屏风,上面雕刻有上百种栩栩如生、色彩斑斓的珍禽异兽。墙壁上则挂满了诺佛斯、科霍尔和里斯产的精美织锦。门两侧是一对瓦雷利亚的狮身人面兽雕像,圆润的红榴石双眼在黑色大理石的脸上显得炯炯有神。 奈德前脚刚踏进房间,几位重臣中他最嫌恶的太监瓦里斯便靠了过来。“史塔克大人,我听说了您在国王大道上遇到的麻烦事儿,真令人遗憾哪。我们都去圣堂为乔佛里王子点了蜡烛,祈祷他早日康复。”他的手在奈德袖子上留下脂粉的痕迹。他浑身散发出腐败的甜腻气息,闻起来活像生在坟墓上的花。 “你的神想必听到了你的祷告,”奈德冷淡而有礼地回答,“王子的健康状况已日渐好转。”他从太监掌中抽出手,穿过房间朝蓝礼公爵走去。蓝礼正站在屏风旁,小声地和一名矮个男子交谈,那人必是小指头无疑。劳勃刚夺下王位时,蓝礼不过是个七岁小男生,如今他已长大成人,神貌酷似乃兄,奈德为此觉得极不自在。每次见到他,都仿佛时光倒流,看到那个英气勃发,甫从三叉戟河得胜归来的劳勃站在面前。 “史塔克大人,看来您安然抵达了。”蓝礼道。 “您不也是。”奈德回答,“恕我直言,有时候您和您哥哥劳勃真像一个模子打造出来的。” “我哪比得上他。”蓝礼耸耸肩。 “您至少穿得比他好。”小指头俏皮地说,“蓝礼大人花在衣服上的钱,宫里的夫人太太恐怕都没几个比得上。” 此话倒是不假。蓝礼公爵穿着暗绿天鹅绒紧身衣,上面绣了十二头金色雄鹿。一边肩头潇洒地垂着织金半披风,用一枚翡翠胸针别起。“这应该算不上滔天大罪。”蓝礼笑道,“瞧瞧你穿的什么德行,那才失礼。” 小指头不理会他的嘲笑。他嘴角挂着近乎轻慢的微笑看着奈德。“史塔克大人,这些年来我一直想见见您。我想凯特琳夫人应该向您提起过我吧?” “她是提过。”奈德冷冷地答道。对方这句傲慢中带着促狭的话惹恼了他。“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也认识我哥哥布兰登。” 蓝礼·拜拉席恩哈哈大笑。瓦里斯则曳步凑来。 “我跟他很熟。”小指头道,“至今身上都还留着他的纪念。布兰登也提起过我?” “常提起你,多半是火冒三丈的时候。”奈德说,心中希望就此结束这个话题。他对这类文字游戏素无兴趣。 “我还以为你们史塔克家的人没那么大火气,”小指头说,“在我们南方,大家都说你们是冰做的,一过颈泽便要融化。” “贝里席大人,您大可放心,我并不打算太快融化。”奈德朝会议桌移去。“派席尔师傅,我瞧您身体还很硬朗。” 大学士从他长桌尾端的长椅上抬头,露出微笑。“大人,以我这把年纪,有这样的身体很不错了。”他答道,“啊,只是容易疲劳。”他有张慈蔼的脸,几束白发垂挂在早已秃光的额头两边。他的学士项圈并非鲁温那种简单的金属制品,而是由二十四种金属片所串成的沉重项链,从喉头一直垂到胸膛。颈链用人类所知的每一种金属打造而成:黑铁和红金,发亮红铜和沉重的铅,精钢、锡和黯淡的白银,黄铜、青铜与白金。石榴石、紫水晶和黑珍珠装饰着金属链,翡翠和红宝石点缀其间。“我们不妨开始罢。”大学士把手放在大肚子上反复揉搓,“再等下去,只怕我就要睡着了。” “如您所愿,”国王在会议桌的首位空着,那椅子靠背上用金线绣着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奈德拣了国王右边,象征国王右手的位子坐下。“诸位大人,”他正色道,“很抱歉让大家久等。” “史塔克大人,您是国王的首相,”瓦里斯道,“为您效劳就是我们职责所在。” 眼看其他人纷纷在自己固有的座位落座,艾德·史塔克才猛然惊觉此时此地自己是多么的格格不入。他忆起劳勃在临冬城墓窖里对他说过的话,我身边尽是些白痴和马屁精。奈德朝会议桌看去,暗自揣测哪些是白痴,哪些又是马屁精。答案他已了然于心。“我们只有五人。”他指出。 “国王北行之后没多久,史坦尼斯大人便回了龙石岛。”瓦里斯道,“至于我们英勇的巴利斯坦爵士,此刻无疑正随侍国王身边,护送他穿过城市罢。身为御林铁卫队长,这是他职责所在呢。” “或许我们该等巴利斯坦爵士和陛下加入之后再开始。”奈德提议。 蓝礼·拜拉席恩朗声笑道:“要等我老哥赏脸,那不知得到何年何月啰。” “我们亲爱的劳勃国王有太多事情需要操心,”瓦里斯说,“所以便将鸡毛蒜皮小事交给我们,以减轻负担。” “瓦里斯大人的意思是说,凡是牵涉财政、农获和律法的事务,我王兄听了就头痛。”蓝礼公爵道,“所以管理国家就落到我们头上了。他倒是不忘记时不时交代些什么下来。”他从袖子里抽出一张裹紧的纸放在桌上。“比如今天早上,他吩咐我提前全速进城,请派席尔大学士立刻召开这次会议。他有项紧急差事交给我们办。” 小指头微笑着将信笺交给奈德,上面盖了王家印信。奈德用拇指揭开蜡印,摊平信纸,想看看国王的紧急命令究竟是什么。他越读越难以置信,劳勃到底要胡闹到什么地步才罢休?还是以他的名义,这简直是雪上加霜。“天杀的。”他不禁咒道。 “奈德大人的意思是说,”蓝礼公爵宣布,“国王陛下指示我们举办一次盛大的比武竞技,以庆祝新首相上任。” “要花多少钱?”小指头兴趣索然地问。 奈德从信上念出答案:“优胜者赏四万金龙币,居次者赏两万金龙币。团体近身战的优胜者也是两万,射箭优胜则是一万。” “一共九万金币。”小指头叹道,“还得加上其他开销。想也知道劳勃一定要大宴宾客。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厨师、木匠、女侍、歌手、戏子伶人和杂耍傻子……” “傻子我们倒是不愁找到。”蓝礼公爵说。 派席尔总师看着小指头问:“国库付得出这笔款子?” “哪来的国库?”小指头撇撇嘴,“大学士您就别装蒜了,你我都很清楚国库已经空了好多年。还不是得伸手借钱,想必兰尼斯特家会很乐意支援。反正咱们已经欠了泰温大人三百多万金龙,再借个几十万算什么?” 奈德震惊无比。“你说王室负债高达‘三百万’金币?” “史塔克大人,此刻王室负债总额超过六百万。兰尼斯特家是最大的债主,但我们也向提利尔大人、布拉佛斯的铁金库,还有好些泰洛西商行借过款。最近我不得不另辟财源,把主意动到了教会头上,总主教大人讨价还价的本领之高,连多恩的鱼贩都比不上。” 奈德简直错愕到无以复加。“伊里斯·坦格利安留下了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你怎么会让它沦落到这步田地?” 小指头耸肩:“财政大臣只管找钱,花钱的是国王和首相。” “琼恩·艾林绝不会允许劳勃这样挥霍。”奈德忿忿地说。 派席尔总师摇摇他那颗光头,项链轻声作响。“艾林大人固然精打细算,但恐怕国王陛下不见得都听从睿智的谏言。” “我王兄热爱比武竞技和山珍海味,”蓝礼·拜拉席恩道,“他最讨厌所谓的‘数铜板’。” “我会跟陛下谈谈,”奈德说,“这么铺张浪费的比赛,国家可负担不起。” “跟他谈谈当然很好,”蓝礼公爵道,“不过我们还是先着手订个计划吧。” “改天再议。”奈德说。从他们的眼神看来,他的口气似乎太尖锐了点。要想治理,他就必须牢记,自己已不是临冬城万人之上的领主身份,在这里他不过是地位平等的重臣之首罢了。“诸位大人,请原谅我。”他改用较和缓的口气,“我实在是累了。我们今天就到此为止,等我精神好些时再继续。”说完他没有征求其他人同意,便突然站起身,朝在座的重臣一一点头后,径自离开。 出到门外,只见马车和骑士依旧不断从城堡大门拥入,庭院里一片混乱,充斥着泥土、马臊味和叫喊不停的人声。有人告诉他国王还在路上。自三叉戟河的意外发生之后,史塔克家族和他们的部属便走在车队的最前面,远离兰尼斯特家族,避开两派逐渐升高的紧张气氛。劳勃几乎没有露面,据说他待在轮宫,成天喝得酩酊大醉。若真是如此,他应该还要几个小时才会出现,这已经比奈德期望的要早上许多了。如今他只消看看珊莎的脸,就觉得心中怒火又要升起。旅途的最后两周实在苦不堪言。珊莎责怪艾莉亚,说被杀的应该是娜梅莉亚。艾莉亚在得知屠夫学徒的死讯后就魂不守舍。珊莎每晚哭着入眠,艾莉亚一声不吭地独自忧伤,艾德·史塔克自己则梦见了一个专为临冬城史塔克家人准备的冰冻地狱。 他穿越外庭,走过闸门,进入内院,正朝他印象中首相塔的所在走去时,小指头突然出现在面前。“史塔克,你走错路了,跟我来。” 奈德犹豫不决地跟着他,小指头带他进入一座塔,下了一道蜿蜒的阶梯,穿越一个凹陷的小庭院,沿着荒废的回廊行走。两旁墙壁,一副副无人使用的铠甲好似站立的卫兵。他们是坦格利安家族遗留下来的历史陈迹,黑色精钢打造,头盔镶着龙鳞,但如今积满灰尘,早已被人遗忘。“这不是通往我居室的路。”奈德道。 “我说过是吗?我正打算把你引进地牢,割了喉咙,再把你的尸体封进墙里。”小指头语带讥讽。“史塔克,我们没时间废话,尊夫人正等着你。” “小指头,你到底耍什么把戏?凯特琳人在临冬城,离此数百里之遥。” “哦?”小指头灰绿色的眼睛里闪着饶富兴味的光芒。“那么此人的易容术果真不同凡响。我说最后一次,要么跟我来,不然我就把她据为己有啰。” 他快步走下阶梯。 奈德满怀戒心地跟上,心里不知这一天究竟何时才会结束。他对这些心机巧诈毫无兴趣,但已逐渐开始理解,对于小指头这样的人,权术和阴谋就是家常便饭。阶梯底端有一扇橡木和铁条制成的厚重门扉。培提尔举起门闩,挥手示意奈德进去。他发现他们正置身位于河流之上的峻峭绝壁,浸沐在黄昏的红晕里。“我们在城堡外面。”奈德道。 “你还真不好骗嘛,史塔克。”小指头傻笑道,“到底是太阳还是天空泄露了秘密?跟我来,岩壁上挖了可供攀附的凹洞。小心别摔死,否则凯特琳永远也不会原谅我。”说完他翻身便往下爬,动作像猴子一般灵敏。 奈德仔细审视了岩壁一会儿,然后慢慢地跟着下去。峭壁上果真如小指头所言,刻有浅浅的凹洞,除非你原本就知道,否则从悬崖下根本无从发现。河流离他们有一段高到令人晕眩的距离。奈德把脸贴上岩石,除非必要,尽量不往下看。 最后他总算好不容易到达底部,旁边是一条狭窄而泥泞的水滨小径,小指头正懒洋洋地靠在岩石上啃苹果。他已经快吃完了。“史塔克,你老了不中用啦。”他边说边随手把苹果核丢进激流。“没关系,接下来我们骑马。”两匹马正等在那里,奈德骑上,催马快步跟在他身后,顺着小路朝城市去。 最后贝里席在一栋看起来摇摇欲坠的三层木造建筑前停了下来。窗户透出灯光,在逐渐黯淡的暮色里显得特别明亮。乐声和刺耳的笑闹从内散溢,在河面上飘荡。门边有一条沉甸甸的链子挂着盏华丽的油灯,外面盖着加铅的红玻璃灯罩。 艾德·史塔克愤怒地跳下马。“这是家妓院。”他抓住小指头肩膀把他推得团团转。“走大老远的路,结果你竟带我上妓院?” “你老婆在里面。”小指头说。 他再也忍耐不住。“布兰登对你太仁慈了。”奈德说着把小个子狠狠地往墙上撞去,抽出匕首指向他留着胡子的尖下巴。 “大人,快停手。”一个焦急的声音唤道。“他说的是实话。”背后传来脚步声。 奈德握刀转身。只见一个身穿褐色粗布衣服,下颌的软肉随着跑步不住颤动的白发老人急急忙忙朝他们跑来。“这不干你的事。”奈德才刚开口,突然认出来者。他放下匕首,惊讶万分。“罗德利克爵士?” 罗德利克爵士点点头。“夫人在楼上等您。” 奈德糊涂了。“凯特琳真的在这里?不是小指头的恶作剧?”他收起武器。 “我有那本事倒好,史塔克。”小指头道,“随我来罢。还有,脸上表情露骨一点,不要一副正襟危坐的首相模样。你要是被认出来,那可就糟了。不介意的话,经过时摸两把奶子。” 他们走进屋内,穿过拥挤的大厅,有个胖女人正唱着歌词淫秽的曲子,身穿轻薄罗衫的美少女坐在恩客腿上撒娇。没人理会奈德。罗德利克爵士等在楼下,由小指头领他走上三楼,穿过回廊,进了门。 凯特琳正在里面,她一见他便叫出声来,朝他飞奔过去,紧紧地抱住他。 “夫人。”奈德惊讶地轻声说。 “哟,好极了。”小指头说着关上门。“您认得她。” “大人,我好怕你不会来。”她贴在他胸膛上细语。“培提尔一直捎来你的消息。他告诉我艾莉亚和年轻王子的事了。我的乖女儿们都还好么?” “她俩都很难过,也很愤怒。”他对她说,“凯特,我不懂。你来君临做什么?发生了什么事?”奈德询问妻子。“是布兰的事?难道他……”死这个字几乎就要脱口而出,但他无法启齿。 “是布兰的事,但不是你想的那样。”凯特琳道。 奈德更摸不着头脑。“那是怎么回事?亲爱的,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这又是什么地方?” “你觉得这里看起来像什么?”小指头说着在窗边落座。“这就是家妓院。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不可能找到凯特琳·徒利呢?”他微笑,“说来也巧,这家店恰好就是由我经营,所以要安排很简单。我可是极力避免让兰尼斯特的人得知凯特琳在君临的消息。” “为什么?”奈德问,这时他才看见她的手怪异的姿势,看见那尚未愈合的红色伤疤,左手小指和无名指僵硬不便的样子。“你受伤了。”他握起她的手反复检视。“老天,伤得好深……这是剑伤还是……夫人,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凯特琳从斗篷下抽出一把匕首交给他。“有人带着这把刀要取布兰性命。” 奈德猛地抬头。“但是……谁……谁会这么……” 她伸出手指贴上他嘴唇。“亲爱的,让我说比较快。你好好听着罢。” 于是他仔细聆听,而她将事情始末和盘托出,从藏书塔大火、瓦里斯、前来迎接她的都城守备队一直说到小指头。等她说完,艾德·史塔克手握匕首,呆若木鸡地坐在桌边。布兰的狼救了那孩子一命,他呆滞地思索着。当初琼恩在雪地里找到那群小狼时,他说了些什么?大人,您的孩子注定要拥有这些小狼。结果他却亲手杀了珊莎的狼,到头来这是为了什么?他现在的感觉是罪恶?还是恐惧?假如这些狼实乃上天所赐,他究竟犯了何等滔天大罪? 奈德痛苦地强迫自己将思绪拉回眼前的匕首,思考隐含其后的含义。“小恶魔的刀。”他复诵。这太不合理。他紧握平滑的龙骨刀柄,将之狠狠地插进桌面,感觉它深深地咬入木头。匕首就这么立着,仿佛在嘲弄他。“提利昂·兰尼斯特为什么要布兰的命?那孩子从没招惹他。” “你们史塔克家的人都没脑筋的?”小指头问,“小恶魔当然不会单独行动。” 奈德起身,绕着房间踱步。“难道说王后亦参与此事?或者,诸神在上,连国王他也……不,绝对不可能。”他一边说着,一边想起了那个荒冢地的清冷早晨,劳勃提到派刺客去对付坦格利安公主。他忆起雷加那尚在襁褓的儿子,血淋淋的头颅,以及国王置之不理的态度,正如不久以前他在戴瑞的会客厅里的所作所为。珊莎的哀告至今犹在耳际,一如莱安娜临终前的恳求。 “国王八成不知情。”小指头道,“这也不是第一次了,对于不想知道的事,咱们的好劳勃向来是眼不见为净。” 奈德没有答话。屠夫小弟的那张几乎被劈成两半的脸浮现在他眼前,然而国王半声也没吭。他的脑袋开始轰轰作响。 小指头晃到桌边,把匕首从木头里拔出。“无论怎样行动,都构成叛国罪。若是控告国王,只怕你话还没出口就先被伊林·派恩给宰了。若是王后……除非你能找到证据,而且能让劳勃听进去,才有可能……” “我们有证据,”奈德道,“我们有这把匕首。” “这个?”小指头漫不经心地把玩着匕首。“大人,这是把好刀,好刀都是两面开刃的。小恶魔肯定会辩称匕首是他在临冬城期间弄丢或是被偷。既然他雇的杀手已死,谁能证明他所言真假呢?”他把刀子轻轻抛给奈德。“我建议你还是把这玩意儿丢进河里,当它根本就不存在罢。” 奈德冷冷地看着他。“贝里席大人,我是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人。我的儿子成了残废,很可能还活不成。若没有那只我们在雪地里找到的小狼,他此刻已经死了,凯特琳很可能也会陪着他送命。假如你真以为我会装作没事,那你就和当年向我哥哥挑战一样愚蠢。” “史塔克,我蠢是蠢……可还活得好好的,令兄倒已经在冰封的坟墓里发霉了十四年。你这么迫不及待要步他后尘,我也无法劝阻,不过我先声明,你可千万别把我牵扯进去,非常感谢。” “很好,贝里席大人,不管我做什么,最不想与之为伍的人就是你。” “这话我听了好伤心啊。”小指头伸手按住心口。“我自己嘛,总觉得你们史塔克家的人实在无趣得很,但凯特琳不知怎的始终离不开你。所以呢,为着她的缘故,我会尽量不让你送命。说来只有笨蛋才会这么做,但我就是没法拒绝你老婆的任何请求。” “我把我们关于琼恩·艾林死因的怀疑告诉了培提尔。”凯特琳道,“他答应协助你调查真相。” 对艾德·史塔克而言,这并非好消息,不过他们确实需要援手,而小指头和凯特琳曾经情同姐弟。再说这也不是奈德第一次被迫与他所轻视的人妥协了。“好罢,”他把匕首插进腰带,“你刚说到瓦里斯,他也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如果知道,也一定不是我说的。”凯特琳道,“艾德·史塔克,你娶的人可不笨。但瓦里斯有办法知道别人不可能知道的事。奈德,我相信这家伙懂得妖术。” “他的走狗满天下,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奈德鄙夷地说。 “不只如此,”凯特琳坚持,“罗德利克爵士和艾伦·桑塔加爵士的会面自始至终都秘密进行,但这蜘蛛不知怎么就是知道谈话内容。我很怕这个人。” 小指头微笑。“好夫人,瓦里斯伯爵就交给我来对付。容我说几句脏话——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适合了呢?——他的卵蛋被我大大方方地捏在手掌心。”他合拢指头,笑了,“当然啰,这里假设他是个有卵蛋的男人。你不妨这么想,假如喜鹊会开口,小小鸟儿要歌唱,那么瓦里斯是不会喜欢的。好啦,如果我是你,与其担心那太监,不如多提防兰尼斯特的人。” 奈德无须小指头提醒。他想起找到艾莉亚那天的场景,想起王后当时的神情。谁说我们没有狼?那么地轻声细语。他想到男孩米凯,想到琼恩·艾林的猝死,还有布兰坠楼,以及丧心病狂的老王伊里斯·坦格利安躺在王座厅的地板上奄奄一息,他的血在镀金宝剑上慢慢干涸的场面。“夫人,”他转向凯特琳,“你留在这里也无济于事,我希望你即刻返回临冬城。所谓有其一必有其二,难保以后不会有其他刺客上门滋事。不管背后主谋是谁,他一定很快就得知布兰活了下来。” “我本想见见女儿……”凯特琳道。 “那就太不明智了。”小指头插话。“红堡处处隔墙有耳,更何况小孩子口风不紧。” “亲爱的,他说得有理。”奈德告诉她,一边给她拥抱。“带上罗德利克爵士,启程回临冬城去罢。我会好好照顾女儿们。回到我们的儿子身边,保护好他们。” “那就这样,大人。”凯特琳抬起脸,奈德吻了她。她受伤的手用一种近乎绝望的力量环抱住他的背,仿佛要将他永远留在自己安全的怀抱里。 “老爷、夫人莫不借卧室一用?”小指头问,“不过我先提醒你,史塔克,在这儿开房办事是要收费的。” “让我们独处一下就好。”凯特琳道。 “也罢。”小指头朝门边走去。“别拖太久。我和首相大人早该回到城里,以免失踪太久他人起疑。” 凯特琳走到他身边握住他的手。“培提尔,我永远不会忘记你的帮助。你手下来找我的时候,我原不知自己将落入朋友还是敌人的手中。结果我发现你不仅是朋友,还是我失散多年的弟弟。” 培提尔·贝里席微笑道:“好夫人,我这人就是多愁善感,这话还请你千万别告诉他人。这些年来我在宫廷里费尽心力,想让别人以为我是个既邪恶又残酷的人,实在不愿就这么功亏一篑。” 这番话奈德是一个字也不信,但他还是彬彬有礼地说:“贝里席大人,我也感谢您。” “哟,这可是东洋宝贝。”小指头说着离开房间。 房门关上后,奈德转身面对他的妻子。“你一到家,立刻以我的名义送信给赫曼·陶哈和盖伯特·葛洛佛,命令他们各调一百名弓箭手协防卡林湾。两百弓箭手足以阻挡任何军队北上颈泽。指示曼德勒伯爵加紧维修白港的防御工事,并确保守军充足。还有,从今往后,我希望你特别看紧席恩·葛雷乔伊。倘若战争爆发,我们非常需要他父亲的舰队。” “战争爆发?”恐惧清楚地写在凯特琳脸上。 “情势不致恶化到那个地步的。”奈德向她保证,心中暗自祈祷真是如此。他再度搂她入怀。“兰尼斯特家对待弱者毫不留情,伊里斯·坦格利安就是最好的教训。然而除非他们有全国的军力作后盾,否则决不敢进犯北方,而他们做梦也别想有那样的一天。我必须玩这场愚人的假面舞会,继续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记得我来此的目的么,亲爱的?我要找出兰尼斯特家谋杀琼恩·艾林的证据……” 他感觉到凯特琳在他怀里颤抖,她伤残的手紧紧抱住他。“若真找到了,”她说,“接下来怎么办,亲爱的?” 接下来是最危险的部分,奈德明白。“国王乃是至高的法律仲裁,”他告诉她,“待我查明真相,我将觐见劳勃。”届时我只能祈祷他仍保有意想中的英明,而非我所恐惧的昏庸,他在心里默默地说完。 22.第22章 提利昂 “你真急着要走?”总司令问他。 “急不可待啊,莫尔蒙大人。”提利昂答道,“不然詹姆老哥就要担心我出了事,搞不好还以为您劝说我加入黑衣军了呢。” “果能如此倒好。”莫尔蒙拣起一只蟹爪,“喀啦”一声用手剥开。总司令年纪虽然大了,却仍然有熊一般的力量。“提利昂,你生了副好头脑,长城守军很需要你这样的人。” 提利昂嬉笑道:“莫尔蒙大人,为您这句话,我一定得把全国的侏儒通通找来给您。”趁众人哄堂大笑,他把蟹角的肉吸进嘴,伸手又拿一只。这些螃蟹当天早上才从东海望运来,送到的时候还冷冻在冰桶里,因此特别鲜美多汁。 艾里沙·索恩爵士是席间唯一没笑的人。“这兰尼斯特明明是在讽刺我们。” “不是‘你们’,艾里沙爵士,是你。”提利昂道。这次席间的笑声里隐隐带着焦虑不安的气氛。 索恩盯住提利昂,黑眼睛里带着憎恨。“我看你个头虽然半个人都不到,说起话来倒是口无遮拦。或许我们应该下场子较量较量。” “何苦呢?”提利昂问,“螃蟹都在这儿呐。” 此话一出,众人更是捧腹狂笑。艾里沙爵士抿紧嘴唇,站了起来。“有种你拿上武器,再开玩笑试试看。” 提利昂故意看看自己右手。“哎呀,艾里沙爵士,这会儿我不就握着武器嘛,虽然只是把吃螃蟹的叉子。怎么,咱们要不要比画比画?”他跳上椅子,开始用那把小叉子戳索恩的胸膛。人们的笑声简直连屋顶都要掀翻。总司令更是连蟹肉都喷了出来,呛得边咳嗽边喘气。他的乌鸦也没闲着,从窗边大声怪叫:“比画!比画!比画!” 艾里沙·索恩爵士僵着身子离开大厅,那模样就像胸前被人插了一把匕首。 莫尔蒙仍然喘不过气,提利昂拍拍他的背。“战利品归胜利者所有,”他高声宣布,“索恩的螃蟹是我的啦。” 总司令好不容易恢复过来。“你看你把咱们的艾里沙爵士整成什么样了,你真是个坏心眼的家伙。”他责怪道。 提利昂正襟危坐,啜了口葡萄酒。“有人非要在胸前画上标靶,就该有挨箭的心理准备。比你们艾里沙爵士还有幽默感的死人我见得多了。” “这样说就不公平了。”总务长波文·马尔锡长得又红又胖,活像颗石榴。“你应该听听他帮手下受训的小鬼起的绰号有多可笑。” 提利昂知道几个这样的绰号。“我敢打赌那些小鬼帮他取的绰号也不少。”他说,“各位大人,擦亮你们的眼睛吧。艾里沙·索恩爵士该去清理马粪,而非训练新兵。” “守夜人一点也不缺马夫。”莫尔蒙司令咕哝道,“这年头送来的都是这路货色。不是马僮,就是小偷或强奸犯。艾里沙爵士是我接任司令以来,参加黑衣军的少数几位经正式册封的骑士。他在君临之战中表现很英勇。” “只可惜站错了队,”杰瑞米·莱克爵士冷冷地说,“偏偏我跟他一块儿犯傻。当时我同他站在城墙上,泰温·兰尼斯特开出的条件宽厚得紧,要么穿上黑衣,不然就等着天黑前头被插上枪尖。啊,提利昂,我这话可不是找你茬。” “没关系,杰瑞米爵士。我老爸很爱把首级挂城墙上,尤其是惹过他的人。以您这张高贵的脸嘛,呃,我看他八成会把你的头挂上国王门。我猜一定特别引人注目。” “多谢你哟。”杰瑞米爵士面带讥讽地微笑。 莫尔蒙司令清清喉咙。“提利昂,有时候我真觉得艾里沙爵士说得没错,你的确是在嘲弄我们和我们神圣的使命。” 提利昂耸耸肩。“莫尔蒙大人,我们不时需要被嘲弄嘲弄,以免生活太过严肃。请再帮我倒点酒。”他递出酒杯。 莱克帮他斟酒,波文·马尔锡说:“你个子不大,酒量倒是不小。” “噢,我觉得提利昂大人一点也不小。”坐在长桌末端的伊蒙学士开口道,守夜人部队的高级官员们立刻都安静下来,凝神倾听长者的话。“他是我们中的巨人,一个来到世界尽头的巨人。” 提利昂轻声答道:“好师傅,我有过的绰号不老少,可‘巨人’还是头一遭听到。” “是这样么,”伊蒙师傅道,他白浊的眼翳朝提利昂脸上移去。“我说的可是真心话。” 提利昂竟无言以对。他只有礼貌性地低头说:“伊蒙师傅,您太客气了。” 盲眼学士微微一笑。他是个瘦小的老人,满脸皱纹,头已全秃,历经沉重的百年岁月,学士颈链上的各种金属松垮地挂在他咽喉处。“我受过的谬赞也不少,可‘客气’倒是头一遭听到。”这一回提利昂率先笑了。 晚膳用毕,旁人陆续离去之后,莫尔蒙请提利昂在火炉边坐下,递给他一杯烫过的酒,那酒辛辣得使他眼泪都流了下来。“我们地处极北,国王大道这里的路段恐怕不安全。”他们边喝酒,总司令官边说。 “我有杰克和莫里斯,”提利昂道,“而且尤伦正好也要南下。” “尤伦一个人怎么够。守夜人会护送你到临冬城。”莫尔蒙的口气不容辩驳。“至少要三个人。” “司令大人,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啰。”提利昂说,“您不妨派出雪诺那小子,让他跟兄弟见个面也好。” 莫尔蒙隔着厚厚的灰胡子皱眉道:“雪诺?喔,你是说史塔克那个私生子啊。我看不妥。年轻人得忘掉他们过去的生活,不管兄弟还是老妈都得放下。回家探亲只会再度激起这些早该忘却的情感。我很清楚这些事。我自己的家人……自我儿子辱没家门,只剩我妹妹梅姬接手统治熊岛,我有好些外甥女都没见过。”他灌了口酒。“再说,雪诺只是个小鬼。我要派三个强壮的战士来确保你的安全。” “莫尔蒙大人,我真是太感激您的关心了。”烈酒让提利昂飘飘欲醉,但还不至于醉到分不清熊老有事相求的地步。“希望我能回报您的恩情。” “你当然能,”莫尔蒙直言不讳,“令姐贵为当今王后,令兄是个伟大的骑士,令尊更是当今七国最有权势的人物。请代我们向他们请愿,告诉他们我们是如何迫切地需要援助。大人,您也亲眼看到了,守夜人部队正在逐渐凋零。我们的人力只剩不到一千,六百守在这里,两百在影子塔,东海望的驻军更少。这些人中真正能作战的还不到三分之一——长城则足足有三百里之长。请您想想,要是敌人来袭,每一里我只能派三个人去守。” “三又三分之一个。”提利昂打了个呵欠。 莫尔蒙没在意他的话,老人伸手在火炉前取暖。“我派班扬·史塔克去找约恩·罗伊斯的儿子,这人第一次出外巡逻便失踪了。罗伊斯那小子嫩得跟夏天的青草一样,可他偏要坚持亲自领队,说是身为骑士的职责。我因为不想冒犯他老爸,便由他去了。更愚蠢的是,我还派了两个部队里的顶尖好手跟他一道走。” “愚蠢。”乌鸦同意。提利昂抬头看去,鸟儿用珠子似的黑眼睛睥睨他,抖动着翅膀。“愚蠢。”它又叫道。他很想勒死这只鸟,但想到老莫尔蒙必定会生气,只好作罢。 老司令官毫不理会那只惹人厌的鸟。“盖瑞年纪跟我差不多,但待在长城的时间更久。”他继续说下去,“他后来似乎是背弃誓言逃跑了。我本来不相信,觉得再怎么也轮不到他,直到他的首级被史塔克大人从临冬城送了来。至于罗伊斯那小子,则是音讯全无。一个逃兵,两个下落不明,这会儿连班扬·史塔克也不见踪影。”他深深叹口气。“这下我该派谁去找人呢?再过两年我都七十了,又老又疲惫,没法再撑下去。然而要是我撒手不管,谁能接手?艾里沙·索恩?波文·马尔锡?若我连他们的真面目都看不清,我就跟伊蒙师傅一样瞎。如今的守夜人部队不过是群郁闷不乐的小伙子和身心俱疲的老头子组成的乌合之众罢了。除了今晚跟我同桌用餐的人,我手下大概只有二十个人识字,能思考、计划或领导的人更少。从前守夜人军团每逢夏季便大兴土木,每任司令官都会加高城墙,而今我们光维持现状都非常吃力。” 提利昂明白对方话中的迫切,他不禁为眼前这位老人微微感到难过。这位前伯爵大半生都在长城度过,他需要相信自己这些年活得有意义。“我保证会向国王陛下禀报此事,”提利昂郑重地说,“我也会向家父和家兄提起。”这可不是阳奉阴违,提利昂·兰尼斯特向来说话算话。只是他没把其他的部分说出来:劳勃国王不会理睬他,泰温公爵会问他是否神志不清,詹姆则只会哈哈大笑。 “提利昂,你还年轻,”莫尔蒙道,“经历过几个冬天?” 他耸耸肩。“八九个罢,我记不清了。” “而且都不长,对吧?” “您说的没错,大人。”他降生于严冬之际,据学士们说,那是特别酷寒的一次冬天,整整长达三年之久,然而提利昂最早的记忆却是春季。 “我打小的时候,便听说接着长夏而来的会是更漫长的冬季。这次的夏天已经过了九年,提利昂,很快便要进入第十个年头。想想看这意味着什么罢。” “而我小时候呢,”提利昂应道,“我奶妈告诉我,倘若有朝一日,人们都能和睦相处,知礼向善,那么诸神便会让盛夏永无止境。说不定是咱们表现得比意料中好,而传说中的永夏已经降临了哪。”他嘻嘻一笑。 守夜人军团总司令却没有开玩笑的心情。“大人,您不会蠢到相信这种事的。白昼已经渐渐缩短,这是千真万确的事。伊蒙收到过学城寄来的信,与他的推论不谋而合:夏日将尽已是不容置疑的事实。”莫尔蒙伸手紧紧抓住提利昂。“你一定得教他们了解事态的严重性。我告诉你,大人,前所未有的黑暗时代即将来临。如今森林里各种怪兽出没,包括冰原狼、长毛象和野牛一般大的雪熊,我还梦见过更可怕的东西。” “您梦见过。”提利昂重复道,一边觉得自己需要再喝些烈酒。 莫尔蒙没听出他话中带刺。“东海岸的渔夫见过在岸边走动的白鬼。” 这次提利昂忍不住了。“兰尼斯港的渔夫还经常看到美人鱼呢。” “丹尼斯·梅利斯特来信说山区蛮族正在南迁,成群结队地溜过影子塔,以前从没有过如此规模的迁徙。大人,他们是在逃跑啊……但是在逃避些什么呢?”莫尔蒙司令走到窗边,向外望进夜色。“兰尼斯特少爷,我这身老骨头还没有过如此寒彻心肺的感觉。我请求您,把我所说的话一字不漏地转告国王陛下。凛冬将至,当长夜降临,守夜人是唯一能保卫王国,抵挡黑暗势力自北方横扫的屏障。倘若我们没有万全准备,天知道下场会多凄惨。” “倘若我今晚不睡觉,天知道下场会多凄惨。尤伦打定主意明早天一亮就动身。”提利昂说完起立,他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也听够了关于世界末日的预言。“莫尔蒙大人,感谢您的盛情款待。” “告诉他们,提利昂,一定要告诉他们,想办法让他们相信。那就是你最好的感谢。”他吹声口哨,乌鸦便朝他飞去,停在他肩膀上。提利昂离开之时,莫尔蒙正微笑着从口袋里掏出谷粒喂它。 门外寒气逼人。提利昂·兰尼斯特包裹在厚重的皮毛大衣里,边戴手套,边朝司令官堡垒外站岗站得僵硬的倒霉鬼点头致意。他迈开步伐,尽他所能地加快脚步,穿过庭院,朝自己位于国王塔的房间走去。靴子踏破寒夜的覆冰,积雪在脚下嘎吱作响,呼吸如旗帜般在眼前凝结成霜。他两手抱胸,走得更快了,一心祈祷莫里斯没忘记用火炉里的热砖头替他暖被子。 位于国王塔后方的绝境长城在月光下粼粼发光,庞大而神秘。提利昂不由得驻足凝望,双腿因酷寒和运动而疼痛不已。 突然,他心生怪异的狂念,决定再看看世界尽头一眼。这可能是他这辈子最后的机会了,他心想,明天就要启程南归,而他实在想不出有任何理由重回这冰封的不毛之地。国王塔近在眼前,提利昂却不由自主地绕过它,绕过垂手可得的暖意和温床,朝长城这面广大的苍白冰壁走去。 墙南有座粗木横梁搭建的楼梯,深陷在冰层里,牢牢冻住。长长的楼梯蜿蜒曲折,如一记闪电,弯弯曲曲攀上城墙。黑衫弟兄曾向他保证这楼梯远比看起来坚固,但提利昂的脚痛得实在厉害,根本没法独立攀爬。于是他走往井边的铁笼子,爬了进去,然后用力拉了三下尾端系着传唤铃的绳索。 他就这么靠着长城,站在铁栅里,漫无止境地等待。到后来,提利昂不禁怀疑自己为何自讨苦吃。当他终于决定忘记这偶发的奇想,打道回府去睡觉时,铁笼却猛地一晃,开始上升。 他缓缓上升,起初笼子颠簸不已,后来渐趋平稳。地面离提利昂脚底越来越远,铁笼不断摇晃,他紧握铁条,而即使隔着手套都能感觉到金属的寒意。他注意到莫里斯已经在房里生起炉火,心中暗自赞许。总司令的塔楼卧室则一片漆黑,看来熊老脑筋比他迟钝多了。 铁笼高过了塔楼,继续向高处缓缓攀升。黑城堡就在他脚下,镂刻于月光中。居高临下,你才发现它那些没有窗户的堡垒、崩塌的围墙和遍布碎石的庭院有多么呆板、多么空洞。远处,他看到南边的国王大道上,距此半里格之遥的鼹鼠小村的灯火,以及此起彼落,自山间倾注而下,贯穿平原的冰冷溪流,水面闪烁,月光映照。除此之外,世界便是一片由饱受冷风摧残的丘陵,嶙峋危岩和缀着残雪的野地构成的无尽荒芜。 这时他身后传来一个粗厚的声音,“他妈的,是那个矮子。”接着铁笼一阵猛烈颠簸,瞬间停止不动,悬挂在半空中,缓缓地来回摇晃,绳索咯吱作响。 “让他进来罢,天杀的。”铁笼开始朝长城平移,木头嘎吱作响,发出痛苦的呻吟。提利昂直等铁笼停止晃动方才打开闸门,跳到结冰的地面。一个体格魁梧的黑衣人正靠在绞盘上,另一个则戴着手套托住铁笼。他们用羊毛围巾裹住脸,只看得到眼睛。由于穿了好几层黑羊毛和皮革,他们看起来相当肥胖。“三更半夜的,你跑来这干啥?”站在绞盘边的人问。 “来看最后一眼。” 两人无奈地对视一眼,“小个子,爱怎么看随你。”另一人道:“只要别摔下去就成,不然熊老非把咱俩皮扒了不可。”起重机下有座木造小屋,当那个拉绞盘的人开门进去时,提利昂隐约看到里面传出火盆阴暗的光亮,感到些微的暖意,然后便只剩下他孤零零一个人。 这里冷得刺骨,风像急切的情人般撕扯着他的衣服。长城比此地的国王大道还要宽敞,所以提利昂无须担心失足坠落,可地表的确太滑。黑衣弟兄们在通道上铺满了碎石,但长时间的踩踏早已磨平了地面,于是冰渐渐填满砂砾间的缝隙,吞噬了碎石。等到通道被再度磨平,又得重新铺上碎石。 好在眼前的情况,提利昂还不至于应付不过。他朝东西两边远望,看着长城如一条无始无终的白色大道延伸而出,两侧则是黑暗深渊。他决定朝西走,也说不出什么原因。他靠着北边,顺着看来才刚铺过碎石的通道,提步往那个方向走去。 暴露在外的双颊被冻得通红,双脚也早就在抗议,但他不加理会。狂风在他耳际怒吼,碎石在他脚下嘎吱作响,长城在他前方沿丘陵蜿蜒,有如白色蝴蝶结般,渐渐升高,最后消失于西边的地平线。他走过一台高如城墙的庞大投石机,它的底座深深地陷入长城,投掷臂被拆下来维修,却忘了装回去,于是它便像个坏掉的玩具般躺在那儿,半掩在冰层里。 从投石机彼端传来一声不太清晰的盘问:“是谁?不许动!” 提利昂停下来。“琼恩,我要是不动,非冻死在这里不可。”他边说边看到一个毛茸茸的白影悄悄地朝他跑来,凑着他的毛皮衣物嗅个不休。“哈啰,白灵。” 琼恩·雪诺朝他走来。他穿了一层又一层的毛皮和皮革,模样显得更为魁梧高壮,斗篷的兜帽拉下来遮住了脸。“兰尼斯特,”他边说边拉开盖住嘴巴的围巾。“想不到会在这里碰见你。”他带了一支比他人还高的铁头重矛,佩剑装上皮套,悬在腰际。他的胸前则挂着一支发亮的黑色镶银号角。 “我也想不到在这里竟还会被人发现。”提利昂坦承,“我突然有个念头,如果我摸摸白灵,他会把我的手给咬掉么?” “如果我在场就不会。”琼恩向他保证。 提利昂搔搔白狼的耳背。它那双红眼睛无动于衷地看着他。这只野兽已经长到他胸口那么高了。再过一年,提利昂阴沉地想,它搞不好会长得比他还高。“你今晚在这干啥?”他问,“莫非想把命根子给冻掉……” “我抽到值夜班的签。”琼恩说,“也不是第一次了。好心的艾里沙爵士要守卫长对我‘多加关照’。他大概以为只要让我半夜无休,我就会在晨训时打瞌睡。但到目前为止我让他失望了。” 提利昂嘿嘿一笑:“那白灵会变魔术了没?” “还没。”琼恩微笑道,“但葛兰今早上已经可以和霍德一较高下,派普也不再像以前那样老是掉剑了。” “派普?” “他本名是派普尔,就是那个生了双招风耳的矮个男生。他看到我和葛兰在练习,便跑过来请我也教教他。索恩连握剑的正确姿势都没教他。”他转身看看北方。“我还有一里的长城要巡逻,一起走走?” “你走慢点就可以。”提利昂道。 “守卫长只交代我必须一直走动,血液才不会冻住,倒没说走多快。” 于是他们结伴同行,白灵则像道白影般跟在琼恩身旁。“我明天一早离开。”提利昂道。 “我知道。”琼恩的语气听来怪异地感伤。 “我打算在临冬城稍事停留。所以你若有什么口信要我转达……” “跟罗柏说我以后会当上守夜人军团的司令官,保护他的安全,所以他不妨跟女孩子们学学针线,然后叫密肯把他的佩剑熔掉,拿去做马蹄铁吧。” “你兄弟块头大我那么多,”提利昂笑道,“我拒绝传达可能会惹来杀身之祸的口信。” “瑞肯一定会问你我何时才能回家。想办法跟他解释我去了什么地方。告诉他我不在的时候,我所有的东西都归他管,他听了一定会很高兴的。” 今天有事相求的人还真多,提利昂·兰尼斯特心想。“其实,你可以写封家信。” “瑞肯还不识字。至于布兰嘛……”他突然停下来。“我不知该捎什么口信给他。提利昂,帮帮他罢。” “我能帮上什么?我不是学士,没法治疗他的病痛。我也没有魔咒可以让他双腿复原。” “你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帮了我一把。”琼恩·雪诺道。 “我什么也没给你,”提利昂说,“只讲了几句废话。” “那就对布兰也讲几句罢。” “你这分明是叫瘸子教残废跳舞,”提利昂说,“无论教得再好,只会惨不忍睹。但我也懂得手足之情,雪诺大人。我会尽我所能帮助布兰。” “谢谢你,兰尼斯特大人。”他脱下手套,伸出手,“好朋友。” 提利昂发现自己竟意外地大受感动。“我的亲戚多半是些王八蛋,”他咧嘴笑道,“而你是第一个跟我做朋友的人。”他用牙齿咬住手套脱下来,然后握住雪诺的手,肉贴着肉。男孩握得坚定有力。 等琼恩·雪诺重新戴上手套,他突然转身走到北面冰冷的低矮城垛边。城墙以外高度骤降,只剩一片暗黝寒荒。提利昂跟了过去,两人便这么肩并肩站在世界的尽头。 守夜人军团绝不让森林延伸到长城以北半里之内,原本生在这范围内的铁树、哨兵树和橡树,早在几百年前便被砍伐干净,辟出一块开阔的空地,如此一来,任何敌人都不可能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前来进犯。但提利昂听说,最近几十年来,野生的树林已经在三座堡垒之间的某些要塞处重新长了回来,灰绿的哨兵树和惨白的鱼梁木已经根深蒂固地落脚于城墙阴影之下。好在黑城堡柴火用量惊人,黑衫弟兄们才得以用斧头把树林排拒在外。 虽然如此,森林却也离他们不远。站在这里,提利昂可以看到阴暗的树木笼罩着空地的边缘,如同又一道与城墙平行的暗夜长城。而即便月光,也无法穿透那亘古的盘根错节,所以鲜少有人前去伐木。游骑兵说那里的树长得奇高无比,看起来像在沉思冥想,厌恶活人。难怪守夜人称其为鬼影森林。 提利昂站着远望,四周寂静黑暗,全无灯火光影。劲风疾袭,冷如刀割。他突然觉得自己仿佛开始相信关于人类公敌、寒夜异鬼的种种传说了,他那些古灵精怪的玩笑也不再轻薄。 “我叔叔就在那儿。”琼恩·雪诺拄着长矛,望向无尽黑暗,轻声道。“他们派我上来的第一个晚上,我以为班扬叔叔当晚便会回来,而我会第一个见着他,吹响报讯的号角。只是他当夜没有回来,一直没有,而我夜夜都在等他。” “多给他点时间罢。”提利昂说。 遥遥北疆传来一声狼嚎,跟着一只接一只的野狼加入长吼。白灵侧头倾听。“如果他不回来,”琼恩·雪诺向他保证,“我就和白灵一起去找他。”他把手放在冰原狼的头上。 “我相信你。”提利昂说,然而他心里想的却是:在那之后,派谁去找你呢?他不禁打了个冷战。 23.第23章 艾莉亚 那天父亲大人又是很晚才来用饭,艾莉亚看得出他又跟朝廷闹意见了。当艾德·史塔克大跨步走进“小厅”的时候,晚餐的第一道菜,那锅浓稠的南瓜甜汤,早已被撤下桌去。他们把这儿叫做“小厅”,用以区别国王那足以容纳千人的大厅。话虽如此,这里却也不小,这是一间有着高耸圆顶的狭长房间,长凳上坐得下两百号人。 “大人。”父亲进来时,乔里开口说。他站起来,其余的侍卫也立即起身,他们个个穿着厚重的灰羊毛滚白缎边的新斗篷,褶层上绣了一只银手,标示他们是首相的贴身护卫。由于总共才五十人,因此长凳显得空荡荡的。 “坐下罢。”艾德·史塔克道,“我很高兴这城里就你们还有点常识,至少知道先开动。”他示意大家继续用餐,侍者端出一盘盘用蒜头和草药包裹的烤排骨。 “老爷,外面人人都在传说要举办一场比武大会。”乔里坐回位子。“听说全国各地的骑士都会前来,为您的荣誉而战,庆祝您走马上任。” 艾莉亚看得出父亲对此不甚高兴。“他们怎么不说这是我最不愿见到的事?” 珊莎的眼睛睁得跟盘子一样大。“比武大会。”她吸了口气。她坐在茉丹修女和珍妮·普尔中间,在不引起父亲注意的范围内,尽可能离艾莉亚远远的。“父亲大人,我们可以去吗?” “珊莎,你知道我对这件事的看法。这档蠢事分明是劳勃自己的主意,我帮他筹办也就算了,还得假装受宠若惊,但那不代表我必须带女儿去参加。” “哎哟,拜托嘛。”珊莎说,“人家好想去。” 茉丹修女开口:“老爷,届时弥赛菈公主也会出席,而她年纪比珊莎小姐还小。遇到这种盛事,宫廷里的仕女们都应该出席。更何况这届比武大会以您之名举办的,您的家人若不到场,可能有些不妥。” 父亲神色痛苦。“我想也是。也罢,珊莎,我就帮你安排个席位。”他看看艾莉亚。“帮你们两个都弄个席位。” “我才没兴趣参加什么无聊的比武会呢。”艾莉亚说。她知道乔佛里王子到时候一定也在场,而她恨死乔佛里王子了。 珊莎昂头道:“这会是一场盛况空前的庆祝。本来也没人希望你参加。” 父亲听了满脸怒容。“够了,珊莎。再说下去,小心我改变主意。我已经被你们俩没完没了的争吵给烦死了。再怎么说你们都是亲姐妹,我希望你们像姐妹一样相亲相爱,知道了么?” 珊莎咬着嘴唇点点头,艾莉亚低头不快地盯着眼前的餐盘,感觉到泪水刺痛眼睛。她愤怒地抹掉眼泪,决心不要哭。 四周只剩下刀叉碰触的声音。“很抱歉,”父亲对全桌的人说,“今晚我没什么胃口。”说完他便走出小厅。 他离开之后,珊莎立刻兴奋地和珍妮·普尔窃窃私语起来。坐在长桌彼端的乔里有说有笑,胡伦也开始大谈马经。“我说啊,你那匹战马实在不是比武的最佳选择,这和平时骑完全是两码事,懂吗?完全两码事。”这套说词其他人很早就听过,戴斯蒙、杰克斯和胡伦的儿子哈尔温齐声要他闭嘴,波瑟则叫人多来点葡萄酒。 偏偏没人跟艾莉亚说话。其实她也不在乎,她还挺喜欢这种情形。若非大人们不准,她宁愿躲在卧房里吃。遇到父亲和国王、某某爵爷或某某使节共进晚餐的时候,她就可以得逞。不过多半,她跟父亲和姐姐三人在首相书房里用餐。每当这种时候,艾莉亚最想念哥哥弟弟。她想取笑布兰,想跟小瑞肯玩闹,想让罗柏含笑看着自己。她想要琼恩弄乱她的头发,叫她“我的小妹”,然后和她异口同声说出一句话。如今她只有珊莎为伴,但除非父亲逼迫,否则珊莎一句话都不和她讲。 从前在临冬城,他们常在城堡大厅用餐。父亲总是说,做领主的必须要和手下一同进食,如此才能留住他们的心。“你不但要了解自己的部下,”有次她听父亲这么对罗柏说,“还必须让他们也了解你。别想叫你的手下为一个他们所不认识的人卖命。”在临冬城,他总会在自己的餐桌上特别留出一个座位,每晚请来不同的人。如果请来维扬·普尔,谈的便是财务状况、粮食补给和仆人们的事。下次若换成密肯,父亲便会听他分析盔甲宝剑,解说炼钢打铁时风炉的热度。有时候则是三句不离养马的胡伦,管理图书室的柴尔修士,或是乔里和罗德利克爵士,甚至是最会说故事的老奶妈。 艾莉亚最喜欢坐在父亲桌边听他们说话,她也喜欢听坐在下方长凳上的人们说话:坚毅粗鲁的自由骑手,彬彬有礼的成年骑士,口无遮拦的年轻侍从,饱经风霜的沙场老兵。以前她常朝他们丢雪球,或帮他们从厨房里夹带馅饼。他们的妻子会烤饼给她吃,她则替她们的宝宝起名字,和她们的孩子玩“美女与怪兽”、比赛寻宝、做城堡游戏。胖汤姆老爱叫她“捣蛋鬼艾莉亚”,因为他说她老是跑来跑去。她喜欢这个绰号远胜过“马脸艾莉亚”。 只可惜那都是发生在临冬城的事,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现在一切都变了。说来今天是他们抵达君临以来头一次和下人一同用餐,艾莉亚却恨透了这种安排。她恨透了其他人说话的声音,恨透了他们开怀大笑的方式,以及他们所说的故事。他们曾经是她的朋友,与他们为伍曾让她很有安全感,如今她知道这全是假的。他们袖手旁观,让王后杀了淑女,这本来已经够糟,后来又任“猎狗”逮着了米凯。珍妮·普尔告诉艾莉亚,他把米凯大卸八块,人们只好把尸体用袋子装起来交还屠夫,只可怜那杀猪匠起初还以为里面装的是刚杀的猪仔。没有人对此质疑或拔刀相助,什么都没有,不管是最会吹嘘自己勇敢的哈尔温,还是立志要当骑士的埃林,或是身为侍卫队长的乔里,就连父亲也没有出面阻止。 “他是我朋友呀。”艾莉亚对着餐盘低语,声音低到无人听见。她的排骨躺在盘里,动也没动,已经冷掉了,餐盘和肉块间凝了一层油。艾莉亚越看越恶心,便推开椅子站起来。 “等等,小姐,你要去哪里啊?”茉丹修女问。 “我不饿。”艾莉亚想起要顾及礼节。“请问,我可以先告退吗?”她生硬地背诵道。 “还不行,”修女说,“你的东西几乎都没吃,请你坐下来先把盘里的食物清干净。” “要清你自己清!”趁人们还没反应过来,艾莉亚便往门边奔去。其他人哈哈大笑,茉丹修女则跟在后面大声叫唤,声音越来越高。 胖汤姆守在岗位上,负责把守通往首相塔的门。眼见艾莉亚朝自己冲来,又听见后面修女的喊叫,他眨了眨眼。“哟呼,小娃娃,别乱跑呀。”他才刚开口,准备伸手阻拦,艾莉亚便已穿过他胯下,跑上迂回的高塔楼梯。她的脚步重重地踩在石阶上,胖汤姆则气喘吁吁地跟在后面。 偌大的君临城,艾莉亚唯一喜欢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卧室,尤其是那扇用深色橡木做成,镶有黑铁环的厚重大门。她只要把门一摔,放下沉重的门闩,便谁也别想进来。不论茉丹修女、胖汤姆、珊莎、乔里还是死“猎狗”,他们都进不来,通通都进不来!这会儿她就把门一摔。 等门闩放好,艾莉亚终于觉得自己可以尽情地哭了。 她走到窗边坐下,一边吸着鼻涕,一边痛恨着所有的人,尤其恨她自己。一切都是她的错,所有的事都因她而起。珊莎这么说,珍妮也这么说。 胖汤姆正在敲门。“艾莉亚小妹,怎么啦?”他叫道,“你在里面吗?” “不在!”她吼回去。敲门声停了,片刻之后她听见他走远的声音。胖汤姆向来很好骗。 艾莉亚拖出放在床脚的箱子,她跪下来,掀开盖子,双手并用,开始把她的衣服往外丢,把满手丝质、绸缎、天鹅绒、羊毛织的衣物扔到地板上。东西藏在箱底,艾莉亚轻轻地捧起它,抽出剑鞘。 “缝衣针”。 她想起米凯,顿时泪水盈眶。是她的错,她的错,她的错。如果她没要他跟自己练剑…… 门上响起更大的敲门声。“艾莉亚·史塔克,立刻把门给我打开,你听见了没有?” 艾莉亚倏地转身,手中紧握“缝衣针”。“你不要进来!”她出声警告,一边对着空气疯狂挥砍。 “我会让首相知道这件事!”茉丹修女怒喝。 “我不管。”艾莉亚尖叫,“走开。” “小姐,我跟你保证,你一定会为自己粗野的行为而后悔。”艾莉亚在门边侧耳倾听,直到听见修女渐行渐远的脚步声。 她又回到窗边,手里握着“缝衣针”,朝下方的庭院望去。要是她能像布兰一样爬上爬下就好了,她心想,那么她就能爬出窗户,爬下高塔,逃离这个烂地方,远离珊莎、茉丹修女和乔佛里王子,远离所有的人。顺便从厨房偷点吃的,带上“缝衣针”,上好的靴子,外加一件保暖的斗篷。她可以在三叉戟河下游的森林里找到娜梅莉亚,然后她们就可以一起回临冬城,或跑到长城去找琼恩了。她发现自己好希望琼恩此刻在自己身边,那样她就不会觉得这么孤单了。 轻轻的敲门声将艾莉亚从她的脱逃梦里拉回现实。“艾莉亚,”父亲唤道,“开门罢,我们需要谈谈。” 艾莉亚穿过房间,举起门闩。只见父亲独自一人站在门外,那样子与其说是生气,毋宁说是悲伤。这却让艾莉亚更难过。“我可以进来吗?”艾莉亚点点头,羞愧地垂下视线。父亲关上门。“那把剑是谁的?” “我的。”艾莉亚忘了“缝衣针”还握在自己手里。 “给我。” 艾莉亚心不甘情不愿地交出剑,心里嘀咕不知还有没有机会再握起它。父亲就着光反复翻转,审视剑锋的两面,然后用拇指测量锐利程度。“这是杀手用的剑,”他说,“但我似乎认得铸剑人的记号,这是密肯打的。” 艾莉亚知道骗不过他,只好低下头。 艾德·史塔克公爵叹气道:“我九岁大的女儿从我自家的武器炉中拿到武器,我却毫不知情。首相的职责是管理七大王国,结果我连自己家里都管不好。艾莉亚,你怎么弄到这把剑的?从哪儿弄来的?” 艾莉亚咬着嘴唇,不发一语。她绝不出卖琼恩,即使是对父亲大人也一样。 过了半晌,父亲说:“其实,你说不说都没差。”他低下头,沉重地看着手中的剑。“这可不是小孩子玩具,女孩子家尤其不该碰。要是茉丹修女知道你在玩剑,她会怎么说?” “我才不是玩剑呢。”艾莉亚坚持,“而且我恨茉丹修女。” “够了,”父亲的语气严厉而坚定。“修女只是尽她的职责本分,天知道你让这可怜女人吃了多少苦头。你母亲和我请她教导你成为淑女,这根本就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又不想变成淑女!”艾莉亚怒道。 “我真应该现在就用膝盖把这玩意儿折断,终止这场闹剧。” “‘缝衣针’不会断的。”艾莉亚不服气地说,然而她知道自己的口气颇为心虚。 “它还有名字?”父亲叹道,“啊,艾莉亚,我的孩子,你有股特别的野性,你的祖父称之为‘奔狼之血’。莱安娜有那么一点,我哥哥布兰登则更多,结果两人都英年早逝。”艾莉亚从他话音里听出了哀伤,他鲜少谈及自己的父亲和兄妹,他们都在她出生前就过世了。“当初若是你祖父答应,莱安娜大概也会舞刀弄剑。有时候看到你,我就想起她,你甚至长得都跟她有几分神似。” “莱安娜是个大美人。”艾莉亚错愕地道。每个人都这么说,但从没有人拿她来形容艾莉亚。 “可不是吗?”艾德·史塔克同意,“她既美丽又任性,结果红颜薄命。”他举起剑,隔在两人之间。“艾莉亚,你要这……‘缝衣针’做什么?你想拿来对付谁?你姐姐?还是茉丹修女?你知道剑道的第一步是什么?” 她唯一能想到的只是琼恩教过她的东西。“用尖的那端去刺敌人。”她脱口而出。 父亲忍俊不禁。“我想这的确是剑术的精髓。” 艾莉亚拼命想解释,好让他了解。“我想好好学,可是……”她眼里溢满泪水。“我要米凯陪我练。”所有的悲恸这时一齐涌上心头,她颤抖着别过头去。“是我找他的。”她哭着说,“都是我的错,是我……” 突然间,父亲的双臂抱住了她,她转过头,埋在他胸口啜泣,他则温柔地拥着她。“别这样,我亲爱的孩子。”他低语道,“为你的朋友哀悼吧,但不要自责。屠夫小弟不是你害的,该为这桩血案负责的是‘猎狗’和他残酷的女主人。” “我恨他们。”艾莉亚一边吸鼻子,一边红着脸说出心里话。“我恨‘猎狗’、恨王后、恨国王还有乔佛里王子。我恨死他们了。乔佛里骗人,事情根本就不是他讲的那样。我也恨珊莎,她明明就记得,她故意说谎话好让乔佛里喜欢她。” “谁没有说过谎呢,”父亲道,“难道你以为我相信娜梅莉亚真的会跑掉?” 艾莉亚心虚地脸红了。“乔里答应我不说出去的。” “乔里很守信用。”父亲微笑道,“有些事不用别人说我也知道,连瞎子都看得出来小狼不会自动离开你。” “我们丢了好多石头才赶走她。”她一脸悲苦地说,“我叫她走,放她自由,说我不要她了。她该去找其他狼玩,我们听见好多狼在叫,乔里说森林里猎物很多,她可以去追捕野鹿,可她偏偏要跟着我们,最后我们才不得不丢石头赶她。我打中她两次,她边哀嚎边看着我,我觉得好羞耻,但这样做是正确的对不对?不然王后会杀她的。” “你做得没错,”父亲说,“有时谎言也能……不失荣誉。”方才他趋身拥抱艾莉亚时把“缝衣针”放在一边,这会儿他又拾起短剑,踱至窗边。他在那里驻足片刻,视线穿过广场,望向远方。等他回过头来,眼里满是思绪。他在窗边坐下,把“缝衣针”平放膝上。“艾莉亚,坐下来。有些事我要试着跟你解释清楚。” 她不安地在床边坐下。“你年纪还太小,本不该让你分担我所有的忧虑。”他告诉她,“但你是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一分子,你也知道我们的族语。” “凛冬将至。”艾莉亚轻声说。 “是的,艰苦而残酷的时代即将来临,”父亲说,“我们在三叉戟河上尝到了这种滋味,孩子,布兰坠楼时也是。你生于漫长的盛夏时节,我亲爱的好孩子,至今还未经历其他季节,然而现在冬天真的要来了。艾莉亚,不论何时何地,我要你牢牢记住我们的家徽。” “冰原狼。”她边说边想起娜梅莉亚,不由得缩起膝盖、靠着胸膛,害怕了起来。 “孩子,让我来说说关于狼的轶事。当大雪降下,冷风吹起,独行狼死,群聚狼生。夏天时可以争吵,但一到冬天,我们便必须保卫彼此,相互温暖,共享力量。所以假如你真要恨,艾莉亚,就恨那些会真正伤害我们的人。茉丹修女是个好女人,而珊莎……珊莎她再怎么说也是你姐姐。你们俩或许有天壤之别,但体内终究流着相同的血液。你需要她,她也同样需要你……而我则需要你们两个,老天保佑。” 他的话听起来好疲倦,听得艾莉亚好心酸。“我不恨珊莎,”她告诉他,“不是真的恨她。”这起码是半句实话。 “我并非有意吓你,然而我也不想骗你。孩子,我们来到了一个黑暗危险的地方,这里不是临冬城。有太多敌人想置我们于死地,我们不能自相残杀。你在老家时的任性胡为、种种撒气、乱跑和不听话……都是夏天里小孩子的把戏。此时此地,冬天马上就要来到,断不能与从前相提并论。如今,该是你长大的时候了。” “我会的。”艾莉亚发誓。她从没有像此刻这么爱他。“我也会变强壮,变得跟罗柏一样强壮。” 他把“缝衣针”递给她,剑柄在前。“拿去罢。” 她惊讶地盯着剑,半晌都不敢碰,生怕自己一伸手剑又被拿走。只听父亲说:“拿啊,这是你的了。”她这才伸手接过。 “我可以留着吗?”她问。“真的吗?” “真的。”他微笑着说。“我要是把它给拿走了,只怕没两个星期就会在你枕头下找到流星锤罢。算啦,无论你多生气,别拿剑刺你姐姐就好。” “我不会,我保证不会。”艾莉亚紧紧地把“缝衣针”抱在胸前,目送父亲离去。 隔天吃早饭时,她向茉丹修女道歉,并请求原谅。修女狐疑地看着她,但父亲点了点头。 三天后的中午,父亲的管家维扬·普尔把艾莉亚带去小厅。餐桌业已拆除,长凳也推至墙边,小厅里空荡荡的。突然,有个陌生的声音说:“小子,你迟到了。”然后一个身形清癯,生着鹰钩大鼻的光头男子从阴影里走出来,手里握着一对细细的木剑。“从明天起你正午就必须到。”他说话带着口音,像是自由贸易城邦的腔调,可能是布拉佛斯,或是密尔。 “你是谁?”艾莉亚问。 “我是你的舞蹈老师。”他丢给她一柄木剑。她伸手去接,却没有够着,它咔啦一声掉落在地。“从明天起我一丢你就要接住。现在捡起来。” 那不只是根棍子,而真的是一把木剑,有剑柄、护手,还有装饰剑柄的圆球。艾莉亚拾起来,紧张兮兮地双手交握在前。这把剑比看起来要重,比“缝衣针”重多了。 光头男子龇牙咧嘴道:“不对不对,小子。这不是双手挥的巨剑。你只准用单手握。” “太重了。”艾莉亚说。 “这样才能锻炼你的手臂肌肉,还有整体的协调性。里面空心部分灌满了铅,就是这样。你要单手持剑。” 艾莉亚把握剑的右手放下,在裤子上擦了擦掌心的汗,换用左手持剑。而他对此似乎相当满意。“左手最好。左右颠倒,你的敌人会很不习惯。但你的站姿错了,不要正对着我,身体侧一点,对,就是这样。你瘦得跟长矛一样,知道吗?这也挺好,因为目标缩小了。现在让我看看你是怎么握的。”他靠过来,盯着她的手,扳开手指,重新调整。“对,就是这样。别太用力,对,但要灵活,优雅。” “剑掉了怎么办?”艾莉亚问。 “剑必须和你的手合为一体。”光头男子告诉她,“你的手会掉吗?当然不会。西利欧·佛瑞尔在布拉佛斯海王手下干了九年的首席剑士,他懂得这些东西。听他的话,小子。” 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叫她“小子”了。“我是女生。”艾莉亚抗议。 “管他男的女的,”西利欧·佛瑞尔说,“你是一把剑,这样就够了。”他又龇牙咧嘴道,“好,就是这样,保持这个握姿。记住,你握的不是战斧,你握的是——” “——缝衣针。”艾莉亚凶狠地替他说完。 “就是这样。现在我们开始跳舞。记住,孩子,我们学的不是维斯特洛的钢铁之舞,骑士之舞,挥来砍去,不是的。这是杀手之舞,水之舞,行动敏捷,出其不意。人都是水做的,你知道吗?当你刺中人体,水流外泄,人就会死。”他向后退开一步,举起木剑。“现在你来打我试试。” 于是艾莉亚尝试攻击他。她一共试了四个小时,直到最后每寸肌肉都酸痛不已,而西利欧·佛瑞尔只是一边龇牙咧嘴,一边纠正个不停。 到了第二天,好戏才刚刚上演。 24.第24章 丹妮莉丝 “这就是多斯拉克海。”乔拉·莫尔蒙爵士说着拉住缰绳,停在她身旁,两人一同站在山脊之巅。 宽广空旷的平原在他们下方延展开来,平坦辽阔直至极目尽头。这的确像一片汪洋啊,丹妮心想。从此以往,丘陵山峦不再,连树林、城市和道路也没了踪影,只有一望无际的草原,风起云涌,长长的草叶摆动一如波浪。“好绿呀。”她说。 “现在正是绿的时候,”乔拉爵士同意,“你该瞧瞧花开时的景象,满山遍野都是暗红的花,活像一片血海。等旱季一到,整个世界又变成青铜色。这还只是赫拉纳草的颜色,孩子,不包括其他几百种草:有的黄得像柠檬,有的暗得如靛紫,还有蓝色和橙色的,以及彩虹色斑的草。在亚夏彼方的阴影之地,据说还有一片鬼草海,那草长得比安坐马上的人还高,茎秆白得像白璃。这种草会杀死其余的草,然后在暗处借由被诅咒的灵魂发光。多斯拉克人认为有朝一日鬼草会占据全世界,到那时,一切的生命便将结束。” 丹妮听了不禁颤抖。“别说了,”她说,“这里好漂亮,我不想谈跟死亡有关的事。” “如您所愿,卡丽熙。”乔拉爵士恭敬地说。 她听见响动,便回头看去。她和莫尔蒙先前已把队伍远远抛在后面,这会儿其他人正陆续登上山岗。女仆伊丽和她“卡斯”[1]里的年轻弓箭手们行动矫健得像半人马,但韦赛里斯还很不适应短马镫和平马鞍。哥哥在这里十分不快活,他根本就不该来的。伊利里欧总督力劝他留在潘托斯,甚至愿意慷慨地提供自己的一栋宅院给他住,但韦赛里斯偏不听。他要跟着卓戈,直到对方履行约定,给他那顶王冠为止。“他要是敢骗我,我就叫他知道唤醒睡龙之怒是什么滋味。”韦赛里斯把手放在那把借来的剑上,如此发誓。伊利里欧听了眨眨眼,祝福他一切顺遂。 丹妮此刻一点也不想关心哥哥的满腹牢骚。这是个完美的好日子,一只猎鹰高高在上,盘旋于深蓝天际。草海波荡,随着阵阵徐风轻叹,朝她的脸送来丝丝暖意,丹妮只觉心情平静祥和。她绝不让韦赛里斯破坏自己的好兴致。 “停下来,”丹妮告诉乔拉爵士:“叫他们全部停下来,告诉他们这是我的命令。” 骑士微微一笑。乔拉爵士算不上俊美,他生着公牛般的脖子和肩膀,手臂和胸膛上长满粗厚的黑毛,头上反而寸草不生。但他的微笑总能让丹妮宽心。“丹妮莉丝,你说话越来越有公主的味道了。” “不是公主,”丹妮说,“是卡丽熙。”说完她调转马头,独自奔下山岗。 坡路陡峭,遍地岩石,但丹妮毫不畏惧,驰骋的快意和危险使她心花怒放。韦赛里斯从小就口口声声说她是个公主,但直到她骑上小银马,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才觉得此话成了真。 起初一切都不顺利,卡拉萨在婚礼翌日清晨便拔营动身,朝东边的维斯·多斯拉克出发。才到第三天,丹妮就觉得自己半死不活。连日坐在马鞍上,导致她的臀部伤痕累累,血流不止。大腿久经摩擦,脱皮得厉害,双手则被缰绳磨起了水泡,两脚和背部的肌肉痛得她连坐都坐不直。天黑之后,她需要靠女仆帮忙方能下马。 夜里她也不得安宁。白天骑马时卓戈卡奥和结婚当天一样,对她不理不睬,晚上则和手下战士及血盟卫们喝酒赛马,观赏女人跳舞,男人拼杀。在他生活的这个部分,丹妮毫无地位可言。她往往独自用餐,顶多有乔拉爵士及哥哥相伴,然后哭着入睡。但每晚天将破晓,卓戈会到她的帐篷,在黑暗中叫醒她,然后无情地骑她,一如骑他的战马。依照多斯拉克习俗,他总是从后面上,为此丹妮非常感激,因为这样一来,夫君便不会见到她泪流满面的模样,她也可以用枕头来遮掩自己痛苦的喊叫。完事之后,他两眼一闭,便轻声打起呼来,丹妮则浑身是伤地躺在旁边,痛得难以成眠。 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直到丹妮清楚地知道自己一刻也无法再忍受下去。某天晚上,她决定宁可自杀,也不愿继续苟且偷生…… 然而就在那天夜里,她睡觉的时候,却又做了那个关于龙的梦。这次没有韦赛里斯,只有她和巨龙。它的鳞片如暗夜般墨黑,上面血迹湿滑。那是她的血,丹妮发觉。它的眼睛是两个熔岩火池,它张开口,烈焰从中激射而出。它在朝自己唱歌啊,于是她伸开双臂,拥抱火焰,让它将自己完全吞噬,涤净她,锻炼她。她感到自己的肌肉焦灼发黑,坏死脱皮,感到自己的血液沸腾蒸发,却毫无痛楚,反而觉得强壮健实,如获新生。 奇怪的是,隔天她似乎痛得不那么厉害了,好像天上诸神听到了她的哀求,怜悯起她的不幸,就连她的贴身女仆也感到诧异。“卡丽熙,”姬琪说,“怎么回事?您不舒服吗?” “没事。”她答道。随后她来到伊利里欧在婚礼上送给她的龙蛋旁边,伸手摸摸其中最大的一颗,手指轻轻地滑过蛋壳。既黑且红,她想,和我梦中的龙一样。石头在她指下变得异样地温暖……这是她的错觉吗?她不安地抽回手。 从那一刻起,一天比一天顺利。她的双腿强壮了起来,水泡破了,手也长出老茧,她柔软的大腿变得结实,像皮革般弯曲自如。 卡奥命令女仆伊丽教导丹妮多斯拉克马术,但小银马才是她真正的老师。小银马似乎知悉她的心情,似乎与她心有灵犀。随着日子过去,丹妮骑在马上越来越自如。多斯拉克人是个严酷无情的民族,按他们的习俗从不为动物取名字,所以丹妮只把它当作自己的小银马。虽然她从没有这么爱过一样东西。 当骑马不再是种折磨,丹妮开始注意到身边这片土地的美。她跟卓戈和他的血盟卫一起骑在卡拉萨最前面,所以眼前的一切都是充满生机、未经滋扰。紧跟在后的大队人马会践踏土地,把河水弄得浑浊不堪,扬起呛人灰尘,但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永远是如茵绿野。 他们越过高低起伏的诺佛斯丘陵,行经梯田和村庄,居民在灰泥砌成的院墙上不安地看着他们。他们涉过三条宽广平静的河流,第四条则是一道狭窄湍急、河床险恶的江川。他们在一座高耸的蓝色瀑布旁扎营,随后绕过一座广大死城的断垣残壁,相传鬼魂仍哭嚎于焦黑的大理石柱间。他们起初在与多斯拉克弓箭一样笔直的瓦雷利亚千年古道上奔驰;之后又花了足足半个月,才穿过金叶尤如华盖、树干宽如城门的科霍尔森林。森林里栖息着大麋鹿和花斑虎,还有生着银白毛皮和紫色大眼的狐猴,但只要卡拉萨一出现,它们便纷纷四散奔逃,结果丹妮什么也没瞧仔细。 此时她先前的伤痛已经成了回忆。长途跋涉之后她仍旧酸疼,却有种苦中带甜的意蕴。每天清晨她都跃跃欲试地跳上马鞍,迫不及待地想见识更多奇观。她甚至也开始在夜里寻求欢愉,当卓戈占有她时,她虽然还是会叫出声,却不总是因为痛苦。 山岗下,又高又软的草把她包围。丹妮减缓速度,驱策小马跑入平原,让自己愉快地淹没在绿浪之中。在卡拉萨里她无法独处,虽然卓戈卡奥入夜之后才会来找她,但她的女仆会为她张罗餐点,帮她沐浴,睡在她帐门外。卓戈的血盟卫,以及她自己的卡斯部众,也总是离她不远,而哥哥不论日夜都是个讨厌的阴影。此刻,丹妮又听见他在山脊上对乔拉爵士大吼,尖锐的声音里透着怒意。她决定不加理会,继续向前骑去,沉浸在多斯拉克海底。 绿浪将她完全吞没,空气里充满了青草和泥土的芬芳,混杂着马臊味、汗味,以及她发油的气息。多斯拉克的气息。它们才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主人,丹妮开心地笑了,深深地呼吸着这一切。她突然有股冲动,只想踩踩脚下的土地,在厚实的黑土壤里动动脚趾。于是她翻身下马,任银马去吃草,然后脱下脚上长靴。 韦赛里斯像一阵夏季暴风般突然冲到她身边,死命扯住缰绳,马痛得前脚高举。“你好大的胆子!”他朝她尖叫,“你竟敢命令我?命令我?”他自马背一跃而下,着地时摔了一跤。他满脸通红,挣扎着站起来,然后一把抓住她,猛力乱摇。“你别忘了你是谁?也不瞧瞧自己,瞧你现在什么德行!” 丹妮不用瞧便知,她赤着双脚,涂了发油,身上穿的是作结婚礼物的多斯拉克皮衣和彩绘背心。她看起来就像属于这里的人,反观韦赛里斯,却穿着城里人的丝衣和环甲,浑身脏兮兮。 他尖叫个没完。“不准你对真龙之子颐指气使,懂不懂?我可是七国之君,你这马王的小贱货没资格命令我,你听见了没有?”他的手伸进她的背心,手指用力地掐住她的胸乳。“你听见了没有?” 丹妮用力推开他。 韦赛里斯瞪着她,淡紫色的眸子里充满了难以置信的神情。她从来没有顶撞过他,从来没有反抗过他。他气得五官扭曲。她心里很清楚,这下他会好好折磨她了。 啪。 鞭子发出暴雷般的声响,卷住韦赛里斯的喉咙往后猛拉。他震惊无比地扑倒在草丛里,无法呼吸。众位多斯拉克骑手看着他拼命挣扎,一齐朝他发出嘘声。出鞭的是年轻的乔戈,他厉声喝问了一句。丹妮听不懂,好在这时伊丽、乔拉爵士,以及她其他的卡斯成员都已赶到。“卡丽熙,乔戈问您是否要他死。”伊丽道。 “不,”丹妮回答,“不要。” 这话乔戈听得懂。有人喊了一句,其他多斯拉克人纷纷大笑。伊丽告诉她:“魁洛认为您应该割他一只耳朵,给他一个教训。” 哥哥跪在地上,手指抠住皮鞭,呼吸困难,发出难以分辨的嘶喊。鞭子紧紧勒住了他的咽喉。 “跟他们说我不希望他受伤害。”丹妮说。 伊丽用多斯拉克语重复了一遍。乔戈鞭子一抽,韦赛里斯便像丝线拉扯的木偶般再度扑倒在地,但总算解除了束缚。他下巴下面有一道又深又细的血痕。 “公主殿下,我警告过他别这样,”乔拉·莫尔蒙爵士道,“我告诉他照您的指示待在山冈。” “我知道。”丹妮边看着韦赛里斯边回答。他躺在地上,大声吸气,满脸通红,抽抽噎噎,十足的可怜虫模样。他一直都是条可怜虫,为何她到现在才发觉?她心里的恐惧,顿时化为乌有。 “把他的马带走。”她命令乔拉爵士。韦赛里斯张大嘴巴看着她,不敢相信他所听到的话,就连丹妮自己也不太相信她正说的话语。她道:“让我哥哥跟在我们后面,走路回卡拉萨罢。”对多斯拉克人来说,不骑马的人根本就不配当人,地位最为低贱,毫无荣誉与自尊可言。“让大家都看看他究竟是什么样的。” “不要!”韦赛里斯尖叫。他转向乔拉爵士,用其他人听不懂的通用语苦苦哀求。“莫尔蒙,帮我打她,你的国王命令你打她。把这些多斯拉克走狗给我杀了,教训教训她。” 被放逐的骑士看看光着脚丫,趾间都是污泥,头发涂了香油的丹妮,再看看身穿丝衣,佩带宝剑的哥哥。丹妮从他脸上读出了决定。“卡丽熙,就让他走路吧。”他说完,接过哥哥坐骑的缰绳,丹妮则重新跨上小银马。 韦赛里斯张大嘴看着他,重重地坐进尘土里。直到他们离开,他都保持着静默动也不动,眼神却怨毒无比。很快,他消失在高高的草浪之后。当见不到他时,丹妮又害怕起来。“他找得到路吗?”她边骑边问乔拉爵士。 “就算你哥哥那么盲目的人,也一定可以跟着我们留下的痕迹。”他回答。 “他很骄傲,可能因为羞耻就不来了。” 乔拉笑道:“那他还有什么地方可去?就算他找不到卡拉萨,卡拉萨迟早也会找到他。孩子,想淹死在多斯拉克海里可不容易啊。” 丹妮觉得此话有理。卡拉萨好比一座移动的城市,但绝非盲目前进。主队前方必有斥候巡察,负责注意各种猎物和敌人踪迹,先驱部队则守护两翼。在这片多斯拉克人发源于斯的土地上,没有任何东西能逃过他们的注意。这片平原是他们的一部分……如今也是她的一部分。 “我刚打了他。”她惊讶地说。现在回想起来,仿佛是一场怪梦。“乔拉爵士,你觉得……他回来的时候会不会很生气?”她颤抖着说,“我唤醒了睡龙之怒,对不对?” 乔拉爵士哼了一声:“孩子,你能叫醒死人吗?你大哥雷加是最后的真龙传人,而他已经死在三叉戟河畔。韦赛里斯连条蛇的影子都不如。” 他的直言不讳让她大感震惊,仿佛一夕之间,她一直以来深信不疑的事情都变得不再明晰。“可你……你不是宣誓为他效命吗?” “是啊,女孩。”乔拉爵士道,“那么假如你哥哥只是条蛇的影子,你觉得做他的手下算什么呢?”他语气苦涩。 “可他毕竟是真正的国王,他是……” 乔拉拉住缰绳,看着她。“说实话,你希望韦赛里斯登上王位?” 丹妮仔细想了想。“他不会是个很好的国王,对吧?” “有比他还差的国王……但不多。”骑士一夹马肚,继续前进。 丹妮上前,和他并肩而行。“不管怎么说,”她道,“老百姓们还是等着他。伊利里欧总督说他们正忙着缝制真龙旗帜,祈祷韦赛里斯早日率军渡海解放他们。” “老百姓祈祷的是风调雨顺、子女健康,以及永不结束的夏日。”乔拉爵士告诉她,“只要他们能安居乐业,王公贵族要怎么玩权力游戏都没关系。”他耸耸肩。“只是他们从来没能如愿。” 丹妮静静地骑了一会儿,细细咀嚼他所说的话。老百姓居然不在乎统治他们的究竟是真龙天子还是篡夺叛逆,这和韦赛里斯说的一切都大相径庭啊。然而她越想越觉得乔拉爵士所言不虚。 “那么你会为何事祈祷呢,乔拉爵士?”她问他。 “我只想回家。”他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乡愁。 “我也是。”她完全能体会这种感觉。 乔拉爵士笑了,“那你正该好好欣赏你现在的家,卡丽熙。” 丹妮放眼望去,眼中所见却非草原,而是君临,是征服者伊耿建筑的雄伟红堡,是她降生的龙石岛。在她脑海里,它们伴随着万千道熊熊火光,每扇窗户都在燃烧。在她脑海里,每一扇门都是红色。 “哥哥永远无法夺回七国。”丹妮说。她发觉自己以前就知道,一辈子都知道,只是始终不让自己说出来,连窃窃私语也不肯。现在她要大声说出口,让乔拉·莫尔蒙,让全世界都听见。 乔拉爵士忖度着她。“你认为他没办法。” “就算我夫君给他军队,他也没有统御的能力。”丹妮道,“他没有财产,唯一誓言追随他的骑士把他贬得连蛇都不如。多斯拉克人嘲笑他的脆弱。他永远没办法带我们回家。” “聪明的孩子。”骑士微笑。 “我不再是小孩子了。”她毅然决然地告诉他,跟着脚跟夹紧马肚,催促银马快跑。她越骑越快,把乔拉、伊丽和其他人远远地抛在后面,暖风满溢发间,夕阳红红地照在脸上。等她重回卡拉萨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奴隶在一泓泉池畔为她搭起寝帐,她听见丘陵上草织宫殿里传来的说话声。她知道,当她的卡斯部众说起今天在草丛里发生的事,便会有无数的嘲笑传来;当韦赛里斯一跛一跛地返回,营地里的男女老幼都会知道他是个走路的人。卡拉萨里是没有秘密的。 丹妮把小银马交给奴仆照料,独自走进帐篷。丝帐里凉爽而昏暗。当门在她身后关上,丹妮只见一缕红色夕照射进来,映在她的龙蛋上。刹那间她眼前闪过千万血红火星,她眨眨眼,火星却又都不见了。 石头,她告诉自己,不过是石头罢了,龙族早已灭绝,就连伊利里欧也这么说。她把掌心贴在那颗黑蛋上,手指轻柔地覆着蛋壳的曲线。石头暖烘烘的,甚至有点热。“阳光,”丹妮低语,“一定是阳光把它们晒热了。” 她吩咐女仆为她准备沐浴。多莉亚在帐外生起一炉火,伊丽和姬琪则合力从货运马匹处搬来大红铜澡盆——这也是件结婚礼物。等洗澡水烧得蒸腾,伊丽便搀扶她进入浴盆,然后自己也跟着爬进去。 “你们见过龙吗?”她趁伊丽帮她刷背,姬琪替她冲掉头发里的尘沙时发问。她曾听说龙最初来自东方,来自亚夏彼端的阴影之地和玉海中的岛群。或许有些龙现在还生存在那片蛮荒而诡谲的土地上。 “卡丽熙,龙已经绝迹啦。”伊丽说。 “是啊,”姬琪同意,“好久好久以前就死光了。” 韦赛里斯曾告诉她,坦格利安家最后的一条龙大约死于一个半世纪以前,当时是伊耿三世统治时期,他因而被人称为“龙祸”。对丹妮而言,这似乎不是那么遥远的事。“到处都一样?”她失望地说,“连东方也是?”当末日降临瓦雷利亚和永夏之地时,魔法也随之在西方绝迹,魔咒加持的宝剑、预测天气的风雨歌师以及巨龙统统都无法挽回。但丹妮总是听说东方的情形不同,据说狮身蝎尾兽仍旧出没于玉海列岛,蛇蜥也依然盘踞夷地丛林。据说吟咒师、男巫和云空法师公然活跃于亚夏,缚影士与血巫更在夜阑人静时施行骇人妖术。为什么不可能有龙存活呢? “没有龙了。”伊丽说,“勇者屠龙,因为龙是可怕的怪兽。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姬琪表示同意。 “有个魁尔斯商人跟我说龙是从月亮里钻出来的。”金发碧眼的多莉亚一边在火炉上烘干毛巾一边说。姬琪和伊丽的年纪与丹妮差不多,她们都是在父亲的卡拉萨被卓戈毁灭时被抓来当了奴隶。多莉亚年纪稍长,将近二十。伊利里欧总督是在里斯的一家妓院里找到她的。 丹妮好奇地转头,湿湿的银发飘扬在眼前。“从月亮来的?” “他告诉我月亮是颗蛋,卡丽熙。”这位里斯女孩道,“天上原本有两个月亮,但其中一个运行得太靠近太阳,受不住高热,就爆炸了。成千上万只的龙从中涌出,吸收了太阳的火焰,这就是为什么龙会吐火。有朝一日剩下的那个月亮也会亲吻太阳,然后也会爆炸,龙便将重返人间。” 两个多斯拉克女孩吃吃娇笑。“你这个满头稻草的傻奴隶,”伊丽说,“月亮才不是什么蛋,月亮是女神,太阳的妻子,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姬琪附和。 丹妮爬出浴盆时,全身皮肤透红。姬琪要她躺下,为她周身抹油,并把她毛孔里的泥土刮干净。之后伊丽帮她撒上香花和肉桂。多莉亚为她梳头,把她的头发梳得亮如银线。其间,她一直在思索月亮、蛋和龙的事。 她的晚餐很简单,只是水果、乳酪和炸面包,配上一壶蜜酒。“多莉亚,留下来跟我一起吃。”丹妮遣走其他侍女时,这么下令。这位里斯女孩的发色如蜂蜜,眼睛则像夏日长空。 她们独处时,她垂下双眼。“卡丽熙,这是我的荣幸。”她说,但这并非荣幸,只是职责。月亮升起又高挂,她们一直坐在一起,促膝谈心。 当晚卓戈卡奥归来时,丹妮正等着他。他站在帐篷门口,惊讶地盯着她。她缓缓起身,揭开她的丝质睡衣,让衣服滑落在地。“夫君,今晚我们该到外面去。”她告诉他,因为多斯拉克人相信,一个男人生命中所有重要的事,都应该让宽敞的天空作见证。 卓戈卡奥跟着她走进月光,发间的铃铛轻声作响。寝帐数码之外有片柔软的草床,丹妮便把他带到这里。当他要把她转过去时,她伸手放在他的胸口。“不,”她说,“今晚我要看着你的脸。” 在卡拉萨里没有隐私可言。丹妮一边为他宽衣解带,一边感觉众人落下的目光;她一边照着多莉亚所说的去做,一边听见别人窃窃私语。对她来说这都没什么。难道她不是卡丽熙吗?她只在乎他的目光,而当她骑到他身上时,在他的眼里她看到了前所未见的萌动。她猛烈地骑他,一如骑自己的小银马。最后,当高潮来临,卓戈卡奥喊了她的名字。 在他们抵达多斯拉克海遥远的中心后,姬琪轻抚丹妮微凸的腹部,说:“卡丽熙,您有身孕了。” “我知道。”丹妮告诉她。 那天,是她十四岁命名日。 注释: [1]卡斯:多斯拉克领袖所拥有的私人小部族,与其一起行动,负责照顾其安全等。 25.第25章 布兰 瑞肯在下方的庭院里与狼一同奔跑嬉闹。 布兰从窗台上看着这一切。不论小男孩跑到哪里,灰风总是抢先一步,跨步截断他的路,瑞肯看到他,兴奋地尖叫,然后又朝另一个方向奔去。毛毛狗和他寸步不离,若是其他狼靠得太近就转身咆哮。他的毛色已经变深,如今通体漆黑,眼睛如一团绿火。布兰的夏天落在最后,他的毛色乃是银白和烟灰相间,金黄的眼睛异常敏锐。他的块头比灰风稍小,却更机警。布兰私下认为它是狼群里最聪明的一只。他看着瑞肯鼓动那双娃娃腿,在硬泥地上来回奔跑,布兰可以听见弟弟气喘吁吁的笑声。 他只觉眼睛刺痛。他好想下去,好想笑闹跑跳。布兰越想越气,赶紧在眼泪掉下以前用指节抹掉。他的八岁命名日来了又去,他已经接近成年,不能再哭了。 “都是骗人的,”他苦涩地说,想起了梦中的乌鸦。“我不会飞,连跑都没办法。” “乌鸦本来就很会说谎。”坐在椅子上做针线活的老奶妈附议。“我知道一个乌鸦的故事。” “我不要听故事,”布兰语气暴躁地斥道。他曾经很喜欢老奶妈和她说的那些故事。但那都是过去的事,现在情形不一样了。他们要她整天陪着他,让她照顾他,为他洗澡,以免他寂寞孤单,但她的存在却只让事情更糟。“我恨你那些蠢故事。” 老妇人张开无牙的嘴对他微笑,“我的故事?不对,我的小少爷,故事不是我的。这些故事早在你我出生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她真是个丑老太婆,布兰恶毒地想:佝偻着缩成一团,满脸皱纹,眼睛差不多瞎掉,连爬楼梯的力气都没有,满是斑点的粉红头皮上只剩几小撮白发。没人知道她究竟有多老,父亲说他小时候大家就已经叫她老奶妈了。她无疑是临冬城里最老的人,说不定是七国里最老的寿星。她初来城堡,是为当布兰登·史塔克的奶妈,因为他的母亲在生他的时候难产而死。这个布兰登是布兰的祖父瑞卡德公爵的哥哥,或许是弟弟,或是瑞卡德公爵父亲的兄弟。老奶妈每次说的都不一样。但不管哪个版本,故事里那小男孩总死于三岁时夏天的一场风寒,老奶妈和她的孩子们却在临冬城长住下来。她的两个儿子都死于劳勃国王夺取王位的那场战争,她的孙子则在平定巴隆·葛雷乔伊叛变时于派克城的城墙上殉难。她的女儿们早已陆续远嫁他乡,现在也都不在人世。如今她的血脉只剩下阿多,就是那个头脑简单,在马房里工作的巨人。只有老奶妈依旧好端端地活着,继续做她的针线,说她的故事。 “我才不管是谁的故事。”布兰告诉她,“我就是讨厌它们。”他不想听故事,也不要老奶妈。他想要父亲母亲,想到外面尽情奔跑,让夏天陪在身边。他想爬上残塔,喂乌鸦吃玉米。他想跨上他的小马,和两个哥哥一起驱驰。他想要一切都回到从前的样子。 “我知道有个故事是讲讨厌听故事的小男孩。”老奶妈露出她那蠢笨的笑容说,她手中的针同时还穿梭个不停,咯,咯,咯,听得布兰直想对她尖叫。 他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乌鸦骗他飞,结果他醒来之后,不但两脚残废,世界也都改变。父亲母亲和两个姐姐弃他而去,甚至连私生子哥哥琼恩也不告而别。父亲原本答应让他骑真正的骏马前往君临,但他们没等他便动身南下。鲁温师傅差了一只鸟把他醒来的消息带给艾德公爵,又派一只给母亲、一只给守卫长城的琼恩,然而全都音信杳然。“孩子,鸟儿常常会迷路。”师傅这么告诉他,“从这里到君临有好长一段路要飞,中间有无数老鹰伺机拦截,信不一定能传到他们手中。”然而对布兰而言,他们好像都已在他沉睡时死去……或者说死的是布兰,而他们已然将他遗忘。乔里、罗德利克爵士、维扬·普尔、胡伦、哈尔温,胖汤姆以及四分之一的守卫也都走了。 只有罗柏和小瑞肯留下来,但罗柏也变了个人。现在的罗柏是一城之主,至少他正朝这个目标努力。他佩上一把真正的剑,从来不笑。白天他把时间都花在操演士兵和练习剑术上,金铁交击声充斥校场,布兰却只能孤独地坐在窗台边观看;到了晚上,罗柏把自己和鲁温师傅锁在房里,交换意见或讨论账目。有时他会和哈里斯·莫兰骑马出巡外地的庄园,一去就是好几天。而只要他外出超过一日,瑞肯便会哭着追问布兰罗柏还会不会回来。其实就算待在临冬城,罗柏城主也都和哈里斯·莫兰与席恩·葛雷乔伊待在一块,没时间陪两个弟弟。 “我来说说筑城者布兰登的故事吧,”老奶妈说,“你最喜欢这个故事了。” 好几千年以前,筑城者布兰登兴建了临冬城,有人说绝境长城也是他建造的。布兰知道这个故事,但他并不特别喜欢。喜欢这个故事的,或许是另一个叫布兰登的孩子。有时老奶妈会误以为他是许多年以前她养育的那个婴儿布兰登,有时又会把他和他布兰登伯伯混为一人,而伯伯早在他出生以前就被疯王所害。她活了这么多年,母亲曾对他说,以至于所有叫布兰登·史塔克的人在她脑子里都变成了同一个。 “我最喜欢的才不是这个,”他说,“我喜欢的是那些吓人的。”他听见外面传来一阵骚动,便转身望向窗外。瑞肯正穿过广场,朝城门楼跑去,狼群跟在后面。然而布兰所处的高塔方向不对,看不到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不由得恼怒地一拳捶在大腿上,却毫无感觉。 “噢,我亲爱的孩子啊,你出生在夏季,”老奶妈静静地说,“哪里懂得真正的恐惧?小少爷,当冬天来临,积雪百尺,冰风自北方狂啸而来,那才是真正的恐怖;当长夜漫漫,终年不见天日,小孩在黑夜里诞生、在黑夜里长大、在黑夜里死亡,而冰原狼骨瘦嶙峋,白鬼穿梭林间,那才是恐惧降临之时。” “你说的是异鬼罢。”布兰暴躁地说。 “是啊,”老奶妈同意,“几千年前,一个出奇寒冷严酷的漫长冬季降临人间,只是今天的人类已不复记忆。在一个长达整整一代人的长夜里,城中的国王和圈里的猪倌同样颤抖着死去。母亲们宁可闷死自己的孩子,也不愿见他们挨饿受冻。她们放声大哭,眼泪却冻结在脸颊上。”话音和织针同时静止,她抬起头,用那双惨白、像是覆盖了一层薄膜的眼睛看着布兰,问道:“孩子,你喜欢听的就是这种故事?” “嗯,”布兰很不情愿地说,“是啊,不过……” 老奶妈点点头。“在一片黑暗中,异鬼首度降临人间,”她一边说,手中针线一边作响,咯,咯,咯。“他们是冰冷与死亡的怪兽,痛恨钢铁、烈火和阳光,以及所有流淌着温热血液的生命。他们骑着苍白的死马,率领死人组成的军队,横扫农村、城市和王国,杀死成千上万的英雄和士兵。人类的剑无法阻止他们前进,老幼妇孺也难逃魔掌。他们在结冰的森林里追捕少女,用人类婴儿的肉来饲养手下的死灵仆役。” 此时她的声音已降得极低,几乎像是呓语,布兰不自觉地倾身向前。 “当时安达尔人还未统治七国,更是早在女人从洛恩河畔的古城邦渡狭海逃亡而来以前。只有先民从森林之子手中夺得土地,建立了林立四方的数百邦国。但在浓密的森林深处,森林之子依旧蛰居在他们的树上城镇和空山幽谷里,透过树上的人脸监视外界。所以当大地充斥寒冷与死亡时,最后的英雄决定去寻找这些森林的儿女,冀望他们的远古魔法能抵挡人类所无法抵挡的军队。他佩上宝剑,骑乘骏马,带着猎犬,与一群同伴朝荒原启程。经过多年的长途跋涉,苦苦追寻,他却始终找不到藏身秘密城市的森林之子。最后他绝望了。他的朋友相继罹难,他的战马和爱犬也先后死去,就连他的宝剑也被冻结成冰,一触即碎。这时,异鬼嗅到他体内温热的血液,悄悄地追踪他的足迹,带了一群大如猎狗的白蜘蛛偷袭——” 房门“砰”的一声打开,把布兰吓得心脏都快从嘴里跳将出来。但进来的人不过是鲁温师傅,阿多站在他身后的楼梯间。“阿多!”马僮叫道,这是他的习惯,他还咧嘴朝大家微笑。 鲁温师傅没笑。“我们有访客。”他宣布,“而你必须出席,布兰。” “我正听故事哪。”布兰抱怨。 “小少爷,故事可以等下再听,待会儿您回来的时候,呵,它们都好端端地等着你呢。”老奶妈说,“客人可没这么有耐心哟,而且啊,他们常会带来自己的故事呢。” “是谁啊?”布兰问鲁温师傅。 “提利昂·兰尼斯特,还有几位守夜人弟兄,说是有你哥哥琼恩的口信。罗柏正在会见他们。阿多,请你帮忙把布兰带到大厅去吧?” “阿多!”阿多开心地同意。他弯身让他那颗毛茸茸的大头穿过门。阿多高近七尺,很难相信他竟是老奶妈的后代。布兰暗自猜想,不知他年老时,会不会跟他曾祖母一样缩成那么一团。只怕阿多就算活个一千年,这也不大可能。 阿多像举稻草一样轻易地举起布兰,抱在胸前。他身上总有股淡淡的马臊味,好在还可以忍受。他的双臂肌肉虬张,长满褐色体毛。“阿多。”他又说了一次。席恩·葛雷乔伊曾评论说阿多虽然所知有限,但谁也不能怀疑他知道自己的名字。布兰把这件事告诉老奶妈,她像只母鸡般咯咯直笑,并偷偷告诉他阿多的本名是瓦德。没人知道“阿多”这名字是打哪儿来的,她说,但当他开始说这个词的时候,大家就如此称呼他了。这是他唯一会说的词。 于是他们离开高塔房间里的老奶妈,把她留给针线活和回忆。阿多不成调地哼着歌,抱着布兰步下阶梯,穿过走廊。鲁温师傅跟在后面,加快脚步以跟上马夫的宽大步幅。 罗柏正坐在父亲的高位上,穿着环甲和硬皮衣,一脸罗柏城主的严峻表情。席恩·葛雷乔伊和哈里斯·莫兰站在他身后。十来个守卫一字排开,紧靠灰石墙,站在高高的窄窗下。大厅的正中央则站着侏儒和他的仆从,还有四个身着守夜人黑衣的陌生人。阿多刚抱着他踏进门,布兰就感觉房里弥漫着一股怒气。 “只要是守夜人的弟兄,我们都欢迎,各位在临冬城想住多久就住多久。”罗柏用罗柏城主的声音说。他的佩剑横放在膝上,让大家都能看见。即便布兰也知道摆着出鞘的武器待客是什么道理。 “只要是守夜人的弟兄,”侏儒重复,“所以我不算啰。你就这意思,小子?” 罗柏霍地起身,举剑指着小矮子道:“兰尼斯特,我父母亲不在时,我就是城主,不是什么小子。” “你要当城主,好歹也该懂点儿城主应有的礼貌。”小矮子回敬,毫不理会眼前的剑尖。“我看,你爹把所有的礼貌都留给你那私生子老弟了。” “琼恩。”布兰在阿多怀里叫道。 侏儒转身看他。“看来这孩子果真活下来了。真不敢相信,你们史塔克的命还真硬。” “这点你们兰尼斯特家最好牢牢记住。”罗柏边说边放下剑,“阿多,把我弟弟带过来。” “阿多。”阿多笑着小跑向前,把布兰放在史塔克家族的高位上。远自临冬城的主人称王北地开始,历代的统治者都坐着这把交椅。冰冷的石座椅早已被无数的过客磨得平滑无比,两边巨大的扶手前端雕刻了咆哮的冰原狼头。布兰抓紧扶手坐下,残废的双腿在空中摆荡。这张大椅子让他觉得自己像个小婴儿。 罗柏伸手按在他肩上。“兰尼斯特,你说有话要对布兰讲。他人就在这儿呢。” 布兰很不舒服地看着提利昂·兰尼斯特的眼睛:一颗黑,一颗绿,而两颗都正盯着他瞧,仔细审视忖度他。“布兰,我听说你很能爬上爬下,”最后小矮子终于开口,“告诉我,你那天怎么会摔下去的?” “我没有摔下去。”布兰坚持。他明明就没有摔下去,没有没有没有。 “这孩子完全不记得摔下去的事,也不记得之前是怎么爬的。”鲁温师傅轻轻地说。 “这倒奇了。”提利昂·兰尼斯特道。 “兰尼斯特,我弟弟可不是来接受盘查的。”罗柏不客气地说,“把要说的说完,然后赶紧离开。” “我有件礼物要送你,”侏儒对布兰说,“小子,你喜欢骑马吗?” 鲁温师傅上前道:“大人,这孩子的腿已经不能用了,他没办法骑马啊。” “见鬼,”兰尼斯特说,“只要有合适的马匹和鞍具,就算残废也能骑。” 这句话如利刃刺进布兰心坎。他只觉泪水不听使唤地充满眼眶。“我不是残废!” “那我也不是侏儒啰。”侏儒撇撇嘴,“老爸听了不知多高兴。”葛雷乔伊在旁哈哈大笑。 “您说的是什么样的马匹和鞍具呢?”鲁温师傅问。 “一匹聪明的马。”兰尼斯特答道,“这孩子没法用腿指挥坐骑,所以你们得让马儿去适应他,教它懂得缰绳指挥的含意,认识主人的声音。我建议从未参加训练的一岁小马开始,这样就不用废弃之前的练习重头教起。”他从腰带里抽出一张卷好的纸。“把这个交给你们的马鞍师傅,照着做就行了。” 鲁温师傅像只好奇的小灰松鼠般从侏儒手中接过纸片,展开阅读。“我懂了。大人您画得很清楚。没错,这应该行得通,我早该想到的。” “师傅,由我想比较容易,因为这该死的东西和我自己的马鞍相去不远。” “我真能骑马吗?”布兰问。他好想相信他们,却又生怕这是骗局一场。乌鸦还说他能飞呢。 “没问题。”侏儒告诉他,“而且我向你保证,小子,骑在马上,你跟别人一样高。” 罗柏·史塔克一脸迷惑。“兰尼斯特,你耍什么把戏?布兰跟你有何干系?你为什么要帮他?” “是你琼恩老弟求我的。而就我自己来说,我特别同情杂种、残废和其他缺陷怪胎。”提利昂·兰尼斯特捂住心口嘻嘻笑道。 这时通往广场的门突然轰地敞开,阳光射进大厅,瑞肯上气不接下气地冲了进来,冰原狼群跟在旁边。他睁大双眼停在门口,狼却没停下,他们的眼睛盯上兰尼斯特,嗅到了他的气味。夏天首先龇牙咧嘴,灰风也立刻跟进。他们一左一右,朝小矮子步步进逼。 “兰尼斯特,看来这几只狼不太喜欢你的味道哪。”席恩·葛雷乔伊评论。 “或许我该走了。”提利昂说。他向后退开一步……突然毛毛狗从他背后的阴影里咆哮跳出。兰尼斯特急忙转身,夏天又从另外一边朝他扑去。他蹒跚地躲开,脚步踉跄,灰风开始撕扯他的手臂,利齿咬破衣袖,扯下一块布。 “住手!”眼看兰尼斯特家的随从纷纷伸手拔剑,布兰连忙从高位上喊道,“夏天,过来。夏天,到我这边来!” 冰原狼听到声音,瞟了布兰一眼,又转头看看兰尼斯特。接着他从小矮子身边走开,趴到布兰晃来晃去的双腿下。 罗柏原本屏气凝神,这时他也叹了口气,唤道:“灰风。”他的冰原狼安静而迅速地跑到他身边。只剩下毛毛狗眼里闪着绿火,还在对小矮子低吼。 “瑞肯,叫它停手。”布兰朝他的小弟喊道,瑞肯这才回过神来尖叫:“回家啰,毛毛,回家啰。”黑狼朝兰尼斯特吼了最后一声,然后朝瑞肯跑去,瑞肯紧紧搂住他的脖子。 提利昂·兰尼斯特解下围巾,抹抹额头,用平板的声音说:“这可真有意思。” “大人,您没事罢?”他的一名手下握着剑问,边说边紧张地看看那群冰原狼。 “袖子破了,裤子里面湿得一塌糊涂,但除了自尊心受损,总算没缺胳膊断腿。” 连罗柏都很惊讶。“这些狼……我不懂他们为什么会……” “想必它们是错把我当晚餐了。”兰尼斯特僵硬地朝布兰鞠个躬。“小骑士,感谢您把他们叫开。不然的话,我跟您保证他们会觉得我很难吃的。现在我真的该走啦。” “大人,请您等等。”鲁温师傅说。他走到罗柏身旁,两人交头接耳了一会儿。布兰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但话音太低。 罗柏·史塔克终于把剑收回鞘里。“我……我想我是太急躁了,”他说,“您帮了布兰一个大忙,嗯,所以……”罗柏竭力想让口气显得自然。“如果您愿意的话,兰尼斯特,就让临冬城款待您罢。” “小子,少假惺惺。你既不喜欢我,也不希望我待在这儿。我看城外的避冬市镇里有家旅店,我还是去那儿弄张床,这样我们俩都会睡得安稳些。说不定我还可以花两个铜板,找个标致姑娘帮我暖暖床咧。”他转向一位年老驼背又满脸胡楂的黑衣弟兄说,“尤伦,我们天一亮就往南走,你一定可以在路上找到我的。”说完他挣扎着摆动起那双短腿,经过瑞肯身边,走出门外,他的手下紧跟在后。 四个守夜人留了下来。罗柏迟疑地转向他们。“我已经派人备好房间,以及足够的热水让你们洗净路上尘土。我衷心希望今晚能荣幸地与各位共进晚餐。”他这番话说得很怪,连布兰都听得出这是他特意背来,而非发自肺腑,但黑衣弟兄们似乎不以为意,仍旧感谢他的好意。 阿多把布兰抱回床上,夏天跟着他们步上高塔楼梯。老奶妈已经坐在椅子上睡着了。阿多说:“阿多。”然后抱走轻轻打鼾的曾祖母。布兰躺着思考,罗柏刚才保证他可以和守夜人一起在大厅里吃晚餐。“夏天,”他唤道。小狼跳到床上,布兰用力地搂住它,直到小狼热乎乎的鼻息直冲脸颊。“我可以骑马了。”他对他的动物朋友说,“你等着瞧,我们很快就可以一起去森林打猎。”没过多久,他便睡着了。 在梦中他再度攀爬,沿着一座年代久远、没有窗户的塔向上攀升,手指勾住焦黑的石块,双脚胡乱地寻找支撑。他越爬越高,穿越云层,进入夜空,但仍不见塔顶。当他停下来向下看去,只觉头晕目眩,手指滑落。他尖叫着死命胡抓,地面离他足足千里之遥,而他又不会飞。他根本就不会飞。他直等到心脏不再怦怦乱跳,呼吸也顺畅之后,才继续往上爬。除了向上,别无他途。上方极目处,映着偌大的惨白圆月,他隐约可以看到石像鬼的形影。他两臂酸麻,却不敢休息,反而逼自己加快速度。石像鬼看着他向上攀升,眼睛如火盆里烧红的煤炭般炯炯发亮。它们原本曾有狮子的形貌,如今却极尽扭曲怪诞之能事。布兰听见它们窃窃私语,石头发出的轻细声音分外骇人。他不该听的,他告诉自己,他不能听的,只要不听,就能确保自身安全。然而当众多石像鬼挣脱石座,往下朝布兰攀住的地方进逼时,他知道自己终究还是难逃一劫。“我不听,”眼看它们越靠越近,他哭起来。“我不听,不听。” 他喘着气惊醒,独处黑暗,只见一个硕大的黑影笼罩着他。“我不听。”他一边害怕地颤抖,一边低声说。这时黑影道:“阿多。”接着点亮床边的蜡烛,布兰总算安心地松了口气。 阿多用一块温热的湿布替他抹去一身冷汗,再灵巧温柔地为他换好衣服。等时间一到,便把他抱去大厅。厅里大火炉旁边已经架起长桌,领主的首座空着,罗柏坐在那个位子右边,布兰则在他对面。当晚他们吃了烤乳猪、鸽肉派,还有浸在奶油里的芜菁,厨子说饭后甜点是蜂窝。夏天从布兰手里叼走剩菜,灰风和毛毛狗则在角落里争夺一块骨头。临冬城的狗儿们现在已经不敢靠近饭厅,布兰起初还觉得奇怪,渐渐也就习以为常了。 尤伦是黑衫弟兄里最年长的一位,所以管家让他坐在罗柏和鲁温师傅之间。这老人身上有股酸味,似乎很久没洗过澡。他用牙齿大力撕咬猪肉,啃裂骨头,吸吮骨髓,听人提到琼恩·雪诺时则耸耸肩。“他是艾里沙爵士的心头大患。”他咕哝着说,他的两个同伴听了哈哈大笑,布兰却不明所以。当罗柏问起他们班扬叔叔时,黑衣弟兄们却立时都静了下来。 “他到底怎样了嘛?”布兰问。 尤伦在背心上抹抹指头。“这消息恐怕不太好受,诸位大人,说出来实在对不起这顿丰盛晚餐,但既然问了,我就直说:史塔克他是回不来啦。” 另一个人说:“熊老派他去找威玛·罗伊斯,不过他到现在还没回来哩,大人。” “太久了,”尤伦说,“我看八成是死了。” “我叔叔没死,”罗柏·史塔克高声道,话音中充满愤怒。他从长凳上起身,伸手按住剑柄。“你听见没有?我叔叔没死!”他的声音响彻石室,布兰突然害怕起来。 浑身酸臭的老尤伦抬头看看罗柏,不置可否地说:“大人您爱怎么说都成。”他边说边吮卡在牙缝间的肉。 几位黑衣弟兄里最年轻的那个不自在地在座位上动了动。“长城上没有人比班扬·史塔克更熟悉鬼影森林。他应该能找到路回来。” “谁知道哩,”尤伦道,“或许能,或许不能。从前许多厉害角色到了森林也是一去不回。” 此刻布兰脑中所想只有老奶妈故事里的异鬼和最后的英雄,在白茫茫的森林里被死人和猎狗一般大的蜘蛛穷追不舍。半晌之间,他十分害怕,接着他突然想起故事的结局。“森林之子,”他脱口而出,“森林之子会帮助他的!” 席恩·葛雷乔伊暗自窃笑,鲁温师傅开口道:“布兰,森林之子早在几千年前便已销声匿迹,如今只剩下树上镂刻的脸。” “老师傅,在这儿或许是这样没错,”尤伦说,“但出了长城,谁知道呢?在那儿,想分辨活人跟死人都不容易啊。” 当天晚上,等碟盘收拾完毕,罗柏亲自把布兰抱回卧床。灰风领路在前,夏天紧随在后。以他的年龄,哥哥算是相当强壮,何况布兰轻得跟堆破布似的,然而楼梯又陡又暗,当他们终于走上塔顶,罗柏已经气喘吁吁。 他把布兰放上床,为他盖上毯子,吹熄蜡烛。罗柏在黑暗中陪他坐了一会儿。布兰想跟他聊聊,却不知该说些什么。“我保证,一定会帮你找到合适的马。”最后罗柏低声说。 “爸妈他们会回来吗?”布兰问他。 “当然会。”罗柏的语气充满希望,布兰知道此刻和自己说话的是罗柏哥哥,而非罗柏城主。“母亲很快就会回来了。说不定我们可以一起骑马出城去迎接她哟。看到你骑在马上的英姿,她一定会又惊又喜,对不对?”即使房间漆黑一团,布兰也能感觉到哥哥的微笑。“然后咱俩可以往北骑,去看看长城。咱们先瞒着琼恩,你我两个哪天说走就走,跟出去冒险一样。” “出去冒险。”布兰渴望地复诵着。他听见哥哥轻声啜泣。屋里太暗,看不到罗柏脸上的泪水,所以他伸出手找到哥哥的手,十根指头紧紧交握。 26.第26章 艾德 “大人,艾林公爵的死对我们是个沉重的打击。”派席尔国师说,“我自然很乐意告诉您他过世的情形。请坐。您要不要吃些点心?来几颗枣子如何?我这儿还有些上好的柿子。我这把年纪虽然不能喝酒,倒是可以帮您弄杯冰牛奶,加过蜂蜜的。大热天里喝这个正合适。” 天气的确很热,奈德的丝质外衣贴紧了前胸。空气郁窒而潮湿,像条湿羊毛毯般覆盖住整个城市。穷人纷纷逃离他们闷热窒息的住所,想在河畔抢个位子歇息,只有那里才有些许微风,结果河边被挤得壅塞不堪。“那就谢谢您了。”奈德说着坐下来。 派席尔用拇指和食指拣起一个精巧的小银铃,轻轻摇了两下。一名清瘦的女侍急忙赶进来。“我的好孩子,请你帮首相大人和我各弄一杯冰牛奶,多加点蜂蜜。” 女孩去取饮料之后,国师叉起指头,把手放在肚子上。“老百姓说夏天的最后一年是最热的年头。当然啦,这只是民间的说法,可有时候还真让人产生这种错觉,您说是不?每到这种天气,我就羡慕你们北方人还有夏雪。”老人脖子上挂的那串宝石颈链随着他挪动身体而发出轻响。“远的不说,梅卡国王那时的夏天就比现在还热,持续时间也差不多。有些傻瓜还以为永不结束的‘永夏’已经降临,就连学城里也有这种人,结果呢?到得第七年突然就变了天,紧接着短短的秋天,就是恐怖而漫长的冬季。无可否认,那时候还真是够热。旧镇上上下下热气四溢,暑气逼人,到了晚上才稍稍扭转。那时我们常在河滨花园里散步,一边争论各种宗教观点。首相大人,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些个夜晚的味道——香水、汗味,各种瓜果熟得快裂开,桃子与石榴,颠茄和月花。当时我还年轻,正在打造我的颈链,再热都不以为意,哪像现在,受不了啰。”派席尔眼睑低垂,看上去仿佛就要睡着。“艾德大人,真对不住,您不是来听我絮絮叨叨什么早被遗忘的夏季的,当年连令尊都没出生呢。就请您多多包涵我这老人家的啰唆罢。思想这东西,就跟宝剑一样,放久了自然就生锈喽。啊,我们的牛奶来了。”女侍在他们中间放上一个托盘,派席尔朝她微微一笑。“真是个好孩子。”他拿起一杯尝了两口,点点头。“谢谢你,你下去罢。” 女孩离开后,派席尔用他那双苍白而湿润的眼睛打量奈德,“我们说到哪儿了?噢,您问起艾林大人……” “是的。”奈德很有礼貌地啜着牛奶,冰凉凉的很爽口,只是对他而言太甜了。 “说实话,前首相大人之前就常常心神不宁。”派席尔道,“我和他共事这么多年,还有什么征兆看不出来?我认为这来源于他长久以来默默承受的重责大任。他那对宽阔的肩膀都快被国家大事和别的心事给压垮了。尤其是他儿子身体孱弱,他夫人为此忧心忡忡,几乎不敢让这孩子离开视线范围。这样的压力连身强体壮的人尚且难以负荷,何况琼恩大人他年纪也已不轻。若他为此身心俱疲,实在不足为奇。至少我当时是这样想的。现在我却不敢妄下断论。”他若有所思地摇摇头。 “他到底生了什么病?” 国师摊开手,做出无可奈何的悲伤姿势。“有天他来找我要一本书,身子骨和平时一样,硬朗得没话说,但我看得出他心头在挂虑什么。隔天早晨,他便周身疼痛,连床也起不来了。柯蒙学士认为他只是肠胃受了寒,这些日子天气热,首相大人常在葡萄酒里加冰块,很有可能影响消化。然而琼恩大人的病情却持续恶化,于是我亲自出马,只是诸神不肯赐予我拯救他的力量。” “听说您当时把柯蒙师傅给遣开了。” 大学士慢慢而郑重地点了点头,有如缓缓流动的冰河。“是啊,只怕莱莎夫人永远也不会原谅我。或许我做得不对,然而当时我觉得这是最好的选择。我把柯蒙师傅当自己儿子一般看待,对他的能力我也绝对有信心,然而他太年轻,年轻人往往无法体会老年人的身体有多虚弱。他让艾林大人喝下清肠剂和胡椒液,本意是想呕出毒素,怕只怕这反而会害了公爵。” “艾林大人病危时跟您说过些什么?” 派席尔皱起眉头,“在最后高烧弥留的阶段,首相大人多次高呼‘劳勃’这个名字,我不确定他是叫他的爱子还是叫国王陛下。莱莎夫人不准孩子进病房,怕他被传染。国王陛下倒是来过,在病床边坐了好长时间,跟琼恩大人谈起往日的美好时光,希望能提振他的精神。陛下对前首相的敬爱非常明显。” “没有别的吗?没有遗言?” “我眼看首相大人康复无望,便给他喝了罂粟花奶,好让他不再受苦。他在阖眼之前,向夫人和国王陛下说了句为爱子祈福的话。他说‘种性强韧’。末了,他的吐词已经含糊不清,难辨其意。虽然隔天清晨人才故去,但琼恩大人在那之后已经平静下来,没再开口。” 奈德又喝了口牛奶,努力忍受腻人的甜味。“那,依您之见,琼恩·艾林大人的死有无蹊跷?” “有无蹊跷?”老师傅的声音轻得像是悄悄话,“不,我认为没有。奈德大人,死亡固然令人悲伤,但从另一方面讲,却也是最自然不过的事。琼恩·艾林大人如今已卸下所有重担,长眠于地底了。” “夺走他性命的这种病,”艾德说,“您以前见过吗?在其他病人身上?” “我做七国的国师已近四十年,”派席尔回答,“服侍过我们的好国王劳勃,在他之前的伊里斯·坦格利安,伊里斯的父亲杰赫里斯二世,甚至还在杰赫里斯的父亲‘幸运的’伊耿五世手下做过几个月。首相大人,我见过的疾病不胜枚举,让我告诉您罢:每种疾病虽不一样,却都有共通之处。琼恩大人的死并不比其他人来得离奇。” “他的夫人可不这么认为。” 国师点点头。“我想起来了,他的遗孀是尊夫人的妹妹。如果您不嫌我这老人家说话莽撞,容我这么说,即便最坚强、最自制的人,往往也容易被悲伤所影响,何况莱莎夫人本不是那样的人。她自上次流产之后,便疑神疑鬼,处处以为有人要与她为敌,想必首相大人的死让她心都碎了。” “所以你确信琼恩·艾林死于突发性疾病?” “是的。”派席尔沉重地回答,“若非疾病,我的好大人,还会是什么呢?” “毒药。”奈德静静地提示。 派席尔的惺忪睡眼猛地睁大,这位老师傅不安地在座位上挪动着身子。“这想法真叫人不寒而栗。我们并非身在自由贸易城邦,只有在那里,这种事才是家常便饭。虽说伊萨穆尔国师提醒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谋杀的种子,即便如此,下毒还是太令人不齿了。”他沉默了一会儿,眼神若有所思。“大人,您所提出的这种可能性,我认为不存在。随便雇一个乡野学士都能看出常见的中毒症状,艾林大人却没有任何类似迹象。更何况人人都爱戴首相大人,怎么会有禽兽胆敢毒害如此高贵的好人呢?” “我倒听说毒药是女人的武器。” 派席尔沉吟着捻胡须。“是有这种说法。女人、懦夫……还有太监。”他清清喉咙,朝草席吐口浓痰。在他们头顶上方,有只乌鸦在巢里大声怪叫。“您可知道,瓦里斯伯爵原本是里斯的奴隶?大人,千万不能信任蜘蛛啊。” 这话奈德不用他提醒,瓦里斯有种能让他浑身起鸡皮疙瘩的本事。“我会记住的,师傅。谢谢您的协助,只怕我已经占用您太多时间了。”他站起身。 派席尔国师缓缓推开椅子,送奈德到门边。“希望我这一点绵薄之力能让您安心。如果还有别的地方帮得上忙,您尽管开口。” “还有一件事,”奈德对他说,“我对琼恩生病前跟您借的那本书很好奇,不知可否拿来一阅?” “恐怕您会觉得很无趣,”派席尔道,“那是梅利恩国师所写的一本大部头,里面讲的全是各大家族的历代谱系。” “没关系,我只想看看。” 老人打开门。“如您所愿,我好像就放在这哪儿,总之书一找到,我即刻差人送到您房间去。” “您真是太周到了。”奈德告诉他。接着,他像突然想到什么似的说,“请您见谅,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您刚才说艾林大人临终时国王在他床边,呃,不知当时王后在不在场?” “唉,不在哪。”派席尔说,“当时她正带着公主王子,陪着她父亲,前往凯岩城。先前泰温大人带上大队人马前来都城参加乔佛里王子的命名日比武大会,无疑是想看他儿子詹姆赢得冠军,可惜没能如愿。通知王后陛下艾林大人死讯的事,便落到了我身上。我这辈子从没有怀着如此沉重的心情送出一只鸟儿。” “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奈德喃喃道。这是小时候老奶妈教他的一句谚语。 “民间是这么说的,”派席尔国师同意,“但我们知道也不尽然。鲁温学士的鸟儿捎来贵公子布兰的好消息时,可不是让城里每个人都欢欣雀跃么?” “大学士,您说得对。” “诸神慈悲,”派席尔点点头。“奈德大人,有什么事请尽管来找我,我随时听候差遣。” 是啊,奈德在门关上时想着,但是听候谁的差遣呢? 回房途中,他见到女儿艾莉亚单脚站在首相塔的螺旋梯上,两手不断挥舞着保持平衡。粗糙的石地面磨破了她的脚丫。奈德停下来看她。“艾莉亚,你这是在做什么?” “西利欧说水舞者可以用一只脚趾站好几个小时。”她两手在空中拼命挥舞,以保持平衡。 奈德忍俊不禁。“哪只脚指头?”他揶揄道。 “随便哪一只都可以。”艾莉亚为这个问题有些恼怒。她从右脚跳到左脚,颤巍巍地来回晃动,最后才重新找到平衡。 “你非站在这里不可?”他问,“又高又陡,跌下去可不好玩。” “西利欧说水舞者绝不会跌倒。”她放下脚,两腿站立。“爸爸,布兰现在会来跟我们一起住了吗?” “恐怕要等一段时间,小宝贝。”他对她说,“他得先恢复体力才成。” 艾莉亚咬咬嘴唇。“布兰长大以后要做什么呢?” “艾莉亚,他有好多年的时间来寻找答案。而现在,我们只要知道他会活下去就好了。”鸟儿从临冬城捎来讯息的那天晚上,艾德·史塔克带着女儿们来到城堡的神木林。那是片足有一亩之广的树林,种满榆树、柏树和黑色三叶杨,俯瞰着河流。那里的心树是棵大橡木,古老的枝干上爬满烟莓藤蔓,他们在树前跪下感谢神灵,一如在家乡的鱼梁木底。待到月亮升起,珊莎已经睡着,艾莉亚则多撑了几个小时,最后也蜷缩在草地上,盖着奈德的斗篷沉沉睡去。漫漫长夜,他独自静默祷告。翌日清晨,天光乍现,只见龙息草暗红色的花围绕着两个躺卧的女儿。“我梦见了布兰喔,”珊莎偷偷对他说,“还看见他笑呢。” “他以后会当上骑士,”这会儿艾莉亚说,“当上御林铁卫的骑士。他还能当骑士吗?” “不行。”奈德自觉说谎无益。“有朝一日他或能身居高位,成为国王的重臣。他可能会像‘筑城者’布兰登那样兴建城堡,可能乘船横渡日落之海,或是皈依你母亲的信仰,当上总主教。”然而他再也不能和他的狼一并奔驰,他沉痛地想,这悲伤无言可喻,他也无法和女人同床共枕、抱着自己亲生孩儿了。 艾莉亚歪着头。“那我可以当国王的重臣,盖城堡,当大主教吗?” “你啊,”奈德说着轻轻吻了她的眉毛,“你会嫁给某个国王,管理他的城堡,你的儿子们则会当上骑士、王子或领主,或许也能当上大主教。” 艾莉亚脸色一变。“不要,”她说,“珊莎才会那样。”她右脚离地,继续练习单脚平衡。奈德叹了口气,留下她走了。 进到房间,他脱下被汗水浸湿的丝质上衣,从床边的水盆里掬起冷水当头淋下。正当他擦脸的时候,埃林进来说:“老爷,贝里席大人在外求见。” “把他请到我书房去。”奈德边说边伸手拿起他质料最薄的亚麻布干衣。“我马上就来。” 奈德跨进书房时,发现小指头正坐在窗边,望着在下方广场练剑的御林铁卫。“老赛尔弥的脑袋瓜要跟他的剑一样灵光就好了,”他满怀渴望地说,“那样开会会有趣许多。” “巴利斯坦爵士的武勇和操守,不输给君临的任何人。”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奈德对这位德高望重、白发苍苍的御林铁卫队长抱持着崇高的敬意。 “他的死气沉沉也同样不落人后。”小指头补充道,“不过我相信他在比武大会上应该还能老当益壮,发挥余热。去年他把‘猎狗’一枪刺下马,距离他上次摘下冠军也不过四年。” 对于谁会夺得比武大会冠军,奈德·史塔克一点兴趣也没有。“培提尔大人,请问您这次来访有何目的,还是单只来欣赏我窗边景致?” 小指头微笑:“我答应凯特帮你明察暗访,而我说到做到。” 奈德大感意外。不论对方有无承诺,他都不打算相信培提尔·贝里席伯爵,此人的机灵狡诈让他很不习惯。“你查到了什么事?” “我查到的是人,不是事。”小指头纠正他。“事实上,是四个人。你有没有想过去盘查首相的仆人?” 奈德皱眉道:“如果我能就好了。艾林夫人把她全家上下都带回了鹰巢城。”在这方面莱莎一点忙也没帮上,所有跟她丈夫亲近的人都随她一道逃走:包括琼恩的学士、总管、侍卫队长,以及手下的骑士和仆从。 “不对,是大部分的人,”小指头说,“并非全部。有几个人留了下来。有个肚子被搞大的厨房小妹匆匆忙忙跟蓝礼大人的马夫成了亲,一个马僮加入了都城守卫队,一个跑堂小弟因为偷窃被炒了鱿鱼,留下来的还有艾林大人的侍从。” “他的侍从?”奈德喜出望外,做侍从的对主子的进出动向往往一清二楚。 “峡谷的修夫爵士,”小指头说出他的名字,“艾林大人死后,国王封那小子做了骑士。” “我这就找他来,”奈德说,“还有其他人。” 小指头畏缩着说:“大人,劳烦您,悄悄地走到窗边。” “做什么?” “过来罢,大人,我让您瞧瞧。” 奈德皱起眉头,走到窗边。培提尔·贝里席若无其事地做了个手势。“那儿,广场过去,兵器库门口,您可看见一个蹲在楼梯上磨刀的小子?” “他怎么了?” “他是瓦里斯的眼线。‘八爪蜘蛛’对您的一举一动都很有兴趣。”他在窗边动了动。“现在再瞧瞧城墙上,西边最远处,马厩上面,有没有看见那个靠在墙上的守卫?” 奈德看到了。“这人也是太监的走狗?” “不,这家伙是王后的人。请您注意,他的视线正好落在这座塔的门上,谁进谁出一清二楚。他们俩远不是全部,很多连我都不知晓。红堡里到处是各种眼线。否则我干吗把凯特藏在妓院?” 奈德·史塔克对这种种机心巧诈颇感不耐。“天杀的,”他咒道。城墙上那个人看起来的确像是在监视他。奈德顿时觉得浑身不自在,即便离开窗边。“难道这该死的城里每个人都是别人的眼线?” “那可不,”小指头说。他开始掰手指。“唉,让我算算,他们得监视我、你、国王……不过国王把太多事都告诉了王后,而我对你更不敢放心。”他站起来。“你手下可有让你完全、彻底地信任的人?” “有。”奈德回答。 “若真是如此,那我还有一座建在瓦雷利亚、爱不释手的漂亮皇宫想卖给您呢。”小指头一脸嘲讽地笑道,“聪明的回答是:没有,大人,不过既然说了就算了。您得派您这位模范部下去找修夫爵士和其他人,因为您自己的行踪会引人注目,但就算‘八爪蜘蛛’瓦里斯也没法每时每刻、成天盯住您的每位手下。”他朝门走去。 “培提尔大人,”奈德叫住他,“我……很感激你的鼎力相助。或许我不该不信任你。” 小指头轻捻胡须:“艾德大人,您实在学得太慢。不信任我,是您跳下马背以来所做过的最明智的事。” 27.第27章 琼恩 那个新兵走进训练场时,琼恩正在向戴利恩示范侧劈的诀窍。“两脚要张开一点,”他叮嘱道,“以免重心不稳,对,就是这样。出手的时候身体旋转,把全部的重心放在剑上。” 戴利恩停了下来,掀开面罩。“诸神在上,”他喃喃道,“琼恩,你快瞧瞧。” 琼恩转身,隔着头盔的细窄眼缝,他看到了他平生所见最为肥胖的男孩站在兵器库门口。单凭目测,此人大概有二十石重,肥大的下巴完全遮掩住刺绣外套的绒毛领口,圆滚滚的月亮脸上一对苍白的眼睛局促地四下转动,汗水淋漓的肥胖指头则在天鹅绒上衣上揩个不停。“他……他们叫我来这边……受训。”胖男孩不确定地道。 “公子哥儿一个,”派普对琼恩说,“南方来的,八成是高庭一带的人。”派普曾经跟着戏班走遍七国全境,自称凭口音便能分辨别人来自何方,操什么营生。 胖男孩穿着绒毛滚边的外套,胸前用鲜红丝线绣着一个大跨步的猎人。琼恩不认得这个家徽。只见艾里沙·索恩爵士望了望他的新手下说:“看来这年头南方连盗猎者和小偷都人手短缺,这会儿倒把猪送来守长城啦。我说火腿大人,这身毛皮和天鹅绒敢情就是您的铠甲了?” 众人很快便发现这新兵自己带来了全套行头:加衬垫的上衣,煮过的硬皮甲,铁铠和头盔,还有个包皮的大木盾,上面同样刻着他衣服上那个健步猎人纹章。由于这身装备没一件是黑的,艾里沙爵士便坚持要那新兵到武器库去换一套。这一换就是半早上。因为他的腰围太粗,唐纳·诺伊只好拆开整件胸甲,再帮他前后套上,两边用皮绳捆住。为了帮他戴上头盔,面罩便保不住。他的皮护手和绑腿紧紧地绑在四肢上,使他几乎动弹不得。全副武装之后,新来的小子看起来活像条煮得过熟的香肠,随时可能爆开。“希望你不像看起来那么不中用,”艾里沙爵士道,“霍德,试试猪头爵士有多厉害。” 琼恩·雪诺听了立刻皱起眉头。霍德在采石场里出生,当过石匠的学徒,今年十六岁,高大又结实,打起人来下手很重,琼恩还没尝过比他更狠的拳头。“这下有人要他妈的倒大霉了。”派普喃喃道,事情果真如他所料。 打斗不到一分钟就告结束。胖子倒在地上,血从碎掉的头盔和肥短的手指间流出来,他全身都在颤抖。“我投降,”他尖叫,“别打了,我投降,不要打我。”雷斯特和其他几个男孩哄笑成一团。 即便如此,艾里沙爵士还是不肯罢休。“猪头爵士,给我起来,”他叫道,“把剑捡起来。”眼看胖子还是躺在地上,索恩向霍德示意,“拿剑脊揍他,直到他爬起来为止。”霍德试探性地敲敲对手仰高的脸颊。“你该不会就这点力气罢?”索恩讥讽。霍德于是双手持剑,狠狠地砍将下去,力道之猛,虽然是用剑脊,皮甲还是应声破裂。新兵痛苦地哀嚎起来。 琼恩跨前一步,派普忙伸出戴护套的手抓住他。“琼恩,不要冲动。”小个子一边紧张地瞄了艾里沙·索恩爵士一眼,一边悄声对他说。 “还不快给我起来。”索恩又说。胖男孩挣扎着想起身,谁知竟滑了一跤,又重重地摔倒在地。“猪头爵士有进步啰。”艾里沙爵士说,“再打。” 霍德举起剑准备继续。“给我们切块火腿唷!”雷斯特狞笑着催促他。 琼恩甩开派普的手。“霍德,够了。” 霍德转头去看艾里沙爵士。 “野种出来为农民打抱不平啦?”教头用他那尖锐而冷酷的声音说,“雪诺大人,你别忘了,我才是这里的头儿。” “霍德,你看看他,”琼恩劝促道,故意不理睬索恩。“人家都投降了,你这样趁火打劫有什么意义?”他在胖子身旁蹲了下来。 霍德放下剑。“他投降了。”他跟着重复。 艾里沙爵士黑玛瑙似的眼睛紧紧盯着琼恩·雪诺不放。“我说哪,原来咱们的野种谈恋爱啦。”他边看着琼恩扶起胖子边说,“雪诺大人,亮剑。” 琼恩抽出长剑,他只敢反抗艾里沙爵士到某种程度,而他暗自担心这回做得太过火了。 索恩微笑道:“野种打算为他心爱的小姐而战,所以我们得好好打一场。小老鼠、雀斑男,你们跟大笨头一边。”雷斯特和阿贝特走到霍德旁边。“你们三个人应该够猪小姐受的了。但首先,你们要打发掉挡路的野种。” “躲在我背后。”琼恩对胖子说。艾里沙爵士常叫两人打他一个,但从来没有三对一。他自知今晚上床时大概会伤痕累累。于是他屏气凝神,准备大干一场。 派普突然出现在他身边。“我想三打二应该会更精彩。”小个子开心地说。他放下面罩,抽出佩剑。琼恩还来不及抗议,葛兰也走上前来加入他们。 整个广场顿时一片死寂。琼恩感觉得到艾里沙爵士的眼神。“你们还等什么?”他用轻得吓人的声音问雷斯特和其他人,然而最先出手的却是琼恩,霍德差点就来不及举剑格挡。 琼恩不断进攻,逼得年长的男孩节节后退。要了解你的敌人,罗德利克爵士曾经这么教他,而琼恩很了解霍德;他壮得惊人,但缺乏耐心,向来不惯防守。只要想办法激怒他,他自会门户洞开,破绽百出。 这时其他人也加入战局,刀剑交击声霎时响彻广场。琼恩挡下一记照头挥来的猛击,力道之大震得他手臂酸麻。他一记侧劈打中霍德的肋骨,对方一声闷哼,随即反手砍中琼恩肩膀。锁甲铿锵一声,疼痛直逼脖颈,但霍德也暂时重心不稳,于是琼恩猛力扫他左腿,令其咒骂着轰然倒地。 葛兰依照琼恩教他的诀窍,稳稳地守住阵脚,让阿贝特大感头痛,但派普就没这么好过了。雷斯特大他两岁,又比他重上四十磅,所以他打得很吃力。琼恩闪到雷斯特身后,大力一挥,将这强奸犯的头盔当铃铛敲打,眼看雷斯特头晕眼花,派普乘机突破防线,将他击倒,然后举剑顶着他的喉咙。这时琼恩早已转换阵地,阿贝特一看自己陷入以一打二的劣势,急忙退后叫道:“我投降。” 艾里沙·索恩爵士一脸嫌恶地环视全场:“你们这些小鬼耍把戏也耍得太久了,今天就到此为止。”说完他走开去,当日的练习便告结束。 戴利恩扶霍德起身,采石匠的儿子摘下头盔狠狠地摔到广场对面。“雪诺,刚才那一刹那,我还以为逮到你破绽了呢。” “嗯,但只有那一刹那。”琼恩回答。覆盖在护甲和皮革下的肩膀隐隐作痛,他收起剑,想取下头盔,但刚抬手就痛得龇牙咧嘴。 “让我来。”一个声音说。粗厚的手指解开他喉咙的皮带,轻轻地捧起头盔。“伤得严重吗?” “不是第一次了。”他摸摸肩膀,皱紧眉头,广场上除了他们几个,一片空旷。 胖男孩的发际有凝固的血块,那是刚才霍德砍裂头盔的地方。“我是山姆威尔·塔利,来自角……”他停下来舔舔嘴,“我的意思是……那是我……我‘曾经’是角陵塔利家族的人。我前来加入黑衫军,家父是蓝道伯爵,高庭提利尔家族的封臣。我本来是爵位继承人,不过……”他没有说下去。 “我是琼恩·雪诺,临冬城公爵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 山姆威尔·塔利点点头。“我……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叫我山姆,我妈都这样叫我。” “你呢,则要尊称他雪诺大人,”派普边说边凑过来。“你不会想知道他妈怎么叫他的。” “这两位是葛兰和派普。”琼恩说。 “长得丑的是葛兰。”派普道。 葛兰一脸不悦地说:“你比我丑咧,起码我没生一对蝙蝠耳。” “我衷心地感谢你们。”胖男孩正色道。 “刚才你怎么不站起来反击啊?”葛兰问他。 “我也想啊,真的,可我……我就是做不到。我也不想一直被揍。”他看看地面,“我……我猜我是个窝囊废,家父常这么说。” 葛兰的表情如遭雷击,就连派普也说不出话来,而他一向对任何事情都爱发表意见。怎么会有人自称窝囊废呢? 山姆威尔·塔利想必是从他们脸上读出了他们的想法,他的视线刚碰到琼恩的眼睛,随即像受惊的动物般转开。“我……对不起,”他说,“我……也不想这样。”他沉重地走向武器库。 琼恩叫住他。“你受伤了,”他说,“明天你就会进步的。” 山姆一脸哀怨地回过头。“才不会,”他强忍泪水说,“我永远都不会进步。” 等他走后,葛兰皱起眉头。“胆小鬼人人讨厌,”他很不舒服地说,“早知道咱们就不帮他了。要是别人把咱们也当胆小鬼那还得了?” “你太笨啦,当不成胆小鬼的。”派普告诉他。 “我才不笨。”葛兰说。 “你笨死了。要在树林里遇到大熊,你都不会跑哟。” “我当然会跑,”葛兰坚持,“而且跑得比你快。”他看到派普嬉皮笑脸,赶紧住口,这才恍然大悟,气得脸红脖子粗。琼恩让他们吵个痛快,自己走回武器库,挂回佩剑,脱下一身剑痕累累的铠甲。 黑城堡的生活有种固定的规律:早上练剑,下午干活。黑衫弟兄交给新兵们各种不同的差事,以判断他们适合的职业。偶尔琼恩会奉命带着白灵出外打猎,为总司令的晚餐加菜,他非常珍惜这种机会。只可惜这种机会实在少之又少,他得用十几倍的时间待在唐纳·诺伊的武器库里,转动磨刀石,帮这位独臂铁匠把钝斧磨利;或是在诺伊敲打铸剑时,在旁鼓动风炉。其他时候他还会传达口信,站岗放哨,刷洗马厩,制造弓箭,照料伊蒙师傅的鸟儿或协助波文·马尔锡清点账目。 当天下午,他奉守卫长之命,带着四桶刚压碎的小石子,前往升降铁笼,负责把碎石铺在长城结冰的走道上。即使有白灵相伴,这依旧是件既孤单又无趣的差事,但琼恩不以为忤。倘若天气清朗,站在长城之上,半个世界尽收眼底,何况这里的空气向来清新冷冽。他可以在这里静静思考,而他发觉自己想起了山姆威尔·塔利……奇怪的是,还有提利昂·兰尼斯特。他不禁好奇提利昂会怎么对待这胖小子。侏儒曾嘻嘻笑着对他说:大部分人宁可否认事实,也不愿面对真相。这个世界有太多逞英雄的胆小鬼,能像山姆威尔·塔利这样自承怯懦还真需要点古怪的勇气。 他的肩膀还在痛,也因此拖慢了工作进度,等铺完走道,天已经快黑。他逗留在长城上观看日落,看着夕阳把西边的天染成一片血红。直到夜幕低垂,琼恩方才拾起空桶,走回铁笼,拉铃叫下面的守卫放他下去。 他和白灵回到大厅时,晚餐已差不多结束。一群黑衣弟兄聚在火炉边喝着烫过的酒,赌起骰子。他的朋友们坐在西墙下的长凳上,笑作一团。派普正绘声绘色地说着故事,这个跟过戏班的大耳朵男孩是个天生的骗子,擅长模仿各种声音,听他讲故事,如同身临其境,他一会儿模仿国王,一会儿又变成猪倌。当他学起酒店女侍或待字闺中的公主时,那高亢的假音每每让大伙儿笑得泪流不止,而他装起太监则像极夸张化的艾里沙爵士。琼恩和大家一样喜欢听派普胡闹……但这天晚上他却转身走到长凳的尽头,山姆威尔·塔利坐在那儿,离其他人远远的。 琼恩在他对面坐下时,他正吃着厨子们为晚餐准备的最后一个猪肉馅饼。胖男孩看到白灵,两眼张得老大。“那是狼?” “是冰原狼,”琼恩道,“他叫白灵。冰原狼是我父亲的家徽。” “我们家是健步猎人。”山姆威尔·塔利说。 “你喜欢打猎?” 胖男孩听了浑身发抖,“最讨厌了。”他似乎又要哭起来。 “又怎么了?”琼恩问他,“你怎么老是怕东怕西?” 山姆盯着最后一个猪肉馅饼,虚弱地摇摇头,吓得连话都不敢说。大厅里突然响起一阵哄笑,琼恩听到派普用假音发出怪叫。他站起身。“我们出去吧。” 肥大的圆脸抬起来,狐疑地看着他。“干吗?出去做什么?” “聊天。”琼恩道,“你看到长城了吗?” “我胖虽胖,眼睛可没瞎。”山姆威尔·塔利说,“我当然看见了,它有七百尺高哩。”他还是站了起来,裹起一件绒毛滚边的披风,随琼恩走出大厅。他依旧提心吊胆,仿佛怀疑有什么卑劣的恶作剧在门外的暗夜里等候他。白灵跟在他们身边。“我真没想到是这样,”山姆边走边说,呼气在冷气里凝成白雾。他光是跟上琼恩的脚步,就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所有的房舍都破败不堪,而且这儿好……好……” “好冷?”厚厚的冻霜正逐渐笼罩城堡,琼恩感觉得到灰色的野草在他脚下咯啦碎裂。 山姆悲苦地点头。“我最怕冷了,”他说,“昨晚我半夜醒来,屋里黑漆漆的,火也熄了,我本以为等到今早上,自己一定会被活活冻死。” “你一定是从比较温暖的地方来的。” “到上个月为止,我都没见过雪。当时我正跟家父派来送我北上的人穿越荒冢地,天上就开始落下这种白白的东西,像阵柔软的雨。起初我觉得好美,觉得它是从天而降的羽毛,但它下个不停,冻得我连骨头都快结冰了。雪一直下,下到人们胡子里都是冰块,肩膀上也积满了雪,还是不停,我真怕它就这样下个没完。” 琼恩只是微笑。 绝境长城高高地耸立在他们面前,在残月苍白的光芒照映下闪闪发亮。繁星在头顶的夜幕中燃烧,澄澈而锐利。“他们会逼我上去吗?”山姆问,他一眼扫到城上蜿蜒的木制长梯,脸顿时像结块的酸牛奶一样僵硬。“要我爬上去我不死才怪。” “那边有个绞盘,”琼恩指给他看,“你可以坐在铁笼里吊上去。” 山姆威尔·塔利哼了一声:“我讨厌高的地方。” 这太离谱了。琼恩难以置信地皱起眉头。“你到底有什么不怕?”他问,“我真搞不懂,假如你真这么窝囊,那你干嘛来这儿?胆小鬼加入守夜人部队做什么?” 山姆威尔·塔利久久地注视着他,那张大圆脸仿佛就要塌陷进去。他在结霜的地面坐下,竟就这么哭了起来,抽抽噎噎,整个身体都在颤抖。琼恩·雪诺没了主意,只能站在一旁观看。胖男孩的泪水如同荒冢地的雪,似乎永远不会停。 到头来还是白灵聪明。苍白的冰原狼像阴影一般无声地靠过去,舔舐山姆威尔·塔利脸上温热的泪水。胖男孩惊叫了一声……但不知什么缘故,转眼间他的啜泣就变成了欢笑。 琼恩·雪诺也笑了。随后他们一起坐在结冰的地面上,蜷缩在斗篷里,白灵窝在两人之间。琼恩说起他和罗柏在夏末雪地里找到刚出生的小狼群的故事。这好像是一千年前的故事了。很快,他发觉自己谈到了临冬城。 “我有时候做梦都还会回去。”他说,“我梦到自己走在空荡荡的大厅里,四壁反射着我的声音,却无人应答,所以我加快脚步,打开一扇扇门,喊着其他人的名字。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要找谁,多半是找我父亲,有时候却是罗柏,有时又是我小妹艾莉亚,或是我叔叔。”想起至今依然下落不明的班扬·史塔克,他不禁难过起来。熊老派了游骑兵北出长城去找班扬。杰瑞米·莱克爵士领过两次队,“断掌”科林则从影子塔出发,但除了叔叔在森林里偶尔留下来当路标的火把外,可说一无所获。一旦进入陡峭的西北高地,各种记号便都突然不见,班扬·史塔克的痕迹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梦中你找到人了吗?”山姆问。 琼恩摇摇头。“一次也没有。城堡里总是空无一人。”他从未对人说起过这个梦,更不明白此刻为何独对山姆敞开胸怀,但说出来的感觉真好。“连鸟巢里的乌鸦也不见了,马厩里只剩下一堆枯骨,每次都把我吓得半死。我开始乱跑,到处开门,三步并作两步地爬过高塔楼梯,尖叫着别人的名字,任何人都好。最后,我发现自己站在通往地下墓窖的门前,里面一团漆黑,我只能看见蜿蜒向下的螺旋梯。不知怎的,我很清楚自己必须下去,但我却不想下去。我害怕等在里面的东西。古时候历代的冬境之王都在那儿,坐在他们的王位上,石雕狼躺在脚边,大腿横放着铁剑,可我怕的不是他们。我大声尖叫,我告诉他们我不是史塔克家的人,此地与我无关,然而没有用,不管怎样我都必须下去。于是我扶着墙壁前进,没有火把照明,我只好慢慢往下走。路越来越暗,越来越暗,暗到我直想尖叫。”他停下来,皱起眉头,觉得很不好意思。“每次梦到这里,我就醒了。”他醒来时总是浑身冷汗,独自在黑暗的卧室里发抖。这时白灵会跳到他身边,用如朝阳般温暖的身躯依偎他,然后他会把脸枕在冰原狼长长的白色毛皮上,再度沉沉睡去。“你会梦见角陵吗?” “不会。”山姆抿紧嘴唇。“我讨厌那里。”他搔搔白灵耳背,陷入沉思,琼恩也没追问。又过了一阵子,山姆威尔·塔利终于开始说话,琼恩·雪诺则静静聆听,听这个自承懦弱的胆小鬼亲口述说来到绝境长城的缘由。 塔利家族历史悠久,盛名远播,是高庭公爵兼南境守护梅斯·提利尔的封臣。山姆威尔乃是蓝道·塔利伯爵的嫡长子,生来就继承了富饶的领地、坚固的堡垒和一把传奇的双手巨剑。剑名“碎心”,是用瓦雷利亚钢打造而成,父子历代相传,已有近五百年之久。 然而不论山姆威尔诞生时,父亲对儿子有着何种的骄傲,都已经随着他的日渐长大,变得肥胖、柔弱又脾气古怪,而全部烟消云散。山姆喜欢听音乐,喜欢编曲子,喜欢穿柔软的天鹅绒,喜欢跟在城堡厨房的师傅身边、陶醉于他调制的柠檬蛋糕和蓝莓甜饼的浓郁香气。他的兴趣在于读书以及和小猫玩耍,手脚笨拙的他,却又反常地热爱舞蹈。只是他见了血就反胃,连看杀鸡都会哭。角陵的教头来了又去,试图将山姆威尔变成他父亲所期望的骁勇骑士。这孩子受过骂也挨过棍,尝过耳光也熬过饿。有人叫他穿着锁子甲睡觉,好让他习惯军中生活;还有人则叫他穿上母亲的衣服,绕城示众,用羞辱来激发他的男子气概。结果他却越来越胖,胆子越变越小,最后蓝道伯爵的失望转成愤怒,终至厌恶。“有一次,”山姆透露,他的声音像是悄悄话。“从魁尔斯来了两个白皮肤蓝嘴唇的男巫,他们杀了一头野公牛,然后把我浸在温热的鲜血里,可我并没有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变勇敢,我只觉得恶心,呕吐。结果父亲教他们两个都吃了顿鞭子。” 在接连三年生出三个女儿后,塔利夫人终于又为伯爵产下第二个儿子。从那天起,蓝道伯爵便不再理会山姆,而把全副精神都投注在这个年纪较小却强壮又有活力,怎么看都更讨他欢喜的儿子身上。于是山姆威尔度过了几年甜美的安逸岁月,沉浸在音乐和书本中。 直到他十五岁命名日那天清晨,他被叫醒后,发现自己的马已经鞍辔妥当,正等着他。三个侍卫护送他来到角陵附近一处森林里,父亲正在那儿剥鹿皮。“你就快成年了,又是我的继承人,”蓝道·塔利伯爵一边用猎刀割开皮肉,露出里面的骨架,一边对他的长子说,“你没给我什么借口,我无法将你除名,但我也不会把该由狄肯继承的领地和封号交给你。只有强者才配持有‘碎心’,而你连碰它的剑柄都不配。所以我作了决定,你今天就得宣布自己渴望披上黑衣,放弃一切继承权,并在天黑前动身北上。” “如果你不照办,那明天我们会外出打猎,而你的马将在林中某处跌倒,你也会飞出马鞍摔死……至少我会这么告诉你母亲。她心肠太软,连你这种人都疼爱有加,我不想让她难过。你不用幻想自己会死得多干脆,或是有办法抵抗,因为我会很乐意穷追不舍,亲手宰掉你这头猪。”他抛开猎刀,手臂到肘染得猩红。“所以啰,你有两个选择,不是守夜人,”——他把手伸进鹿尸,掏出心脏,血淋淋地握在手中——“就是这个。” 山姆用平静而死板的声音说着故事,仿佛这事发生在别人身上,而不是他自己。奇怪的是,琼恩心想,他竟然停下来不哭了。当他说完后,两人坐在一起听夜风。全世界没有旁的声音。 最后琼恩道:“我们该回大厅去了。” “怎么?” 琼恩耸耸肩。“那儿有热苹果酒可喝,不然你也可以喝烫过的葡萄酒。戴利恩心情好的话,会唱歌给我们听。来这儿之前,他原本……呃,是个歌手,嗯,可能不很专业啦,但也不赖,算是未出师的歌手罢。” “他怎么会来这儿?”山姆问。 “金树城的罗宛伯爵发现自己女儿被他睡了。那个女的大他两岁,戴利恩发誓是她帮他爬进卧室窗户的,可在父亲严厉的目光下,她指称自己是被强暴,于是他就来啦。伊蒙师傅听过他唱歌后,说他的声音像加了蜜的雷。”琼恩微笑,“陶德有时也唱歌,如果你把那也算做是歌的话。他都唱些打他爹那儿学来的饮酒歌,派普说他的声音是加了尿的屁。”两人齐声哈哈大笑。 “他们两人的歌声我都想听听,”山姆承认,“但他们不会欢迎我的。”他满脸愁容,“他明天还会逼我打架,对吧?” “没错。”琼恩很不情愿地说。 山姆蹒跚地站起身。“我想办法睡一会儿好了。”他裹紧斗篷离开。 琼恩带着白灵回到大厅时,其他人都还在。“你跑哪儿去啦?”派普问。 “跟山姆聊天。”他说。 “他实在窝囊透顶,”葛兰道,“晚上吃饭,长凳上明明还有空位,可他拿了馅饼偏偏就不敢过来跟我们一起坐。” “火腿大人太尊贵啦,不跟我们这种人同桌用饭的。”杰伦猜测。 “你们看看他吃猪肉饼的样子,”陶德狞笑道,“简直就是在跟兄弟叙旧。”说完他学起了猪叫。 “闭嘴!”琼恩愤怒地斥道。 其他男孩被他突如其来的怒气吓住,纷纷沉默下来。“听我说。”琼恩平静地告诉他们该怎么做。如他所料,派普站在他这边,令人惊喜的是霍德也表示支持。葛兰起初还有些犹豫,但琼恩知道怎样才能说动他。其他人也纷纷同意。琼恩或好言劝说,或以利相诱,有时出言羞辱,必要的话也用武力要挟。最后所有人都愿意照他的话去做……只有雷斯特不肯。 “你们要孬种就孬种罢,”雷斯特说,“如果索恩叫我跟猪小姐打,我可是会好好切他一大块火腿下来。”他当着琼恩的面冷笑两声,转身便走。 几小时后,当全城的人都在沉睡时,他们三个到他寝室去了一趟。当葛兰抓住他的手,派普坐上他的腿,白灵扑到他胸膛的时候,琼恩可以听见雷斯特急促的喘息。冰原狼的两眼如一对彤红的火烬,他用牙齿轻轻划破男孩喉咙柔软的皮肤,微微见血。“别忘了,我们知道你睡在哪儿。”琼恩轻声说。 隔天早上,琼恩听见雷斯特对阿贝特和陶德解释,说他刮胡子的时候是如何不小心被剃刀刮伤。 从那天起,不论雷斯特或其他人,谁都不会伤害山姆威尔·塔利。若艾里沙爵士要他们和他单打,他们就站在原地,拨开他缓慢笨拙的攻击。假如教头扯着喉咙叫他们进攻,他们便跳到山姆身边,然后轻轻地在他胸甲、头盔或脚上点一记。艾里沙爵士气得半死,出言胁迫,骂他们是懦夫、娘娘腔,什么难听的话都出了笼,但依旧没人动山姆半根汗毛。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山姆在琼恩的敦促下,坐在霍德旁边跟大家一起吃晚餐。之后又过了两个星期,他才鼓起勇气加入谈话,很快就跟其他人一样,被派普的鬼脸逗得哈哈大笑,然后开起葛兰的玩笑来。 山姆威尔·塔利虽然臃肿笨拙,胆子又小,但他可不笨。有天夜里,他来到琼恩的寝室,“我不知道你做了什么,”他说,“但我知道是你做的。”他害羞地转开视线。“我本来一个朋友也没有。” “我们不是朋友,”琼恩拍拍山姆宽阔的肩膀,“我们是兄弟。” 他们的确是兄弟啊,山姆离开后,他暗自思量。罗柏、布兰和瑞肯都是父亲的孩子,他也依然爱着他们,但由于凯特琳·史塔克的关系,琼恩知道自己终究不是他们的一分子。临冬城的灰墙或许仍令他魂牵梦萦,然而现在黑城堡才是他的生命皈依,他的手足兄弟则是山姆、葛兰、霍德、派普和其他无法见容于社会,穿着黑衣的守夜人。 “叔叔说的没错呢。”他悄声对白灵说,却不知此生能否与班扬·史塔克重逢,好当面感谢他。 28.第28章 艾德 “诸位大人,这些麻烦都是首相的比武大会带来的。”都城守卫队的司令官向御前会议抱怨。 “国王的比武大会,”奈德皱着眉头纠正他,“我跟你保证,首相对这事一点兴趣都没有。” “您怎么说都行,大人,可事实是全国各地的骑士陆陆续续都来了。而每来一个骑士呢,跟着就来两个自由骑手、三个工匠、六个大兵、一打生意人、两打妓女,至于小偷,多到我猜都不敢猜。这该死的热天已经害城里半数人热得晕头转向,现在又来这么多家伙……昨儿晚上就有人溺死,外加一起酒馆暴乱,三起持刀械斗,一起强奸案,两场火灾,抢劫数不清啦,还有匹喝醉的马冲到修女街去了。前天呢,则有个女人的头被人发现漂在大圣堂的彩虹池里,没人知道那颗头是打哪来的,也没人知道那是谁的头。” “真是吓人哟。”瓦里斯打着哆嗦。 蓝礼·拜拉席恩公爵可没他这么好心。“我说啊,杰诺斯,你要是连城里的秩序都无法维持,恐怕都城守卫队得换个有办法的人来当司令。” 史林特生得高头大马,一副双下巴,他听了这话立刻变得跟青蛙一样气鼓鼓的,光头顿时红了起来。“蓝礼大人,就算龙王伊耿再世也管不住。我需要人手。” “你要多少人?”奈德倾身向前问。依惯例,劳勃又没参加会议,所以他这个“国王之手”只好代为发言。 “首相大人,当然是越多越好。” “那就雇五十个新兵,”奈德告诉他,“钱的事交给贝里席大人打点。” “我打点?”小指头说。 “没错。既然你连比武冠军的四万金龙赏金都筹得出,多弄几个铜板维持城里秩序想必不成问题。”奈德转头对杰诺斯·史林特道,“我再从我的贴身护卫中拨二十个人给你,直到城里这批人离开为止。” “非常感谢,首相大人。”史林特鞠躬,“我向您保证,一定让他们派上用场。” 司令官离开后,奈德转向在场重臣:“这场闹剧早一天结束,我就早一天安心。”仿佛筹措经费和接踵而至的麻烦还不够他受,所有的闲杂人等都把这叫做“首相的比武大会”,这无疑是在伤口上撒盐,好像他才是罪魁祸首。而劳勃竟当真以为他应该为此感到光荣! “王国就是因为这种事才兴盛的啊,大人。”派席尔国师说,“对上等阶级而言,这是求取荣耀的大好时机。至于穷苦老百姓嘛,也能因此暂时忘却忧伤。” “很多人还能借此大捞一笔,”小指头补充,“城里的旅店通通客满,妓女接客接到脚都合不拢,走起路来口袋里的铜板响叮当。” 蓝礼公爵哈哈大笑:“还好我二哥史坦尼斯不在。还记不记得那次他提议查禁妓院?结果国王问他要不要顺便连吃饭、拉屎、呼吸也统统禁了算了。老实讲,有时候我真怀疑史坦尼斯那个丑女儿是怎么来的。老哥他上床简直跟上战场一样,眼神庄严肃穆,打定主意要履行他的责任。” 奈德没有跟着笑。“我也在想你哥哥史坦尼斯的事,不知他何时才会结束龙石岛的探访,重新回到岗位。” “只要我们把妓女统统赶进海里,他就会马上回来了罢。”小指头此话一出,其他人笑得更厉害了。 “关于妓女的事,我今天也听够了。”奈德起身说,“就到此为止。” 奈德回到首相塔时,守门的是哈尔温。“叫乔里到我房间来,然后叫你爹帮我备好马鞍。”奈德告诉他,口气稍冲了点。 “是的,老爷。” 红堡里的御前会议和这所谓“首相的比武大会”让他满心不耐,奈德边爬楼梯边想。此刻他好想念凯特琳的怀抱,想念罗柏和琼恩在场子里练剑的声音,想念北方的凉爽白昼和清寒冷夜。 进房后他褪去重臣穿的正式丝衣,坐着看了会儿书,等待乔里。这本书全名是《七国主要贵族之世家谱系与历史(内附关于许多爵爷夫人和他们子女的描述)》,由梅利恩国师所撰。派席尔说的没错,这东西还真是枯燥乏味。但琼恩·艾林既然找来读了,奈德相信必有原因。在这些泛黄的脆弱扉页间,肯定埋藏着重要的线索,问题只在于他是否能钻研出其中深意。可那究竟是什么呢?这本书册的历史已经超过百年。当梅利恩收集这份蒙尘的婚丧喜庆清单时,目前活在世上的人几乎都还没出生呢。 他再度翻到兰尼斯特家族的部分,刻意慢慢翻页,虽然明知不可能,却仍希望借此灵光乍现。兰尼斯特家族历史悠久,向上可以追溯到英雄纪元时的骗术高手“机灵的”兰尼。他和“筑城者”布兰登一样同富传奇色彩,却更受歌手和说书人的爱戴。歌谣中的兰尼不靠刀剑,光凭机智就把凯斯德利家族赶出凯岩城,又从太阳那里偷来黄金为他的卷发增光。奈德真希望他此刻就在自己身边,帮忙把书中那该死的秘密赶出来。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宣告了乔里·凯索的到来。奈德阖上梅利恩的巨著,传他进来。“我答应从我的卫队里抽二十个人给都城守备队,直到比武大会结束。”他告诉他,“挑人的事就交给你。让埃林领队,但务必让他们明白,首要任务是平息纷争,而非制造冲突。”奈德起身,打开雪松木箱,拿出一件亚麻布薄上衣。“找到那个马僮了吗?” “老爷,您说的这个都城守卫,”乔里道,“他发誓这辈子再也不碰别的马了。” “为什么?” “他说自己很了解艾林大人,说什么两人一拍即合。”乔里哼了一声,“他说每逢小伙子们的命名日,首相大人总不忘赏几个小钱。还说首相大人熟悉马性,从不让坐骑劳累太凶,还每每带胡萝卜和苹果给马儿吃,所以它们都很喜欢他。” “胡萝卜和苹果。”奈德跟着念了一遍。听起来这小子能帮上的忙比其他几个人还要有限,而他已经是小指头所说那四人之中最后的一个了。乔里和每个人都分别谈过。修夫爵士脾气火爆,不肯多说,刚当上骑士就已经很骄傲。照他的话,倘若首相大人有意和他谈谈,他很乐于接见,但区区一个侍卫队长可没资格盘问他……就算这个侍卫队长大他十岁,剑术强他一百倍也没差。那个厨房小妹总算还好沟通,她说琼恩大人读书读过头啦,还说他为小儿子的孱弱病体伤神担忧,对夫人又很粗暴。至于那个现在靠拉车为生的跑堂小厮,则从来没跟琼恩大人说过话。不过他倒是知道一堆厨房里的闲话:听说老爷近来常跟国王吵架,老爷嫌东西不好吃,老爷打算送他儿子到龙石岛当养子,老爷对养猎犬突然有了兴趣,老爷去找了个高明的武器师傅,委托他打造一副全新的铠甲,整件镀上白银,胸前安上一只蓝玉雕的猎鹰和珍珠母做的月亮。跑堂小弟说,是国王的弟弟亲自陪他去挑选材料和花样的,喔不,不是蓝礼大人,是另外那个,史坦尼斯大人。 “这守卫有没有提到什么值得留意的事?” “小伙子发誓说琼恩大人同年纪小他一半的人一样健壮,还常跟史坦尼斯大人外出骑马。” 又是史坦尼斯,奈德心想。这可奇了,琼恩·艾林和他固然礼尚往来,却从不亲近。当劳勃北访临冬城时,史坦尼斯也躲回了龙石岛——那座多年前他以哥哥的名义,从坦格利安家族手中夺来的海岛要塞——并只字未提何时归来。“他们都骑马上哪儿?”奈德问。 “那小子说上妓院去。” “上妓院?”奈德道,“鹰巢城公爵兼御前首相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一起上妓院?”他难以置信地摇头,心里暗想要是蓝礼大人听了不知会作何反应。劳勃性好渔色举国皆知,成天有人拿来编歌取笑,史坦尼斯可不一样。他虽只比国王小一岁,个性却有天壤之别:严峻、缺乏幽默感,从不轻易宽恕他人,重视责任到几近冷酷的地步。 “小伙子坚持说这是真的。首相大人随身带了三个侍卫,小伙子说事后帮他们牵马时,听见他们拿这事开玩笑。” “是哪家妓院?”奈德问。 “小伙子也不知道,那几个侍卫应该知道。” “只可惜莱莎把他们都带回艾林谷去了。”奈德干涩地说,“诸神真是想尽办法阻挠我们。莱莎夫人、柯蒙学士,还有史坦尼斯大人……每一个可能知道真相的人都在千里之外。” “您要不要把史坦尼斯大人从龙石岛给召回来?” “还不是时候,”奈德道,“等我进一步了解内情,并弄清楚他站在哪一边再说。”这事真教他心烦。史坦尼斯为何离开?难道谋害琼恩·艾林他也有份?难道他在害怕?奈德很难想象有什么能吓住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当年他曾坚守风息堡长达一年之久,到最后提利尔公爵和雷德温伯爵的军队围在城外,成天饮酒作乐,城里却只能靠吃老鼠肉和鞋皮支撑。 “麻烦你帮我把背心拿来,就灰色的有冰原狼饰样的那件。我要让这个武器师傅知道我是谁,这样他或许会比较容易开口。” 乔里走到衣橱边。“蓝礼大人也是国王和史坦尼斯大人的弟弟。” “但他们骑马却没找他作伴,”虽然蓝礼态度友善又笑口常开,奈德却仍旧摸不清他的立场。前几天,他把奈德拉到一边,向他展示一个精雕细琢的黄金玫瑰坠子,里面有张密尔画风的鲜活肖像,画中人是个生着雌鹿般眸子和一头柔软棕发的可爱少女。蓝礼似乎急于知道女孩是否让奈德联想起什么人,当奈德答不上来,只耸了耸肩时,他似乎相当失望。女孩原来是洛拉斯·提利尔的妹妹玛格丽,蓝礼坦承,有人说她长得像莱安娜。“不像啊。”奈德困惑地告诉他。难道说长得像劳勃年轻时的蓝礼,暗中爱慕着这位在他看来长得像年轻的莱安娜的女孩?真是怪事一桩。 乔里递过背心,奈德把手穿进臂口。“或许史坦尼斯大人会回来参加劳勃的比武大会。”他边说边让乔里替他将衣服带子在后腰处系上结。 “那可就真是诸神眷顾了,老爷。”乔里说。 奈德系上一柄长剑。“换言之,大概他妈的不可能。”他无奈地笑笑。 乔里把奈德的披风搭上他的肩膀,喉咙的地方用首相的徽章扣住。“这武器师傅住在他店面楼上,就钢铁街顶的一栋大房子。埃林认得路,老爷。” 奈德点点头。“要是这拉车小厮撒谎,只有天上诸神能救他了。”这实在不像是条可靠的线索,奈德·史塔克所认识的琼恩·艾林可不会穿什么镶珠宝的银铠甲。他说过:铠甲就是铠甲,用来防身,而非装饰。当然,他也有可能改变想法,在宫里待过十几年,再怎么也不可能和从前一模一样……然而这个转变未免太大,奈德实在无法释怀。 “还有什么需要我效劳?” “你可以准备上妓院了。” “老爷,这是苦差事啊。”乔里嘻嘻笑道,“我想大伙儿都会很乐意帮忙,波瑟早就迫不及待,自己先去了。” 奈德最心爱的坐骑已经上好马鞍,正在庭院里等他。他穿过场子,瓦利和杰克斯一左一右跟了上来。在这种大热天,穿戴钢头盔和铠甲一定汗流浃背,但他们半声怨言也无。艾德公爵身披灰白相间的长披风,策马穿过国王大门,进入臭气四溢的城区,立时感觉到四处都是眼线。他一踢马肚,绝尘而去,两名侍卫紧跟在后。 他们在拥挤的街道间穿梭,他频频回头。虽说托马德和戴斯蒙今天一大早便离开城堡,守在他们必经之路上,负责注意是否有人跟踪,但奈德还是不放心。活在国王的八脚蜘蛛及其鹰犬的阴影下,他就像洞房花烛夜的新嫁娘一样害怕。 钢铁街从临河门旁的市集广场开始延伸。这临河门乃是地图上标记的名字,老百姓平常都唤它作“烂泥门”。街上,有个戏子正踩着高跷,像只巨型怪虫般大跨步走在人群里,后面跟了一大票光着脚丫的小孩,尖声怪叫着。另外一边则有两个衣衫褴褛,年纪跟布兰差不多的男孩正拿着木棍来回比画,围观群众有的大声喝彩,有的气恼咒骂。最后一名老太婆从窗户里探出头,把一桶洗脚水倒在两个男生头上,才算终止了这场打斗。农民们躲在城墙的阴影下,站在他们的货车旁高声吆喝着:“苹果,上好的苹果哟,价钱再高一倍你都会觉得便宜哟。”或是“来买血甜瓜喔,甜得跟蜂蜜一样喔!”以及“芜菁、洋葱、马铃薯,来来来,芜菁、洋葱、马铃薯哟,来来来喔!” 烂泥门敞得大开,一小队都城守卫肩披制式的金色披风,拄着长矛站在闸门下。眼看西边来了一群排成纵队,骑马飞奔的人,守卫们急忙发号施令,把挡路的推车和行人赶开,好让骑士和他的随从通过。当先穿过大门的人高举一面长长的黑旗,丝织的旌旗在风中飞扬,仿如活物。旗帜上绣着一道划过夜空的紫色闪电。“贝里大人驾到!速速回避!”来者高喊,“贝里大人驾到!速速回避!”紧跟在后的是一位金红头发的年轻贵族,他身披黑缎星纹披风,骑匹黑色骏马,十足浮华模样。“您是来参加首相比武大会的吗,大人?”一名守卫在他身后叫道。“我是来拿比武大会冠军的!”贝里伯爵在群众的欢呼声中高声回应。 奈德离开广场,转进钢铁街,沿着蜿蜒小路骑上长长的维桑尼亚丘陵,沿途经过在锻炉前干活的铁匠,拿着盔甲讨价还价的自由骑手,以及头发灰白、兜售着马车上各种旧铁陈刀的铁器贩子。他们越爬越高,建筑物也更显高大,城里绝大多数铁匠都在此地。他们要找的人住在丘顶,有一栋用木材和石膏搭成、楼层足以俯瞰下方狭窄巷道的巨大屋子。房子的两扇大门乃是黑檀木和鱼梁木所制,上面刻画着一幅打猎图,一对石雕骑士守在入口两侧,披挂着造型天马行空的红钢铠甲,分别是狮鹫和独角兽的形态。奈德把马交给杰克斯,侧身走进屋内。 瘦小的女侍眼尖,立刻认出奈德的徽章和背心上的家徽,没过多久屋主便急急忙忙出来迎接,满脸堆笑,忙着打躬作揖。“快帮首相大人倒酒。”他对女孩说,然后示意奈德在长椅落座。“大人,我叫托布·莫特,您请坐,把这当自个儿家罢。”他穿着黑天鹅绒外套,袖子上用银线绣了铁锤图案,颈项间则戴了条沉重的银链,上面那颗蓝宝石有鸽子蛋那么大。“如果您需要在首相比武大会上穿新铠甲,那您可来对地方了。”奈德已经懒得纠正了。“大人,我做的东西要价很高,这我自己也承认,”他边说边把两只成对的银制高脚杯斟满酒。“不过我敢跟您保证,七国上下再找不到手艺能跟我比的人。您若是不信,大可把君临每一家打铁铺都走一遍,自己比较比较。其实打件盔甲,随便一个乡下铁匠都会。我打出来的是艺术品。” 奈德啜着酒,听他继续往下说。照托布吹嘘,不仅百花骑士整套铠甲都是在这里买的,许多真正识货的官家老爷也都是常客,更别提国王陛下的亲弟弟蓝礼大人了。不知首相大人可曾见过蓝礼大人的新行头?就是那身绿甲和黄金鹿角盔。除了他,城里没有别的武器师傅能做出那么深的绿色,因为他小时候在科霍尔当学徒时学会了将颜色渗进精钢里的秘诀,相较之下,涂漆或上釉根本只是小孩子把戏。还是首相大人要把好剑?托布说他在科霍尔也习得了打造瓦雷利亚钢的技术,只有知道正确咒语的人才有办法使老旧的武器焕然一新。“史塔克家族的纹章是冰原狼,对不对?我可以帮您打顶逼真的冰原狼头盔,保管走在路上小孩看了就跑。”他拍胸脯保证。 奈德微微一笑。“这么说来,你也帮艾林大人打了顶猎鹰头盔?” 托布·莫特闻言,停顿了很长时间,最后他放下酒杯:“首相大人他是找过我,跟国王陛下的长弟史坦尼斯大人一起来的。遗憾的是我没那个荣幸,不曾为他们效劳。” 奈德平静地看着他,什么也不说,只静静地等待。这些年来,他发现沉默常常比发问更有效,眼下正是如此。 “他们说要见见那孩子,”武器师傅道,“所以我带他们去了锻炉。” “那孩子,”奈德跟着重复。他根本不知道那孩子是谁。“我也想见见这孩子。” 托布·莫特冷静而谨慎地看了他一眼。“遵命,大人。”他先前的友善语气已经消失无踪。他领着奈德走出后门,穿越一个狭长的庭院,进入宽敞的石砌谷仓,铁匠铺的实际工作就是在这里进行的。武器师傅刚打开门,一股热气便向外喷涌而出,教奈德觉得自己仿佛要步入火龙口中。每个角落都有一座熊熊燃烧的锻炉,空气里充溢着烟硝和硫黄的臭味。铁匠工头抬头瞄了一眼,只来得及抹抹额际汗珠,便又继续挥舞铁锤和钳子,打着赤膊的学徒则努力鼓动风炉。 武器师父把一个年龄大约与罗柏相若,两臂和胸膛都是结实肌肉的高大男孩叫过来。“这就是史塔克大人,国王新任的首相。”男孩一边听他说,一边以那双阴沉的蓝眼睛打量奈德,并用手指把汗水浸湿的头发往后拨。他的头发又粗又厚,乱成一团,如墨水般漆黑。他的下巴刚长出点黑胡楂。“这是詹德利,以他这年纪算得上强壮,干起活来也挺勤快。小子,让首相大人瞧瞧你打的那顶头盔罢。”男孩有些害羞地领他们走到他休息的长凳,将一顶状如牛头、还有两只弧形牛角的头盔拿给奈德看。 奈德拿来反复把玩,这头盔是粗钢制成,未经雕琢,但造型却是行家里手。“做得很好,不知你可否愿意卖给我?” 男孩一把从他手中抢过头盔。“这不是拿来卖的。” 托布·莫特一脸惊恐。“小子,这可是首相大人哪,大人他看得上眼,你还不快送给他,他光开口问已经很给你面子了。” “我做了给自己戴的。”男孩倔强地说。 “大人,真是千万个对不起,”他的主人急忙对奈德说,“这小子倔得跟生铁似的,生铁就是欠打。不过这头盔也不是什么值钱家什,若您肯原谅他,我保证为您打一顶前所未有的上等货色。” “他又没做错事,我没什么好原谅的。詹德利,艾林大人来看你时,你们都说了些什么?” “大人,他不过就问了些问题。” “什么问题?” 男孩耸肩道:“问我过得好不好啊,主人待我如何啊,我喜不喜欢这差事啊,还有我妈的事,问她是谁、长什么样这些。” “你怎么回答?” 男孩拨开一撮新垂下的黑发。“我很小的时候她就死了。我只记得她的头发是黄色的,有时会唱歌给我听。她在酒馆里做事。” “史坦尼斯大人也问过你问题吗?” “光头的那个?没,他没问。他都不说话,光盯着我瞧,好像我上了他女儿似的。” “讲话当心点,”师傅说,“你是在和国王的首相大人说话。”男孩低下头。“这孩子聪明,偏偏就是拗。瞧这头盔……别人骂他牛脾气,他就打顶牛头盔来气他们。” 奈德摸摸男孩的头,轻搓着他粗黑的头发。“詹德利,看着我。”小学徒抬起头,奈德仔细审视着他下巴的轮廓,还有那对冷若冰霜的蓝眼睛。是了,他心想,我知道了。“去干活罢,小伙子。抱歉打扰你。”他随武器师傅走回屋里。“这孩子的见习费是谁付的?”他轻描淡写地问。 莫特看上去相当害怕。“您自己也看到了,这孩子强壮得很,还有他那双手,天生就是打铁的料。这孩子有潜力,所以我没收见习费。” “跟我说实话,”奈德催促他,“强壮的小伙子满街都是。除非长城倒塌,否则你不可能不收见习费。到底是谁付的?” “是个官家老爷,”武器师傅很不情愿地说,“他没说自己的姓名,外衣上也没有家徽。他拿出手的是金子,而且付了平常的双倍,说一半是孩子的见习费,另一半是要我别说出去。” “说说他长什么样。” “他很粗壮,宽肩膀,但没您高。棕色的胡子,似乎还杂了点红。我倒是记得他穿的披风,高档货,扎实的紫天鹅绒料子,滚了银边,可兜帽遮住了他的脸,我看不清楚。”他迟疑了一下。“大人,我不想惹麻烦。” “谁都不想惹麻烦。可是莫特师傅,恐怕这是个麻烦的年代。”奈德道,“你很清楚这孩子是谁。” “大人,我只是个武器师傅,不知道什么我不该知道的事。” “你很清楚这孩子是谁,”奈德耐心地重复一遍。“我可不是问你知不知道。” “这孩子是我的学徒,”武器师傅说。他迎视奈德的目光,眼神固执得如钢铁一般。“他来我这儿以前是谁,那不干我的事。” 奈德点点头,觉得自己还挺喜欢托布·莫特这位武器大师。“哪天要是詹德利不想继续铸剑,想要实际弄把刀玩玩的话,叫他来找我,我看他是块当兵的料。在那之前呢,莫特师傅,我谢谢你照顾他。我跟你保证,若是我想弄顶头盔来吓吓小孩,一定第一个找你。” 他的侍卫牵马等在外面。“老爷,您查出什么了吗?”奈德上马时,杰克斯开口问。 “有的。”奈德告诉他,自己却思绪满怀。琼恩·艾林找国王的私生子做什么?到底什么事值得他连命都赔上? 29.第29章 凯特琳 “夫人,您还是把头包住,”他们骑马踽踽北行,途中罗德利克爵士一再告诫她,“不然会着凉的。” “罗德利克爵士,淋点雨没什么大不了。”凯特琳回答。她的湿头发沉甸甸地垂下来,一撮松掉的发束黏贴在额头上,不难想象自己的模样有多狼狈,但这次她却不在乎。南国的雨柔软而温和,凯特琳喜欢用脸颊去体会这种轻如慈母亲吻的感觉。这感觉将她带回到童年时代,忆起在奔流城度过的那些灰蒙蒙的日子。她记得饱溢湿气的神木林,枝干低垂;记得弟弟追着她跑过一堆堆湿叶,笑声清脆。她也记得和莱莎玩泥巴的种种情景,记得泥团在手中的重量,记得滑溜的褐色泥泞在指间流动的感觉。后来,她们咯咯笑着把做好的泥饼端给小指头吃,他竟当真吃了一堆,事后足足病了一个星期。啊,记得当时年纪还小。 凯特琳本以为自己早已忘却了这些事。北境的雨寒冷而无情,有时入夜还会成霜。说是滋养生殖,转眼就变成作物杀手,连成人遇上也纷纷走避。这种雨,哪是给小女孩玩的呢? “全身都湿透了,”罗德利克爵士抱怨,“湿到骨子里去了。”他们周围树林浓密,叶梢的落雨声伴着马蹄行走泥泞的响动。“夫人,我们今晚该找个有火的地方歇歇,若能吃点热东西更好。” “前面路口有家旅店。”凯特琳告诉他。她年轻时与父亲外出曾多次在此借宿。霍斯特·徒利公爵壮年时在城里待不住,总是骑马到处晃荡。她还记得旅馆主人是个不分昼夜嚼着烟叶、名叫玛莎·海德的胖女人。玛莎似乎永远都是笑容满面,还常拿蛋糕给孩子们吃。她的蛋糕浸过蜂蜜,吃起来香味浓郁。只是凯特琳很怕她的笑容,因为烟草把她的牙齿染成了暗红色,笑起来似乎血淋淋、怪吓人的。 “有旅馆当然好,”罗德利克爵士满心向往地重复了一遍。“不过……我们最好还是别冒险,为了避免被人认出,还是找家民居借宿比较妥……”这时路上传来盔甲铿锵、马匹嘶鸣和雨水溅洒的声音,他急忙住口。“有人。”他一边出声警告,一边伸手握住剑柄。即便是在国王大道,小心谨慎也绝对有益无害。 他们循声而去,绕过一个慵懒的弯道,看见那一群成纵队行进的人马,全副武装,正嘈杂地渡过涨水的溪流。凯特琳拉住缰绳让他们先行。骑在队伍前列的人高举的旗帜已然湿透,垂挂下来,看不清晰。但来人都穿着蓝紫色披风,海疆城的银色飞鹰纹章在肩头飞扬。“是梅利斯特家的人。”罗德利克爵士朝她耳语,生怕她不知道。“夫人,我看您还是把兜帽拉起来吧。” 凯特琳没有照办。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本人就在队伍里面,骑士们围绕四周,他身边是他儿子派崔克,侍从们则跟在后方。她一眼就看出他们是赶往君临参加首相的比武大会。过去这一星期,国王大道上到处都是骑士和自由骑手,带着竖琴和皮鼓的吟游诗人,满载啤酒花、玉米和一桶桶蜂蜜的马车,还有生意人、工匠和妓女,汹涌的人潮使得国王大道拥挤不堪,所有人都往南走。 她不顾被认出的风险,好好地打量了杰森伯爵一番。上次见他还是在她婚宴之上,当时他只顾着和她叔叔说笑。梅利斯特家族是徒利家族的臣属,而此人出手送礼向来大方。如今他的棕发间杂了几丝白色,岁月把他的脸庞凿出了痕迹,却并未减损他的骄傲,他骑在马上的神情天不怕地不怕。凯特琳实在羡慕,她自己担惊受怕得太多了。经过时,杰森伯爵简单地点头致意,但那只是贵族老爷路遇陌生人时的基本礼貌。那双锐利的眼睛并没有认出她,而他儿子则根本连看都懒得看。 “他竟没认出您。”事后罗德利克爵士疑惑地说。 “他只看到两个又湿又累、溅满泥浆的旅人站在路边,绝想不到其中一个会是他主子的女儿。我想我们就算进了旅馆也会很安全的,罗德利克爵士。” 旅馆位于三河汇流处以北的岔路口,他们抵达时天已快黑。玛莎·海德还在嚼她的烟草,她比凯特琳记忆中胖了点,头发也灰白了些,好在她只草草瞟了他们一眼,没有露出恐怖的血腥微笑。“只剩楼上两间客房,别的没了,”她一边说,嘴里一边嚼个没完。“两间都在钟塔下,所以不用担心错过用餐,只是有人会嫌吵。没办法,人太多,我们差不多客满了。如果不要,就请两位上路。” 他们当然要。房间在低矮积尘的阁楼内,要经过狭窄老旧的楼梯爬上去。“把鞋子留在这儿,”玛莎收了钱后告诉他们,“伙计待会儿来清理。我可不想看你们踩着烂泥上楼。注意钟声,来晚了就没得吃了。”她脸上没有笑容,也只字未提香甜的蛋糕。 当晚餐的钟声真的敲响时,可谓震耳欲聋。此时凯特琳换了干衣服,正坐在窗边,凝视雨滴溜下窗棂。玻璃模糊不清,水珠密布,雨夜正要降临。凯特琳勉强分辨得出两条大路交会处的泥泞渡口。 看到岔路,她飘忽的视线不禁停了下来。假如他们由此向西,便可轻松愉快地抵达奔流城。父亲总会在她需要的时候给予睿智的建议,她也渴望和他谈谈,警告他即将来临的风暴。倘若临冬城当真不免一战,奔流城更是首当其冲,因为它既靠近君临,西面又有如阴影般的凯岩城势力。若是父亲身体健康一点,她或许会考虑这种选择,然而霍斯特·徒利卧病在床已有两年之久,凯特琳不愿再加重他的负担。 东边的路比较崎岖,也更险恶,攀越岩石山丘和浓密树林,进入明月山脉,再穿过陡峭隘口和深渊绝壁,则会到达艾林谷,以及更远处崎岖多石的五指半岛。雄立于艾林谷之巅的鹰巢城固若金汤,高塔直向天际。在那里她可以找到妹妹莱莎……或许还能找到某些奈德求索的答案。莱莎信里想必有所保留,不敢多说,说不定她正持有奈德需要的证据,足以导致兰尼斯特家的毁灭。倘若真的开战,他们也需要得到艾林家族和其臣属的东境贵族们的支持。 然而山路崎岖难行,危机四伏。影子山猫四处出没不迭,落石是常有的事,山区氏族部落更是目无法纪的盗匪。他们从峰峦间呼啸而至,杀人越货后,一见峡谷派出骑士追剿,便如积雪融化般消失得无影无踪。就连琼恩·艾林如此少见的英明领主,每次穿越山脉也必定带上大批人马。而此刻凯特琳唯一的人马是个老骑士,唯一的屏障是他的忠诚。 不,她想,奔流城和鹰巢城以后再说,此刻她应该北上直取临冬城,她的三个儿子和重责大任正对她翘首以盼。只等安然渡过颈泽,她便可对奈德的封臣宣布身份,然后派信使骑马先行,发布国王大道戒严的命令。 雨丝遮蔽了岔路远方的田野,但凯特琳记忆里的风景依旧清晰。市集在路的那一头,再走一里有个村落,五十来间白色农舍围绕着一间小小的石砌圣堂。经过漫长而平静的夏季,如今村里的房舍想必更多了。由此向北,国王大道与三叉戟河的支流绿叉河平行,穿过肥沃谷地和青葱林荫,穿过繁荣市镇、坚实农庄以及河间贵族的城堡。 凯特琳对每一位河间贵族都了若指掌:积怨已久的布莱伍德和布雷肯家族,每有纷争她父亲就得出面调停;身为家族最后传人的河安伯爵夫人蛰居于赫伦堡空寂的地窖里,整日与逝者相伴;暴躁的佛雷侯爵死了七任太太,他巍立大河两岸的孪河城里早已四代同堂,内家、外家、私生、百系,难以尽数。他们全都是徒利家的封臣,宣誓效忠于奔流城。但倘若战争真的爆发,凯特琳却不知道这样的阵容够不够坚强。父亲是世上最坚定最可靠的人,届时他一定会召集封臣……然而诸侯们都会来么?戴瑞家、莱格家和慕顿家虽然也都是奔流城的臣属,然而在三河之役中,他们却与雷加·坦格利安并肩作战。佛雷侯爵则是战争结束后方才带着人马姗姗来迟,不禁让人怀疑他原本打算为哪一边效力(事后,他郑重其事地向胜利者表示自己一直站在他们这一边,但从那以后父亲便改口叫他“迟到的佛雷侯爵”)。不能开战,凯特琳焦急地想,绝不能让战争爆发。 钟声停止,罗德利克爵士过来敲她房门。“夫人,我们快下去罢,不然恐怕吃不到东西了。” “过颈泽之前,我们不以爵士、夫人相称会比较安全,”她告诉他,“扮成寻常旅人不会引人注意。嗯,就说我们是父女出门探亲好了。” “那就这样办,夫人。”罗德利克爵士刚表同意,凯特琳便笑了起来,他才恍然大悟自己又说错了话。“习惯了,一时真改不过来,夫……女儿。”他伸手想捻他早已不见的胡子,不由得困窘地叹气。 凯特琳挽起他的手。“来罢,老爹,”她说,“玛莎·海德烧得一手好菜,我想你会喜欢的。不过千万别当面夸她,她那张笑脸还是不看为妙。” 大厅很长,通风良好,一边立着一排大木酒桶,另一边则是火炉。跑堂小弟拿着烤肉叉子跑来跑去,玛莎从酒桶里倒出啤酒,嘴里嚼烟草却也没停。 长椅上座无虚席,村民和农夫与来历各异的旅客并肩而坐。一手黑一手紫的染坊师傅和满身鱼腥的讨河人坐在一起;浑身肌肉的铁匠缩着身子挤在瘦小的老修士旁边;一副硬汉模样的流浪武士和轻声细语的生意人像老友般交换着路上的消息。 然而用餐的人里有太多带着刀剑,看得凯特琳有些担心。坐在炉边那三位佩着布雷肯家的红色骏马徽章,还有一大群身穿蓝钢环甲、肩披银灰披风的人,他们肩头所绣的正是她熟悉的佛雷家双塔纹章。她一一打量他们的脸,但他们年纪都太小,她认不出来。里面年纪稍长的,在她嫁到北方时也不过是布兰现在的年龄。 罗德利克爵士在靠近厨房的长椅上找到两个位子,饭桌对面坐了个英俊的年轻人,手里正拨弄着木头竖琴。“好心人,七神保佑你们。”他们坐下时他开口道。一个空酒杯摆在他面前。 “也保佑你,好歌手。”凯特琳回答。罗德利克爵士用一种“现在就要”的口气叫了面包、肉和啤酒。歌手约莫十八岁,他大胆地瞧着他们,问他们打哪儿来,往哪儿走,路上有些什么消息等等,连珠炮似的一串问题,叫人不及反应。“我们两个星期前从君临出发的。”凯特琳挑了最安全的问题回答。 “我正要去那儿呢。”年轻人道。果不出她所料,他对说自己的事远比听他们的事感兴趣。歌手们最爱的莫过于炫耀自己的声音。“首相比武大会上财主老爷们肯定多的是,上回我赚的钱多到搬不动……呃,只可惜我后来把注下在‘弑君者’身上,输了个精光。” “诸神在上,赌徒本该遭天谴。”罗德利克爵士口气严峻。身为北方人的他,和史塔克家一样对比武大会没好感。 “我知道老天看我不顺眼,”歌手说,“所以你那些神和百花骑士联手把我坑惨了。” “想必你学到教训了。”罗德利克爵士道。 “可不是嘛。这回我要把注下在洛拉斯爵士身上。” 罗德利克爵士又想捻不存在的胡子,他还来不及回敬对方,跑堂小弟便急急赶了过来,在他们面前奉上一盘盘面包,又从叉子上切下烤成棕色、流着热汤汁的肉片。另一个叉子上则有小洋葱、红辣椒和肥美的蘑菇。罗德利克当下就狼吞虎咽起来,那侍者又跑去帮他们盛啤酒。 “我叫马瑞里安,”歌手边说边拨着一根琴弦,“想必你们在别的地方听过我唱歌?” 听他这种口气,凯特琳不禁微笑。吟游诗人鲜少光临地处极北的临冬城,但她在奔流城的少女时代常见识这类人。“恐怕没有。”她告诉他。 他在琴上弹出一个哀伤的音符。“那是你的损失。”他说,“你听过最好的歌手是谁?” “布拉佛斯的阿利亚。”罗德利克爵士立刻应道。 “唉,我比那老骨头高明多啦。”马瑞里安说,“如果你肯花个银币,我很乐意证明给你看。” “我是有两个铜板,但我宁可把钱扔到井里也不想听你鬼叫。”罗德利克爵士没好气地说。他讨厌歌手是出了名的,他认为女孩子家学点音乐固然很好,但身体健康的男孩竟然不碰刀剑,反而拿个竖琴哼哼唱唱,实在太不像话。 “你爷爷讲话真酸,”马瑞里安对凯特琳说,“我本来是想歌颂你的美貌哪。说实话,我这副嗓子生来是要唱歌给国王和大老爷听的。” “噢,看得出来,”凯特琳道,“据说徒利老爷爱听音乐,想必你一定到过奔流城吧?” “去过不知多少次了哪,”歌手轻飘飘地说,“他们还专门帮我备了一间客房,我和他家少爷熟得跟哥们儿一样。” 凯特琳微笑,心想不知艾德慕听了会作何反应?她弟弟自从喜欢的女孩子被一个歌手给睡了之后,他对这个行业便痛恨至今。“那临冬城呢?”她又问,“你去过北方吗?” “我去那儿做什么?”马瑞里安反问,“那里冰雪满天飞,出个门都裹得厚厚的,而且史塔克家的人哪懂什么音乐。他们只爱听狼嚎罢了。”这时她隐约听见房间远端传来开门的声音。 “老板,”一个随从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找个人帮我们喂马,我们家兰尼斯特大人要房间和洗热水澡。” “诸神在上。”罗德利克道,凯特琳急忙伸手制止他,她的手指紧紧攫住他的前臂。 玛莎·海德露出招牌式的可怖的猩红微笑,忙着打躬作揖。“大人,真对不住,可咱们真的客满了。” 凯特琳看到他们一行四人:一个穿着守夜人黑衫的老头,两个仆从……还有他,小个子好端端地站在那里。“我手下睡马厩就好,至于我嘛,你也看得出来,我不需要多大的房间。”他自我解嘲地嘻嘻一笑。“所以只要火够温暖,稻草里没太多跳蚤,我就很乐意啦。” 玛莎·海德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大人,我们真是没办法,都是这比武大会害的,人多得不像话,喔……” 提利昂·兰尼斯特从口袋里取出一枚钱币,上抛过头,接住,又弹一遍。即使坐在房间对面的凯特琳也看得见那是闪闪发亮的黄金。 一名穿着褪色蓝斗篷的自由骑手站起身。“大人,您若不嫌弃,就将就将就我的房间吧。” “这家伙聪明,”兰尼斯特边说边把金币丢过来,自由骑手在空中伸手接住。“身手也不赖。”侏儒转身对玛莎·海德说,“吃的方面,我想应该没问题吧?” “什么都行,大人,您要吃什么都行。”老板娘再三保证。吃到噎死最好,凯特琳心想,然而她眼前浮现的却是布兰浑身浴血、难以呼吸的景象。 兰尼斯特瞄了离他最近的餐桌一眼。“我手下跟这些人吃一样的东西就成,不过分量加倍,我们骑了好长一段路。帮我烤只鸟,鸡鸭鸽子都行,再来一壶你最好的葡萄酒。尤伦,你跟我一起吃吗?” “好啊,大人,就跟您一起吃吧。”黑衣弟兄回答。 侏儒连看都没看房间这边一眼,凯特琳心里暗自庆幸,还好自己的位置与他们隔了这么多拥挤的餐桌和长凳。这时马瑞里安突然跳将起来。“兰尼斯特大人!”他叫道,“我可否荣幸地在您用餐时为您娱乐助兴?让我为您唱一首歌颂令尊大人君临大捷的歌罢!” “那我不反胃死才怪。”侏儒酸酸地说。他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打量了歌手一眼,正准备挪开视线……却看到了凯特琳。他困惑地看了她半晌,她别过头,但为时已晚。侏儒露出微笑。“史塔克夫人,好个意外的惊喜。”他说,“很遗憾没能在临冬城见到您。” 马瑞里安张大了嘴,看着她缓缓起身,表情从困惑转为懊恼。她听见罗德利克爵士咒骂。若是提利昂在长城多待几天就好了,若是…… “史塔克……夫人?”玛莎·海德粗声道。 “我上次在此投宿时,还是徒利家的凯特琳。”她告诉老板娘。她听见人群低声议论,感觉到众人的眼光集中在自己身上。凯特琳环顾房间,看着众位骑士和誓言骑士,然后深吸一口气,以缓和狂乱的心跳。她真要冒险吗?没有时间仔细思量,机会转瞬即逝。她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在耳际回荡。“坐在角落那位先生,”她先前没注意到这位年纪较长的人。“您外衣上绣的可是赫伦堡的黑蝙蝠?” 那人连忙起身答道:“是的,夫人。” “家父是奔流城的霍斯特·徒利,敢问河安夫人是不是他忠实的盟友?” “她当然是。”那人坚定地回答。 罗德利克爵士静静地站起来,抽出鞘里的剑。侏儒眨着眼睛,一脸茫然,两只大小不一的眼睛里闪着迷惑。 “红色骏马纹章向来受奔流城欢迎礼遇,”她对火炉边的三人说,“家父将裘诺斯·布雷肯伯爵视为追随他最久也最忠心耿耿的封臣。” 三位士兵交换着不太确定的眼神。“我们家大人感激令尊的信任。” “我羡慕令尊有这么多好朋友,”兰尼斯特讥讽地说,“但史塔克夫人,我不明白您这么做有何目的。” 她没理会他,径自转向那群穿灰蓝衣服的人。这二十多个人才是关键所在。“佛雷家的双塔标志我也很熟悉,诸位爵士先生,不知你们家主人近来可好?” 他们的领队站起来。“夫人,瓦德大人他很好。他打算在九十岁命名日那天迎娶新夫人,希望有幸可以请到令尊大人到场增光。” 提利昂·兰尼斯特听了不禁偷笑,然而这时凯特琳已然确定他逃不掉了。“此人以客人的身份来到我家,意图谋害我七岁的儿子。”她指给全场的人看。罗德利克爵士提剑走到她身边。“以劳勃国王和诸位侍奉的贵族大人之名,我请求你们将他绳之以法,并协助我将他送至临冬城,听候国王律法发落。” 一时之间,凯特琳不知道究竟是十数支长剑齐声出鞘的声音比较悦耳,还是当下提利昂·兰尼斯特脸上的表情更教人痛快?! 30.第30章 珊莎 珊莎与茉丹修女和珍妮·普尔乘着轿子前往首相的比武大会。轿子的帘幕用黄丝织成,做工极为精细,她可以直接透过帘幕,看向远方,而帘幕把外面的世界染成了一片金黄。城墙外,河岸边,百余座帐篷已然搭起,数以千计的平民百姓前来观赏。比武大会的壮观教珊莎看得喘不过气来:闪亮的铠甲,披金挂银的高大战马,群众的高声吆喝,风中飘荡的鲜明旗帜……还有那些骑士,尤其是那些骑士。 “这比歌谣里唱的还棒。”当她们在列席的领主和贵妇们中间找到父亲安排的座位时,她不禁轻声说。这天珊莎穿了一件绿色礼服,正好衬出她棕红色的头发,漂亮极了。她自知众人看着她的眼神里漾满笑意。 她们看着千百条歌谣里描述的英雄跃然眼前,一个比一个英姿焕发。御林七铁卫是全场焦点,除了詹姆·兰尼斯特,他们全都身着牛奶色的鳞甲,披风洁白犹如初雪。詹姆爵士也穿了白披风,但他从头到脚金光闪闪,还戴了一顶狮头盔,佩黄金宝剑。外号“魔山”的格雷果·克里冈爵士以山崩之势轰隆隆地经过他们面前。珊莎记得约恩·罗伊斯伯爵,他两年前到过临冬城做客。“他的铠甲是青铜做的,有好几千年的历史,上面刻了魔法符咒,保护他不受伤害。”她悄悄对珍妮说。茉丹修女在人群中指出一身蓝紫滚银边披风,头戴一顶鹰翼盔的杰森·梅利斯特伯爵给她们看。当年在三叉戟河上他一人就斩了雷加手下三名诸侯。女孩们看到密尔的战僧索罗斯是个大光头,一身宽松红袍在风中拍动不休,不禁咯咯直笑,直到修女告诉她们他曾手持冒火长剑,独自攻上派克城墙,她们方才止住。 除此以外,还有许多珊莎不认得的人,有从五指半岛、高庭和多恩领来的雇佣骑士,有歌谣里并未提及的自由骑手和新上任的侍从,也有出身显赫世家但排行居末的贵族少爷,或是地方诸侯的继承人。这些年轻人多半尚未建立显赫功勋,但珊莎和珍妮相信有朝一日他们的名字定将传遍七大王国。他们中包括巴隆·史文爵士;边疆地的布莱斯·卡伦伯爵;青铜约恩的继承人安达·罗伊斯爵士和他的弟弟罗拔爵士,他们的铠甲外面镀银,刻着和父亲一样的青铜保护符咒;雷德温家的双胞胎兄弟霍拉斯爵士和霍柏爵士,他们盾牌上刻着蓝底酒红色的葡萄串纹章;派崔克·梅利斯特,杰森伯爵的儿子;来自河渡口的杰瑞爵士、霍斯丁爵士、丹威尔爵士、艾蒙爵士、席奥爵士、派温爵士等六个佛雷家代表,通通都是老侯爵瓦德·佛雷的儿孙,连他的私生子马丁·河文也来了。 珍妮·普尔承认她被贾拉巴·梭尔给吓着了,他是个遭到放逐的王子,来自盛夏群岛,穿着红绿交织的羽毛披风,皮肤漆黑如夜。但当她看到一头红金头发,黑盾牌上画着闪电的贝里·唐德利恩伯爵时,又宣布自己当下就愿意嫁给他。 “猎狗”也在队列之中,还有国王的弟弟、英俊的风息堡公爵蓝礼。乔里、埃林和哈尔温是临冬城和北境的代表。“跟别人比起来,乔里就像个乞丐。”他出现时茉丹修女嗤之以鼻,而珊莎不得不同意这句评价。乔里穿着灰蓝色盔甲,上面没有任何纹章或雕饰,肩头薄薄的灰披风活像件脏兮兮的破布。虽然如此,他依旧表现不俗,头一遭上场便将霍拉斯·雷德温刺下马,第二回合又打落一个佛雷家的骑士,第三次时他与一个盔甲和他同样单调,名叫罗索·布伦的流浪武士三番交手,双方都没能将对手刺落,但布伦持枪较稳,击中的地方也比较精准,所以国王判他胜利。埃林和哈尔温就没这么抢眼了,哈尔温第一次上场就被御林铁卫的马林爵士一枪挑下马,埃林则败在巴隆·史文爵士枪下。 马上长枪比武进行了一整天,直到黄昏。战马蹄声轰隆,把比武场的土地践踏成一片破败不堪的荒原。有好几次,珍妮和珊莎眼见骑士相互冲撞,长枪迸裂粉碎,群众高声尖叫,齐声为支持者呐喊。每当有人堕马,珍妮就像个受惊的小女孩般遮住眼睛,可珊莎认为自己胆子比较大,官家小姐就应该在比武大会上表现出应有的风范。连茉丹修女都注意到她仪态从容,因而点头称许。 “弑君者”战绩辉煌,他如骑马表演般轻取安达·罗伊斯爵士和边疆地的布莱斯·卡伦伯爵,又与巴利斯坦·赛尔弥展开激战,巴利斯坦爵士前两回合均击败比自己年轻三四十岁的对手。 桑铎·克里冈和他巨人般的哥哥“魔山”格雷果爵士同样是无人能挡,他俩刚猛地击败一个又一个对手。当天最恐怖的事便发生在格雷果爵士第二次出场时,只见他的长枪上翘,正中一名来自艾林谷的年轻骑士护喉甲下,因为力道过猛,长枪直穿咽喉,对方当即毙命。年轻骑士摔在离珊莎座位不到十尺的地方,格雷果爵士的枪尖戳断了他的脖子,鲜血随着他越来越衰弱的脉搏向外汩汩流出。他的铠甲晶亮崭新,日光照射下,他向外伸张的双臂宛如两条蹿动的火苗。直到后来云层遮住太阳,火焰才没了影子。他的披风是夏日晴空的天蓝,上面绣着道道新月,但由于鲜血渗透,披风颜色转暗,那上面的月亮也一个接一个变成血红。 珍妮·普尔歇斯底里地号啕大哭,茉丹修女不得已只好先把她带离开,让她镇静下来。珊莎坐在原位,两手交叉,放在膝上,看得入了魔。这是她头一遭目睹别人丧命。她心里觉得也该哭的,但眼泪就是掉不下来。或许她已经为淑女和布兰哭干了眼泪罢,她对自己说,若换成乔里或罗德利克爵士,甚或父亲大人,就不会这样了。这名年轻的蓝袍骑士与她毫无关系,只不过是个来自艾林谷的陌生人,他的名字从她左耳进右耳出。现在全世界也将和她一样,永远地遗忘他的名字,珊莎突然明白,不会有人谱曲歌颂他了。多么令人伤感啊! 随后他们抬走尸体,一个男孩带着铲子跑进场内,铲起泥土盖住他跌落的地方,遮掉血迹。比武又继续进行。 接下来,巴隆·史文爵士也被格雷果打下马,蓝礼公爵则输给了“猎狗”。蓝礼被狠狠地击中,几乎是从战马上往后平飞。他的头落地时剧烈地铿了一声,全场观众听了倒抽一口冷气。还好遭殃的只是他头盔上的金鹿角,其中一根被他压断了。当蓝礼公爵爬起来时,全场疯狂地为他欢呼,只因劳勃国王的幼弟向来很受群众喜爱。他优雅地鞠个躬,将那根断掉的鹿角递给胜利者。“猎狗”哼了一声,把断角抛进观众席,老百姓立刻为了那点金子争得你死我活,直到最后蓝礼大人亲自走进群众里安抚,方才恢复秩序。这时茉丹修女也回来了,却是独自一人。她解释说珍妮身体不适,已被护送回城堡休息。珊莎几乎都忘记珍妮了。 稍后,一位穿格纹披风的雇佣骑士不小心杀了贝里·唐德利恩的坐骑,被判出局。贝里伯爵换了匹马,随即被密尔的索罗斯打了下来。艾伦·桑塔加爵士和罗索·布伦交手三次均难分轩轾,连国王也无法判定,艾伦爵士后来被杰森·梅利斯特伯爵击败,布伦则输给约恩·罗伊斯的年轻儿子罗拔。 最后场内只剩下四人:“猎狗”和他的怪物哥哥格雷果,“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以及有“百花骑士”之誉的少年洛拉斯·提利尔爵士。 洛拉斯爵士是高庭公爵和南境守护梅斯·提利尔的小儿子,年方十六,是场上年纪最小的骑士,然而当天早上他三进三出,便击败了三个御林铁卫。珊莎从未见过如此俊美的人儿。他的铠甲经过精心雕琢,上面的瓷釉包含着千束不同的花朵,他的雪白坐骑则覆以红毛毯和白玫瑰。每次得胜,洛拉斯爵士便会摘下头盔,从红毯上取下一朵白玫瑰,抛给群众里的某位美丽姑娘。 当天他最后一场决斗对上了罗伊斯兄弟里的弟弟。罗拔爵士的家传符咒似乎也抵挡不了洛拉斯爵士的英勇,百花骑士把他的盾牌刺成两半,将他打下马鞍,轰的一声惨摔在泥地上。罗拔躺在地上呻吟,胜利者则绕场接受欢呼。后来定是有人叫了担架,把头晕眼花、动弹不得的罗拔抬回营帐,然而珊莎根本没看到,她的视线全聚集在洛拉斯爵士身上。当他的白马停在她面前时,她只觉自己的心房都快要炸开了。 他给了其他女孩白玫瑰,摘给她的却是朵红玫瑰。“亲爱的小姐,”他说,“再伟大的胜利也不及你一半美丽。”珊莎羞怯地接过花,整个人被他的英姿所震慑。他的头发是一丛慵懒的棕色鬈发,眼睛像是融化的黄金。她深吸玫瑰甜美的香气,直到洛拉斯爵士策马离开还紧握不放。 当她再度抬头,却见一名男子正在她前面盯着她看。他个子很矮,一撮尖胡子,发际有几丝银白,年纪和父亲差不多。“你一定是她的女儿。”他对她说,嘴角虽然泛起笑意,那双灰绿色的眼睛却没有笑。“你有徒利家的容貌。” “我是珊莎·史塔克。”她不安地说。那名男子穿着绒毛领口的厚重斗篷,用一只银色仿声鸟系住,他有着自然典雅的贵族气质,但她却不认得他。“大人,我还没有认识您的荣幸。” 茉丹修女连忙来解围。“好孩子,这是培提尔·贝里席伯爵,御前会议的重臣。” “令堂曾是我心目中爱与美的皇后。”男子轻声说。他的呼气有薄荷的味道。“你遗传了她的头发。”他伸手抚弄她的一撮红褐发束,指尖拂过她的脸颊。突然他转过身走开了。 这时月亮早已升起,人们也累了,于是国王宣布最后三场比试将等到明天早上,在团体比武前举行。群众渐渐散去,一边讨论着当日的比武盛事和隔天的重头好戏,廷臣要员们则前往河边用餐。六头大得惊人的牦牛在烤肉铁叉上缓缓转动,已经烤了好几个小时,旁边的厨房小弟忙着涂抹奶油和草药,直到肉烤得香香酥酥,油脂四溢。帐篷外搭起大餐桌和长椅,桌上的甜菜、草莓和刚出炉的面包堆得老高。 珊莎和茉丹修女被安排在临时搭建的高台上的贵宾席,就在国王和王后的左边。当乔佛里王子在她右手边坐下时,她只觉得喉咙发紧。自上次的事件后,他便一句话都没跟她说,她也不敢开口。起初因为他们杀了淑女,她以为自己恨他,然而等珊莎眼泪流干,她又告诉自己真正的错不在乔佛里,而在王后,王后才是她该怨的人,王后和艾莉亚。如果不是艾莉亚,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 今晚她实在没办法去恨乔佛里,因为他委实太过俊美。他穿了一件深蓝的紧身上衣,上绣两排金色狮头,额间戴了一顶用黄金和蓝宝石做成的纤细冠冕。他的头发如真金一般闪亮。珊莎看着他,不禁浑身颤抖,生怕他会不理她,甚至又对她恶声恶气,让她哭着跑开。 结果乔佛里不仅面带微笑,还吻了她的手,跟歌谣里的王子一样英气勃发。他对她说:“亲爱的小姐,洛拉斯爵士眼光很好,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美人。” “他对我太好了。”她装出严肃的样子,想要表现得礼貌而冷静,然而她的心却在歌唱。“洛拉斯爵士是位真正的骑士。大人,您觉得他明天可会获胜?” “不会。”乔佛里道,“我的狗会收拾他,不然我舅舅詹姆也会。再过几年,等我可以进场,我会把他们全收拾掉。”他举起手,召仆人送来一瓶冰镇的夏日红,亲自为她斟上一杯。她不安地看看茉丹修女,直等到乔佛里靠过去把修女的酒杯也倒满,她才优雅地点头称谢,然后再没说话。 侍者不停斟酒,杯子从未干涸,但事后珊莎却不记得自己喝过酒。她无须喝酒,便已陶醉在今夜的魔力下,被种种迷人事物熏得头晕目眩,被她梦想了一辈子却从来不敢奢望目睹的美丽给弄得意乱情迷。吟游歌手们坐在国王的营帐前,让乐音流转于暮色之中。一名杂耍艺人在空中抛掷着一根根燃烧的木棍。头脑简单的扁脸“月童”——国王的御用小丑——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踩着高跷跳舞,并嘲弄在场的每一个人,其机巧毒舌,教珊莎不禁怀疑他怎么可能头脑简单。连茉丹修女在他面前也没了矜持,当他唱起寻总主教开心的小调时,她笑得把酒洒了一身。 至于乔佛里,更是集所有礼数于一身。他整晚陪珊莎聊天,赞美之词一句接一句,逗她笑个不停,他还和她分享宫廷里的琐碎闲话,向她解释月童的笑话等等。珊莎只觉得心中犹如小鹿乱撞,便把所有的礼仪,外加坐在她左边的茉丹修女都忘得一干二净。 与此同时,菜肴一道道送上端下,有浓稠的大麦鹿肉汤,撒上坚果碎片的凉拌甜菜、菠菜和李子沙拉,还有蜂蜜大蒜煮蜗牛。珊莎没吃过蜗牛,乔佛里便教她如何从蜗牛壳里挖出肉,并且亲自喂她吃了甜美的第一口。接着是刚从河中捕来、封在黏土里的烤鳟鱼。她的王子帮她撬开覆盖在外的坚硬泥土,露出里面的白嫩鱼片。等肉食端上之后,他还亲自为她服务,从王后才配享有的部位切下一块,笑眯眯地放进她的餐盘。从他动作的方式她看得出他右手的伤仍旧困扰着他,但他没有半句怨言。 之后又上了甜面包、鸽肉馅饼、散发肉桂香气的烤苹果和撒满糖霜的柠檬蛋糕,可珊莎已经吃得太饱,勉强撑下两个小柠檬蛋糕后就再也吃不下了。正当她考虑有没有办法再吃第三个时,国王咆哮了起来。 劳勃国王的声音随着每道菜的端上越来越大。珊莎不时能听见他放声大笑或以盖过音乐和餐具碰撞声的音量发号施令,但他们距他太远,听不出他说些什么。 这回每个人都听清楚了。“给我闭嘴。”他声如洪钟地大喝,压过了在场所有人的话音。珊莎讶异地发现国王身形蹒跚、满脸通红地站了起来,一手拿着一只高脚杯,醉得无以复加。“臭女人,休想管我做这做那,”他朝瑟曦王后尖叫,“我才是这里的国王,你懂不懂?这里是老子当家,老子说明天要打,就是要打!” 每个人都目瞪口呆。珊莎看到巴利斯坦爵士,国王的弟弟蓝礼,还有稍早神态古怪地跟她说过话、还伸手摸她头发的矮个男子,然而他们都没有出面干涉。王后的脸上全无血色,像副白雪雕成的面具。她从桌边站起,拉着裙子,一言不发地扭头便走,仆从们急忙跟过去。 詹姆·兰尼斯特伸手按住国王的肩膀,但国王猛地把他甩开。兰尼斯特一个踉跄跌倒在地。国王狂笑道:“好个伟大的骑士!老子还是有办法叫你狗吃屎。记清楚啦,‘弑君者’。”他拿镶了珠宝的高脚杯敲敲胸膛,整件缎子外衣都洒上了葡萄酒。“只要我战锤在手,任谁也挡不住!” 詹姆·兰尼斯特爬起来,拍拍尘土,“是的,国王陛下。”他口气僵硬地说。 蓝礼公爵笑吟吟地走上前。“劳勃,你把酒洒出来了,我帮你倒杯新的吧。” 乔佛里忽然伸手放在珊莎手臂上,把她吓了一跳。“时候不早了,”王子说。他表情怪异,仿佛根本没看见她。“要不要送你回去?” “不用。”珊莎开口,她看看茉丹修女,结果惊讶地发现对方已趴在桌上,正以淑女的仪态轻声打鼾。“我的意思是说……好的,谢谢,您真是太周到了。我的确累了,路又很黑,有人保护再好不过。” 乔佛里叫道:“狗来!” 桑铎·克里冈出现的速度之快,仿佛是黑夜的使者一般。他已经卸下铠甲,换上一件红色羊毛衫,胸前缝了一只皮狗头。火把的光芒把他灼伤的脸映得一片惨红。“王子殿下有何吩咐?”他说。 “带我未婚妻回城去,小心别让她受伤。”王子唐突地告诉他,然后连声再见也没说,便大踏步离去,把她留在原地。 珊莎感觉得出“猎狗”正盯着她瞧。“你以为小乔会亲自送你回去?”他笑起来像是受困陷阱的狗在咆哮。“恐怕不太可能。”她毫无抵抗地任由他拉着站起。“走吧,不只你需要睡,我今晚也喝多了,明天还要打起精神宰掉我老哥呢。”说完他又笑了。 珊莎突然感到一阵莫名惊恐,她推推茉丹修女的肩膀,想叫醒修女,结果修女的呼噜却打得更大声。劳勃国王跌跌撞撞不知走哪儿去了,长椅已然空了一半。晚宴已经结束,美丽的梦也随之烟消云散。 “猎狗”抓起一只火把,权作照明之用,珊莎紧紧跟在他旁边。地面崎岖不平,岩石密布,被摇曳的火光一照,仿佛在她脚下晃动。她低垂视线,仔细看清,方才肯落脚。他们穿梭于营帐之间,每一间帐篷外都挂着不同的旗帜和盔甲。慢慢地,四周的宁静随着踏出的每一步而越显沉重。珊莎连看都不敢看他,他把她吓死了,只是她从小便被教以种种礼仪,而真正的淑女是不会光注意他的脸的,她这么告诉自己。“桑铎爵士,您今天的表现英勇极了。”她勉强自己说。 桑铎·克里冈对她咆哮:“小妹妹,少拍我马屁……更不要开口爵士闭口爵士。我不是骑士,我瞧不起他们和他们的狗屁誓言。我老哥是骑士,你看他今天什么德行?” “是的,”珊莎颤抖着小声说,“他很……” “很英勇?”“猎狗”替她说完。 她明白他在讽刺哥哥。“没人挡得住他。”最后她说,并且颇感自豪,毕竟这不是谎话。 桑铎·克里冈突然在一片黑暗空旷的平地中央停下脚步。她没办法,只好也跟着停下来。“我看这修女把你训练得不错。你跟那种盛夏群岛来的小鸟没差别,是不是?会说话的漂亮小小鸟,人家教你什么漂亮话你就照着念。” “这样说太不厚道了。”珊莎的心狂跳不止。“你吓到我了,我要走了。” “没人挡得住他,”“猎狗”粗声道,“此话倒是不假。的确谁也挡不住格雷果。今天那小伙子,他第二次出场时的那个,喔,干得可真漂亮。你也看见了吧?那小呆瓜根本是自讨苦吃,没钱没跟班又没人帮他穿好盔甲。他的护喉根本就没绑好,你以为格雷果没注意到?你以为格雷果爵士先生的长枪是不小心往上扬的,是吗?会说话的漂亮小小鸟,你要真这样相信,那你就跟小鸟一样没大脑了。格雷果的枪想刺哪里就刺哪里。看着我。你看着我!”桑铎·克里冈伸出巨掌捏住她下巴,硬是逼她往上看。他在她面前蹲下,把火把凑近来。“你爱看漂亮东西是吗?那就看看这张脸,好好给我看个够。我知道你想看得很。国王大道上你一路都故意躲着它,别假惺惺了,爱看就看。” 他的手指像铁兽夹一样用力钳住她下巴。他们四目相对,他那双满是醉意的眼里闪着怒火。她不得不看。 他右半边脸形容憔悴,有着锐利颧骨和浓眉灰眼。他有个鹰钩大鼻,头发色深而纤细。他故意把头发留长,梳到一边,因为他另半边脸半根头发也没有。 他左半边脸烂成一团。耳朵整块烧蚀,只剩下一个洞。眼睛虽没瞎,但周围全是大块扭曲的疮疤,光滑的黑皮肤硬得跟皮革一样,其上布满了麻点和坑凹,以及一道道扯动就现出润红的裂缝。他下巴被烧焦的部分,则隐约可以见骨。 珊莎哭了起来。这时他才放开她,然后在泥地上按熄火把。“没漂亮话说啦,小妹妹?修女没教你怎么赞美啊?”眼看她不回答,他又继续,“大多数人以为这是打仗来的,围城战,燃烧的攻城塔,或是敌人拿火把烫的,还有个白痴问我是不是被龙息喷到。”这回他的笑比较缓和,却苦涩依然。“小妹妹,让我告诉你这伤是怎么来的吧。”他的声音从黑夜中传来,巨大的暗影离她如此之近,她甚至能闻到他呼吸中的酒臭。“当时我年纪比你还小,大概才六七岁,有个木雕师傅在我家城堡外的村落里开了家店,为讨好我爸,他送了点礼物给我们。这老头做玩具的功夫一流。我不记得自己收到了什么,但我想要的是格雷果的礼物。那是个木雕骑士,颜色涂得漂漂亮亮,每个关节都分开来,钉了钉子绑了线,你可以操纵他打架。格雷果大我五岁,当时已经当上了侍从,身高接近六尺,壮得像头牛,早就不玩玩具了。于是我把骑士据为己有,但我告诉你,偷来之后我一点都不快乐,我只是怕得要命。没过多久,果真被他发现。房间里刚好有个火盆,格雷果二话不说把我拎起来,将我半边脸就往炭堆里按,他就这样紧紧按住,任由我惨叫不停。你也看到他有多壮,即使在当时,最后还得靠三个成年人才有办法把他拉开。教士们成天说教七层地狱是如何可怕,他们懂个屁!只有被烧过的人才知道地狱是什么模样。” “我爸对别人说是我床单着了火,然后我们家师傅给我抹了油膏。油膏!格雷果也抹了油膏。四年之后他们为他涂抹七神圣油,他跟着背诵了骑士的誓词,雷加·坦格利安便拿剑拍拍他肩膀说‘起来吧,格雷果爵士。’” 喑哑的声音渐渐淡去。他静静地蹲坐在她面前,如同暗夜中矗立的庞然巨物,而她什么也看不清。珊莎可以听见他急促的呼吸,突然发觉自己正为他感到悲伤。最初的恐惧不知怎么,已经消失无踪。 沉默持续下去,到后来她又害怕起来,然而这次她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他。她伸手找到他宽阔的肩膀。“他不是真正的骑士。”她悄声对他说。 “猎狗”仰头狂啸,珊莎踉跄后退想要逃开,但他一把抓住她的手。“不是,”他对她咆哮,“不是,小小鸟,他不是真正的骑士。” 回城途中,桑铎·克里冈没有再说半句话。他领她走到马车等候的地方,吩咐车夫把他们载回红堡,跟在她后面爬上车。他们在一片寂静中穿过国王大门,走上灯火通明的市镇街道。他打开边门,领她走进城堡,他烧伤的脸微微抽搐,眼里思绪满溢。攀登高塔楼梯时,他跟在她身后,仅隔一步之遥。他带她安然抵达寝室外面的走廊。 “大人,谢谢你。”珊莎温顺地说。 “猎狗”抓住她的手,靠了过来。“我今晚跟你说的事,”他的声音比平常还要粗哑。“你要是敢告诉乔佛里……或是你妹妹,你老爸……你要是敢跟任何人讲……” “我不会说出去的。”珊莎悄声说,“我保证。” 显然这还不够。“你要是敢跟任何人讲的话,”他把话说完,“我就杀了你。” 31.第31章 艾德 “昨晚是我亲自替他守的灵,”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道,他们看着推车后面载着的遗体。“这孩子无依无靠,连个亲朋好友都没有,听说就只有艾林谷家里的母亲。” 苍白的晨光中,年轻骑士看上去仿佛正在沉睡。他算不上英俊,但死亡抚平了他粗糙的面容,静默修女会的姐妹则为他穿上了料子最好的天鹅绒外衣,高高的领口恰好遮住喉咙上被长枪戳出的大洞。奈德·史塔克看着他的脸,暗忖这男孩不知是否因为自己而丢了性命。奈德还不及和他谈谈,他便死于兰尼斯特封臣枪下。这真的只是巧合?他大概永远不会知道。 “修夫在琼恩·艾林身边当了四年的侍从,”赛尔弥继续说,“国王为了纪念琼恩,在北行前封他做了骑士。这孩子想当骑士想得不行,只可惜他恐怕还没准备好。” 奈德昨晚睡得很差,现在的他和身边的老人一样疲累。“我们不也一样?”他说。 “我们也没准备好当骑士?” “没准备好面对死亡。”奈德轻轻地为那孩子盖上他绣着弯月的染血蓝披风。当他的母亲问起儿子死因时,他苦涩地想,他们会说他是为了首相的荣誉而献身。“他根本不该送命。战争岂是儿戏?”奈德转身面对站在推车边的灰衣女人,她全身上下包裹得严严实实,脸上只露出眼睛。静默姐妹专门处理死者后事,而见着死亡使者的面容是不吉利的事。“把他的盔甲也送回艾林谷家里去,让母亲留作纪念吧。” “这东西值不少钱,”巴利斯坦爵士道,“这孩子是特别为了比武会定做的。不花哨,但实在,不知道他付清铁匠的钱没有。” “他昨天已经付出惨痛的代价了。”奈德回答,接着他对静默姐妹说,“把盔甲送给他母亲。铁匠这边我会处理。”她点点头。 随后巴利斯坦爵士陪着奈德走向国王的帐篷。营地正在恢复生气,肥美的烤香肠在火堆上嘶嘶作响,滴着油汁,空气中充满蒜头和胡椒的香味。年轻侍从跑来跑去,而他们的主子刚刚睡醒,打着呵欠伸着懒腰,准备迎接新的一天。一个腋下夹了只鹅的厨子看见他们赶忙单膝跪下。“大人们早。”他喃喃道,鹅嘎嘎叫着啄他手指。陈列在每个帐篷外的盾牌刻画着居住其中的贵族的家徽,有海疆城的银色飞鹰,布莱斯·卡伦的夜莺与田野,雷德温家族的葡萄串,还有花斑野猪、红色公牛、燃烧之树、白色公羊、三重螺旋、紫色独角兽、跳舞少女、黑蛇、双塔、长角猫头鹰,最后是御林铁卫如黎明般闪亮的纯白纹章。 “国王打算今天参加团体比武。”他们经过马林爵士的盾牌时,巴利斯坦说。盾牌上的漆被刮了深深的一划,正是昨天洛拉斯·提利尔将其刺下马时留的印记。 “是啊。”奈德表情凝重地说。乔里昨天夜里把他叫醒,向他通报了这个消息,难怪他睡不好。 巴利斯坦爵士一脸愁容。“俗话说天亮后黑夜的美要消散,酒醒后说过的话就不算。” “话是这么说,”奈德同意,“但对劳勃没用。”换做其他人,或许还会重新考虑酒后许下的豪言壮语,可劳勃·拜拉席恩会记得牢牢的,而且绝不反悔。 国王的营帐靠近水滨,包围在灰色的河面晨雾里。帐篷用金丝织成,乃是整个营地里最大也最华丽的建筑。劳勃的战锤和一面巨大的铁盾放在入口外,盾牌上纹饰着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 奈德原本希望国王宿醉未醒,一切便迎刃而解,可惜他们运气不好,正碰上用光滑角杯喝啤酒的劳勃,他还一边对两个手忙脚乱替他穿铠甲的年轻侍从大呼小叫。“国王陛下,”其中一个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这铠甲太小,穿不上的。”他手一滑,原本正试着要套进劳勃粗脖子的颈甲便摔到地上。 “七层地狱啊!”劳勃咒骂,“难道我非得亲自动手不可?你两个都是他妈的饭桶。把东西捡起来,不要光张着嘴待在那儿。蓝赛尔,快给我捡起来!”那小伙子吓得跳将起来,国王这才注意到新来的访客。“奈德,快瞧瞧这些笨蛋。我老婆坚持要我收他们当侍从,结果他们比废物还不如。连帮人穿铠甲都不会,这算哪门子侍从,这叫穿了衣服的猪头。” 奈德只需一眼便看出问题所在。“这不是他们的错,”他告诉国王,“劳勃,是你太胖了,这才穿不下。” 劳勃·拜拉席恩灌了一大口啤酒,把空角杯扔到兽皮睡铺上,用手背抹抹嘴,然后阴阴地说:“太胖?太胖,是吗?你对国王是这样讲话的吗?”突然他又像暴风来袭一样哈哈大笑。“啊,去你的,奈德,为什么你说的永远都没错?” 两个侍从露出紧张的微笑,国王又转向他们。“你们,对,你们两个,听见首相说的话了吗?国王太胖了,所以穿不下铠甲。去把艾伦·桑塔加爵士找来,跟他说我需要撑开胸甲的钳子。快去啊!还等什么?” 男孩们慌忙跑出帐篷,途中还互相绊了一跤。劳勃装出一副严峻的表情直到他们离开,然后轰地坐回椅子,大笑不已。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跟着呵呵笑了,就连奈德·史塔克也露出了微笑。然而,他没法不在意那两个侍僮:他们都是漂亮小伙子,皮肤白皙,体态匀称。生着金色鬈发的那个年纪和珊莎差不多,另外那个约莫十五,黄棕色头发,一点小胡子,有着和王后一样的翡翠绿眸。 “啊,我真想瞧瞧桑塔加听了脸上是什么表情。”劳勃道,“他如果有点脑子,就会支使他们去找别人。我们就让他俩成天跑个没完!” “这两个小伙子,”奈德问他,“是兰尼斯特家的人?” 劳勃一边点头,一边擦掉笑出的眼泪。“她的两个堂弟,泰温大人他老弟的儿子,那个死掉的老弟,我想想,又好像是活着的那个,我不记得了。奈德,我老婆来自一个很大的家族。” 也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家族,奈德心想。他对这两个侍从本身并无意见,但看到劳勃身边日夜都由王后的亲戚围绕,却不免担心。兰尼斯特家对权位和荣耀真是贪得无厌。“听说您昨晚和王后闹不愉快了?” 劳勃脸上的欢乐顿时结冻。“那死女人想阻止我参加今天的团体比武,这会儿她还窝在城堡里生闷气,气死算了。你妹妹绝不会这样羞辱我。” “劳勃,你对莱安娜的了解没我深,”奈德告诉他,“你只见到她的美,却不知道她真正的硬脾气。倘若她还活着,她会告诉你,你和团体比武毫无瓜葛。” “怎么你也来这套?”国王皱眉,“史塔克,你这家伙真讨厌,我看你在北方待得太久,体内的血都冻成冰啦。告诉你,老子可还热血沸腾哩。”他拍拍胸脯以示证明。 “别忘了你是国王。”奈德提醒他。 “我该坐的时候坐坐那张该死的铁椅子,难道就不能跟其他人一样有七情六欲了吗?难道我不能没事喝点小酒,找个女孩乐一乐,享受骑马的快感吗?下七层地狱去,奈德,我不过是想打打人罢了。”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开了口,“陛下,”他说,“国王加入团体比武并不恰当,因为这样一来,比赛就不公平了。试问谁敢对您动手呢?” 劳勃真是没料到这层。“唉,谁都行啊,他妈的。只要他们有那能耐。反正最后站着的……” “一定会是您。”奈德接口。他立刻发现赛尔弥点到了关键。若是强调比武的危险性,只会更刺激劳勃,而这样说来便事关他的自尊。“巴利斯坦爵士说得没错,七国上下绝没有人敢冒着惹您生气的危险对您动手。” 国王满脸通红,霍地站起,“你的意思是那些没用的胆小鬼会故意失手?” “可想而知。”奈德道。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静静地点头同意。 有好一阵子,劳勃气得说不出话。他从帐篷的这边走到那边,旋身,又走回来,一脸阴沉的怒气。随即他从地上抓起胸甲,气冲冲地朝巴利斯坦掷去。赛尔弥躲开了。“出去,”这时国王才冷冷地发话,“免得我宰了你。” 巴利斯坦爵士立刻离开,奈德正准备跟进,国王却又叫道:“奈德,你不用走。” 奈德转身,只见劳勃再度拿起他的角杯,从角落里的酒桶装满啤酒,然后塞给奈德。“喝吧。”他唐突地说。 “我不渴——” “快喝。这是国王的命令。” 于是奈德接过角杯喝了下去,啤酒又黑又浓,浓烈得刺痛眼睛。 劳勃又坐下来。“去你的,奈德·史塔克。你和琼恩·艾林都该死,我这么爱你们,结果你们是怎么对我的?你或琼恩才应该来当国王。” “陛下,您名正言顺,最有资格称王。” “我叫你喝酒,没叫你顶嘴。妈的,你既然让我做了国王,好歹我说话的时候专心听行吧。奈德,你看看我,看看我当了国王之后变成什么样子。诸神在上,我竟然胖得穿不下自己的铠甲,怎么会搞成这样?” “劳勃……” “现在国王在说话,你闭上嘴乖乖喝酒。我跟你发誓,我这辈子再没比在战场厮杀、赢得王位那时候更快活,也不会比现在得了王位更死气沉沉。至于瑟曦……这全都要感谢琼恩·艾林。本来在失去莱安娜之后,我根本不打算结婚,但琼恩说王国需要继承人。他告诉我瑟曦·兰尼斯特是个好对象,因为若是韦赛里斯·坦格利安想夺回王位,和她结婚可以确保泰温公爵支持我的事业。”国王摇摇头。“我对天发誓我很敬爱那老头子,可现在我却觉得他比月童还笨。噢,瑟曦是很标致,这没错,但冷冰冰的……瞧她那副守身如玉的德行,好像两腿间藏了凯岩城所有黄金似的。呵,你如果不喝,把酒给我。”他接过角杯,一饮而尽,打了声响嗝,然后抹抹嘴。“奈德,你女儿的事我很抱歉,我说真的。就是狼的那件事。我儿子在撒谎,我敢拿我的灵魂打赌。我儿子……你很爱你的孩子,对吧?” “我全心全意地爱他们。”奈德说。 “奈德,让我偷偷告诉你。我不止一次梦想放弃王位,带着我的骏马和战锤,坐船到自由贸易城邦去,整天打仗历险、歌舞青楼,那才是我该过的生活。做个佣兵国王,到时候吟游诗人不爱死我才怪。你知道我为什么没有真那样干吗?就因为我想到乔佛里坐上王位,瑟曦在旁边叽叽喳喳。那是我儿子,奈德,我怎么会养出这种儿子?” “他还是个孩子,”奈德尴尬地说。他自己也不喜欢乔佛里王子,但他听得出劳勃语中的痛苦。“您忘了,我们在他这年纪有多野?” “奈德,他要真是野,我就不担心了。你没我了解他。”他叹口气,然后摇摇头,“啊,或许你说得对,虽然琼恩常对我绝望,但我终究成了个好国王。”劳勃看奈德不发话,皱了皱眉头。“这种时候你该出声附和。” “国王陛下……”奈德谨慎地开口。 劳勃拍拍奈德的背。“啊,你就说我跟伊里斯比起来是个好国王不就结了?奈德·史塔克,我知道你没办法说谎,不管是为了爱还是为了荣誉。反正我还年轻,如今又有你辅佐,一切都会改观的。咱们一起来创造让后世歌颂的太平盛世,然后把兰尼斯特家的人通通打下第七层地狱。我闻到了培根的味道。你觉得今天的冠军会是谁?你见到梅斯·提利尔的孩子了吗?大家都叫他百花骑士,有这种儿子谁都会骄傲。上次比武会,他可让‘弑君者’的金屁股好好摔了一跤,你真该来瞅瞅瑟曦当时的表情,我笑到肚子痛。蓝礼说他还有个十四岁的妹妹,漂亮得跟曙光一样……” 他们坐在河边的折叠桌前吃早餐,有黑面包,水煮鹅蛋,还有洋葱培根煎鱼。国王先前的感伤随晨雾散去,片刻之后,劳勃便一边吃着柑子,一边开心地说起他们在鹰巢城的童年趣事。“记不记得那个谁送了琼恩一桶这种柑?可是都放烂了,所以我把我那份朝戴克斯扔去,正中他鼻梁。你记得吧?就是雷德佛那个麻脸侍从。他也扔了一个过来,结果琼恩连屁都来不及放,整个鹰巢城大厅就柑子满天飞了。”他开怀大笑,奈德想起往事,也不禁微笑。 这才是那个和他一起长大的男孩,他心想,这才是那个他认识而深爱的劳勃·拜拉席恩。如果他能证实兰尼斯特家是残害布兰的幕后主谋,证实他们是谋杀琼恩·艾林的凶犯,这个人一定会听进去。届时瑟曦必将受到制裁,“弑君者”也会跟着完蛋,倘若泰温公爵胆敢兴兵作乱,劳勃会像当年在三叉戟河上敲碎雷加·坦格利安一样,毫不留情地将其彻底击灭。他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切。 艾德·史塔克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愉快的一顿饭了,之后他的笑容也变得轻松自如,直到比武大会继续进行。 奈德随同国王走进比武会场。他先前已经答应陪珊莎一起观赏冠军决胜战。茉丹修女今天身体不适,而他女儿心意已决,不想错过最后的长枪比试。当他护送劳勃到主位坐下时,发现瑟曦·兰尼斯特故意缺席,国王旁边的座位是空的。这更增添了他的希望。 他推挤着穿过人群,走到女儿身边时,当天第一场比武的号角正好吹响。珊莎聚精会神地看着武场,没注意到他的到来。 桑铎·克里冈首先出现在场子上,他穿着烟灰色战甲,外罩橄榄绿披风。那件披风和他的猎犬头盔是他全身上下唯一的装饰。 “一百枚金龙币赌‘弑君者’赢。”詹姆·兰尼斯特骑着优雅的血棕色战马进场时,小指头高声宣布。这匹马披着镀金环甲,詹姆本人也是从头到脚金光闪闪,他的长枪则是用盛夏群岛出产的金木所削制。 “我跟,”蓝礼公爵喊回去,“我看‘猎狗’今儿早上特别饿。” “狗就算肚饿,也知道不能咬主人的手。”小指头冷冷地回敬。 桑铎·克里冈“铿”的一声,把面罩盖上,然后就位。詹姆爵士向群众里某位女士抛出个飞吻,方才轻轻拉下面罩,骑到场子边。两人放低长枪。 奈德最乐于见到的莫过于两人都输,珊莎则睁大眼睛急切观看。两匹马开始全速奔跑,临时搭建的看台也随之震动。“猎狗”骑在马上,身体前倾,他的长枪稳若磐石,但詹姆在交击前的一刻把身体一挪,结果克里冈的枪尖被他的狮纹黄金盾毫发无伤地卸开,克里冈自己反被刺个正着。木片四散,“猎狗”在马背上摇晃,差点跌了下去。珊莎倒抽一口冷气。群众里响起一阵粗声叫好。 “我该想想怎么来花你的钱了。”小指头对蓝礼公爵说。 “猎狗”总算还是稳住身子没掉下去,他猛地勒马转身,骑回场边准备第二回合。詹姆·兰尼斯特抛下断枪,抓起一支新矛,还跟侍从开了个玩笑。猎狗用力一夹马肚,策骑前奔,兰尼斯特也骑马相迎。这回当詹姆挪动身子时,桑铎·克里冈也跟着躯体一侧。两支长枪同时爆裂,但等木片落地,那匹血棕色的马却少了主人,独自跑开去吃草了。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在泥地里打滚,金光闪闪,头盔却给打凹。 珊莎说:“我就知道‘猎狗’会赢。” 这话给小指头听到了。“你要是知道第二场的赢家,赶快告诉我,免得蓝礼大人把我拔得一毛不剩。”他朝她喊道。奈德听了不禁微笑。 “只可惜小恶魔不在,”蓝礼公爵道,“不然我还可以多赢一倍。” 詹姆·兰尼斯特爬了起来,但他装饰繁复的狮头盔被打歪了一边,摔下来的时候又给撞凹了进去,结果他无法把头盔摘下来。观众指指点点,嘘声连连,贵族老爷夫人们也忍不住笑,众声喧哗中,奈德听得最清楚的便是劳勃国王的阵阵哄笑,比谁都大声。最后只好派人领着目不视物、跌跌撞撞的“兰尼斯特雄狮”去找铁匠。 这时格雷果·克里冈已经在场边就位。他是奈德·史塔克生平所见最为高大壮硕的人。劳勃·拜拉席恩和他两个弟弟块头都不小,“猎狗”也是大个子,临冬城里更有个头脑简单的马僮阿多,比他们还要高出不少,可跟眼前这个人称“魔山”的骑士比起来,通通都矮了一大截。他高近八尺,肩膀宽厚,手臂粗得像小树干。他的坐骑在他穿护甲的双脚下简直像匹玩具马,手中长枪也仿如扫把棍。 格雷果爵士不像他弟弟那样在宫廷生活。他是个独居的人,非遇战事或比武大会,鲜少离开自己的领地。君临城陷时他跟在泰温公爵身边,年方十七,虽然才刚当上骑士,却已经因为高大的体形和无可匹敌的凶暴而远近驰名。有人说把当时还是小婴儿的伊耿·坦格利安王子一头砸墙、活活撞死的人正是格雷果,又说他之后强暴了婴儿的母亲,即多恩领的伊莉亚公主,最后才一剑杀死她。当然,这些话谁也不敢在他面前提起。 奈德·史塔克不记得自己跟他说过话,但当年平定巴隆·葛雷乔伊叛乱时,格雷果倒曾与其他几千个骑士一起,和他并肩作战。他不安地看着对方。奈德不轻信谣言,然而与格雷果爵士有关的传言实在不像空穴来风。他即将结第三次婚,他前两任妻子的死因背后都有种种恐怖的传闻。据说他的城堡是个阴森恐怖的地方,仆人莫名失踪,连狗都不大敢进大厅。他妹妹年轻时离奇死亡,弟弟遭火残伤,还有死于打猎意外的父亲。格雷果继承了家族古堡、财产以及房舍田庄。接收遗产当天,弟弟桑铎便离开家,投效兰尼斯特家当武士,听说他再没回去过,连路过拜访都没有。 百花骑士进场时,人群中响起一阵低语喧哗,他听见珊莎热切地悄声说:“噢,他好帅啊。”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纤瘦得像根芦苇,穿着一身华丽无比的银色甲胄,盔甲擦得银亮刺眼,上面还镶了成对的黑色藤蔓和小小的蓝色勿忘我。奈德和其他观众惊觉那蓝色的花乃是用蓝宝石制成,几千个喉咙同时倒抽一口气。少年肩头的披风沉甸甸的,披风上织满了真的勿忘我,羊毛披风就这么缝上了几百朵鲜花。 他的坐骑与马上的人儿同样纤细,那是匹漂亮的灰母马,动作敏捷迅速。格雷果爵士的大公马一嗅到她的气味便嘶叫起来。高庭来的少年两脚轻轻一拨弄,他的坐骑便像个灵动的舞者般左右轻跃。珊莎抓住奈德的手臂。“父亲,别让格雷果爵士伤了他。”她说。奈德看见她佩戴着洛拉斯爵士昨天送她的那朵玫瑰。乔里把昨天发生的事都告诉他了。 “他们拿的是比武用枪,”他告诉女儿,“一碰撞就会裂成碎片,所以不会有人受伤的。”嘴上这么讲,他却想起了货车里那个盖着弯月披风的少年尸体,这番话也因而显得空洞。 格雷果爵士不太能控制自己的坐骑。骏马尖叫嘶啼,不断跺脚摇头。魔山恶狠狠地用套钢甲的脚踢它,马儿后腿站立,差点把他摔下去。 百花骑士向国王行过礼,骑到场子边缘,然后放低长枪,就定位。格雷果爵士拉缰扯绳好半天,好不容易才将马带到起跑线,然后一切就突然开始。魔山的骏马大步急驰,猛烈地向前狂奔,小母马则流畅如滑丝般开步冲刺。格雷果爵士扭过盾牌放定,调整长枪,自始至终努力让他不听话的马跑直线,突然间,洛拉斯·提利尔已经迎面杀至,枪尖突击恰到好处,只一眨眼工夫,魔山便倒了下去。由于他委实太过庞大,因此连带把马也拉倒,人马铠甲滚成一团。 奈德听见喝彩声,欢呼声,口哨声,惊骇的喘气声,兴奋的低语声,尤其是“猎狗”粗哑刺耳的笑声。百花骑士在场子对面勒住缰绳,连长枪都没折断。当他掀开面罩,露出微笑的时候,一身的蓝宝石在阳光下眨眼,全体观众为他而疯狂。 场子中间,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总算松开缰绳和马镫,怒气冲天地站起来。他猛地扯下头盔往地上一摔,脸色阴沉,满是怒意,头发垂下,盖住眼睛。“拿剑来。”他朝侍从大喊,那孩子赶忙跑上前将剑递给他。这时他的坐骑也站起来了。 格雷果·克里冈一剑砍杀了他的马,力道之猛烈,几乎把马头整个剁下。欢呼瞬间转为尖叫。马儿惨叫着跪地而死,格雷果握着滴血的长剑朝场边的洛拉斯·提利尔爵士走去。“抓住他!”奈德大叫,但他的话音淹没在吼叫声中。每个人都在大吼大叫,珊莎则泣不成声。 一切都发生得好快。百花骑士也喊着要剑,但格雷果爵士把他的侍从推开,伸手抓住缰绳。小母马闻到血腥味,吓得后脚站立,洛拉斯·提利尔差点摔下马去。格雷果爵士双手握剑,猛力朝少年的胸部挥击,立刻把他从马鞍上轰飞出去。受惊的坐骑立即跑开,洛拉斯爵士则昏倒在泥地上。正当格雷果举剑准备致命一击时,一个嘶哑的声音警告道:“不要碰他。”紧接着,一只戴了钢护腕的手便将他自少年身边硬生生地扭开。 “魔山”无声地愤怒转身,使尽他惊人的力气狠命攻击,但“猎狗”接下这招,卸开攻势。其后不知有多长时间,他们两个就站在那里你来我往,余人则赶紧搀扶头晕目眩的洛拉斯·提利尔到安全的地方。奈德看到格雷果爵士有三次朝那顶猎犬头盔猛击,但桑铎一次也没有攻击他哥哥毫无保护的头部。 最后是国王的声音平息了这场混乱……国王的声音和二十名武士。琼恩·艾林曾说指挥官需要一副能在战场上发挥功效的好嗓门,当年劳勃在三叉戟河上已证实过这点,如今他又用上了这副嗓门。“以你们的国王之名,”他吼道,“立刻给我住手!” “猎狗”闻言立刻单膝跪下,格雷果爵士的挥砍扑了空,这才恢复理性。他抛下剑,瞪了劳勃一眼。国王身边围绕着御林铁卫,还有十来个骑士和卫兵。他推开巴利斯坦·赛尔弥,一言不发地转身大跨步离去。“让他去吧。”劳勃道。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猎狗’现在是冠军了吗?”珊莎问奈德。 “不是,”他告诉她,“‘猎狗’和百花骑士还得再比一场。” 但珊莎说对了。几分钟后,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穿着一件朴素的亚麻外衣走回场内,对桑铎·克里冈说:“我欠您一条命,胜利是您的了,爵士阁下。” “我不是什么‘爵士阁下’。”猎狗回答,但他还是接受了胜利、奖金,以及或许是他这辈子头一遭的群众爱戴。当他离开场子返回营帐的时候,众人欢声雷动,为他喝彩。 奈德和珊莎走在前往射箭场的路上,小指头、蓝礼公爵和其他几位人物跟了过来。“提利尔一定知道那母马正在发情,”小指头说,“我敢对天发誓那小子是事先计划好的。格雷果向来偏好个头大、脾气坏、野性有余而纪律不足的马。”他饶富兴味地推论。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不以为然。“耍这种伎俩毫无荣誉可言。”老人固执地说。 “没有荣誉,但足以赢得两万金龙。”蓝礼公爵微笑道。 当天下午,有个来自多恩边疆,名叫安盖的升斗小民在淘汰其他射程较短的对手后,在百步射击的决赛中击败巴隆·史文爵士和贾拉巴·梭尔,摘下箭术冠军。奈德派埃林去问他有没有兴趣在首相的侍卫队里谋个职位,但那男孩正沉浸在美酒、胜利以及做梦都想象不到的财富中,因此拒绝了这份差事。 团体比武则打了三个小时,总共有近四十人参加,其中多半是有意谋求功名的自由骑手、雇佣骑士和刚受册封的侍从。他们手持钝器,在烂泥四溅、鲜血喷飞的场地里相互拼杀,一会儿组成小队联手抗敌,转眼间又闹起内讧自相残杀,同盟才刚组成便告破裂,直到最后只剩一人站立。胜利者是密尔来的索罗斯,那个手持火焰剑,剃了光头,十足狂人模样的红袍僧。他以前也拿过比武冠军,因为其他骑士的马儿都怕极了他那把火焰剑,他自己却什么都不怕。最后的伤亡清单包括两只断腿,一条碎掉的锁骨,十几根打烂的手指,两匹不得不处理掉的马,以及多到大家懒得数的割伤、扭伤和擦伤。奈德万分庆幸劳勃没有参加。 当天晚宴席间,奈德·史塔克对未来感到前所未有的乐观与希望。劳勃兴致正好,兰尼斯特家的人则通通缺席,连他两个女儿的表现也令人欣喜。乔里把艾莉亚带过来跟他们同坐,珊莎开心得主动跟妹妹说话。“比武大会真是棒透了,”她惊叹道,“你真该一起来的。你舞跳得怎么样了?” “练得浑身酸痛呢。”艾莉亚也开心地报告进度,并且骄傲地展示腿上一大块紫色瘀伤。 “我看你舞跳得一定很糟。”珊莎满腹狐疑地说。 之后珊莎去听一个歌手团队演唱一组由许多叙事诗构成,名叫“血龙狂舞”的组曲,奈德则亲自检查了小女儿的瘀伤,“我希望佛瑞尔没对你太过严苛。” 艾莉亚单脚站立,近来她越来越擅长此道。“西利欧说每次受伤都是一次教训,而每次教训都让我们更强。” 奈德听了不禁皱眉。西利欧·佛瑞尔颇具盛名,而他夸张华丽的布拉佛斯风格也很适合艾莉亚纤细的剑,然而……几天前她绑了条黑丝巾遮住眼睛,到处晃来晃去,告诉他说西利欧教她要用耳朵、鼻子和皮肤去感知四周环境。在那之前,他又叫她练习前后滚翻。“艾莉亚,你真的要继续学下去?” 她点点头。“明天我们开始抓猫。” “抓猫。”奈德叹道,“或许我不该雇这布拉佛斯人来教你。你愿意的话,我就请乔里接手,由他来教。不然我也可以跟巴利斯坦说一声,他年轻时是七国上下最优秀的使剑好手。” “我不要他们,”艾莉亚说,“我只要西利欧。” 奈德伸手拨拨头发。其实,随便一个还过得去的教头,都可以教艾莉亚基础的砍劈和挡格技巧,用不着这些蒙眼睛走路、翻跟斗和单脚跳跃的把戏。但他太了解自己小女儿的个性,知道跟她那固执的下巴争吵毫无用处。“那就西利欧吧。”反正她迟早也会玩腻。“不过你一定要小心。” “我会的。”她一本正经地向他保证,然后平顺地从右脚跳到左脚。 当天晚上,在他带女儿们回到城里,送她们上床,看着满脑子白日梦的珊莎和浑身是伤的艾莉亚分别安然入梦之后,奈德这才步上首相塔顶,返回自己的起居室。白天气候暖和,因此房里现在显得十分郁窒。奈德走到窗边,打开沉重的扣锁,让清凉的晚风吹进室内。隔着广大的中庭,他注意到小指头窗里的摇曳烛光。时间已过午夜,但在远处河边,喧闹声才刚开始稍稍减退。 他取出匕首,仔细检视。小指头的刀,在比武大会上打赌输给提利昂·兰尼斯特,被用来对熟睡的布兰痛下杀手。为什么?为什么那侏儒要置布兰于死地?怎么会有人要置布兰于死地? 他隐约觉得这把短刀、布兰坠楼都与谋害琼恩·艾林有所牵连,但琼恩的死亡真相像个谜团,他依旧毫无头绪。史坦尼斯公爵并未返回君临参加比武大会,莱莎·艾林则躲在鹰巢城高墙之后,噤若寒蝉。琼恩的侍从已死,乔里仍在一家家妓院里逡巡。除了劳勃的私生子,他手上究竟还有什么线索? 毫无疑问,武器师傅那个脸色阴沉的学徒正是国王的儿子,这点奈德很清楚。拜拉席恩家族的特征清楚地印在他脸上,他的下巴、眼睛和黑发无一不是明证。蓝礼太年轻,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儿子,史坦尼斯则是太冷酷也太重视荣誉,不会做出这种事。詹德利一定是劳勃的种。 即便如此,他又能从中发现什么?国王所生的孩子遍及七国全境。他曾公开承认过一个和布兰年纪相仿的私生子,因为男孩的母亲是贵族,现在男孩交由蓝礼公爵的风息堡代理城主收养。 奈德也记得劳勃的第一个孩子,是他还在艾林谷时所生的女儿,当时他自己都还稚气未脱。那是个可爱的小女孩,风息堡的少主对她宠爱有加,即便他早就对孩子的母亲失去了兴趣,那阵子还是天天去逗女儿玩。而且奈德不论愿意与否,每每被抓去作伴。他突然想到,那女孩现在该有十七八岁了,比劳勃生她时的年纪还大,想来真有些怪异。 对于夫君到处留种的行径,瑟曦想必不会高兴,但到头来不论国王有一个私生子还是一百个都没有差别,毕竟根据法律和习俗,庶出的子嗣享有的权利极为有限。不管詹德利,艾林谷的女孩,还是风息堡那小子,都不可能威胁到劳勃与王后所生的孩子…… 他的思绪被门上一阵轻敲打断。“大人,有人想见您,”哈尔温喊,“他不肯通报姓名。” “让他进来。”奈德纳闷地说。 访客体格粗壮,穿着沾满泥泞的破烂靴子,披着用极粗糙的料子制成的厚重褐色长袍,面容被蒙头斗篷遮住,两手藏在重重叠叠的袖子里。 “请问您是?”奈德问。 “我是您的朋友。”蒙面人用怪异的低沉腔调说,“史塔克大人,我们得单独谈谈。” 好奇胜过了警戒心。“哈尔温,你先退下。”他命令。等门关上,房里只剩他们两人之后,这位访客方才掀开斗篷。 “瓦里斯大人?”奈德惊讶地说。 “史塔克大人,”瓦里斯彬彬有礼地道,然后自己坐了下来。“不知可否麻烦您给我点喝的?” 奈德倒了两杯夏日红,递给瓦里斯一杯。“打扮成这样,恐怕我在你鼻子底下也认不出你来。”他难以置信地说。除了丝绸、天鹅绒和最上等的锦缎,他从来没见太监穿过其他质料的衣服。太监向来一身紫丁香味,然而眼前此人却浑身汗臭。 “我正希望如此。”瓦里斯道,“绝不能让别人知道我们私下密谈的事。您的一举一动,王后都监视得很紧。这酒好极了,谢谢您。” “你是怎么通过我其他守卫的?”奈德问。波瑟和凯恩派驻塔外,埃林则守在楼梯口。 “红堡里有些密道只有幽灵和蜘蛛才知道。”瓦里斯歉然微笑,“我不会打扰您太久,大人,不过有些事您必须知情。您是御前首相,但国王却是蠢材一个。”太监从前的甜腻语调不再,取而代之的是轻细且锐利如鞭的口气。“我知道他是您的挚友,但蠢材就是蠢材……而且恐怕是个注定要完蛋的蠢材,除非您能救他。今天差一点就让他们得逞,他们原本计划在团体比武时谋害他。” 好半晌,奈德震惊得说不出话。“他们指谁?” 瓦里斯啜了口酒,“如果连这个都还要我告诉你,那我看你比劳勃还蠢,而我显然站错了队。” “兰尼斯特,”奈德道,“王后……不,我不相信,即使瑟曦也不可能做出这种事,她明明就叫他不要参加!” “她禁止他参加,而且是当着他弟弟,当着他手下骑士,以及半数廷臣的面说的。说真的,敢问您知道什么更好的方法,可以逼得国王不得不参加团体比武?您倒是说说看。” 奈德只觉得反胃。太监说的没错,叫劳勃不准做这,不该做那,绝对不可以如此这般,那就跟催促他没两样。“就算他真的下场,谁敢动手打国王?” 瓦里斯耸耸肩。“总共有四十个家伙参加,兰尼斯特家势力又大。场子里乱成那样,马叫个不停,到处有人折手断脚,再加上索罗斯挥着他那把怪里怪气的火焰剑,要真有人不小心碰到国王陛下,你能说那是蓄意谋杀吗?”他起身去拿酒壶,替自己再度斟满。“等生米煮成熟饭,凶手肯定是一副悲痛得难以自已的模样。我连他怎么哭都可以想象。真叫人难过哟。不过那位雍容华贵又慈悲为怀的寡妇一定会同情他,一定会搀扶这可怜虫站起来,然后轻轻一吻给予原谅,到时候咱们好心肠的乔佛里国王除了宽恕他还能怎么办呢。”太监抓抓脸颊。“或者瑟曦会叫伊林爵士把他的头给砍了。这样兰尼斯特家比较保险,只是可怜了他们的同伙。” 奈德怒火中烧。“你既然知道这起阴谋,为何一声不吭?” “我的手下是打听消息的探子,不是舞刀弄剑的武士哪。” “那至少也该早点跟我说。” “哦,是吗?这我承认。不过就算我说了又如何,好让您立刻冲到国王面前向他禀报,是不是?等劳勃听说了这些诡计他又会怎么做呢?我倒是挺好奇。” 奈德仔细想想。“他会咒他们通通滚蛋,然后照样参赛,让他们知道他不怕。” 瓦里斯一摊手:“奈德大人,我再向您承认一件事吧。我想看看您听了会有何反应。您问我怎么不事先跟您说,我的回答是:因为我不信任您,大人。” “你不信任我?”这次奈德真的大吃一惊。 “奈德大人,红堡里住了两种人。”瓦里斯道,“一种忠于王国,一种忠于自己。今天早上以前,我不敢判定您属于哪一种……所以我等着瞧……现在我清清楚楚地知道了。”他浅浅一笑,刹那间他私下的表情和在公众场合的表情合而为一。“我渐渐开始了解王后为何这么怕您了。呵,我总算见识到了。” “你才是她应该怕的人。”奈德道。 “不,我的身份很清楚。国王利用我,但他为此感到羞耻。咱们劳勃是个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勇士,这种男子气概的人最不屑的就是鸡鸣狗盗和太监之流。要是哪天瑟曦在他耳边嘀咕说‘把他杀了吧’,伊林·派恩转眼间就会砍了我这颗头,到时候谁会替可怜的瓦里斯哀伤呢?天南地北,没有人会为蜘蛛歌唱啊。”他伸出软绵绵的手碰碰奈德。“可史塔克大人您就不一样了……我猜想……不,我很清楚……他决不会杀您,即使是为了王后,这或许便是我们的救赎所在哟。” 这真是太过火了。有好一会儿奈德·史塔克只想回到临冬城,只想要北方的简单明了,那里的敌人就是寒冬和长城外的野人。“劳勃一定还有其他值得信赖的盟友,”他辩驳道,“比如他亲弟弟,还有他——” “——他老婆?”瓦里斯替他说完,同时露出锐利伤人的微笑。“他两个弟弟是痛恨兰尼斯特没错,但恨王后和爱国王不见得是同一回事,您说是罢?巴利斯坦爵士爱的是他的荣誉,派席尔国师爱惜他得来不易的职位,小指头呢,小指头只爱小指头他自己。” “那御林铁卫——” “不过是纸老虎罢了,”太监说,“史塔克大人,您就别一副震惊的模样了。詹姆·兰尼斯特固然是个宣过誓的白骑士,但我们都知道他发的誓有几分斤两。莱安·雷德温和龙骑士伊蒙王子披白袍的日子早过去啦。如今的七铁卫里,只有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有真本领,然而赛尔弥老矣。柏洛斯爵士和马林爵士都是王后死心塌地的走狗,另外几个我看也好不到哪里去。是的,大人,若真要动刀动枪,您将会是劳勃·拜拉席恩唯一的朋友。” “我得让劳勃知道,”奈德道,“假如你所言非虚,即便只有一半属实,国王本人都应该立刻知情。” “那请问咱们的证据何在?难道要我和他们当面对质?要我的小小鸟儿与王后、‘弑君者’,与国王的亲弟弟和他满朝重臣,东西境守护,以及凯岩城所有的势力为敌?您干脆直接叫伊林爵士来砍我头吧,那样比较省事。我知道说了会有什么下场。” “若你所言属实,他们只会静待时机,准备再次发难。” “那还用说,”瓦里斯道,“只怕会很快。艾德大人,您让他们寝食难安哪。但我的小小鸟儿会仔细倾听,咱们俩联手,或许能洞烛先机,就你我两个。”他站起身,拉上斗篷遮住脸。“谢谢您的酒,今天就到此为止,其他以后再谈。下次您在朝廷里见到我,请千万别忘了用上您以前那种轻蔑的态度。我想这应该很容易。” 他走到门边时,奈德叫道:“瓦里斯,”太监回过头。“琼恩·艾林是怎么死的?” “我还在想你什么时候才会问起这个。” “告诉我。” “那东西叫‘里斯之泪’,非常罕见,价格高昂。其味道清甜如水,不留一点痕迹。当时我就在这个房间里恳求艾林大人叫人先尝过食物,自己再吃,可他不肯听,还告诉我:只有不配做人的东西才会想到这种事。” 奈德急切地想知道事情始末。“谁下的毒?” “显然是某个与他很亲近,常和他一起同桌共餐的朋友,噢,但是哪一个呢?可疑的对象太多了。艾林大人是个和蔼可亲又值得信赖的人哪。”太监叹道,“不过倒确有这么个孩子,他的一切都是琼恩·艾林给的,但当艾林的寡妇带着一家大小逃回鹰巢城时,他却选择了留在君临,并很快飞黄腾达。看到年轻人有发展,我总是高兴的。”他的话锋重归锐利,每个字都像挥出的一鞭。“他在比武大会上想必塑造了自己英勇的形象,穿着那身闪亮的新盔甲,还有那件弯月披风。只可惜他死不逢时,您还来不及问他就……” 奈德觉得自己仿佛也给下了毒。“原来是那个侍从,”他说,“修夫爵士。”真是谜中有谜,错综复杂。奈德脑中砰砰作响。“为什么?为什么选在这个时候?琼恩·艾林已经当了十四年的首相,他到底做了什么,逼得他们非杀他不可?” “他问得太多了。”瓦里斯说着溜出门。 32.第32章 提利昂 提利昂·兰尼斯特站在天光未现的清冷晓色里,看着契根宰杀他的坐骑,暗暗在心里把史塔克家欠他的债再添上一笔。那佣兵用剥皮的刀割开马肚,蒸汽立刻从尸骸里冒出。他两手并用,熟练操作,一刀也不浪费。这事本当迅速完成,以免山上的影子山猫嗅到血腥闻香而来。 “今晚咱们都不会挨饿了。”波隆道。他瘦得像骨头一样,也坚毅得像骨头,黑眼黑发,加上短短的胡子,活像是团黑影。 “不见得。”提利昂告诉他,“我可对马肉没兴趣,尤其没兴趣吃自己的马。” “反正都是肉,”波隆耸肩道,“跟牛肉和猪肉相比,多斯拉克人还更爱马肉呢。” “你觉得我像多斯拉克人吗?”提利昂冷冷地说。多斯拉克人吃马肉是千真万确的事,他们还放任畸形儿自生自灭,留给跟在卡拉萨后面的野狗吃。他们的习俗委实不怎么吸引他。 契根从马尸上割下一薄片血淋淋的肉,举在半空中仔细瞧看。“矮个子,要不要先来一口?” “这匹母马是我老哥詹姆送给我的二十三岁命名日礼物。”提利昂用平板的口气说。 “那如果你还能活着见到他,代我们道声谢。”契根嘻嘻一笑,露出满嘴黄牙,然后两口就把那块生肉吞下肚去。“这马挺不错。” “配洋葱煎着吃更棒。”波隆建议。 提利昂一言不发,跛着脚走开。他只觉寒意彻骨,两腿酸痛得几乎无法走动。或许他的母马死了反而幸运,因为他自己还有得走咧。每天晚上吃点东西,在坚硬又寒冷的岩地上小睡片刻,便又上路,如此日复一日,只有天上诸神知道何时才是尽头。“去她的,”他喃喃道,一边挣扎着上坡回到绑架他的人身边,一边忆起发生过的事。“姓史塔克的都该死。” 之前的经过,现在回想起来,依然很不好受。前一秒他才刚点晚餐,一眨眼全屋子的人却都拔刀相向,杰克也准备抽出武器,肥胖的老板娘则尖叫道:“各位大人,求求你们别在这儿动刀动枪。” 提利昂赶在他们两个一起被剁成肉块前抓住杰克的胳膊。“杰克,你的礼貌哪儿去了?咱们好心的老板娘不是说别动刀动枪吗?还不快照办。”他勉强挤出一丝微笑,心想在别人眼里一定难看。“史塔克夫人,我想您一定是弄错了,我跟贵公子的事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以我的荣誉起誓——” “兰尼斯特的荣誉。”她只说了这句,便举起手让全屋子的人看。“这伤疤是他的匕首留下的。他派人用那把刀来割我儿子的喉咙。” 提利昂只感觉周遭众人的怒火上升,被那史塔克女人手上的伤煽动得简直要冒烟。“宰了他。”身后一个喝醉的妓女说,接着其他人也同声附和,速度快得使他不敢相信。大家素昧平生,刚才还颇为友善,如今竟像紧咬不放的嗜血猎犬般要他偿命。 提利昂提高音量,一边努力掩饰声音里的颤抖:“假如史塔克夫人认定我要为某些罪行负责,那我很乐意跟她去好好解释。” 这是唯一的办法。试图杀出重围无异自掘坟墓。有十来个人应那史塔克女人的请求拔了剑:那名赫伦堡的武士,三个布雷肯家的人,还有两个一副吐口痰就可以把他干掉模样的讨厌佣兵,以及一群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庄稼汉。提利昂拿什么对付这些人?杰克的剑使得还不赖,但莫里斯就完全不行,他身兼马夫、厨子和照顾起居的随从三职,原本就不是打仗的料。至于尤伦,无论他自己想法为何,黑衣弟兄可是发过誓,与王国内任何争执都无涉。尤伦只会袖手旁观。 果不其然,当凯特琳·史塔克身边的老骑士喝道“没收他们的武器”时,黑衣弟兄便静静地站到一边。佣兵波隆走上前来,从杰克手中拿下剑,并且搜出他们所有的匕首。“很好。”老人说。房间里的紧张气氛明显缓和下来。“干得不错。”提利昂认出那粗硬的声音,是临冬城的教头,只是剃了胡子。 胖老板娘向凯特琳·史塔克苦苦哀求,嘴里喷出一串猩红唾沫:“别在这儿杀他!” “到哪儿都别杀他。”提利昂提议。 “夫人,要杀也请您到别的地方杀,别把我这儿弄得到处是血,我不想惹上官家的麻烦事儿啊。” “我们要把他带回临冬城去。”她说,提利昂听了心想:要是这样的话,或许……当时他已趁短暂余暇环顾四周,对当下情形更有掌握。眼前所见不至于让他绝望。噢,那史塔克女人反应倒是机敏,这毋庸置疑。她先逼他们公开承认自家主子对她父亲的誓约,然后再请他们拔刀相助,何况她又是区区一个弱女子。没错,这招厉害。然而她也没有赢得太彻底。据他约略估算,饭厅里将近有五十个人。凯特琳·史塔克不过说动了十来个,其他人有的困惑,有的害怕,还有的冷漠。提利昂注意到,佛雷家那群人只有两个准备响应,而他们眼看带头的没动静,便又很快坐回去了。若不是不敢,否则他还真想偷笑。 “临冬城,去就去。”他说。这会是趟漫长的旅途,他刚从反方向走来,有着切身体会。谁也说不准途中会有什么变数。“不过我不告而别,我老爸可能会担心我,”他补充道,一边看着刚才那个自愿把房间让给他的流浪剑客。“谁把今天发生的事告诉他,他定将重重赏赐。”泰温公爵当然不会,提利昂打算等自己脱身后再想办法补偿。 罗德利克爵士忧心忡忡地看看他的女主人,这老家伙也没什么高招。“他的人跟他一起走。”老骑士宣布,“刚才发生的事,还请诸位不要张扬。” 提利昂好容易才忍住笑。不要张扬?老糊涂蛋。除非把整间旅店里的人都抓起来,否则前脚刚踏出门,后脚消息就会散播开去。那个口袋里装了金币的流浪武士一定会心急火燎地飞速赶往凯岩城通风报信,就算他没去,别人也一定会去。尤伦将把消息带往南方,而那个愚蠢的歌手说不定还会为此写首歌谣。佛雷家的手下会回报他们主子,他下一步会怎么做,只有天上诸神知道。瓦德·佛雷侯爵虽然是奔流城的臣属,但他活了这么大把年纪,靠的就是小心谨慎,永远站在赢家那边。至少他会派鸟儿送信息到君临,很可能还不止这样。 凯特琳·史塔克一点时间也没浪费。“我们马上动身,我们需要精力充足的马,还有路上必需的粮食。你们几位,史塔克家族永远感激你们。假如你们愿意协助我们押送犯人前往临冬城,我保证有重赏。”那些个蠢蛋就等这句话,听了立刻一拥而上。提利昂一个接一个地审视他们的脸庞:你们的确会得到重赏,他发誓,只怕不是你们想象的那种。 他们立刻来到屋外,冒着雨给马备鞍。他们用粗绳绑住提利昂的手,他却不怎么害怕。他敢打赌,他们绝对无法把他押回临冬城,不出一天,定会有人骑马追来,这有什么好奇怪呢?鸟儿会送出讯息,届时必有河间地区的领主插手,借机讨好他老爸。提利昂正对自己的精打细算感到得意,就被人盖上兜帽,遮住眼睛,放上马鞍。 他们快马加鞭地冒雨出发,没过多久提利昂便已两腿酸疼,屁股也磨得难受。虽然安然远离旅店之后,凯特琳·史塔克便放慢速度,但这仍旧是一趟崎岖难行的艰苦旅程,蒙住眼睛更是雪上加霜。每次转弯他都有堕马的危险。透过头套听见的声音很模糊,所以他不清楚身边的人在说什么。细雨浸湿布料,头套紧贴脸庞,后来连呼吸都有困难。粗绳磨破他的手腕,随着夜色渐深,似乎越来越紧。他本来是要好好坐下,在火炉边取暖,享用刚烤出来的鸟肉的,只怪那该死的歌手偏偏要张开他的乌鸦嘴,他可怜兮兮地想。这该死的歌手竟然也在队伍里。“这件事值得大加传颂,我当然义不容辞啰。”当他宣布和他们一道,好瞧瞧这趟“精彩的冒险”会有什么结果时,他对凯特琳·史塔克这么说。提利昂不禁心想:等兰尼斯特家的骑士追上他们,你小子再来瞧瞧这趟冒险精不精彩。 凯特琳·史塔克下令暂时休息时,雨总算停了,曙光从湿布间的缝隙渗进眼帘。他被人粗手粗脚地拉下马,解开腕上的粗绳,拉掉头罩。当他看见眼前狭窄的石头路,四周愈见陡峭险恶的丘陵地势,以及远方地平线上呈锯齿状的覆雪峰峦,心中一切希望顿时化为乌有。“这是上坡路,”他用控诉的神情看着史塔克夫人,失声道,“是朝东边的路。你说我们要去临冬城!” 凯特琳·史塔克带着轻浅的笑意看着他。“说了很多次,而且很大声。”她同意,“想必你的朋友们会打那边追赶我们。祝他们一路顺风。” 即使过了这么些天,现在回想起来,他还是恼怒不已。提利昂这辈子向来以机敏自豪,因为那是天上诸神赐给他的唯一礼物,没想到这该死七次的母狼凯特琳·史塔克却魔高一丈,想到自己每一着棋都被她识破,简直比他被绑架这件事还叫他难过。 他们只停下来让马儿吃草喝水,便又匆匆上路。这次他们放过了提利昂,没再给他戴上头套,两天后更松开绑住他双手的绳子,等进入山区,更是连派人看守都免了。他们似乎不怕他逃走,有什么好怕的?这里地势崎岖险恶,所谓的大道不过是条石头小径。就算他真的脱逃成功,在没有粮食又只身一人的情况下,能跑多远?影子山猫会拿他当点心,而蛰居山间的氏族部落更是些杀人越货的法外凶徒,唯有刀剑能叫他们臣服。 虽然如此,史塔克家的女人还是无情地催促他们赶路。此行目的地为何,早在头套被摘下那一刻,他便一清二楚。此间山区是艾林家族的领地,而前任首相的遗孀也是徒利家人,正是凯特琳·史塔克的妹妹……换言之,对兰尼斯特家无甚好感。在莱莎夫人待在君临的那些年里,提利昂跟她算是点头之交,此时此刻实在不想再续前缘。 绑架他的人们聚集在离山坡不远的小溪边。马儿们喝饱了冰冷的山泉,正啃食着从岩缝里长出的褐色杂草。杰克和莫里斯可怜兮兮地窝在一起,摩霍尔拄着长枪站在他们旁边,头戴一顶圆形铁盔,活像扣了个大碗。马瑞里安坐在他身边,正帮木头竖琴上油,一边抱怨湿气对琴弦有害。 “夫人,我们真的需要休息。”提利昂走近时,雇佣骑士维里·渥德正对凯特琳·史塔克说话。他是河安伯爵夫人的手下,看来一副硬汉模样,麻木无情,却是旅店里头一个响应凯特琳·史塔克的人。 “夫人,维里爵士说得对,”罗德利克爵士道,“这已经是我们损失的第三匹马了——” “如果我们被兰尼斯特家的手下追上,损失的可就不只是马啦。”她提醒他们。她的脸饱经风吹雨打,面容憔悴,但坚毅果决丝毫不减。 “在这里不太可能。”提利昂插嘴。 “侏儒,夫人可没问你意见。”库雷凯特斥道。他是个头脑简单的胖子,一头短发,生了张猪脸,是布雷肯家那几人之一,在裘诺斯伯爵手下当兵。为了记住这些名字,提利昂特别下过功夫,以便将来好好感谢他们的礼遇。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库雷凯特总有一天会知道这句话可不是说着玩的,他的朋友拉利斯和摩霍尔,好心的维里爵士,以及那两个佣兵波隆和契根也一样。至于马瑞里安,这个成天拨弄竖琴,有副甜腻的高嗓音,正努力地要把“小恶魔”和“脚跛”、“走不动”等字押韵,好为这件事写首歌的浑小子,他打算特别给他点苦头尝尝。 “让他说罢。”史塔克夫人下令。 提利昂·兰尼斯特找了块石头坐下。“现在我们的追兵大概已经赶到颈泽,按照您撒的谎沿国王大道一路追过去了……当然,这是假设真的有追兵,事实上有没有还不知道。喔,家父毫无疑问已经听说了消息……但家父对我不甚疼爱,所以我说不准他是否大动干戈。”这不完全是说谎,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固然不管他畸形儿子死活,但他绝对无法忍受家族荣誉受损。“史塔克夫人,这是个残酷的地方,我相信在你们抵达艾林谷以前都不会有追兵赶来,但您每损失一匹马,便是加重其他人的负担。更糟的是,您还有可能连我的命也保不住。我个子小,身体又不强壮,若是死了,这岂不是白跑一趟?”这句可完全属实,提利昂真不知道如此折磨下去,他还能撑多久。 “兰尼斯特,跑这一趟的目的就是要你死。”凯特琳·史塔克答道。 “我不这样想,”提利昂道,“您真要我死,只消说一声,您这群忠心耿耿的朋友立刻会自告奋勇上来取我性命。”他看看库雷凯特,但那家伙智能太低,听不出其中的讥讽。 “史塔克家的人不会乘人之危。” “我也不会。”他说,“我再跟您说一遍,意图谋害贵公子的事与我毫无瓜葛。” “刺客手里拿的是你的匕首。” 提利昂胸中的怒火直往上冒。“那不是我的东西。”他强调,“你到底要我发多少次誓才肯相信?史塔克夫人,无论你信不信,总之我不是笨蛋,把自己的武器交给普通小贼用,这种事只有笨蛋才干得出来。” 一时间他似乎看到怀疑闪过她眼底,但她却说:“培提尔为什么要对我撒谎?” “狗熊为什么要在森林里拉屎?”他质问,“那是天性。对小指头那种人来说,撒谎跟呼吸一样自然。不说别人,你应该特别了解才对。” 她向他走近一步,绷紧了脸。“你什么意思,兰尼斯特?” 提利昂昂头道:“这个嘛,我说夫人,您是怎么被他开苞的,这事宫里每个人都听他说过哪。” “根本没这回事!”凯特琳·史塔克怒道。 “哎,你这小恶魔真是坏到骨子里去了。”马瑞里安显然吓了一跳。 库雷凯特抽出他那黑铁打造的锋利短刀。“夫人,您点个头,我就把这家伙的烂舌头割下来。”一想到割舌头的情景,他那对猪眼睛便兴奋地睁得老大。 凯特琳·史塔克用一种提利昂从未见过的冷酷神情瞪着他。“培提尔·贝里席曾经爱过我。当时他还只是个孩子。他的爱虽然对我们彼此都是个错误,但却是千真万确、纯洁无瑕的小儿女之情,不是拿给你寻开心的。他想牵我的手、娶我为妻,这才是事情的真相。兰尼斯特,你真是个无可救药的恶魔。” “那你就是无可救药的笨蛋了,史塔克夫人。小指头除了他自己,从没爱过别人。我敢跟您保证,他对我们吹嘘的绝不是您那双纤纤玉手,而是您那对胀鼓鼓的乳房,那张娇艳欲滴的樱桃小嘴,还有您两腿间那团热乎乎的火。” 库雷凯特猛地一把攫住他头发,使劲将头往后一拉,露出他的喉咙。提利昂感觉出刀锋冰冷地吻着下巴。“夫人,要不我给他放点血?” “杀了我,真相也就永远埋没。”提利昂喘息着说。 “让他说完。”凯特琳·史塔克下令。 库雷凯特很不情愿地放手。 提利昂深吸一口气。“根据小指头的说法,我是怎么拿到他匕首的?告诉我。” “你在乔佛里王子命名日那天的比武大会上,打赌赢了他。” “是在家兄詹姆被百花骑士刺下马的时候。这就是他的故事,对不对?” “是的。”她坦承。她的眉间闪过一抹疑虑。 “骑兵!” 尖叫声自上方的风蚀山脊间传来。休息之前,罗德利克爵士派拉利斯爬上去守望。 一时之间大家全愣住了。凯特琳·史塔克是第一个采取行动的人。“罗德利克爵士,维里爵士,请你们赶快上马备战,”她喊道,“把其他马牵到后面。摩霍尔,你负责看守犯人……” “给我们武器!”提利昂一跃起身,抓住她的手,“多一个人就多一分力量。” 提利昂看得出她知道他说得对,高山氏族部落才不管贵族间的纠葛——不管杀史塔克还是兰尼斯特家,都会像自相残杀一样毫不留情。他们或许只会放过凯特琳,因为她还年轻,可以替他们传宗接代。明知如此,她仍旧犹豫不决。 “我听见他们了!”罗德利克爵士大喊。提利昂侧耳倾听,果然听到十来匹马的蹄声快速逼近。突然间大家都行动起来,有的抽出武器,有的朝坐骑跑去。 拉利斯连跑带跳地翻下山脊,碎石如雨般朝他们撒来。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跳到凯特琳·史塔克面前。他生得很丑,满头铁锈色的乱发从锥形钢盔下方爆出。“我看到二十个,可能有二十五个,”他气喘吁吁地说,“我猜是白蛇部或月人部。夫人,路上一定有斥候……躲起来观察……他们早发现了我们。” 罗德利克·凯索爵士已经上马,手握长剑。摩霍尔蹲伏在一块巨石后,双手握住他的铁尖长矛,牙间咬着一把短刀。“喂,唱歌的,”维里·渥德爵士叫道,“过来帮我穿盔甲。”马瑞里安僵在原地,抱紧他的木头竖琴,脸色像牛奶一般苍白。结果是提利昂的仆人莫里斯跳起来,上前帮骑士穿上护甲。 提利昂抓着凯特琳·史塔克不放。“你别无选择,”他告诉她,“我们有三个,你还得浪费第四个人作看守……眼下,四个人足以决定全体生死。” “向我保证事后你会归还武器。” “你要我的保证?”马蹄声越来越大,提利昂嘻嘻笑道,“唉,那有什么问题,夫人,我以兰尼斯特的荣誉为名……向你保证。” 他原以为她会朝自己吐口水,结果她只丢下一句:“把武器给他们。”便快步离开。罗德利克爵士把杰克的武器连剑带鞘丢还给他,然后调转马头投入战斗。莫里斯自己弄了张弓和一筒箭,单膝跪在路上。他射箭比用剑在行多了。波隆则骑马过来,给了提利昂一把双刃斧。 “我没用过斧头。”武器在手的感觉怪异而陌生。它的握柄很短,斧刃则极重,前端还有根吓人的尖钉。 “就当是劈柴。”波隆边说边从背上的鞘里抽出长剑。他啐了口唾沫,飞奔至契根和罗德利克爵士旁边。维里爵士也上马加入他们,一边拨弄着他那顶开了条细眼缝,上面插了根黑丝羽毛的金属锅形头盔。 “木头可不会流血。”提利昂自言自语。没有盔甲,他觉得自己好像没穿衣服。他环顾四周,想找块石头,最后跑到马瑞里安躲着的地方。“靠过去一点。” “走开!”男孩朝他尖叫,“我是唱歌的,打打杀杀跟我无关!” “怎么,不想冒险啦?”提利昂抬脚踢他,直到他不敢拖延,乖乖爬开。一个心跳的间隔之后,敌人便骑马冲过来了。 这场战斗没有传令官,没有旗帜,没有号角吹响,也没有鼓声隆隆,只听见莫里斯和拉利斯放箭时的弓弦砰然声,转眼间原住民的铁蹄便踏破黎明,轰然而至。他们个个皮肤黝黑,身形精瘦,穿着硬皮革和抢来的不合身的护甲,面容隐藏在半罩头盔里。他们戴着手套,手里拿着形形色色的武器,有老朽的长剑、长枪,磨利的镰刀,还有狼牙棒、匕首和重铁锤。骑在最前面的人穿了一件花斑影子山猫皮做成的披风,握着一把双手巨剑。 罗德利克爵士大喊一声:“临冬城万岁!”然后迎上前去,波隆和契根也一左一右冲杀出去,嘴里喊着含混不清的口号。维里爵士跟在后面,头上挥舞着一把钉刺流星锤。“赫伦堡万岁!赫伦堡万岁!”他叫道。提利昂突然间也有股冲动,想跳起来挥动斧头,然后大叫:“凯岩城万岁!”但他很快打消了这疯狂的念头,反而蹲得更低。 他听见马儿受惊的尖叫,以及金属碰撞的声音。契根的剑削开一个人的脸,那人穿了铠甲,但没戴头盔。波隆则像一阵龙卷风般冲入敌阵,左劈右砍,切菜似的掀倒对手。罗德利克爵士则径自朝那个披影子山猫皮披风的大汉攻去,两匹马相互绕圈,两人你来我往。杰克跳上一匹马,连马鞍都没用就飞奔进乱军之中。提利昂看见一支利箭自那披山猫皮披风的人喉头刺出,他张嘴欲喊,却只有鲜血涌出。等他倒地,罗德利克爵士已找到了新对手。 马瑞里安忽然尖叫起来,拿他的木头竖琴遮住头,只见一匹马自他们躲藏的岩石上方跳过。提利昂见状赶忙起身,来人调转马头,举起一柄带刺的大锤,回来收拾他们。提利昂双手握斧挥出,正砍中冲刺的马的喉咙,铮地发出结实的一声。马儿惨叫倒地,提利昂的武器险些脱手。他好不容易及时拔出斧头,踉跄地闪开。马瑞里安可没这么好运,对方连人带马朝他摔去,一团砸在他身上。趁着这匪徒的腿还被马压住,提利昂溜过去补上一斧,恰好砍在肩胛骨上方的脖子处。 正当他奋力拔出斧头,他听见埋在尸体下面的马瑞里安发出的呻吟。“谁来救救我,”歌手喘着气说,“天上诸神可怜我,我要流血而死了。” “我相信那是马的血。”提利昂道。吟游诗人的手从死马底下伸出来,在泥地里乱抠,活像只五条脚的蜘蛛。提利昂伸出脚跟狠踩在狂抓的手指上,听到一声令人满意的喀啦响。“闭上眼睛,假装你已经死了吧。”他如此建议歌手,然后抽出斧头,转身走开。 在那之后,战场的情形乱成一团。这个清晨充满了呐喊和尖叫,空气中弥漫着血腥,世界一片混沌。利箭咻咻飞过他耳际,在石头上弹开。他看到波隆被打下马,两手各持一剑继续作战。提利昂在战场边缘游走,穿梭于岩石间,偶尔从躲藏的阴影里跳出来砍路过马匹的腿。他找到一个负伤的原住民,了结了他,并把他的半罩头盔拿来穿戴。头盔太紧,但只要能提供保护,提利昂就很高兴。杰克正和面前的敌人缠斗,却被人从后面捅了一刀。不一会儿提利昂又绊在了库雷凯特的尸体上,那张猪脸被钉头锤打得稀烂,但提利昂认得他手中的短刀,他把它从死人的指间拔出。他正要插进腰带时,听到了女人的尖叫。 凯特琳·史塔克被三个人围在山壁边,其中一个骑马,另外两个则是徒步。她受伤的手姿势怪异地握着一把匕首,但她已经退到山壁边缘,被三面团团包围。这婊子就给他们吧,提利昂心想,爱怎么搞随他们去,但不知怎么,他却采取了行动。他在对方发觉之前砍中一个人的膝盖后方,沉重的斧刃劈开血肉和骨头,好像劈的不过是腐朽的烂木。会流血的木头,提利昂心不在焉地想,接着第二个人朝他攻来。提利昂弯身躲开他的剑,挥出斧头,那人连忙后退……结果凯特琳·史塔克刚好走到他背后,割了他喉咙。骑马那人似乎想起别处有更重要的战斗,突然就快速跑开了。 提利昂环顾四周,敌人不是被杀便是逃走,总之战斗在他没注意到的时候已经结束。遍地都是濒死的马和负伤的人,发出惨叫和呻吟。最令他惊讶的是自己竟安然无恙。他松开手指,斧头锵一声落在地上,忽然发现自己满手是血。他相信他们起码打了半天之久,但太阳却纹丝未动。 “第一次上战场?”过了一会儿,波隆站在杰克的尸体上一边弯身脱靴子,一边问。那是双好靴子,厚实的皮革,上过油,柔软异常,正配泰温公爵手下的身份,比起波隆穿的要好太多了。 提利昂点点头。“我老爸应该会骄傲。”他说。他的脚抽筋得厉害,几乎无法站立。奇怪,刚才打斗时却一点不觉得疼。 “你需要找个女人,”波隆眨着黑眼睛,顺手将靴子扔进自己的马鞍袋。“相信我,流过血之后,找个女人最来劲。” 听见这话,契根停下对土匪尸体的搜刮,哼了一声,舔舔舌头。 提利昂瞄了一眼正帮罗德利克爵士包扎的史塔克夫人。“她说好我就上。”他说。两个流浪武士听了哈哈大笑,提利昂一边跟着乐一边想:这是个好的开始。 随后他跪在溪边,用冰冷刺骨的溪水洗去脸上的血迹。他瘸着腿走回去时,又看了看地上的死人。战死的原住民都是些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家伙,他们的坐骑也是又瘦又小,根根肋骨清楚可见。波隆和契根挑剩下的武器都不怎么起眼,大锤、棍棒,还有一把镰刀……他想起那个穿了影子山猫皮披风、拿双手巨剑和罗德利克爵士对打的大汉,但当他看到那人四肢伸展躺在石地上的尸首时,他看起来一点也不高大。他的披风没了踪影,提利昂发现他的剑锋早就布满缺口,廉价钢铁锈得厉害。难怪原住民倒下九个。 他们这边只死了三人:两个布雷肯伯爵的手下——库雷凯特和摩霍尔,还有他自己的护卫杰克,他奋不顾身地冲锋充分显示了他的愚勇。到死都还是傻子一个,提利昂心想。 “史塔克夫人,我请求您立刻动身,加紧赶路。”维里·渥德爵士道,他透过头盔上那道细缝,小心翼翼地扫视着附近山脊。“我们虽然暂时赶跑了他们,但他们不会走远。” “维里爵士,我们应该先安葬死者。”她说,“他们英勇殉难,我不能把他们留在这里给乌鸦和山猫糟蹋。” “这里土地多石,没法挖的。”维里爵士道。 “那我们就搬石头堆石冢。” “要怎么搬随你便,”波隆告诉她,“但我和契根可不干。比起在死人身上堆石头,我还有更要紧的事情……比如呼吸。”他环视其余的生还者。“你们要是还想活过今晚,就跟我们走。” “夫人,恐怕他说的没错。”罗德利克爵士虚弱地说。老骑士在打斗中负了伤,左臂被深深割了一道,脖子也被掷出的标枪擦伤,如今老态尽露。“若是在此逗留,他们一定会再次攻击,到时候我们可能就顶不住了。” 提利昂看出凯特琳脸上的愤怒,但她别无选择。“那就祈祷天上诸神原谅我们罢。我们这就动身。” 现在马倒是不缺。提利昂把他的马鞍移到杰克的花斑公马背上,因为它看起来还算强壮,再撑个三四天应该没问题。他正准备上马,只见拉利斯往前一站道:“侏儒,把你的匕首交给我。” “让他留着吧。”凯特琳·史塔克从马上往下俯看,“斧头也还给他,若是再遇攻击,可能还用得着。” “夫人,谢谢您。”提利昂说着爬上马。 “省省吧,”她唐突地说,“我跟以前一样不信任你。”他还来不及回嘴,她便拍马离开。 提利昂整了整偷来的头盔,然后从波隆手中接过斧头。他想起这趟旅程刚开始时,自己两手被绑,戴着头罩,如今堪称大有进展。史塔克夫人不信任他没关系,只要他能留住斧头,他就有信心在这场游戏里胜过对手。 维里·渥德领队,波隆负责殿后,史塔克夫人安全地骑在队伍中间,罗德利克爵士则如影随形跟在她身旁。途中,马瑞里安带着怨恨的眼光,不断回头看他,他的几根肋骨,木头竖琴,还有用来弹奏的四根指头通通断了,但他还不算倒霉到极点:他弄来一件漂亮的影子山猫皮披风,厚实的黑毛皮,点缀着白线。他沉默地缩在斗篷里,难得地闭上了嘴巴。 行不到半里,他们便听见背后影子山猫低沉的吼叫,稍后又传来它们争食尸体的咆哮。马瑞里安的脸色愈加苍白,提利昂骑马跑到他旁边。“‘黑鸟’,”他道,“恰好跟‘胆子小’押韵。”说完他一踢马肚,丢下吟游诗人,跑到罗德利克爵士和凯特琳·史塔克身边。 她抿紧嘴唇看着他。 “刚才我话说到一半,就被人无礼地打断了。”提利昂开口道,“小指头编的故事里有个很严重的疏漏。史塔克夫人,无论你信不信,我可以向你保证——我跟别人赌的时候,只把注下在自家人身上。” 33.第33章 艾莉亚 独耳的黑公猫拱起背朝她嘶叫。 艾莉亚沿着小路走,用赤裸的脚跟保持平衡,倾听心脏疾跳,深呼吸缓吐气。静如影,她告诉自己,轻如羽。公猫看着她渐渐逼近,眼里充满警戒。 抓猫难。她手上到处都是未愈的抓痕,两脚膝盖则因跌倒擦伤,结满了疤。刚开始,连厨师养的那只厨房胖猫都能躲过她,但西利欧叫她日夜不停地练习。当她满手是血找上他时,他只说:“怎么这么慢?小妹妹,动作要快。等你遇到敌人,就不只是抓伤而已了。”他为她在伤口涂上密尔火,烫极了,她咬紧嘴唇才没大声尖叫。然后他又叫她继续去抓猫。 红堡到处都是猫:有在太阳下打盹的慵懒老猫、有冷眼摆尾的捕鼠猫、有爪子利如尖针的灵巧小猫,还有宫廷仕女养的猫,一身的毛梳理得柔顺乖巧听话,以及浑身脏兮兮、专门在垃圾堆里出没的黑猫。艾莉亚一只一只追踪到底,然后拎起来,得意万分地带回去给西利欧·佛瑞尔……如今就只差这只独耳的黑色小恶魔啦。“那家伙才是城堡里真正的王,”有位穿金披风的都城守卫告诉她,“不但老不死,还坏得跟什么似的。有次国王宴请他老丈人,结果那黑心肝的混球跳上桌,从泰温大人的手里大摇大摆地叼走一只烤鹌鹑。劳勃笑得快爆炸。小乖乖,你离那坏蛋远点。” 为了抓它,她跑遍半个城堡:绕了首相塔两圈,穿越内城中庭,钻进马厩,走下层层环绕的螺旋梯,经过小厨房、养猪场和都城守卫队的营房,顺着临河城墙的根基,再上楼梯,在叛徒走道上来来回回,然后又下楼,出一道门,绕过一口井,进出前方形形色色的建筑,到最后艾莉亚根本不知自己所在何处。 这下她总算逮着它了。左右两边都是高墙,前方则是大片没开窗的石壁。静如影,她滑步向前,在心中重复,轻如羽。 当她离它只剩三步之遥时,公猫倏地冲了出来。先往左,再往右,艾莉亚便先挡右,再挡左,切断了它逃生的路。它又发出嘶叫,试图从她两脚之间溜走。迅如蛇,她心想。她伸手抓住它,把它抱在胸前,乐得放声大笑,四处转圈,任由它的利爪撕扯她的皮上衣。她用更快的速度在它两眼之间轻吻一下,并在它伸出爪子抓她脸的前一刻缩回。公猫嘶吼着朝她吐口水。 “他在跟那只猫做什么?” 艾莉亚吓了一跳,松开猫,旋身面对声音的来源。公猫转瞬间便一溜烟逃走。小巷的另一端站着一个满头金鬈发、穿着蓝锦缎衣服、漂亮得像个洋娃娃似的女孩。她身边有个胖嘟嘟的金发小男孩,外衣胸前用珍珠绣了一只昂首腾跃的公鹿,腰际佩了把微型剑。是弥赛菈公主和托曼王子,艾莉亚心想。他们身边跟了一个块头大得像犁马的修女,她背后还有两个兰尼斯特家的贴身护卫,都是牛高马大的汉子。 “小弟弟,你在跟那只猫做什么啊?”弥赛菈口气严厉地再度发问,然后对弟弟说,“你瞧,他还真是个脏兮兮的小弟弟,对不对?” “对,衣服破烂,又脏又臭的小弟弟。”托曼同意。 他们没认出我,艾莉亚这才明白,他们甚至不知道我是女孩。这也难怪,她光着脚丫,全身肮脏,在城堡里跑过一圈以后,头发乱成一团,身上的皮背心布满了猫的爪痕,粗布缝制的棕色裤子膝盖以下都被割掉,露出伤疤遍布的双脚——抓猫总不能穿裙子或丝衣吧。她连忙低头,单膝跪下。他们要是认不出她来,就太好了。若是被认出来,她会吃不了兜着走的。因为这不但会丢光茉丹修女的脸,连珊莎也将觉得可耻,从此再不跟她说话。 肥胖的老修女往前挪了挪。“小弟弟,你怎么跑到这里来的?你不该在城堡里到处乱跑喔。” “没办法,这种人赶也赶不完,”一个红袍卫士道,“跟赶老鼠一样的道理。” “小弟弟,你是谁家的孩子?”修女质问,“告诉我。你怎么了?你是哑巴吗?” 艾莉亚的话音卡在喉咙里。如果她出声回答,托曼和弥赛菈一定会认出她来。 “高德温,把他带过来。”修女说。长得较高的那名卫士朝小巷的这边走来。 恐慌如巨人的手攫住她的喉咙,艾莉亚知道自己命悬于此,不发出半点声音。止如水,她在心里默念。 就在高德温伸手的前一刻,艾莉亚采取了行动。迅如蛇。她重心左移,他的手指擦臂而过。她绕过他。柔如丝。待他转身,她已朝巷口飞奔而去。疾如鹿。修女朝她尖叫,艾莉亚从她两条粗得像白色大理石柱的腿中间钻过去,站起身,迎面撞上托曼王子,他“哎哟”一声重重坐倒。她从他身上跳过,闪开第二个侍卫,然后她便摆脱他们,全速逃走。 她听见叫喊,紧接着是砰砰砰的脚步迅速朝她逼近。她身子一蹲,着地滚开。红衣卫士踉跄着冲过她身边,差点跌倒。艾莉亚一跃起身,看到头上有扇又高又窄的窗子,比城墙上的射箭孔大不了多少,便向上一跳,攀住窗台,往上拉升,闭着气往里挤。滑如鳗。待她跳下窗口,正落在一名吃惊的洗衣妇面前,她立刻翻身,拍拍尘土,继续逃跑。她穿门而出,奔过长厅,跑下楼梯,穿越一座隐蔽的庭院,绕过转角,翻过墙,挤进一扇低矮窄窗后,来到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地窖。身后追赶的声音渐渐变小。 艾莉亚几乎喘不过气,完全迷失了方向。现在就算他们认出她,她也认栽了,但她觉得他们应该做不到,因为她动作太快了。疾如鹿。 她摸黑靠着一堵潮湿的石墙蹲下,静听追兵的响动,却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和远处的滴水声。静如影,她告诉自己。她纳闷自己究竟置身何处。初来君临时,她常做噩梦,梦见自己迷失在城堡里。父亲说红堡比临冬城要小,但在梦中它却硕大无比,活像一座无边无际的石造迷宫,而墙壁仿佛会在她身后变换形体。她发现自己常漫游在阴森的厅堂里,经过褪色的壁毡,走下无尽的螺旋楼梯,在庭院间和吊桥上穿梭,尖声叫喊却无人回应。有些房间里,红墙似乎在滴血,而她一扇窗户也找不到。有的时候,她能听见父亲的声音,但总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而不论她如何努力地朝声音来源飞奔,那声音却依旧越来越微弱,直至完全消失。黑暗之中,只剩艾莉亚独自一人。 她发觉这里也很暗,于是缩起裸露的膝盖,紧紧抱在胸前,发起抖来。她决定在这里默默数到一万,等那时候就可以安全地爬出去,找路回家了。 当她数到八十七的时候,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房间也似乎逐渐亮起来,身边的事物缓缓现形。昏暗之中,无数巨大而空洞的眼睛饥渴地瞪着她。她隐约看到长牙的锯齿阴影。她顿时忘了数到哪里,只敢闭上眼睛,咬住嘴唇,驱赶恐惧。等她睁眼再看,怪兽就会不见。怪兽会不存在。她假装西利欧也在黑暗中,陪在她身边,对她悄声说话。止如水,她告诉自己,壮如熊,猛如狼,然后睁开眼睛。 怪兽还在,恐惧却消失了。 艾莉亚小心翼翼地站起来。四周都是头骨,她好奇地摸摸其中一个,不知到底是不是真的。她的指尖拂过一个宽大的下巴,摸起来挺像真的。骨头的感觉很平滑,既冷且硬。她的手指摸到一颗牙齿,又黑又尖,活像是由黑暗所造的匕首,她不禁打了个寒颤。 “它死了。”她朗声道,“只是颗骷髅头,伤不了我的。”但不知怎的,那怪兽似乎知道她在这儿。她感觉得到它空洞的眼睛穿过阴暗看着她,在这个光线微弱、宽敞高大的房间里,有种不喜欢她的东西存在。她避开那个头颅,向后退开,却又碰到一个更大的骷髅。一时间她几乎可以感觉它的牙齿陷进她的肩膀,仿佛想一口咬下她的血肉。艾莉亚旋身,一颗尖牙果然已经咬住她的外衣,皮革被钩住,撕裂了一大块,她没命似的快跑。眼前又有一个头颅出现,这是最大的怪兽。艾莉亚不敢慢步,她跳过一排高得像剑、山脊似的黑牙齿,冲进一个又一个饥饿的血盆大口,然后撞上了门。 她摸黑找到木门上厚重的铁环,使劲一拉,门抗拒了一会儿,方才缓缓向内打开,可是发出来的嘎吱声却大得吓人,艾莉亚心想这下全城的人都会听见了。她拉开恰好能让自己钻进去的缝隙,溜进门后的长厅。 如果刚刚那个充满怪兽的房间算得上黑暗,那这个大厅就是七层地狱里最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洞。止如水,艾莉亚告诉自己,她给了眼睛足够的调适时间,但除了刚才进来的门有模糊的灰色轮廓,其余依旧什么也看不到。她伸出手指在面前摇晃,感觉到空气的移动,却没有东西。她成了瞎子。水舞者要用所有的感官去洞察周围,她提醒自己。于是她闭上眼,稳住呼吸数了一二三,静静吸口气,然后伸出双手,开始摸索。 左手边,她的指头拂过未完工的粗石表面。她便沿着墙走,手在石面游移,踏着小碎步慢慢穿越黑暗。每个房间总有出路,有进必有出嘛。而且,恐惧比利剑更伤人。艾莉亚不能害怕。她仿佛走了好长一段,墙壁突然到了尽头,一团冷气吹过她的脸颊。松开的头发轻轻拍打着她的皮肤。 她听见有声音从下方很远的地方传来。靴子的磨地声,遥远的交谈声。摇曳的火光朦胧地扫过墙壁,她这才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口大黑井边,井足足有二十尺宽,开口直向地心。弯曲的墙上嵌了大石头作为楼梯,向下回旋,漆黑得就像老奶妈以前常跟他们说的,通往地狱的阶梯。有东西正从黑暗中爬出来,从地心深处爬出来…… 艾莉亚趴在井边偷偷往下看,一股冰冷的黑气迎面袭来。下方极远处,她看到一根火把的亮光,微小有如烛火。她分辨出是两个人,他们的影子交错投射在墙上,高大有如巨人。她听见他们的声音,回荡着传向井边。 “……找到了一个私生子,”一个人说,“其他的也迟早会查出来。要么一两天,最迟不过两星期……” “等他查出真相,他会怎么做?”第二个声音是自由贸易城邦的滑溜口音。 “只有天上诸神知道,”第一个声音说。艾莉亚看到火把冒出一缕灰烟,一边冉冉上升,一边像蛇似的翻腾缠绕。“那群蠢蛋想杀他儿子,更糟糕的是,他们将把事情全都搞砸。他可不是这么好打发的人。我警告你,不管我们喜不喜欢,狼和狮很快就会打成一团。” “太快,太快了,”带着口音的声音抱怨,“现在开战有什么用?我们还没准备好。想办法拖一拖。” “倒不如叫我暂停时间。你以为我是巫师?” 另一人呵呵笑道:“我以为你的能耐绝对不输巫师。”火焰舐着冷空气,高大的影子几乎就要投射到她身上。几秒之后,持火把的人顺着楼梯进入她的视线范围,他的同伴跟在他身边。艾莉亚从井边爬开,趴下来,贴紧墙壁。眼看两人踏上楼梯顶端,她屏住了呼吸。 “你要我怎么办?”拿火把的人问。他是个身材粗壮的人,披着皮制的半身斗篷。虽然穿了厚重靴子,他的脚却仿佛无声地滑过路面。在他的钢头盔下,是张带伤疤的圆脸,还有撮短须。他穿着硬皮衣,外罩盔甲,腰间则系了一把匕首和一柄短剑。艾莉亚觉得他有种古怪的熟悉感。 “既然死了一个首相,为什么不能死第二个?”说话带着口音,长着一撮黄色八字胡的人回答。“我的好友啊,你从前不就跳过这种舞?”艾莉亚以前没见过他,这点她很确定。他虽然臃肿不堪,却步履轻盈,重心放在脚跟,走起路来像个水舞者该有的样子。他的戒指在火光下熠熠发光,有红金、白银、镶了红宝石、蓝宝石,其中更有黄纹的老虎眼。每根指头都戴有戒指,有些还戴了两枚。 “从前不比现在,如今的首相也不一样。”脸上有疤的人边说边和同伴一起走进房间。不动如石,艾莉亚告诉自己,静如影。炫目于自己带来的火光,他们没看到她平平地贴紧石头,离他们仅数尺之遥。 “或许吧,”八字胡男子回答,刚爬了这大段路,这时他停下来喘口气。“但无论如何,我们需要更多时间。公主已有了身孕,在儿子诞生之前,卡奥是不会出兵的。你也清楚这些野蛮人,知道他们什么德行。” 拿火把的人推了推什么东西,艾莉亚听见一阵低沉的轰隆声。接着,一片巨大的石板从井口缓缓滑出,在火光照耀下成了艳红,它在室内发出隆隆巨响,差点害她叫出声来。等到声音平复,刚才井口所在的位置,只有一片平滑坚硬、毫无裂缝的石头。 “若他不赶紧出兵,恐怕就来不及了。”戴着钢盔的粗胖男子说,“这已经不再是一场两人对弈的游戏了——如果以前可以称得上是的话。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莱莎·艾林已逃离我的掌握范围,根据回报,他们正在囤积兵力。百花骑士写信回高庭,力劝他公爵老爸送他妹妹入宫。她是个十四岁的黄花闺女,既漂亮又听话,蓝礼大人和洛拉斯爵士打算让劳勃上她,然后娶她,另立新后。至于小指头……天上诸神才知道小指头在玩什么把戏。但尤其让我坐立难安的却是史塔克大人。他找到了那个私生子,也拿到了那本书,迟早会猜出端倪。现在的情况倒该感谢小指头搅局,他太太绑架了提利昂·兰尼斯特,他必将无暇多顾。然而泰温公爵绝咽不下这口气,詹姆又对小恶魔怀有古怪的感情。若是兰尼斯特对北方用兵,那么徒利家也将被牵扯进来。你叫我拖一拖,我却要叫你加快行动啊。就算最厉害的杂耍戏子也没法永远把一百颗球抛在空中呐。” “老朋友,你可不只是杂耍戏子,你是个真正的魔术师。我不过请你多变一会儿戏法罢了。”他们朝艾莉亚来时的方向走去,穿过充满怪兽的房间。 “只要我能做的,我都会去做。”拿火把的人轻声说,“但我需要经费,还要五十只鸟儿。” 她等他们走远后才偷偷跟在后面。静如影。 “要那么多?”前方光线渐暗,声音也愈见微弱。“你要的这种可不好找……既要年轻,又要识字……如果年纪稍大一点……不那么容易送命……” “不,年轻的比较安全……对他们好一点……” “……如果他们保住口舌……” “……冒风险……” 声音淡去后许久,艾莉亚依然能看见火把的光亮,如一颗冒烟的星星,吸引她跟随。有两次,它几乎失去了踪影,但她一径向前,两次都发现自己走到险陡窄梯的顶端,火把的光芒则在遥远的下方。她急忙追赶,不断向下。中途她曾踢到石头,失足撞上墙壁,手指所触却是粗糙的泥土,由木材所支撑,并非先前的石造甬道。 她一定爬了好几里。到最后,他们俩都不见了,而这里除了往上,无处可去。她重新摸索,找到墙壁,在完全迷失方向的情况下,盲目地往前走,一边假装黑暗中娜梅莉亚正跟在自己身边。走到尽头,她发现自己身陷及膝深、散发出恶臭的水里,她一边希望自己能像西利欧一样在水面轻舞,一边心想不知何时才能重见天日。等艾莉亚走入夜空之下时,天已经全黑。 她发现自己正站在下水道与河流相连的出水口。一身臭得要命,她干脆当场脱光,把脏衣服丢在河岸,潜入深深的黑水里,游啊游,直到她觉得舒适干净,这才颤抖着爬上岸。艾莉亚洗衣服时,有几个人骑马经过河滨道路,但就算他们看到了干巴巴的小女孩赤裸着身子,就着月光搓洗破烂不堪的衣服,也没特别在意。 她离城堡有好几里之遥,但不管身在君临的何地,只需一抬头便可看见那高高端坐于伊耿丘陵上的红堡,所以她不怕迷路。等她抵达城门,身上的衣服已干得差不多。铁闸早已降下,大门也上了闩,她不得不转向边门。当她吩咐他们让她进去时,守门的金袍卫士冷笑一声。“快滚罢,”其中一人说,“厨房的剩菜已经没了,天黑后不准乞讨。” “我不是乞丐,”她说,“我住这里。” “我说快滚。还是要赏你两个耳刮子才听得懂?” “我要找我父亲。” 两个守卫交换了眼神。“我还要搞王后咧。”年轻的那个说。 比较老的那个皱眉道:“小子,你老爸是谁?抓老鼠的么?” “他是御前首相。”艾莉亚告诉他们。 两人哈哈大笑,紧接着老的那个一拳挥来,随随便便,像人欺负狗一样。艾莉亚早在他动手前便看清了,她往后轻轻退开,毫发未损。“我不是小子,”她朝他们吐口水,“我是临冬城的艾莉亚·史塔克,你要是敢碰我,我老爸会把你们两个的头砍下来挂在枪上。如果你们不相信我,就去首相塔找乔里·凯索和维扬·普尔问问。”她把小手背在身后。“你们是开门,还是要赏两个耳刮子才听得懂?” 哈尔温和胖汤姆把她送回去时,父亲正独自一人坐在书房,肘边一盏油灯发出柔亮的光。他弯身读着艾莉亚生平所见最大的一本书,这本厚重的书有着破烂的泛黄书页,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封皮则是褪色的皮革。他一脸严肃地向手下道谢,并把他们送走。 “你知不知道我派出一半的卫士去找你?”等他们独处后,艾德·史塔克道,“茉丹修女慌得不知如何是好,现在还在圣堂里祈祷你平安归来。艾莉亚,你明明知道没有我的许可,不可以跑到城堡外面去。” “我没有跑到城外去,”她冲口而出,“呃,我不是故意的。我本来是在地城里,后来又变成了隧道,那里好黑,我没有火把也没有蜡烛,所以只好一直走下去。我不敢从原路返回的,那样会碰到怪兽。爸爸,他们说要杀你!不是怪兽,是两个人。他们没看到我,因为我不动如石又静如影,但我听到他们说的话,他们说你找到了私生子拿到了书,还说既然一个首相可以死,为什么第二个不能死?你看的就是那本书吗?我敢打赌琼恩就是他们说的那个私生子啦。” “琼恩?艾莉亚,你在说些什么?这些话又是谁说的?” “他们说的,”她告诉他,“一个是长着黄色开岔胡、手上戴满戒指的胖子,另一个人穿了铠甲戴着钢盔,胖的那个说要拖时间,可另外一个说自己没办法一直变戏法,还说狼和狮很快就会自相残杀,还说事情都搞砸了。”她试着回忆其他的部分。但她并不完全了解自己所听到的东西,现在又都在脑子里混成一团了。“胖的那个说公主怀了孩子,有钢盔的那个说的,他拿了火把,他说他们行动要快。我猜他是个巫师。” “巫师,”奈德皮笑肉不笑地说,“那他有没有长长的白胡子和镶满星星的尖帽子呢?” “没有!不像老奶妈的故事里那样。他看起来不像巫师,可胖的那个说他是。” “艾莉亚,我警告你,如果你这是在编故事……” “我没有,我跟你说了嘛,就是在地城那里,在秘密墙旁边。我本来在抓猫,结果……”她皱起脸,如果她说出撞倒托曼王子的事,他不气死才怪,到时候可就较真了。“……呃,反正我跑到一扇窗子边,我就是在那里发现怪兽的。” “先是巫师,现在又是怪兽,”父亲说,“看来这场冒险还真精彩。你听到这些人说什么,你说他们会变戏法和演戏?” “是啊,”艾莉亚承认,“可是——” “艾莉亚,他们是戏班里的人,”父亲告诉她,“这会儿君临大概有十来个戏班,想借着比武大会的人潮赚点钱呢。我不清楚这两个人在城里做什么,但说不定是国王请他们来表演的。” “不是啦,”她固执地摇头,“他们不是——” “更何况你一开始就不该跟踪别人、偷听他们说话,我也不喜欢自己女儿爬怪窗子抓流浪猫。亲爱的,看看你这样子,满手都是抓伤。不能再这样下去。告诉西利欧·佛瑞尔,我要跟他谈——” 一阵短促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的话。“艾德大人,很抱歉打搅。”戴斯蒙叫道,把门打开一条小缝。“外面有个黑衣弟兄求见,说有要紧事相告。我想跟您通报一声。” “我家的门永远为守夜人而开。”父亲说。 戴斯蒙请那人进来。他驼着背,长相奇丑,一把未经修整的杂乱胡子,衣服也像是很久没洗了,但父亲依旧很愉快地问候他,并询问他的姓名。 “老爷,我叫尤伦。这么晚来打扰,真对不住。”他向艾莉亚鞠躬。“这一定是您的公子,长得跟您真像。” “我是女孩。”艾莉亚气急败坏地说。假如这老头是从长城来的,那他一定会经过临冬城。“你认识我哥哥和弟弟吗?”她兴奋地问,“罗柏和布兰在临冬城,琼恩在长城。琼恩·雪诺,他也是守夜人,你一定认识的,他有只冰原狼,白色的毛,红色的眼睛。琼恩当上游骑兵了吗?”穿臭衣服的老人一直用古怪的眼神看着她,但艾莉亚停不下来。“如果我写封信,你回长城去的时候,可不可以帮我带给琼恩?”她好希望琼恩此刻就在这里,他一定会相信她的,不管是地城、长八字胡的胖子,还是戴钢盔的巫师。 “小女时常忘记应有的礼数,”艾德·史塔克道。他挂着一抹淡淡的微笑,舒缓了他的口气。“尤伦,还请你见谅。是我弟弟班扬派你来的么?” “大人,派我来的不是别人,是老莫尔蒙。我是来寻找把守长城的人手,等下次劳勃上朝,我就要去卑躬屈膝,跟他说明我们的需要,看看国王和他的首相在他们的地牢里有没有想处理掉的人渣。不过我赶来这儿跟他也有关系。他是黑衫军的一员,我和您一样把他当成兄弟。我正是为了他才飞速赶来,拼了老命,差点把我的马都给累死了,好在也把其他人甩在后面。” “其他人?” 尤伦吐了口口水。“还不就是流浪武士、自由骑手这路货色。整间旅店都是这号人,我看他们是嗅到了好味道。血和黄金的味道,这类人到死都追逐不放。他们没有都往君临来,有些朝凯岩城冲去,而凯岩城比较近,可以想见,如今泰温大人肯定得到了消息。” 父亲皱眉。“什么消息?” 尤伦看了艾莉亚一眼。“大人,请您原谅,这事咱们最好私下谈。” “好吧,戴斯蒙,带我女儿回房。”他吻了她的额头。“我们明天再把话说完。” 艾莉亚脚像生了根似的赖在原地。“琼恩没事吧?”她问尤伦,“班扬叔叔呢?” “唉,史塔克他怎么样我说不准,不过我从长城出发时,雪诺那小子倒是活得挺自在。我要说的不是他们的事。” 戴斯蒙拉起她的手。“小姐,我们走罢,您也听见您父亲的吩咐了。” 艾莉亚别无选择,只好跟他走,心里好希望他变成胖汤姆。如果是汤姆,她或许就可以找借口在门口多逗留一会儿,然后偷听尤伦要说什么,可戴斯蒙脑筋太直,骗不过的。“我爸爸有多少守卫?”他们走下楼梯,去她卧房时,她问他。 “在君临这儿吗?有五十个。” “你不会让别人有机会杀他,对不对?”她问。 戴斯蒙笑道:“小姐您别担心,艾德大人他日夜都有人守着,谁也动不了他的。” “可兰尼斯特家的人不止五十个。”艾莉亚指出。 “多是多,可咱北方人一个人抵得上南方人十个,所以你就安心地睡吧。” “如果他们叫巫师来杀他呢?” “唉,这个嘛,”戴斯蒙边说边抽出长剑。“只要砍掉脑袋,巫师一样会没命。” 34.第34章 艾德 “劳勃,求求你,”奈德恳求,“请你仔细想清楚,你这是谋害幼儿啊!” “那贱货怀孕了!”国王重重一拳捶在议事桌上,声响如雷。“奈德,这事我早警告过你,记得吗?还在荒冢地的时候我就说过,可你不肯听。那好,现在你给我听清楚:我要他们死,母子两个一起死,外加那个笨蛋韦赛里斯。这样说够明白了吧?我要他们死。” 其余重臣正竭尽所能假装不在现场。他们这么做,无疑比他聪明得多。艾德·史塔克极少感到如此孤独。“假如你真这样做,你将遗臭万年。” “要怪就尽量怪到我头上来吧,只要事情能办成。我还没盲目到斧头的影子都在脖子上晃了自己还看不到的地步。” “根本没有什么斧头,”奈德告诉他的国王,“只有二十年前的陈年旧事,你这是在捕风捉影……而且究竟有没有影子还未可知。” “还未可知?”瓦里斯轻声问,一边扭着他那双撒满香粉的手。“大人,您错怪我了。难道我会编造假消息来欺骗国王陛下和诸位大人吗?” 奈德冷冷地看着太监。“大人,您的消息来源于千里之外的叛徒。或许莫尔蒙弄错了,或许他在撒谎。” “乔拉爵士想必不敢骗我,”瓦里斯露出狡猾的笑容,“请放心吧,大人,公主怀孕的事不会错的。” “这可是你说的。若你弄错了,我们无须害怕;若那女孩流产,我们无须害怕;若她生的是女儿,并非儿子,我们无须害怕;若那孩子还未长大就死于襁褓,我们也无须害怕。” “但万一真是个儿子呢?”劳勃坚持,“万一他活下来了呢?” “狭海依旧隔在中间。等多斯拉克人教会他们的马在水上走路的那一天,我才会害怕。” 国王灌了口葡萄酒,然后从议事桌的那边狠狠地瞪着这一头的奈德。“你的意思就是让我什么也别做,干等恶龙的孽种带着兵马登岸了再说,是吗?” “您说的这个‘恶龙的孽种’,如今还在娘胎里,”奈德道,“即便是伊耿,也是等断奶之后才南征北讨的。” “诸神在上!史塔克,你老是这副牛脾气!”国王环顾议事桌。“怎么,都哑巴啦?谁来跟这冻糊涂了的傻瓜讲讲道理?” 瓦里斯朝国王腻腻一笑,然后伸出软绵绵的手放在奈德的袖子上。“奈德大人,凭良心说,我真的能体会您的顾虑。将这消息带给诸位,我自己也不好受。我们讨论的是件可怕的事,是件卑鄙的事,可我们这些冒昧为政的人,凡事必须以全国百姓福祉为优先考量,而不论自身感受如何。” 蓝礼公爵耸肩:“对我来说,这事很简单。韦赛里斯和他妹妹早就该杀,只怪王兄陛下从前错信了琼恩·艾林的话。” “蓝礼大人,慈悲为怀绝不是错误。”奈德答道,“当年在三叉戟河上,眼下在座的巴利斯坦爵士独自一人砍倒十几个优秀的勇士,其中有的是劳勃的朋友,有的是我的。当他被押到我们面前时,已经浑身是伤,濒临死亡,卢斯·波顿力主割了他喉咙,但你哥哥却说:‘我不会因为一个人忠心耿耿、英勇作战而杀他。’随后他派出自己的学士为巴利斯坦疗伤。”他冰冷却意味深长地看了国王一眼。“如果今天在场的是那个人就好了。” 劳勃还知道红脸。“那不一样,”他抱怨,“巴利斯坦爵士是御林铁卫的骑士。” “而丹妮莉丝只是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奈德知道这样步步进逼很不理智,然而他无法保持缄默。“劳勃,我问你,当初我们兴兵对抗伊里斯·坦格利安,不就是为了要阻止他继续谋害孩童吗?” “我们是要杀光坦格利安家的人!”国王咆哮。 “陛下,记得从前连雷加也吓不倒你,”奈德努力克制口气中的轻蔑,却失败了。“难道经过这么些年,您的胆子却变得如此之小,连个还未出生的孩子的阴影都能让您颤抖了么?” 劳勃脸色发紫。“奈德,不要再说了。”他指着他发出警告,“一个字都不许再说。莫非你忘了谁才是国王?” “启禀陛下,我没忘。”奈德回答,“敢情您也没忘吧?” “够了!”国王大吼,“我懒得再费口舌。我要是不杀她,必遭天谴。你们意见如何?” “该杀。”蓝礼公爵表示。 “我们别无选择,”瓦里斯喃喃道,“可惜啊,可惜……”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从桌上扬起那双淡蓝色的眼睛,“陛下,在战场上与敌人交锋是件光荣的事,但人还没出生就动手却不光彩。请您原谅,我必须站在艾德大人这边。” 派席尔大学士花了好几分钟清喉咙。“我的组织旨在为全国谋福利,而非只为统治者。我曾经忠心耿耿地辅佐伊里斯国王,一如我现在辅佐劳勃国王,所以我对他这个女儿没有恶感。但是我请问您——倘若战事再起,会有多少士兵丧命荒野?多少村庄付之一炬?多少孩子被从母亲怀里硬生生抓走,死于枪下?”他捻捻大把白胡须,一副悲天悯人、疲累不堪的模样。“倘若死了丹妮莉丝一个,能够拯救万千生灵,那会不会是比较明智,甚或比较仁慈的做法呢?” “比较仁慈,”瓦里斯道,“噢,国师大人,说得真好,实在是再正确不过了。的确如此啊,若是天上诸神一个疏忽,给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一个儿子,王国就难免血光之灾。” 小指头最后发言。奈德朝他望去时,培提尔伯爵正忍住呵欠。“若你发现跟自己上床的原来是个丑女,最好的做法就是闭上眼睛,赶紧办事。”他高声宣布,“反正等下去她也不会变漂亮,所以还是亲一亲了事啰。” “亲一亲?”巴利斯坦爵士骇然地重复。 “用刀用剑亲哪。”小指头道。 劳勃转身面对他的首相。“你看,奈德,就这样了。对这件事的看法,只有你和赛尔弥持有异议。剩下的问题是,我们派谁去杀她?” “莫尔蒙极度渴望王家特赦。”蓝礼提醒他们。 “一心一意哪,”瓦里斯道,“但他更渴望生命。如今公主已抵达维斯·多斯拉克,在那里拔剑可是会没命的。若有哪个笨蛋敢在圣城对卡丽熙动刀动枪,他会有什么下场,我要是说出来,各位今晚就不用睡了。”他轻抚扑过粉的脸颊。“除此之外,就是下毒……不如就用里斯之泪。没必要让卓戈卡奥知道是否是自然死亡。” 派席尔国师昏昏欲睡的眼睛登时睁得老大,他一脸怀疑地眯眼看着太监。 “毒药是懦夫的武器。”国王抱怨。 奈德受够了。“你雇人去杀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还嫌手段不够光明正大?”他把椅子往后一推,站起来。“劳勃,您亲自动手罢。判人死刑的应该亲自操刀,杀她之前好好注视她的眼睛,看她流泪,聆听她的临终遗言,最起码您应该做到这样。” “诸神在上。”国王咒道。这句话从他嘴里炸出来,仿佛他几乎无法包容怒气。“该死,你真想跟我作对吗?”他伸手拿起肘边的酒壶,却发现是空的,便狠狠将之朝墙上摔去。“我的酒没了,耐性也没了,别再婆婆妈妈,快把事情办妥吧。” “劳勃,我决不当谋杀共犯。您要怎么随便您,但休想叫我在上面盖印。” 起初劳勃似乎没听懂奈德的话,他很少尝到被人抗拒的滋味。等他明白过来之后,慢慢变了脸色。他眯起眼睛,一阵红晕爬上脖子,高过天鹅绒领口。他愤怒地伸手指着奈德道:“史塔克大人,你是御前首相,你要么照我说的去做,不然我就另请高明。” “那我祝他胜任愉快。”奈德说罢解开扣住斗篷、象征他身份地位的雕花银手徽章。他把徽章放在国王面前的桌上,想起那个为自己佩上这枚徽章的人,那个他所深爱的朋友,不禁难过起来。“劳勃,我以为您不是这种人。我以为我们拥立了一个更高贵的国王。” 劳勃脸色发紫。“给我滚!”他嘶声道,气得差点说不出话。“快给我滚出去,你这该死的家伙,我受够你了。你还等什么?滚,快滚回临冬城去。你这辈子最好再也别叫我瞧见你那张脸,否则……否则我发誓一定把你的头砍下来挂在枪上。” 奈德鞠躬,然后一言不发地离开。他感觉得到劳勃的目光看着自己的背。他还没走出议事厅,讨论便继续进行。“听说布拉佛斯有个叫‘无面者’的组织。”派席尔大学士提议。 “你到底知不知道他们的行情?”小指头抱怨,“光半价就够你雇一支寻常佣兵组成的军队,而且行刺对象只是寻常商人。暗杀公主要花多少,我连想都不敢想。” 门在他身后关上,隔绝了声音。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守在议事厅外,穿着御林铁卫的纯白长披风和铠甲。他用眼角飞快又狐疑地瞄了奈德一眼,但没有多问。 天色阴沉而压抑,奈德穿过城堡外庭,回到首相塔。他感觉得出空气中弥漫湿意,仿佛山雨欲来,若真下起雨,他倒会很高兴,或许一场雨,会让他稍稍觉得自己不那么污秽。他进了书房,传维扬·普尔过去。总管立刻赶来。“首相大人,您有何吩咐?” “我已经不是首相了。”奈德告诉他,“我跟国王吵了一架。我们准备回临冬城。” “那我这就去准备,老爷。我们需要两个星期的时间安排旅途。” “只怕我们没有两个星期,连有没有一天我都不敢确定。国王甚至说要把我的头挂在枪上。”奈德皱眉。他并不真正相信国王会伤害他,劳勃绝对不会。他当时在气头上,但等奈德离开他的视线,他的怒意自会冷却,从前每次都这样。 每次都是吗?突然间,他不安地发觉自己想起了雷加·坦格利安。都死了十五年了,劳勃还像当初那么恨他。这念头真叫他心烦意乱……还有别的麻烦事,首当其冲就是昨晚尤伦警告他的凯特琳和那侏儒的纠纷。不消说,这消息很快就会传开,国王现在又气成这样……劳勃或许不在乎提利昂·兰尼斯特的死活,但此事触及他的自尊,更别提王后方面会有什么举动。 “看来我提前动身会比较安全,”他告诉普尔,“我就带女儿和几个侍卫先走,你们其他人等准备好了再跟上。将消息通知乔里,但别让其他人知道,在我和我女儿离开以前,也不要有任何动作。城堡里到处是监视的眼线,我不希望自己的计划泄露出去。” “老爷,依您吩咐。” 他走后,奈德·史塔克踱到窗边,坐下来沉思。是劳勃让他别无选择。其实他倒该感谢他,能回临冬城是件好事,他打一开始便不该离开。儿子们都在那儿等他。回去以后,他说不定可以跟凯特琳再生个儿子,他们都还不老呢。近来他时常梦见雪,以及狼林夜间深沉的静谧。 可另一方面,想到离开却又叫他恼怒。好多事都还未完成。若不加以管束,劳勃和他满朝的懦夫和马屁精会闹得民穷国枯……甚至可能为了还债,把国家都卖给兰尼斯特。至于琼恩·艾林的死亡之谜,则始终困扰着他。噢,他的确找到些线索,足以让他相信琼恩确是遭人谋害,但那不过是林中野兽留下的一鳞半爪。他还未亲眼目睹野兽本身,然而他感觉得到,它就在那里,潜伏、躲藏、狡诈。 他突然想到,或许自己应该走海路回临冬城。奈德不谙水性,正常状况下宁可走国王大道,但他若是乘船,则可在龙石岛停靠,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谈谈。派席尔已经送了只乌鸦飞越狭海,带上奈德的一封信,信中礼貌地请求史坦尼斯公爵回到朝中奉职,却至今没有回音。对方的沉默只加深了他的怀疑。史坦尼斯一定知道琼恩·艾林何以丧命的秘密,这点他很确定。他所冀求的事实真相,很可能就在坦格利安家族的古老岛屿要塞里等着他。 就算你查出真相,又能怎么样呢?有些秘密最好永远埋藏,有些秘密太危险,不能与他人分享,即便是那些你所深爱和相信的人。奈德从腰际的刀鞘里抽出凯特琳带来的那把匕首。小恶魔的刀。那侏儒为何会要置布兰于死地?想必是为了叫他永远闭嘴。这是又一个秘密,还是同一张蛛网上不同的丝线? 这其中劳勃有份吗?他不会这么想,但从前他也不会想到劳勃竟干得出谋害妇孺的事。凯特琳警告过他,你清楚的是过去的他。当时她说,现在的国王对你而言,已经成了陌生人。看来他越快离开君临越好,假如明天刚好有北上的船只,能搭上是再好不过。 于是他再次找来维扬·普尔,吩咐他去港口询问,不能张扬但动作要快。“帮我找条快船,得有经验丰富的船长。”他告诉管家,“我不在乎船舱大小或豪华与否,只要迅速安全就成。我打算即刻动身。” 普尔刚奉命离开,托马德便宣告有访客到来。“大人,贝里席大人想见您。” 奈德很想把他赶走,但最后还是作罢。他还未脱身,在重获自由之前,必须照他们的游戏规则来玩。“汤姆,请他进来吧。” 培提尔伯爵若无其事地踱进书房,浑若上午无事发生。他穿了件乳白和银色相间的天鹅绒上衣,以及滚着黑狐狸皮边的灰色丝披风,脸上则挂着一贯的嘲弄笑容。 奈德冷淡地问候他:“贝里席大人,请问您此次来访有何目的?” “我不会打扰您太久的,我正要去参加坦妲伯爵夫人安排的晚餐,这是碰巧路过。七鳃鳗派和烤乳猪。她有意把小女儿嫁给我,所以桌上的菜总是很出彩。不过说实话,我还宁愿娶头猪。噢,这事可别告诉她,我可是真心喜欢鳗鱼派哪。” “大人,那就别让我耽误了你的鳗鱼美食。”奈德带着冷冷的嫌恶道,“此时此刻,我想不出还有谁更让我不愿与之为伍。” “噢,我相信你只要努力想,一定可以想出几个。比方说,瓦里斯,瑟曦,或是劳勃。陛下他很生你的气,今早上你走之后,他还接着骂了一通。倘若我没记错的话,他的话中反复出现傲慢无礼、忘恩负义这些字眼哟。” 奈德根本不屑回答,也不打算请来客落座。不过小指头倒是大咧咧地主动坐了下来。“在你发完脾气后,就只剩下我来打消他们雇用无面者的念头。”他开心地续道,“还好收回了成命,只是让瓦里斯悄悄放出消息,谁做掉坦格利安家那女孩,我们就封谁当贵族。” 奈德觉得恶心透顶。“所以我们要让刺客当贵族了。” 小指头耸耸肩。“反正封号挺便宜,无面者却花销不起。说实话,比起你满嘴仁义道德,我帮坦格利安家那女孩的忙是不是还要大些?就让哪个满脑子贵族梦的佣兵喝醉酒去杀杀看吧,八成会失手,往后多斯拉克人定会多加提防。假如我们派去的是无面者,那他们就只能收尸了。” 奈德皱眉。“我可没忘,你在会议上说到丑女和‘亲吻’,到现在你反过来指望我相信你是在想办法保护那女孩?你把我当大白痴了?” “这个嘛,事实上,你是个笨透了的大白痴。”小指头笑道。 “贝里席大人,敢问你觉得谋杀之事如此有趣?” “史塔克大人,我觉得有趣的不是谋杀,而是你。你办起事来还真是如履薄冰,我敢说你总有一天会啪啦一声摔下去的。我相信今儿早上我已经听到第一次开裂的声音啦。”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奈德道,“我受够了。” “大人,请问您打算什么时候回临冬城啊?” “越快越好。此事与你何干?” “与我无关……不过明天傍晚您若碰巧还留在城里,我倒是很乐意带您去那家您的手下乔里遍寻不着的妓院。”小指头微笑,“这件事我连凯特琳也不会说。” 35.第35章 凯特琳 “夫人,您应该先捎个信来,”他们骑马爬上山口,唐纳尔·韦伍德爵士对她说,“那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派人护送。这年头山路的安全不比从前,更何况您只带了这么点人。” “唐纳尔爵士,我们的确是尝到了惨痛的教训。”凯特琳道。有时候她觉得自己铁石心肠。六个英勇的人牺牲了性命,她才能走到这里,然而她却连为他们掬一把泪都做不到。就连他们的姓名,也越来越模糊。“原住民日夜骚扰,我们第一次损失了三个人,后来又死了两个,兰尼斯特的仆人伤口溃烂,死于高烧。听到你手下接近的声音时,我本以为我们完蛋了。”他们决定孤注一掷,手握武器,背靠岩壁。侏儒当时一边磨斧头,一边开着语气辛辣的玩笑,这时波隆首先看到来者高举的旗帜,正是艾林家族的蓝底白色新月猎鹰标志。对凯特琳而言,再也没有比这更受她欢迎的东西了。 “琼恩大人死后,这些原住民越来越胆大包天。”唐纳尔爵士道。他是个二十岁的年轻人,体格健壮,长相虽丑但待人诚恳,生了一个宽鼻和一头散乱的棕色粗发。“若是交给我办,我会带上一百精兵深入山区,把他们从窝里赶出来,好好教训一顿,可您妹妹不准。她连放手下骑士参加首相的比武大会都不准。说是要把所有的兵力都留在这儿,守护艾林谷……可谁也不清楚到底是要防备谁。有人说这是在捕风捉影。”他不安地看着她,仿佛突然想起她的身份。“夫人,希望我没说错话。我没有冒犯您的意思。” “唐纳尔爵士,实话实说怎么会冒犯到我呢?”凯特琳知道妹妹怕的是什么。不是影子,而是兰尼斯特,她一边想着,一边回头瞄了一眼骑行在波隆身旁的侏儒。自从契根死后,他们俩便成了哥们儿。小个子的精明狡狯,让她颇感不悦,他们刚上山时,他是她的俘虏,五花大绑,求助无门,瞧瞧如今他变成什么样了!虽然依旧是她的囚徒,但骑着马,腰间斜插匕首,鞍上绑着大斧,肩头披了跟那歌手赌骰子赢来的山猫皮披风,身上穿着从契根尸体上取走的锁子甲。二十名骑士和士兵走在侏儒和她残败不堪的队伍两侧,他们都是她妹妹莱莎及琼恩·艾林幼子的忠仆,然而提利昂却连一点畏惧的神色也无。难道他真是无辜?难道他当真与布兰、琼恩·艾林以及其他事情无关?果真如此,那她又是怎么了?为了把他带来这里,六个人丢了性命。 她毅然决然地抛开疑虑。“等我们到了你的要塞,如果你能立刻请柯蒙学士过来,我会非常感激。罗德利克爵士因为伤势的关系,高烧不退。”她不止一次担心这忠勇的老骑士撑不过这趟旅程。末了他已经几乎无法骑马,波隆力劝她任他自生自灭,但凯特琳不听。她反而令他们将他绑在鞍上,并吩咐歌手马瑞里安负责看护。 唐纳尔爵士迟疑半晌才回答。“莱莎夫人下令要学士留在鹰巢城,以便随时照顾劳勃少主。”他说,“不过我们血门要塞有个修士负责处理伤患,他可以替您手下疗伤。” 相较于修士的祈祷,凯特琳对学士的医疗知识要有信心得多。她正准备说出心中想法,防御工事便已在前方出现。迤长的城垛建筑在两边危崖上,山路收缩到勉强只容四人并肩骑行,两座瞭望塔攀附于岩壁之上,彼此以一弯饱经风霜的灰石密闭拱桥相连。沉默的脸庞从塔中的射箭孔、城垛和石桥间注视着他们。快到顶端时,一名骑士骑马过来迎接。他的坐骑和铠甲都是灰色,但披风却是奔流城抖擞的蓝红相间图案,一尾用黄金和黑曜石精工打造、闪闪发光的黑鱼镶在他肩头。“是谁要通过血门?”他喊道。 “唐纳尔·韦伍德爵士,以及凯特琳夫人和她的同伴。”年轻骑士回答。 血门骑士揭开面罩。“我就觉得眼前这位夫人面熟。小凯特,你离家可真远啊。” “叔叔,您不也是?”虽然历经了一切苦难,她还是发自内心地微笑。听见那沙哑、如烟熏般的嗓音,仿佛时光倒流二十年,又把她带回到童年时光。 “我的家就在这里。”他粗鲁地说。 “你的家在我心里。”凯特琳告诉他,“把头盔拿下来,我想再好好看你。” “只怕过了这些年,还是没好看到哪里去。”布林登·徒利虽然这么说,但当他揭起头盔时,凯特琳却认为他撒了谎。他的容貌虽然饱经风霜,岁月偷走了他的红褐色头发,只留满头灰白,但他的笑容依旧,肥如毛虫的浓眉依旧,深邃蓝眼中的笑意依旧。“莱莎知道你要来吗?” “我们事先来不及通知。”凯特琳告诉他。这时其他人也跟了上来。“叔叔,只怕风暴在我身后穷追不舍。” “我们能进峡谷吗?”唐纳尔爵士问。韦伍德家的人向来讲究礼仪。 “以鹰巢城公爵、艾林谷守护者、真正的东境守护劳勃·艾林之名,我让你们通过,并要求你们以他之名维持和平。”布林登爵士回答,“走吧。” 于是她骑马跟在他身边,穿过血门的阴影。英雄纪元时期,无数兵马命丧于此,却依然无法攻克峡谷。石砌工事彼端,峰峦骤然展开,绿野、蓝天和白雪皑皑的山尖骤然呈现,美得让她喘不过气来。此刻,艾林谷正沐浴在晨光之中。 峡谷在他们面前绵延,直至氤氲弥漫的东方,这乃是一个祥和恬静的国度,四面受群山庇护,内中是肥沃的黑土,宽阔而舒缓的河川,还有在阳光下明亮如镜、数以百计的大小湖泊。田野间大麦、小麦和玉米结实累累,就连高庭所生产的南瓜也不比这里硕大,水果更不及此地甜美。他们走进峡谷西端,通过最后一道山口后,道路便开始蜿蜒向下,直至足足两里高的山脚下。此处峡谷甚窄,不需半日即可穿越,北边的山脉近在咫尺,凯特琳仿佛伸手可及。此地最高的山被称做“巨人之枪”,重重山脉都仰之弥高,它的山尖离地三里半,消失在冰冷的雾气之中。“阿莱莎之泪”幽魂般的激流自其高耸的西峦贯穿而下,即使距离如此遥远,凯特琳也分辨得出那条闪亮的银丝带,与暗色的磐石对比鲜明。 叔叔看见她停了下来,便策马靠过来指给她看。“就在那里,阿莱莎之泪旁边,如果你看得够仔细,阳光又恰好照到城墙,就能见到闪现的白光。” 七座高塔,奈德曾经告诉她,如纯白的匕首刺进苍天的肚腹,耸立云天,站在城垛上,云层都在你脚下。“要走多久?”她问。 “今天傍晚我们可以抵达山下,”布林登叔叔道,“但上山还要再花去一天的时间。” 后面的罗德利克·凯索爵士开了口,“夫人,”他说,“恐怕我今天没法再走下去。”他的脸塌成一团,新长的胡子参差不齐,看来非常虚弱,凯特琳真担心他会跌下马。 “你本不该再走。”她说,“我所要求你做的,你不但尽数办到,还大大超出我的期望。我叔叔会陪我上鹰巢城,兰尼斯特必须跟我走,但你和其他人没有理由不留在这里好好休息,恢复元气。” “能招待他们作为宾客是我们的荣幸。”年轻的唐纳尔爵士努力严肃而依礼地说。除了罗德利克爵士,当初跟她一起从路口旅店出发的人,如今只剩波隆、维里·渥德爵士和歌手马瑞里安。 “夫人,”马瑞里安驱骑向前,“请您允许我也陪伴您到鹰巢城去,我看到了故事的开头,也想看看故事怎么结束。”男孩的声音虽然憔悴,却出奇坚决,眼里闪着热切的光芒。 凯特琳原本就没有邀这名歌手同行,完全是他自作主张。至于为什么许多比他勇敢的人都弃尸荒野,他却活得好端端的,她就不得而知了。总之他在途中长了点胡楂,看起来多了点男人味道,他都走了这么远,或许她不该拒绝他。“好吧。”她对他说。 “我也去。”波隆表示。 她更不喜欢他。要不是波隆,她绝不可能抵达艾林谷,这点她很清楚。这名佣兵是个极其剽悍的战士,他的剑为他们杀出一条血路。即便如此,凯特琳还是不喜欢这人。他有勇气,力量也不缺,但他心里没有仁慈二字,更别说忠诚。她时常看见他跟兰尼斯特骑行在一块儿,低语交谈,同声大笑。她原本打算当下就把他和侏儒隔离开,但既然答应让马瑞里安一起去鹰巢城,她实在没有合适的理由拒绝他。“随你的吧。”她说,却也发现他根本就没请求她同意。 维里·渥德爵士和罗德利克爵士留了下来,由一位说话轻声细语的修士照料他们的伤。他们那几匹憔悴不堪的马也被留下。唐纳尔爵士保证会先派鸟儿将他们到来的消息通知鹰巢城和月门堡。有人从马厩里牵来精力充沛、鬃毛蓬松而熟悉山路的马,他们只歇息不到一个小时便又再度上路,朝下方的谷地平原出发,凯特琳走在叔叔旁边,波隆、提利昂·兰尼斯特、马瑞里安以及布林登的六名手下跟随在后。 直到他们走过三分之一的下山路,远离其他人的听力范围之后,布林登·徒利方才转向她说:“好吧,孩子,告诉我这场风暴是怎么回事。” “叔叔,我早不是小孩子了。”凯特琳道。但她还是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虽然花的时间远远超出预期。她从莱莎的信、布兰坠楼、刺客的匕首、小指头,一直讲到她在岔路旅店与提利昂·兰尼斯特的巧遇。 叔叔静静地听着,眉头越皱越深,浓厚的眉毛盖住了眼睛。布林登·徒利是个善于倾听的人……除非对象是她父亲。他是霍斯特公爵的弟弟,虽只相差五岁,但自凯特琳有记忆起,两人便已不和。凯特琳八岁时兄弟俩一场大吵,霍斯特公爵指责布林登是“徒利家的害群黑羊”,但布林登笑着说他们家族的标志是跃出水面的鳟鱼,所以他应该是黑鱼,而非黑羊。从那天起,他便以此为纹章。 一直到她和莱莎出嫁那天,两人的纷争都没结束。布林登正是在婚宴上对他哥哥宣布自己要跟莱莎一起离开奔流城,去为她的新婚丈夫、鹰巢城公爵效命。据艾德慕偶尔写给她的信中所言,从那之后,霍斯特公爵再没提过弟弟的名字。 虽然如此,在凯特琳的少女时代,每每父亲大人太忙,母亲大人又病得太重,霍斯特公爵的子女分享喜怒哀乐的对象,却是布林登叔叔。不论凯特琳,莱莎,还是艾德慕……噢,对了,即便父亲的养子培提尔·贝里席……他都耐心十足地侧耳倾听,为他们获得的成功同声欢笑,对他们幼稚惹来的麻烦表示同情,一如此刻。 她说完之后,叔叔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他的坐骑沿着陡峭的岩径小心下山。“这事一定要让你父亲知道,”最后他说,“如果兰尼斯特真的出兵,临冬城距离遥远,艾林谷有崇山峻岭,但奔流城恰好在他们必经之路上。” “这正是我担忧的,”凯特琳坦承,“等我们到了鹰巢城,我立刻请柯蒙学士派鸟儿捎信去。”她还有别的消息要送,奈德交代她通知诸侯,命令他们准备防御北方。“艾林谷里情势如何?” “人人都义愤填膺,”布林登·徒利说,“琼恩大人深受爱戴,如今国王把一个近三百年来都由艾林家族继承的职位交给詹姆·兰尼斯特,大家都觉得深受侮辱。莱莎命令我们称呼她儿子为真正的东境守护,但这骗不了人。至于首相大人的死因,也不只有你妹妹怀疑。当然,没人敢公开宣称琼恩是被谋害,可这却是个挥之不去的阴影。”他看了凯特琳一眼,嘴巴一抿。“还有那孩子的问题。” “那孩子?他怎么样?”眼前是一块低垂的岩石,她低下头,之后他们转了个大弯。 叔叔的口气忧心忡忡。“劳勃公爵,”他叹道,“才六岁大,一天到晚生病,拿走他的玩偶他就哭。他是琼恩·艾林的亲生儿子,有天上诸神为证,可有人传说他太过虚弱,无法继承父亲的宝座。过去十四年来琼恩大人都在君临任职,此间是由大总管奈斯特·罗伊斯负责,不少人据此认定应该由他来代理,直到那孩子长大为止。还有的人认为莱莎理应再婚,并且越快越好。如今鹰巢城内挤满了追求者,多得像战场上的乌鸦。” “我早该料到。”凯特琳道。这消息不足为奇,莱莎还年轻,山谷王国更是一份最厚重的嫁妆。“莱莎会再嫁吗?” “她同意,只要找到合适的人。”布林登·徒利道,“但她却拒绝了奈斯特大人和其他十来位追求者。她对外发誓这次要由她来选择夫婿。” “别人也就算了,至少你不该怪她。” 布林登爵士哼了一声。“我也没怪她,可……在我看来莱莎只是装模作样,她虽然很享受被人追求的爱情游戏,但我相信你妹妹打算亲自主政,直到儿子长大,成为名副其实的鹰巢城公爵。” “女人跟男人一样可以英明统治。”凯特琳说。 “合适的女人才可以。”叔叔从旁扫了她一眼,“凯特,别搞错了,莱莎可不是你。”他迟疑了一会儿。“真要说的话,我很怕你会发现你妹妹能帮得上的忙……没有想象中的多。” 她被搞糊涂了。“你是什么意思?” “从君临回来的莱莎,和当初随被任命为首相的丈夫南下时的她,已经不是同一个人。这些年来她吃了不少苦头,你一定得知道。艾林大人虽是个忠实的好丈夫,但他们的婚姻是建立在政治而非感情之上。” “我的不也是?” “你们的婚姻出发点相同,但你的际遇比她好得多。她有两个孩子生下来就没活成,经历了四次流产,加上艾林大人的死……凯特琳,诸神只给了莱莎一个孩子,如今她活着就是为了他。可怜的孩子。难怪她宁可逃走,也不愿见到儿子交给兰尼斯特家抚养。孩子,你妹妹现在非常害怕,而她最怕的就是兰尼斯特。她像个夜贼似的偷偷溜出红堡,跑回艾林谷,一切都是为了把儿子从狮口中抢救出来……结果这会儿你却把狮子带进了她家门。” “我把他擒来的。”凯特琳说。她右手边的山岩出现了一个裂缝,活像一张深不见底的黑暗大口,正张开打着哈欠。她勒紧马缰,小心翼翼地绕过去。 “是吗?”叔叔回头瞄了一眼,看看正在身后缓缓下山的提利昂·兰尼斯特。“我见他鞍挂斧头,腰插匕首,后面还有个如影随形的佣兵。亲爱的,你所谓的‘擒’从何说起啊?” 凯特琳不安地动了动。“反正侏儒人在这里,并且不是自愿。不管什么说法,总之他是我的犯人。莱莎想叫他认罪的急切程度不会在我之下。兰尼斯特家谋害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丈夫啊,当初写信警告我们的也是她。” “黑鱼”布林登疲倦地对她笑笑。“孩子,希望你是对的。”他叹口气,言下之意却大不以为然。 马蹄下的斜坡开始放缓,太阳已在西边。道路逐渐宽阔,变得笔直,凯特琳也首次注意到路边有野花和青草。等他们抵达谷地平原,行进的速度更快,他们没有浪费时间,加紧赶路,穿越青翠绿林与沉静的小村庄,经过果园和金黄色的麦田,溅起水花渡过阳光照耀的溪流。叔叔派出掌旗手跑在前面,长竿上飘扬着两面旗帜,上方的是艾林家族的新月猎鹰,下面则是他自己的黑鱼。农家马车,生意人的货车和小贵族家的骑手纷纷回避,让他们通过。 即便如此,当他们抵达巨人之枪山脚下那座坚固城堡时,天色已经全黑。城垛上火把通明,新月在护城河的漆黑水面舞动。吊桥已经升起,铁闸也已降下,但凯特琳看到城门楼内的火光,灯光也从城楼后面的窗户间流泻出来。 “这就是月门堡。”队伍靠近城堡时,叔叔说。他的掌旗手骑到护城河边招呼塔楼里的人。“奈斯特大人的居城。他应该在等我们了。你再看看上面。” 凯特琳抬起头,不断抬高、抬高、抬高。起初,她只看到山石和树木,夜幕覆盖的崇山峻岭,漆黑一如无星之夜。接着,她注意到高处飘渺的花火,那原是一座城堡的塔楼,嵌筑于陡峭的危崖绝壁上,其灯火犹如橙色的眼睛般俯视大地。在那之上,还有一座更高更远的塔,再上去还有一座,几乎只是夜空中一点闪耀的火星。最后,在飞鹰翱翔的极高处,有一片在月光下闪烁的白光。她仰视着高空朦胧的苍白高塔,晕眩感顿时排山倒海般袭来。 “鹰巢城。”她听见马瑞里安喃喃地说,显然大为震惊。 提利昂·兰尼斯特尖锐的声音插进来:“看来艾林家的人挺孤僻,不喜欢有人作伴。假如你打算要我们摸黑爬上去,那干脆在这里把我杀了好了。” “我们今晚在此过夜,明天上山。”布林登告诉他。 “哟,我可迫不及待,”侏儒回话,“要怎么上去?骑山羊我可不在行。” “我们骑的是骡子。”布林登微笑道。 “山上凿了石阶。”凯特琳说。奈德提起他与劳勃·拜拉席恩和琼恩·艾林在此度过的童年岁月时,曾经跟她讲过。 叔叔点头。“现在天太暗,看不见,但的确是有石阶可走。石阶对马来说太陡太狭窄,骡子倒还勉强能成。沿路有三座堡垒:危岩堡、雪山堡和长天堡,骡子最高可以走到长天堡。” 提利昂·兰尼斯特一脸狐疑地往上瞄。“那接下来怎么办?” 布林登微笑道:“在那之后,山路太险,连骡子也上不去。所以接下来我们步行上山,或者你想搭篮子?鹰巢城在长天堡正上方的山顶,它的地窖里有六个挂铁链的大绞盘,负责拉补给。如果你愿意,兰尼斯特大人,我可以安排你跟面包、啤酒和苹果一起上去。” 侏儒干笑一声。“可惜我不是南瓜。”他说,“哎,如果我老爸知道他儿子跟萝卜一样被拖上断头台,一定很不高兴。假如你们要徒步上山,恐怕我也得照做。我们兰尼斯特家的人多少还有点自尊。” “自尊?”凯特琳斥道。他那充满嘲弄的口吻和过于轻慢的态度让她非常恼火。“我看是自傲吧。骄傲自大,贪得无厌,迷恋权位。” “我老哥的确傲慢得很,”提利昂·兰尼斯特答道,“我老爸则根本是贪婪的化身,至于我那好姐姐嘛,迷恋权位就跟呼吸一般重要。唯有我,却是只天真无邪的小羊。怎么样,要不要我咩咩叫两声给你听啊?”他咧嘴嬉笑。 她还不及回答,吊桥便喀啦喀啦降了下来,接着他们听到上过油的铁链滑动,铁闸也随之升起。士兵们手持火炬出来为他们照明,叔叔领头穿过护城河。奈斯特·罗伊斯男爵,艾林谷的大总管和月门堡的守护者,正在中庭里迎接他们,身边围满了骑士。“史塔克夫人。”他鞠躬道。他是个身躯庞大、胸膛厚实的人,动作起来颇显笨拙。 凯特琳下了马,站在他面前。“奈斯特大人。”她说。她久闻其大名,他是青铜约恩的堂弟,生于罗伊斯家族的旁系支脉,但本身依旧是个响当当的人物。“我们长途跋涉,疲累不堪,如果您方便的话,今晚想在此借宿一宿。” “夫人,请别客气。”奈斯特男爵粗声道,“但您的妹妹莱莎夫人刚从鹰巢城传话下来,希望能立刻见您一面。跟您同来的人今晚就住这里,明天一大早送他们上山。” 叔叔翻身下马。“这太疯狂了!”他唐突地说。布林登·徒利向来不是个善于修饰话语棱角的人。“今天并不是满月,你还要他们连夜上山?就算莱莎也知道这是找死。” “布林登爵士,骡子认得路哪。”一个瘦长结实的十七八岁少女自奈斯特男爵身边走上前来。她一头剪短的黑发,身穿骑马皮衣和一件镀银轻环甲。她朝凯特琳鞠躬的姿势,比她主人还要优雅。“夫人,我向您保证,不会出事的。能带您上山是我的荣幸。这条路我摸黑走过几百次,米歇尔说我父亲准是头山羊。” 她那充满自信的口气,听得凯特琳忍不住微笑。“孩子,你可有名字?” “夫人高兴的话,叫我米亚·石东就行。”女孩道。 她听了却不高兴。凯特琳好不容易才维持住脸上的笑容。石东是艾林谷私生孩子的姓,正如北方的雪诺,高庭的佛花。依照习俗,七大王国各有专门给没爹的孩子用的姓。凯特琳对这女孩本身并无恶感,只是不免突然想到奈德那正驻守长城的私生子,这个念头让她羞愤交加。她挣扎着找话回应。 奈斯特男爵填补了沉默。“米亚是个机灵的孩子,她起誓会把您安全地带到莱莎夫人那边,我相信她。她从没教我失望过。” “既然如此,米亚·石东,我就把自己交到你手中了。”凯特琳道,“奈斯特大人,还请您严加看管我的犯人。” “也请您给这位犯人弄杯酒,来只香酥烤鸡,免得他饿死。”兰尼斯特道,“饭后有个女孩乐乐更好,怕只怕我要求得太多了。”佣兵波隆听了哈哈大笑。 奈斯特男爵没理会他的嘲弄。“夫人,就照您吩咐,一切悉听尊愿。”然后他才看看侏儒。“把兰尼斯特大人送进塔上的监狱,帮他张罗酒肉。” 提利昂·兰尼斯特被领走之后,凯特琳向叔叔和其余人告别,跟着那私生女穿过城堡。两头骡子等在城堡的上层庭院里,整装待发。米亚扶她骑上,一位身着天蓝色披风的守卫拉开狭窄的后门。门外是浓密的云杉和松木,山壁像堵黑墙,但岩石上果真有深深凿出的石阶,向上直入天际。“有些人觉得闭上眼睛会比较安心,”米亚领着骡子穿过后门,走进森林。“他们觉得害怕或头晕的时候,常把骡子抓得太紧,可骡子不喜欢这样。” “我本姓徒利,又嫁进史塔克家,”凯特琳道,“要吓到我可不容易。你打算点火把吗?”石阶像沥青一般黑。 女孩扮了个鬼脸。“点火你反而看不见啦。今晚天气这么好,有月亮和星光足矣。米歇尔说我有对猫头鹰的眼睛。”她也骑了上去,催促骡子踏上第一阶。凯特琳的坐骑自行跟了上去。 “你刚才也提到米歇尔。”凯特琳道。骡子的步伐虽慢,却很平稳,她已经非常满意。 “米歇尔是我的爱人。”米亚解释,“米歇尔·雷德佛,他是林恩·科布瑞爵士的侍从。过几年等他当上骑士,我们就要结婚了。” 她的语气好像珊莎,都是那么愉悦美妙,无忧无虑,充满梦想,凯特琳听了不禁微笑,笑里却带着忧伤。她知道雷德佛家是峡谷地区历史悠久的世家大族,体内更有先民的血脉。她或许能成为他的爱人,然而雷德佛家的人绝不会娶私生女。他家里会帮他安排一桩门当户对的婚事,或许是科布瑞家族,也可能是韦伍德或罗伊斯家族,甚至是艾林谷外的豪门望族。就算米歇尔·雷德佛跟这女孩睡过,也不能代表什么。 上山的过程比凯特琳原本期待的要轻松许多。森林离他们很近,伸展过来遮住山路,搭起一棚瑟瑟作响的青绿屋顶,连月光也被遮蔽,所以她们仿佛是在暗道里行进。但是骡子的步履稳健,毫无疲态,米亚·石东也的确如有夜视能力。山路蜿蜒崎岖,两人沿路缓步慢行,越过山壁。厚厚的松针铺在地上宛如绒毯,骡子走在石阶上只发出最细微的声音。这片宁静安抚了她的情绪,轻微的晃动让凯特琳在鞍上摇摇摆摆,没多久她就开始抗拒瞌睡的诱惑了。 或许她真打了一阵盹吧,因为宏伟的镶铁城门突然便矗立在她们面前。“危岩堡到了。”米亚开心地跳下骡子宣布。坚实的石城墙顶插满铁钉,两个圆胖的塔楼环绕主堡。城门在米亚的呼喊下缓缓打开,负责指挥这座堡垒的骑士是个粗壮的家伙,他亲切地叫出米亚的名字,拿出刚从烤架上取下虽有点焦但热腾腾的烧肉和烤洋葱招待她们。凯特琳早已忘记自己有多饿,站在中庭里就吃了起来,马夫则把她们的鞍韂换到精力充沛的新骡子背上。温热的肉汁流过她的下巴,滴在披风上,但她实在太饿,便也管不了这许多。 随后她们骑上新骡子,在星光照耀下再度出发。凯特琳觉得这次的山路更为艰险,不仅路径更陡,石阶磨损得厉害,地上也散满了小圆石和岩石碎片。有好几次米亚都得下骡,清开路上的落石。“若是骡子在这里摔断腿,那可就危险了。”她说。凯特琳只有同意的份。此时她已经能切身感受所处的高度,这里林木渐稀,风势转强,拉扯着她的衣服,把头发吹进眼睛里。山路不断迂回盘旋,因此她可以看见下面的危岩堡,以及更下方的月门堡,那里的火光好似烛焰一般。 雪山堡比危岩堡小得多,只有一座加固的塔楼,一座木料搭建的主堡,以及躲在低矮石墙后的马厩。围墙砌得很粗糙,没有涂上灰泥。虽然如此,它却紧靠着巨人之枪,形势足以掌控危岩堡以上所有的石阶。若有敌人想动鹰巢城的主意,他就得从危岩堡一阶一阶地打上来,同时还必须承受自雪山堡如雨般落下的飞箭和落石。这里的指挥官是个一脸麻子、焦躁不安的年轻骑士。他拿面包和乳酪招待她们,并请两人到他的火炉边取暖,但米亚婉拒了。“夫人,我们应该继续走,”她说,“如果您愿意的话。”凯特琳点点头。 她们再次换了新骡子。给她的那头是白的,米亚一见便微笑道:“夫人,小白是头好骡。就算步履坚冰,它的脚步也很稳,但您千万小心,他要是不喜欢您,可是会踢人的。” 诸神保佑,小白似乎还挺喜欢凯特琳,至少它没有踢人。路上没有冰,这点她也很感激。“我妈说,数百年前,这里就是风雪线。”米亚告诉她,“从这往上便是白茫茫的,冰雪从不融化。”她耸耸肩,“离山顶还很远,我不记得在这儿看过雪,不过,或许古时候是那样罢。” 她好年轻,凯特琳心想,一边试着回忆自己是否曾如她这般纯真。这女孩大半时光都活在夏季,除此之外她一无所知。孩子,凛冬将至啊,她想告诉她。话到嘴边,几乎就要出口,或许她究竟是逐渐变成史塔克家的人了吧。 雪山堡之上,强风是个活生生的事物,犹如荒野孤狼般在她们周围呼啸狂吼,时时又归于平静,仿佛有意诱使她们掉以轻心。从这里看去,星星似乎更亮,好似近在咫尺,触手可及。一弯新月挂在清朗的夜空中,显得硕大无朋。凯特琳只觉上山时往上看比往下看感觉好多了。经过几百年来的结冰、融雪和无以计数的骡蹄踩踏,石阶破损得相当厉害,即便是在黑暗中看不清,她依旧提心吊胆。当她们来到两座尖石间的平台时,米亚爬下骡子。“这里我们最好牵骡子过去,”她说,“夫人,请注意,这儿的风有点强。” 凯特琳手脚僵硬地从阴影里爬出,看看眼前的山路:大约二十尺长,三尺宽,但路的两边都是万丈深渊。她能听见冷风的呼啸。米亚轻轻探出脚步,骡子平稳地跟随在后,犹似穿越城堡中庭。接下来就轮到她了。凯特琳才刚踏出第一步,恐惧就紧紧地抓住了她。她感觉到两侧的虚无空洞,感觉到在她周遭大口呵欠的黑色气旋。她停下脚步,颤抖着不敢前进。狂风向她嘶吼,拉扯她的披风,企图将她拖下山崖。凯特琳畏缩地退了一小步,但骡子挡在后面,她没有去路。我要死在这里了,她心想。她觉得背心冷汗淋漓。 “史塔克夫人,”米亚从对面喊。女孩的声音听起来仿佛有几千里远。“您还好吗?” 凯特琳·徒利·史塔克咽下了仅存的自尊。“孩子,我……我做不到。” “没问题的,”私生女孩说,“我知道您行。您看看路有多宽。” “我不想看。”世界仿佛在她身边旋转,山脉、天空和骡子通通搅成一团。凯特琳闭上眼睛,稳住自己急促的呼吸。 “我这就过来,”米亚道,“夫人,您站在那儿别动。” 此刻凯特琳最不会做的就是乱动。她听着风声呼啸,以及皮革在石头上发出的摩擦,随后米亚就来了,轻轻地牵起她的手。“您怕的话,闭上眼睛就好。绳子可以放开,小白自己会走。很好,夫人。我带您过去,您看吧,没什么大不了。走一步试试看,就是这样,动动您的脚,往前滑就对了,看,挺简单吧?再来一步,慢慢来,路这么宽,您都可以跑哩。再来一步,再来。对了。”私生女孩就这样一步一步带着闭起眼睛,颤抖不已的凯特琳走过危崖,那头白骡子则慢悠悠地跟在后面。 长天堡不过是一道新月形状,沿着山壁用粗石堆砌而成的高耸城墙,但凯特琳·史塔克却觉得,即便傲立云霄的瓦雷利亚通天塔也没这般美丽。雪线由此开始,长天堡历尽沧桑的城墙处处结霜,其上的斜坡挂满了长长的冰柱。 米亚·石东向守卫打过招呼,城门便在她们面前打开,此时东方已经渐露曙光。城墙背后是一连串的坡道,各种大小的岩石摇摇欲坠,这里无疑便是全世界最容易山崩的地方了。她们面前的岩壁上开了一个通道。“马厩和军营都在里面。”米亚说,“最后一段路是在山内,有点黑,但也免了风雪。骡子只能到此为止,从这儿开始,嗯,直直地爬上去,那路比较像石头做的云梯,而非正式的台阶,但还不算太难走。大概再有一个小时就到了。” 凯特琳抬头仰望,在头顶正上方,破晓的晨光之中,她可以看见鹰巢城的基石,离她们大概不超过六百尺。从下看去,如同小小的白色蜂窝。她忆起叔叔提起的篮子和绞盘。“兰尼斯特家的人或许自负傲慢,”她告诉米亚,“但徒利家的人懂得变通之道。我已经骑了一整天马,又走了大半夜。请他们放下篮子,我跟萝卜一起上山。” 凯特琳·史塔克终于抵达鹰巢城时,太阳已经高高升起。一位满头银发、身材健壮、穿着天蓝色披风、新月猎鹰胸甲的人扶她出了吊篮。他是琼恩·艾林的侍卫队长瓦狄斯·伊根爵士,站在他身边的则是体格瘦弱、神色不安、头发太少、脖子却太长的柯蒙学士。“史塔克夫人,”瓦狄斯爵士道,“您真是教我们又惊又喜。”柯蒙学士颔首同意。“可不是嘛,夫人,可不是嘛。我已经带话给您妹妹,她吩咐您一到就叫醒她。” “我希望她昨晚睡得香甜。”凯特琳的话中带了一丝嘲讽,但似乎没人注意。 他们护送她从绞盘室走上螺旋梯。以王国中贵族的标准而言,鹰巢城规模不大,只是七座白色尖塔像筒里的箭一样挤成一团,坐落在山巅上。它虽无马厩、铁铺或犬舍,但奈德曾说这里的粮仓和临冬城的一般大,而塔楼足以容纳五百人。然而当凯特琳行经其中,却发现城堡异常荒凉,白石打造的厅堂里回声四起,空无一人。 莱莎独自在书房里等她,身上披着睡袍。她一头红褐色长发未经整理,垂过裸露的肩膀,覆在背后。一个侍女站在她身后,正帮她梳理因睡眠而打结的发丝。凯特琳刚进门,妹妹立刻笑吟吟地起身。“凯特,”她说,“噢,凯特,见到你真好。我亲爱的好姐姐。”她跑过房间,紧紧地搂住姐姐。“我们好久没见面了,”莱莎抱着她喃喃地说,“噢,真的好久好久。” 事实上,两人有五年没见。对莱莎而言,那是残酷的五年,岁月在她身上留下了痕迹。妹妹小她两岁,但现在看起来年纪却比她大。莱莎原本就比凯特琳矮,如今她胖了,脸也显得苍白臃肿。她有着徒利家族的蓝眼睛,却是那么黯淡而湿润,目光游移不定,小嘴唇也没了生气。凯特琳抱着她,想起当年在奔流城的圣堂婚礼时站在自己身边,那个身躯纤细、抬头挺胸的女孩。如今妹妹的美貌只剩下那头蓬松柔软、流泻至腰的红棕色长发。 “你看起来气色很好,”凯特琳撒了谎。“只是……有点累。” 妹妹松开她。“是有点累,是啊,真的有点累。”这时她似乎注意到在场的其他人:侍女、柯蒙学士和瓦狄斯爵士。“你们下去罢,”她告诉他们,“我想跟我姐姐单独谈谈。”她挽起凯特琳,看着他们离开…… ……门一关上,便立刻摔开她的手。凯特琳见她脸色一变,仿佛乌云遮蔽了太阳。“你到底想干什么?”莱莎斥责她,“竟然未经许可,连声招呼都不打,就把他带来这里,把我们扯进你跟兰尼斯特的争端……” “我的争端?”凯特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壁炉里火光熊熊,但莱莎的声音却没有丝毫温暖。“小妹,打一开始这就是你的事。你写了那封该死的信给我,说兰尼斯特家的人害死了你丈夫。” “我写信的目的是警告你,叫你离他们远一点!不是叫你跟他们硬碰硬!诸神在上,凯特,你知道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 “妈?”一个细小的声音说。莱莎旋身,厚重的长袍也跟着转圈。鹰巢城公爵劳勃·艾林站在门边,抱着一个破烂的布偶,睁大双眼看着她们。这孩子瘦得可怜,个子比同年龄的孩子都要小,一张病恹恹的脸,还不时颤抖。她知道,学士管这种病叫癫痫。“我听见说话的声音了。” 这也难怪,凯特琳心想,因为莱莎刚才几乎就是在吼。妹妹看她的眼神依旧锐利如刀。“小宝贝,这是你凯特琳阿姨。她是我姐姐,史塔克夫人,你还记得吗?” 小男孩一脸茫然地看着她。“好像记得。”他眨着眼说。凯特琳上次见他时,他还未满周岁。 莱莎在火炉边坐下。“小亲亲,到妈咪这儿来。”她整整他的睡衣,拨拨他的头发。“你看他漂不漂亮?其实他也很强壮,你别听信外边的传言。琼恩很清楚,他亲口对我说‘种性强韧’,这是他的临终遗言。他一直念叨着劳勃的名字,用力抓我的手,直到留下血痕。他是要我告诉他们,种性强韧,这是他的种,他要大家都知道我的小宝贝长大之后会变成个强壮的男子汉。” “莱莎,”凯特琳道,“如果关于兰尼斯特家的情况属实,那我们应该赶紧采取行动。我们——” “不要在我宝贝面前谈这些。”莱莎说,“他的脾气很纤细,对不对啊,小亲亲?” “这孩子是鹰巢城公爵,也是艾林谷的守护者。”凯特琳提醒她,“现在不是曲意温柔的时候。奈德认为依目前情势很可能会演变至战争。” “闭嘴!”莱莎怒叱,“你吓到孩子了。”小劳勃从她肩头偷偷望了凯特琳一眼,然后发起抖来。他的玩偶掉到地毯上,他则紧紧抱住母亲。“我亲爱的小宝贝,别怕喔。”莱莎轻声说,“妈咪在这里,不会有事的。”她掀开睡袍,拉出一只苍白但胀鼓鼓、奶头红润的乳房。男孩渴切地抓住它,把头埋在她胸口,吸吮了起来。莱莎抚弄着他的头发。 凯特琳说不出话来。这竟然是琼恩·艾林的儿子,她难以置信地想。她想起了自己的小儿子,瑞肯才三岁,年纪只有这男孩的一半,却精力旺盛,足以当他好几倍有余。难怪艾林谷的诸侯们焦虑不安。她终于了解到国王为何要把这孩子从母亲身边带开,交给兰尼斯特家抚养…… “在这里,我们不会有事。”莱莎说。至于这话究竟是对她说,还是对那孩子说,凯特琳无法确定。 “别傻了,”凯特琳道,怒意陡然从心中升起,“现在哪里都不安全。你以为躲在这里,兰尼斯特家就会忘记你的存在吗?你真是大错特错!” 莱莎伸手捂住男孩的耳朵。“就算他们带兵杀进崇山峻岭,穿过血门,也不可能攻破鹰巢城。你自己也看到了,没有人能攻到这里。” 凯特琳有种想甩她耳光的冲动。布林登叔叔试图警告她,她这才明白原因何在。“世上没有攻不破的城堡。” “这座城堡就攻不破。”莱莎坚持,“而且每个人都知道。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我该怎么处置你带来的这个小恶魔?” “他是坏人吗?”鹰巢城主松开口中红润潮湿的乳头问。 “他是个非常非常坏的人。”莱莎告诉他,一边穿好衣服。“但是妈咪不会让他欺负我的小亲亲。” “让他飞。”劳勃急切地说。 莱莎搓搓儿子的头发。“这主意不错,”她喃喃道,“这主意的确不错。” 36.第36章 艾德 他在妓院的前厅找到小指头,发现他正与一位身材高挑、举止优雅、全身黑如墨汁、穿着羽饰礼服的女士亲切交谈。火炉边,海华则和一位体态丰满的少女玩着猜瓦片的游戏。到目前为止,他已经输掉了皮带、披风、锁子甲和右脚的靴子,女孩则被迫从胸口一直解开到腰部的衣扣。乔里·凯索站在一扇滴雨如注的窗边,脸上挂着嘲弄的微笑,饶有兴味地看着海华输掉一件又一件衣服。 奈德停在楼梯口,戴上手套。“我的事已经办完,我们该走了。” 海华踉跄着站起来,急忙收拾他的东西。“是的,大人。”乔里道,“我去帮韦尔把马牵过来。”他朝门边走去。 小指头慢条斯理地跟妓女话别。他吻了那黑女人的手,偷偷跟她说了句什么笑话,逗得她高声大笑,最后才神闲气定地走到奈德旁边。“你是自己办事,”他漫不经心地问,“还是替劳勃办事?听人说首相替国王做梦,用国王的声音说话,拿国王的宝剑治理国家,你该不会也是用国王的老二——” “贝里席大人,”奈德打断他,“请您别太不知好歹。我并非不感激您的帮忙。若是没有您,恐怕我们得花上几年时间才能找到这家妓院。但那不代表我愿意忍受您的嘲弄,更何况我已经不是首相了。” “我看冰原狼跟刺猬没什么两样嘛。”小指头夸张地撇撇嘴。 他们走进马厩时,屋外无星的黑色夜空正下着一阵温暖的雨。奈德拉起兜帽,乔里牵来他的坐骑,年轻的韦尔紧跟在后,一手领着小指头的母马,另一只手忙着系好皮带拉紧长裤。一个赤脚的妓女从马厩门里探出头来,对他咯咯直笑。 “大人,我们这就回城堡吗?”乔里问。奈德点点头,翻身上马。小指头骑行在他身边,乔里和其他人也跟着照办。 “莎塔雅这家店实在不赖,”途中小指头说,“有时候我还真想把它给买下来。我发现买妓院远比投资船队来得稳当,因为妓女不会沉,而海盗跳到她们身上的时候,唉,照样也得付钱哪。”培提尔伯爵笑道,似乎对自己的幽默颇感满意。 奈德让他自说自话,过了一会儿,他也静了下来,他们便沉默地骑马前行。君临的街道阴暗而无人迹,大雨把所有的人都赶进了屋里。这雨不断敲打着奈德的头,温热如血,无情一如萦绕心头的过往罪愆。大颗水珠流下他的脸庞。 “劳勃永不会安于一室。”许久许久以前,在他们的父亲把她许配给风息堡年轻公爵的那个晚上,莱安娜在临冬城对他这么说。“我听说他在艾林谷跟一个女孩生了孩子。”奈德自己便抱过那婴孩,实在无法否认她的话,况且他又不愿欺骗妹妹,便向她保证不论劳勃在婚约之前干过什么风流事,都无足轻重,因为他是个情感真诚的好人,全心全意地爱着她。然而,莱安娜只是笑笑。“我最亲爱的奈德啊,爱情诚然可贵,却终究无法改变一个人的本性。” 刚才那女孩年纪之轻,奈德甚至不敢问她几岁。她原本毫无疑问是个黄花闺女,在稍微高级一点的妓院里,只要钱包够肥,就一定能找到这样的货色。她长了一头淡红的头发,鼻梁两边各有一点雀斑,当她解开衣服,用奶头哺喂婴儿的时候,他发现她的胸部也有雀斑。“我给她取名芭拉,”孩子一边吸奶,她一边说,“大人,她跟他长得可真像,不是吗?她有他的鼻子,还有他的头发……” “的确很像。”艾德·史塔克已经摸过婴儿柔细的深色头发,发丝有如黑丝滑过他的手指。他隐约记得,劳勃的第一个孩子也有着同样的纤细黑发。 “大人,您见到他的时候,如果您高兴的话……请您告诉他,告诉他她有多漂亮。” “我会的。”奈德答应她。这是他的命。劳勃可以誓言真爱不渝,然后在天黑以前就忘得一干二净,然而奈德·史塔克信守承诺。他想起莱安娜临终之际他所许下的承诺,以及为了遵守誓言付出的种种代价。 “请告诉他我没跟过其他人。大人,我以新神与旧神之名起誓。莎塔雅说我可以将养半年,照顾孩子,同时看他会不会回来。所以请您告诉他我在等他,好不好?我不要金银珠宝,我只要他的人。他对我一直很好,真的。” 对你很好,奈德的思绪好空虚。“孩子,我会告诉他的。我向你保证,芭拉永不会愁吃愁穿。” 听到这话,她笑了,笑得很害怕,却又很甜,看得他心如刀割。骑马走在雨夜,奈德看见琼恩·雪诺的脸出现在眼前,几乎就是年轻时的自己。倘若众神如此厌恶私生儿,他闷闷地想,那么又为何要让男人充满欲望?“贝里席大人,你对劳勃的私生子女所知多少?” “这个嘛,从最简单的说起,他生得比你多。” “多多少?” 小指头耸肩,雨珠立刻汇集成小溪从他斗篷背后流下。“有关系吗?反正只要睡过的女人够多,总有人会送你大礼,而国王陛下在这方面可从不吝啬。我知道他公开承认的那个风息堡男孩,那是在史坦尼斯大人结婚当晚搞上的。他没法不认,孩子的母亲不仅是佛罗伦家的人、赛丽丝夫人的堂妹,而且还是夫人的侍女之一。蓝礼说劳勃在当晚宴会进行途中把那女孩抱上楼,在史坦尼斯和新娘跳舞的时候就在他们婚床上开了她的苞。史坦尼斯大人似乎认为这是他太太娘家名誉的大污点,所以等男孩一出生,便把他装船送到蓝礼那边去了。”他斜眼看看奈德。“我还听说三年前劳勃去西境参加泰温大人的比武大会时,跟凯岩城一个女侍生了对双胞胎。瑟曦派人把孩子杀了,孩子的娘则卖给路过的奴隶贩子。自家后院出这种事,兰尼斯特家哪受得了。” 奈德·史塔克听了不禁皱眉,王国各大家族都有类似的难听传闻。他相信瑟曦·兰尼斯特干得出这种事……但国王会袖手旁观,任她胡来吗?他过去所认识的那个劳勃不会,可话说回来,他过去所认识的那个劳勃,也不像如今这般善于对自己不想知道的事装聋作哑。“琼恩·艾林为什么突然对国王的庶出子女产生了兴趣?” 浑身湿透的矮个子耸耸肩。“他是御前首相,想必劳勃要他代为照顾吧。” 奈德被雨淋湿到骨子里去,他的心整个凉了。“一定不只这样,否则干吗杀他?” 小指头甩开头发上的雨珠,笑道:“原来如此。想必是因为艾林大人知道国王陛下把一堆妓女和渔姑肚子搞大的底细,不得已只好将他灭口。这也难怪,若让这种人活下去,下次他就要说太阳从东边出来啰。” 奈德·史塔克想不出如何回答,只有皱眉。这么多年来,他发现自己头一遭回忆起雷加·坦格利安。他很好奇雷加是否也常光顾妓院,不知为什么,他相信没有。 雨势转大,刺痛他的双眼,轰然敲打地面。黑色的浊流从丘陵往下倾泻,这时乔里喊道:“老爷!”他嘶哑的声音里带着警觉。转眼间,街道上满满的都是兵士。 奈德瞥见他们皮衣外罩着环甲、铁手套和护膝,戴着金狮修饰的钢盔,被雨浸湿的披风紧紧贴在背上。他无暇细数,但起码有十个,排成一列,徒步挡住去路,手持长剑和铁枪。“后面!”他听见韦尔大喊,他调转马头,发现后面有更多人,切断了他们的退路。乔里的剑“铮”的一声出鞘。“挡路者死!” “狼在叫了。”对方的领队说。奈德可以看见雨水流下他的脸庞。“可惜是小小一群。” 小指头小心翼翼地策马向前。“你这是什么意思?这可是国王的首相。” “国王的前任首相。”泥泞模糊了枣红骏马的蹄声,面前的士兵分成两列,金盔金甲的兰尼斯特雄狮桀骜不驯地吼道。“至于现在嘛,说实话,我不知道他算老几。” “兰尼斯特,你疯了不成?”小指头道,“快让我们过去,我们该回城了。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奈德平静地说。 詹姆·兰尼斯特微笑道:“此话不假。我在找我老弟。史塔克大人,您还记得我弟弟吧,是不是?我们到临冬城去的时候,他还跟我们一道呢。金头发,大小眼,舌头利,个子矮。” “我记得非常清楚。”奈德回答。 “他似乎在半路上碰到点麻烦。家父为此甚感焦虑。您该不会又正巧知道谁想对我弟弟不利吧,是不是?” “令弟乃是在我的命令下遭到逮捕,以为其罪行负责。” 小指头沮丧地呻吟道:“两位大人——” 詹姆爵士自鞘里拔出长剑,踢马向前。“拔剑罢,奈德大人。虽然我恨不得像杀伊里斯那样宰了你,但我宁愿你死的时候手里拿着武器。”他冰冷而轻蔑地看了小指头一眼。“贝里席大人,若你不想身上的漂亮衣服沾上血迹,我建议你尽快离开。” 小指头无须催促。“我这就去找都城守卫队。”他向奈德保证。兰尼斯特家的士兵向外站开,之后又复成包围阵形。小指头一踢马肚,骑着母马消失在街角。 奈德的手下也拔出了武器,但他们是三对二十。附近居民在门窗后暗中观望,无人打算干涉。他的部下都骑马,而兰尼斯特家的人除了詹姆都是徒步。冲锋或许能杀出一条血路,但奈德·史塔克认为还有更保险、更安全的策略。“你杀了我,”他警告“弑君者”,“凯特琳手中的提利昂也性命难保。” 詹姆·兰尼斯特用那把曾啜饮末代龙王鲜血的镀金宝剑戳戳奈德胸膛。“她会吗?奔流城高贵的凯特琳·徒利谋害毫无反抗能力的人质?我看……她不会。”他叹口气,“但我可不想拿我弟弟的性命来跟一个女人的荣誉感作赌。”詹姆将黄金宝剑回鞘。“这样看来,我只好让你跑去跟劳勃告状,说我是如何欺负你了。我很怀疑他会不会理你!”詹姆伸手把湿发往后一拨,调转马头。当他骑马经过那排武士时,他回头瞄了队长一眼。“崔格,不许伤害史塔克大人。” “遵命,大人。” “可是……也不能让他平白逃过一劫,所以呢,”——穿过夜色和大雨,他依稀看到詹姆的微笑——“把他手下给我全宰了。” “不!”奈德·史塔克尖叫着抓起他的剑。他听见韦尔大声喊叫,詹姆早已快马加鞭扬长而去。敌人从四面八方围过来。奈德踩翻一人,挥剑朝着周围纷纷避开、幽灵般的红披风猛砍。乔里一夹马肚往前冲,精钢打造的马蹄铁正好踢中一名士兵的脸,发出一声令人作呕的喀啦响。第二个人避了开来,刹那间乔里似乎自由了。那边韦尔大声咒骂,被他们硬是从垂死的马背上拖下去,剑如雨下。奈德策马朝他飞奔而去,一剑砍中崔格的头盔,冲力震得他咬紧牙关。崔格踉跄着跪下,盔顶的狮子裂成两半,血汩汩地流下脸庞。海华正挥砍着几只抓住他腰带的手,却被一支长枪刺穿了肚腹。只见乔里回头冲入杀阵,长剑挑起一阵腥风血雨。“不要过来!”奈德高喊,“乔里,快走!”奈德的坐骑滑了一跤,轰隆隆摔进烂泥堆里。他只觉一阵刺眼的剧痛,以及嘴里的血腥。 他看见他们砍断乔里坐骑的腿,把他拖在地上,围上去剑起剑落。奈德的马蹒跚着站起来,他也试图起身,却无力地倒下,极力忍住方才没有尖叫出声。他看见戳穿小腿的碎骨。那是他很长一段时间里最后看到的东西。雨,一直下,一直下,一直下。 当奈德·史塔克公爵再度睁眼时,身边只剩死人。他的坐骑靠了过来,闻到浓厚的血腥味,便又拔腿跑开。奈德拖着身子爬过泥泞,腿部传来的剧痛疼得他咬紧牙关。他爬啊爬,仿佛花了好多年。一张张脸从透着烛光的窗户边探出来,居民渐渐从小巷和房屋内走出,但没有人伸出援手。 当小指头和都城守卫队找到他时,他坐在街上,怀中抱着乔里·凯索的尸体。 金袍卫士不知从哪儿弄来了担架。回城堡的路上奈德痛得睁不开眼,几度失去意识。他记得在灰蒙蒙的晨光之中,红堡耸立在面前。大雨把原本粉白的石造城墙染成一片血红。 随后,派席尔大学士突然出现在身边,手拿杯子,轻声说:“大人,把这喝了。来,这是罂粟花奶,可以为您止痛。”他记得自己喝了下去,接着派席尔吩咐某人把葡萄酒煮沸,再拿条干净毛巾。之后,他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37.第37章 丹妮莉丝 维斯·多斯拉克的“马门”乃是两匹巨大的青铜骏马,后足站立,前脚高跃,四蹄相会于离路面百余尺的高空,形成一个尖顶圆弧。 丹妮实在不了解,这座城既无围墙,何需城门?……尤有甚者,她举目所及居然没有半栋建筑。然而马门依旧矗立在此,硕大无比,美丽逼人,两匹大马为远方紫色山峦的风景加上了边框。卓戈卡奥领着卡拉萨从它们的马蹄下经过,沿着诸神大道继续前行,血盟卫们紧随左右,青铜骏马则在碧波荡漾的草原上洒下迤长的影子。 丹妮骑着银马跟随在后,护送她的是乔拉·莫尔蒙爵士和再度骑上马的哥哥韦赛里斯。自那天在草原上发生事故,她让他走路回卡拉萨后,多斯拉克人便语带讥讽地给他起了个绰号叫雷马尔卡奥,意思是“酸腿国王”。次日卓戈卡奥提议让他搭乘马车,韦赛里斯答应下来。倔强又无知的他,却不知这正是对他的嘲弄,因为只有太监、残废、孕妇和老弱幼孺才搭马车。为此他又得了个新译名拉迦特卡奥,意思是“马车国王”。哥哥竟还以为卡奥是因为丹妮犯了错,想借此向他赔礼。她特别恳求乔拉爵士别告诉他真相,以免他受辱。骑士回说做国王就是要能忍受些许侮辱……但他还是听了她的话。如今丹妮可是再三哀求,又用尽多莉亚教的床上功夫,才让卓戈收回成命,允许韦赛里斯重新和他们一起走在队伍前端。 “城区究竟在哪儿?”他们从青铜拱门下穿过时,她忍不住问。放眼望去,四下没有建筑物,没有人烟,只有草原和道路,两旁摆满了千百年来多斯拉克人由各地搜刮来的古老掠获。 “前面,”乔拉爵士回答,“就在山脚下。” 过了马门,抢劫而来的各方诸神和列位英雄凛然站立道路左右。丹妮骑着小银马经过若干曾被衰亡城市敬拜过、如今早被遗忘的神祇,它们有的还朝天挥舞手中闪电。众多国王的石雕坐在王位上,冷冷地俯视她,他们的面容已被风雨侵蚀,连名字也失落于时间的迷雾中。身躯苗条的少女在大理石基座上跳舞,身上仅有花朵蔽体,她们拿着碎裂的瓶罐,倒出的也只有空气。站在道路两边的青草地上的还有各种怪物:眼镶珠宝的黑铁龙,狰狞咆哮的狮鹫兽,举尾欲刺的狮身蝎尾兽,以及其他不知名的怪兽。有些雕像可爱得教她透不过气,却也有些极度畸形可怖,令她不敢再看雕像。后者照乔拉爵士说,大半来自亚夏彼方的阴影之地。 “好多雕像啊,”小银马一边缓步向前,她一边说,“是从好多地方来的。” 韦赛里斯可不怎么感兴趣。“全是些毁灭的城市留下来的垃圾。”他冷笑道。他这句话是特别用通用语说的,因为没几个多斯拉克人听得懂,然而丹妮还是忍不住回头看看自己卡斯的人,以确定没人听见。他倒是满不在乎地继续说下去。“这些野蛮人只懂得窃取文明人现成的建筑……还有杀人。”他笑道,“但他们也真是会杀人,否则我找他们干吗?” “他们现在也是我的族人,”丹妮说,“哥哥,你就别再叫他们野蛮人了吧。” “真龙传人爱说什么就说什么。”韦赛里斯道……依然是用通用语。他回头瞄了一眼骑在后面的阿戈和拉卡洛,给了他们一个嘲弄的微笑。“你瞧,这些野蛮人没脑袋,听不懂文明人的话。”路边矗立着一座爬满青苔的巨石柱,足有五十尺高。韦赛里斯百无聊赖地看着石柱,“我们到底还要在这些废墟里待多久,卓戈才会给我军队?我等得不耐烦了。” “公主殿下必须先晋见多希卡林……” “见几个老太婆,我知道。”哥哥插话,“照你所说,之后还要演场闹剧,预言她肚里的小东西。这与我何干?我受够了天天吃马肉,还有这些野蛮人的臭味。”他就着自己宽大的衣袖闻了闻,他习惯在袖子里缝个香袋,但作用非常有限,因为外衣本身又脏又臭。韦赛里斯当初从潘托斯穿出来的丝衣毛衣,早已在长途跋涉中沾满泥渍,并因汗水而腐烂了。 乔拉·莫尔蒙爵士道:“陛下,城西市集里的东西应该合您胃口。自由贸易城邦的生意人在那里做买卖,甚至会有七国的商贩来此。至于卡奥,相信他会挑适当的时机履行承诺。” “他最好动作快点。”韦赛里斯冷冷地说,“他答应给我一顶王冠,我可是打定主意非拿到手不可,谁也别想拿真龙寻开心。”这时他瞥见一尊形似女人,有着六个乳房和一个貂头的猥亵雕像,便骑马过去看个仔细。 丹妮松了口气,心里却依旧不安。“我衷心期望我的日和星不会让他久等。”哥哥离开听力范围后,她这么告诉乔拉爵士。 骑士怀疑地望着韦赛里斯的背影。“您哥哥应该留在潘托斯等待时机,卡拉萨里不适合他待,伊利里欧也告诫过他。” “一旦得到那一万精兵,他就会离开。我夫君承诺要给他一顶黄金王冠。” 乔拉爵士咕哝道:“卡丽熙,我知道,可是……多斯拉克人的行事作风与我们西方人不同。我跟他说过几次,伊利里欧也谈过,但您哥哥不听。马王并非生意人,韦赛里斯认为他把您卖了,现在想要收账,然而卓戈卡奥将您视为他的礼物,他会以礼回赠韦赛里斯……只不过什么时候送取决于他。您不能主动开口问他要礼物,对卡奥不能这样。开口跟卡奥要任何东西都是行不通的。” “可叫他这样干等却也不对。”丹妮不知自己为何要为哥哥辩护,总之她开了口。“韦赛里斯说有了一万名多斯拉克哮吼武士,他就可以横扫七国全境。” 乔拉爵士哼了一声。“给韦赛里斯一万把扫把,他也没法把一座马厩打扫干净。” 对他的轻蔑口吻,丹妮实在是不能佯作吃惊。“那……那如果不是韦赛里斯呢?”她问,“如果换个人?换个更强的人领军呢?多斯拉克人果真能征服七国吗?” 他们继续沿着诸神大道走下去,乔拉爵士陷入了沉思。“当初刚遭放逐,我也把多斯拉克人视为衣不蔽体、跟他们的马同样野性难驯的化外蛮子。公主殿下,若那时候您问起我这个问题,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您只需一千名训练有素的骑士,便足以使上百倍的多斯拉克人抱头鼠窜。” “现在呢?” “现在的话,”骑士道,“我不敢确定。他们的马术胜过任何骑士,天不怕地不怕,弓箭的射程也远超过我们。七国的弓箭手多半徒步,躲在盾牌围成的墙壁或是削尖的木桩做成的工事后面。多斯拉克人却是骑马射箭,无论冲锋撤退都行动自如。公主殿下,他们非常危险……而他们的数量也同样惊人。您夫君大人的卡拉萨足足拥有四万骑马战士。” “四万人真的很多?” “当年您哥哥雷加,便是带着这么多人到三叉戟河作战,”乔拉爵士说,“但其中只有不到十分之一是骑士,其余都是流浪骑手、弓箭手,以及拿枪矛的步兵。雷加一死,很多人便丢下武器,逃离战场。面对四万名嗜血哮吼武士的决死冲锋,你觉得这样的乌合之众能支撑多久?置身箭如雨下的杀戮战场,身穿硬皮革和锁子甲,又能有多大效用?” “撑不久,”她说,“也没什么用。” 他点点头。“可是公主殿下,容我提醒您,只要诸神赐予七国的领主一点点脑子,他们就不至于沦落到那种地步。草原的骑马战士对围城完全不在行,能不能攻下七国里最弱的城堡,我都很怀疑。但若是劳勃·拜拉席恩愚蠢到跟他们正面决战……” “他是这样的人吗?”丹妮问,“我的意思是,他愚蠢吗?” 乔拉爵士沉吟片刻。“劳勃应该身为多斯拉克人才对。”最后他开口说,“您的卡奥会告诉您,只有懦夫才会躲在城墙后面,不敢与敌人当面对决,对这种说法,‘篡夺者’绝对会拍手赞成。他这个人骁勇善战……照他的个性,的确会冲动地在开阔地和多斯拉克大军决一死战。但他身边有很多人,哈,这些人就像伴奏的笛手,而他们绝不会如此行事,比如他弟弟史坦尼斯,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奈德·史塔克……”他啐了口唾沫。 “你好像很讨厌这个史塔克公爵。”丹妮道。 “他夺走了我深爱的一切,只为了区区几个偷猎人渣和他宝贵的荣誉。”乔拉爵士苦涩地说。从他的口气,丹妮听得出回忆依旧折磨着他。但他随即转变话题。“您看,”他指给她瞧,“这就是维斯·多斯拉克,马王之城。” 卓戈卡奥和他的血盟卫领着大队人马穿过络绎熙攘的城西市集,沿着宽阔的大道行进。丹妮骑着银马,紧随在旁,睁大眼睛看着周遭的奇异风光。维斯·多斯拉克既是她生平所见最大的城市,却也称得上是最小的一座。依她判断,这座城占地面积大概有十个潘托斯那么大,既无城墙亦无边际,饱经风沙吹拂的宽广街道上铺着青草和泥土,野花则如地毯般覆盖其上。在西方的自由贸易城邦,塔楼、豪宅、房舍、桥梁、店铺和厅堂统统拥挤在一块,而维斯·多斯拉克却是慵懒地延展四方,沐浴在暖阳下,显得古老、傲慢而空虚。 就连各种建筑,在她眼里也显得古怪。她看到雕满花纹的石头营帐,如城堡般大的草织宅邸,摇摇欲坠的木造楼塔,大理石砌的阶状金字塔,以及屋顶开敞、直面天际的木材殿堂。有些宫殿更以荆棘篱笆来取代围墙。“它们长得通通都不一样。”她说。 “您哥哥说得倒也没错,”乔拉爵士坦承,“多斯拉克人的确不事建筑。一千年前,他们所谓的盖房子,便是在地上挖个大坑,然后铺上草织屋顶。您在这里看到的建筑,都是他们从别处掳来的奴隶盖的。不用说,那些奴隶自然是依照各地的风土民情去修筑了。” 厅堂看起来大都荒废已久,即便最大的那几间也不例外。“住在这里的人都到哪儿去了?”丹妮问。印象中,市集里到处都是跑来跑去的小孩和高声吆喝的成年人,但在这里,她只看到几个办事的太监。 “定居在圣城的,只有多希卡林的老妇,以及侍候她们的奴隶和仆人。”乔拉爵士回答,“然而维斯·多斯拉克占地广大,就算所有的卡奥都带着他们的卡拉萨回归圣母山,这里也容纳得下。女祭司曾经预言这样的一天终将来临,所以维斯·多斯拉克必须做好迎接所有孩子的准备。” 队伍接近城东市集时,卓戈卡奥总算下令停步。从夷地、亚夏、阴影之地及玉海沿岸来的商队,都在这里做买卖,巍峨的圣母山高耸于头顶。丹妮忆起伊利里欧总督的女奴曾说,卓戈的宫殿有两百个房间和银子打造的门扉,不禁莞尔一笑。这座“宫殿”乃是个深邃的木造饭厅,粗木建成的墙壁高达四十尺,屋顶是一块丝织大帷幕,挂起可挡霎时风雨,收下能迎无尽长空。厅堂周围,高篱环绕,还有青草茂盛的宽阔马场,火坑,以及数以百计的圆顶土屋——它们自地面突起,杂草覆盖其上,远看仿如小丘。 为了迎接卓戈卡奥,大队奴隶已在前等候。每个人下马后,便解开腰际的亚拉克弯刀,以及随身携带的其他武器,交给旁边的奴隶,连卓戈卡奥也不例外。乔拉爵士事前曾解释道:在维斯·多斯拉克城里禁止携带武器,也不能伤害其他自由人。在圣母山的注视下,即便正在交战的卡拉萨,也会暂时捐弃成见,共饮蜜酒作乐。根据多希卡林女祭司的律令,在这个地方,所有的多斯拉克人都是血脉同源,属于同一个卡拉萨,同一个族群。 伊丽和姬琪扶丹妮下马时,科霍罗过来找她。他是个矮胖的秃子,生了个鹰钩鼻,满嘴碎牙。二十年前,有人意图绑架卓戈,卖给他父亲的敌人,科霍罗从佣兵手中救出了当时还年轻的卡拉喀[1],牙齿却因此被一个钉头锤打得稀烂。卓戈三个血盟卫中,数科霍罗最为年长。从她夫君诞生那天起,他的性命便与卓戈紧紧相连。 每位卡奥都有自己的血盟卫。丹妮从前以为他们就是多斯拉克人中的御林铁卫,誓死保卫主人,但她随后发现不只这样。姬琪告诉她血盟卫不只是侍卫,他们更是卡奥的手足兄弟,他的影子,他最剽悍的朋友。卓戈与他们互以“吾血之血”相称,事实也的确如此,他们共享同一生命。依照马王们的古老传统,卡奥若死,血盟卫亦须随行,以陪伴他走过夜晚的国度。若卡奥死于敌人之手,则他们须先为其复仇,然后欣喜地自杀殉葬。姬琪说,在某些卡拉萨里,血盟卫不仅同饮卡奥之酒,更居其营帐,甚至享其妻妾,唯有卡奥的马绝对不碰,因为每个人的坐骑只能属于个人。 丹妮莉丝很庆幸卓戈卡奥没有遵循这些古老习俗,她可不想被多人共享。老科霍罗待她还算亲切,其他人却让她害怕。哈戈身形巨大,沉默寡言,时常凶神恶煞地瞪着她,仿佛忘记了她的身份。柯索则眼神冷酷,双手灵活,性喜伤人。每回他碰过多莉亚,总会在她的白嫩肌肤上留下瘀伤,有时还会让伊丽在夜里偷偷啜泣,连他的马儿好像也怕他。但他们和卓戈生死与共,所以丹妮莉丝除了接纳他们,别无选择。有时候,她反倒希望自己父亲当年身边也有这种人保护。歌谣里白衣白甲的御林铁卫,总是高贵、英勇而真诚,但伊里斯王却死在其中一位铁卫手里。如今人们称那个英俊的男孩为“弑君者”。至于“无畏的”巴利斯坦爵士,则投效篡夺者麾下。她不禁暗忖,七国的人是否都如此虚伪。待她的儿子坐上铁王座,她一定要让他也有自己的血盟卫,保护他免遭御林铁卫的诡计迫害。 “卡丽熙,”科霍罗用多斯拉克语说,“吾血之血卓戈命令我通知您,今晚他必须登上圣母山,为他的平安归来向诸神献祭。” 丹妮知道唯有男人才能踏上圣母山,卡奥的血盟卫会和他同去,并在翌日清晨归返。“请告诉我的日和星,说我做梦都念着他,并且焦急地盼他回来。”她满怀感激地答道。事实上,随着胎儿日渐长大,丹妮越来越容易疲累,能休息一晚再好不过。她怀孕一事似乎愈发点燃卓戈的欲火,近来他的临幸总让她筋疲力尽。 多莉亚领她走到为她和卡奥所准备的空心土丘。内里阴凉昏暗,如同一座泥土搭成的帐篷。“姬琪,请帮我准备沐浴。”她想洗去旅途风尘,好好浸一浸酸疼的骨头。她很高兴他们将在此停留一段时日,这样她就无须每天一大早便爬上小银马了。 热水极烫,正合她意。“今晚我要给哥哥张罗礼物。”姬琪为她洗头时,她下了决心。“在圣城里,他要有个国王的样子。多莉亚,快赶去找他,邀他与我共进晚餐。”相对她其他的多斯拉克女侍,韦赛里斯对这位里斯女孩比较好,这或许是因为以前在潘托斯时,伊利里欧总督曾让他睡过她。“伊丽,去市集买些水果和肉食,什么都好,就是不要马肉。” “马肉是最好的肉,”伊丽道,“吃马肉让人强壮。” “韦赛里斯最恨马肉。” “遵命,卡丽熙。” 她带了羊的腰骨肉和一篮蔬果回来。随后姬琪用甜菜和火豆烤肉,边烤边淋上蜂蜜。蔬果则有甜瓜、石榴和李子,还有些丹妮没见过的古怪东方瓜果。趁女仆准备晚餐,丹妮摆出了她照哥哥的身材亲手裁制的衣服,包括白色亚麻布织成的外衣和护腿,绑到膝盖的凉鞋,一条青铜圆饰腰带,还有一件画了喷火龙的皮背心。如果他看起来不那么像乞丐,她希望多斯拉克人会比较尊重他,或许他也会原谅她那天在草海上羞辱他的事。再怎么说,他还是她的国王,也是她哥哥,他们同是真龙血脉。 她正要摆上最后一件礼物——一件草绿色的纱丝披风,滚了浅灰边,恰好可以衬出他头发的银色——韦赛里斯气呼呼地进来了。他拽着多莉亚的手,只见她一只眼睛挨了揍,这会儿红肿起来。“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叫这婊子来对我发号施令!”他边说边粗鲁地把女仆推倒在地毯上。 这突如其来的怒气大出丹妮意料。“我只不过想……多莉亚,你是怎么说的?” “卡丽熙,对不起,请您原谅我。我照您吩咐去找他,告诉他说您命令他来一起吃饭。” “谁都不许对真龙发号施令,”韦赛里斯咆哮,“我是你的国王!我应该把她的头还给你才对!” 里斯女孩畏缩起来,丹妮用轻拍安抚她。“别怕,他不会伤害你。好哥哥,请您原谅她吧,她不过是说错话,我告诉她请您来和我共进晚餐,如果陛下您愿意的话。”她牵起他的手,拉他到房间另一边。“您看,这些是我要送给你的。” 韦赛里斯满腹狐疑地皱眉道:“这些是什么?” “新衣服。我特地为您做的。”丹妮害羞地微笑。 他斜眼看看她,轻蔑地说:“还不就是些多斯拉克破布。怎么,现在轮到你为我挑衣服啦?” “请别这样……穿这些衣服会凉快点,也比较舒服,而且我想……我想如果您穿得跟他们、跟多斯拉克人一样……”丹妮不知要怎么说才不会唤醒睡龙之怒。 “我看接下来你就会叫我跟着绑辫子了。” “我不会……”为什么他永远如此残酷?她只是想帮忙罢了。“其实您还没打过胜仗,没有权利绑辫子。” 这是她最不该说的话。他淡紫色的眼睛里燃起怒火,却不敢打她,因为她的侍女站在旁边,而她卡斯的战士就在外面。韦赛里斯捡起披风嗅了嗅。“一股马粪味,我看给马用还差不多。” “这是我让多莉亚特地为您缝的,”她很觉受伤地告诉他,“就算卡奥穿起来也很相称。” “我是七国之君,不是什么浑身草臭、头发响叮当的野蛮人。”韦赛里斯斥道。他一把抓住她的手。“你越来越不识好歹了,小贱货。你以为自己现在肚子大了,唤醒睡龙之怒就没关系了吗?” 他的手指掐进她的臂膀,痛得她觉得自己仿佛又变成了小孩,见他生气就害怕得慌忙退缩。她伸出另一只手,摸索碰到的第一个东西,那恰好是她原本要给他的腰带,一条雕饰华丽的青铜牌链。她用尽浑身力气挥了出去。 腰带正中他面门。韦赛里斯应声松手,一块铜牌锐利的边缘割破了他的脸颊,鲜血顿时流淌下来。“不识好歹的人是你。”丹妮对他说,“那天在草原上,你还没得到教训吗?请你离开,免得我叫卡斯部众拖你走。你最好祈祷卓戈卡奥不要知道这件事,不然他会把你开膛破肚,挖出内脏叫你自己吃下去。” 韦赛里斯爬起来。“小贱货,等我回国以后,你一定会后悔的。”说完他托着受伤的脸走出去,礼物一件也没拿。 他滴下的血洒在那件美丽的纱丝披风上。丹妮握住柔软的布料,按在自己脸颊,然后盘腿坐进睡铺。 “卡丽熙,晚餐准备好了。”姬琪宣布。 “我不饿。”丹妮悲伤地说。突然间她只觉得好累。“你们分着吃吧。麻烦送一点去给乔拉爵士。”过了半晌,她又加上一句,“请拿一颗龙蛋给我。” 伊丽拿来那颗深绿色蛋壳的龙蛋。她放在小手心里反复把玩,鳞甲闪着青铜的光泽。丹妮翻身蜷曲,拉过纱丝披风做盖,把龙蛋放进她隆起的腹部和小而柔软的胸乳间的凹陷。她喜欢把玩这些龙蛋,它们实在漂亮,有时光是靠近就会让她觉得自己变得强壮而勇敢,仿佛她从蛋里的石化龙那儿汲取了能量。 就在她躺着玩弄龙蛋的时候,她感觉到体内婴儿的胎动……好像他正在向外伸手拥抱,同是手足兄弟,同是龙族血脉。“你才是真龙传人,”丹妮向他悄声说,“真正的龙。我知道的。”然后她微笑着入眠,梦见了家乡。 注释: [1]卡拉喀:多斯拉克语中对卡奥继承人的尊称。 38.第38章 布兰 天空下着细雪,布兰可以感觉到脸上飘落的雪花,一碰皮肤便即融化,像一阵轻柔的雨。他笔直地骑在马上,看着铁闸门被绞盘向上拉起。他虽竭力想保持镇定,心脏却一直在胸口狂跳个不停。 “准备好了吗?”罗柏问。 布兰点点头,试着不露出害怕的神色。虽然自坠楼以来,他便没有踏出过临冬城一步,但他打定主意要像个骑士一样昂首骑马出去。 “那我们走吧。”罗柏一夹马肚,骑着他那匹灰白相间的大公马穿过闸门。 “前进。”布兰向自己的坐骑耳语。他轻触它的脖子,栗子色的小母马便迈步向前。布兰为它取名“小舞”。它今年两岁,乔赛斯说它聪明得不像马。他们已经对它进行过特别训练,让它对缰绳、声音和碰触有反应,但到目前为止,布兰只是骑它绕绕广场。最初乔赛斯或阿多会牵着它,布兰则被绑在它背上那个超大的马鞍上——马鞍是照小恶魔的设计图打造的。不过这两个星期以来,他已能独自驾驭,骑着它来回慢跑,每绕一圈,胆子就更大。 他们穿过城门楼,越过吊桥,走出外城墙。夏天和灰风跑在他们身畔,嗅着风中的气息。紧跟在后的是带着长弓和羽箭的席恩·葛雷乔伊。出发前他说过,今天定要猎头鹿回去。在他后面的是四个穿着锁子甲、戴着锁甲头套的卫士,以及骨瘦如柴的乔赛斯。胡伦离开之后,罗柏指派乔赛斯担任新的马房总管。鲁温师傅骑着驴子殿后。布兰本来希望就他和罗柏两个人出去,但哈尔·莫兰不肯答应,鲁温师傅也持相同意见。为防布兰落马或负伤,师傅打定主意随侍在旁。 城堡外便是市集广场,只是如今木头搭建的摊位已全部荒废。他们行经镇里的泥泞街道,穿过排列整齐、用木材和粗石建成的小屋。眼下只有不到五分之一的房屋有人迹,几缕细细的柴烟从烟囱里升起。但随着天气越趋寒冷,其余的空屋也会渐渐住满。老奶妈说,等到降雪时节来临,冰风从北吹来,农民们便会离开他们结冻的田地和遥远的村舍,把行李载上马车运到镇内居住,然后避冬市镇便会热闹起来。布兰从没见过这番景象,但鲁温师傅说那样的日子就快来了。因为长夏已尽,凛冬将至。 他们骑马经过时,有几个村民不安地看着冰原狼,还有一个人丢下抱着的木材,害怕得慌忙躲开,不过大多数村民早已习惯了这种情景。看到两个男孩,他们单膝跪下,而罗柏也颇有领主风范地一一颔首致意。 因为双脚无法用力夹紧,骑马时的晃动起初使布兰觉得很不安稳,但大马鞍厚实高耸的靠背,却如摇篮一般舒服地搂着他,而绑住大腿和胸部的皮带也让他不致落马。经过一段时间,他渐渐习惯了摇晃的节奏,焦虑褪去,一抹害羞的微笑爬上了他的脸庞。 两个女侍站在烟柴酒馆的招牌下。当席恩·葛雷乔伊向她们打招呼时,比较年轻的那个女孩满面通红,用手遮脸。席恩踢马跑到罗柏旁边。“凯拉真可爱,”他笑道,“在床上她扭得像只黄鼠狼,可在街上跟她一句话还没说完,脸就红了,好像自己还是个黄花闺女似的。我有没有跟你说过那天晚上她和贝莎——” “席恩,不要在我弟弟面前讲这种事。”罗柏告诫他,又瞄了布兰一眼。 布兰望向别处,假装没听到,但他感觉得出葛雷乔伊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可想而知,此刻对方一定正在微笑。葛雷乔伊一天到晚微笑,仿佛整个世界就是个秘密的玩笑,而唯有聪明的他能理解。罗柏似乎对席恩颇为佩服,也很喜欢与他为伴,但布兰始终无法对父亲的养子产生感情。 罗柏靠过来。“布兰,你骑得很好。” “我想再骑快点。”布兰回答。 罗柏微笑,“没问题。”说完他策马开跑,狼群跟在他后面冲了出去。布兰用力一扯缰绳,小舞也加快步伐。他听见席恩·葛雷乔伊一声吆喝,以及身后杂沓的马蹄声。 布兰的披风在风中翻腾犹如波浪,落雪迎面扑来。罗柏遥遥领先,不时回头张望,确定布兰和其他人跟上了。布兰再度扯缰,小舞如滑丝般流畅地迈步疾奔。两人的距离逐渐拉近,等他在避冬市镇两里外的狼林边缘追上罗柏时,他们已把其他人远远抛在后方。“我能骑马了!”布兰嘻嘻笑着大叫,这种感觉好像在飞。 “我很想跟你赛跑,怕只怕赢不了你。”罗柏的口气虽然轻快,带着戏谑的意味,但在哥哥的笑容背后,布兰却看得出他有心事。 “我不想跟你比赛。”布兰四处张望,寻找冰原狼的踪影。但那两只狼早就消失在了森林里。“昨晚你听见夏天叫了吗?” “灰风也是焦躁不安。”罗柏道。他红棕色的头发长长了,未经梳理,有些凌乱,几撮红胡子遮住了下巴,让他看起来比十五岁的实际年龄要成熟。“有时候我觉得他们知道很多事……感应到很多事……”罗柏叹口气,“布兰,我不知该跟你说多少,我真希望你年纪再大一点。” “我已经八岁了!”布兰说,“八岁和十五岁没差多少,而且在你之后,我是临冬城的继承人。” “是啊,”罗柏语气哀伤,甚至有些害怕,“布兰,有件事我必须跟你讲清楚。昨晚来了只信鸦,从君临来,鲁温师傅半夜把我叫醒。” 布兰突然感到一阵惊恐。黑色的翅膀,黑色的消息,老奶妈总这么说,而近来传递信息的乌鸦一再证明了这句俗谚。罗柏写信给守夜人军团的司令官,鸟儿却带回班扬叔叔依旧下落不明的消息。接着鹰巢城有信传来,是母亲写的,可惜也并非好消息。她没说何时回来,只说小恶魔如今是她的犯人。布兰其实还挺喜欢那矮个子,但“兰尼斯特”这个姓氏却教他背脊发凉。有件和兰尼斯特有关的事,他应该记得,然而他每次试图回忆,便觉头晕目眩,腹痛如绞。那一天,罗柏整日把自己关在房里,和鲁温师傅、席恩·葛雷乔伊以及哈里斯·莫兰共商对策。之后信使骑着快马,将罗柏的命令传遍北境。布兰依稀听到卡林湾这地名,那是先民在颈泽北端筑起的古老要塞。究竟发生了什么,没人告诉他,但肯定不是好事。 这会儿竟又来了一只乌鸦,又带来新的消息。布兰强迫自己满怀希望。“是母亲送来的吗?她是不是要回家了?” “信是埃林从君临写来的。乔里·凯索死了,还有韦尔和海华。他们惨死于弑君者之手。”罗柏仰头面对飘雪,雪片融化在他两颊。“愿天上诸神让他们安息。” 布兰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只觉自己被狠揍了一拳。打布兰出生,乔里就是临冬城的侍卫队长。“他们杀了乔里?”他记得每一次乔里追着他在屋顶上奔跑的情景,他可以清楚地拼凑出乔里全副铠甲、大步走过广场的风光,或是坐在厅堂的老位子上,边吃边谈笑的模样。“为什么会有人要杀乔里?” 罗柏木然地摇头,眼里溢满悲痛。“我不知道。还有……布兰,这不是最糟的消息,父亲也在打斗中被摔倒的马压住,埃林说他的腿碎了……派席尔大学士已经给他喝了罂粟花奶,但他们不确定什么时候……什么时候他才……”听见身后的蹄声,他转头朝来路望去,席恩等人已经赶了上来。“他才会醒来。”罗柏把话说完,伸手按住剑柄,恢复了罗柏城主的庄严声调,“布兰,我向你保证,不管发生什么,这个仇我永不会忘。” 他的语气却更教布兰害怕。“那你打算怎么办?”他问。席恩·葛雷乔伊拉住缰绳,停在他们旁边。 “席恩认为我应该立刻召集封臣。”罗柏说。 “血债血还。”这次葛雷乔伊没有笑。他那张瘦削而黝黑的脸,有种饥渴的神色,黑发垂下,遮住双眼。 “唯有领主才能召集封臣。”布兰说,雪持续飘落在他们周围。 “如果令尊去世,”席恩道,“罗柏就是临冬城公爵。” “他不会死!”布兰朝他尖叫。 罗柏握住他的手。“他不会死,父亲大人不会死。”他平静地说。“可是……如今北境的荣誉系于我手。父亲大人临行前曾对我说,为了你和瑞肯,我一定要坚强。布兰,我几乎是成年人了。” 布兰颤抖不已。“母亲如果在就好了。”他可怜兮兮地说。他转头寻找鲁温师傅,师傅的驴子在远处依稀可见,此刻正小跑步爬上缓丘。“鲁温师傅也认为应该征召诸侯吗?” “师傅他和老女人一样,胆小着呢。”席恩道。 “但父亲向来听从他的忠告,”布兰提醒哥哥,“母亲也是。” “我也听,”罗柏坚持,“每个人的意见我都听。” 布兰外出骑马的喜悦,此刻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像脸上的雪片般融化殆尽。若是从前,听到罗柏要召集封臣,率军出征,他一定会兴奋难耐,然而现在他感到的只有恐惧。“我们可以回去了吗?”他问,“我觉得好冷。” 罗柏环顾四周。“得先把狼找到。你能再忍耐一会儿吗?” “你能骑多久,我就能骑多久。”鲁温师傅曾警告他骑马时间不要太长,唯恐他在马鞍上坐久了会全身酸痛,但布兰不愿在哥哥面前自承虚弱。他受够了大家成天大惊小怪,对他的身体问长问短。 “那我们这就去把小猎人们给猎回来吧。”罗柏说。于是他们并肩而行,驱策坐骑离开国王大道,进入狼林。席恩远远落在后面,和其他卫士谈笑。 置身林间的感觉真好。布兰轻握马缰,让小舞缓步慢行,一边四处观望。他很熟悉这座森林,然而长期坐困临冬城后,如今却有初次造访的兴味。树林里的气息充溢他的鼻孔:新鲜松针的明锐香气,湿软腐叶的泥土芬芳,还有模糊的动物麝香,以及远方炊烟的味道。他瞥见一只黑松鼠的身影,在一棵被雪覆盖的橡树枝干间穿梭,接着又驻足欣赏女王蛛所织就的银色蛛网。 席恩和其他人离他们越来越远,到后来布兰已听不见这些人的声音。前方传来模糊的流水声。水声渐大,直到他们抵达溪边。这时,泪水刺痛了他的眼。 “布兰?”罗柏问,“你怎么了?” 布兰摇摇头。“我只是想起从前的事。”他说,“有一次乔里带我们来这儿抓鳟鱼。就你、我还有琼恩,记得吗?” “我记得。”罗柏说,他的语调平静而哀伤。 “结果我什么也没抓到,”布兰说,“可在回临冬城的路上,琼恩却把他抓的鱼都给了我。我们还能再见到琼恩吗?” “上次国王来访,我们不就看到了班扬叔叔?”罗柏告诉他,“琼恩也会回来做客,你等着瞧吧。” 溪流湍急,水势高涨。罗柏下马,牵着坐骑越过浅滩。渡口最深处,水及大腿。于是他把马儿拴在对岸的一棵树上,然后涉水回来带布兰和小舞过去。溪流拍打着岩石和树根,激起阵阵飞沫,罗柏当先领他渡河,布兰可以感觉水花溅到脸上。他笑了。一时之间,他觉得自己又是身强体壮,四肢健全。他仰望树林,梦想自己能爬上去,攀上树顶,让整片树海尽展眼前。 他们抵达对岸时,只听树林里传来一声长嚎,音调渐高,哀叹久长,仿如穿梭林间的一阵冷风。布兰抬首聆听。“那是夏天。”他说。话音刚落,第二阵嚎声便加入进来。 “他们杀死猎物了。”罗柏边说边骑上马。“我看我最好去带他们回来。你在这里等,席恩他们应该马上就到。” “我想跟你一起去。”布兰说。 “我自己去比较快。”罗柏一踢马刺,消失在树林里。 他走后,整个森林仿佛都朝布兰包围过来。雪下得更大,虽然一碰地面就会融化,但他周遭的岩石、树根和枝干却都覆上了一层薄薄的白。他等待之时,方才察觉到自己有多不舒服:双腿没有知觉,毫无用处地挂在马镫上;胸膛的皮带绑得很紧,擦伤了皮肤;雪水融化渗进手套,冻得他两手发麻。他不禁奇怪席恩、鲁温师傅以及乔赛斯等人怎么还没来。 随后布兰听见树叶沙沙作响,他立刻拉动缰绳,教小舞转身,迎向他的朋友们。然而从林中走到溪边的,却是一群衣着破烂的陌生人。 “你们好。”他紧张地说。只需一眼,布兰便知他们既非林务官,亦非农民。他猛然惊觉自己衣着华丽,身上穿着崭新的深灰色羊毛外套,外套缝了银扣,绒毛边的披风则用一个沉甸甸的银别针系在肩头。他的皮靴和手套也都滚了绒毛边。 “你,就一个人啊?”陌生人中个子最大、满脸风霜痕迹的光头男子说,“可怜的小鬼,在狼林里迷了路。” “我没有迷路。”布兰不喜欢这群陌生人盯着他瞧的模样。对方一共四人,他一转头看到背后还有两个。“我哥哥刚走,我的卫兵马上就来。” “你的卫兵,啊哈?”另一个面容憔悴、一脸灰胡楂的人说,“小少爷,我倒问问你,他们要守卫什么啊?守卫你披风上那个银别针吗?” “真是个漂亮东西。”这次是女人的声音。她看起来委实不太像女人:又高又瘦,和其他人同样的苦脸,头发则埋藏在碗状的半罩头盔下。她手中的长矛是根八尺长的黑橡木棍,前面安着锈掉的枪尖。 “给咱们瞧瞧。”光头大汉说。 布兰不安地看着他。这人的衣服肮脏污秽、破烂不堪,东一块棕,西一块蓝,还有一块暗绿补丁,其余的地方则通通褪成灰色,但看得出原本是件黑斗篷。他突然发现,那个一脸灰胡楂的人也穿着黑色破衣。布兰蓦地想起他们找到小狼当天,被父亲砍头的那个背弃誓言的人,衣着也是黑色,而父亲说他是守夜人部队的逃兵。世间最危险的人莫过于此,他想起艾德公爵的话,因为他们自知一旦被捕,只有死路一条,于是恶向胆边生,再伤天害理的勾当也干得出来。 “小鬼,把别针拿来。”大汉伸出手。 “还有你的马,”另一个女人说,她个子比罗柏矮,生了一张扁扁的宽脸和一头黄色直发。“快给我下来。”一把锯齿状的匕首从她袖里闪进手中。 “可是,”布兰脱口而出,“我没办法……” 布兰还没想到调转小舞开步逃走,大汉便一把抓住了缰绳。“小少爷,你当然有办法……而且一定得想办法,如果你不想吃苦头的话。” “史帝夫,你瞧,他被绑在马鞍上,”高个女人用长枪指着说,“或许他说的是实话。” “绑起来了,是吗?”史帝夫说。他从腰间的刀鞘里抽出匕首。“这不成问题。” “你残废了还是怎么了?”矮个女人问。 布兰怒道:“我是临冬城的布兰登·史塔克,你最好放开我的马,否则我教你们通通没命。” 一脸灰胡楂的瘦子哈哈大笑。“我看这小子准是史塔克家的人没错,只有史塔克家的人才这么笨,该讨饶的时候还耍狠。” “把他小鸡鸡割下来塞他嘴里,”矮个女人提议,“这样他肯定闭嘴。” “哈莉,你已经够丑了,没想到还这么没脑子。”高个女人道,“这孩子死了就不值钱啦,可要留着活口……天杀的,想想曼斯手上若有了班扬·史塔克的亲属当人质,他会怎么赏我们!” “曼斯见鬼去,”大汉咒道,“你还想回去,欧莎?我看你才没脑子。你以为白鬼会管你手上有没有人质?”他转向布兰,割开他大腿的皮带。皮革仿佛松了口气似的分开。 他出手很快,又没有留心,结果割得很深。布兰低头,看到羊毛绑腿被割开的地方,露出白皙的大腿肉。接着血涌出来,他望着红色的血渍逐渐扩散,感觉轻微头晕,却意外地疏离,丝毫不觉疼痛,连一点感觉都没有。大汉惊讶地哼了一声。 “立刻放下武器,我保证让你们死得干脆。”罗柏叫道。 布兰怀着最后一丝希望抬起头,哥哥果真出现在那里。可惜他那番话的威严,却被紧张嘶哑的声调所减低。他骑着马,麋鹿血淋淋的尸体挂在马背,手握长剑。 “老哥回来了。”灰胡楂的男子道。 “哟,这家伙挺凶悍嘛。”矮个女人讥讽道。他们叫她哈莉。“想跟咱们打,小鬼头?” “小子,你这是以一对六,别傻了。”高个的欧莎平举长枪。“赶快下马,把剑扔了。我们会谢谢你的马儿和鹿肉,然后放你和你弟弟走。” 罗柏吹声口哨。众人听见脚步轻踩湿叶的声响。矮树丛低垂的枝丫洒下覆盖的雪,向两旁分开,灰风和夏天自一片绿色中穿出。夏天嗅嗅风中的气息,出声低吼。 “狼来了。”哈莉噤声道。 “是冰原狼。”布兰说。虽然并未发育完全,他们的体格也只有一般狼大小,但若仔细观察,很容易分辨出差异所在。鲁温师傅和驯兽长法兰教过他:冰原狼的头比较大,四肢较长,鼻子和下巴则特别尖细、形状明显。站在轻飘的细雪里,他们怀着憔悴而骇人的神态。灰风的口鼻沾满鲜血。 “两只臭狗。”光头男子轻蔑地说,“我倒是知道,夜里没什么比狼皮斗篷更保暖的。”他猛地做了个手势。“拿下!” 罗柏高喊:“临冬城万岁!”然后踢马向前。公马跳进溪里,衣衫褴褛的敌人围了过去。有个人拿着斧头,没头没脑地大叫着冲来。罗柏的长剑正中对方面门,发出令人作呕的碎裂声,随即鲜血四溅。一脸胡楂的人伸手去扯缰绳,才抓住半秒……只见灰风一跃而起把他扑倒。他“扑通”一声跌进溪里,呐喊着,疯狂地挥舞短刀,头部被水淹没。冰原狼跳上去继续攻击,两者消失在水中,转眼之间,白色的河水便转为殷红。 罗柏和欧莎在河中央打得不可开交。她的长枪活像条钢头毒蛇,闪电般朝他胸口蹿去,一次、两次、三次,但罗柏的长剑挡下每一记攻势,拨开刺来的枪尖。在她第四还是第五次突刺时,高个女人用力过猛,失了重心,仅一秒的时间,罗柏便骑马冲锋,把她踩在蹄下。 几尺外,夏天向前疾跳,扑咬哈莉,结果后背反挨了一记短刀。夏天咆哮着后退,再度冲刺。这回他的利齿紧紧咬住她的小腿。矮个女人两手握刀,死命向下插去,然而冰原狼仿佛能感应到危险,迅速松开抽身,撕下满嘴皮革、碎布和血淋淋的肉块。哈莉跌倒在地,它又扑跳上前,把她向后撞开,撕咬她的小腹。 第五个人想逃离这场屠杀……可惜却没跑远。他正踉跄着爬上对岸,灰风浑身湿淋淋地从河里冒出,甩甩身上的水,箭步追去。只见冰原狼嘴巴一张一阖,便已咬断他的腿筋,接着又去咬他的喉咙,那人惨叫着滑进河里。 此时只剩那个大汉史帝夫了。他割开布兰胸前的皮带,抓住臂膀用力一扯,布兰便从马背上摔下来。他瘫在地上,双腿纠缠成一团,被身体压住,一只脚还滑进了溪里。他感觉不到冰冷的河水,却感觉得出史帝夫按在他喉咙的匕首。“退后,”大汉警告道,“不然我发誓会把这小鬼的气管给割了。” 罗柏勒住马,急剧地喘气。怒意从他眼底消失,持剑的手也垂软下来。 就在那一刹那,整个局势在布兰眼前一览无遗。夏天正对付哈莉,从她肚子里扯出一条条发亮的蓝色小蛇。她的眼睛睁得老大,瞪着冰原狼。布兰辨不清她究竟是死是活。灰胡楂和拿斧头那两个人躺着一动不动。欧莎则爬了起来,正朝她的长枪挪去。灰风浑身滴水,啪嗒啪嗒朝她走近。“叫他走开!”大汉喊道,“把他们都叫开,不然这残废小鬼现在就死!” “灰风,夏天,过来。”罗柏道。 冰原狼停步,回头。灰风飞奔到罗柏身边,夏天则留在原地,看着布兰和他身旁的人,发出低吼。它的口鼻鲜血淋漓,双眼燃烧着怒火。 欧莎撑着枪尾站起来。她的上臂被罗柏砍了一剑,汩汩流血。布兰看到大汉满脸是汗,这才明白史帝夫和自己同样害怕。“史塔克,”他喃喃道,“该死的史塔克。”接着他提高音量。“欧莎,把狼宰了,拿走他的剑。” “要杀你自己杀,”她回答,“我死也不靠近那些怪物。” 史帝夫似乎突然间没了主意。他的手开始发抖,布兰只觉得刀锋紧贴脖子,血顺着滴下来。男人的臭味充塞他鼻孔,那是一种恐惧的气息。“喂,”他朝罗柏喊,“你叫啥名字?” “我是罗柏·史塔克,临冬城的继承人。” “这是你弟?” “对。” “如果你要他活命,就照我的话办。下马。” 罗柏迟疑片刻,接着刻意缓慢下马,持剑站立。 “现在把狼宰了。” 罗柏没动。 “快杀,不然这小鬼就没命。” “不要!”布兰尖叫。就算罗柏照办,等冰原狼一死,史帝夫也不会放过他们俩。 光头用另一只手抓住他的头发,使劲狠狠地一扭,直到布兰痛得失声啜泣。“小废物,你给我闭嘴,听到了没?”他更用力地拧。“你听到了没?” “嗖”的一声,从背后的树林传来。史帝夫声音一紧,喘不过气来。只见一个半尺、利如剃刀的宽大箭头突然自他胸膛爆出。那支箭整个成了鲜红,沐浴在血中。 布兰喉头的匕首松落,大汉晃了晃,面朝下倒在溪里。箭被他压断了,布兰看着他的血淌进水中。 欧莎四处张望;父亲的侍卫纷纷从树底下冒出来,手里都握着武器。她连忙抛下长枪。“大人饶命。”她朝罗柏叫道。 见到眼前的屠杀景象,卫士们个个脸色苍白,神情怪异。他们犹豫地看着两只狼,而当夏天回去享用哈莉的尸体时,乔赛斯更是丢下猎刀,转身返回树丛边呕吐。就连鲁温师傅从林子里出来时,也是一脸惊骇。但他随即恢复过来,摇摇头,涉水渡河到布兰身边。“你受伤了吗?” “他砍伤了我的腿,”布兰说,“可我没感觉。” 老师傅弯身检视他的伤口,布兰别过头去,看见席恩·葛雷乔伊站在一棵哨兵树下,手里拿着弓,嘴上挂着笑。这家伙永远都在微笑。他脚边的软泥地上插了五六支箭,但他只用了一支。“最好的敌人就是死掉的敌人。”他得意洋洋地表示。 “葛雷乔伊,琼恩老说你是个浑球。”罗柏朗声道,“我真该用铁链把你绑起来,放在场子里给布兰当箭靶。” “你怎么不谢谢我救了你老弟的命?” “要是你没射中怎么办?”罗柏道,“要是你没射死他怎么办?要是你那一箭刚好让他的手发抖,或是命中布兰怎么办?你从后面只看得到他的斗篷,怎么知道他没穿胸甲?如果他穿了,那我弟弟会怎么样?葛雷乔伊,你有没有想过这些?” 席恩的笑容消失了。他悻悻地耸肩,开始把箭一根根从地上拔起来。 罗柏瞪着侍卫们。“你们跑哪儿去了?”他质问,“我要你们紧跟在后。” 守卫们交换着闷闷不乐的眼神。“大人,我们是跟在后面。”卫兵里面年纪最轻,长了棕色细胡的昆特说,“可我们要等鲁温师傅和他的驴,请大人原谅,然后,这个嘛,就是……”他瞄了席恩一眼,随即尴尬地别开头。 “我在路上看到只火鸡,”席恩气恼地说,“我哪知道你会丢下小鬼不管?” 罗柏再度转头瞪看席恩。布兰从未见他这么生气过,但他没有多说,只在鲁温师傅身旁蹲下。“我弟弟的伤势如何?” “破了点皮罢了。”老学士说,他把一块布在溪里浸湿了,用来清洗伤口。“有两个人穿着黑衫军的衣服。”他边弄边告诉罗柏。 罗柏转头望向倒卧溪中的史帝夫,溪流不断拉扯着他破烂的黑斗篷。“是守夜人军团的逃兵,”他口气严峻地说,“他们一定是没脑子,才会跑到离临冬城这么近的地方来。” “由愚蠢或绝望所生的行为,彼此常常难以区分。”鲁温师傅道。 “大人,我们要埋葬他们吗?”昆特问。 “他们可不打算为我们安葬。”罗柏说,“把头砍下,送到长城。剩下的留给乌鸦。” “那她呢?”昆特用拇指指了指欧莎。 罗柏朝她走去。她比罗柏足足高出一头,但见他过来,却连忙跪下。“史塔克大人,求您饶我一命,我的人是您的了。” “我的?我要个背誓者做什么?” “我没有背弃誓约。从长城逃出来的是史帝夫和华伦,不是我。那群黑乌鸦不收女人。” 席恩·葛雷乔伊慢悠悠地晃过来。“拿她喂狼。”他怂恿罗柏。女人望向哈莉的残骸,旋即颤抖着转开。那景象连侍卫们看了也直想吐。 “她是个女的。”罗柏说。 “也是个野人。”布兰告诉他,“是她叫他们留我活口,好把我交给曼斯·雷德的。” “你有名字吗?”罗柏问她。 “大人高兴的话,叫我欧莎就成。”她酸酸地低声道。 鲁温师傅站起来。“盘问一番比较稳妥。” 布兰看见哥哥脸上如释重负的表情。“那就这样吧,师傅。韦恩,把她的手捆起来。她跟我们一起回临冬城……是生是死,就得由她说的话来决定了。” 39.第39章 提利昂 “你想不想吃?”手指粗大的莫德拿着一盘煮豆子,瞪着他问。 提利昂·兰尼斯特虽然饥肠辘辘,却不愿让这粗汉享受虐待的快感。“有根羊腿一定很棒,”他坐在牢房角落脏兮兮的稻草堆上说,“或许再来一碟青豆和洋葱,上点刚出炉的奶油面包,再配一壶温过的葡萄酒把食物冲下肚。如果不方便的话,啤酒也行,我这个人向来不太挑剔。” “只有豆子。”莫德说,“拿去。”他递出盘子。 提利昂叹口气。这名狱卒既肥又笨,满口褐色烂牙,还有一对细小的深色眼睛。他左半边脸都是伤疤,那是之前被斧头削去耳朵和部分脸颊所留下的痕迹。虽然他愚蠢又丑陋,但提利昂真是饿了。他伸手去拿盘子。 莫德嘻嘻笑着挪开盘子。“在这儿。”他说,一边把盘子举到提利昂够不着的地方。 侏儒僵硬地爬起身,每个关节都在叫痛。“我们每次吃饭都得玩这笨游戏吗?”他又伸手去拿。 莫德蹒跚着后退,露出烂牙嬉笑道:“小矮人,在这儿。”他伸直了手,把盘子放到牢房尽头的半空上。“你不想吃?在这,来拿啊。” 提利昂的手臂太短,够不到盘子,更何况他不打算靠近牢房边缘。莫德只需用那白白的大肚子一推,他就会变成长天堡岩顶上的一摊恶心红渍,像几世纪以来鹰巢城的许多犯人一样。“仔细想想,我并不太饿哩。”他宣布,又退回监狱的角落。 莫德咕哝着松开他肥胖的手指。强风吹走了盘子,坠落途中不断翻滚。食物飞出视线,还有几颗豆子被吹回来。狱卒哈哈大笑,肚子像一碗布丁似的摇晃。 提利昂只觉怒火中烧。“你这操他妈狗娘养的烂货,”他啐道,“祝你早日七窍流血而死。” 因为他这番话,莫德出去的时候,狠狠踢了他一脚,钢靴正中提利昂的肋骨。“我收回刚说的话!”他倒在稻草堆上,喘着气说,“我要亲自宰了你,我发誓!”厚重的铁门轰地关上,提利昂听见钥匙转动的声音。 对他这样的小个子而言,他很不幸地生了张非常危险的大嘴巴。他一边爬回角落一边想,艾林家的人竟把这称为他们的“地牢”,真叫人哭笑不得。他蜷缩在薄薄的毡子下——那是他唯一的被褥——向外张望着那片刺眼的空虚蓝天,以及好似漫无边际的缥缈峰峦,暗想着如果还保有那件影子山猫皮披风,不知该有多好。披风是马瑞里安从山贼头目的尸首上扒去的,后来歌手和他赌骰子输了,便落入他手中。山猫皮虽然散发着霉味和血腥味,却很温暖厚实。可惜莫德一看到便把它抢走了。 尖如利爪的劲风扯着他的毛毯。即使对他这个侏儒来说,牢房也嫌太小。倘若这里真是“地牢”,那么不到五英尺外,原本应该有墙。但正相反,那里却是地板尽头和天空的交界。虽然这里白天空气新鲜,阳光耀眼,夜里也有繁星与明月,提利昂却宁可拿凯岩城底部最阴暗潮湿的坑洞来交换。 “你飞,”之前莫德一把推他进来时,曾向他保证。“经过二十天,三十天,最多五十天,你就会飞。” 放眼七国全境,只有艾林家族的地牢鼓励犯人脱逃。进来的第一天,提利昂花了好几个小时,才鼓起勇气趴在地上,慢慢爬到山崖边,探出头往下望。正下方六百尺,坐落着长天堡,与他的囚室之间除了空气,什么也没有。如果他伸长脖子,可以看到在他左右两方的其他牢房。他就是石头蜂窝里的一只蜜蜂,还被人折了翅膀。 囚室极冷,山风日夜呼啸,最糟的是地板竟然向外倾斜。虽然幅度不大,但也够他受了。他不敢闭眼,害怕沉睡时会滚落悬崖,然后惊恐地在半空中醒来。难怪天牢会把人逼疯。 诸神救救我,某个之前住在这里的囚犯,用疑似血液的东西在地上涂写了如是的文字,蓝天呼唤着我。起先提利昂还猜测这人是谁,以及他下场如何;后来再想想,觉得自己还是别知道的好。 要是他闭上嘴巴就好了…… 一切都是从那高高坐在鱼梁木雕刻的王座上,头顶飘扬着艾林家族的新月猎鹰旗帜,睥睨着他的该死小鬼开始的。提利昂这辈子经常被人轻贱,然而被眼睛湿黏黏、得坐在厚厚的垫子上才有正常人高度的六岁小鬼如此看待,却还是头一遭。“他就是那个坏人吗?”小鬼抱着玩偶问。 “就是他。”莱莎夫人坐在旁边一张较小的王座上,一袭蓝衣,为了满足追求者,特别扑了粉又喷了香水。 “他好小一点点呀。”鹰巢城公爵咯咯笑着说。 “这是兰尼斯特家的小恶魔提利昂,谋害你父亲的就是他。”她提高音量,所讲的话传遍整个鹰巢城大厅,在乳白色墙壁和纤细的柱子间回荡,让每个人都听得到。“他害死了国王的首相!” “哦,原来他也是我杀的?”提利昂像个蠢蛋似的反问。 那个时候,他本当低下头颅,乖乖闭紧嘴巴。他早该想到的,七层地狱,其实他当时又何尝不知。艾林家的议事厅堂颀长而俭朴,蓝纹的白色大理石墙,有股令人难以亲近的寒意,然而周遭众人的脸色,才真叫人心寒。此处凯岩城势力鞭长莫及,艾林谷中也少有亲兰尼斯特人士。总的说来,态度屈从,保持沉默,实在是他的最佳防御。 然而那时提利昂心情正恶,哪还顾得了理智。在上鹰巢城长达一整天的攀爬之行最后,他发育缺陷的双腿实在无法行走,只好很丢脸地让波隆背他上山。此刻所受的羞辱,无疑对他本已炽烈的怒意火上添油。“看来我还真是个忙碌的小家伙,”他口气酸苦地讥讽道,“连自己都不知道哪来的时间杀这杀那。” 他早该想起自己面对的是谁。莱莎·艾林和她那半疯的虚弱小鬼对耍弄机智向无好感,尤其是针对他们的时候,这在宫里是尽人皆知的事。 “小恶魔,”莱莎冷冷地说,“你最好管紧你那张碎嘴,对我儿子客气点,否则保证你后悔。不要忘记自己身在何处,这里是鹰巢城,你周围的人都是艾林谷的骑士,个个忠贞不贰,对琼恩·艾林敬爱有加,他们每个人都愿意为我牺牲性命。” “艾林夫人,我要有什么不测,我老哥詹姆绝对很乐意料理他们。”话出口的刹那,提利昂便发觉这么说实在愚蠢。 “兰尼斯特大人,敢问您会飞吗?”莱莎夫人问,“侏儒有没有长翅膀啊?如果没有,您最好乖乖地把其他威胁都吞下肚去。” “我这不是威胁,”提利昂道,“而是保证。” 一听这话,小劳勃公爵跳将起来,气得连玩偶都丢了。“你不能对我们怎样,”他尖叫道,“没有人敢在这里乱来。妈咪,你告诉他,跟他说谁也别想来这里撒野。”小男孩开始浑身痉挛。 “没有人能攻破鹰巢城。”莱莎·艾林冷静地宣布。她把儿子拉过去,用丰满白皙的臂膀抱住他。“小宝贝,小恶魔只是虚张声势,兰尼斯特家的人通通是骗子。谁也别想欺负我的小亲亲。” 她虽然可恶,但说的的确没错。亲眼目睹这里的险要地势之后,提利昂可以想象叫全副武装的骑士,冒着从山上倾注而下的落石箭雨,每走一步阶梯还得对付迎面而来的敌人,会是件多么困难的事。说那是场梦魇,恐怕还不足以形容,难怪鹰巢城自古以来从未陷落。 即使这样,提利昂的舌头还是停不下来。“不是攻不破,”他说,“而是不太好攻破。” 小劳勃伸出颤抖的手指指着他:“你是个骗子。妈咪,我想看他飞。”两个穿天蓝色披风的卫士抓住提利昂双手,把他架离地面。 若不是凯特琳·史塔克,恐怕只有天上诸神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妹妹,”她站在王座下方,朝莱莎喊道,“请你记得,他是我的犯人,请不要伤害他。” 莱莎·艾林冷冷地看了她姐姐一会儿,然后起身走向提利昂,她的长裙拖在身后。他怕她会动手打人,她却下令放开他。两个卫士把提利昂丢到地上,他双脚扑空,摔倒在地。 他出丑的模样想必难看得很,更难堪的是他正挣扎着要站起来,右脚竟然抽筋,结果再度瘫在地上。艾林家的大厅里响起哄堂大笑。 “我姐姐的小客人累了,连站都站不稳。”莱莎夫人宣布,“瓦狄斯爵士,麻烦你带他到地牢去。在天上休息休息,想必对他的健康大有助益。” 卫兵猛地把他拉起。提利昂·兰尼斯特在两人中间双脚悬空,虚弱地踢打,羞得满脸通红。“咱们走着瞧。”被架走前,他对全厅的人保证。 到目前为止,他还瞧不出有什么解决办法。 起先他安慰自己,认为监禁不会太久。莱莎·艾林不过是想羞辱他,她一定会很快再传他过去。就算她没有,凯特琳·史塔克也会来盘问他。这次他会小心措辞、不乱说话。他们不可能现在就杀他,再怎么说,他都是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人,他们若敢杀他,便意味着开战。至少,他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然而现在他却不那么确定了。 或许他们只打算让他烂在这里,怕只怕自己连烂久点的力气都没有。他日渐虚弱,距离莫德把他踢成重伤,只是时间问题。而这还得以狱卒没先把他饿死为前提。再来几个饥寒交迫的夜晚,蓝天就会呼唤他了。 他不禁猜想囚室围墙(虽然根本没有围墙)之外是怎样一番情形。泰温公爵接获消息后一定会派出使者。说不定这会儿詹姆已带着军队,穿越明月山脉而来……或者他直接对付临冬城?峡谷之外,谁会猜到凯特琳·史塔克把他绑架到这里呢?他很好奇,瑟曦得知消息后会采取何种行动。国王自可下令释放他,但劳勃究竟会听他王后的话,还是他首相的话?国王对姐姐的感情有多深,提利昂可是一清二楚。 若瑟曦肯仔细盘算,她应该坚持要国王亲自审判提利昂。这样一来,连奈德·史塔克也没法反对,否则便有损国王名誉。对提利昂来说,能有公开审判的机会,自是求之不得。无论他们给他安上什么罪名,到目前为止,他看不出他们能提出任何有力证据。就让他们当着铁王座和全国诸侯的面审理这个案子吧,那么他们铁定完蛋。如果瑟曦真有这么机灵就好了…… 提利昂·兰尼斯特叹了口气。姐姐是有些小聪明,却常常被傲慢所蒙蔽。她只会把这件事当成奇耻大辱,看不到里面蕴藏的机会。至于刚愎轻率又冲动易怒的詹姆,那就更别提了。遇到绳结,只要能用剑斩成两段,哥哥是决计不会动脑筋解开的。 他倒想知道派小贼去杀那史塔克小鬼灭口的,究竟是哥哥还是姐姐,他也很好奇艾林大人的死,到底与他们有没有关系。倘若老首相当真是被害死,还真是干得干净利落。像他那年纪的人突然染病身亡本就稀松平常。反过来讲,找个呆头鹅拿着偷来的刀去杀布兰登·史塔克,却是笨得不像话的做法。仔细想想,还真是奇怪…… 提利昂打了个冷战。这是个下流的可能性。或许冰原狼和狮子并非森林里仅有的猛兽,果真如此,那肯定是有人拿他当替死鬼。提利昂·兰尼斯特最恨被人利用。 他得离开这鬼地方,越快越好。跟莫德以力相搏是不用想了,大概也不会有人拿来六百尺长的绳子助他脱逃,所以他只能靠三寸不烂之舌脱身。他这张碎嘴害他进了大牢,一定也他妈的能让他重获自由。 提利昂站起来,努力不去注意脚下轻轻把他拖向悬崖边的倾斜地面。他握拳敲门。“莫德!”他喊道,“看门的!莫德,我要跟你谈谈!”他足足捶了十分钟才听见脚步声。铁门轰然打开的前一刻,提利昂及时跳开。 “好吵。”莫德满眼血丝地咆哮道。他一只肥手里握着一条又粗又宽的皮带,对折了抓在掌心。 别让他们知道你害怕,提利昂提醒自己。“你想不想发财?”他问。 莫德揍他。他反手懒懒地挥出皮带,打中提利昂上臂。力道震得他脚步不稳,痛得他咬紧牙根。“矮冬瓜,别吵。”莫德警告他。 “金子,”提利昂装出笑容,“凯岩城里到处都是金子……啊啊啊……”这回莫德用了力,皮带一声爆裂,自他手中蹦跳到提利昂肋骨上,痛得他当即跪下呻吟。他强迫自己抬头看着狱卒。“跟兰尼斯特家一样有钱,”他呼吸困难地说,“他们不都这样说么?莫德——” 莫德咕哝一声,皮带划破空气,正中提利昂面门。他感觉天旋地转,连自己是如何摔倒的都不记得。再睁眼时,他发现自己躺在牢房的地上,耳鸣不已,满嘴是血。他伸手想找个支撑爬起来,结果手指摸到的却是……什么也没有。提利昂飞快地抽回手,仿佛被烫到似的,憋着气不敢呼吸。他刚好落在山崖边,距离蓝天只有几寸之遥。 “还要说吗?”莫德双手各握皮带一端,猛力一扯,啪的一声把提利昂吓得跳脚,狱卒乐得哈哈大笑。 他不敢把我推下去,提利昂一边从崖边爬回来,一边绝望地告诉自己。凯特琳·史塔克要留我活口,他绝不敢杀我。他用手背抹抹唇上的血,嘻嘻笑道:“莫德,刚刚那下可真带劲。”狱卒眯眼看他,不知这是讽刺还是真心话。“我用得着你这么强壮的人。”皮带打过来,但这回提利昂缩身闪过。“我说的可是金子,”他像只螃蟹似的爬回来,重复道,“你一辈子都用不完的金子,买土地、女人、好马都不成问题……你还可以当个贵族老爷。‘莫德大人’,听起来不赖吧?”提利昂咳出一大口血和黏黏的东西,朝天空吐去。 “没有金子。”莫德说。 他上钩了!提利昂心想。“他们抓我的时候把我的钱包搜走了,但钱还是我的。凯特琳·史塔克抓的是我的人,不至于纡尊降贵,抢我的钱。干那种事不光彩。只要你肯帮我,里面所有的金子就都是你的了。”莫德的皮带再度扑来,但只是漫不经心地一挥,动作缓慢,充满轻蔑。提利昂伸手抓住皮带,这下对方已成了他的囚犯。“你完全不用冒风险,只要帮我传个口信就成。” 狱卒把皮带从提利昂手中抽回。“口信?”他说,就好像以前从没听过这两个字。他一皱眉,额头上便现出许多深陷的凹痕。 “是的,莫德大人,你听我说什么,就去跟你家夫人说什么。告诉她……”告诉她什么?如何才能打动莱莎·艾林?提利昂·兰尼斯特突然灵光一现。“……告诉她我打算认罪。” 莫德举起手,提利昂做好了挨打的准备,但狱卒迟迟没有下手。怀疑和贪婪在他眼里交战。他想要金子,却怕被骗;看来他以前似乎常被人戏弄。“骗人,”他阴沉地喃喃道,“矮冬瓜骗我。” “要不咱们白纸黑字写清楚。”提利昂发誓。 有些文盲对文字特别厌恶,有些则迷信般地将其奉若神明,仿佛那是种魔法。幸运的是,莫德属于后者。狱卒放下皮带:“写下金子,很多金子。” “喔,很多很多,”提利昂向他担保,“亲爱的好朋友,我的钱包只是开胃小菜。我老哥连铠甲都是从头到尾用金子打的。”事实上,詹姆的盔甲是钢做的,只是镀上一层金,但这驴蛋反正也分不出来。 莫德把玩着皮带,最后还是妥协地取来纸和墨水。写好之后,狱卒狐疑地皱眉看着那张纸。“现在去帮我传口信罢。”提利昂催促。 当天深夜,他们来找他时,他正在睡梦中发抖。莫德打开门,没有作声。瓦狄斯·伊根爵士用靴尖弄醒提利昂。“小恶魔,快起来,我家夫人要见你。” 提利昂揉去眼中睡意,故意装出一副不悦的神情。“她当然想见我,可你怎么知道我想见她呢?” 瓦狄斯爵士皱起眉头。他早些年曾在君临担任首相的侍卫队长,提利昂对他印象深刻。这家伙生了张相貌平凡的宽脸,银发,身材粗壮,毫无幽默感可言。“你怎么想不干我的事。快起来,不然我叫人把你架走。” 提利昂笨拙地爬起身。“今晚可真冷,”他若无其事地说,“大厅里又那么通风,我可不想着凉。莫德,你行行好,把我的斗篷拿来罢。” 狱卒眯眼看他,一脸大惑不解的表情。 “我的斗篷,”提利昂重复,“就你帮我保管的那件山猫皮披风,还记得吧?” “快把他妈的斗篷拿来。”瓦狄斯爵士道。 莫德不敢吭声。他瞪了提利昂一眼,那神情似乎在向他保证将来一定会报复,但他还是照办了。当他为犯人披上斗篷时,提利昂微笑道:“多谢,以后我一穿上它就会想起你。”他把斗篷下垂的长边围上右肩,多日以来,第一次感觉到温暖。“瓦狄斯爵士,请带路。” 艾林家的大厅灯火通明,五十支火炬在墙壁的台座上熠熠发亮。莱莎夫人身着黑纱礼服,胸前佩着珍珠绣的新月猎鹰纹章。既然她没打算加入守夜人军团,提利昂猜想,只怕她觉得听人认罪时唯一适合的就是丧服。她的红棕色长发扎成一个精巧的辫子,斜斜地垂在左肩。她旁边那个较高的王座是空的,想必鹰巢城的小公爵此刻正在睡梦中发抖罢。少了他总是好的。 提利昂深深一鞠躬,借机环顾在场人等。艾林夫人果然如他所愿,将麾下的骑士和随从召集来听他认罪。他看见布林登·徒利爵士那历尽风霜的脸,以及好脾气的奈斯特·罗伊斯男爵。奈斯特身旁站了个年纪较轻的人,生了对锐利的黑色八字胡,定是他的继承人艾尔拔爵士。峡谷的首要贵族多半有代表到场。提利昂看到瘦得像把剑的林恩·科布瑞爵士,腿生痛风的杭特伯爵,以及身边儿子成群的寡妇韦伍德伯爵夫人。还有些家徽他不认识,如断裂长枪,绿色毒蛇,燃烧塔楼,以及粉红底上的带翅膀圣杯等等。 峡谷众贵族间有几个是与他一道来的同伴。罗德利克·凯索爵士伤势未愈,脸色苍白,他身旁站了维里·渥德爵士。吟游歌手马瑞里安弄到一把新的木头竖琴。提利昂不禁微笑,无论今晚会发生什么,他都不希望私下进行,而若要把事情传播开去,再没有比吟游歌手更适合的了。 大厅后方,波隆慵懒地躺卧在一根柱子下。这名流浪武士的黑眼睛盯着提利昂,手轻轻地搁在剑柄上。提利昂意味深长地看着他,心里盘算…… 凯特琳·史塔克率先启齿:“听说你有意公开认罪。” “是的,夫人。”提利昂回答。 莱莎·艾林朝她姐姐微笑。“天牢可以让任何人屈服。在天牢里,天上诸神看得一清二楚,没有暗处可供躲藏。” “可他看起来并不像屈服的样子。”凯特琳夫人道。 莱莎夫人没理睬她。“你说吧。”她命令提利昂。 孤注一掷的时候到了,他一边想,一边回头看了波隆一眼。“该从何说起呢?我承认我是个小坏蛋。各位老爷夫人,我犯下的罪过数不胜数。我跟婊子睡过,不是一回而是好几百回。我曾暗自希望我父亲大人去死,也对我姐姐,亦即咱们美丽温柔的王后陛下,有过相同的念头。”身后传来轻笑,“我有时候对下人们不太好。我赌过钱,更教我脸红的是,我还耍老千。我说过许多关于朝廷里高贵的老爷夫人们的坏话,开过他们许多下流玩笑。”此话一出,众人哄堂大笑。“有次我——” “住嘴!”莱莎·艾林苍白的圆脸气得通红。“侏儒,你以为你在干什么?” 提利昂歪头:“唉,我在认罪啊,夫人。” 凯特琳·史塔克向前一步。“你被控派人行刺我卧病在床的儿子布兰,以及密谋害死国王的首相,琼恩·艾林大人。” 提利昂爱莫能助地耸耸肩。“恐怕我没办法承认这些罪名。我对杀人可是一窍不通。” 莱莎夫人霍地从鱼梁木王座上站起。“你别想寻我开心。小恶魔,你闹也闹够了,想必你玩得很愉快。瓦狄斯爵士,带他回地牢……这次找个房间更小、地板更斜的给他。” “艾林谷里到底还有没有天理?”提利昂大声怒吼,连瓦狄斯爵士都愣了一下。“难道说血门之内就连一点荣誉都没有了?你控告,我否认,你就把我扔进天牢挨饿受冻。”他抬起头,让众人清楚地看见莫德在他脸上留下的伤痕。“请问国王的正义到哪里去了?你说有人告我有罪,那好,我要求公平审判!让我有机会为自己辩护,让天上诸神和地上人民来决定我说话的真伪。” 大厅里四处都在窃窃私语。提利昂知道自己逮着她了。他出身很高贵,是全国最有权势的贵族之子,更是当今王后的弟弟。无论如何,没有人能拒绝他的审判要求。几个穿天蓝色披风的卫兵朝提利昂走去,但瓦狄斯爵士示意他们停手,回头看向莱莎夫人。 她的小嘴浮现一丝微笑。“要是审判结果证明你的确有罪,那么依照国王的律法,你只有死路一条。不过呢,兰尼斯特大人,在鹰巢城里我们可没有刽子手。打开月门!” 围观人群向两边退开。只见两根纤细的大理石柱中间有扇狭窄的鱼梁木门,上面用白木雕着新月的形状。两个卫兵大跨步走过去,靠近门边的人赶忙向后退。其中一个卫兵搬开沉重的青铜门闩,另一个则把门向内拉开。两人的蓝披风立时被狂啸而进的强风吹得飞上肩头,啪啪作响。门外,缀满了冰冷的无情繁星,乃是一片虚无夜空。 “依照国王的律法,我们举行审判。”莱莎·艾林道。沿着墙壁,无数的火炬如旌旗般猎猎晃动,被风吹熄的火把此起彼落。 “莱莎,我认为这是不智之举。”凯特琳·史塔克道。黑风在大厅内翻腾。 她妹妹没有理会。“兰尼斯特大人,您要审判,那好,就让您接受审判。你想说什么,我儿子都会倾听,接着你将接受他的判决。然后呢……你要么走大门,不然就从这个门出去。” 她看来好生得意,提利昂心想。这也难怪,既然审判是由她那体弱多病的儿子主持,哪还能忤她的意?提利昂瞟了瞟那个月门。妈咪,我想看他飞!小鬼是这么说的。这鼻涕都擦不干净的毛头小子,到底送了多少人从那门出去? “亲爱的夫人,非常感谢您的美意,但我觉得无须惊动劳勃大人。”提利昂礼貌地说,“天上诸神会还我清白,我愿让他们做出裁判,非经世人之手。我要求比武审判。” 艾林家的大厅里响起如雷般的笑声。奈斯特·罗伊斯男爵嗤之以鼻,维里爵士呵呵直乐,林恩·科布瑞爵士捧腹大笑,其他人则是笑得前仰后合,涕泪横流。马瑞里安笨拙地伸出断了指头的那只手,在新竖琴上拨下一个愉悦的音符。就连从月门外呼啸而进的狂风,听起来也充满嘲弄之意。 只有莱莎·艾林水汪汪的蓝眼睛里满是疑惑,显然他再度让她大感意外。“你当然有这个权利。” 外衣上绣了绿色毒蛇的那个年轻骑士,此时跨步向前,单膝跪下道:“夫人,求您恩准我为您而战。” “这份荣幸应该归我所有,”老杭特伯爵说,“看在我对您夫君敬爱有加的分上,让我替他报仇吧。” “我父亲忠心耿耿地服侍琼恩大人,为其担任峡谷大总管之职。”艾尔拔·罗伊斯朗声道,“请让我为他的儿子而战。” “凡是立场纯正的人,诸神必定加以眷顾,”林恩·科布瑞爵士说,“这样的人也是最好的剑客。而我们都知道这个人是谁。”他谦虚地笑笑。 十来个人同时发话,抢着想压过别人。见到这么多人迫不及待想取他性命,提利昂深感沮丧。或许到头来,这主意并不如原先预期的那么聪明。 莱莎夫人举手示意众人静声。“诸位大人,我衷心地感谢你们,相信我儿若是在场,也同样会深怀感激。放眼七国全境,无人可比咱们峡谷骑士的忠诚勇武。如果我能让诸位都拥有这份荣耀,不知该有多好。可惜我只能选出一个。”她做出手势。“瓦狄斯·伊根爵士,您向来是我丈夫倚重的左右手。请您担任我的代理骑士。” 瓦狄斯爵士一直保持着沉默。“夫人,”他屈膝跪下,口气凝重地说,“还请将此重担交付他人,我实在无心出战。此人并非武士,看看他,侏儒一个,只有我一半高,又瘸了腿,宰杀这种人,还叫主持正义,那太可耻了。” 哦,太棒了,提利昂心想。“我同意。” 莱莎怒视着他。“要求比武裁判的也是你。” “这会儿我还要像你一样,给自己找个代理骑士。就我所知嘛,我老哥詹姆会很乐意替我出战。” “你伟大的弑君者离此有几百里格。”莱莎·艾林斥道。 “派只鸟把他找来。我很乐意等他。” “你明天就得跟瓦狄斯爵士决斗。” “唱歌的,”提利昂转身对马瑞里安说,“等你把这事编成曲子,别忘了说艾林夫人是怎样不准侏儒找代理骑士,非逼他一瘸一拐、浑身是伤地去对付她手下最优秀的骑士。” “我哪有不准?”莱莎·艾林道。她语气尖锐,显然恼怒已极。“小恶魔,有本事你就挑个代理骑士啊……如果你认为有人会愿意为你送命的话。” “说实话,我是找个人来替我杀人。”提利昂扫视长厅,无人动作。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他不禁怀疑这是不是个天大的错误。 接着,大厅后面起了阵骚动。“我帮侏儒上场吧。”波隆叫道。 40.第40章 艾德 他再度梦见那三位雪白披风的骑士,那座倾塌已久的塔楼,以及躺卧血床的莱安娜。 在梦中他与从前的战友并肩而行:骄傲的马丁·凯索、乔里的父亲,忠心耿耿的席奥·渥尔,本为布兰登侍从的伊森·葛洛佛,还有轻声细语、心地善良的马克·莱斯威尔爵士,泽地人霍兰·黎德,以及骑着红色骏马的达斯丁伯爵。他们的面容,对奈德来说,曾如自己的脸庞一般熟悉,但岁月仿如水蛭,渐渐吸走了人们的记忆,即使是他一度发誓绝不忘记的部分也不例外。在梦里他们只剩幻影,宛如灰色的幽灵,骑在浓雾聚成的马上。 他们一行七人,对方则是三个。梦中如此,当年亦然。但这三人绝非平庸之辈。他们静待于圆形的高塔前,身后是多恩的赤红峰峦,肩上的雪白披风在风中飘荡。这三人并非幻影,他们的面容已深深烙印,至今依旧清晰。“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爵士嘴角挂着一抹哀伤的微笑,巨剑“黎明”斜出右肩。奥斯威尔·河安爵士单膝跪地,正拿着磨刀石霍霍磨剑。他那顶白色瓷釉的头盔上,有着象征家徽的展翅黑蝙蝠。站在两人之间的是年迈的御林铁卫队长杰洛·海塔尔爵士,外号“白牛”。 “我在三叉戟河上没见到你们。”奈德对他们说。 “我们不在那里。”杰洛爵士回答。 “我们在的话,篡夺者就要倒霉了。”奥斯威尔爵士道。 “君临城陷之时,詹姆爵士用他的黄金宝剑杀了你们的国王,你们也没出现。” “我们身在远方。”杰洛爵士道,“否则伊里斯还会好端端地坐在铁王座上,而我们虚伪的弟兄则会下七层地狱。” “我解了风息堡之围,”奈德告诉他们,“提利尔和雷德温大人俯首称臣,他们麾下的骑士也都下跪效忠。我本以为你们一定会在其中。” “我们不轻易下跪。”亚瑟·戴恩爵士道。 “威廉·戴瑞爵士带着你们的王后和韦赛里斯王子,往龙石岛逃去。我猜想你们可能也在船上。” “威廉爵士忠勇可嘉。”奥斯威尔爵士说。 “但他并非御林铁卫,”杰洛爵士指出,“御林铁卫绝不临危脱逃。” “过去如此,现在亦然。”亚瑟爵士说着戴上头盔。 “我们发过誓。”老杰洛爵士解释。 奈德的幽灵们与他并肩上前,手握影子宝剑,以七对三。 “一切就从这里开始吧。”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爵士道。他抽出黎明,双手高举,剑身苍白好似乳白琉璃,在光线照耀下宛如蕴含生命。 “不对,”奈德哀伤地说,“一切将在这里结束。”当钢铁与幻影冲杀成一团,他听见了莱安娜的尖叫。“艾德!”她喊。一阵玫瑰花瓣的暴风,吹过染血长天,天空蓝得像死亡之眼。 “艾德大人。”莱安娜又叫。 “我保证,”他轻声说,“莱安,我保证……” “艾德大人。”有人从暗处也说了这句话。 艾德·史塔克呻吟着睁开眼睛。月光从首相塔的高窗透进来。 “艾德大人?”床边站了个影子。 “多……多久了?”床单乱成一团,他的腿用夹板固定,打上了石膏,隐隐抽痛。 “六天七夜。”那是维扬·普尔的声音。总管拿起杯子送到奈德唇边。“老爷,喝吧。” “这是……?” “只是开水而已。派席尔大学士说您醒来会渴。” 于是奈德喝了。他的嘴唇干裂,开水如同蜂蜜般甜美。 “国王陛下有令,”杯子见底后,维扬·普尔告诉他,“老爷,他要跟您谈谈。” “明天再说,”奈德道,“等我体力好点再说。”这会儿他无法面对劳勃。刚才那个梦吸走了他仅存的力量,让他软弱得像只小猫。 “老爷,”普尔说,“陛下他要我们等您一睁眼,就带您去见他。”总管点起床边的蜡烛。 奈德轻声咒骂。劳勃向来很没耐性。“跟他说我还太虚弱,没办法过去。如果他坚持要跟我谈谈,我很愿意在床上接待他。我希望你别把他从美梦中吵醒。顺便……”他正要说“乔里”,却想了起来。“把我的侍卫队长找来。” 总管离开后没几分钟,埃林走进他的卧房。“大人。” “普尔说我睡了六天。”奈德道,“我要知道现在局势如何。” “弑君者跑了。”埃林告诉他,“传说是逃回凯岩城和他父亲会合。凯特琳夫人逮捕小恶魔的事,已经传遍大街小巷,所以我加派了守卫,希望您不介意。” “你做得很好。”奈德赞许道,“我的女儿们呢?” “大人,她们每天都陪着您。珊莎静静地为您祷告,可艾莉亚……”他迟疑了一下,“自他们把您带回来后,她就没说过半个字。大人,她性子很烈,我从没见哪个小女孩这么生气过。” “无论如何,”奈德道,“我希望我女儿们平安无事。恐怕麻烦才刚开始。” “艾德大人,她们不会有事的。”埃林道,“我拿性命担保。” “乔里他们……” “我把他们交给了静默修女会的姐妹,准备送回临冬城去。应该让乔里葬在他祖父身边。” 他只能与祖父葬在一块儿,因为乔里的父亲远在遥远的南方。马丁·凯索和其他人一样命丧南疆,战后奈德拆掉高塔,用其血色石砖在山脊上筑起八座石冢。据说雷加将它命名为极乐塔,但对奈德而言,那里却充满了痛苦的回忆。他们以七对三,却只有艾德·史塔克自己,和小个子的泽地人霍兰·黎德两人生还。多年以来,这个梦反复出现,实在不是什么好兆头。 “埃林,你做得很好。”奈德正说着,维扬·普尔又回来了。总管深深一鞠躬,“老爷,国王陛下在外面,王后也跟他一起。” 奈德撑着坐起,断腿痛得他咬紧牙关。他没想到瑟曦会来,这也不是好兆头。“请他们进来,然后你们下去吧。我们的谈话内容不能外传。”普尔静静地离开。 劳勃还花了点心思打扮。他穿着黑天鹅绒上衣,胸前用金线绣有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外罩黑金格子披风。他手里拿了瓶葡萄酒,喝得满脸通红。瑟曦·兰尼斯特跟在他身后,头上戴着珠宝王冠。 “陛下,”奈德道,“请您原谅,恕我无法起身。” “没关系。”国王粗声道,“要不要喝两口?青亭岛的好东西。” “一小杯就好,”奈德说,“我喝了罂粟花奶,头还昏昏沉沉的。” “保得住脑袋,已经算你走运。”王后表示。 “臭女人,给我安静点。”国王斥道。他端给奈德一杯酒。“脚还痛吗?” “还有一点。”奈德说。他虽然头晕目眩,却不愿在王后面前自承虚弱。 “派席尔保证痊愈以后不会留下疤痕,”劳勃皱眉道,“我想你知道凯特琳干了什么好事吧?” “我知道。”奈德啜了一小口酒,“我夫人没有错,陛下。都是我的意思。” “奈德,我很不高兴。”劳勃咕哝道。 “你凭什么对我家人下手?”瑟曦质问,“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我是御前首相。”奈德有礼但冰冷地回敬,“奉了你丈夫的指令,以国王之名维护和平和公理正义。” “你曾经是首相,”瑟曦不依不饶,“如今——” “安静!”国王咆哮道,“你问他问题,他也回答了你。”瑟曦冷冷地退开,满脸怒容。劳勃又转向奈德。“奈德,你说以国王之名维护和平,请问这就是你维护和平的方式么?总共死了七个人……” “八个,”王后纠正他,“崔格今早上死了,死于史塔克大人那一剑。” “先是在国王大道上公然绑架,然后又在城里面喝酒杀人,”国王道,“奈德,我不会容许这种事的。” “凯特琳有充分的理由去抓小恶魔——” “我说我不容许这种事发生!管她什么理由。我要你命令她立刻释放侏儒,然后你跟詹姆和好。” “詹姆只因为想‘教训我’,就当着我的面屠杀了我三个部下,而你却叫我当这事没发生过?” “这场争端可不是我弟弟挑起的,”瑟曦告诉国王,“当时史塔克大人喝醉了酒,刚从妓院里出来。他手下的人攻击詹姆和他的卫士,就像他太太在国王大道上攻击提利昂一样。” “劳勃,事实是否如此你很清楚。”奈德道,“你可以问问贝里席大人,当时他在现场。” “我跟小指头谈过了,”劳勃道,“他说他急忙去找都城守备队时,你们还没开打,不过他承认你当时的确是从某家妓院回来。” “某家妓院?劳勃,你是瞎了眼不成?我到那儿是去看你女儿!她妈给她取了个名字叫芭拉,长得很像我们住在峡谷、都还是小男孩时你那个女儿,你的第一个女儿。”他边说边看王后,可她像是戴着面具,苍白而冷静,不露出任何情绪。 劳勃红了脸。“芭拉,”他喃喃说,“想哄我高兴吗?这小女子真该死,怎么一点常识都没有。” “她连十五岁都不到,就得出卖肉体,你还期望她有常识?”奈德难以置信地说。他的腿痛得厉害,使他按捺不住怒气。“劳勃,那傻孩子疯狂地爱着你,你知道吗?” 国王瞄了瑟曦一眼。“这些事给王后听见不好。” “只怕不管我说什么,王后陛下都不会爱听。”奈德答道,“我听说弑君者逃出城去了。请你允许我把他抓回来接受法律制裁。” 国王晃着杯中酒,沉思半晌,最后灌了一大口。“不行,”他说,“这样下去没完没了。詹姆杀了你三个人,你也杀了他五个,算扯平了。” “这就是你所谓的正义吗?”奈德怒道,“如果是的话,那我真庆幸没继续当你的首相。” 王后看看她丈夫。“以前要是有人敢用这种口气对坦格利安家的人说话——” “你当我是伊里斯吗?”劳勃打断她的话。 “我当你是一国之君。论法律论姻亲,詹姆和提利昂都算是你兄弟,如今史塔克家的人赶走一个又抓了另一个,而这个人说的每一句话都在羞辱你,你却只会乖乖站在旁边,一会儿问他腿痛不痛,一会儿问他要不要喝酒。” 劳勃脸色阴沉,满面怒容。“臭女人,你要我说几次才会闭嘴?” 瑟曦的神情轻蔑得无以复加。“天上诸神还真开了我俩一个大玩笑,”她说,“你应该穿裙子当女人,像个男人披挂上阵的该是我。” 国王气得脸色发紫,伸手就是狠狠一拳,把她打得踉跄着撞上桌子,重重跌倒在地。瑟曦·兰尼斯特没吭半声,她伸出纤细的手指抚着脸,面颊处光滑的雪白肌肤已经开始泛红,等到明天,半边脸就会肿起来。“我会把这当成荣誉的奖章。”她宣示。 “那就给我安静地戴好,否则我让你更光荣。”劳勃保证。他大喊来人,穿着白色铠甲、高大阴沉的马林·特兰爵士走进屋内。“王后累了,送她回房。”骑士扶起瑟曦,一言不发地领她出去。 劳勃又拿起酒瓶,为自己斟满。“奈德,你也看到她是如何待我的了。”国王坐下来,抚着酒杯。“这就是我亲爱的妻子,我孩子的母亲。”他怒气已消,此刻奈德在他眼里所见只有哀伤和恐惧。“我不该打她的。这实在不是……实在不是国王该有的举动。”他低头盯着自己的手,仿佛不太明白那是什么东西。“我的力气向来很大……没人能打赢我,没有人。可万一你碰不到他,这场架又该怎么打?”国王困惑地摇摇头。“雷加……雷加他赢了,挨千刀的。奈德,我杀了他,我的战锤狠狠凿穿了他那件黑铠甲,刺进他那颗黑心,教他当场死在我脚下。后人为这件事称颂不已。可他还是赢了。如今他拥有莱安娜,我得到的却是她。”国王一饮而尽。 “陛下,”奈德·史塔克道,“我有事要跟您谈……” 劳勃伸出手指按住太阳穴。“我已经谈到反胃了。明天我要去御林打猎,你等我回来再说吧。” “若是诸神眷顾,等您回来我就不在了。您命令我返回临冬城,记得吗?” 劳勃站起来,握着床柱稳住身子。“奈德,诸神很少眷顾世人的。拿去吧,这是你的东西。”他从斗篷内袋里拿出沉重的手形银徽章,丢在床上。“管你喜不喜欢,总之你他妈是我的首相。我不准你走。” 奈德拾起银胸针。看来别无选择。他脚伤抽痛,觉得自己无助得像个孩子。“坦格利安家那女孩——” 国王一声呻吟,“七层地狱啊,你还提她干吗?那件事算完了,我不想再谈。” “若你不愿听我忠告,还要我这个首相做什么?” “做什么?”劳勃大笑,“这烂国家总得有人管。奈德,快把徽章戴起来。我跟你发誓,你要是敢再丢还给我,我就亲自把这烂东西佩在詹姆·兰尼斯特身上。” 41.第41章 凯特琳 艾林谷的日出,将东方的天空染成玫瑰色和金黄色。凯特琳·史塔克双手搁在窗外雕饰华丽的栏杆上,凝望着逐渐散溢的光辉。黎明爬过田野和森林,世界在她脚下由漆黑转为靛青,再变成茵绿。幽魂般的水冲出山脊,开始它们腾涌直落巨人之枪的漫长旅程,阿莱莎之泪上白雾激荡。凯特琳隐约可以感觉水花溅到脸上。 阿莱莎·艾林生前眼睁睁地看着丈夫、兄弟和儿女惨遭杀害,却从未掉过一滴眼泪。于是诸神谕令,死后她将泪流不止,直到流下的泪水浇灌至峡谷平原的黑色沃野,因为她所爱的人们都葬在那里。阿莱莎已经死了六千年,然而至今没有一滴河水流到谷底。凯特琳不禁揣测,等自己死后,她的泪水又会变成多大的瀑布。“还有什么消息?”她说。 “弑君者正在集结军队,”身后的房间里,罗德利克爵士回答,“您哥哥信上说他派人去凯岩城,要求泰温大人表明意图,但至今没有回应。艾德慕已命凡斯大人和派柏大人把守住金牙城下的隘口,他向您发誓,决不放弃徒利家族的每一寸土地,若兰尼斯特敢来进犯,就用他们的血来浇灌。” 凯特琳移开视线,不再观看日出。朝阳再美,也难以振奋她的心绪。想到一日之始如此美丽,却注定将以惨剧收场,她愈发感慨造物者的残酷。“艾德慕派了人也发了誓,”她说,“但他不是奔流城公爵。我父亲大人有消息吗?” “夫人,信上没提到霍斯特大人。”罗德利克爵士捻捻胡须。他养伤期间,胡子又重新色白如雪,林立如丛。现在的他,模样与从前几无二致了。 “父亲若非病重,绝不会把奔流城的防务交给艾德慕。”她忧心忡忡地说,“鸟儿捎信来的时候,你应该立刻叫醒我才对。” “柯蒙学士告诉我,您妹妹想让您好好休息。” “应该叫醒我。”她坚持。 “学士他还说,您妹妹准备在比武之后再和您谈。” “这么说来,她真打算把这出闹剧演下去?”凯特琳皱眉,“那侏儒拿她当笛子吹,她自己还蒙在鼓里。罗德利克爵士,无论今天早上结果如何,我们都该动身了。我的职责是在临冬城陪伴儿子们。假如你体力还撑得住,我这就请莱莎派人护送我们到海鸥镇,我们从那里搭船回去。” “又要坐船?”罗德利克脸色发青,但还是忍耐住没有发抖。“夫人,就照您吩咐。” 凯特琳唤来莱莎派给她差遣的仆人,老骑士则候在门外。她一边更衣,一边想着如果赶在决斗开始前与妹妹谈谈,或许能让对方改变心意。莱莎行事全依心情而定,偏偏她的个性又阴晴不定。凯特琳所认识的,昔日奔流城那位羞怯少女,已经长成了时而傲慢,时而忧惧,又或残忍,甚至空幻不切实际,粗心大意、怯懦怕事、好大喜功的妇人,最糟糕的是她还变化无常。 当初她那阴狠的狱吏连走带爬,跑来告诉她们提利昂·兰尼斯特有意认罪时,凯特琳便力劝莱莎私下会审侏儒,然而妹妹非得在峡谷贵族面前大肆炫耀一番不可,结果竟演变至此…… “兰尼斯特是我的犯人,”他们步上高塔楼梯,朝鹰巢城冰冷苍白的大厅走去时,她这么对罗德利克爵士说。凯特琳穿了一件朴素的灰羊毛外衣,系上一条镀银的腰带。“我妹妹不能忘记这点。” 他们在莱莎居所外遇见叔叔怒气冲冲地冲出来。“这群傻瓜过节呢,你去凑热闹干吗?”布林登爵士斥道,“本来我想叫你甩你妹妹两个耳光,把她打清醒,可这没用,你只会打痛自己的手。” “有只鸟儿从奔流城过来,”凯特琳开口,“艾德慕写信……” “孩子,我知道,”布林登斗篷上的黑鱼,乃是他全身上下唯一称得上装饰的东西。“我从柯蒙师傅那儿听到了消息。我请你妹妹拨给我一千精兵,火速驰援奔流城,结果你知道她说了些什么?她说‘叔叔,鹰巢城的守军少不了一个,更别提一千,再说你是血门骑士,理应留守于此。’”他身后敞开的大门内传出一阵充满稚气的笑声,叔叔沉着脸回头看了一眼。“好吧,反正我告诉她大可再找个新的血门骑士。无论是不是黑鱼,我到底是徒利家的人。今天傍晚我就回奔流城。” 凯特琳难掩惊讶之情。“就你一个人?你我都很清楚一个人走山路根本就是找死。正好罗德利克爵士和我也准备回临冬城去。叔叔,跟我们一道走吧,那一千精兵我来给。奔流城绝不会孤军作战。” 布林登沉吟半晌,然后唐突地点点头。“那就这样。虽然是绕远路,但我抵达的机会却也比较大。我在下面等你。”说完他大跨步离去,披风在背后飘荡。 凯特琳与罗德利克爵士交换了个眼色,接着穿过大门,朝那一片高亢尖锐,却又焦虑不安的孩童的嬉笑声走去。 莱莎的居所位于一座小花园之上,花园呈圆圈状,白色高塔环绕四周。花园的泥土和青草上种植着蓝色花朵,当初工匠的原意是要栽培神木林,然而鹰巢城立基于山巅坚硬的磐石之上,无论自艾林谷运来多少沃壤,依旧不能让鱼梁木在此生根茁长。于是历任公爵改种草坪,并在花朵繁茂的矮树丛间放置雕像。两位决斗者与提利昂·兰尼斯特的性命,便将在此交付天上诸神,做出最后决断。 莱莎刚梳洗完毕,换了身奶油色的天鹅绒外衣,乳白的颈项间戴了一串青玉和月长石,这时正在露天阳台上主持集会。该处视野恰好可将决斗过程尽收眼底,莱莎身边围满了随从、骑士以及大小领主。其中大部分人依旧怀着希望,想娶她睡她,然后与她并肩统治艾林谷。但就凯特琳这些天来在鹰巢城所见判断,他们的希望不大。 劳勃坐在高高的椅子上,座位下方搭了个木台,眼前有个穿着蓝白弄臣服的驼背木偶师,正操纵两个木头骑士相互砍杀,逗得鹰巢城公爵咯咯直笑,不停鼓掌。阳台上摆了一罐罐浓乳酪,以及一篮篮黑莓,宾客们正手拿雕花银杯,啜饮一种掺了橙香的甜葡萄酒。傻瓜过节,难怪布林登这么说。 阳台上,杭特伯爵说了个笑话,引得莱莎开怀大笑,然后她又从林恩·科布瑞爵士的匕首上咬过一颗黑莓。众位追求者中,便数他俩最得莱莎欢心……至少,今天的情形是如此。若问凯特琳他们谁比较不适合,她还真无从答起。伊恩·杭特的年纪比琼恩·艾林更大,害了痛风,走起路来有些跛,膝下还有三个争吵不休的儿子,一个比一个贪婪。林恩爵士则是另一番荒唐相,他苗条英俊,是古老而衰败的科布瑞家族的继承人,但他性好虚荣,脾气暴躁,行事又不加思考……有人更谣传,他对男女之间的亲密关系出了名的没兴趣。 莱莎远远望见凯特琳,立即起身热情拥抱,还在她颊上印下湿湿一吻。“早上天气可真好,你说是不是?天上诸神都在对我们微笑呢。亲爱的姐姐,快尝尝这酒,这是杭特大人特意从他自家酒窖里送来的。” “谢谢,不用了。莱莎,我要跟你谈谈。” “等下再说。”妹妹刚出口保证,就转身准备离开。 “现在就谈。”凯特琳不自觉地提高音量,引来旁人转头观望。“莱莎,你不能这样胡闹下去。小恶魔活着才有价值,死了就只能喂乌鸦。若是他的代理骑士打赢——” “夫人,我看没这可能。”杭特伯爵伸出布满老人斑的手拍拍她肩膀,向她保证。“瓦狄斯爵士武艺超群,三两下便可把那佣兵解决掉。” “大人,你就这么有把握?”凯特琳冷冷地说,“我可不敢说。”她在山路上亲眼见识过波隆的身手,他之所以能活到现在,绝非偶然。他行动灵敏宛如猎豹,那柄丑陋的剑更仿佛与他手臂合为一体。 莱莎的追求者们纷纷聚集过来,如同围绕花朵的蜜蜂。“女人家哪懂这种事?”莫顿·韦伍德爵士道,“亲爱的夫人,瓦狄斯爵士乃堂堂骑士。至于那家伙嘛,呵,他那种人骨子里都是懦夫。打仗的时候,几千个聚在一起,还管点用,可叫他一对一与人单打独斗,谅他没这能耐。” “就算是这样,”凯特琳硬装出来的礼貌口吻,连自己都受不了,“敢问侏儒死了对我们有何好处?只要我们把他丢下山崖,您觉得詹姆会在乎我们有没有事先举行审判吗?” “干脆把他脑袋砍了,”林恩·科布瑞爵士提议,“再把首级送给弑君者,当做给他的警告。” 莱莎不耐烦地甩甩及腰的红棕长发。“劳勃大人想要看他飞,”她的语气仿佛在为这场争执画下句点。“要怪也只能怪小恶魔自己,当初要求比武审判的也是他。” “即使莱莎夫人想拒绝,也无法在兼顾礼数的前提下办到。”杭特伯爵语气沉重地发言。 凯特琳不理睬他们,把所有的力气都用来对付妹妹。“容我提醒你,提利昂·兰尼斯特是我的犯人。” “让我也提醒你,侏儒谋害的是我丈夫!”她提高音量。“他毒害了国王的首相,让我宝贝小小年纪就没了父亲,现在我要他付出代价!”莱莎旋身,裙裾跟着飞扬,她昂首阔步地走到阳台的一边。林恩爵士、莫顿爵士和其他追求者冷冰冰地点头致意,跟在她身后离去。 “您认为真的是他干的吗?”只剩他们俩后,罗德利克爵士悄声问她。“谋害琼恩大人的事,是真的吗?小恶魔始终否认,坚决否认……” “我相信谋害艾林大人的是兰尼斯特家的人,”凯特琳回答,“但究竟是提利昂,还是詹姆爵士,抑或王后,甚至三人都有份,我就不敢说了。”当初莱莎送到临冬城的信上指称瑟曦为凶手,而现在她似乎又认定提利昂才是真凶……这难道因为侏儒近在眼前,王后却在好几百里格以外的南方,安全地躲在红堡高墙之后?凯特琳不禁希望自己当初在没拆信之前,就先把它烧掉。 罗德利克爵士捻捻胡须。“若用毒药,那么……的确有可能是侏儒下的手,或者瑟曦。夫人,我无意冒犯,但人们不都说毒药是女人的武器吗?至于弑君者,呃……我对此人无甚好感,但他不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他太喜欢看自己那把黄金宝剑染血了。夫人,真的是用毒药?” 凯特琳有些不安地皱皱眉:“不然还有什么能造成自然死亡的假象?”身后,劳勃公爵眼见一个傀儡骑士把另外一个砍成两半,撒了一地红木屑,开心得兴奋尖叫。她瞄了外甥一眼,不禁叹气。“那孩子一点教养都没有。除非让他离开母亲身边一段时间,否则他永远不会有统治的能力。” “他的先父也有同感。”身旁有个声音接口。她转过头,看见手拿酒杯的柯蒙学士。“事实上,他原本打算送这孩子去龙石岛做养子,您知道……唉,我这是说了不该说的话。”他的喉结在松垂的学士锁链下方焦虑地起伏。“恐怕我喝多了杭特大人的好酒。流血之事总教我紧张……” “学士,你一定是弄错了,”凯特琳道,“是凯岩城,不是龙石岛,而且还是首相死后,未经我妹妹同意安排的。” 学士的头猛地一抖,配上他长得出奇的脖子,看起来活像个木偶。“不,请您原谅,夫人,这是琼恩大人他自己——” 他们下方铃声大作。贵族和侍女都不约而同放下手边的事,走到栏杆旁边。台下,两名身着天蓝色披风的卫兵领着提利昂·兰尼斯特出来。鹰巢城的臃肿修士伴他走到花园中央的石像旁。那是一座用带纹理的白色大理石雕刻出的、正在哭泣的女人,无疑便是阿莱莎。 “小坏蛋来了,”劳勃公爵咯咯笑道,“妈咪,我可以让他飞了吗?我想看他飞。” “再等一等,小宝贝。”莱莎向他保证。 “先审判,”林恩·科布瑞爵士慢条斯理地说,“再处决。” 片刻之后,两名决斗者也从花园两边进场。骑士身边跟了两个年轻侍从,佣兵则由两位鹰巢城的士兵侍候。 瓦狄斯·伊根爵士穿了锁甲和加垫外衣,其外从头到脚都被厚重的钢甲所覆盖。许多金属圆碟保护着手臂和胸膛间铠甲的交接处,它们都被涂成蓝白相间的艾林家族新月猎鹰纹章的式样。腰部到大腿罩着一件龙虾甲壳状的金属裙,脖子上则有一道坚固的颈甲。他的头盔两侧展出鹰翼,面罩是尖锐的鹰喙形状,只留一条细缝容他观察。 轻装便甲的波隆,站在骑士身旁简直浑似赤身裸体。他只穿了件硬皮衣,外罩上好油的黑环甲,戴上金属头套和带护鼻的半罩圆盔。他挑了双高筒皮靴,前端有钢制护腿,手套的指头部分缝上了黑铁环。凯特琳注意到佣兵足足比他的对手高出一头,手也较长……更别提两人的年龄差距了,根据她的目测,波隆起码年轻十五岁。 他们在哭泣女人雕像脚下的草坪上面对面单膝跪地,兰尼斯特站在两人中间。修士从腰间的软布袋里取出一个多面水晶,高举过头,光线随即散射开来。七彩虹光轻跃过小恶魔的脸庞。修士以高亢、庄严,近乎歌唱的声调,请求天上诸神作见证,找出这人灵魂中的真相,若他无辜,则还其自由,若其有罪,则赐之以死。他的声音在四周的塔楼间回荡。 当最后一抹余音散去,修士放下水晶,快步离去。提利昂在卫兵将他带走前,凑到波隆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佣兵听了哈哈大笑,起身拍拍膝盖上的草。 鹰巢城公爵与峡谷守护者劳勃·艾林此时正不耐烦地在高高的座椅上扭来扭去。“他们什么时候开打?”他哀怨地问。 瓦狄斯爵士的侍从之一扶他起身,另一个则为他拿来长近四尺,厚重橡木所制,表面有铁钉的三角形盾牌。两位侍从协力替他把盾绑在左臂前端。莱莎的士兵递给波隆一面类似的护盾,但佣兵啐了口唾沫,挥手拒绝。三天没刮的粗黑胡子盖住了他的下巴和两颊,但他决非没有剃刀。他的剑锋闪着致命的光泽,看得出每天都花好几个小时打磨,直到锋利得血肉难近为止。 瓦狄斯爵士伸出一只戴着铁护腕的手,他的侍从递过一把漂亮的、两面开刃的长剑。剑身用银线雕镂出山间长空的纹理,剑柄如猎鹰的头,护手则是两只翅膀。“这把剑是我在君临的时候特意叫人为琼恩铸的,”莱莎骄傲地告诉她的宾客,他们都看着瓦狄斯爵士尝试挥舞。“每当他代替劳勃国王坐上铁王座,他总会佩带这柄剑。你们说它漂不漂亮?我认为让我们的骑士手持琼恩的剑替他复仇,是再恰当不过了。” 雕花银剑固然漂亮,但在凯特琳看来,若让瓦狄斯爵士用他自己的武器会更称手。可她深知与妹妹争执徒劳无功,因此什么也没说。 “叫他们快打!”劳勃公爵大喊。 瓦狄斯爵士转身面向鹰巢城公爵,举剑致敬。“为鹰巢城和艾林谷而战!” 提利昂·兰尼斯特被安排坐在花园对面的露天阳台上,身边围满了守卫。波隆转身漫不经心地朝他做了个敬礼的动作。 “他们就等你命令了。”莱莎夫人告诉她的公爵儿子。 “快打!”男孩尖叫,两手紧握座椅扶手,不住地颤抖。 瓦狄斯爵士立刻旋身,举起重盾。波隆也转过来面对他。两人的长剑交锋一次,两次,彼此试探。佣兵后退一步,骑士举盾在前追赶。他挥出一剑,但波隆猛地后跳,躲到攻击范围之外,银剑划过空气。波隆转向右边,瓦狄斯爵士跟过去,依然高举护盾。骑士向前逼近,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踩在不平坦的地面上。佣兵嘴边挂着淡淡的微笑,不断后退。瓦狄斯爵士挥剑猛攻,可波隆跳得更快,轻盈地跃过一块长满青苔的低矮石头。然后佣兵往左边绕,远离盾牌,朝骑士没有保护的那方去。瓦狄斯爵士想砍他的腿,然而距离太远。波隆再往左跳,瓦狄斯爵士也跟着转身。 “这家伙是个懦夫,”杭特伯爵道,“胆小鬼,有种就光明正大地打!”其他人也同声附和。 凯特琳望向罗德利克爵士。她的教头简短地摇头道:“他故意让瓦狄斯爵士追他。全副武装加上盾牌,再强壮的人也会很快疲累。” 其实,她几乎是看着他人练剑长大,观赏过的比武竞技不止半百,然而眼前这场决斗却与之殊异,更为致命:一招棋错,便在劫难逃。看着这番场景,凯特琳·史塔克却忆起了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曾经发生过的另一场决斗,在脑海中历历如绘,恍如昨日。 那是在奔流城的下层庭院。布兰登眼见培提尔只穿戴头盔、护胸和锁甲,便也脱去自己的大半护具。当时培提尔恳求她以信物相赠,却被她拒绝。既然她被父亲大人许配给布兰登·史塔克,她的信物自然归他所有。那是由她亲手缝制的淡蓝色手帕,上面绣着奔流城的飞跃鳟鱼。当她把手帕塞进他手中时,她向他恳求:“他只是个傻孩子,但我把他当弟弟一样疼爱。他若是死了,我会很难过。”她的未婚夫听了,便用那双史塔克家的冷静灰眸看着她,并答应饶那疯狂爱着她的小子一命。 决斗才刚开始便告结束。已经成年的布兰登逼得小指头节节后退,从城堡庭院一直退到临水阶梯,攻势猛烈,剑如雨下,打得那男孩脚步踉跄,浑身是伤。“快投降!”他不止一次呼喊,但培提尔总是摇摇头,执拗地继续奋战。最后在水深及踝的地方,布兰登终于做出了断,他反手一记猛烈的挥砍,穿透培提尔的护胸环甲和皮革,划破肋骨下方的柔软血肉,伤口之深,凯特琳以为必定致命。他倒在血泊中,一边凝望着她,喃喃念着“凯特”,同时明艳的鲜血从他铁手套间汩汩涌出。这一切,她以为自己早已遗忘。 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他的脸庞……直到那天他们在君临重逢。 小指头足足休养了两个星期,才有体力离开奔流城,然而她的父亲大人却禁止她到塔里的病房去探望。是莱莎协助学士照顾他,当年的她温柔得多,也害羞得多。艾德慕也去探望过,然而培提尔不愿见他。弟弟在决斗中担任布兰登的助手,小指头说什么也不能原谅。待他体力稍稍恢复,霍斯特·徒利公爵便派人将培提尔·贝里席放进一个密闭小轿,将他抬回五指半岛强风呼啸的嶙峋巨岩,回到他的诞生地继续疗养。 刀剑的金属交击将凯特琳拉回现实。瓦狄斯爵士剑盾并用,攻势猛烈。佣兵不断后退,挡下道道攻势,脚步轻灵地跳过石块与树根,眼睛却从未离开对手。凯特琳发现他的动作极其灵敏,骑士的银剑始终碰不到他,而他那把丑恶的灰剑却在瓦狄斯爵士的肩甲上划了一道。 突然,波隆溜到哭泣女人的雕像背后。瓦狄斯爵士收势不及,一剑朝他刚才的位置挥去,阿莱莎的白色大理石腿上火花迸发,两人这场迅捷的过招才开始没多久,便就暂告段落。 “妈咪,他们打得不好看,”鹰巢城主抱怨,“我要看他们打真的。” “宝贝乖,他们马上就打给你看。”他母亲安慰他,“佣兵跑不了一整天的。” 莱莎所在的阳台上,有些贵族一边对波隆冷嘲热讽,一边斟酒笑闹,然而在花园对面,提利昂·兰尼斯特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却全神贯注地看着两位决斗者你来我往,似乎身边一切都已消失。 波隆倏地自雕像后蹿出,依旧向左,双手擎剑朝骑士没有盾牌保护的那边猛砍。瓦狄斯爵士虽然挡下,但挡得很勉强。佣兵的剑顺势往上一弹,朝对方的头部扑去。只听铿锵一声,猎鹰的一只翅膀应声而断。瓦狄斯爵士后退半步,稳住身子,然后又举起盾牌。波隆的剑攻向这道木墙,砍得木屑四溅。佣兵再度向左,避开盾牌,一剑正中瓦狄斯爵士腹部,在骑士的铠甲上留下一道鲜明的裂口。 瓦狄斯爵士后脚一蹬,手中银剑凌空挥出一道凶猛的圆弧。波隆硬是把它拨开,然后跳出去。骑士撞上哭泣的女人,震得她在基座上摇晃。他踉跄着退开,左顾右盼搜索对手,面罩上的细缝限制了他的视线。 “爵士先生,在你后面!”杭特伯爵大喝,可惜为时已晚。波隆双手举剑,狠狠往下一斩,正中瓦狄斯爵士的右手肘。保护关节的细薄圆碟响声大作。骑士闷哼着转身,托起长剑。这回波隆守在原地,两人你来我往,刀剑交织出的金属歌声响彻花园,回荡在鹰巢城的七座白塔之间。 “瓦狄斯爵士受伤了。”罗德利克爵士语气沉重地说。 不需他说,凯特琳也看得见鲜血正如无数手指,从他前臂缓缓流下,她还看得见他手肘关节的黏湿。他的每记挡格越来越慢,越来越低。瓦狄斯爵士侧身面对敌人,想用盾牌抵挡攻势,然而波隆也跟着侧移,行动灵敏如猫。而今,佣兵似乎愈发强壮,他的挥砍陆续留下痕迹。骑士的铠甲、右腿、喙状面罩和护胸,甚至颈甲都印上了深陷的闪亮凹痕。瓦狄斯爵士右臂的新月猎鹰圆碟被砍成两截,挂在皮带上。他们可以听见从他面罩里传出的沉重呼吸。 无论在场的众峡谷骑士和贵族多么高傲自大,他们都很清楚下面情势如何,只有妹妹依旧看不到真相。“瓦狄斯爵士,打够了,”莱莎夫人向下高喊,“快收拾他,我的宝贝等得不耐烦了。” 瓦狄斯·伊根爵士的确是忠心耿耿,至死不渝。原本他还蹒跚后退,半蹲着躲在他那伤痕累累的盾牌后面,听了这话,他转而向前冲锋。这阵突如其来的猛攻大出波隆意料。瓦狄斯爵士跟他撞在一起,并将盾牌狠狠地朝佣兵面部砸去,差一点,差一点就把波隆打倒在地……佣兵踉跄后退,被一块石头绊到,赶忙扶住哭泣的女人维持重心。瓦狄斯爵士抛下盾牌,双手举剑猛扑上去。他的右手从肘部到指尖全都是血,但他最后的死命一击足以将波隆从头到脚劈成两半……如果佣兵跟他硬碰硬的话。 反之,波隆箭步向后跳开。琼恩·艾林漂亮的雕花银剑砍到哭泣女人的大理石手肘,剑身三分之一处应声而断。这时波隆用肩膀拼命朝雕像背部撞去,饱经风雨摧残的阿莱莎·艾林雕像摇晃几下之后轰然倒下,将瓦狄斯·伊根爵士压在下面。 转瞬间波隆已踏上他身体,踢开残余的金属圆碟碎片,暴露出手臂和胸甲间的脆弱部位。瓦狄斯爵士侧身躺卧,被断裂的哭泣女人雕像压住的躯体无法动弹。凯特琳听见骑士不住呻吟。佣兵双手握剑高举,用尽全身力气,狠命刺进,划过手臂,穿透肋骨。瓦狄斯·伊根爵士抖了一下,便不再动弹。 一阵死寂笼罩着鹰巢城。波隆拔掉半罩头盔,扔在草坪上。刚才被盾牌撞到的嘴唇,此刻正流着血,炭黑色的头发也被汗水完全浸湿。他吐出一颗被打落的牙齿。 “妈咪,结束了吗?”鹰巢城公爵问。 不,凯特琳想告诉他,一切才刚刚开始。 “是的。”莱莎郁闷地说,声音一如她的侍卫队长那般冰冷而死寂。 “现在我可以让那个小坏蛋飞了吗?” 花园另一头,提利昂站起身。“总之飞的不会是我这个小坏蛋,”他说,“这个小坏蛋打算跟萝卜一起搭篮子下山去,感谢您的关照。” “你以为——”莱莎开口。 “我以为艾林家族还记得他们的族语,”小恶魔道,“高如荣誉。” “你答应我可以让他飞的。”鹰巢城公爵对他母亲尖叫,然后开始颤抖。 莱莎夫人气得满脸通红。“孩子,天上诸神认为这人无辜,除了放他走,我们别无选择。”她提高音量,“来人,把兰尼斯特家的大人和他……那只怪物给我带走。护送他们到血门,然后放他们自由。要为他们准备足以维持到三叉戟河的马匹和粮食,同时务必归还他们一切行李和武器。他们走山路,想必会很需要这些装备。” “走山路?”提利昂·兰尼斯特道。莱莎嘴角泛起一丝细小但得意的微笑。凯特琳忽然明白过来,这不啻另一种死刑。提利昂·兰尼斯特想必也很清楚。然而侏儒仅故作礼貌地朝莱莎·艾林鞠了个躬。“遵命,夫人。”他说,“我们认得这条路。” 42.第42章 琼恩 “我从没见过像你们这么无可救药的小鬼。”等他们全体聚集在训练场里,艾里沙·索恩爵士说,“你们的手生来只配挑粪,没资格拿剑。若是依我之见,我会发配你们通通去养猪。可是昨晚我听说葛伦正带着五个小伙子,从国王大道上来。其中一两个或许还有救。为了给他们腾出位置,我决定放过你们其中八个,交给司令官去处置。”他一个接一个喊出名字,“癞蛤蟆、呆头、大笨牛、娘娘腔、雀斑男、猴子、蠢蛋爵士,”最后他看看琼恩,“还有野种。” 派普呼了口气,兴奋得把剑抛向空中。艾里沙爵士恶狠狠地瞪着他说:“从现在起,别人会称你们作守夜人,但如果你们信以为真,那就是天字第一号大笨蛋。你们都还是乳臭未干的小毛头,身上都是夏天的味道,等冬天一来,你们就会像苍蝇一样全部死得四脚朝天。”说完艾里沙·索恩爵士便离开了。 其他男孩立即把八个被擢升的人团团围住,又笑又骂,连声道贺。霍德用剑脊敲敲陶德的屁股,大喊:“现在你可是守夜人癞蛤蟆啦!”派普嚷着说要当黑衫军先得有坐骑,一跃跳上葛兰肩膀,两人同时扑倒,在地上翻滚打闹怪叫。戴利恩冲进武器库,回来时手中多了一袋劣等红酒。正当他们轮流喝酒,像呆瓜似的傻笑时,琼恩注意到山姆威尔·塔利孤零零地站在广场角落一棵光秃秃的树下。琼恩把酒袋递过去。“要不要来一口?” 山姆摇摇头。“不用了,琼恩,谢谢。” “你还好吧?” “我很好,真的。”胖男孩在撒谎,“我真为你们高兴。”他试图挤出一抹微笑,结果只有那张圆脸木然地晃动。“有朝一日你一定会当上首席游骑兵,像你叔叔从前那样。” “我叔叔现在还是首席游骑兵。”琼恩纠正他。他绝不相信班扬·史塔克已死。他还来不及再说,只听霍德喊道,“好家伙,你打算独吞啊?”派普从他手中一把攫走酒袋,笑着跑开。葛兰抓住他的手,派普使劲把酒袋一捏,一股细细的红色酒柱便喷到琼恩脸上。霍德大吼着叫他别浪费好东西。琼恩含含糊糊、说不出话,挣扎着想站稳,这时梅沙和杰伦爬到墙上,开始朝他们猛扔雪球。 等他挣脱开来,满头是雪,衣服上也都是葡萄酒,山姆威尔·塔利已经走了。 当晚,三指哈布为庆祝男孩们的晋升,特别煮了顿丰盛晚餐。琼恩走进大厅时,总务长亲自领他前往靠近火炉的座位,途中老鸟们纷纷拍他表示嘉许。八个即将成为黑衣弟兄的男孩品尝了薄荷叶装饰、用大蒜和药草烤的羊肉,以及浸在奶油里的黄萝卜泥。“这可是总司令的餐桌上才有的好东西。”波文·马尔锡告诉他们。除此之外,桌上还有用菠菜、鹰嘴豆和芜菁做的凉拌沙拉,饭后甜点则是冰镇的蓝莓和甜奶油。 “你觉得他们会把我们编在一起吗?”当他们开心地狼吞虎咽时,派普不禁问。 陶德扮了个鬼脸。“希望不会,我受够了你那双丑耳朵。” “哟,”派普说,“天下乌鸦还不是一般黑。癞蛤蟆,我看你游骑兵是当定了,因为他们会把你派得离城堡越远越好。若是曼斯·雷德打来,只需掀开面罩,叫他们瞧瞧你那张脸,保管他们落荒而逃啊。” 除了葛兰,大家哄堂而笑。“我真心希望自己能当游骑兵呢。” “我们不都一样。”梅沙道。黑衫军的每一位成员都有防守长城之责,若是敌人来袭,人人都必须举剑迎敌,然而游骑兵才是守夜人部队中真正的战斗主力。只有他们会骑马北出长城,扫荡影子塔以西鬼影幢幢的森林和冰雪覆盖的崇山峻岭,与野人、巨人和怪物般的雪熊作战。 “那可不一定,”霍德说,“我就想当工匠。若是长城垮了,游骑兵还有什么用呢?” 工匠群体包括负责维修堡垒和塔楼的石匠和木匠;负责挖掘隧道,敲碎石头铺路的矿工;负责砍伐靠近长城的树林的樵夫。据说多年以前,工匠们从鬼影森林中的冰湖运来巨大冰块,用雪橇南运,以将长城砌高。然而距离那样的年代,已经过了好几百年,如今他们所能做的,便只是沿着城墙,从东海望走到影子塔,修补沿途的裂缝,注意融化的迹象。 “熊老可不是笨蛋,”戴利恩发表意见,“你一定会当上工匠,而琼恩也一定会当上游骑兵。咱们这群人里面他不仅剑使得最好,骑术也最棒,更何况他叔叔生前也是首……”他想起自己提到了什么,不自在地住嘴。 “班扬·史塔克依旧是首席游骑兵。”琼恩·雪诺一边把玩着手中那碗蓝莓,一边对他说。别人或许对叔叔安然归来不抱期望,但他不会。他推开几乎碰都没碰的蓝莓,起身离开长凳。 “这些你还要不要?”陶德问。 “都给你。”事实上,连哈布精心烹调的晚餐,琼恩也几乎没动。“我吃不下了。”他从门边的挂钩上取下斗篷,穿了就准备出去。 派普跟上来。“琼恩,怎么了?” “是山姆,”他承认,“今晚他没上桌。” “这家伙可不像是会错过餐点的人,”派普若有所思地说,“你觉得他生病了?” “他在害怕。因为我们就要离开他了。”他忆起自己离开临冬城当天,那些悲喜交加的道别。布兰支离破碎地躺在床上,罗柏发际还有雪花,艾莉亚则是得到“缝衣针”后疯狂地吻他。“等我们宣过誓,就会有各自应尽的义务。有些人可能被派往远方,前往东海望或影子塔。只有山姆会留下来继续受训,而雷斯特或库格那种人正在国王大道上等着他。天知道他们是什么德行,不过可以肯定艾里沙爵士一有机会就会叫他们去对付他。” 派普皱眉:“能做的你都做了。” “我们做得还不够。”琼恩说。 他回哈丁塔找白灵时,心中感到深切的不安。冰原狼跟在他身边走向马厩,刚一进门,几匹比较激动的马便伸腿踢栏,两耳后竖。琼恩为他的母马上鞍,骑出黑城堡,就着月光和夜色往南行去。白灵飞奔在前,转眼便消失无踪。琼恩由他去,狼总有打猎的本能。 他的脑中漫无目的,纯粹只想骑马。他先是沿溪而行,聆听冰冷的溪水流过岩石,接着穿越旷野,踏上国王大道。道路在眼前伸展,狭窄、多石、杂草丛生,看上去并非通往光明与希望的途径。然而这道路,却让琼恩·雪诺心里盈满思慕之情。临冬城就在路上某地,如果继续前行,则会抵达奔流城、君临、鹰巢城和其他许多地方,例如凯岩城、千面屿,多恩领的红色山脉,海中布拉佛斯的百余列岛,瓦雷西亚浓烟滚滚的古老废墟。这些地方琼恩永远不能得见。世界在路的彼端……而他却在这里。 一旦他发下誓言,便将以此为家,在此终老,和伊蒙师傅一样。“我还没发誓呢。”他喃喃自语。他并非违法乱纪之人,不像他们若不穿上黑衣,便得接受法律制裁。他以自由之身来到这里,同样也可以自由之身离去……除非他开口宣誓。他只需继续骑行,便可抛开这里的一切。等到新月再度满盈,他已经返回临冬城,与兄弟重新团聚。 他们是你同父异母的兄弟,心中有一个声音在提醒他。还有不欢迎你的史塔克夫人。临冬城里无他容身之地,更不用说君临。连他自己的母亲也无法安顿他。想到她,他不禁难过起来。他想知道她是谁,长什么样,想知道父亲为何离开她。白痴,因为她是个妓女,要不然就是个有夫之妇。一定是牵连到某些阴暗又不名誉的事,否则艾德大人为何羞于提及? 琼恩·雪诺将视线从国王大道转开,回头往后看去。黑城堡的灯火被一座小丘遮蔽,但巨大而冷漠的长城,却在月光照耀下直向天际,清晰可见。 他调转马头,朝家的方向奔去。 他刚爬过缓丘,瞧见远处司令塔的火光,白灵便回来了。冰原狼的口鼻一片血红,缓步跟在马旁边。在回去的路上,琼恩发现自己再度想起了山姆威尔·塔利。等他回到马厩,心里已有了主意。 伊蒙学士的居所在一座坚固的木造堡垒内,正好位于鸦巢下方。学士年纪大了,身体也虚弱,因此他和两个负责照顾他起居,平时则协助他处理事务的年轻事务官住在一起。兄弟们间有个笑话,说全守夜人部队里最丑的两个都给派到他手下,只因为他瞎了眼,省得受罪。克莱达斯矮个子,秃头,几乎没下巴,长了一双粉红色的小眼睛,活像只鼹鼠。齐特脖子上长了个鸽子蛋那么大的瘤,脸上则布满疮和疙瘩。或许正因如此,无论何时他看起来总是怒气冲冲。 来应门的是齐特。“我有事找伊蒙师傅。”琼恩告诉他。 “学士已经睡啦,你也该上床了。明天再来看他愿不愿见你吧。”说完他准备关门。 琼恩伸脚卡住门。“我现在就要跟他谈,等明早就太迟了。” 齐特皱眉道:“学士可不习惯没事被人半夜吵醒。你知道他年纪多大了吗?” “我知道他年纪大,比你更懂待客之道。”琼恩说,“请代我向他致歉,若非情况紧急,我决不会打扰他休息的。” “如果我拒绝呢?” 琼恩把脚稳稳地卡在门缝间。“我可以就这样站上整夜。” 黑衣弟兄嫌恶地哼了一声,然后打开门让他进去。“到图书室去等。那边有木材,去生个火。我可不会让学士因为你的关系着凉。” 等齐特领着伊蒙师傅进来,琼恩已经生起一炉噼啪作响的柴火。老人穿着睡袍,颈间依然挂着象征身份的颈链。即便睡觉,学士也不能取下。“我坐炉边那张椅子就好。”他大概是察觉到暖意,便这么说。等他舒服地坐下,齐特拿了张毛皮帮他盖住双脚,然后走到门边站定。 “学士,这么晚还吵醒您,真是抱歉。”琼恩·雪诺道。 “你并没有吵醒我,”伊蒙师傅回答,“我发现年纪越大,睡眠的需求就越少,而我已经很老了。我时常大半夜与过去的鬼魂为伍,回忆起五十年前的往事,恍如昨日。因此三更半夜的神秘访客,也算件不错的事。那么告诉我,琼恩·雪诺,这时候跑来找我,究竟有什么事?” “我想请您让山姆威尔·塔利结束训练,正式加入守夜人弟兄的行列。” “那不干伊蒙学士的事。”齐特抱怨。 “总司令把训练新兵的事务交给艾里沙·索恩爵士负责,”师傅温和地说,“只有他才能决定某个孩子够不够格宣誓加入,这你想必也清楚。你为什么还来找我?” “因为总司令会听从您的建议,”琼恩告诉他,“更何况守夜人弟兄若有病痛伤患,也都由您照料。” “这么说来,你这位山姆威尔·塔利可有病痛伤患?” “他很快就会有,”琼恩向他保证,“除非您能伸出援手。” 他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真相说出来,连放白灵去对付雷斯特的部分也没漏掉。伊蒙师傅静静地倾听,蒙昧的双眼朝向炉火,然而齐特的眼神却随着他说的每一个字越显阴沉。“没有我们保护,山姆绝对撑不下去。”琼恩收了尾,“他对舞刀弄剑一窍不通。连我妹妹艾莉亚都能把他大卸八块,而她还不满十岁。假如艾里沙爵士强迫他打斗,他早晚会受伤,甚至被杀。” 齐特听不下去了。“我在大厅里见过这肥小子,”他说,“他分明就是头猪,如果你说的是实话,那他还是个无可救药的胆小鬼。” “或许真是如此,”伊蒙师傅道,“齐特,你倒是说说,我们该拿这孩子怎么办?” “别理他,”齐特说,“长城本来就不是软脚虾该来的地方。就让他继续受训,直到他够格为止,管他要训练多少年。老天有眼,艾里沙爵士要么把他变成个男人,不然就把他杀掉。” “这种做法太愚蠢了,”琼恩道。他深吸一口气,稍稍整理思绪。“记得我曾听鲁温师傅解释过他为什么要始终戴着颈链。” 伊蒙师傅伸出骨瘦如柴,满是皱纹的手指轻抚着他沉重的项圈。“继续说。” “他告诉我学士的颈链是用来提醒自己立下的誓言,”琼恩边回忆边说,“然后我追问他为什么每个环节都要用不同的金属,我说如果换成银链,搭配他的灰袍一定更出彩。鲁温师傅笑着告诉我:颈链乃是随着学士的知识渐长而逐一打造。不同的金属,代表不同领域的知识,黄金代表财务会计,白银象征救死扶伤,钢铁则是军事知识。他说除此之外,颈链还有别的意义。戴着颈链,可以随时提醒学士所服务的王国,对不对?想想看,如果说贵族老爷是黄金,骑士是钢铁,但光这两个金属环无法连成一条颈链,你还需要白银、铁和铅,锡、红铜和青铜,以及其他金属,他们象征着农夫、工匠等等各行各业的人。一条颈链需要各种金属,正如一个国家需要形形色色的人。” 伊蒙师傅微笑道:“所以呢?” “守夜人也是如此,不然干吗区分游骑兵、事务官和工匠呢?蓝道大人无法把山姆训练成战士,艾里沙爵士也不会有办法。无论你多用力,也不能把锡打成铁,但这不代表锡就没用。为什么不让山姆当个事务官呢?” 齐特愤怒地绷着脸道:“我自己就是个事务官,你以为这是轻松差事,可以随便拿给胆小鬼做?守夜人日子过得下去,全靠我们事务官打猎种田、养马养牛,还有捡柴烧饭。你以为你穿的衣服是谁缝的?补给品又是谁从南方运来的?告诉你,通通是事务官。” 伊蒙师傅的反应比较温和。“你这位朋友打猎技术如何?” “他痛恨打猎。”琼恩不得不承认。 “那他会犁田吗?”学士问,“他能驾车开船吗?会不会杀牛呢?” “都不会。” 齐特阴险地笑道:“我见过像他这种软弱的小少爷被派去做事时是什么德行。叫他们搅个奶油,就弄得皮破血流。叫他们拿斧头劈柴,就把自己的脚给砍了。” “我知道有件事山姆做得比谁都好。” “是什么?”伊蒙学士提问。 琼恩警觉地看看站在门边,面疮发红,满脸怒意的齐特。“他可以帮您的忙,”他很快地说,“他懂算术,也会读书写字。我知道齐特不识字,克莱达斯眼睛又不好。山姆把他父亲的藏书都读遍了。他跟乌鸦应该会处得来,动物似乎都很喜欢他,白灵一见他就对他很有好感。除了打架,他能做的事很多。守夜人军团需要每一种人,何苦不为什么就杀掉一个呢?不如知人善任。” 伊蒙学士闭上眼睛,琼恩一时还担心他睡着,但最后他开了口:“琼恩·雪诺,鲁温学士把你调教得很好。看来你的心思和你的剑一样灵敏。” “您的意思是……?” “我会仔细想想你的话,”学士语气坚定地告诉他,“现在嘛,我准备睡了。齐特,送这位年轻弟兄出去。” 43.第43章 提利昂 他们在紧邻山路的山杨树丛下稍事休息。提利昂捡拾枯枝,马匹则啜饮山泉。他俯身拿起一根断裂的枝干仔细审视。“这个行吗?我对生火这事儿不在行,以前都是莫里斯帮我弄的。” “生火?”波隆啐了口唾沫,“侏儒,你急着找死不成?还是你走得连理智都没啦?生火会把方圆好几里的原住民通通吸引过来。兰尼斯特,我还想活着走完这趟路呢。” “那你倒是打算怎么办?”提利昂问。他把树枝夹在腋下,继续在稀疏的灌木丛中翻找。天刚亮,林恩·科布瑞爵士便铁青着脸把他们送出血门,并明令禁止他们再度出现,从那时起,他俩便快马加鞭地赶路,直到现在还没歇息,害得他腰酸背痛。 “靠蛮干杀出重围是别想了,”波隆道,“但两个人轻装便行,总比大队人马速度快,也较不会引人注意。我们在山里停留的时间越短,就越有机会安全抵达河间地带。所以我说咱们应该加紧赶路,白天躲藏,夜间行动,道路能避就避,不要发出噪声,更不要生火。” 提利昂·兰尼斯特叹道:“波隆,这计划真是好极了。那你就自己去试试吧……到时候可别怪我没停下来帮你挖坟。” “你这侏儒想活得比我久?”佣兵嘿嘿笑道。他的笑容有个缺口,正是瓦狄斯·伊根爵士的盾牌撞掉他一颗牙齿的地方。 提利昂耸耸肩。“你要在夜间加紧赶路,这简直就是想摔破脑袋。我宁可慢慢走,舒舒服服地走。波隆,我知道你爱吃马肉,但这回要是我的马死了,咱俩就只剩影子山猫可骑了……老实说,我认为不管我们怎么做,原住民都会找上我们。这里四处都是他们的眼线。”他伸出戴了手套的手,朝周围风蚀的高耸峭壁挥挥。 波隆皱眉道:“兰尼斯特,那我们就跟死人没两样了。” “真那样的话,我也宁愿死得舒服点。”提利昂回答,“我们需要生个火,这里入夜之后冷死人,热腾腾的食物不仅可以温暖咱们的肚皮,还可以提振精神。你觉得这附近能打到什么野味?莱莎夫人好心地给我们准备了丰盛的咸牛肉、硬乳酪和干面包大餐,但我实在不想在这里咬断牙齿。你知道,要找学士还有得走咧。” “我能弄到肉,”一绺黑发之下,波隆的黑眼睛狐疑地打量着提利昂。“但我首先应该把你和这堆笨柴火丢在这里,如果我把你的马也带走,那我逃脱的机会就会加倍。到时候你会怎么做呢,侏儒先生?” “八成是死啰。”提利昂弯腰捡起另一根木棍。 “你觉得我不会这么做?” “如果攸关性命,你会毫不犹豫地这么做。当初你朋友契根肚子中箭,你不就动作飞快,一刀把他宰了?”当时波隆抓住他的头发往后一扯,匕首从他耳朵贯穿而进,事后他却对凯特琳·史塔克说他的佣兵同伴死于箭伤。 “反正他也活不成,”波隆道,“更何况他大呼小叫个不停,把敌人都引来了。那天受伤的换作我,契根也会做同样的事……何况他算不上朋友,只是同行的伙伴。侏儒,你给我搞清楚,我帮你杀人,但那不代表我喜欢你。” “我也只需要你帮我杀人,”提利昂说,“用不着你喜欢我。”他把怀中的木材扔到地上。 波隆嘿嘿一笑。“我得承认,你胆子够大,不输咱们佣兵。你怎么知道我会替你出场?” “我哪儿知道?”提利昂瘸着腿试图生火。“我是孤注一掷。之前在旅店里,你和契根他们一道把我抓住,图什么?其他人要么是因为职责所在,要么是为了主子的名誉,但你俩不是。你既没有主子,也没有义务,更没有什么宝贝荣誉,何苦没事找事?”他取出刀子,削掉一根木棍的树皮,用来当引信。“喏,佣兵是为什么做事啊?还不是为了钱。你们以为凯特琳夫人会奖赏你们的协助,甚至给你们谋个差事。好了,我想这样应该就行了。你有没有打火石?” 波隆伸出两根手指滑进腰间的小袋,丢出一块打火石。提利昂在半空中接住。 “谢啦。”他说,“问题在于你不了解史塔克家的人。艾德大人既骄傲,又正直,凡事讲求荣誉,而他夫人嘛就更别提了。喏,等事情结束后她当然会赏你两个小钱,带着嫌恶的眼神,一边把钱塞到你手里,一边说几句礼貌的话,但别指望她会给更多啦。史塔克家要的是有忠诚有勇气,还得讲究荣誉的人,而你和契根嘛,老实说,不过是出身低贱的人渣。”提利昂拿燧石敲击匕首想生火,却什么也没弄出来。 波隆哼了一声。“小家伙,我看你这舌头挺毒的,小心哪天给人割了叫你吞下肚去。” “别人都这么说。”提利昂瞄瞄佣兵,“我冒犯到你了吗?那还真对不住……不过哩,波隆,你也搞清楚,你的的确确是个人渣。责任感、荣誉心、友谊,哪一样是你有的?哼,不用费工夫想了,答案咱俩都知道。可你不蠢,我们抵达峡谷之后,史塔克夫人就用不着你了……但我用得着,何况兰尼斯特家的人从不吝惜金子。所以,当我需要孤注一掷时,我就是猜你够机灵,知道怎么做对你最有利。让我很高兴的是,你的确够机灵。”他将打火石和刀刃再度撞击,却依旧徒劳无功。 “拿来,”波隆蹲下身,“让我来。”他从提利昂手里接过短刀和燧石,一打便擦出火花。一块卷起的树皮开始冒烟。 “干得好。”提利昂道,“你虽然是个人渣,但不可否认你很有用。手里再拿把剑,你就跟我老哥詹姆差不多厉害。波隆,你想要什么?金子?土地?还是女人?只要想办法保全我性命,你要什么有什么。” 波隆朝火堆轻轻吹气,火焰顿时跃得老高。“万一你死了怎么办?” “那样嘛,起码有了个真心诚意为我哀悼的人。”提利昂嘻嘻笑道,“我挂了,金子也就没啰。” 这时火已经烧得很旺。波隆起身,把燧石塞进口袋,然后将匕首抛回给提利昂。“算你公道,”他说,“我的剑是你的了……但别叫我来卑躬屈膝、满口老爷大人那套,我不当别人的仆从。” “你也不当别人的朋友,”提利昂道,“我很清楚一旦有利可图,你会义无反顾地背叛我,就跟你背叛史塔克夫人一样。波隆,要是哪天真有人引诱你出卖我,请你记住——不管对方出价多少,我都付得起。说穿了,就是我很爱惜我这条命。好啦,那你现在到底能不能帮咱们弄点好吃的?” “你把马照顾好。”波隆说着解开系在身后的猎刀,大步走进树林。 一个小时后,马匹已经刷洗喂饱,营火也烧得噼啪作响,火上的烤架正转着一只小山羊,滴下油汁,香气四溢。“现在只差一瓶好酒配着下肚啦。”提利昂说。 “还要来个女人,最好再多十来个士兵保护我们。”波隆道。他两脚盘坐在火边,正拿油石磨长剑。石头和金属摩擦所发出的刺耳声响有种怪异的安全感。“很快天就要全黑,”佣兵表示,“第一班我来值……虽然没什么用,好歹待会儿我可以死在睡梦中。” “哦,我看用不着等到睡着,他们就会过来了。”闻着烤肉的香气,提利昂不禁口水直流。 波隆隔着营火盯着他。“你有打算。”他平板地说,石头又磨了剑一下。 “不妨说有一丝希望吧,”提利昂道,“又到孤注一掷的时候了。” “你拿咱俩的性命当赌注?” 提利昂耸耸肩。“难道有别的选择?”他伸手从火上割下一小片羊肉。“啊。”他一边咀嚼,一边开心地感叹。油汁从他两颊滴下。“虽然有点硬,又没有酱料,但我还是不抱怨的好。之前在鹰巢城,我在断崖边跳来跳去,连一粒煮豆子都吃不到哩。” “结果你却给了那狱卒一袋金子。”波隆说。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当提利昂把装了金子的皮袋扔给莫德时,连莫德自己都难以置信。狱卒松开袋口的绳子,看到耀眼黄金,两眼睁得像煮蛋那么大。“我把银币留了下来,”提利昂对他歪嘴一笑。“我们本来就说好给金子,所以就成交啰。”那笔钱是莫德欺负一辈子犯人都挣不到的数目。“还有,别忘记我说过,这些只是开胃小菜。哪天你要是觉得烦,不想继续为艾林夫人做事,就到凯岩城来,到时候我再把欠你的算清。”眼看两手盛满金龙币,莫德当场就双脚跪下,保证他一定会照办。 波隆抽出匕首,将肉从火堆上拿下,开始从骨头上切下一块块烤得焦黑的肉,提利昂则挖空两块硬面包充当盘子。“假如我们真能回到河间地,你打算做什么?”佣兵边切边问。 “喏,先找个妓女,弄张羽毛床,来壶好酒再说。”提利昂递出盘子,波隆将之装满肉块。“然后再决定去凯岩城或者君临,等我想想,关于某把匕首,可有好些问题要问呢。” 佣兵咀嚼吞咽着满口烤肉。“这么说来你没撒谎?那真不是你的刀子?” 提利昂挤出一丝微笑。“你觉得我看起来可像个骗子?” 待他们填饱肚子,夜空已群星密布,一弯新月升上山头。提利昂将他的山猫皮披风铺在地上,拿马鞍当枕头。“等啊等啊,咱们朋友还没动静,真是好事多磨。” “换作是我,也会担心其中有诈,”波隆道,“要不是有陷阱,干吗这样大剌剌的?” 提利昂咯咯笑道:“那我们岂不更该唱歌跳舞,好把他们通通吓跑啰。”说完他哼起了小调。 “侏儒,你真是疯了。”波隆边说边用匕首剔除指甲缝里的油脂。 “波隆,你对音乐的喜好都到哪儿去啦?” “你要音乐,当初干吗不叫那唱歌的当你打手?” 提利昂嬉笑道:“那一定很有趣。想想他拿竖琴对付瓦狄斯爵士会是什么情景。”他继续哼唱着。“知不知道这曲儿?”他问。 “听得烦了,在旅店或妓院里常听到。” “这是密尔的歌谣,叫做‘我的恋爱季节’。如果你知道歌词,就会明白写得有多么甜美哀怨。我睡过的第一个女孩子以前常唱这首歌,想忘也忘不掉。”提利昂抬头仰视星空。这是个清朗的寒夜,群星的光辉洒在山间,明亮无情有如真理。“我遇见她的那晚就和现在一模一样,”他听见自己说,“当时詹姆和我正从兰尼斯港骑马回来,只听一声尖叫,就见她朝路上跑来,后面跟了两个大呼小叫的男人。我老哥拔剑去对付他们,我则下马保护女孩。她只大我不到一岁,黑头发,很纤细,那张脸教你看了就心碎。最起码我的心碎了。虽然她出身低贱,又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也很久没洗澡……但就是讨人喜欢。那两个男的先前已经扯开了她穿的破布,背几乎都露了出来,所以我用自己的斗篷裹住她,詹姆则把那两个家伙赶回森林里。等他跑回来,我已经问出了她的名字和身世。她是个农夫的女儿,自从她爹发烧病死后就孤零零一个人,正准备去……唉,其实要去哪儿她自己也不知道。 当时詹姆一心只想逮着那两个人。强盗居然敢在距离凯岩城这么近的地方攻击行人,这可不是件寻常事,他把这当成奇耻大辱。那女孩惊慌失措,不敢一个人走路,于是我提议带她到附近的旅馆,弄点东西给她吃,而我老哥则回凯岩城讨救兵。 “她比我原先料想的更饿。我俩足足吃了两只半烤鸡,又喝干了一整壶酒,边吃边聊很愉快。那年我才十三岁,只怕一喝酒就乱了性。总之等我回过神来,已经跟她躺在床上。她很害羞,但我更害羞,真不知我是打哪儿来的勇气。我给她开苞的时候她哭了,但事后她吻了我,然后悄声唱起那首歌,到第二天清晨,我已经爱上她了。” “你爱上她了?”波隆的语气听来饶富兴味。 “很可笑,对不对?”提利昂又哼起那首歌。“后来我还娶了她。”最后他终于承认。 “兰尼斯特家的人娶个农家女?”波隆说,“真有你的。” “唉,讲几句谎话,口袋里装上五十枚银币,再找个喝醉酒的修士,一个小男孩能干些什么,说了你大概都不相信。我不敢把我的新娘带回凯岩城,就把她安顿在她自己的小屋里,咱俩过了两个星期的夫妻生活。最后那修士酒醒,便把事情前后通通禀报给我公爵老爸。”过了这么多年,讲起这件事竟依旧让提利昂倍感孤寂,他实在大感意外。或许只是旅途困顿的关系吧。“我的婚姻到此结束。”他坐起身,凝视着逐渐熄灭的篝火,就着光亮眨眼。 “他把那女孩赶走了?” “他做得更漂亮,”提利昂道,“他先要我老哥跟我说实话。其实……那女孩是个妓女。从那条路到那两个强盗,整件事都是詹姆安排好的。他认为让我体验男女之事的时刻到了,便精心策划了这一切。这是我的第一次,所以他特意付了双倍的价钱找了个处女。” “詹姆说完之后,为了让我牢牢记取教训,泰温大人把我老婆叫进来,交给他手下的卫兵。说实话,他们出的价挺公道,一人一枚银币,你说多少妓女值这个价?他叫我坐在军营的角落,逼我全程观赏,到后来她赚的银币多得拿不完,白花花的银子顺着指缝撒了一地,而她……”浓烟刺痛了他的眼睛。提利昂清清喉咙,从火边转开,朝黑暗的夜空望去。“泰温大人让我最后一个上。”他轻声说,“他还递给我一枚金币,因为我是兰尼斯特家的人,身价不同。” 过了一会儿,他又听见波隆拿石头磨剑的声音。“管我十三岁、三十岁还是三岁,有人敢这样对我,我非宰了他不可。” 提利昂转头面对他。“说不定哪天你会有机会。记得我跟你说过的话,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有仇必报。”他伸个懒腰。“我试着睡一会儿好了。咱们要死的时候记得叫醒我。” 他用山猫皮披风裹住身子,闭上眼睛。地面凹凸不平,又冷又硬,但没过多久,提利昂·兰尼斯特竟真的睡着了。他梦见了天牢,但这回他是狱卒,并非犯人,而且他身躯高大,手握皮带,正抽打着父亲,逼他后退,逐渐靠近无尽深渊…… “提利昂。”波隆的警告低沉而急促。 提利昂立时清醒。营火仅剩余烬,人影正从四面八方朝他们进逼。波隆单膝起立,一手持剑一手握着匕首。提利昂捉住佣兵的手:安静,别轻举妄动。“今晚夜风寒冷,诸位何妨过来一起烤烤火?”他对周围鬼鬼祟祟的人影喊,“虽然我们无酒可以招待,但欢迎各位前来品尝羊肉。” 所有的动作都停了下来。就着月色,提利昂瞥见金属反射的光泽。“山是我们的,”树丛里传来一个低沉、坚毅而不友善的声音。“羊肉也是我们的。” “羊肉是你们的没错,”提利昂附和,“你是谁?” “当你升天去见你的神的时候,”另一个声音回答,“告诉他送你上天的是石鸦部的冈恩之子冈梭尔。”他踏开树丛,走进光线范围内。来人个子很瘦,戴着个牛角盔,手里握着猎刀。 “还有多夫之子夏嘎。”这是头一个声音,低沉而致命。只见一块巨石朝他们左边挪动,然后立起身,变成了人。他的身躯魁梧强壮,看似动作迟缓,全身穿着兽皮,右手拿了根木棍,左手则握着一柄斧头。他脚步笨重地朝他们走来,边走边猛力把两样武器对撞了一下。 其他的声音跟着喊出名字,有康恩、托瑞克、贾戈特,还有些名字提利昂记不完全,但对方一共有十人以上。有些拿了刀剑,其他人则挥舞着干草叉、镰刀和树木削的长矛。他直等他们通通报完姓名之后方才回答:“我是兰尼斯特部落的泰温之子提利昂,他是住在凯岩城的狮子酋长。我们很乐意支付吃羊肉的赔偿。” “泰温之子提利昂,你能给我们什么东西呢?”叫冈梭尔的人问。他似乎是这群人的头目。 “我钱包里有些银币,”提利昂告诉他们,“我身上这件锁甲对我来说太大,但康恩穿起来应该很合身。另外呢,我这把战斧要是握在夏嘎那双强壮的手里,肯定会比他那柄木头斧威猛得多。” “半人想拿我们的东西当赔偿。”康恩道。 “康恩说得对。”冈梭尔说,“你的银币是我们的,你的马是我们的,你的锁甲和你的战斧,还有你腰上的刀子也都是我们的。你只有一条命可以拿来赔偿。泰温之子提利昂,你想要怎么个死法?” “我想活到八十岁,喝饱一肚子酒,找个处女含着我的命根子,这才死在自己的暖床上。”他回答。 壮硕的夏嘎第一个发笑,声响如雷。其他人则不若他这么觉得有趣。“康恩,去牵马,”冈梭尔下令,“把另外那家伙宰了,然后把半人抓起来。我们可以让他挤羊奶,顺便讨孩子的妈开心。” 波隆一跃起身。“谁想先死?” “住手!”提利昂厉声喝道,“冈恩之子冈梭尔,听我说。我的家族既有钱又有势,只要石鸦部能保我们平安出山,我那公爵老爸赏你们的金子会多到可以拿来洗澡。” “低地领主的金子跟半人说的话一样不值钱。”冈梭尔道。 “我虽然只是半个人,”提利昂说,“却有勇气面对敌人。石鸦部呢?等峡谷骑士来了,你们还不是只敢躲在石头后面,害怕得发抖?” 夏嘎怒吼一声,将手中的棍棒和斧头再度撞击。贾戈特用他那根前端淬过火的木矛戳了戳提利昂的脸。他极尽所能不畏缩。“你们就只偷得到这种货色?”他说,“杀羊或许可以……还得那羊乖乖认命让你们杀。我老爸的铁匠拉出的屎都比这高级。” “臭小子,”夏嘎吼道,“等我把你的命根子剁下来喂山羊,瞧你还敢嘲笑我的斧头?” 然而冈梭尔举起手。“不,我要听听他怎么说。孩子的妈现在都在挨饿,有了家伙比拿金子更有用。泰温之子提利昂,你要拿什么来换你的命?剑?长枪?还是盔甲?” “冈恩之子冈梭尔,这些都不成问题,我给你的远不止于此,”提利昂·兰尼斯特微笑着回答,“我会把整个艾林谷都送给你。” 44.第44章 艾德 透过红堡深广王座厅的狭窄高窗,夕阳余晖遍洒地面,为墙壁挂上暗红色的条纹。龙头曾经高悬于此,如今石墙虽已为青绿和棕褐相衬、栩栩如生地描绘狩猎情景的挂毯织锦所覆盖,但在奈德眼中,整个大厅依旧浸润在一片血红之中。 他高高坐在“征服者”伊耿宽大而古老的座位上。那是张钢铁铸成、满是狰狞尖刺利角和诡异扭曲金属的椅子,它正如劳勃所警告的那般,是张天杀的不舒服的椅子。眼下他的断腿不住抽痛,这种感觉更是无以复加。他身子底下的金属每一小时都越显坚硬,布满利齿般尖刺的椅背,更教他无法倚靠。当年征服者伊耿命令手下铁匠使用敌人投降时的弃械,熔铸成一张大椅时,曾说:“做国王的不能舒舒服服地坐着。”伊耿这傲慢的家伙该死,奈德阴沉地想,劳勃和他的打猎游戏也该死。 “你能确定他们不是土匪毛贼?”坐在王座下方议事桌边的瓦里斯轻声问。他身旁的派席尔大学士坐立难安,小指头则摆弄着一支笔。列席的重臣只有他们几个。前几天有人在御林里瞧见了一只白公鹿,蓝礼大人和巴利斯坦爵士便陪伴国王前去打猎,同行的还有乔佛里王子、桑铎·克里冈、巴隆·史文以及半数廷臣。正因如此,奈德才不得不暂代劳勃坐在铁王座上处理国事。 好歹他还有椅子可坐。在王座厅里,除了王室家族和几位重臣,余人都得毕恭毕敬地或站或跪。前来请愿的人群聚大门边,骑士、贵族与仕女站在挂毯下,平民百姓则在走廊上。全副武装的卫兵肩披金色或灰色的披风,威严挺立。 这群村民单膝下跪,不论男女老少,清一色衣着破烂,满身血污,脸上刻满了恐惧。带他们进来作证的三位骑士站在后面。 “土匪?瓦里斯大人,”雷蒙·戴瑞爵士语透轻蔑。“哼,说得好,他们当然是土匪了。兰尼斯特家的土匪。” 奈德感觉得到大厅里的紧张气氛,在场人等不论出身高低,均屏息竖耳倾听。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自凯特琳逮捕提利昂·兰尼斯特之后,西境便宛如一座柴火库。奔流城与凯岩城均已召集封臣,此刻两军正向金牙城下的山口聚集。爆发流血冲突是迟早的事。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如何能将伤害减到最小。 满眼忧伤,若非脸上酒红色的胎记,本来还算英俊的卡列尔·凡斯爵士指着跪在地上的村民说:“艾德大人,榭尔全村就只剩这些人,其他的都和温德镇、戏子滩的居民一样,通通死光了。” “起来,”奈德命令村民们。他向来不相信一个人跪着的时候所说的话。“你们通通都起来。” 榭尔的居民听了纷纷挣扎着起身。一位老者要靠人搀扶才能站起,另一个穿着血衣的女孩则维持跪姿,怔怔地望着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他身穿御林铁卫的白袍白甲,站在王座下方,随时准备以死保卫国王……或者,奈德猜测,保卫国王的首相。 “乔斯,”雷蒙·戴瑞爵士对一位穿着酿酒师傅围裙的光头胖子说,“快跟首相大人说榭尔村发生了什么事。” 乔斯点点头。“启禀国王陛下——” “国王陛下他正在黑水湾对岸打猎,”奈德一边说,一边自忖一个人有没有可能终生居住在距红堡仅几日骑程的地方,却仍旧对国王的相貌一无所知。奈德穿着白色的亚麻外衣,胸前绣有史塔克家族的冰原狼纹章,黑羊毛披风用象征职位的银手徽章别在颈边。黑白灰三色,正是真理的三种可能。“我是国王之手,即御前首相艾德·史塔克公爵。告诉我你是谁,以及你对这些强盗所知的一切。” “俺开了……以前俺开了……以前俺开了家酒馆,大人,在榭尔,就在石桥旁边。大家都说俺酿的麦酒是颈泽以南最好的,大人,请您见谅。可是大人,现在全都没了。他们进来喝饱以后又把剩下的酒倒掉,然后放火烧了房子。本来啊,大人,本来他们还打算要俺命,可他们没逮着。” “他们放火把咱逼走,”他旁边的一个农夫说,“大半夜里从南方来,把田啊房子啊通通给烧了,谁要是敢上前阻拦就没命。可是大人,他们不是强盗,因为他们根本不是来抢东西的,他们把我的乳牛宰了之后,把尸体丢在那儿喂苍蝇和乌鸦。” “他们还把我徒弟活活踩死,”一个有着铁匠的肌肉,头上包了绷带的矮胖男子说。看得出他特别换上最好的衣服上朝,但那条裤子却布满补丁,斗篷也是风尘仆仆。“他们骑在马上哈哈大笑,追着他跑来跑去,还拿枪戳他,当成是在玩游戏。那孩子就这样跑啊,惨叫个不停,最后摔倒在地,被块头最大的那家伙一枪刺死。” 跪在地上的女孩伸长脖子抬头看着高高在上的奈德。“陛下,他们还杀了我娘。然后他们……他们……”她的话音渐弱,仿佛忘了原本要说些什么,自顾自地啼哭了起来。 雷蒙·戴瑞爵士接过话茬:“温德镇的居民躲进庄园,可房子乃是木制,入侵者便将其铺上稻草,把他们活活烧死在里面。有些人开门冲出火场逃走,他们便用弓箭射杀,连怀抱奶娃的女人也不放过。” “哎哟,真是可怕,”瓦里斯喃喃道,“怎么会有人如此残忍呢?” “他们本来也要这么对付俺们,幸好榭尔的庄园是石头做的,”乔斯道,“有人想用烟把俺们熏出来,可那大块头说河上游比较有收获,就奔戏子滩去了。” 奈德身体前倾,手指触碰到冰冷的金属。他每根指头间都是一柄刀刃,尖端是弯曲的利剑,有如爪子般从王座的扶手向外伸展。虽然历经了三个世纪,其中有些刃叶依旧锋利逼人。对粗心大意的人来说,铁王座称得上机关密布。歌谣里唱着当初花了一千把剑,经过黑死神贝勒里恩的烈焰加热熔解,方才铸成王座。敲敲打打前后总共花了五十九天,最后的成品就是如今这座边缘如剃刀般锋利,无处不是倒钩和纠结的驼背黑怪物。这张椅子可以杀人,倘若传说属实,还真的杀过。 艾德·史塔克并不想坐上来,但如今他高踞于此,而下面的人民前来请求他主持正义。“你们有何证据指明这些是兰尼斯特家族的人?”他问,同时努力压抑怒气。“他们穿了红披风或打着狮子旗吗?” “即便兰尼斯特的人,也不至于蠢到这种地步。”马柯·派柏爵士斥道。他是个脾气暴躁、有如好斗雄鸡的年轻人。虽然在奈德看来,他历练太浅,又太过血气方刚,但他却是凯特琳的弟弟艾德慕·徒利的好友。 “大人,他们个个骑着骏马身披铠甲,”卡列尔爵士冷静地回答,“手中持有精钢长枪和宝剑,还有用来屠杀村民的战斧。”他伸手指指这群衣衫褴褛的幸存者中的一人。“你,对,就是你,说出来没关系,把你跟我说的话都告诉首相大人。” 老人低下头。“关于他们骑的马,”他说,“他们骑的是战马。我在维伦老爵士的马房里做过很多年,看得出其中差异。他们骑的马没有一匹是犁过田的,我敢以天上诸神之名发誓。” “骑好马的土匪,”小指头发表意见,“或许马是他们刚从别处抢来的。” “这群强盗一共有多少人?”奈德问。 “最起码一百个。”乔斯回答,而在同时,那位包着绷带的铁匠也开了口,“五十个。”他后面的老太婆则说,“好几百人啊,大人,根本就是一支军队。” “好太太,我相信您说的很正确。”艾德公爵安抚她,“你们说他们没打旗帜,那他们穿的盔甲呢?你们有没有谁注意到上面的花纹或装饰,或者是盾牌和头盔上的家徽?” 酿酒师傅乔斯摇摇头。“大人,有的话那敢情好,可他们穿的盔甲样式都很普通,只有……只有那领头的,他虽然穿得和其他人一样,可您绝不会把他和别人弄混。大人,这家伙块头可真大,俺敢打赌,那些断言巨人已死的人没见过这家伙。他块头大得跟头牛似的,讲起话来声音响得像山石迸裂。” “一定是‘魔山’!”马柯爵士大声说,“这还用问?一定是格雷果·克里冈干的好事。” 奈德听见窗户下方和大厅远端窃窃私语声此起彼落,不安的说话声也从外面的走廊传来。在场众人不论贫富贵贱,都清楚倘若马柯爵士所言得到证实,代表着什么: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正是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封臣。 他审视着村民惊恐的脸孔,也难怪他们如此害怕,他们起初必定以为自己被拖来这里,是要在国王面前指控泰温大人为满手血腥的屠夫——而国王本人正是泰温的女婿。他很怀疑那几位骑士有没有给他们选择的余地。 派席尔大学士从议事桌边沉重地站起身,象征职位的颈链不住碰撞。“马柯爵士,没有对您不敬的意思,但我们无法就此认定那强盗便是格雷果爵士。国内的大块头大有人在。” “但有人跟魔山一样吗?”卡列尔爵士道,“我可从没见过。” “相信在场者也没人见过。”雷蒙爵士愤怒地说,“跟他站在一起,连他弟弟都像只小狗。在座诸君,请睁开您的眼睛吧,难道您们还需要亲眼见到他的印章盖上尸体才肯相信吗?这一定是格雷果,不会错的。” “然则格雷果爵士何必去打家劫舍?”派席尔问,“靠着他的封君老爷,他不但坐拥坚固堡垒,还有自己的良田领地,此人可是个涂抹圣油,经过正式册封的骑士啊。” “这家伙是个虚伪的骑士!”马柯爵士道,“他是泰温大人的疯狗。” “首相大人,”派席尔语气僵硬地说,“还请您提醒这位‘正直’的骑士先生,泰温·兰尼斯特大人是我们王后陛下的父亲。” “谢谢您,派席尔大学士,”奈德道,“您若不提起,只怕我们都忘了。” 从高高的王座上,他看到大厅尽头有人溜出去。兔子就这么跑走了,他心想……不,应该说是贪恋王后奶酪的耗子吧。他瞥见茉丹修女带着珊莎站在看台上,顿时火冒三丈:这不是小女孩该来的地方。但修女事先也不可能料想到今天的会议内容并非繁冗的日常杂务——聆听百姓请愿,调解村镇间纷争,以及判定土地界石划分等等。 下方的议事桌边,培提尔·贝里席终于玩腻了他的羽毛笔,倾身向前道:“马柯爵士,卡列尔爵士,雷蒙爵士——可否容我问个问题?这几个村子都是由你们所管辖与保护,请问屠杀发生当时诸位又在何地呢?” 卡列尔·凡斯爵士回答:“当时我与家父都在金牙城下的山口,马柯爵士也是。当这些暴行传到艾德慕·徒利耳中时,他嘱咐我们率领小队人马,前来搜索幸存者,然后带他们觐见国王。” 雷蒙·戴瑞爵士发言道:“艾德慕爵士早已让我率领我的全部兵马赶到奔流城。我接获消息时,正在城外隔河扎营,等候进一步命令。等我赶回封地,克里冈和他的走狗已经渡过红叉河,回兰尼斯特家的丘陵地去了。” 小指头若有所思地抚弄他的尖胡子。“爵士先生,倘若他们再度来袭呢?” “他们要是有胆再来,我们就用他们的血,浇灌被他们烧掉的田地。”马柯·派柏爵士愤怒地说。 “艾德慕爵士已派兵驻防距离边境一日骑程内所有村镇与庄园。”卡列尔爵士解释,“若还有人来犯,可不会像这次那么好过了。” 这很可能正是泰温公爵的目的,奈德心里明白,借此压榨奔流城的力量,诱使那小伙子分散兵力。他小舅子年纪尚轻,英勇有余,睿智却不足。他会竭尽全力守住每一寸土地,保护每一个依附他名下的男女老少。精明老练如泰温·兰尼斯特,自当很清楚这点。 “既然你们的田产和房舍都安全了,”培提尔伯爵道,“那还上朝来做什么?” “三河流域的领主以国王之名维持境内和平,”雷蒙·戴瑞说,“兰尼斯特的人破坏了和平。我们要求血债血偿,我们要为榭尔村、温德镇和戏子滩的百姓讨个公道。” “艾德慕同意我们以牙还牙,用相同的手段对付格雷果·克里冈,”马柯爵士宣布,“但霍斯特老爵爷命令我们首先得到国王的允许再出击。” 感谢天上诸神,还好有霍斯特大人在。与其说泰温·兰尼斯特是头狮子,不如说他是只狐狸。假如当真是他派格雷果爵士去杀人放火——奈德对此毫无疑问——他一定会特意嘱咐格雷果小心翼翼,夜晚行动,不张旗帜,扮成普通强盗。倘若奔流城反击,瑟曦和她父亲便能坚称破坏和平的是徒利家族,而非兰尼斯特。到时候劳勃会相信哪一边,只有诸神才知道。 派席尔大学士又站起来。“首相大人。如果这几位好村民坚信格雷果爵士背弃了他神圣的誓言,转而奸淫掳掠,请让他们去见他的封君大人,向他去抱怨。这些罪行与王室无关,他们应当请求泰温大人主持正义。” “这些当然与国王有关,”奈德告诉他,“不论东西南北,我们均以劳勃之名行事。” “和国王有关,”派席尔大学士说,“此话有理,那么我们该等国王回来再行商——” “国王此刻正在河对岸打猎,可能好几天都不会回来。”艾德公爵说,“劳勃要我暂代他处理国事,用他的耳朵倾听,用他的声音说话,而我将谨遵其意……但我同意应该要知会他。”他在壁毡下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孔。“罗拔爵士。” 罗拔·罗伊斯爵士前跨一步,鞠躬道:“大人,您有何吩咐?” “令尊与国王陛下一道外出狩猎,”奈德说,“可否请你将今日之事通报他们?” “大人,我这就去办。” “那我们是不是这就可以找格雷果爵士报一箭之仇了?”马柯·派柏询问摄政的首相。 “报仇?”奈德说,“我以为我们谈的是主持正义。到克里冈的封地放火杀人并不会恢复王国境内的和平,只能稍稍弥补你受损的自尊。”愤怒的年轻骑士还来不及反驳,他便转开视线,对那群村民说,“榭尔的居民们,我无法归还你们的家园和你们的作物,更不能让死者复生。但或许我能以我们的国王劳勃之名,还你们一个迟来的公道。” 大厅里的每一只眼睛都注视着他,凝神等待。奈德缓缓地挣扎着站起来,两手全力撑住王座,断腿撕心裂肺地剧痛。他尽一切所能不去注意疼痛,此刻千万不能在他们面前表现得虚弱。“先民认为判人死刑者应该亲自操刀,我们在北境依旧保留了这个传统。我本不愿由他人代为执行……但看来我别无选择。”他指指自己的断腿。 “艾德大人!”从大厅西侧传来一声喊叫,一名俊美的年轻男孩勇敢地向前走来。年仅十六的洛拉斯·提利尔爵士,脱去铠甲后愈发显得年轻。他身穿浅蓝色丝衣,系着朵朵金玫瑰连缀而成的腰带。金玫瑰是他家族的纹章。“我恳求您让我有幸代您出战。请把这个任务交给我吧,大人,我发誓不会教您失望。” 小指头轻笑。“洛拉斯爵士,如果我们单派您去对付格雷果爵士,他八成会把您的头送回来,顺便塞颗李子在您那张漂亮的嘴里。魔山可不会乖乖地看在所谓‘正义’的分上束手就擒。” “我不怕格雷果·克里冈。”洛拉斯爵士骄傲地说。 奈德缓缓坐回伊耿那张畸形王座的冷硬铁板上,他的视线沿着墙壁一张脸孔接一张地搜索。“贝里大人,”他喊,“密尔的索罗斯,葛拉登爵士,罗沙大人。”被点到名字的人纷纷站到前面。“请你们各带二十名士兵,将我的命令送到格雷果的城堡。我将派出自己的二十名侍卫与你们同行。贝里·唐德利恩大人,此次任务由您指挥,因为您的爵禄最高。” 金红头发的年轻伯爵鞠躬道:“艾德大人,悉听尊命。” 奈德提高音量,让王座大厅里所有的人都能听见。“以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一世之名,我,史塔克家族的艾德公爵,身为其国王之手,在此命令你们即刻高举国王的旗帜,全速渡过三叉戟河的红叉河支流,进入西境,依照国王律法,制裁虚伪的骑士格雷果·克里冈,以及所有与他合谋的共犯。我在此宣告,从今以后,褫夺其一切官阶与职衔,收回其一切封地、税赋和房产,并明令处之以死刑。愿天上诸神怜悯他的灵魂。” 余音渐落之后,百花骑士神情困惑地问:“艾德大人,那我该做什么?” 奈德低头看着他。居高临下,洛拉斯·提利尔看起来就和罗柏一样年轻。“洛拉斯爵士,没有人怀疑您的勇武,然而我们今天谈的是律法和正义,你要的却是报仇雪恨。”他转向贝里伯爵说,“明天天亮就出发,这事最好尽快处理。”语毕他举起手。“今天的请愿到此为止。” 埃林和波瑟爬上陡峻狭窄的铁台阶,搀扶他下去。步下阶梯时,奈德感觉得出洛拉斯·提利尔愠怒地瞪视,然而等他回到地面,那男孩已经走了。 铁王座下方,瓦里斯正忙着收拾议事桌上散乱的文件。小指头和派席尔国师已先行离去。“大人,您的胆子可比我大多了。”太监轻声说。 “瓦里斯大人,此话怎讲?”奈德唐突地问。断腿隐隐抽痛,此刻他没有心情玩文字游戏。 “换作是我坐上面,我大概会派洛拉斯爵士去。瞧他那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再说要与兰尼斯特为敌,还有什么能比拉拢提利尔家族更要紧呢?” “洛拉斯爵士还年轻,”奈德道,“我敢说他很快就会忘记这次失意。” “那伊林爵士呢?”太监轻抚他搽过粉的肥胖脸颊,“再怎么说,他到底是国王的执法官哪,叫别人去做他分内之事……可能会被解读成恶意侮辱哟。” “我并无冒犯之意。”老实说,奈德并不信任那位哑巴骑士,但归根到底,或许只是肇因于他对刽子手的嫌恶吧。“容我提醒您,派恩家族世代是兰尼斯特的臣属。我认为选择并未对泰温大人宣誓效忠的人前去比较妥当。” “您的做法毫无疑问非常谨慎,”瓦里斯道,“只是我碰巧看见伊林爵士站在大厅后面,张大那双苍白的眼睛瞪着我们,我必须承认,他看起来委实不怎么高兴,虽然我们这位沉默寡言的骑士先生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原本就不易猜测。我希望他也很快就会忘记这次失意。他可是热爱着他的工作啊……” 45.第45章 珊莎 “他竟然不肯派洛拉斯爵士去,”当晚她们一同就着油灯、吃冰冷的晚餐时,珊莎把这件事告诉珍妮·普尔。“我觉得一定是他腿受伤的关系。” 为休养腿伤,艾德大人在自己的卧房里与埃林、哈尔温和维扬·普尔共进晚餐,而茉丹修女在看台上站了整天,抱怨起两脚酸痛,没有出来用饭。本来艾莉亚该跟她们一起吃,但她上舞蹈课还没回来。 “他腿受伤?”珍妮不确定地说。她和珊莎同龄,是个可爱的黑发女孩。“洛拉斯爵士腿受伤了?” “不是他的腿,”珊莎边说边优雅地咬着鸡腿。“傻瓜,是我父亲的腿。你看他痛得那么厉害,连脾气也暴躁起来了。不然我想他一定会派洛拉斯爵士去的。” 父亲的决定令她颇感困惑。百花骑士发言的时候,她本以为自己就要亲眼见到老奶妈的故事成真。格雷果爵士是怪兽,而洛拉斯爵士是真正的英雄,定会将之斩杀。他那么纤瘦美丽,黄金玫瑰围绕着纤细腰身,浓密的棕发坠进双眼,活脱脱就是真英雄的模样。结果父亲竟一口回绝了他!她气得说不出话来。事后她和茉丹修女从看台走下楼梯时,她忍不住说出自己的想法,但修女却说她不该过问父亲的决定。 这时一旁的贝里席伯爵接口道:“哎,修女,我也弄不明白,只觉得她父亲大人有些决策可以再深思熟虑一些。我看您家小姐的睿智不输于她的美貌。”说完他向珊莎深深鞠躬,弯腰的程度反而让珊莎怀疑他究竟是在恭维还是讥讽。 茉丹修女发现她们的谈话内容被贝里席大人听见,非常不悦。“大人,这孩子只是随便说说,”她说,“不过是瞎说话,没什么特别意思。” 贝里席大人捻捻尖胡子,“没有?孩子,告诉我,为什么你觉得应该派洛拉斯爵士去呢?” 珊莎别无选择,只好把英雄和怪兽那套和盘托出。国王的重臣微笑道:“呵,这可不是我的理由,不过……”他碰了碰她脸颊,手指轻轻划过颧骨轮廓。“小可爱,人生不比歌谣。有朝一日,你可能会大失所望。” 珊莎觉得没必要把这席话也告诉珍妮,光想想就够让她不安了。 “国王的执法官是伊林爵士,不是洛拉斯爵士,”珍妮说,“艾德大人应该派他去才对。” 珊莎听了不禁发起抖来。每次她见到伊林·派恩爵士,总是无法克制地颤抖,仿佛有什么死掉的东西在贴着自己皮肤滑动。“伊林爵士也跟怪兽没两样。我很高兴父亲没选他去。” “要论谁是真英雄,贝里大人也不输洛拉斯爵士啊,你瞧他那英勇高贵的模样。” “也是啦。”珊莎有些怀疑地说。贝里·唐德利恩是挺英俊,但他实在有点“老”,都快满二十二岁的人了。还是百花骑士比较合适。话说回来,当初在竞技场上珍妮对贝里伯爵可是一见钟情。珊莎觉得珍妮真蠢,她不过是个管家的女儿,不管多么痴心妄想,贝里大人也绝不可能青睐地位比他低这么多的对象,更何况她的岁数只有他的一半。 然而这话说出口太伤人,因此珊莎啜了口牛奶,岔开话题。“我梦见乔佛里会得到那头白鹿喔。”她说。事实上这不过是个小小的希望,但说成梦听起来比较好。大家都知道梦是预言和先兆。传说白鹿非常稀少,具有魔力,她心里非常清楚她那英勇的王子比他的酒鬼老爸更有资格得到它。 “你梦见了?真的吗?乔佛里王子是不是就走上前去,伸手摸摸它,不让它受任何伤害呢?” “才不是,”珊莎道,“他用一支黄金箭把它射死,然后把它带回来给我。”歌谣里的骑士从不会杀害魔法动物,他们都是走上前去伸手抚摸它们,绝不加以伤害,但她知道乔佛里喜欢打猎,尤其喜欢杀戮的部分。不过他只喜欢杀动物。珊莎很确定她的王子与杀害乔里和其他可怜人无关,那都是他的坏舅舅弑君者干的。她知道父亲依旧为此事生气,但他不该为此责怪小乔,否则就好像艾莉亚闯了祸,却来怪她一样。 “我今天下午看到你妹妹了,”珍妮脱口而出,仿佛能看穿珊莎的思绪。“瞧她两手倒立在马厩里走来走去的样子,她干吗那样啊?” “我完全搞不懂艾莉亚做事的动机。”珊莎最讨厌像马厩那样充斥肥料和苍蝇恶臭的地方。就连外出骑马,她通常也是先叫马僮给马上好鞍,再牵到庭院里给她。“你到底想不想听宫里的事嘛?” “想。”珍妮说。 “今天有个黑衣弟兄,”珊莎说,“来拜托多送点人手去守长城,可他又老又臭。”她一点也不喜欢那个人的模样。她以前总把守夜人都想象成班扬叔叔那样。在歌谣里,大家可称他们为长城上的黑骑士呢。然而今天这人驼着个背,面目可憎,像生了一身虱子似的。假如守夜人都是这副德行,那她还真为她的同父异母私生子哥哥琼恩感到遗憾。“父亲询问在场的骑士,有没有人愿意披挂黑衣,借此光耀门楣,结果无人响应,最后他让这个叫尤伦的家伙自己去国王的地牢里挑选想要的人,遣他走了。随后来了两个自由骑手,他们是一对来自多恩边疆的兄弟,想要宣誓投效国王。父亲接受了他们的誓约……” 珍妮打个哈欠。“还有柠檬蛋糕吗?” 珊莎不喜欢被人打断,但她承认跟王座厅里处理的大部分事务比起来,柠檬蛋糕要有意思多了。“我们去看看吧。” 厨房里没有柠檬蛋糕,不过她们找到了半块凉掉的草莓派,也还可以接受。她们在高塔的楼梯间把派吃得一干二净,一边咯咯笑着交换闲话传闻和秘密心事。当晚珊莎上床的时候,觉得自己调皮得简直和艾莉亚一样。 翌日清晨,天还没亮她就起来,睡眼惺忪地跑到窗边观望贝里伯爵整队出发。晓色才刚笼罩城市,他们便已动身。整齐划一的队伍前方打着三面旗帜:王室的宝冠雄鹿飘扬在最高的旗杖顶端,史塔克家族的冰原奔狼和贝里伯爵的分岔闪电则悬挂在比较短的杆子上。刀剑碰撞,火炬摇曳,旗帜飘舞风中;战马嘶鸣,闸门拉起,旭日金光自闸门铁条间斜射而进。一切都如此鲜明、令人兴奋,宛如歌谣中的梦境成真。穿着银色战甲和灰色长披风的临冬城侍卫,看起来尤其英姿勃发。 埃林高举着史塔克家族的旗帜。当她看见他在贝里伯爵身边勒住马缰,与之交谈的时候,珊莎觉得好骄傲。埃林比乔里英俊多了,有朝一日他必会当上骑士。 少了他们,首相塔显得空荡荡的,因此珊莎下楼吃早餐时,看到艾莉亚也觉得很高兴。“大家都上哪儿去了?”妹妹一边剥开血橙的皮,一边问,“父亲派他们去追捕詹姆·兰尼斯特了吗?” 珊莎叹了口气。“他们是跟贝里大人一同去砍格雷果·克里冈爵士的项上人头的,”她转头望着正用木匙舀燕麦粥吃的茉丹修女。“修女,贝里大人会把格雷果爵士的头挂在他家城门上,还是带回来给国王呢?”昨晚她和珍妮·普尔为此争论了半天。 修女一脸惊恐。“官家小姐吃饭时怎么能讨论这种事?珊莎,你的礼貌到哪里去了?我敢对天发誓,最近你快变得跟你妹妹一样坏了。” “格雷果怎么啦?”艾莉亚问。 “他烧毁了一座村庄,杀了很多人,其中还包括女人和小孩。” 艾莉亚的脸皱成一团。“詹姆·兰尼斯特杀了乔里、海华和韦尔,猎狗杀了米凯,也该有人去砍他们的头。” “那不一样,”珊莎说,“猎狗是宣誓保护乔佛里的贴身护卫,而你那杀猪小弟出手攻击王子。” “你这个骗子。”艾莉亚说。她的手握紧血橙,红色的果汁从她指缝间汩汩流下。 “你再骂啊,随你怎么骂,”珊莎轻快地说,“等我嫁给乔佛里,看你还敢不敢骂。到时候你就得低头向我行礼,称我为王后陛下了。” 艾莉亚把血橙从桌子那头朝她砸过来。珊莎一声尖叫,血橙正中额心,发出湿湿的、压扁的声音,随后扑通落在她膝盖上。 “王后陛下,您脸上有果汁耶。”艾莉亚说。 果汁流上鼻子,刺痛她的眼睛。珊莎用餐巾把脸抹干净,当她发现果汁已把她漂亮的象牙色丝衣染得一塌糊涂时,她再度高声大叫。“你真是讨厌死了,”她朝妹妹尖叫,“当初他们不该杀淑女,应该杀你才对!” 茉丹修女脚步踉跄地站起来。“我要把这件事告诉你们父亲大人!你们马上给我回房间,现在就去!” “我也要去?”珊莎的眼眶盈满泪水,“不公平嘛。” “不要跟我辩,快去!” 珊莎昂首离去。她将来是要当王后的,而王后决不轻易掉眼泪。回房之后,她放下门闩,脱去衣服。血橙汁在丝衣上留下一摊红渍。“我恨她!”她放声尖叫,把衣服揉成一团,丢进冷却的壁炉,落在昨夜炉火的灰烬上。这时她发现果汁已经渗进里面的衬裙,于是再也无法遏制地啜泣起来。她狂乱地把身上所有的衣物统统撕开,整个人扑倒在床,哭着直到睡着。 等茉丹修女来敲门,已是日正当中。“珊莎。你父亲大人现在要见你。” 珊莎坐起身。“淑女。”她悄声道。有那么一会儿,冰原狼仿佛真的置身屋内,用那双金黄的眼睛凝视着她,哀伤却又善解人意。她知道自己在做梦,但她好想淑女在身边,与她一同奔跑,以及……以及……回忆的企图如同伸手盛接雨水。梦境逸去,淑女又是已死之身。 “珊莎,”敲门声再度传来,这回相当急促。“你听见没有?” “听见了,修女,”她喊,“能不能给我几分钟换衣服?”她虽然哭红了眼,还是尽力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 茉丹修女领她走进书房时,艾德公爵正埋首于一本皮革封面的大书中。他打了石膏的腿僵直地伸在桌下。“珊莎,你过来。”修女去找妹妹后,他开了口,脸色并无不悦,“过来坐我旁边。”说着他合上书。 不一会儿茉丹修女把扭来扭去的艾莉亚也抓来了。珊莎换了一件可爱的浅绿色缎子外衣,脸上堆满愧疚之色,但妹妹依旧穿着早餐时那套脏兮兮的皮背心,一身破烂。“这是另一个。”修女宣布。 “茉丹修女,谢谢你。我想跟我女儿私下谈谈,可否请你让我们独处一下?”修女鞠了个躬离开了。 “是艾莉亚先动手的,”珊莎立刻开口,生怕不能抢得先机。“她说我是骗子,然后拿血橙砸我,把我衣服弄脏了。那是瑟曦王后因为我跟乔佛里王子订婚特别送的,象牙色的丝衣呢。我要嫁给王子,她就恨我。什么事到她手里都会搞砸,父亲,她就是见不得任何漂亮的东西。” “珊莎,够了。”艾德公爵的声音充满不耐烦。 艾莉亚抬眼道:“父亲,对不起,我错了,请好姐姐原谅我。” 珊莎正在气头上,好一阵子说不出话来。最后她总算找回了声音:“那我的衣服怎么办?” “我……或许我可以帮你洗。”艾莉亚不太确定地说。 “怎么洗都没用,”珊莎道,“就算你搓上整天整夜也一样。绸子已经毁了。” “那……我帮你做件新的。”艾莉亚说。 珊莎嫌恶地甩头。“你?你缝的衣服拿去抹猪舍都不配。” 父亲叹道:“我不是叫你们来讨论衣服的。我准备送你们回临冬城。” 珊莎震惊得好几秒钟说不出话,她感觉自己的眼睛又湿了。 “不要嘛。”艾莉亚说。 “求求你,父亲大人,”最后珊莎终于说出话,“求求你别这样。” 艾德·史塔克对他两个女儿露出一丝疲惫的微笑。“你们总算有点共识了。” “我又没犯错,”珊莎哀求他,“我不想回去。”她爱死了君临宫廷的壮观华丽,身披绫罗绸缎的贵族男女,以及城里形形色色的人们。那场比武竞技是她一生中最奇妙的时光,而她还有好些东西没观赏过呢,比如丰收宴会、化装舞会和默剧表演。想到要失去这一切,她实在受不了。“把艾莉亚送走就好,是她先动手的,父亲,我发誓。我会当个乖女儿,真的,只要你让我留下来,我保证我会像王后一样举止高贵又有礼貌。” 父亲的嘴角怪异地牵动了一下。“珊莎,我不是因为你们吵架才送你们走,虽然我实在也受够了你们成天拌嘴。我是考虑到你们的安危才希望你们回临冬城。我的三名部下在离此不到三里路的地方被人像杀狗似的砍倒,结果劳勃怎么做?他跑去打猎!” 艾莉亚正用她那种恶心的方式噘着嘴唇。“我们可以带西利欧一起走吗?” “谁理你的笨舞蹈老师啊?”珊莎怒道,“父亲,我才刚想起来,我不能走啊,我是要嫁给乔佛里王子的。”为了他的缘故,她试着勇敢地微笑。“我爱他,父亲,真的,就像奈丽诗王后爱龙骑士伊蒙王子,琼琪爱佛罗理安那样爱他。我想做他的王后,为他生孩子。” “我亲爱的孩子,”父亲轻声说,“听我说,等你长大,我会帮你找个最配得上你的贵族,既勇敢又温柔又强壮。和乔佛里的这桩婚事是个可怕的错误。那小子可不是伊蒙王子,你得相信我。” “他当然是!”珊莎坚持,“我才不要什么勇敢温柔又强壮的人,我只要他。我们会像歌谣里唱的那样,永远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你到时候就知道了。我要帮他生个金发儿子,有朝一日他会成为一国之君,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国王,像奔狼一样勇敢,如雄狮一般骄傲。” 艾莉亚做了个鬼脸。“有乔佛里当老爸不可能啦,”她说,“他既是骗子又是胆小鬼,更何况他是鹿,不是狮子。” 珊莎眼里都是泪水。“他才不是!他一点都不像那酒鬼国王。”她对着妹妹尖叫,悲伤之余完全忘记了礼节。 父亲眼神怪异地看着她。“诸神啊,”他轻声咒道,“这话竟从小孩子口中说出来……”他高呼修女进门,然后对两个女孩说:“我打算让你们搭快速商船回家。最近走海路要比国王大道安全。等我找到合适的船,你们就跟茉丹修女和部分侍卫一起出发……如果西利欧·佛瑞尔愿意到我手下做事,也可以带他一起去。但记住,这个计划不要泄露,我们明天再谈。” 茉丹修女领她们走下台阶时,珊莎禁不住哭了。他们要把比武竞技、繁华宫廷和她的白马王子都夺走,叫她搭什么阴森森的鬼船回临冬城,然后把她永远关起来。她的生命还没开始,就要这么结束了。 “孩子,别哭哭啼啼了,”茉丹修女严峻地说,“我相信你父亲大人知道怎么做对你最好。” “珊莎,没那么糟啦。”艾莉亚道,“我们要坐船耶,这将是一次大冒险,然后我们就又可以和布兰、罗柏、老奶妈和阿多他们住在一起了。”她碰碰她的手臂。 “阿多!”珊莎大吼,“你这么笨这么脏这么丑,干脆嫁给阿多算了!”说完她甩开妹妹的手,冲进卧房,用力把身后的门闩上。 46.第46章 艾德 “艾德大人,痛觉是天上诸神的恩赐啊,”派席尔大学士告诉他,“这代表骨头正在逐渐接合,伤口也快要痊愈,您该心存感激才是。” “等何时我腿不痛了,再来感激也不迟。” 派席尔把塞上瓶盖的药罐放在床边的桌上。“这是罂粟花奶,痛得太厉害的时候喝。” “我已经睡得太多。” “睡眠是最好的医生。” “我以为好医生是你。” 派席尔满脸倦容地微笑。“大人,很高兴看到您还这么幽默。”他靠过来低声说,“今天早上来了只乌鸦,带来王后她父亲大人的信。我想最好让您知道。” “黑色的翅膀,黑色的消息。”奈德阴沉地说,“信上怎么说?” “泰温大人对您派人去逮捕格雷果·克里冈一事极为愤慨。”大学士悄声对他说,“这正好印证我的担心,您应该记得,当初我在朝廷上也提醒过您。” “让他去愤慨。”奈德说。每当腿伤抽痛,他便会想起詹姆·兰尼斯特的微笑,以及乔里死在他怀中的景况。“他爱写什么给王后是他的事。贝里伯爵打的是国王的旗号,执行的是国王的律法,要是泰温大人敢插手干预,那他就得向劳勃负责。如果说这世上还有什么比打猎更能吸引陛下,那莫过于率军讨伐违抗命令的臣下了。” 派席尔抽回身子,脖子上的颈链“当啷”作响。“如您所言。我明天再来看看。”老人收拾东西很快离去。奈德想他八成会直奔王家居室,把他的反应通报王后。好个“我想最好让您知道”……说得一副瑟曦没有特别吩咐他把她父亲的恐吓说出来似的。他希望自己的回答能让她咬牙切齿。实际上,奈德对劳勃并不如他表面上显示的那么有信心,但没必要让瑟曦知道。 派席尔走后,奈德要来一杯掺蜂蜜的酒。这东西喝了同样会干扰神志,却没罂粟花奶那么严重。他必须保持思绪明晰。他问过自己一千遍:假如琼恩·艾林得知真相后没被人害死,接下来会采取什么行动?话说回来,说不定他采取过行动,却因此而丧命。 说来奇怪,有时候孩子无知的眼睛,反而能看到成年人视而不见的事实。总有一天,等珊莎长大,他一定要告诉她,她的一句话是如何为他拨开了重重疑云。她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说出“他一点都不像那酒鬼国王”这句气话,单纯的真相顿时在他胸口翻涌,冰冷一如死亡。这就是杀死琼恩·艾林的那把剑,当时奈德便想,这把剑同样也会杀死劳勃,或许比较慢,但绝对是迟早的事。断腿终会愈合,然而某些背叛却会逐渐腐蚀灵魂。 国师离开后不到一小时,小指头身穿胸前用黑线绣有仿声鸟的李子色外衣,披着黑白相间的条纹披风前来造访。“大人,我不能久留,”他进门便说,“坦妲伯爵夫人等着我共进午餐,想必会特地为我烤只肥牛。呵,如果那只牛跟她女儿一样肥,我吃了八成会活活胀死。您的腿可还好?” “又痛又痒,快把我逼疯了。” 小指头抬起一边眉毛。“从今往后,没事别让马压到。我劝你赶紧好起来,国内情势越来越不安定。瓦里斯听到不少从西边传来的坏消息,流浪武士和自由骑手正朝凯岩城蜂拥而去,他们可不是和泰温大人聊天去的。” “国王那边有消息吗?”奈德问,“劳勃到底要打猎到什么时候?” “若是依他的意,我想他会待在森林里,等你和王后都老死了才回来。”培提尔浅浅一笑。“既然这不可能,大概等杀到猎物他就会回来吧。他们找到了那只白鹿……噢,应该说找到了白鹿的残骸。有些狼捷足先登,只留给国王陛下一只鹿蹄和一只鹿角。劳勃气坏了,随后他听说森林深处有只怪物般的大熊,这时怎么也拦不住他啦。乔佛里王子,罗伊斯家的人,巴隆·史文,以及其他二十几号人今早上回来了。其他人陪着国王继续打猎。” “猎狗呢?”奈德皱眉问。眼下詹姆爵士业已逃出城去和他父亲会师,兰尼斯特家的人里面,就数桑铎·克里冈最教他担心。 “喔,他跟乔佛里一道回来,他们直奔王后那儿去了。”小指头微笑,“等他知道贝里大人带兵去杀他老哥的时候,我宁可花一百枚银鹿变成草丛里的蟑螂。” “瞎子也看得出猎狗恨透了他哥哥。” “是啊,可是格雷果也只有他能恨,轮不到你杀。待唐德利恩削平魔山的山峰,克里冈家族的领地与税赋自然会传给桑铎,但别奢望他跟你道谢啦,绝对不会。抱歉,我真的该走了,坦妲伯爵夫人和她的肥牛还等着我呢。” 还没到门边,培提尔瞥见桌上那本梅利恩国师的厚重巨著,便停下来,随意翻开封面。“《七国主要贵族之世家谱系与历史(内附关于许多爵爷夫人和他们子女的描述)》,”他念道,“这可真是我见过的最无聊的东西了。大人,敢情您用这来帮助入眠?” 有那么一瞬间,奈德犹豫要不要把实情告诉他,但小指头的玩笑令他生厌。这家伙老是自以为机灵,那抹促狭的微笑从来不离唇边。“琼恩·艾林生病时读的就是这本书。”奈德谨慎地说,打算试探对方的反应。 他果然一如既往地耍了个嘴皮子。“若是这样,”他说,“那死还真算得上解脱。”语毕培提尔·贝里席伯爵鞠躬离去。 艾德·史塔克容许自己咒骂了一句。除了自己的手下,城里无人可以信任。小指头虽曾帮忙藏匿凯特琳,也协助奈德明察暗访,然而当詹姆及其手下出现时,他那副急于自保的嘴脸,至今依旧历历如绘。瓦里斯更糟。他成天强调自己忠心耿耿,事实上他知道的太多,真正去做的却太少。派席尔国师越看越像瑟曦的走狗,巴利斯坦爵士则年事已高,又食古不化,多半会告诉奈德管好分内之事即可。 时间异常紧迫,待国王游猎归来,出于荣誉,奈德非得向他吐露实情不可。维扬·普尔已经安排好珊莎和艾莉亚三天后搭乘布拉佛斯的风之巫女号离开,奈德再也无法以她们的安危作为自己拖延的借口。 然而昨夜他却梦见了雷加的孩子。泰温公爵将尸首用他侍卫的红披风裹好,放在铁王座下。这么做颇为聪明,因为包着红布,血迹便不太明显。小公主死时光着脚,身上穿着睡衣,而那男孩……那男孩…… 奈德绝不能让类似的事情重演。王国再不能出现第二个丧心病狂的国王,更经不起又一次充满仇恨的腥风血雨。他得想办法保护那几个孩子。 劳勃是很可以表现仁慈的人。巴利斯坦爵士并非他唯一赦免的对象。派席尔国师,“八爪蜘蛛”瓦里斯,巴隆·葛雷乔伊……他们曾个个与劳勃为敌,然而一旦宣誓效忠,也都能得到友谊的拥抱,保留自己的荣誉。只要对方表现英勇,行事正直,劳勃便会将他当成勇敢的对手,尊敬有加。 然而这次情况有别:暗中下毒,背后捅刀,这种事他绝对无法原谅,就像他始终无法原谅雷加。我要教他们像龙一样死得干净彻底,奈德想起劳勃的话。 即便如此,他依旧无法保持沉默。他要对劳勃负责,更要对整个国家、对死去的琼恩·艾林……对布兰负责。那孩子肯定是无意之中听见部分事实,否则他们何必杀他灭口? 当天傍晚,他把身材粗壮,留着淡黄胡须,被他的孩子们戏称为“胖汤姆”的守卫托马德找来。由于乔里已死,埃林又出门在外,胖汤姆便成了他的侍卫队长。想到这奈德感觉到些微不安,托马德是个很可靠的人,待人和蔼可亲,忠心耿耿,不辞辛劳,某些地方还算能干,但他已年近五十,而即使年轻时也算不上精力充沛。或许奈德不该这么轻易地送走半数侍卫,那些可都是他手下最精良的战士。 “我需要你帮忙,”托马德进门时,奈德对他说。胖汤姆每当被主人传唤,总有些惴惴不安,这回也不例外。“扶我去神木林。” “艾德大人,这样好吗?您脚这个样子……” “或许不好,但我必须这么做。” 托马德叫来瓦利,奈德一手扶一人的肩膀,勉强走下高塔陡峭的楼梯,跛着脚穿过内城。“将守卫班次加倍,”他告诉胖汤姆,“未经我允许,任何人不准进出首相塔。” 汤姆眨眨眼。“老爷,眼下少了埃林他们,我们的人手很吃紧——” “不用多久。暂时延长值班时间。” “遵命,老爷。”汤姆回答,“我能否询问——” “最好不要。”奈德立时回答。 神木林里空无一人,信仰南方诸神的城堡中,向来如此。等他们在心树旁的草地把他放下,他的脚已经痛得撕心裂肺。“谢谢。”他从袖子里取出一张用家徽印章封好的纸。“麻烦你们立刻把它送去。” 托马德望见奈德写在纸上的名字,不安地舔舔嘴唇。“老爷……” “汤姆,你照办就是。”奈德说。 他不知自己在神木林的静谧中等了多久。这里安详而宁静。厚重的围墙阻隔了城堡里的人马喧腾,他听见虫鸣鸟叫,听见叶子在风中瑟瑟作响。此地的心树是一棵棕色橡木,虽然没有刻脸,但奈德依旧可以感觉到他所信仰的无名诸神的存在,脚也似乎不那么痛了。 日落时分她才姗姗来临,塔楼高墙上的云朵已经披上红霞。她依约独自前来,难得地衣着朴素,只穿了皮靴和绿色猎衣。当她掀开棕色斗篷的兜帽,他看见国王打她的地方。原本醒目的李子色已经褪为黄色,肿也消去,然而她的遭遇依旧一目了然。 “为什么在这里?”瑟曦·兰尼斯特站在他面前,高高在上地问。 “好让天上诸神作见证。” 她在他身畔的草地坐下,一举一动都优雅异常。她卷曲的金发在风中轻舞,碧绿双眸一如盛夏的繁叶。奈德·史塔克已有许久不曾见识她的美貌,如今又再度唤起了记忆。“我知道琼恩·艾林是为什么死的。”他告诉她。 “是吗?”王后审视着他的脸,如灵猫一般小心翼翼。“史塔克大人,您就为这把我叫来?跟我猜谜语?还是您想学尊夫人挟持我弟弟一样挟持我?” “你真这样以为,就不会来了。”奈德轻轻碰触她脸颊。“他以前打过你吗?” “有一两次,”她别过去。“但没打过脸,否则就算是自身难保,詹姆也会跟他拼命。”瑟曦神情挑衅地看着他,“我弟弟胜过你朋友一百倍。” “你弟弟?”奈德说,“还是你爱人?” “两者都是。”面对真相,她脸上毫无异色,“我们从小就在一起。有何不可?坦格利安家三百年来都是兄妹通婚,以保持血统纯正。詹姆和我不只是姐弟,我们根本是分成两半的同一个生命,我们共享同一子宫。据我们家老师傅说,他托着我的脚方才来到人世。当我俩结合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完整。”她的唇上隐约掠过一抹微笑。 “我儿子布兰他……” 瑟曦坦然面对,没有回避。“他看见我们在一起。你很爱你的孩子,对不对?” 团体比武当天早上,劳勃问过他一模一样的问题。他给了她相同的答案。“我全心全意地爱他们。” “我也是这么爱着自己的孩子。” 奈德心想:倘若换成别的小孩威胁到罗柏、珊莎、艾莉亚、布兰或瑞肯的生命,他会怎么做?甚或,倘若琼恩威胁到她亲生孩子的性命,凯特琳又会怎么办?他不知道,他祈祷自己永远不要知道。 “他们三个都是詹姆的孩子。”他说,这并非提问。 “感谢天上诸神。” 种性强韧,琼恩·艾林临死前如此大喊,事实的确如此。每一个私生子的头发都漆黑如夜。梅利恩记录了九十多年前雄鹿和狮子间最后一次结合,蒂亚·兰尼斯特嫁给葛文·拜拉席恩——他在本家排行老三,他们唯一的孩子是个无有名字的早夭男婴,梅利恩的书中如此描述:“个头大,食量佳,满头黑发。”再往前三十年,一位兰尼斯特家的男性娶了拜拉席恩家的女孩为妻。她为他生了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全部皆为黑发。不管奈德在薄脆的泛黄书页间如何向前追溯,金黄一遇炭黑永远只有屈服的份。 “你们结婚十多年,”奈德道,“怎么会没有孩子?” 她倔傲地抬起头。“你那劳勃让我怀过一次孕,”她的口气充满轻蔑。“我弟弟找了个女人帮我把孩子清理掉。他根本不知道这回事。真要我说,我完全无法忍受他碰我一根汗毛。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行房了。他要是稍微远离他那些婊子,喝完酒还能跌跌撞撞地找到我房间,我也有其他方法满足他。反正不管我们做些什么,国王通常烂醉如泥,隔天就忘得一干二净。” 人们怎能如此盲目?事实从头到尾摆在眼前,清清楚楚写在孩子们的脸上,而人们却视若无睹。奈德觉得一阵反胃。“我记得劳勃初登王位那天的模样,完全是翩翩王者风范。”他静静地说,“成千上万的女人都会全心全意爱他,他到底做了什么,让你恨成这样?” 她的双眼燃起暮色中的绿火,宛如她家徽的母狮。“我们新婚当晚,初次同床共枕,他叫的却是你妹妹的名字。他压在我身上,进到我体内,浑身酒臭,他竟然悄悄念着‘莱安娜’。” 奈德·史塔克想起碧蓝的玫瑰,一时间只觉泫然欲泣。“我真不知该可怜你还是可怜他。” 王后似乎觉得这话颇为有趣。“史塔克大人,省省力气可怜你自己吧。我不需要。” “你很清楚我必须怎么做。” “必须怎么做?”她朝他没受伤的脚伸出手,搁在刚过膝盖的地方。“一个真实的人做他想做的事,而不是他必须做的事。”她的手指轻轻拂过他的大腿,带着最温柔的暗示。“离小乔成年还有好些年,国家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首相。没人想重启战端,我尤其不想。”她的手拂过他的脸庞和头发,“倘若朋友可以反目成仇,我们为何不能化敌为友?尊夫人远在千里之外,我弟弟也不在城中。奈德,对我好一点,我发誓绝不让你后悔。” “你当初也是这么向琼恩·艾林提议的吗?” 她甩了他一个耳光。 “我会把这当成荣誉的奖章。”奈德冷冷地说。 “去你的荣誉,”她啐道,“少给我道貌岸然!你把我当什么了?你自己也有个私生子,我亲眼见过。我很好奇他的母亲是谁?是不是哪个家园被你放火烧掉,随后被你强奸的多恩农家女?还是个婊子?或者是那个哀伤的妹妹,亚夏拉小姐?我听说,当你将拂晓神剑那把‘黎明’送还给她后,她便从城墙投海自尽,这到底是什么缘故啊?是因为被你所杀的哥哥,还是被你偷走的孩子?告诉我啊,最讲究荣誉的艾德大人,你和劳勃,或是我,或是詹姆,究竟有什么差别?” “别的不说,”奈德说,“至少我不杀孩子。夫人,请你听好,我话只说一遍。等国王打猎归来,我准备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他。在这之前你一定得走,带着孩子一起走,三个都带。不要回凯岩城,如果我是你,我会搭船去自由贸易城邦,或是走得更远,到盛夏群岛或伊班港,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你要我自我放逐,”她说,“这是杯难以下咽的苦酒。” “比起令尊给雷加小孩的那杯,这算是好的了,”奈德道,“也比你原本应得的好。令尊和你弟弟最好也能一起走,泰温大人的财产足够让你们过舒服日子,还可以雇人保你们安全。你会需要的。我跟你保证,无论你逃得多远,劳勃的怒火都会尾随而至,追你到天涯海角。” 王后站起来。“那我的怒火又怎么说,史塔克大人?”她轻声问,目光在他脸上搜索。“王位近在咫尺,你只需伸手便可夺取天下。詹姆跟我说过,君临城陷那天,你发现他坐在铁王座上,便要求他交出王位。那是你千载难逢的机会,你只需爬上阶梯,坐上王位。可悲啊,可悲的错误。” “我这辈子犯过的错,超乎你的想象。”奈德说,“然而这却不是其中之一。” “噢,大人,这当然是,”瑟曦坚持,“在权力的游戏之中,你不当赢家,就只有死路一条,没有中间地带。” 她拉上兜帽,遮住浮肿的脸,快步离开,留下他独自坐在橡树的阴影下,置身神木林的静谧之中。头顶的黑蓝天空里,星星逐渐出来了。 47.第47章 丹妮莉丝 卓戈卡奥把血淋淋的心脏置于她面前,这颗心冒出的热气在夜晚的冷气里蒸腾。他两手红至肘部。身后,他的血盟卫手拿石制短刀,单膝跪在野马尸体旁的沙地上。环绕坑穴的粉白高墙火炬摇曳,橙焰将骏马的血映成漆黑。 丹妮轻抚隆起的小腹,汗水在肌肤表面凝结,自她额际流下。她感觉得出维斯·多斯拉克的年迈老妪正看着她,她们爬满皱纹的脸上,眼睛如磨亮的燧石般闪着黑光。她不能退缩,不能畏惧。“我是真龙传人。”她一边双手捧起马心,一边这么告诉自己。随后她把马心举到嘴边,用尽力气,朝坚韧的生肉咬去。 温热的鲜血溢满口中,自她下巴流下。味道几乎令她作呕,但她强忍着继续咀嚼,继续吞咽。多斯拉克人相信,马心能使儿子体魄强健、身手敏捷、无所畏惧,但做母亲的必须吃下整颗心。假如她被血呛到,或者把肉吐出来,便是不祥预兆:胎儿可能流产,或先天多病、畸形,甚至是生女儿。 为了这次仪式,她的女仆们已帮她做过精心准备。过去这两个月,丹妮虽因害喜身体不适,却还是以一碗碗半凝固的血块为食,好让自己习惯血腥味。伊丽把一片片的干马肉拿给她嚼,直到她双颊发痛。仪式举行之前,她还特别一整天不进食,希望饥饿能帮助她吞咽生肉。 野生骏马的心全是结实的肌肉,丹妮得用牙齿竭力撕咬,然后细嚼慢咽才能吞下。圣母山笼罩下的圣城维斯·多斯拉克严禁刀械,所以她只能用牙齿和指甲撕开马心。她的胃里阵阵翻腾,但她咬牙坚持,还必须忍受不时喷溅到脸上的马血。 卓戈卡奥高高地站在一旁,看着她吃,那张脸严峻得像青铜盾牌。他长长的黑发辫闪着油亮光泽,小胡子里挂了金环,发辫扎着铃铛,一条沉甸甸的金章腰带系在腰间,胸膛却是赤裸的。每当她觉得力量渐失,便抬头望他,然后继续咬牙切齿、咀嚼吞咽。末了,她仿佛在他杏仁状的黑眼瞳里,瞥见了某种坚毅的骄傲,但她不敢确定。无论卡奥心绪为何,他都很少显现于色。 终于结束了。她吞下最后一块马肉,双颊和手指早已僵麻。这时她才敢将视线转回到那群老妇人,被称为多希卡林的老妪们身上。 “卡拉喀,多斯雷,姆安哈!”她用自己最标准的多斯拉克语说,意思是:王子在我体内骑马!多日以来,她和女仆姬琪反复练习这句话。 老妪中最年迈的一位,一个弯腰驼背、骨瘦如柴、只剩一只黑眼的老女人双手高举。“卡拉喀,多斯雷!”她厉声叫道,意思是:王子骑着马! “他骑着马!”另一个女人应道,“拉克!拉克!拉克哈!”她们齐声宣布:是个男孩,是个男孩,是个强壮的男孩。 铃声作响,宛如一阵突如其来的青铜鸟鸣。军号奏出低沉的长音,老妇们开始吟唱。在彩绘皮背心下,她们干瘪的乳房来回晃动,闪着油亮汗光。负责伺候她们的太监把一捆捆干草丢进青铜大火盆,顷刻间散发出浓郁的草香,烟雾向天上的月亮星辰直冲而去。在多斯拉克人眼里,星星就是一群以烈火为躯、声势浩大、奔跑于夜空的骏马。 当浓烟渐升,吟唱声逐渐变小,年迈的老妪阖上她的独眼,朝未来瞥去。继之而来的是全然的寂静,丹妮听见远处的鸟儿啼叫,火炬嘶嘶噼啪,湖水轻柔拍打。多斯拉克人以漆黑如夜的眼睛看着她,等待预言。 卓戈卡奥伸手握住丹妮臂膀,从手指的力道她感觉得出他的紧张。强如卓戈卡奥,在多希卡林透过烟尘占卜未来时也会感到恐惧。身后,她的女仆更是焦躁不安。 最后老妪睁开独眼,举起双臂。“我看见了他的脸,听见他蹄声如雷。”她用尖细而颤抖的声音宣布。 “他蹄声如雷!”几个老妪同声应道。 “他的马迅疾如风,身后的卡拉萨覆盖整片大地,不可胜数,他们手中的亚拉克弯刀锋利如同芒草。王子将会如暴风般威猛,他的敌人会在他面前颤抖不休,敌人的妻子将悲伤泣血,哀恸欲绝。他发际的铃铛歌颂他的到来,居住在石头营帐的‘奶人’惧怕他的名号。”老妇颤抖着望向丹妮,仿佛十分惧怕。“王子骑着马,他将成为骑着世界的骏马!” “骑着世界的骏马!”人们应声高呼,直到夜晚充溢他们的呼唤。 独眼老妪睨向丹妮。“骑着世界的骏马要叫什么名字?” 她起身回答。“我们将叫他雷戈。”她说出姬琪事先教她的字。多斯拉克人群中顿时响起震耳欲聋的呐喊,她下意识地伸手护住胸部下方隆起的肚腹。“雷戈,”他们尖叫,“雷戈,雷戈,雷戈!” 卓戈卡奥领她离开坑穴时,这名字还在她耳际回荡。他的血盟卫尾随在后。庞大的队伍走上众神大道。那是一条宽广嫩绿,贯穿维斯·多斯拉克城心脏,从马门直到圣母山下的道路。队伍前列是多希卡林老妪,以及侍候她们的太监与奴隶。她们有的拄着长长的雕花拐杖,挣扎摆动着老迈而颤抖的双脚,有的则犹如马王般昂首阔步。这些老妇人一度都是卡丽熙,当她们的丈夫过世,新的卡奥走上骑马战士的前列,而新的卡丽熙与他并肩共骑时,她们便被送来这里,负责统理广大的多斯拉克国度。即便势力最大的卡奥,也得服膺多希卡林的智慧和威权。虽然如此,想到有朝一日不论自己情愿与否,都会被送来这里,成为她们中的一员,丹妮还是不禁打了个冷战。 其他人跟随在女智者之后:奥戈卡奥和他的儿子佛戈卡拉喀,鸠摩卡奥和他的妻妾,卓戈卡拉萨的首脑成员,丹妮的侍女,卡奥的贴身奴仆,以及其他人。节奏庄严的铃铛鼓乐伴随他们走在众神大道上。从早已灭绝的种族那儿盗来的英雄和神灵雕像默立于路旁的黑暗之中。奴隶轻快地跑在队伍两旁的草地上,手里擎着火把。摇曳的火焰照映下,雄伟的雕像好像有了生命。 “什么意思,名字雷戈?”卓戈卡奥边走边用七国的通用语问。平时他若有空,她便教他几个单字。卓戈一旦专心,学习速度很快,然而他的口音委实太重,十足野蛮人腔调,以致不论乔拉爵士还是韦赛里斯都听不懂。 “我的日和星,我哥哥雷加生前是个勇猛的战士,”她告诉他,“但我还没出生他就战死了。乔拉爵士说他是真龙的最后传人。” 卓戈卡奥低头看她,脸庞如同赤铜面具,但在那被金环拉得低垂的长长黑胡须下,她却隐约瞥见了一抹微笑。“是好名字,丹瑞……里丝妻子,我生命的月亮。”他说。 他们骑马经过一座长满芦苇的静湖,湖面平坦如镜,多斯拉克人称其为“世界的子宫”。姬琪告诉她:几百万年以前,世界上第一个人便是从湖深处骑着世界上第一匹马出现的。 队伍静候于绿草波荡的岸边,丹妮脱去身上的脏衣服放在地上,赤身裸体,小心翼翼地探脚入水。伊丽说这湖深不见底,可丹妮一边拨开高大的芦苇,一边却感觉到脚趾间挤压的软泥。月亮漂浮在平静的黑水面,随着她激起的涟漪不断碎裂,又复聚合。寒意爬上她的大腿,亲吻她的下体,她白皙的肌肤上立时起了鸡皮疙瘩。手上和嘴边的马血早已干涸,她伸手捧起圣水,高举自头淋下,在卡奥等人众目睽睽之下,涤净自己和体内的胎儿。她听见多希卡林的老妇低声私语,不禁好奇她们在说些什么。 待她浑身发抖、滴水淋漓地自湖中归返,女仆多莉亚急忙拿起彩绘纱丝袍给她,却被卓戈卡奥挥手赶开。他面带称许地望着她肿胀的胸乳和腹部的浑圆曲线,丹妮看见那条厚重的金章腰带下,他的命根子在马皮缝制的裤子里紧紧撑了起来。她上前为他解开裤带,魁梧的卡奥托住她的臀部,像抱小孩似的将她举到半空,发际的铃铛轻轻作响。 丹妮伸手搂住他肩膀,将脸贴紧他的颈项。他插进她的体内,连续三下,一切便化为朦胧。“骑着世界的骏马。”卓戈沙哑地低语道。他手上仍有马血的味道。高潮来临的瞬间,他用力咬了她喉咙一口。等他把她抱开,他的种子充满她的体内,自大腿内侧缓缓流下。这时多莉亚才得以用洒过香水的纱丝袍裹住她,伊丽则为她穿上柔软的拖鞋。 卓戈卡奥系好裤带,一声令下,立即有人将马牵来湖边。科霍罗扶卡丽熙骑上银马,卓戈一踢马刺,在月亮和星辰照耀下朝众神大道疾驰而去。丹妮驱策银马,从容不迫地跟上。 卓戈卡奥宫殿顶端的丝织帷幕,今晚已被卷起,月光追随着他们进入室内。三个石砌火坑里,烈焰高高腾跃,离地十尺。空气中充满烤肉和发酵的凝固马奶味道。他们进门时大厅中已是人声鼎沸,摩肩接踵。靠垫上坐满了地位较低、没有资格参加仪式的人。丹妮骑马穿过拱门,走上中间凸起的走道,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多斯拉克人对她的肚子和胸乳大发议论,为她体内的小生命喝彩。她无法完全听懂他们说的内容,但有一句清晰无比:“骑着世界的骏马”,几千个人异口同声地呼喝。 鼓声和号角声响彻夜空,低矮的桌上摆满菜肴,盘中的李子、蜜枣和石榴堆得老高,还有大块大块的肉,衣着暴露的女人灵动舞跃、穿梭其间。许多人早已被马奶酒灌得烂醉如泥,然而丹妮知道今晚决不会有流血冲突,因为在圣城里,不论刀械或打斗都被绝对禁止。 卓戈卡奥下了马,坐上高处的凳子。他们抵达维斯·多斯拉克期间,鸠摩卡奥和奥戈卡奥及两人的卡拉萨也在城内,因此两人被安排在卓戈左右两侧的荣誉位置。三位卡奥的血盟卫坐在他们下方,再下面坐了鸠摩卡奥的四个太太。 丹妮莉丝爬下银马,将缰绳交给一名奴隶。趁着多莉亚和伊丽为她摆放靠垫的空当,她在人群中搜寻哥哥的踪影。即便在人潮拥挤的大厅里,白肤、银发、一身破烂的韦赛里斯也很好辨认,可今天她却遍寻不着。 她的目光扫过墙边挤满人的餐桌,那些辫子比命根子还短的人便是坐在破烂而平板的椅垫上,围绕着低矮的桌子。可她极目所见的每一张脸孔,都是黑眼睛古铜色皮肤。大厅中央,在中间的火坑边,她瞥见了乔拉·莫尔蒙爵士。那个位置虽算不上地位崇高,但起码受人尊敬。多斯拉克人很敬重骑士的使剑本领。丹妮派姬琪去把他带到自己桌边。莫尔蒙立刻前来,在她面前单膝跪下。“卡丽熙,”他说,“我听候您差遣。” 她拍拍身边填满马皮的靠垫。“坐下来跟我聊聊。” “这是我莫大的荣幸。”骑士盘腿坐上椅垫。一名奴隶到他面前跪下,呈上一个装满成熟无花果的木盘。乔拉爵士拣了一个,咬成两半。 “我哥哥上哪儿去了?”丹妮问,“他应该在这里,他应该来参加宴会。” “今天早上我见过陛下,”他告诉她,“他说要去城西市集找葡萄酒。” “葡萄酒?”丹妮满腹怀疑地说。韦赛里斯受不了多斯拉克人惯饮的发酵马奶,这她明白,因此他时常光顾市集买酒喝。最近他更是常和东西两边来的商队混在一起,他似乎宁可与他们为伍,也不愿和她做伴。 “没错,”乔拉爵士证实,“他有意从商队守卫里雇些佣兵作为自己的侍卫。”一名女侍在他面前放上一张血馅饼,他双手并用大吃起来。 “这样做好吗?”她问,“他没有钱支付薪水,万一有人出卖他怎么办?”商队守卫向来不在乎荣誉,而远在君临的篡夺者又一定会出重金悬赏哥哥的项上人头。“你应该跟去保护他才对。你是他的誓言骑士。” “我们身处维斯·多斯拉克,”他提醒她,“这里不许任何人携带武器,也决不允许任何流血事件。” “但依然有人丧命,”她说,“姬琪跟我说,有些商人雇了身强体壮的太监,专门用绸带勒死小偷。这样杀人不沾血,便不会激怒天上众神。” “那就祈祷您哥哥有足够的智慧,别顺手牵羊吧。”乔拉爵士用手背抹去嘴角油脂,凑近桌子,“他本来想偷您的龙蛋,可我警告过他:若是敢碰一下,我就砍掉他的手。” 有好一会儿丹妮震惊得说不出话。“我的蛋……可那是我的东西,是伊利里欧总督送我的结婚礼物,韦赛里斯为什么要……不过是几颗石头罢了……” “公主殿下,照您这么说,红宝石、钻石和火蛋白石也不过是石头……而龙蛋不用说稀罕得多。为了这几颗石头,跟他喝酒那些商人连命根子都可以不要,有了三颗龙蛋,韦赛里斯雇多少佣兵都不成问题。” 丹妮莉丝没想到这层,她根本没想过。“那……这些蛋应该给他才是。他不需要偷,只要跟我说就行了啊。他是我的哥哥……也是我真正的国王。” “他是你的哥哥。”乔拉爵士同意。 “爵士先生,您不了解,”她说,“家母生我的时候难产而死,家父和家兄雷加死得更早。若不是有韦赛里斯,我连他们的名字都不知道。现在家里就只剩下他,他是硕果仅存的一个。他是我唯一的亲人。” “那是过去的事,”乔拉爵士道,“如今不一样,卡丽熙。如今您属于多斯拉克人,您肚子里怀的是骑着世界的骏马。”他举起酒杯,奴隶便为他斟满酸味扑鼻、结成块状的发酵马奶。 丹妮挥她走开。她光闻到这气味就不舒服,况且她可不想连带把刚才勉强吞下的马肉一股脑吐出来。“那是什么意思?”她问,“这匹骏马代表什么?每个人都对我喊这个名字,但我却不懂。” “孩子,这匹骏马是远古预言中许诺的君王,卡奥中的卡奥。他将统一多斯拉克民族,组成一个庞大的卡拉萨,版图远及世界尽头,世上所有人类都会归他统领,预言中是这么许诺的。” “噢,”丹妮小声说。她伸手抚平肚子上的长袍。“我给他取名雷戈。” “这名字会教篡夺者浑身发冷。” 突然多莉亚扯着她的手肘。“卡丽熙,”女仆焦急地耳语,“您哥哥他……” 丹妮放眼朝无顶的长厅彼端望去,果然看见他大跨步朝她走来。从那踉跄的脚步看,她立时明白韦赛里斯已经找到了他的葡萄酒……以及某种勉强可算是勇气的东西。 他穿着鲜红丝衣,上面沾满汗渍和尘土,他的披风和手套本为黑色天鹅绒,如今也因日晒而褪色。他的靴子干裂,银发纠结散乱,腰间斜挂着一柄皮套长剑。他走进来时,多斯拉克人纷纷盯向他的剑,丹妮听见咒骂声,威胁和愤怒的话语如涨潮般从四周升起。鼓声凌乱,音乐也渐渐停了下来。 她心中充满恐惧。“快去,”她命令乔拉爵士,“叫住他,带他过来。告诉他如果他想要龙蛋,我就给他。”骑士敏捷地起身。 “我家老妹在哪儿啊?”韦赛里斯酒气冲天地喊,“老子来参加她的喜宴啦。你们好大胆子,竟然没等老子就先开动?没有人敢比国王先开动。她在哪儿啊?小贱货躲不了真龙啦。” 他在最大的火盆边停下脚步,环顾四周一张张多斯拉克人的脸。大厅里有五千人,但通晓通用语的没几个。即便如此,只消看上一眼,任谁都知道他烂醉如泥。 乔拉爵士快步走到他身旁,在他耳边悄悄说了几句,然后伸手去扶他。韦赛里斯猛力挣脱。“把你的手拿开!不经允许,谁也不准触碰真龙。” 丹妮不安地瞄了高位一眼。卓戈卡奥正对两旁的卡奥说着什么,鸠摩卡奥听了嘻嘻一乐,奥戈卡奥则是扯开嗓门哈哈大笑。 笑声引得韦赛里斯抬眼。“卓戈卡奥,”他粗声道,那口吻总算还有礼貌。“我是来参加晚宴的。”他蹒跚着离开乔拉爵士,准备到高位上与三位卡奥同坐。 卓戈卡奥站起来,吐出一串多斯拉克话,快得丹妮听不清楚,然后他指了指。“卓戈卡奥说你的座位不在上面,”乔拉爵士翻译给哥哥听,“卡奥说你的座位在那里。” 韦赛里斯瞟了一眼卡奥所指的地方。那是大厅尽头的阴暗角落,好让别人眼不见为净,坐在那里的人地位低得不能再低:从未见血的小男孩,筋骨僵硬、两眼生翳的老人,以及智障和残废。他们远离菜肴,更远离荣耀。“那不是给国王坐的地方。”哥哥高声宣告。 “是,”卓戈卡奥用丹妮教他的通用语回答,“给酸腿国王设座。”他猛一击掌。“来人!弄辆马车给拉迦特卡奥坐!” 五千名多斯拉克人齐声大笑。乔拉爵士站在韦赛里斯身边,扯开喉咙朝他耳朵大吼,可是大厅里的喊叫震耳欲聋,因此丹妮听不见他说些什么。韦赛里斯吼回去,接着两人扭打成一团,直到莫尔蒙把韦赛里斯整个打倒在地。 哥哥拔出了剑。 在火光照耀下,剑刃闪着一道令人畏惧的红光。“滚远点!”韦赛里斯嘶声道。乔拉爵士向后退开,哥哥踉跄地爬起来,持剑在头上挥舞。那把剑是伊利里欧总督为了让他有个国王的样子,特别借给他的。四面八方的多斯拉克人都在朝他嘶吼,尖叫着恶毒的诅咒。 丹妮发出一声无言的惊叫。哥哥或许不知在这里拔剑会有何后果,但她太清楚了。 听到她的声音,韦赛里斯转过头,这才终于看见她。“原来她在这儿。”他微笑着说。他朝她步步进逼,胡乱挥舞着宝剑,仿佛要在乱军中杀出重围,虽然无人阻挡他的去路。 “你的剑……你真的不可以这样,”她哀求他,“求求你,韦赛里斯。这是被禁止的。把剑收起来,跟我一起坐吧。这里吃的喝的都有……你想要龙蛋吗?我可以给你,但请你先把剑扔下。” “笨蛋,快照她的话做,”乔拉爵士吼道,“不然你会把我们通通害死。” 韦赛里斯朗声大笑。“他们奈何不了我们。他们不能在圣城里流血……但我能。”他将剑尖指着丹妮莉丝双乳之间,缓缓下滑,顺着隆起肚腹的曲线。“我只要属于我的东西,”他告诉她,“我只要他答应我的那顶王冠。他买了你,却没有付钱。叫他遵守约定,否则我就要收回你和龙蛋。他可以留下他的种,我会把那野种割下来给他。”剑尖刺穿丝衣,轻戳她的肚脐。她发现韦赛里斯正在啜泣,眼前这个曾是她哥哥的人,此刻又哭又笑。 似乎是很遥远的地方,女仆姬琪也在惧怕地啜泣,哭着说她不敢翻译,因为卡奥会把她绑在坐骑后一路拖上圣母山。她伸手抱住女孩。“别怕,”她说,“让我来告诉他。” 她不知自己了解的词汇是否足够,但当她讲完,卓戈卡奥用多斯拉克话说了几个粗鲁的句子,她便知道他是听懂了。她生命中的太阳从高位上走下来。“他说什么?”那曾是她哥哥的人皱眉问。 大厅一片寂然,只听卓戈卡奥发际的铃铛随着脚步轻声作响。他的血盟卫尾随在后,仿如三个古铜色的影子。丹妮莉丝浑身发冷。“他说你将会拥有一顶精美绝伦、任谁看了都会颤抖的黄金王冠。” 韦赛里斯微笑着放下剑。将来最教她伤心、最让她撕心裂肺的一件事……就是他微笑的模样。“我要的就只是这个,”他说,“他答应要给我的。” 当她生命中的太阳走到她身边时,丹妮伸手搂住他的腰。卡奥说了一个字,他的血盟卫立即飞扑上前。柯索抓住那个曾是她哥哥的人的双手,哈戈巨掌一拧,利落地折断了他的手腕。科霍罗从他垂软无力的手中夺下剑来。即便到了此时,韦赛里斯依旧不明白。“不行,”他叫道,“你们不准碰我,我是真龙,真龙,我要我的王冠!” 卓戈卡奥解开腰带。带子由雕饰华丽的纯金勋章构成,每个勋章都大如男人手掌。他吼出一个命令,负责烹饪的奴隶立刻从火炉上拉出一个沉重的铁锅,将里面的热汤倒在地上,再将锅子放回炉里。卓戈把腰带抛进锅中,面无表情地看着奖章烧得通红,渐渐失去原有的形状。在他黑如玛瑙的眼瞳里,她见到跃动的火苗。一个奴隶递上一双厚实的马毛手套,他静静地戴上,看都没看那奴隶一眼。 韦赛里斯这时才像个即将面对死亡的懦夫一般,开始了高亢的无言惨叫。他又踢又扭,像狗一样呜咽,像小孩似的啼哭,但几个多斯拉克人牢牢地把他抓住。乔拉爵士走到丹妮身边,伸手按住她的肩膀。“公主殿下,请您转过头,我求求您。” “不。”她双手抱住隆起的肚腹,下意识地保护着孩子。 最后,韦赛里斯望向她。“妹妹,请你……丹妮,告诉他们……让他们……好妹妹……” 当黄金熔化了一半,正开始沸腾时,卓戈伸手到烈焰中抓起锅子。“王冠!”他咆哮道,“来,给马车国王戴的王冠!”说完便朝那个曾是她哥哥的人当头浇下。 那顶狰狞的铁盔遮盖住韦赛里斯·坦格利安的脸庞时,他所发出的声音,只能以惨绝人寰来形容。他的双脚在泥地上狂乱地蹬了几下,渐缓,终止。半液态的金块滴落他的胸膛,鲜红的丝衣嘶嘶冒烟……但他没有流出一滴血。 他不是真龙,丹妮暗想,思绪意外的平静,真龙不怕火。 48.第48章 艾德 他穿过临冬城底的墓窖,如同之前几千次一样。凛冬国度的王者用冰冷的眼光看着他经过,他们脚边的冰原狼扭过石砌的狼头向他嘶吼。最后,他来到父亲长眠之处,在父亲身旁是布兰登和莱安娜。“奈德,答应我。”莱安娜的雕像轻声说。她头戴碧蓝玫瑰织成的花环,双眼泣血。 艾德·史塔克惊坐而起,心脏狂跳,毛毯纠结。房间漆黑一片,敲门声大作。“艾德大人。”有人高叫。 “等一等。”他身子虚弱,躯体赤裸,跌跌撞撞穿过黑暗的房间。打开门,他看到正举拳敲门的托马德,以及手握烛台的凯恩。两人之间是国王的御前总管。 那人面无表情,几乎像是石雕。“首相大人,”他语气平板地说,“国王陛下宣您立刻觐见。” 这么说劳勃已经打猎归来,早该是时候了。“给我几分钟换衣服。”奈德让总管等在门外。凯恩服侍他更衣,他穿上白色亚麻布外衣和灰色披风,裤子已经裁短,方便打上石膏的断腿。他扣上首相徽章,以及一条沉重的银链腰带,最后将那把瓦雷利亚匕首系在腰间。 红堡黑暗而寂静。当凯恩和托马德护送他穿过内城时,由缺转圆的月亮已经低悬高墙。壁垒上,一名金色披风的守卫正来回巡视。 王家居室位于梅葛楼,那是一座巨大的方形要塞,深藏在红堡的中心,由十二尺厚的围墙以及干涸但插满尖刺的护城河团团包围。这是座城中之城。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把守在吊桥彼端,白色精钢铠甲在月光下寒气森森。进楼之后,奈德又经过两名御林铁卫,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站在楼梯口,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守在国王寝室门外。三个雪白披风的骑士,他忆起过去,一阵诡异的寒意袭上心头。巴利斯坦爵士的脸色和他的盔甲一样苍白。奈德只需看他一眼,便知大事不妙。王家总管打开门,“艾德·史塔克公爵大人,国王之手。”他高声宣布。 “带他进来。”劳勃喊道,声音出奇的混浊。 卧室两端对称位置的壁炉里火烧得炽热,让房间充满一种阴沉的红色亮光。屋内的热度高得令人窒息,劳勃躺在挂着幔帐的床上,派席尔国师随侍在旁,蓝礼公爵则焦躁地在紧闭的窗前踱步。仆人来来去去,或增添柴火,或煮热葡萄酒。瑟曦·兰尼斯特坐在床边,靠近她的丈夫。她头发散乱,似乎刚从睡梦中醒来,但那双眼中却毫无睡意。托马德和凯恩扶着奈德穿过房间时,那双眼睛便直直地盯着他看。他移动的速度非常缓慢,仿佛置身梦境。 劳勃的双脚伸在毛毯外,还套着靴子,奈德看见皮靴上沾满泥土和干草。一件绿色外衣扔在地上,上面有割开的痕迹,以及褐红的污垢。房间弥漫着烟尘与血腥味,还有死亡的气息。 “奈德,”国王看见他的脸,小声说。国王的脸色苍白一如牛奶。“靠……近一点。” 奈德的侍卫扶他上前。他一手撑着床柱,稳住身子。他只需低头看劳勃一眼,便知伤势有多严重。“是什么……?”他开口欲问,喉咙却仿佛被钳子夹住。 “是一只野猪。”蓝礼公爵仍穿着绿色猎装,斗篷上全是血。 “一头该死的恶魔。”国王嘶声道,“我自己失误,酒喝多了,结果没刺中。我活该下地狱。” “你们都在干什么?”奈德质问蓝礼公爵,“巴利斯坦爵士和御林铁卫都跑哪儿去了?” 蓝礼撇撇嘴。“我哥哥他命令我们站一边儿去,好让他单独对付那只野猪。” 艾德·史塔克揭开毛毯。 他们已经竭尽所能为他缝合,但效果依旧不明显。那野猪一定是头可怕的家伙,它用两根长牙把国王从下体一直撕裂到胸部。派席尔国师用来包扎的浸酒纱布已经染满鲜血,散发的气味更是骇人。奈德的胃一阵翻搅。他松开毛毯。 “臭死了,”劳勃道,“这就是死亡的臭气,别以为我闻不出来。这回我可被整惨了,对吧?不过我……我也没让它好过,奈德。”国王的笑容与伤口同样惊人,他的牙齿一片血红。“我一刀捅烂了它的眼睛。你问问他们是不是真的……问哪!” “是的,”蓝礼公爵喃喃道,“照我哥哥的吩咐,我们把尸体带了回来。” “带回来准备晚宴。”劳勃轻声说,“让我们独处一下。你们都退下,我要跟奈德谈谈。” “劳勃,亲爱的……”瑟曦开口。 “我说了,给我退下。”劳勃的坚持里有几分他昔日的刚毅。“你是哪个字听不懂啊,臭女人?” 瑟曦拢起她的裙子和自尊,领头走向房门。蓝礼公爵和其他人跟在后面。派席尔大学士留了下来,双手颤抖着把一杯浓浊的白色液体递给国王。“陛下,这是罂粟花奶,”他说,“请喝下去,给您止痛。” 劳勃用手背挥开杯子。“快滚,老不死的,我再过不久就要一睡不醒了。滚出去。” 派席尔国师给了奈德一个受伤的眼神,拖着脚离开了。 “劳勃,该死的,”只剩他们两人后,奈德开口说。他的腿痛得让他几乎睁不开眼。也或许是悲痛模糊了他的视线。他坐到床边,坐在他的朋友身旁。“你非得这么鲁莽不可?” “啊,操你,奈德,”国王粗声道,“我好歹宰了那王八蛋,对不?”一撮蒙尘的黑发落下来遮住他的眼,他抬头瞪着奈德。“我该把你也宰了才对,连打猎都不让人安安静静地打。罗拔爵士找到我啦。说什么要砍格雷果的头。想来就不舒服。我没对猎狗讲。让瑟曦去吓吓他罢。”他笑到一半,突然一阵剧痛袭身,便转为闷哼。“诸神慈悲,”他喃喃念道,疼痛地喘气。“那女孩。丹妮莉丝。她只是个孩子,你说的没错……这就是为什么,那女孩……天上诸神派这头野猪……来惩罚我……”国王咳出一摊鲜血。“错了,我做错了,我……她只是个女孩……瓦里斯,小指头,连我弟弟……废物……奈德,除了你之外,没人敢对我说一个‘不’……只有你……”他在极度疼痛的状态下,虚弱地举起手。“拿纸笔来。就在那边桌上。把我说的写下来。” 奈德把纸摊平在膝盖上,拿起羽毛笔。“陛下,请您指示。” “以下为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一世,安达尔人和其他人的——把他妈的那些鬼头衔通通放进去,你知道是哪些——的遗嘱。余在此任命临冬城公爵,国王之手,史塔克家族的艾德为摄政王及全境守护者……自余死后……代余……代余统理国事……俟吾儿乔佛里成年……” “劳勃……”乔佛里不是你儿子,他想说,却说不出口。劳勃所承受的痛苦清楚明白地写在脸上,他不忍心将更多痛苦加诸于他。于是奈德低头振笔疾书,只将“吾儿乔佛里”改为“吾之合法继承人”。欺瞒让他觉得自己人格受污损。这是我们为爱而撒的谎,他心想,愿天上诸神原谅我。“您还要我写什么?” “写……该写什么就写什么。遵守,保护,新旧诸神,你知道这些啰唆词语。写完我来签名。等我死了把这个交给御前会议。” “劳勃,”奈德的语气充满悲伤,“不要这样,不要离开我。国家需要你。” 劳勃紧握住他的手,用力挤压。“奈德·史塔克,你……真不会说谎。”他忍痛说,“这国家……这国家很清楚……我是怎样的一个昏君,跟伊里斯一样的昏君。诸神饶恕我。” “不,”奈德告诉他垂死的老友,“陛下,您和伊里斯不一样。您比他好得太多。” 劳勃勉强挤出一丝微笑,嘴角还带着血迹。“至少,人们会说……我这辈子所做的最后一件事……没有错。你不会让我失望的。这国家就交给你了。你会比我更讨厌治理……但你会做得很好。你写好了么?” “好了,陛下。”奈德把纸递给国王。国王胡乱签了个名,在字里行间留下一摊血迹。“封印时需有人见证。” “记得把那只野猪当我葬礼的主菜,”劳勃嘶声道,“嘴里塞个苹果,皮烤得香香脆脆的,把那王八蛋给吃啰。我管你会不会撑死。答应我,奈德。” “我答应你。”奈德说。答应我,奈德,莱安娜在应和。 “那女孩,”国王说,“丹妮莉丝,让她活命吧。如果你有法子,如果……还来得及……命令他们……瓦里斯,小指头……别让他们杀她。还有,帮帮我儿子,奈德。让他变成……比我更好的人。”他痛得皱眉,“诸神可怜我。” “他们会的,我的朋友,”奈德说,“他们会的。” 国王闭起眼睛,似是稍觉放松。“到头来竟被野猪所杀,”他喃喃自语,“要不是这么痛,真该大笑一场。” 奈德没笑。“要不要这就叫他们进来?” 劳勃虚弱地点头。“也好。老天,这儿怎么冷成这副德行?” 仆人们冲进来,赶忙为炉火添柴。王后已经走了,至少这算一点安慰。如果瑟曦还有点理智,奈德心想,她应该带着孩子赶在黎明前逃走。她已经拖延太久。 劳勃国王也并不想念她。他让弟弟蓝礼和派席尔国师作见证,然后拿起国玺,盖在奈德滴在纸上的热黄蜡泥上。“现在给我止痛的东西,让我去死罢。” 派席尔国师匆忙调制了另一帖罂粟花奶。这次国王喝了个干净,抛出杯子,他的黑胡须上沾满了浓稠的白色液滴。“我会做梦吗?” 奈德给了他答案。“陛下,您会的。” “那就好,”他微笑道,“奈德,我会替你向莱安娜问好。帮我好好照顾我的孩子。” 这番话犹如一把尖刀在奈德肚里翻搅。刹那间他不知如何是好,因为他无法逼自己说谎,但他接着想起了那些私生子,想起还在母亲怀里的芭拉,艾林谷的米亚,炉边打铁的詹德利……“我会……把你的孩子当做我自己的孩子一般爱护。”他缓缓地说。 劳勃点点头,闭上眼睛。奈德看着罂粟花奶从自己的老友脸上洗去疼痛,国王软弱无力地陷进枕头堆,沉沉睡去。 沉重的颈链轻声作响,派席尔大学士朝奈德走来。“大人,我会尽我全力,可伤口已经长疽。他们花了两天时间才把他送回来,等我见到伤势为时已晚。我可以减轻陛下的伤痛,但现在能救他的只有天上诸神了。” “还能活多久?”奈德问。 “照理说他现在已经死了。我从没见过求生意志这么强的人。” “我哥一向很强壮,”蓝礼公爵说,“或许不够聪明,但强壮是毋庸置疑的。”卧室里闷热难耐,他的额际布满晶亮的汗珠,模样仿佛是劳勃的翻版,年轻、黝黑而英俊。“他杀了那头猪。也不管自己内脏都从肚子里跑出来了,他还是宰了那头野猪。”他的声音充满惊奇。 “只要敌人还站着,劳勃就决不会离开战场。”奈德告诉他。 门外,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依旧把守着高塔楼梯。“派席尔大学士已经给劳勃喝过罂粟花奶,”奈德告诉他,“未经我同意,任何人不得打扰他休息。” “遵命,大人。”巴利斯坦爵士看起来比他实际年龄还要苍老。“我辜负了我神圣的职责。” “再忠勇的骑士,也没法避免国王伤害自己,”奈德说,“劳勃喜欢猎野猪,我看他杀死过不下一千只。”他总是毫不退缩地站稳脚跟,立定原地,手握长枪,还常趁野猪冲锋时大声咒骂,只等最后一刻,只等野猪几乎要扑到他身上时,他才准确利落地将其一枪刺死。“谁知道他竟会被这只猪所杀呢?” “艾德大人,您太仁慈了。” “连国王自己也这么说。他说是酒坏了事。” 白发苍苍的骑士虚弱地点头。“我们把野猪从窝里赶出来时,陛下他已经连马都坐不稳了,但他还是命令我们站一边去。” “巴利斯坦爵士,我倒是很好奇,”瓦里斯轻声细语地问,“这酒是谁拿给国王的?” 奈德根本没听见太监走近的声音,然而一转头,他就在那儿,穿着曳地的黑天鹅绒长袍,脸上新扑过粉。 “国王喝的是自己身上酒袋里的酒。”巴利斯坦爵士道。 “就那么一袋?打猎很容易口渴哪。” “我没有数,但陛下喝的肯定不止一袋。只要他开口,他的侍从就会拿一袋新的给他。” “真是个忠于职守的好孩子,”瓦里斯道,“陛下他永远都不愁没得喝哟。” 奈德嘴里一阵苦涩。他回忆起那两个被劳勃赶去拿撑胸甲的钳子的金发男孩。当天晚宴上,国王把这件事说给每个人听,笑到难以自制。“是哪个侍从?” “年长的那个,”巴利斯坦爵士说,“蓝赛尔。” “这孩子我挺清楚,”瓦里斯说,“是个坚强的男孩,凯冯·兰尼斯特爵士的儿子,泰温大人的侄子,王后的堂弟。真希望这好孩子别太自责。孩子在天真无邪的少年时期总是很脆弱的,这我可是深有体会。” 瓦里斯自然有过少年时期,但奈德却怀疑他是否天真无邪过。“听你说起孩子,关于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那件事,劳勃已经回心转意。无论你安排了什么,我要你立刻收回成命。” “哎哟,”瓦里斯说,“‘立刻’恐怕都为时已晚哪。鸟儿已经飞上了天。不过大人,我尽力而为。告退。”他鞠个躬,消失在楼梯下。下楼之时,软跟拖鞋在石板表面摩擦,宛如呓语。 凯恩和托马德正扶着奈德过桥,蓝礼公爵却从梅葛楼里出来。“艾德大人,”他在身后喊,“若您不介意,可否借一步说话?” 奈德停下脚步。“好。” 蓝礼走到他身边。“请您的人退下。”他们站在吊桥正中央,桥下是干涸的护城河。河床上排列着尖刺,月光将残酷的刀刃染成银白。 奈德挥手。托马德和凯恩点点头,恭敬地退开。蓝礼公爵小心翼翼地瞥了瞥桥对面的柏洛斯爵士,以及背后楼梯口的普列斯顿爵士。“那封信,”他靠过来。“可与摄政有关?我哥是否任命您为全境守护者?”他没等对方回答。“大人,我有三十个贴身护卫,还有其他骑士和贵族朋友。给我一个钟头,我能给您一百个人。” “大人,请问我要这一百人做什么呢?” “当然是先发制人!立即行动,趁大家还在熟睡。”蓝礼回头看看柏洛斯爵士,压低音量,急切地悄声说,“我们得把乔佛里从他母亲手里夺过来当筹码,是不是守护者无关紧要,谁挟有国王才能号令全国。弥赛菈和托曼也要抓起来。一旦我们有了瑟曦的孩子,她就不敢轻举妄动。到时候御前会议自然会承认您为摄政王,并让您当乔佛里的监护人。” 奈德冷冷地打量着他。“劳勃还未断气。天上诸神或许会饶他一命也未可知。倘非如是,我也将立刻召集御前会议,公开遗嘱,讨论继承之事。我不会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杀人流血,犯下把惊慌失措的孩子从睡梦中强行拉走的罪行。” 蓝礼公爵后退一步,全身绷紧犹如弓弦。“你每耽搁一秒,就是多给瑟曦一秒准备的时间。等劳勃一死,只怕就为时已晚……对你我两人都是如此啊。” “那我们就祈祷劳勃不要死吧。” “我看不大可能。” “有时天上诸神也有慈悲之心。” “兰尼斯特可没有。”蓝礼转身越过护城河,朝他垂死的兄长所在的高塔走去。 等奈德回到卧室,已经心力交瘁,但他很清楚今晚自己是不用睡了。在权力的游戏之中,你不当赢家,就只有死路一条,那天在神木林里,瑟曦·兰尼斯特这么对他说。他不禁思索:拒绝蓝礼公爵的提议,究竟是不是明智之举?他对权谋斗争毫无兴趣,拿小孩作为要挟筹码更为他所不齿,然而……倘若瑟曦决定反抗,而非流亡,那他需要的可就不仅是蓝礼的一百名卫士了,远远不够。 “把小指头找来,”他告诉凯恩,“如果他不在卧室,不管带多少人,把君临的每一间酒店和妓院通通搜遍,你也要找到他。天亮之前必须带他来见我。”凯恩鞠躬离去,奈德又转向托马德,“风之巫女号明晚涨潮时分起航,你选好随行护卫了吗?” “十个人,由波瑟领队。” “二十个,你亲自带头。”奈德说。波瑟虽然勇敢,却嫌鲁莽。他希望照顾女儿的人更可靠也更有判断力。 “遵命,老爷,”汤姆说,“说真的,离开这里,我不会难过。我很想念我老婆。” “你们北行途中会靠近龙石岛,我需要你替我送封信。” 汤姆一脸不安。“大人,去龙石岛?”这座坦格利安家族的岛屿要塞素以地势险恶著称。 “告诉柯斯船长,一旦进入岛屿的视线范围,即刻升上我的旗帜。他们恐怕不会欢迎不请自来的访客。如果他不肯去,要多少钱都给他。我给你的这封信,你必须当面交给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大人,绝不能交给别人。不管是他的总管、侍卫队长或他的夫人都一样,一定要交给史坦尼斯公爵本人。” “是的,大人。” 托马德离开后,艾德·史塔克坐着凝望床边桌上的蜡烛火焰,有好一阵子完全被悲伤所淹没。他只想去神木林,跪在心树下,祈祷那曾经与他情胜手足的劳勃·拜拉席恩能够活命。将来人们会说艾德·史塔克背叛了国王的友谊,夺走了他子嗣的继承权。他只希望天上诸神能体谅他的苦衷,而劳勃若死后有知,也能知悉真相。 奈德取出国王的临终遗嘱。那只是一张盖上黄色蜡印,写了只字片语,却留下一摊血迹的脆弱的白色卷轴。胜负生死,实在只是一线之间。 他抽出一张白纸,取笔蘸了墨水。致拜拉席恩家族的史坦尼斯国王陛下,他写道,当您接获此信之时,令兄劳勃,吾人过去十五年来的国君,已经过世。他在御林狩猎时为一野猪所伤…… 字句似乎在纸上扭曲缠绕,他不得不停笔思考。泰温大人和詹姆爵士绝不会忍受耻辱,他们宁可兴兵反抗也不会逃走。自琼恩·艾林遭人谋害,想必史坦尼斯大人也颇感恐惧,但此刻他必须趁兰尼斯特军还未出动之际,立即率领所部人马驶向君临。 奈德字斟句酌写完了信,在末尾签上“全境守护者,国王之手,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然后他吸干墨水,对折两次,就着烛焰熔了封蜡。 他的摄政期将会非常短暂,他一边看着封蜡变软,一边想。新王会任命新的首相。届时奈德便可返家。回临冬城的念头牵起他嘴角一丝微笑。他想重听布兰的欢笑,想和罗柏一同出外放鹰,想看瑞肯玩耍嬉闹。他想双手紧紧搂着自己的夫人凯特琳,躺在自己的床上无梦安眠。 他正把冰原狼印章盖在柔软的白蜡上时,凯恩回来了,戴斯蒙跟他一道,小指头则走在两人中间。奈德向侍卫道谢后把他俩遣开。 培提尔伯爵穿着蓝天鹅绒外衣,外衣带着宽松的袖子,银边斗篷上绣满仿声鸟。“我想我该说恭喜啰。”他边说边坐下。 奈德皱眉。“国王此刻身负重伤,命在旦夕。” “我知道,”小指头说,“但我也知道他任命您为全境守护者。” 奈德的视线飘到身旁桌上,国王的信还未拆封。“大人,请问您又是怎么知道的?” “瓦里斯的暗示,”小指头说,“而您现在证实了。” 奈德的嘴因愤怒而扭曲:“去他的瓦里斯和他的小小鸟儿。凯特琳说的没错,这人懂妖法。我不信任他。” “很好,你慢慢学乖了。”小指头向前靠,“可我敢打赌你大半夜把我拖过来,不是来讨论太监的。” “不是,”奈德承认,“我知道了琼恩·艾林保守的秘密,他便是因此遭人灭口。劳勃死后没有亲生儿子可以继承王位。乔佛里和托曼是詹姆·兰尼斯特和王后乱伦产下的私生子。” 小指头扬起一边眉毛。“令人震惊。”然而他的语气显然完全不感惊讶。“女孩也是?想也知道。所以国王死后……” “王位应传给史坦尼斯大人,劳勃最年长的弟弟。” 培提尔伯爵捻着尖胡子,仔细思索这个问题。“看来是如此。除非……” “大人,除非?这事没有任何疑问。史坦尼斯是王位继承人,没有什么可以改变这个事实。” “没有你的协助,史坦尼斯得不到王位。如果你够聪明,应该确保乔佛里登基为王。” 奈德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你一点荣誉心都没有吗?” “哎,当然是有那么一点点啦。”小指头漫不经心地回答,“仔细听我说:史坦尼斯并非你我之友,连他兄弟两人都受不了他。这家伙是钢铁铸的,个性强硬、绝不妥协。想也知道,届时他会另立新的首相和御前会议。他当然会谢谢你把王冠交给他,但他不会因此而喜欢你。更何况他一旦登基,必定会引来战事。你想想,除非瑟曦和她的私生子通通死光,否则史坦尼斯的王位绝对坐不安稳。泰温大人会坐视他女儿的头给晾在枪上吗?凯岩城肯定会起兵,而他们绝非势单力薄。劳勃愿意赦免曾在伊里斯王手下做事的人,只要他们向他宣誓效忠。史坦尼斯可没这么好心肠。他永远不会忘记风息堡之围,提利尔大人和雷德温大人则是不敢忘记。曾经高举过火龙旗帜,或与巴隆·葛雷乔伊一同兴兵作乱的人都会怕他。若是把史坦尼斯送上铁王座,我敢向你保证,王国会血流成河。” “我们再看看钱币的另一面。乔佛里眼下才十二岁,而且大人,劳勃选的摄政王是你啊。你既是首相,又是全境守护者。史塔克大人,你是大权在握,只需伸手便可夺取天下。与兰尼斯特家和好,释放小恶魔,让乔佛里和你的珊莎结婚,再把你的小女儿嫁给托曼,让你的继承人迎娶弥赛菈。距离乔佛里长大成人还有四年时间,到时候他会把您当成再世生父,就算他没有,这个嘛……大人,四年时间可也不短,足够把史坦尼斯大人解决掉了。之后若是乔佛里惹人厌,我们可以揭穿他的小秘密,然后把蓝礼大人送上王位。” “我们?”奈德重复道。 小指头耸耸肩。“您总需要别人来帮您分担重责大任吧。我跟您保证,我的价码绝对最公道。” “你的价码。”奈德声音冰冷,“贝里席大人,你刚才建议的可是叛国大罪。” “除非我们失败。” “你忘了,”奈德告诉他,“你忘了琼恩·艾林,你忘了乔里·凯索,你还忘了这个。”他抽出那把匕首,放在两人中间的桌上。这把由龙骨和瓦雷利亚精钢打造的短刀,锋利一如对与错、真与假,生与死之间的差异。“贝里席大人,他们派人杀我儿子。” 小指头叹口气。“恐怕我真是忘了,大人,请您原谅。我居然忘了自己在跟史塔克家的人说话。”他撇撇嘴。“所以就是史坦尼斯和战争?” “我们别无选择,史坦尼斯是继承人。” “反正我也没资格和全境守护者争辩。那么,您找我有何贵干?想必不是为了我的智慧。” “我会尽我所能忘记你的……智慧,”奈德嫌恶地说,“我找你来,是因为你答应过凯特琳会帮忙。眼下对我们每个人都是危险时刻。劳勃的确任命我为守护者,但在世人眼中,乔佛里依旧是他的儿子和继承人。王后身边有十来个骑士和上百名侍卫听候差遣……足够对付我留在身边的护卫。况且就在我们说话的当口,她弟弟詹姆很可能正率领兰尼斯特大军,浩浩荡荡朝君临开来。” “而你却没有军队。”小指头把玩着桌上的匕首,用一根指头缓缓旋转。“蓝礼大人和兰尼斯特家之间素无好感。此外,青铜约恩·罗伊斯,巴隆·史文爵士,洛拉斯爵士,坦妲伯爵夫人,还有雷德温家的双胞胎……他们各自有一批骑士和侍卫在城里。” “蓝礼有三十个贴身护卫,其他人更少。就算他们全站到我这边,也还是不够。我需要都城守备队的支持。他们一共有两千人,并宣誓守护城堡与市镇,以国王之名维护和平。” “啊,可是当王后立了一个国王,首相却立了另一个,请问他们要以谁之名维护和平呢?”培提尔伯爵伸出手指轻推匕首,让它在原地打转。匕首旋转不息,边转边摇晃。最后速度减缓,终至停止时,刀尖正对着小指头。“喏,这就是答案啦。”他微笑道,“谁付钱,他们就听谁的话。”他向后靠上椅背,直直地看着奈德的脸,那双灰绿的眼睛里闪着嘲弄之色。“史塔克,你把荣誉当铠甲穿在身上,自以为能保你平安,结果却让自己负担沉重,行动困难。瞧你现在这个样子:你很清楚找我来目的为何,也知道要请我做什么,更明白这件事势在必行……可一点也不名誉,所以话哽在喉咙里说不出来。” 奈德的颈项因为紧张而僵硬,有好一阵子他委实太过恼怒,以致不敢轻易开口。 小指头笑道:“我应该逼你亲口说出来的,但那样太残忍啦……所以我亲爱的好大人,您别担心。为着我对凯特琳的爱,我这就去找杰诺斯·史林特,确保都城守备队站在您这边。六千金龙应该足够。三分之一给司令,三分之一给各层士官,剩下的三分之一留给士兵。本来用这价钱的一半或许也行,不过我还是别冒险的好。”他面露微笑,拾起匕首交还奈德,刀柄朝向对方。 49.第49章 琼恩 山姆威尔·塔利扑通一声坐上长凳时,琼恩正吃着早餐的苹果蛋糕和血香肠。“我也要去圣堂了,”山姆难掩兴奋地悄声说,“他们打算让我通过测试,跟你们一起成为正式的黑衣弟兄。你敢相信吗?” “不相信。这是真的?” “真的真的。我被派去协助伊蒙师傅管理图书室和鸟儿。他需要一个能读会写的帮手。” “相信你一定愉快胜任。”琼恩微笑说道。 山姆不安地环顾四周。“我们是不是该去了?我们最好不要迟到,免得他们改变主意。”他们走过长满杂草的庭院时,他一直蹦蹦跳跳。天气温润而清朗,晶莹的水滴沿着长城流淌而下,冰层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圣堂里,晨光从面南的窗子倾泻进来,射进当中的大水晶,散出七彩虹光,映着祭坛。派普一见山姆,嘴巴顿时张得老大,陶德则碰了一下葛兰,但没人敢说话。赛勒达修士手中摇晃着一个小香炉,溢得满室馨香,琼恩不禁想起史塔克夫人在临冬城的小圣堂祈祷的情景。修士这次很难得没有喝醉。 高级官员一齐抵达。伊蒙师傅倚靠着克莱达斯,艾里沙爵士冷眼峻脸,莫尔蒙司令一身华服,黑羊毛外衣,银边熊爪扣。在他们后面是三个职业的负责人:总务长波文·马尔锡,首席工匠奥赛尔·亚威克,以及暂代班扬·史塔克指挥游骑兵的杰瑞米·莱克爵士。 莫尔蒙站在祭坛前,七彩虹光在他的大光头上闪闪发亮。“你们来时为法律所不容,”他开口,“盗猎、强奸、欠债、杀人、偷抢拐骗。你们来时尚为孩童,一身孑然,身负枷锁,既无友朋,更无荣誉。你们来时或富贵荣禄,或赤贫如洗。你们来自豪门望族,或仅有私生子之名,甚或籍籍无名,但这些都不重要。一切皆成过去。长城之上,我们都是一家人。 “今日傍晚,夕阳西沉,低垂夜幕之下,你们便将宣誓。从此以后,你们就是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你们的罪名将被洗清,债务业已勾销,同样,你们必须抹去从前的家族忠诚,抛开旧时仇恨,忘却过往的情爱恩怨。你们将于兹重获新生。 “守夜人为王国效命。非为国王,非为贵族,亦非为豪门荣辱,不论财富,不论光荣,亦不论儿女情爱,一切只为王国安泰及其子民平安。守夜人不娶妻,不生子,我们以责任为妻,以荣誉为妾,而你们则是我们唯一的儿子。 “你们已经听过了誓言内容。在发誓前请仔细考虑,一旦穿上黑衣,便永无退路。背离职守是唯一死刑。”熊老暂停片刻,然后继续,“你们之中有没有人想离开?如果有,现在就走,我们绝不会因此而看轻你。” 无人移动。 “很好,”莫尔蒙道,“傍晚时分,你们回到这里,当着赛勒达修士和你们所属组织首席的面宣誓。你们中有信仰旧神的吗?” 琼恩站起来。“有的,大人。” “我想你或许情愿跟你叔叔一样,在心树之下宣誓。”莫尔蒙说。 “是的,大人。”琼恩道。圣堂的诸神与他无关。先民的血液依旧流淌在史塔克家人体内。 他听见葛兰在背后低语:“这里没有神木林吧,对不对?我从来没发现。” “你啊,就算一群野牛迎面冲来,等它们把你踩进雪里,你也没发现。”派普悄声回答。 “我会啦,”葛兰坚持,“我大老远就会看见它们。” 莫尔蒙倒是证实了葛兰的疑虑。“黑城堡无需神木林。鬼影森林早在安达尔人将七神带过狭海前的黎明纪元便已耸立在长城之外,至今依然。由此向北半里格你会找到一片鱼梁木,或许也会找到你的神。” “大人,”琼恩惊讶地回头,看见肥胖的山姆威尔·塔利站了起来,将满是汗水的手掌在衣服上抹了抹。“我能……我能不能跟他一起去?到心树下宣誓?” “塔利家族莫非信奉旧神?”莫尔蒙问。 “不是的,大人,”山姆用尖细而紧张的声音回答。琼恩知道官员们很叫他害怕,熊老尤甚。“我在七神的荣光照耀下,在角陵的圣堂里举行了命名仪式。我父亲如此,他的父亲亦如此,千年来塔利家族世代如此。” “那么……你为何要抛弃令尊和你家族长久以来信仰的诸神呢?”杰瑞米·莱克爵士很好奇。 “如今我以守夜人军团为家,”山姆信誓旦旦地说,“七神从未回应我的祈祷,或许旧神会呢。” “那就这样,小子。”莫尔蒙说。山姆和琼恩返身坐下。“依照我们的需求,以及你们自身的能力和技巧,你们将被分配到不同的岗位。”波文·马尔锡前跨一步,交给他一张纸。总司令摊开纸,“霍德,加入工匠,”他开始念,只见霍德僵硬而激动地点了点头,“葛兰,加入游骑兵。阿贝特,加入工匠。派普尔,加入游骑兵,”派普看看琼恩,兴奋地摇耳朵。“山姆威尔,加入事务官。”山姆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忙掏出一块丝巾擦干额头。“梅沙,加入游骑兵。戴利恩,加入事务官。陶德,加入游骑兵。琼恩,加入事务官。” 事务官?一时之间琼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莫尔蒙一定是念错了。他正准备站起来申诉,告诉他们弄错了……却看见艾里沙爵士正审视着自己,双眼闪亮犹如黑曜石块,他顿时恍然大悟。 熊老卷起纸。“你们各自的首席长官会介绍你们的职责所在。弟兄们,愿天上诸神眷顾你们。”总司令向他们微微颔首致意,便即离开。艾里沙爵士跟他一道,脸上挂着一抹浅浅的微笑。琼恩从没见教头这么开心过。 “游骑兵跟我来。”等他们走后,杰瑞米·莱克爵士喊。派普慢慢站立,眼睛却盯着琼恩,双耳通红。葛兰开心地嬉笑,丝毫未察觉有何不对。梅沙和陶德走到他们旁边,跟随杰瑞米爵士离开圣堂。 “工匠。”生着灯笼下巴的奥赛尔·亚威克随即宣布,然后霍德和阿贝特也跟他走了。 琼恩满心嫌恶地环顾四周。只见伊蒙学士的盲眼正朝他看不见的光源望去,修士正在那里整理祭坛的水晶。山姆和戴利恩还坐在板凳上,一个胖子,一个歌手……还有他。 总务长波文·马尔锡搓搓他的胖手。“山姆威尔,你去帮伊蒙学士管理鸟笼和图书室。齐特已被调去犬栏照顾猎狗,你就住他那间屋,以便随时照顾学士的起居。希望你好好工作,他老人家年事已高,对我们更是弥足珍贵。” “戴利恩,我听说你在不少高官老爷面前表演过,也见过一点世面,所以我们派你去东海望协助卡特·派克。等商船前来交易时,你的本领或许能派上用场。近来腌牛肉和咸鱼的价格高得惊人,橄榄油的品质则是烂得吓人。你到了之后先找波卡斯,他会交代你如何与商船交涉。” 马尔锡微笑着转头望向琼恩。“琼恩,莫尔蒙司令特别要你当他的私人事务官。你将睡在他卧室楼下的那间房里,住在司令塔里面。” “请问我的职责又是什么?”琼恩尖锐地问,“是不是要帮总司令打理三餐,伺候他更衣,为他打热水洗澡?” “没有错。”马尔锡听了琼恩的口气,皱起眉头。“除此之外,你还要替他跑腿,为他房间生火,每天换洗床单和毛毯,以及承担总司令要你做的其他事情。” “你当我是下人么?” “不,”圣堂后方的伊蒙学士说。克莱达斯扶他站起来。“我们当你是守夜人的汉子……不过或许我们错看了你。” 琼恩竭尽所能地克制自己,方才没有掉头离去。难道他就要像女孩子家一样整天切奶油,缝衣服度过一生?“我可以离开吗?”他僵硬地问。 “去罢。”波文·马尔锡回答。 戴利恩和山姆与他一道离去。他们默默地走回广场,琼恩抬头看着阳光下闪耀的长城,融化的冰水仿如千百根纤细的手指向下流淌。他恼怒至极,恨不得立刻就把整座长城敲个粉碎,管他世界死活。 “琼恩,”山姆威尔·塔利兴奋地说,“等等我们,你看不出他们的用意吗?” 琼恩大怒转头。“我只看出这是艾里沙爵士搞的鬼。他想羞辱我,这下他可遂心愿了。” 戴利恩看了他一眼。“山姆,叫你我这种人当当总务不成问题,但雪诺大人厉害着呢。” “废话,不论使剑、骑马我都比你们行,”琼恩火冒三丈地反击,“这太不公平了!” “公平?”戴利恩嗤之以鼻。“当年那小妞脱得精光,活像刚打娘胎里出生一般等着我,还是她把我从窗户里拉进去的。你倒是告诉我什么叫做公平?” “当个事务官没什么可耻的。”山姆说。 “你要我洗一辈子老头的内衣裤吗?” “这老头可是堂堂守夜人军团总司令,”山姆提醒他,“而你则会日夜跟他相处。没错,你是得帮他倒酒,换洗被单,但你也会替他送信,随他参加会议,打仗的时候当他的侍从。你会跟他形影不离,大小事务你都会知情,甚至能施加影响……更何况总务长说是莫尔蒙特别指定要你的! “我小时候,每当父亲开庭理事,总是坚持要我参加;每次他去高庭向提利尔大人输诚,也一定带我去。直到后来他改带狄肯,把我丢在家里。只要狄肯跟着他,他便懒得管我是否出席会议。他的目的是把自己的‘继承人’带在身边,你懂吗?让他察言观色从中学习。琼恩,我敢打赌莫尔蒙司令也是这个意思。不然他干吗这么做?他想训练你作总司令接班人哪!” 琼恩完全愣住了。的确,以前在临冬城的时候,艾德公爵便常要罗柏出席各种会议。难道山姆说的是真的?人家总说在守夜人部队里,即便私生子也可升至高位。“我又不想这样。”他嘴硬地说。 “我们没有人想来这里。”山姆又提醒他。 突然间琼恩·雪诺觉得羞愧交加。 无论他算不算懦夫,山姆威尔·塔利都像个男子汉一样有了接受命运的勇气。在长城守军里,想得到什么样的待遇,就得证明自己有什么样的本事,琼恩最后一次见到活生生的班扬·史塔克的那天夜里,他曾这么说,你还不是游骑兵,你只是个稚气未脱,身上还残留着夏天气味的小鬼。据说私生子成长得比别人都快,在长城上,你若不快快成长,就只有死路一条。 琼恩一声长叹。“你说的没错。是我太孩子气了。” “那你会留下来跟我一起宣誓啰?” “旧神正在等着我们哪。”他逼自己挤出一丝微笑。 他们于当日下午出发。长城沿线三百里没有一座城门,他们得牵马走进穿透冰层的狭窄隧道。路径曲折蜿蜒,黑暗而冰冷的冰墙无时无刻不向他们逼近。他们经过三道拦路铁栏,每次都得停下脚步,让波文·马尔锡取出大串钥匙,打开锁住栅栏的厚重铁链。等候总务长开门时,琼恩感到无比庞然的重量朝他压来。这里的空气阴冷赛过墓穴,且更为凝滞。等他们终于抵达长城以北,重见午后的阳光,顿时感觉到一股奇异的舒畅。 面对突如其来的强光,山姆眨眨眼,担忧地环顾四周。“野人……他们不会……他们不敢跑到离长城这么近的地方来,是不是?” “从来不敢。”琼恩翻身上马。等波文·马尔锡和护送他们的游骑兵都上了马,琼恩把两根手指伸进嘴巴,吹声口哨,白灵从地道里应声奔出。 总务长的坐骑嘶叫着退开。“你要带这野兽一起去?” “是的,大人。”琼恩说。白灵抬起头,似乎在体验塞外的空气。然后,只一眨眼工夫他便冲了出去,驰骋过野草蔓生的广阔平原,转瞬间消失在远方的树林里。 一进森林,他们就恍如置身另一世界。从前琼恩常跟父亲、乔里和罗柏一道外出打猎。对临冬城外的狼林了若指掌。鬼影森林在样貌上大致相同,但却有种极端殊异的氛围。 这或许就是一种感觉罢。想到已经越过世界的尽头,一切便都不一样了。同样的影子,此地更显阴暗,同样的声音,此地更觉不祥。树与树之间靠得很近,遮蔽了渐落的斜射阳光。地表的薄雪在马蹄下碎裂,声音脆如断骨。朔风吹拂,落叶沙沙作响,像有无数根冰凉手指沿着背脊缓缓而上。长城已在后方,前路一片迷离,诸神才知通往何方。 当他们抵达目的地时,夕阳已没入树梢。这是森林深处的一小块空地,九棵鱼梁木长在一起,粗略组成一个圆。琼恩深吸一口气,抬头发现山姆也睁大了眼睛。即便在北方,即便在狼林,你也找不到这种白色的树会两三棵长在一起,九棵简直闻所未闻。林地铺满落叶,上层血红,下面则是腐朽的黑色。粗而平滑的树干如枯骨般苍白,九张脸向圆心凝视,眼睛部位干涸的树汁红硬宛如宝石。波文·马尔锡命令他们将马匹留在圆圈之外。“这是神圣之地,我们不可亵渎。” 走进树丛后,山姆威尔·塔利慢慢地转头审视每一张脸。它们全都不一样。“远古诸神,”他悄声说,“他们正看着我们呢。” “对啊。”琼恩单膝跪下,山姆也跪在他身边。 在最后一线日光沉落西天,灰暗的白昼转为黑夜的时刻,他们齐声念出誓言。 “倾听我的誓言,做我的见证。”他们的朗诵充斥暮色中的树林,“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森林一片寂然。“你们跪下时尚为孩童,”波文·马尔锡肃穆地吟诵,“起来吧,守夜人的汉子。” 琼恩伸手拉山姆起身。随行的游骑兵凑过来微笑恭喜,唯独满脸皱纹的老林务官戴文例外。“大人,咱们最好赶紧上路,”他对波文·马尔锡说,“天黑了,这儿有些味道我不喜欢。” 突然,白灵轻步穿过两棵鱼梁木跑了回来。白毛红眼,琼恩不安地想,就像这些树…… 狼嘴里叼了东西,黑黑的。“他咬了什么?”波文·马尔锡皱眉问。 “白灵,来我这儿。”琼恩单膝跪下,“把东西带过来。” 冰原狼快步跑到他身边。琼恩听见山姆威尔·塔利猛抽一口冷气。 “诸神慈悲,”戴文喃喃地说,“一只手。” 50.第50章 艾德 如雷的蹄声将艾德·史塔克自短暂的浅眠中惊醒,灰色的晨光正透过窗户流泻进屋。他从桌上抬起头,朝楼下的广场望去。全副武装,身着鲜红披风的人正进行着例行的晨间操演,或举剑交击,或骑马砍倒稻草扎成的假人。奈德看到桑铎·克里冈策马飞驰,穿过硬泥土地,举起铁枪刺穿傀儡的头。布块碎裂,稻草飞扬,兰尼斯特家的侍卫在旁谈笑咒骂。 这是故意表演给我看的吗?他心想,果真如此,那瑟曦比他想象的还愚昧。该死,这女人为什么不逃走?我一次又一次给她机会…… 晨色阴霾,多云且沉重。奈德和女儿们及茉丹修女共进早餐。珊莎仍在赌气,拉下脸盯着眼前的食物,一口也不吃。艾莉亚则狼吞虎咽地吃光面前所有东西。“西利欧说晚上搭船前还可以再上一堂课。”她说,“父亲,我可以去吗?我的东西都打包好了。” “不能太久,还有,记得留时间洗澡换衣服。我希望你中午就准备好,知道吗?” “好。”艾莉亚说。 珊莎将视线从食物上抬起来。“她可以上舞蹈课,为什么不准我去跟乔佛里王子道别?” “艾德大人,我很乐意陪她一起去。”茉丹修女提议,“我绝不会让她错过搭船时间。” “珊莎,现在不适合让你见乔佛里。我很抱歉。” 珊莎泪眼汪汪。“为什么不适合?” “珊莎,你父亲知道怎么做最好,”茉丹修女说,“你不该怀疑他的决定。” “这太不公平了!”珊莎向后一推,弄倒椅子,哭哭啼啼地逃离书房。 茉丹修女起身,但奈德举手示意她坐下。“修女,让她去吧。有朝一日,等我们全体都安然返回临冬城,我再跟她解释。”修女点点头,坐下继续吃早餐。 一小时后,派席尔国师走进艾德·史塔克的书房。他驼着背,仿佛脖子上的颈链令他不堪重负。“大人,”他说,“劳勃国王陛下走了。愿天上诸神让他安息。” “不,”奈德回答,“他最讨厌休息,愿诸神赐他爱与欢笑,以及为正义而战的喜悦。”他只感觉好生沉重。明知迟早会有这一刻,然而当实际听到这些话语,心中的某些部分依然随之死去。他愿用所有的头衔换取哭泣的自由……但他是劳勃的首相,而他所畏惧的时刻已经来临。“有劳您把朝廷重臣都请到我书房来。”他告诉派席尔。他和托马德已经尽可能地确保首相塔安全无虞,换做议事厅他就不敢担保了。 “大人,这样好吗?”派席尔眨眨眼,“是不是等明天我们不那么难过了,再来共商大计?” 奈德的语气平静而坚决。“恐怕我们必须现在就开会。” 派席尔鞠躬,“谨遵首相吩咐。”他召来仆人,遣他们快步跑去找人,自己则感激地接受奈德的椅子和一杯甜啤酒。 巴利斯坦·赛尔弥率先抵达,一身雪白披风,雕花铠甲,十足洁白无瑕模样。“两位大人,”他说,“如今我的职责所在是守护年轻的国王,请让我去服侍他。” “巴利斯坦爵士,你的职责所在是这里。”奈德告诉他。 第二个来的是小指头,他依旧穿着昨晚那套蓝天鹅绒外衣和灰色仿声鸟斗篷,靴子上沾了骑马的尘土。“诸位大人好,”他泛泛地做个微笑,然后转向奈德。“艾德大人,您要我办的那件小事已经办妥了。” 瓦里斯浑身薰衣草味地进来,他刚洗过澡,胖脸刷洗干净又新扑过粉,脚下的软拖鞋轻柔无声。“今儿个小小鸟儿唱着悲伤的歌谣,”他边坐下边说,“举国哭泣。让我们开始吧?” “先等蓝礼大人。”奈德说。 瓦里斯哀怨地看了他一眼。“恐怕蓝礼大人已经出城了。” “出城了?”奈德本寄望蓝礼支持他。 “天亮前一小时左右,他自侧门离开,随他走的还有洛拉斯·提利尔爵士和五十名随从。”瓦里斯告诉他们,“据最新情报,他们正快马加鞭往南赶,无疑是奔风息堡或高庭而去。” 好个蓝礼的一百士兵。这情形虽对奈德不利,却也无可奈何。他抽出劳勃的遗嘱。“昨晚国王召我到他身边,命令我记下他的遗言。劳勃盖下御印时,蓝礼大人和派席尔大学士都在现场作证。这封信该等国王陛下死后由御前会议开启。巴利斯坦爵士,可否劳您检查一番?” 御林铁卫队长仔细检视那张纸。“这确是劳勃国王的印信,并未经拆封。”他打开信读出来。“……史塔克家族的艾德为摄政王及全境守护者,代余统理国事,俟吾之合法继承人成年为止。” 事实上,这个继承人早就成年了。奈德心想,但没说出口。他不信任派席尔和瓦里斯,巴利斯坦爵士则认定那男孩是新国王,出于荣誉执意要保护他。老骑士只怕不会轻易放弃乔佛里。虽然欺骗的方式为他所不愿,但奈德很清楚自己必须步步为营,先不动声色地继续从前的游戏,静待自己摄政王的地位逐渐巩固。等艾莉亚和珊莎平安返回临冬城,史坦尼斯公爵也带着军队进驻君临,再来好好解决继承权的问题不迟。 “我要请诸位依照劳勃遗愿,确认我摄政王的身份。”奈德边说边看向众人的脸,揣测派席尔那双半阖上的眼睛,小指头慵懒的浅笑和瓦里斯焦虑抖动的手指背后,隐藏的是什么样的想法。 门突然打开。胖汤姆走进书房。“诸位大人,请见谅,国王的总管坚持……” 御前总管进来鞠躬道:“各位可敬的大人,国王要求立刻在王座厅召开御前会议。” 奈德早料到瑟曦会抢先下手,因此这次召见他丝毫不感意外。“国王已死。”他说,“但我们还是跟你去。汤姆,请你安排护送。” 小指头伸手搀扶奈德走下台阶。瓦里斯,派席尔和巴利斯坦爵士紧跟在后。身穿锁甲,头戴钢盔的临冬城卫士成两列纵队等在高塔外,一共八人。卫士护送他们穿过广场,灰色披风在风中啪啪作响。四下虽不见兰尼斯特的鲜红,却有不少金色披风的都城守卫在城墙上和大门边巡逻,令奈德稍觉安心。 杰诺斯·史林特在大厅门口迎接,他穿着一件雕饰华丽的黑金铠甲,腋下夹着一顶高羽头盔。都城守卫司令僵硬地点个头,他的部下便推开足有二十尺高、镶青铜边的橡木大门。 御前总管领他们进去。“恭迎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拜拉席恩家族与兰尼斯特家族的乔佛里一世陛下。”他朗声唱诵。 离大厅另一头还有段漫长的路,乔佛里正坐在铁王座上等他。在小指头的搀扶之下,奈德·史塔克一跛一跛地缓步朝那个自命为王的男孩走去,其他人紧随在后。他头一次走上这条路,乃是身骑骏马,手持利剑,逼迫詹姆·兰尼斯特走下王座,坦格利安的龙头则从四面墙壁上冷眼旁观。他不知乔佛里是否也会那么听话地放弃王位。 五名御林铁卫——除开詹姆爵士和巴利斯坦爵士——全部到场,呈新月形围绕着王座底部。他们全副武装,从头到脚披挂着精美的铠甲头盔,长长的白披风抖在身后,闪亮的白盾牌绑上左臂。瑟曦·兰尼斯特和她两个年纪较小的孩子站在柏洛斯爵士和马林爵士后面。王后穿了一袭海绿色丝质长袍,边上绣了白如浪花的密尔蕾丝。手上戴了一枚镶有鸽子蛋那么大翡翠的金戒指,头上还有一顶式样相称的金头环。 在他们上方密布尖刺的椅子里,坐了穿着金线外衣,红缎披风的乔佛里。桑铎·克里冈站在王座陡峭而狭窄的楼梯口。他身穿烟灰色的铠甲,戴着那顶狰狞狗头盔。 王座后方,有二十名腰悬长剑的兰尼斯特卫士。他们肩膀悬挂鲜红披风,头上顶着雄狮钢盔。但小指头果然信守诺言:在两侧墙边,在劳勃那些描绘狩猎和战争的壁毯下,挺立着金披风的都城守卫队,他们每个人手里都紧握着黑铁枪尖的八尺长矛,做好了一切准备,人数则足足是兰尼斯特士兵的五倍。 当奈德停下脚步,他的断腿已经痛得难以忍受,只好一手搭着小指头的肩膀稳住身子。 乔佛里站起来。他的红缎披风绣了金线,一边是五十只怒吼雄狮,另一边则是五十只跳跃公鹿。“我命令御前会议全速准备我的加冕仪式,”男孩宣布,“我希望在两周内完成加冕。今天我要接受朝廷重臣的宣誓效命。” 奈德取出劳勃的信。“瓦里斯大人,有劳您将这封信拿给兰尼斯特家族的夫人。” 太监把信递给瑟曦,王后瞄了一眼。“全境守护者,”她念道,“大人,您想拿这当挡箭牌吗?就区区一张纸?”她将纸撕成两半,再撕成四片,碎片散落一地。 “那是国王的遗嘱啊。”巴利斯坦爵士骇然。 “我们有了新国王。”瑟曦·兰尼斯特说,“艾德大人,上次我们见面,您给了我一些建议,现在让我也回个礼。跪下,大人。只要您下跪宣誓效忠我儿子,我们就准许您卸下首相职务,回到那片您称之为家的灰色荒原安享晚年。” “我倒期望如此。”奈德冷冷地说。既然她执意在此时此地做个了断,那他别无选择。“但你儿子无权继承王位。史坦尼斯大人才是劳勃合法的继承人。” “你骗人!”乔佛里满脸通红地尖叫。 “母亲,他这话什么意思?”弥赛菈公主一脸哀怨地问王后。“小乔现在不是国王了吗?” “史塔克大人,你这是自寻死路。”瑟曦·兰尼斯特道,“巴利斯坦爵士,拿下这个叛徒。” 御林铁卫队长迟疑了片刻,只一眨眼工夫,他便被拔出武器的史塔克卫士团团围住。 “我看你不只是嘴上说说,而是迫不及待要抢位夺权了。”瑟曦道,“大人,你以为巴利斯坦爵士孤军奋战吗?”随着一声充满不祥暗示的金属碰撞声,猎狗抽出了长剑。其余的御林铁卫和二十名兰尼斯特卫士也同时前进。 “杀了他!”铁王座上的男孩国王扯着喉咙尖叫,“把他们通通给我杀掉!” “你让我别无选择。”奈德告诉瑟曦·兰尼斯特。他召唤杰诺斯·史林特,“司令,请您暂时拘捕王后和她的孩子,但不得加以伤害。将他们送回王家居室,并派人加以看守。” “都城守卫队!”杰诺斯·史林特高叫,一边戴上头盔。一百名金披风卫士放低长枪,朝他们靠拢。 “我不希望无谓的流血冲突,”奈德告诉王后,“叫你的手下放下武器,就无须——” 一记利落的突刺,离得最近的都城守卫将长枪戳进托马德的背脊。胖汤姆的剑从绵软无力的手中滑落,鲜血淋漓的枪尖自肋骨下刺出,穿透皮革背心和盔甲。剑未落地,人已丧命。 奈德的叫喊来得太迟。史林特亲自斩开瓦利的咽喉。凯恩旋身挥剑,绽起一片剑光,逼退身旁的枪兵。刹那间他仿佛就要突围而出,这时却来了猎狗。桑铎·克里冈第一剑砍断凯恩的右手腕,第二剑将他从肩膀至胸骨活活劈开。凯恩当场气绝身亡。 眼看手下一个个在身边死去,小指头从奈德腰际抽出匕首,顶住他的下巴。他的微笑充满歉意。“我不是警告你别信任我的嘛。” 51.第51章 艾莉亚 “上。”西利欧·佛瑞尔叫喊着,朝她头部挥去。艾莉亚举剑挡格,木剑相交,“咔”的一声。 “左。”他又叫,木剑随即呼啸而出。她的剑也急速迎去。又是“咔”的一声,她咬紧牙关。 “右,”他说,之后是“下”、“左”、“左”,越来越快,向前步步进逼。艾莉亚则不断后退,挥开每一记攻势。 “开始冲锋了。”他警告。于是当他向前猛攻,她往旁边一闪,扫开他的剑,朝他肩膀砍去。她差一点就碰到他了,就差那么一点点,她禁不住得意地笑起来。一撮淌着汗水的头发垂下,在她眼前晃来晃去,她用手背拨开。 “左。”西利欧叫道。“下。”他的剑快得看不清,咔咔声响彻小厅。“左,左,上,左,右,左,下,左!” 这一剑刺得很高,正中她的胸膛。她剧痛难忍,因为这次攻击方向全然不对,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哎哟!”她叫道。看来,等今晚在海上某个地方睡觉的时候,胸部大概已经淤青一片了。每次受伤都是一次教训,她告诉自己,而每次教训都让我们更强。 西利欧后退。“你已经死了。” 艾莉亚扮起鬼脸。“你作弊啦,”她气冲冲地说,“你明明说左边结果却打右边。” “就是这样,你从此就是个死女孩了。” “可你‘骗人’啊!” “我的嘴巴骗人,我的眼睛和手说的可是真话,只是你视而不见。” “我哪里看不见,”艾莉亚说,“我每秒钟都盯着你看!” “死掉的小妹妹,‘观看’不代表‘洞察’。水舞者一定要能洞察。来,把剑放下,听课的时候到了。” 她跟着他走到墙边,他在板凳上坐下。“西利欧·佛瑞尔能当上布拉佛斯海王的首席剑士,你知道凭什么吗?” “因为你是全城最厉害的剑客。” “就是这样,但为什么是我?有很多人比我强壮,比我敏捷,比我年轻,为什么是西利欧·佛瑞尔最厉害?现在让我来告诉你。”他用指尖轻轻碰了碰睫毛,“诀窍在于洞察,洞察事物的真相。 “听着。海风吹到何方,布拉佛斯的船就开往何地。他们去过很多稀奇古怪的地方,每次返航,船长都会为海王的百兽园献上远方的动物。那是你从未见过的各式珍禽异兽,比如有条纹的马,全身长满斑点、脖子像高跷一样长的东西,还有浑身是毛、长得跟母牛一样大的鼠猪,会螫人的狮身蝎尾兽,把幼兽装在袋子里的老虎,还有走来走去、有镰刀般的爪子的恐怖蜥蜴。这些东西西利欧·佛瑞尔通通都见过。 “我说的那天,前任首席剑士刚刚去世,海王便传我过去,只因按照布拉佛斯的传统必须立刻选择剑士的继承人。之前已有不少杀手去见过他,结果通通都被遣走,谁也说不出原因。我进去的时候,他安详地坐着,膝上躺了一只肥胖的黄猫,他告诉我,这是他手下某位船长从比日出之地更远的小岛上带回来给他的。‘你没见过像她这样的动物吧?’他问我。 “而我对他说:‘每晚我在布拉佛斯的小巷都见到几千只他这种动物。’海王听了抚掌大笑,当日就任命我为首席剑士。” 艾莉亚露出一张苦脸。“我不懂。” 西利欧把牙齿磨得咯咯作响。“那只是一只平凡无奇的猫。其他人以为会看到珍禽异兽,所以他们眼中就只看得到珍禽异兽。他们说这只猫很大,可那只猫并不特别大,只不过因为好吃懒做,海王又常拿自己餐桌上的东西喂它,所以才稍微有些发福。他们又说它耳朵小巧玲珑,其实只是因为和其他猫打架时它耳朵被咬掉了一块。那明明就是只公猫,但海王开口说‘她’,他们也就信以为真。你听懂了吗?” 艾莉亚仔细想想。“你洞察了事情的真相。” “就是这样。最重要的就是睁大眼睛。心会说谎,头脑会愚弄我们,只有眼睛雪亮。用你的眼睛看,用你的耳朵听,用你的嘴巴尝,用你的鼻子闻,用你的皮肤去感觉,最后才用脑袋去想,这样才会洞察真相。” “就是这样。”艾莉亚嘻嘻笑道。 西利欧·佛瑞尔难得地露出微笑。“我在想,等我们抵达你家那个临冬城,也差不多是该让你使用这把缝衣针的时候了。” “太棒了!”艾莉亚迫不及待地说,“到时候我让琼恩看——” 轰的一声,身后的小厅大木门被人撞开,艾莉亚立刻旋身。 一名御林铁卫站在门拱下,身后跟了五个兰尼斯特卫士。他全副武装,只把头盔的面罩打开。此人陪国王来临冬城做客时,艾莉亚见过他,记得他那低垂的眼睛和铁锈色的小胡子,这必是马林·特兰爵士无疑。红披风的侍卫穿着皮革背心和锁甲衫,头戴雄狮钢盔。“艾莉亚·史塔克,”骑士说,“孩子,跟我们走。” 艾莉亚犹豫不决地噘起嘴,“你们找我做什么?” “你父亲要见你。” 艾莉亚向前走了一步,但西利欧·佛瑞尔握住她的手。“艾德大人为何不派他的手下,反而派兰尼斯特家的人来呢?我很好奇。” “舞蹈老师,别不识好歹,”马林爵士说,“此事与你无关。” “我父亲才不会派你们来呢。”艾莉亚说着举起她的木剑。兰尼斯特侍卫见了哈哈大笑。 “小妹妹乖,把棍子放下,”马林爵士告诉她,“我乃御林铁卫众弟兄的一员,是宣誓效命的白骑士。” “杀老国王的弑君者也是啊。”艾莉亚说,“我不想去,我不想跟你走。” 马林·特兰爵士没了耐性。“抓住她。”他对手下说,然后放下面罩。 三个卫士向前走来,锁子甲随着跨出的每一步发出清脆的碰撞声。艾莉亚突然害怕起来。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告诉自己,慢慢缓和狂乱的心跳。 西利欧·佛瑞尔走上前来,挡在中间,边拿木剑轻敲靴子。“到此为止。你们是人还是狗,居然有脸威胁小孩子?” “滚开,老头子。”一名红袍侍卫叫道。 西利欧的木棍“咻”的一声上蹿,敲了那人头盔一下。“我是西利欧·佛瑞尔,从现在开始,你跟我讲话要放尊重点。” “秃头浑球。”来人拔出长剑。木棍再度蹿动,快得刺眼。艾莉亚只听咔啦一声,钢剑已掉在石地板上。“我的手。”那名守卫惨叫着握住断掉的手指。 “以一个舞蹈老师来说,你挺快。”马林爵士评价。 “以一个骑士而言,你太慢。”西利欧回敬。 “宰了这布拉佛斯人,把那小女孩抓来。”白甲骑士命令。 四个兰尼斯特士兵纷纷抽出佩剑,断指的那个啐了口唾沫,用左手拔出匕首。 西利欧·佛瑞尔咔咔咬紧牙齿,滑出水舞者的姿势,侧身迎敌。“小艾莉亚,”他叫道,但他看都没看她一眼,自始至终没将视线自兰尼斯特卫兵身上移开。“今天的舞蹈课到此为止。你最好快走,跑步去找你父亲。” 艾莉亚不想抛下他,但他教导她要听话。“疾如鹿。”她小声说。 “就是这样。”西利欧·佛瑞尔说。兰尼斯特士兵向他围去。 艾莉亚缓缓后退,手里紧紧握着木剑。看着西利欧应战的架势,她才明白平日和她交手时,他不过随意玩玩罢了。红袍武士握着钢剑从三面向他进逼,他们的胸膛和手臂受锁甲保护,短裤缝了金属护褶,但脚上只有皮革绑腿,双手暴露在外。他们的头盔虽有护鼻,却没有面罩遮眼。 西利欧不等他们靠近,便闪身向左。艾莉亚难以想象人的动作竟能那么快。他用木棍挡住一把剑,旋身躲过第二把。第二个人失去重心,踉跄着朝先前那人跌去。西利欧朝他后背补上一脚,两个红袍武士便摔成一团。第三个卫士跳过他们冲来,挥剑往水舞者头上砍。西利欧身子一低,向上疾刺。那名守卫惨叫倒地,本来是左眼的地方,如今只剩一个血淋淋的窟窿。 摔倒的人准备爬起。西利欧踢中一人的面门,扯下另一人的头盔。拿匕首的人朝他猛刺,西利欧用头盔接住攻势,然后用木棍敲碎了来人的膝盖。最后一个红袍武士喝骂一声,双手持剑,猛力挥砍着朝他冲锋。西利欧疾闪向右,于是那个没了头盔,正挣扎着站起的人遭了殃,那记屠夫般的猛斩正中他肩脖交接处。利剑砍碎锁甲、皮革和血肉,此人跪倒在地,厉声惨叫。杀他的人还来不及抽出剑,西利欧已刺中他的喉头。卫士发出窒息般的叫声,蹒跚后退,双手掐着脖子,脸如死灰。 等艾莉亚走到通往厨房的后门时,五个人不是倒地丧命,就是奄奄一息。她听见马林·特兰爵士咒道:“一群废物。”然后拔出长剑。 西利欧·佛瑞尔恢复了战斗姿势,牙齿咯咯作响。“小艾莉亚,”他头也不回地叫道,“快走。” 用你的眼睛看,他刚才教导过。于是她看了:骑士穿着全身重铠,头、脚、乃至喉咙与手臂都有钢甲保护,双眼隐藏在纯白高盔后,手拿狰狞的精钢长剑。反观西利欧,他只有皮革背心和手中的木剑。“西利欧,快跑!”她尖叫。 “布拉佛斯的首席剑士从不临阵脱逃。”他朗声道。马林爵士挥剑朝他砍来,西利欧优雅地闪开,手中木棍划出一阵白光芒朝骑士攻去。才一次心跳间,他接连击中骑士的太阳穴、手肘和喉咙,木头敲响了头盔、护手和颈甲的金属。艾莉亚整个人愣在原地。马林爵士继续进逼,西利欧退后。他挡下一击攻势,躲开第二剑,又挥开第三击。 但第四剑将木棍拦腰砍断,木屑飞溅,铅制骨架断裂了。 艾莉亚啜泣着迈开脚步,飞奔而去。 她冲过厨房和贮藏室,在厨师和侍者间穿梭,害怕得什么都看不清。一个捧着木盘的面包师助手经过她面前,艾莉亚把她整个撞倒,刚出炉、香气四溢的面包撒了一地。她又绕过一个手拿切肉刀、肘部以下全是血、张大嘴巴吃惊地看着她的肥胖屠夫,隐约听见背后的叫喊。 西利欧·佛瑞尔所教过的每一件事都在她脑中迅速流窜。疾如鹿,静如影。恐惧比利剑更伤人。迅如蛇,止如水。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壮如熊,猛如狼。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害怕失败者必败无疑。恐惧比利剑更伤人。恐惧比利剑更伤人。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紧握木剑,汗湿手心,当抵达塔里的楼梯时,已经上气不接下气。她愣了一会儿。往上还是往下?上楼之后会经过密闭桥梁,桥连接着议事厅和首相塔,但他们一定以为她会朝那边去,没错,而且西利欧不是说要“出其不意”吗?于是艾莉亚往下走,经过一层又一层螺旋,三步并作两步,跳过一级级狭窄的阶梯,直到最后来到宽敞的圆顶地窖,四周的麦酒桶足足堆了二十尺高。唯一的光源是墙上高处的倾斜窄窗。 地窖是条死路。除了她进来的路,无路可走。她不敢回头,也不敢留在这里。对了,她得找到父亲,告诉他事情经过才是。父亲会保护她。 艾莉亚把木剑插进腰带,开始攀爬,在酒桶之间跳跃,终于到了窗边。她双手勾住石头将自己往上拉。墙壁足有三尺厚,窗户有如一条往上向外倾斜的隧道。艾莉亚扭动身躯,朝天光爬去。当她的头到达地面的高度时,她隔着广场,朝首相塔望去。 原本坚实的木头大门只剩裂片、破败不堪,似乎被斧头砍烂了。一个死人面朝下倒在阶梯上,披风压在身子下,后背的锁甲衫上全是鲜血。她突然惊恐地发现那是件灰羊毛镶白缎边的披风。但她看不出来那是谁。 “怎么会这样?”她小声说。到底出了什么事?父亲又在哪里?红袍武士为何来抓她?她忆起自己发现怪兽那天,那个黄胡子男人所说过的话:既然死了一个首相,为什么不能死第二个?艾莉亚眼里不自觉地充满泪水。她屏气倾听,听见从首相塔窗内传出打斗声、叫喊声、哀嚎声和武器交击声。 她不能回去。父亲他…… 艾莉亚闭上了眼睛,一时间害怕得不敢动弹。他们杀了乔里、韦尔和海华,以及楼梯上那个不知名的守卫。说不定他们也会杀掉父亲,若她被逮着的话,恐怕也难逃一死。“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大声说,但假装自己是水舞者无济于事,何况身为水舞者的西利欧很可能已死在白骑士手下。她只是个担惊受怕、孤零零的小女孩,手中只有一把木剑。 她挤着身子,爬进广场,小心翼翼地环顾四周后,方才站起来。城堡似乎空无一人,可城堡绝不可能空无一人。大家一定都关上门躲了起来。艾莉亚思慕地望望自己的卧房,然后沿着墙边阴影,离开了首相塔。她假装自己在抓猫……只可惜现在被抓的是她,而她一旦被抓,铁定没命。 艾莉亚在房屋和高墙间穿梭,尽可能背靠着墙,防止别人偷袭,最后总算平安无事地抵达马厩。穿过内城时,她看到十来个全副武装、穿着锁甲和全身铠甲的金袍卫士从身边跑过,但由于不知他们站哪一边,所以她躲在阴影里蹲低身子等他们过去。 从艾莉亚有记忆以来便担任临冬城马房总管的胡伦趴在马厩门边的地上。他身上中刀无数,以至于外衣好似绣满了猩红花朵。艾莉亚本来确定他已经死了,然而等她爬进去,他却睁开眼睛。“捣蛋鬼艾莉亚,”他小声说,“你快去……警告你……你父亲大人……”马房总管嘴里冒出红色泡沫,接着他阖上眼睛,不再说话。 马厩里陈尸累累,尸体中有一个跟她玩耍过的马僮,还有三个父亲的贴身护卫。一辆满载箱子行李的马车弃置门边。这些人遭到攻击时,想必是正准备把东西运到码头吧。艾莉亚偷偷靠近,发现其中一具尸首是戴斯蒙,那个曾经拿长剑给她看、向她保证会保护父亲的戴斯蒙。他背靠地,空洞地仰视屋顶,苍蝇爬过他的眼睛。他旁边死了一个戴狮盔的兰尼斯特红袍武士。只有一个。戴斯蒙不是告诉她“咱北方人一个人抵得上南方人十个”吗?“你骗人!”她突然一阵暴怒,踢了那尸体一脚。 厩里的马都吓坏了,嘶叫个不停,不时对着呛鼻的血腥吐气。艾莉亚脑中所想只是赶紧找匹马儿放上马鞍,然后溜之大吉,逃得远远的。她只要沿着国王大道,就可以回到临冬城。于是她从墙上拿下一副马鞍和缰绳。 当她走到马车背后时,一个倒在地上的箱子吸引了她的注意。箱子一定是在打斗中被碰落,或在搬运途中掉下的。木板已经裂开,箱盖向上掀起,东西撒了一地。艾莉亚看到那些她从没穿过的绫罗绸缎,不过,旅行途中她可能会需要御寒衣物……而且…… 艾莉亚跪在泥地上散乱的衣物之中。她找到一件厚重的羊毛斗篷,一条天鹅绒裙子和一件丝质外衣,几件内衣裤,一件母亲为她缝制的裙服,还有一个可以变卖的银手镯。她推开破裂的盖板,在衣箱里翻找“缝衣针”。她原本把剑藏在箱子最底端,可箱子掉落时东西全搅成一团。艾莉亚突然很害怕有人先她一步找到剑,并把剑给偷走了,好在她的手指随即碰触到缎子礼服下的坚硬金属。 “原来她在这儿啊。”一个声音嘶喊着朝她逼近。 艾莉亚惊慌旋身。只见眼前站了个马僮,他脸上挂着不自然的笑容,穿了件脏兮兮的皮背心,里面也是件肮脏的白上衣,他靴子沾满肥料,一手拿着根干草叉。“你是谁?”她问。 “她不认得我,”他说,“可我却认得她哩,嘿嘿,没错,我认得小狼女哟。” “帮我装马鞍好吗?”艾莉亚拜托他,一边伸手到箱里,掏拿缝衣针。“我父亲是国王的首相,他会奖赏你的。” “你老爸死翘翘啦。”男孩边说边向她靠近。“会奖赏我的是王后。小妹妹,过来。” “不要过来!”她握住缝衣针的剑柄。 “我叫你‘过来’。”他使劲抓住她的手。 在那性命攸关的刹那,西利欧·佛瑞尔教她的一切招式全部消失无踪。在那恐惧的瞬间,艾莉亚唯一记得的要诀是琼恩·雪诺教她的那一招,她学会的第一招。 她用尖的那端去刺敌人,使出突如其来、歇斯底里般的蛮力往上猛刺。 缝衣针刺进他的皮背心和白肚皮,从肩胛骨穿出来。男孩抛下干草叉,发出介于惊呼和叹息之间的绵软声音。他的手抓住剑。“喔,老天。”他呻吟道。他的上衣开始泛红。“把它拔出来。” 等她拔出剑,他已经死了。 马儿惊慌嘶叫。艾莉亚站在尸体旁,面对死亡,她镇静而又害怕。男孩倒地时口冒鲜血,现在更多的血从他腹部伤口涌出,在尸身下聚集成潭。他刚才握剑的手掌也被割伤了。擎着血淋淋的缝衣针,她慢慢后退。她想离开,她必须离开,她要躲到远离这马僮充满控诉的眼神的地方。 于是她慌忙抓起马鞍和缰绳,朝她的母马跑去。然而正当举鞍准备放上马背时,艾莉亚突然恐惧地想到城门一定已经关闭,边门也多半有人看守。或许守卫“认不出”她。如果他们把她当成男孩,或许就会让她……不对,他们一定接到了不准任何人出去的命令,所以认没认出她都一样。 还有一条路可以离开城堡…… 马鞍从艾莉亚指间滑落,咚的一声,掉在泥土地上,溅起一阵灰尘。她还得去找那个充满怪兽的房间吗?她不确定,但她知道自己非试不可。 她找到刚才收集的衣服,然后披上斗篷,以遮掩缝衣针。她把其余东西绑成一束,将包裹夹在腋下,溜到马厩的另一头。接着她打开后门的闩,不安地向外偷瞄。远处传来剑击声,内城那边还有个人在垂死哀嚎。她必须走下螺旋梯,穿过小厨房和养猪场,上次她追赶黑公猫就是走的这条路……可这样走会直接经过金袍卫士的军营,所以行不通。艾莉亚绞尽脑汁地搜索别的逃跑路线,如果她穿过城堡的另一边,就可以沿着河岸的城墙,走过小神木林……但她必须首先冒着城上守卫的众目睽睽,越过眼前这片广场。 她从没见过这么多人同时站在城墙上,其中大多是持枪的金袍武士,他们中有些人一眼就可认出她来。如果他们见她跑过广场,会怎么做?城墙距离这么远,她看起来一定像个小不点,他们还能辨别出她吗?他们会理会一个小女孩吗? 她告诉自己必须立刻动身,然而当要实际采取行动,她却害怕得不敢动弹。 止如水,一个小小的声音在耳畔响起。艾莉亚吓了一大跳,差点把东西掉在地上。她慌乱地环顾四周,但马厩里除了她只有马儿和死人。 静如影,那声音又来了。她说不准这是自己的声音,还是西利欧的话语,但不知怎地渐渐不怕了。 她迈开步伐,走出马厩。 这是她一辈子所做过最恐怖的事。她想拔腿就跑,找个地方躲起来,但她强迫自己“走”完全程,慢慢地,一步接一步,仿佛她多的是时间,完全没必要害怕。她感觉到他们的视线如同虫子一样在她衣服下头爬来爬去,但她头也不抬。艾莉亚很清楚如果她看见他们盯着自己,所有的勇气都会弃她而去,然后她就会扔下衣服,像个小婴儿一样哭哭啼啼,逃之夭夭,逃不出几步就会被逮住。她只瞧地面。等艾莉亚抵达广场彼端王家圣堂的阴影下,已经一身冷汗。好在没有人注意到她,没有人出声吆喝。 圣堂空荡荡的,里面,五十来支蜡烛静静地发散出香气。艾莉亚猜想天上诸神应该不会介意少两根吧,于是她拿了两根塞进袖子,然后从后窗离开。潜回先前她堵住独耳公猫的巷子简单,但之后要找路就难了。她爬进爬出,翻过一道道围墙,在黑暗的地窖里摸索。静如影。途中她还听见女人的哭泣。足足花了一个多小时她才找到那扇向下倾斜、通往怪兽地牢的窄窗。 她先把包裹丢进去,然后快步跑回去点蜡烛。这太惊险了。她印象中的炭火已经烧得只剩余烬,当她忙着吹气以让它重新活跃时,听见有人进屋的声音。她赶在他们进门前,用手呵护着摇曳的烛焰,从窗户翻出去,连瞥一眼来者是谁都来不及。 这回她一点也不怕那些怪兽,甚至觉得它们像老朋友。艾莉亚将蜡烛举到头顶,每走一步,墙上的影子都会跟着移动,仿佛它们都转头注视着她。“原来是龙啊。”她小声说。她从斗篷里抽出缝衣针。虽然纤细的剑身看起来好小,群龙看起来好大,但有剑在手,艾莉亚总算觉得比较安全。 门后那间无窗的长厅,一如她记忆中那般黑暗。她左手握着缝衣针,右手拿着蜡烛,热烫的蜡油顺着指关节流下。通往那口井的路在左边,所以艾莉亚往右走。她很想拔腿奔跑,又怕弄熄蜡烛。她听见微弱的老鼠吱吱声,在光线所及的范围边缘看到一双发亮的小眼睛。她不怕老鼠,却怕其他不知名的东西。其实她大可就躲在这里,就像上次她躲巫师和长八字胡的人一样。她几乎可以看见那个马僮就站在墙边,双手团成鹰爪,手掌被缝衣针深深割伤的地方还流着血。他正等着她经过呢。他大老远便可以看见她的烛光。或许她还是把火熄灭的好…… 恐惧比利剑更伤人,脑中那个静默的声音再度响起。艾莉亚突然忆起临冬城下的墓窖。她告诉自己那儿比这里可怕多了。第一次去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女孩。那次由哥哥罗柏领队,带着她、珊莎还有小布兰,当时的布兰还没现在的瑞肯大呢。他们只带了一根蜡烛,布兰的眼睛睁得像盘子,目不转睛地盯着列位冬境之王的石面尊容,以及他们脚边的冰原狼和膝上的铁剑。 罗柏领他们走到长廊末尾,经过祖父、布兰登和莱安娜的雕像,让他们瞧瞧自己未来的坟墓。然而珊莎的目光却一直不敢离开越烧越短的蜡烛,担心它随时会熄灭。老奶妈之前告诉她,这下面有蜘蛛,还有狗一般大的老鼠。罗柏听她说起这事,只是微笑。“还有比蜘蛛和老鼠更可怕的东西哦,”他悄声道,“这是死人活跃的地方。”就在那时,他们听见了低沉而震颤的声音。小布兰紧紧抓住艾莉亚的手。 当幽灵从打开的坟墓里走出来,呻吟着要吸活人鲜血时,珊莎尖叫着朝楼梯跑去,布兰抱住罗柏的大腿抽噎起来,艾莉亚则站在原地,捶了幽灵一下。那不过是身上撒满面粉的琼恩罢了。“你笨蛋啦,”她告诉他,“看你把弟弟吓成这样。”但琼恩和罗柏却只是相视大笑,没过多久布兰和艾莉亚也跟着笑了。 忆起往事,艾莉亚也不禁微笑。之后,黑暗便不再可怕。马僮已死,且是她亲手所杀,如果他又跳出来,她就再杀他一次。她要回家。等她回到家,安全地躲在临冬城的灰色大理石墙后,一切都会没事的。 艾莉亚的脚步发出轻轻的回音,抢在她身前,朝黑暗的深处迈去。 52.第52章 珊莎 事发第三天,他们才带珊莎去见王后。 她选了一条式样简单的深灰色羊毛裙,剪裁虽然朴素,袖口和领子却绣得精细。没有仆人帮忙,她只得自己系上银色衣带,顿时觉得手指笨拙而不灵活。珍妮·普尔虽和她软禁在一起,却一点忙也帮不上。她哭肿了脸,一直为了她父亲哭哭啼啼。 “我相信你父亲一定没事,”总算扣好衣服后,珊莎告诉她,“我会请王后让你见见他。”她本以为如此好心的提议定可提起珍妮的精神,想不到她却用红肿的眼睛怔怔地看她,然后哭得更厉害。真是个长不大的小孩。 事发当天,珊莎也哭过。纵然有梅葛楼重重厚墙保护,且房门紧闭放下门闩,但屠杀开始时却依旧骇人。她从小听着广场上的金铁交击声长大,几乎天天都会见识刀剑,可一旦知道外面是来真的,一切又都不一样了。它们变得那么陌生,闻所未闻的声音不断传来:吃痛闷哼声、愤怒咒骂声、呼喊求救声,以及负伤垂死之人的呻吟。歌谣里的骑士从来不会惨叫,从来不会跪地求饶。 所以她哭了,隔着门请求他们告诉她到底发生了什么。她呼唤父亲,呼唤茉丹修女,呼唤国王,呼唤她的白马王子。可惜就算门外守卫听见了她的哀求,他们也没有回应。他们只在当天深夜打开门,把浑身淤伤、颤抖不已的珍妮·普尔推进来。“他们把所有人都杀光了。”管家的女儿朝她尖叫,不断诉说猎狗拿着战锤破门进入她的房间,首相塔的螺旋梯上全是死尸,染血的阶梯滑溜溜的。珊莎擦干眼泪,努力安慰自己的朋友。她们睡在同一张床上,相互搂抱,宛如姐妹。 第二天情况更糟。珊莎被监禁的房间位于梅葛楼最高塔的顶层,从窗户望去可以看到城门楼的铁闸已经放下,干涸护城河上的吊桥升起,切断了这座城中城与城堡其余部分的联系。兰尼斯特卫兵手执长枪和十字弓梭巡于城墙之上。打斗已经结束,宛如墓地般的死寂笼罩了红堡,只剩下珍妮·普尔无尽的抽噎啜泣。 她们没被饿着——早餐是硬乳酪、刚出炉的面包和牛奶,中午是烤小鸡和青蔬,晚餐则是牛肉大麦浓汤——但送饭的人拒绝回答珊莎的问题。那天傍晚,有几位妇人从首相塔带了些她和珍妮的衣物过来,可她们惊慌失措的程度与珍妮不相上下,她刚要开口问话,她们便仿如见了灰鳞病人般避之唯恐不及。门外的守卫也依旧不让她们离开房间。 “求求你,我要跟王后谈谈,”她对他们说,那天她对每个人都这样说。“她想见我的,我知道。请你们转告她我要见她。如果见不到王后,那麻烦你们去找乔佛里王子。我和他长大以后要结婚的。” 震耳欲聋的钟声于那天日落时分响起。钟声沉厚而洪亮,缓慢悠长的余音却教珊莎感到莫名的恐惧。钟声持续不绝,一会儿之后她们听见维桑尼亚丘陵上贝勒大圣堂里的钟也跟着回应。声音宛如阵雷,轰隆响彻全城,预示着即将来临的狂风暴雨。 “发生了什么事?”珍妮捂着耳朵问,“他们为什么敲钟?” “国王驾崩了。”珊莎说不上自己如何知道,但她就是知道。缓慢而无止境的钟声充斥房间,哀伤有如挽歌。难道有敌人攻进城里,杀害了劳勃国王?难道这就是她们所听见的打斗? 她满脑疑惑地睡去,睡得很不安稳,提心吊胆。她英俊的乔佛里如今是国王了吗?还是他们连他也一起杀了?她为他担心,也为父亲害怕。如果他们告诉她外面究竟怎么回事就好了…… 那天晚上,珊莎梦见乔佛里坐在王位上,她自己则穿着一袭金衣靠在他身旁,头顶冠冕,她所认识的每个人都来到她面前屈膝致意。 翌日清晨,亦即第三天早上,御林铁卫的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前来护送她去觐见王后。 柏洛斯爵士是个胸膛宽厚、有一双向外弯曲的短腿的丑陋男子。他生了个扁鼻,两颊松弛,一头发质糟糕的灰发。这天他穿了白天鹅绒外衣,雪白披风用一个狮子别针系着。狮子镀上一层软金箔,有小小的红宝石镶成的眼睛。“柏洛斯爵士,您今早真是容光焕发,格外迷人哪。”珊莎告诉他。官家小姐无时无刻不能忘记礼貌,而她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有个官家小姐的样子。 “小姐,您也是。”柏洛斯爵士语气平板地说,“王后陛下正在等你。请随我来。” 门外有红袍狮盔的兰尼斯特卫兵站岗,珊莎经过时,还特别友好地朝他们微笑道早安。这是她自两天前被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带来这里后首次踏出房门。“好孩子,这是为你的安全着想,”瑟曦王后告诉她,“如果乔佛里亲爱的女孩出了意外,他一定不会原谅我的。” 珊莎本以为柏洛斯爵士会护送她到王家居室,没想到他却领她走出了梅葛楼。吊桥已再度放下,几名工人正用绳子把同伴垂到干涸的护城河床。珊莎探头一看,只见下方巨大的尖刺上钉了一具尸首。她连忙移开视线,不敢发问,不敢再看,不敢想象那是某位她认识的人。 他们在议事厅里找到瑟曦王后,她坐在长桌首位,桌上堆满纸张、蜡烛和一沓沓蜡泥。珊莎不曾见过陈设如此华丽的房间,不由得睁大眼睛看着雕花木屏风,以及蹲坐大门两侧的人面狮身兽雕像。 “王后陛下,”当另一名御林铁卫、生了张死人脸的曼登爵士领他们走进去时,柏洛斯爵士开口说,“我把这女孩带来了。” 珊莎原本期盼乔佛里会和王后在一起,可惜她的白马王子没来,反倒是三位重臣在场。培提尔·贝里席伯爵坐在王后左手,派席尔国师在桌子另一边,浑身花香的瓦里斯伯爵则在他们周围晃来晃去。她突然恐惧地发现他们都身着黑衣,那是丧服的颜色啊…… 王后穿了一件高领黑丝礼服,礼服上身缝缀了上百颗暗红宝石,从脖颈直覆到胸部。宝石被琢磨成泪滴的形状,一眼望去,王后仿佛正在泣血。瑟曦见到她,脸上露出珊莎所见过最甜美却也最哀伤的微笑。“珊莎,我的好孩子。”她说,“我知道你一直想见我,很抱歉我到现在才找你来。只怪最近诸事纷乱,我实在抽不出时间。我想我的人没让你受委屈吧?” “陛下,每个人都对我们既照顾又友好,非常感谢您的关心,”珊莎彬彬有礼地说,“只不过,嗯,没有人愿意跟我们说话,或者告诉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们?”瑟曦似乎颇感困惑。 “那个管家的女儿被送去跟她一起住,”柏洛斯爵士道,“我们实在不知该拿她怎么办。” 王后皱起眉头。“下回记得先问,”她口气锐利地说,“天知道她朝珊莎脑子里鬼扯些什么。” “珍妮她吓坏了,”珊莎说,“整天哭个不停。我答应帮她问可不可以让她见见她父亲。” 派席尔老国师垂下眼睛。 “她父亲没事吧?”珊莎焦急地说。她知道外面发生过打斗,但总不会有人伤害一个做管家的人吧?维扬·普尔平日可是连剑都不佩的。 瑟曦王后依次扫视每位重臣。“我不希望珊莎受到无谓的惊吓。诸位大人,我们该如何来安顿她这位小朋友呢?” 培提尔伯爵往前靠。“我来给她找个地方吧。” “不要留在城里。”王后说。 “你当我是笨蛋不成?” 王后没理他。“柏洛斯爵士,劳驾您护送这位小妹妹前往培提尔大人住处,并吩咐他的手下妥善照顾,直到他回去为止。就跟她说小指头会带她去见她父亲,这样该能安抚她的情绪。我希望你在珊莎回去之前将此事办妥。” “遵命,陛下。”柏洛斯爵士道。他深深一鞠躬,笔直地跃起身,抖着长长的白披风快步离开。 珊莎被搞糊涂了。“我不懂,”她说,“珍妮的父亲他人在哪里呢?柏洛斯爵士为何不直接带她去见他,反而要培提尔大人带她去呀?”她本已立志要有淑女风范,要像王后那般温柔,像母亲凯特琳夫人那般坚毅,但这会儿她突然又害怕起来,甚至担心自己会掉下眼泪。“您要把她送到哪儿?她是个好女孩,什么也没做错啊。” “她害你担惊受怕了,”王后温柔地说,“我们可不能让这种事再度发生。别提她了,嗯?我向你保证,贝里席大人会好好照顾珍妮的。”她拍拍旁边的椅子。“坐下吧,珊莎,我有话跟你说。” 珊莎在王后身旁坐下。瑟曦再度露出微笑,然而这次却没能纾解她的不安。瓦里斯绞着他柔软的双手,派席尔国师撑着充满睡意的眼睛,看着眼前的纸张,但她能感觉到小指头盯着自己的视线。矮个子看她的眼神,总让珊莎觉得自己仿佛没穿衣服似的,她不禁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亲爱的珊莎,”瑟曦王后边说边伸出一只柔软的手,放在她手腕上。“你真是个漂亮的好孩子。我真希望你知道乔佛里和我有多么爱你。” “真的吗?”珊莎简直喘不过气来。小指头顿时被抛到脑后。她的白马王子爱她。其他一切都不重要了。 王后微笑道:“我几乎把你当成自己的女儿,我也知道你是真心真意地爱着乔佛里。”她微微摇头。“但关于你父亲大人,恐怕我有些沉重的消息要对你说。孩子,你千万要鼓起勇气。” 她从容的话语却教珊莎打了个冷战。“什么消息?” “你父亲叛国,亲爱的。”瓦里斯伯爵道。 派席尔国师抬起苍老的头颅。“我亲耳听见艾德大人向劳勃国王发誓会保护小王子,把他当成自己儿子看待。想不到等国王一死,他就立刻召集重臣,妄图窃取本应属于乔佛里的王位。” “不,”珊莎脱口而出,“他绝不会做这种事,他绝不会!” 王后拣起一封信。信纸撕得稀烂,沾满干涸的血渍,然而上面被揭开的封蜡毫无疑问是父亲的冰原狼家徽。“珊莎,这是我们在你家侍卫队长身上找到的。收信人是我亡夫的弟弟史坦尼斯,信上邀请他来夺取王位。” “求求您,王后陛下,这一定是误会,”突如其来的恐慌使她感到头晕目眩。“求求您,找我父亲过来,他会向您解释,他是国王的朋友,绝不会写这种信。” “劳勃当初也是这么想,”王后道,“他若是地下有知,这件事准会伤透他的心。幸好诸神慈悲,没让他生前见到。”她叹口气。“珊莎,我亲爱的好孩子,你一定也知道这件事让我们有多为难。此事与你无关,这我们都明白,但你毕竟是个叛国者的女儿,你说我怎么敢让你嫁给我儿子呢?” “可是我爱他啊。”珊莎既困惑又害怕地啜泣道。他们打算如何处置她?他们又对父亲做了些什么?事情不应该变成这样子的。她一定要嫁给乔佛里,他们不是已经订婚了吗?他不是已经许给她了吗?她还梦见过两人成亲的景象呢。因为父亲的所作所为,便要硬生生将他夺走,这实在太不公平了。 “孩子,这我难道不清楚吗?”瑟曦慈祥、和蔼又温柔地说,“你若不是爱他,又怎么会来见我,把你父亲送你走的计划倾诉给我听呢?” “是啊,我好爱他,”珊莎急促地说,“可父亲连让我说声再见都不准。”她向来是听话乖巧的好女儿,但那天早上她偷偷从茉丹修女身边溜开,违背父亲意愿的时候,却觉得自己跟艾莉亚一样坏。她以前从未如此任性而为,若非她深爱着乔佛里,也不会这么做。“他打算送我回临冬城,把我嫁给默默无闻的雇佣骑士,也不管我只想要小乔。我跟他说了,可他就是听不进去。”她的希望只剩下国王,只有国王才能命令父亲让她留在君临,和乔佛里成亲。话虽如此,她却一直很怕这个讲话粗声粗气、成天喝得酩酊大醉的国王,更何况就算当真见到他,他也很可能会派人把她送回父亲身边。所以她去找王后,将心事和盘吐露,瑟曦听完之后,郑重地向她道谢……接着却派亚历斯爵士护送她到梅葛楼的高塔房间,并在门外安排守卫,没过多久,外面便传来打斗声。“求求您,”她把话说完,“您一定要让我嫁给乔佛里,我会当个好妻子的,真的,我保证会当个像您一样的王后。” 瑟曦王后看看其他人。“诸位重臣大人,关于她的请求,您们有何看法?” “可怜的孩子,”瓦里斯喃喃道,“王后陛下,这是多么纯洁的一片痴情,若不答应她未免也太残忍了……但话又说回来,她父亲终究难辞其咎,我们还能怎么做呢?”他柔软的双手相互搓揉,做出无助又无奈的手势。 “既然是叛国者的种,只怕背叛之性已在她心中生根发芽。”派席尔国师道,“她眼下是个讨人喜欢的好孩子,可十年以后会怎样呢?谁也说不准。” “不,”珊莎惊恐地说,“我不是,我不会……我绝不会背叛乔佛里,我爱他啊,我发誓我真的爱他。” “噢,真叫人心酸哪,”瓦里斯道,“但归根结底,誓言毕竟不及血统可靠啊。” “她像母亲,不像父亲,”培提尔·贝里席伯爵轻声说,“你们看看她,这头发和眼睛,十足就是当年的凯特。” 王后看着她,显然伤透了脑筋,但珊莎发现她那对澄澈的碧绿眸子里闪着慈蔼。“孩子,”她说,“如果我能相信你的确和你父亲不一样,那再没有什么事比让你嫁给乔佛里更让我高兴的了。我知道他也是全心全意爱着你。”她叹口气,“怕只怕瓦里斯大人和派席尔国师说的没错。血统决定一切,我还记得你妹妹是怎么放狼咬我儿子的。” “我跟艾莉亚才不一样,”珊莎冲口便说,“她流着叛国者的血液,我可没有。我很听话,问问茉丹修女就知道了。我只想做乔佛里忠诚的好妻子。” 王后仔细审视她的脸,她能感觉出王后眼神的重量。“孩子,我相信你说的都是真话。”她转头面对其他人。“诸位大人,依我看来,如果她的家人都肯在此动荡之际宣誓效忠王室,那么我们大可不必为她担心。” 派席尔国师捻捻大把的软胡须,若有所思地皱起宽眉。“艾德大人有三个儿子。” “都是些孩子,”培提尔伯爵耸肩,“我比较担心凯特琳夫人和徒利家族。” 王后双手握住珊莎手掌。“孩子,你可会读书写字?” 珊莎不安地点点头。她不论读书写字都比兄弟要行,但一遇算术就没办法。 “我很高兴。或许你和乔佛里还有希望……” “您要我怎么做呢?” “你得写信给你母亲,以及你大哥……他叫什么名字?” “罗柏。”珊莎说。 “你父亲大人叛国的事,相信不久自会传到他们耳中,所以由你亲自来讲比较妥当。你得告诉他们艾德大人背叛国王的经过。” 珊莎极度渴望乔佛里,但她却不知自己是否有照王后吩咐去做的勇气。“可他没有……我不知……陛下,我不知道该怎么写……” 王后拍拍她的手。“好孩子,我们会告诉你该怎么写。重要的是你必须敦促凯特琳夫人和你哥哥维护国内和平。” “如果他们不愿听从,情况可对他们不利。”派席尔国师道,“看在你们之间的亲情分上,说什么你都该敦请他们做出明智的抉择。” “你的母亲大人此刻一定非常为你担心,”王后道,“你该告诉她,你正受到我们妥善的照顾,一切平安无事,衣食无虞,并邀请他们在乔佛里登基之日,前来君临宣誓效忠。如果他们照办……哎,那我们就知道你的血液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污染,等你有了月事,成为真正的女人,我们就让你和国王在贝勒大圣堂结婚,让天上诸神和地上百姓作见证。” ……和国王结婚……这几个字让她呼吸急促,但珊莎依旧有些迟疑。“或许……如果我可以先见见父亲大人,和他谈谈……” “造反的事?”瓦里斯伯爵提示。 “珊莎,你太令我失望了。”王后的眼神转为严峻,有如坚硬磐石。“我们已经告诉过你令尊的罪行,假如你真如自己所说那么忠于王室,为何还要见他?” “我……我只是想……”珊莎湿了眼眶。“他没事吧?……请您告诉我,他有没有……受伤,还是……还是……” “艾德大人毫发无伤。”王后说。 “可是……你们要如何处置他?” “此事只有国王陛下才能决定。”派席尔国师满腹思量地宣布。 国王陛下!珊莎眨眨眼睛忍住泪水。她这才想起,如今乔佛里是国王了。无论他最后作何决定,她相信她的白马王子绝不会伤害父亲。她确信只要自己去找他,求他手下留情,他一定会听的。他怎么可能不听呢?他那么爱她,王后不也这么说?虽然小乔处罚父亲在所难免,群臣也会如此期待,但或许他能把父亲送回临冬城,或者将父亲放逐到狭海对岸的自由贸易城邦。只要父亲在那边安心待个几年,等她和乔佛里成婚,一旦她贵为王后,便可劝说乔佛里赦免父亲的罪行,放他回家。 可是……万一母亲和罗柏做出什么违法犯上的事,比如召集封臣举兵叛乱,或是不肯宣誓效忠,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虽然她心里清楚乔佛里有副高贵的好心肠,可他毕竟身为一国之君,对叛变之事非得严惩不贷,所以她一定要让母亲他们了解,她非这样做不可! “那……那我就写吧。”珊莎告诉他们。 瑟曦·兰尼斯特露出如旭日般温煦的笑容,靠过来轻吻她的脸颊。“我知道你会的。等我告诉乔佛里你今天有多勇敢,多懂事,他一定会倍感骄傲。” 最后她一共写了四封信。收件人包括母亲凯特琳·史塔克夫人,她临冬城的兄弟们,以及阿姨和爷爷,也就是鹰巢城的莱莎·艾林夫人和奔流城的霍斯特·徒利公爵。待她写完,手指已经酸麻僵硬,沾满墨水。瓦里斯拿来父亲的印章,她在蜡烛上融了白色蜂蜡,小心翼翼地倒在信封口,然后看着太监用史塔克家族的冰原狼印章依次盖上。 曼登·穆尔爵士送她回到梅葛楼的高塔时,珍妮·普尔和她的东西已经没了踪影。再也不用听她哭个不休了,珊莎有些感激地想。然而少了珍妮,这里却越发显得清冷,即便她生起一炉火也一样。她拉张椅子靠近炉边,从书架上取了本最喜欢的书,容许自己暂时躲进佛罗理安和琼琪,希拉小姐与彩虹骑士,以及英勇的伊蒙王子和他兄弟之妻注定悲剧收场的爱情故事里。 直到当晚准备上床的时候,珊莎才想起自己忘问妹妹的事了。 53.第53章 琼恩 “这是奥瑟,”杰瑞米·莱克爵士宣布,“错不了。另外那个是杰佛·佛花。”他用脚把尸体翻过来,死尸脸色惨白,蓝澄澄的双眼睁得老大,瞪着阴霾不开的天空。“他们两个都是班·史塔克手下的人。” 他们是叔叔手下的人,琼恩木然地想。他忆起自己当初哀求与他们同去时的模样。诸神保佑,我果真是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假如叔叔带的是我,或许就换我躺在这儿了…… 杰佛的右臂被白灵齐腕咬断,末端只剩一团血肉模糊。他的右手掌此刻正在伊蒙师傅的塔里,悬浮于醋罐之中。至于他的左掌,虽然还好端端接在臂膀上,却和他的斗篷一般黑。 “诸神慈悲。”熊老喃喃道。他翻身从犁马背上跳下,把缰绳交给琼恩。这是个异常暖和的清晨,守夜人司令宽阔的额间遍布汗珠,犹如甜瓜表面的露水。他的坐骑十分局促,一边翻着白眼,一边扯着缰绳,想从死人身边退开。琼恩牵它走开几步,努力不让它挣脱奔走。马儿不喜欢此地的感觉,话说回来,琼恩自己也不喜欢。 狗们更是深恶痛绝。带领队伍找到这儿的是白灵,整群猎犬根本毫无用处。之前驯兽长贝斯试着拿断手给它们闻,好让它们记住气味,结果狗群整个发了狂,又吠又叫,拼死命要逃开。即便到现在,它们也依然时而咆哮时而哀嚎,用力拉扯狗链,齐特为此咒骂不已。 不过是座森林,狗儿闻到的只是尸臭罢了,琼恩这么告诉自己。他刚见过死人…… 就在昨夜,他又做了那个临冬城的梦。梦中他漫游在空荡荡的城堡,四处寻找父亲,最后下楼梯进了墓窖。但这次梦境并未在此结束。在黑暗中他听见石头刮碰的声音,猛一转身,只见墓穴一个个打开来,死去已久的国王纷纷由冰冷黑暗的坟中蹒跚走出。琼恩恍然惊醒,四周一片漆黑,心脏狂跳。连白灵跳上床,用嘴巴摩擦他的脸,也难减轻他心中深深的恐惧。他不敢再睡,便起身爬上长城,不安地漫步,直到东方初绽曙光。那不过是梦而已,如今我是守夜人军团的一分子,不再是容易受惊的小孩儿了。 山姆威尔·塔利蜷缩树下,半躲在马群后。他那张圆胖的脸颜色有如酸败的牛奶。虽然他并未逃进森林上吐下泻,可也没正眼瞧过死尸。“我不敢看。”他可怜兮兮地低语。 “你不能不看。”琼恩对他说,一边压低声音不让别人听见。“伊蒙师傅不是派你来当他的眼睛么?眼睛若是闭上了,那还有什么用呢?” “话是这样说,可……琼恩,我实在是个胆小鬼。” 琼恩把手放到山姆肩膀上。“我们身边有十二个游骑兵,还有成群的猎狗,连白灵都跟来了。山姆,没人伤得了你。去看看罢,第一眼总是最难的。” 山姆颤巍巍地点个头,很明显地努力鼓起勇气,然后缓缓转头。他的双眼顿时睁得老大,但琼恩抓住他的手,不让他转开。 “杰瑞米爵士,”熊老没好气地问,“班·史塔克出长城带了六个人,其他人上哪儿去了?” 杰瑞米爵士摇摇头。“我若是知道就好了。” 莫尔蒙对这答案显然大为不满。“两个弟兄几乎在长城的肉眼可见范围内惨遭杀害,你的游骑兵却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到,难道守夜人已经怠惰到这种地步了?我们到底有没有派人扫荡森林?” “当然是有的,大人,可是——” “我们还有没有派人骑马巡逻?” “有的,可是——” “这家伙身上带着猎号,”莫尔蒙指着奥瑟说,“莫非你要我相信他临死前连一声都没吹?还是你的游骑兵不只眼睛瞎了,连耳朵也聋啦?” 杰瑞米爵士气得毛发竖立,满脸怒容。“大人,没有人吹号角,否则我的游骑兵一定会听见。如今人手不够,根本无法照我的意图仔细巡逻……更何况自从班扬失踪,我们已经缩短了巡逻范围,比以前更靠近长城——这可是大人您亲自下的令。” 熊老咕哝道:“唉,也是。那就算了罢。”他不耐烦地挥挥手。“跟我说说他们是怎么死的。” 杰瑞米爵士在杰佛·佛花身旁蹲下,揪着头皮抓起头颅。发束从他指间落下,松脆有如稻草。骑士骂了一声,用手背把脸部翻过。尸体另一侧的脖颈部位有道深深的伤口,好似一张大嘴,其中积满了干涸的血块。头脖之间仅余几条肌腱相连。“他是给斧头砍死的。” “没错,”老林务官戴文喃喃道,“大人,我说就是奥瑟平日惯用的那把斧头。” 琼恩只觉早餐在胃里翻涌,但他强自抿紧嘴唇,逼自己朝第二具尸体望去。奥瑟生前是个高大丑陋的人,死后尸体也是又大又丑。但四下没有斧头的踪影。琼恩记得奥瑟就是那个出发前高唱低俗小调的家伙。看来他唱歌的日子是完了。他的双手和杰佛一样完全漆黑,伤口如疹子般覆盖全身,从下体到胸部再到咽喉无一幸免,上面装饰着一朵朵干裂的血花。他的眼睛依旧睁开,蓝宝石般的珠子直瞪天空。 杰瑞米爵士站起身。“野人也是有斧头的。” 莫尔蒙语带挑衅地对他说:“那依你之见,这是曼斯·雷德干的好事?在离长城这么近的地方?” “大人,不然还有谁呢?” 答案连琼恩都说得出。不仅他知道,大家都很清楚,但没有人愿意说出口。异鬼只是故事,用来吓小孩的传说。就算他们真的存在,也是八千年前的事。光是产生这个念头都教他觉得愚蠢:他是个成年人,是守夜人的黑衣弟兄,已非当年与布兰、罗柏和艾莉亚一同坐在老奶妈脚边的小男孩啦。 但莫尔蒙司令哼了一声:“假如班·史塔克在距离黑城堡只有半天骑程的地方遭到野人攻击,他定会回来增调人马,追那些杀人犯到七层地狱,把他们的首级带来给我。” “除非连他自己也遇害。”杰瑞米爵士坚持。 即使到现在,听到这些话依然令人心痛。过了这么久,期望班·史塔克还活着无异于自欺欺人,但琼恩·雪诺别的没有,就是固执。 “大人,班扬离开我们已快半年,”杰瑞米爵士续道,“森林广阔,随处可能遭野人偷袭。我敢打赌,这两个是他队伍最后的幸存者,本准备回来找我们……只可惜在抵达长城之前被敌人追上。你瞧,这些尸体还很新鲜,死亡时间不会超过一天……” “不对。”山姆威尔·塔利尖声说。 琼恩吓了一跳,他说什么也没料到会听见山姆紧张而高亢的话音。胖男孩向来很怕官员,而杰瑞米爵士又素以坏脾气出名。 “小子,我可没问你意见。”莱克冷冷地说。 “让他说吧,爵士先生。”琼恩冲口而出。 莫尔蒙的视线从山姆飘向琼恩,然后又转向山姆:“如果那孩子有话要说,就让他说吧。小子,靠过来,躲在马后面我们可瞧不见你。” 山姆挤过琼恩和马匹,汗如雨下。“大人,不……不可能只有一天……请看……那个血……” “嗯?”莫尔蒙不耐烦地皱眉,“血怎么样?” “他一见血就尿裤子啦。”齐特高喊,游骑兵们哄堂大笑。 山姆抹抹额上的汗珠。“您……您看白灵……琼恩的冰原狼……您看它咬断手的地方,可是……断肢没有流血,您看……”他挥挥手。“家父……蓝……蓝道伯爵,他,他有时候会逼我看他处理猎物……在……之后……”山姆摇头晃脑,下巴动个不休。这会儿他真看了,视线反而离不开尸体。“刚死的猎物……大人,血还会流动。之后……之后才会凝结成块,像是……像是肉冻,浓稠的肉冻,而且……而且……”他似乎要吐了。“这个人……请看,他的手腕很……很脆……又干又脆……像是……” 琼恩立刻明白了山姆的意思。他可以看见死人腕部断裂的血管,活像惨白肌肉里的铁蠕虫,血也冻成黑粉末。但杰瑞米·莱克不以为然。“如果他们真死了一天以上,现在早就臭得要命。可他们一点味道也没有。” 饱经风霜的老林务官戴文最爱夸耀自己嗅觉灵敏,常说连降雪都能闻出来。这会儿他悄悄走到尸体旁边,嗅了一下。“嗯,是不怎么好闻,不过……大人说得没错,的确没有尸臭。” “他们……他们也没有腐烂,”山姆指给大家看,胖手指颤抖不休。“请看,他们身上没有……没有生蛆,也……也……没有其他的虫子……他们在森林里躺了这么久,却……却没有被动物撕咬或吃掉……若不是白灵……他们……” “可说毫发无伤。”琼恩轻声道,“而且白灵和其他动物不一样。狗儿和马都不愿靠近他们的尸体。” 游骑兵们彼此交换眼神,每个人都知道此话不假。莫尔蒙皱起眉头,将视线从尸体移到狗群。“齐特,把猎狗带过来。” 齐特连忙照办,一边咒骂,一边拉扯狗链,还伸腿踢了狗一脚。但猎狗们多半呜咽着,打定主意不肯挪动。他试着强拉一只母狗,结果它拼命顽抗,又吼又扭,企图挣脱项圈,最后竟朝他扑去。齐特丢下绳子踉跄后退,狗跳过他跑进森林去了。 “这……这很不对劲啊,”山姆·塔利急切地说,“看看这血……他们衣服上有血迹,而且……而且他们的皮肤如此干硬,可……可地上完全没有血迹……这附近一丁点儿都没有。照说他们……他们……他们……”山姆努力吞了口唾沫,深吸一口气。“照说他们伤口那么深……那么可怕,鲜血应该溅得到处都是,对不对?” 戴文吸了吸他的木假牙。“弄不好他们不是死在这里。弄不好是被人搬来弃尸,当做警告什么的。”老林务官满腹狐疑地往下瞧。“或许是俺弄不清,可俺记得奥瑟从来就不是蓝眼睛呐。” 杰瑞米爵士似乎大为震惊。“佛花也不是。”他脱口便道,一边转头看着两个死人。 寂静笼罩森林,一时之间大家只听见山姆沉重的呼吸和戴文吸吮假牙的濡湿声。琼恩在白灵身边蹲下。 “烧了他们罢。”有人小声说。是某位游骑兵,但琼恩听不出是谁。“是啊,烧了罢。”又一个声音在催促。 熊老固执地摇摇头。“还不行。我得先请伊蒙师傅看看。咱们把他们带回长城去。” 有些命令下达容易,执行却难。他们用斗篷裹起尸首,然而当哈克和戴文试图将其中一具绑上马时,马儿整个发了狂,它尖叫着后足站立,伸腿狂踢,跑去帮忙的凯特反被咬伤。游骑兵试了其他犁马,同样不听使唤;即便最温驯的马也拼死不愿与尸体有任何接触。最后迫不得已,人们只好砍下树枝,做成粗陋的拖拉架,动身返回时,已经到了下午。 “派人把这片森林搜个彻底,”启程之前,莫尔蒙命令杰瑞米爵士,“方圆十里格内每一棵树、每一块石头、每一丛矮树和每一寸泥地都必须翻找一遍。把你手下所有的人都派出来,如果人手不够,就跟事务官借调猎人和林务官。假如班和他的手下就在其中,不论死活,你都必须找到。假如森林里有‘其他人’,也一定要报告,你必须负责追踪并逮捕他们,能活捉最好,知道了吗?” “知道了,大人。”杰瑞米爵士说,“我一定办妥。” 打那之后,莫尔蒙默默地骑马沉思。琼恩紧随在后——身为司令的私人事务官,这是他的位置。天色灰暗,弥漫水气,阴霾不开,正是那种令人急盼降雨的天气。林中无风,空气潮湿而沉重,琼恩的衣服黏紧皮肤。天气很温暖。太温暖了。长城连日以来“泪”如泉涌,有时候琼恩不禁想象它正在萎缩。 老人们管这种天气叫“鬼夏”,传说这意味着夏季的鬼魂终于逃脱束缚,四处飘荡。他们还警告说,在这之后,酷寒便会降临,而长夏之后总是漫长的冬季。这次的夏天已经持续了十年,夏季刚开始时,琼恩还是大人怀抱里的小孩儿。 白灵跟着他们跑了一段,然后消失在树林。身边少了冰原狼,琼恩觉得自己赤裸裸的。他带着怀疑的目光,不安地瞄着每一处阴影。他不由得想起自己还是个小男孩时,临冬城的老奶妈给他们讲过的故事。她的嗓音和缝衣针的“嗟嗟”声犹在耳际。在一片黑暗之中,异鬼骑马到来,这是她最拿手的开头,之后她不断压低声音,他们浑身冰冷,散发着死亡的气息,痛恨钢铁、烈火和阳光,以及所有流淌着温热血液的生命。他们骑着惨白的死马,率领在战争中遇害的亡灵大军一路南下,横扫农村、城市和王国。他们还拿人类婴儿的肉来饲养手下的死灵仆役…… 当琼恩终于自一棵扭曲的老橡树树枝间瞥见远方高耸的长城时,不禁感到如释重负。这时莫尔蒙突然勒住缰绳,在马鞍上转过头。“塔利,”他喊道,“你过来。” 山姆笨重地爬下马,琼恩看见他脸上的恐惧之色:他想必认为自己有麻烦了。“小子,你胖归胖,人倒是不笨。”熊老粗声说,“刚才干得不错。雪诺,你也是。” 山姆立刻满面通红,急忙想要道谢,舌头却不听使唤。琼恩忍不住笑了。 出森林后,莫尔蒙双脚一蹬,驱使他那匹健壮的小犁马向前疾驰。白灵自林间蹿出来与他们会合。他舔着下巴,口鼻沾满猎物的鲜血。远处,居高临下的长城守卫发现渐近的队伍,接着那低沉浑厚的号角便响彻原野;那是一声长长的巨鸣,颤抖着穿越树林,回荡于冰原之上。 喔喔喔喔喔喔喔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号音渐弱,终归寂静。一声号角代表兄弟归来,琼恩心想,起码我也当了一天的游骑兵兄弟。无论将来如何,没有人能否认。 当他们牵马穿过冰封隧道时,发现波文·马尔锡正站在第一道大门内。总务长满脸通红,显得焦虑不安。“大人,”他一边拉开铁栅门,一边迫不及待地对莫尔蒙说,“有只鸟儿捎信来,请您立刻来一趟。” “嗯?到底怎么回事?”莫尔蒙不耐烦地问。 奇怪的是,马尔锡竟先瞄了琼恩一眼,然后才作答:“信在伊蒙师傅手中,他在您的书房等您。” “好罢。琼恩,马就交给你了。告诉杰瑞米爵士把尸体先放进储藏室,等学士来处理。”莫尔蒙咕哝着跨步离去。 琼恩和其他人牵着坐骑回到马厩时,他很不自在地发觉大家都盯着他瞧。艾里沙·索恩爵士正在校场训练新兵,但他也暂停手边工作,瞪着琼恩,嘴上挂着一抹微笑。独臂的唐纳·诺伊站在兵器库门口。“雪诺,愿诸神与你同在。”他喊道。 一定发生了什么事,琼恩心想,非常不好的事。 两具死尸被抬进长城脚下的一间储藏室内,那是个从冰墙里凿出的阴冷房间,专门用来存放肉类和谷物,有时连啤酒也拿来这里。琼恩先喂莫尔蒙的马吃草喝水,梳过毛后,方才去照料自己的坐骑。之后他去找自己那伙朋友,葛兰和陶德正在站岗,但他在大厅里找到派普。“出什么事了?”他问。 派普压低声音。“国王死了。” 琼恩大感震惊。劳勃·拜拉席恩上次来访临冬城,虽然那模样既老又胖,却似乎很健康,也没听人说他得了什么病。“你怎么知道?” “有个守卫偷听到克莱达斯读信给伊蒙师傅听,”派普靠过来。“琼恩,我很遗憾。他是你老爸的好朋友,对不对?” “他们情同手足。”琼恩暗忖乔佛里是否会继续让父亲担任御前首相一职。他觉得不大可能。也就是说,艾德公爵即将返回临冬城,还有他的两个妹妹。假如他能得到莫尔蒙大人的允许,说不定还可以去探望他们。能再见到艾莉亚机灵的笑容,并和父亲谈谈,一定会是件很棒的事。到时候我定要问他母亲的事,他下定决心,如今我已长大成人,说什么他都该告诉我了。即便她是个妓女我也不在乎,我一定要知道。 “我听哈克说,那两个死人是你叔叔的部下。”派普道。 “是啊,”琼恩回答,“他带去的那六个人中的两个。他们死了好长一段时间,只是……尸体有些古怪。” “古怪?”派普一听,兴致就来了。“怎么个古怪法?” “去问山姆吧,”琼恩不想谈这个,“我该去照顾熊老了。” 他独自走向司令塔,心里有种莫名的焦虑。守门的弟兄们肃穆地看他走近。“熊老在书房里,”其中一人宣布,“他正要找你。” 琼恩点点头。他应该直接从马厩过来的。他快步爬上高塔楼梯,一边告诉自己:司令他要的不过是一杯好酒或炉里的暖火罢了。 一进书房,莫尔蒙的乌鸦便朝他尖叫。“玉米!”鸟儿厉声喊道,“玉米!玉米!玉米!” “别信他。我刚喂过哪。”熊老咕哝着。他坐在窗边,正读着信。“给我弄杯酒来,你自己也倒上一杯。” “大人,我也要?” 莫尔蒙将视线自信上抬起,瞪着琼恩。那眼神里充满怜悯,他感觉得出来。“你没听错。” 琼恩格外小心地斟酒,隐约明白自己是在拖延时间。等酒杯倒满,他就别无选择,不得不面对信中之事了。即便如此,酒杯却很快就满了。“孩子,坐下。”莫尔蒙命令他。“喝罢。” 琼恩站住不动。“是我父亲的事,对不对?” 熊老用一根指头弹弹信纸。“是你父亲和国王的事。”他朗声说,“我也不瞒你,信上写的都是坏消息。我本以为自己这么大把年纪,劳勃的岁数只有我的一半,又壮得像头牛似的,说什么也没机会碰上新国王。”他灌了口酒。“据说国王爱打猎。我告诉你,孩子,我们爱什么,到头来就会毁在什么上面。给我记清楚了。我儿子爱死了他的年轻老婆。那个爱慕虚荣的女人,要不是为了她,他也不会把脑筋动到盗猎者头上去。” 琼恩根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司令大人,我不懂。我父亲到底怎么了?” “我不是叫你坐下么?”莫尔蒙咕哝道。“坐下!”乌鸦尖叫。“去你的,把酒喝了。雪诺,这是命令。” 琼恩坐下,啜了一口酒。 “艾德大人目前人在狱中。他被控叛国,信上说他与劳勃的两个弟弟共谋夺取乔佛里的王位。” “不可能!”琼恩立刻说,“绝不可能!父亲他说什么也不会背叛国王!” “是真的也好,假的也罢,”莫尔蒙道,“总之轮不到我来讲。当然,更轮不到你说。” “可这是谎言。”琼恩坚持。他们怎么能把父亲当成叛徒?难道他们都疯了?艾德·史塔克公爵最不可能做的,就是玷污自身名节之事……是吧? 那他怎么还有个私生子?一个小小的声音在琼恩心里低语,这有何荣誉可言?还有你母亲啊,她怎么样了?他连她的名字都不肯讲。 “大人,他会怎么样?他们会杀他吗?” “孩子,这我就说不准了。我打算写封信去。我年轻时认识几位国王的重臣,像是老派席尔、史坦尼斯大人、巴利斯坦爵士……无论你父亲有没有做这些,他都是个了不得的领主。一定要让他有穿上黑衣加入我们的机会。天知道我们有多需要像艾德大人这么有才干的人。” 过去,被控叛国的人的确有到长城赎罪的先例,这琼恩知道。为什么艾德大人不行呢?父亲大人会来这里?真是个怪异的念头,而且不知怎的令人十分不安。夺走他的临冬城,强迫他穿上黑衣,这是何等的不公不义啊?然而,假如他能因此逃过一劫…… 可乔佛里会答应吗?他忆起王太子在临冬城时,是如何在校场上嘲弄罗柏和罗德利克爵士。他倒是没注意琼恩;对他而言,私生子太过微贱,连被他轻蔑都不配。“大人,国王会听您的话吗?” 熊老耸耸肩。“国王还是个孩子……我看他会听母亲的话吧。可惜那侏儒不在他们身边。他是那孩子的舅舅,也亲眼目睹我们亟须援助的迫切。你母亲大人就那样把他抓起来,实在是不妥……” “史塔克夫人不是我母亲。”琼恩语气锐利地提醒他。提利昂·兰尼斯特待他如友。倘若艾德大人当真遇害,她和王后要负同样的责任。“大人,我的妹妹们呢?艾莉亚和珊莎都跟我父亲在一起,您可知道——” “派席尔信上没说,但相信她们定会受到妥善照顾。我在回信中会问问她们的情形。”莫尔蒙摇摇头。“什么时候不好,偏偏挑这种时候。王国正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统治者……眼看黑暗和寒夜就要来临,我这身老骨头都感觉得到……”他意味深长地看了琼恩一眼。“小子,我希望你别做傻事。” 可他是我父亲啊,琼恩想说,但他知道说给莫尔蒙听也没用。他只觉喉咙干燥,便逼自己又喝了口酒。 “如今你的职责所在是这里。”司令提醒他。“从你穿上黑衣那一刻起,过去的你便已经死去。”他的鸟儿粗声应和,“黑衣。”莫尔蒙不加理会。“不管君临发生了什么,都与我们无关。”老人眼看琼恩不答话,便将酒一饮而尽,然后说,“你可以走了。我今天都用不着你,明天你再来帮我写信罢。” 琼恩恍如梦中,他不记得自己站起,更不记得如何离开书房。等他回过神,自己正一边走下高塔楼梯,一边想:出事的是我父亲和我妹妹,怎么可能与我无关呢? 到了外面,一名守卫看着他说:“小子,坚强点。诸神很残酷的。” 琼恩这才明白,原来他们都知道。“我父亲不是叛徒。”他哑着嗓子说。连这番话也卡在喉咙里,仿佛要噎死他。风势转强,与先前相比,广场上似乎更冷了。鬼夏俨然已近尾声。 接下来的大半个下午,就如一场梦般浮过。琼恩不知道自己去过什么地方,做过什么事,跟什么人讲过话。白灵跟在身边,只有这点他还知道。冰原狼沉默的存在给了他一点稍微的安慰。可妹妹她们连这点安慰都没有,他想。小狼原本可以保护她们,然而淑女已死,娜梅莉亚又行踪成谜,她们都是孤身一人啊。 日落时分,吹起一阵北风。前往大厅吃晚餐时,琼恩听见它袭上长城,越过冰砌高墙的尖利声响。哈布煮了大锅的鹿肉浓汤,里面有大麦、洋葱和胡萝卜。当他特别多舀了一匙放进琼恩盘子里,又给了他面包最香脆的部分时,他立刻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他也知道。琼恩环顾大厅,看见一个个赶忙别开的头,一双双礼貌垂下的眼睛。他们通通都知道。 他的朋友们簇拥过来。“我们请修士为你父亲点了根蜡烛。”梅沙告诉他。“他们骗人,我们都知道他们骗人,连葛兰都知道他们说谎。”派普插进来。葛兰点点头,接着山姆握住琼恩的手。“你我现在是兄弟,所以他也是我的父亲。”胖男孩说,“如果你想到鱼梁木树林里去向旧神祷告,我就陪你去。” 鱼梁木树林远在长城之外,但他知道山姆并非说空话。他们真是我的兄弟啊,他心想,就和罗柏、布兰和瑞肯一样…… 就在这时,他听见艾里沙·索恩爵士的笑声,锐利、残忍,有如皮鞭抽打。“原来他不但是个野种,还是个卖国贼的野种哩。”他正忙不迭地告诉身边的人。 只一眨眼工夫,琼恩便已跃上长桌,匕首在手。派普想抓住他,但他猛地抽开腿,跳到桌子彼端,踢翻艾里沙爵士手中的碗。肉汤飞溅,洒得附近弟兄一身。索恩向后退开。周围喊声四起,然而琼恩什么也听不见。他擎着匕首朝艾里沙爵士那张脸扑去,对着那双冰冷的玛瑙色眼睛猛砍。可他还没来得及冲到对方身边,山姆便挡在两人中间,接着派普像猴子似的跳到他背上紧抓不放,葛兰抓住他的手,陶德则拨开手指,拿走匕首。 后来,过了很久,在他们把他押回寝室之后,莫尔蒙下楼来见他,乌鸦停在肩上。“小子,我不是叫你别做傻事么?”熊老说。“小子!”乌鸦也附和。莫尔蒙厌恶地摇摇头。“我本来对你寄予厚望,结果却是这样。” 他们搜走他的短刀和佩剑,叫他待在房里,不得离开,直到高层官员决定如何处置。他们还派了一个人在门外看守,以确保他遵守命令。他的朋友们也不准前来探视,但熊老总算网开一面,允许白灵跟他待在一起,所以他不至于完全孤独。 “我父亲不是叛徒。”众人离去之后,他对冰原狼说。白灵静静地看着他。琼恩双手抱膝,颓然靠在墙上,盯着窄床边桌子上的蜡烛。烛焰摇曳闪动,影子在他周围晃个不休,房间似乎更显阴暗,也更冰冷。我今晚绝对不睡,琼恩心想。 然而他多半还是打了瞌睡吧。醒来时只觉双腿僵硬,酸麻无比,蜡烛也早已燃尽。白灵后脚站立,前脚扒着房门。琼恩看它突然间变得那么高,吓了一跳。“白灵,怎么了?”他轻声唤道。冰原狼转过头,向下看着他,露出利齿,无声地咆哮。它疯了吗?琼恩暗忖。“白灵,是我啊。”他喃喃低语,试图遮掩声音里的恐惧。可另一方面,他又在不由自主地剧烈颤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冷? 白灵从门边退开,木门被他刨出深深的爪痕。琼恩看着它,心中的不安节节升高。“外头有人,是吧?”他轻声说。冰原狼四肢贴地向后爬开,脖颈的白毛根根竖立。一定是那个守卫,他心想,他们派一个人留下看守,看来白灵不喜欢他的味道。 琼恩缓缓起身。他完全无法克制地发着抖,心里希望剑还在手中。上前三步,他来到门边,握住门把往里拉,只听铰链一阵嘎吱,差点没吓得他跳起来。 守卫软绵绵地横躺在狭窄的过道上,头朝上看他。头朝上看他!腹朝下趴地。他的头被整整扭了一百八十度。 不可能,琼恩对自己说,这是司令大人的居塔,日夜都有人看守,绝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我一定是在做梦,我在做噩梦。 白灵从他身边溜到门外,朝楼上走去,途中停下脚步,回头看着琼恩。就在这时,他听见靴子在石板上的摩擦,以及门闩打开的响动。声音是从楼上传来的,从总司令的房间传来的。 这或许是一场噩梦,但他绝非置身梦境。 守卫的剑还在鞘里。琼恩俯身抽出,武器在手,他的胆子也大了起来。他步上台阶,白灵无声地当着前锋。楼梯的每个转角都有阴影潜伏。琼恩小心翼翼地前进,一遇可疑暗处,便用剑尖捅刺两下。 突然,他听到莫尔蒙乌鸦的尖叫。“玉米!”鸟儿扯着嗓门喊,“玉米!玉米!玉米!玉米!玉米!玉米!”白灵向前蹿去,琼恩也快步登上楼梯。莫尔蒙书房的门大敞。冰原狼冲了进去。琼恩站在门口,手握利剑,以让眼睛适应黑暗。厚重的垂帘盖住窗户,房里黑暗如墨。“是谁?”他叫道。 然后他看见了:一个阴影中的阴影,一个全身漆黑的人形,身披斗篷、戴着兜帽,正朝莫尔蒙卧室的门滑曳过去……但在兜帽下面,那双眼睛却闪着冰冷的蓝芒。 白灵凌空一跃,人狼同时扑倒,却无尖叫,亦无咆哮。他们连翻带滚,撞碎椅子,碰倒堆满纸张的书桌。莫尔蒙的乌鸦在空中振翅飞舞,一边尖叫:“玉米!玉米!玉米!玉米!”在这里面,琼恩觉得自己像伊蒙师傅一样目不视物。于是他背贴墙走到窗边,伸手扯下帘幕。月光涌进书房,他瞥见一双黑手深埋于白毛之中,肿胀的手指正渐渐掐紧冰原狼的咽喉。白灵又踢又扭,四肢在空中抽动,但无法脱身。 琼恩没有时间恐惧。他纵身向前,出声大喊,使尽浑身力气挥剑劈下。钢铁划过衣袖、皮肤和骨头,却不知怎的,声音很不对劲。他周围的气息奇怪而冰冷,差点将他噎住。他看见地上的断臂,黑色的手指正在一泓月光里蠕动。白灵从另外一只手中挣脱,伸着红彤彤的舌头爬到一边。 戴着兜帽的人抬起他那张惨白的圆脸,琼恩毫不迟疑,举剑就砍。利剑将他的鼻子劈成两半,砍出一道深可见骨、贯穿脸颊的裂口,正好在那双有如燃烧的湛蓝星星般的眼睛下方。琼恩认得这张脸。奥瑟,他踉跄后退,诸神保佑,他死了,他死了,我明明看见他死了。 他觉得有东西在扒自己脚踝。低头一看,只见漆黑的手指紧紧钳住他的小腿,那条断臂正往大腿上爬,一边撕扯羊毛和肌肉。琼恩感到一阵剧烈的恶心,他大叫一声,连忙用剑尖把脚上的手指撬开,然后把那东西丢掉。断臂在地上蠕动,手指不断开开合合。 尸体蹒跚着向他逼近。它一滴血都没流,虽然少了一只手,脸也几乎被劈成两半,但它好像毫无知觉。琼恩把长剑举在面前。“不要过来!”他命令,声音刺耳。“玉米!”乌鸦尖叫,“玉米!玉米!”地上那条断臂正从裂开的衣袖里钻出来,宛如一条生了五个黑头的白蛇。白灵挥爪一攫,张口咬住断臂,立即传来指骨碎裂的声音。琼恩朝尸体的脖子砍下,感觉剑锋深深陷了进去。 奥瑟的尸体冲过来,把他撞倒在地。 琼恩的肩胛骨碰到翻倒的书桌,登时痛得喘不过气。剑在哪里?剑到哪儿去了?他竟然弄丢了那把天杀的剑!琼恩张口欲喊,尸鬼却将黑色的手指塞进他嘴里。他一边噎气,一边想把手推开,但尸体实在太重,鬼手硬是朝他喉咙深处钻,冷得像冰,令他窒息。那张尸脸紧贴他的脸,遮住了整个世界。那对眼睛覆满诡异的冰霜,闪着非人的蓝光。琼恩用指甲扒它冰冷的肌肉,踢它的腿,试着用嘴巴咬,用手捶,试着呼吸…… 突然间尸体的重量消失,喉咙上的手指也被扯开。琼恩唯一能做的就只有翻身,拼命呕吐,不断发抖。 原来是白灵再度攻击。他看着冰原狼的利齿咬进尸鬼的内脏,又撕又扯。他就这么意识模糊地看了好一阵子,才想起来自己该把剑找到…… ……回身看见浑身赤裸,刚从睡梦中惊醒,还很虚弱的莫尔蒙司令,提着一盏油灯站在过道。那条被咬得稀烂,又少了指头的断臂正在地板上猛烈摆动,蠕动着朝他爬去。 琼恩想要大喊,却没了声音。他踉跄地站起来,一脚把断臂踢开,伸手从熊老手中抢过油灯。只见灯焰晃动,险些就要熄灭。“烧啊!”乌鸦哇哇大叫,“烧啊!烧啊!烧啊!” 琼恩在原地忙乱转圈,瞥见先前从窗户扯下的帘幕,便两手握住灯,朝那一团布幔掷去。金属油灯落地,玻璃罩应声碎裂,灯油溅洒出来,窗帘立刻轰的一声,燃起熊熊烈焰。扑面而来的热气比琼恩尝过的任何一个吻都来得甜美。“白灵!”他叫道。 冰原狼从那正挣扎着爬起的尸鬼身上猛地一扭,抽身跳开。黑色的液体自死尸腹部的大裂口缓缓流出,好似一条条黑蛇。琼恩探手到火里抓起一把燃烧的布块,朝尸鬼扔去。烧啊,看着布块盖住尸体,他暗自祈祷,天上诸神,求求你们,求求你们让它烧啊。 54.第54章 布兰 在一个北风飕飕的寒冷清晨,卡史塔克家族从卡霍城带着三百骑兵和近两千步兵抵达了临冬城。兵士们的枪尖在苍白的日光中眨着眼睛。有个士卒走在队伍前方,敲着一个比他人还大的鼓,“咚,咚,咚”,击打出缓慢而沉厚的行军节奏。 布兰待在外城墙上一座守卫塔里,坐在阿多肩头,正用鲁温学士的青铜望远镜观察渐渐走近的军队。瑞卡德伯爵亲自领军,他的儿子哈利昂、艾德和托伦骑马与之并肩而行,他们头顶飞扬着以漆黑夜色为底、白色日芒为徽的旗帜。老奶妈说他们体内流有史塔克族人的血液,可以追溯到数百年前,然而在布兰看来,这些人实在不像史塔克家后代,他们个个生得人高马大,神情剽悍,脸上长着粗粗的胡子,发长过肩,披风则是用熊、海豹和狼的皮做成。 他知道,这是最后一批军队。其他领主已先后率兵抵达。布兰满心期盼能和他们一道骑马出城,去看看避冬市镇的屋宇人满为患、挤得水泄不通的模样;看看每天早上市集广场上的摩肩接踵;看看巷道印满车辙马蹄的景况。可罗柏不准他离开城堡。“我们没有多余的人手保护你。”哥哥向他解释。 “我会带夏天一起去啊。”布兰辩解。 “布兰,别跟我孩子气,”罗柏说,“你自己很清楚。前两天波顿大人的手下才在烟柴酒馆杀了赛文伯爵一位部属。我若是让你身处险境,母亲大人不把我皮剥了才怪。”说这话的时候,他用的是“罗柏城主”的语气,布兰知道没有回旋余地。 其实他心里明白,这一定是因为之前狼林里那件事。如今回想起来,他依然会做噩梦。他像个婴儿一般无助,换做小瑞肯,大概也不会比他更无力。说不定他还比不上瑞肯……瑞肯至少能踢他们。为此他深感羞耻。他只比罗柏小几岁;假如哥哥已近成年,那他也相去不远。照说他应该能保护自己才对。 若是一年前,在事情发生以前,就算必须爬墙,他也会去探访市镇。那些日子里他可以奔跑于楼梯,不假他人之力上下小马,还可以挥舞木剑,将托曼王子打倒在地。如今他只有拿鲁温师傅的望远镜观望的份。老学士把所有的旗帜家徽都教给了他:葛洛佛家族红底银色的钢甲拳套旗,莫尔蒙伯爵夫人的大黑熊旗,飞扬于恐怖堡领主卢斯·波顿队伍前方的剥皮人旗,霍伍德家族的驼鹿旗,赛文家族的战斧旗,陶哈家族的参天三哨兵树旗,以及安伯家族那吓人的碎链咆哮巨人旗。 短短时日里,北境诸侯们纷纷带着儿子、骑士和部属前来临冬城聚餐,他把他们的容貌也都记住了。但即便是城堡大厅,也无法同时容纳所有人,于是罗柏依次分开宴请主要封臣。布兰通常坐在哥哥右边的荣誉高位,可总有些领主眼神怪异地看着他,仿佛在质疑这么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儿有何资格坐他们上位,更何况他还是个残废。 “之前到了多少人?”卡史塔克伯爵和他的儿子们骑马穿过外墙城门时,布兰问鲁温学士。 “约莫一万两千人吧。” “有多少骑士呢?” “非常少。”老师傅话中有些不耐烦,“要成为骑士,你必须先在圣堂里守夜,接受修士用七种圣油的涂抹,宣读誓言后方能得到祝福。在我们北方,多数人信奉旧神,少有贵族归化七神,所以并不册封骑士……然而这些领主和他们的儿子、部下不论武艺、忠诚还是荣誉感,可一点也不输他人。人的价值并非以爵士这个头衔来衡量,我告诉过你几百遍了。” “可是,”布兰说,“到底有几个骑士嘛?” 鲁温学士叹了口气。“三四百罢……但骑马配枪的普通战士总共约有三千。” “卡史塔克大人是最后来的,”布兰若有所思地说,“罗柏今晚会宴请他。” “毫无疑问。” “还有多久……他们才会出发?” “他得尽快动身,否则就走不了了。”鲁温师傅道,“避冬市镇里已经人满为患,而这支军队若是再待久一点,会把附近地区的存粮吃得一干二净。更何况国王大道沿途还有荒冢地的骑士,泽地人,曼德勒伯爵和佛林特伯爵等着加入呢。战火已在三河流域蔓延开来,你哥哥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我知道。”布兰说。他把青铜镜管还给老学士,一边注意到鲁温脑顶的头发愈发稀少,以至于粉红的头皮若隐若现。这样从上俯视他感觉有些古怪,自己向来都是抬头仰望他的。话说回来,一旦坐上阿多的肩头,无论看谁都成了俯视。“我不想看了。阿多,带我回城去。” “阿多。”阿多说。 鲁温师傅把镜管藏进袖子里。“布兰,你哥哥现在没空见你,他得去迎接卡史塔克大人父子一行。” “我不会打扰罗柏,我要去神木林。”他把手放在阿多的肩上。“阿多。” 塔楼内部的大理石墙上,有一连串凿出的把手,可作攀爬的楼梯。阿多一边哼着不成调的小曲,一边慢慢地爬下去。布兰坐在他背后的柳条篮子里,晃荡不停。篮子是鲁温学士特别制作的,他从妇女捡拾柴火所用的背篮中得到灵感,在此基础上割出两个洞让脚伸出,多加几条皮带以分散布兰的重量,完成了这个作品。这当然比不上骑乘小舞的感觉,但小舞有很多地方没法去,况且比起被阿多像个婴儿似的抱来抱去,这样起码不会让布兰觉得那么丢脸。阿多似乎也挺喜欢这个设计,虽然阿多到底在想些什么谁也说不准。唯一麻烦的是进出门,阿多有时会忘记背上还有个小布兰,这种进门方式可真让他疼痛难忘。 近两周来,由于人马进出频繁,罗柏下令将内外城墙的闸门全都升起,两者之间的吊桥也放下,即使入夜也不例外。布兰从守卫塔出来时,一列长长的重装枪骑兵纵队正穿越护城河,他们是卡史塔克家的部队,跟随主子进入城堡。这群人头戴黑色的半罩铁盔,身披有着白色日芒图案的黑羊毛披风。阿多快步走在旁边,自顾自地笑笑,靴子咚咚咚踩着木头吊桥。骑兵神情怪异地看着他们经过,布兰听见有人粗声大笑,但他忍耐住不让心绪被扰乱。“别人会看着你,”当他们头一次把柳条篮绑上阿多后背时,鲁温师傅就警告过他,“他们不但会看,会议论纷纷,有些人还会嘲笑你。”让他们嘲笑去罢,布兰心想。如果他待在卧房,没有人能嘲笑,但他不愿一辈子都在床上度过。 从闸门下经过时,布兰将两根手指伸进口中,吹起口哨。夏天立刻从广场彼端轻步跑来。霎时,马儿纷纷翻起白眼,惊恐地嘶声鸣叫,卡史塔克家的枪骑兵不得不努力维持平衡。有一匹战马尖叫着抬起前蹄,骑在上面的武士高声咒骂,好容易才没摔下去。非经天长日久的习惯,马匹通常一闻到冰原狼的味道就会害怕得发狂,直等夏天走远它们才没事。“去神木林。”布兰提醒阿多。 他想不到临冬城也有人满为患的时候。场子里处处是刀斧碰撞、马车辘辘和猎狗吠叫声。兵器库门大敞,布兰瞥见密肯站在锻炉边,不停敲打铁锤,赤裸的胸膛上汗水淋漓。布兰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多陌生人,即便是劳勃国王来拜访父亲时也比不上。 阿多低身穿过一道矮门,布兰努力克制住自己不要畏缩。他们沿着一条漫长而阴暗的走廊前进,夏天脚步轻快地走在旁边,不时抬眼看他,眼睛好似两团熊熊燃烧的液态黄金。布兰好想摸摸它,可他离地太远,手够不到。 这段日子以来,若说临冬城成了一片混乱汪洋,那神木林则是其中的宁静之岛。阿多穿过繁密的橡树、铁树和哨兵树,来到心树下静止无波的水潭边。他停在盘根错节的鱼梁木枝干底,口中哼着歌。布兰伸手抓住头顶的树枝,把自己拉出篮子,也将他那双软弱无力的脚自柳篮的两个洞里拉出来。他在那儿挂了一会儿,晃了几下,任暗红的树叶拂过脸庞,然后阿多接住他,把他放在池边平坦的大石上。“我想独处一下,”他说,“你去洗洗吧,去温泉。” “阿多!”阿多踩着“咚咚”大步,消失在树丛中。在神木林的另一边,客房窗户的正下方,有一座天然的地底温泉,注满了三个小池。池水日夜热气蒸腾,池边高墙爬满青苔。阿多痛恨冷水,若是叫他用肥皂,更会像只被踩到尾巴的山猫般拼死抵抗,但要换成温泉,即便最滚烫的池子他也不在乎,而且一泡动辄几个小时。每当浑浊的绿水面冒出气泡,他就大声打嗝,好像是在相互应和。 夏天舔舔池水,在布兰身边坐下。他挠挠狼的下巴,接下来的短短时间,小男孩和冰原狼都觉得宁静而安详。布兰向来很喜欢神木林,在意外发生前就很喜欢,而近来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常来这里。即便心树,也不再像以前那么令他害怕。刻在惨白树干上的那对深邃红眼依旧凝视着他,然而他却能从中寻得慰藉。这是诸神在看顾着他,他这么告诉自己;这是古老的诸神,属于史塔克家族、先民和森林之子的神,是父亲所信仰的神。在他们的注视下,他觉得很有安全感,而树林里深沉的寂静更有助于他理清思绪。自坠楼以来,布兰经常陷入沉思:思索,做梦,和诸神对话。 “请不要让罗柏离开,”他轻声祷告,一边伸手拨弄冰冷的池水,池面激起涟漪。“请让他留下来吧。如果他真的非走不可,就让他平安归来,和父亲母亲以及姐姐们一起回家。还有,请让……请让瑞肯懂事。” 得知罗柏即将率兵出征的那一天,他的小弟弟便像冬天的暴风雪一样发了狂,一会儿嚎啕大哭,一会儿又大发脾气。他不肯吃饭,整晚哭闹尖叫,连给他唱摇篮曲的老奶妈,他也拳头相向,第二天更是跑得没了踪影。罗柏派出城里大半人手去找他,最后才发现他躲在地下墓窖,还从某个死去国王的雕像手中抓了把生锈铁剑,朝人们又挥又砍,毛毛狗也流着口水从暗处冲出挑衅,活像个绿眼睛的恶魔。那只狼差不多跟瑞肯一样狂乱:他咬伤盖奇的手,还撕掉密肯一块大腿肉。最后是罗柏带着灰风亲自出马,才把他们制伏。现在法兰把黑狼锁在狗舍里,瑞肯没了狼,哭得更厉害了。 鲁温师傅建议罗柏留在临冬城,布兰也向他哀求过,不光为了自己,更是为了瑞肯。但哥哥固执地摇摇头:“我并不想走,但我非走不可。” 这并非全然是谎话。总得有人去防守颈泽,协助徒利家族对付兰尼斯特,这点布兰可以理解,但不一定非要罗柏出马啊。哥哥大可把指挥权交给哈尔·莫兰或席恩·葛雷乔伊,甚或他手下的封臣。鲁温学士也劝他这么做,可罗柏不肯听。“父亲大人绝不会派别人去送死,自己却像个胆小鬼似的躲在临冬城的墙垒之后。”他这么说,完全是罗柏城主的口气。 对布兰来说,如今的罗柏活像半个陌生人,仿佛真正变成了一方之主,虽然他还不到十六岁。父亲的封臣们注意到他的状况,许多人试图用自己的方式来考验他:卢斯·波顿口气莽撞地要求让他领军;罗贝特·葛洛佛虽是说说笑笑,但有着相同的目的;体格粗壮,头发灰白,像男人般全身穿着盔甲的梅姬·莫尔蒙毫不客气地说罗柏的年纪足以当她孙子,没资格对她颐指气使……不过呢,她倒刚巧有个孙女儿可以嫁给他;讲话轻声细语的赛文伯爵直接把女儿给带来了,她相貌平庸,胖嘟嘟的,年约三十,坐在她父亲左手,自始至终没将视线从餐盘里抬起过;友善的霍伍德伯爵没有女儿,但他带了很多礼物,今天送匹马,明天送一大块鹿肉,隔天又送一个漂亮的银边猎号,而且完全不要回报……除了希求从他祖父手中夺走的一小块地,某个山脊北部的狩猎权,以及在白刃河修筑水坝的权利等等。当然,如果城主大人高兴的话。 罗柏冷静而有礼貌地一一应答,渐渐收服了他们的心,若换做父亲,大概也不过如此吧。 而当那个人称“大琼恩”,身形和阿多一样高,却足足壮他两倍的安柏伯爵出言不逊,声称假如要他走在霍伍德或赛文家部队后面,他就立刻班师回家时,罗柏说欢迎他这么做。“等收拾兰尼斯特之后,”他向对方保证,一边搔着灰风的耳背。“我们会立刻回师北方,把你从你家城堡里抓出来,当成背誓者吊死。”大琼恩听了破口大骂,将一罐麦酒丢进火里,他吹胡子瞪眼地说罗柏不过是个青涩的毛头小鬼,八成连尿都是草绿色的。哈里斯·莫兰上前劝阻,却被他推倒在地,接着他踢翻桌子,拔出一把布兰所见过最大最丑的巨剑。他坐在两边长凳上的儿子、兄弟和部下们也纷纷一跃起身,伸手握住武器。 然而罗柏不过轻轻说了一个字,只听灰风一声怒吼,立时便咬掉安柏伯爵两根手指,把他摔得四脚朝天,剑飞到三尺之外,手上鲜血淋漓。“家父曾经教导我,在宣誓效忠的领主面前拔剑是唯一死罪。”罗柏说,“但我相信您只是想帮我切肉罢了。”布兰看着大琼恩挣扎起身,吸吮那血红一片的断指,他五脏六腑绞成一团……出人意料,接着这大个子竟然笑了。“你的肉,”他大吼,“还真他妈的硬!” 不知为什么,从那之后,大琼恩便成了罗柏的左右手和最坚定的拥护者,到处扯开嗓门对人说,别看这位新城主年纪小,他可是个货真价实的史塔克传人,你们都他妈的赶紧乖乖下跪,不然瞧他不把你膝盖剁掉才怪。 然而当天夜里,大厅的炉火渐熄之后,哥哥却一脸苍白地来到布兰卧房,浑身发抖。“我以为他会把我给杀了,”罗柏坦承,“你看他推倒哈尔的样子吗?好像当哈尔是瑞肯!诸神在上,真是吓死我了。大琼恩还不是最麻烦的,他只是嗓门最大而已。卢斯大人他一句话也不说,就这么看着我,结果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恐怖堡里那个房间,听说波顿家族的人把敌人的皮剥下来挂在那儿。” “那只是老奶妈的故事,”布兰说,一丝怀疑却潜进了他的嗓音。“对吧?” “我不知道。”哥哥虚弱地摇摇头。“赛文大人打算带他女儿一道南下,说是帮他煮饭。可席恩却肯定地说,某天夜里我一定会发现这女孩躺进我的睡铺。我好希望……我好希望父亲在……” 布兰、瑞肯和罗柏城主总算在这件事上达成一致:他们都希望父亲还在身边。但艾德公爵毕竟身在千里之外,身陷囹圄,或许成了亡命奔逃的通缉犯,甚至已经死去。真相究竟如何,没有人能确定,每个旅人所说的版本都不一样,而且一个比一个可怕:父亲手下卫士的头被插在枪尖,挂在红堡城墙上腐烂啦;劳勃国王死在父亲手中啦;拜拉席恩家的军队围攻君临啦;艾德公爵和国王的坏弟弟蓝礼一同逃往南方啦;艾莉亚和珊莎都被猎狗所杀啦;母亲杀了小恶魔提利昂,把他的尸体挂在奔流城城墙上啦;或者是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率兵往鹰巢城进发,沿途烧杀掳掠之类。有个浑身酒味的说书人,甚至宣称雷加·坦格利安已经死而复生,正在龙石岛上号召千古英雄,准备夺回他父王的宝座呢。 所以,后来当乌鸦带着由珊莎手书,盖了父亲印章的信件抵达时,残酷的事实似乎也不再那么令人惊讶。布兰永远忘不了罗柏读着姐姐来信时脸上的表情。“她说父亲和国王的两个弟弟密谋篡位,”他念道,“劳勃国王已死,母亲和我应火速前往红堡向乔佛里宣誓效忠。她说我们必须保证忠贞不贰,等她嫁给乔佛里,她会请求他饶父亲一命。”他用力握拳,把珊莎的信捏得稀烂。“她只字未提艾莉亚的情形,没有,一个字都没有!真是该死!这女孩到底怎么回事?” 布兰的心凉了半截。“她没了小狼。”他虚弱地说,忆起那天父亲手下四名卫士从南方归来,带回淑女的遗骸,还没走过吊桥,夏天、灰风和毛毛狗便开始了凄楚的长嚎。在首堡的阴影下,有座古老的墓园,其中的墓碑上爬满了苍白的地衣,从前的冬境之王便是在此安葬他们忠诚的部属。他们也在这里葬了淑女,她的兄弟不安地在坟墓间来回走动。她前往南方,归来却只剩骨骸。 他们的祖父,老瑞卡德公爵,曾前往南方,同去的还有父亲的哥哥布兰登,以及公爵手下两百名精锐武士,结果无人归来。父亲也去了南方,他带着艾莉亚和珊莎,带着乔里、胡伦、胖汤姆和其他人,后来母亲和罗德利克爵士亦跟着去了,他们至今也都没回来。而今罗柏也要去,况且目的并非前往君临宣誓效忠,而是手握利剑,杀到奔流城去。假如父亲大人真的身在狱中,此举等于是宣判了他的死刑。布兰害怕得不知如何是好。 “如果罗柏非去不可,请您们务必看顾他,”在远古诸神透过心树红眼睛的注视之下,布兰向他们祈求。“也请您们看顾他的部下,看顾哈尔、昆特他们,以及安柏大人、莫尔蒙夫人和其他诸侯。还有,还有席恩吧。请帮助他们打败兰尼斯特家的军队,救出父亲,把他带回家。” 一阵微风拂过神木林,有如深沉的叹息,红叶沙沙作响,彼此窃窃私语。夏天露出利齿。“小子,你听见他们的回答了吗?”一个声音问。 布兰抬起头,发现欧莎站在水池对面,正好在一棵古老的橡树底下,树叶遮住了她的脸。即使戴着手铐脚镣,这名野人依旧敏捷如猫。夏天绕过池子,朝她嗅了嗅。高个女人不禁一缩。 “夏天,过来。”布兰唤道。冰原狼闻了最后一下,转身跑回。布兰伸手抱住它。“你在这里做什么?”自她在狼林被俘之后,布兰便没再见过她,但他知道她被派去厨房工作。 “他们也是我的神,”欧莎道,“在长城之外,他们是唯一的真神。”她逐渐长长的棕发,和着那件朴素的棕色粗布衣,使她看起来比较像个女人。至于她的盔甲和皮革背心,早在被捕时就被拿走了。“盖奇时常会放我来这儿祷告,当我有需要的时候;而我也会让他掀起我的裙子办事,当他有需要的时候。对我来说这没什么,我还挺喜欢他手上的面粉味,更何况他比史帝夫温柔多了。”她有些不自在地鞠了个躬。“我不打扰了,还有些罐子要涮呢。” “不,留下来。”布兰命令她,“你刚才说能听见神说话,告诉我那是什么意思。” 欧莎端详着他。“你向他们祈求,而他们正在回答。竖起耳朵,仔细倾听,你就会听到。” 布兰竖耳倾听。“不过是风声,”听了一会儿后,他不太确定地说,“还有叶子响动。” “你以为这风是谁送来的?当然是天上诸神啊。”她在池对面坐下来,身上的锁链一阵轻响。密肯打造了一副脚镣,用沉重的铁链相连,扣住她两边脚踝;她能小步走路,但绝对跑不了,也没办法爬墙或骑马。“小子,他们看到了你,也听到了你说的话。树叶的声音就是他们的回答。” “他们在说什么?” “他们很哀伤。你的城主哥哥要去的地方,他们无法帮他。旧神在南方没有力量,那儿的鱼梁木早在几千年前就被砍伐一空。没有眼睛,他们该如何看顾你哥哥呢?” 布兰没想到这层。他害怕起来,若是连天上诸神都无法帮助哥哥,那还有何希望?也或许是欧莎听错了?他歪着头,想要亲自再听听看,这回他听出了风中的哀伤,仅此而已。 沙沙声渐大,混杂着模糊的脚步和低沉的哼歌,浑身赤裸的阿多大步从林子里跑出来,面带微笑。“阿多!” “他一定是听到了我们的声音,”布兰说,“阿多,你忘记穿衣服啰。” “阿多!”阿多同意。他从头到脚滴着水,在冷空气里蒸腾冒烟。他浑身长满褐色体毛,厚厚的活像一层皮,又长又大的命根子垂挂在两脚之间。 欧莎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可真是个大块头啊,”她道,“我敢说,他体内有巨人的血统。” “鲁温师傅说世界上已经没有巨人了,他们都死了,和森林之子一样。剩下的只是他们的骨头,埋在地底,农夫犁田的时候常会翻到。” “你叫鲁温师傅到长城外面去瞧瞧,”欧莎说,“他会看到巨人,不然巨人也会找上他。我老哥就杀死过一个,她身高十尺,这还算是矮的。据说他们可以长到十二尺或十三尺,性情凶猛,浑身体毛,还生着尖牙齿。女巨人和她们的丈夫一样长有胡子,让人难以辨认。女巨人也会找人类男子当情人,巨人的血统就是这样流出来的。与之相对,男巨人体形太大,被他们强暴的女孩子还没怀孕就先被扯裂了。”她对他嘿嘿一笑。“小子,我看你不明白我在说什么,对吧?” “我知道啦。”布兰坚持。他知道交配是怎么回事:他看过场子上的狗交配,也见过公马骑母马,但谈论这方面的事令他不太舒服。他望向阿多。“阿多,去把你的衣服拿来,”他说,“去把衣服穿上。” “阿多。”阿多循原路走回,弯身穿过一根低垂的树枝。 他块头真的好大呀,布兰目送他离去,心里想着。“长城外真的有巨人吗?”他有些迟疑地问欧莎。 “小少爷,不只巨人,还有比巨人更可怕的东西。你哥哥盘问我的时候,我就是这么跟他和你家老学士,以及那成天笑嘻嘻的葛雷乔伊说的。冷风已然吹起,人们若是离开炉火,就一去不返……就算回得来,也已经不是人了。他们变成尸鬼,生了蓝眼睛和冷冰冰的黑手。你以为我和史帝夫、哈莉以及其他那几个蠢蛋为啥逃到南方?曼斯这固执幼稚的老小子,自以为勇敢,想要对付他们,好像白鬼跟游骑兵没两样,可他懂什么?他再怎么自称‘塞外之王’,说穿了还不是只影子塔上飞下来的臭乌鸦?他根本没尝过冬天的滋味。我告诉你,小子,我是在那儿出生的,跟我老妈,我老妈的老妈以及她祖上好几代一样,我们是天生的‘自由民’,冬天什么样子,我们可是记得一清二楚。”欧莎站起身,脚上的铁链咔啦作响。“我试着告诉你那城主老哥,就昨天,我还在场子上见着他。‘史塔克大人。’我叫他,客气得可以,可他正眼都不瞧我一眼,而那满身汗臭的笨牛大琼恩·安柏手一挥就把我推开。既然这样,那就算啦,我就乖乖闭上嘴巴,戴着铁链。不愿倾听的人自然什么也听不到。” “跟我说吧。我说的话罗柏会听,我知道他会听。” “真的吗?那好。大人,您就这么跟他说:你走错了方向,应该带兵去北方。北方,不是南方,您听懂了没?” 布兰点点头。“我会告诉他的。” 然而当晚大厅用餐时,罗柏却不在场。他在书房里用餐,和瑞卡德、大琼恩以及其他诸侯共商大计,为即将来临的长征做最后策划。于是布兰只好扮演主人的角色,代替他坐在餐桌首席,欢迎卡史塔克伯爵的儿子和部下。阿多背着布兰走进大厅时,他们都已就座。阿多在高位旁蹲下,两名仆人把他从篮子里抱出。布兰觉得整个大厅顿时安静下来,每一双陌生的眼睛都盯着他看。“诸位大人,”哈里斯·莫兰朗声宣布,“临冬城的布兰登·史塔克到。” “欢迎各位来到我们的火炉边,”布兰生硬地说,“让我们共享佳肴美酒,象征友谊长存。” 卡史塔克伯爵的大儿子哈利昂·卡史塔克鞠了个躬,他的弟弟们也依次行礼,可当他们坐下后,在一片酒杯碰撞声中,他却听见那两个小儿子低声交谈。“……宁愿死也不要这样苟延残喘。”名叫艾德的那个说,而另一个叫托伦的则说那男孩大概不只身体残废,心里也是残废,胆子太小,不敢自杀。 残废,布兰握着餐刀,心中苦涩地想,这就是现在的他?残废的布兰?“我也不想残废啊,”他语气激烈地对坐在右手边的鲁温学士低语,“我想当骑士。” “有人称我的组织为‘心灵的骑士’,”鲁温回答,“布兰,你一旦用心起来,是个聪明绝顶的孩子。你可曾考虑戴上学士的颈链?学海无涯,你想学什么都可以。” “我想学魔法。”布兰告诉他,“我梦里那只乌鸦向我保证我可以飞。” 鲁温学士叹了口气。“我可以教你历史、医术和药草知识;可以教你如何与乌鸦沟通、如何修筑城堡;可以教你水手是如何借助星辰制定航向;可以教你如何计算历法、观测季节。在旧镇的学城里,他们还可以教你一千种其他功夫。但是,布兰,没有人能教你魔法。” “森林之子可以,”布兰说,“森林之子一定可以。”这让他想起早先时在神木林里答应欧莎的事,于是他把她所说的话一五一十告诉了鲁温师傅。 老学士很有礼貌地听完。“我认为这个女野人可以教老奶妈说故事。”布兰讲完之后,他静静地说,“你坚持的话,我可以再去跟她谈谈,不过,我认为你最好别拿这些荒唐话去烦你哥哥。他要操心的事情已经够多,没时间理会什么巨人和林子里的死者。布兰,囚禁你父亲的是兰尼斯特,而非森林之子啊。”他轻拍布兰手臂。“孩子,仔细想想我说的话吧。” 两天后,当晨光染红强风吹拂的天边薄云之际,布兰被捆在小舞背上,在城门楼下的广场与哥哥道别。 “如今你就是临冬城主,”罗柏告诉他。哥哥骑着一匹长毛的灰骏马,盾牌悬挂在旁边:木造盾牌,外镶铁片,灰白相间,上面刻画了咆哮的冰原狼头。他身穿漂白的皮革背心,外罩灰色锁子甲,腰际挂着长剑和匕首,肩披绒毛滚边的披风。“你必须暂代我职,如同我暂代父亲的位置一样,直到我们回家。” “我知道。”布兰可怜兮兮地回答。他从未感觉如此孤单寂寞,又如此害怕。他根本不知道城主该怎么当。 “听从鲁温师傅的意见,并好好照顾瑞肯。告诉他,等战事结束,我就立刻回家。” 瑞肯拒绝下楼,他红着眼睛,倔强地躲在楼上卧房里。“不要!”当布兰问他要不要跟罗柏说再见时,他大声尖叫,“不要说再见!” “我跟他说过了,”布兰道,“可他说大家都没回来。” “他不能永远当个小孩子。他是史塔克家族的人,已经快满四岁了。”罗柏叹道,“嗯,母亲就快回来了,我也会把父亲带回来,我向你保证。” 说完,他调转马头,快步跑开。灰风身形矫健地跟了上去,跑在战马旁边。哈里斯·莫兰走在最前面,领头穿过城门,高举史塔克家族的灰白旗帜,旌旗在风中飘动。席恩·葛雷乔伊和大琼恩走在罗柏两侧,骑士们则成两列纵队紧随在后,钢铁枪尖在日光下闪闪发亮。 他不安地想起欧莎说的话,他走错方向了。一时之间,他竟想纵马追上,高声警告,但罗柏很快消失在闸门之外,时机转瞬即逝。 城墙之外响起阵阵欢呼,布兰知道这是步兵和镇民在夹道欢送罗柏,欢送史塔克大人,欢送跨骑骏马的临冬城主,他的披风在风中飘动,灰风奔驰于身畔。布兰突然想到,他们永远也不会这样为他欢呼,心里不禁隐隐作痛。父兄不在时,他或许能暂任临冬城主,但他依旧是“残废的布兰”,连自己下马都做不到,除非是摔下去。 当远处的欢呼声逐渐平息,终归寂静,广场上的部队都离开之后,临冬城仿佛遭人遗弃,了无生气。布兰环顾周遭留下来的老弱妇孺……还有阿多。高个马僮脸上有种失落和害怕的神情。“阿多?”他哀伤地说。 “阿多。”布兰附和,心里却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55.第55章 丹妮莉丝 卓戈卡奥满足之后,便从他们睡觉的草席上站起来,高高地立在她身边。在火盆的红润光线照耀下,他的皮肤沉黑有如青铜,旧时伤疤的线条在他宽阔的胸膛上若隐若现。他的墨黑长发松散开来,如瀑布般垂过肩膀,沿着背部直下腰际。卡奥的嘴巴隐藏于长长的胡须之下,这时有些不悦地抿起双唇。“骑着世界的骏马不需要铁椅子。” 丹妮用手肘撑起身子,抬头望着他。他是如此雄伟高大,她尤其钟爱他的头发。他从未剪过;因为他从未战败。“预言所载,骏马将行至世界尽头。”她说。 “世界的尽头是黑色咸海,”卓戈立刻答道。他把布在温水盆里浸湿,揩掉皮肤上的汗水和油。“没有马可以穿越毒水。” “自由贸易城邦有几千艘船,”丹妮一如既往地告诉他,“它们就像生了几百只脚的木马,能够乘风展翼,横越海洋。” 卓戈卡奥不想听。“我们不要再谈木马和铁椅子。”他丢下湿布,开始穿衣服。“女人妻子,今天我将到草原上打猎。”他一边穿上彩绘背心,扣上沉重的金银铜章大腰带,一边宣布。 “好的,我的日和星。”丹妮说。卓戈会带他的血盟卫外出寻找“赫拉卡”,就是草原上的大白狮。假如他们得手归来,夫君必是兴高采烈,或许就会听她的话。 他不畏凶猛野兽,或是世上任何一人,但海洋却不同。对多斯拉克人而言,只要马不能喝的水就是不洁的东西,波涛汹涌的灰绿洋面让他们有种迷信的憎厌。她很清楚,卓戈在无数方面都比其他马王勇敢……只有这点他做不到。若她有办法让他上船就好了…… 等卡奥和他的血盟卫带着弓箭离开后,丹妮召来女仆。从前她对于她们东摸西碰感到不适,如今身体越发臃肿笨拙,她反而喜欢她们健壮的臂膀和灵巧的双手。她们为她擦洗干净,穿上松滑的纱丝服饰。多莉亚一边帮她梳头,她一边差姬琪去把乔拉·莫尔蒙爵士找来。 骑士立刻前来,他穿着马鬃绑腿,彩绘背心,和多斯拉克人无异。粗黑的体毛覆盖了他厚实的胸膛和健壮的手臂。“公主殿下,请问您有何吩咐?” “你得和我夫君谈谈,”丹妮说,“卓戈说骑着世界的骏马将统治全世界,但无须横越毒水。他还说等雷戈出生后,要率领卡拉萨往东走,去掠夺玉海沿岸的土地。” 骑士似乎若有所思。“卡奥从未见过七大王国,”他说,“七国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就算他真的想过,大概也以为那只是建在一群小岛上的城邦,周围是风暴不息的海洋,就像罗拉斯或里斯那样,相较之下,富饶的东方想必更吸引人吧。” “可他一定得朝西走,”丹妮急了起来。“求求你,请帮助我让他了解吧。”其实,她和卓戈一样没见过七大王国,但听了哥哥所说的那些故事,她却觉得自己很熟悉。韦赛里斯承诺过几千几百次有朝一日会带她回家,但他已经死了,所有的诺言自然也都不算数了。 “多斯拉克人行事自有其步调和理由,”骑士回答,“公主,请您耐心等待,不要重蹈你哥哥的覆辙。我们会回家的,我向你保证。” 家?这个字眼令她悲伤。乔拉爵士有熊岛可归,但她的家在哪里?是那几个故事,那几个有如祷词般庄严吟诵的名号,还是回忆中逐渐消逝的红漆大门?……难道维斯·多斯拉克将是她永恒的归宿?当她看着多希卡林的众老妪时,她可是目睹了自己的未来? 乔拉爵士应是察觉到她脸上的哀伤。“卡丽熙,昨晚有大批商队进城,足足有四百匹马,他们从潘托斯经诺佛斯和科霍尔而来,由商队统领拜安·佛提利斯领队。伊利里欧曾答应与我们通信联络,说不定捎了信来,您要不要到城西市集去逛一趟?” 丹妮起身。“好的。”她说,“我很想去。”每当有商队进城,市集便会热闹起来。你永远也不知道这回商人们又带来什么奇珍异宝,况且能听到有人说瓦雷利亚语,总是件很愉快的事情。自由贸易城邦的人都操这种语言。“伊丽,叫人帮我备轿。” “我去通知您的卡斯部众。”乔拉说着也退下。 如果卓戈卡奥在她身边,丹妮就会骑小银马外出。多斯拉克女性即使怀孕也依旧骑马,只有临盆前夕才是例外,她自然不想在丈夫眼中自承虚弱。不过,既然卡奥已经外出打猎,她便可舒服地躺在靠垫上,坐轿子让人抬着穿越维斯·多斯拉克,还有红丝帷幕为她遮挡骄阳。乔拉爵士策马骑行在她身边,同行的还有四名年轻的卡斯部众与三位女仆。 天气和煦无云,晴空湛蓝。微风吹起,她闻到青草和土地的浓郁芬香。轿子从夺自异邦的神祇雕像下经过,她也随之脱离日光,进入阴影,接着再返回日光。一路上,丹妮随着轿子轻轻摇晃,审视着故去的英雄和被遗忘的国王们的脸庞,不知那些曾受人崇敬,如今信徒的城市早已付之一炬的诸神,是否依旧能应许她的祈祷。 假如我不是真龙血脉,她满心思慕地想,这里就会是我的家。她身为卡丽熙,有一个强壮的男人和一匹迅捷的马,还有服侍她的女仆、保护她的武士,年老之后,还有多希卡林受人敬重的地位等着她……而且,在她的子宫里,那有朝一日将统御世界的儿子正日渐成长,对任何女人来说,都应该心满意足……然而对真龙来说,这样却是不够的。韦赛里斯既死,丹妮莉丝便是独一无二的真龙传人,她是国王与征服者的后裔,她体内的孩子也将继承这样的命运。她不敢忘却。 城西市集占地广大,呈正方形,四周由泥砖小屋、牲畜圈栏,以及石灰粉涂砌的酒厅所环绕。地面突起小丘,宛如无数硕大无朋、潜伏地底的怪兽,脊梁破地而出,张开的黑色大口,直通地下阴凉宽阔的储藏室。方形正中则是一座由摊贩和崎岖过道构成的迷宫,上方用长草织成的天棚遮盖。 他们抵达之时,上百个商人正忙着卸货摆摊,然而与潘托斯和其他自由贸易城邦的市集广场相比,这里依旧显得宁静而冷清。乔拉爵士向她解释,商队从东西两方来到此处,主要目的不在于和多斯拉克人做买卖,而是与其他商人交易。游牧民族让他们自由来去,只要他们遵守圣城中不得动武的戒条,不亵渎圣母山与世界的子宫湖,并按传统赠与多希卡林老妪盐、银子和种子等礼品即可。其实多斯拉克人并不了解买卖这种行为。 丹妮也很喜欢城东市集,那里的事物、声音和气味都充满异国情调。她时常整个早上泡在那里,吃吃树卵、蝗虫馅饼和绿面条,听听吟咒师高亢的嚎叫,张大嘴巴看着来自鸠格斯奈,关在银笼子里的狮首蝎尾兽、巨大无比的灰象以及黑白斑马。她也喜欢观看形形色色的人群:肤色黝黑、表情凝重的亚夏人;高大白皙的魁尔斯人;头戴猴尾帽、眼睛炯炯有神的夷地人;以及来自巴亚撒布哈德、沙米利安纳和卡亚卡亚纳亚等地,乳头串上铁环、两颊镶着红玉的处女战士;甚至是面色阴郁、令人害怕的阴影之民,他们的手、脚和胸膛上都是刺青,脸则用面具遮住。对丹妮而言,城东市集是个充满惊奇和魔法的地方。 但城西市集,却有家的味道。 伊丽和姬琪扶她步下轿子,她借机嗅了一下,立刻辨出大蒜和胡椒的辛辣味道,令她回忆起从前在泰洛西和密尔巷弄里的日子,不禁开心地笑了出来。在这些味道之外,她又闻到里斯甜腻得令人头晕目眩的香水味。她看见奴隶背着繁重的密尔蕾丝和十数种颜色的高级羊毛。商队守卫戴着赤铜盔,身披加衬里的黄棉及膝长袍,梭巡于过道之间,空空的剑鞘悬荡在皮腰带上。一个盔甲师父站在摊贩后面,展示着用金银雕饰的精钢胸甲,以及打造成珍禽异兽形状的头盔。在他的摊贩隔壁,有个年轻美妇正在贩售兰尼斯港的金饰,包括戒指,胸针,手镯和精工雕琢、可做成腰带的奖章。她身旁站了一个高大魁梧的太监,不发一语、全身无毛,汗水渗透了他的天鹅绒衣服,他对每个靠近的人都皱眉怒视。走道对面,一位来自夷地的肥胖布商正和一个潘托斯人争论某种绿色染料的价钱,他不停摇头,帽子上的猴尾巴也跟着前后晃动。 “我小时候最喜欢在市集里玩。”丹妮一边同乔拉爵士穿梭于摊位间的遮阴过道,一边对他说,“那里最有活力了,到处都是人,又叫又笑,还有好多新奇事物……虽然我们通常什么也买不起……嗯,除了偶尔买条香肠,或是蜂蜜棒……七大王国里有蜂蜜棒吗?就泰洛西烤的那种?” “是蛋糕吗?公主殿下,我不知道。”骑士一鞠躬,“请容我暂时告退,我要去找商队统领,看看有没有给我们的信。” “太好了,我也帮你找。” “不必劳烦您,”乔拉爵士有些不耐烦地瞄了远处一眼。“请您尽情享受这市集罢,我办完事立刻回来。” 这真是奇了,丹妮目送他大步走进人群,心里想着。她想不出有何原因不便让她同行。或许乔拉爵士见了商队统领之后想找个女人吧。她知道妓女通常会随商队行走各地,也知道男人对房事特别难以启齿,于是她耸耸肩。“走罢。”她对其他人说。 丹妮继续在市集里闲逛,她的女仆跟在后面。“啊,你看,”她惊喜地对多莉亚说,“我说的就是这种香肠。”她指指一个摊贩,一位佝偻的矮小妇人正在一颗滚烫的火石上烤着肉和洋葱。“他们加很多的大蒜和辣椒。”惊喜于自己的发现,丹妮坚持要其他人也一起尝尝。女仆“咯咯”笑着大口吃完,她的卡斯部众却满腹狐疑地嗅了嗅烤肉。“吃起来和我印象中不一样。”丹妮吃了几口后评说。 “在潘托斯,我是用猪肉做的,”老妇人说,“可我的猪通通死在多斯拉克海上。所以这是用马肉做的,卡丽熙,不过酱料完全一样。” “噢。”丹妮觉得有些失望,但是魁洛满喜欢吃,决定再来一根,拉卡洛不甘示弱,结果吃了三根,连连大声打嗝,看得丹妮“咯咯”直笑。 “自从您的哥哥拉迦特卡奥被卓戈戴上王冠之后,您就没再笑过。”伊丽说,“卡丽熙,看到您笑,是一件很美的事。” 丹妮怯怯地微笑。能笑真的好棒好美,她觉得自己仿佛又成了小女孩。 他们晃了大半个早上,她看上一件盛夏群岛的漂亮羽毛斗篷,随后接受了对方的馈赠,她也从腰带上解下一个银牌奖章回送给商人,多斯拉克人就是这样交易的。有个养鸟人教一只红绿相间的鹦鹉说她的名字,丹妮又笑了,但她还是没收下那只鸟,毕竟带着一只红绿鹦鹉在卡拉萨里有什么用呢?她倒是收下十来罐香油,那是属于她童年记忆的香水;她只需闭上眼睛,深深吸气,那栋红门宅院便会在眼前浮现。她见多莉亚以渴望的目光看着魔法师摊位上的丰饶护身符,就收下来送给侍女,心想也该找些别的送给伊丽和姬琪。 转了个弯,他们来到一名酒商的摊贩前,那人正拿着精制的小陶杯请经过的人喝。“香甜的红酒啰,”他用流利的多斯拉克语喊,“我有里斯、瓦兰提斯和青亭岛产的香甜红酒、里斯产的白酒、泰洛西产的梨子白兰地、火酒、胡椒酒和密尔产的淡绿神酒、烟莓棕酒和安达尔酸酒,我通通都有,通通都有啰。”他个头很小,生得纤瘦而英俊,淡黄头发梳成里斯流行的款式,烫卷中搽了香水。当丹妮停在他摊位前时,他深深鞠躬,“卡丽熙,您要不要尝一口?尊贵的夫人,我有多恩产的夏日红酒,乃是用蜜李、樱桃和漂亮的黑橡木酿成。您是要一桶、一杯,还是一口?您只需喝上一口,保证会用我的名字为孩子命名。” 丹妮浅浅一笑。“我儿子已经有名字了,不过我还是尝尝你的夏日红吧。”她用自由贸易城邦口音的瓦雷利亚语说。这么久没用,讲起来还真有些古怪。“一口就好,麻烦你了。” 由于她的衣着、抹油的头发和晒黑的皮肤,那商人原本一定把她当成多斯拉克人了,所以当她开口说话时,他吃惊地张大了嘴。“尊贵的夫人,您是……泰洛西人吗?是么?” “我说话或许有泰洛西口音,穿的或许是多斯拉克服饰,但我却是日落国度的维斯特洛人。”丹妮告诉他。 多莉亚走到她身边。“你有幸与马上民族的卡丽熙,七大王国的公主,坦格利安家族的‘风暴降生’丹妮莉丝说话。” 酒商连忙跪下。“公主殿下。”他低头道。 “起来吧,”丹妮命令他,“我还想尝尝你的夏日红呢。” 商人一跃起身,“您是说刚才那个?那是多恩的猪饲料,配不上公主您的。我有一种青亭岛产的干红,喝起来既甘甜又爽口。请让我荣幸地送您一桶罢。” 卓戈卡奥在几次做客自由贸易城邦的过程中,养成了对好酒的喜爱,丹妮知道如此名贵的陈酿定会讨他欢心。“您太客气了,先生。”她甜甜地轻声说。 “这是我的荣幸。”商人在摊位后面翻找半天,拿出一个小木桶。桶子的木头上烙了葡萄串的图案。“这是雷德温家族的标志,”他指着它说,“青亭岛的特产,世上没有比这更好的东西。” “而卓戈卡奥将与我共饮此酒。阿戈,麻烦你把这个拿回我的轿子。”多斯拉克武士搬起酒桶时,酒商的眼睛整个亮了起来。 她没察觉乔拉爵士已经返回,直到她听见骑士喝道:“慢着!”他的声音怪异而粗鲁。“阿戈,把那桶酒放下。” 阿戈看看丹妮,她有些犹豫地点点头。“乔拉爵士,有什么不对?” “我口正渴,老板,把酒打开。” 酒贩皱起眉头。“爵士,酒是要送给卡丽熙,不是给你这种人喝的。” 乔拉爵士走近摊位。“你如果不打开,我就用你的头敲开。”碍于圣城戒律,他并未携带武器,仅有双手——然而他那双手强壮结实、肌肉虬张,关节上长满黑毛,散发出危险的气息。酒商迟疑了一会儿,终于拿起锤子,敲开封盖。 “倒酒。”乔拉爵士下令。丹妮卡斯部众的四名年轻武士在他身后一字排开,睁大黑色的杏仁眼,皱起眉头看着他。 “这么好的酒,假如不让它先透透气就喝,简直是滔天大罪啊。”酒商的锤子没有放下。 乔戈伸手要取盘在腰间的鞭子,但丹妮轻触他的手臂,表示制止。“照乔拉爵士说的做。”她说。附近的人纷纷驻足观看。 那人飞快地看了她一眼,神情充满怨怒。“谨遵公主殿下吩咐。”他放下锤子,挪动酒桶,小心翼翼地倒了两小杯,一滴也没洒出。 乔拉爵士举起一杯,皱着眉闻了闻。 “很香吧?”酒商笑眯眯地说,“爵士先生,您可闻出了葡萄的香气?青亭岛的特产哟。大人,就请您先尝尝,然后再告诉我这是不是您喝过的最甘甜最浓郁的酒。” 乔拉爵士把酒递给他。“你先喝。” “我?”那人笑笑,“大人,我不够格喝这么好的酒,更何况哪有酒贩子喝自己的酒呢?”他的笑容虽然和蔼可亲,但她却看到他额间布满了汗珠。 “叫你喝你就喝。”丹妮口气冰冷地说,“把这杯喝干,不然我就叫他们抓住你,让乔拉爵士把整桶灌进你喉咙。” 酒商耸耸肩,伸手去拿杯子……结果却双手抓起酒桶,朝她掷来。乔拉爵士连忙用力一撞,把她整个人推开,酒桶滚过他的肩膀,落地裂开。丹妮重心不稳跌了一跤。“哎呀!”她尖叫着想伸手撑地……幸好多莉亚及时抓住她的手臂往后一拉,所以她是双脚着地,腹部没有受碰撞。 酒商翻身跳过摊位,从阿戈和拉卡洛中间窜了出去,撞开伸手想拿亚拉克弯刀,却扑了个空的魁洛,然后沿着过道逃走。丹妮听到乔戈的鞭子啪啦,只见皮鞭如舌头般蹿出,卷住酒贩的脚,这金发男子登时面朝下扑倒在地。 十来个商队守卫快步赶来,商队统领拜安·佛提利斯也来了。他是个诺佛斯人,皮肤有如老旧皮革,身材矮小,蓝色竖胡直上耳际。他一句话也没问,似乎就明白发生了什么。“把这人带走,听候卡奥发落。”他指着地上的人下令,两名守卫随即架起酒贩。“公主殿下,请收下他的酒当礼物。”商队统领继续说,“算是一点不成敬意的补偿,没想到我们商队里竟有人干出这种事,真对不住。” 多莉亚和姬琪扶着丹妮站起来,毒酒正从裂开的酒桶缓缓流到泥地上。“你怎么知道?”她颤抖着问乔拉爵士。“你怎么知道?” “卡丽熙,本来我也不知,是看他不肯喝酒方才确定。先前我读了伊利里欧总督的信,就害怕会有这种事发生。”他深色的眼睛环视着市集里围观的陌生人群。“走吧,不适合在这里谈。” 他们抬她回去时,丹妮几乎要哭出来。嘴里这种味道她早已尝过:恐惧。她长年生活在对韦赛里斯的恐惧当中,害怕唤醒睡龙之怒,现在的情形却更糟。如今她不只为自己害怕,还要担心肚子里的胎儿。他想必是察觉了她的恐惧,因此在她体内不安地胎动着。丹妮轻抚隆起的肚子,希望她可以伸手触碰他、搂抱他、抚慰他。“小宝贝,你是真龙传人呢。”轿子帘幕紧掩,微微摇晃,她也随之晃动,“真龙传人哟,龙是不会害怕的。” 回到她在维斯·多斯拉克的空心圆丘后,丹妮吩咐人们全部退下——除了乔拉爵士。“告诉我,”她在靠垫上缓缓躺下,同时命令道,“是‘篡夺者’下的令吗?” “是的,”骑士取出一张卷起的羊皮纸。“这是伊利里欧总督写给韦赛里斯的信。信中说,劳勃·拜拉席恩已经下令,只要有人能杀了你或你哥哥,即可受领封地成为贵族。” “我哥哥?”她的啜泣中有一半是笑。“他还不知道,是不是?这么说来篡夺者欠卓戈一个领主封号。”这次是她的笑声中夹杂着啜泣,她保护性地紧抱住自己。“你说还有我,是吗?只有我吗?” “你和你的孩子。”乔拉爵士脸色凝重地说。 “不行,他绝不能伤害我儿子。”她暗自决定,自己绝不会哭,也不会恐惧发抖。篡夺者唤醒了睡龙之怒,她对自己说……然后她把视线转移到躺在深色天鹅绒上的龙蛋。摇曳的灯光描绘出它们石面的鳞甲,将周遭空气的微尘染成鲜红和金黄,宛如国王身边的廷臣。 接下来紧紧攫住她念头的,是因恐惧而生的疯狂,还是某种潜藏于血脉之中的怪异智慧?丹妮说不准。她只听见自己的声音道:“乔拉爵士,点起火盆。” “卡丽熙?”骑士眼神怪异地看着她。“天这么热,您确定吗?” 她这辈子从未如此确定。“是的。我……我受了点风寒,把火盆点上。” 他鞠了个躬。“如您所愿。” 煤炭烧起来后,丹妮将乔拉爵士遣走。她必须在无人注视的情况下才敢完成。真是疯狂之举,她一边对自己说,一边将那颗黑红交杂的蛋从天鹅绒上拿起来。蛋会燃烧崩裂,那将是多么美丽的景象,乔拉爵士若知道我毁了龙蛋,一定会说我是个傻子。可是,可是…… 她两手捧着龙蛋,走到火边,往下一放,把它与燃烧的煤炭放在一起。黑色的龙鳞仿佛在啜饮高热,熠熠发光,细小的红火舌舔着石头表面。丹妮将另外两颗蛋也放进火里,靠在黑的那颗旁边,然后她从火盆边退开,颤抖得喘不过气来。 她在旁观看,直到炭火只余灰烬,游移的火星自排烟口飘腾而出,热气在龙蛋周围波荡闪亮,最后归于平静。 你大哥雷加是最后的真龙传人,乔拉爵士曾对她这么说。丹妮哀伤地望着龙蛋,她究竟在期待什么?千万年前它们有生命,如今不过是漂亮石头罢了。它们不可能变成龙。真正的龙能腾空飞翔,喷吐烈焰,是活生生的血肉,而非死板板的顽石。 卓戈卡奥归来时,火盆已然冷却。科霍罗领着一匹驮马走在他后面,马背上挂着一头巨大的白狮。头顶的苍穹,星星就要出来了。卡奥笑着翻身下马,向她展示赫拉卡的爪子刮破绑腿所留下的伤痕。“我将用它的皮为你做一件斗篷,我生命中的月亮。”他对天发誓。 丹妮把在市集发生的事告诉他之后,所有的笑容都停住了,卓戈卡奥变得非常安静。 “这个下毒的人是第一个,”乔拉·莫尔蒙爵士警告他,“但绝不会是最后一个。为了贵族封号,很多人会铤而走险。” 卓戈沉默了一阵子,最后他说:“这个卖毒药的人,想从我生命中的月亮身边逃走,那就让他跟在她后面跑,让他跑。乔戈,安达尔人乔拉,我对你们两人说,从我的马群里挑选任何一匹——除了我自己的红马和我送给我生命中的月亮作为新娘礼的银马——它就是你们的了。我送给你们这件礼物,是为了感谢你们的功绩。” “至于卓戈之子雷戈,骑着世界的骏马,我也要送他一件礼物。我要送他那张他母亲的父亲曾经坐过的铁椅子,我要送他七大王国。我,卓戈,卡奥,要做这件事。”他的音量渐高,举起拳头对天呼喊,“我要带着我的卡拉萨向西走到世界尽头,骑着木马横渡黑色咸水,做出古往今来其他卡奥都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我要杀死穿铁衣服的人,拆了他们的石头房子,我要强奸他们的女人,抓他们的小孩来做奴隶,把他们无用的神像带回维斯·多斯拉克,向圣母山行礼。我,拔尔勃之子卓戈在此发誓,在圣母山前发誓,以天上群星为证。” 两天后,他的卡拉萨离开维斯·多斯拉克,往西南穿越草原。卓戈卡奥骑着红色骏马领路在前,丹妮莉丝骑着小银马紧跟在他身边。至于那个酒贩,则裸着身子,赤脚跑在后面。他的脖颈和手腕绑着锁链,锁链很长,一直系到丹妮银马的辔头上。她一边骑,他一边跟着她跑,赤裸双脚,步履踉跄。他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只要他跟上。 56.第56章 凯特琳 虽然距离尚远,无法看清旗帜上的图案,但透过迷蒙雾气,她依旧瞧得出那是白色旌旗,中间暗色一点只可能是史塔克家族的灰色冰原奔狼。一会儿,待亲眼目睹之后,凯特琳勒住马缰,低头感谢天上诸神,她总算没有来得太迟。 “夫人,他们正等着我们过去呢,”威里斯·曼德勒爵士道,“如我父亲所保证的。” “那我们就别让他们再等下去吧,爵士先生。”布林登·徒利爵士轻踢马刺,快步朝前奔去,凯特琳策马与之并肩而行。 威里斯爵士和他的弟弟文德尔爵士跟在后面,率领着为数将近一千五百名士兵:其中包括二十来位骑士和相同数目的侍从,两百名或持枪或佩剑的骑马战士与自由骑手,其余则是配备长矛、长枪和三叉戟的步兵。威曼伯爵留在后方负责白港的防御,他已年过六旬,体态臃肿得无法再骑马作战。“我若知道这辈子还会遇上打仗,就应该少吃几条鳗鱼。”前来接船时,他这么对凯特琳说,一边用双手拍拍大肚子,那指头肥得跟香肠没两样。“不过呢,您用不着担心,我家这两个小鬼会护送您平安到达您儿子那边的。” 他的两个“小鬼”年纪都比凯特琳大,她还真希望他父子三人不要长得那么相像。威里斯爵士若是再重一点,大概也骑不成马了;她真心怜悯他的坐骑。年纪较轻的文德尔爵士也算得上是她所知最胖的人——假如她没遇见他父亲和哥哥的话。威里斯为人沉默多礼,文德尔则粗声粗气,两人都有大把海象式的长胡子,头秃得像新生婴儿的屁股,而且几乎每件衣服都沾染了食物的痕迹。不过,她挺喜欢他们,他们依约护送她到了罗柏身边,如他们父亲所保证的,这样就足够了。 看到儿子连东边也派出了斥候,她感到很高兴。兰尼斯特军出现时会在南方,但罗柏谨慎行事毕竟是好的。我儿正领军出征,她心里想,依然不太敢相信。她非常为他,也为临冬城担心害怕,但她不能否认心里也同样感到骄傲。一年之前,他还只是个孩子,如今的他变成什么样了?她不禁纳闷。 骑马斥候看见了曼德勒家族的旗帜——手握三叉戟的白色人鱼,自蓝绿海洋中缓缓升起——便热情地招呼他们。他们被领到一处干燥、可供扎营的高地,威里斯爵士命令军队停在那里,生起营火,照料马匹。他的弟弟文德尔则陪伴凯特琳和她叔叔,代表他父亲去向少主致意。 马蹄下的土地湿软不堪,随着踩踏缓缓下陷。他们行经煤烟袅袅的营火,一排排的战马,满载硬面包和咸牛肉的货车。在一处地势较高的裸岩上,他们经过了一座用厚重帆布搭建而成的领主帐篷。凯特琳认出霍伍德家族的旗帜,褐色驼鹿衬着暗橙色底。 稍远处,透过雾气,她瞥见了卡林湾的高墙塔楼……或者应该说,高墙塔楼的遗迹。一块块大如农舍的黑色玄武岩四处倾颓,活像小孩的积木,半沉进湿软的沼地泥泞中。而由它们所筑成的、曾与临冬城等高的城墙,业已完全消失;木造的堡楼更在千年前便已腐烂蛀蚀,如今连半根木头都不剩,再也看不出辉煌一时的痕迹。先民所建筑的雄伟要塞只剩三座高塔……而说书人却说古时曾有二十座。 “城门塔”看来还算完整,左右两边甚至还有几尺城墙。“醉鬼塔”陷在泽地边缘,位于过去南墙和西墙交会的地方,如今倾斜得厉害,有如一位准备吐出满肚子酒水的醉汉。相传,森林之子便是在高瘦尖细的“森林之子塔”顶召唤他们的无名诸神,送出巨浪的惩罚,如今塔尖少了一半,看上去像是有只大怪兽咬了一口塔楼雉堞,随后又把它吐进沼泽。三座塔楼均爬满青苔,有棵树从城门塔北面石墙缝隙间长出,盘根错节,表面覆盖着幽灵般苍白的坏死树皮。 “诸神慈悲,”看到眼前的景象,布林登爵士不禁吃了一惊,“这就是卡林湾?这是个——” “——死亡陷阱。”凯特琳接口道,“叔叔,我知道这里看起来很不起眼,我初次见到时也这么想,但奈德向我保证,这片‘废墟’远比看起来要易守难攻。残存的三塔从三个方面控制堤道,任何北上的敌人都必须从他们中间通过,因为沼泽充满流沙和陷坑,毒蛇肆虐其间,无法穿越。而若要攻打其中一塔,军队必须涉过深至腰部的黑色泥泞,跨越蜥狮出没的护城河,再登上长满青苔、滑溜异常的城墙,同时从头到尾都暴露在另外两塔弓箭手的箭雨之下。”她故作严峻地朝叔叔一笑,“入夜之后,据说这里闹鬼,有很多充满恨意的北方幽魂等着吸南方人的鲜血。” 布林登爵士笑道:“记得提醒我别在此逗留太久。我上次照镜子时,看到自己还是个南方人哪。” 三座塔顶均竖起了旗帜。醉鬼塔上的是卡史塔克家族的日芒旗,飘扬于冰原狼旗帜下;森林之子塔上则是大琼恩的碎链巨人;但城门塔顶仅有史塔克家族的旗帜,罗柏当是选该处作为指挥部。于是凯特琳朝那里走去,布林登爵士和文德尔爵士跟在后面,他们的坐骑缓缓走过铺于黑绿泥泞上的木板桥。 她在一个通风的大厅找到儿子。他的身边围绕着父亲的封臣,黑火炉里烧着燃煤,他坐在一张巨大的石桌前,面前堆满地图和各式纸张,正聚精会神地与卢斯·波顿和大琼恩讨论战略。他起初没注意到她……是他的狼先发现了。那头大灰狼原本趴在火炉边,凯特琳刚进门,它便抬起头,金色的眸子与她四目相交。诸侯们纷纷安静下来,罗柏察觉到突来的静默,也抬起头。“母亲?”他的声音充满感情。 凯特琳好想飞奔过去,亲吻他甜美的双眉,将他紧紧搂住,再不让他受任何伤害……然而在众多诸侯面前,她不敢这么做。眼下他扮演的是男人的角色,她说什么也不能剥夺他的权力。于是她让自己站定在人们权作长桌的玄武岩石板末端。冰原狼起身,轻步穿过大厅,走到她身边。她没见过这么大的狼。“你留了胡子。”她对罗柏说,灰风则嗅嗅她的手。 他摸摸长满胡楂的下巴,好像突然觉得不太习惯。“是啊。”他的胡须比头发更红。 “我挺喜欢你这样子,”凯特琳温柔地摸摸狼头,“你看起来很像我弟弟艾德慕。”灰风玩闹似的咬咬她的手指,然后快步跑回火边。 赫曼·陶哈爵士率先追随冰原狼穿过房间向她致意,他在她面前单膝跪下,将额头按上她的手。“凯特琳夫人,”他说,“您依旧如此美丽,在当今的动乱时刻,见到您真是令人宽心。”葛洛佛家的盖伯特和罗贝特、大琼恩以及其他封臣也陆续上前致意。席恩·葛雷乔伊是最后一个。“夫人,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您。”说着他单膝跪下。 “我也没想到会来这里,”凯特琳道,“我在白港登岸后,威曼大人告诉我罗柏业已召集封臣,我才临时改变了主意。你们应该都认识他的儿子,文德尔爵士。”文德尔·曼德勒走上前来,极尽腰带所能容许的程度,向众人弯腰行礼。“这是我叔叔布林登爵士,他离开了我妹妹,前来协助我方。” “黑鱼大人,”罗柏说,“感谢您加入我们,我们正需要像您这般勇武的人。文德尔爵士,我也很高兴得到您的协助。母亲,罗德利克爵士可有同你一道归来?我很想念他。” “罗德利克爵士自白港往北去了,我已任命他为代理城主,令他守护临冬城,直到我们返回。鲁温学士虽然学识渊博,毕竟不擅战争之事。” “史塔克夫人,您无需担心,”大琼恩声如洪钟地告诉她,“临冬城不会有事。而咱们过不了多久就会拿剑捅进兰尼斯特的屁眼,唉,说话粗鲁还请见谅,然后呢,咱们就一路杀进红堡,把奈德给救出来。” “夫人,如您不见怪,我有个问题想请教。”恐怖堡领主卢斯·波顿的声音极其细小,然而当他开口讲话时,再高大的人都会安静倾听。他的眼瞳颜色淡得出奇,几乎无从描绘,而他的眼神更是令人烦乱。“听说您逮捕了泰温大人的侏儒儿子,不知您是否把他也带来了?我对天发誓,我们会好好利用这个人质。” “我的确逮捕了提利昂·兰尼斯特,只可惜他现下已不在我手上了。”凯特琳不得不承认。此话一出,四周立即响起阵阵错愕之声。“诸位大人,我也不希望此事发生,然而天上诸神有意放他自由,更加上我那妹妹愚行所致。”她自知不应如此明显地流露对妹妹的轻蔑,但鹰巢城一别实在很不愉快。她原本提议带小劳勃公爵同行,让他在临冬城住上一段时日,她更大胆表示,与其他几个男孩做伴,应该对他很有好处。然而莱莎的怒意简直让人看了都害怕。“我管你是不是我姐姐,”她回答,“你敢偷我儿子,就给我从月门出去!”在那之后,什么都不用说了。 北境诸侯急于进一步探询相关消息,但凯特琳举起一只手。“我们稍后一定有时间谈,眼下我长途跋涉,颇感疲惫,只想单独和我儿子讲几句。相信诸位大人必会谅解。”她让他们别无选择,于是在向来遵从命令的霍伍德伯爵率领下,封臣们纷纷鞠躬离开。“席恩,你也是。”看到葛雷乔伊留了下来,她又补上这句。对方微笑着走开。 桌上有麦酒和乳酪,凯特琳倒了一角杯酒,坐下来,小啜一口之后,细细端详儿子。他似乎比她离开时长得高了些,那点胡子也确让他看起来年纪大了不少。“艾德慕是从十六岁开始留胡子的。” “我很快就满十六岁了。”罗柏说。 “但你现在是十五岁,才十五岁,就带领大军投入战场。罗柏,你能理解我的担忧吗?” 他的眼神倔强起来。“除了我没别人了。” “没别人?”她说,“你倒是说说,我几分钟前见到的那些人是谁?卢斯·波顿、瑞卡德·卡史塔克、盖伯特·葛洛佛与罗贝特·葛洛佛,还有大琼恩、赫曼·陶哈……你大可把指挥权交给他们中的任何一人。诸神有眼,你就算派席恩都成,虽说我不会选他。” “他们不是史塔克。”他说。 “他们是成年人,罗柏,他们经验丰富。而不到一年前,你还拿着木剑在练习呢。” 听到这句话,她看到他眼里闪现怒意,但那火光稍现即逝,转眼间他又变回了大男孩。“我知道,”他困窘地说,“那你……你要把我送回临冬城去吗?” 凯特琳叹口气,“我应该要送你回去的,你原本就不该动身。可现在我不敢这么做,你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有朝一日,你会成为这些诸侯的封君,倘若我现在就这么把你给送回去,像把小孩子赶上床,不给他吃晚饭一样,他们便会牢牢记住,并在背后取笑。将来你会需要他们的尊敬,甚至他们的畏惧,而嘲笑是惧怕的毒药,我不会对你这么做,虽然我一心只想保你平安。” “母亲,谢谢你。”他说。脸上那层礼貌下的如释重负之情清晰可见。 她把手伸到桌子对面摸摸他的头发。“罗柏,你是我第一个孩子,我只要看着你,就能想起你红着脸呱呱坠地的那一天。” 他站起来,显然对于她的碰触感到有些不自在。他走到火炉边,灰风伸头摩擦着他的脚。“你知道……父亲的事吗?” “知道。”劳勃猝死和奈德入狱的消息比任何事都更教凯特琳害怕,但她不能让儿子发现自己的恐惧。“我在白港上岸时,曼德勒大人跟我说了。你有你妹妹们的消息吗?” “我收到一封信,”罗柏边说边搔冰原狼的下巴。“还有一封是给你的,但和我那封一起寄到了临冬城。”他走到桌边,在地图和纸张间翻找了一会儿,拿出一张褶皱的羊皮纸走回来。“这是她写给我的,我没想到把你的那封也带来。” 罗柏的语气令她有些不安。她摊平纸张读了起来,然而关切随即转为怀疑,接着变成愤怒,最后成了忧惧。“这是瑟曦写的信,不是你妹妹写的。”看完之后她说,“这封信真正的意思,正是珊莎没写出来的部分。什么兰尼斯特家对她多么照顾优待……其实是威胁的口气。他们扣住了珊莎,当成人质和筹码。” “上面也没提到艾莉亚。”罗柏难过地指出。 “的确没有。”凯特琳不愿去想这代表着什么意思,尤其在此时此地。 “我本来希望……如果小恶魔还在你手上,我们就可以交换人质……”他拿过珊莎的信,把它揉得稀烂,她看得出这不是他第一次揉了。“鹰巢城那边有消息吗?我已经写信给莱莎阿姨,请她援助。她是否召集了艾林大人的封臣?峡谷骑士会加入我们吗?” “只有一个会来,”她说,“最优秀的一个,那就是我叔叔……然而黑鱼布林登毕竟是徒利家的人。我妹妹不打算派兵到血门之外。” 罗柏深受打击。“母亲,那我们该怎么办?我召集了这支一万八千人的大军,可我不……我不确定……”他看着她,眼里闪着泪光,方才那个年轻气盛的领主转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又变回了十五岁的大男孩,希望母亲能提供解答。 这样是不行的。 “罗柏,你在怕什么?”她温柔地问。 “我……”他转过头,借以掩饰流下的泪水。“如果我们进兵……就算我们赢了……珊莎还在兰尼斯特手上,父亲也是,他们会被杀的,对不对?” “他们正希望我们这么想。” “你的意思是他们说谎?” “我不知道,罗柏,我只知道你别无选择。假如你到君临宣誓效忠,便永远也不可能脱身。若是你夹着尾巴逃回临冬城,那封臣们对你原有的尊敬更将荡然无存,有些人甚至会倒戈投靠兰尼斯特。届时王后便无后顾之忧,可以随意处置手上人犯。我们最大的希望,或者说唯一的希望,便是你能在战场上击败对手。假如你能活捉泰温大人或弑君者,那么交换人质便会非常可行。其实交换人质亦非重点所在,最重要的是,只要你的实力令他们不敢小觑,奈德和你妹妹就会平安无事。瑟曦不笨,知道若是战事对她不利,她可能会需要他们来换取和平。” “若是战争并非对她不利,”罗柏问,“而是对我们不利呢?” 凯特琳握住他的手。“罗柏,我不打算隐瞒事实,假如你战败,那我们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据说凯岩城的人都是铁石心肠,你要牢牢记住雷加的孩子是什么下场。” 她在他年轻的眼睛里见到了恐惧,却也看到了力量。“那么,我一定不能输。” “把你所知的河间战事告诉我。”她说。她要知道他是否已准备就绪。 “不到两周前,在金牙城下的丘陵地有一场激战。”罗柏道,“艾德慕舅舅命凡斯大人和派柏大人防守隘口,但弑君者率兵下山猛攻,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凡斯大人以身殉职。根据我们最新得到的消息,派柏大人正向奔流城撤军,以便和舅舅以及他的其他封臣会合,詹姆·兰尼斯特穷追不舍。但这还不是最糟的情报,他们在山口交战的同时,泰温大人正带着另一支军队从南方迂回进逼,据说规模比詹姆的部队大得多。 “父亲一定也知道这件事,所以他派人打着国王的旗帜前去阻止。领头的好像是个南方少爷,叫艾里还是德里大人来着,雷蒙·戴瑞爵士也跟着去了,信上说还有其他的骑士,以及一队父亲自己的卫士。然而这却是个陷阱,德里爵士刚渡过红叉河,立刻遭到兰尼斯特军猛烈攻击,国王的旗帜毫无效力,被人随意践踏。后来他们想撤过戏子滩,格雷果·克里冈又从后方突袭。我们不确定德里大人和其他少数人是否逃脱,但雷蒙爵士和我们临冬城的多数卫士都战死了。传说泰温大人的军队已接近国王大道,正往北朝赫伦堡而来,沿途烧杀抢劫。” 消息一个比一个悲惨,凯特琳心想。情况比她想象中还糟。“你打算在这里等他么?” “除非他真打算北上来此,但我们都认为他不会。”罗柏道,“我已经派人送信给父亲在灰水望的老朋友霍兰·黎德,假如兰尼斯特军企图穿越沼泽,泽地人会让他们举步维艰、损失惨重。盖柏特·葛洛佛认为以泰温大人的精明,他不会这么做,卢斯·波顿也表示同意。他们相信他会在三河流域一带活动,将河间诸侯的城堡一个一个逐步攻陷,直到最后奔流城孤立无援。所以我们必须南下去会会他。” 光这念头便令凯特琳毛骨悚然。单凭他一个十五岁的男孩,怎么可能与詹姆或泰温·兰尼斯特那样经验丰富的沙场老手抗衡?“这样好吗?此地易守难攻,传说古代的北境之王只需守住卡林湾,便可击退十倍于己的敌军。” “没错,话是这样说,但我们的粮食补给日渐短缺,待在这里自给自足已不容易。我们原本是在等曼德勒大人,眼下他的儿子既然到了,我们便得动身。” 她突然明白,她听到的是诸侯们透过她儿子的声音在说话。这些年来,她在临冬城多次宴请北方诸侯,也曾与奈德到他们家中做客,她很明白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每一家她都摸透了底细,却纳闷罗柏知不知道。 然而他们顾虑的也有理。她儿子所集结的这支军队既非自由贸易城邦的常备军,亦非领薪水吃饭的守卫队,他们多数是平民百姓:佃农、庄稼汉、渔夫、牧羊人、旅店老板的儿子、生意人和皮革匠,外加少数渴望参与掠夺的雇佣骑士、自由骑手和流浪武士。当他们的领主发出召集令,他们便前来效命……然而并非永远。“进军当然很好,”她对儿子说,“但要前往何处,有何目的?你有什么打算?” 罗柏迟疑片刻,“大琼恩认为我们应该出其不意突袭泰温大人,”他说,“然而葛洛佛家和卡史塔克家的人都觉得避其锋芒,赶紧与艾德慕舅舅合力对付弑君者才是明智之举。”他伸手拨拨蓬乱的枣红头发,看来有些闷闷不乐。“可等我们抵达奔流城……我不确定……” “你非确定不可,”凯特琳对儿子说,“不然就回家继续拿木剑练习吧。在卢斯·波顿或瑞卡德·卡史塔克这种人面前,你绝不能犹豫不决。罗柏,你别搞错了,他们是你的封臣,不是你的朋友。你既自任为总指挥,就得发号施令。” 儿子看着她,显得有些吃惊,仿佛不能完全相信刚才听到的话。“母亲,您说得对。” “我再问你一次:你有什么打算?” 罗柏抽出一张绘满褪色线条的老旧皮质地图,摊平在桌,其中一角因为长期卷动而翘了起来,他用匕首固定住。“两个计划各有优点,可是……你看,假如我们试图绕开泰温大人主力,就得冒被他和弑君者两面夹击的风险,如果我们与他正面交战……根据各种情报显示,他不但总兵力比我多,骑兵的数量更是远远超过我们。虽然大琼恩说只要趁对方脱下裤子的时候攻其不备,人再多都不怕,可在我看来,像泰温·兰尼斯特这样身经百战的人,恐怕不容易被逮到破绽啊。” “很好。”她说。看他坐在那里,为地图伤脑筋,从他的话中,她可以听见奈德的声音。“继续说。” “我打算分配少量兵力留下来防守卡林湾,他们以弓箭手为核心,然后全军沿堤道南下。”他说,“渡过颈泽之后,我将兵分两路,步兵继续走国王大道,骑兵则从孪河城渡过绿叉河。”他指给她看。“泰温大人一旦得知我军南下的消息,当会率军北进与我们主力交战,届时我们的骑兵便可无后顾之忧地从河流西岸赶往奔流城。”说完罗柏坐下来,不太敢露出微笑,但看得出他对自己的表现颇感满意,渴望听到她的称许。 凯特琳皱紧眉,低头看着地图。“你让一条河挡在自己的军队之间。” “却也挡在詹姆和泰温大人之间!”他急切地说,脸上终于绽开微笑。“绿叉河在红宝石滩以北没有渡口,劳勃就在那里赢得了王冠。唯一的渡口在孪河城,距离很远,桥还掌控在佛雷大人手中。他是外公的封臣,对不对?” 迟到的佛雷侯爵,凯特琳心想。“他的确是,”她承认,“但你外公从来不信任他,你也不应该轻信他。” “我不会的。”罗柏向她保证。“你觉得这计划如何?” 虽然担心,她依旧不得不同意这是个出色的计划。他长得虽像徒利,她心想,心底却是他父亲的儿子,奈德把他教导得很好。“你要指挥哪一队?” “骑兵队。”他立刻答道。这也像他父亲:危险的任务,奈德永远自己扛。 “另一队呢?” “大琼恩老说我们应该迎头痛宰泰温大人,我想给他这个荣誉,让他实现愿望。” 这是他犯的第一个错误,但要如何让他明白,而不伤害到他仅见雏形的自尊呢?“你父亲曾经对我说,大琼恩是他平生所见最勇猛无畏的人。” 罗柏嘻嘻笑道:“灰风咬掉他两根手指头,他却哈哈大笑。这么说来你同意啰?” “你父亲并非无所畏惧,”凯特琳指出,“而是勇敢,这是完全不一样的。” 儿子仔细考虑了半晌。“东路军将是唯一能阻挡泰温大人前往临冬城的屏障。”他若有所思地说,“嗯,就只有他们,以及我留在卡林湾的少量弓箭手。所以我不应该让无畏的人来率军,对不对?” “没错。我认为你要的应该是冷静的头脑,而非匹夫之勇。” “那就是卢斯·波顿了。”罗柏马上说,“我很怕那个人。” “就让我们祈祷泰温·兰尼斯特也怕他吧。” 罗柏点点头,卷起地图。“就这样办,我会派一队人马护送您回临冬城。” 这些日子以来,凯特琳极力使自己坚强。为了奈德,也为了他俩这个勇敢而倔强的儿子。她抛开了绝望和恐惧,仿佛那是她所不愿穿的衣服……然而现在她发现自己终究还是穿着。 “我不回临冬城,”她听见自己这么说,同时惊讶地发现,骤然涌出的泪水,已然模糊了她的视线。“你外公正奄奄一息地躺在奔流城里,你舅舅被敌人团团包围,我非到他们那里去不可。” 57.第57章 提利昂 黑耳部的齐克之女齐拉当先去侦察,带回岔路口有支军队的消息。“从他们的营火计算,应该有两万人,”她说,“红旗子,上面一只金狮子。” “是你父亲?”波隆问。 “要不就是我老哥詹姆。”提利昂说,“我们很快就会知道了。”他检视着自己这支衣着破烂的土匪队伍:三百名来自石鸦部、月人部、黑耳部和灼人部的原住民。这只是他着手组建的军队的种子。冈恩之子冈梭尔此刻正在召集其他部落。他不知父亲看了这些身穿兽皮、手持偷来的破铜烂铁的人会怎么说,事实上,他自己看了都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究竟是他们的首领还是俘虏?恐怕是两者皆有罢。“我最好自个儿下去。”他提议。 “对泰温之子提利昂来说最好。”月人部的首领乌尔夫说。 夏嘎睁大眼睛瞪着他,露出骇人的神情。“多夫之子夏嘎不喜欢。夏嘎要和小男人一起去,如果小男人说谎,夏嘎就会剁掉他的命根子——” “——拿去喂山羊,我知道。”提利昂有气无力地说,“夏嘎,我以兰尼斯特家之名起誓,我会回来的。” “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你的话?”齐拉是个矮小强悍的女人,胸部平坦得和男孩子一样,却一点也不笨。“平地人的酋长以前欺骗过山上部落。” “齐拉,你这样说真是太伤我的心了,”提利昂道,“我还以为我们已经成了好朋友呢。不过算啦,你就跟我一道去吧,夏嘎、康恩代表石鸦部,乌尔夫代表月人部,提魅之子提魅代表灼人部,你们几个也一起来。”被他点名的原住民满怀戒心地彼此看看。“其余的留在这里等我通知。我不在的时候,拜托千万不要自相残杀。” 他两腿一夹马肚,向前快跑,逼他们要么立刻跟上,要么被抛在后面。其实他们有没有跟上对他来说都没差,怕只怕他们坐下来“讨论”个三天三夜。这是原住民最麻烦的地方,他们有种古怪的观念,认为开会的时候每个人都有权表达意见,甚至连女人也有开口的权利,所以不论事情大小,他们一律争吵不休。难怪几百年来,除了偶尔实施小规模的突袭,他们无法真正威胁到艾林谷。提利昂有意改变这个局面。 波隆和他并肩而行,身后——咕哝了几声以后——五个原住民骑着营养不良的矮种马跟了上来。每匹马都骨瘦如柴,看起来小得可怜,走在颠簸山路上活像是山羊。 两个石鸦部的人走在一块,齐拉跟乌尔夫靠得很近,因为月人部和黑耳部之间的关系向来密切。提魅之子提魅则独自前行。明月山脉里的每一个部落都害怕灼人部,因为他们用火自虐来证明勇气,甚至在宴会上烧烤婴儿吃(这是其他几部说的)。而提魅更令所有灼人部民害怕,因为他成年的时候用一把烧得白热的尖刀剜出了自己的左眼。提利昂大致听出,灼人部中男孩的成年礼多半是烧掉自己的一边乳头、一根手指或是(只有非常勇敢或非常疯狂的人才做得出)一只耳朵。提魅的灼人部同胞由于对他的挖眼行径大为折服,立刻便让他成为“红手”,约略等于战争领袖的意思。 “我真想知道他们的国王烧掉的是什么。”提利昂听这故事的时候,对波隆这么说。佣兵嘿嘿一笑,伸手指指胯下……不过就连波隆,在提魅身边讲话也特别小心。既然这人疯到连自己眼睛都敢挖出来,想必不会对敌人温柔。 队伍骑马走下山麓小丘,远处,未砌水泥的石制瞭望塔上,守卫正向下扫视。一只乌鸦振翅高飞。山路夹在裸岩中间转弯,他们来到了第一个有重兵防守的关卡。道路为一堵四尺陶土矮墙所阻挡,高处站有十来个十字弓兵。提利昂要同伴们停在射程之外,策马独自走近。“这儿由谁负责?” 守卫队长很快出现,一认出他是公爵的儿子,立刻派人马护送他们下山。他们快马跑过焦黑的田野和焚尽的村舍,进入河间地区,眼前就是三叉戟河的支流绿叉河。提利昂虽没看见尸体,但空气中弥漫着专食腐尸的乌鸦的味道;显然这里最近曾发生过战斗。 离十字路口半里格的地方,架起了一道削尖木桩排列成的防御工事,由长矛兵和弓箭手负责防守。防线之后,营地绵延直至远方,炊烟如纤细的手指,自几百座营火中升起,全副武装的人坐在树下磨砺武器,熟悉的旗帜飘扬在风中,旗杆深深插进泥泞的地面。 他们走近木栅时,一群骑兵上前盘问。领头的骑士身穿镶紫水晶的银铠甲,肩披紫银条纹披风,盾牌上绘有独角兽纹饰,马形头盔前端有一根螺旋独角。提利昂勒马问候:“佛列蒙爵士。” 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揭起面罩。“提利昂,”他惊讶地说,“大人,我们都以为您遭遇不测了,不然也……”他有些犹豫地看着那群原住民。“您的这些……同伴……” “他们是我亲密的朋友和忠诚的部属,”提利昂道,“我父亲在哪儿?” “他暂时将十字路口的旅店当成指挥总部。” 提利昂不禁苦笑,路口那家旅店!或许天上诸神当真有其公理在。“我这就去见他。” “遵命,大人。”佛列蒙爵士调转马头,一声令下,便有人将三排木桩从地上拔起,空出一条路来,让提利昂带着他的人马穿过。 泰温公爵的军营广达数里,齐拉估计的两万人与事实相去不远。普通士兵露天扎营,骑士则搭建帐篷,而有些领主的营帐大得像房屋一样。提利昂瞥见普莱斯特家族的红牛纹饰、克雷赫伯爵的斑纹野猪、马尔布兰家族的燃烧之树,以及莱顿家族的獾。他快步跑过,骑士们纷纷向他打招呼,而民兵见了那群原住民,吃惊得张大了嘴。 夏嘎的嘴张得也不小;显然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人、马和武器。其他几名高山盗匪的惊讶之情掩饰得稍好一点,但提利昂认为他们的惊讶程度绝不在夏嘎之下。情况对他越来越有利了,他们越是折服于兰尼斯特家的势力,就越容易听他摆布。 旅店和马厩与记忆中相去不远,只是村里其他屋舍如今只剩乱石残垣和焦黑地基。旅店院子里搭起了一座绞刑台,挂在上面的尸体前后摇摆,全身停满了乌鸦。提利昂接近时,乌鸦纷纷“嘎嘎”怪叫,振翅腾空。他跳下马,抬头看着尸体的残余部分。她的嘴唇、眼睛和大半脸颊都给啃了个干净,猩红的牙齿暴露在外,露出一抹狰狞的笑容。“我不过跟你要一个房间、一顿晚饭和一瓶酒罢了。”他语带指责地叹了口气。 几个小男孩迟疑地从马厩里出来照料他们的马匹,可夏嘎不愿交出自己的坐骑。“这小鬼不会偷你的母马啦,”提利昂向他保证。“他只是想喂它吃点燕麦,喝些水,刷刷它的背罢了。”老实说,夏嘎自己的毛皮外衣也很需要刷一刷,不过直接说出口未免太没技巧了。“我跟你保证,马儿绝不会受伤。” 夏嘎瞪大眼睛,松开紧握缰绳的手。“这是多夫之子夏嘎的马。”他朝马厩小厮咆哮。 “如果他不把马还你,就剁掉他的命根子,拿去喂山羊。”提利昂保证,“不过你得先找到山羊。” 旅店招牌下站了两个红袍狮盔的卫士,一左一右看守着门。提利昂认出了侍卫队长。“我父亲人呢?” “在大厅里,大人。” “我的人需要吃喝,”提利昂告诉他,“交给你打点。”他走进旅店,立刻看到了父亲。 身兼凯岩城公爵与西境守护二职的泰温·兰尼斯特现年五十多岁,却健壮得像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即便坐着,他依旧显得身躯高大,两腿颀长,肩膀宽厚,小腹平坦,手臂虽细却肌肉结实。自从原本蓬厚的金发开始渐渐稀少后,他便命令理发师把他剃成光头;泰温公爵是个做事果敢决断的人,因此他也把唇边和下巴的胡子通通刮干净,只留两颊鬓须,两大丛结实的金胡子从双耳一直覆到下颌。他的眼睛淡绿中带着金黄。曾经有个愚蠢的弄臣开玩笑说泰温大人连拉的屎里都有黄金——此人据说还活着,不过住在凯岩城最深处的地牢里。 提利昂走进旅店大厅时,泰温公爵正和他仅存的手足——凯冯·兰尼斯特爵士喝着一瓶麦酒。叔叔有些发胖,头也快秃了,下巴全是肉,黄胡子修剪得很短。凯冯爵士首先看到他。“提利昂?”他惊讶地说。 “叔叔,”提利昂一鞠躬,“父亲大人。见到你们真好。” 泰温公爵并未起身,他只意味深长地打量了侏儒儿子一番。“看来关于你已死的传言不攻自破了。” “真抱歉让您失望,父亲大人。”提利昂说,“千万不要跳起来拥抱我,我可不希望您扭到腰。”他穿过房间,走到桌边,一边走一边觉得自己畸形的腿摇摇摆摆、格外醒目。只要父亲的视线一停留在他身上,他就很不自在地想起自己所有的畸形和缺陷。“非常感谢您为我出兵打仗。”说着,他爬上一张椅子,自顾自地拿起父亲的酒瓶倒酒。 “得了吧,乱局都是你挑起的。”泰温公爵回答,“换成你哥哥詹姆,他绝不会屈服于一介妇人之手。” “这是詹姆和我的不同之一啦。他还比我高呢,如果您注意到的话。” 父亲没理会他的俏皮话。“事关家族荣誉,除了出兵,我别无选择。让兰尼斯特家人流血的人,必受惩罚,休想全身而退!” “听我怒吼。”提利昂嘻嘻笑道,这是兰尼斯特家族的箴言。“说真的,其实我半滴血都没流,虽然有几次很接近。莫里斯和杰克却死了。” “所以你需要新手下?” “父亲大人,这就不用劳烦您了,我自己找了几个。”他试着咽下麦酒,酒是褐色,充满发酵的味道,非常浓,浓到几乎能咀嚼,不过的确香醇之极,真可惜父亲把老板娘给吊死了。“您的战事进展如何?” 作答的是叔叔,“到目前为止,还算顺利。艾德慕爵士将人马分散为小队,派到领土边界阻止我方突袭,你父亲大人和我在他们会合之前,就将其大部各个击破。” “你哥哥打的胜仗则是一场接一场。”父亲说,“他先在金牙城外击溃凡斯伯爵和派柏伯爵的军队,随后在奔流城下与徒利家的主力部队进行决战。那一仗,三河诸侯被打得落花流水,艾德慕·徒利爵士手下许多封臣骑士一同被俘。布莱伍德伯爵集结少数残兵逃回奔流城,闭门死守,詹姆正加紧围城。其他三河诸侯大都作鸟兽散,各自逃回家去了。” “而你父亲和我正一个一个消灭他们。”凯冯爵士说,“缺了布莱伍德伯爵坐镇,鸦树城立即陷落,河安伯爵夫人由于缺乏人手,也献出了赫伦堡。格雷果爵士则把派柏家和布雷肯家的领地烧得一干二净……” “所以没人挡得住你们啰?”提利昂说。 “也不尽然,”凯冯爵士道,“梅利斯特家依旧保有海疆城,孪河城的瓦德·佛雷也正在召集兵马。” “不碍事,”泰温公爵说,“除非嗅到胜利的气息,否则佛雷家不会出兵,而眼下空中都是溃败的味道。至于杰森·梅利斯特,他缺乏单独作战的兵力,一旦詹姆攻下奔流城,他们两家自会跟着臣服。史塔克家和艾林家若不出兵,这场仗已经赢了。” “换作是我,不会太担心艾林家。”提利昂道,“但史塔克家就不一样了,艾德大人——” “——是我们的人质。”父亲说,“人在红堡底下的地牢里发烂发臭,无法带兵打仗。” “的确是没办法,”凯冯爵士同意,“但他儿子已经召集诸侯,目前正带着一支大军坐镇卡林湾。” “任何一把剑,唯有试过之后方才知其效果。”泰温公爵表示,“史塔克家那小鬼还是个孩子,想必很喜欢号角吹奏、旗帜飘扬的景象,可战争毕竟是屠杀之事,只怕他承受不了。” 看来他缺席期间,局势产生了有趣的发展,提利昂心想。“当外面净在干些‘屠杀之事’的时候,咱们骁勇善战的国王陛下又在做什么呢?”他问,“我倒很想知道,我那能言善道的漂亮姐姐,究竟是怎么说服劳勃,同意囚禁他亲爱的伙伴奈德的?” “劳勃·拜拉席恩已经死了。”父亲告诉他,“如今在君临执政的是你外甥。” 这倒真令提利昂大吃一惊。“你的意思是我姐姐执政?”他又灌了一口酒。眼下瑟曦的老公死了,换她掌政,王国局势必将大为动荡。 “如果你有意帮忙,我倒有个任务可以交给你。”父亲说,“马柯·派柏和卡列尔·凡斯在我们后方兴风作浪,袭击我红叉河对岸的领土。” 提利昂啧了一声。“不过就是几只寄生虫捣蛋,若是平常,我会很乐意去给这些没礼貌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可是父亲大人,我可以派上大用场。” “是吗?”父亲看来不为所动。“另外还有两个奈德·史塔克的余孽,专门骚扰我们的征粮部队。一个是想逞英雄的贵族少爷贝里·唐德利恩,另一个是他带在身边的痴肥僧侣,最爱让剑喷火的那位。你能发挥你逃跑的本事,去对付他们么?当然,不能给我捅出更大的娄子。” 提利昂用手背抹抹嘴,微笑道:“父亲,知道您这么信任我真教人感动,嗯,您要给我……二十个人?五十个?您确定拨得出这许多人手?唉,没关系,假如我碰上索罗斯和贝里大人,一定好好揍他们一顿屁股。”他爬下椅子,摇摇摆摆地走向餐具柜,柜子上摆了一盘白乳酪,周围放着水果。“不过首先,我得实现我的诺言。”他边说边切下一块奶酪。“我要三千顶头盔,三千套锁甲、剑、长枪、钢制矛头、钉头锤、战斧、铁手套、颈甲、护膝、胸甲,以及用来载运这些东西的马车——” 身后的门被轰然撞开,力道刚猛,提利昂差点松开手上的食物。凯冯爵士咒骂着跳起来,侍卫队长整个人飞过房间,撞上壁炉,滚进已经冷却的灰烬中,狮盔歪在一边。夏嘎跟着闯进来,“啪”的一声,用他粗如树干的膝盖将队长的佩剑折成两段。随后他丢下断剑,大摇大摆地走进大厅,人还未到,全身有如烂乳酪的臭味先至,在密闭房间里显得格外呛人。“红衣小鬼,”他咆哮道,“下次你要再敢在多夫之子夏嘎面前拔剑,我就剁掉你的命根子,拿来用火烤。” “怎么,找不到山羊?”提利昂边说边咬了口乳酪。 其他几个原住民跟随夏嘎走进大厅,波隆也在其中。佣兵有些遗憾地朝提利昂耸耸肩。 “你又是哪位?”泰温公爵问,口气冰冷如霜。 “父亲,他们跟着我一道回家。”提利昂解释,“我可以把他们留下来吗?他们吃不了多少的。” 无人发笑。“你们这帮野蛮人凭什么打断我们的会议?”凯冯爵士质问。 “平地人,你说我们是野蛮人?”若你帮他洗个澡,康恩其实还算得上英俊。“我们乃是自由人,自由人天生有权参加所有的作战会议。” “你们哪一个是狮子酋长?”齐拉问。 “他们两个都是老头子。”未满二十岁的提魅之子提魅宣布。 凯冯爵士伸手拔剑,但他哥哥伸出两根手指,按在他的手腕上,表示制止。泰温公爵不动声色。“提利昂,你的礼貌上哪儿去了?还不快帮我们介绍这几位……尊敬的贵宾。” 提利昂舔舔手指。“乐意之至,”他说,“这位美少女是黑耳部的齐克之女齐拉。” “我不是什么少女,”齐拉抗议,“我的儿子们已经割了五十只耳朵了。” “愿他们再多割五十只。”提利昂摇摇摆摆地从她身边走开。“这位是科拉特之子康恩,生得就像凯岩城堡,一身长毛的是多夫之子夏嘎,他们两个是石鸦部的。这位是月人部的乌玛尔之子乌尔夫。这位是灼人部的红手,提魅之子提魅。这是佣兵波隆,并无特定效忠对象,在我认识他的短短时间里,已经两次变节,父亲大人,他跟你应该很合得来。”然后他转向波隆和原住民,“容我为各位介绍家父,兰尼斯特家族的泰陀斯之子泰温、凯岩城公爵、西境守护、兰尼斯港之盾,以及永远的国王之手。” 泰温公爵站起来,那威严和气势完全符合上述头衔。“即便远处西境,明月山脉各部落战士的英勇事迹我们也时有耳闻。诸位可敬的大人,什么风将你们从自家要塞吹到这儿来的呢?” “我们是骑马来的。”夏嘎说。 “他答应给我们衣服和武器。”提魅之子提魅说。 提利昂正打算将他那把艾林谷化为冒烟荒原的构想告诉父亲,大门却又再度打开,只得暂时作罢。使者用怪异的眼神飞快地瞥了提利昂那群原住民一眼,然后在泰温公爵面前单膝跪下。“启禀大人,”他说,“亚当爵士要我向您报告,史塔克军已开始沿堤道南下。”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没有笑,泰温公爵从来不笑,但提利昂早已学会观察父亲的喜悦神情,此时此刻这样的神情明明白白地写在他脸上。“这么说来,小狼终于挪窝了,准备来跟狮子们玩玩了。”他用略带满足的口气说,“好极了。你回去吩咐亚当爵士,要他立刻撤退,在我军主力抵达之前,不准与北方人交战,但我希望他派人骚扰对方侧翼,并尽量吸引他们南下。” “一切照您吩咐。”传令兵骑马离开。 “这里地势良好,”凯冯爵士指出,“不仅接近浅滩,周围又布下了陷坑和尖桩。假如他们南下,我看不如以逸待劳,在此迎头痛击。” “等见识我方的兵力后,那小鬼有可能丧失勇气,直接撤退。”泰温公爵回答,“而我们越早击败史塔克军,就能越快摆脱牵制,腾出手来,全力对付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吩咐鼓手敲集合令,并派人传话通知詹姆,我要即刻进军与罗柏·史塔克决战。” “遵命。”凯冯爵士道。 提利昂饶富兴味地看着父亲转身面向这群半野蛮的原住民。“据说高山部落的男子是勇猛无惧的战士。” “没错。”石鸦部的康恩回答。 “女人也一样。”齐拉补充。 “与我一同出兵抗敌,我保证你们能得到我儿子承诺的一切,甚至更多。”泰温公爵告诉他们。 “我们怎么知道你会遵守约定,”乌玛尔之子乌尔夫说,“况且我们已经有了儿子的承诺,干吗还需要父亲的?” “我没说你们‘需要’,”泰温公爵回答,“我那是客套话,没别的意思。你们不需要和我们并肩作战,来自冬境北国的人乃是玄冰铸成,碰上他们,连我手下最勇敢的骑士也会害怕。” 喔,这招漂亮,提利昂心想,脸上露出狡猾的微笑。 “灼人部什么都不怕,提魅之子提魅将和狮子一起打仗。” “灼人部去过的地方,石鸦部都先去了。”康恩不甘示弱地表示,“我们也去。” “多夫之子夏嘎会剁掉他们的命根子,拿去喂乌鸦。” “狮子酋长,我们跟你一起去,”齐克之女齐拉同意。“但你的半人儿子也要跟我们在一起。他用种种承诺换得一条命,在我们拿到他答应的武器之前,他的命是我们的。” 泰温转头,用那双金瞳眼睛看着儿子。 “乐意之至。”提利昂听天由命地笑了笑。 58.第58章 珊莎 王座厅里,劳勃国王生前最喜爱的挂毯织锦通通被扯了下来,杂乱无章地堆在角落,如今四壁萧然。 曼登·穆尔爵士前去守在王座底,与他另外两名御林铁卫弟兄一道站岗,所以暂时无人看管在门边徘徊的珊莎。太后赐给她在城堡里自由来去的权利,作为她表现良好的奖赏。但即便如此,不论她走到何处,身旁依旧有人紧随。“这是给我准媳妇的荣誉护卫。”太后这么称呼他们,然而珊莎却一点也不觉得受尊重。 所谓“在城堡里自由来去”,指的是她可以在红堡里任意行动,只要她答应不走出城墙以外。这个要求珊莎倒是很乐于配合,一来城门日夜有杰诺斯·史林特的金袍卫士或兰尼斯特家的武士看守,她本来就不可能出去;二来,就算她真的离开城堡,又能去什么地方呢?只要能在广场里散散步,到弥赛菈的花园采几朵花,或是造访圣堂,为父亲祈祷,她便心满意足了。有时候她也会在神木林祷告,因为史塔克家族是信奉古老诸神的。 今天,是乔佛里登基后首次上朝听政,珊莎紧张地四处张望。西窗下站了一排兰尼斯特卫士,东窗下则是身穿金色披风的都城守备队。她没见着任何平民百姓,旁听席上也只有一小群贵族焦躁不安地来回走动着。他们为数不过二十,从前劳勃国王的时代,出席者动辄百人以上。 珊莎走进旁听席,一边穿梭着往前排移动,一边喃喃地向人们问好。她认出黑皮肤的贾拉巴·梭尔,神情郁闷的艾伦·桑塔加爵士,以及雷德温家的双胞胎恐怖爵士和流口水爵士……可他们似乎都不认得她。或者他们认得,却把她当瘟疫般避之唯恐不及。憔悴的盖尔斯伯爵一见她走近,便遮住脸,假装剧烈咳嗽;而喝得醉醺醺的,人又顶滑稽的唐托斯爵士正要向她打招呼,只见巴隆·史文爵士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他便转开头去。 还有好多好多人都不见了。那些人到哪里去了?珊莎纳闷。她徒劳无功地搜索友善的脸孔,然而谁都不愿正眼瞧她。她仿佛成了幽魂,还未寿终正寝,便已宣告死亡。 派席尔大学士独坐在议事桌边,两手撑在胡子下,那样子像是睡着了。接着,她看见瓦里斯伯爵匆匆忙忙地进入大厅,走路没有半点声音。过了一会儿,贝里席伯爵也笑盈盈地从大门走进来,一边和蔼可亲地与巴隆爵士和唐托斯爵士闲话家常,一边朝大厅前方移动。珊莎的肚子绞成一团,好似有成群蝴蝶飞舞。我不该害怕的,她告诉自己,我没什么好怕的,一切都会圆满收场,因为小乔爱我,太后也爱我,她亲口说的。 司仪的声音响起:“恭迎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拜拉席恩家族与兰尼斯特家族的乔佛里一世陛下。恭迎陛下的母亲大人,西境之光,全境守护者,摄政太后,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陛下。” 一身灿烂白甲的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带领他们走进来,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护送太后,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则走在乔佛里旁边。眼下六名御林铁卫都在大厅,众白骑士齐聚一堂,只有詹姆·兰尼斯特缺席。她的白马王子——不对,现在是她的国王了!——三步并作两步地爬上铁王座的阶梯,他的母后则和重臣们坐在一起。小乔身穿绣红线的黑天鹅绒外衣,肩披闪闪发光的高领金缕披风,头戴镶嵌红玉黑钻石的黄金宝冠。 乔佛里转头环顾大厅,与珊莎四目相交,接着他面露微笑,缓缓坐下,开口道:“惩治叛徒,奖励忠臣,此乃国王职责所在。派席尔大学士,我命你宣读我的判决。” 派席尔站起来,他衣着华丽,身穿厚重的红天鹅绒长袍;貂皮衣领,亮金饰带,衣袖低垂,上面满是镀金涡形装饰。他从袖子里抽出一卷羊皮纸,展开之后,开始宣读一长串名单,并以国王和重臣之名,命令他们即刻上朝宣誓效忠,倘若不从,将被视作叛徒,其领地和封号均由王室收回。 他念出的名字令珊莎屏住了呼吸: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公爵夫妇和他们的女儿,蓝礼公爵,罗伊斯伯爵及其兄弟和他们的儿子,洛拉斯·提利尔爵士,梅斯·提利尔公爵及其兄弟、叔父和儿子,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贝里·唐德利恩伯爵,莱沙·艾林夫人和她的儿子小劳勃,霍斯特·徒利公爵及其弟布林登爵士、其子艾德慕爵士,杰森·梅利斯特伯爵,边疆地的布莱斯·卡伦伯爵,泰陀斯·布莱伍德伯爵,瓦德·佛雷侯爵和他的继承人史提夫伦爵士,卡列尔·凡斯伯爵,裘诺·布雷肯伯爵,希拉·河安伯爵夫人,多恩亲王道朗·马泰尔及其所有子嗣……好多人啊,她一边听派席尔念个不休,心里一边想,光把这些命令送出去,就得用上一整群的乌鸦。 最后,接近末尾时,珊莎害怕已久的名字终于出现:凯特琳·史塔克夫人,罗柏·史塔克,布兰登·史塔克,瑞肯·史塔克,艾莉亚·史塔克。珊莎差点没叫出声。艾莉亚?他们竟然要艾莉亚上朝宣誓效忠……这么说来妹妹肯定已经乘船逃走,安全地回到临冬城了…… 派席尔大学士卷起名单,塞进左手袖子,然后从右边袖子抽出另一张羊皮纸。他清清喉咙,继续念道:“为取代叛徒艾德·史塔克,遵照国王陛下的意愿,由凯岩城公爵暨西境守护泰温·兰尼斯特接任国王之手一职,以国王之名统理政事,率军讨平乱党,传达其意旨。陛下有令,重臣赞同。 “为取代叛徒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遵照国王陛下的意愿,由摄政太后瑟曦·兰尼斯特接管其朝廷重臣席位,以始终如一之可靠支持,协助陛下治国以睿智,判决以正义。陛下有令,重臣赞同。” 珊莎听见四周的贵族窃窃私语,然而耳语声很快平息下来。派席尔继续念诵:“对于尽忠职守之君临都城守备队长杰诺斯·史林特,国王陛下亦希望将其立刻擢升至贵族之列,并赐予历史悠久之赫伦堡及其所有封地税赋,其子嗣将世代继承此等荣耀,万世不辍。由是,陛下有令,史林特伯爵即刻成为朝廷重臣,助陛下统御国事。陛下有令,重臣赞同。” 珊莎的眼角余光瞥见杰诺斯·史林特走了进来。这回议论声更大,且夹杂了愤怒的话音。许多拥有几千年族史的高傲领主很不情愿地让到两旁,好让这头顶渐秃、面目如蛙的平民过去。他的黑天鹅绒长衫上镶了纯金鳞片,每走一步就叮当轻响,肩头则是黑金相间的锦缎格子披风。两名相貌丑陋的男孩走在他前面,步履踉跄地举着与他们等高的金属重盾,这必定是他的儿子无疑。他为自己选择的家徽是一根金色的染血长枪,底面漆黑如夜。珊莎见了不禁手上起鸡皮疙瘩。 等史林特伯爵就位后,派席尔国师继续念:“最后,于此密谋四起、动乱不堪的危殆之际,备受爱戴的劳勃国王新近驾崩,吾等重臣认为乔佛里国王之生命安危实乃首要之急……”他望向太后。 瑟曦站起来。“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听命。” 巴利斯坦爵士原本站在铁王座底,有如雕像般纹丝不动,此刻他单膝跪下,低头道:“太后陛下,微臣听候您的差遣。” “请起,巴利斯坦爵士。”瑟曦·兰尼斯特道,“您可以卸下头盔。” “陛下?”老骑士起身,摘下他的高顶白盔,却有些不知所措。 “爵士先生,长久以来您为国效命,尽忠职守,七大王国中每位善男信女皆对您心怀感激。然而,恐怕您的服务现在必须告一段落,国王和吾等重臣都希望您能卸下您的沉重负担。” “我的……负担?恐怕我……我不……” 这时新科贵族杰诺斯·史林特开了口,语气沉重,直截了当:“太后陛下的意思是,您御林铁卫队长的职务已被解除了。” 高大的白发骑士站在原地,整个人仿佛顿时小了一圈,他喘不过气来,“陛下,”最后他终于开口,“御林铁卫乃宣誓效命的兄弟,立下誓言,即为终身,唯死方能解除铁卫队长所负之神圣使命。” “巴利斯坦爵士,敢问是谁的死?”太后的声音虽轻柔如丝,话中所言却震慑全场。“是你,还是你的国王?” “你保护不了我父亲,”铁王座上的乔佛里语带指控地说,“你年纪太大,谁都保护不了了。” 珊莎看着骑士抬眼凝望他的新国王,过去她从不觉得他年事已高,如今他却老态毕露。“陛下,”他说,“我二十三岁那年被选为白骑士。而自我初次掌剑以来,那便是我唯一所求。我放弃了家族古堡的继承权,原本要与我成婚的女孩嫁给我堂弟,我不需封地,没有子嗣,终我一生,唯有为国奉献。我宣誓时杰洛·海塔尔爵士为见证人……我宣誓尽我所能保护国王……为他抛头颅、洒热血……我曾与白牛和多恩领的勒文亲王……以及‘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爵士并肩作战。在我为您父王效命之前,我守护过伊里斯国王,以及他的父亲杰赫里斯……我曾为三个国王效力……” “结果他们通通都死了。”小指头指出。 “你的职务到此为止,”瑟曦·兰尼斯特宣布,“乔佛里身边需要年轻力壮的人。御前会议已经决定,由詹姆·兰尼斯特爵士接任你的职务,担任白骑士弟兄们的队长。” “弑君者吗?”巴利斯坦爵士口气严厉,语带轻蔑。“就那个以他誓言守护的国王的鲜血来玷污自己宝剑的虚伪骑士吗?” “爵士先生,请注意您的措辞。”太后警告他,“此人乃是我挚爱的弟弟,当今国王的亲舅。” 这时,瓦里斯伯爵开口了,口气比其他人都要轻柔。“爵士先生,对于您过去的贡献,我们并非不知感恩。泰温·兰尼斯特大人已经慷慨地同意拨出兰尼斯港北部一大块土地作为您的封疆,那里不但靠海,而且矿藏丰富,人力充足,足够修筑坚固堡垒,供应满足您一切需要的仆人。” 巴利斯坦爵士目光锐利地往上看去。“给我一个安享晚年的地方,以及为我送终的人,是吗?诸位大人,好意我心领了……但我唾弃你们的同情。”他伸手解开肩上的扣子,那件雪白披风随即落下,在地上堆成一团。紧接着“铿!”的一声,他的头盔落在地上。“我既生为骑士,”他告诉他们,一边解开胸甲的环扣,让铠甲也掉落在地,“也要死得像个骑士。” “像个没穿衣服的骑士,您说是吧?”小指头插话。 众人哄笑一团,不论王座上的乔佛里、上朝听令的贵族、杰诺斯·史林特、瑟曦太后、桑铎·克里冈,甚至御林铁卫们——那五位几分钟前还与他同生共死的弟兄——他们都笑了。他们的笑,一定是最伤人的吧,珊莎心想。她眼看着这名英勇的老人面红耳赤地站在原地,满脸羞愧神色,气得说不出话来。最后,他抽出佩剑。 珊莎听见在场惊声四起,柏洛斯爵士和马林爵士连忙上前与之对峙,然而巴利斯坦爵士只一个极轻蔑的眼神,便令他们两人冻结在地。“两位爵士先生,无需害怕,你们的国王是安全的……但这可不是因为你们护驾有功。即便现在,我依旧可以像切乳酪一样把你们五个通通砍倒。假如你们打算服侍弑君者,那么你们通通不配穿这身白袍。”他把剑朝铁王座底一掷。“小鬼,拿去罢。要不要熔了这把剑,让王座上再多一把,随你高兴。那样的话,对你的助益还要强过这五人手中的剑。而等史坦尼斯大人拿下你的王位后,或许也能坐在这把剑上面。” 他绕远路离开,脚步踩在地板上,声响洪亮,回音在光秃秃的石墙间回荡。贵族男女站开让他通过,直等侍从关上了那两扇巨大的橡木青铜门,珊莎才又听见话声:有轻声细语,有不安的脚步,还有议事桌上纸张的挪动。“他竟然叫我‘小鬼’,”乔佛里愤恨地说,听起来比他的实际年龄更显孩子气。“他还说了我叔叔史坦尼斯的事。” “随口说说罢了,”太监瓦里斯道,“不是认真的……” “他搞不好和我两个叔叔串通谋反。我要把他抓起来,好好审问。”无人动作。乔佛里提高声音,“我说了,我要把他抓起来!” 杰诺斯·史林特从议事桌边站起来。“陛下,此事就交给我手下的金袍卫士去办。” “很好。”乔佛里国王道。杰诺斯伯爵走出大厅,他的两个丑儿子急忙跟上,一边拖着刻了史林特家徽的金属巨盾。 “陛下,”小指头提醒国王,“我们可以继续议程。原本的七铁卫如今只剩六人,我们需要为御林铁卫再添一名生力军。” 乔佛里面露微笑。“母亲,告诉他们吧。” “国王陛下和御前会议认为,放眼七大王国,无人能比宣誓守护陛下的贴身侍卫——桑铎·克里冈更适合担任此一职务。” “好狗,你觉得怎么样啊?”乔佛里国王问。 猎狗满是伤疤的脸瞧不出任何表情,他思考了很长一段时间。“有何不可?我无需抛弃封地或老婆,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就算我有,又有谁会在乎呢?”他被灼伤的半边嘴唇抽搐了一下。“但我警告你,我可不来骑士宣誓那一套。” “御林铁卫的弟兄向来由骑士担任。”柏洛斯爵士肯定地说。 “从今天起,不再是了。”猎狗用一贯的喑哑声音道,柏洛斯爵士便不再作声。 当司仪向前走去时,珊莎明白时机就快到了。她紧张地整整裙子。她虽穿着丧服,以表示对死去国王的敬意,但还是特别打扮过。她的礼服是太后送她的象牙色丝衣,就是被艾莉亚弄脏的那件,但她将之染成黑色,已经看不出上面的污渍。至于该佩戴何种珠宝,她可是害怕地思索良久,最后才决定选择式样简单却不失优雅的银项链。 司仪声音洪亮:“陛下倾听在场诸位的请愿,有事禀报,无事退朝。” 珊莎害怕得浑身发抖。就是现在,她告诉自己,我必须现在去做,愿天上诸神赐予我勇气。她跨出一步,再跨一步。贵族和骑士们静静地为她让路,她感觉到众人的视线在自己身上的重量。我必须像母亲大人一样坚强。“国王陛下。”她用细微的、颤抖的声音喊道。 由于铁王座高出地面许多,所以乔佛里的视线较在场其他人清楚,他最先看到她。“小姐,请您上前来。”他面带微笑地召唤。 他的微笑给了她勇气,令她觉得自己美丽而坚强。他真的爱我,真的。珊莎抬起头,不疾不徐地朝他走去,她绝不能让他们察觉到自己有多紧张。 “史塔克家族的珊莎小姐。”司仪高唱。 她在王座下方停住脚步,正好站在巴利斯坦爵士的白披风、头盔和胸甲堆放的地方。“珊莎,你有事禀报国王陛下和御前会议?”议事桌边的太后问。 “是。”她跪在披风上,如此才不至于弄脏礼服。然后她抬头看着端坐恐怖黑王座上的白马王子。“启禀陛下,我要为家父,亦即前首相艾德·史塔克大人请愿,求您慈悲为怀、法外开恩。”这句话她已经练习过几百遍了。 太后叹道:“珊莎,你太令我失望了。我是怎么跟你说叛国者的血统来着?” “小姐,您的父亲可是犯下了滔天大罪啊。”派席尔大学士沉吟道。 “唉,可怜的小东西。”瓦里斯也跟着叹气,“诸位大人,她不过是个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要求的是什么。” 但珊莎只把目光放在乔佛里身上。他一定要听我说完,一定要啊,她心想。国王在宝座上动了动身子。“让她说吧,”他下令,“我要听听她的话。” “感谢您,陛下。”珊莎露出微笑。那是个羞怯的、私密的、只给他看的微笑。他真的愿意听,她就知道他会。 “叛国大罪好似带毒的野草,”派席尔庄严地宣布,“必须连根拔除、斩尽杀绝,否则叛徒便会四处蔓生。” “令尊所犯之罪行,你可否认?”贝里席伯爵问。 “诸位大人,我不否认。”珊莎有更好的办法。“我很清楚他必须接受制裁。我要求的只是网开一面,放他一条生路。家父必定已对其所作所为懊悔不已,他是劳勃国王生前密友,他是真心敬爱国王的,相信在座各位都很明白。他从未有过成为御前首相的念头,直到国王开口。他必定是被蓝礼大人、史坦尼斯大人或……或某些人蛊惑,否则不会……” 乔佛里国王倾身向前,双手按紧王座扶手,断剑自他指缝间根根穿出,有如铁扇。“他说我不是国王,他为什么要那样说?” “他有腿伤在身,”珊莎急切地应道,“疼痛异常,派席尔大学士给他服用了罂粟花奶,而罂粟花奶会让人神志不清,否则他是绝不会这样说的。” 瓦里斯道:“这是孩子对父亲的信心所致……多么单纯天真……可是呢,人们不是常说智慧往往来自孩童口中么?” “但叛国就是叛国。”派席尔立刻回应。 乔佛里不安地在王位上动来动去。“母亲,您的意思呢?” 瑟曦·兰尼斯特满腹思量地审视珊莎。“倘若艾德大人愿意坦承罪行,”良久,她终于开口,“我们便可确知他已有悔悟之心。” 乔佛里站了起来。求求您,珊莎心想,求求您,求求您,您是我的国王,是那个仁慈高贵又好心肠的国王,求求您啊。“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他问她。 “请您……请您看在您爱我的分上,成全我这个心愿吧,我的王子。”珊莎说。 乔佛里国王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她。“你的一番肺腑之言感动了我,”他英勇地点头道,仿佛在说一切都会没事。“我就成全你……但你父亲必须先俯首认罪,承认我是他的国王,不然我无法手下留情。” “他会的,”珊莎说,整颗心都飞了起来。“嗯,我知道他会的。” 59.第59章 艾德 铺在地板上的稻草充满尿臊味。这里没有窗户,没有床,连个潲水桶都没有。他依稀记得墙壁是淡红色的,露出一片片硝石,有一扇碎木做的灰门,足有四尺厚,上面钉了铁钉。他被推进来时,短暂地看了屋内几眼,等门“轰”的一声关上,就什么也看不清了。这里没有一丝光线,他跟瞎子无异。 或者说,和死人无异。他和他的国王一同被埋在地底了。“啊,劳勃。”他喃喃说道,探出手去,摸到冰冷的石墙,每动一下,受伤的脚就抽痛一次。他回忆起当时在临冬城的地下墓窖里,在历代冬境之王雕像的冷冷石眼注视下,国王所说的笑话。国王吃席,劳勃这么说,首相拉屎。那时他笑得好不开心哪,只可惜他弄错了。应该是国王一死,奈德·史塔克心想,首相陪葬。 地牢位于红堡之下,到底有多深,他不敢去想。他想起与“残酷的”梅葛有关的那些故事,传说所有为他建筑城堡的工匠都遭他谋害,如此一来他们便永不能泄露其中秘密。 他诅咒他们每个人:小指头、杰诺斯·史林特和他的金袍卫队、王后、弑君者、派席尔、瓦里斯和巴利斯坦爵士,甚至劳勃的亲弟弟蓝礼公爵,因为他在自己最需要他的时候逃之夭夭。然而到了最后,他责怪的是自己。“蠢材!”他对着黑暗大喊,“你这个天杀的蠢材!” 瑟曦·兰尼斯特的脸庞在黑暗中浮现。她的秀发宛若阳光,微笑中带着嘲弄。“在权力的游戏之中,你不当赢家,就只有死路一条。”她悄声说。奈德输了这场游戏,他的部属以鲜血和生命为他的愚蠢付出了代价。 思及两个女儿,他只想放声痛哭,可眼泪却硬是掉不下来。纵然到了这步田地,他依旧是个临冬城的史塔克,他的悲伤和狂怒都冻结在体内。 假如他安静不动,伤腿便不至于痛得太厉害,于是他尽可能地躺着不动。究竟躺了多久,他说不准。这里没有日升月落,什么也看不见,连在墙上做记号都不行。睁眼还是闭眼,一切都无分别。他睡了又醒,醒了又睡,不知睡着和醒来哪一个比较痛苦。睡着的时候会做梦,黑暗的、扰人的梦,充斥着血光以及不能遵守的约定;醒来的时候,除了思考,无事可做,然而他心中所想却比噩梦还可怕。想起凯特,有如躺在荨麻编成的床上那般苦痛。他幻想着此时此刻她置身何处,正在做些什么,却不知此生是否还能与她重逢。 时间流逝,日子一天天过去,至少感觉起来是这样。石膏下的断腿隐隐作痛,并开始发痒。他碰碰大腿,热得发烫。这里唯一的声音,是他的呼吸声。时间一久,他开始大声说话,只为了能听见声音。他拟订计划,决心保持神志清醒,在黑暗中筑起希望的城堡。劳勃的两位弟弟安然无恙,此刻正在龙石岛和风息堡整军待发。埃林和哈尔温一旦解决掉格雷果爵士,便将率领他其余的卫士返回君临。而凯特琳一旦接获消息,便会号召北方诸侯揭竿而起,而三河流域和艾林谷的贵族都会与她并肩作战。 他发现自己不断想起劳勃,一次又一次。他看到青春年少的国王,高大英俊,头戴鹿盔,手持战锤,骑在马上宛如长角巨神。黑暗中他听见劳勃的笑声,望着那对碧蓝澄澈宛如山中湖泊的眼睛。“奈德,你看看我们,”劳勃说,“诸神在上,我们怎会落到这步田地?你被关在这儿,我死在一头猪脚下。当初我们可是一起打下江山,赢得王位……” 劳勃,我对不起你,奈德心想,但他实在说不出口,我欺骗了你,隐瞒了真相,让他们害死了你。 但国王还是听到了。“你这个硬脖子的蠢蛋,”他喃喃道,“心高气傲,就是不肯听话。史塔克,自尊心能拿来吃吗?荣誉感能保护你的孩子吗?”他的脸一块块剥落,皮肤出现裂口,接着他伸手扯下面具。原来那根本不是劳勃,而是嘿嘿直笑、嘲弄着他的小指头。小指头张口想说话,但他的谎言变成灰白的蛾,拍拍翅膀飞走了。 脚步声从走廊上传来时,奈德正在半睡半醒之间,起初还以为是自己做梦,因为除了自言自语,他已经太久没听见别的声音。他发着高烧,嘴唇干裂,腿伤隐隐作痛。沉重的木门“咿呀”一声打开时,突如其来的光线刺痛了他的眼睛。 一名狱卒丢了个罐子给他。陶罐很凉,表面密布水珠。奈德双手紧紧捧住,饥渴地大口吞咽。水从嘴角流下,滴进胡子里。他一直喝到不适方才停下。“过了多久……?”他虚弱地问。 狱卒瘦得像个稻草人,生着一张老鼠脸,胡子割得长短不齐。他穿了一件甲衣,外罩半身皮革斗篷。“不准说话。”说着他把水罐从奈德手里夺走。 “求求你,”奈德说,“我的女儿……”大门轰地关上,光线倏然消失。他眨眨眼,低下头,蜷缩在稻草上。稻草闻起来不再有尿水和粪便的味道,闻起来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他再也分不出睡着与醒来的差别。黑暗中,回忆悄然袭上心头,栩栩如生宛如幻境。那一年是“错误的春天”,他又回到了十八岁,陪着琼恩和劳勃从鹰巢城下山,远赴赫伦堡参加比武大会。他见到绿草长青,闻到风中花粉。温暖的白昼,凉爽的夜晚,甜美的酒香。他记得布兰登的笑,记得劳勃在团体比武中的狂暴威猛,记得劳勃一边左劈右砍,将对手一个个击落马下,一边哈哈大笑的模样。他也记得身穿白色鳞甲的金发少年詹姆·兰尼斯特,跪在国王帐前的草地上,宣誓守护伊里斯国王。宣誓完毕之后,奥斯威尔·河安爵士扶詹姆起身,铁卫队长“白牛”杰洛·海塔尔爵士亲自为他系上御林铁卫的雪白披风。六位白骑士通通到场,欢迎他们新加入的弟兄。 比武会持续了十日,但在关键的马上长枪比武中,只有雷加·坦格利安抢尽了风头。当年王太子身上所穿的盔甲与他日后战死那天无异:闪闪发光的黑铠,胸前是红宝石镶成的三头龙,那正是他的家徽。他骑马奔驰,一条鲜红丝带在背后流动,没有长枪能碰他分毫。布兰登被他刺落马下,青铜约恩·罗伊斯亦然,就连“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爵士也不例外。 当王太子在决胜战中击倒巴利斯坦爵士,绕场一周,准备接下优胜宝冠时,劳勃正与琼恩和老杭特伯爵作最后的拼斗。奈德记得雷加·坦格利安催马跑过自己的妻子——多恩领马泰尔家族的伊莉亚公主,将爱与美的皇后的桂冠放在莱安娜膝上。全场观众笑容消失的那一刻,至今依然历历在目,那是一顶冬雪玫瑰编织而成的皇冠,碧蓝如霜。 奈德·史塔克伸手去抓那顶花冠,但浅蓝色的花瓣底下却暗藏着刺。尖利残酷的刺撕扯皮肤,他看着鲜血缓缓流下手指。骤然惊醒,四周一片黑暗。 奈德,答应我,躺卧血床的妹妹朝他低语。她生前最爱冬雪玫瑰的芳香。 “诸神救我,”奈德泣不成声。“我要疯了。” 天上诸神没有回应。 每当狱卒带水给他喝,他就告诉自己又过了一天。起初他还拜托来人,请对方说说女儿的消息,以及外面发生了什么,但咕哝和脚踢是唯一的回答。几“天”后,他肚子抽筋,便改向狱卒恳求食物,结果还是相同,他依然没东西吃。或许兰尼斯特家打算把他生生饿死。“不对。”他对自己说。倘若瑟曦要置他于死地,他早就和部下一起被砍倒在王座厅了。她要他活着,不论如何虚弱,如何绝望,都要留下他一条命。凯特琳手上还握有她的弟弟;她若是杀他,那么小恶魔也会没命。 囚室外传来铁链碰撞的声音。门突然打开,奈德伸手撑住潮湿的墙壁,往光明的地方爬去。火炬的强光刺得他眯起眼睛。“食物。”他哑着嗓子说。 “我带了酒来。”一个声音应道。不是那个老鼠脸;这次的狱卒比较矮胖,但同样穿着半身皮斗篷,戴了有刺钢盔。“艾德大人,您快喝吧。”他将一个酒袋塞进奈德手中。 这声音出奇的熟悉,但奈德·史塔克过了一阵子才想起来。“瓦里斯?”他虚弱不堪地说,伸手摸摸对方的脸。“我……我不是在做梦。真的是你。”太监肥胖的脸颊上覆盖着粗短的黑胡楂,奈德的手指感觉到它们的粗糙。瓦里斯把自己变成了大胡子狱卒,浑身上下散发着汗臭和劣酒的气味。“你是怎么……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魔术师?” “口很渴的魔术师。”瓦里斯道,“大人,快喝吧。” 奈德慌乱地捧着酒袋。“他们给劳勃喝的,就是这种毒药么?” “您错怪我了,”瓦里斯哀伤地说,“果真是没人喜欢太监啊。酒袋给我。”他喝了几口,红色的酒液从他肥厚的嘴角流淌下来。“这虽然不能和比武大会当晚您请我喝的酒相提并论,但也绝非毒药。”他抹抹嘴下了结论。“来。” 奈德试着啜下一口。“这是酒糟。”他觉得自己快吐出来了。 “是啊,不管你是王公贵族还是太监走卒,酸的甜的都得学着吞。大人,您的时辰近了。” “我女儿们……” “您的小女儿从马林爵士手中逃脱了,”瓦里斯告诉他,“我到现在都没能找到她,兰尼斯特的人也找不到,这多少算是诸神慈悲吧,因为我们的新国王并不爱她。您的大女儿依然是乔佛里的未婚妻,瑟曦把她留在身边,她几天前刚上朝为您求情。只可惜您不在场,否则一定会大受感动。”他刻意往前靠去。“艾德大人,想必您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吧?” “王后不会杀我,”奈德说。他开始头晕目眩;这酒太烈,他又太久没有进食。“凯特……凯特手里有她弟弟……” “但不是她爱的弟弟,”瓦里斯叹道,“而且这会儿人也跑了。显然是她让小恶魔从手里钻了出去。我看他现在多半已经死在明月山脉里某个不知名的地方了吧。” “倘若真是这样,那快快割了我喉咙,做个了结。”酒劲上涌,他身心俱疲,头脑昏沉。 “我对您的血一点兴趣都没有。” 奈德皱眉:“当他们屠杀我的手下时,你可是站在王后身边袖手旁观,一声不吭。” “换作现在,我还是会那么做。我记得自己当时不但手无寸铁,没盔没甲,还被兰尼斯特的武士团团围住。”太监歪着头,好奇地打量他。“我小时候,还没被割之前,曾跟戏班子在自由贸易城邦巡回演出。他们教会我一件事,那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该扮演的角色,戏里戏外都一样。朝廷里也是如此,所以御前执法官必须模样凶神恶煞,财政大臣要勤俭成性,御林铁卫队长则需勇武过人……而情报总管呢,当然应该诡计多端、擅长逢迎拍捧、行事无孔不入。而一个勇气十足的情报头子,就和一个懦弱胆小的骑士一样没用。” 奈德审视着太监的脸,搜寻对方的假疤痕和假胡子下的真相。他又试着喝了点酒,这回顺口多了。“你能把我从这黑牢救出去吗?” “我能……但我要不要这么做呢?当然不。到时候一定有人展开调查,而所有的线索都会指向我。” 奈德原本也不期望他答应。“你还真是实话实说。” “大人,太监没有荣誉,蜘蛛也没有行事顾及自尊的福分。” “那你可否至少替我送封信?” “得视信的内容而定。您要的话,我很乐意提供纸笔。等您写好之后,我会把信拿来读一遍,至于要不要送出去,则要看信是否合乎我个人目的了。” “你的目的?瓦里斯大人,敢问你的目的又是什么?” “和平。”瓦里斯毫不迟疑地回答,“假如说君临城里有哪个灵魂真心诚意想保住劳勃·拜拉席恩的性命,那便是我。”他叹口气。“十五年来,我尽心竭力保护他免遭敌人伤害,到头来却免不了他为朋友所害。您脑筋里究竟是有些什么疯狂念头,让您跑去告诉太后,说您知道乔佛里的真实身份?” “仁慈的疯狂念头。”奈德坦承。 “啊,”瓦里斯道,“可不是么?艾德大人,您是个正直磊落的人,我常常忘记这点,因为我这辈子很少遇见您这样的人。”他环顾囚室四周。“当我见到诚实和荣誉给您带来何种下场之后,我终于明白这是为什么了。” 奈德·史塔克低头枕在潮湿的石墙上,闭上了眼睛。他的伤腿隐隐作痛。“国王喝的酒……你查问过蓝赛尔吗?” “当然问了。酒袋是瑟曦给他的,还告诉他那是劳勃最喜欢的佳酿。”太监耸耸肩。“打猎本来就危险,纵使那头猪没杀死劳勃,他也会摔下马来,被毒蛇咬,或者是一支射偏的箭……森林是天上诸神的屠宰场。但是,杀死国王的却不是药酒,而是您的‘仁慈’。” 奈德就怕这个。“诸神饶恕我。” “假如世间真有神灵存在,”瓦里斯道,“我想他们不会苛责您的。反正瑟曦也不会等太久。劳勃越来越难驾驭,她必须先除掉他,才能放手对付他那两个弟弟。史坦尼斯和蓝礼两个还真是一对,一个铁甲拳,一个丝手套。”他用手背抹抹嘴。“大人,您太蠢了,当初您应该听从小指头的建议,拥护乔佛里登基。” “你……你怎么知道?” 瓦里斯微微一笑。“您只要知道我知道这件事就够了。我还知道太后明天会来拜访您。” 奈德缓缓抬眼。“为什么?” “大人,瑟曦虽然怕您……但她更怕别人。她亲爱的詹姆此刻正与河间贵族作战,莱莎·艾林高踞鹰巢城,占有天险,兵力雄厚,而她和太后向来不睦。多恩领方面,马泰尔家族至今依旧对伊莉亚公主和她那些小孩儿的死怀恨在心。更何况这会儿令公子又带着北方诸侯大军越过颈泽往南来了。” “罗柏只是个孩子。”奈德大惊失色。 “是个握有大军的孩子。”瓦里斯道,“不过如您所说,他毕竟只是个孩子。真正令瑟曦寝食难安的是国王的两个弟弟……尤其是史坦尼斯大人。他的继承权名正言顺,本人又能征善战,而且绝不心软。这世上再没有谁比一个绝对刚正不阿的人更可怕。这段时间史坦尼斯在龙石岛做些什么,没有人知道,可我敢打赌,他是在招聚兵马,决非收集贝壳。所以啰,瑟曦怕的就是:当她的父亲和弟弟对付史塔克家和徒利家的时候,史坦尼斯趁机登陆,自立为王,并砍掉她儿子那个生了漂亮卷发的头……当然,她自己也难保性命,虽说我真的相信她比较在乎孩子。”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劳勃真正的继承人,”奈德说,“王位本归他所有,我欢迎他登基为王。” 瓦里斯啐了一声。“我跟您保证,瑟曦可不想听到这句。史坦尼斯虽有可能夺得王位,但您要是不多管管自己的舌头,到时候恐怕就只剩一颗烂掉的头欢迎他了。珊莎那么努力地为您求情,若不把握机会,实在太可惜。老实说,眼下只要您愿意,可以逃过一劫。瑟曦不笨,她知道驯服的狼比一条死狼有用得多。” “这女人谋害我的国王,屠杀我的部下,还把我儿子摔成残废,你竟然要我为她效力?”奈德难以置信。 “我要您为国家效力,”瓦里斯道,“您只需对太后承诺愿意坦白邪恶的叛国罪行,命令您儿子放下武器,尊奉乔佛里为真正的国王,并指称史坦尼斯和蓝礼是忘恩负义的叛逆,这样就行了。我们的碧眼母狮子知道您是个言行一致的人,只要您给她时间和力气对付史坦尼斯,并保证死也不说出她的秘密,那么我相信她会同意您穿上黑衣,在长城和您弟弟,还有您那私生子一起度过余生。” 想到琼恩,奈德满怀羞耻,以及一种言词难以形容的深深哀恸。如果能再看看那孩子,坐下来和他好好谈心就好了……剧痛从断腿脏污的灰色石膏底下传来,他皱紧眉头,手指无助地又张又阖。“这是你的主意,”他喘着气对瓦里斯说,“还是你和小指头一起想出来的?” 这话似乎令太监甚觉有趣。“要我跟他同伙,那我宁可娶一只科霍尔的黑羊。小指头是七国上下第二狡猾的人。哎,我是会挑一些有用的消息给他,刚好足以让他‘以为’我是他的人……就好像我让瑟曦也如此相信。” “就好像你让我也如此相信。瓦里斯大人,请你告诉我,你到底为谁效力?” 瓦里斯浅浅一笑。“唉,大人,这还用说吗?我当然是为国效力了。我以我失去的命根子发誓,我为国家效命,而国家需要的正是和平。”他喝完最后一口酒,把空酒袋丢到一边。“所以啰,艾德大人,您的回答是什么?请您向我保证,等太后到来时,您会说出她想听的话。” “如果我作这种保证,那我的誓言与没人穿的空洞铠甲何异?我的命不至于珍贵到那种地步。” “可惜。”太监起身。“那么大人,您女儿的性命呢?那又有多珍贵?” 一股寒意袭上奈德心头。“我女儿……” “大人,您总不会以为我忘记了您纯真的乖女儿吧?太后她可是绝对不会忘记。” “不要,”奈德哑着嗓子哀求。“瓦里斯,诸神慈悲,要杀要剐我任你处置,但别把我女儿牵扯进来。珊莎不过是个孩子。” “雷加王子的女儿雷妮丝公主不也是个孩子?她是个讨人喜欢的小宝贝,年纪比您两个女儿都要小。您可知道,她养了一只小黑猫,名叫贝勒里恩?我始终不知道那只猫的下落。雷妮丝老爱把它当做真正的黑死神贝勒里恩。不过呢,我想在兰尼斯特军撞开她房门那天,他们很快就让她知道小猫和飞龙之间的差异了吧。”瓦里斯疲倦地一声长叹,仿佛肩负着全世界的哀伤。“总主教大人曾对我说,因为我们有罪,所以我们受苦。假如这是真的,艾德大人,请告诉我……为何在你们这些王公贵族的权力游戏里面,永远是无辜的人受苦最多?您愿意的话,就在王后到来之前,好好想一想罢。除此之外,更请您想清楚:下一个来探访您的人可能带着面包乳酪,以及减轻痛苦的罂粟花奶……却也可能带着珊莎的项上人头。” “要选哪一种呢,亲爱的首相大人,完完全全看您的决定了。” 60.第60章 凯特琳 眼看部队沿堤道穿过颈泽的黑色沼地,涌进彼方的河间地区,凯特琳的忧虑与日俱增。虽然她将恐惧埋藏在沉着冷静的面具之下,但它依旧存在,并随着他们跨越的每一里格不断增长。白天她焦虑不安,晚上则辗转反侧,每一只飞过头顶的乌鸦,都令她不禁咬紧牙关。 她为父亲恐惧,对他的缄默大惑不解。她为弟弟艾德慕恐惧,并暗自祈求,倘若他必须与弑君者在战场上相见,请天上诸神务必看护他。她更为奈德和两个女儿,为那两个她丢在临冬城不管的乖儿子恐惧。然而,她对他们每一个人都无能为力,于是她逼迫自己将这些念头统统抛到脑后。你必须将力量留给罗柏,她这么对自己说,他是你唯一帮得上忙的人。凯特琳·徒利,现在的你,必须像北境一样坚毅刚强,必须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史塔克家人,像你的儿子一样。 罗柏骑马走在队伍最前面,临冬城的白色旗帜在他头顶迎风飘扬。每天,他都会请一位封臣与他同行,借此机会讨论战略;他轮流邀请每一位诸侯,丝毫没有表现出个人好恶,像他的父亲一样用心聆听对方意见,仔细衡量每种说法。他从奈德那里学了好多,她看着他,心里想着,可他学够了吗? 黑鱼精挑细选出一百个人和一百匹好马,当先到前方掩蔽大军行踪,并执行侦察任务。而布林登爵士的部下回报的消息,丝毫未能纾解她的忧虑。泰温大人的部队虽与他们仍有相当距离……但河渡口领主瓦德·佛雷却已在他绿叉河畔的城堡聚集了近四千的兵力。 “又迟到了。”凯特琳得知消息时,不禁喃喃自语。这人真该遭天谴,眼下简直是当年三叉戟河之战的翻版。她的弟弟艾德慕既已召集封臣,照说佛雷侯爵早该率兵前往奔流城加入徒利大军了,结果他却按兵不动。 “四千人,”罗柏复诵了一遍,话中有些恼火,更有困惑。“佛雷大人绝不可能单独对付兰尼斯特军,所以他一定是打算加入我们。” “是吗?”凯特琳反问。她骑到队伍前方,与罗柏和他今天的同伴罗贝特·葛洛佛同行。先锋军散开跟在他们身后,犹如一座由枪戟、旗帜和长矛组成的森林,缓缓移动着。“我可不敢说。决不要对瓦德·佛雷抱任何期望,到时候你才不会觉得意外。” “可他是外公的封臣。” “罗柏,不是每个人都把自己立下的誓言当回事的,更何况瓦德大人与凯岩城的友好程度,向来令你外公不满。他有一个儿子就是娶了泰温·兰尼斯特的妹妹,虽说这算不了什么,瓦德大人膝下儿孙满堂,他们总是得结婚的。不过……” “夫人,您认为他打算把我们出卖给兰尼斯特?”罗贝特·葛洛佛语气沉重地问。 凯特琳叹道:“说真的,我怀疑佛雷大人自己都不确定自己有何打算。他既有老人家的行事谨慎,又有年轻人的野心勃勃,更不缺精打细算。” “母亲,我们一定要得到孪河城的支持。”罗柏的口气有些冲,“你也知道,除此之外无处可以渡河。” “没错,而且你大可放心,瓦德·佛雷也很清楚。” 当晚,他们在沼泽的南界扎营,正好位于国王大道和河流中间。席恩·葛雷乔伊便是在此为他们带来她叔叔的新情报。“布林登爵士要我告诉你们,他已经和兰尼斯特军发生了遭遇战。有十来个斥候大概暂时不会回去跟泰温大人报告了,我看他们永远也回不去了。”他嘻嘻笑道,“负责指挥敌军侦察部队的是亚当·马尔布兰爵士,他正掉头往南,沿途到处放火。他约略知道我军的位置,但黑鱼发誓决不让他知道我们何时兵分两路。” “除非佛雷大人告诉他。”凯特琳语气尖锐,“席恩,你回去之后,请我叔叔将手下最厉害的弓箭手布置在孪河城四周,日夜监视,一旦有乌鸦出城,立刻将其射下,我不希望有任何飞鸟将我儿的动向报告给泰温大人。” “夫人,布林登大人早已这么办了。”席恩带着一抹得意的笑容回答,“再多几只黑鸟,我们都可以拿来做馅饼了。我会把羽毛留下来给您做顶帽子的。” 她早该想到,黑鱼布林登的考虑远比自己周详。“既然兰尼斯特军纵火焚烧佛雷家族的田地,掠夺他们的农舍,那他们有何反应?” “亚当爵士和瓦德大人双方的部队有过遭遇战,”席恩回答,“距此不到一日骑程,我们发现两个兰尼斯特斥候被佛雷家士兵绑起来喂乌鸦。当然,瓦德大人把绝大多数兵力集结在孪河城。” 按兵不动,静观其变,不明事态,绝不出手,这真是瓦德·佛雷的作风,凯特琳苦涩地想。 “既然他已和兰尼斯特军开战,或许他有意遵守誓言。”罗柏道。 凯特琳可没那么乐观。“保护自己的领地是一回事,公然与泰温大人作战又是另一回事。” 罗柏转头对席恩·葛雷乔伊说:“黑鱼有没有发现其他渡过绿叉河的方法?” 席恩摇摇头。“现在水位很高,水流又湍急,布林登爵士说在这么上游的地方是不可能渡河的。” “我非渡河不可!”罗柏火冒三丈,“唉,我们的马或许可以游泳,但驮着全副武装的人可不行。我们得建造木筏,把头盔、铠甲和长枪等兵器运过去,可我们不但没有木头,更没有时间。泰温大人已经往北来了……”他握紧拳头。 “佛雷大人若想阻拦我们,那是自寻死路。”席恩·葛雷乔伊以他一贯的自信口吻说,“我们的兵力足足是他五倍,罗柏,如果必要,你可以轻易拿下孪河城。” “恐怕不容易,”凯特琳警告他们,“至少绝非短时间内可以攻下。当你们还在架设攻城器械的时候,泰温·兰尼斯特便会带着大军从后掩杀而来。” 罗柏看看她,又看看葛雷乔伊,想要找寻答案,但徒劳无功。一时之间,他虽然披甲带剑,两颊又留了短须,看起来却比十五岁还要年幼。“父亲会怎么做?”他问她。 “想办法过河,”她告诉他,“用尽一切方法。” 翌日清晨,布林登·徒利爵士亲自骑马回报,他已经卸下血门骑士的重铠和头盔,换上轻便的斥候皮甲,但那条黑曜石雕的鱼依旧扣在披风上。 叔叔脸色沉重地翻身下马。“奔流城下有一场战事,”他抿抿嘴,“我们是从一个被俘的兰尼斯特斥候口中听说的。弑君者歼灭了艾德慕的军队,把三河诸侯打得四散奔逃。” 一只冰冷的手攫住了凯特琳的心。“我弟弟怎样?” “受伤被俘,”布林登爵士道,“布莱伍德大人和其他生还者被困在奔流城里,詹姆的大军将他们团团包围。” 罗柏一脸焦躁。“我们得赶紧渡过这条该死的河,否则就来不及了。” “这恐怕不容易,”叔叔告诫他,“佛雷大人的兵力现下都在城里,城门却是紧紧关闭。” “这家伙该死,”罗柏咒道,“如果这老王八蛋不肯让我过去,我别无选择,非得攻城不可,待我们把孪河城拆个一干二净,瞧他喜不喜欢!” “罗柏,你这话听起来活像个赌气的小孩。”凯特琳口气锐利地说,“小孩子一遇阻碍,不是想绕过去,就是想把它推倒。作为一方领主,你得清楚言语有时候可以解决武力所办不到的事。” 听她责备,罗柏从脸孔红到脖子。“母亲,请您告诉我您的意见。”他温顺地说。 “佛雷家族把守渡口已经六百年,六百年来,他们从来不忘收取过桥费。” “过桥费?他到底想怎样?” 她微笑道:“这就轮到我们去发现了。” “假如我不打算付过桥费呢?” “那么你最好退回卡林湾,布好阵势迎接泰温大人……不然就是长出翅膀飞过河。我看没别的方法。”凯特琳轻踢马肚,向前奔去,让儿子留下来思索她的话。若是让他觉得母亲在抢夺他的权位,那可不成。奈德,除了勇气之外,你可有教导他智慧?她暗想,你可有教导他如何低头?七大王国的坟墓里多的是徒有勇武,却不知该何时低头的人。 日近正午,孪河城进入先锋部队的视线,此地便是河渡口领主的根据地。 这里的绿叉河水既深且急,但佛雷家族的势力早在几世纪前便横跨两岸,并靠着渡河者缴纳的费用致富。他们建造的通道是一座巨大的平滑灰石拱桥,宽度足以让两部马车并肩而行;卫河塔矗立于弧桥中央,以射箭孔、杀人洞和铁闸门睥睨河流和道路。佛雷家花了三代才完成这座拱桥,竣工之后,他们在两岸都筑起木头堡垒,如此一来,任何人未经他们允许,都不能过河。 如今木头早已改为石材,孪河城——两座方正、丑陋却坚固的城堡,两边的样貌几乎完全相同,拱桥则横越其间——已经守护渡口几世纪之久。它有着高耸的城墙、深深的护城河和厚重的橡木镶铁门。桥的两边入口均位于防护严密的内城中,两岸有桥头堡和铁闸门,河中央则由卫河塔保护。 凯特琳只需一眼,便看出面前的城堡无法迅速攻陷。此刻城墙上处处是枪剑光影和大型弓弩,每个雉堞和箭口皆有弓箭手部署,吊桥已经升起,闸门也已降下。城门紧闭,扣上门闩。 大琼恩一见,立即开始高声咒骂。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则静静地怒视。“诸位大人,这样的城堡无法在短时间内攻下。”卢斯·波顿表示。 “若我们在对岸没有军队,就连包围也不行,”赫曼·陶哈郁闷地说。深流奔涌的绿水对岸,河西城堡有如其东边兄弟的倒影。“即使时间充裕也没办法,而我们的时间可是一点也不充裕。” 正当北方诸侯观察城堡时,一扇边门突然打开,伸出一座木板桥跨越护城河,十来个骑士朝他们而来。他们由瓦德侯爵的四个儿子率领,打着银灰色底、深蓝双塔的旗帜。史提夫伦·瓦德爵士,瓦德侯爵的继承人,代表一行人发言。佛雷家的人个个看起来都像黄鼠狼;年过六旬,自己都有孙子的史提夫伦爵士,看起来尤其像只年老而疲惫的黄鼠狼,不过他到底还颇有礼貌。“家父派我前来问候诸位,敢问率领这支劲旅的是何许人?” “是我。”罗柏催马上前。他全身铠甲,临冬城的冰原狼徽盾系在马鞍上,灰风轻步跟在身边。 老骑士水汪汪的灰眼里闪现出一抹兴味,但他的坐骑却不安地哼了两声,避开了冰原狼。“如您愿意到城里与家父共进晚餐,表明您的来意,相信他必定大感荣幸。” 他的这番话,有如投石机射出的巨石,在北境诸侯中炸裂开来。众人均大为不满,他们或咒骂,或争执,彼此大呼小叫。 “大人,您千万不能去,”盖伯特·葛洛佛向罗柏陈情。“绝不能信任瓦德大人。” 卢斯·波顿点点头。“单身赴约,您就是任他宰割。他可以把您卖给兰尼斯特,把您丢进地牢,甚或割了您喉咙,一切随他高兴。” “如果他想跟我们谈谈,叫他打开城门,让我们全体进去与他共进晚餐。”文德尔·曼德勒爵士高声宣布。 “干脆要他出来,就在这里宴请罗柏,当着双方所有人的面。”他的哥哥威里斯爵士提议。 凯特琳·史塔克与他们同感疑虑,但她只瞄了史提夫伦爵士一眼,便看出他对所见所闻甚感不悦,只要再多几句,机会就会稍纵即逝。她必须采取行动,越快越好。“让我去。”她高声说。 “夫人,您去?”大琼恩皱起眉头。 “母亲,您确定吗?”显然,罗柏并不确定。 “我当然确定,”凯特琳伶俐地撒谎,“瓦德大人是我父亲的封臣,我从小就认识他,他绝不会对我怎么样的。”除非有利可图,她在心里暗暗注明,但有些事情不能明讲,有些谎言也是必需。 “相信家父一定乐于和凯特琳夫人谈谈,”史提夫伦爵士道,“为了保证我们并无不良企图,我弟弟派温爵士会留在这里,直到夫人您安全归来为止。” “而我们将待之如上宾。”罗柏说。派温爵士是佛雷家四兄弟中最年轻的一位,他下了马,把缰绳交给哥哥。“史提夫伦爵士,我希望家母能在日落时归来,”罗柏继续说,“我不愿在此逗留。” 史提夫伦·佛雷爵士礼貌地点头:“大人,照您吩咐。”凯特琳轻踢马刺,向前奔去,没有回头。瓦德侯爵的儿子和护卫们随即跟上。 父亲曾说,放眼七大王国,瓦德·佛雷是唯一能自己生出一支军队的领主。当天,河渡口侯爵在河东城堡的大厅里欢迎凯特琳时,他身边围绕着二十个活着的儿子(这不包括派温爵士,加上他就成了二十一个),三十六个孙子,十九个曾孙,以及许多女儿、孙女、私生子、私生女和私生孙子孙女。她终于明白父亲是什么意思。 瓦德侯爵今年九十,活像条干瘪的粉红色黄鼠狼,头早已光秃,上面遍布老人斑,因为痛风的关系,若无人搀扶,就没法站立。他最新一任妻子是个十六岁的女孩,苍白瘦弱,跟在他担架旁边走进来。她是第八任佛雷夫人。 “大人,多年不见,今日重逢,真是倍感喜悦。”凯特琳道。 老人满腹狐疑地眯眼盯着她。“是么?我倒很怀疑。凯特琳夫人,我年纪大了,你就省省这些甜言蜜语吧。为什么是你在这里?难道说你家儿子太尊贵,不愿亲自来见我?我又该拿你怎么办呢?” 凯特琳上次造访孪河城,还是个小女孩,当时的瓦德侯爵便已经是个脾气暴躁、语气尖刻且甚无礼貌的人,看来岁月使他更令人难以忍受了。她的措辞必须格外谨慎,尽全力不去在意他的言语冒犯。 “父亲,”史提夫伦爵士语带责备地说,“您忘了吗?凯特琳夫人正是受您之邀而来的。” “我在问你吗?我没死,你就不是佛雷侯爵。我看起来像死人吗?我用不着听你说教。” “父亲大人,这不是待客之道吧?”他另一个年纪较轻的儿子说。 “这会儿连我的私生子都教训起我来啦?”瓦德侯爵抱怨,“你们都该死,我爱说什么便说什么。莱格,我这辈子招待过三个国王,王后就不用提了,你觉得我还用你教我‘待客之道’?我第一次在你妈身上播种的时候,她还在牧羊咧。”他弹弹指头,赶走那面红耳赤的年轻人,然后又向另外两个儿子打了个手势。“丹威尔,惠伦,扶我到椅子上坐下。” 他们把瓦德侯爵从担架上扶下来,搀他到佛雷家的高位坐下。那是一张黑橡木椅子,椅背雕成以桥相连的双城式样。他年轻的妻子怯生生地走过来,为他的双脚盖上毛毯。老人坐定之后,招手示意凯特琳上前,在她手掌印下一个干如纸张的吻。“喏,”他宣布,“夫人,我已经行过礼了,或许我的儿子们可以赏个脸,给我闭上嘴巴。请问你来此有何目的?” “大人,我们想请您打开城门。”凯特彬彬有礼地回答,“我儿子和他的封臣正急着渡河上路。” “去奔流城?”他窃笑一声,“喏,用不着告诉我,用不着。我的眼睛还没瞎,老人家照样可以看地图。” “去奔流城。”凯特琳证实。她不觉有何必要否认。“大人,我本以为会在那里见到您。您仍然是家父的臣属,是吧?” “嘿,”瓦德侯爵道,他的声音介乎于冷笑和咕哝之间。“你也看到啦,城墙上那么多兵,还不都是我召集的?我打算等部队全体到齐之后,立刻就出发。当然啦,我的意思是派我儿子去,凯特琳夫人,我这身老骨头已经过了带兵打仗的年纪啰。”他环顾四周,仿佛在期待众人的肯定,接着他指指一位五十来岁,高大驼背的男子。“杰瑞,你告诉她,告诉她这的确是我的打算。” “夫人,的确是这样,”杰瑞·佛雷爵士道,他是第二任佛雷夫人所生的儿子。“我以我的名誉发誓。” “你那蠢弟弟在我们动身之前就吃了败仗,难道这是我的错吗?”他向后靠上背垫,皱眉看她,仿佛在等她质疑他的说辞。“我听说弑君者把他打得落花流水,跟斧头切乳酪一样。我的儿子干吗要急着南下送死啊?到南方去的人现在不都慌着逃回来?” 凯特琳真想朝这满腹牢骚的老头吐口水,然后把他架在火上烤,然而她只有黄昏之前这段时间来打开桥梁,于是她平静地说:“所以我们才更应该尽快赶到奔流城。大人,我们可否换个地方谈话?” “我们现在不就在谈?”佛雷侯爵抱怨。他那遍布老人斑的粉红秃头倏地一转。“你们看什么?”他朝周围的亲人吼道,“还不快滚?史塔克夫人要跟我私下谈谈,搞不好她想让我出轨哩,嘿。你们通通都退下,去找点有用的事做。对,你也一样,臭女人,出去,出去,出去!”他的儿子、孙子、女儿、私生子、外孙、外孙女们鱼贯离开大厅,他则靠向凯特琳,坦白承认,“他们全都在等我死,史提夫伦已经等了四十年啦,可我偏要教他失望。嘿,我干吗要提早上天,好让他继承爵位啊,你说是不是?我偏不要。” “我衷心希望您活到一百岁。” “那可会叫他们七窍生烟,一定会的。好吧,你到底想谈什么?” “我们想渡河。”凯特琳对他说。 “哦,是嘛?你说得轻巧,我为何放你们过去?” 一时之间,她的怒意猛地冒上来。“佛雷大人,假如你还有力气爬上自己的城墙,你会看到城外有我儿子的两万精兵。” “等泰温大人到来,他们就会变成两万具活尸,”老人不甘示弱。“夫人,你少跟我来这套。你丈夫因叛国被关在红堡底下的牢房,你老爹卧病在床,弄不好快没气了,而詹姆·兰尼斯特又抓了你老弟,你拿什么来吓唬我?你那宝贝儿子吗?我可以跟你一个换一个,等你儿子死光了,我还剩下十八个。” “你可是宣过誓效忠于我父亲。”凯特琳提醒他。 他的头左右摇摆,微微一笑:“呵,可不是吗,我发过誓,可我也宣誓效忠王室啊,依我看呢,这会儿既然乔佛里是国王了,你和你家小鬼,以及外面那群蠢蛋不就是叛徒吗?对不对?这事连鱼都知道,我应该帮兰尼斯特把你们通通杀光。” “那你为什么不帮他?”她质问他。 瓦德侯爵不屑地哼了一声。“泰温大人,他可是个大人物哩,既是西境守护,又是御前首相,呵,多了不起,这样也是金子打的,那样又是狮子形状,心高气傲得很。我敢跟你打赌,他豆子吃多了,跟我一样会放屁,不过你甭想听他承认,想都别想。他在拽个什么劲咧?也不过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还是畸形小怪物,我可以拿儿子跟他一个换一个,等他的都死光了,我还剩十九个半咧!”他咯咯笑道,“如果泰温大人需要我帮忙,他好歹可以问他妈的一声吧?” 凯特琳需要的就是这句。“大人,我现在就是请求您帮忙,”她谦卑地说,“我代表我父亲、我弟弟、我丈夫以及我儿子向您请求。” 瓦德大人伸出一只干枯的手指指着她。“夫人,你省省这些甜言蜜语,甜言蜜语我听我老婆讲就够了。你见着她没有?才十六岁,像朵小花,她的花蜜可是只给我一个人喝哟。我敢打赌,明年这时候啊,她就会再给我添个儿子。说不定我就让他当我的继承人,你说这会不会把他们活活气死啊?” “我相信她一定会给您添许多儿子的。” 他的头前后摇摆。“令尊没来参加我的婚礼,在我看来,就算他快死了,这依旧是侮辱。别忘了,我上次结婚他也没来,还叫我做‘迟到的佛雷侯爵’,这你总知道吧?难道他以为我死了?我可没死,而且我跟你保证,我绝对要活得比他长,就像我活得比他老爸还久一样。你们家的人老是看我不顺眼,你别否认,也别想骗我,你很清楚我说的是实话。好些年前,我去找令尊,提议让他儿子和我女儿联姻。这有什么不好?我有个乖女儿是合适人选,只比艾德慕大几岁,就算你老弟不喜欢她,我也还有其他女儿给他挑,要年轻的有年轻的,要老的有老的,要闺女要寡妇要什么样的都成,可是呢,霍斯特大人说什么也不肯。他讲了一大堆甜言蜜语,通通都是借口,我真正想要的却是赶紧嫁掉一个女儿啊。 “还有你老妹,同样一副坏德行,那是一年前的事啰,当时琼恩·艾林还是御前首相,我到都城里去看我儿子参加比武竞技。史提夫伦和杰瑞年纪都太大,没法下场比武,不过丹威尔和霍斯丁前去参加,派温也去了,我还有两个私生子参加团队比试。早知道他们会丢我的脸,我也不必大费周章地跑去,我倒是问你,我干吗千里迢迢跑去看霍斯丁被提利尔家那小崽子打下马来啊?那小鬼只有他一半年纪,大家都叫他什么‘小花爵士’;更可气的是丹威尔竟被一个雇佣骑士打下马来!有时候我还真怀疑他们俩到底是不是我的种?我的第三任老婆是克雷赫家的人,克雷赫家的女人通通是些残货。唉,这些都不重要啦,你还没出生她就死了,所以干你什么事? “我刚刚在说你妹妹。我向艾林公爵夫妇提议让我两个孙子到宫廷里做他们的养子,与之相对呢,让他们的儿子到孪河城来住一段时日。哼,莫非我的孙子就那么见不得人,没资格给朝廷里的人看?他们可都是安静又懂礼的乖孩子,瓦德是梅里的儿子,照着我的名字取的,另外一个哩……嘿,我不记得了……好像也叫瓦德。他们都把孩子叫做瓦德、瓦妲,以为这样就会讨我喜欢,那孩子的爹……是哪一个来着?”他的脸整个皱成一团。“唉,管他是谁,总之艾林大人不要,不管哪个都不要,而我得把这事怪罪到你妹妹头上。你没看她那样子,整个人像是结了冰,好像我打算把她儿子卖给戏班,或是抓去当太监似的!艾林大人为了平息尴尬局面,便吐露那孩子已经决定送到龙石岛去给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收养,一听此言,她立刻半声不吭地冲了出去,首相大人只好不停地向我道歉。我倒是问你,道歉顶什么用哩?” 凯特琳有些不安地皱起眉头。“我记得莱沙的孩子是要送到凯岩城去给泰温大人收养的。” “不对,是史坦尼斯大人,”瓦德·佛雷很不耐烦地说,“你以为我连史坦尼斯大人和泰温大人都分不出来吗?他们两个都是自以为高贵不拉屎的粪坑,即便这样,我还是知道谁是谁,莫非你觉得我老了,记不清啦?我今年才九十,记得清楚得很,连怎么搞女人也没忘。我敢跟你打赌,我家那老婆不到明年这时候就会给我再添个儿子,或者女儿——那也没法子。哎呀,管他儿子女儿,还不都是红彤彤地皱成一团,哭个没完没了?我看她八成又要给孩子取名瓦德或瓦妲啦。” 凯特琳对佛雷夫人如何给孩子取名毫无兴趣。“琼恩·艾林有意让史坦尼斯大人收养他的儿子,此事您可确定?” “对,对,对,”老人说,“只是他死啦,这有什么差别?你说你们想过河?” “是的。” “唉,你们过不了!”瓦德侯爵干脆地宣布,“除非我答应,可我干吗答应呢?徒利家和史塔克家对我向来不太友善。”他往后靠向椅背,双手抱胸,露出得意的笑容,等她答复。 剩下的就只是讨价还价。 城堡大门打开时,一轮火红夕阳低垂在西方丘陵上,吊桥“嘎吱嘎吱”地降下来,闸门缓缓升起,凯特琳·史塔克夫人骑马回到儿子和北境诸侯身边。跟在她身后的是杰瑞·佛雷爵士、霍斯丁·佛雷爵士、丹威尔·佛雷爵士,瓦德侯爵的私生子朗诺尔·河文以及一大队长矛兵。他们身穿蓝色环甲,肩披银色披风,排成纵队,缓步走来。 罗柏快马加鞭地迎上前,灰风飞也似的跟在他身边。“一切都办妥了,”她告诉他,“瓦德大人会让你过河,他的军队也是你的,不过他会留下四百人防守孪河城。我建议你也留下相同数目的剑士和弓箭手,他绝对无法拒绝额外的协防兵力……但千万要找你信得过的人负责指挥。瓦德大人可能会需要提醒,才能守住承诺。” “母亲,就照你说的办。”罗柏边说边盯着那一大队长矛兵,“或许……让赫曼·陶哈爵士来负责,你意下如何?” “很好。” “他……他要我们怎么样?” “你要拨出几个手下,护送佛雷大人的两个孙子北上临冬城。”她告诉他,“我已经同意收他们为养子,他们年纪还小,一个七岁,一个八岁,两个都叫瓦德。我想你弟弟布兰应该会很高兴有同龄人做伴。” “就这样而已?两个养子?这样的代价未免也太——” “佛雷大人的儿子奥利法跟我们一起走,”她继续说,“他将担任你的私人侍从,过段时间以后,他的父亲希望能看到他被册封为骑士。” “带个侍从?”他耸耸肩,“很好,没问题,如果他——” “还有,假如你妹妹艾莉亚平安归来,我们同意让她嫁给瓦德大人的幼子艾尔玛,当然,得等两人成年以后。” 罗柏有些不知所措。“艾莉亚不会喜欢的。” “等战事结束,你也将迎娶他一个女儿,”她把话说完,“侯爵大人慷慨地同意你自行挑选,他有好些个适合的人选。” 这次,罗柏倒是眉头都没皱一下。“原来如此。” “你同意吗?” “我可以拒绝吗?” “那你就不能渡河。” “我同意。”罗柏郑重地说。在她眼中,他从未像此时这么有成年人的样子。小男孩或许也能舞刀弄剑,但只有真正的成年领主才能明白政治婚约的意涵,并坦然接受。 当晚,一弯新月漂浮水面,他们展开了渡河行动。两列纵队有如一条巨大的钢蛇,蜿蜒进入东河城,迂回绕过广场,通过内城,走上拱桥,经过又一次相同的地形后,从西岸的城堡离开。 凯特琳骑行在钢蛇前端,同行的有她儿子,叔叔布林登爵士,以及史提夫伦·佛雷爵士。身后是他们九成的骑兵,包括骑士、枪骑兵、自由骑手和弓骑兵。他们花了好几个钟头方才完成穿越。事后,凯特琳始终忘不掉无数的马蹄踏过吊桥发出的声音,以及卫河塔上瓦德·佛雷侯爵炯炯的目光。他坐在担架上,从杀人洞的细长铁条间向下俯瞰,目送他们离去。 北军的主力,包括徒步的长矛兵、弓箭手和大量民兵留在东岸,由卢斯·波顿指挥。罗柏命令他继续南下,与由泰温大人指挥,正朝北进逼的兰尼斯特大军进行决战。 是好是坏,儿子已经孤注一掷。 61.第61章 琼恩 “雪诺,你还好吧?”莫尔蒙司令皱眉问。 “好吧?”他的乌鸦呱呱叫,“好吧?” “大人,我很好。”琼恩撒了谎……还特意大声,仿佛这样可让谎言成真,“您呢?” 莫尔蒙又是眉头一皱。“有个死人想杀我,你觉得我能好到哪里去?”他抓了抓下巴。由于长长的灰胡子被火烧到,他便把胡子给割了。新长出来的白色短须使他看起来不仅丑陋了些,老上许多,更显得脾气暴躁。“说实话,你的气色不太好,手怎么样了?” “正在复原。”琼恩动动自己绑了绷带的手指给他看。扔那堆窗帘造成的灼伤比他预期中的严重许多,现在他的右手臂缠满了丝绷带,一直绑到手肘。当时他一点感觉也没有,之后才开始疼痛。他裂开的红皮肤内流出液体,一个个吓人的充血水泡布满指间,大得像蟑螂似的。“学士说会留下疤痕,但除此之外应该没有大碍。” “手上有疤没关系,在长城这儿,你大多时候都会戴手套。” “大人,您说的是。”困扰琼恩的不是疤痕,而是其他的事。伊蒙师傅给他喝了罂粟花奶,即便如此,手依旧痛得要命。起初他感觉自己的手仍然着了火,日夜烧个不停,唯有将之插进装满陈雪和碎冰的盆子里才能稍减疼痛。琼恩在床上疼痛难耐,翻滚哀嚎的模样,只有白灵知道,为此他暗自感谢天上诸神。可等真的睡了,他又会做梦,这些梦比手伤还可怕。在梦中,和他厮杀的尸体不仅有蓝眼睛和黑手掌,更有父亲的脸。他可不敢把这个告诉莫尔蒙。 “戴文和哈克昨晚回来了,”熊老说,“和其他人一样,他们没找到半点你叔叔的踪迹。” “我知道。”昨晚琼恩硬拖着身子去大厅和朋友们共进晚餐,当时大家谈论的都是游骑兵失败的搜查行动。 “你知道,”莫尔蒙咕哝道,“怎么大家什么都知道啊?”他也没期待答案。“看来,总共就那么两个……东西。不管他们是什么,我绝对不承认他们是人。感谢天上诸神。要是再多几个……唉,还是别去想的好。只是我这身老骨头有预感,以后迟早会再碰上这东西,伊蒙师傅也这么说。冷风吹起,夏日将尽,前所未见的寒冬即将来临。” 凛冬将至。对琼恩而言,史塔克家的箴言从未如此阴森,如此充满不祥之气。“大人,”他迟疑地说,“听说昨晚又来了一只鸟儿……” “是有这么回事。怎样?” “我想知道有没有我父亲的消息。” “父亲!”老乌鸦在莫尔蒙肩上走来走去,头上下摆动,嘲弄地叫道,“父亲!” 司令伸手想捏住它的长嘴,但乌鸦跳上他的头,拍拍翅膀,飞过房间,停在窗户上。“就只会吵闹捣蛋,”莫尔蒙咕哝着说,“乌鸦通通这副德行,真不知我养这只讨人厌的鸟做什么……如果有艾德大人的消息,你觉得我会不叫你来么?无论你是不是私生子,你毕竟是他的亲生骨肉。信上说的是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的事。他似乎被从御林铁卫里革职了。他们把他原先的席位给了那条黑狗克里冈,现在赛尔弥正被通缉中,罪名是叛国。那些蠢材派了几个卫士去拿他,结果他宰了两个后逃走了。”莫尔蒙哼了一声,他对那些派都城守卫去对付无畏的巴利斯坦这般武艺超凡之人的看法,溢于言表。“我们这儿森林里有白色鬼影,城里面有不安分的死人行走,结果坐在铁王座上的竟是个小毛头!”他语带嫌恶地说。 乌鸦尖声怪笑:“小毛头!小毛头!小毛头!小毛头!” 琼恩记得熊老对巴利斯坦爵士寄予厚望,如果连他都失势,那莫尔蒙的信还有什么机会上达国王呢?他不禁紧握手指,剧痛却立即从伤口处炸裂开来。“那我妹妹呢?” “信上既没提到艾德大人,也没说他女儿的事。”莫尔蒙有些恼火地耸耸肩。“说不定他们根本就没收到我的信。虽然伊蒙师傅送了两份抄本,也派他最好的鸟儿带去了,可这种事谁说得准呢?我看八成是派席尔懒得回信。这也不是第一次了,当然更不会是最后一次。恐怕对君临那些人而言,我们什么也不是。他们只肯告诉我们他们想让我们知道的事,而这些事少得可怜!” 你也只告诉我你想让我知道的事,这些事还更少呢,琼恩愤愤不平地想。罗柏已经号召封臣,率军南进,却没有人告诉他……后来还是念信给伊蒙学士听的山姆威尔·塔利当天夜里偷偷跑来找他,一边轻声细语,一边忏悔自己不该这么做。可想而知,他们一定是认为他兄弟的战争与他无关。然而这却比其他所有事更教他烦心。罗柏正驰骋沙场,他却坐困愁城。无论琼恩如何宽慰自己:如今他的职责所在是与新弟兄们共同防守长城,他依旧觉得自己像个懦夫。 “玉米!”乌鸦又叫起来,“玉米!玉米!” “噢,给我闭嘴。”熊老告诉它。“雪诺,伊蒙师傅估计你的手多久可以复原?” “快了。”琼恩回答。 “那敢情好,”莫尔蒙司令拿出一把剑,放在两人之间的桌上,那剑有着黑色金属镶银边的鞘。“喏,到时候你就用这个。” 乌鸦振翅而下,停在桌上,昂首阔步地朝剑走去,一边好奇地歪着头。琼恩犹豫了一下。这究竟是什么,他一点头绪都没有。“大人,这是?” “之前那场火把剑柄圆头的银给熔掉了,护手和剑柄也被烧毁,唉,干皮革和木头,不烧才有鬼。至于剑本身嘛……你得用热一百倍的火才能伤到剑身。”莫尔蒙把手一挥,连剑带鞘推过粗糙的橡木桌面。“我把其余的部分重新打过了。拿去吧。” “拿去吧!”乌鸦得意洋洋地附和,“拿去吧!拿去吧!” 琼恩僵硬地伸手拿剑。他用的是左手,因为右手不但绑了绷带,而且伤口未愈,不甚灵活。他小心翼翼地将剑从鞘里抽出,举到眼前。 剑柄尾端的圆球是一块淡白色石头,还加了铅以平衡剑身的重量,圆球雕刻成一只咆哮狼头的模样,眼睛是两小片红榴石。剑柄裹着又黑又软的新皮,未经汗渍和血水沾染。剑身则足足比琼恩惯用的剑长了半尺,前端极尖,既能刺击,亦可挥砍,上面开了三道深深的血槽。“寒冰”是名副其实的双手剑,这把则是一手半,有时也称为“长柄剑”。这柄狼剑似乎比他以前用过的剑都轻。琼恩轻转剑身,看到色泽沉暗的精钢剑身历经千锤百炼所留下的波纹。“大人,这是用瓦雷利亚钢锻铸的剑啊。”他讶异地说。父亲以前时常让他把握“寒冰”,所以他知道这外观和手感。 “没错。”熊老告诉他,“这是我父亲的剑,我祖父传给他的。这把剑在莫尔蒙家族父子相传了五百年,我年轻时也用这把剑,后来我穿上黑衣,便将它传给儿子。” 他将传给儿子的剑给了我,琼恩简直不敢相信。剑刃极度平衡,锋芒一遇光线,立即熠熠发光。“您的儿子——” “我儿让莫尔蒙家族蒙上耻辱,但他逃亡之前,倒还懂得留下这把剑。我妹妹把剑送还给我,然而每当见到它,就让我想起乔拉的事,所以我把剑收起来,日子一久也就忘了,直到这回在我卧室的灰烬里找到它。原本剑柄尾端是个银制熊头,不过因为经年累月的磨损,早已辨认不出。你用的话,我想白狼比较适合。正好我们工匠里面有个不错的雕刻师傅。” 当琼恩还在布兰那个年纪的时候,也像所有的男孩子一样,梦想着将来干出一番大事业。虽然每次白日梦的细节都不同,但他总想象自己救了父亲一命,事后艾德公爵宣布琼恩已经证明了自己是真正的史塔克传人,并将“寒冰”交到他手中。即便在当时,他也知道这不过是小孩子的玩笑,私生子是绝不可能继承家传宝剑的。如今想起这些,他觉得羞耻。夺走自己兄弟的继承权,这算什么?我没资格接受这把剑,他心想,一如我没资格继承“寒冰”。他动动灼伤的手指,感觉到皮肤底下深层的痛楚。“大人,您让我受宠若惊,可是——” “小子,少跟我‘可是’。”莫尔蒙司令打断他。“若不是你和你那头狼,我现在就不会坐在这里了。你不仅勇敢……更重要的是,你的脑筋动得快。没错,天杀的,就是用火!我们早该知道,早该想起来。古时也曾有过长夜之劫,唉,八千年虽然久了点……可若是连守夜人都不记得,还有谁会记得呢?” “谁会!”聒噪的乌鸦跟着叫,“谁会!” 那天晚上,诸神确是听见了琼恩的祈祷;尸鬼的衣服一着火,其瞬间便被烈焰吞噬,仿佛它的皮肤是蜡油,骨头是干柴。琼恩只需闭上眼睛,依然可以见到那具尸体踉跄着走过书房,四处碰撞家具,挥舞双臂拍打火焰的景象。萦绕心头久久不去的是那张脸:四周为火围绕,头发如稻草燃烧,坏死的肌肉一块块熔解滑落,露出下面的颅骨。 不管驱使奥瑟的是何种恶魔力量,都已被烈火赶走;他们在余烬堆里找到的那团扭曲东西,只不过是烤熟的人肉和烧焦的骨头罢了。然而在他的噩梦里,它又再度到来……这次冒火的尸体生着艾德公爵的容貌,焦黑爆突的是父亲的皮肤,如结冻眼泪般流下脸颊的是父亲的眼睛。琼恩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做这种梦,也不了解这代表的意义,他只是吓坏了。 “一剑换一命,够便宜了。”莫尔蒙总结。“快拿去,别再跟我啰唆,听懂了没?” “是,大人。”琼恩抚摩着柔软的皮革,这把剑似乎迫不及待地渴望他的掌握。他明白,这是莫大的荣耀,他也的确非常感激,可是…… 他不是我父亲,这个念头毫无预警地跃上琼恩心头。艾德·史塔克公爵才是我父亲。我永远不会忘记他,无论别人给我多少把剑,我都不会。但他怎么能对莫尔蒙司令说他梦想的是另一个人的剑呢…… “我也不想听什么客套话,”莫尔蒙道,“所以把道谢都省了吧。用实际行动证明你珍惜它,比说多少废话都管用。” 琼恩点点头。“大人,这把剑可有名讳?” “以前是有的。名叫‘长爪’。” “长爪!”乌鸦大叫,“长爪!” “长爪,好名字,”琼恩试着挥砍了一下。虽然左手持剑,难看又笨拙,但宝剑仿佛能凭着自己的意志划破空气。“狼和熊都有爪子。” 熊老听了似乎很高兴。“我也这么想。我看你得把剑背在背后。这剑太长,没法佩在腰际,至少在你再长高个几寸之前是这样。还有,你好好练习一下双手攻击。等你的手伤痊愈,可以找安德鲁爵士教你几招。” “安德鲁爵士?”琼恩不记得这个名字。 “安德鲁·塔斯爵士。他正从影子塔赶来,他是我们的新任教头。艾里沙·索恩爵士昨天早上到东海望去了。” 琼恩放下剑。“为什么?”他傻傻地问。 莫尔蒙哼了一声。“你以为呢?当然是我派他去的。他身上带着杰佛·佛花被你那白灵咬断的手。我命令他搭船去君临,将手呈报给小鬼头国王看看,这总该能吸引乔佛里的注意吧……何况艾里沙爵士出身既好,又是正式册封的骑士,朝廷里也有旧识,应该不至于像其他穿黑衣的‘乌鸦’弟兄般受到冷落。” “乌鸦!”琼恩觉得乌鸦的口气有些愤慨。 “总之呢,”总司令不理会乌鸦的抗议,续道,“如此一来你和他就自然隔开了几千里,也不显得我偏袒。”他伸出一根指头指着琼恩的脸。“但是,别以为这代表我赞同你在大厅里胡来。勇气虽然可以弥补相当程度的愚蠢,但无论你现在几岁,都不是小孩子了。这是把成年人的剑,也只有成年人才配用它。我希望你好自为之。” “是,大人。”琼恩把剑收回镶银边的剑鞘。虽说这并非他梦想的剑,但依然是件贵重的礼物,而将他自艾里沙·索恩的恶意侮辱之中释放出来,更是高贵之举。 熊老搔搔下巴。“我都忘记刚长出来的胡子有多痒了。”他说,“唉,也罢。你的手能工作么?” “可以,大人。” “那敢情好。今晚会很冷,我要喝点加料的热葡萄酒。帮我找瓶红的,不要太酸,香料也别省。还有,你去跟哈布说,他要是敢再给我送煮羊肉来,我就把他给煮了。上次的后腿肉整个是灰的,连鸟都不吃。”他用拇指搓搓乌鸦的头,鸟儿发出一声满足的咕噜。“你去吧,我还有事要忙。” 他佩着宝剑走下高塔楼梯,站在壁龛里的守卫微笑着看他。“真是把好剑。”其中一人说。“雪诺,干得漂亮。”另一个人告诉他。琼恩逼自己也对他们微笑,然而他心底却没有笑意。他知道自己应该高兴,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的手隐隐作痛,口中有愤怒的味道,可他说不出自己究竟是对谁生气,或是为何生气。 如今莫尔蒙总司令改住国王塔,琼恩出塔时,发现五六个朋友正鬼鬼祟祟地等在外面。他们在谷仓门上挂了个箭靶,装作练习箭法,但他一眼就知道他们别有企图。他前脚刚落地,派普便叫道:“嘿,快过来让咱们瞧瞧吧!” “瞧什么?”琼恩说。 陶德溜过来。“当然是你的红屁股啰,还有什么?” “那把剑,”葛兰说,“我们想瞧瞧那把剑。” 琼恩用充满责难的眼光扫视他们。“原来你们都知道。” 派普嘻嘻笑道:“我们可不像葛兰那么笨。” “你明明就笨,”葛兰坚持,“你比我还笨。” 霍德有些歉疚地耸耸肩。“剑尾的圆球是我和派特一起雕的,”这位工匠说,“红榴石则是你朋友山姆从鼹鼠村带回来的。” “我们知道得比那更早哩,”葛兰说,“路奇在唐纳·诺伊的锻炉边帮忙,熊老拿烧坏的剑去的时候他刚好在场。” “快把剑拿出来!”梅沙坚持。其他人也跟着起哄。“拿剑来!拿剑来!拿剑来!” 于是琼恩抽出长爪,左右旋转,让他们好好欣赏。长柄剑身在苍白的日光下闪耀着阴暗而致命的光泽。“这是瓦雷利亚钢呢。”他严肃地表示,努力装出应有的快乐和骄傲。 “我听说啊,从前某人有把瓦雷利亚钢打的剃刀,”陶德说,“结果他刮胡子的时候把头给剃掉了。” 派普嘿嘿一笑。“守夜人虽有几千年历史,”他说,“但我敢打赌,咱们雪诺大人肯定是头一个把司令塔给烧掉的人。” 众人哈哈大笑,连琼恩也忍俊不禁。其实他引起的那场火,并未当真烧毁那座坚实的石砌高塔,只是把塔顶两层楼的所有房间,也就是熊老的居所,给烧得一干二净。大家对于损失倒是不以为意,因为这场大火同时也烧毁了奥瑟的杀人死尸。 至于那个生前叫做杰佛·佛花,原本是游骑兵,后来只剩一只手的尸鬼,也被十几个弟兄剁成碎片……然而它却先杀死了杰瑞米·莱克爵士及其他四人。杰瑞米爵士本已砍下它的头,可依旧没能阻止无头尸鬼拔出他的匕首,深深插入他的肚腹。遇上早已死亡,怎么也不会倒下的敌人,无论力量还是勇气都没有太大用处;武器和护甲,所能提供的保护也殊为有限。 这个悲惨的念头,使得琼恩原本脆弱的心绪更加恶劣。“我要去找哈布,请他安排熊老的晚餐。”他唐突地对大家宣布,然后将长爪插进剑鞘。他知道朋友们是一番好意,可惜他们不懂。这实在不能说是他们的错:他们用不着面对奥瑟,没有亲眼目睹那双死人蓝眼的惨白光芒,没能感受到死人黑手指的冰冷,自然更不关心三河流域的激烈战事。既然如此,又怎能期望他们了解呢?他唐突地转身,闷闷不乐地大步离去。派普在身后叫他,但琼恩没有理会。 火灾之后,他们让他搬回倾颓的哈丁塔,住在他以前那间旧石室里。当他回到房间时,白灵正蜷缩在门边睡觉,但他一听见琼恩的靴子声,便抬起头来。冰原狼的红眼睛比红榴石还要沉暗,比人眼更睿智。琼恩蹲下来,搔搔他的耳朵,给他看剑尾的圆球。“看,是你呢。” 白灵闻闻石雕,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琼恩微笑着告诉小狼:“荣耀归你所有。”突然间,他回想起自己在晚夏的雪地里找到他的经过。当时他们带着其他小狼正要回去,可琼恩听见了别的声音,回头看去,只见雪地里的他一身白毛,几乎无从分辨。“他就孤身一个,”他心想,“离兄弟姐妹远远的。他与众不同,所以被他们赶走。” “琼恩?”他抬起头。两颊通红的山姆威尔·塔利站在他面前,局促不安地发着抖,全身紧紧裹在厚重的毛皮斗篷里,仿佛即将进入冬眠。 “山姆,”琼恩起身。“怎么了?你也想看看那把剑么?”大家都知道,山姆自然不例外。 胖男孩摇摇头。“我曾经是我父亲的宝剑传人,”他悲戚地说,“那把剑叫‘碎心’。蓝道大人让我拿过几回,可我每次都很害怕。剑是用瓦雷利亚钢铸成,美丽异常,也锋利异常,我怕会伤到妹妹们。现在狄肯是它的传人了。”他在斗篷上擦擦手汗,“我……嗯……伊蒙师傅要见你。” 还不到换绷带的时间。琼恩狐疑地皱眉质问:“他找我做什么?”看着山姆可怜兮兮的模样,答案已经不问自明。“你跟他说了,是不是?”琼恩怒道,“你跟他说你告诉我了。” “我……他……琼恩,我不是故意的……是他问的……我的意思是……我觉得他根本就知道,他看得见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他的眼睛早就瞎了。”琼恩嫌恶地大嚷,“我自己认得路。”说完,他径自走开,留下目瞪口呆的山姆站在原地发抖。 伊蒙学士正在鸦巢里喂乌鸦,克莱达斯提着一桶肉片,跟着他在笼子间行进。“山姆说您有事找我?” 学士点点头。“是我的意思。克莱达斯,请把桶子交给琼恩,或许他愿意好心地帮我个忙。”驼背红眼的弟兄将桶子递给琼恩,随后赶忙爬下梯子。“只管把肉丢进笼子,”伊蒙指点他。“鸟儿自己明白。” 琼恩将桶子换到右手,左手伸进血红的肉块中。鸦群见状,纷纷发出嘈杂的尖叫,在铁栏里飞来飞去,拍动漆黑如夜的翅膀击打着金属鸟笼。肉被切成比指节大不了多少的小碎块,他抓起满满一把血红肉片丢进笼中,尖叫和振翅声立刻愈演愈烈。两只体形较大的乌鸦为了争夺一块上好的肉,彼此厮打起来,一时之间羽毛纷飞。琼恩赶忙又抓一把,丢给其中一只。“莫尔蒙大人的乌鸦喜欢吃水果和玉米。” “那是只很罕见的鸟,”学士道,“大部分的乌鸦虽然也吃谷子,但还是偏好肉类。这不光能让它们强壮,恐怕它们生性就嗜血。在这点上,它们和人类倒是挺像……所以,和人一样,乌鸦的个性也不全然相同。” 琼恩接不上话,只好继续丢肉,不禁纳闷自己为何会被找来。也罢,等老人家觉得时机适当,自然会告诉他。伊蒙学士这个人可是催不得的。 “鸽子虽然也可以训练来递送讯息,”学士续道,“但我们一般所用的大乌鸦不仅强健,体形大,胆子壮,聪明得多,遇上老鹰也更有能力自卫……然而大乌鸦色黑,又以尸体为食,因此有些信仰虔诚的人憎恨它们。你可知道,‘受神祝福的’贝勒曾试图用鸽子全面取代大乌鸦?当然,他没有成功。”老师傅面露微笑,将那双白色盲眼转向琼恩。“只有守夜人比较喜欢大乌鸦。” 琼恩的手指浸在桶子里,血淹及腕。“我听戴文说,野人也把我们叫做乌鸦。” “乌鸦是大乌鸦的可怜远亲。它们是一身黑羽的乞食者,向来受到误解,遭人怨恨。” 琼恩真希望自己能清楚他到底在讲些什么,以及其中缘由。大乌鸦和鸽子与他何干?如果老人家有话要说,为何不肯直截了当? “琼恩,你可曾想过,为何守夜人不娶妻也不生子?”伊蒙学士问。 琼恩耸耸肩。“我没想过。”他又丢了些碎肉。此时他的左手已经沾满黏滑血渍,右手则因木桶的重量而隐隐作痛。 “只因如此一来,他们才不会为情爱所困扰,”老师傅自问自答,“情爱是荣誉的大敌,更是责任的大忌。” 琼恩觉得不太对劲,但他没说什么。老学士年逾百岁,在守夜人军团里德高望重,他没资格去反驳他。 老人家似乎察觉了他的不以为然。“琼恩,你告诉我,假如有这么一天,你的父亲大人必须在荣誉和他所爱的人之间做出抉择,你想他会怎么做?” 琼恩迟疑了。他想说艾德公爵绝不会做出有损名誉的事,即使为了情爱也不例外。然而他心中却有个狡诈的声音在悄悄低语:他有个私生子,这有何荣誉可言?还有你母亲啊,他负起过对她的责任吗?他连她的名字都不肯讲!“他会做他该做的事,”他刻意拖长音调,借此掩饰自己的犹豫不决。“不管那是什么。” “那么,艾德大人是万里挑一的人才。多数人不若他这么坚强。跟女人的情爱相比,荣誉算得了什么?当你怀抱初生幼儿……或是想起兄弟的笑容,责任又算得了什么?不过都是虚幻,都是空谈罢了。我们身为凡人,天上诸神使我们有能力去爱,那是对我们最美好的恩赐,却也是我们最深沉的悲哀。 “守夜人军团的创建者深知他们的勇气是守护王国、抵抗北方黑暗势力的唯一屏障。他们深知自己不能分神他顾,否则决心必将动摇,所以他们誓不娶妻,誓不生子。 “然而人皆有父母,皆有兄弟姐妹。他们来自纷争不断的大小王国,也深知时局会改,人性终究不变。于是他们立下誓言:守夜人守护王国,但绝不参与其中任何战役。 “他们恪守誓言。当伊耿杀死黑心赫伦,夺其王国的时候,赫伦的兄弟正是长城守军总司令,手下有一万精兵,但他没有出兵。当七大王国依旧是七国分立的年代,任何一个时代,至少都有三四个国家彼此交战,但守夜人没有参战。当安达尔人渡海而来,横扫先民诸国,这些死去国王的子孙们依旧奉誓不渝,坚守岗位。千百年来,始终如一,这便是荣誉的代价。 “当一个人无所畏惧时,即便懦夫也能展现不输于人的勇气。当我们无须付出代价时,自然都能尽忠职守。行走在这条荣耀的大道上,似乎是那么的容易。然而每个人的生命中迟早会遇到考验,那便是他必须抉择的时刻。” 有些大乌鸦还在吃,细细的肉丝悬挂在长喙边,不住摇晃。大多数乌鸦似乎都看着他。琼恩能感觉到每一双细小的黑眼停在他身上的重量。“如今就是我要抉择的时刻……您的意思,是这样吗?” 伊蒙师傅转过头,用那双瞎了的白眼“看”着他,仿佛可以看透他的心。琼恩觉得自己赤裸裸的,什么都藏不住。他情不自禁地两手握起桶子,把剩下的碎肉全倒进笼里。肉条和血水四处飞溅,乌鸦纷纷振翅散开,疯狂尖叫。动作快的在空中叼住肉条,贪婪地大口吞咽。琼恩松开手,任由空桶“咔啦”落地。 老人伸出一只枯槁而遍布斑点的手,放在他肩上。“孩子,这很痛苦,”他轻声说,“噢,可不是嘛,做出抉择……总是痛苦的。现在如此,以后依然。我知道。” “不,你不知道。”琼恩苦涩地说,“没有人知道。就算我是他的私生子,他依旧是我父亲……” 伊蒙师傅叹道:“琼恩,我刚才告诉你的,你难道都没听进去?你难道认为自己是第一个经历考验的人吗?”他摇摇苍老的头,那是个虚弱得难以形容的动作。“天上诸神为我的誓言设立过三次考验。一次在我年幼,一次我正值壮年,最后一次则在我步入老年之后。那时我已年老体衰,视力渐弱,然而面临的抉择却如同第一次那般残酷。大乌鸦从南方带来我家族灭亡的消息。黑色的翅膀,黑暗的消息。我的亲人死亡、名声扫地、景况凄凉。但我这个身体虚弱的瞎眼老人能做些什么呢?我像是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婴儿一般无助,可一旦想到自己坐在这里,置身事外,听任他们杀害我弟弟可怜的孙子,他的曾孙,还有那些无辜的孩儿……” 老人眼中晶莹的泪水,让琼恩惊骇得不能言语。“您究竟是谁?”他近乎恐惧地轻声问。 那双老迈的唇微微牵起,露出一张无牙的嘴。“不过就是个自学城毕业,立誓为黑城堡与守夜人奉献心力的学士罢了。在我的组织里,每当我们立下誓言,戴起颈链之时,便须抛弃原有的家族姓氏。”老人摸摸挂在自己削瘦脖子上的颈链。“我的父亲是梅卡一世,在他之后,我的弟弟伊耿代替我继承王位。我的祖父为我取名伊蒙,用以纪念龙骑士伊蒙王子,也就是他的叔叔,或者他的父亲,看你相信哪个版本的故事。我原名……” “伊蒙……‘坦格利安’?”琼恩简直不敢相信。 “都是过去的事,”老人说,“过去的事了。所以,琼恩,你看,我的确明白你的感受……正因为明白,所以我不会要求你留下或是离开。你必须自己做出这个抉择,然后一辈子与之相伴,就像我一样。”他的声音只剩呓语,“就像我一样……” 62.第62章 丹妮莉丝 战事结束之后,丹妮骑着银马穿过遍野横尸,女仆和卡斯部众紧随其后,彼此嬉笑玩闹。 大地为多斯拉克铁蹄撕裂,黑麦和扁豆都被踩进泥土,插在地上的亚拉克弯刀和箭支经过鲜血浇灌,成了新的可怕作物。她骑马走过战场,濒死的马儿抬头对她嘶鸣,伤者有的在呻吟、有的在祈祷。大批拿着重斧,专替伤者解脱的“贾卡朗”穿梭其间,从亡者和将死之人身上收割下数不清的人头。跑在他们后面的是一群小女孩,她们从尸体上拔取箭支,装进提篮,以备再次使用。最后则是削瘦饥饿但凶猛的狗群,它们闻闻嗅嗅,永远跟随着卡拉萨。 羊群最早死去,似乎有几千只之多,它们身上插满了箭,羽毛竖立在尸体之上。丹妮知道这一定是奥戈卡奥的部队干的;卓戈的卡拉萨绝不会如此愚蠢,在没杀掉牧羊人之前,就把箭浪费在羊身上。 城镇起火燃烧,缕缕黑烟腾涌翻滚,直上湛蓝的天空。在倾颓的干泥土墙下,骑马战士往来奔驰,挥舞手中长鞭,驱策生还者离开冒烟的废墟。奥戈卡拉萨的女人和小孩即便战败、即使被人奴役,走起路来依旧有种愠怒的自尊;他们如今沦为奴隶,却似乎勇敢地接受自己的命运。当地镇民就不一样了。丹妮深深地怜悯他们,因为她清楚地记得恐惧的滋味。许多母亲面无表情,死气沉沉,步伐踉跄地拉着啜泣不停的孩子。他们之中仅有少数男性,多半是残废、懦夫和祖父辈的老人。 乔拉爵士说,这个地方的人自称拉札人,但多斯拉克人唤他们作“赫西拉奇”,意思是“羊人”。若是从前,丹妮可能会把他们错当成多斯拉克人,因为他们有同样的古铜色皮肤和杏仁形眼睛。但如今他们在她眼中显得殊异:扁脸、粗矮,黑发剪得异常短。他们牧养羊群,种植作物,卓戈卡奥说他们的活动范围一直在多斯拉克海边沿的大河以南,因为多斯拉克海的草不是给羊吃的。 丹妮看到一个男孩快步冲向河畔,一名骑马战士阻断他的来路,逼他转身,其余的人则把他围在中间,扬鞭抽打他的脸,驱策他四处逃窜。又一名战士快马跑到他背后,不停鞭打他的臀部,直到鲜血染红了他的大腿。另一人挥鞭勾住他的脚踝,使之扑倒在地。最后,那男孩只能坚持爬行,他们觉得无聊,便一箭射穿他的背。 乔拉爵士在崩毁的城门外迎接她。他在盔甲外罩了一件暗绿色罩袍,他的铁手套、护膝和巨盔都是深灰色精钢打造。当他穿上盔甲时,多斯拉克人嘲笑他是胆小鬼,这名骑士立刻骂了回去,双方一言不合,长剑与亚拉克弯刀交击的结果,那个嘲笑得最大声的多斯拉克武士被丢在后方,流血至死。 乔拉爵士骑上前来,揭开平顶巨盔的面罩。“您的夫君在镇里等您。” “卓戈没受伤吧?” “有点皮肉伤,”乔拉爵士答道,“不碍事。今天他亲手杀了两个卡奥,先是奥戈卡奥,随后是他的儿子佛戈,因为父亲死后他便成为新的卡奥。卓戈卡奥的血盟卫割下那两人发间的铃铛,如今他走起路来比以前更是响声大作了。” 韦赛里斯被加冕的那场庆祝命名的宴会上,奥戈父子曾与她的丈夫并肩而坐,把酒言欢。但那是在维斯·多斯拉克,在圣母山的阴影下,在那里,每位草原马民都是手足兄弟,一切纷争都被搁置一边。到了大草原上就不一样了。奥戈的卡拉萨原本正攻击这座城镇,却被卓戈卡奥打了个措手不及。她不知羊人初次从龟裂的泥墙上方,看到卓戈卡拉萨的马匹扬起的烟尘时,心里作何感想。或许有几个年纪较轻、天真愚昧的人当真以为,天上诸神究竟听见了绝望之人的祈求,为他们派来救赎了吧。 道路对面,有个年纪比丹妮大不了多少的女孩,正以高亢尖细的声音啜泣着,一名战士将她推倒在一堆尸体上,面孔朝下,当场施暴。其他战士也纷纷下马,轮流享乐。这就是多斯拉克人带给羊人的救赎。 我是真龙传人,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一边转开脸,一边提醒自己。她抿紧嘴唇,硬起心肠,骑马朝城门走去。 “奥戈的大部分战士都逃了,”乔拉爵士道,“即便如此,仍有一万名左右的俘虏。” 是一万名奴隶,丹妮心想。卓戈卡奥将把这些人顺着大河,驱赶到下游奴隶湾的城镇去。她好想哭,但她告诉自己必须坚强。这是战争,战争就是这样,这是为夺回铁王座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我建议卡奥去弥林,”乔拉爵士道,“那里开的价比奴隶商队慷慨得多。伊利里欧信上说,该城去年遭到瘟疫袭击,所以妓院愿付双倍的价钱购买健康的年轻女孩,十岁以下的小男生甚至是三倍价钱。如果有足够的孩子撑过这趟旅程,所得的金子不但够我们买船,还足以雇水手。” 身后,被轮暴的女孩发出令人心碎的声音,那是一声长长的抽噎,无止境地持续下去。丹妮紧握缰绳,调转马头。“叫他们住手。”她命令乔拉爵士。 “卡丽熙?”骑士似乎有些为难。 “你听到了我的命令,”她说,“叫他们住手。”她改用多斯拉克语对卡斯部众下令,口气尖锐,“乔戈、魁洛,你们协助乔拉爵士,我不要见到强暴发生。” 两个战士交换着困惑的眼神。 乔拉·莫尔蒙爵士踢马靠近。“公主殿下,”他说,“您宅心仁厚,但恐怕有所不知,这里习俗向来如此。那些人为了卡奥流血卖命,如今是该他们取得奖赏的时候。” 道路对面,女孩仍旧哭泣不止,她那种高亢有如歌唱的语言在丹妮耳中显得异样的陌生。头一个男人已经完事,另一个正过来接替。 “她是个羊女,”魁洛用多斯拉克语说,“卡丽熙,她什么也不是。我们的战士干她,是她的荣幸。羊人与羊交合,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女仆伊丽应道。 “大家都知道。”乔戈也同意。他骑着卓戈赐给他的那匹高大灰马。“卡丽熙,若她的哭嚎冒犯了您的耳朵,乔戈这就去把她的舌头给您带来。”说完他拔出亚拉克弯刀。 “我不要她受伤,”丹妮说,“这女孩我要定了。照我的命令去办,否则卓戈卡奥唯你是问。” “唉,卡丽熙。”乔戈说完一踢马肚,魁洛和其他人也跟着过去,发际铃铛轻声作响。 “你也去。”她命令乔拉爵士。 “如您所愿。”骑士眼神古怪地看了她一眼。“你果真是你哥哥的妹妹。” “韦赛里斯?”她不懂。 “不,”他回答,“雷加。”他策马驰去。 丹妮听见乔戈大叫。施暴者们嘲笑他,有个人甚至吼了回去。乔戈的亚拉克弯刀一闪,那人的头便从肩膀滚落地面。笑声转为咒骂,那些人纷纷抽出武器,然而这时魁洛、阿戈和拉卡洛也已赶到。她见路那边的阿戈指指骑在银马上的她,那些战士便用冰冷的黑眼睛瞪着她,其中一人啐了口唾沫,其他人回去骑马,嘴里念念有词。 与此同时,骑在羊女身上的人依旧努力抽送着,全神贯注于享乐,对周遭事物毫无所觉。乔拉爵士下马,伸出戴铁手套的手将他硬生生拧开。那多斯拉克人摔在泥地上,翻身跳起,手握短刀,旋即被阿戈一箭封喉。莫尔蒙将女孩自尸堆上拉起来,解下自己血迹斑斑的披风为之披上,然后领她穿过道路,走到丹妮面前。“您要怎么处置她?” 女孩睁大眼睛,神情恍惚,浑身颤抖。她的头发被鲜血纠结成一团一团的。“多莉亚,把她的伤处理一下。你不是本族的人,或许她不会怕你。其他人,跟我来。”她驱策银马。穿过崩毁的木城门。 镇上的情形比外面更惨,无数房舍着火燃烧。“贾卡朗”往返忙碌,进行他们的血腥工作,狭窄曲折的巷道里塞满了无头尸体。途中,他们时时见到女人被强暴,每次丹妮都勒住缰绳,派卡斯部众上前制止,并收被害者为自己的奴隶。其中一个肥胖、扁鼻、约莫四十来岁的妇人用生硬的通用语祝福丹妮,但其他人眼中只有怨毒。她们怀疑她,她哀伤地明白,害怕她会将她们带往更悲惨的命运。 “孩子,你没法把她们通通收为己有的。”当他们第四次停下,看着卡斯部众把新的一批奴隶带到她身后时,乔拉爵士忍不住道。 “我是卡丽熙,是七大王国的继承人,也是真龙传人。”丹妮提醒他。“你没资格告诉我什么不能做。”城市彼方,一座建筑在烈火和浓烟中轰然倒塌,她听见远处传来尖叫和孩童惊怕的呜咽。 他们找到卓戈时,他正坐在一座无窗的方形神庙前,那庙宇有厚厚的泥墙和球茎状的圆顶,宛如一个巨大的褐色洋葱。在他身边,有一堆人头,叠得比他还高。他的上臂插了一支羊人的短箭,赤裸的左胸一片血红,像是被泼洒了颜料。他的三个血盟卫悉数在场。 姬琪搀扶丹妮下马;随着肚子越来越大,她的躯体越显沉重,行动日渐笨拙。她在卡奥面前跪下。“我的日和星受伤了。”亚拉克弯刀所留的伤口虽然很长,幸而割得不深:他的左边乳头不见踪影,一片血淋淋的皮肉垂在胸前,活如一块湿润的破布。 “这是擦伤,我生命中的月亮,来自奥戈卡奥的血盟卫。”卓戈卡奥用通用语说。“为此我杀了他,也杀了奥戈。”他扭扭头,发辫上的铃铛轻声作响。“你听到的是奥戈,还有他的卡拉喀佛戈,当我杀他的时候,他是卡奥。” “无人能抵挡我生命中的太阳,”丹妮说,“他是骑着世界的骏马之父。” 这时,一名战士骑马而至,翻身下鞍,愤怒地用多斯拉克语对哈戈讲了一大串话,由于速度太快,丹妮听不懂。高大的血盟卫沉重地看了她一眼,这才转向卡奥。“这是马戈,贾科寇[1]的卡斯部众。他说卡丽熙抢走了他的战利品,一个应该让他骑的羔羊之女。” 卓戈卡奥转向丹妮,脸上的表情凝重而坚毅,但那双黑眼睛里却流露出疑问。“我生命中的月亮,告诉我实话。”他用多斯拉克语下令。 丹妮用卡奥的母语,简练而直接地说出事情经过,好让他了解清楚。 说完之后,卓戈皱起眉头。“战争就是这样,眼下这些女人是我们的奴隶,随我们高兴任意摆布。” “那我高兴让她们平安。”丹妮说,一边怀疑自己是否太过火了。“若你的战士要骑这些女人,请他们温柔地骑,并将她们收作妻子,让她们在卡拉萨中占有一席之地,为你们生儿育女。” 柯索向来是三名血盟卫中最残忍的一个,这时他冷笑道:“马会和羊交配吗?” 他语气中的某种元素令她想起韦赛里斯。于是丹妮转头怒道:“马和羊都是龙的食物。” 卓戈卡奥露出微笑。“看她变得多凶猛!”他说,“这都是因为我的儿子,骑着世界的骏马,在她体内,让她充满火焰。柯索,你小心……就算母亲不把你烧死,儿子也会把你踩进地底。至于你,马戈,闭上你的嘴巴,去找别的羊骑。这些人属于我的卡丽熙。”卓戈朝丹妮莉丝伸出手,没想到刚抬手臂就痛得皱眉转头。 丹妮几乎可以感受到他的痛苦,这些伤远比乔拉爵士形容的严重。“医者在哪里?”她质问。卡拉萨里有两种人专事医疗:不孕的妇女和奴隶太监。草药妇人以药水和符咒疗伤,太监则用尖刀、针线和烈火。“为何无人替卡奥疗伤?” “卡丽熙,是卡奥把无毛人遣走的。”老科霍罗告诉她。丹妮发现血盟卫自己也受了伤,左肩有一道极深的刀痕。 “有很多战士受伤,”卓戈卡奥固执地说,“就让他们先接受治疗。这支箭和苍蝇叮咬没什么两样,而这个小刀伤,只不过是另一个我可以向儿子炫耀的疤痕。” 丹妮看到他胸膛被割裂的皮肤下的肌肉,他的箭伤则血流如注。“不能让卓戈卡奥等,”她宣布,“乔戈,找到太监,把他们立刻带来。” “银夫人,”身后传来一个女性的声音。“我可以帮伟大的骑马战士疗伤。” 丹妮转头,开口的是她解救的一名奴隶,就是那个祝福她的肥胖扁鼻妇人。 “卡奥不需要跟羊交配的女人帮忙。”柯索大喝一声,“阿戈,割下她的舌头!” 阿戈一把扯住她的头发,将匕首往她喉咙按去。 丹妮举手制止。“住手,她是我的人。让她说。” “勇猛的骑马战士啊,我没有恶意。”这女人的多斯拉克语很流利。她穿的长袍原本是极轻薄的上等羊毛制成,织有繁复的图案,如今却沾满泥土和血迹,扯得破烂。她抓紧褴褛的衣裳,遮住硕大的乳房。“我真的懂得一点医术。” “你是做什么的?”丹妮问她。 “我叫弥丽·马兹·笃尔,是这座神庙的女祭司。” “巫魔女。”哈戈咕哝道,一边玩弄着手中的亚拉克弯刀,眼神阴沉。丹妮回忆起某日晚间姬琪在营火边说的恐怖故事:巫魔女是专与恶魔交媾,施行最黑暗恐怖的妖术,邪恶残忍而无灵魂的女人。她们到了夜间会寻找男性,吸干他们的精力,直到对方死亡为止。 “我只是个医者。”弥丽·马兹·笃尔说。 “羊的医者。”柯索轻蔑地说,“吾血之血,我说杀了这个巫魔女,等无毛人来。” 丹妮不理会暴跳的血盟卫。在她看来,眼前这个年老丑陋的胖女人怎么也不像是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你的医术从哪里学来的?” “我母亲是从前的女祭司,她教我学会取悦至高牧神的歌曲和咒语,以及如何用树叶、树根和浆果调制圣烟和圣膏。当我年轻貌美的时候,曾跟随商队,前往阴影之旁的亚夏,向他们的魔法师讨教。无数国度的船只都在亚夏汇集,于是我在当地长期逗留,学习异邦民族的医疗之术。一位来自鸠格斯奈的月之歌者教我她的分娩之歌,一位你们骑马民族的女人则教我属于青草、玉米和马匹的魔法,更有一位来自日落之地的学士剖开尸体,告诉我埋藏于皮肤之下的所有奥秘。” 乔拉·莫尔蒙爵士开口:“学士?” “他自称马尔温,”女人回答,“从汪洋彼端的七国之地乘船而来。那里是日落国度,人们穿着铁衣,被巨龙所统治。他教会了我他家乡的语言。” “学士竟会出现在亚夏?”乔拉爵士若有所思地说,“告诉我,女祭司,这位马尔温的脖子上戴了什么?” “铁大王,他戴了一条用多种金属串成的项链,非常紧,像要把他掐死。” 骑士看看丹妮。“只有在旧镇的学城受训的人才会戴这种项链,”他说,“而这种人的确精通医术。” “你为什么要帮助我的卡奥?” “所有的人都属于同一群羊羔,我所接受的教育这么告诉我。”弥丽·马兹·笃尔回答,“至高牧神派遣我下凡医治他的羔羊,不论何时何地。” 柯索“啪”一声,抽了她一记耳光。“巫魔女,我们不是羊。” “住手!”丹妮怒道,“她是我的人,不许你伤害她。” 卓戈卡奥闷哼一声。“柯索,这支箭总得弄出来。” “是的,伟大的骑马战士。”弥丽·马兹·笃尔答道,一边抚着自己淤伤的脸颊。“而您的胸伤也必须立刻清洗,然后加以缝补,不然会化脓的。” “那就快动手吧。”卓戈卡奥命令。 “伟大的骑马战士啊,”那女人说,“我的用具和药剂都在神庙里面,那里的治疗之力最为强大。” “吾血之血,我扶你进去。”哈戈提议。 卓戈卡奥把他挥开。“我不需要人帮忙,”他用骄傲而坚定的语气说。他不靠搀扶站了起来,比在场所有人都要高大。鲜血自他被奥戈血盟卫的亚拉克弯刀所割去的乳头处汩汩流下,丹妮赶忙走到他身边。“我不是男人,”她小声说,“靠在我身上吧。”卓戈伸出巨手搭住她的肩膀,她便这么扶着他朝泥砌神庙走去。三名血盟卫紧跟在后,丹妮命令乔拉爵士和她的卡斯部众守住神庙入口,确保他们出来之前不会有人来此纵火。 他们穿过一连串的前厅,走进位于“洋葱”正下方的中央大堂。微弱的光线从上方隐蔽的窗户射入,墙上烛台里插了几支火把,正在冒烟燃烧。泥地上散乱地铺着羊皮。“躺在那里。”弥丽·马兹·笃尔指着祭坛说。那是一块巨大的蓝纹石板,上面刻画着牧羊人与羊群的图案。卓戈卡奥躺上去,老妇人在火盆里撒上一把干枯的叶子,房间顿时充满香烟。“你们最好到外面等。”她对其他人说。 “我们是他血之血,”科霍罗说,“我们在这里等。” 柯索走近弥丽·马兹·笃尔。“听好,羊神的祭司,你若敢伤害卡奥,就会有这样的下场。”他抽出剥皮用的猎刀,给她亮亮锋刃。 “她不会伤他的。”丹妮觉得自己可以信任这个丑陋的扁鼻胖妇人,毕竟是她将她从施暴者手中拯救出来的啊。 “如果你们定要留下,就请帮忙吧。”弥丽对血盟卫们说,“伟大的骑马战士太过强壮,请你们按住他,让我把箭拔出来。”她任自己碎裂的长袍落至腰际,前去打开一个雕花箱子,拿出各式瓶罐、小盒、尖刀和针线。一切备妥之后,她先折断箭身,拔出锯齿状的箭头,一边用拉札林人歌唱般的语调吟诵,随后拿起一瓶葡萄酒在火盆上煮沸,浇在伤口上。卓戈卡奥痛得大声骂她,但一动未动。她以湿叶裹住箭伤。然后她把一种淡绿药膏涂在胸部伤口上,再把那层皮拉回原处。卡奥咬紧牙关,忍住尖叫。女祭司取出一根银针和一团丝线,开始缝合伤口。完成之后,她又在伤口抹了一种红色药膏,覆盖更多湿叶,并用一块羊皮裹住胸部。“您必须包着这羊皮,并照我所说的祷词按时祷告,持续十天十夜。”她说,“您会发烧,还会很痒,伤口愈合后也会留下很大的一块疤。” 卓戈卡奥坐起来,发际铃铛叮当作响。“羊女,我以我的伤疤为傲。”他动动手臂,痛得皱眉。 “不能喝酒,也不能喝罂粟花奶,”她警告他,“虽然很痛,但你必须保持身体强壮,才能与毒素的恶灵斗争。” “我是卡奥,”卓戈说,“我不怕痛,爱喝什么就喝什么。科霍罗,把我的背心拿来。”老科霍罗快步离开。 “刚才,”丹妮对那位丑陋的拉札林女人说,“我听你说起分娩之歌……” “银夫人,我懂得染血产床的所有奥秘,从没有接生失败过。”弥丽·马兹·笃尔回答。 “我就快生了,”丹妮说,“如果你愿意,我儿子出生时希望你能帮我接生。” 卓戈卡奥笑道:“我生命中的月亮,跟奴隶说话不是用问的,你只要交代下去,让她照办就成了。”他跳下祭坛。“走吧,吾血之血,马儿在呼唤着我们。此地只剩废墟,动身的时刻到了。” 哈戈随卡奥走出神庙,但柯索留了片刻,瞪着弥丽·马兹·笃尔。“记住,巫魔女,卡奥没事,你才能留下一条命。” “如您所说,骑马战士。”女人回答他,一边收拾她的瓶瓶罐罐。“愿至高牧神看顾所有羊羔。” 注释: [1]寇:多斯拉克人对卡拉萨里仅次于卡奥的首领的称呼,他们拥有自己的卡斯。 63.第63章 提利昂 在一座俯瞰国王大道的丘陵上,搭起了一张原松木做成的折叠长桌,其上铺好了金黄桌布。泰温公爵的大帐就在桌旁,红金相间的大旗飘扬于长竿之上,而他本人便是在此与手下重要骑士和诸侯共进晚餐。 提利昂到得有些迟,他骑了一整天马,此刻浑身酸痛,摇摇摆摆地爬上缓坡,朝父亲走去,心里十分清楚自己是何等滑稽模样。这天的行军路途漫长,令人精疲力竭。今晚他打算喝个酩酊大醉。时间已是黄昏,空气中满是流萤,仿佛有了生命。 厨子正端上当晚的主菜:五只烤得金黄酥脆、嘴里含着不同水果的乳猪。闻到香味,他口水都流了出来。“不好意思,我迟到了。”他一边说,一边在叔叔身边的板凳上坐下。 “提利昂,我看还是让你去埋葬死者好了。”泰温公爵说,“要是你上战场也跟上餐桌一般慢,等你光临,仗都已经打完了。” “哎,父亲,留一两个农民给我对付总行吧?”提利昂回答,“不用太多,我这个人向来不贪心。”他自顾自地斟满酒,一边看着仆人切猪肉,松脆的皮在刀子下噼啪作响,滚烫的油汁流下来。提利昂已经很久没见过如此美丽的景象了。 “据亚当爵士的斥候报告,史塔克军已从孪河城南下,”父亲一边看着仆人把肉片放进他的木盘,一边说,“佛雷大人的部队加入了他们。此刻敌军就在北边,离我们大概一日行程。” “父亲,您行行好,”提利昂说,“我正要开始吃呢。” “提利昂,一想到面对史塔克家那小鬼,你就吓成这样?换成你哥哥詹姆,他只怕会迫不及待想大显身手。” “我宁可对这头猪大显身手,罗柏·史塔克既没这么嫩,更没这么香。” 负责辎重补给的莱佛德伯爵——一个无趣的家伙——向前一靠:“希望你那群野蛮人不像你一样没用,否则我们精良的装备就白白浪费了。” “大人,我保证我那群野蛮人会让你的装备物尽其用。”提利昂回答。之前,当他告诉莱佛德需要武器和护甲,用来装备乌尔夫从山上找来的那三百人时,莱佛德的表情活像是别人要他交出自己的闺女。 莱佛德伯爵皱起眉头。“我今天碰见了那个浑身是毛的高个子,那家伙坚持要拿两把战斧。他挑的可都是黑色重钢打造、两面月刃的上等货色。” “夏嘎喜欢双手操家伙。”提利昂看着侍者把一盘冒烟的烤猪肉放在面前,一边说。 “他自己那柄木斧还挂在背后。” “我想夏嘎的意思是,三把斧头肯定比两把好。”提利昂伸出拇指和食指探进盐碟,在肉上撒了一大把。 这时凯冯爵士倾身向前:“我们有个想法,开战的时候,打算把你和你那群野人放在前锋。” 凯冯爵士的“想法”通常都是泰温公爵的主意。提利昂原本已拿匕首刺好一块肉,正往嘴边送,一听此言连忙放下。“前锋?”他有些怀疑地重复。父亲大人若不是对他的能力突然产生了敬意,就是打算彻底除掉这个老让他出丑的儿子。至于是前者,还是后者,提利昂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们看起来很威猛。”凯冯爵士道。 “威猛?”提利昂突然惊觉自己像只训练有素的鸟儿一样不断重复叔叔的话。父亲则在旁观看,严加审度,仔细衡量他所说的每一个字。“让我告诉你他们有多威猛。昨天晚上,有个月人部的家伙为了一根香肠,捅死了一个石鸦部的人。所以呢,今天我们扎营时,三个石鸦部的人抓住凶手,割开他的喉咙为同伴报仇。或许他们想拿回香肠,我不确定。波隆好不容易才阻止夏嘎剁掉那死人的老二,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即便如此,乌尔夫还坚决要求对方为这个血债付出赔偿金,可康恩和夏嘎不肯。” “士兵缺乏纪律,表示指挥官领导无方。”父亲说。 哥哥詹姆总有办法使人忠心追随,甚至赔上性命都在所不惜;提利昂可没这本领。他拿黄金换取忠诚,用姓氏使人服从。“您的意思是,换成个子高点的人,可以多些威严,吓他们不敢乱来,对吧,大人?”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转向弟弟。“若我儿子的手下不愿服从他的命令,那么前锋显然不适合他。毫无疑问,应该让他殿后,负责保护辎重货车。” “父亲,不需要这么替我着想。”他怒道,“如果您没别的地方给我指挥,就让我来率领前锋。” 泰温公爵打量着他的侏儒儿子。“我可没说让你指挥,你是格雷果爵士的部属。” 提利昂咬了口猪肉,嚼了两下,然后愤怒地吐出来。“我发现自己一点也不饿。”说着他别扭地爬下长凳。“诸位大人,我先告退了。” 泰温公爵点头同意。提利昂转身一跛一跛地走下山丘,心里很清楚身后众人的目光。一阵哄笑传来,但他没有回头,只暗自希望他们最好都被乳猪噎死。 夜幕已然低垂,将所有旗帜染成黑色。兰尼斯特军的营地位于河流和国王大道之间,绵延数里。在众多人马和树林之中,非常容易迷路。果不其然,提利昂茫然地走过十几个大帐篷和百余座营火,忽然迷失了方向。萤火虫在营帐间蹿动,有如游荡的星星。他闻到蒜肠的香味,辛辣又可口,令他空空的肚腹饥肠辘辘。他听见远处有人唱起情色小曲,一个女人咯咯笑着从他身边跑过,身上只盖了件深色斗篷,一个醉酒的人追在她后面,没两步就被树根绊倒。更远的地方,两名长矛兵隔着小溪,就着渐渐黯淡的天光,练习格挡和突刺的技巧,赤裸的胸膛上大汗淋漓。 无人看他一眼,无人与他交谈,无人注意到他。在他周围,全是宣誓效忠兰尼斯特家族的部属,一共多达两万人的庞大军团。然而他,却孤独无依。 后来,他总算听到夏嘎低沉浑厚的笑声透过夜色轰隆传来,便循着笑声,找到石鸦部过夜的小角落。科拉特之子康恩朝他挥挥一大杯麦酒。“半人提利昂!过来,来我们火边坐坐,跟石鸦部一起吃肉,我们弄到一头牛。” “我看到了,科拉特之子康恩。”巨大的血红牛尸被架在熊熊营火之上,用一根粗如小树的烤肉叉串起——恐怕那根叉子原本就是一棵小树罢。鲜血和油汁滴落火焰中,两个石鸦部的人合力转着牛。“谢谢你,等牛烤好后叫我一声。”依目前的情形看来,或许能赶在开战前吃到。他继续往前走。 每个部落都生了自己的营火;黑耳部不和石鸦部共食,石鸦部不和月人部共食,而任何部落都不和灼人部共食。他好不容易才从莱佛德伯爵那儿弄来的帐篷,就位于四部营的火中间。来到帐前,提利昂发现波隆正和他新来的仆人们喝酒。泰温公爵派来一个马夫和一个贴身仆人照料他的起居,甚至还坚持他应该带个侍从。他们围坐在小营火的灰烬旁,在场的还有个女孩:纤细、黑发,看来不超过十八岁。提利昂打量了她一会儿,这才瞥见火烬里的鱼骨头。“你们吃了什么?” “大人,是鳟鱼。”他的马夫说,“波隆抓的。” 鳟鱼,他心想,烤乳猪。父亲真该死。他有些哀怨地望着鱼骨头,肚子咕噜叫。 他的侍从把原本要说的话吞了下去。这孩子很不幸地姓了派恩,波德瑞克·派恩,他是御前执法官伊林·派恩爵士的远亲……也几乎和后者一样沉默寡言,虽然他有舌头。某一天,提利昂叫他把舌头吐出来,确定一下。“的确是舌头,”他评说,“哪天你总得学着用。” 今天这种时候,提利昂可没耐性去套那孩子的话。他更怀疑父亲派这小鬼来当侍从,根本是个恶意的玩笑。于是提利昂把注意力转移到女孩身上。“就是她?”他问波隆。 她优雅地起身,从五尺多的高度俯瞰他。“是的,大人,而且她自己会说话,如果您高兴的话。” 他歪歪头。“我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别人叫我小恶魔。” “我母亲为我取名雪伊,别人也常这样叫……我。” 波隆哈哈大笑,提利昂也不禁扬起嘴角。“那么,就请进帐吧,雪伊。”他为她掀起帷幕,进去之后,燃起一支蜡烛。 军旅生活多少有些补偿,无论在何处扎营,必定有人循踪而至。今天行军结束时,提利昂叫波隆去给他找个像样的营妓。“最好年轻一点的,当然,越漂亮越好。”他说,“如果她今年洗过澡,那最好,如果没有,把她先洗干净。务必告诉她我的身份,以及我是什么德行。”杰克以前通常懒得说明,于是许多女孩初次见到这位她们受雇服侍的贵族少爷时,眼底的神情便油然而生……那是一种提利昂·兰尼斯特这辈子难以忍受的神情。 他拿起蜡烛,把她仔细打量一番。波隆眼光不错:她生得一双雌鹿般的眸子,身形纤细,乳房小而结实,脸上的笑容时而羞怯、时而傲慢、时而邪恶。他挺满意。“大人,要我脱衣服吗?”她问。 “稍等,雪伊,你是处女吗?” “大人,您高兴的话,就这样想吧。”她故作庄重地说。 “小妹妹,知道真相我才会高兴。” “是吗?那您得付双倍的钱。” 提利昂认为他们简直是绝配。“我是兰尼斯特家的人,有的是黄金,你会发现我很慷慨……但我要的不只是你两腿间的东西——当然那个我肯定要——我要你和我一起住,为我倒酒,陪我说笑,每天在我奔波之后替我按摩双脚……而且,不管我留你一天还是一年,只要我们在一起,你就不许跟其他男人上床。” “很公道。”她伸手向下,抓住自己粗布薄衫的裙摆,流畅地上拉过头,丢到一边。底下除了裸体,空无一物。“大人不把蜡烛放下来,可是会烧到手的。” 提利昂放下蜡烛,牵起她的手,轻轻拉拢过来。她俯身亲吻他,嘴里有蜂蜜和苜蓿的味道,她的手指灵活熟练地找到他衣服的绳结。 当他进入她体内的时候,她用低回的亲密话语和颤抖的喜乐喘息来迎接他。提利昂怀疑她的愉悦是装出来的,但由于她装得非常逼真,他也就不以为意,毕竟这背后的真相他可不想知道。 完事后,当她静静地躺在他怀里,提利昂才明白自己真的很需要她,或者像她这样的人。自他随哥哥及劳勃国王一行前往临冬城至今,已经快一年没和女人睡过了。而明天,或者后天,他就可能战死,果真如此,他死的时候宁可想着雪伊,也不要想着父亲大人、莱莎·艾林或凯特琳·史塔克夫人。 他感觉到她柔软的胸部靠上自己臂膀,那是一种无比美妙的感觉,在他脑海里突然浮现出那首歌。静静地,轻轻地,他哼唱起来。 “大人,唱什么哪?”雪伊靠着他呢喃道。 “没什么,”他告诉她,“只是我小时候学的一首曲儿罢了。快睡吧,小宝贝。” 待她闭上双眼,呼吸变得深沉而规律,提利昂轻轻地从她体下抽身离去,唯恐扰她好梦。他浑身赤裸地下床,跨过他的侍从,走到帐篷后去撒尿。 波隆盘腿坐在一棵栗子树下,靠近拴马的地方,睡意全无地磨着利剑;这佣兵似乎不像别人那般需要睡眠。“你在哪儿找到她的?”提利昂一边撒尿,一边问他。 “从一个骑士手上抢的,那家伙本不愿放弃她,是你的名字让他改变了主意……当然,还有我架在他脖子上的匕首。” “好极了,”提利昂苦涩地说,一边甩干最后几滴尿液。“我记得我说的是‘帮我找个妓女’,不是‘帮我找个敌人’。” “漂亮的早抢光了,”波隆道,“你要想换个没牙的丑婆娘,我很乐意帮你把她送回去。” 提利昂跛着脚走到他身边坐下。“你这话要给我老爸听到,必定被加上无礼放肆的罪名,发配去挖矿。” “好在你不是你老爸,”波隆回答,“还有一个鼻子长满疱子的,你要么?” “那岂不伤了你的心?”提利昂回敬,“我就留着雪伊。你不会刚巧注意到那骑士叫什么名字吧?打仗的时候,我可不想让他在我身边。” 波隆霍地起身,动作如灵猫一般迅捷优雅,手心转着剑。“侏儒,打仗时我会在你身边。” 提利昂点点头,他的皮肤裸露在外,觉得夜晚的空气十分温暖。“保我这场仗活下来,要什么奖赏随你挑。” 波隆将长剑从右手抛到左手,然后试着挥了一下。“谁想杀你这种人?” “我老爸就是一个。他派我打前锋。” “是我也会这么安排。小矮人举个大盾牌,教他们的弓箭手头痛死。” “听你这么一说,我的心情竟大为振奋,”提利昂道,“我一定是疯了。” 波隆收剑入鞘。“毫无疑问。” 提利昂回到帐篷,发现雪伊已经翻了身,她用手肘枕着脸,睡意未消地喃喃说:“我一醒来,大人就不见了。” “大人这不就回来了么。”他钻进被窝,在她身边躺下。 她探手伸到他畸形的双腿之间,发现他硬了起来。“的确是回来了哟。”她悄声说,同时抚弄他。 他问她是被波隆从谁手上带来的,她说出一个小贵族的随从的名字。“大人,您用不着担心他。”女孩说,手指忙个不休。“他是个不起眼的小家伙。” “那你倒是说说看,我又是什么?”提利昂问她,“难不成我是个巨人?” “哎哟,可不是嘛,”她愉悦地说,“我的兰尼斯特巨人。”说完她骑到他身上,一时之间,几乎就让他相信她的话。提利昂微笑着睡去…… ……直到被黑暗中震耳欲聋的喇叭声吵醒,雪伊摇着他的肩膀。“大人,”她悄声道,“大人您醒醒,我好怕。” 他有气无力地坐起来,掀开毛毯,号音响彻夜空,狂野而急促,仿佛在喊着:快啊,快啊,快啊。他听见人们的叫喊、枪矛的撞击、马儿的嘶鸣,好在没有打斗。“是我父亲的喇叭,”他说,“这是作战集合令。史塔克军离我们不是还有一天路程么?” 雪伊摇摇头,眼睛睁得老大,面色苍白。 提利昂呻吟着下床,摸索着走到帐外,一边叫唤他的侍从。苍白的迷雾自夜幕中飘浮过来,宛如河面上悠长的白手指。人和马在黎明前的寒气里跌跌撞撞,人们忙着系紧马鞍,将货物运上马车,并熄灭营火。号角再度吹响:快啊,快啊,快啊。骑士们纷纷跃上不住吐气的战马,步兵则边跑边扣上剑带。当他找到波德[1]时,那孩子正轻声打着鼾。提利昂扬腿狠狠地踢了他肋骨一脚。“快把我盔甲拿来,”他说,“动作快。”波隆从雾中跑来,已然全副武装,骑在马上,戴着那顶饱经击打的半罩头盔。“发生什么事了?”提利昂问。 “史塔克那小鬼抢先一步,”波隆道,“他趁夜色沿国王大道南下,就在我们北方不到一里处,全军成战斗阵形。” 快啊,号角仿佛在喊,快啊,快啊,快啊。 “叫原住民准备出动。”提利昂缩回帐篷。“我的衣服上哪儿去了?”他朝雪伊叫道。“就那件,不对,是那件皮衣,该死,对对,把我靴子拿来。” 等他穿好衣服,侍从已把他的盔甲排好。这身盔甲实在不起眼。提利昂本有一套上好的重铠,特别精心打造,适合他畸形的身体,只可惜而今好端端的放在凯岩城,与他相隔千里。他只好将就一下,在莱佛德伯爵的辎重车辆上东拼西凑:锁甲和头套,一名战死骑士的护喉,圆盘护膝,铁手套和尖角钢靴。其中某几件有装饰,有的则样式普通,通通都不成套,颇不合身。他的胸甲原本是要给个子更大的人穿的;为了对付他那颗不合比例的大头,他们找来一个水桶状的大盔,顶端有根一尺长的三角尖刺。 雪伊协助波德为他扣上扣环和系带。“如果我死了,记得要为我掉眼泪。”提利昂告诉妓女。 “你人都死了,怎么会知道?” “我就是知道。” “我相信你会。”雪伊为他戴上巨盔,波德随即将之与护喉相连。提利昂扣上腰带,挂好短剑和匕首,沉甸甸的。这时马夫牵来他的坐骑,那是一头结实的棕色大马,身上的护甲和他一样厚实。他得别人帮忙才上得了马,只觉自己如有千石重。波德递上他的铁木镶钢边大盾,然后是战斧。雪伊退开一步,上下打量他一番。“大人您看起来很威武。” “大人我看起来像个穿着滑稽盔甲的侏儒。”提利昂酸酸地说,“不过我谢谢你的好意。波德瑞克,倘若战事对我方不利,请护送这位小姐平安回家。”他举起战斧向她致意,然后调转马头,飞奔而去。他的肚子里好似打了一个结,绞得很紧,痛得厉害。在他身后,他的仆人们连忙开始拔营。朝阳自地平线升起,一根根淡红的手指从东方伸出。西边的天空是一片深紫,缀着几颗星星。提利昂不知这是否会是他今生所见最后一次日出……也不知思索这类事情是否就是怯懦的表现。哥哥詹姆在出战前想过死亡么? 远处响起军号,低沉哀怨,令人灵魂不寒而栗。原住民纷纷爬上骨瘦如柴的山地坐骑,高声咒骂、彼此嘲弄,其中几个明显是醉了。提利昂领军出发时,空气中游移的雾丝正逐渐被东升旭日所蒸发,马儿吃剩的青草上凝满露水,仿佛有位天神刚巧路过,洒下整袋钻石。高山氏族紧跟在他身后,各个部落的人各自追随自己的领袖。 黎明的晨光中,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军队有如一朵缓缓绽开的钢铁玫瑰,尖刺闪闪发光。 中军由叔叔指挥,凯冯爵士已在国王大道上竖起旗帜。步弓手排成三列,分立道路东西,冷静地调试弓弦,箭支在腰间晃动。成方阵队形的长枪兵站在弓箭手中间,后方则是一排接一排手持矛、剑和斧头的步兵。三百名重骑兵围绕着凯冯爵士、莱佛德伯爵、莱顿伯爵和沙略特伯爵等诸侯及其随从。 右翼全为骑兵,共约四千人,装甲厚重。全军超过四分之三的骑士齐聚于此,有如一只巨大钢拳。该队由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指挥。提利昂看到他的掌旗官展开旗帜,家徽立即显露:一棵燃烧之树,橙色与烟灰相间。在他身后有佛列蒙爵士的紫色独角兽,克雷赫家族的斑纹野猪,以及史威佛家族的矮脚公鸡等旗号。 父亲大人则坐镇大帐所在的丘陵之上,四周是预备队,一半骑兵一半步兵,多达五千人。泰温公爵向来指挥预备队,身处可将战况尽收眼底的高地,视情形将部队投入最需要的地方。 即便从远处观之,父亲也依旧辉煌耀眼。泰温·兰尼斯特的战甲,连他儿子詹姆的镀金套装与之相比,都会黯然失色。他的大披风由难以计数的金缕丝线织成,重到连冲锋时都鲜少飘起,一旦上马则几乎将坐骑后腿完全遮住。普通的披风钩扣无法承受如此重量,取而代之的是一对趴在肩头、相互对应的小母狮,仿佛随时准备一跃而出。她们的配偶是一只鬃毛壮伟的雄狮,昂首立于泰温公爵的巨盔顶,一爪探空,张口怒吼。三头狮子都是纯金打造,镶了红宝石眼睛。他的盔甲则是厚重的钢板铠,上了暗红色瓷釉,护膝和铁手套均有繁复的黄金涡形装饰。护手圆盘是黄金日芒,每一个钩扣都镀上了金。红钢铠甲经过一再打磨,在旭日光芒中鲜亮如火。 这时,提利昂已可听见敌军的隆隆战鼓。他记起上次在临冬城大厅,看见罗柏·史塔克坐在他父亲的高位上,手中未入鞘的长剑闪闪发光。他记得冰原狼自暗处攻来的景象,突然间仿佛又看到它们咆哮着向他扑来,咧嘴露出尖牙利齿。那小鬼会带狼上战场吗?这念头令他大感不安。 经过整夜无休的长途行军,北方人此刻一定精疲力竭。提利昂不明白那小鬼究竟打的是什么主意,难道想趁对方熟睡时攻其不备?这样的机会实在不大,抛开其他方面不谈,泰温·兰尼斯特对战争可是精明之极。 前锋军在左方集结。当先便是黄底的三黑狗旗,格雷果爵士正在旗下,骑着提利昂平生所见最大的马。波隆看了他一眼,嘻嘻笑道:“打仗时,记住跟着大个子。” 提利昂严厉地看了他一眼。“这是为何?” “他们是最棒的箭靶,瞧那家伙,他会吸引全战场弓箭手的目光。” 提利昂笑笑,转用全新的观点审视魔山。“我得承认,我还从没这么想过。” 克里冈的装备半点也称不上华丽:盔甲是深灰色的厚重钢板,其上只有长期剧烈使用的痕迹,没有任何纹章或装饰。他的佩剑是一把双手巨剑,然而格雷果爵士单手提起浑如常人拿匕首一般轻松。此刻,他正以剑尖戳指,喝令众人就位。“谁要敢逃跑,我就亲手宰了他!”他咆哮道,转头看到了提利昂。“小恶魔!你守左边,看你有没有能耐守住河流。” 那是左军的最左翼,只要守住这里,史塔克军便无法从侧面包抄——除非他们的马能在水上跑。提利昂领军朝河岸行去。“你们看!”他以斧指河,叫道。“就是这条河。”一层白雾依然如毯子般笼罩着水面,暗绿河水奔流其下。浅滩满布泥泞,遍生芦苇。“我们负责防守此地。无论发生什么,保持靠近河流,决不要让它离开视线,决不能让任何敌人进到河流和我们之间。他们要玷污我们的河水,我们就剁掉他们的命根子,丢进河里喂鱼吃。” 夏嘎双手各持一斧,这时他两斧用力一敲,发出巨响。“半人万岁!”他叫道。石鸦部的人立刻跟进,黑耳部和月人部也照样呼喊。灼人部虽然没叫,但他们拿起枪剑互击。“半人万岁!半人万岁!” 提利昂骑马绕圈,检视战场。周围的土地崎岖不平:岸边滑软泥泞,低缓的上坡一直伸向国王大道,再往东去,则是多石的破碎地形。丘陵中有些许林木点缀,不过此间树木多半已被伐尽,辟作农田。他听着战鼓,心脏在胸口随着节奏怦怦跳动,在层层的皮衣钢甲保护下,他的额际冷汗直流。他看着魔山格雷果爵士策马在战线上来来去去,高声喊话,指手画脚。左军的组成也多是骑兵,然而并不若右翼那样是由骑士和重装枪骑兵组成的钢拳,而是西境的杂牌部队:仅穿皮甲的弓骑兵、大批毫无纪律的自由骑手和流浪武士,骑着犁马、手持镰刀和祖父辈遗留的生锈刀剑的庄稼汉,兰尼斯港小巷中找来并未完成训练的男孩……以及提利昂和他的高山氏族。 “等着喂乌鸦吧。”波隆在他身边低声呢喃,说出了提利昂没说的话,他不由得点头同意。父亲大人难道失却了理智?左翼不仅没有矛兵,弓箭手很少,骑士更是稀罕,尽是些装备低劣、未加防护的人,况且还是由一个行事不经大脑、全凭意气用事的残暴粗汉所率领……如此可笑的一支军队,父亲竟期望他们守住左翼? 他没有时间仔细思考,鼓声愈来愈近,咚咚咚咚,潜进他的皮肤之下,令他双手抽搐。波隆拔出长剑,刹那间,敌人已出现在前方,从丘陵顶端漫山遍野地冒出来,他们躲在盾牌和长矛构成的壁垒之后,整齐划一地迈步前进。 诸神该死,瞧瞧他们有多少人,提利昂心想,不过他明白父亲的总兵力比较多。敌军的首领们骑着披甲战马,领导士兵前进,掌旗官举起家族旗帜与之并肩而行。他瞥见霍伍德家族的驼鹿旗帜、卡史塔克家族的日芒旗、赛文伯爵的战斧旗、葛洛佛家族的盔甲铁拳……其间更有佛雷家族的灰底蓝色双塔旗,前几天父亲还信誓旦旦地说瓦德大人不会出兵。史塔克家族的白色旗帜四处可见,旌旗在风中飘荡,翻飞于长竿之上,灰色的冰原狼仿佛也在旗帜上奔跃。那小鬼在哪里?提利昂纳闷。 军号响起,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低沉而悠长,有如来自北方的冷风,令人不寒而栗。兰尼斯特的喇叭随即回应,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洪亮又不驯,只是提利昂的心中却觉得比较小声,且有些不安。他的五脏六腑一阵翻搅,涌起一股恶心,令他泫然欲呕;他暗暗希望自己可别因反胃而死。 当号声渐息,嘶嘶声填满了空缺。在他右边,道路两侧的弓箭手洒出一阵箭雨,北方人开步快跑,边跑边吼。兰尼斯特军的弓箭如冰雹一般朝他们身上招呼,百支,千支,刹那间不可胜数。不少人中箭倒地,呐喊转为哀嚎。这时第二波攻击又已从空中落下,弓箭手们纷纷将第三支箭搭上弓弦。 喇叭再度响起,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格雷果爵士挥动巨剑,吼出一声命令,几千个人的声音随即回应。提利昂一踢马肚,放声加入这个嘈杂的大合唱,随后前锋军便向前冲去。“河岸!”当他们策马开跑,他对原住民吼道,“记住!守住河岸!”开始冲刺时,他还在前方带头,但齐拉随即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凄厉呐喊,从他身边向前蹿去,夏嘎狂吼一声,也跟了上去,原住民们纷纷跟进,把提利昂留在他们扬起的烟尘中。 正前方,一群敌军枪兵组成半月阵形,有如一只两面生刺的钢刺猬,躲在绘有卡史塔克家族日芒纹章的高大橡木盾后方,严阵以待。格雷果·克里冈率领一队精锐的重装骑兵,成楔形阵势,率先与之接战。面对大排长枪,半数的马在最后一刻停止冲刺,闪避开去。有的则是横冲直撞,枪尖贯胸而出,当场死亡,提利昂看到十来个人因此倒地。魔山的坐骑被一根带刺枪尖刮过脖颈,它人立起来,伸出镶蹄铁的双脚便往外踢。发狂的战马跃入敌阵,长枪自四面八方向它捅来,但盾墙也同时在它的重压之下瓦解,北方人脚步踉跄地闪避这只动物的垂死挣扎。战马轰然倒下,吐血身亡,魔山却毫发无伤地起身,高擎双手巨剑,展开疯狂攻击。 夏嘎趁敌方盾墙上的裂缝还来不及合拢,也冲了进去,石鸦部的人众紧跟在后。提利昂高叫:“灼人部!月人部!跟我来!”不过他们大都已冲到他前面去了。他瞥见提魅之子提魅的坐骑倒地而死,人则跳开脱身;有个月人部民被钉死在卡史塔克家的长矛上;康恩的马则扬腿踢断敌人的肋骨。这时,一阵箭雨洒在他们头上,究竟从何而来,他说不准,总之对史塔克军和兰尼斯特军一视同仁。它们或从盔甲上弹开,或找到暴露的血肉。提利昂举起盾牌,躲在下面。 在骑兵的冲击下,铁刺猬逐渐崩解,北方人纷纷后退。提利昂看见有个矛兵愚蠢地朝夏嘎直冲过去,结果被夏嘎战斧一挥正中胸膛,穿透盔甲、皮革、肌肉和肺,顿时毙命。斧刃卡在对手胸膛里,但夏嘎马不停蹄,又用左手的战斧将另一个敌人的盾牌劈成两半,右手的尸体则绵软无力地随马弹跳颠簸。最后,死尸滑落地面,夏嘎高举双斧,交互撞击,发出慑人的呐喊。 这时他自己也冲入了敌阵,战场瞬间缩小到坐骑周围几尺。一个步兵手持长矛朝他胸膛戳来,他战斧一挥,将矛格开,那人向后跳去,打算再试一次,但提利昂调转马头,把他踩在马下。波隆被三个敌兵团团围住,但他砍断第一支向他刺去的矛头,反手一剑又正中另一个人面门。 一支飞矛从左方朝提利昂射来,“咚”的一声插在木盾上。他转身追击掷矛者,但对方举盾过头,于是提利昂策马绕着他转,战斧如雨般砸在盾上。橡木碎屑四溅,最后北方人终于脚底一滑,仰面摔倒在地,盾牌却刚好挡在身体上。提利昂的战斧够不到他,下马又太麻烦,所以他抛下此人,策马攻击另一目标。这次他从对方后背偷袭成功,战斧向下一劈,正中敌人,却也震得自己手臂酸麻。他获得了短暂的喘息机会,便勒住缰绳,寻找河岸,猛然发现河流竟在右手,看来乱军中他不知不觉调转了方向。 一位灼人部民骑马从他身边跑过,软绵绵地趴在马脖子上,一支长矛插进肚腹,从背后穿出。虽然人是没救了,但当提利昂看见一名北方士兵跑过去要拉住那匹马的缰绳时,他也冲锋过去。 对方持剑迎战,他生得高大精瘦,穿着一件长衫锁子甲以及龙虾铁手套,不过掉了头盔,鲜血从额头的伤口直流进眼里。提利昂瞄准他的脸,奋力砍去,却被那高个子挥剑格开。“侏儒!”他尖叫,“去死!”提利昂骑马绕着他转,他也跟着旋身,不断挥剑朝提利昂的头颅和肩膀砍劈。刀斧相交,提利昂立时明白高个子不仅动作比他快,力气也比他大上许多。天杀的七层地狱,波隆跑哪儿去了?“去死!”那人咕哝着发动猛烈攻击。提利昂勉强及时举盾,挨下这一记猛击,盾牌仿佛要向内爆开,碎裂的木片从手边落下。“去死!”剑士咆哮着再度进逼,一剑当头劈下,打得提利昂头昏眼花。那人抽回长剑,在他头盔上拉出可怕的金属摩擦,高个子不由得嘿嘿一笑……谁料提利昂的战马突然张口,如蛇一般迅捷地咬掉他一边脸颊,伤口深可见骨。那人厉声尖叫,提利昂一斧劈进他的脑袋。“去死的是你!”他告诉他,对方果然死了。 他正要抽回战斧,却听有人大喊。“为艾德大人而战!”对方声音洪亮,“为临冬城的艾德大人而战!”这名骑士马蹄奔腾,朝他冲来,带刺的流星锤在他头顶挥舞。提利昂还来不及叫唤波隆,两匹战马便轰地撞在一起,流星锤的尖刺穿透了他右手肘关节处薄弱的金属防护,一阵剧痛顿时炸裂开来,斧头也立刻脱手。他伸手想拔剑,但流星锤呼啦啦转了个圈,又朝他迎面扑来。一声令人作呕的碰撞,他从马上摔了下去。他不记得自己撞到地面,然而待他抬头,上方只有天空。他连忙翻身,想要站起,却痛得浑身发抖,仿佛整个世界都在颤动。将他击落的骑士靠过来,高高在上。“小恶魔提利昂,”他声如洪钟地向下喊,“你是我的俘虏了。投不投降,兰尼斯特?” 我投降,提利昂心想,但话却卡在喉咙里。他发出沙哑的声音,挣扎着跪起来,胡乱地摸索武器:剑、匕首、什么都好…… “投不投降?”骑士高高地坐在披甲的战马上,人和马都活像庞然大物。带刺流星锤慵懒地转着圈。提利昂双手麻木,视觉模糊,剑鞘竟是空的。“不投降就得死。”骑士高声宣布,链锤越转越快。 提利昂踉跄着起身,不觉一头撞上马肚子。马儿发出凄厉的嘶喊,前脚跃起,剧痛令他只想要挣开。鲜血和肉块如雨般喷洒在提利昂脸上,接着,马儿以山崩之势轰然倒地。等他回过神,面罩里已塞满了泥巴,有东西正在撞击他的脚。他挣脱开来,喉咙紧绷得几乎无法言语。“……投降……”他好不容易挤出声。 “是,我投降。”一个人呻吟道,声音充满痛苦。 提利昂拨开头盔的泥土,发现那匹马朝另一方向倒下,正好压在骑士身上。骑士的一只脚被马困住,用来缓冲撞击的手则扭曲成怪异的角度。“我投降。”他继续说,同时用另一只没被折断的手在腰际摸索,抽出佩剑丢在提利昂脚下。“大人,我投降。” 侏儒头晕目眩地弯身拾起那把剑,手稍微一动,阵阵剧痛便自肘部直冲脑际。战事似乎已经转移到别的地方,他所在的位置除了大批尸体,没有活人留下来。乌鸦在上空盘旋、落地啄食。他看到凯冯爵士派出中军支援前锋,大批长枪兵将北方人逼回丘陵,两军正在缓坡上作殊死搏斗,长枪方阵碰上了又一堵由椭圆铁钉盾构成的墙垒。他一边看,只见空中又洒下一阵箭雨,盾墙后的士兵在无情的炮火下纷纷倒地。“爵士先生,我想你们快输了。”他对被马压住的骑士说。对方没有答话。 背后忽然传来蹄声,他急忙旋身,但由于手肘的剧痛,他已无法举剑作战。幸好来的是波隆,他勒住缰绳,往下看着提利昂。 “看来,你还真帮不了什么忙。”提利昂告诉他。 “我看你靠自己也就够了。”波隆回答,“只是你把头盔上的刺弄丢了。” 提利昂伸手一摸,巨盔上的尖刺已然整个儿折断。“我没弄丢,我知道它在哪里。看到我的马了吗?” 等他们找到马,喇叭又再度响起,泰温公爵的预备队倾巢而出,沿着河岸朝敌军冲去。提利昂看着父亲疾驰而过,身边围绕着五百名骑士,阳光在枪尖闪耀,兰尼斯特家族的红金旗帜在头顶飞扬。史塔克家的残余部队在冲击下彻底溃散,有如被铁锤敲打的玻璃。 提利昂盔甲下的手肘又肿又痛,他也就没参加最后的屠杀,转而和波隆前去寻找自己的手下。许多人都是在死人堆里找到的。乌玛尔之子乌尔夫倒在一摊渐渐凝固的血泊里,右手肘以下全部不见,身旁还倒卧了十几个月人部的同胞。夏嘎颓然靠坐在一棵树下,全身插满了箭,康恩的头枕在他膝上。提利昂本以为他俩都死了,但当他下马时,夏嘎却睁开了眼睛:“他们杀了科拉特之子康恩。”英俊的康恩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只有长枪贯穿胸膛的一个红点。波隆扶夏嘎站起来,大个子仿佛这才注意到身上的箭,便一支支拔出来,一边抱怨弓箭把他的盔甲和皮衣插出一堆窟窿。有几支箭射进体内,拔得他像个婴儿似的喊痛。当他们为夏嘎拔箭时,齐克之女齐拉骑马过来,向他们展示她割取的四只耳朵。提魅则率领灼人部众掠夺被他们杀掉的死人。跟随提利昂·兰尼斯特上战场的三百名原住民,大约只有半数幸存。 他让生者打理死者,派波隆去处置被他俘虏的骑士,然后独自去找父亲。泰温公爵坐在河边,正拿一个镶珠宝的杯子喝酒,并让他的侍从为他解开战甲的环扣。“一场漂亮的胜仗。”凯冯爵士看到提利昂,便对他说,“你的野人打得很好。” 父亲以那双淡绿金瞳看着他,冷酷得令他打战。“父亲,是不是教您很吃惊啊?”他问,“有没有破坏您的计划啊?我们本该被敌人屠杀的,是不是这样?” 泰温公爵一饮而尽,脸上毫无表情。“是的,我把无纪律的部队安排在左翼,预期他们会溃败。罗柏·史塔克是个毛头小鬼,想必勇气多于睿智,我原本希望他一见我左军崩溃,便全力突进,企图侧面包抄。等他进了圈套,凯冯爵士的长枪兵便会转身攻他侧翼,把他逼进河里,这时我再派出预备队。” “您把我丢进这场大屠杀,却不肯把计划告诉我。” “佯攻难以让人信服,”父亲回答,“何况我不能把计划透露给与雇佣兵和野蛮人为伍的人。” “真可惜我的野蛮人坏了您的大好兴致。”提利昂脱下钢护手,任它落地,因手肘的剧痛皱起眉头。 “以史塔克那小鬼的年纪来说,他的用兵超乎预期地谨慎,”泰温公爵承认,“但胜利就是胜利。你似乎受伤了。” 提利昂的右臂染满鲜血。“父亲,谢谢您的关心,”他咬牙道,“可否麻烦你派个学士来帮我看看?除非您觉得有个独臂的侏儒儿子也不赖……” 父亲还来不及回答,只听一声急切的喊叫:“泰温大人!”他便转过头去。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翻身下马,泰温公爵起立迎接。那匹马口吐白沫,嘴流鲜血。亚当爵士生得高瘦,一头暗铜色及肩长发,穿着发亮的镀铜钢铠,胸甲中央有一棵象征家徽的燃烧之树。他在父亲面前单膝跪下,“公爵阁下,我们俘虏了部分敌方头目,包括赛文伯爵、威里斯·曼德勒爵士、哈利昂·卡史塔克和四个佛雷家的人。霍伍德伯爵战死。至于卢斯·波顿,恐怕已经逃了。” “那小鬼呢?”泰温公爵问。 亚当爵士迟疑片刻。“大人,史塔克那小鬼没和他们一道,他们说他已从孪河城渡河,带着骑兵主力,赶赴奔流城。” 好个毛头小鬼,提利昂想起父亲刚才的话,想必勇气多于睿智。若不是手痛得厉害,他一定会哈哈大笑。 注释: [1]波德是波德瑞克的小名。 64.第64章 凯特琳 林间轻响,萦绕耳际。 谷底溪水奔流,蜿蜒穿过石板河床,月光在水面粼粼波动。树下,战马轻声嘶鸣,伸蹄扒开覆满落叶的湿软地面。人们压低声音,紧张地开着玩笑。她不时听见长枪的碰撞和锁子甲滑动所发出的微弱声响,但即便这些声音,也显得朦胧模糊。 “夫人,等不了多久了。”哈里斯·莫兰道。他要求在这场战事中有幸担负起保护她的责任,身为临冬城侍卫队长,这本是他的权利,罗柏也没拒绝。她身边还围绕着三十个卫士,他们的任务只是保护她免遭任何伤害,倘若战事不利,则务必将她安然护送回临冬城。罗柏原本要派出五十人,凯特琳坚持这场仗他需要所有的人手,因此十个就够了,最后他们达成妥协,改派三十名卫士,但双方都怏怏不乐。 “该来的时刻自然会来。”凯特琳告诉他。当战事到来的时刻,她知道那将意味着死亡,或许是哈尔的死……也或许是她的,甚至是罗柏。在战争中无人安全,任何人的性命都有危险,所以凯特琳宁愿等待,静听林间轻响、溪涧乐音,感受暖风拂过发丝。 再怎么说,等待对她来说毫不陌生,她生命中的男人总是让她等待。“小凯特,等我回来哟。”每次父亲上朝、上集或远赴沙场,总是这么对她说。她也乖乖听话,耐心地站在奔流城的城垛上,看着红叉河和腾石河水奔涌流过。他每每不能准时归来,于是凯特琳也在城墙上终日守望,透过雉堞和箭孔向外眺望,直到终于瞥见霍斯特公爵骑着那头棕色老马,沿着河岸,快步朝渡口奔来。“你有没有等我啊?”当他弯身搂抱她时,一定会这么问,“有没有啊,小凯特?” 布兰登·史塔克也教她等了好久。“夫人,此行不会太长。”他曾郑重发誓,“等我回来,咱们便可成婚。”然而当成婚那天终于来临,与她并肩站在圣堂的却是他的弟弟艾德。 奈德与新娘相守不足两周,便又快马赶赴战场,只留下一个又一个承诺。好歹他留下的不只是空洞的话语,他还给了她一个儿子。月盈月缺,转眼九个月过去,罗柏诞生于奔流城,他的父亲却还在南方作战。她历经莫大痛苦,把浑身是血的罗柏带来人世,却不知奈德今生有无机会见到他。她的儿子啊,当时的他好小好小…… 如今,她等待的对象变成了罗柏……以及詹姆·兰尼斯特,那个金光闪闪,传说从不知等待为何物的骑士。“弑君者暴躁易怒。”布林登叔叔对罗柏这么说,他则以所有人的性命和唯一的希望为赌注,押在这句话上面。 罗柏即便心里害怕,也一点没表现出来。凯特琳看着他在队伍里走动,拍拍这人肩膀,和那人同声说笑,又协助另一人安抚焦躁不安的马匹。他的盔甲随着移动轻声作响,全身上下只有头部暴露在外。微风吹动他的枣红头发,那头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红发,她不禁讶异儿子何时长得这么高大。才十五岁呢,已经快跟她一般高了。 请让他长得更高,她祈求天上诸神,让他活过十六岁、二十岁、五十岁,让他变得和他父亲一样高大,让他有机会把儿子抱在怀中,求求你们,求求你们,求求你们。她看着面前这个留了新胡子,脚边跟了一条冰原狼的高大青年,眼中所见却是那个他们放在她怀中的小婴儿。那是好久好久以前,发生在奔流城的事了。 夜空虽暖,想到奔流城却令她打起冷战。他们究竟在哪里?她纳闷。莫非叔叔出错了?一切的一切,都维系在他的承诺上。罗柏拨给黑鱼三百精兵,派他趋前掩护主力部队的行踪。“詹姆不知情,”布林登爵士回来报告,“我敢拿性命担保。我的弓箭手没让任何一只鸟飞回他那里。我们遇到了几个他的斥候,那些人也都无法回去通报了。他应该派出更多人才对。总而言之,他不清楚我们的行踪。” “他的部队规模如何?”儿子问。 “总共一万两千步兵,分居三处营地,散于城堡周围,彼此间有河水相隔。”叔叔边说边露出一抹粗犷的微笑,令她觉得好熟悉。“包围奔流城,这是唯一的方法,但这也将是他们的致命伤。对方的骑兵约莫两三千。” “弑君者的兵力将近我们三倍。”盖伯特·葛洛佛道。 “不错,”布林登爵士说,“但詹姆爵士缺乏一样东西。” “缺什么?”罗柏问。 “耐心。” 比之刚离开孪河城时,他们目前的兵力又增加了不少。绕过蓝叉河源头,调头往南疾驰时,杰森·梅利斯特伯爵从海疆城带兵前来助阵,其他生力军也陆续加入,包括雇佣骑士、小诸侯和没了主子的散兵,他们是在她弟弟艾德慕的军队于奔流城下被击溃后,逃往北方的。人们极尽所能,催马前进,赶在詹姆·兰尼斯特接获消息以前来到此地。眼下,决战时刻已经来临。 凯特琳看着儿子上马,瓦德侯爵的儿子奥利法·佛雷则为他拉住缰绳。奥利法较罗柏年长两岁,却幼稚得活像小他十岁,处处显得焦躁不安。他替罗柏绑好盾牌,递上头盔。儿子放下面罩,盖住那张她所深爱的脸庞,摇身一变,成为高大英挺的年轻骑士,端坐于灰色骏马之上。树林极暗,月光无法照及,所以当罗柏转头看她,面罩之下,她只见一片漆黑。“母亲,我得上前线去。”他告诉她,“父亲教导我,开战之前,要让部下看到首领与他们同在。” “去吧,”她说,“让他们好好看看你。” “我会给他们勇气。”罗柏道。 谁来给我勇气呢?她扪心自问。然而她保持缄默,逼着自己对他微笑。罗柏调转大灰马,缓缓离她远去,灰风如影随形地伴着他,他的贴身护卫们随即跟上。当他强迫凯特琳接受保护时,她坚持他也得照此办理,对此北境诸侯亦表赞同。众多封臣的子嗣都极力争取与少狼主——这是他们帮他新取的称号——并肩作战的荣耀。最后确定的三十人中包括托伦·卡史塔克与艾德·卡史塔克两兄弟,派崔克·梅利斯特,小琼恩·安柏,戴林恩·霍伍德,席恩·葛雷乔伊,瓦德·佛雷众多子孙中的五个,还有较年长的如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和罗宾·菲林特等等。其中甚至有一位女性,黛西·莫尔蒙,梅姬伯爵夫人的长女和熊岛继承人,身形瘦长,高达六尺,别的女孩还在玩洋娃娃的年纪,她便使起了流星锤。对这最后一项指派,诸侯们颇有微词,但凯特琳不理会他们的抱怨。“此事与家族名誉无关,”她告诉他们,“只为了确保我儿毫发无伤。” 到了生死关头,她心想,这三十人够吗?这里的六千人够吗? 远处传来一声微弱的鸟鸣,那是一种高亢而尖锐的颤音,有如一只冰冷的手,划过凯特琳颈背。又一只鸟颤鸣应和,接着是第三只、第四只。这是雪伯劳的呼唤,在临冬城的这么多年,她早已非常熟悉。凛冬深雪之时,当神木林白茫茫一片,寂静无声,便能看到它们的踪迹。它们是北方的鸟。 他们来了,凯特琳心想。 “夫人,他们来了。”哈尔·莫兰悄声道。他总爱重复人尽皆知的事实。“愿诸神与我们同在。” 她点点头。周围的树林安静下来,四下寂然之中,她可以听见他们的声音,距离虽远,却在迅速逼近:万马奔腾之声,枪剑铠甲交击,战士喃喃自语,笑骂声此起彼落。 亿万年的光阴仿佛来了又去,声音越变越大,她听见更多笑闹,有人发号施令,渡溪时水花飞扬。一匹马在哼气。某个男人在咒骂。最后她看到他了……虽然只是一刹那,虽然只是透过林间细缝望向谷底,但她深知必是他无疑。即便是在这么远的距离,詹姆·兰尼斯特爵士的身影依旧清晰可辨,他的金发金铠被月光染为银白,鲜红披风成了黑色。他没戴头盔。 他甫一出现,便又消失,银色铠甲再度被树丛遮蔽。长长的队伍跟在他身后,包括骑士、誓言骑士和自由骑手,大概占兰尼斯特军骑兵总数的四分之三。 “他绝不会乖乖待在营帐里,坐等木匠搭建攻城塔。”布林登爵士曾经保证,“迄今为止,他已三度率骑兵出击,追赶零散的我军或强攻顽抗的庄园。” 于是罗柏点着头,仔细研读他舅舅绘制的地图。奈德教导他要熟悉地图。“你在这里袭击他,”他指着地图说,“带个两三百人就好,不要多,打着徒利家的旗帜。当他追过来时,我们会在——”他的手指向左移动一寸,“——这里埋伏。” “这里”,夜幕中的一片寂静,月光倾洒,暗影幢幢,地面铺满厚厚落叶,山脊密林遍布,丘陵缓缓下降,直至河床。地势越低,矮树丛便越见稀疏。 “这里”,他儿子骑在战马上,回望她最后一眼,举剑行礼。 “这里”,梅姬·莫尔蒙奏出长而低沉的号角,自东侧轰然直下,炸进河谷,通知人们詹姆的部队已然全数进了圈套。 灰风向后一甩头,仰天长嚎。 狼嗥之声仿佛直直地穿透了凯特琳·史塔克,她发现自己浑身颤抖。这是一种恐怖之声,骇人之声,然而其中如有音律。一时之间,她竟为下方河谷里的兰尼斯特军感到一丝怜悯。这就是死亡之声,她心想。 啊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对面山脊传来大琼恩的号声,东西两边,梅利斯特家和佛雷家也吹起了复仇的喇叭。河谷的北口极窄,有如弯曲的手肘转了方向,卡史塔克伯爵的战号从那里传来,低沉浑厚,充满哀悼之音,加入了这场黑暗的大合唱。下方溪谷里,敌军高声叫喊,马儿前脚踢扬。 奉罗柏之命藏身枝干间的弓箭手们齐齐洒下箭雨,呓语森林用力吐出按捺多时的气息,整个夜晚顿时充斥人马哀嚎。她放眼四望,武士们纷纷举起长枪,褪去用来遮掩反光的泥土和树叶,露出锐利无比的残酷尖刃。“临冬城万岁!”当箭雨再度落下,她听见罗柏高喊。他从她身边疾驰向前,当先率领部下朝河谷俯冲。 凯特琳静坐马上,一动不动。哈尔·莫兰和贴身护卫们环绕四周,而她只是静静等待,一如当年等待布兰登,等待奈德,等待父亲。她置身高高的山脊上,树林几乎完全遮蔽了下方的战事。她的心狂乱地跳动,一下、两下、四下,突然间,森林里似乎只剩下她和她的护卫,余人皆已融进无边的绿色中。 然而,当她抬眼,望向河谷对面的山脊,却见到大琼恩的骑兵自密林黑影后现身,排成无止无尽的长长横队,开始冲锋。当他们自树林中激迸而出时,在那么细微的心跳瞬间,凯特琳看到月光洒落枪尖,仿如千只包裹银焰的萤火虫,朝山下扑去。 她眨眨眼。他们不过是人,朝山谷俯冲的战士,要么杀人,要么被杀。 事后她虽不能宣称亲睹战事,却至少可说听闻全程。河谷里回音激荡,有断折长枪的噼啪声,刀剑交击的响动,以及“兰尼斯特万岁!”“临冬城万岁!”和“徒利家万岁!为奔流城与徒利家而战!”的呐喊。当她明白睁眼无益,便闭上双眼,凝神谛听。她听见马蹄奔波,铁靴溅起浅水,剑劈橡木盾的钝音,钢铁碰撞的摩擦,弓箭呼啸,战鼓雷鸣,一千匹马同时发出惊叫。人们或高声咒骂,或乞求饶命,或得免一死,或劫数难逃,有人得以生还,有人则命丧于此。山谷似乎会扰乱听觉,有一次,她仿佛听见了罗柏的声音,清楚得好似他就站在身边,高喊:“跟我来!跟我来!”接着她听到了那只冰原狼的嘶吼咆哮,利齿撕扯肉块,人马发出充满恐惧的痛苦哀嚎。真的只有一只狼?她难以分辨。 声音渐渐变弱,终至平息,最后只剩狼嚎。几缕红曙露出东方,灰风仰天长啸。 罗柏归来时,骑的已不是原本那匹灰马,而是一匹花斑马。他盾牌上的狼头几乎被砍成碎片,木板上刻画出深深的痕迹,但本人似乎安然无恙。然而当他走近,凯特琳却发现他的锁甲手套和外衣袖子上全是黑血。“你受伤了。”她说。 罗柏举起手,伸了伸五指。“我没事,”他说,“这……或许是托伦的血,或是……”他摇摇头。“我不知道。” 一大群人跟着他上了斜坡,个个浑身脏污,盔甲凹陷,却嬉笑不停。席恩和大琼恩当先,两人一左一右拽着詹姆·兰尼斯特爵士。他们把他推到她的坐骑前。“弑君者。”哈尔又多此一举地宣示。 兰尼斯特抬起头。“史塔克夫人,”他跪着说,他头上有个伤口,鲜血自头顶流下一边脸颊,苍白的晨光将他头发的金黄还给了他。“很乐意为您效劳,可惜我忘了我的剑放哪儿去了。” “爵士阁下,我不需要你的效劳。”她告诉他,“我要的是我父亲和我弟弟艾德慕,我要我的两个女儿,以及我的丈夫。” “恐怕我也不知他们到哪儿去了。” “实在可惜。”凯特琳冷冷地说。 “杀了他,罗柏。”席恩·葛雷乔伊劝道,“砍他的头。” “不,”儿子回答,一边把染血的手套脱下。“他活着比较有用。况且父亲大人绝不会在战后杀害俘虏。” “他是个聪明人,”詹姆·兰尼斯特道,“光明磊落。” “把他带走,戴上镣铐。”凯特琳说。 “照我母亲大人说的做,”罗柏下令,“此外,务必多派人严加看守。卡史塔克大人恨不得把他的头插在枪上。” “我想也是。”大琼恩同意,他比比手势,兰尼斯特便被领开去,包扎伤口,并戴上枷锁。 “卡史塔克大人为何想杀他?”凯特琳问。 罗柏转头望向树林,眼中流露出奈德常有的忧郁神色。“他……杀了他们……” “卡史塔克大人的儿子。”盖伯特·葛洛佛解释。 “两人都死在他手里,”罗柏说,“托伦和艾德,以及戴林恩·霍伍德。” “谁也不能否认兰尼斯特那厮的勇气,”葛洛佛道,“他眼看大势已去,便号召手下,一路往河谷杀上来,企图冲到罗柏大人身边将他砍倒,他差点就得逞了。” “他忘了他的剑放哪儿……他的剑先砍断托伦的手,劈开戴林恩的脑袋,然后忘在了艾德·卡史塔克的颈子上。”罗柏说,“从头到尾,他一直叫喊着我的名字,若非大家死命阻止他——” “——如今哀悼者就是我,而非卡史塔克大人了。”凯特琳道,“罗柏,你的部下完成了他们宣誓信守的职责,为保护他们的封君而英勇战死。你可以为他们哀悼,表彰他们的忠勇,但不是现在,你没有悲伤的时间。你砍断了蛇头,然而四分之三的蛇身还缠绕着你外公的城堡。我们打赢了一场仗,但不是整个战争。” “但这是多么辉煌的一场仗啊!”席恩·葛雷乔伊兴奋地说,“夫人,自古代‘怒火燎原’一役以来,王国便再没有如此精彩的战役。我敢发誓,兰尼斯特那边每死十个,我们才死一个。我们俘虏了近百名骑士,十来个诸侯,包括维斯特林伯爵、班佛特伯爵、盖尔斯·格林菲尔爵士、伊斯兰伯爵、泰陀斯·布拉克斯爵士、多恩人马洛尔……除詹姆外,我们还抓到三个兰尼斯特家的人,都是泰温大人的侄子,其中两个是他妹妹的,一个是他死去的老弟的……” “那泰温大人呢?”凯特琳打断他。“席恩,请问你有没有刚巧把泰温大人也抓到?” “没有。”葛雷乔伊回答,他突然愣住了。 “只要还没抓到他,战争就没有结束。” 罗柏抬起头,用手将红发从眼前拨开。“母亲说得对,奔流城之战还等着我们。” 65.第65章 丹妮莉丝 成群苍蝇围绕着卓戈卡奥,缓缓打转,翅膀嗡嗡的声音在丹妮的听觉边际回环,令她满心恐惧。 无情的骄阳高挂天空,热气从低矮丘陵裸露的岩层间蒸散而出。汗水如一根根纤细的手指,自丹妮肿胀的双乳缓缓流下。天地间,唯一的声音是马蹄坚定的嗒嗒声,丹妮发际铃铛有韵律的轻响,以及身后悄声的交谈。 丹妮盯着苍蝇。 它们大如蜜蜂,体形沉重,略呈紫色,发出湿黏而恶心的光。多斯拉克人称其为“血蝇”。它们居住于沼泽地和死水潭,以吸食人马鲜血为生,并在腐尸或濒死的人畜身上产卵。卓戈恨极了这种生物,每当有血蝇靠近,他的手便如灵蛇般迅速窜出,一把抓住,她从未见他失手过。他会把苍蝇握在巨掌里,听任它狂乱地嗡嗡乱飞,最后才用力捏紧,等张开手,苍蝇已成为他掌心的一摊红印。 这时,正有一只血蝇在他坐骑的臀部爬来爬去,骏马愤怒地甩着尾巴,想把它赶走。其他苍蝇则在卓戈周围来回飞动,越飞越近,然而卡奥却没有反应。他的视线朝向远方的褐色丘陵,缰绳松松垮垮地垂在手中。在他的彩绘背心下,一层无花果叶和干涸的蓝泥覆盖着胸前的伤口,那是草药妇人专为他调制的。弥丽·马兹·笃尔的药膏不仅灼热,更令他瘙痒难耐,因此六天前他便已撕掉膏药,骂她是“巫魔女”。泥膏比较舒服,况且草药妇人还为他调制了罂粟酒,这三天来他喝得厉害;即便不喝罂粟酒,他也豪饮发酵马奶或胡椒啤酒。 然而他却几乎不碰食物,到了夜里则是又踢打又呻吟。丹妮看得出,他的脸变得好削瘦。雷戈在她的肚子里不断骚动,活像一匹骏马,但丝毫没有引起卓戈的兴趣。每天早上,当他从噩梦中醒来,她便发现他的脸上又多了新的痛苦痕迹。眼下,他竟连话也不说了,这使她倍感惊恐。是啊,自从他们日出时出发以来,他连一个字也没有说。即便她主动开口,得到的也只是一声咕哝,过了中午,连咕哝都没了。 一只血蝇降落在卡奥裸露的肩膀上,另外一只则盘旋片刻,停上了他脖子,并朝他嘴巴爬去。卓戈卡奥在马鞍上微微晃动,发际铃铛轻声作响,坐骑则以稳定的步伐继续前进。 丹妮夹紧银马,骑到他身旁。“夫君,”她轻声说,“卓戈,我的日和星。” 他似乎根本没听见。血蝇顺着他长长的胡子往上爬,爬上脸颊,停在鼻子旁的皱痕里。丹妮惊讶得屏住呼吸。“卓戈。”她笨拙地伸手去扶他的臂膀。 卓戈卡奥在马鞍上晃了晃,缓缓倾斜,接着重重地从马上摔了下去。血蝇群散开了一个心跳的瞬间,随即又徘徊而回,停在他身上。 “不。”丹妮连忙勒住缰绳,不顾自己的大肚子,蹒跚着翻下小银马,奔向他身边。 他身下的草地棕黄干枯。当丹妮在他身边跪下时,卓戈发出痛苦的叫喊。他的呼吸卡在喉咙里,看她的眼神仿佛不认得她。“我的马。”他喘着气说。丹妮挥开他胸膛上的苍蝇,学他的样子捏死了一只。手指下,他的皮肤烫得吓人。 卡奥的血盟卫就跟在后面。她听见哈戈大喊,他们便快马加鞭地赶来。科霍罗自马背一跃而下。“吾血之血!”他边跪边喊。其他两人则留在马上。 “不,”卓戈卡奥呻吟着在丹妮怀中挣扎。“必须骑马。骑马。不。” “他从自己的马上摔下来。”哈戈瞪着脚下的他们说,他那张阔脸毫无表情,但声音如铅般沉重。 “别说这种话,”丹妮告诉他,“今天我们骑得也够远了,就在这里扎营。” “这里?”哈戈环顾四周。此地植物干枯,一片棕黄,不适人居。“这里不能扎营。” “女人无权命令我们停下,”柯索说,“即便卡丽熙也不例外。” “我们就在这里扎营。”丹妮重复,“哈戈,传话下去,就说卓戈卡奥命令大家停下。若有人问起原因,就说我快生了,无法再走。科霍罗,把奴隶带来,让他们立刻搭起卡奥的帐篷。柯索——” “卡丽熙,你无权命令我。”柯索说。 “你去把弥丽·马兹·笃尔找来。”她告诉他。女祭司应该和其他“羊人”一起,位于长长的奴隶队伍中。“带她来见我,叫她把药箱也带来。” 柯索从马上瞪着她,两眼刚硬如燧石。“巫魔女,”他啐了一口,“我不干。” “你立刻去办,”丹妮说,“否则等卓戈醒来,他会想知道你为何忤逆我。” 柯索愤怒地调转马头,飞奔而去……但丹妮知道,无论他多么不情愿,终究是会把弥丽·马兹·笃尔带来的。奴隶们在一片崎岖的黑色岩层下搭起卓戈卡奥的大帐,那里的阴影可以稍稍遮挡午后的骄阳。即便如此,当伊丽和多莉亚协助丹妮搀扶卓戈走进沙丝帐时,里面依旧热得令人窒息。帐内地上铺着厚重的绘画地毯,枕头散置于各个角落。埃萝叶,那个丹妮在“羊人”城镇的泥墙外解救的羞怯女孩,已经燃起一个火盆。他们让卓戈平躺在草席上。“不,”他用通用语呢喃着,“不,不。”他只说得出这个字,仿佛这是他能力唯一所及。 多莉亚解开他的奖章腰带,脱下他的背心和绑腿,姬琪则跪在他脚边,为他解开骑马凉鞋。伊丽想让帐篷敞开通风,但丹妮不准,她绝不能让别人看见卓戈神志不清的虚弱模样。当她的卡斯部众抵达时,她要他们守在门口。“未经我允许,不准任何人进来,”她对乔戈说,“谁都不行。” 埃萝叶畏惧地看着躺在席上的卓戈。“他死了。”她小声说。 丹妮抽了她一个耳光。“卡奥不会死,他是骑着世界的骏马之父,他的头发从未修剪,至今依旧绑着他父亲留给他的铃铛。” “可是,卡丽熙,”姬琪道,“他从自己的马上摔下来。” 丹妮眼中突然盈满泪水,她颤抖着别过头去。他从自己的马上摔下来!的确如此,不仅她亲眼目睹,血盟卫们看到了,目击者还包括她的女仆和卡斯部众。除此之外还有多少呢?他们不可能保守秘密,丹妮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无法骑马的卡奥便不能统治,而卓戈竟从自己的马上摔了下去。 “我们必须帮他沐浴。”她固执地说。她绝不能让自己陷入绝望。“伊丽,叫人马上把澡盆搬来。多莉亚、埃萝叶,去找水,要凉水,他身体好烫。”他简直是人皮包裹的一团火。 奴隶们将沉重的赤铜澡盆放在帐篷角落。当多莉亚拿来第一罐水时,丹妮浸湿一卷丝布,盖在卓戈滚烫的额际。他双眼直视,却视而不见。他张开嘴巴,却说不出话,只有呻吟。“弥丽·马兹·笃尔在哪儿?”她的耐心快要被恐惧磨光了,忍不住厉声质问。 “柯索一定能找到她。”伊丽说。 女仆们将澡盆灌满散发着硫黄气息的温水,加入几罐苦油和几把捣碎的薄荷叶。在她们准备洗澡水时,身怀六甲的丹妮笨拙地跪在夫君身边,用不安的手指解开他的发辫,一如他在星空下与她初次结合的那个晚上。她小心翼翼地把他的铃铛一个个放好,她告诉自己,等他康复,他需要重新系上这些铃铛。 一股空气吹进帐篷,原来是阿戈从丝幕间探头。“卡丽熙,”他说,“安达尔人来了,他请求进来。” “安达尔人”是多斯拉克人对乔拉爵士的称呼。“好的,”她笨拙地起身,“让他进来。”她信任这位骑士,假如还有人知道现在该怎么做,那此人非他莫属。 乔拉·莫尔蒙爵士低头穿过帐门,等了一会儿,使眼睛适应黑暗。在南方的炎热气候下,他穿了宽松的斑纹沙丝长裤,绑到膝盖、露出脚趾的骑马凉鞋,佩剑则挂在一条曲折的马鬃带上。在漂白的背心下,他赤裸胸膛,皮肤被毒日晒得通红。“到处都是谣言,整个卡拉萨都传遍了。”他说,“据说卓戈卡奥从自己的马上摔下来。” “帮帮他吧,”丹妮哀求。“看在你承诺过对我的爱分上,帮帮他吧。” 骑士在她身边跪下,意味深长地审视卓戈良久,最后对丹妮说:“把您的女仆支开。” 丹妮的喉咙因恐惧而紧绷着,她一言不发地打了个手势,伊丽便哄着其他人出了帐篷。 她们离去后,乔拉爵士抽出匕首,熟练地割开卓戈胸膛上的黑叶和干蓝泥,动作之轻巧,难以想象竟是出自如此一位大汉之手。敷料早已干如羊人的泥墙,也像泥墙一样轻易地破裂。乔拉爵士用匕首切开干泥,撬掉血肉上的碎块,剥下一片片叶子。一股恶臭甜腻的味道从伤口涌出,浓烈得让她不能呼吸。满地落叶结满了血块和脓疮,卓戈的胸膛一片漆黑,腐烂的伤口闪闪发亮。 “不,”丹妮小声说,泪水滚下双颊。“不,求求你,诸神救救我,不要。” 卓戈卡奥抽搐了一下,好似在与某个看不见的敌人拼斗。黑色的脓血自他伤口缓缓地流下。 “公主殿下,您的卡奥与死人无异。” “不,他不能死,他不可以死,这只是个小伤,”丹妮伸出细小的双手,紧紧握住卓戈长满老茧的巨掌。“我不会让他死……” 乔拉爵士苦涩地笑笑。“无论你是卡丽熙还是公主,只怕这个命令都超出了你的能力所及。孩子,请留住你的泪水,明天,或是明年再为他哀悼,眼下我们无暇悲伤。趁他还没断气,我们得赶紧走。” 丹妮不知所措。“走?去哪里?” “我提议去亚夏。此地位于极远的南方,是已知世界的尽头,据说也是个繁盛的大港。在那里,我们应当能搭船回潘托斯,但毫无疑问,这将是一趟极为艰苦的旅程。你能信任你的卡斯部众吗?他们会不会跟我们走?” “卓戈卡奥命令他们保护我的安全,”丹妮有些犹疑地回答,“假如他死了……”她摸摸自己隆起的小腹。“我不懂,我们为什么要逃走?我是卡丽熙,肚里怀着卓戈的后代,卓戈死后他会继任卡奥……” 乔拉爵士皱起眉头。“公主殿下,请听我说。多斯拉克人绝不会追随嗷嗷待哺的婴儿,他们臣服于卓戈的威势,但仅止于此。卓戈死后,贾科、波诺及其他‘寇’便会争夺他的地位,整个卡拉萨将自相残杀,而最后的胜者一定不会留对手活口。你的孩子刚一出生就会被夺走,被他们拿去喂狗……” 丹妮的双手紧紧抱住胸口。“可这是为什么?”她哀怨地哭道,“为什么他们要杀一个小婴儿?” “因为他是卓戈的儿子,况且老妪们宣布他将成为骑着世界的骏马,他的成就已被预言。与其冒让他长大成人后回来复仇的风险,不如趁他年纪还小时杀了他。” 此话仿佛给胎儿听到,他在她肚子里应声踢打起来。丹妮想起韦赛里斯说过的故事,篡夺者的走狗是如何对待雷加的孩儿。大哥的儿子当年也只是个襁褓里的婴儿,但他们依旧将他从母亲怀抱里硬生生夺走,一头撞死在墙上。这就是男人。“他们绝不能伤害我儿子!”她叫道,“我将命令我的卡斯部众保护他的安全,卓戈的血盟卫也会——” 乔拉爵士搂住她的肩膀。“孩子,血盟卫会陪卡奥殉死,这你是知道的。他们会带你去维斯·多斯拉克,将你交付给老妪,那是他们在世间对他所付的最后职责……在那之后,他们便会追随卓戈进入夜晚的国度。” 丹妮不愿返回维斯·多斯拉克,去和那群恐怖的老妇共度余生,但她知道骑士说的是实话。卓戈不仅是她的日和星,更是保护她免遭危难的屏障。“我不能离开他,”她固执而悲苦地说,再度执起他的手。“我绝不能。” 帷幕掀动,丹妮回身,只见弥丽·马兹·笃尔走进来,深深低下头。由于连日跟在卡拉萨后长途跋涉,她跛了脚,形容憔悴,双腿皮破血流,眼窝凹陷。柯索和哈戈跟在她后面,提着女祭司的药箱。血盟卫们一见到卓戈的伤势,哈戈手指一松,药箱滑落在地,哐的一声巨响。柯索则骂了一句非常难听的话,语气之凶恶,仿佛能点燃空气。 弥丽·马兹·笃尔脸如死灰地盯着卓戈。“伤口化脓了。” “巫魔女,都是你干的好事!”柯索说。哈戈一拳挥去,正中弥丽脸颊,轰的一声将她打倒在地,接着又扬腿踢她。 “住手!”丹妮尖叫。 柯索拉开哈戈,对他说:“踢她作甚!这对巫魔女太仁慈了,把她拖到外面,钉在地上,让每个经过的男人都骑上一回,结束之后,再让狗来骑她。让黄鼠狼扯出她的内脏,让乌鸦啄食她的眼睛,河边的苍蝇将在她的子宫里产卵,吸食她乳房溃烂的脓汁……”他伸出铁一般刚硬的手指,抠进女祭司臂膀松软的肌肉,一把将她拉起来。 “住手!”丹妮说,“我不许你伤害她。” 柯索的嘴皮自他弯曲的黄板牙往上一翻,露出恐怖的嘲笑,“住手?你叫我住手?你最好祈祷我们不要把你钉在这个巫魔女旁边,今天发生这种事,你要负一半责任。” 乔拉爵士隔在他们之间,作势欲拔长剑。“血盟卫,你讲话小心一点,公主殿下她仍然是你的卡丽熙。” “除非吾血之血还能活下去,”柯索对骑士说,“在他死后,她就什么也不是了。” 丹妮只觉浑身一凛。“我不仅是卡丽熙,更是真龙传人。乔拉爵士,立刻召集我的卡斯部众。” “哼,”柯索道,“我们走,先不跟你计较……卡丽熙。”哈戈跟随他走出帐篷,双眉深锁。 “公主殿下,那人恐怕会对您不利。”莫尔蒙道,“按多斯拉克习俗,卡奥与他的血盟卫同生共死,柯索眼看自己寿命将尽,才会这样放肆。死人是什么都不怕的。” “什么人都没死哪,”丹妮说,“乔拉爵士,我需要借助你的剑术,请你去穿上盔甲。”她不敢承认有多害怕,即便在自己心里。 骑士一躬到底。“如您所愿。”他大步走出营帐。 丹妮转身面向弥丽·马兹·笃尔。妇人的眼神非常虚弱,“看来,您又救了我一命。” “换你救他一命了,”丹妮说,“求求你……” “跟奴隶说话不是用问的,”弥丽尖刻地回答,“你只要交代下去,让她照办就成了。”她走到浑身发烫的卓戈的席边,凝视伤口良久。“但眼下,无论你询问还是交代,结果都无差别,已经没有任何医者可以救他。”卡奥双眼紧闭,她伸手拉开一边眼皮,“他是不是一直喝罂粟花奶麻痹痛觉?” “是。”丹妮承认。 “我曾用火豆和勿螫我草为他调制药膏,并用羊皮绑上。” “他说那药灼热得厉害,所以把羊皮撕了。草药妇人帮他弄了一帖新药,湿湿的很舒服。” “的确很灼热,但火具有强大的疗效,就连你们的无毛人都知道。” “帮他再弄帖敷药吧,”丹妮哀求,“这次我保证让他戴好。” “夫人,来不及了,”弥丽说,“如今我能做的,只是为他指引黑暗的道路,让他毫无痛苦地骑马进入夜晚的国度。明日清晨,他就会离去。” 她的这番话有如利刃刺进丹妮胸膛,她究竟造了什么孽,竟得到天上诸神如此残酷的对待?好不容易找到栖身之所,好不容易尝到爱情与希望的甜美,好不容易踏上归乡之路,到头来一切都是幻梦……“不,”她恳求,“只要你救他,我就放你自由,我对天发誓。你一定还知道其他的办法……某种魔法,或者……” 弥丽·马兹·笃尔跪坐下来,用那双漆黑如夜的眼睛打量着丹妮。“的确还有一种魔法。”她的声音静得出奇,几与呓语无异。“但是,夫人,这个法术不但施行困难,而且非常黑暗,对某些人而言,死亡反而比较干脆。我在亚夏学会了这个法术,并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我的导师是来自阴影之地的血巫。” 丹妮只觉全身冰冷。“你真的是巫魔女……” “是吗?”弥丽·马兹·笃尔微笑,“银夫人,眼下也只有巫魔女可以救您的勇士。” “没有别的办法?” “没有。” 卓戈卡奥颤抖着喘了口气。 “动手吧,”丹妮脱口而出。她不能害怕,她是真龙传人。“快救救他。” “您必须付出代价。”女祭司警告她。 “黄金、马匹……你要什么都可以。” “这不是黄金或马匹的问题,夫人,这是血魔法,唯有死亡方能换取生命。” “死亡?”丹妮防卫性地双手抱胸,前后摇晃。“我的死?”她告诉自己,如果情非得已,她愿意为他牺牲性命。她是真龙传人,她不怕,她大哥雷加不就为他深爱的女人而献身了么? “不,”弥丽·马兹·笃尔向她保证。“不是您的死,卡丽熙。” 丹妮如释重负地颤抖着。“那就动手吧。” 巫魔女神情肃穆地点点头。“如您所愿,我将完成这个仪式。先请您的仆人进来。” 当拉卡洛和魁洛把卓戈卡奥放进浴缸时,他虚弱地动了动。“不,”他喃喃道,“不,必须骑马。”但等他一进到水里,力量便仿佛尽数泄出。 “把他的马带进来。”弥丽·马兹·笃尔下达指令,他们随即照办。乔戈将那匹雄壮的红骏马牵进帐篷,它一闻到死亡的气息,立即翻开白眼,扬起前脚,嘶鸣不休,合三人之力才将它制伏。 “你打算怎么做?”丹妮问她。 “我们需要鲜血,”弥丽回答,“这,就是血的来源。” 乔戈霍地退后,伸手按住亚拉克弯刀。他是个年方十六的青年,瘦得像根鞭子,在沙场上无所畏惧,平时则笑口常开,他的上唇已开始留出长须。他在她面前跪下。“卡丽熙,”他恳求,“这事做不得,请让我杀了这巫魔女。” “杀了她,你就是杀了卡奥。”丹妮说。 “可这是血魔法啊。”他说,“这是禁忌。” “我是卡丽熙,我说不是禁忌就不是禁忌。在维斯·多斯拉克,卓戈卡奥不也杀了一匹骏马,让我吃下它的心脏,好让我们的儿子拥有勇气和力量。现在这个仪式也一样,完全一样。” 于是,拉卡洛、魁洛和阿戈三人把又跳又踢的骏马拉到浴缸旁,卡奥漂浮在水里,黑血和脓汁不断流出,仿佛他已经死去。弥丽·马兹·笃尔开始用一种丹妮从没听过的语言喃喃念诵,她手中陡然出现一把小刀。丹妮没看清刀是从哪里来的。这把刀看起来相当陈旧,红铜铸成,树叶形状,锋刃刻满古老符咒。巫魔女举刀划过骏马颈项,割开它高贵的头颅,马儿惨叫一声,猛烈颤抖,鲜血有如一股红泉,自伤口喷出。若非她的卡斯部众死命扶住,它早已四脚一软,瘫倒在地。“坐骑之力,传予骑者。”马血涌进水中,弥丽跟着高唱,“野兽之力,传予人类。” 乔戈挣扎着,竭力支撑住沉重的骏马,脸上写满了惊恐。他害怕碰触死去的肉体,却更害怕放手。不过是匹马,丹妮想,假如一匹马的死,就能换取卓戈的性命,那要她付出一千次这样的代价都没关系。 待得他们任马瘫倒,澡盆里已一片暗红,卓戈全身上下只有脸孔露在血水外。弥丽·马兹·笃尔不需要尸体,所以丹妮对他们说:“烧了它。”她知道这是多斯拉克人的习俗:每当有人死去,他的坐骑也会被杀,并放在他的火葬柴堆下,与他一同焚烧,好载他进入夜晚的国度。她的卡斯部众遵令将马尸拖出帐篷,四处都被染成鲜红,连沙丝帐幕上也血迹斑斑,地毯更是被黑血彻底浸湿。 女仆燃起火盆,弥丽·马兹·笃尔在煤上撒了一种红粉末,顷刻间,冒出的烟便有了辛辣香气,虽然并不难闻,却令埃萝叶哭着逃了出去。丹妮自己也心生恐惧,然而走到这步田地,她已经无法回头,于是她把女仆全部遣开。“银夫人,您也得跟她们出去。”弥丽·马兹·笃尔告诉她。 “不,我要留下来,”丹妮说,“这个男人在星空之下与我结合,给了我体内胎儿的生命,我不要离开他。” “你一定要离开。一旦我开始吟唱,任何人都不能进入这座帐篷。我的咒语将唤醒古老而黑暗的力量,今晚亡灵将在此舞蹈,活人不能看到他们。” 丹妮无助地低下头。“任何人都不能进入,”她走到澡盆边,弯下身子,看着浸在鲜血里的卓戈,轻轻吻了他的额头。“请为我把他带回来,”逃离帐篷前,她悄声对弥丽·马兹·笃尔说。 帐篷外,夕阳低垂,天空是一片瘀伤的红。卡拉萨已在此扎营,举目所及,尽是帐篷和睡席。热风吹起,乔戈和阿戈正在挖掘焚烧马尸的坑洞。营帐前聚集了一群人,他们用严厉的黑眼睛瞪着丹妮,他们的脸则活像磨亮赤铜做成的面具。她看见了乔拉·莫尔蒙爵士,他已经穿起锁甲和皮衣,日渐光秃的宽额上布满豆大的汗珠。他推开多斯拉克人群,走到丹妮身边,当他看见她的鞋子在地上留下的猩红足印时,顿时脸色苍白。“你这小笨蛋,你到底做了什么?”他嘶哑地问。 “我非救他不可。” “我们本来可以逃走,”他说,“公主殿下,我本来可以护送你安全抵达亚夏,实在没必要……” “我真的是你的公主?”她问他。 “你很清楚你是。啊,诸神救救我们俩。” “帮帮我。” 乔拉爵士皱眉:“我知道怎么帮就好了。” 弥丽·马兹·笃尔的声音转为高亢尖细的嚎啕,令丹妮背脊发麻,有些多斯拉克人念念有词地向后退去。火盆的光将营帐照得通明,透过血迹斑斑的沙丝帷幕,她瞥见帐内有无数影子在晃动。 弥丽·马兹·笃尔正在跳舞,但并非独自一人。 恐惧赤裸裸地呈现在多斯拉克人脸上。“这事不能继续。”柯索大喝。 她没注意血盟卫回来,哈戈和科霍罗也跟他一道,带着“无毛人”,即用尖刀、针线和火焰为人治病疗伤的太监。 “这事必须继续。”丹妮回答。 “你这巫魔女!”哈戈咆哮道。接着,老科霍罗——就是那个早在卓戈诞生之日,便将自己的性命与之紧紧结合的科霍罗,那个向来待她温和的科霍罗——朝她面门吐了口水。 “巫魔女,你等死吧,”柯索向她保证,“先杀另一个。”他抽出亚拉克弯刀,朝帐篷走去。 “不,”她叫道,“你不能进去!”她抓住他的肩膀,却被柯索一挥手推开。丹妮跌倒在地,连忙双手抱住腹部,保护肚里的胎儿。“阻止他!”她朝她的卡斯部众下令。“杀了他!” 站在营帐门口的是拉卡洛和魁洛,听到命令,魁洛前跨一步,伸手欲拿皮鞭,但柯索宛如舞者般优雅地向前一跃,举起亚拉克弯刀,砍中魁洛胸膛。尖利的钢刃咬穿皮革和皮肤,直透肌肉和肋骨。年轻战士喘着气向后倒去,血如泉涌。 柯索抽出弯刀。“马王,”乔拉·莫尔蒙爵士叫道,“来跟我试试!”他的长剑铿的一声,滑出剑鞘。 柯索咒骂旋身,手中的亚拉克弯刀飞也似的朝对方砍去,速度之快,令刀上魁洛的血有如热风中的雨,溅洒开来。乔拉爵士的长剑在离他脸庞只有一尺的地方挡住这记攻势,刀剑僵持了片刻,力道千钧,锋刃颤抖,柯索愤怒地大声嚎叫。骑士穿着锁甲,戴着铁手套和龙虾护膝,还有厚重的护喉,但没戴头盔。 柯索向后一跃,骑士随即突前反攻,但柯索舞动亚拉克弯刀,在头部绽开一片亮如闪电的白芒。在丹妮眼中,柯索仿佛生了四手四刀,乔拉爵士只能勉强抵挡。她听见弯刀砍在锁甲上的响声,看到弯刀划过铁手套时激迸的火花,几回合后形势逆转,莫尔蒙踉跄后退,柯索则跳近攻击。骑士的左脸血红一片,一记划破他臀部锁甲的刀伤则使他行动艰难。柯索厉声嘲弄,辱骂对手是懦夫、是奶人、是穿铁衣服的太监。“你去死!”他咒道,舞跃的亚拉克弯刀划破血红暮色。丹妮的儿子在子宫里疯狂地踢打。这时,弯刀滑过笔直的长剑,再度深咬进骑士臀部锁甲的裂口。 莫尔蒙闷哼一声,绊了一跤。丹妮只觉腹部传来一阵剧痛,两腿间有湿漉漉的感觉。柯索尖声狂叫着庆祝胜利,但他的亚拉克弯刀砍到了骨头,卡住了半个心跳的时间。 这就够了。乔拉爵士用尽毕生力气挥剑砍下,穿透皮肤、肌肉和骨头,几乎把柯索的右手前臂硬生生斩断,只剩几丝皮肤和肌腱相连,松垮地摇摆着。骑士再度挥剑,朝多斯拉克人耳部一刀,力道极猛,柯索的脸仿佛整个炸开。 围观的多斯拉克人大呼小叫,帐篷里弥丽·马兹·笃尔的嚎叫已完全不是人的声音。地上垂死的魁洛哀求别人给他水喝。丹妮出声呼救,但无人在意。拉卡洛正与哈戈搏斗,两柄亚拉克弯刀相互交击,直到乔戈的皮鞭咔啦一响,如爆雷般缠住哈戈的喉咙。他猛力一扯,血盟卫失去重心,踉跄地向后摔倒,弯刀从手中松落。拉卡洛向前疾跃,双手紧握亚拉克弯刀,咆哮着从哈戈头顶捅下。鲜红的刀尖卡在血盟卫两眼之间,不住颤抖。有人朝丹妮丢石头,她定神一看,自己的肩膀已经皮破流血。“住手,”她哭喊,“住手,求求你们,快住手,太高了,这样的代价太高了。”更多石块朝她飞来,她试图往帐篷爬,却被科霍罗一把攫住头发,向后拉扯,冰冷的刀锋架上她的喉咙。“我的宝宝!”她尖叫,或许天上诸神真的听见了,因为她甫一出声,科霍罗便倒地身亡。阿戈的箭正中他胸膛,射穿肺部和心脏。 等丹妮莉丝终于找回力气抬头,群众已经渐渐散去,原本围观的多斯拉克人蹑手蹑脚地返回自己的营帐和睡席,有的甚至直接装上马鞍骑马离去。夕阳西沉,卡拉萨营地里篝火熊熊,团团橙焰发出愤怒的噼啪声,将火星吐进夜空。她试着起身,却因剧痛无法动弹,仿佛被巨人的拳头紧紧握住。她难以呼吸,只能拼命喘气。弥丽·马兹·笃尔的吟唱有如葬仪上的挽歌。帐篷内,黑影盘旋。 一只手抱住她的腰,乔拉爵士把她扶了起来。他满脸是血,丹妮发现他还少了半只耳朵。剧痛再度袭来,她在他怀里猛烈抽搐,只听见骑士大声呼唤她的女仆过来帮忙。难道她们都这么怕我吗?她已经知道了答案。又一阵剧痛袭来,丹妮咬紧嘴唇,忍住尖叫。她的儿子仿佛双手都握着尖刀,正从她体内砍出一条路来。“多莉亚,你该死,”乔拉爵士咆哮,“快过来,把接生婆找来!” “她们不肯来。她们说她是被诅咒的人。” “她们要么过来,要么我就把她们的头砍了。” 多莉亚哭了出来。“大人,她们都逃了。” “巫魔女,”另一个人说。是阿戈吗?“带她去巫魔女那里。” 不,丹妮想开口,不,不,你们不可以。但当她张开嘴巴,却只能吐出长长的痛苦呻吟,全身上下的皮肤不断冒汗。他们这是怎么了?难道他们看不出来?帐篷内,无数的形影正围绕火盆和血淋淋的澡缸盘旋跳舞,投射在沙丝上,显得格外阴暗,有些形体根本不是人。她瞥见一头巨狼,还有一个如在烈焰中扭动的男子。 “羊女懂得染血产床的所有奥秘,”伊丽说,“她自己说的,我亲耳听见。” “是的,”多莉亚也同意,“我也听见了。” 不,她高声尖叫,莫非这只是她脑中的想法?因为她的双唇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有人把她抬起来,她睁开眼睛,凝望着上方平板死寂的天空,漆黑而凄凉的无星之夜。不,求求你们!弥丽·马兹·笃尔的吟唱声越变越大,逐渐淹没了整个世界。那些可怕的形体啊!她尖叫,那些骇人的舞者啊! 乔拉爵士抱着她走进帐篷。 66.第66章 艾莉亚 从面粉街沿路店铺传出的热面包气味,比艾莉亚闻过的任何一种香水都要诱人。她深吸一口气,朝鸽子又靠近一步。这是只肥鸽,身上长满褐斑,正忙着啄食地上鹅卵石缝隙间的面包屑。然而艾莉亚的影子一碰到它,它便拍翅飞起。 她的木剑咻的一声蹿出,在离地两尺的半空中击中鸟儿,随后它伴着一堆棕色羽毛掉落地面。只一眨眼工夫,她便冲到鸽子旁边,抓住它一只翅膀。鸽子拼命振翅欲飞,还啄她的手。但她抓住它的脖子用力一扭,直到感觉骨头断裂。 与抓猫相比,捕鸽子实在简单。 一位路过的修士疑惑地看着她。“这里是抓鸽子最好的地方,”艾莉亚一边拍拍身子,拾起掉落的木剑,一边向他解释,“因为它们会来吃面包屑。”听罢此言,他急急忙忙地离开。 她把鸽子绑在皮带上,沿着街走下去。一名男子推着一辆两轮车,上面满满地放着果酱甜饼,散发出蓝莓、柠檬和杏子的香气。她的空腹咕噜作响。“可以给我一个么?”她听见自己说,“柠檬,或是……或是什么口味都好。” 推车的男子上下打量她,显然不太喜欢眼前的光景。“三个铜板。” 艾莉亚用木剑敲敲靴边。“我用一只肥鸽跟你换。”她说。 “异鬼才要你的鸽子呢。”推车男子道。 刚出炉的果酱饼热腾腾的,香味馋得她直流口水,但她没有三枚铜板……连一个都没有。她看了推车男子一眼,想起西利欧教导她“洞察真相”。他生得很矮,挺着圆圆的小腹,走路时似乎重心偏左。她正在思考假如自己抓了一块饼拔腿就跑,他应该追不上时,只听他说:“把你的脏手给我拿开。你瞧,金袍子知道怎么对付小扒手。” 艾莉亚满怀戒心地往后看去。两名都城守卫站在巷口,身披金黄色的厚重羊毛披风,披风几乎垂到地上;他们的护甲、长靴和手套则是黑色。其中一人腰际佩了长剑,另一个拿了根铁棍。艾莉亚依依不舍地看了果酱饼最后一眼,转身跑开。金袍卫士虽没特别注意她,可她一看到他们就浑身不对劲。这段时间以来,艾莉亚尽可能地远离城堡,然而即使离得很远,她依旧能看见高高的红墙上腐烂的人头,每颗头上都有大群乌鸦盘旋乱叫,多得像垃圾堆里的苍蝇。跳蚤窟里传言,金袍卫士和兰尼斯特家狼狈为奸,他们的指挥官因而跻身贵族之列,不仅获得了三叉戟河附近的封地,还成了国王的重臣。 她也听说了其他的事,吓人的事,把她给弄糊涂了。有人说父亲谋害了劳勃国王,之后被蓝礼公爵所杀。有人坚持是两兄弟醉酒发生口角,蓝礼失手把劳勃杀掉的,否则他干吗大半夜像个小偷似的溜走哩?一种版本的故事宣称国王出外打猎时被一头野猪所杀,另一种版本的故事又说他是吃野猪肉活活撑死。还有人说,不对,国王虽是死在餐桌上,却是因为八爪蜘蛛瓦里斯给他下了毒。不对,毒害他的是王后。不对,他是生疹子死的。不对,他是给鱼骨头噎死的。 所有故事只有一个共通之处:劳勃国王死了。贝勒大圣堂的七座钟塔响彻日夜,哀悼的鸣动如雷般朝众人滚滚袭来。一位皮匠学徒告诉艾莉亚,只有国王驾崩时,他们才会这样敲钟。 她只想回家,但离开君临远不如她想象的那么容易。每个人都在谈论战争,而城墙上的金袍卫士之多,就好像……好像她身上的跳蚤一样。这段时间,她都睡在跳蚤窝,不管屋顶、马厩,只要能躺下来的地方就行。没过多久,她发现这街区的名字取得真是恰当。 自从逃出红堡后,她每天都会到七座城门各绕一遍。巨龙门、雄狮门和旧城门都已紧紧关闭,加上门闩。烂泥门和诸神门虽然还开着,但金袍卫士把守严密,只进不出。获准离开的人走的是国王门和钢铁门,但这两道门均由身穿鲜红披风、头顶雄狮头盔的兰尼斯特部队亲自守卫。艾莉亚曾趴在国王门附近的一家旅店屋顶上,眺望过去,只见他们搜索马车货物,强迫骑者打开鞍袋,详加盘查每位徒步出城的人。 她也想过游泳渡河,但黑水河既宽且深,而每个人都知道里面暗流汹涌莫测。要搭船,她又没钱付给船夫。 父亲大人教导她绝不能偷东西,可到底为什么不能偷,她是越来越模糊了。眼下她再不赶紧出城,迟早会被金袍子找上。虽然自从她学会用木剑打鸟,肚子就很少挨饿,但天天吃鸽子肉,她已经有些反胃。在找到跳蚤窝以前,有两次她还是生吃的。 跳蚤窝的巷子里,有许多煮着大锅浓汤、终年冒烟的食堂。你可以用半只鸟跟他们换一点昨天的面包和一碗“褐汤”,假如你肯自己拔毛,他们还愿意帮你把另外半只鸟烤得香香脆脆的。艾莉亚愿以任何代价换取一杯牛奶和一块柠檬蛋糕,但“褐汤”其实也不坏。浓汤表面浮着一层油,里面通常有大麦、胡萝卜块、洋葱和芜菁,有时还有苹果。她已经学会了不去幻想肉的味道。只有一次,她在汤里吃到一片鱼肉。 唯一的麻烦是,这些食堂永远挤满了人,每当艾莉亚狼吞虎咽时,总觉得他们在盯着她看。他们瞪着她的靴子和斗篷,她很清楚对方在想些什么。还有些人的目光,让她感觉好像在她的皮衣下面爬,她不明白这些人在想什么,反而更加害怕。更有几次她遭人跟踪,在暗巷里没命奔逃,好在到目前为止,没人抓得到她。 她原本打算变卖换钱的银手镯,早在离开城堡的第一天晚上就被偷了。当晚她睡在猪巷一间被烧毁的屋子里,手镯和那包贵重衣物就在熟睡中不翼而飞,只剩裹在身上的斗篷,穿着的皮衣和那把练习木剑……以及“缝衣针”。她躺在缝衣针上,否则它肯定也会被偷走,它可比其他东西加起来还要宝贵呢。从那之后,艾莉亚走路时便习惯让斗篷盖住右手,用以遮掩佩在腰际的宝剑;她把木剑拿在左手,让所有人都看得到,用以吓唬强盗——只可惜食堂里有些人,就算她拿着一柄战斧,恐怕也无所谓。看到这些人,足以让她对鸽子肉和硬面包的胃口全失。所以有时候她宁可空着肚子睡觉,也不愿冒险被这些人注意。 一旦出城,她便可采野莓吃,或找个果园偷摘苹果和樱桃。艾莉亚记得南下途中曾看到好多园子。再不济,她还可以在森林里挖草根,甚至抓兔子吃。城里会跑的动物,只有老鼠、猫和瘦狗。听说一窝小狗可以在食堂换得一把铜板,但她想想就觉得不安。 面粉街下的巷道错综复杂,有如迷宫,艾莉亚在人群里推挤,拉开和金袍卫士之间的距离。她已经学会走在道路中央,虽然免不了时时闪躲车辆和马匹,但至少可以看清来者是谁。假如你走得太靠近建筑物,很容易被人一把攫住。可惜在某些巷子里,你不得不贴墙走,因为建筑物之间距离太近,几乎彼此相连。 一群孩童大呼小叫地跑过她身边,追着一个滚动的铁环。艾莉亚怨恨地瞪着他们,想起以前和布兰、琼恩以及小瑞肯玩滚铁环的时光。她不知现在瑞肯长大了多少,也不知布兰是否伤心难过。她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只要琼恩能在她身边,叫她“我的小妹”,弄乱她的头发。其实她的头发已经够乱了,之前她在路上的积水坑中看见自己的倒影,只觉这是全天下最脏的头发。 她曾试着和街上的小孩说话,看能不能交个朋友,让她有地方睡。可能是她说错话了吧,年纪小的孩子只是充满戒心,飞快地瞧她一眼,如果她靠近,便立刻跑开。而他们的大哥大姐则会问些艾莉亚回答不出的问题,给她取难听的绰号,甚至偷她的东西。昨天,便有个打着赤脚,骨瘦如柴,年纪足足是她两倍的女孩把她打倒在地,企图扯下她那双靴子。艾莉亚拿起木剑,咔的一声打中对方耳朵,令她抽抽噎噎地流着血跑走了。 她走下雷妮丝丘陵的缓坡,朝跳蚤窝走去。一只海鸥飞过头顶,艾莉亚若有所思地看着它,可它超出木剑攻击范围太远。看到海鸥,不禁让她想起海洋,说不定这正是逃走的办法。老奶妈以前常说一个故事,有位小男孩躲在商船货舱里逃走,结果遇上各式各样的精彩冒险,或许艾莉亚也行哩。于是她决定去河边看看,反正会路过烂泥门,而她今天还没去那儿查看呢。 艾莉亚抵达码头时,周围静得出奇。她瞥见两个金袍卫士,正并排穿过鱼市,可他们看都没看她一眼。市场的摊贩空了一半,港口的船只也比她记忆中少。黑水河上,三艘国王的战船排成固定阵形巡逻,船桨起起落落,金色的船壳破浪前进。艾莉亚看了一会儿,然后开始沿河走。 当她看见站在三号码头边,身穿灰色羊毛滚白缎披风的卫士时,她的心几乎停止了跳动。临冬城的颜色,她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在他们身后,有一条漂亮的三桅商船,泊在码头里轻轻摆动。艾莉亚看不懂船壳上漆的字,那是种奇怪的语言,可能是密尔语、布拉佛斯语甚至高等瓦雷利亚语。她抓住一个路过的码头工的袖子。“请问,”她说,“这艘船是?” “密尔来的‘风之巫女’号。”那人说。 “它还在这儿啊。”艾莉亚脱口便道。码头工人神情怪异地看了她一眼,耸耸肩走了。艾莉亚朝码头跑去。风之巫女号正是父亲雇来送她回家的……它竟然还在这儿!她以为船早就开走了。 三个守卫之中,两个在赌骰子,另一个则手按剑柄来回巡视。她不能像个小婴儿一样哭哭啼啼地走过去,给他们见着了准会丢脸,于是她停下来揉揉眼睛。眼睛,眼睛,眼睛,他们为什么还…… 用你的眼睛看,西利欧的话在耳际回荡。 艾莉亚仔细看去。她认得父亲所有的侍卫,但这三个穿灰披风的人她从没见过。“喂,”正在巡逻的那人叫道,“小子,你干什么?”玩骰子的两人抬起头来。 艾莉亚用尽浑身解数,才忍住惶恐,没有拔腿就跑。她知道自己若真跑了,他们会立刻追上。于是她逼自己走得更近。他们要找的是个女孩,但他把她错当成小男生了。既然如此,她就当个小男生吧。“要不要买鸽子啊?”她把死鸟拿给他看。 “快滚吧你。”守卫说。 艾莉亚立刻照办,她根本不需要假装害怕。她一转身,那两人又重新赌起骰子。 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跑回跳蚤窝的,但当她抵达丘陵间弯弯曲曲的狭窄巷道时,差点喘不过气来。跳蚤窝里有一种臭味,混杂了猪圈、马厩和皮匠棚的气息,外加酸败酒肆和廉价妓院的味道。艾莉亚在这迷宫里麻木地走着,直到经过一间食堂,闻到从门口传出的沸腾褐汤的香味,才发现鸽子没了。一定是跑的时候从腰带上掉了,不然就是有人趁她不备偷走的。一时之间,她的眼泪又快掉了下来。她可得大老远走到面粉街,才找得到那么肥的鸽子哪。 在城市遥远的另一头,钟声响起。 艾莉亚抬眼倾听,不禁纳闷这次的钟声又代表着什么。 “这会儿又怎么啦?”食堂里有个胖子喊。 “天上诸神行行好,怎么这钟成天响个没完啊。”一名老妇人哀嚎。 邻街二楼,有个穿着轻薄彩绘丝衣的红发妓女推开窗户。“这会儿换那小鬼国王死啦?”她探身朝下喊,“我说啊,小鬼就是这德行,个个都不持久!”她正在笑,一个浑身赤裸的男人便伸手从后面抱住她,咬着她的脖子,一边隔着薄衫,用力搓揉她垂在胸前的那对白色大奶子。 “你这没脑筋的骚货!”胖子朝二楼叫道,“国王没死,这会儿敲的是集合钟,只有一座塔里的钟在响。国王死的时候,城里每座钟都会响。” “喂,行了,行了,别咬了!再咬小心我敲你的‘钟’!”窗边的女人对身后的男人说,并用手肘推开他。“不是国王,那是谁死了哩?” “这只是集合钟。”胖子重复。 两个与艾莉亚年纪相仿的男孩蹦蹦跳跳地跑过,哗啦溅起一大摊水。老妇人咒骂他们,但他们没有停步。其他人也开始陆续朝丘陵上移动,想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艾莉亚追着一个动作慢的男孩跑。“你去哪儿?”跑到他背后时,她叫道,“发生了什么事?” 他回头看了一眼,脚步却没慢下。“金袍子要把他带去大圣堂。” “带谁?”她大声叫着,一边拼命快跑。 “当然是首相啊!阿布说他们要砍他的头咧。” 一辆经过的马车在地上留下深深的车辙。男孩一跃而过,但艾莉亚没有在意,结果被这么一绊,整个人扑倒在地,一只脚擦到石头,膝盖全破了皮,手指则狠狠地戳上硬泥地,缝衣针也勾住了脚。她抽抽噎噎地挣扎着站起身,左手大拇指全是血。她把拇指伸进嘴里吸吮,才发现摔倒时断了半片指甲。她的双手痛得要命,膝盖红成一片。 “速速回避!”十字街口有人高喊,“雷德温大人驾到!速速回避!”艾莉亚好容易才从路中央跑开,差点没被活活踩死。四名穿着蓝红相间格子披风的卫士骑着高大骏马,轰隆隆地经过,在他们之后是两位贵族小少爷,肩并肩骑乘两匹栗子色母马,宛如一个盘里的豌豆。艾莉亚在城堡院子里见过他们几百次,他们是雷德温家的双胞胎,霍拉斯爵士和霍柏爵士,年纪很轻,相貌平庸,橙色头发,还有长满雀斑的方脸。珊莎和珍妮·普尔以前常背地里叫他们“恐怖爵士”和“流口水爵士”,一见到他们,就咯咯直笑。但他们现在的模样可一点都不好笑。 每个人都朝着同一方向前进,急着想弄清敲钟的缘故。钟声似乎越来越大,叮当作响,不停呼唤。艾莉亚加入人潮,断指甲痛得不得了,她拼命忍住才没尖叫出声。她紧咬嘴唇,一路跛行,一边倾听周围兴奋的话音。 “——是御前首相史塔克大人。他们要把他带到贝勒大圣堂去。” “我听说他死了。” “就快啦,就快啦。来来来,我赌一个银鹿他们会砍他的头。” “早该砍头了,这卖国贼。”男人啐了口唾沫。 艾莉亚挣扎着想出声。“他才没有——”她开口,可她只是个孩子,他们的说话声完全把她盖住了。 “笨蛋!他们才不会砍他头哩。打哪时起叛徒砍头是在大圣堂啊?” “呃,总不会是封他当骑士吧?我听说啊,杀咱们老国王劳勃的就是这史塔克。他在森林里割了陛下的喉咙,后来被发现时,还装作没事人似的,撒谎说陛下是被啥老野猪干掉的。” “唉,才不是这样,杀死陛下的是他老弟,就那个头生金鹿角的蓝礼。” “臭女人,你给我闭上你那张碎嘴!少在这儿胡扯,蓝礼大人他是个正直的好人。” 等他们到了静默姐妹街,人群已经摩肩擦踵,挤得水泄不通。艾莉亚任由人潮将自己推上维桑尼亚丘顶。圣堂前的白色大理石广场满满的都是人,他们兴奋地彼此交谈,拥挤着希望能更靠近贝勒大圣堂。这里,钟声非常响亮。 艾莉亚左推右挤,在一双双马腿之间穿梭,同时还得抓紧她的剑。在人群里,她只能看到别人的手脚和肚子,以及耸立头顶的七座纤细高塔。她瞄到一辆木马车,便想爬上去,期望这样看得比较清楚,但四周的人也有相同的念头,结果车夫破口大骂,鞭子一挥把他们通通赶走。 艾莉亚急了,她硬是往前钻,结果被人群挤得贴在一个石头基座上。她抬起头,看到“主教国王”、“受神祝福的”圣贝勒的脸庞,于是艾莉亚把剑塞进腰带,开始往上爬。虽然断掉的指甲在彩绘大理石上留下斑斑血迹,但她最后还是爬了上去,揳进国王的两腿中间。 她看到了父亲。 艾德公爵站在圣堂大门外的总主教讲坛上,左右各由一位金袍卫士搀扶。他穿着一件厚实的灰天鹅绒上衣,胸前用珠子绣了一只白狼,肩披灰色羊毛滚绒边斗篷,但艾莉亚从没见他这么瘦过,那张长脸上写满了痛苦。他几乎无法站立,全靠两个卫兵支撑,他断腿上的石膏是灰的,整个都烂掉了。 站在他身后的是矮胖的总主教,年事已高,发色灰白,臃肿不堪,身着一件纯白长袍,头戴一顶由金箔和水晶做成的巨大宝冠,随着他的动作散发出七彩虹光。 在圣堂的大门边,高高的讲坛前,聚集了一群骑士和贵族。乔佛里一身大红丝衣和缎子装束,绣满腾跃雄鹿与怒吼猛狮,头戴金冠,在人群之中最为显眼。王后站在他身旁,穿了一袭哀悼的黑礼服,衣上间或有几许红丝,发际戴着黑钻石头纱。艾莉亚认出了猎狗,他身穿暗灰盔甲,外罩雪白披风,旁边围绕着四个御林铁卫。她也看见了太监瓦里斯,他披着彩绘的锦缎袍子,穿了拖鞋,在贵族之间游走。至于那个披着银斗篷、生了尖胡须的矮个子,她认为就是那个曾为母亲决斗的人。 珊莎也站在这群人中间,穿一袭天蓝丝质礼服,长长的卷曲的枣红头发放了下来,手腕上戴了好些个银手镯。艾莉亚皱起眉头,不知姐姐在这里干吗,更不知她为何看来如此高兴。 在一名粗壮的中年人指挥下,一长排金袍枪兵把群众挡在外围。那人身着一副华丽盔甲,上了黑漆,镶有金线,他的披风则用货真价实的金缕缝成,闪耀着金属光泽。 钟声停止,一阵寂静慢慢地笼罩住整个大广场。父亲抬起头,开始说话,但他的声音气若游丝,她听不出他说了什么。她身后的人大声叫嚣:“搞什么?”“大声点!”接着那个身穿黑金盔甲的人踱到父亲身后,狠狠戳了他一下。你不要欺负他!艾莉亚想大喊。但她知道没人会理会的,于是她咬紧嘴唇。 父亲提高音量,重新开始:“我是临冬城公爵暨国王之手,艾德·史塔克,”他越说越响亮,声音在广场里回荡。“今天我来到这里,当着天上诸神和地上凡人的面,承认我的叛国罪行。” “不要!”艾莉亚哀嚎。她下面的群众开始大吼大叫,空中充满了各种嘲弄与脏话。珊莎则把脸深埋进双手间。 父亲再度提高音量,努力让众人都听见。“我背叛了我的国王,我的挚友,劳勃。我背叛了他的信任与托付,”他高喊,“我发誓保护他的孩子,然而当他尸骨未寒,我便阴谋废黜并杀害他的儿子,自立为王。现在,请总主教、‘受神爱护的’贝勒,以及至高七神为我所说的真相作见证:乔佛里·拜拉席恩乃铁王座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以天上七神之名,他是七国统治者与全境守护者。” 人群里飞出一颗石头,击中父亲,艾莉亚见状叫出声来。金袍卫士撑着他,不让他倒下,于是他的前额被砸出一道深深的伤口,鲜血汩汩流下。更多石头随即跟进,有一块打到了父亲左边的卫士,更有一个哐当一声,正中黑金铠甲骑士的前胸。两名御林铁卫出列挡在乔佛里和王后身前,举起盾牌保护他们。 她的手伸到斗篷下,抽出鞘里的缝衣针。她使出浑身力气,紧紧握住剑柄。天上诸神,求求你们,请你们保护他,她暗自祷告,别让他们伤害我父亲。 总主教在乔佛里和他母亲面前跪下。“因为我们有罪,所以我们受苦,”他用浑厚而低沉的声音吟诵道,音量比父亲大上许多。“此人当着天上诸神与地上凡人的面,于此神圣之处所坦承其罪行。”他高举双手祈求,头际闪耀七彩虹光。“天上诸神是公正的,然而‘受神祝福的’贝勒曾教导我们,他们同时也是慈悲的。国王陛下,请问该如何处置这名叛徒呢?” 四周众声喧哗,但艾莉亚全不在意。乔佛里王子……不,是乔佛里“国王”……从御林铁卫的盾牌后方踱步而出。“我的母亲敦请我让艾德公爵穿上黑衣,珊莎小姐也多次为她父亲求情。”说完,他直直地盯着珊莎,面露微笑,一时间,艾莉亚以为天上诸神当真听见了她的祈祷,但乔佛里随即转身面对群众,“那是她们软弱的妇女心肠使然。只要我一日为王,叛国之罪必将严惩!伊林爵士,给我砍下他的头!” 群众哗然。他们纷纷向前推挤,艾莉亚只觉贝勒的雕像也跟着摇晃。总主教抓住国王的披风,瓦里斯则冲上前来指手画脚,就连王后都对他说着些什么,但乔佛里只摇摇头。贵族和骑士让开一条路,“他”走了出来——御前执法官伊林·派恩爵士,身躯高大,骨瘦如柴,活像一具穿着铁甲的骷髅。艾莉亚隐约听到姐姐的尖叫,从遥远的地方传来。珊莎双膝一跪,歇斯底里地啜泣起来。伊林爵士爬上讲坛的阶梯。 艾莉亚从贝勒的双脚间扭出身子,握着缝衣针,跳进人群。她跳到一个穿屠夫围裙的人身上,把那人撞倒在地,但立刻就有人轰然撞上她的背,害她也险些跟着摔倒。四周都是身躯,跌跌撞撞,相互推挤,把可怜的屠夫踩在脚下。艾莉亚拿起缝衣针朝他们挥砍。 在高高的讲坛上,伊林·派恩爵士做了个手势,黑金铠甲的骑士立即下达命令。金袍卫士把艾德大人按在大理石板上,头和胸露出台子边缘。 “喂!干什么啊你!”一个愤怒的声音对艾莉亚大吼,但她浑不关心,她或把人推开,或从中钻过,谁要挡路就一头撞去。有人伸手抓她的脚,她挥剑便砍,又用力踢中对方胫骨。有位女人摔倒,艾莉亚立刻跳上她的背,一边朝左右猛砍,可是没用,完全没用,人实在是太多了。无论何处,她才瞥见缺口,瞬间又被人填满。有人在殴打她,想把她赶开。她唯一能分辨的是珊莎的尖叫。 伊林爵士从背后抽出一把双手巨剑,当他把剑高举过头时,阳光在沉暗的金属上舞跃波动,那剑锋比任何剃刀都要锐利。寒冰,她意识到,他拿的是寒冰!眼泪流下两颊,遮住了视线。 正在这时,一只手从人群中飞速窜出,如捕狼的陷阱般紧紧扣住她的手臂,力道之大,使得缝衣针从她手里飞了出去。艾莉亚被抓离地面,她觉得自己好像个洋娃娃,被轻易地擒来抱去。一张脸贴了上来,这张脸披有黑长发,还有纠结的胡须和烂掉的牙齿。“不要看!”对方粗声粗气地对她咆哮。 “我……我……我……”艾莉亚抽抽噎噎地哭着。 老人用力摇她,摇得她牙齿喀喀作响。“小子,你给我乖乖闭嘴,把眼睛也闭上。”隐隐约约,仿佛从很遥远的地方,她听见……一个声音……一声轻轻的叹息,好似几百万人同时舒了一口气。老人铁一般的手指抠进她的手臂。“看着我,没错,就这样,看着我就好。”他满口酒臭。“小子,记得我么?” 这个味道起了作用。艾莉亚看着他那头油腻的乱发,满是灰尘和补丁的黑斗篷,扭曲的肩膀,以及那双直直盯着她的坚定黑眼珠,想起了曾来拜访父亲的黑衣弟兄。 “认出我了吧,对不对?这才是好孩子。”他啐了一口,“这儿没什么好看的。你跟我走,把嘴巴闭上。”她正要回答,他更用力地摇她。“我说了,把嘴巴闭上。” 广场上的群众开始散去,人潮渐息,人们纷纷返回各自的生活。只是艾莉亚的生活却已经找不着了,她麻木地跟着他……尤伦,对了,他叫尤伦。她不记得他回去找过缝衣针,可他却把剑还给她。“小子,希望这东西你真的会用。” “我不是——”她开口。 他把她推进一道门,伸出脏兮兮的手指,抓住她的头发往后一扯。“——不是个聪明小子,你是不是要说这个?” 他另一只手里握着匕首。 眼见刀子朝她迎面逼近,艾莉亚猛地往后撞去,两脚狂踢,死命扭头,但他抓住了她的头发,力气好大,她觉得头皮都被扯了下来。唇上,是咸咸的泪水。 67.第67章 布兰 他们之中最年长的已经成年,达到十七八岁,还有一个年过二十。但多数人都很年轻,在十六岁以下。 布兰在鲁温师傅的塔楼的阳台上观看他们挥舞棍棒和木剑,气喘吁吁,闷哼咒骂。木头敲击的咔啦声响彻校场,不时还传来挨揍时发出的号叫。罗德利克爵士迈着大步,在男孩群里走来走去,白胡子下脸红成一片,嘴里念念有词,布兰从没见老骑士的表情如此严厉过。“不行,”他不停念叨,“不行,不行,不行啊!” “他们打得不太好。”布兰怀疑地说。他漫不经心地搔搔夏天的耳背,冰原狼啃着一块后腿肉,牙齿咬得骨头嘎吱作响。 “没错,”鲁温师傅长叹一声,表示同意。老学士正用长长的密尔透镜管测量影子,计算低挂在晨空中的彗星的位置。“他们得多花时间训练……罗德利克爵士考虑得很周到,我们需要人手防守城堡。城里精锐的卫士都被你父亲大人带去君临,你哥哥又把剩下的守卫全部带走,方圆几里格内可用的年轻人也都跟着他走了,许多人一去就不会回来。我们得找人代替他们的位置。” 布兰愤恨地看着楼下汗流浃背的男孩。“如果我还能走路,他们谁都打不过我。”他记得自己最后一次握剑,是国王到临冬城来的时候,只是用把木剑,他却把托曼王子打倒在地好多次。“罗德利克爵士应该教我用斧子,我去做一把长柄斧,就可以让阿多当我的脚,我们一起当骑士。” “我想这……恐怕不太可能。”鲁温师傅说,“布兰,打仗的时候,人必须手脚和思想完全一致才行。” 下方的场子里,罗德利克爵士正在高喊:“你们打起来活像呆头鹅,他啄一下,你啄回去,要挡啊!把攻击挡下来!打架像鹅怎么成?这是真剑的话,啄一下你的手就没啦!”旁边一个男孩忍不住笑出声,老骑士立刻转身面对他。“你觉得好笑?啊?你到底懂不懂礼貌?你瞧瞧你,打起来像刺猬……” “从前有个骑士眼睛看不见,”布兰固执地说。罗德利克爵士在下面继续喝骂。“老奶妈跟我说,他有一根长长的棍子,两边都有尖刀,他把棍子拿在手中转,一次砍两个人。” “那是‘星眼’赛米恩,”鲁温边说边在簿子上做记号。“失去双眼之后,他把星辰蓝宝石放进空空的眼窝,吟游诗人是这么唱的。可布兰啊,那只是个故事,就像傻瓜佛罗理安的故事一样,都是从英雄纪元流传下来的寓言。”老学士啧了一声。“你要学着抛开这些白日梦,它们只会伤你心的。” 说到白日梦,倒是提醒了他。“我昨晚又梦见了那只乌鸦,就是生了三只眼睛的那只。它飞进我的卧房,要我跟它一起走,我就随它去了。我们飞下墓窖,父亲正在那里,我和他说了话。他很难过。” “为什么难过?”鲁温透过镜管向外看。 “我记得……好像是和琼恩有关的事,”这个梦令他很不舒服,比其他有乌鸦的梦更甚。“后来阿多不肯下墓窖去。” 布兰看得出,老师傅有些心不在焉。他把眼睛从镜管上抬起,眨了眨。“阿多不肯怎样?” “不肯下墓窖去。我醒来之后,叫他带我下去,看看父亲是不是真的在那里。起初他不明白我在说什么,我只好叫他到这到那,最后走到楼梯边,但他却死活不肯下去。他就站在楼梯口,说着‘阿多’,好像他怕黑,可我有火把啊。我好生气,差点就像老奶妈一样敲他的头。”他见老师傅皱起眉头,赶忙补充一句,“不过我没敲啦。” “很好。阿多是个人,不能像驴子一样随便打的。” “在梦里,我跟乌鸦一起飞下去,可我醒来以后就飞不了了。”布兰解释。 “你为什么想到墓窖去?” “我跟你说了啊,去找父亲嘛。” 学士扯扯脖子上的颈链,他觉得不安的时候常会这么做。“布兰,好孩子,总有一天艾德大人会化身石像,坐在地底墓窖,和他的父亲、祖父,以及自古代冬境之王以来所有的史塔克家人团聚……但愿诸神保佑,那是很多年以后的事。你父亲现下人在君临,是太后的阶下囚,你到了墓窖也找不到他的。” “可他昨天晚上真的在啊,我还跟他讲话呢。” “好个固执的孩子。”老师傅叹口气,把簿子挪到一边。“你想下去看看?” “我去不了,阿多又不肯,楼梯太窄还曲折得厉害,所以小舞也不行。” “我想这还难不倒我。” 于是他找来女野人欧莎代替阿多,她身高体壮,又从不抱怨,叫她去哪里就去哪里。“大人,咱打小在长城外长大,一个地洞吓不倒我。”她保证。 “夏天,过来。”欧莎伸出精瘦而结实的双手抱起布兰,布兰一边唤道。冰原狼立刻丢下骨头,跟随欧莎穿过校场,走下螺旋阶梯,来到地底的冰冷墓窖。鲁温师傅走在最前,手持火把。布兰不在意——不太在意——被她抱着,而非背在身后。罗德利克爵士已命人砍断欧莎的脚链,因为她来到临冬城之后,不仅忠心耿耿,工作又有效率。两个重镣环虽仍在她脚踝上——表示她还未得到完全的信赖——却不影响她下楼梯的稳健步伐。 布兰不记得自己上次到墓窖来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但可以确定,那是意外发生之前。他小时候常与罗柏、琼恩及姐姐们在这下面玩耍。 他好希望这会儿他们都在,那样的话,墓窖就不会这么阴森吓人了。夏天潜入充满回音的幽暗走廊,停下脚步,抬起头,嗅嗅死寂的冰冷空气。随后它张嘴露出尖牙,缓步向后爬开,在学士的火炬照耀下,它的双眼闪着金光。即便刚强如铁的欧莎,此刻也觉得有些不自在。“看起来都是些阴森的家伙。”她一边扫视长排的大理石王座,一边说,上面坐着历代的史塔克族长。 “他们是冬境之王。”布兰低声道。不知怎地,他觉得在这里似乎不应该大声讲话。 欧莎微微一笑。“冬天是没有国王的。假如你亲眼见识过凛冬的威力,你就知道啦,夏天的小子。” “他们在北境称王长达数千年之久,”鲁温师傅说着举起火把,照亮石像的脸庞。它们有的头发极长,生了大胡子,毛茸而坚毅的脸有如趴伏脚下的冰原狼;有的则是修面整洁,五官憔悴而锐利,有如横放膝上的铁剑。“他们都是生长在艰苦环境中的坚毅之人。来吧。”他快步朝墓窖深处走去,经过一排排石柱和无数的雕像,手中高举的火把向后曳出一条长舌。 墓窖宽阔,比临冬城本身还长。琼恩曾对他说,在墓窖底下,更深更幽暗的地方,还有其他墓穴,年代更久远的古代君王便睡在那里。这样看来,如果火把熄灭,那可就糟了。夏天不肯离开楼梯,只有欧莎怀抱布兰,跟着火把。 “布兰,学过的历史还记得么?”学士边走边说,“如果你没忘掉,就告诉欧莎这些人是谁,以及他们的生平事迹吧。” 于是他环顾经过的张张脸庞,属于他们的故事便纷纷涌现。这些故事虽是鲁温师傅告诉他的,但使他们鲜活还得归功于老奶妈。“那个是琼恩·史塔克,海盗从东方来袭时,他把他们打退,并在白港盖了城堡。他的儿子是瑞卡德·史塔克,不是我爷爷,而是另一个瑞卡德,他从沼泽王手中夺走颈泽,并娶了沼泽王的女儿为妻。那个很瘦很瘦,长头发尖胡子的是席恩·史塔克,大家叫他‘饿狼’,因为他一天到晚打仗。那个个子很高,一副做梦模样的国王也叫布兰登,‘造船者’布兰登,他很喜欢海洋。他的坟墓是空的,因为他乘船向西横渡落日之海,从此下落不明。他的儿子是‘焚船者’布兰登,他在伤心之余,纵火烧掉了父亲所有的船只。那个是罗德利克·史塔克,传说他在一场摔角比赛里赢得了熊岛,并把熊岛赠送给莫尔蒙家族。那个就是‘降服王’托伦·史塔克,最后的北境之王,第一个临冬城公爵,是他向征服者伊耿投降。噢,你看那边,他是克雷根·史塔克,曾经和伊蒙王子决斗,后来,龙骑士说这辈子没碰上比他更优秀的剑手。”他们几乎走到了末端,布兰只觉一阵哀伤涌上心头。“那是我爷爷,瑞卡德公爵,他被‘疯王’伊里斯处死。他女儿莱安娜和他儿子布兰登就在他身旁的坟墓里。不是我,是另一个布兰登,我父亲的哥哥。他们原本不该有雕像的,那是公爵和国王才享有的荣耀,可父亲实在太爱他们,所以也为他们造了雕像。” “这女孩很漂亮。”欧莎说。 “劳勃和她已经订了婚,雷加王子却把她强行掳走,并强暴了她。”布兰解释,“为了救她回来,劳勃挑起了一场战争,他在三叉戟河上用自己的战锤亲手杀了雷加,但莱安娜却已经死去,他最后还是来不及救她。”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欧莎说,“但那几个空空的洞更教人难过。” “以后,那里就是艾德大人的坟墓,”鲁温师傅道,“布兰,你梦中就是在这里看到你父亲的吗?” “是啊。”回忆令他颤抖,他不安地环顾墓窖,颈背毛发竖立。他好像听见了什么?难道这里还有别人? 鲁温师傅举着火把,朝敞开的坟墓走去。“你看,他不在这儿,他还要等好多好多年才会在这儿。孩子,梦,不过就是梦。”他伸手探进墓穴中的黑暗,活像探进怪兽的巨口。“你看清楚了,这里空得——” 黑暗咆哮着朝他扑来。 一双宛如绿火的眼睛,一排闪烁即逝的洁白利齿,还有黑得像所处墓穴的毛皮。鲁温师傅大叫一声,扬起双手。火把从他指间飞了出去,撞到布兰登·史塔克的石脸,反弹开来,滚落至雕像脚边,火舌舔上他的小腿。在宛如醺醉的摇曳光线下,他们看见鲁温正与一头冰原狼搏斗,他的一只手拼命捶打狼嘴,另一只手则被狼牢牢咬住。 “夏天!”布兰尖叫。 夏天立刻从身后的昏暗中射出,有如一个奔跃的影子,一头把毛毛狗撞开,两只冰原狼在地上来回翻滚,灰色和黑色的毛皮纠结在一起,互相撕扯啮咬。鲁温师傅挣扎着起身,欧莎让布兰斜靠在瑞卡德公爵的石狼身上,急忙过去帮老学士的忙。摇曳的火光一照,狼影成了二十尺高的庞然大物,在墙壁和天顶上拼斗。 “毛毛。”一个小小的声音唤道。布兰抬头,发现他的小弟正站在父亲坟墓的进口。毛毛狗朝夏天的脸咬了最后一口,回身奔至瑞肯身旁。“你别来烦我爸爸,”瑞肯警告鲁温,“你别烦他。” “瑞肯,”布兰轻声说,“父亲不在这里。” “他明明就在,我看到的,”瑞肯脸上泪水晶莹。“我昨晚上看到的。” “你梦见……?” 瑞肯点点头。“你别来烦他,别来伤他,他要回家了,他答应过我的,他要回家了。” 布兰从未见过鲁温师傅这么犹豫不决。毛毛狗撕裂了他的羊毛衣袖,暴露的手臂不住淌血。“欧莎,把火把拿来。”他强忍着痛说,那火炬尚未熄灭,她拾起来交给他。伯伯雕像的双腿都被熏黑了。“那……那头野东西,”鲁温续道,“应该是被拴在兽舍里。” 瑞肯拍拍毛毛狗血染的嘴巴。“我把它放出来了。它不喜欢被拴着。”他舔舔手指。 “瑞肯,”布兰说,“要不要跟我回去?” “不要,我喜欢待在这里。” “可这里又黑又冷。” “我不怕。我要等爸爸回来。” “你可以跟我一起等啊,”布兰说,“你和我,还有我们的小狼,我们一起等他回来。”这时两只冰原狼都舔起伤口,经此恶斗,他们都需要悉心照料。 “布兰,”学士坚定地说,“我知道你是好意,但毛毛狗性子太野,不能让它这样乱跑。我是第三个被他咬伤的人了。假如让它在城里随意活动,迟早会闹出人命。事实很难接受,可这只狼一定得拴起来,否则……”他犹豫了一下。 ……就得杀掉,布兰心想,然而他却说:“它生来就不是被拴的,就让我们一起到你的塔里等嘛。” “这实在不可能。”鲁温师傅道。 欧莎嘻嘻笑道:“我没记错的话,这里该由这孩子当家,”她把火炬交还鲁温,抱起布兰,“所以就到学士的塔里去吧。” “瑞肯,要一起来么?” 弟弟点点头。“如果毛毛也一起去的话。”说完他跑在欧莎和布兰后面,这下子,鲁温师傅也只好跟上,不过他还是充满戒心地看着两只狼。 鲁温学士的塔里到处堆满了物品,他居然还能从中找到东西,布兰觉得简直就是奇迹。书籍在桌椅上堆得老高,架子上陈列着一排排瓶瓶罐罐,家具上则满是烧剩的蜡烛和干涸的蜡滴,那根密尔制的青铜镜管端坐在阳台门边的三脚架上,墙上挂着星象图,草席上摊着散乱的地图,纸张、羽毛笔和墨水瓶则随处可见,许多东西都沾上了居住屋梁间的乌鸦所遗留的粪便。欧莎听从鲁温简洁的指示,替他清洗伤口,着手包扎。头顶的乌鸦不停地嘎嘎叫唤。“这样的想法真是荒唐,”她为他在狼咬的伤口涂上一种气味扑鼻的膏药时,头发灰白的瘦小学士说,“我承认,你们两个同时做了相同的梦,乍看起来的确很怪,但仔细一想,其实非常自然。你们想念你们的父亲大人,也知道他如今身遭囚禁。恐惧会影响人的思绪,让人产生奇怪的念头。瑞肯年纪还小,不了解——” “我已经四岁了。”瑞肯说。他正透过镜管,眺望首堡上的石像鬼。两只冰原狼各据偌大的圆形房间的一端,舔着伤口,啃食骨头。 “——年纪还小,所以——哎哟,七层地狱,还真痛。不,别停下,多抹点。正如我刚才所说,他年纪还小,但布兰你应该知道:梦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有些有,有些没有。”欧莎将淡红色的火奶倒在长长的伤口上,鲁温吸了口气。“森林之子能告诉你关于梦的知识。” 老师傅疼得眼泪都流了下来,但他仍旧固执地摇摇头。“森林之子……本身就只存在于梦中。他们早已灭亡、消失。够了,这样就够了,现在把绷带拿来。先垫棉花,再裹绷带,绑紧一点,我大概还会流不少血。” “老奶妈说森林之子懂得树木的歌谣,会说动物的语言。他们能像鸟一样飞翔,像鱼一般游泳。”布兰说,“她说他们的音乐很美,光是听到就会让你像婴儿一样哭泣。” “他们是靠魔法才办到的,”鲁温师傅有些心不在焉地说,“我真希望他们还在。如果有魔法,我的手就不用痛得这么厉害,他们也可以跟毛毛狗沟通,叫它别乱咬人。”他愤怒地瞟了一眼那头大黑狼。“布兰,你要记好,不能相信魔法,否则就会做出拿玻璃剑和人打架的蠢事。森林之子正是如此。来,让我给你看件东西。”他突然起身,穿过房间,回来之时,没受伤的手里多了个绿罐子。“你看看这些。”说着他打开瓶盖,倒出几个闪亮的黑箭头。 布兰拾起一个。“这是玻璃做的。”瑞肯也好奇地靠过来,朝桌上看。 “这种玻璃叫龙晶。”欧莎道。她手拿绷带,在鲁温身边坐下。 “学名是黑曜石。”鲁温一边澄清,一边挺起受伤的手臂。“这种物质是在地心深处,用诸神之火锻造而成。几千年前,森林之子便是用黑曜石打猎,因为他们不懂冶炼金属。他们以树叶编织的衣服代替盔甲,用树皮充作绑腿,看起来仿佛与森林融为一体。他们的飞箭和刀刃都是黑曜石做的。” “现在也依旧如此。”欧莎将一块软垫布盖在学士的前臂伤口,然后用长长的棉绷带扎紧。 布兰把箭头拿近细看,黑色的玻璃又滑又亮,他觉得好漂亮。“可以给我一个么?” “你拿去吧。”老师傅说。 “我也要,”瑞肯说,“我要四个,因为我四岁。” 鲁温要他算清楚了。“小心,它们依然很锋利,可别割伤自己。” “告诉我森林之子的事。”布兰说。这很重要。 “你想知道哪方面的事呢?” “每个方面我都想知道。” 鲁温师傅拉拉颈链。“他们是生活在黎明之纪元的族群,是世界最初的统治者,远在国王和王国出现之前。”他说,“那时没有城堡,没有村庄,也没有城市,从这里到多恩海,连半个市集都没有。当时没有人类存在,只有森林之子居住在这片我们称之为七大王国的土地上。 “他们是一个黝黑而美丽的民族,身材矮小,即使成年人的身高也和我们的小孩子差不多。他们居住于森林深处、洞穴、泽地岛屿和秘密的树上城镇。虽然个子小,森林之子行动起来却敏捷而优雅,不论男女均用鱼梁木制的弓箭和飞网狩猎。他们信仰属于森林、溪流和岩石的古老神明,这些神的名字都是秘密。他们的智者被称为‘绿先知’,绿先知在鱼梁木上刻画奇怪的脸孔,借以守护森林。森林之子究竟在此统治了多久,或是来自何方,没有人知道。 “大约一万两千年前,‘先民’出现了,他们通过当时还没断裂的多恩断臂角自东方跨海而来。先民骑着马,带着青铜宝剑和皮革巨盾。狭海这边的生物还没有见过马匹,森林之子对他们的马儿,想必和他们对树上刻画的脸同样感到害怕吧。当先民建造房舍和农田时,他们把有脸的树砍下来当柴烧。惊骇万分的森林之子随即与他们开战。古老的歌谣传说绿先知施展强力魔法,使海平面上升,横扫陆地,粉碎了多恩之臂,然而为时已晚。战争持续下去,直到人类和森林之子的鲜血染红大地。因为人类更加高大强壮,木材、石头和黑曜石又无法与青铜匹敌,所以森林之子死伤惨重。终于,双方的有识之士提议讲和,于是先民的酋长、英雄,以及森林之子的绿先知和木舞者来到神眼湖中的小岛,在岛上的鱼梁木森林间会面。 “他们在那里订立了‘盟誓’,规定先民拥有海岸、平原、草原、山脉和沼泽,但繁茂的大森林永远归森林之子所有,而王国全境也不准再砍伐任何一棵鱼梁木。为使天上诸神见证此神圣盟誓,他们为岛上每一棵树都刻了脸,并在此成立‘绿人’的神圣组织,专司看守千面屿。 “‘盟誓’开始了人类与森林之子间四千年的友谊,到后来,先民甚至抛弃了他们从东方带来的信仰,改而崇拜森林之子的神秘诸神。盟誓的签署结束了黎明之纪元,开始了英雄之纪元。” 布兰的手掌,紧紧握住闪亮的黑箭头。“可你说森林之子已经灭绝了。” “在这里,他们是灭绝了,”欧莎一边说,一边用牙齿咬断绷带末端。“长城以北可就不一样。森林之子、巨人还有其他古老的民族就是到那儿去啦。” 鲁温师傅叹道:“女人,照理说你应该被处以死刑或至少披枷戴锁,史塔克家族给你的待遇,远超过你所应得的。他们对你这么好,你却把这孩子的脑袋里装满荒唐思想,实在是太忘恩负义了。” “跟我说嘛,他们到哪里去了?”布兰说,“我想知道。” “我也是。”瑞肯应和。 “唉,好吧。”鲁温喃喃道,“只要先民的国度还在,‘盟誓’便仍有效力,经过英雄之纪元、长夜和七大王国的诞生,许多个世纪之后,其他的民族也终于渡海而来。” “最先来到的是高大金发的安达尔战士。约八千年前,他们带着精钢打造的武器,胸膛画了象征新神的七芒星,渡海杀来。先民和他们的战争持续了数百年,六个南方王国一个接一个落入他们手中。只有在这里,冬境之王击败了所有试图穿越颈泽的军队;也只有在这里,先民依旧占有一席之地。安达尔人烧毁了所有的鱼梁木丛林,砍倒人面树,一遇森林之子便肆意捕杀,所到之处均大力倡导七神信仰,贬抑远古诸神。于是森林之子纷纷向北逃亡——” 夏天仰天长嚎。 鲁温师傅吓了一跳,停住讲话。毛毛狗随即跳起来,加入兄弟的长吼,布兰心中充满恐惧。“它来了。”他小声说,语气中有种肯定的绝望。他突然明白,自己从昨天晚上便已知道,因为三眼乌鸦带他到墓窖去道别。他虽然知道,却不肯相信,只下意识地希望鲁温师傅说的没错。那只乌鸦,他心想,那只三眼乌鸦…… 狼嚎才刚开始,便告结束。夏天穿过房间,走到毛毛狗身边,开始舔舐弟弟颈背干涸的血块。窗边传来翅膀拍打的声音。 一只乌鸦降落在灰石窗棂上,张开鸟喙,发出一声尖锐、粗哑而痛苦的哀鸣。 瑞肯哭了,箭头从他手中一个又一个地滑落,坠地,叮当作响。布兰把他拉过来,紧紧地搂住他。 鲁温师傅怔怔地望着黑鸟,仿佛它是生了羽毛的毒蝎。他站起身,动作缓慢,宛如梦游般走向窗边。当他轻吹口哨,乌鸦便跳上他缠着绷带的前臂。鸟儿翅膀上有干掉的血迹。“一定是猎鹰,”鲁温喃喃自语,“或者是夜枭干的。可怜的家伙,它能活着抵达真是奇迹。”他取下鸟儿脚上的信。 眼看学士展开信纸,布兰发现自己止不住颤抖。“信上说什么?”他问,同时更用力地抱紧弟弟。 “小子,你已经知道是什么了。”欧莎说,话中并无恶意。她伸手摸摸他的头。 鲁温师傅抬起头,木然地看着他们。这位身材瘦小、灰衣灰发的老人,长袍袖子上沾满血迹,明亮的灰色眼瞳里泪光晶莹。“大人,”他用一种整个沙哑掉、干瘪掉的声音,对公爵的两个儿子说,“我们……我们得找个熟悉他容貌的雕刻师傅了……” 68.第68章 珊莎 在梅葛楼深处的高塔房间里,珊莎将自己彻底投入黑暗。 她拉上床帘,昏沉沉地睡去,醒了便哭,哭累再睡。睡不着的时候,她蜷缩在被窝里,哀恸欲绝,颤抖不已。仆人们来了又去,为她送来一日三餐,但她一见食物就无法忍受。于是一碟碟碰都没碰的饭菜在窗边桌上越堆越高,直到后来发酸发臭,仆人将之收走为止。 有时候她的睡眠沉重如铅,整夜无梦,等醒来精疲力竭,甚至较合眼时更累。但那还算好的,因为她若是做梦,必定与父亲有关。或睡或醒,她眼中所见都只有他被金袍卫士按倒在地的景象,伊林爵士大跨步向他走去,一边从背上的剑鞘里抽出“寒冰”,然后……然后……当时她只想把头转开,她真的好想把头转开,但她的双脚早已绵软无力,于是她跪倒在地。而不知怎的,她就是无法别过头去。四周的人大吼大叫,她的白马王子刚才不是对她露出微笑么?他真的笑了,她以为一切都没事了,但只有一瞬间,接着他便说了那句话。父亲的脚……她只记得他的双脚猛烈抽搐了一下……当伊林爵士……当他的剑…… 我也死了算了,她对自己说,她发现这个念头一点也不可怕。假如她从窗户纵身跳下,便可结束一切苦难,多年以后,吟游诗人会歌颂她的悲伤。她将支离破碎地倒在塔下的石板上,纯洁无瑕,令所有背叛她的人均感羞愧。珊莎几度穿过卧室,敞开窗扉……但勇气就在那时离她而去,她只能哭着跑回床上。 女侍送饭来时,曾试着和她说话,但她一概置之不理。有次,派席尔大学士带着一箱瓶瓶罐罐前来,询问她是否病了。他摸摸她的额头,命她宽衣,要女侍按住她手脚,他则摸遍她全身上下。临走时他留给她一罐蜂蜜和药草调成的药水,叮嘱她每晚喝一小口。她乖乖照办,然后倒头再睡。 她梦见高塔楼梯上传来脚步声,一种皮革与石头摩擦的不祥之声。有人正一步一步缓缓朝她卧室走来。她所能做的只有蜷缩门后,不住地发抖,听他越来越近。她很清楚那一定是手握“寒冰”的伊林·派恩爵士,准备来取她首级。但她无路可逃,无处可躲,无法将门闩上。最后脚步声总算停了下来,她知道他就站在门外,一言不发,长长的麻子脸,一双死人眼。这时她才发觉自己浑身赤裸,赶紧趴在地上,用手遮掩身体。门缓缓打开,嘎吱作响,巨剑的尖端穿刺而进…… 她醒来之时,嘴里还不住念叨:“求求你,求求你,我很乖的,我会听话,请你不要杀我。”但没人理会她。 等他们当真找上门的时候,珊莎却没听见脚步声。开门的并非伊林爵士,而是她曾经的白马王子乔佛里。她正在床上,缩成一团,由于床帘紧闭,分不清中午还是午夜。她首先听见门轰然摔开,紧接着帷帐被猛地扯开,她赶忙伸手,遮挡突现的强光,发现他们高高地站在床边。 “今天下午你要跟我上朝,”乔佛里道,“快去洗澡,换衣服,打扮得有点我未婚妻的样子。”桑铎·克里冈站在他身旁,穿着一件式样简单的褐色外衣,绿色披风,那张烧烂的脸在晨光中更显狰狞。站在二人之后的是两名御林铁卫,肩披长长的雪白锦缎披风。 珊莎把毯子拉至下巴,遮住身子。“不要,”她哀求,“请……请放过我吧。” “你不赶紧起来换衣服,我就叫我的狗帮你换。”乔佛里说。 “求求您,我的王子……” “我是国王。狗,把她拖下来。” 桑铎·克里冈抓住她的手腕,将她自羽毛床上拎起来,任她虚弱地挣扎。毯子滑落地面,她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睡袍。“孩子,照他的话去做,”克里冈说,“快把衣服穿上。”他把她推向衣柜,动作竟有些温柔。 珊莎推开他们。“我照王后的要求做了,写了信,内容也都是照她的话写的。您答应我会手下留情。求求您,让我回家吧。我不会背叛你的,我会很乖、很听话,我发誓。我体内没有叛徒的血统,真的没有。我只是想回家。”想起应该注重礼节,她垂下头。“如果您高兴的话。”她有气无力地说。 “我一点也不高兴。”乔佛里道,“母亲说我还是得娶你,所以你必须留在这里,而且要乖乖听话。” “我不想嫁给你,”珊莎悲泣着说,“你砍了我父亲的头!” “他是个叛徒,我从没答应饶他一命,只说会手下留情,我也真的手下留情了。他要不是你父亲,我会把他分尸剥皮,但我却让他死得干脆。” 珊莎怔怔地望着他,这才头一次把他瞧了个清楚。他穿着绣满狮子的加衬鲜红外衣,金缕披风,高领搭配着他那张脸。她不禁纳闷自己怎么会觉得他英俊潇洒?他的嘴唇又红又软,活像雨后土中翻到的蠕虫,他的双眼则是虚妄又残忍。“我恨你。”她低声说。 乔佛里国王脸色一凛。“母亲说国王不应该动手打妻子。马林爵士。” 她还不及反应,骑士便已拉开她试图遮脸的手,抬起重拳甩了她一记耳光。珊莎不记得自己跌倒,但等她回过神来,已经单膝跪倒在草席上,头晕目眩。马林·特兰爵士矗立在她上方,白丝手套指节处有血迹。 “你是乖乖听话,还是要我再让他教训你一次?” 珊莎的耳朵没了知觉,她伸手一摸,指尖湿湿的都是血。“我……听候您差遣,大人。” “是‘陛下’。”乔佛里纠正她,“等会儿朝廷上见。”说完他转身离去。 马林爵士和亚历斯爵士随他离开,但桑铎·克里冈粗略地拉了她一把,提她起来。“小妹妹,为你自己好,照他的想法去做。” “他……他想怎么样?求求您,告诉我吧。” “他想看你笑容可掬,浑身香气,当他的美丽未婚妻。”猎狗嘶声道,“他想听你背诵那套漂亮话语,就跟修女教你的一样。他想要你既爱他……又怕他。” 他走之后,珊莎立刻又软倒在草席上,怔怔地望着墙壁出神,直到两个女侍怯怯地走进房间。“我需要沐浴,请帮我准备热水。”她告诉她们,“还有香水,以及妆粉,好遮住淤伤。”她的右半边脸整个肿了起来,隐隐作痛,但她知道乔佛里希望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热水,令她想起了临冬城,稍稍坚强起来。自从父亲死后,她就没洗过澡,这时才惊讶地发现水变得多脏。女仆为她洗去脸上的血污,刷净背上的尘土,将浆洗的头发梳成浓密的枣红发卷。除了下令,珊莎不和她们交谈:她们是兰尼斯特家的仆人,不是她自家的人,她不信任她们。穿衣服时,她特地拣了那件绿丝礼服,正是比武大会当天穿的那件。她记得那晚席间乔佛里对她有多殷勤,如果她穿上这件衣服,或许能让他联想起来,对她温柔一点。 打扮完毕后,她坐下等待,喝了一杯酪乳,啃下几块甜饼干,暂时止住胃里的翻腾。到马林爵士来找她时,已经日当正午。他穿上了全套纯白甲胄:精工金线白鳞甲,高顶黄金日芒盔,护膝、护喉、护手和长靴都是闪闪发光的铁铠,还有一袭厚重的羊毛披风,装饰着黄金狮扣。他的头盔除去了面罩,显露出冷峻的脸;两个大眼袋,一张宽阔而乖戾的嘴,铁锈般的头发里夹杂着几许灰白。“小姐,”他鞠躬道,仿佛不记得自己三小时前把她打得满脸是血。“陛下吩咐我护送您上朝。” “如果我拒绝,他有没有吩咐你打我啊?” “小姐,您这是在拒绝么?”他看她的眼神毫无感情,对他稍早造成的淤伤无动于衷。 珊莎突然明白,他并不恨她,也不爱她,他对她根本一点感觉也没有。对他来说,她不过是个……东西。“不是,”她说罢起身,心中好想疯狂发怒,狠狠地揍他,就像他打她一样,她要警告他,等她当上王后,他若再敢动她一根汗毛,便将他永世放逐……但她心中依然记得猎狗的话,所以她只说:“我将谨遵陛下的旨意。” “我也是。”他回答。 “是么……可是,马林爵士,你不是真正的骑士。” 珊莎知道,桑铎·克里冈若是听了这话,准会哈哈大笑。换做其他人,或许会咒骂她,或许会警告她闭嘴,甚或恳求她原谅,但马林·特兰爵士什么也没做,因为他根本不在乎。 除了珊莎,供旁听的楼台上空无一人。她低着头,强忍泪水,看着下面的乔佛里端坐铁王座,自以为公义地裁决国事。十件案子,有九件他觉得无聊,便把它们统统交给御前会议,自己则在宝座上焦躁不安地动来动去。贝里席伯爵、派席尔大学士和瑟曦太后忙个不停,但当国王偶尔决定亲自出马时,连他的母后大人也左右不了局面。 有个小偷被拖上来,他吩咐伊林爵士在王座厅里当场剁下他的手。两名骑士对某块地产生纷争,上朝请他定夺,他则下诏令他们明日决斗解决,并且补上一句:“至死方休。”有个女人跪地乞求一位因叛国罪而被砍头的男子的首级,她说她很爱他,希望能让他全尸下葬。“你爱叛徒,说明你也是叛徒。”乔佛里说,于是两个金袍卫士把她拖进地牢。 生着一张青蛙脸的史林特伯爵坐在议事桌末端,身穿黑天鹅绒外衣,肩披闪亮的金缕披风,国王每下一个判决,他就点头称是。珊莎仔细地看着他那张丑脸,想起他当时如何把父亲按倒在地,让伊林爵士斩首示众,心中只盼能狠狠地报复他,希望哪个英雄能把“他”也按倒在地,斩首示众。但在她心底,有个声音却在低语:世上已经没有英雄了。她忆起培提尔伯爵从前在这个大厅里对她说的话,“小可爱,人生不比歌谣,”他告诉她,“有朝一日,你可能会大失所望。”看来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怪兽得胜,她对自己说,接着她耳边又回响起猎狗那如金属和石头摩擦的冰冷嘶声:“小妹妹,为你自己好,照他的想法去做。” 最后一件案子的被告是一位肥胖的酒店歌手,他被控谱曲嘲弄故王劳勃。乔佛里派人把他的木竖琴拿来,命令他当场表演给所有人听。歌手泪流满面,发誓再也不会唱这首歌了,但国王坚持要他唱。歌词其实挺有趣,大致是描述劳勃和猪打架。珊莎知道,那头猪就是杀死国王的野猪,但歌中的某些小节却像在影射太后。唱完之后,乔佛里宣布他将网开一面,歌手可以选择保留手指或者舌头,他有一天的时间来决定。杰诺斯·史林特点头称许。 下午的朝政总算告一段落,珊莎松了口气,但她的苦难却没有结束。司仪宣布退朝后,她急忙逃离旁听台,谁料乔佛里正在蜿蜒的楼梯下等她,猎狗和马林爵士在他身边。年轻的国王从上到下,仔细地审视着她。“你看起来比先前漂亮多了。” “多谢陛下称赞。”珊莎说。虽是违心之论,他听了却点头微笑。 “陪我散步吧。”乔佛里命令,一边伸出了手,她别无选择,只好挽着他。若是从前,摸到他的手会令她震颤不已,但如今她却浑身起了鸡皮疙瘩。“我的命名日快到了,”他们从王座厅后方离开时,乔佛里说,“我们将举办盛大的宴会,会有很多人送我礼物。你要送我什么?” “我……我还没想好送什么,大人。” “陛下,”他口气尖锐地说,“你真是个笨女孩,对不对?母亲早跟我说了。” “她真这么说?”经过这些日子以来的经历,她以为他的话已经失去了伤害她的力量,但是却不然。王后向来对她很好啊。 “噢,当然是真的,她还担心我们的孩子会不会像你一样笨,不过我叫她别操心。”国王做个手势,马林爵士便为他们打开门。 “谢谢您,陛下。”她嗫嚅着说。猎狗说的没错,她心想,我是一只小小鸟,只会重复别人教我的话。夕阳已经落下西边的城墙,红堡的砖石在暮色中沉暗如血。 “一旦你能生孩子,我就会让你怀孕,”乔佛里陪她走过练习场。“如果头胎是个笨蛋,我就立刻把你的头砍了,另外找个聪明的妻子。你什么时候才能生孩子啊?” 他把她羞辱成这样,珊莎无法正视他。“茉丹修女说多……多数的官家小姐在十二或十三岁的时候就会发育成熟。” 乔佛里点点头。“这边。”他领她进入红堡的城门塔,走到通往城垛的楼梯口。 珊莎猛地从他身旁抽身,不住发抖,突然明白这是要去哪里。“不要,”她呼吸急促,语带恐慌。“求求你,不要这样,不要带我去,我求求你……” 乔佛里抿紧嘴唇。“我要让你瞧瞧叛徒的下场!” 珊莎疯狂地摇头。“不,我不要去看。” “我可以叫马林爵士拖你上去,”他说,“你不会喜欢的。你还是给我乖乖照办的好。”乔佛里朝她伸手,珊莎向后退开,结果撞上了猎狗。 “小妹妹,听话。”桑铎·克里冈边说边把她推回给国王。他烧伤那边脸的嘴角抽搐了片刻,珊莎几乎可以听见他没说出来的话:无论如何他都会把你弄上去的,所以,照他的想法去做吧。 她强迫自己挽起乔佛里国王的手。登楼是一场噩梦,每一步都是挣扎,就像把脚从及膝的泥泞里抽出来那么困难。楼梯好似永无止境,几千几万级,而梯顶的城墙上有无边恐惧正等着她。 从城门塔顶的城垛望去,整个世界摊在下方。珊莎可以看到坐落于维桑尼亚丘陵上的贝勒大圣堂,父亲就是在那里被处死的。静默姐妹街的另一端,耸立着烧得焦黑的龙穴废墟。西边,红色的夕阳被诸神门遮掩了一半。在她身后,是咸海汪洋。南面有鱼市、码头和浩荡奔涌的黑水河,北面则有…… 她望向北方,只见城市、街道、巷弄、丘陵……更多的街道巷弄,以及远方的城墙。然而她知道,在这些尘世扰攘之外,是开阔的原野、农田和森林,在更北更北更北的地方,是临冬城,是家。 “你在看什么?”乔佛里道,“我要你看这个,这里。” 一堵厚厚的石砌胸墙环绕着壁垒外围,高及珊莎下巴,每隔五尺便有一个让弓箭手使用的雉堞。那些首级便位于城墙顶端的雉堞之间,插在铁枪尖端,面朝城市。珊莎踏上城墙的那一刻便注意到了,但河滨景致、熙来攘往的街道和落日余晖是那么的美。他可以逼我看,她告诉自己,但我可以视而不见。 “这个是你父亲,”他说,“这边这个。狗,把头转过来给她瞧。” 桑铎·克里冈伸手到半空中,把首级转了过来。砍下的头颅浸过沥青,如此才能保存得较长。珊莎冷静地看着父亲的首级,不动声色。这看起来不像艾德公爵,她心想,看起来不像真的。“请问,您要我看多久?” 乔佛里似乎大感失望。“你想不想看其他人的头?”城垛上有一大排。 “如果陛下您高兴的话。” 于是乔佛里领她沿着走道前进,经过十几颗人头,还有两根空着的长枪。“这两根是我特地留给史坦尼斯叔叔和蓝礼叔叔的。”他解释。其他人死亡的时间比父亲长很多,首级待在枪尖上也久得多。虽然泡过沥青,但多数都变得难以辨认。国王指着其中一个说:“这个是你们家的修女。”可珊莎根本看不出那是女人的头。头颅的下巴已经整个烂掉,鸟儿吃掉了一只耳朵和大半边脸颊。 珊莎之前还纳闷茉丹修女到底发生了什么,现在想来,或许她早就心里有数了吧。“您为什么杀她呀?”她问,“她只是个虔诚的……” “她是个叛徒。”乔佛里看起来闷闷不乐,她似乎惹恼他了。“你还没决定送我什么命名日礼物。不然换我送你好了,你觉得怎么样?” “如果您高兴的话,大人。”珊莎说。 他一露出微笑,她便知道他在嘲讽自己。“你哥哥也是个叛徒,这你知道吧?”他把茉丹修女的头转回去,“我记得那次去临冬城见过你哥哥。我家的狗叫他玩木剑的少爷,对不对啊,好狗儿?” “我这么说过?”猎狗回答,“我倒是不记得了。” 乔佛里暴躁地耸耸肩。“你哥哥把我詹姆舅舅打败了。母亲说他是靠诡计和欺骗才得逞的。她接获消息时,马上哭了起来。女人都是软弱的动物,连她也不例外,虽然总是假装很坚强。她说我们必须留在君临,以防我的两个叔叔发动攻击,但我才不在乎。等过了我的命名日宴会,我就要召集一支军队,亲手把你哥哥杀掉。珊莎·史塔克,这就是我要给你的礼物,你哥哥的首级。” 突来的一股狂念袭上她心头,她听见自己说:“或许我哥哥会把你的头拿来送我。” 乔佛里皱起眉头。“不准你这样开我玩笑。一个好妻子绝不可以拿她丈夫乱开玩笑。马林爵士,教训教训她。” 这回骑士打她时,用一只手紧紧托住她下巴。他一共打了两次,先打左边,然后更用力地打右边。她的嘴唇整个破了,鲜血一直流到下巴,混杂着咸咸的泪水。 “你不要整天哭哭啼啼的。”乔佛里告诉她,“你笑起来比较漂亮。” 珊莎勉强挤出微笑,深恐若是不从,他又会叫马林爵士打她。可惜她笑了还是没用,国王嫌恶地摇摇头:“把血擦掉,你这样难看死了。” 外围的胸墙高到她下巴,但靠内的走道没有任何遮挡,距离下方的庭院足有七八十尺。用力一推就成了,她告诉自己。他就站在那里,就在那里,张着蠕虫般的嘴唇傻笑。你可以办到的,她告诉自己,你可以的,动手吧。即使跟他同归于尽也没关系,一点也没关系。 “过来,小妹妹。”桑铎·克里冈在她面前蹲下,正好挡在她和乔佛里之间。他轻轻地为她拭去自裂唇汩汩涌出的鲜血,动作出奇的温柔,令人很难与眼前的大个子联想在一起。 时机稍纵即逝,珊莎垂下眼睛。“谢谢。”他擦完之后,她向他道谢,因为她是个乖女孩,随时随地都要记得有礼貌。 69.第69章 丹妮莉丝 她发着高烧,噩梦连连,梦中有长了翅膀的黑影。 “你不想唤醒睡龙之怒,对吧?” 她在一个长长的大厅里走着,上方是高高的石拱。她无法转头,不能回头。在她前方极远之处有一扇门,因为距离的关系,显得相当微小,但她依旧看得出门乃是漆成红色。她加快步伐,赤裸的双脚在石地板上留下一个又一个血印。 “你不想唤醒睡龙之怒,对吧?” 她看见阳光洒在生意盎然的多斯拉克海上,空气中充满泥土和死亡的气息。风吹草动,碧浪荡漾有如汪洋。卓戈用健壮的双手环抱住她,抚弄她,撩拨她,使她流出那甜蜜的汁液,只属于他的甜蜜汁液。天上的星星含笑俯视着他们,赤日和繁星。“家。”她轻声细语的同时,他进入她的身体,将精液注入她体内。突然间,星星不见了,巨大的翅膀横扫天际,世界起火燃烧。 “……不想唤醒睡龙之怒,对吧?” 乔拉爵士的脸憔悴而哀伤。“雷加是最后的真龙传人。”他边告诉她,边伸出半透明的手在火盆上取暖,火盆里躺着几颗石蛋,如煤炭般烧红冒烟。前一刻他还有血肉,紧接着便开始消逝,肌肉失去颜色,比风儿还要无形。“最后的真龙。”他的声音如一缕轻烟,接着他便消失无踪。她感觉到身后紧迫的黑暗,而那扇红门,却是越来越远。 “……不想唤醒睡龙之怒,对吧?” 韦赛里斯站在她面前,厉声尖叫:“你这个小贱货,真龙是不会低声下气的,不准你对真龙之子颐指气使。我是真龙传人,我会得到王冠!”融化的黄金像蜡一样从他脸上流下,烧出条条深陷的凹痕。“我是真龙传人!我会得到王冠的!”他厉声嚎叫,手指像蛇一样,啮咬她的乳头,又捏又拧又扭,他的眼睛暴突出来,宛如胶冻,流下他焦黑的双颊。 “……不想唤醒睡龙之怒……” 红门在前方,好远好远,但她可以感觉到背后冰冷的气息朝她袭来,假如她被抓到,就会陷入比死亡更恐怖的境地,永远在无边黑暗中孤独地哀嚎。于是她开步快跑。 “……不想唤醒睡龙之怒……” 她感觉到体内的热气,仿佛有什么可怕的东西正在她的子宫内燃烧。她的儿子生得高大威武,有卓戈的古铜色皮肤和她银金色的头发,以及杏仁形状的紫罗兰色眼睛。他对她微笑,朝她伸手拥抱,然而当他张开嘴巴,吐出的却是滔天烈焰。她看见他的心脏正在胸腔里熊熊燃烧,只一瞬间,人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有如扑火飞蛾被烛焰吞噬,化为灰烬。她为孩子哭泣,哀悼这原本会吸吮她乳房的甜美婴孩,但她的泪水一碰肌肤,竟立即化成蒸汽。 “……唤醒睡龙之怒……” 鬼魂罗列长厅两侧,穿着古代君王的褪色服饰,手握淡色火焰剑,他们的头发有的是银色、有的呈金黄,有的亮如白金,眼睛则是蛋白石、紫水晶、电气石和翡翠的颜色。“快!”他们高叫,“快,快跑!”她拔腿飞奔,每次落脚,都融化了石地板。“快跑!”鬼魂齐声呐喊,她跟着尖叫,往前扑去。剧痛有如一把尖刀,划过她的背脊,她只觉自己的皮肤被撕扯开来,闻到鲜血蒸腾的臭味,看到巨大翅膀的阴影。然后,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飞了起来。 “……唤醒睡龙……” 红门就耸立在她面前,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长厅变成周围的一团模糊,冷气自她身后退去,石地板也消失不见。她飞越过多斯拉克海,越飞越高,任绿海在下方波荡,世上所有的生物都在她的翅膀阴影下亡命奔逃。她闻到家的味道,见到家的景致,在门的那边,有茵绿田野和石砌大房,有温暖她心房的怀抱,就在那边。她猛地打开门。 “……睡龙……” 她看见的是哥哥雷加,身穿漆黑盔甲,骑着同样颜色的骏马,在头盔的狭窄眼缝内,有火焰熊熊燃烧。“最后的真龙传人,”乔拉爵士在微弱低语,“最后的,最后的。”丹妮揭开他擦亮的黑面罩,发现里面的那张脸,竟然是她自己。 在那之后,长长久久,痛楚,体内燃烧的熊熊大火和低声细语的群星,覆盖了整个天地。 她骤然醒来,嘴里有灰烬的味道。 “不,”她呻吟道,“不要,求求你!” “卡丽熙?”姬琪凑过来,像一头害怕的雌鹿。 帐篷沉浸在黑影中,寂静而封闭。无数碎片的灰烬自火盆向上飘散,丹妮的视线跟着它们穿过上方的排烟口。飞啊,她心想,我有了翅膀,我会飞了。然而那究竟只是惊梦一场。“救救我,”她小声说,挣扎着想站起来。“请给我……”她的喉咙沙哑刺痛,想不起来自己究竟要什么。为什么痛得如此厉害?她觉得自己的身体好似被撕成碎片,又再重新组合。“我要……” “是的,卡丽熙。”说完姬琪便飞奔出去,大声喊叫,帐里则空无一人。丹妮想要……某件东西……某个人……到底是什么?她知道这很重要,世界上只有这件事最重要。她翻过身,用手肘支撑身体,与纠缠双脚的毛毯搏斗。移动好难好难,整个世界天旋地转。我一定要…… 他们进来时,发现她倒卧在地毯上,正朝那几颗龙蛋爬去。乔拉·莫尔蒙爵士把她抱回丝床上,她虚弱地抵抗。从他的肩头后方,她看到了自己的三个女仆,长了点小胡子的乔戈,以及弥丽·马兹·笃尔那张平板的阔脸。“我必须,”她试图告诉他们,“我一定要……” “……睡,公主殿下。”乔拉爵士说。 “不,”丹妮说,“求求你,求求你。” “一定要。”他为她盖上丝被,也不管她浑身发烫。“卡丽熙,好好睡,赶快好起来,回到我们身边。”接着,那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出现了,她拿着一个杯子靠到她唇边。她尝出里面酸牛奶的味道,还有另一种浓而苦涩的东西。温热的液体流过她的下巴,她麻木地吞了下去。于是营帐渐渐黯淡,她再度入睡,这回没有做梦,而是在一片无边无际的黑色汪洋上漂浮,恬适而安宁。 过了一段时间——一个晚上,一天,还是一年,她不知道——她再度醒来,帐里一片漆黑,外面劲风吹拂,丝质帷幕有如飞翅般啪啦作响。这次丹妮不再挣扎起身。“伊丽,”她叫道:“姬琪、多莉亚。”她们立刻出现。“我的喉咙好干,”她说,“好干、好干。”于是她们拿来了水。这水温热而无味,但丹妮却饥渴地喝个精光,并差姬琪多拿一点。伊丽浸湿一块软布,擦拭她的额头。“我生病了么?”丹妮说。多斯拉克女孩点点头。“病了多久?”湿布很舒爽,但伊丽的神情却无比哀伤,她不禁害怕起来。“很久。”女仆小声说。姬琪拿水回来时,睡眼蒙眬的弥丽·马兹·笃尔也跟着来了。“喝吧。”她边说边再度抬起丹妮的头就着杯子,不过这次杯中是葡萄酒,好甜好甜的酒。丹妮喝完以后,躺了回去,听着自己轻柔的呼吸,只觉四肢沉重,睡意又袭上心头。“我要……”她喃喃道,声音含混而模糊。“我要……我要抱……” “要什么?”巫魔女问,“卡丽熙,您要什么?” “我要……蛋……龙蛋……麻烦你……”她的眼皮沉重如铅,而她太累太倦,再没力气张开它们。 待她三度睁眼,一缕金色的阳光正从帐顶的排烟口直射而进,而她的双手环抱着一颗龙蛋。是乳白的那颗,奶油色的鳞壳,有金黄和青铜的螺旋条纹,丹妮可以感觉到龙蛋所散发出的热度。在丝被之下,她全身覆满一层晶莹的汗水,这就是龙露吧,她心想。她伸出手指,轻轻拂过蛋壳,沿着缕缕金黄挪移,感觉到石蛋深处有什么东西在跃动着、伸展着遥相应和。她并不害怕,所有的恐惧都已经随着高热焚烧殆尽了。 丹妮摸摸额头,汗水之下,皮肤凉凉的,高烧已退。她逼自己坐起来,虽然有点短暂的晕眩,两腿深处还很疼痛,但她觉得体力已经恢复。女仆们听到她的响动,急忙跑来。“我要喝水,”她告诉她们,“帮我拿瓶水来,越凉越好。再拿点水果,我想吃枣子。” “遵命,卡丽熙。” “我要见乔拉爵士。”说着她站起来,姬琪拿了一件沙丝长袍给她披上。“还要洗个温水澡。把弥丽·马兹·笃尔也叫来,还有……”回忆突然同时涌现,她讲不下去。“卓戈卡奥。”她逼自己说出口,惊恐地看着她们的脸庞。“他是不是——” “卡奥他还活着。”伊丽静静地回答……但在她说话的同时,丹妮却在她眼中察觉了一抹黯淡,她话一说完,就连忙跑出去拿水了。 于是她转向多莉亚:“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我……我去找乔拉爵士。”里斯女孩说罢鞠了个躬,逃离了帐篷。 姬琪原本也要跑,可丹妮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扣留下来。“到底怎么回事?我一定要知道。卓戈……和我的孩子。”为何她现在才想起孩子?“我儿子……雷戈……他在哪里?我要看看他。” 女仆垂下眼睛。“孩子……没活成,卡丽熙。”她的声音只剩惊恐的呓语。 丹妮松开手腕,任姬琪逃出营帐。我儿子死了,她怔怔地想。不知怎的,她好像早就知道,在她第一次醒来,看见姬琪泪流满面之前,不对,还没醒来前她就知道了。梦境突然袭上心头,历历如绘,她想起那个高个子,有着古铜色皮肤和银金色发辫,轰地葬身烈焰。 她知道自己应该哭泣,但双眼却干如灰烬。因为她在梦中已经哭过,泪水一碰两颊便化为蒸气。所有的悲伤,已在我体内蒸腾干净,她告诉自己。她虽然哀痛,可是……她只感到雷戈渐渐离她远去,仿佛从未存在。 须臾,当乔拉爵士和弥丽·马兹·笃尔走进帐篷时,丹妮跑去察看另外两颗龙蛋。那两颗蛋还在箱子里,却和她睡觉时抱着的那颗同样发热,实在很奇怪。“乔拉爵士,请你过来。”她执起他的手,将之放在那颗有鲜红条纹的黑色龙蛋上。“你有什么感觉?” “蛋壳,硬得像石头。”骑士的神情有些谨慎,“还有鳞片。” “热么?” “不热,冷冰冰的石头。”他抽开手。“公主殿下,您还好吗?您的身体还这么虚弱,现在起来好吗?” “虚弱?乔拉,我的身体很强壮。”为了让他放心,她在一堆靠垫上坐下。“告诉我,我儿子是怎么死的。” “公主殿下,他根本就没活成。那些女人说……”他止住不说,丹妮这才发现他整个人已经垮了,移动时跛着脚。 “告诉我,告诉我那些女人说了些什么。” 他别过头去,眼里仿佛有些愧疚。“她们说那孩子是……” 她耐心等待,但乔拉爵士说不出口。他的脸色因羞愧而黯淡,看上去活像一具行尸走肉。 “那孩子是个怪物,”弥丽·马兹·笃尔替他说完。骑士虽然武艺超群,但丹妮明白此刻巫魔女比他更有力量、更残酷,更是难以想象的危险。“整个人畸形扭曲。我亲自帮他接生,他像蜥蜴一样全身长满鳞片,眼睛是瞎的,屁股上生了条短尾巴,还有一对像蝙蝠一样的小翅膀。我一碰他,他的皮肉就从骨头上脱落,里面满满的都是蛆虫,散发出腐烂的恶臭,他已经死了很多年了。” 就是那股黑暗,丹妮心想,就是那股紧追身后,想要吞噬她的恐怖黑暗。假如她回头,一切就都完了。“乔拉爵士把我抱进这座帐篷时,我儿子还健康强壮。”她说,“我感觉得到他不断拳打脚踢,急着要降临人世。” “或许如此,”弥丽·马兹·笃尔回答,“可从你肚子里生出来的东西就是我刚刚说的那样。卡丽熙,当时这座帐篷里充满死亡。” “不过是些影子,”乔拉爵士嘶声道,然而丹妮听得出他话中的疑虑。“我亲眼看到了,巫魔女,我看到你独自待在这里,和影子跳舞。” “铁大王,坟墓洒下的影子是很长的,”弥丽说,“又长又暗,直到任何亮光都无法阻挡。” 丹妮明白了,是乔拉爵士害死了她儿子。他出于对她的敬爱和忠诚,将她抱进了一个任何活人都不该进入的地方,把她的宝贝喂给了黑暗。对此,他自己一清二楚;那张灰白的脸庞,那对空洞的眼瞳,那双不便于行走的跛足,实实在在说明了他的悔恨。“乔拉爵士,你也被阴影所害。”她对他说,但骑士没有答话。丹妮转向女祭司,“你警告我:唯有死亡方能换取生命,我以为你指的是那匹马。” “不对,”弥丽·马兹·笃尔道,“那只是您用来欺骗自己的谎言,您很清楚代价是什么。” 她知道么?她当时真的知道么?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我已经付出了代价,”丹妮说,“我付出了那匹骏马,我的孩子,还有魁洛、柯索、哈戈和科霍罗,付了好多好多倍。”她霍地从靠垫上站起。“卓戈卡奥人在哪里?带我去见他,不管你是女祭司、巫魔女还是血巫,总之我要见他。我要看看我用儿子的性命换来了什么。” “如您所愿,卡丽熙。”老妇人说,“请随我来,我带您去见他。” 丹妮远比自己以为的虚弱,乔拉爵士伸手环抱住她,支撑她站立。“公主殿下,以后有的是时间。”他静静地说。 “乔拉爵士,我现在就要见他。” 习惯了帐篷内的昏暗,外面的世界亮得吓人。太阳如融化的黄金,烧灼着大地,炙烤的地面干裂而空洞。女仆们端着水、酒和瓜果等在一旁,乔戈走上前来,协助乔拉爵士搀扶她,阿戈和拉卡洛则站在后面。烈日照在沙地上,反射的强光使她很难视物,直到丹妮举手遮眼,这才见到一团营火的余烬,几十匹马无精打采地走来走去,寻找那一点点青草,此外还有少数的营帐和睡袋。一小群幼童围聚过来看她,更远处还有些妇人做着日常琐事,几名佝偻的老人,睁着疲倦不堪的眼睛,痴痴地望向湛蓝的天空,虚弱地挥赶血蝇。仔细一数,大约只有百来个人,就这么多。原先足足四万战士的营地,如今只剩风沙和尘土。 “卓戈的卡拉萨走了。”她说。 “无法骑马的卡奥没有资格当卡奥。”乔戈道。 “多斯拉克人只追随强者,”乔拉爵士说,“公主殿下,我很抱歉,我们实在留不住人。波诺‘寇’第一个离开,并自称波诺卡奥,不少人跟了他。没过多久,贾科也如法炮制。剩下的人则趁着夜色,大群小群地,一天一天走光。从前多斯拉克海中只有卓戈的卡拉萨,如今却有了十多个新的。” “老人们留了下来,”阿戈说,“还有胆小鬼、弱者和病夫,以及发过誓的我们。我们决不离开您。” “卡丽熙,他们带走了卓戈卡奥的牧群,”拉卡洛道,“我们人手太少,阻止不了他们。抢夺弱者本是强者的权利。他们还抢走了很多奴隶,卡奥和您的都有,只留了几个下来。” “埃萝叶呢?”丹妮想起自己在羊人城镇外拯救的受惊女孩,连忙问。 “马戈把她抓走,他如今是贾科卡奥的血盟卫,”乔戈说,“他先将她大骑特骑,然后把她给了他的卡奥,之后贾科又把她给了其他的血盟卫,而他总共有六个卫士。完事之后,他们割了她的喉咙。” “卡丽熙,这是她的命。”阿戈道。 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这是她悲惨的命运,”丹妮说,“但马戈的命运将更悲惨。我以新旧诸神之名起誓,以羊神、马神和世上所有神灵之名起誓,向圣母山和世界的子宫湖起誓:在我处置他们之前,马戈和贾科将会哀求我按照他们对待埃萝叶的方式赐给他们慈悲。” 多斯拉克人不安地彼此对视。“卡丽熙,”女仆伊丽像对小孩子解释一般地跟她说,“贾科现在是卡奥,身后有两万名骑马战士。” 她昂首道:“我呢?我是‘暴风降生’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我是征服者伊耿与残酷的梅葛的后裔,血缘可以上溯至古老的瓦雷利亚民族。吾乃真龙之女,我向你们发誓,这些人将会尖叫痛苦而死。现在,带我去见卓戈卡奥。” 他躺在光溜溜的红沙地上,睁眼望着太阳。 他的身上停了十几只血蝇,但他似乎浑然不觉。丹妮挥开苍蝇,在他身边跪下。他的眼睛睁得老大,却视而不见,她当下便明白他双目已瞎。可当她轻声说出他的名字,他似乎仍旧充耳不闻。他胸口的伤已经完全愈合,结成的疤又灰又红,看来十分狰狞可怕。 “他为什么一个人待在这里晒太阳?”她问他们。 “公主殿下,他似乎喜欢阳光的温暖,”乔拉爵士道,“他的眼睛会随太阳移动,虽然他根本看不到。他能走路,只要有人带着他,他会跟着走,但仅止于此。若把食物放进他的嘴中,他就会吃;若把清水滴到他唇上,他就会喝。” 丹妮轻轻吻了她的日和星的额头,起身面对弥丽·马兹·笃尔。“巫魔女,你的法术可真是代价高昂。” “他活了下来,”弥丽·马兹·笃尔说,“您要的是他的生命,您也支付了生命。” “对卓戈那样的人来说,这根本不是生命。他的生命是开怀大笑,是火炉上烧烤的肉块,是双腿间骑乘的骏马。他的生命是手握亚拉克弯刀,骑马迎敌,铃铛在发际作响。他的生命是他的血盟卫,是我,以及我原本要为他产下的儿子。” 弥丽·马兹·笃尔没有回答。 “要多久他才会变回以前那样?”丹妮质问。 “等太阳从西边升起,在东边落下。”弥丽·马兹·笃尔说,“等海水干枯,山脉像枯叶一样随风吹落。等您的子宫再度胎动,您再次怀了孩子。到了那时候,他才会变回以前的模样,在那之前绝不可能。” 丹妮朝乔拉爵士和其他人打个手势。“你们先退下,我要单独跟巫魔女谈谈。”莫尔蒙和多斯拉克人随即离开。“你明明知道,”等他们走后,丹妮开口道。不论她的内心和肉体有多么痛楚,愤怒却给了她力量。“你明知我会得到什么,也明知代价为何,却依旧让我付出了代价。” “他们烧了我的神庙,这是不对的。”肥胖的扁鼻妇人平静地说,“他们触怒了至高牧神。” “神灵才不会做出这种事,”丹妮冷冷地说。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你欺骗了我,谋害了我体内的孩子。” “是啊,骑着世界的骏马没有办法烧毁城市,他的卡拉萨再也无法令其他国度灰飞烟灭了。” “是我替你求情,”她痛苦地说,“是我救了你。” “救我?”拉札林妇人啐了一口。“我被三个男人侵犯,那不是男女正常结合的姿势,而是从后面上,好像公狗和母狗交配一样。你骑马经过时,第四个男人正插入我体内。你要怎么救我?我亲眼见到我所信奉之神的庙堂遭到焚烧,而我曾在那里医治过不计其数的善男信女。我的家园被他们烧毁,街上随处可见堆堆人头,人头堆里有给我做面包吃的烘焙师傅,有罹患死眼热病,好不容易才被我救治的小男孩,而那不过是三个月前的事。我至今还能听见骑马战士挥动皮鞭,催赶孩童离开,他们震天动地地哭泣。你倒是说说看:你救了什么?” “我救了你的命。” 弥丽·马兹·笃尔冷酷地笑笑:“那就好好瞧瞧你的卡奥,让你明白当一切都消失的时候,生命究竟有何价值。” 丹妮唤来卡斯部众,命他们逮捕弥丽·马兹·笃尔,将她五花大绑。然而当巫魔女被带走时,却对她露出微笑,仿佛两人间共享某种秘密。丹妮只需一个字,便可让她人头落地……但她又能得到什么?一颗头?假如生命都没了价值,死又何妨? 他们领着卓戈卡奥来到她的帐篷,丹妮命令他们将浴缸装满水,这次不是血水。她亲自为他沐浴,为他洗去手臂和胸膛的尘土,用软布拭净他的脸庞,为他长长的黑发抹上肥皂,将纠缠打结的地方梳理柔顺,直到头发如她记忆中那般乌黑发亮。完成之后,夜幕早已低垂,丹妮只觉精疲力竭。她停下来吃东西,却只能吞下一颗无花果,喝了一口水。睡眠或许是种解脱,但她已经睡了很久……睡得太久了。为了从前和将来每个他们共有的晚上,她应该为他奉献今夜。 她领他走进黑夜,初次结合的回忆伴随着她。多斯拉克人相信,所有的人生大事都应该让苍天作见证。她告诉自己,这世上有比仇恨更强大的力量,有比巫魔女在亚夏习得的妖术更古老更真切的魔法。夜空沉暗,明月隐没,头顶只有百万颗星星熠熠发光,她把这当作吉兆。 这里没有柔软的草坪欢迎他们,只有坚硬飞尘的沙地,裸露的岩石。虽然没有微风吹拂的树林和潺潺溪涧温柔的水声抚平她的恐惧,但丹妮告诉自己,只需天际点点繁星便已足够。“卓戈,请你想起来,”她悄声说,“请你想起我们结婚那天晚上,我们的第一次结合。想起我们孕育雷戈的那个晚上,整个卡拉萨看着我们,而你的眼中只有我。想起世界的子宫湖,水有多么清凉澄澈。请你想起来啊,我的日和星,请你想起来,回到我身边。” 由于刚生产完毕,伤口未愈,她无法如愿与他结合,不过多莉亚教过她其他方法,于是丹妮用上了她的手、她的嘴巴和她的胸乳,她用指甲抠他,在他身上印满吻痕,在他耳边轻声细语,向他祈求祷告,说故事给他听。末了,她用泪水淹没了他。 然而卓戈没有知觉,没有说话,更没有勃起。 当空洞荒凉的地平线上露出凄凉的曙光,丹妮终于知道自己永远地失去了他。“等太阳从西边升起,在东边落下。”她哀伤地说,“等海水干枯,山脉像枯叶一样随风吹落。等我的子宫再度胎动,我再次怀了孩子。到了那时候,我的日和星,你才会变回以前的模样,在那之前绝不可能。” 回不来了,那股黑暗喊道,回不来了回不来了回不来了。 丹妮在帐篷里找到一个装满羽毛的柔软丝枕,将枕头紧抱在前胸,走回到她的日和星卓戈身边。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她走起路来觉得好痛苦,心中只想就此长眠,并不再做梦。 她在卓戈身边跪下,吻了他的双唇,然后用枕头盖住他的脸。 70.第70章 提利昂 “我儿子在他们手上。”泰温·兰尼斯特说。 “是的,大人。”信使的声音因疲累而呆滞。在他破碎的无袖罩袍前胸,干涸的血渍遮住了克雷赫家族的斑纹野猪。 你两个儿子中的一个,提利昂心想。他啜了口酒,一言不发,心里想着詹姆。抬手之时,剧痛从肘部直冲脑际,提醒着他战场的滋味。他虽然爱哥哥,但就算给他全凯岩城的金子,他也不想和哥哥一起待在呓语森林。 父亲召集的诸侯和将领们纷纷安静下来,听信使陈述事情经过。宽敞通风的旅店长厅里,只有火炉中的柴薪在噼啪作响。 经历了长途的急行南下,想到可以在旅店稍作歇息,虽然只有一晚,依旧使提利昂大为振奋……只是他暗暗希望别要又是这家充满回忆的旅店。父亲严令他们以耗尽体力的速度行进,结果损失惨重。伤员如果不能跟上,就落得被抛下来自生自灭的下场。每天早上他们动身之时,总有些人倒在路边,睡着便再没醒来;下午,又有另一些人精疲力竭地瘫在道旁;到了晚上,更有些人当了逃兵,遁进夜色之中,连提利昂本人都很想跟他们一起走。 片刻前,他人还在楼上,躺在柔软舒适的羽毛床中,怀抱雪伊温暖的身体。然而他的侍从匆匆跑来把他摇醒,报告说有人骑马带来奔流城方面的重大消息。他立刻明白他们是白跑了一躺。往南急奔,无止境的急行军和弃于路边的尸体……全成了空。罗柏·史塔克早在好几天前便解了奔流城之围。 “这怎么可能?”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呻吟道,“怎么可能?即便在呓语森林之战以后,奔流城依旧被大军团团包围……詹姆爵士到底在想什么,怎会分兵三处驻扎?他总该清楚这样做有何风险吧?” 他比你这没下巴的懦夫清楚多了,提利昂心想。纵使詹姆丢了奔流城,然而听见哥哥被史威佛这种人毁谤,依旧令他怒火中烧。史威佛是个厚颜无耻的马屁精,他这辈子最大的成就,就是把他那个同样没下巴的女儿嫁给凯冯爵士,借此与兰尼斯特家族攀上亲戚。 “换我也会这么做,”叔叔应道,提利昂若是开口,绝不会如他这般冷静。“哈瑞斯爵士,您没见过奔流城,不然您一定会清楚詹姆别无选择。奔流城坐落于腾石河汇流进三叉戟河的支流红叉河的三角洲尖端,河流构成了三角形的两边,而一旦遇到危险,徒利家便打开上游的闸门,在第三边造出宽阔的护城河,将奔流城变为河中孤岛。城墙自水中高高拔起,守军自塔楼上可以看清对岸数里格之内的所有事物。若要切断各方支援,攻城方必须在腾石河北岸、红叉河南岸以及护城河西岸,亦即两条河之间,各放置一支军队。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诸位大人,凯冯爵士说的没错,”信使说,“我军已在营地周围密布削尖木栅,但在没有任何预警,河水又把我们的营地互相切断的情况下,这样的准备仍远远不够。他们首先袭击北方的营地,时机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先前,马柯·派柏不断骚扰我军的补给车队,但他手下只有五六十人。遭受攻击的前一晚,詹姆爵士亲自带兵去对付他们……唉,当时我们以为目标就是派柏那伙人。我们听说史塔克军还在绿叉河东岸,正朝南而去……” “你们的斥候呢?”格雷果·克里冈爵士的脸活像石雕,火光为他的皮肤罩上了一层阴森的橙色,在他的眼眶底投下深深的阴影。“莫非他们什么都没看到?没给你们任何警讯?” 满身血污的信使摇摇头。“我们的侦察部队最近不断失踪,我们以为是马柯·派柏搞的鬼。而偶尔回来的人又说什么也没发现。” “什么也发现不了表示他用不着眼睛,”魔山宣布,“把他们的眼睛挖出来,交给替补的斥候,告诉他:希望四只眼睛可以比两只眼睛看得清楚……如果他还是不行,那么下一个人就会有六只眼睛了。”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转头审视格雷果爵士,提利昂看到父亲眼瞳中金光一闪,但他说不准那是赞许抑或嫌恶。泰温公爵在会议上通常保持缄默,宁可在发言前先倾听别人的意见,提利昂一直很想仿效他这个习惯。然而就算是父亲,如此沉默也很不寻常,他连酒都没碰。 “你说他们发动夜袭?”凯冯爵士提问。 来人疲累地点点头。“前锋由黑鱼率领,砍倒我们的卫兵,清除栅栏,以利主力攻击。等我们的人醒悟过来,对方骑兵已经跃过沟渠,手执刀剑和火把冲进了营区。我睡在西寨,就是两条河之间的地方。我们这边的人听到打斗,看见帐篷着火,布拉克斯大人便领着大家上了木筏,想划到对岸去援救。然而水流湍急,直把我们往下游冲,徒利家的守军发现后,便用城墙上的投石机发动轰击。我亲眼看到一艘木筏被砸得稀烂,另外三艘翻倒,上面的人都被卷进河里淹死……而好不容易过河的,却发现史塔克军正在对岸等着。” 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穿着一件银紫相间的罩袍,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我父亲,我父亲大人他——” “大人,我很遗憾。”信使说,“布拉克斯大人的筏子翻船时,他穿戴着全身板甲和锁甲。他是个勇士。” 他是个蠢蛋,提利昂心想,一边摇晃酒杯,朝杯中的漩涡望去。大半夜的,全副武装,乘着简陋的木筏穿过急流,朝对岸严阵以待的敌人扑去——假如这叫做勇士,他宁可每次都当懦夫。不知布拉克斯伯爵被沉重的盔甲拖进漆黑的深水时,有没有觉得特别英勇啊? “随后,两河之间的营地也被敌人攻陷,”信使续道,“我们忙着渡河时,史塔克军的重骑兵排成两个纵队,从西边杀出。我看到安柏伯爵的碎链巨人旗和梅利斯特家族的老鹰纹章,但最可怕的却是那个带头的小鬼,他身边跟了一头怪物似的狼。我没和他们交手,听说那只怪物杀了四个活人,咬死十几匹马。后来我军的长枪兵组成盾墙,挡住他们的冲锋,谁料徒利家一看咱们无暇他顾,便打开奔流城门,由泰陀斯·布莱伍德率军渡过吊桥出击,偷袭我军后方。” “诸神保佑。”莱佛德伯爵咒道。 “大琼恩·安柏放火烧了我们辛苦建造的攻城塔,布莱伍德大人则找到了被我们锁起来的艾德慕·徒利爵士以及其他战俘,并将他们通通救走。南寨由佛勒·普莱斯特爵士指挥,眼见相邻的阵地纷纷失守,他便率领手下两千枪兵和两千弓箭手井井有条地向西撤退了,但那掌管自由骑手的泰洛西佣兵却砍断旗帜,投靠了敌方。” “该死的家伙,”凯冯叔叔的口气不仅惊讶,更充满了愤怒。“我早警告过詹姆别相信这混蛋,为钱而战的人只会为自己的腰包卖命。” 泰温公爵十指交叉,顶着下巴,倾听报告时只有眼睛在动。他两颊的金黄短须围出一张纹丝不动的脸,活像一张面具。然而,提利昂注意到父亲的光头上密布细小汗珠。 “这怎么可能?”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再度哀嚎。“詹姆爵士被俘,围城军队又遭击溃……简直是大难临头!” 亚当·马尔布兰爵士道:“哈瑞斯爵士,我们都很感激您指出显而易见的事实,但眼下的当务之急是,我们下一步该怎么走?” “还能怎么样?詹姆的军队不是被杀、被俘就是逃散,而史塔克家与徒利家的部队正好扼住我们的补给线,我们与西边的联系完全被切断了!他们甚至可以大摇大摆地进军凯岩城,谁又能阻止他们呢?诸位大人,我们战败了,应该立刻求和。” “求和?”提利昂若有所思地晃着酒杯,一饮而尽,随后将空杯往地上一掷,摔成千百碎片。“哈瑞斯爵士,这就是求和的结果。打从我那好外甥决定拿艾德大人的头来装饰红堡的那一刻起,所有和谈的机会都粉碎了。眼下要跟罗柏·史塔克求和,比用地下这破杯装酒还难。占上风的是他……难道您没发现?” “两场战役的胜负并不能决定整个战争的成败,”亚当爵士坚持,“我们还远远没有战败。我很乐意跟这史塔克小鬼在战场上亲自较量较量。” “或许他们会答应暂时停战,以便双方交换人质。”莱佛德伯爵提议。 “除非他们愿意三个换一个——这样我们都嫌不够咧。”提利昂尖酸地说,“再说了,我们拿谁去换我哥哥?拿艾德大人烂掉的头么?” “听说瑟曦太后手上握有首相的两个女儿,”莱佛德满怀希望地说,“假如我们提出把这小子的妹妹还给他……” 亚当爵士轻蔑地哼了一声。“他疯了才拿詹姆·兰尼斯特的命来换两个小女生。” “那就把詹姆爵士赎回来,不管花多少金子。”莱佛德伯爵道。 提利昂翻起白眼。“史塔克家要真那么缺钱,把詹姆的盔甲拿去熔掉不就得啦。” “我们求和,他们就会看轻我们。”亚当爵士争辩,“依我之见,我们应该立刻进兵。” “嗯,想必我们宫中的朋友会乐意提供补充兵力,”哈瑞斯爵士说,“同时也应当派人回凯岩城组织新军。” 这时,泰温·兰尼斯特公爵霍地起身。“我儿子在他们手上!”他重复了一遍,声音穿透众人喧哗,宛如利剑划破油脂。“退下,统统退下。” 提利昂向来习于听命,于是他立即起身,准备和其他人一起离去。但父亲看了他一眼,“不,提利昂,你留下。凯冯,你也是。其他人给我出去。” 提利昂坐回板凳,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凯冯爵士穿过房间,走到酒桶边。“叔叔,”提利昂叫道,“可否麻烦您——” “拿去。”父亲把自己面前那杯一动未动的酒递给他。 这下提利昂真有些不知所措。他只有喝的份。 泰温公爵坐下来。“关于史塔克那边,你的判断没错。假如艾德大人还活着,我们可以用他当筹码,与临冬城和奔流城达成停战,如此一来,便有时间全力对付劳勃的两个弟弟。眼下他死了……”他的手紧握成拳,“胡来,完全是胡来。” “小乔只是个孩子,”提利昂解释,“我在他这年纪的时候,也干过不少蠢事。” 父亲目光锐利地瞪了他一眼。“是么?好在他没娶妓女为妻。” 提利昂啜着酒,心想他若把酒杯朝父亲的脸上泼去,泰温公爵会是什么表情。 “目前形势比你们所知的更糟,”父亲续道,“我们有了个新国王。” 凯冯爵士浑身一震。“新国王——是谁?他们把乔佛里怎样了?” 一抹极细微的嫌恶扫过泰温公爵的薄唇。“没怎么样……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外孙依旧坐在铁王座上,但那太监收到南方的消息:两周前,蓝礼·拜拉席恩在高庭娶了玛格丽·提利尔为妻,并登基为王,新娘的父亲和兄长都已向他下跪宣誓效忠。” “这真是坏消息。”凯冯爵士皱眉时,额上的沟纹深如峡谷。 “我女儿命令我们立刻前往君临,协防红堡,抵御蓝礼‘国王’和百花骑士。”他嘴唇一抿。“注意,她是以国王和御前会议之名‘命令’我们。” “乔佛里国王对此事有何反应?”提利昂带着某种黑色的兴致发问。 “瑟曦认为现在还不宜告诉他,”泰温公爵说,“她恐怕他会坚持亲自出兵征讨蓝礼。” “出兵?哪来的军队?”提利昂问,“你该不会打算把这支军队交给他吧?” “他曾宣称要率领都城守备队出征。”泰温公爵道。 “他带走都城守备队,城里势必防御空虚,”凯冯爵士说,“那么龙石岛的史坦尼斯公爵……” “是的。”泰温公爵睥睨着侏儒儿子。“提利昂,我原以为你生来只有杂耍的份,不过看来我是错了。” “哟,老爸,”提利昂说,“这听起来好像赞美哩。”他笑着往前靠去。“那么,史坦尼斯方面有何行动?他才是长兄,蓝礼只是三子。对于弟弟称王一事,他有何反应?” 父亲皱眉道:“从一开始,我就认为史坦尼斯比其他所有人加起来还要危险,但他却毫无动静。嗯,瓦里斯那儿是有些情报,比如史坦尼斯正在建造船只,史坦尼斯正在招募佣兵,还说史坦尼斯从亚夏找来一个缚影师,可这究竟代表着什么?其中又有多少属实?”他有些恼怒地耸耸肩。“凯冯,拿地图来。” 凯冯爵士即刻照办。泰温公爵展开皮地图,将之摊平。“詹姆留给我们一个烂摊子。卢斯·波顿及其残部在我们北方,我们的敌人还握有孪河城和卡林湾;另一方面,罗柏·史塔克坐镇西边,除非强行开战,否则我们无法退回兰尼斯港和凯岩城。詹姆既已被捕,他的军队便也不复存在,密尔的索罗斯和贝里·唐德利恩将继续骚扰我们的征粮部队。往更远的地方看,东有艾林家族和盘踞龙石岛的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南边的高庭和风息堡也已经整兵待发。” 提利昂狡猾地笑了笑。“父亲,别担心,至少雷加·坦格利安还没死而复生。” “提利昂,我希望你能提供一点有用的建议,不要只耍嘴皮子。”泰温·兰尼斯特公爵说。 凯冯爵士看着地图皱眉,额头又挤成条条深缝。“眼下罗柏·史塔克得到艾德慕·徒利和三河诸侯的支持,总兵力已然超过了我军,我们后方还有卢斯·波顿……泰温,留在这里,只怕会被三面夹击。” “我不打算留在这里。我们得在蓝礼从高庭出兵前解决掉小史塔克公爵。波顿那边我不担心,他是个谨慎的人,想必绿叉河之战只会使他更谨慎,因此他的追击不会很快。所以……明日一早我们便朝赫伦堡出发。凯冯,命令亚当爵士的斥候掩蔽我军行踪,他要多少人就给他多少人,四人为一小队,不准再发生失踪的事……” “遵命,大人,可是……为什么去赫伦堡?那是个阴森不祥的地方,听说还受了诅咒。” “让他们去说,”泰温公爵道,“把格雷果爵士放出去,要他领着他那群屠夫四处劫掠。把瓦格·赫特和他的佣兵以及亚摩利·洛奇爵士也派出去,让他们各带三百骑兵,告诉他们:从神眼湖到红叉河,我希望河间地带化为焦土。” “大人,请拭目以待。”凯冯爵士说罢起身。“我这就去传令。”他鞠躬离去。 剩下父子俩之后,泰温公爵瞄了提利昂一眼。“你的野蛮人可能也喜欢来点掠夺,你去通知他们:他们尽可以随瓦格·赫特出动,任意劫掠——不论财货、牲口还是女人,喜欢的就抢,不中意的就烧。” “教夏嘎和提魅如何抢劫,就跟教公鸡怎么报晓一般多此一举。”提利昂表示,“但我宁可把他们留在身边。”他们或许粗鲁难驯,但终究是他的手下,相较于父亲的人马,他宁愿信任自己的人。他可不想就这么将他们拱手让人。 “那你得学会如何管束他们,我不想见到他们在城里打家劫舍。” “城里?”提利昂糊涂了,“哪个城?” “君临。我要派你进宫。” 这是提利昂·兰尼斯特最没预料到的事。他举起酒杯,边喝边想,“派我进宫做什么?” “管事。”父亲唐突地说。 提利昂哈哈大笑。“我亲爱的老姐对此恐怕有意见哟!” “随她去说,总得有人管管她儿子,以免他把我们全部搞垮。我认为这都是那群三心二意的重臣搞的鬼——我们的朋友培提尔、年高德劭的大学士,还有那个少了老二的活宝瓦里斯大人。乔佛里做出一桩又一桩蠢事时,他们都在干什么?到底是谁出的馊主意,竟把这个杰诺斯·史林特拔擢为贵族?这家伙的父亲是个屠夫,而他们竟给了他赫伦堡,赫伦堡!那是国王住的城堡!只要我一息尚存,他就别想踏进去。听说他挑了一支染血长枪作家徽,假如我在,非逼他改成染血的菜刀不可。”父亲并未提高音量,但提利昂从他的金黄眼瞳里体会得出他的愤怒。“他们还赶走了赛尔弥,到底是哪根筋有问题?没错,他是一把年纪了,但‘无畏的巴利斯坦’光这名号在王国里就很有分量,他服侍谁,谁就跟着沾光,猎狗起得了这种作用?狗是在桌子底下啃骨头的,不是拿来平起平坐的。”他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提利昂的脸。“既然瑟曦管不了那小鬼,就由你来管。倘若那几个重臣胆敢跟我们耍两面派……” 提利昂太清楚了。“砍头,”他叹道,“枪尖插着,挂上城墙。” “你总算还从我这儿学了点东西。” “父亲,我学的可多了。”提利昂平静地说。他喝干了酒,若有所思地把杯子放到一边。一方面,他很高兴,高兴到自己不敢承认的地步;另一方面,他又想起了不久前在绿叉河上游打的那场仗,不知自己是否又要被派去防守“左翼”。“为什么派我?”他歪头问,“为何不派叔叔?为何不派亚当爵士、佛列蒙爵士或沙略特大人?为何不派……一个个头大点的人?” 泰温公爵陡地起身。“因为你是我儿子。” 他这才明白。原来你已经放弃他了,他心想,你这天杀的王八蛋,你认为詹姆与死无异,所以你只剩下了我。提利昂想一巴掌掴去,想朝他脸上吐口水,想抽出匕首把他的心掏出来,看看究竟是不是如老百姓所说的那样用黄金铸成。然而最终,他只是静静地坐着,一言不发。 泰温公爵穿过房间,碎酒杯在他脚下“咔啦”作响。“最后一件事,”他走到门边时说,“不准你带那个妓女进宫。” 父亲离去之后,提利昂在旅店大厅里静坐良久,最后他终于爬上楼梯,回到钟塔下舒适的阁楼房间。房间的天花板虽矮,但对侏儒来说并无妨碍。从窗户看出去,他见到父亲在院子里搭的绞刑架,夜风吹起,绳子上老板娘的尸体晃个不休。她身上的肌肉就和兰尼斯特家的希望一般微薄而破败。 他回身在羽毛床边坐下,雪伊睡意惺忪地呢喃着,翻身朝向他。他把手伸到棉被下,握住她柔软的乳房,她张开了眼睛。“大人。”她慵懒地微笑。 当她的乳头逐渐变硬,提利昂俯身亲吻她。“小宝贝,我想带你去君临。”他悄声说。 71.第71章 琼恩 琼恩·雪诺扎紧马鞍上的皮带,母马则轻声嘶叫。“好女孩,别怕。”他轻声安抚它。寒风在马厩间细语,宛如迎面袭击来的冰冷死气,但琼恩未加理会。他把铺盖捆上马鞍,结疤的手指僵硬而笨拙。“白灵,”他轻声呼唤,“过来。”狼立刻出现,双眼如两团火烬。 “琼恩,求求你,别这样。” 他骑上马,握紧缰绳,策马转头,面对黑夜。山姆威尔·塔利站在马厩门口,一轮满月从他肩膀后照进,洒下一道巨人般的影子,硕大而黑暗。“山姆,别挡道。” “琼恩,你不能这样一走了之,”山姆说,“我不会放你走。” “我不想伤害你,”琼恩告诉他,“山姆,你走开,不然我就踩过去。” “你不会的。听我说,求求你……” 琼恩双脚一踢,母马立即朝门飞奔而去。刹那间,山姆站在原地,脸庞如同身后那轮满月般又圆又白,嘴巴惊讶地张成一个大圆。就在人马即将撞上的最后一刻,他跳了开去,并如琼恩所预料的,步履踉跄,跌倒在地。母马跳过他,冲进黑夜。 琼恩掀起厚重斗篷的兜帽,拍拍母马的头。他骑马离开静谧的黑城堡,白灵紧随在旁。他知道身后的长城上有人值守,但他们面朝极北,而非南方。除了正从马厩的泥地上挣扎起身的山姆·塔利,不会有人见到他离去。眼看山姆摔成那样,琼恩暗自希望他没事才好。他那么肥胖,手脚又笨拙,很可能因此摔断手腕,或扭到脚踝。“我警告过他了,”琼恩大声说,“而且本来就不干他的事。”他一边骑,一边活动自己灼伤的手,结疤的指头开开阖阖。疼痛依旧,不过取掉绷带后的感觉真好。 他沿着蝴蝶结般蜿蜒的国王大道飞奔,月光将附近的丘陵洒成一片银白。他得在计划被人发觉前尽可能地远离长城。等到明天,他将被迫离开道路,穿越田野、树丛和溪流以摆脱追兵,但眼下速度比掩护更重要。毕竟他的目的地显而易见。 熊老习惯黎明起床,所以琼恩至少还有天亮前的时间,用来尽量拉开与长城间的距离……假定山姆·塔利没有背叛他。胖男孩虽然尽忠职守,且胆子又小,但他把琼恩当亲兄弟看待。若是被人问起,山姆肯定会说出实情,不过琼恩不认为他有那个勇气,敢大半夜去找国王塔的守卫,把莫尔蒙吵醒。 等到明天,发现琼恩没去厨房帮熊老端早餐,大家便会到寝室来查找,随后看到孤零零躺在床上的长爪。留下那把宝剑很不容易,但琼恩还不至于恬不知耻地将它带走。就连乔拉·莫尔蒙亡命天涯前,也没有这么做。莫尔蒙司令一定能找到更适合佩带那把剑的人。想起老人,琼恩心里很不好受。他知道自己这样弃营逃跑,无异是在总司令丧子之痛上撒盐。想到他对自己如此信任,这实在是忘恩负义的做法,但他别无选择。不管怎么做,琼恩都会背叛某个人。 即使到了现在,他依旧不知自己的做法是否荣誉。南方人的作派比较简单,他们有修士可供咨询,由他们传达诸神意旨,协助理清对错。然而史塔克家族信奉的是无名古神,心树就算听见了,也不会言语。 当黑城堡的最后一丝灯火消失在身后,琼恩便放慢速度,让母马缓步而行。眼前还有漫漫长路,他却只有这匹马可供依凭。往南的路上,沿途都有村庄农舍,如有必要,他可以和他们交换新的马匹,不过若是母马受伤或瘫倒在地就不成了。 他得尽快找到新衣服,恐怕还只能去偷。眼下的他从头到脚都是黑色:高筒黑皮革马靴,粗布黑长裤黑外衣,无袖黑皮革背心,厚重的黑羊毛披风。长剑和匕首包在黑鞘里,鞍袋里则是黑环甲和头盔。如果他被捕,这每一件都足以置他于死地。在颈泽以北,任何穿黑衣的陌生人进了村舍庄园,都会被投以冷漠的怀疑眼光,并遭到监视。而一旦伊蒙师傅的乌鸦送出消息,自己便再也找不到容身之所,即便临冬城也一样。布兰或许会放他进城,但鲁温师傅很清楚该怎么做,他会履行职责,关上城门,把琼恩赶走。所以,打一开始他就没动临冬城的主意。 虽然如此,在他脑海里,却能清晰地见到城堡的影像,仿佛昨天才刚离开:高耸的大理石墙;香气四溢、烟雾弥漫的城堡大厅,里面到处是乱跑的狗;父亲的书房;自己在塔楼上的卧室。在他心底的某一部分,只想再瞧瞧布兰的欢笑,再吃一个盖奇做的牛肉培根派,再听老奶妈说关于森林之子和傻瓜佛罗理安的故事。 可是,他并非因为这些才离开长城:他之所以离开,只因为他是父亲的儿子,罗柏的兄弟。他不会因为别人送他一把剑,即便像长爪那么好的剑,就变成莫尔蒙家族的人。他也不是伊蒙·坦格利安。老人做了三次抉择,三次都选择了荣誉,但那是他。即便现在,琼恩还是不敢确定,老学士做出那样的选择,究竟是因为懦弱无力,还是因为心地坚强、忠于职守。但无论如何,他了解老人的困惑,关于抉择的痛苦,他太了解了。 提利昂·兰尼斯特曾说:多数人宁可否认事实,也不愿面对真相,但琼恩已经想透了种种磨难。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谁:他是琼恩·雪诺,不但是私生子,更是背离誓约的逃兵,既无母亲,亦无朋友,将遭天谴。终其一生——不论他这一生能有多长——都将被迫流浪,成为阴影中沉默的孤民,不敢说出真名。无论走到七国何处,必将生活在谎言之中,否则别人会对他群起而攻之。但是,只要他能与兄弟并肩作战,为父亲报仇雪恨,所有这些都无足轻重。 他记得自己最后一次见到罗柏的情景。当时罗柏站在广场上,红褐头发间雪花融化。如今琼恩可能必须易容之后,才能偷偷去见他。他试着想象当自己揭开真面目时,罗柏脸上会是什么表情。他的兄弟会摇摇头,面露微笑,然后他说……他会说…… 他拼凑不出那抹微笑,无论怎么努力,就是想不出来。他反而不自觉地想起他们找到冰原狼那天,被父亲砍头的逃兵。“你立下了誓言,”艾德公爵告诉那人,“你在你的弟兄们以及新旧诸神面前立下了誓约。”戴斯蒙和胖汤姆把逃兵拖到木桩前。布兰的眼睛睁得像盘子,琼恩还特意提醒他别让小马乱动。他忆起当席恩·葛雷乔伊递上寒冰时,父亲脸上的表情,随后又想起鲜血溅落雪地,席恩扬腿把人头踢到他脚边。 他不禁想,假如逃兵是艾德公爵的亲弟弟班扬,而非一个衣着破烂的陌生人,他会怎么做?两者会有差别吗?一定会,一定会的,一定……毫无疑问,罗柏也一定会欢迎他。他怎么可能不欢迎他呢?除非…… 还是别多想的好。他握紧缰绳,手指隐隐作痛。琼恩再度夹紧马肚,顺着国王大道疾驰,仿佛要驱离心中的疑惑。琼恩不怕死,但他不要这种被五花大绑,像个寻常强盗般斩首示众的死法。倘若他非死不可,他甘愿手握利剑,死在与杀父仇人的决斗中。他生来就不是真正的史塔克族人,从来不是……但他可以死得像个史塔克。就让大家都知道艾德·史塔克膝下不止三个儿子,而是四个。 白灵跟着他的速度跑了一里,红红的舌头伸在嘴巴外悬荡。他催马加速,人马低头飞奔。冰原狼则放慢脚步,停了下来,左顾右盼,眼睛在月色中闪着红光。不久,他消失在后方,琼恩知道他会按自己的步调跟随。 前方的道路两旁,摇曳的灯火穿过树林照过来。这里是鼹鼠村。他催马奔过,听到一阵狗吠,以及马厩里传来的驴叫,除此之外,村子悄然无声。有几处炉火微光从禁闭的窗户中穿透而出,或自房舍木板间流泻出来,但寥寥无几。 其实鼹鼠村比乍看之下要大得多,只是四分之三的部分位于地底,由一个个既深且暖的地窖组成,经由错综复杂的隧道彼此衔接。就连妓院也在地下,从地面上看,它们只是比厕所大不了多少的小木屋,门上挂了盏红灯笼。长城上守军把妓女们叫做“地底的宝藏”,他不禁揣测今晚有多少黑衣弟兄在下面挖宝呢?这当然也算是一种背誓,只是无人在意。 直到把村子远远地抛在后面,琼恩方才再次减速。这时,他和母马都已经满身大汗。于是他跳下马背,只觉浑身发抖,灼伤的手更是疼痛。树丛下有大堆融雪,在月光下映射发亮,涓滴细流从中淌出,汇聚成浅浅的小池。琼恩蹲下来,双手合掌,捧起雪水。融雪冰冷刺骨,他喝了几口,接着洗脸,直洗得两颊发麻。他感觉到头昏脑涨,手指也好几天没有痛得这么厉害。我做得没错,他告诉自己,可我为何这么难受? 马儿仍旧气喘吁吁,于是琼恩牵它走了一段。道路很窄,只能勉强容两人并肩而骑,表面更被细小沟渠所切割,布满碎石。刚才那样狂奔委实愚蠢,分明就是自找麻烦,稍不小心就会摔断脖子。琼恩不禁纳闷,自己究竟怎么搞的?就这么急着寻死么? 远方的树林里传来动物的受惊尖叫,他立刻抬头,母马也不安地哼着。是他的狼找到猎物了?他把手环在嘴边,“白灵!”他叫道,“白灵!到我这儿来!”但唯一的回应只是身后某只猫头鹰振翅高飞的声响。 琼恩皱起眉头,继续上路。他牵马走了半小时,直到它身上干透为止。但白灵始终没有出现。琼恩想上马赶路,却又担心不知去向的狼。“白灵,”他再度叫喊,“你在哪里?快过来!白灵!”这片林子里应该没什么能威胁到冰原狼——就算这只冰原狼尚未发育完全也罢,除非……不,白灵绝不会蠢到去攻击熊,而假使这附近有狼群,琼恩也一定能听见它们的嚎叫。 最后他决定先吃点东西再说。食物可以稍微安抚脾胃,更能多给白灵一点时间跟上。此时尚无危险,黑城堡依然在沉睡中。于是他从鞍袋里找出一块饼干,一小片乳酪和一个干瘪的褐色苹果。他还带了腌牛肉,以及从厨房偷来的一片培根,但他想把肉留到明天。因为等食物没了,他就得自己打猎,而那一定会拖延他的行程。 琼恩坐在树下,吃着饼干和乳酪,任母马沿着国王大道吃草。他把苹果留到最后,虽然摸起来有些软,果肉仍然酸甜多汁。听到声音时,他正在啃果核:是蹄声,从北方来。琼恩一跃而起,奔向母马。跑得掉吗?不,距离太近,一定会暴露声音,何况假如他们从黑城堡来…… 于是他牵着母马离开大路,走到一丛浓密的灰青色哨兵树后。“别出声哦。”他悄声说,一边蹲伏下来,透过树枝缝隙向外窥视。倘若诸神保佑,对方就会不经意地骑马跑过。八成鼹鼠村的农民,正返回自己的田地,可他们干吗大半夜走呢?…… 他静静聆听,蹄声沿着国王大道急速而来,步伐坚定,逐渐增大。依声音判断,大概有五六个人。对方的话音在林木间穿梭。 “……确定他走这边?” “当然不确定。” “搞不好他朝东去了。或是离开道路,穿越树林。换了我就会这么做。” “在这一团漆黑的晚上?你别傻了。就算没摔下马来,折了脖子,辨不清路乱走,等太阳升起大概也绕回长城了。” “我才不会,”葛兰听起来很气愤。“我会往南骑,看星星就知道哪边是南方。” “要是被云遮住呢?”派普问。 “那我就不走。” 又一个声音插进来。“换做是我,你们知道我会怎么做?我会直接去鼹鼠村挖宝。”陶德尖锐的笑声在林间回响,琼恩的母马哼了一声。 “你们通通给我闭嘴,”霍德说,“我好像听到了什么。” “在哪儿?我啥都没听见。”蹄声停止。 “你连自己放屁都听不见。” “我听得见啦。”葛兰坚持。 “闭嘴!” 于是他们都安静下来,凝神倾听。琼恩不自觉地屏住呼吸。一定是山姆,他心想。他既没去找熊老,也没上床睡觉,而是叫醒了其他几个男孩。真要命,若是天亮前他们还未归营,也会被当成逃兵处理。他们到底在想什么呀? 寂静无限延伸。从琼恩蹲的地方,透过树丛,可以看到他们坐骑的脚。最后派普开口道:“你刚才到底听到什么?” “我也不知道。”霍德承认,“但的确有什么声音,我认为是马叫,可……” “这儿什么声音都没有啊。” 琼恩的眼角余光瞥见一个白色影子在林间蹿动。树叶窸窣抖动,白灵从阴影中跑了出来,由于来得突然,琼恩的母马不禁轻声惊叫。“在那里!”霍德大叫。 “我也听到了!” “我被你害死了。”琼恩一边翻身上马,一边对冰原狼说。他调转马头,往森林走去,但不出十尺,他们便追了上来。 “琼恩!”派普在身后喊。 “停下来,”葛兰说,“你跑不掉的。” 琼恩抽出佩剑,策马旋身。“通通退后。我不想伤害你们,但如果情非得已,我会动手的。” “你想以一对七?”霍德挥手,男孩们一拥而上,将他团团围住。 “你们要拿我怎样?”琼恩质问。 “我们要把你带回属于你的地方。”派普说。 “我属于我的兄弟。” “我们就是你的兄弟。”葛兰说。 “他们逮到你,你会被砍头的,知道吗?”陶德紧张地笑笑,“这么笨的事,只有笨牛才做得出来。” “我才不会呢。”葛兰道,“我不会违背誓言,我发过誓,说话算话的。” “我也一样,”琼恩告诉他们,“可你们难道不懂么?他们谋害了我父亲!这是一场战争,我兄弟罗柏正在河间地作战——” “我们都知道,”派普严肃地说,“山姆跟我们说了。” “你父亲的事我们很遗憾,”葛兰说,“但那与你无关。一旦发了誓,你就不能离开,不管怎样都不行。” “我非走不可。”琼恩激动地说。 “你发过誓了。”派普提醒他,“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你是不是这么说的?” “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葛兰点头附和。 “用不着你们告诉我,我跟你们背得一样熟。”这下他真的生气了。他们为何不能干脆一点,放他走呢?这样子大家都不好过。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霍德诵道。 “长城上的守卫。”癞蛤蟆跟着念。 琼恩开始一个一个咒骂他们,但他们置之不理。派普催马上前,继续背诵:“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 “别过来,”琼恩挥剑警告他,“派普,我是说真的。”他们连护甲都没穿,假如真的动手,他可以把他们统统砍成碎片。 梅沙绕到他身后,加入了念诵:“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 琼恩双脚一踢,调转马头。然而男孩们已将他彻底包围,步步逼近。 “今夜如此……”霍德堵住了左边的缺口。 “……夜夜皆然。”派普说完最后一句,伸手抓住琼恩的缰绳。“你有两个选择:要么杀了我,要么跟我回去。” 琼恩举起长剑……最后还是无助地放了下来。“去你的,”他说,“你们通通该死。” “我们该不该把你的手绑起来?你愿不愿乖乖回去呢?”霍德问。 “我不跑便是。”这时白灵从树下跑出来,琼恩瞪着他,“你可真会帮倒忙。”他说,但那双深沉的红眼却仿若洞悉一切地看着他。 “我们最好赶快,”派普道,“假如天亮前回不去,只怕熊老会把我们的头通通砍了。” 回程途中发生过什么,琼恩·雪诺记得不多,只觉这趟路似乎比南行短暂得多,或许是他心不在焉的缘故吧。派普带队,不时飞奔,慢走,小跑,接着又恢复奔驰。鼹鼠村来了又去,妓院门口悬着的红灯早已熄灭。派普把时间掌握得很好,距离天亮刚好还有一个小时,琼恩见到黑城堡的黑塔楼出现在前方,衬着背后硕大无朋的苍白长城。只是这回,城堡再也没了家的感觉。 他们可以抓他回去,琼恩告诉自己,但他们无法留住他。南方的战争不是一两天就能解决的事,而他的朋友不可能日夜都守着他。他只需耐心等待时机,让他们放松警惕,以为他心甘情愿留下来……然后就再度逃走。下一次,他不走国王大道,而是沿着长城东行,或许就这么一直走到海边,然后往南翻越崇山峻岭。那是野人们常走的路,崎岖难行,危机四伏,却足以摆脱追兵。从始至终,他与国王大道和临冬城都将保持一百里格以上的距离。 老旧的马房里,山姆威尔·塔利正等着他们。他坐在泥地上,靠着一堆稻草,紧张得睡不着。一见他们,他立刻起身,拍拍尘土道:“琼恩,我……我很高兴他们找到你了。” “我可不高兴。”琼恩说着下马。 派普也跳下坐骑,一脸嫌恶地望着逐渐泛白的天空。“山姆,帮个忙,把马儿安顿好。”矮个男孩说,“这一天还长着呢,可咱们半点觉都没睡成,这都得感谢雪诺大人。” 天亮之后,琼恩像往常一样走进厨房。三指哈布把熊老的早餐交给他,什么也没说。今天的早餐包括三颗褐色的白煮蛋,油炸面包,火腿肉片以及一碗有些皱的李子。琼恩端着东西回到国王塔,发现莫尔蒙正坐在窗边写东西。乌鸦在他肩膀上来回踱步,边走边念:“玉米!玉米!玉米!”琼恩一进房间,乌鸦便提声尖叫。“把早餐放桌上。”熊老抬头道,“我还想喝点啤酒。” 琼恩打开一扇紧闭的窗户,从外面的窗台上拿了啤酒瓶,倒满一角杯。之前哈布给了他一个刚从长城储藏室里拿出来的柠檬,现下还是冰的。琼恩用拳头捏破它,果汁从指缝间滴下。莫尔蒙每天都喝掺柠檬的啤酒,宣称这是他依旧一口好牙的原因。 “你一定很爱你父亲,”琼恩将角杯端给他时,莫尔蒙开口:“孩子,我们爱什么,到头来就会毁在什么上面,你还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这话?” “记得。”琼恩面带愠色地说。他不想谈父亲遇害的事,即便对莫尔蒙也不行。 “你要仔细记好,别忘记。残酷的事实是最应该牢牢记住的。把我的盘子端过来。又是火腿?算了,我认了。你没什么精神。怎么,昨晚骑马就这么累啊?” 琼恩喉咙一干,“您知道?” “知道!”莫尔蒙肩头的乌鸦应和,“知道!” 熊老哼了一声。“雪诺,他们选我当守夜人军团总司令,莫非因为我是个呆头鹅?伊蒙说你一定会走,我则告诉他你一定会回来。我了解我的部下……也了解我的孩子们。荣誉心驱使你踏上国王大道……荣誉心也将你鞭策回来。” “带我回来的是我朋友们。”琼恩说。 “我指的就是‘你的’荣誉心么?”莫尔蒙检视着眼前的餐盘。 “他们杀害了我父亲,难道我应该置之不理?” “说真的,你的行为不出我们所料。”莫尔蒙咬了口李子,吐出果核。“我专派了一个人看守你,知道你何时离开。即便你的弟兄们没把你追回来,你也会在途中被逮住。到时候,抓你的可就不是朋友了。哼,除非你的马像乌鸦,生了翅膀。你有这样的马吗?” “没有。”琼恩觉得自己像傻瓜。 “真可惜。我们倒急需那样的马。” 琼恩挺直身子。他已经对自己说过,要死得有尊严,至少,他能做到这点。“大人,我知道逃营的惩罚。我不怕死。” “死!”乌鸦叫道。 “我希望你也别怕继续活下去。”莫尔蒙边说边用匕首切开火腿,还拿一小块喂乌鸦。“你不算逃兵——因为你没走成。眼下你不就好端端站在这里?要是我把每个半夜溜到鼹鼠村的孩子都抓来砍头,那防守长城的就只剩鬼魂了。不过呢,或许你打算明天再跑,或许再隔两个星期。是不是?小子,你有没有这样想?” 琼恩默不作声。 “我就知道。”莫尔蒙剥开白煮蛋的壳,“小子,你父亲死了,你有办法让他起死回生吗?” “没有。”他闷闷不乐地回答。 “那敢情好。”莫尔蒙道,“你我都见识过死人复活是什么样,我可不想再碰上那种事。”他两大口吞下煮蛋,从齿缝间吐出几片蛋壳。“你的兄弟虽然上了战场,但他身后有全北境的军力,随便他哪一个封臣手下的士兵都比整个守夜人军团的人加起来还多,你觉得他们会需要你的帮助?难道说你真那么厉害,还是说你随身带着古灵精怪,帮你的剑附加魔法?” 琼恩无话可说。乌鸦啄着一颗蛋,穿破蛋壳,将长长的喙伸进去,拉出丝丝蛋白和蛋黄。 熊老叹道:“你也不是唯一被战争波及的人。依我看,我妹妹此刻也应该带着她那群女儿,穿着男人的盔甲,加入你兄弟的军队去了南方。梅格是个上了年纪的老怪物,个性固执,脾气又差,说实话,我根本受不了那糟女人,但这并不代表我对她的感情不如你爱你的异母妹妹。”莫尔蒙皱着眉头拾起最后一颗蛋,用力握住,直到外壳碎裂。“或许不如你。但总之,她若在战场上被杀,我一定很难过,可你瞧,我并没打算逃跑。因为我和你一样都发过誓,我的职责所在是这里……你呢,孩子?” 我无家可归,琼恩想说,我是个私生子,没有权利、没有姓氏、没有母亲,现在连父亲都没了。可他说不出口。“我不知道。” “可我知道,”莫尔蒙总司令说,“雪诺,冷风正要吹起,长城之外,阴影日长。卡特·派克的来信中提到大群麋鹿向东南沿海迁徙,之外还有长毛象。他还说,他有个部下在距离东海望仅三里格的地方发现了巨大的畸形脚印。影子塔的游骑兵则回报,长城外有好些村落完全被遗弃,到了晚上,丹尼斯爵士说能看到群山中的火光,大把大把的烈焰,从黄昏直烧到天亮。‘断掌’科林在大峡谷抓到了一个野人,对方发誓说曼斯·雷德正躲在一个新的秘密要塞里,召集属下所有臣民,至于他的目的为何,我看只有天上诸神知道。你以为你叔叔班扬是这几年来我们唯一失去的游骑兵么?” “班扬!”乌鸦歪头嘎嘎怪叫,蛋白从嘴角流下。“班扬!班扬!” “不。”琼恩说。除了他还有其他人,太多人。 “你觉得你兄弟的战争比我们这场战争更重要?”老人喝道。 琼恩噘起嘴唇。乌鸦朝他拍拍翅膀,“战争!战争!战争!战争!”它唱道。 “我看不然。”莫尔蒙告诉他,“诸神保佑,孩子,你眼睛没瞎,人也不笨。等哪天死人在黑夜里大举入侵,你觉得谁坐在铁王座上还有差别么?” “没有。”琼恩没想到这层。 “琼恩,你父亲大人把你送来这里,你可知为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乌鸦又叫道。 “我知道你们史塔克家人体内依旧流淌着先民的血液,而长城正是先民所建筑,据说他们还记得早已被人遗忘的事情。至于你那头小狼……引领我们找到尸鬼的是他,警告你楼上有死人的也是他。杰瑞米爵士多半会说一切纯属巧合,但他死了,我还好端端地活着。”莫尔蒙司令用匕首刺起一块火腿。“我认为你是命中注定要来这里的。等我们越墙北进时,我希望你和你那头狼与我们同在。” 他的这番话使琼恩的背脊为之一颤。“越墙北进?” “不错。我打算把班·史塔克找回来,不论是死是活。”他嚼了几口,吞下火腿。“我不会在这里坐等风雪来临,我们一定要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这次守夜人军团将大举出动,与塞外之王、异鬼,以及其他什么的东西作战。我将亲自领军。”他拿匕首指着琼恩的胸膛。“依惯例,总司令的事务官就是他的侍从……但我可不想每天早上醒来,都还要担心你是不是又逃了。所以呢,雪诺大人,你现在就给我个答案:你究竟是守夜人的弟兄……还是个只爱玩骑马打仗的私生小毛头?” 琼恩·雪诺站直身子,深吸一口气。父亲、罗柏、艾莉亚、布兰……请你们原谅我,原谅我不能帮助你们。他说的没错,我属于这里。“我……随时听候您差遣,大人。我郑重发誓,绝不再逃跑了。” 熊老哼了一声。“那敢情好。还不快把剑佩上?” 72.第72章 凯特琳 多年以前,凯特琳怀抱襁褓里的儿子,离开奔流城,搭乘小船渡过腾石河,北上临冬城。而今想起来,仿佛是千年前的事。而今,他们同样渡过腾石河,重返家园,然而当初那个婴儿,已经长成了披甲带剑的英挺战士。 划桨起起落落,罗柏和灰风坐在船首,他把手放在冰原狼的头上,席恩·葛雷乔伊陪伴着他。布林登叔叔坐在后面的第二艘船上,与大琼恩和卡史塔克伯爵一道。 凯特琳坐在船尾,他们乘船顺流而下,任腾石河强劲的水流载着他们经过高大的水车塔。塔内巨大水车辘辘轮转,水声哗啦,儿时种种回忆牵起凯特琳嘴角一抹哀伤的微笑。城中军民排列在砂岩城墙上,高喊着他们母子的名字,高喊着“临冬城万岁!”每一座壁垒上都飘扬着徒利家族的旗帜:一尾腾跃的银色鳟鱼,衬着波动的红蓝底色。这是一幅令人振奋的景象,然而凯特琳的心却高兴不起来,她怀疑自己的心这辈子还能不能再感受到喜悦。噢,奈德…… 他们在水车塔下转了个大弯,直直地穿越汹涌河水,船夫使劲划桨,水门的巨大拱形映入眼帘,她听见铰链卷动,巨大的铁闸门缓缓升起。当他们逐渐接近,凯特琳发现闸门下半部几乎全是红色铁锈,它长年浸在水中,“水门”正是因此而得名。穿过闸门时,褐色烂泥不住滴下,门底尖刺距离头顶仅有几寸。凯特琳抬头看着铁栅,不禁纳闷其锈蚀的程度有多严重,若是遇上撞锤,这道闸门又究竟能撑多久,到底该不该换新的?这些日子以来,她脑中所想尽是这类事情。 他们穿过拱门和城墙,从阳光下走进阴影中,接着又回到日光照耀下。四周停泊着大小船只,均稳固地系在石中铁环上。弟弟正带着父亲的卫士们在临水阶梯上等候他们。艾德慕·徒利爵士是个体格壮硕的年轻人,一蓬枣红头发,一把火红胡须,胸甲上尽是战争遗留的刮痕和凹陷,红蓝披风沾染了血渍与烟尘。站在他身边的是泰陀斯·布莱伍德伯爵,身躯硬挺,留了短短的灰胡子,生了个鹰钩鼻,亮黄色的盔甲上用黑玉镶成繁复的藤蔓图案,瘦削的肩膀上垂着乌鸦羽毛织成的披风。率兵出城突击,将弟弟从兰尼斯特军营地里救出来的人,正是泰陀斯伯爵。 “带他们进来。”艾德慕爵士下令。三个人步下阶梯,走到及膝深的水里,用长钩把小艇拉过去。灰风一跃而出,却将对方一人吓得慌忙后退,步履踉跄,跌坐水中,众人哈哈大笑,那人则露出难为情的表情。席恩·葛雷乔伊跳到船边,将凯特琳拦腰抱到干燥的石阶上,任凭流水拍打自己的靴子。 艾德慕走下阶梯拥抱她。“亲爱的姐姐。”他哑着嗓子说。他生了一对深邃的蓝眼睛,那双唇天生便该用来微笑,只是现在他却笑不出来。他的模样精疲力竭,因为一连串的战争、压力而显得憔悴不堪,脖子上受伤的地方还绑了绷带。凯特琳紧紧地搂住他。 “凯特,我和你一样难过。”他们分开时,他这么说,“当我们听说艾德大人出事的时候……兰尼斯特家会付出代价的,我对天发誓,一定为你复仇雪恨。” “那能让奈德活过来吗?”她语气尖锐地说。伤口还太新,听不得安慰的话语。现在她无法去想与奈德有关的事,也不愿去想。这样是不行的,她必须坚强。“这些以后再说,我要去见父亲。” “他正在书房里等你。”艾德慕道。 “夫人,霍斯特大人卧病在床。”父亲的总管解释。这好人何时变得如此灰白苍老?“他吩咐我立刻带您去见他。” “让我带她去。”艾德慕陪着她步上临水阶梯,穿越下层庭院,培提尔和布兰登·史塔克就在那里为她拼斗过。巍峨的砂岩城墙高耸于头顶,他推开由一道两名头戴鱼纹盔的卫士把守的门,她借机询问:“他的情形有多坏?”她一边说,心里一边害怕即将听到的答案。 艾德慕神情严肃。“学士说他在人世的时间不长了。病痛时常发作……而且相当厉害。” 一股无名怒火陡然充斥了她的内心,她痛恨这整个世界,痛恨弟弟艾德慕和妹妹莱沙,痛恨兰尼斯特家族,痛恨学士,痛恨奈德和父亲,尤其痛恨将他俩自她身边夺走的狰狞诸神。“你应该早点告诉我,”她说,“你知道情形就应该跟我说。” “是他不准,他不想让敌人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眼下王国如此动乱,若是兰尼斯特家知道他这么虚弱,他怕他们会……” “……出兵进攻?”凯特琳艰难地替他说完。一切都是你的错,你的错啊,她心中有个声音在说,假如你没有头脑发热,逮捕那侏儒…… 他们沉默地登上螺旋梯。 主堡和奔流城本身一样是三边造型,霍斯特公爵的书房也是三角形,东边有一突出的石制阳台,像是一艘巨大砂岩舰只的船首。从那里,公爵大人可将自己的城墙、堡垒和对面河流交界处尽收眼底。父亲的床已被移到阳台上。“他喜欢晒太阳,观看河上风景。”艾德慕解释,“父亲,看看我带谁来了?凯特来看您了……” 霍斯特·徒利一向体形硕大:年轻时高大魁梧,步入老年后则显得有些臃肿。然而如今的他看起来却似乎有点萎缩,全身肌肉都融进了骨头,脸庞是那么干瘪。凯特琳上次见他时,他的头发和胡子还是棕褐里带了点灰,如今却整个变成了雪白。 听到艾德慕的声音,他睁开眼睛。“小凯特,”声音细小,充满痛苦,“我的小凯特。”他脸上露出一抹颤巍巍的微笑,他摸索着要握她的手。“我在等你哪……” “你们谈吧。”说着弟弟轻轻吻了父亲大人的额头,然后转身离开。 凯特琳跪下来,握住父亲的手。那手从前虽大,如今却显得枯槁,皮肤松垮垮地覆盖着骨头,早已丧失了所有的力量。“您早该跟我说,”她说,“派人送信,或是叫鸟儿……” “使者会被抓,被严刑逼供,”他回答,“乌鸦会被射下来……”一阵剧痛突然袭来,他的指头紧紧抓住她的手。“螃蟹在我肚子里……夹啊夹,夹个不停,日夜不休地夹。它们的钳子好生锐利啊,这些螃蟹。韦曼师傅调了梦酒给我喝,还有罂粟奶……所以我睡得很多……但你来的时候,我一定要醒着,好好看看你。兰尼斯特家抓走你弟弟那会儿……我好害怕……到处是他们的营地……我好怕我就这么走了,没机会再见你一面……我好怕……” “父亲,我这不就来了么?”她说,“我和罗柏一道来的,他是您的外孙呢,他很想见您。” “你的孩子,”他小声说,“他继承了我的眼睛,我记得的……” “是的,如今依然。我们还为您带来了詹姆·兰尼斯特,他是我们的阶下囚了。父亲,奔流城之围已经化解。” 霍斯特公爵微笑:“我看到了,昨晚开战的时候,我跟他们说……我非看不可,于是他们把我抬上城门楼……我从城垛上看去。啊,真是太美了……火把像潮水一般涌过来,我听见河对岸的惨叫……多美妙的惨叫……攻城塔整个烧起来了,诸神保佑……我要是那时候就死了也没关系,还会很高兴地走,只是我想先看看你的孩子。昨晚是你儿子干的么?就你家那个罗柏?” “是,”凯特琳的口气坚定而骄傲,“正是罗柏……还有布林登。父亲大人,叔叔他也回来了。” “他,”父亲的声音成了微弱的呓语,“黑鱼……也回来了?从艾林谷回来了?” “是的。” “莱莎呢?”一阵冷风吹过他稀疏的白发。“诸神保佑,你妹妹……她也回来了吗?” 他的话中充满希望和渴盼,要说出真相实在困难。“没有,我很抱歉……” “噢,”他脸色一垮,眼里少了些许光芒。“我本希望……我本想再看看她,然后才……” “她在鹰巢城守着她儿子。” 霍斯特公爵虚弱地点点头。“可怜的艾林一死,眼下他成了劳勃公爵……我明白……但她怎么不跟你一道来?” “父亲大人,她很害怕,只有在鹰巢城里才有安全感。”她吻了吻他满是皱纹的眉头。“罗柏正在外面等候,您要不要先看看他?还有布林登?” “你儿子,”他小声说,“对,小凯特的孩子……他有我的眼睛,我记得的,他刚出生时……好……带他进来吧。” “那叔叔呢?” 父亲望了河流一眼。“黑鱼,”他说,“他结婚了么?娶……娶妻了没?” 到了临终还是念念不忘,凯特琳哀伤地想。“他没结婚。父亲,你知道的,他这辈子都不会结婚了。” “我跟他说了……我命令他结婚!我是他的领主,他知道我有权替他安排婚事。雷德温家族血统古老,门当户对,那女孩人既漂亮,又乖巧……只是有一点雀斑……蓓珊妮,对,就是这名字。可怜的孩子,一直等到现在,是啊,可是……” “蓓珊妮·雷德温多年以前就嫁给了罗宛伯爵,”凯特琳提醒他,“都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 “是么,”霍斯特公爵喃喃自语,“是这样的么,那女孩该死,雷德温家该死,我最该死。我是他的领主,他的哥哥……这条黑鱼,不然我也有其他对象啊,布雷肯大人的女儿,瓦德·佛雷……三个随他挑,这是那家伙自己说的……他到底成婚了没?娶妻了没?娶了没?” “他谁也没娶,”凯特琳说,“但他却不远千里,一路奋战,回到奔流城来看您。若没有布林登爵士协助,我也不会在这里。” “他向来是块打仗的料,”他喉咙干涩,“他的确有这方面的本领,血门骑士,对不对?”他向后躺去,闭上眼睛,似乎浑身虚脱。“等会儿再叫他来,现在我要睡一会儿,太累了,没力气吵架,晚点,再叫他进来,这条黑鱼……” 凯特琳轻轻吻了他,整整他的头发,把他留在自己城堡的阴影里,与下方奔涌流淌的河流为伴。她还未离开书房,他便已入睡。 当她回到下层庭院,只见布林登·徒利爵士正站在临水阶梯上,鞋子淌水,一边和奔流城的侍卫队长交谈。一见她面,他立刻问道:“他是不是——?” “他时候不多了,”她说,“和我们料想的一样。” 叔叔那张粗犷的脸上明显流露出痛苦之色,他伸手拨拨蓬厚的灰发。“他愿意见我吗?” 她点点头,“是的,但他说自己现在太累,没力气吵架。” 黑鱼布林登忍俊不禁。“我相信才有鬼。就算他已经上了火葬堆,我们一边给他点火,霍斯特这家伙还是会念个没完,说我没娶那个雷德温家的女孩,这老浑球。” 凯特琳露出微笑,心照不宣。“我没看到罗柏。” “他应该同葛雷乔伊一起到大厅去了。” 席恩·葛雷乔伊坐在奔流城大厅的板凳上,一手拿着麦酒角杯,一边跟父亲的手下叙述呓语森林大捷的经过。“……那群人想逃,可我们把河谷两头堵得死死的,然后拿刀拿枪从黑暗里冲出来,罗柏那头狼杀进去时,兰尼斯特家的人八成以为是异鬼来了。我亲眼看见它把一个人的胳膊活生生地扯下来,周围的马闻到它的气味就发了狂,落马的人不可胜数……” “席恩,”她打断他,“我儿子到哪里去了?” “夫人,罗柏大人去了神木林。” 奈德以前也每每如此。他是他父亲的儿子,正如他是我的儿子,我必须牢牢记住。噢,诸神慈悲,奈德…… 她在绿叶编织的树篷下找到罗柏,四周满是大红杉和老榆树。他跪在心树之前,那是一棵纤瘦的鱼梁木,刻画其上的脸庞多了几许哀伤,少了几分坚毅。他的长剑插在面前,剑尖深入土中,他双手戴着手套,紧紧握住剑柄,跪在他身旁的是大琼恩·安柏、瑞卡德·卡史塔克、梅姬·莫尔蒙、盖伯特·葛洛佛等人,泰陀斯·布莱伍德亦在其中,硕大的鸦羽披风摊在身后。这些是依旧信奉古老诸神的人,她明白,但当她扪心自问:如今的自己究竟信奉哪个神?却找不到答案。 她只觉不应打扰他们祷告,诸神行事自有其理由……即便是从她手中夺走奈德,夺走父亲大人的残酷神祇,于是凯特琳静静等候。河风吹动树梢,她看到右边远方的水车塔,上面爬满了常春藤。伫立原地,所有的回忆排山倒海般向她袭来,当年父亲正是在这片树林里教她骑马,艾德慕曾经从那棵榆树上摔下来,跌断了手臂,她和莱莎还在那片树荫下与培提尔玩亲吻游戏。 她已有多年不曾回想起这些事,记得他们当时年纪还小——她自己与现在的珊莎相若,莱莎比艾莉亚年幼,培提尔则更小,却最迫不及待。两个女孩轮流和他接吻,一会儿郑重其事,一会儿咯咯直笑,如今回想起来,历历在目。她仿佛还可以感觉到他搭着她肩膀的手,大汗淋漓,闻到他嘴里的薄荷气味。神木林里薄荷遍地,培提尔没事最爱嚼个几片。那时的他真是个胆大的小鬼,一天到晚闯祸。“他想把舌头伸进我嘴里呢。”独处时,凯特琳偷偷跟妹妹说。“他也这么对我做,”莱莎悄声道,面带羞怯,但兴奋得喘不过气。“我很喜欢。” 罗柏缓缓起身,收剑入鞘,凯特琳突然想到:她的儿子曾否在神木林里吻过女孩子呢?一定有吧。她看见珍妮·普尔睁着水汪汪的眼睛望着他,城堡里好些女侍也是,其中有几个已经满了十八岁……他既然已经打过仗、杀过人,一定也吻过女孩子。她眼里充满泪水,连忙愤怒地将之抹去。 “母亲,”罗柏看到她站在那里,便开口道,“我们必须召开会议,很多事情需要讨论决定。” “你外公想见你,”她说,“罗柏,他病得很重。” “艾德慕爵士把他的情况跟我说了。母亲,我很为霍斯特大人难过……也为你难过,但我们必须先开会,我们刚刚接到南方传来的消息,蓝礼·拜拉席恩已经登基称王。” “蓝礼?”她大为震惊,“应该是史坦尼斯大人……” “夫人,我们也都这么想。”盖伯特·葛洛佛道。 战争会议在大厅举行,四张长折叠桌排成向上开口的方形。霍斯特公爵病情太重,无法与会,他依旧浅眠于阳台上,做着年轻时长河落日的梦。艾德慕坐上了徒利家族的高位,身旁是黑鱼布林登,他父亲的封臣则分坐于左右两侧。原本兵败逃亡的三河贵族们,接获奔流城捷报后,又纷纷回来了。卡利尔·凡斯的父亲战死于金牙山城,如今他已继承了爵位。与他同来的有马柯·派柏,还有雷蒙·戴瑞爵士的儿子,那孩子年纪和布兰差不多。杰诺斯·布雷肯伯爵怒火冲天地从石篱城的废墟中赶来,并尽可能地跟泰陀斯·布莱伍德伯爵保持距离。 凯特琳、罗柏和北境诸侯坐在高位对面,面朝她弟弟。他们人数较少。大琼恩坐在罗柏左手,之后是席恩·葛雷乔伊,盖伯特·葛洛佛和莫尔蒙伯爵夫人坐在凯特琳右侧。遭受丧子之痛的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形容憔悴,眼神空洞,宛如噩梦缠身,长长的胡子也不再梳洗。他的两个儿子战死于呓语森林,长子则率领卡史塔克部队在绿叉河与泰温·兰尼斯特作战,至今生死未卜。 接下来是持续的争吵,直至深夜。每位贵族都有权发言,他们也各自把握机会,铆足全力……或大吼大叫,或高声咒骂,或晓之以理,或连哄带骗,或语带玩笑,或讨价还价,或拿杯拍桌,或出言要挟,时时有人愤而离席,然后沉着脸或微笑着回来。凯特琳静静地坐着,凝神倾听。 根据情报,卢斯·波顿已在颈泽的堤道口重整败军,赫曼·陶哈爵士和瓦德·佛雷则依旧握有孪河城。泰温公爵的部队已经回头渡过三叉戟河,正朝赫伦堡前进。目前国内有两人称王,且彼此互不相让。 许多诸侯希望即刻进军赫伦堡,与泰温公爵决战,一举消灭兰尼斯特势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马柯·派柏更力主派兵西进凯岩城。但仍有不少人建议暂缓行动。杰森·梅利斯特特别指出:眼下奔流城刚好扼住兰尼斯特军的补给线,不妨把握这个优势,阻止泰温大人获得补充兵力和物资,并借机加强自身防御,让疲累的军队得到休整。对所有谨慎的提议,布莱伍德伯爵一概听不进去,他认为应该乘着呓语森林之战的势头,早日结束战事,所以不但要立刻进军赫伦堡,还要卢斯·波顿的部队南下配合支援。依照惯例,只要是布莱伍德家族的主意,布雷肯家族一定反对到底,于是杰诺斯·布雷肯起身力促大家向蓝礼国王效忠,并南下与其大军会师。 “蓝礼不是国王。”罗柏说。这是会议以来他首次开口。他知道何时该留心倾听,这点颇有乃父之风。 “大人,您总不能向乔佛里效忠吧?”盖伯特·葛洛佛道,“令尊就死在他手里啊。” “这代表他是个恶人,”罗柏回答,“却不代表蓝礼是国王。乔佛里是劳勃的嫡长子,依照王国律法,王位理应归他所有。若他死了——请诸位相信我打算亲眼看着他死——他也还有个弟弟。王位的继承权会传到托曼手中。” “托曼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兰尼斯特。”马柯·派柏爵士斥道。 “没错,”罗柏有些困扰,“但即便两人皆死,也轮不到蓝礼称王。他是劳勃的三弟,好比布兰不能先于我成为临冬城公爵,蓝礼也不能先于史坦尼斯取得王位。” 莫尔蒙伯爵夫人表示同意:“史坦尼斯大人的确比他有资格。” “但蓝礼已经接受了加冕,”马柯·派柏说,“高庭和风息堡都支持他,多恩领想必也不会袖手旁观。倘若临冬城和奔流城的势力与之结合,七大家族中便有五家归他指挥。若是艾林家族也肯出兵,那就是七分之六的势力!以六敌一,诸位大人,用不了一年,我们便可把太后、小鬼国王、泰温公爵、小恶魔、弑君者、凯冯爵士他们的头通通插在枪尖上!我们只需加入蓝礼国王,便可取得这样丰硕的战果,何必抛开一切去投效史坦尼斯大人呢?他能给我们什么好处?” “依照律法,他的权利先于蓝礼。”罗柏固执地说。凯特琳觉得他说话的模样像极了他父亲,竟有些害怕。 “那么,你的意思是要我们投效史坦尼斯大人?”艾德慕问。 “我不知道。”罗柏说,“我向诸神祈求,希望他们指点接下来的方向,但他们并未回答。兰尼斯特说我父亲是叛徒,并谋害了他,我们都知道这是无耻的谎言,可是,倘若乔佛里是合法的国王,而我们又举兵反抗,那我们就真的成了叛徒了。” “在目前的情势下,家父会敦促各位谨慎行事,”年长的史提夫伦爵士说,露出佛雷家黄鼠狼般的招牌微笑。“何妨静观其变,让两个国王大玩权力游戏呢?等他们打完了,我们既可以向胜利者称臣,也可以举兵反抗,一切任凭我们抉择。而目前蓝礼既已起兵,泰温大人应该会急于与我方谈和……并换取他儿子平安归去。诸位可敬的大人,就让我前往赫伦堡,与他谈判休兵的条件,并提出赎金……” 一声怒吼淹没了他的话音。“你这个懦夫!”大琼恩吼道。“乞和就是示弱。”莫尔蒙伯爵夫人也宣布。“去他妈的赎金,说什么我们都不能放走弑君者!”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叫道。 “为什么不议和?”凯特琳问。 诸侯们全转过头来,盯着她,但她只感觉得出罗柏注视她的眼神。“母亲,他们谋杀了我的父亲,您的丈夫。”他沉痛地说。他抽出长剑,放在面前的桌子上,精钢打造的利刃在粗糙的木头上闪着寒光。“我拿这个跟他们谈判。” 大琼恩高声附和,其他人也表示同意,他们或随之呐喊,或握拳拍桌,并纷纷抽出佩剑。凯特琳静待他们平息。“诸位大人,”她接着说,“艾德大人是各位的主子和同僚,但我与他同床共枕,为他生儿育女,难道我对他的爱不如各位么?”她哀恸得险些没了声音,但她深吸一口气,用力安抚情绪。“罗柏,假如用剑可以使他起死回生,那么直到奈德再次站在我身边为止,我都绝不允许你收剑入鞘……然而逝者已矣,纵然有一百次呓语森林大捷也改变不了这事实。奈德走了,戴林恩·霍伍德走了,卡史塔克大人两个英勇的儿子,以及除此之外许许多多的人都走了,他们都不会再回来。难道我们还要赔上更多人命?” “夫人,您毕竟是女人家,”大琼恩用那浑厚低沉的声音说,“女人家不懂这种事。” “女人家心肠软,”卡史塔克伯爵道,他脸上刻满悲伤的痕迹,“男人是需要复仇的。” “卡史塔克大人,把瑟曦·兰尼斯特交到我手上,我就让您见识一下女人家的心肠有多软。”凯特琳回答,“我或许不懂战术谋略……但我知道什么是徒劳无功。我们出兵打仗,是为了阻止兰尼斯特军在河间地烧杀掳掠,是为了拯救遭人诬陷,身陷囹圄的奈德。我们的目的在于保护领土,并使我夫君重获自由。 “目前我们已经达成一个目的,而另一个则永远不可能达成。虽然直到我死的那一天,我都会为奈德哀悼,然而我必须首先为生者考虑。我希望我的两个女儿能平安归来,她们如今还在太后手里。倘若我必须拿四个兰尼斯特家人去交换两个史塔克家人,我认为这样非常划算,并为此感谢天上诸神。罗柏,我希望你平平安安,接替你父亲的爵位,统治临冬城。我希望能见你幸福快乐地生活,亲吻女孩的双唇,娶妻生子。我希望能结束这一切。诸位大人,我渴望重返家园,并为亡夫哭泣终老。” 凯特琳语毕,大厅一片寂然。 “议和,”布林登叔叔说,“夫人,能议和自然好……但在什么条件之下呢?如果今日议和,马放南山,明日便得拿起武器,重返战场,这是没有意义的。” “假如我只能带着儿子的尸骨返回卡霍城,那么我的托伦和艾德死了又有何价值?”瑞卡德·卡史塔克质问。 “没错,”布雷肯伯爵道,“格雷果·克里冈烧光我的田地,屠杀我的子民,石篱城而今只剩一片焦黑废墟。难道我还得向派他来的人卑躬屈膝?假如能这么轻易地忘记一切,何必辛辛苦苦打仗呢?” 令凯特琳意外和沮丧的是,布莱伍德大人竟也同意他的说法:“就算我们和乔佛里国王达成和议,岂不又成了蓝礼国王眼中的叛徒?若是狮鹿相争鹿得胜,我们又怎么办?” “无论你们作何决定,反正我绝不承认兰尼斯特家的人是国王。”马柯·派柏爵士宣布。 “我也不会!”戴瑞家的小男孩叫道,“我绝不会!” 众人再度互相大呼小叫。凯特琳绝望地坐着,差一点就说服他们了,她心想,他们几乎就要听从她了,就差那么一点……然而时机稍纵即逝,议和的希望已然破灭,再也没有机会疗伤止痛,保护儿女们安全了。她看看儿子,看着他聆听诸侯争论。他皱眉、困扰,已经全然与这场战争密不可分。他承诺将娶瓦德·佛雷的女儿为妻,但她看得出他真正的新娘是眼前桌上的那把剑。 凯特琳想着两个女儿,不知今生是否还有机会见面,这时大琼恩一跃而起。 “诸位大人!”他高声大喝,声音在屋宇间回荡。“听我说说我对这两个国王的看法!”他啐了一口。“蓝礼·拜拉席恩对我来说狗屁不是,史坦尼斯也一样,凭什么让坐在满地开花的高庭或多恩领的人来统治我们?他们哪里懂得绝境长城、狼林和先民荒冢?就连他们信奉的神也不是真神。至于兰尼斯特,叫异鬼把他们抓去吧,老子受够了。”他伸手过肩,抽出那把骇人的双手巨剑。“咱们为什么不能像以前一样自己管自己?咱们娶的是真龙的女儿,眼下真龙已经死光啦!”他剑指罗柏。“诸位大人,要我下跪没问题,但我只跟这一位国王下跪。”他话声如雷,“北境之王万岁!” 然后他跪下来,将佩剑放在她儿子脚边。 “这样的话,我也同意停战。”卡史塔克伯爵道,“就让他们继续保有红城堡和铁椅子吧。”他抽出长剑。“北境之王万岁!”说罢他跪在大琼恩身边。 梅姬·莫尔蒙站起来。“冬境之王万岁!”她高声宣布,接着将她的带刺钉头锤放在两把剑旁边。这时河间贵族们也纷纷起身,虽然布莱伍德、布雷肯和梅利斯特等家族从未被临冬城统辖,凯特琳却见他们一一起立,拔出佩剑,屈膝下跪,口中高喊着三百年来无人听过的古老名讳。自从龙王伊耿一统六国,这个称号首度堂皇重现,响彻于她父亲的木造殿堂: “北境之王万岁!” “北境之王万岁!” “北境之王万岁!” 73.第73章 丹妮莉丝 此地遍野红沙,四下死寂,干枯焦裂,木柴难寻。 她手下的人带回纠结的绵木、紫灌木以及束束褐草。他们还找来两棵生得最直的树,砍下树枝,剥去树皮,然后将之劈开,把所得木柴堆成方形,中间放满稻草、灌木、树皮屑和干草。拉卡洛从剩下的小马群里挑了一头骏马,虽然比不上卓戈卡奥的赤红坐骑,但世间原本就少有与之匹敌的畜生。阿戈把它牵到木柴堆成的方形中间,喂它吃了一颗干瘪的苹果,然后照它面门一斧砍去,利落地把它放倒。 弥丽·马兹·笃尔手脚被缚,站在漫漫烟尘中,睁大那双黑眼,不安地看着这一切。“杀马是不够的,”她告诉丹妮,“血液本身没有力量,你既不懂魔咒的语言,更没有寻求这种语言的智慧。你以为血魔法是小孩子玩的把戏?你称呼我为‘巫魔女’,仿佛那是个诅咒,但它真正的意思其实是‘智慧’。你只是个年幼无知的孩子,无论你打算做什么,都注定不会成功。为我松绑,我会帮你。” “我听够了巫魔女的废话。”丹妮对乔戈说。他取出鞭子交给她,在那之后,女祭司沉默了。 他们拿柴薪在马尸上堆起一座平台,用上了小树的主干、大树的枝丫,以及所有能找到的最粗最直的枝条。他们将木柴从东摆到西,象征日升到日落,然后在平台上放置卓戈卡奥的宝物:他的大帐篷、他的彩绘背心、他的马鞍和缰绳、他成年时父亲所赠的马鞭、他那把曾击杀奥戈卡奥父子的亚拉克弯刀,还有他巨大的龙骨长弓。阿戈原本要把卓戈的血盟卫赠与丹妮作新娘礼的武器也放上去,却被她阻止。“那些是我的东西,”她对他说,“我要留着。”卡奥的宝物上又铺了一层灌木枝条,然后放上几捆干草。 太阳逐渐朝天顶爬去,乔拉·莫尔蒙爵士把她拉到一边。“公主殿下……”他开口。 “你为何如此称呼我?”丹妮质问他,“我哥哥韦赛里斯从前是你的国王,不是吗?” “是的,小姐。” “如今韦赛里斯死了,我就是他的继承人,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最后血脉,过去属于他的东西,现在都是我的。” “是……女王陛下。”乔拉爵士说着单膝跪下。“丹妮莉丝,我的剑是您的,我的心也是您的——而在过去,我这颗心却不曾属于您哥哥。我仅是一介骑士,遭遇放逐,身无长物,但我求求您,听我说。让卓戈卡奥去吧,你绝不会孤身一人。我向你保证,除非你自愿,否则谁都别想带你回维斯·多斯拉克,你无须加入多希卡林。跟我走吧,我们去东方,去夷地、魁尔斯、玉海和阴影之地旁的亚夏,我们将会看到前所未见的奇观,啜饮天上诸神赐予我们的玉露琼浆。我求求您,卡丽熙,我知道您的打算,但请您千万别这么做,千万不要啊。” “我必须这么做,”丹妮一边说,一边伸出手,爱怜而哀伤地轻抚他的脸颊,“你不了解。” “不,我了解您深爱着他,”乔拉爵士的声音里充满绝望。“过去,我也深爱着我的妻子,但我并不曾与她生死相随。您是我的女王,我的剑是您的,但你若要爬上卓戈的火葬台,休想叫我袖手旁观,我绝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被火焚烧。” “你怕的就是这个?”丹妮轻轻地吻了他宽阔的额头。“好爵士,我没有孩子气到那种地步啊。” “你不会陪他殉死?女王陛下,您发誓不会这么做?” “我发誓。”她用七大王国——那些照理归她统治的国度——的通用语答道。 平台的第三层用跟手指一般粗细的树枝搭成,上面铺满干叶和枯枝。他们将枝叶从北摆到南,象征玄冰到烈火,最后把柔软的枕头和丝被堆在最上,积得老高。等到一切备妥,太阳已经渐渐西沉。丹妮将所剩无几、尚不满一百的多斯拉克人召集到身边。当年伊耿扬帆出征时,最初又带了多少人呢?她不禁好奇地想。多少都没有关系。 “你们将是我的卡拉萨。”她对他们说,“在你们当中,我看到了奴隶的脸庞,首先,我放你们自由。取下你们的奴隶项圈吧,如果你们要走,没人会加以阻止,但如果你们选择留下,你们将彼此成为兄弟姐妹、男女夫妻。”一双双黑眼睛看着她,充满戒心,面无表情。“在这里,我更看到幼儿、妇女和满是皱纹的老人的脸孔。昨天我尚为幼儿,今夕我已成为女人,明日我便将衰老。我告诉你们中每一个:把你们的双手和你们的心灵交给我,这里永远有你们的一席之地。”她转身面对自己卡斯部众的三名年轻战士。“乔戈,这把银柄长鞭是我的新娘礼,在此我把它送给你,并任命你为寇,同时要求你宣誓成为吾血之血,与我同生共死,并肩作战,保护我免于危难。” 乔戈从她手中接过鞭子,脸上却满是困惑。“卡丽熙,”他有些犹豫地说,“这事不成的。当女人的血盟卫,会令我感到羞耻的。” “阿戈,”丹妮唤道,不理会乔戈的话。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这把龙骨长弓是我的新娘礼,在此我把它送给你,”那把双弧龙弓,雕工精细,乌黑发亮,立起来比她还高。“我也任命你为寇,同时要求你宣誓成为吾血之血,与我同生共死,并肩作战,保护我免于危难。” 阿戈垂下眼睛,接受了那把弓。“我无法宣誓。只有男人才能领导卡拉萨,或是任命别人为寇。” “拉卡洛,”丹妮不理会他的拒绝。“这把亚拉克巨弯刀是我的新娘礼,它的刀鞘和刀身都镶上了金线,在此我把它送给你,并任命你为寇,同时要求你成为吾血之血,与我同生共死,并肩作战,保护我免于危难。” “您是卡丽熙,”拉卡洛说罢接过亚拉克弯刀。“我将与您并肩骑到圣母山下的维斯·多斯拉克,保护您免于危难,直到您加入多希卡林的老妪。除此之外,我无法作任何承诺。” 她冷静地点点头,仿佛压根儿没听见他的回答,然后她转身面对她的最后一名武士。“乔拉·莫尔蒙爵士,”她说,“你是追随我的第一个,也是最忠勇的骑士,我虽无新娘礼相赠,但我向你发誓,有朝一日,你将会从我手中得到一把举世无双的长剑,它将由真龙打造,以瓦雷利亚钢铸成。我也要求你宣誓效忠。” “女王陛下,我的命是您的,”乔拉骑士说着单膝跪下,将佩剑放在她脚边。“我宣誓为您效力,奉行您一切旨意,牺牲性命,在所不辞。” “至死不渝?” “至死不渝。” “我将谨记你的誓言,希望你永不后悔。”丹妮扶他起身,然后踮起脚尖,轻柔地在骑士唇上印下一吻。“你是我第一个女王铁卫。” 她进帐时,感觉整个卡拉萨都在注目她。多斯拉克人窃窃私语,睁着杏仁形的黑眼睛,用眼角余光怪异地打量她。他们一定以为我疯了,丹妮明白,或许我真疯了,究竟是不是这样,很快就能揭晓。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 伊丽搀她进入浴缸,洗澡水烫得吓人,但丹妮既未退缩,也未吭声。她喜欢这种热,让她有干净的感觉。姬琪在水里洒了香油,那是她在维斯·多斯拉克的市集里收的礼物,此刻帐篷里蒸汽四溢,馨香弥漫。多莉亚为她洗净头发,把纠缠打结的地方都梳理柔顺,伊丽则替她刷背。丹妮阖上双眼,任香气和暖意裹住全身。她可以感觉热气渗进双腿间的酸痛,当热气进入体内时,她禁不住颤抖,接着,所有的疼痛和僵硬似乎都随之融化,令她飘飘欲仙。 沐浴干净后,女仆扶她走出浴缸。伊丽和姬琪为她擦干身体,多莉亚则为她梳整头发,将她一头长发梳成银色瀑布,流泻到后背。她们为她抹上辛香花和肉桂:双腕、耳后、肿胀的乳头各轻触一点,最后抹在下体。伊丽的手指轻轻滑过胸部,冰凉而温柔,有如爱人的吻。 在这之后,丹妮把她们都遣走,亲自帮卓戈卡奥准备前往夜晚国度的最后一趟旅程。她洗净他的身体,梳理他的头发,并为之搽上香油。她最后一次伸手滑过他的头发,感觉到它们的重量,想起新婚当晚自己初次碰触的情景。他的头发从未修剪,有多少死者有如此殊荣呢?她把脸深埋其中,吸进发油朦胧的芳香。他闻起来有青草和大地的感觉,有轻烟、精液和骏马的气息,他闻起来有卓戈的味道。我生命中的太阳,请你原谅我,她想,原谅我所做的一切,以及我必须做的一切。我的星星,我付出了代价,可这个代价实在太高、太高了…… 丹妮为他扎起发辫,把银环穿上他的胡子,又把铃铛一个个系在他发梢。这么多铃铛,其中有金、银,还有青铜,这些铃铛将向他的敌人宣告他的到来,令他们胆怯害怕。她为他穿上马鬃绑腿和高筒长靴,在他腰间系上一条满是金银奖牌的沉重皮带。最后,她为他穿上彩绘背心,遮住胸膛的伤疤,这背心虽然老旧褪色,却是他最喜欢的一件。至于自己,她选了一件宽松的沙丝长裤,一双绑到膝盖的凉鞋,以及和卓戈穿的相似的背心。 当她召唤他们来把卓戈的遗体搬到火葬台上时,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乔戈和阿戈抬着他走出帐篷,多斯拉克人在旁静默地观看。丹妮走在他们之后。他们让他躺在自己的枕头和丝被上,头朝遥远东北的圣母山。 “拿油来。”她一声令下,他们便抱来那一罐罐香油,浇淋在火葬堆上,浸湿了丝被、树枝和捆捆干草,渗进下面的木柴,空气中弥漫着香气。“把我的蛋也拿来。”丹妮吩咐女仆,声音里的某种东西促使她们拔腿就跑。 乔拉爵士抓住她的臂膀。“女王陛下,卓戈在夜晚的国度是用不着龙蛋的,不如拿到亚夏去卖了,只需卖一颗,我们便足以买下一艘大船,返回自由贸易城邦。而卖掉三颗所换来的财富,够您一辈子享用不尽。” “他送我这些蛋,不是要我拿去卖的。”丹妮告诉他。 她爬上火葬堆,亲自将龙蛋放置于她的日和星身边。黑色的放在他心上,用手掌按住;绿色的放在他头旁,用发辫卷起;乳白和金黄相间的那颗则放在他双腿之间。随后,丹妮最后一次与他吻别,尝到他嘴唇上香精的甜蜜。 从火葬台上爬下来时,她注意到弥丽·马兹·笃尔注视着自己。“你疯了。”女祭司嘶声道。 “疯狂与智慧,真有那么大差别吗?”丹妮问,“乔拉爵士,将这巫魔女绑上火葬台。” “绑上火……不,女王陛下,请您听我说……” “照我的话去做,”看他依旧犹豫不决,终于燃起了她的熊熊怒火,“你不是宣誓奉行我的意旨,至死不渝么?拉卡洛,你来帮他。” 于是女祭司被他俩拖到卓戈卡奥的火葬台上,跟他的宝物绑在一起。她没有叫喊。丹妮亲自将香油倒在那女人头上。“我感谢你,弥丽·马兹·笃尔,”她说,“感谢你教会我的一切。” “你绝不会听见我的哀嚎。”弥丽回答。香油从她的发际流下,渗进衣服。 “不,我会的,”丹妮说,“但我要的不是你的哀嚎,而是你的生命。我记得你曾对我说:唯有死亡方能换取生命。”弥丽·马兹·笃尔张口欲言,但最后还是没有答话。丹妮步下火葬台,发现巫魔女那双平板黑眼里的轻蔑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近似恐惧的神色。能做的都已经做了,接下来就是等待太阳落幕,群星现身。 每当马王死去,他的坐骑也会被杀陪葬,如此他才可以骑乘骏马,昂然进入夜晚的国度。当他们的遗体在苍天之下火葬时,卡奥将骑着烈焰熊熊的炎马,腾越而出,化为天际的星斗。遗体燃烧得越旺,他在黑暗中的星宿就越是熠熠发光。 第一个发现的是乔戈。“在那里。”他压低声音说。丹妮朝他指的方向望去,低低的东方天际,有一颗红色的彗星,那是血的红色,火的红色,拖着龙的尾巴。她无法要求比这更强的征兆了。 丹妮从阿戈手中接过火把,插进柴堆。香油立即起火燃烧,细枝和干草只隔了一个心跳的瞬间也马上跟进。细小的火苗从柴堆各处蹿出,有如动作迅捷的红鼠,滑过油层,从树皮跃到枝干,再跳上叶子。一股热气从火中升腾,朝她迎面扑来,轻柔而突兀,恍如爱人的呼吸,但几秒之后,就热得令人难以忍受了。丹妮向后退去,木柴噼啪作响,声音越来越大,弥丽·马兹·笃尔开始用高亢尖锐的声音歌唱。火焰时而盘旋,时而扭动,彼此竞相追逐,朝台顶节节攀升。空气也仿佛因高热而液化,在暮色中闪闪发亮。丹妮听见柴薪爆裂,烈焰淹没了弥丽·马兹·笃尔,她的歌声变得更嘹亮、更尖锐……然后她突然喘了口气,再喘一口、一口,接着歌声成了颤抖的嚎啕,尖细高亢,充满痛苦。 火焰烧到了卓戈,很快将他团团围住。他的衣服着了火,刹那间,卡奥仿佛穿着翻飞的橙色丝衣,身上冒出缕缕灰烟。丹妮张大了嘴巴,这才发现自己早已屏住呼吸。正如乔拉爵士所担心的,她心中的一部分只想冲进烈焰,请求他宽恕自己,最后一次进到自己体内。火熔肌肤,只余枯骨,长相厮守,直到永远。 她闻到人肉烧熟的味道,这与营火上烤马肉的气息并无二致。在渐渐深沉的暮色里,火葬台宛如一只咆哮的巨兽,盖过了弥丽·马兹·笃尔微弱的惨叫,吐出长长的火舌,舔舐夜空的肚腹。烟雾愈加浓密,多斯拉克人一边咳嗽,一边纷纷后退。橙色的巨焰鼓起炼狱的强风,将附近的旗帜吹得啪哒作响,木柴嘶声爆裂,发光的余烬自烟幕中升起,朝无边的黑夜飘去,仿若千百只新生的萤火虫。烈焰高升,挥动着巨大而火红的翅膀,逼得多斯拉克人节节退后,连莫尔蒙也走避开来,只有丹妮纹丝不动。她是真龙传人,体内有熊熊烈焰。 早在很久以前,她便已察觉了真相,只是当时的火盆不够热,丹妮一边想,一边朝大火走近一步。焰火在她面前蠕动,活如婚礼当天的女舞者,旋转着,高歌着,舞动着她们红橙黄三色的头纱。它们模样虽然骇人,形体却随着高热展现生机,显得异常美丽。丹妮张开双臂,迎向它们,她的皮肤泛红发光。这也像一场婚礼啊,她心想。弥丽·马兹·笃尔已经安静下来。女祭司当她是小孩子,但孩子是会成长,会学习的。 丹妮再踏前一步,感觉到沙土的高热透过凉鞋底传到脚掌。汗水流过她的大腿和乳房,如河流一样自她双颊奔泻而下,那里本是她流干泪水的地方。乔拉爵士在背后喊她,但他已经不重要了,唯一要紧的是火。火焰是如此美丽,她此生没见过比这更漂亮的事物,每一簇火,都像身穿红橙黄三色袍子,肩披飘舞冒烟长斗篷的巫师。她看见鲜红的火狮、金黄的巨蛇和淡蓝火苗组成的独角兽,她看见鱼、狐狸和怪物,看见狼、鲜丽的飞鸟和繁花的大树,一个比一个漂亮。最后,她看见一匹浓烟绘成的灰骏马,飞扬的马鬃是一团发光的蓝火。是的,吾爱,我的日和星,是的,上马吧,勇敢地骑马前行吧。 她的背心开始冒烟,丹妮把它脱开,任它落到地面,彩绘皮革立即爆出朵朵红焰。她朝火再迈一步,双乳暴露,火焰炙烤下,奶水如溪流般从她红润肿胀的乳头流下。就是现在,她明白,就是现在。刹那间,她瞥见卓戈卡奥正在她前方,骑着那匹烟灰骏马,手握火焰长鞭。他朝她微笑,只听嘶的一声,长鞭如蛇般朝火葬台蹿去。 咔啦,声音好似顽石挣裂。由木柴、细枝和干草搭建而成的平台开始摇晃,向内倒塌。燃烧的碎木片散落在她身旁,丹妮沐浴在一片灰烬和火星之中。某个不知名的东西轰隆滚落,弹跳之后掉在她脚边:那是一颗有弧度的石头,乳白色中有金黄纹路,正裂开冒烟。火势轰隆震天,隔着崩塌的烈焰,丹妮隐约听见妇女的尖叫和孩童惊奇的呼喊。 唯有死亡方能换取生命。 喀啦,尖声轰隆有如雷霆。火葬台再度摇晃,浓烟卷起,在她周围旋绕,烈焰烧至中心,干柴纷纷爆裂。她听见马儿的惊叫,听见多斯拉克人惊恐的叫喊,听见乔拉爵士唤着她的名字,不停咒骂。不,她想吼回去,不,我亲爱的好骑士,毋须为我担心。你可知道?火焰本属于我,我是风暴降生丹妮莉丝,龙的女儿,龙的新娘,龙的母亲,你难道看不到吗?你难道听不见吗?随着一柱高达三十尺的擎天烈焰和浓烟,火葬台终于彻底崩塌,朝她四周坍倒下来。丹妮毫不畏惧地向前走去,走进火焰风暴,呼唤她的孩子。 咔啦,震耳欲聋,仿佛天崩地裂。 当火焰终于熄灭,地面稍稍冷却之后,乔拉·莫尔蒙爵士在一片灰烬之中找到了她。在她身旁,尽是焦黑的木炭和发光的火烬,以及男人、女人和骏马烧焦的骨头。她浑身赤裸,覆盖烟灰,华裳全成灰屑,美丽的头发也焚烧殆尽……但她本人却安然无恙。 那只乳白和金黄相间的龙吸吮着她的左乳,青铜与碧绿的那只吸着右乳,她用双手环抱着它们。黑红相间的那只龙垂挂在她肩头,用长长而蜿蜒的脖子缠绕着她的下巴。当它看到乔拉,便抬起头,睁大亮红如炭的眼睛盯着他。 骑士一言不发地跪下,她的卡斯部众也跟上来。乔戈头一个将亚拉克弯刀放在她脚边。“吾血之血。”他喃喃道,将脸贴近冒烟的地面。“吾血之血。”她听见阿戈应和。“吾血之血。”拉卡洛叫道。 在他们之后,她的女仆们也来了,接着是其他的多斯拉克人,不论男女老幼,丹妮只需看看他们的眼睛,便知他们已经臣服于她,今日如此,明日亦然,直到永远,不是惧于卓戈威势的臣服,而是打从心底的心悦诚服。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站起身来,她的黑龙嘶的一声从口鼻吐出几缕白烟,另外的两只也同时松开她的乳头,齐声加入它的怒吼。它们张开半透明的翅膀,拍打空气。 于是,龙族齐声高鸣的乐音响彻夜空,数百年来,这是头一次。 74.第74章 跋 有人说,写作时恶魔藏身于诸多细节之中。 这么厚的一本书,自然有着许多许多的恶魔,稍不注意,每个都会咬你一口。幸运的是,我也认识许多天使。 在此我要感谢所有慷慨倾听,或以他们本身专长(或是书本)协助我的好心人,由于他们,我才能将所有的小细节做到尽善尽美。感谢赛奇·渥克、马丁·莱特、玛琳达·史诺葛拉斯、卡尔·凯姆、布鲁斯·波夫、提姆·奥布莱恩、罗杰·泽拉兹尼、珍·林斯寇,以及萝拉·米克森,当然,还有亲爱的派莉丝。 此外,特别感谢珍妮佛·赫西,她为这本书倾注了远超职责的心血…… 75.第75章 附录 附录一 主要家族谱系表 拜拉席恩家族 拜拉席恩家是王国数大家族中最年轻的一家,崛起于征服战争时期。相传第一代族长奥里斯·拜拉席恩本是龙王伊耿的私生兄弟,但他在战争中级级晋升,最后成为伊耿麾下最勇猛的将领之一。在他击杀末代风暴国王“骄傲的”亚尔吉拉之后,伊耿将亚尔吉拉的城堡、领土和女儿赐给奥里斯作为奖赏。奥里斯娶了那名女孩为妻,并继承了她家族的旗帜、家徽和箴言。拜拉席恩家族的家徽是金色原野上的一头黑色宝冠雄鹿。他们的家族箴言是“怒火燎原”。 劳勃·拜拉席恩一世,七大王国国王。 ——他的夫人: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王后。 ——他们的儿女: ——乔佛里王子,长子,铁王座继承人,十二岁。 ——弥赛菈公主,女儿,八岁。 ——托曼王子,幼子,七岁。 ——他的兄弟: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龙石岛公爵。 ——他的夫人,佛罗伦家族的赛丽丝。 ——他们的女儿,希琳小姐,九岁。 ——蓝礼·拜拉席恩,风息堡公爵。 ——他的御前会议: ——派席尔大学士。 ——培提尔·贝里席伯爵,外号“小指头”,财政大臣。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公爵,海政大臣。 ——蓝礼·拜拉席恩公爵,法务大臣。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御林铁卫队长。 ——瓦里斯伯爵,太监,外号“八爪蜘蛛”,情报总管。 ——他的部属及宫廷成员: ——伊林·派恩爵士,御前执法官,刽子手。 ——桑铎·克里冈,外号“猎狗”,乔佛里的贴身护卫。 ——杰诺斯·史林特,出身平民,君临都城守备队队长。 ——贾拉巴·梭尔,一位身遭放逐的盛夏群岛王子。 ——月童,国王的小丑兼弄臣。 ——蓝赛尔·兰尼斯特,国王的侍从,王后的堂弟。 ——提瑞克·兰尼斯特,国王的侍从,王后的堂弟。 ——艾伦·桑塔加爵士,教头。 ——他的御林铁卫: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铁卫队长。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外号“弑君者”。 ——柏洛斯·布劳恩爵士。 ——马林·特兰爵士。 ——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 ——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 ——曼登·穆尔爵士。 风息堡的主要封臣包括赛尔弥家族、威尔德家族、特兰家族、庞洛斯家族、埃洛尔家族、伊斯蒙家族、塔斯家族、史文家族、唐德利恩家族和卡伦家族。 龙石岛的主要封臣包括赛提加家族、瓦列利安家族、席渥斯家族、巴尔艾蒙家族和桑格拉斯家族。 史塔克家族 史塔克家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筑城者”布兰登和远古的冬境之王。数千年来,他们坐镇临冬城,以北境之王自居,直到“降服王”托伦·史塔克为避免战端,向龙王伊耿宣誓效忠为止。 他们的家徽是冰雪皑皑大地上的一头灰色冰原奔狼。史塔克家族的箴言是“凛冬将至”。 艾德·史塔克公爵,临冬城公爵,北境守护。 ——他的夫人:徒利家族的凯特琳。 ——他们的儿女: ——罗柏,长子,临冬城继承人,十四岁。 ——珊莎,长女,十一岁。 ——艾莉亚,幼女,九岁。 ——布兰登,次子,小名“布兰”,七岁。 ——瑞肯,幼子,三岁。 ——他的私生子:琼恩·雪诺,十四岁。 ——他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铁群岛继承人。 ——他的手足: ——【布兰登】,他的长兄,被伊里斯二世下令杀害。 ——【莱安娜】,他的妹妹,死于多恩山区。 ——班扬,他的弟弟,现任守夜人军团首席游骑兵。 ——他的部属: ——鲁温学士,身兼顾问、医生和家教。 ——维扬·普尔,临冬城总管。 ——珍妮·普尔,他的女儿,珊莎的密友。 ——乔里·凯索,侍卫队长。 ——哈里斯·莫兰、戴斯蒙、杰克斯、波瑟、昆特、埃林、托马德、瓦利、海华、凯恩、维尔,皆为临冬城侍卫。 ——罗德利克·凯索爵士,教头,乔里的伯伯。 ——贝丝·凯索,他的女儿。 ——茉丹修女,艾德公爵千金的家教。 ——柴尔修士,城堡小圣堂和藏书塔的管理员。 ——胡伦,马房总管。 ——哈尔温,他的儿子,亦为城堡侍卫之一。 ——乔赛斯,马夫兼驯马人。 ——法兰,兽舍掌管。 ——老奶妈,说故事的人,曾任保姆。 ——阿多,她的曾孙,为一弱智的马僮。 ——盖奇,大厨。 ——密肯,铁匠和武器师傅。 ——他的部分封臣和骑士: ——赫曼·陶哈爵士。 ——瑞卡德·卡史塔克,卡霍城伯爵。 ——卢斯·波顿,恐怖堡伯爵。 ——琼恩·安伯,外号“大琼恩”。 ——盖伯特·葛洛佛和罗贝特·葛洛佛。 ——威曼·曼德勒,白港伯爵。 ——梅姬·莫尔蒙,熊岛伯爵夫人。 效忠临冬城的主要封臣包括卡史塔克家族、安柏家族、菲林特家族、莫尔蒙家族、霍伍德家族、赛文家族、黎德家族、曼德勒家族、葛洛佛家族、陶哈家族和波顿家族。 兰尼斯特家族 金发白肤,高大俊美,兰尼斯特家族人体内流着在西方山陵峡谷间建立起强大王国的安达尔冒险者的血液。他们的母系血源,则可追溯到英雄纪元时期最具传奇性的骗子“机灵的”兰恩。凯岩城和金牙城出产的金矿使他们成为各大家族中最富裕的一家。他们的家徽是鲜红土地上的金色雄狮。兰尼斯特家族箴言是“听我怒吼!”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凯岩城公爵,西境守护,兰尼斯港之盾。 ——他的夫人,【乔安娜】,亦为他的堂妹,生提利昂时死于难产。 ——他们的儿女: ——瑟曦王后,劳勃·拜拉席恩一世的夫人,詹姆的双胞胎姐姐。 ——詹姆爵士,外号“弑君者”,瑟曦的双胞胎弟弟。 ——提利昂,外号“小恶魔”,是名侏儒。 ——他的手足: ——凯冯爵士,他的大弟。 ——他的夫人,史威佛家族的多娜。 ——他们的儿女: ——蓝赛尔,长子,国王的侍从。 ——威廉和马丁,双胞胎。 ——珍娜,小女儿。 ——吉娜,他的妹妹,嫁给艾蒙·佛雷爵士。 ——他们的儿子: ——克里奥·佛雷爵士,长子。 ——提恩·佛雷,次子,现为侍从。 ——【提盖特爵士】,他的二弟,死于天花。 ——他的遗孀,马尔布兰家族的达丽莎。 ——他们的儿子,提瑞克,国王的侍从。 ——【吉利安】,他的幼弟,死于海难。 ——他的私生女,裘依,十岁。 ——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他的堂哥,乔安娜夫人的哥哥。 ——他的女儿,莎琳娜和蜜莉儿。 ——他的儿子,达冯·兰尼斯特爵士。 ——他的顾问:克雷伦学士。 ——他的主要封臣和骑士: ——里奥·莱佛德伯爵。 ——亚当·马尔布兰爵士。 ——格雷果·克里冈爵士,外号“会走路的魔山”。 ——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凯冯爵士的岳父。 ——安卓斯·布拉克斯伯爵。 ——佛勒·普莱斯特爵士。 ——亚摩利·洛奇爵士。 ——瓦格·霍特,来自自由贸易城邦科霍尔的佣兵。 效忠凯岩城的主要封臣包括派恩家族、史威佛家族、马尔布兰家族、莱顿家族、班佛特家族、莱佛德家族、克雷赫家族、沙略特家族、布隆家族、克里冈家族、普莱斯特家族和维斯特林家族。 艾林家族 艾林家族是山谷王国的王族传人,是一支历史最悠久、血统最纯正的安达尔贵族后代。他们的家徽是以天蓝为底的一弯白色新月和猎鹰。艾林家族的箴言是“高如荣誉”。 【琼恩·艾林】,前鹰巢城公爵,峡谷守护者,东境守护,国王之手,最近刚刚去世。 ——他的第一任夫人:【罗伊斯家族的珍妮】,生女儿时难产而死,女儿亦胎死腹中。 ——他的第二任夫人:【艾林家族的露云娜】,亦为他的堂妹,死于冬天风寒,膝下无子。 ——他的第三任夫人和遗孀:徒利家族的莱莎夫人。 ——他们的儿子:劳勃·艾林,一个体弱多病的六岁男孩,为现任鹰巢城公爵及峡谷守卫者。 ——他们的部属和宫廷成员: ——柯蒙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瓦狄斯·伊根爵士,侍卫队长。 ——布林登·徒利爵士,外号“黑鱼”,受封为血门骑士,亦是莱莎夫人的叔叔。 ——奈斯特·罗伊斯男爵,艾林谷最高总管。 ——艾尔拔·罗伊斯爵士,他的儿子。 ——米亚·石东,在他手下服务的一名私生女。 ——伊恩·杭特伯爵,莱莎夫人的追求者。 ——林恩·科布瑞爵士,莱莎夫人的追求者。 ——米歇尔·雷德佛,他的侍从。 ——安雅·韦伍德伯爵夫人,一位寡妇。 ——莫顿·韦伍德爵士,她的长子,莱莎夫人的追求者。 ——唐纳尔·韦伍德爵士,她的次子。 ——莫德,一位残暴的狱卒。 鹰巢城的主要封臣包括罗伊斯家族、贝里席家族、伊根家族、韦伍德家族、杭特家族、雷德福家族、科布瑞家族、贝尔摩家族、马尔寇家族和赫席家族。 徒利家族 从古至今,徒利家族始终未曾称王,然而一千年以来,他们坐拥奔流城的雄伟要塞以及周围的肥沃土地。征服战争时期,三河流域属于河屿国王“黑心”赫伦,这份领地是赫伦的祖父“铁手”赫尔文自风暴国王亚列克手中夺来之物。而仅仅三百年前,风暴国王的先祖们的势力曾一度北达颈泽,并将古代的河流王尽数诛杀。黑心赫伦是个好大喜功、嗜杀成性的暴君,不受臣下爱戴,因此战事一起,许多河间贵族都弃他而去,转而投效伊耿。首开此例的即是奔流城的艾德敏·徒利。及至赫伦全族在赫伦堡大火中灰飞烟灭后,为犒赏徒利家族,伊耿将艾德敏伯爵拔擢为三叉戟河流域的统治者,命令其他河间贵族向他宣誓效忠。徒利家族的家徽是一尾自河中跃出的银色鳟鱼,底色则是红蓝波纹。徒利家族箴言是“家族,责任,荣誉”。 霍斯特·徒利,奔流城公爵。 ——他的夫人:河安家族的米妮莎,难产而死。 ——他们的子女: ——长女凯特琳,嫁给艾德·史塔克公爵。 ——次女莱莎,嫁给琼恩·艾林公爵。 ——儿子艾德慕爵士,奔流城继承人。 ——他的弟弟:布林登爵士,外号黑鱼。 ——他的部属: ——韦曼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戴斯蒙·格瑞尔爵士,教头。 ——罗宾·莱格爵士,侍卫队长。 ——加尔斯,高庭总管。 ——乌瑟莱斯·韦恩,奔流城总管。 ——他的部分封臣与骑士: ——杰森·梅利斯特,海疆城伯爵。 ——派崔克·梅利斯特,他的儿子和继承人。 ——瓦德·佛雷,河渡口领主,孪河城侯爵。 ——膝下儿孙、私生子众多。 ——杰诺斯·布雷肯,石篱城伯爵。 ——泰陀斯·布莱伍德伯爵,鸦树城伯爵。 ——雷蒙·戴瑞爵士。 ——卡列尔·凡斯爵士。 ——马柯·派柏爵士。 ——希拉·河安,赫伦堡伯爵夫人。 ——维里·渥德爵士,为她服务的一名骑士。 奔流城的主要封臣包括戴瑞家族、佛雷家族、梅利斯特家族、布雷肯家族、布莱伍德家族、河安家族、莱格家族、派柏家族和凡斯家族。 提利尔家族 提利尔家族原本世代担任河湾国王的总管之职,河湾王国的领土囊括维斯特洛西南部的肥沃平原,南起冬恩边疆,北至黑水河,西迄日落之海滨,这是七大王国中人口最为稠密的地区。提利尔家族宣称他们的母系血源承继自先民的园丁王“青手”加尔斯,加尔斯头戴藤蔓和繁花编织而成的王冠,使万物欣欣向荣。当最后的河湾王孟恩死于“怒火燎原”之役后,他的总管哈兰·提利尔将高庭献给伊耿·坦格利安,并宣誓效忠。作为回报,伊耿将高庭城堡和河湾地区的统治权赐给他。提利尔家族的家徽是一朵盛开于青翠绿野之上的金玫瑰。他们的族语是“生生不息”。 梅斯·提利尔,高庭公爵,南境守护,边疆守护者,河湾至高统领。 ——他的夫人:旧镇的海塔尔家族的艾勒莉夫人。 ——他们的子女: ——长子维拉斯,高庭继承人。 ——次子加兰爵士,外号“勇武的”加兰。 ——幼子洛拉斯爵士,外号“百花骑士”。 ——女儿玛格丽,十四岁的闺女。 ——他守寡的母亲:雷德温家族的奥莲娜夫人,外号“荆棘女王”。 ——他的妹妹: ——米娜,嫁给派克斯特·雷德温伯爵。 ——洁娜,嫁给了琼恩·佛索威爵士。 ——他的叔叔: ——加尔斯,高庭总管。 ——他的两个私生子:贾尔斯·佛花和盖略特·佛花。 ——莫林爵士,旧镇守备队司令。 ——葛曼学士,一名学城的学者。 ——他的部属: ——洛米斯学士,顾问、医师与家教。 ——艾耿·莱维尔,侍卫队长。 ——佛提莫·克连恩爵士,教头。 ——他的部分封臣与骑士: ——派克斯特·雷德温,青亭岛伯爵。 ——他的夫人,提利尔家族的米娜。 ——他们的子女: ——霍拉斯爵士,被嘲弄作“恐怖爵士”,霍伯的孪生哥哥。 ——霍伯爵士,被嘲弄作“流口水爵士”,霍拉斯的孪生弟弟。 ——黛丝梅拉,十五岁的闺女。 ——蓝道·塔利,角陵伯爵。 ——山姆威尔,他的长子,现于守夜人军团服役。 ——狄肯,他的次子,角陵继承人。 ——艾雯·奥克赫特,古橡城伯爵夫人。 ——马图斯·罗宛,金树城伯爵。 ——雷顿·海塔尔,旧镇之音,海港之主。 ——琼恩·佛索威爵士。 高庭的主要封臣包括莱维尔家族、佛罗伦家族、奥克赫特家族、海塔尔家族、克连恩家族、塔利家族、雷德温家族、罗宛家族、佛索威家族和穆伦道尔家族。 葛雷乔伊家族 派克岛的葛雷乔伊家族自称为英雄纪元时代的“灰海王”后裔。传说灰海王不仅统治西海诸岛,更掌有整片汪洋,并娶人鱼为妻。 数千年来,铁群岛的海盗——受害者称他们作“铁民”——纵横海疆,使人闻之丧胆,航行北及伊班港,南至盛夏群岛。他们以骁勇善战和神圣的自由为傲。每座岛屿均有其“海盐王”或“磐岩王”,诸岛的至高头领亦由诸王中选出。直到约五千年前,葛雷乔伊家族的乌伦王在选王会议上谋害其他头领,使继承变为世袭。乌伦的血脉在四千年前安达尔人大举入侵群岛时灭绝,葛雷乔伊家族和诸岛其他头领一样,与征服者相互通婚。 列位铁岛国王统辖的不仅是西海诸岛,他们更以刀剑和烈火在大陆上开辟出一片天地。科瑞国王曾自夸道——与事实相去不远——“凡能闻到海水气息,或能听见浪涛声响的地方,皆为我的领土。”最近的几个世纪里,他的子孙虽然失去了青亭岛、旧镇、熊岛和西海沿岸的多数地盘,但在征服战争期间,黑心赫伦王依旧辖有群山之间所有的领土,北起颈泽,南迄黑水河。赫伦全家随赫伦堡消逝之后,伊耿·坦格利安把三叉戟河流域的领地赐给徒利家族,并允许残余的铁岛诸侯恢复古老习俗,自行选择领袖。他们选择了派克岛的维肯·葛雷乔伊为头领。 葛雷乔伊家族的标记是一片黑海上的一只金色海怪,他们的族语是“强取胜过苦耕”。 巴隆·葛雷乔伊大王,铁群岛总头领,海盐王与磐岩王,海风之子,派克岛掠夺者之首。 ——他的夫人:哈尔洛家族的亚拉妮丝夫人。 ——他们的子女: ——罗德利克,长子,葛雷乔伊家族叛乱期间战死于海疆城。 ——马伦,次子,葛雷乔伊家族叛乱期间战死于派克岛城墙上。 ——阿莎,女儿,在子女中排行第三,“黑风号”船长。 ——席恩,幼子,也是他们唯一剩下的儿子,派克城的继承人,现为艾德·史塔克公爵养子。 ——他的兄弟: ——攸伦,外号“鸦眼”,“宁静号”船长,为一凶徒、海盗和掠夺者。 ——维克塔利昂,铁舰队总司令。 ——伊伦,外号“湿发”,为一侍奉淹神的僧侣。 效忠派克岛的主要势力包括哈尔洛家族、斯通浩斯家族、梅林家族、桑德利家族、波特利家族、陶尼家族、温奇家族和古柏勒家族。 马泰尔家族 很久以前,洛伊拿人的战士女王娜梅莉亚率领由万艘船只组成的舰队横渡狭海,登陆七大王国最南端的多恩领,并收莫尔斯·马泰尔伯爵为夫。在她的协助下,马泰尔击败了众多敌对诸侯,一统多恩领全境,因此洛伊拿民族的影响深远,多恩领的统治者从此以“亲王”自称,而不称“国王”。在洛伊拿习俗的影响下,多恩领律法规定:土地和封号传给最年长的孩子,而非最年长的男性。七大王国之中,多恩领是唯一没有被龙王伊耿征服的国度,直到两百年后,多恩才算正式并入王国之中,而且是出自联姻和议,并非败于战争。爱好和平的戴伦二世娶多恩公主弥丽亚为妻,同时将妹妹嫁给当时的多恩亲王,借此完成了之前靠武力无法达成的壮举。马泰尔家族的旗帜是一轮红日为一柄金枪所贯穿,他们的族语是“不屈不挠”。 道朗·纳梅洛斯·马泰尔,阳戟城公爵,多恩领亲王。 ——他的夫人:自由贸易城邦诺佛斯的梅拉莉欧。 ——他们的子女: ——亚莲恩公主,长女,阳戟城继承人。 ——昆廷王子,长子。 ——崔斯丹王子,次子。 ——他的手足: ——他的妹妹,【伊莉亚公主】,嫁给雷加·坦格利安王子,君临城陷时遇害。 ——他们的孩子: ——【雷妮丝公主】,君临城陷时遇害。 ——【伊耿王子】,襁褓中的婴儿,君临城陷时遇害。 ——他的弟弟:奥柏伦亲王,外号“红毒蛇”。 ——他的部属: ——阿利欧·何塔,诺佛斯佣兵,侍卫队长。 ——卡洛特学士,顾问、医者与家教。 ——他的部分封臣和骑士: ——艾德瑞克·戴恩,星坠城伯爵。 阳戟城的主要封臣包括乔戴恩家族、桑塔加家族、艾利昂家族、托兰家族、伊伦伍德家族、韦尔家族、佛勒家族和戴恩家族。 旧王朝之坦格利安家族 坦格利安家族是真龙血脉,是古瓦雷利亚自由堡垒大贵族的后裔。他们继承了异常(甚至被形容为“非人”)的美貌,有紫罗兰或靛蓝色眼瞳,银金或白金色头发。 龙王伊耿的祖先逃离了瓦雷利亚的灭亡末日,躲过了随之而来的种种混乱与屠杀。他们一族定居于狭海中崎岖多岩的龙石岛,在此盘踞了两百年,直到伊耿和他的两个妹妹,维桑尼亚和雷妮丝,以此为根据地,渡海征服七大王国。为保持王室血统高贵纯正,坦格利安家族通常遵循瓦雷利亚传统,兄妹通婚。第一任国王伊耿便娶了两个妹妹为妻,两人也都为他产下子嗣。 坦格利安家的旗帜是黑底红色的三头火龙,三个龙头分别代表伊耿和他的两个妹妹。坦格利安家族的族语是“血火同源”。 自伊耿征服维斯特洛始 伊里斯后被人推翻并遭杀害,他的继承人,雷加·坦格利安王太子亦被劳勃·拜拉席恩于三叉戟河上击杀,龙之王朝至此中断。 最后的坦格利安 【伊里斯二世】,国王,君临城陷时遭詹姆·兰尼斯特杀害。 ——他的夫人与妹妹:坦格利安家族的【雷拉王后】,在龙石岛死于难产。 ——他们的儿女: ——【雷加王子】,铁王座继承人,龙石岛亲王,在三叉戟河一役为劳勃·拜拉席恩所杀。 ——他的夫人:马泰尔家族的【伊莉亚公主】,君临城陷时遇害。 ——他们的儿女: ——【雷妮丝公主】,君临城陷时遇害。 ——【伊耿王子】,襁褓中的婴儿,君临城陷时遇害。 ——韦赛里斯王子,自称韦赛里斯三世,七国统治者,被人唤作乞丐王。 ——丹妮莉丝公主,人称“暴风降生”丹妮莉丝,十三岁的闺女。 附录二 度量衡表 本书中所有计量单位皆为英制 1英寸=2.45厘米 1英尺=12英寸=0.3048米 1英码=3英尺=0.9144米 1英里=1760码=1.6093公里 1里格=3英里=4.8279公里 1英亩=4046.86平方米 1石=6.35公斤 76.第76章 冰与火之歌与我的七个瞬间 此“后记”者,原是一篇小随笔,在“冰火”电视剧第一季播得火热时,应诸多朋友的要求和鼓励,本人所作出的回应及对之前多年经历的纪念。新版“冰与火之歌”推出时,应编辑之邀将此文附在全书之末,基本仍是当初网络上的原文,仅作少许润色而已。 此文虽是肺腑之言,却深愧个人色彩浓重,亦深感将来责任之重大。勉之勉之! 游戏 我爱“冰与火之歌”,从我在大二时代第一次读了第一卷的大约三分之一起,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 我坚信它是我见过的最棒的奇幻小说。 所以我从那时开始,就一直怀有这个颇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理想: 我要让王者最终成为王者, 我要让更多的人知道这套书, 我要通过自己的力量让它传播出去。 当等了又等,努力了又努力,终于机会被我争取到手的时候,我的想法是: 我不是最棒的译者。 我的文笔不算很好, 我的知识面有缺陷, 英语表达是我的弱项, 甚至我的写作经验当时也非常匮乏。 但我相信,在那个时间点上,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有比较丰富的知识、有对奇幻的了解,更重要的是怀有真诚的热情和投入干劲,可以用细致的耐心和苦心经营来做好这个书的,并没有几个人。 我可以去挑战它。 托出版社邹禾编辑的福,最初四卷书的出版大体还算顺利,虽然有过一些波折,如某卷初版只能印刷5000册、某卷出版连续遇阻拖延等等,但事后看来,真的都不算什么。 我毕竟完成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对自己许诺的事。 并看着冰火一步步地成长,一步步地接近王位。 回首往事,我似乎没有朋友诸君们的那种世事沧桑感、别离之后的回归感。因为我一直在它身边,我感谢它带给我的过分夸张的荣耀,我跟着它走下去。 纷争 翻译冰火时,我最大的挑战,或许也是最大的成就,乃是对原文里若干线索和伏笔的还原。这些伏笔是马丁先生的精妙所在,也是史诗奇幻的魅力所依。 为达成这个目标,我便不能以主观的态度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去遣词造句。 我必须考虑到,我的文字能不能把同样的迷团传达给读者,一如马丁先生的原著一样。 于是我进入外文论坛里跟进各种讨论帖子。 那时冰火的英文官方论坛还没有搬家,那个老论坛我记得有200万以上的回帖——当然我不可能全部看完——我重点阅读的,是reread(重读、精读)帖。 老外每提出一种新奇的观点,我就记录下来,然后去对照同样地方的中文翻译。我把自己当成是一个刚入门的读者,抛开一切先入为主的认识,当我读某个地方的时候,我能联想到老外联想到的那些个新奇观点吗? 如果想不到,那么就得改,那说明我的文字并未能够准确还原马丁的意图。 在“冰与火之歌”的翻译里,修改和真正翻译所用的时间比,至少在2∶1以上。 与之类似,在冰火系列的专门资料站中,有关于冰火的衣食住行、武器法律、纹章地理等等各种设定的大全,全部是从书里摘录的细节,纷繁复杂,而我把它们全部打印了出来。 厚厚的几大本。 在冰火几卷书最后的修改中,我捧着这几大本打印材料,一条一条逐条对照小说确认和修订。 也许我文笔做不到最好,但一切基本事实必须保证。 那厚厚的几大本资料,现在我还留着。 风暴 “冰与火之歌”的半官方论坛建在“龙骑士城堡”,是其文学区的子版块之一,它始建于2005年,到现在已有了整整六年多历史,而我从建坛第一天起就是那里的版主。 它最终成为了整个龙骑士城堡里最活跃、帖子最多的版块,同时也是惹起纠纷最多的地方。 许多朋友可能很难想象,它一开始建立时有多么“渺小”,为发起一场讨论,又有多么费劲,因为只有极少的几位朋友对冰与火之歌感兴趣。 论坛最初的5000个或10000个帖子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达到的。 然后冰火迎来了发展期。 随着老版卷二、卷三、卷四的陆续出版,读者大大增加。 我早年在某些论坛里的不愉快经历和我素来的自由主义想法结合在一起, 使得我从一开始就定下了该分区论坛的极大宽容主义政策,它包容一切思想——当然,宣传盗版或辱骂马丁先生是我不能容忍的——除此以外,论坛里可以尽情发表看法。 我一直认为,这是冰火论坛能够兴盛的原因之一, 但这也给我自己带来了无穷的麻烦。 因为各种极端观念的涌现和碰撞, 导致其他分区的版主纷纷用怀疑的眼光看向这个“熔炉”。 时不时的,有人跳进来“抓人”, 封掉冰火区的朋友, 而我每次都要进龙堡的骑士圆桌会中,去“保释”这些人,并为他们辩护。 这样的争斗,最频繁时,一月竟然发生了两三回, 也一度让我跟一些老朋友的关系搞得很不好。 我想说的是,我对这一切并不后悔,我这么做,不单是因为我喜欢. 冰火,企图宣传冰火,更是我认为任何兴旺发达的地方,都应该做到包容、宽容,并在此基础上的引导。 这也不只是关于冰火,而更关乎咱们奇幻事业乃至一切文化事业的兴旺发达。 盛宴 我喜欢上豆瓣,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冰火,因为那里有冰火书籍的页面。 很长一段时间来,我上豆瓣的第一反应就是直奔冰火那几本书的页面,看看那个“读过”的人数增加了多少。 我知道,这是一个silly idea……也许一周只有几人的变化,但我就那么看着人数从500到了1000,终于过了1000……到了2000…… 而评价始终没有低下去。 早几年,每当我打开baidu,不知道干什么的时候,也就搜索“冰与火之歌”。 我会连续翻过几十个标签页,希望找到某人博客上有相关的新评论, 这代表我们又增加了一个热心读者, 而我会津津有味地看完他所有的话, 并从中获得力量! 所以,今天很多朋友的博客,其实我都是看过的,只是我通常木有留言, 而到现在,冰火的评论已经太多太多,终于到了我看不完的地步。 尤其突出的就是冰火的百度贴吧。 我最近一次望眼欲穿的守候,是冰火的人人网公共主页“权力游戏”, 我看着它一个人一个人的增加, 而这个主页本身,也是我守候了几十个晚上方才申请下来。 我蹲在每一个角落里,看着文化的生长。 狂舞 随着hbo改编电视剧的播出,冰火及其文化在全球范围内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高潮期。若顺利按照既定计划,把冰火改编为七-八季电视剧,再加上中间推出的后几卷冰火小说原著以及电脑游戏等等,那么至少在未来十年内,冰火都将是史诗奇幻界,乃至整个幻想文学圈的头号热门。 对于冰火的粉丝们而言,这是何等的幸福与荣耀呢? 在这份幸福面前,我也忍不住“下海”去做字幕翻译,甚至忍不住对电视剧观众里的“原著党”指手画脚起来: 电视剧和小说是不同的有木有!! 影视有影视的规律,也有其创作的自由,不应是照本宣科有木有!!! 人家老外比你看书看得精,人家还知道心平气和地讨论,你急着跳出来吐嘈为哪样啊?有木有!!!! 眼看着这蒸蒸日上的局面,我不由得心生狂想: 也许真能有一天,“冰与火之歌”会成为中国流行文化里一朵夺目耀眼的奇葩,并传承光大。 ——而这,当然照例会收到很多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的评价。 但这些“不可能”犹如史塔克的族语“凛冬将至”般在我耳边絮绕,却被我的热血下意识地弹开。 路,一步一步走,这是我的坚持。 寒风 其实,故事的一开始是冬天。 大四的冬天,我是在学校附近一个屋顶临时盖的房子里度过的。 就那种顶楼带屋顶花园的,业主就着花园搭了两房子租出去。 一千块三个月,就那时来说,不贵也不便宜。 但那实际上不是一个住人的好地方,所谓的冬凉夏暖。 那个冬天,我在那里完成了冰火第一卷的最后修订,本意是想找一个恬静的地方,结果却时常冷得浑身发抖。 基本上,我的速度是一天一章,遇到长的章节,那一两天还完成不了。我要在中英文间反复比对,仔细思考。 冷到受不了的时候,就考虑下楼去买点吃的。 悲剧的是,那个楼有八层,而且没电梯。 于是跑上跑下成了一种别有味道的挣扎。 没有哪个冬天像那时那么冷。 却好在有几位朋友一直在网络上鼓励我。 他们说我好,说我牛x,但其实那时我除了玩票似的张贴过一些翻译,什么也没做过。 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对我那么有信心,真的很感激。 到现在每天都可能有许多朋友来夸我,说我是所见过的最好的译者。 我没有故意推脱过,因为这话说起来确实很入耳。 但我知道我没有那么好、远远不及。 每当有人说我的翻译不好,往往立刻有十个人站出来反驳,我觉得很v5、很nice。 但在我心里面,我觉得我只是在正确的地方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 而我担心在意的,是怎么把以后搞得比以前更好。 不要让大家失望,重复着这个简单的愿望, 这个愿望简单到说出来肯定让大家失望。 梦想 简单是我。我看了很多关于冰火的文章,轮到自己写的时候,我发现其实我没办法发出那么多的煽情。 我是真把冰火当成了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我爱冰与火之歌,它在我手中最初只是一棵小小的树苗。 没有人知道它,没有人了解它。 更没有人谈论它。 我满心希望它能够长大, 不只是我私密的读书爱好,更能走向广阔的天地,赢得大家的赞扬。 我不只是作为译者,更是作为一个介绍者、推广者、爱好者, 一直活跃着。 这期间,我经历过感情的风波和许多不如意。 追寻中的我,时常感到孤单寂寞。 同时,我也并非始终若一个狂信徒般追着冰火, 我也有一段时间把它放下。 那时候,每当有人来追问我冰火的各种设定, 我都会说待我回去查查,其实我根本就记不清楚了。 但它毕竟像一棵小树慢慢长大,慢慢有了更多的枝丫,而我总是会回来呵护它。 它让我相信,默默耕耘的价值,有那么一种油然滋生的豪迈感,实实在在的骄傲。 如果她,“冰与火之歌”是一道阳光的话,她不偏不倚地照在我对于灿烂春天的信仰上。 屈畅 2011.10.28 77.第77章 序幕 彗星的尾巴划过清晨,好似紫红天幕上的一道伤口,在龙石岛的危崖绝壁上空汩汩泣血。 老学士独自伫立在卧房外狂风怒吼的阳台上。信鸦长途跋涉之后,正是于此停息。两尊十二尺高的石像立在两侧,一边是地狱犬,一边是长翼龙,其上洒布着乌鸦粪便。这样的石像鬼为数过千,蹲踞于瓦雷利亚古城高墙之上。当年他初抵龙石岛,曾因满城狰狞的石像而局促不安。随着时光流逝,他已日渐习惯,如今他视它们为老友,三人并肩,惴惴不安地凝望天幕。 老学士向来不信预兆,话虽如此,但活到这把年纪,克礼森还真没见过如此璀璨的彗星,更没见过这番混杂鲜血、烈焰与落日的骇人颜色。他不禁怀疑自己的石像鬼朋友可否目睹过,毕竟它们早在他到来之前便已安居于此,而在他身殒之后亦将长存。如果石像会说话就好了……真是荒唐。他倚靠雉堞,手指摩擦着粗糙的黑石表面,下方恶浪袭岸。会说话的石像鬼?天际的预兆?我老了不中用了,难道这就是老来疯?难道一辈子辛苦挣来的智慧,就这么和青春一并逃窜无踪了么?思及他在旧镇学城所受的训练,颈上戴的锁链,他的学士生涯,现在却满脑子迷信宛如农汉,情何以堪? 可是……可是……如今这颗彗星连白天都清晰可见,而苍白泛灰的蒸汽不断自城堡后方龙山的地热口升起,就在昨天早上,有只白鸦从旧镇带来他早已预期却始终恐惧的信息:夏日已尽。凶兆纷起,再否认下去只是自欺欺人。但这一切究竟预示着什么呀?他简直泫然欲泣…… “克礼森师傅,有人造访。”派洛斯轻声道,仿佛不愿打扰克礼森的沉思。他若知道此刻老学士脑中的愚蠢思想,恐怕就会大喊吧。“公主想看看白鸦。”由于她的父亲已经称王,向来讲究礼数的派洛斯便改口称她为公主。即便他父王的领土只是汪洋中的一座孤岛,但毕竟是个国王。“她的弄臣也跟来了。” 老学士转身,背离晓色,一手扶住翼龙石像。“扶我坐下,然后请他们进来。” 派洛斯挽着他的手,引领他进入书房。克礼森年轻时也曾步履轻盈,但如今年近八旬,双腿早已孱弱不稳。两年前他摔坏了一边臀骨,之后没有完全康复。去年他的健康状况持续恶化,旧镇的学城便送来了派洛斯,刚好赶在史坦尼斯下令封锁龙石岛的前几天……名义上是协助他处理日常事务,但克礼森很清楚这意味着什么:他死之后,派洛斯将取而代之。对此他并不介意,总得有人接过自己的棒子,只是没想到这么快…… 他让年轻人把自己安置在书桌边,桌上堆满了书籍纸张。“带她进来吧,别让公主久等。”他虚弱地挥挥手,催促徒弟赶快行动,他自己早已是个无力匆促的人了。他的手满是皱纹斑点,在干薄如纸的皮肤下,几可见密布的血管和干枯的骨骼。这双手如今竟这般颤抖,它们曾经是多么灵巧、多么稳健啊…… 小女孩跟着派洛斯进来,羞怯一如往常。在她身后拖步轻跳、古怪横行的,则是她的弄臣。他戴着一顶老旧锡桶做的玩具头盔,头盔顶端捆了两根鹿角,上面挂着牛铃,随着他的蹒跚脚步而发出不同声响:铿啷当、碰咚、铃铃、嗑啷啷。 “派洛斯,是谁一大早来拜访我们啊?”克礼森问。 “师傅,是我和阿丁。”她天真无邪的蓝眼睛朝他直眨,只可惜她的脸蛋并不漂亮。这孩子不仅有她父亲突出的方下巴,而且很不幸地继承了她母亲那双耳朵。除此之外,她年幼时曾感染灰鳞病,险些丧命,后虽逃过一劫,却留下可怕的残缺:半边脸颊直到颈部下方,皮肤全部僵硬坏死,表面干裂,层层剥落,夹杂着黑灰斑点,抚触起来宛如硬石。“派洛斯说可以让我们看看白鸦。” “当然可以。”克礼森回答。他怎么忍心拒绝她?难道她失去的还不够多吗?她名叫希琳,就快满十岁了,而她是克礼森学士所见过最哀伤的孩子。她的哀伤是我的耻辱,老学士心想,另一个我失职的永恒烙印。“派洛斯师傅,有劳你把鸟儿从鸦巢里带过来给希琳公主看。” “这是我的荣幸。”派洛斯是个谦恭有礼的年轻人,年方二十五,却严肃得像个六旬老翁。假如他多些幽默感、多些活力就好了,此地就缺这个。阴沉之地需要愉悦,而非肃穆。龙石岛是海中孤寂的堡垒,地势乃是湿冷荒原,终年为暴风恶水环绕,背后又有火山烟影,阴沉自不在话下。但职责所趋,学士便必须毅然前往,所以十二年前克礼森随公爵来到龙石岛,为之效命,尽忠职守。然而他从未真心爱过龙石岛,也始终没有找到归属感。近来,红袍女每每妖魅般浮现梦中,使他骤然惊醒,却惶惶不知身在何处。 弄臣转过他那肤色不一、花纹满布的头,看着派洛斯爬上高耸的铁梯攀向鸦巢,头盔上的铃铛随之作响。“海底下,鸟儿生鳞不长羽,”他说。喀啷啷啷。“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即便以弄臣的标准而言,补丁脸依旧是个失败的角色。很久很久以前,或许他能轻易引来哄堂大笑,但大海夺走了他的能力,同时也夺走了他大半神智和所有记忆。他体态肥软,时而莫名地抽搐颤抖,时而连话都说不清。这小女孩是现在唯一还会被他逗笑的人,大概也只有她在乎他的死活。 一个丑陋的小女孩和她可悲的弄臣,再加上我这个油尽灯枯的老学士……谁听了都会为我们三人掬一把同情泪。“孩子,过来陪我坐坐。”克礼森招手示意她靠近,“天才刚亮,你应该在被窝里睡得香甜,怎么会跑来找我呢?” “我刚做了噩梦,”希琳告诉他,“我梦见龙要吃我。” 克礼森学士记得小女孩长年噩梦缠身。“我不是跟你说过吗?”他温柔地说,“巨龙死绝了,再也无法复生。孩子,现在这些都是石雕。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这座岛是强大的瓦雷利亚自由堡垒最西边的前哨站。建造这座城堡的是瓦雷利亚人,虽然他们的伟大技艺业已失传。为抵御外侮,他们在要塞的每个城墙交会处都筑起塔楼。瓦雷利亚人刻意将这些塔楼雕凿成恶龙形状,好让城堡看来更加骇人。他们之所以舍弃普通的城垛,而改用千百尊狰狞石像,也是为了这个目的。”他伸出自己斑驳干瘦的手,轻轻握了一下她粉嫩的小手。“所以啰,没什么好怕的。” 希琳却不为所动。“那天上飞的又是什么东西?上次黛拉和梅翠丝在井边说话,黛拉说她听到那个红衣服的女人跟妈妈说那是‘龙息’。假如龙会呼吸,那不就是它们活过来了吗?” 这该死的红袍女,克礼森学士苦涩地想,难道成天在母亲耳边进谗言还不够,现在竟连小女儿的清梦也不肯放过?他一定要把黛拉好好训诫一番,警告她不许再危言耸听。“好孩子,天空中的东西叫彗星,就是有尾巴的星星。它迷失在天空里,不久就会消失不见,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再看到它,你等着瞧吧。” 希琳勇敢地点点小脑袋。“妈妈说白鸦代表夏天要结束了。” “我的好公主,的确如此。白鸦只会从旧镇的学城飞来。”克礼森的手指轻抚颈间颈链,颈链由不同金属串接而成,分别代表他在不同领域获得的成就。学士颈链是学城的标记,是他那组织的象征,多年前他英气勃发、深感骄傲地戴着它,如今却日觉沉重,冰冷的金属紧贴着皮肤。“它们属于渡鸦,比同类高大,也聪明得多,生来就接受训练,负责传递最重要的信息。白鸦带来的消息说,学城已召开‘枢机会’,根据王国各地学士所做的天象观测和报告,宣告长夏的终结。这个夏季长达十年两个月又十六天,是人们记忆中时间最长的一次。” “天会变冷吗?”希琳生长于夏日,自然不知严寒为何物。 “早晚会的,”克礼森答道,“倘若诸神慈悲,或许还会赐给我们一个温暖的秋季和丰盛的收获,好让我们为即将来临的寒冬做好准备。”民间普遍认为长夏之后的冬季将更为漫长,但老学士觉得没必要吓唬女孩。 补丁脸摇响铃铛。“海底下天天是夏天哟!”他吟诵起来,“美人鱼发梢有海草,银色海草织礼服,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希琳咯咯直笑。“我也想要一件银色海草织的礼服。” “海底的雪往上下,”弄臣又说,“雨干得像枯骨哟。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真的会下雪吗?”女孩问。 “会的。”克礼森回答。虽然我希望多年以后才开始下雪,而且不要持续太久。“瞧,派洛斯这会儿可不把鸟儿带来了么?” 希琳高兴地叫出声来,就连克礼森也承认这只鸟确实难得一见。它羽白似雪,身形大过雀鹰,晶亮的黑眼珠证明它并非白子,而是货真价实、血统纯正的白鸦。“过来。”他出声召唤,白鸦振翅飞起,灵蹿入空,翅膀啪啪作响地飞过房间,停歇在他身畔的书桌上。 “我去帮您准备早餐。”派洛斯道,克礼森点点头。“这是希琳公主。”他告诉白鸦,鸟儿白色的头上下摆动,好像在鞠躬似的。“公主!”它嘶声叫道,“公主!” 女孩张大了嘴。“它会说话耶!” “会几句,我不是说过吗?这些鸟儿很聪明。” “聪明鸟儿聪明人,聪明的傻瓜弄臣。”补丁脸说,叮叮当当,“噢,聪明的聪明的聪明的傻瓜弄臣!”他唱起了歌,“影子来跳舞啊,大人,跳舞啊大人,跳舞啊大人!”他一边唱,一边单脚站立,然后又换另一只脚。“影子来居住啊,大人,居住啊大人,居住啊大人!”每唱一句,他就扭一次头,鹿角上的铃铛响个不停。 白鸦厉声尖叫,振翅飞离,停在通往鸦巢的楼梯铁栏上。希琳似乎越发显得瘦小了。“他一天到晚唱这个,我叫他别唱了,可他不肯,我好害怕啊。叫他别唱了吧。” 你要我怎么叫他别唱呢?老人暗忖,曾经,我有机会让他再也唱不了歌,可…… 当年,只因雷加王子无姐妹可娶,老国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他那时还不像后来那么疯癫——便派史蒂芬公爵渡海物色王子妃人选。至今依然令人怀念的史蒂芬公爵,便是在狭海对岸的瓦兰提斯找到了当时年纪尚幼的补丁脸。“这是我所见过最杰出的弄臣,”就在公爵徒劳无功、准备动身回国的前两周,他写信给克礼森,“他年纪虽小,却手脚灵活,活像只猴子;他头脑机灵,即使与宫中廷臣相比也毫不逊色;他不仅会变戏法、说谜语、耍魔术,还可以用四种语言引吭高歌。我们已经为他赎得自由,打算带他一道回来。劳勃一定会喜欢上他,等日子一久,或许史坦尼斯也能从他那儿学到欢笑。” 想到那封信,克礼森不禁悲从中来。史坦尼斯终究没有习得笑容,补丁脸这孩子则根本没有教他的机会。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证明了“破船湾”之称果真名副其实,公爵的双桅帆船“傲风号”驶进城堡视线范围时,他的儿子就站在城墙上,眼睁睁看着父亲的船撞上暗礁,然后被海水吞噬。超过一百名的桨手和船员,就这么和史蒂芬·拜拉席恩公爵夫妇一道葬身海底。船难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每次潮水涌来,都会在风息堡下的海滩留下一具具肿胀的尸体。 男孩在第三天被冲到岸上。当时,克礼森学士与其他人一同来到岸边,协助辨认死者。他们发现弄臣时,他浑身赤裸,净白的皮肤因泡水起了皱纹,沾满潮湿的沙粒。克礼森原以为又是一具尸首,可当乔米握住他的脚踝,准备把他拖上运尸马车时,男孩却坐起身子,用力咳出海水。乔米直到临终,都还坚持那时补丁脸的皮肤是黏腻而冰冷的。 弄臣在迷失海中的两天究竟是如何活下来的,谁也解释不出。海边的渔民老爱说有美人鱼教他如何在水中呼吸,借此换取他的精种。补丁脸自己则什么也没说。他们在风息堡下找到的孩子完全变了个样,身心俱碎,连语言能力都几乎消失,遑论史蒂芬公爵信上所说的聪慧机灵。然而看到那张弄臣脸,男孩的身份却又毋庸置疑,因为瓦兰提斯自由贸易城邦习惯在奴隶和仆役脸上刺青,而他从头皮到脖颈均布满红绿相间的格子。 “我看这可怜虫是疯了,这样下去,不仅他自己受苦,对别人也没好处。”当年的风息堡代理城主老哈柏特爵士说,“你所能做的最仁慈的事,就是给他一杯罂粟花奶,让他毫无痛楚地一觉睡去,从此了结。若他还有几分脑筋,一定会感激你的。”然而克礼森坚决反对,最后他的意见终于获胜。至于补丁脸有没有从这个胜利中得到任何欢愉,他不敢说,即便在事隔多年的今日,他依旧不知道。 “影子来跳舞喔,大人,来跳舞喔大人,来跳舞喔大人,来跳舞喔大人!”弄臣继续唱,一边摇头晃脑,铃声叮当响。碰咚!叮叮当!碰咚! “大人!”白鸦厉声叫道,“大人!大人!大人!” “随他去唱吧,”学士对惊惶的公主说,“你别放在心上。说不定他明天想起别的歌,你就再也不会听见这首了。”史蒂芬大人信上不是写了吗?他可以用四种语言引吭高歌…… 派洛斯走进来:“师傅,请恕我打扰。” “你忘了我的燕麦粥啊。”克礼森十分诧异。这不像派洛斯啊。 “师傅,戴佛斯爵士昨晚回来了。厨房里都在谈论这事,我想立刻让您知道。” “戴佛斯……你说昨晚上是吗?现下他人在哪里?” “在陛下那里,他们彻夜共商大计。” 若是从前,无论何时,只要事情紧急,史坦尼斯公爵一定会叫醒他,要他列席旁听,提供谏言。“怎么没通知我?”克礼森抱怨,“应该叫醒我的。”他从希琳掌中抽出手指。“殿下,请您原谅,但我要和您父亲陛下谈谈。派洛斯,麻烦你扶我一把,城堡里的楼梯实在太多了。我总觉得他们每晚还多添了两级,好像专为找我麻烦。” 希琳和补丁脸跟着两人出了房门,但女孩很快便对老人的缓步慢行感到不耐,便快步跑到前面,弄臣亦步亦趋跛行在后,头顶牛铃发狂似的响个没完。 克礼森沿阶登上海龙塔的盘旋楼梯,深觉城堡对身体孱弱的人委实极不友善。史坦尼斯公爵此刻应是在“石鼓楼”上的图桌厅里。石鼓楼是龙石岛的主堡,每逢暴风雨来临,它那古老的墙垣内部便会轰隆回响,因而得名。欲达该处,他们必须经过走廊,通过筑有守护石像鬼的黑铁大门,穿越中、内两道城墙,继而登上克礼森不愿细数的层层阶梯。年轻人一次可踏两级,然而对一个臀伤未愈的老人来说,每踏一步都是酷刑。但史坦尼斯公爵毕竟不会移樽就教,老学士只有忍受这一切磨难,再怎么说,有派洛斯在旁扶持,他已十分感激。 他们沿着长廊缓缓行去,经过一排高大拱窗,视野可将外院、外城墙及对面渔村尽收眼底。院子里,弓箭手正随着“搭箭!拉弓!放!”的号令朝箭靶射击,箭声飕飕,仿如群鸟展翅。卫兵在城墙通道上大步巡逻,透过一个个石像鬼间的缝隙,他俩向外窥探驻扎城畔的军队。只见营火炊烟袅袅,晨空雾气迷蒙,三千战士坐在自家主人的旗帜下吃早餐。越过占地广大的军营,便是船舶拥挤的港口,过去半年来,任何驶进龙石岛视线范围内的船只都被扣留下来。史坦尼斯公爵的旗舰“怒火号”乃是一艘有三百支桨的三层甲板战船,可在周遭许多大腹便便的武装商船和货船的包围下,竟显得渺小了。 石鼓楼外的守卫一眼便认出两位学士,挥手放他们过去。“你等在这里,”进去之后,克礼森对派洛斯说,“我最好自己去见他。” “师傅,接下来还有好长一段路。” 克礼森微微一笑。“我会不知道吗?这些楼梯我不知爬了多少回,都可以一个个叫出名字了。” 然而才到半途,他就后悔起自己的决定。他停下脚步,喘口气,也稍稍缓和臀部的痛楚。这时,他听见靴子踩在石头上的声音,迎面下楼的正是戴佛斯·席渥斯爵士。 戴佛斯身子很瘦,相貌平庸,寒微的出身显而易见。他的肩头垂着一件饱经海水盐渍侵蚀的绿披风,早因长期日晒而褪了颜色。披风之下是棕色的外衣和长裤,正好搭配他的棕眼棕发,他颈项间还用皮带挂着一个破旧小皮袋。他的小胡子已经白丝密布,伤残的左手戴了一只皮手套。他一见克礼森便停下脚步。 “戴佛斯爵士,”学士开口,“您几时回来的?” “今早上天亮之前。我最喜欢的时刻。”据说“短指”戴佛斯夜间行船的本领世上无人能及。在史坦尼斯公爵封他为骑士之前,他是七国上下最恶名昭彰,却也最刁钻难测的走私者。 “情况如何?” 对方摇摇头。“就和您事前警告过的一样,学士先生,他们不愿为他举兵,因为他们并不爱戴他。” 当然不愿意,克礼森暗想,他们永远也不会愿意。他坚强、能干又正直……唉,可惜就是正直得过了头……但这里人手不够,怎么也不够啊。“你和他们全都谈过了吗?” “全部?没有,只和那些愿意接见我的人。这些世家贵族同样不喜欢我,在他们心目中,我永远都是‘洋葱骑士’。”他左手一紧,粗短的指头向内握拳。史坦尼斯砍掉了他左手四指的末端指节,仅有拇指例外。“我在古利安·史文和老庞洛斯的桌边吃过饭,塔斯家则同意和我半夜里在树林秘密会面。至于其他人——哎,贝里·唐德利恩下落不明,有人说他已死。卡伦大人投靠蓝礼,这会儿已是彩虹护卫里的橙衣卫了。” “彩虹护卫?” “蓝礼的御林铁卫,”这位前走私者解释,“但这七个人不穿白衣,而是各有代表色。洛拉斯·提利尔是他们的队长。” 一个威风八面、衣着耀眼的全新骑士团,正是蓝礼·拜拉席恩会感兴趣的玩意儿。他从小便喜欢鲜明色彩、华丽衣料以及各种游戏。“你看!”他会一边大叫大笑,一边飞奔过风息堡的厅堂。“你看!我是飞龙!”或者“你看!我是个巫师!”或者“你看你看!我是雨神耶!” 当年那个满头黑发,眼里洋溢笑意,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男孩,如今已长大成人。二十一岁的他,却依旧游戏人间。你看,我是国王!克礼森哀伤地想,蓝礼啊蓝礼,我亲爱的孩子,你可知你在做什么?就算你知道,你会在乎吗?这世上除了我之外,还有没有人为他着想?“贵族们拒绝的理由是什么?” “这个嘛,有人口气婉转,有人则出言不逊。有的借故推托,有的满口承诺,还有的净是撒谎。”他耸耸肩,“到头来,还不都是些空话?” “你一点希望也没给他?” “除非你要我也撒谎,而这种事我是不会做的。”戴佛斯道,“对他,我只说实话。” 克礼森学士犹记得风息堡之围解除后,戴佛斯受封骑士那天的情景。当年史坦尼斯仅率少数守备队,在提利尔和雷德温联军的重重包围下,硬是坚守城池近一年之久。那时连海路也被青亭岛的雷德温家封锁,日夜有飘扬着酒红旗帜的战船监控。风息堡内的马匹早被吃光,猫狗也烹食殆尽,守军只剩树根和鼠肉可吃。就在一个乌云密布、月黑风高的晚上,走私者戴佛斯借着夜色掩护,冒险穿越雷德温舰队和破船湾的险恶暗礁。他的小船有黑帆黑桨以及漆黑船身,船舱里满载洋葱和咸鱼,虽然不多,却已足够守军继续支撑到艾德·史塔克率兵支援,解了风息堡之围。 史坦尼斯公爵赐给戴佛斯风怒角的肥沃土地,一座小城堡,以及骑士身份……但他同时昭示,为弥补多年来的走私行径,对方必须失去左手所有的末端指节。戴佛斯屈从了,不过他的条件是史坦尼斯亲自动手,他认为其他人没资格。公爵挑了一把切肉用的屠刀,切得干净利落。事后,戴佛斯选了“席渥斯”这个姓氏作为他的新家族名号,并以灰底上的黑船作为家徽——船帆上还画了一颗洋葱。这位前走私者老爱鼓吹史坦尼斯公爵帮了他一个大忙,省下他许多修剪指甲的时间。 不,克礼森心想,他这样的人决不会给出虚伪的希望,也决不会掩饰残酷的事实。“戴佛斯爵士,即便对史坦尼斯大人这样的人,真相依旧可能是苦口良药。他只想要军容壮盛地回到君临,击垮他的敌人,取回他应得的地位。可现在……” “如果他带着这一点人马回君临,那就是找死。他兵力不够,我跟他说过了,可你也知道他的脾气。”戴佛斯举起戴着皮套的手,“要他能屈能伸,恐怕得等我的手指先长回来。” 老人叹口气。“你已经尽力了,换我去试试吧。”他虚弱地继续往上爬。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公爵的厅堂是一个宽阔的圆形房间,墙壁由黑石砌成,上无装饰。厅内有四扇高大窄窗,面向东西南北四方。大厅中央有一张用巨木板雕刻而成的大桌——图桌厅正是因此而得名——这是伊耿·坦格利安在征服战争以前下令建造的。“地图桌”长过五十尺,最宽处约为长度的一半,最窄处不到四尺。伊耿的木匠依照维斯特洛大陆的形状,锯出一个个海湾和半岛,整张桌子没有一处平直。桌面上描绘了伊耿那个时代的七大王国,所有的河川山脉、堡垒城市、湖泊森林……巨细无遗,泛着累积近三百年的亮漆光泽。 整个大厅仅有一张座椅,经过精心设计,正好对应维斯特洛外海龙石岛的所在,并位于隆起的高台之上,可将桌面一切尽收眼底。坐在椅子上的人穿着紧身皮背心和棕色粗羊毛长裤,克礼森一进门,他便抬起头。“老头子,我就知道,不管有没有叫你,你一定会来。”他话中不带丝毫感情,向来如此。 龙石岛公爵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蒙诸神恩宠,乃是铁王座的合法继承人、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统治者。他生得肩膀宽阔,四肢健壮,面容紧绷,皮肤经烈日长期曝晒,坚硬如铁。“坚毅”是人们最常用来形容史坦尼斯的词,而他的确不负其名。虽然他还不到三十五岁,头上却只剩一排黑色细发,宛如王冠的影子,环绕在双耳之后。他的哥哥,也即先王劳勃,在生命的最后几年留起了胡子。克礼森学士虽没有亲眼目睹,却听人说那是一大把粗厚的黑胡子。史坦尼斯却同时把胡子修得又短又齐,像是蓝黑的影子,覆盖住他的方下巴和两颊的凹陷颧骨,仿佛欲借此表示回应。一双浓眉之下,他的眼睛就像两道伤口,深蓝有如黑夜汪洋。再怎么滑稽可笑的弄臣,遇上他那张嘴也会徒劳无功,那是一张生来与皱眉、怒容和严辞峻令为伍的嘴,它苍白、细薄而紧绷,早已忘却如何微笑,更不知开怀为何物。夜深人静之时,克礼森学士偶尔还会幻想自己听见相隔半个城堡之遥的史坦尼斯公爵磨牙霍霍之声。 “若是从前,你会叫醒我的。”老人说。 “从前的你还年轻,现在的你又老又病,需要睡眠。”史坦尼斯永远学不会花言巧语,不知掩饰谄媚,他有话便说,从不管别人的感受,“反正我知道你早晚也会自行打听戴佛斯带回的消息,你向来如此,不是吗?” “我要是不打听,如何能辅佐你呢?”克礼森说,“我上楼途中遇到戴佛斯。” “我看他都说了吧?我该把那家伙的舌头和手指一起砍掉。” “那他就没法当个好特使了。” “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特使。看来风息堡属下众诸侯不肯为我举兵,他们不喜欢我,而我举兵的正当理由对他们来说无足轻重。胆子小的想躲在城墙后面,等着见风转舵;胆子大的则已投效蓝礼麾下。蓝礼!”他愤恨地吐出这个名字,仿佛是舌头上的毒药。 “过去这十三年来,令弟一直担任风息堡公爵,这些诸侯是宣誓效忠他的封臣——” “他的?”史坦尼斯打断他,“照理说,他们应该是我的封臣。我从没开口要过龙石岛,我根本不想要这鬼地方。我拿下此地,是因为劳勃的敌人盘踞于斯,而他命令我将之扫平。我为他建立舰队,打败敌人,完全尽了做弟弟的本分——蓝礼也应该这样对我才对——可后来呢,你看劳勃怎么感谢我?他任命我为龙石岛公爵,却把风息堡的领地和税赋都给了蓝礼。三百年来,风息堡一直是拜拉席恩家族的世袭产业,照理说,劳勃登上铁王座,就该换我统治才对。” 这段陈年往事伤他很深,如今益发明显,因为眼下,这成了他事业的致命伤:龙石岛虽然历史悠久,固若金汤,但旗下仅有少数小贵族,他们管辖的外岛领地多石崎岖,人烟稀少,根本不足以提供史坦尼斯所需的兵力。即便加上他从狭海对岸自由贸易城邦密尔和里斯等地雇来的佣兵,驻扎城外的部队总数依旧完全不足以和兰尼斯特家族对抗。 “劳勃固然待你不公,”克礼森学士谨慎地回答,“然而在当初,他也有他的考虑。龙石岛自古以来就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根据地,他需要强有力的人来统治这里,而蓝礼那时只是个孩子。” “他现在就不是了?”史坦尼斯愤怒的大喊在空荡的厅堂里回荡,“还是个想顺手牵羊、从我头上偷走王冠的孩子。蓝礼凭什么贪图王位?平日上朝,他只会和小指头开玩笑,到了比武大会,他就穿上那套漂亮铠甲,被武艺高强的人击落马下,这就是我弟弟蓝礼的事迹总和,而他竟觉得自己该当国王!我问你,我究竟造了什么孽,这辈子要和这样的兄弟为伍?” “我无法为诸神作答。” “依我看,这些日子来,你没法作答的事可多了。蓝礼的学士是谁?说不定我该把他找来,看他的建言会不会有用。我弟弟决定窃取我的王冠时,你觉得这位学士说了些什么?而你这位同仁给了我那叛徒弟弟什么建议?” “陛下,我相信蓝礼大人并未征求他人的建议。”史蒂芬公爵的幼子长成了一个有勇无谋的人,往往未经思考,便冲动行事。在这一点,以及其他许多地方,蓝礼像极了他的长兄劳勃,而与史坦尼斯判若云泥。 “‘陛下’?”史坦尼斯悻悻地重复,“你拿国王的称谓来消遣我,可我这算是哪门子国王?龙石岛,还有狭海里的几颗石头,这就是我的王国!”他走下高椅台阶,站在地图桌前,拉长的影子迤洒在黑水湾口,以及如今君临所在的那片树林上。他伫立沉思,望着他亟思获得,明明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的国度。“今晚我要宴请诸侯,虽然他们寥寥无几,不过就赛提加、瓦列利安和巴尔艾蒙这几个人,也都不是什么能干角色,但我兄弟留给我的只有这些了。除此之外,那里斯海盗萨拉多·桑恩会带来我近来欠款的账单,密尔人摩洛叙会谈论海潮和秋季风向,目的是要我小心谨慎,桑格拉斯大人则会虔诚地以七神之名诵唱祝祷。再之后呢,赛提加会要我说明到底哪些风息堡诸侯决定加入,瓦列利安则会威胁我,除非立刻出兵,否则就班师回家。我到底该怎么对他们说?我到底该怎么做?” “陛下,您真正的敌人是兰尼斯特。”克礼森学士回答,“假如您们兄弟俩能并肩作战——” “我决不跟蓝礼妥协,”史坦尼斯回答,语气不容任何辩驳。“除非他放弃称王。” “那就不和他结盟,”学士让步了,他的主人个性刚硬,自尊心强,一旦下定决心,便再无回旋余地。“其他人同样能助您一臂之力。艾德·史塔克的儿子已经自立为北境之王,身后有临冬城和奔流城所有兵力支持。” “他不过是个毛头小子,”史坦尼斯道,“而且同样僭越称王,难道你要我坐视王国分崩离析?” “半个王国总比没有好,”克礼森说,“更何况您若是肯帮那孩子报了父仇——” “我凭什么要帮艾德·史塔克复仇?他对我来说什么也不是。哼,劳勃是很爱他,这我清楚,他常说他们‘情同手足’,这句话我不知听过多少遍。他的手足是我,不是艾德·史塔克,但你从他对我的态度绝对看不出来。我为他坚守风息堡,眼睁睁地看着忠心部属一个接一个饿死,而梅斯·提利尔和派克斯特·雷德温却在城外大吃大喝。劳勃可有感谢我?没有!他感谢的是史塔克,感谢他在我们只剩老鼠和野菜果腹的时候率兵解围。我奉劳勃之命,为他建造一支舰队,以他之名攻下龙石岛,他可有握着我的手,说一声‘老弟啊,干得好,要是没有你,我还真不知该怎么办呢’?没有!他反而怪我让威廉·戴瑞带着韦赛里斯和那个小婴儿逃走,好像我有办法阻止他们似的。我在朝中为他卖命十五年,协助琼恩·艾林治理国家,好让劳勃吃喝嫖赌。结果琼恩死了以后,我哥哥可有任命我为首相?没有!他反而千里迢迢跑去找好朋友艾德·史塔克,将这份荣耀双手奉上。结果呢,事实证明对这两人都没好处。” “陛下,请息怒。”克礼森学士温和地说,“纵然您过去遭受种种不公,然而逝者已矣,倘若您和史塔克家能齐心协力,未来仍然大有可为。除此之外,您还有其他盟友可资利用,可否考虑和艾林夫人合作呢?既然太后谋害了她丈夫,想必她亟欲为他复仇。她有个幼儿,也是琼恩·艾林的继承人,假如您将希琳许配给他——” “那小鬼体弱多病,”史坦尼斯公爵反对,“这点连他父亲都清楚,所以才要我把他带来龙石岛做养子。当几年侍从或许对他有好处,只可惜那该死的兰尼斯特女人抢先一步,毒死了艾林大人。现在莱莎把他藏在鹰巢城里,我可以向你保证,她是死也不会和那小鬼分开的。” “既然如此,您就把希琳送去鹰巢城吧,”学士敦促,“龙石岛太阴郁,本不适合孩子成长。让她的弄臣陪她一道去,这样她身边好歹有张熟悉面孔。” “熟悉归熟悉,却也可怕得紧。”史坦尼斯皱眉思索,“不过……或许值得一试……” “身为七大王国的合法君主,难道得向寡妇和篡夺者摇尾乞怜吗?”一个女人的声音突然传来,语气尖锐地发问。 克礼森学士转身一看,忙低头致意。“夫人。”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气恼自己竟没听见她进来。 史坦尼斯公爵眉头一皱,“我何时跟人摇尾乞怜了?我决不会,女人,你给我搞清楚。” “陛下,听您这么说,我很欣慰。”赛丽丝夫人几乎和她丈夫一般高,身形削瘦,脸庞尖细,双耳突出,鼻子的轮廓锐利,上唇生了好些汗毛。她每天必拔,时常抱怨,却还是长个没完。她的双眼色浅,嘴形严峻,声音锐利如鞭。此时,只听她厉声说道:“艾林夫人本应向你效忠,史塔克家、你弟弟蓝礼等人亦然,因为依照天上真主意旨,你是他们唯一的主君。既然如此,若向他们恳求协助,甚或为此讨价还价,岂不有失尊严?” 她说的是天上“真主”,而非“诸神”。显然那红袍女已经彻底掳获了她的心,使她背弃了七国新旧诸神,转而信奉他们称作“光之王”的神灵。 “你的真主意旨留着自己用吧。”史坦尼斯公爵说,他并不若妻子那般对新教狂热。“我要的是军队,不是祝福。你有没有藏起来的军队啊?”他的话中不带感情。史坦尼斯向来不擅与女性相处,连和自己妻子也不例外。前往劳勃的君临朝廷担任重臣期间,他把赛丽丝和女儿一并留在龙石岛。他的家信不多,探视更少,每年履行一两次婚姻义务,但从中得不到任何喜乐。他曾衷心盼望有个儿子,却始终未能如愿。 “我的兄弟、叔伯和表亲们有军队,”她告诉他,“佛罗伦家族会为你而战。” “佛罗伦家的兵力至多两千,”史坦尼斯对七国每家诸侯的实力都了若指掌,“更何况,夫人,恐怕我对他们没你那么有信心。佛罗伦家的领地离高庭太近,我看你伯父不敢与梅斯·提利尔作对。” “还有一个办法,”赛丽丝夫人靠过来,“陛下,请您看看窗外,高挂天际的正是您期待已久的预兆:它鲜红如火,正如真主的烈焰红心,这就是他的旗帜——也是您的!您看看它,像龙焰般飘扬于苍穹之上,而您正是龙石岛之主啊。陛下,这意味着您的时代已经来临,无须怀疑。您命中注定,将扬帆驶离这座孤岛,横扫千军,就像当年的征服者伊耿一样。如今,只消您一句话,光之王的力量就是您的了。” “光之王会给我多少军队?”史坦尼斯又问。 “要多少有多少,”他的妻子回答,“首先从风息堡、高庭及其旗下所有诸侯的兵力开始。” “这和戴佛斯报告的情况不一样,”史坦尼斯道,“你说的这些人早已向蓝礼宣誓效忠,他们爱的是我那风流倜傥的弟弟,正如他们当年爱戴劳勃……他们对我素无好感。” “话是没错,”她回答,“但若蓝礼一命归天……” 史坦尼斯眯眼盯着妻子瞧,最后克礼森终于忍不住了。“您千万不能这么想。陛下,无论蓝礼做了什么荒唐事——” “荒唐事?我看是叛国大罪吧。”史坦尼斯转向妻子,“我弟弟年轻力壮,掌握大军,身边更有他那群彩虹骑士。” “梅丽珊卓已从圣火中预见他的死期。” 克礼森大惊失色。“这是谋害亲弟啊……大人,此事邪恶卑鄙,令人发指,简直无法想象……求您务必听取我的建言。” 赛丽丝夫人上下打量他一番。“老师傅,敢问您要给他什么建言?若他向史塔克家卑躬屈膝,又把我们的女儿卖给莱莎·艾林,又如何能赢回半壁江山呢?” “克礼森,你的建议我已经听过了,”史坦尼斯公爵道,“现在我听听她的。你退下吧。” 克礼森学士弯动僵硬的关节,微微屈膝,缓步离去。在走出房间的过程中,他始终感受到赛丽丝夫人盯着他后背的目光。好不容易回到梯底,他已经快直不起身子了。“请你扶着我。”他对派洛斯说。 克礼森安然返回居室后,便遣走年轻助手,跛着脚走上阳台,站在石像鬼间,凝视汪洋。萨拉多·桑恩手下的一艘战船正航经城堡,船壳条纹斑斓,划桨起落,穿破灰绿浪花,稳健前进。他目送它消失于陆岬后方,心想:若我的诸多恐惧也这么容易消失,那就好了。他活了这么大把年纪,最后竟要目睹如此悲剧吗? 作学士的一旦戴起颈链,便需放弃生儿育女的权利。然而克礼森却时常觉得自己像个父亲,自从怒海夺去史蒂芬公爵的性命后,劳勃、史坦尼斯和蓝礼……便像他的三个儿子,由他一手抚养长大。莫非他失职太甚,如今必须目睹儿子们自相残杀?他不能容许这种事发生,绝对不能。 问题的核心在于那名女子,不是赛丽丝夫人,是另外那个。下人们都不敢直呼其名,乃称她为“红袍女”。“我倒不怕,”克礼森对他的地狱犬雕像说,“就是她,梅丽珊卓。”来自亚夏的梅丽珊卓是个女术士,是个缚影士,同时也是光之王拉赫洛的女祭司。拉赫洛乃圣焰之心,是影子与烈火的神。不,梅丽珊卓的种种疯狂行径绝不能散播到龙石岛之外。 与晨间的明亮相较,他的房间此刻显得昏暗而阴沉。老人伸出颤抖的双手,燃起一根蜡烛,走到他位于通往鸦巢楼梯下的工作室里。各式药膏、药水和药材整齐罗列于架上,他从最上层一排由矮陶瓶所盛装的药粉后面找出一个与小指头差不多大小的靛蓝玻璃瓶,稍加摇晃,瓶内便传出声响。克礼森吹开表面灰尘,将瓶子拿回桌边。他瘫坐在椅子上,打开瓶盖,倒出内物。那是十来颗种子大小的结晶,滚过他原本正在阅读的羊皮纸。烛光照映之下,它们闪闪发亮,有如宝石,色泽深紫,让老学士觉得自己仿佛从没真正见识过这种颜色。 喉际颈链越发沉重,他用小指指甲轻触其中一颗结晶。如此微小的东西,却有掌控生死的能力。结晶由某种植物制成,该植物只生长于半个世界外的玉海诸岛。叶片需经长期放置,随后浸泡于石灰水、糖汁以及某些产自盛夏群岛的珍贵香料中,之后丢弃叶片,在药水中加入灰烬,使其浓稠,然后静置结晶。其过程缓慢而艰难,所需配料价格昂贵,极难寻求。知道配方的仅包括里斯的炼金术士,布拉佛斯的“无面者”……以及他所属的学士组织,可这种东西是不能在学城之外讨论的。大家都知道学士颈链中的银片代表医疗之法——然而大家却往往假装忘记,懂得医疗之法的人,也同样懂得杀人之术。 克礼森已不记得亚夏人如何称呼这种叶子,也不记得里斯毒剂师给这种结晶取的名字,他只知道它在学城里被命名为“扼死者”,将它放进酒里溶化后,会使饮者喉部肌肉剧烈缩紧,导致气管阻塞。据说受害者面部往往呈现出与结晶相同的紫色,与噎死的症状如出一辙。 就在今天晚上,史坦尼斯公爵将宴请诸侯和他的夫人……以及亚夏的红袍女梅丽珊卓。 我必须先休息,克礼森学士对自己说,天黑之后,我必须精力充沛,手不能颤抖,勇气不能衰退。此事虽然可怕,却是迫不得已。假如天上真有诸神,想必他们会原谅我的。近来他的睡眠状况很差,午睡片刻应该有助于恢复体力,面对即将来临的磨难。他虚弱地走到床边,然而当他闭上双眼,却依旧见到彗星的炽烈红光,栩栩如生地在他的黑暗梦境中闪亮。就在他睡着前的一刻,他意识模糊地想:或许这是我的彗星,一个染血凶兆,预示着即将来临的谋杀……是的…… 待他醒来,天已全暗。他的卧房漆黑一片,他全身每个关节都隐隐作痛。克礼森头晕脑涨,勉力坐起,抓住拐杖,颤巍巍地下了床。都这么晚了,他心想,他们竟没通知我!每逢宴会,他都受邀参加,坐在盐罐旁,离史坦尼斯公爵很近。啊,公爵的脸浮现眼前,不是现在的他,而是他儿时的脸孔,那个永远站在冰冷阴影里,看着阳光照在哥哥身上的男孩。无论他做了些什么,劳勃永远抢先一步,而且做得更好。可怜的孩子……为了他,我一定要赶快行动。 老学士在桌上找到结晶,将之从羊皮纸边拔起。克礼森没有传闻中里斯毒剂师爱用的空心戒指,但他宽松的长袍袖子里倒是缝了各式大小口袋。他将“扼死者”结晶藏进其中一个口袋,开门喊道:“派洛斯,你在哪里?”无人应答,他便拉高音量再喊,“派洛斯,快来帮我!”仍然没有回应。怪了,年轻学士的寝室就在螺旋梯的中间,一定听得到的。 最后,克礼森只好叫唤仆人。“快点!”他吩咐他们,“我睡过头了。现在晚宴已经开始……酒也喝过了……怎么没叫醒我呢?”派洛斯学士到底怎么了?他实在不明白。 他必须再一次穿越长廊。夜风锐利,充满海洋的气息,刮过高窗,传出低语。龙石岛城墙上火炬摇曳,城外的营地里篝火熊熊,仿如满天星星坠落凡尘。天际彗星依旧红光熠熠,其势恶毒。学士连忙安慰自己:以我的年纪和睿智,实在不该怕这种东西。 通往大厅的门是一只石雕巨龙的大口。走到门外,他遣走仆人,决定独自进去,才不会显得虚弱。于是克礼森拄着拐杖,勉力爬上最后几级石阶,来到入口的龙牙下。两名守卫打开厚重的红门,噪音和强光顿时穿出,克礼森走进巨龙的庞然巨口。 在刀叉碗盘的碰撞和席间的低声交谈中,他听见补丁脸正唱着:“……跳舞啊大人,跳舞啊大人!”牛铃响叮当。这正是他早上唱的那首可怕曲子。“影子来居住啊,大人,居住啊大人,居住啊大人!”下方的席位上坐满了骑士、弓箭手和佣兵队长,他们撕下大块黑面包沾鱼汤吃。任何可能破坏宴席格调的高声谈笑、恣意喧哗,在大厅里都找不到,因为史坦尼斯公爵不允许此种行径。 克礼森朝高起的平台走去,那里是诸侯和国王的座位。他远远绕路避开补丁脸,可是弄臣跳舞摇铃正在兴头上,既没看到也没听见他靠近。结果补丁脸单脚站立,换脚的时候,一头栽到了克礼森身上,撞开他的手杖,两人连滚带爬跌在草席上。众人哄堂大笑,这无疑是一幅十分滑稽的景象。 补丁脸半趴在他身上,那张五颜六色的小丑脸紧贴着他,头上的鹿角牛铃盔却没了踪影。“海底下你若跌倒,会往上掉!”他大声宣布,“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小丑咯咯笑着滚到一边,弹跳起身,然后跳了一小段舞。 为表示风度,老学士露出虚弱的微笑,挣扎想起身,然而臀部剧痛不止,一时之间他真怕又把骨头给摔碎了。这时,有一双健壮的手伸到他两腋,扶他起来。“谢谢你,爵士先生。”他嗫嚅着,转头想看看是哪位骑士伸出援手…… “老师傅,”说话的人是梅丽珊卓夫人,她声音低沉,有着玉海地区独特的悦耳口音。“您要小心啊。”她一如往常,从头到脚全是红色,身上一件亮如明焰的滑丝长礼服,袖子很长,上衣有切口,露出里面颜色更深的血红衬衣。她的喉际有一条比任何学士颈链还要紧的红金项圈,嵌了一颗大红宝石。 她的头发,也并非红发男人常呈现的橙色或草莓色,而是磨亮的深红铜色,在火炬照映下闪闪发亮。就连她的眼睛也是红色……但她的皮肤却白皙滑嫩,毫无瑕疵,好似鲜奶油;她的身形优雅苗条,高过多数骑士,胸部丰满,腰身纤细,一张心形脸蛋。男人的视线一旦停在她身上,便很难移走,即便老学士也不例外。许多人称赞她美丽,但其实她并不美丽。她血红,可怖,血红。 “夫人……谢……谢谢你。” “您年纪大了,走路可千万要当心。”梅丽珊卓恭敬地说,“长夜黑暗,处处险恶啊。” 他知道这句话,那是她宗教里的一句祷词。没关系,我也有自己的信仰。“只有小孩子才怕黑。”他对她说。另一边,补丁脸也继续唱起那首歌,“影子来跳舞啊,大人,跳舞啊大人,跳舞啊大人!” “这可真奇了,”梅丽珊卓道,“你们一个是聪明的傻子,另一个却是愚蠢的智者。”她弯下腰,捡起补丁脸掉落地面的头盔,扣在克礼森头上。锡桶滑下双耳,牛铃轻声作响。“学士先生,我看这顶王冠正好配得上您的颈链。”她宣布。周围的人跟着哄笑不停。 克礼森抿紧嘴唇,强忍怒火。她以为他年老力衰,一无是处,但在今晚结束以前,她就会见识到他的厉害。老归老,他可是个出身学城的学士。“我不需宝冠,只求真相。”他告诉她,说着自头上摘下小丑盔。 “世界上有些真相,旧镇里是没有教的。”梅丽珊卓红衣一甩,转身走回高台餐桌,史坦尼斯国王夫妇便坐在那里。克礼森把鹿角锡桶盔还给补丁脸,随后跟上。 派洛斯学士坐在他的位子上。 老人不禁停下脚步,睁大眼睛。“派洛斯学士,”最后他终于开口,“你……你怎么没叫醒我?” “陛下要我让您休息,”派洛斯倒还知道脸红,“他说无须惊动您。” 克礼森环顾四周,众多骑士、队长和诸侯一言不发地坐在位子上。坏脾气的赛提加伯爵已经上了年纪,披风上缀有红榴石雕成的螃蟹。英俊的瓦列利安伯爵选择了海绿色的丝质上衣,装饰喉际的白金海马正与他一头亮金长发相衬。巴尔艾蒙伯爵是个肥胖的十四岁男孩,全身裹着层层紫天鹅绒衣服,镶有白海豹皮装饰。亚赛尔·佛罗伦爵士虽穿了狐皮大衣,仍旧不能改变他的平凡相貌。笃信七神的桑格拉斯伯爵脖颈、腕部和手上都戴了月长石。至于来自里斯的萨拉多·桑恩船长,则是一身大红缎子礼服和金饰珠宝。唯有戴佛斯爵士衣着俭朴,一件褐色上衣,绿羊毛披风。也唯有戴佛斯和他四目相交,眼带悲悯。 “老头子,你病得太重,不中用了。”这听起来像是史坦尼斯公爵的声音,但不可能啊,怎么可能?“从今以后,改由派洛斯学士来辅佐我。反正从你无法登上鸦巢那天起,信鸦早就交他管理。我可不想让你因为帮我做事而送命。” 克礼森学士眨眨眼睛。史坦尼斯,国王陛下,我可怜的、郁郁寡欢的孩子,我始终没有得到的儿子,你千万不能这么做,难道你不知我有多么照顾你,为你而活着,难道你不知不管发生了什么,我依旧对你疼爱有加吗?是的,对你疼爱有加,比对劳勃,甚至对蓝礼还要深,因为你最缺乏爱,你最需要我。但他说出口的却是:“遵命,陛下。不过……不过我肚子很饿,可否请您给我一个位子?”让我坐在你身边,好好守着你…… 戴佛斯爵士从长凳上站起来。“陛下,如果学士愿意坐在我旁边,我会深感荣幸。” “好吧。”史坦尼斯公爵转过头去跟梅丽珊卓说话,她坐在他右边,是地位最高的贵宾。赛丽丝夫人坐在他左边,脸上闪过一抹耀眼但脆弱的笑容,好似她佩戴的首饰。 距离太远了,克礼森看着戴佛斯爵士的位子,木然地想。前走私者和主桌中间隔了一半的诸侯。要把“扼死者”放进她的杯子,我必须靠近些,可该怎么做呢? 当老学士缓缓绕过桌子,朝戴佛斯·席渥斯走去时,补丁脸正在手舞足蹈。“在这儿咱们吃鱼!”弄臣把一条鳕鱼当权杖挥舞,开心地向大家宣布,“在海里面咱们被鱼吃!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戴佛斯爵士往长凳旁边挪动,空出位子来。“今晚我们都该穿上小丑服,”克礼森学士坐下时,他口气沉重地说,“因为我们即将去办的事,实在是只有傻子才干得出来。红袍女从她的火堆里预见了我军胜利,所以史坦尼斯不顾兵力差距,打算立刻出兵。恐怕还没等她闹完,我们就会见识补丁脸曾经经历的奇遇了——在海底。” 克礼森把手伸进袖子取暖,隔着羊毛,感觉到结晶隆起的硬块。“史坦尼斯大人。” 史坦尼斯从红袍女那边回过头,但赛丽丝夫人却抢先开口:“是史坦尼斯‘陛下’。学士先生,您太没分寸了。” “他年纪大了,脑筋不清楚。”国王没好气地说,“克礼森,怎么了?有话快说。” “既然您决定渡海出征,还请您务必和史塔克大人及莱莎夫人同心协力……” “我决不和他们为伍。”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道。 “正如光明绝不与黑暗为伍。”赛丽丝夫人握住他的手。 史坦尼斯点点头。“兰尼斯特家僭越为王,史塔克家意图窃取我半壁江山,舍弟则夺走于法归我所有的封地臣属。他们都是大逆不道的叛徒,皆为我的死敌。” 我失去他了,克礼森绝望地想。如果他能想办法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接近梅丽珊卓……只需与她的酒杯短暂接触。“您是令兄劳勃合法的继承人,是七大王国真正的统治者,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他绝望地说,“即便如此,倘若孤军奋战,胜利终将无望。” “谁说他孤军奋战?”赛丽丝夫人道,“光之王拉赫洛乃是圣焰之心,影子与烈火的真主,也是他最有力量的盟友。” “迷信神灵太不可靠,”老人坚持,“何况该神在此毫无威能可言。” “谁说的?”梅丽珊卓转过头,喉际的红宝石反射光芒,一时之间仿如彗星红光。“学士先生,您这样满口胡言,恐怕该再戴上那顶王冠才是哟。” “没错,”赛丽丝夫人同意,“补丁脸的帽子很适合你,老头。快把它戴上,我命令你。” “海底下没人戴帽子!”补丁脸说,“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史坦尼斯公爵的眼睛被浓眉的阴影所遮蔽,他嘴唇紧闭,下巴无声地蠕动。他生气的时候,总会这样磨牙。“傻子,”最后他咆哮道,“你听见我夫人的话了,快把你的帽子拿给克礼森。” 不,老学士心想,这不是你,不是你的作风,你向来公正,虽然严厉却不至残忍,从来不会,你从不知道什么是嘲弄,就像你永远也不懂得欢笑。 补丁脸跳着舞,靠过来,牛铃响个不停,喀啷啷、叮叮、喀铃喀啷喀铃喀啷。学士静静坐着,任由弄臣为他戴上鹿角桶。因为桶子重,克礼森禁不住低头,铃铛就叮当响起来。“我看啊,日后他若想发表意见,干脆也唱出来好了。”赛丽丝夫人道。 “女人,你不要得寸进尺!”史坦尼斯公爵说,“他是老人家,何况他跟了我半辈子。” 我到死都会跟着您,我亲爱的大人,我可怜的、孤单寂寞的孩子,克礼森想着,突然有了主意。戴佛斯爵士的酒杯正在他面前,装了半杯的酸红酒。他从袖中摸出一颗结晶硬块,紧扣于拇指和食指之间,伸手去拿酒杯。我必须动作自然,流畅敏捷,绝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失手,他暗自祈祷。总算诸神保佑,只一眨眼工夫,手中之物便消失不见。他的双手已多年没有如此稳健,这般流利了。只有戴佛斯瞧见了,但除此之外没有别人,他非常笃定。于是他手握酒杯,站起身来。“或许我真是老糊涂了。梅丽珊卓夫人,您可愿意同我喝一杯?让我们借此荣耀您的真主光之王,喝这一杯,向他的威能致敬,您说好么?” 红袍女打量着他:“好吧。” 他可以感觉到,此刻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离开长凳时,戴佛斯用那被史坦尼斯公爵削短的手指抓住他的袖子。“你这是做什么?”他悄声道。 “我非这么做不可,”克礼森学士回答,“为了国家,更为了我们大人的灵魂。”他甩开戴佛斯,一滴酒洒在草席上。 她走下高台餐桌来会他,两人成为众目所集的焦点,但克礼森眼中只有她一个人:血红眼睛,血红长袍,血红宝石,还有那噘起淡淡微笑的血红嘴唇。她伸出手,握住他拿酒杯的指头,皮肤滚烫,像在发烧。“学士先生,把酒倒掉还来得及。” “不,”他嘶哑地低语,“绝不。” “也罢。”于是来自亚夏的梅丽珊卓自他手中接过酒杯,仰头深吸一大口。当她将杯子还给他时,里面还剩小半杯。“该你了。” 他的双手颤抖不止,但他强作镇定。学城的学士绝不能害怕。这酒尝起来很酸,喝完他松开手指,任由空杯落地碎裂。“大人,他在此依旧是有能的。”那女人说,“圣火将保护信徒,涤尽一切邪恶。”在她喉际,那颗血红宝石正闪闪发光。 克礼森试图应答,声音却卡在喉咙里。他努力想吸进空气,结果只咳出细得吓人的嘶声。他的脖子仿佛被钢铁般的手指紧紧勒住,最后他双脚瘫软,无力地跪下,但他仍旧摇着头,否认她,否认她的力量,否认她的魔法,否认她的神灵。鹿角上的牛铃纷纷脱落,傻子,傻子,傻子,而红袍女面带怜悯,看着他倒下。她那双血红血红的眼睛里,烛焰狂舞。 78.第78章 艾莉亚 以前在临冬城,大家老爱叫她“马脸艾莉亚”,她本以为没有比这更难听的绰号了,没想到后来孤儿“绿手”罗米竟叫她“癞痢头”。 她的头摸起来的确像是生了癞痢。那时她被尤伦拖进巷子,原以为就要没命,结果那糟老头只是按住她,用匕首割掉她头发。她记得微风吹动一撮撮脏兮兮的棕发,刮过石板地,朝父亲遇害的圣堂飞去。“我只带男人和小子,”尤伦咆哮道,锐利的刀刃刮过她的头皮。“所以不要动,小子!”等他剃完,她头顶只剩一小撮一小撮的乱发。 然后他告诉她,从现在起,直到她回临冬城为止,她就是没爹没娘的男孩阿利。“出城容易,上路以后就难讲了。你的路还很长,和你作伴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这回我弄到三十个人,老的少的全都要去守长城,他们可不像你那私生子哥哥。”他摇摇她,“艾德大人让我自己去牢里挑人,那下面没啥贵族少爷之流。这群人有一半连想都不想就会把你交给太后,以换来特赦和几个铜板。另一半人也会这么做,可他们会先操你几次再说。所以你小心一点,没事水别喝太多,撒尿最麻烦了,要撒就自个儿到林子里撒。” 如他所说,离开君临果真不难。守在城门口的兰尼斯特士兵把每个人都拦下来盘查,但尤伦跟其中一个打声招呼,他们便挥手让马车过去了,根本没正眼瞧艾莉亚一下。他们要找的是出身高贵的首相千金,而非骨瘦如柴、头发剃光的小男孩。艾莉亚没有回头,她好希望黑水湾洪水暴涨,冲走全城,把跳蚤窝、红堡和大圣堂通通冲走,把里面的人也全部冲走,尤其是乔佛里王子和他母亲。但她心里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更何况珊莎还在城里,要是被冲走怎么办?想到这里,艾莉亚便决定专心想临冬城就好了。 尤伦也弄错了一点,如厕并不是最麻烦的,最麻烦的是绿手罗米和热派。他俩都是孤儿,尤伦在大街上找了好些个孤儿,因为他向他们保证加入守夜人就能填饱肚子,还有鞋子可穿。其余的人是囚犯。“守夜人需要的是有能力的人,”出发时他对他们说,但是呢,“既然只有你们这种货色,也只好将就将就。” 可尤伦从地牢里找来的那些囚犯几乎都是成人,包括小偷、盗猎者和强奸犯等等。其中有三个是从黑牢里挖出来的,大概连他都怕,因为他把他们手脚全铐住,关在马车上,并发誓直到抵达长城为止,都不会放他们出来。其中一个没了鼻子,脸上只剩一个凹洞;另一个是肥胖的光头,牙齿尖利,脸上生满流脓面疱,眼神好似并非人类。 他们驾着五部马车从君临出发,车上装满长城所需的补给品:兽皮和布匹,生铁条,一笼信鸦,纸墨书籍,一捆酸草叶,大批油罐,以及成箱的药品和香料。几队犁马负责拉车,尤伦还买来两匹战马,以及五六头驴子给男孩子骑。艾莉亚骑不到马,不过骑驴子总比坐马车好得多。 成年人对她不理不睬,但她和其他男孩相处时就没这么好运了。她比队伍里面年纪最小的孤儿还要小两岁,更别提她长得又瘦又小。罗米和热派把她的沉默解读为害怕、蠢笨,甚至当她是聋子。“你们瞧癞痢头身上那把剑,”有天早上,当他们缓步穿越果园和麦田时,罗米突然这么说。他因偷窃被捕之前,原本是个染匠学徒,两手直到肘部都是绿的。他们笑起来跟驴叫差不多。“我说癞痢头这种阴沟鼠哪儿来的剑啊?” 艾莉亚愤恨地咬紧嘴唇,看着马车前方尤伦那身褪色的黑斗篷,下定决心不去跟他哭诉。 “说不定他是个小侍从哟,”热派插上一句。他母亲生前是个面包师,从前他就成天推着她的手推车,沿街叫卖“热派啊热派!热腾腾的派啊!”“是不是哪家老爷的小跟班?” “他才不是啥跟班咧,你瞧他那副德行。我敢跟你赌,那根本不是真剑,八成是锡做的玩具。” 艾莉亚痛恨他们拿缝衣针开玩笑。“这是城里铁匠精钢打的剑啦,大笨蛋!”她从鞍背上转身斥责,怒视着他们。“你们最好给我闭嘴!” 几个孤儿怪叫了几声。“你从哪儿弄来这东西的啊,癞痢脸?”热派很想知道。 “是癞痢头,”罗米纠正,“八成是偷的。” “我才没有!”她大喊。缝衣针是琼恩·雪诺送她的。叫她癞痢头也就算了,但她绝不允许他们骂琼恩是小偷。 “如果是偷的,那咱们可以把剑抢走,”热派说,“反正本来就不是他的。我倒很想有这么一把剑哩。” 罗米怂恿他:“去啊,去抢啊,你抢给我看!” 于是热派一踢驴子,骑上前来。“喂,癞痢脸,把剑给我拿来!”他的头发色如稻草,一张肥脸被太阳晒得蜕皮。“反正你又不会用!” 我当然会用!艾莉亚想说,我用它杀了一个像你一样的胖小子,我一剑戳进他的肚子,他当场就死了,你要是再来惹我,我把你也杀了。她不敢这么说,尤伦不知道马僮被杀的事,她很怕他知道后会怎么做。艾莉亚确定这群人里面一定有杀人犯,至少那三个被铐起来的铁定杀过人。但话说回来,太后又没有搜捕他们,所以那不一样啦。 “你看你看,”绿手罗米又开始驴叫,“我敢跟你赌,他要哭啦!癞痢头,你想不想哭啊?” 昨晚上睡觉时她的确哭过,因为梦见了父亲。早上醒来她眼眶红肿,泪水已干,现在就算要她的命,也无法再挤出一滴眼泪。 “他要尿裤子啦!”热派预测。 “你们不要欺负他。”那个一头粗乱黑发、骑在后面的男孩发了话。罗米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大牛”,因为他成天擦拭一个牛角头盔,却从来不戴。不过罗米可不敢惹大牛,因为他不仅年纪较长,生得又特别结实,胸膛宽厚,手臂强壮。 “阿利,你最好把剑拿给热派哦,”罗米说,“热派想要得很咧。他以前把一个男孩活活踢死哪,你要不给他,我敢跟你赌,你也会被活活踢死的。” “是啊,我把他揍倒在地,踢他老二,一直踢一直踢,踢到他死为止喔!”热派吹牛道,“我把他踢得稀烂,他的两粒都被我踢破流血了,老二变成黑色。好了,把剑给我拿来!” 艾莉亚从腰间抽出练习用的木剑,“这把你拿去吧。”她不想惹事,便这么对热派说。 “那只是棍子啦!”他骑得更近,伸手去抓缝衣针的剑柄。 艾莉亚咻的一声,挥棍打中他驴子的屁股,驴子哀嚎一声,猛地弓背跃起,把热派摔到地上。她没有犹豫,立刻翻下坐骑,伸棍朝他肚子一戳,正想爬起的热派闷哼一声,又跌坐下来。然后她舞起一阵棍雨,扫过他的面庞和鼻子,发出树枝折断一样的喀喀声,热派鼻血直流,号哭起来,艾莉亚见状停手,旋身找到骑在驴背上瞠目结舌的绿手罗米。“你也要剑吗?”她大吼一声,但他显然不想要,只是慌忙举起染绿的双手挡住脸,尖叫着要她滚开。 这时大牛喊道:“小心后面!”艾莉亚连忙转身,热派已经站了起来,手中握着一颗尖利的大石头。她等他出手,身子一低,石头便从头上飞过,接着她朝他冲去。他举手,她便打手,接着是脸颊、膝盖。他伸手抓她,但她闪到旁边,举起棍朝他后脑勺敲了下去。他扑倒在地,随即又爬起身,踉跄地追过来,涨红的脸上全是鲜血和污泥。艾莉亚摆出水舞者的姿势,等他靠近之后,猛地往前一刺,正中他双腿之间。用力之重,她相信若是用真剑,大概会从他屁眼中间穿出去。 等尤伦把她拉开,热派已经整个趴在地上,裤子又脏又臭,哭着说艾莉亚一直打他一直打他一直打他。“够了!”黑衣人咆哮着扒开她的手指,夺走木剑,“你想杀了那白痴不成?”罗米等人开始告状,但老人对他们说,“全部给我闭嘴!不然看我怎么修理你们。再给我闹事,我就把你们绑在车后面,一路拖回长城!”他啐了一口,“尤其是你,阿利!你跟我过来,小鬼,快点!” 大家全都看着她,就连那三个铐在马车后面的人也不例外。那个胖子喀嚓一声阖上尖牙,发出嘶声,但艾莉亚不理他。 老人拖着她,远离大路,走进树林里,一路咒骂,喃喃自语:“早知道我就把你留在君临。你到底听不听话,小鬼?”每次他说“小鬼”二字,都几乎在吼,以确定她能听见。“把裤子脱下来。快点,这里别人看不到!快脱!” 艾莉亚愤恨不平地照办后,他又说:“站到那里,靠着那棵橡树。对,就这样。”她双臂环抱住树干,脸颊紧贴粗糙的树皮。“你叫吧,你给我大声叫。” 我才不叫,艾莉亚倔强地想,然而当尤伦一棍打中她暴露的大腿时,她还是忍不住尖叫出声。“知道痛了?”他说,“再试试这个!”木棍咻的一声,艾莉亚又是一声惨叫,同时紧紧抓住树干,才没倒下去。“再来!”她紧紧抓住,咬住嘴唇,听见木棍呼啸而至,害怕得全身一缩。这一下,痛得她整个人跳将起来,疯狂地大叫。我不哭,她心想,我绝不哭,我是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人,我们的家徽是冰原狼,冰原狼不会哭的。她感觉到细微的血丝流下左脚,她的大腿和脸颊都痛得要命。“你现在给我听好,”尤伦说,“下次你再拿棍子对付你的兄弟,我就用加倍的力气修理你。你听到了没有?现在把裤子穿好。” 他们才不是我的兄弟,艾莉亚一边拉起裤子一边想,但她知道自己最好不要说出来。她两手笨拙地翻弄着皮带和系绳。 尤伦看着她,“还痛?” 止如水,她想起西利欧·佛瑞尔的话,便这么告诉自己。“有一点。” 他啐口唾沫。“热派那小子痛得可厉害了。小妹妹啊,杀你父亲的不是他,也不是小偷罗米,揍他们无法让他活过来的。” “我知道。”艾莉亚闷闷不乐地说。 “可有件事你还不知道,结果本不应该是那样。那天,我把马车都打点好了,正要出城,结果有人带个小鬼来找我,还给我一袋钱币和一个口信。他要我别管小鬼是什么来历,然后说艾德大人准备穿上黑衣,要我再等等,带他一起走。不然你想我怎么会在那儿?不料却出了岔子。” “是乔佛里干的!”艾莉亚倒抽一口气,“该杀了那家伙!” “早晚会有人去杀,但不会是我,也不会是你。”尤伦把木剑丢还给她,“车上有些酸草叶,”他们朝大道走去,“你去弄两片嚼嚼,不会痛得那么厉害。” 酸草叶的确管点用,可是嚼起来十分恶心,而且把她的唾沫变得像血一样。即便如此,那天接下来她还是只能走路,第二天也一样,再过去那天也是,因为大腿实在痛得没法骑驴子。热派的情形更惨,尤伦得挪动好些木桶,腾出车上的空间,好让他躺在一袋袋的麦子上,只要车轮碰上石头,他就开始呜咽。绿手罗米根本没事,但他躲着艾莉亚,躲得远远的。“每次你一看他,他就全身发抖喔。”大牛告诉她。她走在他的驴子旁边,听了没吭声,看来还是别跟人说话比较安全。 当晚,她在硬土地上铺了薄毯子,望着天际的大红彗星。彗星虽然漂亮,却也很吓人。大牛把彗星叫作“红剑”,因为他说看起来像一把刚从锻炉里取出来的火红宝剑。艾莉亚歪歪头,看出了剑的形状,但她看到的不是新打好的剑,而是父亲那把瓦雷利亚巨剑、泛着波纹的寒冰,剑带血红,正是艾德公爵被御前执法官伊林爵士斩首示众后流下的鲜血。事情发生时尤伦不准她看,可在她想来,父亲死后的寒冰就是彗星这个样子。 最后她终于入眠,梦见了家园。通往长城的国王大道蜿蜒经过临冬城,尤伦答应在那里放她,并不让别人知晓她真实的身份。她好想再见到母亲,还有罗柏、布兰和瑞肯……不过她最想念的还是琼恩·雪诺。她真希望这条路能先到长城,再去临冬城,这样一来,就可以让琼恩弄乱她的头发,叫她:“我的小妹”。她会告诉他:“我好想你”,而他也会同时说出一模一样的话,异口同声,一如往常。她真的很想这样,很想很想很想。 79.第79章 珊莎 乔佛里国王命名日的那天早上,阳光明媚,时有清风。珊莎站在塔楼窗边,看着大彗星的长尾巴,透过疾走流云,昭然可见。这时,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前来护送她去比武会场。“你觉得这颗彗星代表着什么?”她问。 “这是上天派来荣耀您的未婚夫的,”亚历斯爵士立时回答,“你看,它闪着光辉,在陛下的命名日划过天际,好似诸神为他举起了旗帜,以示尊崇。老百姓都把它叫作‘乔佛里国王彗星’。” 他们想必是如此告诉乔佛里的,至于实情如何,珊莎可不敢确定。“我听下人把它叫作‘龙尾星’。” “是啊,乔佛里国王的宝座就是以前龙王伊耿的位子,他的城堡也是由伊耿的儿子所建筑。”亚历斯爵士道,“他是真龙的继承人——深红又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颜色,这也是一个象征。依我之见,彗星定是上天送来宣告乔佛里国王陛下登基的,它预示着他终将击败敌人,赢得最后胜利。” 真的吗?她不禁暗想,诸神真会如此残酷吗?眼下乔佛里的敌人包括她自己的母亲,还有哥哥罗柏。父亲已经死于国王令下,难道接下来就要轮到罗柏和母亲了吗?彗星是红色的没错,可乔佛里不只是兰尼斯特家的人,他也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后代呀,而他们的标志是金底黑鹿,诸神怎不给小乔一颗金色的彗星呢? 珊莎骤然阖上窗子,转身背离窗边。“小姐,您今天真漂亮。”亚历斯爵士说。 “谢谢你,爵士先生。”珊莎知道乔佛里要她出席比武大会以示贺意,便特别精心打扮过。她穿了一袭淡紫色礼服,戴着乔佛里送的月长石发网。礼服袖子很长,掩饰了她手上的瘀伤,那也是乔佛里的“礼物”——他一听说罗柏自立为北境之王,气得发狂,便派柏洛斯爵士来揍她。 “我们走吧?”亚历斯爵士伸出手,她挽起来,随他走出房间。假如珊莎非得从御林铁卫里选一个作跟班,她宁愿是他。柏洛斯爵士脾气暴躁,马林爵士冷酷无情,曼登爵士那双怪异的死人眼总教她不舒服,普列斯顿爵士则一副当她弱智小鬼的神情。只有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彬彬有礼,会真诚地和她说话。有次乔佛里命令他打她,他居然还表示抗议,后来他虽然还是打了,但出手比马林爵士和柏洛斯爵士轻得多。他好歹为她求过情,其他人遇上这种情形,都是绝对服从……当然,猎狗例外。可小乔都叫另外五人打她,从不叫猎狗动手。 亚历斯爵士有淡褐色的头发,脸长得也不难看。今天他的白丝披风用一片金叶扣在肩头,外衣胸前则用闪亮的金线绣了一棵枝叶繁茂的橡树,看起来十分潇洒。“在您看来,今天会由谁胜出呢?”他们一边手挽着手走下楼梯,珊莎一边问。 “当然是我。”亚历斯爵士微笑着回答,“只可惜这种胜利不足挂齿。这只是小场面、小比试,参加者不超过四十人,其中还包括侍从和自由骑手。把毛头小子打下马一点也不光彩。” 上次比武大会可就不一样了,珊莎心想。那是劳勃国王特别为她父亲举办的,当时全国各地的达官贵人和英雄武士竞相涌至,互相较劲,而君临全城居民也都到场观看。她至今仍记得当时的空前盛况:河岸布满帐篷,骑士的盾牌各自悬挂在营帐门口,一长列丝质三角旗随风飘扬,精钢刀剑和镀金马刺闪着耀眼阳光。比武那几天,号角长鸣,马蹄轰隆,入夜之后则是宴席大开,弦歌不辍。那是她一生中最灿烂的日子,如今却恍如隔世。劳勃·拜拉席恩已不在人间,她的父亲则被视作叛国贼,斩首于贝勒大圣堂前的讲坛上。现在国内三王各据一方,三叉戟河彼岸战火炽烈,君临城中则挤满了来自各方、走投无路的人,难怪他们只能在有厚厚城墙庇护的红堡里为乔佛里举办比武竞技。 “你觉得太后会出席吗?”每次有瑟曦在场约束儿子,珊莎总觉得比较安全。 “恐怕不会,小姐。重臣们正在开会,说是有要紧事。”亚历斯爵士压低声音,“泰温大人率兵朝赫伦堡前进,不愿照太后的命令领军至此。太后她可是气坏了。”这时一队身披红披风、头戴狮纹盔的兰尼斯特卫士从旁经过,他立即噤声。亚历斯爵士虽好说闲话,却知要提防隔墙有耳。 木匠在城堡外庭筑起了看台和竞技场,但其规模的确小得可怜,而前来观赏的人群还只稀稀落落坐了个半满。观众多半是穿着金袍子的都城守备队或披深红披风的兰尼斯特卫士,到场的贵族男女为数极少,只有那几个还留在宫里的人:脸如死灰的盖尔斯·罗斯比伯爵就着一条粉红丝巾咳个没完;坦妲伯爵夫人被两个女儿——文静但迟钝的洛丽丝和毒舌的法丽丝——夹在中间;黑皮肤的贾拉巴·梭尔遭到放逐,原本便无处可去;艾弥珊德小姐还是个小婴儿,躺坐在乳母膝上。据说她不久便要嫁给太后的某个堂弟,如此兰尼斯特家族才好接收她的封地。 国王坐在一顶深红天篷下的阴影里,一只脚随随便便地跷在雕花木椅的扶手上。弥赛菈公主和托曼王子坐在他后面,桑铎·克里冈则站在皇家包厢后方守卫,双手按着剑柄。他身披御林铁卫的雪白披风,用镶珠宝的别针系在宽阔的肩头。雪白的披风与他棕色的粗布外衣和镶钉皮背心有些不相称。“珊莎小姐到。”猎狗一见到她,便简短地宣布。他的声音粗得像是锯木头,因为半边脸和喉咙都有烧伤,一讲话嘴巴就不住扭曲。 弥赛菈公主听见她的名字,害羞地对珊莎点了个头。胖胖的小王子托曼却热切地跳了起来。“珊莎,你听说了吗?今天我要下场比武喔!”托曼不过八岁,看到他不禁令她想起自己的小弟弟布兰。他们两人同年,但布兰此刻人在临冬城,半身不遂,幸好性命无恙。 珊莎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换取和他重聚的机会。“我为您对手的性命担心。”她庄重地对托曼说。 “他的对手是稻草人儿。”小乔说罢起身。国王今天身披镀金战甲,胸前雕着一头怒吼雄狮,好似随时准备投身战火。他今天满十三岁,发育良好,个头极高,有着兰尼斯特家族特有的金发碧眼。 “陛下。”她屈膝行礼。 亚历斯爵士也鞠了个躬:“陛下,请您准我先行告退,我要着装准备下场。” 乔佛里唐突地挥手示意他退下,目光却没离开珊莎。他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我很高兴你戴了我送的宝石发网。” 看来国王今天打算扮演英雄的角色,珊莎松了口气。“感谢陛下厚爱……更谢谢您的赞美。陛下,希望您命名日开心愉快。” “坐吧,”小乔指指身旁的空位,命令道,“听说了没?那乞丐王死了。” “谁?”一时之间珊莎好怕他指的是罗柏。 “韦赛里斯,‘疯王’伊里斯最后一个儿子。自我出生以来,他就在周游各大自由贸易城邦,自称是国王。哼,母亲说多斯拉克人终于帮他加冕,不过用的是熔掉的黄金。”他笑道,“你不觉得很可笑吗?火龙可是他的家徽呢,这就好像你那叛徒老哥被狼杀死一样。说不定等我逮着他以后,就真把他丢去喂狼。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准备跟他当面决斗啊?” “陛下,我会乐于关注。”我可是求之不得呢。珊莎保持冷静而有礼的口吻,然而乔佛里还是眯起眼睛,想判断她是否有嘲弄之意。“您今天会下场比试吗?”她连忙问。 国王皱起眉头。“母亲大人说这样不妥,因为这场比武大会是为了给我庆祝才举办的。可我要真是下场,准会摘下优胜,好狗,你说是不是啊?” 猎狗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跟这路货色打?那还用说。” 他是父亲那场比武大会的冠军,这点珊莎可没忘。“大人,那您今天会参加吗?”她问他。 克里冈的语音充满不屑。“他们不配。这场比武根本是蚊蝇打架。” 国王哈哈大笑。“哟,我的狗儿叫起来可真吓人。我看干脆叫你跟今天的冠军决斗好了,至死方休。”乔佛里最喜欢逼人互斗至死。 “那你就要少一个骑士了。”猎狗本人始终没有接受骑士宣誓。他的哥哥是个骑士,而他极端痛恨他哥哥。 一阵号角声突然响起,国王坐回椅子上,并牵起珊莎的手。若是从前,此举定会让她心脏狂跳,然而在她乞求他网开一面、宽恕她父亲之后,他竟然下令将父亲斩首示众,所以如今他的碰触令她憎恶,但她知道自己不能显露出来,于是强作镇定。 “御林铁卫的马林·特兰爵士!”司仪高喊。 马林爵士从西边进入比武场,一身亮白金缕铠甲,骑一匹乳白色战马,灰色的马鬃飞扬,背后长长的披风宛如白雪大地,一根十二尺长枪擎在手中。 “青亭岛雷德温家族的霍柏爵士!”司仪唱名。霍柏爵士骑着黑色骏马自东边进场,马儿披着酒红和蓝色相间的饰服,他的枪上也系了同样色彩的布条,盾牌上则有葡萄串家徽。雷德温家这对双胞胎和珊莎一样,都是太后强留的宾客。她很好奇,到底是谁出的主意,让他们参加乔佛里的比武大会。应该不是自愿的吧,她心想。 司仪一声喝令,两名参赛者立刻平握长枪,脚踢马刺,冲了上去。围观的卫士们和看台上的贵族男女中传出吆喝,两个骑士在赛场中央交手,木屑飞溅,钢铁交鸣。不到一秒内,白枪和花枪相继爆成碎片。霍柏·雷德温受到强烈撞击,在马背上晃了晃,但总算没有落马。他们各自在比武场尽头掉转马头,抛下断枪,自侍从手中接过新的。霍柏爵士的双胞胎兄弟霍拉斯·雷德温爵士为兄弟叫好。 两人再度交手,但这次马林爵士转移枪尖,直刺霍柏爵士胸膛,打得他从马背上直飞出去,重重地摔落地面。霍拉斯爵士连忙跑去扶起被痛击的兄弟,嘴里咒骂个没完。 “打得真烂。”乔佛里国王表示。 “红土望石盔城的巴隆·史文爵士!”司仪的喊声再度传来。巴隆爵士的头盔上饰有一双宽大的白翅膀,盾牌上则绘了黑白天鹅互斗的图案。“史林特家族的莫洛斯,赫伦堡杰诺斯伯爵的继承人!” “瞧他那副驴样!”小乔高声怪叫,声音之大,半个场子都能听见。莫洛斯只是个侍从,还是个刚当上的侍从,连拿枪举盾都有困难。珊莎知道,长枪是骑士的武器,而史林特家出身低贱。杰诺斯伯爵本来只是都城守备队的司令官,近来才被乔佛里擢升为赫伦堡领主和朝廷重臣。 他最好从马上摔下来,在大家面前丢脸,她苦涩地想,我希望巴隆爵士杀了他。乔佛里宣判她父亲死刑,斩首之后,正是杰诺斯·史林特将艾德公爵的首级连发抓起,高举示众,而珊莎只能在旁啜泣哀嚎。 莫洛斯的黑盔甲上镶了细致的金色涡形花纹,外罩黑金相间的格子披风。他盾牌上画有血淋淋的长枪,那是他父亲挑选的家徽。然而他似乎不知该把盾牌放哪里才好,只会盲目地催马向前,结果巴隆爵士不经意地一枪便戳中他盾心纹章。莫洛斯慌忙扔掉长枪,试图保持平衡,可惜还是失败。这少年摔下马时一只脚卡在马镫上,被狂躁的战马一路拖到场子尽头,脑袋不断在地上碰撞。乔佛里见状高声嘲笑,珊莎却大惊失色,不知诸神是否听见了她复仇的祈祷。最后大家总算把莫洛斯·史林特解下马,发现他虽浑身是血,人还活着。“托曼,我们帮你挑错对手了。”国王对弟弟说,“这家伙比稻草人差劲得多。” 接下来换霍拉斯·雷德温爵士出场,他的表现比双胞胎弟弟出色,击败了一位老骑士。这名老骑士的坐骑装饰着银色狮鹫服装,以蓝白条纹为底,虽然气势十足,实力却与外表很不相称。“真是差劲透了。” “我不是跟你说过?”猎狗道,“这是蚊蝇打架。” 国王开始无聊了,珊莎紧张起来,于是她垂下视线,决定不论发生什么事,都要保持安静。当乔佛里·拜拉席恩心情糟糕时,任何无心之言都可能使他勃然大怒。 “罗索·布伦,于贝里席大人麾下效劳的自由骑手!”司仪高喊,“霍拉德家族的红骑士唐托斯爵士!” 自由骑手当即出现在比武场西边,他个子很小,身穿凹痕累累的铠甲,上无任何装饰,可他的对手却不见踪影。等了一阵,总算有一匹栗子色的骏马跑出来,一身大红丝绸随风飘动,然而唐托斯爵士不在上面。又过了一会儿,唐托斯爵士方才脚步踉跄地赶到,一边咒骂,一边追着他的马,他全身上下除了胸甲和羽饰头盔外一丝不挂。他的双腿肤色苍白,细瘦伶仃,那话儿恶心地前后晃动。观众席上立时喝起倒彩。唐托斯爵士抓住坐骑的缰绳,想要爬上马背,但马儿不肯站定不动,而骑士喝得酩酊大醉,光溜溜的脚始终踩不到马镫。 此时观众已经笑得前仰后合……唯独国王例外。乔佛里眼中正是当日他在贝勒大圣堂前宣判艾德·史塔克公爵死刑时的那种神情。下面的红骑士唐托斯爵士终于决定放弃,重重坐在泥地里,摘下羽饰头盔。“我认输!”他大叫,“给我点酒喝吧!” 国王霍地起身,“去窖里搬一桶来!我要看他淹死在里面。” 珊莎倒抽一口气:“不行!您不可以这样!” 乔佛里转过头:“你说什么?” 珊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刚才说的话。她疯了吗?竟然当着众廷臣的面对他说“不”?她没打算开口的,可……虽然唐托斯爵士又醉又蠢又没用,但他没有恶意啊。 “你说我‘不行’?你是不是这样说的?” “我……”珊莎说,“我只是觉得……如果您在您的命名日杀人……会带来厄运的,陛下。” “你骗人,”乔佛里道,“既然你这么在乎他,我干脆让你们俩一起淹死算了!” “陛下,我在乎的不是他,”字句拼命从她口中涌出,“您要淹死他或砍他的头都行,可是……如果真要杀,也请您明天再杀……千万不要在今天啊,今天是您的命名日。我不忍心见您招来厄运……就算国王,这样做也会惹来厄运的啊……歌手们都这么说……” 乔佛里锁紧双眉。她看得出,他知道自己在说谎,看来免不了又要遭殃了。 “这女孩说得没错,”猎狗粗声道,“俗话说命名日播下的种子,一整年都会结果。”他语气平淡,仿佛一点也不担心国王相信与否。莫非真有此说?珊莎其实根本没听过,只是为了逃避惩罚而信口胡诌的。 乔佛里怏怏不乐地在椅子上动了动,朝唐托斯爵士摆摆手。“把他带走!我明天再杀他,这蠢材。” “他的确是个蠢材啊,”珊莎说,“您真是英明睿智,一眼就看了出来。这种蠢材应该拿去当弄臣,而不是做骑士,对不对?您应该给他穿上小丑装,叫他耍把戏,他不配死得干净利落。” 国王端详她半晌。“或许你没有母亲说的那么笨。”他提高音量,“唐托斯,你听见小姐的话了吗?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新弄臣,快去换上小丑装,跟月童睡在一起。” 唐托斯爵士刚与死亡擦肩而过,这时酒全醒了,他从地上爬起来:“感谢陛下。还有您,小姐,谢谢您。” 两名兰尼斯特卫士把他带了下去,司仪进到包厢。“陛下,”他问,“您要我召一名新对手与布伦作战呢,还是换下一组人上场?” “统统不要。这些人是蚊蝇,不是骑士。今天若非是我的命名日,我会把他们全部处死。比武大会到此为止,叫他们统统滚出我的视线!” 司仪听罢,恭敬地鞠了个躬,不过托曼可没这么好打发。“我本来要跟稻草人对打的!” “改天再说。” “可我想上场!” “我才不管你想什么。” “妈妈说我可以上场的!” “她说过。”弥赛菈公主也附和。 “‘妈妈说’,”国王模仿弟弟的口气,“少孩子气啦!” “我们是小孩子,”弥赛菈理直气壮地表示,“本就应该孩子气。” 猎狗哈哈大笑。“这下你可辩不过她了。” 乔佛里认输了。“那好,反正我弟弟再怎么也不会比刚才那些家伙差。来人,把矛靶拿出来,托曼等不及想当蚊蝇呢。” 托曼高兴地叫了一声,摆动肥胖的双脚跑开去准备着装。“祝你好运!”珊莎对他说。 于是他们在比武场另一头设起一个矛靶,并为王子的小马备妥马鞍。托曼的对手是一个孩童高度的皮革战士,里面填满稻草,站在一个旋转轴上,一手拿盾,另一手握着布垫钉头锤。有人还在假人头上绑了一对鹿角。珊莎记得乔佛里的父亲、故王劳勃,生前头盔上也有两根鹿角……乔佛里的叔叔蓝礼公爵也是,他是劳勃的幼弟,如今成了叛徒,自立为王。 两个侍从合力把王子扣进他那雕饰华丽的银红小盔甲里,头盔顶端有一大束红羽,盾牌上兰尼斯特的怒吼猛狮和拜拉席恩的宝冠雄鹿相对嬉闹。侍从扶他上马,红堡的教头艾伦·桑塔加爵士走上前,递给托曼一柄银质钝面长剑,剑刃是叶子形状,把柄特别为八岁男孩的手掌所打造。 托曼高举宝剑。“凯岩城万岁!”他用稚嫩的嗓音大喊,双脚夹住马肚,跑过硬泥地,朝矛靶冲去。坦妲伯爵夫人和盖尔斯伯爵参差不齐地喝彩,珊莎也加入应和。国王则兀自生着闷气。 托曼催小马快跑,经过假人时英勇地挥出长剑,结结实实地击中假人骑士的盾牌。矛靶转了一圈,布垫钉头锤绕回来,狠狠地敲中王子的后脑勺。托曼从马背上飞了出去,沉重地摔在地上,崭新的盔甲像一袋破铜烂铁般喀啦作响。他掉了剑,小马也离他而去,跑过城郭。四周群起哄笑,其中乔佛里国王的笑声不但最大,而且最久。 “哎哟!”弥赛菈公主大叫,跌跌撞撞地跑出包厢,奔向她的小弟。 珊莎发现自己充满一种古怪而轻率的勇气。“你应该跟她一起去,”她对国王说,“你弟弟可能受了伤。” 乔佛里耸耸肩:“那又怎样?” “你应该把他扶起来,告诉他,他骑得很好。”珊莎克制不住自己。 “他被打下马来,跌在地上,”国王指出,“这哪叫骑得好?” “你们看,”猎狗打断他们,“这小子挺勇敢,他准备再试一次。” 侍从们正扶着托曼再次骑上小马。如果托曼是哥哥,乔佛里是弟弟就好了,珊莎心想,我可不介意嫁给托曼。 这时,从城门楼前突然传来声响,把众人都吓了一跳。铁链嘎吱作响,闸门升起,大门也在绞链声中缓缓打开。“谁叫他们开门的?”乔佛里质问。由于城中骚动不断,红堡大门已经深锁多日。 在一阵金属碰撞和马蹄声中,一队人马骑过铁闸门。克里冈走到国王身边,一手按住长剑剑柄。来者虽然风尘仆仆,面露疲态,却高举着兰尼斯特家族的红底金狮旗。其中只有少数人是穿着红袍和盔甲的兰尼斯特士兵,更多的是自由骑手和流浪武士,甲胄各异,手握利剑……除此之外,还有仿佛从老奶妈的故事里走出来的狰狞蛮人——以前布兰最喜欢这种故事——他们身披褴褛兽皮和坚硬皮革,长发长须,有的头上手上包着染血绷带,还有的缺眼缺耳,甚至少了几根手指。 在这群人之中,骑着一匹高大红骏马,被怪异的垫高马鞍前后包住的,正是太后的侏儒弟弟,外号“小恶魔”的提利昂·兰尼斯特。他新长出的黄黑交杂的长胡子盖住了扁凹的脸,胡须纠缠不清,粗硬如铁线。他肩上飞舞着一件黑白条纹的影子山猫皮斗篷,他用左手握缰,右手悬着白丝吊带。除此之外,在珊莎看来,他和上次造访临冬城时一样畸形:额头突出,双眼大小不一,依旧是她生平所见最为丑陋的人。 虽然如此,托曼却脚踢马刺,骑着小马快步驰过场子,口中兴奋地大喊。一名身躯高大,步伐稳健,胡须几乎遮掩住脸的野蛮人将男孩从马鞍上连人带甲抱起来,放在他舅舅旁边的地上。提利昂拍拍他的背甲,托曼喘不过气的笑声回响在城墙之间,珊莎惊讶地发现他们两人竟然是同等身高。弥赛菈跟在弟弟后面奔至,侏儒抱着她的腰转了一圈,让她开心地吱吱叫。 然后侏儒放开她,轻轻吻她额头,一跛一跛地穿过广场,朝乔佛里走来。他身后跟了两个人:一个是黑发黑眼的佣兵,举止有如追踪猎物的灵猫;另一个则是憔悴的青年,有一个眼窝是空的。托曼和弥赛菈跟在他们身后。 侏儒在国王面前单膝跪下。“陛下。” “是你。”乔佛里说。 “是我。”小恶魔应道,“不过对舅舅和长辈讲话,理应更礼貌一点。” “听说你死了。”猎狗说。 小个子看了大个子一眼。他的眼睛一只绿,一只黑,两眼均透着寒意。“我在跟国王说话,没空理他的恶狗。” “我很高兴你没死!”弥赛菈公主说。 “好孩子,咱们俩倒很贴心。”提利昂转向珊莎,“小姐,我对您的遭遇深感遗憾。诸神实在残酷。” 珊莎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真的为她感到遗憾吗?还是在嘲弄她呢?残酷的不是诸神,而是乔佛里啊。 “乔佛里,我也对你的遭遇深表遗憾。”侏儒说。 “遭遇?什么遭遇啊?” “就忘了你父亲大人?大块头,黑胡子,特威猛,努力想一想,应该能记得。他是在你之前的国王。” “喔,他啊?是的,很令人难过,他是被野猪杀死的。” “陛下,这是‘官方’说法吗?” 乔佛里皱起眉头。珊莎觉得自己好像该说些什么。从前茉丹修女是怎么教她的?礼貌是贵妇人的盔甲。对,就是这句。于是她穿起盔甲,开口道:“大人,关于家母逮捕您一事,我感到非常抱歉。” “只怕很多人正为此抱歉着呢,”提利昂回答,“事情了结之前,我看有人会悔不当初……不过很谢谢你的关心。乔佛里,你母亲在哪里?” “她和我的重臣们在开会。”国王答道,“你哥哥詹姆一直打败仗。”他愤怒地看了珊莎一眼,仿佛这都是她的错。“现在他被史塔克家抓去,我们不但丢了奔流城,连她的笨哥哥都自立为王了。” 侏儒嘿嘿一笑,“这年头什么样的人都能当国王。” 小乔不知该如何应对,但他看来十分不悦,满腹猜疑。“没错,嗯,舅舅,我也很高兴你没死。你有没有给我带命名日礼物啊?” “有啊,就是我的聪明才智。” “我宁愿要罗柏·史塔克的头。”小乔不怀好意地看了珊莎一眼,“托曼,弥赛菈,我们走。” 桑铎·克里冈多留了一会儿。“小个子,我劝你讲话注意一点。”警告完之后,他才大步跟着国王离开。 现在只剩下珊莎和侏儒,以及他的那群怪物。她试着想说些什么,“您的手受伤了。”最后她勉强说。 “我在绿叉河边打仗时,被你们北方人的流星锤砸到。我从马背上摔下去,才没被他打死。”他审视着她的面容,笑容变得温和了些。“为你父亲大人哀悼,是不是?你好哀伤。” “我父亲是叛徒,”珊莎立刻说,“我哥哥和母亲也是叛徒。”这已经成了条件反射,“我绝对忠于我所深爱的乔佛里。” “毫无疑问,就和被狼群包围的麋鹿一样忠诚。” “是狮子。”她不假思索地悄声说,说完不禁紧张地环顾四周,幸好附近没人。 兰尼斯特握住她的手,轻轻挤了一下。“孩子,我只是一头小狮子,而且我向你保证,我决不会欺负你。”说完他鞠了个躬,“现在,请容我告辞,我有要紧事要呈报太后和重臣。” 珊莎目送他离去。他的身体随着踏出的每一步左右剧烈摇晃,仿佛一只来自奇人异兽图中的怪物。他比乔佛里温柔多了,她心想,但太后对我不也很温柔?他毕竟是兰尼斯特家的人,是太后的弟弟,小乔的舅舅,绝非我的朋友。曾经,她全心全意地爱着乔佛里王子,对他母亲,也就是当时的王后,则是大为倾慕、全然信任,结果他们回报她的却是父亲的首级。珊莎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 80.第80章 提利昂 曼登·穆尔爵士一身御林铁卫的雪白制服,活像一具披着裹尸布的尸体。“太后有令:会议途中不得打扰。” “爵士先生,我不过就一桩小事,”提利昂从袖子里取出羊皮纸,“这是我父亲泰温·兰尼斯特,也就是当今首相写的信,上面有他的印章。” “太后不希望有人打扰。”曼登爵士慢条斯理地重复一遍,仿佛当提利昂是蠢蛋,听不懂他刚才说的话。 詹姆曾说,御林铁卫中最危险的角色非穆尔莫属——当然,除了他自己——因为这家伙面无表情,谁也料不透他心中的打算。提利昂此刻真想从他脸上看出一点端倪。倘若真要刀剑相向,此人当然不是波隆和提魅的对手,但刚一上任就宰了乔佛里的护卫,以后怎么得了?话说回来,假如就这么让他得逞,自己又有何权威可言?于是他逼自己露出微笑。“曼登爵士,我想您一定还没见过我的伙伴。这位是提魅之子提魅,他是明月山脉灼人部的‘红手’将军。这位则是波隆,您应该还记得艾林大人的侍卫队长瓦狄斯·伊根爵士吧?” “这人我知道。”曼登爵士眼色浅灰,目光异常呆滞,毫无生气。 “你知道的他,已经不存在了。”波隆浅浅一笑,出声纠正。 曼登爵士仿佛充耳不闻。 “总之呢,”提利昂轻快地说,“我真的想见见我那好姐姐,顺便把这封信传进去,爵士先生,可否请您行行好,帮我们开个门?” 白骑士无动于衷。就在提利昂忍无可忍,打算来硬的的时候,曼登爵士突然往旁边一站。“你可以进去,但他们不行。” 虽然只是小小的胜利,果实依旧甜美,他心想,他已经通过了第一道测验。提利昂·兰尼斯特推开门,走进大厅,顿时觉得自己高大起来。原本正在讨论国事的五位重臣见状纷纷停下。“是你!”姐姐瑟曦的语气中一半是难以置信,另一半则是极度嫌恶。 “我总算知道乔佛里的好礼貌是从哪儿学来的了。”提利昂停下脚步,欣赏一左一右把守大门的两只瓦雷利亚狮身人面兽雕像,流露出全然的自信。瑟曦对虚弱极为敏感,就像狗儿可以嗅出恐惧。 “你来这里做什么?”姐姐用那双漂亮碧眼审视着他,不带一丝感情。 “帮咱们亲爱的父亲大人送信。”他晃悠悠地走到议事桌边,把卷得紧紧的羊皮纸放在两人中间。 太监瓦里斯伸出那双洒了脂粉的纤纤玉手,拿起信在手中把玩。“泰温大人实在太周到了,连封蜡都像黄澄澄的金子。”瓦里斯仔细检查封印,“不论从哪方面看,都像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瑟曦一把抢过,揭起封蜡,展开信纸。 提利昂看着她读信。此刻姐姐大大方方地端坐于王位之上——他推测乔佛里大概也和劳勃一样,甚少出席御前会议——既然如此,提利昂便也当仁不让,爬上了首相的位子。 “真是岂有此理!”最后太后总算开口,“家父派我弟弟入宫接管他的职务,他叮嘱我们视提利昂为国王之手,直到他能亲自上朝辅政为止。” 派席尔大学士捻捻他瀑布般的白胡须,若有所思地点头道:“如此说来,我们得正式欢迎他了。” “正是,”杰诺斯·史林特是个双下巴,头顶几乎全秃,看起来活像只青蛙,一只一朝得势、自命不凡的青蛙。“大人,我们正需要您。眼下叛乱四起,天际又有凶象,城里大街小巷都在暴动……” “杰诺斯大人,敢问这是谁的错?”瑟曦厉声道,“该由你手下的金袍卫士负起维持秩序的责任。至于你,提利昂,你上战场杀敌想必对我们更有帮助。” 他笑了。“不不不,我杀敌杀够了,还是敬谢不受的好。坐椅子,总比骑马安稳得多,更何况我宁愿端酒杯,也不要拿战斧。不是都说战场上鼓声雷动,金甲夺目,马鸣萧萧吗?唉,可惜战鼓敲得我头疼,穿盔甲都快被太阳烤焦,简直跟丰收宴会上的烤鹅没两样,至于马嘛,它们就知道四处拉屎!不过呢,我也不该抱怨,跟在艾林谷受到的盛情款待相比,鼓声、马粪和苍蝇已经没得说啦。” 小指头哈哈大笑:“说得好,兰尼斯特大人,您这番话真是深得我心。” 提利昂对他微微一笑,心中想起了某把龙骨刀柄、瓦雷利亚钢刀身的匕首。咱们得尽快找个时间谈谈这事。到时不知培提尔伯爵还会不会觉得有趣。“所以,”他对众人说,“还请各位务必容我效劳,即便微不足道的小事也好。” 瑟曦把信又读过一遍。“你带来多少人?” “总有几百个吧,多半是我自己的人。老爸说什么也不肯抽调人手,怎么说,他毕竟是在打仗嘛。” “倘若蓝礼兵临城下,或者史坦尼斯从龙石岛渡海攻来,你这几百人有什么用?我要的是一支军队,父亲却送来一个侏儒。首相由国王选择,经重臣们同意后方能任命。乔佛里任命的是我们父亲大人。” “而父亲大人任命了我。” “他无权这么做,除非得到小乔的同意。” “你想亲口质问他的话,泰温大人此刻正率军驻扎于赫伦堡。”提利昂彬彬有礼地说,“诸位大人,可否容我和姐姐私下说几句?” 瓦里斯滑溜地站起来,露出那一贯阿谀谄媚的笑容。“令姐甜美的声调想必让您倍感思念。诸位大人,我们就让他们小聚片刻如何?这动荡不安的国事待会儿再来处理也不迟嘛。” 虽然杰诺斯·史林特动作有些迟疑,派席尔大学士则步履蹒跚,但他们到底是起身了。小指头是最后站起来的。“我是不是这就去请总管在梅葛楼里为您收拾几个房间?” “培提尔大人,感谢您的好意,不过我要住首相塔里史塔克大人先前的居所。” 小指头笑道:“兰尼斯特大人,您胆子可比我大多了。您总该知道咱们前两任首相的下场吧?” “两任?你想吓唬我,为何不干脆说四任?” “四任么?”小指头眉毛一扬,“难道艾林大人之前的两位首相也在塔里遭遇不测?恐怕我当时年纪还小,没有多加留意。” “伊里斯·坦格利安的最后一任首相在君临城陷时被杀,我怀疑他根本还来不及搬进塔里,前后不过只当了十四天的首相。他之前那位呢,则是被活活烧死。再往前嘛,有两位被剥夺了领地和头衔,死于流放途中,死时身无长物,一贫如洗,还自觉走运呢。我相信家父是最后一位从君临全身而退的首相。” “真有意思。”小指头道,“我越听越觉得睡地牢比较安全。” 说不定你会如愿以偿哟,提利昂心想,但他嘴上却说:“我听说勇气和愚蠢往往只有一线之隔。无论首相塔受了什么诅咒,但愿我这小个子可以逃过它的魔掌。” 杰诺斯·史林特哈哈大笑,小指头嘴角微扬,派席尔大学士则面色凝重地点点头,随两人出去了。 “父亲大老远派你来,希望不是让你来给我们上历史课。”旁人离去后,姐姐开口嚷道。 “你不知道我有多思念你那甜美的声调。”提利昂对她叹道。 “你不知道我有多想用滚烫的钳子把那太监的舌头拔出来。”瑟曦回击,“父亲昏了头不成?还是说信是你伪造的?”她把信又读一次,越看越气恼,“他为什么把你丢给我?我要他本人过来。”她握拳揉烂泰温公爵的信,“我是乔佛里的摄政太后,我对他下达了王家谕令!” “结果他不理你,”提利昂指出,“他重兵在握,自然有恃无恐。反正他也不是第一个违抗你的人,对吧?” 瑟曦嘴唇一抿,面露怒色。“假如我说这封信是假的,叫他们把你扔进地牢,我保证,没人敢违抗我。” 提利昂很清楚自己此刻如履薄冰,稍有失足,便会万劫不复。“的确,”他亲切地赞同,“尤其是我们那握有大军的父亲。可是,我亲爱的好姐姐,我这么千里迢迢、不辞辛劳地跑来帮你的忙,你何苦把我扔进地牢呢?” “我不要你来帮倒忙,我只命令父亲奉旨上朝。” “是么?”他平静地说,“你想要的是詹姆。” 姐姐自以为精明老练,然而提利昂自小与她一同长大,早把她的个性摸得一清二楚,读她脸上的表情就跟读自己喜爱的书一样容易,此刻他读出的是愤怒,恐惧,还有绝望。“詹姆他——” “——是我亲哥哥。”提利昂打断她,“只要你支持我,我向你保证,我会让詹姆平安归来,毫发无伤。” “这怎么可能?”瑟曦质问,“史塔克家那小鬼跟他娘可不会忘记我们砍了艾德大人的头。” “的确,”提利昂同意,“可你手上依旧握有他两个女儿,对吧?我看见那个姐姐和乔佛里一起在广场上。” “那是珊莎,”太后说,“我对外宣称她妹妹那个野东西也在我手上,但事实并非如此。劳勃死的时候,我派马林·特兰爵士去抓她,可她那该死的舞蹈老师从中作梗,她便借机脱逃,此后再没人见过。那天城里死了很多人,我看她八成也没命了。” 提利昂原本打算以两个史塔克女孩作为交换筹码,如今只剩一个,也只好将就。“跟我说说,咱们这几位重臣朋友是怎么回事。” 姐姐朝大门口瞄了一眼。“他们怎么了?” “父亲似乎不喜欢他们。我动身时,他还说:如果把这几个家伙的头砍下来,插上枪尖,跟史塔克大人的首级并排挂在城墙上,不知是什么光景。”他朝桌子对面倾身。“你肯定他们靠得住吗?你信任他们吗?” “我谁也不信任,”瑟曦斥道,“但我需要他们。父亲认为他们心怀不轨?” “不妨说,他是这么怀疑吧。” “凭什么?他知道什么内情?” 提利昂耸耸肩。“他知道你儿子虽然才当国王没几天,闯出的祸却已经多得数不完,由此可见,一定有人把乔佛里给教坏了。” 瑟曦审视了他一眼。“小乔不缺忠言良谏,可他性子本就固执,现在当了国王,更觉得自己应该随心所欲,不愿任人摆布。” “任谁戴了王冠,脑筋都会不清楚。”提利昂表示同意。“艾德·史塔克这件事……真是乔佛里的意思?” 太后皱眉道:“我仔细叮嘱过他,按计划他本该网开一面,让史塔克穿上黑衣。如此一来,不但永绝后患,和他儿子议和也不是没有可能。结果乔佛里认为自己有责任让观众看场好戏,我能怎么办?他当着全城居民的面说要砍艾德大人的头,杰诺斯·史林特和伊林爵士更是急不可耐,乐得照办,完全没过问我一声!”她握紧拳头。“这会儿总主教骂我们先是瞒着他,接着又用鲜血玷污贝勒大圣堂。” “没错,”提利昂道,“这么说来,这位史林特‘大人’有份啰?告诉我,究竟谁出了这么个妙主意,把赫伦堡封给他,又任命他为朝廷重臣?” “小指头安排的。我们需要史林特的金袍军。当时艾德·史塔克正与蓝礼密谋夺权,他还写信给史坦尼斯,表示愿将王位拱手相让。我们差点就要全盘皆输。现在看来,虽然化险为夷,却也赢得惊险,若非珊莎跑来找我,说出她父亲的计划……” 提利昂大感意外。“真的?是他亲生女儿说的?珊莎一直是个温柔有礼的好孩子啊。” “这小丫头情窦初开,只盼能和乔佛里在一起,叫她做什么都愿意。没料到他竟砍了她父亲的头,还把这称为‘手下留情’,这下她的爱情梦可破灭了。” “哈,陛下他赢得爱戴的方式可真是独树一帜。”提利昂咧嘴笑道,“将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从御林铁卫中革职,想必也是乔佛里的意思?” 瑟曦叹道:“乔佛里想找人为劳勃的死负责,瓦里斯便提议拿巴利斯坦爵士开刀,这也没什么不好,一方面,詹姆得以指挥御林铁卫,并跻身朝廷重臣,另一方面,小乔也有了喂狗的骨头。他很喜欢桑铎·克里冈。我们本打算赏给赛尔弥一点封地,一座塔堡,那一无是处的老头子本不配这种待遇。” “我听说史林特手下两个金袍子想在烂泥门逮捕他,结果被这一无是处的老头子给宰了。” 姐姐一脸不悦。“杰诺斯该多派些人去,他的办事能力实在不如预期。”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是劳勃·拜拉席恩的御林铁卫队长,”提利昂刻意提醒她,“当初伊里斯·坦格利安的七铁卫中,只有他和詹姆存活在世。老百姓说起他,就像‘镜盾’萨文和‘龙骑士’伊蒙王子再生一般。倘若他们看到‘无畏的’巴利斯坦与罗柏·史塔克或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并肩作战,你觉得他们会作何感想?” 瑟曦别过头去。“我没想到这一层。” “父亲却想到了,”提利昂道,“所以才派我来,终止这些荒唐闹剧,让你儿子乖乖听话。” “小乔连我的话也不爱听,他更不会听你的。” “这可未必。” “他为什么要听你的?” “因为他知道‘你’绝不会伤害他。” 瑟曦眯起双眼。“如果你认为我会任由你欺负我儿子,那你就是病得无可救药了。” 提利昂叹了口气,像以前一样,她完全抓不住重点。“乔佛里跟着我就和跟着你一样安全,”他向她保证,“但如果让他感觉到威胁,就会比较容易听话。”他执起她的手,“再怎么说,我们毕竟姐弟一场,不管你承不承认,你的确需要我;你儿子想要保住那张丑陋的铁椅子,他也需要我。” 对于他竟然出手碰她,姐姐似乎大感惊讶。“你向来很机灵。” “不过就一点小聪明嘛。”他嘻嘻笑道。 “这么说来,倒是值得一试……不过,提利昂,你可别搞错,我接纳你,但你只是名义上的御前首相,实际上是我的助手。你采取任何行动之前,都必须把计划和意图事先同我商量。未经我的同意,不得擅自行动,清楚了吗?” “哎,一清二楚。” “你同意吗?” “那当然,”他撒个谎,“亲爱的姐姐,我任你差遣。”但只在我需要的时候。“好啦,现在既然我们目标一致,彼此就不该再有秘密。你说乔佛里下令杀害艾德大人,瓦里斯赶走巴利斯坦,小指头找来史林特,那么琼恩·艾林又是谁杀的?” 瑟曦抽回手。“我怎知道?” “鹰巢城里那个伤心的寡妇似乎认为是我下的手,我实在不明白,她如何得出这个结论?” “你想找明白人,那也绝不是我。艾德·史塔克这蠢材把同样的罪名扣到我头上,他暗示艾林大人怀疑……唉,或者说坚信……” “你和咱们的好詹姆相亲相爱?” 她甩了他一记耳光。 “你以为我和老爸一样瞎了眼?”提利昂揉揉脸颊,“你和谁上床不干我的事……只是你对一个弟弟张开双腿,却不肯对另一个照此办理,好像不太公平哟。” 她又甩了他一记耳光。 “温柔点,瑟曦,我不过开开玩笑。说实话,我宁愿找个漂亮妓女玩玩。我真不明白,除了能欣赏自己的倒影,詹姆究竟看上你哪一点。” 她再甩他一记耳光。 虽然两颊发红,火辣作痛,他还是微笑道:“你再打下去,我可会生气喔。” 这话教她住了手。“你想怎样?” “我有好些个新朋友,”提利昂说,“你绝不会喜欢。你是怎么杀掉劳勃的?” “那是他自找的,我们只是送他早点上路。蓝赛尔一见劳勃紧追野猪不放,便拿烈酒给他。那酒虽是他最喜欢的酸红酒,却是加过度的,比平常喝的烈上三倍,结果那酒鬼爱死了。其实他只要有心,什么时候都可以停下来不喝,可偏偏一袋喝完又叫蓝赛尔再拿一袋。其余的部分让野猪帮我们办成了。提利昂,那场晚宴你真该在场,我这辈子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野猪肉——蘑菇和苹果烧的,满嘴胜利的滋味。” “姐姐,说真的,你实在是天生做寡妇的料。”提利昂倒还挺喜欢劳勃·拜拉席恩那粗声粗气的莽汉……毫无疑问,部分原因是由于姐姐恨他入骨。“你打够了么,我可要先告辞了。”他扭动双腿,笨拙地从椅子上爬下来。 瑟曦皱眉:“不准走。我要知道你打算怎么救出詹姆。” “等我想明白了,自然会告诉你。计谋就像水果,需要时间酝酿才会成熟。现在嘛,我打算骑马到街上晃晃,熟悉熟悉城里的状况。”提利昂把手放在门边的狮身人面兽头上。“我走之前,还有一事相告。请你无论如何千万别让珊莎·史塔克出岔子,若是两个女儿都保不住,那你的詹姆可就真麻烦了。” 出了议事厅,提利昂向曼登爵士点头致意,穿过长长的拱顶大厅。波隆跟了上来,提魅之子提魅则不见踪影。“咱们的红手将军跑哪儿去啦?”提利昂问。 “他想四处瞧瞧,他们族里的人不习惯在厅里干等。” “希望他别要杀了什么宫中要人才好。”这些提利昂自明月山脉中的聚落带下来的原住民虽以自己的方式誓死效忠于他,却也心高气傲,脾气火暴,一旦有人出言不逊,无论是否有意,必定刀剑相向。“想办法把他找到,顺便确定其他人都有地方住有东西吃。我要他们驻在首相塔下的军营里,切记别让总管把石鸦部和月人部放在一起,哦,告诉他,灼人部要有独立的营房。” “你上哪儿去?” “我回破铁砧。” 波隆肆无忌惮地嘿嘿笑道:“需不需要护送啊?听说街上挺危险哪。” “我会叫上姐姐的侍卫队长,顺便提醒他,我也是不折不扣的兰尼斯特。这家伙大概忘了自己效忠的对象是凯岩城,而非瑟曦或乔佛里。” 一小时后,在十来个肩披深红披风,头戴狮纹盔的兰尼斯特卫士护送下,提利昂骑马出了红堡。由闸门下经过时,他注意到悬挂在城墙上的人头,虽然浸过沥青,却早已腐烂发黑,不堪辨识。“维拉尔队长,”他叫道,“明天以前,将这些头取下来,交静默修女会清洗。”虽然把首级和身体重新配对困难重重,但该做的还是得做。即便战时,有些规矩也必须遵守。 维拉尔显得犹豫。“陛下说要把叛徒的头挂在城墙上,直到最后三根空枪也插上人头为止。” “让我猜猜,一个是罗柏·史塔克,另外两个是史坦尼斯大人和蓝礼大人,对不对?” “是的,大人。” “维拉尔,我外甥今年不过十三岁,麻烦你牢牢记住。明天我就要这些头拿下来,否则其中一根空枪就会有东西可挂,你懂我的意思吗,队长?” “是,大人,我会亲自监督。” “很好。”提利昂双腿一夹,策马前奔,让后面的红袍卫士自行跟上。 他对瑟曦说打算熟悉一下城里的情形,并不全然是撒谎。提利昂·兰尼斯特一点也不喜欢眼前的景象:君临的街道向来是熙来攘往,人马喧腾,但此刻却充满了他从未见过的危险。纺织街边,一具尸体躺卧水沟,全身赤裸,正被一群野狗撕咬,却无人在意。两两成对的金袍卫士随处可见,他们穿着黑环甲,在大街小巷巡逻,铁棍从不离手。市集里满是衣着破烂、变卖家产的人,有人肯出价他们就卖……却几乎没有卖肉菜的农夫,少数几个摆出食物的摊位要价竟高达一年前的三倍。有个小贩沿街叫卖串在肉叉上的烤老鼠。“新鲜老鼠哪!”他高声喊着,“新鲜老鼠哪!”新鲜的老鼠当然比腐烂的老鼠要可口,可令人心惊的是,那些老鼠看起来竟比屠夫卖的肉更诱人。到了面粉街,提利昂只见家家店门都有守卫站岗,他不禁心想:看来在非常时期,花钱雇佣兵都比面包来得便宜。 “莫非没粮食运进城?”他对维拉尔说。 “少得可怜,”侍卫队长承认,“河间地区战事连连,蓝礼大人又在高庭兴兵作乱,西、南两条大路都被封锁了。” “我那亲爱的姐姐有何应对之道?” “她正逐步恢复国内治安,”维拉尔向他保证,“史林特大人将都城守备队的人数增加到以前的三倍,太后则派了一千名工匠兴建防御工事。石匠负责加厚城墙,木匠制作上百的巨弩和投石车,制箭匠忙着造箭,铁匠则锻造刀剑,炼金术士公会也愿意提供一万罐野火。” 提利昂一听这话,略感不安地在马鞍上动了动。他很高兴瑟曦并未置身事外,但燃烧剂着实不牢靠,一万罐这种东西足以把君临烧成灰烬。“我姐姐哪有钱买这么多?”劳勃国王死后给王室留下巨额债务,这已经不是秘密,而炼金术士又绝非大公无私。 “大人,小指头大人总有办法弄到钱。他规定进城的人都得缴税。” “嗯,行之有效。”提利昂嘴上轻描淡写,心里却想:聪明,好个既聪明又残酷的办法。成千上万的人为了躲避战事,纷纷逃往君临,以为这里比较安全。他在国王大道上亲眼见到汹涌人潮:母亲带着小孩,忧虑的父亲则用贪婪的眼神盯着他的坐骑和马车。等这些人抵达城外,一定会散尽家财,换取高耸的城墙以为屏障……但他们若知道野火这回事,或许就会重新考虑。 高挂破铁砧招牌的旅店位于城墙的视线范围内,靠近诸神门,他们早上就是从此处进城。一进庭院,便有个小男孩跑来扶提利昂下马。“带你的人回城堡,”他对维拉尔说,“我今晚在此过夜。” 侍卫队长有些犹豫。“大人,这里安全吗?” “这个嘛,我告诉你,队长,今儿早上我从这里离开时,里面已经住满了黑耳部的山民。跟齐克之女齐拉住在一起,没人能保证安全。”说完提利昂跛着脚朝大门走去,留下一头雾水的维拉尔。 他挤进旅店大厅,一阵欢笑便迎面袭来。他认出齐拉的嘶声大笑和雪伊银铃般的轻笑。女孩坐在炉边,正就着一张圆木桌啜饮葡萄酒,身旁是三个他留下来保护她的黑耳部众,还有一个背向他的胖子。他以为是旅店老板……但当雪伊叫出提利昂的名字,来客却立刻起身。“亲爱的大人,真高兴见到你。”太监脸上扑了粉,嘴角挂着一抹温软的微笑,装腔作势地说。 提利昂绊了一跤。“瓦里斯大人?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异鬼把这家伙抓去吧!他怎么这么快就找到他们? “如有打扰之处,还请您见谅。”瓦里斯说,“我突然想来瞧瞧您这位年轻小姐。” “年轻小姐,”雪伊重复一遍,玩味着这几个字,“大人,您只说对了一半,我只是年轻。” 十八岁,提利昂心想,你才十八岁,还是个妓女,但脑筋转得快,在床上灵活得像只小猫,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一头柔顺滑溜的黑秀发,还有一张又甜又软又饥又渴的小嘴……这都是属于我的!你这太监真可恶!“瓦里斯大人,我看打扰的人是我。”他勉力顾及礼节,“刚才进门时,您似乎正有说有笑。” “瓦里斯大人称赞齐拉的耳朵,说她一定杀了很多人,才能得到这么漂亮的颈链。”雪伊解释。听她称呼瓦里斯“大人”令他很气恼,因为那是她枕边细语时所用的语气。“但齐拉说杀人的都是懦夫。” “勇者会留敌人一命,让他将来有机会洗清耻辱,凭本事赢回耳朵。”齐拉是个皮肤黝黑的瘦小女人,脖子上挂着一条恐怖的项链,提利昂找机会数过,不多不少,足足用四十六只风干起皱的耳朵串连而成。“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无所畏惧。” 雪伊笑道:“接着大人又说如果他是黑耳部的人,大概别想睡觉了,否则梦里全都是只剩一只耳的人。” “我倒没这个困扰,”提利昂说,“我很怕敌人,只好把他们通通杀光。” 瓦里斯嘻嘻笑道:“大人,您要不要同我们喝两杯?” “我就喝一点吧。”提利昂在雪伊身边坐下。他很清楚整件事意味着什么,可惜齐拉和女孩似乎不懂。瓦里斯此行是来传达讯息的,他说:“我突然想来瞧瞧您这位年轻小姐”,实际的意思却是:你想把她藏起来,可我不但知道她是谁,还知道她在哪里,现在我不就找上门了?他很纳闷究竟是谁出卖了自己,旅店老板,马厩小厮,城门守卫,还是……他手下的人? “每次回城啊,我都爱走诸神门。”瓦里斯一边为大家斟酒,一边告诉雪伊,“城门楼雕刻得真漂亮,每回见了都教我掉眼泪。那些眼睛……真是栩栩如生,你说是吧?仿佛注视着你从闸门下走过。” “大人,这我就没留意了,”雪伊回答,“既然您这么说,明儿一早我专门去瞧瞧。” 你就省省力气吧,小宝贝。提利昂一边想,一边晃着杯中的酒。他才不在乎什么狗屁雕刻,他吹嘘的是自己那双眼睛。他话中的意思是:他正密切监视着我们,我们刚一进城,便已被他掌握了动向。 “出门的话要多留心啊,好孩子,”瓦里斯说,“君临最近不怎么安全。我虽对这里的街巷了如指掌,可要我像今天这样孤身一人,手无寸铁,还差点不敢来呢。唉,眼下时局危殆,法外凶徒四处横行,手中刀剑冰冷,心地更是冷酷无情啊。”这话的意思是:既然我可以孤身一人,手无寸铁地来到这里,其他人当然更可以手提刀剑找上门来啰。 雪伊却只笑笑。“他们要敢骚扰我,就等着少只耳朵,被齐拉轰出去吧!” 瓦里斯听了放声怪笑,仿佛这是他这辈子所听过最有趣的事,然而当他转头面对提利昂时,眼中却毫无笑意。“您这位年轻小姐真是和蔼可亲得很,换作是我,我会非常小心地照顾她。” “我正打算这么做。谁要敢对她不利——哎,可怜我个子这么小,实在不够格当黑耳部人,也不好妄称勇敢。”听到了吧,死太监?我也会玩这套,你要是敢动她一根汗毛,我就要你的命。 “我就不打扰你们了。”瓦里斯起身,“大人,我想您一定累坏了,我只想表示欢迎之意,让您知道,我很高兴您回来。朝廷正急需着您。您看到那颗彗星了没?” “我个子矮,眼睛可没瞎。”提利昂道。在国王大道上,彗星几乎占据了半面天空,完全遮蔽了新月的光芒。 “街上的老百姓称之为‘红信使’,”瓦里斯道,“他们说这颗彗星宣示着新王现世,并警告随之而来的血与火。”太监搓搓扑过粉的双手,“提利昂大人,我走之前,可否给您猜个谜语?”他没等对方回答,“三位地位显赫之人坐在一个房间,一位是国王,一位是僧侣,最后一位则是富翁。有个佣兵站在他们中间,此人出身寒微,亦无甚才具。每位显赫之人都命令他杀死另外两人。国王说:‘我是你合法的君王,我命令你杀了他们。’僧侣说:‘我以天上诸神之名,要求你杀了他们。’富翁则说:‘杀了他们,我所有的金银珠宝都给你。’请告诉我——究竟谁会死,谁会活呢?”说完太监深深一鞠躬,趿着软底拖鞋,匆匆离开旅店大厅。 他离开之后,齐拉哼了一声,雪伊则柳眉一皱。“活下来的是富翁,对不对?” 提利昂若有所思地啜着酒。“可能是,也可能不是,我想得视那个佣兵而定。”他放下酒杯,“走吧,我们上楼。” 他们同时起步,可到头来她却得在楼梯顶端等他,因为她那一双腿纤细敏捷,他却是两腿奇短,发育不良,走起路来痛得要命。但当他上楼时,她却笑吟吟地揶揄他:“有没有想我啊?”她边说边牵起他的手。 “想得发疯。”提利昂承认。雪伊身高仅过五尺,但他依旧得抬头仰望……好在看的是她,他倒不在乎,因为她实在太可爱了。 “等您住进红堡,您会一天到晚想我的。”她领他进房,一边说,“尤其是您孤零零一个人睡在首相塔的冷床上的时候。” “可不是嘛。”提利昂恨不得能带她同去,却被父亲大人明令禁止。泰温公爵很明白地命令他:“不准你带那个妓女入宫”,带她进城已是他违抗的最大限度。她必须了解,他所有的权威都来自于父亲。“你不会离我太远,”他保证,“你会有一栋房子,还有守卫和仆人,我一有机会就来找你。” 雪伊把门踢上。透过结雾的窄窗玻璃,他分辨出坐落于维桑尼亚丘陵顶的贝勒大圣堂,但真正吸引提利昂的却是眼前另一番景象。雪伊弯身,抓住外衣裙摆,上拉过头,脱下丢到一旁。她从不穿内衣。“那您可就别想休息啦,”她边说边站到他面前,一手搁在屁股上,浑身赤裸,肌肤粉嫩,委实秀色可餐。“您一上床就想着我,然后硬起来,却没人帮你解决,最后连觉也睡不着,除非——”她露出提利昂最喜欢的邪恶微笑,“——哎哟,我说大人啊,难不成首相塔是手淫塔吗?” “把嘴巴闭上,过来亲一个。”他命令她。 他尝到她唇上余留的酒香,感觉到她小而坚挺的双乳贴上自己胸膛,她灵动的指头朝他裤带移动。“我的狮子,”他暂停接吻,以脱下自己的衣服时,她说,“我亲爱的大人,我的兰尼斯特巨人。”提利昂把她推向床上,当他进入她体内时,她的尖叫声大得足以吵醒坟墓里的圣贝勒,指甲则在他背上留下一道道疤痕,但他觉得没有任何疼痛能比这更愉悦。 笨蛋,完事之后,两人躺在凹陷的床垫上,盖着乱成一团的被单,他心里暗想,你这笨蛋侏儒,难道永远也学不乖吗?妈的,她是个婊子,她爱的是你的钱,不是你的老二。你难道忘了泰莎?然而,当他的手指轻轻滑过她一边乳头,乳头立即变硬,他可以清楚地看见自己激情时在她胸部留下的咬痕。 “大人,如今你成了御前首相,有什么打算呢?”当他捧起那团温暖诱人的软肉,雪伊问。 “我打算做点瑟曦绝对料想不到的事,”提利昂在她粉颈边轻声呢喃,“我要……主持正义。” 81.第81章 布兰 布兰喜欢窗边坚硬的石坐椅,远胜温暖舒适的羽床毛毯。躺在床上,四壁朝他压迫而来,沉重的天花板悬在头顶;躺在床上,卧室是他的牢房,临冬城是他的监狱。然而在窗外,广大的世界依旧呼唤着他。 虽然他不能行走,不能攀爬,不能打猎,不能像以前一样拿木剑练习,但他可以“看”。他喜欢坐在窗前,看着远方钻石形玻璃窗棂里的蜡烛和炉火逐一点燃,照遍临冬城的塔楼和厅堂;他也喜欢听冰原狼群对着星空歌唱。 近来,他时常梦见狼。他们把我当成兄弟,在对我说话啊,每当他听见冰原狼的叫声,便这么告诉自己。他几乎能听懂它们的话……并非全懂,也非真懂,好像就差那么一点……仿佛它们歌唱的语言他曾经通晓,只是暂时遗忘。大小瓦德怕它们,然而史塔克家人体内流的是奔狼的血液,老奶妈说过的。“虽然每个族人身上的狼血并不等量。”她还告诫。 夏天的叫声绵长而哀戚,充满悲伤与思慕,毛毛狗则较具野性。它们的嚎叫回荡在广场上、厅堂里,充溢全城,好似有大群冰原狼盘踞临冬城,而不只区区两只……原本的六只,如今只剩下这两个。他们也在想念兄弟姐妹吗?布兰很想知道,他们是在呼唤灰风和白灵,呼唤娜梅莉亚和淑女的鬼魂吗?他们是否也希望兄弟姐妹们早日回家、重新团聚呢? “谁知道狼想些什么?”当布兰向罗德利克·凯索爵士问起狼嗥的原因时,他这么回答。布兰的母亲大人南下之前,任命罗德利克爵士为代理城主,因此他身负重任,无暇闲话。 “他们在呼唤自由。”法兰表示,他是临冬城的驯兽长,和他管的猎犬一样对冰原狼没好感。“它们不喜欢被关起来,这能怪谁呢?野东西本该待在野外,而不是圈在城里。” “它们想打猎。”大厨盖奇一边把板油块丢进大汤锅,一边说,“狼的嗅觉比人灵敏得多,他们八成是闻到猎物的气味了。” 鲁温学士却不这么认为:“狼时常对月长嗥,他们现在是对着那颗彗星叫。布兰,你看它有多亮?他们想必把彗星当成了月亮。” 布兰把这番话告诉欧莎,她听了却哈哈大笑。“你们家学士还没那两只狼聪明,”女野人说,“有些事灰老头忘了,他们可记得很清楚。”听她这么一说,他不禁全身发抖,连问她彗星所代表的意义,她回答道,“小子,就是血与火,没什么好事。” 关于彗星的含意,先前布兰帮柴尔修士整理从藏书塔大火中抢救出来的卷轴时,也向他问起过。“那是斩杀季节的剑。”他这么回答。没过多久,白鸦便从旧镇带来秋天来临的消息,所以他说的肯定没错。 可老奶妈却不以为然,而她的年纪比谁都大。“是龙。”她边说边抬头,嗅了两下。她的眼睛已经快瞎,无法看到彗星,然而她宣称自己闻得到。“那是龙啊,孩子。”她坚持。老奶妈始终不曾称呼布兰为“王子”,过去如此,现在依然。 阿多只说了两个字:“阿多”,他就只会说这个。 冰原狼依旧日夜嗥叫不止。城上的守卫低声咒骂,兽栏的猎犬怒声狂吠,马儿猛踢马厩,瓦德兄弟在火边颤抖,就连鲁温学士也抱怨晚上睡不好,唯独布兰不以为意。自从毛毛狗咬伤小瓦德之后,罗德利克爵士便把两只狼关在神木林里,可是临冬城的石墙会拿声音变戏法,有时候,它们仿佛就在布兰窗户下方的广场上,有时候,他敢发誓他们有如守卫一般在城墙上来回游走。他好想看看它们。 他时时注意到高挂在守卫室、钟塔以及更远处首堡上空的彗星,圆形的首堡十分低矮,石像鬼黑色的身形衬着远方紫红的天幕。曾经,布兰对这些建筑的里里外外、一砖一瓦都了若指掌,因为他全都爬过。他爬起墙来就像别的男孩跑楼梯那么轻松自如。过去,城楼的屋顶是他的秘密基地,残塔顶的乌鸦是他的知心朋友。 然而他却摔下楼去。 布兰不记得自己坠楼,但他们都这么说,所以他想应该确有其事。他差点就没命了呢。每当他见到意外发生的首堡塔顶那些历经风吹雨打的石像鬼雕像,便觉腹部奇异的一紧。如今他不能攀爬、不能行走、不能奔跑、不能练剑,曾经的骑士梦已经灰飞烟灭。 罗柏离城出征以前,对布兰说过:他坠楼那天,夏天长嗥不止,之后他卧病在床期间,也依旧嗥叫不息。夏天为他哀悼,毛毛狗和灰风齐声加入悲鸣。而浑身浴血的信鸦捎来父亲死讯的那天夜里,狼群仿佛也知道了。当时布兰和瑞肯正在学士的塔楼上,讨论森林之子的种种故事,夏天和毛毛狗却突然仰天长嗥,淹没了鲁温的声音。 而今,它们又为谁哀悼呢?莫非有人杀了那个曾是他哥哥罗柏的北境之王?莫非他私生子哥哥琼恩失足跌落长城?莫非母亲或两个姐姐出了意外?甚或别的事,就如同学士、修士和老奶妈想的那些? 假如我变成冰原狼,我就能懂得他们的歌唱,他满心期盼地想。在他的狼梦里,他总会飞奔登上比任何塔楼都要陡峭的冰雪峰峦,昂首立于山巅,满月临空,俯瞰一切,每次都是这样。 “呜呜呜!”布兰试着双手围住嘴巴,举头朝彗星呼叫,“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他嚎道,声音是那么笨拙,尖锐、空洞而颤抖,这只是小男孩的号叫,绝非狼嗥。然而夏天却遥相应和,浑厚的声音盖过布兰的细微呐喊,接着,毛毛狗也加入进来。布兰再度开口,与之齐声高喊,好似一群伙伴。 喊声引来鼻子长瘤的守卫“稻草头”,他探头进房,看见布兰朝窗外怪叫,忙问:“王子殿下,出了什么事?” 听他们称呼自己为“王子殿下”,布兰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但他确是罗柏的继承人,而罗柏是当今北境之王。他转头对守卫嚎叫:“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稻草头板起脸:“你别叫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守卫退下,把全身灰衣、脖子挂着颈链的鲁温师傅给找了来。“布兰,那两只野东西还不够吵?你就别再火上浇油了。”他穿过房间,摸摸男孩的额头。“这么晚了,你快睡吧。” “我在跟他们说话。”布兰拨开他的手。 “要不我叫稻草头抱你上床?” “我自己能上床。”密肯在墙上钉了一排铁把手,好让布兰可以用手在房间里活动。虽然行动迟缓又辛苦,而且使肩膀痛得要命,但他讨厌被人抱来抱去。“而且,我现在不想睡。” “布兰,人都要睡觉的,即便王子也不例外。” “我一睡觉就变成狼,”布兰别过头,望向窗外的夜色。“狼会做梦吗?” “我想,动物都会做梦,可他们和人做的梦不一样。” “死人会做梦吗?”布兰问,心里想着父亲。在临冬城下的阴暗墓窖,一名石匠正在大理石上凿刻父亲的容貌。 “有人说会,有人说不会。”学士回答,“死人则无法表示意见。” “那树呢?” “树?不会……” “它们会的!”布兰突然肯定地说,“它们会做树的梦。我有时候会梦见一棵树,一棵鱼梁木,就和神木林里那棵一样,它在呼唤我。狼梦比较好,我可以闻到东西,有时还会尝到血的味道。” 鲁温学士拉拉磨伤脖子的颈链。“你该花点时间陪陪其他孩子——” “我讨厌他们,”布兰指的是大小瓦德,“我命令你送他们走!” 鲁温脸色凝重。“佛雷家兄弟是你母亲大人的养子,她特地送来这里,你不能赶走他们,况且这样做也不对,若我们把他们赶走,他们该去哪里呢?” “回家去啊!就因为他们,你才不让夏天跟我在一起。” “佛雷家那孩子可没主动申请被咬,”学士道,“我也没有。” “是毛毛狗!”瑞肯的大黑狼性子很野,有时连布兰都怕。“夏天从不咬人!” “你忘了吗?夏天硬生生咬掉一个人的喉咙,就在这个房间!你必须面对现实,你们兄弟在雪地里找到的可爱小狼,如今已变成危险的野兽。佛雷家那两个小孩避开它们是明智的举动。” “我们该把大小瓦德丢进神木林,他们爱怎么当河渡口领主随便他们,这样夏天就可以回来跟我睡了。既然我是王子,为什么没人听我的话?我想骑小舞,可酒肚子根本不放我出门。” “他做得很对,狼林里危险四伏,莫非你上次还没汲取教训?难道你想被强盗抓去,卖给兰尼斯特家吗?” “夏天会救我,”布兰倔强地坚持,“作王子的应该有权出海航行、在狼林里猎野猪和参加长枪比武才对!” “布兰,好孩子,你何苦如此折磨自己呢?有朝一日,你或许可以做这些,但现在你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啊。” “我宁愿变成狼,那样我就可以住在森林,想睡就睡,还可以去找艾莉亚和珊莎,我能闻到她们的气味,然后去救她们。罗柏打仗时我可以跟在他身边,就和灰风一样。我会用牙咬掉弑君者的喉咙,用力一撕,然后战争就结束了,大家都会回临冬城来。如果我是狼……”他嚎叫起来,“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鲁温提高音量:“要当真正的王子,就该学会接受……” “啊呜呜呜呜!”布兰更大声地嚎叫,“啊呜呜呜呜!” 老学士投降了。“随便你吧,孩子。”他露出既悲伤又嫌恶的神情离开了卧室。 剩下布兰一人,学狼叫反而没意思了。过了一会儿,他平静下来。谁说我没欢迎他们?他忿忿不平地自言自语。我是临冬城的城主,名副其实的城主,谁都不能否认。大小瓦德刚从孪河城来这里的时候,原本吵着要他们离开的是瑞肯。他只是个四岁的小婴孩,哭闹着要爸爸妈妈,要罗柏,不要这两个陌生人。当时布兰还得负责安抚他,并欢迎佛雷家那对堂兄弟。他请他们在火炉边坐下,与大家一起用餐喝酒,事后就连鲁温师傅也称赞他表现很好。 但那是做游戏之前的事了。 这种游戏需要树干和棍棒各一,还要流水,也要大家一起喧闹。水是最重要的,两个瓦德向布兰强调,树干可以换用木板或几个石头,找树枝来代替棍棒也行,也不一定非得大呼小叫,可若没有水源,游戏便玩不成了。因为鲁温学士和罗德利克爵士说什么也不会让这群孩子跑进狼林找小溪,他们便拿神木林中的黑水池当替代。两个瓦德从没见过会冒泡的天然热水池,但他们都同意这样玩起来更有意思。 他们俩都叫瓦德·佛雷。大瓦德说孪河城中叫瓦德的人有一大批,通通是跟着他们祖父瓦德·佛雷侯爵取的名字。“在临冬城,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瑞肯听他们这么说,便骄傲地回嘴。 游戏进行的方式是把树干放在水面上,然后一个玩家手持木棍站在上面,扮作河渡口领主,每当其他玩家靠近,他就说:“我乃河渡口领主,来者何人?”被问的玩家得编出一套说辞,说明自己的来历,以及为什么该让他过河。领主可以命令他们赌咒发誓或回答问题,但他们不一定得说实话,只有所发的誓具有约束力,除非他们在誓言中说“也许”。所以这游戏的诀窍就是趁河渡口领主没注意的情况下说“也许”,然后就可以试着把领主打进河里,自己来掌管河渡口,可一定要说了“也许”才行,否则就判犯规出局。而当领主的人只要高兴,随时可以把人打进水中,也只有他能用棍子。 实际玩起来,大家几乎不停地在推挤、扭打和落水,以及大声争吵某人到底有没有说“也许”。大部分时间,小瓦德都是河渡口领主。 他虽是小瓦德,可长得又高又壮,生了一张红脸和一个圆滚滚的大肚子。大瓦德脸尖,身材瘦小,比他矮了足足半尺。“他比我大五十二天,”小瓦德解释,“刚出生时长得比我大,可我长得快。” “我们是堂兄弟,不是亲兄弟。”小个子的大瓦德补上一句,“我是杰莫斯之子瓦德,我父亲是瓦德大人第四任夫人所生的儿子。他是梅里之子瓦德,他的祖母是瓦德大人的第三任夫人,克雷赫家的。所以虽然我年纪比较大,可在继承顺位上他排我前面。” “你只比我大五十二天而已,”小瓦德不服气,“况且孪河城根本就没我俩的份啦,笨蛋。” “谁说没有?”大瓦德宣称,“不过叫瓦德的可不只我们两个,史提夫伦爵士有个孙子叫黑瓦德,继承顺位排行第四。还有个红瓦德,那是艾蒙爵士的儿子。还有个私生子也叫瓦德,但他根本没资格继承封地,他是瓦德·河文,不是瓦德·佛雷。此外还有几个女孩叫瓦妲。” “还有提尔啦,你每次都忘记提尔!” “他姓‘瓦提尔’,不是瓦德。”大瓦德轻快地说,“而且他排我们后面,所以无关紧要。反正我本来就不喜欢他。” 罗德利克爵士安排他们住进琼恩·雪诺以前的房间,因为琼恩进了守夜人军团,再也不会回来了。布兰很生气,因为这让他觉得佛雷两兄弟仿佛要占据琼恩的位置。 玩游戏时,他在旁边羡慕地看着大小瓦德与厨房小弟“芜菁”,以及乔赛斯的两个女儿班蒂和席拉争闹。大小瓦德要布兰当裁判,负责判定他们有没有说“也许”,可他们一开始玩,就完全把他丢在了一边。 叫喊和水声很快引来了更多小孩:狗舍小妹帕拉,凯恩的儿子卡伦,以及二汤姆——他父亲胖汤姆与布兰的父亲都死于君临。过不多久,他们便都全身湿透,沾满泥泞了。帕拉从头到脚都是褐泥,发际还有青苔,笑得喘不过气。自从浑身浴血的信鸦带来父亲死讯,布兰便没听过这么多欢笑。要是我两脚完好,一定把他们通通打落水中,他苦涩地想,有我在,谁都别想当河渡口领主。 最后,瑞肯也闻声跑进神木林,毛毛狗紧随其后。他看到芜菁和小瓦德扭打着争抢木棍,结果芜菁脚一滑,扑通一声摔进水里,双手乱挥。瑞肯随后大喊:“换我!换我了!我要玩!”小瓦德挥手让他过去,毛毛狗也准备跟上。“毛毛别去,”弟弟命令,“这游戏狼不能玩,你跟布兰待在一起。”狼乖乖照办…… ……没想到小瓦德木棍一挥,结结实实打中瑞肯的肚子。布兰还不及眨眼,黑狼便一跃扑过木板,水中随即泛起血色,大小瓦德惨叫着要闹人命,瑞肯坐在泥泞中大笑,阿多则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叫道:“阿多!阿多!阿多!” 奇怪的是,从那之后瑞肯却喜欢上了大小瓦德。他们没再玩河渡口领主的游戏,但玩了很多别的——美女与怪兽、猫捉老鼠、进我的城堡等等。瑞肯带着大小瓦德一起去厨房掠夺馅饼和蜂蜜,绕着城墙疯跑,丢骨头喂狗舍的小狗吃,并在罗德利克爵士锐利的目光监视下一同练习木剑。瑞肯甚至还带他们去过地底的墓窖,石匠正在那里雕刻父亲的塑像。“你没这个权利!”布兰听说以后,朝弟弟尖叫。“那是我们家的地方!史塔克家的地方!”可瑞肯根本不理。 卧房的门突然打开,鲁温师傅手拿一个绿罐子走进来,欧莎和稻草头跟他一道。“布兰,我帮你调了一帖安眠药。” 欧莎伸出削瘦的双手抱起他,以女人来说,她个子算是很高,而且力气极大,毫不费力地就把他抱上了床。 “喝下这个,你就不会做梦了。”鲁温学士一边取出塞子,一边说,“它会让你睡得香甜,一夜无梦。” “真的?”布兰好希望是真的。 “真的,快喝吧。” 布兰喝了。药水浓浊,但加了蜂蜜,所以容易吞咽。 “明天早上,你就会觉得好多了。”鲁温朝布兰微笑,拍拍他肩膀,离开了。 欧莎留了一会儿。“又做狼梦了?” 布兰点点头。 “小子,你用不着勉强自己。我看过你跟心树讲话,说不定这是诸神想要回答呢。” “真的吗?”他喃喃道,觉得有点昏沉。欧莎的脸越来越模糊,变成灰色。睡得香甜,一夜无梦,布兰想。 然而当黑暗吞没他时,他又回到了神木林,正在青灰色的哨兵树和古老扭曲的橡树下无声游走。我又能走了!他兴奋地想。他隐约知道这是一场梦,但即便在梦里行走,也比现实中的卧室、墙壁、天花板和房门好得多。 林间很暗,但彗星在为他引路,所以他的步履踏实。他用四只完好而矫健的脚走着,感觉到脚下的大地,落叶的轻响,厚重的树根和坚硬的磐石,还有层层的腐殖质。这样的感觉真棒。 他的脑中是各种气味,充满生命,令人陶醉:温泉池中绿色烂泥的臭味,脚掌下腐壤的浓郁香气,还有橡树上的松鼠。闻到松鼠,他想起了鲜血温热的味道,想起了骨头在齿间碎裂,满嘴唾液的感觉。不到半天前,他才吃过东西,然而死肉不过瘾,即便那是鹿肉。他可以听见松鼠在头顶吱吱喳喳,飞速快跑,安全地藏在树梢,他们兄弟所到之处,它们不敢下来。 他也能闻到弟弟的气味,熟悉的气味,和他那一身黑毛一样,浓烈而朴实。弟弟正充满怒意地绕着高墙跑跳。他绕啊绕,白天也绕晚上也绕,从不疲累,不断寻找……寻找猎物,寻找出路,寻找母亲,寻找他的兄弟姐妹……他找啊找,却怎么也找不到。 树林后面就是高墙,用没有生命的人类岩石堆叠而成,围绕着这片小树林。高墙虽然灰纹斑驳,遍布青苔,却坚实而高峻,再大的狼也无法跳过。石山中唯一的几个洞被冰冷的铁条和碎木堵住,弟弟每经过一个洞,就会停下来怒露尖牙,但阻隔依旧。 被关进来的头一天晚上,他也做过同样的事,但他发现这没用。咆哮开不了路,绕着墙跑无法把墙推走,抬脚在树上作记号也不能把人赶开。世界缩小到只剩这一小块被高墙围绕的树林,可在那之外,人类岩石所筑成的巨大灰洞依旧耸立。临冬城,一个声音突然传来,使他想了起来。在高如天空的人造绝壁之外,真正的世界在呼唤。他必须回应,否则必死无疑。 82.第82章 艾莉亚 他们黎明即起,经过森林、果园和平整的农地,穿越小村落、拥挤市镇,以及建筑坚固的庄园,赶路直到黄昏。入夜之后,他们扎营休息,就着“红剑”的光进餐。成年人轮班值守。透过树林,艾莉亚常瞥见其他旅人的营火晃动。夜间的营火似乎越来越多,白天里国王大道上的人潮也日渐汹涌。 不分昼夜,人们源源不绝地出现,有老有少,有大有小,有赤脚的女孩,还有怀抱婴儿的妇人。有人驾着马车,或是坐在牛拉的板车上颠簸行进,但更多的人骑乘动物:犁马、小马、骡子或驴子,只要能走能跑能打滚的都行。有个女人牵着一头奶牛,并把她的小女儿放在牛背上。艾莉亚看见一位铁匠推着轮车,车上装了他的全套工具:铁锤、火钳,甚至还有铁砧。没过多久,她又见另一人推着轮车经过,不过躺在里面的却是两个用毛毯包裹的小婴儿。多数人徒步,肩膀扛着家当,脸上挂着疲惫而警戒的神情。他们都向南去,朝着君临的方向,只有极少数人愿意跟北上的尤伦一行搭两句话。她不知为何无人与他们同路。 旅人们多少都带着武器,匕首、短刀、镰刀和斧头,艾莉亚时而还看到有人佩剑。还有的人把树枝削成棍棒,或做成粗手杖。他们经过时,这些人往往会摸着武器,把视线停留在马车上,但最终还是相安无事。马车上的东西再好,一次对付三十个人还是不好办。 用你的眼睛看,西利欧说过,用你的耳朵听。 某天,一个疯女人在路边对他们尖叫:“笨蛋!他们会把你们杀光的!笨蛋!”她瘦得像稻草秆,眼神空洞,双脚染血。 翌日清晨,有个油腔滑调的商人骑着一匹灰母马,在尤伦面前停下,表示愿用四分之一的价值买下马车和上面所有的货品。“我说朋友啊,外面在打仗,他们抢了你东西可是不会给钱的,还不如把东西卖给我。”尤伦扭扭他的驼肩膀,别过头去,啐了一口。 同一天,艾莉亚发现路边有个小土堆,专用来埋葬小孩,这是他们上路以来见到的第一座坟墓。软泥堆上放了一颗水晶,罗米本想据为己有,但大牛要他别打搅死人。再往前走十里,普雷德发现了一整排新挖的坟墓。从那之后,他们每天都会发现新坟。 有天夜里,艾莉亚突然惊醒,只觉一种莫名的恐惧。头顶,“红剑”与千颗繁星装饰着夜空。她虽听得见尤伦沉闷的鼾声,营火的噼啪声,甚至远处驴子的骚动,却觉得夜晚奇特地宁静,仿佛全世界都屏住了气息。这种静谧使她禁不住发抖,抓紧缝衣针,她才继续睡去。 第二天早上,普雷德没有醒来,艾莉亚方才明白,昨晚没听见的是他的咳嗽。于是他们也挖了个坟,把这位佣兵埋在他昨晚入睡的地方。入土之前,尤伦先把他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扒了下来。有人要了他的靴子,有人拿了匕首,锁甲和头盔也各归新主。尤伦特地把他的长剑交给大牛,对他说:“看你这双胳膊,大概可以学学用这个。”有个叫塔柏的男孩在普雷德的尸体上洒了把种子,这里以后便会长出一棵橡树,标记他葬身之地。 当天傍晚,他们在村庄稍事休息,住进一个外墙爬满常春藤的旅店。尤伦数数钱包里的铜板,决定让他们吃一顿热餐。“咱们还是老规矩,晚上睡外面;不过这儿有间澡堂,你们要是想抹点肥皂洗个热水澡,就自己动手。” 虽然艾莉亚全身又酸又臭,味道跟尤伦一样难闻,她却不敢去洗。唉,住在她衣服里的好些东西可是从跳蚤窝一路跟着她呢,现在把它们淹死也太说不过去。塔柏、热派和大牛加入到排队洗澡的行列,他们在澡堂前停下来,其他人则全部挤进旅店大厅。尤伦还叫罗米拿了几大杯酒给那三个死囚,他们手脚上铐,被拴在车后面。 之后,洗澡和没洗澡的人都凑在一起吃热腾腾的猪肉派和烤苹果,旅店老板还额外请大家喝了一杯啤酒。“我有个弟弟也穿了黑衣,不过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他本是个跑堂小弟,聪明得很哪,可惜有天他被人瞧见从大人桌上偷胡椒。唉,他就喜欢那味道,也就偷了那么一小撮,但马尔寇爵士是个严厉的人。你们长城那儿可有胡椒?”看尤伦摇头,老板便叹气,“可惜了,林克就好这口。” 艾莉亚一匙一匙地吃着热烘烘的派,不时小口啜饮杯中的啤酒。记得父亲以前偶尔会让他们喝一杯啤酒,珊莎喝了每次都会扮鬼脸,说葡萄酒比这好多了,但艾莉亚挺喜欢啤酒的味道。想到珊莎和父亲,她又难过起来。 旅店里都是往南走的人,大家一听说尤伦他们朝北去,顿时不屑之声四起。“走不出几步你就会回头,”老板发誓,“往北是不成的,田野给烧了大半,留下来的人全躲在庄园里。无法无天的家伙早上刚走一茬,晚上就又来一批。” “对咱们都没差,”尤伦倔强地强调,“管他徒利还是兰尼斯特,跟守夜人都没关系。” 徒利大人是我外公啊,艾莉亚想。对她来说当然有关系,但她咬紧嘴唇,继续默默静听。 “不只徒利和兰尼斯特,”店主人说,“还有打明月山脉来的野蛮人,你倒是去跟他们说说理看。史塔克家的人也有份,听说他们的年轻主子来了,就那短命首相的儿子……” 艾莉亚坐直身子,竖耳倾听。他说的该不会是罗柏吧? “我听说那小子骑着狼打仗咧!”有个手拿酒杯的黄发男子接口。 “鬼扯。”尤伦啐了一口。 “那个人可是亲眼看见的,他跟我发誓,那匹狼大得跟马一样。” “哈德,发誓顶屁用!”店老板说,“你成天发誓要还钱,老子可连半个铜板都没见着咧!”大厅里众人哄笑一团,黄发男子的脸全红了。 “这年头,连狼都不好过,”一个脸色蜡黄,身上绿披风沾满旅途风尘的男子发话,“神眼湖那一带啊,狼群的胆子大得跟什么似的,管他牛、羊还是狗,见了就咬,连人都不怕。晚上若是进到林子里,可会送命哦!” “哎,还不都是道听途说?是真的才有鬼!” “我表妹也跟我说有这么回事,她可不是乱说闲话的主儿。”一名老妇人说,“她说有这么一大群狼,总共几百只,通通都是杀人魔鬼,领头的是只母狼,简直就像是从第七层地狱里来的怪物!” 母狼?艾莉亚晃着啤酒,满腹思量。神眼湖离三叉戟河近吗?她真希望自己有张地图。她就是在三叉戟河附近放走娜梅莉亚的。她并不想这么做,但乔里说别无选择,假如带着小狼一起回去,她便会因咬伤乔佛里而被杀,即使乔佛里被咬是活该也一样。他们大声叫骂了好半天,还扔了石头,最后是艾莉亚亲自丢中她,冰原狼才不再尾随。她现在大概不认得我了吧?艾莉亚心想,就算认得,也一定会恨我的。 穿绿披风的男人接着说:“我还听说啊,有次这只母老虎走进一个村庄……那天正好赶集,到处都是人,我告诉你,它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进去,一口把个婴儿从他母亲怀里叼走。这事后来给慕顿大人知道了,他们父子几人发誓要宰了它,于是带着一群猎狼犬,一路追到母狼的窝,结果咧,一伙人差点全部送命,那群狗一只都没回来,一只都没有。” “那只是谣言!”艾莉亚脱口而出,根本来不及阻止自己,“狼才不吃小婴儿!” “你懂个屁啊,小子?”穿绿披风的人说。 她还没想到如何回答,尤伦已经抓住她的手。“这小鬼醉啦,就这么回事!” “我才没喝醉,它们不吃小婴儿……” “小鬼,出去……你给我乖乖待在外面,直到学会大人说话的时候闭上嘴巴,”他用力把她朝通往马厩的边门推,“快给我出去!顺便提醒马房小弟喂咱们的马儿喝水!” 艾莉亚浑身僵硬地走出去,气得要命。“它们不吃小婴儿!”她喃喃自语,边走边踢石子,石子滚到马车下停住。 “小子,”一个友善的声音传来,“可爱的小子。” 是被铐住的人中的一个在对她说话。艾莉亚小心翼翼地朝马车走去,一手按上缝衣针的剑柄。 犯人举起空酒杯,锁链喀啦作响。“某人想多喝一杯,某人戴着沉重的手铐,口很渴的。”三人中数他最年轻,个子纤细,面容清秀,嘴上总挂着微笑。他的头发一边红一边白,因为被关在牢里,加上长途跋涉,显得又脏又乱。“某人也想洗个澡。”见到艾莉亚看他的目光,他又说,“某男孩可以多个朋友。” “我有朋友了。”艾莉亚说。 “我可没看到。”没鼻子的那个人说。他生得又粗又壮,一双手大得吓人,手臂、双脚和胸膛上都长满黑色体毛,连背上也不例外。看到他,艾莉亚不禁想起以前在插图书上见过的盛夏群岛的猩猩。由于他脸上那个洞,教人很难一直注视他。 秃头的那个突然张嘴,像只大白蜥一样嘶声怪叫,把艾莉亚吓了一跳,转头一看,她吃惊地发现他张大嘴朝她吐舌头,可那东西不像舌头,倒像块割下的烂肉。“不要这样!”她冲口便道。 “在黑牢里,某人无法选择同伴。”红白头发的英俊犯人说。他讲话的语气不知怎的,竟让她想起西利欧,很像又很不像。“这两个人,他们没有礼貌。某人必须请求原谅。你叫阿利,对不对?” “他叫癞痢头,”没鼻子说,“一头一脸生着癞痢的瘦小鬼。小心啊,罗拉斯人,小心他拿棍子揍你!” “阿利,某人必须为他的同伴感到羞愧。”英俊犯人说,“此人很荣幸是贾昆·赫加尔,从罗拉斯自由贸易城邦而来。早知道他就不离家了。此人两个被囚禁的同伴出身低贱,他们是罗尔杰”——他拿酒杯朝那个没鼻子的人挥了挥——“和‘尖牙’。”尖牙又朝她嘶嘶怪叫,露出一口锉尖的黄牙。“某人必须要有名字,不是吗?尖牙既不会说话,也不会写字,但他的牙齿非常利,所以某人叫他尖牙,他听了就会笑。你喜欢我们吗?” 艾莉亚连忙从马车旁退开。“不喜欢!”他们伤害不了我,她对自己说,他们都被铐上了。 他把酒杯倒过来。“某人会哭泣。” 无鼻的罗尔杰咒骂了一声,将酒杯朝她扔来。虽然他戴着手铐,行动不便,但若不是艾莉亚躲跳及时,沉重的锡杯很可能正中她的头。“你这小王八蛋,还不快给我们拿酒来!快去!” “你别吵啦!”艾莉亚努力思索西利欧若是碰上这种事会怎么做。她抽出练习木剑。 “你过来啊!”罗尔杰说,“你过来我就拿那根棍子插你屁眼,活活干死你!” 恐惧比利剑更伤人。艾莉亚逼自己朝马车靠过去,一步比一步艰难。猛如狼,止如水。这些词句在她脑中响起,西利欧一定不会害怕。她继续靠近,直到几乎可以伸手触碰车轮,这时尖牙突然站起,伸手要抓她,铁铐被弄得吭啷作响。由于镣铐的关系,他的手够不到她,只能在离她脸半尺的空中挥舞。他嘶声怪叫。 她挥棍打他,狠狠地、准确地打在他一对小眼之间。 尖牙惨叫一声,连忙后退,接着使尽全身力气拉扯铁链,链子滑行,扭动,拉紧,艾莉亚听到大铁环紧扯着马车老旧的车板,木头吱吱作响。他那一双惨白巨手拼命想抓她,手臂上血管暴凸,但始终不能挣脱,最后他往后倒下,血从脸颊上破掉的水泡里流出。 “某男孩很勇敢,但不理智。”自称贾昆·赫加尔的人表示。 艾莉亚慢慢退离马车,突然有人伸手摸她肩膀,她立刻旋身,再度举起木剑,幸好来的是大牛。“你要干吗?” 他防卫性地举起双手。“尤伦叫我们不准靠近那三个人。” “我才不怕他们!”艾莉亚说。 “那你就是笨蛋,我可怕死了。”大牛的手落到佩剑柄上,罗尔杰看了哈哈大笑。“我们快离开吧。” 艾莉亚拖着脚步,任大牛带她绕到旅店前,罗尔杰的笑声和尖牙的嘶叫如影随形地跟着他们。“要不要来练习打架?”她问大牛。她实在想找个什么来出气。 他吓了一跳,朝她眨眨眼。几撮浓密的黑发滑下,遮住他深邃的蓝眼睛,刚从澡堂出来,头发还是湿的。“我会伤到你的。” “不可能。” “你不知道我力气有多大。” “你不知道我动作有多快。” “阿利,这是你自找的喔。”他抽出普雷德的长剑,“这把剑虽是粗钢打造,却是真剑喔。” 艾莉亚抽出缝衣针。“这把剑是好钢打的,比你的还真。” 大牛摇摇头。“如果我砍到你,你能保证不哭吗?” “你答应不哭我就答应。”她身子一侧,摆出水舞者的姿势,但大牛没动,只朝她背后看。“怎么了?” “金袍子来了。”他面色一凛。 不可能!艾莉亚心想。可她一回头,果真看见六个身穿黑环甲,肩披金披风的都城守卫骑马自国王大道而来。其中一个是军官,穿着黑釉胸甲,上面缀了四个金碟子。他们在旅店前停下。用你的眼睛看,西利欧的声音仿佛在向她低语。她的眼睛看到马鞍下的白汗沫,显然马儿全速狂奔了好长一段。止如水,她拉着大牛的手,躲到一丛高大的开花树篱后。 “怎么了?”他问,“你干吗啊?放开我!” “静如影。”她小声说,一边拉他蹲下。 几个尤伦监管的人正坐在澡堂前,等着进浴盆洗澡。“喂,你们几个!”一名金袍卫士喊道,“你们是不是去加入黑衫军?” “可能吧。”一人谨慎地回答。 “小子,你以为咱们不想吃你们这碗饭啊?”老雷森说,“听说长城可冷着咧。” 金袍子的军官下了马。“我接到命令,要找一个男孩——” 尤伦从旅店里走出来,捻着纠结的黑胡子。“是谁要找男孩?” 其他金袍卫士也陆续下马,各自站在坐骑旁。“我们干吗躲起来?”大牛小声问。 “他们要抓的人就是我。”艾莉亚小声告诉他。他的耳朵里都是肥皂的味道。“你不要吵。” “老头,要他的人是当今太后,不干你的事。”军官边说边从腰间抽出缎带,“看,这是太后陛下的御印和授权状。” 篱笆后,大牛难以置信地摇着头。“阿利,太后抓你做什么?” 她打了他肩膀一下。“你安静啦!” 尤伦摸摸上了金黄封蜡的授权状。“嘿,这玩意儿真漂亮,”他啐了一口,“不过啊,这孩子现在是咱守夜人的人,不论他从前在城里干过啥事儿,全都一笔勾销啦。” “老头,太后可没兴趣听你发表意见,我也没有。”军官说,“这孩子我要定了。” 艾莉亚开始考虑要不要逃走,但她知道骑驴跑不过骑马的金袍子,况且她已经厌倦了逃跑。马林爵士来抓她时,她逃过,后来父亲被杀,她又逃了一次。假如她是个真正的水舞者,就应该拿着缝衣针出去把他们通通杀光,再也不逃避任何人。 “你谁也别想带走,”尤伦倔强地说,“这是有王法规定的。” 金袍卫士拔出一把短剑。“这就是王法!” 尤伦看着刀刃。“王法个屁,不过是把剑。刚巧我也有一把。” 军官微笑道:“你这笨老头,我有五个人。” 尤伦啐了一口。“我有三十个。” 金袍子们哈哈大笑。“就凭这种货色?”一个断了鼻梁的大个子说,“谁先上?”他边喊边抽出武器。 塔柏从稻草堆里拾起一根草叉。“我!” “不,我!”胖胖的石匠凯杰克大叫,一边自他从不离身的皮围裙里拿出铁锤。 “我!”库兹从地上站起来,手里握着剥皮用的短刀。 “咱们哥俩好!”寇斯拉开长弓。 “我们全部一起上!”雷森说罢抓起他那根粗长的硬拐杖。 道柏光溜溜地从澡堂里走出来,抱着一团衣服,一看外面情形,立刻把手上东西全丢下,只剩他的匕首。“是不是要打?”他问。 “应该是。”热派急忙趴在地上找石头丢。艾莉亚简直不敢相信眼前所见。她恨死热派了!他为何甘愿为她冒生命危险? 断鼻似乎仍觉得他们很可笑。“吓吓,你们这群大姑娘快把石头棍子丢下,免得被打屁股哟。知不知道剑该握哪边啊?” “我知道!”艾莉亚绝不能让他们像西利欧一样为自己牺牲性命,绝不行!她手握缝衣针,挤过树篱,摆出水舞者的姿势。 断鼻放声大笑,军官上下打量她一番。“把剑收起来,小妹妹,我们不想伤害你。” “我不是女孩!”她气得大喊。他们是怎么搞的?骑了大老远来抓她,现在她就站在面前,却只顾着笑话她。“我就是你们要的人。” “他才是我们要的人。”军官举起短剑朝大牛指了指,他也走上前来,跟她并肩站立,手中握着普雷德的廉价武器。 军官犯了一个错误:他不该让视线离开尤伦,即使只是一刹那。转眼工夫,黑衣弟兄的剑已经贴上了军官的喉咙。“你谁都不许带走,否则我就切开你喉咙,瞧瞧里面长什么样。少来吓我,告诉你,店里头还有我十几个弟兄。如果我是你,我会赶紧扔开手上那把菜刀,屁股坐上那边的小肥马,然后他妈的给我逃回城去。”他啐了一口,然后把剑用力地戳了一下。“快点!” 军官手指一松,短剑落入尘土。 “这东西咱们就替你保管,”尤伦说,“长城守军永远需要好刀剑。” “算你狠,这次不跟你计较,我们走!”金袍卫士纷纷收起刀剑,翻身上马。“老头,你最好赶紧夹着尾巴跑回长城去,否则下次给我碰上,我把这狗杂种和你的人头一起带走!” “哼,阵仗我见得多了,你吓唬谁呢?”尤伦边说边用剑面一拍军官的马屁股,让它快步朝国王大道奔去。军官的手下急忙跟上。 等他们跑出视线范围,热派开始欢呼,没想到尤伦看来更加光火,怒道:“笨蛋!你以为他会罢手吗?下次他可不会这么客气,不会给我看他妈的授权状啦。把还在洗澡的人都叫出来,咱们这就上路。赶一个晚上,看能不能拉开一点距离。”他拾起军官遗落的短剑,“谁要?” “我!”热派大叫。 “不准拿去对付阿利。”他剑柄在前交给男孩,然后朝艾莉亚走来,但他说话的对象却是大牛。“小鬼,看来太后想要你咧。” 艾莉亚糊涂了。“她抓他做什么?” 大牛眉头一皱。“那她抓你干吗?你只是只阴沟鼠!” “哼,你也不过是个私生子啊!”难道他是假装私生子?“你本名叫什么?” “詹德利。”他的口气不太确定。 “我不知道别人抓你俩干什么,”尤伦道,“总之他们别想得逞。两匹战马就给你们骑,一见金袍子就给我往长城跑,就当有只龙在后面追。你们放心,他们不关心我们的。” “可你除外,”艾莉亚指出,“刚才那个人说要你的人头。” “哼,这个嘛,”尤伦说,“要我脑袋搬家,我倒欢迎他试试看。” 83.第83章 琼恩 “山姆?”琼恩轻声唤道。 空气里弥漫着陈年积灰和腐朽纸张的味道。在他面前是一座座高大的木书架,顶端没入黑暗,架上堆满了皮面装订的书册,以及一箱一箱的古老卷轴。在房间某处有一盏油灯,微弱的黄光从书堆中渗透出来。这里到处都是老旧纸张,为防万一,琼恩吹熄了手中蜡烛,跟随灯光,在拱形天花板下的狭窄过道里穿梭。他一身黑衣、一头黑发、一张长脸,一双灰眼,仿佛是黑暗中的阴影。他连双手都戴着黑色鼹鼠皮手套:右手是因为灼伤未愈,左手则是因为手套戴一边显得很可笑。 山姆威尔·塔利弓着背,坐在一张嵌进石墙壁龛里的桌子边。光线便是来源于悬挂在他头顶的一盏油灯。他听见琼恩的脚步声,抬起头来。 “你整晚都在这儿?” “啊?”山姆似乎很惊讶。 “你没来和我们吃早餐,你的床也没有睡过的痕迹。”雷斯特认为山姆弃营逃跑,但琼恩不相信。当逃兵总还需要一点勇气,而山姆是连那点勇气也没有的。 “已经早上了吗?在这下面没法知道时间。” “山姆,你真是傻得可爱。”琼恩道,“我跟你保证,等我们只有又冷又硬的地面可睡,你就会想念床的感觉了。” 山姆打个呵欠。“伊蒙师傅派我下地窖来帮司令大人找地图,我没想到……琼恩,你看这些书,从没见过这么多!有好几千本呢!” 他环顾四周。“临冬城的藏书室也有百来本书。找到地图了吗?” “有啊有啊,”山姆挥舞他肥如香肠的手指,指着面前桌上散乱的书籍和卷轴。“起码有十几种。”他展开一张羊皮纸,“这上面的墨水虽然已经褪色,但你还是可以看出绘图者标示的野人聚落,还有一本书……我放哪儿了?刚刚还在读。”他推开几张卷轴,找出一本积满灰尘、封皮腐烂的书。“就是这本,”他语带虔敬地说,“一个姓雷德温的游骑兵写的,讲述的是他从影子塔一路到冰封海岸的凄凉岬的旅行经过。上面虽然没有日期,但他提到北境之王多伦·史塔克,所以这一定是在征服战争以前完成的。琼恩,他们和巨人作战呢!雷德温甚至和森林之子有过贸易往来,这些全记在书里面。”他小心翼翼地用一根手指翻页,“你看,他画了地图……” “山姆,或许你也可以把我们这次巡逻的经过写下来。” 他本意是鼓励,却说错了话,山姆此刻最不需要别人提醒的就是从明天起他们将面对的命运。他随手翻动一些卷轴:“地图还很多,如果给我时间……这里乱成一团,不过我有办法把一切都整理妥当,我知道我能行,但那得花上好多时间……唉,说真的,起码要好些年才行。” “恐怕莫尔蒙没法等那么久,”琼恩从箱子里抽出一束卷轴,吹掉上面厚厚的灰尘,展开的时候,卷轴竟有一小角从他指间剥落。“你瞧,这张快碎了。”他看着褪色的字迹皱眉。 “轻一点。”山姆绕过桌子,从他手中接过卷轴,像是对待受伤动物似的捧着。“重要的书籍记录在需要时常被誊抄。这里最老的书说不定被抄过五六十次呢。” “哎,可这张没什么好抄的。二十三桶盐渍鳕鱼,十八罐鱼油,一桶腌……” “这是张货物清单,”山姆说,“或是买卖的收据。” “谁管六百年前的人吃多少鳕鱼啊?”琼恩不禁纳闷。 “我就会,”山姆小心翼翼地把卷轴放回原本的箱子,“从账目里,你可以学到很多,真的,我不骗你。比方说,你可以从中得知当时守夜人军团有多少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吃些什么东西……” “他们吃的还不就是食物?”琼恩道,“他们的生活和我们有什么两样?” “那你可就错了,琼恩,这里处处是宝藏哪。” “你说是就是吧。”琼恩半信半疑。所谓的“宝藏”,应该是指黄金、白银和珠宝,决非灰尘、蜘蛛和腐烂皮革吧? “我是说真的!”胖子激动得冲口而出。他年纪比琼恩大,依法已经成年,可他怎么看都还像个孩子。“我找到鱼梁木上人面的绘画,一本关于森林之子语言的专著……还有连学城都没有的作品,比如古瓦雷利亚流传下来的卷轴,千年之前的学士所做的季节变化记录……” “书又不会跑,等我们回来再看也不迟嘛。” “那也要我们回得来……” “熊老这次挑的两百个弟兄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手,其中更有四分之三是游骑兵,况且‘断掌’科林还会从影子塔带一百弟兄来跟我们会合。就算待在角陵你父亲大人的城堡里,也不会比这更安全了。” 山姆威尔·塔利勉强挤出一丝哀伤的笑容。“我在父亲的城堡里本来也不怎么安全。” 诸神对人的种种残酷捉弄,莫不以此为甚,琼恩不禁想。迫不及待想参加这次长征的派普和陶德必须留守黑城堡,需要面对鬼影森林的,却是山姆威尔·塔利。他是个自承懦弱的人,肥胖无比,胆子奇小,骑马舞剑样样不行。可熊老打算随军携带两笼信鸦,以便沿途将讯息送回城堡,而伊蒙学士双眼已盲,身子又太过孱弱,无法与他们同行,只好由他的事务官代替。“山姆,我们需要你照顾信鸦,我自己也需要你帮忙照着葛兰,确保他小心一点。” 山姆的下巴抖了抖。“又不是只有我能照顾信鸦,换你或葛兰也行,这事谁都做得来。”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绝望,“我可以教你怎么弄,你也识字,帮莫尔蒙大人写信不会比我差。” “我是熊老的事务官,我得跟在他身边,照顾他的坐骑,帮他搭帐篷,没时间照顾鸟儿的。山姆,你发过誓,已经是守夜人的一员了。” “守夜人不该害怕,对不对?” “我们谁不害怕呢?要有人不怕,那他一定是傻子。”过去这两年来,有太多游骑兵下落不明,其中也包括琼恩的叔叔班扬·史塔克。他们在森林里找到叔叔的两名手下,均惨遭杀害,尸首更在寒夜中死而复生。琼恩一想起这事,灼伤的手指便不由自主地抽搐起来。至今他依旧会在梦中看到尸鬼奥瑟,看到那双燃烧的蓝眼和黑冷的双手,但这些可不能对山姆提起。“我父亲对我说过,不必为恐惧而羞耻,重要的是如何去面对。走吧,我帮你拿地图。” 山姆怏怏不乐地点点头。书架摆放得非常紧密,彼此间隔很窄,仅容一人通行。走出地窖,便来到被弟兄们称为“虫道”的隧道,蜿蜒曲折的虫道位于地下,连接着黑城堡的堡垒和塔楼。夏日之际,除了老鼠横行,鲜少有人使用虫道,可到冬天就大不一样。当积雪深达五十尺,夹杂冰霜的北风呼啸而至时,联系黑城堡各处的唯有这些通道。 那样的日子就快到了吧,他们爬出地窖时,琼恩想着。他已经在伊蒙学士那儿亲眼目睹了报告夏日终结的使节——一只来自学城、通体雪白,和白灵一样沉静的信鸦。他在童年时代见识过冬天的景象,不过大家都说那个冬天既非苦寒,更不漫长。这次可不一样,他打骨子里感觉得到。 等他们登上级级陡峭石梯,走回地面,山姆已经像铁匠的风箱一样气喘吁吁。迎面一阵劲风,吹得琼恩的斗篷噼啪作响。白灵趴在谷仓的篱笆墙下睡觉,当琼恩走近,它便一跃而起,跟在他们身后,毛茸茸的白尾巴竖得笔直。 山姆眯眼朝长城望去。城墙巍然耸立,俨然如一座七百尺的冰封绝壁。琼恩时而觉得长城似有生命,自有其心绪变换。冰壁的颜色随着光线移动而改变,有时是河流冻结的深蓝,有时是堆积陈雪的灰白,若有流云蔽日,则又黯淡下来,成了凹凸山石的浅灰。长城向东西两面延伸,直至视线尽头,其庞然之势,使得墙下的木造堡垒和石砌塔楼都显得微不足道。它,就是世界的尽头。 而我们却要越墙北进。 晨空中飘着几朵浅灰薄云,但在云层之外,依旧可见那淡红的线条。黑衣弟兄们把这颗天际的流浪星叫作“莫尔蒙的火炬”,半开玩笑地说这一定是天上诸神特地送来,指引老人穿越鬼影森林的。 “这彗星好亮,白天都看得见。”山姆举起一叠书遮眼。 “别管彗星了,熊老要的是地图。” 白灵跑到前面。少了去鼹鼠村妓院挖宝醉酒的游骑兵,早晨的黑城堡显得十分空旷。连葛兰都去了。派普、霍德和陶德为庆祝葛兰初次出任务,决定付钱买女人帮他完成初次。琼恩和山姆也在受邀之列,不过对山姆而言,妓女和鬼影森林是差不多同样可怕的东西,琼恩则没那个念头。“你们要怎样随便,”他对陶德说,“我可是发过誓的。” 经过圣堂时,他听见里面传来高声吟唱的圣歌。战争来临前夕,有人想干妓女,有人想求神灵,琼恩不知道之后哪边会比较满意,只是圣堂和妓院一样对他没有吸引力。他所信仰的诸神以荒野为宗庙,那里的鱼梁木伸展着苍白如骨的枝干。七神在长城外没有力量,他心想,但我的神却等着我呢。 兵器库外,安德鲁·塔斯爵士正在操练昨晚刚到的新兵。人是康威带来的,他和尤伦等人一样,行走七国各地,专司为长城守军招募人手。这群人中包括一个拄木杖的灰胡子老头,两个看起来像兄弟的金发男孩,一个脂粉味重的青年,身穿脏污的缎子外衣,还有一个衣着破烂、有只木头假腿的人,以及一个自以为厉害、不住傻笑的愚汉——安德鲁爵士正在矫正他的错误想法。跟前任教头艾里沙·索恩爵士相比,安德鲁温和了许多,不过被他操练下来,照样浑身带伤。一见有人挨打,山姆就皱起眉头。琼恩·雪诺倒是很专注地看他们过招。 “雪诺,你觉得他们如何?”唐纳·诺伊站在兵器库门边,上身赤裸,围着一条皮围裙,左手的断肢也裸露在外。虽然诺伊大腹便便,胸膛宽阔,鼻子扁塌,下巴长满黑须,委实不怎么好看,但琼恩见到他却很高兴,因为事实证明,武器师傅是个好朋友。 “他们一身夏天的味道,”琼恩一边说,一边看着安德鲁爵士朝对手冲锋,将其撞翻在地。“康威从哪儿找来这些人?” “海鸥镇附近某个领主的地牢里,”铁匠回答,“一个强盗,一个理发匠,一个乞丐,两个孤儿,还有个小男妓。我们得靠这种货色来守护王国。” “他们能行,”琼恩朝山姆会心一笑,“我们不也一样?” 诺伊把他拉近。“你哥哥的事,听说了没?” “昨晚听说的。”康威和那群新兵把新闻带来北方,昨晚全大厅谈论的都是这个。琼恩还不确定自己是什么感觉。罗柏当了国王?那个从小和他一起玩耍打架、一起喝下生平第一杯酒的哥哥?可哺育我们的不是同一个母亲的奶水,所以如今罗柏会用镶珠宝的酒杯啜饮夏日红,而我会跪在某条不知名的小溪边,吮吸捧起的融雪。 “罗柏一定能当个好国王。”他虔诚地说。 “是吗?”铁匠直勾勾地盯着他,“小子,我也希望如此。以前我对劳勃也是这么期望。” “听说他的战锤就是你打的。”琼恩想起来。 “没错,我曾是他的手下,拜拉席恩家族的部属,风息堡的铁匠和武器师傅,直到我少了这条胳膊。我还记得史蒂芬大人被大海卷走前的音容笑貌,他那三个儿子打从出生命名起,我就看着他们长大。我告诉你——劳勃戴上那顶王冠后,整个人就变了。有些人生来就该打仗,和剑一样,若把它们挂起来,只等着生锈吧。” “他那两个弟弟呢?”琼恩问。 武器匠沉吟片刻。“如果说劳勃是真钢,那史坦尼斯就是纯铁,又黑又硬又坚强,却也容易损坏,和铁一样,弯曲之前就会先断掉。至于蓝礼嘛,他像是闪闪发光的亮铜,看起来漂亮,实际却不值几个钱。” 罗柏又是何种金属呢?琼恩不敢问。诺伊从前是拜拉席恩家的人,恐怕他认为乔佛里才是合法的国王,罗柏则是叛徒一个吧。在守夜人的弟兄间,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决不能对这种事做深入讨论。长城守军来自七国各地,不论一个人发过多少誓,旧爱和亲情终究难以泯灭……这点琼恩自己便深有体会。就连山姆也有困惑:他的家族宣誓效忠高庭,而高庭的提利尔公爵如今支持蓝礼。所以最好别多谈这些,守夜人军团是不偏不倚的。“莫尔蒙大人等着我们呢。”琼恩说。 “那我就不耽搁你们了,快去找熊老吧。”诺伊拍拍他肩膀,微笑道,“雪诺,从明天开始,愿诸神与你们同在,把你叔叔给我找回来,听到了没?” “嗯,一定!”琼恩向他保证。 居所被烧后,莫尔蒙总司令便改驻国王塔。琼恩把白灵留在门口的守卫处。“又要爬楼梯,”他们一边上楼,山姆一边抱怨,“我最讨厌楼梯。” “哎,好在森林里没有楼梯。” 他们刚进书房,便被乌鸦一眼发现。“雪诺!”它厉声叫道。莫尔蒙原本正在谈话,“你们花的时间可不少,”他推开桌上吃剩的早餐,清出空间。“放这里,我等会儿看。” 索伦·斯莫伍德是个体格结实的游骑兵,下巴的线条不明显,嘴巴更是埋藏在一小撮胡子下。他原本和艾里沙·索恩交好,因此对琼恩和山姆素无好感,只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依我之见,”他毫不理会刚来的两人,继续对莫尔蒙说,“总司令应该坐镇黑城堡,负责统筹管理。” 乌鸦拍拍黑翅膀:“我!我!我!” “等哪天你当上总司令,爱怎样便怎样。”莫尔蒙对游骑兵道,“但依我之见呢,一来我还没翘辫子,二来弟兄们也没推举你取代我的位子。” “现在班扬·史塔克和杰瑞米爵士都死了,我就是首席游骑兵。”斯莫伍德固执地说,“应该由我来指挥出击。” 莫尔蒙无动于衷。“班是我派出去的,在他之前我还派了威玛爵士,我可不想把你也送出去,然后坐在这儿干等,直等个昏天黑地才终于放弃希望,判定你也弃尸荒野。”他指出。“还有,在我们确定史塔克死亡之前,他依旧是首席游骑兵。就算他真死了,也该由我来指派继任者,轮不到你做主。好啦,少浪费我时间,我们天一亮就得出发,你没忘吧?” 斯莫伍德立正。“是,大人。”出去的时候,他朝琼恩皱了皱眉头,仿佛在责怪他。 “首席游骑兵?”熊老的视线停在山姆身上,“我还不如让你当算了!就有人这么厚颜无耻,竟然当着我的面嫌我老,比不上他啦!小子,我看起来老吗?”莫尔蒙的头发早已逃离他那遍布老人斑的头皮,却在他的下巴重新集结,一大丛毛茸茸的灰胡几乎遮住了胸部。他用力一捶胸膛,“我看起来虚弱吗?” 山姆张开嘴,却只发出一点可怜的尖声,他向来很怕熊老。“当然不,大人,”琼恩赶忙接话,“您强壮得像……像……” “雪诺,少来哄我,你很清楚我不吃这套。来,让我瞧瞧地图。”莫尔蒙粗鲁地翻看起地图,每张都只看一眼,咕哝一声。“你只找到这些?” “我……大——大——大人,”山姆结巴起来,“还……还有很多,可——可——可是……那里很……很乱……” “这些都太旧了。”莫尔蒙抱怨,他的乌鸦也厉声应和,“旧了!旧了!” “聚落的位置或许会改变,但丘陵和河流的方位是一样的。”琼恩指出。 “这倒是。塔利,乌鸦挑好了没?” “伊——伊——伊蒙师傅打——打——打算今晚再——再——再挑,喂——喂——喂完它们之后。” “我要他最好的鸟儿,不仅聪明,还要够强壮。” “强壮!”他的乌鸦一边整理羽毛,一边叫,“强壮!强壮!” “若是我们全被宰了,我得让继任者知道我们死在哪里,怎么个死法。” 此言一出,山姆威尔·塔利顿时吓得说不出话来。莫尔蒙往前靠去,“塔利,从前我还只有你一半年纪的时候,我母亲跟我说,如果我张开嘴巴傻站着,黄鼠狼可能会误以为我嘴巴是它老巢,然后一溜烟钻进喉咙去。所以,你有事就赶快说,否则小心黄鼠狼。”他粗鲁地挥手示意他退下,“你走吧,我忙得很,没空听你胡扯。我想学士那儿应该有工作等着你。” 山姆吞吞口水,向后一退,连忙快步离去,还差点绊倒在草席上。 “这小子真像看起来那么蠢吗?”他走之后,司令开口问。“蠢!”乌鸦埋怨。莫尔蒙没等琼恩回答,“他父亲大人在蓝礼国王的朝臣中颇有分量,我本有心派他……算了,叫这个蠢话连篇的胖小子去见蓝礼,恐怕没好结果。我请亚耐尔爵士去好了,他比较沉稳,况且他母亲还是绿苹果佛索威家的人。” “大人,可否容我问一句,您向蓝礼国王所求何事呢?” “小子,我跟每个国王要的东西还不都一样?士兵、战马、刀剑、盔甲、谷物、乳酪、酒类、羊毛、钉子……守夜人军团一点不挑剔,别人给什么,咱们照单全收。”他的手指在粗木桌面上敲打,“假如风向顺遂,艾里沙爵士在一个月内便会抵达君临,但小毛头乔佛里会不会理睬他,这我可就不敢说了。兰尼斯特家对咱守夜人没好过。” “但索恩带了尸鬼的手,可以引起他们注意。”那是一件恶心的东西,颜色惨白,长了黑色的手指,装在罐子里还扭个没完,仿佛依旧有生命。 “我倒希望咱们还有一只,好让蓝礼也瞧瞧。” “戴文说长城外什么都有。” “得了吧,‘戴文说’。上回他出巡逻,还说什么看到十五尺高的巨熊。”莫尔蒙哼了一声,“从前有人说我老妹找头熊当情人,这比那还离谱。虽然这是个死人会走路的世界……唉,就算这样,一个人还是该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亲眼见过死人走路,但我可没见什么巨熊。”他审视琼恩良久,“不过我们谈的是手,你的手还好吧?” “好多了。”琼恩脱下鼹鼠皮手套给他看。从手掌到肘部,疤痕遍布,斑驳的红嫩皮肤虽仍不便伸缩,但已经逐渐愈合。“还有点痒,但伊蒙师傅说这是好现象,他给了我一种药膏,让我带着路上涂。” “用长爪方便吗?” “没问题,”琼恩伸出手指,依学士吩咐的方式握拳然后张开。“伊蒙师傅要我每天这样活动,就能保持指头灵敏。” “伊蒙眼睛虽然瞎了,脑袋可清楚得很。希望诸神保佑,让他再活个二十年。你知道,他原本可能当上国王吗?” 琼恩大吃一惊。“他只对我说过他的父亲是国王,可……我以为他不是长子。” “他的确不是。他的祖父是戴伦·坦格利安,即国王戴伦二世,就是他将多恩领并入王国,他依协议娶了一位多恩公主,她为他生了四个儿子。伊蒙的父亲梅卡是其中的幼子,而伊蒙则是梅卡的三子。注意,虽然斯莫伍德把我说得老朽不堪,但这些都是在我出生之前很久的事。” “听说他祖父为他取名伊蒙,是为了纪念龙骑士伊蒙王子。” “没错,人们不是常说伊蒙才是戴伦国王真正的父亲,而不是‘庸王’伊耿四世么?可是呢,咱们的伊蒙生来便没有龙骑士的武艺。他老说自己动作慢,只有脑筋转得快。难怪被他祖父送去学城,当时他顶多十岁吧,我想……他在继承顺位中排在第九或第十。” 琼恩知道伊蒙师傅早已年逾百岁,要将这位身体孱弱、肌肉萎缩、满脸皱纹、双目失明的老人,想成与艾莉亚同龄的小男孩,实在很古怪。 莫尔蒙续道:“当伊蒙的大伯,也就是王位继承人,在一次比武大会上意外身亡时,他还在埋首书堆呢。他大伯本有两名子嗣,可没过多久便相继死于春季大瘟疫。戴伦国王也同时染病去世,因此王位传给了戴伦的次子伊里斯。” “‘疯王’伊里斯?”琼恩糊涂了,伊里斯是劳勃之前的国王,距今应该没这么久啊。 “不,那是伊里斯一世。劳勃推翻的是二世。”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啊?” “我看总有八十年了吧,”熊老道,“说不确切,当时我都还没出生,伊蒙却已造好了大半颈链。伊里斯依照坦格利安家的传统,娶了妹妹为妻,之后又统治了十多年。伊蒙则宣誓成为学士,随后离开学城,去为某个贵族服务……直到他的伯父过世,且未留下子嗣。铁王座由是传给了戴伦国王最后一个儿子,即伊蒙的父亲梅卡。新王将儿子们通通召回宫中,他本打算让伊蒙担任重臣,可伊蒙不愿篡取理当属于大学士的地位,因而拒绝了。他去了长兄的城堡,选择为他服务,那一位也叫戴伦。可是呢,这个戴伦不久也没了命,身后只留有一个弱智的女儿。如果我没记错,他好像是逛妓院染了梅毒。王国接下来的继承人是次子伊利昂。” “‘魔鬼’伊利昂?”琼恩知道这个人,“自以为成龙的王子”是老奶妈的故事里特别恐怖的一个,小弟布兰最爱听了。 “正是,不过他称自己为‘明焰’伊利昂。某天晚上,他喝过了头,居然灌下一罐野火,并对朋友夸口说野火可以使他成龙,所幸诸神有眼,只让他成为死尸一具。他死后不到一年,梅卡国王也在对抗盗匪头目的战事中阵亡。” 琼恩对王国历史并非一无所知,这都要拜鲁温学士所赐。“那一年召开过大议会。”他插话,“全国诸侯决定放弃伊利昂王子年幼的儿子和戴伦王子的女儿,而把王冠交给伊耿。” “你只说对了一半。他们本将王冠悄悄地献给伊蒙,却也被他悄悄地拒绝了。他告诉他们:诸神托付给他的使命是服侍,而非统治,他发下誓言,就决不背弃,纵然总主教愿意赦免他也不行。喏,只要头脑健全的人都不愿让伊利昂的后代坐上王位,而戴伦的女儿不仅低能,更非男性,最后不得已,只好改立伊蒙的弟弟为王——这就是伊耿五世,老王的四子的四子,他们叫他“不该成王的王”。伊蒙深知自己倘若继续留在朝中,难免被反对伊耿的人士利用,于是他来到长城,再未离去,而让他的弟弟,他的侄子,他的侄孙一个接一个统治国家,复又死去,直到詹姆·兰尼斯特结束了龙族国王的血脉。” “国王!”乌鸦嘎嘎怪叫,振翅飞过书房,停在莫尔蒙肩上。“国王!”它摇头晃脑地又叫一声。 “它好像很喜欢这个词。”琼恩微笑道。 “这个词容易说,更容易讨人喜欢。” “国王!”鸟儿又叫。 “我想它希望您也有顶王冠,大人。” “国内现在有三个王,而我还嫌多了两个咧。”莫尔蒙伸出手指,弹了一下乌鸦的下巴,但视线自始至终没有离开琼恩·雪诺。 他觉得事有蹊跷。“大人,您为何告诉我伊蒙师傅的事?” “不为什么,”莫尔蒙动动身子,皱紧眉头,“你哥哥罗柏如今是北境之王,你和伊蒙有了共同之处,你们都是国王的兄弟。” “不仅如此,”琼恩说,“我们也都发过誓。” 熊老响亮地哼了一声,乌鸦也飞起来,拍拍翅膀绕着房间转。“倘若每个背誓者都发配来守长城,我就不愁人手不够了。” “我早知道罗柏有朝一日会统治临冬城。” 莫尔蒙吹一声口哨,鸟儿又飞回来,歇在他手上。“领主和国王,这是两回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玉米,喂给乌鸦。“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诗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假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造成困扰,琼恩……那你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的没错。” 琼恩站起来,全身紧绷犹如弓弦。“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 “你觉得呢?”莫尔蒙问,“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琼恩道,“但坚守誓言。” 84.第84章 凯特琳 在凯特琳·史塔克眼中,儿子罗柏新铸的王冠,宛如一顶重担,沉沉地压在他头上。 冬境之王的古老王冠早在三百年前托伦·史塔克向征服者伊耿臣服时便已失传。他把王冠献给了伊耿,而伊耿对之如何处置,无人知晓。今天,凭着霍斯特公爵手下铁匠的优良手艺,罗柏的王冠正如故事中形容的那样,宛如史塔克先王:青铜铸造的冠冕,上刻先民的符文,九根长剑形状的黑铁尖刺挺立其中。这顶王冠没有黄金、没有白银、没有珠宝装饰,唯有钢铁和青铜,沉暗而坚硬,正是对抗严寒的冬之金属。 他们在奔流城的大厅里静待囚犯。她见罗柏把王冠往后推,安放在蓬厚的棕发上。没过多久,他又往前拉,接着转了转,好像这能让他戴得更舒服。戴王冠不是件容易事啊,凯特琳边看边想,对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孩子而言,尤其如此。 等犯人带入,罗柏便命取剑。奥利法·佛雷剑柄在前,递了上去,儿子抽出宝剑,横放于膝,示威的意图非常明显。“陛下,这就是您要的人。”徒利家的侍卫队长罗宾·莱格爵士高声宣布。 “兰尼斯特!见了国王还不快快跪下?”席恩·葛雷乔伊大喝,罗宾·莱格爵士把囚犯按倒。 他丝毫没有狮子的模样,凯特琳暗忖。这位克里奥·佛雷爵士的母亲是泰温·兰尼斯特的妹妹吉娜夫人,但兰尼斯特家著名的美貌和金发碧眼他半分都没遗传到,他反而继承了父亲艾蒙·佛雷爵士——瓦德·佛雷老侯爵的次子——的体征,生得一头纤细棕发,下巴短小,脸形削瘦,一双眼睛苍白无色、水汪汪的,还眨个不停。或许是由于见光的关系吧,奔流城下的地牢阴暗潮湿……近来又格外拥挤。 “克里奥爵士,起来吧。”儿子的声音虽不若乃父那么冰冷,却也不像十五岁的孩子。是战争,迫使他提早成年。横放膝上的那把剑映着晨光,锋刃微微闪亮。 然而使克里奥·佛雷爵士焦虑的并非宝剑,而是那头冰原狼。儿子将它取名为“灰风”,它的身躯大如猎鹿犬,身无赘肉,毛色烟黑,眼瞳宛若熔金。他缓步向前,踱到被俘的骑士身边嗅了嗅。大厅里所有人都能闻到恐惧的气息。克里奥爵士是在呓语森林一役中被俘的,是役灰风咬断了五六个敌兵的咽喉。 骑士踉跄站起,慌忙后退,引得几名围观者哈哈大笑。“谢谢您,大人。” “叫‘陛下’!”外号“大琼恩”的安柏伯爵怒叱。罗柏的北方诸将中,属他嗓门最大……也最为忠诚勇猛,至少他自己这么坚持。他是尊她儿子为北境之王的第一人,自然容不下任何对自己新王的不敬之举。 “陛下,”克里奥爵士连忙改口,“请您原谅。” 此人并不勇敢啊,凯特琳心想,说真的,他比较像佛雷家的人,而非兰尼斯特。换作他表哥“弑君者”,想必是另一番态度。他们绝对无法逼詹姆·兰尼斯特爵士那张俏嘴吐出陛下二字。 “我把你从牢里放出来,是要你帮我送信到君临,给你表姐瑟曦·兰尼斯特。你将打着和平的旗帜,并且我会派出三十名得力手下随行护送。” 克里奥爵士显然松了口气。“我很乐意替陛下送信给太后。” “但你要知道,”罗柏说,“我可没放你自由。你的祖父瓦德大人率佛雷全族上下归顺于我,你的堂兄弟和叔舅们更在呓语森林之战中英勇奋斗,可你却选择为狮子旗而战。既然如此,你就是兰尼斯特家的人,而非佛雷。我要你以骑士之名誉立誓,一旦将信送达,不日即携带太后的答复返回此地,继续作俘虏。” 克里奥爵士立刻回答:“我在此立誓。” “你的话,大厅里每个人都听见了,”凯特琳的弟弟艾德慕·徒利爵士警告对方。由于父亲病危,现在由他代表奔流城和三河诸侯发言。“若你去而不返,举国上下都会唾弃你出尔反尔的行径。” “我这个人说到做到。”克里奥爵士倔强地回答,“请问要我带什么口信?” “我的和平条件。”罗柏手握长剑,站了起来,灰风立刻跑回他身边。整个大厅寂静无声。“你去对太后摄政王说,只要她同意我的条件,我就收起这柄剑,结束彼此的纷争。” 凯特琳瞥见大厅后方,高大而憔悴的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推开一排守卫,默默地走了出去。其他人则一动不动。对这些骚动,罗柏不予理会。“奥利法,拿信来。”他下令。侍从取走长剑,递上一卷羊皮纸。 罗柏展开信纸。“第一,太后必须释放我的两个妹妹,并让她们经由海路,从君临安全返回白港。我在此宣告,珊莎与乔佛里·拜拉席恩的婚约正式解除。一俟我收到代理城主的通报,确定她们已安然抵达临冬城,我便会立刻释放太后的两位表弟,侍从威廉·兰尼斯特和你弟弟提恩·佛雷,并护送他们安全抵达凯岩城,或是任何她要求的地方。” 凯特琳·史塔克真希望能读出隐藏在每张脸庞、每双皱起的眉头和每对紧抿的嘴唇之后的心绪。 “第二,立即归还先父遗骸,我们将遂先父所愿,将他安葬于临冬城的墓窖,让他和兄妹们一同长眠于地下。追随他死于君临的卫士们的遗体也必须归还。” 活人南下,枯骨北归。奈德说得没错,她心想,他属于临冬城,他一再重复,可我听进去了吗?不,我对他说:你一定要去,去作劳勃的首相,这不仅是为了我们家族,更是为了我们的孩子……都是我的错,我一个人的错…… “第三,家父的巨剑‘寒冰’必须送来奔流城,交于我手。” 她看向弟弟艾德慕·徒利爵士,他站在一旁,用拇指勾着剑柄,面色凝重如石。 “第四,太后必须晓谕其父泰温公爵释放自绿叉河之役中俘虏的我方骑士和领主。他照办之后,我也会立刻释放所有在呓语森林和奔流城之战中扣押的人质。詹姆·兰尼斯特爵士除外,我会留着他,以确保他父亲表现良好。” 她审视着席恩·葛雷乔伊促狭的微笑,心中纳闷那代表着什么。这位青年的神色总像在享受什么秘密的玩笑,凯特琳向来不喜欢这种调调。 “最后,乔佛里国王和摄政太后必须公告全国,放弃对北境和三河地区的统治权。从今往后,我国与其不再有任何瓜葛,而是一个自由独立的王国,与古时无异。我国领土包括颈泽以北所有史塔克家族的封地,以及三叉戟河及其支流流经的地区,西起金牙城,东迄明月山脉。” “北境之王万岁!”大琼恩·安柏高喊,挥舞起猪腿般粗大的拳头。“史塔克万岁!史塔克万岁!北境之王万岁!” 罗柏卷起羊皮纸。“韦曼学士已经画好地图,上面标示着我国主权范围,我们会让你带上一张去交给太后。泰温大人必须立即自我国边界内撤军,并停止种种烧杀劫掠。摄政太后母子不能向我的子民抽取税收、索讨贡赋或征求劳役,必须立即解除我国领主与骑士向铁王座、拜拉席恩家族或兰尼斯特家族所立下之各种效忠、誓言、抵押、债务及义务。此外,在双方同意的名单中,兰尼斯特家应挑选十名出身显赫的贵族,前来奔流城作为和平的担保。我将依据他们的身份地位,以贵宾之礼相待。只要对方信守条约,我将每年释放两名人质,并护送他们安然返家。”罗柏把卷轴丢到骑士脚边,“这就是我的条件。如果她接受,我就给她和平,若是她不接受,”——他吹声口哨,灰风立刻咆哮趋前——“我就让她再尝尝呓语森林的滋味。” “史塔克万岁!”大琼恩再次大喊,此时其他人也齐声附和,“史塔克万岁!史塔克万岁!北境之王万岁!”冰原狼往后甩头,放声长嗥。 克里奥爵士脸上血色尽失。“我会把您的信件带给太后,大——陛下。” “很好。”罗柏说,“罗宾爵士,让他饱餐一顿,换上干净衣物,明天天明时分出发。” “遵命,陛下。”罗宾·莱格爵士答道。 “那么,今天的会议到此为止。”罗柏转身离去,灰风紧随在后,在场骑士及诸侯纷纷屈膝下跪,奥利法·佛雷快步跑到前面开门。凯特琳姐弟也一同跟出去。 “你表现得很好。”在大厅后的走廊上,她对儿子说,“但放狼吓唬人不是国君应有的举动,倒像小孩子把戏。” 罗柏搔搔灰风耳根。“母亲,你没见他刚才什么表情?”他微笑着问。 “我只看到卡史塔克大人走了出去。” “我也看到了。”罗柏双手摘下王冠,交给奥利法。“把它拿回卧室。” “陛下,我这就去办。”侍从即刻离去。 “我敢打赌,今天在场的有不少人和卡史塔克大人看法相同。”弟弟艾德慕表示,“如今兰尼斯特军像瘟疫般四散在我父亲的领土各处,烧杀劫掠,无恶不作,怎么可以和谈?我再重申一次,应该立刻进军赫伦堡。” “我们兵力不够。”罗柏怏怏地说。 艾德慕坚持己见:“难道我们坐守城中,士兵就会增多吗?我们的部队正日渐削弱。” “这是谁的责任?”凯特琳斥责弟弟。当初正由于艾德慕坚持,罗柏才同意让河间诸侯在他加冕之后便即离开奔流城,回去防守各自的领土。马柯·派柏爵士和卡列尔·凡斯伯爵率先离去。杰诺斯·布雷肯伯爵紧随其后,临走时发誓夺回烧成废墟的家堡并安葬死者。眼下,就连杰森·梅利斯特伯爵也暗示要返回海疆城,诸神保佑,该城可是至今未遭战火波及啊。 “你总不能要求我的河间诸侯枯坐城中,无所事事,活活看着自己的领地惨遭掠夺,子民被屠杀吧?”艾德慕爵士道,“但卡史塔克大人是北方人,他若是离开,对我们震动会极大。” “我会跟他谈谈,”罗柏说,“他两个儿子战死在呓语森林,他不愿和杀子仇人和谈,谁能怪他呢?……换作是我……” “死再多人也无法让你父亲或瑞卡德大人的儿子起死回生。”凯特琳道,“我们必须和谈——你若睿智的话,还应多给对方一点甜头。” “再给他们甜头,我就要噎死了。”儿子胡须的颜色比头发更红。罗柏似乎觉得留胡子可以让自己看起来更威猛,更有王者风范……也更成熟。但不管有没有胡子,他终究只是个十五岁的男孩,他对复仇的渴望并不亚于瑞卡德·卡史塔克,说服他提出和平条件已非易事,遑论条款优厚与否。 “瑟曦·兰尼斯特绝不会同意用你两个妹妹来交换她两个表亲,你很清楚,她要的是她弟弟。”这话她说了好几遍,但凯特琳发现作国王的远不如作儿子的听话。 “我不能释放弑君者,就算我想放也放不了,我的诸侯绝不会同意。” “你的诸侯拥护你登基为王。” “也同样可以夺走我的王位。” “假如你的王冠能换得艾莉亚和珊莎平安归来,那真是谢天谢地。想想看,你手下多少诸侯巴不得将兰尼斯特在牢里就地正法,万一他在狱中有个三长两短,别人一定认为——” “——他是罪有应得。”罗柏接口。 “那你妹妹呢?”凯特琳尖锐地反问,“她们也是罪有应得?我向你保证,倘若弟弟出了意外,瑟曦必定会血债血——” “兰尼斯特不会死。”罗柏道,“未经我允许,没人能和他交流。他有食物和饮水,还有干净的稻草床,照说他根本没资格过这么舒服。但我决不放他走,即便为了艾莉亚和珊莎也不行。” 凯特琳突然发觉儿子正“低头”看她。是战争使他飞速成长,还是他们放在他额上的王冠使他心骄气傲?凯特琳扪心自问。“你怕与詹姆·兰尼斯特在战场上重逢,是不是?” 灰风出声咆哮,仿佛察觉了罗柏的怒意。艾德慕·徒利连忙出手,兄弟似地拍拍凯特琳的肩膀。“凯特,别这样,这孩子做得没错。” “不准叫我‘孩子’!”罗柏旋身面对舅舅,把满腔怒气都往可怜的艾德慕身上发泄,天知道对方只是想帮他解围。“我即将成年,而且我是国王——爵士先生,我是你的国王。我郑重声明:我不怕詹姆·兰尼斯特。我既然打败过他一次,再来一次也无不可。只是……”他拨开遮眼头发,摇了摇头,“我本想拿弑君者去交换父亲,可……” “……可换你妹妹就不行?”她冰冷地低语,“你妹妹不够重要,是不是?” 罗柏没有回答,但他眼里有受伤的神色。那是一双徒利家族的蓝眼睛啊,是她的遗传。她伤害了他,但他实在太像他父亲,因此不肯承认。 我这是在干什么?她对自己说。诸神在上,我到底怎么了?他不就是尽力想当个好国王吗?这些事我都知道,这些事我日夜所见,可是……我已经失去了奈德,失去了我生命的基石,若是连女儿也没了,我受不了…… “我会为妹妹们尽最大努力,”罗柏说,“只要太后还有一丝理智,她就会接受我的条件。否则,我将让她后悔她的决定。”他显然不愿继续这个话题。“母亲,您真的不肯去孪河城居住?您应当远离前线,同时多多了解佛雷大人的女儿们,等战争结束,便可为我挑选妻子。” 他不要我,凯特琳虚弱地想,看来做国王的果真不能有母亲啊,何况我还总说些不中听的话。“罗柏,你长这么大,中意瓦德大人哪个女儿可以自己决定,用不着我帮忙。” “那您和席恩一起走罢。他明天动身,首先协助梅利斯特押送部分战俘去海疆城,随后搭船前往铁群岛。你也可以找条船,如果风向顺遂,不出一月便能返回临冬城。布兰和瑞肯需要你。” 而你不需要?“你外公的时日所剩不多,只要他还活在世上一日,我就要留在奔流城守着他。” “我是国王,我可以命令你走。” 凯特琳不理他。“我再说一遍,我希望你把席恩留在身边,派别人去派克岛。” “和巴隆·葛雷乔伊周旋,派谁比他儿子更合适呢?” “杰森·梅利斯特,”凯特琳提议,“泰陀斯·布莱伍德,史提夫伦·佛雷,换谁都成……唯独席恩不行。” 儿子在灰风身旁蹲下,拨弄冰原狼的毛皮,借此逃避她的目光。“席恩为我们立下不少功劳,我跟你说过他在狼林里从野人手中拯救布兰的事。而一旦与兰尼斯特家和谈不成,我就必须得到葛雷乔伊大王的长船舰队。” “想得到他的舰队,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儿子留作人质。” “他已经作了半辈子人质。” “那不是没有原因的。”凯特琳说,“巴隆·葛雷乔伊这种人不可信任。别忘了,虽说仅仅为期一季,可他毕竟曾自立为王。哪天他瞅准机会,说不定又会再度作乱。” 罗柏起身:“我不跟他计较这个。我是北境之王,满足他的愿望,让他当铁岛之王又如何?只要他助我击败兰尼斯特,我很乐意将王冠奉上。” “罗柏——” “我决定派席恩。日安,母亲。灰风,我们走。”罗柏快步离去,冰原狼亦步亦趋。 凯特琳只能目送他离开,那是她的儿子,也是她的主君,好奇怪的感觉啊。想当初在卡林湾,她叮嘱他要“发号施令”,如今他果然照办。“我去看看父亲,”她唐突地说,“艾德慕,跟我一起来吧。” “戴斯蒙正在训练新募的弓箭手,我得去讲两句。晚些时候再去看他。” 晚些时候他说不定就不在人世了,凯特琳心想,却没有说出口。弟弟宁可上战场,也不愿进病房。 垂危父亲的病房位于主堡,穿越神木林是去那里的捷径。神木林里长满青草、野花、榆树和红木,浓密的叶片依然贪恋着枝干,对两周前白鸦带来的消息浑然不觉。枢机会虽已宣布秋季的到来,但诸神似乎还不愿把这个消息告诉清风和密林,为此凯特琳深觉感激。秋天,是个让人惧怕的季节,只因凛冬的阴影徘徊在前。一个人,无论睿智还是驽钝,都无法判断这次秋收会不会是今生最后的农获。 城堡顶层的房间里,奔流城公爵霍斯特·徒利卧病在床,床位朝东,腾石河和红叉河汇流处尽收眼底。凯特琳进来时,他正在熟睡,他须发皆白,色泽竟和羽毛床褥无异,那曾经魁伟的身躯,如今已被逐渐扩散的死亡之气消磨得又瘦又小。 床边,静坐着她的叔叔黑鱼,他依然穿戴着锁甲,一身斗篷风尘仆仆,长靴蒙尘,满是干泥。“叔叔,你回来了,罗柏知道吗?”布林登·徒利爵士掌管罗柏的侦察部队,等于是他的耳目。 “还没有。我一进马厩,听说国王正在主持朝政,就直接过这里来了。我想我的消息应该私下报告给陛下。”黑鱼一头灰发,身形瘦长,动作精准,他刮得干净的脸上满是皱纹和风霜痕迹。“他情形如何?”他问,她知道他问的不是罗柏。 “还是老样子。学士给他喝安眠酒和罂粟花奶止痛,所以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睡。他吃得太少,似乎一天天虚弱下去了。” “说过话没?” “有……可越来越没条理。他常说起自己的悔恨,说起没完成的任务,还有过世很久的人和陈年往事。有时候他连季节都分辨不清,甚至把我当成我母亲。” “他一直想念她。”布林登爵士答道,“你和你母亲很像,从颧骨就看得出,还有下巴……” “你记得比我清楚,都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她在床边坐下,伸手拂开一小撮垂落父亲脸庞的华发。 “每次我出城,都不知道回来时他是不是还活着。”虽然父亲当年和弟弟争执不下,但两人的感情依然十分紧密。 “好在你们和好了。” 他们静坐半晌,最后凯特琳抬起头:“你有消息告诉罗柏?”霍斯特公爵呻吟一声,翻过身去,仿佛听见了他们的谈话。 布林登站起来。“到外面说吧,别吵醒了他。” 她随他走上石砌阳台,阳台呈三角形,好似巨舰船首。叔叔朝天空瞄了一眼,皱眉道:“连白天都看得见,我的人唤它作‘红信使’……可它带来的,到底是什么信息呢?” 凯特琳抬眼望去,彗星淡红的轨迹划过蔚蓝的天空,仿佛天神脸上一记悠长的抓痕。“大琼恩对罗柏说,这是旧神为奈德展开的复仇火旗;艾德慕则认为那是奔流城胜利的预兆——他看到一条长尾巴的鱼,蓝底透红,正是徒利家的徽章。”她叹口气,“我真希望自己也像他那般有信心。绯红,可是兰尼斯特的色彩啊。” “那东西既不是绯红,”布林登爵士道,“也不是徒利家河泥的褐红,而是血红。孩子,那是横跨天际的一抹血迹。” “我们的还是敌人的?” “打仗哪有单方面流血的呢?”叔叔摇摇头,“神眼湖周围的河间地成了一片火海,四处血流成河。眼下战事南延至黑水河,往北则越过三叉戟河,几乎就要波及到孪河城。马柯·派柏和卡列尔·凡斯小胜了几仗,南境的贵族贝里·唐德利恩则专心对付掠夺者,不断偷袭泰温大人派出的劫掠队,攻击后便闪电般地躲进森林。据报勃顿·克雷赫爵士大肆吹嘘杀死了唐德利恩,结果没多久他的队伍就被贝里大人骗进陷阱,最后全军覆没。” “奈德带去君临的卫士中有一些就跟着这个贝里大人,”凯特琳想起来,“愿诸神眷顾他们。” “倘若传闻属实,这个唐德利恩和跟随他的红袍僧挺机灵,尚足以照顾自己。”叔叔说,“你父亲麾下的诸侯可就凄惨了,罗柏实在不该放他们离开。他们四处分居,各自为战,真是荒唐啊,凯特,荒唐透顶。杰诺斯·布雷肯为保卫烧成废墟的家堡,身负重伤,他的外甥亨德利战死沙场。泰陀斯·布莱伍德虽将兰尼斯特军逐出自己的领地,却被敌军带走了所有牲畜和粮草,只留给他鸦树空城和一片焦土。戴瑞家的部队起初进展顺利,轻易夺回了他们的城堡,可不到半月,格雷果·克里冈便率兵攻至,把守军杀个一干二净,连他们的领主也不放过。” 凯特琳听了大惊失色。“戴瑞还是个孩子啊!” “是啊,而且是戴瑞家最后的传人。用那孩子原本可换一笔高额赎金,可对格雷果·克里冈这种疯狗来说,黄金有什么用呢?我发誓,这个畜生的头是献给全国百姓最好的礼物。” 凯特琳知道克里冈爵士恶名昭彰,但这未免也太……“叔叔,不要提起头。瑟曦把奈德的头挑在枪尖,挂在红堡墙上,任由乌鸦和苍蝇糟蹋。”到了现在,她还是很难相信他就这么走了。有时她夜里醒来,半梦半醒之间,恍惚以为他就在身旁。“克里冈不过是泰温大人的走狗罢了。”泰温·兰尼斯特——凯岩城公爵、西境守护,瑟曦太后、“弑君者”詹姆爵士和“小恶魔”提利昂的父亲,新登基的幼王乔佛里·拜拉席恩的外祖父——才是真正的乱源,凯特琳如此坚信。 “很正确,”布林登爵士同意,“泰温·兰尼斯特精明着呢,他安稳地守在赫伦堡重重高墙后,拿咱们的粮食喂他的兵丁,拿不走的就烧掉。他放出的走狗不只格雷果一条,亚摩利·洛奇爵士也出马了,此外还有群科霍尔佣兵,这帮家伙性情残忍,爱把人弄成残废。我见过他们留下的景观:全村焚毁,妇女被奸淫后肢解,遭屠杀的孩子曝尸荒野,不得埋葬,任由狼群和野狗竞食……这种场面连死人都受不了。” “艾德慕若是知道,准会气疯的。” “那正合泰温大人的意。凯特,散播恐怖自有其目的,兰尼斯特军要激我们与之决战。” “只怕罗柏还求之不得呢,”凯特琳焦躁地说,“困守此地,他像笼子里的猫一样极不耐烦,可以想见,艾德慕、大琼恩及其他人必定日夜力促他出战。”儿子只打了两场胜仗,一次在呓语森林偷袭詹姆·兰尼斯特,另一次是击溃包围奔流城的无主散军,但在他的诸侯们口中,他俨然已是征服者伊耿再世了。 黑鱼布林登皱起他的灰色浓眉。“这正是他们愚昧之处。我作战的首要原则,凯特——是绝不让对方称心如意。泰温大人巴不得在他选择的地点与我们决战,他希望我们朝赫伦堡进军。” “赫伦堡。”三河流域的每位孩童都听过赫伦堡的故事。这是三百年前由“黑心”赫伦王在神眼湖边建造的巨大堡垒。那个时代,七国境内真正是七国分立,而河间地区由铁群岛的“铁民”所统治。骄傲的赫伦想拥有全维斯特洛最大的殿堂和最高的塔楼,所以他前后耗费四十年修建此城。巨大的阴影在湖边不断拔高,赫伦王的军队则四处劫掠,从邻国抢来石头、木材、黄金和工人。在采石场中,在拖木橇上,在修建那五座巨人般的高塔时,成千上万奴工力竭而死。人们冬天挨饿受冻,夏天汗流浃背,风风雨雨,劳作不息。为筹备足够的梁柱和椽木,生长三千年的鱼梁木横遭砍伐,赫伦竭尽河间全境和铁群岛的一切资源,只为达成一己迷梦。最后赫伦堡终告竣工,然而就在赫伦王进驻城中的当日,征服者伊耿也率军登陆君临。 凯特琳还记得以前在临冬城,老奶妈是怎么把这个故事说给她的孩子们听的。“赫伦王发现厚墙和高塔无法对抗巨龙,”故事总在这里结束,“因为龙会飞。”龙焰吞噬了这座怪物般的堡垒,赫伦全族尽死其间。而从此之后,获得赫伦堡的每位家族都会遭遇不幸。赫伦堡虽然固若金汤,却是个阴暗而遭诅咒的地方。 “我决不会让罗柏在那座堡垒的阴影下作战,”凯特琳承诺,“可是叔叔,我们总得采取行动,扭转局面啊。” “而且要快,”叔叔同意,“孩子,我还没把最坏的消息告诉你。据我派往西方的探子回报,一支新军正在凯岩城集结。” 一支兰尼斯特新军,她惶惶不安。“这个消息必须立刻报告给罗柏。这支部队由谁带领?” “据说是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他将视线转往双河汇流处,红蓝相间的斗篷在微风中轻摆。 “又是他侄子?”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族实在枝叶茂盛,盘根错节。 “是他堂哥,”布林登爵士纠正,“泰温大人亡妻的哥哥,所以是亲上加亲。但此人年纪已老,脑袋又向来不太好使。可他有个儿子达冯爵士,据说骁勇善战。” “就让我们祈祷领军的是父亲,而非儿子吧。” “不管怎样,他们暂时不构成威胁。这支军队由流浪武士、自由骑手和兰尼斯港的小巷里招募的新手组成,史戴佛爵士必须首先武装他们,训练他们,之后才敢出兵……然而我们别心存幻想,泰温大人不是弑君者,他决不会没头没脑地出击,他一定会耐心等候,直到史戴佛爵士进军后,方才离开赫伦堡。” “除非……”凯特琳道。 “怎样?”布林登爵士询问。 “除非他迫不得已,必须离开赫伦堡,”她说,“去应付其他威胁。” 叔叔若有所思地看着她。“蓝礼大人。” “蓝礼‘陛下’。”既然要求他帮忙,便得用他自封的头衔相称。 “这倒有可能,”黑鱼露出一抹危险的微笑,“不过,他会要求回报。” “国王要的东西都一样,”她说,“臣服。” 85.第85章 提利昂 杰诺斯·史林特的父亲是个杀猪匠,他笑起来也活像个切肉的屠夫。“再来点儿?”提利昂问他。 “我不反对,”杰诺斯伯爵说着递出酒杯,他的体形像个大酒桶,酒量也比得上桶子。“当然不反对。这真是红酒中的极品啊,青亭岛的?” “多恩的,”提利昂作个手势,仆人趋前斟酒。除了几个仆人,小厅里只有他和杰诺斯伯爵。桌上点着蜡烛,四周一片昏暗。“说起来真是难得一寻,多恩酒的味道通常没这么馥郁。” “馥郁。”青蛙脸的杰诺斯·史林特又猛灌一大口。此人喝酒从不小口浅酌,提利昂一见面就注意到了。“对,馥郁,我要说的就是这个词儿,完完全全就是这个词儿。不是我吹牛,提利昂大人,您对文字还真有一套。您说的故事更是滑稽有趣,对,就是滑稽。” “我很高兴您这么想……但我不是什么大人,跟您没法比。杰诺斯大人,您叫我提利昂便行。” “好啊。”他又大灌一口,酒液洒在黑色锦缎外衣前胸。他披了一件金线织成的半披风,用一根尖端釉红的小枪系住,此时已经喝得烂醉如泥。 提利昂伸手捂嘴,轻声打了个嗝。他的酒量远不及杰诺斯伯爵,只是吃得很饱。搬进首相塔后,他头一件事便是寻找城中第一名厨,并将她收进门下。这天他们的晚餐是牛尾汤;核桃、葡萄、赤茴香和碎乳酪拌夏蔬;热腾腾的螃蟹派、香料煮南瓜,还有奶油鹌鹑,每道菜都有相应的美酒搭配。杰诺斯伯爵说他这辈子从没吃过如此美味的一餐。“等您进驻赫伦堡之后,想必这种菜色就是家常便饭了。”提利昂说。 “那是。或许我该把你这位厨子拐去帮我烧菜,你怎么说?” “比这更微不足道的芝麻小事,都有人拿来当开战的借口呢。”说完两人哈哈大笑。“选赫伦堡当根据地,您可真有胆量。那地方既阴森,又庞大……维护起来可得花不少钱哪。更别提有人谣传那里受诅咒了。” “一堆石头有什么好怕?”他吹声口哨,“你说我有胆量?没错,一个人非得有胆量,才能爬到我今天的地位。赫伦堡有什么不好?好得很咧!依我看,你也是个有胆量的家伙,个子虽然小了点,胆子倒是不小咧!” “您实在太客气了。再来一杯?” “喔,不不,不行了,我……哎,他妈的,就再来一杯吧。有胆的人要喝个痛快!” “一点儿没错,”提利昂把史林特伯爵的杯子倒得满溢,“先前,我看了一下您对都城守备队司令接任人的推举名单。” “他们六个都很合适,随便挑哪个都行,不过换了我,我会选亚拉尔·狄姆,他是我的左膀右臂,一等一的好手,忠心耿耿,选他你绝不会后悔。当然喽,还得先经陛下同意才行。” “是啊,”提利昂自饮了一小口,“我倒考虑过杰斯林·拜瓦特爵士,他担任烂泥门守卫队长已经三年,从前在平定巴隆·葛雷乔伊之乱中也表现英勇,劳勃国王亲自在派克城封他为骑士。可惜,他的名字却不在您这张单子上。” 杰诺斯·史林特伯爵灌了口酒,在嘴里漱了半天才吞下去。“拜瓦特?嗨,他是很勇敢,这我没话说,可是……这家伙是个老古板,脾气怪得紧,下边的人都不喜欢他。他还是个残废,在派克打仗的时候少了只手,他就因这个被封为骑士。拿手换个爵士头衔,照我说,划不来得很哪。”他笑笑,“依我看,杰斯林爵士太关心自己的名声啦,您还是让他待在原来的位子上得了,大——提利昂。亚拉尔·狄姆才是你要的人。” “可我听说,城里老百姓不怎么喜欢他。” “别人怕他,这才好办事么。” “我还听说什么来着?说他在妓院里闯了祸?” “那个啊,那不是他的错,大——提利昂,不是他的错。他根本没打算杀那女人,是她自找的,他早警告过她,叫她站一边去,让他履行公务。” “话是这么说……但毕竟母子情深,他早该料到她割舍不下孩子嘛。”提利昂微笑,“来,再尝尝这乳酪,下酒真是没得比。跟我说说,你当初为何挑狄姆去办这件倒霉差事?” “提利昂,一个好指挥官必定要知人善任。有些人适合做这个,有些人适合做那个。杀一个还没断奶的小婴儿,可不像看上去那么轻松。虽说对方只是一个烂婊子和她的野种,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办成的。” “我想也是。”提利昂回答,耳中却只听见“一个烂婊子”,脑海里想起雪伊,想起好久好久以前的泰莎,以及所有拿了他的钱,让他在体内留下种子的女人。 史林特浑然不觉地续道:“凡是苦差,就要交给狄姆这种浑人去干。他么,叫作什么,就听话照办,事后一个字也不问。”他切下一块乳酪。“这的确是好东西,味道够呛。嗨,给我一把够利的匕首,一块够呛的乳酪,我就心满意足啦。” 提利昂耸耸肩。“请您尽量享用,这会儿河间地区战火不断,蓝礼又在高庭称王,好乳酪只怕很快就吃不到了。究竟是谁派你去杀那烂婊子的野种?” 杰诺斯伯爵有些警觉地看了提利昂一眼,接着笑了,拿着一块乳酪朝他挥舞。“提利昂,你这狡猾的家伙,想套我话,是吗?我告诉你,要我杰诺斯·史林特说出不该说的话,靠美酒和乳酪还不够咧。我这人啊,接了命令什么也不问,事后半个字也不说,这是我最引以为傲的地方。” “和狄姆一样?” “完全正确。等我去了赫伦堡,你就让他接我的班,包你满意。” 提利昂咬了一小口乳酪,这乳酪掺杂良酒,确是极品,味道的确够呛。“不管陛下让谁接班,恐怕都比不上您哟。话说回来,莫尔蒙大人也面临着同样的难题啊。” 杰诺斯伯爵一脸疑惑。“我还以为她是女的,这莫尔蒙,不就是那个找熊当情人的家伙吗?” “我说的是她哥哥,现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杰奥·莫尔蒙。前阵子我去长城拜访时,他正愁找不到合适人选接替自己的位子。这年头,黑衫军是越来越难找到人才了。”提利昂嘿嘿一笑,“假如他有个像您这样的厉害角色,或是咱们英勇的亚拉尔·狄姆,想必会睡得安稳一点。” 杰诺斯伯爵大喝一声:“嘿,他想得倒美!” “可不是吗?”提利昂道,“不过世事难料啊,大人,就拿艾德·史塔克来说吧,恐怕他做梦都料不到自己会死在贝勒大圣堂前的讲坛上呀。” “谁能料到呢?”杰诺斯伯爵呵呵笑着赞同。 提利昂也跟着笑了。“只可惜我人不在这儿,错过一场好戏。我听说,连瓦里斯都吓了一跳。” 杰诺斯伯爵捧腹大笑,笑得浑身颤抖。“那八爪蜘蛛,”他道,“人家不说他什么都知道吗?嘿嘿,可他偏不知道这事儿!” “他从何知道呢?”提利昂的语气里渗进了第一丝寒意,“当初不是别人,正是瓦里斯说服我老姐赦免史塔克,只逼他穿上黑衣。” “嗄?”杰诺斯·史林特有些茫然地朝提利昂眨眨眼。 “我老姐瑟曦啊,”提利昂重复了一遍,略微加重语气,免得这蠢材搞不清状况,“当今的摄政太后。” “啊,”史林特吞吞口水,“这个嘛,呃……是国王亲自下的令,大人,是陛下他本人的意思。” “陛下才十三岁。”提利昂提醒他。 “是啊,但他到底还是国王嘛,”史林特皱起眉头,肥厚的两颊跟着晃动不休,“是堂堂的七国之君呢。” “哎,七大王国里总有一两个归他管,”提利昂露出一抹酸酸的微笑,“可否将您的长枪借我一看?” “我的长枪?”杰诺斯伯爵困惑地眨眼。 提利昂指指:“你披风的钩子。” 杰诺斯伯爵犹豫地解下雕饰华丽的钩扣,交给提利昂。 “我们兰尼斯港金匠的做工比这好,”他表示,“您别介意,我觉得枪上血迹的釉彩涂得太红了点。大人,请您告诉我,是您亲手把长枪刺进他们后背,还是说,您只负责下令?” “我只负责下令,就算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么做。史塔克公爵是个叛国贼,”史林特头顶正中光秃的地方一片通红,他的金缕半披风从肩膀滑落到地,“这家伙想收买我!” “但他做梦也没想到,你早被人收买了。” 史林特将酒杯往桌上一砸。“你喝醉了不成?你以为我会乖乖地坐在这里任你糟蹋我的名誉……” “这算哪门子名誉?我不得不承认,你的确比杰斯林爵士厉害。连背后杀人都不必亲自操刀,就换来贵族封号和一座城堡。”他把金扣丢还给杰诺斯·史林特。对方霍地站起,钩扣当啷一声,从胸前滚落地面。 “我不喜欢你说话的态度,大人——不,‘小恶魔’。我乃堂堂赫伦堡伯爵兼朝廷重臣,你是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评判我?” 提利昂歪歪头:“你很清楚我是什么东西。你有几个儿子?” “我有几个儿子干你这侏儒屁事?” “什么?”他的怒火陡地上扬,“你敢叫我小恶魔,已经够不知好歹了。我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你这猪脑袋要是能开窍,早该跪在地上感谢诸神,因为你碰上的是我,不是我父亲。我再问你一次,你到底有几个儿子?” 杰诺斯·史林特的眼里顿时有了惧色。“三……三个,大人,还有一个女儿。大人,求求你——” “不用求我。”他滑下椅子,“我向你保证,他们不会有事。你的两个小儿子会被送到外地当侍从,倘若他们表现优异,忠贞不贰,或许某天会受封骑士,兰尼斯特家决不忘恩负义。至于你的长子,他将继承史林特伯爵的头衔,还有你那可怕的家徽。”他踢了那根小金枪一脚,让它滚过地面,“我们会帮他找块领地,他可以在那里盖城堡,虽然比不上赫伦堡,但对付着过生活却也绰绰有余。你女儿的婚事就由他安排。” 杰诺斯·史林特的脸色由红转白。“那——那……那您打算怎么……?”他的脸颊像牛油块般晃动不停。 “打算怎么处置你?”提利昂让那粗汉兀自颤抖了一会儿,方才答话,“有艘商船叫‘夏日之梦’,明天一早涨潮时分就要出海,船长告诉我,这船将途经海鸥镇、三姐妹群岛和史卡格斯岛,前往东海望。等你见到莫尔蒙司令,替我向他问好,告诉他,我一直惦记着守夜人军团的需求。大人,祝你长命百岁,军旅顺遂。” 等杰诺斯·史林特明白过来,发现自己保住一条命,脸上便慢慢回复了气色。他下巴一翘:“咱们走着瞧,小恶魔,侏儒!搞不好该上船的是你呢!你觉得怎么样啊?搞不好是你要去长城咧!”他干笑两声,“你很会吓人嘛,咱们走着瞧。告诉你,我可是国王陛下的好朋友,你等着,瞧瞧乔佛里听了会怎么办,还有小指头和太后陛下的反应,让我告诉你:没错,杰诺斯·史林特有很多有权有势的朋友,我们瞧瞧是谁要搭船去长城,我跟你保证,咱们走着瞧!” 史林特像他以前当卫兵时那样扭脚旋身,大跨步穿过小厅,皮靴在石地板上踏出清响。他喀啦喀啦地步上台阶,猛地摔开门……迎面碰上一个身穿黑胸甲和金披风的人。来人身躯高大,下巴瘦长,右腕接了一只铁手。“杰诺斯。”他眼窝深陷,额头突出,一头棕灰头发,两眼炯炯有神。六名金袍卫士随着他沉默地走进小厅,杰诺斯·史林特慌忙后退。 “史林特大人,”提利昂叫道,“我想您和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咱们新任都城守备队司令——应该是老交情了。” “大人,轿子正在外面等您。”杰斯林爵士对史林特说,“请您见谅,去码头的路又远又黑,这阵子街上又不大安全。来人!” 于是六名金袍卫士架走了他们昔日的总司令,提利昂把杰斯林爵士叫到身边,交给他一张羊皮纸。“旅途遥远,史林特大人想必需人作陪。就让这六个人和他一起搭乘‘夏日之梦号’出海。” 拜瓦特瞄了名单一眼,笑道:“遵命。” “这一个,”提利昂轻声道,“叫狄姆,你去跟船长说:倘若此人在抵达东海望之前,不慎被海浪卷走,断不会有人见怪。” “是,大人,听说最近北方洋面时有雷暴发生。”杰斯林爵士鞠躬后转身离去,披风在身后猎猎抖动。他踩在史林特的金丝披风上。 提利昂独坐桌边,浅酌剩下的多恩佳酿。仆人来来去去,清理碟碗餐盘。他吩咐他们把酒留下。等一切收拾妥当后,瓦里斯轻步滑了进来,一身淡紫长袍,散发出薰衣草的香味。“亲爱的大人,您干得可真漂亮哟!” “那我为何满嘴苦涩?”他伸手揉揉太阳穴,“我叫他们把亚拉尔·狄姆扔进海里,真想把你也丢进去!” “这样做,只怕您会失望哟。”瓦里斯答道,“暴风来了又走,巨浪冲刷过头,大鱼吃掉小鱼,可我依旧好端端地在海里划水呢。让我也尝尝这酒?我瞧史林特大人挺喜欢哪。” 提利昂皱紧眉头,朝酒瓶挥挥手。 瓦里斯倒了一杯,“哎呀,像夏天一样甜美。”他又啜一口,“葡萄在我舌尖歌唱呢。” “我还在想到底是什么噪音。叫葡萄给我安静,我的头快裂了。原来是我老姐。就算那位‘忠心耿耿’的杰诺斯大人不肯直说,我也明白,是瑟曦派金袍子去了妓院。” 瓦里斯有些紧张地吃吃窃笑。没错,他早就知道。 “为什么不早说?”提利昂语带控诉地问。 “因为她是您亲姐姐嘛,”瓦里斯仿佛受了极大的委屈,泫然欲泣,“大人,这种事本来就很难启齿,我就是害怕您听了不知会有何反应。您愿意原谅我吗?” “不愿意!”提利昂斥道,“你这家伙该死,她更该死!”他知道自己动不了瑟曦,起码现在动不了——即便他有这种想法,而他可是一点也不确定自己究竟想不想。然而坐在这里,只拿到杰诺斯·史林特和亚拉尔·狄姆这种听命行事的走狗,演一出主持正义、惩奸除恶的假戏,自己老姐却继续专权乱政,真是想了就有气。“瓦里斯大人,以后你知道什么,务必通通告诉我,不准有任何隐瞒。” 太监露出狡黠的微笑。“亲爱的大人啊,那恐怕得花老长一段时间哟。我知道的事可实在不少呢。” “知道再多有什么用,可惜救不了这孩子。” “哎呀,可不是吗?其实还有另一个私生子,是个男孩,年纪稍微大一点。我已经打点过,确保他不会碰上麻烦……但我承认,我做梦也想不到连小婴儿都会遭殃。不过是出身低贱的小女孩,未满周岁,她娘又是个妓女,这哪能构成什么威胁吗,你说是不?” “她是劳勃的孩子,”提利昂忿忿地说,“对瑟曦而言,光这一点就够了。” “是啊,真教人心痛。说起来,都是我不好,才会让这可怜的好孩子和她妈妈遭遇不幸。她妈妈年纪轻轻就香消玉殒,她可是深爱着我们的先王啊。” “是么?”提利昂不知那女孩长什么样,但在他心目中的她是雪伊和泰莎的合体,“我在想,到底妓女能不能真心爱一个人?不,不要回答,有些事还是别知道的好。”他把雪伊安顿在一栋宽广的木石大宅里,拥有独立的马厩、水井和花园。他给了她众多仆人以供使唤,还买来一只盛夏群岛的白鸟与她为伴。她有了绫罗绸缎、金银珠宝,还有专门保护她的守卫,但她依旧不满足。照她说,她只想和他在一起,服侍他,帮他的忙。“你最能帮我忙的地方,就是在床上。”某天夜里,激情过后,他躺在她身边,头枕着柔软的乳房,下体有甜蜜的酸疼,对她这么说。她没有回答,但他从她的眼神里看得出,这并非她期待的答案。 提利昂叹口气,伸手要拿酒,却想起杰诺斯伯爵的事,便又把酒瓶推开去。“看来我老姐说的是实话,史塔克之死完完全全是我外甥的馊主意。” “乔佛里国王下达命令,杰诺斯·史林特和伊林·派恩爵士负责执行,他们行动果断,毫不迟疑……” “……好似早已知情。没错,我们已经讨论过这个可能,但现在也拿不出证据。但总而言之,整件事情根本就是乱来。” “那么大人,既然您现在掌握了都城守备队,想必就可以预防陛下他……乱来了?当然啦,还有太后的贴身护卫要考虑……” “红袍卫士?”提利昂耸耸肩,“放心,维拉尔是聪明人,他知道自己效忠的对象是凯岩城,而我来这里是家父的意思,所以瑟曦不太可能拿他们来对付我……再说,他们总共也不过一百人,光我自己的手下就是他们的一倍半。如果拜瓦特如你所言般可靠,那我还有六千金袍军可用。” “您会发现杰斯林爵士是个勇敢、正直、听话……知恩图报的人。” “对谁知恩图报?”提利昂不信任瓦里斯,却不能否认他的利用价值。别的不说,他的确知道很多事。“倒是你,瓦里斯大人,你为何对我这么好?”他问,一边审视着对方那双柔嫩的手,那张无毛粉面,那抹谄媚浅笑。 “您是御前首相啊,我服侍的对象不就是国家、国王和您吗?” “你当初也是这么服侍琼恩·艾林和艾德·史塔克?” “我尽我所能地服侍艾林大人和史塔克大人,对于他们的英年早逝,我也是哀恸欲绝啊。” “想想我是什么感觉吧,我弄不好就要步上他们的后尘了。” “哎,我看不会,”瓦里斯边说边晃杯中酒,“大人,力量这东西很奇妙。您可曾想过我那天在旅店给您猜的谜语?” “想过一两次,”提利昂承认,“国王、僧侣和富翁——谁死?谁活?佣兵听谁的?这是个没有答案的谜语,或者说,有太多的答案,一切端视于手握利剑的那个人。” “然而他却什么也不是,”瓦里斯道,“他没有王冠,没有金银珠宝,更没有诸神的眷顾,只有手里那把利剑。” “那把剑具有决定生死的力量。” “是啊……但既然真正决定我们生死的是手握刀剑之人,我们又为何假装承认国王握有力量?比如这个身强力壮、手握利剑的人,他为何必须服从乔佛里那样的小毛头,或者他老爸那种酒鬼粗汉呢?” “因为小毛头和酒鬼可以动员其他身强力壮的人,他们也有剑。” “既然如此,真正的力量就是这些人啰?果真如此吗?他们的剑又是从哪儿来的?他们又听谁的话呢?”瓦里斯微微一笑,“有人说知识即力量,也有人说力量源于天神,更有人说力量来自律法。然而那天,在贝勒大圣堂的台阶上,我们信仰虔诚的大主教、合法的摄政太后,以及您眼前这位见多识广的公仆却和下面随便一个鞋匠桶匠一般无能为力。您觉得到底是谁杀了艾德·史塔克?是下达命令的乔佛里,执行死刑的伊林·派恩爵士,还是……另有其人?” 提利昂歪歪头。“你是要揭开这天杀的谜底,还是想让我头痛得更厉害?” 瓦里斯微笑道:“我这不就说了吗?力量存在于人心,人相信什么是力量,什么就是力量,不多也不少。” “这么说来,力量不过是骗人的把戏?” “力量就像墙上的影子,”瓦里斯喃喃道,“但影子却能杀人。而且,即便是矮小人物,也能投射出硕大的影子。” 提利昂微笑道:“瓦里斯大人,说来奇怪,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你了。我可能还是会杀你,不过我想自己会因此而难过。” “我把这当作至高的赞美。” “那你又是什么,瓦里斯?”这才是提利昂真正想知道的答案,“有些人说你是蜘蛛。” “大人哪,蜘蛛和密探鲜少受人喜爱,我只想当个忠勤为国的臣仆罢了。” “也是个太监,我们别忘了这点。” “我不敢忘。” “人们说我是个半人,但我想天上诸神对我还算仁慈。我个子小,两脚发育不良,女人对我没兴趣……但好歹还是个男人。雪伊并非第一个跟我上床的人,有朝一日我说不定还会娶妻生子。假如诸神眷顾,我儿子会有他大伯的外表和他老爸的头脑。而你呢,没有这样的愿景作支撑。侏儒是诸神的恶作剧……太监却是凡人造的孽。瓦里斯,是谁阉了你?什么时候的事?他为什么这样做?你真正的身份又是什么?” 太监的笑容丝毫未变,但眼中却闪过某种毫无笑意的神色。“大人,您这么问真是太客气了,可我的故事既漫长又悲伤,而我们眼下还有叛国之事要讨论呢。”他从长袍袖子里抽出一张羊皮纸,“王家战舰‘白鹿号’的船长打算三天后拔锚起航,带船投效史坦尼斯大人。” 提利昂叹口气。“所以,我们该拿他杀鸡儆猴?” “杰斯林爵士自有办法让他消失,不过若是在国王面前公开审判,想必更能确保其他船长誓死效忠。” 同时也让我那好外甥无暇他顾?“就照你说的,让他见识一下乔佛里的‘公义’好了。” 瓦里斯在纸上做了个记号。“雷德温家的霍拉斯和霍柏爵士贿赂了某个边门守卫,打算后天晚上溜出城,伪装成桨手,搭乘潘托斯船‘逐月者号’离开。” “那就让他们划上两三年,瞧他们喜不喜欢?”他笑道,“不妥,老姐若是失去这两位稀客,只怕会发狂。通知杰斯林爵士,逮捕受贿的守卫,并跟他解释加入守夜人军团服役的光荣。此外,在逐月者号四周加强警备,以防雷德温兄弟找到其他缺钱的门卫。” “一切照您吩咐。”羊皮纸上又多了个记号,“您的手下提魅今天在银两街上的赌场杀了一个酒商的儿子,他指控对方作弊。” “真的作弊?” “噢,那还用说。” “这样的话,城里的老实人应该感谢提魅才对。我一定让他得到国王的赏赐。” 太监略有不安地咯咯笑了两声,又在纸上做个记号。“最近各种宗教人士人满为患,天上的那颗彗星,似乎把各式各样的怪僧侣、传教士和假先知都引进了城。他们在酒馆商铺里乞讨,对路人大谈世界末日与毁灭之说。” 提利昂耸耸肩。“我瞧唯一能预期的就是伊耿登陆的三百周年纪念日快到了。哼,随他们去吧。” “大人,他们在散播恐惧啊。” “我以为这是你的工作。” 瓦里斯伸手遮嘴。“您这么说真是太狠心了。最后还有一件事,坦妲伯爵夫人昨晚小宴宾客,我这里有菜单和列席人名供您参考。倒酒的时候,盖尔斯大人举杯敬国王陛下,有人听到巴隆·史文爵士说:‘那我们需要三个杯子。’很多人笑了……” 提利昂举起手。“够了,巴隆爵士不过开开玩笑。瓦里斯大人,我对宴会席间的闲话没兴趣。” “大人,您不但睿智,更有度量。”那张纸消失在太监袖子里,“我们都还有很多事要忙,我就先告辞了。” 太监离开之后,提利昂静坐良久,望着眼前烛光。不知姐姐对杰诺斯·史林特遭遣一事有何反应,当然,她绝不会高兴,这可以想见,然而除了向远在赫伦堡的泰温公爵递交愤怒的控诉,估计她也没什么办法。如今提利昂不但掌握了都城守备队,一百五十个剽悍的高山族民,还要加上波隆招募的、人数正不断增加的佣兵,怎么看他都应该安全无虞。 想必当初艾德·史塔克也是这么以为。 提利昂离开小厅时,红堡一片寂静,四下漆黑。波隆正在他的书房里等他。“史林特呢?”他问。 “杰诺斯大人明儿起早搭船去长城。瓦里斯要我相信,我把乔佛里的爪牙换成了自己的手下,可在我看来,是把小指头的人换成了瓦里斯的人,不过暂时就这样吧。” “有个消息,提魅今天杀了——” “瓦里斯跟我说了。” 佣兵似乎并不意外。“那笨蛋以为独眼龙比较好骗,结果提魅用匕首把他手腕钉在桌上,空手撕开了他的喉咙。他这一招很灵,把指头——” “省省细节,一肚子美餐还在我肚子里呢。”提利昂说,“你的人,找得怎样?” “还不错,今晚又找到三个。” “你都是怎么找的?” “先观察,后盘问,弄清他们作战经验的多少和说谎技巧的高低。”波隆微笑,“最后,我给他们一个杀我的机会,他们也得给我同样的机会。” “你真的杀了人?” “只有不中用的家伙。” “那要有人杀了你呢?” “他就是你需要的人。” 提利昂有点醉意,身子疲累至极。“告诉我,波隆,假如我要你去杀个小婴儿……一个才出世没多久的女孩,而且呢,哎,正在母亲怀中吃奶……你会干吗?并且什么也不问?” “什么也不问?那不行,”佣兵搓搓食指和拇指,“我得先问价码多少。” 史林特大人,我要你的亚拉尔·狄姆做什么?提利昂心想,我手下这样的人还少么?他忽然既想笑,又想哭,但他最最想要的,是雪伊。 86.第86章 艾莉亚 与其说这是路,不如说是穿过杂草丛的两道车辙。 好处在于,由于往来人少,没有人能指出他们的去向。国王大道上人潮汹涌,到这里只有涓滴细流。 坏处呢,这路像蛇一般前后蜿蜒,有时和荒僻小径交杂缠绕,有时几乎完全消失,等他们快放弃希望,才在一两里外又复出现。艾莉亚讨厌这样的状况。附近地势并不崎岖,丘陵和梯田高低起伏,草地、树林和小溪谷点缀其间;溪谷中,水流缓慢,柳树夹岸。风景虽美,路径却非常狭窄,左弯右拐,使他们前进的速度几乎与爬行无异。 拖慢速度的是马车,它们载重很多,车轴嘎吱作响,隆隆行进。一天里,必须停下十几次,把卡在车辙里的轮子拉出来;要么就是临时增加拉车的牲口,以助其爬上泥泞斜坡。还有一次,在一片浓密的橡树林中,他们迎面碰上一部三人驱赶的牛车,上面堆满了柴薪,双方都无路可让,最后只好等那几个樵夫解开缰绳,把牛牵进林子,掉转车头,再把牛重新拴上,原路返回。那头牛比马车还慢,所以那天等于就这么浪费掉了。 艾莉亚忍不住频频回首,不知金袍卫士何时追来。到了晚上,一有风吹草动,她便会立刻惊醒,抓紧缝衣针的剑柄。事发至今,他们每次扎营一定会派人值守,但艾莉亚却不信任值班的,尤其是那几个孤儿。他们在君临的暗巷里或许有点用,但到这地方肯定没辙。连她自己只要“静如影”,都可以悄悄摸过所有人,就着星光溜进漆黑的林子里小解。有一次正好轮到绿手罗米站岗,她便蹑手蹑脚地爬上一棵橡树,然后一树一树靠近,最后摸到他头顶上,他却毫无知觉。她本可就此一跃而下,可她知道他的尖叫会吵醒整座营地,更别提会挨尤伦一顿痛打了。 自从知道太后要大牛的脑袋之后,罗米这群孤儿便把他当特殊人物看待,他一点也不喜欢。“我没招惹什么太后!”他生气地说,“我从来就只管做好分内的活,鼓风炉、打铁、搬东西、作杂务,我想当个武器匠,可有天莫特师父要我加入守夜人,我知道的就这么多。”说完他就擦头盔去了。他那顶头盔的确漂亮,浑圆有致,面罩上留有眼缝,此外还有两大根金属牛角。艾莉亚瞧他拿着油布仔细擦拭,擦得锃亮无比,映照出熊熊营火。但他从不把头盔戴上。 “我敢跟你赌,他一定是那个叛徒的私生子。”有天晚上,罗米小声说,故意不让詹德利听见。“他是那个狼大人——在贝勒大圣堂被砍头的家伙——的种。” “他才不是!”艾莉亚驳道。我爸只有一个私生子,那就是琼恩。她郁闷地冲进树林,真想就这么跳上马背,一路骑回家。她的坐骑是匹栗子色的母马,额上有道白斑。眼下她不仅有匹好马,自己骑术也一向高明,大可策马飞奔,再也不要看见他们——除非她愿意。可这样一来,就没有人趋前侦察,没有人殿后警戒,更没有人在她瞌睡时站岗守卫了。等金袍子来逮她,她便只有孤身一人,所以还是和尤伦一行人待在一块儿比较安全。 “咱们离神眼湖不远了,”黑衣兄弟某天早上说,“但只有过了三叉戟河,国王大道才会安全,所以咱们绕湖,沿着西岸走,金袍子应该不会搜到那边。”于是在下一个车辙交会的地方,他将马车转向西行。 从此农地换为森林,村落和庄园变得更小也更分散,丘陵更高,山谷更深,食物也越来越难取得。出城前,尤伦把马车塞满了咸鱼、硬面包、猪油、芜菁、一袋袋的青豆和大麦,还有大轮的黄奶酪,到如今却全吃完了。他们只好自力更生。尤伦派前盗猎者寇斯和库兹去队伍前方,深入林区,到黄昏时分,他们准能用树枝扛起一头鹿,或是腰上晃荡着一串鹌鹑回归队伍。年纪较小的男孩被派去捡拾沿路的黑莓,若经过果园,则得偷偷爬过篱笆,背一袋苹果回来。 艾莉亚既擅长爬树,采东西也快。她喜欢独自行动。某天她运气好,正巧撞见一只兔子。兔子褐色绒毛,生得又肥又大,一对长耳朵,鼻子掀个不停。兔子虽然跑得比猫快,但它们不会爬树,所以她用棍子把它敲了下来,拎起双耳,交给尤伦用蘑菇和野洋葱炖汤。由于艾莉亚抓兔有功,所以得了一整只腿,她便和詹德利分着吃。其他人一人一汤匙,甚至那三个死囚也有份。贾昆·赫加尔彬彬有礼地向她道谢,尖牙舔舔脏手指上的油渍,露出幸福的表情,没鼻子的罗尔杰笑道:“哟,这会儿又变成猎人啦?癞痢头癞痢脸杀兔仔哟。” 后来他们在一个名叫白荆庄的庄园田里采了几穗玉米,结果一群庄稼汉把他们团团围住,要他们付钱。尤伦瞄瞄对方手中的镰刀,丢了几个铜板出去。“要是以前啊,咱们黑衫军不论在多恩还是临冬城都会受到盛情款待,有黑衣弟兄来家中投宿,达官贵人都觉得荣幸。”他悻悻地说,“现在这些瘪三连咬两口烂苹果也要钱。”他啐了一口。 “咱们种的是甜玉米,你这臭死人的老黑鸟还不配吃咧!”一个庄汉粗声粗气地回嘴,“还不快从咱们田里滚出去!顺便把你这群人渣杂碎带走,否则咱们把你叉起来吓唬你的乌鸦同胞!” 当天晚上,他们连皮带谷烤了那些甜玉米,用几根分叉的长树枝穿过穗心,架在火上翻烤,熟了以后直接就吃。艾莉亚觉得美味极了,但尤伦却气得吃不下。他头上似乎罩着一片乌云,像他的斗篷一样又破又黑。他在营地里走来走去,口中念念有词。 隔天,寇斯在前方发现军营,便赶回来警告尤伦。“大概二三十个人,穿着锁甲和半罩盔。”他说,“有些人伤得很重,还有一个听起来快死了。他声音很吵,我就大着胆子凑过去看,只见他们身边有矛有盾,但只有一匹马,还是跛的。我看他们待在那儿好一阵子啦,臭死人了。” “看到旗子没?” “花斑树猫,黑黄相间,背景是泥褐色。” 尤伦折了张酸草叶,放进嘴里咀嚼。“没见过,”他承认,“不知是哪边的,两边都有可能。伤得那么重,管他是哪家,大概都会抢咱们牲口,说不定还不只如此。我看咱们还是绕路避开。”结果他们绕了好远的路,前后至少花了两天时间,但老人说这代价很划算。“等到了长城,你们有的是时间,下半辈子都得待在那儿咧,所以我看不用着急。” 再往北行,艾莉亚发现巡守农地的人员逐渐增多,有些只是静静地站在路边,对往来行人冷眼旁观;有些则骑马沿篱笆巡逻,鞍上系着斧头。还有一次,她瞥见一人蹲踞在一株死树上,手握长弓,箭袋则挂在旁边的树干上。一见他们出现,他立刻弯弓搭箭,瞄准他们,直到最后一辆马车离开视线方才松手。尤伦边走边骂:“树上那家伙,你就等着异鬼来抓你好了,看你会不会哭爹喊娘叫守夜人救命,咱们走着瞧!” 一天后,道柏发现傍晚的天际有片红光。“除非是这路又转了弯,不然就是太阳在北边落坡了。” 尤伦爬到坡顶眺望。“那是火,”他对众人宣布,接着舔舔拇指,举到空中。“照现在的风头,应该会把火吹离咱们这边,不过还是注意一点。” 他们无法不注意。天色渐暗,火光却越来越盛,到最后,仿佛整个北方全部起火燃烧。他们不时闻到烟味,然而风向一直保持固定,火势终究没有逼近。翌日天明,大火已熄,但那天晚上谁都没有睡好。 恰近正午时分,他们抵达了村落的废墟。方圆数里的田地一片焦土,房舍只剩焦黑残躯。被烧焦或遭屠杀的畜尸散布各处,身上盖满争食腐肉的鸦群,仿如游动的毛毯。它们一被惊扰便振翅飞起,嘎嘎怒叫。浓烟仍旧从远处的庄园里冒出,从这里看去,环绕庄园的栅栏颇为坚固,但事实证明根本不够。 艾莉亚踢踢马,跑到货车前面,发现墙垒的削尖木桩上插着一具具烧焦的尸体,他们双手高举掩面,似乎要挥去焚身烈焰。未到庄园,尤伦便令众人停下,嘱咐艾莉亚和其他男孩守着马车,自己带慕奇和凯杰克徒步趋前探查。他们翻过破败的大门,惊起墙内群鸦,马车里,笼内的乌鸦朝同类嘎嘎怪叫。 “我们要不要跟去?”眼看尤伦等人进去了好长一段时间,艾莉亚忍不住问詹德利。 “尤伦叫我们等。”詹德利的声音显得空洞,艾莉亚转过头,发现他已经戴上了那顶闪亮的精钢牛角盔。 最后他们总算回来了。尤伦怀抱一个小女孩,慕奇和凯杰克则抬着一个破旧棉被做的担架,上面躺着一个女人。女孩不到两岁,哭个不停,发出一种近似呜咽的声响,仿佛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里出不来。她可能还不会说话,或者忘记了该怎么说。女人右手自肘部齐齐断裂,伤口血肉模糊,她眼神涣散,对周遭事物毫无反应。她可以说话,但只会一句:“求求你!”她大声地、反复地喊,“求求你!求求你!”罗尔杰觉得很滑稽,便纵声大笑,笑声从原本是鼻子的凹洞内传出,不多久尖牙也跟着笑起来,直到慕奇一阵咒骂,叫他们闭嘴。 尤伦要他们在马车上腾地方给那女人。“动作快!”他说,“天一黑,狼群就要来了,说不定还有更糟的东西咧!” “我好怕。”热派看着独臂女在车上抽搐,不禁喃喃自语。 “我也是。”艾莉亚承认。 他捏捏她肩膀。“阿利,我跟你说,我没踢死小男孩啦。我只帮我妈卖派而已。” 艾莉亚壮起胆子,尽量骑在马车前方,远离小女孩的啜泣,远离那女人的低语:“求求你。”她想起老奶妈说的故事:从前有个英雄被邪恶的巨人囚禁在一座阴森的城堡里,他智勇双全,用计骗过巨人,逃了出去……可一出城堡,他就被异鬼抓去,全身的鲜血都给喝个干净。艾莉亚现在可算体会到他的感受了。 独臂女死于当日黄昏,詹德利和凯杰克在山坡上帮她掘了个坟,就在一棵柳树下。寒风吹起,艾莉亚仿佛听见长长的柳枝低语着“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听得她颈背汗毛直竖,差点没拔腿就跑。 “今晚不许生火。”尤伦对他们说。当天的晚餐是寇斯找到的一把野萝卜,一杯干豆,以及附近小溪的水。溪水有股怪味,罗米说上游一定有腐烂的尸体,才会是这种味道。若不是老雷森把他俩拉开,热派差点就跟他大打出手。 为填饱肚皮,艾莉亚喝了很多水。她以为自己一定没法入睡,没想到还是睡着了。待她醒来,四周一片漆黑,膀胱胀得要命。周围都是挤在一起、裹紧毛毯和斗篷、陷入沉睡的人。艾莉亚找出缝衣针,站了起来,凝神倾听。她听见一名守卫的轻微脚步,睡不安稳的人翻身的响动,罗尔杰“呼噜呼噜”的鼾声,还有尖牙睡觉时发出的怪异嘶声。从另一辆马车上传来石头和钢铁有节律的摩擦,尤伦正坐在车上,一边嚼酸草叶,一边磨他的短刀。 热派是守夜的男孩之一。“你要去哪里?”他见艾莉亚朝林子走去,便出声问。 艾莉亚朝树林含糊地挥挥手。 “不行,不准去!”热派说。自从得了那把真剑,他胆子又大了起来。虽然那剑很短,而且他用起来像是拿菜刀。“老头子说今晚大家要靠在一起。” “我去小解。”艾莉亚解释。 “哎,到那棵树下解就好啦!”他指指,“阿利,天知道森林里有什么东西,我之前还听到狼叫呢。” 若是跟他打架,一定会惹尤伦生气。她装出害怕的模样,“有狼?真的吗?” “我亲耳听见的。”他再三保证。 “那我不要解了。”她回去拉起毯子,假装入睡,等听见热派脚步渐远,方才翻身起来,溜进营地另一边的森林,静如影。为保险起见,她走得比往常更远,待确定四下无人之后,才解开裤子,蹲下办事。 她尿到一半,裤子落在脚踝上,却听树下传来沙沙声。热派!她惊慌地想,他偷偷跟踪我!接着,她看到树林里有眼睛映着月光,闪闪发亮。她肚子一紧,伸手握住缝衣针,也顾不上尿在自己身上,数起了眼睛:二只、四只、八只、十二只,一整群…… 其中一只从树下朝她走来,露出牙齿盯着她看。她满脑子都在埋怨自己有多蠢,心想等明早大家发现她被吃了一半的尸体,热派一定会幸灾乐祸。可那只狼却突然转身,快步跑进黑暗,所有的眼睛都跟着消失了。她颤抖着解完手,穿上裤子,循着远处模糊的磨刀声回到营地,找到尤伦。艾莉亚爬上马车,坐在他身旁,浑身发抖。“有狼,”她哑着嗓子小声说,“林子里有狼。” “是啊,那还用说。”他瞧都没瞧她一眼。 “把我吓死了。” “是吗?”他啐了一口,“我还以为你家挺喜欢狼咧。” “娜梅莉亚是冰原狼啦,”艾莉亚环抱身体,“和普通狼不一样的。而且她早就不见了,我和乔里拼命丢石头把她赶跑的,否则她会被太后杀掉。”说起往事,她又难过起来。“要是当初她也在城里,我敢打赌,她一定不会让他们砍我爹的头。” “孤儿没有爹,”尤伦说,“你可别忘了。”因为酸草叶的关系,他的嘴巴看起来在流血。“不过,最可怕的狼是披着人皮的狼,比如毁村子的那些人。” “我好想回家。”她可怜兮兮地说。她一直很努力地要表现得勇敢,猛如狼,但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终究只是个小女孩。 黑衣弟兄从马车上那捆酸草叶里扒下一片,塞进嘴里。“小鬼,看来当初我该把你,还有其他人留在城里,城里似乎更安全。” “我不管,我想回家。” “我替长城守军收罗人手快三十年了,”尤伦嘴里闪着唾沫,像是血红的泡泡,“前后总共只死过三人。一个老头是生热病死的,有个城里的小鬼拉屎时给蛇咬了一口,还有个蠢货想趁我睡觉时杀我,结果这儿开了个洞。”他拿起短刀往喉咙作势一划,“三十年中死了三个。”他吐出嚼烂的酸草叶,“现在想来,坐船或许比较明智。当初只想一路上多招人,唉……换个聪明人,就搭船走了,可我呢……三十年来我都走这条国王大道。”他收起短刀,“去睡吧,小鬼,听见没?” 她努力去睡,可她躺在薄毯下时,却听见了狼嚎……还有另一个声音,比较模糊,像是风中的呓语,似乎是几声惨叫。 87.第87章 戴佛斯 诸神燃烧的浓烟,将晨空染得灰暗。 少女与圣母,战士与铁匠,珍珠眼瞳的老妪,镀金胡须的天父,就连被雕刻得近似动物而非人的陌客,皆已置身火海。雕像的陈年干木和其上无数层的颜料油漆发出炽烈而饥渴的红光。热气袅袅腾升,穿透冰冷空气,后方城墙上的石像鬼和石雕龙朦胧不清,仿佛隔了一层泪珠织成的帷幕。在戴佛斯看来,那些怪物似乎正在颤抖、蠢蠢欲动…… “真是造孽。”阿拉德表示,幸好他还知道放低声音。戴尔听了也低声赞同。 “别作声!”戴佛斯道,“在这里不要乱讲话。”他的两个儿子都是好人,但年纪还轻,阿拉德尤其冲动。倘若我当年没有洗手不干,如今阿拉德大概会沦落到流放长城的下场,是史坦尼斯使他免遭这种厄运,我欠他的情…… 城门口聚集了数百群众,观睹焚烧七神的场面。空中的气味十分难闻。对多数人敬拜了一生的诸神做出如此大不敬行为,即便维持秩序的士兵也深觉不安。 红袍女环行火堆三次,一次以亚夏语祈祷,一次使用高等瓦雷利亚语,最后一次则用通用语。戴佛斯只能听懂末一次。“拉赫洛啊!吾人身处黑暗之中,请降临于此!”她高喊,“真主光之王,我们将这些虚伪诸神奉献于您,这七面一体的神,是您的仇敌。请取走他们,将您的光明赐予我们,因为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赛丽丝王后跟着复诵祷文。史坦尼斯站在她身旁,面无表情地观看。他的胡子修得极短,洒下黑蓝色阴影,下面是坚硬如石的下巴。他的衣着较平时华丽,仿佛准备上圣堂膜拜。 龙石岛的圣堂,是当年征服者伊耿扬帆起航、征服维斯特洛大地的前夜跪地祈祷的地方,然而它没能幸免于难。后党人士推翻祭坛,拉倒神像,以战锤击碎彩绘玻璃。巴尔修士无法阻止,只有不停咒骂,然而赫柏·蓝布顿爵士领着三个儿子,前往圣堂捍卫信仰的诸神。蓝布顿一家斩杀了四名后党人士,最后才被众多士兵制伏。事后,诸侯中平日性情最温和、信仰也最虔诚的冈瑟·桑格拉斯伯爵向史坦尼斯表示自己无法再支持他,于是被捕入狱,和修士以及赫柏爵士两个幸存的儿子一同坐牢。其余诸侯很快从中学到了教训。 对走私者戴佛斯而言,诸神没有特别意义,但他和多数人一样,每次出征前总会供奉战士;有船下水会敬拜铁匠;妻子有了身孕,则会向圣母祈祷。眼见诸神被焚,他觉得很不舒服,这不只是浓烟的缘故。 如果克礼森师傅健在,一定会阻止此事。谣传老人公然挑战光之王,结果因亵渎而遭天谴。然而戴佛斯知道真相,因为他亲眼见到老学士往酒杯里放了东西。一定是毒药,除此之外别无可能。他自愿喝下死亡毒酒,想为史坦尼斯除掉梅丽珊卓,但不知为何,她的神显灵庇佑。他本想自己动手杀了红袍女,可连出身学城的学士都力有未逮,他又怎么可能成功?他不过是出身跳蚤窝的走私者戴佛斯,被拔擢至高位的洋葱骑士啊。 燃烧中的诸神仿佛穿着颜色多变的烈焰长袍,由红转橙再变黄,放射出漂亮的光芒。巴尔修士曾对戴佛斯说,神像都是用船桅雕刻而成,而这些船乃是坦格利安一族的先祖从瓦雷利亚渡海逃来时搭乘的工具。几世纪来,它们被涂上层层彩漆、镀金、烫银、镶嵌珠宝。“它们越是美丽,便越能讨拉赫洛欢心。”梅丽珊卓嘱咐史坦尼斯拉倒神像,并将之拖到城堡大门前时,曾这么说。 少女张开双臂,横躺于战士之上,像是要和他拥抱。烈焰舔着圣母的面颊,她仿佛为之颤抖,一把长剑将她穿心而过,皮革握把上火焰跃动。天父头一个被推倒,所以压在最底层。戴佛斯看着陌客的手指纠结扭曲,逐渐焦黑,终至剥落,成了亮红的炭火。赛提加伯爵离火堆较近,正剧烈咳嗽,拿着一条绣有红蟹的亚麻方巾,遮掩布满皱纹的脸庞;那些密尔人一边在火边取暖,一边谈笑风生;年轻的巴尔艾蒙伯爵面如死灰;瓦列利安伯爵则是眼看国王,不瞧那堆熊熊烈焰。 戴佛斯很想知道他心里在盘算什么。但瓦列利安这样身份地位的人,怎会对他吐露心声?瓦列利安家族别号“潮汐之王”,身负瓦雷利亚古老血统,并曾三度与坦格利安家结亲,而戴佛斯·席渥斯呢?浑身鱼腥和洋葱味。其他贵族对他也是一样态度,他无法信任他们,他们也绝不会与他推心置腹,甚至连他的孩子都瞧不起。将来我的孙子们会在比武大会上与他们的后代相互较劲,有朝一日,说不定他们的后代会和我的子孙结亲。总有一天,我的小黑船旗会如瓦列利安家的海马旗或赛提加家的红蟹旗一般高高飘扬…… 一切的前提,都是史坦尼斯赢得王位。否则…… 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赐予的。史坦尼斯封他为骑士,让他与其他贵族并肩而坐,并令他放弃走私小艇、指挥战船。到如今,戴尔和阿拉德已各有船舰,马利克当上了“怒火号”的桨官,马索斯在“黑贝莎号”上为父效力,国王更将戴冯收作王家侍从,有朝一日定能受封骑士,他的两个小儿子将来也会走上同样的道路。妻子玛瑞亚成了位于风怒角的小城堡的女主人,仆人都得尊称她为“夫人”,戴佛斯还可以在属于自己的森林里猎红鹿。这些全拜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所赐,他付出的代价仅是几个指节。他对我的惩罚很公正,我过去一向蔑视王法,而他却赢得了我的忠诚。戴佛斯摸摸悬挂颈间的小皮袋,被砍下的指节是他的幸运符,而他眼下正需要好运。是啊,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好运,尤其是史坦尼斯大人。 黯淡的火焰舐着灰暗的天空,黑烟升起,翻腾扭动。当风向转变时,围观者纷纷眨眼、流泪、揉眼。阿拉德转过头去,一边咳嗽,一边咒骂。这是后事的先兆,戴佛斯暗想,在这场战争中,还会有更多、更多的东西付之一炬吧。 梅丽珊卓一身绯红锦缎,披着血色天鹅绒长袍,眼睛和喉际的大宝石一样红艳,仿佛起火燃烧。“据亚夏古书预言,长夏之后,星辰泣血,冰冷的黑暗将笼罩世界,在这个恐怖的时刻,将有一位战士自烈火中拔出燃烧之剑,那把剑是‘光明使者’,英雄之红剑,持有该剑者便是亚梭尔·亚亥转世,而他将驱离黑暗。”她提高音量,使在场群众都能听见,“受拉赫洛宠爱的亚梭尔·亚亥啊!光明的战士!圣焰之子!来吧!你的剑正等着你!拔起属于你的剑吧!”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像士兵上战场一样大步前进,他的两位侍从连忙跟随。戴佛斯看着儿子戴冯为国王右手戴上一只又长又厚的手套。男孩穿乳白色上衣,胸前绣了一颗烈焰红心。拜兰·法林的衣着与之相仿,他为陛下在颈间围上一袭僵硬的皮革斗篷。戴佛斯听见身后隐约传来铃声叮当。“海底下,冒烟就是冒泡泡,火有绿有蓝还有黑!”补丁脸的歌声从远方传来,“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国王咬紧牙关,举起皮革斗篷阻挡烈焰,大跨步冲进火堆。他直接走向圣母,用戴了手套的右手握住宝剑,用力一拔,将之从燃烧中的木雕上抽出,接着便快步退开。他将宝剑高举,剑身樱红,周围缠绕着碧绿如玉的火舌。卫士急忙上前,拍去国王衣上的火星。 “燃烧之剑!”赛丽丝王后高叫,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等后党人士也跟着呐喊,“燃烧之剑!燃烧啊!燃烧啊!燃烧之剑!” 梅丽珊卓将双手高举过头,“看!许诺之兆,今已实现!看,那就是光明使者!亚梭尔·亚亥已经重临人世!欢呼吧!为光明的战士!欢呼吧!为圣焰之子!” 一阵杂乱的喝彩此起彼落,此时史坦尼斯的手套却烧了起来。国王咒骂一声,把剑朝湿泥地里一插,就着大腿拍手,以熄灭火焰。 “真主啊,请将您的光明赐给我们!”梅丽珊卓高喊。 “因为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赛丽丝和她那一党应道。我该不该跟着喊?戴佛斯暗想,我真的欠史坦尼斯这么多?难道这个火神真成了他的信仰?他截短的手指不禁抽搐起来。 史坦尼斯脱去手套,任其掉落地面。火堆上的神像已经模糊难辨,铁匠的头在灰烬和火星中断裂纷飞。梅丽珊卓用亚夏语高声吟唱,声音如海潮般高低起伏。史坦尼斯解开灼烧的皮斗篷,静立聆听。“光明使者”插在地上,依旧闪着红光,但缠绕剑身的火舌正迅速减弱。 待咒语唱完,诸神只余焦炭,而国王的耐性也完全耗尽了。他抓住王后的手肘,送她回龙石城堡,把光明使者留在原地。红袍女留了下来,监督戴冯和拜兰·法林拿起国王的皮革斗篷,跪地包住那柄早已焦黑的长剑。好个英雄之红剑,看起来可真是一块废铁,戴佛斯心想。 只有几位贵族逗留了片刻,站在火堆的上风处低声交谈。他们一见戴佛斯望向自己,便都保持沉默。倘若史坦尼斯失势,他们势必立刻把我推翻。他与后党那群野心勃勃的骑士和小贵族格格不入,他们皈依了光之王,因而获得赛丽丝夫人——不,是王后,你忘了吗?——的宠信和保护。 等梅丽珊卓和侍从带着宝剑离去,火堆已几乎焚尽。戴佛斯带着儿子们加入人群,朝海岸和船队走去。“戴冯表现不错。”他边走边说。 “没错,他取手套时很沉着,没把它弄掉。”戴尔说。 阿拉德点头,“戴冯衣服上的徽章是怎么回事?就那个冒火的心。拜拉席恩家的标志不是宝冠雄鹿吗?” “领主有权使用多种徽章。”戴佛斯说。 戴尔微微一笑,“父亲,就像一艘黑船和一颗洋葱?” 阿拉德踢踢卵石。“管他洋葱还是红心……都教异鬼给抓去吧!把七神这样烧掉是大不敬啊。” “你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虔诚了?”戴佛斯说,“走私者之子懂什么敬神之事?” “父亲,我是骑士之子。这点假如您都不在意,其他人又怎么会在意呢?” “你爹是骑士,你却不是。”戴佛斯说,“你要是继续多管闲事,就一辈子都当不成骑士。史坦尼斯是咱们合法的国王,他做什么决策,轮不到我们来指手画脚。我们帮他驾船,照他的命令行事,这样就够了。” “说起这个,父亲,”戴尔说,“我不喜欢他们为‘海灵号’准备的水桶,都是未经干燥的松木,一出海就会泄漏。” “我的‘玛瑞亚夫人号’也一样,”阿拉德道,“后党的人搜去了所有干燥木料。” “这事我会跟陛下谈。”戴佛斯安抚他们。话由他说,总比让阿拉德去讲好。他的儿子都是优秀的战士、出色的水手,却不懂得与贵族沟通之道。他们和我一样出身低贱,只是他们刻意不愿去想。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旗帜只有一艘随风飞驶的大黑船,他们装作看不到那颗洋葱。 戴佛斯从未见港口如此拥挤过,每座码头均有大批水手在搬运补给,每间酒店都挤满了士兵,赌骰子、喝酒或搜寻妓女……可惜是白费工夫,因为史坦尼斯禁止在岛上嫖妓。战舰、渔船、结实的武装商船和宽底货船排列岸边,最好的泊位则被大型舰艇占据:史坦尼斯的旗舰“怒火号”在“史蒂芬公爵号”和“海鹿号”之间摇晃,旁边有瓦列利安伯爵银色船壳的“潮头岛之荣光号”和她的三艘姐妹舰,赛提加伯爵装饰华丽的“红钳号”和有着长长铁撞锤、笨重的“剑鱼号”。在外海下锚的是萨拉多·桑恩的巨型旗舰“瓦雷利亚人号”及其他二十多艘体型较小、船身彩绘的里斯舰艇。 在“黑贝莎号”、“海灵号”、“玛瑞亚夫人号”以及其他五六艘百桨等级船舰停泊的石码头尽头,那里有一间饱经风霜的小酒馆。戴佛斯略感口渴,便支开儿子,独自走向酒馆。酒馆门外蹲着一只及腰高的石像鬼,由于长年受风雨海水侵蚀,容貌早已不复辨认。它和戴佛斯是老朋友。他拍拍石像的头,喃喃自语:“好运”,方才步入酒馆。 众声喧哗的厅堂尽头,萨拉多·桑恩正吃着盛在木碗里的葡萄。他一见到戴佛斯,便挥手示意对方过去。“骑士先生,来跟我坐坐,吃几颗葡萄如何?甜得很哟。”这里斯人向来油嘴滑舌,笑容满面,他的服饰更是夸张特异,闻名狭海两岸。今天他穿着银线织成的亮丽外衣,悬空袖子长得拖地,纽扣则用翡翠雕成猴子形状。他在一头纤细亮白的卷发上,戴了顶扇形的漂亮绿帽,上面饰着孔雀羽毛。 戴佛斯穿过桌凳,拉了张椅子坐下。他未封骑士之前,常跟萨拉多·桑恩打交道。里斯人自己也走私,同时他也经商、放贷,还是个恶名昭彰的海盗,自诩为“狭海亲王”。海盗只要有钱有势,照样被捧为亲王。正是戴佛斯亲自前往里斯,才将这个老滑头招来为史坦尼斯公爵效力。 “大人,您没去看他们烧神像?”他问。 “红袍僧在里斯就有座大神庙,成天烧个没完,嘴里唱着那个拉赫洛。他们的火我早看腻啦,希望咱们史坦尼斯陛下没多久也深有同感。”他仿佛完全不在意被人听到,只自顾自地吃葡萄,把籽吐唇上,再用指头弹掉。“亲爱的爵士先生,我的‘千色鸟号’昨儿个进港啦,她可不是战舰哦,呵呵,是商船呢,而且才应召去了君临一趟。你真不尝尝这葡萄?听说城里的小孩都在饿肚子哪。”他拿起葡萄串,在戴佛斯面前晃了晃,微笑着说。 “我要的是麦酒,还有新闻。” “我说你们维斯特洛人啊,就是性子急。”萨拉多·桑恩抱怨,“你倒是告诉我,干吗非得这么急?越是急着过日子,就越早进坟墓哟。”他打个嗝,“凯岩城的头子派他侏儒儿子到君临管事啦。弄不好他想利用儿子那张丑脸吓走敌人,啊?或者想让‘小恶魔’在城墙上跳舞,害咱们活活笑死,谁知道呢?不过哪,记得吗,金袍子的头头原本是个大老粗,侏儒把他赶跑了,换了个铁手骑士。”他拈起一颗葡萄,用拇指和食指捏破果皮,把果肉送进嘴里,汁液溅了一手。 一名女侍推开人群走过来,边走边掴开偷摸的手。戴佛斯点了杯麦酒,转身追问桑恩:“城里防御怎样?” 对方耸耸肩。“城墙嘛,又高又厚,但是谁来守呢?他们正忙着建造投石机和喷火弩,噢,可是金袍子人少又都是菜鸟,除了他们又没别人了。只要迅速出击,像老鹰俯冲兔子一样,伟大的都城就是咱们的啦。如果风势顺畅,你们家国王明儿傍晚就可以坐上铁王座。咱们还可以把那侏儒打扮成小丑,拿枪戳他屁股,叫他替我们跳舞呢,说不定你们好心的国王还会恩准我跟美丽的瑟曦太后共度春宵哟!为了他,我可是抛下家里的妻子们好久了啦。” “海盗,”戴佛斯说,“你哪有什么妻子,通通是姘妇,何况你出的每一份力气都有重酬。” “我得到的只有承诺,”萨拉多·桑恩哀怨地说,“亲爱的爵士先生,我想要的是金子,并非白纸黑字啊。”他又丢颗葡萄进嘴巴。 “等我们夺下君临的国库,你就会拿到金子。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七国上下最讲信用的人,他会履行诺言。”戴佛斯一边说,心里一边想:这个世界真是颠倒秩序了,竟要出身低贱的走私者来为国王的信用作保。 “这话我听他说过好多次啦,所以我跟他讲:咱们干脆马上就来大干一场。我的老友啊,时机已经成熟,比这葡萄还成熟呢。” 女侍把麦酒送了过来,戴佛斯给她一枚铜板。“就算如你所言,我们拿下了君临,”他边说边举起酒杯,“能守多久呢?泰温·兰尼斯特大人手握重兵,驻守在赫伦堡,而蓝礼大人……” “噢,对了,说起这个弟弟嘛,”萨拉多·桑恩道,“可就不太妙喽,我的朋友。蓝礼陛下他已经动身,噢,不,在这里要说蓝礼‘大人’,真对不住,这年头国王一大堆,连我的舌头都讲累了。总之这个蓝礼弟弟呢,已经带着他年轻貌美的王后,那群花草诸侯和闪亮骑士,以及大批步兵,从高庭出发啦。他正沿着玫瑰大道朝咱们刚说的这座大城而去呢。” “他带着他的新娘一起?” 桑恩耸耸肩。“他没跟我解释原因,或许他一夜也舍不得她两腿间温暖的小穴吧,又或者他认为自己胜券在握。” “这事一定要让陛下知道。” “我的好爵士,我早报上去啦。虽然陛下他每次见了我就皱眉头,害我一想起要见他,就忍不住发愁。如果我改穿乞丐帮的粗衣,脸上不带笑容,你觉得他会不会喜欢我?算啦,反正我也不会那么做,我这个人言行一致,恐怕他得忍受我这身绫罗绸缎啰,否则我就带着船跑到我比较受欢迎的地方去。我的朋友,那把剑可不是‘光明使者’。” 突如其来的话题转变令戴佛斯觉得不适。“什么剑?” “噢,就是从火里面拔出来的那把剑啰。我向来笑容可掬,所以人人都愿意把事情告诉我。我说一把烧烂的剑,对史坦尼斯有什么用呢?” “那是燃烧之剑。”戴佛斯纠正。 “烧烂的剑,”萨拉多·桑恩说,“我的朋友,对此你该感到庆幸才对。你可知真正的‘光明使者’如何铸成?让我来说给你听。那是一个黑暗笼罩世界的时代,为了抵抗黑暗,英雄自然要有一把英雄专用的武器,噢,而且要是前所未见的。于是呢,亚梭尔·亚亥在神殿里不眠不休地劳动了三十天三十夜,他用圣火锻造宝剑,加热、敲打、叠层,加热、敲打、叠层,噢,直到宝剑铸造完毕。可当他把剑插入水中冷却时,剑却轰的一声碎了。” “身为英雄,他当然不能和我一样,耸耸肩膀,去找甜葡萄吃,所以他从头再来。这次他花了五十天五十夜,最后的成品比上次更精良。亚梭尔·亚亥抓来一头雄狮,准备把剑插进野兽的红心,借此冷却剑身,没想到剑还是断裂粉碎。他不仅难过,更感到悲伤,因为他终于知道该怎么做了。 “第三次,他总共花了百日百夜铸剑,最后当圣火洗涤下,剑身成白热状时,他唤来了妻子。‘妮莎·妮莎,’他对她说,‘敞开你的胸膛,记住,世上我最爱的就是你。’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听话,总之她照办了,然后亚梭尔·亚亥将冒烟的剑插进了她仍在跳动的心脏。据说就是她混杂痛楚和狂喜的呐喊,使月亮裂开了一道凹痕,但她的血液、灵魂、力量和勇气全部注入了那把剑。这就是英雄之红剑,‘光明使者’的故事。” “你听懂了没?你应该庆幸,因为陛下从火中拔出的是一把烧烂的剑。光太亮会伤害眼睛,我的朋友,火焰会四处蔓烧。”萨拉多·桑恩吃完最后一颗葡萄,咂了咂嘴。“亲爱的爵士先生,你觉得陛下他什么时候会下令出航呢?” “我想应该很快,”戴佛斯说,“如果他的神这么希望的话。” “他的神?爵士老兄,难道不是你的神吗?请问洋葱骑士戴佛斯·席渥斯爵士的神是谁啊?” 戴佛斯啜了口酒,为自己争取时间。酒馆里人很多,而你可不是萨拉多·桑恩,他提醒自己,你一定要小心回答。“史坦尼斯陛下是我的神,他造就了我,他用信任来荣宠我。” “我记住了。”萨拉多·桑恩起身,“不好意思,这些葡萄我是越吃越饿,而晚餐正在‘瓦雷利亚人号’上等着我呢,今天有胡椒碎羊肉和装了蘑菇、茴香与洋葱的烤海鸥。哈,过不了多久,咱哥俩便能在君临同桌用饭了吧?就让咱们在红堡大快朵颐,然后叫侏儒唱一曲欢乐小调。你面见史坦尼斯陛下时,麻烦帮我提醒他:等到下次新月,他欠我的又得添上二万三千金龙。他该把那些雕像给我才对,那么漂亮,烧了多可惜,运到潘托斯或密尔没准能卖个好价钱。哎,如果他让我和瑟曦太后睡一晚,我就打点折。”里斯海盗拍拍戴佛斯的背,大摇大摆地走出旅店,仿佛店是他开的。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在酒馆里继续坐了一会儿,一边喝酒,一边想起了一年前的往事。当时他和史坦尼斯都在君临,劳勃国王为庆祝乔佛里王子的命名日,特别举办了一场比武大会。他记得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在团体比武时,便是挥舞着一把冒火的剑。那人的装束可真是五彩缤纷,红袍在风中抖动,手中长剑则缠绕着淡绿的火焰,但每个人都清楚那并非魔法所致。最后他的火焰果真熄灭,他也被青铜约恩·罗伊斯手中的钉头锤敲中头颅,摔下马背。 若今天这把是真的火焰剑,便称得上是足以倚赖的奇物了,但付出的代价未免也太……他想到妮莎·妮莎,脑中浮现的却是妻子玛瑞亚。她是个好心肠的女人,有些胖,乳房下垂,笑容和蔼,是全世界最好的女人。他试图想象自己把宝剑刺进她心口的画面,不禁浑身颤抖。我果然不是做英雄的料啊,他下了结论。倘若欲得魔剑必须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那他可办不到。戴佛斯喝干麦酒,推开酒杯,离开旅店。途中他又拍拍石像鬼的头,喃喃自语:“好运。”我们都需要。 入夜后,戴冯牵着一头备好鞍的雪白骏马前来黑贝莎号,“父亲大人,”他宣布,“陛下命令您到图桌厅去见他,请您骑上这匹马,即刻出发。” 虽然看到戴冯一身漂亮的侍从装束很令他欢喜,但对这个召唤本身,戴佛斯却颇感不安。莫非他要下令出航?他暗忖。其实除了萨拉多·桑恩,还有很多船长认为时机已然成熟,应该立刻出兵攻打君临,但做走私者的首先必须具备耐心。回龙石岛的当天我便对克礼森师傅说过,我们胜利无望,而情况至今毫无改变。我们的兵力太少,我们的敌人太多,一旦我们划桨入水,便必死无疑。唉,不管怎样,还是上马去了再说。 戴佛斯抵达石鼓楼时,十几位诸侯和骑士正要离开。赛提加和瓦列利安伯爵唐突地向他点了个头,其他人则完全置之不理,倒是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停步跟他说话。 赛丽丝王后的伯伯简直像个大酒桶,他双臂粗壮,腿脚弯曲,生着佛罗伦家著名的招风耳,比他侄女的更大,但那粗密的耳毛并不妨碍城中大小事情不约而同地钻进他耳中。从前,当史坦尼斯在君临担任劳勃的朝廷重臣时,亚赛尔爵士便担任龙石岛的代理城主,长达十年之久,近来则成了后党首脑人物。“戴佛斯爵士,和从前一样,真高兴见到您。”他说。 “大人,我也是。” “我今早上注意到您了,虚伪的诸神烧起来可真令人愉悦,您说是不?” “烧起来的确明亮耀眼。”对方固然多礼,戴佛斯却不信任他,更何况佛罗伦家族早已投靠蓝礼。 “据梅丽珊卓夫人说,有时拉赫洛会容许他虔诚的仆人自圣火中瞥见未来。今天早上,看着火堆,我似乎看到十来个身穿黄丝衣裳的美丽少女在一个伟大君王周围翩翩起舞。爵士先生,我觉得这个预兆假不了,这是我们收复君临、为陛下取回应得的王座之后,将得到的诸多荣耀之一。” 史坦尼斯对舞蹈可没兴趣,戴佛斯心想,但他不敢冒犯王后的伯伯。“我只见到火焰,”他说,“烟熏得我一直流泪。爵士先生,请您原谅,陛下还在等我。”他挤向前去,心中纳闷亚赛尔爵士为何如此大费周章。他是后党的人,可我属于国王啊。 史坦尼斯坐在地图桌前,派洛斯学士随侍在旁,两人面前堆了厚厚一叠纸。“爵士,”国王一见他进来便说,“过来看信。” 他恭敬地任意拣起一封。“陛下,这信看起来很好,只可惜我不识字。”地图和海图对戴佛斯来说不成问题,但信札和其他文件他就无能为力了。但我儿戴冯识字,他的小弟弟史蒂芬和史坦尼斯亦然。 “我忘了。”国王面露不悦之色,“派洛斯,念给他听。” “遵命。”学士拿起一张羊皮纸,清清喉咙,“众人皆知吾乃风息堡公爵史蒂芬·拜拉席恩与其妻伊斯蒙家族的卡珊娜夫人所生之嫡子,吾在此以家族之荣誉起誓,吾所深深敬爱之兄长劳勃,亦即吾人故王,过世后并未留下嫡系后裔。盖男童乔佛里、男童托曼与女童弥赛拉实乃瑟曦·兰尼斯特与其弟‘弑君者’詹姆乱伦所生之孽种。根据继承与血统的律法,吾于今日声明,吾乃维斯特洛七大王国铁王座之所有人。勤王者应立刻宣誓效忠。奉承真主明光照耀,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史坦尼斯一世封印手书。”念完后派洛斯搁下信,羊皮纸轻声作响。 “改成弑君者詹姆‘爵士’,”史坦尼斯皱眉道,“不论此人行径为何,他终究是个骑士。除此之外,我也不明白为何要把劳勃说成‘吾所深深敬爱之兄长’,我跟他之间没什么感情。” “陛下,这不过是表示敬意,无伤大雅。”派洛斯说。 “这是撒谎,把这段去掉。”史坦尼斯转向戴佛斯,“学士跟我说了,我们手上共有一百一十七只信鸦,我准备把它们用光。一百一十七只信鸦能把一百一十七封抄本带到全国各个角落,从青亭岛直到长城。我想,总有一百只可以穿越暴风、猎鹰和弓箭的袭击,总会有一百位学士将我的信带进书房和寝室,念给他们的主子听……然后不是信被烧掉,就是听者守口如瓶。诸侯们爱的是乔佛里、蓝礼,或者罗柏·史塔克,我虽是他们合法的国王,他们却会装聋作哑。所以我需要你。” “陛下,我随时任您差遣。” 史坦尼斯点点头。“我要你驾驶黑贝莎号往北走,途经海鸥镇、五指半岛、三姐妹群岛,甚至远达白港。你儿子戴尔则开着海灵号向南,越过风怒角和断臂角,沿着多恩海岸,直到青亭岛。你们各带一箱信,每座港口、每间庄园和每个渔村都发上一封,把信钉在圣堂和旅店的门上,让识字的人都能看到。” 戴佛斯说:“恐怕没几个人识字。” “陛下,戴佛斯爵士说得没错,”派洛斯学士道,“把信念出来效果更好。” “好是好,却也更危险。”史坦尼斯说,“我这都是些不中听的话。” “请派骑士给我,让他们来念,”戴佛斯说,“这样比我说什么都更有分量。” 史坦尼斯对这建议似乎很满意。“好,我就给你几个人。反正我手下有的是宁愿念信也不想打仗的骑士。安全的地方就公开行事,危险的时刻则掩人耳目,用上你所知的一切走私伎俩:黑帆、隐秘海湾,等等。如果缺信,就抓几个修士,叫他们多抄几份。你二儿子我也有用,我要他驾着玛瑞亚夫人号横渡狭海,抵达布拉佛斯及其他自由贸易城邦,将这些信带给那里的统治者。我要让全世界知道我的宣言,以及瑟曦的恶行。” 你当然可以告诉他们,戴佛斯心想,但他们会信吗?他若有所思地瞥了派洛斯学士一眼。国王察觉到他的目光。“学士,去写信吧,时间紧迫,我们还需要很多信。” “遵命。”派洛斯鞠躬离开。 国王等他离开后方才开口:“戴佛斯,你有什么话不愿在学士面前说?” “陛下,派洛斯人很好,但每当我看见他脖子上的颈链,就忍不住为克礼森师傅哀悼。” “老头的死难道是他的错?”史坦尼斯望着炉火,“我根本没打算让克礼森参加宴会。没错,他是惹恼了我,给我一堆糟糕的建言,但我没要他死的意思。我本想让他安养天年,那是他应得的补偿,结果”——他牙齿一咬——“结果他死了。派洛斯很能干。” “派洛斯不是重点,这封信……我很好奇,您的诸侯对此有什么看法?” 史坦尼斯哼了一声。“赛提加断言信写得好,即使我让他去瞧我的便池,他也照样会说好。其他人只会像鹅一样点头。瓦列利安例外,他说事到如今要靠武力解决,而不是白纸黑字。这还用得着他来教我?他们全叫异鬼抓走吧,我要听听你的意见。” “您这封信话直截了当、措辞激烈。” “我说的可是实话。” “没错,但您和去年一样,没有找到乱伦的证据。” “也不是没有,但人证在风息堡,就是劳勃的私生子,那个他在我结婚之夜、在我的喜床上搞出来的私生子。狄丽娜是佛罗伦家的人,被他临幸时还是处女,所以后来劳勃公开承认了那孩子。大家叫他艾德瑞克·风暴,据说和我哥长得一模一样。我想,只要让百姓们看看他,再看看乔佛里和托曼,真相就不辩自明了。” “可倘若他人在风息堡,又怎能让全国百姓看到呢?” 史坦尼斯用手指敲打地图桌。“这是个难题,众多难题中的一个。”他抬起眼,“关于这封信,我知道你还有看法。快说,我封你为骑士,可不是要你学花言巧语的道道儿,这些我手下那批诸侯难道还不够吗?戴佛斯,有话直说。” 戴佛斯微微鞠躬。“信的末尾,有一句话,怎么念的?奉承真主明光照耀……” “是。”国王咬紧牙关。 “您的子民恐怕不会喜欢这句。” “他们都像你一样?”史坦尼斯尖刻地问。 “您或许可以改成‘以天上诸神与地上凡人为见证’或者‘以新旧诸神之名’……” “走私者,你倒虔诚起来了?” “陛下,这正是我想问您的。” “是吗?听起来你不但不喜欢我的新学士,连我新信仰的神也不喜欢。” “我对这个光之王所知不多,”戴佛斯承认,“但对我们早上烧掉的诸神却很熟悉。铁匠长年保佑我船只平安,而圣母给了我七个身强力壮的儿子。” “是你妻子给了你七个身强力壮的儿子,你可有向她祈祷?我们今早上烧掉的不过是些木头。” “或许如此,”戴佛斯道,“我小时候,在跳蚤窝沿街乞讨,修士们偶尔会给我东西吃。” “如今给你东西吃的不就是我吗?” “您让我身居高位,而我给您的回报便是实事求是、实话实说。假如您把老百姓长久以来信奉的诸神全部推翻,硬塞给他们一个连名字都念不好的神,恐怕他们是不会爱戴您的。” 史坦尼斯倏地起身。“‘拉赫洛’念起来有这么难?百姓不会爱戴我?你倒是说说看,他们什么时候爱过我了?既然如此,他们爱不爱我又有什么差别?”他走到面南的窗前,远眺月夜里的海洋。“从我亲眼目睹‘傲风号’触礁沉没的那天起,我便不再信神。我指天发誓,绝不敬拜任何淹死我双亲的残酷神祇。在君临时,总主教成天对我唠叨世间一切公理正义均来自于七神,但我见到的种种‘公理正义’,却都是人力所为。” “既然您不信神——” “——那为何又找个新神?”史坦尼斯打断他,“这话我也问过自己。我对神灵所知不多,更不想理会它们,但我知道,这个红袍女祭司握有力量。” 是啊,然而是何种力量呢?“克礼森师傅有智慧。” “走私者,我相信他的智慧,也相信你的机灵,可这有什么用?风息堡下属的诸侯对你不理不睬,我低声下气向他们请求,得到的却是嘲笑。总之我再也不会如此窝囊,谁也别想再嘲笑我。铁王座于法应属于我,但我要如何夺得?国内有四个王,其他三个都比我有钱,兵力也都比我多,我手中只有船……还有她——红袍女。你知道吗?我手下一半以上的骑士连她的名字都不敢念,就算她除此之外别无所长,仅仅作为一个散播恐慌的女巫便已很有价值。人一胆寒便先输了一半。更何况她说不定真有本领,我打算查个清楚。” “我告诉你,我年轻时,曾在野外发现一只受伤的苍鹰。我为它细心疗养,替它取名‘傲翼’。它会停在我肩上,会跟着我来来去去,还会吃我手上的食物,但它从不肯展翅翱翔。我多次带它外出打猎,然而它始终飞不到树梢之上。劳勃笑话它是‘衰翼’。他自己有只矛隼叫‘响雷’,从未漏掉一只猎物。某天我们的叔公哈伯特爵士要我换只鸟养,他说,继续养傲翼会让我变成笑柄,这话没错。”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转身背离窗户,背离南海的幽影。“既然七神连只麻雀都不曾给我,现在是我换只猎鹰的时候了,戴佛斯,换一只红色的猎鹰。” 88.第88章 席恩 派克城周围虽无停泊之处,席恩仍想从海上看看父亲的城堡,一如十年之前。当年劳勃·拜拉席恩的战船载他远离家园,去作艾德·史塔克的养子。那天他站在船栏边,听着船桨划水和桨官的鼓声,望着派克城在远方逐渐缩小。现在,他想看着它从眼前的海平线上升起,慢慢变大。 于是“密拉罕号”顺着他的意思驶过陆岬。船帆抖动,船长咒骂着强风、船员和贵族少爷的愚蠢想法。席恩拉起兜帽,遮挡飞溅的层层浪花,引颈望乡。 岸边全是尖石绝壁,整个城堡仿佛与之结为一体,塔楼、城墙、桥梁和悬壁有着同样灰黑石材,同样恶浪侵袭,同样暗苔攀附,同样鸟粪遍布。葛雷乔伊家族堡垒所在的角岬,曾经如剑一般地刺进海中,然而历经浪涛日夜拍打,早在千年前这块土地便已支离破碎,如今只剩三座贫瘠荒岛,以及十二根高耸巨岩,仿佛祭祀某个无名海神的圣殿支柱,怒涛则继续肆虐其间。 派克城高耸于三岛与海柱之上,与它们浑然一体,其势阴沉而不可侵犯。通往最大岛的石桥所在陆岬被高墙所阻隔,巨大的主堡便位于该岛,远处则是“厨堡”和“血堡”,各自占据一座小岛。海柱上有高塔和外屋,倘若彼此距离近,便以封闭的拱形通道相连,若是距离较远,则用长而摇晃的木绳吊桥衔接。 圆形的“海中塔”自最外岛如断剑般的裂口处拔高窜起,这是城堡最古老的建筑,其下的陡峭海柱被无数浪花摧残,几被腐蚀殆尽。高塔底部有几世纪以来累积的白色盐晶,上方的楼层则爬满绿色地衣,像是盖了一层厚厚的毯子;尖锐的塔顶色呈烟黑,守夜篝火长年不绝。 父亲的旗帜在海中塔顶飘动。密拉罕号距离太远,因此席恩只看到旗帜本身,但他很清楚上面的图案:葛雷乔伊家族的金色海怪,手脚蠕动,背景墨黑。旗帜高悬于铁杆,在劲风中颤动,宛如挣扎欲飞的鸟。此地没有史塔克家冰原狼飞扬跋扈的余地,葛雷乔伊家的海怪不需寄居其阴影之下。 席恩从未见过如此慑人的景象:城堡后方天际薄云疾走,隐约可见彗星的红尾巴。从奔流城走到海疆城,梅利斯特家的人一路争论彗星的意义。这是我的彗星,席恩对自己说,把手伸进绒毛披风的口兜,摸摸油布小袋。这里有罗柏·史塔克给他的信,虽是薄纸一张,却与王冠等价。 “大人,城堡还和您印象中的一模一样吗?”船长的女儿靠着他的臂膀问。 “小了些,”席恩坦承,“大概是距离的关系。”密拉罕号是一艘来自旧镇的南方大肚子商船,载运着葡萄酒、布料和种子,准备前去交换铁矿。船长同样是个来自南方的大肚子商人,他一见到城堡下方的崎岖岩岸,便噘起厚厚的嘴唇,远远避开滩头,对此席恩颇感不悦。换作铁岛出身的船长驾驶长船,一定会沿着峭壁,穿过横跨主堡与城门楼之间的桥梁,然而这个肥胖的旧镇佬既无那种技术,也没有够格的船员,更没有勇气尝试这样的行为。于是他们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外航经派克城,席恩只能远远眺望。即便如此,密拉罕号还是费了好一番工夫才没撞上礁石。 “这里一定常刮大风。”船长的女儿说。 他笑道:“岂止风大,还湿冷得紧。老实讲,这是个很艰苦的地方……但我父亲大人曾说,艰苦的地方才养得出坚毅的人,而坚毅的人将统治世界。” 过了一会儿,脸色变得像海水一样青的船长走过来向席恩打躬作揖,问道:“大人,我们可否立即入港?” “可以。”一抹浅笑拂过席恩嘴唇。他不过靠点黄金,便使这旧镇佬厚颜无耻地卑躬屈膝。若当初在海疆城等他的是艘铁岛长船,这趟旅途肯定大不相同。铁岛船长个个心高气傲,难以使唤,见了贵族也不会大惊小怪。铁群岛是个小地方,没有什么大世面,长船则比岛更小。俗谚云“每个船长都是自己船上的国王”,也难怪这里被称为“万王之地”。一旦你看过自己的王在船栏边拉屎,或在暴风雨中面色发青,便说什么也没法向他们下跪了,遑论奉若神明,所以每个船长都必须强硬。几千年前,“血手”乌伦王说过:淹神造人,人造王冠。 如果他乘坐长船,横跨大洋的时间也会减半。老实说,密拉罕号根本是个行动困难的大澡盆。若是碰上暴风雨,他可不想待在这艘船上。不过话说回来,席恩也没什么好抱怨的,起码他到了家,也没淹死,何况旅途中还有其他“娱乐”。他伸手搂住船长的女儿:“抵达君王港再通知我,”他对她父亲说,“我们回房去。”他领着女孩朝船尾走去,留下她敢怒不敢言的父亲。 其实这原本是船长的房间,但他们自海疆城起航之后,便交由席恩使用。船长的女儿并没有一并交他“使用”,而是自己听话地上了他的床。一杯酒,几句甜言蜜语,她便乖乖就范。对他来说,这女孩嫌胖了点,皮肤和燕麦一样斑斑点点,不过她的乳房握在手里很舒服,况且本来还是个处女。照说以她的年龄不应如此,席恩稍觉奇怪。他相信船长对此一定大为不满,可眼看那家伙一边强忍怒火,一边对他卑躬屈膝,脑子里总打着事成后高额赏金的算盘,却也是妙事一桩。 席恩脱掉湿斗篷,女孩说:“大人,回故乡一定很高兴吧?您离家有几年了?” “差不多十年。”他告诉她,“当初我被送到临冬城当艾德·史塔克养子时,只有十岁。”名义上是养子,实际则是人质。他当了半辈子人质……如今总算重获自由,再度掌握自己的生命,再也不需被史塔克家颐指气使。他把船长的女儿拉近,亲亲她耳朵,“把斗篷脱了吧。” 她垂下眼睛,突然害羞起来,但还是照办了。被海水浸湿的外套从她肩头滑落到甲板,她对他微微一鞠躬,露出不安的微笑。她笑的时候看起来实在有些笨,但他本不指望女人聪明。“过来,”他对她说。 她靠过去:“我还从未去过铁群岛呢。” “那是你运气好。”席恩抚弄着她的头发,头发又黑又滑,只可惜饱经风吹雨打,有些打结。“铁群岛环境严苛,地形崎岖,既无舒适生活,也无前途可言。活着的时候日子很难过,死亡与你形影不离。人们晚上喝酒寻乐之际,都是在比谁过得凄惨,是和大海搏斗的渔夫呢,还是想从贫瘠土地里刨出一点作物的农人。老实讲,最可怜的要数矿工,他们成天在黑暗中卖命,到头来都为了什么?铁、铅还有锡。难怪古代铁民要外出劫掠。” 笨女孩似乎没听进去。“我可以跟您一同上岸,”她说,“如果您要我的话……” “你是可以上岸,”席恩搓揉她的乳房,“但恐怕不能跟我一起。” “大人,我可以在您的城堡里做事。我会洗鱼、烤面包和搅奶油,父亲说我做的胡椒螃蟹汤没人比得上。您可以安排我在厨房做事,我可以煮胡椒螃蟹汤给您喝。” “晚上就帮我暖床?”他伸手去解她胸衣的蕾丝,动作熟练而灵巧。“要在以前,我是有可能抓你回家,逼你做我老婆,无论你愿不愿意。这对古代铁民而言真是家常便饭。所谓男子汉,既要有和他同为铁岛人的‘岩妻’,也要有‘盐妾’,就是从外面抢回来的女人。” 女孩睁大双眼,却不是因为他裸露了她的胸部。“大人,我愿当您的盐妾。” “恐怕那都是过去的事,”席恩的手指绕着她的乳房转,慢慢地朝那颗肥大的棕色乳头靠近。“如今我们再不能拿火把提长剑,乘风破浪随心所欲。现在我们得安心翻地,和其他人一样撒网捕鱼,有点腌鳕鱼和燕麦粥撑过严冬,就算好年生啦。”他张口含住她的乳头,咬得她颤声吸气。 “如果您要的话,可以再把东西放进去。”他一边吸,她一边在他耳际细语。 等他吸完抬头,刚才含住的地方已成暗红。“我要教你一点新东西。把我裤子解开,用嘴巴取悦我。” “用嘴巴?” 他伸出拇指,轻轻拂过她厚实的双唇。“小宝贝,这张嘴巴生来就是要这么用的。如果你想当我的盐妾,就该乖乖听话。” 她起先有些羞怯,但以一个如此蠢笨的女孩来说,进步得很快,令他十分满意。她的口腔和小穴一样又湿又软,而且这样一来他便不需听她无聊的蠢话。要生在从前,我大概真会收她做盐妾吧,他一边想,一边伸手拨弄她纠结缠绕的头发。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那时我们仍然遵循古道,以战斧而非锄头谋生,不论财宝、女人或光荣,一律强取豪夺。挖矿是外地抓来的俘虏该做的事,种田捕鱼这些窝囊勾当亦然,铁岛人绝不亲自动手。战争才是铁民的正当职业,淹神造人,便是要他们奸淫掳掠,用鲜血、烈焰和欢歌开创新天新地,并用之镂刻名姓。 然而龙王伊耿烧死了“黑心”赫伦,断绝古道,并将赫伦的王国交给软弱的河间人,把铁群岛变成大一统国度中毫不起眼的一摊死水。然而故往那些猩红色的故事依旧在群岛各处的流木篝火和冒烟壁炉边流传,尤其在派克城高大的石砌厅堂里。席恩父亲的名号之一便是“掠夺者之首”,而葛雷乔伊家族的族语则傲然宣称“强取胜于苦耕”。 巴隆大王之所以举兵叛乱,实为恢复古道,而不只是出于称王虚荣。劳勃·拜拉席恩在好友艾德·史塔克助阵之下,为重现古道的希望画下一个血淋淋的句点。如今两人均已不在人世,取而代之的是毛头小鬼,而当年征服者伊耿所创建的国度,业已分崩离析,残破不堪。时机已然成熟,席恩心想,一边任船长的女儿忙着上下吸吮,就在今季,就在今年,就在今天,而我就是最佳人选。他不怀好意地暗笑,心想待会父亲听了不知会是什么表情:他是家中的老幺,多年的人质,可巴隆大王做不到的事,却被他办成了。 高潮如暴风骤雨般突如其来,她惊慌地想抽开,却被席恩抓头发按住。事后她爬到他身边,“大人可还满意?” “还不错。”他对她说。 “尝起来咸咸的。”她低声道。 “像海?” 她点头,“大人,我一直很喜欢海。” “我也是。”他边说边漫不经心地搓揉她的乳头。此话不假,对铁群岛的子民而言,海洋象征着自由。他本已忘记这些感觉,直等密拉罕号扬帆驶离海疆城,又不自禁地重复忆起。是那些声音,让他想了起来:木材和绳索的嘎吱,船长的吆喝,风吹船帆的绷紧声响,每一种都如自己心跳那么熟悉,那么令人安心。我要记住它们,席恩暗自发誓,我决不再远离大海。 “大人,就带我一起走吧。”船长的女儿哀求,“我不求进您的城堡,我可以留在附近的镇上,做您的盐妾。”她伸手去抚摸他脸颊。 席恩·葛雷乔伊挥开她的手,爬下卧铺。“我属于派克城,你属于这里。” “这里我没法待了。” 他系上裤带。“为什么?” “我父亲,”她对他说,“大人,等您一走,他便会处罚我,他会打我骂我。” 席恩从架上取回斗篷,旋身披上。“做父亲的都是这副德行。”他用银钩扣上披风,“你去跟他说,他应该高兴才对。我干了你那么多次,你不怀孕也难。能生下国王的私生子,这可不是人人都有的荣幸。”她一脸蠢样地看着他,于是他丢下她走出去。 密拉罕号正缓缓绕过一个林木茂盛的陆岬。长满松树的峭壁之下,十几只渔船正忙着收网。大商船离它们远远的,作“之”字形移动。席恩走到船首,以求更好的视野。他首先看到波特利家族的城堡,小时候这座堡垒是木材和篱笆搭建而成,但劳勃·拜拉席恩一把火将城堡烧了个干净,沙汶伯爵后来用石头重建。如今这座小小的方形堡垒坐落在山丘上,淡绿色旗帜悬挂在矮胖塔楼的顶端,上面绣着成群银鱼。 在小城堡看起来不太可靠的保护之下是名为君王港的渔村,码头停满船只。他上回见到的君王港是浓烟密布的废墟,崎岖岩岸边布满长船余烬和舰艇残骸,宛如死去海怪的尸身,房舍也仅存断垣残壁和冷却烟灰。十年过后,战争的痕迹几不复见。村民用旧石筑起新屋,割下草皮搭建屋顶。码头边盖了一间新旅店,足足有旧时的两倍大,一楼用石砖砌成,二、三楼则是木头材质。旁边的圣堂始终没有重建,只剩当初的七角基底,看来劳勃·拜拉席恩的怒火已经彻底坏了铁岛人对新神的胃口。 席恩对船的兴致远胜过对神。在不计其数的渔船桅杆中,他瞥见一艘泰洛西的商船正在卸货,旁边停靠着一艘笨拙的伊班小船,船壳全用沥青涂成黑色。除此之外,还有为数甚多的长船,至少五六十艘,停在港外的海中,或是搁在北边的鹅卵石岸上。部分船上的标志来自附近岛屿,像是温奇家族的血月旗,古柏勒头领的条纹黑号角,还有哈尔洛家族的银色镰刀。席恩在其中找寻叔叔攸伦的“宁静号”,却没看到那艘狭长红船的恐怖帆影。父亲的“泓洋巨怪号”倒是停在码头,船首前方有一根海怪形状的巨大灰色铁撞锤。 难不成巴隆大王早已料到他的来意,所以早早召集葛雷乔伊家族下属的诸侯?他不禁再度伸手探进披风,摸摸油布袋。除了罗柏·史塔克,没人知道这封信的内容。他们非常谨慎,不敢将此等要事交给信鸦。然而巴隆大王也不是省油的灯,儿子多年在外,偏选此刻归家,他很可能猜到此行意图,并预做准备。 想到此处他有些不悦,父亲的战争早已结束,而且徒劳无功。现在该是席恩出头的时候了——这是他的计划,也将是他的荣耀,未来的王冠也该是他的。可是,假如长船舰队已开始集结…… 他转念一想,这或许只是防患于未然,预先采取防御行动,以免战火蔓延至此。人一老,本就容易提心吊胆,父亲的确老了,指挥铁岛舰队的二叔维克塔利昂也是。大叔攸伦另当别论,可“宁静号”此刻似乎不在港中。这样最好,席恩对自己说,如此一来,我便可以尽早出兵。 密拉罕号逐渐朝陆地靠近,席恩在甲板上焦躁不安地来回踱步,频频扫视岸边。他原本便不期望巴隆大王亲自驾临,但父亲总会派人来接他吧。总管“臭嘴”西拉斯,波特利头领,甚至“裂颚”达格摩。如果能再看到达格摩那张狰狞的老脸一定很棒。再怎么说,他们总不至于对他此行一无所知啊。罗柏自奔流城送出了七只信鸦,后来他们发现没有长船来海疆城迎接,杰森·梅利斯特判定罗柏的信鸦没把消息带到,便又派出自己的。 然而他却不见任何熟悉面孔,没有前来护送他从君王港进驻派克城的荣誉护卫,只有老百姓来来往往。码头工人从泰洛西商船上推酒桶下船,渔民叫卖当日的鱼货,小孩则奔跑嬉闹。一名穿着海蓝色长袍的淹神僧侣领着两匹马,沿碎石海岸缓缓而行,在他上方,一个妓女自旅店窗户探头出来,朝路过的伊班水手招呼。 好些君王港的商人已经聚集在码头上等船进港,密拉罕号刚拴缆绳,他们便高声叫问起来。“咱们从旧镇来!”船长朝下喊,“带了苹果、橘子,青亭岛的葡萄酒,盛夏群岛的羽披风,一匹密尔蕾丝,小姐们用的镜子,还有一对旧镇造的木竖琴,货真价实!”船板嘎吱嘎吱地降下,轰的一声压上码头。“我还把你们的少主给带回来啦!” 君王港商人一脸茫然,呆头呆脑地瞪着席恩,他这才明白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他颇觉恼怒,塞了一枚金龙币到船长手里。“叫你的人把我的行李搬下去。”不等对方回话,他便大步跨下船板。“旅店老板!”他高声道,“我要马!” “是的,大人。”那人答道,却连个躬也没鞠。他已经忘了铁岛人有多么胆大包天。“我这儿刚好有一匹可用。大人,您去哪儿?” “派克城。”这蠢材竟然还没认出他。早知道他该穿那件胸前绣了海怪家徽的上好外衣才对。 “那您得赶紧上路,才能在天黑前到派克城哟。”旅店主人说,“我让我家小鬼跟您一道去,帮您带路。” “不用麻烦你儿子。”一个低沉的声音喊道,“你的马也免了。我来带侄子回去。” 说话的人正是他刚才看到牵马沿岸行走的僧侣。此人一靠近,四周百姓纷纷屈膝跪下,席恩听见店主人低声说:“‘湿发’来了。” 僧侣生得高瘦,一双敏锐的黑眼睛,还有个鹰钩鼻,身上穿着灰蓝绿三色相间的袍子,正是大海的颜色,象征着淹神。他腋下用皮带挂了一个水袋,及腰的黑色长发和从不修剪的胡子中缀满了干海草。 席恩似乎想起了什么。巴隆大王向来少给儿子写信,偶有几封也语气唐突,但有次他的确提及自己幼弟在暴风雨中被卷入海里,后来被安然冲回岸上,接着便投身神职。“伊伦叔叔?”他不敢确定。 “席恩侄儿,”僧侣回答,“你父亲大人吩咐我来接你。走吧。” “叔叔,稍等。”他朝密拉罕号转身,“我的行李!”他命令船长。 一名水手取来他那把紫杉木长弓和箭筒,提着他上好衣服的则是船长的女儿。“大人,”她红了眼眶。他接过衣袋,她作势抱他,当着她自己的父亲、他的僧侣叔叔和岛上居民的面! 席恩巧妙地避开去。“谢谢你。” “求求您,”她说,“大人,我是真心爱着您啊。” “我得走了。”叔父已沿码头走开老远,席恩连忙三步并作两步跟上。“叔叔,我没想到是您。经过这十年,我本以为父亲母亲会亲自来接我,或者派达格摩率荣誉护卫来。” “你没资格质疑派克岛掠夺者之首的命令。”僧侣的语气冷冷冰冰,完全不像席恩印象中那个人。伊伦·葛雷乔伊本是他最亲切的叔叔,个性玩世不恭,开朗爱笑,喜好音乐、美酒和女人。“至于达格摩,‘裂颚’奉你父亲之命前往老威克岛,召唤斯通浩斯和卓鼓两家。” “这是为什么?长船为什么在此集结?” “长船集结还会为什么?”先前叔叔把两匹马拴在岸边的旅店前。他们一走到那里,他便转身面对席恩。“好侄儿,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信了狼仔们的神?” 事实上席恩很少祈祷,但这种事可不能在僧侣面前谈,即使是亲叔叔。“奈德·史塔克信的是棵树。不,我才不屑史塔克的神。” “很好。跪下。” 地上满是石头和泥泞。“叔叔,我——” “我叫你跪下!怎么,你该不会成了个绿地少爷吧,太尊贵了?” 席恩跪下来。他此行有更重要的目标,说不定还需要伊伦助他一臂之力。为了王冠,裤子上多点泥巴和马粪也值得,他心想。 “低头。”叔叔举起水袋,打开塞子,将里面的海水朝席恩当头倒下。海水浸湿了他的头发,从额头流进眼睛,自双颊淋下,渗进他的披风和外衣,淌到背上,宛如一条冰冷小河直下背脊。海盐刺痛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拼命忍住不叫出声。唇上,他尝到海洋的味道。“让您的仆人席恩如您一般自海中重生!”伊伦·葛雷乔伊吟诵,“给予他海盐的祝福,给予他坚石的祝福,给予他钢铁的祝福。侄儿,你可还记得祷词?” “逝者不死。”席恩想了起来。 “逝者不死,”叔叔应道,“必将再起,其势更烈。起来吧。” 席恩站起身,眨眼忍住泪水。叔叔一言不发地塞上水袋,解开马缰,骑了上去。席恩也跟着做。两人离开旅店和码头,经过波特利头领的城堡,进入岩石丘陵。僧侣一句话也没再说过。 “我半辈子远离家园,”最后席恩忍不住了,“岛上是不是变了很多?” “男人从大海捕鱼在土地耕作然后死掉,女人躺在鲜血与苦痛的床铺上挤出短命的孩子。日升月落,风潮依旧,诸岛便是神所创造的模样。” 我的老天,他真是变了一个人,席恩心想。“姐姐和母亲还住在派克?” “不。你母亲现在跟她妹妹住在哈尔洛岛,她为咳嗽所苦,而那里的气候不那么恶劣。你姐姐则奉你父亲之命,乘‘黑风号’到大威克岛传信去了。不过你放心,不用多久她就会回来。” 席恩一听便知黑风号是阿莎的长船,他已有十年不见姐姐,但对她至少还有这点了解。想来真有趣,她为自己的座舰取了这样的名字,而罗柏·史塔克则有只叫“灰风”的狼。“史塔克家是灰色,葛雷乔伊家是黑色,”他微笑着喃喃自语,“但两家似乎都喜欢风。” 对此僧侣没有表示意见。 “叔叔,那您呢?”席恩问,“当年我离开派克城时,您还没出家。我常常想起您站在桌子上,手拿装麦酒的角杯,放声高唱古代掠夺战歌的样子。” “那时我还年轻,爱慕虚荣。”伊伦·葛雷乔伊道,“大海洗去了我的愚昧和虚妄。侄儿,过去的我已经淹死了,他的肺里灌满海水,鱼儿吃掉了他眼睛上的鳞。当我再次站起,眼睛便看得清楚了。” 他不只是性情乖张,简直是疯了!席恩比较喜欢记忆中那个伊伦·葛雷乔伊。“叔叔,父亲他为何集结军队和舰船?” “等你到了派克城,他自然会告诉你。” “我现在就想知道他的计划为何。” “从我这里,你不可能知道。我们奉命绝不可说与外人。” “连我也不行?”席恩勃然大怒。他带过兵打过仗,曾与国王一同捕猎,在比武大会中赢得优胜,并和黑鱼布林登、安柏家的大琼恩并肩作战,参与呓语森林大捷,睡过的女人多得记不清,小叔竟然还把他当成十岁小孩!“如果父亲有意出兵,我一定要知道。我可不是‘外人’,我是派克和铁群岛的继承人!” “这个嘛,”叔叔说,“还不一定。” 这句话像是一记火辣辣的巴掌。“还不一定?我的哥哥们全死了,父亲大人就剩我这一个儿子!” “还有你姐姐。” 阿莎!他有些不知所措,她比席恩大三岁,但是……“除非男性直系血亲断绝,否则女人没有继承权!”他大声强调,“我警告你,谁也别想抢走我的权利!” 叔叔哼了一声,“小子,你胆敢‘警告’侍奉淹神的人?我看你忘本忘得可真彻底。如果你以为你父亲会把铁群岛拱手让给史塔克,那就大错特错。现在给我闭嘴,路还很长,没工夫听你像鸟雀一样叽叽喳喳!” 席恩强自按捺怒火,闭起嘴巴。原来如此,他心想,他们以为我在临冬城住了十年,就变成史塔克家的人了吗?艾德公爵虽让他和自己的儿女一起成长,但席恩始终不是他们的一分子。全城上下,从史塔克夫人到最低贱的厨房小弟,都知道他是用来确保他父亲“表现良好”的人质,并都如此待他。就连那私生子琼恩·雪诺所受的待遇都比他好。 艾德公爵每每试图扮演父亲的角色,然而席恩总提醒自己,对方正是为派克城带来血腥杀戮,并迫使他远离家园的人。他小时候一直活在史塔克的严峻面容和那把恐怖巨剑的阴影中。史塔克的妻子则更是疏离而猜疑。 至于他们的儿女,年纪小的几与婴儿无异,只有罗柏和他的异母弟弟琼恩·雪诺稍长,能引起他注意。那私生子性情阴沉,对任何奚落均十分敏感,尤其嫉妒席恩的高贵出身和罗柏对他的重视。对罗柏本人,席恩倒有几分感情,一种对弟弟的感情……不过这话最好别说出口。看来在派克城里,战争的伤痛仍未止息。他不该感到意外,诸岛活在过去,因为现实太严苛也太痛苦,令人难以承受。更何况父亲和叔叔们都老了,年老贵族就是这副德行,至死牢记陈年旧账,不忘记任何纠葛,更无宽容可能。 梅利斯特家正是如此。从奔流城到海疆城的路上,他与他们为伴。派崔克·梅利斯特是个还不错的伙伴,两人对女孩、美酒和放鹰狩猎有相同的兴趣,可老杰森伯爵眼见自己继承人和席恩越来越要好,便把派崔克拉到一边,提醒他不要忘本。他们的家堡海疆城正是为防守海岸,抵御铁民劫掠而建——尤其是提防派克岛的葛雷乔伊。城中的“洪钟塔”因塔上的巨大青铜钟而得名,古时每当长船出现在西方洋面,他们便会敲响警钟,呼叫村镇居民和田里农人速速入城避难。 “也不想想三百年来总共就敲过一次。”翌日,派崔克拿一罐青苹果酒来找席恩,一边喝一边把父亲的教诲告诉他。 “就我老哥突袭海疆城那次。”席恩说。此役杰森伯爵在城下斩杀了罗德利克·葛雷乔伊,并将铁岛掠夺者赶回海里,“如果你父亲认为我因此而对他怀有敌意,那他显然不认识罗德利克。” 说完两人哈哈大笑,然后快马加鞭去找一个和派崔克相好的磨坊少妇。现在和我同行的是派崔克就好了。管他是不是梅利斯特家的人,跟他作伴总比眼前这个曾是伊伦叔叔的怪老僧有趣得多。 他们越行越高,进入荒凉的岩石丘陵。很快大海便消失在视线之外,但潮湿的空气中盐味依然强烈。他们缓缓前进,经过一片牧场,以及一座废弃的矿坑。眼前这个伊伦·葛雷乔伊信仰虔诚,不爱说话,所以两人几乎一语不发。席恩实在按捺不住。“临冬城现在由罗柏·史塔克当家。”他开口。 伊伦继续骑。“新狼换旧狼,有何差别?” “罗柏已与铁王座决裂,自封北境之王。岛外到处都在打仗。” “学士的信鸦飞过咸水汪洋,迅如飞石。这是又冰又冷的旧闻。” “叔叔,这意味着新日子即将来临。” “每天太阳升起,都是新日子的来临,和旧日子却也差不多。” “我在奔流城听到的可不是这样,人人都说红彗星象征新纪元到来,它是诸神的信使。” “是预兆没错,”僧侣表示同意,“不过是来自我们的神,而非他们的诸神。那是一个燃烧中的火炬,与我族古时所持者无异。那是淹神自海中带来的火炬,预示着即将高涨的海潮。此刻我们自当集结船队,让刀剑和烈火降临人世,一如他过去所作所为。” 席恩微微一笑,“完全同意。” “对神而言,你的意见就如暴风中的一滴雨。” 老头子,这滴雨有朝一日会成为一方霸主。席恩已经受够了叔叔的阴郁,于是他脚踢马刺,快步前驱,脸上挂着微笑。 接近日落时分,他们抵达派克城下,城墙如一道黑石新月连缀两边峭壁,中间是城门楼,两边各有三座方形高塔。席恩仍旧能辨认出当年劳勃·拜拉席恩的投石机所炸出的伤痕。被毁的南塔业已重建,用了淡灰石材,尚未被地衣覆盖。当年劳勃便从这里攻破城堡,挥舞着手中战锤,跨越乱石和尸体,杀将进来,奈德·史塔克跟在他身旁。那时席恩远远从海中塔望着这一切,至今仍时时梦见火炬熊熊,听到城楼崩塌的轰然巨响。 城门大开,生锈的铁闸早已升起,城墙上的卫兵用陌生的眼光打量着回家的席恩·葛雷乔伊。 过了外围石墙,便是广达五十亩的陆岬,连亘海天。马厩和狗舍都位于此,还有一些外屋。成群猪羊各自挤在圈里,城里的狗则四处奔跑。南边是悬崖,以及通往主堡的宽阔石桥。席恩翻身下马,听见熟悉的浪涛拍岸声。一名马厩小厮过来牵走他的坐骑。两个骨瘦如柴的小孩和几名农奴呆呆地望着他,但完全不见父亲踪影,也没有任何他儿时记忆里的人物。回家竟是碰上这样的场面,真是既黯然又辛酸啊,他心想。 僧侣没有下马。“叔叔,您不留下来过夜,和我们共进晚餐吗?” “我的任务是把你带来,现在你来了,我便要回去为淹神服务。”伊伦·葛雷乔伊掉转马头,缓缓从铁闸门满是泥泞的尖刺之下穿过,骑了出去。 一名身穿平凡灰布裙服的驼背老妪小心翼翼朝他走来。“大人,我奉命带您到房间休息。” “谁的命令?” “是您父亲大人的命令,大人。” 席恩脱下手套。“所以你还真认得我。为什么我父亲没有来迎接我?” “大人,他在海中塔里等您。请您先稍事休息。” 我还嫌奈德·史塔克冷漠呢。“你又是谁?” “海莉亚,我为您父亲大人管理城堡。” “总管是西拉斯才对吧?大家叫他‘臭嘴’。”即便现在,席恩都还记得老头口中的酒臭。 “大人,他五年前就死了。” “魁伦学士呢?他人在哪儿?” “长眠于海底。现在照顾信鸦的是温达米尔。” 我好像成了这里的陌生人啊,席恩心想,明明什么都没变,却又好像什么都不一样了。“那就带我去房间吧,女人。”他命令。她僵硬地鞠个躬,领着他穿过陆岬,走到桥边。这里总算和记忆中相符:老旧的石桥因浪花而滑溜,爬满地衣,脚下的怒涛有如凶猛巨兽,带着盐味的海风贴紧衣服。 过去他想象自己回家的情景,脑中浮现的总是海中塔里他以前那间舒适卧房,没想到老妇却带他进了“血堡”。这里的厅堂较为宽敞,装潢也较佳,但还是一样湿冷。分给席恩的套房屋顶极高,竟因阴暗的关系看不到天花板,里面寒气袭人。倘若他不知“血堡”正因这组套房而得名,对此的印象可能会好些。千年以前,某个河流王所有的儿子全部在此惨遭屠杀,他们熟睡时被活活砍成碎片,再送回大陆给他们父亲。 至于葛雷乔伊家的人,虽从未在自家城中遭他人谋害,但兄弟阋墙是常有的事,好在他的哥哥们全都死了。他嫌恶地环顾四周,并非因为怕鬼,只因墙上的壁毡长满青霉,床垫凹陷、闻起来有霉味,灯心草席则老旧而开裂。这些房间已有多年不曾使用,透着彻骨的湿意。“给我弄缸热水,赶紧给炉子生火。”他吩咐老妪,“记得把其他房间的火盆也点燃,多少能驱走些寒意。还有,看在诸神的分上,赶快找个人把这些破草席都清理掉。” “是,大人,就照您的意思。”她连忙逃走。 过了一会,他们果真照他的要求弄来热水。虽然水温不高,很快就变凉了,而且还是海水,但洗去旅途风尘已然足够。他一边看着两名奴工燃起火盆,一边脱去沾满尘土的衣裳,准备换装去见父亲。他挑了柔韧的黑皮靴,银灰色的羊毛软裤,胸前绣有葛雷乔伊家金色海怪的黑天鹅绒外衣,又在脖子上戴了一串细金链,腰间系上一条漂白的皮带,再配上一把短刀和黑金剑鞘的长剑。他抽出短刀,用拇指测试刀锋,又从腰袋里拿出磨刀石擦了几下。他对自己保养武器的习惯颇感自豪。“在我回来以前,把房间弄暖和,铺好新席。”他取出一双有金线涡形装饰的黑丝手套戴上,同时警告奴工。 席恩经由一条封顶石砌走廊回到主堡,脚步回音应着下方不休的怒涛。海中塔位于一座歪曲的海柱上,欲达该处,需经三座桥梁,且一桥比一桥窄。最后一座桥仅以木材与绳索做成,在海风吹拂下摇晃不止,仿若活物。席恩才走到一半,心便似跳了出来。遥远的下方恶浪袭岸,激起层层水花。小时候他可以快步跑过此桥,即使夜半时分也行。小孩子天不怕地不怕,他的怀疑悄声说,成年人则不然。 门是灰色的木料,上面镶了铁钉。席恩发觉它从内拴上,便握拳敲门,谁知木屑竟刺穿手套,扎得他忍不住咒骂。木头潮湿长霉,铁钉早已锈蚀。 过了半晌,有个身穿黑铁胸甲和圆形头盔的卫兵开了门,“你就是那个儿子?” “滚开,否则要你好看!”那人往旁边站开。席恩爬上蜿蜒的楼梯来到塔顶,发现父亲正坐在火盆边,身穿发霉的海豹皮连身长袍,从下巴到脚都包在里面。铁岛之王听见石阶上的脚步声,便抬头看他唯一在世的儿子。他比席恩印象中要渺小得多,瘦削不堪。巴隆·葛雷乔伊一向很瘦,如今更仿佛被神灵放进大锅,煮干了全身每一寸肌肉,仅余肤发。他体瘦如柴,一副硬骨架,而那张脸简直就像用燧石凿出,唯独一双黑眼十分锐利。父亲的头发历经岁月和海风摧残,成了冬日大海的灰色,其间缀了几朵白浪,未经扎理,垂过肩头。 “九年了?”最后巴隆大王开口。 “十年。”席恩回答,脱下被刺破的手套。 “你被他们带走时是个孩子,”父亲说,“现在呢?” “我已长大成人,”席恩答道,“我是您的亲生骨肉,也是您的继承人。” 巴隆大王哼了一声。“这我可不敢确定。” “我会让您确定。”席恩向他保证。 “你说十年?史塔克那家伙养你的时间和我一样长,你现在更成了他的使节。” “不。”席恩道,“艾德大人已死,他被兰尼斯特家的太后斩首示众。” “史塔克和那个砸破我城墙的劳勃,他们两个都死了。我发过誓一定要亲眼见他们进坟墓,现在果真如愿以偿。”他皱起眉头,“可遇上湿冷天气,我的关节还是会痛,和他们在世时没两样。所以到头来这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有意义,”席恩走上前,“我带来一封信——” “是奈德·史塔克教你穿成这样?”父亲眯起眼睛,打断他的话,“他喜欢你穿天鹅绒和丝衣服,当他的乖女儿?” 席恩只觉血气上涌。“我才不是他女儿!您不喜欢我的衣服,我换就是。” “非换不可。”巴隆大王甩开皮袍,站起身来。他没有席恩印象中那么高。“你脖子上戴的东西——用金子还是用铁换来?” 席恩摸摸金链,他竟然忘了。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啊……依照古道,女人可以花钱买装饰品打扮自己,然而战士所穿戴的饰品,必得从自己杀死的敌人身上夺来,所谓“付铁钱”是也。 “席恩,你脸红得跟闺女一样。我再问你一遍:你付的是金子,还是铁钱?” “是金子。”席恩坦承。 父亲伸手抓住项链猛力一扯,差点没把席恩的脖子扭断,幸好链子先掉。“我女儿的爱人是把斧头,”巴隆大王说,“我决不准我儿子打扮得跟个婊子似的!”他把项链丢进火盆,断链滑入燃烧的炭火。“果不出我所料,青绿之地上你养尊处优,史塔克家把你变成跟他们一个样!” “你错了,奈德·史塔克是囚禁我的狱卒,而我体内仍然流着海盐与钢铁的血脉。” 巴隆转过身,伸手到火盆上取暖。“话虽如此,史塔克家那小鬼可把你当成训练有素的信鸦,乖乖带着他的小纸条来见我。” “这绝非什么纸条,”席恩道,“他开的条件是我提议的!” “这么说来,小狼很听你话,是不是?”巴隆大王似乎颇觉有趣。 “没错,他听我的。我和他一起打猎,一起练剑,一起吃饭,一起打仗,我已经赢得了他的信赖,他把我当作哥哥一样,他——” “住口!”父亲指着他的脸,“不准你在这里,在派克城中,在我的面前说你是他‘哥哥’,你真正的哥哥就是被这个人的父亲杀的,难道你忘了你的亲哥哥罗德利克和马伦?” “我什么也没忘。”老实讲,哥哥根本不是奈德·史塔克所杀。罗德利克在海疆城死在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手里,马伦则葬身于崩塌的南塔之中……不过倘若命运使他们碰上史塔克,想必他也会毫不迟疑地杀了他们吧。“哥哥们的样子我记得很清楚。”席恩坚持,他当然记得罗德利克酒后赏他的耳光,以及马伦恶毒的嘲弄和无休无止的谎言。“我同时还记得,我的父亲原本是个国王。”他拿出罗柏的信,向前一推。“信在这里……陛下,请您过目。” 巴隆大王揭去封蜡,展开羊皮纸,那双黑眼来回扫视。“所以这小鬼想要再给我一顶王冠,”他说,“只要我帮他除掉敌人。”他的薄唇露出一抹微笑。 “罗柏现下正准备攻打金牙城,”席恩道,“攻陷之后,他只需一天时间便可穿越丘陵。泰温大人的军队目前驻于赫伦堡,完全与西部隔绝,弑君者则被关在奔流城。西境只剩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和他那群刚募集的新兵与罗柏作对。史戴佛爵士会将兵力部署在罗柏和兰尼斯港之间,也就是说,我们若从海上进犯,兰尼斯港将无力反抗。倘若神灵眷顾,我们很可能在兰尼斯特军尚未发觉前便拿下凯岩城。” 巴隆大王哼了一声。“从没人能攻陷凯岩城。” “除了我们。”席恩微笑道。多么美妙! 可惜父亲没笑。“罗柏·史塔克让你回来就为了这个?要你说服我同意他的计划?” “这是我的计划,不是罗柏的。”席恩骄傲地说。没错,接下来的胜利也会是我的,还有最后的王冠。“如果您同意,我将亲自领军。待我军自兰尼斯特手中拿下凯岩城,请您将之赐给我作为奖赏,我将在那里建立根据地。”有了凯岩城,他便能吞并兰尼斯港和西部富庶的黄金领地,那将是葛雷乔伊家族从未有过的财富与荣耀。 “就凭这几个字,你的胃口倒不小。”父亲又把信读过一遍,“这狼崽子可没提奖赏的事,他只说你代表他,要我乖乖听话,派出舰队和大军为他作战,然后给我一顶王冠。”他抬起燧石般的眼睛,直视儿子。“他会‘给’我一顶王冠。”他复诵一遍,语气尖锐了许多。 “那只是措辞不佳,实际上——” “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那小鬼要‘给’我一顶王冠,既然是给的,就可以再收回去。”巴隆公爵手一挥,把信丢进火盆,正好落在项链上。羊皮纸四角卷起,发黑,起火燃烧。 席恩简直不敢相信。“你疯了吗?” 父亲反手便是一记耳光。“注意你的言辞。这里可不是临冬城,我也不是罗柏那小毛头,你没资格对我这样说话。我是派克岛掠夺者之首,海盐王与磐岩王,海风之子,我不需任何人施舍王冠,我付出铁钱,亲自夺取,就和五千年前的‘血手’乌伦一样。” 席恩后退几步,远离父亲突如其来的暴怒口吻。“那你就去拿吧!”他吼道,脸颊隐隐作痛。“你就自封铁岛之王吧,没人会理睬你……等战争结束,胜利者只会看到一个头戴木冠的蠢老头,傻笑着站在海边!” 巴隆大王哈哈大笑:“不错,起码你不是懦夫,同样地我也不蠢。你以为我召集舰队是为了好看?我打算用刀剑与烈焰打出一片江山……但不是从西部,更不能照着小鬼国王罗柏的意思。凯岩城太坚固,何况泰温大人精明无比。对,我们是可能攻下兰尼斯港,但绝对守不住。我属意的是另一颗果实……或许没那么甜,可一样熟透,高挂枝头,无人摘采。” 是哪里呢?席恩刚想开口,却蓦然得到了答案。 89.第89章 丹妮莉丝 多斯拉克人称彗星为“西拉克·魁亚”,意为“泣血之星”。老人们窃窃私语说这是恶兆,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早在火葬卓戈卡奥当晚便已见到此星,她的小龙也在那时苏醒。这是真龙回归的使节,她充满感动地仰望夜空,一边告诉自己,这是天上诸神为我派来的指路星。 然而当她说出心中打算,女仆多莉亚却畏惧地说:“卡丽熙,那里是红土荒原啊。骑马民族都知道,那是个荒凉恐怖的地方。” “彗星所指的方向,就是我们前进的路途。”丹妮坚持……但事实上,他们也只有这条路可走。 她不敢向北,因为那会进入有“多斯拉克海”之称的辽阔草原,而他们遇上的头一个卡拉萨便会将她残破不堪的队伍吞噬殆尽,战士会被尽数诛杀,余人将沦为奴隶。河流以南的“羊人”之地同样不可行,她的队伍实在太弱,连面对那支不好战的民族都无法抵挡,而拉札林人没有任何理由善待他们。她考虑过沿河朝东南方的下游走,去弥林、渊凯和阿斯塔波等港口。但拉卡洛提出警告:波诺的卡拉萨正是朝着那个方向,驱赶着数千奴隶,准备去奴隶湾沿岸如脓包般滋生的奴隶市场中贩售。“我何惧波诺?”丹妮反问,“他从前是卓戈的‘寇’,对我向来客气。” “对您客气的是波诺寇,”乔拉·莫尔蒙爵士说,“波诺卡奥会杀了您。当初正是他最先离弃卓戈,一万战士追随于他,而您只有一百人。” 不,丹妮心想,我只有四名战士,其余都是老弱妇孺和没绑辫子的小孩。“我有龙。”她指出。 “他们刚刚孵化,”乔拉爵士道,“亚拉克弯刀一挥,就要了他们小命。其实波诺大概会据为己有,龙蛋比红宝石值钱,活生生的龙更是无价之宝。全世界就这么三只,女王陛下,任何人见了都会垂涎三尺。” “他们是我的。”她强硬地说。缘于她的信念和渴求,经由她夫君、她尚未出世的儿子和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的死,他们方才来到人世。他们诞生时,丹妮亲身走入烈火,而他们自她肿胀的胸乳上吸吮奶水。“只要我活着,谁也别想抢走他们。” “若遇上波诺卡奥,只怕您自己都活不长。遇上贾科卡奥或其他人也一样。您不能和他们走在一起。” 莫尔蒙被丹妮任命为第一个“女王铁卫”……既然他的意见和预兆相符,那她的方向也就明确了。于是她召集子民,骑上银马。她的头发已在卓戈的火葬堆里焚尽,所以女仆为她戴上“赫拉卡”——卓戈在多斯拉克海上捕杀的白狮——的毛皮,骇人的狮首正好形成兜帽,遮盖她的光头,狮皮则成了天然披风,从肩头垂下背部。那只乳黄色的龙偎在她身边,伸出黑色利爪,深深陷进狮鬃,尾巴则缠绕她的手臂。乔拉爵士一如往常,骑马不离左右。 “我们跟随我的彗星。”丹妮对她的卡拉萨说。命令一旦下达,便不再有人反对。他们本是卓戈的子民,如今都是她的人。他们称她为“不焚者”和“龙之母”,她的话语,便是他们的律法。 他们夜间骑行,白昼则躲在帐篷内避开烈日。没过多久,丹妮便领会到多莉亚所言不虚,这里果真是不毛之地。他们不得不沿路留下已死和垂死的马匹,因为波诺、贾科和其他人抢走了卓戈最好的牲口,只留给丹妮老瘦病弱、跛脚、虚弱和坏脾气的畜生。留下来的人也是同样状况。他们并不强壮,她告诉自己,所以我必须展现力量,不能害怕,不能示弱,不能疑虑。无论我心里有多恐惧,在他们面前,我必须以卓戈的卡丽熙之姿出现。她觉得自己比十四岁的实际年龄苍老许多,如果说她曾经是个孩子,那段岁月已告结束。 行至第三天,便有人倒下。一位有着蒙昧蓝眼,牙齿掉光的老人,力竭落马,无法起身,一小时后断了气。血蝇围绕尸体,将他的厄运传给世人。“他的时辰已到,”女仆伊丽宣布,“任何人都不该活得比自己的牙齿更久。”余人纷纷赞同。丹妮吩咐他们杀死一匹虚弱濒死的马儿,好让死者骑着进入夜晚的国度。 两天之后的晚上,又有一名女婴丧命。她母亲痛苦的哀嚎持续终日,而众人无能为力。这可怜的孩子年纪太小,还不能骑马。她不能进入夜晚的国度那无止无尽的黑色草原,她必须再度投胎。 红色荒原中草料难寻,饮水更少。这是一片干枯而荒凉的土地,有低矮的丘陵和饱经风蚀、贫瘠无比的原野。他们越过干如枯骨的河床,马匹赖以维生的是褐黄坚韧的恶魔草,它们丛生于岩石下、枯树底。丹妮派斥候趋前探查,但他们既没找到水井,也未发现甘泉,唯有枯浅凝滞、曝于烈日的苦水池。而越是深入荒原,找到的池子便越来越小,池与池之间的距离越来越长。假如这片由岩块,砂石和红土构成的无垠荒野上也有神明,那他们必定严厉而无情,对祈雨之祷不闻不问。 酒最先喝完,之后没多久,马王们喜爱尤胜蜜酒的发酵马奶也见了底,接着是面包和肉干。由于派出的猎人找不到猎物,他们只好靠死马的肉充饥。死亡接踵而至,虚弱的孩童、满脸皱纹的老妇、病患、弱智和冒失鬼……一一被残酷的大地夺去性命。多莉亚日渐憔悴,眼窝凹陷,原本柔顺的金发变得稻草般脆弱。 丹妮和别人一样忍饥受渴。她的乳汁已经干涸,乳头干裂流血。她一天一天瘦下去,最后仿如一根粗短坚硬的棍子,然而她担心的是那三条小龙。她的父亲在她出生前便已遇害,英勇的哥哥雷加亦然;母亲在暴风肆虐的寒夜将她带到人间,自己则因难产而亡;温和的威廉·戴瑞爵士以他自己的方式疼爱着她,却在她幼时身染绝症;后来,哥哥韦赛里斯,卓戈卡奥,她的日和星,还有她那未出世的儿子,也全都被诸神夺去。我决不让他们抢走我的龙,丹妮发誓,决不会。 从前在潘托斯,她在伊利里欧总督的宅院里见过在墙边潜行的小猫,骨瘦如柴,她的龙现在就和它们差不多……可是张开翅膀就不同了,他们翼展是身长的三倍,每一只翅膀都是一片半透明的精巧皮肤,色彩斑斓,紧致地张在长长的细骨之间。倘若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幼龙的身躯基本由脖颈、尾巴和翅膀组成。他们好小啊,她一边用手给他们喂食,心里一边想。其实应该说是“试图”喂食,因为小龙不肯吃东西。他们一见血红的马肉片,便嘶叫吐气,鼻子喷出热气,就是不肯进食……后来,丹妮想起小时候韦赛里斯说过的话。 只有巨龙和人类享受熟食,他这么说。 于是她吩咐女仆把肉烤焦,小龙见状立刻急切争食,头像蛇一般窜动抢夺。从此,只要肉是烧过的,他们便每日吞下数倍体重的分量,终于渐渐茁壮。丹妮对他们光滑的鳞片颇感惊奇,龙鳞还会散发热气,到了寒冷的夜里尤其明显,仿佛全身都在冒烟。 每天傍晚,当卡拉萨拔营出发时,她都会挑一只龙骑负在肩。另外两只则关进一个木条笼子,挂在伊丽和姬琪的坐骑之间。她俩紧跟在后,丹妮决不容许他们离开自己的视线,也唯有如此,才能令他们平静下来。 “伊耿的龙取了远古瓦雷利亚神祇的名讳,”某天早上,经过整夜跋涉,她对自己的血盟卫说,“维桑尼亚的龙名叫瓦格哈尔,雷妮丝的是米拉西斯,伊耿自己骑着‘黑死神’贝勒里恩。据说瓦格哈尔呼出的气息温度极高,可以熔化骑士铠甲,并把铠甲里的人活活烤熟。米拉西斯能连人带马一口吞下,至于贝勒里恩……它吐出的火焰如它的鳞片一般漆黑如夜,双翼的阴影足可遮住繁华市镇。” 多斯拉克武士有些不安地看着孵化不久的小龙。其中最大的一只浑身黑亮,黑鳞上穿插着猩红条纹,与翅膀和角的色泽遥相呼应。“卡丽熙,”阿戈小声说,“那就是贝勒里恩,他投胎转世了。” “吾血之血,或许如你所言,”丹妮郑重地说,“但他既获新生,自当有个新名。我要以被诸神夺走的亲人为他们命名。绿色的那只就叫雷哥,因为我英勇的哥哥便是死在绿叉河畔。白金相间的那只取名韦赛利昂,韦赛里斯虽然残酷、软弱又胆小,但他终究是我哥哥。他的龙将为他完成心愿。” “黑色的这只呢?”乔拉·莫尔蒙爵士问。 “黑色的,”她说,“叫卓耿。” 小龙固然日渐强壮,她的卡拉萨却不断萎缩。大地越趋荒凉,连恶魔草都逐渐稀少,马儿一匹匹倒下,逼使她的部分子民徒步前进。多莉亚得了热病,病情急速恶化。她的嘴唇和手都长了血泡,头发大把脱落,直到某天傍晚她连上马的力气都没了。乔戈说他们必须抛下她,或者把她绑在马鞍上。然而丹妮记得那天晚上,在多斯拉克海,正是这位里斯女孩教给她性爱的奥秘,使卓戈与她水乳交融。于是她打开自己的水袋喂多莉亚喝水,用湿布为她擦额头,握着她颤抖的双手直到她断气,方才允许卡拉萨继续前进。 一路不见人迹。多斯拉克人开始畏惧私语,认为彗星将他们带进不名炼狱。某天早上,众人在饱经风蚀的黑色乱石堆中扎营,丹妮去找乔拉爵士。“我们迷路了吗?”她问,“这片荒原到底有没有尽头?” “有的。”他疲惫地回答,“女王陛下,我见过商人画的地图。虽然少有商旅从此地通过,但在遥远的东方,确有伟大的王国,充满奇观的城市,例如夷地、魁尔斯、阴影旁的亚夏……” “我们能活着走到吗?” “我不敢对您隐瞒,这条路的艰苦实在超乎想象。”骑士脸色发灰,显然精疲力竭。他和卓戈卡奥的血盟卫决斗当晚所受的臀伤始终未能痊愈,她发现他每次上马都痛得皱眉,骑在马上也十分虚弱。“继续前进或许会走向毁灭……但我可以确定,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 丹妮轻轻吻了他的脸颊,见他露出笑容,她感到非常振奋。即便为了他,我也必须坚强起来,她沉重地想,他只是一介骑士,而我却是真龙血脉。 他们找到的下一个池子,池水滚烫,充满硫黄的臭味,然而他们水袋已空,别无选择。多斯拉克人用瓶罐盛水,待水降温后饮用。臭味并未因此而稍减,不过水就是水,而他们实在口渴难耐。丹妮绝望地看着远方的地平线。他们的人数已经减少了三分之一,红色荒原却依旧无边无际。难道这颗彗星是为了嘲笑我而生的吗?她抬头看着天际的伤痕,心里想,难道我横越半个世界,目睹巨龙重生,最后却要与他们同葬酷热荒漠?她不相信。 翌日清晨,他们来到一块四处皲裂的红土平原,方欲扎营,斥候骑马飞奔回报。“卡丽熙!前方有一座城市!”他们大喊,“白如明月,美若少女。离此只有一个小时骑程!” “带我去看。”她说。 当那座城终于出现在眼前,白墙白塔在气幕后闪亮,美得让丹妮认为这只可能是海市蜃楼。“这是什么地方?”她问乔拉爵士。 被放逐的骑士虚弱地摇摇头。“女王陛下,我不知道,我没来过这么靠东的地方。” 远方的白墙象征着静养和安全,他们可以疗伤养病,重新整顿,丹妮此刻想要的莫过于飞奔向前,但她却转头对血盟卫们说:“吾血之血,请你们趋前探问这座城市的名讳,以及我们将受到何种迎接。” “是,卡丽熙!”阿戈说。 血盟卫们须臾便回,拉卡洛翻身下马,他的奖章腰带上挂着丹妮送给他的血盟之礼:一把亚拉克巨弯刀。“卡丽熙,那是一座死城。它无名无神,城门残破,唯有狂风和苍蝇穿梭街市。” 姬琪颤声道:“神灵一旦离去,恶鬼便会在夜间外出猎食,这种地方最好避开,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伊丽附和。 “我可不知道。”丹妮一夹马肚,当先穿越古城的残破拱门,沿着静默的街道跑去。乔拉爵士和她的血盟卫紧随其后,其余的多斯拉克人也缓缓跟上。 不知这座城究竟荒废了多久,但从远处看来美丽绝伦的纯白城墙,近来才发现是断垣残壁。城内狭小巷道错综复杂,建筑彼此倾轧,它们的正面没有开窗,毫无特征,放眼望去,一片惨白。所有东西都是白色,仿佛这里的居民对色彩毫无概念。他们踏过阳光曝晒的塌屋残墟,到处都是褪色的烧痕。行经某个六巷交会之所,丹妮看到一个空荡荡的大理石基座。看来多斯拉克人来过,或许那个失落的雕像此刻正在维斯·多斯拉克,和其他抢走的神像为伍。说不定她自己便常常骑马经过,只是漠然不知。在她肩上,韦赛利昂嘶嘶叫唤。 他们在一座毁坏已久的宫殿遗迹里扎营,宫殿广场风沙肆虐,恶魔草丛生于路石之间。丹妮派人搜寻遗迹,有些人虽然不大情愿,但依旧领命而去……没过多久,一名身上有疤的老人连蹦带跳地跑回来,脸上堆满笑容,怀里抱着一堆无花果。果子虽小,又有些萎缩,但她的子民个个贪婪地伸手抢夺,相互推挤,把果子塞进嘴里,满足地咀嚼。 其余搜索者陆续回报,他们在深宫的秘密花园里找到了果树园。阿戈带她去到一个长满藤蔓的庭院,藤上垂挂着粒粒小绿葡萄。乔戈则发现了一口井,井水冰凉而洁净。除此之外,他们还找到了骨头,未经埋葬的骷髅,惨白而破损。“鬼魂,”伊丽喃喃道,“这是可怕的恶鬼啊!卡丽熙,我们不能待在这里,这是他们的地盘。” “我不怕鬼,我的龙比鬼魂更有力量。”重要的是这里有无花果,“你跟姬琪去帮我找点干净的沙子,我要洗澡。别再说蠢话了。” 丹妮回到阴凉的营帐,一边在火盆上烤马肉,一边思量之后的计划。这里的食物和饮水充足无虞,也有草料可让马儿恢复体力。如果每天都能在这样的地方醒来,流连于花园树荫之中,品尝无花果,啜饮清凉水,那该有多好? 待伊丽和姬琪带回几瓶白沙,丹妮脱去衣服,让她们为自己擦拭身体。“卡丽熙,您的头发慢慢长回来了。”姬琪边说边刷她背上的沙。丹妮伸手摸摸头顶,感觉着新长出的短发。多斯拉克男人将长发结成油亮长辫,除非败阵,绝不修剪。或许我也该这么做,她心想,这样才能提醒大家,卓戈的力量与我同在。卓戈卡奥到死都没剪过头发,没几个人有这般能耐。 营帐另一边,雷哥展开绿色双翼,振翅飞起半尺,然后摔落在地毯上。它一坠地,便愤怒地甩动尾巴,仰头尖叫。如果我有翅膀,也会想飞吧,丹妮心想。古代的坦格利安王族每每骑乘巨龙远赴沙场。她试图想象骑在龙背上翱翔天际会是怎样的感觉。应该就像站在高山巅峰,只是比那更好,全世界都在脚下延展。如果我飞得够高,就能看到七大王国,还可以伸手触摸彗星。 伊丽打断她的白日梦,告诉她乔拉·莫尔蒙爵士在外求见。“叫他进来。”丹妮吩咐,刚被沙擦过的皮肤还有些刺痛。她披上狮皮,赫拉卡的体形比丹妮大得多,所以毛皮遮住了所有该遮住的部位。 “我带了一个桃子给您。”乔拉爵士边说边跪下。桃子小得可以藏进她掌心,并且有些过熟,可她才咬了一口,便因甜美的果肉而差点叫出声来。她慢慢地吃,一口一口,细嚼慢咽。乔拉爵士解释说,这是在西面城墙附近的一个花园里摘来的。 “这里有果品,有井水,还有凉荫,”丹妮两颊都是黏黏的桃子汁,“诸神带我们来到这里,真是太好了。” “我们应该在此休养生息,”骑士提议,“弱者在红色荒原活不久。” “我的女仆说这里有鬼魂。” “鬼魂,随处可见,”乔拉爵士轻声说,“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不离不弃。” 是啊,她想着,韦赛里斯、卓戈卡奥、我儿雷戈,他们无时无刻不和我在一起。“乔拉,你很清楚我的那些鬼,那你的呢?” 他的面色十分平静。“她叫琳妮丝。” “是你妻子?” “我的第二任妻子。” 提起她来他很伤心,丹妮看得出,可她想知道真相。“就只有这些?”狮皮从她一边肩膀滑落,她伸手拉好。“她漂亮吗?” “漂亮极了。”乔拉爵士的视线从她肩膀抬到她的脸,“我第一次见到她,真以为是女神下凡,‘少女’现世,可我的出身远不及她高贵。她是统辖旧镇的雷顿·海塔尔伯爵的小女儿,指挥您父亲御林铁卫的‘白牛’是她的叔祖。海塔尔家族历史悠久,家财万贯,而且十分骄傲。” “他们忠贞不贰。”丹妮说,“我想起来了,韦赛里斯说过,海塔尔家是少数一直忠于我父亲的臣属。” “没错。”他同意。 “令尊替你求得了婚事?” “不,”他说,“我们的婚事……陛下,此事说来话长,而且很无趣,我还是别说的好。” “反正我无事可做,”她道,“就请说吧。” “遵命,我的女王。”乔拉爵士眉头一皱,“我的故乡……您必须先知道这点,才能了解其他。熊岛虽然漂亮,可是地处偏远。想象一下那种景象,盘根错节的老橡树和参天古松,开花的山楂林,灰石长满青苔,小河流贯陡丘,水流清冽。莫尔蒙家族的厅堂乃是用巨大原木筑成,外围有土篱环绕。除了少数佃农,我的子民都住在海边,以捕鱼为生。卡丽熙,熊岛位于遥远的北国,那里的冬天有多严酷,绝非您所能想象。” “虽然如此,熊岛我却也住得惯。我从不缺女人,我和许多渔妇以及农家女都有关系,不论婚前还是婚后。我成婚很早,新娘是父亲挑的,她是深林堡葛洛佛家的女孩。我们结婚……大约有十年,她面貌平庸,但个性不差。我想我后来也算是爱她吧,虽然我们的关系比较像尽义务,而非真感情。为替我生下传人,她先后三次流产,最后一次始终没有康复,不久便去世了。” 丹妮轻轻握住他的手,挤了挤他的指头。“我为你感到遗憾,真的。” 乔拉爵士点点头。“没多久,我父亲加入黑衫军,我便成了熊岛领主。前来提亲的人很多,我还没做出最后决定,巴隆·葛雷乔伊大王便起兵与‘篡夺者’作对,而奈德·史塔克召集封臣前去助好友劳勃一臂之力。最后的决战乃是在派克城下展开,当劳勃的投石机将巴隆国王的城墙砸开一条缝后,一个密尔来的武僧当先冲了进去,我也不落人后。为此,我受封骑士。” “为庆祝胜利,劳勃发布诏令,在兰尼斯港外举行比武大会。我就是在那里认识了琳妮丝。她当时只有我一半年纪,偕同父亲专程从旧镇赶来观看自己的兄弟比武。我的视线离不开她。一时冲动,我恳求她赐予我信物,让我为她而战。我做梦也不敢妄想她会答应,然而她却一口同意了。 “卡丽熙,我的武艺不输任何人,但我们北方人向来不擅比武竞技。只是臂上绑了琳妮丝信物的我,完全变了个样。长枪比试一场接着一场,我频频大胜而归,杰森·梅利斯特大人被我挑落马下,‘青铜’约恩·罗伊斯也非我敌手。莱曼·佛雷爵士和他的弟弟霍斯丁爵士、河安大人、‘壮猪’、就连御林铁卫的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不例外,通通被我击败坠马。最后一场比试,我与詹姆·兰尼斯特九度交手,不分胜负,最后劳勃国王把优胜桂冠判给了我。我为琳妮丝戴上爱与美的后冠,完全沉浸在美酒与荣耀中。我醉了,当天晚上便去向她父亲提亲。我原本担心会遭到毫不留情的拒绝,没想到雷顿大人却答应了婚事。于是我们在兰尼斯港成婚,婚后那两周,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 “只有两周?”丹妮问。连我和卓戈共度的幸福时光都比他长啊,啊,我的卓戈,我的日和星。 “从兰尼斯港乘船返回熊岛,恰好需要两个星期。琳妮丝对我的老家大失所望,觉得太冷太湿又太偏僻,我的居城也不过是个木造长厅。我们没有化装舞会,没有默剧表演,也没有奢华晚宴。要等上好几年,才有一个歌手前来演唱,而且岛上连一个金匠都没有。每一餐对她都是煎熬,因为我的厨师除了烤肉煮汤,所知相当有限,而琳妮丝很快就吃腻了鱼和鹿肉。 “我活着,只希望见她开心,所以我大老远从旧镇聘来一个新厨子,又从兰尼斯港找来一位竖琴手。金匠、珠宝匠、服装师,她要什么我都成全,却怎么也不够。熊岛盛产野熊和木材,此外的资源却相当匮乏。我造了一艘大船,与她航至兰尼斯港和旧镇,四处参加节庆和宴会,有一次甚至远达布拉佛斯,我在那里借了巨款。当初我是以比武冠军的身份赢得了她的欢笑和芳心,因此我为了她继续参加比武大会,然而魔力不再,我竟再也没有赢过。每次落败,便意味着一匹战马和一套盔甲的损失,必须花钱赎回,或重置新品。这样的开销我实在受不了,最后终于坚持回家去,但回家之后情况却越来越糟。我付不出厨子和竖琴手的薪水,而琳妮丝一听说我有意典当她的珠宝,便暴跳如雷。 “后来……我做了好些羞于启齿的事,一切都是为了钱,以留住琳妮丝的珠宝、竖琴手和厨师。终于,我失去了一切。当我听说艾德·史塔克正赶往熊岛,已完全丧失了荣誉心,不敢留下来接受制裁,便带着她流亡海外。我告诉自己:只要我们真心相爱,一切都不重要。我们逃往里斯,我在当地把大船卖了,换得黄金贴补生活。” 他的语气悲痛莫名,丹妮实在不愿逼他继续,但她想知道最后的结果。“她是在那儿去世的?”她温柔地问。 “对我来说是。”他说,“不到半年,我的金子花光了,不得已当了佣兵。当我在洛恩河畔与布拉佛斯人作战时,琳妮丝搬进了贸易王子崔格·欧莫伦的豪宅。据说她现在是他最宠幸的爱妾,连正室都要畏惧三分。” 丹妮骇然。“你恨她吗?” “爱恨交加。”乔拉爵士回答,“女王陛下,请容我告退,我很累。” 她准他离开,但当他掀起帐幕时,她忍不住唤他,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这位琳妮丝夫人长得什么样?” 乔拉爵士哀伤地笑了笑。“唉,她跟您倒有几分神似呢,丹妮莉丝。”他深深一鞠躬,“好好睡吧,我的女王。” 丹妮浑身发抖,连忙伸手拉紧狮皮。她长得像我?这解释了她先前莫名的预感。他想要我,她恍然大悟,他爱我就像爱她,不是骑士对女王之爱,而是男人对女人的感情。她试图想象自己躺在乔拉爵士怀中,亲吻他、取悦他,让他进入自己体内的情景,然而徒劳无功。每当她闭上眼睛,他就变成了卓戈。 卓戈卡奥是她的日和星,是她最初,或许也是最后的爱人。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信誓旦旦地声称她这辈子再也无法生育,谁想要这样的妻子呢?又有哪个男人比得上至死发辫未剪,如今以群星为卡拉萨,奔驰在夜晚国度的卓戈呢? 听乔拉爵士说起熊岛种种,她感到话中的乡愁。他永远也得不到我,但有朝一日我会让他衣锦还乡,恢复声誉,至少这点我能做到。 那天夜里,没有鬼魂扰她清梦。她梦见与卓戈结婚当晚,两人并肩飞奔的情境。但梦中的他们骑的不是马,而是龙。 翌日清晨,她召来三位血盟卫。“吾血之血,”她对他们说,“我需要你们相助。请你们各挑三匹马,要最强壮最健康的,能载多少食水,就载多少,然后出城探查。阿戈朝西南,拉卡洛往正南,乔戈则跟着西拉克·魁亚继续向东南方走。” “卡丽熙,您要我们去找什么?”乔戈问。 “什么都好,”丹妮回答,“去找其他的城市,活城或死城。去找商旅和人迹,去找河流、湖泊和咸水汪洋。查出荒原的尽头,以及荒原之外的景象。等我再次出发,我绝不再盲目前进,我不但要明确目的地,还要知道抵达该处的捷径。” 于是他们领命离去,发际铃铛轻声作响。丹妮则带着她那一小群追随者在这个他们称为“维斯·托罗若”,意思是“枯骨之城”的地方安顿下来。日夜交替,女人在死者的花园里采集果实,男人则喂养马匹,修补鞍辔、马镫和蹄铁。孩童在曲折的巷道中漫游,发掘出古老的青铜钱币和紫色的玻璃片,还有手把如蛇的石瓶。曾有一名妇人被红蝎蜇伤,但除她之外无人丧命。马儿逐渐茁壮,在丹妮的亲自照料下,乔拉爵士的伤也慢慢愈合。 拉卡洛首先归来。据他报告,红色荒原不断向南延伸,尽头是毒水之滨的贫瘠崖岸。毒水与此地间只有滚滚红沙,饱经风蚀的岩块,以及长满尖刺的植物。他发誓,自己曾行经巨龙的遗骸,黑色的龙口大得可以容他骑马穿过。除此之外,什么也没发现。 随后丹妮交给他十二名壮丁,命他们翻掘广场地面,挖出下面的泥土。既然恶魔草能在石板夹缝间存活,那么除去石块后,其他植物想必也可以在此生长。他们找到了好多井,因此水源不虞匮乏,只要播下种子,便可使广场焕然一新。 第二个回来的是阿戈。他誓言西南地区烈日炎炎,一片荒漠。他找到了两座城市的遗迹,和维斯·托罗若相比,除了规模较小,并无太大差异。其中一座城周围有生锈铁枪环绕,枪尖挂着骷髅,所以他不敢冒进,但他仔细探索了另外一座死城。他向丹妮展示了在里面发现的一个铁手环,上嵌一个大如拇指的火红蛋白石,浑然天成,未经雕琢。此外他还找到一些卷轴,不过多半干燥脆弱,所以阿戈没有带回来。 丹妮向他道谢,然后派他负责修复城门。既然古代有天敌能横越荒漠,毁灭这些城市,他们自有可能再度来犯。“若敌人来袭,我们必须做好准备。”她宣布。 乔戈迟迟未归,丹妮日日担心他的下落。就在众人业已绝望时,他却骑马自东南返回。阿戈派去守城的卫兵率先看到他,立时高喊出声。丹妮即刻亲自登城。是真的,乔戈回来了,可是他并非独自一人。三个奇装异服的陌生人跟在他身后,骑着比任何马都高的驼背丑物。 他们在城门前停住,抬头仰望城上的丹妮。“吾血之血!”乔戈喊,“我去了伟大的魁尔斯城,这三个人跟我一道回来,他们想要亲眼见您。” 丹妮注视着城门下方的陌生人。“我就在这里,要看自便……但请先报上名来。” 白皮肤蓝嘴唇的男子用粗嘎的多斯拉克语说:“吾乃大男巫俳雅·菩厉。” 鼻子上镶有珠宝的秃头男子用自由贸易城邦的瓦雷利亚方言道:“鄙号札罗·赞旺·达梭斯,身列魁尔斯十三巨子。” 戴着木漆面具的女人用七大王国的通用语说:“我是阴影之地的魁蜥,我们为寻龙奔波。” “远在天边,”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对他们说,“近在眼前。” 90.第90章 琼恩 根据山姆找到的古老地图,这里叫白树村,但在琼恩眼中,此地实在算不上什么村庄:四栋单以石块砌成,没刷砂浆的单房屋子,业已倒塌,环绕着空空的羊圈和一口井。房舍的屋顶铺着草皮,窗户则用破烂的毛皮遮盖。房屋上方有一棵高大畸形的鱼梁木,暗红的叶子,苍白的枝干。 这是琼恩·雪诺毕生所见最大的一棵树,树干宽近八尺,枝叶繁茂扩张,将整个村落都笼罩于下。但真正令他不安的并非树的体积,而是树上那张脸……尤其是那张嘴。那并非一条简单的横向切割,而是一个锯齿状的空洞,大小足以吞下一只羊。 但灰烬里的东西不是羊骨,不是羊的头颅。 “一棵古树。”莫尔蒙坐在马鞍上,皱紧眉头。“古树!”他的乌鸦站在他肩膀上出声赞同,“古树,古树,古树!” “它蕴涵着力量。”这股力量连琼恩都能感觉到。 一身黑甲的索伦·斯莫伍德在树干旁下马。“瞧瞧这张脸,难怪当初人类刚到维斯特洛时见了会惧怕,连我都想操起斧头把这鬼东西砍掉。” 琼恩道:“我的父亲大人相信面对心树,任何人都无法欺瞒,因为旧神在此无所不知。” “我父亲也这么坚信。”熊老说,“去,把那个骷髅头拿给我瞧瞧。” 琼恩听令下马。他背后斜挂长爪,包着黑皮革剑鞘。长爪是一把一手半用的长柄剑,是熊老为感谢琼恩救他一命而特意相赠。别人总爱笑话这是“杂种拿的杂种剑”。剑柄专门为他重新打造,圆球用淡色白石雕成狼头形状。剑刃本身则是瓦雷利亚钢,古老、轻盈且锋利。 他蹲下来,伸出戴着手套的手探进树洞口。里面满是干涸的红色树汁,被火烧得焦黑。他在骷髅头下又看到另一个比较小的头骨,下巴开裂,半掩于灰烬和碎骨中。 他将头骨拿给莫尔蒙,熊老双手举起,望进骷髅空洞的眼窝。“野人会烧掉他们的死者,这事我们早就知道。唉,只可惜以前还有人迹可寻的时候,没有问问他们为何这么做。” 琼恩·雪诺想起尸鬼死而复生,苍白的死人脸上一双蓝眼闪闪发亮。他很清楚野人为何烧掉死者,琼恩心照不宣地想。 “若是骨头会说话就好了,”熊老咕哝,“这家伙可以告诉咱们不少事:他怎么死的?谁烧了他?为什么要烧?野人都跑哪里去了?”他叹口气,“传说森林之子能和死者交谈,可惜我不能。”他把骷髅头掷回树洞,扬起一阵灰烬。“给我仔细搜寻这几间房屋。‘巨人’,你上树看看。把猎犬带过来,或许这次留下的踪迹比较新鲜。”但他的口气对后者却颇不以为然。 每间屋子都派出两人搜查,以免有所遗漏。琼恩和消沉的艾迪森·托勒特配在一组,他是个满头灰发的侍从,瘦得像杆长枪,大伙儿都叫他“忧郁的艾迪”。“死人会走路还不够可怕?”他们一边穿过村庄,他一边对琼恩说,“这会儿熊老竟还要他们讲话?我敢担保,他们说不出什么好话。再说了,谁知道骨头会不会撒谎?为什么人死了就会变诚实变聪明呢?我看死人八成挺无聊,一肚子牢骚——嫌泥地太冷啦,我的墓碑应该要大一点啦,为什么他身上长的虫比我多啦……” 琼恩得躬身才能走进低矮的门楣,屋内是扎实的泥地,没有任何家具,也无居住痕迹,只是屋顶排烟口下有少许炭灰。“真不是个住人的地方。”他说。 “我出生的房子就跟这差不多,”忧郁的艾迪表示,“那还算黄金岁月咧,之后就开始过苦日子了。”艾迪看着屋角的干稻草堆,渴望地说,“给我全凯岩城的金子,也不比在床上睡一觉。” “你说,这是床?” “比泥地软,头上又有屋顶,当然是床。”忧郁的艾迪嗅了嗅,“我闻到大便的味道。” 味道很淡。“应该干掉很久了,”琼恩说。屋子似乎废弃了一段时间,他跪下来,伸手拨弄稻草堆,看看下面是否有所隐藏,接着又沿墙仔细搜索。一无所获。“这儿什么也没有。” 他原本就不预期会有所发现,白树村是他们北行以来经过的第四个聚落,每个地方的情形都一样,居民早已带着少得可怜的家当和所有的牲口悄然离去。而这些村庄又没有任何遭受攻击的迹象,只是单纯地……空无一人。“你觉得他们到底碰上了什么?”琼恩问。 “一定是我们想象不到的倒霉事,”忧郁的艾迪说,“哎,要我想象其实不难,但我瞧还是算了。知道倒霉还不够惨?胡思乱想干吗?” 他们从屋里出来时,两只猎犬正在门旁闻闻嗅嗅。其他的狗儿则在村里四处搜寻,管狗的齐特冲它们高声咒骂,他讲话总少不了几分脾气。天光透过鱼梁木的红叶洒落下来,把他脸上的疔子照得通红。当他看到琼恩,便眯起眼睛,他们彼此素无好感。 其他几间屋也空荡荡的。“不见啦!”莫尔蒙的乌鸦叫着飞上鱼梁木枝头,俯瞰他们,“不见啦,不见啦,不见啦!” “一年前还有野人住在白树村。”索伦·斯莫伍德穿着杰瑞米·莱克爵士的闪亮黑甲和浮雕胸铠,模样比莫尔蒙更华贵。他的厚披风边沿镶着貂皮,钩扣则是交叉银锤——莱克家族的标记。那原本是杰瑞米爵士的披风……然而尸鬼夺走了杰瑞米爵士的性命,而守夜人军团向来不浪费任何东西。 “去年劳勃在位,国内相安无事,”负责指挥斥候,长得十分壮硕的贾曼·布克威尔评道,“这一年变化可真大。” “有件事没变,”马拉多·洛克爵士坚持,“野人越少,麻烦越少。不管他们有什么下场,我都不觉得可惜,反正尽是些土匪和杀人犯。” 琼恩头顶的红叶传来一阵飒飒声,两根枝干向侧旁分开,一个小个子松鼠般灵活地在枝干间游移。贝德威克身高不到五尺,但一头灰发却暴露了他的年龄。其他游骑兵戏称他为“巨人”。他站在大伙儿头上的树干分叉处说:“北边有水源,可能是个湖。西面有几座丘陵,但不高。除此之外啥都没啦,诸位大人。” “我们今晚可以在此扎营。”斯莫伍德提议。 熊老抬起头,透过鱼梁木的苍白枝干和红叶搜寻天光。“不行,”他说,“巨人,还有几小时天黑?” “大概三小时,大人。” “那我们继续北行,”莫尔蒙作了决定,“走到湖边,在那里扎营,说不定还能弄点鱼加菜。琼恩,拿纸笔来,我早该给伊蒙师傅写信了。”琼恩从自己鞍袋里找出羊皮纸、羽毛笔和墨水,递给总司令。莫尔蒙字迹潦草地写道:白树村,第四个村落,无人,野人已离开。“去找塔利,叫他把信送出去。”说完他将信递给琼恩,接着一吹口哨,他的乌鸦便从树上飞下,停在马头上。“玉米!”乌鸦点头提议,马儿嘶叫两声。 琼恩翻上坐骑,掉转马头,快步离去。鱼梁巨木树荫之外,守夜人军团的弟兄们站在较小的树下,照料马匹、嚼食渍牛肉条、撒尿、搔头或是相互交谈。当继续前进的命令传达下来,众人便停止谈话,纷纷上马。贾曼·布克威尔的斥候率先出发,前锋纵队由索伦·斯莫伍德率领,接下来是熊老指挥的主力部队,跟着是马拉多·洛克爵士的辎重队和驮马队,殿后的是奥廷·威勒斯爵士。人员一共两百,马匹则有三百。 近来,他们白昼沿着狩猎小径和溪流河床——弟兄们通常戏称其为“游骑兵之路”——前进,逐渐深入极北的太古荒野。入夜后则在星空下扎营,抬头可见彗星。黑衣弟兄们初离黑城堡时,精神振奋,一路谈笑风生,但近来似乎被林间的寂静所感染,渐渐沉默下来。嬉闹日渐稀少,脾气却愈见暴躁。谁也不肯承认自己害怕——再怎么说,他们可都是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但琼恩能感觉出那种不安。四个空无一人的村落,到处不见野人踪迹,动物们也逃窜无踪。就连经验老到的游骑兵也承认,鬼影森林从未像现在这么鬼影幢幢。 琼恩一边骑马,一边摘手套,让灼伤的手指透透气。它们难看死了。他忽然想起自己以前常用它们拨乱艾莉亚的头发。他那干巴巴的小妹啊,不知现在过得怎么样。想到此生很可能无法再拨弄她的头发,他不禁有些感伤。于是他开始一张一阖地活动手指,若是让使剑的右手僵硬笨拙下去,那他就完了。长城之外,剑是人存活之本。 山姆威尔·塔利和其他事务官在一起,正忙着饮马。他需要照料三匹马:除了自己的坐骑,还外加两匹驮马,它们各带一个铁丝和柳条编成的大鸟笼,里面装满渡鸦。一见琼恩走近,鸟儿便纷纷拍翅,透过笼栅朝他尖叫,有几只的声音实在很像人类的语言。“你教它们说话?”他问山姆。 “只教了几个字,有三只学会了说‘雪诺’。” “听着鸟尖叫我的名字已经够奇怪了,”琼恩说,“更何况黑衣弟兄最不想听的就是雪。”在北方,雪往往意味着死亡。 “你们在白树村发现什么没有?” “骷髅、骨灰和空房。”琼恩把卷起的羊皮纸递给山姆,“熊老要你把信寄给伊蒙。” 山姆从笼中抓出一只鸟,为它顺顺羽毛,绑好信,然后说:“勇敢的鸟儿,回家,回家。”渡鸦嘎嘎叫了两句莫名的语言回应他,然后山姆朝空中一抛,鸟儿便拍动翅膀,穿过树梢飞上天际。“真希望它能带我一起走。” “你还这么想?” “嗯,”山姆说,“是啊,不过……我已经没那么害怕了,真的。头天晚上,每当我听见有人起来出恭,都以为是野人偷摸进来要割我喉咙。我生怕自己眼睛一闭就再没机会睁开,可是……嗯……到天亮还是没事。”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我胆子虽小,却并不笨。我骑马骑得脚破皮,躺在地上睡得腰酸背痛,可我现在已经不怕了。你瞧,”他试图向琼恩展示自己的手掌有多沉稳。“这几天,我一直在研究地图。” 世事实在难料,琼恩心想,两百勇士离开长城,其中唯一没有越来越怕的竟是山姆这个众所皆知的懦夫。“我看你是块当游骑兵的料,”他玩笑道,“再隔几天,你就会想学葛兰的样,当个侦察兵了。怎么,要不我去跟熊老建议?” “你千万不要!”山姆拉起他那件大黑斗篷的兜帽,步履蹒跚地爬上马背。他的坐骑是头大犁马,行动缓慢又笨拙,但也只有它能负担他的重量,游骑兵的战马可不行。“我本希望今晚能在村子过夜,”他失望地说,“能在屋里睡觉该有多好。” “就那几间屋也不够啊。”琼恩也上了马,冲山姆笑笑,然后策马离去。队伍已经行动起来,所以他远远绕过村庄,避开拥挤的人流,反正白树村他也看够了。 白灵突然从矮树丛里蹿出,吓得马儿连忙前脚跃起,躲了开去。白狼跑到离队伍很远的地方觅食,但相比斯莫伍德派去收集食物的人,它的运气也好不了多少。森林里和村落一样空荡荡的,某天晚上,戴文在营火边告诉他,“我们队伍庞大。”琼恩对他说,“猎物大概早被行军的噪声吓跑了吧。” “他们是被吓跑的,至于被啥东西,我可就不敢说了。”戴文道。 琼恩待马儿平静下来,白灵也脚步轻快地跟到旁边,便继续追赶莫尔蒙。司令正在绕行山楂丛。“鸟儿放出去了?”熊老问。 “是的,大人。山姆在教鸟儿说话呢。” 熊老哼了一声。“他会后悔的。这些该死的东西成天吵个没完,却没半句管用。” 他们静静骑了一段,后来琼恩道:“如果我叔叔之前也发现这些村落没有人——” “——他便会想办法找出原因,”莫尔蒙替他把话说完,“我看有什么人或什么东西不希望这消息传出去。哎,等科林跟我们会合,这就是支三百人的军队。不管是什么敌人,咱们可没那么好对付。我们会找到他们的,琼恩,我向你保证。” 或许,是他们找到我们,琼恩暗想。 91.第91章 艾莉亚 晨光下的河流宛如一条闪亮的蓝绿缎带。沿岸浅滩芦苇丛生,艾莉亚看到一条水蛇快速游过河面,身后激起涟漪。头顶上,一只老鹰慵懒地盘旋飞行。 此地看似平静……没想到寇斯却瞥见一个死人。“那里!芦苇里面!”他指给艾莉亚看。那是一具士兵的尸体,四肢扭曲,全身浮肿,湿透的绿斗篷挂在一根腐木上,一群小银鱼聚在一起争食他的脸。“我就说有死人嘛!”罗米表示,“水喝起来味道就不对。” 尤伦一见尸体,便啐道:“道柏,瞧瞧他身上有什么东西可拿。锁甲、小刀或几个铜板,有什么拿什么。”他一踢马刺,骑进河中,但马儿在软泥里寸步难行,而且芦苇之后的河水更深,尤伦只得气呼呼地掉头,马儿膝下全部沾满褐泥。“这里过不了河。寇斯,你随我往上游走,看看有没有渡口。渥斯、格伦,你们两个去下游。其他人在这里等,记得要派守卫。” 道柏在死人腰带上找到一个皮包,里面有四枚铜币和一小束用红缎带扎起来的金发。罗米和塔柏脱了衣服,涉水嬉戏,罗米捞起泥巴朝热派丢去,边扔边喊:“泥派!泥派!”马车后的罗尔杰忽而破口大骂,忽而语出威胁,甚至命令他们趁尤伦不在放他自由,但没人理他。库兹用空手抓鱼,艾莉亚在旁边观看,只见他站在浅池,止如水,鱼一游近,手便像灵蛇一般蹿出。看起来比抓猫简单多了,毕竟鱼没有爪子。 出去的人到中午才回。渥斯回报下游半里处有座封顶木桥,可惜被人烧了。尤伦从那捆酸草叶里剥下一片。“马载我们过河应该没问题,驴也能过,但马车就不成了。西北两边都有浓烟,八成又在烧火,我想还是待在河这边比较安全。”他拾起一根长树枝,在泥地上画了个圈,然后往下画了一条线。“这是神眼湖,河流向南。咱们在这儿。”他在圆圈下表示河流的那条线旁戳了个洞。“我原本打算从西面绕过湖,现在没办法啦。朝东走又会回到国王大道。”他把树枝移到圆圈和线的交会处。“印象中,这附近有个小镇。庄园是石造的,小贵族的产业,虽然只是个塔楼,但好歹有人防守,说不定还有一两个骑士。咱们沿河往北走,天黑以前应该就会到。他们一定有船,到时候咱们就把值钱东西都卖了雇一艘。”他拿着树枝从圆圈底部画到圆圈上方。“若是诸神保佑,咱们可以顺风渡过神眼湖,前往赫伦镇,”他把枝尖插进圆圈顶端,“在那里购买新的坐骑,或干脆借住赫伦堡。那儿是河安伯爵夫人的地盘,她向来是咱守夜人的朋友。” 热派睁大双眼。“赫伦堡闹鬼啊……” 尤伦啐了一口。“去你妈的闹鬼。”他把树枝扔在烂泥地上。“出发!” 艾莉亚想起老奶妈以前说过的赫伦堡故事:邪恶的赫伦王躲在重重高墙之后,但伊耿放出飞龙,将整座城堡变成一片火海。老奶妈说许多“火灵”至今仍在焦黑的塔楼里出没,时而,人们上床睡觉前还好端端的,翌日却成了被焚尽的尸体。艾莉亚并不相信真有此事,就算有,也是好久以前的事了。热派真笨,如今住在赫伦堡里的才不是鬼,而是骑士。等到了那里,艾莉亚便可以向河安伯爵夫人宣告自己的真实身份,然后会有骑士护送她安全返家。这是骑士的职责:他们立誓护佑他人,尤其是妇女。说不定河安伯爵夫人还会收留那哭个不停的小女孩呢。 河边小径无法和国王大道相比,不过倒也可以接受,因为马车总算是走得顺当了。日落前一小时,他们见到了第一座房舍。那是一间舒适的小茅屋,四周是麦田。尤伦趋前招呼,但无人回应。“可能是死了,不然就躲了起来。道柏、雷,跟我来。”三人进茅屋搜索。“锅盆都不见了,也没看到钱。”他们回来时,尤伦喃喃道,“牲口也一只不剩,我看八成是跑啦,搞不好还跟咱们在国王大道上照过面。”还好,最起码这里的房屋和田地没被烧掉,附近也没有死尸。塔柏在屋后找到一座花园,人们拔了几颗洋葱和萝卜,又装了一袋甘蓝菜,方才继续上路。 再走一小段,他们先是瞥见一栋老树环绕的林务官小屋,屋外堆着整齐待劈的木柴,之后又看到河面上以十尺长竿筑成的破烂高屋,全都空荡荡的。片片农地被他们越过,阳光照耀下,田里的大麦、小麦和玉米结实累累,但既无人在树下纳凉休息,也无人拿着镰刀往来收割。最后,小镇终于映入眼帘:一间间白色房舍散布在庄园墙外四周,还有一间木瓦屋顶的大圣堂,领主的塔楼坐落在西边的小丘……但全镇空无一人。 尤伦骑马观察,胡子眉毛皱成一团,“情况不妙,”他说,“没办法,咱们先进去瞧瞧,瞧仔细了,看看有没有藏人。说不定他们留下了船,或是可以用的武器。” 黑衣人留下十个人看守马车和啼哭不休的小女孩,将其余人分成四组,一组五个,分头搜索小镇。“招子睁大点,看仔细,听清楚了。”他再三告诫,方才独自骑马前去塔楼,搜寻领主及其守卫们的踪迹。 艾莉亚和詹德利、热派及罗米同组,组内还有又矮又胖的大肚子渥斯,他以前在船上划过桨,算是这群人里最像水手的人,所以尤伦指派他带着他们到湖边找船。策马经过寂静的白色房舍时,艾莉亚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想起之前他们找到哭泣女孩和独臂女子的焚毁庄园,这座空无一人的小镇同样教她害怕。为什么这里的居民要抛下一切,逃离家园?他们究竟是被什么吓跑的? 夕阳西垂,房屋洒下长长的黑影。突然“啪啦”一声,吓得艾莉亚立刻伸手去拔缝衣针,但那不过是窗板被风吹动的声音。经过之前的开阔河岸,小镇的封闭空间令她十分不安。 所以当艾莉亚从房屋和树林的缝隙间看见前方的湖泊时,她立刻催马跑过渥斯和詹德利,冲上岸边多石的草地。在落日余晖的照映下,平静的湖面闪闪发光,有如一大片铜箔。她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大的湖,看不到边际。左边湖面上有栋大旅店,建筑在厚重的木桩上。右边则有一座长长的码头伸入湖中,更往东去还有其他码头,活像从镇上伸出的木指头。但放眼望去,只有一艘倒置的划艇,被遗弃于旅店下的礁石上,船底都烂穿了。“他们都走了。”艾莉亚沮丧地说。这下该怎么办? “那儿有间旅店,”罗米等人赶上来,“店里会不会有食物剩下?或是酒?” “我们去瞧瞧!”热派提议。 “少给我动歪脑筋!”渥斯斥道,“尤伦叫我们来找船。” “船都被开走了。”不知怎的,艾莉亚知道就算把全镇掘地三尺,也找不到第二艘船。她灰心地爬下马,在湖边跪下。湖水轻拍双脚,几只萤火虫飞了出来,小小的亮点在半空闪烁。绿色的湖水温暖得一如热泪,却没有咸味,尝起来是泥土、植物和夏天的味道。艾莉亚把脸伸进水中,洗去旅途尘土和汗水。抬头时,小水滴滑下脖颈,流进衣服,感觉很是舒服。她真想脱光衣服,在这温暖的湖水里游泳,像只粉红色的小水獭一样悠游其间。说不定她可以就这样游回临冬城呢! 渥斯喊着要她帮忙找寻,于是她让马沿岸吃草,自己探头进船屋和货棚里搜索。他们找到一些船帆、几堆钉子、几桶硬焦油,还有一只刚产下一窝小猫的母猫,但偏偏没有船。 待尤伦和其他人返回,小镇已经黑得像夜晚的森林。“塔里没人,”他说,“领主要不去打仗,要不就是带着老百姓逃到安全的地儿去了,谁也说不准。镇上没马也没猪,但我们能加点菜,我在镇上看到一只走丢的鹅,几只鸡,神眼湖里还有不少鱼。” “船都被开走了。”艾莉亚报告。 “咱们可以把划艇的船底给补上。”寇斯道。 “那也只能载四个人。”尤伦说。 “我们有钉子,”罗米指出,“而这附近多的是树,我们可以自己造船。” 尤伦啐道:“染布小子,你什么时候学会造船啦?”罗米一脸茫然。 “我们可以做个大木筏,”詹德利提议,“做木筏并不难,我们用长竿子撑船过湖。” 尤伦想了想:“湖太深,撑不过去,不过如果沿着岸边的浅水区走……马车就得留下。说不定这样也好,我晚上睡觉时想想。” “晚上可以住旅店吗?”罗米问。 “咱们住庄子,把大门闩上。”老人说,“外面有石墙围绕,会睡得安稳一点。” 艾莉亚忍不住了。“我们不该留在这里!”她脱口而出,“这里的村民一个都没留下,他们都跑光了,连他们的主人也跑了!” “阿利怕啰!”罗米怪笑着宣称。 “我才不怕!”她回嘴,“但这里的居民都很害怕!” “聪明小子。”尤伦说,“是啊,这儿正在打仗,他们没别的选择。我们不一样,守夜人从不介入任何纷争,所以谁都不会把我们当敌人。” 可也没人把我们当朋友,她想,但这次没把话说出口。罗米和其他人正盯着她瞧,她可不想让人觉得自己是胆小鬼。 庄园大门镶满铁钉,里面有两根小树般粗的铁门闩,地上有插门闩的洞,门上则有金属托架。门闩穿过托架后,呈一斜十字形。待他们彻底搜查完庄园内部,尤伦对大家宣布:这里虽不是红堡,却胜过泰半乡下土垒,睡个一晚应该没问题。围墙用未经粉刷的粗石砌成,高约十尺,雉堞内有木制走道。庄园北面有扇侧门。此外格伦还在老旧的木谷仓里发现一条曲折狭窄而潮湿的暗道,埋藏在稻草堆下。他沿通道进到地底,爬了好长一段,最后从湖边走出。尤伦叫他们拉辆马车压住暗门,确保不会有人由此摸进来。所有人被他分为三班守夜,他还派塔柏、库兹和凯杰克去荒废的塔楼,负责由高处警戒。库兹带了一支猎号,遇险即可吹响。 他们把马车和牲口都弄进来,然后关上大门。谷仓看来摇摇欲坠,内里却大得足以容纳镇上大半的牲畜。村民危急时的避难所更大,那是一栋低矮狭长的石砌建筑,上覆茅草屋顶。寇斯从侧门出去,把那只鹅抓了回来,此外还带来两只鸡。尤伦同意他们生火煮饭。庄内有个大厨房,可惜所有的锅碗瓢盆全被带走了。詹德利、道柏和艾莉亚抽到煮饭的签。道柏叫艾莉亚去拔鸡毛鹅毛,詹德利去劈柴。“为什么不让我劈柴?”她问,但没人理她。于是她只好气呼呼地拔着鸡毛,尤伦则坐在对面板凳上,用磨刀石磨他的短刀。 晚餐煮好之后,艾莉亚吃了一根鸡腿和一点洋葱。大家都没多说话,连罗米也没吭声。饭后,詹德利独自走到一边去擦拭头盔,脸上一副神游天外的表情。小女孩依旧啼哭不止,可热派一拿鹅肉喂她,她立刻大口吞下,然后睁大眼睛索要。 艾莉亚抽的是第二班守夜,所以她先到避难所里找了个稻草垫休息。然而她睡不着,便问尤伦借了块磨刀石,磨起了缝衣针。西利欧·佛瑞尔曾说:钝剑如跛马。热派蹲在她身旁的草垫上看她磨剑。“你打哪儿弄来这么好一把剑啊?”他开口问,一见她的眼神,赶忙防卫性地举手,“我又没说你偷东西,我只想知道你从哪儿弄来的,就这样而已。” “我哥哥给我的。”她低声说。 “我不知道你还有个哥哥呢。” 艾莉亚停下工作,伸手到衬衫下抓痒。稻草里有跳蚤,但她已经不以为意了,“我们家很多男孩子的。” “真的?他们比你大还是比你小?” 我真不该说话,尤伦不是要我闭上嘴巴吗?“都比我大,”她撒谎,“他们有很多很大的宝剑,他们教我如何去杀找我麻烦的人。” “我随便问问,不想找麻烦。”热派说罢离开。艾莉亚独自一人蜷在草垫上,她可以听见避难所远端小女孩的哭声。她肯静下来就好了,她怎么老是哭个没完? 她一定是睡着了,虽然她根本不记得是怎么合上眼的。在梦中,她听见一只狼的嗥叫,声调恐怖,把她立刻惊醒。艾莉亚在草垫上坐起身子,心脏怦怦狂跳。“热派,快醒醒!”她摇晃着起身。“渥斯!詹德利!你们没听见吗?”她穿上一只靴子。 她周围的大人小孩听了纷纷行动,从床垫上爬起来。“怎么了?”热派问。“听见什么啊?”詹德利想知道。“阿利做噩梦了吧!”另一个人说。 “没有,我真的听见了!”她坚持,“有狼在叫!” “阿利满脑子都是狼,”罗米讥笑她。“随它们去叫,”詹德利说。“它们在外头,咱们在里面,”渥斯也同意。“从没听说狼会攻打庄园,”热派道,“而且我啥也没听到。” “是狼在叫!”她对他们大喊,同时套上另一只靴子。“一定出事了!有东西来了!快起来啊!” 众人还来不及笑话她,声音便穿过黑夜,轰然而至——这并非狼嗥,而是库兹的猎号,示意危险来临。转眼间,所有的人都忙着穿衣服,抓起各种武器。号角声再度响起,艾莉亚朝大门跑去,她飞奔过谷仓时,尖牙猛地一扯铁链,贾昆·赫加尔则自马车后喊道:“小子!好小子!打仗了,流血了?小子,把我们放了,某人可以作战!小子!”她没理会他,继续往前跑,这时,她已经听见了墙外的马蹄声和喊叫。 她跌跌撞撞地跑上雉堞走道,可胸墙有些高,而艾莉亚又矮了点,她脚踩着墙上的凹洞,才勉强能从墙头看出去。一时之间,她以为镇上满满的都是萤火虫,接着才明白那是大队人马,手持火把,在房舍间来回奔跑。她看到一个茅草屋顶起火燃烧,橙色的酷热火舌舔舐黑夜。又有一处着火,此起彼落,很快四周便成了一片火海。 詹德利爬上来站在她身边,他已经戴上了头盔。“来了多少人?” 艾莉亚试着去数,但他们移动太快,只见飞抛的火把在夜空中旋转。“一百,”她说,“或者两百,我不知道啦!”透过熊熊的烈火噼啪声,她听见人的喊叫。“他们马上就会过来!” “你看!”詹德利指着说。 一队骑兵穿过燃烧中的建筑,朝庄园而来。火光照亮了金属头盔,将他们的盔甲染成橘黄。其中一人高举长枪,枪尖有旗帜飘动。她觉得旗帜是红色的,但夜里实在分辨不清,四处火光冲天,任何东西看起来不是红就是黑或是橙。 火势不断蔓延,艾莉亚看到一棵树被火焰吞噬,火舌在枝叶间穿梭,大树仿佛穿上件件飘动的橙色长袍,与夜色形成鲜明对比。此时,所有人都醒了,要么上来协防城墙,要么忙着安抚下方吓坏的牲口。她听见尤伦高声下令。有东西撞上她的腿,她低头一看,竟是那爱哭的小女孩抱住自己大腿不放。“走开啦!”她把脚抽开,“你在这里干什么?快找个地方躲起来啦!笨蛋!”她一把推开女孩。 骑兵们在门外勒住缰绳。“庄里的人听好了!”一名头戴高大尖刺盔的骑士朗声道,“以国王之名,立刻开门!” “嘿,哪个国王啊?”老雷森吼回去,他立刻被渥斯一巴掌打得闭嘴。 尤伦爬上大门旁的雉堞,把褪色的黑斗篷绑在一根木棍上。“下面的人听我说,”他叫道,“镇上的人都走光啦!” “那你这老头又是谁啊?是不是贝里伯爵手下的胆小鬼啊?”头戴尖刺盔的骑士说,“索罗斯那蠢胖子在里面么?问他喜不喜欢这些火!” “我这儿没这人!”尤伦吼回去,“只有守夜人征用的几个小子。咱们和你们的战斗没关系!”他高举木棍,让对方看清斗篷的颜色。“你瞧,这是守夜人的黑衣!” “我瞧是唐德利恩家的黑色!”手握旗帜的人喊。在全镇大火的照映下,艾莉亚清楚地看出了他旗上的标志:红底金狮。“贝里大人的家徽就是黑底紫色闪电!” 艾莉亚突然想起自己拿血橙丢珊莎的脸,把她那件蠢笨的象牙色丝衣染得都是果汁的那个早上。之前的比武大会上有个南方贵族,姐姐的蠢朋友珍妮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他的盾牌上便有个闪电标志,而且父亲还派他去把猎狗哥哥的首级带回来。这些都像是千年前的事了,好像是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发生在另一个时空……发生在首相之女艾莉亚·史塔克身上,而不是孤儿阿利。阿利怎会知道这些宫廷逸事? “我说你眼睛是不是瞎啦?”尤伦挥舞手杖,抖动披风。“这上面哪来天杀的闪电?” “现今是晚上,所有旗帜看起来都是黑的,”尖刺盔骑士表示,“开门,否则你们就是和叛贼为伍的土匪!” 尤伦啐道:“你们的头儿是谁?” “是我。”众人让开路来,房舍焚烧的火光在他战马的铠甲上阴暗地闪烁着。这人生得矮胖,盾牌上有个狮身蝎尾兽图案,精钢胸甲上则有华丽的涡形纹饰。他的面罩打开,里面是张苍白的猪脸。“我乃国王之手暨凯岩城公爵泰温·兰尼斯特大人的封臣,亚摩利·洛奇爵士。我们尊奉真正的国王,乔佛里陛下。”他的声音高而尖细,“以国王之名,我命令你们立刻开门!” 放眼四望,全镇皆已陷入火海。夜空中满是浓烟,跳动的火苗掩盖了天上的繁星。尤伦皱眉道:“我看没必要。你们想把这小镇怎么样,不干我的事,但放过咱们。咱不是你的敌人。” 用你的眼睛看,艾莉亚真想朝下面的人大喊。“他们难道看不出我们既不是贵族也不是骑士吗?”她小声说。 “阿利,我觉得他们根本不在乎。”詹德利小声回答。 于是她注视亚摩利爵士的脸,用上西利欧教的方法。他说得没错。 “既然你们不是叛贼,就把门打开。”亚摩利爵士叫道,“我们只需确定你们诚实无欺,立刻离去。” 尤伦嚼着酸草叶。“跟你说了,这儿除了咱们没别人,我跟你担保。” 头戴尖刺盔的骑士大笑。“乌鸦的话能信吗?” “老头,你莫非迷路啦?”一名枪兵嘲笑他,“长城在北方,离这儿可远得很呐!” “我再命令你一次,以乔佛里国王之名,立刻开门,以示忠诚!”亚摩利爵士喊。 尤伦想了很久,嘴里嚼个不停。最后他啐道:“不行。” “哼,既然你违抗君令,便是自承叛党,穿没穿黑衣都一样。” “放过这些孩子!”尤伦吼道。 “小子和老头都得死。”亚摩利爵士慵懒地握拳举手,立刻有一支长枪从他身后的火光和阴影里暴射而出。原本瞄准的定是尤伦,但中枪的却是他身旁的渥斯。矛头贯入喉咙,血淋淋地从后颈爆出。渥斯抓住枪身,无力地往后一倒,跌下走道。 “攻上城墙,把他们通通杀光,”亚摩利爵士的语调听来颇感无聊。更多长枪射过来,艾莉亚连忙抓住热派的外衣后背把他拉倒。墙外传来盔甲碰撞声、刀剑出鞘声、枪盾交击声,夹杂着咒骂和奔马铁蹄。一根火炬高高飞过众人头顶,重重砸在庭院泥地上,火苗立即蔓延开来。 “拿武器!”尤伦大喊,“大家散开!护住各段城墙!寇斯、乌瑞格,你们去守侧门。罗米,把渥斯身上的枪拔出来,接替他的位子!” 热派想抽出短剑,却把剑掉在地上。艾莉亚捡起来塞进他手中。“我不会用剑。”他两眼发直。 “很简单啦!”艾莉亚的话说到一半就卡在喉咙,因为她看到一只手攀上了胸墙。她就着小镇燃烧的火光看到那只手,清晰无比,时间在那一刹那仿佛不再流动。那手指很粗,结了茧,指节间长满粗粗的黑毛,拇指指甲里还有泥巴。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心中默念。一顶圆盔出现在手后面。 她用力向下一砍,缝衣针那由城堡铁匠打出来的精钢剑刃正中对方攀爬的指节之间。“临冬城万岁!”她尖叫。鲜血喷溅,手指分家,刚出现的脸来去匆匆。“后面!”热派大喊。艾莉亚立刻旋身,只见另一个没戴头盔的大胡子,用牙齿咬住短刀,双手攀爬。他的腿刚跨过胸墙,艾莉亚便持剑朝他眼睛戳去。缝衣针没碰着他,他往后躲开,摔下了城墙。希望他摔个狗吃屎,咬断自己的舌头。“看着他们,不要看我!”她对热派吼。随后又有一个人想爬上他们这段墙,男孩便死命挥舞短剑砍他的手,直到那人松手坠落。 亚摩利爵士没有梯子,但庄园的围墙乃是粗石砌成,很容易爬。敌人似乎无休无止。艾莉亚每砍倒、刺落、推下一个人,就又有一个爬上城墙。戴尖刺盔的骑士也登上了防御工事,但尤伦用黑旗缠住他盔顶的刺,趁那人拉扯斗篷时,利落一刀,刺穿了他的铠甲。艾莉亚每次抬头,便看到更多火把飞进庄园,在她眼底印下长长的火舌。她看到红旗上的金狮,想起了乔佛里,恨不得他也在场,好让她用缝衣针一剑刺烂他那张充满讥笑的臭脸。有四个士兵拿斧头劈门,却被寇斯一个个射死。道柏和另一人在走道上扭打跌倒。罗米趁那人不及起身,用石块把他的头砸个稀烂,他得意地怪叫几声,却发现道柏腹部插了把小刀,这才明白道柏也起不来了。艾莉亚跳过一具断手尸体,这人还是个大男孩,年纪看来和琼恩差不多。她相信这不是自己做的,但不敢确定。她听见奎尔向一名盾牌有黄蜂图案的骑士讨饶,却被对方手中的钉头锤打烂了脸。到处都是血、烟、铁和尿的味道,久而久之也便成了同一种味道。她不知眼前这个瘦巴巴的人是怎么爬上来的,但她和詹德利以及热派立刻扑了上去。詹德利砍落他的头盔,剑却断了。来人是个光头,少了几颗牙齿,生了一把灰斑胡须,看样子很害怕。她虽然可怜他,但还是下了手,口中一边喊:“临冬城万岁!临冬城万岁!”热派则在她身边大叫:“热派!”然后砍劈对方的瘦颈子。 瘦子死后,詹德利拿了他的剑,飞身跳进庭院继续战斗。艾莉亚环顾四周,发现许多钢铁阴影正在庄里跑动,火光在铠甲和刀剑上闪亮。她知道一定有人登上城墙,要不就是小门被攻破了。她往下跳到詹德利身边,用西利欧教的方式落地。刀剑声和伤者的哀嚎响彻夜空,一时之间艾莉亚愣在原地,不知该往何处去。四面八方都是死亡。 尤伦突然出现,用力摇她,朝她大吼。“小子!”他用他惯有的方式叫道,“你快走!这儿没救了,咱们输了!你们俩能救几个孩子算几个,快带他们出去!快去!” “怎么出去?”艾莉亚问。 “走暗门,”他大叫,“谷仓下面!” 话音刚落,他又立刻持剑投入战斗。艾莉亚捉住詹德利的手臂。“他叫我们走!”她高喊,“从谷仓出去!”在头盔的缝隙中,大牛的眼睛映着火光。他点点头,随后两人把热派从墙上叫下来,接着找到绿手罗米。他躺在地上,小腿被枪刺穿,血流不止。他们还找到格伦,但他伤势太重,无法行动。当他们朝谷仓跑去时,艾莉亚不经意间瞥见小女孩坐在一团混乱中大哭,四周全是浓烟和杀戮。她抓住女孩的手,一把拉起来,其他人则继续向前跑。女孩不肯前进,打也没用,艾莉亚只得用右手拖她,左手握好缝衣针。前方的夜幕是一片暗红,谷仓着火了,她想。烈火正自一根落在稻草堆上的火把朝四处蔓延,她可以听见被困其中的牲口惨嚎。热派跑出谷仓,“阿利,快点!罗米已经走了!她要是不来就别管她!” 艾莉亚听了反而更倔强、更用力地拖起哭哭啼啼的小女孩。热派丢下她俩,转身仓促地跑进去……可詹德利回头来救她们。火光在他打磨过的头盔上闪闪发亮,那对牛角简直像在散发橙芒。他跑过来,一把抱起女孩,扛在肩上。“快跑!” 冲进谷仓,活像进了熔炉。四周浓烟密布,远处的墙壁从地板到屋顶成了一片火海。他们的驴子和马儿正疯狂地嘶叫乱踢。它们好可怜,艾莉亚心想。这时她看见了马车,还有铐在上面的三个人。尖牙死命想挣脱铁链,手腕被铐住的地方血流如注。罗尔杰则是喝骂不休,脚踢木板。“小子!”贾昆·赫加尔大叫,“好小子!” 打开的暗门近在咫尺,然而火势蔓延极快,以难以置信的速度吞噬着朽木和干草。艾莉亚想起猎狗被灼伤的恐怖面容。“通道很窄,”詹德利喊,“我们该怎么把她弄出去?” “牵她,”艾莉亚说,“推她!” “好心的孩子,善良的孩子。”贾昆·赫加尔边咳边唤。 “快把这操他妈的链子弄掉!”罗尔杰狂吼。 詹德利不理他们。“你先走,然后是她,我殿后。快!通道很长!” “刚才是你劈柴,”艾莉亚想起来,“把斧头放哪儿了?” “就在避难所外面。”他瞥了三个死囚一眼,“如果是我,宁可先救驴子。没时间了。” “你带着她!”她喊道,“你带她走!交给你了!”说完她逃出燃烧的谷仓。烈焰挥动红热的翅膀,不断拍打驱赶着她。相较之下,仓外真是凉爽极了,但四面八方都是死人。她看见寇斯弃剑投降,却当场被杀。到处浓烟滚滚,她找不到尤伦,不过斧头果真如詹德利所说,就在避难所外的柴堆旁。她刚拔出斧头,便被一只铁手抓住。艾莉亚旋身,用力一挥,劈中那人两腿中间。她没看到对方的脸,只见他锁甲间汩汩流出的暗红血液。回谷仓是她这辈子所做过最艰难的事,浓烟如一条不停扭动的黑蛇,窜出敞开的大门,她可以听见谷仓内可怜牲口的哀嚎,听见驴鸣、马嘶与人的惨叫。但她咬紧牙关,冲了进去,并把身子压低,因为底下的烟没那么浓。 一头驴困在大火之中,惊恐又痛苦地惨嚎,她闻到驴毛烧焦的臭味。屋顶也烧起来了,着火的木板和干草支离破碎,纷纷落下。艾莉亚伸手捂住口鼻,虽然因为浓烟的关系,她看不到马车,却可听见尖牙的狂叫,于是她朝声音的来源爬去。 很快,大车轮出现在眼前。尖牙死命一扯铁链,马车整个跳将起来,移动了半尺。贾昆发现了她,但此刻四周已热得难以呼吸,遑论说话。她把斧头抛进车里,罗尔杰接住后高举过头,被烟灰染黑的汗水像小河般流下他无鼻的脸。艾莉亚边跑边咳,她听见斧头穿木的声音,一下接一下,没过多久,传来一声轰然巨响,碎木飞溅,马车底部完全裂开。 艾莉亚翻个筋斗,滚入通道,掉了五尺落地。嘴里都是泥土,但她一点也不在乎,这味道不错,泥土、水流、虫子和生命的味道。地底的空气阴凉而幽暗,地上则唯有血腥杀戮、红色烈焰、呛人黑烟以及人畜濒死的惨叫。她挪动腰带,使缝衣针不妨碍行动,接着开始爬。爬下十来尺,背后传来巨响,有如庞然怪兽的咆哮,接着一团热气和黑烟从身后呼地涌至,其味犹如地狱。艾莉亚屏住呼吸,亲吻地道的泥土,痛哭失声。究竟为谁,她自己也不清楚。 92.第92章 提利昂 太后没耐性等瓦里斯。“叛国已是罪不容诛。”她怒气冲天地宣布,“而这根本是下三滥的恶棍行径,我用不着那个装腔作势的太监来教我如何处置恶棍。” 提利昂从姐姐手中接过信,互相比对了一下,信的内容完全相同,只是出自不同人之手。 “头一封由史铎克渥斯堡的法兰肯学士收到,”派席尔大学士解释,“第二封则是寄给盖尔斯大人的。” 小指头捻捻胡须。“史坦尼斯连他们都寄,那不用说,七大王国里每家贵族肯定都有一份。” “我要把这些信统统烧掉,一封也不留。”瑟曦表示,“绝不能让任何一点风声传到我儿子或是我父亲耳中。” “我看老爸而今听到的只怕不是一点风声而已,”提利昂冷冷地说,“想必史坦尼斯早就派了鸟去凯岩城和赫伦堡。至于把信烧掉,有什么意义呢?正所谓覆水难收,寄出去的信已经收不回来,何况说实话,信里写的其实没那么糟。” 瑟曦转身,睁大那双碧眼怒视他。“你到底有没有脑筋?你有没有看他写了些什么?他称我儿子为‘男童乔佛里’,还竟敢指控我乱伦、通奸和叛国!” 难道他说错了吗?瑟曦明知这些指控完全属实,却依旧作势如此,真叫人大开眼界。倘若我们打输了这场仗,她应该转行去演戏,她实在很有天分。“史坦尼斯需要借口来使他的叛乱合法化,你指望他写什么?‘乔佛里王子乃我长兄之嫡子和合法继承人,我将起兵与之争夺王位’?” “我决不许别人骂我娼妇!” 干吗呀,姐姐,他可没说詹姆付你钱呢。提利昂装腔作势地读信,看到一些琐碎的文句……“奉承真主明光照耀,”他念道,“真是奇怪的措辞。” 派席尔清清喉咙。“这句话时常在自由贸易城邦的书信和文件中出现,它的意思就类似‘写于诸神见证之下’。这里的‘真主’指的是红袍僧信奉的神。我相信这是他们的习惯用法。” “记得前几年瓦里斯说,赛丽丝夫人似乎着了红袍僧的道。”小指头提醒他们。 提利昂弹弹信纸。“看来她老公也有样学样了。我们正可以利用这点来对付他,就请总主教当众揭露史坦尼斯背弃正道诸神和合法国王的劣……” “好好好,”太后不耐烦地说,“但我们先得阻止这龌龊东西继续散播、发布谕令,谁敢说起乱伦,或指称小乔为私生子,就把谁的舌头拔掉。” “明智之举。”派席尔国师点头,学士颈链随之晃动。 “荒唐之至,”提利昂叹口气,“拔下一个人的舌头,非但不能证明他是骗子,反而让全世界知道你有多害怕他想说的话。” “那你倒是说说看,我们该怎么做?”姐姐质问。 “什么也别做,由他们去说,过不多久自然烟消云散。只要稍有常识的人,都会把这事当成他们为夺权篡位所编造出的拙劣借口。史坦尼斯可有证据?明明就是空穴来风,他上哪儿找证据?”提利昂朝姐姐露出他最甜美的笑容。 “话是没错,”她不得不说,“可……” “陛下,您弟弟说得没错,”培提尔·贝里席十指交搭,“假如我们试图制止谣言,只会显得真有其事,还不如嗤之以鼻,反正不过是个可笑的谎言。同时呢,我们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瑟曦打量了他一眼,“怎么个还治其人之身?” “编个同样性质但更易取信于人的故事。史坦尼斯大人自结婚以来,大半时间都离他妻子远远的。我不怪他,换我娶了赛丽丝当老婆,也会这么做。不过呢,假如我们宣传她的女儿其实是和野男人偷生,而史坦尼斯戴了绿帽,您想想看……对于主子的种种丑闻,老百姓向来乐于采信,更何况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这种心高气傲又严酷无情的主子。” “他从不受百姓爱戴,没错。”瑟曦沉吟半晌,“所以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回敬他,嗯,这主意不错。我们该把谁说成赛丽丝夫人的情夫呢?记得她有两个兄弟,还有个伯伯一直跟着她待在龙石岛……” “亚赛尔·佛罗伦爵士是她的代理城主。”提利昂虽然极不愿意承认,却不得不同意小指头的计谋可行。史坦尼斯纵然疏远妻子,但只要事关名誉,他就像只刺猬一般敏感,况且他天性多疑。如果能在他和佛罗伦家族之间种下猜忌的种子,对他们有利无害。“我听说他们的女儿生了对佛罗伦家的耳朵。” 小指头慵懒地摆摆手。“有位里斯的贸易使节曾跟我说:‘大人哪,史坦尼斯公爵一定非常疼爱他的女儿,瞧他在龙石岛的城墙上为她竖立了几百座雕像。‘哎,大人,’我只好回答,‘那都是石像鬼啊。”他笑了笑,“亚赛尔爵士固然可以充当希琳的父亲,但据我的经验,越是离奇古怪的故事,越容易口耳相传。史坦尼斯不是有个头脑简单、脸带刺青、样子特别畸形的弄臣吗?” 派席尔大学士一脸骇然,张大了嘴。“您该不会暗示赛丽丝夫人跟一个傻子私通吧?” “也只有傻子想跟赛丽丝·佛罗伦上床。”小指头道,“补丁脸势必让她联想起了史坦尼斯。而且啊,最好的谎言里面往往会隐藏少许事实,足以令听者生疑。你瞧,这个傻子对公主死心塌地,和小女孩是形影不离,就连他们看起来也有几分神似,希琳不也一脸杂斑、半边麻木吗?” 这下派席尔糊涂了。“但那是灰鳞病留下的后遗症,可怜的孩子,那场病小时候差点要了她的命啊。” “我比较喜欢我的说法,”小指头道,“相信老百姓也会同意。知道吗?他们还相信女人怀孕时若是吃了兔肉,生出的孩子就会长耳朵呢。” 瑟曦露出她通常只留给詹姆的微笑。“培提尔大人,您真是坏到骨子里了。” “多谢夸奖,太后陛下。” “您说谎的本领果真炉火纯青。”提利昂补上一句,话中却没瑟曦那份热情。这家伙远比我所知的更危险,他心想。 小指头睁着他那双灰绿眸子,对上侏儒大小不一的眼睛,脸上神色没有丝毫不安。“我们都有些与生俱来的本事,大人。” 太后完全陶醉于复仇计划中,根本没注意两人的交流。“老婆跟弱智的弄臣出轨!这样史坦尼斯肯定成为全国上下的笑柄。” “故事可不能由我们来讲,”提利昂道,“否则便像编造的谎言。”虽然事情的真假并不重要。 小指头再度提出解答。“妓女喜欢说人长短,而我手上正好有几家妓院。至于酒馆旅店之类,相信瓦里斯一定可以把谣言散播出去。” “说到瓦里斯,”瑟曦皱眉,“他人在哪里?” “太后陛下,我也一直纳闷。” “八爪蜘蛛日夜编织他的秘密网络,”派席尔煞有介事地说,“诸位大人,我不信任这个人。” “他可是常说您好话呢。”提利昂推开椅子,站了起来。事实上,他对太监的行动心知肚明,但不能让其他重臣知晓。“诸位大人,请容我先行告退,我还有事要忙。” 瑟曦立刻起疑,“国王的事?” “这就不劳你操心了。” “不行,我必须知道。” “干吗不让我给你个惊喜呢?”提利昂道,“我正为乔佛里操办礼物。一条小链子而已。” “他要链子做什么?他的金链银链多得戴不完,你莫非异想天开,打算借此收买乔佛里的心——” “哎呀,何必呢?他的心是我的,就好比我的心是他的一样。而这条链子,相信有朝一日他定会格外珍惜。”他鞠个躬,摇摇摆摆地走出门去。 波隆候在议事厅外,准备护送他回首相塔。“铁匠们都在会客室,等候你大驾光临。”他们一边走过内庭,他一边说。 “等候我大驾光临?波隆,这句话我喜欢,你开口越来越像个朝廷命官了,接下来就要下跪接旨啰?” “操你,侏儒。” “哎,那是雪伊的活儿。”提利昂听见坦妲伯爵夫人从螺旋梯顶端亲切地呼唤他的名字,但他假装没注意,摆动双脚走得更快。“去把轿子准备好,事情办完我就出城。”两名月人部众守在门口,提利昂愉快地问候他们,接着想到要爬楼梯回卧房,不禁皱起眉头。每次爬这一大段路,总令他双脚酸痛。 卧室里,一名十二岁男孩正把衣服摊在床上,这是他的侍从,波德瑞克·派恩生性过于羞涩,以至于做事总有些鬼鬼祟祟的模样。提利昂始终怀疑父亲把这孩子交给他,根本就是个恶意的玩笑。 “大人,这是您的衣服,”提利昂一进门,男孩便垂下眼睛,视线盯着他的鞋子,嗫嚅着说。波德就是没办法鼓起勇气直视你。“待会儿接见客人要穿。还有您的项链,首相项链。” “很好,过来帮我穿衣服。”外衣是黑天鹅绒料子,上面缀满了狮头形状的金色饰扣,那条项链则用只只实心金手串联而成,手指与手腕相扣。波德又为他披上一件深红的丝质金边披风,样式特别为他裁制,若给一般人穿,大概只能算短披风。 首相的私人会客室比国王的小得多,更无法与王座厅相提并论,但提利昂喜欢其中的密尔地毯、墙壁上的挂饰,以及某种私密的氛围。他刚进门,总管便喊:“恭迎国王之手提利昂·兰尼斯特大人!”他也喜欢这种感觉。波隆招集的这群铁匠、武器师和五金商人一听纷纷跪下。 他爬上金色圆窗下的高位,示意他们起身。“各位师傅,我知你们事务繁忙,所以也不多废话。波德,麻烦你。”男孩递来一个帆布袋,提利昂拉开束带,将袋子里的东西倒出,金属在毛毯上发出模糊的“咚”的一声。“这是我吩咐城堡的锻工所打造的,类似的东西,我还要一千个。” 一名铁匠弯身仔细检视:三节粗大的钢链,彼此扭在一起。“非常刚硬的链子。” “刚硬是刚硬,可惜太短。”侏儒答道,“跟我有点像。我要的成品比这长很多。对了,你叫什么?” “回大人,大家叫我‘铁肚子’。”这名铁匠个子不高,长得十分粗壮,身穿普通的羊毛衣和皮衣,但那双臂膀粗得像牛脖子一样。 “我要君临城里每一家铁铺都着手打造这种链子,然后串起来,其他工作统统放下;我要所有懂得打铁的人都投入这件工作,不管有没有出师,是不是学徒。当我骑马经过钢铁街时,我希望听到铁锤日夜不停地敲打。我还需要一个人、一个能干的人,来负责监督这件事。铁肚子师傅,你认为你是这样的人吗?” “就算我愿意吧,大人,可太后要的那些盔甲和刀剑怎么办呢?” 另一个铁匠说话了:“太后陛下命令我们加紧制造盔甲刀斧,为数庞大,据说要给新募的金袍军用,大人。” “那个不急,”提利昂说,“先把链子做好。” “大人,求您原谅,可太后陛下说,谁要不能如期完工,就把谁双手打烂。”这位紧张的铁匠续道,“而且是用他自个儿的铁砧打烂哪,这是陛下的旨意。” 瑟曦,真有你的,想尽一切办法让老百姓爱戴我们啊?“这种事不会发生,我向你保证。” “况且最近铁价越来越高,”铁肚子表示,“锻造这条链子需要大量生铁,以及烧火用的焦炭。” “需要多少钱,只管找贝里席大人。”提利昂许下承诺,暗自希望小指头别让他失望。“此外,我会命令都城守备队协助你们搜寻生铁,倘若必要,把城里每一只马蹄铁都熔掉也行。” 这时有个年纪稍长的人走上前,他穿着华丽的银边锦缎外衣,外罩一件狐毛披风。他跪下来,仔细检视提利昂倒在地上的粗大钢链。“大人,”他语气沉重地宣布,“这充其量只能算粗活,毫无技艺可言,交给那些打打蹄铁、做做茶壶的寻常铁匠当然没问题,但我是个盔甲大师。大人您别嫌我自大,可这不是我们做的活。我们打出的宝剑削铁如泥,造出的铠甲般配天神,我们不做这种东西。” 提利昂歪头,用他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好好打量了对方一番。“盔甲大师,请问您尊姓大名?” “回大人,小的名叫沙罗利恩。假如首相大人乐意,小人无比荣幸为您打造一套符合您家族地位和官职的铠甲。”旁边两个铁匠听罢冷笑两声,但沙罗利恩浑然不觉地继续,“一套鳞甲,您觉得怎么样?鳞片镀上金,亮得像太阳,铠甲本身则漆上代表兰尼斯特家族的深红彩釉。头盔的话,我建议做成恶魔头的形状,外加两根长金角,等您骑马上战场,敌人看了保管落荒而逃。” 恶魔的头?提利昂懊恼地想,别人都把我当成什么了?“沙罗利恩师傅,我打算就坐在这张椅子上指挥战局,而我要的是精制铁链,不是头上长角。所以我这样说吧,您要么做铁链,要么戴铁链,何去何从您自己挑。”说完他站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波隆带着一群骑马的黑耳部众守在大门口的轿子边,“怎么走我告诉你了,”提利昂对他说,并让对方扶自己一把。他已经竭尽所能地喂养这个饥饿的城市——他调走几百名建筑投石机的木匠,令他们修造渔船,同时开放御林,供任何敢于渡河的猎人狩猎,他甚至派金袍军前往西、南两面征集食物——然而不论他骑马走到哪里,所见依旧是充满控诉和怨怒的眼神。好在轿子的帘幕将为他遮挡这一切,也让他有思考的余裕。 他们沿着曲折的夜影巷缓缓而行,朝伊耿高丘的坡脚前进。提利昂回顾起朝会的情形,姐姐被怒意所蒙蔽,忽略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书信的重点。既然他手中没有证据,所有的指控自然都无足轻重,真正值得注意的却是他自称国王。这下蓝礼会作何感想?他们总不能并肩挤在铁王座上吧。 他漫不经心地将布幕拉开几寸,向外窥视街景。波隆在前开路,黑耳部众随侍轿子两侧,颈间挂着可怖的人耳项链。他看着路旁民众注视自己,便试图猜测哪些人是眼线,借此自娱。表面上可疑的却往往清白,我应该提防那些看起来无辜的人,他暗自决定。 他的目的地远在雷妮丝丘陵之后,街道又十分拥挤,所以走了近一个小时轿子方才摇晃着停下。提利昂原本打着瞌睡,但坐轿一停,他随即惊醒,揉揉惺忪睡眼,让波隆把他扶下来。 这栋房有两层,一楼是石材建筑,二楼则以木头建成,建筑物的一角拔起一座圆形塔楼。这房子许多窗户都镶了铅,大门口挂着一盏外表华丽、以深红玻璃装饰的镀金球形灯笼。 “原来是妓院,”波隆说,“你来这里做什么?” “你来妓院做什么?” 佣兵大笑。“有了雪伊还不够?” “以营妓的标准而言,她算是够了。不过我现下人不在军中,常言道:人小胃口大。听说这里的女人连国王都迷得住。” “那小鬼年纪够大?” “我指的不是乔佛里,是劳勃。从前他最喜欢这间妓院。”话说回来,乔佛里也差不多到了这个年纪,这可有意思了。“你和黑耳部的人想来点乐子的话,尽管自便,但我有言在先,莎塔雅这家店索价不菲,这条街上随便哪家都比这里便宜。总之你留个人在这里等我,到时候他要有办法把其他人都找到。” 波隆点点头。“没问题。”黑耳部众个个嘿嘿直笑。 进了门,一位身穿宽松丝衣的高大女人正等着他,她的皮肤色如黑檀,眼睛则是檀香木的颜色。“我是莎塔雅,”她深深一鞠躬,唱道,“您就是——” “咱们别谈这个,名字是危险的东西。”空气中充满异国香料的气味,脚下的马赛克地板则是一幅描绘两女交欢的图案。“你这里很漂亮。” “这是我致力追求的目标,很高兴首相大人喜欢。”她的声音有如流动的琥珀,掺杂了几许盛夏群岛的口音。 “头衔也同样危险。”提利昂警告她,“叫几个女孩出来给我瞧瞧。” “乐意之至,您会发现她们个个温柔美丽,精通各种爱欲之术。”她优雅地旋身开步,提利昂费力摆动只有她一半长度的腿脚,紧随其后。 他们走到一个装饰华丽的密尔屏风后,暗暗向外窥探。屏风上雕刻了奇花异草,以及梦寐闺女的图案。妓院大厅里有个老人正以笛子吹奏轻快的乐曲。一个留着紫色胡须、喝得醉醺醺的泰洛西人坐在摆满靠垫的壁龛里,爱抚膝上体态丰满的少女。他已经解开了她的蕾丝上衣,正拿杯子往她胸部倒酒,然后用舌头舔净。另有两个女孩坐在镶铅玻璃窗下玩瓦片棋,其中生雀斑的那位一头蜂蜜色秀发,发髻戴着蓝色花环;另一个皮肤平滑柔顺,有如磨亮的黑玉,生着一双深色大眼,以及小巧而尖挺的乳房。她们穿的宽松丝衣用珠子串成的饰带系在腰间,阳光从彩色玻璃窗流泻进屋,透过轻薄罗衫,勾勒出她们年轻曼妙的胴体曲线。提利昂顿时觉得胯下一阵肿胀。“如您不嫌弃,我推荐那位黑皮肤的女孩。”莎塔雅说。 “她好年轻。” “大人,她已经十六岁了。” 给乔佛里正好,他想起波隆刚才的话,不禁这么想。提利昂的第一次年纪更小,他还记得头一次脱下她衣服时她那羞涩的模样。她有一头黑亮长发,还有能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的蓝眼睛,而他果真如此。这是好久以前的事了……侏儒,你真是个无可救药的笨蛋。“这女孩……从你家乡得来?” “大人,我的女儿体内虽流着盛夏国度的血液,却是在君临出生。”想必他的讶异形现于色,莎塔雅又续道,“我的民族认为在青楼卖笑并非羞耻之事,在盛夏群岛,娴于床笫技艺者受人敬重。许多贵族男女在春思来潮之后,便会进入花门柳户服侍数年,借以荣耀天上诸神。” “这与天上诸神何干?” “我们的肉体和灵魂都拜天上诸神所赐,不是吗?他们赐给我们声音,好让我们借由歌唱表示崇敬;他们赐给我们双手,好让我们通过劳动兴建庙宇;他们也赐给我们欲望,好让我们透过交合尊荣神灵。” “记得提醒我将此话转告总主教,”提利昂道,“倘若那话儿也能做礼拜,想必我也是个虔诚之人。”他摆摆手,“我很乐意采纳你的选择。” “我这就去把女儿叫来,请这边走。” 女孩在楼梯口与他相见,她比雪伊高,但比她母亲稍矮。她得跪下来,提利昂才能亲到她。“我叫爱拉雅雅。”和母亲不同,她只有极轻微的异国口音。“大人,请随我来。”她牵起他的手,走上两段阶梯,再穿越一个宽敞厅堂。两旁是众多紧闭的门扉,一扇门后传来欢愉的喘气与尖叫,另一扇门内则是嬉笑和低语。提利昂的那话儿硬了起来,紧紧贴上裤子。再这样下去可面子不保,他一边想,一边随爱拉雅雅步上另一座楼梯,来到角楼房间。这里只有一扇门,爱拉雅雅领他进去,然后锁上。房里有一张帷幕笼罩的大床,一个高大的衣橱(上面雕饰着香艳火辣的图案),以及一扇窄窗,玻璃镶了铅,绘成红黄钻石形态。 “爱拉雅雅,你真是漂亮,”两人独处后,提利昂对她说,“从头到脚,你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令人惊艳,可是呢,如今你最吸引我的部位,却是你的舌头。” “大人,我的舌头被调教得很好,从小就学会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时候不该用。” “很好,”提利昂微微一笑,“接下来我们做什么?你可有好提议?” “有的,”她说,“大人只需打开衣橱,便能找到想要的东西。” 提利昂轻轻吻了吻她的手,然后爬进空旷的衣橱,爱拉雅雅则在身后把橱门关上。他伸手在黑暗中摸索,寻找衣橱后的壁板,板子在他手下开始移动,然后整个被推到一旁。墙壁后空空的漆黑一片,但经过一阵试探,终于摸到了金属。于是他一手握住铁梯,一边用脚找到下面一级,开始往下爬。直到深入街道的地底后,原本垂直的井状甬道方才变为倾斜的泥土隧道,瓦里斯手持蜡烛,正在那里等他。 这个瓦里斯和原本那个他判若两人,他脸上有疤,头戴有刺钢盔,露出一小撮黑色胡楂,硬皮背心外套了锁甲,腰际系着匕首和短剑。“大人,莎塔雅的妓院您可满意?” “满意极了。”提利昂表示,“你确定这女人值得信赖?” “大人啊,在这个变幻莫测、诡谲难料的世界上,我什么都不敢确定。不过呢,莎塔雅对太后素无好感,她也知道之所以能除去亚拉尔·狄姆这个讨厌鬼,全是拜您所赐。我们走吧!”他迈开步伐朝隧道深处走去。 他连走路方式都变了,提利昂察觉。瓦里斯浑身散发着劣酒和大蒜的味道,而非平日的薰衣草香。“我挺喜欢你这套新行头。”途中提利昂开口道。 “我的工作不允许我在大批骑士簇拥下穿越大街小巷,所以每次出城,我便扮成不同的身份,如此才能活得长久,继续为您效力。” “我瞧皮衣挺适合你,下次你就该穿这身上朝。” “大人,恐怕令姐不同意。” “老姐会吓得尿裤子。”他在黑暗中微笑,“照我沿路看来,她的眼线没跟住我。” “大人,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令姐的手下多半也是我的人,只是她不知道罢了。若是他们笨手笨脚,被人发现,我可不会喜欢。” “哎,若是这么憋住一身欲火,大费周章地爬过衣橱,结果半点用也没有,我也不会喜欢。” “决不会没用。”瓦里斯向他保证,“他们的确知道你在这里,至于会不会有人大胆到装成恩客,闯进莎塔雅的妓院里来,我虽不敢说,但小心谨慎总是没错。” “这妓院怎么刚好有个秘密通道?” “通道是另一位首相挖的,因为自重身份,他不愿光明正大地来这里。对于这个通道,莎塔雅可是守口如瓶。” “可你却知道。” “小小鸟儿总往黑暗的通道里飞嘛。小心,楼梯陡着呢。” 他们从一间马厩后的暗门走出,大约在雷妮丝丘陵下穿越了三条街的距离。提利昂把门轰地一声关上,栏里有匹马嘶鸣开来。瓦里斯吹熄蜡烛,将其放上梁架。提利昂环顾四周,马厩共有一头驴和三匹马。他跛着脚走到那匹花斑马旁,看了看马的牙齿。“这是匹老马,”他说,“只怕一跑就要断气。” “它的确不是打仗的料,”瓦里斯答道,“但用来代步足矣,且不会引人注目。其他几匹也一样,至于那马厩小厮,他眼中所见,耳中所闻,都只有动物而已。”太监从墙上挂钉处取下一件斗篷,斗篷是粗布织成,被太阳晒得褪了颜色,破旧不堪,唯有剪裁十分宽松。“希望您别嫌弃。”说着他为提利昂披上斗篷,将他从头到脚包裹住,还把兜帽拉下,让脸沉浸在阴影中。“一般而言,人只会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瓦里斯一边为他穿衣,一边说,“侏儒不像小孩那么寻常可见,所以他们眼中所见只是一个身穿旧斗篷的小男孩,骑着老爸的马,外出替他跑腿。话虽如此,您还是晚上来比较保险。” “正合我意……往后一定采纳。此时此刻嘛,雪伊正等着我呢。”他把她安顿在君临东北角的一座大宅,房子筑有围墙,离海不远,可他不敢去那里探望她,生怕被人跟踪。 “您骑哪匹马?” 提利昂耸耸肩。“就这匹吧。” “我来为您配鞍。”瓦里斯自挂钉上取下鞍辔。 提利昂整整厚重的斗篷,焦躁地踱步。“你错过了一场很热闹的会议,史坦尼斯似乎自立为王了。” “我知道。” “他指控我老姐和老哥乱伦通奸,真不明白他是打哪儿知晓的。” “或许他读过什么书,又看到劳勃私生子的发色,就像奈德·史塔克,还有之前的琼恩·艾林一样。又或许有人告诉他啰。”太监的笑声不若他寻常的咯咯笑,而是一种更深沉、更粗嘎的声音。 “比如说,你这种人?” “你怀疑我?不,不是我说的。” “就算是你说的,你会承认吗?” “不会,但我既已保守了秘密这么久,何必把它讲出去?欺君罔上不难,但要瞒过草丛里的蟋蟀和烟囱里的小小鸟儿,可没那么容易。更何况那些私生子就摆在那里,大家不都看得到?” “劳勃的私生子?他们怎么回事?” “就我所知,他生了八个。”瓦里斯一边摆弄鞍辔,一边说,“不管孩子的娘头发是古铜色、蜂蜜色、栗子色,还是奶油黄,生下的孩子发色全黑得跟乌鸦一样……敢情他们的运气也和乌鸦的消息差不多。你瞧,乔佛里、弥赛菈和托曼从令姐的肚子里蹦出来时,每个人的头发都金黄得像太阳,事实不就显而易见了吗?” 提利昂摇摇头。她只需为丈夫生一个孩子,便足以驱散谣言……但话说回来,那就不像瑟曦了。“不是你说的,那是谁?” “想也知道,铁定是个叛徒嘛。”瓦里斯紧了紧马鞍的肚带。 “小指头?” “这我可没说。” 提利昂让太监扶他上马。“瓦里斯大人,”他坐在马鞍上说,“有时候我觉得全君临城里,就属你算我最好的朋友,可有时候我又觉得你是我最可怕的敌人。” “这可奇了,大人。咱们真是彼此彼此。” 93.第93章 布兰 曙光渗进窗帘之前,布兰便已醒了。 临冬城到了许多客人,都是来参加丰收宴会的。今天早上,他们会在场子里练习戳刺矛靶。若是从前,他定会为此兴奋难耐,但那都是意外发生之前的事了。 而今一切都不一样。大小瓦德可以和曼德勒大人手下的侍从切磋枪技,却没有布兰的份,他得待在父亲的书房里,扮演王子的角色。“用心聆听,说不定你能从中学到统御他人的技巧。”鲁温师傅道。 布兰不想当王子,他一直以来的梦想是成为骑士:闪亮的铠甲,飘动的旗帜,持枪佩剑,身跨战马。为什么他要日复一日听老人家谈论这些他听着一知半解的事情?因为你是个残废,心里有个声音提醒他。安坐高堂的领主老爷有点缺陷没关系——大小瓦德就说他们祖父因为过于虚弱,上哪儿都得坐轿子——但骑马打仗的骑士就不同。说到底,这也是他职责所在。“你是你哥哥的继承人,是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代表。”罗德利克爵士说,他提醒他:从前当诸侯们前来觐见他父亲时,罗柏也都会在场作陪。 两天前,威曼·曼德勒伯爵刚从白港抵达,他先搭游艇,后乘轿子,只因他过于肥胖,无法骑马。他带来大批手下:骑士、侍从、小领主和他们的太太、传令官、乐师,还有个杂耍班子,旗帜和衣着耀眼夺目,五光十色。布兰坐在父亲的高背冰原狼扶手石椅上,欢迎他们光临临冬城,事后罗德利克爵士称赞他表现很好。如果事情到此为止,那该有多好,只可惜这只是开始。 “参加宴会是个不错的借口,”罗德利克爵士解释,“但他大老远跑来,绝不只为了吃片烤鸭喝口美酒。一定有要紧事需我们经手,才会这么大费周章。” 布兰抬头望向粗石屋顶。他知道,罗柏一定会叫他别再孩子气,他几乎能听到罗柏的话语,听到父亲大人的话语:“凛冬将至,而你已经快成年了,布兰,你有责任在身。” 过了一会儿,当阿多口中哼着不成调的曲子,满脸笑容地跑进来时,小男孩已经认了命。在阿多的帮助下,他梳洗一番。“今天穿那件白色的羊毛外衣,”布兰命令,“还有那个银胸针,罗德利克爵士要我穿得有领主的样子。”其实只要力所能及,布兰宁可自己更衣,但有些动作——比如穿裤子、系鞋带——很折磨人。有阿多帮忙,做起来就快多了。任何事只要教过一遍,他就能灵巧地完成。他虽然力量惊人,动作却十分温柔。“我敢打赌,你本来也可以当骑士。”布兰对他说,“若非诸神夺走了你的智慧,你一定会是个伟大的骑士。” “阿多?”阿多眨眨那双天真无邪的棕色大眼,一脸茫然。 “是的,”布兰说,“阿多。”他指指墙壁。 门边的墙上挂了一个篮子,用柳条和皮带紧扎而成,上面挖了两个洞以让布兰的双脚伸出。阿多将手伸进背带,并把宽皮带紧扣在胸前,然后在床边蹲下来。布兰抓住墙上的铁把手,摇晃软弱无力的双脚,把它们放进篮子,伸出足洞。 “阿多!”阿多重复一遍,站起身来。马童高近七尺,骑在他背上,布兰的头几乎要碰到天花板。出门时,他刻意压低身子。有次阿多闻到烤面包的香味,便朝厨房奔去,把布兰的头撞出一个大洞,为此鲁温学士帮他缝了好几针。后来密肯从兵器库里拿了顶生锈的老旧头盔给他,这盔连面罩都没有,大小瓦德每次见了就大肆嘲笑,所以布兰很少戴。 他双手搁在阿多肩头,两人慢慢步下螺旋梯。外面的校场传来阵阵剑盾交击声和马蹄轰鸣,在他耳中都成了悦耳之音。我只看一眼,布兰心想,飞快地看一眼就走。 白港的贵族们将带着属下的骑士和教头在上午操练,在那之前,校场属于他们的侍从。他们的年纪从十岁到四十岁不等,布兰好希望自己是其中的一分子,想得心口隐隐作痛。 庭院里立了两个矛靶,每个皆以坚固的支柱为主干,撑着一根回转大梁,梁的一端是盾牌,另一端是加垫的撞槌。盾牌漆成红金两色,象征兰尼斯特的狮子被画得歪七扭八,且早被首轮上场的男孩刺得凹痕累累。 坐在篮子里的布兰刚一现身,立刻吸引了陌生人的目光,好在他早已学会忽略和容忍。他告诉自己,至少他视野良好,在阿多肩上的他比任何人都要高。他看见瓦德两兄弟正准备上马。他俩从孪河城带来上好护具,闪亮的银铠甲镂了蓝花。大瓦德的头盔是城堡形状,小瓦德则在盔顶系上一串灰蓝相间的丝带。他们的盾牌和外衣也不相同,小瓦德的纹饰分成四份,除了佛雷家双塔外,还有外祖母克雷赫家的斑纹野猪和母亲戴瑞家的农人。大瓦德的四份则包含了布莱伍德家的鸦树和培吉家的双蛇。想必他们对荣耀求之若渴吧,布兰一边想,一边看他们端起长枪,我这个史塔克能希求的却只有冰原狼的陪伴。 他们的灰斑战马行动灵敏,体格健壮,训练有素。两人并肩冲向矛靶,利落地击中盾牌,并在撞槌转过来前抽身跑开。小瓦德刺得较狠,但布兰认为大瓦德骑得比较稳健。如果能和他们一较高下,他宁愿舍弃无用的双脚。 小瓦德抛下断裂的长枪,瞥见布兰,便勒住缰绳。“哟,这匹马可真丑!”他对阿多说。 “阿多不是马。”布兰道。 “阿多。”阿多说。 大瓦德跑到堂弟身边。“是啊,他不比马儿聪明,大家都知道。”几个白港来的小伙子互相推挤,笑出声来。 “阿多!”阿多一脸笑容,看着两个佛雷家的男孩,对他们的嘲弄毫不知情。“阿多阿多?” 小瓦德的坐骑嘶了一声。“你瞧,他们在聊天呢。说不定‘阿多’就是马语中的‘我爱你’哟!” “佛雷,你给我住口!”布兰只觉血气上涌。 小瓦德轻踢马刺靠过来,撞了阿多一下,使他退后两步。“我若是不住口,你又待如何?” “小心他放狼咬你,堂弟。”大瓦德警告。 “随他来啊,我就想弄件狼皮披风。” “夏天会一口咬掉你那颗猪头。”布兰说。 小瓦德用戴铁套的拳头往胸甲一敲。“难不成你的狼生了钢牙,可以咬穿我的铠甲和锁甲?” “够了!”鲁温学士的话音盖过校场里的金铁之声,有如雷响。布兰不知他听见了多少……但明显足以使他勃然大怒。“你们语出威胁十分不妥,别教我再听见这样的话。瓦德·佛雷,你在孪河城也是这种态度?” “没错,我高兴怎样就怎样。”小瓦德高高骑在战马上,愠怒地瞪了鲁温一眼,仿佛在说:你区区一个学士,凭什么教训我河渡口佛雷家的人? “那好,你既身为临冬城史塔克夫人的养子,就不准如此。你们到底为什么吵起来?”学士轮流打量几个男孩,“你们一定要告诉我实情,否则我保证——” “我们刚才和阿多开玩笑。”大瓦德承认,“倘若我们冒犯到布兰王子,我很抱歉。我们只是觉得好玩罢了。”他起码还知道不好意思。 小瓦德却还在闹脾气。“我嘛,”他说,“我也只是觉得好玩。” 布兰看到老师傅头顶光秃的部分涨得通红,鲁温似乎更生气了。“一位好领主应当安抚无助,保护弱小,”他对两个佛雷家的男孩说,“我决不允许你们把阿多当笑料,开些残忍的玩笑,听见了没有?他是个好心肠的孩子,老实本分,尽忠职守,这些优点你们一项都没有。”学士伸手指着小瓦德,“还有,你给我离神木林远一点,若是敢找那几只狼的麻烦,你就等着瞧。”他袖子一甩,转身走了几步,又回头道,“来吧,布兰,威曼大人正等着呢。” “阿多,跟上师傅,”布兰下令。 “阿多!”阿多说。他迈着大步,很快追上了老学士那双恼怒摆动着的腿脚,与之一同走上主堡石阶。鲁温学士拉住大门,让他们进去,布兰抱住阿多脖子低下了头。 “瓦德他们——”他开口。 “我不想再听,这事到此为止。”鲁温学士显得疲惫而烦乱。“你保护阿多做得没错,但你根本就不该到那里去。罗德利克爵士和威曼大人等了你很久,早餐都只好先开动。难道你还当自己是个小娃娃,事事都得我亲自操办吗?” “不,”布兰羞愧地说,“对不起,我只想……” “我知道你想什么。”鲁温学士的口气缓和下来。“布兰,我也盼着你的愿望能够成真。会议开始之前,你有没有问题?” “我们是要讨论战争?” “你什么都不用讨论。”鲁温的口气又锐利起来,“你只是个八岁的孩子……” “我快九岁了!” “八岁就是八岁。”学士坚定地重复,“除了礼貌的寒暄,什么都不要说,除非罗德利克爵士或威曼大人问你话。” 布兰点点头。“我记住了。” “至于你和佛雷家小孩之间的事,我不会告诉罗德利克爵士的。” “谢谢您。” 他们让布兰坐在父亲的橡木座椅上,正对长板桌,椅垫和坐褥乃是灰天鹅绒制成。罗德利克爵士坐在他右手,鲁温师傅则在左边,面前摆了笔墨和一叠空白羊皮纸,准备记录会议进程。布兰伸手越过粗木桌面,请求威曼伯爵原谅他的迟到。 “喏,不是王子迟到,”白港伯爵和颜悦色地回答,“而是其他人早到,就这么回事儿。”威曼·曼德勒笑声洪亮。难怪他没法骑马,因为他看起来比马还重。他不仅身材雄伟,而且话说个没完。他先恳请临冬城认可他刚指定的白港海关人员,只因从前的官员把税收暗中扣留下来输送君临,不肯缴给新的北境之王。“除此之外,罗柏国王也需要自行铸币,”他表示,“而重建白港的旧铸币厂最为合适。”他说,只要国王同意,他愿意全权负责此事,随后他又说明自己如何加强港口的防御工事,并把每一项修缮费用详细列出。 除了铸币厂,曼德勒伯爵还提议为罗柏建造一支舰队。“自‘焚船者’布兰登烧掉他父亲的船队以来,我们北方几百年来都缺乏海军。只要给我充足的金钱,一年之内我就可以造出一支足以拿下龙石岛和君临的舰队。” 一听战船,布兰的兴致就来了。虽然没人问他意见,他却觉得威曼伯爵的主意实在很棒,他已经可以在脑海中勾勒出那幅景象了呢!不知双脚残废的人能不能指挥战舰?可惜罗德利克爵士只答应把提案送交罗柏决定,而鲁温师傅则是埋头奋笔疾书。 他们从上午直说到下午,中途鲁温学士派麻脸提姆去厨房端来餐点,他们便在书房里吃了乳酪、烤鸡和褐色的小麦面包。威曼大人一边用他粗大的手指撕扯鸡肉,一边礼貌地询问他的堂妹——霍伍德伯爵夫人的近况。“您也知道,她原本是曼德勒家的人。或许,等她的悲伤告一段落,她会想再次冠上曼德勒的姓氏,您说是吧?”他咬口鸡翅,咧嘴笑笑,“说来正巧,我也当了八年的鳏夫,早该讨个老婆了,对不对啊,诸位大人?孤单单一个人,毕竟会寂寞啊。”他扔开骨头,伸手拿了一根鸡腿。“若是夫人想找个年轻小伙子,嗳,我家文德尔也没成亲呢。眼下他到南方侍候凯特琳夫人去了,不过等他回来,一定也想讨老婆吧。他是个勇敢的孩子,人又挺风趣,正是教她重唤青春的最佳人选,不是吗?”他操起外衣袖子,抹去下巴的油腻。 透过窗户,布兰听着远处的兵器交击,他对婚嫁之事毫无兴趣。我好想上场子比武。 等餐桌收拾干净,威曼伯爵方才提到一封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来信,内容涉及他在绿叉河被俘的长子威里斯爵士。“他情愿不收赎金,放我儿子回来,只要我从陛下身边抽回兵力,并发誓不再参战。” “这毫无疑问,你直接回绝就是。”罗德利克爵士说。 “您不需担心,”伯爵向他担保,“罗柏国王的部属中要数我威曼·曼德勒最为忠诚,只是啊,我不愿儿子在赫伦堡那鬼地方待得太久,听说那里有诅咒呢。哎,其实这种事我向来也不信,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您瞧杰诺斯·史林特什么下场,先是被太后擢升为赫伦堡伯爵,没两天又被她老弟扯了下来,听说被送去守长城啰。我在想,能不能尽快安排适当的人质交换?我了解威里斯,他一定不愿坐等战争结束。我这儿子可英勇,打起仗来跟獒犬一样凶猛。” 会议结束时,布兰的肩膀已经因为长久坐着不动而僵硬了。当晚,他正要坐下来吃饭,却听宣示客人来访的号声再度响起。唐娜拉·霍伍德伯爵夫人并未带来大批骑士和臣属,只有她自己和六名面露疲态的护卫,卫士沾满灰尘的橙色制服上绣着驼鹿头徽章。“夫人,我们对您的遭遇深表遗憾,”当她来到他面前致意时,布兰开口道。霍伍德伯爵在绿叉河之战中被杀,他们的独子也在呓语森林一役遇害。“临冬城永远感念你们的贡献。” “听您这样说,我很高兴,”她是个脸色苍白、神情涣散的女人,每根线条都镂刻着哀伤。“大人,我很疲倦,若您允许我稍作休整,我将感激不尽。” “那当然,”罗德利克爵士道,“谈事情,明天有的是时间。” 第二天上午,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讨论谷物、蔬菜和腌肉。一旦学城的学士们宣布初秋来临,北方的领主便知道把部分收成贮存起来……可究竟要存多少,就见仁见智了。霍伍德伯爵夫人本打算将五分之一的收成作为存粮,后来在鲁温学士的劝说下,同意把存粮增加到四分之一。 “波顿的私生子正在恐怖堡集结军队,”她警告他们,“希望他是准备率兵南下助阵,前往孪河城与父亲会师。可当我派人询问他的意图,他却答说波顿家的人绝不回答女人的质问。好像他是正室所生,真有那个姓似的。” “据我所知,波顿大人从没承认过这孩子。”罗德利克爵士说,“但说实话,我对此人所知不多。” “没人了解他。”她答道,“他原本和母亲同住,直到两年前小多米利克死去,波顿没了继承人,这才把私生子接去恐怖堡。众人都说那孩子狡猾成性,还带了个跟班,凶残的个性跟他不相上下——大家叫他‘臭佬’,据说他从不洗澡。这私生子和臭佬一同外出打猎,猎的对象可不是鹿。我听过关于他们的种种传闻,就算以波顿家族的标准而言,这些故事都叫人难以置信。而今我的夫君和好儿子都已蒙诸神宠召,这私生子对我的领地真是垂涎三尺。” 布兰好想拨给伯爵夫人一百士兵,帮助她保卫自家权益,但罗德利克爵士只说:“垂涎归垂涎,倘若他敢做出任何逾越之举,我向您保证,我们会重重处罚他。夫人,对您和您领地的安全请勿挂虑……过些时日,待您的悲伤平复,或许可以考虑再续姻缘。” “我早已过了生育的年纪,所有的美貌也都随岁月消失殆尽。”她疲惫地浅笑着回答道,“但眼下男人们反而趋之若鹜,我年轻时可没有这种待遇。” “您不中意这些追求者?”鲁温问。 “倘若陛下有令,我自当再婚。”霍伍德伯爵夫人回答,“然而‘鸦食’莫尔斯是个酗酒成性的莽汉,况且年纪比我父亲还大。至于我亲爱的堂哥,曼德勒大人的床笫本已容不下他雄伟的身躯,我体质孱弱,只怕无法躺在他身下。” 布兰知道男人和女人同床共枕时,男人会睡在女人上面。让曼德勒伯爵睡在自己身上,大概和被马压着差不多吧。罗德利克爵士朝寡妇同情地点点头。“夫人,您会有其他人选的。我们将设法寻找更般配您的人。” “爵士先生,这样的人或许不需远求。” 她离开之后,鲁温学士微笑道:“罗德利克爵士,我看夫人她对您有意思。” 罗德利克爵士清清喉咙,看来有些困窘。 “她好悲伤啊。”布兰说。 罗德利克爵士点头。“悲伤而温柔。她为人客气,以年纪而论,还可算是十分貌美。纵然如此,她仍旧是你哥哥的王国的一大威胁。” “怎么会?”布兰非常讶异。 鲁温学士作答:“既然霍伍德家族没有直系传人,他们的领地势必成为众矢之的。陶哈家族、菲林特家族和卡史塔克家族都与霍伍德家族有过姻亲关系,已故的哈瑞斯大人的私生子更在深林堡做葛洛佛家族的养子。更棘手的是,虽然恐怖堡并无接收这块领地的资格,但两家地盘相邻,卢斯·波顿绝不会白白错过大好机会。” 罗德利克爵士拉拉小胡子。“依目前情形,陛下必须为她挑个门当户对的对象。” “你为什么不娶她?”布兰问,“你自己也赞她漂亮啦,而且贝丝也该有个母亲。” 老骑士拍拍布兰的手臂。“王子殿下,多谢您的好意,但我只是一介骑士,况且年纪也大了。领地的事务,我或许可以为她管理几年,但等我一死,霍伍德伯爵夫人便会陷入同样的困境,届时连贝丝的前途都会大受影响。” “那就让霍伍德大人的私生子继承吧,”布兰想起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琼恩,脱口便说。 罗德利克爵士道:“这样的话,葛洛佛家会很高兴,霍伍德大人的在天之灵或许也会。但只怕霍伍德伯爵夫人会有异议,毕竟那孩子不是她的亲生骨肉。” “尽管如此,”鲁温学士说,“我们还是得将其列入考量。唐娜拉夫人已过了生育期,这话她自己也说了,不由私生子继承,那还有谁呢?” “我可以退下吗?”布兰听见楼下院子里侍从练剑的声音,他们打得热火朝天。 “当然可以,王子殿下。”罗德利克爵士说,“你今天的表现很好。”布兰一听高兴得脸都红了。原来当领主并不若他想象的那般无趣,而且与霍伍德伯爵夫人的会晤远比曼德勒伯爵来得简短,还剩数小时天光,可以让他探望夏天。只要罗德利克爵士和鲁温师傅允许,他喜欢每天都花点时间陪陪小狼。 阿多刚踏进神木林,夏天便从一棵橡树下钻了出来,仿佛早知道他们要来。布兰瞥见树丛里还有一个黑瘦的身影,同样望着自己。“毛毛!”他出声唤道,“来吧,毛毛狗,到我这儿来!”可瑞肯的狼刚露个头,便倏然跑开。 阿多知道布兰喜欢的地方,于是把他带到高大心树下的水池边,以前艾德公爵便是在此跪地祈祷。他们抵达时,池中涟漪频频,鱼梁木倒影不住波动,可四周又没有风,布兰一时不解。 突然,欧莎哗啦一声从池里冲出来,连夏天都被吓得后退低吼。阿多跳了开去,沮丧地号道:“阿多!阿多!”直到布兰拍他肩膀,方才抚平他的恐惧。“你在这儿游泳?”他问欧莎,“不冷吗?” “小子,我可是从小吮冰柱长大的。我喜欢这股冰冷劲儿。”欧莎游到岩石边,浑身滴水地爬上岸。她全身赤裸,肌肤凹凸不平。夏天爬过来朝她嗅嗅。“我打算探探水底。” “这水池还有底呀。” “说不定真的没有。”她嘻嘻笑道,“小鬼,你看哪里啊?没瞧过女人吗?” “我看过啦!”布兰跟姐姐们一起洗过不知多少次澡,也见过女仆在热水池里的样子。但欧莎看起来不太一样,她身体结实,线条锐利,全身上下没有柔软的曲线。她的双腿全是肌肉,胸部却平坦得宛如两个空钱包。“你身上好多疤。” “都是辛苦挣来的。”她拾起棕色连身裙,抖落上面的落叶,然后从头套下。 “跟巨人打仗吗?”欧莎宣称长城外仍有巨人存在。说不定哪天我也能亲眼见到…… “跟人。”她拿段绳子当腰带,“通常是和黑乌鸦,我亲手杀过一个。”她说着甩甩头发。到临冬城至今,她已经发长过耳,比起之前在狼林里打算抢他的那个她,模样柔和了许多。“今天我在厨房里听说了你和佛雷家那两小子的事。” “谁说的?他们怎么说?” 她露出无奈的笑容。“他们说嘲笑巨人的小孩是蠢蛋,但巨人居然得靠残废来保护,这世界真是疯了。” “阿多根本不明白他们在嘲笑他。”布兰说,“更何况他从不打架。”他记得小时候有次和母亲与茉丹修女一同逛市场,带上阿多帮忙拿东西,却把他走丢了,后来才发现他被一群男孩逼进巷子,他们拿棍子不停地戳他。“阿多!”他不断叫着,同时畏缩地后退,却始终没有出手反抗那群施虐者。“柴尔修士说他有颗善良的心。” “是啊,”她说,“假如他愿意,他那双手满可以把人头从脖子上硬生生扭下来。总之呢,他最好多提防小瓦德那家伙,你们两个都要小心。他们管块头大的叫小瓦德,我看这绰号取得好。块头大,心眼小,天生一副贱骨头。” “他不敢对我怎样,他虽然爱耍嘴皮子,其实心里怕死夏天了。” “或许他不像看起来那么笨。”欧莎自己对冰原狼始终提心吊胆,她被捕那天,夏天和灰风把三个野人活生生撕成碎片。“谁知道呢?弄不好他真那么蠢,那就有苦头吃啰。”她扎起头发,“你还做狼梦吗?” “没有。”他不想谈梦。 “作王子的撒谎应该高明些,”欧莎咧嘴笑道,“哎,你做什么梦是你家的事,我厨房里的工作可多着呢。我最好早点回去,免得盖奇又挥着那柄大汤匙大吼大叫。我先告退啦,王子殿下。” 她真不该提起狼梦,当阿多负他爬上楼梯、返回寝室时,布兰心想。他努力抗拒睡眠,最后却仍旧进入梦乡,今夜,他又梦见鱼梁木睁大深邃的红眼凝望他,张开扭曲的木嘴呼唤他。从鱼梁木苍白的枝叶中,飞出那只三眼乌鸦,用嘴啄他的脸,用刀剑般尖锐的声音喊他的名字。 一阵突来的号声唤醒了他,布兰坐起身,感激噪音将他带离梦境。他听见马儿嘶叫和嘈杂的吆喝。又有客人来了,从声音听来,这批人还喝得半醉。他拉住铁把手,坐到窗边的椅子上。对方旗帜上的图案乃是碎链巨人,原来是从末江对岸的极北封地南下的安柏家人马。 隔天安柏家的两个首领前来会谈,这两人都是大琼恩的叔父,年事已高,但嗓门奇大,身穿白熊皮斗篷,胡子也是一般颜色。名叫莫尔斯的某次被乌鸦误当成死人,啄掉一只眼睛,所以戴了一颗龙晶做的假眼。在老奶妈的故事里,当时他一把抓住乌鸦,咬掉了它的头,因此大家叫他“鸦食”。至于他那瘦削的弟弟如何被称做“妓魇”霍瑟,她则无论如何不肯对布兰说明。 才刚坐定,莫尔斯便开口表示愿娶霍伍德伯爵夫人。“我们都知道,大琼恩是少狼主最得力的左膀右臂。还有谁比安柏家的人更适合保护这位寡妇的领地?而安柏家中又有谁比我更合适呢?” “唐娜拉目前仍在为夫守丧。”鲁温学士说。 “我这身毛皮底下,正有东西专治悲伤呢!”莫尔斯笑道。罗德利克爵士彬彬有礼地向他道谢,并表示一定将此事呈报伯爵夫人和国王陛下。 霍瑟要的则是船。“这阵子,野人不断从北方偷摸过来,以前从没有这么多。他们划着小船,横渡海豹湾,被海浪冲到咱们岸上。东海望的乌鸦太少,阻止不了他们,况且他们又像黄鼠狼一样躲得飞快。咱们需要长船战舰,哎,还要厉害角色来驾驶。大琼恩带走了太多壮丁,咱们一半的地就因为没人收割,白白糟蹋掉了。” 罗德利克爵士捻捻胡子。“你家领内有大片高松木和老橡树,曼德勒大人那儿则有大批造船师和水手。倘若你们携手合作,应该可以造出足够的船只防御两家海岸。” “曼德勒?”莫尔斯·安柏哼了一声,“那坨猪油?我听说他的手下给他取了个‘鳗鱼大人’的绰号。那家伙连路都走不大动,若你拿把剑戳进他肚子,真不知有多少条鳗鱼跑出来哟!” “胖归胖,”罗德利克爵士道,“他人可不笨。你不和他合作,陛下唯你是问。”令布兰惊讶的是,这两个凶暴的安柏家人竟同意照办,虽然免不了一阵咕哝。 开会之间,深林堡的葛洛佛家人马也到了,还有来自托伦方城陶哈家的大批部众。盖伯特和罗贝特这两个葛洛佛把深林堡交给罗贝特的妻子管理,但前往临冬城的却是他们的总管。“夫人不克亲至,还请殿下见谅。她的孩子年纪尚幼,不堪旅途奔波,她又心地仁善,不愿抛下他们。”布兰很快发现深林堡真正做主的是这位总管,决非葛洛佛夫人。那人表示目前只能拨出十分之一的收成作为存粮,因为某个流浪巫师告诉他,在天气转冷以前,将会有一次“鬼夏”的大丰收。鲁温师傅对这位巫师很有意见,罗德利克爵士则命令对方立刻拨出五分之一,不得推诿。随后,他又向总管仔细询问霍伍德伯爵的私生子劳伦斯·雪诺的相关讯息。在北方,所有贵族的私生子都姓雪诺。那孩子将满十二岁,总管十分称赞他的机智和勇敢。 “布兰,看来你让那私生子继承的主意很有价值。”事后鲁温师傅说,“我相信有朝一日,你定能成为优秀的临冬城主。” “不会,”布兰知道自己绝对当不上领主,正如他不可能成为骑士一样。“罗柏会娶佛雷家的女孩,你自己跟我说过,大小瓦德也这么说。他会留下后代,继承他统治临冬城的将是他们,不是我。” “布兰,或许如此,”罗德利克爵士说,“但你看看我,先后结婚三次,我的妻子却只为我产下几个女儿,而到如今也只剩了贝丝。我弟弟马丁本有四个身强力壮的儿子,却只有乔里长大成人。他遇害后,马丁的血脉便完全断绝。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啊。” 第二天轮到兰巴德·陶哈来开会,他提起气候的征兆和平民的愚钝,还谈到他的侄子非常渴望投身战事。“本福德自己组织了一队枪骑兵,全都是小孩,没一个超过十九岁,却个个自认是新的少狼主。我骂他们是群小兔崽子,他们反而笑我。这不,他们干脆自称野兔兵团,枪尖绑着兔子皮,嘴里唱着骑士道,骑马四处乱跑。” 布兰觉得这主意听起来真是棒透了。他记得本福德·陶哈是个身材高大、粗声粗气的男孩,以前常和父亲赫曼爵士来临冬城做客,跟罗柏和席恩·葛雷乔伊的感情都不错。但罗德利克爵士听了显然十分不悦。“倘若陛下需要援兵,他自会颁布诏令。”他说,“回去告诉你侄子,要他遵照父亲指示,留守托伦方城。” “是,爵士先生。”兰巴德答道。随后他又提起霍伍德伯爵夫人的事,感叹她有多可怜,既无丈夫保卫封土,又无儿子继承家业。他提醒大家,他自己的夫人也出身霍伍德家族,是故去的哈瑞斯伯爵的亲妹妹,想必大家都还记得。“空旷的厅堂多么令人忧伤。我在考虑,是否把我的小儿子交给唐娜拉夫人收养,贝伦快十岁了,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又是她的亲外甥。我相信他一定可以让她开心起来,倘若他想改姓霍伍德……” “成为继承人?”鲁温学士提示。 “……这样他们的家业才能延续啊。”兰巴德说完。 布兰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大人,非常感谢您的提议,”罗德利克爵士还没开口,他便抢着说,“我们会将此事呈报我哥哥罗柏,噢,还有霍伍德伯爵夫人。” 见他开口说话,兰巴德似乎很讶异。“谢谢您,王子殿下。”他口中这么说,布兰却从他淡蓝的眼底看到了怜悯,或许还夹杂了一点窃喜:幸亏这残废不是我儿子。一时之间,布兰好恨他。 不过鲁温师傅似乎挺喜欢他。“贝伦·陶哈很可能是最佳人选。”兰巴德离开后,他对他们说,“他有一半霍伍德家的血统,如果让他冠上姨丈的姓……” “……也还是个孩子。”罗德利克爵士说,“碰上莫尔斯·安柏或卢斯·波顿的私生子这类人,要守住领土恐怕力有未逮。我们必须审慎考虑,在罗柏做出决定之前,我们要给他最好的建议。” “最后很可能回归现实,”鲁温师傅道,“看他当前最需要哪位诸侯。眼下河间地也归他统治,他可能打算把霍伍德伯爵夫人嫁给三河流域的贵族,借以巩固双方的联盟,或许布莱伍德家,或许佛雷家——” “霍伍德伯爵夫人可以嫁给我们这里的佛雷,”布兰说,“她要两个也没关系。” “王子殿下,你这样说太不厚道了。”罗德利克爵士轻声斥责。 大小瓦德难道就厚道了吗?布兰皱起眉头,低头看着桌子,不发一语。 之后几天,信鸦陆续带来其他诸侯不克前来的致歉函。恐怖堡的私生子不愿前来,莫尔蒙家和卡史塔克家则是族中头面人物均随罗柏南征,洛克大人年事已高、不便长途跋涉,菲林特伯爵夫人身怀六甲,寡妇望还有疾病肆虐,需要处理。最后史塔克家族的主要封臣都捎来信息,只剩多年不曾踏出沼泽一步的泽地人霍兰·黎德,以及居城离临冬城仅半日骑程的赛文家。赛文大人被兰尼斯特家俘虏,不过他十四岁的儿子却在一个清朗徐风的早晨,领着二十四名枪骑兵来到临冬城。他们穿过城门时,布兰正骑着小舞在场子上打转。他策马快跑过去招呼,克雷对布兰一家兄弟姐妹向来友善。 “早上好,布兰!”克雷开心地唤道,“哟,现在该叫你布兰王子啦!” “哎,随便啦。” 克雷笑道:“有何不可?这年头,人人都想当国王当王子。史坦尼斯的信有没有送到临冬城啊?” “史坦尼斯?我不知道。” “他现在也是国王,”克雷说,“他指控瑟曦太后和她弟弟乱伦,所以乔佛里是私生子。” “‘孽种’乔佛里,”一名赛文家的骑士咆哮道,“有弑君者这种老爸,难怪他性情乖张。” “可不是嘛,”另一人说,“诸神最痛恨的就是乱伦,瞧瞧坦格利安家什么下场。” 一时之间,布兰只觉呼吸困难,仿佛有一只巨手在捶击他的胸膛。他觉得自己正在下坠,连忙死命抓紧小舞的缰绳。 他的恐惧一定形露于色。“怎么了?布兰?”克雷·赛文说,“你不舒服吗?不过就是另外一个国王嘛。” “罗柏会把他也打败。”他掉转小舞的马头,朝马厩走去,赛文家众人对他投以困惑的眼神,他却浑然不觉。他的耳中轰隆作响,若非被绑在马鞍上,很可能当下落马。 当晚,布兰向父亲的诸神祷告,希望一夜无梦。若诸神在天有闻,他们一定以他的请愿为笑料,因为他们送来的梦魇比狼梦更骇人。 “若是不飞,就只有摔死一途!”三眼乌鸦一边啄他,一边厉声尖叫。他哭着苦苦哀求,然而乌鸦全无怜悯之心。它先啄掉他的左眼,然后是右眼,等他双眼全瞎,陷入黑暗,它又啄他额头,那恐怖的锐利鸟喙深深钻进头骨。他疯狂惨叫,直叫到肺部肿胀欲裂。疼痛有如利斧,把他的头颅劈成两半,可当乌鸦抽出沾满碎骨和脑浆的黏糊鸟喙时,布兰却又看得见了。眼前的景象,使他恐惧得屏住了呼吸,他正攀在一座好几里高的塔楼边缘,手指逐渐滑开,指甲扒着石砖,瘫软无用的蠢笨双脚正把他往下拖。“救命!”他大叫。一名金发男子出现在上方的天空中,把他拉了上去。“好好想一想,我为爱情做了些什么。”他轻声低语,随后把拼命踢腿挣扎的布兰抛入半空。 94.第94章 提利昂 “而今睡眠不比从前啰,”派席尔大学士为凌晨的会面精神欠佳向他致歉,“我宁可天亮前早早起身,也不愿辗转反侧,为未完成的工作揪心忧愁。”他话这么说,但瞧那低垂的眼皮,他似乎又快睡着了。 他们坐在鸦巢下通风的房间里,他的女侍送上白煮蛋、煮李子和燕麦粥。“非常时期,许多百姓连吃的都没有,我想自己也该一切从简。” “令人钦佩。”提利昂承认,并敲开一颗棕色的大蛋,心里觉得这颗蛋还真像大学士布满斑点的秃头。“但我看法不同。我是能吃的时候尽量吃,以免明天吃不到。”他露出微笑,“说来,您的信鸦也这么早起吗?” 派席尔捻捻流泻至胸的雪白胡须。“那当然。等您吃完,我就叫人拿纸笔来?” “不必了。”提利昂取出两封信,放在燕麦粥旁。这是两张卷得很紧的羊皮纸,侧面用蜡封好。“叫你的女仆下去,我们好说话。” “孩子,你先退下。”派席尔命令,女孩急忙离开房间。“请问这些是……” “寄给多恩亲王道朗·马泰尔的信函,”提利昂剥开蛋壳,咬了一口,似乎没加盐,“一式两份,事关重大,派你最快的鸟儿送去。” “吃完早餐,我即刻处理。” “现在就办,李子可以待会儿再吃,国家大事可等不得。眼下蓝礼大人正率军沿玫瑰大道北进,而谁也说不准史坦尼斯大人何时会自龙石岛起航。” 派席尔眨眨眼。“如果大人您坚持——” “我很坚持。” “我随时任您差遣。”学士蹒跚起身,颈链轻声作响。他的颈链粗大沉重,重量乃是普通学士项链的十数倍,互相串接,镶以宝石。在提利昂看来,其中黄金、白银和铂金的链条数目远远超过其他不值钱的金属。 派席尔动作很慢,提利昂吃完煮蛋,又尝过李子——李子煮得烂熟多汁,正合他胃口——这才听见扑翅之音。他站起来,看见清晨天际乌鸦墨黑的身影,便骤然转身,朝房间远端迷宫般的置物架走去。 学士的药品为数惊人:几十个蜡封的罐子,百余瓶塞住的小瓶,同样数量的白玻璃瓶,不计其数的干药草罐,每个容器上都有派席尔用工整的字迹写成的精确标签。此人真是井井有条,提利昂心想。的确,一旦你理解了分类依据,便会发现每种药品都摆放得恰到好处。都是些有趣的东西:甜睡花和龙葵、罂粟花奶、里斯之泪、灰蕈粉、附子草和鬼舞草、石蜥毒、瞎眼毒,寡妇之血…… 他踮起脚尖,使尽全身力气向上伸展,好不容易够到一个放在高处、积满灰尘的小罐子。他看看上面的标签,笑着将之藏进衣袖。 当派席尔大学士慢吞吞地走下楼梯时,他已经坐回桌边,吃起另一颗蛋。“大人,办妥了。”老人坐下来,“这种事……是啊,是啊,办得越快越好……您说,事关重大?” “噢,没错。”提利昂嫌燕麦粥太稠,且缺了奶油和蜂蜜。这阵子,君临城中已经很难吃到奶油和蜂蜜,但拜盖尔斯伯爵之赐,城堡里的供应倒不缺。最近城堡中的粮食有一半是从他和坦妲伯爵夫人的领地运来。罗斯比城和史铎克渥斯堡位于王城以北,尚未遭战火波及。 “寄给多恩亲王本人,我……我可否问问……” “最好别问。” “如您所愿,”提利昂能感受到派席尔强烈的好奇,“或许……该让御前会议……” 提利昂拿起木匙轻敲碗沿。“好师傅,御前会议的职能是‘辅佐’陛下。” “是啊,”派席尔说,“而陛下他——” “——年方十三,由我代为行事。” “的确,您是当今首相,可是……您亲爱的姐姐,我们的摄政太后,她……” “……她漂亮白皙的肩膀上背负了太多重责大任,我可不能无端加重她的负担,您说对吧?”提利昂歪歪头,审视着大学士。 派席尔急忙垂下视线,看着自己的早餐。有的人看了他那对大小不一、一绿一黑的眼睛便会不舒服;他很清楚这一点,因此善加利用。“啊,”老人对着自己的李子喃喃道,“大人您说得一点没错。为她省去这些……负担……您真是太体贴了。” “我这个人别的优点没有,就是体贴,”提利昂继续吃起不甚可口的燕麦粥,“瑟曦毕竟是我亲姐姐嘛。” “是啊,她还是个女人,”派席尔大学士道,“虽然并非平凡女子,但……女人终究内心脆弱,想一肩挑起国家大事,也真是不容易……” 得了,她是脆弱的白鸽?去问问艾德·史塔克吧!“知道您和我一样关心她,我实在倍感欣慰。感谢您的盛情款待,不过我今天还有事要忙。”他扭扭腿,爬下椅子,“等我们收到多恩方面的回信,劳烦您立刻通知我啰!” “照您吩咐,大人。” “只通知我一个人哦!” “啊……一定一定。”派席尔用布满老人斑的手抓着胡子,就像溺水之人伸手够绳子一样。提利昂看了满心欢喜,这是第一个,他想。 他跛着脚走进下层庭院,畸形的双腿因为走楼梯而酸痛。此刻,太阳已高挂天际,城堡里也活络了起来。守卫们在城墙上巡逻,骑士和他们的随从则以钝器练习战技。波隆就在广场附近,坐在一口井边,两个漂亮女侍合力提着一个装满毯子的柳条篮轻步走过,佣兵却目不斜视。“波隆,你真是没救了,”提利昂指指两个女孩,“大好春光就在眼前,你却光顾着看一群呆头鹅打架。” “城里有一百间便宜妓院,花上几个铜板,我爱怎么干就怎么干。”波隆回答,“可哪天从这群呆头鹅身上学到的东西却可能救我一命。”他站起来,“那个穿蓝格子外衣,盾牌上有三只眼睛的小鬼是谁?” “某位雇佣骑士,自称塔拉德。你问这干吗?” 波隆拨开遮住眼睛的一绺头发。“这里面,数他最行。可你仔细瞧瞧,他的行动有一定的节奏,每次攻击都依相同的顺序使用相同的招式,”他嘿嘿一笑,“哪天他跟我对上,就会因此没命。” “他已经宣誓效忠乔佛里,应该不会跟你对上。”他们一同穿过庭院,波隆放慢脚步,以配合提利昂的短腿。最近这位佣兵看来已有些人样:黑发梳洗整齐,胡子剃得干净,身上穿着都城守备队军官的黑色胸甲,一件兰尼斯特家的深红底金手披风自肩头垂下,提利昂任命他为自己侍卫队长的那天,送他这件披风作礼物。“今天有多少人请愿?”他问。 “三十多个,”波隆回答,“跟以前一样,不是来抱怨,就是有事相求。对了,你的宠物回来了。” 他呻吟一声。“坦妲伯爵夫人来过?” “她的随从来过。她再度邀请你去共进晚餐,说是备下一大块鹿腿肉,两只淋了桑葚酱的填鹅,还有——” “——她女儿。”提利昂嫌恶地说完。自他抵达红堡的那一刻起,坦妲伯爵夫人便穷追不舍,轮番祭出鳗鱼派、野猪肉和美味的奶油浓汤当武器。她的女儿洛丽丝不但生得肥胖,柔弱而蠢笨,而且谣传三十三岁了还是个处女,可她不知怎的却认定侏儒少爷和自己女儿是天生绝配。“回复她,我很抱歉无法赴宴。” “对填鹅没兴趣?”波隆一脸邪恶地笑道。 “干脆你去吃鹅,顺便把少女娶回家得了。或者换个人,叫夏嘎去。” “如果是夏嘎,八成会吃了少女,把鹅娶回家。”波隆评估,“哈,不过洛丽丝比他还重。” “这倒没错,”提利昂承认。他们走进两座塔楼间密闭通道的阴影下,“还有谁?” 佣兵略微正色道:“有个布拉佛斯来的钱庄老板,手上拿了些有模有样的借据,说要跟国王见面,谈谈归还欠款的事。” “可怜虫,小乔能不能数过二十都成问题。叫他去找小指头,他会想办法打发掉。再来呢?” “有个三河一带来的领主老爷,控诉你老爸的手下烧了他家城堡,奸了他老婆,还把他的农民全杀光了。” “我们不是在‘打仗’吗?”提利昂心想这八成是格雷果·克里冈干的好事,不然就是亚摩利·洛奇爵士,或者父亲那群科霍尔恶狗。“他要乔佛里怎样?” “赐给他新的农民。”波隆道,“他大老远走到这里,宣扬自己效忠王室,并要求补偿。” “我明天找时间接见他。”无论对方的忠诚是出于真心,还是走投无路,一个听话的河间贵族终归有用。“给他弄个舒服点的房间,热好饭菜,再叫人送双新靴子去,要上好的,就说是乔佛里国王的心意。”慷慨的表示总不会错。 波隆简略地点个头。“还有一大群面包师、屠夫和菜贩子吵着要见国王。” “我上回不是说了,我没东西给他们。”运进君临城里的食物少得可怜,其中还有多半供应城堡和军营。青菜、根菜、面粉和水果的售价同时飙升,提利昂根本不敢想象跳蚤窝的食堂锅里煮的都是什么肉。或许有鱼吧,他心里希望,因为河流与海洋都还在他们掌握中……至少在史坦尼斯公爵渡海之前是这样。 “他们要的是保护。昨晚有个面包师被人放在自己炉子上烤熟了,暴民说他面包卖得太贵。” “真的?” “现在他也没法否认。” “他们……没把他吃了吧?” “这倒没听说。” “想来下次一定会,”提利昂沉重地说,“能提供的保护我都给了。金袍军——” “他们声称有金袍军混在暴民里,”波隆道,“因此要求觐见陛下本人。” “一群蠢蛋。”提利昂上次连声致歉,好说歹说把他们送走;换做他外甥,动用的可就是鞭子和长枪了。他真有点想撒手不管……但不行,他不敢这么做。敌人兵临城下是早晚的事,此刻他最不能容许的就是被城里的叛徒出卖。“告诉他们,乔佛里国王陛下业已体察他们的恐慌,将尽一切努力为他们改善环境。” “他们要的是面包,不是承诺。” “我若是今天给他们面包,明天来请求的人就会多上一倍。还有谁?” “有个长城来的黑衣弟兄,总管说他带了个罐子,里面有只烂掉的手。” 提利昂有气无力地微笑。“真令人惊讶,怎么没人把它给吃了。我想我该见见他,不会刚巧是尤伦吧?” “不,是个骑士,叫索恩。” “艾里沙·索恩爵士?”在长城期间,他见过的黑衣弟兄里,数艾里沙·索恩爵士最不讨提利昂·兰尼斯特喜欢。此人不仅刻薄恶毒,而且极端自大。“仔细想想,我眼下可不怎么想见艾里沙爵士。帮他找个一年没换毯子的小房间,让他那只手多烂一点。” 波隆扑哧一笑,转头走开,提利昂则挣扎着爬上螺旋梯。当他瘸着脚穿过广场时,听见铁闸升起的声音,姐姐正带着大队人马准备出门。 瑟曦骑着白马,高高在上,宛如绿衣女神。“弟弟,”她喊道,口气没有丝毫热情。太后对于他整治杰诺斯·史林特的事很不高兴。 “太后陛下,”提利昂恭敬地鞠个躬,“您今早看起来真是明艳动人。”她头戴黄金宝冠,身披鼬皮斗篷,身后跟着大批骑马随从:御林铁卫柏洛斯·布劳恩爵士身穿白鳞甲,一如往常地皱着眉头;巴隆·史文爵士把弓斜挂在镶银马鞍上;盖尔斯·罗斯比伯爵的哮喘越来越严重;人群中还有炼金术士公会的火术士哈林,以及太后的新宠、他们的堂弟蓝赛尔·兰尼斯特爵士,他原本是她前夫的侍从,后来由于遗孀的坚持擢升为骑士。维拉尔和二十名卫士随侍护送。“姐姐,你这是上哪儿啊?”提利昂问。 “我到各城门视察新造的弩炮和喷火弩。我可不要别人以为我和你一般,对城防设施不闻不问。”瑟曦用那双澄澈的绿眸瞪着他,纵使眼神充满轻蔑,依旧不减其美丽。“我接到报告,蓝礼·拜拉席恩已率部从高庭出发,眼下正带着重兵沿玫瑰大道北进。” “瓦里斯也这么跟我说。” “等下次月圆,他可能就到了!” “以他现在这种悠闲的速度,不可能。”提利昂向她保证,“他每晚在不同的城堡欢宴,每到一个岔路口就开庭主持朝政。” “而每一天都有更多士卒聚集到他旗下,据说他的兵力已多达十万!” “的确是蛮多。” “他身后有风息堡和高庭的势力撑腰,你这小笨蛋!”瑟曦朝下怒骂,“提利尔帐下所有诸侯都站在他那边,唯有雷德温除外——就这点你还得感谢我,只要我握有派克斯特大人那两个丑八怪双胞胎,他就只敢窝在青亭岛,还得暗自庆幸走运。” “只可惜你让百花骑士从你的纤纤玉指间溜走了。总而言之,除我们以外,蓝礼还有别的事要操心,比如我们在赫伦堡的父亲,奔流城的罗柏·史塔克……如果我是他,我也会选择这样的策略,缓步前进,一边向全国展示自己的实力,一边观望等待。让对手去互相残杀,自己则静待时机成熟。倘若史塔克军打败我们,整个南方将如诸神洒下的恩惠一样,立刻落入蓝礼手中,不费他一兵一卒。假如我们得胜,他也可以乘虚而入。” 瑟曦余怒未息。“我要你命令父亲即刻率军来君临。” 除了让你安心,这一点用也没有。“我何时能‘命令’父亲做这做那啦?” 她不理这个问题。“还有,你打算什么时候救詹姆出来?他一个人抵你一百个!” 提利昂傻笑道:“我求你了,这秘密可千万别说给史塔克夫人知道,我们没有一百个我可供交换哪。” “父亲一定疯了才派你来,你连一无是处的白痴都不如。”太后一扯缰绳,掉转马头,快步跑出城门,鼬皮斗篷在身后飘动。她的随从急忙跟上。 事实上,蓝礼·拜拉席恩对提利昂的威胁,不及他老哥史坦尼斯的一半。蓝礼固然深受民众爱戴,但他从未率兵打过仗,史坦尼斯就不同了,此人作风严厉,冷酷无情,若有办法知道龙石岛上的情形就好了……然而不论他花钱招募多少渔夫前往该岛刺探,都没有半个人回来,就连太监也宣称布置在史坦尼斯身边的密探杳无音讯。是啊,有人在岸边看到里斯战舰的斑纹船身,瓦里斯还从密尔得到报告,有当地的佣兵船长前去龙石岛效命。倘若史坦尼斯从海上进攻的同时,他弟弟蓝礼率陆军攻城,那须臾之后,乔佛里的头就得挂在枪尖上了。更糟的是,我的头会插在他旁边。令人沮丧的景象。假如事态果真演变到那种地步,他得先想办法让雪伊安全出城。 波德瑞克·派恩站在书房门口,凝神研究地板。“他在里面,”他对着提利昂的腰带宣布,“在您的书房里面,大人,对不起。” 提利昂叹道:“看着我,波德,我受不了你看着我的裤褶讲话,看得我浑身不舒服,何况我那儿又没开口。谁在我书房里面?” “小指头大人,”波德瑞克小心而飞速地瞄了他一眼,随即又匆忙垂下视线,“我是说,培提尔大人,贝里席大人,财政大臣。” “你把他说得好像一群人。”男孩仿佛挨打般弯下身子,令提利昂觉得莫名的罪过。 培提尔伯爵坐在窗边,穿着李子色长绒毛外衣和黄缎披风,戴着手套,一只手搁在膝盖上,模样优雅而慵懒。“国王正拿十字弓和兔子作战,”他说,“过来瞧瞧吧,目前兔子占上风。” 提利昂得踮起脚尖才能看清楚。外面广场上躺了只死兔子,另有一只身上插了根弩箭,长耳朵不断抽搐,差不多就要断气。无数的箭支七零八落地斜插在硬泥地上,活像被暴风吹乱的稻草。“放!”乔佛里大喊,猎师便放开原本握住的兔子,兔子拔腿就跑。乔佛里用力扣下十字弓扳机,结果足足瞄差了两尺。兔子后脚站立,朝国王掀掀鼻子,小乔一边咒骂,一边扭紧弓弦,但他还不及重新上箭,兔子已跑得不见踪影。“再来一只!”猎师把手伸进兔笼,抓出一只棕色的,这次乔佛里急于放箭,差点射中普列斯顿爵士胯下。 小指头转过来。“小子,喜不喜欢罐腌兔肉?”他问波德瑞克·派恩。 波德盯着访客的靴子,那是一双染色的漂亮红皮靴,上面有黑色涡形装饰,“大人,是吃的吗?” “嗯,劝你把钱投资在陶罐上,”小指头建议,“城堡很快会被兔子淹没,到时候我们一日三餐都得吃兔肉。” “总比吃老鼠肉好。”提利昂道,“波德,你退下吧。对了,培提尔大人要不要先喝点什么?” “谢谢,还是不用了。”小指头露出招牌式的挖苦笑容,“人家说:醉来饮侏儒,醒时守长城。我本就气色不佳,穿上黑衣那就太明显了。” 你不用害怕,大人,提利昂心想,我为你准备的可不是长城。他在一张堆满靠垫的高椅子上坐下。“大人,您今天看起来可真雅致。” “听您这么说,我好难过,我可是努力让自己‘每天’看起来都雅致哪。” “这是套新衣服?” “是啊,您眼光真不错。” “李子色和黄色,是您家徽的颜色?” “不是,但每天都穿得颜色雷同,总会烦的,得不时换换,您说对吧?” “您那把刀子也漂亮极了。” “是吗?”小指头眼里闪过一抹促狭,他抽出匕首,若无其事地看了一眼,仿佛是这辈子头一遭见到,“瓦雷利亚钢的,龙骨刀柄,可惜就是样式普通。您感兴趣的话,就送给您吧。” “送给我?”提利昂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阵,“不,我觉得不妥,还是别给我的好。”他知道,这傲慢的混蛋,他不但知道,也清楚我知道,还认为我动不了他。 在这个世界上,假如说真有谁用黄金来武装自己,非培提尔·贝里席莫属,而不是詹姆·兰尼斯特。詹姆那套闻名天下的铠甲不过是镀金的钢板,可小指头,啊……提利昂对亲爱的培提尔所知越多,就越觉得不安。 十年前,培提尔伯爵被琼恩·艾林安插去某个海关小职位吃闲饭,结果他反以三倍于其他税吏的收入脱颖而出。由于劳勃国王花钱很厉害,所以像培提尔·贝里席这种可以把两枚金龙币磨一磨生出第三个来的人,自然成为不可多得的人才。于是小指头一路扶摇直上,入宫不过三年,便已成为财政大臣,列席御前会议。比起焦头烂额的前任大臣时代,如今王室岁入是过去的整整十倍……王室负债也相应地大幅增加。培提尔·贝里席是变戏法的高手。 噢,他的确聪明。他不是简单地收取税金,然后将之深锁国库,他的办法多着呢。他用种种国王的承诺来抵支债款,再将国库里的资金拿去运用。他购置货车、店铺、船只和房舍,在作物丰收时低价买入谷物,在粮食短缺时高价卖出面包。他从北方买进羊毛,自南方购入麻布,从里斯进口蕾丝,或储存起来,或四处流通,染色之后,继而卖出。金龙币仿佛自行繁衍般不断膨胀增加。小指头放款出去,连本带利收回来。 与此同时,他也逐渐培养自己的心腹。四库总管全是他的人,王家会计和王家度量员,就连三间铸币厂的负责人,也都是他提名的人选。除此之外,港务长、包税人、海关人员、羊毛代理商、道路收费员、船务长、葡萄酒代理商人等等,十个里面也有九个是小指头的人。他们大都家世普通,包括商人之子、小贵族,甚至有外国人,但以成就而论,这些人的能力远超前任的贵族事务官。 从没有人质疑过这些任命,何必呢?小指头对任何人都不构成威胁。他聪明伶俐,笑口常开,和蔼可亲,是每个人的朋友。不论国王或首相需要什么款子,他有求必应,况且他出身不高,只比雇佣骑士稍高一等,因此也不起眼。他没有藩属诸侯,没有众多仆从,没有雄城古堡,没有值得夸耀的祖业,没有高攀婚姻的本钱。 就算他是叛徒,我敢动他吗?提利昂心想。他不敢全然确定,尤其是在战火正酣的当下。时间一久,他自能用自己的人取代小指头的人担任要职,但现在…… 下面的广场传来喊叫。“哈,陛下杀死了一只兔子,”贝里席伯爵解说道。 “想也知道是只迟钝的兔子。”提利昂说,“大人,您小时候在奔流城做养子,听说您和徒利家关系亲近。” “可以这么说,尤其是和女孩子。” “有多亲近?” “我破了她俩的处子之身,够亲近了吧?” 这个谎——提利昂很确定这是撒谎——撒得全然若无其事,几可乱真。难道撒谎的人是凯特琳·史塔克?关于童贞被夺和匕首的事难道也是假的?提利昂活得越久,便越觉得凡事都不简单,而世间少有真相可言。“霍斯特大人的两个女儿对我都无好感,”他坦承,“即便我有什么提议,她俩大概也不愿听。可是呢,假如从您口中说出来,那么同样的话,想必就是甜在心头啰。” “那得看说什么话。如果您想用珊莎换您哥哥,请您去浪费别人的时间。乔佛里绝不肯放掉他的玩具,而凯特琳夫人也不至于蠢到拿弑君者仅跟你换一个女儿。” “我准备把艾莉亚也还给她,我已经派人去找了。” “找和找到是两码事。” “大人,我会谨记您这句忠告。不过我真正的意思,是希望您前去打动莱莎夫人,对她,我开出的条件优厚得多。” “莱莎比凯特琳听话,这没错……不过她的胆子也小,而且我知道她恨你。” “她自认理由充分,我作客鹰巢城时,她坚称我是谋害她丈夫的凶手,对我的辩驳充耳不闻。”他微向前靠,“你看,假如我答应把杀害琼恩·艾林的真凶交给她,或许她会因此对我转变看法?” 这话让小指头坐直了身子。“您找到了真凶?我得承认,您挑起我的好奇了。您打算怎么做?” 现在轮到了提利昂微笑。“莱莎·艾林得先知道,我这人送朋友礼物,向来是心甘情愿。” “您要她的友谊,还是她的军队?” “两者都要。” 小指头捻捻修剪整齐的尖胡子。“莱莎也有自己的难处,明月山脉里的高山氏族越来越肆无忌惮,数目逐渐增加……装备也日益精良。” “真叫人头痛。”提供装备的提利昂·兰尼斯特说,“不过这个忙我能帮,只需我一句话……” “这句话的代价是什么?” “我要莱莎夫人母子奉乔佛里为王,宣誓效忠,然后——” “——出兵攻打史塔克和徒利?”小指头摇摇头,“兰尼斯特,你计划的漏洞在于:莱莎绝不会与奔流城作对。” “我当然不会这么要求她。我们又不缺敌人,可以动用她的军队去对付蓝礼大人,或史坦尼斯大人——倘若他从龙石岛出兵的话。作为回报,我会还她一个公道,为琼恩·艾林主持正义,并恢复谷地的和平,我甚至会任命她那可怕的孩子为东境守护,继承先父的职位。”我要看他飞!男孩的声音在记忆里隐约回荡,“为确保我履行承诺,我还会把外甥女交给她。” 看到培提尔·贝里席那双灰绿眼眸里露出真正的惊讶,他颇感得意。“弥赛菈?” “等她成年以后,便可嫁给小劳勃公爵。在此之前,她留在鹰巢城当莱莎夫人的养女。” “请问太后对此有何看法?”小指头一见提利昂耸肩,当即大笑,“想也知道,兰尼斯特,你真是个危险的小家伙。不错,我可以在莱莎耳边对她这么唱,”他又露出那狡猾的微笑,目光浮现一抹促狭,“如果我愿意的话。” 提利昂点点头,不动声色,他知道小指头绝对沉不住气。 “好吧,”过了半晌,培提尔毫无愧色地接腔,“你打算给我什么好处?” “赫伦堡。” 观察他脸上的表情变化实在有趣。培提尔伯爵的父亲是王国贵族中地位最卑微的一类,他的祖父更只是个毫无田产的雇佣骑士;他所继承的家业,只是五指半岛海滨一片狂风肆虐的岩岸。赫伦堡却是七大王国中最为丰饶肥硕的领地之一,占地广大,土壤肥美,壮丽的主城固若金汤,与国内任何城塞相比,都绝不逊色……与它相比,连奔流城都显得小巫见大巫——培提尔·贝里席便是在那里做过徒利家养子,可当他不知分寸地觊觎霍斯特公爵的千金时,立刻被粗暴地轰出去了。 小指头花了点时间整理披风,但提利昂可以看见那双狡黠猫眼里闪过的饥渴。对方上钩了,他心里清楚。“赫伦堡是个不祥之地。”片刻之后,培提尔伯爵说,装出无趣的样子。 “那就把它夷为平地,依您的意思重新修建。不用担心经费,我打算让您总领三河流域,这些河间贵族已经证明了他们有多么反复无常,就让他们对您宣誓效忠吧。” “连徒利家也一样?” “假如我们胜利后,徒利家还存在的话。” 小指头的表情像极了刚偷咬一大口蜂窝的男孩,他很想提防蜜蜂,但蜂蜜却太过甜美。“赫伦堡及其所有领地、税赋,”他寻思,“如此一来,你就让我跻身于王国最显赫的贵族之林。大人,非是我不懂知恩图报,可——您为什么要这样做?” “先前在国王继位的危机中,您辅佐太后匡扶王上,立下汗马功劳。” “杰诺斯·史林特不也一样?况且他也新近得到了这个赫伦堡——可一旦他没了利用价值,城便又被收了回去。” 提利昂笑道:“您可真尖刻,大人。您要我怎么说呢?我需要您去说服莱莎夫人,但我不需要杰诺斯·史林特来掌管我的军队。”他耸耸肩,“我宁可让您接手赫伦堡,也不愿见到蓝礼坐上铁王座,这不是再明显不过了吗?” “此话有理。您知道,为了让莱莎·艾林同意这桩婚事,我很可能得再跟她上床。” “我相信您一定胜任愉快。” “我曾对奈德·史塔克说:如果你发现跟自己上床的原来是个丑女,最好的作法就是闭上眼睛,赶紧办事。”小指头十指交叠,看着提利昂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给我两周时间,结完手边事务,然后安排船只送我去海鸥镇。” “没问题。” 客人站起身。“兰尼斯特,看来今天早上不仅令人愉快,而且获益良多……相信对你我而言都是如此。”他一鞠躬,大跨步走出去,黄披风在身后飘动。 提利昂心想:这是第二个。 他上楼回卧室,等待瓦里斯的到来。他相信对方迟早会出现,八成是傍晚,或许更晚,到月亮出来以后。他打算今夜去会雪伊,因而不希望等得太久。因此在不到一个小时之后,当石鸦部的盖特通知他脸上扑粉的家伙来访时,他颇觉惊喜。“您害大学士局促成那样,真是没心肝哟。”太监故作斥责,“提醒您哦,此人无法保守秘密。” “怎么,乌鸦还嫌八哥黑?难道你就不想听听我给道朗·马泰尔的信里面写了些什么?” 瓦里斯咯咯笑道:“说不定我的小小鸟儿已经告诉我了哟。” “哦?是吗?”他想听的就是这个,“你倒说说看。” “迄今为止,多恩尚未卷入战事,道朗·马泰尔虽已召集诸侯,但仅止于此。可是,他对兰尼斯特家族的仇恨人尽皆知,世人多半认为他会投靠蓝礼大人。您打算劝他打消这念头?” “这很明显。”提利昂道。 “唯一费人思量的,是您究竟拿什么去换取他的盟约。亲王是个重感情的人,至今都在为妹妹伊莉亚和她的小宝贝哀悼啊。” “家父曾告诉我,为政之人,绝不能让私人感情影响政治之道……眼下杰诺斯大人穿了黑衣,这会儿朝中就有这么个重臣席位空着呢。” “重臣席位的确不容小觑,”瓦里斯承认,“可要让一个心高气傲之人忘记妹妹惨死的悲剧,光这样足够吗?” “何必忘记呢?”提利昂微微一笑,“我已许下承诺,交出杀害他妹妹的凶手,要死要活,随他高兴。当然啰,得等战争结束以后再说。” 瓦里斯精明地看了他一眼。“我的小小鸟儿告诉我,当有人找到垂死的伊莉亚公主时……她口中哭喊着……某个人的名字。” “大家都知道的秘密,那还叫秘密吗?”但在凯岩城中,众人皆知杀死伊莉亚公主母子的是格雷果·克里冈,人们盛传他先杀了襁褓中的王子,手上沾满孩子的鲜血和脑浆,然后奸污了公主。 “您口中这个‘秘密’可是令尊的部下。” “家父会头一个告诉你:拿一只疯狗去换五万多恩士兵相当划算。” 瓦里斯摸摸扑粉的脸颊。“可是,万一道朗亲王不只要求凶手伏法,连背后主使者也要偿命怎么办?” “叛军领袖是劳勃·拜拉席恩,归根结底,所有命令都是从他而起。” “但劳勃当时并不在君临。” “道朗·马泰尔不也一样?” “所以了,用血债血偿安抚他的自尊,拿重臣职位满足他的野心,不用说,还要加上金银和封地。这提议的确诱人……然而再怎么诱人的甜点,都是可以下毒的。如果我是亲王,在伸手拿这块蜂蜜之前,还会有个要求,那,就是用来表示诚意的信物,确保不遭背叛的信物。”瓦里斯露出狡黠无比的微笑,“我很好奇,您到底把哪位送给了他?” 提利昂叹口气。“你早知道了,对吧?” “哎,既然您都这么说了——呃,是托曼吧?毕竟您不可能把弥赛菈同时送给道朗·马泰尔和莱莎·艾林两人嘛。” “以后记得提醒我,别跟你玩这种猜谜游戏,你会作弊。” “托曼王子是个好孩子。” “如果我趁他年少时,将他自瑟曦和乔佛里的魔掌中带开,或许他长大以后还会是个好人。” “也是个好国王?” “乔佛里才是国王。” “倘若陛下有什么不测,托曼便将继承王位。托曼这孩子天生可爱,又是出了名的……听话啊。” “瓦里斯,你的想象力也未免太丰富了。” “大人,我就把您这话当恭维吧。总而言之,既然您对他如此礼遇,道朗亲王断无拒绝之理。我不得不说,您办得实在高明……除了一个小小的漏洞。” 侏儒大笑。“这个漏洞叫瑟曦?” “国家大事哪比得上母子亲情呢?或许,看在家族荣耀和王国和平的分上,太后会勉强同意把托曼与弥赛菈其中之一送走,但两个都要?绝无可能。” “只要别让瑟曦知道,她就无从妨碍。” “万一计划在成熟之前,就被陛下她发现呢?” “这个嘛,”他说,“我自然把告密者当死对头啰。”看着瓦里斯咯咯傻笑,他心里清楚:第三个也成了。 95.第95章 珊莎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不论看了多少次,这两句话依旧与初看时无异。珊莎在枕头下发现了这张卷好的羊皮纸,却不知信是怎么来的,亦不知由谁送来。信上没有署名,没有封蜡,笔迹也很陌生。她把信纸贴在前胸,轻声自言自语:“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这究竟代表了什么?她该不该把信交给太后,借此证明自己乖巧听话?她不安地揉揉肚子。马林爵士用铁拳揍她所留下的深紫瘀伤,如今只剩一片丑陋晕黄,但疼痛依旧。说来都是自作自受,她得学会更小心地隐藏自己的情绪,以免激怒乔佛里。先前当她听说史林特伯爵被小恶魔发配长城,脱口便道:“希望他被异鬼抓去!”国王听了大为不满。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一直以来,珊莎是多么努力地祈祷啊,这会不会是上天给她的回应?难道诸神终于派出真正的骑士来拯救她了吗?说不定是雷德温家的双胞胎之一,或是英勇的巴隆·史文爵士……甚至是她好朋友珍妮·普尔以前疯狂迷恋的贝里·唐德利恩,那个红金头发、黑披风上缀满星星的年轻伯爵。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但这……又会不会是乔佛里恶毒的玩笑,就像上次带她上城去看父亲的首级?莫非这是精心布置证明她不忠王室的陷阱?倘若她真去了神木林,会不会发现伊林·派恩爵士静坐在心树下,手握巨剑寒冰,睁大那双惨白眼珠,等她自投罗网?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门开了,她连忙把信塞进床单,自己坐在上面。幸亏进来的只是那一头松塌棕发、生性羞怯的女侍。“你要做什么?”珊莎质问。 “小姐今晚可要洗澡?” “嗯,就生个火吧……我有点冷。”天气虽热,她却全身发抖。 “照您的意思。” 珊莎满腹猜疑地看着这女孩。她发现信件了吗?难道是她把信放到枕头底下的?不太可能,这女孩看起来有些蠢笨,秘密送信的事不会交给这种人办。其实珊莎对她了解不多,太后每隔两周便调换她的女侍,以免她们交上朋友。 壁炉里的火生好之后,珊莎草率地向女侍道过谢,便命她退出去。这女孩和过去其他女侍一样很听话,只是珊莎觉得她的眼神不怀好意,想必这会儿便急着去向太后或瓦里斯打小报告吧。她坚信,所有的女侍都是派来监视她的。 独处之后,她立刻把信纸丢进火焰,看着羊皮纸卷曲焦黑。“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她挪到窗边,只见窗下有个矮小的骑士,盔甲被月光染得苍白,肩披厚重的白色披风,正在吊桥上来回踱步。从身高看来,定是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太后虽然同意她在城堡内自由出入,但若想在深夜离开梅葛楼,一定会遭他盘问。到时候她该怎么说呢?她突然很庆幸自己烧了那封信。 她脱去裙服,钻进被窝,却睡不着。“他”还在神木林吗?她不禁暗忖,“他”又会等多久?只给她一张纸条,却什么也不说,这样好残忍啊。百般思绪在她脑中不断回绕。 如果有人能告诉她该怎么做就好了。她好想念茉丹修女,还有她最要好的朋友珍妮·普尔。修女由于为史塔克家服务,因此和其他人一样掉了脑袋。珍妮则在她与太后见面后便从她房里消失了,从此再无人提起,珊莎不知究竟出了什么事。她常常试着忘掉她们,但回忆总会突然涌现,泪水便跟着决堤。有时珊莎甚至会想起妹妹。如今艾莉亚一定已经安然返回了临冬城,成天跳舞缝纫,和布兰小瑞肯他们玩耍了吧!假如她心情不错,说不定还可以骑马到避冬市镇里去呢。珊莎也可以骑马,但只能在内城,多绕几圈就没意思了。 呐喊声传来时,她一点睡意也无。声音起初十分遥远,继而逐渐变大,那是无数人同时大喊的和声。她听不出在喊些什么。除此之外,还有马嘶声、沉重的脚步声和发号施令的呼喝。她爬到窗边,看见城墙上人影晃动,长枪和火炬忽隐忽现。回去睡觉,珊莎对自己说,这不关你的事,定是城里又起了骚动。仆人们都说近来城中时有动乱,躲避战火的难民不断涌进都城,很多人只能靠抢劫和谋杀为生。回去睡吧。 她探头一看,白骑士不见了,干涸护城河上的吊桥放了下来,无人守卫。 珊莎不假思索地转身跑向衣柜。哎哟,我这是在做什么?她边穿衣服边扪心自问。这真是疯了。她看到外墙上火炬通明,难道史坦尼斯和蓝礼终于前来杀乔佛里,以夺回哥哥的王位了吗?如果是这样,守卫一定会升起吊桥,切断梅葛楼与外城间的联系。珊莎披上一件浅灰斗篷,又拿了她平常切肉用的餐刀。如果这是个陷阱,那我宁愿死去,也不愿再受侮辱,她对自己说,接着把刀藏进斗篷。 她刚潜入黑夜,便有一队红袍剑士跑过无人防守的吊桥。她直等他们走远后才跟着快步冲过。院子里,士兵们忙着系剑带、装马鞍。她瞥见普列斯顿爵士站在马厩旁,正和另外三名身着月白披风的御林铁卫一同协助乔佛里穿戴盔甲。看见国王,她喉咙立时一紧,所幸他没发现她,而是一直高叫着要人拿剑和十字弓。 她越往城堡深处去,嘈杂声便越小。但她始终不敢回头,唯恐乔佛里正盯着自己……甚至尾随在后。盘旋的楼梯就在前方,其上窄窗溢出的光线在地面映落一条条明灭不定的光纹。走到楼梯顶端,珊莎已经气喘吁吁。她跑过一条阴影幢幢的柱廊,贴在一面墙上稍事休息。有东西从脚边擦过,把她吓得魂飞魄散。幸好那只是少了个耳朵、全身凌乱肮脏的黑公猫,它朝她吐口口水,跳了开去。 抵达神木林时,耳边的音响退变为微弱的金属碰撞和遥远的喊叫。珊莎拉紧斗篷,空气中充溢着泥土和树叶的味道。淑女一定会喜欢上这里,她心想。神木林有种原始的感觉,即便在这里,在都市中心的坚堡深处,你依旧可以感到古老诸神正用几千只看不见的眼睛凝视着你。 相比父亲信仰的古老诸神,珊莎更喜欢母亲的七神。她喜欢雕像和彩绘玻璃上的图案,燃香的气息,身穿长袍手捧水晶的修士,镶着珠母、玛瑙和天青石的祭坛,以及照洒其上、绚丽灿烂的七彩虹光。但她不能否认神木林的确有种特别的力量,尤其是在夜晚。帮帮我吧,她暗暗祈祷,为我送来友伴,一个愿为我挺身而战的真正骑士…… 她走在树间,用手感觉粗糙的树皮,树叶拂过她的面颊。是不是来得太迟了?他不会这么快便离开吧?还是说他根本就没有来?她该不该冒险喊出声呢?这里好安宁,好平静啊…… “孩子,我还以为你不来了。” 珊莎旋身,一名男子从影子里走出,他体态笨重,脖子很粗,步履蹒跚,穿着深灰长袍,兜帽拉前遮住脸颊。但一道银色月光掠过,她一见他红肿的皮肤和下面琐碎的血管,便认出他来。“唐托斯爵士,”她颤声道,心都碎了,“是你吗?” “是啊,小姐。”他靠过来,她可以闻到对方呼吸中的酸败酒臭。“是我。”说罢他伸出手。 珊莎连忙后退。“别碰我!”她把手伸进斗篷,握住暗藏的餐刀。“你……你想怎么样?” “我只想帮您,”唐托斯说,“正如您救我那样。” “你喝醉了,对不对?” “只喝了一杯,壮胆用的。我若是被他们逮着,准连皮都给扒了。” 那我又会有什么下场呢?珊莎不禁又思念起淑女。她可以嗅出其中真伪,一定可以,但她已经死了,被父亲亲手杀死,一切都是艾莉亚的缘故。她抽出短刀,双手握住,举到身前。 “您要拿它刺我?”唐托斯问。 “没错,”她说,“说!谁派你来的?” “亲爱的小姐,没人派我来啊。我以骑士的名誉发誓。” “骑士?”乔佛里已经宣布:他不再是骑士,而是弄臣,地位低于月童。“我向诸神祈求,希望他们派一位骑士来拯救我。”她说,“我日夜祈祷,为什么他们却送来一个烂醉的老傻子?” “没错,都是我自作自受。可……我知道这听起来很怪,但是……我在身为骑士的这些年里,其实是个傻子,现在我真成了傻子,却觉得……却觉得我又重新找回了骑士的荣誉。这一切都是因为您啊,亲爱的小姐……因为您的恩泽和您的勇气。是您从乔佛里手中救了我。您不仅拯救了我的生命,更让我重新找回了自我。”他声音一低,“歌手们都说,从前有个傻子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骑士……” “佛罗理安。”珊莎轻声道,不禁浑身颤抖。 “好小姐,我愿当您的佛罗理安。”唐托斯谦卑地说,跪倒在她面前。 珊莎缓缓放低小刀。她头脑极其晕眩,仿佛整个人飘了起来。要我把自己托付给这个酒鬼,实在太疯狂了,可如果我就此一走了之,机会还会有吗?“你……你准备怎么做?你要怎么救我出去?” 唐托斯爵士抬起头,看着她。“最难办的是如何带您出城堡。一旦出了城,就能找船载您回家。我得先凑够钱,然后打点相关事宜,如此而已。” “那我们可以走了吗?”她问,心中不敢抱任何希望。 “今天晚上?不,好小姐,恐怕还不行。我必须先找出一个带您出城的稳妥法子,并等待时机成熟。这事不容易,也急不得。他们连我也监视着呢。”他紧张地舔舔嘴唇,“可不可以请您把刀子收起来?” 珊莎把刀子收进斗篷。“请起,爵士先生。” “谢谢您,我的好小姐。”唐托斯爵士踉跄笨拙地起身,拂去膝上的泥土和落叶。“令尊是全国上下最为正直的人,但我却坐视他被斩首示众,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可当乔佛里要杀我时,您,却为我挺身而出。小姐,我从来不是什么英雄,绝对无法与莱安·雷德温或‘无畏的’巴利斯坦相提并论。我没有赢得任何一场比武会,也没有立过战功……但我确曾身为骑士,而您,让我终于明白了骑士的价值。我的命虽然微贱,但它是您的了。”唐托斯爵士伸手按住心树多瘤的树干,她看得出他正在发抖。“我发誓,以令尊信奉的诸神为见证,我一定送您回家。” 他发誓了!并且是在诸神面前立下的神圣誓言。“那么……爵士先生,我就把自己托付给您。可是,我要怎么知道何时出发呢?您还会送信给我吗?” 唐托斯爵士焦虑地四下张望。“太冒险了。只好请您常来这儿,常来神木林,找到机会就过来。这是最安全的地方,也是唯一安全的地方,别的地方都不行。不管你我的房间、楼梯间、场子里,即使我们独处也一样。红堡里的石墙都是长耳朵的,只有在这里,我们才能放心说话。” “只有这里,”珊莎说,“我记住了。” “还有,假如旁人在场时,我表现得冷酷无情,或是对您冷嘲热讽,甚至根本无动于衷,孩子,请您千万见谅。我有我扮演的角色,您也是一样。只需一个闪失,我们两人的头就会如令尊一样挂上城墙。” 她点点头。“我了解。” “请您务必勇敢坚强……还要耐心等待,这比什么都重要。” “我会的,”她保证,“可……请您……请您尽快……好吗?我好害怕……” “我也一样。”唐托斯爵士有气无力地微笑道,“现在,您该回去了,以免引人注意。” “你不跟我一道走?” “最好别让任何人看到我们在一起。” 珊莎点点头,往前迈了一步……然后又紧张地转身,闭起眼睛,轻轻在他脸颊印上一吻。“我的佛罗理安。”她低声说,“诸神果真听见了我的祈祷。” 接着她便轻盈地经过临河走道,穿越小厨房和猪圈,愈加急促的脚步声被猪群的尖叫所掩盖。回家,她想,回家,他要带我回家。我的佛罗理安,他会保护我。歌颂佛罗理安和琼琪的曲子向来是她的最爱。相传佛罗理安长得也并不俊俏,只是没这么老。 她快步冲下螺旋梯,突然有个人从隐匿的门槛里蹒跚走出,珊莎一头撞进他怀中,失去重心,差点摔倒,好在一只戴铁套的手及时扣住她手腕,一个喑哑的声音同时响起:“小小鸟,这楼梯可是又陡又高,难不成你想把我俩都害死?”他的笑声好似在锯石头。“说不定你真想。” 是猎狗!“不,大人,请您原谅,我没有这个意思。”珊莎赶忙移开视线,但太晚了,他已经看到了她的脸。“请您不要这样,您把我弄痛了。”她挣扎着想脱身。 “大半夜的,小乔的小小鸟干吗从楼梯上飞下来啊?”见她不答,他便用力摇她。“你上哪儿去了?” “神——神——神木林,大人,”她不敢撒谎,“我去为我父亲祈……祈祷,还……还为国王陛下祈祷,祈祷他平安无恙。” “你以为我喝醉了,就会相信这种话?”他放开她的手,站在原地微微晃了晃身子,烧伤的恐怖面容印上明暗相间的条纹。“我看你也差不多是个女人了……脸、奶子,人也长高了,简直……唉,可你还是小笨鸟一只,对不?成天就只会唱他们教你的那些曲子……怎么不唱首给我听啊?唱啊,唱给我听,就唱那些骑士和淑女的歌。你最喜欢骑士,对不?” 她被他吓坏了。“大人,我只喜欢真——真正的骑士。” “真正的骑士!”他语带讥讽,“我不是骑士,也不是什么大人,我打了你,你才记得我的吧?”克里冈晃了晃,险些跌倒。“老天,”他咒道,“喝太多酒了。小小鸟,你喜不喜欢喝酒啊?真正来劲的酒?男人只要一瓶酸酸的红酒,如血一般暗红的酒,就足够啦,哦,女人也一样。”他摇头大笑,“瞧我醉得像条狗似的,真该死。来吧,小小鸟,该回笼子了。让我带你回去,代陛下确保你的安全。”猎狗推了她一把,动作却意外的温柔,然后跟在她身后下楼梯。走到楼梯底部,他已复归静默,仿佛全然忘记了她的存在。 快到梅葛楼时,她警觉地意识到把守吊桥的铁卫换成了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他戴着纯白高盔,听见他们的脚步,便僵硬地转过来。珊莎连忙避开他的视线。柏洛斯爵士是御林铁卫里最可怕的一位,人长得丑,脾气又火爆,天生双下巴,永远皱着眉。 “小妹妹,这家伙没什么好怕。”猎狗伸手重重按住她肩头,“癞蛤蟆上画斑纹,照旧不是真老虎。” 柏洛斯爵士揭起面罩。“爵士,您上哪——” “操你个爵士,柏洛斯。当骑士的是你不是我,我只是国王的狗,记得吧?” “陛下刚才就在找他的狗。” “他的狗喝酒去了。今晚轮到你保护他,‘爵士先生’。你和我的其他‘弟兄’。” 柏洛斯爵士转向珊莎。“小姐,这么晚了,您为何不在房里?” “我到神木林去为陛下祈祷平安。”这次的谎言说得比较圆润,差不多就像真话。 “外面吵成这样,你还指望她睡得着?”克里冈道,“到底出了什么事?” “城门口来了群笨蛋,”柏洛斯爵士确认,“有人管不住舌头,把为提瑞克准备婚宴的事传了出去,于是那帮人渣便觉得自己也该出席宴会。陛下率兵出击,把他们赶跑了。” “勇敢的小子。”克里冈努努嘴。 等碰上我哥哥,再来看看他有多勇敢吧,珊莎心想。猎狗护送她走过吊桥,登上螺旋梯,途中她道:“你为什么听任别人叫你是狗,却偏不肯让人称呼你为骑士?” “因为与骑士相比,我宁可做狗。我爷爷是凯岩城的驯兽长,有一个秋天,泰陀斯大人碰上一头正追逐猎物的母狮。那母狮也不管他妈的自己是兰尼斯特家的标志,一口咬死了他的坐骑,差点把大人也吞了。幸亏我爷爷带着猎狗赶到,死了三条狗才把它赶跑,我爷爷还因此少了一条腿。兰尼斯特赏给他一块领地、一座塔堡,并收他儿子为侍从。我家的三黑狗旗正是代表被狮子咬死的那三条狗,背景则是秋天的黄草颜色。猎狗会为人而死,却绝不会骗人,而且,它一定自始至终正眼看人。”他托住她的下巴,抬起她的脸,指头把她夹得生痛。“这些事,小小鸟可做不到,对不?你看,我终究还是没有听到你的歌。” “我……我会唱一首佛罗理安与琼琪的歌。” “佛罗理安和琼琪?一个是蠢材,一个是婊子,饶了我吧。不过总有一天,我一定要你唱歌给我听,管你愿不愿意。” “我很乐意为您献唱。” 桑铎·克里冈嗤之以鼻。“瞧瞧你,长得虽漂亮,却根本不会说谎。你知道,狗是可以嗅出谎话的。你好好瞧瞧这地方,再闻个仔细,他们全都是骗子……而且每一个都比你高明。” 96.第96章 艾莉亚 艾莉亚费尽力气,爬上最高的枝干,看见林间突出的烟囱,些许茅草屋聚集在湖岸,一条小溪注入湖中。岸边有座木造码头伸入水里,旁边是一间低矮的石顶长屋。 她继续向外攀爬,直到后来树枝有些承受不住她的重量。码头边没有船,但她可以看到从烟囱里升起的缕缕轻烟,以及马厩后半掩的马车。 有人。艾莉亚咬紧下唇,到目前为止,他们经过的所有地方都空荡无人、废墟一片,不管农田、村镇、城堡、圣堂、谷仓都是同样下场。兰尼斯特军能烧则烧,能杀就杀,甚至到处放火焚毁树林。好在树叶仍青,而且最近下过雨,因此火势没有扩散。“若是湖水可以燃烧,想必他们也不会放过吧。”詹德利这么说,艾莉亚知道他说的没错。他们逃出来的那天晚上,镇上的熊熊烈火璀璨地映在水面,仿佛湖真的烧起来了。 出事后第二天夜里,他们才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偷偷溜回庄园的废墟。现场只剩焦黑的断垣残壁和遍地死尸,有些灰烬还在冒着苍白的烟缕。热派曾死命哀求他们不要回去,罗米则称他们为笨蛋,并发誓亚摩利爵士定会把他们抓起来杀掉。但当他们回去时,洛奇和他的人马早已离开。他们发现庄园大门被砍倒,墙壁半塌,内里遍地死尸。詹德利只看一眼就受不了。“他们死了,全死了。”他说,“还被狗啃过,你看。” “也可能是狼。” “是狗是狼,还不都一样?反正这里是完了。” 但在找到尤伦之前,艾莉亚却不愿离开。他们杀不了他吧?她不断对自己说,他那么厉害、那么强硬,又是守夜人的弟兄。他们一面搜索尸堆,她一面对詹德利说。 那记致命的利斧把他头颅整个劈成了两半,但那把纠缠不清的大胡子,以及身上那件满是补丁、从不清洗、早已褪成灰色的黑衣又是那么醒目。亚摩利·洛奇爵士既没有埋葬对手,也没有埋葬自己人。四名兰尼斯特士兵倒在尤伦身边,艾莉亚想知道究竟死了多少人才把他击倒。 他本来要带我回家呢,他们一边为老人挖墓,她心里一边想。庄里死人太多,无法全部埋葬,但艾莉亚坚持无论如何都该为尤伦挖个坟。他本来向我保证,要把我安全带回临冬城呢。她很想哭,却又很想用力踢他。 随后詹德利想到了之前被尤伦派去塔楼的那三个人,他们虽然也遭到攻击,但那圆形的塔楼仅有一个入口,而且位于二楼,必须搭梯子上去,一旦楼梯被收进塔里,亚摩利爵士的手下就奈何不了他们。兰尼斯特家的人马虽然在塔底堆上干柴放火,但石头烧不起来,而洛奇又没耐心把里面的人逼出来。此刻詹德利一叫唤,凯杰克就开门出来。艾莉亚一听库兹建议他们继续北上、不能回头,心中便重新燃起返回临冬城的希望。 啊,眼前的村落虽然不是临冬城,但那些茅草屋顶代表着温暖和保护,说不定还有吃的。当然,这一切的先决条件是他们胆子够大,愿意冒险靠近。只要里面不是洛奇就好,可他骑马呀,早该走得远远的了。 她站在树上观望良久,盼望能看到些什么:一个人、一匹马、一面旗,任何能提供讯息的东西都好。有几次,她隐约见到一点动静,然而房屋的距离实在太远,无法确定。但有一回,非常清晰地,她听见了马的嘶叫。 天上满是飞鸟,大半为乌鸦。它们在茅草屋上空振翅盘旋,远处观之,大小和苍蝇无异。东边的神眼湖活像一片被太阳敲出的蓝,占据了半个世界。近来几天,他们沿着泥泞的湖岸缓缓前进(詹德利死也不肯接近任何道路,就连热派和罗米也觉得有理),艾莉亚时时觉得湖水似乎在呼唤她。她好想一头跃进平静的蓝湖,把自己洗个干净,游个泳、泼泼水,然后躺在艳阳下晒干。可她不敢在其他人面前脱衣服,连洗衣服都不敢。所以每天日落,她只能常坐在湖边岩石上,两脚垂在沁凉的湖水中。后来她把那双破烂不堪的鞋子丢了。赤脚走路起初很痛苦,但水泡会破,割伤会愈合,最后她的脚底硬得跟皮革一样。脚趾间满是湿泥的感觉很舒服,她喜欢肌肤与大地相连的悸动。 从这里看去,她可以见到东北方一座林木茂密的小岛。离岸三十码处,三只黑天鹅游弋水面,好一幅安详景致……没人告诉它们战争已经来临,焚毁的城镇和惨死的人们也与它们无关。她羡慕地望着它们,心里的一部分想变成天鹅,另一部分却又想杀一只来吃。她的早餐是橡子糊和一把甲虫。其实只要习惯,甲虫并不难咽,蠕虫就困难多了。但再怎么难吃,总比天天饿肚子好。甲虫很容易找,随便踢翻石头就有。艾莉亚小时候,曾有一次为了看珊莎尖叫,故意吃下一只甲虫,所以如今再吃没什么障碍。“黄鼠狼”也平静接受,可热派刚试着要吞,便把虫呕了出来。至于罗米和詹德利,则连试都不敢试。昨天詹德利抓到一只青蛙,和罗米分着吃了。几天前热派还找着一堆黑莓,他们立刻把整丛摘了个一干二净。但多数时候,他们得靠清水和橡子为生。库兹教他们如何用石头磨一种橡子糊,那味道糟透了。 她真希望盗猎者库兹没死,关于森林的知识,他懂的比其他人加起来还多,可那晚他在守卫塔收梯子时被人一箭射穿了肩膀。塔柏用湖边的泥巴和青苔为他敷伤,前两天库兹直说这伤不碍事,虽然他喉咙的血肉逐渐转黑,恐怖的红肿条痕从下巴一路长到胸前。后来有天早上,他没力气起身,第二天就死了。 他们堆石头做成他的坟墓,凯杰克拿了他的剑和猎号,塔柏则取走弓箭、靴子和短刀。两人离开时,把这些都带走了。起初他们以为这两人只是去打猎,不多久便会带着猎物回来喂饱他们。可他们等啊等,直到最后詹德利驱使他们上路。或许塔柏和凯杰克认为抛下这群孤儿不管,自己存活的机会比较大。说不定事实果真如此,但这并未减少她对他们的恨意。 树下,热派学着狗叫。从前,库兹教他们用动物的声音彼此联络,他说这是盗猎者的招牌技巧,可他还没教会便死了。热派学鸟叫实在笨透了,学狗叫稍好些,可也好不了多少。 艾莉亚跳向下面的树枝,同时伸出双手保持平衡。水舞者绝不会摔落。她着地很轻,脚趾弯曲,紧扣树枝。随后她走了几步,再往下跳到一根较大的枝干,接着双手悬吊在树枝上,一手接一手地向里爬,穿越密集的树叶,直到手脚触到主干。树皮摸起来很粗糙,她很快下了树,最后六尺高度一跃而下,着地滚翻。 詹德利伸手拉她起来。“你上去了好久。看到什么了吗?” “一个渔村,不大,就在北边的湖岸。一共二十六间茅屋和一间石板屋,我数过了。我还看到半露的马车。那地方有人。” 听见她的声音,黄鼠狼便从灌木丛里爬了出来。这绰号是罗米取的,他说她长得很像黄鼠狼,其实根本没那回事,但他们总不能老叫她“爱哭鬼”吧,因为她后来总算是不哭了。她的嘴巴脏兮兮的,艾莉亚希望她别又去吃了泥巴才好。 “看到人了?”詹德利问。 “只看得到屋顶,”艾莉亚说,“不过有些烟囱在冒烟,我还听见了马叫。”黄鼠狼伸出双手,紧紧搂住她的腿,最近她经常这样。 “有人就有吃的!”热派道。他太吵了,詹德利一天到晚叫他放低音量,却不起作用。“说不定会分咱们一点!” “说不定把咱们都宰了。”詹德利说。 “只要乖乖投降就行。”热派满怀希望地说。 “你这口气还真像罗米。” 绿手罗米坐在一棵橡树下,背靠两块粗厚的树根。庄里激战时,他的左小腿被一根长矛刺穿,等到第二天晚上,他只能扶着詹德利,单脚走路。可如今他连走都走不动了,他们只好砍树枝做担架。抬着他赶路不但辛苦,速度也慢,一有颠簸他就呻吟个没完。 “咱们非投降不可,”他说,“尤伦就该这么做,他应该听话开门。” 艾莉亚真是受够了罗米这番“尤伦应该投降”的评论。大家抬他走,可他整天说着这些,不然便是抱怨脚痛和喊饿。 热派附和:“他们命令尤伦开门,还是以国王之名说的。只要以国王之名说的事,你就一定得照办。都是那臭老头的错,如果他乖乖投降,咱们就不会有事。” 詹德利眉头一皱。“只有骑士和贵族会互相俘虏,讨取赎金,他们才不管你这种人投不投降呢。”他转向艾莉亚,“你还看到什么?” “如果是渔村,我敢打赌,他们一定会卖鱼。”热派说。湖里有的是鲜鱼,可惜他们没工具抓。艾莉亚试过用手,学习之前寇斯的把式,只是鱼的动作比鸽子快,水光反射又老害她看不清。 “有没有鱼卖我不清楚。”艾莉亚拉拉黄鼠狼纠结一团的头发,心想还是割掉比较好。“湖边有乌鸦,那里肯定有东西死了。” “一定是死鱼,给冲上了岸。”热派说,“乌鸦能吃,我敢打赌咱们也行!” “咱们应该抓几只乌鸦,吃乌鸦才对!”罗米说,“咱们可以生个火,像烤鸡一样把它们烤来吃。” 詹德利皱眉的时候看起来很凶,他的胡子愈长愈浓密,黑如石南。“我说了,不许生火。” “罗米肚子饿,”热派开始哀嚎,“我也饿。” “谁肚子不饿啊?”艾莉亚道。 “你啊!”罗米啐了一口,“你这吃虫鬼。” 艾莉亚真想扬腿踢他的伤口。“我不是说过吗?你如果要吃我也可以给你挖。” 罗米露出作呕的表情。“我若不是脚成这样,早打几只野猪来吃了。” “打野猪?”她嘲笑道,“你知道不?你得先有一根猎猪用的长矛,要有马儿和猎犬,还要有人帮你把野猪从窝里赶出来。”父亲以前就跟罗柏和琼恩一起在狼林里猎野猪,有一次他还带布兰去过,但从不准艾莉亚跟去,即使她年纪比布兰大。茉丹修女说打猎之事不适合淑女,母亲则答应她长大以后可以养只自己的猎鹰。如今她已经长大了,但要是有只猎鹰,铁定先把它吃掉。 “你懂什么打野猪?”热派说。 “起码懂的比你多。” 詹德利没心情听他们吵架。“你两个都给我安静!让我想想该怎么做。”他一思考便会露出痛苦不堪的神情,仿佛难受得紧。 “只有投降。”罗米说。 “我叫你别再说投降了!我们根本不知道那里的人是谁。弄不好可以偷点吃的。” “若不是罗米脚受伤,可以叫他去偷。”热派说,“他以前在城里就是小偷。” “而且很差劲,”艾莉亚道,“不然就不会被抓了。” 詹德利抬头看看太阳。“要溜进去最好趁傍晚,等天一黑我就去瞧瞧。” “不,我去,”艾莉亚说,“你太吵了。” 詹德利又开始皱眉。“那我们一起去。” “应该叫阿利去,”罗米说,“他动作比你轻。” “我说了,我跟他一起去。” “那你们回不来怎么办?热派一个人又抬不动我,你也知道他抬不动……” “还有狼咧,”热派说,“昨晚我守夜时听见的,好像就在附近。” 艾莉亚也听见了。昨晚她睡在一棵榆树的枝头,结果被狼嗥惊醒。后来她坐着听了整整一个钟头,只觉背脊发凉。 “你还不准我们生火吓它们,”热派说,“把我们扔下来给狼吃,这样不对!” “谁把你扔下来?”詹德利嫌恶地说,“就算狼真的来了,罗米有长矛,你也在旁边。我们只是去看看,如此而已,我们会回来的。” “不管碰到谁,总之投降就好。”罗米呻吟着说,“脚好痛,我想抹药水。” “如果找到抹脚的药水,我们会带回来给你。”詹德利道,“阿利,我们走。我想在日落之前接近一点。热派,黄鼠狼就交给你了,别让她跟着我们。” “她上回踢我!” “你不把她看好,小心我踢你!”不等对方回答,詹德利便戴上钢盔出发了。 艾莉亚得小跑才能跟上,詹德利大她五岁,足足比她高上一尺,又生了双长腿。有好一阵子,他什么也没说,只满脸怒容地在树林里费力穿梭,发出很大的噪声。最后他终于停下脚步:“我觉得罗米快死了。” 她并不惊讶,库兹也是这么死的,而他比罗米强壮许多呢。每当轮到艾莉亚抬他,她都能感觉他皮肤的温热,闻到他腿伤的臭味。“或许,我们可以找个学士……” “学士只有城堡里才有,况且就算我们找到,人家也不会为罗米这种人脏了手。”詹德利低头避过一根低垂的树枝。 “不是这样的。”她很确定,不管谁找上鲁温师傅,他都会帮忙。 “他迟早会死,死得越快对其他人越好。我们应该丢下他,就像他刚才说的那样。如果今天受伤的是我或是你,你知道他一定早丢下我们不管了。”他们爬下一条陡峭的山沟,然后抓住树根爬上另一边。“我受够了抬他,受够了他满嘴投降的话。若他还能好好地站起来,我一定打得他满地找牙。罗米对我们一点用都没有,那爱哭的小妹也一样。” “你别打黄鼠狼的主意!她只是肚子饿又害怕而已。”艾莉亚回头看了一眼,幸亏小女孩这次没跟来。热派一定照詹德利吩咐,乖乖把她捉住了。 “没用就是没用。”詹德利倔强地重复,“她和热派还有罗米,都只会拖慢我们的速度,最后害我们送命。这帮人里面,你是唯一有用的,虽然你是女孩子。” 艾莉亚整个人僵在原地。“我不是女孩子!” “你本来就是,你以为我跟他们一样笨吗?” “不,你比他们更笨。守夜人不收女的,这事谁都知道。” “你说的不错。我不知道尤伦为什么收你,可他一定有他的理由。总而言之,你是女孩子。” “我才不是!” “那你把鸡鸡掏出来撒尿啊,快点!” “我又不用撒尿,我想尿才尿。” “你骗人,掏不出鸡鸡,因为你根本就没有。以前人多时我没注意,到现在才发现你每次都到林子里撒尿。热派可没这样吧?我也不会,如果你不是女孩子,那你一定是太监。” “你才是太监!” “你明知我不是。”詹德利微笑,“要我把鸡鸡掏出来证明吗?我可没什么好隐瞒的。” “才怪!”艾莉亚急着避开这个鸡鸡的话题,脱口便说,“当初我们在旅馆,那些金袍子来抓你,你却没说为什么!” “我要是知道就好了。我觉得尤伦知道,但他不告诉我。你呢?你为什么认为他们抓的是你?” 艾莉亚咬紧嘴唇,想起尤伦割掉她头发那天所说的话:这群人有一半连想都不想就会把你交给太后,以换来特赦和几个铜板。另外一半也会这么做,可他们会先操你几次再说。只有詹德利不一样,因为太后也在抓他。“如果你肯告诉我,我也就跟你说。”她小心翼翼地开口。 “我若是知道为什么,一定跟你说!阿利……你真的叫阿利吗?你有女孩的名字吗?” 艾莉亚瞪着脚边卷曲的树根,知道自己无法再隐瞒。詹德利猜出了真相,而她裤裆里也的确没东西。她要么当场拔出缝衣针杀了他,要么信任他。就算真的动手,她还不确定是否杀得了他,因为他不但有剑,更比她强壮许多。所以唯一的选择是说出实情。“不许告诉罗米和热派。”她道。 “不会,”他发誓,“他们不会从我这里知道。” “艾莉亚,”她抬头看着他的眼睛,“我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 “史……”他顿了一会儿,“国王的首相就姓史塔克,就是被杀的那个叛徒。” “他才不是叛徒。他是我父亲。” 詹德利眼睛睁得老大。“所以你以为……” 她点点头。“尤伦本来要带我回临冬城。” “我……那你就是好人家的……淑女了……” 艾莉亚低头看看自己,一身破烂衣裳,光溜溜的脚丫,破皮满茧。她看到趾甲缝里的泥巴,看到手肘上的伤疤。这副模样,我敢说茉丹修女一定认不出来。珊莎说不定行,但她会假装不认识。“我母亲是淑女,我姐姐也是,但我从来都不是。” “怎么不是?你是大贵族的女儿,住在城堡里,对不对?而且你……老天,我不……”詹德利突然犹豫起来,似乎有些害怕。“刚才说那些鸡鸡什么的,不是我的本意。我还在你面前撒尿和……我……请您原谅我,小姐。” “够了!”艾莉亚生气地大喊。他这是寻她开心? “小姐,我也是懂礼仪的人。”詹德利道,倔强一如往常,“每次好人家的女孩跟着父亲上我们店来,师父就吩咐我单膝跪下,直等她们跟我说话才能开口,并且一定要称呼她们为‘我的小姐’。” “你若是改口叫我小姐,连热派都能发现!还有,你最好还是跟以前一样撒尿。” “就照小姐吩咐。” 艾莉亚两手捶打他的胸膛,他被一块石头绊了一跤,扑通一声坐倒在地。“你这算哪门子的老爷千金啊?”他笑着说。 “就是这种!”她踢他侧身,他却笑得更厉害。“你爱笑就笑个够,我去看看村里有什么人。”太阳已经没入树丛,黄昏很快便会降临。这回轮到詹德利快步跟上了。“你闻到了吗?”她问。 他嗅了嗅。“死鱼?” “你明知不是。” “我们最好小心点。我从西边绕过去,找找有没有路。既然你看到马车,一定有路可走。你从岸边走,如果需要帮忙,就学狗叫。” “那太笨啦,如果需要帮忙,我会喊的。”她箭步跑开,赤脚在草地上寂静无声。当她回头张望,发觉他正盯着自己,脸上是那个思考时标志性的痛苦表情。他心里大概认为不该让淑女出去偷东西吃吧。艾莉亚直觉地认定他会开始做蠢事了。 离村庄愈近,味道便愈浓烈。她觉得闻起来不像死鱼,与之相较更为恶臭难闻,她忍不住皱起鼻子。 林木开始稀疏,她改钻灌木丛,在矮丛间滑动,静如影。每走几码,她便停下来侧耳倾听。到第三次时,她听见了马的嘶叫,还有人的话音,味道也更加难耐。这是死人的臭气,一定是。先前看到尤伦和其他死者时,她已经闻过了。 村子南边生了一丛浓密的荆藤,她抵达那儿时,夕阳的长影已经逐渐消失,萤火虫纷纷出来了。越过篱笆,她看到茅草屋顶。她爬啊爬,找到一个开口,蠕动着、小心翼翼地钻了过去,没有让任何人发现。这时,她看到了恶臭的来源。 神眼湖的水轻柔地拍打浅滩,岸边立起了一长排刑架,都是用新伐的树木搭成的。早已不成人形的尸体倒挂在刑架上,双脚被铁链扣住,任由群鸦恣意啄食。乌鸦从这具尸体飞到那具尸体,每一只都伴随着成百的苍蝇。湖面若有微风吹来,离她最近的尸体便会轻轻摇动,仿佛要挣脱铁链。他的脸已被乌鸦和某种体型更大的不明动物咬去大半,喉咙和胸膛被活活撕裂,绿色发亮的内脏和扯烂的皮肉条在腹部的开口悬晃。一只手臂自肩膀被生生撕下,艾莉亚看见骨头散落在几尺开外,破裂断开,满是咬痕,上面的肉早被啃了干净。 她强迫自己看了一具尸体,又看一具,再一具,同时不断告诉自己要刚硬如石。这些尸体全都惨遭蹂躏,腐烂已久,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他们早在吊死前衣服便被扒光了。可他们看起来却不像没穿衣服的人,他们看起来根本不像人。乌鸦吃掉了他们的眼睛,许多脸庞也不能幸免。这排长长刑架的第六个,铁链上更是只剩了一只脚,随着微风轻轻晃动。 恐惧比利剑更伤人。死人伤不了她,但杀死他们的人却可以。绞刑架后方远处,两个身穿盔甲的人拄着长枪,站在水边的低矮长屋前,那间屋有石板屋顶。门前的泥地上插了两根长竿,上面挂着旗帜,一面红,一面颜色比较淡,可能是白或者黄,但两者都低垂着,加上天光渐暗,所以她不能确定那是不是兰尼斯特家的深红。我用不着见到狮子图案,这些死人就说明了一切,除了兰尼斯特,还会有谁? 这时,传来一声大喊。 两名长枪兵立刻转头,只见第三人推着一名俘虏出现在视线里。天色很暗,看不清长相,可犯人戴着一顶闪亮的钢盔,艾莉亚一见头盔上的双角,便知是詹德利无疑。你笨蛋笨蛋笨蛋笨蛋!她心想。如果他还在身边,她一定再踢他一通。 三个守卫高声交谈,但她距离实在太远,听不出讲些什么,附近又有大批乌鸦怪叫着拍翅干扰。一名枪兵抢下詹德利的头盔,问了一个问题,并显然对答案不满意,便照着他的脸一挥枪柄,把他打倒在地。抓到他的人随后踢了他一脚,另一个枪兵则在一旁试戴牛角盔。最后,他们拉他起来,押着他朝那间长屋走去。当他们打开厚重的木门,立时有一个小男孩蹿出,却被守卫一把攫住手臂,扔回屋里。艾莉亚听见里面传出啜泣,接着是一声凄厉痛苦的惨叫,她不由得咬紧嘴唇。 守卫把詹德利也推了进去,然后闩上门。就在这时,一阵清风从湖面吹来,两面旗帜抖了一下,飘了起来。正如她所担心的,高的那根竿子的旗上绣着金狮子。另一面则是奶油黄,绣有三个油亮的黑色形体。是狗,她想。艾莉亚以前见过这些狗,但是在哪儿呢?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詹德利被他们抓走了。不管他有多笨多倔强,她总得想办法救他出来。她不知这些人知不知道太后要抓他。 一名守卫摘下自己的头盔,改戴詹德利那顶,她见了火冒三丈,但她知道自己阻止不了他。她隐约听见各种尖叫从那栋无窗的仓库中传出,隔着石墙,显得很模糊,她不敢确定。 她又待了一阵子,看到守卫换班,人来人往,他们牵着马儿去溪边喝水,还有一队打猎的人从森林里回来,用木棍抬着一头鹿。她看着他们把死鹿清理干净、掏出内脏,在小溪对岸生起了火。肉香和尸臭奇妙地混杂在一起,她只觉空虚的肚子不住翻腾,泫然欲呕。一见有吃的,其他人纷纷从各间房子里出来,大多穿着锁子甲或硬皮衣。鹿肉烤好之后,最美味的部位被人送进某一间屋。 她原以为可以趁夜色摸进去救詹德利,没想到守卫点起了火把。有个侍从把面包和烤肉带给两名仓库守卫,之后又有两个人带酒过来,大家轮流传着酒袋喝。喝完以后,来人离开,可守卫仍旧拄着长枪留在原地。 眼看无机可乘,艾莉亚终于从荆棘堆里钻出,回到黑暗的树林,这时她的四肢全僵硬了。天已全黑,一弯银月在流云间忽隐忽现。静如影,她一边在林间行走,一边提醒自己。黑暗中她不敢奔跑,生怕被树根绊倒或迷路。神眼湖在左边,湖水缓缓拍打浅滩;右边徐风过林,树叶扑簌扑簌。远方传来狼的嗥叫。 当她从罗米和热派身后的树林走出来时,他俩吓得差点没尿裤子。“嘘!”她对他们说,同时伸手抱住跑过来的小女孩黄鼠狼。 热派睁大双眼瞪着她。“我们以为你们抛下我们不管了。”他手握短剑,正是尤伦从金袍卫士的军官手中取得的那把。“我们还以为狼来了。” “大牛呢?”罗米问。 “被他们抓了。”艾莉亚小声说,“我们得救他出来。热派,你得帮我,我们摸过去杀掉守卫,然后我去开门。” 热派和罗米交换个眼神。“有多少人?” “我看不清,”艾莉亚承认,“至少二十个,可门边只有两人。” 热派似乎要哭了。“我们打不过二十个啦。” “你只对付一个就好,另一个交给我,我们把詹德利放出来就跑。” “我们应该投降,”罗米说,“过去投降就没事。” 艾莉亚倔强地摇头。 “阿利,那就别管他。”罗米哀求,“他们不知道还有我们,我们只要躲起来,他们就会走的,你知道他们一定会走。詹德利被抓又不是我们的错。” “罗米,你真笨,”艾莉亚怒道,“要是我们不救詹德利出来,你会死的。想想看,谁来抬你啊?” “你和热派啊。” “一直我们俩,没人帮忙?绝对行不通。我们这群人里最强壮的就是詹德利。算了,不管你怎么说,反正我要回去救他。”她看着热派,“你去不去?” 热派瞄了罗米一眼,再看着艾莉亚,又看向罗米。“好吧。”他不情愿地说。 “罗米,你看好黄鼠狼。” 他伸手抓住小女孩,拉到身边。“如果狼来了怎么办?” “投降啊!”艾莉亚建议。 找路回村花了很长时间,热派在黑暗中一直跌跌撞撞,又不时迷路,艾莉亚只好不断停步等他,然后再重新前进。最后她干脆拉起他的手,牵着他穿过树林,“安静地跟我走就好。”等他们首度看见夜幕中从村里传来的模糊灯火,她说:“记住,篱笆另一边有堆吊死的人,不过他们没什么好怕,你要知道:恐惧比利剑更伤人。我们要很安静、很小心地行动。”热派点点头。 她当先钻进荆棘丛,压低身子走到另一边等他。热派爬出来时脸色苍白,气喘吁吁,双手和脸颊都被割得皮破流血。他刚要开口,艾莉亚连忙伸出手掩他嘴巴。接着两人匍匐前进,穿过整排刑架,在摇晃的尸体下方运动。热派从头到尾不敢抬眼,也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冷不防,一只乌鸦停上他的背,他禁不住倒吸一口气。“谁?”黑暗中突然传出一个声音。 热派一跃而起。“我投降!”他把剑丢开老远,惊起几十只乌鸦,纷纷厉声抱怨,振翅在尸体旁飞舞。艾莉亚抓住他的腿,想拖他躺下,但他使劲挣脱,挥舞双手,反而向前跑去,“我投降!我投降!” 她跳起来,拔出缝衣针,然而这时她已被团团包围。艾莉亚朝最近的人挥剑砍去,却被钢护手挡住,接着有人扑上来,把她拉倒在地,另一个人则把剑从她手中夺走。她张口便咬,咬到的却是又冷又脏的锁甲。“呵呵,凶狠的小家伙噢!”那人笑道,接着便是迎面一拳,他戴了铁套,差点把她的头打飞。 她浑身疼痛地躺在地上,他们就在旁边交谈,但艾莉亚耳鸣不已,无法分辨话语内容。她试着爬开,却觉得大地在脚下摇晃。他们抢走了缝衣针,这耻辱比皮肉之伤更令她痛苦,而皮肉之伤已经痛得要命。那把剑是琼恩送她的,教她使用的则是西利欧。 最后有人一把抓住她背心前襟,逼她跪下,热派也跪着。在他们面前是艾莉亚这辈子所见最为高大的人,简直就像从老奶妈故事里跑出来的怪物。她不知这巨人打哪儿冒出来的,只见他褪色的黄外衣上有三只奔跑的黑狗,他的脸则活如用坚石雕刻而成。刹那间,艾莉亚想起自己在何地见过这三犬标志了,那是君临比武大会当晚,所有参赛骑士都把盾牌挂在自己的营帐外。“那是猎狗的哥哥。”经过黄底黑狗的标志时,珊莎偷偷告诉她。“他比阿多还高大哦,到时候你一看就知道。大家都叫他‘会走路的魔山’。” 艾莉亚低下头,对周遭事情朦朦胧胧,只听热派还在嚷着投降。魔山道:“带我们去找其他人。”便转身离开。之后,她脚步踉跄地经过刑架上的死人,热派则对他们不断保证,只要不伤害他,他就烤热腾腾的派和水果饼给他们吃。有四个人跟着他们,一人持火把,一人拿长剑,另外两个拄着长枪。 罗米还在那棵橡树下。“我投降!”他一见他们便丢开长矛,高举双手,大声呼叫。他手上都是做学徒时染上的绿斑。“我投降!饶命啊!” 拿火炬的人在树下巡了一圈。“只有你一个?面包小弟说还有个小女孩。” “她听到你们过来就跑了,”罗米道,“你们走路声音很大。”艾莉亚听了便想:跑啊,黄鼠狼,跑得越远越好,跑去藏好,永远不要回来。 “说!狗娘养的唐德利恩在哪里?我们招待你一顿热菜热饭。” “谁?”罗米一脸茫然。 “我告诉你了么,这些他妈的小鬼跟村里的婊子一样啥都不清楚。妈的,浪费时间!” 一个枪兵走到罗米身边。“小鬼,你脚怎样啦?” “伤了。” “能走路吗?”他的声音有几分关切。 “不能,”罗米说,“你得背我。” “背你?”那人随手操起长矛,刺穿男孩柔软的咽喉。罗米连再说投降的机会都没有,他抖了一下,便不再有动静。那人拔出枪尖,鲜血有如暗红的喷泉般涌出。“他叫我背他咧!”他咯咯笑道。 97.第97章 提利昂 他们告诫他要穿暖一点,于是提利昂·兰尼斯特穿上厚重的软垫长裤、羊毛外衣,罩上从明月山脉得来的影子山猫皮披风。那件披风原本是为他两倍身高的人穿用的,所以他穿起来长得夸张。下马后,唯一的穿法便是把披风在身上缠个好几圈,这让他看起来活像个斑纹毛球。 虽然如此,他还是很高兴自己接受了建议。漫长的地窖阴湿黑暗,寒气彻骨。提魅没走几步,稍稍感受到寒意,便决定退回上层去。此刻他们位于雷妮丝丘陵地底深处,就在炼金术士的公会大厅下方。潮湿的石墙上遍布硝石,唯一的光源来自火术士哈林小心翼翼地提着的那盏密封的铁条玻璃油灯。 小心翼翼……一定是为了这些罐子吧。提利昂拿起一个仔细端详,火红的圆罐,有如一个陶制的胖柚子。对他的手掌来说稍大,但他知道常人握起来刚好。陶土很薄很脆,所以术士告诫他不要用力,以免捏破。此外,陶土摸起来也很粗糙,掺了石子。哈林告诉他这是有意为之:“表面若是光滑,容易从手中滑落。” 提利昂稍微倾斜罐子。“野火”溶剂缓缓地向瓶口流动。他知道液体应呈浑浊的绿色,但光线太暗,此刻无法确定。“很稠。”他评论道。 “大人,这是因为地底的冷气,”哈林说。他是个脸色苍白的人,一双手又软又湿,态度极为谄媚。他穿着镶貂皮边的黑红条纹长袍,可毛皮看来有点稀疏,似乎还被蛾啃过。“温度升高之后,这种物质便会顺畅流动,就像灯油。” “这种物质”是火术士对野火的称呼。他们彼此间以“智者”相称,也习惯不断暗示自己学识广博,希望别人认为他们是饱学之士,这令提利昂十分不耐烦。的确,他们的公会曾盛极一时,但在最近几个世纪,学城的学士已经渐渐取代了各地的炼金术士。如今这个古老组织的成员寥寥无几,也不再伪称有方子炼化金属…… ……但他们确能制造野火。“听说,这东西水浇不熄?” “正是。一旦着火,这种物质便会剧烈燃烧,直至燃尽。而且,它会渗进布料、木材、皮革甚至钢铁中,并使它们也着火。” 提利昂想起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和他那把火焰剑:涂上薄薄一层的野火,长剑便可燃烧一小时。索罗斯每次比武都要换把新剑。劳勃很喜欢那家伙,甚至乐于提供新剑给他。“它们为什么不渗进陶土?” “噢,怎么不会?”哈林道,“这下面还有个地窖,是我们专门存放旧罐子的地方。那些都是伊里斯国王在位时留下的东西——把罐子做成水果形状就是他的主意。这些水果真是非常危险呀,首相大人,而且,嘿嘿嘿,比过去更‘成熟’,如果您懂我的意思。我们已把这些罐子蜡封,并在下层地窖灌满了水,即使这样……嘿,它们实在应该销毁,但君临城陷时我们有好多智者遇害,只剩少数助手,无法胜任这个工作。说实话,由于当时的混乱,我们为伊里斯王制作的东西有不少下落不明。去年我们刚在贝勒大圣堂下一间储藏室里发现了两百罐,谁也记不得这些东西怎么会放在那里,但不用我说,您也可以想见总主教大人有多惊慌失措。后来是我亲自监督,方才把东西安全转运出来。我把推车装满沙子,派出最得力的助手。我们只在夜间行动,我们——” “——干得漂亮,我明白,”提利昂把罐子放回去。桌上全是这种罐子,整整齐齐,四个一排,朝幽暗的地底深处延伸。由近至远,有很多张这种桌子。“这些,呃,伊里斯先王的‘水果’,还能使用吗?” “噢,当然,当然能用……但要小心啊,大人,千万小心。存放时间一久,这种物质就会变得……嘿嘿嘿,不妨说‘变幻莫测’吧。只需一丁点火,哪怕一点火星,都会立刻燃烧。即便只是温度升高,罐子也可能自行起火,所以绝不要让它们受日光照射,时间很短也不行。内部一旦起火,高热会使这种物质剧烈膨胀,陶罐顷刻间炸成碎片。如果旁边恰巧还有其他罐子,便会引起连锁反应,然后——” “目前你有多少罐?” “今早蒙西特智者刚把统计结果告诉我:眼下我们共拥有七千八百四十罐,这其中包括伊里斯王时代存留的四千罐。” “那些烂熟的水果?” 哈林点头。“梅利亚德智者坚信我们一定能实现对太后的承诺——提供整整一万罐。我也深信不疑。”火术士得意洋洋,表情近乎猥琐。 那得敌人给你们时间。火术士严守野火的配方秘密,但想也知道,那是一道繁复危险且耗时的程序。他原本估计一万罐的承诺是吹牛,就如诸侯向领主发誓带一万兵力驰援,最后上战场的却只有一两百人一样。话说回来,倘若他们真能提供一万罐…… 他不知该兴奋还是恐惧,或许两者皆有吧。“智者,希望你公会的弟兄们不要无谓地加班赶工,毕竟我们不需要一万罐有瑕疵的野火,一罐都不要……我们非常在意,不允许任何意外发生。” “首相大人,请您尽管放心,绝对没有意外。这种物质都由训练有素的助手制作,操作地点乃是一串空旷的石室,每完成一瓶,即刻交学徒下送到此处。每间工作室上方都有一个装满沙的房间,天花板上则施展了,嘿嘿嘿,最强力的保护法术。石室一旦起火,天花板便会落下,沙将立刻熄灭火势。” “粗心助手的下场就不用说了。”提利昂认为哈林口中的“法术”指的是“机关”,他很想亲自调查这种屋顶开闭的工作室,看看究竟如何运作,但现在时机不对,还是等战争胜利后再说吧。 “我的弟兄们绝不会粗心大意,”哈林坚持,“不过呢,如果能允许我,嘿嘿嘿,实话实说……” “啊,请便。” “这种物质流贯我的血液,存在于每个火术士的心中。我们敬畏它的力量,但普通士兵……嘿嘿嘿,打起仗来往往头脑发热,只想大干一场,例如太后手下喷火弩的操作员便有可能……但是,任何一点小差错都会酿成灾难,在此,我务必再三强调。先父曾多次提醒伊里斯国王,我的祖父也是这么向老王杰赫里斯说的。” “想必他们欣然接受,”提利昂道,“如果连都城都被他们烧了,总有人告诉我这个故事。好了,你建议我们多加小心?” “务必非常小心,”哈林说,“非常非常小心。” “这些陶罐……制作罐子的材料可充裕?” “很充裕,大人,感谢您的关心。” “既然如此,你不介意我带走几个吧。事实上,我想要几千个。” “几‘千’个?” “在不影响制作进程的前提下,能给多少就给多少。听清楚,我只要空罐。请把东西分头交给各城门的守卫队长。” “是,大人,可为什么……?” 提利昂朝他微微一笑。“你要我穿暖一点,我就穿暖一点。你要我务必小心,所以啰……”他耸耸肩,“我也瞧够了,麻烦你送我回轿。” “首相大人,我,嘿嘿嘿,乐意之至。”哈林举起油灯,领路走向阶梯,“您能亲自来访真是太好了,这是我们,嘿嘿嘿,莫大的荣幸。这里已经很久不曾有首相造访,往上要数罗萨特大人,他本人就是我们组织的人呢。那是伊里斯王在位时的事,伊里斯国王对我们的工作向来很感兴趣。” 伊里斯国王利用你们来烧烤对头。詹姆老哥跟他提过几个疯王和他那群火术士走狗的故事。“相信乔佛里国王陛下一定也会深表关注。”所以我才想尽办法不让你们接近他。 “我们衷心期盼陛下也能莅临敝会视察。我向您尊贵的姐姐提过,我们将举办一场盛大的宴席……” 他们越往上爬,便越觉温暖。“在取得胜利之前,陛下禁止举办任何宴席。”这当然是我的意思。“陛下认为,倘若百姓未得温饱,任何人均无权独享美食。” “大人,此议实乃,嘿嘿嘿,仁爱之举。那不妨……由我们几位智者代表众弟兄进红堡参见陛下。我们可以玩点小花活,让日理万机的陛下也能稍事休息一晚。本会历史悠久,野火只是我们诸多恐怖秘术之一。我们将呈给朝中诸君看的奇观可是庞杂繁复,数不胜数呢。” “这事我会和我姐姐商量。”如果只是变变魔术,那他不反对,然而乔佛里每次当朝理事都爱叫人斗个“至死方休”,他可不想让这小鬼动起火烧活人的念头。 走完楼梯后,提利昂甩开山猫皮披风,用手臂缠住。炼金术士的公会大厅是一座黑石砌成的大迷宫,哈林领他左弯右拐,最后来到“铁炬长廊”。这是一个漫长而回音缭绕的大房间,青绿的火焰在高达二十尺的黑铁梁柱周边雀跃舞动。闪亮的黑色大理石墙和天花板上鬼火闪烁,整个大厅浸沐在一片翡翠色的光芒中。这些巨型“铁炬”是为了欢迎他的到来,今天早上才点燃的,等他离开后,便会立刻熄灭——倘若他不知此事,印象定会更加深刻。野火非常昂贵,不容任意挥霍。 他们从面朝静默修女街的弯曲大阶梯上走出来,这里已近维桑尼亚丘陵底部。他向哈林道别后,便摇摇摆摆地走下台阶,与等候多时的提魅之子提魅以及随行的其余灼人部众会合。为达今天的意图,挑他们作护卫再合适不过。此外,他们身上的伤疤可以吓退城里聚集的贫民,在这非常时期尤为关键。三天前,刚有一群暴民聚集到红堡门前,叫嚷着分配食物。乔佛里的回应是万箭齐发,一下子杀死了四个,之后他从城上叫道:“恩准你们享用死尸。”我们真是越来越受爱戴了。 提利昂看到波隆也在轿子旁,有些吃惊。“你来做什么?” “给你送口信。”波隆道,“铁手报告诸神门那儿有急事,但不肯细说。还有,梅葛楼也在召你。” “召我?”提利昂知道只有一个人敢用这个字眼。“瑟曦找我何事?” 波隆耸肩。“太后命你即刻返回城堡,到她的居室见她。是你那乳臭未干的堂弟传的口信。呵,嘴上长了几根毛,就自以为成熟。” “几根毛,一个爵位。别忘了,他现下可是蓝赛尔‘爵士’。”提利昂知道除非事关重大,杰斯林爵士不会轻易催他过去。“我先瞧瞧拜瓦特那边。通知我老姐,我回来立刻去见她。” “她可不会喜欢。”波隆警告他。 “很好。瑟曦等得越久,就会越恼怒,越恼怒就会越犯蠢。与其在她好整以暇、狡计盘算的时候见她,不如等她恼怒犯蠢以后。”提利昂把折好的披风扔进轿子,随后提魅扶他上轿。 提利昂穿过诸神门内的市集广场,平日里,这里总是挤满叫卖蔬果的农民,如今却一片空荡。杰斯林爵士在城门口等他,举起铁手粗率地行了个礼。“大人,您的表弟克里奥·佛雷爵士刚从奔流城赶到,打着和平的旗帜,带来罗柏·史塔克的信件。” “和平条件?” “他是这么说的。” “真是我的好表弟,快带我去见他。” 金袍卫士把克里奥爵士拘留在城门楼中一间无窗的警卫室里,一见他们进来,他立刻起身:“提利昂,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 “表弟,这话对我可稀罕哟。” “瑟曦也来了吗?” “我姐姐刚巧有事要忙。这是史塔克的信?”他从桌上拿起来。“杰斯林爵士,请你退下。” 拜瓦特点头离开。“我的使命是将议和条件呈给摄政太后。”关门之后,克里奥爵士道。 “我将亲自呈上,”提利昂瞄了一眼罗柏·史塔克随信附上的地图,“我们不要着急,一件一件慢慢来。表弟你先坐,休息片刻,你看起来面色不佳,有些憔悴哪。”事实上,他的状况的确糟糕。 “可不是嘛。”克里奥爵士在一张长凳上坐下。“提利昂,河间地区一片混乱,尤其是神眼湖和国王大道周围。河间地的领主烧掉自己的作物,企图困死、饿死我们,令尊的征粮队则每到一座村落就纵火焚烧,并追杀其中的百姓。” 这就是战争之道:贵族被俘等人来赎,百姓却只能引颈待屠。感谢诸神,让我生为兰尼斯特。 克里奥爵士伸手拨拨稀疏的棕发,“即便打着和平的旗帜,我们还是两次遭到攻击。都是些披盔甲的豺狼,饥肠辘辘,只等着蹂躏弱小。他们原本是哪一边的人,恐怕只有天上诸神知道,总之眼下这帮家伙是独立行动了。我的队伍死了三人,还有六个人受伤。” “敌方动向如何?”提利昂把目光转回史塔克的条件。这孩子要的可不少嘛,半壁河山,释放俘虏,索要人质,父亲的剑……哦,当然,还有两个妹妹。 “那小鬼在奔流城无所事事,”克里奥爵士道,“想必不敢与你父亲照面。他的兵力日渐减少,河间领主都回去保卫各自的属地了。” 这就是父亲的意图?提利昂卷起史塔克的地图。“这些条件不成的。” “可否请你至少同意用史塔克家的女儿交换提恩和威廉?”克里奥爵士可怜兮兮地问。 提利昂想起来,提恩·佛雷是对方的弟弟。“不行,”他温和地说,“但请你放心,我们会提出相应的战俘交换。就让我和重臣们及瑟曦商量一番,然后让你带着我们的条件返回奔流城。” 显然,他的情绪并未好转。“大人,我认为罗柏·史塔克不会轻易屈服。想要和平的是凯特琳夫人,不是那小鬼。” “而凯特琳夫人心中所想唯有她的女儿。”提利昂从板凳上起身,手拿信件和地图。“我让杰斯林爵士帮你张罗食物和衣物。表弟,你看起来委实需要恶补一觉。等我们商议有了结果,我再来通知你。” 提利昂在城墙上找到杰斯林爵士,他正观看着下方广场上操演中的数百新兵。由于大量难民涌入君临,许多人自愿加入都城守备队,借以换取温饱和军营里的一张稻草床。等战争开始,这群乌合之众能有多少战斗力,提利昂可不抱任何幻想。 “你找我来,做得很对。”提利昂道,“我把克里奥爵士交给你了,请满足他的一切需要。” “他的随从呢?”都城守备队司令问。 “给他们提供食物和干净衣服,找个学士替他们疗伤。但不准他们踏进城里一步,清楚吗?”君临城的现况绝不能传到罗柏·史塔克耳中。 “非常清楚,大人。” “哦,还有一事。炼金术士公会将把大批陶罐送到各个城门,你就用这些罐子来训练喷火弩和弩炮的操作员。将罐子装满绿色颜料,操练装填和发射。谁把颜料洒出来,就把谁撤掉。等他们熟悉了颜料罐,就改装灯油,叫他们先点燃油罐,之后再发射。待他们运用自如,不伤自身,打仗时就可使用野火。” 杰斯林爵士用铁手挠挠脸颊。“高明。不过我对炼金术士的屎尿没有好感。” “彼此彼此,但我有什么用什么。” 回轿之后,提利昂·兰尼斯特拉上帘幕,又拿个靠垫枕着。瑟曦若知他拦截了史塔克的信件,一定大为不满,但父亲派他进城是来管事,不是来哄瑟曦开心的。 在他看来,罗柏·史塔克实在给了他们一个黄金机会。就让那孩子坐等在奔流城,梦想着和平可以轻易换取吧。提利昂会提出自己的和平条件,刚好足以让北境之王保持希望。就让克里奥爵士磨破他瘦小的佛雷屁股,充任信使来回奔波。与此同时,他们的堂叔史戴佛爵士正在凯岩城整备兵器、训练新军,等他准备完毕,便可与泰温大人前后夹击徒利和史塔克。 若劳勃的两个弟弟也这么听话就好了。虽然蓝礼·拜拉席恩军队的行进速度慢如冰川,但他那支南境大军仍旧日渐朝东北方逼近。除此之外,提利昂每夜都睡不安稳,唯恐接到史坦尼斯公爵的舰队驶进黑水湾的消息。哈,如今野火还算充裕,然而…… 街上的喧哗打断了他的思虑,提利昂谨慎地从帘幕间向外看去。他们正行经鞋匠广场,大批民众聚集在皮制天棚下,倾听一位“先知”大放厥词。从那身未经染的羊毛衣和当腰带系着的麻绳看来,他不过是乞丐帮的弟兄。 “堕落啊!”那人厉声尖叫,“这就是警告!这就是天父之鞭!”他指着空中那道模糊的红色伤痕。从这个角度看去,远处伊耿高丘上的城堡正好在他身后,彗星则如预兆般高悬于塔楼上。真会营造舞台,提利昂心想。“我们变得臃肿、肮脏、腐化。姐弟在国王的寝床上苟合,乱伦的后代在王宫里随着畸形小魔猴的笛声翩翩起舞。高贵的淑女与小丑通奸,生下恐怖恶物!就连总主教也忘记了诸神!他用香水泡澡,享用鳗鱼和云雀,越吃越胖,却坐视他的子民挨饿!傲慢先于祈祷,蛆虫统治城堡,黄金就是一切……这些都必须终止!腐烂的夏天即将结束,嫖客国王受到天罚!他被野猪开膛破肚,可怕的臭气直冲云霄,一千条蛇从他肚子里钻出,嘶嘶叫着咬人!”他再度伸出干瘦的手指指着彗星和城堡。“看哪,那就是上天的预示!诸神在呐喊,要我们自我净化,否则便把我们自世间完全抹除!沐浴正义之酒,否则便会烈火焚身!烈火焚身!” “烈火焚身!”虽然有人附和,却被嘲笑的声浪掩盖。提利昂听了稍觉安心,下令继续前进。灼人部众趋前清出道路,轿子像暴风雨中的船只般剧烈摇晃。好个“畸形小魔猴”。不过那混蛋对总主教的评价倒没错,上次月童怎么说他来着?“主教大人敬拜七神,信仰虔诚,难怪一旦腹饥,便要为七神各吃一餐。”想起弄臣的笑话,提利昂不禁微笑。 让他欣慰的是此后直到红堡,都没碰上其他事故。提利昂爬楼梯回塔顶房间,觉得比晨间多了几分希望。时间啊,我需要的就是时间,把事情拼凑起来的时间,只等铁索完工……他打开书房门。 瑟曦从窗边旋身,裙裾在纤细的臀旁摆荡。“我召你,你竟敢不来!” “谁准你进我的塔?” “你的塔?这是我儿子的王城!” “算是吧,”提利昂很不高兴。待会儿定要教训克劳恩,今天负责把守的是他的月人部战士。“事实上,我正准备去找你。” “是吗?” 他关上门。“怎么,不相信我啊?” “当然不相信,而且我有充足的理由。” “我好伤心。”提利昂一瘸一拐地走去餐具柜倒酒。他不知还有什么事比和瑟曦谈话更容易让人口干舌燥。“如果我冒犯了你,我想知道原因。” “行了,你这恶心的烂蛆!弥赛菈是我唯一的女儿,你以为我真的会任你把她当作一包燕麦般地卖掉吗?” 弥赛菈,他想,好啊,既然蛋已经孵化,咱们就来瞧瞧鸡是什么颜色。“怎么叫当作一包燕麦呢?弥赛菈是堂堂公主,从某种意义上讲,她生来就要做这种事。你该不会打算把她嫁给托曼吧?” 她一挥手,打翻他手中的酒杯,酒洒了一地。“光凭这句话,我就该拔了你舌头,管你是不是我弟弟。乔佛里的摄政王是我,不是你,而我决不同意把弥赛菈装船卖给这个多恩人,就像当年我被卖给劳勃·拜拉席恩一样!” 提利昂甩甩手指上的酒滴,叹道:“有何不可?去多恩总比留在这里安全。” “你是笨到无可救药,还是真的丧心病狂?你我都很清楚,马泰尔家族不喜欢我们。” “是的,马泰尔家族极端憎恨我们。即便如此,我依然认为他们会同意。道朗亲王对兰尼斯特家族的恨意只能追溯到上一代,可多恩人与风息堡、高庭间的战争已经持续了上千年。对我们尤其有利的是,蓝礼把多恩领的支持视作理所当然。弥赛菈现年九岁,崔斯丹·马泰尔则是十一岁,我已提议,等她年满十四,两人即刻成婚。在此之前,她以贵宾的身份留在阳戟城,受到道朗亲王妥善的保护。” “她是人质。”瑟曦抿紧嘴巴。 “她是贵宾,”提利昂坚持,“说穿了,我想马泰尔对弥赛菈绝对比乔佛里对珊莎·史塔克要好。我有意安排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作她的护卫,有御林铁卫随侍在旁,相信谁也不敢轻视她的身份。” “若哪天道朗·马泰尔决意要我女儿的性命来为妹妹复仇,亚历斯爵士又有何用?” “马泰尔是个重荣誉的人,绝不会加害九岁女孩,尤其是如此天真甜美的弥赛菈。只要她在他手上,他定会信赖我们履行承诺,何况我们的条件很优厚,谅他无法拒绝。弥赛菈只是其中之一,我还提议交出杀害他妹妹的凶手,允诺他重臣之位,边疆地上数座城堡……” “太多了。”瑟曦自他身边踱开,裙裾婆娑,焦躁有如母狮。“你不但给得太多,而且未经我同意,决无效力可言。” “我们急需拉拢多恩亲王,若是给得少了,只怕他会不屑一顾啊。” “太多了!”瑟曦坚持,旋身回来。 “换你怎么给?你两腿中间那个洞?”提利昂也火了。 这一回他瞧清楚了掴来的耳光,“啪”的一声,他的头被打歪到一边。“亲爱的好姐姐,”他说,“我向你保证,这是你最后一次动手。” 姐姐笑道:“小家伙,少来威胁我。你以为有父亲那封信就万事无恙?不过一张薄纸,艾德·史塔克也有过一张,你瞧他什么下场。” 艾德·史塔克可没有都城守备队撑腰,提利昂心想,也没有高山氏族,更没有波隆招募的佣兵,我却三者皆有。至少他心里这么希望,因为这意味着信任瓦里斯、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和波隆三人。史塔克大人当初可能也抱着同样的感觉。 但他什么也没说。聪明人不往火盆上浇野火,于是他又倒了一杯酒。“你倒是想想,倘若君临不幸城破,弥赛菈岂能安全?届时,只怕蓝礼和史坦尼斯会把她的头跟你的头挂在一起。” 瑟曦哭了。 就算征服者伊耿当下骑着巨龙冲进房间,手中还抛着柠檬派耍把戏,提利昂·兰尼斯特也不会更惊讶了。自他们在凯岩城的孩提时代过后,他便再没见姐姐哭过。他有些笨拙地向她靠近一步。姐姐哭时,做弟弟的就该去安慰……但这……这是瑟曦啊!他试探性地伸手拍她肩膀。 “不准碰我!”她边说边扭身躲开。他不该觉得难受,可是,这却比任何一记耳光更教他疼痛。瑟曦满脸通红,难过又恼怒,喘着粗气,“不准看我,不准……这样看我……不准你这样!” 提利昂恭敬地转头。“我不是想吓你。真的,我跟你保证,弥赛菈决不会出事。” “骗子,”她在他背后说,“我不是三岁小孩,少拿空洞的承诺来敷衍我。你不是号称能救出詹姆吗?哼,他人在哪里?” “在奔流城吧,我想。他有专人看守,安全无虞,正等着我想法子救他出来呢。” 瑟曦吸吸鼻子。“我是男人就好了,那样我根本就不需要你们,也不会发生这些事。詹姆是怎么回事,竟然落入那小鬼手中?还有父亲,算我蠢笨,居然信任他,眼下需要他的时候,他究竟在哪里?究竟在做什么?” “他在打仗。” “躲在赫伦堡的高墙后打?”她轻蔑地说,“真是奇怪的战法。说穿了,这是逃避!” “你应该多动脑子。” “那你说是怎么回事?为何父亲和罗柏·史塔克两人各据一座城池,却什么也不做?” “他们不就在等吗?”提利昂道,“双方都在等对手行动。等待有两种,狮子是摇着尾巴好整以暇,小鹿却是吓得不敢动弹,怕得魂飞魄散,不管朝哪边跑,最后都会被狮子吃掉,而且它自己心知肚明。” “你敢确定,父亲是那只狮子?” 提利昂嘻嘻一笑。“喏,不就画在咱家旗帜上吗?” 她没笑。“若今天被俘的是父亲,我敢跟你保证,詹姆绝不会坐视不管。” 詹姆会不顾一切浪掷兵力,派他们去奔流城的坚壁下白白送死,异鬼都知道那不可能成功。他从没耐性,跟你一样,我亲爱的老姐。“咱们凡夫俗子,总不能个个都像詹姆那么英勇,好在赢得战争还有别的办法。你瞧,赫伦堡固若金汤,且位置极佳。” “而你我都清楚,君临并非如此。当父亲和那史塔克小鬼玩狮子捉鹿的游戏时,蓝礼正率军从玫瑰大道杀来,随时可能兵临城下!” “都城这么宏伟,总不会一交战就告陷落。从赫伦堡到此,是笔直迅捷的国王大道。蓝礼还来不及架好攻城器械,父亲便会从后夹击。打个比方,父亲的军队好似铁锤,我们则是铁砧,光想想都觉得美妙。” 瑟曦用一双碧眼盯着他,虽然仍有戒心,却渴望相信他的保证。“若罗柏·史塔克出兵呢?” “赫伦堡离三叉戟河的渡口很近,正好阻止卢斯·波顿率北军步兵渡河与少狼主的骑兵会师。不拿下赫伦堡,史塔克军便到不了君临,而即使加上波顿的步兵,要攻下这座噩梦般的城堡,他的兵力也不够。”提利昂露出最迷人的微笑,“而与此同时呢,父亲将在肥沃的河间地休养生息,我们的史戴佛叔叔则在凯岩城集结新军。” 瑟曦怀疑地看着他。“这些事,你又怎么知道?父亲把他的打算全给你说了?” “不,我只是看了看地图。” 她的眼神立刻转为嫌恶。“你这小恶魔,刚才这些花言巧语全是你这颗畸形脑袋掰出来的,对吧?” 提利昂啧了一声。“亲爱的姐姐,我倒是问你,若不是我军节节胜利,史塔克怎会请求停战呢?”他拿出克里奥·佛雷爵士送来的信,“你看,少狼主开出了条件。当然,这些条件不能接受,但好歹是个开始。你要不要过目?” “当然。”转眼她又变回太后,“信怎会落到你手上?应该给我才对。” “哎,首相这双手是做什么用的?不就是为陛下您排忧解难吗?”提利昂递出信,刚被瑟曦打过的脸颊还隐隐作痛。随她去打,只要她同意与多恩的婚事,这又算得了什么?他有预感,此事会成。 除此之外,告密者也水落石出了……嘿,要来个瓮中捉鳖。 98.第98章 布兰 小舞披一身雪白的羊毛衣,衣上绣着史塔克家族的灰色冰原狼纹章;布兰穿着灰马裤,白上装,袖子和领口镶了松鼠皮。他的胸前别着白银和锃亮黑玉制成的狼头胸针。其实他本想带上活生生的夏天,而非戴只银狼,可惜罗德利克爵士不准。 起初,低矮的石阶让小舞踌躇不前,然而布兰一加催促,它立刻轻松地越了过去。在橡木和钢铁制成的大门内,八列长桌占满了临冬城的大厅,一边四列,中间空出走道。人们接踵摩肩地挤在长凳上。“史塔克万岁!”布兰疾跑而过,人们纷纷起立,高声呼喊,“临冬城万岁!临冬城万岁!” 他已经够大,知道他们欢呼的对象并非自己——他们是在庆祝丰收,庆祝罗柏和他的节节胜利,他们祝福的是他的父亲大人和他的祖父,祝福的是八千年来所有故去的史塔克。虽然如此,他仍旧感到十分骄傲。穿越大厅这段时间,足以使他忘记自己是个残废。最后他跑到高台,在众目睽睽之下,欧莎和阿多替他解开皮带和环扣,将他抱下小舞,放到父亲的高位上。 罗德利克爵士坐在布兰左边,他女儿贝丝陪在他身旁。瑞肯坐在布兰右手,一头杂乱的褐发已经太长,披散在白貂斗篷上。自打母亲离开,他便拒绝任何人为他修理。前次为他理发的女侍反被他咬了一口。“我也要骑马,”阿多带走小舞时,他说,“我骑得比你好。” “你不行的,别说话了。”他告诉弟弟。这时,只听罗德利克大喝一声,全场肃静。接着布兰提起嗓子,以他长兄——北境之王罗柏的名义欢迎他们,请求他们为光辉的胜利和慷慨的丰收感谢新旧诸神。“愿此福运连绵不绝。”他结束讲话,举起父亲的银杯。 “连绵不绝!”白蜡酒杯,陶杯和镶铁角杯相互交碰。布兰的酒里掺了蜂蜜,还加了肉桂和丁香,喝起来甘甜可口,却比他以前喝的饮料浓烈许多。他咽下酒汁,只觉无数热辣而弯曲的手指在胸腔蜿蜒,放下杯子,脑袋一片眩晕。 “做得好,布兰,”罗德利克爵士对他说,“艾德大人一定会为你骄傲。”下首桌边,鲁温师傅也点头赞许,这时,仆人们把饭菜端上来了。 布兰从未见过如此丰盛的宴席,菜肴一道又一道,目不暇接,起初他还打算每道菜都加以品尝,但很快便打消了这念头。人们端上韭菜烤野牛腿,塞满胡萝卜、培根和蘑菇的鹿肉派,涂了蜂蜜和丁香的羊排,五香鸭子,胡椒野猪肉,烤鹅,烤鸡串和鸽子串,大麦炖牛肉,冰冻水果汤。威曼大人从白港带来二十箱封在盐和藻类里的海鲜:白鲑和螺蛳,螃蟹和蚌贝,以及蛤,鲱鱼,鳕鱼,鲑鱼,龙虾和七鳃鳗。四处都是黑面包、蜂蜜蛋糕和燕麦饼干,芜菁、豌豆和甜菜,大豆、南瓜和红色大洋葱,还有烤苹果,浆果饼和烈酒煮梨。每张桌子的盐碟旁都搁着轮轮雪白的干酪,一壶壶加了香料的热葡萄酒和冰镇秋麦酒则在席间传来传去。 威曼大人手下的乐师们热情而优雅地演奏着,然而竖琴、提琴和喇叭的乐音很快被一片欢声笑语,觥筹交错和厮打争抢剩食的狗们的吠叫所淹没。歌手们唱得悦耳动听,他们依次表演了《铁枪》《焚船》和《狗熊与美少女》,然而全场似乎只有阿多在听。他凑到笛手旁,单脚蹦跳不休。 喧哗声逐渐增大,组合成持续不断的轰隆吼叫,好似一场大型合唱,教人头晕脑涨。罗德利克爵士隔着贝丝的卷发和鲁温师傅交谈,瑞肯则欢快地朝瓦德兄弟尖叫。布兰不愿佛雷兄弟坐上高台,但师傅提醒他:他们不久后就是他的亲戚了。罗柏很快要跟他们的姑妈成亲,而艾莉亚会嫁给他们的叔叔。“她不会的,”布兰说,“艾莉亚才不会。”但鲁温师傅不理会他的抗议,最后这两人还是坐在了瑞肯身边。 每上一道菜,仆人们都先端给布兰品尝,作为最高领主,他有权选择任何菜肴中喜欢的部分。所以等端上鸭子时,他已经彻底吃不下了。之后每道菜他都只好点头示意,挥手放走。假如某个餐盘闻起来实在诱人,他便指名送给高台上某位贵族,鲁温师傅之前特地指导过他:这是友谊和荣宠的姿态。他送了些鲑鱼给可怜又忧伤的霍伍德伯爵夫人,把野猪肉赐给喧闹的安柏家人,一盘浆果填鹅给了克雷·赛文,一只巨龙虾特意端给了马房总管乔赛斯——他不是贵族领主也非特邀宾客,但小舞全赖他细心调教,布兰方才得以乘骑。他还差人把糖果给阿多和老奶妈带去,不为别的,只因他爱他们。罗德利克爵士提醒他也该送点什么给他的养兄弟,于是他给小瓦德挑了煮甜菜,给了大瓦德黄油芜菁。 下方的长凳上,临冬城堡的人们,避冬市镇的平民,附近村镇的来客以及来访贵族的跟班随从们混坐在一起。其中既有许多布兰从未见过的脸孔,也有许多他认识的人,然而在他眼中,他们都显得同样陌生。他远远望着他们,好似坐在卧房的窗边探看下方的庭院,一切的一切都是虚无的一部分。 欧莎游走席间,替人斟酒。兰巴德·陶哈的某位手下把手滑进她裙子,却立刻遭她当头一壶,酒壶粉碎,众人哄堂大笑。密肯倒真把手伸进了某个女人的胸衣,但对方并不介意。布兰看着法兰拿骨头逗他的红母狗,老奶妈用满是皱纹的手指撕热派皮的动作瞧得他呵呵直笑。高台桌旁,威曼大人向一盘热气腾腾的鳗鱼发动猛攻,仿佛那是仇敌的军队。他好胖啊,罗德利克爵士不得不特地下令制作一把极宽的椅子供他入席,不过他总是笑口常开,乐呵呵的,布兰不由得暗自喜欢上了这人。可怜的霍伍德伯爵夫人坐在他身边,面色惨白,犹如一尊石雕,无精打采地拨弄着眼前的食物。桌子另一边,霍瑟和莫尔斯正在斗酒,角杯交碰,一如骑士格斗。 这里太热,太吵,四处都是快醉的人。布兰感觉到灰白毛衣下的身子好痒,他好渴望到别的地方,只要不留在这里就行。神木林里多么凉爽。热泉中蒸汽升腾,鱼梁木的红叶沙沙作响。那里的味道比这儿鲜活,月亮快要升起,我的兄弟将为它歌唱。 “布兰?”罗德利克爵士道,“你怎么不吃?” 白日梦活灵活现,好长时间布兰都弄不清自己置身何方。“我待会儿再吃,”他说,“肚子撑了。” 老骑士的白须上沾满红酒。“你做得很好,布兰。不止是今天,你接见他们时的表现也很称职。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成为一位出类拔萃的领主老爷。” 我想当的是骑士。布兰拿起父亲的酒杯,又吮了一口香料蜜酒。手里有东西抓握的感觉真好。栩栩如生的咆哮冰原狼头雕在杯子侧面,镀银的口鼻压着他的手掌,布兰忆起父亲大人最后一次拿它饮酒的情景。 那一夜,为了给来到临冬城的劳勃国王和他的宫廷接风洗尘,举行了盛大的欢迎宴会。当时仍是夏天,父母同劳勃、王后和王后的兄弟们一块儿坐在高台。班扬叔叔也在那儿,全身黑衣。布兰和兄弟姐妹们则与国王的孩子们同坐,有乔佛里、托曼还有弥赛菈公主。整个宴会期间,小公主都用崇拜的眼光打量着罗柏。只要没人注意,桌子对面的艾莉亚便开始做鬼脸;珊莎则全神贯注地听王家竖琴师弹唱骑士的歌谣;而瑞肯则不停询问为何琼恩不和他们在一起。“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最后布兰只好悄声告诉他。 一切都恍若隔世。一切都不知被哪个残酷的神灵从云端中伸出巨掌,擎上霄汉,一扫而空。女孩们被关起来,琼恩去了长城,罗柏和妈妈在打仗,劳勃国王和爸爸进了坟墓,或许班扬叔叔也…… 就算坐在下方长凳的,也早非故人。乔里死了,过世的还包括胖汤姆、波瑟、埃林、戴斯蒙、从前的马房总管胡伦、他儿子哈尔温……他们和爸爸一起去了南方,茉丹修女和维扬·普尔也去了。剩下的人又和罗柏一起上了战场,布兰知道,他们之中很快也会有人死去。他并非不喜欢稻草头、麻脸提姆、俏皮话等等新人,但他更怀念老朋友。 他来来回回地巡视长凳上那些或快乐或忧伤的脸庞,心里却不知在明年、在未来还能不能见到他们。他应该要哭的,然而却忍住了。他是临冬城的史塔克,是父亲的儿子,是哥哥的继承人,几乎就要长大成人了。 大厅尽头,门突然打开,一阵寒风霎时吹进,火炬陡然发亮。酒肚子领着两位新客人走进来。“这位是黎德家族的梅拉小姐,”体态浑圆的卫士用洪亮的声音盖过席间喧哗,“这位是她的弟弟,玖健,他们从灰水望而来。” 人们纷纷自酒杯和餐盘上抬头打量来人。布兰听到小瓦德朝身边的大瓦德咕哝:“吃青蛙的。”罗德利克爵士起身,“欢迎之至,朋友们,请与我们共享丰收的盛宴。”仆人们急急忙忙赶来,搭长高台上的餐桌,端来凳子和椅子。 “他们是谁?”瑞肯问。 “泥人,”小瓦德轻蔑地答道,“都是些强盗和胆小鬼,他们吃青蛙,牙齿都是绿的。” 鲁温师傅蹲到布兰身边,在他耳畔叮嘱:“请你务必热情接待他们。唉,我以为他们不会来……你知道他们的来头吗?” 布兰点头。“泽地人。从颈泽来。” “霍兰·黎德是你父亲的密友,”罗德利克爵士插话,“这两位想必是他的子嗣。” 来客穿越大厅走道的过程中,布兰确定比较高的那位真是女士,虽然从着装上一点也看不出。她穿着磨旧的羊皮马裤,无袖上衣外罩青铜甲胄。虽然年纪与罗柏相仿,却苗条得像个小孩,长长的褐发扎在脑后,几乎没有胸部。她一边细臀上挂着一张编织精巧的网,另一边则挂了把长长的青铜短刀;腋下夹有一顶锈迹斑斑的老旧大铁盔,一柄捕蛙矛和一面圆皮盾绑在后背。 她的弟弟比她小了好几岁,没带武器。他一袭绿衣,从头到脚,连靴子的皮革都是绿色。待他走近,布兰发现他的眼睛也有青苔的色彩,只是牙齿和旁人一般洁白。两位黎德都是矮小身材,瘦得像把剑,连布兰都不比他们矮多少。他们单膝跪在高台下。 “尊贵的史塔克大人,”女孩道,“千百年来,我族皆对北境之王誓言忠贞。如今尊王再现,父亲大人特命吾等前来,代表全体人民,向您再次宣誓效忠。” 她看着我呢!布兰意识到,必须说点什么。“我哥哥去南方作战了,”他说,“方便的话,您的誓言就对我说吧。” “我们将灰水望的忠诚献给临冬城的主人,”他们同声说道,“我们将炉火、心灵和收获都奉献与您,大人。我们的宝剑、长矛和弓箭听从您的召唤。请您怜悯我们的困苦,帮助我们的窘迫,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个人,而我们将永远追随您。” “我以大地和江河的名义起誓。”绿衣男孩道。 “我以青铜和钢铁的名义起誓。”他姐姐说。 “我们以冰与火的名义起誓。”他们齐声完成。 布兰想说点什么。我是不是也该对他们起誓?可他们这套誓词从没人教给他听过呀。“愿汝之凛冬短暂,盛夏长驻,”最后他道,用了一句常用的祝词。“请起,我是布兰登·史塔克。” 女孩梅拉首先起立,并扶起弟弟。男孩则一直盯着布兰。“我们给您带来了礼物,有鱼、青蛙和野禽。”他说。 “谢谢。”布兰不知遵照礼节自己是否得吃青蛙。“请你们尽情享用临冬城的酒肉。”他试图回忆泽地人的习俗,他们教过他的。相传他们世代居于颈泽深处,甚少离开沼泽。这些人都很穷,以捕鱼和捉蛙为生,住在茅草和芦苇编织的小屋中,躲藏于沼泽深处隐蔽的浮岛上。据说他们是懦弱的民族,不仅惯用淬毒的武器,而且常常躲着对手打游击,不敢面对面地战斗。然而在布兰出生之前,霍兰·黎德却成为了父亲最坚定的伙伴之一,协助他为劳勃的王冠浴血奋战。 那男孩玖健,入席时好奇地环顾大厅。“冰原狼在哪儿?” “在神木林里,”瑞肯答道,“毛毛不乖。” “我弟弟很想见它们。”女孩说。 小瓦德高声叫道:“最好别让它们见你,否则咬你一块肉。” “只要我在,他们不会咬人。”他们想见小狼,布兰觉得很开心。“夏天从来就不会,他还会把毛毛狗赶开。”对两位“泥人”他很好奇,以前他从未见过这个民族。虽说父亲年年岁岁都给灰水望的领主写信,却从未召见一个泽地人。他想跟他们多说话,可惜大厅实在太喧哗,除了坐在身边的人,远处什么也听不清。 坐在身边的是罗德利克爵士。“他们真的吃青蛙?”他问老骑士。 “是啊。”罗德利克爵士说,“吃青蛙,鱼,蜥狮,以及各种各样的野禽。” 他们那里或许没有牛羊吧,布兰心想。于是他指令仆人为他们送去羊排,烤野牛肉片和整盘的大麦炖牛肉。看来他们相当满意。女孩发现他注视着她,便报以微笑。布兰红了脸,别开头去。 又过了许久,当所有甜食上完,人们就着大杯夏日红咽下去之后,仆人们便清空残羹剩食,把桌子推到墙边,留出跳舞的空间。音乐愈加狂放,鼓手们参加进来。霍瑟·安柏亲提一只镶银巨战号,待歌手们唱起《终结长夜》——说的是守夜人与异鬼的黎明之战——这歌谣时,他用力吹奏应和,全厅的狗跟着狂吠。 两个葛洛佛的人欢快地奏起木竖琴和笛子。但第一个动手的是莫尔斯·安柏。他伸手抓住一位路过的女仆,将她手中的酒壶打飞在地,摔得粉碎。在扔满灯芯草、骨头和面包屑的石地板上,他引领着她,旋转着她,把她在空中抛来抛去。女孩欢快地尖叫,又因旋开提起的裙子而羞得满脸通红。 其他人很快加入。阿多开始自顾自地跳舞,威曼大人则邀请小贝丝·凯索做伴。别看他那么胖,动作却优雅依然。他跳累之后,克雷·赛文便接替他和孩子舞蹈。罗德利克爵士走向霍伍德伯爵夫人,但她说声抱歉,离开了。为了礼节,布兰观看很久后,方才召唤阿多。他又热又累,刚喝的酒让他满脸晕红,而跳舞却让他感伤。毕竟,这又是一件他再也办不到的事啊。“我想离开了。” “阿多。”阿多吼道,同时跪在地上。鲁温师傅和稻草头合力把他抱进篮子。临冬城的居民对这样的景象早已司空见惯,可对外人而言,无疑还很新鲜。想必有些客人的好奇心会超过礼仪的约束,布兰感觉得到他们的目光。 好在他没有穿越走道,而是从后门出去,经过这道领主门时布兰连忙低头。厅外昏暗的走廊里,马房总管乔赛斯也在进行一场特殊的骑乘活动。他把一位布兰不认识的女人推到墙边,裙子卷上腰际。女人一直咯咯笑闹,可眼见阿多停下来关注,便开始尖叫。“别管他们,阿多,”布兰告诉他,“带我回房。” 阿多负着他,攀登蜿蜒的阶梯上了塔楼,在密肯钉的铁把手边跪下。布兰抓着把手移回床铺,然后阿多替他脱掉裤子鞋袜。“你可以回去参加宴会,但千万别打扰乔赛斯和那个女人。”布兰道。 “阿多。”阿多回答,不住点头。 当他吹灭床头的蜡烛,黑暗便像一张柔软而熟悉的毯子盖住了他。微弱的乐声,从百叶窗外飘进。 此时此刻,童年时代父亲给他讲的故事突然浮现于脑海。有一次,他问艾德公爵御林铁卫是不是七国上下最优秀的骑士。“再也不是了,”他答道,“但曾经,他们是奇迹,是全世界最光耀的战士。” “他们之中谁最强?” “在我所见过的骑士中,最为出色的是亚瑟·戴恩爵士,他的佩剑名为黎明,乃是用坠落陨石的核心锻造而成。人们尊他为拂晓神剑,若不是霍兰·黎德,爸爸本来也要死在他的手上。”父亲露出悲伤的神色,也不再言语。布兰真希望当时能问个明白。 他入眠时满脑子骑士梦,他们穿着闪亮的铠甲,握着宛如星火的宝剑相互砍杀,但当梦境真的到来,他却又回到了神木林。来自厨房和大厅的气味是如此浓重,好似根本不曾离开宴会。他在树下巡游,弟弟紧跟着他。夜色如此鲜活,充满了人类玩耍的嚎叫。这声音让他烦躁不安。他渴望奔跑,渴望捕猎,渴望—— 突然,钢铁的碰撞让他耳朵竖立。弟弟也听见了。于是他们穿过矮树丛,朝发声之地飞奔而去。在苍白的老家伙脚边,他们跃过寂静的水面,追逐陌生人的气息,那是人类的味道,混合着皮革、泥土和钢铁的嗅觉。 找到入侵者时,他们已进了树林;来者是一名女性及一名年轻的男性。对方身上没有一丝一毫恐惧的气息,即使朝他们展示洁白的利牙也不管用。弟弟发出低吼,来者仍不却步。 “他们来了,”女性说。是梅拉,体内的某个部分低语道,那是迷失在狼梦中的男孩的朦胧呼唤。“你知道他们有这么大?” “他们成长后会更大,”年轻的男性道,他睁大那双绿茵茵的眼睛,无惧地望着他们。“黑的那只充满恐惧和愤怒,可灰的那只更强……比他自知的更强……你能感觉到吗,姐姐?” “不能,”她说,一只手滑上那柄长长的棕色短刀。“小心,玖健。” “他不会伤害我,只因今日并非我的死期。”男性径直朝他们走来,毫无惧色。他朝他鼻子伸出手,触碰的感觉如盛夏清风一样温柔。然而随着手指的抚摩,四周的树林却逐渐融化,大地喷出烟雾,整个世界狂笑着开始旋转。他晕头转向,不断坠落,坠落,坠落…… 99.第99章 凯特琳 躺在一望无垠、绵延起伏的大草原上,凯特琳梦见布兰在她面前活蹦乱跳,艾莉亚和珊莎握着她的手,婴儿瑞肯咬着她的乳房。她的罗柏,没有了王冠,拿起了木剑。而当一切都归于沉寂,奈德躺在她的床上,暗夜之中轻浅地微笑。 多么甜蜜,甜蜜的事总是不会久长。黎明无情地到来,阳光如同匕首穿刺而下。她浑身酸痛地醒来,孤独而疲惫:因骑马而疲惫,因心伤而疲惫,因责任而疲惫。只想痛哭一场,她不自禁地想,只想有人给我安慰,我真的厌倦了竭力坚强。如果能再一次,再一次变回那个天真又胆怯的小女孩,就一次,真的……一天……一个小时…… 帐外,人来人往。她听见马的嘶鸣,夏德在抱怨睡硬了背,文德尔爵士则索要弓箭。凯特琳唯愿他们统统走开。他们都是好人,忠心耿耿,可她实在厌倦了所有人,她只想要她的孩子。总有一天,在梦中她曾向自己保证,总有一天她会放任自己不再坚强。 但不是今天。今天真的不行。 她摸索起衣服,发现手指比平日更加笨拙僵硬。还能使用这双手她本当感到庆幸。割她的匕首乃是瓦雷利亚钢所制,瓦雷利亚兵器锋利嗜血,只需瞟一眼伤口便能明了。 出了门,只见夏德正用壶煮燕麦粥,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则在调试弓箭。“夫人,”凯特琳出来时他道,“原野上空有鸟儿呢。要不我给您的早餐加点烤肉?” “谢谢,我想燕麦和面包应该足够……应付我们所有人。今天还要赶很长的路,曼德勒爵士。” “如您所愿,夫人。”圆脸骑士有些丧气,海象般的大把胡须失望地颤动。“燕麦和面包,还有什么比这更好?”他是凯特琳所识最为肥胖的人之一,他不仅爱食物,对荣誉的渴求更是甚而过之。 “我找到点荨麻,沏了壶茶,”夏德宣布,“夫人您来一杯?” “好的,非常感谢。” 她用自己残破的手掌抱住茶杯,呵着气,等茶冷却。夏德是临冬城的兵士之一。为了让她平安地前去拜会蓝礼,罗柏不仅派出手下二十名最可靠的卫士,还让五位贵族与她同行,期望他们的名号和血统能为她的使命增添敬意与分量。他们一路南下,远离市镇和城堡,不时邂逅成群的武装人员,瞥见东方地平线上滚滚浓烟。无人前来骚扰。作为威胁,他们人太少;当成猎物,他们人太多。就这样,他们终于安然渡过黑水河,将混乱的江山抛在马后。自此四天以来,没有一丝一毫战争的迹象。 此行并非凯特琳的意思。在奔流城,她和罗柏争辩了许多。“我上次见到蓝礼时,他还没你弟弟布兰大。我根本就不了解他。派别人去。我有责任留在这里陪伴父亲,直到他最后的时辰到来。” 儿子不悦地望着她。“没别人可派。我不可能亲自去。你父亲病得太厉害。黑鱼则是我的耳目,我不能缺了他。至于你弟弟,我需要他坐镇奔流城,当我们进军——” “进军?”没人跟她提过进军。 “我不能枯坐奔流城,等待和平,这会授人以柄,教世人说我害怕再上战场。父亲教导过我,无仗可打时,士兵就会思念壁炉和丰收……近来,我的北军也开始焦躁不宁。” 我的北军,她品味着,他连说话的方式都开始变得像个国王。“焦躁不宁不会导致伤亡,轻率鲁莽却大不一样。我们播下了种子,应该耐心等待它们成长。” 罗柏倔犟地摇摇头,“事实是,我们把种子抛进了狂风。若你妹妹莱莎肯派援军前来,早该有口信啦。想想我们给鹰巢城派了多少鸟,起码四只?我也希望和平,可如果我只傻坐在原地,听任我的军队像盛夏的雪花一般急速融化,兰尼斯特什么也不会给我。” “所以为了那自负的勇气,你就非得让泰温大人牵着鼻子走?”她吼回去。“进军赫伦堡正中其下怀,听听你布林登叔叔的意见吧,如果——” “谁说我要去赫伦堡?”罗柏道,“眼下唯一的问题是,你是为了我出使蓝礼呢,还是逼我派大琼恩去?” 忆起往事,她的脸颊泛起苍白的微笑。多直白的要挟,说真的,一个十五岁的男孩能做到这点,倒应该感到骄傲。罗柏深知与蓝礼·拜拉席恩这样的人打交道没有比大琼恩·安柏更不合适的人选了,他更明白她也知道。他让她无法拒绝,只能祈祷在返回之前父亲别有什么不测。她想:倘若霍斯特公爵身体安康,一定会自告奋勇担任使节。纵使百般宽慰,离别依旧让人伤感。当她到床前辞行时,他甚至根本不认得她。“米妮莎,”他唤她,“孩子们在哪儿?我的小凯特,我可爱的莱莎……”凯特琳吻了他的额头,告诉他,他的宝贝们一切都好。“等我回来,大人,”当他阖上倦眼,她轻声说,“我等过你,噢,等了好多好多次。这次轮到了你,一定要等我回来。” 命运一次又一次把我拖向南方,凯特琳就着苦涩的茶水边吮边想,此时此刻,我本当返回北国,重整家园。在奔流城的最后一夜,她就着烛光给布兰和瑞肯写信。我没有抛下你们,我的小甜心,你们一定要相信。只是你们的哥哥更需要我。 “预计今天就能抵达曼德河上游,夫人。”夏德搅拌麦片粥时,文德尔爵士宣布,“如果道上打听的消息属实,蓝礼大人就在附近。” 见了他我又能说什么?告诉他我儿子不承认他是真正的国王?她对这场会晤不抱希望。我们需要的是朋友,不是更多敌手,而罗柏坚决不同意向一个他觉得毫无权利登上王位的人屈膝臣服。 她食不甘味,勉强咽下麦片粥,把碗放到一旁。“我们该出发了。”越早见到蓝礼,她就能越早打道回府。她头一个翻上马背,带领纵队快速前进。哈里斯·莫兰骑行身旁,高举史塔克家族的旗帜。雪白布底上的冰原狼迎风招展。 他们被发现时,离蓝礼大营尚有半日之遥。罗宾·菲林特是他们的斥候,他飞驰回报远方的风车上有人监视。但等凯特琳的队伍赶到磨坊,陌生人已然离去。他们继续前进,不出一里却被蓝礼的马队团团围住。一位花白胡子的老骑士领着二十个全副武装的骑兵,老人的外套上有蓝鸟徽记。 当他看见她的旗号,便独自策马上前。“夫人,”他喊,“在下是青池的科棱爵士,愿意为您效劳。您此刻正身临险境。” “我们的任务非常紧急。”她答道。“我以我儿罗柏·史塔克——北境之王的信使的身份,前来会晤南境之王,蓝礼·拜拉席恩。” “蓝礼国王是经正式加冕涂抹圣油的七国之君,夫人。”科棱爵士应道,礼貌依然。“陛下此刻和他的军队一道驻扎于苦桥,那是玫瑰大道横跨曼德河的要害,护送您前往是我莫大的荣幸。”骑士举起一只铁拳,手下士兵闪向两边,站在凯特琳和她的护卫侧旁。这是护送还是捉拿?她心想。如今也只好信任科棱爵士的荣誉,当然,还得信任蓝礼大人。 离大河尚有一小时骑程,他们便看见营火的烟柱。接着,各种声音飘过农场、田地和原野汹涌而来,朦朦胧胧,有如远海的呼唤。渐行渐近,涛声便愈加强烈。待他们终于瞧见阳光下闪耀的混浊的曼德河水,声音也变得清晰,分辨出人语,金铁交击和马嘶。对他们而言,尽管有先前的烟柱和声响预作提醒,仍旧不由自主地为眼前的大军张口结舌。 成千的营火使空中弥漫着苍白的薄雾。排列整齐的马匹绵延数里格。为制造承载旌旗的长杆,一整座树林被砍伐而光。巨大的攻城器排列在玫瑰大道两旁的葱绿草坪上,有投石机、弩炮和攻城锤,那冲锤光车轮就比一个骑兵还高。艳阳下,无数的矛尖闪着红光,仿佛正在泣血。诸侯和骑士们的营帐好似丝质蘑菇,遍布四野。她看见拿矛的兵、持剑的兵、戴盔穿甲的兵,看见招摇过市的营妓,看见搭装羽毛的弓箭手,看见驱赶货车的杂役,看见喂养牲畜的猪倌,看见传送信息的听差,看见磨砺长剑的侍从,看见驱策战马的骑士,看见呵斥劣驹的马夫。“不可思议……这么多军队。”文德尔·曼德勒爵士评论。他们越过一道古老的石拱桥——此桥正名为“苦桥”。 “没错。”凯特琳赞同。 看来,几乎所有的南境贵族都响应蓝礼的号召。四处可见高庭的金玫瑰:绣在兵士和仆人们的右胸前,招展在装饰长枪和木矛的绿丝幡上,刻画在提利尔家族五花八门的旁支——儿子、兄弟、表亲、叔舅——帐门的盾牌上。凯特琳还看见佛罗伦家族的狐狸鲜花旗,两支佛索威家族的青苹果旗和红苹果旗,塔利伯爵的健步猎人旗,奥克赫特家族的橡树叶旗,克连恩家族的鹅旗,以及穆伦道尔家族那描绘成群黑橙蝴蝶的旗帜。 曼德河对岸,风暴之地的领主们也升起了自己的旗帜——他们是蓝礼直属的附庸,宣誓效忠于拜拉席恩家族和风息堡。凯特琳认出布莱斯·卡伦的夜莺旗,庞洛斯的鹅毛旗,以及伊斯蒙伯爵的海龟旗——绿色的汪洋上漂浮的绿海龟。但除开她认识的盾牌徽记,另有十几个异常陌生,想来他们该是效忠于地方诸侯的下级领主,或是雇佣骑士和自由骑手,这些人麇集到蓝礼·拜拉席恩周围,为的是要在这场权力的游戏中站在胜利者的一边。 蓝礼自己的旗帜高高飘扬于众旗之上。在他最高大的攻城塔上,在那生牛皮覆盖的巨大橡木轮车顶,飘动着凯特琳毕生所见最为壮观的——那块布料能做城堡大厅的地毯——一面旗帜,金黄底,绣着拜拉席恩家族黑色的宝冠雄鹿,高大、腾跃而骄傲。 “夫人,您听见那边的喧哗了吗?”哈里斯·莫兰骑行靠拢,轻声问,“那是什么?” 她仔细分辨,吼声,马儿的尖叫,兵器铿锵,还有……“喝彩声。”她道。他们骑上一道缓坡,朝着远方一列颜色鲜亮的大帐篷行去。当他们穿过这列帐篷,人愈来愈多,声音也愈加鼎沸。然后,她找到了答案。 下面,在一座小城堡的木石城垛下,一场团队比武正在进行。 人们清出场地,立好栅栏,修筑跑道,搭起看台。数百的人前来观看,噢,也许成千。从场地的情况看来,杂乱、泥泞,到处都是残甲断矛,他们至少打了一整天。而今,比武到了最后关头,仍在马背的骑士不满二十,在观众和落马战士的喝彩声中,相互砍劈和冲锋。她看见两匹全副重甲的战马撞在一起,钢铁和血肉难分难解,纠结在地。“比武大会!”哈里斯·莫兰宣布。他总爱布告人尽皆知的事。 “噢,漂亮!”眼见一位彩虹条纹披风的骑士给了穷追他的敌手反戈一击,长柄战斧击碎对手的盾牌,打得对手晕头转向,文德尔·曼德勒爵士不禁叫好。 人潮汹涌,难以接近。“史塔克夫人,”科棱爵士道,“若您的部下愿意留在这里,我这就带您面见王上。” “好吧。”她下了命令,由于比武的喧嚣,她不得不提高声调。科棱爵士缓缓地穿越人群,凯特琳紧随其后。人群中忽然一阵叫嚷,一位没戴头盔、盾牌有狮鹫纹章的红须男子被一个蓝色铠甲的高大骑士打落下马。这骑士的铁甲深邃幽蓝,他异常镇静地挥舞着手中的钝化流星锤,坐骑的铠甲上,有塔斯家族分成四份的日月纹章。 “红罗兰败了,诸神该死!”一位男子咒道。 “洛拉斯会教训这蓝——”同伴的回答被另一阵突来的惊叫所淹没。 又一个战士落马。伤残的马儿压住了骑士,人马都在痛苦地嚎叫,侍从们急忙上前帮忙。 这真是疯了,凯特琳想。真正的敌人近在咫尺,半壁国土烽火连天,蓝礼居然还待在这儿玩他的打仗游戏,活像个初次拿到木剑的男孩! 领主和贵妇们坐在看台上观看比武,和下面的观众一样津津有味。从中,凯特琳发现了一些熟悉的面孔。父亲常和南境的领主打交道,很多人都曾来奔流城做客。她认出马图斯·罗宛伯爵,此人较前更加结实健壮,白色上衣上延展着金树家徽。在他下首坐了奥克赫特伯爵夫人,纤细娇小。而在她左边则是角陵的领主蓝道·塔利,他的巨剑“碎心”倚靠在椅背。其他人她只能辨认出家徽,甚至很多纹章她也说不上来。 在他们之中,在一位年轻的王后身边,一个头戴金冠的幽灵正有说有笑。 难怪领主大人们对他趋之若鹜,她想,他简直就是劳勃重生。蓝礼和劳勃年轻时一样俊美:四肢纤细,肩膀宽阔,柔顺平直的炭黑头发,湛蓝的眼珠,甚至那浅笑也一模一样。他额上那条纤细的冠冕与他十分般配,乃是软金制成,一轮玫瑰精巧地镶嵌其上,正面有个暗色翡翠做的鹿头,装饰着金眼金角。 国王在雄鹿宝冠下穿了一身绿色的天鹅绒外套,胸前用金黄的丝线——高庭的色彩——绘着拜拉席恩的纹章。与他同坐高位的女孩也穿着高庭的服饰,那定然是他年轻的王后玛格丽,梅斯·提利尔公爵的女儿。凯特琳明白,正是由于他们的联姻,全南境的贵族才联合在一起。蓝礼现年二十一岁,那女孩则比罗柏还小,非常漂亮,麋鹿般温柔的眼睛,长长的棕色卷发慵懒地披散在肩膀。她的笑容既羞涩又甜蜜。 武场上,又一人被彩虹披风的骑士击落下马,国王也和大家一起赞叹。“洛拉斯!”她听见他喊道,“洛拉斯!为高庭而战!”王后则兴奋得不住拍手。 凯特琳回身过去,打量比武会的残局。如今,场地中央只剩下四个人,而毫无疑问谁最受国王和观众的宠爱。她从没见过洛拉斯·提利尔爵士,但即便在遥远的北国,仍旧流传着少年百花骑士的故事。洛拉斯爵士骑在一匹银甲的高大白马上,手握一把长柄战斧,头盔中央有金玫瑰冠饰。 幸存者中有两人很快达成共识。他们脚踢马刺,一起朝深蓝铠甲的骑士扑去。待他们一左一右接近靠拢,蓝骑士猛地一拉缰绳,用破碎的盾牌狠狠地砸中一位袭击者的面孔,同时他黑色的战马则抬起刚硬的蹄铁扫中另一位对手。一瞬之间,一位骑手已然倒地,另一位也蹒跚退下。蓝骑士把破盾扔下场地,空出左手,静静地面对百花骑士。洛拉斯爵士奔上前来,钢铁的重量丝毫不减其优雅和敏捷,彩虹的披风在身后迎风飞舞。 白马和黑马搅作一团,有如丰收舞会上的恋人,只是骑手挥舞兵器而非倾身亲吻。长斧掠过、链锤旋动,两者皆已预先钝化,却仍旧产生可怕的声响。由于少了盾牌,蓝骑士似乎逐渐处于下风。洛拉斯爵士一次又一次照着他的头颅和肩膀挥击,应和着满场“高庭万岁!”的狂热呼喝。蓝骑士则用流星锤竭力还击,可每当锤球击出,都被洛拉斯爵士那面打扁了的、装饰着三朵金玫瑰的绿盾格挡开来。当长柄斧最终击中蓝骑士的手背,把流星锤打飞出去时,群众的情绪达到了高潮,如发情的野兽一样尖声呐喊。一片喧闹中,百花骑士举起长斧,准备最后一击。 蓝骑士冲锋了。两匹战马猛然相撞,钝过的斧刃向伤痕累累的深蓝胸甲砸去……但那蓝骑士却不知从哪儿生出一股劲道,用套着钢甲的手指在空中生生夹住了斧柄。他把斧头从洛拉斯爵士手中扳下,两人扭作一团,突然便双双坠马。两匹战马互相蹬踏,两名战士轰然撞地。洛拉斯·提利尔被压在下面,承受了大部分撞击的力道。蓝骑士顺势拔出一把长匕首,挑开提利尔的面甲。人群的吼声变得如此之大,凯特琳无从听出洛拉斯爵士到底说了什么,不过从那破裂、染血的唇边,她分辨出两个字:投降。 蓝骑士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子,高举匕首,指向蓝礼·拜拉席恩。这是冠军在向国王致敬。侍从们匆忙奔进场,照料战败的骑士。当他们卸下他的头盔,凯特琳惊讶于他的年轻,只怕比罗柏大不了两岁。这男孩同他妹妹一般秀美,虽然破碎的嘴唇、散乱的目光和纠结的头发上不住流下的鲜血使他大为失色。 “请上前。”蓝礼国王召唤他的冠军。 他跛着脚,朝看台移去。由近观之,那身灿烂的蓝甲并不耀眼,在它上面布满创伤,有战锤和钉头打下的凹痕,长剑刻出的凿槽,胸甲和头盔上的瓷釉片片脱落,披风被撕成碎条。从移动的姿势来看,此人本身亦受了不轻的伤。稀稀拉拉有几个人呼喊着:“塔斯万岁!”或是奇怪地喊着:“美人!美人!”但多数人保持沉默。蓝骑士走到国王面前跪下。“陛下。”他说,隔着砸扁的头盔听来瓮声瓮气。 “你尊贵的父亲大人并没有夸大其词,”蓝礼的声音响彻全场,“我这辈子,只见洛拉斯爵士被打落过一两次……而且决没有这样子难堪。” “那不是正当的击落下马,”凯特琳身边一位喝醉的弓箭手抱怨,这人上衣缝着提利尔的玫瑰,“只是下流的诡计,把我们的少爷撞下马来。” 人潮逐渐疏散。“科棱爵士,”凯特琳对护送她的人说,“这奇男子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人们这么讨厌他?” 科棱爵士皱紧眉头。“她根本不是男子,夫人。那是塔斯家族的布蕾妮,‘暮之星’塞尔温伯爵的女儿。” “女儿?”凯特琳惊骇莫名。 “美人布蕾妮,他们这样称呼她……不过谁都不敢当她面说,否则就得作好决斗准备啰。” 这时,蓝礼国王宣布:塔斯家族的小姐布蕾妮是苦桥团体比武大会的优胜,一百一十六位骑士中的佼佼者。“作为冠军,你可以向我要求任何你想得到的东西。只要我能力所及,就将其赐予你。” “陛下,”布蕾妮应道,“我向您请求彩虹护卫的荣誉职位。我请求成为您的七卫之一,为您献出我的生命,跟随您到天涯海角,时时刻刻不离左右,保护您免遭一切危难。” “我同意,”他说,“请起,摘下头盔。” 她照办了。当那顶巨盔拿掉后,凯特琳终于明白了科棱爵士的暗示。 美人布蕾妮,他们这样称呼他……多么可笑。头盔下的发髻,如松鼠用肮脏稻草铺的窝,那张脸……布蕾妮的眼睛又大又蓝,那是少女的眸子,纯真而直率,但除此之外……她的面孔又圆又糙,一排牙齿暴突不齐,嘴宽得可怕,唇肥胖得像毛虫。无数的雀斑密密麻麻地散布在额头和面颊上,她的鼻子看来被打断过好多次。凯特琳心中充满怜惜: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生物比一个丑陋的女人更为不幸的呢? 然而此刻,当蓝礼扯掉她破烂的披风,亲手为她系上崭新的彩虹披风时,塔斯家的布蕾妮却并非是不幸的。她的脸庞洋溢着欢笑,她的声调高亢又骄傲:“我的生命是您的了,陛下。我向新旧诸神起誓,从今天起,我就是您的盾牌。”她望向国王的眼神——准确地说是俯视,尽管蓝礼几乎和他死去的兄长一般身材,她仍比他高了近一个手掌——教人看了心碎。 “陛下!”青池的科棱爵士策马向看台奔去。“恕我打扰您,陛下,”他单腿跪地,“我很荣幸地为您带来凯特琳·史塔克夫人,她是她儿子临冬城主罗柏·史塔克的信使。” “临冬城主和北境之王,爵士。”凯特琳纠正,同时翻身下马,走到科棱爵士身旁。 蓝礼国王似乎很惊讶。“凯特琳夫人?欢迎,欢迎之至!”他回头望向他年轻的王后。“我亲爱的玛格丽,这位便是临冬城的凯特琳·史塔克夫人。” “非常欢迎您,史塔克夫人,”女孩温和有礼地说,“对您亲人的遭遇我感到非常遗憾。” “谢谢您。”凯特琳说。 “夫人,我向您起誓,兰尼斯特将为谋害您的丈夫付出代价,”国王声明,“一旦我拿下君临,即刻把瑟曦的人头交给您。” 这能让奈德回到我身边吗?她想。“听到您愿意伸张正义,我已经心满意足了,大人。” “陛下,”新任的蓝衣卫布蕾妮尖锐地更正,“而且你应当在国王面前跪下。” “大人和陛下之间的差距比你想象的要小得多,小姐。”凯特琳说,“蓝礼大人戴着王冠,我的儿子也一样。依我看,我们与其站在尘土和泥泞中争论礼仪与头衔,不如马上来谈谈许多更迫切的话题。” 听罢此言,蓝礼部下不少贵族蠢蠢欲动,国王本人倒只笑笑,“说得好,夫人。战争结束之后,我们有的是时间讨论‘陛下’的问题。告诉我,您儿子打算何时进军赫伦堡?” 除非明了这位国王真实的打算,否则她决不把罗柏的部署向他透露一星半点。“我并未列席我儿的作战会议,大人。” “没关系,我应该感谢他,毕竟他吸引了兰尼斯特大部分的军队。对了,他拿弑君者怎样?” “詹姆·兰尼斯特目前被关在奔流城的牢里。” “还活着?”马图斯·罗宛伯爵惊讶地接口。 蓝礼也十分困惑,他说:“看来冰原狼果然比狮子温和。” “比兰尼斯特温和,”奥克赫特伯爵夫人苦笑着呢喃道,“好比比大海干涸。” “我看是懦弱。”蓝道·塔利伯爵留着一把短硬灰胡,说话出了名的耿直。“没有冒犯您的意思,史塔克夫人,但罗柏大人应该亲自前来向国王陛下表示臣服,别躲在母亲的裙子里。” “罗柏国王正与强敌对抗,大人,”凯特琳冰冷而有礼地回答,“他可不是在比武玩闹。” 蓝礼露齿而笑。“放松放松,蓝道大人,别太鲁莽了哟。”他招来一名身着风息堡服饰的侍从。“去为夫人的随从安排住所,一定确保他们安全舒适。我将邀请凯特琳夫人住进我自己的营帐。自从好心的卡斯威大人把城堡供给我使用,帐子已经空了好几天。夫人,您休息好之后,我很荣幸邀请您与我们共进晚餐,参加男爵大人安排的宴会。这是一次送别宴,大人他一定早早盼着我饥肠辘辘的大兵们快些离开哪!” “并非如此,陛下,”一位纤细的年轻人抗议,此人大概便是卡斯威,“我所拥有的一切都属于您。” “每当别人这么对我老哥劳勃说,他总是信以为真,”蓝礼道,“你有女儿吗?” “有的,陛下。有两个。” “那你该感谢天上诸神,我不是劳勃。全世界的女人,我只想要我可爱的王后。”蓝礼伸手抱住玛格丽,扶她起身。“等您养足精神后我们再谈,凯特琳夫人。” 蓝礼带着他的新娘朝着城堡走去,他的侍从则把凯特琳带到国王那绿丝绸做的大营帐前。“需要什么,请尽管开口吩咐,夫人。” 对这地方凯特琳真是无话可说,我还需要什么?帐里的空间比寻常旅馆的厅堂还大,各种奢侈品比比皆是:羽毛床垫和毛皮睡衣,一个木板镶铜、足够两人共用的大浴缸,用来驱散寒夜冷气的无数炭盆,悬吊起的皮革折椅,摆放着墨水瓶和鹅毛笔的书桌,桌上还零落地摆放有一盘盘桃子、李子和梨子,一圈精致的银杯围绕着一壶葡萄酒,一堆雪松木箱子装满蓝礼的换洗衣物、书籍、作战图,以及一架高竖琴,一把长弓和一袋箭。四周还有一对红尾巴的猎鹰和一堆精心打制的兵器。他真舍不得亏待自己呀,这个蓝礼,她边看边想。难怪他的军队走得这么慢。 营帐入口两旁,国王的铠甲哨兵似的矗立:一套森林绿的全身铠甲,雕镂着金饰,头盔上有两根庞大的金鹿角。甲胄打磨得那么闪亮,以至于她能从胸甲上看清自己的脸庞,那张脸活像深埋在一条又深又绿的河中,瞪望着她。一张被淹死的女人的脸,凯特琳想。莫非你已被悲伤所淹没?她断然转头,痛恨自己的脆弱。哪有余暇来顾影自怜?她必须赶紧洗掉发间的灰尘,换好适合国王盛宴的服装啊。 与她同往城堡的包括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卢卡斯·布莱伍德,派温·佛雷爵士等几位贵族。卡斯威城堡的“大厅”其实算不得大,蓝礼的骑士挤满了房间,只能在长凳上为凯特琳的随从安插座位。凯特琳坐上高台,左右分别是红面孔的马图斯·罗宛伯爵和绿苹果佛索威家的琼恩爵士。琼恩爵士待人亲切,爱开玩笑;罗宛爵爷则礼貌地问候她的父亲、弟妹和儿女。 塔斯的布蕾妮坐在长桌末端。她并没换上贵妇的礼服,而是穿着骑士的服饰:天鹅绒上衣上缝着玫瑰与苍天的四分纹章,此外还有马裤、靴子和做工优良的剑带,崭新的彩虹披风披在后背。可是,没有衣物能遮掩她平庸的相貌:满是斑点的巨手,又圆又平的脸,暴突的牙齿。没有了铠甲,她的体形看起来也极丑陋,宽阔的臀部,粗壮的大腿,隆起的、肥厚的肩膀,却一点胸部也无。从她的一举一动中,可以看出她自己也深感困扰,并默默地承受苦痛。她只在必要时简短作答,几乎从不把视线自食物上移开。 食物供应十分充足,战火并未触及丰饶繁华的高庭。在歌手和杂耍艺人的表演中,人们首先享用烈葡萄酒煮的梨子,接着是滚盐炸脆的美味小鱼和填满洋葱、蘑菇的公鸡。随后是大块烤得棕黄的面包,堆积如山的芜菁、甜玉米和豌豆,上等火腿和烤鹅,一盘盘啤酒和大麦墩的野鹿肉装得满溢。至于甜点,卡斯威男爵的仆人们端出一碟碟由城堡厨房精制的糕饼,有奶油天鹅,糖丝独角兽,玫瑰状的柠檬蛋糕,加香料的蜂蜜饼干,黑莓甜饼,苹果酥,黄油乳酪等等。 丰盛的晚宴并未提振凯特琳的食欲,但眼下,她的使命成功与否全赖于她的坚强,丝毫不能展现脆弱。于是她一点一点地吃,一边留心观察这个称王的人。蓝礼左边坐着他年轻的新娘,右手是新娘的哥哥。虽然洛拉斯爵士额上还绑着白色亚麻绷带,但整个人已完全从日间的不幸中恢复过来。他正如凯特琳料想的那么英俊。他的眼神不再呆滞,而变得聪明伶俐、灵动有神;他那一头自然卷曲的漂亮棕发,不知会让多少少女羡慕不已。比武时那件破烂披风已被一件新的取而代之——这是蓝礼彩虹护卫华丽的条纹丝披风,钩扣是高庭的金玫瑰。 蓝礼国王不时拿匕首尖挑食物给玛格丽,或俯身轻柔地在她脸上印下一吻,但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和洛拉斯爵士玩笑戏语或说悄悄话上。显然,国王很享受食物和美酒,但并没有酗酒或滥食。他不时开怀大笑,不论与出身高贵的领主,还是地位卑贱的女仆,都能亲切交谈。 有些宾客就没那么收敛了。他们喝得太多,声音太吵,使她不得安宁。威廉姆伯爵的儿子约书亚和埃利加为谁将第一个翻过君临的城墙而争论不休;瓦尔纳伯爵将一名女侍抱到膝盖上,用鼻子拱她的颈项,一边将手伸进对方胸衣;绿衣卫古德自诩为歌手,正在拨弄竖琴,演奏一曲狮子尾巴打结的歌;马克·穆伦道尔爵士逗着一只黑白相间的猴子,拿自己餐盘里的东西喂它;最夸张的要数红苹果佛索威家的坦通爵士,他跳到桌上,发誓要在一对一的决斗中干掉桑铎·克里冈。若不是这位爵士的一只脚刚巧插进了调味瓶,人们还不会笑得那么厉害。 当一位肥胖的弄臣从镀金的锡桶中跳出,头戴布制狮子帽,绕着桌子追逐一名侏儒,拿起气球打击对方的头颅时,这场闹剧达到了高潮。蓝礼国王笑完后询问弄臣为何追打自己的“兄弟”。“哎呀,陛下,我是弑亲者呢。”弄臣回答。 “是弑君者!你这傻瓜中的傻瓜。”蓝礼道,全场哄堂大笑。 坐在她身边的罗宛伯爵没有加入嬉闹。“他们好年轻。”他道。 是啊。当劳勃在三叉戟河上斩杀雷加王子时,百花骑士还不满两岁。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都是这个年纪。君临城陷时,他们尚为婴孩,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起兵时,他们还在安享无忧无虑的童年。他们从未见识血光沙场,凯特琳一边看着布莱斯伯爵怂恿罗拔爵士表演匕首特技,心里一边想。对他们而言,这不过是场游戏,一场盛大的比武会,而他们将在其中猎获光辉、荣誉和宠幸。他们是沉溺于歌谣和故事的小孩,小孩子总以为自己力大无穷。 “他们会在战争中长大成熟,”凯特琳道,“就和我们一样。”当劳勃、奈德和艾林举起叛旗,对抗伊里斯·坦格利安时,她自己也是个小女孩。但等战争结束,她已成为真正的女人。“我怜悯他们。” “为什么?”罗宛伯爵问她,“瞧瞧他们,年轻力壮,充满生机和欢笑。哈,活力充沛,充沛到他们不知如何是好。我敢说,今夜又会有无数私生子出世。为何要怜悯他们?” “因为这不会久长,”凯特琳悲伤地回答,“因为他们是夏天的骑士,而凛冬将至。” “你错了,凯特琳夫人,”布蕾妮用和铠甲一般深蓝的眼睛打量着她,“我们是夏天的骑士,对我们而言,凛冬永不会到来。即便在战斗中牺牲,也会有歌谣传唱我们的事迹。在歌谣里,永远都是夏天。在歌谣里,所有的骑士都是英雄,所有的少女都是美人,阳光则永远普照大地。” 孩子,不论你情愿与否,凛冬终将降临到每个人身边。凯特琳心想。对我而言,它降临在奈德横死的那一刻;对你而言,它也将降临,只怕会快得超乎你的想象。她没有心情去探讨这个话题。 国王替她解了围。“凯特琳夫人,”蓝礼唤道,“我想呼吸新鲜空气,陪我出去走走好吗?” 凯特琳立刻起身。“荣幸之至。” 布蕾妮也跟着起立。“陛下,您不能没有保护。请稍等片刻,容我穿戴铠甲。” 蓝礼国王微笑:“如果我在卡斯威爵爷的城堡深处,在我全部军队的包围下都不安全,那么多一把剑又有什么用呢……即便那是你的剑,布蕾妮。请坐下来好好用餐。需要你时,我自会召唤。” 他的言语给她的打击比她今天下午在武场上承受的任何一记都要深重。“遵命,陛下。”她垂头丧气地坐下来,不再抬眼。蓝礼挽起凯特琳的手臂,带她离开大厅,路遇一名无精打采的卫兵。对方一见国王连忙立正,差点没把长矛松脱。蓝礼拍拍兵士的肩膀,跟他说了句俏皮话。 “请这边走,夫人。”国王带她穿过一道矮门,来到一座塔楼的阶梯前。接着他们向上爬去,途中他说:“呃,只怕巴利斯坦·塞尔弥爵士和您儿子一块儿待在奔流城吧?” “没有,”她困惑地答道,“他不在乔佛里身边?他可是御林铁卫的队长啊。” 蓝礼摇头。“兰尼斯特嫌他老迈,将他的披风给了猎狗。听说他离开君临时,发誓为真正的国王继续服务。今日下午布蕾妮要求的那件披风,原本是我留给塞尔弥的,希望他能投奔于我。他一直没在高庭出现,我猜想他或许去了奔流城。” “我们没见到他。” “唉,他老则老矣,可确实是个好人。但愿他别受什么伤害。兰尼斯特都是些大混蛋。”他们又上几级阶梯。“劳勃逝世当晚,我打算用手下百名卫士援助您丈夫,我劝他把乔佛里控制起来。如果他听了我的话,眼下他就是摄政王,我也不必出兵去争夺王位了。” “奈德拒绝了你。”这还用说吗? “他发誓保护劳勃的孩子,”蓝礼说,“而我没有独自起事的实力。所以当艾德大人赶走了我,我只能抓紧时间,一走了之。如果不走,王后会让我和我哥死在一起。” 如果你留在君临,全力支持奈德,他一定还活着,凯特琳苦涩地想。 “我很欣赏您丈夫,夫人。他一直都是劳勃最忠实的朋友,我明白……但恕我直言,他脑筋太死,不懂能屈能伸的道理。现在,让我给您展示一番。”阶梯到了尽头,蓝礼推开一扇木门,带她踱到屋顶。 卡斯威男爵的堡垒其实没有高到可以称为塔楼的程度,只因四周都是平坦空旷的原野,凯特琳才能极目眺望遥远的地平线。不论望向何方,唯有焰火可见。火焰如同坠落的繁星,覆盖四野,组合成无穷无尽的星辰大海。“夫人,请您好好算算。”蓝礼平静地说,“即便数到旭日东升也数不完。奔流城夜间有多少营火,能告诉我吗?” 凯特琳听着隐隐约约的音乐声从大厅里渗透而出,发散于夜空之中。她不敢去点数那繁星。 “听说您儿子越过颈泽时身边跟了两万人马,”蓝礼续道,“现在三河诸侯也追随他,或许他有了四万人。” 没有,她想,相去甚远,我们打仗折了不少兵马,还有的回家忙收获去了。 “而在这里,我有两倍于此的军队,”蓝礼道,“这还仅是我手下大军的一部分。梅斯·提利尔带着一万兵士留守高庭,另一支强大的队伍替我看守风息堡,不久多恩人也定将带着他们的军力加入我方。还有,别忘了我哥哥史坦尼斯,他拥有龙石岛,统御狭海诸侯。” “忘了史坦尼斯的恐怕正是您吧。”凯特琳道,话一出口,方才觉得过于尖锐。 “您指的是……他的继承权?”蓝礼大笑。“就让我们直说吧,夫人。史坦尼斯要当上国王那才叫可怕。不,他不适合当国王。人们尊敬他,甚至畏惧他,但没有人喜欢他。” “可他仍旧是你的兄长。如果你们兄弟俩真有这个权利要求铁王座,那也应当是史坦尼斯大人。” 蓝礼耸耸肩。“告诉我,我老哥劳勃有什么权利要求铁王座?”他没有等她回答。“噢,的确人们传说拜拉席恩家族和坦格利安家之间有血亲关系,数百年前的联姻,私生次子和老王的大女儿……除了学士谁在乎这个?不,劳勃得到王座靠的是他的战锤。”他伸出手臂,扫过无边无际的篝火。“是的,这就是我的权利,和劳勃当初一样。如果您儿子像他父亲支持劳勃一般支持我,他将发现我是个慷慨的人。我会乐于承认他的一切领地、头衔和荣誉。只要他高兴,他可以永远统治临冬城。如果他愿意,他甚至可以保留北境之王的称号。只需他向我屈膝臣服,承认我是他的主人。国王的称呼不过就是一句话,而顺从,忠诚,服务……这些才是我的目的。” “如果他不愿把这些给您呢,大人?” “我想当个国王,夫人,并且决不要一个肢解的王国。我说得还不够明白吗?三百年前,一位史塔克的王向龙王伊耿屈膝,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机会成功。这是明智之举。您儿子为何就不能当个明理的人呢?只要他投入我帐下,便能底定大局。我们——”蓝礼突然停下,烦乱地望着前方。“怎么回事?” 铁链的咔嗒声宣告闸门正被升起。在下方的院落,一位戴着有翼头盔的骑手猛力催促着他那匹气喘吁吁的坐骑。“有急事禀报王上!”他高喊。 蓝礼从城垛口探出头。“我在这里,爵士。” “陛下。”骑手踢马靠前。“我尽了最大努力赶来。从风息堡。我们被包围了,陛下,科塔奈爵士正与他们交战,但是……” “这……这不可能。泰温大人离开赫伦堡,我怎会一无所知?” “不是兰尼斯特,主公,是史坦尼斯公爵兵临城下。现在,他自称为:史坦尼斯国王。” 100.第100章 琼恩 狂风夹着细雨,抽打在琼恩脸上,他踢踢马刺,跨过涨水的溪流。在他身旁,莫尔蒙总司令扯紧斗篷的兜帽,喃喃地诅咒着天气。他的乌鸦停在肩上,风弄皱了羽毛,使它看来和熊老本人一样又湿又烦躁。朔风突起,湿叶纷飞,好似一群死亡的飞鸟。鬼影森林啊,琼恩可怜兮兮地想,不如说是水淹森林。 他暗自希望跟在后面的山姆还撑得住。就算天气和煦,他也骑得不好,而今,雨下了整整六天,路况变得十分凶险,处处是软泥和碎石。狂风卷起,漫天的雨落入眼睛。温暖的雨水混合融雪,注满所有的小溪与河流,让人以为南方的长城也说不定会被它们冲垮。此刻,派普和陶德一定会坐在大厅的炉火边,喝着晚餐前的开胃热葡萄酒。琼恩羡慕他们。他自己一身浸透的羊毛衣黏在身上,湿漉发痒,脖子和肩膀则因盔甲与长剑的重量而压得疼痛,更难受的是,他已彻底受够了盐鳕鱼、咸牛肉和硬奶酪的滋味。 前方,一只猎号发出震颤的声调,隔着交织的急雨显得分外朦胧。“是布克威尔,”熊老宣布,“诸神保佑,卡斯特总算没挪窝。”他的乌鸦把大黑翅膀扇了一扇,嘶哑地叫了一声“玉米”,便又继续整理羽毛。 琼恩常听黑衣兄弟们讲述卡斯特和他的堡垒的故事,现在终于亲眼目睹。经过了七座空无一人的村庄,每个人都开始怀疑卡斯特的堡垒是否也像其他地方一样死寂荒凉,幸好担忧没有成真。或许熊老能在那儿找到苦苦追寻的答案,他想,但至少,我们能摆脱大雨。 早前,索伦·斯莫伍德曾向大家保证,卡斯特虽然名声不好,但确是守夜人的朋友。“我承认,这家伙精神不太正常,”他告诉熊老,“但要换你在这受诅咒的森林待上一辈子,也会跟他一样。他虽然疯癫,却从不把我们游骑兵拒之门外,对曼斯·雷德更没好感。他应该能向我们提供一些忠告。” 只要他提供一顿热饭,提供屋檐和干燥衣服,我就很满足了。在戴文口中,卡斯特不仅弑杀亲人,还是骗子、强盗和懦夫,他甚至暗示对方和奴隶贩子与魔鬼打交道。“更可怕的是,”老林务官“噼啪噼啪”地嚼着木制假牙,补充道,“这混蛋身上有股寒冷的味道,真的。” “琼恩,”莫尔蒙司令命令,“骑到后面去,把消息告诉大家。还有,提醒军官们约束部下,我不允许任何人打卡斯特老婆的主意。谁也不准毛手毛脚,没事少跟她们搭腔。” “遵命,大人。”琼恩把马转回来时的方向。能让飞雨暂离自己的脸庞,虽然为时不长,他也觉得舒心。一路穿过众多兄弟,每人看来都像在哭泣,整个队列在树林中延伸半里之长。 在辎重车辆间,琼恩遇见了山姆威尔·塔利,塔利戴着一顶宽边稻草软帽,无精打采地坐在鞍上。他骑着一匹高大笨拙的驮马,吆喝着其他几匹马。雨点嗡嗡地打在遮住铁笼的篷布上,里面的渡鸦拍打嘶叫,不住地抗议。“哈,你莫非放了只狐狸进去?”琼恩打招呼。 山姆抬头,雨水从帽檐如注流下。“喂,你好,琼恩。不是的,它们只是讨厌下雨,和我们一样。” “你感觉怎样,山姆?” “湿透了。”胖男孩竭力装出笑容,“还好,没什么危险。” “那就好。卡斯特的堡垒就在前面,希望诸神保佑,他让我们在温暖的炉火边借宿一宿。” 山姆露出半信半疑的神情。“忧郁的艾迪说卡斯特是个恐怖的野蛮人。他娶自己女儿为妻,除了自己订的规矩,什么律法都不依。戴文还跟葛兰说他身上流的是没心肝的黑血,因为他母亲是个女野人,和游骑兵通奸,才有他这个杂……”突然间,他住了嘴。 “杂种,”琼恩笑道,“只管直说就是,山姆,我以前又不是没听过。”他踢踢马刺,驱策胯下那匹结实的矮马前进。“我得去找奥廷爵士。对了,不可招惹卡斯特的女人哦,”好像山姆威尔还需要提醒似的,“扎营以后,我们再聊。” 找到奥廷·威勒斯爵士时,他正率领后卫部队一路缓行。奥廷爵士和莫尔蒙年纪相当,矮短身材,尖尖的脸,模样总那么疲惫(从前在黑城堡时也一样)。大雨无情地冲刷着他。“好消息,”他说,“这里的湿气都浸进我骨头里去了,瞧,只怕连鞍子都在抗议哩,痛得很哪。” 回程路上,琼恩远远避开拉长的队列,转而在浓密的森林中选择捷径。人马的声音渐渐降低,吞没在润湿的绿荒中,不一会儿,耳中只剩瓢泼大雨击打叶子、树木和岩石的声响。天色刚入下午,森林里却黑如黄昏。琼恩在岩石和水坑之间寻找道路,穿过大橡树,灰绿的哨兵树和黑皮铁树。浓密的树枝为他搭起天篷,使他暂时摆脱雨点的敲打。骑经一棵被闪电击中,爬满野生白玫瑰的栗树时,他听见草丛里沙沙作响。“白灵,”他唤道,“白灵,过来。” 钻出来的却是戴文,他骑着一匹鬃毛杂乱的灰矮马,旁边还有葛兰。熊老在行军纵队两翼都派出轻骑,不仅为了探察地形,更为了警报敌人的逼近。他不敢大意,训令侦察兵们两两一组,结伴行动。 “啊,是你呀,雪诺大人。”戴文咧嘴大笑,他的假牙是用橡木雕的,且极不搭配。“我和这孩子还以为咱遇异鬼了哩。怎么,狼走丢了?” “他打猎去了。”白灵不爱和队伍一起前进,但也不会跑远。每当人们安营扎寨后,他自会找到总司令帐篷,返回琼恩身边。 “照我看,只怕是捉鱼去了吧,到处都是滔天大水。”戴文说。 “我妈常说,多下雨对庄稼好。”葛兰乐观地插话。 “吓,庄稼上的霉长得比较快,”戴文道,“像这样的雨能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省了洗澡的工夫。”他的木假牙发出一声清脆的噼啪。 “布克威尔找到了卡斯特。”琼恩告诉他们。 “他弄丢过他吗?”戴文咯咯笑道,“你们这些小伙子啊,可千万别招惹卡斯特的老婆,听到没?” 琼恩笑了。“想独占芳泽么,戴文?” 戴文再度嚼起假牙。“别说,我还真有这种打算哩。卡斯特还不是十根指头一个鸡巴,最多数到十一。少两三个,想来也发现不了。” “说真的,他到底有几个老婆啊?”葛兰问。 “反正你是永远别想比啦,兄弟。是嘛,老婆自己生,要多少有多少。哦,雪诺,你那家伙回来啦。” 白灵小跑着来到琼恩马边,尾巴高翘,一身白毛在大雨中显得厚实了许多。他来去无声,琼恩也不知道是何时出现的。葛兰的马一闻到气息就惊得退开——即使现在,经过了一年多时间,马儿们还是没能习惯冰原狼的存在。“跟我走,白灵。”琼恩朝卡斯特的堡垒骑去。 他不敢想象在离开长城这么远的地方还能发现石制城堡,所以便自顾自地勾勒出一幅树丛之中栅栏围着木楼的景象,没料到,事实却更为糟糕:这里只有一个垃圾堆,一间猪舍,一栏空虚的羊圈和一座枝条与泥土敷的厅堂,不值一提,连窗户都没有。大厅又长又矮,房木粗糙,屋顶上铺了草。这个“堡垒”建在一座简直不配称为山丘的小坡上,四周环绕着一道土堤。常年的雨水在堤防上蚀出无数小洞,棕色的水流随之溢下斜坡,汇入一道向北蜿蜒的奔流小溪,因为暴雨,原本便水源丰富的溪涧已成黑暗的急流。 土堤西南方,有一扇开着的小门,门边有一对插着动物头骨的长竿:一边是熊头,一边是羊头。琼恩加入进门的大队伍,发现熊头上还有一点残存的血肉。里面,贾曼·布克威尔的侦察兵与索伦·斯莫伍德的前卫部队已经把马排成行,忙着搭帐篷了。猪圈里,一大群小猪偎在三头肥母猪身边。旁边,一个小女孩一丝不挂地蹲在雨中的菜园里拔萝卜,另两个女人正准备屠宰一头猪。牲畜尖声惨叫,高亢而恐怖,好似悲苦万分的人所发出的哭喊。齐特的猎狗们疯狂咆哮回应,且不管齐特怎么咒骂制止,它们还是吠个不休,惹得卡斯特养的一群狗也叫喊着回应。不过它们一见白灵,便纷纷住嘴,夹着尾巴逃走,只有少数几只还在低声抱怨,不肯认输。冰原狼对它们不理不睬,琼恩也一样。 好吧,现在我们之中大概有三十人能暖暖和和,烘干衣服了。琼恩仔细打量房子一眼得出结论,说不定能容纳五十人。然而这地方太小,绝对不够两百人睡,所以多数人肯定还得待在外面。可要他们住哪儿呢?在这个杂乱的院落里,除了及踝深的水坑,就是湿漉漉的泥泞。看来,又一个阴郁的夜晚等在眼前。 总司令已经把坐骑交给忧郁的艾迪照管。琼恩下马时,他正忙着洗刷马蹄上的泥巴。“莫尔蒙司令在大厅里,”他宣布,“他叫你过去。不过你最好把狼留在外面,瞧他饿成那样,你会以为他要把卡斯特的孩子抓来吃了。好吧,说真的,我自己就饿得能吃他一个孩子哩,只要热腾腾端上来就行。去吧,马交给我。对了,如果里面又暖又干,就不用给我说啦,没人请我进去。”他边说边弹开马蹄底部一撮湿泥。“这泥巴,你看像不像屎?会不会这整个山坡都是卡斯特拉出来的呢?” 琼恩微笑道:“这个嘛,听说他在这儿住了好久哟。” “你安慰不了我。还是快进去见熊老吧。” “白灵,留在这儿。”他命令。卡斯特堡垒的门是两片鹿皮,琼恩推开它们,弯腰越过门楣。在他之前,已有二十来个游骑兵头目进了屋,围站在泥地正中的火盆边,水顺着靴子流下,聚成一个个小水塘。厅堂里混杂着煤灰、粪便和湿淋淋的狗的气味,很难闻。然而烟味虽重,空气却仍旧潮湿。雨水从屋顶的烟洞渗进。整栋屋子就只有这一个房间,外加顶上一个用做卧室的阁楼,通过一座摇摇欲坠的梯子相连。 琼恩还记得从长城出发当天自己的感受:纵然紧张得像个出嫁的少女,却也心怀渴望,期待前方不断升起的陌生地平线后有怎样的神秘和奇迹。好啊,现在总算是发现了一个,他看着这间又脏又臭的大厅,一边告诉自己。辛辣的烟雾熏得他眼睛流泪。真可惜,派普和陶德错过了这么精彩的事儿。 卡斯特靠在火盆边,他是屋内唯一一个有椅子坐的人。连莫尔蒙司令都只能挤在长凳上,他的乌鸦在他肩上嘀咕着。贾曼·布克威尔站在他身后,打补丁的盔甲和湿得发亮的皮衣不住淌水,索伦·斯莫伍德也站在旁边,身穿以前属于杰瑞米爵士的胸甲和黑貂皮斗篷。 相较之下,卡斯特一身羊皮背心和兽皮拼成的斗篷显得寒酸了许多,然而在他粗大的手腕上,却戴有一只手镯,分量颇重,金光闪闪。他看上去虽已进入人生末途,头发由灰转白,时日应该不多,但毋庸置疑,仍旧是个很有力量的人。扁平的鼻子和下垂的嘴唇让他的模样带有几分凶残,他还缺了一只耳朵。这就是活生生的野人。琼恩想起老奶妈口中用头骨饮血的蛮人。但眼前的卡斯特喝的是淡黄啤酒,用的是琢石杯子。也许他根本不知道那些故事哩。 “三年没见着班扬·史塔克了,”他告诉莫尔蒙,“说实话,我一点都不想念他。”六七只小黑狗和一两头落单的猪在长凳之间躲迷藏,穿着褴褛鹿皮的女人们送来一杯杯啤酒,并生好炉火,开始往壶里切萝卜和洋葱。 “就去年,他应该路过这儿。”索伦·斯莫伍德道。一只狗在他腿边嗅来嗅去。他飞起一脚,踢得它汪汪直叫。 莫尔蒙司令说:“当时,班扬是出来搜寻威玛·罗伊斯爵士的,他跟盖瑞及小威尔一起失踪了。” “哦,这三个我还知道。带头的贵族小少爷比这些狗崽子大不了多少,穿一身貂皮斗篷拿着黑剑,就骄傲得了不起,还不屑于睡我屋子呢。不过我老婆们倒把眼睛瞪得牛大,望着他瞧。”他转头斜视离他最近的女人。“盖瑞说他们在追踪土匪强盗。我给他说,你自个儿当头的都是个菜鸟,最好别真的追上。就乌鸦而言,盖瑞还不算太坏的种。这家伙,耳朵比我还少,都是给寒风咬的,和我一样。”卡斯特笑了,“现在么,听说他头也没啦。不知栽在哪条道上啰。” 琼恩回想起洒在白雪里的那摊红血,想起席恩·葛雷乔伊踢死人头的情景。此人是个逃兵。回临冬城的路上,琼恩和罗柏一起赛跑,在雪地里发现六只冰原狼小崽。一千年前的往事。 “威玛爵士离开后,去了哪里?” 卡斯特耸肩,“我事情多着呢,哪有空管乌鸦打哪儿来,飞哪儿去。”他把酒一饮而尽,杯子放到一边。“嘿,整整一年,都没南方的好酒来啦!我缺酒,还缺把新斧子。旧的太钝,没用,老子有一大堆老婆要保护哩。”他环视他那群忙碌的妻子。 “你们这里人少,又孤立无援,”熊老说,“只要你愿意,我这就派人护送你南下长城。” 乌鸦似乎很喜欢这提议。“长城。”它尖叫,一边张开黑色的翅膀,莫尔蒙的颈上好似戴了高领子。 主人做出一个肮脏的笑容,露出满口破黄牙。“我们去那儿干什么,伺候你晚餐么?咱可是天生的自由民。我卡斯特决不伺候任何人。” “如今是艰难时代,独居荒野很不妥啊。冷风已然吹起。” “让它们吹。我的根基深得很。”卡斯特猛然抓住一个路过的女人的腰。“告诉他,老婆。告诉乌鸦大人我们有多喜欢这地方。” 女人舔舔薄唇。“这里是我们的土地。卡斯特的堡垒保护我们的安全。我们宁可身为自由人而死,也决不当奴隶。” “奴隶。”乌鸦咕哝着。 莫尔蒙倾身向前,“一路走来,每个村子都遭遗弃。离开长城以后,你这儿是我们头一处见到活人的地方。其他人都消失了……被杀,逃走,还是被俘,我不知道。连动物也都不在了。什么都没有。早些时候,我们还在离长城仅几里格的地方找到班扬·史塔克手下两个游骑兵的尸体。他们苍白冰冷,手脚乌黑,伤口不流血。我们把他们带回黑城堡,他们却在半夜里爬起来杀人。其中一个杀掉了杰瑞米·莱克爵士,另一个跑来杀我,可见他们虽然保留着生前的某些记忆,但已经换成了一副毫无人性的歹毒心肠。” 女人合不拢嘴,脸上活像长了个潮湿的粉红洞穴,但卡斯特嗤之以鼻:“我们这儿可没那种麻烦……我谢谢你,不要在我的屋檐下说这些邪恶的事。我是个敬神的人,神灵会保佑我平安。就算尸体变鬼爬出来,我也知道怎么送他们回坟墓。不过嘛,得先找把称手锋利的新斧子。”他一巴掌打在妻子身上,吼着要她快行动,“再拿点啤酒来,搞快点。” “既然你不怕死人,”贾曼·布克威尔说,“那活人呢,大人?你的国王怎么说?” “国王!”莫尔蒙的乌鸦尖叫,“国王,国王,国王。” “那个曼斯·雷德?”卡斯特朝火堆啐了一口。“所谓的‘塞外之王’?哼,自由民要国王干吗?”他转头斜视莫尔蒙,“好吧,我可以给你讲讲雷德和他干的那些勾当,不过我记性可不太好。告诉你吧,这些空荡荡的村庄,都是他干的。如果我也那么好欺负,等你们找到这儿,早不见人了。他派来一个骑马的,叫我务必离开自己的堡垒,去他脚边摇尾巴。人被我赶走了,只要了舌头。喏,就钉在墙上。”他指了指,“或许我能告诉你上哪儿去找曼斯·雷德,如果我记得住的话。”他又咧开黄板牙笑了,“这个我们可以慢慢谈。你们大概很想住我的屋檐下吧,嘿嘿,只怕还想把我的猪报销光呢。” “有个屋檐遮风挡雨咱们感激不尽,大人,”莫尔蒙说,“我们走了很长的路,全身都湿透了。” “那么,今晚你们就算是这里的客人。就只今晚,我可不太喜欢乌鸦。上面的阁楼我和我老婆睡,下面的地板你们爱怎么安排都行。我提供二十人份的肉和啤酒,多的没有。你手下多余的黑乌鸦就啄自己带的玉米去吧。” “我们有足够的给养,大人,”熊老说,“我们很乐意与您分享我们的食物和饮酒。” 卡斯特用毛茸茸的手背揩揩下垂的嘴唇。“我会尝尝你的酒,乌鸦大人,我会的。最后一件事:哪只臭手敢碰我老婆一下,我就把它给剁掉。” “你的屋檐下,你说了算。”索伦·斯莫伍德道,莫尔蒙司令僵硬地点点头,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高兴。 “那就说定了,”卡斯特不情愿地哼了一声,“你们这群乌鸦里有会画图的吗?” “山姆·塔利行,”琼恩挤上前,“山姆他爱死地图了。” 莫尔蒙示意他走近。“叫他吃饱了就过来,带上羽毛笔和羊皮纸。把托勒特也找来,让他拿上我的斧头,作为送给主人的谢礼。” “这家伙是谁?”琼恩正要离开,卡斯特开口道,“他看来像个史塔克。” “他是我的事务总管和侍从,琼恩·雪诺。” “哦,私生子?”卡斯特上下打量着琼恩。“男人要跟女人睡,就该把她讨来当老婆,像我这样。”他挥手赶琼恩离开。“好吧,赶快去办事,小杂种,一定给我拿把又好又利的斧子,锈铁不顶用。” 琼恩·雪诺僵硬地一鞠躬,连忙离开。出门时奥廷·威勒斯爵士刚好赶到,两人差点在鹿皮门边撞个满怀。门外,雨势稍缓,院内到处搭起帐篷,堤外的树木下也有。 忧郁的艾迪正在喂马。“送野人一把斧子,有何不可?”他指指莫尔蒙的武器,那是一把镶着金饰花纹的短柄战斧,黑铁斧刃。“他会还我们的,我发誓。不过到时候是插在熊老的头骨里还,聊胜于无。咱们干吗不把所有的战斧长剑通通都给他算了?骑马的时候,它们叮当喀啦,吵死人啦。没了它们,我们大概会走得更快,直通地狱之门。你说,地狱里也下雨吗?也许卡斯特该要顶好帽子。” 琼恩笑道:“他要的是斧子,还有葡萄酒。” “你瞧,这就是熊老高明的地方。先把野人灌得酩酊大醉,等他操斧子杀我们时,说不定就只砍到耳朵。头只有一个,耳朵却还有两个哪。” “斯莫伍德说卡斯特是守夜人的朋友。” “你知道是守夜人朋友的野人和不是守夜人朋友的野人区别在哪儿吗?”这位阴沉的侍从道,“敌人会把我们弃尸荒野,喂乌鸦和野狼;朋友则会把我们悄悄埋起来。我在想,门上那头熊到底挂了多久啊,我们吆喝着到来之前,卡斯特挂在门上的又是什么呢?”艾迪怀疑地望着斧子,雨水不住流下他的长脸。“里面干不干?” “比外面当然干得多喽。” “如果我进去以后,不太靠近火堆,说不定他们到早上才发现我。虽然进到房里的人算是最先没命,但至少死的时候身上干干燥燥的。” 琼恩忍俊不禁。“卡斯特是一个人,而我们有两百弟兄。他杀得了谁呀?” “你在安慰我,”艾迪说,他的语气低沉到极点,“不过嘛,死在上好的利斧下还算不错。要是被槌子谋杀可就惨了。有一次,我见人被槌子挥中,皮一点没破,可脑袋里全打烂啦,胀得像个大葫芦,整个变成紫红。他人长得本来不错,死的时候却很丑。谢天谢地,我们送的不是槌子。”艾迪摇头走开,一身浸透的黑斗篷不住淌水。 琼恩喂了马,才想起自己没吃晚餐。他正思索上哪儿去找山姆,忽然听到一声惊恐的尖叫:“狼!”他沿着厅堂飞跑,冲向声音传来的方向,靴子不断陷入烂泥。一个卡斯特的女人背靠溅满烂泥的墙,“别过来!”她朝白灵尖叫,“你别过来!”冰原狼嘴衔一只兔子,身前还躺着一只血淋淋的死兔。“快帮我把他赶走吧,大人。”她看见他,便开口哀告。 “他不会伤害你。”他只需一眼便明白问题所在:一个小木栏箱,板条碎了,湿草散了一地。“他一定是饿了,很久都没发现猎物。”琼恩吹个口哨。冰原狼立刻几口把兔子吞下,齿间嚼着碎骨,轻轻走到他身边。 女人紧张地瞪着他们。他这才发觉她有多年轻,估计才十五六岁,因为雨的关系,黑发乱糟糟地贴在憔悴的脸上,光脚丫子上直到脚踝都是泥。兽皮拼凑缝成的衣服下,她的身体初露怀孕的迹象。“你是卡斯特的女儿?”他问。 她把一只手放在肚子上。“现在是他老婆,”她沿着墙壁,小心翼翼地避开狼,然后伤心地跪在破碎的兔箱前,“我是来喂兔子的。我们没有羊了。” “我们守夜人会补偿你。”琼恩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否则他定会倾囊而出……虽说他不知在长城之外,一把铜板甚或一块银币对她来说有什么用。“明天我会给莫尔蒙司令说。” 她用裙子擦擦手。“大人——” “我不是什么大人。” 然而受女人的尖叫和兔箱破裂的声音吸引,这时其他人也围拢过来。“小妹妹,别信他,”姐妹男拉克道,他来自于三姐妹群岛,是游骑兵中的无赖,“他可是雪诺大人。” “临冬城的私生子,还是国王的兄弟咧。”齐特嘲笑道,他把猎狗留下,独自前来凑热闹。 “这头狼饥肠辘辘地望着你哟,小妹妹,”拉克说,“说不定他盘算着你肚里面那团嫩肉呢。” 琼恩可不觉得有趣。“你别吓她。” “确切地说,是警告她。”齐特咧牙露齿的笑容和他满脸的疖子一样丑陋。 “我们不能和你们讲话。”女孩突然想起。 “等等。”琼恩说,但迟了。她突然跳起来,跑了开去。 拉克想抓剩下的那只兔子,不料白灵更快。他露出利齿,吓得姐妹男在泥地一滑,瘦小的屁股坐倒在地。众人哄堂大笑。冰原狼叼起兔子,交给琼恩。 “没必要去吓小女孩。”他告诉他们。 “你少来教训我们,杂种。”齐特一直怀恨琼恩使他失去了在伊蒙学士身边的好差事。其实这也有理,若不是他为山姆·塔利去找了伊蒙,齐特眼下一定还好端端地照料着盲眼老人,而不是成天牵起这群难伺候的猎狗。“你不过是总司令的小狗,还没当上总司令呢……若不老带着这头怪物,你他妈的敢这么说话吗?” “在长城之外,我不想和兄弟打架。”琼恩道,声音意想不到的冰冷。 拉克撑起一条腿。“他怕你,齐特。在我们三姐妹群岛,对这种人有个专门的称呼。” “我哪种称呼没听过,你就省省吧。”他说完便走,白灵紧跟在后。到得大门,雨已经减弱成细细的毛毛雨。天快要黑了,又一个潮湿凄冷的夜即将来临。层层乌云将遮住月亮,遮住星星,遮住“莫尔蒙的火炬”,把树林变得和沥青一样漆黑。若他担心属实,搞不好连晚上小便都会成为大冒险。 院外的树林间,游骑兵们收集到足够的落叶和干树枝,便在山脊的岩石下生起一堆篝火。有的人更搭起帐篷,或把斗篷挂在低垂的枝头,做个简单的遮蔽所。巨人找到棵死橡树,勉强把身子塞进树洞,“嘿嘿,我的城堡怎么样,雪诺大人?” “看起来好暖和。你知道山姆在哪儿吗?” “沿着这个方向继续走就行。假如走到奥廷爵士的帐篷还没看到他,就是走过头了。”巨人笑笑,“除非山姆也找到棵树。那得多大一棵树呀。” 不久,白灵发现了山姆。冰原狼好似十字弓射出的飞矢,疾驰而去。在一片突出的岩层下——它或多或少能阻挡雨势——山姆正喂着渡鸦。他每动一步,靴子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脚湿透了,”他凄惨地承认,“我下马时,不小心踩进坑里,水一直淹到膝盖啦。” “靴子脱掉,先把袜子晾干。我去找点干柴。如果这石头下的地不太湿,我们就能生火,”琼恩提起兔子在山姆眼前晃晃,“然后美餐一顿。” “你不在大厅里陪莫尔蒙司令?” “不,要去的是你。熊老叫你去画地图。卡斯特会为我们指出曼斯·雷德的所在。” “哦。”看样子山姆并不怎么想见卡斯特,即使这意味着温暖的火堆。 “不过嘛,他让你吃饱了再去。好了,快把脚晾干。”琼恩跑去收集燃料,他在地面堆积的枝叶里深深挖掘,以求干燥的树枝。然后他仔细剥开湿润的松针,直到确信能引火为止。即使这样挑选,仍旧花了老半天工夫,方才擦出火花。他脱下斗篷,盖在岩石上,以保护这堆冒烟的小火苗。最后,他终于为俩人建好一个温暖的小空间。 当他跪下来剥兔皮时,山姆已经脱了靴子。“我觉得脚趾间一定长苔藓了。”他困惑地动动趾头,悲伤地宣布。“这兔子看起来不错,血……不管了,我不在乎……”他边说边转头,“呃,还是有一点……” 琼恩把兔子叉好,找来两块石头靠在火堆上,把他们的晚餐架在上面。兔子虽然瘦小,闻起来却像国王的大餐。其他游骑兵纷纷报以羡慕的眼光。就连白灵也馋得抬头,嗅来嗅去,火光在他的红眼睛里闪烁。“你的那份已经吃了哟。”琼恩提醒他。 “这卡斯特……真像游骑兵们传说的那样野蛮吗?”山姆问。兔子烤得半生不熟,但味道美妙极了。“他的城堡是什么样子?” “一座有屋顶、有火盆的垃圾场。”琼恩把自己在卡斯特堡垒中的所见所闻告诉山姆。 等他说完,天已全黑,山姆舔舔手指:“这兔子不错,真想再来只羊腿,要一整只腿,我一个人吃,上面要撒薄荷、蜂蜜和丁香。你瞧见里面有羊羔吗?” “羊圈是有的,不过没有羊。” “那他怎么养活他的人呢?” “可不是?我也没见什么男子,只看到卡斯特本人、他的老婆们和几个小姑娘。真不知他是怎么守住这儿的。他的防御设施根本不值一提,只是一道土堤。好啦,你该去大厅画图了,找得到路吗?” “没事,只要不陷进泥里就成。”山姆奋力穿上靴子,拿出羽毛笔和羊皮纸,挤进夜幕之中,雨点拍打在他的斗篷和软帽上。 白灵把头搁在前爪上,依偎在火堆边睡了。琼恩舒展身子,躺在他旁边,暗暗感激火堆的温暖。虽然他还是又冷又湿,但比之前已经好得多。或许在今晚,熊老便能知道如何去找班扬叔叔…… 他醒来时,只见自己的呼吸在清晨的冷气中结成薄雾。刚起身,骨头就随之酸痛。白灵已然离去,火堆早已熄灭。琼恩拉开挂在岩石上的斗篷,发现它又硬又冰。他爬出住所,走到外面,站在水晶的森林里。 淡淡的粉红晨光闪耀在枝头、叶子和岩石上。每片芳草都是用翡翠刻成,每滴露珠都成了璀璨钻石。鲜花和蘑菇好似穿上玻璃的衣服,就连污水泥坑都放出明亮的棕色光辉。在一片闪闪发光的林木绿丛中,兄弟们的黑帐篷上包裹着一层完美的冰雕。 这么说来,长城之外果然是有魔法的。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妹妹们,或许昨晚正是梦见了她们吧。珊莎会将这里的奇景称为魔术,感动得热泪盈眶;而艾莉亚会笑着叫着,跑来跑去,要将一切亲手触摸。 “雪诺大人?”有人唤道,轻柔又温顺。他转过头。 管兔舍的女人蹲在昨晚替他遮蔽一夜风雨的大石头上,裹着一件大黑斗篷,那斗篷大得快把她淹没。这是山姆的斗篷,琼恩一眼便认出来,她怎么穿着山姆的斗篷?“胖子说能在这儿找到您,大人。”她说。 “真的很抱歉,兔子被我们吃了。”坦承事实让他有种荒谬的罪恶感。 “那位老乌鸦大人,就肩上有只说话鸟儿的那位,给了卡斯特一把十字弓,值一百只兔子呢。”她用手紧紧护住隆起的肚腹。“是真的吗,大人?您真的是国王的兄弟?” “同父异母的兄弟,”他承认,“我是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我哥哥罗柏是当今的北境之王。对了,你来找我做什么?” “是那胖子,山姆,他叫我来找您的。他还叫我穿上他的斗篷,以免被人发现。” “你这样做,不怕卡斯特生气?” “父亲昨晚喝多了乌鸦大人的酒,大概会睡上老半天。”她急促紧张的喘息在空气中结霜。“人家说国王会主持正义,保护弱者。”她一边说,一边从岩石上笨拙地往下爬。岩石表面的冰很溜,她的脚猛然一滑,幸好琼恩及时抓住,扶她安全落地。她跪在结冰的地面上,“大人,我求求您——” “什么都别求我。回你的厅堂去吧,你不该出现在这儿。我们奉命不得与卡斯特的女人讲话。” “您不用跟我讲话,大人。只求您离开时,带我走吧,我只求您这个。” 只求我这个,他心想,好像这挺容易似的。 “如果您高兴,我会……我会做您的妻子。我父亲,他已经有了十九个,少一个也没关系。” “黑衣兄弟发誓永不娶妻,你难道不知道?何况我们还是你父亲家的客人呢。” “您不是,”她说,“我仔细看过了。您从没在他桌上吃饭,从没在他火边睡觉。他并没让您享受宾客权利,所以您对他也没有义务。为了这孩子,我必须离开。” “可我连你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呢。” “吉莉,他叫我吉莉,是用紫罗兰花取的名。” “好美,”他忆起珊莎曾指导他,当小姐透露姓名时,应该怎么应答。他帮不了这女孩,但礼貌殷勤或许能让她开心,“卡斯特吓着你了吗,吉莉?” “我是为孩子,不是为自己。如果这是个女孩,那么一切还好说,长大之后他便会娶她。可妮拉告诉我这是个男孩,她已经生了六个孩子,对这些事算得很准的。他将把男孩奉献给神。当白色寒神到来,父亲便会动手。最近他的来临越来越频繁,起初父亲奉献羊羔——其实他自己最喜欢羊肉。现在连一只羊都没有了,接着便会轮到狗,再往后……”她垂下眼睛,抚摸肚子。 “神?什么神?”琼恩猛然想起在卡斯特的堡垒中根本不见一个男孩,更别说成年男子。这里只有卡斯特一位男性。 “寒冷之神,”她说,“只在夜间行走。如同苍白的阴影。” 刹那间,琼恩仿佛又回到了司令塔。一只僵硬的手掌爬上小腿,他用剑尖撬开,它掉在地上翻腾,指头开开合合。死人爬起来,劈成两半的肿胀脸庞上,湛蓝的眼睛发出非人的光芒。他腹部的大裂口旁悬挂着撕烂的肌肉,却一点血也没有。 “他们的眼睛是什么颜色?”他问她。 “蓝的。明亮犹如蓝色的星。充满寒意。” 她见过他们,他意识道。卡斯特在撒谎。 “您会带我走吗?只到长城边就好——” “我们不去长城。我们往北走,追踪曼斯·雷德,以及这些鬼怪、白影、幽灵之类的东西。我们在追寻它们,吉莉。你的宝宝跟着我们并不安全。” 她的恐惧清楚明白地写在脸上。“可是,你们会回来的。等您把仗打完,您还会经过这儿。” “我们‘可能’会。”如果我们之中还有谁活下来的话。“不过那得由熊老决定,就那位被你称做乌鸦大人的老人。我只是他的侍从,不能自作主张。” “不要,”他听出她声音里极度的挫败感,“很抱歉麻烦您,大人。我只是想……人家说国王会保护人民平安,所以我只是想……”她绝望地别过头,跑开了,山姆的斗篷在她身后扑打,宛如硕大的黑翼。 琼恩目送她离开,清晨朦胧易碎的美所带来的好心境随之消逝。她真该死,他愤愤不平地想,山姆更该死,居然叫她来找我。他以为我能为她做什么?我们是来和野人打仗的,不是来营救他们的。 这时,其他人也纷纷从他们的遮蔽所里爬出,打着呵欠,伸着懒腰。魔法已然褪色,在初升的秋日下,闪亮的冰晶化为露水。有人生起了火,他闻到林间飘荡的柴火烟味,以及培根的味道。琼恩拿下斗篷,对着岩石猛拍,好把昨晚结成的薄冰壳敲碎。然后他拿起长爪,套上肩带,走开几码,对着一丛结冰的灌木小便。尿液在寒气中蒸腾,所到之处,冰雪竞相融化。最后他系好黑羊毛马裤,循香而去。 一群兄弟围坐在火堆边,其中包括葛兰和戴文。哈克递给琼恩一份夹心面包,里面有焦培根和被培根油脂弄热的大块腌鱼。他三两口吞下食物,一边听戴文吹嘘昨晚睡了三个卡斯特的女人。 “你才没有,”葛兰板起脸孔说,“不然我看得到。” 戴文用手背给了对方耳朵一巴掌。“就你?看得到?你比伊蒙学士还瞎。你连熊都看不见。” “什么熊?这里有熊?” “别说这里,上哪儿都有熊,”忧郁的艾迪语调中透着他惯有的无可奈何,“我小时候,不知从哪儿冒出一只熊把我哥杀了。后来它还用皮带把他的牙齿串好戴在脖子上。那是口好牙,比我的好。我最烦我这一口烂牙。” “山姆在哪儿?昨晚睡大厅里吗?”琼恩问他。 “照我说,那不能称之为‘睡’。地那么硬,草席一股怪味,兄弟们的呼噜更是吓人。嘿,说到熊,熊的鼾声准没黄伯纳厉害。说真的,暖和倒暖和,因为晚上一群狗全爬上我身子,不过斗篷正要干的当口,却被它们尿在上面。或许是黄伯纳干的也说不定。你们注意到没?我刚进屋,头上遮着呢,雨就停止;现在我出来了,瞧着吧,雨马上又要开始啦。诸神和野狗都拿我当尿壶咧。” “我去看看莫尔蒙司令有什么需要。”琼恩道。 雨虽然停了,院里仍是一片充斥浅坑烂泥的泽国。黑衣兄弟们正在收拾帐篷,喂养马匹,一边嚼着腌牛肉条。贾曼·布克威尔的侦察兵已在整束鞍带,准备出发了。“琼恩,”坐在马上的布克威尔跟他打招呼,“记得把你那柄杂种剑磨利点,很快就要派上用场了。” 天亮以后,卡斯特的大厅仍很昏暗。厅内,几根夜间点的火把快要燃尽,摇摇摆摆,太阳的光芒几无所见。最先发现他的是莫尔蒙司令的乌鸦。它抬起巨大的黑翅,懒洋洋地扇了三下,飞到长爪的剑柄上。“玉米?”它啄住琼恩一绺头发。 “别理这狡猾的乞丐鸟,琼恩,我才把半份培根给了它。”熊老坐在卡斯特的桌边,与其他军官一起吃着早餐——烤面包、培根和羊肉香肠。卡斯特的新斧头就放在桌上,镀金装饰在火炬微光下闪烁。它的新主人在阁楼里睡得不省人事,只有女人们集体起身,忙碌不休。“天气如何?”莫尔蒙问。 “有些冷,但雨已经停了。” “好,好。去把我的马鞍配妥当,我打算即刻动身。吃过了吗?卡斯特这儿食物普通,分量倒足。” 我不能吃卡斯特的东西。他突然下了决心。“我和弟兄们一起用过早餐了,大人。”琼恩把乌鸦从长爪上赶开,鸟儿飞回熊老的肩膀,迅速拉出一堆屎。“留给我干吗?在琼恩那儿方便了不就好?”熊老抱怨,乌鸦尖叫回应。 他在屋后找到山姆,对方正站在破损的兔笼前与吉莉谈话。女人帮他穿回斗篷,当她回头发现琼恩,却连忙逃开。山姆给了他一个受伤的表情:“我以为你会帮她。” “怎么帮?”琼恩尖刻地说,“把她包进你的斗篷,然后带她一起走?别忘了,我们奉命不得与——” “我知道,”山姆愧疚地说,“但她真的好害怕。我明白恐惧的滋味,所以我告诉她……”他嗫嚅着。 “告诉她什么?告诉她我们要带她一起走?” 山姆的胖脸涨成紫红。“只是回程时顺路带她而已,”他不敢看琼恩的眼睛,“她快生孩子了。” “山姆,你完全丧失理智了吗?我们连回程走不走这条路都不知道。就算会经过这儿,你以为熊老会准我们偷走卡斯特的老婆?” “我是想……或许到时候……能找到什么办法……” “我可没工夫关心这个。我得去照管马匹。”琼恩大步走开,心里又气又急。山姆那颗心,真和他的身躯一般大,在琼恩眼中,他简直跟葛兰一样没头脑。这是不可能的事,不名誉的事。可是,我拒绝他,为何又觉得自己可耻呢? 准备妥当后,守夜人弟兄们川流不息地越过高挂头骨的栅门,再度出发。琼恩和往常一样,骑行在熊老身边。人们沿着一条弯曲的狩猎小径,朝西北行去。古树枝头,融雪滴落,犹如徐缓的雨,配着轻柔的节律。堡垒以北,小溪泛滥,浮满落叶和枝条,所幸先前出发的斥候已经找到了渡口,足够人马涉过。渡口的水直淹到马肚子。白灵当先游过去,白毛滴着污水,出现在对岸。他甩甩身子,泥水四处飞溅。乌鸦朝他尖叫,但莫尔蒙一直保持沉默。 “大人,”当他们再度深入丛林后,琼恩静静地开口道,“卡斯特家没有羊。他也没有儿子。” 莫尔蒙没有作答。 “在临冬城,有位老女仆很喜欢说故事,”琼恩续道,“她常对我们说,野人会与异鬼苟合,繁衍半人半鬼的恐怖后代。” “那不过是炉边故事。难道你觉得,卡斯特看来不像人?” 他不像人的地方可多了。“他把自己的儿子丢进森林。” 长久的沉默。“是啊,”熊老最后说,“是啊。”乌鸦边嘀咕边昂首阔步地走着,“是啊,是啊,是啊。” “您早知道?” “斯莫伍德告诉过我,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其实游骑兵们都知道,只是大家嘴上不提而已。” “我叔叔也知道?” “游骑兵们都知道,”莫尔蒙重复了一遍,“你是不是觉得我该阻止他,甚至杀了他?”熊老叹口气,“唉,要真是因为他养不活孩子,我很乐意叫尤伦或康威来带他们走。我们可以让他们穿上黑衣,守夜人军团就缺人手。但野人侍奉的神比你我的神更残酷,这些孩子是卡斯特的祭品……唉,是他的祈祷方式。” 是吗?他老婆的祈祷可与他大相径庭。琼恩心想。 “这些事,你怎么知道?”熊老转而问他,“卡斯特的老婆给你说的?” “是的,大人,”琼恩坦承,“但我不能告诉您这是谁说的。她吓坏了,她向我求助。” “琼恩,世界如此辽阔,到处都有求助的人。其中有的人,或许该鼓起勇气,自己拯救自己。这会儿,卡斯特就瘫在阁楼上,浑身酒臭,毫无知觉。楼下的长桌搁着咱们新赠的利斧。如果我是他老婆,我会把这当成天神对祈祷的回应,就此了结他。” 是啊。琼恩想起了吉莉,想起了她的姐妹们,她们共有十九人,卡斯特孤身一个,可…… “其实对我们而言,卡斯特的死并不值得庆幸。你叔叔若健在,必会告诉你卡斯特堡垒对我们的游骑兵来说,通常意味着生与死的差别。” “我父亲说……”他犹豫起来。 “说吧,琼恩。想说什么只管说。” “我父亲告诉过我,有的人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琼恩道,“一个残暴不公的封臣不仅玷污了自己,还玷污了他的主人。” “卡斯特是个自由人,他没有对我们宣誓,并不需遵从我们的律法。你有一颗高贵的心,琼恩,但你得学会这一课:我们不能按自己的想法来塑造这个世界,这并非我们的目的,咱们守夜人军团的职责只是战斗。” 战斗,是啊,我必须谨记。“贾曼·布克威尔也说我的剑很快就要派上用场。” “是吗?”莫尔蒙看来有些忧虑,“昨晚,卡斯特对我们说了许多,完全印证了我之前的担心。我躺在地板上,一夜没睡。曼斯·雷德正在霜雪之牙上聚集部众,因此村落纷纷荒废。这跟出发之前,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的部下从大峡谷里抓到的野人口中得到的消息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在于,卡斯特把他们集结的确切地点告诉了我们,情况越来越复杂了。” “他是想建筑要塞,还是要组织军队?” “是啊,这正是关键所在。那里‘究竟’有多少野人?其中又有多少能操起武器作战?没有人说得清。霜雪之牙是一片严酷、冷漠、荒凉的冰山,无法供养大批人群长期停留。照我分析,曼斯·雷德只有一个目的——南下长城,扫荡七大王国。” “从前,野人也曾大举入侵,”在临冬城时,这些故事琼恩都听老奶妈和鲁温师傅讲过,“在我祖父的祖父的时代,‘红胡子’雷蒙率领他们南下,再往前,‘吟游诗人’贝尔也曾兵临城下。” “不错,比他们更早,有‘长角王’、‘兄弟王’詹德尔和戈尼,在远古,还有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唤醒巨人的乔曼,他们都做过同样的尝试,但每次不是在长城下一败涂地,就是被临冬城的援军奋力杀退……但如今,且不论守夜人军团的实力只有昔日的一鳞半爪,又有谁会与我们并肩作战、对抗野人呢?临冬城主已经丧命,他的继承人带着所有军队南下与兰尼斯特交兵。对野人们而言,这是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琼恩,我很了解曼斯·雷德,不错,他背弃了誓言……但他为人一向目光敏锐,行事果断,是个千里挑一的人才。” “我们该怎么办?”琼恩问。 “找到他,”莫尔蒙道,“了结他,阻止他。” 凭这区区三百人,琼恩心想,前去对抗整个北野洪荒的愤怒。他的五指开开合合。 101.第101章 席恩 无可挑剔,她美得惊人。为什么你的第一次总是如此美丽,席恩不禁想。 “瞧您,笑得多灿烂哟,”女人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大人您喜欢上了她,是不?” 席恩回头审视这女孩。他喜欢她的模样。真正的铁种,一望而知:苗条、长腿,剪得短短的黑发,饱经风霜的皮肤,强壮有力的胳膊,腰间别着的匕首。虽然对她那张瘦脸而言,她的鼻子显得又大又尖,不过她的笑容足以弥补。他认定她比他大几岁,但不超过二十五。哈,走起路来活像上辈子都在甲板上讨生活似的。 “没错,她看起来真甜,”他告诉她,“不过嘛,却连你的一半也比不上。” “噢,噢。”她笑道,“我可得当心,大人您有蜜糖般的唇舌呢。” “来,尝尝看?” “可以吗?”她边说边露骨地瞧他。铁群岛中有的女人——虽然不多,但确有一部分——和男人们一起驾驶长船为生。俗话说海和盐能改变女人,使她们有男人的癖好。“您在海上待太久了么,大人?莫非您去的地方没女人做伴?” “唉,女人是不少,可哪有你这样的人才。” “您怎知道人家是怎样的人呢?” “我的眼睛会瞧啊,瞧你这漂亮脸蛋儿;我耳朵会听嘛,你笑起来真是没得说。喏,我那儿比桅杆还硬啦,还不都因为你。” 女人踱上前来,伸出一只手压上他马裤。“嘻嘻,您没骗我,”她边说边隔着衣料挤压,“痛不痛?” “痛啊,痛死啦!” “可怜的大人,”她放手走开去,“真不巧,人家已经结婚了,还刚怀孕了呢。” “诸神在上,”席恩说,“那我不能给你孩子啦。” “私生子?哈,恐怕还要我男人感激您哟?” “他不会,可你会。” “怎么?人家以前可陪过许多大人的。他们嘛……和外面的野男人也没啥两样。” “可你跟过王子吗?”他问她,“当你年老色衰,白发苍苍,连奶头都松松垮垮的时候,你却可以骄傲地告诉孙子,你爱过一个国王呢!” “噢,我们这是在谈情说爱吗?我还以为您只关心那话儿和阴道呢。” “你想要爱情?”他觉得自己暗暗喜欢上了这婊子,管她是谁,她那尖刻机巧的话语是这又冷又暗的派克岛能给他的最好纾解。“你要不要我拿你的名字来为自己的长船命名?要我整天给你弹竖琴,把你带上城堡的高楼,用珠宝打扮,让你像童话中的公主一般?” “您本该用我的名字来命名您的船,”她答道,忽略了其他承诺,“她是我建造的。” “不对吧,应该是西格林,我父亲大人的造船大师。” “我是伊斯格蕊,安布德的女儿,西格林的老婆。” 他不知安布德还有个女儿,西格林的老婆?……但他和年轻的造船师傅只有一面之缘,而对以前那位大师更是记忆模糊。“你和西格林在一起真浪费。” “噢,西格林告诉我,把这艘漂亮的船给你才浪费呢。” 席恩怒火中烧。“你知道我是谁?” “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王子,对不对?说实话,大人,你喜不喜欢她,这艘献给你的美少女?西格林很想知道。” 这艘长船崭崭新新,散发着沥青和树脂的味道。明天,伊伦叔叔将在新船下水之际予她祝福,但席恩已等不及,便飞马从派克城赶过来预先观看。她的大小比不上巴隆大王的泓洋巨怪号和维克塔利昂的无敌铁种号,但即便躺在岸边的木船坞,已能让人充分感受她的灵巧与敏捷:一百尺长的黑色流线型船壳,一根独立的大桅杆,五十条长桨,足够一百人站立的甲板……船首则是一座塑成箭头形状的钢铁巨锤。“西格林取悦了我,”他承认,“她真的就跟看起来一样跑得快?” “很快很快——只要驾驭她的是懂行的人。” “我有几年没驾过船了。”事实上,从未当过船长。“不过,我是葛雷乔伊家的人,我是铁民,大海融入了我的血脉。” “如果你想好好开船,你的血脉应该融入大海。”她告诉他。 “放心,我不会亏待这位美少女。” “美少女?”她嬉笑道,“她么,应该叫海婊子才对。” “瞧,你给她取了个好名,就叫她海婊子吧。” 她被逗乐了,他看见她黑眼珠里闪烁的火花。“您刚才不是说,要用我的名字为她命名么?”她用受伤的语调责备道。 “嘿,我可是说到做到了呀,”他执起她的手,“来吧,夫人。青绿之地上的人都说,怀孩子的女人能给睡她的男人带来好运。” “青绿之地上的人怎么知道船上的事?怎会了解船上的女儿家?我想,您不会在哄我吧?” “嗨,我投降啦。你还爱我吗?” “什么?我啥时候爱上您啦?” “就算还没有吧,”他承认,“可我不是在尽力弥补么?亲爱的伊斯格蕊,你瞧,外面寒风凄冷,就请上我的船,让我跟你暖和暖和。明天,我叔叔伊伦就要过来用海水浇灌她的船首,念念有词地向淹神祷告祈福,我打算先用我俩的精液来祝福她呢。” “淹神老爷没定这规矩吧。” “去他的淹神老爷。他敢来烦我们,我他妈把他再淹一次。两周后我们就要去打仗,你怎么忍心让我彻夜无眠、满怀思念地上战场呢?” “那样的话,我最开心了。” “好残忍的女孩。我的船真是取了个好名。唉,若是我驾船分心牵挂,说不定就让她触礁了呢,你可后悔都来不及啦。” “您可真会说笑话,莫非您用这个驾驶?”伊斯格蕊的手再度绕过他的马裤,她一边用手指勾勒他硬得似铁的命根子一边微笑。 “跟我回派克城吧,”他沉吟半晌,突然道。巴隆大王会怎样说?嘿,我关心个屁!我是个大男人了,想带婊子上床是我自己的事,谁管得了? “我去派克城干吗?”她的手还放在那儿。 “今晚,我父亲会大宴诸位船长。”其实他每天都在宴请他们,只等他们聚齐,不过没必要给这婊子讲这么仔细。 “呵,我就是您今夜的船长么,王子殿下?”她露出他从未见过的邪恶笑容。 “我同意。只要你为我平平安安撑船返航。” “好啊,我知道怎么撑船划桨……首先是放开绳子和索结……”她伸出另一只手,解开他的裤带,然后笑着轻快地走开,“不过人家结婚了,还怀了孩子,可惜哟。” 席恩慌忙提住裤带,“总之,我必须马上回城。你不跟我走的话,只怕我会永远为今天悲叹,就连群岛也将终日失色哪。” “我们别那么坏哟……可我没马呀,殿下。” “你可以骑我侍从的马。” “我害你倒霉的侍从一路走回派克城去?” “好了,骑我的马。” “你这家伙!本就这样打算吧,”她又笑了,“那么,我是坐你后面,还是前面?” “你想坐哪儿就坐哪儿。” “我要骑在上面啦!” 我真该早些遇上这婊子。“我父亲的厅堂又黑又潮,唯有伊斯格蕊能让那儿焕发光芒。” “大人您有蜜糖般的唇舌呢。” “嘿,我们不就这样开始的么?” 她猛地抽回手。“这也是结束。伊斯格蕊跟你走,亲爱的王子,带我去城堡,我要好好瞧瞧您那海中升起的矫健塔楼。” “来,我把马留在了旅馆。”他们并肩走下浅滩,席恩又去挽她的手,这次她没有拒绝。他喜欢她走路的姿势:透着一股蛮野劲儿,悠闲地摇摆,想来她在毯子底下也同样蛮野,同样棒。 君王港和从前一样,非常拥挤,鹅卵石岸上挤满长船水手,有的在防波堤边固定船锚,将船在岸边排成一列。铁民们不常屈膝,更不易屈膝,但席恩经过时发现无论桨手还是镇民似乎都通通闭上了嘴巴,朝他恭敬地点头。他们终于明白了我是谁,他心想,花的时间可不少嘛。 大威克岛的古柏勒头领昨晚刚到,带来了他的船队主力,约四十条长船。这时,他的部下正四处游荡,围着斑纹山羊毛做的腰带,十分醒目。旅馆的闲人都说老板“水獭”——吉普肯的妓女都被这群花腰带没胡子的男孩操弯了腰啦。呵,这些小子才不关他席恩的事,他可不想见那些脸上长痘的荡妇,还是身边的人更合胃口。她嫁给了父亲的造船师,肚里还拖着孩子,哈,多诱人! “王子殿下,您挑选好船员了吗?”他们朝马房走去时,伊斯格蕊开口道。“喂,蓝牙,”她朝一位路过的船员高喊,那人十分高大,穿着熊皮背心,头戴鸦翼盔,“你新娘子呢?” “怀孩子变胖啦,就念着双胞胎。” “这样快啊?”伊斯格蕊又露出邪恶的笑容,“你在水里划桨总是这般猛。” “嘿嗨,划呀划呀划呀。”男人吼着。 “粗汉一个,”席恩评论,“他叫蓝牙?我可以选他上海婊子。” “你莫非想侮辱他?蓝牙有自己的漂亮长船。” “我离开得太久,很多人际关系都扯不清喽。”席恩承认。他用心寻访过儿时玩伴,但一无所获,他们要么死了,要么成了陌生人。“我叔叔维克塔利昂答应把自己的舵手借给我。” “‘风暴狂饮’瑞摩尔?人选不错,只是他清醒的时候不多。”她认出更多熟人,朝旁边一个三人组叫嚷,“乌勒,科尔,你们老哥上哪儿去啦?嗯,斯基特?” “唉,恐怕淹神老爷急着要个好桨手哪。”那矮小身材,胡子半白的男人答道。 “他是说,埃迪斯喝得太多,把大肚子撑爆喽。”斯基特旁边粉红脸颊的少年续道。 “逝者不死。”伊斯格蕊说。 “逝者不死。” 席恩跟着他们呢喃祷词。“看来你很受欢迎嘛。”男人们离开后,他告诉女人。 “谁不喜欢造船师傅的老婆呢。不多恭维点,说不定哪天船沉了都不知道。你想找桨手,这三人倒不错。” “君王港里多的是壮汉。”席恩早考虑过这个问题,他要的是经验丰富的战士,要的是赤胆忠心的伙伴——不是对他父亲大人,不是对他叔叔,而只对他本人。眼下,他不得不暂时扮演恭顺尽责的王子殿下的角色,眼看着巴隆大王执行计划。可只要时机成熟,计划出了岔子,或是他不喜欢自己的角色了,那么,那就…… “光有力气是不够的,要想一条长船跑得快,关键是她的桨手必须整齐一致。你聪明的话,得尽量选择以前共事过的船员。” “贤明的建议。依我看,应当由你来帮我挑选船员。”让她知道我有多赏识她的智商,女人就喜欢这道道。 “或许吧,如果您待我好点儿的话。” “还不够好么?” 他们走近密拉罕号,席恩陡然加快脚步。这条船甲板上空无一人,在波浪中不住摇晃。早在两周前,船长就试图驾船离开,却被巴隆大王发话禁止。自席恩归来以后,君王港所有的商船都不准出港;父亲希望在准备就绪之前,不让大陆得到一丝一毫军队集结的讯息。 “少爷!”商船船楼上传下一声凄惨的呼唤。船长的女儿倚在栏杆边,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她老爸不准她上岸,于是每当席恩前来君王港,总能见她在甲板上没头苍蝇似的四处徘徊。“少爷,请等我一下,”她在他身后大喊,“如果少爷您高兴……” “就这女孩?”当席恩领着伊斯格蕊飞快地越过小船后,她问,“逗少爷您高兴?” 我可不会为这小女孩脸红。“有一段时间吧。她得寸进尺,想当我的盐妾。” “噢,噢,没错,当盐妾再没更好的可人儿了。你看看,她娇嫩又柔弱,不是么?我说得没错吧?” “没错。”娇嫩又柔弱。中肯极了。可她怎么知道呢? 他吩咐威克斯在旅馆等他。此时大厅里人头攒动,席恩只好从门边一路挤过去。长椅和桌边都没了空位,他的跟班不见了。“威克斯,”他在一片喧嚣和谈笑中高声大叫。如果他跑去睡那些长痘痘的婊子,我就剥了他的皮,他正这么想着,转头便瞧见了男孩,对方正在壁炉边掷骰子……赢了不少,面前的钱币堆得跟小山似的。 “该走了。”席恩宣布。男孩不理他,他一把揪住孩子的耳朵,将他拖离赌局。威克斯慌乱中抓起一把铜板,一言不发地跟席恩出去。他就这点讨席恩喜欢,别人的侍从都是多嘴多舌,只有他的威克斯天生是个哑巴……唯一的遗憾是他跟其他十二岁男孩一般机灵古怪。他是波特利头领的同父异母兄弟的私生子之一,带走他当跟班也是席恩为换取波特利的好马所付出的代价。 当威克斯瞧见伊斯格蕊,眼睛顿时瞪得老大。你还以为他这辈子从没见过女人呢!席恩想。“伊斯格蕊跟我一起骑马回派克。快把马鞍备好,快!” 男孩的坐骑只是从巴隆大王的马房里随意拣的一匹又瘦又矮的小马驹,但席恩的马不同凡响。“这该死的马你打哪儿弄到的?”伊斯格蕊一见便问,从她笑的模样,他知道她被打动了。 “一年前,波特利头领在兰尼斯港买下的。不过他家的马也实在太多,所以就很乐意转手喽。”铁群岛贫瘠多山,不是培育良马的地方。多数岛民对骑马很陌生,对他们而言,待在甲板比骑上马背自在得多。头领们也只骑骑矮马或多毛的哈尔洛小马。岛上牛车都比马车多。平民百姓更没财力去购买牲畜来在这荒芜崎岖的土地上拉犁。 不过席恩在临冬城待了十年,决心骑着雄健的战马上战场。波特利头领不识货,算他的运气:这匹牡马的脾性就像他的漆黑皮肤一般,个子虽比不得军马,却比普通坐骑高大。对他而言真是恰好合适,因为席恩也不如一般骑士那么高大。这家伙眼透火气,记得第一次跟新主人见面,噘噘嘴唇,差点把席恩的脸咬掉。 “它有名字么?”席恩上马时她问。 “笑星,”他朝她伸手,把她抱到身前,好在骑马途中搂着她。“记得从前有个家伙对我说,我总是对着错误的东西微笑。” “是么?” “哼,在那些从不懂得欢笑的人眼里或许如此吧。”他想起父亲和伊伦叔叔。 “那您现在在笑吗,我的王子殿下?” “哈,当然,”席恩的手环抱着她,抓起缰绳。她几乎和他一样高,头发洗得很勤,只不过那标致的颈项上有道褪色的红伤疤。没关系,他喜欢她的味道,海盐、汗水和女人的味道。 这次回派克一定比和叔叔那次舒服得多。 当君王港慢慢从视线中消失,席恩也渐渐地把手放上她的乳房。伊斯格蕊抓住他的手,挥打开去。“您这人!一定要双手抓紧绳子啦,不然这黑大个儿把咱俩掀下去踢死才好看呢。” “它敢!”席恩觉得很开心,于是暂时压住性子,和她亲切地聊起了天气(自打他来,便是灰暗多云,时常降雨)以及他在呓语森林杀人的事迹。当他说到自己逼近弑君者的部分时,忍不住又把手伸到它们原本该待的地方去了。她的奶子小是小,不过他顶喜欢它们的坚硬。 “您不要这么做啦!我的王子殿下。” “噢,干吗?”席恩拧了一下。 “您的侍从正瞧着您呢。” “管他的。他不会说出去的,我发誓。” 于是伊斯格蕊逮住他的指头。这回他可被牢牢困住了,她那双手真是强壮得紧。 “哈,我喜欢带劲的女人。” 她嗤之以鼻。“我可不那么想,瞧瞧在码头碰见的女孩吧。” “你不能用她来评判我。她是那船上唯一的女人呀!” “哎,还是说说你父亲吧。不知他会不会欢迎我去他城堡?” “干吗要求他欢迎?他连我都不欢迎,我可是他的亲生血脉,是派克和铁群岛的继承人呢。” “真的?”她温柔地问,“你不是有叔叔,有兄弟,还有一个姐姐么。” “老哥们死了几百年啦,我姐姐……好啦,听说阿莎最喜欢的衣服是一件过膝的锁子甲,她连内衣都穿的是硬皮甲。哼,不管怎么讲,穿男人的衣服不能让她变成男人。不过呢,只等我们打了胜仗,我会给她找个声名显赫的世家,安排一桩好婚事。记得她鼻子真是跟秃鹫的喙没两样,一脸的烂麻子,胸脯却还没那些假小子大。” “也许你能嫁掉姐姐,”伊斯格蕊评论,“但还有叔叔呢。” “我的叔叔们……”席恩的继承顺位照理比父亲的三个弟弟优先,不过这女人还是逮到了痛处。在这片群岛,强大而有野心的亲戚霸占侄儿的土地,甚至把小辈谋害掉的例子真可谓数不胜数。但我不是弱者,席恩提醒自己,老爸死前我要变得更为强大。“叔叔们对我没威胁,”他宣称,“伊伦把自己献给了大海和神灵。他活着只为了他的神——” “他的神?难道不是你的?” “当然是啦。逝者不死么。”他敷衍地笑笑,“只要我记得每天多念这些虔诚的废话,湿发就不会来烦我。而我叔叔维克塔利昂——” “他是铁岛舰队的总司令,无畏的战士。我在酒馆里常听人们唱歌颂扬他呢。” “当年我父亲起兵,就是他和我另一位叔叔攸伦一同航往兰尼斯港,把兰尼斯特的整只舰队活活焚在了锚地里,”席恩回忆,“不过,整个计划是攸伦制订的。要我形容的话,维克塔利昂就像那些笨重的灰公牛,强壮、不知疲倦、忠于职守,但你甭想用他去赢得任何赛跑。毫无疑问,他会像服侍我父亲一般服侍我。他可没那个本事和野心去策划叛变。” “说到本事,‘鸦眼’攸伦可是个厉害角色。我看别人对他简直就是谈虎色变。” 席恩在鞍上挪了挪。“我的攸伦叔叔已经快两年不曾在群岛露面,大概是死了。”真这样的话,那简直太妙了。巴隆大王的长弟从未放弃古道,一天都不曾放弃。他的宁静号,挂着漆黑的风帆、有着暗红的船壳。据人们传说,从伊班到亚夏,无论哪个港口这艘船都是恶名昭彰。 “他也许是死了,”伊斯格蕊赞同,“即使还活着,不管怎么说,在海上也待得太久,在这里都快成半个陌生人了。铁种们应该不会让一位陌生人坐上海石之位。” “……我也这么想。”席恩勉强答道,他忽然想到很多人也把他当陌生人看待,不禁皱紧了眉头。十年是长了点,但我不是回来了么?老爸看来还很健康,我还有时间证明自己。 他犹豫着,是否再摸摸伊斯格蕊的乳房。她一定又要把我拦住。谈了半天叔叔的事已经坏了他的兴致,算了,等回到城堡有的是时间慢慢玩,在他的私人卧室里好好玩。“等咱们抵达派克城,我会跟海莉亚打声招呼,为你在宴会中安排个体面的位置,”他说,“我自己得坐在高台上,就在我父亲的右手,不过等他离席我一定会下来找你,我保证。他待不了多久的,这些日子,他没喝酒的胃口。” “伟人逃不脱岁月的魔掌,多可悲呀。” “可不?巴隆大王算得上伟人的父亲。” “多谦虚的殿下哟。” “在这个世界上,大家都是互相倾轧,只有傻瓜才会自己贬低自己。”他轻轻吻向她的颈背。 “那我该穿什么去参加这次盛宴呢?”她迅速回头,一把推开他的脸。 “我会吩咐海莉亚为你好好打扮。我母亲大人的裙服应该适合你。她去了哈尔洛岛,大概是不会回来了。” “这事我听说了,派克岛的寒风让她再也无法忍受。你不去看她么?哈尔洛岛离这儿不过一日航程,我想葛雷乔伊夫人一定成天盼着见她小儿子最后一面。” “我会去的,只是最近实在太忙。我刚回来,父亲很倚靠我。或许,等一切胜利,平静之后……” “你现在去看她,或许可以带给她平静。” “嘿,你的口气可真像个女人。”席恩抱怨。 “我……我是……刚怀孩子嘛。” 不知怎的,想到这个让他又兴奋起来。“你嘴上这样说,可没见身上有什么迹象。你要怎么证明呢?要我信你,除非让我瞧瞧你成熟的奶子,尝尝你这新妈妈的乳汁才成。” “那给我丈夫知道了会怎样说哦?他可是你父亲眷顾的臣下和仆人哪!” “我们会给他安排造不完的船,让他忙得连你离开都不知道。” 她大笑:“占有我的是怎样一位残酷的殿下哟。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如果我答应您,总有一天会让您看着我给孩子哺乳,您肯给我多讲些您打仗的故事吗?离咱们的目的地还有几重大山,远得很,我正想听听您曾经效劳的那位狼王的事迹,还有他所对抗的金色雄狮呢。” 我真的好想讨好她,席恩自忖。于是在剩下的漫长路途里,他极力朝她可爱的脑袋灌输临冬城和战争的故事,时间一下子过得飞快。说出口的话连他自己也感到惊讶。诸神保佑,她真让人管不了嘴巴,他心想,仿佛我跟她是厮守多年的伴侣似的。只要这婊子的床上功夫有她嘴皮子一半厉害,我真会把她留住……他想起造船大师西格林——大胖子,木脑瓜,长满粉刺的额头上垂着几丝麻黄头发——忍不住摇头。真浪费。最最可悲的浪费。 当派克城的高大墙垒在眼前出现时,他已经失去了时间感觉。 城门开着。席恩踢踢笑星,轻快地跑进去。当他扶伊斯格蕊下马时,猎狗们疯狂地吠叫起来。有的作势欲扑,有的摇尾呼喝。它们一股脑儿越过了他,几乎把女人撞倒。它们把她团团围住,又跳又吼又舔。“走开,”席恩大吼,随意踢向一只高大的棕色母狗,伊斯格蕊却嬉笑着同它们打闹。 一位马夫步履沉重地跟着狗群跑出来。“把马带走,”席恩命令他,“把这些混账狗给我赶——” 这傻瓜居然不搭理他。马夫咧开巨嘴,露齿大笑,他说:“阿莎小姐!你回来了啊!” “昨晚刚到,”她答道,“我同古柏勒头领一块儿乘船从大威克岛来,在旅馆将就了一宿。然后我好心的小弟就特意把我从君王港接来啦。”她吻了吻狗的鼻子,朝着席恩坏笑。 他……傻站在那儿,目瞪口呆地望着她。阿莎?不。她不可能是阿莎。他突然想起自己脑海里其实有两幅阿莎的镜像。一幅是他见过的小女孩;而另一幅,只是模糊的想象,和她的妈妈差不多。但一点也不像这份俏样……这份俏样……这份俏样…… “乳房成熟时,痘痘也跟着不见了,”她边和猎狗扭打边解释,“只有鹰钩鼻改不了。” 席恩找回了几分自制。“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阿莎放开猎狗,站起身来。“我打算先瞧瞧你现在是什么德行,而我果真不辱此行。”她朝他嘲弄地半鞠一躬。“现在哪,我的小弟弟,恳请您原谅我先失陪哦,我要回去沐浴更衣,准备参加宴席喽。哎呀,不知那件穿在皮甲内衣外的大锁子甲还在不在?”她给了他一个邪恶的笑容,用他最欣赏的那种步伐跨过吊桥,悠闲地摇摆着。 等席恩回过神来,只见威克斯朝他咯咯傻笑。他狠狠给了这小子一记耳光,“你他妈高兴个鬼,”又扇一记,这次更重,“谁叫你不早说!下辈子,记得长舌头!” 虽然奴隶们已在他位于血堡中的卧室点起了火盆,他却感到前所未有的寒意。席恩踢掉靴子,扔下斗篷,操起一杯葡萄酒,回想起过去那个罗圈腿、满脸麻子的愚笨女孩。“她”居然脱了我的裤子,他义愤填膺地想,她还……噢,诸神啊,我还说了……他不住呻吟。我简直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傻瓜。 不对,他接着想,是她让我心甘情愿当了个傻瓜。这坏心肝的婊子精心安排了一切。哎,她捏我那话儿的手势…… 他握紧杯子,赶到窗边的座位,边喝酒边看大海。太阳正在派克岛远方的海平面沉没。在这里,我没有地位,他想,原来都因为阿莎,异鬼把她抓去吧!城堡下,汹涌的波涛逐渐由绿变灰、由灰转黑。他听到远方传来的音乐声,明白是该换衣服出席宴会的时候了。 席恩挑了一双平淡无奇的靴子和一件更朴素的衣服,它们颜色灰暗,正好符合他的心境。他不敢戴装饰品:只因未付铁钱。救布兰·史塔克那次,我该从那野人身上捞点什么。可那人的确没什么好拿。我的运气为什么总是这样糟,连杀人都轮到穷鬼。 当他步入烟雾弥漫的长厅时,四处皆是父亲麾下的头领和船长,将近四百人。去老威克岛传令的裂颚达格摩尚未归来,该岛的斯通浩斯家族和卓鼓家族也同时缺席,但余者皆已齐聚于此——哈尔洛岛的哈尔洛家族,黑潮岛的布莱克泰斯家族,大威克岛的古柏勒家族、斯帕家族和梅林家族,盐崖岛的苏克利夫家族和桑德利家族,以及派克岛另一边的波特利家族和温奇家族。奴隶来回奔跑,为头领们斟酒,厅堂里回荡着提琴和皮鼓发出的乐章。三个魁梧大汉表演着手指舞,一连串短柄利斧在三人之间来回投掷周转。玩耍的规则是参加者接住或避开斧子,但不得挪动半步。这游戏之所以叫手指舞,是因为它通常会在某人丢掉一根指头的时候结束……运气不好的话,是两根,甚至五根全部。 但不论舞蹈者还是喝酒的人全都没在意踱向高台的席恩·葛雷乔伊。巴隆大王安坐于海石之位,这海怪模样的座位乃是用一块黝黑油亮的巨石雕刻而成。传说当先民们初次踏上铁群岛,这块巨石便躺在老威克岛的海滩。尊位左边坐着他的两位叔叔,阿莎被安排在巴隆右手,无疑表明了他的宠爱。“你迟到了,席恩。”巴隆大王评论道。 “请您原谅。”席恩坐到阿莎身旁的空位。他前倾身子,靠在她耳畔嘶声道:“你抢了我的座位。” 她一脸无辜地望着他。“弟弟,你肯定搞错了。你的座位在临冬城吧。”她坏笑着,“哟,你那些漂亮衣服哪儿去啦?听说你不是爱用丝绸羽绒打扮自己么?”她穿着一身淡绿的羊毛衫,做工虽普通,不过……却越发凸显出她苗条的曲线。 “哼,锁甲生锈了吧,姐姐,”他试图反击,“多可惜,你还是一身铁皮比较耐看。” 阿莎一笑置之。“你会看到的,我的小弟弟……只要你的海婊子追得上我的黑风。”父亲的奴隶提着一大壶葡萄酒上前。“你要葡萄酒还是麦酒,席恩?”她也倾身过来。“还是你想尝尝新妈妈的乳汁呢?” 他脸红了。“葡萄酒。”他告诉奴隶。阿莎坐回去,猛敲桌子,吼着要麦酒。 席恩劈开一条面包,抓来空盘,吩咐厨子将之盛满新鲜鱼肉。厚重的乳酪气味让他有些不适,然而他强迫自己去对付。刚才他已经喝下了平日两倍分量的酒,就算吐,也要吐到她身上。“父亲知道你嫁给了他的造船师?”他问姐姐。 “连西格林自己都不知道,”她耸耸肩,“伊斯格蕊是他这辈子造的第一艘船,他拿他老妈的名字取的。我只不过借件他爱得最深的东西用用罢了。” “原来你说的每一句都是谎话。” “也不尽然。记得我告诉你我要骑在上面吗?”阿莎笑道。 他再也按捺不住。“你还说你结婚了,怀了孩子……” “噢,这句也不假。”阿莎一跃而起。“拉夫,拿来。”她朝着一位正表演手指舞的大汉高叫,伸出一只手掌。他看见她,转了个圈,一把斧子脱手飞来。利斧划过一把又一把火炬,翻滚的刀刃闪动着寒光。席恩几乎便要窒息。只见阿莎凌空接住飞斧,“砰”的一声猛砸在长桌上。他的餐盘成了两半,斗篷溅满油脂。“这是我的夫君老爷,”姐姐将手伸进上衣,从双乳之间拔出一把匕首,“这是我的乳儿宝宝。” 席恩·葛雷乔伊不知自己这时是副什么模样,他只听到一瞬之间大厅里哄然爆笑,所有人都在嘲笑他,即便父亲也不自禁地笑了,诸神该死,维克塔利昂叔叔笑得都快背气了。他所能想到的最佳应对便是跟着挤出几丝神经质的笑容。我们看看谁笑到最后,臭婊子。 阿莎从桌上拔出斧头,掷回给舞蹈者,四周传来口哨和欢呼。“你好好想想,我是怎么教你挑选船员的。”奴隶端来盛鱼的浅盘,她用匕首尖挑起腌鱼,大吃起来。“假如你肯费点心去了解西格林的背景,我怎么作弄得了你?当了十年的狼仔,如今就这么大摇大摆地回来,以为自己便是群岛的王子,可你什么都不懂,什么人都不了解。凭什么别人要为你而战,为你而死?” “因为依律法,我生来便是他们的王子。”席恩生硬地答道。 “按照青绿之地的律法,也许没错。但在这里,我们有自己的规则,你难道忘了吗?” 席恩板起脸孔,回头凝视面前的餐盘。他的双腿早就溅满鱼肉,这才想起吆喝奴隶前来清理。我半辈子渴望着回家,为了啥?为了嘲笑与漠视?这不是他记忆中的派克。不过他真的有记忆吗?他们抓他去当养子时他实在太小了。 席间菜色乏善可陈,唯有一盘盘炖鱼、黑面包,以及未加香料的烤羊肉等,其中席恩觉得最可口的是洋葱馅饼。当最后几盘菜也被端掉时,他还在猛灌麦酒和葡萄酒。 巴隆·葛雷乔伊大王从海石之位上起身。“喝完酒到我书房集合,”他命令高台上的众人,“我要公布计划。”他不再多说,转身离去,两名贴身护卫紧随左右。他的弟弟们立刻跟进。席恩也站起来。 “我的小弟真是个急惊风。”阿莎举起角杯,叫人拿来更多麦酒。 “我们父亲大人在等呢。” “唉,他都等了那么多年,再多等会儿又何妨……可你要怕他发火呢,就赶紧想办法追上去吧。再怎么说,也不能落在两位叔叔后面哦,”她笑了,“可不,他们一个只喝海水,另一个是笨重的灰公牛,只怕还会迷路呢。” 席恩坐回去,心烦意乱。“我不会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跑。” “不跟男人,专跟女生的屁股?” “够了!我没有主动来挠你鸡巴。” “天哪,我没长啊,您不会忘了吧?而您呢,片刻工夫便把我全身上下挠了个遍!” 他感到红晕爬上脸颊。“我是个男人,有男人的正常欲望。而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怪物?” “呵,我是含羞的少女嘛。”阿莎飞快出手,在桌底挤了一下那话儿。席恩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怎么,弟弟,不想我为你撑船返航啦?” “你不会嫁人的,”席恩决定,“等我称王,头一件事便是扔你去当静默修女。”他歪歪斜斜地站起身子,蹒跚地迈步去找父亲。 走上通往海中塔的吊桥时,雨开始落下。他的胃像下方的浪涛一样翻涌,过多的酒精使他东倒西歪。席恩咬紧牙关,紧拽绳索,努力向前,想象着手里攫的是阿莎的脖子。 书房和平日一样潮湿通风。父亲裹着一身海豹皮长袍,端坐于火盆前,两个弟弟分坐两旁。席恩进门时,维克塔利昂正谈到潮汛和风向,巴隆大王挥手制止他,“我把一切都计划好了。你只需留心倾听便行。” “我有些建议——” “需要你建言时我自会开口,”父亲道,“我们刚接到老威克岛的飞鸟传信,达格摩带着卓鼓家和斯通浩斯家正在路上。唯愿神灵赐予顺风,他们一赶到我们就大举行动……首先是你,我打算派你担任先锋,席恩。你将率领八艘长船航往北——” “八艘?”他涨红了脸,“八艘船能干什么?” “你的任务是袭击磐石海岸,掠夺沿海渔村,击沉见到的每一条船。也许你能把几个北方老爷从他们的石碉堡里引出来。伊伦会跟着你,还有裂颚达格摩。” “愿神圣的淹神赐福我们的宝剑。”牧师应道。 这感觉就像被猛扇了一巴掌。交给他的是一点掠夺的工作,烧毁渔夫的茅屋,奸污他们丑陋的女儿,巴隆大王不信他能干点别的!而且就办这点事他也不能自主,必须忍受湿发的脸色和责骂,外加裂颚达格摩这老小子,这不是打算架空他,摆他做样子么! “我的女儿阿莎,”巴隆续道,席恩回头看见姐姐无声地闪进来,“你将率领三十条长船去海龙角,记住,你的手下务必精挑细选。只等潮汛到来,便在深林堡以北登陆。行动要快,一定要在他们察觉之前替我拿下城堡。” 阿莎笑得活像泡在黄油里的猫咪。“我早想要座城堡啦。”她甜甜地说。 “这个便给你。” 席恩紧咬舌根。深林堡是葛洛佛家族的要塞。如今罗贝特和盖伯特都在南方打仗,城内一定防守空虚,铁民们只需拿下它,就如同在北境的心脏里打进了一个楔子。我才该是那个被派去夺取深林堡的人,我比她熟悉状况。从前,他曾多次跟随艾德·史塔克拜访葛洛佛家族。 “维克塔利昂,”巴隆大王对弟弟说,“最重要的一击交给你完成。当我的孩子们四面出击时,临冬城必定有所反应。这时你航到盐矛滩,顺着热浪河上行一定不会有什么阻碍。越过它们后,离卡林湾便不足二十里之遥。颈泽是王国的咽喉要道,我们已能控制整个西海,一旦再掌握了卡林湾,小畜生就回不了家了……若他蠢到想蛮干,他现在的敌手便会从南方紧逼而来,一直追到堤道,那时这小鬼罗柏可就真成了瓶中鼠喽。” 席恩再也无法保持沉默,“大胆的计划,父亲,但您可曾想过北境诸城的领主——” 巴隆大王不等他说完:“领主老爷们都和小畜生一起去南方啦。留下的都是些胆小鬼、糟老头和啥也不懂的小孩。一个接一个,他们要么投降,要么受死。临冬城或许能坚守个一年半载,但那又怎样?地盘都是我们的了,森林、田野和厅堂属于我们,我们将把他们的属民抓来当奴隶和盐妾。” 伊伦·葛雷乔伊高举双手:“汪洋的怒火终将爆发,伟大的淹神将在青绿之地获得威权!” “逝者不死。”维克塔利昂吟道,巴隆大王和阿莎齐声回应,席恩别无选择,也只得跟着念叨。然后大家便离开了。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索桥在脚底不停翻腾扭动。席恩·葛雷乔伊在桥中央停下,呆望着下方的巨礁。惊涛拍石的巨响萦绕于耳,他品尝着嘴边海盐的味道。一阵突来的狂风让他失去平衡,跪倒在桥上。 阿莎扶起他。“你喝太多啦,弟弟。” 席恩靠在她肩膀,任她领着自己一步又一步走过渗雨的木板。“我更喜欢那个叫伊斯格蕊的你。”他控诉般地喊。 她笑了。“这很公平么。你知道,我更喜欢九岁时候的你。” 102.第102章 提利昂 轻柔的竖琴声透过门扉传来,混合着笛子的颤音。虽然歌手的嗓门隔着厚厚的门板听不真切,但歌词却是提利昂再也熟悉不过的:我爱上一位美如夏日的姑娘,阳光照在她的秀发…… 今晚在太后卧室门外把守的是马林·特兰爵士。提利昂的出现让他有些为难,只好含含糊糊地说声“大人”,活像个心怀不忿的孩子,随后开了门。他大步跨入姐姐的卧室,歌声戛然而止。 瑟曦赤裸双脚,倚靠在一堆垫子上,金色的秀发蓬乱而美丽。她抬起头,一身金绿相间的锦袍映出闪烁的烛光。“亲爱的姐姐,”提利昂道,“你今晚看上去真迷人。”他转向歌手,“你也是,堂弟。真没想到,你的嗓音这么动人。” 听见恭维,蓝赛尔爵士绷起了脸,也许他意识到受了嘲笑。提利昂觉得这小子自从被封为骑士后,似乎拔高了三寸。蓝赛尔有浓密的黄棕头发和兰尼斯特家招牌式的碧眼,上唇留了一层柔软的金色茸毛。他年方十六,和其他少年一样,对一切都那么肯定,毫无幽默感和自省心。与生俱来的金发碧眼和强壮英俊的外表使他愈加自傲,最近的擢升更让他气焰嚣张。“太后陛下召唤你了吗?”少年当即质问。 “呵,这我倒不记得,”提利昂承认,“实在很遗憾,打搅你们的雅兴,蓝赛尔。事实上,我有要事跟我姐姐商量。” 瑟曦怀疑地看着他。“你来这儿别说是为了那些乞丐帮的家伙,省省吧,提利昂,少来烦我。我不能让他们在大街上公然散播肮脏的谋逆邪说,就让他们在黑牢里互相说教去。” “他们该庆幸有一位仁慈的太后,”蓝赛尔补充道,“换作是我,非拔了他们舌头不可!” “有个家伙居然声称诸神将惩罚我们,因为詹姆谋害了正统的国王,”瑟曦嚷道,“是可忍孰不可忍,提利昂,我已经给了你充足的时间去料理这些满身虱子的家伙,但你和你的杰斯林爵士什么也没做,我只好把担子交给维拉尔。” “他可真听话。”事实上,提利昂当时很恼火,红袍卫士将数个衣衫褴褛的先知拖进地牢,却根本未征求他的意见。然而此刻事关重大,不值得为此争吵。“是啊,街上平静些肯定对大家都有好处。我不是为这个来的,我刚接到消息,你急切想知道的消息,亲爱的姐姐,我们能否私下谈谈?” “很好,”竖琴手和笛手一鞠躬,快速退出,瑟曦礼节性地吻了吻堂弟的脸颊,“去吧,蓝赛尔,我老弟孤身一人时没能耐。假如他带了宠物,臭气我们早闻到了。” 年轻骑士恶狠狠地瞟了一眼他的堂兄,重重地摔门离开。“告诉你,我让夏嘎两周洗一次澡。”蓝赛尔走后,提利昂说。 “哟,怎么回事?瞧你挺得意吗?” “为什么不呢?”提利昂说。日以继夜,钢铁街上工作不息,巨大的铁链越来越长。他跳上华盖大床,“劳勃就死在这张床上?真令人惊讶,你还留着它。” “它让我美梦连连,”她道,“好了,要说什么赶紧说,然后就滚吧,小恶魔。” 提利昂微笑道:“史坦尼斯大人已从龙石岛起航。” 瑟曦猛地跳将起来。“什么?那你还坐在这儿笑得像个丰收宴会上的南瓜?拜瓦特集结都城守备队没有?得立刻往赫伦堡传信啊!”他大笑起来,她用力抓着他的肩膀摇晃,“停!停!你疯了还是醉了?给我停下!” 他费了好大劲才说出话来。“没办法,”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实在是太……诸神啊,这太可笑了……史坦尼斯他……” “他怎么了?” “他不来攻打我们,”提利昂努力说道,“反而去围攻风息堡。蓝礼正飞骑赶去与他交战。” 姐姐的指甲嵌入他胳膊,掐得好疼。有那么片刻,她难以置信地瞪着他,仿佛他所说的是全然陌生的语言。“你是说,史坦尼斯和蓝礼打起来了?”他点点头,瑟曦终于笑了。“诸神保佑,”她喘着气说,“我开始相信劳勃是他们三兄弟里的聪明人了。” 提利昂仰头狂笑。他们笑成一团。瑟曦将他从床上拖下来,跳舞转圈,以至拥抱,一时间,她疯得像个小女孩。待她住手,提利昂已经气喘吁吁,头晕眼花。他跌跌撞撞地走到餐具柜旁,伸手稳住身子。 “你认为他们真的会打起来吗?倘若他们达成什么协议——” “不可能,”提利昂说,“他们个性如此迥异,本质却又那么相似,两人均不可能容忍对方。” “史坦尼斯一直觉得在风息堡一事上劳勃待他不公,”瑟曦若有所思地说,“风息堡是拜拉席恩家世袭的居城,本来该是他的……你不知道,他来找过劳勃多少次,用那阴沉委屈的声调不停地申诉啰唆。最后劳勃还是把地方给了蓝礼,史坦尼斯紧咬着牙,我瞧他牙齿都快咬碎了。” “他将之视为羞辱。” “我瞧劳勃就是要羞辱他。” “哈哈,让我们为姐弟之爱举杯吧?” “是的,”她气喘吁吁地答道,“噢,诸神啊,是的。” 他背对着她,倒满两杯青亭岛的上等红葡萄酒,并轻易在她杯中撒了一点细粉末。“敬史坦尼斯!”他边说边把酒递给她。我孤身一人时没能耐,是吗? “敬蓝礼!”她笑答,“愿他们打得难解难分,最后都教异鬼抓走!” 这就是詹姆喜欢的瑟曦?她笑起来,你才发觉她到底有多美。我爱上一位美如夏日的姑娘,阳光照在她的秀发。他差点因为对她下毒而心怀抱歉。 第二天早餐时她遣人过来,宣布自己身体不适,无法离开房间。应该是无法离开厕所吧。提利昂适度表示了一些同情之意,并叫来人回话给瑟曦,请她安心休养,他会照预定计划来应付克里奥爵士。 征服者伊耿的铁王座布满凶险的倒钩和尖锐的铁齿,只有傻瓜才以为可以舒舒服服地坐在上面。上阶梯时,他发育不良的双腿不断抽筋,他非常清楚,这是一幅多么荒谬可笑的景象。好在它有一点值得称道,它很高。 兰尼斯特家的卫士在大厅一端森然站立,身披猩红披风,头戴狮纹半盔。杰斯林爵士的金袍卫士则站在大厅另一端,与他们相对。通向王座的阶梯两侧有波隆和御林铁卫的普列斯顿爵士。廷臣罗列廊中,请愿者们则聚集在由橡木镶青铜的巍峨大门边。珊莎·史塔克今早的模样特别可爱,只是她的脸像牛奶一般苍白。盖尔斯大人站在那儿咳嗽不休,而可怜的堂弟提瑞克则披着白鼬皮加天鹅绒做的新郎披风。自打三天前,他跟小艾弥珊德女士成婚以来,其他侍从就改口管他叫“保姆”,还问他新婚之夜新娘裹的是什么颜色的尿布。 提利昂俯瞰着所有人。这滋味真不错。“传克里奥·佛雷爵士。”他朗声道,话音响彻大厅。这也挺不错。只可惜雪伊没来瞧瞧,他心想。她当然想来,但那是不可能的。 克里奥爵士目不斜视,从红袍军和金袍军之间的长长走道行过来。当他跪下时,提利昂注意到这位表弟的头发正逐渐稀疏。 “克里奥爵士,”议事桌边的小指头道,“感谢你为我们带来史塔克大人的和平条件。” 派席尔大学士清清嗓子。“摄政太后,国王之手以及御前会议已经仔细考虑了由自称北境之王的人所提出的条款。很遗憾,爵士,这些条件无法接受,劳烦你将我们的答复转告北方人。” “以下是我们的条件,”提利昂说,“罗柏·史塔克必须放下武器,宣誓效忠,随后只身返回临冬城。他必须毫发无伤地释放我哥哥詹姆,并将麾下军队交其指挥,以讨伐叛徒蓝礼·拜拉席恩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凡曾效忠史塔克家族的诸侯贵族,都务必送出一个儿子作为人质。无子嗣的家族可由女儿代替。只要他们的父亲不再聚众谋逆,他们就将受到礼遇,并由朝廷赐予高位。” 克里奥·佛雷苦着脸道:“首相大人,”他结结巴巴地说,“史塔克大人决不会答应这些条件。” 我根本不指望他答应,克里奥。“告诉他,我们已在凯岩城整备了又一支新军,很快就会进发,我父亲大人将同时从东面出击。告诉他,他势单力孤,没有盟友可以指望。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蓝礼·拜拉席恩正互相攻击,而多恩亲王已同意让儿子崔斯丹迎娶弥赛菈公主。”此言一出,大厅和长廊间一片低呼,既有欣喜也有惊愕。 “至于我的亲戚们,”提利昂续道,“我们愿以哈利昂·卡史塔克和威里斯·曼德勒爵士交换威廉·兰尼斯特,以赛文伯爵和唐纳尔·洛克爵士交换你的兄弟提恩。告诉史塔克,两个兰尼斯特不论何时都抵得上四个北方人。”他静待笑声平息,“但他可以得到先父的遗骨,以示乔佛里陛下的诚意。” “史塔克大人想要回他的妹妹,以及他父亲的佩剑。”克里奥爵士提醒他。 伊林·派恩爵士默默地站在原地,艾德·史塔克那柄巨剑的剑柄从他肩上冒出。“关于寒冰剑,”提利昂道,“达成和议后,我们可以归还,但现在不行。” “我知道了。那他的妹妹们呢?” 提利昂瞥了瞥珊莎,感到一阵由衷的怜悯,他道:“在他毫发无伤地释放我哥哥詹姆之前,她们仍将作为人质留在君临。她们待遇如何,完全取决于他。”诸神保佑,但愿拜瓦特能赶在罗柏得知艾莉亚失踪的消息之前找到她,而且要活生生的她。 “我一定将您的口信带到,大人。” 提利昂拨弄了一下扶手边伸出的一根扭曲剑刃。接下来是今天的重点。“维拉尔。”他喊道。 “在!大人。” “史塔克家派来的人护送艾德公爵的遗骨无妨,但兰尼斯特家的人身价不同,”提利昂宣布,“克里奥爵士是太后和我的表亲,由你负责送他安全返回奔流城,我们都能高枕无忧。” “遵命。我该带上多少人?” “嗯,自然是带上所有人。” 维拉尔顿时像个石人一样杵在原地。派席尔大学士站起来,喘着气说:“首相大人,这可不行……这些壮士是由您父亲,泰温大人,亲自送来都城,以保护瑟曦太后和她的孩子们……” “这些工作,御林铁卫和都城守备队完全能够胜任。维拉尔,愿诸神保佑你马到成功。” 议事桌边,瓦里斯心照不宣地微笑,小指头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派席尔则像条鱼一样张大了嘴,脸色苍白,疑惑不解。司仪踏上前来:“国王之手倾听在场诸位的请愿,有事禀报,无事退朝。” “我有话说!”一个瘦长的黑衣人从雷德温兄弟中间挤出来。 “艾里沙爵士!”提利昂惊呼,“啊,没想到您会上朝!怎不早点派人通知我呢?” “你少给我装蒜,”索恩真是人如其名[1],他年方五十左右,高瘦身材,面貌嶙峋,眼神锐利,双手有力,发色黑中间灰。“你回避我,忽视我,把我像个出身低贱的仆人一样扔进客房,不闻不问。” “有这回事?波隆,这可不对。艾里沙爵士是我的老朋友咧,我们一起爬过长城。” “亲爱的艾里沙爵士,”瓦里斯低声说,“您就别太苛责我们了。如今正是动荡棘手的关口,有多少人求见我们的乔佛里陛下啊。” “只怕我带来的消息比你想象的要棘手得多,太监。” “当着他面,要称他为太监大人。”小指头讽刺道。 “好兄弟,我们该如何帮你呢?”派席尔大学士安抚地说。 “总司令大人派我来晋见国王陛下,”索恩回答,“事态严重,不能交给臣仆们处理。” “哦,此刻国王陛下正在摆弄他的新十字弓。”提利昂道。打发乔佛里可容易多了,只需一把笨重的密尔十字弓,一次发三矢的那种。看到那玩意儿,他立刻什么也不顾了,“怎么办?你要么告诉我们这些臣仆,要么就只好保持沉默喽。” “好吧,”艾里沙爵士忿忿不平地说,“我来这里的目的,是要禀报国王陛下,我们发现了两个失踪已久的游骑兵。找到他们时,他们已经死了,但尸体运回长城后,却在深夜里复活。其中一个杀了杰瑞米·莱克爵士,而另一个试图谋害总司令大人。” 提利昂隐约地听见人们窃笑。莫非他想拿这种蠢事来嘲弄我?他不安地挪了一下,瞥瞥下方的瓦里斯、小指头和派席尔,不知是他们中哪位搞的鬼?对他这个侏儒而言,最重要的就是那份脆弱的尊严。一旦朝廷和国家开始嘲笑他,他就完了。只是……只是…… 提利昂忆起那个群星之下的寒夜,他跟琼恩·雪诺那孩子和一头巨大的白狼并排站在绝境长城之巅,站在世界的尽头,凝视着远处杳无人迹的黑暗。当时,他感觉到——什么?——某些东西,某种恐惧,如北方的寒风一般刺骨。接着,遥遥北疆夜狼哀嚎,一阵战栗流过全身。 别傻了,他告诉自己,那只是一匹狼,一阵风,一片阴暗的森林,没什么特别意义……他倒是关心老杰奥·莫尔蒙,从前在黑城堡的短短时日,使他喜欢上了他。“相信熊老平安无事吧?” “是的。” “你的弟兄们把那些个……呃……死人都杀死了吗?” “是的。” “你确定死人这次真死了吗?”提利昂温和地问。眼见一旁的波隆忍俊不禁,他明白该当如此进行下去,“千真万确的死了?” “他们早就死了!”艾里沙爵士怒气冲冲地大喊,“尸体苍白冰凉,手脚发黑。野种的狼把杰佛的手扯了下来,我把它带过来了。” 小指头开始搅和:“这件迷人的纪念品在哪儿啊?” 艾里沙爵士不自在地皱起眉头。“它……在我等候召见期间,悄无声息地烂成了碎片。你们对我不闻不问,如今除了骨头已没什么可看。” 嗤笑声在大厅里回响。“贝里席大人,”提利昂指示小指头,“买一百把铲子给我们英勇的艾里沙爵士,让他带回长城去。” “铲子?”艾里沙爵士怀疑地眯起眼。 “应该把死人埋起来,他们才不会半夜出来惹是生非,”提利昂告诉他,朝堂众人哄然大笑,“铲子能解决你的困扰,别忘了,找几个青壮劳力来使用。杰斯林爵士,请带这位好兄弟去城里的地牢随意挑选。” 杰斯林·拜瓦特爵士道:“遵命,大人。但牢房实在没什么人,合适的人选都被尤伦带走了。” “那就多抓几个,”提利昂告诉他,“或者温和点,传话出去,就说长城上有面包和萝卜,他们该会自发报名了。”反正城里有太多嗷嗷待哺的嘴巴,而守夜人军团一直人手不足。提利昂做个手势,司仪便朗声宣布请愿结束,人们缓缓离去。 但艾里沙·索恩爵士没那么好打发。提利昂步下王座后,发现他就等在阶梯口。“你以为我大老远从东海望坐船赶来是为了让你这种人嘲笑的吗?”他怒气冲冲地挡住去路,“这不是开玩笑,是我亲眼所见。我告诉你,确实有死人复活。” “那你们怎么不早点让他们死透呢?”提利昂硬挤过去。艾里沙爵士想抓他的袖子,但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将他推回去,“不得靠近,爵士。” 索恩不敢挑衅御林铁卫的骑士。“小恶魔,你真是个大傻瓜!”他冲着提利昂的脊背喊。 侏儒转身面对他。“什么?我是傻瓜?你不瞧瞧大家嘲笑的是谁?”他疲惫地一笑,“行了,你是来要人手的吧?” “冷风已然吹起,必须守住长城!” “长城需要人手,而我已经给了你……好好想想吧,你那双耳朵难道只配听侮辱和嘲笑?收下他们,并感谢我,在逼我拿螃蟹叉子跟你再次比画之前赶紧消失。记住,替我问候莫尔蒙司令……以及琼恩·雪诺。”波隆抓住艾里沙爵士胳膊,将他强拖出大厅。 派席尔大学士早已溜走,只有瓦里斯和小指头从头看到尾。“我真是越来越佩服你了,大人,”太监承认,“你用史塔克先父的遗骨安抚他的孩子,同时轻描淡写地一笔勾销了令姐的护卫;你给黑衣兄弟提供急需的人手,同时又替城里除去不少饥饿的嘴巴——而这一切,你都用嘲弄的方式加以实施,以防别人议论侏儒古灵精怪。哦,真是天衣无缝。” 小指头摸摸胡子。“兰尼斯特,你真打算把你的卫士全部送走?” “当然不是,我打算把我姐姐的卫士全部送走。” “此事想必太后不会答应。” “哦,我想她会的。毕竟我是她弟弟嘛,如果你我相交再久一点,你就会了解,我这个人说得出做得到。” “包括谎言?” “尤其是谎言。培提尔大人,你对我似乎不太满意。” “怎么可能?我一如既往地敬爱着您,大人。我只是不想被当作傻子一样作弄。如果弥赛菈嫁给了崔斯丹·马泰尔,应该不能同时与劳勃·艾林结婚了,您说对吧?” “除非想制造大丑闻。”他承认,“很抱歉,我耍了个小花招,培提尔大人。不过当你我谈论婚嫁时,多恩人是否接受提议尚未可知。” 小指头不依不饶:“我不喜欢上当的滋味,大人。所以下次你耍什么花招,千万别把我蒙在鼓里。” 这不过是礼尚往来,提利昂心想,他瞥瞥小指头挂在腰间的匕首。“如有冒犯,我深切致歉。大家都知道我们有多爱您,多倚重您,大人。” “你最好记牢一点。”语毕,小指头转身离去。 “跟我来,瓦里斯。”提利昂说。他们从王座后的国王门离开,太监的拖鞋在石板上轻擦。 “你知道,贝里席大人说的没错,太后绝不会允许你遣走她的卫队。” “她当然会。而且这事由你负责。” 一抹微笑滑过瓦里斯丰厚的嘴唇。“我?” “嗯,那是当然。你要告诉她,这是我营救詹姆的大计划的关键部分。” 瓦里斯摸摸扑粉的脸颊。“毋庸置疑,这跟你的波隆费尽心机在君临市井各处找到的四个人有关:盗贼,施毒者,戏子,外加一个杀手。” “让他们穿上深红披风,戴上狮盔,就跟其他卫士没什么区别。这阵子,我一直在思考,不知怎么将他们送进奔流城,最后决定不如让他们大大方方地混进去。他们将从正门列队骑马而入,高举兰尼斯特的旗帜,护送着艾德公爵的遗骨。”他狡猾地微笑道,“单单四个人必会惹人疑心,可一百个当中的四个,应该无人注意。所以我必须把真假卫兵一起送去……这番话,你一定得向我姐姐剖析清楚。” “为了心爱的弟弟,她纵然心存疑虑,但应该会同意。”他们沿着一条废弃的柱廊往下走。“不过,失去红袍卫士定会令她不安。” “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提利昂说。 克里奥·佛雷爵士于当日下午出发,由维拉尔率领一百名兰尼斯特红袍卫士负责护送。罗柏·史塔克的人在国王门外与他们会合,一同踏上漫漫的西行之路。 提利昂在兵营里找到提魅,他正跟他的灼人部手下玩骰子。“午夜时分,到我书房来。”提魅用仅存的眼睛狠狠地瞪着他,略略点头。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 当晚,他在小厅里宴请石鸦部和月人部,但这次他没有喝酒。他必须保证头脑清醒,“夏嘎,今晚月光如何?” 夏嘎皱起眉来很可怕。“乌七八黑,什么也瞧不见。” “在我们西境,这种夜晚被称为叛逆之月。今晚尽量别喝醉,再把斧子磨利点。” “石鸦部的斧子永远锋利,其中夏嘎的斧子最锋利。有一次我砍了一个人的头,他自己还不知道,一直等他梳头才掉下来。” “难怪你从不梳头!”提利昂的话惹得石鸦部众人边嚎叫边跺脚,夏嘎吼得最响亮。 到了午夜,整个城堡漆黑而宁静。他们出了首相塔,毫无疑问,城上几名金袍卫士发现了他们的行踪,但没做声。毕竟他是御前首相,没人敢来多管闲事。 随着一声如雷的巨响,薄木板门崩裂成千千碎片,散落在夏嘎靴下。木片也朝里飞去,提利昂听见女人惊恐的喘息。夏嘎抡起斧子,三板斧就将门给劈了,随后踢开碎屑走进去。提魅跟在后面,接着是提利昂,他走得小心,以免踩上碎片。炉火已成发光的余烬,卧室内黑影幢幢。提魅一把扯下床上的厚帷,只见一丝不挂的女侍抬起头来,瞪大眼睛望着他们。“求求您们,大人,”她哀求,“别伤害我。”她缩着身子,又羞又怕,想尽办法远离夏嘎。她极力遮掩身上引人遐想的部位,只恨两只手不够用。 “你走吧,”提利昂告诉她,“我们要的不是你。” “夏嘎要这个女人。” “这座妓女之城的每个妓女夏嘎都要。”提魅之子提魅埋怨。 “是的,”夏嘎一点也不害臊,“夏嘎要给她一个强壮的孩子。” “很好,等她想要一个强壮孩子的时候,她知道去找谁,”提利昂道,“提魅,送她出去……尽你的可能温柔一点。” 灼人部的提魅将女孩拽下床,半拖半推地将她领出房间。夏嘎目送他们离开,像只小狗一样伤心。女孩在碎门上绊了一跤,随后被提魅用力推出去,进到外面的大厅。头顶,渡鸦厉声尖叫。 提利昂将床上的软被拉开,露出下面的派席尔大学士。“告诉我,学城准许你跟女侍同床吗,大学士?” 老人跟女孩一样光着身子,当然他的裸体远没有女孩的吸引力。他沉重的眼睑此刻却睁得大大的,“这——这是干什么?我是个老人,是您忠诚的仆人……” 提利昂跳上床去。“多么忠诚!我给你两份抄本,你将一份寄给道朗·马泰尔,另一份倒不忘给我姐姐过目。” “不——不对,”派席尔高声尖叫,“不对,这不是实情,我发誓,不是我走漏的消息。瓦里斯,是瓦里斯,八爪蜘蛛干的!我警告过您——” “难道学士说谎都这么差劲?我告诉瓦里斯要把侄子托曼交道朗亲王抚养;我对小指头说的则是把弥赛菈嫁给鹰巢城的劳勃公爵;至于将弥赛菈送去多恩的打算,我从没给任何人提过……这件事从头到尾只写在我托付给你的信件里面。” 派席尔扯紧毯子一角。“鸟儿会迷路,信会被人偷走,被人出卖……一定是瓦里斯干的,关于这个太监,我有好些事要告诉您,保管让您的血液冰凉……” “我的女人喜欢我热血沸腾呢。” “您不要太自信了,那太监每在您耳边吹嘘一个秘密,他自己其实隐瞒了七个。至于小指头那家伙……” “我十分了解培提尔伯爵,他跟你一样靠不住。夏嘎,把他的命根子剁掉喂山羊。” 夏嘎举起双刃巨斧。“半人,这里没山羊。” “砍了再说。” 夏嘎怒吼着跃上前来。派席尔尖叫一声,尿了床,他拼命向外爬去,尿液四散喷洒。原住民一把抓住他波浪般的白胡子,斧子一挥就割下四分之三。 “提魅,依你看,等我们的朋友没法躲在胡须后面的时候,会不会合作一点呢?”提利昂拉过床单来擦拭靴上的尿。 “他很快就会说实话,”提魅灼伤的空眼眶里一片幽暗,“我能嗅出他的恐惧。” 夏嘎将手中的须发匆匆扔进地板的草席,然后抓住剩下的胡须。“别乱动,大学士,”提利昂劝道,“若是惹得夏嘎生气,他的手可会抖哦。” “夏嘎的手从来不抖,”巨人一边愤愤地说,一边将巨大的弯刃贴紧派席尔颤抖的下巴,又锯断一蓬胡子。 “你替我姐姐当间谍有多久了?”提利昂问。 派席尔的呼吸短浅而急促。“我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兰尼斯特家族。”一层闪亮的汗珠覆盖了老人宽阔的圆额,几缕白发附在皱巴巴的皮肤上。“一直以来……多年以来……去问您的父亲大人,去问问他,我一直都是他忠诚的仆人……正是我让伊里斯打开了城门……” 啊!什么?君临城陷时,他不过是凯岩城里一个丑陋的男孩。“所以君临的陷落是你的所为?” “我是为了国家!雷加一死,战争大局已定。伊里斯疯了,韦赛里斯太小,而伊耿王子还是个吃奶的婴儿,但国家需要国王……我本希望由您高贵的父亲来承担,但劳勃当时实力太强,史塔克公爵又行动迅速……” “我很好奇,你到底出卖了多少人?伊里斯,艾德·史塔克,我……劳勃国王?艾林公爵?雷加王子?派席尔,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好在他知道将在何时结束。 斧子刮过派席尔的喉结,蹭着他下巴抖动的软肉,削掉最后几根毛发。“您……您当时不在场,”斧刃上移到脸颊,他趁机喘口气,“劳勃……他的伤……如果您看到了,闻到了,就不会怀疑……” “噢,我知道野猪替你完成了任务……就算它办事不力,相信你也会加以协助。” “他是个可耻的国王……虚荣,酗酒,荒淫无度……他要撇下您的姐姐,他自己的王后……求求您……蓝礼密谋将高庭的明珠带到宫中来诱惑他哥哥……诸神作证,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那艾林公爵又有何罪呢?” “他知道了……”派席尔说,“关于……关于……” “我明白他知道什么。”提利昂打断话头,他不想让夏嘎和提魅听到这些。 “他要把妻子送回鹰巢城,将儿子送到龙石岛作养子……然后采取行动……” “所以你抢先毒死了他。” “不对!”派席尔无力地挣扎起来。夏嘎咆哮着抓住他的头,原住民的巨手如此有力,学士的头颅简直像蛋壳一般脆弱。 提利昂不耐烦地“啧啧”两声,“我在你的置物架上见过里斯之泪。你遣开艾林公爵的学士,自己去治疗他,妙啊,这样就能确保他一命呜呼。” “这不是实情!” “给他剃干净点,”提利昂催促,“脖子上再清一遍。” 斧子又从上往下滑行,锉过每一寸皮肤。派席尔的嘴不住颤抖,唇上泛起一层薄薄的唾沫,“我尽全力拯救艾林公爵,我发誓——” “小心,夏嘎,你割到他了。” 夏嘎咆哮道:“多夫之子当战士,不当理发师。” 老人感到鲜血从脖子流下来,滴到胸口,情不自禁地发抖,最后一丝力气也离他而去。他看上去仿佛小了一圈,比他们闯入时虚弱得多。“是的,”他呜咽着说,“是的,柯蒙要帮他排毒,因此我把他送走了。王后想要艾林公爵死于非命,但没有说出口,不能说出口,因为瓦里斯在听,他一直都在听。不过我只需看着她的眼睛,就明白该如何行动。但下毒的不是我,千真万确不是我,我发誓。”老人泪流满面,“去问瓦里斯,应该是那个男孩,他的侍从,叫作修夫,一定是他干的,去问你姐姐,去问她。” 提利昂一阵作呕。“把他绑起来带走,”他命令,“扔进黑牢。” 他们将他拖出碎裂的门。“兰尼斯特,”他呻吟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兰尼斯特……” 等他们离开,提利昂从容不迫地搜查房间,又从他的架子上取走几个小罐。在此过程中,渡鸦一直在头顶嘀咕,声调却出奇的平和。在学城派人接替派席尔之前,他得找人照看这些鸟。 我本指望能信赖他。他心里清楚,瓦里斯和小指头的算盘打得更精……他们更难捉摸,因此也更危险。或许还是父亲的办法最好:传唤伊林·派恩,将三人的脑袋用枪尖插着,挂上城墙,一了百了。这不是很悦目吗?他想。 注释: [1]在英语中,索恩“thorn”意为“刺”。 103.第103章 艾莉亚 恐惧比利剑更伤人,艾莉亚告诉自己,但那并不能驱走恐惧。恐惧就跟发霉的面包,就跟长途跋涉后脚趾长出的水疱一样,成为了她生活的一部分。 她以为自己早已尝过恐惧的滋味,但这份信心却在神眼湖畔那间仓库里被完全推翻。魔山下令出发前,他们一共逗留了八天,每一天都有人死去。 每天早上,魔山吃完早餐便进入仓库,随意挑选一个囚犯来审讯。村民们从不敢抬头看他,或许他们以为假如不去注意他,他也不会注意到他们……但这不管用,他爱挑谁就挑谁。没有地方可以躲藏,没有花招可以玩弄,没有办法可以幸免。 有位女孩曾跟一个士兵连续睡了三天,而魔山在第四天选中了她,那士兵什么也没说。 有位老人总是笑容满面,帮大家缝补衣服,一边唠叨离家远去君临在金袍卫队服役的儿子。“他是国王的人,”他总如此说,“就跟我一样,都是国王忠诚的仆人,一切皆为乔佛里。”他啰唆个不停,以至于其他俘虏给他起个外号就叫“一切皆为乔佛里”。当然,谁也不敢当着卫兵们的面讲。“一切皆为乔佛里”在第五天的时候被挑中了。 有位因天花而留下满脸水痘的少妇在审讯中提出,只要他们保证不伤害她女儿,她愿意付出所有的一切。魔山先让她把话说完,然后在第二天早上带走了她女儿,以确定她实践昨日的承诺。 没被挑中的人必须在一旁全程观摩审讯,以了解反抗和叛逆的下场。询问由一个人称“记事本”的士兵负责。此人长相平凡,衣着朴素,若非日日见他办事,艾莉亚定会将他认做村民。“记事本有法子教他们嗷嗷怪叫、屎尿齐流。”驼背的老奇斯威克告诉他们。他就是那个她曾经要咬的人,而他称她为凶狠的小家伙,并用戴护甲的拳头打她脑袋。有时候,由他协助记事本审讯,有时候则是其他人。在此过程中,格雷果·克里冈爵士只纹丝不动地站在一旁观看倾听,直到受害者死去。 问来问去都是相同的题目:村里藏有金子吗?银子和珠宝呢?存粮呢?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在哪儿?有哪位村民帮助过他?他离开后去了哪儿?他身边有多少人?其中有多少骑士、多少弓手、多少步兵?他们装备如何?有多少人骑马?有多少人受伤?可曾见过其他敌人?他们又有多少?什么时候见着的?他们举着什么样的旗帜?他们去了哪儿?村里藏有金子吗?银子和珠宝呢?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在哪儿?他身边有多少人?到了第三天,艾莉亚自己都能倒背如流。 通过询问,他们找到几枚金币、一点银子、一大袋铜板,还有一只缺了口的、镶着石榴石的酒杯——两个士兵差点为它动手。他们也问出一点消息,有人说贝里伯爵拖着十个老弱残兵,有人则说他带着上百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他或许去了西边,或许去了北面,再或者去了南面;他乘坐小船横渡大湖;他要么像水牛一样健壮,要么得了血瘟十分虚弱。所有的审讯只有一点相同:不管男人、女人,还是小孩,无人从记事本的盘问下幸存。最多熬到黄昏。等到得夜晚,他们的尸体被挂在火堆以外,留给狼群享用。 当他们离开仓库出发时,艾莉亚终于意识到自己并非水舞者。西利欧·佛瑞尔决不会任由他们击倒,把剑夺走,决不会在他们杀害绿手罗米时袖手旁观;西利欧也决不会默默地坐在仓库,更不会没骨气地混在俘虏队伍里拖着脚步前进。史塔克家族的纹章是冰原狼,但艾莉亚感觉自己更像一只绵羊,一大群绵羊里的一只。她痛恨村民们的懦弱,更痛恨自己的懦弱。 兰尼斯特夺走了她的一切:父亲、朋友、家园、希望和勇气。有人抢走了她的缝衣针,另一人则将她的木剑在膝盖上拗断。他们甚至夺走了她那愚笨的小秘密。仓库够大,她还可以趁没人注意时偷偷找个角落小解,但路上就不同了。她尽量忍耐,最后却不得不蹲在一丛灌木旁,当着所有人的面脱下裤子。她只能如此,要么就得尿湿自己。热派盯着她看,眼睛瞪得像月亮,嘴巴也合不拢来,但其他人一眼也没有多瞧。绵羊是公还是母,格雷果爵士和他的部下似乎并不关心。 俘虏他们的人不许他们互相交谈。艾莉亚已从破裂的嘴唇中得到了教训,但总有人管不住舌头。有个三岁小男孩不愿停止叫唤爸爸,因此他们用带刺钉头锤砸扁了他的脸。随后孩子的妈开始尖叫,“甜嘴”拉夫便把她也杀了。 艾莉亚只能站在一旁,看着他们死去,什么也没做。勇敢有什么用呢?某个被挑去审讯的女人试图表现得勇敢些,但到最后,仍旧和其他人一样嚎叫着死去。这支队伍中没有勇者,只有懦夫和饿殍。他们中的大多数是女人和小孩,仅有的几个男子不是很老,就是很小;壮汉都被绑上刑架,留给野狼和乌鸦。唯一逃过性命的是詹德利,而那仅仅因为他承认自己铸造了那顶牛角盔:铁匠——即便铁匠学徒——很有利用价值,杀掉可惜。 魔山说,他们将被带去赫伦堡服侍泰温·兰尼斯特大人。“你们是逆贼,是叛徒,你们应该感谢诸神,泰温大人给你们这次机会。碰上的若是那群亡命徒,决没有这般好的待遇。乖乖地顺从、服侍,你们就能活下去。” “这不公平!不公平!”某晚睡下后,她听到一位枯瘦的老妇人对身边的人抱怨,“我们从没做过叛国的事,另一帮人完全是自己闯进来的,想拿什么就拿,跟这拨人一样。” “但贝里大人没有伤害我们,”她的朋友悄声道,“那个跟他一起的红袍僧还为所有东西付了钱。” “付钱?他拿走我两只鸡,然后塞给我一张作了记号的小纸片。我倒是问你,这破破烂烂的纸我能吃吗?它会帮我下蛋吗?”她环顾四周,确认没有卫兵在旁,然后用力啐了三口,“这个给徒利!这个给兰尼斯特!还有一个给史塔克!” “真是可耻啊,造孽啊,”一个老头唏嘘道,“先王若是还在,决不会容忍这种事发生。” “劳勃国王吗?”艾莉亚忍不住问。 “伊里斯国王,诸神保佑他。”老头道。他的声音太响了些,一个卫兵慢腾腾地晃悠过来,老头被打掉两颗牙,那晚无人再说话。 除俘虏之外,格雷果爵士还带回十几头猪、一笼鸡、一头骨瘦如柴的奶牛和装满九辆马车的咸鱼。魔山和他的手下有马可骑,但俘虏们全是步行,凡因羸弱而掉队或笨到想逃跑的人都会被当场格杀。夜间,士兵会把女人们带到灌木丛里,她们中的大多数似乎早有准备,也就相当顺从地去了。有个女孩比旁人要漂亮,每晚都被四五个不同的男人带出去,最后她终于忍不住用石块砸了一个士兵。于是格雷果爵士当着大家的面,举起那把丑陋的巨剑一挥,砍掉了她的脑袋。“尸体扔去喂狼。”完事之后,他一边将剑递给侍从擦拭,一边下令。 艾莉亚时时不忘瞥看缝衣针,它就插在一个黑须秃顶的士兵腰间,那人名叫波利佛。幸亏他把它抢走了,她心想,否则她定会拿它去刺杀格雷果爵士,然后被他劈成两半,丢去喂狼。 波利佛虽然抢了缝衣针,但他并不若其他人那么坏。她刚被抓时,兰尼斯特士兵对她而言都是无名无姓的陌生人,带着护鼻盔,看起来都差不多,但经过一些时日,她逐渐熟悉了所有人。你得知道,谁懒惰,谁残忍,谁聪明,谁蠢笨。你得知道,虽然那个外号“臭嘴”的人有她所听过最恶毒的口舌,但你若开口求他,他会多给你一片面包,而快活的老奇斯威克和说话轻声细语的拉夫只会反手给你一巴掌。 用你的眼睛看,用你的耳朵听,就如从前詹德利擦拭他的牛角盔一样,艾莉亚将她的仇恨反复研磨。那顶牛角盔如今戴在邓森头上,她为此而恨他;她恨波利佛抢走缝衣针,她恨老奇斯威克自命不凡,她尤其恨“甜嘴”拉夫用长枪刺穿了罗米的咽喉。她为尤伦而恨亚摩利爵士,为西利欧而恨马林·特兰爵士,为屠夫之子米凯而恨猎狗,恨伊林爵士、乔佛里王子及太后则因为他们害死了父亲、胖汤姆、戴斯蒙乃至珊莎的狼“淑女”。只有记事本过于可怕,她不敢恨。有时候,她几乎忘记他的存在,因为当他不主持审讯时,不过是普通一兵,且比多数人都安静。他的长相毫无特征,没有人会注意他。 每天夜里,艾莉亚都会复诵他们的名字。“格雷果爵士,”她朝自己枕着睡觉的石头低语,“邓森,波利佛,齐斯威克,‘甜嘴’拉夫。记事本和猎狗。亚摩利爵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乔佛里国王,瑟曦太后。”从前在临冬城,艾莉亚会跟母亲去圣堂(或跟父亲去神木林)祈祷。这条通往赫伦堡的路上没有神祇,这些名字就是她唯一的祷词。 日复一日,沿着湖岸,白天赶路,夜晚复诵姓名,直到最后树木渐疏,眼前出现绵延起伏的山丘、蜿蜒的溪流和阳光普照的原野。平原上,数栋烧毁的庄园其骨架像焦黑的烂牙齿一般竖立。之后又走了一整天,他们方才隐约看到赫伦堡的塔楼耸立在蓝色的湖畔。 等到赫伦堡就会好了,俘虏们安慰彼此,但艾莉亚却不那么肯定。她还记得在老奶妈的故事里,这是一座由恐惧所建筑的城堡,黑心赫伦将婴孩之血与泥灰混合——每当说到这里,老奶妈总会压低声音,孩子们得靠过去才听得见——但伊耿的龙吐出火焰,穿过巨大的石墙,烤焦了赫伦和他所有的儿子。艾莉亚一边用长出硬茧的脚不断前行,一边咬紧嘴唇。不会太久了,她告诉自己,那些塔楼只有数里地远。 但他们那天走了一整天,第二天又走了大半天,才终于到达泰温公爵麾下大军营区的边缘,即城堡西面一座烧成废墟的小镇。远看赫伦堡容易使人产生错觉,因为它实在过于巨大,庞大的围墙从湖边拔地而起,陡峭突兀一如山崖,城垛上排列着木头和铁制作的弩炮,看上去就跟虫子一般小。 沿湖有众多旗帜,插在西境军人的帐篷上,艾莉亚虽不能辨出旗上的纹章,却能闻到兰尼斯特部队散发出的臭味。从味道中,艾莉亚得出结论,泰温公爵已在这儿驻扎有一段时日。营地外的便池已经满溢,苍蝇成群,环绕营区的尖桩上长出了淡淡的绿茸毛。 赫伦堡的城门楼有临冬城的主堡那么大,石壁开裂褪色,十分可怖。从城墙外看去,只能见到五座巨塔的顶端,其中最矮的一个也有临冬城最高塔楼的一倍半高,但它们不像正常塔楼那样高耸屹立,艾莉亚觉得它们好似老人粗糙弯曲的手指,正在摸索飘过的云彩。她记得老奶妈讲过,石壁如何像蜡烛般融化,顺着台阶和窗户流淌,闪耀着阴暗炙热的红光,朝赫伦藏身之处流去。眼下,艾莉亚相信故事里的每一个字,这些塔楼一座比一座诡异畸形,它们凹凸粗糙,破裂失衡。 “我不要进去!”当赫伦堡的大门朝他们敞开时,热派尖叫道,“这里面闹鬼!” 这话给齐斯威克听到了,但这次他只笑笑。“面包小弟,你自己挑好了:要么跟鬼待在一起,要么成为其中之一。” 于是热派跟大家一起走了进去。 俘虏们被赶进一间木石结构、充满回音的大澡堂,又被迫脱光衣服,进入滚烫的热水盆里使劲搓洗身子。两个相貌凶恶的老妇人一边监督他们,一边露骨地评论,就当他们是新到的驴子。轮到艾莉亚时,埃玛贝尔太太对她的脚啧啧称奇,而哈拉太太摸到她手指上久练缝衣针磨出的老茧。“我敢打赌,这家伙是个搅黄油的好手。”她说,“瞧你,是农夫的小崽子吧?好啦,别在意,孩子,这世道,只要卖力干活,就有机会往上爬,如果你不卖力呢,就一定会挨打。你叫什么?” 艾莉亚不敢说出真名,但阿利也不行,那是男孩的名字,她们看得出她不是男孩。“黄鼠狼,”小女孩第一时间闪入她的脑海,她便顺势答道,“罗米叫我黄鼠狼。” “真是人如其名,”埃玛贝尔太太吸吸鼻子,“头发乱得没谱,完全是个跳蚤窝。我们先剪掉它,然后派你去厨房。” “我想去照看马匹。”艾莉亚喜欢马儿,况且如果在马厩工作,说不定能偷匹马逃走。 哈拉太太狠狠打了她一巴掌,她肿胀的嘴唇立刻又全裂开了。“多嘴多舌,有你苦头吃!没人征求你的意见!” 嘴里的血有一股咸涩的金属味,艾莉亚垂下视线,一言不发。如果缝衣针还在我手上,她绝不敢打我,她闷闷不乐地想。 “泰温大人和他的骑士们的马自有马夫和侍从照顾,用不着你这种小人!”埃玛贝尔太太道,“厨房既暖和又干净,天天吃得饱、睡得暖,你本可在那儿过得不错,但瞧你不是个聪明的主儿。哈拉,我看还是把这家伙丢给威斯。” “你说行就行,埃玛贝尔。”于是她们塞给她一件灰色粗纺的羊毛裙和一双不合脚的鞋,打发她走了。 威斯是“号哭塔”的管事,生得矮胖,有一只肉乎乎的酒糟鼻,丰满的嘴角下还有一簇扎眼的红疖子。连带艾莉亚共有六个人分配给他,他用锐利的目光巡视这些人,“兰尼斯特家对下人是很慷慨的,你们这帮家伙本来不配侍奉大人们,但现在在打仗,只好将就将就。假如你们工作努力本分,或许某天能升到我的位置;但如果得寸进尺,在大人们面前放肆的话,回头瞧我怎么收拾你们!”他神气活现地在他们面前来回踱步,训示他们绝不能直视贵族的眼睛,绝不能自己开口说话,绝不能挡大人们的路等等。“我的鼻子从不撒谎,”他夸口,“我能闻出轻蔑,闻出傲气,闻出违拗,若是让我闻到一丁点这些臭味,你们就得付出代价。从你们身上,我只想闻到一种味道:恐惧。” 104.第104章 丹妮莉丝 丹妮莉丝抵达魁尔斯时,人们在城墙上敲响铜锣通报,另一些人吹起如青铜巨蛇一般盘绕在身的奇怪号角。城内走出一队骆驼骑兵,充当她的荣誉护卫。骑手们穿着铜鳞甲,头戴镶有铜牙、披着长长黑羽的长吻盔,高高地坐在镶嵌红宝石和石榴石的华丽鞍座之上。他们的骆驼披着色彩斑斓的毯子。 “魁尔斯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俳雅·菩厉在枯骨之城维斯·托罗若就告诉过她。“它是世界的中心,沟通南北的门户,连接东西的桥梁,古老悠久,超越人们的记忆。它宏伟壮丽,令智者萨索斯第一眼看到它之后便自毁双眼,因为他知道今后所见的一切,与它相比都将丑陋不堪,黯然失色。” 丹妮认为男巫说话向来添油加醋,但这座伟大城市的华丽宏伟无可否认。三重厚墙环绕着魁尔斯,墙上有各种精巧的雕刻。外墙由红砂岩砌成,三十尺高,雕刻着各种动物:蜿蜒爬行的蛇,展翅飞翔的鸢,滑行游动的鱼,还夹杂着红色荒原的狼群,以及斑马和大象。中墙四十尺高,由灰色花岗岩砌成,雕刻着栩栩如生的战争场面:刀剑相交,矛盾互击,箭支如雨,英雄在战斗,婴儿被屠杀,熊熊燃烧的火葬堆。内墙是五十尺高的黑色大理石,墙上的雕刻让丹妮羞红了脸,但她告诉自己,别傻了,她早已不是黄花闺女;既然灰墙上的屠戮场面都吓不倒她,男女交欢的情景又有什么隐讳呢? 外城门镶铜,中门镶铁,内城门则镶嵌着许多黄金眼睛。这些城门随着丹妮的走近一一打开。她骑着银马进入城内,小孩子们跑出来,撒下鲜花,铺满她前进的路径。这些孩子除了金色的凉鞋,什么都没穿,全身都是明艳的彩绘。 维斯·托罗若所缺乏的各种色彩似乎全跑到了魁尔斯,她的四周挤满了建筑物,呈现着深浅各异、如梦似幻的玫瑰、紫罗兰和棕褐色调。她经过一道雕成交欢的双蛇形状的青铜拱门,蛇的鳞片是精致的翡翠、黑曜石和天青石。无数纤细的尖塔高高耸立,丹妮毕生未见如此高大的塔楼。每个广场都有狮鹫、龙和狮身蝎尾兽形状的精巧喷泉。 魁尔斯人罗列于街道边,或在精致的阳台上观看——那些阳台如此精细,令人怀疑是否能支撑人的体重。他们是高挑而白皙的人种,穿着亚麻布、织锦和虎皮制成的衣服,在她眼里,个个都是领主和贵妇。妇女的长袍露出一边胸脯,男子则偏爱镶有珠饰的丝裙。丹妮披着狮皮,肩上站了黑色的卓耿,从他们面前骑过,觉得自己粗鄙而野蛮。魁尔斯人被多斯拉克人呼为“奶人”,因为他们肤色白皙,卓戈卡奥曾经梦想有朝一日来洗劫这些东方的巨城。她瞥了一眼她的血盟卫,从他们杏仁状的黑眼睛里看不出任何想法。在他们眼中,这些都只是未来的战利品吗?她疑惑地想。而在这些魁尔斯人看来,我们定是一群彻头彻尾的野蛮人。 俳雅·菩厉领着她小小的卡拉萨穿过一条巨大的拱廊街道,这座城市的古代英雄们站立在白色与绿色的大理石柱上,大小是真人的三倍。接着他们又穿过一处集市,集市位于一座多面开口的巨大建筑内,格子状的天花板成了数千只色彩斑斓的鸟儿的家园。店铺上方的平台生长着茂密的树木花草,而在店铺之内,商品琳琅满目,诸神创造的一切似乎都可买卖。 巨商札罗·赞旺·达梭斯靠过来时,她的银马受到惊吓,马匹似乎受不了骆驼的气息。“如果您看中什么东西,哦,绝代佳人,您只需轻吐芳唇,它就是您的了。”札罗坐在华丽的角鞍上俯身说。 “整个魁尔斯都是她的,她不需要这些小玩意,”蓝嘴唇的俳雅·菩厉在另一侧高声叫道,“听我的没错,卡丽熙。跟我去不朽之殿吧,在那里,您将啜饮真理与智慧。” “既然我可以提供阳光、琼浆和丝绸,她怎会去你的尘埃之殿呢?”札罗对男巫说。“十三巨子将把一顶由黑玉和火晕石制成的冠冕戴在她美丽的头上。” “我唯一想去的宫殿是君临的红堡,俳雅大人。”丹妮对男巫存有戒心,女巫弥丽·马兹·笃尔使她对操弄巫术的人心怀厌恶。“如果魁尔斯的大人物们要给我礼物,札罗,请他们赐予我舰船和军队,助我赢回理应属于我的一切吧。” 俳雅蓝唇上翘,优雅地微笑道:“正该如此,正该如此,卡丽熙。”他转身走开,缀满珠宝的长袍拖在身后,随着骆驼的移动而摇摆。 “女王陛下有超越年龄的智慧,”札罗·赞旺·达梭斯在高高的鞍座上对她低声说,“魁尔斯有句俗话:男巫的房子,骸骨加谎言。” “那为什么人们谈起魁尔斯的男巫就压低声音呢?在整个东方,他们的力量与智慧受人敬畏。” “他们曾经强盛,”札罗同意,“但如今就跟那些羸弱的老兵一样可笑,只会夸耀当年之勇,全不顾力量与技能早已离他们而去。他们阅读腐朽的卷轴,啜饮夜影之水直到双唇变蓝,口中暗示自己具有可怕的力量,但跟前人相比,他们不过是空壳子。我要提醒您,无论俳雅·菩厉给您什么礼物,都将在您手中化为尘土。”他抽了骆驼一鞭,加速跑开。 “乌鸦还嫌八哥黑。”乔拉爵士用维斯特洛通用语低声说。遭放逐的骑士照旧在她的右边骑行。进入魁尔斯城之前,他收起多斯拉克服装,再度穿上板甲、锁子甲和羊毛衣——这些远在半个世界之外的七大王国骑士的全副装备。“您最好避开他们俩,陛下。” “他们会助我得到王冠,”她道,“札罗拥有巨大的财富,而俳雅·菩厉——” “——只会装神弄鬼。”骑士唐突地说。在他深绿色的外衣上,莫尔蒙家族的巨熊后腿直立,黑黝黝的,煞是凶猛。乔拉朝集市里拥挤的人群皱眉,看上去也同样凶猛。“我不愿在此久留,我的女王。我不喜欢这地方的气味。” 丹妮微微一笑。“你闻到的大概是骆驼。就我的鼻子而论,魁尔斯人似乎还挺香呢。” “香水时常用来掩盖臭味。” 我的大熊,丹妮心想。我是他的女王,他却当我是个孩子,一心要永远守护我。这令她感觉安全,却也有些悲哀。她希望自己能比现在更爱他。 札罗·赞旺·达梭斯热情地邀请丹妮住进自己的家。她料到那会是一座豪宅,却没想到是比集市还大的宫殿。与之相比,伊利里欧总督在潘托斯的大宅就像猪倌的茅屋,她想。先前,札罗曾保证他的家可以舒舒服服容下她所有的人马;事实上,它将他们吞没其中。他把一整边的厢房都给了她。她有自己的花园、大理石浴池、一座水晶占卜塔,以及男巫居住的迷宫。无数的奴隶任她差遣。在她的私人套房里,地板是绿色大理石,墙壁上挂着五彩的丝绸,每当微风拂过,便闪闪发光。“你太慷慨了。”她对札罗·赞旺·达梭斯说。 “对龙之母而言,这点礼物不算什么。”札罗是个慵懒儒雅的人,脑袋秃了顶,硕大的鹰钩鼻上缀满红宝石、猫儿眼和翡翠。“明天早上,您将一边享用孔雀和云雀舌,一边欣赏那些只配绝代佳人的音乐。十三巨子会到这里来向您致敬,全魁尔斯的高尚人物都会来。” 全魁尔斯的人都会来看我的龙,丹妮心想,但她还是向札罗道谢,感谢他的好意,然后将他送走。俳雅也告辞离开,并再三保证会向“不朽者”们请求,安排接见丹妮。“那是如盛夏飘雪一般稀罕的荣耀啊。”他离开前,用淡蓝的嘴唇亲吻她赤裸的双脚,并坚持留下一罐油膏作礼物,他发誓说这能让她看见空气之灵。三位寻龙者中最后离开的是缚影士魁晰,从她那儿,丹妮只得到一个警告。“小心。”戴红漆面具的女人说。 “小心谁?” “小心所有人。他们将不分昼夜地觐见这重生于世的奇迹,接着便会贪念陡生。因为龙的血肉由火构成,而火就是力量。” 待魁晰也离开后,乔拉爵士说:“她说得对,我的女王……尽管我也不喜欢她,但是……” “说实话,我很不理解她。”俳雅和札罗从第一眼看到她的龙开始,就连连许诺,宣称他们彻头彻尾是她忠实的仆人,但从魁晰那儿,她只得到寥寥几句含糊隐秘的言辞,而且她从没见到那女人的脸,这让她很不安。记住弥丽·马兹·笃尔,她告诉自己,记住背叛。她转向她的血盟卫。“我们留在这里一天,就得保持继续站哨。未经我允许,任何人都不得进入这一侧的厢房。尤其是这些龙,必须时刻小心看守。” “遵命,卡丽熙。”阿戈说。 “我们只看到魁尔斯的一部分——俳雅·菩厉希望我们看到的部分,”她续道,“拉卡洛,我要你深入查看其余的部分,把所见所闻向我回报。带上得力的人手——以及几位女人,以进入男人禁入的地方。” “遵命,吾血之血。”拉卡洛说。 “乔拉爵士,我要你去找码头,看看那里停泊着什么样的船只。我已经半年没有听到七大王国的消息了。或许诸神会将某位好心的船长从维斯特洛吹到这儿来,用他的船载我们回家。” 骑士皱了皱眉头。“这可不算好心。篡夺者将谋害您,这和太阳会升起一样确凿无疑。”莫尔蒙用拇指钩住剑带。“我要留在您身边守护您。” “乔戈也能守卫我。而且,你会的语言比我的血盟卫多,多斯拉克人又不信任海洋和在海上航行的人,这件事上只有你能为我效力。去吧,去船只之间走走,跟水手们聊聊,了解他们从哪儿来,往哪儿去,还有负责指挥他们的人。” 遭放逐的骑士勉强点点头。“遵命,我的女王。” 等所有男人离开,女仆替她脱去沾染风尘的丝绸外衣,丹妮缓缓走出去,来到门廊阴影里的大理石浴池。池水清凉宜人,池中的小金鱼好奇地轻咬她的肌肤,令她不禁咯咯笑出声来。她闭上眼,随波漂浮,知道自己想休息多久就可以休息多久,这样的感觉真好。不知伊耿的红堡内是否也有这样的池子,也有这般长满薰衣草和薄荷的芬芳花园。一定有。韦赛里斯常说七大王国是世界上最美的地方。 一想到家,她就不安起来。如果她的日和星还活着,一定会率领卡拉萨横渡毒水汪洋,扫清她的敌人,但他的力量已从这世上消失了。她的血盟卫们虽然还在,且武艺过人,誓死效命,但毕竟只是马上英雄。多斯拉克人洗劫城市,抢掠王国,却不懂统治之道。丹妮不希望君临化为满地游魂的焦黑废墟,她已经尝够了眼泪的滋味。我要我的王国美丽动人,到处都是精壮的男子、漂亮的女人和快乐的孩子。我要我的子民在我骑马经过时面带微笑,如韦赛里斯所说的那种,对我父亲展现的微笑。 要做到这些,首先要征服。 篡夺者将杀死你,这和太阳会升起一样确凿无疑,莫尔蒙如是说。劳勃杀了她英勇的哥哥雷加,还派爪牙穿越多斯拉克海,企图毒死她和她未出生的孩子。据说劳勃·拜拉席恩壮如公牛,在战场上无所畏惧,是个喜爱战争胜过一切的男人。在他身边,有许多被哥哥称为“篡夺者走狗”的大贵族:眼神冷峻、心肠冰冻的艾德·史塔克;金光灿灿的兰尼斯特父子,富裕、强大、背信弃义。 她该如何挫败这样的敌人呢?卓戈卡奥活着的时候,人们颤抖着献上贡品,以延滞他的怒气,否则他便要夺取对手的城池、财富、妻子等等一切。但他的卡拉萨非常庞大,而她的却如此弱小。她追随着她的彗星,而她的子民追随着她穿越红色荒原,也将追随她横渡毒水汪洋,但只有他们是不够的,就算加上她的龙也不够。韦赛里斯相信国内人民会为了真正的国王揭竿而起……但韦赛里斯是个傻瓜,傻瓜相信蠢事。 疑虑令她颤抖。她突然感到水太冰凉,小鱼的咬啄让人生厌。丹妮起身爬出池子。“伊丽,”她喊,“姬琪。” 女仆们用毛巾替她擦干,裹上一条纱丝长袍,丹妮的思绪则转向到骸骨之城来找她的那三个人。“泣血之星”引领我来到魁尔斯,必有目的。只要我有足够的力量去寻取帮助,并有足够的智慧避开圈套与陷阱,就将找到自己所需。如果诸神注定要我成为征服者,他们必将提供支持,展现某种神迹。但如果不是这样……如果不是…… 快傍晚时,丹妮正在喂龙,伊丽穿过丝帘走进来,通报乔拉爵士已从码头归来……还带了一个人。“请他们进来,不管他带了谁,都一起进来。”她很好奇。 他们进来时,她坐在地面的一堆软垫上,她的龙围绕四周。来人穿一件黄绿相间的羽毛披风,乌黑的皮肤像抛光的黑玉。“陛下,”骑士道,“我为您带来库忽鲁·莫,‘月桂风号’的船长,他来自高树镇。” 黑皮肤的人跪下来。“我感到无上荣幸,女王陛下。”他不是用丹妮听不懂的盛夏群岛语言,而是九大自由贸易城邦所使用的瓦雷利亚语,并且非常流畅。 “这是我的荣幸,库忽鲁·莫,”丹妮用同样的语言回答,“你是盛夏群岛人?” “是的,陛下。不到半年之前,我们曾在旧镇停靠,我从那儿为您带来一件特别的礼物。” “礼物?” “一个好消息。风暴降生的龙之母啊,让我告诉您,劳勃·拜拉席恩已经死了。” 围墙之外,暮色笼罩了魁尔斯,但一轮红日却从丹妮心中升起。“他死了?”她重复道。膝上黑色的卓耿嘶嘶叫着,喷出一道白烟,如面纱般罩在她面前。“你肯定吗?篡夺者真的死了?” “旧镇的人都这么说,在多恩,在里斯,在我们停靠的所有港口都有同样的消息。” 他给我送来毒酒,如今我活着,他却先死了。“他怎么死的?”在她肩头,韦赛利昂拍打着乳白色的翅膀,搅动空气。 “他在御林打猎时,被一头怪物般的野猪戳死,至少我在旧镇是这么听说的。也有人说是王后背叛了他,或是他的弟弟,或是他的首相史塔克公爵。所有传说的共同点在于:劳勃国王确实死了,业已进了坟墓。” 丹妮不知篡夺者长得什么样,但几乎没有一天不想到他。他如同巨大的阴影,自她诞生起就笼罩着她,她在鲜血和风暴中降生于世,却因他而无处容身。然而此刻,这个陌生的黑肤男子却陡然把她解放。 “男孩坐上了铁王座。”乔拉爵士说。 “如今乔佛里国王即位,”库忽鲁·莫补充,“政事把持在兰尼斯特家族手里。劳勃的两个弟弟逃离了君临,传言说他们意图称王。首相失了势,史塔克公爵是劳勃国王最好的朋友,却以叛国罪遭到逮捕。” “艾德·史塔克叛国?”乔拉爵士嗤之以鼻,“异鬼才相信!就算永夏降临,这家伙也不会玷污他的宝贵荣誉。” “他能有什么荣誉?”丹妮说,“他背叛了真正的国王,这些兰尼斯特家的人也一样。”听到篡夺者的走狗们自相残杀,令她心情愉快,但她并不意外。她的卓戈死后也发生了同样的事,强大的卡拉萨顿时四分五裂。“我哥哥韦赛里斯死了,他才是真正的国王,”她告诉盛夏群岛人。“我夫君卓戈卡奥杀了他,以熔化的黄金为他加冕。”哥哥聪明一点就好了,他日夜祈祷的复仇已经近在眼前了啊! “我为您感到悲哀,龙之母,也为正在流血的维斯特洛感到悲哀,它失去了真正的国王。” 在丹妮温柔的手指下面,绿色的雷哥用熔金般的眼睛注视着陌生人。他张开嘴,牙齿如黑针一般闪闪发光。“船长,你的船何时再去维斯特洛?” “恐怕一两年之内不会。月桂风号将从这里启程向东,沿着贸易航线环行玉海。” “我明白了,”丹妮有些失望,“我祝你一路顺风,生意兴隆。你给我带来了一份珍贵的礼物。” “而我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伟大的女王。” 她有些疑惑。“什么回报?” 他的眼睛闪烁着光芒。“我见到了龙。” 丹妮笑了。“希望有朝一日,你能见到更多。当我登上父亲的王座之后,来君临见我,你将得到一份丰厚的奖赏。” 盛夏群岛人保证一定照办,临行前轻吻她的十指。姬琪领他出去,乔拉·莫尔蒙留下来。 “卡丽熙,”等他们独处时,骑士开了口,“如果我是您,可不会随便把计划说出去。这种人走到哪里,都会大肆宣扬。” “由他去说,”她道,“就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决心。篡夺者已死,我怕什么呢?” “并非每个水手的故事都是真的,”乔拉爵士警告,“即使劳勃死了,也得由他的儿子来接替统治。说实在的,什么也没改变。” “一切皆已改变。”丹妮猛然起身。她的龙一边尖叫一边松开尾巴展翅飞离。卓耿拍拍翅膀,爬上拱廊的横梁,另外两只掠过地面,翅尖刮在大理石上。“从前,七大王国就像卓戈的卡拉萨,在领袖的强力统御下万众一心。如今,它们也将像卡奥死后的卡拉萨,分崩离析。” “大贵族们总是沉溺于权力的游戏中,争斗不休。谁家获胜,我都能预测形势的变化。卡丽熙啊,七大王国不会像成熟的桃子一样落入您手中。您需要舰队,需要金钱,需要军队,需要同盟——” “这些我都知道。”她拉起他的手,深深望进他疑虑的黑眼睛。在他眼中,我有时是个需要他保护的女孩,有时是个他想要睡的女人,他可曾真正将我视为他的女王?“我已经不再是你在潘托斯遇见的那个惊慌失措的女孩了。没错,我只经历了十五个命名日……但是,乔拉,我也像多希卡林的老妪一般年长,像我的龙一样年轻。我怀过一个孩子,烧过一个卡奥,穿越了红色荒原和多斯拉克海。我体内流着真龙的血脉。” “您和您哥哥一样。”他固执地说。 “我和韦赛里斯不一样。” “我指的不是他,”他解释,“而是雷加。但您别忘了,即便雷加也难免一死。劳勃在三叉戟河上,只凭一把战锤就证明:真龙也有克星。” “真龙会死。”她踮起脚尖,轻吻他未曾修刮的脸颊,“但屠龙者也会。” 105.第105章 布兰 梅拉机警地转着圈,索网在她左手摇摆,她右手则泰然自若地握着细长的三叉捕蛙矛。夏天睁大金色的眼珠紧盯着她,不断移动,长尾巴直立起来。他观察着,观察着…… “呀!”女孩一声叫喊,长矛飞刺向前。狼闪到左边,在她收矛之前扑跳上去。梅拉顺势扔出网子,纠结的索扣挡在身前。飞跃的夏天正好被装进了里面。他不肯认输,拖着网子,砰的一下,撞上她的胸膛,把她击倒在地。矛飞出老远,幸亏潮湿的草地减轻了落地的撞击,她气喘吁吁地躺倒在地。冰原狼蹲在她身上。 布兰叫道:“你输了。” “她赢了,”她弟弟玖健说,“夏天被抓住了。” 他说得没错,布兰仔细地看了看。夏天在网子里扭动、咆哮,想撕开个口子,却只能使自己越捆越紧。网子是咬不开的。“放他出来吧。” 黎德家的女孩朝他笑笑,伸出双臂抱住这缠成一团的冰原狼,打了个滚。夏天发出一声可怜的哀鸣,腿脚不住踢打缚住自己的绳结。梅拉跪下去,解开一个索扣,扯掉一个角落,灵巧地这里拖拖那里拉拉,突然之间,冰原狼便重获自由。 “夏天,过来,”布兰张开手臂,“看这里。”他说,于是狼飞一般地朝他跑来。他立刻积蓄起全身力量,任狼飞奔过来把他又拖又撞地弄倒在草地上。他们扭打着、翻滚着,难舍难分,一个又吠又闹,另一个只管嬉笑。最后布兰翻到了上面,沾满泥巴的冰原狼被压在身下。“乖狼狼。”他喘着气说。夏天舔了舔他的耳朵。 梅拉不住摇头。“难道他从不生气?” “从不和我生气。”布兰捉住狼的耳朵,夏天凶猛地朝他吼叫,但一切都只是玩笑。“有时他会把我衣服扯烂,但从不见血。” “那是你的血。如果他刚才弄穿了网子……” “也不会伤害你。他知道我喜欢你。”众位领主骑士在丰收宴会后的一两天便相继离开了临冬城,只有黎德家这两个少年留下来陪伴布兰。玖健总是很严肃,弄得老奶妈称他为“小个子祖父”,而梅拉却让他想起姐姐艾莉亚。和二姐一样,她也从不怕弄脏衣服,喜欢像个男孩子一样跑跳打闹、投掷东西。不过,她比艾莉亚大得多,都快十六岁,是成年女人了。而自己呢,虽说好不容易盼到了第九个命名日,却仍比他们姐弟年纪都小,所幸他们从不把他当小孩子看待。 “我真希望我们家的养子是你们而不是瓦德兄弟。”他挣扎着向最近的树木爬去。那种扭动拖曳的姿势一定很难看,但当梅拉伸出援手时,他却说,“别,我不要人帮忙。”他笨拙地翻身,蠕动着前进,用尽双手的力量,终于把背靠到大芩树的树干上。“你看,我就说不用帮嘛,”夏天把头放在布兰膝上,“我以前真没见过谁用网子打架的,”他边挠冰原狼耳背边对梅拉说,“这是你家教头教的吗?” “我父亲教的。灰水望没有骑士,也没有教头和学士。” “那渡鸦怎么办,谁来照顾它们呢?” 她笑了。“渡鸦是找不到灰水望的,正如敌人也找不到它。” “为什么?” “因为它在动。”她告诉他。 布兰以前还没听说过会走路的城堡呢。他迟疑地看着她,不知是否受了她作弄。“我真想去瞧瞧。你觉得等仗打完你父亲大人会准许我去参观吗?” “我们非常欢迎您,王子殿下。不论现在还是将来。” “现在也行?”布兰以前从未离开临冬城。他好想见识远方的国度。“等罗德利克爵士回来我要问他同不同意。”老骑士去了东边,代表临冬城处理一件棘手事务。事情的起因是卢斯·波顿的私生子把刚从丰收宴会中返回的霍伍德伯爵夫人抓了起来,当晚便同她成了亲——听说他的年纪足以当她儿子呢。之后没几天,曼德勒大人便接管了她的城堡。这是为避免霍伍德家的产业沦入波顿手中所做的必要措施,他来信中这样解释,但罗德利克爵士对他和对那私生子一样火冒三丈。“罗德利克爵士或许会同意。可鲁温师傅决计不会。” 玖健盘腿坐在鱼梁木下,严肃地望着他。“你能离开临冬城就好了,布兰。” “真的?” “对。越快越好。” “我弟弟有绿之视野,”梅拉道,“他能梦见尚未发生的事,而它们往往会成真。” “不是往往,梅拉。”他们之间对视一眼:他悲伤,她倔犟。 “告诉我会发生什么事。”布兰说。 “我会的,”玖健道,“但请你首先告诉我你的梦。” 神木林间霎时宁静下来。布兰听见树叶的沙沙响,听见阿多洗热泉发出的微弱水声。他想到了金色男子和三眼乌鸦,他想起啄碎头骨的鸟喙和嘴里金属般的血味道。于是他说:“我不做梦。鲁温师傅给我喝安眠药。” “起作用吗?” “很有效。” 梅拉开了口:“整个临冬城都知道你时时在夜里醒来,浑身是汗,大喊大叫,布兰。打水的女仆这么说,大厅的守卫也这么说。” “告诉我们,你在怕什么。”玖健道。 “不要。不管怎么说,那都只是梦而已。鲁温师傅说梦什么也不代表。” “我弟弟和别的男孩一样会做梦,有的梦也许只是梦,”梅拉说,“但绿色之梦不一样。” 玖健的眼睛是青苔的颜色,很多时候,当他看着你,你会觉得他看到的不止是你,还包括很多别的事物。就像现在。“我梦见一只长翅膀的狼被灰色石链束缚于地,”他说,“那是绿色之梦,我知道是真的。一只乌鸦想啄开链条,然而石头太坚硬,它的喙只能徒劳无益地留下痕迹。” “那乌鸦有三只眼睛吗?” 玖健点头。 夏天自布兰膝盖抬起头,用那双黑底金瞳的眼睛凝视着泥人。 “我小时候得了灰水热,差点没命。正是这只乌鸦救了我。” “我摔下去之后它也来了,”布兰脱口而出,“那时我昏迷了好久,它飞来告诉我,说我要么跟着飞要么就会摔死,结果我醒了,却成了残废,根本不能飞。” “只要想飞,你就能飞。”梅拉捡起网子,抖开纠结的地方,重新装备起来。 “你就是那长翅膀的狼,布兰,”玖健说,“刚来时,我还不敢确定,现在我肯定了。正是那乌鸦派我们来打碎你的枷锁。” “乌鸦住在灰水望吗?” “不。乌鸦在北方。” “住在长城?”布兰一直想去长城看看。他的私生子哥哥琼恩就在那儿,当了守夜人的弟兄。 “在长城之外。”梅拉·黎德把网子系上腰带。“玖健把他的梦告诉了我们的父亲大人,于是他便马不停蹄地派我们前来临冬城。” “我该怎么来打破锁链,玖健?”布兰问。 “睁开眼睛。” “我一直睁着啊,你看不见吗?” “睁开了两只,”玖健指出,“一只,两只。” “我只有两只啊。” “你有三只。乌鸦给了你第三只眼,而你却没能睁开它。”他说话的方式总是那么缓慢柔和。“用两只眼你能看见我的脸。用三只眼你能看见我的心。用两只眼你能看见此时的橡树,用三只眼你能看见从前的橡实和日后的断桩。用两只眼你不过能看到墙边,用三只眼你却能南望夏日之海、北越绝境长城。” 夏天站了起来。“我不需要看那么远,”布兰紧张地笑笑,“我已经厌倦了讨论乌鸦。我们来说说狼吧。要么聊蜥狮也行。你捉到过蜥狮吗,梅拉?我们都没见过这种动物呢。” 梅拉把捕蛙矛从矮树丛间拔出。“它们住在水里。通常在小溪或深泽之——” 她弟弟打断她:“你梦见了蜥狮?” “没有,”布兰说,“我告诉你了,我不想——” “你梦见的是狼?” 他让布兰生气了。“我凭什么要告诉你我的梦?我是王子。我是临冬城的史塔克。” “你梦见的可是夏天?” “别说了!” “丰收宴会那一晚,你梦见自己变成了神木林里的夏天,对不对?” “住嘴!”布兰叫道。夏天从鱼梁木下蹿出,露出洁白的牙齿。 玖健·黎德毫不在意。“当时我抚摸夏天,感觉到你在他体内。正如现在你也在他体内。” “不可能。我当时人在床上。我在睡觉!” “你在神木林里,全身灰毛。” “那只是场噩梦……” 玖健起立。“我感觉到你的存在,感觉到你的坠落。你害怕的可是这个?坠落?” 坠落,布兰心想,还有金色男子,王后的弟弟,不知怎的,他也让我害怕,但我最怕的还是坠落。这番话,他从没给别人讲过。要怎么说?他无法对罗德利克爵士和鲁温师傅说,更不能告诉黎德姐弟。如果避而不谈,也许便能遗忘。他一点也不想留住这份回忆。那甚至根本不能算真实的记忆。 “你每晚都会坠落吗,布兰?”玖健静静地问。 夏天喉头发出一声隆隆的低吼,这次可不是开玩笑。他径直上前,咧牙露齿,眼睛火热。梅拉提起长矛,挡在弟弟身前。“叫他回去,布兰。” “是玖健惹怒了他。” 梅拉抖开网子。 “不对,这是你的怒火,布兰,”她弟弟说,“你的恐惧。” “不是的!我才不是狼!”虽然他总在暗夜里和他们一道狂叫怒嗥,总在狼梦中和他们一起品尝鲜血。 “你的一部分是夏天,夏天的一部分是你。你知道的,布兰。” 夏天猛扑上来,却被梅拉拦住,并用三叉矛戳刺赶了回去。狼扭到一边,绕着圈子,再度逼近。梅拉转身面对他,“叫他回去,布兰。” “夏天!”布兰高喊,“到我这儿来,夏天!”他伸手拍大腿,掌心打得麻痛,僵死的大腿却毫无知觉。 冰原狼再次出击,仍旧被梅拉的矛格开。夏天灵巧地闪避矛头,转着圈子往后退。忽然,矮树丛里传来一阵沙沙声,一个瘦削的黑影从鱼梁木下一跃而出,利牙暴露。他的狂怒所发出的强烈气味引来了弟弟。布兰感觉颈后汗毛直竖。梅拉站在弟弟身边,腹背受敌。“布兰,叫他们离开。” “我做不到!” “玖健,上树。” “没有必要。今日并非我的死期。” “快!”她尖叫道,于是她弟弟用树脸的凹陷处做支撑,爬上鱼梁木主干。冰原狼们围上来。梅拉扔开矛和网,向上一跳,抓住头顶枝干。当她吊着一荡,翻上枝头时,毛毛狗的大口正好从她脚踝下方咬过。夏天蹲坐下来,不住怒嗥,而毛毛狗似乎担心那网子,他用牙咬住网不停乱摇。 这时布兰方才忆起他们并非孤立无援。他用手围住嘴巴。“阿多!”他大喊,“阿多!阿多!”他怕得厉害,竟觉得有几分惭愧。“他们不会伤害阿多。”他向树上的朋友们保证。 片刻工夫,他们便听见不协调的咕哝声。阿多急急忙忙地从热泉里奔出来,衣冠不整,全身是泥,然而布兰见他出现从未这么高兴过。“阿多,快帮帮我!把狼赶走!把他们都赶走!” 阿多愉快地跑过去,挥着手臂,跺着大脚,高喊:“阿多,阿多。”他在两只狼之间来回吆喝。最先逃走的是毛毛狗,他发出最后一声吼,潜进树丛。夏天似乎也觉得够了,便跑回到布兰身边,靠着他躺下。 梅拉下树后立刻拾起矛和网,但玖健的目光从未离开夏天。“我们以后再谈。”他向布兰承诺。 那是狼,不是我。他不懂他们为什么会变得如此狂野。也许鲁温师傅把他们关在神木林是对的。“阿多,”他说,“带我去鲁温师傅那儿。” 鸦巢之下学士的塔楼是布兰最喜欢的地方之一。鲁温对打扫整理之类的事真是一窍不通,可屋里那些凌乱的书籍、卷轴、瓶瓶罐罐和老师傅的光头、宽松灰袍的长袖子都让布兰觉得亲切而温馨。此外,他也很喜欢那些信鸦。 此刻鲁温师傅坐在一张高背椅上,奋笔疾书。罗德利克爵士走后,整个城堡的管理重担便落到他肩上。“王子殿下,”阿多进门之后他说,“离上课还有些时辰呢。”老学士每天下午都花几个钟头给布兰、瑞肯以及两位瓦德·佛雷上课。 “阿多,站着别动。”布兰伸出双手抓住墙上的烛台,用它做支点把自己提出篮子。他在半空吊了一会儿,等阿多把凳子搬来。“梅拉说他弟弟有绿之视野。” 鲁温师傅用手中的羽毛笔挠挠鼻子。“她这么说?” 他点点头。“记得你告诉我森林之子才有绿之视野。我记得的。” “他们中很多人自称具有那种能力。他们的智者被称为绿先知。” “这是魔法吗?” “你愿意的话,姑且可以这么称呼它。但从本质而言,这不过是另一种类别的知识而已。” “什么知识?” 鲁温放下笔管。“这世上没有人真正了解,布兰。森林之子已从这个世界消失,他们的智慧也随之而逝。我们只能猜测,这种知识和树上的人脸有关。先民们认为绿先知通过鱼梁木上的眼睛观察他们,这就是他们每次和森林之子开战都大肆伐木的原因。据推测,绿先知们对森林里的走兽和飞鸟也有影响力,甚至能控制鱼类。黎德家那男孩自称具有这种能力吗?” “不,我觉得他没有。不过梅拉说,他梦见的事情往往会成真。” “我们所有人梦见的事情往往都会成真。记得吗,在你父亲大人去世之前你便梦见他在墓窖里?” “瑞肯也梦见了。我们做了同样的梦。” “你愿意的话,称这为绿之视野也无妨……但你要记住,你和瑞肯做过的成千上万其他的梦最终并没有成真。你不会忘了我教你的关于每个学士必备的颈链的故事吧?” 布兰想了一会儿,试图说完整。“学士必须在旧镇的学城铸造自己的颈链。它是锁链只因配上它的人必须为他人服务。它包含多种金属,因为配上它的人服务于国度里各个阶层。每当完成新学业你便能加上新链条。黑铁代表管理乌鸦,白银代表救死扶伤,黄金代表财务会计。其他的颜色我不记得了。” 鲁温把手指伸到颈链下面,一个又一个链条地抡起来。他人长得矮小,脖子却很粗,所以颈链很紧,得用力才能转动。“这是瓦雷利亚钢,”当一环暗灰色金属转到喉头时他说,“一百个学士里只有一个能戴上这环链条。它代表我学到了学城里称之为高级神秘术的知识——魔法,当然取这个名字只是为了动听。这东西很迷人,却并不实用,所以少有学士投身于这个方向。” “或迟或早,学习高级神秘术的人总忍不住想自行施展魔法。必须承认,连我自己也抵挡不住那种诱惑。是啊,我当时还是个孩子,哪个孩子没偷偷幻想在自己身上发现神奇的力量呢?然而我的下场和我之前的一千个小孩相同,和我之后的一千个小孩也一样。非常遗憾,所谓的魔法根本不起作用。” “它们有时候会起作用的,”布兰抗议,“像我做了那个梦,瑞肯也做了。而且东方还有魔法师和男巫……” “世上确有人自称为魔法师和男巫,”鲁温师傅说,“在学城,我有个朋友便能从你的耳朵里变出一朵玫瑰花,但事实上,他和我一样不会魔法。啊,必须指出的是,世上不为人知的事还很多很多。历史的洪流奔过百年千年,而一个人短暂的一生不就是几个仓促的夏季,几个渺小的冬天么?我们仰望着高山,便称其为永恒,因为它们看来是这样……然而在时间的长河里,高山升起又倒塌,江河改变了途径,繁星坠下了天幕,雄城没入了汪洋。若我们所断不假,连神灵也在生死轮替。沧海桑田,世事变迁。 “魔法或许在远古时代曾是一种伟大的力量,但那个纪元已经永远地失落了。如今这点残余就像熄灭的烈火在空中飘散的几缕烟雾,连这几许轻丝也在不断褪色。瓦雷利亚是最后的灰烬,而它早已熄灭。再没有龙了,巨人也都死去,森林之子和他们所有的知识被世界遗忘。 “不,我的王子殿下。玖健·黎德或许做过一两个自以为成真的梦,但他绝没有绿之视野。活在世上的人没有一个具有那种能力。” 黄昏时分,梅拉来找他时,他把这番话原原本本告诉了她。他坐在窗边看着四周灯火逐渐亮起,给夜晚带来生机。“狼的事我很抱歉。夏天不该攻击玖健,可玖健也不该随便谈论我的梦。乌鸦说我能飞,它撒了谎,你弟弟也在撒谎。” “你不认为或许是你家学士错了么?” “他没错。我父亲总是听取他的建议。” “你父亲倾听,这点我不怀疑。但到了决定的时刻,他会自己做主。布兰,就让我告诉你玖健做过的关于你和你养兄弟的梦吧。” “瓦德们才不是我兄弟。” 她没在意。“你坐在晚餐桌边,上菜的却不是仆人,而是鲁温学士。他把烤肉中只配国王享用的部分给了你,那肉半熟多血,香气扑鼻,惹得在座人人都流出口水。同时,他送给佛雷们的部分却是又老又灰的死肉,但他们对到手的食物却比你更满意。” “我不懂。” “你会懂的。我弟弟说了,当你懂得它的含义,我们便可以再谈。” 当晚,布兰简直不敢去席晚宴,但当他终于去了,发现人们早把鸽子派摆在了他位子上。在座人人一份,而他实在看不出瓦德们吃的有什么特别。鲁温师傅果然是对的,他告诉自己。不管玖健说过什么,没有任何坏事会降临到临冬城。布兰松了一口气……却也竟有几分失望。如果世上真有魔法存在,那就意味着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幽灵能走路,大树会说话,残废的男孩也一定能重新站起来当骑士。“但那是办不到的,”躺在床上,在无边的黑暗之中,他大声地说,“世上没有魔法了,所有的故事都只是故事。” 所以他不能走路,不能飞翔,永远也做不了骑士。 106.第106章 提利昂 草席刺得他赤裸的脚底发痒。“堂弟真会挑时机,”提利昂告诉睡得迷迷糊糊的波德瑞克·派恩,这孩子无疑以为深夜唤醒他,会遭一顿训斥。“带他到书房,告诉他,我马上下来。” 从窗外天色判断,应该过了午夜时分。莫非蓝赛尔以为这时候我就会迷迷糊糊,反应迟钝么?他心里盘算。不,蓝赛尔根本不动脑子,这一定是瑟曦的主意。可惜,老姐要失望了。他每晚都把工作带到床上,一直干到凌晨——在摇曳的烛光下,仔细审查瓦里斯的秘密报告,查阅小指头的账簿,直到眼睛发疼,字迹模糊为止。 他用床边脸盆里的温水湿了湿脸,不紧不慢地蹲在厕所,夜间的空气让他裸露的皮肤有些凉。蓝赛尔爵士年方十六,从没什么耐性,就让他等着吧,他会越来越焦躁。提利昂清空肠子,套上一件睡袍,并用手指将稀疏的亚麻色头发揉乱,好让自己看上去像是刚刚醒来。 蓝赛尔在烧成灰烬的壁炉前踱步,身穿有黑丝绸内袖的红天鹅绒斜纹外衣,佩一柄镶珠宝的匕首,刀鞘镀金。“堂弟!”提利昂跟他打招呼,“你真是稀客。请问有何贵干呢?” “摄政太后陛下命我前来,要你即刻释放派席尔大学士。”蓝赛尔爵士拿出一条猩红的缎带,金蜡上摁有瑟曦的狮印。“这是陛下的授权状。” “原来如此,”提利昂挥手要他拿开,“唉,姐姐大病初愈,我衷心地希望她不要过度操劳。倘若病情复发,那就太遗憾了。” “太后陛下业已康复。”蓝赛尔简略地说。 “妙极了,”尽管不是我喜欢的曲调。当初真该多下点药。提利昂本希望能多几天不受瑟曦的干涉,但对她迅速恢复健康也没吃惊。毕竟,她是詹姆的孪生姐姐。他做出一个愉快的笑容。“波德,替我们生个火,这里实在太凉。陪我喝一杯如何,蓝赛尔?我发现温酒有助于睡眠呢。” “我可不需要睡眠,”蓝赛尔说,“我代表陛下前来宣令,不是来跟你喝酒的,小恶魔。” 哟,骑士称号让这小子肆无忌惮,提利昂寻思——还有他在谋杀劳勃国王一事中扮演的可悲角色。“酒喝多了自然伤身,”他一边倒酒一边微笑,“至于派席尔大学士……如果我亲爱的姐姐真那么在乎他,似乎该亲自前来,但她却派了你。对此,我怎么理解呢?” “随你怎么理解,我只要你放人!国师是摄政太后坚定的盟友,处于她的保护之下。”这小子唇边浮现一抹冷笑,似乎很得意。想必这套都是跟瑟曦学的。“陛下决不容许这种暴行发生。她要我提醒你,她才是乔佛里的摄政王。” “而我是乔佛里的首相。” “御前首相专心服务,”年轻骑士轻描淡写地告知他,“摄政太后统理国事,直到国王成年为止。” “或许你该把这写下来,以免我记不住。”炉火欢快地噼啪作响。“你可以下去了,波德。”提利昂告诉他的侍从。等孩子离开之后,他方才转身面对蓝赛尔。“还有什么事?” “有。陛下命我通知你,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公然违抗国王陛下的谕令。” 看来瑟曦早已命令拜瓦特释放派席尔,却遭到断然拒绝。“我明白了。” “太后陛下她坚持要求撤换此人,并以叛国罪加以逮捕。我警告你——” 他将酒杯放到一边。“别警告我,小子。” “爵士!”蓝赛尔硬邦邦地说。他碰了碰剑,或许想提醒提利昂,他也有武器。“跟我说话小心点,小恶魔。”无疑他想作势威胁,但那簇可笑的小胡子毁了效果。 “哦,剑是危险的东西,快放下。你莫非不知我出一声,夏嘎就会冲进来把你大卸八块么?他杀人可是拿斧子,不是用酒袋哪。” 蓝赛尔涨红了脸;难道他蠢到以为他在劳勃之死中的作为就神不知鬼不觉?“我是个骑士——” “我明白。那么告诉我——瑟曦是同你上床前还是上床后封你作骑士的?” 蓝赛尔那双碧眼里闪烁的目光招认了一切。看来瓦里斯所言是真。好吧,没人能指称老姐不爱自家人。“怎么,没话说了?叫你别警告我么,爵士。” “你必须收回这些下流的指控,否则——” “拜托,你有没有想过,假如我告诉乔佛里,你为了睡他母亲而害死他父亲,他会怎么做呢?” “这不是实情!”蓝赛尔惊恐地抗议。 “不是?那请问,实情究竟是怎样?” “烈酒是太后给的!从我当上国王侍从的那天起,你父亲泰温大人就要我一切遵从太后的指令。” “包括跟她上床?”看看他,个子不太高,身材不算好,况且他的头发不是金色,而是沙棕,也罢……即便是詹姆的拙劣替身,也赛过空床。“我想不会吧。” “我并非主动……我只是奉命……我……” “……痛恨这一切,你要我相信这个?朝廷的高位,骑士的身份,我姐姐夜里为你张开的双腿,哦,是啊,这一切对你来说太糟糕了。”提利昂双手一摊,站起身来。“等在这里。等国王陛下来亲自裁决。” 蓝赛尔的傲气一扫而空,这位年轻骑士像吓坏的孩子一样跪下来。“发发慈悲吧,大人,求求您。” “省省吧,这些话给乔佛里说去。他最喜欢听别人苦苦哀求。” “大人,您说的这些都是令姐……太后陛下的命令,但国王陛下……他决不会明白……” “你要我在国王面前替你隐瞒?” “请看在我父亲的分上!我会立刻离开都城,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我发誓,我会把事情做个了断……” 要忍住笑真的很难。“我想不必。” 这回轮到小子困惑了。“大人?” “没错。我父亲不是要你遵从她么?很好,那就照办,留在她的身边,保持她的信任,随时满足她的需求。之前的事情不会有人知道……只要你忠诚于我。而回报呢,我想知道瑟曦在干什么,去了哪里,见了谁,谈了些什么,她有什么计划……所有的一切,你都必须告诉我,行不行?” “行,大人。”蓝赛尔毫不迟疑。提利昂很满意。“我会的。我发誓。您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起来吧。”提利昂倒满一杯酒塞给他。“为我们的共识干一杯!我保证在这座城堡里,我半只野猪都不认识。”蓝赛尔举杯饮下,尽管动作有些僵硬。“开心点,堂弟,我姐姐是个大美人,而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国家,是利国利己的好事。骑士头衔算什么?你机灵点的话,我总有一天会弄个伯爵给你当当。”提利昂晃着杯中酒。“总而言之呢,我们得让瑟曦完全信任你。回去告诉她,我恳求她的原谅。告诉她,你的来访让我又惊又怕。我不希望我们之间发生任何矛盾,从今往后,未经她同意,我不会轻举妄动。” “可……她要求……” “我会把派席尔还给她。” “是吗?”蓝赛尔一脸讶异。 提利昂微笑道:“我明天就放人。虽然不能说‘毫发无伤’,但我可以保证,他还算安好,只是精力有些不济。毕竟黑牢对他这种年纪的人而言,可不是个休闲的地方。瑟曦要把他当宠物养着,或是送去长城,这我不管,就是不能要他留在御前会议。” “杰斯林爵士呢?” “告诉我姐姐,你相信只需多花一点时间,就能把他争取过去。这样应该可以暂时敷衍。” “遵命。”蓝赛尔喝完他的酒。 “最后一件事。劳勃国王已死,如果他悲伤的遗孀突然怀上孩子,肚子大起来了,这可难堪。” “大人,我……我们……太后不准我……”他的耳朵涨成兰尼斯特家徽的红。“我都射在她肚子上,大人。” “相信那是个可爱的肚子。你爱怎么滋润它都行……但绝不许失误,我不想再多个外甥,懂吗?” 蓝赛尔爵士僵硬地鞠了一躬,转身离开。 提利昂为这小子难过了一会儿。又一个傻瓜,又一个弱者,但我和瑟曦这么对他也实在太残忍。好在上苍有眼,给了凯冯叔叔三个儿子,这一个大概是活不过今年了。瑟曦若是发现他出卖她,一定会除掉他,就算诸神慈悲,她一直闭目塞听,那么等詹姆·兰尼斯特回到君临,他还是得死。唯一的区别在于:他是死在詹姆的妒火之下呢,还是被瑟曦灭口,以防詹姆发现。提利昂把注押在瑟曦这边。 提利昂觉得很不安,他非常清楚今晚是睡不着了。至少在这儿是睡不着了。他在房外的椅子上找到熟睡中的波德瑞克·派恩,摇摇对方的肩膀:“传唤波隆,然后跑步去下面的马厩,给两匹马上好鞍。” 侍从满眼睡意。“马?” “就是那些爱吃苹果的棕色大个,四条长腿,一根尾巴,我肯定你见过它们。记住,先找波隆。” 佣兵即刻出现。“谁在你汤里撒尿啦?”他质问。 “瑟曦,老样子。我都快习惯这味道了,不过没关系,我那好姐姐似乎把我错当成了艾德·史塔克。” “听说他长得比你高。” “那是小乔砍他脑袋之前的事了。你该多穿点,夜里很凉。” “我们要出去?” “佣兵都像你这么聪明吗?” 城里的街道很危险,但有波隆在旁,提利昂相当放心。他们出了卫兵把守的北墙的边门,沿着夜影巷骑到伊耿高丘脚下,然后又行过匹格伦巷,两旁是紧闭的门窗和高耸的木石建筑,它们彼此楼层突出,靠得很近,几乎像在接吻。月亮一路追随,于烟囱间跟他们捉迷藏。但他们没有遇到任何人,唯有一个孤身老妪,拎着一只死猫的尾巴。她惊恐地看了他们一眼,然后一言不发地悄悄溜进阴影中,仿佛害怕他们会抢走她的晚餐。 提利昂回想起前两任首相,他们显然对姐姐的阴谋诡计准备不足。这很自然,他们那种人……太过正直,难以生存,太过高尚,不愿欺骗,瑟曦每天都在吞噬这样的傻子。想要对付姐姐,唯一的方法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这种做法史塔克公爵和艾林公爵又不屑为之。所以他们进了坟墓,而他提利昂·兰尼斯特却过得生龙活虎。他这双发育不良的短腿所跳的舞或许会让他成为丰收宴会上的笑柄,但对这种舞,他可是驾轻就熟。 时间已是后半夜,这家妓院仍然宾客满堂。莎塔雅愉快地招呼他们,领他们进入大堂。波隆跟一个来自多恩的黑眼姑娘上了楼,但爱拉雅雅正好有客,抽不开身。“她知道您来了一定很高兴,”莎塔雅说,“大人请稍等片刻,我去为您把角楼房间准备好。要不要先喝杯酒?” “好的。”他说。 跟平日里品尝的上等青亭岛葡萄酒相比,这酒很粗劣。“请您千万见谅,大人,”莎塔雅说,“近来我无论出什么价,就是买不到好酒。” “我明白,遇到这种情况的不止你一人。” 莎塔雅陪他感叹了一会儿,然后告辞离开。真是个有派头的女人,提利昂一边看着她走开一边想,少有妓女能如此典雅高贵。她肯定把自己当作了某种女祭司。也许秘密就在于此:我们做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为何而做。这念头略略令他心安。 有几个恩客斜眼瞟他。上次他冒险出来,竟有人吐他口水……呵,应该说是试图吐他口水,结果却吐在了波隆身上。将来就只能用无牙的嘴吐口水了。 “大人,可觉得自己缺少爱怜?”丹晰悄悄滑到他膝上,轻咬他的耳朵,“我最会治疗这种病哦。” 提利昂微笑着摇头。“亲爱的,你真是美得难以形容,但只怕我对爱拉雅雅的疗法上瘾了呢。” “那是因为你从没试过我的。大人每次都选雅雅。她很棒,但是我更棒,您不想试试么?” “或许……下次吧。”提利昂相信她在怀里是个精力充沛的小东西。她长着狮子鼻,几颗雀斑,一头齐腰的浓密红发,身体富于弹性。但他有了雪伊,她正在宅子里等他。 她咯咯笑着,将手伸进他两腿之间,隔着裤子捏他。“我觉得它可等不到下次,”她宣告,“它想出来数数我的雀斑呢。” “丹晰。”爱拉雅雅站在门口,黝黑的皮肤上罩了层轻薄透明的绿丝衣,她冷静地说,“大人是来找我的。” 提利昂轻轻地挣脱女孩,站起身来。丹晰似乎并不介意,“记得下次哦。”她提醒他,悠闲地将一个指头放进嘴里吮吸。 黑肤女孩领他上了楼梯:“可怜的丹晰,她要是两周之内不能让大人选择她,就得把黑珍珠输给玛丽了。” 玛丽是个沉静、白皙、娇俏的女孩,提利昂注意过她一两次。绿色的眼睛,瓷器般精细的皮肤,又长又直的银发,虽然很可爱,却有些严肃。“真不愿让这可怜的孩子因为我的缘故而输掉珍珠宝贝。” “那么下次就带她上楼。” “也许吧。” 她微笑道:“我想您不会的,大人。” 她说得对,提利昂心想,我不会。虽然雪伊只是个妓女,但我仍会以我的方式对她忠诚。 到了角楼房间,当他打开衣柜门时,突然好奇地问爱拉雅雅:“我走之后你都干些什么呢?” 听见这话,她像只养尊处优的黑猫般伸了伸懒腰。“睡觉啊。大人,打从您光顾之后,我的休息充分多了。玛丽最近教我们识字,也许过阵子我可以读书来打发时间。” “睡觉很好,”他道,“读书更好。”随后他快速地吻了一下她的脸颊,便直下深井,穿过隧道。 当他骑着花斑马离开马厩时,听见楼顶飘来阵阵乐声。看来,纵然在屠杀与饥荒之中,人们也能照样歌唱,想到这里他很愉快。脑海充溢着熟悉的音符,片刻之间,他似乎又听到半生之前,泰莎为他唱的歌,于是他勒马聆听。这曲子其实不太对劲,歌词也听不真切。想必是另一首歌。怎么可能是同一首歌呢?他那天真可爱的泰莎啊,从头到尾都是个骗局,她只是哥哥詹姆雇来的妓女,好让他初验男女之事。 但是,我终于摆脱了泰莎,他想,我半生都活在她的阴影之下,到如今终于可以忘了她,正如我忘了爱拉雅雅,忘了丹晰,忘了玛丽,忘了这些年来数百个跟我同床的妓女。如今我有了雪伊。雪伊。 宅院大门紧闭,从内上闩。提利昂用力敲了半天,华丽的青铜窥眼才“咔嗒”一声打开。“是我!”接待他的是瓦里斯找来的人中相对好看的一个,布拉佛斯人,精于短剑,长着兔唇,目光迟钝。提利昂特地关照不要年轻英俊的守卫一天到晚在雪伊身边晃来晃去。“给我找些又老又丑,脸上有疤的来,阳痿的更好,”他告诉太监,“喜欢男孩,甚至喜欢绵羊的,也行。”瓦里斯没找到喜欢绵羊的守卫,但他收罗了一个太监杀手,以及一对臭烘烘的伊班人——他们只爱斧子和彼此。他雇来的其余人手也很精彩,都像从黑牢里挖出的角色,一个比一个丑陋。当瓦里斯将他们列队带到他跟前时,连提利昂都觉得过分,但雪伊没有出声抱怨。她怎会抱怨呢?她所有的守卫加起来还没有我可怕,而她从没有抱怨过我。或许,她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丑吧。 其实,提利昂心中想用他的高山原住民来护卫这座宅院;要么用齐拉的黑耳部,要么月人部。比起贪婪的佣兵,他更相信他们铁一般的忠诚与荣誉。然而这太冒险。全君临都知道原住民是他的人,如果他派黑耳部来此,那么御前首相养情妇的绯闻迟早会传得风风雨雨。 那对伊班人之一牵过他的马。“你叫醒她了吗?” “没有,大人。” “很好。” 卧室里炉火成烬,但余温仍存。雪伊睡得很熟,踢掉了毯子和褥子。她赤裸地躺在羽床上,壁炉淡淡的火光映在她年轻的胴体上,显出柔和的曲线。提利昂站在门口,看得心醉神迷。她比玛丽年轻,比丹晰可人,比爱拉雅雅美丽,她就是我要的全部,甚至比我梦想的更棒。一个妓女怎可如此清纯而美丽呢?他疑惑地想。 他本不想打搅她的好眠,但只是看着她就让他硬了起来。他把外衣脱在地板上,爬上床,轻轻拨开她的腿,亲吻两股之间。雪伊在睡梦中呢喃了一声。他再次吻她,舔她甜蜜的隐私之处,不停地舔,直至他的胡须和她的下体双双湿润。她颤抖着发出一声低吟,他爬上去,插入她的身体,几乎当即迸射出来。 她睁开眼,微笑着敲敲他的头,低声说:“我刚做了个好美的梦哦,大人。” 提利昂轻咬着她那小而坚挺的乳头,将自己的头倚在她肩上。他没有从她体内拔出来;他希望自己永远也不要拔出来。“这不是梦。”他向她保证。这是真的,所有这一切都是真的,他心想,战争,阴谋,壮丽而血腥的游戏,还有处于这一切中心的我……我!一个侏儒,一个怪物,一个他们轻蔑和取笑的对象,凭着我与生俱来的本领,掌握了所有……权力,都城,女人。诸神宽恕我,我爱这一切…… 还有她。尤其是她。 107.第107章 艾莉亚 无论黑心赫伦给他的塔楼取过什么名字,都已被时间所磨灭。它们如今分别被称为恐怖塔、寡妇塔、号哭塔、厉鬼塔和焚王塔。艾莉亚睡在号哭塔那巨大拱顶下的小角落里,有一张稻草堆成的床。她随时可以洗澡,还得到了一大块肥皂。干活虽辛苦,却好过日日行军若干里。阿利得找蠕虫和甲虫充饥,但黄鼠狼每天都有面包,还有拌胡萝卜与芜菁碎块的燕麦粥,甚至每隔两周还有一丁点肉。 热派的伙食更好,因为他自得其所,在厨房操起了营生。这里的厨房是一座带拱顶的圆形石屋,自成一格。平日,艾莉亚都跟威斯和他的手下们一起在地下室的搁板桌上吃饭,但有时她会被派去厨房拿食物,这样就可以偷得片刻时间跟热派说话。他老忘记她现在是黄鼠狼,明知她是个女孩,还一直叫她阿利。有一次,他想悄悄塞给她一块热苹果派,但太过笨手笨脚,让两个厨子看见。好事没做成,反吃一顿大木勺。 詹德利去了铸炉工作,艾莉亚很少见到他。至于跟她一起干活的人,她甚至连名字都不想问。知道名字又怎样?如果他们死了,那只会让她更难受。他们大多年纪比她大,也乐得由她一人独处。 赫伦堡巨大宽广,许多地方几近腐朽凋敝。河安伯爵夫人曾以徒利家族封臣的身份掌管城堡,但她只动用了五座塔里的两座,且每座塔只用下面三层,任由其他部分毁坏崩溃。如今她避战而逃,留下的一小群仆人自然无法照顾泰温大人麾下的大批骑士、领主和贵族囚犯,因此兰尼斯特家除了打家劫舍,搜刮钱粮,还得多抓人手来充当仆役。据说泰温大人打算恢复赫伦堡往日的荣耀,一旦战争结束便将其作为新的居城。 威斯会安排艾莉亚做些奔走送信、打水、拿食物之类的工作,有时也叫她去军械库上方的兵营大厅侍奉士兵们餐饮。但她主要的工作是打扫清洗。号哭塔的底层如今被当作储藏室和粮仓,再上面两层住着一部分守城军士,但其他楼层已经空置了八十年。泰温大人下令,要把它们收拾得适合人居。这样,就有无数的地板需要清洗,无数的窗户需要擦拭,无数的破椅烂床需要修理。塔楼顶层是河安家族家徽上那种黑蝠的巢穴,地下室则居住着好多老鼠……据说还闹鬼,黑心赫伦和他儿子们的鬼魂就在那里出没。 艾莉亚觉得这种说法很笨。赫伦父子死在焚王塔里——那座塔正是因此而得名——他们干吗大老远穿过庭院来吓她呢?号哭塔每当北风刮来时才会号哭,而那不过是因为空气吹过石头缝隙,这些石头当年曾因高热而裂开。总而言之,即便赫伦堡闹鬼,它们也从来没骚扰过她。另一方面,她觉得活人比死人可怕多了,她害怕威斯和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更害怕住在焚王塔里的泰温·兰尼斯特公爵。那座塔尽管经历了当年的烈火,在融化变形的岩石重压下倾向一侧,看上去活像一根巨大而半融化的黑蜡烛,但仍然是全城最高最雄伟的塔楼。 她不知道如果直接跑到泰温公爵面前,坦白自己是艾莉亚·史塔克,他会怎么做,但她知道自己根本没有近身的机会,更别提说话了。而且不管怎样,即使她说了,他也决不会相信,事后威斯还会狠狠揍她。 威斯虽然地位低贱,又极自负,却差不多跟格雷果爵士一样可怕。魔山杀人就跟拍苍蝇一样随便,但多半时间他并不在乎苍蝇。可威斯总是知道你在哪儿,知道你在干吗,甚至知道你在想什么,哪怕露出一丝半点反抗之意,他就要你好看。他有一条丑陋的斑点母狗,几乎跟他一样坏,而且气味比艾莉亚见过的任何一条狗都难闻。有一次,一个扫厕所的男孩把他惹火了,他便放狗对付男孩。母狗撕下男孩小腿上一大块肉,威斯则哈哈大笑。 仅仅花了三天,他就在她的夜晚祷词中赢得一席之地。“威斯,”她把他放在荣誉的首席,“邓森,奇斯威克,波利佛,‘甜嘴’拉夫。记事本和猎狗。格雷果爵士,亚摩利爵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乔佛里国王,瑟曦太后。”她不能允许自己忘记其中任何一人,否则将来要怎么去找他们报仇,把他们杀掉呢? 在来时的路上,艾莉亚感觉自己像头绵羊,到了赫伦堡之后,她觉得自己变成了老鼠。她不但穿着凌乱的羊毛裙,像老鼠一样灰扑扑的,她也始终像老鼠一样在城堡的裂缝与黑洞之间求生存,随时得留心闪避,以免冒犯有权有势的大人们。 有时候她觉得大家都是困在厚厚围墙里的老鼠,即使骑士和领主们也一样,因为这城堡的规模让格雷果·克里冈都显得渺小。赫伦堡占地是临冬城的三倍,两地建筑物的体积更有天渊之别。它的马厩能容纳一千匹马,它的神木林足有二十亩,它的厨房仿若临冬城的大厅,而它本身的大厅则堂皇地冠以“百炉厅”的名号,虽然有些言过其实(艾莉亚曾努力数过壁炉,但一次结果是三十三,另一次是三十五),但的确宽阔空旷,足够泰温公爵宴请一支军队,虽然他从没这么干过。不论墙壁、门窗、厅堂、阶梯,所有的一切都只能以巨大来形容,简直不像是给人类建造的,这让艾莉亚不禁想起老奶妈的故事里生活在长城之外的巨人。 老爷和夫人们从不留意脚底的小灰鼠,于是艾莉亚在奔走东西执行任务期间,只需竖起耳朵,便能听到各种秘密。比如储藏室里那“小美人”皮雅其实是个荡妇,跟城堡内每个骑士几乎都有一腿;狱卒的老婆怀了孕,但孩子真正的爹不是埃林·斯脱克皮爵士,就是名叫“白色微笑”渥特的歌手;莱佛德伯爵在餐桌上对闹鬼之说大肆嘲笑,睡觉时却总在床边点一根蜡烛;杜纳佛爵士的侍从乔吉睡觉时会尿床;厨子们都鄙视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并往他的食物里啐唾沫。有一次,她甚至偷听到托斯谬学士的侍女向哥哥诉说,乔佛里原来是个私生子,根本不是正统的国王。“泰温大人告诉师傅把信烧掉,再不准提起这桩丑闻。”女孩低声道。 她还听说劳勃国王的两个弟弟史坦尼斯和蓝礼都加入了战事。“他俩自立为王,”威斯道,“这年头,国王比城堡里的老鼠还多。”如今,就连兰尼斯特的人也开始怀疑乔佛里到底可以在铁王座上坐多久。“这小鬼除了那群没用的金袍子之外根本没有一兵一卒,帮他管事的还是太监、侏儒和女人!”她听见某个小领主在杯盏间自言自语,“真正打起仗来,这些个家伙管什么用?”不时有人谈及贝里·唐德利恩。一个胖胖的弓箭手说他已被“血戏班”杀了,但其他人只是哈哈大笑。“他被洛奇在急流瀑杀过一次,被魔山宰过两次。我赌一个银鹿,这次他也死得不安分。” 艾莉亚不知道“血戏班”是谁,直到两周之后,这群人回到赫伦堡。他们是她迄今所见最为怪异的人。在血角黑山羊旗下,辫扎铃铛、古铜皮肤的人骑马行进;枪骑兵跨着黑白斑纹马;弓手们脸上抹着脂粉;矮胖多毛的人手拿毛茸茸的盾牌;黑皮肤的人穿着鸟羽织成的袍子;一个纤瘦的小丑穿着绿粉格子相间的戏服;剑士们留着染成绿色、紫色和银色的奇异八字胡;长枪兵脸上满是五彩的刺青;一个体形瘦长的人身着修士的袍子,一个面带慈祥的人穿了学士的灰衣,另一位面露病容的人则披着边沿用长长的金发装饰的皮革斗篷。 走在最前的是一位瘦得像竹竿的高个子,又黑又粗的胡子几乎从他下巴直长到腰间,使他憔悴的长脸看上去更长了。他的坐骑也是那种奇怪的黑白斑纹马,鞍角上挂着一顶黑铁制成、打造成山羊头形状的头盔。他颈上则围了一条链子,由大小、形状和材料各不相同的钱币串成。 “你不会喜欢这帮家伙的,黄鼠狼。”威斯见她目不转睛地瞧着那山羊头盔的主人,便出声道。他的两个酒友跟他在一起,两人都是莱佛德伯爵手下的士兵。 “他们是谁呀?”她问。 一个士兵笑道:“他们?‘剁足者’呗,小妹妹。他们是山羊的脚趾头,泰温大人的‘血戏班’。” “嗨,你给我放聪明点!要是害她缺脚断手,你就负责去擦那些该死的楼梯。”威斯说,“他们是佣兵,黄鼠狼小妹妹。他们自称‘勇士团’,当着他们的面,你可千万别用其他名字,否则他们会狠狠地折磨你。那个山羊头盔是他们的头儿,瓦格·赫特[1]大人。” “放屁,他算哪门子大人,”第二个士兵说,“我听亚摩利爵士说,他不过是个唾沫横飞、自视甚高的流浪佣兵而已。” “好啦,”威斯说,“如果你不想被大卸八块,最好叫他大人。” 艾莉亚又看了看瓦格·赫特。泰温公爵到底养了多少怪物呀? “勇士团”住在寡妇塔,艾莉亚不用服侍他们,对此她深感庆幸。他们抵达当晚,就和兰尼斯特的人起了冲突。哈瑞斯·史威佛爵士的侍从被刺死,两个“血戏班”的人受了伤。第二天早上,泰温公爵把他俩连同一个莱顿家的弓箭手一起吊死在城门楼上。威斯说那个弓箭手是始作俑者,正是他拿贝里·唐德利恩来嘲笑佣兵,才引发了所有的麻烦。上吊的人停止蹬腿后,瓦格·赫特与哈瑞斯爵士在泰温公爵的注视下拥抱亲吻,发誓永远互敬互爱。艾莉亚觉得瓦格·赫特说起话来口齿不清、唾沫横飞的样子很可笑,但她没有笨到笑出来。 “血戏班”在赫伦堡没逗留几天,但这期间,艾莉亚曾听他们中的一员提起,卢斯·波顿手下的北方军队占领了三叉戟河上的红宝石滩。“他要是敢渡河,泰温大人会像上次在绿叉河一样,打得他落花流水,”一个兰尼斯特弓箭手说,但他的同伴们不以为然,“波顿这老滑头现在可不会渡河,他要等小狼崽子带着那群野蛮的北方人和一整窝狼从奔流城出发,才会行动呢。” 艾莉亚这才知道哥哥竟然离得不远!奔流城可比临冬城近多了,虽然她不确定它位于赫伦堡的哪个方向。我一定能查出来,我知道我可以,我一定要逃离这儿。想起能再见罗柏的脸,艾莉亚不由得咬紧了嘴唇。我也好想见琼恩,还有布兰和瑞肯,还有母亲,甚至珊莎……到时候,我会像个真正的淑女一样,亲吻她,请求她原谅。她会喜欢的。 早先,她就在院子里听人闲话得知,恐怖塔顶住着三四十个俘虏,都是绿叉河一役中抓来的。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被准许在城堡内自由活动,只要发誓不逃。他们发誓自己不逃,艾莉亚告诉自己,可没说不能帮我逃走呢。 俘虏们也在百炉厅用餐——只是座位与旁人隔开——平常也都能随意走动。有四兄弟每天都在流石庭院里用棍子和木盾练习打斗。其中三人属于河渡口的佛雷家,另一个也是那里的私生子。但他们待得不久,某天早晨,他们家来了两个兄弟,打着和平的旗帜,带来一箱金币,从俘虏他们的骑士手中将他们赎了回去。六个佛雷一起离开。 没人来赎北方人。热派告诉她,一个胖胖的贵族常来厨房逡巡,总想找点吃的。他胡子十分浓密,把嘴都遮住了,他的披风扣是白银和蓝宝石做的三叉戟。他是泰温公爵本人的俘虏,而另一个留胡子的凶悍青年则是某个雇佣骑士的财产——这骑士正想靠他发笔小财呢。这面带凶相的青年喜欢独自在城墙上行走,身穿一件漆黑披风,上印白色日芒图案。珊莎一定知道他和那胖子是谁,但艾莉亚对头衔和纹章向来不感兴趣。每当茉丹修女讲述贵族家庭的历史时,她就神游天外,一心期盼下课。 她只记得赛文伯爵。他的领地离临冬城很近,因此他和他儿子克雷经常来访。可命运弄人,他偏偏是唯一一个从不露面的俘虏。他一直在塔上的小屋卧床养伤,艾莉亚成天盘算着如何偷偷溜过门卫去见他。若是他能认出她来,出于荣誉,想必会帮助她。身为伯爵大人,他肯定很有钱,领主不都是有钱人吗?也许他可以买通泰温公爵手下的佣兵,让他们送她去奔流城。父亲常说,佣兵多半是只认钱不认人的。 然而某天早上,她偶然瞧见三个身穿静默修女那种兜帽灰袍的女人将一具尸体搬上马车。尸体缝在一件饰有战斧纹章的精致丝披风里。艾莉亚询问死者是谁,一个卫兵告诉她赛文大人死了。这句话,活像在她肚子上踢了一脚。反正他也救不了你,她眼看着姐妹们赶着马车出了城门,心里想,他连自己都救不了。你这只笨老鼠,别做梦了。 从此以后,她又恢复到整天清洁擦洗,来回送信,以及在门后偷听的生活。大家众说纷纭,有人说泰温大人很快就要开往奔流城,有人说他要挥军南下、出其不意地奇袭高庭,更有人对前两种说法嗤之以鼻,因为史坦尼斯才是最大的威胁,公爵大人想必会去保卫君临。小道消息还有很多,比如大人派出格雷果·克里冈和瓦格·赫特去消灭如芒刺在背的卢斯·波顿啦;大人派渡鸦送信去鹰巢城,打算迎娶莱莎·艾林夫人,以赢得谷地支持啦;大人买了一吨银子来铸造可以杀掉史塔克家狼灵的魔法剑啦;大人写信给史塔克夫人恳求和解,所以弑君者很快就会被释放啦等等。 信鸦每天来来去去,泰温大人却几乎足不出户,忙着召开军事会议。艾莉亚远远地瞥见过他几次——一次他在城墙上行走,由三个学士和那个长着浓密胡须的胖俘虏陪同。一次他跟属下诸侯一起骑马出城,视察营地。但通常他会站在拱顶的楼台中,注视下方流石庭院里操练的人们。他站在那儿,双手紧扣剑柄上的黄金圆球。据说泰温大人酷爱黄金,她听一个侍从开玩笑道,公爵拉出的屎里都有金子。作为一个老人而言,兰尼斯特公爵看起来很强壮,虽然谢了顶,却有着厚实僵直的金胡须。不知怎的,他的脸庞让她想起了父亲,尽管他们长得一点也不像。没什么大不了啦,他就是戴了张公爵的面具而已,她告诉自己。记得某次母亲也曾关照父亲戴上公爵的面具,好去处理什么事情,父亲听了哈哈大笑。但她无法想象泰温大人会为什么事情发笑。 有一天下午,她正在井边排队等候打水,却听见东城门的绞链吱嘎作响。一大群人骑马从铁闸门下穿过。当她窥见领头之人盾牌上的狮身蝎尾兽图案,一股恨意猛然袭向全身。 在青天白日下,亚摩利·洛奇爵士看来不若火光中那么可怕,但那双猪眼仍和她记忆中一模一样。井边有个女人说,他带着部下沿湖追逐贝里·唐德利恩,搜捕反叛者。我们才不是反叛者,艾莉亚心想,我们是守夜人,守夜人是不偏不倚的。亚摩利爵士的手下比她记忆中少了一些,其中许多人还受了伤。但愿他们伤口化脓!但愿他们通通死光! 接着,她看到了走在队伍末尾的三个人。 罗尔杰戴了一顶黑色半盔,宽宽的铁护鼻让人很难看出他没有鼻子。笨重的尖牙骑在他身旁,胯下那可怜的战马看来随时都可能被压垮。尖牙浑身都是愈合中的灼伤,模样比以前更为丑陋可怕。 贾昆·赫加尔依然面露微笑,仍旧穿着那身破旧肮脏的外衣,只是头发清洗梳理过。半红半白的长发披到肩上,闪着光泽,艾莉亚听见女孩们羡慕地互相嬉笑称奇。 早知道,我就让大火烧死他们。詹德利说得对,我真该听他的。若她没把斧子抛过去,他们早就没了命。片刻之间,她好害怕被认出来,可他们骑马经过时对她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关注。唯有贾昆·赫加尔大致朝她站的方向瞥了一眼,目光直直地越过了她。他也认不出我,她心想,这难怪,阿利是个拿短剑的凶狠男孩,而我只是个提水桶的灰老鼠。 这天剩下的时间,她都在刷洗号哭塔的台阶。等到黄昏,当她将水桶拖回地窖时,手上已经破皮流血,胳膊酸得直打战。艾莉亚累得连饭都吃不下,于是向威斯请求之后,直接爬回稻草堆里睡觉。“威斯,”她打着哈欠,“邓森,奇斯威克,波利佛,‘甜嘴’拉夫。记事本和猎狗。格雷果爵士,亚摩利爵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乔佛里国王,瑟曦太后。”她觉得也许该在祷词里再加三个名字,但她今晚实在太累,无法做出决定。 她梦见群狼在森林里狂野地奔驰,突然有一只强壮的手捂住了她的嘴,就像光滑、温暖而坚实的岩石。她立即醒来,蠕动着要挣脱。“女孩什么都别说,”有个人贴着她的耳朵悄声道,“女孩闭紧嘴巴,没有人听得到,朋友之间说说悄悄话,好不好?” 艾莉亚的心咚咚直跳,她勉强点点头。 贾昆·赫加尔将手拿开。地下室里一片漆黑,虽然他的脸只有数寸之遥,她也看不清。然而她能闻到他,他的皮肤闻起来很清新,有股肥皂味道,他的头发上撒了香料。“小子变作女孩。”他喃喃道。 “我本来就是女孩。我还以为你没认出我。” “某人的眼睛会看。某人洞察真相。” 她想起自己应该恨他的。“你吓着我了。你现在跟他们一伙,早知道我就让你烧死算了。你来这儿干吗?走开,否则我喊威斯!” “某人要还债。某人欠三条。” “三条?” “红神是债主,可爱的女孩,唯有死亡方能换取生命。女孩取走三条本属于他的命。女孩就得拿出三条来偿还。女孩说名字,某人去办事。” 原来他想帮我,艾莉亚想,心中陡然升起一线希望,简直令她晕眩。“带我去奔流城吧!那里并不远,我们偷两匹马,然后——” 他举起一根手指,放在她嘴唇上。“你有三条命,不多也不少。三条之后,我们两清。女孩必须想清楚。”他轻轻吻了吻她的头发,“但不要太久。” 等艾莉亚燃起她那截蜡烛头,空气中只剩一点淡淡的余味,那是一丝生姜和丁香的味道。睡在另一角落的女人在草堆里翻了个身,抱怨起亮光来,她只好把蜡烛吹熄。闭上眼睛,她眼前浮现出一张张脸庞:乔佛里和他母亲,伊林·派恩爵士,马林·特兰爵士和桑铎·克里冈……但他们远在千里之外的君临,而格雷果爵士只逗留了几晚,便又带着拉夫、奇斯威克和记事本他们一起外出掠夺。亚摩利·洛奇爵士倒是刚回来,她几乎一样恨他,不是吗?她不大肯定,还有排头的威斯呢。 第二天早上她决定将威斯列为优先考虑——只因睡眠不足,她打了个哈欠,便被威斯逮住不放。“黄鼠狼,”威斯咕哝道,“下次再让我看见你这样懒洋洋地张着嘴巴,就把你舌头拔出来喂母狗。”他揪住她耳朵,使劲一拧,以确保她印象深刻,然后叫她回去擦台阶,黄昏之前要擦到三层。 艾莉亚一边干活,一边考虑她的死亡名单。她假装他们的脸都印在台阶上,这样就能鼓起干劲努力擦洗。如今史塔克家和兰尼斯特家在打仗,而她是史塔克家的人,因此她应该尽可能多地杀死兰尼斯特家的人,打仗就是这么回事。可她觉得自己不该委托贾昆,而该亲自杀了他们。父亲判人死刑后,总会提起寒冰,亲自操刀。“如果你要取人性命,至少应该注视他的双眼,聆听他的临终遗言。”她曾听父亲这么告诉罗柏和琼恩。 于是第二天她刻意避开贾昆·赫加尔,再往后一天也是。这并不困难。她个子太小,赫伦堡则太大,四处可容老鼠藏身。 接着格雷果爵士就回来了,比预期中要早。这次他的队伍没赶着绵羊般的俘虏,而是赶着一群真的绵羊。听说他在贝里伯爵的夜袭中损失了四个手下,只可惜艾莉亚憎恨的那几个都毫发未伤。他们住在号哭塔二层,由威斯负责供应酒水。“这帮家伙怎么都喝不够,”他抱怨,“黄鼠狼,上去问问他们有没有衣服需要缝补,我找女人来负责。” 艾莉亚沿着被她擦洗干净的楼梯跑上去,进门时根本无人注意。奇斯威克手拿麦酒,坐在炉火旁,正在吹嘘他的那些趣闻。她不敢打断,唯恐又被打裂嘴唇。 “那时候,首相的比武大会刚结束,战争却还没来,”奇斯威克正说着,“我们七个跟着格雷果爵士返回西境。当时拉夫也在,还有小乔斯·斯提伍德,他在比武会中替爵士当侍从。嗯,我们遇上一条臭水沟,由于下雨,水涨得老高,没法蹚过去,好在附近有个酒馆,因此就去歇了会儿。爵士叫来那酿酒的家伙,告诉他,水退之前,我们的杯子得一直满满的。吓!你没来瞅瞅他那对猪眼睛,看到银币就闪闪发光!他连忙把麦酒端出来,还叫上女儿帮忙。那酒稀得可怜,跟黄黄的尿差不多,这让我不大痛快,爵士也不大痛快。这酿酒的家伙啰里啰唆,一直在拜谢我们,因为大雨的关系,他最近的生意很不好。蠢蛋!他也不瞧瞧爵士的神色,告诉你,从头到尾,爵士一个字也没说,只把嘴唇抿得紧紧的。大伙儿都知道他还在琢磨那个小花骑士的阴损招数,因此也就没接话,只有这个酿酒的高谈阔论,居然还问起大人在比武会中的表现。于是,爵士就这么狠狠瞪了他一眼。”奇斯威克咯咯笑道,将麦酒一饮而尽,用手背抹去泡沫。“与此同时呢,他女儿正给我们端酒倒酒,那是个胖嘟嘟的小东西,大约十八岁——” “我看是十三岁吧。”“甜嘴”拉夫懒洋洋地说。 “哦?随便随便,反正长得一塌糊涂。埃耿喝多了,摸了她两把,或许我自己也摸了两下,拉夫这伙计则怂恿小斯提伍德,叫他把女孩拖到楼上,完成自己的成年礼。说到最后,乔斯终于把手伸进她裙下,她尖声大叫,扔掉酒壶,跑进了厨房。嗯,事情本该就此打住,只怪那老笨蛋偏偏跑到爵士那儿去告状,要我们别碰他女儿,还提醒爵士他是个涂过圣油的骑士。” “格雷果爵士本来没有理会我们找乐子,这下他注意到了,你知道他怎么做?他命令把那个女孩带到他面前。于是那老家伙把她从厨房里拽了出来,嗨,这能怨谁呢?只能怨他自己!爵士看了看她,然后说:‘就她,她就是你关心的婊子?’那老糊涂蛋还直冲着格雷果爵士道:‘请原谅,我的蕾娜不是婊……爵士。’爵士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说:‘她现在是了。’接着便丢给老头一枚银币,撕下小妞的裙子,当着她爹的面,就在桌子上把她办了。她像只兔子一样挣扎扭动,还吵吵闹闹。当时那老头脸上的表情,把我笑得连酒都从鼻子里喷了出来。最后有个男孩听见声音,从地窖里冲出,大概是他儿子,拉夫只好动手,往他肚子钉了把匕首。这时爵士已经完事,回去继续喝酒,便由大伙儿轮着上。托伯特——你知道他什么德行——把她翻过来从后面进。轮到我的时候,女孩已经不再挣扎,呵呵,或许她终于发现这样还挺舒服的,不过说老实话,我宁愿女人多扭扭。最精彩的部分在后面:大家都完事之后,爵士要老头找钱,因为他女儿不值一枚银币……哈哈,他说‘你这老东西要识相,赶紧找把铜板过来,恳求老爷的原谅,并感谢我们照顾生意,大驾光顾!” 众人哄然狂笑,其中声音最大的就是奇斯威克自己,他似乎很满意自己的故事,连鼻涕都滴了下来,淌进乱糟糟的灰胡子里。艾莉亚站在楼梯间的阴影中,注视着他,一声不吭。最后,她蹑手蹑脚地回到地下室,威斯发现她没有询问衣服的事,便扒下她的裤子,用藤条鞭打,打得她大腿鲜血淋漓。艾莉亚闭紧眼睛,默念着西利欧教她的口诀,忘却了所有痛楚。 两天之后,威斯派她去兵营大厅侍奉晚餐。她拿酒壶帮兵士们倒酒时,一眼瞥见贾昆·赫加尔就在走道对面,就着托盘用餐。艾莉亚咬着嘴唇,小心翼翼地四处张望了一下,以确定威斯不在附近。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告诉自己。 她向前踏出一步,又一步,一步又一步,逐渐觉得自己不再像只老鼠。她沿着长凳走下去,把桌上的酒杯一一倒满。罗尔杰坐在贾昆右边,已经喝得烂醉,因此没有注意到她。艾莉亚俯身靠近,凑到贾昆耳边轻声说:“奇斯威克。”罗拉斯人不动声色,似乎根本没听见。 酒壶不知不觉间就空了,艾莉亚赶紧跑回地下室,用酒桶重新灌满,然后迅速返回。这短短的时间里,没人渴死,也没人注意她的离开。 第二天,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再往后一天也一样,只是到了第四天,当艾莉亚跟威斯一起去厨房取晚餐时,听见威斯和厨子的对话。“知道么?魔山有个手下昨晚在城墙上散步时摔了下去,摔断了他的蠢脖子。”他说。 “醉酒了?”那女人问。 “他们哪天不是醉醺醺的!可有些疑神疑鬼的家伙非说他给赫伦的鬼魂扔了下去!”他哼了一声,以示全然不信。 不是赫伦干的,艾莉亚想说,是我。只用一句耳语,她就杀死了奇斯威克,接下来还有两条性命。我就是赫伦堡的鬼魂,她心想。那天晚上,憎恨的名字少了一个。 注释: [1]goat在英语中意为山羊。 108.第108章 凯特琳 谈判地点乃是一片点缀着灰白蘑菇和新伐树桩的青绿草地。 “我们来得最早,夫人。”当他们骑行到树桩之间,孤立于两军当中时,哈里斯·莫兰评论道。史塔克家族的冰原狼旗帜在他紧握的长枪顶端飞舞雀跃。从这里,凯特琳望不到大海,但她清楚地感觉到大海的存在。晨风中弥漫着浊重的海盐味,从东方不绝而来。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部下把树木砍倒以搭建攻城塔和投石机。十几年一个轮回,凯特琳不禁思量这片树林究竟长了多高,不知奈德南下解风息堡之围时是否也在此观望。那天,他赢得了一次伟大的胜利,一场不流血的胜利。 但愿诸神保佑,我也能获得同样的成功,凯特琳默默地祷告。她手下的人都以为她疯了。“这场战争和我们无关,夫人,”文德尔·曼德勒说,“我更明白,国王陛下不希望自己的母亲去亲身冒险。” “我们一直在冒险,”她告诉他,或许语气尖刻了些,“你以为我想来这里吗,爵士?”我属于奔流城垂死的老父,我属于临冬城幼弱的儿子。“罗柏既然派我到南方来为他发言,那我就要实实在在地负起发言的责任。”凯特琳深知,要在两弟兄间打造和平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为了王国的未来,她必须一试。 越过细雨浸染的田野和多石崎岖的山冈,她遥遥望见巨大的风息堡屹立于苍天,完全遮蔽了其后的汪洋。在那些浅灰色的巨石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公爵的军队看起来如此渺小和无助,活像举着旗帜的老鼠。 歌谣相传,风息堡乃是古代第一位风暴国王杜伦所建,他赢得了美丽的依妮的爱情,而她是海神和风之女神爱的结晶。在他们新婚之夜,依妮将她的贞节献给了一位凡人,从此便须像凡人一样承受生老病死。她的双亲对女儿的决定悲愤无比,将怒火发泄于杜伦的城郭。他们招来狂风和巨浪。那一夜,他的朋友、兄弟和婚宴宾客统统被卷走,要么砸死在城墙,要么淹没于汪洋,只有依妮用她的双臂勇敢地护卫着杜伦,保护他免遭伤害。最后,天亮了,风暴终于停息,这时杜伦向神灵们宣战,他发誓要重建城堡。 他的城堡重建了五次,一次比一次高大,一次比一次坚固,但那呼啸的狂风和滔天的巨浪从破船湾中咆哮而出时,城墙都被一一粉碎。他的封臣纷纷恳求他迁到内地筑城;他的牧师告诉他为了安抚神灵的怒气应把依妮归还于大海;甚至他的属民百姓也请求他别再斗争。杜伦通通置之不理。他终于建成了第七座城堡,最雄伟的城堡。传说中这座城堡乃是由森林之子帮助修建,巨石中充溢着他们的魔法;另一种说法是城堡的筑法得自于一位小男孩之口——这个孩子就是日后的筑城者布兰登。不过无论故事的说法怎样,结局总是相同:尽管愤怒的神灵一次又一次将风暴投掷到那第七座城堡,它依旧巍然耸立,“神见愁”杜伦和美丽的依妮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终归尘土。 神灵没有宽恕他,千钧的狂风依旧时时从狭海吹来。风息堡日复一日地承受着风暴,几个纪元几十个世纪转瞬而过,而这城堡纹丝不动。它那伟岸的外墙足足有百尺之高,其上既无箭孔亦无暗门,巨石之间镶嵌精巧,处处浑圆一体,弯曲平滑,无角无缝,风雨难侵。外墙最窄的地方据说是四十尺厚,而临海一面将近有八十尺,城墙由内外两层巨石夹着中间的沙砾和碎石。在这伟岸的城墙之内,不论厨房、马厩还是庭院都不会受到一丝一毫风暴和波涛的影响。至于塔楼,这座城只有独一无二的一座,一座巨型的钟鼓楼。它临海的一面没有窗户,整个塔把风息堡的谷仓、兵营、宴会厅以及贵族居所都装在里面,令人惊叹于它的庞大。厚实的城垛环绕着它的顶部,远远看去,犹如一只擎天巨臂上张开的无数手指。 “夫人。”哈尔·莫兰喊道。在城堡下那整齐而渺小的营垒外出现了两个骑手,他们缓步而来。“那应该是史坦尼斯国王。” “不错。”凯特琳打量着他们。那肯定是史坦尼斯,不过旗号却不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徽章。那是嫩黄,而非蓝礼营中的金黄,尤其是上面的图案,似乎是红的,凯特琳看不清它的形状。 蓝礼铁定会最后到来。她动身前他便告知她:他要等老哥出发后才会上马,因为早到的将等待晚到的,而他蓝礼决不当那个等待者。这是国王之间玩的又一种游戏,她告诉自己。好在她自己不是国王,所以她可以摆脱这些游戏。而对于等待,凯特琳早已习以为常。 直等他走近,她才看清史坦尼斯戴着一顶赤金的王冠,边缘刻意弄成火焰的形状。他的腰带上镶着石榴石和黄玉,一颗四四方方的大红宝石嵌在他的佩剑柄上。他身上的其他装束却很朴素:棉上衣外罩镶钉皮背心,一双磨旧的靴子,织工粗糙的棕色马裤。他那艳阳般色泽的旗帜上,画了一颗火红之心,由一圈橙色火焰所环绕。宝冠雄鹿的标记也还在上面,还在……不过却大大缩小,并被勾勒在火心之中。更奇怪的是,他挑选的掌旗官不仅是个女的,还一身火红装束,面容隐藏在猩红色的兜帽里不得而知。似乎是域外的红袍女祭司,凯特琳好奇地想。这个教派分支繁多,根深叶茂,不过一直都在自由贸易城邦和遥远的东方活动,向来不大涉足七大王国。 “史塔克夫人。”史坦尼斯勒住坐骑,带着冷冷的礼数打了声招呼。他微微点头,头发比她记忆中更少了。 “史坦尼斯大人。”她回应。 在齐整的胡须下,他那巨大的下巴收紧起来,不过他并未在头衔问题上当即发难。对此她相当感激。“没想到能在风息堡遇见你。” “我也没想到自己会来这儿。” 他那双深陷的眼睛瞧得她不自在。这不是一个谈吐优雅,风度翩翩的人。“对于你丈夫的死我很遗憾,”他说,“虽然艾德·史塔克并不是我的朋友。” “他也从来不是您的敌人,大人。当您被提利尔大人和雷德温大人困在这座城堡,饥饿待毙时,正是艾德·史塔克为您解除了危机。” “那是由于我哥哥的命令,并非出于对我的爱护,”史坦尼斯答道,“史塔克公爵履行了他的职责,这点我不否认。可我做的难道就不够吗?成为劳勃首相的本该是我。” “那是您哥哥的意思。奈德从未贪图荣华。” “可他仍旧接受了。而那应当是我的。即便如此,我还是向你保证,我会为这次谋杀主持正义。” 这些想当国王的人,多喜欢拿人头来做承诺啊。“您弟弟也向我作了同样的承诺。但说实话,我只想要回我的女儿,而把正义和公道留给不朽的神灵去主宰。我的珊莎还在瑟曦手中,而自劳勃驾崩那天起,我便再没听到关于艾莉亚的只字片语。” “倘若我拿下都城之后找着你的女儿,我会立刻把她们送还于你。”不论死活,这一句他倒没说出口。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史坦尼斯大人?君临和您的龙石岛近在咫尺,可我发现您偏偏来了这里。” “你很坦率,史塔克夫人,这再好不过,让我也坦率地回答你。要拿下都城,我需要原野对面那些强大的南方诸侯的兵力。眼下他们追随着我弟弟,因此我必须从他手中夺过来。” “大人,天下的律法是,人们要对自己的封君效忠。这些贵族宣誓效忠的对象是劳勃和拜拉席恩家族。如果您和您弟弟之间能停止争执——” “我和蓝礼之间不存在争执,而是他如何表示忠顺的问题。我是他的兄长,也是他的国王。我要的只是根据权利属于我的东西。蓝礼理应忠顺于我、服从于我。我要的只有这个。当然,不仅是他,还包括其他各路诸侯。”史坦尼斯审视着她的面孔。“夫人,你又为何而来?难道说史塔克家族已经把自己拴在了我弟弟的马车上,是吗?” 此人绝不会妥协让步,她想,但她依旧不能放弃努力。太多的东西关系于此。“在贵族和平民的共同拥戴下,我儿已加冕为北境之王。他不会向任何人臣服,但愿意向所有人伸出友谊之手。” “国王没有朋友,”史坦尼斯直截了当地宣称,“只有臣民和敌人。” “还有兄弟嘛,”一个欢快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凯特琳回头看去,只见蓝礼漂亮的母马在树桩之间悠闲地挑选路径。年轻的拜拉席恩身穿绿天鹅绒上衣,披着镶松鼠皮的绸缎披风,看起来十分光鲜。装点着金玫瑰的王冠戴在他头上,前额处有头碧玉的雄鹿,他长长的黑发则披散于王冠之下。他的剑鞘上镶点了无数磨工精巧的大块黑钻石,一条翡翠金项链挂在颈项。 蓝礼也选择了一位女性来为他掌旗,不过身穿重甲的布蕾妮掩盖了面容和身段,无从透露性别。在她手中十二尺的长枪上,黑色的宝冠雄鹿腾跃于金色的面底,海上吹来的风划出无垠的波纹。 对他,他哥哥的问候也同样简洁。“蓝礼公爵。” “蓝礼国王啦。这东西真是你的旗,史坦尼斯?” 史坦尼斯皱起眉头。“不然还是谁?” 蓝礼慵懒地耸耸肩。“远远看见,我还不大确定呢。你到底打着哪家的旗号?” “我自己的。” 红袍女开了口:“国王陛下的徽章乃是真主光之王的烈焰红心。” 蓝礼似乎觉得很有趣。“我举双手赞成。如果咱俩打着同样的旗帜,打起来不弄混才怪。” 凯特琳适时插话:“仗还是别打的好。我们三方应该好好研究如何对付共同的敌人,否则它要把我们大家全部摧毁。” 史坦尼斯再次审视她的面孔,依旧一点笑意也无。“按照律法,铁王座属于我。否认这点的都是我的敌人。” “全国都在否认你啊,老哥,”蓝礼说,“糟老头子临死时念叨着否认,未出生的婴儿在妈妈肚子里踢闹着否认。多恩人否认你,长城上的人否认你。没有一个人想让你当他的国王。非常遗憾。” 史坦尼斯咬紧下巴,面孔格外紧绷。“我曾发誓,只要你还戴着那顶叛逆的冠冕,我就绝不和你打交道。我早该遵守誓言。” “这一切是多么可笑啊,”凯特琳尖锐地指出,“泰温公爵率领两万大军屯驻于赫伦堡,弑君者的残部在金牙城重整旗鼓,而在凯岩城的阴影下,兰尼斯特正加紧编制新军,同时瑟曦和她儿子还占有着君临以及你们那宝贝的铁椅子。你们都自称为王,眼下王国正分崩流血,除了我儿子,难道就没人肯拔剑而出、捍卫王国了么?” 蓝礼耸肩。“您儿子赢了几场战斗。我将赢得整个战争。一步一步来,到时候我自然会处理兰尼斯特。” “你有什么建议,赶快提出来,”史坦尼斯唐突地喊道,“不然我马上离开。” “非常好,”蓝礼道,“我建议你立刻下马,单膝跪下,宣誓效忠。” 史坦尼斯强抑怒火。“你永远得不到。” “你既然可以为劳勃效劳,为什么对我就不行?” “劳勃是我长兄。你不过是我的小弟。” “是啊,我比你年轻,勇敢,标致……” “……小偷!篡夺者!” 蓝礼又耸耸肩。“坦格利安家也管劳勃叫篡夺者,不过这指责对他毫无影响。所以我也无所谓。” 这样是不行的。“听听你们说的话!如果你们是我儿子,我要把你们两个的头狠狠撞在一起,然后锁进一间卧室,直到你们认清彼此是兄弟为止。” 史坦尼斯朝她皱眉。“你假设得太过火了,史塔克夫人。我是合法的国王,而你儿子和我弟弟一样都只是叛徒。他也有末日来临的那一天。” 这赤裸裸的威胁煽起了她的怒火。“大人,您有这个自由去随意指称别人为‘叛徒’或‘篡夺’,可瞧瞧您自己有什么区别?您说您是合法的国王,但我还没忘记劳勃留下两个儿子。不论依照七国上下何处的律法,乔佛里王子才是他的法定继承人,其后是托曼……我们都是叛徒,不管各家有什么好理由。” 蓝礼笑道:“你得原谅史塔克夫人哦,史坦尼斯。她从奔流城这么一路长途跋涉,大半时间都在马背上,恐怕来不及收看你那小小的信件哟。” “乔佛里不是我哥哥的种,”史坦尼斯开门见山地说,“托曼也不是。他们都是私生子,包括那女孩在内,三个都是乱伦产下的孽种。” 瑟曦真的如此疯狂?凯特琳一时语塞。 “这故事可精彩,夫人?”蓝礼笑问。“我在角陵扎营时,塔利大人正好收到信,我承认,看得我大为赞叹啊。”他对着哥哥笑。“我从来不知道,你还会这么聪明的法门,史坦尼斯。如果这个能当真,你就是劳勃合法的继承人喽。” “如果当真?难道你怀疑我说谎?” “你有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个神话吗?” 史坦尼斯咬紧了牙关。 或许连劳勃自己都不知道,凯特琳想,不然瑟曦早就脑袋搬家了。“史坦尼斯大人,”她询问,“您既已得知王后犯下滔天罪行,为何一直保持缄默?” “我并没有保持缄默,”史坦尼斯道,“我将自己的怀疑告诉了琼恩·艾林。” “而非告诉自己的兄长?” “我哥哥对我的要求除了忠诚尽责再没有其他,”史坦尼斯说,“何况从我的角度,这样的指控只可能显得自私和不妥,别人会以为我的目的是想把自己放到继承顺序的首位。我相信劳勃会更倾向于听取艾林公爵的意见,因为他敬爱艾林公爵。” “啊哈,”蓝礼道,“所以我们的证据在一个死人的嘴里。” “你以为他真是偶然病逝?你这不长眼睛的蠢货,瑟曦毒死了他!唯恐他揭发她的丑行。琼恩大人已经搜集到确凿的证据,那些证据无疑——” “——和他一起进了棺材。你瞧,多为难呀。” 凯特琳开始明白了,她试着将碎片拼凑起来。“我妹妹莱莎在一封送到临冬城的密信里指控王后谋杀了她丈夫,”她承认,“其后,在鹰巢城,她又把这项指控转嫁到王后的弟弟提利昂身上。” 史坦尼斯哼了一声。“若你掉进毒蛇窝,被哪条先咬到有什么区别?” “这些毒蛇呀乱伦呀都挺有趣,但什么也改变不了。说到底,你的要求的确更合理合法,史坦尼斯,不过我的军队却多得多。”蓝礼把手伸进披风下。史坦尼斯见状立刻握紧剑柄,不过在拔剑之前他弟弟却拿出了……一颗桃子。“要来一个吗,老哥?”蓝礼一脸笑意地发问,“高庭产的哦,我保证,你从没尝过这么可口的东西。”他咬了一口,汁液从嘴角流下。 “我不是来吃水果的。”史坦尼斯怒不可遏。 “大人们!”凯特琳高喊,“我们应该协力打造联盟,而不是恶言相交啊。” “一个人实在不该拒绝品尝新桃子,”蓝礼边扔掉果核边评论,“谁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人生苦短啊,史坦尼斯。知道史塔克家怎么说吗?凛冬将至啊。”他用手背擦掉嘴边的果汁。 “我也不是来听你威胁的。” “我可没威胁你,”蓝礼反击,“如果发出威胁,我会堂堂正正。说真的,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史坦尼斯,可你毕竟是我的手足,我一点也不想伤害你。所以啦,如果你要的是风息堡,就拿去吧……权当兄弟之间的馈赠。就像劳勃当初赐予我一样,如今我将它赐予你。” “轮不到你来赐予。照权利它本就属于我。” 蓝礼叹了口气,微微转身。“我要拿这个老哥怎么办呢,布蕾妮?他拒绝了我的桃子,拒绝了我的城堡,甚至还不肯来参加我的婚礼……” “好了,你我都心知肚明,你那婚礼不过是出拙劣的闹剧。一年前你还计划让那女孩变成劳勃的又一个婊子。” “一年前我计划让那女孩成为劳勃的王后,”蓝礼说,“可这有什么关系?野猪带走了劳勃而我带走了玛格丽。她嫁给我时还是个处女,你该替我高兴才是。” “和你同床,她宁肯选择劳勃的下场。” “啊,是吗,跟你说,我期望和她今年便来个胖小子哦。天哪,你有几个儿子,史坦尼斯?啊,不错——一个也没有。”蓝礼无邪地笑道。“至于你女儿的事嘛,我其实挺理解的。如果我老婆长得跟你老婆一样丑,那我也宁可叫个弄臣去服侍她。” “够了!”史坦尼斯咆哮起来,“我绝不允许谁当面侮辱我,你听清楚了没?我绝不允许!”他猛然抽出长剑。在苍白的日光下,剑身闪着诡异的光芒,一会儿红,一会儿黄,又一会儿变成炽烈的白芒。就连周遭的空气也似乎感应到剑刃四射的热力,跟着变换发光。 凯特琳的坐骑嘶叫着退开一步。布蕾妮则策马插进兄弟之间,拔剑在手。“把剑放下!”她呼喝史坦尼斯。 只怕瑟曦要笑得喘不过气来,凯特琳无力地想。 史坦尼斯提起闪亮的宝剑,指着他的弟弟。“我不是个严酷寡恩的人,”这个以严酷寡恩举世著称的人大吼,“我也不想用亲兄弟的鲜血来玷污‘光明使者’的剑刃。为着哺育我们的母亲的缘故,今晚上我就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反省你的过错,蓝礼。降下叛旗,在天亮之前投效于我,我将封你为风息堡公爵,并保留你在御前会议中的重臣席位,甚至在我儿子出生前,我仍旧把你指定为我的继承人。你若不照办,别怪我不客气。” 蓝礼大笑,“史坦尼斯,你这宝剑可真漂亮,我很羡慕你,不过我怀疑这玩意儿的光芒是不是影响你的视力。你仔细看看前方的平原,老哥。看到那些旗帜了吗?” “你以为几根裹着毛料的杆子就能让你称王?” “提利尔的宝剑能让我称王。罗宛、塔利和卡伦能让我称王,用的是他们的战斧、槌杖和战锤。塔斯的弓箭和庞洛斯的长枪能让我称王。佛索威家族,库伊家族,穆伦道尔家族,伊斯蒙家族,塞尔弥家族,海塔尔家族,奥克赫特家族,克连恩家族,卡斯威尔家族,布莱巴尔家族,梅里维勒家族,毕斯柏里家族,希梅家族,杜恩家族,傅德利家族……甚至佛罗伦家族,你老婆的娘家,他们通通支持我称王。整个南方的骑士都随我而来,而这还只是我麾下大军中较少的一部分。我的步兵还在后面,整整十万拿剑提枪端矛的大兵。你说要对我不客气?凭什么,凭嘴巴祈祷?凭城墙下那群乱七八糟的乌合之众?给你点面子,我也顶多说那有五千人。什么鳕鱼大人、洋葱骑士和流浪佣兵凑在一块儿,至少有一半仗一开打就要往我这边跑。我的斥候告诉我,你的骑兵还不满四百——何况你我都知道,穿皮甲的自由骑手在重甲长枪的冲击下根本不堪一击。我不管你自以为多么身经百战、骁勇无敌,史坦尼斯,事实摆在眼前——只待我的前锋刚一冲击,你的部队就得全部完蛋。” “我们走着瞧,弟弟。”当史坦尼斯收剑入鞘时,天地间似乎失去了几许光辉,“天明之时,我们走着瞧。” “我只希望你的新神慈悲为怀,老哥。” 史坦尼斯鼻子一哼,绝尘而去,神色间充满了轻蔑。红袍女逗留了一会儿。“记住你自己的罪孽,蓝礼大人。”她驱策坐骑,边绕圈子边说。 之后,凯特琳随蓝礼回到营区,蓝礼的大军和凯特琳的小队伍正等着他们。“那玩意儿挺有趣,弄不好还真有些价值,”他评论,“不知上哪儿弄得到那种剑来玩玩?是了,等仗一打完,洛拉斯铁定会把它当礼物献给我。哎,宝物居然从此得来,我倒是有点悲哀啊。” “你悲哀的方式倒也蛮开朗。”凯特琳说,她自己的苦恼已然无法隐藏。 “是么?”蓝礼耸肩,“大概是吧。我得承认,史坦尼斯在我们兄弟之间向来不大讨人喜欢。嘿,你觉得他那个故事有没有可能?如果乔佛里是弑君者的——” “——你哥哥就是法定继承人。” “如果他活着,”蓝礼承认,“这算哪门子傻瓜律法,你不这么认为么?为什么要选最老的,而不是最好的?王冠正适合我,正如它从未适合劳勃,更不会适合史坦尼斯。我能当个伟大的国王,强大而慷慨,聪明,公正又勤勉,对我的朋友我无比忠诚,对我的敌人我决不宽恕,我有宽大的胸怀,耐心——” “——以及谦逊?”凯特琳补充。 蓝礼哈哈大笑:“你总得允许国王有几个缺点嘛,好夫人。” 凯特琳疲倦得无以复加。最终我还是一事无成。这对拜拉席恩兄弟即将骨肉相残,她儿子仍旧只能孤军面对兰尼斯特,而她什么也劝说不了,怎么也阻止不住。是我返回奔流城为爸爸阖眼的时候了,她心想,至少我能做到这个。我也许是个糟糕的使节,但我能当个挺好的悼亡人,诸神保佑我。 他们的营地精心构建在一条南北走向、低矮多石的山冈上。营区虽然只有曼德河畔那座大营的四分之一左右,却要整齐有序得多。当蓝礼得知哥哥突袭风息堡的消息之后,立刻将部队分开,正如罗柏当日在孪河城下之所为。他把庞大的步兵军团留在苦桥保护他的王后、车辆、辎重、牲畜,以及那堆笨重的攻城机器,然后率领手下的骑士和自由骑手星夜挥师东进。 他的举手投足多像他哥哥劳勃啊,连行为方式也那么相似……只是劳勃有奈德伴随左右,每每以谨慎调和他的冲动。如果今天在这里的是劳勃和奈德,奈德一定会坚持把整个大军尽数遣来,包围史坦尼斯,围攻围攻者。可蓝礼轻率地否定了这一选择,急急忙忙跑来对付他的哥哥。他完全不顾补给,把食物和草料,还有他全部的货车,骡子和驮牛统统抛在身后。现在他要么速战速决,要么就只有饥饿溃散。 凯特琳吩咐哈尔·莫兰照顾马匹,自己跟随蓝礼回到营地中央的王家大帐。在那高耸的绿丝绸帐篷内,他麾下的将领和诸侯正等着谈判的消息。“我哥还是老样子,”他们年轻的国王道,同时布蕾妮为他解掉披风,自他额头除下金玉王冠。“城堡和礼貌他都置之不理,他只要流血。那好,我很乐意替他达成愿望。” “陛下,我以为不必在此作战,”马图斯·罗宛伯爵插话,“这座城堡固若金汤,供应充足,科塔奈爵士更是身经百战的老战士,何况全天下有什么地方造得出足以击垮风息堡城壁的投石机?史坦尼斯大人想围就任他围,没他好果子吃。而当他又饥又冷地待在这里无所事事时,我们早已拿下君临。” “要我从此背上惧怕史坦尼斯的骂名?” “只有不懂事的傻瓜才这么说。”马图斯伯爵争辩。 蓝礼望向其他人。“你们也这么以为?” “我认为史坦尼斯对您是一大威胁,”蓝道·塔利伯爵宣称,“让他不受伤害地留在这里,只能让他的势力增强,而您的兵力将在接连的战斗中逐次削弱。兰尼斯特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打败的,等您终于击败了他们,说不定史坦尼斯大人已经变得和您一样……或许还更强。” 其他人纷纷附和。国王看来很满意。“那么,我们就开战吧。” 正如当初我让奈德失望,而今我也让罗柏失望了,凯特琳心想。“大人,”她朗声道,“如果您决意开战,我的使命就已告终。请准许我返回奔流城。” “哎,眼下您不能走。”蓝礼找张折椅坐下。 她愣住了。“我带着打造和平的愿望而来,大人,并非前来助阵。” 蓝礼耸耸肩。“我敢说,不仰仗您那二十五个伴当,我们也能获胜。夫人,我不需要您参战,只想要您在一旁观看。” “呓语森林之役我就在场,大人。我已经看够了屠戮。我身为使节而来——” “也将作为使节离开,”蓝礼说,“而且比来时更明智。您将用自己的眼睛好好看看叛徒是什么下场,如此令郎才能听您亲口转述。千万别害怕,我们会保护您绝对安全。”他转过身去下达部署。“马图斯大人,你指挥中央部队。布莱斯,你指挥左翼。右翼由我亲自指挥。伊斯蒙大人,后备部队交给你。” “陛下,我不会让您失望。”伊斯蒙伯爵应道。 马图斯伯爵再次开口:“谁指挥前锋?” “陛下,”琼恩·佛索威爵士喊,“我请求这一荣誉。” “尽管去请求,”绿衣卫古德说,“依惯例,应由七卫之一来打头阵。” “冲垮长长的盾墙靠张可爱的披风可办不到,”蓝道·塔利伯爵宣告,“你小子吃奶的时候我就是梅斯·提利尔大人的先锋官了,古德。” 叫嚷声霎时充满整个营帐,形形色色的人都争相宣布自己的请求。好一群夏天的骑士,凯特琳想。蓝礼举起一只手,“好了,大人们。如果我能封的话,我很乐意把你们全都封为先锋官,但最伟大的荣耀理当属于最伟大的骑士。先锋部队将由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统率。” “陛下,此刻我怀着无比感激的心情。”百花骑士在国王面前单膝跪下,“祝福我吧,君王,并赐予我一个骑士,在我身边执掌您的旗帜,让雄鹿和玫瑰并肩作战。” 蓝礼扫视一眼。“布蕾妮。” “陛下?”她还穿着那身蓝甲,不过已经脱去了头盔。人头攒动的帐篷内相当闷热,汗水使她柔和的黄发打了卷儿,搭在宽大平庸的脸庞上。“我的职责是在您身边保护您。我是誓言守护您的……” “七卫之一,”国王提醒她,“别担心,你的四位同僚将在战斗中随侍我左右。” 布蕾妮猛地跪下。“陛下,如果我真的必须和您分别,就请您给予我在战斗前为您穿戴盔甲的荣誉吧。” 凯特琳听见身后有人窃笑。她爱他,可怜的人,她悲伤地想,她扮演侍从就为了能碰碰他,丝毫不在意在别人眼底她是个多么可笑的傻瓜。 “我准了,”蓝礼说,“现在解散吧,全体解散。国王在打仗前也是需要休息的。” “大人,”凯特琳道,“我们来时经过的最后一个村庄有间小小的圣堂。如果您不准我返回奔流城,就请您准许我到那里去祷告吧。” “如您所愿。罗拔爵士,请把史塔克夫人平安地护送到那间圣堂……并在黎明前将她带回来。” “您自己也应该祷告。”凯特琳补充道。 “为了胜利?” “为了理智。” 蓝礼大笑:“洛拉斯,请先留下,帮我作祷告。很久没祈祷,恐怕都忘记该怎么说喽。至于其他人,我要求你们在第一缕晨光出现之时准备就绪,穿戴盔甲,拿好武器,翻身上马。明早将成为史坦尼斯永生难忘的一个清晨。” 凯特琳离开大帐时,日头已降下大半。罗拔·罗伊斯爵士和她并辔而行。他的身世她略微有些了解——青铜约恩的儿子之一,总体来看长得还算不错,在各地比武会里是个小有名气的角色。蓝礼赐予他彩虹披风和一套血红铠甲,封他为彩虹护卫之一。“你离开谷地很远了呢,爵士。”她告诉他。 “您自己离开临冬城不也很远么,夫人。” “我知道自己来此所为何事,那么你呢?这不是你的战争,正如它不是我的。” “从我承认蓝礼是我的国王那一刻起,这已经是我的战争。” “罗伊斯家族可是艾林家族的封臣。” “我的父亲大人固然该向莱莎夫人效忠,他的继承人亦然。然而,他的次子却必须去别处追寻荣誉。”罗拔爵士耸耸肩,“我只是厌倦了比武会。” 他最多只有二十一二岁,凯特琳暗想, 和他的国王一般大……不过她的国王,她的罗柏,虽只弱冠十五,却比眼前这个年轻人懂事得多。至少她如此祈祷。 在凯特琳的小小营区内,夏德正往罐里削萝卜,哈尔·莫兰和三个临冬城的兵丁赌骰子,而卢卡斯·布莱伍德坐着磨匕首。“史塔克夫人,”卢卡斯一见她便喊,“莫兰说天亮时便要开战?” “哈尔说的没错。”她答道。我倒忘了,他实在是个多嘴的家伙。 “我们是打还是走?” “我们祈祷,卢卡斯,”她回答他,“我们祈祷。” 109.第109章 珊莎 “你让他等得越久,对你越没好处。”桑铎·克里冈警告她。 珊莎想加快速度,但指头就是不听话,纽扣和绳结一直系不好。她已经习惯了猎狗粗哑的话音,但今天他看她的眼神却令她恐惧。难道她和唐托斯爵士见面的事被乔佛里发现了?千万不要,她一边梳头一边想。唐托斯爵士是她唯一的希望。我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小乔喜欢我漂漂亮亮的,每次我穿这件裙服他都喜欢,他喜欢这个颜色。她抚平衣服,发现胸部有些紧。 一路上,珊莎走在猎狗右边,远离他灼伤的半边脸。“告诉我,我做错了什么?” “不是你。是你的国王哥哥。” “罗柏是个叛徒。”她机械地背诵道,“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诸神保佑,千万别是弑君者出了事。如果罗柏杀了詹姆·兰尼斯特,她肯定性命不保。她眼前浮现出伊林爵士的面容,那张憔悴的麻子脸上,可怕的苍白眼珠冷酷地瞪着她。 猎狗嗤之以鼻。“小小鸟,他们把你训练得真不错。”他领她走到下层庭院,靶场中聚集了一群人。一见他俩,人们忙不迭地让路。她听到盖尔斯伯爵的咳嗽声,发现游荡的马夫们无礼地看着她,但霍拉斯·雷德温爵士在她经过时别开了脸,而他弟弟霍伯则假装没看到她。一只垂死的黄猫躺在地上,被弩箭穿透了肋骨,可怜地喵喵叫。珊莎绕开它,感到一阵恶心。 唐托斯爵士骑着扫帚马过来,在比武会上,他由于醉酒无法上马,国王便下令从此之后他再也不许下马。“勇敢些。”他捏捏她的胳膊,轻声说。 乔佛里站在人群中央,正给一把华丽的十字弓上弦。柏洛斯爵士和马林爵士站在他身旁,看到他们,她的肠子绞成一团。 “陛下。”她跪下来。 “下跪也救不了你,”国王说,“起来。你哥哥又有新的叛国罪行,我要惩罚你。” “陛下,我跟我那叛徒哥哥一点关系都没有。您是知道的,求求您,请——” “拉她起来!” 猎狗不紧不慢地把她拉起来。 “蓝赛尔爵士,”小乔道,“告诉她,她哥哥做了什么好事。” 珊莎一直认为蓝赛尔·兰尼斯特长相清秀,谈吐文雅,但他的眼神里却没有丝毫同情和善意。“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屯军于兰尼斯港外三日骑程之处,而你哥哥以卑鄙的巫术控制成群恶狼攻击他。数千壮士在睡梦中横遭屠戮,甚至没有举剑还击的机会。屠杀之后,北方人用被害者的血肉大开筵席。” 恐惧如冰冷的手,箍住了珊莎的喉咙。 “你没话说了吧?”乔佛里问。 “陛下,这可怜的孩子给吓傻了。”唐托斯爵士低声道。 “闭嘴,小丑。”乔佛里抬起十字弓,瞄准她的脸。“你们史塔克家的人就跟你们的狼一样残忍。我可没忘记你那头怪物是如何攻击我的。” “那是艾莉亚的狼,”她说,“淑女从没伤害过你,但你却杀了她。” “不是我,是你父亲干的。”小乔道,“但我杀了你父亲,只可惜没能亲自动手。昨晚我杀掉的人比你父亲还高大。他们来到城门口,大叫我的名字,喊着要面包,好像我是个面包师傅似的!所以我好好教训了他们一番,我瞄准那个叫得最响的家伙,射穿了他的喉咙。” “他死了?”丑陋的铁箭头正对着自己的脸,她想不出该说什么。 “他当然死了,我一发命中呢。有个女人朝我扔石头,我也射了她,可惜只射中手臂。”他皱皱眉头,垂下十字弓。“我该把你也射死,但母亲说这样的话,他们会杀死詹姆舅舅,所以我只能惩罚你。我们会给你哥哥送信,告诉他要是不投降,你会有怎样的下场。狗,揍她!” “让我来打她!”唐托斯爵士挤到前面,锡制盔甲叮当作响。他手拿流星锤,顶端却是个甜瓜。我的佛罗理安。她满心感激,直想亲吻他满是污斑和琐碎血管的丑陋脸庞。他骑着扫帚,围着她打转,口中高喊“叛徒,叛徒”,并用甜瓜砸她脑袋。珊莎举手遮挡,每当甜瓜砸到身上,便跟着摇晃,砸了两下,她的头发已经黏乎乎的了。人们哈哈大笑。最后甜瓜裂成碎片,飞散开来。你笑啊,乔佛里,她祈祷着,果汁流下她的脸,流下她美丽的蓝色裙服,你就笑个够,然后放过我吧。 然而乔佛里一丝笑意也无。“柏洛斯!马林!” 马林·特兰爵士抓住唐托斯的胳膊,粗暴地将他甩出去。红脸小丑摔了个四脚朝天,扫帚和甜瓜散落一地。柏洛斯爵士抓住了珊莎。 “不要打脸,”乔佛里命令,“我要她漂漂亮亮。” 柏洛斯一拳打在珊莎肚子上,令她一阵窒息。等她弯腰,骑士便抓住她的头发,拔出剑来,在那恐怖的瞬间,她以为他肯定要割她喉咙,但他只用剑面敲打她的大腿,重击之下,她觉得自己的腿要断了。珊莎大声尖叫,眼泪夺眶而出。很快就会过去的。不久之后,她已不知挨了多少打。 “够了。”她听见猎狗粗哑的声音。 “不,还不够,”国王回答,“柏洛斯,扒光她的衣服。” 柏洛斯粗壮的手伸进珊莎的胸衣前襟,猛力一撕。丝绸碎裂,她一直裸到腰际。珊莎忙用双手护住胸口,耳边尽是残忍的窃笑。“狠狠地揍她,”乔佛里说,“给他哥哥瞧瞧——” “你要干什么?” 小恶魔的声音如长鞭破空,抓住珊莎的手立时松开。她跌跌撞撞地跪下来,双臂交叉在胸,气喘吁吁。“这就是你的骑士精神,柏洛斯爵士?”提利昂·兰尼斯特愤怒地质问。他的心腹佣兵站在他旁边,此外那个一只眼的野蛮人也在。“哪门子骑士会殴打无助的少女?” “为国王效命的骑士,小恶魔。”柏洛斯爵士举起剑,马林爵士也“刷”的一声拔出剑,跨上一步与他并肩。 “你们招子放亮点,”侏儒的佣兵警告,“否则这身漂亮白袍就要沾血了。” “谁给这女孩找点东西遮体?”小恶魔问。桑铎·克里冈解下自己的披风丢过去。珊莎用它牢牢裹住胸膛,白羊毛料下拳头紧握。粗糙的织物磨得肌肤又刺又痒,却是她穿过最舒适的衣服。 “这女孩是你未来的王后,”小恶魔告诉乔佛里,“你就不在乎她的名誉?” “我在惩罚她。” “为什么?她和她哥哥的战斗毫无瓜葛。” “她有狼的血统。” “你有鹅的脑瓜。” “你不能这样跟我说话!我是国王,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伊里斯·坦格利安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母亲有没有告诉你他的下场?” 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哼了一声。“没人敢在御林铁卫面前威胁国王陛下。” 提利昂·兰尼斯特扬起一边眉毛。“我不是在威胁国王,爵士,我是在教育外甥。波隆,提魅,柏洛斯爵士再张嘴,就宰了他。”侏儒微笑,“这才叫威胁,爵士,知道区别了吗?” 柏洛斯爵士的脸色涨成暗红。“这件事太后一定会知道!” “毫无疑问。还等什么呢?乔佛里,我们这就派人去请你母亲?” 国王脸红了。 “没话说了,陛下?”做舅舅的续道,“很好。学着多张耳朵少张嘴巴,否则你的王朝会比我的个头更短。任性残暴无法赢得人民爱戴……甚至得不到太后的欢心。” “不对,母亲说,宁叫他们怕你,也不要他们爱你。”乔佛里指着珊莎道,“她就很怕我。” 小恶魔长叹一声。“是啊,这我知道。只可惜史坦尼斯和蓝礼都不是十二岁的小女孩。波隆,提魅,带她走。” 珊莎觉得自己浑如梦游。她以为小恶魔的手下会把她送回梅葛楼的卧室,却不料他们领她去了首相塔。自父亲失势之日起,她头一次踏进这个地方,再度爬上那些阶梯,令她头晕目眩。 负责照顾她的女仆们说着一些毫无意义的安慰话语,试图让她停止颤抖。其中一位脱去她身上残留的裙服和内衣,另一位为她沐浴,洗去她满头满脸黏黏的瓜汁。她们用肥皂替她搓洗,用温水冲淋她的头,但此时此刻她眼中所见唯有靶场上那些脸。骑士立誓帮助弱小,保护妇女,为正义而战,可他们一样也没做到。伸出援手的只有唐托斯爵士,但他已不再是骑士,小恶魔也不是,猎狗也不是……记得猎狗最恨骑士……我也恨他们,珊莎心想,因为他们不是真正的骑士,他们都不是。 待她清洗干净,一头姜黄色头发、身材胖胖的法兰肯学士过来照料她。他让她脸朝下趴在床垫上,随后用药膏涂抹她腿背上那些红肿的伤痕,并为她调配了一剂安眠酒,其中加入一点蜂蜜,以利下咽。“好好睡会儿,孩子。等你醒来,你会发现一切都只是个噩梦。” 不,不会,才不会,你这个蠢笨的家伙,珊莎心想,但她还是喝下安眠酒,然后睡着了。 等她再次醒来,天已全黑,屋子既熟悉又陌生,令她不知身在何处。她站起身,一阵刺痛立刻贯穿双腿,带回所有的记忆,泪水又涌了上来。床边有为她准备的袍子。珊莎滑进长袍中,然后打开门。门外赫然站着一个面色严峻的女人,她棕黑色的皮肤像皮革一般,细瘦的脖子上围了三条项链。一条金,一条银,还有一条竟是人耳穿成!“她想去哪里?”那女人倚在一支高高的长矛上问。 “神木林。”她必须找到唐托斯爵士,求他现在就带她回家,她实在受不了了。 “半人说她不能离开,”女人说,“她就在这儿祈祷,神听得到。” 珊莎乖乖垂下视线,退回房里。她忽然意识到自己为什么对这里如此熟悉。原来他们把我安置在艾莉亚从前的房间,那时父亲还是首相。她的东西都被清理过,家具也移了位置,但的确是同一个房间…… 没过多久,一个女仆端着托盘进来,盘里盛有奶酪、面包和橄榄,以及一壶凉水。“拿走。”珊莎命令,但那女孩还是将食物留在了桌上。她发现自己真的口渴,只好忍痛走到屋子对面取水,每走一步大腿都像刀扎一般。她刚喝下两杯,正咬起一颗橄榄时,有人敲门。 她紧张地转身,抚平长袍上的皱褶。“请进。” 门开了,提利昂·兰尼斯特走进来。“小姐。我没打扰到你吧?” “我是您的囚犯吗?” “你是我的客人。”他戴着首相项链,一条金手串成的链子,“我想我们得谈谈。” “遵命。”珊莎发现自己很难不去看他的脸:他的面容实在太丑,竟让她觉得有股奇特的吸引力。 “食物和衣服都还满意?”他问,“需要什么,你尽管开口。” “您真是太仁慈了。今天下午……感谢您救了我。” “乔佛里如此恼怒是有原因的。六天之前,你哥哥袭击了我舅舅史戴佛,他当时驻军在一个叫牛津的村子,离凯岩城三日骑程。你们北方人赢得了压倒性胜利。我们今早才接到消息。” 罗柏会把你们通通杀死,她欣喜地想。“这……这真可怕,大人。我哥哥是个可恶的叛徒。” 侏儒无力地微笑,“嗯,他不是个毛头小鬼,这点毋庸置疑。” “蓝赛尔爵士说罗柏带着一群恶狼……” 小恶魔轻蔑地大笑。“蓝赛尔爵士是咱们的酒袋战士,多半连恶狼和恶瘤都分不清。你哥哥带着他的冰原狼,我想仅此而已。北方人潜入我舅舅的营地,割断系马的绳索,随后史塔克大人放狼进去。如此一来,训练有素的战马发了疯,许多骑士被踩死在帐篷里,其余的乌合之众惊醒之后四散奔逃,为了赶路,连武器也不顾。史戴佛爵士在追马时被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当胸刺死。卢伯特·布拉克斯爵士、莱蒙·维卡瑞爵士、克雷赫伯爵和贾斯特伯爵据传也都战死。五十多名贵族被俘,其中包括贾斯特的几个儿子和我侄子马丁·兰尼斯特。侥幸逃过一劫的人到处胡说八道,说什么北方的旧神跟你哥哥一起参战。” “那……没有什么巫术喽?” 兰尼斯特嗤之以鼻。“巫术是笨蛋掩盖无能的借口,粉饰失利的佐料。看来我那没脑子的舅舅甚至没安排好岗哨,他的军队又都是新手——学徒、矿工、农民、渔夫,兰尼斯港里的垃圾。唯一的谜团是你哥哥如何能突袭他们?我军仍然控制着坚固的金牙城,他们发誓他没经过那里。”侏儒焦躁地耸耸肩,“总之呢,罗柏·史塔克是我父亲的心病,乔佛里则是我的心病。告诉我,你觉得我那当国王的外甥怎样?” “我全心全意爱着他。”珊莎立刻答道。 “真的?”他并不信服,“现在也是?” “我对陛下的爱更胜以往。” 小恶魔纵声大笑。“好好好,总算你有个好老师,说谎学得不错,或许将来有一天,你会为此心怀感激哟。孩子……哦,你还是个孩子,对吗?还是你已经来了初潮?” 珊莎脸红了。这是个无礼的问题,但比起在半个城堡的人面前被扒光衣服,这点羞耻又算不上什么。“没有,大人。” “那最好。听着,我不想让你嫁给乔佛里,希望这算是一点安慰。发生了这么多事,只怕联姻已无法令史塔克家族和兰尼斯特家族和解。真可惜,这桩婚事是劳勃国王少有的明智之举,却被乔佛里搞砸了。” 她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才对,但言辞卡在了喉咙里。 “你很安静,”提利昂·兰尼斯特评论,“你得遂心愿了吗?你希望终止婚约吗?” “我……”珊莎不知该说什么才好。这莫非是个陷阱?如果我说出真话,他会不会惩罚我?她凝视着侏儒凶恶而突出的额头,凝视着他冷冷的黑眼珠和狡黠的绿眼珠,还有弯曲的牙齿和金属丝般的胡子。“我只想乖巧忠诚。” “乖巧忠诚,”矮子若有所思地说,“并远离兰尼斯特家的人。真难为了你,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也这么想。”他笑了笑。“他们告诉我,你天天造访神木林。你都祈祷些什么,珊莎?” 我祈祷罗柏的胜利和乔佛里的死亡……我为家乡,为临冬城祈祷。“我祈祷战争早日结束。” “快了,孩子。你哥哥罗柏和我父亲大人之间很快会爆发决战,由此解决一切争端。” 罗柏会打败他,珊莎心想。他打败了你叔叔和你哥哥詹姆。他也会打败你父亲。 侏儒似乎把她的脸当成了一本打开的书,将她的心思看得一清二楚。“别太看重牛津之战,小姐,”他客气地告诉她,“一场战斗无法决定战争的胜负,而我那史戴佛叔叔完全不能与我父亲大人同日而语。下次去神木林,就祈祷你哥哥能明智地屈膝臣服吧。一旦北方归顺国王的统治,我就送你回家。”他跳下窗边坐椅,“你今晚就睡这儿。我会派我的人为你把守,请放心,石鸦部的人——” “不。”珊莎惊慌地夺口而出。如果她被锁在首相塔里,日夜由侏儒的手下看守,唐托斯爵士又如何能救她自由呢? “你喜欢黑耳部?如果女人在身边你觉得自在些,我就把齐拉留给你。” “不不,求求您不要,大人,我害怕这些野蛮人。” 他咧嘴笑笑。“我也一样。但关键在于,他们能吓住乔佛里和那窝称之为御林铁卫的毒蛇和马屁精。有齐拉和提魅在旁,没人敢加害于你。” “可我宁愿睡自己的床,”一个谎言出现在脑海,如此恰如其分,她当即脱口而出,“这座塔是我父亲的部下被残杀的地方,他们的鬼魂留在这里,会让我做噩梦的。我不管往哪里看,都能看到他们的血。” 提利昂·兰尼斯特端详着她的脸。“我对噩梦并不陌生,珊莎。也许你比我想象的更明智。那好吧,至少允许我将你安全地护送回去。” 110.第110章 凯特琳 走到村庄之前,天便已全黑。凯特琳默默地思量,不知这村子是否有名字。就算曾经有过,也早已被逃难的人群所带走。他们带走了每一件东西,甚至没放过圣堂的蜡烛。文德尔爵士点起一根火把,领她穿过低矮的门楣。 圣堂之内,七面高墙皆已破碎倾塌。我们的上帝独一无二,但他有七种位态,正如我们的圣堂是一座建筑,却有着七面高墙。她还是个小女孩时,奥密德修士便如此教诲她。大城市里那些繁华的圣堂中七神总有各自的雕像,而每一位都有专门的祭坛。在临冬城,柴尔修士只在每面墙上悬挂不同的雕刻面具。在此地,凯特琳只看得到粗糙的素描画。文德尔爵士把火把插进门边的壁台,退回门外去陪伴罗拔·罗伊斯。 凯特琳仔细端详那些面孔。和别处一样,天父留着胡须。圣母笑意不减,慈祥和蔼。战士擎着巨剑。铁匠拿着锤子。少女青春又美丽。老妪枯瘦而睿智。 而那第七张脸……陌客的脸孔分辨不出男女,更像两者同体。他是从遥远之地来的流浪人,天边永恒的放逐者,既像人又不像人,不被了解更无从了解。在此地,他的脸被画成一个黑色的椭圆,黑影之中加上两点星光权作眼睛。这张面庞让凯特琳不安。从陌客那里她无法寻求安慰。 于是她在圣母面前跪下。“夫人啊,请用您慈母的眼光来看护这场战争。他们都是您的子孙,每个人都是。求您眷顾他们,眷顾我的儿子。求您看护罗柏、布兰和瑞肯,一如我在他们身旁。” 圣母的左眼上横贯着一道裂痕,看来好似哭泣。凯特琳听见文德尔爵士的大嗓门,时不时还有罗拔爵士低声的回答,他们应在谈论即将来临的战斗。舍此之外,夜晚一片沉寂,连蟋蟀的声音都听不到。诸神保持沉默。奈德呀,你的远古诸神回应过你吗?她不禁想,当你跪在心树之下,它们真的在倾听你的话语吗? 火炬发出的摇曳光芒在墙壁上舞蹈,那些脸庞似乎被赋予了生命,火光扭曲着它们,改变着它们。城市里大圣堂中的塑像总能留下石匠雕工的心机,然而此处的木炭图画却粗拙得没有特点。天父的脸让她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此刻正在奔流城卧床不起,奄奄一息。战士让她想起了蓝礼和史坦尼斯,罗柏和劳勃,詹姆·兰尼斯特和琼恩·雪诺。恍惚之间,在那些线条中她甚至看见了艾莉亚的神色。一阵风穿过门槛,火炬噼啪摇荡,这种意象便随之而去,湮没在橘红色的光辉中。 火炬散发的烟尘熏得她眼睛隐隐作痛。她用伤残的手掌努力擦拭。当她再度抬眼凝视圣母时,却看见了自己的母亲。米妮莎·徒利夫人因难产过世,当时是为给霍斯特公爵产下次子。孩子和她一同离去,父亲的一部分也随她走了。她总那么沉静,凯特琳想着,想着母亲柔和的手臂,温暖的笑意。如果她还在世上,我们的生活将变得多么不同啊。她不知米妮莎夫人是否了解她的长女,这个跪在她面前的女人的心境。呵,我跋涉了千山万水,为了什么?我到底是为了谁?我失去了自己的女儿们,罗柏不要我,布兰和瑞肯想必认为我是个冷酷无情的母亲。甚至奈德临终时,我到底在哪儿…… 她的头脑开始发晕,整个圣堂在身旁旋转。四周暗影摇晃轮换,诡异的禽兽在破碎的白墙上奔波。凯特琳整天没有进食。这并不明智。她对自己无力地分辩说都是因为没有时间,然而她又深知,在失去了奈德的世界里一切都没了滋味。他们砍下他的头颅,一次杀了两人。 身后的火炬突然迸发出一阵亮光,朦胧之间,圣母呈现妹妹的容貌,只是那对眼睛比回忆之中的更加刚硬,不太像莱莎,更像是瑟曦。是啊,瑟曦也是位母亲。不管孩子的生父是谁,是她怀胎十月,任他们在体内踢打,混合着痛苦与鲜血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如果他们真是詹姆的…… “瑟曦也向您祈祷吗,夫人?”凯特琳询问圣母。那个高傲、冷酷、美丽的兰尼斯特王后的形象清楚地印在墙上。画像上裂缝犹在,犹如瑟曦在为自己的儿女悲歌。七神七而为一,一中有七,奥密德修士告诉过她。老妪有少女的美,圣母有战士的强,只要她的孩子们身临险境。是啊…… 在临冬城和劳勃·拜拉席恩相处的短短时日,她已知国王没有给过乔佛里多少温暖。假如知道那男孩是詹姆的种,想必劳勃会毫不犹豫将他和他母亲一并处死,而对此任何人都无法责难。私生子固然司空见惯,然而乱伦之举却为新旧诸神所不容,由此邪行而生的孩子将在圣堂里或神木林中被公开宣布为孽种。龙王们兄妹通婚,然而他们是古老瓦雷利亚的血统,遵循瓦雷利亚人的习俗。像他们的龙一样,高傲的坦格利安家族从不听从神人的呼唤。 奈德一定已了解这事实,如同在他之前的艾林公爵。难怪王后把他们都杀了。换作是我,会这么做吗?凯特琳握紧拳头,伤残的手指上有从刺客的刀下拯救儿子而留下的伤痕,深可见骨,至今未愈。“布兰也知道。”她轻声说,低下了头。诸神在上,他一定看见或听到了什么,所以他们要把他扼杀于病床。 在失落和疲惫中,凯特琳·史塔克投身于神灵的怀抱。她跪在铁匠面前,因为他负责修复破损的事物,她请求他给予她可爱的甜心布兰以关注和保护;她跪在少女面前,恳求她将她的勇气赐予艾莉亚和珊莎,保护她们的清白之身;在天父面前,她祈求公正,祈求追寻正义的力量和知晓正义的智慧;在战士面前,她祈求他让罗柏变得强壮,护佑他平安地穿越战场。最后,她来到老妪跟前,老妪的形象总是一手擎灯。“指引我吧,睿智的夫人,”她祷告,“指引我该走的路,别让我在前方的黑暗中迷失方向。” 许久之后,脚步声在身后响起,门上传来敲击声。“夫人,”罗拔爵士礼貌地说,“请您原谅,不过我们的时间到了。必须在破晓之前赶回去。” 凯特琳僵硬地起立。膝盖隐隐作痛,她只想要羽床和枕垫。“谢谢你,爵士。我准备好了。” 他们沉默地策马穿越稀疏的树林,高大的树木因海风的吹刮而东倒西歪地侧向海的反面。马群紧张的嘶鸣和铁器叮当的交击是他们天然的向导,指引他们回到蓝礼的营地。在黑暗之中,人和马排列成长长的纵队。他们漆黑无垠,好似“铁匠”将黑夜本身锻造进了钢铁中。她的左边有飘扬的旗帜,右边也是,前方的旗帜更是一排接着一排,然而在黎明前的黑暗之中,看不到一种颜色,分不出一个纹章。这是一支灰色的军队,凯特琳想,灰色的战士骑着灰色的骏马打着灰色的旗号。蓝礼的阴影骑士们高举长枪,静坐在马鞍上等待。她穿过这片由裸露而高大的林木组成的森林,将这些被剥夺了绿叶和生机的大树抛在身后。抬眼望去,风息堡矗立之处是一片更深沉的黑暗,黑色的墙壁无法反射夜晚的星光,隔着原野,只见史坦尼斯公爵扎营之地正有火把来来往往。 蓝礼帐中烛光通明,映得那丝绸帐篷似乎在放光,好似一座雄伟的、发射绿光的魔法城堡。两名彩虹护卫守在大帐门边。碧光奇异地照在帕门爵士紫色的外衣上,并给了覆在埃蒙爵士全身铠甲上的黄釉向日葵以一种病态的色彩。他们头盔上飘着长长的丝羽毛,肩上垂着彩虹披风。 帐内,布蕾妮正为国王穿戴战装,而塔利伯爵和罗宛伯爵在一旁谈论战斗部署。营帐里很温暖,十几个小铁盆里的煤球在燃烧,散发出热能。“我一定要跟您谈谈,陛下。”她说,这是她第一次给他冠上国王的头衔,无论如何要让他注意到她。 “好的,我马上就好,夫人。”蓝礼答应。布蕾妮正把背甲和胸甲系在他的加垫外衣上。国王的铠甲乃是深绿,是夏日密林里树叶的色彩,绿得深沉,似乎能吸收烛光的焰芒。金色的光辉在铠甲的扣子和饰品上闪烁,如同树林里缥缈的鬼火,随着他的行动而摇曳。“请继续,马图斯大人。” “陛下,”马图斯·罗宛边说边瞟了凯特琳一眼,“此刻,我军已准备就绪。为何要等天明?吹响号角,让我们进军吧。” “要人们说我背信而胜,发动毫无骑士精神的偷袭?黎明才是约定的时间。” “黎明是史坦尼斯选择的时间,”蓝道·塔利指出,“他想背靠初升的太阳冲击我们。而我军则几乎是半盲状态。” “那最多只能造成片刻的惊骇,”蓝礼自信地说,“洛拉斯爵士将挡住他们。之后将开始混战。”布蕾妮为他系紧绿色的皮带,扣上金色的扣子。“我老哥去世之后,不许任何人侮辱他的尸首。他是我的血亲骨肉,我决不允许谁把他的头颅穿在枪上到处炫耀。” “假如他投降呢?”塔利伯爵问。 “投降?”罗宛大人大笑,“当年梅斯·提利尔把他困在风息堡,他宁可吃老鼠也不愿献城。” “那时的状况我记得很清楚。”蓝礼抬起下巴让布蕾妮系好护喉。“到最后山穷水尽,实在支撑不住,加文·威尔德爵士和他手下三个骑士便合谋赚开一道边门开城投降,却不料被史坦尼斯逮个正着。他下令用投石机把他们从城上抛出去。我还记得加文被捆上去时脸上的表情,他一直是我们的教头啊。” 罗宛大人有些迷惑。“没人从城内掷出来啊。我记得很清楚。” “那是因为克礼森学士劝阻了史坦尼斯,他说既然我们困窘得快要吃同伴的尸体,怎么能把好肉就这么投掷出去呢。”蓝礼把头发拢了拢。布蕾妮用天鹅绒的带子将它系住,并在他耳边装了一顶小垫帽,以减轻头盔的重量。“多亏洋葱骑士,我们才没有堕落到啃食尸体的地步,当时那是迫在眉睫的事了。对加文爵士来说更是如此,他死在牢里。” “陛下。”凯特琳一直耐心等待,不过时间越来越少。“您答应要听我一言。” 蓝礼点头。“去战斗吧,大人们……呃,如果巴利斯坦·塞尔弥在我老哥的阵营里,千万要活捉他。” “巴利斯坦爵士自被乔佛里赶走后就没了消息。”罗宛大人质疑。 “我了解那位老人。他需要一位供他守护的国王,不然他算什么?既然他没站到我这边,凯特琳夫人说他也没和奔流城的罗柏·史塔克在一起。那么,除了史坦尼斯,他还能在哪儿呢?” “如您所愿,陛下。他将不会受到任何伤害。”两位大人深深一鞠躬,转身退出。 “请畅所欲言,史塔克夫人。”蓝礼道。布蕾妮将披风搭上他宽阔的肩膀。披风乃是金线织成,十分沉重,上面有黑玉镶成的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 “兰尼斯特的人企图加害我儿子布兰,我无数次扪心自问这到底是为了什么。直到那天听了您哥哥的话,我才恍然大悟。他坠楼当天正是狩猎的日子,劳勃、奈德以及大部分人都去追逐野熊,只有詹姆·兰尼斯特留在临冬城内,还有王后。” 蓝礼没有忽略她的暗示。“所以你认为,那孩子看见他们乱伦的……” “我求求您,陛下,准许我到您哥哥史坦尼斯那边去,把我的怀疑告知他。” “目的何在?” “如果您和您哥哥愿意暂时搁置王冠,罗柏也会。”她嘴上这么说,心中却只能希望儿子会这么做。必要之时,她要确保他这么做,就算罗柏手下的诸侯不肯听从,相信罗柏会听她的话。“你们三人应当协力召开大议会——这个国家已经有上百年没召集过了。我们将派人去临冬城,让布兰讲述他的故事,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兰尼斯特家族才是真正的篡夺者。然后,由应召而来的七国上下所有领主来共同决定谁是他们的统治者。” 蓝礼大笑。“告诉我,夫人,你们的冰原狼会为谁当头狼而投票吗?”布蕾妮拿来国王的手套和巨盔。盔上装饰着黄金鹿角,约有一尺半长。“谈判的时间已然过去,如今是比试力量的时刻。”蓝礼把龙虾状、金绿相间的手套穿进左手,布蕾妮则跪在地上替他系腰带,腰带因长剑和匕首的关系而显得沉重。 “以圣母的名义,我恳求您。”凯特琳喊道,忽然一阵风吹开了帐门。她觉得自己似乎看见某个东西移了进来,可当她回过头去,只有国王的影子映照在丝制篷布上,变换摇曳。只听蓝礼说了个笑话,他的影子也随之迁移,提起剑。绿帐浮现黑的阴霾,烛火闪烁颤抖的光。事情变得很奇特,很不对劲,她发现蓝礼的剑还好端端地别在腰间,并未出鞘,而那影子般的剑…… “好冷。”蓝礼用一种细微而迷惘的语调说,半晌之后,护喉处的钢板就如棉布一般被轻轻划开,被一柄并不存在的影子剑划开。他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细小而粗浊的喘息,喷涌的鲜血便阻塞了喉咙。 “陛——不!”当那邪恶的喷流脱缰而出时,蓝衣卫布蕾妮撕心裂肺地哭嚎起来,和寻常受惊的小女孩无异。国王蹒跚着倒在她怀中,大片的鲜血在盔甲前流淌,暗黑的潮流淹没了绿色与金色。蜡烛纷纷熄灭。蓝礼挣扎着想开口,却被自己的鲜血哽住。他的双腿已然倾颓,全然凭借布蕾妮的力量支撑。她仰起头,放声呼叫,却在极度苦痛中无法吐词。 影子。某种既黑暗又邪恶的事情正在此地发生,她知道,这是一种她所无法了解的事情。那影子不是蓝礼的身影。死亡从门外而来,夺走了他的生命,迅疾一如吹灭烛火的狂风。 数秒之后,罗拔·罗伊斯和埃蒙·库伊便带着两名手执火把的军士闯了进来,然而凯特琳却觉得似乎过了半个夜晚。他们看见倒在布蕾妮怀中的蓝礼,看见她被国王的鲜血浸得通红,罗拔爵士发出惊怖的喊叫。“你这歹毒的女人!”身穿黄釉向日葵铠甲的埃蒙爵士吼道,“放下他,你这可恶的东西!” “诸神在上,布蕾妮,这到底是为什么?”罗拔爵士质问。 布蕾妮从国王的躯体上抬起头。国王的血不住涌出,肩上的彩虹披风染得血红。“我……我……” “你要偿命!”埃蒙爵士从门旁的兵器堆里拔出一根长柄战斧,“你要为国王偿命!” “不要!”凯特琳·史塔克呼喝,她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但太迟了,他们都因鲜血而变得疯狂,人们喊叫着扑上来,淹没了她无力的话语。 然而说时迟那时快,布蕾妮以凯特琳无法置信的速度行动起来。她的剑并不在手边,因此她抽出蓝礼的佩剑,挡住埃蒙劈下的斧头。钢铁剧烈碰撞,擦出蓝白火花。布蕾妮一跃而起,将国王的躯体粗率地推到一旁。再次扑击而来的埃蒙爵士被尸首绊了一下,一愣之间,布蕾妮的剑便生生斩断了斧柄,断裂的斧头在空中旋转。这时,一名军士手执火把刺向她的背部,然而彩虹披风浸透了血,无法燃烧。布蕾妮回身,挥剑,火把与手臂齐飞,焰火点燃地毯。残废的军士凄厉地惨叫。埃蒙爵士扔下斧子,拔出自己的佩剑。第二位军士跳上前来,布蕾妮闪身弹开,两剑在空中急速交击、碰撞,发出刺耳的声响。随后埃蒙·库伊加入战团,以一敌二,布蕾妮只能后退,但她竭力和他们保持平手。地上,蓝礼的头颅无力地滚向一边,那道伤口恐怖地张开,血液缓缓地、缓缓地流出来。 罗拔爵士一直没有动手,犹豫不决,现在他也摸向自己的剑柄。“罗拔,别这样,听我说。”凯特琳抓住他的胳膊。“你们弄错了,不是她。救救她吧!听我说,这是史坦尼斯干的。”这个名字想也没想便浮现在嘴边,然而当她说了出来,迅即明白这是事实。“我发誓——你了解我的荣誉——是史坦尼斯害了他。” 年轻的彩虹骑士用苍白而惊恐的眼睛瞪着那正疯狂作战的女人。“史坦尼斯?他怎么做的?” “我不知道。是巫术,某种黑暗的魔法,那里有道影子,影子。”她自己都听出自己语带癫狂,然而言语却滔滔不绝,一如身后飞速交击的利刃。“有一道拿着利剑的影子,我发誓,我亲眼看见了。你瞎了吗,那女孩爱他啊!快帮帮她吧!”她回头一瞥,只见第二名军士也倒了下去,长剑从他无力的手指中松脱。营帐外人声鼎沸,显然,愤怒的人群随时都可能一拥而入。“她是清白的,罗拔。我向你保证,以我丈夫之名和史塔克家族的荣誉向你保证!” 这句话打动了他。“我会制止他们,”罗拔爵士道,“快把她带走。”他转身走出去。 地毯上的火焰终于燃到了帐幕上,营帐内火势四处蔓延。埃蒙爵士狠狠地攻击布蕾妮,他身穿黄釉钢甲而她只穿着羊毛衣。然而他的不幸在于遗忘了凯特琳。她举起铁炭盆,砸在他的后脑勺上。他戴着头盔,这一击并不致命,但足以让他栽倒在地。“布蕾妮,跟我走。”凯特琳命令。女孩立即把握机会,手起剑落,划开绿丝帐篷。她们并肩奔入黎明前的黑暗和寒意中。嘈杂的喧哗从营帐另一头传来。“走这边,”凯特琳指点,“动作放慢。我们不能奔跑,否则会惹人起疑。若无其事地走,就当什么也没发生。” 布蕾妮收剑入鞘,跟在凯特琳身后。夜晚的空中有雨的气息。在她们后方,国王的帐篷完全着了火,飞升的火苗直冲夜空。无人在意她们。人们急匆匆地跑过,嘴里高呼着火灾、谋杀和巫术。还有的人三五成群地聚在一旁,低声议论着什么。只有几个人在祈祷,而凯特琳只发现有一名独一无二的年轻侍从跪倒在地,公然地啜泣。 谣言口耳相传,蓝礼的大军在逐步瓦解。夜晚的篝火渐渐熄灭,东方的旭日晨光下,风息堡硕大无朋的身躯卓然不群,宛如梦幻中的巨崖。苍白的迷雾一丝丝涌动,弥漫整个原野,随后又在太阳的光辉和清风的羽翼下四散逃窜。那是清晨的幽灵啊,老奶妈给她讲过这个典故,那是返回坟墓的灵魂。蓝礼就在里面,一如他的哥哥劳勃,一如她挚爱的奈德。 “我从没抱过他,直到他死去的那一刻。”她们在扩散的混乱中穿梭,布蕾妮静静地说。她的语调听起来似乎随时可能崩溃。“前一刻他还在笑,突然却到处都是血……夫人,我不明白。您看见了吗,您看见……?” “我看见了一道影子。我起初以为那是蓝礼的影子,然而不是,那是他哥哥的影子。” “史坦尼斯大人?” “我能感觉到他。这听起来没什么理由,但我知道……” 对布蕾妮而言,这句话已经足够。“我会杀了他,”身材高大、容貌平庸的姑娘斩钉截铁地宣布,“我会亲手杀了他,用我主公的剑替他报仇。我发誓!我发誓!我发誓!” 哈尔·莫兰和她的护卫备好了马等着她。文德尔·曼德勒爵士正急不可耐地四处打听,想弄清到底发生了什么。“夫人,整个营地都好像发了疯!”瞧见她们,他不假思索地喊道。“蓝礼大人,他到底——”他突然住嘴,瞪着浑身浴血的布蕾妮。 “他已去世,但不是我们干的。” “这场战斗——”哈尔·莫兰接过话头。 “没有战斗了。”凯特琳翻身上马,护卫们在她身边整队集结,文德尔爵士靠到她左边,派温·佛雷爵士在右。“布蕾妮,我们携带了两倍于人数的马匹。你挑一匹,跟我们走吧。” “夫人,我有马,还有自己的铠甲——” “那些都不用管。我们必须在他们立意追踪我们之前逃得远远的。国王被杀时我俩都在场,人们不会忘记这个事实。”于是布蕾妮一言不发地转身照办。“出发!”护卫们全体上马后,凯特琳即刻下令。“若有人阻拦,格杀勿论!” 晨光用修长的指头抚摸着原野,带回世界的色彩。薄雾之下,灰色的战士骑着灰色的骏马举着影影绰绰的枪矛,一万支长枪的尖头闪烁着金色的寒光,一望无垠的飞扬战旗呈现出红粉橙,显示了蓝白棕,照耀着高贵的金黄。那里有风息堡和高庭全部的精锐骑兵啊,一个小时之前还是蓝礼的大军,如今却都属于史坦尼斯,凯特琳明白,虽然他们自己大概还不知道。如果不追随最后的拜拉席恩,他们还能效忠谁呢?史坦尼斯赢了,仅靠一次邪恶的打击便赢得了一切。 我是合法的国王,他宣称,说话时下巴像钢铁一样紧绷,而你儿子和我弟弟一样都只是叛徒。他也有末日来临的那一天。 一阵寒意浸透全身。 111.第111章 琼恩 山丘自浓密的森林中骤然升起,孤立而突兀,数里之外便能看见强风吹刮的峰顶。游骑兵们都说,野人称它为先民拳峰。它真的像拳头,琼恩心想,它自土地和树林间高高屹立,光秃棕褐的山坡上乱石密布。 他随莫尔蒙司令和高级官员们上了山顶,把白灵留在树荫下。因为他们登山时,冰原狼三次逃开,前两次他勉强服从于琼恩的口哨,等到第三次,司令大人失去了耐心,叫道:“随他去,孩子。我想在日落之前抵达峰顶。你待会儿再去找狼吧。” 上山的路陡峭而崎岖,顶峰环绕着一圈由乱石砌成、及胸高的墙。人们不得不向西绕了一大圈,方才找到一个容马通行的缺口。“这里地势不错,索伦,”登顶之后熊老宣布,“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地方了,我们就在这里安营扎寨,等待断掌。”语毕总司令翻身下马,他的动作惊扰了肩上的乌鸦。鸟儿高声抱怨几句,飞上了天。 山顶的风光很不错,但真正吸引琼恩的是那道环墙:风化的灰石上爬满片片苍白的地衣,绿色的苔藓轻轻拂动。传说这座拳峰是黎明纪元里先民所修筑的环堡。“地方虽古老,但依然坚固。”索伦·斯莫伍德说。 “古老,”莫尔蒙的乌鸦在他们头顶吵吵闹闹,挥舞翅膀,尖叫着,“古老,古老,古老。” “闭嘴。”莫尔蒙抬头对鸟儿吼道。熊老向来骄傲,不肯在别人面前示弱,但琼恩也不是那么好骗的,他看得出来,跟着年轻人走了这么长的路,老人已经疲惫不堪。 “必要的时候,这个高地很容易防守。”索伦一边策马巡视环墙,一边指出,黑貂皮斗篷在风中激荡。 “没错,这地方行。”熊老迎风抬起一只手,乌鸦旋即停上他的前臂,爪子紧紧扒住黑环甲。 “水的问题怎么解决,大人?”琼恩询问。 “在山脚下,我们不是刚涉过一条小溪么。” “两地之间,有一段很长的攀爬,”琼恩指出,“而且溪流在石头环垒之外。” 索伦开了口:“怎么,懒得不愿爬山了,小子?” 莫尔蒙司令也接口道:“看样子,我们找不到比这更坚固的地方了。我们可以把水先挑上来,确保补给充足。”琼恩知道多说无益,便不再开口。于是命令就此下达,守夜人的弟兄们很快在先民修筑的石墙后搭起了帐篷。黑色的营帐如雨后蘑菇般纷纷浮现,毯子和铺盖卷罩住了光秃的土地。事务官们将驮马排成长长的队列,喂它们草料和清水。林务官们则乘着落日的余晖拿起斧子到树林里砍伐木材,以备夜晚之需。一群工匠着手清理地面,挖掘厕所,并解下捆捆用火淬硬的木桩。“天黑之前,务必把环墙每个开口都挖好壕沟,立起桩子。”熊老下令。 等司令官的营帐搭好,将马匹安顿完毕,琼恩便下山去寻找白灵。冰原狼立刻响应他的召唤,沉默地冲出来:前一刻琼恩还孤身一人,大步走在林间,踏着松果和落叶,边吹口哨边喊叫;下一刻,这头大白狼就已经漫步在他身边,苍白一如晨雾。 可抵达环堡外围时,白灵却又不肯前进。他小心翼翼地跑上前去嗅嗅岩石的缝隙,接着便忙不迭地后退,好像很不喜欢嗅到的气息。琼恩抓住他颈背,打算硬拖他进入环墙,这并不容易——冰原狼几乎和他一般重,无疑还远比他强壮。“白灵,你是哪儿不对劲了?”他从来不会这么违拗啊。最后琼恩只好放弃。“随你便啦,”他告诉狼,“去吧,打猎去吧。”他穿过青苔密布的石墙往回走,那双红色的眼睛一直盯着他。 墙里面应该很安全。居高临下,附近地区都在视野之中,而山坡在北、西两面都非常陡峭,唯在东方稍微舒缓。虽然如此,但随着暮色渐沉,黑暗逐步渗透到林间的空旷中,琼恩心里的惴惴不安却油然而生。这可是鬼影森林啊,他告诉自己,这里或许真的有鬼魂,先民的幽灵在此徘徊不去呢。毕竟这里曾是他们的地盘。 “行了,别孩子气了。”他对自己说。爬上堆叠的乱石,琼恩望向落暮的太阳。乳河蜿蜒着流向南方,河面上闪烁的微光,好似锻冶中的黄金。上游的土地更加崎岖,浓密的森林不复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一系列光秃的石丘,它们肆无忌惮地高高耸立,并向着北方和西方延伸。远方的地平线上,山脉好似雄浑的阴影,一片接一片,直至变得灰白模糊。参差的峰峦上终年积雪,纵然遥遥相望,它们依旧那么庞大、冰冷、寂寞而荒凉。 拉近视线,四周完完全全是树的天下。南面和东面,林木直到视野尽头,这是一片无比辽阔、盘根错节的密林,撒下成千上万暗绿的影子,其中点缀着几处红色,那是挤开松树或哨兵树的鱼梁木,偶尔浮现的黄则是几株开始成熟的阔叶烟草。朔风吹起,他听见远比他年迈的枝叶在呻吟叹息。千百片树叶集体舞蹈,一时之间,森林似乎化为深绿的海洋,风暴流转,不得宁息,恒同日月,难以揣测。 白灵怎会喜欢独自待在这种地方?他心想。在这片林海汪洋里,任何移动的事物,即便正朝着环堡扑来,也根本无从窥见。任何事物。真有什么不测我们该怎样防备?他在原地伫立许久,直到太阳消失在锯齿状的山脉后,暗影爬进了森林。 “琼恩?”山姆威尔·塔利喊道,“果然是你。你还好吗?” “很好。”琼恩跳下墙,“你呢?” “不错。我觉得不错。真的。” 琼恩不打算用自己的忧虑去烦扰朋友,尤其是面对刚开始找到勇气的山姆威尔·塔利。“熊老打算在这里等候断掌科林以及影子塔的人马。” “这似乎是个很坚固的地方,”山姆说,“先民的环堡……你觉得这里从前打过仗吗?” “当然喽。对了,你该把鸟儿准备好。熊老正打算派它送信呢。” “我真想把它们通通派走。它们讨厌被关进笼子。” “你要有翅膀,也会这样想。” “我要有翅膀,早飞回黑城堡吃猪肉馅饼了。”山姆说。 琼恩用灼伤的手掌拍拍对方肩膀,他们并肩回到营地。周围的营火生了起来。头顶,星星也出来了。“莫尔蒙的火炬”那绵长的红尾如明月一般耀眼。还没走到鸦笼,琼恩便听见了它们的尖叫。很多鸟儿正喊着他的名字。对于制造噪声,乌鸦可是孜孜以求,决不害臊。 说不定它们也感觉到了。“我先去照管熊老,”他说,“不把他喂饱,他也会吵吵闹闹。” 熊老正和索伦·斯莫伍德及另外六七个军官讨论军务。“你来了啊,”老人粗声道,“没事的话,给我们端点热酒。今晚上凉得要命。” “是,大人。”于是琼恩生起篝火,找负责给养的人要了一小桶莫尔蒙最喜欢的红葡萄酒,并将之倒进壶中。随后他将水壶搁在火上,自己跑去取其他材料。熊老对他爱喝的香料热酒是很讲究的:添加的肉桂、豆蔻和蜂蜜都有特定的剂量,不多也不少,此外还要加入葡萄干、坚果和干浆果,但不放柠檬——因为那是来自遥远南方的奢侈品,非常稀罕,熊老只用它来搭配早餐的啤酒。“饮料的第一功用是温暖身体,”司令官如此强调,“但葡萄酒不能煮沸了。”于是琼恩小心翼翼地盯着水壶。 他边工作,边听着帐内的谈话。只听贾曼·布克威尔道:“要进入霜雪之牙,最容易的路是顺着乳河上溯。但假如我们选择这条路,一定会给雷德知道,这和太阳会升起一样确然无疑。” “那就走巨人梯,”马拉多·洛克爵士说,“说穿了,风声峡也可以考虑。” 葡萄酒冒出蒸气。琼恩连忙把水壶从火上放下,倒满八个杯子,端进帐篷。只见熊老目不转睛地盯着山姆在卡斯特堡垒里绘制的粗糙地图。他从琼恩端的盘子里拿了一个杯子,用力灌下一口,粗率地点头,以示嘉许。他的乌鸦不肯沉默,在他手臂上跳来跳去。“玉米,”它说,“玉米,玉米。” 奥廷·威勒斯爵士挥开酒盘。“我决不进山,”他用细微而疲倦的语气说,“霜雪之牙那地方夏天都冷煞人,而目前……倘若遇上风暴……” “嗯,除非万不得已,我不打算冒险进入霜雪之牙。”莫尔蒙说,“野人和我们一样,不能靠岩石和积雪过活。甭管他们聚集了多少人,很快便会从大山中出来,而唯一的路径便是顺着乳河河道向下。如此看来,我们在此正好扼住要害。他们绕不开我们。” “恐怕他们根本就没打算绕开。他们的人成千上万,而我们呢?就算加上断掌的人马,也不过才区区三百。”马拉多爵士接过琼恩盘中的杯子。 “就算要打,也找不到比这里更好的地势。”莫尔蒙宣布,“所以我们得加紧准备,设好刺钉和陷坑,在山坡上布满蒺藜,每个裂口都要修补完整。贾曼,我需要借重你敏锐的观察力,带上你的人,在营地附近和河岸两边布下警戒,让他们藏在树上,一旦发现不明物接近便立刻报告。我们再来谈水的问题,必须储备大大多于当前需求的水。我命令,立刻着手开挖蓄水池。繁重的劳动眼下会让弟兄们不满,但到头来对我们可是性命攸关。” “我的游骑兵——”索伦·斯莫伍德开口。 “断掌抵达之前,你的游骑兵只准在河的这一岸巡逻。他到达之后,我们再做决定。我不想失去任何兄弟。” “那么,曼斯·雷德或许正在离此一日骑程外集结军队,而我们都不知道呢。”斯莫伍德抱怨。 “我们已经知道野人在何处集结,”熊老反驳,“卡斯特告诉了我们。我虽然讨厌他,但我不认为他会在这种事上撒谎。” “那好吧。”斯莫伍德沉着脸离去。其他人比较礼貌,喝完了酒,才纷纷离开。 “用晚餐吗,大人?”琼恩问。 “玉米。”乌鸦尖叫。莫尔蒙沉默了一会儿,最后才开口:“你的狼今天可有猎获?” “他还没回来呢。” “他和我们一样,也需要新鲜肉食。”莫尔蒙手伸进口袋,掏出一把玉米喂乌鸦。“你也觉得我不该限制游骑兵的活动?” “这轮不到我来发表议论,大人。” “如果我认真地问你呢?” “如果游骑兵只在拳峰视线之内活动,我不认为他们能找到我叔叔。”琼恩承认。 “他们是找不到的。”乌鸦急切地啄食熊老掌中的玉米粒。“别说是两百人,就算咱们有一万人,这片土地也过于辽阔。”玉米给吃了个干净,莫尔蒙抖了抖手臂。 “您不会放弃搜索吧?” “伊蒙学士说你是个聪明人。”莫尔蒙把乌鸦让回肩膀。鸟儿歪起脖子,小眼睛闪闪发光。 他把琼恩逼到了死胡同。“这个……这个我觉得让一个人找两百人比让两百人找一个人要容易得多。” 乌鸦发出一阵咯咯的尖叫。透过厚厚的灰胡子,熊老笑了,“我们这群人留下的踪迹就连伊蒙也能跟上。屯在山上,相信我们的营火打霜雪之牙那边都能看到。如果班扬·史塔克还活着,还能自由行动,他一定会找路过来,我向你保证。” “是的,”琼恩说,“可……如果……” “……他死了?”莫尔蒙问,声音依旧和善。 琼恩勉力点点头。 “死了,”乌鸦说,“死了。死了。” “他也许会以别种方式回来,”熊老说,“就像奥瑟,就像杰佛·佛花。琼恩,我的心情跟你一样,但我们必须承认这种可能性。” “死了,”他的乌鸦还在叫闹,一边抖动翅膀,声调愈加高亢尖锐,“死了。” 莫尔蒙摸摸鸟儿的黑羽,用手背遮住一个突来的呵欠。“我想晚餐就省了吧。休息休息对我更好。记住,天一亮就叫醒我。” “请您好好休息,大人。”琼恩收起空杯子,走出帐外。远处传来欢笑,还有管笛吹奏的伤感乐曲。营地中央燃起一堆熊熊的篝火,炖肉的香味随风传来。熊老或许不饿,但他可是饥肠辘辘。于是他朝着篝火走去。 戴文正一手拿勺,一边滔滔不绝地说话:“我哪,比这世上任何人都要了解这片森林。我告诉你,今晚上决不能一个人出去。你闻不到吗?” 葛兰睁着斗大的眼睛望着他,但接口的是忧郁的艾迪:“我只闻到两百匹马的屎尿味,还有这锅肉。说实话,气味都差不多。” “你少说几句成不成?”哈克轻拍匕首,咕哝了几句,并为琼恩盛了一碗炖肉。 肉汤里有大麦、萝卜和洋葱,以及几片煮得烂熟的咸牛肉。 “你到底闻到什么,戴文?”葛兰问。 林务官已把假牙取了下来,琼恩瞧着他爬满皱纹的脸和老树根一般多瘤的手臂。他吮了吮勺子,方才开口:“我觉得这里闻起来……呃……很冷。” “敢情你脑子和牙齿一样都是木头做的?”哈克告诉他,“怎么可能闻起来冷呢?” 怎么不可能?琼恩想,随即忆起司令塔那一夜。那是死亡的味道。突然间,他也没了胃口,便把肉汤递给葛兰,他看来正需要额外加餐以温暖身体,对抗寒夜。 离开之际,风吹得强烈。看来到了清晨,大雪便会覆盖土地,帐篷绳将会冻结僵硬。壶底还有些许残留的料酒,琼恩为火堆添进新柴,重新加热水壶。他边等边暖指头,又张又合,直到经脉稍稍舒活。营地四周,值头班夜的弟兄已经上岗。火炬沿着环墙摇曳不定。这是个无月的夜,只有上千颗星星高挂头顶。 黑暗中传来一阵呼嗥,微弱而遥远,但确然无疑——这是狼群的嗥叫。它们的声音起起落落,仿如一首凄迷而寂寥的歌谣,让他汗毛直竖。篝火对面,阴影之中,一对红眼睛凝视着他,就着火光,犹如一对闪烁的宝石。 “白灵,”琼恩惊讶得喘了口粗气,“你终于肯进来了么,呃?”他的白狼平常总是整夜巡猎,他本以为天亮之前没可能再见他。“这里抓不到东西?”他问,“来。到我这儿来,白灵。” 冰原狼围着火堆打转,嗅嗅琼恩,又嗅嗅风,不得宁静。看来他不像是刚饱餐过一顿的样子。当死人开始行走,最先发现的就是白灵,是他叫醒我,警告我。他忽然警惕地起立。“外面是不是有什么东西?白灵,你闻到了什么?”戴文说他闻到了冷。 冰原狼跳开一步,停下来,又回头望他。他要我跟他走。于是琼恩拉起斗篷的兜帽,离开营区,离开温暖的篝火,穿过排列整齐的粗毛犁马,朝外走去。白灵经过时,有匹马紧张地嘶叫起来,琼恩停下来摸摸它鼻子,说了几句安抚的话。他们越接近环墙,他便越清晰地听见狂风刮过石缝发出的呼啸。前方有人盘问,琼恩走进火光下。“我去为司令大人取水。” “好的,你去吧,”守卫说,“不过动作快点。”这名男子蜷缩在黑斗篷里,拉起兜帽以对抗寒风,琼恩看不见他的脸,只觉得他像原地不动的木桶。 琼恩从两根尖桩间挤过,而白灵则从下方穿出。墙缝里插着一支燃烧的火炬,风声席卷,它也跟着飞扬,发出白橙相间的光芒。琼恩侧身钻过墙间通道,顺手一把取下它。到了外面,白灵立时飞奔而下,琼恩则慢慢跟随,让火炬为自己照亮下山的路。营地的喧哗在身后湮灭。漆黑夜,乱石坡,险恶的山路,只要一时疏忽,便会摔断膝盖……甚至脖子。我到底在干什么?他一边选取路径一边问自己。 森林就在下方,宛如装备着硬皮与繁叶的战士,静默地排成队列,等待着攻打山丘的命令。它们的身躯一片漆黑……只有当火光扫过枝干,琼恩才瞥见几许绿影。隐隐约约,他听见岩石间潺潺的流水声。白灵在矮树丛中消失不见,琼恩拼力跟上,一边侧耳倾听小溪的呼唤,以及树叶在风中的叹息。枝条不断攫住他的斗篷,头顶浓厚的树冠密密匝匝,遮蔽了繁星。 白灵跑到溪边,啜饮清水。“白灵,”他唤道,“到我这儿来,快。”冰原狼抬起头,两眼通红,目露凶光,清水如垂涎般自他牙关滑落。刹那间,他是如此凶怖可怕。随后他便跑开了,跑过琼恩身边,冲向密林深处。“白灵,等等,站住。”他吼道,但狼毫无反应。苍白而苗条的形体隐没在无边的黑暗中,琼恩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独自爬山返回,要么继续跟随。 他只能跟随,于是他放低火炬,愤愤不平地向前走去,一边小心翼翼地留意可能绊倒人的岩石、可能箍住脚的粗根和可能扭断膝盖的孔洞。每走几步,他就停下来呼唤白灵,但夜风刮过密林的嚎啸淹没了一切。这真是疯了,他愈加深入森林,便愈加这么认为。当他终于打算回头时,忽然瞥见前方有一道白影,闪向右边,朝山丘奔去。他连忙追赶,上气不接下气地咒骂起来。 他们绕着拳峰的山脚跑了大约四分之一,直到他再度跟丢了狼。他累得喘不过气,便在一堆灌木、荆棘和碎石中歇下脚步。火光之外,黑暗从四面八方向他逼近。 这时,一阵轻微的抓刨声引起了他的注意。琼恩朝发声之地移去,在石头和灌木间谨慎地游走。最后,在一棵倾倒的大树下,他终于找到了白灵。冰原狼正疯狂地挖掘着大地,刨起阵阵尘土。 “找到了什么?”琼恩放低火炬,发现眼前是一座松土搭成的圆形土墩。一座坟墓,他心想,是谁的呢? 他跪下来,将火把插进身旁的泥地。土质松软而多沙,琼恩抓起一把,里面既没有石子,也没有根须。不管这里埋了什么,必定为时不长。挖下两尺,指头有了衣物的触觉。他认为这是某具尸首,他恐惧这是某具尸首,但这里……有别种的异样。他挤挤织物,觉出下面有某种细小、坚硬、不能弯曲的东西。这里没有气味,更没有尸虫的迹象。白灵往后退开,蹲下来,盯着他瞧。 琼恩拨开松土,找到一个圆形的包裹,直径几乎有两尺。他将手指伸进土中,用力提出来,随着拖曳,里面发出叮当的响声。莫非是财宝?他心想,但手上感觉不出钱币的形状,仔细一听声音,也不是金属的发音。 一捆磨旧的绳子紧紧绑着包裹。琼恩取出匕首,割断开来,摸索着把织物抖开。包裹翻了个滚,东西落了一地,闪着黑光。他发现十几把小刀,大批树叶形状的矛尖,以及无数的箭头。琼恩拾起一把刀,它轻若鸿毛,闪着黑芒,没有握柄。火炬的辉光在刀锋上跃动,一轮橙色的细线描绘出锐利的锋刃。是龙晶。鲁温师傅称之为黑曜石的事物。难道说白灵找到了森林之子的古老窖室,埋藏于此数千年之久的遗物?先民拳峰是个古老的地方,可是…… 龙晶之下还有一个年代久远的号角,牛角制成,边缘镶了青铜。琼恩拍去号角里里外外的尘土,一串箭头也跟着滑落。他任它们落下,随手扯起包裹一角,用手指揉搓。上好的羊毛,厚实,双层织工,虽然受了潮但并未腐朽。它埋藏的时间不可能太久。手边昏黑一团,琼恩牵起毛料,凑近火炬。不是昏黑,是漆黑。 起身呼喊之前,琼恩已经明白了他发现的东西:这是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兄弟的黑斗篷。 112.第112章 布兰 酒肚子在锻炉边找到他时,他正帮密肯拉风箱。“学士在塔楼等您,王子殿下。有只鸟刚从国王那边过来。” “从罗柏那儿?”布兰兴奋起来,他等不及阿多,便让酒肚子背他上楼。酒肚子是个壮汉,但块头没阿多大,力量也差了不少。好不容易到达学士的住所,他已经满脸通红,气喘吁吁。瑞肯已经到了,两个瓦德·佛雷也在。 鲁温师傅遣开酒肚子,关上门。“大人们,”他严峻地说,“我们刚从陛下那里接获消息,其中有好也有坏。他在西境大获全胜,在一个名叫牛津的地方击破兰尼斯特军,随后夺取了很多城堡。他这封信写于烙印城,那里从前是马尔布兰家族的堡垒。” 瑞肯拉拉老师傅的袍子。“罗柏可以回家了?” “恐怕暂时还不行。还有仗等着他去打呢。” “不是说他打败泰温公爵了吗?”布兰问。 “并非如此,”学士道,“此次敌军由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率领,此人也在战斗中送了命。” 布兰从未听说过这个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所以当大瓦德开口时,他发现自己居然赞同对方的话,“那没用,泰温大人才是关键。” “告诉罗柏我要他回家家,”瑞肯说,“要他把小狼带回来哦,还有爸爸妈妈。”尽管瑞肯知道艾德公爵已死,却常常会忘记……大概是故意的吧,布兰怀疑。他的小弟弟有着四岁小孩所特有的固执。 布兰为罗柏的胜利高兴,却也隐隐有些不安。他还记得哥哥率军离开临冬城那天,欧莎告诉他的话。他走错方向了,女野人如此坚持。 “遗憾的是,胜利总是伴随着牺牲。”鲁温师傅转向瓦德们。“大人们,牛津一役的阵亡将士包括你们的叔叔史提夫伦·佛雷爵士。罗柏信上说,他在战斗中受了点伤,起初人们都以为并不严重,然而三天后他却在熟睡中死于自己的营帐。” 大瓦德耸耸肩:“他太老啦。我想想,该有六十五岁了吧。老头子是打不了仗的。他总说自己累得要命。” 小瓦德大声叫嚣:“等咱们祖父死等得累趴下了,是吧?那么艾蒙爵士是继承人喽?” “别犯傻,”堂哥说,“长子的儿子的继承权优于次子。莱曼爵士才是下一顺位,接着是艾德温,黑瓦德,疙瘩脸培提尔,再来还有伊耿。” “莱曼也老了,”小瓦德道,“我敢打赌,他都过了四十,胃又不好。你觉得他将来能继承领地吗?” “我才会继承领地!谁管他呀。” 鲁温师傅严厉地打断他们:“你们该为自己的话感到羞耻!两位大人,死者是你们的亲叔叔,你们应有的哀悼在哪里?” “是的,”小瓦德说,“我们非常悲痛。” 不对,他们才没有哩。布兰只觉一阵反胃,他们对到手的食物比你更满意。于是他请求鲁温师傅准他离开。 “好。”学士摇铃呼助。阿多大概在马厩里忙着,所以来了欧莎。她比酒肚子强壮,轻而易举便抱起布兰,背他下楼。 “欧莎,”穿过庭院时布兰开口问,“你知道去北方的路怎么走吗?就是去长城和……更远的地方?” “找路不难。你只需追寻冰龙座,紧跟骑手之眼那颗蓝色的星。”她用背抵开门,走上螺旋梯。 “那里有巨人吗?以及……其他的……异鬼?森林之子?” “我亲眼见过巨人,还听过森林之子的事迹,说到白鬼……你干吗问这个?” “你见过三只眼睛的乌鸦没?” “没有。”她笑道,“我也不想见。”欧莎踢开卧室门,把他放在窗边座椅上,他在那里可以俯瞰下方的大院。 她离开没多久,房门又开了,玖健·黎德未经邀请便走进来,身边跟着姐姐梅拉。“鸟儿带信的事你听说了?”布兰问。对面的男孩点点头。“可那不是你说的晚餐,只是罗柏写的一封信,我们又没吃信,而且——” “绿色之梦会以奇特的方式反映现实,”玖健承认,“它们的真相并不容易理解。” “给我讲讲你做的梦,”布兰道,“讲讲临冬城会有什么遭遇。” “王子殿下肯相信我了么?您愿意信我的话,不管听起来多奇特了么?” 布兰点头。 “大海正涌来。” “大海?” “我梦见一片汪洋包围了临冬城。我看见黑色的浪涛击碎城门和塔楼,盐水灌进墙内,淹没了城堡。院子里到处是淹死的人。在灰水望,当我第一次做这个梦的时候,我还不认得那些面孔,现在我知道了,这里边有酒肚子,就是丰收宴会时为我们唱名的卫士。您的修士也在其中。还有铁匠师傅。” “密肯?”布兰不但惊慌,还有些糊涂了,“可是大海和临冬城之间隔着千山万水,就算涨潮,城墙这么高,它怎么过得来呢?” “在漆黑的夜里,盐水漫过了城墙,”玖健道,“我看见尸体,浮肿溺毙的人。” “我们必须告诉他们,”布兰说,“告诉酒肚子,密肯和柴尔修士。让他们注意别被淹死。” “这没有用。”绿衣男孩道。 梅拉来到窗边,把手放在他肩上。“他们不会相信的,布兰。就连你也不信。” 玖健坐上布兰的床。“告诉我你的梦。” 纵然梦境已过了许久,他仍旧很害怕,可他发了誓要相信他们,临冬城的史塔克必须遵守诺言的。“和你的梦不一样,”他缓缓地说,“有些是狼梦,狼梦还不算恐怖。我在梦中奔跑巡猎,杀戮松鼠。有的梦中乌鸦出现叫我飞。有的梦中大树呼叫我的名字,把我吓坏了。最吓人的是我经常梦见自己摔下去。”他望向庭院,感到很无助。“我以前从不失手。我喜欢爬,哪里都去过,上屋顶,登城墙,残塔上面喂乌鸦。母亲老是担心我摔下来,可我知道我不会。结果我真的摔了下来,现在连做梦都在不停地坠啊坠。” 梅拉捏捏他肩膀。“就这些?” “差不多吧。” “狼灵。”玖健·黎德道。 布兰睁大眼睛瞪着他。“什么?” “狼灵。易形者。凶兽。假如你的狼梦被别人知道,别人便会如此称呼你。” 这些名字让他又害怕起来。“谁会这样叫我?” “恐怕会是你自己的子民。很多人一旦知道你的真面目就会仇恨你,甚至来杀你。” 老奶妈经常讲起关于凶兽和易形者的可怕故事。故事里它们都是坏人。“我和它们不一样,”布兰道,“我才不是它们。那只是梦。” “狼梦并非真正的梦。当你清醒时眼睛紧闭不开,当你入眠后灵魂却不由自主地搜寻它的另一半。布兰,你体内的能量非常强大。” “我不要什么能量。我想当骑士。” “骑士是你想当的,狼灵是你成为的。你改变不了事实,布兰,你既不能否认它也不能赶走它。你是长翅膀的奔狼,却不能飞翔。”玖健起身踱到窗前。“除非你睁开眼睛。”他并拢双指,用力戳布兰的前额。 布兰摸摸额头,却只有平滑无奇的皮肤。那里没有眼睛,那里根本不可能有闭着的眼睛。“我连它的存在都感觉不到,又怎么能睁开它呢?” “布兰,你不能用手指来发现它,你必须以心灵去寻求它。”玖健奇异的绿眼审视着布兰的脸庞。“你在害怕?” “鲁温师傅说,梦中没什么可让男子汉害怕。” “有。”玖健道。 “有什么?” “有过去。有未来。有真相。” 他们走后,布兰更加烦乱。乘独处之际,他试着打开第三只眼睛,却不知该怎么做。不管怎么皱额头,怎么用力戳,都不起作用。接下来的几天,他拿玖健提到的事去警告别人,可结果却和他的想象大相径庭。密肯觉得很可笑。“大海,是吗?说真的,我早想见识大海,可从来没机会。所以说它要自己来找我了,是吗?赞美诸神,为可怜的铁匠达成小小的愿望。” “当我的时刻来临,诸神自会带走我,”柴尔修士平静地说,“可我不认为自己会被淹死。你知道,布兰,我是在白刃河畔长大的,游泳是我的拿手好戏。” 酒肚子是唯一把警告当回事的人。他跑去见了玖健,之后便不再洗浴,也拒绝靠近水井。最后他变得臭气熏天,以至于六位同僚不得不合力将他强行按进热水盆,他们一边替他擦洗,他一边惨叫呼救,说他们要像青蛙男孩讲的那样把他淹死。洗澡事件后,酒肚子看见布兰或玖健就皱紧眉头,低声咕哝。 这之后没几天,罗德利克爵士带着俘虏回到临冬城,此人是个肥胖的青年男子,嘴唇丰厚润湿,头发长长的。他闻起来有茅坑的味道,比前阵子的酒肚子还糟糕。“大家叫他‘臭佬’,”布兰问起姓名,稻草头回答,“我没听过他的真名,只听说他为波顿的私生子卖命,帮他谋害了霍伍德伯爵夫人。” 私生子本人已丧命,布兰在晚宴上得知这个消息。罗德利克爵士的部下在霍伍德家领地里逮到他时,他正干些可怕的事情(布兰弄不清到底是什么,只知道这些事似乎等人死了才能干)。他试图逃跑,结果被射杀。然而,人们来得太晚,已来不及拯救可怜的霍伍德伯爵夫人。结婚之后,私生子把她锁在塔里,还不给吃的。布兰听人说,当罗德利克爵士劈门进去时,发现她满嘴鲜血,指头全给生生咬断。 “这怪物给咱们系了个棘手的死结,”老骑士对鲁温师傅说,“不管是否情愿,霍伍德伯爵夫人从法理上说都是他的妻子。他让她在圣堂里和心树下发了婚誓,当晚还在众目睽睽之下跟她上床。她更签下遗嘱,声明这该死的杂种为她的继承人,上面封了她家族的蜡印。” “在刀剑威逼之下所发的誓毫无效力可言。”学士争辩。 “卢斯·波顿可不会这么看,毕竟这关系到一大片领地的归属。”罗德利克爵士有些闷闷不乐,“所以我不得不暂时留这狗奴才一命,照说他跟他主人一般该死。我得留着他,直到罗柏结束战争返回北境,因为他是唯一一个目睹那杂种罪行的证人。但愿波顿大人听过他的证词后,会自动放弃领土要求。眼下,曼德勒家的骑士和波顿的部队已经在霍伍德森林里真刀真枪地干了起来,我却无力制止。”老骑士转过身,严厉地望着布兰,“我走之后你干了些什么,王子殿下?叫我的守卫别洗澡?你打算让他们闻起来都像那个臭佬,是吗?” “大海正朝这里涌来,”布兰说,“这是玖健在绿色之梦里的所见。他说酒肚子会被淹死。” 鲁温师傅拉拉颈链。“黎德家的男孩相信自己能从梦中预见未来,罗德利克爵士。我给布兰讲过,这样的预言是不可靠的,然而实话实说,磐石海岸的确出了点麻烦。长船载着掠夺者前来,洗劫渔村,奸淫烧杀,干尽坏事。兰巴德·陶哈已派侄子本福德前去处理,但我估计他们只要发现我方人马出现便会立刻上船,逃得无影无踪。” “是啊,然后又去别处打家劫舍。异鬼把这群懦夫抓走吧!若非我们的军队千里迢迢去了南方,波顿家的私生子,还有这些家伙,怎敢如此妄为!”罗德利克爵士瞧向布兰,“那小子还说了什么?” “他说大水会淹过城墙。他不仅看见酒肚子淹死,还包括密肯和柴尔修士。” 罗德利克爵士皱起眉头。“看来,非得我亲自出马去对付这群强盗不可,就让酒肚子留下好了。他没见我淹死吧,对吗?没有?好极了。” 这话令布兰很振奋。或许他们不会被淹死了,他心想,不让他们靠近海就好。 当晚梅拉也这么想,她和玖健来到布兰的房间,陪他玩三方瓦片棋。但她弟弟不住摇头:“我在绿色之梦中看到的事实无法改变。” 姐姐被他的话惹恼了。“如果我们对即将发生的事既无法留意也无法改变,那神灵干吗还送来警告?” “我不知道。”玖健悲伤地说。 “换成你是酒肚子,大概会直接跳进水井去实现预言吧!可人家会战斗到底,布兰也会。” “我?”布兰突然很恐慌。“我要和谁战斗?我也会淹死吗?” 梅拉负疚地望着他。“我不该说……” 他知道她还隐瞒了什么。“在绿色之梦里你看见我了吗?”他紧张地问玖健,“我也淹死了吗?” “并非淹死。”玖健道,字字句句都无比沉痛,“我梦到今日进城的那个男子,人称臭佬的那位。你和你弟弟死在他脚下,他用一把细长而血红的剑剥下你们的脸皮。” 梅拉霍地起身。“我现在就去地牢,拿矛戳他个透心凉!看他死了还怎么去谋害布兰!” “狱卒会阻止你,”玖健说,“附近还有守卫。就算你把杀他的理由告诉他们,他们也绝不会相信。” “可我身边也有守卫啊,”布兰提醒他们,“有酒肚子,麻脸提姆,稻草头,好多人呢……” 玖健青苔色的眼睛里充满同情。“他们都不能制止他,布兰。我不知道原因,但我看到了结局。我看见你和瑞肯躺在你们的墓窖里,无穷无尽的黑暗中只有死去的国王和石制冰原狼与你们为伴。” 不要,布兰想,不要。“如果我现在逃走……去灰水望,去找乌鸦,去某个他们找不着的地方……” “没有用的,布兰。梦乃是绿色,绿色之梦一定会成真。” 113.第113章 提利昂 瓦里斯站在火盆边,烘烤着柔软的手。“蓝礼居然在大军之中被人极其可怕地谋杀,真令人不敢相信。那把利刃就像切奶酪一样穿过钢铁和骨头,把他喉咙从左耳根割到右耳根。” “到底谁干的?”瑟曦质问。 “哎,问题是,太多答案就等于没有答案。国王骤然身亡,谣言像阴暗处的蘑菇一样滋生,而我的情报并不总如我们所愿的那样担任要职。一个马夫说,蓝礼被彩虹护卫之一所害;一个洗衣妇声称,史坦尼斯带着他的魔剑,潜进弟弟的大营之中;一些士兵相信是位女人干的,却无法就哪个女人达成一致。其中一个认为凶手是遭蓝礼抛弃的少女,另一个说是战斗前夜服侍国王的营妓,第三个则斗胆猜测凯特琳·史塔克夫人是真凶。” 太后很不高兴。“你非得拿这些笨蛋津津乐道的闲言碎语来浪费我们的时间?” “您为这些闲言碎语付了丰厚的报酬呀,我仁慈的太后陛下。” “我们付酬是为了真相,瓦里斯大人。请你记住,否则这小小的会议只怕会变得更小。” 瓦里斯神经质地哧哧笑道:“哎,您和您尊贵的弟弟这样攀比下去,国王陛下就没有御前会议了。” “依我看,朝廷精简几个重臣倒也无妨。”小指头微笑道。 “最最亲爱的培提尔,”瓦里斯说,“您就不担心自己是首相黑名册里的下一个吗?” “排在你之前,瓦里斯?我做梦也不会这么想。” “或许咱俩会在长城上当兄弟呢,你和我。”瓦里斯又咯咯笑。 “快了,太监,你再不吐出点有用的东西,就离长城不远了。”瑟曦恶狠狠地瞪着他,好似想将他再阉割一遍。 “这会不会是个花招?”小指头问。 “倘若如此,那实在玩得高明,”瓦里斯说,“连我也上了当。” 提利昂听够了。“只怕小乔要失望了,”他说,“他为蓝礼的脑袋准备了那么锋利的长枪。总之呢,不管谁下的手,幕后策划都该是史坦尼斯。事情很明显,他是得益者。”这实在不是个好消息,他原指望拜拉席恩兄弟血战一场,两败俱伤。肘部从前被流星锤砸中的地方隐隐作痛,每当天气潮湿,就会这样犯病。他一边徒劳地揉搓,一边问,“蓝礼的军队呢?” “他把大队步兵留在苦桥。”瓦里斯离开火盆,坐回议事桌边的座位。“但那些跟随蓝礼大人星夜奔赴风息堡的领主们,大都降旗投靠了史坦尼斯,请注意,这几乎代表着全南境的骑兵。” “我敢打赌,是佛罗伦家带的头。”小指头说。 瓦里斯皮笑肉不笑地道:“你赢了,大人。率先倒戈的确是艾利斯特伯爵。许多诸侯随后跟进。” “许多,”提利昂强调,“不是全部?” “不是全部,”太监确认。“不包括洛拉斯·提利尔,不包括蓝道·塔利,也不包括马图斯·罗宛。此外,风息堡的守军没有投降,科塔奈·庞洛斯爵士以蓝礼之名坚守城堡,拒绝相信主君已死。他坚持要亲眼目睹遗体方肯打开城门,但蓝礼的尸体竟莫名其妙失踪了,很可能被谁藏了起来。蓝礼麾下的骑士约有五分之一跟洛拉斯爵士一同离开,不愿效忠史坦尼斯。据说百花骑士一见国王的尸体就发了疯,盛怒之下连斩三名蓝礼的护卫,其中包括埃蒙·库伊和罗拔·罗伊斯。” 可惜,他才杀三个就住了手,提利昂心想。 “洛拉斯爵士应是往苦桥去了,”瓦里斯续道,“他的妹妹——蓝礼的王后——还留在那里。现在的情况是,留在当地的众多士兵突然失去了国王,不知何去何从。他们所侍奉的领主有不少在风息堡投靠了史坦尼斯。而这些小卒该怎么走?他们自己也不明白。” 提利昂倾身向前。“依我看,这正是我们的机会。只需把洛拉斯·提利尔争取过来,就有机会吸纳梅斯·提利尔和高庭的势力。他们或许暂时倾向史坦尼斯,但不可能喜欢那个人,否则从一开始就追随他了。” “难道他们比较喜欢我们?”瑟曦反问。 “不大可能,”提利昂说,“很明显,他们爱戴的是蓝礼。但蓝礼已死,或许我们能提供一些充分的证据,来显示乔佛里和史坦尼斯之间的区别……而且要赶快。” “你打算提供什么证据?” “金钱证据。”小指头立即提议。 瓦里斯啧啧两声。“亲爱的培提尔,你不会以为这些强大的诸侯和高贵的骑士能像市场里的鸡那样随意买卖吧。” “你最近上市场吗,瓦里斯大人?”小指头问,“我敢说,买个诸侯绝对比买只鸡容易。当然了,诸侯的叫声比鸡高傲,而且你要是像商人一样直接标价做买卖,他们会很反感,但对于到手的礼物……以及荣誉,土地,城堡……他们可是却之不恭。” “贿赂或能动摇部分小诸侯,”提利昂道,“但不可能买下整个高庭。” “没错,”小指头承认,“关键是百花骑士。梅斯·提利尔有三个儿子,而幼子洛拉斯是他的最爱。把他争取过来,高庭的力量就是你的。” 不谋而合,提利昂心想。“我认为,已故的蓝礼大人给我们好好上了一课,应该像他一样利用联姻争取提利尔的同盟。” 瓦里斯立刻明白弦外之音。“您要乔佛里国王迎娶玛格丽·提利尔?” “对。”他依稀记得蓝礼的年轻王后不过十五六岁……比乔佛里稍大,但也就大几岁,况且她是那么美丽迷人。 “乔佛里已跟珊莎·史塔克订婚。”瑟曦反对。 “婚约可以解除。让国王跟一个已死叛徒的女儿成婚有什么好处?” 小指头发话了:“你可以提醒国王陛下,提利尔家比史塔克家有钱,玛格丽更是可爱……可爱到能同床共枕了。” “没错,”提利昂说,“小乔很关心这点。” “胡说,我儿子还小,怎会关心这种事?” “你以为?”提利昂回敬,“瑟曦呀,他都十三岁了,当年我就是这个年龄结的婚。” “你那可笑的故事让大家集体蒙羞!乔佛里的本质比你高贵得多。” “高贵到让柏洛斯爵士去扒珊莎的衣服?” “他在生她的气。” “昨晚厨房小弟把汤洒掉时他也很生气,却没有扒光他的衣服。” “这不是洒汤的问题——” 对,是乳房的问题。经过庭院里发生的那件事,提利昂和瓦里斯商议,或许该安排乔佛里去莎塔雅的妓院走走。希望这孩子尝过一点甜蜜之后会变得温和一些,甚至因此心怀感激,诸神保佑,这样提利昂就能在君主的支持下自由行动。当然,关键是保密,难处在于如何将猎狗支开。“那条狗老跟在主人脚边,”他对瓦里斯评述,“但人总要睡觉,也免不了赌博、嫖妓或酗酒之事。” “不用怀疑,猎狗对这些样样精通。” “你别兜圈子了,”提利昂说,“我的问题是,他何时去做这些事?” 瓦里斯把一根指头放在脸颊,神秘地微笑。“大人,疑神疑鬼的人会认为你想趁桑铎·克里冈不在乔佛里陛下身边保护的时机,加害那孩子呢。” “你肯定不会误会,瓦里斯大人,”提利昂说,“啊,我所做的一切不都为了讨他喜欢么?” 太监答应留心这件事。但眼下战争自有其需求,乔佛里的成年礼还得搁一搁。“你对自己儿子的了解当然比我深,”他勉强说出违心之论,“但无论如何,跟提利尔联姻值得一试,因为这或许是唯一可让乔佛里活到婚礼当晚的方法。” 小指头表示同意:“史塔克家的女孩固然甜蜜,可除了以身相许,对乔佛里一点用也没有;玛格丽·提利尔不同,她有五万大军和高庭的全部势力做嫁妆。” “此言有理啊。”瓦里斯把一只柔软的手搭上太后的袖子。“陛下,您有慈母的胸怀,我也明白国王陛下很爱他的小甜心。但我们这些冒昧为政的人,凡事必须以全国百姓福祉为优先考虑,而暂时搁置自身欲望。依我看呀,这门婚事势在必行。” 太后抽开胳膊,摆脱太监的手。“你是女人就不会这么讲了。随你们怎么说,大人们,但乔佛里生性骄傲,他决不会满足于蓝礼的残羹剩饭,决不会答应这门婚事。” 提利昂耸耸肩,“三年之后陛下成年,到时方可自行理事,在此之前,你是他的摄政,我是他的首相,我们让他娶谁,他就得娶谁。残羹剩饭也只能将就将就。” 瑟曦还在作无谓挣扎:“你们就提亲去吧,此事若惹恼小乔,你们就得求诸神保佑了。” “很高兴大家达成共识,”提利昂说,“那么,我们之中谁去苦桥呢?我们的价码得赶在洛拉斯爵士冷静下来之前传达给他。” “你打算派御前会议的成员去?” “我很难指望百花骑士跟波隆或夏嘎打交道,对不?提利尔家一向高傲。” 姐姐不浪费任何可趁之机。“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出身高贵,我们派他去。” 提利昂摇摇头。“我们要的不是传声筒,派出的使者必须能代表国王和御前会议发言,并把事情迅速办妥。” “首相正是国王的代言人。”烛光在瑟曦眼中如碧绿的野火一样燃烧,“我们该派你去,提利昂,如此便和乔佛里亲临没有分别。哪里有更好的人选呢?你说话就跟詹姆使剑一般厉害。” 你就这么急着要把我赶出都城,瑟曦?“真是过誉,姐姐,其实依我看,替孩子安排婚事,母亲比舅舅合适。况且你有交朋友的天赋,我则望尘莫及。” 她的眼睛眯成一线。“小乔身边需要我。” “太后陛下,首相大人,”小指头说,“国王身边需要二位,就让我代二位前去吧。” “你?”你从中发现了什么好处?提利昂寻思。 “我虽是御前会议的成员,却非国王的血亲,因此当人质价值不大。洛拉斯爵士在朝中时,我跟他还算熟,他没有理由拒绝我。此外,据我所知,梅斯·提利尔对我也没有敌意,并且——容我大言不惭地说一句——我对谈判之道略通一二。” 他能说服我们。提利昂不信任培提尔·贝里席,不想让他离开视线范围,但他有别的选择吗?此事非他自己或小指头出面不可,而他完全清楚,只要他踏出君临,不论时间长短,所有的苦心全得半途而废。“此去苦桥路途凶险,”他谨慎地说,“可以肯定,史坦尼斯公爵会放出自己的牧羊犬来接管弟弟手下任性的羔羊。” “我不怕牧羊犬,我只在意那群羔羊。当然,卫队少不了。” “我能匀出一百名金袍卫士。”提利昂说。 “五百。” “三百。” “三百四十——再加二十名骑士及同等数目的侍从。我得拖上一帮可观的队伍,提利尔家才会看重我。” 相当正确。“同意。” “队伍中必须包括恐怖爵士和流口水爵士,我得将他们送回父亲大人身边,以示善意。派克斯特·雷德温不仅是梅斯·提利尔的老朋友,本身也很有势力,我们需要他的支持。” “他是个叛徒,”太后回绝,“若不是我拿雷德温的小崽子威胁他,青亭岛早就跟风投靠蓝礼了。” “蓝礼已死,陛下。”小指头指出,“而史坦尼斯和派克斯特伯爵都不会忘记,当年风息堡之围,正是雷德温的舰队封锁了海洋。送回他的双胞胎,我们或能赢得雷德温的青睐。” 瑟曦不肯服输。“异鬼才要他的青睐!我只要他的军队和船只,扣住这对双胞胎,他才会乖乖听话。” 提利昂来打圆场,“那就把霍伯爵士送回去,留下霍拉斯爵士。我想派克斯特伯爵够聪明,参得透其中意味。” 这提议无人反对,但小指头还没说完。“我们还要马,强壮迅捷的好马。一路战乱频仍,更换坐骑恐怕很难。此外,必须提供充足的金钱,用于采买我们先前提到的礼物。” “要多少拿多少。反正都城若是不保,再多的钱也得教史坦尼斯取走。” “最后,我需要一份书面委任状。这份文件不仅要让梅斯·提利尔消除对我权限的质疑,更重要的是,赋予我全权谈判的权力,由我协商婚约及其相关的一切安排,并以国王之名订立誓约。这张纸上要有乔佛里和所有重臣的签名,并盖上大家的印章。” 提利昂不安地挪了挪。“一言为定。就这些了吧?我可提醒你,由此到苦桥的路长着呢。” “破晓前我就出发。”小指头起身,“相信回来之时,国王当心存感激,犒劳我英勇地为国效力?” 瓦里斯咯咯笑道:“咱们乔佛里是个知恩图报的君王,您就放心地去吧,我英勇的好大人。” 太后说话直接:“你想要什么,培提尔?” 小指头挂着狡猾的微笑,瞥了提利昂一眼。“让我好好想想,总会想到的。”他施施然鞠了一躬,转身就走,轻松得像出发去逛自家妓院。 提利昂望向窗外。雾很浓,隔着庭院看不到外墙,一片灰暗之中依稀闪烁着几点昏黄的光。今日的天气真不适合出门,他心想,所幸要走的是培提尔·贝里席。“开始起草文件吧。瓦里斯大人,派人去取羊皮纸和鹅毛笔,并把乔佛里叫醒。” 当会议终于结束时,天色依旧晦涩黑暗。瓦里斯独自匆匆离开,柔软的拖鞋擦地无声。兰尼斯特姐弟在门口逗留了片刻。“你的链子打得怎样,弟弟?”太后一边问话,普列斯顿爵士一边将镶松鼠皮的银色斗篷系上她肩膀。 “一环一环,逐渐增长。我们该感谢诸神,科塔奈·庞洛斯爵士竟如此固执。史坦尼斯是个谨慎的人,风息堡一日不攻下,他决不会北进。” “提利昂,尽管我们的意见常常不合,但我想我从前对你的看法似乎有些偏颇。你不像我想的那样是个蠢蛋,事实上,你帮了我很大的忙。我感谢你,假如从前对你说了什么难听的话,请你千万原谅。” “千万原谅?”他耸耸肩,朝她微笑,“亲爱的姐姐,你没说什么需要原谅的话呀。” “你是指今天吧?”他俩齐声大笑……随后瑟曦俯身,在他额头迅速地轻吻了一下。 提利昂吃惊得说不出话来,只能眼看着她在普列斯顿爵士的护送下迈步离开大厅。“我疯了吗?我姐姐刚才吻了我?”当她离开后,他问波隆。 “这个吻有那么甜蜜?” “不是甜蜜……而是意外。”瑟曦最近行为古怪,提利昂有些不安。“我在回忆她上次吻我是什么时候。我想那时我才六七岁吧,还是詹姆挑唆她干的。” “看来你长这么大,这女人终于发现你的魅力了。” “不对,”提利昂说,“不对,这女人在酝酿什么。赶紧想办法查出来,波隆,你知道,我最讨厌意外。” 114.第114章 席恩 席恩用手背抹去脸颊上的唾沫。“葛雷乔伊,罗柏会剜了你的心!”本福德·陶哈高喊,“他会拿你这变色龙的心肺去喂他的狼,羊屎渣滓!” 如利剑切割奶酪,湿发伊伦出声制止侮辱。“杀了他。” “我得先问问题。”席恩道。 “操你妈的问题!”本福德被斯提吉和魏拉格两人提在中间,血流满面,奄奄一息,“让你的鬼问题呛死你吧!懦夫!变色龙!” 伊伦叔叔冷酷地续道:“他吐你口水,就是吐我们大家。他胆敢向神圣的淹神吐唾沫。杀无赦。” “父亲让我指挥,叔叔。” “并让我辅佐你。” 来监视我的吧。席恩不敢开罪叔叔。不错,指挥权在他手里,但他的部下信奉淹神却并不信奉他,他们都害怕湿发伊伦。要利用他们,就得顺着他们。 “你会人头落地的,葛雷乔伊。乌鸦将啄掉你的烂眼泡。”本福德企图再吐唾沫,却只喷出几缕血丝。“异鬼抓去你阴湿的臭神!” 陶哈,这下你可把命给吐没了,席恩想。“斯提吉,干掉他。”他说。 他们把本福德强按在地。魏拉格扯下他的兔皮腰带,硬塞进他嘴中止住叫喊。斯提吉抡起斧子。 “不行,”湿发伊伦宣布,“必须将他献给淹神。遵循古道。” 有何区别?横竖一死。“好,我把他给你。” “你也要来。你是这里的指挥官,依照古道,应该由你来奉献牺牲。” 这席恩可受不了。“你是牧师,叔叔,我把神灵的事务都交给你。你也发发善心让我只管作战吧。”他挥挥手,斯提吉和魏拉格便把俘虏拖向海滩。湿发伊伦给了侄儿一个责难的目光,回头跟去。他们将走下鹅卵石的滩头,把本福德·陶哈溺死在盐水里。这是古道。 或许这算是发善心吧,席恩转身直直地走开,边走边想。斯提吉不是个利索的刽子手,而本福德的颈项粗得像猪脖子,又肥又胖。我还拿这个取笑过他,就为了逗他生气,席恩回忆着。呵,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啦?三年前吧?当年艾德·史塔克前去托伦方城拜访赫曼爵士,席恩也跟去了,跟本福德做了两个星期的伙伴。 他听见大路转弯处传来粗鲁的欢呼声,那里是战斗进行的地方……如果这也算战斗的话。事实上,根本就是屠杀绵羊。穿铁衣的绵羊,还是绵羊。 席恩爬上一座乱石冈,俯瞰下方的尸体和死马。马的待遇比较好,泰莫兄弟把战斗中未受伤的马都聚集起来,乌兹和黑罗伦则把伤势过重的马匹一一砍杀。他的其他部下在尸体上掠夺战利品。吉文·哈尔洛跪在死人胸前锯对方指头,以攫取戒指。这就是付铁钱,这就是父亲赞许的方式。席恩盘算着前去搜刮自己杀的那两人,看看有什么值钱东西好拿,但一念及此,嘴边却油然滋生一抹淡淡的苦味。他仿佛能听到艾德·史塔克的评语。这种想象让他非常生气。史塔克死了烂掉了,他什么也不是,席恩反复提醒自己。 老波特里,人称“鱼胡子”,阴沉地坐在他那堆小山般的战利品上,三个儿子将搜刮的东西不断拿过来。其中一个和肥胖的托德利克推搡起来。托德利克一手握角杯一手执斧头,在死人堆上晃荡,穿戴的白色狐皮披风迎风招展,纯白的皮料上只沾染了几滴故主的血液。他醉了,席恩明白,看他吼叫的模样。传说古代铁民上战场前要豪饮鲜血,由此带来的狂暴将让他们不觉痛苦、无所畏惧,但眼前这人只是麦酒喝过了头。 “威克斯,弓箭给我。”男孩跑过来递上弓。席恩弯弓搭箭,静静地看着托德利克击倒波特里的孩子,并把酒泼进他的眼睛。鱼胡子咒骂着扑上去,但席恩更快。他的目标是握角杯的手,好让他们坐下来谈判,可他出手时,托德利克摇晃着滑了一跤。不偏不倚,利箭穿膛而过。 所有人都停下来瞪着他。席恩放低弓箭:“我说过,我不要酒鬼,不许为战利品争执。”托德利克跪倒在地,发出垂死的惨嚎。“波特里,干掉他。”鱼胡子和他的儿子们即刻上前,压制住托德利克无力的踢打,割开他的喉咙,在人断气之前便活活剥下了斗篷、戒指和武器。 现在他们知道我言出必践。虽然巴隆大王给了他指挥权,可席恩明白在他的部下们眼里他不过是来自青绿之地的柔弱小子。“还有谁想试试?”无人应答。“很好。”他一脚踢开本福德倾倒的旌旗,掌旗官仍用冰冷的手掌紧紧抓着旗杆。旗下绑有一片兔皮。干吗绑兔皮?他原本想问,不过被吐唾沫让他忘记了这回事。他把弓箭丢回给威克斯,大步走开,回想着呓语森林之役后自己得意的模样,不禁奇怪为何这次高兴不起来。陶哈,你这愚蠢而自傲的白痴,居然一个斥候都不派。 他们来时欢声笑语,甚至放声歌唱,陶哈家的三树旗帜高高飘扬,长矛上绑着可笑的兔皮。然而,金雀花丛后一阵箭雨,弓箭手们打断了欢歌,接着席恩亲率步兵冲上去用匕首、斧头和战锤完成了屠杀。他下令只留敌人头目,以审问情报。 不料敌人头目竟是本福德·陶哈。 席恩走向他的海婊子号,那具肿胀的躯体正被海浪卷上滩头。麾下的长船沿着鹅卵石岸一线排开,桅杆笔直地立于苍穹。渔村什么也没剩下,只余一片将在雨季发臭的冰冷灰烬。男人被尽数捕杀,唯有几个活口被席恩刻意放过,用以把消息传回托伦方城。他们的妻女被占为盐妾,当然,这是那些年轻漂亮的幸运儿的待遇,老妪和丑女操完后便被干掉了,除非她们又听话又有手艺,那样还可以留作奴隶。 这次偷袭也是席恩的计划。是他,冒着黎明前刺骨的寒冷率领长船在海滩登陆;是他,手握长柄战斧第一个从船首跳下,指引部众杀向沉睡的村庄。他不喜欢这一切,可他有选择吗? 此刻,他那挨千刀的姐姐正驾驶黑风号北上,将为自己赢取一座城堡。她的胜算极大,巴隆大王没让铁群岛集结军队的消息走漏半点风声,而他席恩在磐石海岸干的这些龌龊勾当无疑将使人们以为这只是古老海盗们的又一次掠夺行动。北方人不会意识到真正的危险所在,直到深林堡和卡林湾被一一占领。但到了那时,一切都结束了,我们赢了,人们将永远歌颂婊子阿莎,而我的事迹无人铭记。假如我就这样碌碌无为,事情的结局就是如此。 裂颚达格摩站在他的长船豪饮号高大精雕的船首上。席恩给他分配的工作是看护船只:否则别人会把今天的胜利称之为达格摩的胜利,而不是席恩的胜利。换一个敏感的人或许会将席恩的安排视为轻侮,但达格摩只笑了笑。 “今天是胜利之日,”达格摩从高处喊,“你脸上却没有笑容,小子。活着的人理应欢笑,因为死者无法做到。”为了示范,他自己笑了笑。可怕极了。在披散的雪白长发下,裂颚达格摩有席恩这辈子所见最为心惊的伤疤。据说达格摩小时候差点被长斧砍死,那一击粉碎了下巴,打掉了前齿,所以常人是两片唇,他则成了四片。杂乱的胡须覆盖了他的脸庞和颈项,只有那伤痕附近什么也不长,唯有一道又皱又亮的疤痕,翻卷着脸上的皮肉,如同冰川上撕裂的峡谷。“我在这里都能听见他们唱歌,”老战士说,“唱得不错,唱得勇猛。” “唱的比做的好。他们应该拿竖琴而不是提长枪。” “死了几个?” “我们?”席恩耸耸肩,“只有托德利克。他酗酒,为战利品还动手伤人,我宰了他。” “有的人生来便该杀。”别人或许会顾忌把如此可怖的笑容展现人前,不过达格摩即使当着巴隆大王的面也是无所畏惧,笑口常开。 笑容虽丑,却牵起席恩无数的回忆。幼童时代,这笑容伴随着他,每当他驱策小马跨过生苔的矮墙,每当他掷出飞斧击中竖立的靶标,每当他挡下达格摩的攻击,每当他射中海鸥的翅膀,每当他操纵舵柄指引长船穿过纠结的暗礁,这笑容总是不离左右。他给我的笑,比父亲、比艾德·史塔克给的都多,甚至比罗柏……那天他从野人手中拯救布兰,本该赢得微笑,结果却是责骂,仿佛他才是始作俑者。 “我们得谈谈,叔叔。”席恩说。其实达格摩不是他亲叔叔,只是父亲的部属,四五代前似乎有那么一点葛雷乔伊的血统,还是从私通苟合中得来。虽然如此,席恩仍旧一直喊他叔叔。 “好,那就上我的甲板吧。”从达格摩口中,你别想听到大人老爷的称呼,尤其是他踩在自己甲板上的时候。铁群岛的传统历来如此,每个船长都是自己船上的国王。 他跳上厚木板,来到豪饮号四跨宽的甲板上,达格摩领他去狭窄的船尾舱室,给自己和席恩分别倒了一角杯酸麦酒。席恩谢绝了,“我们没有逮到足够的马。抓到几匹,可是……好吧,我想也只能将就着用了。人越少,分享的光荣就越大。” “我们拿马来做什么?”和大多数铁民一样,达格摩更欣赏徒步作战或在甲板上战斗,“马只会在船上拉屎拉尿,碍手碍脚。” “没错,在船上航行当然是这样,”席恩承认,“但我另有计划。”他小心翼翼地盯着对方,盘算和盘托出的时机。争取不到裂颚,他就成不了事。不管他是不是指挥官,如果遭到伊伦和达格摩的共同反对,恐怕连一个人也指挥不动,而他显然无法赢取那阴沉牧师的欢心。 “你父亲大人命令我们抢掠海岸,仅此而已。”杂乱的白眉下,那双淡如海沫的苍白眼珠回望着席恩。他看见的是否认,还是一抹充满兴致的火花?是后者,他想……希望如此…… “你是我父亲的人。” “他手下最棒的人,从来都是。” 骄傲,席恩想,他很骄傲,我必须利用这点,他的骄傲是成败的关键。“不错,在铁群岛,论起使剑挥矛,无人及得上你那纯熟的技艺。” “你离开得太久,小子。你走的时候,的确是这样,但我在年复一年为巴隆大王效命的生涯中逐渐衰老啦。歌手们都说,如今的强者是阿德利克,他们叫他‘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那家伙是个巨人,效力于老威克岛的卓鼓头领。黑罗伦和‘少女’科尔也只比他稍逊半筹。” “这阿德利克或许是个好战士,但人们决不会像畏惧你一般惧怕他。” “啊,说得没错。”达格摩道。他握角杯的指头上戴满沉重的戒指,金银青铜样样俱全,镶嵌着蓝宝石、红宝石和龙晶。每一枚都付铁钱而来,席恩知道。 “如果我手下有您这样的人才,我决不浪费他去干这些烧啊抢的小儿科的工作。这种事怎能让巴隆大王手下最棒的人去……” 达格摩哈哈大笑,扭曲的嘴唇翻出焦黄的牙齿。“也不该给他亲儿子做?”他嘲骂道,“我太了解你了,席恩。我亲眼看着你学会走路,亲手教会你搭箭弯弓。的确是很浪费,我也为你惋惜啊。” “按照权利,我姐姐的任务本该给我。”他承认,同时不安地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有几分暴躁。 “你想太多了,小子,这一切只是因为你父亲大人还不太了解你。自打你的哥哥们尽数逝去,而你被群狼掳走,你姐姐便成了他唯一的慰藉。他不得不学着依靠她,而她也从未让他失望。” “我也没有!史塔克家知道我的价值。我是黑鱼布兰登麾下的精锐斥候之一,在呓语森林我冲锋在最前线,差这么一点便要和弑君者正面交手。”席恩用手比画出两尺距离,“然而戴林恩·霍伍德冲到我们之间,随后成了刀下鬼。” “你告诉我这些做什么?”达格摩问,“正是我把你这辈子第一把剑交到你手中。我知道你不是懦夫。” “我父亲也知道?” 头发灰白的老战士面露苦色,活像咬到什么难吃的食物。“这只是……席恩,那个少狼主是你的朋友,史塔克家把你留了十年。” “我不是史塔克。”艾德公爵凝视着他,“我是葛雷乔伊,我想成为父亲的传人。如果我不干出几番大事业,证明给别人看看,又怎么做得到呢?” “你还年轻,战争的机会多的是,满可以立下很多功业。然而这次,我们的任务只是抢掠磐石海岸啊。” “这任务让伊伦叔叔负责就好。除了豪饮和海婊子,我把剩下的六条船都拨给他。他可以为着他那神灵的欲望随意烧杀淹溺。” “但任务是交给你的,不是给湿发伊伦。” “达到抢掠骚扰的目的就行,谁执行有什么区别?牧师想不到我打算的事,更办不了我想请您办的事。我有一个任务,只有裂颚达格摩这样的人方能完成。” 达格摩举起角杯,深吸一口。“告诉我。” 他被打动了,席恩心想,他和我一样对这强盗的勾当没兴趣。“如果说我姐姐能拿下一座城堡,那么我也能。” “阿莎的人手是我们的四五倍。” 席恩狡黠地笑道:“而我们有四倍于她的机智,五倍于她的勇气。” “你父亲——” “——会感谢我,当我把一整个王国拱手献上。我计划的行动将让歌手们传唱千年。” 他料到这句话会让达格摩踌躇。一个歌手写过一首关于他粉碎的下巴和斧头的歌,老人很爱听。每当喝得酩酊大醉,他便呼喝着高唱古代掠夺者们的歌谣——那些喧吵激烈、歌颂逝去的英雄和蛮荒的勇武的曲子。他的头发或许已白,牙齿或许松动,但对荣耀的欲念却丝毫未减。 “我在你的计划中将扮演什么角色,小子?”漫长的沉默之后,裂颚达格摩开口。席恩明白自己赢了。 “要让敌人心中充满恐惧,唯有你的名讳方能办到。你将率领大部人马攻向托伦方城。赫曼·陶哈把手下精锐都带去了南方,而本福德和那些人的儿子也死在了这里。城堡应由本福德的叔叔兰巴德据守,但估计他身边只剩一支小小的卫队。”如果我能审问本福德,就知道到底有多少了。“一路不用隐藏行踪。喜欢唱什么战歌就唱。我希望他们早早关门据守。” “这托伦方城坚固么?” “非常坚固。城墙乃是石砌,三十尺高,四角各有一座方塔,中央还有一座方形碉堡。” “石墙不能用火烧,我们怎么打?哪怕是对付一座最简陋的城堡,我们的人手也不够。” “你只管在城外扎营就好,并着手修建投石机和攻城器。” “这不是古道!你莫非忘了?铁民用剑和斧去当面作战,不靠丢石块。而饿死敌人有何光荣可言?” “不知道这个的是兰巴德。这老不死的看见你们修建攻城塔,便会浑身发凉,四处请求援助。把你的弓箭手管好,叔叔,让那些信鸦飞出去。临冬城的守备是个勇敢的人,但他老了,岁月像迟缓他的躯体一样磨钝了他的智慧。当他听说自己国王麾下的封臣正被可怕的裂颚达格摩围困,一定会召集兵力,前来援救。这是他的职责。罗德利克爵士唯一的信条便是忠于职守。” “他召集的军队无论如何也大大超过我方。”达格摩说,“而打起仗来这些老骑士比你想象的要狡猾得多,不然他们根本活不到长出灰发。你将把我们拖进一场无法取胜的战斗,席恩,这个托伦方城是拿不下的。” 席恩笑了。“我的目标不是托伦方城。” 115.第115章 艾莉亚 城堡里铿锵作响,一片混乱。人们站在马车上,把一桶桶葡萄酒,一袋袋面粉,以及一捆捆新上羽毛的箭往上搬。铁匠们则忙着将剑修平整,将铠甲上的凹痕打掉,并给战马和载货的骡子上蹄铁。锁甲扔进沙桶,沿着流石庭院凹凸不平的地面滚动,好将它们摩擦干净。威斯手下的女人分到二十件斗篷的缝补任务,还要清洗一百多件。城内,不论贵族还是士兵,都一股脑儿挤进圣堂去祈祷;而在城墙之外,大小帐篷纷纷拆除,侍从们提起水桶,将营火浇灭,士兵们则取出磨石,在上阵之前最后一次仔细磨刀。马匹嘶鸣喘息,领主发号施令,士兵互相咒骂,营妓争吵斗嘴,噪音如同潮汐高涨,达到顶点。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终于要出发了。 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最先离城,比别人早一天动身。他生得英姿飒爽,胯下一匹精神抖擞的红马,红铜色的鬃毛与亚当爵士披肩长发的色调一致,马饰也染成青铜色,纹饰着燃烧之树的家徽,以配合骑手的披风。城里好些女人目送他离开,泣不成声。威斯说他精于骑术与剑术,是泰温公爵麾下最厉害的军官。 希望他一命呜呼,艾莉亚一边看他骑出城门,心里一边想。他的部下在他身后排成两列,鱼贯而出。希望他们统统死掉。他们是去跟罗柏打仗,她知道的。最近,艾莉亚四处走动,干活时常听人们谈论,似乎罗柏在西境打了个大胜仗。有人说他烧了兰尼斯港,有人说他只是打算要烧。有人说他夺下凯岩城,处死了所有居民,又有人说他正在围攻金牙城,众说纷纭……但确实有事发生,这点毋庸置疑。 从早到晚,威斯一直派她奔走送信,有时甚至要她离开城堡,去那泥泞而狂乱的营区。我可以逃跑,看着载货马车隆隆驶过身边,她心想,我可以跳上马车躲起来,或者混进营妓里,没人会阻止我。假如没有威斯,她大概就这么做了。可他不止一次地警告他们,谁想从他这儿逃跑,就给谁好看,“我不会揍你,哦,不会,我一根指头都不会碰你。我只把你关起来,然后交给科霍尔人,对,我要把你留给那个喜欢残废人的家伙。他叫瓦格·赫特,等他回来,便会剁掉你的脚。”或许威斯死了,我就能……艾莉亚心想,但现在还不行。他只需看看你,就能嗅出来你在想什么,他总这么说。 然而威斯根本料不到她识字,因此从不费神封信。于是艾莉亚偷看了所有的内容,却找不到有用的东西,全是诸如将这辆车送去谷仓,那辆车送去军械库之类的蠢笨事。曾有一封信是索要赌债,但收信的骑士不识字,她只好把信的内容说了出来,他一听出手便打,却被艾莉亚猫腰躲过,还顺手从他马鞍上抓了一只镶银角杯,拔腿就跑。骑士咆哮着追她,但她身手敏捷,先是从两辆车之间溜过,接着钻过一群弓箭手,跃过一个便池。而他穿着锁甲,根本追不上。当她将角杯交给威斯,他夸奖她,说像她这么聪明的小黄鼠狼值得奖励,“我瞅准一只肥嘟嘟的公鸡,今晚就把它弄来当晚饭。我们分了它,我和你,你会喜欢的。” 不管走到哪里,她都在寻找贾昆·赫加尔,只想赶在她憎恨的人全部远离之前,低声告诉他又一个名字。但在一片杂乱无序中,实在找不着这个罗拉斯佣兵。他还欠她两条命,她担心如果他跟别人一样上了战场,就再也没机会兑现了。最后,她鼓起勇气向一个城门守卫打听。“他是洛奇的人,是吗?”那人说,“那他不会走。公爵大人已任命亚摩利爵士为赫伦堡代理城主,他手下那帮人全得留在这儿守城。‘血戏班’也奉命留下,负责征收粮秣。嘿,瓦格·赫特那山羊又该气得啐唾沫骂娘了,他跟洛奇从来不和。” 但魔山要跟随泰温公爵离开,他被任命指挥先锋部队,这意味着邓森、波利佛和拉夫都将从她指间溜走。除非及时找到贾昆,让他赶在他们离开前杀死其中一个。 “黄鼠狼,”那天下午,威斯对她说,“去军械库找卢坎,莱昂诺爵士练习时崩凹了剑,要换把新的。这是他的凭据。”他递给她一张四方的单子。“搞快点!他马上要跟凯冯·兰尼斯特爵士一起出发。” 艾莉亚接过单子,跑了出去。军械库跟铁匠房毗邻,那铁匠房是一栋长条状的建筑,高高的屋顶,墙里嵌了二十个火炉,还有长长的石水槽,用来给钢铁淬火。她进去时,一半火炉都在运作。墙壁间回响着铁锤的敲打声,发出共鸣。魁梧结实的人们围着皮裙,俯身站在风箱和铁砧前,在滞闷的热气中挥汗如雨。她斜眼瞥见詹德利,他裸露的胸膛因汗水而显得光亮平滑,浓密黑发下的蓝眼睛仍有记忆中的固执。都是因为他,他们才全部被抓,艾莉亚不确定自己是否还想跟他说话。“哪位是卢坎?”她将纸递出去,“我要为莱昂诺爵士取一把新剑。” “先别管莱昂诺爵士。”詹德利拽着她的手,拉到一旁,“昨晚热派问我来着,他说当初咱们在庄园墙上并肩作战时,你是不是喊了‘临冬城万岁’?” “我没有喊!” “可你的确喊过。我也听见的。” “当时每个人都在叫喊,”艾莉亚防御性地说,“热派还拼命喊‘热派’呢!至少喊了一百次。” “重要的是你喊了什么。反正我告诉热派,要他把耳垢清干净,你明明喊的是‘下地狱!’如果他问起你,记得不要说错话。” “好吧,”她说,尽管她觉得“下地狱”喊起来实在很笨,但她不敢向热派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或许我该把热派这名字告诉贾昆。 “我把卢坎找来。”詹德利说。 卢坎对着那些字迹咕哝了一声(艾莉亚认为他其实不识字),随后取下一把沉重的长剑。“那蠢货不配这把好剑,你告诉他,这是我说的。”他边说边把剑递给她。 “好的。”她撒谎道。假如她真这么说,威斯铁定把她揍得皮开肉绽,卢坎也会亲自来教训她。 长剑比缝衣针沉重许多,但艾莉亚喜欢它的手感。手中钢铁的分量让她觉得自己再度变得强大。我也许算不上水舞者,但决不是老鼠。老鼠不会用剑,可我会。城门大开,士兵们进进出出,马车空空地驶进,满载着出去,吱吱嘎嘎直摇晃。她好想去马厩,告诉他们莱昂诺爵士要一匹新马。她手里有单子,而马夫和卢坎一样都不识字。我可以骑马提剑直接出城。卫兵若是拦我,我就给他们看单子,说我正把东西给莱昂诺爵士送去。可是,她既不知道莱昂诺爵士的长相,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如果他们问她,一定会露馅的,然后威斯……威斯…… 正当她咬紧嘴唇,努力不去想剁掉双脚是什么滋味时,一群穿皮甲戴铁盔的弓箭手走过来,他们的弓斜挎在肩头。艾莉亚听见一些琐碎的谈话。 “……巨人,我告诉你,他从长城外带来二十尺高的巨人,像狗一样跟着他……” “……真是可怕,大黑夜的,突然出来袭击。他根本像狼不像人,史塔克家的人都这样……” “……去你的狼和巨人吧,那小兔崽子假如知道我们要来,非吓得尿裤子不可。他不是个男人,没胆往赫伦堡来,对不?他往反方向去了,对不?他要是识时务,现在就该夹着尾巴逃跑喽。” “随你怎么说,但我觉得那小子知道某些咱们不知道的东西,或许该跑的是我们……” 没错,艾莉亚心想,没错,该跑的是你们,还有泰温公爵,还有魔山,还有亚当爵士,还有亚摩利爵士,还有那个不知是谁的笨蛋莱昂诺爵士,你们最好逃得远远的,否则我哥哥一定把你们全杀掉。他是史塔克家的人,像狼不像人,我也是。 “黄鼠狼。”威斯的声音像鞭子破空。她根本没注意他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但突然之间就到了跟前。“剑给我!去这么久!”他从她指间夺过剑,还反手给了她火辣辣的一巴掌。“下次给我快点!” 片刻之前,她重新变做了一匹狼,但威斯的巴掌又将一切都打消了,只留下嘴里的血腥味。被打时,她咬到了舌头。她恨他。 “怎么?欠打?”威斯问。“你少给我装出这副傲慢无礼的样子!不然少不了你的!去,去酿酒房告诉特佛贝利,我这儿有两打木桶给他,但要他自己派小子们来拿,不然我就给别人了。”艾莉亚转身离开,威斯嫌她不够快。“今晚还想不想吃饭?给我跑!”他大声喊,先前许诺的肥鸡忘得一干二净。“这次不许游荡,否则瞧我怎么揍你!” 你不会,艾莉亚心想,你再也不会了。但她还是奔跑起来。北方的古老诸神指引着她的脚步。去酿酒房的半路上,当她从连接寡妇塔和焚王塔的石拱桥下经过时,听见刺耳的嚎笑。罗尔杰跟另外三人从拐角转出来,他们胸前都缝有亚摩利爵士的狮身蝎尾兽徽章。他一见她,便止了步,朝她咧嘴笑,用来掩盖脸上空洞的护鼻底下,露出满口弯曲棕黄的牙齿。“尤伦的小骚货,”他叫她,“这下我们终于明白那黑衣杂种干吗带你去长城了,对不对?”他大笑起来,其他人也跟着一起笑。“你那根棍子呢?”罗尔杰突然问,笑容刹时消失,“记得我说过要拿它活活干死你。”他走近一步。艾莉亚慢慢后退。“我没链子拴着,你这小王八蛋就吓破了胆,对吗?” “我救了你的命。”她努力跟他们保持距离,准备在他出手抓她之前逃走,迅如蛇。 “哦,为表示感谢我该多干你一次。说,尤伦是干你下面,还是喜欢你紧绷绷的小屁眼?” “我在找贾昆,”她说,“有口信给他。” 罗尔杰突然顿住。他眼中……该不会他害怕贾昆·赫加尔吧?“在澡堂!别挡道!” 艾莉亚赶紧转身跑开,疾如鹿,她的双脚掠过鹅卵石面,一路朝澡堂飞奔。贾昆泡在浴盆里,女仆从他头上冲淋热水,蒸汽在周围升腾。他一边红一边白的长发披散在肩,湿漉而沉重。 她蹑手蹑脚走上前,静如影,但他还是睁开了眼睛。“女孩像小老鼠一样偷偷摸摸,但某人还是听见了。”他说。他怎么能听见呢?她疑惑地想,而他似乎连思想都听得到。“对某人而言,皮革摩擦石头就跟吹号一般响亮。聪明的女孩不穿鞋。” “我有个口信。”艾莉亚迟疑地看了看女仆,她似乎不打算回避。于是她俯身靠过去,嘴巴凑着他的耳朵。“威斯。”她轻声说。 贾昆·赫加尔的眼睛再度合上,他懒洋洋地泡在水里,似乎快睡着了。“告诉大人,某人随叫随到。”他的手突然一抖,把热水朝她泼来,艾莉亚赶紧跳开,才没淋成落汤鸡。 接着她把威斯的话告诉特佛贝利,酿酒师气得破口大骂:“你去告诉威斯,我的小子们都不是闲人,你告诉他,告诉这个满脸疖子的混蛋,七层地狱结冰之前,他别想再喝我一杯麦酒。一个小时之内,他不把木桶送来,我就报告泰温大人,等着瞧吧!” 当然,艾莉亚回报时省略了“满脸疖子”这部分,但威斯依旧气得发疯。他怒气冲冲,骂骂咧咧,但最终还是找来六个人,嘟嘟囔囔地命他们把桶送去酿酒房。 当天的晚饭是加了洋葱和胡萝卜的稀麦粥,还有一块不太新鲜的黑面包。有个女人被叫去和威斯上床,所以多得了一块成熟的蓝奶酪和一只鸡翅——从威斯早上提到的那只鸡上撕下来的。其余部分他一人独享,油脂闪着光亮,流淌过他嘴角化脓的疖子。鸡快吃完时,他才从盘子里抬头,发现艾莉亚正盯着他看。“黄鼠狼,过来。” 一条鸡腿上还连着几口焦黑的肉。原来他忘了,到现在才想起来,艾莉亚心想,也许她不该叫贾昆杀他。她难过地离开板凳,朝桌子前方走去。 “你在看我,我看见了。”威斯在她衣服前襟擦擦手指,然后一手掐住她脖子,一手扇了她一巴掌。“我跟你是怎么说的?”他反手又是一巴掌。“不许东张西望!否则我抠你眼睛出来喂母狗!”她被推倒在地,倒下时衣服边缘挂住木凳裂缝上的钉子,勾破了。“不把它补好,今晚你就别睡!”威斯宣布,一边扯下最后一点鸡肉。吃得精光之后,他响亮地吮吸手指,并把骨头丢给他那条丑陋的斑点狗。 “威斯,”那天晚上,艾莉亚一边俯身补裙子,一边低声说,“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骨针缝过褪色的羊毛布一次,她就念出一个名字,“记事本和猎狗。格雷果爵士,亚摩利爵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乔佛里国王,瑟曦太后。”她不知威斯还会在她的祷词里停留多久,真希望明天一早醒来,他已经死去,她想啊想,最后昏沉睡去。 一切照旧,第二天将她唤醒的仍是威斯的靴子尖。吃燕麦饼早餐时,他告诉他们,泰温公爵的主力部队将在今天出发。“千万别以为兰尼斯特大人离开后,你们就可以轻松,”他警告,“我保证,城堡不会变小,只有做事的人在变少。我要让你们这群懒虫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工作,走着瞧吧。” 你才不会,艾莉亚边掰燕麦饼边想。威斯朝她皱皱眉,仿佛嗅到她的秘密,吓得她赶紧低下视线,盯着自己的食物,再也不敢抬头。 当淡淡的曙光射进庭院时,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离开了赫伦堡。艾莉亚爬到号哭塔上一个拱窗边观察。他的战马披一袭猩红的釉彩鳞片甲,戴着镀金的护颈和头套,泰温公爵自己则身披一件厚重的貂皮斗篷。他的弟弟凯文爵士骑在他身旁,同样雍容华贵。四个掌旗官走在他们前面,高举深红大旗,怒吼雄狮迎风招展。兰尼斯特兄弟之后,跟着领主和军官们,旗帜飞扬,绚丽多彩:有红色的公牛,金色的山峰,紫色的独角兽和矮脚公鸡,斑纹野猪和獾,银色的雪貂和抛出五个太阳球的小丑,以及星星,太阳,孔雀,黑豹,尖角,匕首,黑色的兜帽,蓝色的甲虫和绿色的箭支。 格雷果·克里冈爵士走在最后,他身穿灰色的钢板甲,骑着跟他一样坏脾气的马。波利佛骑在他旁边,手擎黑狗旗帜,头戴詹德利的角盔。他是个高个儿,但走在主人的阴影里,看上去却像个半大孩子。 艾莉亚眼看着他们从赫伦堡巨大的铁闸门下列队走出,一阵战栗爬上背脊。突然间,她明白自己犯了个天大的错误。我真笨,她想,威斯算什么?齐斯威克算什么?这些人才是重要人物,我该把他们杀掉才对。昨晚若不是威斯打她,骗她烤鸡的事,使她气晕了头,她本该向贾昆耳语他们中任何一个的名字。泰温公爵,我干吗不说泰温公爵? 改变主意或许还不晚!威斯还没死!如果她找到贾昆,告诉他…… 艾莉亚放下手中的工作,沿着弯曲的楼梯,飞奔而下。她一边跑一边听见铁链哗哗作响,闸门缓缓放下,底部的尖刺插入地面……最后是一声尖叫,充满痛苦,充满恐惧。 十几个人比她先赶到现场,但谁都不敢靠近。艾莉亚在人群中蠕动,钻到前面。只见威斯蜷在鹅卵石地上,喉咙血肉模糊,眼睛则往上翻,目瞪口呆地盯着一片灰色的云。他那条丑陋的斑点母狗正在他胸口舔食从脖子里涌出的血,不时还从死者脸上撕下一块肉来。 眼看威斯的耳朵就要不保,终于有人拿来一把十字弓,射死了母狗。 “可恶的东西,”她听见有人说,“他从小把它养大的。” “这地方受了诅咒。”拿十字弓的人说。 “是赫伦的鬼魂干的!是的!”埃玛贝尔太太说,“我发誓再也不在这儿睡了!一晚也不行!” 艾莉亚将视线从死人和死狗上抬开,只见贾昆·赫加尔靠在号哭塔的墙上。他看见她,便把手搭在脸颊,两根指头若无其事地伸出来。 116.第116章 凯特琳 离奔流城还差两日骑程时,他们在一条多泥的溪边饮马之际被斥候发现。看到佛雷家的双塔纹章,凯特琳从未如此欣慰。 当要求此人带他们面见她叔叔时,他说:“黑鱼大人随国王陛下西征,夫人。现由马丁·河文接替他的职务,指挥侦察部队。” “我明白了。”在孪河城,她见过这个河文:瓦德·佛雷侯爵的私生子之一,派温爵士的同父异母兄弟。对于罗柏领军击向兰尼斯特家根据地的行为,她并不惊讶,很明显早在送她去蓝礼那边谈判之前,他已有了通盘考虑。“河文人在哪里?” “他的营地离此有两小时骑程,夫人。” “带我们去见他。”她下令。布蕾妮扶她上马,众人立刻出发。 “您从苦桥回来吗,夫人?”途中,这名斥候问。 “不是。”她不敢这样做。蓝礼死后,凯特琳不确定他的年轻遗孀及其保护者们会如何看待自己。于是她故意改变回程路线,冒险穿越作战区。她目睹肥沃的河间地在兰尼斯特的怒吼下变成灰黑焦土,每一晚斥候带回的故事都让她难以入眠。“蓝礼公爵被杀了。”她补充。 “我们还希望这是兰尼斯特造的谣,或者——” “可惜不是。如今奔流城由我弟弟掌管?” “是的,夫人。陛下令艾德慕爵士留守奔流城,保卫后方。” 愿诸神赐予他完成使命的力量,凯特琳心想,以及相应的智慧。“西境可有罗柏的消息传来?” “您还没听说哪?”他一脸惊奇。“陛下在牛津大获全胜,兰尼斯特被打得溃不成军,敌军主将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也被击毙。” 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发出一阵欢快的呐喊,但凯特琳只点点头。明天的考验比昨天的胜利更教她关切。 马丁·河文扎营在一个坍塌的庄园内,旁边有一个无顶的马厩和上百座新坟。凯特琳下马时,他上前单腿跪下行礼。“幸会,夫人。您哥哥指示我们密切注意,随时恭候您的到来,并叫我们一旦找到您,不得拖延,立刻全速护送您返回奔流城。” 凯特琳心里一紧。“我父亲出事了?” “不,夫人,霍斯特公爵的病情没有变化。”河文是个气色红润的男子,和他的同父异母兄弟们没有多少相似之处。“我们只是担心您在不经意间遭遇兰尼斯特的斥候。泰温公爵已经离开赫伦堡,率领麾下所有部队向西挺进。” “请起。”她告诉河文,皱紧了眉头。诸神保佑,幸亏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不久也该进军了。“泰温大人离我们还有多远?” “三天,或是四天骑程,很难说。每条道上我们都有眼线,但此地的确不宜久留。” 他们没有逗留。河文当即下令拔营,上马护送凯特琳出发。他手下有近五十人,头顶飘扬着冰原奔狼、孪河双塔与腾跃鳟鱼的旗帜。 她的护卫急切地打听有关罗柏牛津大捷的消息,河文也答个不停:“奔流城里来了个歌手,自称‘打油诗人’雷蒙德,他为这场战斗谱了首歌。您一定要好好听这曲子,夫人。雷蒙德为歌取名《黑夜的奔狼》。”他继续讲述史戴佛爵士的残兵如何缩回兰尼斯港。由于缺乏攻城机械,少狼主一时难以攻下凯岩城,但他让兰尼斯特为在河间地的大肆蹂躏付出了代价。卡史塔克大人和葛洛佛大人奔袭海岸,莫尔蒙伯爵夫人则逮住成千上万的牲畜,准备将它们驱回奔流城,大琼恩更占领了位于卡斯特梅、努恩堡和彭德瑞丘陵等地的金矿。文德尔爵士哈哈大笑,“金子没了,兰尼斯特这下可得手忙脚乱啰。” “陛下如何攻下金牙城的呢?”派温·佛雷爵士询问他的私生子哥哥。“此城固若金汤,又正好扼住山口要道。” “陛下并没有硬攻,而是摸黑绕了过去。听说是冰原狼带的路,就是他那只灰风。这猛兽嗅出一条山羊走的小道,藏在山脊背后,翻过隘口。小路曲折多石,仅容单骑行走,但等全军通过,瞭望塔里的兰尼斯特军也毫无知觉。”河文压低声音。“据说,战斗结束后,陛下亲手挖出史戴佛·兰尼斯特的心脏,犒劳他的狼咧。” “无稽之谈,我决不相信,”凯特琳尖锐地说,“我儿可不是野蛮人。” “夫人说得是。不过,即便是真的,这猛兽也受之无愧。灰风可不是普通的狼啊。有人曾听大琼恩说起,正是北方的旧神把这些冰原狼赐予您儿子的。” 凯特琳忆起孩子们在夏末的初雪中发现小狼的那一天。一共五只,三只公的,两只母的,正好搭配史塔克家族的五位嫡子……而那第六只狼,白色的毛皮,红色的眼睛,是为奈德的私生子琼恩·雪诺所准备。他们不是普通的狼,她想,的确不是。 当晚,他们安营扎寨后,布蕾妮来到她的营房。“夫人,您已经平安无恙地回到了自己人中间,离您弟弟的城堡也只剩一日骑程。就请允许我向您告辞吧。” 凯特琳并不惊讶。这位其貌不扬的少女一路上都不与人来往,她把大部分时间花在照料马匹上,替它们刷毛,清理蹄铁上的碎石。她还帮夏德做饭打扫,也跟其他人一起狩猎。无论凯特琳有何吩咐,布蕾妮都用心完成,没有任何抱怨;无论凯特琳询问什么,她都礼貌地回答,从不多嘴,从不哭泣,也从无欢笑。每一天,她都跟他们一起走,每一夜,她都同他们一起睡,然而,她从来没有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在蓝礼那边,她不也一样?凯特琳想,宴会中,武场上,甚至同身为她弟兄的彩虹护卫们一起守在蓝礼营帐的时候……她为自己构筑的深墙比临冬城的城郭还要高。 “离开了我们,你要去哪里?”凯特琳问她。 “回去,”布蕾妮说,“回风息堡。” “独自一人。”这并非提问。 那张宽大的脸庞犹如一泓波澜不惊的池水,无从泄露深处的秘密。“是。” “你想杀史坦尼斯。” 布蕾妮用厚实、多茧的手指紧紧握住剑柄,那原本是“他”的剑。“我发过誓,一共发了三次。您也听到了。” “是的。”凯特琳承认。她知道,这女孩扔掉了所有染血的衣物,唯独不肯抛弃那件彩虹披风。当初走得匆忙,布蕾妮的物品都不及带走,而今,她只能借穿文德尔爵士的衣服,看起来十分古怪,然而这群人中除了文德尔谁也没这么大的衣服。“誓言必须遵守,这点我同意,可眼下史坦尼斯军容强盛,他身边无疑有许多誓言守护他的侍卫。” “我不怕他们。我和他们一样强。我当初就不该退缩。” “你烦恼的就是这个,怕哪个傻瓜叫你胆小鬼?”她叹口气。“蓝礼之死不是你的错,你曾忠勇地为他服务。但如今你想追随他于地下,这对任何人都没好处。”她伸出手,试图给对方安慰。“我明白,这很难——” 布蕾妮挥开她。“没人明白。” “你错了,”凯特琳尖锐地说,“每天清晨,当我醒来,头一件想到的事就是奈德已经离我而去。我不会舞刀弄剑,但我做梦都渴望自己能驱马狂奔,冲进君临,用双手紧紧掐住瑟曦的白脖子,用力用力,要她气绝身亡。” “美人”抬起眼睛,那是她全身上下唯一称得上美丽的部位。“如果您也做这种梦,为什么还要阻止我?莫非因为史坦尼斯在谈判时揭露的那些事?” 是吗?凯特琳的目光扫过营区。两个士兵正手握长矛,来回放哨。“从小,人们便教导我:在这个世界上,好人应当挺身而出,对抗邪恶。而蓝礼之死毫无疑问是件非常邪恶的事。可是,人们也告诉我,君权神授,并非武力所能强求。如果史坦尼斯真是我们合法的国王——” “他不是,就连劳勃也不是,这话蓝礼陛下不是说了么?詹姆·兰尼斯特谋害了真正的国王,而劳勃在三叉戟河杀掉了他的合法后嗣。当他们这样干的时候,诸神在哪里?诸神并不在乎凡人,就像国王从不关心农民。” “一个好国王会关心。” “蓝礼大人……陛下,他……他本可成为最好的国王,夫人,他那么善良,他……” “他已离我们而去,布蕾妮,”她说,用上最温柔的语调,“只有史坦尼斯和乔佛里留下来……还有我的儿子。” “他不会……您不会与史坦尼斯讲和吧,是吧?向他屈膝?您不会的……” “说实话,布蕾妮,我真的不知道。我儿子或许想当国王,但我却当不了什么太后……我只想做个好母亲,看着自己的孩子平平安安,不管付出任何代价。” “我生来便不是做母亲的料。我要战斗。” “那么就去战斗吧……然则要为生者,而非死人。记住,蓝礼的敌人也是罗柏的敌人。” 布蕾妮盯着地面,缓缓踱步。“我不认得您的儿子,夫人。”她抬起头,“但我愿意为您效劳,如果您接受的话。” 凯特琳吃了一惊。“我?为什么?” 她的问题让布蕾妮有些困扰。“您帮助过我,在蓝礼的大帐里……当他们以为是我……是我……” “你本就是清白的。” “话虽如此,您当时却不需要那么做。您可以让他们杀了我。我对您来说根本不重要。” 或许,我只是不愿成为黑暗真相的唯一见证人,凯特琳心想。“布蕾妮,这些年来我曾把许多贵妇人带在身边,但她们和你都不一样。你得明白,我对作战一窍不通。” “是的,但您并不缺乏勇气。也许,那不是浴血沙场的勇气,然而……我不知道……我想那是种女人特有的勇气。而且我明白,当时机来临,您一定不会强留我。请答应我这个条件吧,答应我不阻止我向史坦尼斯复仇。” 凯特琳耳畔回响起史坦尼斯的话,他也有末日来临的那一天,这感觉就如一道冷风钻过颈背。“当时机来临时,我决不阻止你向史坦尼斯复仇。” 高大的女孩笨拙地跪下,拔出蓝礼的长剑,放在凯特琳脚边。“我是您的人了,夫人。我是您忠诚的卫士,或是……您让我担任的任何角色。我会保护您的安全,听从您的指示。危难之际,我愿奉献我的生命。以新旧诸神之名,我郑重起誓。” “我起誓,你将永远在我的壁炉边占有一席之地,你将和我同桌喝酒,同餐吃肉。我誓言永不让你的服务蒙上不誉的污名。以新旧诸神之名,我郑重起誓。起来吧。”她将另一位女人的手掌紧紧握在自己手中,不可遏抑地欢笑起来。有多少次,我看着艾德接受别人的宣誓效忠?她不禁想:不知他看见我今天的一幕,又该说些什么呢? 翌日,他们渡过了红叉河。此处在奔流城的上游,河道拐了个大弯,使得河水泥泞而浅薄。渡口由一群弓箭手和长矛兵组成的混合部队把守,胸前有梅利斯特家族的飞鹰纹章。他们瞧见凯特琳的旗号,便从削尖木桩后现身,派一人从对岸过来引导她的团队渡河。“慢一点,小心些。来,夫人,”士兵伸手抓住她的马缰,一边告诫,“我们在水底埋了铁钉,您看看,还有这些石头旁全是蒺藜。每个渡口都这样安排。这是您弟弟的命令。” 艾德慕想在这里打仗。想到这里,她肠胃打结,但什么也没说。 在红叉河和腾石河之间,他们遭遇了大批前往奔流城避难的平民。有的吆喝牲畜,有的拉着板车,当凯特琳经过时,人们纷纷让路,一边朝她欢呼:“徒利万岁!”或“史塔克万岁!”离城堡还差半里路时,他们穿过一片辽阔的营区,上面飘扬着布莱伍德家族的猩红大旗。卢卡斯向她辞行,前去同父亲泰陀斯伯爵会合。其他人继续前进。 凯特琳发现腾石河北岸也有一座巨大的营寨,熟悉的旗帜在风中招展——马柯·派柏的舞蹈少女旗,戴瑞家族的农人旗,培吉家族的红白双蛇旗。他们都是父亲的封臣,都是三河流域的诸侯。在她离开奔流城之前,他们皆已四散开去,各自保卫自己的领地。如今他们又聚在一起,只可能有一个原因——艾德慕召集了他们。诸神啊,救救我们吧,他是打算跟泰温大人正面决战啊。 从远处,凯特琳便看见某种黑黑的事物在奔流城的墙垒上晃荡,走近后,她才看清那是城垛上吊着的死人,于长索尽头无力地抖动。麻绳缠绕颈项,面容肿胀乌黑,尽管躯体排满了乌鸦,但深红的斗篷在砂岩城墙上依旧十分醒目。 “他们吊死了不少兰尼斯特。”哈尔·莫兰评论。 “多美的风景。”文德尔·曼德勒爵士愉快地说。 “朋友们等不及我们便开动啦。”派温·佛雷开起了玩笑。其他人跟着笑了,只有布蕾妮除外,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排尸体,没有开口,也没有笑。 如果他们杀掉弑君者,就等于判了我女儿的死刑。凯特琳一踢马肚,奔跑起来。哈尔·莫伦和罗宾·佛林特策马从她身边驰过,向着城门楼高叫。然而守卫们一定早早发现了她的旗帜,等他俩接近时闸门已然升起。 艾德慕从城堡里骑马出来会她,身旁陪着三位父亲的部属——挺着大肚子的教头戴斯蒙·格瑞尔爵士,总管乌瑟莱斯·韦恩,以及侍卫队长罗宾·莱格爵士,后者是个大光头。他们三人都和霍斯特公爵一般年纪,他们都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了她父亲。他们都老了,凯特琳意识到。 艾德慕披着红蓝披风,外衣上绣着银鱼纹章。从他的面容看来,似乎自她南下后就没修过胡子,火红的胡须长满了下巴。“凯特,你平安归来真是太好了。当我们听说蓝礼死讯时,着实为你的安危担忧。眼下,泰温公爵也开始了行动。” “我听说了。父亲情况如何?” “时好时坏,反复无常……”他摇摇头,“他在找你。我不知怎么跟他解释。” “我立刻去见他,”她保证,“蓝礼死后,风息堡方面有消息传来吗?苦桥那边呢?”渡鸦难以送信给路上的旅人,而凯特琳急着想知道走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苦桥那边没有消息。风息堡的代理城主,科塔奈·庞洛斯爵士,倒是一连派了三只鸟过来,全是恳求援助的呼吁。史坦尼斯已从陆地和海洋上把他团团包围。庞洛斯宣称无论哪个国王,只要帮他打破围攻,他就投效于谁。他信里说,他害怕史坦尼斯会对孩子不利。到底是什么孩子,你知道吗?” “艾德瑞克·风暴,”布蕾妮告诉他们,“劳勃的私生子。” 艾德慕好奇地回望她。“史坦尼斯已经担保,只要守备队在两周内献出城堡,并将孩子交到他手中,他就既往不咎,准许他们自由离开。但看来科塔奈爵士不会接受。” 为一个并非自身血脉的私生男孩,他竟甘愿做这一切,凯特琳想。“你给他回复了吗?” 艾德慕再次摇头。“怎么给?依目前的情形,我们帮不了他,也给不了他任何希望。再说,史坦尼斯也不是咱们的敌人。” 罗宾·莱格爵士开口:“夫人,您能否告知蓝礼大人死亡的真相?我们听到各种离奇的谣传。” “凯特,”弟弟说,“有人说你杀了蓝礼,还有人说下手的是某个南方女人。”他的目光停在布蕾妮身上。 “我的国王的确遭到谋杀,”女孩平静地答道,“但并非为凯特琳夫人所害。我以我宝剑之名起誓,请新旧诸神作证。” “这位是塔斯的布蕾妮,暮之星塞尔温伯爵的女儿,曾是蓝礼的彩虹护卫之一。”凯特琳告诉他们。“布蕾妮,我很荣幸地向你引见我的弟弟艾德慕·徒利爵士,奔流城的继承人。这位是他的总管乌瑟莱斯·韦恩。这两位分别是罗宾·莱格爵士和戴斯蒙·格瑞尔爵士。” “非常荣幸。”戴斯蒙爵士应道,其他人也打了招呼。女孩羞红了脸,这平凡的礼仪也让她困窘不安。如果艾德慕以为她是个奇女子,至少他还有礼貌管住嘴巴。 “蓝礼身亡之时,布蕾妮正好在他身边,我也一样,”凯特琳续道,“但他的死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她还不敢谈论影子的事,尤其是在公开场合,许多人在场的情况下,所以她指指城墙上的悬尸。“你们吊死了谁?” 艾德慕抬头,不安地望着那些尸首。“克里奥爵士的随从,他带着太后对我们的答复赶回来。” 凯特琳无比震惊。“你把使节杀了?” “他们哪是什么使节,”艾德慕声明,“他们保证会遵守和平,同时交出了武器,所以我允许他们在城堡内自由活动。前三个晚上,他们高高兴兴地同我们吃肉喝酒,我还陪那个克里奥爵士畅谈了一番,谁知到第四天夜里,这些人竟去营救弑君者,”他愤愤地说,“那个人高马大的畜生赤手空拳格杀了两个守卫,他用胳膊扣住他们的喉咙,把他们脑袋撞个粉碎。随后他身边那个瘦骨伶仃的小猴子用半截金属线打开兰尼斯特的牢门,诸神诅咒他。那边那个不知打哪儿来的挨千刀的戏子,居然扮出我的声音去命令守卫打开水门。恩格、德普和长人卢三个都发誓是这样。你瞧,我就不信有人的声音能和我一样,只怪这些呆子还是开了闸门。” 这是小恶魔的把戏,凯特琳揣测,早在鹰巢城时他便显出同样的狡黠。她一度以为提利昂是最不构成威胁的一个兰尼斯特,如今可没那么确定。“你怎么抓住他们的?” “喔,事情发生时,我恰巧不在城里。我去腾石河对面……喔……” “混妓院还是去偷情?继续刚才的故事。” 艾德慕的脸变得跟胡子一般红。“那天我回来得早,天亮前一个小时便从外面赶回。长人卢远远看到我的船,认出我的面容,终于开始怀疑昨晚到底是谁在城下发号施令,便发出警报。” “告诉我,你没有让弑君者跑掉。” “没有,但我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詹姆有剑,他杀了保罗·彭福德和戴斯蒙爵士的侍从米斯,重伤德普,韦曼师傅说他也活不了几天了。真是血战一场。打斗之中,许多红袍卫士跑来加入战团,有的空手,有的带了武器。我把他们和那四个奸细一起吊死,余人打入地牢。詹姆也被关了进去。我们不会再让他逃掉了,这一次,他被关进黑牢,戴上手铐脚镣,拴在墙上。” “克里奥·佛雷呢?” “他发誓一点也不知情。谁知道?他一半是兰尼斯特,一半是佛雷,两者都是骗子。我把他关进詹姆以前在塔里的囚室。” “你不是说他带着和平条件归来吗?” “如果你能称其为‘和平条件’的话。我敢保证,你会和我一样对之深恶痛绝。” “我们不能指望任何来自南方的援助了么,史塔克夫人?”父亲的总管乌瑟莱斯·韦恩问。“关于乱伦的指控……泰温公爵连最微小的侮辱都不会容忍,他一定会寻求用控告者的血来洗清女儿所受的玷污。史坦尼斯公爵应该看得很清楚才对。他别无选择,只能和我们达成协议。” 他和一种更强大更黑暗的势力达成了协议。“这个问题我们以后再谈。”她策马跑过吊桥,不再注视那排令人毛骨悚然的尸首。弟弟紧跟在后。他们奔进奔流城的上层庭院,只见四处一片杂乱。一个赤裸身子的男孩跑过前方,凯特琳连忙用力拉缰,以免撞到他。她惊慌地四处打量,成百上千的平民获准躲进城堡,在城墙边搭起陋室暂居。小孩子到处嬉闹,中庭挤满了牛、羊和鸡。“这都是些什么人?” “他们是我的子民,凯特,”艾德慕回答,“他们很害怕。” 围城在即,只有我这可爱的傻弟弟才会收罗一堆无用的嘴巴。凯特琳知道艾德慕心肠软,有时她甚至觉得他头脑更软。说实话,她喜欢他的正是这点,可眼下…… “能否用信鸦联络罗柏?” “陛下正在野外行军,夫人,”戴斯蒙爵士回答,“鸟儿无法找到他。” 乌瑟莱斯·韦恩咳嗽一声。“史塔克夫人,年轻的国王陛下启程之前,指示我们等您归来后,即刻送您去孪河城。他请您去预先了解瓦德大人的女儿们,一旦时机成熟,便可为他挑选新娘。” “我们将为你提供上好的骏马和充足的供应,”弟弟保证,“离开之前,你要好好准——” “我要留下,”凯特琳道,说罢翻身下马。她可不愿丢下奔流城和垂死的父亲,只为了去挑选罗柏未来的妻子。罗柏想保我平安,我不能责怪他,只是他的借口也太俗套。“孩子。”她唤道,一个小顽童从马厩奔出来接过她的缰绳。 艾德慕也一跃下马。他比她高了足足一头,但永远是她的小弟弟。“凯特,”他不高兴地说,“泰温公爵正——” “他正率军西进,前去保卫自己的领地。我们只需紧闭城门,好好地把守城池,应该就能相安无事。” “这里是徒利的土地,”艾德慕宣布,“泰温·兰尼斯特若想肆无忌惮地穿过去,我就要好好给他上一课。” 就像你给他儿子上的课?一旦触及自尊,弟弟会变得跟河石一般顽固。他们彼此都清楚上次艾德慕邀战时,他的军队是如何被詹姆爵士撕成了血淋淋的碎片。“在战场上面对泰温公爵,赢,我们得不到什么,输,却要失去一切。”凯特琳改变了策略。 “院子不是讨论作战计划的地方。” “对,我们该去哪儿讨论?” 弟弟的脸沉了下来。一时间她还以为他控制不住脾气了,不过最后他突然道,“去神木林。如果你坚持要谈的话。” 她随他走过长廊,来到神木林的入口。艾德慕发火时总是阴沉着脸,闷闷不乐。凯特琳为自己伤害到他感到很抱歉,但如今事态严重,也顾不得他的自尊了。当林木间只剩下姐弟俩,艾德慕回头看她。 “你没有和泰温大人正面对阵的兵力。”她直率地说。 “我聚集了我家所有的势力,一共八千步兵,三千马队。”艾德慕道。 “这意味着泰温大人的军队几乎是你的两倍。” “罗柏在更艰苦的情况下尚能赢得胜利,”艾德慕回答,“而我有周密的计划。你忘了我们还有卢斯·波顿,泰温公爵在绿叉河畔打败了他,却没乘胜追击。现在,当泰温公爵离开赫伦堡后,波顿重新占领了红宝石滩和十字路口。他手中有一万士兵。我已给赫曼·陶哈下令,让他带着罗柏留驻孪河城的部队南下会合——” “艾德慕,罗柏让这些人留守孪河城,确保瓦德大人不生二心。” “他没有二心,”艾德慕固执地说,“在呓语森林,佛雷家的人英勇奋战,我们还听说,老爵士史提夫伦在牛津战死疆场。莱曼爵士、黑瓦德及其他人随罗柏西征,马丁留在这里,出色地完成斥候任务,而派温爵士又护送你平安地去了蓝礼那边。诸神在上,我们还能要求他们什么?罗柏已和瓦德大人的女儿订了婚,听说卢斯·波顿也娶了一个。对了,你不是还收他两个孙子在临冬城当养子么?” “必要时,养子就是人质。”她还不知史提夫伦爵士的死讯,也不知波顿的婚事。 “那我们有了两个,这不更保险了?听我说,凯特,波顿需要佛雷的人马,也需要赫曼爵士的人。我已明令他进军夺回赫伦堡。” “这任务可不简单。” “没错,但只要此城陷落,泰温公爵便无处可退。我自己的军队将在红叉河的渡口顽强抗击他的渡河企图。他若打算强渡,下场将和当年三叉戟河畔的雷加一样。他若退回去,则被夹在奔流城和赫伦堡之间进退维谷,只等罗柏回师,我们便能干净彻底地消灭他。” 弟弟的声音里有无比的自信,但凯特琳是多么希望罗柏没把布林登叔叔也带走啊。黑鱼一生经历大小数十场战斗,艾德慕只经历过一次,这唯一的一次还是一败涂地。 “这是个很棒的计划,”他总结,“泰陀斯大人这么说,杰诺斯大人也这么说。你想想,布莱伍德和布雷肯什么时候就不确定的事达成过一致呢?” “该怎样就怎样吧。”她突然觉得很疲惫。或许她不该反对他,或许这真是个了不起的计划,而她怀有的不过是妇人之虑。她只希望奈德能在这里,或是布林登叔叔,或是……“你问过父亲的意见吗?” “父亲现在的情形,怎能操劳这些战略问题?两天之前,他还计划让你嫁给布兰登·史塔克呢!你不信就自己去瞧瞧。这计划会奏效的,凯特,你等着瞧。” “我希望如此,艾德慕。我真心希望。”她吻了弟弟,让他了解她的心意,接着便去找父亲。 霍斯特·徒利公爵和她离他南下那天没什么差别——卧病在床,形容枯槁,皮肤苍白黏湿。屋里充满疾病的味道,这股气息混合着病人的尿汗和药品的气味,令人作呕。她拉开床幔,父亲发出一声低吟,颤抖着张开眼睛。他久久凝视她,仿佛弄不懂她是谁,或是怀疑她要干什么。 “爸爸。”她亲吻他,“我回来了。” 他似乎记起她来。“你走了啊。”他喃喃地说,嘴唇几乎不能移动。 “是的,”她说,“罗柏派我去了南方,不过我很快便回来了。” “南方……哪儿……是南方的鹰巢城吧,亲爱的?我记不得了……噢,我的心肝宝贝,我害怕……你原谅我了吗,孩子?”老人的泪水静静地从脸颊滑落。 “你没做什么需要我原谅的事,爸爸。”她把他软塌的白发向后一拢,抚摸他的额头。不管学士用了多少药,他体内仍有高热燃烧。 “这安排再好不过,”父亲低语,“琼恩是个好人,好人……强壮,善良……照顾你……他会好好照顾……况且他出身高贵,听我说,你一定要去,我是你的父亲……你的父亲……你要和凯特一起结婚,是的,你要和……” 他以为我是莱莎,凯特琳意识到。诸神慈悲,他说起话来当我俩都还没结婚。 父亲用双手紧紧攥住她的手,颤抖的手掌活像一对受惊的白鸽。“那小子……无耻之徒……不准再提那个名字,你的责任……你的母亲,她若在世……”一阵疼痛的痉挛突然穿透全身,霍斯特大人不禁叫喊起来。“噢,诸神饶恕我吧,饶恕我,饶恕我。我的药……” 韦曼师傅当下便闪进门内,端着杯子给他灌药。霍斯特公爵像个吃奶的婴儿一般急切地吮吸稠白的饮料。宁静终于回到他的身躯。“他马上就会睡着了,夫人。”药杯喝干之后,学士对她说。残存的罂粟奶汁在父亲唇边围成又黏又白的圆圈,韦曼师傅用衣袖替他擦拭。 凯特琳看不下去了。霍斯特·徒利曾是个多么坚强而骄傲的人,如今变成这副模样,真让她心中隐隐作痛。她走出去,站在阳台上。下方的庭院挤满难民,人来人往,十分嘈杂;但城墙之外,大河悠悠,纯粹不染,亘古长流。这是他的大河,再过不久,它们将送他踏上最后一段旅程,领他回归于它们之中。 韦曼学士随她出来。“夫人,”他轻柔地说,“我已尽了全力,但只怕他撑不了多久。派信使通知他弟弟吧,叫布林登爵士回来。” “好的。”凯特琳说,声音因悲伤而粗浊。 “是不是把莱莎夫人也请来?” “莱莎不会来。” “如果您给她写封亲笔信,也许……” “唉,你认为有效,我就写吧。”她不禁揣测莱莎的那个“无耻小子”到底是谁。大概是某个年轻侍从或雇佣骑士……不过从父亲这么激烈的反应看来,也许只是个商人之子或低贱的学徒一类,甚至是个歌手。莱莎最喜欢歌手。我不想责怪她,不管琼恩·艾林有多高贵,毕竟他比父亲都还整整大出二十岁。 弟弟把她与莱莎在少女时代同居的塔楼清扫出来给她住。想到能再睡上那张羽毛床,这感觉实在是太好了。壁炉必定早早燃起温暖的火焰,躺上那床,整个世界便不再黯淡。 然而在卧室门口等她的却是乌瑟莱斯·韦恩,在他身边还有两个灰衣女人,面容藏在兜帽之内,只露出两只眼睛。凯特琳当下便明白过来。“奈德?” 静默修女们垂下目光。乌瑟莱斯道:“克里奥爵士把他从君临带回来了,夫人。” “带我去见他。”她命令。 他们让他躺在一张搁板桌上,用一面旗帜覆盖他的身躯,那是史塔克家族的白底灰色冰原奔狼旗。“我想看看他。”凯特林说。 “只有骨骼存留了,夫人。” “我想看看他。”她重复。 一名静默修女掀开旗帜。 骨骼,凯特琳想,这不是奈德,这不是她深爱的男人,不是她孩子的父亲。他的双手在胸前交握,枯骨的指头扣着一柄长剑,然而那并非奈德的手,那双无比强壮充满生机的手。他们给骨骼穿上奈德的衣服,做工精细的白天鹅绒外套,在心脏部位绣着冰原狼纹章,然而衣料之下却没有丝毫温暖的血肉,她枕着度过多少夜晚的血肉和胳膊啊。头颅用上好的银线缝在躯体上,但所有的头骨看起来都一样,从空洞的深窝里,她找不到丈夫深灰眼眸的一丝片影,那双眼眸像薄雾一般轻柔同磐石一样坚强。他们让乌鸦吃掉了他的眼睛,她知道。 凯特琳转身。“这不是他的剑。” “‘寒冰’尚未归还,夫人,”乌瑟莱斯道,“只有艾德大人的遗骨回了家。” “即使这样,我还是该答谢太后。” “答谢小恶魔吧,夫人。这是他的命令。” 总有一天我要好好答谢他们所有人。“我很感激你们所做的一切,姐妹们。”凯特琳说,“然而我不得不托付你们另一项任务。艾德公爵是史塔克家族的人,他的遗骨应当安息在临冬城下。”将来他们会为他造好雕像,一尊和他容颜相仿的石头静坐在黑暗之中,脚边靠着冰原狼,膝上放有宝剑。“务必为姐妹们准备脚力上好的马,提供路途所需的一切事物,”她告诉乌瑟莱斯·韦恩,“此去临冬城,由哈尔·莫兰负责护送,身为临冬城侍卫队长,这是他的职责。”她回头凝望那堆骨骼,那是她的夫君和挚爱仅存的一切。“现在走吧,都走吧。今晚我要好好陪陪奈德。” 灰衣女人朝她鞠躬敬礼。据说,静默姐妹们从不和活人交谈,凯特琳迟钝地忆起,她们只与死者对话。现在,她好嫉妒啊…… 117.第117章 丹妮莉丝 帘幔挡住了街道的灰尘与暑气,却挡不住失望。丹妮疲倦地爬进车内,庆幸得以避开魁尔斯人眼睛的海洋。“让路!”乔戈在马背上一边对群众大吼,一边抽打鞭子,“让路!给龙之母让路!” 札罗·赞旺·达梭斯斜倚在凉爽的绸缎垫子上,将红宝石般的葡萄酒倒进一对相配的翡翠黄金高脚杯里,尽管舆车摇摇晃晃,他的手却很稳健。“我的爱之光啊,看到您脸上写着深深的悲哀,”他递给她一只杯子,“是否在为失落的梦想而难过呢?” “延迟的梦想,仅此而已。”紧紧套在脖子上的银项圈磨得她生疼,她把它解开,放到一边。项圈上嵌着一颗魔力紫水晶,札罗保证它能保护她百毒不侵。“王族”名声不佳,常把毒酒赐给那些他们认为危险的人,但他们连杯水也没给丹妮。他们压根儿没把我看做女王,她苦涩地想,我不过是午后的余兴节目,一个带着古怪宠物的马族女孩。 当丹妮伸手去接葡萄酒时,雷哥发出嘶嘶的叫声,尖利的黑爪子嵌入她赤裸的肩膀。她只好缩手,并将它移到另一个肩膀,这样它就只能扒着衣服扒不着皮肤。札罗警告过她,风雅的王族决不会听多斯拉克人说话,因此她按照魁尔斯风格穿着:一袭飘荡的绿绸缎,露出半边酥胸,脚套银色凉鞋,腰围黑白珍珠腰带。早知这根本没用,我还不如光着身子去。也许我正该这么做。她喝了一大口酒。 王族是古魁尔斯国王与女王的后裔,他们号令着市民卫队和一支豪华舰队,控制着连接不同海域的海峡。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想要那支舰队,即使只是一部分也好,她还想要一些士兵。为此,她向“记忆的神殿”奉献传统的牺牲,向“名册保管员”送上传统的贡品,向“门之开启者”赠予传统的柿子,最后终于收到传统的蓝丝拖鞋,传唤她前往“千座之殿”。 王族们高坐在先祖的巨大木座椅上听取她的请愿。木椅排成弧形,自大理石地板呈阶梯状逐层向上,直达高高的圆形天顶,天顶上绘着魁尔斯昔日的辉煌景象。那些椅子不但巨大,而且雕工奇异,镀金的表面明亮辉煌,镶嵌着琥珀、玛瑙、玉石和翡翠,每张椅子各不相同,彼此争奇斗妍。只是坐在上面的人们看起来个个无精打采,昏昏欲睡。他们在听,却没有听进去,也不在乎听到的是什么,她想,他们才是真正的“奶人”,根本就不想帮我。他们纯粹是因为好奇和无聊才来的,对我肩头的龙比对我本人更感兴趣。 “告诉我,王族都说了些什么,”札罗·赞旺·达梭斯询问,“告诉我,他们说了什么,令我心中的女王如此忧伤。” “他们说‘不’。”这酒有石榴和夏日的味道。“当然,说得谦恭婉转,但在那些动听的言辞底下,仍然是不。” “您赞美他们了吗?” “我厚颜地恭维。” “您哭了吗?” “真龙不会哭。”她烦躁地说。 札罗叹了口气。“您应该哭的。”魁尔斯人动不动就掉眼泪,落泪被视为文明人的标志。“我们收买的那些人怎么说?” “马索斯什么也没说。温德罗称赞我说话的方式。‘优雅的’艾耿跟其他人一起拒绝我,但他事后却哭了。” “唉,这几个魁尔斯人真无信用。”札罗本身并非王族,但他告诉她该向谁行贿,每人该送多少。“哭泣吧,哭泣吧,为了人类的背信弃义而哭泣吧。” 丹妮宁愿为自己的金子哭泣。那些她用来向马索斯·马拉若文、温德罗·卡尔·狄斯和“优雅的”艾耿·艾摩若行贿的钱足够买一艘船,或雇二十来个佣兵。“我能不能派乔拉爵士去把礼物要回来?”她问。 “这样的话,只怕某天晚上‘遗憾客’会潜进我的宫殿,趁您熟睡时谋害您哦。”札罗说。“遗憾客”是一个教团性质的古老杀手公会,他们在杀死受害者之前总是轻声说“我很遗憾”,故而得名。魁尔斯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彬彬有礼。“俗话说得好,从王族那儿要钱,比给法罗丝的石牛挤奶还难。” 丹妮不知法罗丝在哪里,但对她而言魁尔斯遍地都是石牛。凭借海外贸易发财致富的巨商们分为三个相互猜忌的派系:香料古公会、碧玺兄弟会以及十三巨子。札罗属于后者。三个集团为了夺取贸易主导权而互相竞争,同时又和王族争斗不休。男巫们则在一旁虎视眈眈,他们有蓝色的嘴唇和可怕的力量,鲜少露面但令人敬畏。 没有札罗,丹妮早就不知所措了。她浪费在开启“千座之殿”大门上的钱财多半得自于商人的慷慨与机智。世间还有真龙这一消息传遍了东方,越来越多的寻龙者前来探访——札罗·赞旺·达梭斯规定大家不论尊卑,都得向龙之母献礼。 由他开启的涓涓细流很快汇成汹涌的洪潮。商船船长们带来密尔的蕾丝、一箱箱产自夷地的藏红花、亚夏的琥珀与龙晶;行路商人们献上一袋袋钱币;银匠送来指环和项链;笛手为她吹笛;演员表演杂技;艺人玩弄戏法;染织业者送她彩布,丰富的色彩是她前所未见。两个鸠格斯奈人给了她一匹斑马,黑白相间,性情凶猛。甚至有一个寡妇献上丈夫的干尸,表面覆着一层银叶,据说这样的尸体法力极其强大,尤其因为死者是个男巫,更为有效。碧玺兄弟会坚持送她一顶三头龙形状的王冠:魔龙蜷曲的躯体是黄金,翅膀是白银,三个头则分别由翡翠、象牙和玛瑙雕成。 王冠是她唯一留下的礼物,其余的都卖掉了,以筹集那笔浪费在王族身上的钱。札罗要她把王冠也卖掉——十三巨子会给她一顶更精良的王冠,他指天发誓——但丹妮坚决不允。“韦赛里斯卖掉了我母后的王冠,因此人们称他为乞丐。我要留着王冠,人们才会当我是女王。”她留下了它,尽管它的重量令她脖子酸痛。 即便戴着王冠,我仍旧是个乞丐,丹妮心想,我是世间最为闪亮耀眼的乞丐,但终究是个乞丐。她痛恨这事实,想必哥哥当年也感同身受。他这么多年来,在篡夺者的杀手追杀下,从一座城市逃到另一座城市,一边向各位总督、大君和商界巨贾乞求援助,甚至靠谄媚奉承换取食物。他一定知道他们是如何瞧不起他,难怪会变得如此暴躁,如此难以亲近,最后终于被逼疯了。假如我放任自流,也会是这个下场。她内心的一部分只想带她的人民回到维斯·托罗若,重建那座死城。不,那等于失败。我有韦赛里斯所不具备的东西。我有龙。有了龙,一切皆已改变。 她抚摸着雷哥。绿龙并拢嘴巴,使劲咬住她的手。车外,巨大的城市鼓噪沸腾骚动,无数声响汇合成一个低沉的合音,仿佛汹涌的海涛。“让路!你们这些奶人!给龙之母让路!”乔戈大喊,魁尔斯人移向两边,其实只是要避开拉车的牛,而非因为他的喊叫。透过摇曳的帘幔,丹妮瞥见乔戈跨着灰色战马,不时扬起她送他的银柄长鞭抽打牛。阿戈守在舆车一边,拉卡洛则在队伍后面骑行,负责查看人群,预防危险。今天,她把乔拉爵士留在住处,守卫其余的龙;被放逐的骑士打从一开始便反对这个愚蠢的计划。他不信任任何人,她寻思,不无道理。 丹妮举起高脚杯喝酒,雷哥嗅了嗅酒,将头缩回来,嘶嘶叫喊。“您的龙鼻子不错。”札罗抹抹嘴唇。“这酒很普通。据说在玉海对面,有一种金色葡萄酒,口味之佳,只需呷上一小口,其他的酒喝起来便像醋一样。让我们乘坐我的豪华游艇去寻访吧,就我们俩。” “世上最好的葡萄酒产自青亭岛。”丹妮宣布。她记得雷德温伯爵曾为父亲跟篡夺者战斗,属于少数到最后仍保持忠诚的人。他也会为我而战吗?许多年过去了,什么都无法确定。“和我一起去青亭岛吧,札罗,去尝尝最美妙的佳酿。但我们得坐战舰去,而不是游艇。” “我没有战舰。战争对贸易不利。我告诉过您许多次了,札罗·赞旺·达梭斯是个和平主义者。” 札罗·赞旺·达梭斯是个拜金主义者,她想,但他的金钱可以为我买到需要的船只和战士。“我又没让你拿剑,只是想借你的船。” 他微微一笑。“没错,商船我现在是有几条,但谁能说清明天又有多少呢?或许此刻就有一艘船遭遇夏日之海的暴风雨,正在沉没呢。等到明天,另一艘也许会撞上海盗,因而葬身海底。再下一天呢,我的某位船长或许会觊觎舱中的财富,起了‘这些都属于我’的念头。这些哪,都是做生意的风险。您瞧瞧,我们聊得越久,我拥有的船就可能逐渐减少。我每时每刻都在变穷。” “把船借给我,我保证让你连本带利地收回来。” “嫁给我吧,璀璨之光,扬起我心中的风帆。我想着您的美,夜夜无眠。” 丹妮微笑。札罗动人的感情宣言令她感到有趣,但他的言行并不一致。乔拉爵士扶她上车时,视线几乎无法从她裸露的一侧胸脯移开,但札罗即便在如此狭窄的空间里,也根本不在意她的身体。她还发现无数的漂亮男孩聚集在这位巨商身边,穿着薄薄的丝绸在他的宫殿里来来去去。“你说得真动听,札罗,但我听出你的言外之意又是一个‘不’字。” “您说的铁椅子听起来又冷又硬,简直是个怪物,一想到那些参差不齐的尖刺划破您可爱的肌肤,我就心疼得无法忍受。”札罗鼻子上的珠宝让他看上去像只光彩夺目的怪鸟。他摆了摆修长雅致的手指,以示否定。“就把这里当作您的王国吧,最最高贵的王后,让我成为您的国王。如果您喜欢,我会送你一个纯金的王座。如果您厌倦了魁尔斯,我们可以周游玉海,去夷地旅行,寻找诗人口中的梦中之城,用死人的头颅啜饮智慧的美酒。” “我要航向维斯特洛,用篡夺者的头颅啜饮复仇之酒。”她挠挠雷哥的眼袋,它翠绿的翅膀稍稍展开,搅动了舆车里静止的空气。 一滴晶莹的泪珠从札罗·赞旺·达梭斯脸上滑落。“没有什么可以改变您的狂热吗?” “没有,”她说,希望自己有听起来那么坚定,“如果十三巨子每位借给我十艘船——” “您就会有一百三十艘船,却没有驾驶的船员。您的正义对魁尔斯人而言毫无意义,我的水手们凭什么要关心在世界边缘的某个王国,由谁坐上王座呢?” “我会付钱让他们关心。” “哪儿来的钱?我可爱的天堂之星?” “用寻访者送的钱。” “您可以试试,”札罗承认,“但您需要买到许多关心,代价可是不菲。再说了,我慷慨的程度已经让整个魁尔斯笑话我败家了,而您需要的钱将远远多于当下的支出。” “如果十三巨子不肯帮我,或许我该请求香料公会或者碧玺兄弟会?” 札罗懒洋洋地耸耸肩。“除了恭维和谎言,他们什么也不会给您。香料公会由伪君子和吹牛大王当家,而兄弟会里全是海盗。” “看来,我不得不听从俳雅·菩厉,去找男巫们帮忙了。” 巨商猛地坐直身子。“俳雅·菩厉是个蓝嘴唇的家伙!蓝嘴唇只吐得出谎言,这句俗话千真万确,请相信爱您的人吧!男巫是一群难以相处的怪物,他们从尘土和阴影中摄取养分。他们能给您的只有虚无,因为他们一无所有。” “如果我的朋友札罗·赞旺·达梭斯能满足我的需求,我怎会想到寻求男巫的帮助呢?” “我已经把我的家和我的心都给了您,难道您都不在意么?我给了您香水和石榴,翻筋斗的猴子和吐信的蛇,神像的头颅和恶魔的脚,还有来自失落的瓦雷利亚的卷轴。我还送了您这顶黑檀木与黄金制成的舆车,外加一对相匹配的公牛。它们一头白如象牙,一头黑如乌玉,犄角上都镶嵌着珠宝。” “不错,”丹妮道,“但我想要的是船只和士兵。” “绝代佳人呀,我不是给了您一支军队吗?一千名骑士,每一个都穿着闪亮的铠甲。” 铠甲由金银制成,骑士则是翡翠、绿宝石、玛瑙、碧玺、琥珀、蛋白石和紫水晶,每一个都有她小指头那么高。“一千名可爱的骑士,”她说,“却不能让敌人畏惧。公牛也无法载我渡海,我——为何停下?”公牛放慢了脚步。 舆车猛地停下。“卡丽熙。”阿戈隔着帘子喊。丹妮单肘支撑,斜倚着探出头。他们已在集市边沿,前方的道路被一堵厚实的人墙挡住。“他们在看什么?” 乔戈骑回到她面前。“一个火法师,卡丽熙。” “我也想看。” “没问题。”多斯拉克人向下伸出手让她握住,随即将她拉上自己的马,并让她坐在前面,如此她的视线就能越过人群。只见火法师凭空召唤出一道火梯,不断摇曳盘旋的橙红火梯直直地伸向高处格子状的天花板,底下却没有任何支撑。 她注意到大多数观众都不是本城人:下船的水手,旅行商队的商人,来自红色荒原满身尘土的人们,四处流浪的士兵、手艺人和奴隶贩子。乔戈将一只手滑到她腰间,他把身子贴近。“奶人都刻意避着他,卡丽熙,看到那个戴毡帽的女孩吗?就在那儿,那个胖祭司后面,她是个——” “——扒手。”丹妮替他说完。她可不是娇生惯养、没见过世面的贵族小姐。随着哥哥为躲避篡夺者雇来的杀手而四处流亡的岁月里,她曾在自由贸易城邦的街道上见过许多扒手。 法师不断比画,双臂大幅度摆动,催促火焰越升越高。观众们都伸长了脖子抬起头,扒手们则在人群中挤来挤去,掌中暗藏小刀。他们一只手麻利地窃走大量钱财,而另一只手向上指指点点。 等剧烈燃烧的梯子达到四十尺高,魔法师往前一跃,像猴子一样沿着它两手交替地迅捷攀爬,每跨过一阶,那一阶就在脚后消散,只余一缕银色的烟。当他爬到顶端,人和梯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错的把戏。”乔戈忍不住赞叹。 “不是把戏。”一个女人用通用语说。 丹妮之前没注意到魁晰在人群中,但她就站在那儿,水汪汪的眼睛在一成不变的红漆面具下闪动。“您这话什么意思,夫人?” “半年之前,此人连用龙晶生火都不行,只会一些火药和野火的雕虫小技,充其量能吸引几个无知愚人围观,好让他的扒手们有活可干。他可以走过炽热的炭,或是让燃烧的玫瑰在空中盛开,但绝不会期望攀上一条火梯,就像普通渔民不会期望在网中捕到海怪。” 丹妮不安地望向刚才梯子所在的地方。现在连烟都消失了,人群正在散去,各忙各的去。当然,不久之后许多人就会发现自己的钱包已经空空如也。“那现在呢?” “现在他的力量增强,卡丽熙,这是因为你的缘故。” “我?”她大笑起来,“怎么可能?” 那女人走过来,两根手指搭在丹妮手腕上。“你是龙之母,不是吗?” “她当然是,黯影之子不可碰她。”乔戈用鞭柄将魁晰的手指拨开。 那女人后退一步。“你必须赶快离开这座城市,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否则就走不了了。” 手腕上魁晰碰过的地方有些刺痛。“你要我去哪里?”她问。 “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要达西境,你必须往东。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若要光明,你必须通过阴影。” 亚夏,丹妮心想,她要我去亚夏。“亚夏人会给我军队吗?”她问。“在亚夏我能得到金钱吗?那儿有船吗?亚夏有什么东西是我在魁尔斯找不到的?” “真相。”戴面具的女人回答,接着她鞠了一躬,消失在人群中。 拉卡洛从他下垂的黑胡子后面轻蔑地哼了一声。“卡丽熙,一个人宁肯吞下蝎子也好过相信黯影之子。他们不敢在日光下现出自己的脸。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阿戈赞同。 札罗·赞旺·达梭斯靠在垫子上把他们的整个对话都看在眼里。等丹妮爬回舆车、坐到他身边时,他说:“你的野蛮人有他们所不自知的智慧。亚夏人所能提供的‘真相’会让你哭笑不得。”他又塞给她一杯酒,一路上谈论爱情与欲望之类的无聊话题,直到回到他的宅邸。 丹妮回到套房,总算得到了安静。她脱下华丽的服装,换上一件宽松的紫丝袍。她的龙都饿了,因此她切碎一条蛇,将一块块肉放在火盆上烧烤。它们在成长,她一边看着它们狼吞虎咽、互相争夺焦黑的肉,一边想。它们比在维斯·托罗若时重了一倍,即使如此,恐怕还要许多年它们才能长到上战场的地步。在此之前,它们还必须接受训练,否则会把我的王国化为废墟。丹妮莉丝尽管有坦格利安家的真龙血统,却丝毫不懂如何驯龙。 太阳西沉时,乔拉·莫尔蒙爵士来找她。“王族拒绝了您?” “和你预测的一模一样。来,坐下,我想听听你的建议。”丹妮让他坐到自己身边的垫子上,姬琪送上一碗紫橄榄和泡在葡萄酒中的洋葱。 “您在这座城市得不到帮助,卡丽熙。”乔拉爵士用拇指和食指夹起一颗洋葱。“我一天比一天更肯定。王族们的眼光越不过魁尔斯的城墙,而札罗……” “他又向我求婚。” “是的,我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骑士皱眉时,两条浓密的黑眉毛在他深陷的眼睛上方纠成一团。 “他想着我的美,夜夜无眠。”她大笑起来。 “恕我无礼,女王陛下,他想的是你的龙。” “札罗向我保证,在魁尔斯,夫妻婚后可以保有各自的财产。龙是我的。”她微笑道,卓耿在大理石地板上一边跳一边拍打翅膀跑过来,想爬上她身边的垫子。 “他说的没错,只是有一点故意隐瞒。魁尔斯人有个奇特的婚俗,我的女王,在婚礼当天,妻子可以向丈夫要求一件爱的信物,不管她要求世间何物,他都必须答应。而他也有权对她提出同样的要求,虽然只能要一件东西,但不管是什么都不能拒绝。” “一件东西,”她重复,“不能拒绝?” “只要一条龙,札罗·赞旺·达梭斯就能统治这座城市,但一艘船给我们的帮助却相当有限。” 丹妮一点一点地咬洋葱,悲哀地反思着男人的无信。“我们从千座之殿回来时,经过集市,”她告诉乔拉爵士,“我遇到了魁晰。”她告诉他火法师和火梯的事,还有戴红漆面具的女人说的话。 “我打心眼里盼望离开这座城市,”待她说完,骑士道,“但不是去亚夏。” “那去哪里?” “东方。”他说。 “此地离我的王国已有半个世界那么远。如果再往东,我也许永远也回不了维斯特洛。” “如果您往西,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 “坦格利安家族在自由贸易城邦有朋友,”她提醒他,“比札罗和王族更忠实的朋友。” “如果您指的伊利里欧·摩帕提斯,我相当怀疑。只要能得到足够的利益,伊利里欧会毫不犹豫地把你卖掉,就跟卖奴隶一样。” “我和哥哥在伊利里欧的宅子里做了半年宾客。如果他有心出卖我们,早就动手了。” “他的确出卖了你们,”乔拉爵士说,“他把您卖给了卓戈卡奥。” 丹妮涨红了脸。他说的是事实,但她受不了他尖刻的直白。“伊利里欧保护我们免遭篡夺者伤害,他相信哥哥的理想。” “伊利里欧除了伊利里欧什么都不信。贪食的人必然贪婪,这是一条定律,而掌权者又总是生性狡猾。伊利里欧·摩帕提斯两样都占了。您真正了解他吗?” “他给了我龙蛋。” 他嗤之以鼻。“如果他知道它们能孵化,早坐在上面亲自孵啦!” 她情不自禁地笑了。“噢,这点我毫不怀疑,爵士。我对伊利里欧的了解比你想象的要多。当我离开他在潘托斯的宅邸,嫁给我的日和星时,的确还是个孩子,但我不聋也不瞎。而我现在也不再是孩子了。” “就算伊利里欧如您想象,算个朋友,”骑士固执地说,“他也不够强大,无法靠一己之力助您登上王座,否则您哥哥当初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但他很富有,”她说,“也许不如札罗,却足够为我雇佣船只和人手。” “佣兵有他们的用场,”乔拉爵士承认,“但您无法依靠自由贸易城邦的那些渣滓来赢回父亲的王座。没有什么比一支入侵的军队更能捏合一个分裂的国家。” “我是他们真正的女王。”丹妮抗议。 “您是个陌生人,还意图带着一支连通用语也不会讲的外籍军团登上他们的海岸。维斯特洛的诸侯都不认识你,他们反而有充分的理由畏惧你、怀疑你。因此,在您启航之前,必须赢得他们的拥戴,多多少少都好。” “对啊,如果我照你的建议去东方,又如何能赢得他们的拥戴呢?” 他吃下一颗橄榄,把果核吐到手心。“我不知道,陛下,”他承认,“但我知道您在一个地方待得越久,就越容易被敌人发现。坦格利安这个姓氏仍然让他们惧怕,以至于听说您怀了孩子,就派人来谋杀。如果他们得知您有了龙,又会怎么做呢?” 卓耿蜷缩在她的手臂下,像一块在烈日下暴晒整天的石头那么烫。雷哥和韦赛利昂正为了一块肉而争斗,用翅膀互相击打,烟雾嘶嘶地从鼻孔喷出。我桀骜不驯的孩子们,她心想,它们决不能受伤害。“彗星把我领到魁尔斯,必有其目的。我本希望在这里找到我的军队,但那似乎并不可能。我不禁自问,还会有什么呢?”我很恐惧,她意识到,但我必须勇敢。“明天,你去找俳雅·菩厉。” 118.第118章 提利昂 这女孩从来不哭。弥赛菈·拜拉席恩虽然小小年纪,但天生就是个公主。她是兰尼斯特家的人,尽管她没这个姓,提利昂提醒自己,她流着兰尼斯特的血液,瑟曦和詹姆的血液。 当她的兄弟们在“海捷号”甲板上向她告别时,她的微笑中有一丝战栗,但这女孩知道如何应对,她的话勇敢而有尊严。到了分别时刻,哭泣的是托曼王子,安慰他的是弥赛菈。 提利昂站在“劳勃国王之锤”号高耸的甲板上,俯视着告别仪式。劳勃国王之锤号是一艘四百桨的巨型战舰,桨手们将她简称为“劳勃之锤”,她是为弥赛菈此行护航的主力。此外,狮星号、烈风号和莱安娜小姐号也将同行。 王家舰队中有好些船当年随史坦尼斯公爵攻打龙石岛,再也没有回来,由是海军一直元气不足。而今又要分出一部分,提利昂深感不安,但瑟曦决不允许减少护卫。或许她比我明智。若是公主在抵达阳戟城前被俘,与多恩的联盟就会顷刻间土崩瓦解。到目前为止,道朗·马泰尔只是召集诸侯。一旦弥赛菈平安抵达布拉佛斯,他允诺将军队向隘口移动,由此威胁边疆地的领主,动摇他们的忠诚,并减缓史坦尼斯北进的速度。其实这只是虚张声势。除非多恩本土遭到攻击,否则马泰尔家决不会真正参战,而史坦尼斯当然不会蠢到那种地步。不过或许能刺激他旗下的诸侯做出蠢事,提利昂心想,我该把这种可能列入考量。 他清了清嗓子。“清楚命令了吧,船长?” “是的,大人。我们沿着海岸行驶,保持陆地在视线范围内,直到抵达蟹爪半岛。从那里,我们横穿狭海,航向布拉佛斯,途中绝不能驶进龙石岛视野之内。” “若偶遇敌人,该当如何?” “若对方只有一艘船,我们主动将其赶走或击沉。若对方出动船队,就由烈风号贴紧海捷号保护,其他舰船组织战斗。” 提利昂点点头。就算情况不妙,小巧的海捷号也应当能摆脱追逐。她帆大船小,比当前任何一艘战舰都快——至少她的船长如此声称。只要弥赛菈抵达布拉佛斯,想必能确保安全。他派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做她的贴身护卫,又请布拉佛斯人护送她前去阳戟城。布拉佛斯是自由贸易城邦里最强大最有势力的一个,史坦尼斯也不能不买它的账。从君临到多恩,经由布拉佛斯虽不是最短路径,却是最安全的……至少他如此期望。 若史坦尼斯得到这次护航的情报,不趁此机会来攻打君临,更待何时。他不禁回望向黑水河注入海湾的河口,天边一条绿线,丝毫不见帆影,他方才感到安心。最新情报显示,由于科塔奈·庞洛斯爵士继续以故去的蓝礼之名坚守城池,拜拉席恩舰队依然在围困风息堡。与此同时,提利昂的绞盘塔业已完成了四分之三。此时此刻,人们正将一块块沉重的石头吊上去,放置就位,无疑正边做边骂,诅咒他让他们在节庆时间工作。随他们骂。再有两个星期,史坦尼斯,我只要你再给我两个星期。半个月后就一切就绪。 提利昂看着外甥女跪在总主教面前,接受祝福,保佑旅途平安。阳光透过水晶冠冕,散射出七彩虹光,照在弥赛菈仰起的脸上。岸边的喧闹使他听不清祷词,只得希望诸神的耳朵比他灵敏。总主教胖得像座房子,比派席尔还会装腔作势、滔滔不绝。够了,老家伙,结束吧,提利昂恼火地想。诸神听够了你的唠叨,还有重要事做,我也是。 好不容易待他絮絮叨叨结束,提利昂便跟劳勃国王之锤号的船长道别。“把我外甥女平安送抵布拉佛斯,回头你就是骑士。”他许诺。 提利昂沿着倾斜的木板走向码头,感觉到四周投来不善的目光。舰身轻轻摇晃,使他蹒跚得比以前更厉害。我打赌他们想笑。只是没人敢,至少没人敢公开嘲笑,但他听到小声的嘀咕,夹在木板绳索的吱嘎声和河流冲刷木桩的声音里。他们不喜欢我,他心想。好吧,这也难怪。我吃得饱,长得丑,而他们正饿着肚子。 波隆护卫他穿过人群,来到姐姐和外甥们身边。瑟曦只当没他这号人,更加热烈地向堂弟展示微笑。他看着她朝蓝赛尔频送秋波,那双眼睛绿得和她白皙脖子上的翡翠项链一般,他自己会心地笑了。我知道你的秘密,瑟曦,他心想。姐姐最近常拜访总主教,以求在与史坦尼斯即将来临的斗争中,诸神能够保佑他们……或者说她希望他如此相信。实际上,每当短暂造访贝勒大圣堂后,瑟曦便会换上普通的棕色旅行斗篷,溜出去密会某个雇佣骑士,那骑士似乎名叫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他还有两个跟他一丘之貉的弟弟——奥斯尼和奥斯佛利。这一切蓝赛尔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瑟曦是打算利用凯特布莱克兄弟来收买一群自己的佣兵。 好啊,就让她享受密谋的快感吧。每当她以为自己胜过他一筹,就会变得比较可爱。凯特布莱克兄弟会讨她喜欢,收她的钱,承诺她一切要求,何乐而不为呢?因为波隆会给出相同的价格,一分不差。这三兄弟外表亲切和蔼,实际却是些无赖,对于行骗远比作战要擅长。瑟曦等于替自己买到三面大鼓:要敲多响有多响,里面却空无一物。提利昂觉得有趣极了。 号角响起,狮星号和莱安娜小姐号驶出堤岸,顺流而下,为海捷号开道。岸边的人群发出几声稀落的欢呼,如空中的流云一般零星。弥赛菈站在甲板上微笑着挥手。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站在她身后,他的白袍随风飘动。船长下令松开缆绳,船桨推动海捷号驶入黑水河的急流中,背风张帆——普通的白帆,而非兰尼斯特的深红布料,提利昂坚持这么安排。托曼王子啜泣起来。“你哭得像个吃奶的婴儿,”他哥哥嘶声对他说,“做王子的不该哭。” “龙骑士伊蒙王子在奈丽诗公主嫁给他哥哥伊耿那天就哭了,”珊莎·史塔克说,“孪生兄弟伊利克爵士和亚历克爵士在互相给予对方致命一击之后,也双双掉下了眼泪。” “安静,否则我叫马林爵士给你致命一击。”乔佛里告诉他的未婚妻。提利昂瞥了一眼姐姐,瑟曦正全神贯注地听巴隆·史文说话。她真的盲目到看不清他是个什么东西吗?他疑惑地想。 河面上,烈风号紧随海捷号下桨,顺游滑行。殿后的是劳勃国王之锤号,王家舰队的脊梁……尤其在去年又有不少船只随史坦尼斯去了龙石岛之后,它愈发显得宝贵。这五艘护航舰由提利昂仔细挑选过,依照瓦里斯的情报,刻意回避了那些忠诚堪虞的船长……不过瓦里斯自身的忠诚也值得怀疑,他仍旧有些担忧。我太依赖瓦里斯了,他反思,我需要自己的情报来源。但无论是谁,我都不会信任。信任会惹来杀身之祸。 他再度想起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一去苦桥,音讯全无。这也许没什么意义——又或许事关重大。连瓦里斯也搞不清事实。太监猜想,小指头也许在路上遭遇不测,甚至可能被杀。提利昂对此嗤之以鼻,“小指头是死人,那我就是巨人。”比较现实的可能性是,提利尔家正在刻意推延联姻谈判,以待局势明朗。这招提利昂早已料到。如果我是梅斯·提利尔,大概宁要乔佛里的头挑在枪尖,也不要他那玩意儿插进自己女儿身体呢。 待小舰队深入海湾,瑟曦便指令回城。波隆牵来提利昂的坐骑,扶他上马。这本是波德瑞克·派恩的任务,但他将波德留在了红堡。在公众场合,有这个瘦长的佣兵侍候,更加令人放心。 狭窄的街道上,两边罗列着都城守备队,他们用长矛挡住人群。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当先领路,带着一队黑锁甲金袍子的枪骑兵。在他之后是艾伦·桑塔加爵士和巴隆·史文爵士,高举国王的旗帜,一边是兰尼斯特的怒吼雄狮,一边是拜拉席恩的宝冠雄鹿。 乔佛里国王骑一匹高大灰马跟在后面,金色鬈发上戴着一顶金冠。珊莎·史塔克骑一匹栗色母马,走在他身边,目不斜视,浓密的赤褐色秀发罩着月长石发网,披散在肩。两名御林铁卫在他们两侧保卫:猎狗位于国王右边,曼登·穆尔爵士位于史塔克女孩左边。 接下来是仍在抽泣的托曼,白袍白甲的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跟随着他,然后是瑟曦,由蓝赛尔爵士陪伴,负责保护的是马林·特兰爵士和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提利昂跟随着姐姐。在他们后面是坐轿子的总主教和一长串廷臣——霍拉斯·雷德温爵士,坦妲伯爵夫人和她的女儿,贾拉巴·梭尔、盖尔斯·罗斯比伯爵及其他人。最后由两列卫兵殿后。 在那两排长矛后面,肮脏邋遢、不修边幅的民众用充满恨意的目光阴沉地凝视着骑马的人们。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情景,提利昂想。他已命波隆派出二十个佣兵混进人群,预防有事故发生。或许瑟曦对她的凯特布莱克兄弟也作了类似部署。但提利昂觉得这起不了大作用。假如火势太猛,即使抓把葡萄干撒进锅,布丁依旧会烤焦。 他们穿过渔民广场,沿着烂泥道骑行,然后拐到狭窄弯曲的钩巷,开始攀登伊耿高丘。年轻的国王经过时,有些人高呼“乔佛里万岁!万岁!万岁!”,但保持沉默的人占了百分之九十九。这群兰尼斯特家人穿越了衣衫褴褛、饥饿难耐的人海,面对着一片阴郁压抑的怒潮。在他面前,瑟曦正和蓝赛尔纵声说笑,但他怀疑她的愉悦是装出来的。姐姐不可能忽略周围气氛的诡异不安,只是向来喜欢逞强而已。 刚爬到一半,只见一名妇女哀嚎着从两名守卫间挤过来,冲到街道中央,将一具死婴高举过头,挡住国王和他的同伴们。尸体肿胀瘀青,形状怪异,然而最恐怖的却是这个母亲的眼睛。一开始乔佛里似乎打算驱马将她踩倒,但珊莎·史塔克靠过去跟他说了些什么。于是国王在钱包里摸索,最后将一枚银鹿币朝女人丢去。银币在孩子身上弹开,滚过金袍卫士脚下,落入人群中,立时掀起一阵撕打争夺。可那母亲连眼睛都没眨一下,骨瘦如柴的手臂似乎很难支撑儿子的尸体,正不住颤抖。 “走吧,陛下,”瑟曦朝国王喊,“可怜的东西,我们帮不了她。” 她的话教那母亲听到了。不知怎的,太后的声音摧毁了她仅存的理智。她原本呆滞的脸因厌恶而扭曲。“婊子!”她尖叫,“弑君者的婊子!乱伦!”她指向瑟曦,将死婴像面粉袋一样投过去。“乱伦!乱伦!乱伦!” 提利昂的注意力全在前方,没看见那坨粪是谁扔的,只听珊莎倒抽一口气,乔佛里便咆哮着咒骂开来。他转过头,国王正在擦脸上的棕色污秽,金发上也黏了不少,还有些溅到珊莎腿上。 “谁扔的?”乔佛里尖声喊叫。他把头发往后拢,甩掉一把粪,满脸狂怒。“给我抓出来!”他大喊,“谁把他交出来,悬赏一百金龙!” “在上面!”人丛中有人喊。国王策马绕了一圈,审视上方的屋顶和阳台。人群在互相指点、推挤、咒骂,咒骂彼此也咒骂国王。 “求求您,陛下,就放过他吧。”珊莎恳求。 国王不理她。“把扔脏东西的人抓出来!”乔佛里命令,“他不给我舔干净,我就要他的脑袋!狗,你去抓!” 桑铎·克里冈听命纵身下马,但他无法穿过血肉构成的重重人墙,更别说上屋顶了。近处的人蠕动推搡着让路,远处的人却想挤进来看热闹。提利昂嗅出灾难的味道。“克里冈!停下!那人早跑了。” “我要抓他!”乔佛里指向屋顶。“就在上面!狗,砍出一条路,把他带——” 他的话淹没在一阵骚动中,愤怒、恐惧与憎恨构成的响雷从四面八方滚滚而来,将他们吞没。“杂种!”有人对乔佛里尖叫,“杂种!禽兽!”另一些人朝太后大喊“婊子!”,“乱伦!”,提利昂则受到“怪胎!”和“半人!”的攻击。谩骂中还混杂着一些呼声,如“主持正义!”,“罗柏万岁!罗柏国王万岁!少狼主万岁”,“史坦尼斯万岁!”,甚至“蓝礼万岁!”。街道两侧均是人群涌动,挤向矛杆,金袍卫士们拼力维持防线,石块、粪便及各种污物从头顶嗖嗖飞过。“给我们吃的!”一个女人高呼。“面包!”她后面一个男人大叫。“我们要面包,杂种!”一瞬之间,上千个声音一起呼喝。乔佛里国王、罗柏国王和史坦尼斯国王都被放在一旁,只有面包国王统治天下。“面包,”他们不断叫嚷,“面包!面包!” 提利昂一踢马刺,奔到姐姐身边,高喊:“回城堡。快。”瑟曦略一点头,蓝赛尔爵士拔出剑来。队列前端,杰斯林·拜瓦特正大吼着发令,骑兵们旋即挺枪排成楔形队列。国王焦急地骑马兜圈,无数只手越过金袍卫士的防线,朝他抓去。有一只手成功地抓住了腿,但只有一刹那,曼登爵士手起剑落,那只手齐腕而断。“快跑!”提利昂对外甥喊,并狠狠地在他马屁股上拍了一掌。那马后腿人立,仰天嘶鸣,跟随骑兵队,往前冲去,人潮在前面散开。 提利昂紧跟国王的马,闯入这一缝隙,波隆提剑相随。策马飞奔之际,一块凹凸的石头擦着他头皮飞过,一颗腐烂的白菜砸到曼登爵士的盾牌上,四散飞溅。在他们左侧,三名金袍卫士被汹涌的人潮挤倒,接着人群踩过躯体,涌向前来。猎狗的马仍在跟随队伍,但其主人已不见踪影。提利昂看见艾伦·桑塔加从马鞍上被拽了下来,手中拜拉席恩家的黑金旗帜也被扯掉。巴隆·史文爵士则扔下兰尼斯特的狮子旗,拔出长剑。他左劈右斩的当口,落下的旗帜被人群撕开,千百块褴褛的碎片如暴风中的红叶一般旋转飞舞,顷刻间便归于无形。有个人跌跌撞撞地出现在乔佛里马前,国王驱马踏过。只听蹄下一声惨叫,提利昂辨不清这是男人、女人还是小孩。乔佛里脸色苍白,只管向前狂奔,曼登·穆尔爵士伴随在左,犹如一道白影。 突然之间,那个疯狂的世界已被抛在身后,他们“嗒嗒”地穿越城堡前的鹅卵石广场。一列长枪兵守卫着大门。杰斯林爵士正重整枪骑兵,准备再次冲锋,长枪兵队列则向两边分开,放国王一行人通过铁闸门。淡红色的城墙高矗于头顶,其上挤满十字弓手,令人安心。 提利昂不记得自己如何下的马。只见曼登爵士把颤抖的国王扶下来,瑟曦、托曼和蓝赛尔也骑过大门,马林爵士和柏洛斯爵士紧随其后。柏洛斯的剑上血迹斑斑,而马林后背的白袍已被撕掉。巴隆·史文爵士的头盔不见了,他的坐骑大汗淋漓,口吐鲜血。霍拉斯·雷德温护着坦妲伯爵夫人回来,可她女儿洛丽丝被撞下马去,没能逃脱,她急得快要发疯。盖尔斯伯爵的脸色比平日更灰白,他结结巴巴地讲述总主教如何从轿子里跌出来,人群一拥而上,而他尖声祈祷。贾拉巴·梭尔似乎看到御林铁卫的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冲回总主教倾覆的轿子边,但他不能肯定。 提利昂隐约意识到有个学士正在询问他是否受伤。他二话不说,推开庭院里的人丛,来到外甥面前。外甥的王冠歪在一边,上面凝结着粪便。“叛徒!”乔佛里正激动地嚷嚷,“把他们的头通通砍掉!我要——” 侏儒朝乔佛里泛红的脸上重重一巴掌,打飞了王冠。接着他一把将其推倒在地,扬腿便踢,“你这瞎了眼的大蠢货!” “他们是叛徒!”乔佛里在地上嘶喊。“他们辱骂我,攻击我!” “那是因为你放你的狗去对付他们!你以为他们会怎样?乖乖跪下来任猎狗宰割?你这个被宠坏的小屁孩,一点头脑都没有,除了克里冈,天知道还有多少人给你害死,而你居然逃掉了,毫发无伤!你这该死的!”他用力踢他。这感觉真过瘾,他想多踢两下,但乔佛里大声哀嚎,曼登·穆尔爵士便将提利昂拉开,随后波隆将他一把抱住。瑟曦将蓝赛尔丢给巴隆·史文爵士,自己跪倒在儿子身旁。提利昂甩开波隆的手,“还有多少人在外面?”他大吼,也不知是在对谁说。 “我女儿!”坦妲伯爵夫人哭诉。“求求你们!得有谁去救洛丽丝……” “普列斯顿爵士没回来,”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汇报,“艾伦·桑塔加也没有。” “‘保姆’也没回来。”霍拉斯·雷德温爵士说。那是众侍从给小提瑞克·兰尼斯特取的绰号。 提利昂环顾庭院。“史塔克家的女孩呢?” 一时全场静默。最后乔佛里开口:“她一开始骑在我旁边,之后我就不知道她去哪儿了。” 提利昂用麻木的手指按住隐隐作痛的太阳穴。若是珊莎·史塔克有个三长两短,詹姆难逃一死。“曼登爵士,你是她的护卫。” 曼登·穆尔爵士不为所动。“当他们开始围攻猎狗,我首先想到的是国王。” “正该如此,”瑟曦插嘴,“柏洛斯,马林,回去找那女孩。” “还有我女儿,”坦妲夫人啜泣道,“求求你们了,爵士们……” 柏洛斯爵士看来并不想离开城堡这安全之地。“陛下,”他告诉太后,“只恐我们身上的白袍会激怒暴民。” 提利昂受够了。“异鬼把你那操他妈的袍子拿去吧!不敢穿就给我脱掉!你这该死的笨蛋……但你得把珊莎找回来,否则我发誓,我要让夏嘎把你的丑脑袋劈成两半,看看里面除了黑乎乎的糨糊还有没有别的东西!” 柏洛斯爵士气得脸色紫红。“你说我丑,就你?”他举起那把血淋淋的剑,用戴护甲的手紧紧握住。波隆一把将提利昂推到身后。 “住手!”瑟曦厉声喝道。“柏洛斯,你给我遵命行事,否则这身袍子我们就给别人。记住你的誓言——” “她在那儿!”乔佛里指着大喊。 桑铎·克里冈骑着珊莎的栗色坐骑精神抖擞地一路跑进城门。女孩坐在他身后,双臂紧紧环抱在猎狗前胸。 提利昂朝她大喊:“你有没有受伤,珊莎小姐?” 她头皮中有道深深的伤口,鲜血顺着额头滴下来。“他们……他们扔东西……石头,垃圾,鸡蛋……我一直跟他们说,我没有面包。可有个男人还是想把我拉下来。猎狗杀了他,似乎……他的胳膊……”她瞪大双眼,捂住嘴巴。“他把他胳膊砍了!” 克里冈将她托到地上。他的白袍破破烂烂,沾染污渍,血从左手袖子上一道参差不齐的裂缝中渗出。“小小鸟在流血。来人!谁把她带回笼子治伤啊。”法兰肯学士赶紧上前。“桑塔加死了,”猎狗续道,“四个人将他拖倒,轮流用鹅卵石砸他脑袋。我宰了一个,却救不了艾伦爵士。” 坦妲伯爵夫人走近来,“我女儿——” “压根儿没见着。”猎狗皱着眉头环顾庭院。“我的马呢?要是那马有个三长两短,我非找人算账不可!” “它跟着我们跑了一段,”提利昂说,“但不知后来怎样。” “火!”城墙上一声尖叫,“大人们,城里失火了!跳蚤窝燃起来了!” 提利昂已经极度疲倦,然而现在不是自暴自弃的时候。“波隆,带足人手,务必确保水车的安全,”诸神保佑,野火!如果有一丁点火星溅上那些……“情非得已的话,可以放弃跳蚤窝,但决不能让火势蔓延到炼金术士公会大厅,明白吗?克里冈,你跟他一起去。” 片刻之间,提利昂在猎狗阴郁的眼睛里似乎瞥到了恐惧。火,他想起来,异鬼抓走我吧,他痛恨火,他尝够了那滋味。但克里冈恐惧的眼神转瞬即逝,被熟悉的阴沉表情所代替。“去就去,”他说,“但不是奉你的命。我要去找马。” 提利昂转向剩下的三名御林铁卫。“你们每人护送一个传令官到城里去宣令,叫民众都回家。待最后一响暮钟敲完,谁还留在街上,格杀勿论。” “我们职责所在,理当守护国王。”马林爵士乖巧地说。 瑟曦暴跳如雷。“执行我弟弟的命令才是你的职责!”她恶狠狠地叫道,“首相是国王的代言人,胆敢抗命即是反叛!” 柏洛斯和马林互换一个眼色。“我们要穿着白袍去吗,太后陛下?”柏洛斯爵士问。 “光着身子也无所谓!那样倒好,可以提醒暴民你们还是男人。看到你们在街上的表现,只怕大家都忘了!” 提利昂任由姐姐大发雷霆。他的头阵阵刺痛,他觉得自己闻到了烟味,但大概是由于神经过于紧张。 两名石鸦部民守着首相塔的门。“去把提魅之子提魅找来。” “石鸦部的人才不会追着灼人部的人呱呱叫。”一个原住民傲慢地告诉他。 提利昂竟忘了自己在跟什么人打交道。“那就叫夏嘎。” “夏嘎在睡觉。” 他好不容易才克制住大声吼叫的冲动。“把他叫醒。” “叫醒多夫之子夏嘎可不简单,”那人抱怨,“他的火气可吓人了。”他嘟囔着走开。 夏嘎一边打着呵欠,一边伸着懒腰晃悠过来。“半个城市在暴乱,另一半着了火,而夏嘎居然躺着打呼噜。”提利昂说。 “夏嘎不爱喝你们这儿的泥巴水,只好喝淡啤酒和酸葡萄酒,喝了就头痛。” “我把雪伊安置在钢铁门附近富人区的一个大宅里。我要你立刻去那里保护她,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确保她的安全。” 大个子笑了,乱蓬蓬的胡子裂开一条缝,露出参差不齐的黄牙齿。“夏嘎把她接过来。” “不,只要保她不受伤害就好。告诉她我会尽快赶去看她。或许就在今晚,不然明天一定去。” 然而当夜幕降临时,城里依然一片混乱。虽然根据波隆的汇报,火势已经扑灭,多数游荡的暴民也被驱散,但提利昂心里有数,不管自己多么渴望雪伊双臂的抚慰,今晚哪儿也去不了。 杰斯林·拜瓦特爵士送来遇难者名单时,他正在阴暗的书房中吃冷鸡和烤面包。天色已由黄昏转为黑夜,仆人们进来点亮蜡烛,并为壁炉生火,却被提利昂吼叫着赶走。他的情绪就跟这间屋子一样阴暗,拜瓦特带来的消息更是雪上加霜。 名单首位是总主教,他一边尖叫着乞求诸神大发慈悲,一边被民众撕成了碎片。对饥饿的人们而言,胖得走不动的修士正是最佳目标,提利昂心想。 普列斯顿爵士的尸体一开始被忽略了——因为金袍卫士们找的是白甲骑士,而他被无数人连戳带砍,从头到脚成了红棕色。 艾伦·桑塔加爵士躺在阴沟里,头盔被砸扁,脑袋成了一团红泥。 坦妲伯爵夫人的女儿在某家制革店后面把贞操献给了数十个粗俗的男人。金袍卫士们发现她时,她正赤裸身子在腌肉街上游荡。 提瑞克不见踪影,总主教的水晶冠也下落不明。九个金袍卫士被杀,四十人受伤。至于暴民死了多少,无人关心。 “死活不论,你必须把提瑞克找到,”拜瓦特报告完后,提利昂简略地说,“他还是个孩子,而他父亲是我过世的提盖特叔叔,对我一向很好。” “我们会找到他,以及总主教的冠冕。” “让异鬼用总主教的冠冕互相干吧!我才不管。” “当你任命我为都城守备队的司令官时,曾告诉我你只要真相。” “我有预感,不管你打算说什么,我都不会喜欢。”提利昂阴郁地说。 “直到今天为止,都城依然在我掌控中,但是大人,我无法担保明天的情况。壶里的水就要煮开锅,盗贼和杀人犯在市内横行,人人自危。此外,血瘟在臭水湾的贫民区蔓延,铜板和银币都已经搞不到食物。从前只在跳蚤窝暗地流传的叛国言论,而今已在会馆和市场内公开宣讲。” “你要增加人手?” “现今的手下尚有半数我信不过。史林特当初一口气将守备队扩充了三倍,但不是穿上金袍就能当守卫的。毋庸置疑,新兵里也有品格高尚的好人,但更多的是暴徒、醉鬼、懦夫和叛徒,多得出乎你意料。这些家伙训练不足,缺乏纪律,更无忠诚可言——他们只忠于自己那身臭皮囊。一旦发生战争,恐怕顶不住。” “没这个奢望,”提利昂说,“一旦城墙被突破,我们就完了,这道理打一开始我就明白。” “此外,我必须指出,我的部下多半是平民出身。从前,他们和今天的这些暴徒一起在街上行走,在酒馆喝酒,甚至在食堂同喝‘褐汤’。不用我提醒,你的太监应该告诉过你,兰尼斯特家在君临不受欢迎。当年伊里斯开城之后,你父亲大人血洗君临的故事,有许多人记忆犹新。大家私下流传,如今诸神降罚,天怒人怨,全因你们家族罄竹难书的罪孽——你哥哥谋杀了伊里斯国王,你父亲屠戮了雷加的孩子们,还有你外甥乔佛里处死艾德·史塔克、日常施行野蛮审判。有人公开怀念劳勃国王当政时期,并且暗示如果让史坦尼斯坐上王座,好日子就会重新到来。这些话,你在食堂、在酒馆、在妓院,随处可以听到——恕我直言,恐怕在兵营和守卫厅里也一样。” “你想告诉我,他们恨我的家族?” “是的……导火线一旦点燃,便一发不可收拾。” “他们对我呢?” “去问你的太监。” “我在问你。” 拜瓦特深陷的眼睛对上侏儒大小不一的双眼,一眨也不眨。“他们最恨的就是你,大人。” “最恨我?”颠倒黑白!他差点窒息。“要他们享用死尸的是乔佛里,放狗对付他们的也是乔佛里。他们怎能怪到我头上呢?” “陛下还是个孩子,街头传言都是奸臣祸国。太后向来不为平民所爱,‘蜘蛛’瓦里斯更不用说……但他们最怨恨的是你,因为在劳勃国王时代——他们口中的黄金时代——你姐姐和太监就已经在这儿了,但你不在。他们指责你让狂妄自大的佣兵和肮脏粗鲁的野蛮人进了城,目无王法,予取予夺,搅得都城乌烟瘴气;他们指责你放逐杰诺斯·史林特,因为嫉恨他的坦率正直;他们指责你将睿智温和的派席尔打进地牢,因为他敢直言进谏。有人甚至说你居心不良,打算攫取铁王座。” “是是是,除此之外,我还是个丑陋畸形的怪物,千万别忘了。”他握指成拳,“够了!我们都有工作要处理。你下去吧。” 这些年来父亲大人一直瞧不起我,或许他是对的。我尽了全力,却只落得这番下场,提利昂孤独地想。他瞪着吃剩的晚餐,冷冰冰、油腻腻的鸡让他反胃,便厌恶地将之推开,大声呼唤波德,派那孩子去找瓦里斯和波隆。瞧瞧吧,我信赖的顾问,一个是太监,一个是佣兵,而我的情人是个妓女。这说明什么呢? 波隆一进门就抱怨光线昏暗,坚持要在壁炉生火。所以当瓦里斯到来时,屋里已经炉火熊熊。“你去哪里了?”提利昂责问。 “替国王办事呢,我亲爱的大人。” “啊,是的,替国王办事,”提利昂咕哝着,“我外甥连马桶都坐不稳,还坐铁王座!” 瓦里斯耸耸肩。“学徒嘛,总是要先学一学。” “我瞧在烟雾巷里随便抓个学徒来统治都比你家国王称职。”波隆径自坐到桌边,撕下一根鸡翅。 提利昂已经习惯了佣兵的无礼,但今晚却按捺不住。“我允许你替我吃晚餐了吗?” “反正你也不打算再吃了嘛,”波隆嘴里塞满鸡肉,“全城都在挨饿,糟蹋食物就是犯罪。有酒吗?” 接下来就该让我斟酒了,提利昂闷闷不乐地想。“你太放肆了。”他警告。 “是你太保守啦。”波隆随手将鸡骨头丢到草席上。“你有没有想过,假如出生的顺序调个个儿,大家的日子就好过多了?”他将手指伸进鸡里,撕下一把胸脯肉。“我指的是那个哭哭啼啼的托曼。看样子,似乎别人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这才像个好国王。” 提利昂意识到佣兵的暗示,一阵寒意爬上脊梁。假如托曼是国王…… 只有一种方法可以让托曼称王。不,这种方法他连想也不愿想。乔佛里是他的外甥,是瑟曦的儿子,詹姆的儿子。“凭这些话,我就该砍你脑袋。”他告诉波隆,佣兵却哈哈大笑。 “朋友们,”瓦里斯说,“斗嘴无益。我请求两位,将心掏出来,协力办事啊。” “掏谁的心?”提利昂酸溜溜地说。他想到几个颇有诱惑力的候选人。 119.第119章 戴佛斯 科塔奈·庞洛斯爵士没穿盔甲,骑一匹栗色骏马,他的掌旗官骑的则是深灰斑点马。在他们头顶,高高飘扬着拜拉席恩的宝冠雄鹿旗和庞洛斯家的褐底白羽旗,那白羽乃是两根交叉的翎毛。科塔奈爵士铁铲状的胡须也是褐色,而他已完全谢顶。国王浩大壮观的队伍包围了他,然而在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却看不到一丝一毫的气馁和惊慌。 大队人马跑动时链甲、板甲哐当作响。戴佛斯本人也穿了盔甲,只觉得很不适应:肩膀和后背正因这不习惯的重量而酸痛不堪。他认定自己看起来一定累赘又愚蠢,不禁又一次怀疑来此的必要性。我不该质疑国王的命令,可…… 这群人里的每一个都比戴佛斯·席渥斯出身高贵,地位优越。朝阳下,南方的大诸侯们闪闪发光。他们穿着镀金镀银的铠甲,战盔上装饰着丝羽、翎毛或做成家徽形状、眼睛镶嵌宝石的雕像。在这群富贵荣华的队伍中,你一眼就能认出史坦尼斯,和戴佛斯一样,国王着装朴素,只穿了羊毛衣和皮甲,只有头顶的赤金王冠分外夺目。国王走动时,阳光洒在火焰形状的冠沿上,映出璀璨光辉。 自黑贝莎号返航并加入封锁风息堡的舰队以来,整整八天过去了,但此刻竟是戴佛斯和自己的国王靠得最近的一次。刚一抵达,他便要求面见国王,却被告知国王很忙。国王最近一直很忙,这点戴佛斯从儿子戴冯那里了解到了,儿子是王家侍从之一。如今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权势大大增强,贵族诸侯们便成天围着他,嗡嗡唧唧,活像尸体上的苍蝇。他看起来的确像半具尸体啊,和我离开龙石岛那时相比,苍老了许多。戴冯说最近国王几乎不能入睡。“蓝礼大人死后,他就为噩梦所困扰,”男孩向父亲倾诉,“连学士的药也不管用。只有梅丽珊卓夫人有办法安抚他入眠。” 这就是她和他同住大帐的原因吗?戴佛斯纳闷。一起祈祷?还是用别的法子安抚他入眠?这问题不仅逾越,而且他也不敢问,即使问自己儿子也不妥。戴冯是个好孩子,但他的上衣上骄傲地绣着烈焰红心,某日黄昏,父亲也见他在篝火前祈祷,恳求真主光之王赐予黎明。他是国王的侍从,他告诉自己,理当好好侍奉国王的神灵。 戴佛斯几乎遗忘了风息堡的墙垒是多么高大雄伟,直到如今它们重新逼近他的眼帘,他方才再度感叹于此地的气势。史坦尼斯国王在高墙下停住,离科塔奈爵士及其掌旗官数尺之遥。“爵士先生。”他带着僵硬的礼貌开口,没有下马的意思。 “大人。”对方的语气不那么有礼,回答也正如所料。 “遵照正式礼仪,面见国王应该尊称陛下。”佛罗伦伯爵朗声宣布。他的胸甲上刻了一条光彩夺目的红金狐狸,旁边围着一圈天青石花。这位亮水城伯爵高大、尊严、富贵,在蓝礼的部属中头一个倒向史坦尼斯,也是头一位公开宣布弃绝旧神,改信光之王的南境诸侯。史坦尼斯把王后和她叔叔亚赛尔爵士留在龙石岛,但后党的势力却不减反增,不论成员还是权势都变得空前庞大,这其中艾利斯特·佛罗伦自然居功至伟。 科塔奈爵士不理会他,径自和史坦尼斯交谈:“陪你来的都是些大人物呢。高贵的伊斯蒙大人、埃洛尔大人和瓦尔纳大人。绿苹果佛索威家的琼恩爵士和红苹果佛索威家的布赖恩爵士,蓝礼国王的两名彩虹护卫——卡伦爵爷和古德爵士……当然啦,少不了咱们尊贵高尚的亮水城伯爵艾利斯特·佛罗伦老爷。后面那个是你的洋葱骑士?幸会,戴佛斯爵士。至于这位女士,抱歉,只怕我还不认识。” “我名叫梅丽珊卓,爵士。”一行人中唯有她毫无武装,一身平滑红袍,喉头的大红宝石啜饮日光。“侍奉你的国王和光之王。” “祝你工作顺利,夫人,”科塔奈爵士回答,“但我侍奉着别的神灵,效忠于另一位王。” “只有一个真神,只有一个真王。”佛罗伦伯爵宣布。 “我们是来这里争论神学理论的?大人,若您肯事先通报,我定会带上修士前来。” “你很清楚我们来此的目的,”史坦尼斯说,“我给了你两个星期时间考虑我的条件,你也派了信鸦去讨救兵,结果没人来帮你,以后也不会有。风息堡只能孤军作战,而我的耐心已到了极限。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爵士,我命令你打开城门,把按照权利属于我的财产交还于我。” “条件?”科塔奈爵士问。 “不变,”史坦尼斯说,“我赦免了你面前这些领主老爷,我也会饶恕你的叛逆罪行。你手下的士兵可以自行选择加入我军或是回家。他们可以保留自己的武器,以及本人能带走的私人财物。不过,我要征用所有的马匹和牲口。” “艾德瑞克·风暴呢?” “我哥哥的私生子必须交到我手中。” “那么我的回答依旧是:不,大人。” 国王咬紧下巴。一言不发。 梅丽珊卓替他回话:“身处黑暗蒙昧中的俗人啊,愿真主光之王保护你,科塔奈爵士。” “愿异鬼鸡奸你的光之王,”庞洛斯啐了一口,“干完再用你这身烂布揩它的屁股。” 艾利斯特·佛罗伦伯爵清清喉咙。“科塔奈爵士,请注意你的言行。国王陛下无意伤害孩子。这孩子不仅是他的亲生血脉,也是我的血亲。众所周知,他母亲就是我的亲侄女狄丽娜。就算你信不过国王陛下,你也该信得过我。你了解我,我向来讲求荣誉——” “你向来贪恋权位!”科塔奈爵士打断他。“换神灵换国王就跟我换靴子一般随便!你和我面前这堆变色龙毫无二致。” 国王周围传出一阵恼怒的喧哗。他所说的与事实相距不远,戴佛斯心想。不久之前,佛索威家族、古德·莫里根、卡伦伯爵,瓦尔纳伯爵,埃洛尔伯爵以及伊斯蒙伯爵还都是蓝礼的部下,坐在他的大帐里,帮他制订作战计划,谋划如何推翻史坦尼斯。这位佛罗伦大人也在其列——他虽是赛丽丝王后的伯父,但当蓝礼的星宿冉冉上升时,亲情根本无法阻止亮水城伯爵向蓝礼屈膝。 布莱斯·卡伦驱马上前几步,海湾吹来的风抽打着他长长的彩虹披风。“这里没有人是什么‘变色龙’,爵士先生。我的忠诚乃是献给风息堡,如今史坦尼斯国王才是此地的合法主人……更是我们真正的国王。他是拜拉席恩家族最后的血脉,劳勃和蓝礼的继承人。” “如你所言不虚,为何百花骑士没有随你前来?马图斯·罗宛在哪里?蓝道·塔利又在哪里?奥克赫特伯爵夫人呢?这些最拥护蓝礼的人为何不肯前来?我再问你,塔斯的布蕾妮在何处?” “她?”古德·莫里根大笑。“她早溜了,动作倒挺快。谋害蓝礼国王的正是她呀。” “撒谎。”科塔奈爵士说,“当年在暮临厅,布蕾妮还是个在父亲脚边跑来玩去的小女孩时我就认得她了。后来暮之星把她送来风息堡,我对她更是知根知底。瞎子都能看出,她对蓝礼一见钟情。” “正是,”佛罗伦伯爵说,“最毒不过妇人心,有多少纯情少女因为感情遭拒,就狠心谋杀倾心的男子?不过依我看,杀害国王的应是史塔克夫人。她千里迢迢从奔流城赶到这儿来缔结联盟,却被蓝礼一口回绝。想必她把他视为儿子的一大威胁,所以除掉了他。” “是布蕾妮干的,”卡伦伯爵坚持,“埃蒙·库伊爵士临死前为此发过誓。我也对您发誓,我说的是实情,科塔奈爵士。” 科塔奈爵士语带极度轻蔑:“你发的誓值几个钱?你看看你,居然还穿着这身彩虹披风。这不就是你誓言守护蓝礼陛下那天他给你的吗?现在他人已经死了,你呢?你活得倒自在!”他转而叱骂古德·莫里根,“我也要问你同样的问题,爵士先生。你是绿衣卫古德,对不对?你是不是彩虹护卫的一员?你有没有宣誓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王?如果我有这件披风,可没那么厚的脸皮穿出来招摇现世!” 莫里根勃然大怒:“庞洛斯,你该庆幸这是和平谈判,否则你这么口出狂言,我割了你舌头!” “就像你阉自己命根子那样?你也算条汉子?” “够了!”史坦尼斯道,“我弟弟因谋逆大罪而遭身亡这是光之王的意愿。谁下手都一样。” “对你这种人而言,或许如此,”科塔奈爵士说,“我已经听过了你的提议,史坦尼斯大人。现在请听听我的。”他拔下手套,投掷出去,正中国王面门。“一对一决斗。剑、枪或任何你提出的武器都行。假如你害怕拿你的魔法剑与贵体去和一位老人犯险的话,尽可指名代理骑士。无论是谁,我来者不拒。”他严厉地看了古德·莫里根和布莱斯·卡伦一眼。“照我看,这些小畜生可都跃跃欲试哪。” 古德·莫里根爵士的脸气得发黑。“求陛下恩准,我来料理他。” “我也愿意。”布莱斯·卡伦望向史坦尼斯。 国王咬紧牙关。“我不接受你的挑战。” 科塔奈爵士似乎并不惊讶。“大人,你如此退缩是嫌决斗不公平?怕自己力有未逮,举不动武器?还是怕我尿在那把烧火棍上,把它浇灭了?” “你当我是大傻瓜,爵士?”史坦尼斯反问,“我手下有两万大军,而你被海陆两面团团包围。当最后的胜利毫无疑问属于我时,凭什么要选择单打独斗?”国王伸手指着对方。“我给你一个严正警告。假如你强迫我动用武力,那你们将得不到任何宽待。我军会像暴风一样席卷此城,城陷之日,你和你所有的部下只有被作为叛徒吊死一条路。” “你来吧,这正是诸神的意愿。卷你的风暴,大人——然而,如果你还有脑子,请记得这座城堡的名字。”科塔奈爵士一拉缰绳,朝城门飞驰而去。 史坦尼斯一言不发,静静地调过马头,开始回营。其他人跟随行动。“这样的工事,如果强攻,只怕会损失好几千人。”年迈的伊斯蒙伯爵发愁地说,以母亲那方的血缘而论,他算是国王的外公。“依我看,只拿一条生命冒险会不会比较妥当?我们的要求正当,天上诸神一定会祝福您的代理骑士,保佑他获得胜利。” 是真主,没有诸神了,戴佛斯想。你忘了吗,老先生?我们如今只有一位独一无二的神灵,那就是梅丽珊卓的光之王啊。 琼恩·佛索威爵士说:“纵然我的剑法尚不及卡伦大人和古德爵士的一半,但我也很乐意代您出战。陛下,请您放心,科塔奈找不到代理骑士,因为蓝礼并未在风息堡留下任何像样的武士,城里的守军不是老头就是刚入伍的小孩。” 卡伦伯爵也表赞同:“毫无疑问,这是一次唾手可得的胜利,而且充满了光荣。想想看,用美妙的一击赢下雄伟的风息堡!” 史坦尼斯一眼扫过众人。“你们叽叽喳喳活像枝头的喜鹊,而且比它更没脑子。我要自己静一静。”国王盯住戴佛斯。“爵士,跟我来。”他一踢马刺,远远抛开他的随从团,只有梅丽珊卓继续跟随。她举着一幅巨大的烈焰红心旗,宝冠雄鹿绣在心的内部,似乎已被完全吞噬。 戴佛斯骑过贵族领主们身边跟上国王,看到人们面面相觑。这些人可不是洋葱骑士,他们来自久负盛名的尊贵家族,骄傲而有势力。不知怎的,他意识到蓝礼从不会如此斥骂他们。那位年轻的拜拉席恩天生便适合宫廷交际,而他的兄长却很令人悲哀地一点都不会。 马儿快跑到国王身边,他放慢速度。“陛下。”从近观之,史坦尼斯的气色比刚才所见还要糟糕。他形容枯槁,眼旁有着深深的黑眼圈。 “走私者应该很能察言观色,”国王说,“你来评价科塔奈·庞洛斯爵士如何?” “他很顽固。”戴佛斯小心翼翼地说。 “依我看,只怕是想死想得发疯,居然敢当面拒绝我的宽恕。好啊,这下他不但葬送掉自己的性命,还给全城的人都判了死刑。决斗?”国王不屑地一哼。“毫无疑问,他当我是劳勃!” “我认为他只是想孤注一掷。他哪里有别的指望呢?” “当然没有。城堡一定会陷落。但如何能加快进程?”史坦尼斯陷入沉思,透过马蹄有节律的“嘚嘚——嘚嘚”声,戴佛斯听见国王磨牙的细微响动。“艾利斯特大人力主把老庞洛斯爵爷带来。他是科塔奈爵士的父亲,你认识他,对不对?” “当我以您信使的身份遍访南境诸侯时,庞洛斯大人待我最为客气有礼。”戴佛斯说,“但他已经老朽不堪,陛下,他虚弱无力,疾病缠身。” “佛罗伦的意思就是要在大庭广众之中展示他的虚弱。比方说,在他亲生儿子面前,给他脖子套上绳索。” 反对后党是危险的举动,但戴佛斯发誓要对国王永远忠实。“我以为此举很不妥当,国王陛下。就算科塔奈爵士看着父亲死在面前,以他的操守,也决不会负人所托。这样的行为对我们毫无益处,徒然为我们的事业蒙上污名罢了。” “污名?”史坦尼斯恼火地说,“莫非你要我饶恕叛国者的性命?” “您不就饶恕了后面这群老爷?” “你在指责我,走私者?” “我没资格责备陛下。”戴佛斯唯恐自己说得太多。 国王不依不饶。“你对这位庞洛斯的评价比对我帐下诸侯的评价还要高。为什么?” “因为他坚持信念。” “坚持对一位死了的篡夺者的信念。” “不错,”戴佛斯同意,“然而终究,他能坚持。” “而我们后面这群人做不到?” 戴佛斯已经在史坦尼斯面前说了太多,此时再不能假装腼腆。“去年他们是劳勃的人。一个月之前是蓝礼的部下。今早上却又都成了您的忠臣。那么明天,他们会倒向谁呢?” 听罢此言,史坦尼斯哈哈大笑。笑声犹如一场突兀的风,声调粗鲁,满是嘲弄。“我不是给你说了吗,梅丽珊卓?”他对红袍女道,“我的洋葱骑士总能对我实言相告。” “您的确很了解他,陛下。”红袍女说。 “戴佛斯,我一直很想念你。”国王说,“你说得没错,在我后面,跟了一大群叛国贼,我的鼻子不会欺骗我,这帮封臣爵爷们在犯上作乱期间尚且反复无常!我是需要他们,但你要知道:我曾因更轻微的罪行惩罚过比他们高贵的人,如今却不得不欣然饶恕他们的罪孽,心里是很难受的。你完全有理由责备我,戴佛斯爵士。” “您自责的程度比我想说的还要深刻,陛下。不用过虑,您需要这些大诸侯为您的王位而——” “他们只是我的指头,如此而已。”史坦尼斯露齿而笑。 戴佛斯本能地把手伸向脖子上的皮袋,感觉到内里的指骨。幸运符。 国王察觉了他的反应。“你还把它们留着,洋葱骑士?你还念着它们?” “不。” “那为什么留着?我一直很奇怪。” “因为它们能提醒我,我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从哪里来,以及您的公正无私,陛下。” “这的确是公正,”史坦尼斯道,“善行并不能抵消恶行,恶行也不能掩盖善行,行为各有其报应处置。你既是英雄也是走私者。”他回头瞥了瞥佛罗伦伯爵等人,那些彩虹护卫和新近投靠的领主正在远处跟随。“被宽恕的老爷们最好想清楚这一点。优秀的人、真诚的人因为错误地相信乔佛里是真正的国王,故而为他奋战;北方人在罗柏·史塔克麾下或许也抱有同样的情怀;但这些倒向我弟弟的人明知他是在篡位。他们将合法的国王弃于不顾,为了什么?不就是做着权力与荣耀的迷梦么,而我将永远记得他们的行径。是的,我饶恕了他们,原谅了他们,但我并未遗忘。”他沉默片刻,思考着自己的公正,然后又突然开口,“百姓对蓝礼之死怎么看?” “他们为他哀悼。您弟弟颇得民心,受人爱戴。” “傻瓜爱傻瓜,”史坦尼斯抱怨,“虽然我也很伤感,但我哀悼的是小时候那个他,而非长大后的这个人。”他又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百姓对瑟曦乱伦的消息又有什么议论?” “我在场时,他们自然高呼拥护史坦尼斯国王。然而当我的船离开后,他们的态度就很难说了。” “换言之,你的意思是他们不相信?” “我干走私行当的时候,学到一个教训:有些人什么都会相信,而有些人什么都不信。世上的人中这两种居多。您知道,还有另一个版本的传言在——” “是的,”史坦尼斯咬牙切齿地道,“有人说赛丽丝背着我出轨,喜欢上一个满头铃铛的傻瓜,说我女儿的生父其实是个弱智弄臣!荒谬绝伦,无耻至极。我和蓝礼会面时他居然还拿这个来损我。只有补丁脸一样的疯子才会相信如此的谎话。” “话是这么说,陛下……可不论心里相不相信,老百姓们总喜欢传来传去。”很多地方这谣言甚至比他的船还先到,让他带来的事实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劳勃就算尿在杯子里让人喝,很多人也会心甘情愿地说那是美酒。我给他们纯净的凉水,他们却要眯起眼睛疑神疑鬼,喝完还会窃窃私语水的味道不对劲!”史坦尼斯咬紧牙关。“哪天要是有人造谣,说杀死劳勃的那头猪被我施法附了体,我看他们八成也会信。” “天下悠悠众口,您是防不住的,陛下,”戴佛斯说,“但您只要揪出杀害您哥哥们的真凶,为他们报仇雪恨,所有的谎言就不攻自破了。” 对他的话,史坦尼斯似乎只在意一半。“我毫不怀疑瑟曦与劳勃之死脱不了干系。我会为他讨回公道,嗯,也会还艾德·史塔克和琼恩·艾林一个公道。” “那蓝礼呢?”戴佛斯不及考虑,这句话便冲口而出。 国王沉默许久,最后才轻声说:“我梦见很多次,梦见蓝礼的死。那是一座绿色的帐篷,有蜡烛,尖叫的女人,还有血。”史坦尼斯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他死的时候我还在睡觉,你的戴冯可以作证。当时他努力想摇醒我。黎明已近,我的封臣们正在外面焦急万分地等候。蓝礼将在破晓之时发动进攻,我早该穿戴整齐,披挂上马,却不知怎地,竟然还躺在床上。戴冯说我当时手脚挥打、大声哭喊着醒来,但那有什么关系?不过是梦而已。蓝礼死的时候我好端端地待在自己的营帐,醒来之时双手干干净净。”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感觉到不存在的指尖正在发痒。这里一定有什么蹊跷,前走私者心想,但他还是点点头,说:“是的。” “谈判时,蓝礼想送我一个桃子。他嘲笑我,挑衅我,威胁我,最后想送我一个桃子。我本以为他是要拔剑,所以按住了自己的剑。难道这就是他的意图,想让我显示内心的恐惧?这是他的又一个无聊玩笑?又或当他说起桃子多么可口时,其实别有深意?”国王用力摇头,活像一只咬住兔脖子摇晃的狗。“只有蓝礼,才能用一颗水果烦我如此。他的谋逆导致了他的毁灭,但我的确爱他,戴佛斯,如今我明白了。我发誓,直到进坟墓的那一天,我都会记得弟弟的桃子。” 此时,他们到了营地,穿过排列整齐的帐篷、随风飘舞的旗帜和堆叠有序的武器。空气中马粪的臭气十分浓重,混合着燃木的烟尘和炖肉的香味。史坦尼斯勒住马缰,直接解散了佛罗伦伯爵和其他贵族,命令他们一小时后再来大帐参加作战会议。人们鞠躬后便四散而去,只留戴佛斯和梅丽珊卓陪国王前去中军大帐。 大帐是名副其实的大帐,如此才能供他和诸侯们开会;然而里面却十分朴素。和普通士兵的营帐一样,它是用帆布缝成,金色的染料早已褪成暗黄。只有帐篷顶那面高高飘扬的旗帜方才指示出这是国王的帐篷。当然,醒目的还有帐外的卫兵:后党的人拄着长矛,烈焰红心缝在他们原本的家徽位置上。 马夫们跑来扶他们下马。一名守卫接过梅丽珊卓手中笨重的旗帜,深深地插进松软的泥土里。戴冯站在门边,等着为国王掀帐门,年长的拜兰·法林也在旁边。史坦尼斯摘下王冠,交给戴冯。“拿两杯冷水。戴佛斯,跟我来。夫人,需要您时我会派人来请。” “谨遵陛下吩咐。”梅丽珊卓鞠躬告退。 和原野上的明媚清晨相比,帐内显得又暗又凉。史坦尼斯挑了一把简朴的木折凳坐下,示意戴佛斯也照做。“总有一天,我会封你个伯爵做做,走私者。想想看,赛提加或佛罗伦他们该多么恼火啊。不过,我知道你自己是不会因此而感谢我的,因为从此以后,你就不得不列席这些没完没了的会议,还要假装对驴叫表示兴趣。” “如果没用,那您召开会议做什么呢?” “还能为什么?驴子喜欢听自己叫呗,况且我也需要他们为我拉车。啊,没错,偶尔也会有一些好主意冒出来。然而今天的情形嘛,我想——哈,你儿子把水拿来了。” 戴冯将托盘放到桌上,里面有两个盛满水的泥杯。国王在饮水之前先撒了把盐;戴佛斯则直截了当地举起杯子,心里将它幻想成葡萄酒。“您提到作战会议?” “让我告诉你会议将怎么进行吧。瓦列利安大人会力主明日破晓即行攻城,用抓钩和云梯去对抗弓箭与热油。年轻一点的驴子对此将极力赞成。伊斯蒙大人则希望扎营下来专事封锁,用饥饿作武器逼他们投降,正如从前提利尔和雷德温对付我的那一套。这或许需要一年,然而老驴子们有的是耐性。至于卡伦大人和那帮热血沸腾的家伙呢,他们个个都渴望捡起科塔奈爵士的手套,一战决胜负。每个人都幻想成为我的代理骑士,为自己赢得不朽的名声。”国王喝干杯中的水。“你的意见呢,走私者?” 戴佛斯考虑了一会儿方才回答:“立刻进军君临。” 国王不以为然。“难道把风息堡留在身后?” “科塔奈爵士没有危害您的实力,兰尼斯特家则不同。围城所需的时间太长,决斗太冒险,而强攻势必伤亡惨重,还不见得能拿下。这一切都是不必要的。只待您废黜乔佛里,这座城堡,还有整个天下便将顺理成章地归顺于您。我在军营里听说,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为从渴望复仇的北方人手中拯救兰尼斯港,业已挥师西返……” “你有个头脑清醒的父亲,戴冯。”国王告诉站在身边的男孩。“他让我觉得,我手下倒该多几个走私者,少几个诸侯领主。但你还是想错了利害关系,戴佛斯,拿下此城绝对必要。如果我听凭风息堡就这么不受损害地留在后面,人们就会议论,就会认为我吃了败仗,而这一点我决不能允许。人们并不像爱我那两位兄弟一般爱我,他们追随我只是因为怕我……而失败是畏惧的毒药。此城必须拿下。”他磨着牙。“是的,而且要快。道朗·马泰尔已经征集封臣,蓄势待发。他不但着手加固山口工事,而且多恩大军正向边疆地缓慢行进。高庭的势力并未受到多大折损,我弟弟把军队主力留在苦桥,有将近六万步兵。我派我妻子的兄弟埃伦爵士以及帕门·克连恩爵士前去接管,但至今没有回音。我怀疑洛拉斯·提利尔爵士抢在他们之前赶到苦桥,掌控了兵权。” “这一切都在敦促我们尽快拿下君临啊。萨拉多·桑恩告诉我——” “萨拉多·桑恩算计的只有黄金!”史坦尼斯爆发了。“他满脑子幻想的都是红堡底下埋藏的财宝。别再让我听到他的名字,如果哪天我得让里斯海盗来教我打仗,我宁可摘下王冠,穿上黑衣!”国王捏紧拳头。“走私者,你是要为我效劳?还是要跟我作无谓辩论?” “我是您的人。”戴佛斯说。 “那就乖乖听好。科塔奈爵士的副手是佛索威家族的远亲,梅斗大人,此人虽是位伯爵领主,却还年仅二十,没上过战场。如果庞洛斯不幸身亡,风息堡的指挥权将落入这小子手中,他的佛索威亲戚们向我保证他会接受我的条件,献城投降。” “我记得在危急关头,风息堡的大权也曾落入另一位小伙子手中。当时他才二十出头。” “梅斗伯爵没有我这个顽固的石脑袋。” “他顽固还是懦弱有什么区别?科塔奈·庞洛斯爵士在我看来正是容光焕发,老当益壮。” “我弟弟当初不也一样,临死前一天还有说有笑。然而长夜黑暗,处处险恶啊,戴佛斯。” 戴佛斯·席渥斯感觉后颈一股寒气直向上冒。“陛下,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你不需要明白。你只需遵令办事。科塔奈爵士会在一天之内死去。梅丽珊卓已经在圣火之中预见了他的死亡,不仅知道他的死期,而且知道他的死法。不用说,他并非死于骑士决斗。”史坦尼斯举起杯子,戴冯连忙用水壶倒水。“她的圣火预言从无虚假。从前,她预见过蓝礼的毁灭,早在龙石岛时便见到了,并告诉了赛丽丝。瓦列利安大人和你朋友萨拉多·桑恩一直劝我直取乔佛里,然而梅丽珊卓却说如果我前来风息堡,就将赢得我弟弟麾下大军中的精锐部分。事实证明,她是对的。” “可——可是,”戴佛斯结结巴巴地说,“蓝礼公爵原本正兵进君临,讨伐兰尼斯特。若不是您围困他的城堡,他根本不会前来此地,他本可以——” 史坦尼斯在座位上挪了挪身子,皱起眉头。“若不是,本可以,这都什么话?他来了就是来了,事实无从更改。他带着他的诸侯和桃子前来此地,迎接他的毁灭……这对我来说可谓一箭双雕。因为梅丽珊卓曾在圣火中看见另一番景象。她看见蓝礼全身绿甲自南方杀来,在君临城下粉碎了我的军队。毫无疑问,如果我在那儿遇上我弟弟,死的就会是我而不是他。” “你可以和他合兵一处对抗兰尼斯特呀,”戴佛斯辩道,“有何不可?如果她能看见两种未来,那证明……两者皆可能为虚啊。” 国王抬起一根手指。“你错了,洋葱骑士。光的影子不止一个。你站在篝火前面,自己瞧瞧去吧。火焰变化雀跃,从不静止,因而影子也时长时短。普普通通一个人便能映出十几个影子,只是有的影子比其他的隐约罢了。你看,人的未来也是这个道理。但不管他为自己的未来映出了一个还是多个影子,梅丽珊卓都能看见。” “你不喜欢这女人。我看得出来,戴佛斯,我并不瞎。我手下的诸侯也不喜欢她。伊斯蒙不愿意穿着烈焰红心,他请求为宝冠雄鹿旗而战。古德则说女人不配做我的掌旗官。还有人窃窃私语说她没资格列席作战会议,说我早该把她遣回亚夏,说我把她留在营帐过夜是罪过。你看,他们不停地说闲话……她却一直在为我办事。” “办什么?”戴佛斯问,心里却很恐惧问题的答案。 “该办的都办了。”国王望着他,“你呢?” “我……”戴佛斯舔舔嘴唇。“我是您忠诚的仆人。请问您有何差遣?” “不过是你驾轻就熟的事。在漆黑的夜里,神不知鬼不觉,让一条船在城堡下登陆。办得到吗?” “是。就在今夜?” 国王略一点头。“你只需带条小船就成,用不着黑贝丝号。但此事必须绝对保密,不能让任何人知晓。” 戴佛斯想抗议。他现在是骑士,不再是走私者,更不想当刺客。但当他张嘴,却说不出话来。这可是史坦尼斯啊,他公正的君王,他今日拥有的一切都是国王所赐予。再说,他还得为儿子们着想。诸神在上,她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你很沉默。”史坦尼斯评论。 我应当保持沉默,戴佛斯提醒自己,但他管不住嘴巴:“陛下,您必须拿下此城,我现在明白了,可还有别的办法。更干净的办法。就让科塔奈爵士保有那私生男孩吧,如此,他一定会投降。” “我非留下孩子不可,戴佛斯。非留不可。这关系着梅丽珊卓在圣火中看到的另一番情景。” 戴佛斯不放弃:“说实话,风息堡里的骑士没一个敌得过古德爵士或卡伦大人,您手下还有另外上百名出色的骑士。这次决斗提议……会不会是科塔奈爵士打算以某种荣誉的方式投降呢?通过牺牲自己的生命?” 国王脸上掠过一丝烦乱的神情,好似席卷的风暴。“只怕他想耍什么花招。总而言之,不会有决斗。科塔奈爵士早在扔出手套前就注定一死。圣火之中没有谎言,戴佛斯。” 虽然如此,却需假手于我来让它实现,他心想。戴佛斯·席渥斯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么悲哀了。 于是,他再一次在熟悉的黑夜里穿越破船湾的洋面,驾着一条黑帆小船。天还是一样的天,海还是一样的海,空气中是同样的盐味,连流水敲打船壳的声响也一如既往。城堡四周,包围着上千堆闪烁的营火。此情此景,和十六年前提利尔与雷德温围城时何其相似,然而区别又可谓天差地远。 上次我来风息堡,带来洋葱,带来了生命;这一次,我带来亚夏的梅丽珊卓,带来的是死亡。记得十六年前,在紊乱的海风吹拂下,船帆噼啪作响、噪声不止,最后他只得下令降帆,依靠大家沉静地摇桨,偷偷摸摸靠近,心提到了嗓子眼。好在雷德温的舰队因为无仗可打,早已松懈下来,他们才得以如柔顺的黑缎般摸过警戒线。而这一次,放眼四望,所有的船只都属于史坦尼斯,唯一的危险是城上的哨兵。即使如此,戴佛斯依然紧张得像拉满的弓弦。 梅丽珊卓蜷缩在横板上,从头到脚罩着一件暗红色斗篷,兜帽遮掩下的脸庞一片苍白。戴佛斯喜欢流水:每当躺在摇晃的甲板上,他便容易入眠,而海风刮在索具上发出的叹息,在他听来远比歌手在琴弦上拨出的曲调甜美。然而,今夜连大海也无法给他安慰。“我闻到你身上的恐惧,爵士先生。”红袍女轻柔地说。 “那是因为有人刚告诉我,长夜黑暗,处处险恶。此外,今夜我不是骑士,今夜我再度成为了走私者戴佛斯,而您则是我的洋葱。” 她大笑。“你怕的是我?还是我们的差事?” “这是您的差事。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不对,帆是你张,舵是你掌。” 戴佛斯默然无语,将注意力移向船只。岸边是团团纠结的岩石,所以他先让船远远地驶入海湾,避开礁石。他在等待潮汛变更,才好转变方向。风息堡在他们身后越缩越小,但红袍女似乎并不在意。“你是好人吗,戴佛斯·席渥斯?”她问。 好人会干这种事?“我是个男人,”他说,“我对我妻子很好,但也结识过别的女人。我努力当个好父亲,为我的孩子们在这个世界争取一席之地。是的,我曾经触犯过诸多律法,但今夜我才首度感觉罪恶。我只能说我是个复杂的人,夫人,我身上有好也有坏。” “你是个灰色的人,”她说,“既不黑也不白,两者兼而有之。是这样吗,戴佛斯爵士?” “就算是吧,那又怎样?在我看来,世上大多数人都是如此。” “如果洋葱有一半腐烂发黑,那便是颗坏洋葱。一个男人要不当好人,那就是恶人。” 身后的篝火已融入夜空之中,成为远方模糊的斑点,陆地几乎要消失不见。回头的时候到了。“当心您的头,夫人。”他推动舵柄,小船顿时转了个圈,掀起一阵黑浪。梅丽珊卓低头避开,一手扶在船舷,冷静如常。木头轻响,帆布摇荡,波浪四溅,发出刺耳的声音,换作别人一定认为城里的人将要听见,但戴佛斯并不慌张。他明白,能穿越风息堡硕大无朋的临海城墙的,唯有千钧浪涛在岩石上永无止境地拍打,即使是如此巨响,传到城内时也几不可闻。 他们朝海岸驶回去,一道分叉的涟漪在船后尾随。“您刚才说到男人和洋葱,”戴佛斯对梅丽珊卓道,“那女人呢?她们不也一样?敢问夫人,您是好人还是坏人?” 这话惹得她咯咯直笑。“噢,问得好。亲爱的爵士先生,从我的角度而言,我也算某种形式的骑士。我是光明与生命的斗士。” “然而今夜你却要杀人,”他说,“正如你杀了克礼森学士。” “你家学士自己毒死了自己。是他打算害我,然而我有伟大的力量保护,他却没有。” “那蓝礼·拜拉席恩呢?谁杀了他?” 她别开头。在兜帽的阴影下,她的双目如浅红的燃烛一般炯炯发亮。“不是我。” “说谎。”这下他确定了。 梅丽珊卓再度大笑。“戴佛斯爵士啊,你正迷失于黑暗与混乱之中呢。” “那未尝不是件好事。”戴佛斯指指前方风息堡上缥缈摇曳的亮光。“您感觉到寒风有多凄冷吗?在这样的夜里,卫兵们会挤在火炬边。一点点的温暖,一丝丝的亮光,就是他们所能希求的唯一慰藉。然而火把也令他们盲目,因此他们将不能发现我们的行迹。”希望如此。“暗之神正保护着我们,夫人。保护着您。” 听罢此言,她眼中火光更盛。“千万别提起这个名讳,爵士。别让他黑暗的眼睛注意到我们。他并不保护任何人,我向你保证,他是所有生物的公敌。你自己刚才也说了,隐蔽我们的是那些火炬。火。这是真主光之王明亮的礼物。” “您怎么理解都好。” “这不是我的理解,这是真主无上的意旨。” 风向在变,戴佛斯觉察得出,更看见黑帆上的波纹。于是他拉住升降索,“请帮我收帆。剩下的路我划过去。” 他们合力将帆系好,小船则摇个不休。戴佛斯摇起桨来,在起伏的黑浪中前进。须臾,他开口道:“谁送您去蓝礼那儿的?” “没必要送,”她说,“他根本毫无防护。然而此地……这座风息堡是个古老的地方。巨石之中编织着魔法,影子不能穿过黑墙——是的,这里的力量或许古老,或许被遗忘,然而仍旧留存。” “影子?”戴佛斯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影子本就是黑暗的事物。” “你简直比三岁孩童还无知,爵士先生。黑暗中是没有影子的。影子是光明的仆人,烈焰的子孙。唯有最耀眼的火光,方能映照出最黑暗的阴影。” 戴佛斯皱起眉头,示意她噤声。他们已再次接近陆地,声音很容易被对面听到。他配合波涛的节律,持续划水。风息堡的临海墙栖息在一片苍白的悬崖上,倾斜而险峻的白垩石壁几乎是外墙的两倍高。山崖低部有个口子,那里正是戴佛斯的目的地,一如他十六年前之所为。这个隧道直通向城堡下的洞穴,那是古代列位风暴之王的码头。 这条路很难走,只在潮水高涨时才可航行,即使如此,其中也是危险重重。然而他在走私生涯中学来的技巧仍旧不减当年。戴佛斯在参差不齐的乱石中灵巧地挑选道路,直到洞穴入口笼罩在眼前。他听凭波涛引领入洞。它们环绕着来客,撞击着来客,将小船掀得东倒西歪,把他们全身浸湿。一块礁石如忽隐忽现的手指,在阴沉的暗流中浮现,白沫纠结,然而戴佛斯用桨灵巧一拨,避开了危机。 然后他们便进了洞,被黑暗所吞没,连流水也沉静。 小船慢下来,缓缓打转。他们的呼吸声在洞中回荡,直到将他们完全包围。戴佛斯没想到这么黑。上次来时,整个隧道插满燃烧的火把,饥饿的人们从顶上的杀人洞目不转睛地瞅着下面。他记得,闸门就在前方某处,于是用桨放慢船速,桨边的水流出奇地温柔。 “除非您有内应开门,否则我们只能到这儿了。”他的低语声在水面掠过,划开一波纹路,犹如一只幼鼠伸出粉红色的小脚,在水中疾步奔跑。 “我们已在墙内了吗?” “是的。我们在城堡下方,但无法继续前进。前方的闸门从天顶一直插到水底,门上的铁条十分紧密,就连小孩子也挤不过。” 没有回答,只有一阵轻柔的瑟瑟声。突然之间,黑暗中出现了一道光芒。 戴佛斯伸手遮眼,喘不过气。梅丽珊卓掀开兜帽,抖掉一身紧密的斗篷。原来她什么也没有穿,由于怀了孩子,肚腹鼓胀。肿胀的乳房沉甸甸地悬在胸前,肚子大得像要爆裂。“诸神保佑。”他呢喃道,随即听到她浅笑着回应,声音低沉而沙哑。她的眼睛如火红的煤炭,皮肤上斑斑点点的汗珠好似能自我发光。哦,整个梅丽珊卓通体放光。 她喘着粗气,蹲下来,分开双腿。血液不住从她股间涌出,却黑如墨汁。她哭喊,说不出是痛苦还是狂热,又或兼而有之。不一会儿,戴佛斯看见戴王冠的小孩头颅自她体内挣扎挤出,接着是两只手,它们扭动、抓握,黑色的手指紧紧攫住梅丽珊卓血流不止的大腿,推,推,直到整个影子都进入到这个世界。他站起来,比戴佛斯还高,几乎触到隧道的顶部,好似小船上的一座巨塔。在他离开之前,戴佛斯只来得及看上一眼——阴影从闸门的铁条间穿出,朝前方的水面飞奔而去——然而这一眼,对他来说,已经绰绰有余。 他认得这影子,认得映出影子的那个人。 120.第120章 琼恩 漆黑的夜色中传来悠长的呼唤。琼恩撑起身子,下意识地握住长爪。四周,整个营地也因之沸腾。唤醒眠者的号角,他想。 这绵延低沉的声音停留在听觉边缘。环墙上的哨兵们一动不动地站定,转头向西,呼吸结雾。当号声退去,连狂风也停止了呼啸。人们卷好毯子,拿起枪矛和长剑,沉默地换位,侧耳倾听。一匹马嘶鸣开来,旋即又被安抚。刹那间,似乎整个森林都屏住了呼吸。守夜人军团的弟兄们等待着第二声号角,却又暗自祈祷不要听到,恐惧即将来临的答案。 这令人不堪忍受的无尽静默延续了许久,人们终于明白再没有第二声,于是彼此羞怯地笑笑,意图否认之前的紧张。琼恩挑出几把柴火扔进篝火,扣好剑带,套上靴子,抖掉斗篷上的泥土与露水,将之系上肩膀。火苗在身旁越烧越旺,他穿戴整齐,一任舒适的热气灼烤自己脸庞。熊老在帐里有动静,果不其然,片刻之后莫尔蒙便掀开帐门。“一声?”他的乌鸦停在他肩上,羽毛杂乱,沉寂不语,看起来楚楚可怜。 “一声,大人,”琼恩确定,“兄弟归来。” 莫尔蒙移向火堆。“是断掌。他迟到了。”随着时日逐渐累积,熊老变得愈加暴躁,再等下去,只怕就要犯小孩子脾气了。“快去安排,让弟兄们吃上热食,马儿喂饱草料。还有,我要立刻接见科林。” “我马上把他找来,大人。”影子塔的人马早该抵达,却一直不曾现身,兄弟们不禁都起了疑心。平日琼恩在篝火边聚会时听过各种版本的阴郁联想——当然,并不都是忧郁的艾迪的杰作。官员中,奥廷·威勒斯爵士主张尽快撤回黑城堡;马拉多·洛克爵士希望调头向影子塔前进,沿途搜索科林的踪迹,以确定到底发生了什么;而索伦·斯莫伍德打算突入群山。“曼斯·雷德很清楚自己必须与守夜人一战,”索伦宣布,“但他绝不会料到我们会深入极北。如果咱们顺着乳河主动出击,定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彻底粉碎他的军队。” “你别忘了,咱们众寡悬殊,”奥廷爵士反对,“卡斯特说过,他正集结一支庞大的军队,成千上万。而不算科林的人,我们才两百。” “爵士先生,让两百头狼和一万只绵羊打,你瞧会是什么结果。”斯莫伍德坚定地说。 “这群绵羊里也有不好对付的山羊,索伦,”贾曼·布克威尔告诫,“瞧,说不定还有几头狮子。‘叮当衫’,‘狗头’哈犸,‘猎鸦’阿夫因……” “我和你一样清楚他们的存在,布克威尔,”索伦·斯莫伍德不等对方说完,“但这次我能砍下他们的脑袋,砍下他们每个人的脑袋。想想看,他们都是野人,不是军人,就算有几个了得人物,这会儿只怕也喝得醉醺醺,带着一大窝女人、小孩和奴隶赶路呢。我们能扫荡他们,让他们嚎闹着滚回烂茅屋去!” 他们争执多时,却没有达成任何一致。熊老执意不肯撤退,也不愿轻率地踏上乳河的征途,贸然求战。最后,大家只同意再等些时日,看影子塔的队伍能否出现,之后再做商议。 如今他们来了,这意味着作决定的时刻已经到来。不管别人怎么想,至少琼恩甚感欣慰。如果非与曼斯·雷德一战不可,就让它快快到来吧。 忧郁的艾迪坐在营火边,抱怨别的家伙真是太不贴心,非要深更半夜在树林里吹号,闹得他失眠。琼恩带来的命令给了他新的抱怨题材。他们一同唤醒哈克,将司令大人的指示下达给他。对方嘴里唠叨不休,但手脚也没闲着,很快叫来十几个兄弟挖菜根煮汤。 琼恩穿越营区时,山姆打着呵欠迎上来,漆黑的兜帽下,他苍白的圆脸活像一轮满月。“我听到号声。是你叔叔回来了吗?” “这是影子塔的队伍。”班扬·史塔克归来的希望越来越渺茫。琼恩在拳峰之下找到的那件斗篷很可能属于叔叔或他的手下,这点就连熊老也不否认,不过,对于斗篷为何埋在此地,还裹着龙晶器物,没有人知道。“山姆,我得走了。” 环墙边,守卫们正从半冻的土地里拔出尖桩,以清出通道。很快,影子塔来的兄弟们登上了山坡,他们都穿着皮革和毛衣,身上发出钢铁或青铜的反光,粗厚的胡须遮盖了坚毅消瘦的面容,使他们看起来和胯下的马匹一样毛发蓬乱。琼恩惊讶地发现很多马乃是两人共骑。当他们走得更近,他更清楚地看见人群中有不少人负伤。看来他们在路上遇到了麻烦。 虽然彼此素未谋面,但他第一眼便认出了断掌科林。这位高大的游骑兵是守夜人军团的传奇人物,他语调缓慢,却行动迅捷,生得像枪矛一样又高又直,四肢颀长,神情肃穆。他的外貌与手下们迥然不同,脸庞修得干干净净,披霜的长发扎成一个大辫子垂下头盔,而身上的黑衣因天长日久已褪成灰色。他握缰的手只有拇指和食指——其余的指头当年为了格挡野人的战斧对头颅的致命一击已然尽数失去。据说挡下那一记之后,他用伤残的拳头痛击挥斧的敌人,鲜血喷进野人的眼睛里,使得对方完全盲目,最后反被科林击毙。从那天起,长城外的野人便把他当作最值得敬畏的对手。 琼恩朝他致意:“莫尔蒙司令大人希望能立刻会见您。请让我来为您指引通往他营帐的路。” 科林翻身下马,“我的人都饿了,我们的马需要关照。” “大人,都已经备妥了。” 游骑兵将坐骑交给他的手下,跟上来。“你是琼恩·雪诺。你继承了父亲的容貌。” “您认识他,大人?” “我不是大人,只是守夜人军团的弟兄。是的,我认得艾德公爵,也认得他父亲。” 琼恩发现自己不得不加快行进才能跟上科林的大步。“瑞卡德大人在我出生之前就过世了。” “他是守夜人军团的盟友。”科林的视线扫向一旁,“听说你有个冰原狼伙伴。” “白灵要天亮才会回来。他总是晚上打猎。” 走到帐前,只见忧郁的艾迪正煎着培根,并用搁在篝火上的壶煮一堆鸡蛋。莫尔蒙端坐在他那张木头与皮革制成的折椅上。“我都快为你担心了。有麻烦?” “我们碰上‘猎鸦’阿夫因。曼斯派他沿长城打探巡逻,折返时正好撞上我们。”科林摘下头盔,“阿夫因再不能祸害王国,可他有不少手下逃了出去。我们已尽力追捕,但仍有少数人遁入群山之中。” “代价是?” “死了四个兄弟,伤了十来个。敌人的损失是我们的三倍。我们还抓到了俘虏,其中一个伤势太重很快没了命,另一个活得比较久,套出些情报。” “这话最好进来谈。先让琼恩帮你打啤酒?或者,香料热酒怎么样?” “一杯热水就好。再来点培根、一只鸡蛋。” “好吧。”莫尔蒙拉起帐门,断掌科林俯身进入。 艾迪站在壶边,用勺子搅拌鸡蛋。“我羡慕这些蛋,”他说,“如果我能这么热腾腾的就好了。对了,壶子得再大点,好让我跳进去。哎,里面煮的是酒才好呢,有什么比暖暖和和、醉意朦胧更好的死法呢?从前我认识的一个兄弟便是被酒淹死的,可那酒好差劲,他尸体的味道更是火上浇油。” “你把酒喝了?” “碰上兄弟过世是件触霉头的事儿。换做你也会灌几口的,雪诺大人。”艾迪搅搅壶子,加入一撮豆蔻。 琼恩不安地在火边蹲下来,拿棍子拨火。他听见帐篷里传来熊老的嗓门,不时还间杂着乌鸦的控诉和断掌科林平静的语调,但他分辨不清到底在说什么。他们击毙了猎鸦阿夫因,这是个好消息。此人是最为残忍嗜血的野人土匪之一,这个“猎鸦”的外号便得自于他捕杀了大批黑衣兄弟。按说,科林取得了一场重大胜利,为何他的脸色却如此黯淡? 琼恩希望影子塔队伍的到来能平息营地里诡异的气氛。就昨晚上,当他摸黑小解回来时,还听见五六个人围坐在篝火的余烬边悄声对话。他听见齐特低声抱怨队伍早该回头,于是驻足倾听。“这次巡逻愚蠢之极,完全是老东西在犯傻。”他听见对方说,“在这片荒山野岭里,除了进坟墓,什么也找不到!” “我听说,霜雪之牙上有巨人,有狼灵,还有更可怕的东西呢。”姐妹男拉克道。 “我跟你保证,我决不去那里。” “熊老可不会遂你的愿。” “也许我们也不会遂他的愿。”齐特说。 这时,一只狗抬起头,大声咆吠,琼恩连忙赶在被发现之前,快步离开。我不是故意窃听的,他心想。他本打算把这番情形知会莫尔蒙,但良心使他不愿背着兄弟私下告密,即使是齐特和姐妹男那样的兄弟。不过是闲来空谈罢了,他宽慰自己。他们又冷又害怕,我们大家不都如此?居住在森林上方的光秃石峰,日复一日地等待,每天都在恐惧明日的遭遇,实在非常难熬。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敌人。 琼恩拔出他的新匕首,在火上把玩,看着焰苗舔舐闪亮的黑玻璃。前几天他自己削了个木柄,缠上旧麻绳替刀做了个握把,看上去虽然丑陋,不过却很实用。忧郁的艾迪认为玻璃匕首的功用不比骑士胸甲上的饰环大,但琼恩不以为然。龙晶武器虽然易碎,但锋刃比钢铁还锐利。 此外,它们埋在此地应该是有理由的。 他替葛兰做了一把同样的匕首,后来还送了司令大人一把。战号他给了山姆。经过仔细审查,号角内部已然碎裂,不管他怎么清理其中的尘土,依旧吹不出声音。号角的铜边也有缺口,好在山姆喜爱古物,连这业已无用的东西也视若珍宝。“你还是改装一下,拿它盛酒喝吧。”琼恩歉然地说,“这样,每当你饮酒时便会记得自己曾经深入长城之外巡逻,抵达过先民拳峰。”他还给了山姆一个矛尖和十来个箭头,剩下的他也当幸运符分给了其他朋友。 熊老似乎挺欣赏这种匕首,但琼恩发现,他挎在腰间的还是钢刀。莫尔蒙也不明白究竟有谁会把斗篷埋在此处,或是其中代表的含义。或许科林知道?断掌在荒野中的经历无人能及。 “烧好了,你去,还是我去?” 琼恩收起匕首。“还是我来吧。”他正想借机听听他们的谈话。 艾迪从一轮不太新鲜的燕麦面包上切下三大片,装进木盘,再铺上培根和培根油,另盛了一碗煮熟的鸡蛋。琼恩一手端碗一手拿盘回到司令官的营帐中。 科林盘腿坐地,脊梁直得像长矛。说话的时候,烛光在他坚毅平坦的脸颊上舞蹈。“……叮当衫,哭泣者,所有这些大大小小的首领都在,”他滔滔不绝地说着,“他们还有狼灵和长毛象,集结的力量之强超乎我们想象。至少他这么供认。我不能保证他的话全部是真,伊班认为此人东拉西扯是为了能苟延性命。” “不管是真是假,都必须警告长城,”琼恩将盘子放在两人之间,熊老开口,“还有国王。” “哪个国王?” “所有国王。咱们甭管他是谁,既然宣称领有王国,就得先保护它。” 断掌拿起一只鸡蛋,放在碗边敲破。“这群国王只会瞎忙乎自个儿的事,”他一边剥壳一边说,“哪管得了咱们?咱们应该寄希望于临冬城,史塔克家族是北境的栋梁。” “是的,说得没错。”熊老展开一张地图,皱眉参看,旋即扔到一边,又展开另一张。他正在估量野人们可能突击的地点,琼恩看得出来。绝境长城沿线上百里格,守夜人军团曾经据有十九座城堡,但随着人数凋零,这些堡垒一个接一个被放弃。到如今,只有三座城仍有守卫,而曼斯·雷德和他们一样对这情况了然于胸。“我们可以指望艾里莎·索恩爵士从君临带点新手回来。眼下咱们不妨从影子塔派人防守灰卫堡,从东海望调人进驻长车楼……” “灰卫堡已接近完全坍塌,若匀得出人手,不如把守石门寨。照我的印象,冰痕城和深湖居也可一用。除此之外,要每日派巡逻队沿城视察。” “要巡逻,对,咱们得尽量做到一天两次。好在长城本身就是个难以逾越的障碍。就算他们找到疏于防备的地方,墙本身虽不能阻止通过,却可大大迟缓他们的进度。他们人越多,需要的时间就越长。从他们收罗一切的劲头看来,一定带上了所有女人、孩子、牲畜……敢情谁也没见过爬云梯的山羊吧?爬绳子?不可能,他们非得造好阶梯,或者垒个大斜坡……这工程至少需要一个月,甚至更长。看来曼斯最好的办法是从墙下面过去,通过城门,或者……” “缺口。” 莫尔蒙猛地抬头。“什么?” “他们既不打算爬墙,也不打算挖洞,大人。他们是要突破它。” “可长城有七百尺高,根基又厚实,比城上走道宽得多,就算一百个壮汉拿起铲子斧头拼命挖,我看也得花上一年。” “话虽如此……” 莫尔蒙扯着胡子,皱起眉头。“怎么说?” “还能怎样?用法术呗。”科林一口咬下半只鸡蛋。“否则怎么解释曼斯将霜雪之牙选做集结地点?那里又冷又荒凉,离长城更有一段漫长艰苦的征途。” “我以为他选择在山里集合是为了防止被我方游骑兵探知。” “或许如此,”科林吞下鸡蛋,一边说,“但我觉得,这里一定有更深的玄机。他在这又高又冷的地方找东西,找他需要的东西。” “什么东西?”听说这话,就连莫尔蒙的乌鸦也抬头打起精神尖叫起来。那声音在密闭的营帐里如尖刀般锐利。 “某种力量。至于是什么,我们的俘虏说不上来。或许我们逼问太急,他没说多少便死了。不过我怀疑他原本就不清楚。” 琼恩听见帐外的风声。狂风颤抖着穿越环墙的石头,使劲拉扯帐篷的绳索,发出凄厉细薄的声音。莫尔蒙若有所思地摸摸嘴唇。“某种力量,”他复诵道,“我必须了解它的确实含义。” “那你就得尽快派人深入群山。” “我不愿让弟兄们置身险境。” “我们无非是一死,想想看,咱们为什么穿上黑衣,不就为了誓死保卫王国安泰吗?依我之见,应即刻派出十五名斥候,分为三组,每队五人。一组探察乳河沿岸,一组去风声峡,另一组则着手攀登巨人梯。三队人马分别由贾曼·布克威尔,索伦·斯莫伍德和我指挥。我们一定要找出群山之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等待,”乌鸦叫道,“等待。” 莫尔蒙司令官发自肺腑地一声长叹。“也没别的选择,”他勉强让步,“如果你们回不来……” “终归会有人从霜雪之牙上下来,大人,”游骑兵道,“若是我们,一切正常;倘非如此,那肯定是曼斯·雷德,而你正好扼住咽喉要道。他不可能把你们置之不理,扑往南方,因为这样他的后卫和辎重就不得安宁。他必须强攻,而此地恰好易守难攻。” “这里没那么坚固。”莫尔蒙道。 “我们最多集体殉职,但我们的死能为长城上的弟兄们赢得必要的时间。为他们赢得据守空城堡、封锁城门的时间;为他们赢得寻求国王和领主们援助的时间;为他们赢得擦亮斧头、修理弩炮的时间。我们牺牲性命是值得的。” “殉职,”乌鸦咕哝道,一边在熊老肩膀上走来走去,“殉职,殉职,殉职,殉职。”熊老消沉而静默地坐着,好似无力承担这番演说所交付的重担。良久,他开口道:“愿诸神宽恕我。你去挑人吧。” 断掌科林转头,目光和琼恩交会,彼此对视了很长时间。“很好。我要琼恩·雪诺。” 莫尔蒙眨眨眼。“他还是个孩子啊,也是我的事务官,连游骑兵都不是。” “有托勒特照顾你应该够了,大人。”科林抬起只剩两根指头的残废手掌,“长城之外,旧神的力量依旧强大。他们是先民的神灵……史塔克家族的神灵。” 莫尔蒙望向琼恩。“你怎么说?” “我愿意。”他立刻回答。 老人哀伤地笑笑。“果然如此。” 当琼恩和断掌并肩走出营帐时,天色已然破晓。寒风在他们身边呼号,卷起黑斗篷,空中飞舞着从篝火余烬中吹出的淡红细渣。 “咱们正午出发,”游骑兵告诉他,“去找你的狼。” 121.第121章 提利昂 “太后打算把托曼王子送走。”他们跪在沉寂无声的阴暗圣堂里,周围是摇曳的烛光和重重的阴影,即便如此,蓝赛尔爵士还是压低了声音。“盖尔斯伯爵将把他扮成侍从,带到罗斯比藏匿起来。他们计划染黑他的头发,声称这是雇佣骑士之子。” “她是怕暴民,还是我?” “都怕。”蓝赛尔说。 “哦。”这计划提利昂事先半点也不知情。难道瓦里斯的小小鸟儿这次辜负了他?看来,蜘蛛也有打盹的时候……或者太监在玩什么更深奥微妙的把戏?“非常感谢你,爵士。” “您会答应我的请求吗?” “也许吧。”蓝赛尔想在下一场战役中亲自领军作战。想英年早逝,这倒是个壮烈的办法。这些年轻骑士,总以为自己战无不胜。 堂弟悄悄溜走后,提利昂在圣堂多逗留了一会儿。他在战士的祭坛前,拿起一支蜡烛点燃另一支。守护我哥哥,你这该死的混蛋,他是你的子民。在陌客那里他也点上一支,为了他自己。 当晚,红堡暗下来之后,波隆来到他房里。他正在封信。“把信带给杰斯林·拜瓦特爵士。”侏儒将加热过的金蜡滴到羊皮纸上。 “上面写些什么?”波隆不识字,因此会提出这种无礼的问题。 “要他挑五十个最好的剑士,去玫瑰大道巡视。”提利昂在软蜡上盖了自己的印章。 “史坦尼斯会走国王大道。” “噢,我当然知道。告诉拜瓦特,别理信上说什么,带人往北,在罗斯比路上埋伏。盖尔斯这两天就会动身返回自己的城堡,身边带着十来个士兵、一堆仆人和我外甥。托曼王子会穿得像个侍从。” “你要把那孩子抢回来,对不对?” “不对。我要他继续前往罗斯比城。”让这孩子离开君临是姐姐为数不多的好主意之一,提利昂决定将计就计。在罗斯比,托曼不会受暴民的威胁,而让他和他哥哥分开将使史坦尼斯面临棘手的情形:即使攻破君临,处死乔佛里,兰尼斯特家族依然有王位继承人。“盖尔斯伯爵要跑太病弱,要战又太怯懦,一旦被挟持,定会乖乖听命,指示他的代理城主打开城门。进城之后,拜瓦特应立即驱散守卫,确保托曼的安全。替我问问他,拜瓦特伯爵这头衔听起来如何?” “波隆伯爵听起来更好。抢孩子这种事我也能做。只要能弄个爵位玩玩,要我抱着他唱摇篮曲都行。” “我这里更需要你。”提利昂道。而且我可不放心把外甥交给你。若乔佛里有个三长两短,兰尼斯特家要保住铁王座就全靠年幼的托曼。杰斯林爵士和他的金袍卫士会保护那孩子;而波隆和他的佣兵则乐于将他出卖给敌人。 “新领主如何处置旧领主呢?” “随他高兴,只要记得喂饱饭,我不想他死。”提利昂手撑桌子站起来。“我姐姐会派一名御林铁卫保护王子。” 波隆满不在乎:“猎狗是乔佛里的宠物,不会离开他。其他人都不是铁手和金袍子的对手。” “告诉杰斯林爵士,如果要杀人,不许发生在托曼面前。”提利昂披上一件厚重的深褐色羊毛斗篷,“我外甥心肠软。” “你确定他是个兰尼斯特?” “我什么都不确定,只知道冬天和战争就要来了,”他说,“来,我与你同行一段。” “去莎塔雅那儿?” “知我者,非你莫属。” 他们从北墙的边门离开。提利昂驱策坐骑,沿着夜影巷“嘚嘚”而行。听到鹅卵石上的马蹄声,几个鬼鬼祟祟的影子慌忙窜进角落,无人敢上前搭讪。御前会议业已延长宵禁时间,暮钟敲响之后,谁还留在街上,就是死罪难逃。这一措施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君临的秩序,每天清晨在街市发现的尸体减少到原来的四分之一,然而瓦里斯报告说人们因此而咒骂他。他们应该感激我,是我让他们留着咒骂的力气。经过铜匠巷时,他们遇到两个金袍卫士,当卫士意识到他们的身份后,赶紧为自己的无礼行为向首相致歉,并挥手示意他们继续上路。他们在此分道扬镳,波隆转向南,前往烂泥门。 提利昂本当朝莎塔雅的妓院继续骑行,但耐心却突然弃他而去。他勒马回身,扫视背后的街道。没有跟踪的迹象。窗户要么黑乎乎,要么就是紧紧关闭。除了巷弄里呼啸的风声,什么也听不到。若是今晚瑟曦让人跟踪我,他非扮成老鼠不可。“去他的吧。”他喃喃道。他已经厌倦了提心吊胆的日子,便调过马头,使劲一踢,飞奔而去。如果有人跟踪,就让我们来比试比试骑术。在明亮的月光下,马蹄“嘚嘚”地踏过鹅卵石地面,他快马奔出窄巷小弄,向着爱人奔去。 捶门时,他听见微弱的乐声从插有尖刺的石墙内飘出。那对伊班人之一引他入内。提利昂将马交给他,问:“是谁?”大厅的菱形窗格闪烁着黄色的光,他听到男人的歌声。 伊班人耸耸肩。“大肚子歌手。” 从马厩向屋子走,歌声越来越嘹亮。提利昂向来不喜欢歌手,而这一个虽然尚未谋面,他已预感到比其同类更令人生厌。门一推开,那人立即停住。“首相大人!”他跪下来,喃喃道,“真是荣幸,真是荣幸。”他是个秃头,肚子活像水壶。 “大人。”雪伊一见他便微笑。他喜欢她的微笑,那是一种不假思索自然流露在她漂亮脸庞上的微笑。她穿着紫色丝衣,围了一条银线腰带,正好映衬乌黑的头发和光洁白皙的肌肤。 “亲爱的,”他唤她,“这是谁?” 歌手抬起头。“大家管我叫银舌西蒙,大人。我是个演员,歌手,说书人——” “还是个大傻瓜,”提利昂替他说完,“我进门时,你叫我什么?” “叫什么?我是……”西蒙的银舌似乎成了铅舌。“首相大人,我是说,真是荣幸……” “聪明人就会假装不认识我,这虽然骗不过我,但你总该试试。现在,我该拿你怎么办呢?你知道我可爱的雪伊,你知道她住哪儿,你还知道我会在夜里单独造访。” “大人!我发誓,决不告诉任何人……” “至少这点我们有共识。祝你晚安。”说罢,提利昂带雪伊上楼。 “这下我的歌手再也不会唱歌了呢,”她撒娇道,“您把他的声音全吓跑了。” “一点点恐惧,有助于他酝酿高音。” 她关上卧室门。“您不会伤害他,对不对?”她点燃一支熏香蜡烛,跪下来替他脱鞋。“您不来的晚上,他的歌给我安慰。” “我当然希望每晚都能来,宝贝。”他一边说,她一边替他按摩脚掌。“他唱得怎样?” “不好也不坏,凑合吧。” 提利昂掀开她的长袍,将脸埋进她的双乳。即便整个城市像猪圈一样发臭,她的胸前却总是芳香。“你喜欢就留着他,但要看紧,不许他在城里乱晃,到酒馆里说三道四。” “他不会——”她刚开口,嘴巴就被提利昂的唇封住。 今天,话已经说得够多,他只想在雪伊双股之间寻求那简单甜蜜的欢愉。至少在这儿,他受欢迎,他被需要。 事后,他把胳膊从她头下抽出,穿上外衣,走到花园。半个月亮照得果树的叶子银光闪闪,亦倒映在石头浴池的水面上,波光荡漾。提利昂径自在水边坐下,右边某处,一只蟋蟀啾啾鸣叫,此情此景,真令人舒适自在。好平静啊,他心想,但能维持多久呢? 一阵臭气突然袭来,他转过头。雪伊站在门边,穿着他送的银袍。我爱上一位白如冬雪的少女,月光映在她的耳鬓。在她身后,有一个胖胖的乞丐,穿着打补丁的肮脏袍子,光脚上裹了层泥,脖子上用皮绳挂了个碗,就像修士佩戴水晶一样。他身上的味道足以呛死一只老鼠。 “瓦里斯大人来见你。”雪伊宣布。 乞丐朝她惊愕地眨眨眼。提利昂大笑:“真想不到,连我都没认出,你怎么知道的?” 她耸耸肩。“他还是他。只是穿着不同。” “不止如此,模样、气味、走路方式通通都不一样,”提利昂道,“大多数男人都会上当。” “或许大多数女人也会,但妓女不同。身为妓女,得学会认人不认衣服,否则迟早会横死街头。” 瓦里斯脚上的伤疤是假的,脸上受伤的表情却不是伪装。提利昂不禁咯咯笑道:“雪伊,给我们拿点红酒好吗?”他恐怕得喝一杯,太监深更半夜来访,准没什么好事。 “深夜打扰,个中缘由我简直不敢相告,大人,”等雪伊离开后,瓦里斯开口,“我带来了可怕的消息。” “你以后改穿黑羽大衣得了,瓦里斯,你跟乌鸦一样不是好兆头。”提利昂笨拙地起身,有些不敢往下问。“是詹姆?”如果他们伤害了他,我决不放过他们。 “不,大人,是另一件事。科塔奈·庞洛斯爵士死了。风息堡已向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打开了大门。” 沮丧驱散了提利昂脑中所有思绪。雪伊拿着红酒回来,他啜了一口,反手便将杯子掷出,摔在房墙上爆裂开来。她举手遮挡碎片。红酒沿着石墙流淌,好似许多长长的指头,在月光下呈现黑色。“他混蛋!”提利昂破口大骂。 瓦里斯微微一笑,露出满嘴烂牙。“谁混蛋,大人?科塔奈爵士还是史坦尼斯大人?” “他们俩都是。”风息堡固若金汤,原本估计可坚守半年甚至更长……让父亲有足够的时间对付罗柏·史塔克。“这到底怎么回事?” 瓦里斯瞥了雪伊一眼。“大人,我们非得拿这种恐怖血腥的故事来打扰您可爱的小姐的睡眠么?” “贵族小姐会害怕,”雪伊说,“可我不会。” “你应该害怕,”提利昂告诉她,“风息堡一旦陷落,史坦尼斯将立刻进军君临。”他现在后悔把酒摔出去了。“瓦里斯大人,给我们一点时间,我马上随你骑回城堡。” “我在马厩等您。”他鞠了一躬,脚步沉重地离开。 提利昂将雪伊拉过来,坐到身旁。“你在这儿不安全。” “我有围墙,还有您给的卫兵。” “他们是佣兵,”提利昂说,“他们喜欢我的金子,却不会以死相报;至于这些围墙,一个人踩在另一个人肩上,转眼之间就能翻过来。上次暴乱,有一座跟这里十分相像的宅邸被烧,宅子的主人是个金匠,只因为存了粮食就被他们大卸八块。他们还把总主教撕成碎片,强暴了洛丽丝几十次,砸扁了艾伦爵士的头。你想想,倘若他们抓到首相的情人,会怎么做?” “您是说首相的妓女吧?”她用那双无畏的大眼睛看着他。“哦,我真希望成为您的情人,大人。我要穿上您给我的所有漂亮衣服,丝绸,锦绣,金缕……戴上您给我的珠宝,牵着您的手,在晚宴中陪在您身旁。我能给您生儿子,我知道我行……我知道我决不会让您丢脸。” 我对你的爱就已经让我丢脸了。“这是一个甜美的梦,雪伊。但是,亲爱的,请把它撇开吧,我求求你,那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 “因为太后?我不怕她。” “可我怕。” “那就杀掉她,一了百了。你们之间又没什么感情。” 提利昂叹口气。“她是我的亲姐姐,谋害血亲将惹来人神共愤,遭到永恒的诅咒。此外,不管你我对瑟曦有什么看法,她毕竟深得我父亲和哥哥的宠爱。感谢诸神,我的智略足以对付七大王国里任何一人,但面对手执利剑的詹姆,我只能一筹莫展。” “那个少狼主和史坦尼斯大人手中也有剑,可他们都吓不倒您。” 我亲爱的,对这个世界,你真是一知半解。“和他们作战,我有整个兰尼斯特家族为后盾;与詹姆或父亲为敌,我就只剩驼背和短腿。” “您还有我。”雪伊扑过来亲吻他,双手搂住他的脖子。 她的亲吻向来能激起他的欲望,这次也不例外,但提利昂轻轻地挣脱。“现在不行,真的,亲爱的,我有一个……嗯,姑且称为萌芽状态的计划吧。我在想,或许可以让你混进城堡的厨房。” 雪伊的脸僵住了。“厨房?” “对。此事交给瓦里斯办的话,应该会不露痕迹。” 她咯咯笑道:“大人,我会毒死您的。从前,每个尝过我厨艺的人都告诉我:你真是个货真价实的妓女。” “红堡有的是好厨子,屠夫和面包师傅也不缺。我要你扮成帮厨。” “扮成洗碗小妹,”她说,“穿着乱七八糟的棕布衫。大人想看我这个样子?” “大人想让你活下去,”提利昂道,“你总不能穿着丝绸和天鹅绒洗锅碗吧?” “大人厌倦我了吗?”她伸手到他的衣裤里,找到他的阳具。快速两下抚摸,它就硬了。“他还要我。”她微笑道,“您喜欢跟厨娘做爱吗,大人?你可以在我身上撒面粉,再从我的奶头吸肉汤,或是……” “别说了。”她的表现让他想起为赢得赌约使尽浑身解数的丹晰。他将她的手拉开,阻止她进一步淘气。“现在不是床上运动的时候,雪伊。你的人身安全岌岌可危。” 她的笑容消失了。“我不是故意要惹大人生气,只是……您不能给我更多卫兵吗?” 提利昂长叹一口气。她年纪还轻,不懂事,他提醒自己。他执起她的手。“珠宝可以买新的,衣服可以再做,比旧的漂亮一倍。对我而言,这座宅子里只有你最珍贵。虽然红堡也不安全,但至少比这儿好。我要你过去。” “在厨房里,”她淡淡地说,“洗碗擦锅。” “暂时而已。” “我父亲逼我当他的厨娘,”她咬牙切齿地说,“所以我逃了。” “你不是说逃跑是因为你父亲要把你占为己有么?”他提醒她。 “那也没错。我不喜欢洗碗擦锅,也不喜欢他那玩意儿在我身体里。”她甩甩头,“您为什么不能把我收留进您的塔?朝中一半的老爷都有情妇暖床。” “我被明令禁止带你进宫。” “都是你那笨蛋老爸害的。”雪伊噘起嘴,“你已经长大了,想养多少妓女是你的事,他还当你是嘴上无毛的孩子哪?他能拿你怎样,打屁股?” 他打了她一巴掌。不是很重,却也不轻。“你混蛋,”他说,“你混蛋。不许嘲笑我。你不可以。” 好一阵子,雪伊没有说话,四下只听见蟋蟀啾鸣。“请原谅,大人,”最后,她用低沉木然的声音道,“我不是故意放肆。” 我也不是故意要打你。诸神慈悲,我快变成瑟曦了吗?“很抱歉,”他说,“我们都有错。可是,雪伊,你不明白。”那些他不想提起的话滔滔不绝地从嘴里涌出,就如一匹马在低声沉吟。“我十三岁那年,跟一个农夫的女儿结了婚,或者说我以为她是农夫之女。我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盲目地爱着她,还认为她对我也有相同的感觉,是我父亲逼我看清了真相。原来我的新娘是詹姆雇的妓女,他找她来让我初验男女之事。”而我居然对这一切深信不疑,真是个无可救药的大傻瓜。“为了让教训更彻底,泰温公爵将我妻子交给整营的卫兵,让他们随意享用,并命令我全程观看。”等所有人完事之后,他要我跟她再做一次,最后一次,抹去所有爱恋和温柔的记忆。“这样你才能记住真正的她。”他说,我本该违抗他的,但我的老二却背叛了我,于是我照做不误。“在那之后,父亲解除了婚约。修士们也说,这桩婚事等于从未发生。”他用力捏了捏她的手。“求求你,就别再提首相塔了,我只要你在厨房稍作逗留。一旦打败史坦尼斯,我会送你一栋新宅子,还有许多像你的手这么柔软的丝衣裳。” 雪伊的眼睛瞪得老大,但他读不出其中的含义。“如果我的手整天洗灶擦盘,就再也不会这么柔软了。等它们让热水和碱皂弄得又红又糙,起了裂纹,您还会需要它们的抚摸吗?” “会更需要,”他说,“每当看到它们,我就会想起你的勇气。” 他看不出她是否相信。她只是垂下眼睛。“我听从您吩咐,大人。” 显而易见,这是她今晚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他在她被打的脸颊上吻了一下,试图消去她的痛楚。“我会派人接你。” 瓦里斯如约等在马厩。他的马看上去不仅有些跛,而且半死不活。提利昂也骑上马,一名佣兵打开大门,他们默默地骑出去。诸神救我,我干吗告诉她泰莎的事?他质问自己,突然觉得有些害怕。有些秘密永远不该提起,有些耻辱一个男人应该将其带入坟墓。他想从她那里得到什么?原谅?她那样看他又意味着什么?她是真的痛恨擦洗锅子,还是受不了他的坦白?听了我这些话,她怎么可能还爱我呢?他体内的一部分如是说,而另一部分则嘲笑道:愚蠢的侏儒,那婊子当然爱你,她爱你的黄金和珠宝。 手肘的旧伤隐隐作痛,随着马蹄的起落阵阵抽动。他几乎幻想着听到了里面骨头摩擦的声音,也许该去找个学士看看,弄点药来镇痛……但自从派席尔的真面目被揭穿后,提利昂·兰尼斯特便不再信任学士。只有诸神才知道他们跟谁密谋,在你的药里添加了什么。“瓦里斯,”他说,“我要瞒着瑟曦将雪伊带进城堡。”他简明扼要地叙述了他的厨房计划。 听他说完,太监咯咯笑道:“当然啰,我会照大人的意思去办……但我必须警告您,厨房里耳目众多。即便那女孩没有可疑之处,也会遭到上千个问题的盘问:出生在哪儿?父母是谁?如何来到君临?实话既然不能说,她就必须撒谎,撒谎,再撒谎。”他瞥了瞥提利昂。“而且,如此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在厨房会激起的可不止是好奇而已。她会被摸,被捏,被拍,被抚弄。刷锅的小弟会摸黑爬进她的毯子。寂寞的厨师会想讨她做老婆。而面包师傅会用沾满面粉的手捏她的胸。” “我宁愿她被抚弄,也不要她受伤害。”提利昂说。 瓦里斯又往前骑了几步,突然说:“也许还有一个法子。很凑巧,服侍坦妲伯爵夫人女儿的那个女仆一直在窃取她的珠宝,如果我把这番情形告知坦妲伯爵夫人,她会立刻把此人打发走。然后,她女儿需要一个新女仆。” “我明白了。”这的确可行,提利昂立即看出。小姐侍女的穿着比厨娘好上千万倍,甚至能戴一两件首饰。雪伊会高兴的。而且在瑟曦眼中,坦妲伯爵夫人乏味又歇斯底里,洛丽丝则迟钝得像头牛。她不爱跟她们打交道。 “洛丽丝胆小羞怯,也不多疑,”瓦里斯说,“别人说什么故事她都会信。自从被暴民夺走了贞操,她连房门都不大出,因此雪伊不会引人注目……而在您需要安慰时,她又不至于离得太远。” “首相塔一直受到监视,你跟我一样心里有数。如果洛丽丝的女仆老往我这儿跑,瑟曦不起疑才怪。” “也许,我有办法将那孩子神不知鬼不觉地送进您的房间。有密门的可不止莎塔雅那一家。” “密门?到我的房间?”提利昂恼怒更甚于吃惊。当然是这样,否则“残酷的梅葛”为何处死所有建造城堡的工人?定是为了保密。“是,我猜也是。告诉我,门在哪里?在书房?在卧室?” “我的朋友,你不会忍心要我把所有的小秘密都说出来,对吧?” “从今往后,把它们当作我们的小秘密,瓦里斯。”提利昂抬头看看太监,他还穿着那件臭烘烘的服装。“假如你站在我这边的话……” “这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是啊,我完全信任你。”一阵苦笑回荡在紧闭的窗户之间。“说真的,我当你是我的血亲骨肉一般地信赖。好吧,告诉我,科塔奈·庞洛斯是怎么死的?” “据说他跳楼自尽。” “跳楼自尽?不可能,我不相信!” “他的卫兵没见人进他房间,之后也没在里面找到任何人。” “或许杀手事先便躲在屋里,藏在床底下。”提利昂设想,“又或者从屋顶上通过绳子爬进去。再或者正是卫兵在说谎,谁知道是不是他们自己干的呢?” “无疑您是对的,大人。” 他自鸣得意的语气明摆着不以为然。“你不这么认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瓦里斯很久都没有说话。唯一的声音只是马蹄踏在鹅卵石上那庄严肃穆的嗒嗒声。最后,太监清了清嗓子:“大人,您相信古老的力量吗?” “你是指魔法?”提利昂不耐烦地说。“血魔法,诅咒,易形术……诸如此类?”他哼了一声。“你在暗示,科塔奈爵士死于魔法?” “科塔奈爵士在去世的当天早上还向史坦尼斯大人提出挑战。请问,绝望之人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吗?之前,蓝礼大人意外地遭受神秘谋杀一事也很奇怪,当时,他的战阵已经结成,正准备出发与哥哥一决雌雄。”太监停顿片刻。“大人,你曾经问我,我是如何被阉的。” “我记得,”提利昂说,“当时你不愿谈。” “现在也不愿,但是……”这次的停顿比刚才更长,当瓦里斯再度开口时,声音和平时不大一样。“我是个孤儿,从小在一个巡演戏班里当学徒。我们老板有条小货船,载着大家往来狭海,在各个自由贸易城邦表演,有时也去旧镇和君临。 “有一天,我们在密尔演出,戏班来了个陌生男子,表演完毕之后,他向老板提出要把我买下来。他开的价太诱人,老板无法拒绝。我曾听说男人会怎么享用小男孩,担心那人也有如此打算,因此很害怕。谁知我全身上下他唯一要的是我的阳具。他让我喝下一剂药,动弹不得也说不出话,但所有的知觉都清清楚楚。接着,他用一把长长的弯刀,将我的命根子连根带茎切下,一边还念念有词。我看着他将我的男根放进火盆烧毁。火焰转为蓝色,我听见有个声音在回应他的召唤,尽管我不懂它的语言。 “他处理我的同时,我的戏班扬帆离去,这之后我对他已没了利用价值,他便赶我走。当时我问他,我该怎么办?他回答说,他建议我去死。我恨他,所以决定活下去。我乞讨,偷窃,出卖自己残存的身躯,不择手段地赚钱,很快就成为密尔有名的窃贼。随着年纪渐长,我更发现窃取人们信件中的内容,往往比钱袋中的内容更有价值。 “但那晚的情形依然在我梦中萦绕。大人,我梦见的不是那巫师,不是他的刀,甚至不是我的男根在火焰中枯萎的样子,而是那个声音。火焰中的声音。那到底是神灵,是恶魔,还是魔术师的伎俩?……不,所有的伎俩我都精通,只有这种我全然不知。我唯一能肯定的是,他召唤了‘它’,而‘它’作出了回应,从那天起,我便痛恨魔法及所有操行魔法的人。如果史坦尼斯是其中之一,我就要他死。” 他说完之后,他们默默骑行了一段时间。最后提利昂道:“一个悲惨的故事。我很遗憾。” 太监叹了口气。“你很遗憾,但你并不相信。不,大人,不必道歉。当时我喝了药,又痛得厉害,况且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前、在远隔重洋的地方发生的事。我上千次地告诉自己,那声音只是噩梦中的幻觉。” “我相信刀剑,相信金钱,相信人的智慧,”提利昂说,“我还相信曾经有龙存在。毕竟我见过它们的颅骨。” “但愿那是您此生所见最为糟糕的东西吧,大人。” “对此我们意见一致。”提利昂微笑道,“至于科塔奈爵士之死,嗯,史坦尼斯不是在自由贸易城邦雇了些船吗?也许他还替自己买了个老练的刺客。” “一个非常老练的刺客。” “这类人的确存在。我经常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富裕到雇无面者去刺杀我亲爱的姐姐。” “且不论科塔奈爵士死因如何,”瓦里斯道,“他人已死,城堡也告陷落,从此,史坦尼斯可以自由行动。” “我们有无机会说服多恩人攻击边疆地?”提利昂问。 “没有。” “真是遗憾。那好吧,至少他们能牵制边疆地的领主。我父亲那边有什么消息?” “我没有接到泰温大人胜利渡过红叉河的消息。如果他不加紧行动,恐怕会遭到两面夹击。奥克赫特家的橡树叶旗和罗宛家的金树旗皆已在曼德河北岸出现。” “小指头没有消息?” “也许他根本没有到达苦桥,也许他死在了那里。我只知道塔利伯爵掌管了蓝礼的军队,处决了许多人,主要是佛罗伦家的。而卡斯威男爵把自己关进城堡。” 提利昂仰头大笑。 瓦里斯不知所措地勒住马。“大人?” “你看不出其中的讽刺吗,瓦里斯大人?”提利昂向着那些紧闭的窗户,向着整个沉睡的城市招手。“风息堡已经陷落,史坦尼斯即将带着火与剑,带着那些天知道是什么的黑暗力量杀向君临。咱们的好百姓们却没有人保护,没有詹姆,没有劳勃,没有蓝礼,没有雷加,没有他们宠爱的百花骑士,只有我,只有这个他们痛恨的家伙。”他再度大笑。“这个侏儒,这个奸臣,这个畸形小魔猴。在这片混乱中只有我一柱擎天。” 122.第122章 凯特琳 “告诉爸爸,我会让他为我而骄傲。”弟弟翻身上马,一副明亮的铠甲,身后飞扬着长长的披风——上面是红泥与河流的色彩——颇有领主气势。他的头盔顶有一尾银色鳟鱼,和盾牌上雕刻的那尾遥相呼应。 “他一直都为你骄傲,艾德慕。他一直都非常非常爱你,请你相信。” “那么,除了是他儿子,我会给他一个更好的理由。”他策动战马,举起一只手臂。喇叭奏响,战鼓雷鸣,顷刻之间吊桥轰然放下。艾德慕·徒利爵士带着人马浩浩荡荡离开奔流城,长枪高举,旗帜飘飘。 我统辖的军队比你率领的这支更庞大,凯特琳目送他们离去,心里不禁想。我统辖着怀疑与恐惧的大军。 布蕾妮在她身边,苦恼触目可知。凯特琳叫裁缝比照她的尺寸、出身和性别缝制了新衣服,但她喜欢穿的,还是那身锁甲和熟皮衣,腰系剑带。毫无疑问,她想和艾德慕一起上战场,但奔流城再坚固也需要人守卫。弟弟已将每一位适龄男子都带去打仗,留下一支戴斯蒙·格瑞尔爵士领导的,由老弱伤兵、几名侍从和未经训练,甚至尚未成年的农村孩子组成的守备队。满城妇孺就靠他们保护。 艾德慕手下最后一个步兵消失在闸门之下后,布蕾妮开口问:“我们现在该做什么,夫人?” “我们有我们的责任。”凯特琳面色沉重地穿过庭院。我总是在履行自己的责任,她心想,也许这就是爸爸把我当成他最宝贝的孩子的原因吧。她的两位兄长在幼年时代不幸夭折,所以艾德慕出生之前,霍斯特公爵一直把她当儿子看待。不久,母亲过世,父亲嘱咐她成为奔流城的主妇,而她也出色地扮演了这一角色。再后来,当霍斯特公爵告诉她,她已被许配给布兰登·史塔克时,她感谢他为自己挑选了一个般配的对象。 我把信物给了布兰登,却没给受伤的培提尔任何安慰,甚至爸爸赶走他时,连个道别都没有说。布兰登被谋杀后,父亲要我嫁给他弟弟,我乐于顺从,虽然直到结婚那天,我和奈德连一面都没见。我把自己的贞操献给这个庄重的陌生人,然后送他离开,送他投向他的战争、他的国王和那个替他生下私生子的女人,这一切的一切,只因我总是懂得履行责任。 她信步走到圣堂门前,它矗立在母亲的花园里,由七面砂墙砌成,映照着七色光芒。她们进入时,里面已挤满了人,看来凯特琳并非唯一渴望祈祷的人。她跪在战士的大理石彩绘雕像前,为艾德慕点上一根香烛,为山那边的罗柏也点了一根。请保佑他们平安,帮助他们获得胜利吧,她祷告,并将和平之心带给杀戮的灵魂,让长眠于地下的人们终得安息。 她祈祷之时,圣堂的修士带着香炉和水晶走进来,所以她多待了一会儿参加仪式。她不认得这位修士,他看上去非常虔诚,年纪和艾德慕相仿。他用浑圆愉悦的嗓音祝福七神,工作完成得恰如其分,但凯特琳发现自己在怀念奥密德修士细小颤抖的声调。老修士已过世多年,他若健在,定会耐心地听她倾诉在蓝礼营帐里发生的事,体会她的感受,他一定知道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一定能教她如何摆脱纠缠的梦魇,赶走那不该有的阴影。奥密德,父亲,布林登叔叔,凯姆老师傅,他们总是无所不知,但如今只剩我一人,我却是什么都不懂。我甚至连自己责任所在都不清楚。如果连这都不知道,我该怎么来履行自己的责任呢? 起立之时,凯特琳的膝盖已僵硬不堪,但她并未得到启示。或许今晚该去神木林,向奈德的神灵作同样的祷告。他们比七神更古老。 走到外面,一曲风格奇特的歌谣随风传来。“打油诗人”雷蒙德坐在酿酒房外,四周围了一圈听众。深沉的嗓音婉转嘹亮,他唱的是《德瑞蒙大人在嗜血牧原》: 长剑在手,傲然挺立 戴瑞十人中的最后勇士…… 布蕾妮也停下来听了一会儿,她耸起宽阔的肩膀,把粗壮的手臂抱在前胸。一群衣衫褴褛的小孩跑来跑去,拿木棍尖叫着互相打闹。为何孩子都这么喜欢打仗游戏?凯特琳怀疑这场游戏正因雷蒙德而起。歌谣已近尾声,声音愈加高亢。 血红的野草,踏在脚边 血红的旗帜夺目耀眼 血红的光辉,落幕的太阳 沐光的人儿别样红灿 “来啊,来啊,”伟大的战士高声呼告, “我的长剑饥渴难耐。” 伴随野性的呼喊, 跨过小溪,决斗一番…… “战斗比等待好,”布蕾妮道,“战斗时,你不会觉得如此无助。你有马有剑有斧子。穿起盔甲,任何人都不能轻易伤害你。” “骑士沙场死。”凯特琳提醒她。 布蕾妮用那双漂亮的蓝眼睛盯着她。“就如贵妇在产床上陨落。但没有哪首歌谣是为她们而唱的。” “生产小孩是另一种形式的战斗。”凯特琳起步走过庭院。“没有旗帜,没有号角,但激烈程度却分毫不差。从怀孕,到生产……你母亲一定给你讲过那要承受多大的苦痛。” “我不认得我母亲,”布蕾妮说,“我父亲有许多夫人……几乎年年都换,所……” “那些不是夫人,”凯特琳道,“布蕾妮,生产难,但更难的在后面,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快被撕成几片。若我能分身成五个人该有多好,一人看护一个孩子,保得他们平平安安。” “谁来保护您呢,夫人?” 她的微笑苍白又无力。“怎么这么问?家族的人会护佑我啊。我母亲大人一直这样说,她告诉我:等你长大了,你的父亲大人,你的兄弟,你的叔舅,你的丈夫,他们都会全力保护你……然而目前他们都不在我身边,我以为你能代替他们呢,布蕾妮。” 布蕾妮低头。“我将尽力而为,夫人。” 当天稍晚,韦曼师傅带着一封信求见。她立刻请他进来,心里暗暗渴望那是罗柏的信,或来自于临冬城的罗德利克爵士,结果却出自于某个叫梅斗的领主之手,他自称风息堡守备队长。信上抬头落的是她父亲,她弟弟,她儿子“或现今奔流城的主事大人”。科塔奈·庞洛斯爵士已死,这人写道,风息堡已开城迎接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拥护他为真正和合法的国王。全体守备队皆已向他宣誓效忠。无人受到伤害。 “除了科塔奈·庞洛斯爵士。”凯特琳低语。她和这位爵士素未谋面,却为他的过世而倍感哀悼,“此事该立刻通知罗柏,”她说,“他现在在哪儿?” “最后一次联络时,陛下正进军峭岩城,维斯特林家族的城堡,”韦曼学士道,“如果我向烙印城送渡鸦,或许他们能派信使去追他。” “快去办吧。” 学士离开后,凯特琳展信又读一遍。“梅斗大人对劳勃的私生子只字未提,”她对布蕾妮倾诉,“我猜他把军队和孩子一起献给了史坦尼斯,不过我实在不明白,史坦尼斯为何非要这个小孩不可?” “或许他害怕他的继承权。” “一个私生子的继承权?不,一定别有目的……这孩子长什么样?” “大约十岁出头,相貌清秀,黑头发,明亮的蓝眼睛。来访的人常把他误认作蓝礼陛下的亲儿子。” “而蓝礼和劳勃就像一个模子打出来的。”凯特琳觉得自己捕捉到一丝解答的光线。“看来,史坦尼斯打算向全国上下展览兄长的私生子,让人们从那孩子脸上看到劳勃的影子,从而怀疑乔佛里的生父。” “有这么重大的意义?” “站在史坦尼斯这边的将称其为铁证如山。而支持乔佛里的将说那是无稽之谈。”就她自己的孩子而论,徒利方面的特征就比史塔克方面的来得明显。长得和奈德相仿的只有艾莉亚,以及琼恩·雪诺,但他不是我的孩子。她不禁又想起琼恩的母亲,想起奈德谜一般的影子爱侣,想起丈夫一直不肯提起的“她”。她也为奈德哀悼么?她恨他选择了我而抛弃了她吗?她也同我一样在为孩子祈祷吗? 这些念头让她不安,她知道它们毫无意义。如果谣言属实,琼恩真是星坠城的亚夏拉·戴恩所生,那他母亲已经丧命很久;如果不是,凯特琳对他母亲的所在和身世就没了一点线索。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奈德去了,他的爱、他的秘密都和他一同消逝。 然而,她还是忍不住想起,男人们对待私生子的差别多大啊。奈德总是极力保护琼恩,而科塔奈·庞洛斯爵士用自己的生命来捍卫艾德瑞克·风暴,另一方面,卢斯·波顿的私生子对他来说无异于一条狗,从三天前艾德慕收到的那封口气奇特而冰冷的信件中便一清二楚。他在信中宣称自己业已渡过三叉戟河,正遵命向赫伦堡进发,他写道:“这是一座无比坚固的城堡,驻有庞大的守军,但我不惜杀掉每一个活生生的灵魂,以达成陛下的夙愿。”他希望国王陛下准他将功折罪,抵消他私生子的恶行,此人已被罗德利克·凯索爵士明令处死。“这是他该遭的报应,”波顿写道,“被污染的血脉永远是祸乱之源,这位拉姆斯先生天性便是狡猾、贪婪而残忍。我宣布自己和他脱离关系。如果他苟活于世,我的娇妻和我即将生下的合法子嗣便永不得安宁。” 急促的脚步声冲走她病态的思绪。戴斯蒙爵士的侍从气喘吁吁地闯进房里,单腿跪下。“夫人……兰尼斯特军……开始渡河了。” “别慌,先喘口气,小伙子,慢慢说。” 他照办。“一支长长的武装纵队,”他报告,“正准备跨过红叉河。兰尼斯特的狮子旗下是紫色独角兽旗。” 领军的是布拉克斯大人的儿子之一。当她还是个小女孩时,布拉克斯来过奔流城一次,为自己的儿子求娶她或莱莎。她怀疑是否正是当年被提亲的小子领导着这次进攻。 兰尼斯特骑兵打着耀眼的旗帜从东南方出现。她走上城垛观看,戴斯蒙爵士也在城上。“一支先遣队,没什么打紧,”他保证,“泰温公爵的主力尚在南边很远的地方。我们很安全。” 红叉河南岸,平原无垠伸展,坦荡而开阔。身处水车塔,凯特琳一望无数里,但渡口只有最近那一个才看得真切。艾德慕把眼前这个浅滩及上游的另外三处皆委托杰森·梅利斯特伯爵防守。兰尼斯特骑兵正在河岸边犹疑地打转,红色和银色的旗帜在风中飞舞。“不超过五十个,夫人。”戴斯蒙爵士估算。 凯特琳看着骑兵散成一道长长的阵线。杰森大人的部下则躲在岩石、青草和小丘背后等着他们。喇叭奏响,骑兵们迈开沉重的步伐,踏入激流,溅起翻飞的水花。他们树立了一副英勇的形象,明亮的盔甲,舞动的旌旗,艳阳在枪尖上闪光。 “就是现在。”她听到布蕾妮低语。 眼前发生的一切很难分辨,瞬息之间,只有战马的长嘶清晰可闻,嘶叫中还有微弱的钢铁碰撞声。一面旗帜突然消失,只因旗手已被河流卷走,不久之后,这场战斗的第一个牺牲者飘过奔流城的墙垒,随大江向东流去。这时,兰尼斯特的人马已从混乱中恢复。她看见他们重新列队,简短地交换意见,然后沿着来路奔逃回去。城堡的守卫者们高声辱骂着,然而他们距离太远,应该是听不见。 戴斯蒙爵士拍拍肚子,“霍斯特大人若是瞧见,非跳舞庆祝不可。” “我父亲跳舞的日子已经过去,”凯特琳说,“而战斗才刚刚开始。兰尼斯特会回来的。泰温公爵的军队是我弟弟的两倍。” “就算十倍又何妨?”戴斯蒙道,“红叉河西岸的堤坝比东岸高得多,夫人,而且是良木制造。我们的弓箭手有良好的保护,开阔的视野……即使有意外发生,艾德慕已把最好的骑士留作后备,一旦急需,可随时作出反应。这条大河会挡住敌军。” “我祈祷你是对的。”凯特琳严峻地说。 夜里,他们终于回来了。凯特琳休息之前,下令敌人返回后立刻叫醒她。午夜过后很久,一位侍女来到房里,轻摇她肩膀。凯特琳立时惊起。“怎么了?” “渡口又有情况,夫人。” 凯特琳披上睡袍,急匆匆登上堡顶。透过高高的城墙和月光照耀的河流,她看到两军交火的地方。防御者在河堤上燃起警卫的篝火,兰尼斯特军大概认为能趁夜色不备或守军有所松懈,结果大错特错。黑暗是可疑的盟友。他们起初昂首挺胸,艰难跋涉,忽然便踩进暗坑被水冲走,或是绊住石头踏上蒺藜。梅利斯特的十字弓兵放出一阵阵火箭,飞矢在河流上空咝咝作响,远远观之有种别样的美。有个士兵身中十余弩箭,衣服着火,在齐膝深的水中跳来跳去,最终倒下,被水冲走。等他的尸体漂过奔流城,火焰和生命都已熄灭。 一场小小的胜利,凯特琳心想。战斗很快结束,幸存的敌军在黑夜中遁逃无踪。终归是场胜利。步下回旋的塔楼阶梯时,凯特琳询问布蕾妮对此战的看法。“这只是泰温大人用指尖轻轻一弹,夫人,”女孩说,“他在刺探,寻找一个虚弱的节点,一个未经加固的渡口。假如找不到,他便会收紧手指,成为铁拳,强击一个出来。”布蕾妮耸肩。“如果我是他,我就这么干。”她把手放在剑柄上,轻轻拍了拍,似乎要确定剑还在身边。 希望诸神站在我们这边,凯特琳想。不过她什么也做不了,河上的战争是艾德慕的战争,而她的战场在城堡里面。 翌日清晨,早餐之际,她找来父亲年迈的总管乌瑟莱斯·韦恩。“给克里奥·佛雷爵士送壶葡萄酒。我想问他几个问题,先松松他的舌头。” “照您的吩咐,夫人。” 不多久,一位胸前绣着梅利斯特雄鹰纹章的骑手带来杰森大人的消息,渡口又发生一次小冲突,我军获得另一次胜利。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企图在向南六里格处一个渡口强渡。这次兰尼斯特军削短长枪,徒步冲过河流,然而梅利斯特的十字弓手们高举弩弓,朝天空射出箭雨,越过对方的盾墙。同时艾德慕安置在河堤上的弩炮掷出无数重石,粉碎了敌方队列。“他们在河中扔下一打尸体,只有两个家伙抢上我方滩头,接着便被三两下干掉。”骑手报告。他还提到在更上游处爆发的战斗,那个渡口由卡列尔·凡斯爵士负责,“突击毫无效果,敌军遗尸累累。” 也许艾德慕比我以为的更精明,凯特琳心想。他的计划赢得了手下诸侯全心的支持,为何我就不满意?弟弟不是当年的小孩子了,就像罗柏一样。 一直等到傍晚,她才去见克里奥·佛雷爵士,她告诉自己拖得越久,他便喝得越醉。果不其然,她前脚踏进塔楼囚室,克里奥爵士便蹒跚跪倒。“夫人,逃跑的事我一无所知。小恶魔说兰尼斯特家的人身价不同,一定得有自己的护卫,我以骑士的荣誉发誓——” “起来,爵士。”凯特琳找地方坐下。“我知道瓦德·佛雷的孙子决不会当背誓者。”除非有利可图。“我弟弟说,你带来了和平条件。” “是的。”克里奥爵士摇晃着站起来。看他东倒西歪的模样,她心里暗暗满意。 “说给我听。”她命令,他便照办。 听完后,凯特琳皱紧眉头。艾德慕说得没错,这哪是什么条件,除了……“兰尼斯特愿用艾莉亚和珊莎来交换他哥哥?” “是。他坐在铁王座上赌咒发了誓。” “何人为证?” “满朝文武均能作证,夫人,诸神也可为证。我把这些话都给艾德慕爵士讲了,但他说不行,罗柏陛下决不会允许这样的交换。” “他说的没错。”她不能责怪罗柏。艾莉亚和珊莎毕竟只是孩子,而那弑君者,一旦活生生放归自由,便比全国上下任何人都凶险。此路不通。“你见过我女儿们吗?她们的待遇如何?” 克里奥爵士犹豫起来。“我……是的,她们都……” 他支支吾吾想撒谎,凯特琳意识到,只是被葡萄酒麻痹了意识。“克里奥爵士阁下,”她冷冷地说,“当你的手下欺骗我方时,你已不在和平旗帜的保护之下。你敢撒谎,我就把你和他们一起吊上城墙。千万别心存侥幸,我只问你一次——你看见我女儿们了吗?” 汗水浸湿了他的眉毛。“我在宫里见到了珊莎,就是提利昂提出和平条件的那一天。她看起来非常可爱,夫人,只是有点苍白,就像……淹过水。” 只有珊莎,没有艾莉亚!各种原因都有可能。艾莉亚一直很难管教。也许瑟曦不敢把她拿到宫中来炫耀,害怕她会说出什么做些什么。他们或许把她秘密而安全地关了起来,或者杀了她!凯特琳连忙把这念头赶走。“照你的说法。和谈条件由提利昂提出……可瑟曦才是太后摄政王啊。” “当时太后缺席,提利昂代表两人发言。听说那天她身体不适。” “真古怪。”凯特琳的思绪回到当初在明月山脉的那次可怕旅行,想起提利昂·兰尼斯特如何将她身边的佣兵诱惑到他门下。就一个半人而言,这侏儒真是聪明过头。她无法想象莱莎将他赶出谷地后,他如何活了下来,但对此却并不惊讶。至少,他和谋杀奈德一事了无瓜葛,而当原住民前来攻打时他保护过我。如果我相信他的话…… 她张开手掌,看着横跨指头的伤痕。是他的匕首留下的,她提醒自己,是他的匕首,拿在杀手手中,他雇这杀手去割布兰的喉咙。可是,侏儒矢口否认,即使莱莎把他打入天牢,又用月门威胁他,他还是不承认……“他撒谎,”她猛地站起来,“兰尼斯特家的人个个都是骗子!这侏儒是最大的骗子!杀手拿的是他的匕首!” 克里奥爵士惊恐万状。“您说的我都不知——” “你的确不知情,”她同意,一边快步走出囚室。布蕾妮紧跟在后,保持沉默。她的生活好单纯,凯特琳心中油然升起强烈的嫉妒。她像个男人,男人什么事都可以用剑去解决。然而对女人而言,尤其对一位母亲来说,道路却是崎岖万分,难以寻求。 为鼓舞士气,她在城堡大厅和守备队共进一顿迟来的晚餐。用餐期间,“打油诗人”雷蒙德一直在歌唱,倒让她省了心,可以不必讲话。他唱的最后一首是自己写的歌颂罗柏牛津大捷的歌谣:“黑夜中的星星是奔狼的眼睛,狂风呼啸是他们在歌唱。”伴随音阶,雷蒙德摇摆头颅,放声吼叫,到最后,厅里一半人都跟着他吼,连喝醉的戴斯蒙·格瑞尔爵士也参加进去。众人的嗓门震得屋顶沙沙作响。 就让他们唱吧,只要能使他们勇敢,凯特琳边想,边把玩银酒杯。 “我小时候,暮临厅里常来歌手,”布蕾妮静静地说,“我用心记下了所有歌曲。” “珊莎也是这样,虽然少有歌手肯作长途旅行前往临冬城。”我告诉她在君临会有很多很多的歌手。我告诉她在那里能听到各种各样的音乐。我告诉她在那里父亲能为她找个好老师、教她弹竖琴。啊,诸神饶恕我…… 布蕾妮道:“我记得一个女歌手……从狭海对岸过来。我听不懂她的语言,但她的嗓音就跟她的面貌一般姣好。李子色的眼睛,纤细的腰围——我父亲大概双手就能握住,他的手差不多和我一样大。”她握拢粗长的手指,似乎是想隐藏。 “你会唱歌给父亲听吗?”凯特琳问。 布蕾妮摇摇头,目不转睛地瞪视着眼前的餐盘,似乎要从残留的肉汁里寻找答案。 “为蓝礼呢?” 女孩脸红了。“没有,我……他的弄臣,总说些残酷的笑话,然而我……” “希望有一天,你能为我歌唱。” “我……可是,我没有那种天赋。”布蕾妮推桌起身,“请您原谅,夫人,我可以先行告退吗?” 凯特琳点头。这个高大笨拙的女孩大步离开厅堂,狂欢的人群中谁也没有注意她。愿诸神与她同在,凯特琳想,随即无精打采地继续晚餐。 布蕾妮预言的强击三天后到来,但奔流城五天后才接获消息。艾德慕的信使抵达时,凯特琳正陪在父亲床边。来人盔甲凹陷,靴上满是泥尘,外套破了个大洞,但他跪下时的表情让人一望而知他带来的是好消息。“夫人,我们胜利了!”他呈上艾德慕的信。她颤抖着拆开。 泰温公爵在十几处渡口尝试强渡,弟弟写道,屡战屡败。莱佛德伯爵淹死,来自秧鸡厅克雷赫家外号“壮猪”的骑士被俘,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被打退三次……最激烈的战斗发生在石磨坊,此地由格雷果·克里冈爵士率队攻打。在冲锋中,他的人落马无数,以至于死马阻塞了河道。最后,魔山带一群精锐亲兵冲上西岸,但艾德慕调来后备部队加以反攻,敌军被彻底击溃,乱作一团,伤亡惨重。格雷果爵士失去了战马,身带十几处伤,狼狈地逃过红叉河,我军则用箭雨和飞石欢送。“他们过不了河,凯特,”艾德慕潦草地写道,“泰温公爵退往东南,大概想虚晃一枪后杀回来,又或是真的撤退。这都没关系,他们永远过不了河。” 戴斯蒙·格瑞尔爵士兴高采烈。“噢,只可惜我没去,”她边读老骑士边感叹,“雷蒙德那傻瓜在哪里?该让他为这场战斗好好谱首曲子,诸神在上,我想这次连艾德慕也乐意倾听。《碾碎魔山的磨坊》,这名字怎么样?我真该自己来填词呢!” “战斗结束前,我不想听歌。”凯特琳尖刻地说,但她允许戴斯蒙爵士将胜利的消息传出去,并同意他的提议——大开酒桶为石磨坊的荣耀干杯。这段时间,奔流城的气氛一直紧张压抑,给人们一点希望和饮料是再好不过的事。 当晚,城堡洋溢着欢庆的笑语。“奔流城万岁!”平民们高呼,“徒利万岁!万岁!”他们来时恐惧又无助,是弟弟收容了他们——虽然世上绝大多数领主都会将他们拒之门外。他们为他齐声欢呼,声音流过高耸的大窗户,渗出厚重的红木门。雷蒙德弹奏竖琴,身边伴着两位鼓手和一个吹簧管的小伙子。凯特琳听着弟弟留给她作守备队的这些青涩少年羞赧地笑语,兴奋地叽叽喳喳。这些声音很可爱……却不能触及她的心房。她无法分享他们的快乐。 在父亲的书房,她找出一本皮面精装的厚重地图册,翻到河间地的部分。摇曳的烛光下,她的眼睛顺着红叉河道来回巡视。他退往东南,她想。现在大概到了黑水河源头附近,她估计。 合上书本时,她只觉更加不安。诸神把一场又一场胜利赐给我们:在石磨坊,在牛津,在奔流城外,在呓语森林…… 既然我们不断胜利,为何我还心怀恐惧? 123.第123章 布兰 那声音不过是最微弱的金属碰击,钢铁刮过石面的响动。他抬起靠在前爪上的头,一边倾听,一边嗅着夜晚的气息。 夜雨唤起千百种沉睡的味道,使它们成熟鲜活。青草和荆棘,地上的黑莓,泥土,蠕虫,腐叶,钻过灌木丛的老鼠……一切都清晰可辨。他还捕捉到弟弟那身茸茸黑毛的气味,以及他刚猎杀的松鼠所散发的浓烈血腥。很多松鼠在头顶枝头流窜,用小爪子抠挖树皮,湿润的毛皮,无边的恐惧。一如外面的噪声。 声音又来了,刮动,碰击。他站起来,竖起耳朵,尾巴翘立,放声长嗥。那是一声绵长高亢毛骨悚然的嗥叫,他要唤醒沉睡的人们,然而附近人类的石山依旧黑暗死寂。这是个沉静而潮湿的夜,如此的夜将人类赶进了他们的洞窟。雨已停歇,但他们不想出来,而是躲在阴湿的石山灰洞,蜷缩在火堆边。 弟弟从树丛中钻出来,动作沉寂得让他模糊想起很久之前有过的另一个兄弟,那个一身白毛却血红眼睛的哥哥。弟弟的眼睛如一泓阴影之池,后颈的毛全竖起来。他也听见了声音,知道意味着危险。 刮动和碰击声再次传来,其间还夹杂着滑行的响动,柔软的皮脚在石面上迅捷地拍打。微风把一丝若有若无的男性气息吹到鼻尖。他不认得这气味。陌生。危险。死亡。 他朝声音源头猛扑过去,弟弟紧跟在旁。石山在眼前浮现,又滑又湿。他咧牙露齿,但人类的岩石并不理会。面前是一座门,黑柱条间紧紧盘绕着一条钢蛇。他撞上去,大门颤抖,钢蛇响动,它们摇晃半晌,复归平静。透过门上的缝隙,他看见岩壁之间长长的石头洞穴,直通向远方的石头广场,却过不去。他努力想钻过缝隙,办不到。弟弟用牙狠狠撕咬大门的黑骨头,咬不开。他们试图合力在底下挖洞,但地面是又平又大的石头,唯有表面被泥土和棕叶覆盖。 他咆哮着,在大门前奔来奔去,接着再次撞门。它移动半分,又把他“砰”地摔回来。门锁住了,有个声音在低语,被铁链锁住了。他听不出声音从哪里来,更闻不到气味。各个方向都走不通。人造绝壁上的每扇门都关闭,木头又厚又硬。无路可出。 还有一条路,那声音又来了,突然之间,一棵罩着针叶的大树轮廓在眼前浮现,它从黑色的大地中斜斜地长出来,几乎有十个人高。可他抬头四望,什么也没有!它在神木林的另一边,是棵哨兵树,快啊,快啊…… 一声戛然而止的闷哼,穿过夜色。 快,快,他急转身子,窜进林中,湿叶在爪下沙沙作响,头顶紧密的枝条不住抽打。快,快。他听出弟弟紧跟在后。他们一同从心树下跑过,绕开泉水,穿越黑莓丛,经过杂乱的橡树、芩树和山楂林,朝树林远端前进……就是那里,就是那棵他从未留意却又历历在目的树,这棵歪斜的树顶部靠上屋檐。就是它,这想法突如其来。他还记得爬树的感觉。针叶无处不在,刮着脸庞,掉进后颈,黏稠的树液会沾上手掌,发出浓烈刺鼻的味道。爬这样的树对小男孩而言很容易,它又斜又弯,枝条密密匝匝好似一座天然的云梯,正好搭上屋顶。 他怒吼几声,绕着大树底部边走边嗅,抬起一条腿撒尿作标记。低垂的枝干扫过脸庞,他反口咬住,扭啊拉啊,直到木头断裂。嘴里满是针叶和树液的苦味,他甩甩头,放声嗥叫。 弟弟靠着他的腰坐下,提起声音,陪他哀鸣,阴沉的声调里充满悲伤。此路不通。他们不是松鼠,也不像淘气的人类,他们柔软粉红的爪子和笨拙的腿脚不可能攀上枝条,登上大树的主干。他们是奔跑健将,是巡游者,是猎人。 穿过朦胧的黑夜,在包围他们的巨石之外,狗们苏醒过来,一只接一只地开始吠叫,声音越来越大,最后成为和声,发出巨大的喧嚷。他们也闻到了:敌人的气息,恐惧的滋味。 绝望挑起暴怒,紧紧攫住了他,同饥饿的感觉一般狂热。他离开墙壁,朝树林踱去,枝干和树叶在灰色的毛皮上留下斑斑驳驳的暗影……这时他猛然回头,急速冲刺,腿掌踢起湿叶和松针,刹那间他又成了猎人,而前方是一只亡命逃窜的长角雄鹿,他看得见,闻得到,他要尽全力冲刺扑杀。恐惧的气息使他心跳加速,惹起嘴角流淌的唾液。他大步跨越落木,飞上树干,爪子抠进树皮,接着向上跳跃,向上,向上,两次,三次,缓慢而艰辛,直到终于登上底部的分枝。枝条纠缠着脚,鞭打他的眼睛,他挤过灰绿的针叶,身边一片噼啪声响。越走越慢。什么东西缠住了脚,他奋力扭开,大声咆哮。树干越来越窄,越来越陡,几乎成了直立,而且潮湿滑溜,当他用力抠抓,树皮像兽皮一般裂开。终于,他走了三分之一,一半,快了,屋檐几乎伸腿可及……这时他前脚踩空,脚掌在潮湿圆滑的树面滑过,顷刻之间,他身子一斜,绊下树去。在恐惧和愤怒中,他大声号叫,坠落,坠落,他蜷成一团,大地急速上袭,要把他撞个粉碎…… 布兰猛然回到孤单的塔楼房间,躺在床上,毯子纠结,呼吸急促。“夏天,”他大声哭喊。“夏天。”肩膀在痛,如同刚刚坠落,他心里明白这是狼的坠落所造成。玖健说得没错,我是头凶兽。门外传来隐约的狗吠。大海涌来,灌进城墙,和玖健的梦一样。布兰抓住头顶的把手,拉起身子,呼喊求救。无人前来。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想起不可能有人来,连他门边的守卫都被带走了。罗德利克爵士把每个成年男子都召集出征,临冬城只剩几个象征性的守卫。 他们八天前出发,从临冬城和附近庄园一共集合了六百士兵,克雷·赛文将带着三百多人于途中和他们会合,而鲁温师傅早前便派出渡鸦,谕令白港、荒冢地乃至狼林深处的领主们调遣援兵。托伦方城正遭到某个叫“裂颚达格摩”的凶残海盗的进攻。老奶妈说这人是杀不死的,有次敌人用斧子把他的头砍成两半,可凶猛的达格摩居然用手把两半压合在一起,直到重新长好。难道这达格摩赢了?不管怎样,托伦方城离临冬城还有很多日路程呢,可现在…… 布兰离开床铺,一个把手又一个把手地移到窗边。掀开窄窗时,他的手指不禁颤抖。院子空无一人,四周窗户漆黑一片,临冬城还在沉睡之中。“阿多!”他朝下喊,竭尽最大的音量。阿多这会儿一定在马厩睡觉,吼大声点也许能惊醒他,或其他人。“阿多,快来啊!欧莎!梅拉,玖健,来人啊!”布兰把手围在嘴边。“阿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 身后的门“砰”地被撞开,进来的人他却不认识。来人穿一件镶满铁片的皮背心,一手握着匕首,斧头绑在背后。“你想干什么?”布兰惊慌地质问,“这是我的房间。你给我出去。” 席恩·葛雷乔伊跟随此人步入卧室。“我们不会伤害你,布兰。” “席恩?”布兰因陡然宽慰而眩晕。“是罗柏派你来的吗?他也回来了吗?” “罗柏离这儿远着呢。他救不了你。” “救我?”他感到迷惑,“别吓我了,席恩。” “叫我席恩王子。我们都是王子,布兰。谁曾梦到这样的情形呢?我拿下了你的城堡,王子殿下。” “临冬城?”布兰开始摇头,“不,你不能。” “出去,魏拉格。”拿匕首的男子随即退下。席恩坐上床。“我派四个人用钩爪和绳索爬上城墙,为我们打开小门。就现在,我的人大概把你的守卫都干掉了。我向你保证,临冬城已在我掌心。” 布兰不明白。“可我父亲是你的监护人啊。” “我现在是你和你弟弟的监护人。听着,等外面的打斗一结束,我的部下会把城里剩下的居民聚到大厅。你和我要去对他们讲话。你必须告诉他们,你已经投降,并把临冬城献给了我,你要命令他们,像服侍和听命旧主一般遵从新的主人。” “我决不会,”布兰说,“我们会和你打,直到把你赶出去。我不会投降,你强迫不了我。” “这不是小孩子游戏,布兰,别把我当你的玩伴,我没兴趣。城堡是我的了,可人还是你的。如果王子殿下想保他们平安,最好乖乖遵命。”他起身走到门前,“有人会来给你穿衣服,带你到大厅。在此之前,仔细掂量掂量你要说的话。” 等待让布兰觉得更无助。他坐在窗边座位,凝视着黑暗的塔楼和阴影般的墙垒。一度,他听见守卫室边传来喊叫,以及刀剑交击的声音,但他既没有夏天的耳朵,也没有夏天的鼻子,所以一切都那么朦胧隐约。清醒时,我是个残废,熟睡中,当我成为夏天的时候,我能跑能打能听能嗅。 他以为阿多会来,或至少来个女仆,没想到开门进来的是手执蜡烛的鲁温师傅。“布兰,”他说,“你……知道发生什么了吗?有人通报你了吗?”他左眼上破了皮,鲜血沿着脸颊流下。 “席恩来过,他说他拿下了临冬城。” 老师傅放好蜡烛,擦去脸上的血迹。“他们游过护城河,用钩爪和绳索登上城墙。全身湿漉、手执利刃闯进城来,”他在门边的凳子坐下,头上的血又涌出来,“守门的是啤酒肚,他们偷袭城门塔,杀了他,还伤了稻草头。他们冲进门之前,我来得及放出两只渡鸦。去白港的那只顺利飞走,另一只则被一箭射下。”学士盯着地板的灯芯草。“罗德利克爵士把我们的人都带走了,而我和他负有同样的罪责。我居然没能预见这样的危险,我居然没……” 玖健预见了,布兰心想。“请你帮我穿上衣裳。” “是,我倒忘了。”从布兰床下沉重的包铁箱里,学士找出内衣,裤子和外套。“你是临冬城的史塔克,也是罗柏的继承人,必须保持尊严。”两人齐心协力,让布兰有了领主老爷该有的模样。 “席恩要我投降,把临冬城献给他。”当老师傅用布兰最爱的白银与黑玉做的狼头别针系披风时,他开口道。 “这并不可耻,领主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子民。残酷的土地孕育了残酷的人种,布兰,当你和铁民打交道时请牢记这一点。你父亲大人做了他力所能及的一切来驯化席恩,可惜是太少也太迟了。” 派来押送他们的铁民是个矮小的壮汉,炭黑的胡子覆盖大半胸膛。他轻松地提起男孩,但他看上去显然不喜欢这任务。阶梯下,瑞肯的房间半开着,被吵醒的四岁男孩大发脾气。“我要妈妈,”他说,“我要妈妈,还要毛毛狗。” “你母亲在很远的地方,王子殿下。”鲁温师傅为孩子套上睡袍,“但这里有我,还有布兰。”他牵着瑞肯的手,领他出去。 下方,梅拉和玖健也被一个秃顶男子用根比他人还高三尺的长矛赶出房间。玖健看着布兰,眼睛如一泓注满悲伤的绿池塘。另一位铁民把佛雷们赶出来。“你哥哥丢掉了自己的王国,”小瓦德对布兰说,“现在你不是王子,只是人质。” “你也是,”玖健道,“还有我,我们大家都是。” “谁跟你说话,吃青蛙的。” 走在前面的铁民中有一位打着火炬,然而夜雨再度倾泻,很快浇熄火焰。他们快步通过院子,听到冰原狼们在神木林中嗥叫。希望夏天摔下来没受伤。 席恩·葛雷乔伊高高坐在史塔克族长的宝座上。他已经脱下斗篷,精细的链甲衫外罩绣有葛雷乔伊金色海怪纹章的黑外套。他把手安逸地搁在巨大石扶手前端的狼头上。“席恩坐的是罗柏的座位。”瑞肯说。 “别说话,瑞肯。”布兰觉察到四伏的危机,然而弟弟还太小,感觉不出。整个大厅点了寥寥可数的几根火把,壁炉的火也在闪动,但厅堂大部笼罩在黑暗中。长椅靠在墙上,无处落座,所以城堡的居民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没人敢说话。他看到老奶妈,她无牙的嘴巴不断张合。两个卫士扶着稻草头,他裸露的前胸裹着血迹斑斑的绷带。麻脸提姆不可遏抑地啜泣,而贝丝·凯索的哭腔中带着深深的恐惧。 “你们是什么人?”席恩询问黎德和瓦德们。 “他们两位都叫瓦德·佛雷,是凯特琳夫人的养子,”鲁温师傅解释,“这两位是玖健·黎德和他姐姐梅拉,乃灰水望霍兰·黎德的子嗣,代表他们的人民前来临冬城更新忠诚宣誓。” “你们来得真不是时候,”席恩道,“不过是我的运气。既然来了,就只好留下。”他腾出高位。“把王子殿下带过来,罗伦。”于是黑胡子男人将布兰扔进石座位,活像对付一捆麦子。 人们不断被驱进大厅,铁民们用矛柄敲打他们,吆喝他们。盖奇和欧莎从厨房被赶过来,揉早餐面包的面粉撒了一地,密肯则是满嘴咒骂着被人拖进来的。法兰跛了脚,努力扶着帕拉。她的裙服被撕成两半,只能用握紧的拳头拢好它们,跟着前进,每一步都是挣扎。柴尔学士伸出援手,却被一位铁民击倒在地。 最后一个来的是俘虏臭佬,一身恶臭先于人进了门,浓烈刺鼻。布兰只觉反胃。“这人被锁在塔楼囚室,”押送者道,他是个无须青年,淡黄头发,浑身湿透,无疑是当先游过护城河的敌人之一,“他说人家叫他臭佬。” “毋庸置疑,”席恩满面微笑,“你一直这么臭呢,还是碰巧操了头猪?” “从被他们抓住至今,我什么都没操过啦,大人。我真名叫赫克,替恐怖堡波顿家族的私生子效劳,直到史塔克拿利箭当婚礼,射穿了他后背为止。” 席恩觉得很有趣。“他娶了谁?” “霍伍德的寡妇,大人。” “那老太婆?他是个瞎子?这女人的奶子和空酒袋没两样,又干又瘪。” “他要的不是她的奶子,大人。” 铁民“砰”地关上了大厅末端的大门。从高位上望去,布兰算出敌人总共约有二十人。想必在城门和兵器库还留有守卫,即便如此,全部加起来也不过三十人。 席恩举手示意肃静。“你们都认得我——” “是啊,我们都认得你这坨冒热气的大粪!”密肯大叫,秃顶男子用矛柄给他肚子一戳,接着砸他的脸。铁匠摇晃跪倒,吐出一颗牙齿。 “密肯,不要说话。”布兰试图让自己的声音严厉尊贵,就像罗柏发号施令那样,但声调不知不觉地背叛了自己,言语涌出来成了尖叫。 “听你家小少爷的话,密肯,”席恩道,“他比你懂事。” 领主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子民,他提醒自己。“我代表临冬城向你投降。” “大声点,布兰。记得称我为王子。” 他提高音量。“我代表临冬城向席恩王子投降。你们所有人都要服从他的命令。” “见他的鬼!”密肯怒吼。 席恩不理他的暴喝。“我父亲已戴上海盐与磐石的古老王冠,加冕为铁群岛之王。作为征服者,他有权力归并整个北境,你们都是他的臣民。” “放屁。”密肯擦掉嘴角血丝,“我只为史塔克家族服务,决不服侍叛逆的乌贼——啊啊。”在矛柄的重击下,他头先脚后地撞倒在石地板上。 “铁匠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席恩评论,“但你们是聪明人,只要像服侍艾德·史塔克一样忠心耿耿地为我服务,我保证我是最慷慨的主人。”密肯用手掌和膝盖支撑身子,不住呕血。请停下来吧,布兰衷心希望,可铁匠硬是大吼,“你以为凭一小撮王八蛋就能占领北——” 秃顶男子将矛尖没入密肯后颈。钢铁穿过皮肉,搅动血柱,从咽喉穿出。女人尖叫,梅拉赶紧蒙住瑞肯的眼睛。原来他是被血所淹没,布兰麻木地想,被自己的血。 “谁还有话说?”席恩·葛雷乔伊喝问。 “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吼道,睁大眼睛。 “帮帮忙,让这白痴闭嘴。” 两位铁民上前用矛柄击打阿多。马童跌倒在地,努力用双手护自己。 “我会像艾德·史塔克一样做你们的好领主。”席恩提高声调,盖过坚木锤击血肉的闷响,“但丑话说在前头,谁怀有二心,我将让他痛不欲生。别以为在这儿见到的就是我的全部兵力。我们很快就要拿下托伦方城和深林堡,而我叔叔正向盐矛滩进发,前去夺取卡林湾。就算罗柏·史塔克能挡住兰尼斯特,他也只好做三叉戟河的王,北境从此属于我们葛雷乔伊家族。” “史塔克的封臣会反抗您,”那个叫臭佬的男人朗声道,“一个是白港的大肥猪,还有安柏和卡史塔克。您需要更多人手。放了我,我就为您效劳。” 席恩打量了他一下。“你比闻起来机灵,但我受不了这味道。” “行啊,”臭佬道,“我马上洗洗。如果您放了我。” “难得一见的明理人,”席恩笑道,“跪下。”一位铁民递给臭佬一把长剑,他将剑放到席恩脚边,宣誓为葛雷乔伊家族和巴隆国王服务。布兰不敢看。绿色之梦果然成真。 “葛雷乔伊大人!”欧莎跨过密肯的尸身,“我也是这里的俘虏。被捉那天您还在场呢。” 我以为你是我的朋友,布兰想,心里绞痛。 “我要战士,”席恩宣布,“不要厨房里的荡妇。” “派我去厨房的是罗柏·史塔克。过去这大半年,我不得不干些擦壶罐、清油脂的脏活,还帮这家伙暖他的稻草床。”她瞪了盖奇一眼。“我受够了,请让我再度挥使长矛吧。” “我这儿有支长矛。”杀害密肯的秃顶男子道。他挠挠裤裆,露齿而笑。 欧莎抬起枯瘦的膝盖,猛顶向他两腿之间。“这红红的软东西你还是留着吧。”她扭下对方手中的矛,用尾柄把他击倒。“我要木头和钢铁做的真家伙。”秃顶男子在地上翻滚哀号,其他掠夺者哈哈大笑。 席恩和他们一起笑。“真有你的,”他说,“矛你就留着——斯提吉会找把新家伙。现在跪下,向我宣誓。” 接下来便再无人上前宣誓,于是席恩宣布解散,并警告大家好好工作,不许制造麻烦。背布兰回卧室的任务交回给阿多,因为遭到连续重击,他的脸被打得乱七八糟,鼻子肿胀,一只眼睛睁不开。“阿多。”破损的嘴唇呜咽着,然后他用硕大强壮的胳膊和血淋淋的手掌抱起布兰,带他回到夜雨之中。 124.第124章 艾莉亚 “这儿闹鬼,真的哦。”热派正在揉面包,从手掌到胳膊肘沾满面粉,“昨晚皮雅在储藏室里碰到东西了。” 艾莉亚骂了句粗话。皮雅常在储藏室里见东西。通常是男人。“可不可以给我个果酱派?”她问,“你烤了整整一盘嘛。” “我需要一整盘。亚摩利爵士就好这口。” 她恨亚摩利爵士。“那我们在上面啐口水。” 热派紧张地东张西望。厨房里满是阴影和回音,其他厨子和下人都在炉子上方巨穴般的阁楼里睡觉。“他会发现的!” “才不会,”艾莉亚说,“口水又吃不出来。” “他要是吃出来,挨鞭子的是我。”热派停止揉面,“你甚至不该待在这儿。现在是深夜呢。” 没错,但艾莉亚才不在乎。即使在漆黑的深夜,厨房也不会停止工作,总有人值班:揉面团制作面包,拿长木勺搅汤,或者杀猪来准备亚摩利爵士的早餐培根。今晚轮到热派。 “如果‘粉红眼’醒来发现你不在——”热派说。 “粉红眼不会醒啦,”他的真名是梅布尔,但人人都叫他“粉红眼”,因为他眼睛老是黏糊糊的,“睡下去跟死猪一样。”他一早起来就拿麦酒配早餐,晚饭后便醉醺醺地睡去,连梦中流淌的唾沫都是酒的颜色。艾莉亚只需等到他打呼噜,便可赤脚悄悄爬上仆人用的楼梯,发出的声响就像老鼠。她已经成了老鼠,大小蜡烛都不用。西利欧曾告诉她,黑暗可以为友,他说得对,月光和星光便已足够。“我打赌,我们能逃跑,我跑了粉红眼也不知道。”她告诉热派。 “我才不要逃呢,在这儿多好,比荒山野岭的强多了。我不想吃虫子。来,帮我撒点面粉到板子上。” 艾莉亚竖起耳朵,“那是什么?” “什么?我没——” “用你的耳朵听,不是用嘴巴。那是战号,吹了两下,你没听见吗?还有闸门拉铁链的声音,不是有人要出去,就是有人要进来。想不想去看看?”自那天早上泰温公爵率军出发后,赫伦堡的城门还没开过呢。 “我在做早餐面包,”热派抱怨,“而……而且我跟你说了,我讨厌黑暗。” “那我一个人去看,待会儿再告诉你。给我一个果酱派行不行?” “不行。” 她还是偷了一个,边走边吃。派皮又薄又脆,其中塞满碎果仁、水果和奶酪,刚刚出炉,还是热的。偷吃亚摩利爵士的果酱派让艾莉亚觉得自己很英勇。光着一双脚,稳健又轻巧,她轻声唱道,我是鬼魂在赫伦堡。 号角将沉睡中的城堡唤醒,大家纷纷走到院子来看个究竟,艾莉亚混在人群中。一列牛车隆隆作响驶进闸门,抢来的财物,她一看就知道。护卫车队的骑手们嘀咕着怪异的语言,甲胄在月光下闪着淡淡的光,她看到两匹黑白条纹的马。是血戏班。艾莉亚往阴影里缩了缩。牛车运进一头关在笼子里的大黑熊,其他车里则载满银器、武器、盾牌、一袋袋面粉、一窝窝尖叫的猪,以及骨瘦如柴的狗和鸡。艾莉亚正计算自己有多久没吃过烤猪肉,这时俘虏们走了进来。 他高傲地昂着头,从举止和衣着看来,一定是位领主。她看到他破碎的红外衣下闪亮的锁甲,还以为是兰尼斯特家的人,但当他经过火炬旁,她发现他的纹章是银色的拳套,不是狮子。他手腕被绑得紧紧的,脚踝的绳子更将他和身后的人连在一起,绳子互相衔接,整个队列只能以一致的步伐摇晃着缓缓挪动。许多人受了伤,但只要谁停下来,骑手便会跑上来抽一鞭,驱赶他继续前进。她想数数总共有多少俘虏,但数到五十就乱了套,只知道总数至少是这个数的两倍。他们衣服上沾泥带血,映着火炬的光,令人很难分辨纹章印记,但一瞥之下,她还是认出了一部分:双塔,日芒,剥皮人,战斧……战斧是赛文家,黑底日芒是卡史塔克。他们是北方人,父亲的部下,罗柏的部下。她不愿去想这代表什么意义。 血戏班的成员一一下马。马房小弟揉揉睡眼,从稻草堆里爬出来,照料他们累得半死的坐骑。有人大喊着要酒。吵闹声惊醒了亚摩利·洛奇爵士,他来到院子上方拱顶的楼台,左右各有一人执火炬侍候。山羊头盔的瓦格·赫特在下面勒住缰绳。“代理承主大人。”佣兵打声招呼。他的声音浑浊不清,好像舌头太大,嘴里放不下似的。 “怎么回事,赫特?”亚摩利爵士皱眉问。 “抓到俘乳。如斯·波顿想过河,但我们勇士船把他的先头部队打了个踢零八落。杀撕好多,可西波顿跑了。这是他们的现锋管,葛洛佛,后面那鸽是伊尼斯·佛雷爵士。” 亚摩利爵士用那双小猪眼瞪着下方绑在一起的俘虏。艾莉亚觉得他并不高兴,全城都知道,他与瓦格·赫特不和。“很好,”他说,“凯德温爵士,把这些人丢进地牢。” 外衣有钢甲拳套的领主抬起头。“你保证给我们礼遇——”他开口。 “闭嘴!”瓦格·赫特喷着唾沫,朝他嘶叫。 亚摩利爵士转向俘虏们:“赫特的保证与我无关。泰温大人任命我为赫伦堡代理城主,我爱怎样处置,就怎样处置。”他对卫兵打个手势。“寡妇塔下的大牢应该能容纳所有人。谁不愿去,可以死在这里。” 当他的手下用矛尖驱赶俘虏们离开时,艾莉亚看见粉红眼终于出现在楼梯间,在火光下直眨眼睛。若是他发现她失踪,准会大呼小叫地威胁拿鞭子狠抽她一顿,但她并不害怕。他不是威斯。他一会儿威胁打这个,一会儿又要抽那个,但艾莉亚从没见他真正打过人。当然,最好还是别让他瞧见。她环视四周,人们正给牛解下挽具,并从车辆卸货,勇士团的成员嚷着要酒,还有许多好奇的人在围观笼子里的熊。混乱中,偷溜走很容易。她悄悄打来路离开,希望在被人发现抓去干活之前,逃个无影无踪。 在城门和马厩之外,巨大的城堡几乎全部荒芜。吵闹逐渐减弱。旋风刮起,号哭塔的石头缝隙发出高亢悚然的尖啸。神木林已开始落叶,叶子随风飘过废弃的庭院,飘过空荡荡的建筑物,擦着石头,发出轻微的声响。如今赫伦堡再度空旷,声音由是有了诡异的效果。有时石头会吸走声音,将庭院裹进一层沉默的毯子;有时回音有自己的生命,每一次落脚都成为幽灵大军的踏步,每一回远方的话音都成为鬼魂欢宴的笑语。这些奇怪的声响困扰着热派,却不能困扰艾莉亚。 静如影,她安然掠过中庭,绕开恐怖塔,穿过空荡荡的鹰笼——据说在这里,死去猎鹰的鬼魂仍在用虚无的翅膀搅动空气。她觉得好自由,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驻军不到一百,如此小的一支部队,完全被偌大的赫伦堡所吞没,于是百炉厅连同许多次要建筑一起关闭,甚至号哭塔也废弃不用。亚摩利·洛奇爵士住进焚王塔里的领主套房,和大贵族的居所一样宽敞,艾莉亚和其他仆人也跟着搬进塔下的地窖,以便就近使唤。当初泰温公爵在时,去哪儿都有士兵盘问,但如今一百个人守着一千扇门,谁也不清楚谁在哪儿,也没人在乎他人的去向了。 经过铁匠房时,艾莉亚听见锤子不断铿锵。高高的窗户,映着暗橙色的火光。她爬上屋顶偷偷往下看,只见詹德利正在打造胸甲,他干活很专心,似乎全世界只剩下金属、风箱和炉火,而铁锤成了手臂的一部分。她看着他胸肌的运动,倾听他用钢铁制造的音乐。他好强壮,她心想。当他拿起长柄钳子,将胸甲夹起浸入回火的水槽时,艾莉亚“哧溜”一声翻下窗口,跳到他身旁的地面。 他看来并不惊讶。“小妹妹,该上床睡觉啦。”他把胸甲浸入冷水,甲胄发出猫一样的“咝咝”声,“外面那么吵,怎么回事?” “瓦格·赫特带回一些俘虏。我看到他们的纹章,里面有个是深林堡葛洛佛家的,是我父亲的人。其他人大部分也是。”突然间,艾莉亚明白自己为何信步走到这里。“你帮帮我,把他们救出来。” 詹德利大笑。“我们该怎么做呢?” “亚摩利爵士把他们关进地牢,就是寡妇塔下那间大牢房。你可以用你的锤子把门砸开——” “你以为卫兵会干看着,一边打赌我要挥几下才能砸开?” 艾莉亚咬紧嘴唇。“我们得杀死卫兵。” “怎么杀?” “他们没几个人啦。” “就算只有两个,对你我来说还是太多。在渔村,你还没学到教训吗?你要真去试,包管被瓦格·赫特砍掉双手双脚,别忘了,这是他的作风。”詹德利又拿起钳子。 “你怕了。” “别烦我,小妹妹。” “詹德利,那里有一百个北方人呢,也许还要多,我数都数不过来,反正不比亚摩利爵士的人少。嗯,我是没算上血戏班,但只要放他们出来,我们肯定能夺下城堡,然后逃跑。” “算了吧,你放不了他们,就像你救不了罗米。”詹德利用钳子翻动胸甲,仔细检查,“就算真能逃,我们去哪里?” “去临冬城啊,”她立即答道,“我会告诉母亲你是怎么帮我的,你可以留在——” “我会获得小姐您的青睐?从此为您的坐骑镶铁蹄,为您尊贵的兄弟们铸剑?” 有时候他就是会惹人生气。“你别这样笨啦!” “一样是流汗出力,我凭什么赌上双脚,拿临冬城跟赫伦堡交换?你认得‘黑拇指’老本恩吗?他从小来到赫伦堡,先后为河安伯爵夫人及她的父亲和祖父打铁效力,甚至在河安家接管赫伦堡之前,还为罗斯坦家族服务过。眼下他是泰温公爵的铁匠,你知道他怎么说?剑就是剑,盔就是盔,手伸进火里就会烧伤——这些东西,不管你为谁效力都不变。总而言之,卢坎是个不错的师傅,我要留下来。” “你会被太后抓到的!‘黑拇指’本恩又没人要抓!” “金袍子要的很可能不是我。” “才怪!就是你,你明明知道:你是个重要人物。” “我是个铁匠学徒,有朝一日说不定能成为武器师傅……只要我别干些逃跑的蠢事,然后为此失去双脚甚至丢掉小命的话。”他背过身去,再度举起锤子敲打。艾莉亚无助地握手成拳。“下次你做头盔,把牛角改成骡耳朵!”再不快跑,她就会忍不住要揍他了。就算我揍他,这笨蛋也没感觉啦!好啊,等他们发现他是谁,一刀砍下这骡脑袋,他就会后悔不帮我了。没他参加才好呢,在那个渔村,就是他害她被抓的。 想到渔村,她就想起那一路的长途跋涉,想起仓库,想起记事本,想起那个被钉头锤砸扁脸的小男孩,想起老笨蛋“一切皆为乔佛里”,想起绿手罗米。我从前是头绵羊,现在成了老鼠,只会躲躲藏藏。艾莉亚咬紧嘴唇,试图寻找自己的勇气。贾昆给过我勇气,他让我成为赫伦堡的鬼魂,而不只是老鼠。 威斯死后她一直在躲避罗拉斯人。奇斯威克的死还好说,谁都可以把人从城墙上推下来,但威斯那条丑陋的斑点狗是他从小养大的,要让这畜生背叛他,想必用了什么黑魔法。贾昆、罗尔杰和尖牙都是尤伦从黑牢里挖出来的,她想起来,贾昆一定干过些可怕的事,尤伦知道,所以才用链子捆着他。如果这个罗拉斯人是巫师,那罗尔杰和尖牙就是他从地狱里召唤来的恶魔,他们根本不像人呢。 贾昆还欠她一条命。在老奶妈的故事里,古灵精怪会让人们许愿,许第三个愿时得特别小心,因为那是最后一个愿望。奇斯威克和威斯都不太重要,第三条命一定得有价值,艾莉亚每晚复诵姓名时都告诉自己。现在边跑边想,她突然怀疑自己犹豫不决的真正原因。是啊,只用一句耳语便能取人性命,她便无须害怕任何人……可一旦用掉最后一个名额,她又要变回老鼠了。 粉红眼已经醒来,她不敢回去睡觉,可又不知该躲哪儿,于是去了神木林。她喜欢松木和哨兵树强烈刺激的味道,喜欢青草和泥土挤进指缝的感觉,喜欢风吹树叶的声响。一条蜿蜒的小溪缓缓流过林间。一棵树木倒落下来,下面有个小坑。 在腐木和扭曲的碎枝下,她找到自己的剑。 詹德利太固执,不愿给她做,她只好自己摘扫帚的须茬当剑用。这剑实在太轻,而且没有握把,但剑尖却还参差锐利。 平日只要得空,她就会偷偷溜过来练习从前西利欧传授的技艺。她光着脚在落叶间移动,劈下枝条,击落树叶,甚至爬到树上,在枝干间跳跃舞蹈。她用脚趾攀住树枝,来回行动,随着平衡感逐渐建立,摇晃不稳的情况日益减少。最好的练习时间是晚上,晚上没有人打扰她。 这次,艾莉亚又爬上树。高高地站在树叶的王国中,她拔出剑来,霎时将亚摩利爵士、血戏班、父亲的部下这一切的一切都抛在脑后,沉醉于脚底粗糙的木枝和空中挥舞扫帚剑的快感中。破枝杈变作乔佛里,她不停攻击,直到它掉落下去。太后、伊林爵士、马林爵士和猎狗都只是树叶,她毫不留情地将之一一斩杀,捣成丝丝绿碎片。胳膊挥累了,她便跷脚坐上高枝,在凉爽黑暗的空气中喘气,一边倾听捕猎的蝙蝠发出的吱吱尖叫。透过繁茂的树冠,她看见白骨一般的心树枝干。和临冬城完全一样。难道真是那棵?……难道她只需爬下去,就又回到了家里,甚至还发现父亲一如往常地坐在那棵鱼梁木下。 于是她把剑往腰带里一塞,顺着高低的枝条滑回地面,向鱼梁木走去。月光将它的枝干染成银白,五角的红叶在夜色里却是黑暗。艾莉亚注视着刻在树干上的人脸,那是一张可怕的脸,嘴巴扭曲,眼神凌厉,充满仇恨。诸神就是这般模样吗?诸神也会像凡人一样受到伤害吗?我该向它们祈祷啊,她突然想。 艾莉亚跪下来,却不知道怎么开始。她合拢双手,请帮帮我,远古诸神,她默默祷告,帮我把那些人放出地牢,杀了亚摩利爵士,然后带我回临冬城,回家。让我成为水舞者,成为冰原狼,永远不要害怕。 这样就够了吗?远古诸神听见了吗?是不是该大声说呢?或许……该祈祷得久一点,记得父亲时常祈祷很久很久。可是远古诸神却不帮他,想起这点她很恼火。“你们应该救他,”她忍不住责骂那棵树,“他一直向你们祷告。帮不帮我我倒不在乎,反正就算你们要帮,我觉得你们也没能耐……” “女孩不可嘲弄众神。” 这声音令她大吃一惊。她拔出木剑,一跃而起。贾昆·赫加尔站在黑暗中,一动不动,仿佛林中一棵树。“某人来听名字。一个两个三个。某人要把该做的事做完。” 艾莉亚垂下破剑,指着地面。“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某人的眼睛会看。某人的耳朵会听。某人洞察真相。” 她怀疑地瞪视他,难道是诸神派他来的?“你怎么让狗杀威斯?罗尔杰和尖牙是不是你从地狱里召唤来的?你真的叫贾昆·赫加尔吗?” “有人名字很多。黄鼠狼。阿利。艾莉亚。” 她朝后倒退,直到背脊抵住心树。“詹德利说的?” “某人洞察真相。”他重复,“史塔克小姐。” 也许他的出现真是诸神对她祈祷的回应。“我要你帮忙,把那些人放出地牢。放了那个葛洛佛,还有其他所有人。我们得想办法杀死卫兵,打开牢门——” “女孩忘记了,”他平静地说,“她有三条命,至今要了两条。要杀哪个卫兵,说出他的名字。” “一个卫兵是不够的,得把他们通通杀死,才能打开牢房。”艾莉亚狠狠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哭出来,“我要你像我救你一样救那些北方人。” 他低头看着她,不带一丝同情。“女孩取走三条本属于他的命。女孩就得拿出三条命来偿还。不可欺瞒神灵。”他的声音既像丝绸又像钢铁。 “我没有欺瞒。”她想了一会儿,“名字……我说出任何人的名字?你都会杀他?” 贾昆·赫加尔点点头。“某人言出必践。” “任何人都可以吗?”她重复,“男人,女人,小孩,或者泰温公爵?或者总主教?或者你父亲?” “某人高堂早已去世,如果他仍在世,你又说得出他的名字,他的生死便由你支配。” “你发誓,”艾莉亚说,“对诸神发誓。” “奉海洋与空气中一切神祇之名,更奉火神之名,吾立此誓。”他将一只手放进鱼梁木嘴里,“奉新生七神及诸多远古神祇之名,吾立此誓。” 他发誓了。“即使我说的是国王……” “名字出口,死亡降临。也许次日,也许隔月,也许来年,死亡将不离不弃。某人无翅不能飞,但一步接一步,终有一天会达目的,国王亦将死去。”他跪在她身前,他们面对着面,“女孩如果害怕,可以悄悄地说。快快说出来吧,是不是乔佛里?” 艾莉亚将嘴唇凑近他耳朵。“是贾昆·赫加尔。” 即使在燃烧的谷仓,四周是咆哮的火海,身体又被铁链束缚,他也没有此刻惊慌。“女孩……开玩笑。” “你发过誓。诸神听到了你的誓言。” “众神听到了,”他手中突然出现一把小刀,刀身像她小指头那么细。艾莉亚不知他要杀自己还是杀她。“女孩会哭泣。女孩将失去唯一的朋友。” “你不是我朋友。是朋友就会帮我。”她退开一步,把身体平衡放在脚尖上,以防他万一射出小刀,“我不杀朋友。” 贾昆的笑容一闪即逝。“如果朋友肯帮忙,女孩也许可以……换个名字?” “女孩也许会,”她说,“如果朋友肯帮忙。” 小刀消失。“跟我来。” “现在?”她没料到他立刻就要行动。 “某人听到沙漏的低语。女孩不收回名字,某人便睡不安宁。快来吧,恶毒的孩子。” 我不是恶毒的孩子,她心想,我是冰原狼,是赫伦堡的鬼魂。她将扫帚剑藏回原处,跟着他走出神木林。 虽然已是深夜,赫伦堡中却生气勃勃,只因瓦格·赫特的抵达完全打乱了日常作息。此刻庭院里车辆、牛和马匹都已消失不见,只有关熊的笼子还在。它被挂在分隔外庭和中庭的拱桥上,用沉重的铁链吊着,离地数尺,一圈火炬将它沐浴在亮光中。几个马房小弟正朝熊扔石头,惹得它咆哮怒吼。院子对面,光线从兵营大厅的门中透出,伴随着杯盏交碰和呼喝要酒的声音。十几个人在唱歌,用一种喉音的语言,艾莉亚觉得很怪异。 他们入睡前要大吃大喝一番,她意识到,粉红眼会叫我起床服侍,然后发现我不在床上。不过此刻他大概正忙着给“勇士团”及加入狂欢的驻军倒酒,无暇他顾了吧。 “某人若付诸行动,饥饿的众神今晚将享受鲜血的盛宴,”贾昆说,“可爱的女孩,仁慈温柔的女孩,收回那个名字,说出另一个吧,撇开这疯狂的梦。” “不。” “那好吧。”他似乎放弃了,“某人从命,但女孩得遵从指示,某人无暇多说。” “女孩会遵从,”艾莉亚道,“我该做什么?” “一百个俘虏饿着肚子,得吃东西,大人下令要肉汤。女孩跑去厨房,告诉她的卖派小弟。” “我去要肉汤,”她重复,“你呢?” “女孩帮忙做汤,然后等在厨房,某人会来找她。去吧。快跑。” 她冲进厨房时,热派正把面包从烤箱里拿出来,但这里不再是他独自一人,厨子被全部叫醒,为瓦格·赫特和血戏班做饭。仆人们忙着把热派做的一篮篮面包和果酱派端出去,大厨在切凉火腿,司炉的小弟在翻转烤兔,洗锅小妹们则给它们涂蜂蜜,厨娘在切洋葱和胡萝卜。“你干吗,黄鼠狼?”大厨看到她便问。 “肉汤,”她宣布,“大人要肉汤。” 他用切肉的刀朝火上的黑铁锅指指。“你以为那是什么?告诉你,我会先往里面撒泡尿,然后端去给那山羊。让人睡一晚安稳觉都不行!”他愤愤不平地说,“好了,你不用管,回去告诉他锅子催不得。” “我就在这里等,直到它煮好。” “那就别碍手碍脚,或者帮点忙。这样吧,你去储藏室,把山羊大人要的黄油和奶酪拿来。叫醒皮雅,告诉她,如果想保住双脚,这次就给我利索点儿。” 她竭尽全力飞奔。皮雅已经醒了,但还睡在阁楼,在一个血戏班成员的身子下呻吟。当她听见艾莉亚叫喊,立即穿回衣服,把黄油罐及包在布里一大块一大块臭烘烘的奶酪装满六个篮子。“来,帮我一把。”她告诉艾莉亚。 “我不帮,你最好自己快去,不然瓦格·赫特会砍掉你的脚。”不等皮雅抓她,艾莉亚拔腿就跑。回去的路上,她突然纳闷,为何没有一个俘虏被砍掉手脚呢?难道瓦格·赫特害怕罗柏?可他看起来真是天不怕地不怕呀。 艾莉亚回到厨房时,热派正拿长柄木勺搅锅子,她抓起另一把勺子来帮忙。片刻之间,她寻思该把计划告诉他,随后想起渔村里的事,便决定不要说。他只会再投降一次啦。 接着,她听见罗尔杰刺耳的嗓门。“厨子,”他喊,“我们来取该死的汤。”艾莉亚惊慌失措地放下勺子。糟糕,他们怎么参加了!罗尔杰戴着铁盔,护鼻掩盖了脸上的空洞。贾昆和尖牙跟在他后面。 “该死的汤他妈的还没好,”大厨道,“还要炖一炖,洋葱刚放进——” “闭上臭穴,否则我用烤肉叉叉你屁眼,涂上蜂蜜烤你几圈。我说要汤,现在就要!” 尖牙嘶声怪叫,一边从铁叉上撕下一大块烤得半焦的兔肉,用尖牙一口咬下,蜂蜜从指间滴落。 大厨屈服了。“那就把该死的汤拿走,如果山羊怨东怪西,你自己解释。” 尖牙意犹未尽地舔舔指间的油脂和蜂蜜,贾昆·赫加尔戴上一副厚垫手套,将另一副交给艾莉亚,“黄鼠狼来帮忙。”肉汤煮得滚烫,锅子又重,艾莉亚和贾昆费尽全力才抬起一个,罗尔杰自己搬一锅,尖牙则提了两锅,他的手被锅柄烫到,嘴里痛苦嘶叫,手上却没半分松劲。他们将锅子搬出厨房,穿过庭院。两个卫兵在寡妇塔门前站岗。“这是什么?”其中一个询问罗尔杰。 “一锅滚烫的尿,想不想尝尝?” 贾昆露出迷人的微笑。“我们给俘虏送吃的。” “没人说过会——” 艾莉亚打断他。“这是给他们,又不是给你。” 第二个卫兵挥手示意通过。“那就拿下去吧。” 门内是一条蜿蜒的楼梯,向下直通地牢。四人中罗尔杰引路,贾昆和艾莉亚断后。“女孩躲远点。”他告诉她。 楼梯尽头是一个狭长的石地窖,潮湿阴暗,没有天窗。近处有几支火炬在支架上燃烧,一群亚摩利爵士的士兵围坐在一张破木桌旁玩牌聊天,沉重的铁栅栏将他们和挤在黑暗中的俘虏分开。他们刚进来,肉汤的味道便将许多俘虏吸引到栅栏前。 艾莉亚数了数,一共八个卫兵。他们也闻到肉汤的香味。“你是我这辈子见过最丑的侍女,”他们的队长对罗尔杰说,“锅里是什么?” “你的老二和蛋蛋,味道怎么样?” 有个卫兵本来在踱步,另一个站在栅栏旁,又一个靠墙坐在地板上,但食物将他们通通吸引到桌边。 “他妈的也该吃饭了。” “里面有洋葱?” “面包在哪儿?” “见鬼,我们需要碗,杯子,勺子——” “不,你们不需要。”罗尔杰用力举起滚烫的汤锅,泼过桌子,全浇在他们脸上。贾昆·赫加尔也依法而为。尖牙则像扔盘子一样飞出锅子,锅子旋转着穿过牢房,汤汁如雨洒落。队长正要起身,却被回旋的锅子砸中太阳穴,像沙包一般倒下去,一动不动了。其余人或痛苦惨叫,或乞求饶命,或企图偷偷溜走。 艾莉亚贴紧墙壁,罗尔杰开始割人喉咙,尖牙则用一双惨白巨手抓住卫兵们的后脑和下巴,一下子便扭断脖子。只有一个卫兵来得及拔剑。贾昆舞蹈般地闪过他的攻击,抽出自己的剑,几个突刺将那人逼至角落,然后一剑穿心,毙人性命。罗拉斯人提剑走到艾莉亚跟前,剑上流淌着心脏的热血,他用她的衣服前襟把血擦净。“女孩该沾血。这是她的手笔。” 牢房钥匙挂在桌边墙壁的钩子上。罗尔杰将它取下,打开牢门。首先出门的是那个外衣上有钢甲拳套纹章的领主。“干得好,”他道,“我是罗贝特·葛洛佛。” “大人。”贾昆朝他一鞠躬。 一获自由,众俘立即夺下死卫兵的武器,提在手中,冲上楼梯,后面的人空着手蜂拥跟随。他们全都行动迅捷,一言不发,当初瓦格·赫特赶他们进城门时带的伤全都不药而愈。“汤的办法真是妙,”葛洛佛说,“我倒没想到,这是赫特大人的主意?” 罗尔杰哈哈大笑,笑得鼻涕从原来是鼻子的那个洞里飞溅出来。尖牙坐在死人身上,抓起一只软绵绵的胳膊,啃尸体的指头。齿间嘎吱作响。 “诸位是什么人?”罗贝特·葛洛佛额现褶皱,“诸位并未跟随赫特大人来到波顿大人的营地,敢问诸位可是勇士团的成员?” 罗尔杰用手背擦掉下巴上的鼻涕。“我们现在是了。” “此人很荣幸是贾昆·赫加尔,从罗拉斯自由贸易城邦而来。此人无礼的同伴是罗尔杰和尖牙。大人看得出谁是尖牙。”他将手一挥,指向艾莉亚,“这位——” “我是黄鼠狼。”她赶紧道,以免他暴露她的真实身份。她不想在这儿说出自己的名字,叫罗尔杰、尖牙和一大群不认识的人听到。 葛洛佛根本不在乎她。“很好,”他说,“我们来了结这出血淋淋的戏剧吧。” 他们爬上蜿蜒的楼梯,发现门口的卫兵已倒在血泊中。北方人冲过庭院,艾莉亚听见叫喊。兵营大厅的门骤然打开,一个受伤的人一边尖叫一边跌跌撞撞地跑出来。另外三个人在后面追赶,最后用长矛和剑让他闭了嘴。城门楼附近有战斗,罗尔杰和尖牙跟随葛洛佛冲过去,但贾昆·赫加尔在艾莉亚身边跪下。“女孩不明白?” “我明白。”她说,虽然她并不真正明白。 罗拉斯人从她脸上看了出来。“山羊无忠心,狼旗将升起。某人要听某个名字被收回。” “我收回那个名字。”艾莉亚咬住嘴唇,“我还有第三条命吗?” “女孩很贪心。”贾昆摸摸死去的卫兵,给她看染血的手指,“这是第三个,那是第四个,下面还躺着八个。债已还清。” “债已还清。”虽不情愿,但艾莉亚不得不同意。她感到有些悲哀,自己又成了老鼠。 “红神是债主。某人必须死。”贾昆·赫加尔唇边泛起一丝奇特的微笑。 “死?”她困惑地说。他什么意思?“我已经收回名字了呀。你现在不需要死啦。”“某人必须死。某人时辰已到。”贾昆把手由上至下抹过脸庞,从额头直到下巴,所经之处发生了变化:面容变得丰满,双眼靠得更近,鼻子成了鹰钩,一条前所未有的疤痕出现在右颊。他甩甩头,那又长又直、半红半白的头发消失不见,变成一头整齐的黑卷发。 艾莉亚张大了嘴。“你到底是谁?”她低声说,惊讶得忘记了害怕,“你怎么弄的?难不难?” 他咧嘴一笑,露出一颗发亮的金牙。“跟换名字一样简单,只要你了解方法。” “教我,”她冲口而出,“我想学。” “如果你要学,就得跟我走。” 她犹豫了。“去哪儿?” “很远很远的地方,狭海对岸。” “我不去。我想回家。回临冬城。” “那我们就得分开,”他说,“我有使命在身。”他牵起她的手,把一枚小硬币塞进她掌心。“拿着。” “这是什么?” “一枚珍贵的硬币。” 艾莉亚咬了咬。好硬,似乎是铁。“它够买马吗?” “不够。” “那有什么用?”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如果有一天,你要找我,请把这枚硬币交给任何一个布拉佛斯人,并对他说——vr morghulis。” “vr morghulis。”艾莉亚重复。这并不难记。她用手指紧紧握住硬币。院子另一端,不断有人死去。“请你别走,贾昆。” “贾昆死了,阿利也死了,”他悲哀地说,“我有承诺必须遵守。vr morghulis,艾莉亚·史塔克,请跟我再说一遍。” “vr morghulis。”她跟着念,然后穿贾昆衣服的陌生人朝她鞠了一躬,转身退进黑暗,斗篷飘荡。艾莉亚独自一人留在死尸旁。他们该死,她告诉自己,想起亚摩利·洛奇爵士在湖边庄园的屠杀。 她回到自己的稻草床时,焚王塔下的地窖空无一人。她对着枕头轻声复诵姓名,念完之后,又用轻柔细小的声音加了一句:“vr morghulis”,却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破晓后,粉红眼和其他人都回来了,只有一个男孩在战斗中被杀,没人说得出原因。粉红眼独自上楼,去看白天分配下来什么工作,边爬楼梯边抱怨自己这把老骨头经不起折腾。回来后,他告诉大家,赫伦堡被占领了。“血戏班趁亚摩利爵士的人睡觉时下手,还有的人喝得烂醉后死在桌旁。太阳下山前,新领主就会率领大军抵达。他从荒凉的北方来,是长城边上的贵族,据说很严厉。你们这些懒虫给我听好,不管领主换成哪个,该干什么活儿还得干什么活儿。谁敢偷奸耍滑,瞧我不拿鞭子狠抽掉你一层皮。”他边说边看艾莉亚,但关于她昨晚的去向,一个字也没问。 整个早上,她都在观看血戏班搜刮死者身上的钱物,然后将尸体拖到流石庭院,并在那儿堆好木柴,准备焚烧。“小丑”夏格维砍下两个死骑士的脑袋,拎着头在城堡里神气十足地到处挥舞,还让它们表演对话。“你咋死啦?”一个脑袋问。“喝了滚烫的黄鼠狼汤。”另一个回答。 艾莉亚被派去拖地,擦掉干涸的血迹。没人对她多说什么,但她不时注意到人们奇怪的眼光。罗贝特·葛洛佛和其他人想必把地牢里发生的事传了出去,然后夏格维和他会说话的蠢头颅便开始到处宣扬黄鼠狼汤。她想去叫他闭嘴,却不敢这么做。小丑半疯半傻,听说有次杀人就因为对方没有为他的笑话而发笑。他最好闭嘴,否则我把他加入名单,她一边擦拭红棕色的血渍一边想。快入夜时,赫伦堡的新主人才到达。他相貌平凡,没有胡子,唯一引人注目的是那双淡得出奇的怪眼。他不胖不瘦,也不强壮,穿着黑色锁甲和一件粉红斑点的披风。他旗上的图案似乎是个血人。“恐怖堡伯爵驾到,下跪!”他的侍从高喊,那是个跟艾莉亚年纪相仿的男孩。整个赫伦堡都跪下了。 瓦格·赫特迎上前。“大人,赫伦堡书于您了。” 领主开口作答,但声音太轻,艾莉亚听不到。罗贝特·葛洛佛和伊尼斯·佛雷爵士上前加入,他们刚刚梳洗整洁,穿着崭新的上衣和披风。简短对话之后,伊尼斯爵士引见罗尔杰和尖牙。看到他俩还在,艾莉亚吃了一惊,她还以为贾昆一走,他们也会跟着消失。她听见罗尔杰刺耳的嗓门,却听不清说话的内容。突然夏格维跳到身边,拽着她穿过庭院。“大人,大人,”他牵着她的手腕大声唱,“这是煮汤的黄鼠狼!” “放手。”艾莉亚边说边用力挣脱。 领主注视着她。头不动,眼睛转,瞳仁淡白,好似玄冰。“孩子,你多大?” 她都忘了,不得不想了一会儿。“十岁。” “十岁,大人,”他提醒她,“你喜欢动物吗?” “有些动物我喜欢。大人。” 他嘴角现出一抹淡淡的微笑。“看来不包括狮子。也不包括狮身蝎尾兽。” 她不知如何应对,因此什么也没说。 “他们叫你黄鼠狼。这可不行。你母亲给你取什么名?” 她紧咬嘴唇,努力搜寻一个名字。以前罗米叫她“癞痢头”,珊莎叫她“马脸艾莉亚”,父亲的手下给她取的绰号则是“捣蛋鬼艾莉亚”,但她认为这些都不是他想听的名字。 “娜梅莉亚,她叫我娜梅莉亚,”她说,“平日简称娜娜。” “跟我说话时要称我为‘大人’,娜娜,”领主温和地说,“我认为你还太小,不能加入‘勇士团’,而且性别也不对。水蛭你怕吗,孩子?” “水蛭不过是小虫子,大人。” “看来我的侍从该向你学习。常用水蛭放血是长寿秘诀,一个人应该常常清除自己的脏血。我把这个工作交给你了。我留在赫伦堡一天,娜娜,你就是我的侍酒,负责在餐桌上和居室里伺候。” 这次她知道别开口讨要马厩的工作。“是……我是说,是,大人。” 领主挥挥手。“把她收拾得像样点儿,”他不特定对谁说道,“教她倒酒,别洒出来。”他转身抬起一只手,“赫特大人,换掉城门楼的旗帜。” 四个勇士团的成员爬上城墙,扯下兰尼斯特家金色的狮子和亚摩利爵士黑色的狮身蝎尾兽,升起恐怖堡的剥皮人和史塔克家的冰原狼。当晚,一个叫娜娜的侍酒一边替站在楼台上的卢斯·波顿和瓦格·赫特斟酒,一边看着勇士团押解赤身裸体的亚摩利·洛奇爵士穿过中庭。亚摩利爵士紧紧抱住押送者的腿,一边乞求一边抽泣,最后罗尔杰把他拉开,夏格维将他一脚踢进熊坑。 黑色的熊,艾莉亚心想,和尤伦一样。她倒满卢斯·波顿的杯子,一滴也没有洒出来。 125.第125章 丹妮莉丝 丹妮满心期待,以为不朽之殿会是光辉之城里最为光辉的建筑,没想到走出舆车,看到的却是一座古老的灰色废墟。 大殿长而低矮,没有塔楼和窗户,像一条巨大的石蛇盘绕在黑树皮的林中。林中树木长着深蓝的叶子,魁尔斯人称为“夜影之水”的魔法饮料正是用它们制成。附近没有其他建筑。黑瓦覆盖着大殿屋顶,其中许多已坠落或破损,石块间的灰泥也大都干燥碎裂。她终于明白札罗·赞旺·达梭斯为何称它为尘埃之殿,甚至连卓耿也不安起来。黑龙嘶嘶呐喊,烟雾从利齿间渗出。 “吾血之血,”乔戈用多斯拉克语说,“这是个邪恶的地方,鬼魂和巫魔在此出没。它吸掉了明媚的朝阳,在它吸掉我们之前,快快离开吧。” 乔拉·莫尔蒙爵士走上前。“他们住在这种地方,能有什么力量?” “听从那些最爱你的人儿,听从他们睿智的语言哪,”札罗·赞旺·达梭斯在舆车里懒洋洋地说,“男巫是一群难以相处的怪物,他们从尘土和阴影中摄取养分。他们能给您的只有虚无,因为他们一无所有。” 阿戈一只手搭上亚拉克弯刀。“卡丽熙,据说进入尘埃之殿的人很多,却没有几个能出来。” “对。”乔戈赞同。 “我们是汝血之血,”阿戈说,“发誓与您同生共死,并肩作战,保护您免于危难。请让我们跟您一起进入这黑暗的地方。” “有些地方,即使卡奥也必须独自去闯。”丹妮说。 “那就带上我,”乔拉爵士劝道,“不要太冒险——” “丹妮莉丝女王必须独入,只此一途。”男巫俳雅·菩厉从林中走出。他一直在那儿吗?丹妮疑惑地想。“此刻她若转身,智慧之门将永远向她关闭。” “此刻我的豪华游艇还在等待,”札罗·赞旺·达梭斯高呼,“放弃愚行吧,最最固执的女王。我的笛手将用美妙绝伦的音乐抚平您烦躁不安的灵魂,我那歌声婉转的小歌手,她的嗓音将令您叹息,把您融化。” 乔拉·莫尔蒙爵士酸酸地瞪了巨商一眼。“陛下,别忘了弥丽·马兹·笃尔。” “我不会忘,”丹妮说,她突然下定了决心,“我记得她有智慧。而她本人只是个小小的巫魔女。” 俳雅·菩厉淡淡一笑。“这孩子说话如老妪一般睿智。来,挽住我的手,让我为您带路。” “我不是孩子。”但丹妮还是挽住了他的手。 黑树林比她想象中更黑暗,路也比她想象中更漫长。大路从街道直通宫殿大门,但俳雅·菩厉很快走上岔道,她询问缘故,男巫道:“前门之路有进无出。注意听我说话,女王陛下。不朽之殿非为凡人所建。若您珍惜灵魂,请谨遵吾言,格外小心。” “我会照你的话做。”丹妮承诺。 “您进去之后,将发现房里有四道门,除了进口,还有另外三扇门。请走右边,每次都选右边第一扇门。遇到楼梯,就往上爬,决不向下,也决不要走右边第一扇门之外其他的门。” “走右边的门,”丹妮重复,“我明白了。当我离开时,就反其道而行之?” “万万不可,”俳雅·菩厉说,“来去相同,总是向上,永远走右边的门。其他的门或许会自动开放,您将看到许多搅乱思绪的事物:有的美丽,有的可怕,有的惊奇,有的恐怖。种种图像和声音,或存在于过去,或尚未到来,甚或不会发生。您经过时,房间的主人和仆从会跟您说话,您可以回答,也可以不予理睬,一切悉听尊便,但到达觐见室之前,决不能进入任何房间。” “我明白了。” “当您最后来到不朽者的房间,请千万保持耐心。我们短暂的生命对他们而言如飞蛾扑火一般渺小。您只需仔细倾听,将每个字铭记在心。” 于是他们来到门前——那是一张椭圆的大嘴,嵌在一堵人脸形状的墙上——一位丹妮毕生所见最矮的侏儒正等在门口,身高还不到她的膝盖,脸皱巴巴地挤成一团,鼻子则高得出奇。他穿着紫蓝相间的华丽服饰,粉红小手中托着一个银盘,上面放了一只细长的水晶杯,内盛浓稠的蓝液。这便是夜影之水,男巫的美酒。“喝吧。”俳雅·菩厉催促。 “我的嘴唇会变蓝吗?” “一杯只会使您耳聪目明,如此方能感受展现在前的真理与智慧。” 丹妮举杯至唇。呷第一口的滋味就像混合墨汁的腐肉,恶心无比,但当她吞咽而下,它却在她体内活动起来。一丝丝卷须在胸中扩散,仿佛烈焰缠绕心脏,舌尖则油然而生蜂蜜、茴香和奶油的味道,既像母亲的乳汁和卓戈的精液,也像鲜红的肉、温热的血和熔化的金。它尝起来有她所知的一切滋味,却又非其中任何一种……随后杯子就空了。 “您可以进去了。”男巫说。丹妮将杯子放回仆人的托盘,走了进去。 她发现自己进入一间石厅,四面墙上各有一扇门。她毫不犹豫地踏进右边的门。第二个房间和第一个房间完全相同。她再次选择右边的门,推开后,看见的是又一间四扇门的石室。我身处巫术之中。 第四个房间不是方形,而是椭圆形,墙壁也不再是石头,而是虫蛀的木板。它有六个出口而不止四个。丹妮照旧选了最右边那个,进入一条长而昏暗的走廊。天花板很高,右边是一排冒烟燃烧的火炬,发出橙色的光芒,但所有的门都在左边。卓耿展开宽阔的黑翼,扇动陈腐的空气。它飞了二十尺,突然“砰”的一声,狼狈地栽下来。丹妮大步跟在后面。 脚下发霉的地毯曾经华美艳丽,织物上的金纹装饰隐约可见,在暗淡的灰色与斑驳的绿色之间断续地闪烁光芒。这残破的地毯吸收了她的脚步声,却不能屏蔽其他声音。丹妮听到墙内有响动,那是一种细小而忙乱的抓刨,让她想到了老鼠。卓耿也听见了,它的脑袋跟着声音转动,当声音停止,便发出恼怒的尖叫。更令人不安的声音从一些紧闭的门后传出,其中一扇被撞得摇晃,仿佛有人要破门而出,另一扇后面传来刺耳的笛声,龙一听之下便疯狂地摇尾巴。丹妮赶紧快跑。 并非所有的门都关着。我不看,丹妮告诉自己,但诱惑实在强烈。 在一个房间,有位美女展开四肢,赤裸裸躺在地上。四个小人趴在她身上,他们有老鼠一样的尖脸和粉红小手,跟夜影之水的仆人一样。其中一个在她股间抽送,另一个在摧残她的胸部,把乳头放进潮湿红润的嘴里撕扯咀嚼。 再往前,她见到一场死尸的盛宴。参与者都是遭到残忍屠杀后的尸体,它们东倒西歪地趴在倾倒的椅子和劈烂的高架桌边,躺在一摊摊正在凝结的血液中。有人断手断脚,有人失去头颅。无主的手掌紧握着血淋淋的杯子、木勺、烤鸭和面包。上方的王座坐着一个狼头死人,戴一顶铁冠,握一条羊腿,好似国王握着权杖。他的眼神紧随丹妮,仿佛在无声地控诉。 她从他面前逃开,随即在下一扇门前停步。我认得这扇门,她心想。她记得那些雕刻着栩栩如生的动物脸庞的巨大木梁,还有窗外那棵柠檬树!眼前的景象令她既向往又心痛。这是那栋红漆大门的房子,是她在布拉佛斯的家。这时,老威廉爵士拄着拐杖沉重地走出来。“小公主,您回来了啊,”他的声音沙哑而慈爱,“过来,”他说,“到我这里来,我的小姐,您到家了,安全了。”他皱巴巴的大手朝她伸来,如旧皮革一般柔软,丹妮想抓住它,握紧它,亲吻它,仿佛那是她一生中最大的愿望。于是她缓缓向前挪去,接着突然想到:他死了,他死了,亲切而魁梧的老人,他很早以前就死了。她往后退却,赶紧跑开。 长廊一直往前延伸、延伸,左边是无穷无尽的门,右边只有火炬。她不知跑过多少门,其中有的关闭有的开启,有木门也有铁门,有的门雕刻精细,有的则很普通,有的门带把手,有的则是锁或门环。卓耿用翅膀抽打她的背,催促她前进。丹妮一直奔跑,直到喘不过气来。 最后,一对巨大的青铜门出现在左边,比其他所有门都宏伟。随着她走近,门自动打开,她不由得驻足观看。门内是她这辈子所见最大的石殿,高墙上挂着众多死龙的头颅,冷冷地俯瞰下方。一位华服老者坐在一个高耸而多刺的王座上,眼神暗淡,头发银灰。“让我君临焦黑骨骸和烤熟血肉,”他对下面一个男人说,“让我成为灰烬之王。”卓耿尖声嘶叫,爪子嵌入丝绸和肌肤,但王座上的国王充耳不闻,于是丹妮继续前进。 当她再次停下,第一个念头是:那是韦赛里斯!但仔细一看,却发现不是。那人有哥哥的头发,却比哥哥高大,眼睛靛蓝,而非淡紫。“就叫他伊耿,”他对大木床上正为新生婴儿哺乳的女人说,“对君王而言,这不是最好的名字吗?” “你会为他写一首歌?”女人问。 “他已经有了一首歌,”男人答,“他就是预言中的王子,他的歌便是冰与火之歌。”他边说边抬起头,视线与丹妮交汇,仿佛看到了门外的她。“还有一个,”他说,她不知他是对她还是对床上的女人讲话,“龙有三个头。”他走到窗边座位,拿起一把竖琴,用手指轻轻拨弄银弦。忧郁而甜美的音乐充满房间,男人、妻子和婴儿如晨雾一般消退。乐声徘徊,催促她赶紧离开。 好似又走了一个钟头,长廊终于到了尽头,眼前是一道陡峭的石梯,向下直通黑暗。丹妮回望身后,每一扇门,不论开着还是关闭,都在她的左边。同时,她惊恐地意识到,火炬正依次熄灭。只剩二十支在燃烧,最多三十支。就在观望期间,又有一支熄灭。无声无息的黑暗,沿着长廊步步进逼。她凝神倾听,似乎还有别的东西拖着沉重的步伐,沿着褪色的地毯,缓缓走来。她心中充满恐惧。她不能回头,留在这里危机四伏,可要如何前进呢?右边没有门,楼梯则往下,不是往上。 她站着思考,又一支火炬熄灭,模糊的脚步声也越来越大。卓耿伸长蛇一样的脖子,张嘴尖叫,烟雾从齿间升起。它也听到了。丹妮再次探察右边空白的墙壁,依旧一无所获。会不会有扇暗门,或是一扇我看不见的隐形门?又一支火炬熄灭。又一支。右边第一扇门,他说永远走右边第一扇门。右边第一扇门…… 她突然想到……就是左边最后一扇门! 她猛撞进去。门内又是一间四扇门的小屋。她走右边的门,右边,右边,右边,右边,右边,右边,直到头晕眼花,气喘吁吁。 当她再次停下,发现自己身处一间阴湿的石室……对面有扇椭圆的门,状如张开的嘴,俳雅·菩厉站在门外树荫下的草地。“这么快就跟不朽者谈完了?”他看到她,难以置信地问。 “这么快?”她疑惑地说,“我走了好几个小时,却没找到他们。” “您肯定拐错了弯。过来,让我给您带路。”俳雅·菩厉伸出手。 丹妮犹豫了。她右边有扇门,紧紧关闭…… “那条路不对,”俳雅·菩厉坚定地说,蓝嘴唇呈现严肃的否定,“注意,不朽者不会永远等待。” “不,我们短暂的生命对他们而言如飞蛾扑火一般渺小。”丹妮想起来。 “顽固的孩子,你会迷路的,再也走不出来。” 她离他而去,走向右边。 “不,”俳雅尖叫,“不,过来,到我这里,到我这里里里里里——”他的脸向内塌陷,逐渐变成苍白的蛆。 丹妮抛开他,进入一个楼梯井,开始攀爬。不久后,腿酸疼起来,她随即想到,不朽之殿似乎没有塔楼。 楼梯终于到头,右边半敞着一排宽大的木门。它们由黑檀木和鱼梁木制成,黑白相间的纹理扭曲盘旋,构成奇特的图案。它们很美,但不知为何又有些恐怖。我是真龙传人,丹妮对自己说,她乞求战士赐予她勇气,乞求多斯拉克马神给她力量,随后逼自己迈步向前。 门后是个大厅,里面有群衣着华丽的巫师。他们有的穿着白貂皮,红宝石色的天鹅绒及金布制成的奢华长袍;有的套着镶嵌宝石的精致铠甲;有的戴着缀满星星的高尖帽。他们之中也有女性,服饰美丽异常。一束束阳光斜射进玻璃彩窗,厅内演奏着世间最美妙的音乐,连空气也仿佛因之活泼。 一个貌似国王的华袍男子站起身来,朝丹妮微微一笑。“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欢迎欢迎,请过来参加永恒之宴,我们便是魁尔斯的不朽者。” “我们等了你很久。”他身边的女人说,她穿着玫瑰红与银色的衣服,按魁尔斯风俗裸露的一侧胸脯完美无瑕。 “我们知道你会来,”巫师之王道,“早在一千年前就已知晓,一直等到现在。彗星是我们送出的指引。” “我们将知识与你分享,”一个穿着闪亮祖母绿铠甲的战士说,“教你使用魔法的武器。来吧,快过来吧,你通过了所有测试,只需和我们一起欢宴,无数疑问终将解答。” 她前跨一步。卓耿从肩上跃起,飞到黑檀木和鱼梁木的门顶,开始啮咬雕刻。 “淘气的家伙,”一个英俊的年轻人笑道,“要我教你神秘的龙语吗?过来,快过来。” 怀疑攫住了她。大门如此沉重,丹妮费尽全力,才将其推动半分。门后隐藏着另一扇门。陈旧灰暗的木门,裂痕斑斑,普通平凡……却位于她的右边。巫师们用比歌唱更甜美的声音召唤她,但她离开他们。卓耿飞回她身边,他们通过窄门,进入一间沉浸在黑暗中的屋子。 一张长石桌填满了房间,上面悬浮着一颗人类的心脏,腐烂肿胀,颜色瘀青,但仍然是活的。它在跳动,每跳一下都发出一种深沉的颤音,散射一波深蓝的光芒。围在桌边的身形不过是些蓝色的影。丹妮走向桌子末端的空椅,其间他们没有动,没有说话,也没有转头。除了那颗腐烂心脏在缓慢低沉地跳动,房里没有别的声音。 ……龙之母……一个声音响起,半是低语半是呻吟……之母……之母……之母……阴暗中泛起一片回音。有男音,有女音,甚至有一个童声。悬浮的心脏继续跳动,时而发出微光,时而一片黑暗。在如此诡异的气氛下,她很难鼓起讲话的心思,只得勉强背诵操练的词句:“我乃坦格利安家族的风暴降生的丹妮莉丝,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他们听得见吗?他们为什么不动?丹妮坐下来,双手叠放膝盖。“请给予我忠告,用你们征服死亡的智慧来教诲我吧。” 透过昏暗的蓝光,她辨出右边一位不朽者枯瘦的身影。这是位极老的老人,满脸皱纹,没有头发,皮肉是一种饱满的蓝紫色,嘴唇和指甲则更蓝,近乎于黑。他连眼白都是蓝色的,这双眼睛直勾勾地瞪着桌子对面一位老妇,她却好像视而不见。老妇苍白的丝袍已和躯体烂在一起,一侧萎缩的胸脯仍按魁尔斯风俗赤裸,露出一个尖尖的蓝乳头,如皮革般坚硬。 她没有呼吸!丹妮倾听着一片静寂。他们都没有呼吸,不会移动,目不视物。难道不朽者死光了? 一个比老鼠胡须还细的声音轻轻作答……我们活着……活着……活着……无数低语在回应……我们无所不知……不知……不知……不知…… “我来寻求真理,”丹妮说,“在长廊里,我看到的景象……是真实还是虚幻?是过去还是未来?它们究竟意味着什么?” ……影中之影……明日之形……啜饮冰之杯……啜饮火之杯…… ……龙之母……三之子…… “三?”她不明白。 ……龙有三个头……幽灵般的和声在她脑海里回响,却没有一片嘴唇在动,也没有一丝呼吸搅动静止的蓝空气……龙之母……风暴降生……低语变成回环的歌咏……命中注定你将燃起三团火焰……一团为生,一团为死,一团为爱……她自己的心跳不知不觉与面前悬浮的蓝色腐心的律动趋向吻合……命中注定你将骑乘三匹坐骑……一匹床笫,一匹恐怖,一匹为爱……他们的嗓门越来越响,她的心跳却越来越慢,甚至她的呼吸……命中注定你将经历三次背叛……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 “我不……”她的声音几乎成了细语,和他们先前的话语一样微弱。我怎么了?“我不明白,”她说,声音终于大了一点。为什么在这里说话如此困难?“帮帮我。告诉我。” ……帮帮她……低语声嘲弄道……告诉她…… 接着,靛蓝色的颤影在黑暗中出现。韦赛里斯痛苦地嘶喊,熔化的黄金顺着脸颊流淌,填满他的嘴。一个古铜色皮肤、银金色头发的高大英雄站在奔马旗下,背后是燃烧的城市。红宝石般的血滴从濒死王子的胸口喷出,他跪倒在水中,用最后一口气呢喃出一个女子的名字……龙之母,死亡之女……红色的剑如夕阳一般耀眼,举在一位没有影子的蓝眼国王手中。人群围着旗杆上飘扬的布龙欢闹。石巨兽从一座冒烟的塔上展翅腾飞,喷出阴影之火……龙之母,谎言杀手……她的银马踏过草原,来到一条黝黑的小溪,上方是星之大海。一具尸体站立船首,僵死的脸上有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灰色的嘴唇悲伤地微笑。冰墙的裂缝开出一朵碧蓝的玫瑰,散发出无比甜美的气息……龙之母,烈火新娘…… 影像出现得越来越快,一个紧接着一个,仿佛空气有了生命。影子在帐篷里盘旋跳舞,飘逸不定,可怖骇人。一个小女孩光脚奔向一座红门的大宅。弥丽·马兹·笃尔在火焰中尖叫,一条龙从她额头迸出。银马拖着一具血淋淋的赤裸男尸,在崎岖的地面弹跳。一头白狮在比人高的草丛中奔跑。圣母山下,一行赤裸的老妪从大湖中走出,颤抖着跪在她面前,低下灰色的头颅。一万名奴隶高举血手,她骑在银马上,风一般飞驰而过。“母亲!”他们高喊,“母亲!母亲!”他们挤到她身边,触摸她,拉她的披风和裙边,拉她的脚、她的腿、她的胸。他们爱她,他们要她,他们需要火和生命,于是丹妮喘着气张开双臂将自己交出…… 就在此刻,一对黑色的翅膀突然猛拍她的脑袋,一声愤怒的尖叫划破靛蓝的空气,影像即刻全部消散,退遁无形。丹妮的喘息变成了惊恐。不朽者们环绕在她周围,如蓝色的寒影,一边轻声低语,一边向她靠近,用冰冷干瘪的手拉扯、抚摩、拖拽她的衣服,触摸她的身体,手指缠绕她的头发。她四肢的力量一齐消失,动弹不得,甚至连心脏也停止了跳动。她感到一只手伸上她赤裸的乳房,揉拧着乳头。牙齿压上她柔软的咽喉。一张嘴袭向她的眼睛,又舔,又吸,又咬…… 随后,靛蓝变成橙红,低语化为尖叫。她的心怦怦飞跳,抓她的手脚陡然消失,一股热气冲刷肌肤。突如其来的强光令丹妮眯起眼睛。只见龙在上方,展开翅膀,撕扯那颗可怕的黑心脏,将腐肉撕成条条碎片。它的头猛地前伸,嘴里喷出火焰,明亮而炽热。她听见不朽者燃烧时发出的尖叫,他们用早已消失的语言呼喊,尖细的高音如薄纸一般。他们的血肉像羊皮纸一样碎裂,骨头如浸泡在油脂中的枯木。他们手舞足蹈,被火焰吞噬;他们跌跌撞撞,翻腾扭转,高举燃烧的手,指头像火炬一样明亮。 丹妮站起身来,从他们中间穿过。他们轻如气体,不过是些空壳,一触即散。她走到门口,整个屋子成了一片火海。“卓耿。”她喊,他穿过火焰,朝她飞来。 门外是一条漫长而幽暗的通道,在她面前蜿蜒伸展,唯一的光源是身后闪烁不定的橙色火光。丹妮起步奔跑,寻找出口,右边,左边,任何一扇门都可以,但什么也没有,只有不断弯曲的石墙。脚下的地板仿佛也在缓缓移动翻滚,想要将她困住。她稳住情绪,拼命地跑,突然一扇门出现在前方,好似张开的嘴巴。 她跌入阳光中,明亮的光线令她步履蹒跚。俳雅·菩厉正用某种未知的语言叽里呱啦,双脚轮换着跳来跳去。丹妮回头一看,烟雾如藤蔓一样从尘埃之殿古老的石墙缝隙中和黑瓦屋顶上渗出。 俳雅一边嚎叫咒骂,一边抽出匕首朝她扑来,但卓耿跃到他脸上,接着她听见乔戈的皮鞭“噼啪”一响——真是世上最悦耳的声音。匕首飞出,转瞬间,拉卡洛将俳雅打倒在地。乔拉·莫尔蒙爵士跪在凉爽的青草地上,环住她的肩膀。 126.第126章 提利昂 “你若是愚蠢地送命,我就拿你的尸体喂山羊。”石鸦部正从码头出发,提利昂边看边威胁。 夏嘎大笑。“半人没山羊。” “为了你,我会特地弄几只。” 天色已然破晓,河面上淡淡的亮光随着波浪闪烁,在撑篙下碎裂,待小船驶过后又重新聚拢。两天前提魅便带着灼人部进了御林。昨天黑耳部和月人部也去了。今天轮到石鸦部。 “你怎么做都行,就是不能正面开仗,”提利昂说,“骚扰他们的营地和车队,伏击斥候,迂回消灭落伍的士兵,把尸体吊在他们行军道路的树上。此外,我要你时时发动夜袭,要频繁,要突然,教他们不得安寝——” 夏嘎将手搭上提利昂的头,“这些我长胡子以前就从霍格之子多夫那儿学到啦!在明月山脉,仗就是这样打的。” “御林不是明月山脉,你也不是跟奶蛇部或画犬部作战。你必须听从我指派的向导,他们像你们了解山区一样了解这片森林。接受他们的建议,方能行动自如。” “夏嘎会听从半人的宠物。”原住民庄严承诺,然后牵着矮种马登上小船。提利昂注视他们离岸,撑起篙子朝黑水河心而去。望着夏嘎渐渐消失在晨雾中,他的胃奇特地痉挛。少了原住民,他好像没穿衣服似的。 他身边还有波隆雇的人,至今已近八百,但佣兵素来反复无常,不可信赖。提利昂已用尽一切办法收买他们的忠诚,他向波隆及其手下十几个能手许下承诺,战斗获胜后,给予他们土地与骑士称号。他们喝着他的酒,欣赏他的玩笑,彼此以“爵士”相称,直到醉得东倒西歪……波隆本人除外,所有人醉倒后,他带着一贯傲慢暧昧的笑容对他说:“他们会为骑士头衔杀人,但不会为此而死。” 提利昂没有这种错觉。 金袍军也同样靠不住。拜瑟曦之赐,都城守备队增加到六千人,但其中可依靠的不超过四分之一。“少数人是不折不扣的叛徒,还有些捣乱分子连你的蜘蛛也查不出来,”拜瓦特警告过他,“剩下的人中有不少比春天的青草还嫩,他们加入全为了面包、麦酒和有人保护。没人愿成为同伴眼中的懦夫,因此战事一开,当号角震天、旗帜飘扬时,他们会勇于作战。但只要势头不妙,他们将即刻崩溃,逃之夭夭。一个人扔下长矛,一千个人就会学样。” 当然,都城守备队里也有经验丰富的骨干,两千名成员的金袍从劳勃那里得来,而非得自于瑟曦。可是……守卫不算兵,这是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经常的教诲。除此之外,提利昂手中的骑士、侍从和普通士兵加起来不过三百。他希望父亲另一句格言得到验证:高踞坚城,以一抵十。 波隆率卫队等在码头下,旁边是成群的乞丐、游荡的妓女和叫卖渔获的渔妇。渔妇的生意比其余所有人加起来还好。人们拥挤在桶子或货摊周围,为田螺、蛤蜊和梭子鱼讨价还价。由于没有其他食物进城,所以鱼价成了战前的十倍,并还在持续上升。手里还有钱的人每天早晚都来河边,希望带条鳗鱼或一罐红蟹回家;没钱的人,要么在摊位之间游走,盘算着偷窃,要么就凄惨无望地站在城墙下观看。 金袍卫士用矛杆推开群众,在人潮里清出一条路。提利昂尽力不去在意那些嘀咕和咒骂。一条腐烂而滑腻的鱼从人群中飞出,落在他脚边,裂成碎片。他小心翼翼地跨过它,爬上马背。身后,肚腹鼓胀的孩子们已为臭鱼的碎片厮打起来。 他骑马望向河岸。清晨的空气中锤声激荡,大批木匠群聚烂泥门,为城垛加添木板。进展不错。但另一方面,码头后方滋生的那堆摇摇欲坠的建筑,又令他相当不快。它们紧贴城墙,活像附在船身上的贝壳,其中有鱼饵仓、食堂、仓库、商铺、酒馆,以及便宜娼妓的勾栏。必须清空,半点不留。有了这些,史坦尼斯连搭云梯的工夫都省了。 他把波隆叫到身边。“组织一百人,烧掉从河边到城墙之间所有的东西。”他挥挥粗短的手指,将肮脏贫穷的码头区整个圈进去,“一干二净,视野内不准任何东西矗立,明白吗?” 黑发佣兵转头,评估了一下差事。“只怕业主们不太高兴。” “他们怎样也不会高兴,随它,正好给他们新的理由来诅咒畸形小魔猴。” “有人会反抗。” “确保他们失败。” “这里的居民怎么办?” “给他们足够时间转移财产,然后全部清走。尽量别见血,他们不是敌人。还有,诸神保佑,不许再强暴妇女!把你的人管好,真该死。” “他们是佣兵,不是修士。”波隆说,“下次你就要我让他们禁酒了。” “好主意。” 提利昂恨不得将城墙增高两倍,加厚三层。但那有什么用呢?高塔厚墙救不了风息堡,救不了赫伦堡,甚至连临冬城也救不了。 他记得上次见到临冬城的情景。它不若赫伦堡那么荒诞地庞大,也不如风息堡那么坚不可摧,但石墙里自有一股蕴涵的力量,让置身其中的人觉得安全。此城陷落的消息让他深感震撼。“诸神一手付出,一手收取。”瓦里斯告诉他时,他喃喃低语。他们把赫伦堡交给史塔克家,同时取走临冬城。一次拙劣的交换。 当然,他应该高兴。从今往后,罗柏·史塔克不得不用兵北方——如果连自己的堡垒和家园都守不住,他算哪门子国王?看来兰尼斯特家西境根据地的形势暂缓,然而…… 对席恩·葛雷乔伊,在作客北境的短短时间,提利昂只有极模糊的记忆。他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很爱笑,擅用弓;很难想象他竟成了临冬城主。临冬城主一直都是史塔克啊。 他想起他们的神木林:高大的哨兵树以灰绿的松针作铠甲,还有大橡树、山楂树、铁树、岑树及士卒松。心树挺立于核心,好似冻结在时光之中的白巨人。他仿佛还能闻到那里沉静的乡土气息,那种酝酿千年的味道,那片树林纵然白天亦是阴暗。那片树林就是临冬城。那片树林就是北境。当我在林间行走,从未有过的格格不入感油然而生,仿佛自己就是一个不受欢迎的闯入者。不知葛雷乔伊家的人会不会有同感。城堡也许由他们掌控,但那片神木林绝不会。一年不会,十年不会,再过五十年仍不可能。 提利昂·兰尼斯特策马缓缓朝烂泥门骑去。临冬城与你无关,他提醒自己,它的陷落是你的幸运,该留心的是自己的城防。城门大开,三座巨大的投石机并排矗立于市集广场,如三头站着的巨鸟,向城垛外张望。投掷臂由老橡树的树干制成,铁箍以防断裂。金袍卫士戏称它们为“君临三妓”,它们即将给予史坦尼斯公爵热情的欢迎。至少我如此期望。 提利昂脚后跟一踢马,快步穿过城门,迎上人潮。走过“君临三妓”后,人群变得稀疏,街道开阔起来。 回红堡的路上风平浪静,但在首相塔的会客室,十来个愤怒的商船船长正等着他,抗议他征用船只。他诚恳致歉,并许诺一旦战争结束就给予赔偿,但话语安抚不了他们。“您输了怎么办,大人?”一个布拉佛斯人问。 “赔偿之事转交史坦尼斯国王呗。” 好容易摆脱他们,钟声却又响起,他就快错过授职典礼了!于是提利昂一路小跑,摇摇摆摆地穿过庭院,挤进圣堂后的人群。乔佛里正给御林铁卫两名新成员的肩头系上白丝袍。典礼进行中众人起立,因此提利昂只看得到一排尊贵的屁股。话说回来,当新任总主教带领两名骑士完成庄严的宣誓,并以七神之名为他们涂抹圣油后,他所在的位置倒利于抢先溜走。 他相当满意姐姐选择巴隆·史文爵士代替被杀的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史文家族是边疆地的大领主,高傲而谨慎。古利安·史文伯爵称病留在家堡,不加入任何一边,他的长子原本追随蓝礼,眼下投效史坦尼斯,幼子巴隆则在君临效力。如果他有第三个儿子,八成会送去罗柏·史塔克那边。方法虽不荣誉,却很合理:不管将来谁取得铁王座,史文家族都能存续。年轻的巴隆爵士出身高贵,英勇温文,武艺娴熟;他精于长枪,擅长流星锤,射箭更是一等一的好手。对王室而言,他会是勇敢而忠贞的战士。 可惜提利昂无法赞同瑟曦的另一选择。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的模样看起来令人敬畏。他高六尺六寸,一身强横肌肉,鹰钩鼻,浓眉毛,铲子似的棕色大胡须,不笑时,就是一副凶悍外表。凯特布莱克原本出身低微,不过是个雇佣骑士,前途和晋升全赖瑟曦,她因此选择他。“奥斯蒙爵士既勇且忠。”提名时,她告诉乔佛里。后半句被她不幸言中。这位可靠的奥斯蒙爵士一直对波隆的钱忠心耿耿,从受雇于她的第一天起,就把她所有的秘密和盘出卖。这点提利昂当然不会告诉她。 想来他不该抱怨。这一任命等于为他在国王身边安插了另一耳目,却不为瑟曦所知。纵然奥斯蒙爵士真是个懦夫,也不会比如今待在罗斯比地牢的柏洛斯·布劳恩糟糕。当初柏洛斯爵士护送托曼和盖尔斯伯爵,途中被杰斯林·拜瓦特爵士率金袍卫士伏击,倘若老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看到他竟如此爽快地交出王室成员,定然大为震怒,正如怒火万分的瑟曦。“御林铁卫的骑士应为捍卫国王和王室成员而死!”姐姐坚持要乔佛里以反叛和怯懦的罪名剥夺布劳恩的白袍。如今她换上又一个名不副实的家伙。 祈祷宣誓和涂抹圣油几乎耗了一上午,提利昂的腿开始酸疼,只好不断将重心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他看到坦妲伯爵夫人站在前面几排,但她女儿没跟她一起。他真希望见到雪伊,瓦里斯说她情况很好,但他想亲眼看看。 “嗯,做小姐的女仆总比厨房小妹强。”当提利昂把太监的计划告诉雪伊时,她说,“我可不可以带上我的银花腰带和金项圈,就你说上面的黑钻石像我眼睛的那条?你不许,我就不带。” 提利昂虽极不愿令她失望,但不得不指出,即使坦妲伯爵夫人算不上聪明女子,可若女儿的使女拥有的首饰比她女儿本人还多,一定会起疑心。“只能挑两三件衣服,不能再多,”他命令她,“可以选上好的毛料,但不能要丝绸、织锦和毛皮。这些我会收在自己屋里,你来的时候穿。”这不是雪伊想要的答案,却能保她安全。 当授职典礼终于结束,乔佛里在新披白袍的巴隆爵士和奥斯蒙爵士的护送下走出去,而提利昂留下来跟新任总主教(此人是他选的,够聪明,知道在他面包上涂蜂蜜的人是谁)聊了几句。“我要诸神站在我们这边,”提利昂直截了当地说,“告诉大家,史坦尼斯立誓焚毁贝勒大圣堂。” “真的,大人?”总主教问,他是个精明的小个子,消瘦的脸上长着稀疏的白胡须。 提利昂耸肩。“谁知道?史坦尼斯烧毁了风息堡的神木林,作为向‘光之王’的献礼。他既已冒犯旧神,为何放过新神?就这么向他们公布道,告诉他们:协助篡夺者不仅是背叛合法的国王,同时也是背弃正道诸神。” “遵命,大人。我还会要求大家为国王和首相的健康祈祷。” 提利昂回到书房时,火术士哈林正要见他,法兰肯学士也送来信件。他决定首先阅读渡鸦传来的信件,让炼金术士再多等会儿。有封过时信件出自于道朗·马泰尔之手,警告他风息堡已然陷落,另一封有趣的信由巴隆·葛雷乔伊手书,他在信上自封为铁群岛与北境之王,并邀请乔佛里国王派遣使节前往铁群岛,以划定两国边界,商讨可能的同盟。 提利昂把信读了三遍,然后搁置一边。巴隆大王的长船足以对付风息堡方面的舰队,但它们远在千里之外,维斯特洛大陆的另一侧,退一万步讲,割让半壁江山也不是轻易能作决定的小事。也许我该把这封信的内容透露给瑟曦,或把它带去御前会议。 此时他才容许哈林报上炼金术士们最新的账目。“这不可能,”提利昂边翻账簿边说,“将近一万三千罐?你把我当傻瓜?我警告你,我不可能用国王的钱去购买空罐子或蜡封的污水坛!” “不,不,”哈林夸张地尖叫,“数目完全准确,完全准确,我发誓!我们,嘿嘿嘿,很幸运,首相大人。我们找到罗萨特大人当年隐藏的又一批存货,一共三百多罐,就在龙穴底下!一些妓女利用废墟接客,其中一个恩客踩到一块腐烂的地板,落进地窖。当他摸到罐子,还以为是酒,他当时醉得很厉害,便打开封条喝了一点。” “从前有个王子也这么做,”提利昂冷淡地说,“城里没有飞龙,看来这次也无效。”雷妮丝丘陵顶的龙穴已荒废一个半世纪,想来要存放野火,那里比较合适,但他还是希望已故的罗萨特大人将这个消息早点公布。“你说三百罐?三百罐也无法解释这个总数,这比上次见面时你告诉我的最高估计还多出几千罐。” “是的,是的,是这样没错。”哈林用黑红条纹长袍的袖子擦擦苍白的额头,“但我们工作得非常努力,首相大人,嘿嘿嘿。” “难怪‘这种物质’最近产量大增。”提利昂微笑着用大小不一的眼睛牢牢盯住火术士,“但我不免产生一个疑问:为何你们到现在才开始努力工作?” 哈林的脸色本就苍白得像蘑菇,所以很难描述是否变得更白。他强作镇定道:“我们一直很努力,首相大人,我向您保证,我和我们的智者、助手从一开始便日夜劳作,所以,嘿嘿嘿,这种物质制造得多了,我们似乎变得,嘿嘿嘿,更加熟练,而且”——火术士不安地挪了一下——“有些法术,嘿嘿嘿,是我们公会古老的秘密,非常微妙,非常烦琐,但为了制造这种物质,却是必不可少,嘿嘿嘿,它们本来……” 提利昂不耐烦起来。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多半已经到了,铁手不喜等待。“是是,你们有些秘密法术,它们很了不起,那又怎样?” “它们,嘿嘿嘿,它们似乎比以前有效了。”哈林虚弱地微笑,“照您看,龙应该不存在了吧?” “当然,莫非你在龙穴下顺便还找到一头?为何这么问?” “哦,抱歉,我只是偶然想起老智者波立特告诉我的一些故事。当时我还是个助手,我问他为什么我们许多法术,呃,不如卷轴上记载的有效?他说,这是因为龙的死去,魔法也随之离开这个世界。” “很遗憾,我没见过活龙,只知道王法必须遵守。若是你卖给我的这些水果里面有一颗装的不是野火,你就等着接受制裁吧。” 哈林落荒而逃,差点撞上杰斯林爵士——不,是杰斯林伯爵,这点必须记住。谢天谢地,铁手如往常一般直率。他刚从罗斯比返回,带来一批从盖尔斯伯爵领地内新召的枪兵,并重新执掌都城守备队。讨论完城防之后,提利昂问:“我外甥可好?” “托曼王子健康又快乐,大人,他还养了一头小鹿,是我的手下打猎时带回来的。他说他以前养过一头,但乔佛里剥了它的皮做背心。他有时会问起母亲,还常动笔给弥赛菈公主写信,只是从来没有写完过,对哥哥倒是一点也不挂念。” “假如我们失败,一切都安排好了吗?” “我对心腹部下作了交代。” “交代什么?” “您命令我不能告诉任何人,大人。” 听罢此言,他露出微笑,“我很高兴你还记得。”倘若君临陷落,他很可能被活捉。上哪儿去找乔佛里的继承人,他还是不知道的好。 杰斯林伯爵离开后不久,瓦里斯出现。“人类真是没有诚信的生物。”他以此作为问候。 提利昂叹口气,“这次的叛徒又是谁?” 太监递出一张羊皮纸。“真卑鄙啊,称得上时代的挽歌。难道荣誉已随我们的父辈而逝了吗?” “我父亲还没死。”提利昂扫视名单,“我认得几个名字,这都是些有钱人。做买卖的、匠人、店家一类。他们为何造反?” “墙头草呗,他们相信史坦尼斯会赢,希望分享他的胜利。对了,他们自称‘鹿角民’,立志追随宝冠雄鹿。” “该有人去通知,史坦尼斯换了徽章,他们应易名‘热心人’。”说笑归说笑,事情本身必须严肃对待;看来这些“鹿角民”武装了数百人,一旦战斗爆发,就准备占领旧城门,放敌人进城。名单中,盔甲大师沙罗利恩赫然在列。“看来我不会收到那顶可怕的恶魔头盔了。”提利昂倾诉,一边潦草地签下逮捕令。 127.第127章 席恩 前一秒还在熟睡,突然之间,他惊醒过来。 凯拉依偎在身旁,一只手轻搁在他体侧,乳房紧贴他的背脊,均匀而柔顺地呼吸。罩在他们身上的被褥凌乱不整。现在是深夜,卧室漆黑一片,沉寂无声。 怎么了?我听见了什么?难道有什么人? 晚风在窄窗上微声叹气。从远处,某个角落,他听到猫咪激动的叫声。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睡吧,葛雷乔伊,他告诉自己。城堡如此宁静,你还派出了守卫不是?在卧室门外,在城门边,在军械库都有人值班呢。 也许是刚做了什么噩梦,然而现在却想不起来。凯拉让他筋疲力尽。被席恩招来之前,她是个从未踏进城堡半步的十八岁少女,一辈子都在避冬市镇仰望临冬城的高耸墙垒。她又湿又软又饥渴,活像头黄鼠狼。不可否认的是,在艾德·史塔克公爵的卧床上操粗鄙的酒馆妓女实在别有一番情趣。 席恩滑开她手臂的搂抱,下床之时,凯拉发出几声睡意惺忪的呢喃。壁炉里几点余烬在燃烧。威克斯睡在床脚地板上,裹着自己的斗篷,一动也不动。一片寂静。席恩走到窗边,把高处的窄窗一扇扇打开。夜晚伸出冰凉的手指,使他不禁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他倾身靠近石窗台,望向外面黑暗的塔楼,空旷的广场,乌黑的天空和那数到一百岁也算不清的无垠繁星。半个月亮从钟楼后面爬上来,玻璃花园的顶棚反射它的光芒。没有警报,没有话语,就连一两声脚步声都听不到。 一切正常,葛雷乔伊。你难道觉察不出四周的宁静?还是及时行乐吧。用不到三十个人,你拿下了临冬城堡,这将是被永远歌颂的丰功伟绩。于是席恩返回床边,决定把凯拉翻过来,再干一次,以此驱散那些无谓的幻影。她的喘息和娇笑是对这片寂静最好的回应。 他忽然停住。早已习惯冰原狼嗥叫的他,对此几乎充耳不闻……然而体内的某个部分,某种猎人的本能提醒他,这声音消失了。 把门的是乌兹,一个身负圆盾的强壮男子。“狼怎么安静了下来?”席恩对他说,“去看看他们在干什么,然后立刻回报。”想到冰原狼可能逃跑,他就觉得浑身不适。他还记得那天在狼林,当野人们攻击布兰时,夏天和灰风将他们活活撕成了碎片。 他用脚尖踢醒威克斯,男孩坐起身来,直揉眼睛。“去,看看布兰·史塔克和他小弟还在不在床上,跑快点。” “大人?”凯拉困倦地叫唤。 “继续睡吧,不关你的事。”席恩给自己满上一杯葡萄酒,灌下去。他一直在倾听,满心希望能听见一声狼嗥。人手太少了,他酸酸地想,我只有这几个手下,如果阿莎还不来…… 威克斯飞快返回,头摇得像拨浪鼓。席恩破口咒骂,捡起之前因急着上凯拉而扔了一地的衣服裤子。他在外衣外罩上一件镶铁钉的皮背心,并把长剑和匕首拴在腰际。头发乱得像草丛,但和令他恐惧的大麻烦相比,这反而无关紧要。 这时乌兹也回报:“狼全部失踪。” 像艾德公爵一样冷静沉着,席恩提醒自己。“把城堡里的人都叫起来,”他说,“赶进院子,所有人都不准缺席,我们立刻检查。告诉罗伦,盘查各处城门。威克斯,跟我来。” 他不知斯提吉此刻抵达深林堡没有。此人虽不像他自称的那样精于骑术——铁民之中无人擅长鞍马之道——但算时间也够了。阿莎应该在路上。假如她知道我丢了两个史塔克……其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布兰的卧室空无一人,下方瑞肯的卧室亦房门大开。席恩不禁咒骂自己。早该派人看住他们,我却鬼迷心窍,认为巡逻城墙和保护城门比看守两个小孩——其中一个还是残废——重要得多。 外面传来呜咽声,城堡的居民们正被硬生生从床上拖起,驱赶到广场。我会让他们哭个痛快!我待他们多么亲切,他们回报我的却是如此。他两个手下为着侵犯兽舍小妹的缘故,被他鞭打得血肉横飞,这不足以展示他的公正无私么?然而,他们却把这次强暴,还有旁的所有事,统统归咎于他,真是太不公平!密肯是自己多嘴多舌才送命的,就和本福德一样。至于柴尔,他总得奉献点什么给淹神啊,他的人都看着呢。“我对你并无恶意,”他们把修士扔进中庭的水井之前,他开口道,“只是你和你的神已不能在此容身。”本以为其他人会心存感激,为着他不肯波及他们的缘故,然而事实却大相径庭。真不知有多少人参与了这次的脱逃密谋。 乌兹和黑罗伦一道返回。“猎人门出事了,”罗伦道,“您最好去看看。” 为方便出行,猎人门开在兽舍和厨房旁边,直通田野和森林,往来不必经过避冬市镇,是打猎的专用出口。“那儿归谁守卫?”席恩质问。 “邓兰和斜眼。” 邓兰是对帕拉动手动脚的两人之一。“倘若他们竟把俩小孩放跑了,这回别想背上脱层皮就了事,我起誓。” “没必要。”黑罗伦简略答道。 的确。他们发现斜眼面朝下漂浮在护城河中,内脏在身后游荡,活像一窝苍白的蛇。邓兰半裸身子倒在城门楼里专用来操纵吊桥的暖和房间。从左耳到右耳,他的咽喉被划开一道巨大的口子。他身穿一件粗糙外衣,遮住背上未愈的鞭伤,但靴子散乱在草席,马裤也褪到脚底。门边的小桌放着奶酪和喝干的酒瓶,以及两只杯子。 席恩拿起一只,嗅嗅底部残余的酒液。“负责巡城的是斜眼,对不?” “对。”罗伦道。 席恩扬手将杯子掷进壁炉。“邓兰这白痴一定是拉下马裤想插女人的时候,反被那女人给插了。依这里的状况看,凶器是切奶酪的刀。来人,找杆枪,把另一个白痴给我从河里钓出来。” 另一个白痴的情形比邓兰糟糕得多。黑罗伦将他拖出河面,大家当下发现此人一只手臂从肘部齐齐扭断,半边颈项不见踪影,原本是肚脐和私处的地方只剩一个黑窟窿。罗伦叉他上岸,长枪贯穿肚肠,臭气熏天。 “冰原狼的杰作,”席恩道,“两匹一起上,应该是。”他满心作呕,便走回吊桥。临冬城有两道花岗岩厚墙,一条宽阔的护城河横亘其间。外墙八十尺高,内墙高度超过百尺。由于人手不足,席恩只好放弃外层防线,仅把守卫安置在更高的内墙上。在城堡随时可能变乱的情况下,他可不敢冒险,把有限的兵力放在护城河的另一边。 至少有两个人参加此次行动,他认定。一边由女人勾引邓兰,另一位则释放冰原狼。 席恩要根火把,领部下循阶梯登上城墙,然后放低火炬,扫视前方,寻找……就在那里,城墙内部,两个城齿之间的宽阔垛口上。“血迹,”他宣布,“没擦干净。据我推测,那女人杀了邓兰后立即放下吊桥。这时斜眼听见锁链的叮当声,走过来查看,然后送了命。接着他们把尸体从这个城垛推下护城河,以防其他哨兵发现。” 乌兹顺着城墙看。“可下一座守卫塔离得不远啊。上面的火把还在烧——” “有火把,但没守卫,”席恩暴躁地说,“临冬城的守卫塔比我的人还多。” “大门有四个守卫,”黑罗伦道,“巡城的加上斜眼共有六人。” 乌兹说:“他怎不吹号角——” 老天,我手下净是些白痴。“试想想,换你在这儿,会怎么做,乌兹?外面又黑又冷,而你巡逻了好几个钟头,只盼早点下哨。这时只听一声异样的响动,于是你走向城门,突然,楼梯尽头有两双眼睛,火光下闪着绿光和金光。两个阴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下来。你看见利齿的寒光,放低长矛,接着便被‘砰’地撞倒。他们撕开你的肚腹,像咬棉花一样咬开皮甲。”他用力一推乌兹。“你头朝下倒在地上,内脏流得到处都是,还被一匹狼咬着脖子。”席恩勒住对方骨瘦如柴的颈项,收拢指头,冷笑道,“你倒是告诉我,像这样要怎么吹你妈的号?”他粗暴地推开乌兹,对方踉跄着绊倒在城齿上,不住揉搓咽喉。进城那天我早该把这两只野东西除掉,他恼怒地想,我见过他们杀人,明知他们有多危险。 “必须把他们抓回来。”黑罗伦说。 “天黑时办不到。”席恩无法想象在暗夜里追逐冰原狼:自以为是猎人,却成了猎物。“我们等天亮。在此之前,我有话要对我忠顺的臣民们讲。” 他下到院子,男人、女人和儿童都被驱赶到墙边,挤成一团,惶恐不安。很多人来不及穿戴:有的仅用毛毯裹住身子,更有的裸着躯体,只胡乱披件斗篷或睡袍。十几个铁民包围他们,一手执火炬一手拿武器。狂风呼啸,忽隐忽现的橘红亮光映在钢铁的头盔、浓密的胡须和无情的眼珠上。 席恩在囚徒之前走来走去,审视他们的面容。在他眼中,每个人都是叛徒。“丢了几个?” “六个。”臭佬踏步走到他背后,浑身散发着肥皂的味道,长发在风中飞舞。“包括两名史塔克,泽地男孩和他姐姐,马房里那个白痴,还有你的女野人。” 果然是欧莎。他看见两只杯子时就怀疑她了。我该多个心眼,不应盲目相信她。她和阿莎一样诡计多端,她们连名字也这么像。 马厩清点过吗? “阿加说马一匹不少。” “小舞也在栏里?” “小舞?”臭佬皱眉,“阿加只说所有的马都还在。唯有那个白痴丢了。” 那么,他们是徒步前进。这是他醒来之后最好的消息。无疑,布兰被装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欧莎得去背瑞肯——仅靠他幼小的腿脚可走不了多远。这下席恩确信他们还在掌握中。“布兰和瑞肯逃跑了,”他对城里的人大声宣布,扫视他们的眼睛,“有谁知道他们去了哪儿?”无人应答。“他们不可能独立逃走,”席恩续道,“没食物,没衣服,没武器,他们是逃不了的。”他早已搜光临冬城里的每一把剑、每一只斧,但肯定有人藏匿武器。“我会查出谁帮助过他们。我也会查出睁只眼闭只眼的人。”只有风声。“当晨光初露,我就出发把他们抓回来。”他的拇指勾住剑柄,“我需要猎手。谁想要块上好的狼皮过冬?盖奇?”每次他打猎归来,大厨总是兴高采烈欢迎他,瞧瞧他有没有带什么野味猎获,然而现在却一言不发。席恩回头继续踱步,一边想从人们脸庞巡视出一点蛛丝马迹。“荒山野岭那不是跛子待的地方。想想瑞肯,半大小孩,怎么能撑下去?奶妈,你说他现在该有多害怕。”老妇人在他耳边唠唠叨叨了十年,给他讲过无数的故事,但而今她只朝他打呵欠,似乎根本不认得他。“我本可以把你们这些男人全杀光,然后把你们女人送给我的士兵享用,但我没有,我反而极力保护你们。你们就这样来感谢我么?”从前教他骑马的乔赛斯,教他驯狗的法兰,成为他第一次的芭丝——酿酒师傅的老婆……人人都避开他的目光。他们恨我,他终于意识到。 臭佬靠过来。“剥了他们的皮,”他力促,厚厚的嘴唇闪着寒光,“波顿老爷常说:裸体的人少有秘密,但被剥皮的人没有秘密。” 席恩知道,剥皮人是波顿家族的纹章;远古时代,他们家族的族长们甚至拿敌人的皮来作披风。无数的史塔克以这样的方式惨死。暴行大概在千年之前得以终止,那个时候波顿家族最终臣服于临冬城。话虽如此,但古道不死,我的人民不也一样。 “只要我还在临冬城主政一天,就不允许北境发生剥皮这样的惨事。”席恩朗声道。在你们和他的怪癖之间,我是唯一的屏障啊,他直想大叫。他无法炫耀,只希望有人够聪明,赶快汲取教训,明白事理。 城墙边缘,天空渐渐变成灰色。黎明不远了。“乔赛斯,给笑星上鞍,为你自己也准备一匹马。穆齐,加斯,麻脸提姆,你们也一同出发。”穆齐和加斯是城堡里最好的猎人,而提姆则精于箭术。“阿加,红鼻,葛马,臭佬,威克斯,他们也来。”他需要自己的人担任后卫。“法兰,我需要猎狗,你来指挥它们。” 头发灰白的驯兽长抱起手臂。“凭什么要我去追捕我真正的主人,凭什么要我去抓几个孩子?” 席恩走近他。“因为现在我才是你真正的主人,也只有我能保护帕拉。” 法兰眼中的挑衅逐渐消散。“是的,大人。” 席恩踱回去,一边仔细盘算。“鲁温师傅。”他宣布。 “我对捕猎之道一窍不通。” 没错,但我不放心把你留在城里。“你早该学学。” “也带我去。我想要那张狼皮斗篷。”一个男孩走上前,他年纪比布兰还小。席恩想了半天才忆起他是谁。“以前我常打猎,”瓦德·佛雷说,“我打过红鹿和麋鹿,甚至猎过野猪呢。” 他表哥嘲笑道:“他是和他爸爸一起去的,他们甚至连野猪的面也没让他见着。” 席恩怀疑地看着男孩。“想来就来,但要是跟不上,别以为我会过来哄你。”他转向黑罗伦。“我不在时,临冬城由你负责。假如我们没有返回,你可以机动行事。”你们这些操他妈的混蛋就祈祷我得胜归来吧。 当第一缕苍白曙光掠过钟楼顶时,人们在猎人门前集合完毕,呼吸在清晨的寒气中结霜。葛马装备一柄长斧,长柄足以使他在狼近身前加以打击,而沉重的斧刃能将狼一击毙命。阿加戴上护胫铁甲。臭佬提着一杆猎猪矛及一口装得满满的洗衣妇用的袋子,天知道里面是什么。席恩则带上了他的长弓——别的他不需要。曾经,他用一支飞箭救过布兰的命,他不希望用另一支箭做相反的事,然而真到情非得已的关头,他别无选择。 十一个男人,两个小孩和十二只狗一同越过护城河。外墙之外,软泥地上的踪迹清晰可辨:狼的爪印,阿多沉重的步履,还有两个黎德留下的较浅足迹。及至走到林边,碎石和沉积的落叶使追踪变得困难,这时便轮到法兰的红母狗用鼻子上场了,它果然没有令他失望。其他猎狗紧跟在后,又嗅又吠,一对庞大的獒犬则担任后卫。他们的体型和凶猛在对付冰原狼时可以派上用场。 他起初猜想欧莎会带他们南下去找罗德利克爵士,然而眼前的踪迹却是向着西北,一直深入狼林。席恩对此深感忧惧。假如史塔克们径直投向深林堡,真不啻于莫大的讽刺——他们会正好落入阿莎手中。与其那样,我宁可让他们死,他苦涩地想,被当成暴君总比被看做蠢蛋好。 缕缕苍白的迷雾在林木间穿梭。这里的哨兵树和士卒松比城里的粗厚,四季常青的森林是世上最黑最暗的地方。地面崎岖不平,散落的松针遮住柔软的草皮,使得行马变得危机四伏,他们不得不放慢速度。但再怎么说,不会比肩驮残废的男子走得慢,比个瘦骨嶙峋、背负四岁小孩的泼妇也要快。他告诉自己千万耐心,日落之前,一定能追上。 他们追到一条峡谷的边缘,鲁温师傅策马跑近。“迄今为止,这场猎捕和林间放马没两样,大人。” 席恩微笑道:“的确很相似。但不同在于,猎捕要以鲜血来画上句号。” “非得如此吗?他们逃跑是件蠢事,但您就不能发发慈悲?我们追踪的可都是您的养兄弟呀。” “除了罗柏,没有史塔克以兄弟之礼待我。只是对我而言,布兰和瑞肯活着比死了有用。” “黎德们不也如此?卡林湾就在泽地边缘,霍兰大人如果有心,满可以奇袭您叔叔,但只要您握有他的继承人,他只能按兵不动。” 席恩没想到这一点。事实上,除了瞄过梅拉一两眼,怀疑她到底是不是处女以外,他根本没把泥人们当回事。“也许你说得对。如果事态允许,我就饶过他们。”“我希望您也饶过阿多吧。这孩子是个老实人,您也知道,他只是照着别人的命令行事。想想他为您喂过多少次马,洗过多少次鞍,擦过多少次甲吧!” 阿多对他而言无足轻重。“他肯束手就擒,就让他活命。”席恩抬起一根指头,“别为那野人求情,否则我让你和她一起死。她对我发过誓,却弃如草芥。” 学士低下头颅。“我不会为背誓者辩解。您看着办吧。我很感激您的慈悲。” 慈悲,看着鲁温走回队列,席恩静静地想:这是个无情的陷阱,给得太多他们说你软弱无能,给得太少你便成了残暴野兽。不过他心里也明白,学士刚才的谏言确是忠告。父亲满脑子只想打仗征服,但如果守不住,打下一片江山又有什么意义呢?而单凭武力和恐怖是做不到这点的。可惜艾德·史塔克把他的女儿都带去了南方——否则席恩任娶一个,便足以把自己和临冬城牢牢拴在一起。珊莎是个可爱的小东西,现在也该成熟到能上床了吧。但她偏偏在千里之外,身处兰尼斯特掌中。真遗憾哪。 愈往深处,森林愈加浓密。松树和哨兵树让位给庞然而黑暗的橡木。纠结的山楂丛隐蔽了危险的沟渠和小溪。多石起伏的小丘一座连着一座。他们经过一间佃农的茅屋,荒废已久,杂草丛生,围绕着一条满满的水沟,静止的水流像钢铁一般放出灰光。此时狗们突然狂吠起来,席恩确信亡命者们已近在咫尺。他一踢笑星,快马加鞭,但走近之后发现的却是一只幼鹿的尸骸……业已支离破碎。 他下马细看。鹿刚死不久,明显看出是狼干的。猎狗们急切地在它四周嗅闻,一只獒犬则把头直接埋进死鹿尸首,大快朵颐,直到法兰吼着把它赶走。这动物根本没被切割,席恩寻思,狼吃过,但人没有。就算欧莎不敢冒险生火,也该割走几块肉啊,没道理把上好的食物扔在这里腐烂。“法兰,你确定我们跟对了?”他询问,“有没可能你的狗追逐的是别的狼?” “我的母狗很清楚夏天和毛毛的味道。” “希望如此。姑且信你。” 快一个小时之后,追踪者们跟随痕迹下到一个斜坡,朝一条因最近的雨水而泛滥泥泞的小溪奔去。就在溪边,猎狗失去了线索。法兰和威克斯带它们涉过溪流,无功而返,狗们则在对岸茫然失措地上下游荡,嗅来闻去。“他们到过这里,大人,但我不知道他们接下来去了哪儿。”驯兽长说。 席恩下马,跪在溪边,伸出手沾了点水。溪流冰凉。“他们不可能长久地待在里面,”他说,“带一半的狗去下游,我去上——” 威克斯突然响亮地拍掌。 “怎么了?”席恩道。 哑巴男孩伸手指点。 水边的土地湿润而泥泞。狼的足迹清晰可辨。“爪印,是的。所以?” 威克斯把脚陷进泥土,左右扭转靴子,挖出一个深沟。 乔赛斯明白过来。“阿多是个大块头,在泥地里定会留下深深的脚印,”他说。“尤其他还负着孩子。但这里所有脚印都是我们自己的。您瞧瞧。” 席恩大吃一惊,旋即发现对方所言非虚。两匹狼是独自走进了褐色的泛滥溪流。“欧莎一定老远便调转了方向,很有可能,在那匹鹿之前便与狼分道扬镳。她让狼照原路前进,好诱我们继续追赶。”他在他的猎人面前踱步。“假若你两个胆敢骗我——” “一路上没有别的踪迹,大人,我发誓,”加斯辩解。“况且冰原狼决不可能离开孩子,至少不会离开太久。” 这倒不假,席恩想,夏天和毛毛狗应是出去捕猎,饱餐之后便会回到布兰和瑞肯身边。“加斯,穆齐,你们带四条狗折回原路。阿加,你盯住他们,以防他们耍花样。法兰和我继续追踪冰原狼。大家有所发现便吹一声号。倘若直接见到那两只野兽,就吹两声。只需盯住他俩,定能找到他们的主人。” 他带上威克斯、佛雷家的小孩及“红鼻”加尼往上游搜查。他和威克斯在一边,红鼻和瓦德·佛雷在对岸,双方各带一对猎狗,因为狼在两岸都可能出没。席恩刻意搜寻足印、痕迹,断裂枝条等等,企图通过线索来揭示狼从何处离水上岸。他轻易发现公鹿、麋鹿和獾的足迹。威克斯吓跑一只饮水的狐狸,瓦德追逐草丛中三只奔逃的兔子,努力想射一只。他们看见大熊在一棵高大白桦的树皮上留下的爪印。偏偏冰原狼的痕迹半点也无。 继续前进,席恩鼓励自己,过了这棵橡树,爬上那道缓坡,通过前面溪流的弯道,我们一定能发现些什么。他一直这么克制自己,走了许久,终于明白是该回头的时候了。不断加剧的焦虑在腹中噬啃。日近中午,他扭转笑星的马头,恋恋不舍地转了几圈,旋即放弃追踪。 欧莎和那两个小坏蛋不知想出什么法子,始终能在他面前躲来躲去。可这不可能啊,他们是步行,何况还有残废和幼童。然而他每多浪费一个钟头,对方逃脱的机会就越大。若是给他们找到村庄……北方人不会拒绝艾德·史塔克的儿子,罗柏的兄弟。他们会送马,送食物,更有人会为保护少主这样的荣誉而战。甚至整个该死的北地都会团结在他们周围,重整旗鼓。 够了,狼只是去了下游,他紧抓这个念头不放。红母狗会嗅出他们离水登陆的地点,我们很快便能找到他们。 但当他们与法兰的团队重新会合,席恩只消看驯兽长一眼,便知他的希望已彻底粉碎。“这些臭狗该拿去喂熊,”他恼怒地说,“如果我有熊的话。” “不是它们的错。”法兰在一只獒犬和他心爱的红母狗之间跪下,手放在他们身上,“流水无法留存气息,大人。” “狼总得在什么地方上岸吧。” “这当然。要么在上游要么在下游。我们只要继续搜,一定能发现,现在的问题是,走哪边?” “从没听说狼能逆流跑几里路的。”臭佬道,“人还行,当走投无路时,或许能行。狼怎么成?” 话虽这么说,席恩还是怀疑。这两只野兽决不等同一般的狼。当初就该剥下这挨千刀的怪物的皮。 同样的故事在他们与加斯、穆齐和阿加会合时再度上演。两个猎人把到临冬城的路折回了一半,却丝毫没有发现史塔克们离开冰原狼独自行动的迹象。法兰的狗变得和主人一样深感挫折,孤注一掷地在树林和岩石间闻嗅,不时还暴躁地互相撕咬。 席恩不能接受失败。“我们回溪边,再搜一次,这一次尽可能扩大搜索范围。” “找不到的啦,”佛雷家的男孩突然开口,“只要吃青蛙的还跟着他们就找不到。泥人都鬼鬼祟祟,他们不像正派人一样光明正大地打,而是躲在暗处,施放涂毒的箭矢。你看不到他,可他看得到你。追他们进沼泽的人没一个回来过。他们的房子会动,就连他们的城堡灰水望也会动。”他紧张兮兮地瞥瞥四周密密匝匝的林木草丛。“搞不好他们正在附近,听我们说话呢。” 法兰以大笑来表示他的感受。“只要是这片林里的东西,我的狗没有嗅不出来的,连你刚才放的屁也不例外,臭小子。” “吃青蛙的身上的体味和人不一样,”佛雷坚持,“他们带着沼泽的臭气,就像青蛙一样,混合了树木和泥水的味道。他们腋下长的不是毛,是青苔,饿的时候,可以不吃东西,只吞泥巴过活,甚至能在泥水底下呼吸呢!” 按捺不住的席恩刚想痛斥对方这堆奶妈讲的鬼话,鲁温学士却插进来:“历史上,绿先知们曾作过巨大努力来引水入颈泽,从此以后,泽地人和森林之子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或许他们确然从中获得秘密的知识。” 刹那间,整个树林似乎突然黯淡了几分,就如浮云遮日。不懂事的孩子乱讲一通是一回事,但知识渊博的学士说的话分量不同。“我只关心奈德之子布兰与瑞肯,”席恩说,“回溪边去。立即出发。” 一开始谁也没动,他以为人们会抗命,但北方人的责任感最后占了上风。虽然勉强,大家还是沉闷地跟上。佛雷家的小孩变得和他刚才追逐的兔子一般神经质。席恩把人员分散到两岸,顺流而下。他们骑行无数里,放慢速度,仔细搜查,每遇危险地段便下来牵马过去,然后继续搜寻,每个树丛都让那群“该拿去喂熊”的猎狗嗅闻探察。有个地方,倒塌的大树堵塞流水,追猎的人们不得不绕过一泓极深的绿池塘,可如果说冰原狼也做了同样的事,他们却没有留下任何脚印或痕迹。看来,这俩野东西一直在游泳。等抓到他们,我让他们游个够,非把他们一起献给淹神不可! 林间逐渐黑暗,席恩·葛雷乔伊明白自己被打败了。不管是泽地人使用了森林之子的魔法,还是欧莎施展出某种野人的伎俩,总之他是失败了。他逼迫人们在暮色里继续前进,当最后一丝阳光也消逝无踪后,乔赛斯终于鼓起勇气开口:“这不会有结果,大人。我们只会扭到马,摔断腿。” “乔赛斯说得没错,”鲁温学士道,“仅凭几根火把在森林里搜寻犹如大海捞针,毫无意义。” 席恩觉出喉头胆汁的苦味,胃里则仿佛有一窝毒蛇在缠绕扭打。就这么两手空空地折回临冬城,那他以后干脆换身小丑服和尖帽子得了——整个北境都会把他当成笑柄。如果父亲知道了,如果阿莎…… “王子殿下。”臭佬催马靠近,“或许史塔克根本就没走这条路。换作我的话,不用说,会往东北,去投靠安伯家。大家都知道,他们对史塔克是很卖命的。然而他们的领地离此很远,这些孩子会先就近避避风头。或许我知道他们在哪儿。” 席恩怀疑地看着他。“说。” “您知道那座老磨坊吗,就是孤零零地立在橡树河边的那座?当我身为俘虏被带回临冬城的途中,曾在那里稍事停留。磨坊主的老婆卖干草给我们喂马,押解我的老骑士还逗她的小孩呢。说不定史塔克就藏在那儿。” 席恩知道那磨坊,甚至还和磨坊主的老婆做过一两次。那里没什么特别,她也无甚特长。“为什么在那里?这磨坊周围有十几个村子和庄园。” 那双淡色的眼睛里闪动着几分揶揄。“您问为什么?这并不重要。他们就是在那儿。我有预感。” 席恩受够了对方兜圈子式的回答。他这双唇还真像两条火热交配的蠕虫。“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敢瞒着我的——” “王子殿下?”臭佬翻身下马,并示意席恩也照办。两人都下马后,他打开从临冬城背来的布口袋。“您看看。” 天色已暗,什么也看不清。席恩不耐烦地把手伸进口袋,在柔软的兽皮和粗糙的羊毛之间摸索。一根尖刺戳痛了他,他合拢指头,手中之物冰凉又坚硬。原来是一枚狼头胸针,由白银和黑玉制成。他忽然明白过来,不禁握紧拳头。“葛马,”他叫道,一边揣测谁可信赖。一个都不行。“阿加,红鼻,跟我们走。其他人带上猎狗自行返回临冬城。用不着你们了,我已知道布兰和瑞肯的所在。” “席恩王子,”鲁温学士恳求,“您可还记得您的承诺?发发慈悲,您答应过。” “慈悲是早上的事。”席恩说。被惧怕总比受嘲笑好。“现在他们惹怒了我。” 128.第128章 琼恩 夜色中的篝火,在彼端的山坡放光,犹如坠落的星星。其实它比群星更加明亮,但不曾闪烁,只是有的时候膨胀舒展,有的时候堕落阴郁,犹如遥远的花火,微弱而暗淡。 它就在前方一里远、两千尺高的地方,琼恩估算,居高临下,峡口动静一览无余。 “风声峡的守望者,”他们之中最年长的人开口。此人年轻时当过国王的侍从,所以黑衣兄弟们至今仍叫他“侍从”戴里吉。“如此明目张胆,曼斯·雷德到底在怕什么?” “我看他若知道这些杂种生火,非扒了他们的皮不可。”伊班道,他虽矮胖秃顶,却肌肉壮硕,活像一堆岩石。 “高山上,火是生命之源,”断掌科林说,“也是取死之道。”奉他指示,自深入山区后,队伍便不再弄出明火。大家以生冷的腌牛肉、硬面包和更硬的奶酪为食,睡觉时则挤在斗篷和毛皮下和衣而卧,彼此取暖。这段经历让琼恩不由得忆起很久以前在临冬城度过的寒夜,那时他和兄弟们同床而眠。如今这些人也是他的兄弟,只是共享的床铺换成了岩石和土地。 “他们一定配有号角。”石蛇道。 断掌说:“一个他们永远吹不了的号。” “好高的山,晚上爬真是既漫长又要命。”伊班道,一边透过掩护大家的岩石中的裂缝观察遥远的火焰。天空无云,锯齿状的山峰黑压压地拔高爬升,直到极顶,围绕顶峰的极度冰雪在月光下发出苍白的辉芒。 “如果不慎,也是一段漫长的坠落。”断掌科林说,“依我看,两个人就行。那边也该是两人看守,轮流值班。” “我来。”绰号石蛇的游骑兵率先报名,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琼恩已知他是队中最佳的登山手,此次任务自然非他莫属。 “我也去。”琼恩说。 断掌科林望向他。狂风穿过头顶高高的峡口,发出哭嚎——风声峡正因此而得名。某人的坐骑嘶鸣开来,扬腿踢打他们藏身的山洞中多石的薄泥。“狼留下,”科林道,“白毛在月光下太显眼。”他转向石蛇。“事成之后,扔下火把。我们立刻跟上。” “开始吧。”石蛇说。 两人各拿一大卷绳索。石蛇还带了一袋铁钉,一个顶端包裹厚毛毡的小锤。他们把马、头盔、铠甲和白灵一块儿留下。临出发时,琼恩跪在冰原狼面前,任狼用鼻子拱他。“留下来,”他命令,“我会回来找你。” 石蛇带头。他是个矮瘦男子,将近五十,胡子灰白,但身体比外表看上去要结实得多,也是琼恩所认识的人中夜视能力最佳的一位——今晚正好派上用场。白天,群山一片蓝灰,覆盖冰雪,当太阳消失在参差的峰峦后,一切又成了黑色。而今,明月高挂,将它们染成银白。 这一对黑衣兄弟走在漆黑岩石中的漆黑阴影里,朝峭壁行去,留下弯曲的轨迹,呼吸在漆黑的空气中结霜。没穿盔甲的琼恩觉得自己赤裸无依,所幸行动更加便利。一路艰苦又缓慢,只因若是匆忙,就得冒摔断膝盖甚至更大的危险。石蛇似乎本能地知道如何下脚,但在这破碎不平的大地上,琼恩只能步步为营,加倍小心。 风声峡是一长串名副其实的峡谷,漫长而曲折,时而环绕连绵起伏的风雪群山,时而成为不见天日的隐蔽峡道。自从离开森林上山以来,除了自己的伙伴,琼恩未见其他活人。霜雪之牙是诸神所造最为残酷无情之处,对人类饱含敌意。这里风如剃刀,在寒夜中发出尖啸,仿佛母亲在痛悼孩儿;这里的树寥寥无几,且短小猥琐,狼狈地挤在岩缝和裂沟中;小径上方常悬层层岩片,边沿挂着冰柱,远远观之,好似雪白的獠牙。 即便如此,琼恩并不后悔走这一遭,因为这里也是奇迹之地。他们走过陡峭的石壁边缘,见识了阳光在覆着薄冰的瀑布上闪耀的美景;他们游历长满秋日野花的山间草坪,有蓝色的冰心花、猩红明亮的冷霜火,还有人立起来、赤褐金黄的笛手草;深邃漆黑的洞穴,他简直以为其直通地狱;他还骑马穿越历经风蚀的天然石桥,两边除了无尽长空,什么也没有。老鹰在绝壁上筑巢,到峡沟中捕猎,不知疲倦地张开雄健的蓝灰翅膀,盘桓飞扬,几乎和天空融为一体。有一回他甚至目睹影子山猫猎袭公羊,它如山腹中缓缓溢出的流动烟雾,等待,然后扑杀。 现在轮到我们扑杀。他希望自己能像影子山猫一样坚定而沉寂,毙敌干净利落。长爪背在后背,但他担心使用的空间,于是也准备好小刀和匕首。对方会有武器,而我没穿护甲。他不禁怀疑今晚谁是影子山猫,谁又来扮演公羊的角色。 他们沿着小径走了许久,在山的侧面蛇行、蜿蜒、转折,不断向上、向上。某些时候,群山相互包庇,无从窥见远方的篝火,但只要走下去,它必在前方重复出现。石蛇挑选的道路根本不容马行,有的地方连琼恩也不得不将背脊贴上冰冷的石头,如螃蟹般拖着脚一寸一寸地钻过去。路径变宽往往不是好事:那将出现大得能吞噬人脚的深洞,无数绊人的碎石以及白天流动、夜晚冷凝的水坑。一步一个脚印小心走,琼恩告诉自己。一步一个脚印,我决不会摔落。 自离开先民拳峰,他便没有修面,如今唇边的胡须已被霜雪冻成一块。经过两个钟头的攀登,寒风变得如此猛烈,他只能使出全身力气拼命挪动,攀附峭壁,心里默默祈祷不被吹下去。一步一个脚印,当狂风暂时止息,他又对自己强调。一步一个脚印,我决不会摔落。 没过多久,他们所达到的高度便不允许往下察看了。身下为无尽黑暗,头顶是皓月繁星,天地之间,别无他物。“大山就是你的母亲,”几天前,当他们攀登不这么险峻的山峦时,石蛇便告诉过他,“紧紧搂住,将你的脸庞贴紧她的乳房,她决不会遗弃你。”当时琼恩开了个玩笑,说自己一直在找寻生母,没想到在霜雪之牙和她团聚。如今这变得不那么好笑。一步一个脚印,我决不会摔落,他心想,抓得更紧了。 窄路在一块突出的厚重黑花岗岩前戛然而止。明亮的月光下,岩石撒下的阴影黑如洞窟。“直着上,”游骑兵平静地说,“爬到他们顶上去。”他摘下手套,塞进腰带,将绳子一头捆住自己腰部,另一头捆住琼恩的腰。“绳子绷紧就跟上。”游骑兵不等回答立即出发,手脚并用,动作快得超乎琼恩想象。长长的绳索缓慢释放。琼恩靠近来观察,认真学习对方移动的姿势,记下每个落脚支撑之处。当最后一卷麻绳也被松开,他连忙摘下手套跟进,速度则迟缓了许多。 石蛇将绳子绕上平滑突出的山石,人在旁边等候,一俟琼恩接近,便又放松开来,继续前进。这一次当绳子拉张完毕,却没了适宜的岩石,于是他拿出毛毡包裹的锤子,轻轻敲打,将铁钉凿进山石。声音虽轻,但每一击都在岩壁间回荡,使得琼恩不住畏缩,以为野人们定能听见。当铁钉扎好,石蛇将绳子系牢,琼恩便即跟进。吮紧大山的奶子,他提醒自己。别低头。重心放脚上。别低头。盯着眼前的石头。这钉子很牢,是的。别低头。撑到那块悬壁就能喘口气,快走!决不低头。 他一度一脚踩空,胸膛里的心脏顿时停止了跳动,但诸神保佑,没有摔下去。岩石里的寒气渗进指尖,他却不敢戴上手套——不管它们看起来多紧密,毛皮和布料在皮肤与石头之间摩擦,都是会打滑,害他送命的。烧伤的手掌逐渐僵硬、疼痛。不知何时,拇指甲也掉了,手到之处便留下一抹抹鲜血。他只希望到达终点时十指还健全。 他们向上攀登,向上,向上,犹如两道蠕动在月光照耀的岩墙上的黑影。任何站在峡谷的人都能轻易发现他们,但高山遮挡了野人的营火。他们应该很近了,琼恩感觉得到。但他心中所想却不是毫无防备、等候着他的敌人,而是临冬城里的兄弟。布兰那么爱攀爬,我要有他十分之一的勇气就好了。 岩墙在三分之二高的地方被一道冰石裂沟所横断。石蛇伸手助他攀越。见他已重戴手套,琼恩也照办。上顶之后,游骑兵扭身向左,他俩在平台上爬行近三百尺,直到透过峭壁边缘,看见昏暗的橙色光芒。 野人们将营火生在谷口最窄处上方的一道浅凹里,其下有根垂直的岩柱,后方由山壁遮挡狂风。两个黑衣兄弟正好利用防风壁缓缓爬行,匍匐前进,直到俯视对手。 一人睡着了,紧紧蜷身,埋在小山似的毛皮底,琼恩只能看见篝火下鲜红的头发。第二人紧靠火堆而坐,正往里添树枝,一边唠唠叨叨地抱怨寒风。最后一人守望峡道,虽然现在没什么可看,只有环绕积雪峰峦的无尽黑暗,但他并未松懈。号角正在他身上。 三个人。琼恩不免有些惴惴不安。本以为是两个,好在一人正睡着觉。不过不管下面是两个、三个还是二十个,他都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石蛇碰碰他胳膊,指指持号角的野人,琼恩则朝火堆边的人点点头。挑选牺牲品,感觉真奇特。可他半生舞剑习盾,不就为了这一时刻?罗柏第一次上战场是否也有相同的感觉?他不禁好奇,但现下无暇仔细思考。石蛇的动作迅如其名,伴着如雨的卵石,他跳进野人营地。琼恩长爪出鞘,紧跟而前。 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事后琼恩无比钦佩那名宁肯吹号角、不愿拿武器的野人的勇气。他本已把它举到唇边,但石蛇抢先一步掷出短刀将号击飞。琼恩的对手跳起身,顺手抓起燃烧的木头就朝他脸捅来。他连忙闪躲,只觉热气扑面而至,同时眼角余光见到沉睡者也开始了行动,心知必须速战速决。火棍再次扫来,他矮身跳前,双手握紧长柄剑突刺。瓦雷利亚钢穿透皮革、毛皮,羊毛和血肉,但野人在倒下之前,仍奋力争夺,扭下琼恩的剑。那边的熟睡者已在毛皮下坐起身。琼恩拔出短刀,抓住对方头发,将刀锋伸向他的下巴,伸向他的——不,她的—— 他的手猛然停住。“女的。” “守望者,”石蛇道,“野人。解决她。” 他看见她眼中的火焰和恐惧。短刀割伤了她白皙的脖子,鲜血顺着锋刃一滴一滴往下流。一刀解决她,他告诉自己。他们彼此靠得很近,他能闻到她呼吸里的洋葱味。她比他年轻,虽然长得和艾莉亚完全说不上形似,但怀有的某种特质却让他想起了小妹。“你投不投降?”他问,一边将刀子转开些。她要是不投降怎么办? “我投降。”她的吐词在冷气里结雾。 “那……你就是我们的俘虏。”他把短刀从她咽喉柔软的皮肤旁拿开。 “科林没吩咐抓俘虏。”石蛇说。 “他也没禁止。”琼恩放开女孩的头发,她急促后退,远离他们。 “她是个矛妇,”石蛇指指她刚才睡觉的毛皮褥子边放着的长柄斧,“刚才正要抓武器。你若慢半拍,早被她砍翻。” “我不会慢半拍。”琼恩一脚将斧头踢到女孩够不着的地方。“你有名字吗?” “耶哥蕊特。”她用手揉揉喉头,双手一片血红。她吃惊地望着血迹。琼恩收刀入鞘,从被他杀死的男人体内拔出长爪。“你是我的俘虏了,耶哥蕊特。” “我给你讲了名字。” “我是琼恩·雪诺。” 她不由一缩。“邪恶的姓氏。” “私生子的姓氏,”他说,“我父亲是临冬城的艾德·史塔克公爵。” 女孩警惕地望着他,石蛇则讽刺地轻笑道:“没弄错吧?该作口供的是俘虏。”游骑兵把一根长枝条插进火中。“不过她什么也不会说,野人多半宁可咬舌自尽也不回答问题。”枝条末端愉悦地燃烧起来,他上前两步,将其扔下峡谷。火枝旋转着落入夜空,消失无踪。 “火葬死者。”耶哥蕊特突然开口。 “这点火不够,而加柴会暴露目标。”石蛇转过头,朝着黑漆漆的远方看去,搜索亮光的痕迹,“附近还有野人,对不对?” “烧了他们,”女孩顽固地重复,“除非你想再杀一次。” 琼恩猛然想起死去的奥瑟和他冰冷的黑手。“或许我们该考虑她的建议。” “办法多着呢。”石蛇跪在他的受害者身边,脱下对方的斗篷、靴子、腰带和背心,用自己的瘦肩扛起尸身,带到悬崖边,随后念念有词地投掷下去。不一会儿,下方远处传来一声含混、沉重的闷响。这时游骑兵又把第二个死人剥了个精光,拖到边沿。琼恩过来提起野人的脚,两人合力将其抛进无尽的黑暗中。 这期间,耶哥蕊特一直冷眼旁观,沉默不语。经过仔细观察,琼恩发现她并非那么年幼,或许有二十岁,只是与年龄不相称地矮小,外弯的膝盖,圆脸,小手,还生了个狮子鼻,一头乱蓬蓬的红头发朝着四面八方延伸。她蹲在那里显得很臃肿,其实是层层毛皮、羊毛和皮革造成的错觉,事实上,毛料下的她说不定和艾莉亚一般瘦骨伶仃。 “你们被派来监视我们?”琼恩问她。 “监视你们,以及其他东西。” 石蛇用篝火暖手。“峡谷那边有什么?” “自由民。” “有多少?” “几百几千呢,包你大开眼界,乌鸦。”她笑了,牙齿虽不整齐,却洁白异常。 她根本不懂计数。“你们干吗在那儿集合?” 耶哥蕊特沉默。 “你的国王到霜雪之牙做什么?你们不能久留,那里没有食物。” 她扭头不看他。 “你们打算进军长城?什么时候?” 她望向火焰,只当没听见他的话。 “你知道我叔叔,班扬·史塔克的消息吗?” 耶哥蕊特无动于衷,石蛇哈哈大笑:“待会儿她要是咬舌自杀,可别怪我没警告你。” 一声隆隆的低吼在山石间回荡。影子山猫,琼恩立刻明白。他起身时又听见另一只的咆哮,近在咫尺,于是他旋身拔剑,侧耳聆听。 “它们不会过来,”耶哥蕊特说,“它们专为尸体而来。这些猫能在六里之外闻到血腥。今晚,它们会盘桓在尸体边,把它啃得一干二净,连骨髓也不放过。” 琼恩清晰地听见它们进食发出的回音,这让他很不舒服。篝火的温暖让他意识到自己的疲惫,但他不敢睡。他捉到了俘虏,就有责任保护她。“他们是你亲人吗?”他轻声问她,“就我们杀的那两个?” “不比你亲。” “我?”他皱眉,“什么意思?” “你说你是临冬城的私生子。” “是啊。” “那你母亲是谁?” “我不知道……反正是个女人。”这句话有人对他说过,但他想不起来是谁。 她第二次笑了,洁白的牙齿一闪而过。“难道她没给你唱过‘冬雪玫瑰’?” “我没见过我母亲,也没听过这首歌。” “歌是‘吟游诗人’贝尔所写,”耶哥蕊特说,“他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塞外之王。自由民人人会唱他写的歌,不过你在南方可能没机会听到罢了。” “临冬城不算南方。”琼恩辩驳。 “不,对我们而言,长城以南就是南方。” 他从没这样想过。“看来,说法取决于所处的位置。” “是啊,”耶哥蕊特同意,“一直都是。” “你讲讲这个典故,”琼恩催促她。等科林上山还有几个小时,听听传奇或能让他保持清醒。“我想听。” “这故事恐怕你不会喜欢。” “没关系。” “好个勇敢的黑乌鸦,”她嘲弄道,“好吧,那我就说说。从前,贝尔在当上自由民的国王之前,曾是一位了不起的掠袭者。” 石蛇哼了一声。“换言之,杀手、土匪和强奸犯。” “说法取决于所处的位置。”耶哥蕊特道,“当时临冬城的史塔克领主悬赏贝尔的人头,却总是抓不到,失败的滋味让他无比苦恼。有一天,他恼羞成怒地指责贝尔是个只会欺负弱小的懦夫。消息传来,贝尔发誓要给这位领主一个难忘的教训。所以,他翻越长城,走上国王大道,在一个寒冷的冬夜抵达临冬城。他手执竖琴,自称来自斯卡格斯岛的斯戈里克。斯卡格斯岛是海豹湾中的大岛,由于偏远,只在名义上归顺于史塔克。而‘斯戈里克’一词在古语中是‘骗子’的意思,那是先民的语言,巨人们至今仍在用它。” “天南地北,歌手们总是处处受欢迎,所以贝尔受邀参加史塔克大人的宴席,为身处高位的领主弹奏作乐,直到深夜。他弹奏古老的歌调,唱过自己谱写的新曲,表演得非常动人,以至于结束之后,领主提议要他自行挑选东西作为奖赏。‘我只要一朵花,’贝尔回答,‘临冬城的花园里绽放得最鲜艳的那朵花。” “那个时候,恰逢冬雪玫瑰怒放之刻,没有花朵比它更为珍贵和稀有。所以史塔克大人立刻命人前去自己的玻璃花园,摘下最美丽的冬雪玫瑰,作为歌手的报酬。人们以为一切就此结束,但当黎明到来时,歌手却神秘地失了踪……同时消失的还有布兰登大人的闺女。她的床空空荡荡,只在睡过的枕边有贝尔留下的玫瑰花,碧蓝如霜。” 琼恩从没听过这个故事。“是哪个布兰登?筑城者布兰登活在英雄纪元,大概比贝尔早了几千年。还有焚船者布兰登和他父亲造船者布兰登,可是——” “这位是‘失女者’布兰登,”耶哥蕊特尖刻地说,“你到底想不想听故事,嗯?” 他绷起脸:“说吧。” “布兰登大人只有这一个孩子,所以他心急如焚,派出成百的黑乌鸦到北方来搜索。但他们既没找到贝尔,更没发现他女儿的踪影。徒劳无益地寻找大半年之后,领主大人伤心得一病不起,而史塔克家族的血脉似乎要在此断绝。但某天晚上,正当布兰登大人静卧等死时,却听见了婴儿的啼哭。他一跃而起,循声而去,居然在女儿的卧房里找到了女儿,她正在熟睡,怀中有个婴儿。” “贝尔带她回来了?” “不。他俩一直都在临冬城,藏在城堡下死人的地窖里。歌谣中说,那位少女深爱着贝尔,以至于愿为他怀孩子……不过实话实说,贝尔写的曲子里每个少女都爱他。不管怎样,贝尔终究留下这个孩子,作为对他不告而摘的玫瑰的回报,而这个孩子长大之后也成为下一任史塔克大人。所以说——你身上有贝尔的血统,跟我一样。” “这故事不是真的。”琼恩说。 她耸耸肩。“或许是,或许不是。但总之,那是首很美的歌。我妈常对我唱。她也是个女人,琼恩·雪诺,跟你妈一样。”她揉揉被他短刀割伤的脖子。“歌谣唱到人们找到婴儿,便告一段落,不过整个故事却有个悲惨的结局。三十年后,贝尔当上塞外之王,率领自由民大举南下,年轻的史塔克大人领军在冰霜渡口迎战他……并杀了他,因为贝尔在决斗中无法对儿子下手。” “所以儿子杀掉了父亲。”琼恩说。 “是的,”她道,“但诸神诅咒弑亲者,即便他是无意犯下的过错。当史塔克大人作战归来,他母亲远远望见儿子枪尖上贝尔的头颅,便在悲伤之中纵身从高塔跳下。做儿子的也没活多久,他后来被手下某位领主剥了皮,并拿皮当斗篷。” “你说的这个贝尔在撒谎。”琼恩告诉她,这怎么可能? “不对,”耶哥蕊特说,“我只能说诗人承诺的真相和你我心目中的真实并不雷同。反正,你要我说故事,我也告诉了你。”她转头不再看他,闭上眼睛,似乎要睡了。 天亮之时,断掌科林终于赶到。东方的天空变为靛青,漆黑的山岩由黑转蓝。石蛇首先发现跋涉而上的游骑兵们,琼恩便弄醒他的俘虏,捉住她的胳膊,下去会合。谢天谢地,这里有其他道路通往山峦的北方和西方,且都比来时攀登的途径好走。前进一段之后,他们等在一个狭窄的隘口,直到兄弟们牵马出现。白灵嗅到气味,跑在最前。琼恩连忙蹲下,任冰原狼用嘴咬住他的手腕,使劲拖来拉去,这是他们之间常玩的游戏。但当他抬头,却发现耶哥蕊特望着他,眼睛睁得鸡蛋似的又大又白。 断掌科林对新来的俘虏未作评论。“上面有三。”石蛇告诉他。别的无须多言。 “前两个我们在路上刚见过,”伊班道,“至少见到了猫留下的残骸。”他乖僻地打量女孩,怀疑清楚地写在脸上。 “她投降了。”琼恩发现自己必须解释。 科林表情冷漠。“知道我是谁?” “断掌科林。”女孩在他面前犹如半大小孩,却大胆地回望。 “说实话,要是我落到你们手里,然后投降,能得到什么?” “死得快一点。” 高大的游骑兵转向琼恩。“我们没有多余的食物,更不可能分配人力来看守。” “前路艰险,小子,”侍从戴里吉说,“当需要安静的时候一声喊,咱们就全完了。” 伊班抽出匕首。“钢铁之吻让她永远闭嘴。” 琼恩只觉喉咙干燥。他无助地看着其他人。“她对我投降了。” “那你就得做你该做的事,”断掌科林说,“记住,你是临冬城的血脉,守夜人的汉子。”他望向其他人。“走吧,兄弟们。让他自己完成。咱们不在场会让他好过些。”说完他率领人们踏上险峻扭曲的小径,迎着粉红的阳光,朝山峰隘口走去。不久之后,原地只剩琼恩、白灵和野人女孩。 他以为耶哥蕊特会逃跑,但她只是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盯着他瞧。“你没杀过女人,对不对?”他摇摇头,她接着说,“我们和男人一样会死。不过,你不必杀我。听我说,曼斯会收留你,我知道他会。这里有秘密通路。那些乌鸦永远抓不到我们。” “我和他们都是乌鸦。”琼恩道。 她点点头,做出听天由命的姿势。“之后,烧了我?” “我做不到。烟雾会被发现。” “没错。”她耸耸肩,“好吧,葬身影子山猫肚腹还不算最糟的死法。” 他将长爪拔出肩。“你怕不怕?” “昨晚很怕,”她承认,“但如今太阳已然升起。”她拨开头发,露出脖子,跪在他面前。“狠狠地、照准了斩,乌鸦,不然我做鬼也来找你。” 长爪不若父亲的寒冰那般颀长沉重,但依旧是瓦雷利亚钢制成。他久久触碰刀锋,估算挥击的位置,此时耶哥蕊特开始颤抖。“好冷,”她说,“快,动手吧。” 他把长爪高举过头,双手紧握。只需利落一刀,用尽全身力气。至少,我能让她痛快干净地死。我是父亲的儿子。不是吗?不是吗? “动手,”半晌之后,她再次催促。“私生子啊,快动手。我不能永远勇敢下去。”但那一击始终未曾落下,她终于回头来看他。 琼恩垂低长剑。“走。”他嘀咕。 耶哥蕊特凝视他。 “快,”他说,“趁我还没恢复,走。” 她跑了。 129.第129章 珊莎 南方的天空浓烟密布。乌黑的烟柱从远方成百火堆中盘旋升起,黑色的手指掩盖星辰。黑水河对岸,火焰占满地平线,彻夜燃烧,而在这一边,小恶魔点燃整个河滨地区:码头和仓库,民宅和妓院,城墙外的一切统统焚毁。 即使身处红堡,空气中也有灰烬的味道。当珊莎在宁静的神木林里找到唐托斯爵士时,他看到她的红眼睛,便问她是否哭过。“只是烟尘的关系,”她撒谎,“似乎半个御林都在燃烧。” “史坦尼斯公爵想把小恶魔的野人熏出森林。”唐托斯说话时摇摇晃晃,一手扶住栗树树干,红黄相间的小丑装上沾染一片酒渍。“他们杀死他的斥候,袭击他的辎重车队,还到处放火。我听小恶魔对太后说,史坦尼斯得训练他的马儿吃灰烬,因为他将找不到一片叶子。以前身为骑士,听不到这许多事,如今成了弄臣,他们却对我视若无睹,谈话时当我不存在。我告诉您——”他俯身靠近,酒气直喷到她脸上“——八爪蜘蛛花钱收买一切琐碎消息,我想月童已为他服务好多年了。” 他又喝醉了。他自称可怜的佛罗理安,果真名副其实。但现在我只能指望他。“史坦尼斯公爵真的烧了风息堡的神木林?” 唐托斯点头。“他将树木积成一个巨大的柴堆,奉献给他的新神,红袍女祭司要他这么做的。听说他现在灵肉都归她驱使,甚至发誓一旦夺取君临,便要焚毁贝勒大圣堂呢!” “烧就烧吧。”珊莎初次见到大圣堂的大理石墙和七座水晶塔时,真以为这是世上最美的建筑,但自乔佛里在圣堂讲坛上将父亲斩首后,她对之则是满心厌恶。“烧干净最好。” “嘘,孩子,诸神会听见的。” “怎么会?他们从不听我祈祷。” “他们在听,所以才派我来,不是吗?” 珊莎用手抠抠树皮,觉得自己头晕眼花,似乎有点发烧。“就算他们派你来,又有什么用呢?你答应带我回家,可我一直走不了。” 唐托斯拍拍她手臂。“我跟某个人谈过了,他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您的朋友,小姐。等时机一到,他便会雇艘快船,送我们去安全的地方。” “现在正是时机,”珊莎坚持,“现在开战在即,没人会注意我。我想我们只要行动,就一定能溜出去。” “孩子呀,孩子。”唐托斯摇摇头。“溜出红堡很简单,我们能做到。但每道城门都戒备森严,何况小恶魔还封锁了河道。” 这是事实。如今黑水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空旷。所有渡船都撤到北岸,而商船要么逃走,要么被小恶魔扣留,用于作战。放眼望去,唯一的船是国王的战舰。它们不断来回穿梭,保持在河中央的深水区,与南岸史坦尼斯的弓手飞箭往来。 史坦尼斯公爵本人还在行军,但他的先锋部队已于两天前趁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先行抵达。早上醒来,全君临都看到了他们的帐篷与旗帜。珊莎听说他们有五千人之多,几乎相当于城里金袍卫士的总数。敌人营地里飘扬着佛索威家族的青苹果旗和红苹果旗,伊斯蒙家族的海龟旗以及佛罗伦家族的狐狸鲜花旗,他们的指挥官是古德·莫里根爵士,一个著名的南方骑士,从前是蓝礼的绿衣卫。他的旗帜乃是一只飞鸦,在风雨欲来的碧绿天空中大展黑翅。但最令整个城市揪心的还是那些淡黄的旗,长长的旗穗拖在后面,如火焰一样摇曳,原本该是家族纹章的地方放着神的标记:光之王的烈焰红心。 “大家都说,等史坦尼斯亲临城下,他的人马将达到乔佛里的十倍。” 唐托斯捏捏她肩膀。“亲爱的,兵力多寡并不重要,他们在大河对岸,没有船过不来。” “可他有船,而且比乔佛里的多。” “风息堡到这儿路程遥远,舰队需经马赛岬,穿过喉道,进入黑水湾。或许正道诸神会卷起风暴,把他们统统抹去。”唐托斯充满希望地微笑。“我知道您很不容易,但是孩子,千万得耐心。等我的朋友回到都城,我们就会有船。您不要怕,请相信您的佛罗理安吧。” 珊莎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肚子里则有恐惧绞动抽搐,一天比一天强烈。弥赛菈公主离去那天的经历一直在梦中纠缠不休,梦魇黑暗而令人窒息,令她每每在深夜惊醒,拼命喘气。群众的尖叫萦绕耳际,不成词句,活像动物的嘶喊。他们把她团团围住,各种东西朝她扔来,还想将她拉下马,若不是猎狗杀开一条血路来救她,后果不堪设想。想想看,他们将总主教撕成碎片,用石头砸扁了艾伦爵士的头。您不要怕!他居然要我别害怕! 其实全城都陷入了恐慌。珊莎在城堡围墙上看到,老百姓们统统关闭窗户,上好门闩,似乎这样就能保住性命。上次君临城陷,兰尼斯特家肆意奸淫掳掠,带走几百条人命,那一次还是开城投降的。而今小恶魔试图抵抗,城破之后的下场可想而知。 唐托斯还在喋喋不休。“如果我还是骑士,就得穿上盔甲,和其他人一起守城。我真该亲吻乔佛里国王的脚,真心实意地感谢他的安排。” “你去谢他把你变成弄臣,他就会让你再做回骑士。”珊莎尖刻地说。 唐托斯咯咯笑道:“我的琼琪是个聪明姑娘,不是吗?” “乔佛里和他母亲说我很笨。” “他们这样想就好,亲爱的,这样您更安全。瑟曦太后,小恶魔以及瓦里斯这些人当彼此是毒蛇猛兽,像老鹰一样互相盯得紧紧的,到处花钱雇人探听消息,但坦妲伯爵夫人的女儿就没人劳神关心,对不对?”唐托斯捂住嘴巴,打了个嗝。“诸神保佑您,我的小琼琪。”他的泪水涌上来,是酒的缘故。“快给您的佛罗理安一个小小的吻吧。一个幸运之吻。”他摇摇晃晃地向她靠近。 珊莎避开他探出的湿润双唇,轻轻吻在他胡子拉碴的脸颊上,并跟他道晚安,竭尽全力才没有哭泣。最近她哭得太多。这样很不体面,她知道,但就是控制不住。有时为了一些琐事,眼泪便掉下来,怎么都收不住。 梅葛楼的吊桥无人看守。小恶魔将大部分金袍卫士调去守城,而白袍的御林铁卫们而今也忙得不可开交,无暇步步尾随她。只要别离开城堡,珊莎想去哪儿就可以去哪儿,但她哪儿也不想去。 她穿过布满尖锐铁刺的干涸护城河,走上狭窄的高架楼梯,当到达卧房门口时,居然不想进去。房间的墙壁让她窒息,明知里面窗户大开,她仍然感觉空气稀薄。 于是珊莎转回楼梯,继续攀登。浓烟遮掩了群星和一轮纤细的新月,堡顶黑乎乎的,满是阴影。但从这儿看出去,全城尽在眼帘:红堡高耸的塔楼和巨大的角堡,下方如迷宫般的城市街道,西面南面是奔流的黑水,东面则是海湾,以及一丛丛烟柱和灰烬,火,到处都是火。近处,士兵擎着火炬,像蚂蚁一样爬满城墙和从城垛延伸出的塔楼。烂泥门下,飘荡的烟尘中依稀可辨三座投石机的轮廓,这是前所未有的巨型投石机,高过城墙足足二十尺。但这一切都不能减轻她的恐惧。一阵尖利的刺痛突然袭来,珊莎紧捂肚子,眼泪夺眶而出。她差点摔下去,幸亏一个影子突然闪出,用强有力的手紧扣她的胳膊,将她稳住。 她仓皇地抓向城垛寻求支撑,指头在粗糙的岩石上乱扒。“放开我,”她大喊,“放开!” “小小鸟认为自己真的长翅膀,是吗?还是想学你弟弟一样当瘸子啊?” 珊莎想挣脱他的抓握。“我不会掉下去。我只是……被你吓了一跳,如此而已。” “我吓着你了?我还是把你吓着了?” 她深吸一口气,稳定心神。“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我……”她瞥向别处。 “算了吧,小小鸟,你还是不敢正眼看我,对不对?”猎狗放开她,“呵呵,当你被暴民围住时,倒挺高兴看见我的脸啊,记得吗?” 这一切,珊莎记得再清楚不过。她记得他们的吼叫,记得鲜血从被石块砸破的额角沿着脸颊流淌而下,记得那个想把她从马上拉下去的男人嘴里喷出的刺鼻蒜味。她仍能感觉那几根冷酷的手指钳着自己手腕,让她失去平衡,摇摇欲坠。 她以为自己就要死去,但那只手忽然一阵抽搐,五根手指一起抽搐,手的主人像马一样尖声嘶叫。胳膊落地,另一只手,另一只更强壮的手将她推回马鞍。大蒜气味的男人倒在地上,手臂断处血流如注,但周围还有许多人,有的甚至手拿棍棒。猎狗策马相迎,长剑舞成一片钢铁幻影,所经之处血肉横飞,人们四散奔逃。他所向披靡,仰天长笑,那张烧伤的可怕脸庞似乎顷刻间变了形。 而今,她逼自己再度正视那张脸庞,真正地看。这是礼貌,贵妇人必须随时随地都要记得有礼貌。其实最可怕的不是那些疮疤,甚至不是他嘴唇抽搐的模样,最可怕的是他那双眼睛。她从没见过如此一双充满怒火的眼睛。“我……我想我事后该去找你,”她吞吞吐吐地说,“当面向你道谢,因……因为你救了我的命……你真勇敢。” “勇敢?”他的笑声好似咆哮,“狗追老鼠有何勇气可言?他们三十个对我一个,却无一人敢直视我的眼睛。” 她讨厌他说话的方式,总是那么刺耳,那么怒气冲冲。“你觉得吓唬老百姓很令你愉快吗?” “不,杀人才让我愉快。”他的嘴巴再度抽搐,“你爱怎么皱脸都行,但在我面前,不要故作虔诚。你出身世家,可别告诉我艾德·史塔克公爵从没杀过人啊?” “他只是履行责任,没有喜欢过。” “他这么告诉你?”克里冈再次大笑,“看来你父亲不是个骗子便是个傻瓜。杀戮才是世上最美好的事。”他拔出长剑。“这就是真实。想必你尊贵的父亲大人在贝勒大圣堂前深有体会。瞧啊,临冬城公爵,国王之手,北境守护,了不得的艾德·史塔克,传承八千年之久的血脉……却被伊林·派恩一剑斩首,不是吗?你记不记得,人头落地时,他的躯体还手舞足蹈地痉挛?” 珊莎突然感到一阵寒意,于是抱住自己。“你为何总这么讨厌?我是在感谢你……” “没错,你把我当做那些你喜欢的‘真正的骑士’。算了吧,小妹妹,你以为骑士有什么用?成天穿着黄金铠甲,一心博取女士欢心?我告诉你,骑士唯一的用处就是生来被我杀。”他将长剑锋刃抵住她脖子,就在耳朵下面,她可以感觉它的锋利,“我从十二岁时开始杀人,至今刀下之鬼已数不胜数。不论历史悠久的世家豪门,一身天鹅绒的肥佬富翁,趾高气昂的贵族骑士,是的,还有女人和小孩——人为鱼肉,我为刀俎。他们尽可以占有土地,神灵和金钱!他们尽可以彼此高呼‘爵士’!”桑铎·克里冈朝她脚边啐了一口,以示不屑。“我只要这个,”他边说边把剑从她咽喉举起,“有了它,世上我什么都不怕。” 除了你哥哥,珊莎心想,但她控制情绪,没说出口。看来,他正如他自己所说,真是一条狗,一条坏脾气的疯狗,谁想摸他反而被咬,谁想伤他主人,他也和谁拼命。“河对岸那些人你也不怕?” 克里冈转头望向远处的火焰。“火,”他还剑入鞘,“火是懦夫的武器。” “史坦尼斯公爵不是懦夫。” “但也没他哥哥的气概。区区一条小河,难不倒劳勃。” “他要是过了河,你怎么办?” “战斗。杀人。也许被杀。” “你不害怕吗?你犯下这么多罪孽,人死以后,也许会被诸神罚下七层地狱呢。” “罪孽何在?”他大笑,“诸神何在?” “诸神创造了我们所有人呀。” “所有人?”他嘲讽地笑道,“那你告诉我,小小鸟,什么样的神会创造出小恶魔那样的怪物?什么样的神会容忍坦妲伯爵夫人的女儿那样的弱智?如果这世上真有神灵存在,他们只是创造绵羊好让狼不挨饿,创造弱者来给强者愚弄。” “真正的骑士会保护弱者。” 他嗤之以鼻。“真正的骑士和诸神一样,都不存在,活在人间,倘若无法自卫,就是死路一条,必须为别人让道。刀剑和强权统治着这个世界,千万别相信旁的说法。” 珊莎从他身边踉跄退开。“你好恐怖!” “我很诚实,恐怖的是这个世界。好了,快飞吧,小小鸟,你不敢面对我,我则受不了你的偷看。” 她一声不吭地跑开。她害怕桑铎·克里冈……然而,她心中又忍不住希望唐托斯爵士有一点点猎狗的桀骜。诸神是存在的,她告诉自己,真正的骑士也存在。所有的故事都不是谎言。 当晚,珊莎又梦到了暴动。暴民们朝她蜂拥而来,大声尖叫,像一头疯狂的千面野兽。不管她转向何方,眼前都是一张张扭曲的脸孔,仿佛戴着凶残的怪兽面具。她哭着告诉他们,告诉他们自己是个乖女孩,但他们还是照样将她从马上拉下来。“不,”她高喊,“不,求求你们,请不要,不要啊!”没人理会。她大声呼唤唐托斯爵士,呼唤她的兄弟,呼唤死去的父亲和冰原狼,呼唤那曾献给她一朵红玫瑰的英勇的洛拉斯爵士,但无人前来救她。她呼唤歌谣中的英雄,呼唤傻子佛罗理安、莱安·雷德温爵士以及龙骑士伊蒙王子,但他们都听不见。女人们像黄鼠狼一样涌上前,把她围住,掐她的腿,踢她肚子,还有人打她的脸,牙齿碎裂开来。然后是钢铁闪耀的光芒,匕首刺进肚腹,一刀一刀又一刀,直到她整个人支离破碎,只剩丝丝潮湿闪亮的肉片。 她醒了。苍白的晨光斜射进窗,但她只感到恶心疼痛,好像一夜没睡似的。双股之间有些黏黏的东西,掀开毯子一看,原来是血。一时之间,她只想到噩梦成真。她还记得刀子在体内扭转撕割的滋味。于是她恐惧地挪动,想踢床单却滚到了地上,赤裸身子,喘着粗气,下体流血,满心恐惧。 但当她趴着蜷在地上,忽然明白了过来。“不要,千万不要,”珊莎呜咽着,“求求你,千万不要啊。”她不要自己发生这种变化,不是现在,不是在这里,不是现在,不是现在,不是现在,不是现在! 疯狂攫住了她,她撑着床柱站起身,走到水盆边清洗大腿,擦掉那些黏黏的东西。腿是清干净了,水却成了粉红。女侍一进门就会发现。然后她想到床单,于是冲回床边,惊恐地瞪着那摊暗红污渍,她所有的秘密就清楚明白地摆在那里。怎么办?怎么办?必须抢在别人看见之前处理掉,否则就晚了。她不要被逼着跟乔佛里结婚,她不要跟他睡在一起啊! 珊莎抓起匕首,切割床单,把污渍挖下来。她们问起这个洞,我要怎么说呢?热泪从脸上滚落。她将撕破的床单扯下,发现毯子上也有血。我把它们全烧光。她将证物聚成一团,塞进壁炉,用床边油灯里的油润湿后,点火焚烧。然后她意识到血早就一路透过床单渗进羽毛床垫,因此她把床垫也抱来。它又大又重,很难移动,珊莎费尽全力,才塞了一半进火里。正当她双膝跪地,拼命将床垫往火焰里推,浓密的灰烟在四周旋转,充溢房间的时候,门猛然打开,她听见女侍倒抽一口气。 最后,三人合力才将她拖开。之前的一切都白费工夫。床单虽已焚毁,但当她被架开时,两条大腿又是血迹斑斑。她仿佛用身躯向全世界展开一面兰尼斯特家族的绯红旗帜,明目昭彰地将自己出卖给了乔佛里。 火被扑灭以后,她们抬走焦黑的羽毛床垫,驱散屋内烟尘,然后拿来浴盆。女人们进进出出,低声细语,都用奇怪的目光看着她。她们将浴盆注满滚烫的热水,替她沐浴冲头,还给她一块布裹在两腿中间。此时珊莎已经冷静下来,不禁为自己的愚行感到羞愧。浓烟把大部分衣服都毁了。有个女人出去带回一件绿色羊毛连衣裙,大小基本合身。“这不如您自己的东西漂亮,但只好凑合着用,”她一边说一边将它从珊莎头上套下,“您的鞋还完好,您至少不用光脚去见太后。” 珊莎被带进瑟曦·兰尼斯特的书房时,她正在吃早餐。“坐下,”太后和蔼地说,“饿不饿?”她指指桌上,有粥,蜂蜜,牛奶,白煮蛋和脆皮炸鱼。 她一见食物就想吐,好似肠胃打了结。“我不饿,谢谢您,陛下。” “哼,咱们的提利昂和史坦尼斯公爵闹得每样食物都有灰烬的味道。不过你也放起火来了,想做什么呀?” 珊莎低头。“血把我吓坏了。” “血是你成为女人的标志。凯特琳夫人应该早告诉过你做好心理准备。你的初潮到来,仅此而已。” 珊莎从没感觉如此语穷词短。“母亲大人是告诫过我,可我……我以为不是这样。” “那是怎样?” “我不知道。应该不会这么……脏乱,应该比较神奇。” 瑟曦太后忍俊不禁。“等生个孩子,珊莎,你就明白了。女人的生命九分脏乱,一分神奇,你很快就会知道……而表面上神奇的部分往往最为脏乱。”她啜一口牛奶,“那么,你现在是女人了,有没有一点概念,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我已适合同房共枕,”珊莎说,“并为国王怀孩子。” 太后苦笑。“你已不像从前那样期盼这个了,我看得出来,也不会怪你。乔佛里向来不太听话,甚至连他出生……我整整辛苦了一天半才把他生出来。你无法想象那种疼痛,珊莎,我的尖叫声如此之大,想必劳勃在御林里都能听见。” “国王陛下没陪在您身边?” “劳勃?劳勃在打猎。这是惯例,每当我产期一近,我的王夫便带着猎人和狗逃进森林。回来的时候,他送我一堆毛皮或一只鹿头,我则给他一个孩子。” “我提醒你,我可不想他留下。我有派席尔大学士和足以组成一支军团的助产妇,以及我弟弟。他们不让詹姆进产房,他笑问:谁敢拦他?” “乔佛里恐怕就不会这么爱你了。这你该去感谢你妹妹——如果她还没死的话。他永不会忘记在三叉戟河畔她是如何当你的面羞辱他,他会羞辱你作为报复。不过,你比外表看上去要坚强,估计能挺住一点点的羞耻。瞧,我不就挺过来了吗?你也许永远不会爱上国王,但你会爱着他的孩子。” “我全心全意地爱着国王陛下。”珊莎说。 太后叹口气。“你最好多学点谎话,而且要快。史坦尼斯大人不会喜欢这一句,我向你保证。” “新任总主教说,诸神反对史坦尼斯公爵,因为乔佛里才是真正的国王。” 一丝奇特的微笑闪过太后脸庞,“他是劳勃的嫡子和继承人,但劳勃每次抱起他,他都会大哭,令国王陛下很不喜欢。他那群杂种不但总开心地对他咯咯傻笑,当他把手指放进那些低贱的小嘴时,他们还会高兴地吮吸。劳勃向来渴望欢乐和笑颜,他总是如此,哪里能找到这些他就去哪里,所以去找了他的朋友和他的婊子。劳勃想要被爱。我弟弟提利昂也有同样的毛病。你想被爱吗,珊莎?” “每个人都想被爱啊。” “看来初潮也没让你变聪明,”瑟曦道,“珊莎,容我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跟你分享一点做女人的智慧。爱是毒药,虽然甜蜜,但依旧能杀人。” 130.第130章 琼恩 风声峡中一片黑暗。一天中的大半时间,两旁的巨石山峦遮蔽阳光,人马行在阴影下,吐息在冷气里结霜。覆冰的水流自头顶的积雪堆中涓涓滴落,掉在地上,形成冻结的小池,随即被马蹄踩踏而碎。几根杂草从乱石缝隙中挣脱出来,间或还有几点苍白的地衣,但此地没有青草,而他们正在森林之上前进。 小路既陡且窄,盘旋上升,到了山上,狭隘得只能单列前进。侍从戴里吉走在最前,长弓在手,远眺侦察。据说他的视力守夜人军团上下无人能及。 白灵焦躁不安地跑在琼恩身旁,不时驻足回头,竖起耳朵,仿如听见什么事物在尾随。琼恩知道影子山猫不会攻击活人——除非实在饿得难受,但仍旧拔出长爪,仔细戒备。 峡道最顶点是块风蚀的灰拱石。从这往下,道路变宽,逐渐下落,直达乳河河谷。科林宣布团队在阴影增长前将于此休息。“影子是黑衣人的朋友。”他说。 对此琼恩深以为然。在阳光下骑行——任山区的艳阳洒落斗篷,驱散浸骨的寒意——固然令人陶醉,却充满危险。峡口既有三个守望者,越是深入一定更多,随时可能遭遇。 石蛇蜷进破烂的毛斗篷,几乎立刻睡着了。琼恩和白灵分享腌牛肉,而伊班和侍从戴里吉则喂养马匹。断掌科林背靠岩石坐下,缓慢而无休止地磨着长剑。琼恩盯着高大的游骑兵看了一会儿,才提起勇气走上前。“大人,”他说,“关于那女孩,您还没过问我后来的经过呢。” “我不是大人,琼恩·雪诺。”科林用只剩两根指头的手掌平稳地握石磨刀。 “她要我跟她走,她说曼斯会收留我。” “她说的没错。” “她甚至宣称我跟她是亲戚。她给我讲了个故事,关于……” “……吟游诗人贝尔和临冬城的玫瑰。石蛇已对我说了。恰好我也听过这首歌。从前,曼斯每次巡逻归来都会唱它。他很喜欢野人的音乐,唉,还有他们的女人。” “您认识他?” “我们都认识他。”他语调悲哀。 他们曾并肩作战,亲如兄弟,琼恩明白了,如今却成为不共戴天的仇敌。“他为什么背誓离开?” “有人说他为个婊子,有人说他为顶王冠。”科林用拇指试试剑锋。“曼斯很爱女人,而且也属于那种不爱向别人屈膝的人,这些都没错,但他离去的理由更深刻。比起长城来,他更爱荒野。那是他的血液、他的天性。他生来便是野种,是我们从截杀的掠袭者怀中留下的孩子——这种孩子守夜人为之取姓‘雷德’[1],离开影子塔对他而言不过是回家。” “当年他是个好游骑兵吗?” “他是咱们这批人中最棒的一个,”断掌说,“但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也算得上最糟糕的一人。琼恩,只有索伦·斯莫伍德那样的傻瓜才鄙视野人,他们其实和我们一样勇敢,一样强健,一样迅捷,一样聪明,只是缺乏纪律。他们自称为自由民,每个人都以为自己似国王一般伟大,如学士一样睿智。曼斯正是如此,他从未学会服从的含义。” “和我一样。”琼恩静静地说。 科林精明的灰眼睛似乎能看穿他。“你放了她。”他的语气没有一丝一毫的惊讶。 “您知道?” “刚知道。告诉我,你为何放过她?” 这很难说明白。“我父亲从不用刽子手。他常说,如果你要取人性命,至少应该注视她的双眼,聆听她的临终遗言。当我望向耶哥蕊特的眼睛,我……”琼恩埋下头,无助地望着双手。“我知道她是敌人,可她眼里没有邪恶。” “之前那两人也没有。” “可当时他们跟咱们是你死我活的关系,”琼恩说,“如果被他们发现,如果他们吹响号角……” “野人便会对我们穷追不舍,斩尽杀绝。这不结了?” “但后来石蛇拿到了号,我们也取走耶哥蕊特的小刀和斧头。她跟着我们,一路步行,手无寸铁……” “应该不构成威胁,”科林同意,“我真想她死,早留下伊班去办,或是亲自动手。” “那您为何命令我去?” “我没有命令你。我只让你做你自己该做的事,一切由你自行考虑。”科林站起身来,长剑收回鞘中,“要攀登高山,我会叫石蛇;要在刮着强风的战场上射穿敌人眼睛,我会派侍从戴里吉;而伊班能让任何人吐露秘密。知人才能善任,琼恩·雪诺,我现在对你的了解比今晨时更深。” “假如我杀了她呢?”琼恩问。 “她死,而我了解你的目的也同样达到。好,话不多说,你应该睡一会儿。前面还有好多里格的路,危险着呢,你需要保存体力。” 琼恩知道自己睡不着,但明白断掌确是好意。他在一块高悬的岩石下找到避风之所,和衣躺下,斗篷权当毯子。“白灵,”他唤道,“过来,到我这儿。”通常只要大白狼偎在身边会睡得比较香甜,他的气味让琼恩心安,那身蓬松的厚白毛更能带来久违的温暖。但这一次,白灵只看了他几眼,便转头绕着马儿小跑,旋即飞速逃开。他想打猎,琼恩心想,山里面说不定有山羊,影子山猫总得靠什么过活吧。“别太勉强哦,抓猫可不太好。”他呢喃道。即使对冰原狼而言,影子山猫也是个威胁。他拉起斗篷盖住自己,在岩石遮蔽下摊开身体。 闭上眼睛,他梦见了冰原狼。 六狼一体,五狼残存,分割天涯,互不联络。他只觉深沉的空虚和撕裂的疼痛。森林辽广清寒,他们如此渺小,如此失落。他知道兄弟姐妹就在某地,却嗅不出气息。于是他蜷身而坐,向着黑暗的天空仰天长嗥,叫声回荡在森林,成为悠长孤寂的哀叹。余音渐衰,他竖起耳朵,等待答复。唯一的回应是吹雪的叹息。 琼恩? 身后传来一声呼唤,虽微如耳语,却坚定依然。呼喊也可能静寂吗?他忙回头,寻找他的兄弟,期望瞥见林间消瘦的灰影,但对面什么也没有,除了…… 一棵鱼梁木。 它自坚固的岩石中萌生而出,苍白的树根从无数裂沟和细缝间螺旋而上。初时这棵鱼梁木比同类来得纤细,几乎只能算树苗,但它在眼前陡然生长,枝干变粗,直向云霄。他警觉起来,小心翼翼地绕着平滑的粗白树干行走,正好撞见树的脸庞。只见红色的眼睛盯着他,目光凶猛但愉悦。原来这棵鱼梁木的脸生得和弟弟一模一样。弟弟一直都有三只眼吗? 不是一直,静寂的呼喊再度传来,是乌鸦到来之后。 他嗅嗅树皮,闻到狼、树和男孩的气息,除此之外,蕴涵有更深远的味道:浓重的棕味是温暖的大地,坚硬的灰味是冰冷的石头,还有别的、更可怕的气味……死亡,他明白过来。他闻到的是死亡的气息。他猛然缩后,毛发直立,露出利齿。 别害怕,我喜欢身处暗处的感觉。别人看不见你,你看得见别人。但你首先必须睁开眼睛。明白吗?就像这样。大树弯下腰来,触碰了他。 猛然间,他又回到群山之中,只见自己站在一道巨大的悬崖边,爪子深深地插进雪堆。前方,风声峡已到尽头,展开成为无垠的空旷。一道长长的v字形河谷摆在身下,充盈着秋日午后所有的色彩。 谷地尽头,有一道硕大无朋的蓝白巨墙,紧贴着山,好似要把两山挤开。一时之间,他以为自己梦回黑城堡,但随即发现这不过是道数千尺高的冰川。寒光闪烁的冰壁下,有一个雄伟的湖泊,蓝钻般的深水映射着四周雪峰的辉芒。峡谷里有人,他看清了:有好多人,成千上万,拥挤不堪。有的在半冻的土地上挖大坑,其他人则操练战斗。他看见大群骑兵冲击一道盾墙,胯下的马如蝼蚁般渺小。演习的声音好似铁叶瑟瑟拂动,轻微地悬荡在风中。他们的营地毫无规划,杂乱无章:既无沟渠,更无尖桩,连马匹也未整备成列。随处可见土制陋屋,兽皮帐篷萌生出来,犹如大地这张脸上长的痘疹。他望着凌乱的干草堆,闻到山羊、绵羊、马、猪和狗发出的浓郁气味,黑烟如卷须般自千堆营火袅袅上升。 这哪是一支军队,分明是一座闹市。四面八方的人都聚集而来。 长湖对面,一座土墩正在移动。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它走近,赫然发现那并非泥土,而是活物,是一只有着蛇样鼻子、行动迟缓的毛茸怪兽,那对獠牙比他所见过最壮观的野猪牙都庞大。骑着它的东西也同样巨大,不过形体有些奇怪,腿臀极粗,不太像人。 突如其来一阵寒风,吹得他毛发直竖,翅翼的尖啸令天空战栗。他抬眼望向白雪皑皑的高峰,只见一道阴影自半空垂直而下。恐怖的呐喊撕裂长天,灰蓝的巨翅向外伸展,遮天蔽日…… “白灵!”琼恩大喊一声,坐起身来。他仍能感觉那利爪,那疼痛。“白灵,回来!” 来的是伊班,他捉住琼恩,摇晃不休。“安静!你打算把野人都引下来吗?你是哪里不对劲,小子?” “梦,”琼恩无力地说,“梦中我成为白灵,站在悬崖边俯瞰结冻的河流。接着有东西攻击我。是只鸟……鹰,我想……” 侍从戴里吉笑了。“咱常梦的都是漂亮妞儿,真该多发发梦的。” 科林走到身旁。“你是说,结冻的河流?” “乳河发源于冰川底部的深湖。”石蛇插话。 “那里有棵树,长着我弟弟的脸庞。有野人……成千上万的野人,我从来不知他们有那么多,还有骑长毛象的巨人。”透过天光的变化,琼恩判断自己已睡了四五个钟头。他头痛欲裂,后颈处因爪牙的攻击而灼痛。可那是梦啊。 “把你还记得的东西都告诉我,从头到尾,巨细无遗。”断掌科林道。 琼恩糊涂了。“那不是梦么?” “那是狼梦,”断掌说,“卡斯特告诉总司令,野人们正在乳河源头集结。或许因为这个,你做这个梦;或许你是真看见了等待着我们的东西,远远提前于我们的脚步。不管怎样,告诉我实情。”把这些事说给科林和其他游骑兵听,让他觉得自己像个蠢蛋,但必须服从命令。奇怪的是,听完之后,没一个黑衣兄弟笑话他,连侍从戴里吉也收起笑容。 “易形者?”伊班严峻地说,一边望向断掌。他指的是老鹰?琼恩思量,还是我?易形者和狼灵只出现在老奶妈的故事里,并不属于这个他所降生的世界。但在此地,在这一片陌生凄冷的岩雪荒原中,什么都不难相信。 “冷风正要吹起,莫尔蒙感觉到了,班扬·史塔克也感觉到了。死人行走,树眼重现。狼灵和易形者又有什么难以置信的呢?” “莫非咱的梦也能成真?”侍从戴里吉道,“雪诺大人就留着他的长毛象好了,我要我那些女人。” “我从小到大为守夜人服役,巡逻次数比旁人都多,”伊班说,“我见过巨人遗骨,听过许多奇怪的传说,却从未看过实物。眼见为实,如今我要好好瞧瞧。” “小心,别让他们瞧见你,伊班。”石蛇道。 直到人们再次前进,白灵也未现身。这时阴影已完全覆盖峡道底部,太阳正朝着游骑兵们称为“叉梢”的两座尖锐的孪生巨峰急速下落。如果梦是真的……这念头想想都吓人。难道白灵真的伤在老鹰爪下?难道被推下悬崖了吗?还有那棵长着弟弟脸庞的鱼梁木,它怎么有死亡和黑暗的气息? 最后一缕阳光隐没在“叉梢”之后,黄昏的朦胧笼罩风声峡,气温似乎刹那间便下降许多。他们不再攀登,事实上,道路缓缓下降,虽然粗拙却不陡峭。路上充满裂缝、碎岩和大块落石。天很快就要全黑,白灵仍不见踪影,这种感觉快把琼恩生生撕裂,偏偏他不能像平日一样呼唤冰原狼,因为此地危机四伏。 “科林,”侍从戴里吉轻唤道,“那儿。你看。” 一只老鹰栖息在头顶一道岩脊上,衬着逐渐暗淡的天空。我们常见到鹰,琼恩心想,这不可能是我梦见的那只。 虽然如此,伊班还是搭箭弯弓,侍从拦住他。“那鸟远在射程之外。” “我不喜欢它盯着我们。” 侍从耸肩:“我也是,但你管不了它,只会浪费一根上好的羽箭。” 科林坐在鞍上,长时间观察老鹰。“我们继续。”最后他说。于是游骑兵们继续下坡。 白灵啊,琼恩只想高呼,你到底在哪儿? 他刚想跟上科林和其他人,不觉瞥见两颗大石之间白光一闪。是堆积的残雪罢,他正这么想,只见那堆“雪”抖了抖。这次他立刻翻身下马,跪倒在乱石间。 白灵抬头,颈项闪烁着潮湿的反光,当琼恩摘下手套抚摩他时,也没发出半点声音。鹰爪撕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幸好没有折断脖子,致他死命。 断掌科林站在琼恩身边。“有多严重?” 白灵似乎想作答,挣扎着起身。 “好强壮的狼,”游骑兵道,“伊班,水。石蛇,你的酒袋。琼恩,把他按紧。” 众人协力,总算清掉冰原狼毛皮上的凝血。科林将酒倒入鹰爪留下的一片血红模糊的伤口时,白灵竭力挣脱,咧牙露齿,然而琼恩紧紧抱住,呢喃安慰的话语,终于使狼平静下来。最后,他们从琼恩的斗篷撕下布条,为狼包裹伤口。四野全然黑暗,一抹星光将漆黑的天空和漆黑的山岩区分开来。“我们继续?”石蛇想知道。 科林走向坐骑。“不,回头。” “回头?”琼恩讶异得一愣。 “鹰眼比人眼尖锐。我们被发现了,得赶快逃。”断掌在头上绑条黑长巾,翻身上马。 其他游骑兵互看一眼,无人争辩。接下来他们一个个上马,朝家的方向掉头。“白灵,过来。”他呼唤,于是冰原狼跟上来,犹如穿梭夜色的一道白影。 他们整夜骑行,踏着蜿蜒上升的峡道,穿越破碎的土地。风势渐强。天地间时时骤然漆黑,只能下马步行,一边牵引坐骑。伊班曾建议引火照明,但科林断然拒绝:“不能有火。”到达顶峰石梁后,他们接着下行。黑暗之中,有只影子山猫在愤怒咆哮,吼声于山谷间回荡传扬,好似成打的猫遥相呼应。琼恩一度看见头顶峰巅上有对炽热的眼眸,大如圆月。 黎明前的黑暗时分,他们终于停下来饮马,一匹喂一把燕麦、几撮干草。“离咱们杀野人的地方不远了,”科林说,“那里可以以一当百,只要人选正确。”他望向侍从戴里吉。 侍从低头一鞠躬。“弟兄们,把多余的箭都留给我。”他敲敲长弓,“回家以后记得给我的马喂个苹果。可怜的家伙,那是它应得的奖励。” 他要留下殉死,琼恩明白。 科林用戴手套的手紧握侍从的前臂。“若老鹰从天上飞下……” “……它就得换身羽毛。” 琼恩看见侍从戴里吉的最后一眼是他的背影,手脚并用,直上峰峦。 天亮后,琼恩抬眼望向无云的天空,一个斑点在蓝幕上移动。伊班也发现了,禁不住咒骂,科林要他静声,“听。” 琼恩屏住呼吸,侧耳倾听。在他们身后,辽远的地方,传来一声猎号的呼唤,游荡于群山之间。 “他们来了。”科林说。 注释: [1]在英语中,“rayder”雷德是“raider”掠袭者的变体。 131.第131章 提利昂 为今晚这场磨难,波德特地给他穿上一件柔软的长毛绒外衣,颜色是兰尼斯特的绯红,还拿来那条代表他职位的颈链。提利昂将它留在床头桌上。他是国王之手,而姐姐不喜欢别人提醒她这点,没必要去火上浇油。 穿过庭院时,瓦里斯追上来。“大人,”他有些气喘吁吁地说,“你最好赶紧看看这个。”他柔软白皙的手递上一卷羊皮纸。“北方来的报告。” “是好是坏?”提利昂问。 “不该由我判断。” 提利昂展开羊皮纸,院子依靠火炬照明,不得不眯眼阅读上面的词句。“诸神保佑,”他轻声道,“两个都……?” “恐怕是的,大人。多可悲,多令人伤感啊。他们年纪那么小,那么天真无邪。”提利昂还记得史塔克家那男孩坠落后,冰原狼们如何哀号。不知此刻他们是何光景?“有没有告诉别人?”他问。 “还没有,当然我瞒不了多久。” 他卷起信。“我去告诉姐姐。”他想看看她对此的反应,很想看。 这晚,太后看上去格外迷人。她穿了一袭深绿天鹅绒低胸礼服,与眼睛的颜色相衬,金发披在裸露的肩头,腰上系一条镶祖母绿的织带。提利昂等自己坐定,仆人送上一杯红酒之后,方才将信递上,一个字也没有说。瑟曦朝他无辜地眨眨眼,接过羊皮纸。 “相信你很满意,”她边读他边说,“我知道,你想要史塔克家那孩子死。” 瑟曦表情不悦。“将他丢出窗外的是詹姆,不是我。他说为了爱情,好像就能取悦我,其实这根本是件蠢事,危险极了。我们亲爱的兄弟什么时候停下来思考过?” “那孩子看到你们了。”提利昂指出。 “他只是个孩子,我吓吓他就能让他闭嘴。”她若有所思地看信,“为什么每次史塔克家的人扭到脚趾头都来怪我?这是葛雷乔伊干的,与我无关。” “我们就祈祷凯特琳夫人会这么想吧。” 她瞪大眼睛。“她不会——” “——杀死詹姆?怎么不会?如果乔佛里和托曼被杀,你怎么做?” “珊莎还在我手里!”太后宣告。 “在我们手里,”他纠正,“我们得好好看紧她。好啦,你答应我的晚餐在哪儿,亲爱的姐姐?” 不可否认,瑟曦准备了一桌美味食物。他们从奶油栗子汤、脆皮热面包和拌苹果与松子的蔬菜沙拉开始。接着是鳗鱼派、蜜汁火腿、黄油胡萝卜、白豆培根,还有塞满蘑菇和牡蛎的烤天鹅。提利昂极为恭谦,每道菜都把最好的部分奉给姐姐,并只等她吃过后,自己才开动。他不是真认为她会下毒,但小心一点没坏处。 他看得出,史塔克家的消息令她心情烦乱。“苦桥那边还没消息?”她焦虑地问,一边用匕首叉起一块苹果,优雅地小口咬着吃。 “没有。” “我从不信任小指头。只要对方出价够高,他转眼间就会改换门庭。”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个一本正经的家伙,收买之道他一窍不通,反过来对培提尔这样的人而言,他也不是个合格的主君。战争造就了不少怪诞组合,但不管怎么说,让这两人睡一张床?不可能。” 他切下几片火腿,她道:“我们该感谢坦妲伯爵夫人的猪。” “爱的信物?” “是贿赂。她请求返回自己的城堡——向你我二人同时请求。我想她是怕你在半路拦截,像对盖尔斯伯爵干的那样。” “她也想带王座继承人一起逃走?”提利昂先为姐姐奉上一片火腿,再给自己一片。“把人留住,她若缺乏安全感,正好将史铎克渥斯堡的驻军都召来都城,有多少召多少。” “真这么缺人,你干吗还把你的野人派走?”一丝恼怒渗入瑟曦的声调。 “这是利用他们的最佳方式,”他坦诚相告,“他们虽凶猛,毕竟不是士兵。在正规战斗中,纪律比勇气重要。他们在御林里为我们带来的好处,远超过留在城墙上能派的用场。” 享用天鹅肉时,太后问起“鹿角民”的阴谋,对此她似乎恼怒甚于担忧。“为何有这么多人谋反?兰尼斯特家到底哪里得罪了这些卑鄙的家伙?” “一点也没有,”提利昂道,“但他们想站在胜利者一边……所以当了叛徒,也成了傻瓜。” “你确定把他们统统挖出来了?” “瓦里斯很确定。”天鹅肉太油腻,不合他口味。 瑟曦白皙的额头上皱起一波纹路,恰好在那对漂亮碧眼之间。“你太信赖那太监了。” “他很好地为我服务。” “他让你如此相信而已。你以为他只向你一人偷偷倾诉秘密?他对我们每个人都这么干,刚好足以让我们认为没有他就不行。这套把戏,从我嫁给劳勃的那天开始,他就对我玩,多年以来,让我以为他是我在朝中最真诚的朋友,但现在……”她朝他的脸审视片刻。“他说你想把猎狗从乔佛里身边遣开。” 该死的瓦里斯。“我有更重要的任务交给克里冈。” “没什么比国王的生命更重要。” “国王的生命没有危险,小乔身边有咱们英勇的奥斯蒙爵士和马林·特兰爵士。”他们别无他用,“我需要巴隆·史文和猎狗统率突击队,以确保史坦尼斯无法在黑水河北岸立足。” “詹姆会亲自率军出击。” “从奔流城?好伟大的出击。” “小乔还是个孩子,得保证他绝对安全。” “他是个急切想参战的孩子,难得有这么懂事的时候。我不会把他放在激战场合,但必须让大家看见他。人们会为一个与他们风雨同舟的国王奋战,却不会拥护一个躲在母亲裙下的君主。” “他才十三岁呀!提利昂。” “还记得十三岁时的詹姆吗?如果你想他成为父亲的儿子,就得让他扮演该扮演的角色。小乔穿的是世上最好的盔甲,身边始终有十二名金袍卫士护卫。况且只要都城有一丝一毫陷落的迹象,我会即刻派人护送他回红堡。” 他以为这样能打消她的疑虑,想不到那双碧眼里却毫无喜色。“都城会陷落?” “不会。”如果当真陷落,那就祈祷我们能坚守红堡,好让父亲大人发兵解围吧。 “你对我撒过谎,提利昂。” “都是善意的谎言,亲爱的姐姐。我和你一样希望彼此和睦友好,为此,我已决定释放盖尔斯伯爵,”他留着盖尔斯就是为了示好,“你想召回柏洛斯·布劳恩也行。” 太后抿紧嘴巴。“柏洛斯爵士烂在罗斯比也无所谓,”她道,“但托曼——” “——也得留下。杰斯林伯爵的保护比盖尔斯伯爵要周全许多。” 仆人们撤下几乎没动的天鹅。瑟曦招呼上甜点。“希望你喜欢黑莓甜饼。” “甜饼我都喜欢。” “噢,这点我很久以前就了解。你知道瓦里斯为何这么危险?” “玩猜谜游戏?我不知道。” “因为他没有那话儿。” “你也没有。”这不就是你最深恶痛绝的吗,瑟曦? “或许我也算个危险人物,但你呢?你跟其他男人一样,大傻瓜一个,一半时间是用两腿之间那条软虫在思考。” 提利昂舔舔手指上的碎屑,他不喜欢姐姐的微笑。“是的,此刻我的软虫在想,也许该告辞了。” “你不舒服吗,老弟?”她倾身向前,漂亮的胸脯正对着他。“怎么突然紧张起来了?” “紧张?”提利昂朝门口瞥了一眼,外面似乎有响动,他开始后悔孤身一人前来了。“我只是奇怪,你以前对我的那话儿从不感兴趣。” “我感兴趣的当然不是你的那话儿,而是它插进去的地方。我不像你,凡事都依靠太监,我有自己的渠道挖掘情报……尤其是挖掘那些别人不想让我知道的事。” “你想说什么?” “很简单——我搞到了你的小妓女。” 提利昂伸手去拿酒杯,以换取一点收拾思绪的时间。“我以为男人更合你口味。” “你真是个小丑,告诉我,你有没有跟这一位结婚啊?”见他不答,她哈哈大笑,“那父亲就放心了。” 他肚里好似装满鳗鱼。她如何找到雪伊?瓦里斯出卖了他?还是那晚他冲动地直奔宅邸,使得所有的警惕防范统统白费?“我选谁来暖床,关你什么事?”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她说,“自你来到君临的第一天起,就处处跟我作对。你卖掉弥赛菈,偷走托曼,现在还想加害小乔,对不对?你想害死他,然后以托曼之名号令天下。” 哎呀,早知道我就顺应波隆的暗示。“你这样做太蠢了,瑟曦,史坦尼斯不日即到,你需要我。” “要你做甚?你会打仗?” “没有我,波隆的佣兵决不会战斗。”他撒谎。 “噢,他们会的。他们看上的是你的金子,不是你畸形的脑袋。但你别怕,他们不会失去你。非是我不想割你喉咙——我经常这么想——而是如果这么做,詹姆永远不会原谅我。” “那么,那妓女呢?”他不愿称呼她的名字。假如能让她以为雪伊对我不重要,或许…… “只要我儿子们没事,她自会受到一定优待。不过,若出了什么岔子,小乔被杀,或托曼落入敌手,你的小婊子会死得很痛苦,惨到你无法想象。” 她居然真的相信我意图伤害自己的亲外甥!“你的儿子们很安全,”他疲倦地向她保证,“诸神在上,瑟曦,他们是我的骨肉啊!你把我当成了什么人?” “无耻小人。” 提利昂凝视着酒杯底的沉淀。换作詹姆,会怎么做?多半会跳起来宰了这贱人,之后再考虑后果。可提利昂没有黄金宝剑,就算有也不会用。他喜欢哥哥的不顾一切、率意而为,但他要效法模仿的是父亲大人。岩石,我必须成为岩石,就像凯岩城,坚硬牢固,岿然不动。若经不住考验,只能证明我和杂耍戏班的怪物无异。“就我看来,她已被你杀了。”他说。 “你想见见她?我就知道。”瑟曦穿过房间,打开沉重的橡木门,“把我弟弟的妓女带进来。” 奥斯蒙爵士的弟弟奥斯尼和奥斯佛利活像一个豆荚蹦出来的豌豆,都是高个子,鹰钩鼻,黑头发,唇边挂着残酷的微笑。她被他俩悬架在中间,黝黑脸上那双深色眼睛瞪得又大又白,血从碎裂的嘴角淌下,透过撕裂的衣服,他看得见瘀伤。她的双手被绳子绑着,他们还塞住她的嘴,让她无法说话。 “你说她会受到优待。” “她反抗。”跟兄弟们不同,奥斯尼·凯特布莱克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所以脸上的抓痕清晰可见。“这家伙的爪子利得跟影子山猫似的。” “瘀伤会很快愈合,”瑟曦不耐烦地说,“这婊子不会死,只要小乔没事。” 提利昂想朝她大笑。那会很痛快,非常非常痛快,但他要以大局为重。你输了,瑟曦,凯特布莱克兄弟比波隆认定的还蠢。他真想把这些说出来。 但他只盯着女孩的脸道:“你保证战斗结束后放了她?” “是的,只要你释放托曼。” 他站起身。“你就留着她吧,但必须确保她的安全。若这些畜生想打她的主意……那么,亲爱的姐姐,容我提醒你,天平可以往两边倾斜。”他的调子镇静平淡,显得事不关己;他寻求父亲的语气,并达到了目标。“她发生的任何事都会在托曼身上重演,包括殴打和强暴。”你把我想成怪物,我就来表演一番。 瑟曦有些不知所措。“你敢!” 提利昂逼自己缓缓作出一个冰冷的微笑,一碧一黑的眼睛嘲弄着她。“不敢?我会亲自动手。” 姐姐扬手朝他脸打来,但他抓住手腕,往后扳去,直到她尖叫出声。奥斯佛利上前营救。“再走一步,我就扭断她的胳膊,”侏儒警告,他停下来,“记不记得我叫你不准再动手,瑟曦?”他将她推倒在地,然后转向凯特布莱克兄弟。“给她松绑,把嘴里的东西拿掉。” 绳子绑得太紧,以至于隔断手上的血流,当血管恢复流通时,她疼得叫出声来。提利昂温柔地替她按摩手指,直到知觉恢复。“亲爱的,”他说,“你一定要勇敢。我很抱歉他们伤了你。” “我知道你会来救我,大人。” “我会的。”他承诺。于是爱拉雅雅弯腰亲吻他,碎裂的嘴唇在他前额留下一抹血渍。我受不起这个血吻,提利昂心想,若非为我,她决不会受伤。 他带着她的鲜血俯视太后。“我没喜欢过你,瑟曦,但你是我亲姐姐,因此我不肯伤害你。可你今天竟然走到这一步,令我再也不能容忍。我现在还不知该怎样做,但时间会给我答案。总有一天,当你自以为平安快活时,喜乐会在嘴里化成灰烬,到那时候,你将明白债已偿还。”父亲曾经教诲他:两军对垒时,只要一方出现瓦解逃逸的迹象,战斗就告结束。纵然对手还如之前那般阵容强盛,全副武装,但兵败如山倒,再也不能构成威胁。瑟曦正是如此。“滚出去!”这是她唯一能作的应答,“滚出我的视线!” 提利昂鞠了一躬。“那么,晚安。祝你好梦。” 回首相塔的路上,他脑中似有千军万马在踏步行进。我早该料到会有这一天,取道沙塔雅的衣柜迟早会导致这种后果。或许一直以来他只是不愿去想。爬楼梯让腿疼得厉害,他叫波德去拿一壶酒,然后费力地走进卧室。 雪伊跷脚坐在遮罩床上,一丝不挂,高耸的胸脯前有那条沉重的金链子,金手环环相扣。 提利昂没料到她会来。“你来做什么?” 她笑着抚摸链子。“我想用手摸摸乳房……可这些小金手好冷哦。” 一时之间,他实在说不出话。他要如何告诉她:另一个女人替她挨了打,假如乔佛里在战斗中遭遇不幸,还可能替她殉死呢?他用掌心擦去额上爱拉雅雅的鲜血。“洛丽丝小姐——” “——睡着了。这头大母牛,睡觉是她的最爱。她一天到晚吃饱了睡,睡够了吃,有时吃着吃着就睡着。食物掉一床,而她在上面打滚,最后由我来给她清洗身体。”她扮个鬼脸。“她只不过被干了几次而已。” “她母亲说她病了。” “怀孕啦,就这么回事。” 他仔细扫视房间。房内和离开时一模一样。“你怎么进来的?密门在哪儿?”她耸耸肩。“瓦里斯大人让我戴上头罩。我看不到,除了……在某个地方,我从头罩下偷瞄了几眼,地板都是瓷砖,你明白吗,那种拼出图画的?” “马赛克?” 雪伊点头。“有黑砖和红砖,我想它们拼出了一条龙。除此之外,我什么也没看清。我们先爬下楼梯,走了很长一段,弯来拐去,我都糊涂了。途中我们停下来,他打开一道铁门上的锁,进门时我摸了摸,门上似乎也有龙的图案。然后我们又爬上梯子,顶端是一条隧道。我不得不弯腰,瓦里斯大人则在爬行。” 提利昂绕着卧室走了一圈。墙上某个烛台看来有些松动,他踮起脚竭力去转它。它刮着石壁缓缓移动,上下颠倒之后,蜡烛头掉出来,而冰冷石地板上的草席没有任何变迁的迹象。“大人不想跟我上床?”雪伊问。 “马上就来。”提利昂打开衣橱,拨开衣服去推后面的壁板。妓院的故技也许会在城堡里重演……不对,木头坚固结实,纹丝不动。紧接着,窗边座位旁一块石头吸引了他的注意,但推拉戳刺都徒劳无功。最后他满腹沮丧郁闷地回到床上。 雪伊替他宽衣解带,搂住他的脖子。“你肩膀坚硬得跟岩石似的,”她喃喃道,“快,我想感觉你在我里面。”她的腿锁住他的腰,他却欲振无力。雪伊感到它变软了,于是滑到被单下,把它放进嘴里,却怎么也唤不起它。 过了一会儿,他制止她。“怎么了?”她问。全世界的甜蜜天真都写在她年轻的脸庞。 天真?傻瓜,她是个妓女,瑟曦说得没错,你用那话儿思考,傻瓜,大傻瓜! “睡吧,亲爱的。”他摸摸她的秀发,劝道。雪伊听话入睡之后很久,提利昂自己还清醒地躺着,倾听她的呼吸,手指绕在她的小乳房上。 132.第132章 凯特琳 奔流城的大厅对两个孤苦晚餐的人而言,显得非常空寂。长影洒在墙上。一支火把悄无声息地熄灭,只余三支残留。凯特琳默默地坐着,瞪向面前的酒杯,唇边美酒无味而酸楚。布蕾妮坐在对面,两人之间,父亲的高位同厅堂里其他座位一般空旷无人。连仆人们也都离开,她准许他们去参加庆祝。 城堡的墙垒异常厚实,虽然如此,院子里人们的狂欢仍隐约可闻。戴斯蒙从酒窖里搬出二十桶酒,以供平民们庆祝艾德慕即将的凯旋和罗柏对峭岩城的征服。大家举起装满褐色啤酒的角杯,开怀痛饮。 我不能责备他们,凯特琳想,他们都不知情。就算他们知道,又与他们何干?他们根本不认识我的孩子,不曾提心吊胆地看着布兰攀爬,骄傲和揪心成为密不可分的孪生兄弟;不曾听过他的欢笑;不曾微笑着看待瑞肯努力模仿兄长们的举动。她看着面前的晚餐:培根裹鳟鱼,芜菁、红茴香和甜菜做的色拉,豌豆、洋葱和热面包。布蕾妮有条不紊地用餐,当吃饭是又一件有待完成的工作。我真是个乏味的女人,凯特琳心想,美酒和好肉提不起我的兴致,歌谣与欢笑让我陌生。我是悲伤与尘埃的怪物,胸中只有仇恨,从前心之所在的地方,而今是一片空荡。 另一位女人吃食的声音让她难以忍受。“布蕾妮,别只顾陪我,有心的话,参加庆祝去吧,喝角麦酒,随雷蒙德的琴声跳跳舞。” “我不适合那个,夫人。”她用大手撕下一块黑面包,然后呆呆地望着面包块,似乎忘了这是什么。“如果是您的命令,我……” 凯特琳觉察到她的窘迫。“我只是觉得,你该找个比我好的伴儿。” “就这样挺好。”她拿面包吸吸炸鳟鱼上的培根油。 “今早上又来了只鸟。”凯特琳不知自己为何开口。“学士立刻叫醒我。这是他的责任,却不体贴。一点也不体贴。”此事她不想告诉布蕾妮,此事只有她和韦曼学士知道,她打算保守秘密直到……直到…… 直到何时啊?蠢女人,你以为把秘密留在心中,它就不再真实?你以为不提它,不告诉别人,它就只是一场梦,甚或连梦都不是,只是半梦半醒间的一场惊吓?噢,要真能那样,诸神可太仁慈了。 “关于君临的消息吗?”布蕾妮问。 “是就好了。鸟儿从赛文城飞来,由我的代理城主、罗德利克爵士亲手放出。”黑色的翅膀,黑色的消息。“他召集了能召集的一切力量,正向临冬城进军,将把城堡夺回来。”这一切是多么的无关紧要啊。“但他说……他写道……他告诉我,他……” “夫人,他说什么?有您儿子们的消息吗?” 如此简单的问题,如此简单的答案。凯特琳试图作答,言语却哽在喉咙。“除了罗柏,我没有儿子了。”她竭力挤出这几个可怕的字眼,竟然没哭,不禁暗自庆幸。 布蕾妮惊骇地瞪着她。“夫人?” “布兰和瑞肯企图逃跑,结果在橡树河边一座磨坊被抓。席恩·葛雷乔伊把他俩的头挂在临冬城城墙上。席恩·葛雷乔伊!这个打十岁起便和我家同桌吃饭的人!”我把话说出来了,诸神饶恕我,我说出来了,如今它变成了真实。 泪眼望去,布蕾妮的面孔一片模糊。只见她从桌子对面伸出手,但指头始终没有碰到凯特琳,似乎犹豫如此的触碰不受欢迎,“我……不知该怎么说,夫人。我的好夫人。您的儿子们,他们……他们现在与诸神同在。” “是吗?”凯特琳尖刻地说,“什么样的神灵允许这种事发生?瑞肯还是个小婴孩,为何就难逃一死?而布兰……当我离开北境时,他自坠楼后还没睁开过眼睛。我在他醒来之前离去,如今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再也听不到他的欢笑。”她张开手掌,让布蕾妮看看她的手指。“这些伤疤……布兰昏迷不醒时,他们派来杀手,想乘机割他喉咙。布兰差点就没了命,我也会和他一起死,幸亏他的狼撕开来人的喉咙,救了他一命。”她顿了一会儿。“想必席恩连狼也杀了,一定是的,否则……我知道只要那些狼一息尚存,我的儿子就很安全,正如灰风之于罗柏……可我的女儿们都没有狼了。” 突然的话题转换让布蕾妮有些迷惑。“您的女儿们……” “从三岁起,珊莎便是个小淑女,随时随地都有礼貌,讨人欢心。她最爱听骑士们的英勇故事。大家都说她长得像我,其实她长大后会比我当年漂亮许多,你见了她就明白。我常遣开她的侍女,亲自为她梳头。她的头发是枣红色,比我的浅,浓密而柔软……红色的发丝如火炬的光芒,像铜板一样闪亮。” “而艾莉亚呢,呵呵……奈德的客人们若未经通报径直骑进中庭,总把她当成马房小弟。不得不承认,艾莉亚是个棘手的孩子,一半是男孩,一半是小狼。你越不准她做什么,她就越是想到了心坎里。她继承了奈德的长脸,一头褐发乱得跟鸟窝似的。我费尽心机想让她成为淑女,却一事无成。别的女孩收集玩偶娃娃,她收集的却是一身伤疤,说话又总不经思考,冲口而出。我想她已经死了。”这话贸然出口,好似巨人在挤压她的胸膛。“布蕾妮,我希望他们统统去死。首先是席恩·葛雷乔伊,接着是詹姆·兰尼斯特、瑟曦和小恶魔,每个人……每个人都去死,一个不留。而我的女儿,我的女儿……” “太后……她也有个小女儿,”布蕾妮笨拙地说。“她也有儿子,和您的儿子们年纪相仿。当她听到这消息,或许……或许会同情您,然后……” “把我的女儿平平安安送回来?”凯特琳哀伤地笑了。“这只是你甜美单纯的想法啊,我的孩子。我也这么希望……但那不会发生。如今只能靠罗柏去为他的弟弟们报仇,但愿寒冰也像烈火一般致命。你知道吗?从前奈德的佩剑就叫寒冰,那是瓦雷利亚钢剑,其上有千道螺旋的波纹,锋利得让我不敢触碰。罗柏的剑与寒冰相比就如棍棒似的,恐怕要他去砍葛雷乔伊的头不太容易。史塔克家是没有刽子手的,奈德常说,判人死刑者必须亲自动手,杀戮是他的责任,但他从未从中获得喜乐。但我会的,噢,我会的!”她看着手上的刀疤,五指开开阖阖,最后缓缓抬眼。“我给他也送了壶葡萄酒。” “葡萄酒?”布蕾妮不知所云。“给罗柏?还是给……席恩·葛雷乔伊?” “给弑君者。”这伎俩在克里奥·佛雷那里奏了效。我希望你也口渴难耐,詹姆,我希望你的喉咙又干又燥。“我希望你陪我一起去。” “一切听您吩咐,夫人。” “好。”凯特琳突然起身,“留在这里,好好用餐。晚些时候我会来找你,大约午夜时分。” “这么晚,夫人?” “地牢没有窗户,昼夜毫无分别,反正对于我,所有时刻都和午夜无异。”说罢凯特琳步出大厅,脚步声空洞地回响。她朝主堡顶霍斯特公爵的病房登去,一路只听外面众人呼喊:“徒利万岁!”“干杯!为少年英雄的公爵大人干杯!”我父亲还没死,她只想朝他们吼。我儿子虽死了,但我父亲还活着,你们真该死,他还是你们的公爵大人。 霍斯特公爵睡得很沉。“他刚喝下一杯安眠酒,夫人,”韦曼学士道,“用来制止疼痛。现在他并不知道您来了。” “没关系。”凯特琳说。看着父亲的样子,与其说是活着,不如说他已死,然而相比我那两个苦命的爱子,他又是实实在在地活着。 “夫人,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吗?或许,您也要一帖安眠药?” “谢谢你,师傅,我什么都不要。我不会以睡眠来逃避悲伤,那样对布兰和瑞肯不公平。你离开吧,去参加庆祝吧,我想和父亲独处一会儿。” “如您所愿,夫人。”韦曼一鞠躬,然后离开了她。 霍斯特公爵躺在床上,嘴巴张开,呼吸微如口哨,仿佛叹息。他的一只手垂在床边,枯瘦苍白,血肉无存,然而当凯特琳触碰上去,仍能感觉温暖。她把自己的手指穿过父亲的手指,紧紧握拢。不管我握得多紧,都不能留住他,她悲伤地想,就让他去吧。但她不愿松手。 “爸爸,我找不到人倾诉,”她告诉他,“我祈祷,但诸神不愿回应。”她轻柔地吻着他的手。肌肤还很温暖,苍白透明的皮肤下,蓝色的脉络盘根错节,一如远方的江河。门外大江滚滚东流,红叉河和腾石河交汇在一起,奔腾不息,但父亲手掌里的河流却做不到这样,不久便将干涸殆尽。“昨晚,我梦见咱们从海疆城回家的情景,就我和莱莎在半途迷路那次,您可还记得?一阵奇特的浓雾包围过来,咱俩落到队伍后面。举目四望,一片灰蒙,打马鼻子往前,一尺都看不清。我们找不到大道。树木的枝干像长长瘦瘦的手臂,围住我们,搔抓我们。莱莎哭了,我喊了半天,声音却被浓雾吸收。只有培提尔知道我们在哪儿,他一个人回来,找到了我们…… “这一次,没有人会来找我,对不对?这一次,我必须自己寻找自己的路,这好难啊,真的好难。 “我一直牢记史塔克家的族语。凛冬将至,爸爸,对您来说是如此,对我来说也是如此。如今罗柏不但要对抗兰尼斯特,还得用同样的劲头对阵葛雷乔伊,可这又为了什么?为一顶金冠和一张铁椅子?毋庸置疑,这片土地已经血流成河了啊。我想要女儿们回家;我想要罗柏放下刀剑,去瓦德·佛雷那边挑选一位朴实无华的姑娘,生儿育女,快乐幸福地生活下去;我想要布兰和瑞肯回来;我想要……”凯特琳耷拉下头。“我想要。”她重复着这个词,这个词须臾便随风而去。 良久之后,蜡烛闪烁,终归熄灭。月光从窄窗间的缝隙流泻而进,在父亲脸上留下斑驳的银色花斑。她听着他吃力地呼吸所发出的轻弱低语,听着永无休止的湍激波涛,听着院里飘来竖琴弹奏的微弱的情爱歌谣,伤感而又甜蜜。“我爱上一位艳如秋阳的佳人,”雷蒙德唱道,“落霞洒在她的发梢……” 歌声已止,凯特琳却没有察觉。一个又一个时辰转眼即过,但布蕾妮敲门之前仿佛一切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瞬。“夫人,”她轻声宣告,“午夜已至。” 午夜已至,爸爸,她心想,我必须去履行我的责任。她放开他的手。 狱卒是个鬼鬼祟祟的矮子,鼻上满是破损的脉络。进门时,此人正趴在一大杯麦酒和吃剩的鸽子派旁边,看样子醉得不轻。他眯起眼睛,怀疑地打量她们。“请您原谅,夫人,艾德慕老爷有令在先,除非持有他的印信授权状,任何人均不得探望弑君者。” “艾德慕老爷?莫非我父亲死了,而我还不知情?” 狱卒舔舔嘴唇。“没有,夫人,当然没有。” “那好,你要么打开牢门,要么和我一起去霍斯特老爷的书房,当面解释你凭什么拒绝我。” 他垂下眼睛。“一切照夫人吩咐。”他的镶钉皮腰带上挂了一大串钥匙,他咕咕噜噜找了半天,才拿出开启弑君者牢门的那把。 “回去喝你的酒吧。”她命令。一盏油灯挂在低矮天花板的钩上,凯特琳把它取下,点燃火焰。“布蕾妮,别让任何人打扰我。” 布蕾妮点点头,手按剑柄圆头,在牢门外站定。“夫人需要我时,出声便行。” 凯特琳用肩膀顶开厚重的铁木门扉,踱进一片污秽的黑暗中。这里可算是奔流城的“肚肠”,也和肚肠的味道一样难闻。许久未换的稻草散落一地,踩上去沙沙作响。墙上有一块块硝石补丁,看不出颜色。透过石壁,传来腾石河水微弱的脉动,在昏黄的灯光下,一边墙脚有一只装溢粪便的提桶,另一边则有个缩成一团的形体。酒壶放在门边,根本没动。看来这次要开动脑筋。庆幸的是那个狱卒没有多嘴贪杯。 詹姆抬起一只胳膊遮脸,手腕上的铁铐叮当作响。“史塔克夫人,”他太久没说话,嗓子有些嘶哑,“我这样子,恐怕不能招待您呢。” “看着我,爵士。” “光线刺痛了眼睛。您乐意的话,请稍等一会儿。”自那晚在呓语森林被俘以来,詹姆·兰尼斯特便连刮面也不被允许,那张和太后如此神似的面容而今被蓬松的胡须所覆盖。灯光下,长须闪着金光,他看上去就像硕大的金黄猛狮,虽然被铐住,依然很雄伟。未梳洗的头发纠结垂肩,身上衣物业已破烂,面孔则苍白枯槁……但这位男子依然充满了力与美。 “你似乎不领我的情。” “突来的慷慨让人怀疑。” “想砍你脑袋轻而易举,我何必下毒?” “服毒丧命可被认作自然死亡,脑袋却不会自动搬家。”他躺在地板,眯眼往上瞧,灵猫一般的碧眼逐渐适应了光线。“我该请您坐下,可惜您老弟忘了安排椅子。” “我站着就好。” “行吗?我得说,您的脸色糟透了。或许是灯光的缘故。”他戴着互相连接的手铐脚镣,这使得他无论是坐是站都很不舒适。脚镣还钉在了墙上。“我的手镯够沉吧?您还想再加点料?要不要听我用它们演奏呢?” “全是你自作自受,”她提醒他,“我们让你以符合自己身份和地位的方式舒舒服服待在塔楼囚室,你却以逃跑来回报。” “囚室就是囚室,虽然这里和凯岩城底下某些地方相比,还真算得上阳光明媚的花园。或许有一天,我让您去见识见识。” 如果他也会恐惧,至少隐藏得很好,凯特琳心想。“一个手脚被铐住的人应该客气一点,管好嘴巴,爵士。我到这儿不是来听你恐吓的。” “不是?那您八成想和我出轨喽?难怪他们说寡妇难守空闺。虽然咱们御林铁卫发誓永不婚配,但只要您玉口一开,我还是会勉为其难。来,倒两杯酒,把裙服脱掉,看我有没有反应吧。” 凯特琳满心厌恶地俯瞰他。世上还能找到别的人像他这般美丽却又如此可鄙吗?“这番话若给我儿子听见,他非把你宰了不可。” “除非他还让我戴着这些玩意儿。”詹姆·兰尼斯特把铁链弄得叮当响。“咱们都心知肚明,那小孩根本不敢和我打。” “我儿虽年轻,但你若把他当莽夫,那就大错特错……在我看来,当你统率大军时,为何来不及向他挑战呢?” “算啦,古代的冬境之王也只会在妈咪裙子后面躲躲藏藏吗?” “我懒得跟你废话,爵士,此次来有事相询。” “我干吗回答?” “为保住小命。” “您以为我怕死?”他似乎颇觉有趣。 “你会的。诸神有眼,你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将使你死后在七层地狱的最深渊永远受苦。” “诸神在哪儿,凯特琳夫人?难道是那些您老公成天顶礼膜拜的树?我老姐摘他脑袋时,他们做什么去了?”詹姆哧哧笑道,“如果这世上真有神灵存在,为何还充满苦痛与不公?” “因为有像你这样的人。” “没人能像我。世上只有一个我。” 他疯了,除了狂妄自大和匹夫之勇外一无所有。我真是浪费时间。如果他身上曾有那么一点点荣誉的火花,也早已熄灭。“你实在不想说,那就算了。这壶酒你是喝下还是撒尿进去,爵士,我都无所谓。” 她伸手推门时他开了口。“史塔克夫人,”她转过身来,等待。“在这阴湿的鬼地方什么都生锈,”詹姆续道,“连人的礼貌也不例外。留下来吧,我能给您答案……如果您开得起价。” 他毫无廉耻。“俘虏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 “噢,我很公道。您的狱卒只会说庸俗的谎话,还前后不一。前一天他说瑟曦给剥了皮,第二天又成了我父亲。好吧,您回答我的问题,我给您您要的答案。” “真实的答案?” “噢,您要真相?小心啊,夫人。提利昂常说大部分的人宁可否认事实,也不愿面对真相。” “不管你说什么,我都有那份承担的坚强。” “但愿如此,但愿如此。那好吧,您能不能发发善心……把酒给我,我喉咙干着呢。” 凯特琳将灯挂在门边,把杯子和酒壶拿过来。詹姆先把酒在嘴里漱了漱才咽下去。“又酸又烈,”他说,“不过算啦。”他背靠墙壁,膝盖提到胸前,盯着她看。“凯特琳夫人,您的第一个问题是?” 不知这场游戏要持续多久,她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你是乔佛里的爹吗?” “知道答案又何必问。” “我要听你亲口说。” 他耸耸肩。“乔佛里是我的种,瑟曦所有子女都是我的。” “你承认是你姐姐的情人?” “我一直爱着老姐。您现在欠我两个问题。我的亲人可还安好?” “据说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战死在牛津。” 詹姆无动于衷。“老姐叫他呆瓜叔叔,真是实至名归。我只在乎瑟曦、提利昂和我父亲大人。” “他们还活着,三个都活着。”但活不长的,诸神保佑。 詹姆继续喝酒。“下一个问题。” 凯特琳不知他敢不敢面对她的下一个问题,或只轻描淡写来句谎话。“我儿布兰如何会摔下去?” “被我从窗边扔出去的。” 答得如此轻巧,竟让她半晌说不出话来。若是有刀,我立刻宰了他,她想着想着,直到想起了女儿们,于是竭力平息嗓音:“你可是骑士,发誓要保护弱者和无辜之人。” “他弱是够弱,无辜却说不上。他在偷窥。” “布兰决不会做这样的事。” “那就怪您那些宝贝神灵吧,他们把这孩子领到窗边,看到了他不该看的事。” “责怪神灵?”她难以置信,“是你亲手把他扔出去。你想让他死。” 铁镣轻响。“我把小孩从塔顶扔下当然不是让他锻炼身体。是的,我要他死。” “但他没死,你知道你的危险更大,所以付给杀手一袋银币,以确保布兰不会苏醒。” “我?”詹姆举起酒杯,灌下一大口。“我不否认我们谈论过这档子事,但您日夜陪在他身边,您家学士和艾德大人也时不时来探望,还有守卫,以及那些该死的冰原狼……要去的话大概得从半个临冬城的人马里杀出一条血路。何况我干吗操这份心?当时那小孩和死人有什么差别?” “你不老实,谈话到此结束。”凯特琳摊开手掌,让他看看指头和掌心。“这就是那个想割布兰喉咙的人留下的。你敢发誓与此无关?” “以我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 “你兰尼斯特的荣誉比这个还不如。”她踢翻粪桶。肮脏难闻的褐泥散了一地,被稻草所吸收。 詹姆·兰尼斯特尽镣铐所能允许地远离污物。“是的,我打心眼儿里瞧不起什么狗屁荣誉,但我决不会雇人来替我杀人。信不信随您,史塔克夫人,倘若我要杀您的布兰,定会亲自动手。” 诸神慈悲,他说的是真话。“不是你派的,那就是你姐姐的安排。” “若是那样,我一定会知道。瑟曦与我之间没有秘密。” “那么是小恶魔的所为。” “提利昂和您家布兰一样无辜啊。他长得虽也不高,却不会爬到别人窗边,窥来看去。” “杀手为何带着他的匕首?” “什么匕首?” “这么长,”她边说边比,“样式普通,做工却很精细,刀刃是瓦雷利亚钢,把柄是龙骨。在乔佛里王子命名日庆典的比武大会上,你弟弟从贝里席伯爵那儿把它赢了过来。” 兰尼斯特倒酒,喝干,又倒一杯,然后盯着杯子瞧。“这酒似乎越喝越有味儿,起码我这样想象。听您形容,我似乎记得这把匕首。您说他赢过来的?怎么赢?” “你挑战百花骑士时,他下注在你身上。”话一出口,她顿时明白出了问题。“不对……难道不是这么回事?” “您说得没错,提利昂一贯支持我,”詹姆道,“可那天洛拉斯爵士却把我打落马下,真不走运,我太小看这小孩了。算啦,没关系。您瞧,我弟弟当天是输家……对,但是劳勃的确赢过一把匕首,晚宴时还拿它跟我炫耀呢。陛下就爱在我伤口上撒盐,尤其是喝得醉醺醺的时候。哎,他什么时候不醉呢?”穿越明月山脉途中,记得提利昂说过同样的话,当时她拒绝相信,因为就这事培提尔发过誓——那个可算她兄弟的培提尔,那个为了爱她、牵她的手不惜决斗的培提尔……然而詹姆和提利昂口径一致,这意味着什么?她简直不敢去想。这对兄弟自临冬城一别,一年多未谋面了啊。“你想骗我?”一定是陷阱。 “我连把您的宝贝小淘气掷出窗外都认了,何苦在一把匕首上遮遮掩掩?”他又灌了一杯酒,“信不信随您,我早不在乎别人怎么评价我了。现在轮到我问,劳勃那两个老弟出兵了吗?” “是的。” “瞧,多吝啬的回答,说详细点,否则您的下个答案也一样简略哟。” “史坦尼斯正向君临进军,”她勉强开口,“蓝礼死了,被他哥哥在苦桥谋害,用的是某种我不明白的黑色技艺。” “可惜,”詹姆道,“我挺欣赏蓝礼,至于史坦尼斯嘛,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提利尔站哪边?” “起初支持蓝礼。现在,我不清楚。” “看来您家小子孤独得很。” “罗柏前几天刚满十六岁……他现在是堂堂男子汉,更是位王者,战无不胜。据最新消息,他已拿下维斯特林家族的峭岩城。” “他没跟我父亲正面交手,对不?” “就算和他交锋,罗柏也能像击败你一样击败他。” “啧啧,他不过乘我不备。这是懦夫的诡计。” “你还有脸说诡计?你弟弟提利昂居然让恶棍扮成使者,打着和平的旗帜混进来!” “倘若今天换成您儿子躺在这里,您想他的兄弟会怎么做?” 我儿没有兄弟了,她心想,但不愿在这个怪物面前流露痛苦。 詹姆喝下更多葡萄酒。“和自身的荣誉相较,兄弟的性命如何衡量,嗯?”他又吮一口,“总算提利昂够机灵,知道您儿子不会同意我付赎金。” 这点凯特琳无法否认。“罗柏的封臣们巴不得你死得越快越好,尤其是瑞卡德·卡史塔克。你在呓语森林害了他两个儿子。” “那两个白色日芒徽的愣头青,对不?”詹姆耸耸肩,“说实话,我想宰了您儿子,扭转战局,不料其他家伙跑来挡道。我在战场上光明正大地击杀他们,何苦大惊小怪?换作别的骑士也一样会下手。” “你怎么还能自称骑士?你背弃了发下的每句誓言!” 詹姆拿过酒壶又倒一杯。“是啊,好多好多誓言……他们让我一次又一次地发。捍卫国王。服从国王。保守国王的秘密。执行国王的命令。为国王献身。还有,服从你的父亲,爱护你的姐妹。守护无辜之人。保护弱者。敬重神灵。遵守律法……太多太多了。不管你怎么做,迟早不是犯了这条便是叛了那条。”他呷一口酒,闭目养神半晌,头枕在墙壁的硝石补丁上。“十五岁……我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白袍骑士。” “白袍所谓何在?你是最年轻的无耻叛徒,弑君者!” “弑君者。”他一字一顿地复诵。“那是个什么样的国王啊!”他举起酒杯。“敬坦格利安家族的伊里斯二世,七国统治者和全境守护者!敬割开他喉咙的宝剑!您知道吗?那是柄黄金宝剑。剑上染了他的血,正是兰尼斯特的颜色,红与金。” 他笑的时候,她明白酒已生效,詹姆几乎喝完一壶,现在醉了。“只有像你这种人才会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我说了,没人能像我。我问您,史塔克夫人——您的奈德到底有没有告诉您他老爸是怎么死的?有没有告诉您他老哥又是怎么死的?” “他们当着父亲的面绞死布兰登,接着杀了瑞卡德公爵。”丑陋的故事,且过了十六年,他干吗现在提它? “杀了,没错,怎么杀的?” “多半是绳子或斧头吧。” 詹姆猛灌一口,揩揩嘴巴。“奈德一定不想让您听了难过,纵然不是处女,毕竟是他年轻貌美的新娘。好,您要真相,就问我吧,我们达成了协议,我不会拒绝您的问题。问吧。” “死者已逝。”我不想探究。 “布兰登和他老弟完全是两种人,对不对?他血管里流的是热血,而非冰水,他像我。” “布兰登和你一丁点儿都不像。” “您这么以为就随您。别忘了,您和他本是一对。” “他当时正赶来奔流城成婚,途中……”奇怪,这么多年之后,说起这件往事依旧让她口干舌燥,“……听到莱安娜的消息,便赶去君临。走得非常匆忙。”她记得口信传到奔流城时父亲多么暴跳如雷。充英雄的傻瓜,他如此称呼布兰登。 詹姆倒出最后半杯酒。“他只带几个伴当就急匆匆闯进红堡,大呼小叫要和雷加决斗,可惜王太子当时不在。伊里斯命御林铁卫以叛国和阴谋杀害王太子的罪名逮捕了他和他的随从,记得那几位也都是大贵族的子嗣。” “伊森·葛洛佛是布兰登的侍从,”凯特琳道,“也是唯一一位幸存者。其他还包括乔佛里·梅利斯特、凯勒·罗伊斯、艾伯特·艾林——琼恩·艾林的外甥和继承人。”真是诡异,她竟还记得这些名字,这么多年了。“伊里斯用叛国罪指控他们,并挟以为质,召他们的父亲入宫受讯。结果人到君临,未经审判便遭处死,父子无一幸免。” “其实当时有审判,只是形式不同。瑞卡德公爵要求比武审判,得到国王批准。那天史塔克披盔戴甲,全副武装,以为将面对一名御林铁卫——或许,他想遇到我——却被带到王座厅,吊在屋椽,伊里斯手下两名火术士在他下面升起火炉。国王告诉他:火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斗士。瑞卡德公爵要证明清白就必须……哈,不被烧着。” “火焰熊熊之际,布兰登被带进来,双手铐在背后,脖箍一圈湿皮索,一端连在国王从泰洛西买来的某种装置上。他全身上下只有双脚自由,而他的剑,放在面前刚好够不着的地板上。” “火术士们缓缓烧烤瑞卡德公爵,翻过来,又铺开,小心翼翼,让火苗均匀细致地烤。他的披风首先着火,接着是外衣,很快身上就只剩金属和灰烬。烹调会继续,伊里斯保证……除非儿子能拯救父亲。布兰登很努力,可越是用力,脖子上的绳索便箍得越紧,最后生生扼死了自己。” “至于瑞卡德公爵,他的胸甲成了樱桃的红色,马刺上的黄金纷纷熔化,滴入火焰之中。当时我穿着白袍白甲,就站在铁王座下面,拼命用瑟曦填满脑子。事后,杰诺·海塔尔把我拉到一旁,告诉我:‘你要记住,你发誓守护国王,而非评判其是非。’这便是白牛,鞠躬尽瘁直到最后一刻,是个比我好太多的大丈夫,大家都知道。” “伊里斯……”凯特琳只觉胆汁涌到喉头。这故事如此可怕,她简直难以怀疑其真实性。“伊里斯疯了,举国上下人人皆知,你莫非要我相信你杀他就为给布兰登·史塔克报仇雪恨……” “我没那个意思,史塔克对我来说根本无足轻重。我要说的是,这世上虽有一个人为我从未付出的善意爱着我,却有很多很多人因我最大的恩惠而辱骂我,对此我早已习以为常。在劳勃的加冕仪式上,我被迫和大学士派席尔、太监瓦里斯一起跪在他高贵的脚底,好让他在接受我的服务之前,先行‘赦免’我的罪行。您那奈德呢,本该亲吻这双结果伊里斯的手,却非要轻蔑那张他来的时候替劳勃暖过位子的屁股。我只能说奈德·史塔克爱劳勃胜过爱自己的父兄……甚至超过了爱您的程度,夫人。他对劳勃无比忠实,对不对?”詹姆醉态可掬地笑了。“过来,史塔克夫人,你不觉得这一切太可笑了么?” “有何可笑,弑君者?” “又提这个名字。行了,不来算了,我终究不会干你的,小指头干了你的第一次,对不?我可不喜欢到别人盘里抢食吃。更何况,你还没我老姐一半可爱。”他的笑容戛然而止。“除了瑟曦,我这辈子没睡过别的女人。我有自己的行事之道,比您的奈德更诚实、更忠贞。可怜的死了的老奈德。我倒要问你,到底是谁把荣誉当狗屁?他生的杂种叫什么名字?” 凯特琳后退一步。“布蕾妮。” “不对不对,不是这个名字。”詹姆·兰尼斯特举起酒壶倾倒,细流横贯脸庞,明亮宛如鲜血。“雪诺,这才是他的名字。好清白啊……就像我们朗诵那堆漂亮誓言时披上的漂亮披风一样。” 布蕾妮猛推开门,闪进牢内。“您叫我,夫人?” “拿剑来!”凯特琳伸出手。 133.第133章 席恩 天空乌云密布,森林死寂阴沉。席恩亡命逃窜,树根攫住他的脚,枯枝抽打他的脸,在颊间留下猩红的细长血条。他浑然不觉,跌撞前行,撞碎无数林间的垂冰,只觉无法呼吸。发发慈悲,他啜泣。身后传来一阵雷霆般的怒嗥,让他血液凝固。发发慈悲,发发慈悲。他回头瞥去,他们来了,马一样大的狼长着小孩的头颅。啊,发发慈悲,发发慈悲。焦油一般墨黑的血从他们口中滴落,掉入雪地,溶出孔洞。他们越奔越近。席恩用尽全力奔跑,双腿却不听使唤。周围的树长了人脸,统统在嘲笑他,笑声与嚎叫交织一起,穷追不舍的野兽喷出炽热的呼吸,带着硫黄与腐败的恶臭,充斥他的鼻腔。他们死了,死了,我亲眼见他们死了,他想纵声高呼,我亲眼看见他们的头浸进焦油。他张开嘴巴,却只能发出断续的呻吟,接着什么东西撞上来,他急速躲避,呼叫…… ……跌落之中慌忙抓住一直放在床边的匕首。幸亏预作准备,摔得并不严重。威克斯飞快闪开他。臭佬站在哑巴身后,高举的蜡烛映得脸庞闪闪发光。“干吗?”席恩叫道。发发慈悲,“你想干吗?你怎么在我卧室?你想干吗?” “亲王殿下,”臭佬道,“令姐刚抵达临冬城。您吩咐过,她一到达立刻通知您。”“真慢。”席恩咕哝着用手指梳理头发。他本已怀疑阿莎要任他自生自灭了。发发慈悲。他瞥瞥窗外,黎明的第一束朦胧曙光正扫过临冬城的塔楼。“她在哪儿?” “罗伦把她和她手下带去大厅吃早餐。您现在就见她?” “对。”席恩摔开毯子。炉火已成灰烬。“威克斯,打热水。”不能让阿莎瞧见他这副衣冠不整、浑身是汗的模样。长着孩子头的狼……他禁不住打战。“关窗!”卧室跟梦中的森林一般寒冷彻骨。 近来他所有的梦都奇寒无比,而且一个比一个恐怖。昨晚他又梦回磨坊,跪在地上给死人着装。他们四肢已近僵硬,当他用半冻僵的手指摸索行动时,尸体似乎在无声地抵抗。他为他们拉上裤子,系好裤带,把毛边皮靴套进僵直的脚,将镶钉皮带捆上他们的腰——那腰细得他双手就可握拢。“我不想这样做,”他边做边告诉他们,“但别无选择。”尸体没有回答,只是愈来愈冷,愈来愈沉。 前天晚上,梦见的却是磨坊主的老婆。席恩早把她的姓名抛诸脑后,但还记得她的身体,记得她柔软舒适的乳房和小腹上的胎记,记得交欢时她在他背上搔抓。前晚的梦中,他们再度共枕,但这次她的嘴唇和下体都生了利牙,撕开他的喉咙,咬断他的老二。这真是太疯狂了。他也亲眼见她死了。当时她向席恩哭喊慈悲,却被葛马一斧砍翻。走开,女人。杀你的人是他,不是我。他不也偿命了吗?幸好葛马没来梦中扰他。 直到威克斯端水进来,他才稍感心安。席恩洗去周身大汗和睡意,换上最好的服饰。阿莎让他等了个够——现在轮到她等。他挑选一件黑金条纹的绸缎上衣,一件银纽扣的上好皮背心……这才想起可恶的姐姐更看中刀剑而非华服,于是一边咒骂,一边脱下衣服,重新换装。这次他穿上粗糙的黑毛衣和锁甲,并在腰间束好长剑和匕首——对那晚她在父亲桌前给予他的羞辱,他没齿难忘。哼,你的乳儿宝宝,有何得意?我也有刀,而且用得比你好。 最后,他戴上王冠。那是一圈细如手指的冷铁,上缀沉重的黑钻石和天然金块。手工有些误差,冠冕显得丑陋,但这是没办法的事。密肯已葬在临冬城的墓园,新铁匠只会钉钉子和打马蹄铁。这只是亲王的冠冕,席恩安慰自己,等当上国王,一定会做新的。 门外,臭佬、乌兹和科蒙一道候着他。席恩带上他们。这些日子来,他无论到哪儿都带着卫士,甚至上厕所都不例外。临冬城的人个个都要他死。从橡树河归来当晚,“严厉的”葛马就跌下楼梯,摔断了背。翌日,阿加莫名其妙地被割了喉咙。“红鼻”加尼紧张过度,以至于拒绝喝酒,连睡觉也是全副武装,裹着头巾和头盔,还把兽舍里最吵的狗带在身边,生怕有人趁他睡着偷偷接近。不过一切都是徒劳,某天清晨,全城被小狗狂野的吠叫声惊醒。他们发现小家伙疯了似的在水井边打转,红鼻漂在水中,咽了气。 他当然不能让谋杀肆无忌惮地继续,否则一切便全乱套了。法兰有最大的嫌疑,于是席恩亲自主持审判,定他的罪,判他死刑。然而这却带来意想不到的尴尬。当驯兽长跪下,把头伸进木桩时,说道:“艾德大人一定会亲自动手。”席恩不愿被看轻,只得亲自操斧。他满手是汗,下斩时斧柄滑脱掌握,第一击竟砍在法兰双肩之间。接下来,他又连劈三次,方才割断骨头和肌腱,把头颅与身躯分离。他只觉天旋地转,眩然欲呕。从前他们同席而坐,把酒言欢,畅谈猎狗和捕猎的往事历历在目。我别无选择啊,他想对尸体尖叫。铁种守不了秘,他们非死不可,其后总得有人为此负责。他愧疚的是没能让他死得干脆。奈德·史塔克砍人头颅从来只需利落一击。 法兰死后,谋杀便告终止,但他的手下却变得愈来愈紧张和阴郁。“大伙儿不怕上战场,”黑罗伦告诉他,“如今的问题是看不见摸不着,我们就居住敌人之中。谁也不知这里的仆妇是想亲你还是想杀你,谁也不知侍童给你满上的是美酒还是毒药。我建议赶紧撤离。” “我是临冬城亲王!”席恩破口大骂,“这是我的地盘,谁也不能把我赶走,谁也不能!天王老子都不行!” 阿莎。这都是她的所为。我亲爱的姐姐,愿异鬼杀了她。她要我完蛋,才好名正言顺地成为父亲的继承人,所以一直慢慢吞吞,毫不理会他多次催促命令,任他在这里枯坐愁城。 此刻她坐在史塔克族长的高位上,用手指撕阉鸡。她部下正和席恩的人一起喝酒,分享往来故事,喧嚷弥漫整个大厅,以至于无人注意他的来临。“其他人呢?”他询问臭佬。长桌边的人不满五十,一大半还是他的。临冬城的厅堂足够容纳十倍于此的人数呢。 “全部人手都在这里,亲王殿下。” “全部——她带来多少人?” “据我计算二十个。” 席恩大踏步走向懒洋洋躺卧着的姐姐。阿莎本来正为手下的俏皮话哈哈大笑,看他逼近便即止住。“看哪,临冬城亲王登场喽。”她把手中骨头掷给大厅里嗅来闻去的狗们,鹰钩鼻下的大嘴扭出一个嘲弄的微笑,“还是傻瓜亲王到了?” “好个吃飞醋的女人。” 阿莎咂咂指头的油脂,一缕黑发垂到两眼之间。她的手下闹着要面包和培根,人只有几个,发出的声音却很吵。“吃醋,席恩?” “难道不是?只用三十个人,我一夜之间便拿下临冬城。你带一千精兵,却花了整整一个月才取得深林堡。” “是啊,我比不上你,伟大的战士。可是,弟弟——”她一口喝下半角杯麦酒,用手背揩揩嘴。“——我方才瞧见你挂在城门上的人头。跟我说实话,谁的武艺比较高强啊,跛子呢还是婴儿?” 席恩只觉热血直往脸上冲。对这些头颅他感不到半分乐趣,把两具无头童尸展示在全城人面前更觉得万分揪心。当时,老奶妈静静地站着看,柔软无牙的嘴无声地张合。法兰则死命地朝他扑来,如他手下的猎狗一般咆哮狂吼,直到乌兹和卡德威用矛柄把他打得毫无知觉。他们为什么这么对我?他站在两具苍蝇密布的尸身前,百思不得其解。 只有鲁温师傅压住肝火走上前,这灰色的矮男子挺着石头样的表情,恳求席恩准许将孩子的头缝回身体,好让他们和其他史塔克族人一起安眠于地下墓窖之中。“不行,”席恩告诉他,“不能葬在墓窖。” “为什么,大人?毫无疑问,他们现在妨碍不了你了。而他们生来便属于那里,那里有所有史塔克故人的遗骨——” “我说不行。”他得把头颅挂在城墙,而两具无头躯体当天便连同华服一起烧成灰烬。之后,他跪在碎骨和灰烬之中找到融化的残银断玉——布兰的狼头胸针仅存的部分。他一直留着这个。 “我给了布兰和瑞肯优遇,”他告诉姐姐,“这是他们自作自受。” “你自己不也一样,小弟弟。” 他的耐心到了尽头。“你只带来二十个人,要我怎么守住临冬城?” “十个,”阿莎纠正,“剩下的得护送我回去。你总不会忍心让你亲爱的姐姐孤身一人在原始森林犯险吧,好弟弟?听说林子晚上有冰原狼出没哟。”她从宽大的石座位里挺身站起。“走,我们找个隐秘的地方私下谈谈。” 她是对的,席恩意识到,然而令他恼怒的是自己竟不得不听从她的决定。我根本不该来大厅,他后悔不迭,我本该召她来见我。 现在说什么都迟了。席恩别无选择,只得带阿莎到奈德·史塔克的书房。进屋之后,望着熄灭的炉火灰烬,他脱口而出:“达格摩在托伦方城吃了败仗——” “不错,老骑士击溃了他安排的盾墙。”阿莎冷静地说,“你以为怎样?这个罗德利克爵士熟悉地形,裂颚则一无所知,很多北方人还骑马。铁种没有坚守面对铁甲马队的纪律。庆幸的是,达格摩还活着,他率领残部逃回了磐石海岸。” 她所知的比我多得多,席恩意识到,这让他更加愤懑。“胜利终于给了兰巴德·陶哈足够的勇气出城加入罗德利克的军队。我还得知曼德勒伯爵派出十几只驳船顺白刃河而上,满载骑士、步兵、战马和攻城机械。安柏家的部队也在末江对岸集结。月圆之前,我必须拥有一支军队来保卫城池,你却只给我十个人?” “我一个人也不该给你。” “我命令你——” “父亲命令我占领深林堡。”她打断他,“没叫我救援我的小弟弟。” “去你妈的深林堡,”他说,“不过是荒山上的木尿壶。临冬城才是北地的中心,可我没军队怎么守得住?” “那是你夺城之前就该想好的事。噢,干得挺机灵,我祝贺你,但你也不过如此。你本该把城堡夷为平地,然后押两个小王子回派克作人质,你本可毕其功于一役,为我们赢得整个战争。” “你巴不得我这样干,是不?你巴不得把我的猎物变成废墟和灰烬。” “你的猎物会毁了你。海怪生于大海汪洋,席恩,难道说你这些年和狼崽待在一起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我们的力量在于我们的长船。我的木尿壶靠近海洋,因而能够接受补给,需要时也能获得援兵。临冬城呢,深入大陆几百里格,四周包围着森林、山丘和敌方的庄园与城堡。你别搞错,此地方圆千里之内都是你的敌人。是你亲手促成的——当你把那些头颅挂上城门楼的时候。”阿莎摇着头。“你他妈的怎么变成了这种蠢货?把孩子……” “他们公然冒犯我!”他冲她大吼,“这也是血债血偿,你忘了艾德·史塔克是怎么害死罗德利克和马伦的吗?”这句话不经意间仓皇而出,席恩立刻明白父亲会接受这个缘由。“一命换一命,我已让我哥哥的魂魄得到安息。” “我们的哥哥,”阿莎提醒他,似笑非笑的表情显示出她对复仇言论不屑一顾。“你把他们的魂魄从派克带来了么,弟弟?我还以为他们俩只去纠缠父亲呢。” “含羞的少女哪里懂得男人复仇的欲望!”没错,即使父亲不赏识临冬城这份大礼,也会肯定席恩为哥哥们复仇的举动啊! 阿莎一笑置之。“你想过没,这罗德利克爵士此刻也有同样的欲望哟?算啦算啦,席恩,不管你是什么德行,毕竟算我的血亲骨肉,我是为着生出我们两人的母亲的缘故才来的。跟我回深林堡吧,趁现在还来得及,一把火烧掉临冬城,快快脱身。” “不,”席恩整整头上的王冠。“城堡是我的,我要守住它。” 姐姐良久地注视他。“你要守就守吧,”她说,“下半辈子都守在这儿吧。”她叹口气。“我说你是个傻瓜呢,也罢,含羞的少女懂什么呢?”走到门边,她给了他最后一个嘲讽的微笑。“要知道,这是我见过最丑陋的王冠了。自己动手做的?” 她任他浑身发抖地站在原地,大摇大摆地走了,并果然在把马喂饱饮足后便撤离了临冬城。她如约留下半数部下,接着穿过布兰和瑞肯用来脱逃的猎人门绝尘而去。 席恩站在城墙上,目送他们离开。看着姐姐消失于狼林的薄雾中,怀疑从心底油然上升:自己为何不听她的话?不跟她一起去? “她走了,是吧?”臭佬就在身边。 席恩没听到他接近的响动,也没闻到他的气味,此刻最不想见的人就是他。这家伙知道得太多,听凭他晃来晃去真有些不自在。我怎不把他和其他人一起干掉?这念头让他焦虑。旁人容易被臭佬的外表迷惑,其实他能读会写,更狡猾过人,真不知他何时会出卖自己。 “亲王殿下,请容我多言两句:令姐抛弃您的举动实在令人寒心,这十个人,远远不够。” “我很清楚。”席恩道。这不正是阿莎的目的? “哎……或许我能帮您,”臭佬说,“给我一匹骏马,一包钱币,我去为您募集帮手。” 席恩眯起眼睛。“能募多少?” “或许一百,或许两百。甚至更多。”他笑了,淡色的眼睛闪着光,“我是个土生土长的北方人,小有名气,有很多人会为我臭佬卖命。” 两百人算不上一支军队,但临冬城这么坚固的城堡也无须成千守卫,只要他们知道用长矛的哪一头去杀人,便足以扭转大局。“那好,你说到做到,我一定慷慨大方。说吧,事成之后,要什么奖赏?” “这个嘛,殿下,自打跟随拉姆斯大人以来,我就没碰过女人。”臭佬说,“我盯上那个帕拉很久了,虽说她已被开苞,不过嘛……” 他和臭佬走得太远,无法回头了。“带两百人回来,她就是你的。少了一个,我就让你去操猪。” 夕阳落山之际,臭佬出发了,带走一袋史塔克的银币和席恩最后的希望。聊胜于无,只怕我是再也见不着这滑头了,他苦涩地想,只是心里不肯放弃这最后一根稻草。 今晚他梦见的是劳勃国王抵达临冬城那天奈德·史塔克举行的欢迎宴会。洋溢歌声和欢笑的大厅,寒风在外呼啸。起初,席恩只是喝美酒、吃烤肉,边开玩笑边打量来往女仆,满心欢愉……突然发现整个厅堂暗下来,连音乐也不再悦耳,一阵不和谐的嘈杂之后,便是诡异的宁静,所有音符都停止。猛然间,嘴里的美酒变成苦味,他慌忙自杯间抬头,原来同席就餐的都是死人。 劳勃国王坐在正中,肚上有道大裂缝,内脏流上餐桌,无头的艾德公爵陪在他身边。下方的长凳上,尸体们坐得整整齐齐,互相举杯庆贺,灰褐色的腐肉从骨头上软泥似的脱落,蛆虫在空洞的眼眶里爬进爬出。他认得他们,认得每个人:乔里·凯索和胖汤姆,波瑟、凯恩和马房总管胡伦,这一大群人南下君临,却一去不返。密肯和柴尔并肩而坐,一个滴血,一个滴水。本福德·陶哈和他的野兔兵团几乎占据了一整个长桌。此外,磨坊主的老婆,法兰……甚至那个席恩为了拯救布兰而在狼林射杀的野人也在其中。 这里还有别的面孔,那些他从未目睹、只在石雕上见过的面孔。那位身材苗条,头戴碧蓝玫瑰花冠,身穿沾满血污的洁白裙服的姑娘,一脸哀伤,想必就是莱安娜。她哥哥布兰登站在她身旁,他们的父亲瑞卡德公爵则在她身后。墙边,影影绰绰的形体在黑暗中移动,苍白的身影有严酷的长面孔。看到他们,席恩只觉恐惧犹如尖刀刺穿全身。高耸的大门轰然撞开,冰冻的寒风灌进大厅。罗柏踏出暗夜,缓缓进逼;灰风双眼如炬,亦步亦趋。人和狼带了几十处重伤,浑身浴血。 席恩狂叫着醒来,把威克斯吓得魂飞魄散,光着身子逃出房间。不一会儿,卫兵们手执长剑冲进来,他命他们去找学士。当鲁温睡眼惺忪、衣冠不整地赶来时,席恩已灌下一杯葡萄酒,手止住了颤抖,开始为自己的惊慌失措而羞愧。“只是梦,”他喃喃道,“不过只是梦。什么也不代表。” “什么也不代表。”鲁温严肃地同意,并留下一帖安眠药,席恩等他离开便将其倒进便池。鲁温是学士,可他也是人,没人喜欢他。不错,他想让我安睡,最好是……一睡不醒。他和阿莎有同样的渴望。 他召来凯拉,一脚踢上门,骑到她身上,用这辈子前所未有的狂暴狠狠操这婊子。他完事之后,她不住哭泣,颈子和乳房到处是瘀伤和齿印。席恩推她下床,扔去一条毯子,“滚出去!” 但他还是睡不着。 黎明终于来了。他穿好衣服,踱出房门,爬上外城城墙。城垛之间,凛冽的秋风盘旋不休,吹得他脸颊发红,刺痛了他的眼睛。阳光从沉寂的树木之间滤过,下方的森林由灰而绿。向左,他望着高过内墙的塔楼,初升的太阳为它们镀上金色的冠冕。在一片绿海之中,鱼梁木那一撮红叶跃动着火焰的光辉。这是奈德·史塔克的树,他心想,这是史塔克的森林,史塔克的城堡,史塔克的宝剑,史塔克的神灵。这是他们的地盘,不是我的归宿。我是派克的葛雷乔伊,生来便应在盾牌上刻起海怪纹章,在辽阔的盐海中乘风破浪。我该跟阿莎一起离开。 城门楼的铁枪上,头颅无声地凝视。 席恩静静地回望他们,风用幽灵般的小手牵起他的披风。磨坊主人的孩子年纪和布兰、瑞肯相仿,连体形肤色都一样。当臭佬剥去他们的面皮,并将头颅浸过焦油之后,这些奇形怪状的腐败血肉便很容易被别人认作是王子的头颅。人就是这样的傻瓜。我说那是羊头,他们就能找出羊角。 134.第134章 珊莎 敌舰抵达的消息传到城堡之后,人们整个早上都在圣堂里唱诵。歌唱声和马匹的嘶鸣,钢铁的铿锵,巨大青铜城门的铰链声响混杂一起,奏出一曲怪异而骇人的音乐。圣堂里,他们为圣母的慈悲而歌唱,城头上,一片沉寂,人们无声地向战士祈祷。记得茉丹修女曾告诉她,战士和圣母是上帝的两种位态。假如上帝独一无二,他会优先听从哪边的祷告呢? 马林·特兰爵士为乔佛里牵住枣红骏马,助他骑上。男孩和马都穿着镀金锁甲和绯红瓷釉板甲,两套盔甲的头上装饰着匹配的金狮。淡淡的阳光照射在小乔的板甲上,一举一动都映出金色与红色的光芒。外表光鲜亮丽,里面却是空虚,珊莎心想。 小恶魔骑上一匹红色牡马,盔甲比国王的普通,这身装备让他看起来活像一个偷穿父亲衣服的小男孩,但盾牌下挂的战斧却不是小孩的玩意儿。曼登·穆尔爵士骑在他旁边,白甲明亮如冰。提利昂看到她,便掉转马头。“珊莎小姐,”他在马鞍上打招呼,“我姐姐一定邀请你跟其他贵妇人一起去梅葛楼了吧?” “是的,大人,但乔佛里国王召我来替他送行。之后我还想去圣堂祈祷。” “真不知你为谁祈祷。”他的嘴古怪地扭了一下——如果这是个微笑,就是她所见过最诡异的微笑。“今天是命运之日。对你、对兰尼斯特家都一样。现在想想,当初真该把你和托曼一起送走。话说回来,梅葛楼里应该还安全,只要——” “珊莎!”孩子气的喊叫从庭院对面传来,乔佛里看见她了。“珊莎,过来!” 他招呼我就像招呼狗,她心想。 “看来陛下需要你,”提利昂·兰尼斯特评论,“那我们战斗之后再谈——如果诸神允许的话。” 于是她穿过一队金袍长矛兵走上前,乔佛里不耐烦地打着手势。“听到大家的话么?快开战了!” “愿诸神慈悲,怜悯我们大家。” “需要慈悲的是我叔叔,但我一丁点儿都不会给他。”说罢乔佛里拔出剑。剑柄上的圆球是一枚切割成心形的红宝石,嵌在狮口中,剑身有三道深深的血槽。“这是我的新剑‘噬心’。” 珊莎记得他曾有一把叫狮牙的剑,后来被艾莉亚抢去,丢进河里。但愿史坦尼斯也如此对待这把“噬心”!“它做工真漂亮,陛下。” “快吻它,祝福我的剑。”他把剑伸到她面前。“快啊,吻它。” 他一直是个蠢男孩,此刻尤甚!珊莎用唇碰了碰那片金属,自我安慰不管亲多少把剑总比亲乔佛里强。她的动作似乎很令他满意,于是他夸张地还剑入鞘。“等我回来,我要你再吻它,到时候你会尝到我叔叔的鲜血。” 除非御林铁卫先替你把他杀掉。三名白袍骑士与乔佛里和他舅舅同行:马林爵士,曼登爵士,以及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您会率领骑士冲杀敌人吗?”珊莎满怀希望地问。 “我也这么想,可小恶魔舅舅说史坦尼斯叔叔根本过不了河。没关系,我会亲自指挥‘君临三妓’,好好料理那些叛徒。”想到这里,乔佛里露出微笑。他肥厚的粉红嘴唇老是往上噘,珊莎以前好喜欢,现在看了却恶心。 “听人家说,我哥哥罗柏总往战况最激烈的地方去,”她不顾一切地说,“当然,他比陛下年长,已经成年了。” 他脸色一沉。“等我对付完叛徒叔叔,就去收拾你哥哥。我会用噬心剑掏出他的心,你等着瞧吧。”说罢他掉转马头,一踢马刺,朝城门奔去。马林爵士和奥斯蒙爵士跟随左右,金袍卫士四人一排列队行进,小恶魔和曼登·穆尔爵士殿后。红堡的卫兵齐声欢呼,送他们出发。等最后一人离开,一阵沉寂突然笼罩了庭院,好似暴风雨前的宁静。 歌声穿越沉寂,吸引着她。于是珊莎走向城堡的圣堂,身后,两个马夫、一个刚下哨的卫兵不约而同地跟上。其他人也纷纷聚拢过去。 珊莎没见过圣堂如此拥挤,也没见过它如此明亮:巨大的七彩光束透过水晶高窗斜射进来,四周燃满蜡烛,火焰如群星一般闪烁。不仅圣母和战士的祭坛沐浴在光辉中,铁匠、老妪、少女和天父的祭坛前也摆满蜡烛,甚至陌客那张似人非人的脸孔下也有若干焰火舞动……他们应该自救,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不就是来审判他们的陌客吗?珊莎依次参拜七座祭坛,分别点亮一根蜡烛,然后在长凳上找个位置,坐在一个枯瘦的洗衣老妇和一个年纪与瑞肯相仿的小男孩中间。男孩穿着精纺亚麻布外衣,看来是骑士之子。老妇的手瘦骨嶙峋,长满硬茧,男孩的手则又小又软,但握着它们让她心安。空气闷热凝重,映着水晶与烛光的照耀,混合着熏香和汗水的味道,令她头晕目眩。 这首正在吟唱的圣歌她是知道的;很久很久之前,在临冬城,母亲曾经教过她。于是她加入合唱: 温柔的圣母,慈悲的源泉, 保佑您的儿子穿越鏖战, 止住流矢,抵挡刀剑, 让他们看见美好的明天。 温柔的圣母,妇人的希望, 帮助您的女儿不受苦难, 平息怒火,驯服狂乱, 教导我们彼此宽容相待。 城市彼端,成千上万的人涌入维桑尼亚丘陵上的贝勒大圣堂。他们也在唱歌,声音溢出城外,越过河流,响彻云霄。诸神一定会听到我们的呼声,她心想。 大部分的圣歌珊莎都知道旋律,就算不会的,也尽量跟着一起唱。她跟头发斑白的老仆和忧心忡忡的少妇一起唱,跟女佣和士兵一起唱,跟厨师和司鹰一起唱,跟骑士和仆人一起唱、跟侍从、厨房小弟和奶妈们一起唱。她跟城墙之内与之外的人一起唱,跟整个城市一起唱。她为诸神的慈悲而唱,为生者与死人而唱,为布兰、瑞肯和罗柏而唱,为妹妹艾莉亚和远在长城的私生子哥哥琼恩·雪诺而唱。她为父母双亲而唱,为外公霍斯特公爵和舅舅艾德慕·徒利爵士而唱,为她的朋友珍妮·普尔、酒鬼老王劳勃、茉丹修女、唐托斯爵士、乔里·凯索和鲁温学士而唱。她为今天要战死的英勇骑士和果敢士兵而唱,为那些将悼念他们的孤儿和遗孀而唱,最后,到了末尾,她甚至为小恶魔提利昂和猎狗而唱。他不是真正的骑士,但他救了我,她告诉圣母。求求您,请您保佑他,并平息他胸中的怒火。 但等修士上台,呼唤诸神保佑他们真正的、高贵的国王时,珊莎站了起来。过道里全是人,她用尽全力才能挤过去,她一边用力,一边听见修士祈求铁匠赋予乔佛里的剑盾以神力,祈求战士赐他勇气,祈求天父在危急时刻保护他。愿他剑折盾破,珊莎冷冷地想,一边赶紧出门,愿他六神无主,为世人所唾弃。 除了几个在城门楼边巡逻的卫兵,整个城堡空寂无人。珊莎驻足聆听,听到远处战斗的声音,歌声几乎将它们盖过,但若仔细倾听,其实一直都在:战号的低吟,投石机的甩动和撞击,水花溅起,木头碎裂,燃烧的沥青桶噼啪作响,弩炮射出一码长的铁头箭……这一切之下,是活人濒死的呼号。 这是另一首歌,一首可怕的歌。珊莎拉起兜帽,掩住双耳,匆忙往梅葛楼赶去,太后保证大家在这座城中之城中很安全。她在吊桥边遇到坦妲伯爵夫人和她两个女儿。法丽丝昨天刚从史铎克渥斯堡带着一小队士兵赶到,此刻正好说歹说哄妹妹上桥,但洛丽丝死命扣住她的女仆,泣道:“不要,不要,不要。” “战斗开始了!”坦妲伯爵夫人颤声道。 “不要,不要。” 珊莎无法避开,只好礼貌地向她们致意。“我能帮忙吗?” 坦妲伯爵夫人羞红了脸。“不用了,小姐,谢谢你的好意。请原谅我女儿,她身体不太舒服。” “不要。”洛丽丝紧抓着她的女仆。那是个苗条漂亮的女孩,短短的黑发,只是脸上的表情恨不得把女主人推进干涸的护城河,落到那些铁刺上。“求求你,求求你,不要。” 珊莎柔声对她道:“我们在里面受到重重保护,还有东西吃,有饮料喝,有人弹奏乐曲哦。” 洛丽丝张大嘴巴瞪着她,那双呆滞的棕眼总湿乎乎含着泪。“不要。” “你非去不可,”姐姐法丽丝尖刻地说,“好了,到此为止吧,雪伊,帮我一把。”她们一人架一个胳膊,半拖半抱地将洛丽丝带过吊桥。珊莎和作母亲的跟在后面。“她病了,”坦妲伯爵夫人说。怀孩子算生病么,珊莎心想,城里众人皆知,洛丽丝怀了孩子。 守门的两个卫兵戴着兰尼斯特的狮盔,身穿深红披风,但珊莎知道他们只是装扮起来的佣兵。还有一个坐在楼梯下——真正的卫兵应该挺直站哨,而不是坐在台阶,长戟横放膝头——好在他看到她们便站起来,开门领她们进去。 太后的舞厅不及城堡大厅的十分之一,也只有首相塔里小厅的一半大,但坐下一百人没问题。空间虽不大,布置却极典雅。每个火炬托架后都有磨平的大银镜,因此光亮成了两倍;墙上镂着精致的木雕,清香的灯芯草覆盖地板。楼座上飘来长笛和提琴轻快的旋律。南墙排列着一排拱窗,却被厚重的天鹅绒幔布遮掩,透不过一丝光线,也隔离了祈祷与战斗的声音。没有差别,珊莎心想,战争已与我们同在。 城里几乎所有贵族仕女都坐在长桌边,还有几位老先生和小男孩。这些女人是妻子,是女儿,是母亲,也是姐妹。她们的男人出发跟史坦尼斯公爵作战,多半一去不回。气氛凝重,人人悲哀。身为乔佛里的未婚妻,珊莎有一个尊贵的座位,就在太后右手。登上高台时,她看到那个站在后墙阴影里的男人。他身穿一件长长的、刚上油的黑锁甲,手握巨剑——那是父亲的“寒冰”!几乎跟他人一样高。剑尖着地,剑柄紧攫在瘦长冷硬的指头中,双手交握。珊莎屏住呼吸,心提到嗓子眼。伊林·派恩似乎感觉到她的凝视,瘦长的麻子脸转过来。 “‘他’在这儿干什么?”她问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他是太后招募的红袍卫队的新队长。 奥斯佛利咧嘴一笑。“陛下认为今晚会用上他。” 伊林爵士是国王的刽子手,他只有一个用途。她要谁的脑袋? “全体肃立,向全境守护者,摄政太后,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陛下致敬!”御前总管高唱。 瑟曦穿一件雪白的亚麻布裙服,白如御林铁卫的袍子,长长的拖袖露出金绸衬底,浓密的明黄鬈发披在裸露的肩头,纤细的脖子上挂一条钻石和祖母绿的项链。这身白衣让她有种奇特的纯真,除了脸上有些色斑,真的跟少女一样。 “请坐,”太后在高台上就位之后道,“欢迎各位光临。”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替她扶住椅子,一名侍童则为珊莎服务。“你看上去脸色不太好,珊莎,”瑟曦说,“初潮还在继续?” “是的。” “真是,男人在外面流血,你却在里面流。”太后示意上菜。 “伊林爵士为什么在这儿?”珊莎冲口而出。 太后瞥了一眼沉默的刽子手。“为惩办叛徒,必要时也保护我们。你知道吗?成为刽子手之前,他原本是个骑士。”她拿汤匙指指舞厅尽头,高大的木门已经紧闭,并上了闩。“当它被利斧劈开时,你就会庆幸他在这儿了。” 猎狗在这儿,我才会庆幸,珊莎想。桑铎·克里冈虽然粗暴,却很厉害,她坚信他不会让自己受到任何伤害。“是啊,还有您的卫兵呢,他们也在保护我们。” “哼,你应该担心的是谁来保护我们不受这些卫兵的伤害!”太后横了奥斯佛利一眼。“上天入地,你找不到贞洁的妓女,也找不到忠诚的佣兵。如果战斗失利,我的卫兵会十万火急地扒下身上红袍,偷走能偷的东西,一走了之。这些仆人,洗衣妇,马夫……统统都一样,他们首先考虑的是自己毫无价值的臭皮囊。珊莎,对被洗劫的城市你有没有一点概念?不,你什么都不知道,对不对?你对生活的认识全部来自于歌手,而没有一首歌会赞颂苦痛与不公。” “真正的骑士会保护妇女和儿童。”她一边说,一边觉得这些话好空洞。 “真正的骑士。”太后似乎颇感有趣,“当然啰,你说得对。你干吗不当个乖女孩,好好喝你的汤,等着‘星眼’赛米恩和龙骑士伊蒙王子来救你呢?亲爱的,不用怀疑,那个时刻就要到了。” 135.第135章 戴佛斯 黑水湾内波涛汹涌,浊浪滔天。 黑贝丝号随着满潮前进,变幻无常的风将帆吹得咯啦作响。海灵号和玛瑞亚夫人号分居两侧,船与船的间隔不超过二十码。看来儿子们已学会保持战列,戴佛斯为此深感自豪。 隆隆的战号穿越海面,啸叫嘶哑深沉,犹如魔鬼的呼唤,船船相传。“收帆,”戴佛斯命令,“降桅。桨手就位。”儿子马索斯传令下去。船员们匆忙跑上岗位,推开舰上站立的士兵——每到此刻,他们总显得碍手碍脚——黑贝丝号的甲板一片忙碌。先前伊姆瑞爵士宣布入河后只准用桨,以免君临城上的弩炮和喷火弩发动攻击,引燃船帆。 戴佛斯往东南望去,凝视着怒火号的身影。她的船帆闪着金光,帆布纹饰了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十六年前,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正是站在她的甲板上,率领舰队攻打龙石岛;这一次,他决定随陆军前进,将怒火号和舰队指挥权交给大舅子伊姆瑞爵士,此人在风息堡下随艾利斯特伯爵与佛罗伦家族一起投效。 对怒火号,戴佛斯几乎跟自己的船一般熟悉。它有三百支桨,甲板两边布满弩炮,船头和船尾各放置一座投石机,用来投掷燃烧的沥青桶。她不仅令人望而生畏,而且十分敏捷迅速。然而伊姆瑞爵士却让她的甲板挤满装甲骑士和步兵,白白浪费了她的速度。 号声再度响起,怒火号上传出指令。戴佛斯感到消失的指尖一阵麻痒。“下桨,”他叫道,“成列。”一百片桨叶同时入水,桨官轰隆击鼓。鼓声犹如硕大而和缓的心跳,每敲一下,桨动一分,百人一体,整齐划一。 海灵号和玛瑞亚夫人号也同时展开木翅膀,三舰速度一致,叶刃搅拌黑水。“减速。”戴佛斯高喊。瓦列利安大人银色船壳的坐舰潮头岛之荣光号已驶入海灵号左舷,到达预定位置,傲笑者号跟上来,但老妇人号才刚放桨入水,海马号更慢,降桅还没完成。戴佛斯朝船尾望去。果然,在后面,遥远的南边,剑鱼号一如既往地慢慢吞吞,拖在最后。她有两百支桨和全舰队最大的撞锤,但戴佛斯很怀疑船长的能力。 他听见士兵们隔海遥呼,彼此鼓励。自风息堡出发以来,他们一直闷在舱内,无所事事,早已迫不及待,渴望战斗,并且自信满怀,坚信胜利。在这点上,他们和舰队总司令伊姆瑞·佛罗伦爵士倒是一条心。 三天前,舰队在文德河口抛锚后,司令召集所有船长到怒火号上召开作战会议,以传达部署。戴佛斯和他的儿子们被安排在第二战列,暴露于危险的右翼。“荣誉的位置。”阿拉德叹道,非常满意有机会证明自己的英勇。“危险的位置。”父亲指出。儿子们报以同情的目光,连年轻的马利克亦然。洋葱骑士成了老朽妇人,他能听到他们的想法,父亲骨子里还是个走私者。 呵,至少后者不假,他也不为此遗憾。席渥斯是个荣耀的贵族姓氏,但在心底,他一直都是跳蚤窝的戴佛斯。如今他要回家了,回到这座山丘之上的城市。他对船只、帆桨和海岸的了解在七国上下出类拔萃,也曾在潮湿的甲板上刀刃见红、浴血搏杀,只是今天这种战斗让他觉得自己突然成了青春少女,既紧张又害怕。走私者是决不会吹响号角、升起战旗的。一旦嗅到危险的迹象,他们便会升帆起航,以比风还快的速度逃之夭夭。 倘若我是司令,决不会如此行动。首先,我会挑选数艘快船深入河道,仔细审察,刺探虚实,而非轻率地猛扑而进。他曾向伊姆瑞爵士提过这个建议,舰队总司令客气地道谢,眼神却不那么友好。这个出身微贱的懦夫是谁呀?那双眼睛在问,他就是那个用洋葱换来爵位的人吗? 由于船只总数足足是小鬼国王的四倍,伊姆瑞爵士认为小心谨慎或精巧谋划都不必要。他直接将舰队编成十道战列,各由二十艘战舰组成。头两列负责扫清河道,摧毁乔佛里的小舰队——伊姆瑞爵士和贵族船长们谈笑中称其为“小孩的玩具”。紧随其后的舰只首先将船上大批弓箭手和长矛兵登陆到城下,然后加入河上的战斗。最小和最慢的船放在后面,负责将史坦尼斯的主力部队自南岸运到北岸,他们的行动由萨拉多·桑恩的里斯舰队掩护。队伍末端的里斯舰队奉命留守海湾,以防兰尼斯特军将舰只隐藏在岸边,伺机偷袭舰队后方。 公正地讲,伊姆瑞爵士的激进并非毫无道理。自风息堡而来的航行途中,海风一直不善。起航当天,两艘小船在破船湾触礁沉没,糟糕的开始。随后在塔斯海峡又沉了一艘密尔战舰。进入喉道过程中,舰队遇风暴侵袭,队列溃散,有的船甚至被吹到狭海正中。等到达洋流较和缓的黑水湾,在马赛岬的岸脊遮蔽下重整完毕,整整十二条船不见踪影,更糟的是,他们耽误了太多时间。 史坦尼斯几天前就赶到了河边。风息堡和君临之间是笔直的国王大道,原本就比海路短捷,外加国王的部队几乎全数骑马:将近两万骑士、轻骑兵和自由骑手——蓝礼违心地留给兄长的遗产。他们虽已抵达,但重甲战马和十二尺长枪奈何不了黑水河的辽阔深水与君临城的石砌高墙。史坦尼斯带着诸侯部属在南岸扎营等候,想必沸腾着无奈的怒火,猜疑伊姆瑞爵士将他的舰队带往了何方。 两天前,通过美人鱼礁时,他们遇见五六艘小渔船。渔民们一见大船便分头逃窜,最后还是被一个个抓获,关进船舱。“一小匙胜利,大战前的开胃菜,”伊姆瑞爵士兴高采烈地宣布,“有助于我们放开肚皮,打扫正餐。”戴佛斯只关心俘虏吐露的君临守备情况。侏儒似乎忙着修筑某种铁索以堵住河口,然而渔民们众说纷纭,弄不清障碍物是否完工。他暗暗希望有铁索横江,如果河道上不去,伊姆瑞爵士便别无选择,必须停下来,做好整顿。 海上众声喧嚣,充斥着吼叫、呼喊,号角、鼓声和笛子的颤音,还有成千的木桨起落击水的声响。“保持阵线。”戴佛斯喊道。一阵海风牵起他老旧的绿披风,他没穿铠甲,只罩了件皮背心,脚边搁着一顶圆盔。在海上,沉重的盔甲不但不能救人于水火,反而会断送性命,对此他坚信不疑。伊姆瑞爵士和其他出身高贵的船长却不这么看,他们在甲板上走来走去,身上的铠甲闪烁着光芒。 此时,老妇人号和海马号已就位,赛提加大人的红蟹号也即将就绪。阿拉德的玛瑞亚夫人号右舷是史坦尼斯从不幸的桑格拉斯伯爵手中夺来的三艘战舰:虔诚号,祈祷号和奉献号,它们甲板上排满弓箭手。连剑鱼号也已驶近,他/她帆桨并用,摇摇摆摆地在洋面挪动。一艘如此多桨的大船本可行得更快,戴佛斯不以为然地想。一定是撞锤的缘故,它实在太大,使它失去了平衡。 现下是南风,但由于舰队换帆用桨,所以行动没受什么影响。他们将跟着潮水长驱直入,但一旦入河,优势便会逆转,兰尼斯特军势必会好好利用河道激流,众所周知,黑水河入海处的水流又强又急。在黑水河里与他们交战真是蠢透了,戴佛斯心想。如果在大海中相遇,他们能从两翼合围,将敌军挤向中央,全部消灭。但在河上,伊姆瑞爵士的船再多再好都无用武之地,一次顶多摆开二十艘,唯恐桨叶交割,互相抵触。 战列之外,戴佛斯远眺耸立于伊耿高丘之上的红堡,黑色的建筑贴近柠檬色的天空,其下便是黑水河口。河对面,黑压压的全是人马,一见船队出现,骚动得像炸了窝的蚂蚁。史坦尼斯肯定没让他们闲着,而是着手建筑小筏,制造飞箭,虽然如此,等待也一定心焦。人群中喇叭吹响,微弱但刺耳,随即被千军万马的呐喊声所淹没。戴佛斯用残废的手指紧握装有指骨的小袋,默默祈祷好运降临。 怒火号主持第一战列,左右是史蒂芬公爵号和海鹿号,两者皆是两百桨的大船。第一战列的其他舰只分列两边,也都是百桨等级:哈拉夫人号、亮鱼号、欢笑君王号、海魔号、荣光角号、珍娜号、三叉戟号、快剑号、雷妮丝公主号、狗鼻号、王权号、信仰号、红鸦号、亚莉珊王后号、猫号、勇敢号和龙祸号,每艘船尾都飘扬着光之王的烈焰红心,红橙黄三色。戴佛斯和他儿子们所在的第二战列后还有一列百桨等级大船,这一列由骑士和贵族船长指挥。再往后,是船身小、速度慢的密尔船,每艘船桨不过八十。更远处的船还张着帆,她们是大型商船和笨重的货船。最后压阵的是萨拉多·桑恩的瓦雷利亚人号,一艘巨型的三百桨战舰,里斯战舰群聚在她周围,她们都有与众不同的彩绘船壳。浮华的“狭海亲王”对奉命殿后不太满意,很明显,伊姆瑞爵士和史坦尼斯一样不信任他。他抱怨得太多,老爱谈论人家欠他的黄金。话虽如此,戴佛斯却深感遗憾。萨拉多·桑恩是个足智多谋的老海盗,手下全是经验丰富的海员,在战斗中个个亡命,放作后卫实在浪费。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透过汹涌的白沫和齐整的拍打,怒火号前甲板上传来指令:伊姆瑞爵士发出总攻信号。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剑鱼号终于加入战列,但帆还不及降下。“加速前进。”戴佛斯咆哮。鼓声加急,击桨的速度随即跟上,木叶在水面翻飞,嗨哟——噗咻,嗨哟——噗咻,嗨哟——噗咻。甲板上,步兵们以剑击盾,弓箭手则飞快搭好弓弦,从腰上的箭袋里抽出羽箭。第一战列挡住了视野,戴佛斯只好在甲板上走来走去以便观察。迄今为止,他没发现铁索的痕迹,河口在面前无遮无拦地张开,好似要将他们尽数吞没。哦,除了…… 在漫长的走私生涯里,戴佛斯常对人玩笑说他对君临的河滨比对自己的手背还要熟悉,这不难理解,他可没花半辈子在手背上潜进摸出。黑水河口两岸这两座新砌的石塔对伊姆瑞爵士而言或许毫无意义,但对他来说犹如手上多出两根指头一样。 他举手遮挡西洒的阳光,仔细眺望石塔。它们太小,藏不下多少守卫。北岸那座就建在红堡的悬崖下,与之相对的南岸石塔根基则在水中。他们在岸边挖了一道深沟,他立刻看出,如此一来,石塔便难以攻击:要么涉过深水,要么搭桥而行。史坦尼斯在塔下布置了十字弓兵,只要守卫在堡垒上露头,便能加以射杀。他所做的仅止于此。 塔底旋转咆哮的黑水里,某种事物闪闪发光。那是阳光在钢铁上的反射,戴佛斯一望便知。一条巨型铁索……然而并未升起,以阻止我们入河。这是为什么呢? 他正想仔细揣摩,不料时间不等人。前方战舰传来一阵呼喝,战号再度响起:敌人迎战了! 在王权号和信仰号飞速起落的桨叶之间,戴佛斯瞧见一列稀疏的舰船顺流而下,阳光闪烁在船壳金色的图绘上。对这些船只,他也像自己的船一般了若指掌。当走私者的时候,只要这些帆在地平线上一出现,他便知来船是快还是慢,知道船长是渴望荣誉的青年,还是垂暮之年的老人。由于他判断准确,所以每次都应付自如。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战号长鸣。“战斗速度,”戴佛斯高喊。他听见左右两舷的戴尔和阿拉德也同时下令。战鼓狂暴敲打,船桨起起落落,黑贝丝号破浪而前。当他转头望向海灵号时,戴尔给父亲敬了个礼。剑鱼号再度掉队,被两侧小一号的船超过,除它之外,整条战列整齐得像道盾墙。 远处看来狭窄的河道,如今却辽阔得像无边的海洋,城市也在眼前愈变愈大。红堡雄踞于伊耿高丘,掌控河口要道。它有钢铁加固的工事、巨型的堡楼和厚实的红墙,好似蹲坐在河流与市街之上的凶残猛兽。堡下的悬崖多石而陡峭,点缀着苔藓与荆棘。舰队必须从城堡下经过,方能入港攻城。 第一战列已经入河,敌舰却开始逆流退却。看来他们想诱敌深入,使我军堵在一团,互相牵制,无法伸展队列,进行侧翼包围……别忘了后面还有那条铁索。他在甲板上来回踱步,伸长脖子想看清乔佛里的舰队。“小孩的玩具”包括笨重的神恩号,他认出来,还有陈旧迟缓的伊蒙王子号,丝绸夫人号和它的姐妹舰夫人之耻号、野风号、君临号、白鹿号、长枪号、海花号。可是,狮星号呢?劳勃国王为纪念他所深爱却又失落的少女而造的华美漂亮的莱安娜小姐号呢?劳勃国王之锤号呢?它不仅是王家舰队最大的战船,拥有四百支桨,更是小鬼国王手中唯一能与怒火号抗衡的舰只。照理说,应该由它居中组织防御才对。 戴佛斯嗅出陷阱的味道,却看不出敌人有任何埋伏或突袭的迹象,只见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庞大的舰队排成整齐的队形,一直连到天边。难道对方打算适时升起铁索,把我军一截为二?这样做好处何在?留在湾外的船照样可把人马运到北岸,虽然进度慢一点,倒更安全。 一群摇曳的橘红飞鸟从城堡上展翅俯冲,约有二三十只:这是燃烧的沥青罐,拖着长长的火尾呈抛物线射下河流。河水吞噬了大半飞鸟,也有几只在第一战列船舰的甲板上着陆,炸开,散射火花。亚莉珊王后号上的步兵乱成一团,他还看见龙祸号三处冒烟,也难怪,她最靠近河岸。第二波攻击接踵而至,这次夹杂飞箭,弓箭手从石塔上无数的箭孔中发射。一名士兵翻过猫号的船舷,撞上桨叶,沉入水底。这是今天流的第一滴血,戴佛斯心想,却远远不是最后一滴。 红堡的城垛上高高飘扬着小鬼国王的旗帜:拜拉席恩家族的金底宝冠雄鹿旗,兰尼斯特家族的红底怒吼雄狮旗。沥青火罐不断掷下,勇敢号上焰火弥漫,士兵们尖声惨叫。此时此刻,船舷下的桨手有甲板遮蔽,倒十分安全,挤在上面的步兵却不太走运。正如他所担忧的,右翼被迫承受所有攻击。马上就轮到我们了,他提醒自己,心里忐忑不安。黑贝丝号和北岸间只隔了五艘战舰,正在火罐射程之内。右舷方向,有阿拉德的玛瑞亚夫人号,笨拙的剑鱼号——她现今落得太远,与其说是第二战列,其实更接近第三战列——以及虔诚号,祈祷号和奉献号,她们三个被放在如此危险的位置,真得希望船名所许的神灵赐福了。 第二战列通过双子塔时,戴佛斯抓紧时间仔细观察。只见塔底有个约莫人头大的洞,一条巨型铁链蜿蜒而出,水上只见三个环节,其余都在河底。石塔只有一扇门,且离地二十余尺。北塔顶上,十字弓手正拼命向祈祷号和奉献号发动攻击。奉献号甲板上的弓箭手予以还击,有人被射落,戴佛斯听见惨叫。 “船长阁下。”儿子马索斯来到身边。“请戴上头盔。”戴佛斯双手接过,笼在头上。这顶圆盔除去了面甲,他痛恨视线被阻的滋味。 接着,沥青火罐如雨般在船边坠落。其中一罐在玛瑞亚夫人号的甲板上炸裂,阿拉德的船员迅速将火扑灭。左舷,潮头岛之荣光号吹响号角,桨手们拼命击桨,拍出无数水花。一支足有一码长的箭自城上弩炮射出,落在离马索斯不到两尺的地方,深深没入木制甲板,颤个不停。前方,第一战列和敌舰之间已进入弓箭射程,船船之间飞箭往来,好似嘶嘶怪叫的毒蛇。 黑水河南岸,戴佛斯看见士兵们正将粗制木筏拖入水中,大军整队,千旗飘扬。随处可见烈焰红心,渺小漆黑的雄鹿被禁锢在火焰之中,几乎无法辨认。我们理应在宝冠雄鹿旗下作战,他心想,雄鹿是劳勃国王的徽记,整个城市都会欣然接受。陌生的纹章只会引起反感。 看见烈焰红心,他不由得想起梅丽珊卓在风息堡底的阴霾中诞生的影子。至少今天我们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战,用的是正派人的武器,他告诉自己。红袍女及她的黑暗子孙将与这场战斗毫无瓜葛。史坦尼斯已把她和他的私生侄儿艾德瑞克·风暴一起送回了龙石岛。之前,除后党人士发出微弱抗议外,他的船长和诸侯纷纷坚持不要女人加入这场光荣的战役。不过说归说,史坦尼斯本不打算理会,直到布莱斯·卡伦伯爵的一句话逆转了潮流:“陛下,若巫魔女还跟着咱们,将来人们便会把这场胜利称之为她的胜利,而不是您的。别人会说您靠她的符咒才赢得王冠。”在激烈的争论中,戴佛斯管住了嘴巴,但说心里话,他乐于见她被遣。对梅丽珊卓和她的真主,他只想避而远之。 右舷,奉献号朝河岸驶去,放出跳板,弓箭手随即乱哄哄地涉进浅滩,将弓高举,以保持弓弦干燥。他们冲进悬崖和河水之间狭窄的滩头。城上飞石如雨,跳跃砸落,其间还混杂有弓箭与长矛。然而角度太小,在峭壁的掩护下,这些武器作用不大。 祈祷号在上游二十多码的地方登陆,虔诚号则歪歪斜斜地朝河岸撞去。这时,守军出来了,他们冲下河岸,军马的铁蹄踏过浅滩,溅起水花。骑士们杀进弓箭手中,好似恶狼驱逐小鸡,大多数人还不及搭箭,便又被赶回船上,甚至落入河中。步兵连忙赶到,用长矛和战斧加以抵御,瞬间之后,整个场面便是血肉横飞。戴佛斯认出猎狗的狗头盔。他骑着骏马,通过跳板,杀上祈祷号,肩上的纯白披风迎风飘扬。不管是谁,只要近身,便被不由分说一斧砍翻。 过了城堡,在环形城墙之中,山丘上的君临跃入眼帘。河滨成了一片焦土,兰尼斯特把所有建筑付之一炬,并将各色人等都赶进烂泥门。烧焦的桅杆和沉没的船只堆积在河滩,使船只无法靠近长长的石码头。看来这里无法登陆。烂泥门后,三架巨型投石机露出头来。维桑尼亚丘陵顶,艳阳映在贝勒大圣堂的七座水晶高塔上,璀璨发光。 戴佛斯瞧不清前方的战斗,但能听见作战的声音。两艘战舰相撞,发出撕裂的巨响,他辨不出是哪两条船。顷刻之后,又一声巨大的碰撞回荡在水面,接着是第三声。在船木分解的刺耳尖啸中,他听见怒火号船头投石机深沉的咚——咚声。海鹿号将一艘乔佛里的船迎面劈成两半,狗鼻号却开始起火燃烧,亚莉珊女王号被丝绸夫人号和夫人之耻号夹在中间,动弹不得,她的船员正与登舰的敌人作殊死搏斗。 正前方,敌方君临号穿过信仰号和王权号之间的缝隙,猛扑而来。信仰号右舷的桨手在撞击之前及时收起船桨,但王权号左舷的桨却如火柴棍般被掠过的君临号全数撞断。“放箭。”戴佛斯命令,他的十字弓兵立刻掀起一阵致命的箭雨。他看见君临号的船长倒下,一时却想不起对方的名字。 岸上,巨型投石机的手臂一只、两只、三只,纷纷抬起。数以百计的石头爬上黄色的天空,每块都大如人头。它们坠落下来,或溅起巨大浪花,或击穿橡木甲板,把人活生生打成碎骨、肉泥和肝酱。第一战列的船已全部加入战团。爪钩穿梭,铁撞锤砸过木壳,士兵群聚登船。在流动的浓烟之中,只见箭矢遮天蔽日。人们纷纷死去……所幸到目前为止,他的部下尚无阵亡。 黑贝丝号逆流而上,桨官鼓声雷动,好似她正饥渴地寻找撞锤的第一个牺牲品。亚莉珊女王号已被两艘兰尼斯特战舰捕获,三船由爪钩和绳索连成一体。 “撞角速度!”戴佛斯高呼。 鼓点模糊,成了一片绵长、狂热、无休无止的锤打,黑贝丝起飞了,船首劈开水花,飞沫犹如乳奶。阿拉德发现了同样的机会,他的玛瑞亚夫人号与黑贝丝号并驾齐驱。此刻,第一战列已经散开,各自为战。三艘纠结的战舰就在前方,缠绕着缓缓旋转,甲板上血肉模糊,人们用斧剑互相挥砍。再转过去一点,戴佛斯·席渥斯向战士祷告,让她再转过去一点,把侧舷暴露出来。 战士定然听见了他的祷告。黑贝丝号和玛瑞亚夫人号几乎同时扎进夫人之耻号体内,把她从头到尾撞个稀烂,力道之猛,连隔着三条船的丝绸夫人号上的人也被抛入海中。相撞的刹那,戴佛斯的牙齿猛地闭合,差点咬断舌头。他吐出一口鲜血。下次记得闭紧嘴巴,你这蠢货。在海上讨了四十年生活,这还是他头一遭主动撞击别人的船。回头一看,船上的弓箭手正自由射击。 “后退。”他命令。黑贝丝号倒划船桨,河水迅猛灌进刚才砸出的大洞,夫人之耻号就这样在她面前支离破碎,成群的人落入河中。活人挣扎求生,死人寂默浮沉,而穿重板甲或锁子甲的人不论死活立刻沉入河底,不再动弹。即将淹死的人们的苦苦哀号,一直萦绕在他耳际。 一抹绿光闪过眼帘,飞向前面,落到左舷方向。霎时,一窝翡翠毒蛇咝咝叫着在亚莉珊女王号的船尾升起,翻腾,燃烧。恐怖的哭喊从前方传来:“野火!” 他脸色大变。燃烧的沥青是一回事,野火的威胁则大不相同。这种邪恶的物质,几乎无法扑灭。哪怕只有一点火星,用斗篷闷,斗篷反而着火;用手掌拍,手掌反而燃烧。“尿在野火上,你那玩意儿就得烤焦。”这是老海员们的名言之一。伊姆瑞爵士已警告过他们可能会碰上这种炼金术士的邪恶物质。所幸世上活着的火术士寥寥无几,这种物质很快便会耗尽,伊姆瑞爵士向人们保证。 戴佛斯下达新指令:战舰掉头,一舷桨手往前划而另一舷往后划。玛瑞亚夫人号也在撤离,没有沾上火苗。烈火以他难以想象的速度吞噬了亚莉珊女王号,随即蔓延到她的捕获者。绿火缠身的人跳进水中,发出非人的惨嚎。君临城上,喷火弩射出死亡,烂泥门内,庞然的投石机掷下巨石。一颗公牛大小的岩石坠落在黑贝丝号和海灵号之间,激得双船摇晃不止,甲板上的人浑身皆湿。另一颗小不了多少的石头直接命中傲笑者号。这条瓦列利安家的战舰像一块从高塔上抛下的孩童玩具般爆炸分裂,溅起的碎片有手臂那么长。 在漫天的黑烟和绿火中,戴佛斯瞥见一群小船顺流而下:其中有渡船、划艇、驳轮、木筏、小帆船和船身腐烂得几乎无法漂浮的货船,混乱不堪。真是绝望的挣扎,凭这一堆浮木怎可扭转战局?只能挡道罢了。显而易见,敌军战线已无法重整。左翼,史蒂芬公爵号,珍娜号和快剑号突破了防守,冲向上游。右翼还在酣战,然而,我军中央部分却在投石机的巨石袭击下土崩瓦解,有的船掉头朝下游避去,有的船靠向左边,大家都在匆忙闪避无情的石雨。怒火号调转方向,企图用船尾投石机还击,不料射程不够,投出的沥青桶只砸在城墙上。王权号失去泰半船桨,信仰号被敌舰撞穿、开始下沉。他率领黑贝丝穿出两船之间,擦过瑟曦太后装饰华丽的镀金游艇——如今艇上满载士兵而非糖果蜜饯。这记碰撞将十几个敌人掀进河中,他们试图游泳,却成了黑贝丝号上弓箭手们的活靶子。 马索斯高声叫喊,警告左舷方向出现的危机:一艘兰尼斯特战舰正挺着撞锤,直扑而来。“右满舵!”戴佛斯大喝。他的部下用桨叶推开游艇,其他人则拼命划水掉头,让船首对准那不顾一切冲来的白鹿号。一时之间,他恐惧不已,生怕动作太慢,只剩被撞沉一途,幸而潮流及时帮助了黑贝丝号,当碰撞最终发生时,只是相互擦击,两船壳摩擦刮割,桨叶齐断。一块参差不齐的木板从头顶飞过,锋利如矛,戴佛斯不由得缩了一下。“登船!”他叫道。爪钩抛出。他抽出长剑,带头翻过栏杆。 白鹿号的船员迎上船舷与他们对峙,但黑贝丝号的步兵如一阵钢铁洪流扫荡过去。戴佛斯穿过混战的人群,寻找敌舰船长,此人却在他靠近之前丧命。他站在船长的尸体旁,突然被人从后用战斧偷袭,幸好头盔挡下这一击,脑袋只是嗡嗡作响,并未碎裂。他晕头转向,下意识地着地翻滚。偷袭者喊叫着发起冲锋。戴佛斯双手握剑往上,抢先刺入来人腹中。 手下一名船员扶他起立。“船长阁下,白鹿号已被我方夺取。”确实如此,戴佛斯抬眼四望。大多数敌人不是已死,便是奄奄一息,还有一些人投降。他摘下头盔,擦擦脸上的血迹,掉头返回自己的船,一路小心翼翼,人们流出的内脏肚肠使甲板黏滑无比。马索斯伸手扶他翻过栏杆。 接下来短短时间,黑贝丝号和白鹿号倒成了暴风雨中心的平静风眼。亚莉珊女王号和丝绸夫人号仍捆在一起,如一团绿色的地狱火,拖带夫人之耻号的残骸,漂向下游。一艘密尔战舰不幸撞上了它们,顷刻间也着了火。猫号正靠在迅速下沉的勇敢号边拯救人员。龙祸号的船长操纵坐船于两个码头间的缝隙处强行登陆,龙骨被撕得粉碎,船员和弓箭手、步兵一起蜂拥上岸,加入攻城队伍。红鸦号也被撞穿,正在缓缓倾斜。海鹿号同时与火势和敌兵搏斗,但她把烈焰红心旗插上了身边乔佛里的忠臣号。怒火号神气的船首被巨石打得不见踪影,正与神恩号接舷对战。他看见瓦列利安大人的潮头岛之荣光号撞开两艘兰尼斯特的快船,掀翻一艘,正向另一艘发射火箭。南岸,骑士们正领着战马陆续登上货船,许多小型战舰载满步兵,已开始渡河。他们格外谨慎地在半沉的船只和漂浮的野火之间挑选路径。史坦尼斯国王的全部舰队已驶入了河流,只有萨拉多·桑恩的里斯船还在湾内。很快我军将掌控整条黑水河。伊姆瑞爵士终于得到渴望的胜利,戴佛斯想,史坦尼斯终于能让军队跨过天堑,然而诸神在上,代价实在是…… “船长阁下!”马索斯碰碰他肩膀。 是剑鱼号。她的两行桨叶起起落落,但风帆始终没降下来。燃烧的沥青点燃索具,火势逐渐蔓延,爬过绳子,登上帆布,长成一个黄焰大瘤。她那笨重的撞锤,形塑成船名所指的鱼类的模样,歪歪斜斜地栽向前方水面。剑鱼号正前方,一艘小船缓缓飘来,在河中缓缓打转,形成一个诱人的目标。这是一艘兰尼斯特的废船,吃水很低,黏稠的绿血从舷板间的隙缝渗漏而出。 见此光景,戴佛斯·席渥斯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不,”他大喊,“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但在一片吼叫和厮杀声中,除了马索斯,没人听见他的话。至少剑鱼号的船长肯定没听见,他兴奋不已,手中笨拙的剑终于找到了合适目标。顷刻间,剑鱼号提升至战斗速度。戴佛斯抬起残废的手掌紧紧握住装指骨的皮袋。 碰撞、撕裂、分解,剑鱼号把腐朽的废船撞成纷飞的碎片。她像一个熟透的水果般爆裂开来,虽然没有一种水果能发出木头分裂的尖啸。伴随漫天的果肉,绿色的汁液从一千个罐子中流溢而出,好似垂死野兽的肚肠,闪耀绿芒,光彩夺目,在河面上散开…… “后退,”他咆哮,“快离开。赶快离开她,后退,后退!”绳索砍开,戴佛斯感觉到甲板移动,黑贝丝号快速脱离白鹿号,木桨重新入水。 接着,只听一声急促而尖利的低吠,好似什么人凑在耳边喘气。半晌之后,成了怒嚎。脚下的甲板消失不见,黑水扑击脸庞,灌进鼻子和嘴巴。他呛水,淹溺,不知身在何方。在无边的惊恐中,戴佛斯盲目挣扎,直到终于浮出水面。他吐出积水,深吸口气,抓住最近的木板,紧抱不放。 剑鱼号和废船消失不见,焦黑的残躯同他一起漂向下游,溺水的人们死死抓住散落水中的冒烟木板。河面上升起一个五十尺高的绿火恶魔,他旋转着,翩翩起舞。他有十几只手臂,每只都握着长鞭,鞭子一挥,那儿就起火燃烧。黑贝丝号烧了起来,两旁的白鹿号和忠臣号也一样。虔诚号、猫号、勇敢号、王权号、红鸦号、老妇人号、信仰号和怒火号全都烈焰冲天,连君临号和神恩号也未能幸免,恶魔不分敌我地狼吞虎咽。瓦列利安大人华丽的潮头岛之荣光号企图掉头,但恶魔懒洋洋地伸出一根绿手指,扫过她银色的船桨,把它们像蜡烛一样点燃。一时之间,她好似在用两排长长的明亮火炬击水划行,努力挣脱。 流水紧抱住他,裹挟着他,旋转漂流。他咬牙奋力游水,方才避免被一块漂过身边的野火残片触到。我儿子呢?戴佛斯想,但在这一片空前的喧嚣中,根本无法寻找。又一艘满载野火的废船在身后爆炸。整条黑水河似乎从河床开始沸腾,到处是燃烧的桅杆,燃烧的士兵,船只爆裂的碎末纷飞于空气之中。 这样下去,我将被冲进海湾。但不管怎样总比待在这儿强,只要能离开,就可想办法上岸。他是个货真价实的游泳好手,何况萨拉多·桑恩的舰队就在海口,伊姆瑞爵士命令他们留在湾内担任后卫…… 这时,激流刚好把他的身子转了个方向,似乎要他仔细瞧瞧下游等待着的残酷命运。 铁索。诸神救我,他们把拦江铁索升起来了。 在河流汇入黑水湾的宽阔海口,铁链紧密地伸展,大约比水面高出两三尺。已有十几艘战舰撞上屏障,湍急的黑水正把其他船只牵引过去。几乎所有船都在燃烧,尚还完好的也无法幸免。透过铁索,戴佛斯看见萨拉多·桑恩舰队的彩绘船壳,但他知道自己永远也到不了那儿。一座由火红的钢铁、炽热的船木和旋转的绿火组成的长墙挡在他们之间。黑水河口成了地狱之门。 136.第136章 提利昂 他蹲在城垛上,如石像鬼般一动不动。烂泥门外,隔着曾为渔市和码头的废墟,河流上烈焰熊熊。史坦尼斯的舰队半数起火,乔佛里的绝大多数船只也在燃烧。野火的亲吻使神气的舰船化为葬礼的柴堆,把人变成活火炬。空中满是烟尘、箭矢和尖叫。 在下游的船长,不管出身高贵与否,都眼睁睁地看着木筏、驳轮和废船载着致命的绿色水果,顺着黑水河朝他们袭来。密尔舰船上长长的白色大桨像蜈蚣的脚一般疯狂摆动,奋力扭转方向,但无济于事。这些蜈蚣无路可逃。 城墙下燃起十几处大火,但沥青罐爆裂的威力与野火对比相形见绌,就好似燃烧的房子里点的蜡烛。它们那橙色和鲜红的光辉,在翡翠色的火祭大典前显得如此渺小。低矮的云层染上河流的颜色,深浅不一的绿覆盖天空。美得诡异,美得可怕,正如书中的龙焰。不知征服者伊耿在怒火燎原一役中凌空飞翔时,是否也有相同的感触。 热风掀起绯红披风,抽打到裸露的脸上,但他不想避开。他隐约意识到堡楼里的金袍卫士在欢呼,却无法出声加入。胜利只到手了一半。还不够。 又一艘塞满伊里斯国王的烂熟水果的驳轮被饥渴的火焰所吞没。一股翡翠色的喷泉从河面陡然升起,足有三四十尺高,爆炸的亮光使他不得不遮住眼睛。火焰在水面舞动,噼里啪啦,咝咝作响,盖过所有惨叫。河里成百上千满是人,要么被淹,要么着火,要么两者皆有。 你听见他们的惨叫吗,史坦尼斯?你看见他们在燃烧吗?这不仅出自我的计谋,更是由于你的愚蠢。提利昂知道,黑水河南岸沸腾的人群中,史坦尼斯正在观望。他没有哥哥劳勃对战斗的渴望,却有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之风,习惯坐镇后方,指挥预备队。此刻他可能正在马背上,穿着明亮的甲胄,头戴王冠。那是顶赤金王冠,瓦里斯说过,边缘弄成火焰形状。 “我的船!”乔佛里在城墙过道上嘶哑地叫喊,他跟护卫们一齐挤在城垛后面,战盔上戴了一个代表国王身份的金环。“我的君临号烧起来了!还有瑟曦王后号和忠臣号。看,海花号也在燃烧,在那儿!”他用新剑戳指,绿焰舔舐着海花号的金色船体,爬上船桨。船长紧急掉头逆流规避,却逃不过野火的毒手。 她注定难逃一劫,提利昂心知肚明。别无他法。若不主动邀战,史坦尼斯就不会上钩。箭可以瞄准,矛可以挪移,甚至投石机也可以调校,但野火有自己的意愿,一旦出手,非人力所能控制。“没办法,”他告诉外甥,“无论如何,我们的舰队总会完蛋。” 即便在城垛上——他身体太矮,看不到外面,因此让人把他托上去——也只能看见浓烟烈火和一片混战,无法分辨确实的状况,但他脑海里早已操练过千百遍。当史坦尼斯的旗舰一经过红堡下方,他便发出信号,敦促波隆抽打牛群,驱赶它们行动。铁索极其沉重,所以巨大的绞盘转动很慢,同时吱吱嘎嘎发出轰鸣。当闪光的金属透过水面时,叛军的整个舰队应该都过去了。巨链将一环接一环冒出,滴滴答答淌水,有些还沾有亮晶晶的烂泥,直到整个绷紧。史坦尼斯将他的舰队驶进黑水河,却别想再出去。 但是,有些船得以逃脱。水流难以捉摸,野火不如他希望的那么散布均匀。确实,主河道化为一片火海,但不少密尔舰艇逃向南岸,有希望全身而退,还有至少八艘船已在城下登陆。不管顺利登陆还是失事搁浅,结果都一样,他们把人弄到了岸上。更糟的是,在废船起火前,敌军最前两个战列的左翼已突破防御,到达上游。这样估算,史坦尼斯大概还剩三四十艘战舰,一旦他们重拾勇气,足以将整个军团运过河。 那恐怕得花上一点时间——就算再勇敢的人,看到数以千计的袍泽被野火吞噬,也会感到恐慌。哈林说这种物质烧起来非常炽热,血肉将像油脂一样融化。即便如此…… 提利昂对自己的人不存幻想。只要势头不妙,他们将即刻崩溃,逃之夭夭,杰斯林·拜瓦特警告过,因此获胜的唯一办法就是确保战斗从头至尾一直占上风。 他看见焦黑的码头废墟中一片黑压压的人影。是再度突击的时候了,他想。军队踉跄上岸时最为脆弱,不能给敌人在北岸集结的时间。 他翻下城垛。“告诉杰斯林大人,河边有敌情,”他对拜瓦特派来的其中一位传令兵说,然后转向另一个,“替我向亚耐德爵士致意,并让他将‘君临三妓’西转三十度。”虽不足封锁河面,至少能投得更远。 “母亲答应让我指挥‘君临三妓’。”乔佛里说。提利昂恼火地发现国王又将面甲掀了起来。这孩子无疑在厚重的钢甲里闷得够呛……但此刻他最不愿看到的就是一支流矢戳进外甥的眼睛。 他“咣”一声拉下面甲。“别掀起来,陛下,您的安全对大家弥足珍贵。”你不想毁掉这张漂亮脸蛋吧。“如您所愿,‘君临三妓’就由您指挥。”暂时还不要紧,往燃烧的舰船上扔东西没什么意义。先前,小乔已叫人把“鹿角民”们扒光衣服绑在下方广场,一个个头钉鹿角。当初御前审判,他发誓要把他们送还史坦尼斯。人没有巨石或沥青桶那么重,肯定投得更远,金袍子们还为此下注,争论那些叛徒会不会直接飞越黑水河。“速战速决,陛下,”他告诉乔佛里,“很快我们又需要投石机来扔石头。野火也有燃尽之时。” 乔佛里高高兴兴地快步离开,马林爵士随侍在旁,奥斯蒙爵士准备跟进时,提利昂扣住他手腕。“无论发生什么,保护他的安全,并让他待在那儿,明白?” “遵命。”奥斯蒙爵士和蔼地微笑。 提利昂早警告过特兰和凯特布莱克,若国王有个万一,等待他们的是什么下场。除了他俩,还有十二名资深金袍子在阶梯下准备护送乔佛里。我尽全力保护你肮脏的杂种,瑟曦,他苦涩地想,你能同样对待爱拉雅雅吗? 小乔离开不久,一个传令兵气喘吁吁地登上阶梯。“大人,快!”他单膝跪地,“他们在比武场登陆了数百人!带着攻城锤往国王门去了。” 提利昂一边咒骂,一边高低不稳、摇摇晃晃地爬下阶梯。波德瑞克·派恩牵马等在下面。上马后,他二话不说,沿着临河道疾驰,波德和曼登·穆尔爵士拼力跟上。家家门户紧闭,房屋被绿影笼罩,路上人马皆无,提利昂早已下令清空街道,以便守军在各城门间快速调度。即使如此,赶到国王门时,已能听见木头受撞的轰鸣,无疑攻城锤投入了战斗。巨大的铰链吱嘎作响,好似垂死巨人的呻吟。门前广场布满伤兵,但马匹排了几列,其中不少并未带伤,幸存的佣兵和金袍子足以组成一支强大的队伍。“全体整队!”他大喊着跳下马。城门在又一波冲击下摇晃。“这里谁负责?他妈的给我冲出去!” “不行。”城墙的阴影里冒出一个阴影。身穿烟灰色盔甲的大个子桑铎·克里冈双手扯下头盔,扔到地上。狰狞的狗头盔焦黑变形,右耳已被削掉。猎狗一只眼睛上方正在淌血,流过他旧时的灼伤疤痕,遮住半边脸。 “必须去!”提利昂直视对方。 克里冈呼吸粗浊。“去你妈的。” 一名佣兵走上前。“我们出击过,大人。一共打了三次,伤亡了一半。四处是席卷的野火,马嘶得像人,人叫得像马——” “你以为我雇你们来参加比武大会?想来杯可口的冰牛奶,外加一碗果莓?啊哈?他妈的快给我上马!你也一样,猎狗。” 克里冈脸上的鲜血闪着红光,眼睛却是惨白。他缓缓拔出长剑。 他在害怕,提利昂震惊地意识到,猎狗在害怕!他转而解释紧迫的形势:“你竖起耳朵听一听,他们把攻城锤抬到了城门口,必须阻止他们——” “把门打开,让他们进来,然后围起来杀掉。”猎狗将长剑插入地面,倚在剑柄上,身体摇摇晃晃,“我已经损失了一半部下,马匹也所剩不多,不能把整队人都葬送在烈火里。” 身穿釉彩白甲的曼登·穆尔爵士走到提利昂身边,打扮得洁白无瑕。“你必须执行御前首相的命令。” “去你妈的御前首相,”猎狗半边脸黏糊糊的全是血,另外一半却比牛奶还苍白,“给我拿点喝的!”一名金袍子的军官递上一个杯子。克里冈喝了一口便即吐掉,反手把杯子摔出去。“水?操你妈的水!拿酒来!” 他不行了,提利昂只能面对现实,这伤,这火……他不行了,我得找别人带队。谁上?曼登爵士?他扫视众人,知道这行不通。克里冈的恐惧动摇了军心,若无人出面,人人都会怯阵,可曼登爵士……诚如詹姆所言,是个危险角色,却不能赢得人心。 远处又传来一声巨大的撞击。城墙上方,黑暗的天空泛着翡翠和橙色的光晕。城门能坚持多久? 真是疯了,他想,但发疯总比失败好。失败意味着死亡和耻辱。“很好,我来带领突击。” 若他以为如此便能令猎狗知耻而后勇,那就错了。克里冈只是哈哈大笑:“你?” 提利昂看到众人脸上的怀疑。“是的,我。曼登爵士,由你执掌国王的旗帜。波德,我的头盔。”男孩跑去执行命令。猎狗靠在那柄满是豁口、血迹斑斑的长剑上,睁大苍白的眼睛望着他。曼登爵士扶提利昂重新上马。“全体整队!”他高喊。 他的大红马戴着颈甲和护面,绯红丝幔罩住后半身,底衬一袭锁甲,高高的马鞍镀了金。波德瑞克·派恩递上头盔和盾牌,盾牌由橡木制成,以红色为底,装饰着金狮环绕金手的图案。他策马兜圈,看着场子里的人马。只有少数人响应,未过二十,他们坐在马上,苍白的眼睛与猎狗无异。他轻蔑地看着其他人,那些克里冈麾下的骑士和佣兵。“你们说我是个半人,”他道,“那你们这些‘完人’比我多出了什么?” 这话大大羞辱了他们。有位骑士不戴头盔便上马加入,两个佣兵一声不吭地跟进。人越来越多。其间国王门又抖了一下。不一会儿,提利昂的队伍翻了一番。他用言语套住了他们。我上战场,你们就得跟上,否则就是自认不如侏儒。 “我不会高呼乔佛里万岁,”他告诉他们,“也不会高呼凯岩城万岁。史坦尼斯要洗劫的是你们的城市,要撞开的是你们的城门。跟我一起来,宰了这狗杂种!!”提利昂拔出战斧,拨转马头,朝突击口冲去。他认为他们跟了过来,却始终不敢回头。 137.第137章 珊莎 托架后的镜子反射着明亮的火炬为太后的舞厅注满银色的光辉,然而厅中仍有阴影。珊莎从伊林·派恩爵士的眼里看得到——他如磐石一样杵在后门,不吃不喝——从盖尔斯伯爵痛苦的咳嗽和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的低语中听得出。奥斯尼不时溜进来向瑟曦报告消息。 他头一次从后门进来时,珊莎刚喝完汤。她瞥见他先和弟弟奥斯佛利说了些什么,接着才登上高台,跪在太后的高位边。他浑身马味,脸上有四条结痂的细长抓痕,头发披散,越过颈项,遮住双眼。尽管他话音很轻,珊莎还是忍不住去听。“我军已缠住敌舰队,有些弓箭手上了岸,但猎狗把他们冲得七零八落。太后陛下,您的弟弟正升起锁链,我听到他发出信号。有些跳蚤窝的醉汉想乘机打家劫舍,拜瓦特大人已派金袍卫士去处理。贝勒大圣堂挤满了人,大家都在祈祷。” “我儿子呢?” “国王陛下也去过大圣堂,以接受总主教的祝福。眼下他跟首相一起在城墙上,安抚守军,激励士气。” 瑟曦要侍童再拿一杯酒。这是青亭岛的上等金色葡萄酒,带果味的醇酿。太后喝了许多,愈喝愈是美丽。她脸颊绯红,俯视大厅的眼睛里有一种明亮而狂热的神色。一双燃烧着野火的眼睛,珊莎心想。 乐师们在演奏,杂耍艺人变戏法,月童踩着高跷在厅里摇摆走动,嘲笑在场每个人,而唐托斯爵士骑着扫帚马追逐年轻女仆。宾客们大声欢笑,却显得言不由衷,仿佛随时都能化为抽泣。他们人在这里,思绪和心灵却在城墙上。 肉汤之后上了苹果、坚果和葡萄干拌的沙拉。其他任何时候,这都是一道美味,但在今晚,所有食物都添加了名叫恐惧的调料。厅里没胃口的远不止珊莎一人。盖尔斯伯爵咳嗽的时间比吃的时间多,洛丽丝·史铎克渥斯驼背坐着发抖,蓝赛尔爵士手下一名骑士的新娘不可遏抑地哭泣起来。太后命法兰肯学士给她一杯安眠酒,安排她上床睡觉。“眼泪,”女子被带离大厅后,她不屑地对珊莎说,“正如我母亲大人常说的那样,是女人的武器。刀剑则属于男人。这说明了一切,不是吗?” “但男人必须勇敢,”珊莎道,“要骑马出去面对刀斧,每个人都来杀你……” “詹姆曾对我说,只有在战场和床上,他才能感觉自己的生命。”她举起酒杯,喝下一大口,面前的沙拉一点没碰。“我宁可面对亿万刀剑,也胜过无助地坐在这里,假装乐意跟这群受惊的母鸡为伴。” “陛下,是您邀请她们来的。” “这是当然,身为太后,就得做这种事。将来,你若跟乔佛里结婚,迟早也会明白这个道理。趁现在好好学一学吧。”太后打量坐满长凳的妻子、女儿和母亲们。“这些母鸡本身一钱不值,但和她们同群的公鸡是当下的关键,其中有些还会从战斗中生还,所以我必须为他们的女人提供保护。若我那可恶的侏儒弟弟侥幸成功,她们就会回到丈夫和父亲身边,宣传各种故事,说我如何勇敢、如何坚强、如何激励她们的士气。说我如何坚定不移,从无片刻疑虑。” “要是城堡陷落呢?” “你就希望那样,对不对?”瑟曦不等她否认,续道,“如果不被卫兵出卖,我或能在此坚守一时,等待史坦尼斯公爵到来,以登城向他请降,避免最糟的情形。但若他抵达之前,梅葛楼就告陷落,那样的话,我敢说在座诸位都得忍受一点强暴。非常时刻,虐待、奸淫和拷打是谁也管不了的。” 珊莎吓坏了。“这些都是女人啊!手无寸铁,又出身高贵。” “出身会提供保护,”瑟曦承认,“但没你想象的那么多。虽然她们每个都值一大笔赎金,但经过疯狂的战斗后,士兵们对血肉娇躯往往比钱财更感兴趣。其实她们应该庆幸,有金子当盾牌总比什么都没有好。街上那些女人会受到更粗暴的对待,我们的女仆们也一样,像坦妲小姐的侍女这样的漂亮妞会被玩上一整夜。对了,亲爱的,千万不要以为年老色衰或天生丑陋的就会被放过,灌下几杯烈酒,瞎眼的洗衣妇和臭烘烘的猪圈小妹就跟你一样标致。” “我?” “别像只老鼠一样咋咋呼呼,珊莎。你已经是女人了,明白吗?你还是我长子的未婚妻。”太后啜了口酒,“城下换作别人,我还能试试去哄他,但这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我不如去哄他的马!”她注意到珊莎的表情,轻笑失声。“我吓到你了,亲爱的小姐?”她倾身靠近,“你这小傻瓜,眼泪并不是女人唯一的武器,你两腿之间还有一件,最好学会用它。一旦学成,自有男人主动为你使剑。两种剑都免费。” 珊莎正不知如何回答,两个凯特布莱克又走进厅里。这两个弟弟和奥斯蒙爵士一样,在城堡很得人缘,他们总是面带微笑,俏皮话信手拈来,不论跟骑士、侍从还是马夫、猎人都很合拍,而且最得女仆们的青睐。如今奥斯蒙爵士取代了桑铎·克里冈在乔佛里身边的位置,井边的洗衣妇们聊天时说他跟猎狗一样强壮,但更年轻,反应更快。要真这样,为什么在奥斯蒙爵士当上御林铁卫之前,她从没听过凯特布莱克这个姓呢? 奥斯尼满脸堆笑地跪在太后身边。“火船出动了,太后陛下,整条黑水河沐浴在野火中。一百艘船起火燃烧,或许还不止。” “我儿子呢?” “他在烂泥门,跟首相及御林铁卫们一起。陛下,他刚与堡楼上的士兵交谈,并教授他们一些操作十字弓的小技巧,这是真的,大家都认为他是个勇敢的男孩。” “他要做的是当个活着的男孩。”瑟曦转向他的兄弟奥斯佛利,这一位比较高,也比较严肃,留着一圈耷拉的小黑胡子。“你呢?” 奥斯佛利长长的黑发上戴了一顶钢制半盔,表情阴郁。“陛下,”他平静地说,“小伙子们逮到一个马夫和两个女仆,他们偷了三匹国王的马,想溜出边门。” “今晚的第一批叛徒,”太后说,“但不是最后一批。交给伊林爵士处置,把头插在枪上,挂在马厩外以儆效尤。”他们走后,她转向珊莎。“你想坐在我儿子身边的话,这又是一课。今晚这种时刻,倘若心慈手软,叛徒就会如雨后蘑菇一样冒出来。让臣民保持忠诚的唯一办法就是确保他们害怕你更胜敌人。” “我会记住的,陛下。”珊莎说。她向来只听说,要让人民忠诚,爱比恐惧可靠。我要当上王后,会让他们爱我。 沙拉之后是蟹爪派,接着是装在空心面包盘里的韭菜胡萝卜烤羊肉。洛丽丝吃得太快,结果吐了出来,洒自己和姐姐一身。盖尔斯伯爵咳嗽了喝酒,喝酒了咳嗽,最后昏睡过去,脸趴进餐盘,手泡在一摊葡萄酒中。太后厌恶地瞪着他。“诸神一定是疯了才让男人的器官长在他这种人身上!我也一定是疯了才会把他救出来。” 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突然快步返回,红袍飘飘。“陛下,不少百姓在门外广场聚集,请求到城堡避难。他们不是暴民,而是富商匠人之流。” “叫他们回家,”太后说,“若是不走,就用十字弓射杀几个。不许出击,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开门。” “遵命。”他鞠躬离去。 太后变得阴沉恼怒。“我真恨不得拿剑上战场!”她的声音开始含糊,“小时候,詹姆和我长得太像,连父亲大人也常分不清。有时为了恶作剧,我们会互换衣服,假扮对方一整天。可当詹姆得到他的第一把剑时,我却没有份。‘那我呢?’记得当时自己问。我们如此相像,我永远无法理解为何彼此会受到迥异的对待。詹姆练习长剑、枪矛和钉头锤,我却学会微笑、唱歌和讨人欢喜。他成了凯岩城的继承人,我则像马一样被卖给陌生人。新主人想骑就骑,想打就打,若有了新的母马,就把我扔到一边。詹姆抽到一支荣耀和力量的上签,我抽到的则是生育和月经。” “可您是七大王国的太后呀。”珊莎说。 “在刀剑面前,太后也不过是个女子而已。” 瑟曦一饮而尽,侍童忙过来添酒,但她将玻璃杯翻转,摇摇头。“够了,今晚我得保持清醒。” 最后一道菜是山羊奶酪加烤苹果,肉桂的香气满溢大厅。奥斯尼·凯特布莱克又一次匆忙进来跪在她们之间。“陛下,”他嗫嚅地说,“史坦尼斯的部队在比武场登陆,更多敌人正在渡河。烂泥门遭到攻击,他们还抬了一根攻城锤到国王门。小恶魔已带兵出击。” “嗯,不错,这招会吓死他们,”太后淡淡地道,“他没带小乔去吧?” “没有,陛下,国王由我哥保护,正在监督‘君临三妓’把‘鹿角民’往河里抛。” “烂泥门不正遭到攻击?神经病,告诉奥斯蒙爵士,这太危险了,立刻撤离,护送国王回城!” “小恶魔命令——” “我的话才算数。”瑟曦眯起眼睛,“你老哥要么照办,要么就率下一拨突击队出击,连你也一起去。” 食物清走之后,众宾客纷纷请求去圣堂祈祷,瑟曦慈爱地一一批准。坦妲伯爵夫人和她的女儿们也在其中。一个歌手被带进来,为留下的人弹奏古竖琴,甜蜜的乐声填满大厅。他歌颂琼琪和佛罗理安,歌颂龙骑士伊蒙王子和他对兄嫂之爱,歌颂娜梅莉亚的万船横渡。歌谣虽然美丽,却又充满悲伤,让在场的女人忍不住落泪,珊莎的眼睛也渐渐湿润。 “很好,亲爱的,”太后再度倾身靠近,“抓紧时间练习流泪,会派上用场的,史坦尼斯国王就要到了。” 珊莎不安地动了动。“陛下?” “噢,饶了我吧,省省这套装模作样的鬼把戏。战况若非绝望,是轮不到侏儒出战的。好了,你也摘下面具,我对你在神木林里那些小小的叛国行径可是了若指掌。” “神木林?”别看唐托斯爵士,别看,别看,珊莎告诉自己,她不知道,没人知道,唐托斯向我保证过,我的佛罗理安不会让我失望。“我没有叛国,只是去祈祷。” “哼,为史坦尼斯,还是为你哥哥?够了,你去找你父亲的神还有什么好事?无非就是祈祷我们失败。这不是叛国是什么?” “我为乔佛里祈祷。”她紧张地坚持。 “为什么?为他对你的爱?”太后从经过的女侍手中拿过一壶甜李子酒,倒满珊莎的杯子。“喝,”她冷冷地下令,“但愿它给你勇气,迎接即将到来的事实。” 珊莎把杯子举到唇边,啜了一小口。酒甜得发腻,非常烈。 “你能做得更好,”瑟曦道,“干了它,珊莎,这是太后的命令。”珊莎差点噎着,但勉强喝完一杯,黏稠甜腻的酒下肚,脑袋开始晕眩。 “再来?”瑟曦问。 “我不行了。求求您。” 太后有些不悦。“好吧……我告诉你,之前你问到伊林爵士时,我撒了谎。想不想听实话,珊莎?想不想知道我叫他来的真正原因?” 她不敢回答,但无所谓,太后根本没理她,便举手招呼。先前珊莎没见伊林爵士回来,但他就那么突然出现了,大步从高台后的阴影里跨出,如猫一样安静,手提出鞘的寒冰。记得父亲每次取人性命后,都会去神木林里将这把剑洗干净,但伊林爵士没那么讲究,现在泛着涟漪的瓦雷利亚钢剑上沾有逐渐凝固的鲜血,红色蜕变为了褐色。“告诉珊莎小姐,我为何让你留在这里。”瑟曦命令。 伊林爵士张开嘴,发出一连串哽住的咯咯声,麻子脸上毫无表情。 “他说,他为我们而来,”太后道,“史坦尼斯也许能攻进都城,夺取王位,但我决不会接受他的审判。我不会让他擒住我们。” “我们?” “没错。所以我奉劝你更换祷词,珊莎,祈求另一个结局。我向你保证,兰尼斯特家族若是倒台,史塔克家也不会高兴。”她伸出手,轻轻地将珊莎的头发从脖子上拨开。 138.第138章 提利昂 头盔的眼缝限制了视线,提利昂只能看到正前方,但当他扭头,只见三艘战舰已靠在比武场,还有一艘大船,正在岸边用投石机抛射沥青火桶,以为掩护。 提利昂的人从突击口鱼贯而出。“楔形队列。”他指示。突击队组成矛头,由他担任矛尖。曼登·穆尔爵士在他右手,一身釉彩白甲映着火光,木讷的双眼依旧无神。他胯下战马炭黑,披一身护体白甲,御林铁卫的纯白盾牌绑在手臂。而在左手,提利昂吃惊地发现波德瑞克·派恩提剑跟随。“你太小,”他立即喝道,“回去!” “我是您的侍从,大人。” 提利昂没时间争论。“那就跟着我,跟紧了!”语毕踢马出发。 大家骑得很近,膝盖抵膝盖,循高墙而行。曼登爵士高举乔佛里的旗帜,红金相间的战旗在风中飘荡,雄鹿与猛狮共舞。队伍绕过堡楼基部,行进速度逐步加快。箭矢从城上疾射而出,石块在头顶旋转翻飞,盲目地撞向地面和河流,粉碎钢铁与血肉。国王门就在前方,敌军蜂拥而上,奋力推动一根巨大的铁头黑橡木攻城锤。船上下来的弓箭手围在他们四周,只要城门楼边有人露面,即刻放箭去射。“长枪准备。”提利昂命令,同时开始冲刺。 地面潮湿滑溜,半是烂泥,半是血水。他的马在一具尸体上绊了一下,蹄子打滑,搅动烂泥,差一点令他在冲到敌人队伍之前便滚落马鞍,幸亏最后人马维持了平衡。城门下的敌军转过身来,匆忙应付这突如其来的冲击。提利昂举起战斧,呐喊道:“君临万岁!”众人高声应和。矛头阵形飞射而出,发出钢铁与丝绸的绵长尖啸,滚滚马蹄与犀利剑刃融汇火光。 曼登爵士在最后关头放平长枪,用乔佛里的旗帜刺穿了一个穿镶钉皮甲的敌人胸膛,并将来人提离地面,枪杆随即断裂。提利昂面前是个骑士,外衣上有只花环中的狐狸。他首先想到的是“佛罗伦”,第二个念头是“他没有头盔”。于是他用尽全身力气,加上马的惯性,抡起斧子劈向对方的脸,将他脑袋一分为二。碰撞的冲击令他肩膀麻痹。夏嘎若看见,一定会笑我,他边想边继续前进。 一支矛砰然击中他的盾牌。波德在身边飞驰,砍向每一个经过的敌人。他隐约听见城墙上的人们在欢呼。攻城锤已被遗忘在烂泥地上,簇拥它的人要么逃走,要么转身战斗。提利昂策马撞倒一个弓箭手,从肩头到腋窝齐齐砍下一个长矛兵的胳膊,随后又在一顶剑鱼头盔上擦过一击。奔到攻城锤前,他的大红马人立起来,但曼登爵士的黑马却从身边一跃而过,爵士本人活如包裹白袍的死亡使者,剑到之处,手折头断,盾牌粉碎——不过,能带着完整无损的盾牌过河的敌人甚少就是了。 提利昂最终还是催马越过了攻城锤。敌军正在溃逃。他左顾右盼,就是不见波德瑞克·派恩的踪影。猛然间,一支箭“咔哒”一声撞上面甲,离眼缝仅差一寸。他吃了一惊,险些落马。不能像个木桩似的待在原地,这好比胸甲上画靶子! 他策马在四散的尸体间游行。黑水河下游塞满燃烧的战舰躯壳,片片野火仍在水面漂浮,炽烈的绿焰旋转上升,直至二十尺之高。他们虽驱散了操作攻城锤的敌人,但河岸边处处都有厮杀。敌人从燃烧的舰船中蜂拥上岸,巴隆·史文和蓝赛尔的人正竭力抵抗。“去烂泥门!”他下令。 曼登爵士喊道:“烂泥门!”于是他们再次出发。“君临万岁!”途中他的人此起彼伏地叫嚷,还有人喊“半人万岁!半人万岁!”真不知是谁教他们的。透过加衬垫的厚重钢盔,传来痛苦的嘶叫,火焰饥渴的噼啪声,颤抖的战号,嘹亮的铜喇叭。到处都是火。诸神慈悲,难怪猎狗吓坏了。他怕的是火…… 一声巨响回荡在黑水河上,有艘船被一块马大的石头扎扎实实地截为两段。这是我军还是敌军?烟雾弥漫,无法分辨。楔形队列已经散乱,每个人都各自为战。我该回去了,他一边这么想,一边继续往前骑。 手中的战斧越来越沉,身边只剩几个人,其余的要么死去要么逃散。他使劲拽马,迫使它始终向东。这匹大红马跟桑铎·克里冈一样不喜欢火,但好歹容易驾驭。许多敌人狼狈不堪地从河里爬出,身带烧伤,通体浴血,一边不住呛水,多数都快死去。他带着他的小队伍在他们中间穿行,给那些还能站起来的人一个利落的死亡。战争局限于眼缝之前,比他高出一倍的骑士若不拔腿逃窜,就得死于非命。他们变得如此渺小,如此惊恐。“兰尼斯特万岁!”他纵声高呼,大开杀戒,手臂一直到肘成了红色,在河面的光线照耀下泛着血光。他勒马直立,向着天上的群星一振战斧,只听众人狂喊:“半人万岁!半人万岁!”提利昂醉了。 这就是战斗狂热吧。詹姆从前经常描述,但他从未想过会亲身体验。时间变得含糊,变得缓慢,终至停顿,过去和将来一齐消失,唯有此情此景、此时此刻,而恐惧、思想,甚至身体都不复存在。“你感觉不到伤口的疼痛,感觉不到铠甲的沉重,感觉不到淌进眼睛的汗水。事实上,你不再感觉,不再思想,不再是你自己,只有战斗,只有对手,一个,下一个,再下一个。他们又累又怕,你则生龙活虎。纵然死亡就在身边,但你何惧他们缓慢的刀剑,轻舞欢歌,放声长笑。”战斗狂热。我只是个半人,陶醉在杀戮中,你们有本事就来杀我吧! 他们确实在试。又一个枪兵向他奔来。提利昂围着来人绕圈疾走,砍掉他的矛头,接着是手和胳膊。一个没了弓的弓箭手抓着箭像匕首一样戳来,大腿却被红马踢中,摔了个四脚朝天,提利昂哈哈大笑。他骑过插在烂泥地里的一面旗帜,上面有史坦尼斯的烈焰红心纹章,便一斧将旗杆砍为两截。一个骑士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举起巨剑对着他的盾牌一下又一下猛砍,却不防被人用匕首偷袭,捅进了腋窝下。救他的应该是他的手下,但提利昂根本没看清。 “我投降,爵士,”远处河边另一位骑士大喊,“我投降。骑士先生,我向您投降。这是我的保证,给,给。”那人躺在黑水坑中,扔来一只龙虾护手,以为臣服。提利昂正俯身去拾,又一罐野火在头顶爆炸,绿焰四散,在刹那的强光照映下,他发现坑里不是黑水,而是鲜血,而那手套中有骑士的手。他把它丢回去。“投降。”对方无助而绝望地抽泣。提利昂掉马走开。 一个士兵一手抓住提利昂的马缰,一手拿匕首朝他脸刺来。他拨开刀刃,一斧砍进对方脖背。就在使劲拔斧时,余光扫见白袍一闪,提利昂连忙转头,以为曼登·穆尔爵士又回到身边,不料是另一位白袍骑士。巴隆·史文爵士穿着同样的铠甲,但马饰上有自己的家徽:黑白天鹅互斗的图案。他不像白袍骑士,更像污垢骑士,提利昂麻木地想。巴隆爵士浑身是血,被烟熏黑。他提起钉头锤指向下游,锤头沾满脑浆和骨髓。“大人,您看。” 提利昂拨转马头,朝黑水河下游望去。河面之下湍急漆黑,河面之上翻滚血焰。天空是红、橙和鲜艳的绿。“什么?”他刚发问,便看到了。 全副武装的士兵从一艘撞毁在码头的战舰上鱼贯而下。怎么这么多?从哪儿来的?提利昂眯起眼睛,透过烟雾和火光,视线追随他们直至河心。原来有二十艘战舰堵在一起,或许更多,无法尽数。她们船桨互相交错,船身被绳索纠缠,撞锤相互钉死,坠落的索具则构成罗网。小船托住大船的残骸,彼此紧紧相连,俨然一座横跨天堑的桥梁,敌人从一个甲板跳到另一个甲板,源源不断穿越黑水河。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手下数百名胆大士兵正在过“桥”,甚至有个愚蠢的骑士想骑马过来,拼命催促惊恐的坐骑跨越船舷和木桨,通过布满鲜血和燃烧绿火的倾斜甲板。我为他们搭了座该死的血桥!他沮丧地想。虽然桥的某些部分缓缓下沉,其余部分则在燃烧,整体吱吱嘎嘎地移动,随时可能分崩离析,却阻止不了敌人的步伐。“他们是勇士,”他对巴隆爵士赞道,“我们去宰了他们。” 他领着大家在摇曳火光和扑面烟灰中穿行,经过河滨的废墟,踏上长长的石码头。巴隆爵士带领手下紧紧跟随。曼登爵士也来会合,他的盾牌已打成一堆烂铁。烟尘与灰烬在空气中弥漫,敌人在冲锋下瓦解,往河流退去。他们争先恐后地入河,将同伴撞进水中。北桥头是一艘半沉的敌舰,船首漆着“龙祸号”三字,龙骨已被提利昂置于码头间的沉船刮破。巴隆爵士还来不及下马,一个佩戴赛提加家族红蟹纹章的长矛兵便将矛尖捅进他的坐骑胸口,将他从马鞍掀下。提利昂从旁一闪而过,向着来人脑袋狠狠劈下,而后想勒马却迟了。他的马跃出码头,飞过碎裂的船舷,落到及膝深的水中,发出一声嘶鸣,溅起一片水花。战斧旋转脱手,提利昂自己则狠狠砸在潮湿的甲板上。 接下来的状况更是疯狂。他的马折了一条腿,恐怖地嘶叫,他好不容易拔出匕首,割了这头可怜牲口的喉咙。血如猩红的喷泉,浸透手臂和胸膛。他再次站起,蹒跚着向栏杆走去,甲板扭曲,满是积水。接下来是无止境的战斗。他杀死几个,击伤几个,还有一些人逃跑,可敌人就是源源不绝。他丢了匕首,却抓着一截不知打哪儿来的断矛,反正抓起就刺,一边尖声咒骂。对手从面前奔逃,他则在后面追赶,翻过栏杆跳到另一艘船,再到下一艘。巴隆·史文和曼登·穆尔披着光彩的白甲,如两道白影左右跟随。一群瓦列利安家的长矛兵包围了他们,他们背靠背地战斗,优雅如同舞蹈。 提利昂觉得自己杀起人来笨拙了许多。他趁人转身刺其腰,利用身高抓住人腿,将对方掀进河里。箭在头顶呼啸而过,或从甲胄上弹开,其中一支插入胸甲与肩膀间的缝隙,他却浑然不觉。一个裸体男子从天而落,坠到甲板上,血肉横飞,好似塔顶掉下来的西瓜。鲜血模糊了提利昂头盔的眼缝。接着石雨骤降,砸穿甲板,搅拌肉泥,最后整个桥一阵颤抖,脚下剧烈运动,他翻倒在地。 河水陡然涌进头盔。他赶紧扯掉,一边沿着倾斜的甲板缓缓行进,直到水深及脖子的地方。四周吱嘎作响,犹如巨兽垂死的哀嚎。这些船,他恍惚地想,这些船要散架了。损毁的战舰分散开来,血桥正在瓦解。他刚回过神来,只听“啪”的一声巨响,如雷鸣一般,甲板在身下倾斜,将他滑回水中。 倾斜的幅度如此之大,他得用尽全力拉住一条断绳,一寸一寸艰难地爬回去。眼角余光瞥见先前纠缠一起的某艘船已开始漂流而下,同时缓缓自转,上面的人争先恐后地跳水。有的佩戴着史坦尼斯的烈焰红心标记,有的则是乔佛里的公鹿雄狮纹章,还有其他家族的人,而今这已不重要了。上游和下游都成为一片火海。放眼望去,北方是混战杀场,挣扎奋斗的人海上摇摆着一大簇难以分辨的明亮旗帜,盾墙甫一组建,即告崩溃,无数跨着骏马的骑士杀进拥挤的人群,穿过尘土和泥泞,鲜血与烟雾;在南边,红堡高踞丘顶,弹射出点点火球。这不对!片刻之间,提利昂以为自己疯了,史坦尼斯和城堡如何换了位?他是怎么渡河到北岸的呢?随后才意识到由于甲板的转动,他自己被掉了个头,因此城堡和战场换了方向。战场,什么战场,如果史坦尼斯没有过河,他的大军在和谁作战?提利昂实在疲惫,无法弄清其中意义。肩膀疼得厉害,他伸手去揉,这才发现那支箭,然后想起受伤的事。我得赶紧离开这艘船。下游只有一堵火墙,船只一旦解体,他就会被水流冲去。 一片喧嚣嘈杂中,隐约听见有人喊他。提利昂竭力大声回应:“这儿!这儿,我在这儿,快来救我!”声音出口却变得细小,几乎连自己都听不到。他勉强从倾斜的甲板上站起,挣扎着去够栏杆,不料船身陡然撞上另一战舰,剧烈摇晃,差点掀他再度落水。他的力量上哪儿去了?一定要坚持住啊! “大人,快抓住我!提利昂大人!” 隔着一片渐渐变宽的黑水,曼登·穆尔爵士站在邻船甲板上,伸出一只手来。他的白甲映着黄色与绿色的光,龙虾护手黏黏的全是血。提利昂顾不得这些,伸手够去,只恨胳膊太短。直到十指在空中相触的一刹那,他才感到一丝不安……曼登爵士出左手,为什么…… 是这念头令他退缩,还是看见那把剑后的本能反应?他不知道。说时迟那时快,剑尖从眼下划过,冰凉的碰触,随后是剧痛。他像挨了一记巴掌似的别过头去,扑面而来的冷水是第二记更响亮的巴掌。他胡乱摆臂,寻找可抓的东西,心知一旦下沉,就再也上不来了。一支断桨居然给他抓住,他像不舍的情人一样紧紧抱牢,一点一点往上爬。眼里是水,嘴里是血,脑袋阵阵剧痛。诸神赐予我力量,让我爬上甲板……除了桨,水和甲板,其他东西统统消失。 终于他翻了上去,筋疲力尽地躺平,喘不过气来。绿色与橙色的火球在头顶爆炸,于群星之间留下条纹,好美啊。景色维持了片刻,接着被曼登爵士阻挡。骑士是个白色的铁皮幽灵,阴郁的眼睛在头盔后闪光。提利昂一点力气也使不上,只能像布娃娃般任人宰割。曼登爵士将剑尖抵住他喉头,双手紧握剑柄。 突然骑士向左一个趔趄,撞断栏杆,木头碎裂。随着一声惨叫和水花飞溅,曼登·穆尔爵士消失无踪。两船再度相撞,力道如此之猛,整个甲板都跳将起来。有人跪在他旁边。“詹姆?”他哑着嗓子喊,差点被满口鲜血呛到。除了哥哥,谁会来救他呢? “别动,大人,您伤得好重。”是个孩子的声音,没道理啊,提利昂心想。这声音好像波德。 139.第139章 珊莎 蓝赛尔·兰尼斯特爵士将战斗失败的消息禀报太后,她懒洋洋地转着手里的空酒杯,“去对我弟弟说,爵士。”她声音漠然,浑如事不关己。 “您弟弟很可能死了。”蓝赛尔爵士手臂受伤,外衣浸满渗出的血。他进入舞厅时,许多宾客吓得惊声尖叫。“据我们推测,船桥解体时,他和曼登爵士都在上面。没人找得到猎狗。天杀的!瑟曦,你为什么让他们把乔佛里带回城堡?国王一走,军心顿时涣散,成百上千的金袍卫士扔下长矛逃跑。黑水河已被船骸、火焰和浮尸封堵,我们本可守住,如果——” 奥斯尼·凯特布莱克从他身边挤过来。“目前河的两岸都在厮杀,陛下。史坦尼斯的大营似乎起了内讧,没人说得准是怎么回事,一片混乱。猎狗不见了,到处都找不到,巴隆爵士撤回城里。河滨被敌人占领,他们重拾攻城锤,继续撞击国王门。蓝赛尔爵士说得没错,您的人纷纷弃守城墙,格杀长官。暴民蜂拥而至,企图打开钢铁门和诸神门,跳蚤窝更是乱成一团糟。” 诸神保佑,珊莎心想,我的祈祷终于成真。乔佛里就快人头落地……而我也会。她慌忙搜寻伊林爵士,但国王的刽子手不见了。我可以感觉到他。他就在附近,我逃不掉,他会砍下我的脑袋。 太后异常冷静,她转向奥斯佛利。“升起吊桥,关上大门。未经我允许,谁也不准出入梅葛楼。” “去祈祷的那些女人怎么办?” “她们选择离开我的保护,就让她们去祈祷,或许诸神会保护她们。我儿子呢?” “陛下在红堡城门楼上指挥十字弓兵。门外有暴民叫城,其中半数是他离开烂泥门时扔下的金袍卫士。” “马上把他带进梅葛楼。” “不行!”蓝赛尔恼怒得忘了压低音量。众人听见喊叫都转过头来,“烂泥门的一幕又会重演。让他留在那儿,他是国王——” “他是我儿子。”瑟曦·兰尼斯特站起来。“堂弟,你也号称是兰尼斯特家的人,用行动来证明吧。奥斯佛利,愣在这儿干吗?我叫你马上出发。” 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赶紧跟兄弟一起跑出大厅。许多宾客也逃出去。女人们有的哭泣,有的祈祷,有的只是留在桌边,招呼拿酒。“瑟曦,”蓝赛尔爵士恳求,“你应该很清楚,城堡一旦失守,乔佛里性命难保。让他留在那儿吧,我不会让他离开我身边,我发誓——” “滚。”瑟曦一掌拍在他的伤口上。蓝赛尔爵士痛苦地叫了一声,险些晕厥,太后则扬长而去,甚至瞥都没瞥珊莎一眼。她忘了我。伊林爵士会杀死我,她却一点都不在意。 “噢,诸神在上,”一位老太太号哭起来,“我们失败了,战斗失败了,她也逃跑了。”几个小孩跟着哭。他们嗅到了恐惧。珊莎发现自己独坐高台。该留在这里,还是去追赶太后,乞求饶命呢? 她不知自己为何要站起来,但就是站了起来。“别怕,”她大声宣布,“太后陛下升起了吊桥,这里已是全城最安全的地方。有壕沟高墙的保护,护城河里还有尖刺……” “到底发生了什么?”一个略为熟识的女人问,她是某个小领主的妻子。“奥斯尼跟她说了些什么?国王受伤了吗?城市陷落了吗?” “告诉我们实情。”众人纷纷要求。一个女人问起父亲,另一个则询问儿子。 珊莎举手示意安静。“乔佛里回到了城堡,毫发无伤。据我所知,战斗仍在继续,我军打得很英勇,而太后很快会回来。”最后一句是谎话,但她必须安抚大家。她看见两个弄臣站在楼座下,“月童,让大家欢笑起来吧。” 于是月童一个筋斗翻上桌,抓起四只酒杯,开始玩杂耍,不时被杯子砸中脑袋。惶恐而零星的笑声在厅里回荡。珊莎走向蓝赛尔爵士,跪在他身边。太后打在他的伤口上,而今血流不止。“真是疯了,”他喘着粗气,“诸神在上,小恶魔才是对的,他总是对的……” “帮帮他。”珊莎命令两个仆人。其中一个看了她一眼,便带着酒壶逃跑了,其他仆人跟着他溜出大厅,她无能为力。珊莎和另一个仆人合力扶起受伤的骑士,“带他去法兰肯学士那儿。”蓝赛尔是他们中的一员,但她就是不忍心看他死掉。乔佛里说得没错,我是个软弱的蠢女孩。我该杀死他,而不是帮他。 火炬越烧越短,一两支已经泯灭,大家也懒得去换。瑟曦始终没有回来。唐托斯爵士趁大家注意力都在另一个弄臣身上,偷偷爬上高台。“亲爱的琼琪,回房间去,”他轻声道,“把门锁好,待在里面比较安全。战斗结束后我会来找你。” 有人会来找我,珊莎心想,是你,还是伊林爵士?片刻之间,她发疯似的想乞求唐托斯过来保护自己。他曾经也是骑士,学过剑练过武,并发誓保护弱者。不行,他没有勇气和技艺,我只会连累他一起被杀。 她很想飞奔出门,但还是用尽全副心力控制住自己,缓缓走出太后的舞厅。一到楼梯口,她就真的跑起来了,向上跑过重重阶梯,直到最后气喘吁吁,头晕眼花。有个卫兵在楼梯上跟她撞个满怀,包裹东西的红袍里掉出一只镶珠宝的酒杯和一对银烛台,一路“噔噔”滚下楼梯。当他断定珊莎不打算抢他的战利品后,便对她不闻不问,急急忙忙去追东西了。 卧房黑如沥青,珊莎将门闩好,摸黑走到窗边。掀开窗帘,她的呼吸哽住了。 南方的天空映着下方熊熊大火,不断变换鲜明的颜色。诡异的绿潮在云层中流动,橙色的光亮在天际蔓延。或红或黄的普通火焰与碧绿翡翠的野火竞相攀比,此消彼长,孕育出无数转瞬即逝的影子。翠绿的黎明转眼化为暮色的黄昏。空气本身也有焦灼的味道,好似炖煳了的肉汤。余烬如群群流萤,在夜空中飞舞。 珊莎从窗边退开,回到安全的床上。睡吧,她告诉自己,醒来后便是新的一天。天空将会变蓝,战争将会结束,自有人来决定我的生死。“淑女。”她轻声呜咽,不知死后是否能与小狼重逢。 身后有东西在动,一只手从黑暗中猛然伸出,扣住她手腕。 珊莎张嘴欲喊,却被另一只手捂住,一阵窒息。手指粗糙多茧,黏黏的全是血。“小小鸟,我就知道你会来。”声音刺耳,带着醉意。 窗外,一束旋转的翡翠长枪射过星空,令房里充满耀眼的绿光。在这一刹那,她看到了他,绿黑身影,脸上的血污暗如沥青,眼睛在强光照射下如狗眼般闪烁。接着光线暗淡,他成了一团巨大的黑影,穿着污渍斑斑的白袍。 “你敢出声,我就杀了你,明白吗?”他放开她的嘴,这才让她缓过气来。床头柜上猎狗放了一壶酒,他长饮一口。“你不问问谁是赢家吗,小小鸟?” “谁?”她吓得不敢不问。 猎狗哈哈大笑。“我只知道谁是输家。我。” 她从未见他醉得如此厉害。他刚才居然睡我床上!他想干吗?“为什么?” “我输了全部。”他被烧伤的半边脸上覆了一层干涸的血。“该死的侏儒,多年以前我就该宰了他。” “他们说他死了。” “死?不,去他妈的,我不要他死。”他丢开空酒壶,“我要他被烧个够。诸神有眼,烧他!但我是看不到了,我要走。” “走?”她想挣脱,但他的手像钢铁一般。 “小小鸟就会照着别人念。不错,我要走。” “你去哪里?” “离开这里。离开火焰。我会从钢铁门出去,去北方,随便哪儿都好。” “你出不去,”珊莎说,“太后封锁了梅葛楼,城市的门也都关上了。” “关不住我。我有白袍。我有这个。”他拍拍剑柄圆球。“拦我就纳命来……除非他身上有火。”他苦涩地笑笑。 “那你到这儿来做什么?” “小小鸟,记得吗?你答应要唱首歌给我听。” 她不明白他什么意思。此时此地,空中火焰盘旋,成百上千的人正在死去,她怎么能唱歌呢?“我不能唱,”她说,“放手,你吓到我了。” “什么都能吓到你。看着我,你看着我!” 凝固的血覆盖了他脸上最可怕的伤疤,但他的眼睛瞪得老大、白得吓人、充满恐惧,烧伤的嘴角一次又一次地抽搐。珊沙可以闻得到他身上刺鼻的味道,混合了汗臭、酒臭、呕吐物的恶臭,其中最难以忍受的是呛人的血腥,血,血…… “我可以保护你,”喑哑的声音再度传来,“他们都怕我,再没有人敢欺负你,否则我就杀了他。”他将她拉近,片刻之间,她以为他要吻她。他太强壮,珊莎明白自己无法反抗,于是闭上眼睛,希望一切赶紧过去。但等了很久,什么也没发生。“还是不敢正眼看我,是吗?”她听见他说。他猛然扭转她的手臂,拖她到床边,推在床上。“我要听那首歌。你说你会唱一首佛罗理安与琼琪的歌。”他拔出匕首,抵向她喉咙。“唱,小小鸟,唱,否则我要了你的小命。” 她的喉咙因恐惧而干涸紧绷,她所知道的每一首歌都从脑海里消失。求求你,她想尖叫,我会当个乖女孩,请你不要杀我。她感觉到刀尖旋转,压进咽喉。当她就要闭上眼睛,听天由命时,忽然记起了那首歌,不是佛罗理安与琼琪的那首,但确实是一首歌。她的嗓音又尖又细,不断颤抖: 温柔的圣母,慈悲的源泉, 保佑您的儿子穿越鏖战, 止住流矢,抵挡刀剑, 让他们看见美好的明天。 温柔的圣母,妇人的希望, 帮助您的女儿不受苦难, 平息怒火,驯服狂乱, 教导我们彼此宽容相待。 她忘记了其他段落,声音也逐渐减弱。她好怕他会杀她。但过了一会儿,猎狗把刀从她咽喉移开,一句话也没有说。 她本能地伸手捧起他的双颊。屋里太暗,她看不见他的面容,但能感觉到黏稠的血,和一种湿湿的不是血的东西。“小小鸟。”他又说,声音粗糙刺耳,如同钢铁刮过岩石。然后他从床上站起来。珊莎听见衣服撕裂,接着是轻轻的脚步,渐行渐远。 良久,她爬下床来,孤身一人。他的袍子掉在地上,紧揉成一团,雪白的羊毛料被血与火所污染。窗外的天空已经暗下来,唯有丝丝绿影仍在群星间徘徊。凉风习习,吹得窗户“砰砰”作响。珊莎好冷。她抖开撕裂的白袍,裹住身子缩在地板,瑟瑟发抖。 她不知自己躺了多久,直到听见钟声从城市彼端传来。那是青铜的低沉轰鸣,一声比一声急促。珊莎正在纳闷,另一口钟也随即加入,接着是第三口……钟声响彻山丘和谷地,街道与塔楼,传遍君临的每一个角落。她撇开袍子,走到窗边。 黎明的第一丝曙光刚从东方显现,红堡的钟也响起来了,汇入自贝勒大圣堂七座水晶高塔上流泻出来的汹汹之音。她忆起劳勃国王驾崩时曾经敲过钟,但这次听起来不一样。这不是悲哀的丧钟,而是欢欣的乐章。她听见街上的人们也在喊叫、欢呼。 给她报信的是唐托斯爵士。他跌跌撞撞走进门,用松垮的胳膊抱起珊莎,胡乱地跳起舞来,一边语无伦次地呼喝。他的话,珊莎一个字也没听清。他跟昨天的猎狗一样醉得厉害,只是情绪充满欢悦。当他终于放下她时,她已头晕眼花,喘不过气。“怎么了?”她紧抓住一根床柱,“发生什么了?快告诉我!” “结束了!结束了!结束了!城市得救了!史坦尼斯公爵战死了,史坦尼斯公爵逃跑了,没有人知道,没有人在乎。他的军队崩溃了,我们的危机解除了。杀的杀,逃的逃,投降的投降,是的!噢,明亮的旗帜啊!旗帜,琼琪,旗帜!您有酒吗?我们该为今天干一杯。是的!您知道吗?您安全了!” “到底怎么回事!”珊莎用力摇他。 唐托斯爵士一边大笑,一边双脚轮换着跳,差点摔倒。“当河流还在燃烧时,他们穿过灰烬掩杀而来。河流啊,史坦尼斯正在渡河,却被从后袭击。噢,真想再当上骑士,参加这光荣的战役!据说他的人几乎没作抵抗,有的拔腿就跑,更多的屈膝投降,高呼蓝礼万岁!史坦尼斯听到会作何感想啊?我是听奥斯尼·凯特布莱克说的,他是听奥斯蒙爵士说的,现在巴隆爵士回来了,他的人也这么说,金袍子也这么说。我们得救了,亲爱的!他们沿着玫瑰大道,顺着河岸而来,穿越被史坦尼斯烧焦的土地,灰尘靴边飞扬,甲胄染成灰色,只有——噢!旗帜明亮,金色的玫瑰,金色的狮子,所有的一切:马尔布兰的燃烧之树,罗宛的金树,塔利的健步猎人,雷德温的葡萄,以及奥克赫特伯爵夫人的橡树之叶。所有的西方人,高庭和凯岩城的全部力量!泰温公爵坐镇北岸,指挥右翼,蓝道·塔利统领中军,梅斯·提利尔负责左路,但胜利的关键在于咱们的前锋。他们像长枪穿透南瓜一般击溃史坦尼斯的部队,个个都像咆哮的钢甲恶魔。您知道前锋由谁带领吗?您知道吗?您知道吗?您知道吗?” “罗柏?”这样的期望太不切实际,但是…… “是蓝礼大人!蓝礼大人全身耀眼绿甲,金鹿角上闪耀火光!他手持长枪,勇不可挡!他一马当先,将古德·莫里根爵士挑落马下,随后又杀了十来个了不得的骑士。蓝礼,蓝礼,蓝礼万岁!噢!明亮的旗帜啊,亲爱的珊莎!噢!真想再当上骑士!” 140.第140章 丹妮莉丝 她吃着早餐,一碗冰凉的虾米柿子汤,伊丽给她带来魁尔斯长袍,象牙色绸缎上用小珍珠缝成图案,清凉通风。“把它拿走,”丹妮说,“去码头不用华服。” 奶人把我当野蛮人,我索性穿给他们看。她穿着褪色的沙丝长裤和草织凉鞋去了马厩,一对小乳房在多斯拉克彩绘背心下自由晃动,奖章腰带上悬一把小弯刀。姬琪为她编了多斯拉克式的辫子,并在末端系上一个银铃。“我没有打过胜仗。”银铃轻响,她对女仆说。 姬琪不这么认为:“您在尘埃之殿烧死巫魔,把他们的灵魂扔回地狱。” 那是卓耿的胜利,不是我的,丹妮想分辩,却没有出口。如果头上多几个铃铛,想必多斯拉克人会更钦佩齐心。于是她从跨上小银马起,就刻意弄出声响,但乔拉爵士和血盟卫们都没在意。外出时,她选择拉卡洛保护她的子民和龙,乔戈和阿戈则同往码头区。 他们将大理石宫殿和芬芳花园抛在身后,穿过城市的贫民区。这里只有朴素的砖瓦房,临街一面连窗户也无。马匹和骆驼尚且稀罕,舆车自不必说。街上多的是儿童、乞丐和骨瘦如柴的沙色狗。肤色白皙的居民穿着灰尘仆仆的亚麻裙站在拱门下目送他们经过。他们知道我是谁,并且不爱我,丹妮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得出。 乔拉爵士本想让她坐舆车,安稳地躲在丝幔后面,但她拒绝了。她靠着绸缎垫子坐了太久,老是让牛拉着来去。重新骑上马背,才让她觉得脚踏实地,有了目标。 去码头并非她自愿,而是另一次逃亡。她的人生就是一场漫长的逃亡。打从娘胎起,就没有休止,不曾停下。有多少次,她和韦赛里斯在漆黑的夜晚偷偷溜走,仅仅领先篡夺者的刺客一步之遥?不逃就是死。札罗获悉,俳雅·菩厉把幸存的男巫招集到一起,要对她不利。 丹妮听他说时忍俊不禁:“你不是告诉我,男巫们跟那些羸弱的老兵一样可笑,只会夸耀当年之勇,全不顾力量与技能早已离他们而去吗?” 札罗却忧心忡忡,“本来确实如此,但现在起了变化。据说熄灭一百年之久的玻璃蜡烛又在‘夜行者’厄拉松的宅子里重新燃烧,鬼草在吉海因花园中生长。人们看见幻影龟在男巫大道的无窗房子之间传递消息,而城里所有老鼠纷纷咬掉自己的尾巴。马索斯·马拉若文的老婆曾经嘲笑一个男巫虫蛀的袍子,可现在她发了疯,什么衣服都不肯穿,因为最新鲜的丝绸都让她感觉有成千只虫子在上面爬。人称‘食眼者’的瞎子赛比欣又能视物了,至少他的奴隶们如此发誓。这些情况怎不让人疑惑呢?”他叹口气。“魁尔斯处于非常时期,非常时期对贸易不利。我很难过地奉劝您,彻底地离开魁尔斯,宜早不宜迟。”札罗抚摸她的手指,以示安慰。“但您不会孤单。你在尘埃之殿看到黑暗的景象,札罗的梦境却一片光明。我梦见您喜乐地躺在床上,将我们的孩子抱在胸口。现在还不晚,跟我一起去玉海航行,让美梦成真!给我一个儿子吧,我可爱的天堂之星!” 给你一条龙吧,你真虚伪。“我不会跟你结婚,札罗。” 闻听此言,他的脸沉下来。“那你走吧。” “我该去哪里?” “远离此地就好。” 好吧,是时候了。从前她的卡拉萨在红色荒原饱受折磨,需要时间恢复元气,而今他们精力充沛,已经开始不耐烦了。多斯拉克人不习惯在一地久留,他们是马上民族,不适合居住城市。也许她沉溺于魁尔斯的舒适和美丽,违背了初衷,逗留得太久。在她看来,这座城市的人总是说得多做得少,而且自从不朽之殿在巨大的烟雾与火焰中倾覆以来,之前受的欢迎也开始改变。一夜之间,魁尔斯人忆起龙的危险,便不再竞相献礼。相反,碧玺兄弟会公开呼吁把她驱逐,香料古公会则要将她处死。札罗竭尽全力才制止十三巨子加入他们的行列。 我该去哪里?乔拉爵士建议继续东行,以远离她在七大王国的敌人。她的血盟卫们则希望回到大草原,再度挑战红色荒原也在所不惜。丹妮自己琢磨着在维斯·托罗若定居,以等待小龙茁壮成长。但她心中充满疑虑,每个计划都似乎不大对劲,况且……即便她决定了目的地,要怎么去仍是个棘手的问题。 但有一点她已认清,札罗·赞旺·达梭斯再不会帮她了。所有的挚爱表白,不过为了一己私利,和俳雅·菩厉毫无二致。在他赶她走的那个晚上,丹妮乞求他帮最后一个忙。“不会吧,你想要一支军队?”札罗问,“一罐金子?呃……一艘战舰?” 丹妮涨红了脸。她恨透了乞讨。“是的,我想你给我一艘船。” 札罗的眼睛和他鼻子上的珠宝一样闪亮。“我是个商人,卡丽熙,所以我们别说什么给予,而该谈谈生意。你出一头龙,换我手中最好的十艘船。说出那个可爱的字眼,我们成交。” “不。”她说。 “唉,”札罗啜泣,“我指的不是这个字。” “母亲怎可卖掉自己的孩子?” “有何不可?反正可以再生。魁尔斯的街市上,每天都有母亲售卖孩子。” “但龙之母不会。” “二十艘也不会?” “一百艘也不会。” 他嘴唇下卷,“我没有一百艘船,但您有三条龙。看在我一直以来的慷慨分上,就给我一条吧,您可以留着两条龙,三十艘船。” 三十艘船足够运送一支小部队登陆维斯特洛的海岸。但我连一支小部队也没有。“你总共有多少条船,札罗?” “不算那艘豪华游艇的话,一共八十三条。” “你十三巨子的同僚们呢?” “全部加起来,大概一千艘。” “香料公会和碧玺兄弟会呢?” “他们那点船微不足道。” “我明白,”她说,“我只是想了解清楚。” “香料商公会一千二三百。兄弟会不超过八百。” “那么亚夏人,布拉佛斯人,盛夏群岛人,伊班人……所有这些在咸海汪洋中航行的民族,他们各有多少船?全部加起来又是多少?” “许多许多,”他烦躁起来,“您想说什么?” “我想为世上仅存的三条活龙之一定个价。”丹妮对他甜甜一笑。“在我看来,全世界三分之一的船是个公平的价码。” 晶莹的泪珠沿着札罗镶满珠宝的鼻子两侧滚落。“我不是警告过您吗?别去尘埃之殿,我就怕发生这种事。男巫的吟唱把您逼疯了,您简直跟马拉若文的老婆没两样。全世界三分之一的船?算了吧,算了吧,我说,算了吧!” 从此以后,丹妮再没见过他。他的管家负责带话,一次比一次冷淡。他停止供应她和她的子民,要她离开他的家。他还要她为了反复无信而归还所有的礼物。她唯一的安慰是,自己总算没跟他结婚。 不朽之人提到三次背叛……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头一次显然是弥丽·马兹·笃尔,为替族人报仇,她谋害了卓戈卡奥和他们未出世的儿子。俳雅·菩厉和札罗·赞旺·达梭斯是第二、三次吗?她不这么认为。俳雅所为的不是钱,而札罗根本没爱过她。 他们穿过一片灰蒙蒙的石头仓库,街道变得更为冷清。一行人中,阿戈在前,乔戈在后,乔拉·莫尔蒙爵士与她同行。银铃轻响,丹妮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尘埃之殿,这感觉就像舌头总离不开脱落的牙齿留下的空隙。他们称她为:三之子,死亡之女,谎言杀手,烈火新娘。三……三团火焰,三匹座骑,三次背叛。“龙有三个头,”她叹口气,“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乔拉?” “女王陛下,坦格利安家族的纹章就是黑底红色的三头火龙。” “这我知道,但世上根本就没有三头的龙。” “三个龙头是代表伊耿和他的两个妹妹。” “维桑尼亚和雷妮斯,”她想起来,“我就是伊耿和雷妮斯的后裔,传承自他们的儿子伊尼斯和孙子杰赫里斯。” “札罗不是告诉过您,蓝嘴唇只吐得出谎言?您何必在乎男巫们的低声细语呢?您已经知道,他们只想汲取您的生命。” “或许吧,”她勉强道,“但我看到的景象……” “一具尸体站立船首,一朵蓝玫瑰,一场血淋淋的盛宴……这能有什么意义,卡丽熙?您说还看到一条布龙,请问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挂在旗杆上的布龙,”丹妮解释,“戏班演戏时常用来代表英雄的对手。” 乔拉爵士皱起眉头。 丹妮无法释怀。“我哥说,他的歌便是冰与火之歌。我敢肯定那是我哥,但不是韦赛里斯,而是雷加。他有一把银弦竖琴。” 乔拉爵士的眉头皱得更紧,纠成了一块儿。“雷加王子有一把这样的竖琴,”他认同,“您看到他了?” 她点头,“一个女人抱着婴儿躺在床上。我哥说那孩子是预言中的王子,替他取名伊耿。” “伊耿王子是雷加和多恩的伊莉亚之子,当年的王太孙,”乔拉爵士道,“如果他是预言中的王子,那么当兰尼斯特家将他撞死在墙上时,预言也跟着粉碎。” “我知道他的结局,”丹妮伤感地说,“他们同时害了雷加的女儿,小公主雷妮丝,她也照着伊耿的妹妹取的名。他说龙有三个头,独独缺了维桑尼亚。而且,冰与火之歌又是什么呢?” “我没听过这首歌。” “我向男巫们寻求答案,他们却给我一百个新问题。” 街上的人流又逐渐稠密。“让路。”阿戈喊,乔戈则狐疑地嗅着空气。“我闻到了,卡丽熙,”他大声宣布,“毒水。”多斯拉克人不信任海洋和一切与海有关的事物,在他们眼中,只要马不能喝的水就是不洁的东西。他们会明白的,丹妮相信,我曾经勇敢地面对卓戈卡奥和他们的海洋,现在轮到他们面对我的海了。 魁尔斯是世上最大的港口之一,在巨大的天棚遮盖下,码头色彩缤纷、人声鼎沸、百味杂陈。酒馆,仓库和赌场沿街林立,与廉价妓院和敬拜各种奇异神祇的殿庙紧紧相连。小偷、流氓、符咒商人和钱币贩子无所不在。码头区就是个大市场,不分昼夜都在买卖,只要你不过问货源,相同的物品在这里只需市价的零头就能搞到。枯瘦的老妇像骆驼一样躬身,售卖绑在肩头那一个个光滑陶罐里的山羊奶和有味道的水。来自数十国度的水手在店铺之间游荡,一边喝着香料酒,一边用奇特的口音互相打趣。空气中不仅有盐和炸鱼的香味,还有滚烫沥青和蜂蜜的味道,甚至包含熏香、油料和鲸油的气味。 阿戈拿一块铜板跟一个小童买了一串蜂蜜烤鼠肉,边骑边咬着吃。乔戈弄来一大把肥美的白樱桃。一路上,他们还看到售卖漂亮的青铜匕首、墨鱼干、玛瑙雕饰以及一种浓烈的魔法药剂,据说由处女乳汁和夜影之水配成。市场里甚至还有龙蛋,不过看上去颇可疑,似乎是涂了颜料的岩石。 他们经过十三巨子专属的长长石码头,她看到一箱箱藏红花、乳香和胡椒正从札罗那艘华丽的“朱砂之吻号”上卸载下来。旁边另有人将一桶桶葡萄酒、一包包酸草叶和一捆捆斑马皮沿着跳板运进“蔚蓝新娘号”,这艘船今晚就要趁着潮水出航。前方,人们聚集在香料公会的划浆船“日耀号”周围竞买奴隶。众所周知,买奴隶要省钱就得到船边买。日耀号主桅杆上飘扬的旗帜表示她刚从奴隶湾的阿斯塔波城回来。 十三巨子、碧玺兄弟会和香料古公会都不会再帮助丹妮,于是她骑银马越过他们数里长的码头、船坞和仓库,一直走向马蹄形港口的末端,来自盛夏群岛、维斯特洛和九大自由贸易城邦的船被规定在那里停靠。 她在一个赌坑边下马,在一圈大呼小叫的水手中间,一头蛇蜥正将一条大红狗撕成碎片。“阿戈,乔戈,马儿就交给你们,我和乔拉爵士去找那些船长谈谈。” “遵命,卡丽熙,请您放心。” 真想再听到人讲瓦雷利亚语……甚至通用语,丹妮一边想,一边走近第一艘船。水手、码头工和商人们纷纷给她让路,不知这位银金头发、身穿多斯拉克服饰、旁边还跟了一个骑士的纤瘦女孩是什么来头。尽管天气炎热,乔拉爵士还是穿着锁甲,外罩一件绿色羊毛衣,胸前缝着莫尔蒙家的黑熊。 但无论她的美貌还是他的强壮,对船主们都不起作用。 “你要我载一百个多斯拉克人、他们的马、你自己和这个骑士,再加三条龙?”大货船“挚友号”的船长说罢大笑着走开。当她在“喇叭手号”上告诉里斯人,自己是“风暴降生”丹妮莉丝,七大王国的女王时,对方做个鬼脸:“嘿嘿,我是泰温·兰尼斯特公爵,每晚拉的屎里都有黄金。”米尔划船“丝灵号”的货舱主管认为载龙出海太危险,一不小心就可能烧掉船上的索具。“法罗神之腹号”的主人愿意冒险载龙,却不愿搭多斯拉克人,“我不准这些亵渎神灵的野蛮人上船,决不可能。”姐妹船“水银号”和“灰狗号”的船长是两兄弟,似乎很同情丹妮的遭遇,还邀她进舱喝一杯青亭岛的红酒。他们殷勤的姿态一度让丹妮燃起希望,但最后开出的价码却远超她的财力,甚至连札罗也负担不起。“窄底号”和杏眼少女号太小,不合要求,“杀手号”将航向玉海,“马诺罗总督号”则似乎难经风浪。 他们朝下一个码头走去时,乔拉爵士将手悄悄搭在她背心。“陛下,您被人跟踪了。不,别回头。”他领她缓缓走向一个卖黄铜器的摊位。“真是一件杰作,我的女王,”他随手举起一个浅底的大盘子,朗声宣布,“看哪,它在阳光下多么耀眼!” 铜盘被打磨得十分光亮,丹妮可以看清自己的脸……乔拉爵士将角度右挪,身后的情况便随之显现。“棕肤胖子和拄拐杖的老人。你指哪一个?” “他们俩都在跟踪您,”乔拉爵士说,“我们离开水银号之后,就被他们盯上了。”黄铜上的纹路将两个陌生人的影像怪异地扭曲,其中一人显得又长又瘦,另一个则极其壮实宽阔。“这是我最好的铜器,尊贵的夫人,”商人宣称,“它像太阳一般闪亮!作为致敬,我只收龙之母三十个辉币。” 这盘子三个辉币也不值。“侍卫何在?”丹妮扬言,“这人想抢劫我!”随后她压低声音用通用语对乔拉说,“也许他们对我并无恶意。自古以来,男人看女人,天经地义。” 铜器商不在乎她的悄悄话。“三十?我说三十?不好意思,脑袋犯糊涂呢。真正的价格是二十辉币。” “你这摊子所有的东西加起来还不值二十辉币。”丹妮一边告诉老板,一边仔细观察。那老人像个维斯特洛人,而那棕肤胖子少说也有二十石重。这两个是长途跋涉为着篡夺者许诺的领主封号而来的杀手?还是男巫的傀儡,打算伺机偷袭? “十个辉币!卡丽熙,您多么可爱,拿它去作镜子吧。只有如此精致的铜器,方能捕捉到您美丽的神韵。” “拿它去作夜壶还差不多。扔在地上,我都懒得弯腰去捡,你还要我花钱?”丹妮将盘子塞回他手里,“准是有虫子爬进你的鼻孔,吃掉了你的脑子。” “八个辉币,”他哀求,“我的太太们会揍我,叫我呆子,但在您面前,我就是个无助的孩子。好啦,八个辉币,我赔本卖给您。” “我要这乏味的铜器做什么?札罗·赞旺·达梭斯连吃饭都给我提供金盘子。”丹妮转身离开,趁机用眼角余光扫视陌生人。棕肤的人就跟盘子里映出来的那么宽阔,秃头闪闪发光,脸颊光滑得像太监。一把极长的亚拉克弯刀插在沾染汗渍的黄肚兜里,除此而外,只穿了一件小得离谱的镶钉背心。在他如树干粗壮的手臂上,宽广的胸膛前,以及厚实的肚子间到处是横七竖八的旧伤疤,苍白的疤痕映着榛壳般的棕褐色皮肤,十分显眼。 另一个人穿着未经染色的羊毛旅行斗篷,兜帽掀起,长长的白发垂至肩头,如丝般的银白胡须盖住下半边脸。他将身体重心倚在一根和他一般高的硬木拐杖上。只有傻瓜才会在害人前如此明目张胆地盯着被害者看。然而谨慎起见,还是回到乔戈和阿戈身边去比较保险。“老人没武器。”她领乔拉走开,一边用通用语对他说。 铜器商急急忙忙追上来。“五个辉币,五个辉币它就是您的!机会难得啊,错过了可惜!” 乔拉道:“硬木杖和钉头锤一样致命。” “四个!我知道您中意它!”他在他们跟前手舞足蹈,一边将盘子凑上来,一边随着他们往后退。 “他们还在跟?” “举高一点,”骑士告诉商人。“是的,老人假装关注陶器摊子的东西,而棕肤的家伙目不转睛地盯着您。” “两个辉币!两个!两个!”商人倒退着跑,气喘吁吁。 “好啦,别让他累死,付钱吧。”丹妮告诉乔拉爵士,一边疑惑该拿这巨大的黄铜盘子怎么办。趁骑士和商人交涉,她扭头过去,打算终止闹剧。真龙血脉岂能被一个老头和一个胖太监在市场里追得团团转! 一个魁尔斯人挡在面前。“龙之母,给您的礼物。”他单膝跪下,呈上一个珠宝盒。 丹妮下意识地接过来。这是一个精雕的木盒,祖母绿的顶盖嵌着碧玉和玉髓。“你太客气了。”她将它打开,里面有一只闪闪发光的绿甲虫,由玛瑙和翡翠雕刻而成。真漂亮,她心想,正好可以帮我们支付旅费。她把手伸进盒子,那人轻声说:“我很遗憾。”她几乎没听见。 甲虫嘶叫着展开身躯。 丹妮瞥到一张恶毒的黑脸,像是人脸,带有一条滴毒液的弯曲尾巴……说时迟那时快,盒子从她手中翻飞而出,在空中化为碎片。一阵剧痛令她手指抽搐。她大叫出声,捏住自己的手,铜器商同时尖叫,一个女人也在尖叫,顷刻之间,所有的魁尔斯人都在一边尖叫一边互相推攘。乔拉爵士挤到她前面,丹妮则踉跄着跪下。嘶嘶声再度传来。那个老人将拐杖在地上杵了杵。这时,只见阿戈飞马踏过鸡蛋商的店铺,一跃而前,乔戈的鞭子噼啪作响,乔拉爵士则拿起刚买的盘子朝跟踪她的太监当头砸下。在场的水手、妓女和商人都在狂呼乱叫,没命逃窜…… “陛下,万分抱歉。”老人单膝跪下,“它已经死了。我没伤到您的手吧?” 她合拢手指,动了动。“我想没有。” “刚才事情紧急……”他话还没说完,她的血盟卫便扑上来。阿戈踢开拐杖,乔戈抱住老人肩膀,不让他起身,并用匕首抵上他的咽喉。“卡丽熙,我们看见他攻击您,要不要看看他血的颜色?” “放开他。”丹妮站起身,“看看他拐杖底下,吾血之血。”乔拉爵士被那太监摔了出去,接着亚拉克弯刀和长剑“刷”的一声同时出鞘,她赶紧奔到他们之间。“放下武器!住手!” “陛下?”莫尔蒙仅将剑尖放低一寸,“这两人意图不轨。” “他们在保护我。”丹妮使劲甩手,以去掉指头的刺痛感,“对我不利的是个魁尔斯人。”她环顾四周,那人已不见踪影。“他是个遗憾客,给了我一个装蝎尾兽的珠宝盒。正是这位老人将它从我手中打落。”铜器商还在地上打滚,她走过去把他扶起来。“你被蜇到了吗?” “没有,好心的夫人,”他颤抖着说,“否则我早没命了。但它碰到了我,哎哎哎,它从盒子里摔出来,正好落到我手上。”难怪,他尿了裤子。 她给他一个银币算是补偿,打发他离开,然后转身面对白胡老人。“我欠你一条命。” “您什么也不欠我,女王陛下。我本名阿斯坦,来此的航海途中,贝沃斯为我起了个绰号叫白胡子。”虽然乔戈已经放手,但老人仍保持跪姿。阿戈捡起拐杖,翻过来,忍不住用多斯拉克语轻声咒骂。他把蝎尾兽的尸体在石头上刮掉,递回给老人。 “谁是贝沃斯?”她问。 高大的棕肤太监把亚拉克弯刀收好,昂首阔步地走上前。“我就是。在弥林的斗技场,大家叫我‘壮汉’贝沃斯,因为我从没输过。”他拍拍布满伤疤的肚子。“我杀人之前,都会给对方一次机会,先砍我一下。算一算,你就知道‘壮汉’贝沃斯杀了多少人。” 丹妮无须去数,她早已瞥见伤疤有多少。“你何故来此,‘壮汉’贝沃斯?” “我从弥林被卖到科霍尔,接着又被卖给潘托斯那个头发里有香味的胖子。他派‘壮汉’贝沃斯渡海过来,并让白胡子服侍他。” 头发里有香味的胖子……“伊利里欧?”她猜测,“伊利里欧总督派你们来的?” “是,陛下,”白胡老人回答。“不克亲至,总督特请恕罪。他年纪已经不轻,骑不上马,航海旅行又会晕船。”先前他用的是自由贸易城邦的瓦雷利亚方言,如今换为通用语。“如若惊扰,咱俩深切致歉。实话实说,起初我和他都不大确定,本以为您会更有……更有……” “王家风范?”丹妮笑出声来。她没带龙,衣着更和女王的打扮有天壤之别。“你的通用语说得很好,阿斯坦,你是维斯特洛人吗?” “是,陛下,我出生于多恩边疆地,年轻时作过史文家族中一名骑士的侍从。”他将手杖高高举起,活像一杆没有旗帜的长枪,“如今我是贝沃斯的侍从。” “当侍从,你不觉得自己老了点吗?”乔拉爵士挤到丹妮身边,黄铜盘子别扭地夹在腋下——贝沃斯的铁头让它扭曲得厉害。 “为我的主人效力还不算老,莫尔蒙大人。” “你认识我?” “我见识过你的身手。在兰尼斯港,你差点把弑君者打下马;在派克岛,你英勇作战。这些事,你都不记得了吧,莫尔蒙伯爵?” 乔拉爵士皱起眉头。“你看起来很面熟,但兰尼斯港的比武大会有数百人参加,攻打派克更出动了数千名骑士,我想不起你是谁。不过提醒你,我已经不是伯爵,熊岛另属他人,我只是个流浪骑士。” “你是女王铁卫的首席骑士,”丹妮挽起他的手臂,“我忠实的朋友和优秀的顾问。”她仔细端详阿斯坦的脸。他有一股强烈的威严,一种她倾慕的沉静力量。“起来,白胡子阿斯坦。也欢迎你,壮汉贝沃斯。你们已经认识了乔拉爵士,这两位是阿戈寇和乔戈寇,我的血盟卫。他们跟随我穿越红色荒原,也亲眼目睹龙的诞生。” “马族小子,”贝沃斯露齿而笑,“贝沃斯在斗技场杀过许多马族小子。他们死的时候铃铛作响。” 阿戈立刻拔刀。“我还没杀过棕色的胖子,贝沃斯将是头一个。” “收起武器,吾血之血,”丹妮道,“此人前来为我效力。贝沃斯,你必须完全尊重我的子民,否则你的服务将很快结束,到时候你身上的伤疤将比现在更多。” 露齿的笑从巨人那张宽阔的棕脸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疑惑的怒容。看来少有人威胁贝沃斯,别说是个头只有他三分之一的女孩。 丹妮给他一个微笑,以减轻责怪带来的伤害。“告诉我,伊利里欧总督派你们大老远从潘托斯赶来,所为何事?” “他要龙,”贝沃斯大咧咧地说,“还要那个生龙的女孩。他要你。” “贝沃斯说的是实话,陛下,”阿斯坦说,“我们奉命找到您,并把您带回潘托斯。七大王国正需要您,篡夺者劳勃已死,国家血流成河。当我们从潘托斯出航时,那片土地已有了四个国王,并且个个都不正义。” 丹妮心花怒放,脸上却不动声色。“我有三头龙,”她说,“还有超过一百人的卡拉萨,以及他们所有的财物和马匹。” “没问题,”贝沃斯瓮声瓮气地说,“我们照单全收。那个潘托斯胖子为他的银发小女王雇了三条船。” “正是,陛下,”白胡子阿斯坦说,“大商船‘赛杜里昂号’泊于码头末端,划船‘夏日之阳号’和‘戏谑约索号’则在防洪堤外下锚。” 龙有三个头,丹妮思量。“我将告知子民,立刻做好出发准备,但载我回家的船必须改名。” “如您所愿,”阿斯坦说,“您喜欢什么名字?” “瓦格哈尔,”丹妮莉丝告诉他,“米拉西斯,贝勒里恩。用金漆把字涂上船壳,至少三尺高。阿斯坦,我要每个看到她们的人都知道:真龙回来了!” 141.第141章 艾莉亚 头颅浸过焦油,不会很快腐烂。每天早上,当艾莉亚去井边给卢斯·波顿打水时,都从它们下面经过。它们背对广场,因此她从来看不见脸孔,只在心里幻想其中之一是乔佛里的头,幻想他那副漂亮脸蛋浸了焦油的光景。如果我是乌鸦,头一个目标就是他肥厚的笨嘴唇。 这些头颅并不孤单。食腐乌鸦在城门楼上整日盘旋,沙哑地聒噪,为每一颗眼珠而你争我夺,互相嘶喊驱逐,只有当巡城哨兵经过时,方才暂时散开。时而学士的渡鸦也会拍着宽阔的黑翼从鸦巢飞过来加入盛宴。每当这时,普通的乌鸦便拍翅离开,只等它们体型稍大的远亲饱餐之后,方才飞回来清理残渣剩羹。 这些渡鸦可还记得托斯谬学士?艾莉亚疑惑地想,它们会为他悲哀吗?它们日夜对着他啼叫,是否在奇怪他为何不再回答?或许,死人有沟通的秘法,只是活人听不到罢了。 托斯谬被利斧斩首,因为他在赫伦堡陷落当晚放出鸟儿给凯岩城和君临报信;铁匠卢坎的罪名是替兰尼斯特家打造武器;哈拉太太的罪名是组织河安伯爵夫人的仆人们为兰尼斯特家服务;管家被处死则因为他把财宝库的钥匙交给了泰温公爵。大厨保住性命(据说全赖那锅黄鼠狼汤),但“小美人”皮雅和其他跟兰尼斯特士兵相好的女人都被赶到一起,扒去衣服,剃光毛发,扔在中庭的熊坑边上,任凭男人们享用。 这天早晨艾莉亚去井边打水时,三个佛雷家的士兵正在她们身上作乐。她尽量不看,但男人们的淫笑依旧传到耳中。装满水的木桶很重,她转身要把它提回焚王塔,却被埃玛贝尔太太抓住手臂。水从桶边晃出,溅到埃玛贝尔腿上。“你故意的!”女人尖叫。 “你想干吗?”艾莉亚奋力扭动。自他们砍掉哈拉的脑袋之后,埃玛贝尔就有些疯疯癫癫。 “看到没有?”埃玛贝尔指着院子对面的皮雅,“北方人垮台时,这就是你的下场!” “放手。”她想挣脱,但埃玛贝尔的指头越攥越紧。 “他会垮台的!赫伦堡诅咒所有人。泰温大人打了胜仗,很快将带着大军杀回来,然后就轮到他惩罚叛徒了。别以为他不会知道你干的好事!”老妇人纵声大笑,“我会亲自折磨你。哈拉有把旧扫帚,我一直替你留着,那扫帚棍开裂多刺——” 艾莉亚抡起水桶。水的重量使她失去了准头,没能击中埃玛贝尔的脑袋,但泼出的水溅得老妇人一身,迫使她放手。“别碰我,”艾莉亚大喊,“否则我杀了你。走开!” 湿淋淋的埃玛贝尔太太伸出一根细长的手指,指着艾莉亚外衣前襟上的剥皮人。“别以为胸口有小血人就可以作威作福,没这回事!兰尼斯特会回来的!等着瞧吧,你等着瞧吧!” 四分之三的水溅到地上,艾莉亚不得不返回井边。如果我把她的话告诉波顿大人,天黑前她的头就会挂在城墙上和哈拉的头做伴,她一边想一边将水桶拉上来,知道自己不会说。 曾有一次,当城墙上的头还只有现在一半多的时候,詹德利撞见她打量它们。“欣赏自己的杰作?”他问她。 她知道他为卢坎的死而生气,但这样说太不公平。“杀他的是‘铁腿’沃顿,”她防卫地说,“一切都是血戏班和波顿大人的手下做的。” “是谁把他们弄到我们头上来的呢?你和你的黄鼠狼汤。” 艾莉亚捶了他胳膊一拳。“那只是一锅热汤而已。况且,你也恨亚摩利爵士。”“我更恨这帮家伙。亚摩利爵士只是为主子卖命,但血戏班是无耻的佣兵,变色龙!他们中一半人连通用语都不会讲。厄特修士喜欢小男孩,科本操纵黑魔法,你的朋友尖牙还吃人。” 糟糕的是,她无法否认他的话。赫伦堡的粮秣主要靠勇士团征集,卢斯·波顿还命他们在收粮之余将兰尼斯特的残余势力连根拔除。瓦格·赫特把队伍分成四队,自领最大的一队,其余交给信任的部下,以尽可能多地劫掠村落。罗尔杰经常将瓦格大人找叛徒的法子当谈资,这位大人只不过回到从前勇士团打着兰尼斯特的旗帜造访的地方,把那些投靠过他的人统统抓起来。这些人当初大都收了兰尼斯特的钱,因此血戏班带回城的除了一筐筐头颅,还有一袋袋钱币。“猜谜时间!”夏格维愉快地到处大喊,“波顿大人有一只山羊,它把那些给兰尼斯特大人的山羊喂食的人吃光了,请问现在有几只山羊?” “一只。”问到艾莉亚时,她回答。 “黄鼠狼跟山羊一样聪明呢!”小丑窃笑。 罗尔杰和尖牙跟他们一样坏。每当波顿大人与守军一起进餐,艾莉亚就会在那帮人里面发现他们。尖牙一身臭气,像变质的奶酪,因此勇士团安排他坐在桌子最末端,随他在那儿咕咕哝哝,嘶嘶怪叫,手齿并用地撕肉。艾莉亚走过时,他会朝她嗅,但最让她害怕的是罗尔杰。他坐在“虔诚的”乌斯威克边上,艾莉亚四处走动伺候,感觉他的目光就在自己周身游走。 有时她真后悔当初没跟贾昆·赫加尔一起去狭海对岸。她留着他给的笨硬币,那只是一块比铜板大不了多少的铁片,边缘已经生锈。其中一面有些她不认识的怪异文字,另一面是个男子的头像,几乎完全磨损。他说它很珍贵,但和他的假脸假名字一样,这只是又一个谎言。想到这里她很气愤,便把硬币扔了,但不出一个小时,她开始难过,于是又把硬币找了回来,尽管它一钱不值。 她一边琢磨那枚硬币,一边使劲提水,穿过流石庭院。“娜娜,”有人在喊,“放下水桶,过来帮我。” 艾尔玛·佛雷和她年纪相仿,个子却有些偏矮。他正沿着凹凸不平的石地面使劲滚沙桶,脸涨得通红。艾莉亚过去帮他,他们一起将桶推到墙壁,然后再返回,最后竖立起来。 艾尔玛打开盖子,拽出一件锁甲,沙子“哗哗”流动。“你看它干净了没?”作为卢斯·波顿的侍从,他负责保养主人的锁甲明亮光鲜。 “你得把沙子全抖掉。那儿还有锈斑,看见吗?”她指指,“你最好再来一遍。” “你来。”艾尔玛求助时会露出一副友善的表情,但之后会记起自己身为侍从,而她不过是个女仆。他老爱吹嘘自己是河渡口领主的亲生儿子——不是侄子,不是私生子,不是孙子,而是亲生的嫡子哟——还和一位公主订了婚。 艾莉亚既不在乎他的宝贝公主,也不喜欢听他发号施令。“大人等着我的水呢。他正在卧房里用水蛭放血。不是普通的黑水蛭哟,这回是又大又白的那种。” 艾尔玛的眼睛瞪得跟煮熟的鸡蛋那么大。他怕极了水蛭,尤其是那种肥大的、吸满血之前像肉冻一样的白水蛭。“我忘了,你太瘦,推不动这么重的桶。” “我也忘了,你笨得要死。”艾莉亚提起水桶。“你也该放放血。颈泽里有猪那么大的水蛭。”她留下他独自跟他的沙桶做伴。 领主的卧室挤满了人。科本在服侍大人,阴沉的沃顿穿着锁甲衫和手套站在一旁,此外还有十来个佛雷家的人——彼此是亲兄弟、异母兄弟、堂兄弟及表兄弟。卢斯·波顿光着身子躺在床上,四肢内侧和苍白的胸膛爬满水蛭,长长的透明虫子逐渐变为闪亮的粉红。对它们,波顿就和对艾莉亚一样,完全不加理会。 “不能让泰温公爵把我们困在赫伦堡,”艾莉亚注满水盆时,伊尼斯·佛雷爵士正在说话。他是个秃顶驼背的灰大个,长着水汪汪的红眼睛和粗糙的巨手。赫伦堡内,一千五百名佛雷家的士兵归他节制,但他似乎很无能,连自己的兄弟也指挥不大动。“此城太大,要守住需要一整支军队,而一旦被围,我们却养不起一支军队,因为无法储备足够的补给。农田成为灰烬,村庄被狼群占据,收获要么被烧,要么被偷。秋天已临,我军却没有存粮,更没有种子用于播种,只能靠劫掠为生。假如兰尼斯特军加以封锁,一月之内,就只剩老鼠和皮鞋可吃。” “我不会被困住。”卢斯·波顿的声音之轻,人们只能伸长耳朵才听得见,因此他的房间总是出奇的静。 “那怎么办?”杰瑞·佛雷爵士提问,他是个秃顶的瘦子,一脸痘疮。“莫非顺着被胜利冲昏头脑的艾德慕·徒利的意思,跟泰温公爵正面决战?” 他会打垮他们!艾莉亚心想,他会像在红叉河岸一样打垮他们,你们等着瞧吧。她悄悄站到科本身边,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 “泰温公爵离这儿远着呢,”波顿平静地说,“他在君临有很多事等着处理,短期内不可能进攻赫伦堡。” 伊尼斯爵士固执地摇头。“大人,您对兰尼斯特的了解没我们深。您瞧,史坦尼斯国王也认为泰温公爵远在千里之外,结果遭到灭顶之灾。” 水蛭吸食着床上这名苍白男子的鲜血,他微微一笑。“我和他不一样,爵士先生。” “就算奔流城召集所有兵力,少狼主也从西境乘胜而回,与艾德慕合军一处,我们的部队仍无法与泰温公爵的大军相提并论。我提醒您,他目前的军队远超当初在绿叉河的数目,高庭加入了乔佛里!” “我没有忘。” “我做过泰温公爵的俘虏,”霍斯丁爵士说,他是个高大的方脸汉子,据说在佛雷家中最为强壮,“可不希望再受一次款待。” 哈瑞斯·海伊爵士不住点头,他母亲是佛雷家的人。“连身经百战的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尚且败在泰温公爵手下,咱们的小鬼国王与他为敌岂不是以卵击石?”他环顾兄弟与亲戚们寻求支持,他们果真咕哝着同意。 “丑话总得有人站出来说,”霍斯丁道,“罗柏国王必须明白,战争业已失败。” 卢斯·波顿用淡白的眼珠打量他。“陛下与兰尼斯特军多次交锋,从无败绩。” “但他失去了北境,”霍斯丁·佛雷坚持,“失去了临冬城!他的弟弟们都死了……” 轰的一声,艾莉亚无法呼吸。死了?布兰和瑞肯死了?他什么意思?临冬城怎么了?乔佛里不可能夺取临冬城,不可能,罗柏会打败他。然后她才想起罗柏远征西境,根本不在临冬城,布兰成了残废,瑞肯只有四岁。她竭尽全力才没奔过去大声质问,而是运用西利欧·佛瑞尔教她的方法,像件家具似的笔直挺立。泪水在眼睛里积聚,但她硬生生忍住。这不是真的,这不可能是真的,这只是兰尼斯特的谎言。 “若是史坦尼斯获胜,情况迥然不同。”朗诺尔·河文渴望地说,他是瓦德侯爵的私生子。 “史坦尼斯已经输了,”霍斯丁爵士生硬地说,“愿望不会改变事实。不管罗柏国王高不高兴,都必须与兰尼斯特家讲和,并脱下王冠,屈膝臣服。” “这个提议,由谁来告诉他呢?”卢斯·波顿微笑,“多事之秋,能有这么多英勇的好兄弟站在我一边,实在是太好了。我会仔细考虑你们的话。” 他的微笑意味着散会,佛雷家的人行礼之后纷纷离去,只留科本、铁腿沃顿和艾莉亚。波顿大人召她上前:“血放够了,娜娜,把水蛭拿掉。” “我马上去办,大人。”任何事都不能让卢斯·波顿说第二遍。艾莉亚真想问他霍斯丁爵士提到的临冬城的事,但她不敢。我去问艾尔玛,她心想,艾尔玛会告诉我。她小心翼翼地将水蛭从伯爵的身体上摘下来,虫子在指间缓缓蠕动,粉红的躯体湿漉漉的,因吸血而膨胀。不过是水蛭,她提醒自己,一捏就烂的啦。 “夫人来信。”科本从袖子里抽出一卷羊皮纸。他穿着学士袍,脖子上却没有颈链,据说是因为涉足死灵术而被学城放逐。 “念。”波顿道。 瓦妲夫人几乎每天都从孪河城写信来,内容千篇一律。“我日夜为您祈祷,亲爱的大人,”她写道,“数着日子等您回来与我再度共眠。早日归来吧,我将为您产下许多嫡子,以取代您珍爱的多米利克,继您之后统治恐怖堡。”艾莉亚的脑海中不禁浮现一个圆鼓鼓的粉红婴儿,浑身爬满粉红的水蛭躺在摇篮中。 她递给波顿大人一块湿毛巾,以擦拭他柔软而无毛的身体。“我要写信。”他告诉前学士。 “给瓦妲夫人?” “给赫曼·陶哈爵士。” 赫曼爵士的信使两天前就到了。陶哈的部队夺回了戴瑞的城堡,经过短暂围城,兰尼斯特驻军便告投降。 “以国王的名义,要他处死俘虏,烧毁城堡,然后跟罗贝特·葛洛佛会合,东进攻打暮谷城。此间土地还很肥沃,几乎未遭战火波及,该让它们也尝尝滋味。葛洛佛没了家堡,陶哈没了儿子,势必急于复仇。” “我马上去办,然后带过来给您封印,大人。” 艾莉亚很高兴戴瑞家的城堡要被烧毁。她跟乔佛里打架之后,正是被抓去那里,也正是在那里,王后逼父亲杀了珊莎的小狼。那地方活该!其实她先前希望罗贝特·葛洛佛和赫曼·陶哈爵士早些回到赫伦堡,他们走得匆忙,她还来不及决定是否把秘密告诉他们。 “我今天要去打猎。”卢斯·波顿一边说,一边让科本帮他穿上一件夹絮背心。 “安全吗,大人?”科本问,“三天之前,厄特修士的人刚遭狼群袭击。它们直接闯进营地,在离营火不到五码远咬死两匹马。” “我要猎的正是狼,它们吵得我晚上睡不着。”波顿扣上皮带,调整好长剑和匕首的位置。“据说在我们北境,一度冰原狼结成上百只的群落四处游荡,不怕人,连长毛象也不怕,但那是古代,况且在北方。我很奇怪,南方的寻常狼只怎会如此大胆?” “糟糕的时代孕育糟糕的东西,大人。” 波顿露齿似笑非笑,“如今有这么糟糕,学士?” “夏日已尽,国内又有四王争雄。” “一个国王才糟糕,四个?嘿,”他耸耸肩,“娜娜,我的裘皮斗篷。”她将斗篷递给他。“我回来之前,房间要打扫干净,收拾整齐,”她一面替他系斗篷,他一面说。“对了,把瓦妲夫人的信处理掉。” “遵命,大人。” 伯爵和学士迅速离开房间,没多看她一眼。他们走后,艾莉亚把信丢进火炉,用拨火棍搅动木柴,激发火焰。她呆呆地看着羊皮纸卷曲变黑,发出阵阵火光。兰尼斯特敢伤害布兰和瑞肯,罗柏定会杀光他们,他决不会屈服,不会,不会,不会!他谁也不怕!缕缕烟尘飘上烟囱,艾莉亚蹲在火堆边,热泪盈眶。如果临冬城真的没有了,这儿就是我的家吗?我还是艾莉亚吗?我是不是永远、永远、永远都只能当女仆娜娜?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她专心收拾领主的套房。她扫掉旧的灯芯草,铺上气味清新的新草,并在壁炉里重新生火,把羽毛床弄蓬松,更换亚麻床单,在小厕所里倒了夜壶,并把它刷洗干净,最后捧一大堆脏衣服给洗衣妇,又从厨房拿来一碗脆秋梨。收拾完套房,她下去半层楼梯,继续整理书房。这是一间通风良好的大房间,规模与许多小城堡的厅堂无异。蜡烛已成残桩,艾莉亚把它们都换好。窗下有张大橡木桌,平日里大人就在这儿写信。她把书籍堆好,放上新蜡烛,并将羽毛笔、墨水和封蜡排列整齐。 文件之间有一大张破破烂烂的羊皮纸。艾莉亚刚要卷起来,却被上面各种斑驳的颜色所吸引:蓝色代表湖泊与河流,红点代表城堡和市镇,绿色代表森林。她不由自主地将它铺开来。地图下华丽的字体写着:三河流域全图。看来这张图画的正是颈泽与黑水河之间的地理。赫伦堡在一个大湖上方,她想起来,奔流城在哪里?……找到了,并不太远…… 干完活之后,下午才刚过一半,因此她去了神木林。当波顿大人的侍酒,比在威斯或粉红眼手下轻松多了,唯一的麻烦是必须穿戴整齐,时时梳洗,这让她有些不耐烦。捕猎的队伍没几个小时回不来,因此她有点时间做“针线活”。 她狠狠地劈砍白桦树叶,直到扫帚剑参差的顶端变得又绿又黏。“格雷果爵士,”她喘口气,“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她旋身跃起,脚尖着地,忽左忽右,四面游移,打得松果到处乱飞。“记事本。”她大喝一声,接着又喊“猎狗,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橡树树干耸立在前,她作势突刺,一边低吼:“乔佛里!乔佛里!乔佛里!”阳光叶影在身上洒下点点斑驳,当她终于停下,已是通体大汗,右脚跟还擦破了皮,流出血来,因此她单腿站在心树前,举剑致敬。“vr morghulis。”她对北方的远古诸神说。她喜欢这串发音。 穿过庭院去澡堂时,艾莉亚瞥到一只渡鸦盘旋降落在鸦巢,不禁疑惑它从哪里来,带来什么消息。说不定是罗柏派来的,专门澄清布兰和瑞肯的事。她咬紧嘴唇如此期望。如果我也有翅膀,就可以自己飞回临冬城去看。如果事情是真的,那我就干脆一直飞,飞过月亮,飞过闪亮的星星,飞去看老奶妈故事里的一切,飞去看龙、海怪和布拉佛斯的泰坦巨人像。再也不要回来。 捕猎的队伍近黄昏时才回来,带回九匹死狼,其中七匹是成年狼,体型很大,一身灰棕,凶猛而强壮,由于临死前的咆哮,它们嘴巴张开露出黄色的牙齿;另有两匹是幼崽。波顿大人下令把它们的皮缝成毯子铺在他床上。“小狼皮软,大人,”他的一名手下指出,“不如做一副暖和的手套。” 波顿抬头瞥瞥城门楼上飘扬的旗帜。“好吧,正如史塔克常提醒我们的:凛冬将至。那就做吧。”他看见艾莉亚望着他,便道,“娜娜,我在林子里受了点寒,来一壶加热的香料酒,别让它凉掉。我打算独自进晚餐。大麦面包、黄油和野猪肉。” “我马上去办,大人。”这总是最佳回答。 到厨房时,热派做着燕麦饼,另三个厨子在剔鱼骨,司炉小弟则在火焰上翻转野猪。“大人要晚餐,配上加热的香料葡萄酒,”艾莉亚宣布,“不能凉掉。”听罢此言,一个厨子连忙洗手,取出一个锅子,倒满黏稠芬芳的红酒,然后叫热派边看着火边把香料捣碎了加进去。艾莉亚过去帮忙。 “我自己来,”他沉着脸说,“这点小事不用你教。” 他恨我,不然就是怕我。她退开去,伤心更甚气恼。食物准备好之后,厨子们扣上银罩,并拿厚毛巾包住酒壶保温。暮色降临,城墙上的乌鸦绕着头颅嘀嘀咕咕,活像满朝文武觐见国王。一个卫兵守在焚王塔门口,“这不是黄鼠狼汤吧?”他打趣道。 卢斯·波顿正在火炉边看一本皮革装订的厚书。“多点几支蜡烛,”他边翻书页边下令,“越来越暗了。” 她把餐盘放在他手边,然后遵命去点蜡烛,屋里顷刻间充满摇曳的亮光和丁香的气味。波顿又用手指夹着翻了几页,然后合上,缓缓地将书放进火堆。他目睹火焰将其吞噬,淡白的眼珠映着亮光。干燥的旧皮革“呼”的一声着了火,泛黄的书页一张张卷起来,仿佛有个幽灵正在阅读。“今晚用不着你了。”他说话时一眼都没瞧她。 她该像老鼠一样悄悄离开,却不知怎的留了下来。“大人,”她开口问,“您离开赫伦堡时会带上我吗?” 他转头凝视她,那眼神好像是突然发现晚餐在跟他说话。“我准你问话了吗,娜娜?” “没有,大人。”她垂下眼。 “那你就不该问,对不对?” “不该,大人。” 他似乎有些兴致。“念你是初犯,我就回答一次,下不为例。我回北方时,打算把赫伦堡交给瓦格大人。你和他一起留下。” “但我不——” 他打断她:“我没有被仆人质问的习惯,娜娜,要我把你的舌头拔出来吗?” 她知道这种事对他而言,就跟别人打狗一样稀松平常。“不,大人。” “那就把嘴巴闭上。” “是,大人。” “去吧,我原谅你这次无礼。” 艾莉亚离开了,但没有回去睡觉,她走出焚王塔,踏入黑暗的庭院,门口的卫兵点头道:“闻到了吧?暴风雨要来了。”阵阵朔风吹过,插在城墙上那些头颅旁的火炬急速摇曳。去神木林途中,经过号哭塔,她曾在那儿生活,生活在对威斯的恐惧中。赫伦堡陷落后,佛雷家将它占用,她听见一扇窗户内传来许多愤怒的话音,一群人在同时叫嚣,讨论争吵。艾尔玛独坐在门外台阶上。 “怎么回事?”艾莉亚问,他的脸颊闪着泪花。 “我的公主,”他抽泣着,“伊尼斯说我们蒙羞了。父亲大人从孪河城派来一只鸟,要我跟别人结婚,否则就去做修士。” 就为一个笨公主,她心想,有什么好哭的。“我弟弟可能死了呢。”她向他吐露。 艾尔玛轻蔑地看了她一眼。“谁在乎女仆的弟弟呀。” 听他这么说,很难不去揍他。“你的公主去死吧!”她大声道,然后趁他抓她之前飞身跑掉。她跑进神木林,在原处找到扫帚剑,提着它来到心树前跪下。红叶沙沙作响,红眼洞穿内心。这是远古诸神的眼睛。“诸神啊,请告诉我该怎么做。”她祈求。良久,一片寂静,唯有风声、水声和枝叶的婆娑。接着,从遥远的地方,从神木林之外,从闹鬼的塔楼之外,从赫伦堡巨大的石墙之外,从世界的某处,传来一声孤寂而悠长的狼嚎。艾莉亚起了鸡皮疙瘩,片刻之间头晕目眩。然后,她朦朦胧胧听见父亲的声音,“当大雪降下,冷风吹起,独行狼死,群聚狼生。”他说。 “可我找不到伴。”她轻声对鱼梁木说。布兰和瑞肯死了,珊莎在兰尼斯特家手中,琼恩去了长城。“我甚至都不是自己,我成了娜娜。” “你是临冬城的艾莉亚,北境的女儿。你答应过我会变得坚强,别忘了,你体内流着奔狼之血。” “奔狼之血。”艾莉亚记起来。“我说过,我会变得跟罗柏一样坚强。”她深吸一口气,然后双手举起扫帚棍,往膝盖上一磕。它响亮地断裂,碎片被她扔掉。我是冰原狼,不需要木牙。 当天晚上,她躺在狭窄的稻草床上等待明月升起,一边聆听生者与死人的低语争辩。这是她现在唯一相信的声音。她耳中不但有自己的呼吸,也有狼群的嗥叫,它们已经成群。它们比我在神木林里听到时更接近了,她心想,它们在呼唤我。 最后,她从被子底下溜出来,摸索着套上外衣,光脚走下楼梯。卢斯·波顿是个谨慎的人,焚王塔门口日夜有人把守,她不得不从地窖的窄窗溜出去。庭院寂静无声,巨大的城堡陷入鬼影幢幢的迷梦,唯有寒风在头顶的号哭塔尖啸。 她发现铁匠房炉火已熄,门也关闭上闩,于是像上次一样翻窗进去。詹德利跟另外两个铁匠学徒睡在一起。她在阁楼上蜷伏良久,等待眼睛适应黑暗,确定他就是边上那个。她用一只手捂住他的嘴,捏了他一把。他立刻睁眼,一定没睡熟。“求求你。”她轻声道,一边把手从他的嘴上移开,指指外面。 片刻之间,她以为他不明白,但他随后从被子底下溜出来,光着身子穿过房间,套上一件松垮的粗布上衣,跟在她后面爬下阁楼。熟睡的人们没有动静。“你又要干什么?”詹德利压低声音恼怒地问。 “我要一把剑。” “我给你说过一百遍,黑拇指把所有刀剑都锁起来了。水蛭大人叫你来拿吗?” “我自己要。用你的锤子把锁砸开。” “他们会砍断我的手,”他咕哝道,“或者更糟。” “跟我一起逃就不会了。” “逃?他们会杀了你。” “留下来更糟。波顿大人亲口告诉我,要把赫伦堡交给血戏班。” 詹德利把盖在眼睛上的黑发拨开。“那又怎样?” 她勇敢地直视他。“一旦瓦格·赫特当上城主,会把全城仆人的脚都砍掉以防他们逃跑。铁匠也一样。” “这只是吓小孩的故事。”他不屑地说。 “不,是真的,我听瓦格大人亲口这么说,”她撒谎。“每个人都会被他砍掉一只脚。似乎是左脚。去厨房叫醒热派——他听你的话——让他准备些面包或燕麦饼之类。反正你负责拿剑,我负责牵马,最后在厉鬼塔后的东墙边门碰面。那里少有人进出。” “我知道那里,还不是跟其他门一样,有人守卫。” “那又怎样?好啦,你别忘了剑!” “我又没说要来。” “好好。但如果你要来,不会忘记带剑?” 他皱起眉头。“不会,”他最后说,“我想不会。” 艾莉亚原路返回焚王塔,一边悄悄走上蜿蜒的楼梯,一边聆听脚步。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她脱光衣服,仔细地着装。她穿上两层内衣,一双温暖的长袜,还有自己最干净的外衣——那是波顿家的制服,胸口上缝着恐怖堡的剥皮人纹章。随后她系紧鞋子,瘦小的肩膀披上一件羊毛斗篷,并在喉咙下打好结。静如影,她再次下楼,中途在领主的书房门口驻足聆听。唯有静默。于是她缓缓推开门。 羊皮纸地图就在桌上,在波顿大人吃剩的晚餐旁边。她将它紧紧卷好,插入腰带。为防詹德利万一不敢来,她把大人留在桌上的匕首也拿走了。 之后她溜进漆黑的马厩,有匹马低嘶了一声。马夫们都睡着了,她用脚尖捅醒一个,对方歪歪扭扭地坐起来,“呃?干吗?” “波顿大人要三匹马,上好马鞍和辔头。” 男孩站起身,拍拍头发里的稻草。“干吗?现在?你……要马?”他对着她外衣上的家徽眨眨眼。“大半夜的,他要马做什么?” “波顿大人没有被仆人质问的习惯。”她双手抱胸。 马童盯着剥皮人不放,他知道那代表的含义。“你要……三匹?” “一,二,三。打猎用的马,又稳又快的那种。”艾莉亚帮他准备辔头和马鞍,以防惊动其他人。她希望将来不会连累到他,但心里知道这很难。 牵马过城是最困难的部分。只要可能,她便躲在墙内的阴影里,如此城头上走动的卫兵就得垂直往下看才能发现她。他们发现又怎样?我可是大人的贴身侍酒。这是个寒冷阴湿的秋夜,西边吹来的乌云遮住了星星,每阵风都让号哭塔发出凄厉的悲泣。闻起来快下雨了。艾莉亚不知这对他们的逃亡而言是好还是坏。 没人看见她,她也没看见任何人,只有一只灰白相间的猫,沿着神木林的围墙悄悄走动。它停下来朝她吐口水,刹时间唤起她关于红堡、父亲和西利欧·佛瑞尔的记忆。“我想抓就能抓住你,”她轻声对它说,“但我得走了,猫咪。”那只猫嘶了一声,然后跑掉。 厉鬼塔在赫伦堡的五座巨塔中损坏最为严重。它阴沉凄凉地矗立在一座倾颓的圣堂后面——近三百年来,只有老鼠到此祈祷。她就在那里等待詹德利和热派。仿佛过了很久很久,马匹啃食碎石间的杂草,乌云吞没最后一颗星星。艾莉亚百无聊赖地拿出匕首打磨。照着西利欧教她的法子,悠长而平稳地摩擦。这声音令她平静。 人还没到,她远远便听见他们的声音。热派呼吸粗浊,还在黑暗中绊了一跤,擦破小腿的皮,随之而来的大声咒骂几乎能吵醒半个赫伦堡。詹德利比较安静,但走动时身上扛的剑互相撞击,叮当作响。“我在这儿。”她站起来,“安静点,否则他们会听到。” 男孩们在碎石堆中择路朝她走来。詹德利在斗篷下穿了上好油的锁甲,背挎铁匠的锤子。热派涨红的圆脸在兜帽里若隐若现,他右手摇摇晃晃地拎着一袋面包,左臂夹着一大轮奶酪。“边门有个卫兵,”詹德利平静地说,“我告诉你会有卫兵。” “你们留下来看马,”艾莉亚道,“我去处理。听到信号就赶快跟上。” 詹德利点点头。热派说:“你学猫头鹰,我们就过来。” “我不是猫头鹰,”艾莉亚道,“我是狼。我会嗥叫。” 她独自一人穿越厉鬼塔的阴影,走得很快,以抵制内心的恐惧,一面幻想西利欧·佛瑞尔、尤伦、贾昆·赫加尔和琼恩·雪诺就在身边。她没带詹德利给的剑,现在还不需要。尖锐锋利的匕首更合适。东墙边门是赫伦堡最小的入口,十分狭窄,厚实的橡木板镶嵌铁钉,与城墙呈斜角,设在防御塔楼下。门边只有一个守卫,但塔楼里一定还有,沿墙巡逻的更多。不管发生什么,静如影。不能让他出声。零星的雨点开始落下,有一滴掉在眉梢,沿着鼻子缓缓流淌。 她没有隐藏,而是径直走向卫兵,装作波顿大人有所差遣的样子。他看她走近,十分好奇一个仆人为何在漆黑的夜晚跑来找他。末了,她发现他是个又高又瘦的北方人,裹一件破烂的毛皮斗篷。真糟糕。她也许能瞒过佛雷家或勇士团的人,但恐怖堡的部属跟随卢斯·波顿一辈子,比她更了解他。如果我告诉他,我是艾莉亚·史塔克,命令他让开……不,她不敢。他是北方人,但不是临冬城的人。他是卢斯·波顿的手下。 于是她走到他面前,敞开斗篷,露出胸口的剥皮人。“波顿大人派我过来。” “这个时候?做什么?” 她看见皮斗篷下钢铁的反光,却不知自己够不够强壮,能不能将匕首尖捅进锁甲。喉咙,一定要刺喉咙,但他太高,我够不到!片刻之间,她不知如何是好;片刻之间,她又成了受惊的小女孩。雨水聚在脸上,感觉像是眼泪。 “他要我发给每个卫兵一枚银币,以示嘉奖。”这句话也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 “你说……银币?”他并不相信她,但心里渴望相信,毕竟银币就是银币。“拿过来吧。” 她把手伸进外衣,掏出贾昆给的硬币。黑暗中,钢铁可以冒充褪色的银子。她递出去……并让它从指间滑落。 那人低声骂了一句,蹲下来在泥地中摸索,脖子凑到她眼前。艾莉亚拔出匕首,划破喉咙,动作流利得像夏日的丝绸。热血一下子涌出,喷满她的手。他想喊叫,却被血哽住。 “vr morghulis。”他死去时,她轻声念。 当他不再动弹,她捡起了硬币。赫伦堡的高墙之外,传来一声悠长而响亮的狼嗥。她推起门闩,搁到一边,然后打开沉重的橡木门。等热派和詹德利牵马过来,雨势已大。“你杀了他!”热派倒抽一口气。 “当然!”手指上全是黏黏的血,气味令母马紧张不安。没关系,她一边想一边翻上马鞍,雨水会将它们冲得干干净净。 142.第142章 珊莎 王座厅内是一片珠宝、裘皮和亮丽织锦的海洋。领主和贵妇们群聚于大厅后方,站在高窗之下,像码头的渔妇一般互相推挤。 乔佛里的廷臣们今日都极力攀比。贾拉巴·梭尔一身豪华的羽衣,奇异而夸张的服饰让他看来像只急欲腾空的巨鸟。总主教的头每动一下,水晶冠冕便散发出七彩虹光。议事桌边,瑟曦太后身穿带金色条纹的酒红色天鹅绒礼服,熠熠生辉,她身边的瓦里斯穿着淡紫锦袍,时而大呼小叫,时而咯咯窃喜。月童和唐托斯爵士穿着崭新的小丑服,洁净一如春日之晨。连坦妲伯爵夫人母女都换上青绿丝绸与毛皮做的礼服,彼此相得益彰,而盖尔斯伯爵咳嗽用的方巾也换成镶金边的鲜红绸帕。乔佛里国王高坐在所有人之上,那布满剑刃和刺棘的铁王座里。他穿着绯红锦衣,黑披风上嵌有许多红宝石,头戴沉重的金冠。 珊莎穿过一大群骑士、侍从和名流富商,好不容易挤到旁听席前端,这时喇叭声骤然响起:泰温·兰尼斯特公爵驾到。 他骑着战马横穿大厅,直到王座前方才下马。珊莎没见过这般华丽的铠甲:锃亮如火的红钢板嵌有繁复的黄金涡形装饰,巨盔上围了一圈旭日状的钻石,盔顶咆哮的雄狮有红宝石的眼睛,双肩上的母狮扣住一件又长又重的金色披风,它垂下来一直盖住马的臀部。马铠也是镀金,马饰是闪耀的绯红丝绸,其上饰有兰尼斯特家族的雄狮纹章。 凯岩城公爵的形象如此令人敬畏,因此当他的坐骑陡然在铁王座下拉出一堆粪便时,大家都吃了一惊。乔佛里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绕过它去拥抱外公,并称他为君临的救星。见此光景,珊莎连忙捂嘴,以掩饰笑容。 小乔故作诚恳地请求外公代他掌管王国全境,泰温公爵庄严地接受了职务,“吾将不辞辛劳,直到陛下成年为止。”随后侍从们帮他卸下盔甲,由小乔亲手将首相项链为他挂上。泰温公爵在议事桌边太后身旁落座。待到战马牵走,地板亦被清理干净之后,瑟曦点头示意典礼继续进行。 列位英雄逐个通过巨大的橡木门走进大厅,每进一位,黄铜喇叭都响起一阵嘹亮的号声以为致敬。司仪高声宣布他们的姓名与事迹,列席的骑士与夫人们热烈欢呼,活像斗鸡场边的观众。最先进场的是高庭公爵梅斯·提利尔,据说他当年身体魁伟,如今却有些发福,不过俊朗依然。他两个儿子紧随在后:洛拉斯爵士和其兄“勇武的”加兰。三人一律穿着镶紫貂皮边的绿天鹅绒长袍。 国王再次走下王座,向他们致意。这是特有的殊荣。他还为他们每人系上一条软金玫瑰项链,坠子是一块金牌,嵌有红宝石雕刻而成的兰尼斯特雄狮。“玫瑰支撑雄狮,正如高庭的力量支持国家,”乔佛里宣告,“卿等有何请求,但说无妨,吾定当准卿所请。” 开始了!珊莎心想。 “陛下,”洛拉斯爵士道,“臣请求加入您的御林铁卫,以对抗您的敌人,保护您的安全。” 乔佛里扶起百花骑士,在他脸颊印上一吻。“就这么办,兄弟。” 提利尔公爵低头道:“无上之荣光莫过于为陛下效劳。臣愿以此绵薄之躯顾问于陛下之御前会议,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小乔将一只手搭上提利尔公爵的肩膀,并在他起身时吻了他。“准了。” 加兰·提利尔爵士比洛拉斯爵士年长五岁,两人长得十分相似。与更有名气的弟弟相比,加兰比较高大,留了胡子,胸膛更厚,肩膀更宽,虽然相貌也算清秀,却没有洛拉斯爵士那种令人震撼的美。“陛下,”待国王走近后加兰开口,“臣有个待字闺中的妹妹玛格丽,实乃吾家之明珠。陛下明察,她曾嫁与蓝礼·拜拉席恩,但公爵尚未圆房便赴沙场,故而舍妹处子之身未破。玛格丽听闻陛下桩桩丰功伟绩,迷醉于您的智慧、勇气与骑士精神,远在他方便坠入爱河。臣恳请陛下即日将她接来京师,携手联姻,结合两大家族,共铸世代辉煌。” 乔佛里国王故作惊讶:“加兰爵士,舍妹之姿七大王国远近驰名,但吾已有婚约在先。君无戏言。” 裙裾婆娑,瑟曦太后站了起来。“陛下,御前会议认为,以吾王万金之躯迎娶已被明正典刑的叛徒之女既为不智亦为不妥,况其兄时至今日尚冥顽不化,不肯降下叛旗,归顺于朝。陛下,为国家福祉,御前会议恳请您痛下决心,取消与珊莎·史塔克之婚约,另立玛格丽小姐为后。” 大厅里列位贵族男女立即像训练有素的狗一般,急切地呐喊起来。“玛格丽,”他们高呼。“我们要玛格丽!”“不要叛徒王后!给我们提利尔!给我们提利尔!”乔佛里举起一只手。“身为国王,吾当顺应民意,但母后明鉴,吾之婚约乃立于诸神之前,郑重其事。” 总主教走上前。“陛下,诸神固然看顾婚约,但先王——受神荣宠之劳勃国王——在临冬城许婚之时,史塔克家叛迹未显。今其族事迹败露,恶行滔天,神人共愤,人人得而诛之,自无须念昔日之友盟,守过往之重诺。陛下,吾以诸神之名在此宣布,您的义务已告解除,婚约无效!” 嘈杂的欢呼响彻大厅,阵阵“玛格丽!玛格丽!”的喊叫在她四周掀起。珊莎倾身向前,紧紧抓住旁听席的木栏杆。虽然她明知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却免不了担心乔佛里的说辞——担心他会不顾大局,拒绝解放她。她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贝勒大圣堂外的大理石讲坛上,等待她的王子宽恕父亲,结果却听他命伊林·派恩砍下父亲的首级。诸神啊,求求您们,她热切地祈祷,求求您们让他说出来,说出来吧。 泰温公爵紧盯着外孙不放。乔佛里闷闷不乐地望了他一眼,迈步上前,扶起加兰·提利尔爵士。“既然诸神慈悲,吾当自主行为,以遂心愿。爵士先生,迎娶令妹,实乃无上之喜。”他亲吻加兰爵士留胡子的脸颊,欢呼在周围响起。 珊莎感到一阵奇妙的晕眩。我自由了!无数的眼光落在她身上,不能笑!她提醒自己。太后警告过她:不管她心里怎么想,脸上都必须表现出伤心欲绝的神色。“我不许我儿子丢脸,”瑟曦说,“你清楚了吗?” “是的。嗯……现在我做不了王后了,以后怎么办呢?” “这事以后决定。目前你得留在朝中,接受我们的监护。” “我想回家。” 太后不耐烦起来:“你还没弄明白吗?没有人能够随心所欲。” 可我已经满足了,珊莎心想。我摆脱了乔佛里。不需要亲吻他,不需要将童贞给他,不需要怀他的孩子。这一切都留给玛格丽·提利尔吧,可怜的女孩。 等喊声渐息,高庭公爵也在议事桌旁就座,他的儿子们则退到高窗下与其他骑士、领主站到一起。黑水河一役的英雄们继续入厅领赏,珊莎努力装出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青亭岛领主派克斯特·雷德温沿着大厅迈步上前,两边是他的孪生子“恐怖爵士”和“流口水爵士”,前者在战斗中受了点腿伤,显得一瘸一拐。在他们之后有身穿雪白上衣的马图斯·罗宛伯爵,胸前用金丝文着一棵大树;瘦长而秃顶的蓝道·塔利伯爵,背后斜挎一把珠宝剑鞘的巨剑;凯冯·兰尼斯特爵士是个秃顶粗汉,胡子修得很短;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红铜色的长发披在肩头;随后还有西境的几大诸侯莱顿、克雷赫与布拉克斯。 接着是四位出身贫寒,但战功彪炳的人物:独眼的雇佣骑士菲利普·福特在一对一决斗中杀死了布莱斯·卡伦伯爵;自由骑手罗索·布伦冲破数十名佛索威家士兵的包围,活捉绿苹果佛索威家的琼恩爵士,击毙红苹果佛索威家的布赖恩爵士和艾德威爵士,为自己赢得“苹果食客罗索”的称号;威里特,哈瑞斯·史威佛爵士手下一名头发斑白的老兵,在危急关头将主人从垂死的战马下拖出来,并杀退十余敌兵的攻击;嘴上无毛的侍从乔斯敏·派克顿,尚不满十四岁,但在战斗中杀死两名骑士,另击伤一名,俘虏两名。这四人中,威里特是抬进来的,他的伤势实在太重。 凯冯爵士先前已在哥哥泰温公爵旁边落座,等司仪报完各位英雄的事迹,他站起来。“于此国难当头之际,诸位精忠报效,奋不顾身,令陛下深为感叹,决意着力嘉奖。由是,遵照陛下意愿,菲利普·福特爵士即日起受封为福特家族的菲利普伯爵,原卡隆家族领有之土地、权益和税赋转归其所有;罗索·布伦擢升为骑士,一旦海内平息,将于三叉戟河流域授予其土地与城堡;乔斯敏·派克顿受赐一把长剑和一副铠甲,并可在王家马厩任选一匹战马,成年之后,立即成为骑士;最后,赏赐威里斯先生一支银柄长矛,一件新造锁甲,外加一顶带面甲的全盔,此外,其子将入凯岩城为兰尼斯特家族效劳,长子为侍从,次子为侍酒,若此二人忠诚得力,均有机会晋升骑士。陛下有令,首相与重臣均表赞同。” 接下来,王家战舰野风号、伊蒙王子号与河箭号的船长受到嘉奖,同时受奖的还有一些来自于神恩号、长枪号、丝绸夫人号和羊首号的下层军官。据珊莎所知,他们主要的功绩就是从河上战斗中活了下来——这其实算一桩鲜有人能夸耀的成就。炼金术士公会的火术士哈林和其他众位师傅也受到国王的感谢,哈林本人擢升为伯爵,但珊莎注意到他的头衔和瓦里斯一样只是虚位,并无土地和城堡与之伴随。截至目前,最引人注目的爵禄给了蓝赛尔·兰尼斯特爵士,乔佛里把戴瑞家的土地、城堡和权益转隶于他,因为在三河一带的战争中,戴瑞家血脉已绝。“戴瑞家族无合法之嫡出继承人,唯余一支私生远亲。” 蓝赛尔爵士没有现身受封,据说他的伤或许需要截掉一条胳膊,甚至保不住性命。谣传小恶魔也快死了,因为头上受了狠狠一击。 最后司仪高唱:“培提尔·贝里席伯爵”,他便穿着玫瑰和李子色的服装,披风绣满仿声鸟,施施然走进来,微笑着跪在铁王座前。他看上去真得意。珊莎没听说小指头在战斗中有什么英勇事迹,但他似乎也是来受赏的。 凯冯爵士再次起立。“于此动乱频仍的险恶之际,陛下忠诚之顾问培提尔·贝里席以其一贯之操守,为国为民鞠躬尽瘁,堪为标榜,遵照陛下意愿,特予嘉奖:兹昭告天下,加封培提尔·贝里席为公爵,授予历史悠久之赫伦堡及其所有封地税赋,令其择日将居城迁至该地,总督三叉戟河流域,其子嗣将世代继承此等荣耀,万世不辍,凡三河流域之领主均须奉其族为封君。陛下有令,首相和重臣均表赞同。” 小指头跪在地上,抬眼望着乔佛里国王。“微臣谢陛下厚恩,微臣这就设法弄几个子孙出来。” 乔佛里哈哈大笑,朝堂众人也跟着笑。总督三叉戟河流域,珊莎心想,赫伦堡公爵。她不明白,他干吗这么高兴,难道他看不出来,这些封号和赐予火术士哈林与太监瓦里斯的头衔一样,都是虚位呀!每个人都知道,赫伦堡受了诅咒,况且目前也不在兰尼斯特家手中,而三河诸侯效忠的是奔流城的徒利家和北境之王,他们不可能接受小指头为封君。除非他们战败。除非我的哥哥、舅舅和外公全被推翻、被杀死。这念头令珊莎不安,她告诉自己,别傻了。罗柏战无不胜。必要时,他也会打败贝里席公爵。 那天有六百多骑士受封。他们整晚在贝勒大圣堂守夜,早上赤脚穿过城区到达红堡,以示谦卑。如今他们身穿未经染色的羊毛外衣一个个走上前,接受御林铁卫的册封。册封仪式持续了很久,因为目前只有三名白袍兄弟操作。曼登·穆尔此役战死,猎狗失踪,亚历斯·奥克赫特在多恩保护弥赛菈公主,詹姆·兰尼斯特是罗柏的俘虏,御林铁卫只剩巴隆·史文、马林·特兰和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受封后的骑士起身扣好剑带,站到高窗下,其中许多人在游城时磨破了脚掌,但在珊莎眼中,他们仍然挺拔而骄傲。 新骑士们还没册封完毕,大厅的气氛就变得焦躁不宁,其中乔佛里尤甚。旁听席上有人已经开溜,不幸的是那些站在下方的诸侯显贵,众目睽睽之下,未经国王允许不得离开。其实从小乔在铁王座上坐立不安的样子判断,他倒是乐于批准散会,但今天的事务远没有结束。现在,履行完论功行赏的程序,俘虏们被带了进来。 这群人中也不乏大诸侯和名骑士:闷闷不乐的老爵爷“红蟹”赛提加;“好人”博尼佛爵士;族系比赛提加更悠久的伊斯蒙伯爵;拖着碎裂的膝盖蹒跚上前、不肯接受任何协助的瓦尔纳伯爵;鹫巢堡凶猛的红罗兰爵士;雨林的德莫特爵士;威廉伯爵及其子乔苏拉和埃利斯;琼恩·佛索威爵士;“碎剑”提蒙爵士;潮头岛的私生子奥雷恩;人称“拜金伯爵”的领主史戴蒙;以及其他数百人。 在战斗中投诚的,如今只需向乔佛里宣誓效忠就算了结,但那些为史坦尼斯苦斗到最后的人必须表态,以此决定自己的命运。如若痛悔叛国罪行,请求饶恕,并保证今后忠心不贰,乔佛里便欢迎其回到国王治下,恢复旧有的土地与权益。不过,仍有一撮人公然反抗。“别以为事情就完了,小鬼,”一个似乎来自于佛罗伦家族的私生子警告,“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光之王都守护着史坦尼斯国王。时候一到,任你有多少军队和诡计都无济于事。” “你的时候已经到了。”乔佛里招呼伊林·派恩爵士将那人拉出去斩首。那人刚被拉走,又一位表情严肃、外衣上有颗烈焰红心的骑士高声呼叫:“史坦尼斯才是真正的国王!怪物坐在铁王座上,它是乱伦产生的孽根!” “肃静!”凯冯·兰尼斯特爵士吼道。 骑士反而提高音量。“乔佛里就是那黑蛆,啃蚀着王国的心脏!黑暗为其父,死亡为其母!消灭他,否则你们将统统腐化!杀死娼妓太后,灭掉蛆虫国王,除去邪恶的侏儒和搬弄是非的蜘蛛,再点燃虚伪的玫瑰花。拯救你们自己吧!”一个金袍卫士将骑士踢翻在地,但他继续喊叫。“圣火将涤尽一切邪恶!史坦尼斯国王必将归来!” 乔佛里歪歪扭扭地站起来。“我才是国王!杀了他!快杀了他!我命令他们杀了他。”他的手愤怒而狂乱地往下一劈……扫过铁王座无处不在的锐利尖刺,不由得尖声惨叫。鲜血浸透了绯红亮丽的锦衣袖口,将其染为暗红。“妈妈!”他哀号。 躺在地上的人趁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国王身上,冷不防夺过一名金袍卫士手中的长矛,拄着它站好。“看哪,铁王座拒绝他!”他高喊,“他不是真正的国王!” 瑟曦朝王座奔去,但泰温公爵如岩石一般纹丝不动,只抬起一根手指,马林·特兰爵士便拔剑上前。死亡来得迅速而残酷,金袍卫士们架住骑士的双臂。马林爵士将长剑尖端没入他胸膛,“不是国王!”他临死时再度高呼。 小乔扑进母亲怀中。三名学士急忙上前,簇拥着国王母子走出王座后方的国王门。大家议论纷纷。金袍卫士们拖走尸体,在石地板上留下一道明亮的血迹。贝里席公爵捋着胡须听瓦里斯在耳边低语。是不是该散会了?珊莎疑惑地想。还有二十来个俘虏未曾表态,谁知道他们会宣誓效忠还是放声咒骂? 泰温公爵终于起身。“我们继续,”声音清晰有力,立时压制所有低语。“大人们,想清楚过后,上前来忏悔罪行,恳求原谅。我不许再有闹剧发生。”他走向铁王座,坐到离地三尺的台阶上。 等仪式完全结束,天光已然黯淡。珊莎筋疲力尽地从旁听席走出来,浑身绵软无力。她很好奇乔佛里伤得有多重。据说铁王座对不配坐在上面的人而言是非常危险的,甚至能杀人呢。 回到卧室安全的空间,她连忙用枕头捂脸,以掩饰一声欢喜的尖叫。噢,诸神保佑,他真的说出口了,他在众人面前将我遗弃!一个女仆送来晚餐,她差点要亲吻她。晚餐有热面包、新搅拌的黄油、一碗浓稠的牛肉汤、鸡肉和胡萝卜,还有浸在蜂蜜里的桃子。多么美味!她心想。 天黑之后,她披上斗篷前往神木林。守吊桥的是一身白甲的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珊莎向他问好,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来痛苦而可怜。从他瞅她的模样看来,她不确定他是否信服。 月光穿过层层枝叶,唐托斯等在斑驳的叶影下。“干吗愁眉苦脸呀?”珊莎欢快地问候他,“你也在场听见啦。小乔不要我了,他跟我结束了,他……” 他握住她的手。“噢,琼琪,我可怜的琼琪,您不明白。结束?这才要开始呢。”她的心猛地一沉,“你什么意思?” “太后决不会放你走,决不会。作为人质,你是无价之宝。而乔佛里……亲爱的,他是一国之君,只要想跟你上床,随时都能占有你,唯一的区别在于,如今他在你肚里留下的将不是嫡子,而是野种。” “不!”珊莎震惊地说,“他放过我了,他……” 唐托斯在她耳畔印下一个湿湿的吻。“勇敢起来。我发誓要送你回家,就一定会办到。日子已经定好了。” “什么时候?”珊莎问,“我们什么时候离开?” “乔佛里的新婚之夜,等婚宴结束我们就走,一切都安排好了。到时候红堡里全是陌生人,其中一半会喝得大醉,另一半人则会去闹乔佛里的新房。这时,您将暂时被遗忘,混乱就是我们的朋友。” “婚礼一月之内都不会举行。玛格丽·提利尔远在高庭,这才刚派人去接呢!” “您已经等了这么久,就请再耐心一时,好吗?来,我有东西给您。”唐托斯爵士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类似银色蛛网的东西,捏在粗壮的指头间晃了晃。仔细一看,原来这是细银丝编织的发网,珊莎伸手接过,丝线细致精巧,几乎没有重量。银丝交会的每个节点都嵌有一小粒宝石,黑黝黝的仿佛能吸收月光。“这是什么石头?” “亚夏的黑紫晶,十分稀罕,其颜色在日光下会变成深紫。” “真可爱。”珊莎边感叹边想:可我要的是船,不是发网呀。 “比您想象的更可爱,亲爱的孩子,这上面有魔法。您瞧,正义之剑就在您手中,您会为父复仇。”唐托斯倾身靠近,又吻了她,“您会回家。” 143.第143章 席恩 头一批斥候在城下出现时,鲁温学士来找他。“亲王殿下,”他说,“您必须投降。” 席恩盯着面前一盘燕麦饼、蜂蜜和血肠发呆,这是他的早餐。又一个无眠之夜让他浑身酸痛,看见食物只想作呕。“我叔叔还没回话?” “没有,”学士道,“派克岛令尊那儿也没有消息。” “再派几只鸟。” “没有用的。这些鸟还没到达您就——” “派出去!”他一拳砸在餐盘上,掀开毯子,裸着身体,怒气冲天地从奈德·史塔克的床上爬起来。“你是不是想我死?是不是?鲁温,你给我说实话!” 灰色的小个子面不改色。“我的职责是服务。” “没错。为谁服务?” “为国家,”鲁温学士道,“为临冬城。席恩,过去我孜孜不倦地教你计算和书写、历史与战略。若你更勤奋好学,我本想教会你更多。我不敢吹嘘自己有多么爱你,不,但我也无法恨你。再说,就算我恨你,只要你占有临冬城一天,我受誓言的约束就必须给你忠诚的谏言。现在,我建议您开城投降。” 席恩弯腰拾起一件脏斗篷,抖掉上面的灯芯草,披在肩上。火,我要生火,还要干净衣服。威克斯上哪儿去了?我不能脏兮兮地进坟墓。 “您不可能守住,”师傅续道,“倘若令尊大人打算施以援手,救兵早就到了,但他关心的只有颈泽。征服卡林湾之后,他才会挥师北上。” “你说的有理,”席恩说,“因此只要我占据临冬城,就能钳制罗德利克爵士和史塔克的封臣诸侯们,使他们无力南下夹击我叔叔。”我可不像你想象的那样对战略一无所知,老头。“必要的话,我手中的存粮足以支撑一年围城。” “不会有什么围城。起初一两天,他们或许会扎营下来加工云梯,捆扎爪钩。一旦准备完毕,您的城墙会在上百个地点被同时突破。您也许可以退到主堡固守一时,但其他地方会在一个小时之内沦陷。与其那样,您还不如打开城门,请求——” “——他们发发慈悲?他们会给什么慈悲我清楚得很。” “这不失为一种选择。” “我是天生的铁种,”席恩提醒对方,“我有自己的选择。他们给过我选择吗?不,不用回答,我已经听够了你的‘谏言’。照我的命令去办,放出渡鸦,叫罗伦来见我。还有威克斯,让他把我的盔甲擦拭干净。通知守卫在广场上全体集合。” 片刻之间他以为学士就要抗命,但鲁温最终只僵硬地一鞠躬。“遵命。” 他的队伍小得可怜:寥寥无几的铁民,空旷寂寞的广场。“入夜之前,北方人就要到了,”他告诉他们,“罗德利克爵士带着所有应召的诸侯一起杀来,但我决不临阵脱逃。我夺下了这里,我要守住这里,无论是生是死,我都是临冬城的亲王。然而,我不勉强任何人为我而死,趁罗德利克爵士的主力部队尚未到达,想走的人赶紧撤退,应该有逃命的机会。”他拔出长剑,在地上划了道横线。“想留下来作战的人,请上前。” 无人回话。穿着锁甲、皮衣和镶钉皮甲的众人,纹丝不动,好似石雕。少数几个人交换着眼神。乌兹的脚挪了挪重心。迪克·哈尔洛清清喉咙,吐出一口痰。清风的手指弄乱了安德哈整洁的长发。 席恩觉得自己正是下沉溺毙中的人。干吗吃惊?他凄凉地想。父亲遗弃了我,姐姐、叔叔、连那个狡猾的怪物臭佬,他们统统都抛弃了我。既然如此,我的手下又何必对我忠诚?没什么可说的了,没什么可做的了。我只好站在这雄伟高大的灰城墙下,在这严酷苍白的晴空底下,手握长剑,等着,等着…… 头一个越线的是威克斯,他快走三步,垂头站在席恩身旁。或许是因男孩的行为而羞愧,黑罗伦愁容满面地跟了上来。“还有谁?”席恩询问。红拉夫走上前,接着是科蒙、魏拉格、泰莫和他两个兄弟、“病人”乌夫、“偷羊贼”哈拉格、四个哈尔洛和两个波特里,最后是“鲸鱼”肯德。一共十七人。 没动的人包括乌兹、斯提吉、阿莎从深林堡带来的十个人不出意料地无动于衷。“好,你们走吧,”席恩对他们说,“逃到我姐姐那边去。我向你们保证,她一定会热烈欢迎。” 斯提吉至少还知道脸红,其他人则是一言不发地掉头离开。席恩望向留下来的十七个人。“上城墙。假如神灵开眼,得以生还,我将永不忘记诸位。” 其他人走后黑罗伦多待了一会儿。“战事一开,城里的人就会反叛。” “我知道。你要我怎么做?” “宰掉,”罗伦说,“统统宰掉。” 席恩摇摇头。“吊绳准备好了吗?” “好了。您真打算用这个?” “你有更好的法子?” “有。请让我拿起斧子上吊桥,放他们来打我。一次来一个、两个、三个都无所谓。只要我一息尚存,谁也别想过去。” 他这是找死,席恩想,并非寻求胜利,他要的只是死后受人歌颂。“我们还是用吊绳。” “遵命。”罗伦回答,眼里却含着轻蔑。 威克斯为他着装准备战斗。在黑色的外衣和金色的披风下,席恩穿着一件上好油的锁甲衫,其内还套了一层硬皮甲。他全副披挂之后,拿起武器,登上东墙与南墙交会处的瞭望塔,好亲眼见证自己的毁灭。北方人正散开队形,包围城堡。从这里很难判断他们的总人数,不过至少有一千——或许是这个数字的两倍。两千对十七。他们带来投石机和弩炮。虽然他还没看见攻城塔自国王大道隆隆而来,但狼林里的木材取之不尽,需要多少就有多少。 席恩用鲁温学士的密尔透镜察看着对方旗帜。不论转到哪个方向,都能看到赛文家的战斧旗迎风飞扬,还有陶哈家的三树旗、白港的美人鱼旗,间或还有菲林特家和卡史塔克家的徽记,他甚至还看见一两面霍伍德家的驼鹿旗。但没有葛洛佛家的踪影——阿莎消灭了他们,没有恐怖堡的波顿家族,也没有长城边安柏家的部众。不过眼前的部队已经完全足够。不一会儿,克雷·赛文那小子用长竿打着和平旗帜来到城门前,宣称罗德利克·凯索爵士希望和“变色龙”席恩当面对话。 变色龙!这个称号和胆汁一样苦涩。他记得自己回派克本是要率父亲的长船舰队袭击兰尼斯港的。“我马上出来,”他朝下面嚷道,“就我一个人。” 黑罗伦不赞同。“血债都得血偿,”他劝道,“这些骑士或许跟同辈之间讲什么仁义道德,可我们在他们眼中只是强盗,只怕下手会不顾荣誉信条。” 席恩发火了:“我是临冬城的亲王和铁群岛的继承人,不能瞻前顾后,怕东怕西!你别管,去把那女孩找来,照我说的做。” 黑罗伦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是,亲王殿下。” 连他也反对我,席恩意识到。临冬城的一砖一瓦都在反抗他。假如我现在就死,一定孤孤零零,被人遗忘。所以我必须活下去,还有什么选择? 他头戴王冠,策马骑出城门楼。一位妇女正在井边汲水,大厨盖奇站在厨房门边,他们空白如板岩的面孔和阴郁沉闷的表情隐藏了无穷的恨意,但席恩还是感觉得到。 吊桥放下,刺骨的寒风叹息着越过河沟,扑面而来,令他浑身颤抖。只是有点冷,不要紧,席恩告诉自己,只是打战,并非发抖,再勇敢的人遇冷也会打战。他渐行渐远,骑进狂风的利齿中,走出闸门,越过吊桥。外墙城门在面前开启,走在城下,他感觉到孩子们正用空洞的眼眶注视他。 罗德利克爵士骑着他的斑点马,在市集广场等他,年轻的克雷·赛文是掌旗官,史塔克的冰原狼在他们头顶飘扬。广场内只有他们两人,然而席恩注意到周围拥挤的房屋顶上站满了弓箭手,左边有矛兵,右边则是长长一列骑士,打着曼德勒家族手握三叉戟的美人鱼旗帜。每个人都要我死。他们中的很多人打小和他一起喝酒,一起赌博,甚至一起嫖妓,但只要他此刻落入敌手,这一切都不能挽救他分毫。 “罗德利克爵士。”席恩勒住缰绳,“今日我们沙场相见,甚为遗憾。” “我唯一的遗憾就是不能立刻吊死你。”老骑士朝尘土飞扬的地面啐了口唾沫,“变色龙席恩。” “我生来是派克的葛雷乔伊,”席恩提醒他,“在我出生之日,父亲给我裹的襁褓是金色海怪,不是冰原狼。” “这十年来,你都是史塔克家的养子。” “人质和囚犯,我是这么看。” “艾德公爵若地下有知,早该把你拴在地牢。他不仅没这么做,反而把你和他自己的孩子一视同仁,这些可爱的孩子如今遭你残害。对我而言,这一生永难磨灭的耻辱就是当年曾教授你战斗的技艺。若能时光倒流,我宁愿戳穿你的肚肠,也决不会把剑交到你手中。” “我是来谈判的,没工夫听你的侮辱。说说条件,老头子,你要我怎样?” “很简单,就两条。”老人道,“临冬城,你的命。让你部下打开城门,扔下武器,只要能证明和谋杀孩童无关的人可以自由离开,但你必须留下来接受罗柏国王的制裁。等国王归来,你就祈求诸神怜悯吧。” “罗柏回不了临冬城,”席恩保证,“他会在卡林湾碰得头破血流,一万年来每支北上的军队都落得这个下场。北境是我们的,爵士。” “三座孤城是你们的,”罗德利克爵士答道,“而这一座很快会被我夺回,变色龙。” 席恩佯作不理。“以下是我的条件:日落之前解散部队。愿意宣誓效忠,承认巴隆·葛雷乔伊为国王,承认我为临冬城亲王的人,他们的权力和财产将得到承认,不受任何伤害;胆敢违抗的人将遭到彻底毁灭。” 年轻的赛文难以置信。“你疯了,葛雷乔伊?” 罗德利克爵士摇头道:“他只是自负罢了,小伙子。席恩总是自视过高,只怕本性难改。”老人伸出一根手指指着他,“千万别幻想我要等待罗柏突破颈泽,与我合兵一处后才奈何得了你。我手中有近两千士兵……而若消息非虚,你那边还不到五十人。” 只有十七个。席恩强装笑脸。“我有比士兵更好的王牌。”他握拳过顶,这是与黑罗伦约定的信号。 他身后是临冬城的高墙,罗德利克爵士正对着他们,看得一清二楚。席恩审视他的面孔,当老人拘谨的花白胡须后的下巴开始颤抖时,席恩明白他瞧见了。他并不惊讶,席恩悲哀地想,他只是恐惧。 “懦夫的行为,”罗德利克爵士道,“居然利用孩童……太卑鄙了。” “噢,我很清楚,”席恩说,“这种滋味我也尝过。您难道忘了?我十岁那年就被活生生地从父亲房里带走,就为了确保他不再叛乱。” “这不是一回事!” 席恩表情冷漠。“不错,套在我脖子上的并非粗糙的麻绳,但它给我的感觉却分毫未差。它勒我,罗德利克爵士,勒得我好痛。”在此之前他从没这么说过,话一出口,却陡然领悟到这是事实。 “没有人伤害过你。” “也不会有人伤害贝丝,只要你——” 罗德利克爵士让他说完。“毒蛇!”骑士高喊,白须下的脸因暴怒而通红。“我给你机会拯救部下,然后带着仅存的一点荣誉去死,变色龙!我早该知道和残杀儿童的人没什么好说的。”他手按剑柄,“我真该立时将你砍翻在地,就此终止这无穷无尽的谎言与欺骗。以天上诸神之名,我办得到!” 席恩并不害怕一个摇摇晃晃的老头,但附近凝神观望的弓箭手和骑兵队列不是闹着玩的。只要刀剑一现,他活着回城的希望便荡然无存。“你就违约谋杀我吧!你的小贝丝就会被吊绳活活勒死。” 罗德利克爵士的指关节捏成了惨白,良久,他终于放开剑柄。“老实讲,我活得够长了。” “深有同感,爵士。您接不接受我的条件?” “我对凯特琳夫人和史塔克家族负有责任。” “对您自己的家族呢?贝丝可是您最后的血脉。” 老骑士挺直腰板。“我愿用自己来交换女儿。放了她,拿我当人质。临冬城代理城主肯定比一个小孩价值大。” “对我来说并非如此。”高贵而英勇的举动,老头子,但我不是傻瓜。“我敢打赌,对曼德勒伯爵和兰巴德·陶哈来说也并非如此。”你这身老骨头对他们而言不值一哂。“不,我会留着女孩……并保证她的安全,只要你遵命行事。记住,她的性命取决于你。” “诸神在上,席恩,你怎忍心做出这种事?你明知我非攻城不可,我宣誓……” “日落之时,你还在城下磨刀霍霍,我就吊死贝丝。”席恩说,“若继续不退,明天天亮前我处死第二名人质,日落时处死第三名。从今往后,每一个清晨,每一个黄昏,都意味一个人质的死亡,直到你撤军为止。你知道,我手中人质多的是。”他不等对方回答,便掉转笑星的马头,返回城堡。起初他骑得较慢,随即想到身后大群的弓箭手,便忍不住踢马开跑。两个幼小的头颅依然在远处的枪尖守望他,随着距离接近,那剥去脸皮又浸过焦油的面孔越变越大——小贝丝就站在他们之间,颈套绳索,哭泣不止。席恩狠狠夹紧笑星,狂奔入城,马蹄踏在吊桥上“嗒嗒”作响,犹如敲打的鼓点。 他在院子里翻身下马,将缰绳扔给威克斯。“希望能阻止他们轻举妄动,”他告诉黑罗伦,“反正日落之前会有答案。把那女孩带下来吧,送到安全的地方。”在层层的皮革、钢铁和羊毛之下,他已经周身汗湿。“我要葡萄酒,最好来一桶。” 奈德·史塔克的卧室生起了火。席恩坐在壁炉边,倒上一杯从酒窖取出的夏日红,只觉酒液和他的心情一样酸败。他们会进攻,他望着火焰,阴郁地想。罗德利克爵士固然疼爱他的女儿,但毕竟身为代理城主,毕竟是个骑士。今天若换成席恩套着绳子在上,巴隆大王指挥军队在下,只怕进攻的号角早就吹响,他对此毫不怀疑。感谢神灵,罗德利克爵士并非铁种,青绿之地的人乃是用柔弱质材所塑造——但他不确定他们是否柔弱到屈服的程度。 如果他错了,如果老头子不顾一切地发动进攻,临冬城将立刻陷落——席恩对此不抱幻想。他的十七个部下或能干掉三倍、四倍,乃至五倍于己的敌人,但终究寡不敌众。 席恩凝视着映在酒杯边缘的火光,冥想一切的不公。“我和罗柏·史塔克在呓语森林并肩奋战呢。”他低语道。那个晚上,他其实很害怕,却远不如今天这么强烈。和朋友共赴沙场是一回事,在众人的鄙夷中孤独地毁灭是另一回事。发发慈悲吧,他凄凉地想。 空洞的美酒带不来慰藉,于是席恩叫威克斯取出弓箭,陪他去老内院——那是临冬城扩建前的中庭。他站在那里,瞄准靶子一箭又一箭地射,直到肩膀酸痛,手指滴血。他停了一会儿,把箭从靶标上拔出,又开始新一轮射击。我靠这张弓救过布兰的命,他提醒自己,也一定能拯救自己。间或有妇女来井边打水,却无人停留——看见席恩的表情,人人掉头走避。 在他身后,残塔矗立,很久以前,烈火焚尽了它的上层,留下锯齿状的尖端,犹如一顶王冠。太阳移动,高塔的阴影亦步亦趋,逐渐拉长,如一只黑手伸向席恩。日头还没落到墙后,他已完全落入黑手掌握。假如我吊死女孩,北方人会立刻攻城,他边射边想,假如我就此罢休,他们便会把我的威胁当耳边风。他又搭上一支箭。进退两难,无路可走。 “假如您麾下有一百位和您一样出色的弓箭手,或能守住城堡。”一个声音轻轻地说。 他回头一看,鲁温师傅正在身后。“走开,”席恩告诉他,“我受够了你的谏言。” “您的生命呢?您觉得自己活够了吗,亲王殿下?” 他抬起弓,“再敢多言,休怪我将你一箭穿心。” “您不会这么做。” 席恩拉满弓弦,灰色的鹅毛羽翎拉到颊边。“打赌?” “我是你最后的希望,席恩。” 我没有希望了,他心想,但还是将弓放低一寸:“我不会逃走。” “我并非建议你逃走。穿上黑衣吧。” “当守夜人?”席恩缓缓松开弓弦,箭尖指地。 “罗德利克爵士将毕生奉献给史塔克家族,而史塔克家族一直是守夜人军团的盟友,他无法拒绝这个提议。请打开城门,放下武器,公开答应他的条件,您一定能得到穿上黑衣的机会。” 成为守夜人军团的兄弟。那意味着没有王冠,没有儿子,没有老婆……同时也意味着生命,拥有荣誉的生命。奈德·史塔克的弟弟不就选择当守夜人么?琼恩·雪诺也一样。 我的黑衣服很多,只要把上面的海怪纹章撕掉就成,连我的马也是黑的。凭我的能力,足以在守夜人中出人头地——成为首席游骑兵,甚至当上总司令。就让阿莎保有那些鸟不生蛋的岛屿吧,它们跟她一样乏味。如果我去东海望当差,说不定还能指挥自己的船。在长城之外打猎也一定很棒。至于女人嘛,哪个女野人不幻想跟亲王做爱呢?微笑在他脸上缓缓地扩散,穿上黑衣就能洗清“变色龙”的称号,一切重新开始…… “席恩亲王殿下!”突如其来的一声大喊粉碎了他的白日梦。科蒙大步奔过院子。“北方人——” 无边的恐惧让他动弹不得。“进攻了?” 鲁温学士抓住他的手。“趁现在还有时间,赶紧升起和平的旗帜——” “他们在自相残杀,”科蒙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起初有另一支军队赶到,约莫数百士兵,加入围城的队伍。现在,他们突然打起自己人来!” “是阿莎?”她最后还是来救他了? 科蒙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不是,我敢肯定不是,他们是北方佬,旗帜上有个血人。” 恐怖堡的剥皮人。席恩想起来,臭佬被俘前效命于波顿的私生子。真难以置信,像他这么卑劣的怪物不知用什么办法,竟让波顿家族转变了效忠对象。但与结果相比,这都不重要了,“我要自己看。”席恩说。 鲁温学士紧跟在后。到达城墙时,死人和垂死的马已塞满城门外的市集广场。他看不出战斗的阵线,只有一团混乱交织的旗帜和刀剑,呼喊和尖叫萦绕于秋日的冷气中。罗德利克爵士的部队人数虽多,但恐怖堡的士兵有更坚强的领导,况且是偷袭不备,因此占了上风。他们冲锋、厮杀、再冲锋,调度灵活。在拥挤的房屋间,大队人马每次整队的企图都是徒劳,庞大的兵力被冲散为可怜的碎片。垂死战马发出的可怖嘶叫中,传来铁斧敲击橡木盾的巨响。他发现旅店也在燃烧。 黑罗伦来到身边,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夕阳西垂,给田野和房屋镀上一层红光。一声细微而颤抖的惨叫回荡在城墙之上,一阵绵长的号角在燃烧的房屋背后悠悠奏响。席恩望见一个伤兵拖着身子,痛苦万分地爬过战场,挣扎着前往市集中心的水井,生命之血在污泥尘土中留下一条细长的红线。爬到之前,他便死了。此人穿着皮甲和圆锥形的半盔,但看不到徽章,不知他为谁而战。 乌鸦迎着夜晚的星光,飞向蓝色的土地。“多斯拉克人相信群星是勇敢者的灵魂。”席恩说。很久很久以前,鲁温师傅如此教诲他。 “多斯拉克人?” “狭海对岸的马族。” “啊,是他们,”黑罗伦眉头皱成一团,“野蛮人就信蠢事。” 夜色渐浓,烟雾弥漫,下方的战况愈来愈混沌,只听金铁交击声逐渐减低,呼喝和号声让位于呻吟与哀嚎。最后,一队人马从浓雾中奔出,为首的骑士全身黑甲,头顶的圆盔闪着暗红的光芒,淡红披风在肩头飞舞。此人在城门前勒马,他的一位手下高声叫门。 “你们是敌是友?”黑罗伦朝下吼。 “敌人会送这种大礼吗?”红盔骑士把手一挥,三具尸体扔在大门前。他让人举着火把,在尸体上方挥舞,好让城上守军看清死者的脸。 “是老骑士。”黑罗伦说。 “以及兰巴德·陶哈与克雷·赛文。”年轻的领主单眼中箭,罗德利克爵士则是左臂齐肘而断。鲁温学士发出一声无言的惊叫,从城垛别开头去,跌倒在地,狂呕不休。 “大肥猪曼德勒没胆量,不敢离开白港,否则我把他一起献上。”红盔骑士夸口。我得救了,席恩想,为何心里却如此空虚?这是胜利啊,甜美的胜利,是我日夜祈祷的奇迹。他瞥瞥鲁温学士,刚才只差一步就要投降,穿上黑…… “为我们的盟友打开城门。”或许今夜,我能沉睡安眠,不再噩梦缠身。 恐怖堡的部队跨越护城河,穿过内城门。席恩同黑罗伦和鲁温学士一道去院子里迎接。对方只举着几根淡红旗帜,多数人拿着战斧、巨剑和砍得破烂不堪的盾牌。“你损失了多少人?”红盔骑士下马时席恩问他。 “二三十个吧。”火炬的光芒映在他面甲破损的瓷釉上。他的头盔和颈甲被锻成人脸人肩的形状——剥去皮肤,鲜血淋漓,张开的大口似乎在发出极端痛苦的无声狂啸。 “罗德利克的军队是你的好几倍。” “是啊,可他以为我们是盟友。一个常人易犯的错误。这老笨蛋朝我伸手时,我一刀把它宰成两半,然后让他看了我的脸。”骑士双手举起头盔,高抬过顶,夹在腋下。 “臭佬!”席恩有些不安。一个仆人怎能拥有如此光鲜的铠甲? 对方哈哈大笑。“那可怜虫早死了。”他踱上一步。“都是那女孩的错,她不跑那么快,他的马便不会折腿,我们就可以成功脱逃。我看见山坡顶上骑兵出现,便把自己的马让给了他。当时我先干完,轮到他,他喜欢趁温热的时候动手,结果我不得不强行将他推开,并把自己的衣服交到他手中——小牛皮靴、天鹅绒上衣、银丝剑带以及黑貂披风。快回恐怖堡,我吩咐他,把能找到的救兵都带来。‘快来,骑我的马,它跑得快;这个戴上,这是父亲给我的指环,如此部下们准能相信你受我委托。’他没多问,知道我的话不容置疑。于是我一面看着他被射杀,一面用女孩的污秽为自己制造气味,并穿上他的烂衣服。其实我也知道,他们很可能当即吊死我,但这毕竟是唯一的机会。”他用手背擦擦嘴。“现在嘛,我亲爱的亲王殿下,您不是许给我一个姑娘么?——假如我带来两百援兵的话。呵呵,如今我带来三倍的人手,他们可不是什么新手菜鸟或乡野匹夫,全是父亲留下的精锐部队哪。” 席恩话已出口,现在无法反悔。先给他点甜头尝尝,以后再收拾他。“哈拉格,”他说,“去狗舍,把帕拉带来给……?” “拉姆斯——”他丰厚的嘴唇带着笑意,那双淡白的眼睛里却一点也无。“——波顿先生。告诉你,我老婆啃手指之前,居然敢叫我雪诺。”他的笑容凝住了。“那么,对我出色的服务,您就打算赏个狗舍小妹作犒劳,不太公平吧?” 他的声音里有股席恩讨厌的腔调,正如他讨厌周围恐怖堡的士兵看他时那种傲慢无礼的眼神。“我许给你的只有她。” “她一身狗屎味。事实上,我受够了臭气。我在想,我还是收下那个替您暖床的女人吧。她叫什么来着?凯拉?” “你疯了?”席恩愤怒地说,“我要把你——” 私生子反手狠狠一掌,厚重钢拳下,颊骨“嘎啦嘎啦”地碎裂。席恩晕了过去,整个世界消失在一片红色的痛苦咆哮中。 不知过了多久,席恩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广场上。他翻过身,咽下一口鲜血。关城门!他想高喊,但一切都迟了。恐怖堡的人砍倒红拉夫和肯德,鱼贯而入,好似甲胄与利剑的洪流。他的耳朵一片狂响,内心则充满恐怖。黑罗伦拔剑在手,却在四个对手的进逼下节节败退。他见乌夫朝大厅逃窜,途中被十字弓一箭射穿肚皮,钉在地上。鲁温师傅想过来帮他,但一人骑马奔去,手执长矛戳进学士双肩之间,然后掉转马头,踩踏人体。另一人将火炬高举过顶,旋转几圈,朝马厩的茅草屋顶掷去。“留下佛雷家的孩子,”火焰熊熊,私生子声若洪钟地喊,“其他的都烧掉。烧!烧!烧光!” 席恩所见的最后一件事物是他的笑星。马儿踢打着,从燃烧的马厩里冲出,鬃毛着火,惨叫不休,抬腿人立…… 144.第144章 提利昂 他梦见开裂的石天花板,闻到鲜血、粪便和烧焦血肉的味道,空中弥漫着辛辣的烟雾,人们在四周呻吟呜咽,时时发出痛苦尖叫。他想动,却发现自己居然尿了床。浓雾熏得他直掉眼泪。我在哭?一定不能让父亲看到。他是堂堂凯岩城的兰尼斯特。狮子,我是一头雄狮,生亦为狮,死亦为狮。但他痛得好厉害,虚弱到呻吟的力气都没有,只能闭起眼睛躺在自己排出的污物里等待。附近有人粗着嗓子反复诅咒诸神。听着这些亵渎的话语,他疑惑自己死期已临。就这样过了一会儿,房间渐渐消失。 之后,他发觉自己身在城外,走在一个没有色彩的世界。乌鸦展开宽阔的黑翅膀,在灰色的天空中飞翔,随着他的移动,它们如片片狂暴的乌云,升腾而起,暂别腐肉盛宴。白蛆在黑的腐肉中钻来钻去。灰色的狼,灰色的静默姐妹,协力为死者脱去血肉。比武场中尸横遍地。太阳如炽热的白硬币,照耀着灰色河流上焦黑的沉船残骸。缕缕黑烟和纯白灰烬从火葬堆中升起。我的杰作,提利昂·兰尼斯特心想,他们死于我的号令。 这个世界起初无声,但过了一会儿,死者们开始说话,轻柔而可怖。他们抽泣呻吟,他们祈死厌生,他们哭喊求助,他们渴望母亲。提利昂没见过自己的母亲,他想要雪伊,但她不在这个世界。于是他在幢幢灰影中独行,满腹思绪…… 静默姐妹们把死者的铠甲和衣服扒下来。杀戮抹去了衣甲上所有鲜亮色泽,只余或白或灰的单调装饰,以及凝结的黑血。他看着裸尸被托起手脚,抛进火葬堆中,与同伴们会合。武装和衣料则被扔到一辆由两匹高大黑马牵拉的白木马车内。 好多死人,好多,好多。他们的身体了无生气,他们的脸庞呆滞、僵硬、肿胀、骇人,面目全非。修女们脱下的衣服上绣有漆黑的心、灰暗的狮、枯萎的花,以及苍白如幽灵的鹿。铠甲伤痕累累,千疮百孔,衣衫撕裂毁坏,褴褛不堪。我为何要杀他们?从前是知道的,现今却说不上来。 他向其中一位修女打听,却赫然发现自己没有嘴,平整的皮肤覆盖牙齿,一点缝隙也无。他吓坏了,没有嘴巴怎么活?于是他开始奔跑,奔向不远处的城市。只要进城,远离这些死人,就安全了。他没有死,虽然嘴巴消失,但依旧是个活人。不,不,我是一头雄狮,雄狮,生龙活虎的雄狮。他好不容易跑到城下,城门却对他紧闭。 当他再次醒来,天已黑暗。起初完全混沌,但过了一会儿,床的轮廓在周围模糊浮现。床幔虽已放下,但他可以看出雕花床柱,以及头顶的天鹅绒顶篷。身下是柔顺的羽床,头后是鹅毛枕。我自己的床,我睡在自己的羽床上,这是我自己的卧室。 床幔内很暖和,又有一大堆毛皮和毯子盖着。汗水。我在发烧,他晕乎乎地想。如此虚脱,连抬手的动作,都惹起袭向全身的疼痛,于是他放弃了努力。头好大,像床那么大,重得无法离开枕头。而整个身体都丧失了知觉。我怎么到这儿来的?他努力回忆。战斗的片断零零星星地在脑中闪现。河边的战斗,献上护手的骑士,废船构成的桥…… 曼登爵士。他仿佛又看到那双木讷的眼睛,那只伸出的手,还有映在釉彩白甲上的绿火。恐惧如冰冷的激流,贯穿全身,他再度尿了床。如果有嘴,想必自己会狂呼乱叫。不,不,这是梦,他心想,脑袋砰砰直响。救我,谁来救我。詹姆,雪伊,圣母,谁来救我……泰莎…… 没人听见。没人过来。他在屎尿和黑暗中再度独眠。这一次,他梦见姐姐站在床前,旁边是一如既往板着脸孔的父亲大人。好一个梦啊,泰温公爵想必远在千里之外的西境,与罗柏·史塔克作战吧。还有其他人来来去去。瓦里斯低头观看,叹了口气,小指头则拿他开玩笑。该死,你这背信弃义的混蛋,提利昂恶狠狠地想,我们送你到苦桥,你却一去不回。有时他听见他们互相交谈,却不懂他们的语言,只有声音在耳边嗡嗡作响,好似被厚毛毡捂住一样。 他想知道战役赢了没有。我们一定赢了,否则我的头早被挂在枪上。既然我还活着,我们一定赢了。他不知哪件事更令他高兴:胜利,还是恢复了些许思考的能力。太棒了,不管多慢,他的头脑正在恢复。这是他唯一的武器。 下次醒来,床幔已被拉开,波德瑞克·派恩拿着蜡烛站在旁边。他看见提利昂睁开双眼,拔腿就跑。不,别走,救我,救救我,他想大喊,但用尽全力也出不了声,只发出一下闷哼。我没有嘴。他抬手摸脸,每个动作都痛苦而笨拙。他的手指在原本该是血肉、嘴唇和牙齿的地方找到一块硬邦邦的东西。亚麻布。他的下半边脸被紧紧包扎,凝结的膏药面具上只留呼吸和进食的孔。 不久,波德再次出现,跟了一个陌生人,一个戴颈链、穿长袍的学士。“大人,您千万别动,”来人喃喃道,“您伤得很重,贸然行动对身体不利。渴吗?” 他好容易笨拙地点点头,学士便将一个弯曲的铜漏斗通过进食孔插入他口中,缓缓灌入一些液体。提利昂别无选择,便吞咽下去,当意识到这是罂粟花奶时,已经太迟。学士将漏斗从嘴边移开,他回到梦中。 这次他梦见自己参加盛宴,在大厅里举行的庆功宴。他坐在高台上,人们举起酒杯向他欢呼,向英雄致敬。随他穿越明月山脉的歌手马瑞里安弹奏木竖琴,歌颂小恶魔的英勇事迹,连父亲也露出嘉许的微笑。歌曲唱完后,詹姆离开座位,令提利昂跪下,然后用金剑在他双肩各一轻触,起身时,他成了骑士,雪伊等着拥他入怀。她拉起他的手,笑闹逗趣,称他为她的兰尼斯特巨人…… 他又在黑暗中醒来,面对空旷寒冷的房间。床幔再度放下。有些事不大对劲,发生了什么变化,但他说不出所以然。他孤身一人,推开毯子,想坐起来,但疼痛实在太厉害,很快就得停止行动,一边急促地喘气。脸上的疼最轻微,整个右半身则剧痛无比,而每次举手,胸口便一阵刺痛。我到底怎么了?他努力去想,战斗的场景如梦幻一般。我似乎没受重伤啊……曼登爵士…… 记忆令他惊恐,但提利昂牢牢抓住它,面对它,审视它。他想杀我,不错,这不是梦。他想把我劈成两半,若不是波德……波德,波德在哪儿? 他咬牙抓住床幔,使劲一拽。幔帐脱离顶篷,跌落下来,一半压在身上,一边落到草席。稍一用力便令他头晕眼花,房间在周围旋转,光秃的墙和黑暗的阴影,一扇窄窗。他还看到属于自己的一只箱子,一堆乱七八糟的衣服和伤痕累累的铠甲。这不是我的卧室,他意识到,甚至不在首相塔里。有人给他换了地方!他愤怒地喊叫,发出的却是含糊的呻吟。他们把我移到这儿——等死!他一边想,一边放弃挣扎,再次合眼。房间潮湿阴冷,他却浑身发烫。 这次他梦到一个美妙的地方,一个坐落在落日之海滨的舒适小屋。墙壁有些歪斜,布满裂纹,地板则是压实的泥土,但他却很温暖,哪怕他们总是忘记加柴,总是让火熄灭。她爱拿这个取笑我,他记得,我想不到添柴,因为那向来是仆人的任务。“我们没有仆人,”她提醒他,然后我说,“你有我呢,我就是你的仆人,”她接着道,“哼!懒仆人!在凯岩城,你们怎么处置懒仆人呀,大人?”他告诉她,“谁懒惰就亲吻谁。”她咯咯直笑,“才不会呢。他们会挨揍,我敢打赌。”但他坚持,“不,我们亲吻他,就像这样。”他示范给她看。“先吻手指头,一根根挨着吻,然后吻手腕,对,再到手肘内侧,接着吻他们好玩的耳朵,我们的仆人都有好玩的耳朵。别笑!然后我们吻他们的脸蛋,吻他们的鼻子,上面有个小痣,这儿,嗯,就像这个,然后再吻他们可爱的额头,头发,嘴唇,他们的……嗯,嗯……嘴……嗯……” 他们会亲吻几个小时,然后懒洋洋地靠在床上,一整天一整天,什么也不做,听大海的波涛,抚摸彼此的身体。她的身体是他的奇迹,而她似乎也从他的身体中找到乐趣。她常为他唱歌。我爱上一位美如夏日的姑娘,阳光照在她的秀发。“我爱你,提利昂,”夜里入睡前,她在他耳边低语,“我爱你的嘴唇。我爱你的声音,我爱你对我说的话,我爱你给我的温柔。我爱你的脸。” “我的脸?” “是的,是的。我还爱你的手,爱它们的抚摸。你的命根子,我爱你的命根子,爱它在我体内的感觉。” “它也爱你,我的夫人。” “我爱说你的名字。提利昂·兰尼斯特。它跟我很配。我指的不是兰尼斯特,而是另外一半。提利昂和泰莎。泰莎和提利昂。提利昂。我的提利昂大人……” 谎言,他心想,全是假的,全是为了钱,她是个妓女,詹姆找的妓女,詹姆送的礼物,我的谎言夫人。她的面容渐渐隐去,融化在泪水里,即便如此,他仍能听见她遥远微弱的声音,呼唤着他的名字。“……大人,您听得见吗?大人?提利昂?大人?大人?” 他挣脱罂粟花奶引起的混沌睡眠,看到头顶有一张柔软粉红的脸。他又回到了那间潮湿阴冷的房间,四周是扯下的床幔,这张脸不是她,太圆,且带着一缕棕色胡须。“您渴吗,大人?我给您准备了奶,可口的奶。您别动,不,安静下来,您需要休息。”他潮湿粉红的手一边拿着铜漏斗,一边拿着瓶子。 那人俯身时,提利昂乘机抓住他那由许多金属组成的链子,拼命拉扯。学士惊得松手,罂粟花奶全洒在毯子上。提利昂扭转颈链,直到感觉金属环陷进肥胖的肉脖子。“再也,不要。”他嘶哑地说,嘶哑得不知自己是否真的说出了口,但他一定是说了,因为学士哽咽着答道,“放手,求求您,大人……您得喝下去,否则伤口疼痛……颈链,别,放手吧,不……” 提利昂放手时,那张粉脸已经变紫。学士向后退缩,用力喘气,涨红的脖子现出链条勒出的深深白痕,眼神更是惨白惊慌。提利昂举手,示意除去硬邦邦的面具。他一次又一次地做手势。 “您……您想除掉绷带,是吗?”学士终于道,“可我不……这……这很不明智,大人。您尚未痊愈,太后会……” 提起姐姐,提利昂怒火冲天。那么,你也是她的人?他指指学士,然后捏手成拳。挤压,窒息,一个誓言!除非这呆瓜照他吩咐做。 谢天谢地,他明白了。“我……我会执行大人的命令,一定,一定,但……这不明智,您的伤……” “快,做。”这次他的声音大了一点。 那人鞠了一躬,离开房间,随即又带着一把有纤细锯齿的细长小刀、一盆水、一堆软布和几个瓶子返回。提利昂努力向上蠕动几寸,靠在枕头上半坐着。学士一边让他保持绝对静止,一边将刀尖伸到他下巴底,稳稳地锯面具。轻轻一划,瑟曦就永远摆脱了我,他心想。刀刃割破僵硬的麻布,正在咽喉上方。 所幸这个粉红柔弱的人不属于姐姐手下比较勇敢的傀儡。没过多久,他的脸颊感觉到凉气。疼痛依旧,但他尽力不理会。学士扔掉带膏药的硬绷带。“别动,让我为您清洗伤口。”他的触碰轻细,水则温柔。伤口,提利昂想起来,那记突然在眼底掠过的银光。“可能有一点刺痛。”学士一边警告,一边用酒精润湿一块有捣碎草药味道的软布,擦拭提利昂的脸。岂止是一点刺痛,软布所经之处如火烫一般,尤其是鼻子,好似被一根燃烧的拨火棍戳刺拧转。他紧抓床单,深深吸气,好容易没有尖叫。学士啧啧称奇,活像只老母鸡。“留着面具比较明智,至少等肌肉长好,大人。不过,现在伤口总算还干净,很好,很好。我们在地窖找到您时,您躺在一堆死人和快死的人中间,伤口又脏又臭,一根肋骨断了,您肯定感觉得到,不知是战锤砸的,还是摔伤造成,很难说。您胳膊中了一箭,就在肩手交接的地方,伤口有坏死的迹象,我一度担心得给您截肢呢!但我们先用沸酒和蛆来治疗,它似乎愈合得很干净……” “名字,”提利昂喘着粗气抬头,“名字!” 学士眨眨眼。“啊?您是提利昂·兰尼斯特,大人。您是太后的弟弟。您可记得那场战役?有时头部受伤会——” “你的名字。”他喉咙干燥,舌头似乎忘了如何吐词。 “我是巴拉拔学士。” “巴拉拔,”提利昂重复,“给我,镜子。” “大人,”学士说,“我建议……这恐怕,呃,不大明智……因为……您的伤……” “拿来,”他坚持。嘴唇僵硬疼痛,仿佛挨了一记老拳。“还有喝的,酒,不要罂粟花奶。” 学士红着脸站起来,急急忙忙跑出去,带回一壶淡黄的葡萄酒,以及一面镶金框的小银镜。他坐在床沿,倒了半杯,送到提利昂肿胀的唇边。没有滋味,丝丝液体凉爽地流进腹中。“再来。”杯子空了之后他说。巴拉拔学士又倒一杯。待第二杯喝完,提利昂·兰尼斯特觉得自己坚强到足以面对自己的脸了。 他举起镜子,不知该笑还是该哭。那道剑伤,弯曲而绵长,从左眼下一路划到右侧下巴。四分之三的鼻子不见了,嘴唇也少了一块,撕裂的皮肉被羊肠线缝到一起,粗糙的线脚横在半愈合的红色肌肤上。“漂亮。”他嘶哑地说,一面将镜子撂到一边。他全记起来了。船桥,曼登·穆尔爵士,左手,剑光。如果我没退缩,那一击会削掉半截脑袋。詹姆常说曼登爵士是御林铁卫中最危险的角色,因为这家伙面无表情,谁也猜不透他心中的打算。我永不该信任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他知道马林爵士、柏洛斯爵士,还有后来的奥斯蒙爵士都是姐姐的人,但一直假装以为其他人尚未完全丧失荣誉心。瑟曦一定买通了他,以确保我上战场一去不回。难道不是吗?否则我和曼登爵士无冤无仇,他干吗来害我?提利昂摸着自己的脸,用粗短的手指拨弄伤疤。亲爱的姐姐,又送给我一份礼物。 学士站在床边摆手,活像一只要起飞的鹅。“大人,别,别乱动,那儿可能会留下一道疤……” “可能?”他不屑的嘲笑伴随着痛苦的抽搐。当然会有一道疤,鼻子也不可能长回来。罢了,他从没让人看顺眼过。“这是我的——教训——不要——再玩——斧头。”嘴唇的伤口很紧,“我们——在哪儿?这是——什么地方?”讲话牵起疼痛,但提利昂沉默得已经太久。 “啊,大人,您在梅葛楼,这是太后的舞厅底下的房间。太后陛下特地将你就近安置,才好时时照顾您。” 她当然会,我敢打赌!“送我回去,”提利昂命令,“我要自己的床,自己的房间。”我要自己的人,自己的学士,如果……还找得到可信赖的人的话。 “您自己的……大人,这不可能。那是首相的房间。” “我——就是——首相。”努力说话令他疲惫,听到的东西更是困惑。 巴拉拔学士苦着脸道:“不,大人,我……您先前受了重伤,濒临死亡,您父亲大人已接过重任。泰温大人,他……” “在这里?” “那晚,他拯救了我们大家。百姓们以为蓝礼国王的鬼魂显灵,但聪明人都知道是你父亲和提利尔大人的功劳,还有百花骑士和小指头大人。他们奔袭千里,穿越灰烬,从后掩杀篡夺者史坦尼斯。那是一场伟大的胜利,如今泰温大人搬进了首相塔,辅佐国王陛下拨乱反正,真是诸神保佑。” “诸神保佑。”提利昂空洞地重复。该死的父亲,该死的小指头,该死的蓝礼的鬼魂!“去找……”去找谁?总不能叫这粉红脸的巴拉拔把雪伊带来吧。他该找谁?他还能信任谁?瓦里斯?波隆?杰斯林爵士?“……我的侍从,”他把话说完,“波德,派恩。”在那座船桥上,是波德这孩子救了我的命。 “男孩?那个古怪的男孩?” “怪男孩——波德瑞克——派恩——你走——叫他来。” “遵命,大人。”巴拉拔学士点点头,匆忙离开。提利昂一边等待一边感觉力气从体内一点点渗漏而出。不知自己究竟在这儿睡了多久。瑟曦要我一睡不醒,我偏不顺从。 波德瑞克·派恩走进卧室,胆怯得像只老鼠。“大人?”他蹑手蹑脚地靠近床边。这孩子,在战场上多么英勇,这会儿怎反而战战兢兢?提利昂不明白,“我打算留在您身边,但学士要我走开。” “让他走——听我说——讲话很辛苦——我要安眠酒——安眠酒——不是罂粟花奶——去找法兰肯——法兰肯——不是巴拉拔——监视他调制——然后带来。”波德偷偷瞥了他的脸,立即移开视线。唉,这不能怪他。“我还要——”提利昂续道,“自己的——护卫——波隆——波隆在哪儿?” “他当了骑士。” 连皱眉都疼。“找到他——带他来。” “遵命,大人。我去找波隆。” 提利昂扣住孩子的手腕。“曼登爵士呢?” 男孩打个哆嗦。“不——不是我要杀他,他——他——他——死——” “他死了?你确定?他死了?” 他怯怯地蹭着脚。“淹死了。” “很好——什么也别说——关于他——关于我——关于这事——什么也别说。” 侍从离开时,提利昂已经彻底筋疲力尽,于是他躺回去,闭上眼睛。不知是否会再梦见泰莎,不知她还爱不爱我的脸,他苦涩地想。 145.第145章 琼恩 当断掌科林吩咐他去寻柴生火时,琼恩明白他们死期已近。 能重享温暖是不幸中的大幸,哪怕为时不长,他一边从枯木上砍伐枝条一边想。白灵蹲坐着看他,沉静一如往昔。我死以后,他会为我哀嚎吗?就像布兰坠楼时的夏天?琼恩不禁思量。临冬城的毛毛狗会叫么?身在他乡的灰风与娜梅莉亚,他们是否会齐声加入? 月亮从山的这边升起,太阳从山的那头落下,琼恩用打火石和小刀摩擦生火,好容易弄出一缕青烟。火苗摇曳,在刮下的树皮和枯死干燥的松针上蔓延,科林走到他身边。“含羞的新娘,”高大的游骑兵轻声道,“如花的美貌。火的美,真让人击节赞叹。” 他不像是那种会谈论美女和新娘的男人。据琼恩所知,科林把一生都献给守夜人。他爱过女人?结过婚吗?问题难以出口,于是他只默默扇动火苗。当篝火熊熊,他摘下硬邦邦的手套,温暖掌心,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轻叹,哪有比这更甜美的亲吻呢?暖意如熔化的黄油,在指尖扩散。 断掌在火边席地盘腿而坐,摇曳的光亮照着他脸上坚毅的线条。从风声峡撤退的五个游骑兵只剩他们两人,终日在霜雪之牙无垠的蓝灰荒野中亡命躲藏。 最初琼恩心存侥幸,希望侍从戴里吉在峡口拦住野人,但猎号沉寂片刻后又二度响起,人人心照不宣:侍从已然丧命。接着,那只老鹰再次出现,它张开雄伟的灰蓝翅膀翱翔在暮霭的天空。石蛇弯弓瞄准,鸟儿却在他放箭前飞出射程。伊班啐口唾沫,低声咒骂狼灵和易形者。 之后这一天,他们至少两次看见那鹰,猎号也一直在身后的群山中回荡。一响高过一响,一声近似一声。等夜幕降临,断掌吩咐伊班带上自己和侍从的马,沿来路向东朝莫尔蒙的营地全速前进。其他人将为他引开追兵。“派琼恩去,”伊班劝阻,“他身手敏捷,不逊于我。” “琼恩另有任务。” “他还是个孩子。” “不,”科林道,“他是守夜人的汉子。” 明月高升,伊班脱离团队,石蛇和他同行一段,再回头掩盖踪迹。三人奔西南而行。 他们日夜兼程,加急赶路,睡卧马鞍,只是饮马时方才稍作休息,之后又继续前进。他们踏过光秃的岩石,穿行阴郁的松林和陈年的积雪,翻越冰脊,跨过无名的浅河。科林和石蛇不时折返去清扫踪迹,但只是白费工夫。他们一直被监视。每个清晨,每个黄昏,老鹰盘旋在山峰之巅,犹如长天中的一个点。 一次,当他们走过雪峰之间的低矮山脊时,影子山猫从巢穴里出来咆哮,离人们不足十码。尽管野兽憔悴而饥饿,但石蛇的母马还是惊慌失措,掀人落马,之后飞速逃窜,等找到它,它已绊在陡坡上,摔断了腿。 那天,白灵饱餐一顿,科林则坚持要大家将马血混进燕麦,以增强体力。味道刺鼻的麦粥呛得琼恩难受,但他勉力为之。上路之前,他们各自从马尸上割下十几条生肉,剩下的都留给了影子山猫。 两人同骑不可想象。石蛇自愿留下,奇袭追兵,他说或能在下地狱前拼掉几个。科林拒绝了。“如果说守夜人中还有谁能独步穿越霜雪之牙,那就是你,兄弟。马儿上不了的山你能上。回拳峰去。把琼恩的见闻以及他见闻的方式告诉莫尔蒙。告诉他,古老的力量已经苏醒,他必须面对巨人、狼灵和更可怕的事物。告诉他,树眼再现。” 他回不去的。琼恩一边看着石蛇消失在大雪覆盖的山脊上,一边想。他如一只渺小的黑甲虫,爬附在起着涟漪的无垠白原中。 自那天起,每个夜晚都更趋凄冷,更趋孤单。白灵不总在身边,但从未离得太远。就算分开,琼恩也能感觉他的存在,对此深感欣慰。断掌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平日只见他默默骑马,长长的灰辫子缓缓甩动,几个钟头也没一句交流,唯一的声音是马蹄在石上的轻踏和冷风的恸哭。高山之上,风从未宁息。而今他常能无梦入眠:梦不到狼,梦不到兄弟,唯有空虚。诸神的诅咒之地,连造梦也没有空间,他告诉自己。 “你的剑可还锋利,琼恩·雪诺?”透过闪烁的篝火,断掌科林问。 “我的剑乃是瓦雷利亚钢制成,熊老所赐之物。” “你可还记得发下的誓言?” “不敢或忘。”那是男子汉永生难泯的誓约。一旦出口,决无反悔。今世的命运由它主宰。 “那么,请和我一起复诵,琼恩·雪诺。” “是。”高悬的明月之下,两人的声音合为一体,白灵和群山是他们的见证。“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诵毕,天地间唯有火苗的噼啪和晚风的微叹。琼恩热切地舒展灼伤的手掌,誓词在脑海中不断回响,他向父亲的无名诸神祷告,请让自己勇敢赴死。快了,马儿到了体力透支的极限。琼恩知道,科林的马甚至连明天也熬不过。 篝火渐衰,暖意褪去。“火焰将灭,”科林说,“倘若长城沦陷,天下的火将全部熄灭。” 琼恩无话可说。他点点头。 “我们要么脱逃,”游骑兵说,“要么被捕。” “我不怕死。”这只算半句谎话。 “事情不像你想象的这么简单,琼恩。” 他不明白。“您什么意思?” “等他们追上,你得投降。” “投降?”他难以置信地眨眨眼。野人不拿这些被他们称为乌鸦的人当俘虏,落到他们手中只有死路一条,除非……“他们只留背誓者,只留曼斯·雷德那样的逃兵。” “这就是你将扮演的角色。” “不,”他拼命摇头,“决不!我做不到。” “你会的。这是命令。” “命令?可是……” “记住,我们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只为维护王国安泰。你是不是守夜人的汉子?” “是。可是——” “没有‘可是’,琼恩·雪诺。只有是,或者否。” 琼恩挺直身子。“是。” “那么,听着,一旦被擒,你得主动去讨饶,就像当初那个女野人求你那样。他们会要你当面把黑斗篷砍成碎片,要你以父亲的坟墓之名发誓,永远唾弃和诅咒弟兄们和总司令。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但在心里,你要记得你是谁,记得你的誓言。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直到时机来临。你的任务是:观察。” “观察什么?”琼恩道。 “我也不知道,”科林说,“你的狼看见他们在乳河河谷挖掘。在那片偏僻寒冷的荒原上,有什么值得寻找的东西呢?找到了吗?这就是你必须追寻的答案,在重回莫尔蒙司令和兄弟们身边之前,你必须弄清楚。记住,这是我的托付,琼恩·雪诺。” “我将不负所托。”琼恩勉强应道,“但……您会告诉他们真相,对吗?至少告诉熊老?请您告诉他,我从未背弃自己的誓言。” 断掌科林隔着火焰瞪视他,双眼深不可测。“下次见面,我会告诉他。我发誓。”他朝火堆做个手势。“加点柴,多些温暖与光亮。” 琼恩跑去砍来更多枝条,将每根劈成两半,扔进火中。树木枯死已久,但在火中却重复苏醒,如获新生。根根木条旋转燃烧,放出黄、红、橙三色光芒,犹如一场烈火之舞。 “行,”科林突然说,“上马吧。” “上马?”篝火之外一片乌黑,寒夜笼罩,“去哪儿?” “回头。”科林骑上疲累的坐骑。“希望火光引他们往前追。来吧,兄弟。” 琼恩重新戴上手套,拉起兜帽。马儿不愿离开篝火。太阳已没,一轮残月洒下冰冷的银光,照耀在险恶的前路。他不知科林有什么打算,但或许还有机会,对此他衷心盼望。不管有什么理由,我都不要当背誓者。 他们谨慎行进,竭尽人马所能地沉默移动,跟随来时的足迹,直到两山间的隘口,一条覆冰的小溪从中流出。琼恩记得这个地方,日落前曾在这里饮马。 “可惜,水开始结冰,”科林评论,“我本想顺溪走,但冰上会留下痕迹,暴露行踪。现在贴着山崖,前方半里处有个弯道可以隐蔽。”他骑进隘口。琼恩留恋地望了遥远的花火最后一眼,跟上前去。 他们骑得越远,两边的峭壁就压迫得越紧。月光下,溪流如缎带,指引他们直向源头。石岸上全是冰,但在细薄的硬壳下,琼恩听见潺潺水声。 此路曾发生山崩,一块巨大的落石横断中间,但他们的矮小犁马挤了过去。其后山壁愈加紧密陡峭,溪流延伸,直通一座曲折高耸的瀑布。雾气笼罩,如庞然冰兽的喘息,奔涌的流水在月光下发出银白的辉芒。琼恩沮丧地望着瀑布。死路一条。他和科林或许能爬上去,但马儿不行。没有马,他们徒步将撑不久。 “动作快!”断掌指令。骑在小马上的大个子朝瀑布飞驰,穿过水帘,消失无踪。他许久不曾出现,于是琼恩也夹紧坐骑,跟随前去。他的马竭力想逃,如注的冰水用结冻的拳头展开殴打,苦寒的震颤则让他无法呼吸。 接着便通过了。他浑身湿透,不住发抖,但终究是过去了。 石缝极窄,难容通行,但过去之后,道路大开,地面变成柔软的沙地。飞沫在琼恩的胡子上结冰。白灵怒气冲冲地穿过水帘,摇晃身体,抖干毛皮,怀疑地嗅闻四周的黑暗,最后在石壁边抬腿撒尿。科林已下马,琼恩也照办,“原来你知道这地方。”“有兄弟给我讲过追踪影子山猫穿越瀑布的故事,那时我比你还年轻。”他卸下马鞍,取走嚼子和缰绳,用手梳理坐骑茸茸的鬃毛。“这条道贯穿山脉核心。等到黎明,倘若他们未察觉,我们就上路。第一班我来值,兄弟。”语毕,科林背靠岩壁,坐在沙地,成为阴郁洞穴中一道模糊的黑影。透过匆匆的流水声,琼恩听见钢铁与皮革摩擦的细微响动,断掌已拔剑在手。 他脱下湿斗篷,但此地又冷又潮,不容他再脱。白灵摊开身体,蜷缩在旁边睡觉,舔了舔他的手套。琼恩感激他的温暖,心里又想起野外的篝火,不知此刻是否熄灭?倘若长城沦陷,天下的火将全部熄灭。月光一度透过奔涌的水帘,在沙地撒下数道苍白式微的条纹,但很快褪去,一切又重归黑暗。 睡意终于袭来,随之而至的竟是噩梦连连。他梦见燃烧的城堡,梦见坟墓里爬出的死人。科林唤醒他时,四周仍一片漆黑。断掌入眠,琼恩将背靠上洞壁,听着水声,等待黎明。 第二天破晓时分,他们各咽下一块半冻的马肉,之后为马上鞍,重披黑斗篷。断掌值班时制作了六支火把,而今从鞍袋里取出干燥的苔藓,浸油后绑上。他点燃第一支,当先进入黑暗,苍白的焰苗指引路途,琼恩牵马跟随。多石的隧道蜿蜒曲折,起初向下,接着又向上,并愈加陡峭狭窄,到头来马儿几乎过不去。出去就甩掉他们了,琼恩边走边想,老鹰总不能看穿岩石吧?我们会摆脱追兵,直奔拳峰,将一切报告熊老。 可经过数小时跋涉,重见天日时,老鹰正恭候他们。它栖息在坡顶一棵枯树上,足足比他们高过百尺。白灵跳过岩石,朝它扑去,鸟儿拍拍翅膀,飞入空中。 科林的视线随着老鹰移动,嘴唇越抿越紧。 “这里地势不错,”他宣布,“上方有遮蔽,后方是密道,他们无法偷袭。你的剑可还锋利,琼恩·雪诺?” “是的。”他说。 “我们先喂马。可怜的畜生,感谢它们英勇的服务。” 琼恩把最后一把燕麦喂给自己的坐骑,抚摸它柔软的毛鬃,白灵则在岩石间不安地游荡。他狠狠扯下手套,舒活灼伤过的指头。我是守护王国的坚盾! 一声猎号在山间回荡,琼恩听见猎狗的吠叫。“他们片刻即至,”科林说,“把狼管好。” “白灵,过来。”琼恩唤道。冰原狼勉强跑回他旁边,尾巴在身后高高竖起。 不到半里外的山脊上,野人们纷纷出现。猎狗们跑在最前,这些灰棕的野兽混合了狼的血统,来势汹汹,哮吠不止。白灵咧牙露齿,毛发直立。“放松,”琼恩低语,“别动。”头顶传来扑翅之声,老鹰停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发出胜利的尖啸。 猎人们小心翼翼地靠拢,以防遭飞箭攻击。琼恩数了一下,共有十四人,外加八条狗。他们巨大的圆盾乃是柳条编成,覆盖人皮,涂上骷髅图案。约有一半人用木头和熟皮制的粗糙头盔遮脸。左右两翼,各有一名射手将箭搭上由木头和兽角做成的短弓,但没释放。其他人装备长矛或大槌,还有一人握着有裂口的石斧。看得出,他们身上那点破烂的护具不是抢来,便是得自于死去的游骑兵。野人既不挖矿也不会冶炼,长城以北,铁匠寥寥可数,锻炉更是稀罕。 科林抽出长剑。传说中,他失去半只右手后,练成了左手剑,威力更甚以往。琼恩和这位高大的游骑兵并肩而立,长爪在手。空气虽寒,汗水却模糊了视线。 他们在洞口十码前停步,带头人单独上前。他的马平缓地攀登崎岖的坡地,模样活像只山羊。随着靠近,琼恩听见咯咯啦啦声——原来人马皆用骸骨护体:牛骨,羊骨,山羊、野牛和麋鹿的残骸,长毛象的巨骨……以及人骨都穿在身上。 “叮当衫。”科林冰冷有礼地朝下喊。 “乌鸦理当称我骸骨之王。”此人的头盔乃是用巨人的头骨制成,双手从上到下,皮革外缝着无数熊爪。 科林嗤之以鼻。“我没见什么大王,只有一条穿鸡骨头的狗,边走边响,招摇现市。” 野人恼怒得发出嘶叫,坐骑也人立起来。真是名副其实,琼恩想,对方那身骨头松散串连,只需一动,便会叮叮当当,响个不休。“是啊,待会儿就听你的骨头作响啦,断掌。我要煮你的肉,拿你的肋骨当锁甲,敲你的牙齿做项链,用你的头骨来喝粥。” “好,我奉陪到底。” 对这份邀约,叮当衫面露难色。黑衣兄弟据守着山洞狭口,人数起不了作用,顶多只能两人同上。他手下一名女战士牵马挤过来,想必也是个“矛妇”吧。“十四比二,乌鸦,八条狗对一匹狼,”她高叫,“要打要跑,你们都输定了。” “给他们瞧。”叮当衫下令。 女人从血迹斑斑的口袋里掏出战利品。伊班的秃头圆得像颗蛋,所以她拎着耳朵摇晃。“他很勇敢。”她说。 “但还是没了命,”叮当衫,“你们也一样。”他亮出战斧,在头顶炫耀挥舞。那是上好的钢铁,两面闪着寒光——伊班一向爱护兵器。其他野人围上前,聚到叮当衫身边,高声辱骂。有几个把奚落对象选准琼恩。“小子,你的狼?”一个提着石连枷的瘦弱少年叫道,“太阳落坡前他就成我的斗篷啦。”另一边,一位矛妇掀开粗糙的皮衣,把肥大的白乳房露给琼恩看。“乖儿子,想妈妈了?来,过来,喝一口,宝宝乖。”狗们也不甘示弱,大声喧哗。 “别管他们的嘲讽,”科林给了琼恩一个意味深长的凝视,“记住自己的使命。”“赶乌鸦啦,”叮当衫的吼叫压过吵闹。“放箭!” “不!”琼恩抢在开打前逼自己开口,并急促地趋前两步。“我们投降!” “他们警告我,杂种是天生的懦夫,”断掌科林在身边冷冷地说,“我总算明白了。滚到你新主人那边去!胆小鬼!” 琼恩满脸通红,缓缓下坡,来到叮当衫马前。野人头目隔着头盔眼洞打量他:“自由民要懦夫何用?” “他不是懦夫。”一位射手掀开山羊皮头盔,露出满头杂乱红发,“他是临冬城的私生子,是他放了我。让他活命。” 琼恩和耶哥蕊特四目交汇,无言以对。 “我要他死!”骸骨之王坚持,“黑乌鸦是狡猾的鸟。我不信任他。” 头顶的山岩上,老鹰拍拍翅膀,恼怒地尖叫。 “那只鸟讨厌你,琼恩·雪诺,”耶哥蕊特道,“那是有理由的。他原本是个人,却死在你手中。” “我不知道,”琼恩老老实实回答,一边努力回忆自己在峡口所杀之人的面容,“你说曼斯会收留我。” “不错。”耶哥蕊特道。 “曼斯离这儿远着呢,”叮当衫说,“芮温勒,捅他。” 大个子矛妇眯起眼睛:“这乌鸦想加入自由民,就得凭真本事。” “要我做什么都成。”很难出口,但琼恩还是说了。 叮当衫的骨甲随着狂笑而剧响。“去毙了断掌,杂种。” “想都别想,”科林说,“转过来!琼恩,受死吧!” 说时迟,那时快,科林的剑已劈至眼前,长爪反射性地上弹格挡,碰撞的力道几乎把它从琼恩手中震飞。他踉跄后退。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他将长柄剑双手交握,利落反击,却被高个子游骑兵漫不经心地扫开。两人你来我往,黑斗篷交织一体,青年用快捷灵巧对抗科林左手剑的凶蛮力量。霎时间,断掌的剑无处不在,左左右右,如飞雨迭至,剑随心动,潇洒自如。琼恩只觉手臂逐渐麻木。 即使白灵用牙齿狠狠撕扯游骑兵的小腿,科林还是踏稳了脚步。但在那一瞬间,当他扭身时,露出了破绽。琼恩一剑递出,反手一撩。游骑兵向外让开,似乎这一击未起作用,但紧接着喉头浮现一连串朱红的泪滴,明亮鲜活,犹如红宝石的项链。最后血如泉涌,断掌科林倒了下去。 白灵的口鼻也在滴血,但长柄剑只锋尖有染,在最后的半寸。琼恩把冰原狼赶开,跪下来搂住兄弟。最后一丝光芒正从科林眼中褪去。“……锋利。”他说,伤残的手指举起又落下。他死了。 他知道,琼恩麻木地想,他知道他们会要求我做什么。他突然想起山姆威尔·塔利,想起葛兰和忧郁的艾迪,想起留守黑城堡的派普和陶德。难道我从此就要失去他们,正如我失去了亲兄弟布兰、瑞肯和罗柏?我到底是谁?我到底在做什么? “扶他起来。”一双粗糙的手在拉他。琼恩没有抗拒。“有名字吗?” 耶哥蕊特替他回话:“他叫琼恩·雪诺,是临冬城艾德·史塔克的血脉。” 芮温勒笑道:“呵呵,谁想到?断掌科林竟死在贵族老爷的杂种手里!” “捅他。”叮当衫坚持。老鹰朝他飞去,停在骨盔上,刺耳地呐喊。 “他投降了。”耶哥蕊特提醒他们。 “是啊,还杀了自家兄弟来证明。”一名头戴生锈的铁半盔、相貌平庸的矮个野人说。 叮当衫骑近前来,骨甲响个不停。“那是狼做的下流勾当。断掌的死该算在我头上。” “呵呵,我们都看到你跃跃欲试呢。”芮温勒嘲笑。 “他是个狼灵,”骸骨之王说,“乌鸦!我不喜欢他。” “倘若他真是狼灵,”耶哥蕊特说,“就能吓着我们吗?”其他人叫喊着表示同意。透过焦黄的头骨眼洞,叮当衫恶狠狠地瞪视琼恩,但最终不得不让步。好一帮自由民,琼恩心想。 他们在断掌科林倒下的地方用松针、灌木和断枝垒起柴堆,就地焚尸。有的木料还有绿意,所以燃起来和缓而多烟,片片黑羽,高升至明亮的晴空。叮当衫取走几片焦骨,其余人掷色子决定其他东西的归属。得到斗篷的是耶哥蕊特。 “我们回风声峡?”琼恩问她。他不知自己重新面对那片高山时会作何感想,也不知他的马能否坚持。 “不,”她说,“我们身后什么也没有了。”她望他的眼神带着一抹怜伤。“曼斯已率大队人马沿乳河南下,浩浩荡荡朝你的长城进发。” 146.第146章 布兰 漫天尘烬,犹如一场柔软的灰雪。 他踏着干燥的松针和棕色的落叶,来到松木稀疏的树林边缘。开阔场地远端,在人类荒凉的石山里,熊熊火焰盘旋上升,热风迎面扑来,带着浓浓的鲜血和烤肉的味道,令他垂涎欲滴。 这些味道吸引他们前去,别的气息又在警告他们退避。他仔细嗅闻飘来的烟。人,好多人,好多马,还有火、火、火。这是最危险的气息,即便坚硬冰冷的钢铁,即便酸臭的人类爪子和硬皮都比不上。烟雾和灰烬刺痛眼睛,他举目上望,只见一条长翅膀的大蛇张牙舞爪,咆哮着喷出烈焰洪流。他朝它咧牙露齿,但大蛇无动于衷。峭壁之外,冲天大火吞噬繁星。 大火彻夜燃烧,一度发出怒吼和巨响,脚底的土地摇摇欲裂。狗在吠叫、呜咽,马儿在恐惧中厉声尖嘶。暗夜中的哀号惊天动地——那是人类的哀号,惧怕的嚎啕,狂野的呼叫,歇斯底里的大笑和莫可名状的呼唤。人类是最吵闹的动物。他竖起耳朵、仔细聆听,弟弟却对每个声音都报以咆哮。他们整夜游荡林间,无垠的风吹来漫天的尘,散布余烬,遮盖长天。当火势渐衰,他们决定离去。雾的清晨,灰的太阳。 他离开树林,缓慢穿过场地,弟弟跑在身畔。他们追随鲜血和死亡的气息,沉寂地穿过人类用木头、青草和泥巴筑成的洞穴。其中许多烧毁,许多垮塌,只有极少数维持原状。他们见不着也闻不到一个活人。乌鸦遍布尸体,等他兄弟俩走近,便跳进空中尖声叫喊。野狗则在他们跟前落荒而逃。 雄伟的灰壁下,一匹垂死的马大声闹嚷,它想用断腿挣扎站立,却屡屡嘶叫着倒下。弟弟围着它转圈,然后一口撕开它的喉咙,马儿无力地踢打几下,闭上了眼睛。他朝马尸走去,弟弟却一口咬来,衔住他耳朵往后拖,于是他拿前脚环住对方,反咬弟弟的腿。他们在草地、泥土和散落的灰烬之中争斗,为死马而扭打,直到弟弟仰面朝天,卷起尾巴,表示顺服为止。他朝弟弟暴露的喉头咬了最后一小口,然后开始用餐,并让弟弟也参加。吃饱后,他帮弟弟舔掉黑毛上的血。 此时,黑暗角落的呼唤突然传来,喃喃的低语把他往那座什么也看不见的房子拖。冰冷的召唤,带着石头气息,盖过所有扰攘。他挣扎,抗拒那份引力。他厌恶黑暗。他是狼,他是猎人、游侠和杀手,他属于辽阔大森林里的兄弟姐妹,他希望自由自在奔跑于星斗之下。于是他坐下来,仰天长嗥。我不要去,他高喊,我是狼,我不要去。然而黑暗却逐渐笼罩,蒙住眼睛,灌满鼻子,遮掩耳朵,他看不见、听不到、闻不出、跑不动。灰壁消失,死马不见,弟弟无踪,一切都化为黑暗。沉寂、黑暗、冰冷、黑暗、死亡、黑暗…… “布兰,”温柔的耳语传来,“布兰,快醒醒。快醒醒啊,布兰。布兰……” 他闭上第三只眼,睁开其余的两只,老旧的两只,瞎盲的两只。理所当然,在黑暗中人类都是瞎子。但有人紧搂着他,他感觉出胳膊的环绕,体会到依偎的温暖。阿多在不断念叨:“阿多,阿多,阿多。”他自己保持沉默。“布兰?”这是梅拉的声音。“你刚才拳打脚踢,发出恐怖的喊叫。看见什么了?” “是临冬城。”他有些口齿不清地回答。总有一天,当我回来时,将彻底忘记怎么说话。“那是临冬城,整个都在燃烧。马的味道,铁的味道,还有血。梅拉,他们把所有人都害死了。” 他觉出她伸手抚着他的脸,梳理他的头发。“好多汗,”她说,“要喝水吗?” “喝水。”他同意。于是她把皮袋凑过来,布兰急切吞咽,水从嘴角不断溢出。每次回来,他都虚弱、干渴而饥饿。他还记得垂死的马,鲜血的味道和晨风中烤肉的气息。“我睡了多久?” “整整三天。”玖健道。不知男孩刚轻手轻脚地赶到,还是一直便在旁边;在这黑暗迟钝的世界里,布兰什么也不能确定。“我们都为你担心。” “我和夏天在一起。”布兰说。 “太久了,你会饿死自己的本体。梅拉曾为你灌了点水,我们还往你嘴唇涂蜂蜜,但这些远远不够。” “我吃过,”布兰道,“我们扑杀一头鹿,还赶走想来偷吃的树猫。”那猫体毛棕褐,只有冰原狼一半大,却十分凶猛。他还记得它身上的麝香味道,记得它趴在橡树枝干上低头咆哮。 “吃东西的是狼,”玖健说,“不是你。小心,布兰,请记得自己的身份。” 他怎不记得自己的身份?他太清楚了:小男孩布兰,残废的布兰。倒不如当凶兽布兰。这教他怎不思念夏天,怎不想做狼梦呢?在这阴冷潮湿的漆黑墓窖,他的第三只眼终于睁开。而今他随时能连接夏天,甚至触碰过白灵,并透过他与琼恩对话——不过或许那只是梦吧!他不明白玖健干吗老急着把他拉回来。布兰用双手撑起身子,蠕动坐定。“我得把看见的情形告诉欧莎。她在这里吗?她上哪儿去了?” 女野人出声答道:“我在。大人,这里黑黑的,什么都不方便。”他听见脚跟与石地板的摩擦,便转头看去,一无所获。无妨,闻得出来。转念间,他想起自己没了夏天的鼻子,众人都是一样的味道。“昨晚我尿在那个国王腿上,”欧莎说,“也可能是早晨,谁知道?我睡着了,刚刚醒。”大家和布兰一样,通常都在睡,这里无事可做,只有睡了吃,吃了睡,间或交流几句……却不敢多说,更不敢大声,只为确保安全。欧莎认为大家最好一句话都别说,但安抚瑞肯谈何容易,阿多的呢喃也无法阻止。“阿多,阿多,阿多。”他总是自言自语,说个不休。 “欧莎,”布兰道,“我看见临冬城在燃烧。”瑞肯轻柔的呼吸从左边传来。 “那只是梦。”欧莎说。 “是狼梦,”布兰道,“我记得那味道。血与火,非比寻常的气息。” “谁的血?” “马血,狗血,人血,大家的血。我们得去看看。” “我可只有这身瘦皮囊,”欧莎道,“若给那乌贼亲王捉住,非被剥皮不可。” 梅拉在黑暗中牵起布兰的手,捏捏他的指头。“你害怕,我去。” 布兰听见手指在皮革中摸索的响动,接着是铁石相击的声音。一次又一次。火花迸出来,被欧莎轻轻地攥住、呵护。一道长白的焰火向上舒展,犹如踮起脚尖的少女。欧莎的脸在火旁浮现,她点燃一根火把。布兰眯眼看去,沥青开始燃烧,给整个世界带来橙色的光芒。瑞肯也醒了,打着呵欠,坐起身子。 影随光动,刹时似乎所有的死人都苏醒过来。莱安娜和布兰登,他俩的父亲瑞卡德·史塔克公爵,瑞卡德的父亲艾德勒公爵,威廉公爵和他的兄弟“躁动的”阿托斯,多诺公爵、伯隆公爵和罗德威公爵,独眼的琼尼尔公爵,巴斯公爵、布兰登公爵和曾与龙骑士决斗的克雷根公爵。他们坐在石椅上,脚边是石制冰原狼。这是尸骨已寒后的安息殿堂,这是属于死者的黑暗大厅,这是仇视生人的恐怖之地。 他们所躲藏的墓穴张开空虚大口,等待着艾德·史塔克公爵,在父亲庄严的花岗石像下,六个亡命者聚在一起,靠微薄的面包、淡水和干肉维生。“不多了,”欧莎眨眼瞧着存粮,低语道,“算啦,我反正都得潜回去偷吃的,否则咱们该拿阿多当点心了。” “阿多。”阿多朝她露齿而笑。 “上面到底白天还是晚上?”欧莎问,“我已经失去了感觉。” “是白天,”布兰告诉她,“但烟雾层层,和黑夜没两样。” “您确定,大人?” 残破的身躯不曾移动,但他看到了一切,两个世界在眼中浮现:一边是手执火把站立的欧莎,以及梅拉、玖健和阿多,在他们身后,两排耸立的花岗岩柱和高大的领主石像朝黑暗中延伸……另一边是临冬城,滚滚浓烟下的灰堡,橡木与钢铁的雄伟大门烧焦坍塌,吊桥锁链断裂、木板散落。护城河里满满的浮尸,成了乌鸦的岛屿。 “确定。”他宣布。 欧莎考虑了一会儿。“那就冒险上去瞧瞧吧,但你们一定要跟紧。梅拉,把布兰的篮子拿来。” “我们回家?”瑞肯兴奋地问,“我好想骑小马,好想吃苹果蛋糕、黄油和蜂蜜。我想毛毛。我们去找毛毛狗吧!” “好的,”布兰允诺,“但你得乖一点,别乱说话。” 梅拉把柳条篮绑在阿多背上,抱布兰进去,将他无用的双腿放进洞。此刻,他肚里七上八下,虽然明知地面有什么等着他,却不能稍减恐惧。出发前,布兰望了父亲最后一眼,只觉艾德公爵的眼中饱含悲伤,好似在恳求他们别走。我们必须去,他心想,再不能拖延。 欧莎一手拿橡木长矛,一手举火把,背上挂一把无鞘的剑——那是密肯最后的作品之一,原本放在艾德公爵墓前,用来确保灵魂安息的。铁匠死后,敌人占领了军械库,兵器被统统没收,如今只得事急从权。梅拉拿了瑞卡德公爵的剑,不停抱怨它过于沉重。布兰登则取走同名叔叔的武器,那个他从未谋面的大叔。宝剑在手的感觉很美妙,但他知道派不上用场。 对我来说,剑只是玩具,布兰心想。 他们的脚步声在长长的墓窖中回荡。身后的阴影很快吞没了父亲,身前的阴影则急促后退,现出更多雕像——这些不是服膺国家的地方领主,而是酷寒北境的古老君王,石冠戴在他们额上。“降服王”托伦·史塔克,“春王”艾德温,“饿狼”席恩·史塔克,“焚船者”布兰登和“造船者”布兰登,乔拉和杰诺斯,“恶人”布兰登,“月王”沃顿,“新郎”艾里昂,艾隆,“甜蜜的”班扬和“苦涩的”班扬,“雪胡王”艾德瑞克。这些面容坚毅刚强,不管曾犯下滔天罪恶,还是一生向善,他们个个都是货真价实的史塔克。布兰知道每个人的故事。他向来不怕墓窖的气氛,因为这是他家园的一部分,他本人的一部分。他一直都知道,将来有一天,自己会和他们安息在一起。 如今,他彷徨。如果我上去,还能下来吗?如果我死了,又该葬于何方? “等等,”他们抵达通往地表的螺旋楼梯前——它的另一端直向地底,更为古老的君王就坐在那里的黑暗王座上——欧莎说,并将火把递给梅拉。“我去探路。”她的脚步渐行逐远,终至完全消失。“阿多。”阿多紧张地说。 布兰上百次告诉自己有多讨厌藏在这黑暗的地方,有多希望重见阳光,骑乘小舞穿越风雨。但当出墓时刻近在眼前,他却害怕起来。身处暗处的安全感令他眷恋,倘若伸手不见五指,敌人又如何能找上门来?石头君主也给他勇气。虽然看不见,但他们一直都在。 他们等了许久,方有声响再度传来。布兰已开始担心欧莎遇到不测。弟弟也不安地动来动去。“我要回家家!”他大声说。阿多把头晃个不停,说:“阿多。”脚步声逐渐增大,又过了一会儿,欧莎终于在光圈内出现。她一脸严肃,“有东西把门堵住了。我推不开。” “让阿多上,他什么都推得动。”布兰道。 欧莎审视了魁梧的马童一番。“或许吧,来。” 楼梯狭窄,只能单列行走。欧莎带头,阿多随后,他背上的布兰连忙低头以防脑袋撞上天顶。梅拉执火把紧跟,玖健断后,牵着瑞肯。他们顺应石阶,一圈一圈地爬,不断向上。布兰似乎闻到烟味,但宽慰自己那只是火把在燃烧。 墓窖出口的大门乃是铁树制成,老旧而厚重,朝内倾斜,一次只容一人靠近。欧莎推了好几次,纹丝不动。“让阿多试试。” 他们先把布兰抱出来,以免受到波及。梅拉陪他坐在石阶上,一只手保护性地环住他的肩膀。欧莎和阿多换了位。“把门打开,阿多。”布兰说。 高大的马童把两只手掌平放门上,使劲一推,咕哝几声。“阿多?”他一拳砸向木门,门只抖了抖。“阿多。” “用背顶,”布兰催促,“还有腿。” 于是阿多转过身来,将背贴上大门,开始顶撞。一次,又一次。“阿多!”他将两腿在阶梯上高低错开,弯下腰来,顺着倾斜的门,竭力上顶。木头嘎吱呻吟。“阿多!”他将一只脚再下降一阶,两腿分得更开,紧着身子,直往上突。他面红耳赤,随着力道加强,脖子青筋暴出。“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上方传来一声沉闷的轰隆,大门突然向外凹去,一束天光照在布兰脸上,令他无法视物。随着又一阵推挤,石头翻滚,通道完全敞开。欧莎二话不说,端起长矛朝外一戳,接着便冲出去,瑞肯钻过梅拉大腿也跟着跑。阿多用力把门完全拉开,之后才走上地面。黎德姐弟则留下来抱布兰走完最后几步阶梯。 天空灰白,浓烟滚滚。他们站在首堡——或者说首堡残骸——的阴影下。这座建筑半边全坍。院子里随处可见散落的石像鬼。它们和我从同一个地方摔下来,布兰触目惊心地想。雕像们碎得好彻底,他不禁怀疑自己为何能苟活。旁边,有群乌鸦在啄一具被乱石压住的尸体,他面目朝下,布兰认不出是谁。 首堡已有数百年不曾使用,如今成为一具空壳。楼层焚毁,木梁燃尽,墙壁塌陷,可以直接看进房间,甚至看到厕所。在它后面,残塔依旧耸立,它早被烧过,现下竟成为唯一维持原状的部分。漫天烟雾呛得玖健·黎德咳嗽不止。“带我回家!”瑞肯要求,“我要回家家!”阿多边跺脚边转圈。“阿多。”他低声呜咽。他们挤在断垣残壁间,周围是无尽的死亡。 “我们弄出的声音只怕会吵醒睡龙,”欧莎说,“却没有人来。看来城堡真的焚烧毁灭,和布兰的梦一样。我们最好——”身后传来响动,她戛然住嘴,立刻旋身,长矛在手。 两个消瘦的黑影从残塔后浮现,缓缓跑过瓦砾堆。瑞肯开心地叫道:“毛毛!”黑冰原狼报之以热情的冲撞。夏天走得较慢,他用脑袋挤挤布兰的胳膊,舔舔主人的脸。 “我们得离开这里,”玖健道,“遍地死尸,很快会引来狼群,以及更危险的东西。” “没错,得赶快上路,”欧莎同意,“但我们需要食物,城里应该留下不少。大家别分开。梅拉,你端好盾牌断后。” 早晨剩下的时间里,他们绕着城堡仔细转了一圈。雄伟的大理石城墙仍旧健在,虽多处焦黑,但并未垮塌。墙内成了死亡和毁灭的展台。厅门化为焦炭,房椽消失无影,天花板压坠在地。玻璃花园的绿黄窗格全部粉碎,其中的树木、瓜果和鲜花要么断裂夭折,要么无遮无盖。茅草和木料盖的马厩荡然无存,故地只余灰烬、碎屑和马尸。布兰想起小舞,忍不住落泪。藏书塔下出现一个蒸气腾腾的浅池,热水正从塔中裂口喷涌而出。连接钟楼和鸦巢的桥梁垮进下方庭院,钟楼旁鲁温师傅居住的塔楼也不见了。他们看见主堡下方的地窖窄窗内闪烁着阴暗的红光,某座库房的火势也未平息。 在惨不忍睹的烟火废墟中,欧莎轻声叫唤,却始终无人应答。有只狗偎在一具尸体旁,不停地拱,但闻到冰原狼的气味拔腿就跑;其余的狗全死在狗舍里。学士的渡鸦正在尸体上大快朵颐,它们残塔上的近亲也应邀来参加宴会。布兰依稀认出麻脸提姆,他给人当面砍下一斧。圣堂的残壳外,坐着一具烧焦的尸体,它举起双手,握成两个焦黑的硬拳头,好似在殴打靠近的敌人。“诸神慈悲,”欧莎愤怒地低语,“让异鬼抓去犯罪的人!” “席恩。”布兰抑郁地说。 “不对,你看。”她用长矛指指院子对面。“那是他手下的铁民。这儿也有。还有那边,那是葛雷乔伊的战马,看见吗?那匹浑身是箭的黑马。”她皱紧眉头,在死者之间穿梭。“黑罗伦在这里。”他被乱刀砍死,胡须染成红褐色。“临死还捎带几个,了不起。”欧莎用脚翻过旁边一具尸体,“上面有徽章:小人儿一个,全身血红。” “是恐怖堡的剥皮人。”布兰说。 夏天狂吼一声,飞奔而去。 “神木林!”梅拉一手执盾,一手拿蛙矛,追赶冰原狼。余人随即跟上,穿过烟尘和落石。林中空气清新,虽然边沿有几棵松木被烧,但深处的润土和绿枝战胜了火焰。“这片树林有力量,”玖健道,似乎窥见了布兰的想法,“不逊烈火的力量。” 黑水池边,心树之下,鲁温师傅匍匐在泥地中。满地湿叶上,有一股弯曲的血迹,标示出爬行的轨道。夏天正在他身边,布兰乍一眼以为他死了,但梅拉伸手摸他脖子时,师傅却发出呻吟。“阿多?”阿多难过地说,“阿多?” 他们小心翼翼地抱起鲁温学士,让他靠坐在树旁。他一直灰眼灰发,袍子也是灰的,但如今鲜血浸染,通通成了暗红。“布兰,”师傅看见高踞在阿多背上的他,轻声唤道。“瑞肯,”他笑了,“诸神慈悲,我就知道……” “知道?”布兰疑惑地说。 “那双腿,我认得出……衣服虽然吻合,但腿上的肌肉……可怜的孩子……”他边咳边吐血。“你们消失在……森林……这……怎么办到的?” “我们根本没离开,”布兰说,“嗯,我们只走到林地边缘,便折回来。我派冰原狼去制造痕迹,然后大家躲进父亲的坟墓。” “原来是墓窖。”鲁温哈哈大笑,唇边冒出一连串带血的泡沫。师傅想动,却发出一阵尖锐而痛苦的喘息。 泪水盈满了布兰眼眶。每当有人受伤,人们总来找老学士,可当师傅受伤时,又该去找谁呢? “我们帮你做担架。”欧莎说。 “不用,”鲁温道,“我快死了,女人。” “你不能死,”瑞肯恼火地说。“不,你不能死。”他身边的毛毛狗露出牙齿,跟着咆哮。 师傅朝他会心地微笑:“别吵啦,孩子,我活得比你长多了,也该……甘心地死去……” “阿多,蹲下。”布兰说。于是阿多跪在学士身边。 “听着,”鲁温对欧莎说,“两个王子……是罗柏的继承人。不能……不能走在一起……你听见吗?” 女野人靠住长矛。“是,分开比较安全。但要带他们去哪儿?依我看,或许去赛文家的……” 鲁温师傅努力摇头,牵起剧烈疼痛。“赛文家那孩子死了。罗德利克爵士,兰巴德·陶哈,霍伍德伯爵夫人……他们统统被杀。深林堡沦陷,卡林湾被夺,很快连托伦方城也保不住。磐石海岸有铁民。而东边……东边是波顿的私生子。” “那我们该去哪儿?”欧莎问。 “去白港……去找安柏家……我不知道……四处都在打仗……人人攻击友邻……而凛冬将至……好蠢啊,麻木,疯狂,愚蠢……”鲁温师傅伸手抓住布兰前臂,指尖有一种不顾一切的力量。“从今往后,你必须坚强……坚强!” “我会的。”布兰说,几乎吐不出字句。罗德利克爵士被杀,鲁温师傅垂死,每个人,每个人都…… “好样的,”师傅道,“好孩子。你果然是……你父亲的孩子,布兰。现在快走吧。”欧莎举头凝视鱼梁木,望向雕刻在苍白树干上的红脸。“你留下来陪伴诸神?” “我求你……”师傅在竭力忍耐,“一口……一点水喝,然后……帮忙……如果你愿意……” “唉,”她转向梅拉,“把孩子们带走。” 玖健和梅拉牵走瑞肯。阿多随后。他们穿过树林,低枝抽打布兰的脸庞,树叶则抹去他层层泪花。不一会儿,欧莎回到院子与他们会合,再没提起鲁温师傅。“阿多跟布兰一起,当他的双腿。”女野人明快地说,“我来保护瑞肯。” “我们和布兰同行。”玖健·黎德道。 “啊,我想也是。”欧莎说,“我走东门,顺着国王大道走一段。” “我们走猎人门。”梅拉道。 “阿多。”阿多说。 大家去了厨房一趟。欧莎找到好几条虽然烤焦但勉强可食用的面包,甚至还有一只冷掉的烤鸭,她把它分成两半。梅拉掘出一坛蜂蜜和一大袋苹果。准备完毕后,他们互道珍重。瑞肯哭了,抱住阿多的腿不放手,直到欧莎用矛柄轻轻拍他,这才快步跟上。毛毛狗跟着弟弟。布兰目送他们远去,直到冰原狼的尾巴消失在残塔之后。 猎人门的铁闸被高热扭折变形,只能升起一尺,他们不得不一个接一个地从尖刺下挤过去。 “我们去找你父亲大人吗?”穿过城墙之间的吊桥时,布兰问,“去灰水望?” 梅拉看着弟弟,寻求答案。“我们去北方。”玖健宣布。 进入狼林之前,布兰在篮子上回头,朝这座他生活了一辈子的城堡瞥了最后一眼。缕缕青烟继续爬上灰色长空,和清冷的秋日午后临冬城炊烟缭绕的情景并无二致。外墙箭孔有的被熏黑,不少城垛开裂塌落,但从远观之,城堡依旧是那般模样。高墙之后,堡垒和塔楼傲然耸立,一如千百年的沧桑岁月,劫掠和焚烧无法侵袭。好坚强的石头,布兰告诉自己,树木的根扎进地底,那里有冬境之王的宝座,是他们给了它力量。只要他们存在,临冬城便会不朽。它没有死,只是残破,和我一样,他想,我也没有死。 147.第147章 附录 附录一 主要家族谱系表 铁王座上的王 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十三岁的男孩,劳勃·拜拉席恩一世国王和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王后的长子。 ——他的母亲,瑟曦太后,全境守护者,摄政太后。 ——他的妹妹,弥赛菈公主,九岁。 ——他的弟弟,托曼王子,八岁,铁王座继承人。 ——他的叔叔: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龙石岛公爵,自称国王史坦尼斯一世。 ——蓝礼·拜拉席恩,风息堡公爵,自称国王蓝礼一世。 ——他的舅舅: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外号“弑君者”,御林铁卫队长,目前被关押于奔流城。 ——提利昂·兰尼斯特,代理首相。 ——提利昂的侍从,波德瑞克·派恩。 ——提利昂的武士和部属: ——波隆,为一佣兵,黑头发,黑心肠。 ——多夫之子夏噶,属于石鸦部。 ——提魅之子提魅,属于灼人部。 ——齐克之女齐拉,属于黑耳部。 ——克罗之子克劳恩,属于月人部。 ——提利昂的情妇,雪伊,从前是个营妓,十八岁。 ——他的御前会议: ——派席尔,大学士。 ——培提尔·贝里席伯爵,财政大臣,外号“小指头”。 ——杰诺斯·史林特伯爵,都城守备队队长。 ——瓦里斯伯爵,太监,情报总管,外号“八爪蜘蛛”。 ——他的御林铁卫: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外号“弑君者”,御林铁卫队长,目前被关押于奔流城。 ——桑铎·克里冈,外号“猎狗”。 ——柏洛斯·布劳恩爵士。 ——马林·特兰爵士。 ——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 ——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 ——曼登·穆尔爵士。 ——他的部属及宫廷成员: ——伊林·派恩爵士,御前执法官,刽子手。 ——维拉尔,驻君临的兰尼斯特卫队队长。 ——蓝赛尔·兰尼斯特爵士,从前是劳勃国王的侍从,最近刚刚受封为骑士。 ——提瑞克·兰尼斯特,从前是劳勃国王的侍从。 ——艾伦·桑塔加爵士,教头。 ——巴隆·史文爵士,石盔城古利安·史文伯爵的次子。 ——艾弥珊德·哈佛伯爵夫人,仍在吃奶的女婴。 ——唐托斯·霍拉德爵士,外号“红骑士”,为一酒鬼。 ——贾拉巴·梭尔,一位身遭放逐的盛夏群岛王子。 ——月童,国王的小丑兼弄臣。 ——坦妲·史铎克渥斯伯爵夫人。 ——她的子女: ——法丽丝,长女。 ——洛丽丝,幼女,三十三岁的闺女。 ——盖尔斯·罗斯比伯爵。 ——霍拉斯·雷德温爵士和他的孪生兄弟霍柏·雷德温爵士,青亭岛伯爵之子。 ——君临城内的形色人等: ——都城守备队: ——杰诺·史林特,赫伦堡伯爵,都城守备队队长。 ——莫洛斯,他的长子和继承人。 ——亚拉尔·狄姆,他的副手。 ——杰斯林·拜瓦特爵士,烂泥门守卫队长,外号“铁手”。 ——火术士哈林,炼金术士公会的智者。 ——莎塔雅,一家名妓院的所有者。 ——爱拉雅雅,丹晰,玛丽,皆为她手下的妓女。 ——托布·莫特,武器大师。 ——沙罗利恩,武器大师。 ——铁肚子,铁匠。 ——罗索·布伦,自由骑手。 ——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一名声名狼藉的雇佣骑士。 ——他的兄弟,奥斯尼·凯特布莱克和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 ——“银舌”西蒙,一名歌手。 乔佛里国王的旗帜是——金底黑色的宝冠雄鹿与兰尼斯特家族红底金色的怒吼雄狮。 狭海中的王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一世,劳勃国王的长弟,前龙石岛公爵,史蒂芬·拜拉席恩公爵和伊斯蒙家族的卡珊娜夫人所生之次子。 ——他的夫人,佛罗伦家族的赛丽丝。 ——他们的独生女: ——希琳公主,十岁。 ——他的舅舅,洛马斯·伊斯蒙伯爵。 ——他的儿子,安德鲁·伊斯蒙爵士。 ——他的部属及宫廷成员: ——克礼森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一位老人。 ——派洛斯学士,他年轻的继承人。 ——巴尔修士。 ——亚赛尔·佛罗伦爵士,龙石岛代理城主,赛丽丝王后的叔叔。 ——补丁脸,一弱智的弄臣。 ——亚夏的梅丽珊卓夫人,称为红袍女,光之王拉赫洛的祭司,侍奉圣焰之心。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外号“洋葱骑士”,别号“短指”,黑贝丝号的船长,曾是一名走私者。 ——他的夫人,玛瑞亚,木匠之女。 ——他的七个儿子: ——戴尔,海灵号船长。 ——阿拉德,玛瑞亚夫人号船长。 ——马索斯,黑贝丝号大副。 ——马利克,怒火号桨官。 ——戴冯,史坦尼斯国王的侍从。 ——史坦尼斯,九岁的男孩。 ——史蒂芬,六岁的男孩。 ——拜兰·法林,史坦尼斯国王的侍从。 ——他的部分封臣和骑士: ——阿德里安·赛提加,蟹岛伯爵,一名老人。 ——莫福德·瓦列利安,“潮汐之王”,潮头岛伯爵。 ——杜兰·巴尔艾蒙,尖角伯爵,十四岁的男孩。 ——冈瑟·桑格拉斯,妙港伯爵。 ——赫柏·蓝布顿爵士。 ——萨拉多·桑恩,来自自由贸易城邦里斯,自称“狭海亲王”。 ——密尔人摩洛叙,雇佣舰队的司令。 史坦尼斯国王的旗帜是光之王的烈焰红心,淡黄底色中央有橙色的火焰环绕着一颗红心,心脏中央绣有拜拉席恩家族黑色的宝冠雄鹿。 在高庭的王 蓝礼·拜拉席恩一世,劳勃的幼弟,前风息堡公爵,史蒂芬·拜拉席恩公爵和伊斯蒙家族的卡珊娜夫人所生之三子。 ——他的新娘,提利尔家族的玛格丽,十四岁的闺女。 ——他的舅舅,埃顿·伊斯蒙爵士。 ——他的儿子,伊蒙·伊斯蒙爵士。 ——他的儿子,埃林·伊斯蒙爵士。 ——他的封臣: ——梅斯·提利尔,高庭公爵,御前首相。 ——蓝道·塔利,角陵伯爵。 ——马图斯·罗宛,金树城伯爵。 ——布莱斯·卡伦伯爵,边疆地统领。 ——席拉·埃洛尔,草厅伯爵。 ——艾雯·奥克赫特,古橡城伯爵夫人。 ——艾利斯特·佛罗伦,亮水城伯爵。 ——塔斯岛的塞尔温伯爵,外号“暮之星”。 ——雷顿·海塔尔伯爵,旧镇之音,海港之主。 ——史蒂芬·瓦尔纳伯爵。 ——他的彩虹护卫: ——洛拉斯爵士,彩虹护卫队长,外号“百花骑士”。 ——布莱斯·卡伦伯爵,橙衣卫。 ——古德·莫里根爵士,绿衣卫。 ——帕门·克连恩爵士,紫衣卫。 ——罗拔·罗伊斯爵士,红衣卫。 ——埃蒙·库伊爵士,黄衣卫。 ——塔斯的布蕾妮,蓝衣卫,“暮之星”塞尔温伯爵的女儿,外号“美人布蕾妮”。 ——他的部分骑士: ——科塔奈·庞洛斯爵士,风息堡代理城主。 ——他的养子,艾德瑞克·风暴,劳勃国王与佛罗伦家族的狄丽娜所生之私生子。 ——唐纳尔·史文爵士,石盔城的继承人。 ——琼恩·佛索威爵士,来自绿苹果佛索威家。 ——布赖恩·佛索威爵士,艾德威·佛索威爵士,坦通·佛索威爵士,来自红苹果佛索威家。 ——青池的科棱爵士。 ——马克·穆伦道尔爵士。 ——红罗兰爵士,来自鹫巢堡。 ——他的部属: ——朱纳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蓝礼国王的旗帜和其兄劳勃国王相同,乃是风息堡拜拉席恩家族的徽章,金色原野上的一头黑色宝冠雄鹿。 北境之王 罗柏·史塔克,临冬城公爵,北境之王,前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与徒利家族的凯特琳夫人所生之长子。 ——他的冰原狼,灰风。 ——他的母亲,徒利家族的凯特琳夫人。 ——他的手足: ——珊莎公主,十二岁的闺女。 ——她的冰原狼【淑女】,在戴瑞城被杀。 ——艾莉亚公主,十岁的女孩。 ——她的冰原狼,娜梅莉亚,一年前被赶走。 ——布兰登王子,小名“布兰”,临冬城和北境的继承人,八岁的男孩。 ——他的冰原狼,夏天。 ——瑞肯王子,四岁的男孩。 ——他的冰原狼,毛毛狗。 ——琼恩·雪诺,他的私生子兄弟,目前在守夜人军团服役。 ——他的冰原狼,白灵。 ——他的亲戚: ——【布兰登·史塔克】,艾德公爵的长兄,被国王伊里斯二世下令杀害。 ——【莱安娜】,艾德公爵的妹妹,死于多恩山区。 ——班扬·史塔克,艾德公爵之弟,守夜人军团首席游骑兵,于长城外失踪。 ——莱莎·艾林,凯特琳夫人之妹,【琼恩·艾林公爵】的寡妇,目前掌管峡谷地区。 ——艾德慕·徒利爵士,凯特琳夫人之弟,奔流城继承人。 ——布林登·徒利爵士,凯特琳夫人之叔,外号“黑鱼”。 ——他的侍从,奥利法·佛雷,十八岁。 ——他的武士和伙伴: ——席恩·葛雷乔伊,艾德公爵养子,派克与铁群岛的继承人。 ——哈里斯·莫兰,临冬城侍卫队长。 ——杰克斯、昆特、夏德,皆为临冬城侍卫。 ——文德尔·曼德勒爵士,白港伯爵的次子。 ——派崔克·梅利斯特,海疆城的继承人。 ——黛西·莫尔蒙,梅姬·莫尔蒙伯爵夫人的长女,熊岛继承人。 ——琼恩·安柏,外号“小琼恩”。 ——罗宾·菲林特,派温·佛雷爵士,卢卡斯·布莱伍德。 ——他在奔流城的部属: ——韦曼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戴斯蒙·格瑞尔爵士,奔流城教头。 ——罗宾·莱格爵士,奔流城侍卫队长。 ——乌瑟莱斯·韦恩,奔流城总管。 ——“打油诗人”雷蒙德,一名歌手。 ——他在临冬城的部属: ——鲁温学士,顾问、医生和家教。 ——罗德利克·凯索爵士,教头。 ——贝丝·凯索,他的女儿。 ——瓦德·佛雷,绰号“大瓦德”,凯特琳夫人的养子,八岁。 ——瓦德·佛雷,绰号“小瓦德”,凯特琳夫人的养子,亦为八岁。 ——柴尔修士,城堡小圣堂和藏书塔的管理员。 ——乔赛斯,马房总管。 ——他的孪生女儿,班蒂和席拉。 ——法兰,兽舍掌管。 ——他的女儿,帕拉。 ——老奶妈,说故事的人,曾任保姆,如今非常年迈。 ——阿多,她的曾孙,为一弱智的马童。 ——盖奇,大厨。 ——“芜箐”,一厨房小弟。 ——欧莎,一名在狼林被捕的女野人,如今在厨房服务。 ——密肯,铁匠和武器师父。 ——稻草头、麻脸提姆、俏皮话、酒肚子,临冬城的新侍卫。 ——卡伦、二汤姆,侍卫之子。 ——他的封臣与军官: ——(随他在奔流城的人等) ——琼恩·安柏,外号“大琼恩”。 ——瑞卡德·卡史塔克,卡霍城伯爵。 ——盖伯特·葛洛佛,来自深林堡。 ——梅姬·莫尔蒙,熊岛伯爵夫人。 ——史提夫伦·佛雷爵士,瓦德·佛雷侯爵的长子,孪河城继承人。 ——他的长子,莱曼·佛雷爵士。 ——他的儿子,黑瓦德·佛雷。 ——马丁·河文,瓦德·佛雷侯爵的私生子。 ——杰森·梅利斯特,海疆城伯爵。 ——(随卢斯·波顿的军队驻于孪河城的人等) ——卢斯·波顿,恐怖堡伯爵,目前指挥着北军的大部分兵力。 ——罗贝特·葛洛佛,深林堡领主。 ——瓦德·佛雷,河渡口领主,孪河城侯爵。 ——赫曼·陶哈爵士,托伦方城领主。 ——伊尼斯·佛雷爵士。 ——(目前被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俘虏关押的人等) ——美奇·赛文伯爵。 ——哈利昂·卡史塔克,瑞卡德伯爵仅存之子。 ——威里斯·曼德勒爵士,白港继承人。 ——杰瑞·佛雷爵士、霍斯丁·佛雷爵士、丹威尔·佛雷爵士,及他们的私生子兄弟朗诺尔·河文。 ——(目前分散于各地的人等) ——林曼·戴瑞,八岁的男孩。 ——希拉·河安,赫伦堡伯爵夫人,被泰温·兰尼斯特公爵所驱逐。 ——杰诺斯·布雷肯,石篱城伯爵。 ——泰陀斯·布莱伍德,鸦树城伯爵。 ——卡列尔·凡斯伯爵。 ——马柯·派柏爵士。 ——哈蒙·培吉爵士。 ——(留在北境的人等) ——威曼·曼德勒,白港伯爵。 ——霍兰·黎德,灰水望头领,泽地人。 ——他的女儿,梅拉,十五岁的闺女。 ——他的儿子,玖健,十三岁的少年。 ——唐娜拉·霍伍德伯爵夫人,一名寡妇和悲伤的母亲。 ——克雷·赛文,美奇伯爵的继承人,十四岁的少年。 ——兰巴德·陶哈,赫曼爵士之弟,托伦方城的代理城主。 ——他的妻子,霍伍德家族的贝拉夫人。 ——他们的子女: ——布兰登·陶哈,十四岁的少年。 ——贝伦·陶哈,十岁的男孩。 ——赫曼爵士的子女: ——本福德·陶哈,儿子,托伦方城的继承人。 ——艾妲·陶哈,九岁的女孩。 ——希贝娜夫人,罗贝特·葛洛佛的妻子,目前管理深林堡。 ——他们的子女: ——儿子加文·葛洛佛,三岁,深林堡的继承人。 ——女儿艾娜·葛洛佛,一岁。 ——他们的养子: ——劳伦斯·雪诺,霍伍德伯爵的私生子,将满十二岁。 ——“鸦食”莫尔斯和“妓魇”霍瑟,安柏家族的成员,皆为大琼恩的叔父。 ——莱珊·菲林特伯爵夫人,罗宾·菲林特之母。 ——欧鲁·洛克,老城伯爵,年事已高。 北境之王的旗帜数千年来从未变更:代表史塔克家族的冰雪皑皑大地上的灰色冰原奔狼。 海外的女王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一世,人称风暴降生,不焚者,龙之母,也是多斯拉克人的卡丽熙。她是国王伊里斯二世和他的夫人与妹妹雷拉王后所生子女中唯一幸存者,十四岁的寡妇。 ——她新生的龙,雷哥、韦赛利昂和卓耿。 ——她的亲人: ——【雷加王子】,铁王座继承人,龙石岛亲王,在三叉戟河一役为劳勃·拜拉席恩所杀。 ——他的夫人,多恩的【伊莉亚公主】,君临城陷时遇害。 ——他们的儿女: ——【雷妮丝公主】,君临城陷时遇害。 ——【伊耿王子】,襁褓中的婴儿,君临城陷时遇害。 ——【韦赛里斯王子】,自称韦赛里斯三世,被人唤作乞丐王,在维斯·多斯拉克死于卓戈卡奥之手。 ——她的女王铁卫: ——乔拉·莫尔蒙爵士,一名被流放的骑士,曾是熊岛伯爵。 ——乔戈,寇和血盟卫,使鞭。 ——阿戈,寇和血盟卫,使弓。 ——拉卡洛,寇和血盟卫,使刀。 ——她的侍女: ——伊丽,一名多斯拉克女孩。 ——姬琪,一名多斯拉克女孩。 ——多莉亚,一名里斯奴隶,曾为妓女。 ——三名寻龙者: ——札罗·赞旺·达梭斯,魁尔斯巨商。 ——俳雅·菩厉,魁尔斯男巫。 ——魁晰,戴面具的亚夏缚影士。 ——伊利里欧·摩帕提斯,潘托斯自由贸易城邦总督,他一手安排了丹妮莉丝与卓戈卡奥的婚姻,企图使韦赛里斯借此重夺铁王座。 坦格利安家的旗帜自征服者伊耿的时代流传至今,伊耿并兼六国,树立王朝,用敌人的兵器铸造铁王座。他的旗帜是黑底红色的三头火龙。 艾林家族 艾林家族在战争中没有什么利害关系,由是始终将兵力保存在鹰巢城和艾林谷。他们的家徽是以蓝天为底的一弯白色新月和猎鹰。艾林家族的箴言是“高如荣誉”。 劳勃·艾林,鹰巢城公爵,峡谷守卫者,自称东境守护,一名体弱多病的六岁男孩。 ——他的母亲,徒利家族的莱莎夫人,凯特琳夫人之妹,为前首相【琼恩·艾林】的第三任夫人和遗孀。 ——他的部属: ——柯蒙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马文·贝尔摩爵士,侍卫队长。 ——奈斯特·罗伊斯男爵,艾林谷最高总管。 ——艾尔拔·罗伊斯爵士,他的儿子。 ——米亚·石东,在他手下服务的一名私生女,为国王劳勃之女。 ——莫德,一位残暴的狱卒。 ——马瑞里安,一名歌手。 ——他的封臣和骑士: ——约恩·罗伊斯伯爵,外号“青铜约恩”。 ——他的长子,安答·罗伊斯爵士。 ——他的次子,罗拔·罗伊斯爵士,在蓝礼国王麾下效命,是彩虹护卫中的红衣卫。 ——他的幼子,【威玛·罗伊斯爵士】,在守夜人军团服务,在长城外失踪。 ——林恩·科布瑞爵士,莱沙夫人的追求者。 ——米歇尔·雷德佛,他的侍从。 ——安雅·韦伍德伯爵夫人,一位寡妇。 ——莫顿·韦伍德爵士,她的长子,莱沙夫人的追求者。 ——唐纳尔·韦伍德爵士,她的次子,血门骑士。 ——伊恩·杭特,长弓厅伯爵,一名老人,亦为莱沙夫人的追求者。 佛罗伦家族 亮水城的佛罗伦家族世代效忠于高庭,此次王位继承战争中也站在提利尔一边,为蓝礼国王而战。不过,他们在另一边也埋下伏笔,通过史坦尼斯的王后的关系,亚赛尔·佛罗伦爵士被任命为龙石岛代理城主。佛罗伦家族的家徽是一圈鲜花围绕着狐狸脑袋。 艾利斯特·佛罗伦,亮水城伯爵。 ——他的夫人,克连恩家族的梅拉雅。 ——他们的子女: ——阿勒肯·佛罗伦,亮水城继承人。 ——梅丽莎夫人,嫁与蓝道·塔利伯爵。 ——雷娅夫人,嫁与雷顿·海塔尔伯爵。 ——他的手足: ——亚赛尔·佛罗伦爵士,龙石岛代理城主。 ——【莱安·佛罗伦爵士】,因坠马事故而死。 ——他的女儿,赛丽丝王后,嫁给史坦尼斯国王。 ——他的长子和继承人,伊姆瑞·佛罗伦爵士。 ——他的次子,伊伦·佛罗伦爵士。 ——柯林·佛罗伦爵士。 ——他的女儿,狄丽娜夫人,嫁给霍斯曼·诺科斯爵士。 ——她的子女: ——艾德瑞克·风暴,与劳勃国王所生的私生子。 ——与霍斯曼爵士所生之长子,艾利斯特·诺科斯。 ——与霍斯曼爵士所生之次子,蓝礼·诺科斯。 ——他的长子,欧麦学士,在古橡城服务。 ——他的次子,梅瑞尔·佛罗伦,在青亭岛作侍从。 ——蕾拉妮夫人,嫁给理查德·克连恩爵士。 佛雷家族 佛雷家族强大、富裕、枝叶繁茂,他们虽是徒利家族的封臣,但履行义务却不那么积极。当劳勃·拜拉席恩与雷加·坦格利安在三叉戟河上决战时,佛雷家族袖手旁观,直到战斗分出胜负后方才抵达,从此以后,霍斯特·徒利公爵便称瓦德·佛雷侯爵为“迟到的佛雷侯爵”。七国传说,瓦德·佛雷是唯一能自己生出一支军队的领主。 王位继承战争中,罗柏·史塔克以婚配和收养瓦德·佛雷的孙子为代价,赢得了佛雷家族的支持。 瓦德·佛雷,河渡口领主,孪河城侯爵。 ——他的第一任夫人,罗伊斯家族的【皮雅】。 ——他们的子女: ——史提夫伦·佛雷爵士,长子,孪河城继承人。 ——他的第一任夫人,史文家族的【科萝妮】,老死。 ——他们的子女: ——莱曼爵士,长子。 ——他的长子,艾德温·佛雷。 ——他的夫人,杭特家族的简茜。 ——他们的女儿,瓦妲·佛雷,八岁。 ——他的次子,瓦德·佛雷,外号“黑瓦德”。 ——他的三子,培提尔·佛雷,外号“疙瘩脸”。 ——他的夫人,卡伦家族的米兰塔。 ——他们的女儿,皮雅·佛雷,五岁。 ——他的第二任夫人,莱顿家族的【简妮】,死于坠马。 ——他们的子女: ——伊耿·佛雷,次子,为一弱智,外号“铃铛响”。 ——【玛格娜】,女儿,死于难产。 ——他的丈夫,迪冯·凡斯爵士。 ——他们的女儿,玛蕊莲·佛雷,未嫁之处女。 ——他们的长子,瓦德·凡斯,现为侍从。 ——他们的次子,派崔克·凡斯。 ——他的第三任夫人,韦伍德家族的【马塞娜】,死于难产。 ——他们的子女: ——沃顿·佛雷,三子。 ——他的夫人,哈顿家族的狄娜。 ——他们的长子,史提夫伦·佛雷,外号“甜心”。 ——他们的次女,瓦妲·佛雷,外号“美女瓦妲”。 ——他们的三子,布赖恩·佛雷,一名侍从。 ——艾蒙·佛雷爵士,次子。 ——他的夫人,兰尼斯特家族的吉娜。 ——他们的子女: ——克里奥·佛雷爵士,长子,在呓语森林一役中被俘。 ——他的夫人,戴瑞家族的简妮。 ——他们的长子,泰温·佛雷,十一岁的侍从。 ——他们的次子,威廉·佛雷,在烙印城当侍酒,九岁。 ——莱昂诺·佛雷爵士,次子。 ——他的夫人,克雷赫家族的梅珊。 ——提恩·佛雷,三子,现为侍从,在呓语森林一役中被俘。 ——瓦德·佛雷,四子,十四岁,在凯岩城担任侍从,外号“红瓦德”。 ——伊尼斯·佛雷爵士,三子。 ——他的夫人,威尔德家族的【泰娜】,死于难产。 ——他们的子女: ——伊耿·佛雷,长子,落草为寇,外号“浴血伊耿”。 ——雷加·佛雷,次子。 ——他的夫人,毕斯柏里家族的简妮。 ——他们的长子,劳勃·佛雷,十三岁的少年。 ——他们的次女,瓦妲·佛雷,十岁,外号“白瓦妲”。 ——他们的三子,杰诺斯·佛雷,八岁的男孩。 ——派娅妮夫人,四女。 ——她的丈夫,勒斯林·海伊爵士。 ——他们的子女: ——哈瑞斯·海伊爵士,长子。 ——他的儿子,瓦德·海伊,四岁。 ——唐纳尔·海伊爵士,次子。 ——艾林·海伊,一名侍从。 ——他的第二任夫人,史文家族的【赛蕊妮】。 ——他们的子女: ——杰瑞·佛雷爵士,五子。 ——他的夫人,佛雷家族的【亚丽】。 ——他们的子女: ——泰陀斯·佛雷爵士,长子。 ——他的夫人,班树家族的佐娜。 ——他们的女儿,佐妮·佛雷,十四岁的闺女。 ——他们的儿子,赞奇·佛雷,十二岁的少年,目前在旧镇的圣堂受训。 ——凯拉,次女。 ——她的丈夫,高斯·古柏克爵士。 ——他们的儿子,瓦德·古柏克,九岁的男孩。 ——他们的女儿,简妮·古柏克,六岁的女孩。 ——卢琛修士,六子,在君临的贝勒大圣堂工作。 ——他的第三任夫人,克雷赫家族的【阿梅丽】。 ——他们的子女: ——霍斯丁·佛雷爵士,七子。 ——他的夫人,哈维克家族的贝娜娜。 ——他们的子女: ——阿伍德·佛雷爵士,儿子。 ——他的夫人,蕾娅娜·罗伊斯。 ——他们的长女,蕾娅娜·佛雷,五岁的女孩。 ——他们的双胞胎儿子,安德鲁·佛雷和艾林·佛雷,皆为三岁。 ——丽丝妮夫人,八女。 ——她的丈夫,卢科斯·瓦尔平伯爵。 ——他们的子女: ——爱亚娜·瓦尔平,长女。 ——她的丈夫,琼恩·威尔德爵士。 ——他们的儿子,理查·威尔德,四岁。 ——达蒙·瓦尔平爵士,次子。 ——赛蒙·佛雷,九子。 ——他的夫人,布拉佛斯的贝罗丝。 ——他们的子女: ——亚历山大·佛雷,长子,一名歌手。 ——艾茜·佛雷,次女,十七岁的闺女。 ——巴达摩·佛雷,三子,十岁的男孩,目前在布拉佛斯商人奥罗·特德丢斯处作养子。 ——丹威尔·佛雷爵士,十子。 ——他的夫人,河安家族的维纳芙。 ——(他们有很多夭折和流产的子女) ——梅里·佛雷,十一子。 ——他的夫人,戴瑞家族的玛丽亚。 ——他们的子女: ——阿蕊丽夫人,十六岁的寡妇,小名“阿丽”。 ——她的丈夫,蓝叉河的【佩特爵士】。 ——瓦妲·佛雷,二女,十五岁的闺女,外号“胖子瓦妲”。 ——玛瑞莎·佛雷,三女,十三岁的闺女。 ——瓦德·佛雷,四子,八岁的男孩,被凯特琳·史塔克夫人收养在临冬城,外号“小瓦德”。 ——【杰曼·佛雷爵士】,十二子,淹死。 ——桑铎·佛雷,长子,十二岁的男孩,现为唐纳尔·韦伍德爵士的侍从。 ——茜丝·佛雷,次女,九岁的女孩,现在安雅·韦伍德伯爵夫人处当养女。 ——雷蒙德·佛雷爵士,十三子。 ——他的夫人,毕斯柏里家族的布琳。 ——他们的子女: ——劳勃·佛雷,长子,十六岁的少年,现在旧镇的学城受训。 ——马拉万·佛雷,次子,十五岁的少年,现在里斯的炼金术士处当学徒。 ——西拉·佛雷和撒拉·佛雷,双胞胎女儿,皆为十四岁的闺女。 ——瑟曦·佛雷,六岁的女孩,外号“小蜜蜂”。 ——他的第四任夫人,布莱伍德家族的【阿莱莎】。 ——他们的子女: ——罗索·佛雷,十四子,外号“跛子罗索”。 ——他的夫人,莱佛德家族的【莱昂娅】。 ——他们的子女: ——泰珊·佛雷,长女,七岁的女孩。 ——瓦妲·佛雷,次女,四岁的女孩。 ——恩蕃莉·佛雷,三女,二岁的女孩。 ——杰莫斯·佛雷爵士,十五子。 ——他的夫人,培吉家族的莎蕾。 ——他们的子女: ——瓦德·佛雷,长子,八岁的男孩,被凯特琳·史塔克夫人收养在临冬城,外号“大瓦德”。 ——狄肯·佛雷和马图斯·佛雷,次子和三子,双胞胎,皆为五岁的男孩。 ——惠伦·佛雷爵士,十六子。 ——他的夫人,培吉家族的索娃。 ——他们的子女: ——霍斯特·佛雷,长子,十二岁的男孩,目前在达蒙·培吉爵士处当养子。 ——美瑞娜·佛雷,次女,十一岁的女孩,小名“美蕊”。 ——莫雅夫人,十七女。 ——她的丈夫,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 ——他们的子女: ——劳勃·布拉克斯,长子,九岁的男孩,现于凯岩城当侍酒。 ——瓦德·布拉克斯,次子,六岁的男孩。 ——琼恩·布拉克斯,三子,三岁的男孩。 ——他的第五任夫人,河安家族的【莎娅】。 ——他们之间没有后代流传。 ——他的第六任夫人,罗斯比家族的【蓓珊妮】。 ——他们的子女: ——派温·佛雷爵士,十八子。 ——本佛雷·佛雷爵士,十九子。 ——他的夫人,佛雷家族的乔安娜,亦为他的表亲。 ——他们的子女: ——妲拉·佛雷,长女,三岁的女孩,外号“聋子妲拉”。 ——奥斯蒙·佛雷,次子,两岁的男孩。 ——威廉学士,二十子,在长弓厅服务。 ——奥利法·佛雷爵士,二十一子,现为罗柏·史塔克的侍从。 ——萝丝琳·佛雷,二十二女,十六岁的闺女。 ——他的第七任夫人,法林家族的【安娜娜】。 ——他们的子女: ——艾雯·佛雷,二十三女,十四岁的闺女。 ——文德尔·佛雷,二十四子,十三岁的男孩,目前收养在海疆城当侍酒。 ——科马·佛雷,二十五子,已经许给教会,十一岁的男孩。 ——瓦提尔·佛雷,二十六子,十岁的男孩,小名“提尔”。 ——艾尔玛·佛雷,二十七子,九岁的男孩,许配给艾莉亚·史塔克,现为卢斯·波顿伯爵的侍从。 ——希琳·佛雷,二十八女,六岁的女孩。 ——他的第八任夫人,恩佛德家族的乔苏珊。 ——目前尚未怀孕。 ——他的私生子们: ——瓦德·河文,外号“杂种瓦德”。 ——他的长子,伊蒙·河文爵士。 ——他的女儿,瓦妲·河文。 ——梅瓦学士,在罗斯比城服务。 ——简妮·河文,马丁·河文,莱格·河文,朗诺尔·河文,梅拉萝·河文等。 葛雷乔伊家族 巴隆·葛雷乔伊,铁群岛大王,曾发起对抗铁王座的叛乱,但因劳勃·拜拉席恩国王和艾德·史塔克公爵的联合镇压而告失败。在这次的王位继承战争中,虽然自己的儿子席恩·葛雷乔伊身为临冬城的养子,也是罗柏·史塔克的支持者和密友之一,但北方人南进河间地期间,巴隆并未施以援手。葛雷乔伊家的标记是一片黑海上的一只金色海怪,他们的族语是“强取胜过苦耕”。 巴隆·葛雷乔伊,铁群岛大王,海盐王与磐岩王,海风之子,派克岛掠夺者之首,泓洋巨怪号船长。 ——他的夫人,哈尔洛家族的亚拉妮丝。 ——他们的子女: ——【罗德利克】,长子,葛雷乔伊家族叛乱期间战死于海疆城。 ——【马伦】,次子,葛雷乔伊家族叛乱期间战死于派克岛城墙。 ——阿莎,女儿,在子女中排行第三,“黑风号”船长。 ——席恩,幼子,也是他们仅存的儿子,现为艾德·史塔克公爵养子。 ——他的兄弟: ——攸伦,外号“鸦眼”,“宁静号”船长,为一凶徒、海盗和掠夺者。 ——维克塔利昂,铁岛舰队总司令,无敌铁种号船长。 ——伊伦,外号“湿发”,为一侍奉淹神的僧侣。 ——他的部属: ——达格摩,外号“裂颚”,教头,豪饮号船长。 ——温达米尔学士,顾问和医者。 ——海莉亚,派克城总管。 ——君王港的人等: ——西格林,造船大师。 ——吉普肯,旅店老板,外号“水獭”。 ——他的封臣: ——波特利头领,君王港领主。 ——温奇头领,铁林城领主。 ——哈尔洛头领,哈尔洛岛领主。 ——老威克岛的斯通浩斯家族。 ——老威克岛的卓鼓家族。 ——大威克岛的古柏勒家族。 ——老威克岛的古柏勒家族。 ——梅林头领,大威克岛上的领主。 ——大威克岛的斯帕家族。 ——布莱克泰斯头领,黑潮岛领主。 ——苏克利夫头领,盐崖岛上的领主。 ——桑德利头领,盐崖岛上的领主。 兰尼斯特家族 凯岩城兰尼斯特家族是铁王座上的乔佛里国王的主要支持者。他们的家徽是鲜红土地上的金色雄狮。兰尼斯特家族箴言是“听我怒吼!” 泰温·兰尼斯特,凯岩城公爵,西境守护,兰尼斯港之盾,御前首相,现率领大军驻于赫伦堡。 ——他的夫人,【乔安娜】,亦为他的堂妹,生提利昂时死于难产。 ——他们的子女: ——瑟曦太后,劳勃·拜拉席恩一世的未亡人,詹姆的双胞胎姐姐,现为全境守护者兼摄政太后。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东境守护,御林铁卫队长,瑟曦的双胞胎弟弟,外号“弑君者”。 ——提利昂,外号“小恶魔”,一名侏儒。 ——他的手足: ——凯冯爵士,他的大弟。 ——他的夫人,史威佛家族的多娜。 ——多娜之父,哈瑞斯·史威佛爵士。 ——他们的儿女: ——蓝赛尔·兰尼斯特爵士,长子,从前是劳勃国王的侍从,国王死后受封为骑士。 ——威廉·兰尼斯特,马丁的孪生兄弟,现为侍从,在呓语森林一役中被俘。 ——马丁·兰尼斯特,威廉的孪生兄弟,亦为侍从。 ——珍娜,两岁的女孩。 ——吉娜,他的妹妹,嫁给艾蒙·佛雷爵士。 ——他们的儿子: ——克里奥·佛雷爵士,长子,在呓语森林一役中被俘。 ——莱昂诺·佛雷爵士,次子。 ——提恩·佛雷,三子,现为侍从,在呓语森林一役中被俘。 ——瓦德·佛雷,四子,十四岁,在凯岩城担任侍从,外号“红瓦德”。 ——【提盖特爵士】,他的二弟,死于天花。 ——他的遗孀,马尔布兰家族的达丽莎。 ——他们的儿子,提瑞克,国王的侍从。 ——【吉利安】,他的幼弟,死于海难。 ——他的私生女,杰依,十岁。 ——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他的堂哥,故乔安娜夫人的哥哥。 ——他的女儿,莎琳娜和蜜莉儿。 ——他的儿子,达冯·兰尼斯特爵士。 ——他的顾问,克雷伦学士。 ——他的主要封臣、骑士和军官: ——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烙印城继承人,斥候部队司令。 ——格雷果·克里冈爵士,外号“会走路的魔山”。 ——波利佛、奇斯威克、“甜嘴”拉夫、邓森和记事本,皆为他手下的亲兵。 ——里奥·莱佛德伯爵。 ——亚摩利·洛奇爵士,征粮队指挥官。 ——林斯·莱顿,深穴城伯爵。 ——加文·维斯特林,峭岩城伯爵,在呓语森林一役中被俘,现关押于海疆城。 ——劳勃·布拉克斯爵士及其弟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 ——佛勒·普莱斯特爵士,镇守金牙城。 ——瓦格·霍特,来自自由贸易城邦科霍尔,佣兵团“勇士团”。 马泰尔家族 多恩王国是七大王国中最后对铁王座效忠的国度,血脉、习俗和历史使得多恩人在维斯特洛人中特质明显。这次的王位继承战争,多恩亲王保持沉默,没有参加任何一边。 马泰尔家族的旗帜是一轮红日为一柄金枪所贯穿,他们的族语是“不屈不挠”。 道朗·纳梅洛斯·马泰尔,阳戟城公爵,多恩领亲王。 ——他的夫人,自由贸易城邦诺佛斯的梅拉莉欧。 ——他们的子女: ——亚莲恩公主,长女,阳戟城继承人。 ——昆廷王子,长子。 ——崔斯丹王子,次子。 ——他的手足: ——他的妹妹,【伊莉亚公主】,嫁给雷加·坦格利安王子,君临城陷时遇害。 ——他们的孩子: ——【雷妮丝公主】,君临城陷时遇害。 ——【伊耿王子】,襁褓中的婴儿,君临城陷时遇害。 ——他的弟弟,奥柏伦亲王,外号“红毒蛇”。 ——他的部属: ——阿利欧·何塔,诺佛斯佣兵,侍卫队长。 ——卡洛特学士,顾问、医者与家教。 ——他的部分封臣和骑士: ——艾德瑞克·戴恩,星坠城伯爵。 阳戟城的主要封臣包括乔戴恩家族、桑塔加家族、艾利昂家族、托兰家族、伊伦伍德家族、韦尔家族、佛勒家族和戴恩家族。 提利尔家族 当蓝礼国王迎娶提利尔公爵的女儿之后,高庭及其麾下大部分封臣加入了蓝礼的事业。提利尔家族的家徽是一朵盛开于青翠绿野之上的金玫瑰。他们的族语是“生生不息”。 梅斯·提利尔,蓝礼国王的御前首相,高庭公爵,南境守护,边疆守护者,河湾至高统领。 ——他的夫人:旧镇的海塔尔家族的艾勒莉夫人。 ——他们的子女: ——维拉斯,长子,高庭继承人。 ——加兰爵士,次子,外号“勇武的”加兰。 ——洛拉斯爵士,幼子,彩虹护卫队长,外号“百花骑士”。 ——玛格丽,女儿,十五岁的闺女,许配给蓝礼·拜拉席恩。 ——他守寡的母亲:雷德温家族的奥莲娜夫人,外号“荆棘女王”。 ——他的妹妹: ——米娜,嫁给派克斯特·雷德温,青亭岛伯爵。 ——他们的子女: ——霍拉斯·雷德温爵士,霍柏爵士的孪生兄弟,外号“恐怖爵士”。 ——霍柏·雷德温爵士,霍拉斯爵士的孪生兄弟,外号“流口水爵士”。 ——黛丝梅拉·雷德温,十六岁的闺女。 ——洁娜,嫁给琼恩·佛索威爵士。 ——他的叔叔: ——加尔斯,高庭总管,外号“粗鲁的”加尔斯。 ——他的两个私生子:贾尔斯·佛花和盖略特·佛花。 ——莫林爵士,旧镇守备队司令。 ——葛曼学士,一名学城的学者。 ——他的部属: ——洛米斯学士,顾问、医师与家教。 ——艾耿·莱维尔,侍卫队长。 ——佛提莫·克连恩爵士,教头。 ——黄油饼,小丑和弄臣,非常肥胖。 守夜人军团的人们 守夜人发誓守护王国,而不参加国内纷争及王座纠葛。依照传统,当王国发生内战时,他们向每位国王致敬,但不援助任何一边。 在黑城堡 杰奥·莫尔蒙爵士,守夜人军团总司令,外号“熊老”。 ——他的事务官兼侍从,琼恩·雪诺,临冬城的私生子,外号“雪诺大人”。 ——他的白色冰原狼,白灵。 ——伊蒙·坦格利安学士,顾问和医者。 ——他的助手,山姆威尔·塔利和克莱达斯。 ——班扬·史塔克,守夜人军团首席游骑兵,于长城外失踪。 ——索伦·斯莫伍德,一名资深游骑兵。 ——贾曼·布克威尔,一名资深游骑兵。 ——马拉多·洛克爵士,一名资深游骑兵。 ——奥廷·威勒斯爵士、阿拉达·温奇爵士、葛兰、派普、梅沙、埃龙、“姐妹男”拉克,皆为游骑兵。 ——奥赛尔·亚威克,首席工匠。 ——霍德和阿贝特,皆为工匠。 ——波文·马尔锡,总务长。 ——齐特,事务官,负责管理猎狗。 ——艾迪森·托勒特,一名消沉的侍从,外号“忧郁的艾迪”。 ——赛勒达修士,为一酗酒的僧侣。 ——安德鲁·塔斯爵士,教头。 ——黑城堡内的弟兄们: ——唐纳·诺伊,武器师傅和铁匠,一只手的残废。 ——“三指”哈布,大厨。 ——杰伦、雷斯特和库甘,正在受训的新兵。 ——康威与葛伦,皆为“浪鸦”——专司为守夜人军团收集招募孤儿、罪犯等。 ——尤伦,首席“浪鸦”。 ——普雷德、凯杰克、渥斯、雷森、奎尔,被招募的新兵。 ——寇斯、格伦、道柏、库兹、尖牙、罗尔杰、贾昆·赫加尔,发配长城的罪犯。 ——“绿手”罗米、詹德利、塔柏、热派、阿利,被招募的孤儿。 在东海望 卡特·派克,东海望指挥官。 ——索恩·艾里沙爵士,新任东海望教头。 ——戴利恩,为一歌手,在东海望任事务官。 在影子塔 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影子塔指挥官。 ——科林,一名资深游骑兵,外号“断掌”。 ——戴里吉,一名老侍从,资深游骑兵。 ——伊班和石蛇,游骑兵。 附录二 度量衡表 本书中所有计量单位皆为英制 1英寸=2.54厘米 1英尺=12英寸=0.3048米 1英码=3英尺=0.9144米 1英里=1760码=1.6093公里 1里格=3英里=4.8279公里 1英亩=4046.86平方米 1石=6.35公斤 148.第148章 序幕 天灰灰的,冷得怕人,狗闻不到气味。 黑色的大母狗嗅嗅熊的踪迹,便缩了回去,夹着尾巴躲进狗群里。这群狗凄惨地蜷缩在河岸边,任凭寒风抽打。风钻过层层羊毛和皮衣,齐特也觉得冷,该死的寒气对人对狗都一样,可他却不得不待在原地。想到这里,他的嘴扭成一团,满脸疖子因恼怒而发红。我本该安安全全留在长城,照料那群臭乌鸦,为伊蒙老师傅生火才对。琼恩·雪诺这狗杂种安插他的胖子朋友山姆·塔利,抢了我的位子,才害我落到这步田地!妈的,跟这群猎狗一块儿待在鬼影森林深处,卵蛋都快冻掉了。 “七层地狱!”他猛地拽住狗的缰绳,“闻啊,杂种!这是熊的痕迹,还想不想吃肉?快闻!”狗们却缩得更紧,并发出哀鸣。齐特用短鞭在它们头上虚劈,惹得那头黑母狗对他咆哮。“狗肉不比熊肉差。”他警告它,吐息出口,立即结霜。 姐妹男拉克环抱胳膊,双手插在腋窝里,尽管戴着厚厚的黑羊毛手套,他还在不停抱怨指头冻得厉害。“该死,冷得要命,怎么打猎啊?”他说,“去他妈的熊,不值得我们冻坏身子。” “俺不能空手回去,拉克,”一脸棕色络腮胡的小保罗低吼,“司令大人会不高兴的。”壮汉的鼻涕在扁扁的狮子鼻下结了冰,戴皮革大手套的巨手紧攥着一根长矛。 “熊老也去他妈的。”身材消瘦、眼神游离不定的姐妹男应道,“记得吗,莫尔蒙明天就完蛋了,谁关心他高不高兴?” 小保罗眨眨小小的黑眼珠。或许他又健忘了,齐特心想,这人蠢得什么都记不清。“俺为啥要杀熊老?为啥不把他扔下不管,俺自己跑掉?” “你以为他会扔下我们不管?”拉克道,“他会追捕我们到死!想被抓吗,大呆瓜?” “不,”小保罗说,“俺不要,俺不要。” “所以你会动手?”拉克问。 “对的。”巨汉用长矛在结冰的河岸上一顿。“俺懂。他不能来抓俺。” 姐妹男从腋窝下抽出手掌,望向齐特。“依我看,保险起见,干脆把当官的全宰掉。” 齐特受够了他的建议。“完全没必要。我们的目标只是熊老、影子塔的副指挥班恩,葛鲁布和阿桑——他们懂绘图,真不走运——以及两个追踪能手戴文与巴棱,嗯,外加管乌鸦的猪头爵士。这就够了。趁他们睡着时,悄悄干,千万不能出声,否则死定了。我们都死定了。”他的疖子因恼怒而发光。“把自个儿分内事做好,你和你表哥们千万不能失误。保罗,一定记清楚,是第三哨,不是第二哨。” “第三哨,”喘着霜气的络腮胡大汉应道,“俺和软足一起动手。俺记得到,齐特。” 今晚没有月光,经过精心设计,他们这伙人中有八个战第三哨,还有两个照料马。这是最好的机会。野人们就要到了。齐特希望在他们到来前逃得远远的。他要活下去。 三百名守夜人弟兄骑行向北,其中两百人来自黑城堡,另一百人来自影子塔。这是几代人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巡逻,几乎动用了守夜人军团三分之一的兵力。这次行动原本是为了找寻班扬·史塔克、威玛·罗伊斯及其他失踪游骑兵的下落,并侦察野人们迁离村子的原因。现在可好,他们和出发时一样对史塔克和罗伊斯的去向毫无所知,倒是明白了野人们的所在——他们爬上高耸的雪山,那天杀的霜雪之牙。他们在那儿待到世界末日也不干齐特的事。 但事与愿违。他们来了。顺着乳河下来了。 齐特抬眼望着眼前的河流。石岸结了冰,乳白色的水长年不歇地从霜雪之牙流淌而下。曼斯·雷德和他的野人大军正顺着这条河流往下走。三天前,索伦·斯莫伍德快马加鞭地赶回来,向熊老报告侦察结果,他手下的白眼肯基则把消息透露给其他人。“大队人马还没出山,但已经在途中。”肯基边用篝火暖手边说,“前锋是‘狗头’哈犸,那个麻脸婊子。刺棒爬到营地边的树上,透过火光看见了她,筋斗琼这傻瓜想直接放箭去射,幸亏斯莫伍德头脑清醒。” 齐特啐了口唾沫。“他们有多少人,算过吗?” “很多很多。或许两万,或许三万,来不及仔细计算。哈犸的前锋有五百人,全都有马。” 篝火旁的人们交换着不安的眼神。从前,看到一打骑马的野人都是件稀罕事,五百…… “斯莫伍德派巴棱和我抄远路绕开敌人前锋,前去打探主力。”肯基续道,“他们的队伍无边无际,移动时像结冻的河流,十分缓慢,一天只走四五里,但绝不像要返回村子的样子。人群里一多半是女人和小孩,牲口被驱赶在前面,有山羊、绵羊、拉雪橇的野牛等等。他们赶着大车,推着小车,车里装满大捆毛皮、大块的肉、成笼的鸡、成桶的黄油,总而言之,车里带上了每件该死的家什。骡子和马驮得那么多,教你看了都为动物心痛。女人们背得也一样多。” “他们顺着乳河走?”姐妹男拉克问。 “我觉得不会错,不对吗?” 乳河会引领他们经过先民拳峰,经过这座上古时代的环堡,经过守夜人的营地。稍有理智的人都知道立刻拔营,退回长城,熊老却备下更多的尖桩、陷坑和蒺藜。对一支大军而言,这管什么用呢?如果赖着不走,迟早全军覆没。 索伦·斯莫伍德居然还想主动出击,仿佛是嫌死得不够快!“美女”唐纳尔·希山是马拉多·洛克爵士的侍从,他说前天晚上斯莫伍德去了洛克的帐篷。马拉多从前和奥廷·威勒斯老爵士想法一致,力主退兵,但斯莫伍德竭力游说。“塞外之王不知我们的方位如此靠北。”“美女”唐纳尔复述,“他的队伍固然庞大,但不过是些乌合之众,只能浪费粮食,许多人连长剑握哪头都不知道。一次突袭就足以让他们嚎叫着滚回茅屋里,再待个五十年。” 三百对三万,齐特只能称其为疯狂,更疯狂的是马拉多爵士居然动了心,还随斯莫伍德一起晋见熊老,同声附和。“若我们犹豫不决,机会就随之而逝,再也等不到了。”斯莫伍德对每个人反复解释。为反驳他,奥廷·威勒斯声称,“我们是守护王国的坚盾,不能盲目地扔下盾牌。”索伦·斯莫伍德则回击,“最好的防守是迅捷地干掉敌人,而非缩在盾牌后面。” 但无论斯莫伍德还是威勒斯都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属于总司令,而莫尔蒙要等其他两队斥候返回后再作决定,其中包括攀登巨人梯的贾曼·布克威尔,以及侦察风声峡的断掌科林和琼恩·雪诺。毫无疑问,布克威尔和科林都遇到了麻烦,多半是死了。齐特在脑海中描绘出一幅图画:琼恩·雪诺孤零零地冻在荒凉的山头上,一支野人的长矛穿透了那杂种的屁股。想到这里,他笑了。希望他们把那头该死的狼也宰掉。 “这里没熊,”他突然下了结论,“不过是些过时的痕迹,没意思。我们回去。”狗们慌不可耐地拉拽着,想走的心情比他还急,或许以为回去就会开饭吧。齐特又忍不住笑了。他已把猎狗饿了三天,目的就是要让它们因饥饿而陷入疯狂。今晚,遁入黑暗之前,他将在马群中把它们放掉,而“美女”唐纳尔·希山和畸足卡尔会割断马缰。整个拳峰将布满咆哮的猎狗和恐慌的坐骑,冲撞营火,跳越环墙,踏平营帐。在混乱的掩护下,十四个兄弟的失踪要很久才能发现。 拉克想将密谋集团扩大一倍——你能指望这个浑身臭鱼味的傻瓜有什么好主意?找错一个人,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脑袋搬家了。不,十四是个好数字,既保证人手充足,又能保证守秘。大多数人由齐特亲自挑选招募,小保罗就是成果之一——他身为长城上最壮的人,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挤碎野人的脊梁骨。短刃也加入进来,他得名于自己拿手的武器。还有被弟兄们称作软足的灰发小个子,年轻时干过上百个女人,常吹嘘说在那话儿插进去之前她们根本没发觉他的到来。 计划由齐特制订,这是聪明人的差事。他在老师傅伊蒙身边干过整整四年呢,之后才被杂种琼恩·雪诺用他的肥猪朋友顶掉。今夜,宰掉山姆威尔·塔利以前,他打算在猪头爵士耳边低语一句:“替我向雪诺大人致意。”跟着才割他的喉咙,让血从层层脂肪里喷出。齐特熟悉乌鸦,不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他也了解塔利,只需匕首轻轻一捅,这胆小鬼就会尿湿裤子哭着求饶。让他求饶,没用。割了他喉咙,再打开笼子放走乌鸦,确保讯息不会送回长城。与此同时,软足和小保罗合力对付熊老,短刃负责班恩,拉克和他表哥们的目标是巴棱和戴文,以杜绝可能的追踪。密谋者们在山下储备了两周的食物,而“美女”唐纳尔·希山与畸足卡尔会带走足够的马匹。莫尔蒙死后,指挥权将交到奥廷·威勒斯爵士手中,这没用的老头,胆小如鼠。他将在日落前逃回长城,不会浪费一个人用于追捕。 三人穿越树林,狗们迫不及待。拳峰渐渐在绿丛中露出头来。连日来天色阴暗,熊老下令燃起火把,插在包围陡峭多石的山峰顶端的环墙上,形成巨型火环。一行人涉过小溪,溪水寒冷彻骨,表面是块块浮冰。“我要去海边,”姐妹男拉克吐露,“和表哥们一起去。我们打算造条船,航回三姐妹群岛的家里。” 回家,他们会当你是逃兵,砍掉你的蠢头颅,齐特心想。一旦发誓,便永不能脱离守夜人军团,否则无论躲到七国何处,都会遭遇捕杀。 独臂奥罗打算航往泰洛西,他说在那儿干点小偷小摸不会冒斩手之危,跟骑士的老婆上床也不会被送到冰天雪地葬送掉一生。齐特想跟他走,问题是自己对潮湿夸张的自由贸易城邦口语一窍不通。再说他也不会做生意,待在泰洛西能干啥?齐特生于女巫沼泽,他父亲终其一生都在别人田地里翻掘搜寻水蛭,工作前先脱个精光,胯下围一块厚皮革就涉进污水烂泥中,等爬回来时,从脚踝到乳头都会吸满水蛭。通常,他让齐特负责把虫子弄掉。记得有一回,一条虫子牢牢吸在男孩手掌上,齐特极端厌恶地压扁了它,因此被父亲打个半死——一打水蛭可以在学士那儿换一个铜板呢。 拉克高兴的话就回家去吧,该死的泰洛西人也一样,齐特哪儿也不去。如果这辈子不用见到女巫沼泽,就真他妈的该谢天谢地。他中意的是卡斯特的堡垒。卡斯特住在那里,俨然是个领主老爷,为啥不能学他的样?真有趣,水蛭人的儿子齐特,有朝一日成为住城堡的领主老爷,他的纹章将是粉红底色上的一打水蛭。为啥只当领主?也许某天还可以当国王呢。曼斯·雷德不也是从乌鸦开始发迹的?我可以当个他那样的王,妻妾成群。卡斯特有十九个老婆,还不算那些没睡过的小女儿。这群女人中虽有一半人像卡斯特一样又老又丑,但没关系,可以让老的去做饭打扫、拔萝卜和喂猪,让年轻的替我暖被子生小孩。卡斯特?哼,他有意见,我就让小保罗给他来次拥抱! 齐特唯一上过的女人是鼹鼠镇的妓女。年轻时,村里的少女们只消看见他的脸,看见那些疖子和粉瘤,立马就会作呕地跑开。最过分的是邋遢的贝莎,她能为女巫沼泽中每个男孩张开大腿,他以为自己也行。那天,他花了整整一上午去摘野花,因为她喜欢花儿。结果呢,结果她一个劲儿嘲笑他的脸,还说宁愿爬进一个塞满他父亲捉的水蛭的被窝也不和他睡。当匕首插进胸膛时,她的笑容凝固了,多甜美的表情啊,所以他把匕首抽出来又捅了一次。后来他在七泉附近被捕,老侯爵瓦德·佛雷不屑出席审判,只派来私生子瓦德·河文。齐特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被一身臭气的黑衣恶魔尤伦押往长城,为那甜美的片刻,他们夺走了他的一生。 现在他要把一切夺回来,包括卡斯特的女人。那个凶蛮的老野人做得对:想要哪个女人就动手,决不要扭扭捏捏送什么花,让她有机会关注你的疖子!齐特决心不犯同样的错误。 我能成功,他向自己保证过上百遍。只要干净利落地逃掉,就赢了一大半。奥廷爵士将朝南直奔影子塔,那是返回长城最短的路径。他不会来抓我们,威勒斯不会,他只会逃命。索伦·斯莫伍德呢?大概会继续鼓吹出击,可奥廷爵士出了名的谨慎,而他才是头儿。其实说穿了,只要我们逃掉,这些又有什么打紧,斯莫伍德想打就打,关我屁事?全部送命最好,那样别人多半会认为我们也一块儿牺牲了。这是个新点子,很有吸引力。要让斯莫伍德获得指挥权……就得同时干掉奥廷爵士和马拉多·洛克爵士,但这两人日夜有侍卫守护……不行,风险太大。 “齐特,”他们在哨兵树和士卒松下的石头小径艰难行进,小保罗开口道,“鸟儿怎么办?” “该死,什么鸟儿?”这呆瓜居然关心什么鸟儿。 “熊老的乌鸦,”小保罗说,“俺杀了他,以后谁喂他的鸟儿呢?” “他妈的谁管这破事儿?你高兴的话连它一起宰了便是。” “俺不是不敢杀鸟儿,”大汉道,“可那是只会说话的鸟儿,好稀奇哟。但要不杀它,它说出俺做的事儿咋办?” 姐妹男拉克笑出声来。“小保罗,脸皮比城墙还厚。”他嘲弄道。 “你闭嘴。”小保罗凶狠地吼道。 “保罗,”齐特抢在大汉发怒前发了话,“看到躺在血泊中、喉咙被割开的老头子,不需要鸟儿说话,谁都明白这是谋杀。” 小保罗思考了一阵齐特的话。“对的,”他承认,“可俺能留下那只鸟儿吗?俺喜欢它。” “它是你的了。”为了让他闭嘴,齐特赶紧宣布。 “很好,咱们哪天没饭吃了,还有个东西应急咧。”拉克评论。 小保罗的声调又阴沉下来。“最好别来吃我的鸟儿,拉克,最好别来。” 齐特听到丛林那头传来声音。“你两个都给我闭嘴,快到拳峰了。” 走出树林时,他们位于山峰西麓,于是绕路往南寻找更便利的上山途径。林边有十来个守夜人练习弓箭。人们在树干上绘着靶子,瞄准它们射击。 “看哪,”拉克说,“肥猪射箭。” 没错,离他们最近的射手正是猪头爵士本人,这个窃取了他在伊蒙学士身边职位的胖子。只消看到山姆威尔·塔利,他就气不打一处来。在他眼中,侍候伊蒙学士是世上最便宜的工作。老盲人很和善,而克莱达斯又总是抢着干活,因此齐特的任务十分简单:清扫鸦巢、生起炉火、准备饭菜……伊蒙又从不打他。死胖子,凭什么把我排挤出去?凭你出身高贵、懂得认字儿?妈的,杀他之前,得让他好好瞧瞧我的匕首。“你们先走,”他告诉两名同伴,“我去瞧瞧。”狗们还在拽着他,盼望赶紧回去,盼望山顶的食物。齐特抬起靴尖给了母狗一脚,让它们平静了些。 他躲在林子里看胖子摆弄一根和他一般高的长弓,那张红彤彤的圆脸因专注而皱成一团。塔利身前的地上插着三支箭。他搭箭拉弓,用了好长时间瞄准后才发射。箭支飞到绿丛中不见踪影。齐特纵声大笑,直笑得干呕。 “这支是一定找不到了,他们又会怪到我头上的。”艾迪森·托勒特宣布,这位郁郁寡欢的灰发侍从人称忧郁的艾迪。“自打我弄丢了马,什么东西不见了他们都要找上门来,似乎这之间有什么联系似的。它是白的,雪也是白的,还要我怎么说呢?” “风吹走了那支箭,”葛兰道,这是雪诺大人的另一位朋友,“握紧弓把,山姆。” “它好重。”胖子抱怨,不过还是取出第二支箭。这次射得很高,穿过了目标上方十尺处的树冠。 “我确信你打掉了一片叶子,”忧郁的艾迪说,“树叶已经落得够快了,没必要帮忙,”他叹道,“大家都明白落叶后面紧跟着什么。诸神在上,这里好冷。试试最后那支,山姆,我的舌头快冻在口腔顶上了。” 猪头爵士放低长弓,看样子马上就要痛哭流涕。“太难了。” “搭箭,拉弓,放,”葛兰说,“继续。” 胖子顺从地拔出最后那支箭,搭在长弓上,拉起,发射。这次他完成得很迅速,不像前两次那么眯着眼睛痛苦地瞄准。箭矢击中炭笔勾勒的人形胸膛下方,颤动不休。“我射中他了!”猪头爵士惊讶地喊,“葛兰,看到了吗?艾迪,看哪,我射中他了!” “对,穿过了肋骨。”葛兰说。 “我杀了他?”胖子想弄清楚。 托勒特耸耸肩。“也许戳穿了肺,如果他有肺的话。基本上,树木是没有,这是自然规律。”他从山姆手中接过长弓,“我见过更糟的射击,是的,噢,我自己也出过糗。” 猪头爵士一脸喜色。你还以为他真干出了什么大事!不过当他瞧见齐特和他的狗,笑容却立即收敛,并很快消失了。 “你射中了一棵树,”齐特说,“但若换作曼斯·雷德的手下呢?他们不会呆站着,伸出枝叶沙沙作响,噢,不会的。他们会扑过来,在你耳边尖叫,吓得你尿裤子,我敢打赌!他们会用斧子砍进这对小小的猪眼睛之间,你这辈子最后听到的声音将是头骨破碎的轰鸣。” 胖子浑身发抖。忧郁的艾迪把手放在他肩上。“兄弟,”他庄重地说,“发生在你身上的遭遇并不意味着山姆威尔会重演。” “什么,托勒特?” “砍碎你头骨的斧子。你的脑子难道不是有一半流到地上教狗吃了?” 大蠢材葛兰乐了,连山姆威尔都挤出一点微弱的笑容。齐特踢着最近的狗,拉起绳子,调头去爬山。尽管笑,猪头爵士,到晚上看谁笑到最后。他想把托勒特也干掉。阴沉的马脸蠢货,没你好果子吃。 即使踏在拳峰这头最平缓的山坡上,攀登依旧艰辛。刚到山腰,狗们又开始咆哮拖拉,大概以为终于要开饭了。他让它们尝了尝靴子的滋味,还给那只居然敢反咬他的丑陋大狗一顿鞭子。拴好它们,他立即跑去报告。“痕迹正如巨人报告的那样,可狗闻不到什么,”他在莫尔蒙的黑色大帐篷前对总司令说,“或许给河流冲刷过,也或许只是过时的痕迹。” “遗憾,”秃顶的莫尔蒙司令满脸杂乱的灰胡子,声音跟神情一样疲惫,“吃点鲜肉可以改善大家的生活。”他肩上的乌鸦边点头边复诵,“鲜肉,鲜肉,鲜肉。” 咱们可以把那些该死的狗烤了,齐特心想,幸好他在被熊老遣散之前管住了嘴巴。这是我最后一次向这家伙低头,他满意地认定。回来的路上越来越冷,狗们在坚实的冻土上凄楚地挤作一团,齐特有些渴望爬进它们中间。他压下这个念头,找来一条羊毛围巾裹脸,只在嘴边留出一道小缝。不断走动似乎会好过点,于是他嚼上一片酸叶子,绕着环墙缓缓踱步,不时和站岗的弟兄分享两口,倾听他们说话。白天站哨的没一个参加他的密谋,虽然如此,多听听别人的想法总没错。 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就是天真他妈的冷。 人影变长,寒风渐强。风钻过环墙的石缝,发出高亢尖细的声响。“我讨厌这声音,”小个子巨人说,“让我想起哭闹着要奶喝的婴儿。” 他踱回狗群旁,拉克正等着他。“当官的又被召进熊老帐篷里,似乎吵得挺厉害。” “那是他们的事,”齐特说,“他们出身高贵——班恩除外——可以用言语代替美酒并沉醉其中。” 拉克神秘兮兮地凑过来。“大呆瓜在盘算那只鸟,”他告诫,四下斜睨确保没人靠近,“刚才还问能不能为这臭东西预备些玉米。” “乌鸦,”齐特说,“可以吃尸体。” 拉克咧嘴一笑:“也许,是他的?” 或是你的。照齐特看,大汉比拉克更有用。“别再惹小保罗。你干你的,他干他的。” 等他终于摆脱姐妹男,坐下来磨剑时,树间只剩最后几缕阳光。戴着手套工作真他妈不容易,可手套又不能摘下来。天这么冷,哪个蠢材敢赤手空拳触摸钢铁,立即就会失去一片皮肤。 太阳终于沉没,狗们呜咽不止。他给了它们清水和又一通咒骂,“再等半晚,你们就可以开野餐去了。”这时他闻到饭香。 齐特从厨子哈克那里领到自己那份硬面包、蚕豆和培根汤。戴文也在篝火边。“林子里太安静,”老林务官说,“河边没有青蛙,树上没有猫头鹰,没见过这么死气沉沉的森林。” “你这牙齿的声音才死气沉沉咧。”哈克道。 戴文的木假牙噼啪作响。“连狼也找不到,以前是有的,现在却没了。依你看,它们会上哪儿去?” “比这儿暖和的地方。”齐特说。 篝火旁坐着一打兄弟,其中有四个参加了他的密谋。他边吃边眯眼依次打量每个家伙,看看有没有谁露出马脚。短刃十分平静,默默坐着磨剑,一如既往;“美女”唐纳尔·希山继续说他的低级玩笑。他有洁白的牙齿,肥厚的红嘴唇,黄头发梳成时髦的样式披在肩膀上。他爱宣称自己是兰尼斯特家的私生子,说不定真是,但齐特看中的并非面貌或出身,选唐纳尔·希山是因为他靠得住。 对林务官“锯木响”他可没那么有信心,此人的鼾声比他干的活儿更出名,可现在他表现得如此焦躁,让人觉得他是再也不会打呼噜了。马斯林更糟,寒风在呼啸,齐特却能看到他脸上不断淌下汗水,火光下汗珠闪烁,活像潮湿的小钻石。他也不吃东西,只呆呆瞪着汤碗,仿佛饭香让人作呕似的。我得看紧这家伙,齐特心想。 “集合!”十几个声音同时叫喊,顿时传遍山顶营地的每个角落,“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们!到中央营火边集合!” 齐特皱紧眉头,几口灌下菜汤,加入其他人的行列。 熊老挺立在火堆前,在他身后,斯莫伍德、洛克、威勒斯和班恩站成一列。莫尔蒙身披厚实的黑毛皮斗篷,乌鸦栖息在他肩上,整理着黑羽毛。铁定没好事。齐特挤在黄伯纳和某个来自影子塔的弟兄之间。等除开森林里的哨兵和围墙上的守卫之外所有人都到齐之后,莫尔蒙清清喉咙,吐了口唾沫,水星子还没到地面就结了冰。“弟兄们,”他说,“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们!” “汉子!”他的乌鸦尖叫,“汉子!汉子!” “野人们出发了,正顺着乳河走出山区,索伦确信敌军前锋将于十天后抵达这里。他们中最有经验的掠袭者在狗头哈犸的率领下组成先锋部队,剩下的要么做后卫,要么护卫曼斯·雷德本人,要么就是为保卫漫长的队伍而分散开来。敌人赶着牛、骡子、马……但牲口不够,多数人只能步行,没有武装,未经训练,仅有的武器也多半是兽骨、石器,并非钢铁。此外,他们还拖带着妇女、儿童、成群的山羊和绵羊……一切一切的家当。总而言之,敌人虽然为数众多,却十分脆弱……他们甚至不知道我们的存在——至少我们如此祈祷。” 他们不知道才怪!齐特心想,你这该死的、愚昧的老白痴,他们当然知道,这跟太阳会升起一样明显!断掌科林没回来,不是吗?贾曼·布克威尔也没回来,不是吗?只要他们两队人中任一个给野人逮住,妈的,我们早暴露了。 斯莫伍德迈步向前。“曼斯·雷德打算冲破长城,将血腥的战争带给七大王国。很好,我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明天就把战争带给他。” “黎明时分,我们全力进发。”人群开始窃窃私语,熊老续道,“先向北,接着转向西,绕个大弯。等我们回头时,哈犸的前锋早该越过了拳峰。霜雪之牙脚下有很多可供埋伏的曲折小峡谷。敌人的队伍绵延无数里,咱们就从多个方向同时袭击,让他们以为我们有三千人,而不只是三百。” “毕其功于一役,在敌人骑兵返回前撤退。”索伦·斯莫伍德说,“他们要追,就让他们追个痛快,我们正好绕回去攻击队伍另一头。烧掉车子,驱散牲口,尽可能屠杀他们的人。如果办得到的话,最好干掉曼斯·雷德本人。只要能逼他们各自逃命,滚回茅屋山洞去,就算大功告成:即便事有不顺,咱们也可以在去长城的途中不断骚扰对方,让他们用无数尸首作路标。” “可他们人多势众。”齐特身后的某人说。 “我们是去送死。”这是马斯林的声音,虚弱而恐慌。 “送死,”莫尔蒙的乌鸦一边尖叫,一边拍打黑色的翅膀,“送死,送死,送死。” “我们中许多人会死,”莫尔蒙道,“也许集体殉职。可正如一千年前另一位总司令所说,这不正是人们要我们披上黑衣的原因吗?牢记你们的誓言,弟兄们。我们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 “抵御寒冷的烈焰。”马拉多·洛克爵士拔出长剑。 “破晓时分的光线。”其他人回应,又有几把长剑出鞘。 接着所有人都拔剑而出。将近三百柄长剑高举在空中,三百个嗓音在高喊:“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齐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一起喊。空气因为人们的吐息而迷雾腾腾,钢铁辉映着火光。他欣慰地发现拉克、畸足以及“美女”唐纳尔·希山都参加进来,假装自己也是大笨蛋们中的一员。太好了。计划就要进行,没有招来多余的关注。 喊声停歇时,他又一次听到刺穿环墙的呼啸寒风。火炬摇摆不定,似乎连它们也觉得冷,突来的死寂中,乌鸦一遍一遍地呱呱高叫:“送死。” 聪明鸟儿,齐特心想。官员们遣散大家,吩咐众人饱餐一顿,好好休息,养精蓄锐。齐特爬进狗群旁自己的毛毯里,脑海里满是忧虑。如果那天杀的誓言让某人变了心怎么办?如果小保罗又忘了,在第二哨而不是第三哨时跑去杀莫尔蒙?如果马斯林害怕了,如果有人去告密,如果…… 他发现自己在暗夜中聆听。寒风好似嚎哭的孩子,不时还能听到一两句谈话,一声马儿的嘶鸣,一根噼啪作响的柴火。别的就没了。真静。 贝莎的脸出现在眼前。我要插的不是匕首啊,他想对她说,我给你摘了花,有野玫瑰、艾菊和金杯子,花了整整一上午。他的心在打鼓,响亮得使他以为会吵醒整座营地。嘴边的胡须全冻住了。我在怕什么,怕贝莎吗?以前每次想起她,只是记得她垂死时的面容。我到底哪里不对劲?几乎无法呼吸。难道睡过头了?他爬起来,什么东西湿湿的、冰冰的掉在鼻子上。齐特抬起头。 下雪了。 脸上的泪珠结成薄冰。这不公平,他想大喊,雪会毁了他的事,毁了一切精心策划。雪下得好大,厚实的白羽毛很快覆盖了他。在大雪中,怎么找得到储藏食物的地窖,怎么追寻向西的小道?无需戴文和班棱,谁都能抓住他。再说,踏在新雪上,看不清地形,夜里多么可怕,马儿难免绊住树根,在石头上摔断腿。一切都结束了,他意识到,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我们失败了。水蛭人的儿子终究没有领主大人的命,他不会有城堡、王冠和妻儿,只有一把野人的长剑穿肠而过,一座无名的坟冢孑然孤立。雪夺走了我的一切……该死的雪…… 雪毁过他一次。雪诺和他的宠物猪崽。 齐特站起来。大腿已然麻木,不断下坠的雪花不仅让远方的火炬呈现出朦胧的橘色光晕,并且化为团团白色的冷虫子,与他纠缠。它们停在肩膀和脑袋上,钻进嘴巴和眼睛里,他咬牙切齿地拂拭反击。山姆威尔·塔利,他想,至少我得干掉猪头爵士。他裹起围巾,拉好兜帽,穿越营地,大步迈向这懦夫的所在。 大雪使他在帐篷间迷路,走了半天才注意到胖子于山石和鸦笼间用断枝搭建的小小防风网。塔利埋在黑羊毛毯和杂乱毛皮下,被大雪所掩盖,活像一座浑圆柔软的山丘。齐特拔出匕首,期望钢刀穿过毛皮不会发出太大声响。一只乌鸦尖叫起来。“雪诺。”另一只跟着嘀咕,黑色的眼珠透过铁栏杆瞧他。头一只不甘示弱,也叫起“雪诺”。他蹑手蹑脚地越过它们,准备伸出左手捂胖子的嘴巴,接着…… 呜呜呜呜呜呜呜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 他的手停在半空,止不住想咒骂。号声传遍营地,尽管微弱而遥远,却毋庸置疑。诸神怎么总跟我作对!总跟我作对!熊老在四周丛林里布下眼线,以防不测。看来贾曼·布克威尔从巨人梯回来了,齐特猜测,或是风声峡的断掌科林。一声号角代表兄弟归来。如果这是断掌,那么琼恩·雪诺大概也在其中。他还活着。 山姆·塔利睁开惺忪睡眼,坐起身,迷惑地望着漫天大雪。乌鸦们叫得更欢,齐特听到他的狗也跟着吠。这该死的营地已经苏醒。他用套着手套的指头紧抓住匕首握柄,等候号声消逝的那一刻,不料等来的却是另一声号角,更高亢也更绵长。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 “诸神在上。”山姆·塔利抱怨。胖子东倒西歪地站起来,脚纠缠在斗篷和毯子里。他踢开这堆东西,伸手去够挂在附近岩石上的锁甲。当他挣扎着穿上大衣时,注意到站在一旁的齐特。“两声吗?”他问,“我梦见自己听到两声号角……” “你没做梦,”齐特说,“两声号角召唤我们拿起武器,两声号角提醒我们敌人来临。那些混蛋就在外面,胖子,两声号角代表野人逼近。”那张大圆脸上的恐惧让他直想笑,“让他们都下七层地狱!该死的哈犸!该死的曼斯·雷德!该死的斯莫伍德!他说他们离这儿还有——”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 号声持续着,持续着,似乎永不完结。乌鸦在笼中拍翅、尖叫、飞舞,狠狠地撞栏杆。营地里所有守夜人军团的战士都已经起身,穿戴铠甲,整理剑鞘,拿好战斧和长弓。山姆威尔·塔利浑身发抖地站着,脸色与飘落在他们身边的白雪无异。“三声,”他刺耳地说,“这是三声,我听见三声。他们从没吹过三声。数千年来都没有过。三声代表——” “——异鬼来袭。”齐特的声音不知是笑是哭。他的内衣突然湿了,尿液流淌过大腿,裤子上方雾气腾腾。 149.第149章 詹姆 东风拂过纠结的发丝,温柔而芳香,一如瑟曦的指尖。他倾听着鸟儿的欢唱,感受到河流的脉动,小船正随木桨的划动,驶向天际渐渐出现的曙光。在黑暗中待了这么久,詹姆感觉世界是如此甜美,他几乎就要晕过去。我活了下来,沐浴着阳光。猛然间,他哈哈大笑,笑声突兀,犹如惊起的飞鸟。 “安静。”妞儿皱眉抱怨。皱眉比微笑更适合她那张丑陋的宽脸——当然詹姆也还没见她笑过。他自顾自地想象让她脱下镶钉皮甲穿上瑟曦的丝裙服是什么样。和穿丝衣的母牛没啥两样。 但这头母牛会划船。粗糙的棕色马裤下,她确实有着牛一般的腿,硬木一样粗,而手臂上长长的肌腱随着每次击桨而伸缩。即使划了大半夜,她也没有疲劳的迹象,划另一支桨的表弟克里奥爵士可差远了。她看起来真像个高大强壮的乡下妞儿,口气却又透出高贵,身上带着长剑和匕首。噢,她会用吗?詹姆想试试,一旦摆脱镣铐马上就试。 他手戴铁铐,脚上也有,脚踝间连着的沉重铁环还不到一尺长。“我以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发誓还不够?”他们绑他时,他咯咯笑道。凯特琳·史塔克将他灌得酩酊大醉,对逃出奔流城的过程,詹姆一片模糊。似乎狱卒找了些麻烦,但这强壮妞儿几下便将其制伏。 随后穿越无穷无尽的楼梯,转来转去,他的腿软得像草,三两次绊倒在地,最终被妞儿架着走。走到某处,他们将他裹进一件行者斗篷,猛推入小船底。他记得自己听到凯特琳夫人令人打开水门的吊闸,随后一字一句、用不容争议的语调将新条件复述给克里奥爵士,要他带回君临禀报。 接着便是乘船。虽然药酒让他昏昏沉沉,但他心情不错,舒展身体的感觉……在黑牢里受制于铁链,是得不到这种享受的。很久以来,詹姆已习惯了行军途中于马上小寐,这并不难。提利昂要是知道我逃亡途中竟是一路睡过去的话,一定会笑得前仰后合。醒醒吧,铁镣声还真让人厌烦。“小姐,”他喊,“行行好,把这些铁玩意儿砸开,咱们轮着划如何?” 她又皱眉了,露出一口马牙和那种怒冲冲的怀疑。“你得好好戴着镣铐。弑君者。” “你打算自个儿划我们去君临呀,妞儿?” “我叫布蕾妮,不叫妞儿。” “我叫詹姆·兰尼斯特,不叫弑君者。” “国王不是你杀的?” “女人不是你当的?噢,别不承认,要不解开裤衩给我瞧瞧?”他无辜地笑笑,“或者解开胸衣也成,可看你那样子,恐怕那也证明不了什么。” 克里奥爵士苦恼地说:“表哥,注意礼貌。” 这家伙身上兰尼斯特的血液相当稀薄。克里奥是吉娜姑妈和那愚钝的艾蒙·佛雷的长子,那呆子自打和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妹妹结婚起就生活在对泰温大人的恐惧中。当初瓦德·佛雷侯爵率孪河城加入奔流城一方时,艾蒙爵士吓得只敢站在妻子这边。凯岩城多了个帮倒忙的蠢猪。克里奥爵士模样像头黄鼠狼,打斗起来像只鹅,勇气相当于比较勇敢的绵羊。凯特琳夫人答应把信带给提利昂就释放他,克里奥爵士便庄严起誓。 其实在黑牢里,他们都发了一堆誓,詹姆发得最多,这是凯特琳夫人为释放他们而索取的代价。她用那大块头妞儿的剑指着他的心窝:“发誓,你再不会拿起武器反对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发誓,你会迫使你弟弟兑现诺言,平安无恙地释放我的女儿们。以你身为骑士的荣誉、以你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以你身为御林铁卫的荣誉起誓。以你姐姐、你父亲、你儿子的性命,向新旧诸神起誓,然后我才放你回你姐姐身边去。若不答应,休怪我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她转动长剑,锋利的剑尖穿透褴褛衣衫,刺痛感至今记忆犹新。 总主教该如何评价一个喝得烂醉、被绑在墙上、用长剑指着胸膛的人所发下的誓言呢?詹姆并不真正关心那肥胖的骗子和他所宣称服务的神灵,他想到的是凯特琳夫人在黑牢里踢翻的那个桶。奇怪的女人,肯将女儿的性命托付给把荣誉当狗屎的我?当然啦,其实她的希望是寄托在提利昂身上。“也许,说到底她不笨。”他大声道。 押他的人理解错了。“我不是笨蛋。更不是聋子。” 他对她已经算礼貌了,嘲弄她太容易,简直让人没干劲。“我自言自语呢,没说你。很抱歉,黑牢里容易养成坏习惯。” 她对他皱皱眉,推桨向前去,拉回来,再推向前,什么也没说。 她的嘴上功夫就同脸上的花容月貌一样。“以言谈判断,我认为你定有个高贵的出身。” “我父亲是塔斯家的塞尔温,受神祝福的夜临城伯爵。”她勉强答道。 “塔斯,”詹姆复诵,“想起来了,狭海中一块荒凉的岩礁……说来,夜临城从属于风息堡,你怎投到临冬城的罗柏帐下去了呢?” “我为凯特琳夫人效劳。她命我将你平安送到君临城里你弟弟提利昂那儿,而不是和你斗嘴。你给我安静一些。” “哎哟,行行好,我受够了安静的滋味,小姐。” “那就和克里奥爵士说去,我与怪物之间无话可谈。” 詹姆大叫大嚷:“怪物?在水下面?柳林里?啧啧,可我没带剑呀!” “我指的是那个亵渎亲姐、杀害国王,并将无辜儿童扔下高塔的男人。” 无辜?那坏小子在偷窥我们。詹姆只想和瑟曦好好独处一个钟头。北地之行是场折磨:天天看到她,却不能碰她,每晚都见酩酊大醉的劳勃跌跌撞撞地走向吱吱作响的大轮宫,爬到她床上。提利昂尽全力逗他,但那远远不够。 “提到瑟曦时礼貌点,妞儿。”他警告她。 “我叫布蕾妮,不叫妞儿。” “哈,还关心怪物怎么称呼你呀?” “我叫布蕾妮。”她像猎狗一样顽固地回答。 “布蕾妮小姐?”对方的不自在令詹姆好笑,“布蕾妮爵士?”他乐了。“不,我不那么想。你可以用皮带、织物把一头母牛从头到尾打扮好,还给她穿漂亮的丝衣当铠甲,但那并不意味着可以骑她上战场哪。” “詹姆表哥,求求你,别这么粗鲁。”斗篷下,克里奥爵士穿了件罩袍,上绣佛雷家的双塔和兰尼斯特家的雄狮的四分纹章。“路还很长,我们不能总是争吵不休。” “想吵的时候我只用剑解决,老表,我和女士聊天呢。告诉我,妞儿,你们塔斯的女人长得都跟你一样逊吗?我真为那边的男人遗憾,在海中央沉闷的岩石上居住,或许一辈子都不认得真正的女人。” “塔斯是个美丽的岛,”妞儿边用力划水边咕哝,“蓝宝石之岛。给我安静,怪物,否则我塞住你的嘴巴。” “瞧,她才真够粗鲁,不是吗,老表?”詹姆问克里奥爵士。“我看她还有钢筋铁骨,事实上,没人敢当面叫我怪物。”尽管在背后都那样说,我毫不怀疑。 克里奥爵士不安地咳嗽两声。“布蕾妮小姐无疑听了很多关于凯岩城的流言。史塔克家不能在战场上打败你,爵士,所以散播恶语放冷箭。” 他们在战场上打败过我,你这没下巴的笨蛋。詹姆会意地笑了,人们可以从这样的虚伪笑容中解读出不同的含义。表弟克里奥爵士是真正吞下了那些狗屎,还是在竭力讨取欢心?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诚实的笨蛋还是无耻的马屁精? 克里奥爵士笑着续道:“有人竟相信御林铁卫会出手伤害孩子,他们根本就不明白荣誉的含义。” 马屁精。说真的,他后悔将布兰登·史塔克扔出窗户。那孩子奄奄一息时,瑟曦向詹姆没完没了地抱怨。“他才七岁,詹姆,”她痛斥他,“就算明白看到的事情,我们也可以吓吓他,让他闭嘴。” “我不知道你想——” “你从不用脑子。如果那孩子醒来告诉他父亲——” “如果!如果!如果!”他拉她坐到膝盖上,“如果他醒了我们就说他在发梦,在骗人,倘若情况不妙,我宰了艾德·史塔克便是。” “宰了艾德·史塔克?你有没有想过劳勃会怎样?” “劳勃想怎样就怎样,我又不怕他,连他一起杀,歌手说不定会写首歌叫《瑟曦的小穴之战》呢。” “噢!滚开,詹姆!”她暴跳如雷,挣扎着想站起来。 他反而吻了她。起初她试图反抗,接着便将嘴巴顺从地张开。他记得她舌尖美酒和丁香的味道。她颤抖着。他扯开她的裙服,撕裂丝绸,露出乳房,再没人去管史塔克家的孩子…… 事后瑟曦还惦记着那小孩,然后雇了凯特琳夫人说的那个人去保证他一睡不醒?不,想让他死,她一定会叫我去,至少不会雇如此拙劣的杀手。 下游,初升太阳的光芒照耀在清风吹拂的河面上。南岸都是丰润的红土,如道路般平整。条条小溪汇入大河,被浸没的腐败枝干靠在岸边。北岸是一片荒野,耸立的山崖足有二十尺高,上面长满桦树、栎树和栗树。詹姆发现前方高地上有座瞭望塔,正随船桨的划动而变高变大。但在到达之前,他就明白那儿已经荒废,塔身历经风吹日晒的石头上爬满了玫瑰花。 风向改变时,克里奥爵士帮那肥妞儿升起帆。这是块红蓝条纹的硬三角布,徒利家的色彩,若遇上兰尼斯特家的部队肯定招惹麻烦,但这是他们仅有的帆。布蕾妮掌舵。詹姆扔出下风板,移动时铁镣嗒嗒作响。之后,行船速度快多了,风向和潮流都顺着他们。“你何不把我交给我父亲?大家乐得节省路程。”他指出。 “凯特琳夫人的女儿人在君临,我誓死也要带回她们。” 詹姆转向克里奥爵士:“表弟,匕首给我。” “不行,”女人紧张起来,“决不给你武器。”她的口气如磐石般毫不妥协。 她怕我,即便是戴铁镣的我。“克里奥,看来不得不请你为我修面了。别动胡子,把头发剃掉。” “剃成光头?”克里奥·佛雷诧异地问。 “全国上下众人皆知詹姆·兰尼斯特是个无须的金发骑士,一位留着肮脏黄胡子的秃头也许不会引人注目。当我戴着铁镣时,宁可不被认出。” 这匕首并不具备应有的锋利。克里奥拿它狠狠劈砍,锯开纠结的头发,将其扔到一旁。豪奢的金色卷发在水面漂荡,向船尾缓缓流去。乱发落下,一个虱子爬到他颈上,詹姆反手捉住,用拇指捏碎了它。克里奥爵士从头皮上捻起其他虱子,轻弹入河中。詹姆弄湿头颅,指点克里奥爵士磨利匕首,把剩下的黄毛残株全刮去。完成之后,他们又认真修剪胡须。 水中映出的男人他根本不认识。不只秃头,黑牢的岁月使他看上去至少老了五岁:脸变消瘦,眼窝凹陷,外加从未有过的皱纹。我不再和瑟曦一模一样了。她会恨我的。 正午时分,克里奥爵士进入梦乡,发出的鼾声活像一对交配的野鸭。詹姆探头望向船尾渐渐消逝的世界。离开黑牢之后,每块岩石、每棵树都是奇境。 沿途不断驶过许多简陋的单人木屋,它们由长长的细竿支撑,看上去活像水鹤。没有居民的迹象,只有鸟儿在头顶飞来飞去,或于岸边树枝上怪叫,詹姆还瞥见银鱼划过水面。徒利的鳟鱼,坏兆头,他心想,直到看见更糟的——好几根漂流的原木其中一根原来是苍白肿胀的尸体,身披的斗篷无疑为兰尼斯特的绯红色。他思索这是否是他认识的人。 三叉戟河的支流为人、物穿行河间地提供了方便。和平年代,河上满是渔民小艇、运粮大船以及出售衣服和缝衣针的商人的浮船,甚至有涂得五颜六色、极其花哨的戏子船——它们的风帆用超过半百不同颜色的布料缝成——向上游行驶,路过一个个村庄城堡。 战争带走了一切。他们经过村庄,却没看到村民。被割破撕裂的空渔网挂在树上,算是渔人居住的唯一迹象。一个在河边饮马的小女孩瞥见风帆就全速逃走。嗣后他们经过一座被烧焦的塔楼,十来个农民在塔楼躯壳下的田地里掘土,用无神的眼光打量着小船,确定来者不是威胁后,便继续劳作。 红叉河宽阔且流速缓慢,蜿蜒的河道处处回环弯曲,之间缀满树木茂密的小岛和阻隔航道的沙洲,而水面以下暗礁点点。布蕾妮似乎极为敏锐,常能预知危险,发现通道。詹姆赞她江河知识丰富,她怀疑地看着他,“我不熟悉河流。但塔斯是个海岛,我在学会骑马以前就懂得如何操桨弄帆。” 克里奥爵士坐起来,揉揉眼睛。“诸神在上,手臂好酸,风没停吧?”他嗅了嗅,“我闻到雨的气息。” 詹姆希望下场大雨。奔流城的黑牢可不是七国最干净的地方,现在的他闻起来定像块酸败的奶酪。 克里奥眯着眼望向下游。“烟。” 一根纤细的灰色手指弯弯曲曲地升起。烟柱在许多里外的南岸,盘旋升腾。在它下方,詹姆隐约看到一座大房子,旁边有棵挂满死女人的栎树。 这些尸体还没被乌鸦动过,细细的绳索深深地勒进她们咽喉下柔软的皮肤里,清风吹得她们转动摇摆。“这不是骑士风范的行为,”驶近看清之后,布蕾妮说,“真正的骑士决不会饶恕这般无耻的屠杀。” “真正的骑士每次上战场都做得更狠,妞儿,”詹姆道,“这不过是小菜一碟。” 布蕾妮转舵朝河岸驶去,“我不会把无辜的人留给乌鸦。” “好个没心肝的妞儿!乌鸦不是活神仙,也需要食物果腹。走我们的路,留下这帮死鬼,傻女人。” 他们在那棵斜伸出水面的大栎树上方着陆。布蕾妮降下风帆,詹姆爬出去,镣铐使他的行动显得十分笨拙,红叉河水浸满他的鞋子,湿透他褴褛的马裤。他笑着跪下,把头深埋进水里,湿漉漉地甩荡。手上都是结块的污泥,等仔细洗干净,这双手终于变回白皙纤细的模样。可他的腿僵得要命,几乎站不稳。妈的,我在霍斯特·徒利的黑牢里待得太久了。 布蕾妮和克里奥把船拖上岸。尸体就挂在他们头上,散发出腐烂水果的气息。“得有人去把绳索割断。”妞儿说。 “我来爬树,”詹姆叮叮当当地跋涉上岸,“先请你把镣铐去了。” 妞儿不理他,只目不转睛地凝视一具女尸。詹姆的脚镣才一尺长,只能迈着小碎步凑过去。当他看到悬得最高的那具尸体颈项上挂的粗牌子时,不由得哈哈大笑。“贱人与狮子同床。”他读道,“啊哈,是的,这是毫无骑士风范的行为……但是你们这边干的,不是我们的人。可怜的女人,到底造了什么孽哟?” “她们是旅店小妹,”克里奥爵士说,“记得这儿曾是个旅店,我上回来奔流城,还带着队伍在此过夜。”如今这栋建筑除了石地基、倒塌的房梁及一些烧得焦黑的灰烬以外什么也没留下。轻烟从瓦砾堆中冒出来。 很久以前,詹姆就把妓女和情妇都留给提利昂去关心,他只有瑟曦一个女人。“看来这些女孩取悦了我父亲大人的士兵们,也许给他们送过吃喝,所以得到了叛徒的颈圈——就为一个吻和一杯麦酒。”他向河的四周来回巡视,确定附近没人。“这里是布雷肯家的地盘,也许是杰诺斯大人亲自下的令。我父亲烧了他的城堡,恐怕他怀恨在心。” “也可能是马柯·派柏所为,”克里奥爵士说,“或者是那个在森林里躲躲藏藏的贝里·唐德利恩,不过我听说他只杀士兵,不害平民。再或许是卢斯·波顿手下的北方人干的?” “波顿在绿叉河被我父亲打败了。” “但没被消灭。”克里奥爵士道,“泰温大人向渡口进军时,他再度南下,若奔流城中的消息属实,他已从亚摩利·洛奇爵士手中夺取了赫伦堡。” 詹姆不喜欢这个消息。“布蕾妮,”他说,希望礼貌一点可以让她听听他的话,“如果波顿大人占领了赫伦堡,三叉戟河和国王大道都将被封锁。” 那双蓝色的大眼睛里似乎出现了一丝不确定。“你受我保护,除非杀了我,否则谁也不能碰你。” “我不认为这能对他们造成什么困扰。” “我的武艺和你相当,”她防备地说,“我是蓝礼国王选中的七卫之一,他亲手将彩虹护卫的七色丝披风系在我的肩膀上。” “彩虹护卫?想必是个七仙女骑士团啰?有位歌手曾说穿丝袍的女人个个美丽……但他和你没照过面,对吧?” 女人脸红了。“我们还得掘墓。”她开始爬树。 她爬上树干,这棵栎树的下半部分枝干宽得可以让人站立。她手握匕首,穿行在树叶丛中,砍落尸首。躯体落下,苍蝇一下子围过来,落下的尸体越多,臭气也越来越重。“正派人干吗帮妓女埋尸呀?”克里奥爵士抱怨,“再说,我们没工具掘土,瞧,这里没有铲子,我可不会用我的剑,我——” 布蕾妮惊叫一声,飞跳下树。“上船,快,远处有帆。” 他们全速撤退。詹姆跑不起来,只能由表弟拽回小船上。 布蕾妮推桨开船,匆忙升帆。“克里奥爵士,你和我一起划。” 表弟点头称是。这回小船比以前驶得更快,水流、风向和整齐的划动都帮着他们。戴镣的詹姆无所事事,便竭力瞭望上游。风帆的尖头出现在视野里,红叉河回环时,隔着一片树林,它看起来就像在田野上向北方移动,而他们却在往南,但这只是假象。他手搭凉棚:“褐红与水蓝。” 布蕾妮的大嘴无声地蠕了蠕,活像头反刍的乳牛。“快,爵士。” 旅馆很快在身后消失,帆的尖头也不见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什么。一旦追踪者们越过回环,风帆会再度出现。“看来,咱们只能希望高贵的徒利家族停下来埋葬横死的妓女啰。”詹姆不敢想象被送回监牢的前景。如果提利昂在场,定有许多好计谋,而我唯一的念头就是操家伙和他们打。 此后大半个钟头,他们都在不安地探望追踪者,同时于不断出现的弯道和杂木丛生的小沙洲间潜行。正当他们以为摆脱了追赶的时候,远处的帆却终于出现。克里奥爵士停止划桨,“异鬼抓走他们!”他擦擦额头的汗珠。 “快!”布蕾妮催促。 “追兵是艘河上战船。”詹姆仔细观察后宣布,来船随着每次击桨,越变越大。“每边九支桨——十八个人。若甲板上还有士兵,就更麻烦。它的帆也比我们大,追上来只是时间问题。” 克里奥爵士僵住了。“十八个?” “对,一人得料理六个。其实,八个对我而言都不成问题,只要没这些铁玩意儿妨碍。”詹姆举起手腕。“好心的布蕾妮小姐愿不愿放我呢?” 她没理他,把全副精力用在划船上。 “我们早出发半晚,”詹姆说,“他们天亮后才开始行动。就算中途收桨节约体力,划了这么长时间,也该筋疲力尽,只是看着我们的帆鼓起了劲而已,不会持续很久。我们可以干掉很多人。” 克里奥爵士张口结舌。“可……可他们有十八个。” “不止,我猜有二十甚至二十五人。” 表弟呻吟起来:“我们毫无希望……” “我说过有希望吗?我的意思是,最好的结局就是手握长剑战死沙场。”没错,詹姆·兰尼斯特从来不怕死。 布蕾妮停止划船。汗水将她亚麻色的头发凝成一股一股的,搭在前额,使她更难看了。“你受我的保护。”她说,粗重的声音饱含怒火,几乎就是咆哮。 他为她的顽固感到好笑。她真是条带乳头的猎狗——如果她那乳头也算乳头的话。“保护我啊,妞儿;或者放了我,让我自己保护自己。” 战船飞快驶向下游,如腾飞的巨大木蜻蜓。在木桨的疯狂击打下,周围的水成了乳白色。来船景象变得清晰,甲板上簇拥着人群,他们手中有金属的反光,詹姆还发现弓箭手的踪影。弓箭手他恨弓箭手。 这横冲直撞的战船船头站有一位矮壮的秃顶男子,浓密的灰眉毛,强健的手臂。他在铠甲外穿了件白色旧罩袍,上绣一根淡绿垂柳,但斗篷是用徒利家的银鱼纹章扣系住的。罗宾·莱格爵士是奔流城的侍卫队长,年轻时出了名的强悍,但他的时代已然过去——他与霍斯特·徒利同年,两人都已老去。 两船相隔不到五十码时,詹姆围住嘴巴叫道:“来为我送行吗,罗宾爵士?” “来送你回去,弑君者,”罗宾·莱格爵士大吼,“你的头发呢?” “我希望自己多件法宝,靠头上的灿烂光芒影响敌人。瞧,这对你起作用了。” 罗宾爵士没被逗乐。小艇和大船之间的距离缩小到四十码。“把桨和武器扔到水里,我不会伤害任何人。” 克里奥爵士扭动身子。“詹姆,告诉他,是凯特琳夫人放了我们……交换俘虏,这是合法的……” 詹姆照实说明所有情况。“凯特琳·史塔克不是奔流城的统治者,”罗宾爵士吼回去。四个弓箭手挤到他旁边,两人站,两人跪,“把剑扔进河里。” “我没有剑,”他答道,“如果有的话,我会捅穿你的肚子,再割下那四个胆小鬼的卵蛋。” 回应他的是一阵箭雨。其中一支猛扎在船桅上,另两支刺穿风帆,第四支差一尺射中詹姆。 红叉河的又一个大转弯就在眼前,布蕾妮把小艇转向弯道的方向。转弯时,甲板剧烈摇晃,撑满的帆噼啪作响。一个大沙洲矗立在河中央,主河道向右,而它和北岸的悬崖间只有一条狭窄的小道。布蕾妮掌舵向左驶去,帆布涟漪阵阵。詹姆望进她的眼睛。好漂亮的眼睛,他心想,充满镇静。他知道如何阅读男人的眼睛,如何发现其中的恐惧。而她充满了决心,丝毫没有绝望。 只剩三十码,大船也进入弯道。“克里奥爵士,掌舵,”妞儿命令,“弑君者,操桨,帮我们撑开岩石。” “乐意为小姐效劳。”木桨虽不比铁剑,好歹可以打烂敌人的脸,还能挡开攻击。 克里奥爵士把桨塞到詹姆手中,爬向船尾。他们越过沙洲前端,向那小道急速转向,小艇倾斜时,激起的水柱击打在崖壁上。沙洲树木茂密,成群的柳树、栎树和高大的松树在激流中洒下长长的阴影,掩盖了暗礁和被淹没的腐败树干。左边的悬崖陡峭而凹凸,碎石和断屑从岩壁上不断下落,让底部的河流翻滚着白色泡沫。 他们从艳阳下进入黑影中,在这道树木组成的绿墙和灰棕色的石岩间,战船发现不了他们。不过是箭雨间的小小喘息,詹姆一边想,一边将船从半淹的巨石旁推开。 小艇突然摇晃起来。他听到轻柔的溅水声,回身扫视,布蕾妮已然消失。隔了半晌,他发现她正努力从悬崖下的水流中浮起来,涉过一个浅水洼,爬过岩石,开始攀登。克里奥爵士目瞪口呆。蠢货,詹姆暗想。“别管那妞儿,”他厉声对表弟喝道,“掌好舵。” 他们看见树丛后的帆,河上战船完全驶进了小道入口,离他们还有二十五码。对方的船头剧烈摇晃着,数支箭矢射出,每支都差得甚远。两船的晃动让弓箭手很难瞄准,但詹姆知道他们很快就能找回平衡。布蕾妮爬到了岩壁中间,正努力寻找落脚点,以求登顶。罗宾·莱格会发现她的,而一旦被他发现,她就将被弓箭手们射下来。詹姆希望老人的矜持会蒙蔽他的眼睛。“罗宾爵士,”他高喊,“我有话说。” 罗宾爵士举起一只手,弓箭手们放低长弓。“快说,弑君者,我没工夫浪费时间。” 詹姆呼喊时,小艇触到一大窝碎石,晃得厉害。“我有一个更具建设意义的提议——一对一决斗,就你和我。” “你以为我是刚出生的婴儿,兰尼斯特?” “不,我以为你是快呜呼哀哉的老鬼。”詹姆举起胳膊让其他人看见他的手铐,“我可以戴镣跟你打,你怕什么?” “不怕你!爵士,如果我能选择,这方式再好不过,但给我的命令是尽可能将你生擒。弓箭手!”他发出信号,“搭箭,拉弓,放——” 距离不满二十码。弓箭手不会失手,不过当他们拉开长弓时,一阵鹅卵石的瀑布落在周围。小石块砸在甲板和舵上,弹入水中。懂得抬头的聪明人发现一块母牛般大的巨石从悬崖顶落了下来。罗宾爵士惊惶地呼喊。岩石坠入空中,撞上岩壁,裂成两半,猛冲而下。大的那块折断船桅,撕裂风帆,把两个弓箭手抛入水中,压碎了一个收起桨的桨手的大腿。战船迅速进水,看来小的那块穿透了船体。岩壁反射着桨手的惨叫,而弓箭手们在水流中狂乱地击打。依姿势看,没一个会游泳。詹姆笑了。 他们通过了小道,战船则沉入水里,旋转着搁在暗礁上。詹姆·兰尼斯特暗自感谢诸神保佑。罗宾爵士和这帮该死的弓箭手们得湿漉漉地走上好长一段才能返回奔流城,而他也同时摆脱了那个丑陋的肥妞儿。妙极了。等松开这些铁玩意儿…… 克里奥爵士发出一声叫喊,詹姆抬头,看见布蕾妮就站在前方远处的悬崖上。小船越过弯道进入河流时,她也走上边缘突出的石头,跳下岩壁,翻腾的动作真有几分优雅。这时候希望她脑袋撞上礁石实在煞风景。克里奥爵士把小船划过去。谢天谢地,我还留着木桨,等她游过来,当头一敲就能永远摆脱掣肘。 但他发现自己把桨向水面伸了出去。布蕾妮紧紧抓住,詹姆把她拉上来,帮她爬进小艇,水从她头发和湿衣服上流下,在甲板上形成一个小水池。湿透的她更丑了。谁能想到她还会更丑呢?“该死的蠢妞,”他告诉她,“我们可以自己走的。你以为我会感激你?” “我才不那么以为,弑君者。我只相信神圣的誓言,要把你平安带到君临去。” “真的?”詹姆给了她最灿烂的笑容,“真是奇人一个。” 150.第150章 凯特琳 戴斯蒙·格瑞尔爵士终其一生都在侍奉徒利家族。凯特琳诞生时,他只是个侍从;在她学会走路、骑马和游泳时,他当上了骑士;在凯特琳出嫁那年,他成为教头。他看着霍斯特公爵的小凯特长成少女,当上大领主的夫人,变作国王的母亲。然而现在,他却目睹她成为叛徒。 弟弟艾德慕出征前任命戴斯蒙爵士为奔流城代理城主,所以他不得不前来处理她的罪行。为减轻不安,老骑士特地带上她父亲的总管,不善言谈的乌瑟莱斯·韦恩。两个大男人站在她面前,胖胖的戴斯蒙爵士涨红了脸、窘迫万分,瘦瘦的乌瑟莱斯则面色暗淡、眼神忧郁。两人都想等对方先开口。 他们把一生都献给了我父亲,而我带给他们的却是耻辱,凯特琳疲惫地想。 “您的孩子,”最后是戴斯蒙爵士开口,“韦曼学士把情况都对我们说了。可怜的孩子,多悲惨,多悲惨,但是……” “我们与您同感悲伤,夫人,”乌瑟莱斯·韦恩说,“奔流城内所有人都一样,但是……” “这消息一定让您发了疯,”戴斯蒙爵士接着道,“因为悲伤而疯狂,这是母亲的疯狂,男人们会理解的。可您不明白……” “我什么都明白。”凯特琳坚定地说,“我明白我做过什么,我明白那是叛逆大罪。如果你不肯惩罚我,人们将会认为是我们串通一气放走了詹姆·兰尼斯特。这事是我干的、我一个人干的,由我自己承担。给我戴上弑君者留下的镣铐吧,我会自豪地戴着它们。” “镣铐?”这个词让可怜的戴斯蒙爵士震惊,“给国王的母亲、老爷的亲生女儿?不可能。” “也许,”管家乌瑟莱斯·韦恩说,“夫人可以禁闭自己,直到艾德慕爵士归来。您可否独处一段时间,以为自己被谋害的孩子们祈祷?” “禁闭,是的,”戴斯蒙爵士赶紧道,“住在塔顶房间,我们为您安排。” “如果要禁闭我,请准我待在父亲的卧室,好让我在他最后的日子里给他些许安慰。” 戴斯蒙爵士考虑了一会儿。“很好。您会受到礼遇,住得舒适,但不得在城堡内自由活动。您想的话,可以去圣堂,但在艾德慕公爵返回之前别的地方都不能去。” “如你所愿。”弟弟在父亲归天以前根本不是公爵。凯特琳懒得去纠正他,“你可以派守卫看守我,但我向你承诺,我决不会逃跑。” 戴斯蒙爵士点点头,为能完成这尴尬的任务而喜形于色。眼神沉痛的乌瑟莱斯·韦恩在代理城主离开后多待了一会儿。“您干了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夫人,可这件事毫无意义。戴斯蒙爵士已命罗宾·莱格爵士前去追赶,要他活捉弑君者……倘若不行,就把人头带回。” 这点凯特琳早已料到。战士啊,请赐予她力量,布蕾妮,希望你别辜负我,她如此祈祷。她已经做了力所能及的一切,除了期望,再没什么能做的了。 人们把她的物品搬到她父亲的卧室,卧室中有一张带巨型遮罩的大床——她便是在这里出生的——床柱被雕成跳跃鳟鱼的形状。早先父亲将床移到台阶下半部,面对着卧室外的三角阳台,以便观看他一辈子钟爱的河流。 凯特琳进门时,霍斯特公爵正在熟睡。于是她走到外面的阳台,一只手放在粗糙的石栏杆上。城堡夹角处,迅猛的腾石河注入宁静的红叉河,越过交汇点,她可以眺望下游远处。若有条纹风帆的船从东方出现,定是罗宾·莱格爵士无疑。但暂时水面上什么也没有,她为此感谢诸神,然后回到父亲身旁坐下。 凯特琳不知霍斯特公爵是否明白她的存在,或她的存在能否带给他安慰,她只知道陪伴他能予自己慰藉。如果你知道我刚犯下的罪过,会怎么说呢,父亲?她思索,如果我和莱莎落在敌人手中,你会做出一样的行为吗?你会谴责我,称其为母亲的疯狂吗? 房间里充斥着死亡的气息,浓重、甜腻而腐败,附在空中。这让她想起失去的孩子们,她的甜心布兰和小瑞肯,他们都被奈德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给杀了。她一直沉浸在失去奈德的悲伤中,从来无法摆脱,而今又加上两个宝贝……“失去孩子,是多么可怕而残忍的事啊。”她轻声呢喃,更像是自言自语,而不是说给父亲听。 霍斯特公爵的眼睛却陡然张开。“艾菊。”他嘶哑的声音中带着深深的苦痛。 他没认出我。凯特琳已经开始习惯被他当做她母亲或妹妹莱莎,但“艾菊”对她而言还是个陌生名字。“我是凯特琳,”她说,“凯特啊,爸爸。” “原谅我……那鲜血……噢,求你……艾菊……” 难道父亲生命中还有另一个女人?他年轻时候辜负过某位乡下少女?还是母亲死后他在某个女仆怀中找到过慰藉?这些想法十分奇怪,让人不安,突然间她觉得自己并不真正了解父亲。“谁是艾菊,大人?你想让我把她找来吗,爸爸?我该上哪儿去找她?她还活着吗?” 霍斯特公爵呻吟:“死了。”他的手摸索过来,“但没有关系,你会再怀上的……怀上一群乖宝宝,嫡生的宝宝。” 再怀上?凯特琳心想,什么意思?莫非他忘了奈德已死?他是一直在和“艾菊”对话,还是在对我说,再或者对象是莱莎或妈妈? 他咳嗽起来,血沫飞溅,手指却握得更紧。“……当个好妻子,诸神会保佑你……会有孩子……嫡生的孩子……啊啊啊赫赫赫,”突发的痛苦痉挛让霍斯特公爵手臂绷紧,他的指甲抠进她手掌,他发出一声窒息的尖叫。 韦曼师傅立即进门,调好另一剂罂粟花奶,帮他的领主灌下去。片刻之后,霍斯特·徒利公爵重新陷入沉眠。 “他在呼唤一个女人,”凯特说,“一个叫艾菊的女人。” “艾菊?”学士茫然地盯着她。 “连你也不知道?我猜是某个女仆,或者附近村庄里的姑娘,再或许是某位故人?”凯特琳已经离开奔流城很久很久了。 “不,我不记得,夫人,如果您想要的话,我可以去调查一下。乌瑟莱斯·韦恩清楚在奔流城当过奴仆的每个人的底细。艾菊,是这个名字?老百姓喜欢用鲜花或草药的名字来为女儿命名。”学士沉吟半晌,“曾有个寡妇,我想起来了,常到城堡来回收需换鞋底的旧鞋。她似乎叫艾菊,让我再想想看,也许叫兰花?就是这类名字。但她已有多年没来过了呀……” “她叫紫罗兰。”凯特琳说,对这女人她有记忆。 “是吗?”学士有些抱歉。“请原谅,凯特琳夫人,我不能待在这儿。戴斯蒙爵士向我们明确宣布,除非与职责相关,否则不能和你说话。” “那你应该遵令行事。”她不怪戴斯蒙爵士,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毫无疑问,代理城主担心她利用奔流城中众人对领主之女的忠诚去继续干蠢事。至少我摆脱了战争,她告诉自己,尽管只有一小会儿。 学士离开后,她披上一件羊毛斗篷,踱回阳台。阳光洒在河面上,河水奔腾流过城堡,熠熠生辉。她用手遮挡住光线,极目眺望远处的风帆,深深畏惧着可能看到的景象。但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代表着希望依旧存在。 她望了一整天,一直站到夜晚,直到双腿酸痛得无法直立。下午晚些时候,有只乌鸦飞回城堡,拍打着巨大的黑翅膀进入鸦巢。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她一边想,一边回忆起上只乌鸦所带来的恐怖。 夜幕降临时,韦曼学士进房为徒利公爵作护理,同时给凯特琳捎来一顿简朴的晚餐,包括面包、奶酪和山葵煮的牛肉。“我跟乌瑟莱斯·韦恩谈过了,夫人。他十分确定在他为奔流城服务期间,绝对没有一个叫艾菊的女仆。” “我看见今天有只乌鸦返回。抓到詹姆了吗?”难道他已被杀了?噢,诸神慈悲。 “不,夫人,我们没有收到弑君者的消息。” “那是别的战斗?艾德慕有麻烦?或是罗柏?求求你,发发慈悲,不要让我如此恐慌。” “夫人,我不能……”韦曼四下扫视,好似在确认没有旁人监视。“是这样,泰温公爵离开了河间地,所有渡口都恢复了平静。” “请问,乌鸦从哪边来?” “西边。”他答道,一面手忙脚乱地打理霍斯特公爵的睡衣以避开她的目光。 “是关于罗柏的消息?” 他犹豫了一下。“是,夫人。” “他有麻烦,”从对方的表情和行动中,她明白他在刻意隐瞒什么。“快告诉我!罗柏出事了吗?他受伤了吗?”千万别死啊,诸神在上,求求你们,千万别告诉我他已经死了。 “陛下攻打峭岩城时负了伤。”韦曼师傅说,仍旧回避着凯特琳的眼睛,“他信中说是小伤,不值得牵挂,他很快就要班师回来。” “受伤?什么伤?有多严重?” “他说是不值得牵挂的小伤。” “胡说!所有的伤我都非常牵挂。他得到精心照料了吗?” “请您放心,峭岩城的师傅会照顾他,这毫无疑问。” “他伤在哪儿?” “夫人,我奉命不得和您谈话,很抱歉。”收拾好药瓶后,韦曼匆匆离去,留下凯特琳再度和父亲独处。罂粟花奶发挥了效用,霍斯特公爵沉浸在酣睡中。一丝细细的唾沫从张开的嘴角里流出来,弄湿了枕头。凯特琳折好一块麻布,将唾沫轻柔地擦掉。当她碰他时,霍斯特公爵又开始呻吟。“原谅我,”他说,声音轻得让她几乎无法分辨字句,“艾菊……鲜血……那鲜血……诸神在上……” 尽管她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他的话语令她意外的困扰。鲜血,她心想,所有的一切都归结于鲜血?父亲,这女人是谁,你对她做了什么,以至到现在还在祈求她的原谅? 当晚,凯特琳睡得时断时续,不断做着关于她孩子们的梦,失去的孩子和死掉的孩子,各种各样的噩梦。天色还远未破晓,她突然为父亲的话所惊醒。乖宝宝,嫡生的宝宝……他为何那样说,除非……除非他和这叫艾菊的女人有了私生子?她不相信。若是弟弟艾德慕,一打私生子她都不奇怪。但父亲不会,霍斯特公爵不会,绝对不会。 难道艾菊是他对莱莎的某种昵称,正如他叫我凯特?我从南方返回奔流城那次,他就把我和妹妹弄混了。你会再怀上的……怀上一群乖宝宝,嫡生的宝宝。莱莎流产过五次,其中在鹰巢城两次、君临三次……但在奔流城从来没有,怎么可能有?这儿霍斯特公爵可以亲自照顾她。除非……除非她怀过孩子,在她的初次…… 她和妹妹于同一天结婚,但她们的丈夫新婚燕尔就抛下妻子前去参加劳勃的叛军,把她们留给父亲照料。当她们的月经不再定时到来,莱莎认定她俩都怀了孩子,并为此陷入无比的喜悦中。“你的儿子会是临冬城继承人,而我的呢,会是鹰巢城公爵。噢,他们会成为最好的朋友,就像你的奈德和劳勃大人,真的,他们会比亲兄弟更紧密,我就是知道。”当年的她好开心啊。 但莱莎的经血不久后又回来了,她所有的欢乐也随之而逝。凯特琳一直认为莱莎那次月经只是来得有点迟,如果她真怀过孩子…… 她还记得头一次将宝宝放到妹妹怀中的情景。当时的罗柏好小啊,虽然红着脸,号哭个不停,却强壮,充满生命和活力。看到他,莱莎脸上爬满泪痕。她匆忙将孩子推回凯特琳怀中,飞奔而去。 如果在此之前她失去过一个孩子,就足以解释父亲的言语,以及其他一些事……莱莎和艾林公爵的婚姻安排得非常匆忙。当年的琼恩就已是老人了,比她们父亲的年纪还大,但他是一个没有继承人的老人。他前两任妻子都没给他留下子嗣,他的外甥和布兰登·史塔克一起死在君临,他英勇的表弟在“鸣钟之役”中阵亡。若要延续艾林家族,他需要一个年轻妻子……一个确能生产的年轻妻子。 凯特琳起身脱掉长袍,走上台阶,没入黑暗之中,暂时远离父亲。无边的恐怖充斥在她心底。“父亲,”她说,“父亲,我明白了。”她已不再是那个满脑子白日梦的纯洁新娘,她成了寡妇、成了叛徒、成了悲伤的母亲,但也更加懂事,对世态炎凉瞧得一清二楚。“你逼他娶了她,”她低语道,“莱莎就是琼恩·艾林为获得徒利家族的军队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难怪妹妹的婚姻如此乏味。艾林家族素来骄傲,非常珍惜自己的荣誉。琼恩公爵或能为促成徒利家族加入叛乱事业而迎娶莱莎,同时也期望彼此产下子嗣,但要他爱上一个被玷污过,而且是不情愿地和他上床的女人实在太难。他心地善良,富有责任感,这些都毫无疑问,可莱莎需要的是温暖。 第二天早餐时,凯特琳要来鹅毛笔和纸,开始给身处艾林谷的妹妹写信。虽然字字都难以下笔,她还是把布兰和瑞肯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莱莎,但说得最多的是她们的父亲。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对你干下的错事,而他的时间已经不多。韦曼师傅告诉我,他不敢再调制更大剂量的罂粟花奶。现在是父亲与他的剑和盾长眠在一起的时候了,是他该休息的时候了。可他还在竭力斗争,不愿倒下,我想,这都是因为你,他渴望你的原谅。战火纷飞,鹰巢城和奔流城之间十分危险,对此我很明白,但你可否让一大队骑士护卫着穿越明月山脉呢?带上一百个骑士,一千个骑士,行不行?假如你真的不能来,至少给他写封信,好吗?写几句爱恋的话语,让他平静地死去?你总可以随便写写,我会亲自读给他听,让他安详地离开。 甚至在搁笔封蜡时,凯特琳就已经感到这封信太渺小也太迟了。韦曼学士认为霍斯特公爵撑不过乌鸦往返鹰巢城的时间。尽管他这么说……但不论机会多么渺茫,徒利家的人从不轻易放弃。把羊皮纸托付给学士之后,凯特琳去了圣堂,在天父面前为父亲点上一根蜡烛,另一根献给老妪,是她透过生死之门向世界窥视时把第一只乌鸦送到人间,第三根给了圣母,为的是莱莎和她们所失去的孩子们。 当天晚些时候,当她坐在霍斯特公爵床边翻来覆去地看同一本书的同一页时,远处有喧哗声传来,伴随着“嘟嘟”的喇叭声。罗宾爵士回来了,她立即想到,心中无比恐惧。她奔向阳台,只见河面依旧空无一物,而远方的声音却越来越清晰,那是无数马匹的嘶鸣、铠甲的叮当响以及此起彼伏的欢呼。凯特琳赶紧登上弯曲的楼梯,来到堡顶观察。戴斯蒙爵士并没有禁止我上堡顶,她边爬边告诉自己。 声音发源于城堡远端的正门处。一大群人站在闸门前,等着它颠簸上升。城外的旷野里,大约聚集了数百名骑士。朔风吹起,旗帜飘扬,看到奔流城跳跃鳟鱼的徽记,她颤抖的心才得到平息。原来是艾德慕。 两小时后,他才过来见她。这期间,城堡里回荡着团聚的欢笑,男人和女人拥抱,父亲和孩子拥抱。三只乌鸦从鸦巢中放出,舞动着黑色的翅膀,腾空而去。凯特琳站在父亲的阳台上望着它们。她重新梳洗过头发,换好干净衣服,准备接受弟弟的责备……即便如此,等待依旧难熬。 终于,门外传来声响,她连忙坐下,把手放在膝盖上。艾德慕的靴子、护胫和罩袍上溅满了干涸的褐泥。看着他的样子,你难以想象他是得胜归来的将军。他变瘦了,精神憔悴,面颊苍白,边幅不整,眼窝深陷。 “艾德慕,”凯特琳担忧地问道,“你看来很不舒服。发生了什么事?兰尼斯特军过河了吗?” “我把他们赶了回去。泰温大人,格雷果·克里冈、亚当·马尔布兰……统统都打不过我。可,可是,史坦尼斯他……”他的脸皱成一团。 “史坦尼斯?史坦尼斯怎么了?” “他在君临一败涂地。”艾德慕闷闷不乐地说,“舰艇被焚毁,军队溃散覆灭。” 兰尼斯特的胜利是坏消息,但凯特琳不若弟弟那么失望。她忘不了那些影子的噩梦,忘不了影子潜入蓝礼的帐篷,在钢铁闪耀的一刹那,他的血从护喉甲里涌出。“史坦尼斯和泰温公爵一样,都不是我们的朋友。” “你根本不懂。高庭已宣誓效忠乔佛里,多恩也一样,整个南方都一样。”他的嘴紧抿在一起。“而你竟然放走了弑君者!你没这个权利。” “作为母亲,我为什么没这个权利?”她语调平静。其实她心中明白高庭的倒戈对罗柏的事业是个沉重的打击,但眼下不能分心。 “你没这个权利。”艾德慕重复,“他是罗柏的俘虏,你的国王的俘虏,罗柏让我保证他的安全。” “布蕾妮会保护他,她用她的剑向我发了誓。” “就凭那个女人?” “她会将詹姆送到君临,然后把艾莉亚和珊莎平安带回来。” “你以为瑟曦是傻瓜?” “我没指望瑟曦,我想到的是提利昂。他在朝堂上发过誓,弑君者同样对我发了誓。” “詹姆的话一钱不值。至于小恶魔,据说他头上挨了一斧,多半在你的布蕾妮赶到君临以前就得死掉——如果她到得了的话。” “死掉?”诸神真的如此残酷?她逼詹姆发了上百道誓言,但真正的希望其实寄托在他弟弟身上。 艾德慕无视她的痛苦。“看守詹姆是我的职责,我会把他抓回来。我已送出乌鸦——” “给谁?送了几只?” “送了三只,”他说,“以确保消息传达到波顿大人那边。无论走陆路还是水路,去君临都必须接近赫伦堡。” “赫伦堡,”这个词让房间霎时黯淡下来。恐惧让她的声音变得粗浊了许多,“艾德慕,你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吗?” “别害怕,我把你排除在外。在信中,我只说詹姆业已自行潜逃,并悬赏一千金龙以捕获他。” 错上加错,凯特琳绝望地想,我弟弟是个白痴。她的泪水不争气地盈满眼眶。“如果他是私自脱逃,”她轻声说,“而不是作为被交换的俘虏,兰尼斯特家怎可能把我的女儿们交给布蕾妮?” “这你不用担心,因为根本走不到那一步。就凭撒下的天罗地网,我可以保证,弑君者休想逃脱。” “你可以保证我永远见不到我的女儿!布蕾妮本来也许能把他安全带到君临……只要无人搜捕,可现在……”凯特琳说不下去了,“走开,艾德慕。”她没有命令他的权力,而这座城堡过不了多久就将彻底属于他,但此刻她的语调不容争议,“把我留给父亲和悲伤,我再没什么同你说的了。走开,走开。”她只想立刻躺下,闭上眼睛,陷入沉睡,祈祷噩梦不要到来。 151.第151章 艾莉亚 天空同他们逃离的赫伦堡的城墙一样乌黑,细雨下个不停,淹没了马蹄的声音,模糊了他们的脸庞。 他们向北跑,远离大湖,在荒芜的田野里跟随一条勉强能辨认出车辙的乡村道路,进入布满溪流的森林。艾莉亚带头,猛踢着偷来的马,马儿迈着轻快的步子,没多久稠密的树木就包围了他们。热派和詹德利竭力跟上她的步伐。远处不断传来狼嗥,她听到热派粗浊的喘息。无人说话。艾莉亚不时回头,确认两个男孩没落得太远,确认没有人追赶。 他们会来的,她对此确信无疑。她不仅从马厩偷了三匹马,从卢斯·波顿本人的书房里拿走了地图和一把匕首,还在边门杀了一个守卫。那守卫蹲下去捡贾昆·赫加尔给她的旧硬币,却被她割了喉咙。血泊中的死者迟早会给人发现,接着便是大叫大嚷。他们会叫醒波顿大人,然后把赫伦堡从城垛到酒窖搜个遍,发现失踪的地图和匕首,以及铁匠房里消失的几把长剑,厨房里不见的面包和奶酪。最后他们会找上一个面包小弟、一个铁匠学徒,还有一个叫娜娜……或者黄鼠狼,或者阿利的侍酒。 恐怖堡伯爵不会亲自追来。卢斯·波顿会躺在床上发号施令,光着身子,苍白的皮肤上挂满水蛭,用特有的轻言细语布置追捕。追兵多半由他手下的队长沃顿率领,此人的长腿上一直戴着铁护胫,因而得了个外号叫“铁腿”;再或许派来追赶他们的将是唾沫横飞的瓦戈·赫特及他手下的佣兵,这些人自称勇士团,别人称他们为血戏班(当然没人敢当面这样说)或猎足者,因为赫特大人有把对头的手脚剁下来的习惯。 如果被他们抓住,艾莉亚心想,手脚就都没有了,卢斯·波顿还会剥掉我们的皮。她仍旧穿着侍酒的制服,胸口在心脏部位绣有波顿伯爵的家徽:恐怖堡的剥皮人。 每次回头,她都等着远方的赫伦堡城门涌出一片火炬,或是巨大的高墙上人头攒动,但最终什么也没发生。赫伦堡仍旧沉睡,直到消失于黑暗中,隐没树后,无从得见。 到达第一条小溪时,艾莉亚掉转马头,离开道路。他们在曲折的河道中走了四分之一里,方才爬上一处石岸。如果追踪者们带着猎狗,这会让我们的气味无从分辨,她期望如此。我们不能走道路。道路只会带来死亡,她告诉自己,所有的道路都会。 詹德利和热派没有质疑她的决定。毕竟她有地图,而热派看来同害怕追捕者一样怕她。他亲眼目睹过被她杀掉的守卫。算了,他怕我未必不好,她提醒自己,如此一来,他就会乖乖听话,而不是自己干出些蠢笨的事。 其实我应该更胆小的,她心想。她才十岁,瘦骨伶仃,骑在一匹偷来的马上,前面是黑黑的森林,后方是想剁下她脚的追兵。但不知为什么,她觉得自己比从前在赫伦堡时镇静多了。雨水洗掉了指间卫兵的鲜血,背上的长剑在风中摇荡,无数野狼如灰色阴影,狂奔于暗夜,而她艾莉亚·史塔克一往无前、无所畏惧。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低声复诵着西利欧的教诲,还有贾昆的话语,vr morghulis。 雨停了又下,下了又停,还好斗篷足以遮蔽风雨。艾莉亚驱使大家保持匀速前进。大树底下漆黑一片,地面松软,布满裂缝,到处是半掩埋的树根和隐藏的石块,男孩们都不善骑术,无法跑得更快。很快,他们越过又一条道路,路上深深的车辙印里盛满了雨水。艾莉亚再次远离道路,带着男孩们在起伏的丘陵中穿梭,越过荆棘、石兰和纠缠的灌木,深入狭窄山沟的底部,沉重的树枝夹着潮湿的树叶,一次又一次抽打着他们的脸。 忽然,詹德利的母马绊倒在泥潭中,后腿跪倒,将他掀出马鞍,幸而人马都平安无恙。詹德利还是那副固执样,迅速翻身上马,继续前进,什么也没说。没过多久,他们目睹三匹野狼在吞食一只小鹿的尸体。热派的马闻到血腥味,惊恐地立起来,随后亡命奔逃。两匹狼见状逃之夭夭,但第三匹抬起头,露出牙齿,准备保卫自己的猎获。“往后退,”艾莉亚告诉詹德利,“慢慢走,别吓着它。”他们骑马缓缓绕开此地,直到再看不见野狼和它的美餐,她这才拍马追赶热派,只见男孩绝望地抓着马鞍,他的马在森林里乱撞。 再后来,他们经过一个焚毁的村落,小心翼翼地踏过那些被烧成黑炭的小屋空壳。途中,有一排苹果树上吊死了十来个人,尸体业已腐烂到骨。热派为他们祈祷,恳求圣母的慈悲,他轻声低语,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艾莉亚盯着这些披着湿透的褴褛衣衫的无肉躯体,说的是自己的祷词:格雷果爵士,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记事本和猎狗,伊林爵士,马林爵士,乔佛里国王,瑟曦太后。她碰了碰藏在腰带下的贾昆给的硬币,以vr morghulis结束了名单。接着她骑到死人身下,伸手摘下一个苹果。苹果熟透,烂成了糊,她连着蠕虫一起吞吃。 那是没有黎明的一天,天空缓缓放亮,但看不到太阳。漆黑变成灰暗,色泽犹犹豫豫地重现人间,哨兵树呈现出暗绿的色彩,黄褐和淡金色的阔叶几乎成了棕色。他们停下来饮马,同时吃了一顿冰凉的简单早餐,有热派从厨房偷出来的面包,还有黄色的硬奶酪。 “你有明确的目标吗?”詹德利问她。 “我们去北方。”艾莉亚说。 热派茫然地四处打量。“哪条路通向北方?” 她用奶酪一指。“那条。” “连太阳都没有,你怎么知道走那条?” “笨蛋,看苔藓啦,你瞧,在树的一面它们长得特别茂盛,那就是南边。” “我们去北方做什么?”詹德利想知道。 “北方有条三叉戟河,”艾莉亚展开偷来的地图,“看到没?一旦我们到达三叉戟河,就可以沿河向上走,直到奔流城。就这样。”她用手指描绘路径,“路虽长,但顺着河走决不会迷路。” 热派对着地图不断眨眼。“哪儿是奔流城?” 奔流城被标示为一座塔楼,绘制在两条蓝线的交汇处,那想必是腾石河与红叉河。“这儿,”她指着地图,“奔流城,下面有文字。” “阿利,你识字呀?”他万分惊奇,好像她刚才声称自己能在水上走路。 她点点头。“到了奔流城,我们就安全了。” “会吗?为啥?” 因为奔流城是我外公的城堡,而我哥哥罗柏在那里,艾莉亚几乎冲口而出。但她咬紧嘴唇,叠好地图,“我们只能这样希望。先到了再说吧。”说罢,她翻身上马。向热派隐瞒真相,她心里挺不舒服,但这是没办法的事,她无法信任他。詹德利是知道的,但他情况不同。詹德利有自己的秘密,尽管这秘密究竟是什么,连他自己也很迷惑。 出发之后,艾莉亚让他们加快速度,要马儿以尽可能大的步幅前进。有好几次,当她看到面前出现大块平地时,便用马刺猛地扎马,飞奔起来。不过,她心知速度仍远远不够。路越来越颠簸,这些丘陵不高,也不很陡,但似乎无穷无尽,他们很快便厌倦了无休止地爬上爬下,情愿跟着地势走。顺着小河床,穿行在错综复杂的小峡谷中,周围密集的树木,为他们罩上一顶巨大的华盖。 有时,她让热派和詹德利先行,自己循原路返回去掩盖足迹。自始至终,她都竖起耳朵,等待追兵的出现。太慢了,她咬紧嘴唇,提醒自己,我们走得太慢,一定会被追上的。有一回,走在山脊上时,她发现有些黑影正穿越他们身后那道峡谷里的小溪,半晌之间,她惶恐地认定卢斯·波顿的骑兵已经赶上,可仔细一看,那不过是一群狼。于是她用手围住嘴巴,朝狼群吼叫:“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狼群里最大那匹狼抬起头,跟着她吼,声音让艾莉亚不禁浑身颤抖。 正午时分,热派开始抱怨。他告诉他们,他屁股酸痛得不得了,马鞍还把他大腿内侧的皮给磨破了,最重要的是,他想睡觉。“我太累了,会从马上摔下来的。” 艾莉亚望向詹德利。“如果他摔下来,你认为先找上门的是谁?野狼还是血戏子?” “大概是狼吧,”詹德利说,“狼鼻子更好使。” 热派的嘴巴张了又合。他继续跟进,终于没有摔下来。雨又开始下了。自始至终,除了偶然的间歇,从没见到太阳。温度越来越低,苍白的迷雾于松木间弥漫,涌动在被烧焦的光秃原野上。 詹德利的脸色和热派一样糟,但他固执得不肯抱怨。他骑马的姿势很笨拙,那头黑色乱发下的脸虽然坚定,可艾莉亚认定他根本就是在苦撑。我早该料到,她自顾自地思索。她从懂事开始就在骑马,小时候骑小矮马,大一点骑真正的骏马,可詹德利和热派都是城里人,在城里平民都得走路。尤伦把他们带出君临时给过他们坐骑,可骑驴子或坐马车在国王大道上缓缓旅行是一回事,驱策骏马在原始森林和烧焦原野间游荡又是另一回事。 单独走也许更快,艾莉亚对此心知肚明,可她不能抛下他们。再怎么说,他们也是她的伙伴、她的朋友、她唯一活着的朋友,况且如果不是为了她,他俩都还好端端地待在赫伦堡里呢,一个打铁一个做饭。倘若教血戏子们抓住,我就告诉他们我是艾德·史塔克的女儿、北境之王的妹妹。我要命令他们带我去见我哥,并不得伤害热派与詹德利。可他们不会相信我,就算他们相信……恐怖的波顿大人怎么办呢?他虽是哥哥的封臣,但她十分怕他。我决不会让他们抓住我们,她静静发誓,一边手举过肩,握紧詹德利为她偷来的长剑,我决不会。 当天下午晚些时候,他们走出了森林,前方是一道堤岸。热派欢快地呐喊:“三叉戟河!现在只需往上游走,就像你说的。我们终于到了!” 艾莉亚咬紧嘴唇。“我不认为这里是三叉戟河,”眼前的河道因雨水而变宽了,即使如此,仍不满三十尺。她记忆中的三叉戟河比这儿宽得多。“这河太小啦,不可能是三叉戟河,”她告诉他们,“而且我们并没走多远。” “我们明明就到了,”热派坚持,“我们骑了一整天的马,几乎没停过,肯定走了很长很长的路。” “让我们再看看地图。”詹德利说。 艾莉亚下马,取出地图,并将其展开。雨点急速地敲打在羊皮纸上,很快聚成细流。“据我估计,我们的位置在这附近,”她边说边指,男孩们将头伸过她肩膀仔细瞧看。 “可是,”热派道,“照你这么说,我们几乎就没动弹。瞧,你指着这里说这是赫伦堡,而你现在几乎还指在这儿!可我们都骑了一整天了!” “赫伦堡离三叉戟河有很长的距离,”她说,“不走上好多天是不可能到的。前面一定是另外的河,这些河中的一条,瞧。”她指点着地图所标示的若干细蓝线,每条线下都注释着名称。“戴瑞河,绿苹果江,少女河……这里,这条河,小柳江,应该是这条。” 热派瞪着那细线,再瞧瞧面前的河流。“可我觉得它并不小呀。” 詹德利同样皱起眉头。“你指的这条河将注入另一条河里,呶。” “大柳江。”她念道。 “照图看来,这条大柳江会注入三叉戟河,所以我们可跟着小柳江,走到大柳江,再到三叉戟河,但方向得往下游,不能往上。不过,如果这河不是小柳江,而是旁边那条……” “碧波溪。”艾莉亚读道。 “看,它弯弯曲曲,最后流进湖里,回到了赫伦堡。”男孩用手指追溯着细线。 热派的眼睛瞪得像灯笼。“不!我们一定会被杀的!” “我们得先弄明白这究竟是哪条河,”詹德利宣布,用的是他最顽固的声调,“必须弄明白。” “不,没这个必要。”地图的蓝线旁注有名字,河堤边却不会写标语。“我们既无须往上游走,也没必要向下游,”她下定决心,卷起了地图,“我们越过它,继续往北,就跟开始时一样。” “这马能游过去吗?”热派疑惑地问,“看上去很深耶,阿利,里面有蛇怎么办?” “关键不是这个问题,关键是你能否确定我们一直在往北走?”詹德利不肯让步,“瞧瞧周围的丘陵……搞不好我们一直在原地打转……” “树下的苔藓……” 他指着最近那棵树:“这树三面都长着苔藓,而那边那棵一点苔藓都没有。我们很可能已经迷路了。” “也许吧,”艾莉亚说,“但无论如何,我都要跨过这条河,你不愿跟上就待在这儿吧。”她重新爬上马背,不再搭理两个男孩。就算他们不跟我走,或许也能找到奔流城,只是多半会先被血戏子们抓住。 她沿着河堤骑,走了大半里,才找到一个似乎可以过河的地方。即便在这儿,她的母马也不情愿下水。甭管河的名称到底是什么,反正它又浑又急,河道中央的水直漫到马腹。鞋子浸透了,但她夹紧马镫,爬上对岸。这时,身后传来“扑通”声,以及母马紧张的嘶鸣。他们终于还是来了,真不错。她掉转马头,目睹男孩们挣扎着渡河,最后湿漉漉地来到她身边。“这里不是三叉戟河,”她告诉他们,“这里不是。” 接下来的第二条河没那么深,也更容易通过。这也不是三叉戟河,对此没有人提出异议。 再次休息时,天色已渐渐变暗,他们放了马,拿出面包和奶酪。“又湿又冷,”热派抱怨,“我们离赫伦堡够远了,肯定很远了,应该把火——” “不行!”艾莉亚和詹德利异口同声地喊道,热派吓得缩了回去。艾莉亚斜眼瞟瞟詹德利。他和我异口同声,就像琼恩以前那样。她想起在临冬城的岁月,在众兄弟之中她最思念的无疑是琼恩·雪诺。 “至少睡个觉?”热派继续求告,“我真的很累,阿利,屁股痛得要命咧,我想一定是起水疱了。” “被抓着的话,你会更惨的。”艾莉亚道,“我们别无选择,只能继续前进。” “可天已快黑了,今晚连月亮都没有……” “少啰唆,上马吧!” 光线逐渐消失,他们缓慢前行,艾莉亚惊觉身体越来越沉。她明白自己像热派一样需要休息,可她哪敢呀!如果睡着了,也许等睁开眼,就会看到瓦戈·赫特站在面前,身旁是小丑夏格维、“虔诚的”乌斯威克、罗尔杰、尖牙、厄特修士这些怪物们。 没过多久,她的马开始像风中的蜡烛一样摇晃起来,眼皮逐渐加重。有那么一会儿,她闭上了眼睛,接着又猛然睁开。我不能打瞌睡,她对着自己无声地呐喊,我不能。她用手指狠揉眼睛,把它撑开,然后抓紧缰绳,踢马慢跑。可无论人还是马都不能保持速度,走出几步,又回到漫步中。她的眼睛又闭上了。这次再也不能立即睁开。 当她再次睁眼时,马儿已经不走了,而是低头啃着一丛青草。詹德利摇着她的胳膊。“你睡着了。”他告诉她。 “没有,我不过休息一下眼睛。” “胡说,哪有休息眼睛这么长的?你的马在原地打转,没等它停下,我就知道你睡着了。瞧,热派和你一样困得不行,他刚刚撞上树枝,被打落马下,你应该听得到他的喊叫。哦,这么大声音都没唤醒你。行了,你必须停下来休息。” “我能走,能像你一样继续走。”她打着呵欠。 “骗人,”他说,“你想当个笨蛋那就继续走吧,可我得停下。别多说了,我值第一班岗,你快睡。” “热派呢?” 詹德利指了指。热派早已躺在地上,裹着斗篷,睡在潮湿的落叶堆中,发出轻微的鼾声。他手中握有一大轮奶酪,似乎只咬了几口就睡着了。 唉,没什么可争的了,艾莉亚心想,詹德利说的没错。血戏子们也需要休息吧,她告诉自己。由于周身无力,她几乎无法从马背上下来,不过躺倒在一棵桦树下前,总算还记得先把坐骑拴好。地面又硬又湿。她不知自己有多久没在真正的床上睡过,有多久没享受热腾腾的饭菜和熊熊的炉火了。合眼前,她做的最后一件事是拔出长剑,放在身旁。“克雷果爵士,”她一边呢喃一边打呵欠,“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记事本和……记事本……猎狗……” 她做了个血红而狂野的梦。血戏子们出现在梦中,一行四人,白皮肤的里斯人和一个伊班港来的、黑皮肤的野蛮斧手,满身伤疤的多斯拉克马王羿戈与不知名的多恩人。他们没完没了地骑马,冲过层层雨帘,身穿生锈的铁甲和湿淋淋的皮甲,长剑与战斧在马鞍上叮当作响。他们以为自己在追捕我,她清清楚楚地明了这奇怪的梦,但他们错了,是我在追捕他们。 在梦中她不再是小女孩,而是匹狼,硕大而强壮。她从他们面前的大树下走出来,展露利牙,发出一声隆隆的低吼。她可以闻到人和马身上散发出的强烈恐惧。里斯人的马人立起来,恐慌地尖啸,其他人则用人类的语言互相喊叫,但还没等他们作出反应,其他的狼也从黑暗和细雨中猛扑而出。它们组成庞大的团队,消瘦、潮湿而沉默。 战斗短暂而血腥。浑身长毛的男子还没拔出斧头就被拖下马来,黑人在弯弓搭箭时也死掉了。里斯的白人想跑,但她的兄弟姐妹们紧追不舍,逼他不断转弯。最后,狼从四面八方扑上去,撕咬马腿,他一落地,喉咙也同时被撕开。 只有满头铃铛的男人坚守阵地。他的马踢中了她一个姐妹的头颅,他自己则把她另一个姐妹几乎劈成两半。弯曲的银色爪子迅捷舞动,应和着发梢铃铛的轻响。 她带着全身的怒气,跳到他背上,把他倒撞下马鞍。坠落时,她用嘴紧锁住对方的胳膊,牙齿穿过皮革、羊毛和柔软的血肉。落地后,她狂野地一甩头,把他的上肢从肩膀上生生扯了下来。她满心喜悦,用嘴巴来来回回地晃动肢体,喷洒出温暖的血雾,散发在寒冷漆黑的雨幕中。 152.第152章 提利昂 他被陈旧铁门链发出的嘎吱声吵醒。 “谁?”他嘶声叫道。虽然声音生硬嘶哑,但他至少能说话了。提利昂仍旧发着高烧,完全失去了时间概念。睡了多久?他太虚弱,虚弱得不像话。“谁?”他再次叫喊,试图大声一些。火炬的光芒从敞开的大门外溢入,但在卧室里,唯一的光源只是床边一根快燃尽的蜡烛。 一团黑影缓缓向他走来,他不禁浑身颤抖。这里是梅葛楼,每个下人都是太后的爪牙,这名来访者多半是瑟曦派出,前来完成曼登爵士未竟的任务。 对方踱进烛光范围内,饶有兴味地打量着侏儒苍白的脸庞,咯咯笑道:“刮胡子不专心,对吧?” 提利昂摸向那道巨大的伤痕,从左眼直到下巴,穿过残缺的鼻子。还没长出新皮的肉向外翻卷着,手感暖暖的。“好一把可怕的大剃刀,真的。” 波隆炭黑的头发刚刚洗过,笔直地梳在脑后。他穿着柔软的高筒靴、锃亮的皮衣、镶小银片的宽腰带和淡绿丝绒斗篷,暗灰色羊毛上装上用亮绿丝线绣着一条燃烧的锁链。 “你上哪儿去了?”提利昂质问对方,“从我送信给你到现在……多半有两个星期了。” “只有四天,”佣兵道,“况且我来过两次,你睡得跟死猪一样。” “我才没死,没那么容易屈从于我亲爱的老姐。”也许不该说得这样大声,但提利昂懒得在意,他打心眼里清楚瑟曦是操纵曼登爵士的幕后黑手。“你胸前的破玩意儿是什么?” 波隆咧嘴一笑:“是什么?我的骑士纹章呗。烟灰底色上一条着火的绿锁链。蒙你父亲大人所赐,我如今成了黑水的波隆爵士,小恶魔,你可别忘了我的身份。” 提利昂用手撑着羽毛绒床垫,向后蠕动几寸,把头枕起来。“你才不要忘了,骑士身份是谁许下的!”他一点也不喜欢“蒙你父亲大人所赐”这句话。泰温公爵没有浪费一点时间,前脚把自己儿子从首相塔里扔出来,后脚便颁布册封,这是给所有人看的信息。“我丢了半个鼻子,你却当上骑士,诸神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酸溜溜地感叹,“我父亲亲自册封你的?” “那怎么可能?我们这些从绞盘塔幸存的人被交给总主教和御林铁卫们打点,先抹油,后拍肩。妈的,只有三个白骑士活下来主持仪式,花了整整半天。” “我只知道曼登爵士阵亡。”实际上,这可恶的杂种正打算割我喉咙,却被波德推进了河里。“还有谁死了?” “猎狗。”波隆说,“他其实没死,逃了。听金袍子说,他临阵脱逃,而你代他率队出击。” 这可不算我的好主意。皱眉时,结疤的肌肉紧绷绷的,他招手示意波隆找椅子坐下。“亲爱的老姐把我当蘑菇,扔在这漆黑的地方喂我狗屎吃。波德倒是个好孩子,可他舌头打的结比凯岩城还大,况且我对他说的情况一半都不信。我叫他去找杰斯林爵士,他竟回报说他死了!” “死的哪里才止他一个咧,守军少说也折了几千。”波隆坐下来。 “他怎么死的?”提利昂忙问,突然恶心起来。 “战斗正酣时,你姐姐忽命凯特布莱克们把国王接回红堡——反正我是这样听说的。金袍军看到国王离去,自觉已遭抛弃,这时铁手挡在他们前面,命令他们坚守岗位。大家都承认拜瓦特做得很好,他们几乎就要在他的激励下回头了,不料斜刺里飞来一箭,正中铁手颈项。中箭后的他看起来不那么可怕,所以被人们从马上拖下来,当场格杀。” 瑟曦欠我的又一笔债。“我外甥,”他说,“乔佛里,他可有遇险?” “不比别人多,实际上比大多数人都少。” “他受到什么伤害没有?带过战伤?弄脏头发?撞到脚趾?裂开指甲?” “毫发无伤。” “那瑟曦怎能这么干?我明明警告过她,一旦国王离开便会出现这种状况。告诉我,现在金袍军由谁指挥?” “你父亲大人把职位赏给了手下某位西境人,一个叫亚当·马尔布兰的骑士。” 多数情形下,金袍子们都会抵制外地人的领导,但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真是个英明的选择。和詹姆一样,他是那种人们愿意心甘情愿追随的人。我失去了都城守备队。“我派波德去找过夏嘎,可他就是找不着。” “怪不得他,御林那么大,其实石鸦部还在林子里,夏嘎似乎喜欢上了那儿。提魅率灼人部回家了,满载着战后从史坦尼斯大营中抢到的东西。倒是齐拉带着十来个黑耳部民在某天早上返回了临河门,却被你父亲手下的红袍卫士赶走,城里的人在旁欢呼着向他们泼粪。” 忘恩负义。黑耳部曾为了他们浴血奋战。看来当我吃了药,无助地躺在床上发梦时,我的血亲骨肉们把我的爪牙一根一根地拔了下来。“我叫你来,首先是想让你去找我老姐。既然她的宝贝儿子在战斗中平安无事,那她就不需要人质了。她发过誓,会放了爱拉雅雅——” “不用劳烦我,她已经放人了。八九天以前放的,在鞭打之后。” 提利昂用力提提身子,无视那突如其来的肩膀刺痛。“鞭打?” “他们把她拴在庭院中央的柱子上折磨,然后把血淋淋的裸女推出堡门。” 她正在学识字呢!提利昂狂乱地想。横贯脸颊的伤疤越绷越紧,他脑海里则是关不住的狂怒。没错,爱拉雅雅只是个妓女,但她甜美勇敢,比他见过的所有贵妇人心地都要纯洁。提利昂没碰过她,她只是雪伊的伪装,可由于他考虑不周,竟让她为演戏付出了惨重代价。“我向老姐保证过,爱拉雅雅发生的任何事都会在托曼身上重演,”他大声回忆道,觉得自己快要吐了,“我该如何来报复一个年仅八岁的男孩?”可我不做的话,瑟曦就是赢家。 “托曼并不在你手里。”波隆直率地说,“得知铁手丧命后,太后立刻派出凯特布莱克们去讨回托曼,罗斯比那儿的人没一个有胆说不。” 又一次打击,不过也算一点安慰,必须承认,他喜欢托曼。“这些凯特布莱克怎么回事?按理说该是我们的人,”他烦躁不安地提醒波隆。 “从前是,当时我能付给他们两倍于太后方面的酬劳。如今她涨价了。大战后,和我一样,奥斯尼和奥斯佛利都当上骑士。诸神才明白这是为什么,没人见他们上过战场。” 我的雇工背叛了我,我的朋友蒙受着灾难和耻辱,而我却一动不动地在这儿腐烂,提利昂心想,我以为自己赢得了这场该死的战争,胜利的滋味就是这样的吗?“听说蓝礼的鬼魂显灵,打败了史坦尼斯,有这么回事?” 波隆浅浅一笑。“在绞盘塔上,我只看见旗帜散落战场,敌人纷纷弃械逃亡,可那些待在食堂或妓院没出门的家伙却活灵活现地吹嘘着蓝礼公爵杀了这个打败那个。其实事实本身不难理解,史坦尼斯麾下军队中大部分人从前追随过蓝礼,所以一当看见有人身穿熟悉的亮绿铠甲出现便纷纷倒戈。” 他苦苦经营的一切、惊心动魄的出击、船桥上的血战,连脸也被砍成两半,到头来,竟为一个死人所埋没——如果蓝礼真死了的话。他还想知道别的事,“史坦尼斯如何逃走的?” “他手下的里斯舰队泊在海湾内,在你的铁索后面。眼见战事不妙,他们便靠到岸边,尽可能地装走士兵。据说,到最后敌人互相践踏、格杀着抢夺上船位置。” “罗柏·史塔克呢?在这期间,他有何举动?” “他手下的狼仔烧杀抢掠,一路打到暮谷城。你父亲刚分兵给塔利伯爵,命他北上平叛。我本想跟去,据说他不仅作战英勇,分配战利品也十分慷慨。” 失去波隆的思虑成了最后一根稻草。“不。你必须留下来,这是你职责所在,你是首相的侍卫队长。” “你不是首相了,”波隆尖刻地提醒他,“你父亲才是。妈的,他有自己的卫队。” “你为我雇的那些人呢?” “有很多在绞盘塔战死,剩下的人和你叔叔凯冯爵士结账之后,便被赶了出去。” “他可真好心,临走还记得还钱。”提利昂酸溜溜地说,“这么说来,你对金子也没兴趣啰?” “不他妈的像。” “好,”提利昂说,“很好,我这儿还需要你。你有曼登·穆尔爵士的消息吗?” 波隆笑道:“他妈的给活活淹死了。” “我欠他一笔巨债,不知该怎么偿还。”他摸摸脸上的伤疤,“说真的,我对此人了解不多。” “他是个死鱼眼的白袍。除此之外,你还想知道什么?” “他的底细,”提利昂道,“从头到尾。”其实他想要的是曼登爵士为瑟曦效力的证据,但不敢直说。在红堡里,人人都得学会管住嘴巴,因为墙里面不仅有老鼠,还有会说话的小小鸟和蜘蛛。“扶我起来,”他说,一边竭力撑着,“该去见父亲了,再不露面可不行。” “他铁定会夸你变漂亮了。”波隆嘲弄道。 “算啦,我的脸本就这样,如今还掉了半个鼻子……我们还是说说漂亮人儿吧,玛格丽·提利尔抵达君临了没?” “没有,还在途中,但整个城市业已为她陷入了疯狂。你知道吗?提利尔家从高庭运来整车整车的食物,以她的名义散发给人民。每天都有数百辆马车进城。君临的大街小巷里,提利尔的人招摇过市,只要胸前缝着细小的金玫瑰,就不用为喝酒买单。有丈夫的女人、没丈夫的寡妇,还有妓女,所有女的都为这些绣着金玫瑰的黄毛小子而迷乱。” 他们向我吐唾沫,却给提利尔送酒喝。提利昂从床上滑下来,腿脚摇晃,天旋地转,他慌忙抓住波隆的手臂,差点跌个狗吃屎。“波德!”他叫道,“波德瑞克·派恩!七层地狱,你在哪儿?”疼痛像只无牙的狗噬咬着他。提利昂痛恨虚弱,尤其痛恨自己的虚弱。这让他感到羞耻,羞耻让他愤怒。“波德,滚到这里来!” 男孩飞奔而至。他看见提利昂紧倚着波隆的胳膊站了起来,顿时张口结舌。“大人。您起来了。是否……您是……您是要酒吗?安眠酒?要我去叫学士?他说您必须待在这儿。我的意思是,待在床上。” “我已经在床上待得太久,把干净衣服给我。” “衣服?” 为啥这孩子在战斗中头脑清醒、手脚灵活,可其他时间总是一团糟,提利昂无法理解。“衣服是用来穿的东西,”他解释,“外套,上衣,马裤,袜子。拿给我。替我穿上。我才能离开这该死的牢房。” 合三人之力,他才穿好衣服。虽然脸上的伤十分可怕,但伤筋动骨的是肩臂接合部那一击,有一支箭曾插进腋窝里。平日,法兰肯学士为他更衣时,血和脓会从褪色的血肉中渗出,稍微移动就牵起一阵贯穿全身的刺痛。 穿好上衣后,提利昂笼上一条马裤,松垮地披了一件大睡袍。波隆扶起他的脚,为他穿鞋,波德则为他找来一根拐棍。出门之前,他特地喝下一杯安眠酒,酒里不仅加了蜂蜜,还有适量的罂粟花奶。 即便如此,他仍感到眩晕,走在曲折的石阶上,腿不住发抖,只能一手拄拐杖一手靠着波德的肩膀。途中碰到一个侍女,她瞪着大大的白眼睛,盯住他们,活像看到了鬼魂。我是坟墓中爬出的侏儒,提利昂心想,看吧,想看就看个够吧,我比以前更丑了,快跑去告诉你的伙伴们吧。 梅葛楼是红堡中最坚固的地方,一座城中之城,围着一道干涸而极深的护城河,河床上钉满尖刺。出门时已是晚上,吊桥升了起来,马林·特兰爵士穿着白甲白袍守在桥前。“放下吊桥。”提利昂命令他。 “太后有令,日落后不得放下吊桥。”马林爵士一直是瑟曦的走狗。 “太后正在休息,而我找父亲有事。”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名字产生了魔力。马林·特兰爵士一边咕哝,一边下达指示,跟着吊桥就放了下来。另一位御林铁卫在河对面站岗。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看到提利昂蹒跚着走来,满脸堆笑,“感觉好点了,大人?” “好多了。什么时候再打仗?我简直等不及了。” 波德带他走到螺旋梯前,但提利昂只能沮丧地张口呆望。我爬不上去,他对自己承认。他只好咽下所有的自尊,让波隆抱上去,心中只盼望晚上没人出没、没人看见、没人嘲笑,没人去传播这个侏儒像婴儿般被提上台阶的故事。 外院里,营帐到处滋生。“这些是提利尔家的人,”他们在丝绸和帆布的迷宫中穿梭,波德瑞克·派恩解释道,“还有罗宛大人和雷德温大人的部下。这里空间不够。我的意思是,整个城堡都装不下。很多人得自己找地方住。在城里住。旅馆和其他地方。他们都是来参加婚礼的。国王的婚礼,乔佛里国王的婚礼。您能好起来参加婚礼吗,大人?” “怎么,我可不怕人。”至少,他们是来参加婚礼而不是来打仗的,不大可能会有人割你的鼻子。 首相塔的窄窗内隐隐约约还有灯光。门卫红袍狮盔,乃是父亲的亲信。提利昂认得他们俩,他们俩也认出了他……但没人敢看他第二眼,这点他注意到了。 走进大门,迎面遇见亚当·马尔布兰爵士。他身穿华丽的黑漆胸甲,披着代表都城守备队司令身份的金缕披风,正走下台阶。“大人,”他说,“看到你起来我真高兴,我听说——” “——关于一个小小的坟墓已经挖好了的谣言?我也听说了。你看,这种情形下我还真非起床不可。据说你当上了都城守备队的长官,我是该恭喜你呢,还是该同情你?” “恐怕是两者兼而有之吧。”亚当爵士哈哈大笑,“除去战死和开小差的,我手下还有四千四百人,只有诸神和小指头知道该怎么来支付这帮家伙的工资,而你姐姐还命我一个都不准遣散。” 还那么急切干吗,瑟曦?仗已经打完,金袍军对你用处不大了。“你刚和我父亲会面?”他问。 “是啊,恐怕我没带给他好心情。照泰温大人的观点,四千四百个守卫总该能找到一名走失的侍从了,但你堂弟提瑞克依然下落不明。” 提瑞克是他过世的二叔提盖特爵士之子,仅只有十三岁,在先前的君临暴动中失了踪。当时他刚和艾弥珊德伯爵夫人成婚,这位夫人是哈佛家族最后的传人,还没断奶咧,该不会成了七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寡妇吧。“我也没找着他。”提利昂承认。 “他早成蛆虫的养料啦,”波隆用惯有的傲慢腔调插了一句。“铁手搜过,太监还悬赏一大笔,他们都找不到,更别说你。算了吧,爵士。” 亚当爵士厌恶地瞪着佣兵。“身关血亲,泰温大人的态度非常坚定:不论死活,都要找到这小子。放心,我不会辜负他。”他转向提利昂,“你可以到你父亲的书房去见他。” 那是我的书房,提利昂心想。“好的,我记得路。” 上楼的台阶更多,但这回他只搭着波德的肩,靠自己的力量爬了上去。波隆为他开门。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坐在窗下,就着油灯书写信件,听到门闩的声音,才抬了抬眼。“提利昂。”他平静地说,一边放下手中的鹅毛笔。 “真是荣幸,您居然还认得我,大人。”提利昂松开波德,用拐棍支撑住身体,蹒跚上前。什么事情不对劲,他突然意识到。 “波隆爵士,”泰温公爵说,“波德瑞克。在我们谈话期间,你们最好在外面等。” 波隆望向首相的眼神很难说不是傲慢,但最后他鞠个躬,退了出去,波德跟着他。沉重的大门在他们身后紧紧关闭,剩下提利昂·兰尼斯特独自面对他的父亲。现在是夜晚,就连窄窗也全部关上,但屋内的寒气依旧十分逼人。瑟曦给他灌输了些什么谎话? 凯岩城公爵像比他年轻二十岁的人一样硬朗,那严峻的神情中,甚至还透出几分英气。结实的金色胡须掩盖了他的下颌,衬托出一张严厉的脸、一个秃头和一张紧闭的嘴巴。金手组成的项链挂在他脖子上,每根手指都扣住另一只手的手腕。“好漂亮的项链。”提利昂说。它更应该戴在我身上。 泰温公爵不理他话中带刺。“你给我坐下。这么着急地离开病床,明智吗?” “我受够了那张病床,”提利昂知道父亲有多鄙视虚弱。他走向最近的椅子,“瞧,您的房间多好。说出来都没人信,当我奄奄一息时,他们居然把我扔到梅葛楼下的小黑牢里。” “红堡里挤满了来参加婚礼的客人,等他们离开后,我们自会给你换个舒服的地方。” “哦?非常感谢。大婚的日子定了吗?” “乔佛里和玛格丽将在新年的第一天完婚,那也是新世纪的第一天,而典礼将宣告一个新时代的到来。” 一个兰尼斯特的新时代,提利昂心想。“好吧,父亲,看来那天我只好推掉其他约会啰。” “你来这儿就为着抱怨卧室和开些蹩脚玩笑?省省吧,我有几封重要信件要写。” “重要信件。当然。当然。” “有的胜利靠宝剑和长矛赢取,有的胜利则要靠纸笔和乌鸦。罢了,你是来责备我的吧,别遮遮掩掩,提利昂。我在巴拉拔学士允许的范围内多次到病床前看望过你,当时你跟死人没两样。”泰温公爵十指交叉,顶着下巴,“你为何赶走巴拉拔?” 提利昂耸耸肩。“法兰肯学士不会让我继续沉睡。” “巴拉拔学士是雷德温大人的随员,他的医术,众人有口皆碑。瑟曦想得周到,特意推荐他来照顾你,她很为你的性命担忧。” 只怕她担忧的是我保住小命吧。“那当然,所以她才一直守在我床前啰。” “你这样讲,实在很不恰当。瑟曦要操办国王的婚礼,我则要统辖战争,而至少两周前你就脱离了生命危险。”泰温大人审视着儿子丑陋的面孔,淡绿的眼睛毫不退缩,“的确,好可怕的伤,你当时究竟在发什么疯?” “敌军带着攻城锤冲向大门。若是詹姆率队出击,您会称之为英勇。” “詹姆不会蠢到在战斗中脱下头盔。我相信,你已经把伤你的人给杀了?” “不错,那可怜虫死透了。”其实曼登爵士是教波德瑞克·派恩干掉的,他被推进河里,铠甲的重量使他再也没有浮上来。“对手的死就是我的欢乐。”提利昂甜甜地说。不过曼登爵士并非他真正的对手,他没有杀他的理由。他只是猫的爪子,而我知道猫是谁,是她,是她想确保我上战场一去不回。但他没有证据,泰温公爵是不会接受这样的指控的。“您怎么还留在城里,父亲?”他问,“您不去对付史坦尼斯大人或者罗柏·史塔克再或者其他什么人吗?”而且越快越好。 “在雷德温大人的舰队赶到前,我们无法攻打龙石岛。没关系,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太阳已经在黑水河沉没,再也不可能升起。至于史塔克,那小子人还在西境,但另一支由赫曼·陶哈和罗贝特·葛洛佛指挥的北方大军正攻向暮谷城,我派塔利伯爵正面迎敌,同时让格雷果爵士沿国王大道进发,以切断他们的后路。陶哈和葛洛佛将被夹在中间,史塔克军三分之一的步兵已注定要被勾销掉。” “暮谷城?”暮谷城毫无战略意义,少狼主干吗急着拿下它? “这些你都不需要关心。你的脸苍白得跟死人一样,竟还有血从衣服里渗出来。想要什么就快说,然后给我回床上去。” “我想要……”他的喉咙又干又紧。我想要什么?比你打算给我的多,父亲。“波德告诉我,小指头当上了赫伦堡公爵。” “不过是空头衔。眼下卢斯·波顿为罗柏·史塔克守着赫伦堡,培提尔大人又极渴望光耀门楣。怎么说,他毕竟在达成提利尔的婚约一事上为我们作了很大贡献。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事实上,和提利尔的婚约是提利昂的主意,可现在说出来也太斤斤计较。“这头衔并不像您想象的那么空洞,”他警告,“除非有利可图,否则小指头决不出手。当然,事情已经公布,也只好暂时作罢。您提到还债的事?” “而你想要自己的奖赏,对吧?很好,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领地?城堡?官位?” “一点该死的感激会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泰温公爵目不转睛瞪着他。“猴子和戏子才需要喝彩,还有伊里斯。你很好地执行了命令,我承认这点,无人否定你所扮演的角色。” “我所扮演的角色?”提利昂残余的鼻孔几乎要喷出火来,“照我看,是我一人拯救了这个该死的城市。” “不对,大家公认是我对史坦尼斯大人的突袭扭转了局面。提利尔大人,罗宛、雷德温和塔利,他们也打得很出色。别人还告诉我,摧毁拜拉席恩舰队的野火是你姐姐瑟曦让炼金术士们提供的。” “而我做的只是修剪鼻毛,对吗?”提利昂无法压抑愤懑的声调。 “拦江铁索是个好主意,它替我们锁定了胜局,你就想听我说这个?当然,我还应当感谢你为我们达成与多恩领的联盟。弥塞菈已安全抵达阳戢城,你该高兴才是。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信中说,她喜欢上了亚莲恩公主,而崔斯丹王子为她着迷。说到底,我厌恶送给马泰尔家人质,但恐怕也别无良策。” “我们也将得到人质。”提利昂说,“我允诺道朗亲王御前会议中的重臣席位,除非他带着大军前来,否则在这儿便会任我们摆布。” “但愿重臣席位是马泰尔家要求的一切。”泰温公爵说,“你还许诺为他复仇。” “我许诺还他正义。” “随你怎么说。关键在于这事需要流血。” “血,肯定不是件紧俏东西,对吧?打仗的时候,我就在血泊中奔波呢。”提利昂不想兜圈子,“莫非您喜欢上了格雷果·克里冈,以至于无法放弃他?” “和他弟弟一样,格雷果爵士有他的用处。想要在权力的游戏中胜出的人,身边都需要野兽……从波隆爵士和那些原住民看来,你已经学会了这一课。” 提利昂想起提魅烧烂的眼睛,夏嘎的战斧,齐拉的人耳项链,还有波隆。尤其是波隆。“林子里到处都找得到野兽,”他提醒父亲,“小巷中也有。” “不错,也许可以换只狗,我会仔细考虑。那么,如果没别的事……” “你有几封重要信件要写,是的。”提利昂用摇晃的腿撑起身子,眩晕的浪涛从头到脚地掠过,他闭了会儿眼,稳定心神后,才颤动着向大门迈了一步。他以为自己会走第二步,接下来是第三步,但相反,他回过了头。“您刚才问我想要什么?那好,我就告诉你,我要的只是照权利属于我的东西。我要凯岩城。” 父亲的嘴闭得更紧。“那你哥哥怎么办?” “御林铁卫的骑士不准结婚,不得生子,不能据地,你同我一样对此心知肚明,别再自欺欺人了。詹姆从披上白袍那天起,就自动放弃了对凯岩城的继承权,只是你从不肯承认。过去的事我们不提,现在我想要你当着全国诸侯的面宣布我是你的儿子和法定继承人。现在是时候了。” 泰温公爵淡绿眼睛里的金黄瞳仁就像融化的黄金一般发出光芒,却不带丝毫情感。“凯岩城,”他用平板、冷淡、死寂的语气念道,然后加上一句,“决不。” 这个词悬在父子之间,庞然,锋利,充满毒素。 开口之前我就知道了答案,提利昂心想,詹姆加入御林铁卫已经十八年,我却从不敢提出这个话题。我早就知道。我早就心知肚明。“为什么?”他强迫自己问,明知自己不会喜欢父亲的回答。 “你居然还问我这个?你,你这个害死母亲而出世的人?你是个怪胎、畸形、不听话的主;在你心中装满妒忌、充斥着恶意;你淫欲缠身、尽耍小聪明。世人的律法让你冠我的姓氏、穿我的衣服,因为我无法证明你不是我的种。为了教导我的谦逊之道,诸神迫使我目睹你佩着雄狮纹章四处蹒跚招摇,那可是我父亲的纹章,我祖父的纹章,兰尼斯特家族的纹章!但无论诸神还是世人都不能强迫我把凯岩城交给你,让它变成你的妓院。” “我的妓院?”云散天开了,提利昂一下子明白他的怒气从何而来。他咬紧牙关,“瑟曦拿爱拉雅雅的事向你告状。” “她叫这个名字?抱歉,我可记不住你那堆妓女。比如,你小时候娶的那个叫什么?” “泰莎。”他吐出这回答,摆好挑战的姿势。 “红叉河畔那个营妓呢?” “你为什么关心?”他答道,他不愿在父亲面前提起雪伊的名字。 “我才不关心。她们死活都不干我事。” “原来是你下令鞭打雅雅的。”这不是提问。 “你姐姐把你对我孙子的威胁告诉了我,”泰温公爵的声调赛过寒冰,“她说谎了吗?” 提利昂无法否认。“是的,我那样说过,但只是为了保证爱拉雅雅的安全,让凯特布莱克们不至于虐待她。” “为一个妓女的安全,你居然威胁自己的家族,自己的亲属?这就是你的行事之道?” “是你教导我,成功的威胁比直接的打击更有效。我在君临主政期间,若非如此施为,只怕乔佛里早就把家给败光了!你想鞭打人,应该从他开始。但托曼不一样……我怎会伤害托曼?他不仅是个好孩子,还是我的血亲。” “就像你母亲一样?”泰温公爵突然站起来,高高俯瞰着侏儒儿子。“回去,提利昂,再也休提凯岩城的继承权。你会得到奖赏,但那将是适合你的服务和位置的那份。千万别搞错——这是我最后一次容忍你使兰尼斯特家族蒙羞。再也不得跟妓女鬼混。下次教我在你床上发现,我就吊死她。” 153.第153章 戴佛斯 他久久凝视着那张越变越大的帆,不知自己究竟想死还是想活。 等死很容易。只需爬回洞穴,任凭船只驶过,死亡很快就会来到。高烧多日不退,几乎蒸发了他,浑黄的毒水在肚肠里翻滚,烦乱的睡眠中颤抖从未停止。每个清晨他都更加虚弱。很快我就不会再受折磨了,他告诉自己。 即使高烧不能夺走他的生命,他也会渴死。这里没有淡水,只有偶尔的降雨,积存在岩石缝隙中。三天以前(还是四天?躺在这块礁石上,要分清天日是不可能的。)他的小水池就干掉了,干得像块老骨头,而四周却是无边无际、起着涟漪的灰绿汪洋,让他无法承受。饮用海水就意味着末日的来临,他对此十分明白,可当时实在忍受不住,喉咙烧得像火。是一阵突如其来的暴雨拯救了他,当时他好虚弱,以至于只能躺在雨中,闭上眼睛,张开嘴巴,一任雨点打在干裂的嘴唇和肿胀的舌头上。不管怎样,他接下来总算有了点力气,而礁石上的水池、小沟和裂缝都暂时注满了生气。 但这是三天(或四天?)前的事了,而今水已消失殆尽。有些被蒸发,剩下的他吮了个干净,等到明天,又得吮吸污泥以及从洼穴底部挖到的潮湿冷硬的石头。 退一万步讲,就算没有高烧和干渴,饥饿同样会要命。他所在之地不过是辽阔的黑水湾中一块突出的荒石。潮落之时,会有细小的螃蟹吸附在石滩上——他在战斗过后也是被冲刷到那里的。他在岩石上撞碎它们,吮吸爪子里的肉和壳里的内脏。螃蟹们总把他的手夹得生痛。 潮起之时,石滩会消失,戴佛斯不得不慌忙爬上岩石,以免再次被冲进海湾。满潮时分,岩石顶端比海平面高出十五尺,但海湾里的浪很高,因而无法保持身上干燥,就算躲进洞里也没用(说真的,所谓的洞不过是岩石中的大窟窿)。礁石上除了青苔之外什么也不长,海鸥也不来这儿。时而有些幼鸟会停在尖顶上,戴佛斯不断尝试抓它们的方法,可每当他靠拢,它们便飞快地离开。他扔石子,却虚弱得发不上力,即便击中目标,也只能惹得海鸟对他恼怒尖叫,接着拍拍翅膀远走高飞。 从他的避难所,可以望见其他礁石,有的似乎比他这块要高。别的不说,虽然目测可能出现误差,但他认为最近那块至少比海平面高出四十尺。更诱人的是,那儿常盘旋着一大群海鸥。戴佛斯幻想游过去侵夺它们的巢穴,可海水冰凉,潮流汹涌无常,自己又没力气。游过去和喝海水无异,同样会要命。 多年的海上生涯使他明白狭海的秋季总是潮湿多雨。因为日照转弱,白天倒不太难过,可夜里却越来越冷。海风不时刮过海湾,卷起道道白色的浪涛,湿透了戴佛斯,让他浑身颤抖。在高烧和寒冷的轮番攻击下,很快他便开始持续又痛苦地咳嗽。 洞穴是他唯一的遮蔽所,却远远不够。退潮之际,漂流的木头和烧焦的残骸不时被冲刷到石滩上来,可它们无法打出火花。曾有一次,在绝望中,他试着摩擦两片浮木,但木头业已彻底腐朽,他的努力只换回手上几大块水疱。他的衣服没有干过,而来此之前一只鞋就已在海湾中遗失。 口渴、饥饿、暴露,三个伙计,陪伴他度过每一天的每个时辰,最终成为了他的朋友。但愿不久之后,他的某个朋友会怜悯他,为他解脱无尽的折磨。也许应当直接走进海里,奋力向北游,他知道海岸就在北方某处,虽然眼睛看不见。距离太远,身体虚弱,游不过去,这都没关系。戴佛斯打小便是名水手,他希望死在海里。水下的神灵在等着我,他告诉自己,是我去见他们的时候了。 偏偏这时,远方却出现了那只帆,起初只是地平线上一个斑点,而今却越变越大。这里不该有船的。他知道礁石的位置,此乃黑水湾中一系列海底山脉突出的地方,称为美人鱼礁。最高的礁石比海面高出一百尺,还有十来个高出三十至六十尺的小型尖顶,水手们统一呼作“人鱼王之矛”。他们深知,每一块破浪而出的尖顶下面,都隐藏着一打暗礁。总而言之,任何有理智的船长都会远远避开。 戴佛斯用苍白红肿的双眼打量着渐渐鼓起的船帆,试图分辨海风吹刮帆布的声响。她正对着我驶来,除非立刻改变航向,否则很快就近得能听到我从这小小避难所发出的呼喊了。我活了。如果我想活的话。对此,他却不能确定。 我该怎么活?他心想,一任泪水模糊了视线。诸神在上,我该怎么活?我的孩子们死了,戴尔和阿拉德,马利克和马索斯,也许连戴冯也……做父亲的怎有脸在失去如此多的强壮孩儿之后还苟活下去?我该怎么活下去?我是一具空壳,一只死去的螃蟹,内里什么都没有。他们为什么还要来救我,难道他们不明白吗? 想当初阵容强盛地进军黑水河,舰队上空飘扬着光之王的烈焰红心。戴佛斯和他的黑贝丝号位于第二战列,两边是戴尔的海灵号和阿拉德的玛瑞亚夫人号。他的三子马利克是怒火号的桨官,位于第一战列正中,马索斯则是父亲船上的大副。在红堡的高墙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战船与小鬼国王乔佛里的“玩具”展开交锋。霎时间,河面布满漫天的弩箭,钢铁的撞锤不断击碎船桨和木壳。 然后那头巨兽开始咆哮,四周全是绿的火焰——这是野火,炼金术士的屎尿,绿火恶魔。黑贝丝号一下子被掀离水面,当时马索斯就站在父亲身旁。戴佛斯坠入河中,绝望地拍打挣扎,急流围住了他,迫使他不断打旋、打旋。上游,烟火撕裂天空,火柱冲起五十尺高。黑贝丝号、怒火号,还有十几艘其他船只同时燃烧,浑身是火的人跳入水中,却再也没有浮起。海灵号和玛瑞亚夫人号遍寻不着,想必已在漫天野火中沉没、粉碎或是消失,根本无从找寻儿子们,流水带着他直往河口冲。横亘在前的是兰尼斯特的巨型铁索,从北岸到南岸,河口处除了燃烧的野火和战船之外什么也没有。看到这番景象,他几乎停止了呼吸,但恐怖的声响仍源源不断地从耳朵里灌进来:烈焰的噼啪声、流水蒸发的嘶嘶声、垂死士兵的尖叫,还有潮流带他涌向地狱时那可怕的热浪在脸上的拍击。 他只需袖手旁观,不消片刻,就能和孩子们团聚,沉睡在海湾底部清冷的绿色泥土里,任凭小鱼噬咬脸庞。 但不知为什么,他却深吸口气,潜入水下,向着河底猛扎。唯一的希望是从铁索、燃烧的战船及水面四散漂流的野火底下穿过去,拼命地游,一直游到后方安全的海湾。戴佛斯是个游泳好手,而且那天没穿盔甲,唯一戴着的圆盔也于坠海时丢失了。他在绿色的水帘里穿梭,见到无数挣扎摸索的人,沉重的铠甲和锁甲正把他们慢慢拽进河底。戴佛斯游过他们,用尽腿上每一分气力蹬开躯体,追随潮流的方向。海水很快灌进他的眼睛。他越游越深,越游越深,越游越深,随着每一次游动,逐渐难以屏住呼吸。记得自己望见了河底,透过嘴巴喷出的气泡瞧去,这儿柔软而昏暗。什么东西碰到腿,一块石头?一条鱼?一个淹死的士兵?他不知道。 他需要空气,却不敢上浮。越过铁索了吗?在海湾内了吗?如果浮上去触到船只,必定要憋死;倘若出现在飘浮的野火中,第一口呼吸就会将肺烧成灰烬。他在水中扭着身子往上瞧,除了暗绿的黑影,什么也看不到,而他动作太剧烈,突然间便无从分辨河流的走向。恐慌攫住了他。他拼命拍打,手拂过河底,挖出团团污泥,彻底遮蔽了视线。胸膛愈来愈紧,他四处乱抓、踢打、推搡、不断翻动,肺部呐喊着要呼吸空气。踢啊,踢啊,在漆黑的水底迷路了,踢啊,踢啊,踢到再也踢不动为止。他张口号叫,海水猛灌而进,味道像盐巴,戴佛斯·席渥斯明白自己就快淹死了。 恢复知觉时,太阳已然升起,他躺在一块裸露礁石下方的滩头,四面是空荡荡的海湾,身旁有一根破碎的桅杆、一面烧焦的帆布和一具肿胀的尸体。涨潮的时候,桅杆、帆布和尸体全都消失,只把戴佛斯孤零零地扔在“人鱼王之矛”的岩石上。 经历了漫长的走私者生涯,戴佛斯对君临附近海域的了解比他拥有过的任何家园都要深。他很清楚他的避难所不过是海图上的一个小点,况且这个小点正是诚实的水手应当回避,而不是靠近的地方……他自己倒来过美人鱼礁几次,只为躲避侦察。等有一天,我的尸体在这块岩石上被人发现,他们或许会用我的名字为它命名,他心想,就叫“洋葱之岩”吧,这就是我的墓志铭。他别无所求。父亲保护孩子,修士们如此教诲,可他戴佛斯偏偏把自己的孩子们带进烈火之中。戴尔再不可能使他的妻子怀上他们一直祈求的孩儿了;而阿拉德,他在旧镇、在君临、在布拉佛斯都有情人,她们很快便要陷入哀泣之中;马索斯甚至来不及完成自己的梦想,没能当上船长,拥有自己的船;而马利克再也不能成为骑士。 他们都死了,我该怎么活?无数英勇的骑士,伟大的领主,比我优秀的人,比我高贵的人,纷纷捐躯,只有我……爬进洞穴里去,戴佛斯,爬进去,缩成一团,船就会离开,没有人会再来打扰你。睡在石头上,让海鸥啄出你的眼珠,让螃蟹享用你的血肉,你享用过它们,你欠它们的情。躲起来,走私者,躲起来,别出声,然后死去。 风帆几乎近在眼前。再过一会儿,船就会平静地离开,他也将平静地死去。 他的手伸向咽喉,摸索着一直戴在颈项上的小皮袋,里面保留着他的国王册封他为骑士当天,削下的四根指节。我的幸运符。短指在胸前拍打、摸索,什么也没找到。袋子不见了,连同里面的指骨一起。史坦尼斯一直不理解他为何要留着这些骨头。“提醒我谨记吾王的公正。”他用破裂的嘴唇低语。而今连它们也不见了,大火像带走我的孩子们一样带走了我的幸运符。在梦中,河上的火焰从未熄灭,手持火鞭的魔鬼在水面舞蹈,活人在抽打下燃烧,化为焦炭。“圣母啊,发发慈悲吧,”戴佛斯祈求,“救救我,温柔的圣母,救救我们大家。我的幸运符丢了,我的孩子们死了。”他无法抑制地号啕大哭,咸咸的泪水在面颊积成小溪。“火带走了一切……火……” 也许只是一阵刮过岩石的海风,也许只是一阵拍打滩头的浪潮,但在那一瞬间,戴佛斯·席渥斯听到了她的回应。“是你招来火焰,”她低语道,声音像隔着贝壳听潮一般微弱轻柔,充满忧伤,“是你烧了我们……烧了我们……烧了我们们们们们们们。” “是她干的!”戴佛斯哭喊,“圣母啊,请不要将我们抛弃。是她干的,那红袍女,梅丽珊卓,是她!”她仿佛出现在眼前:心形脸蛋、红色的眼睛、红铜色的长发。她穿着红色的长礼服,由丝绸和缎子所制,走起路来有如火焰在移动。她来自东方的亚夏,在龙石岛上,用异乡的神灵俘获了赛丽丝和王后门下的贵族,接着又俘获了国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心。国王走得太远,竟把烈焰红心当成自己的旗帜,侍候光之王拉赫洛,圣焰之心,影子与烈火的真主。在梅丽珊卓的力促下,他把龙石岛圣堂里的七神神像全拖出来,在城门口焚烧;后来还烧毁了风息堡的神木林,甚至那棵刻着庄重面容的巨大白色鱼梁木也难逃厄运。 “是她干的。”戴佛斯重复,只觉言语加倍的无力。是她干的,可你是帮凶,洋葱骑士。在那个漆黑的夜晚,是你载她潜进风息堡,放出阴影之子。你不无辜,你怎么可能无辜?你在她的旗帜下骑行,在她的旗帜下航海,你眼睁睁看着七神在龙石岛被焚烧,什么也没做。公正的天父、慈悲的圣母、睿智的老妪,铁匠和陌客,少女与战士,统统被她奉献给那残酷的神灵,而你只是静静地站着,闭上嘴巴。即便她杀害了克礼森老师傅,即便目睹了如此暴行,你仍旧什么也没做。 风帆就在一百码外,飞速穿越海湾。很快,它就会经过这里,逐渐消失。 戴佛斯爵士开始往上爬。 他用发抖的手牵引自己,发烧的脑子里思维模糊。伤残的手指两次在潮湿的岩石上打滑,他几乎跌落下去,用尽全力方才抓紧。掉下去就死定了,而他必须活着。至少要再活一会儿,有使命必须完成。 顶端很窄,而他又那么虚弱,根本无法安全站立,他只好蹲在上面,挥舞着骨瘦如柴的手臂。“船,”他在风中呼喊,“船,这里!这里!”从高处,他可以更清楚地打量她;细瘦的彩绘条纹船壳,青铜制的船首像,翻腾的风帆。船壳上有名字,可戴佛斯不识字。“船,”他再次叫道,“救救我,救救我!!!!!!” 艏楼上一名水手发现了他,指指点点。他看见其他船员奔向船舷,目瞪口呆地打量他。帆降下来,桨也收起,她开始朝他的避难所转舵。来船很大,不可能靠近,于是在三十码外,她放出一艘小艇。戴佛斯趴在岩石上,盯着小艇靠拢。四个人在划,第五个人站在船首。“你,”当小艇离石礁只剩几尺时,对方发话道,“岩石上的这个人,你是谁?” 一个飞黄腾达的走私者,戴佛斯心想,一个愚忠于君王,以致忘记神灵的蠢货。他的喉咙干得要命,不知该如何吐词,所以话说出来,连自己也觉得陌生。“我是黑水河一战的幸存者。我是……一个船长,一个……一个骑士,我是一个骑士。” “是嘛,爵士先生,”对方说,“那您为哪位国王效劳?” 来船很可能属于乔佛里,他突然意识到,假如说错话,就会被遗弃,被扔在这里听天由命。不,不会,她有彩绘船壳。这是里斯人的船,萨拉多·桑恩的船,圣母派来的船!圣母慈悲啊,她把使命托付给了我。史坦尼斯还活着,他明白了,我的国王还活着,我还有别的孩子,我还有一个忠诚而深情的妻子。我怎能忘记呢?圣母是真正慈悲的。 “史坦尼斯,”他朝里斯人吼回去,“诸神在上,我为史坦尼斯国王效劳。” “啊,”船上的男人说,“我们也一样。” 154.第154章 珊莎 这份请柬看起来如此单纯,可珊莎每读一次就觉得肚子紧了几分。她快当上王后了,又漂亮又富有,人人都喜欢,为何偏要急着与叛徒之女共进晚餐?不合情理,她心想,也许玛格丽·提利尔想试探一下失势的竞争者?她是不是恨我?认为我暗地里诅咒她…… 前几天她带着庞大的队伍踏上伊耿高丘时,珊莎在城堡长墙上观看。为欢迎未婚妻前来都城完婚,乔佛里亲自去国王门迎接,两人在欢呼的群众中并驾齐驱。小乔穿着闪亮的金甲,提利尔家的女孩穿一件由秋天的花朵编织而成的斗篷,斗篷随风飘扬,内里则是绿衣,显得格外迷人。她年方十六、棕头发、棕眼睛、苗条美丽。当她经过时,人民高呼她的名字,举着孩子让她赐福,在她的马蹄周围撒下无数花瓣。她的母亲和祖母跟在后面,坐在一座侧面雕刻着一百朵纠结玫瑰的大轮宫里,每朵玫瑰都镀了金,闪闪发光。老百姓也向她们欢呼致敬。 他们把我从马上拖下来,若非猎狗来救,肯定一命呜呼。珊莎没做过对不起平民们的事,与之相对,赢得他们爱戴的玛格丽·提利尔连都城都没来过。她希望我也喜欢上她吗?珊莎注视着请帖,默默地想。似乎这确是玛格丽亲笔手书。她希望得到我的祝福吗?不知乔佛里是否知道这次晚宴的事。整件事的幕后黑手也许正是他,想到这里,她便不寒而栗。如果乔佛里是始作俑者,他一定备下不少残酷的玩笑,用来在那年长的女孩面前羞辱她。他会再次命令御林铁卫脱她的衣服吗?上回,他舅舅提利昂制止了他,现今小恶魔大伤初愈,显然不可能来救她。 除了我的佛罗理安,没人会来救我。唐托斯爵士许诺送她回家,但得等到乔佛里的新婚之夜。一切都安排好了,她亲爱的、忠诚的弄臣骑士保证,现在只需耐心等待,默默计算时日…… 看来我不得不默默地参加晚宴…… 或许我错怪了玛格丽·提利尔;或许这份请柬是礼貌的表示,一点单纯的心意;或许这只是一顿普通的晚宴。可这里是红堡,这里是君临城,这里是国王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的宫廷,如果说珊莎在这里还学会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谁也不能信任。 但不管心里怎么想,她都必须接受。她没有地位,只是一位遭到抛弃的叛徒之女,叛军首领的妹妹。她无法拒绝乔佛里的未婚妻。 真希望猎狗在我身旁。激战正酣的那个晚上,桑铎·克里冈来到她的卧室,想带她逃出城去,却被珊莎拒绝。近来,她常在深夜里醒来,思索自己的决定是否明智。她把他那身污染的白袍藏在装夏季丝绸衣衫的雪松木箱里,却不知为何要这样做。人们都说猎狗是懦夫,战斗进行到最高潮时,他喝得大醉,只能由小恶魔代他率军出击。珊莎理解他,她知道他那半边烧烂脸庞的秘密。他只怕火。那一晚,野火让长河自己似乎都燃烧起来,空中满是绿色烈焰。身处城堡以内,珊莎尚且感到无比恐惧,在外面……简直不堪设想。 她长叹一声,取出鹅毛笔和墨水,给玛格丽·提利尔写了一封和蔼亲切的回函,表示接受邀请。 当约定的夜晚来临时,另一位御林铁卫来到她的房间,这名男子和桑铎·克里冈的差别就像……没错,就像鲜花和野狗的差别。望着挺立在门槛外的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珊莎的心跳不断加速。自他率领他父亲的前锋部队杀回君临以来,这是她头一回和他如此接近。霎时间,她不知该说什么好。“洛拉斯爵士,”她勉强应道,“您……您看上去真俊。” 他迷惑地微笑。“小姐过誉,您才真是漂亮。来,舍妹正急切盼望您大驾光临呢。” “我也是这般急切地盼望着。” “不仅玛格丽,我的祖母大人也在等您。”他挽起她的手,带她下楼梯。 “您的祖母?”洛拉斯爵士触碰着她的手,她几乎无法走路、说话和思考。透过丝衣,她感觉到他手上的温度。 “奥莲娜夫人,她也会参加晚宴。” “噢,”珊莎道。他在和我说话耶,他靠近我,挽着我,触摸我。“我知道了,她被称作‘荆棘女王’,是吗?” “是的,”洛拉斯爵士笑了。那是全天下最温馨的笑容,她心想。“当然啦,可别当面这样讲,否则会给刺到哦。” 珊莎脸红了。傻瓜都知道没有女人会喜欢“荆棘女王”这种外号。也许瑟曦·兰尼斯特说的没错,我确实是个笨女孩。她努力搜寻机智或有趣的事来和他攀谈,可一切风趣都离她远去。她想称赞他的帅气,却意识到自己已经说过了。 可他真的好漂亮。自打上次见面以来,他似乎长高了,但柔和与优雅丝毫不减,珊莎没见别的男孩子有他那对绝妙的眼瞳。不,他不是男孩子,是大人了,是御林铁卫的一员。她觉得他穿白袍比穿提利尔家族绿色和金色的服装还要好看许多。他全身上下,唯一的异色来自于扣住披风的胸针,那是一朵柔金制成、黄澄澄的高庭玫瑰,配有精致的绿宝石树叶。 今天把守梅葛楼大门的是巴隆·史文爵士。他同样一身雪白,却没洛拉斯爵士一半好看。走过钉满尖刺的护城河,二十多个男人正在院子里练武。近来城堡十分拥挤,外院早已让给宾客们搭建营帐,只剩狭小的内庭用于训练。雷德温家双胞胎中的一个被塔拉德爵士打得节节败退,雇佣骑士的盾牌上有眼睛的徽章。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生得矮胖,尽管每次提剑都气喘吁吁,却能勉力抵挡奥斯尼·凯特布莱克;与之相对,奥斯尼的兄弟奥斯佛利把青蛙脸的侍从莫洛斯·史林特一顿好揍,不管用的是不是钝剑,史林特明天肯定会全身青肿。珊莎瞧见不禁一缩。他们还没埋葬上场战争的尸体,就已经在为下场战争做准备了。 广场边缘,有一个盾牌上绣了一对金玫瑰的骑士独自抵挡三个人的攻击。就在他们注目之时,他击中那三人其中一位的头部,敲得对方失去知觉。“那是你哥吗?”珊莎问。 “是的,小姐,”洛拉斯爵士道,“加兰通常和三人一起练,甚至对上四个。他说战场上鲜有一对一的机会,因此得早作准备。” “他一定非常勇敢。” “他是个伟大的骑士,”洛拉斯爵士回答,“真的,他使剑比我强,我只有长枪胜他半筹。” “是啊,我记得的!”珊莎忙道,“我记得您骑马挺枪的英姿,爵士先生。” “小姐您真体贴,可您是何时见我骑马的呢?” “在首相的比武大会上,您不记得了吗?当时你骑一匹雪白的坐骑,铠甲上有千束不同的花朵。你给了我一朵玫瑰,一朵红玫瑰,抛给其他女孩的却是白玫瑰,”谈到这个她便脸红了,“您说:再伟大的胜利也不及我一半美丽。” 他温和地笑笑。“我不过是实话实说,相信每个有眼光的男人都会认同。” 他真的不记得了,珊莎吃惊地意识到,他只是随口奉承,根本不记得我或者玫瑰或者别的事情。一朵红玫瑰,不是白玫瑰。她一直以为那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一切啊!“当时你刚把罗拨·罗伊斯爵士打落下马。”她绝望地补充道。 他突然抽离手臂。“我在风息堡杀了罗拨,小姐。”年轻骑士没有自吹自擂,语调中是深深的悲哀。 你不仅杀了他,还杀了蓝礼国王的另一名彩虹护卫。珊莎曾听井边的洗衣妇谈起过,如今竟然忘了。“当时蓝礼大人刚过世,对吧?对您可怜的妹妹而言,这多么可怕啊。” “对玛格丽?”他的声音有些不自然,“……她倒没关系。她人在苦桥,根本没有目睹。” “即便如此,当她听到……” 洛拉斯爵士的手轻轻掠过剑柄,握把由白皮革制成,圆头则是雪花石膏做的玫瑰。“蓝礼死了。罗拨也死了。再说他们有什么用?!” 他尖锐的声调吓得她踉跄后退。“我……大人,我……我无意冒犯,爵士先生。” “你的话也冒犯不了我,珊莎小姐。”洛拉斯回答。所有的善意烟消云散,他也不再挽她的手了。 他们在深沉的静默中攀登蜿蜒的螺旋梯。 唉,为什么要提起罗拨爵士?珊莎心想,我把一切都搞砸了,他在生我的气。她竭力想说些什么来赔罪,可能想到的一切话语都那么蹩脚虚弱。闭嘴,你只会搞得更糟,她告诉自己。 梅斯·提利尔公爵和他的队伍住在王家圣堂背后那座长长的板岩顶堡垒里,此地名为“处女居”,前朝国王“受神祝福的”贝勒便于此幽禁他的姐妹们。因为他认为,看不见她们,就不会被引诱而陷入肉欲中。高大精雕的木门外,站着两位戴镀金半盔、披金线滚边绿袍的卫士,胸前绣有高庭的金玫瑰,两人均七尺身高,宽肩细腰,浑身肌肉。珊莎走近来观察,发现自己无法将对方分辨开来。他俩有同样强健的下颌,同样深邃的蓝眼睛,同样稠密的红胡须。“他们是谁呀?”她询问洛拉斯爵士,不由得抛却了刚才的不快。 “我祖母的私人护卫,”他告诉她,“双胞胎,一个叫艾里克,一个叫阿里克,由于难以分辨,祖母干脆称他们为左手和右手。” 左手和右手打开大门,玛格丽·提利尔亲自奔下短短的阶梯,前来迎接。“珊莎小姐,”她喊道,“你能前来我真是太高兴了。欢迎你,欢迎你。” 珊莎在未来的王后陛下脚前跪下。“您给了我莫大的荣耀,陛下。” “何不叫我玛格丽?快,快起来。洛拉斯,快扶珊莎小姐。对了,能叫你珊莎吗?” “如果您高兴的话。”洛拉斯爵士扶她起来。 玛格丽用一个兄妹间的吻打发走骑士,挽起珊莎的手臂。“来吧,我的祖母在等你呢,她的耐性可不是太好哟。” 壁炉里,炉火噼啪燃烧,甜美的香草撒在地板上。长长的搁板桌边,坐了十来个贵妇人。 珊莎只认得提利尔公爵高大而威严的妻子,艾勒莉夫人,她长长的银色发辫上绑着珠宝环。玛格丽为她引见其他人:首先是她的三位表妹,梅歌、雅兰和埃箩,年龄均与珊莎相仿;丰满的洁娜夫人是提利尔公爵的妹妹,嫁到绿苹果佛索威家中;面容秀丽、长着一对明亮眼珠的莱昂妮夫人也是佛索威家的人,她嫁给了加兰爵士;娜丝特瑞卡修女有一张长满痘子的、单调的脸,但她似乎兴高采烈;白皙、优雅的格雷佛德夫人怀着孩子,而布尔威伯爵夫人自己都还是个小孩,尚不满八岁;玛格丽称喧闹肥胖的梅内狄斯·克连恩为“欢乐的玛瑞”,她开始还以为这是玛瑞魏斯夫人的昵称呢,后者是一名性格开放的黑眼睛密尔美女。 最后,玛格丽把她领到长桌首位那个白发的干枯老妇人面前,“我很荣幸地向你介绍我的祖母奥莲娜夫人,前任高庭公爵罗斯·提利尔大人的遗孀——他的音容笑貌是我们家人共同的慰藉。” 老妇人身上散发出玫瑰香水味。她看起来好小啊,怎可能有刺呢?“吻我,孩子,”奥莲娜夫人边说,边用斑驳柔滑的手拉住珊莎的手腕,“你真好心,肯来和我及这群蠢母鸡们共进晚餐。” 珊莎恭敬地吻了老妇人的面颊。“不,是我该感谢您的好意,夫人。” “我认识你祖父,瑞卡德公爵,虽然彼此了解不深。” “他在我出生前就死了。” “是的,我想起来了,孩子。据说你的徒利外公也快死了,霍斯特公爵,他们告诉你了吧?他是个老头,虽然没我岁数大,但黑夜终究会降临到每个人头上,只是对某些人而言快一点。你比大多数人更能体会这点,可怜的孩子。我明白,你很悲伤,我们都为你逝去的亲人们感到遗憾。” 珊莎瞟瞟玛格丽。“当我听说蓝礼大人的死讯时,的确十分悲伤。陛下,他是多么堂皇的人儿啊。” “你真好心。”玛格丽道。 她祖母则嗤之以鼻:“没错,他堂皇,有魅力,澡也洗得干净。他知道如何打扮、如何微笑、如何沐浴,从而得出结论自己该当国王!毫无疑问,拜拉席恩家的人总有些荒唐念头,我觉得,这都是从他们的坦格利安血统中继承的。”她擤擤鼻子。“他们曾想让我嫁给坦格利安家的人,我可不依。” “蓝礼既勇敢又温柔,祖母大人,”玛格丽说,“父亲很喜欢他,洛拉斯更是尤有过之。” “洛拉斯还小,”奥莲娜夫人直截了当地说,“善于用木棒把别人敲下马来,但这种运动不能让他变聪明。至于你父亲,我有时候觉得自己要是个乡下农妇就好了,才好拿大木勺敲他,把各种思量灌进那颗肥脑袋里。” “母亲!”艾勒莉夫人申诉。 “闭嘴,艾勒莉,少来这种语气。还有,别叫我母亲,如果生过你,我会记得的。总而言之,我又没说你,只是在责备我儿子,痴呆的高庭公爵。” “祖母,”玛格丽说,“注意一下言辞嘛,不然珊莎小姐会以为我们是一群怪人呢。” “她会以为我们是一群风趣的人,不管怎么说,至少我们中的一员是这样。”老妇人转回珊莎的方向,“那是叛逆,我警告过他,劳勃有两个儿子,蓝礼还有位兄长,他凭什么要求那张丑陋的铁椅子呢?啧——啧,我儿子告诉我,您就不想让您的甜心当上王后吗?你们史塔克家族曾经世代为王,艾林家族和兰尼斯特家族也是,即便拜拉席恩家,从母系计算也是古代的王族,只有提利尔家在龙王伊耿于‘怒火燎原’一役中烧掉正统的河湾王以前不过是总管地位。如果照实说,正如讨厌的佛罗伦家经常哀号的那样,我们家对高庭的权利确实有点站不住脚。‘这有什么关系?’你问,无疑这没关系,除非是碰上我儿子这样的呆瓜。将来可能看见孙子坐上铁王座的前景让他自我膨胀,就像个……得,你们怎么称呼那个?玛格丽,你最聪明,行行好,告诉你可怜、半聋的老祖母,那种产自盛夏群岛、一戳就膨胀十倍的怪鱼叫什么名字?” “他们叫它充气鱼,祖母。” “它就叫这个,盛夏群岛人真是缺乏想象力。如果照实说,我儿子该拿充气鱼当纹章,最好还弄顶王冠戴在鱼头上,就跟拜拉席恩家在他们的雄鹿头上弄的一样,这样该心满意足了。如果你问我,我得说我们本应和这桩该死的愚行保持距离,挤下的乳汁可不能注回乳房去。充气鱼大人给蓝礼公爵戴上王冠以后,我们家就只好没完没了地下跪,还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你对此怎么看,珊莎?” 珊莎的嘴张了又合,她觉得自己才像条充气鱼。“提利尔家的血统可以追溯到青手加尔斯。”这是仓促间她能找出的最佳答案。 荆棘女王不以为然:“有什么用?佛罗伦家、罗宛家、奥克赫特家……一半的南方贵族都一样。都说加尔斯善于播种,使万物欣欣向荣,依我看,他用来播种的可不止手而已。” “珊莎,”艾勒莉夫人打断谈话,“你一定饿坏了,就让我们一起享用烤野猪和柠檬蛋糕吧?” “我最喜欢柠檬蛋糕。”珊莎承认。 “行了,我们都知道。”奥莲娜夫人宣布,她显然不打算住嘴,“瓦里斯那家伙似乎以为我们该为这点情报感谢他。如果照实说,我不太了解太监的思维方式,在我看来,他作为男人最有用的部位都给切掉了。艾勒莉,你叫上菜了吗,还是想活活饿死我啊?这儿,珊莎,坐我旁边,我可不像她们那么讨厌。你喜欢看小丑表演,对吧?” 珊莎抚平裙子,然后坐下。“呃……小丑,夫人?您的意思是……穿杂色衣服的那种?” “今天他穿的是羽毛衣。你以为我在说谁?我儿子?这些可爱的女士?不,别脸红,配上头发你看起来活像个大石榴。如果照实说,所有人都是小丑,而穿杂色衣服的比戴王冠的更有趣。玛格丽,好孩子,召‘黄油饼’进来,让我们看看珊莎小姐的笑容。你们其他人都坐下,我先前没交代吗?瞧你们的样子,珊莎一定以为我孙女身边是群绵羊呢。” 黄油饼先于饭菜到来,此人穿着绿黄羽毛做的小丑套装,头插一根绵软的鸡冠花。他非常肥胖,圆滚身材,有三个月童那么大。他翻滚着进入大厅,跳上桌子,把一颗硕大的鸡蛋恰好放在珊莎面前。“请敲碎它,小姐,”他指示。于是她敲碎蛋壳,十来个黄色的小鸡从里面冒出来,四下乱跑。“抓住它们!”黄油饼呼喊。年幼的布尔威伯爵夫人拦住一只,并把它交给黄油饼,只见他昂头便将小鸡塞进自己肥肿的大嘴里,一口吞下。当他打嗝时,细小的黄羽毛从鼻子里飞出。布尔威伯爵夫人伤心得号啕大哭,可当她看见小鸡从自己的裙服袖子里蠕动而出、爬到手臂上时,眼泪又立刻化为喜悦的尖叫。 仆人们送上韭葱和蘑菇炖的肉汤,黄油饼玩起杂耍,奥莲娜夫人把身子向前蹭了蹭,手肘靠在桌子上。“你了解我儿子吗,珊莎?你了解高庭的充气鱼大人吗?” “他是一个伟大的领主。”珊莎很有礼貌地回答。 “他是一个伟大的白痴。”荆棘女王纠正,“他父亲同样是个白痴。我指的是我丈夫,前任公爵罗斯。啊,千万别误会,我很爱他,他心地善良,在床上也不无能,可他脑筋就是转不过弯!你知道吗?他鹰狩时竟从悬崖上掉了下去。他们说,他一直盯着天空,根本没注意马。” “而现在呢,我的白痴儿子也在干同样的蠢事,只是他骑的换成了狮子不是马。骑狮容易下狮难啊,我警告过他,可他只会傻笑。如果你有了孩子,珊莎,记得要经常责打,他才会听你的话。我只有这一个儿子而我舍不得,所以他现在对黄油饼的兴趣都比对我的大。我告诉他,狮子可不是能随便打发的猫咪,而他把我当做‘唠叨的母亲’。如果你问我,我得说在这个国家里唠叨的人的确很多,而所有这些国王若肯先放下剑,听听他们母亲的话无疑会干得出色许多。” 珊莎意识到自己又张大了嘴巴。一旁,艾勒莉夫人和其他贵妇正被黄油饼的表演——用头、肘和宽大的臀部颠橘子——逗得大笑,她赶紧往嘴里塞了一勺肉汤。 “关于那个小鬼国王,我希望你说实话,”奥莲娜夫人突然道,“我指的是乔佛里。” 珊莎握紧汤勺。实话?我不能。别问这个,求求你,我不能说出来。“我……我……我……” “是的,我在问你,有谁比你更了解呢?我承认,那小子看起来确有王者风范。嗯,显得有些傲慢自大,这也应当归结于他的兰尼斯特血统。然而,我们听说了许多令人困扰的谣言。这些谣言有没有真实的成分?那小子虐待过你吗?” 珊莎神经质地四处张望。黄油饼把一整个橘子放进口中,咀嚼、吞咽,边用手掌拍打脸颊,边用鼻子将种子一颗颗吹出来。女人们咯咯发笑,仆人则进进出出,处女居中回荡着盘子和汤勺的碰撞声。一只小鸡跳上桌子,走进格雷佛德夫人的肉汤里面。看样子,无人关注她,即便如此,她仍旧害怕。 奥莲娜夫人不耐烦起来。“你傻盯着黄油饼作甚?我在问你问题,等待你的回答。你的舌头教兰尼斯特家拔了吗,孩子?” 唐托斯爵士警告过她,只有在神木林里,才能放心说话。“小乔……乔佛里国王,他……陛下他英俊又潇洒,而且……而且像雄狮一样勇敢。” “是啊,兰尼斯特家的人都是狮子,而提利尔放屁都有玫瑰的香味。”老妇人厉声喝道,“我问的是他究竟怎么样!聪明吗?有没有颗好心肠?能不能关心人?具备国王必需的骑士风度吗?他会钟爱玛格丽、深情地待她,并像保护自己的荣誉一样保护她的荣誉吗?” “他会的,”珊莎撒谎,“他非常……非常帅气。” “见鬼,孩子,你可知道,别人都说你是个像黄油饼一样的大傻瓜,从前我还不肯相信呢。帅气?起码我教导过玛格丽‘帅气’的价值,那东西全是狗屁!‘明焰’伊利昂够帅气,你瞧他是个什么样的怪物。我把问题再清楚地说一遍:乔佛里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她伸手抓住一名路过的仆人。“我不喜欢韭葱,把肉汤端开,上干酪。” “蛋糕之后才上干酪,夫人。” “我想什么时候上就什么时候上,立刻把干酪给我端来。”老妇人转向珊莎。“你在害怕,孩子?别怕,在场的都是女人,只管说实话,没人会伤害你。” “我父亲总是说实话。”珊莎静静地说,她发觉自己无法抛开疑虑。 “艾德公爵,是的,是的,他有那样的好名声,却被他们当作叛徒,砍了脑袋。”老妇人直勾勾地瞪着她,目光锋利明亮,犹如利剑的尖头。 “乔佛里,”珊莎说,“是乔佛里干的。他答应过我会手下留情,可依然砍了父亲的头。他说这就是手下留情,然后带我到城墙上,强迫我看,看那头颅。他想让我哭,可是……”她忽然停下,遮住嘴巴。我怎么回事?诸神在上啊,竟然在他们面前说这些,如今覆水难收,早晚会有人告诉小乔…… “继续。”催促的人变成了玛格丽。她是乔佛里的未婚妻,珊莎不知她刚才听到多少。 “我不能说,”如果她把我的话告诉他,如果她说出去?他一定会杀了我,或把我送给伊林爵士。“我……我父亲是叛徒,我哥哥也是,我只是个叛徒之女,求求您,别再让我说了。” “镇静,镇静!孩子。”荆棘女王命令。 “她吓坏了,祖母,你看看她。” 老妇人朝黄油饼大喊:“小丑!来,给我们唱个歌,唱个长点的,让我想想……《狗熊和美少女》很合适。” “好!”肥胖的小丑应道,“说唱就唱!我可以倒立着唱吗,夫人?” “这样会唱得好些?” “不会。” “那就给我好好站着唱。我可不想你把帽子掉下来,就我所知,你从不洗头!” “如您所愿,”黄油饼深深鞠躬,打了一个响嗝,然后立正站好,腹部吸气,吼叫起来:“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奥莲娜夫人向前蠕动。“我比你还小的时候就知道,红堡里的石墙都是长耳朵的。好,他们爱听就听,让他们去欣赏歌谣,我们好好谈谈。” “可是,”珊莎说,“瓦里斯……他知道,他总是……” “唱大声点!”荆棘女王朝黄油饼叫嚷,“没吃饭是吧?我这对老耳朵都快聋了,你还说什么悄悄话?肥小丑,我付钱可不是来听你说悄悄话的!给我唱!” “……狗熊!”黄油饼大喝,宏伟的低音震动屋檐。“噢,人们都在说,快来见美人!美人?他懂,可我是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满脸皱纹的老妇人笑道:“高庭的花丛里,同样有不少蜘蛛。只要遵守规矩,我就放它们一马;若敢碍事,立即踩死。”她拍拍珊莎的手背。“好啦,孩子,现在可以说实话了。乔佛里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为何他冠着拜拉席恩的姓氏,做起事来却包含了兰尼斯特所有的劣根性?” “沿着大路这头到那弄。这头!那弄!男孩,山羊,跳舞的熊!” 珊莎觉得心脏提到了嗓子眼。荆棘女王靠得如此之近,她能闻到老妇人酸败的呼吸,对方消瘦纤细的手指更捏痛了她的手腕;另一边,玛格丽也在关注。她不禁浑身颤抖。“他是个怪物,”她低声说,声调颤巍,以至于连自己都听不清,“乔佛里是个怪物。他在屠夫小弟的事情上撒谎,逼得我父亲杀掉了我的小狼;当我惹他不高兴时,他会叫御林铁卫打我。夫人,他既邪恶又残忍,真的,太后也和他一样。” 奥莲娜夫人和她孙女交换了个眼神。“啊,”老妇人说,“这真遗憾。” 不妙,诸神在上,珊莎恐惧地想,如果玛格丽不肯嫁给他了,小乔会怪罪我的。“求求您,”她脱口而出,“千万别耽误婚礼……” “别害怕,充气鱼大人下定决心要让玛格丽当上王后,而提利尔的承诺比凯岩城所有金子加起来还值价,至少在我活着的时候是这样。不管怎么说,我们感激你的实话,孩子。” “……边跳边转,慢慢走向美人!美人!美人!”黄油饼跳着、吼着、跺着脚。 “珊莎,有兴趣去高庭拜访吗?”玛格丽·提利尔微笑时,像极了她哥哥洛拉斯,“秋天的花朵正在那边到处盛开,还有果树丛和喷泉,阴凉的庭院,大理石柱廊。我父亲大人的城堡里聘请了很多歌手,他们唱得比这黄油饼好多了,除此之外,我们还请来笛手、提琴家和竖琴手。高庭有最好的骏马,有可供你沿曼德河游玩的花船。对了,你会玩猎鹰吗,珊莎?” “会一点。”她承认。 “噢,她好甜,纯洁,美容!蜂蜜在少女发丛!” “你会像我一样爱上高庭的,我就是知道,”玛格丽拂过珊莎额头一髻松开的头发,“等你到了那儿,就不会想离开了。而且……你也不必离开。” “发丛!发丛!蜂蜜在少女发丛!” “嘘,孩子,”荆棘女王尖刻地说,“珊莎还没告诉我们,是否愿意作此旅行呢。” “啊,我当然愿意。”珊莎道。高庭听起来就像她梦中的殿堂,那个她衷心期盼过的、美丽动人、充满魔力的君临宫廷。 “……跟随夏日里的气涌。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可是太后,”珊莎突然想到,“她不会准许我……” “她会准许的。兰尼斯特家靠高庭的支持才能保住乔佛里的王位,只要我的白痴儿子提出要求,她除了答应别无选择。” “他会吗?”珊莎问,“他会提出要求吗?” 奥莲娜夫人皱起眉。“这事包在我身上,当然,暂时不会把真正的打算告诉他。” “他跟随夏日里的气涌!” 珊莎跟着皱眉。“真正的打算,夫人?” “笑着喊香味在这弄!蜂蜜在空中!” “让你平安地举行婚礼,孩子,”黄油饼吼着那首非常古老的歌谣,老妇人轻声说,“和我的孙子。” 和洛拉斯爵士结婚,噢……刹那间,珊莎几乎无法呼吸。她想起洛拉斯爵士穿着闪亮的宝石铠甲,扔给她那朵红玫瑰;她想起洛拉斯爵士披上白袍,无瑕、纯洁而迷人;她想起他欢喜时嘴角的小酒窝;她想起他悦耳的浅笑声和手上的温度。接下来,她无法抑制地想象如何脱掉他的外衣,如何爱抚他光滑的皮肤,如何踮着脚尖亲吻,如何将手指深深埋进那稠密的棕色卷发里,如何盯着他那双深沉的棕色眼眸,神魂颠倒,如痴如醉。一阵红晕爬上她的颈项。 “噢,我是女孩,纯洁而美容!跳舞不跟毛狗熊!狗熊!狗熊!跳舞不跟毛狗熊!” “这样子你喜欢吗,珊莎?”玛格丽问,“我没有姐妹,只有哥哥。噢,求求你同意吧,求求你答应嫁给我哥哥吧。” 她跌跌撞撞地挤出言语:“是的,我愿意,比做什么都乐意。我会嫁给洛拉斯爵士,好好爱他……” “洛拉斯?”奥莲娜夫人恼火起来,“别傻了,孩子,御林铁卫是不能结婚的。你在临冬城没有老师吗?够了,我们谈论的是我孙子维拉斯。毫无疑问,他比你大一点,但非常可爱。怎么说,在我们家里,他是最不像白痴的一个,也是高庭的继承人。” 珊莎头晕目眩,前一刻脑袋里还装满对洛拉斯的幻想,转眼间就被她们夺走了。维拉斯?维拉斯?“我,”她迟钝地说。礼貌是贵妇人的盔甲,注意言行,你不能冒犯她们。“我还没那个荣幸认识维拉斯爵士呢,夫人。他是……他是个像他弟弟一样伟大的骑士吗?” “……把她举在空中!狗熊!狗熊!” “不,”玛格丽说,“他没发过誓。” 她祖母又皱起眉。“告诉这女孩实话。那可怜的小伙子跛了腿,这就是实情。” “他是在侍从时代残废的,在他的第一次比武会上,”玛格丽透露,“他的马踩碎了他的腿。” “冬恩的红毒蛇应该对此负责,我指的是奥柏伦·马泰尔和他手下的学士。” “我呼唤骑士,可你是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维拉斯虽然断了腿,可他心肠好。”玛格丽说,“小时候,他常为我读书,还给我画星星的图案。你会像我们大家一样爱上他的,珊莎。” “边踢边喊,少女惊恐,可他舔蜂蜜的发丛,发丛!发丛!他舔蜂蜜的发丛!”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他?”珊莎犹豫地问。 “很快,”玛格丽承诺,“我和乔佛里成婚以后,我祖母就带你去高庭。” “是的。”老妇人道,边拍拍珊莎的手臂,边给她一个柔和、起皱的笑容,“这是我的心愿。” “叹息尖叫然后踢向空中!狗熊!她唱,美丽狗熊!我们一同,海角天空,狗熊,狗熊,少女美容。”黄油饼吼出最后一个音节,跳到半空,然后双脚重重撞地,震得桌子上的酒杯乱晃。女人们笑着拍手。 “我还以为这恐怖的歌曲没个完呢,”荆棘女王说,“看哪,我的干酪终于来了。” 155.第155章 琼恩 世界一片灰暗,松木和苔藓的味道和着一丝寒意,飘荡在风中。黑土地上升起苍白的迷雾,骑手们在碎石和乱木中费力地穿行,直下河谷,朝如珍珠般散落的温暖火堆奔去。火堆很多,多得让琼恩无法计算,数百数千的篝火组成一条摇曳的光带,伴随着冰冻的白色乳河,看起来就成了两条河。此情此景,让他右手五指不自禁地开开合合。 他们骑下山脊,没有举旗也没有吹奏,一片死寂中,只听见远方河水的潺潺流动,马蹄的嘚嘚声,以及叮当衫身上骨甲的碰撞。头顶某处,老鹰展开灰蓝的巨翅,俯瞰着下方的人、狗、马和白色冰原狼。 马蹄踢动碎石,石块滚下斜坡,琼恩看见白灵扭头过去搜寻这突兀的声响。他一整天都远远跟着他们,这是他的习惯,而当月亮在哨兵树梢升起时,他就会睁大血红的眼睛跑来了。一如既往,叮当衫的猎狗们朝他齐声哮吼狂吠,但冰原狼漠不关心。六天前的晚上,他们扎营后,最大的那条猎狗试图从后方偷袭他,不料白灵比它更快,打得那狗满身伤痕、落荒而逃。从此以后,狗群始终和他保持距离。 琼恩·雪诺的马轻声嘶鸣起来,但抚摩和软语很快让它恢复了平静。我自己的恐惧能这么轻易平复就好了。他一身漆黑,这是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可他却骑行在敌人之中。我跟着他们,跟着这些野人。耶哥蕊特穿着“断掌”科林的斗篷,朗尔要了他的锁甲,他的手套被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拿走,而某个弓箭手得到了他的靴子。相貌平庸的矮个子“长矛”里克赢得了科林的头盔,但这头盔并不适合他那颗窄头颅,所以他把它送给耶哥蕊特。叮当衫将科林的骨头装进口袋里,放在伊本那颗血迹斑斑的头旁边,琼恩正是跟随这几位游骑兵来到风声峡的。死了,他们都死了,而全世界都知道我也完了。 耶哥蕊特骑行在他身后,他前面的是长矛里克。骸骨之王让这两人看住他。“如果让乌鸦飞走,我就把你们的骨头给煮了。”出发时他告诫两名守卫,透过用作头盔的巨人头骨,歪曲的牙齿下露出得意的笑。 耶哥蕊特斥骂他:“你想自己看住他么?如果要我们来做,就少废话,我们自己会做。” 他们是真正的自由民,琼恩发现,叮当衫可以领导他们,却无法凌驾于他们之上。 野人头目转而恶狠狠地瞪着他。“乌鸦,你骗得了其他人,骗不了曼斯,他一眼就能拆穿你的伪装。然后呢,我会把你那只狼的皮拿来做斗篷,接着划开你柔软的肚腹,缝只黄鼠狼进去。” 琼恩用剑的手开开合合,手套下灼伤的指头蠢蠢欲动。长矛里克在一旁笑道:“这么大的雪,你上哪儿去找黄鼠狼呀?” 头天晚上,经过整日骑行,他们在一座无名的高山顶上找到一处碗状浅石滩,就地扎营。雪花飘飞,人们蜷缩在火堆旁,琼恩看着吹雪降落到篝火上空,迅速融化消解。尽管他穿着层层羊毛衣、毛皮和皮甲,仍旧感觉寒冷彻骨。用餐以后,耶哥蕊特一直坐在他身旁,她拉起风帽,手掌缩进袖子里以求温暖,“等曼斯听到你对断掌的所为后,他会立刻接受你的。” “接受我?” 女孩轻笑道:“接受你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你以为自己是头一只飞离长城的乌鸦?我知道,你打心底渴望自由飞翔。” “我可以自由加入,”他缓缓地说,“也可以自由离开吗?” “当然可以,”她的笑很温馨,唯独牙齿有些歪斜,“而我们也有猎杀你的自由。自由是危险的,但人人都渴求它。”她把罩着袖子的手掌放在他膝盖上。“你什么都不懂。” 是的,我还不懂,琼恩心想,但我会去看、去听、去学,探明底细就奔回长城。野人们把他当做背誓者,可他在心底仍是守夜人的汉子,执行着断掌科林交给他的最后使命。在我杀他之前,他的最后托付。 他们下到斜坡底部,面前是一条流下山峦注入乳河的小溪,看似纹丝不动,反射着光芒,但坚冰下传来水流的响声。叮当衫带他们渡过溪流,踏碎水面的薄冰。 接近营地时,曼斯·雷德的斥候靠过来。琼恩瞥了他们一眼:八个骑兵,有男有女,全穿着毛皮和皮衣,手执长矛或用火淬过的枪,但只装备了几顶头盔和几副破烂的盔甲。对方首领有些特别,胖乎乎的,水汪汪的眼睛,满头金发,提一柄锋利的钢铁巨镰刀。这是哭泣者,他立时反应过来。黑衣兄弟们经常谈论他。和叮当衫、“狗头”哈犸和“猎鸦”阿夫因一样,他是出了名的掠袭者。 “骸骨之王,”哭泣者招呼道,一边打量琼恩和他的狼,“那是谁,就那个?” “一只逃来的乌鸦,”叮当衫说,他喜欢被人称为骸骨之王,那件叮当作响的骨甲是他的骄傲,“他怕我像趴断掌的骨头一样趴了他。”他提起那袋战利品,在野人斥候们面前摇晃。 “是这小子杀了断掌科林,”长矛里克说,“他和他的狼。” “他把欧瑞尔干掉了。”叮当衫说。 “这小子是个狼灵。”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插进来,“他的狼咬下断掌一截小腿呢。” 哭泣者用那对红润潮湿的眼睛又瞄了琼恩一眼。“是吗?哦,他有狼的特质,我现在瞧见了。带他到曼斯那儿去!由他发落。”他调转马头,绝尘而去,他的手下紧跟着他。 他们排成单列,在乳河河谷的营地里穿行,寒风又湿又重。白灵紧随琼恩,他的气味如同传令官,宣告了他们的到来。不一会儿,野人们的狗全部聚集而至,咆哮、吠叫。朗尔嚷着让它们安静,但不起作用。“他们不喜欢你的伙伴呢,”长矛里克对琼恩说。 “一边是狗,一边是狼,”琼恩说,“它们不是同类。”就像我不是你们的同类。但我必须暂时抛开这些,去履行责任,履行最后一次和断掌分享营火时科林交给他的责任——伪装成背誓者,去找出野人们在阴冷荒芜的霜雪之牙挖掘的秘密。“某种力量,”断掌科林对熊老断言,可他在找出真相之前就死了,甚至不知道曼斯·雷德是否挖到了“它”。 沿河都是篝火,点缀在板车、推车和雪橇旁。野人们用兽皮和羊毡匆匆搭起无数帐篷,也有些人就着大岩石建个窝,或睡在车子下面。琼恩看见男人在火堆旁淬着长木矛的尖头,一边还掷矛试手;两位穿皮甲留胡须的少年用棍棒互相击打,跳过篝火追逐对方,口中呼喝不断;十来个女人坐成圆圈,给弓箭上羽毛。 这是为我的弟兄们准备的箭,琼恩心想,为我父亲的人民准备的箭,为临冬城、深林堡和最后壁炉城准备的箭,为北境准备的箭。 可眼前并不都是战争气象。他也看见跳舞的姑娘,听到婴孩的哭闹。一个裹着毛皮的小男孩从马前跑过,因为嬉闹而气喘吁吁。绵羊和山羊自由漫步,牛群在河岸边搜寻青草,羊肉的香味自营火处四溢开来,一整头公猪被穿在木叉上熏烤。 骑到一处由高大葱绿的士卒松围成的空地时,叮当衫下了马。“就在这儿扎营,”他告诉朗尔、芮温勒和其他人,“将马、狗,还有你们自己都喂饱。耶哥蕊特、长矛,把乌鸦带走,让曼斯好好瞧瞧,接着我们就来剥他。” 剩下的路他们步行,经过更多的篝火和更多的帐篷,白灵依然在后紧跟。琼恩没见过这么多野人。他甚至怀疑是否有人曾见过这么多野人。这片营地无边无际,不,这不是一片营地,而是上百处,每一处都易受攻击。由于分散在好几里格的空间里,因此根本谈不上防备,没有陷坑,没有削尖木桩,只有几小队斥候在四周巡逻。各个团队、氏族和村落看中什么地方,就直接扎营下来,丝毫不管别人。这就是自由民。如果他的弟兄们抓住机会,这里的很多人就得为自由而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虽人多势众,可缺乏守夜人军团的纪律。纪律严明,十战九胜,父亲曾教导过他。 国王的帐篷十分醒目,比他刚才所见最大的帐篷还要大出两倍,音乐声从帐内传出。它虽和别的帐篷一样是用兽皮缝制,但材料是雪熊的纯白毛绒。帐篷顶立着一对巨鹿角,想必是从先民时代曾驰骋于七大王国的巨驼鹿头上采到的。 直走到这里,他们才碰到守卫;两名卫兵站在帐篷门口,拄着长矛,手臂上捆了圆皮盾。看到白灵,其中一名守卫放低长矛,“野兽不能进。” “白灵,停下。”琼恩命令。冰原狼听话地坐下来。 “长矛,看好这家伙。”叮当衫掀开帐门,打手势让琼恩和耶哥蕊特进去。 帐内酷热,充满烟雾。四角都搁着装烧炭的篮子,放射出暗淡的红光,地面则铺了厚厚的兽皮作地毯。一身黑衣地来此地,静待那个自称塞外之王的变色龙处置自己,琼恩感到无比孤单。当眼睛适应这团弥漫的红色烟雾后,他发现里面共有六人,但没人关注他。一个黝黑的青年男子正与一位漂亮的金发女郎分享一角杯蜜酒;一个怀孕的女人站在火盆旁烧烤一串小鸡;一位穿着褴褛的红黑斗篷的灰发男子盘腿坐在枕垫上,边弹竖琴边唱: 多恩人的妻子像艳阳一样美丽, 她的亲吻比阳春还暖意; 多恩人的刀剑却是由黑铁制成, 它们的亲吻则恐怖无比。 琼恩听过这首歌谣,不过在这里——在长城以外的兽皮帐篷中,在离拥有赤红山峦和温暖煦风的多恩十万八千里的地方——听着它有些异样。 叮当衫拉下发黄的头骨盔,等待歌唱结束。脱掉骨甲和皮甲之后,他其实很瘦小,容貌平凡,下巴多节,短胡须,面颊扁平而灰黄,眼睛则是一条细线,眉毛横贯前额,尖尖的秃头上有几丛稀薄的黑发。 多恩人的妻子洗浴之际会唱歌, 像蜜桃一样甜美的声调; 多恩人的刀剑却有自己的歌谣, 如水蛭一般锋利和冷傲。 火盆边的凳子上坐了一个矮小却非常粗胖的男人,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串烤鸡。热腾腾的油脂流过下巴,淌进雪白的胡子里,而他欢快地嬉笑着。他粗壮的胳膊上,戴着雕刻有符文的厚重金箍,身上穿的则是沉重的黑色环甲——那只能得自于死去的游骑兵。几尺之外,另一名高瘦男子正对着地图皱眉,他穿着缝有青铜鳞片的皮衫,背上横挎一把皮制剑鞘的双手巨剑。此人像矛一样笔直,身上有长条的肌腱,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却秃了,他还有硬朗的直鼻子和深陷的灰色眼眸。若有耳朵的话他的样子算得上潇洒,可惜他一只耳朵也没有。琼恩不知是霜冻还是战争造成的,总而言之,缺了它们,男人的头有些失衡,显得又窄又尖。 白胡子和秃头都是战士,琼恩只消一眼就清楚,而且都比叮当衫厉害得多。他不知道他们中谁是曼斯·雷德。 他倒在地上黑暗在回荡, 鲜血的滋味舌头来尝。 他的兄弟跪下为他而祈祷, 而他笑着笑着放声歌唱: “兄弟啊,兄弟,我的末日临降, 多恩人夺走了我的身子,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 而我却曾将多恩人的妻子品尝!” 当《多恩人的妻子》的最后一个曲调缓缓消逝后,秃顶无耳的男子从地图上抬起头,恶狠狠地瞪着叮当衫、耶哥蕊特以及夹在他们中间的琼恩。“这是谁?”他说,“一只乌鸦?” “没错,这杂种杀了欧瑞尔,”叮当衫说,“他还是个该死的狼灵。” “那你带来做什么?砍了就是。” “他已经倒戈了,”耶哥蕊特解释,“他亲手宰了断掌科林。” “就凭这小子?”听罢此言,无耳的男人有些恼怒,“断掌是我的猎物。乌鸦,你有名字吗?” “我叫琼恩·雪诺,陛下。”不知该不该在“塞外之王”面前跪下。 “陛下?”无耳的男人望向粗胖的白胡子,“你瞧,他以为我是国王咧。” 满脸胡子的胖子哈哈大笑,笑得鸡块到处飞溅,他用那只巨手擦擦嘴。“他肯定是个不长眼睛的小子!难道有缺耳朵的国王吗?见鬼,那样王冠会直直地掉到脖子周围!哈哈!”他边朝琼恩咧嘴大笑,边在马裤上擦拭手指。“闭上臭嘴,乌鸦。转过头去,你要找的人在后面。” 琼恩转过头去。 歌手站起身来。“我是曼斯·雷德,”他边说边放下竖琴,“而你是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临冬城的雪诺。” 琼恩惊得半晌说不出话,良久之后方才勉强恢复镇静:“您……您怎么知道……” “这个故事待会儿再讲。”曼斯·雷德说,“你喜欢我唱的歌吗,小子?” “您唱得很不错。此外,这首歌我以前也听过。”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塞外之王轻声道,“‘而我却曾将多恩人的妻子品尝’。告诉我,我们的骸骨之王说的可是实话?你杀了我的老朋友断掌?” “是的。”他是故意放水让我杀的。 “影子塔不再如以前那般可畏了,”国王语带悲伤,“科林虽为我的对手,但也曾是我的弟兄,因此……我应该感激你呢,琼恩·雪诺,还是应该诅咒你?”他给了琼恩一个嘲弄的笑。 塞外之王没有国王的样子,甚至不像个野人。他中等身材、苗条、尖脸、一双精明的棕色眼睛,还有棕色长发——只不过此时已经泰半灰白了。他头顶没有王冠,手臂没有金环,颈项没有宝链,总而言之,一点装饰也无。他穿的是羊毛衫和皮衣,全身上下唯一引人注目的是褴褛的黑羊毛斗篷,其上有几个长长的裂口被褪色的红丝绸缝补起来。 “你应该感激我除掉了你的对手,”最后琼恩说,“同时诅咒我害死了你的朋友。” “哈哈!”白胡子的男子叫道,“说得好!” “同意。”曼斯·雷德示意琼恩靠近,“你想加入,就得先了解我们。那个你误以为是我的人叫斯迪,为瑟恩的马格拿——马格拿在古语中的意思是‘领主大人’,”曼斯转向白胡子,无耳的男人冷冷地瞪着琼恩,“这位凶猛的小鸡吞食者是我忠诚的托蒙德,那位女人——” 托蒙德不依。“等等,你报了斯迪的头衔,也该说说我的。” 曼斯·雷德微笑。“如你所愿。琼恩·雪诺,在你面前是巨人克星托蒙德,吹牛大王,吹号者,以及破冰人。他也是雷拳托蒙德,雪熊之夫,红厅的蜜酒之王,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 “这还差不多。”托蒙德道,“幸会,琼恩·雪诺,我虽瞧不起什么史塔克,却对狼灵感兴趣。” “火盆边那位好女人,”曼斯·雷德续道,“是妲娜。”怀孕的女人羞涩地笑笑。“你务必像待王后一般待她,她怀着我的孩子。”他转向剩下的两人。“这位美人是她妹妹瓦迩,瓦迩身边的年轻人贾尔则是她的新宠物。” “我不是别人的宠物。”贾尔凶猛而阴沉地说。 “瓦迩又不是男人[1],”白胡子托蒙德嗤之以鼻,“你应该发现这一点了吧,小子。” “你已经认识我们了,琼恩·雪诺,”曼斯·雷德道,“这就是塞外之王和他的宫廷。现在轮到你说。你从哪儿来?” “我来自临冬城,”他说,“这次是从黑城堡出发。” “你为何背井离乡,来到乳河上游?”他不待琼恩回答,望向叮当衫,“他们有多少人?” “五个。宰了三个,抓到这小子,还有一个上了山,骑马无法追踪。” 雷德的目光再次与琼恩交汇。“你们只有五个?藏了别的人没有?” “不,我们是四个人加上断掌,科林,他一个能顶二十个。” 塞外之王哈哈大笑,“不错,大家都这么说。还有一个问题……黑城堡的新手跟着一群影子塔的游骑兵,这又是为何?” 琼恩早就备妥说辞:“司令大人把我派到断掌手下锻炼,因此我参加了巡逻。” 斯迪马格拿皱眉道:“你是说,巡逻……乌鸦会到风声峡来巡逻?” “村庄纷纷被遗弃,”琼恩实话实说,“好像自由民都突然消失了。” “啊……消失了,”曼斯·雷德道,“消失的可不止是自由民。谁告诉你我们在这儿,琼恩·雪诺?” 托蒙德喷喷鼻息。“还用问,肯定是卡斯特呗,否则就当我是腼腆少女好了。我跟你说过,曼斯,该砍下那狗东西的脑袋。” 国王生气地扫了这位长者一眼。“托蒙德,总有一天你得学会在说话前动动脑子。我当然知道是卡斯特。我的目的是考察琼恩。” “哈哈,”托蒙德吐口唾沫,“好,我闭嘴!”他朝琼恩咧嘴笑道,“看啊,小子,这就是为啥他能当国王而我当不上。我喝得多,打仗强,歌也比他唱得响,那话儿更有他三倍大,可曼斯比我狡猾。你知道,他从前是个乌鸦,哈哈,乌鸦是诡计多端的鸟儿。” “我想和这小子单独谈谈,骸骨之王,”曼斯·雷德对叮当衫说,“你还有其他人,都走吧。” “什么,我也要走?”托蒙德道。 “当然,尤其是你。”曼斯说。 “哈!我才不会在不受欢迎的地方吃东西咧,”托蒙德站起身,“我和我的小鸡还是离开吧。”他抓起另一串鸡肉,塞进斗篷衬里缝的口袋,说一声“哈!”算是道别,然后舔着手指走出帐门。大家跟着他离开,除了女人妲娜。 “随便坐。”等人们离开后雷德说,“饿吗?托蒙德还留了两只鸟。” “我很荣幸能吃您的东西,陛下,谢谢您。” “陛下?”国王笑了,“没人能从自由民嘴里听到这个头衔。他们多半直接叫我曼斯,少数人称呼我为曼斯头领。来角蜜酒?” “乐意之至。”琼恩说。 妲娜切割着烤脆的小鸡,给了他俩一人一半,国王则豪饮蜜酒。琼恩摘下手套,用手指帮助进食,他饿得厉害,吮吸着骨头上每片肉丁。 “托蒙德说的没错,”曼斯·雷德边撕面包边讲,“黑乌鸦确实是种诡计多端的鸟儿……而我在你出生之前就是乌鸦了,琼恩·雪诺,所以当心哟,千万别对我耍花招。” “如您所说,陛——曼斯。” 国王忍俊不禁。“曼斯陛下!有何不可?好啦,我答应要讲故事,讲讲我为什么认识你。你想明白了吗?” 琼恩摇摇头。“叮当衫预先通报过?” “用鸟?我们没有训练有素的乌鸦。不,我记得你的脸,是因为我以前见过。见过两次。” 这没道理。琼恩使劲想想,终于弄明白了。“当您还是守夜人的兄弟时……” “非常正确!是的,那是第一次。当年的你还是个小孩,我则全身黑衣,作为前任司令官科格尔的十二名护卫之一,护送他前来临冬城拜访你父亲。我在庭院周围的内城墙上漫步,撞见你和你哥哥罗柏。前天夜里下过雪,你两个在城门上堆了一大堆,等着某个倒霉鬼从下面经过。” “我记起来了!”琼恩带着惊讶的笑容说。一个在城墙上漫步的年轻黑衣兄弟,是的……“你发誓不会暴露我们的。” “而我守住了誓言。至少,守住了这个。” “我们把雪倒在胖汤姆头上,他是我父亲手下最迟钝的侍卫。”后来他俩被汤姆追得满院子跑,直到三人的脸颊都变得像熟透的苹果一般红。“可你说见过我两次,另一次是什么时候呢?” “当劳勃国王前来临冬城任命你父亲为御前首相的时候。”塞外之王轻声道。 琼恩的眼睛由于难以置信而瞪得老大。“那怎么可能?” “那是事实。你父亲知道国王已在途中后,便给长城上的弟弟班扬写信,让他赶来参加宴会。黑衣兄弟和自由民之间的交易来往比你了解的要深得多,所以消息很快也传到了我耳中。这个诱惑令我无法抗拒。你叔叔没见过我,所以我不担心他,我也不认为你父亲会记得多年以前匆匆飞过的一只小乌鸦。我打算亲眼看看劳勃,国王对国王,同时也想多了解一下你叔叔班扬。那时他是首席游骑兵,是我子民的灾星。所以我骑上最快的马,说走就走。” “可是,”琼恩提出异议,“长城……” “长城能够阻止军队,却不能挡住独身的汉子。我带上琵琶和一包银鹿,在长车楼附近攀过冰墙,越过新赠地,再南行数里格后买马。我日夜兼程,而劳勃带着沉重的大轮宫以便他的王后能舒服地旅行,因此在临冬城以南约一天骑程的地方终于被我赶上,我随即加入到王家队伍中。你知道,自由骑手和雇佣骑士常凑到王族身边,希望能留在御前服务,而我的琵琶使我很容易被接纳,”他笑意不减,“我精通长城内外所有淫曲小调咧。晚宴时你也在,当晚你父亲招待劳勃,我在大厅末端的长凳上和一帮自由骑手对饮,边听旧镇的奥兰多弹长竖琴,歌唱长眠于海底的君王,边吃你父亲的烤肉和蜜酒。我好好瞧了瞧弑君者和小恶魔……也瞄到过艾德公爵的孩子们和他们脚边的小狼。” “您就像吟游诗人贝尔,”琼恩说,他忆起耶哥蕊特在霜雪之牙上给他讲的故事,那天晚上他差点杀了她。 “我像他就好了。啊,贝尔的事迹很让人激动……我却没胆子偷走你某位妹妹。贝尔写下自己的歌谣,并永世流传,而我只会翻唱比我出色的人编的曲子。还要蜜酒吗?” “不了,”琼恩说,“假如您被发现……被抓住……” “你父亲不会砍我的头,”国王耸耸肩,“因为我在他的厅堂吃饭,受宾客权利的保护。有关宾客的法则同先民一样古老,如心树一般神圣。”他朝布满碎面包渣和鸡骨头的桌板比了比,“所以啰,你在这里也是宾客,有我的保护,不会受伤害……至少,今夜如此。说实话,琼恩·雪诺,你是个因恐惧而变节的懦夫呢,还是另有隐情?” 不管有没有宾客权利,琼恩·雪诺知道自己正如履薄冰,稍有失足,便会万劫不复,死无葬身之地。每个词都得仔细掂量,他告诫自己,一边喝下一大口蜜酒拖延摊牌时间。放下角杯时,他道:“您先告诉我您的理由,然后我就说。” 正如琼恩所预期,曼斯·雷德笑了,这位国王很明显是个自信满满的人。“我会告诉你我弃职的经过,我会的。” “有人说您为顶王冠,有人说您为了个女人,还有人说您天生有野人的血统。” “野人的血统就是先民的血统,先民的血统也就是史塔克家族的血统。至于王冠,你在这儿看到了吗?” “我看到了一个女人。”他瞥向妲娜。 曼斯抱拢她。“不,我夫人是清白的。从你父亲的城堡回归途中,我遇见了她。断掌是朽木做的雕塑,我可是有血有肉的人,着迷于女性的魅力……和四分之三的黑衣兄弟一样。说真的,有的黑衣人干过的女人是那可怜的七国之君的十倍。你得再猜,琼恩·雪诺。” 琼恩考虑了一会儿。“断掌说您喜欢野人的音乐。” “这没错,已经接近答案了,但还不够准确。”曼斯·雷德站起来,松开斗篷的搭扣,将其铺在桌面上。“我是为这个。” “为一顶斗篷?” “一顶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兄弟的黑羊毛斗篷,”塞外之王说。“有一次,我们出去巡逻时打死了一只美丽的巨鹿,正忙着剥皮呢,不料血腥味引来了附近巢穴里的影子山猫。是我把它赶走的,可我的斗篷在打斗中被撕成了碎条。你看到了吗?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他咯咯笑道,“那畜生还撕烂了我的手臂和脊背,我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弟兄们害怕我在返回影子塔让穆林学士诊治以前就死掉,所以把我抬到一个野人村庄,据说那里有个老女巫懂些医术。不巧的是,她已经死了,只留下一个女儿。那姑娘替我清洗伤痕,缝好创口,还喂我粥和药水,直到我康复。她用亚夏产的鲜红丝绸缝好我破碎的斗篷,丝绸是她祖母从一只被冲到冰封海岸的遇难小船上发现的。这是她最大的财宝,是她给我的礼物。”他把斗篷披回肩上。“回到影子塔,他们从仓库里拿给我一件崭新的羊毛斗篷,一件全黑的斗篷,整洁清爽,配上黑马裤和黑靴子,黑上衣和黑锁甲。那件新斗篷没有磨损、没有划痕、没有裂口……也没有红色。守夜人必须穿黑衣,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严厉地提醒我,当我是个健忘之人。他还说,你的旧斗篷可以烧掉了。” “第二天早上我就离开……去了一个亲吻不再是罪恶,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斗篷的地方。”他扣紧搭扣,重新坐下。“你呢,琼恩·雪诺?” 琼恩又吮下一口蜜酒。看来,只有一个说法能让他信服。“您说您去过临冬城,参加过我父亲招待劳勃国王的晚宴。” “是的,我的确在那里。” “那您应当一清二楚才对。乔佛里王子和托曼王子,弥塞菈公主,我兄弟罗柏、布兰和瑞肯,我妹妹艾莉亚与珊莎,他们走过中央的通道,万众瞩目,而落座的地方也仅比国王和公爵的高台低一席。” “如何?” “您看见我坐哪儿了吗,曼斯?”他向前靠了靠,“您看见他们把私生子扔哪儿了吗?” 曼斯·雷德长久审视着琼恩的脸孔。“我想我该为你找件新斗篷。”国王说着伸出手。 注释: [1]此处是双关。英语用man来代指人,上句是“i am no mans pet”,而托蒙德将这句话中的“man”故意曲解为男人,答道“andval(瓦迩)s no man”。 156.第156章 丹妮莉丝 蔚蓝的海面十分平静,只听见缓慢沉稳的鼓点,以及木桨柔和的划动。大商船贝勒里恩号呻吟着,粗重的牵引绳紧紧绷起,风帆则从桅杆上可怜地悬垂下来,纹丝不动。即便如此,当她站在前甲板上看着她的龙在湛蓝的晴空中互相追逐时,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依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她的多斯拉克人把海洋称为毒水,只要马不能喝的液体就是不洁的东西。三艘船从魁尔斯起锚的那天,他们脸上的表情仿佛是在走向地狱,而不是驶往潘托斯。她年轻而勇敢的血盟卫们注视着逐渐缩小的海岸线,眼睛瞪得又大又白,但每个人都决心不在其他两人面前显露怯意,她的女仆伊丽和姬琪则没有这番顾忌,她们死命抓住栏杆,再小的颠簸,都令她们呕吐不止。丹妮的小卡拉萨的其余部众全待在甲板下面,宁可与紧张不安的马匹为伍,也不愿瞧见这个没有陆地的可怕世界。航行六天后,偶遇一场突来的风暴,当时她透过舱盖听到甲板下的声音:马儿蹬踢嘶鸣,骑手们则以轻微而颤抖的声音不住祈祷。 但风暴吓不倒丹妮,她的称号便是“风暴降生”。当年,当她在遥远的龙石岛哭号着出世时,维斯特洛历史上最大的一场暴风雨也于同时在海上呼啸。风暴如此狂烈,甚至刮裂了城墙上的石像鬼,并将她父亲的舰队摧毁殆尽。 狭海上时有风暴,丹妮在孩童时代便穿越狭海几十次,从一个自由贸易城邦逃到另一个自由贸易城邦,仅仅领先篡夺者的刺客一步之遥。在途中,她喜欢上了海洋。她喜欢空气里刺鼻的咸味,喜欢苍穹覆盖下的无垠海面。这虽然让她感觉渺小,却也带来了自由。她喜欢此刻跟着贝勒里恩号游泳如银色标枪般穿透波浪的海豚,她还喜欢不时瞥见的飞鱼。她甚至喜欢水手,喜欢他们的歌谣与故事。有一回,在航向布拉佛斯途中,当她注视着船员们顶风使劲拽下一面巨大的绿色船帆时,竟突发奇想地认为,成为一名水手该有多好。她把想法告诉哥哥,却被韦赛里斯狠狠揪住头发,大哭一场。“你是真龙血脉,”他朝她嘶喊,“真龙,不是臭烘烘的鱼。” 他是个傻瓜,大傻瓜,丹妮心想,如果他更理智,更有耐心,那么此刻航向西方以取回王座的应该是他而不是我。虽然她明白韦赛里斯愚蠢又恶毒,但有时候,还是忍不住想念他——不是想念那个残酷而软弱的牺牲品,而是想念那个童年时代准她爬上他床的哥哥,那个常给她讲述七大王国故事的男孩,那个为她描绘登上王位以后美好生活的国王。 船长走到她身边。“若是贝勒里恩号能像与她同名的龙一样腾空飞翔,陛下,”他用杂着浓重潘托斯口音的瓦雷利亚语说,“我们就无需划桨,无需牵引,也无需祈祷起风了。” “就是这样,船长。”丹妮微笑作答。她很高兴在短时间内就把这个人争取了过来。格罗莱船长和他的主子伊利里欧·摩帕提斯一样,是个老潘托斯,用自己的船搭载三条龙令他紧张得像个少女——即便现在船舷外仍挂着数十桶海水,以防万一着火。起初,格罗莱想把龙关进笼子,为安抚他,丹妮答应下来,但龙的可怜模样让她很快改变了主意,坚持放他们自由。 格罗莱船长从这个安排中得到了好处,虽然有过一场微不足道的小火,但比起从前以赛杜里昂号之名航行的时代,贝勒里恩号上突然少了许多老鼠。她的船员们曾经好奇又害怕,而今却开始对“他们”的龙油然生出古怪而强烈的骄傲,从船长到帮厨小弟,都喜欢看他们三个飞翔……尽管那份骄傲没有丹妮强烈。 他们是我的孩子,她告诉自己,若巫魔女所言非虚,他们还将是我唯一的孩子。 韦赛利昂的鳞片是新鲜的乳白色,他的角、翅骨和脊骨则是暗金色,好似阳光下闪亮的金属。雷哥则由夏天的碧绿和秋天的青铜色构成。他俩在船队上方翱翔,一圈一圈地盘旋,越升越高,竞相攀比。 龙喜欢从高处攻击,丹妮已经知道,当他们爬到对手与太阳之间,就会折起翅膀,尖啸着俯冲而下。接着他俩会互相扣住,纠缠成一团鳞甲的球,一边自天空翻滚下落,一边舞爪甩尾。他们第一次争斗时,她好怕会伤到彼此,结果证明这对他们而言只算活动筋骨。等降到海面,两条龙即刻分离,咝咝尖叫着再度升起,舞动翅膀挥开蒸腾的海水。卓耿也在飞,但早已飞出她的视线范围。他常到远方去捕猎,离船有好多里。 她的卓耿一直很饿,成长也最为迅速。再过一两年,也许就大到可以骑了,到时候我无需用船就可渡过咸水汪洋。 但那个时候还没有到来。再说,雷哥和韦赛利昂还只有小狗的体形,卓耿虽比他们大一些,但任何一条狗都比他们重——因为龙的身躯基本由颈项、尾巴和翅膀组成,比看上去要轻。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要回家还得靠木头、帆布和风。 迄今为止,前两者均为她提供了优良服务,变幻无常的风却成为叛徒。六天六夜,海面波澜不惊,而今已是第七天,依然没有好转迹象。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伊利里欧总督派给她的船中有两艘是划桨商船,各有两百支桨,并配备了精壮水手。难在大商船贝勒里恩号,她像肥母猪般笨重宽阔,体积大,帆也大,可由于没桨,无风的时候半点动弹不了。瓦格哈尔号和米拉西斯号放出绳索拖曳,她缓慢而痛苦地前进着,三艘船上都挤满了人和各种商品。 “我看不到卓耿,”乔拉·莫尔蒙爵士来到前甲板上,站到她身旁,“他又迷路了吗?” “迷路的是我们,爵士先生。卓耿不喜欢如婴儿般蠕动爬行,我也不喜欢。”黑龙比其他两条胆大,他第一个在水面上展翅试飞,第一个在船只间翱翔穿越,第一个冲入浮云消失无踪……也是第一个开始捕猎杀戮。想当初那条飞鱼刚破出水面,便被一道火焰紧紧包裹,接着卓耿将其一口吞掉。“他能长多大?”丹妮好奇地问,“你清楚吗?” “传说在七大王国,有的龙能擒出海里的巨怪。” 丹妮微笑:“令人惊叹。” “这只是传说而已,卡丽熙,”被放逐的骑士说,“传说中,有些睿智的老龙甚至能活一千年呢。” “那龙究竟能活多久?”她抬起头,只见韦赛利昂低低地掠过商船,翅膀缓缓拍打,扇起疲软的风帆。 乔拉爵士耸耸肩。“龙的天然寿命比人长得多,至少歌谣里这么讲……七大王国的人民最熟悉的龙就是坦格利安家族的龙。他们为战争而繁殖,也在战争中死去。屠龙很难,但并非不可企及。” 那个侍从白胡子起初站在精雕的船首像边上,用消瘦的手拄着长长的硬木拐杖,此刻转过身来。“黑死神贝勒里恩在仲裁者杰赫里斯一世统治时期方才死去,共活了两百岁。他大得出奇,可一口吞下整只野牛。陛下,龙是不会停止生长的,只要拥有食物和自由。”他本名阿斯坦,因为满脸白胡须,所以被壮汉贝沃斯起了个绰号叫白胡子,这个绰号也很快被大家接受。他虽不及乔拉爵士的肌肉结实,却比后者高大,眼睛是浅蓝色,长长的雪白胡子如丝绸一样顺滑。 “自由?”丹妮略感不解,“什么意思?” “在君临,您的先祖为他们的龙盖了一栋圆顶巨堡,称为‘龙穴’,迄今仍矗立在雷尼丝丘陵顶,只是早已成了废墟。昔日,王室的龙就在那居住,那好像一个大洞穴,外面有非常宽阔的铁门,里面可容三十个骑士骑马并肩通过。即便如此,龙穴里的龙却从没长到它们祖先的大小。学士们都说,这是墙和圆顶的关系。” “见鬼,假如墙能限制体积,那农民该像侏儒,而国王该像巨人,”乔拉爵士说,“事实恰恰相反,茅屋里往往生出大个子,城堡中住的却是矮子。” “人是人,”白胡子回答,“龙是龙。” 乔拉爵士哼了一声以示轻蔑。“还真把自己当那么回事。”被放逐的骑士不喜欢这个老人,打一开始就表现得很明显。“那有劳你给我们介绍一下龙的知识,怎么样呢?” “不,我也不甚了解。但好歹我当初在君临生活期间,铁王座上坐的是伊里斯国王,我有幸见过悬挂在王座厅墙上的巨龙头骨。” “韦赛里斯对我提起过那些头骨,”丹妮道,“据说篡夺者把它们取下来收藏,因为不堪忍受它们日日俯瞰他坐着偷来的王座。”她招手示意白胡子靠近。“你见过我的父王吗?”国王伊里斯二世在他女儿出生前就死了。 “我很荣幸地见过他,女王陛下。” “他是否善良温和?” 白胡子尽力掩饰自己的感受,但那些感受其实清清楚楚地写在他的脸上。“陛下他……通常很和善。” “通常?”丹妮微笑,“不是一直?” “对于心目中的敌手,他会非常残酷。” “明智的人决不会成为国王的敌手,”丹妮说,“那么,你也了解我哥哥雷加吗?” “据说没有人真正了解雷加王子。我只在比武会上见过他,也听他弹过银弦竖琴。” 乔拉爵士嗤之以鼻。“只怕是和成千人一起参加丰收宴会时听的吧,亏你还没宣称自己是他的侍从。” “我当然不敢如此夸口,爵士。雷加王子的第一任侍从是米斯·慕顿,接下来是瑞卡德·隆莫斯。他俩后来都被他亲手册封为骑士,并成为他终身的伙伴。除此之外,王太子殿下还有许多密友,包括年轻的克林顿伯爵,以及他的老朋友亚瑟·戴恩。” “拂晓神剑!”丹妮愉快地喊道,“韦赛里斯跟我说过那把不同寻常的白剑,他还说亚瑟爵士是全国上下唯一可与我哥匹敌的骑士。” 白胡子低头。“我没资格质疑韦赛里斯王子的话。” “他是国王,”丹妮纠正,“虽未经加冕,但依旧是七国之君,韦赛里斯三世。好啦,你刚才什么意思?”他的回答并不如她预期。“乔拉爵士曾说我哥雷加是最后的真龙传人,我以为他定是个非常厉害的战士,对吧?” “陛下,”白胡子道,“龙石岛亲王的确很厉害,但……” “说,”她催促,“尽管直说。” “遵命。”老人斜倚在硬木拐杖上,皱起眉头。“无可匹敌的战士……好动听的评价,可是女王陛下,您知道吗?评价往往不能决定胜负。” “刀剑能决定胜负,”乔拉爵士生硬地说,“而雷加王子精于刀剑。” “不错,爵士,他确实武艺高强,可……我目睹过上百次比武和比我愿意见到的多得多的战争,无论哪个骑士,无论他如何强壮、如何迅捷、如何精准,只要他是人,终归有极限。他可以赢得一次艰难的比武,也可能输掉一场简单的斗争。草地中的小坑,晚餐时吃的脏东西,或许就意味着失败。而一阵突然的风向改变却会赐予你胜利,”他瞥了乔拉爵士一眼,“或者手臂上女士赠与的信物。” 莫尔蒙脸色一沉。“小心你的舌头,老头子。” 阿斯坦见过兰尼斯港外那场比武会,当时莫尔蒙手缠女士赠与的信物,赢得了长枪比试,也赢得了那位女士——海塔尔家族的琳妮丝——的心,她是他的第二任妻子,高贵而美丽……但她毁了他、抛弃了他,如今对他而言,关于她的记忆是一种折磨。“别生气,我的好骑士,”她将手搭在乔拉胳膊上,“阿斯坦无意冒犯。” “遵命,卡丽熙。”乔拉爵士的声音很不情愿。 丹妮回身面对侍从。“除了韦赛里斯的故事,我其实不大了解雷加,而长兄去世时,他也只是个小男孩。说说看,雷加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老人考虑了一会儿。“首先,他很有才干。他坚定、沉着、忠实、诚恳。关于他有个著名的故事……无疑乔拉爵士也知道。” “我想听你说。” “如您所愿。”白胡子说,“龙石岛亲王小时候好学得有点过分,他比别的小孩早得多就能识字读书,以至于人们常说蕾拉王后怀他时一定吞了书本和蜡烛。雷加对孩童的玩耍没兴趣,他的智慧令学士们惊奇,而他父亲手下的骑士们则酸溜溜地开玩笑说,圣贝勒又回来了……直到有一天,雷加王子从古旧的卷轴里发现了某些东西,突然间改变了性格。没人清楚究竟怎么回事,只知道某天一大早,那孩子出现在校场上,正在穿戴盔甲的骑士们惊讶地望着他径直走向教头威廉·戴瑞爵士,他说:‘给我长剑和铠甲,我必须成为战士。’” “他真的是个战士!”丹妮高兴地说。 “是的,”白胡子鞠了一躬。“请原谅,陛下。说到战士,壮汉贝沃斯起来了,我必须去服侍他。” 丹妮回头扫了一眼。太监正抓着船中间的扶手爬上甲板,他体格虽庞大,动作却极灵敏。贝沃斯人不高,但胸膛宽阔,估计体重超过十五石,厚实的棕色肚子上横七竖八满是淡白的旧疤痕。他穿着松垮的短裤,系一条黄丝肚兜,镶铁钉的皮背心则小得有些可笑。“壮汉贝沃斯饿了!”他朝所有人吼叫,“壮汉贝沃斯要吃东西!”他转身发现前甲板上的阿斯坦,“白胡子!你给壮汉贝沃斯拿吃的来!” “你去吧。”丹妮告诉侍从。对方又鞠了一躬,然后离开,前去服侍他的主人。 乔拉爵士注视着他的身影,那张生硬而坦诚的脸皱成一团。莫尔蒙高大健壮,有强硬的下颌和厚厚的肩膀,虽谈不上英俊,却是丹妮此刻最真诚的朋友。“这老头说话添油加醋,希望您明察。”白胡子走远后,他告诉她。 “女王需要聆听所有人的话,”她提醒他,“尊贵的人与低贱的人,强壮的人与弱小的人,高尚的人与堕落的人。一个人的声音也许会欺骗你,但综合许多人的意见才能得到真相。”这是她从书中读来的。 “那么请听听我的话,陛下,”被放逐的骑士说,“这个白胡子阿斯坦在欺骗您!您不觉得作为侍从,他太老了吗?况且他若真的侍奉一个呆头呆脑的太监,怎会如此善于言谈?” 确实古怪,丹妮不得不承认。壮汉贝沃斯从前是个奴隶,在弥林的竞技场中长大受训。他声称伊利里欧总督派他来保护她,而她也确实需要保护。铁王座上的篡夺者用领地和爵位来招募杀手,有一次暗杀就在她眼皮底下发生。而今她越接近维斯特洛,想必遭到攻击的可能性将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不待她离开魁尔斯,男巫俳雅·菩厉便派出遗憾客,来为尘埃之殿中被她烧死的不朽之人复仇。据说,男巫有仇必报,而遗憾客决不失约。此外,大多数多斯拉克人也与她对立。昔日卓戈卡奥的寇们都有了自己的卡拉萨,一旦发现她这小队人马,必定会毫不犹豫地加以攻击,屠杀和奴役她的子民,并把丹妮本人带回维斯·多斯拉克,逼她加入多希卡林枯瘦老妪们的行列。札罗·赞旺·达梭斯帮过她,但魁尔斯巨商的目的只是她的龙。还有阴影之地的魁晰,戴红漆面具的神秘女子,以及她深奥莫测的忠告。她也是敌人吗?还是危险的朋友?丹妮说不上来。 乔拉爵士把我从施毒者手中救出,白胡子阿斯坦替我挡住蝎尾兽,也许下一次就轮到壮汉贝沃斯。他体格宽阔,手臂粗如小树干,而他随身携带的那把极长的亚拉克弯刀锋利得可以用来刮胡子——虽然他光滑的棕色脸颊长不出胡子。他脾气跟小孩似的,作为保护者,还缺乏很多素质。谢天谢地,我有乔拉爵士和血盟卫,以及——我的龙。总有一天,魔龙将成为她最好的护卫,正如三百年前,他们守护征服者伊耿和他的妹妹们一样。然而目前,他们给她带来的危险多过于保护。全世界只有三头活龙、三头属于她的活龙,他们不仅是重生于世的奇迹与恐怖,更是无价之宝。 她满腹思量,突然感到后颈一阵凉气,一缕银金色的头发披散下来,在额头飘荡。上方,风帆动了起来,霍霍作响,欢呼声响彻贝勒里恩号。“风!”水手们大喊,“风来了!风!” 丹妮抬头,只见大商船的帆鼓胀波动,帆绳紧紧绷起,来回敲打,弹奏出这漫长的六天来他们一直期盼的甜美乐章。格罗莱船长冲到船尾,高叫着发号施令,潘托斯人兴高采烈地爬上桅杆,开始工作。连壮汉贝沃斯也袒露出大肚子,跳了一会儿舞。“诸神保佑!”丹妮说,“你看到了吗,乔拉?我们又上路了!” “对,”他说,“但我们上哪儿去呢,女王陛下?” 风吹了一整天,开始是东风,接着是狂乱的阵风。太阳在红晕之中落下。我离维斯特洛仍有半个世界那么远,丹妮提醒自己,但每一小时、每一分钟,都更加接近。她试图想象第一眼看到那片她注定要统治的土地时,会是什么感受。那是世上最美的海岸,我知道的,怎可能不是呢? 那天深夜,当贝勒里恩号在黑暗中穿梭,丹妮盘腿坐在船长室的床铺上——“即使是在海上,”格罗莱非常客气地宣布,“女王仍然优先于船长。”——喂龙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伊丽已在床铺下睡着了(三人同睡太挤,今晚轮到姬琪跟她的卡丽熙共享柔软的羽毛床),但听见敲门声,尽职的女仆还是起身走向门口。丹妮拉起床单,夹在腋下,她裸着身子,根本没料到这个时刻会有访客。“进来。”她说。一盏摇曳的灯下,站着乔拉爵士。 被放逐的骑士低头走进来。“陛下,很抱歉打扰您休息。” “我还没休息呢,爵士先生。来,过来看。”她从膝上的小碗里取出一块咸肉,举起来让她的龙看见。他们三个都饥渴地盯着。雷哥展开绿翅膀,搅动空气,而韦赛利昂的脖子跟随她手前后伸缩,仿佛一条乳白的长蛇。“卓耿,”丹妮轻柔地说,“dracarys。”随后将肉抛到空中。 卓耿的动作比眼镜蛇还快。他吼叫着喷出火焰,鲜红、橙色和黑色掺杂在一起,肉未坠落,已被烤焦。他用尖利的黑牙猛地咬住,雷哥的头也飞快地伸过来,仿佛要从哥哥嘴里偷取战利品。但卓耿一口把肉吞下,抬头尖声喊叫,较小的绿龙只能发出沮丧的咝咝声。 “别这样,雷哥,”丹妮恼火地说,一边在他头上拍了一下,“上次是你吃到的,别太贪嘴嘛。”她朝乔拉爵士微笑。“瞧,我无需用火盆为他们烤肉了。” “是,我看到了。dracarys?” 听到这个词,三头龙同时转过头来,韦赛利昂喷出一道淡金色火焰,逼得乔拉爵士急速后退了一步。丹妮咯咯笑道:“小心哟,别说这个词,爵士先生,否则休怪他们把你胡子烧掉。在高等瓦雷利亚语中,这是‘龙焰’的意思。我在训练他们,得选择无人会碰巧说出来的口令。” 莫尔蒙点点头。“陛下,”他说,“能否私下讲几句?” “没问题。伊丽,请你先离开。”她把手放在姬琪裸露的肩膀上,将另一个女仆摇醒。“你也一样,亲爱的,乔拉爵士有话跟我说。” “是,卡丽熙。”姬琪从铺位上翻身而起,裸着身子打了个哈欠,浓密的黑发披散下来。她迅速穿上衣服,跟伊丽一起离开,并关上舱门。 丹妮把剩余的咸肉尽数给了龙,让他们去抢,然后拍拍身边的床铺。“坐吧,好骑士,你想说什么?” “三个人,”乔拉爵士道,“壮汉贝沃斯、白胡子阿斯坦和派他们来的伊利里欧·莫帕提斯。” 你怎么又来了?丹妮把床单拉高,搭到肩膀上。“怎么回事?” “魁尔斯的男巫们警告过您:命中注定您将经历三次背叛。”被放逐的骑士提醒她,韦赛利昂和雷哥在一旁又抓又咬。 “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丹妮忘不了不朽之人的话。“弥丽·马兹·笃尔是第一次。” “这意味着还有两个叛徒……现在他们同时出现了。是的,我就担心这个,不要忘记,劳勃许诺只要有人能杀了你,即可受领封地成为贵族。” 丹妮倾身向前,抓住韦赛利昂的尾巴,将他拖离绿色的兄弟身边。她移动时,床单自胸前掉落,她连忙抓紧,重新盖住自己。“篡夺者死了。”她说。 “他儿子接替他继续统治。”乔拉爵士抬起头,深色的眼睛对上她的目光。“一个忠实的儿子会为父亲讨债。即便是血债。” “这个男孩乔佛里或许想置我于死地……如果他还记得我的话。但不管怎么说,这跟贝沃斯或白胡子阿斯坦有何关系?那老人甚至连剑都没有,你亲眼看到的。” “我当然看见了,我看见他如何熟练地使用那根拐杖。还记得他在魁尔斯杀死蝎尾兽的事吗?他要敲碎您的喉咙也一样容易。” “没错,可他没有下手。”她指出,“要害我的是那蜇人的蝎尾兽,他则救了我的命。” “卡丽熙,您不觉得白胡子和贝沃斯跟杀手是串通好的吗?这多半是为了骗取您的信任而布下的陷阱。” 她朗声大笑,吓得卓耿咝咝叫起来,而韦赛利昂拍拍翅膀跃到舷窗上。“好厉害的陷阱。” 被放逐的骑士却没有笑。“这是伊利里欧的船,我们身边是伊利里欧的船长、伊利里欧的水手……壮汉贝沃斯和阿斯坦也是他的人,不是您的。” “伊利里欧总督庇护过我。壮汉贝沃斯还说,听到我哥死的消息时,他哭了。” “是啊,”莫尔蒙道,“但他是为韦赛里斯而哭呢,还是为自己落空的计划掉泪?” “他的计划没有落空!伊利里欧总督一直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朋友,他非常富有……” “他的钱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据我所知,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因为慈善而发财致富。男巫们预言第二次背叛是为了钱,而除了钱,伊利里欧·莫帕提斯还看重什么?” “他的性命。”房间另一头,卓耿不安地挪动着,蒸汽从他嘴里升起。“弥丽·马兹·笃尔因为背叛而被我烧死。” “弥丽·马兹·笃尔是您的奴隶,而在潘托斯,伊利里欧将是您的主人,情况不一样的。请相信我,我不仅了解您,也了解总督。他精于算计,聪明无——” “为赢得铁王座,我正需要聪明人。” 乔拉爵士哼了一声。“那个下毒的酒商也很聪明。聪明人往往不怀好意。” 丹妮不由自主地把腿收到床单下面。“可你会保护我,我还有我的血盟卫。” “就凭四个人?很好,卡丽熙,看来您信得过伊利里欧·莫帕提斯,坚持让自己被不了解的人所包围,比如臃肿的太监和全世界最老的侍从。我只是求求您,从俳雅·菩厉和札罗·赞旺·达梭斯那儿吸取教训。” 他本意是好的,丹妮提醒自己,一切皆源于对我的敬爱。“在我看来,不信任任何人的女王跟信任所有人的女王一样愚蠢。我很明白,每接纳一个人都是一次冒险,但不冒风险又怎能赢得七大王国?难道靠一个被放逐的骑士和三个多斯拉克血盟卫去征服维斯特洛吗?” 他顽固地咬紧下巴。“我不否认,您的道路需要冒险,但遇到骗子或阴谋家还加以接纳,结局将和您哥哥一样。” 他的固执令她恼怒。他还把我当小孩子看待。“壮汉贝沃斯连早餐都得靠别人安排,好个阴谋家!而白胡子阿斯坦撒过谎吗?” “他是假扮的!你瞧他今天说话莽撞,哪里有侍从的样子。” “是我命令他直说,我想了解我大哥呀。” “陛下啊陛下,了解你大哥的人不止他一个。好吧,在维斯特洛,御林铁卫的队长在御前会议上拥有席位,他不仅用武力,同时也以智慧为国王效劳。您说我是女王铁卫的首席骑士,那我请求您,好好听我说,我有个计划。” “计划?快告诉我。” “伊利里欧·莫帕提斯要您回潘托斯,寄居于他的屋檐下。很好,去就去……但时间由您决定,而且不是孤身一人。就让我们看看他的人究竟有多忠诚、多顺从。请命令格罗莱船长,改变航线,前往奴隶湾。” 丹妮有些不安,听说渊凯、弥林和阿斯塔波这些奴隶制大城邦里的人口市场如脓包般滋生,相关的故事让人心惊胆战。“我去奴隶湾做什么?” “您得招募军队,”乔拉爵士道,“既然您喜欢壮汉贝沃斯,便满可以从弥林的竞技场里再买几百个……但我建议驶往阿斯塔波,在阿斯塔波,您能购买无垢者。” “戴青铜尖刺盔的奴隶?”丹妮在自由贸易城邦见过无垢者,他们往往替总督、大君和执政官当卫兵,“我要他们来做什么?无垢者不会骑马,通常还是很胖。” “您在潘托斯或密尔见过的无垢者都是些护卫,完全不能发挥长处。他们无所事事,而太监本就容易发胖,因为食物是他们仅存的欲望。陛下,通过几个老迈的家族奴兵来判断所有无垢者就跟通过白胡子阿斯坦来判断所有侍从一样。对了,您听过三千勇士保卫科霍尔的故事吗?” “没听过。”床单从丹妮肩头滑落,她将之拉回原位。 “四百多年前,多斯拉克人首度从东方骑马出现,沿途洗劫焚烧每个城镇。领导他们的卡奥叫特莫,他的卡拉萨不若卓戈的那么大,但也不小,至少有五万人,其中一半是辫绑铃铛的战士。” “科霍尔人知道他来临的消息后,便着手加固城墙,增加一倍士兵,并雇来两个佣兵团——亮帜团和次子团。由于传来的情况越来越不妙,他们赶紧从阿斯塔波补买三千无垢者,但几乎已来不及了。无垢者们长途行军赶往科霍尔,远远便看见烟雾和尘埃,听到战斗的喧嚣。” “等他们抵达城下,太阳已经落山,乌鸦和野狼享用着科霍尔重骑兵们的遗体,而亮帜团和次子团早早卷旗逃匿,佣兵一旦面对强弱悬殊、毫无希望的情况就会这样做。夜幕降临,多斯拉克人没有再战,他们撤回营地彻夜饮酒、跳舞和狂欢,准备第二天攻破城门,肆意奸淫掳掠。” “但到破晓时分,当特莫和他的血盟卫们领着卡拉萨走出营地,却发现三千名无垢者已在城门前排好阵形,头顶飘扬着科霍尔的黑山羊旗。您若了解多斯拉克人的战法,就会明白,他们根本不把这支小队伍放在眼里面:对徒步的步兵,他们不会包抄迂回,而是直接骑马冲锋践踏。” “于是多斯拉克人发起攻击,而无垢者们紧握盾牌、压低长矛,纹丝不动。面对两万铃铛作响的哮吼武士的决死冲锋,他们毫无惧色。” “多斯拉克人一共冲锋了十八次,但在那片盾牌和长矛前,好比浪涛拍打岩石一样溃散。特莫卡奥三次派出骑射手,围着对手轮番射击,弓箭如雨般撒向这三千勇士,但无垢者只是举起盾牌,挡在头上,不肯让步。到最后,他们只剩下六百人……但有超过一万二千名多斯拉克战士倒在战场上,包括特莫卡奥,他的三名血盟卫,他所有的寇和所有的儿子。三天之后的清晨,新卡奥率领幸存者们列队庄严地来到城门前,一个接一个,每人都割断自己的发辫,扔到那三千勇士脚下。” “从那天起,科霍尔的守军便全由无垢者组成,每人举着的长矛上都挂有一束人类的发辫。” “这就是您将在阿斯塔波找到的东西,女王陛下,请在那儿上岸,完成交易后,再由陆路继续前往潘托斯。没错,这会花费很多时间……但未来,当您跟伊利里欧总督一起用餐时,将有一千把剑为你撑腰,而不仅仅是四把。” 他的确为我贡献了智慧,丹妮心想,但是……“怎么买下一千名奴隶战士?我的财产只剩碧玺兄弟会送的王冠而已。” “真龙对阿斯塔波人和魁尔斯人而言,都同样意味着重生于世的伟大奇迹,想必奴隶商人们会和魁尔斯的巨商一样,送您大量礼物。假如不够……您忘了吗?这三条船上不只有您的多斯拉克人和他们的马,还有从魁尔斯购买的大批货物。我清点过货舱,亲眼看到无数丝绸、虎皮、琥珀、翡翠雕刻,藏红花、没药……奴隶便宜,陛下,虎皮却很昂贵。” “那些是伊利里欧的东西。”她抗议。 “而伊利里欧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朋友。” “那就更不应该窃取他的货物。” “如果有钱的朋友不愿出钱,那他有什么用,女王陛下?假如伊利里欧总督拒绝你,只能证明他不过是有四重下巴的札罗·赞旺·达梭斯而已。如果他真诚地支持您,就不会舍不得三船货物,您想想看,他的虎皮哪有比替您买来军队更好的用途呢?” 是的,是的。丹妮激动起来。“可路途遥远,会有危险……” “走海路同样有危险。海盗船在南方航线徘徊,瓦雷利亚以北的烟海则有魔鬼出没,下一次风暴没准能令我们船毁人亡,夏日之海的巨怪也许会将商船拖进海底……再或船队因无风而再度停滞,在等待中活活渴死。陆地行军有危险,女王陛下,但海洋不见得更安全。” “若格罗莱船长拒绝怎么办?阿斯坦,壮汉贝沃斯,他们又会怎么做呢?” 乔拉爵士站起身。“或许该是您亲自去发现的时候了。” “是的,”她下定决心,“是的!”丹妮将床单往后一扔,从床铺上跳起来。“我要立即去见船长,命他驶向阿斯塔波。”她弯腰打开箱子,抓起最上面的外套和一条宽松的纱丝长裤。“把我的勋章腰带给我,”她一边命令乔拉,一边把纱丝长裤拉过臀部,“还有我的背心——”她转身道。 乔拉爵士搂住了她。 “噢,”她只来得及说出这一个字,便被他抱紧,两对唇压在一起。他浑身上下散发出汗、盐和皮革的味道。他将她紧紧压向自己,短上衣的铁扣嵌入她赤裸的乳房。他用一只手抓住她的肩膀,另一只手顺着她的脊椎滑至细小的后腰。她的嘴不由自主地张开来,任他的舌头伸入探索。他的胡子虽然扎人,她心想,但嘴里很甜美。除了嘴角的长髯,多斯拉克人不留络腮胡,而在此之前,只有卓耿卡奥吻过她。他不能这么做,我是他的女王,不是他的女人。 长长的一吻,丹妮说不准究竟有多久。结束后,乔拉爵士放开她,她快速回退一步。“你……你不该……” “我不该等这么久。”他替她说完,“早在魁尔斯,我就该吻你,不,在枯骨之城,在红土荒原,我就该吻你,每日每夜,我都该吻你。你那么美丽温柔,天生就是用来亲吻的尤物。”他的眼睛看着她的乳房。 丹妮在乳头出卖自己之前用手盖住。“我……你这是逾越!我是你的女王。” “您是我的女王,”他说,“也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勇敢、最甜蜜和最美丽的女人。丹妮莉丝——” “陛下!” “陛下,”他让步了,“龙有三个头,记得这句话吧?从尘埃之殿中听来之后,你一直深感疑惑。好吧,我告诉你:从前有贝勒里恩、米拉西斯和瓦格哈尔三条巨龙,分别由伊耿、雷妮丝和维桑尼亚骑乘。坦格利安家族的纹章是三头龙——实际上,是三条龙、三个骑手。” “我想也是,”丹妮说,“可我的哥哥们都死了。” “雷妮丝和维桑尼亚不仅是伊耿的妹妹,还是他的妻子。你没了哥哥,但你可以有丈夫。让我明确地告诉你,丹妮莉丝,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及得上我对你一半的真诚。” 157.第157章 布兰 山脊陡然升起,岩石与土壤的长坡道形如利爪。斜坡的低处有树,松木、山楂和岑树,但较高处无植被覆盖,顶端则突兀地耸立在多云的天空下。 山脊在呼唤他。他向上跑去,一开始是轻松漫步,随后越来越快,越跑越高,斜坡在他强健的腿下向后退去,鸟儿在他经过时从头顶树枝间四散飞离,一边挥舞爪子,一边扇动翅膀,逃往空中。他听见清风在树叶间叹息,松鼠叽叽喳喳地耳语,甚至还听见松果翻滚落地的声响。无数鲜活的气味则如一首动听的歌谣,环绕着他,歌颂美好的绿色世界。 沙砾在爪下飞扬,他登上最后几尺,屹立于顶峰。太阳高挂在松树之上,硕大而鲜艳,在他身下,树林与山丘连绵不断,向远方延伸,直到视线和嗅觉的尽头。一只鸢在天空中盘旋,犹如粉红底板上的一个黑影。 我是王子。一个声音在脑海中回响,一个真切的声音。我是绿色世界的王子,狼林的王子。他强壮、敏捷、凶猛,生活在美好的绿色世界中的生物都怕他。 下方远处,林间有什么东西在移动。他只瞥见灰影一闪,然后又迅速消失,令他不禁竖起耳朵。水流湍急的绿溪边,又一条身影掠过。是狼,他知道,是他的小个子远亲们,正在打猎。王子看到更多形体,敏捷的灰爪子影影绰绰。他们是一个族群。 他也有过一个族群,如今已找不到了。六狼一体,五狼残存,分隔天涯,互不联络。在他内心残留着声音的印象,那是人类赋予他兄弟姐妹们的名字,但他并非通过声音来辨认他们。他记得气味,他们有相似的气味,同一族群的气味,虽然每一个又各不相同。 王子身边只剩下暴躁的弟弟,那个眼里闪动绿火的弟弟,就连他也有许多次狩猎没见着了。随着每一次日落,弟弟越走越远,王子终于成了孤身一人。其他的兄弟姐妹更是散落人间,好比狂风卷走的树叶。 但他不时能感觉到他们,仿佛大家仍在一起,只不过被石头或树木阻挡了视线。他嗅不到他们的气味,听不到他们的嗥叫,但能感觉到他们的支持……除了那个逝去的姐姐。想起她来,他的尾巴默然低垂。只有五个,没有六个了。四个外加沉默的白色兄弟。 他们属于森林,属于积雪的山坡和嶙峋的丘陵,属于巨大的绿松和金叶橡树,属于湍急的溪流和镶着霜冻的湛蓝湖泊。可他的姐姐离开荒野,走进人类建造的石山孔洞中,那里由另一类猎人统治,能进不能出。这些往事,狼王子统统都记得。 风向忽然转变。 鹿,恐惧,血。猎物的气味激起他内在的饥饿感。王子又嗅了嗅,转过身,急速奔跑。他沿着山脊顶端飞跃奔驰,下颚半张。山脊另一头比他上来的地方要险峻,但他稳健地踏过岩石、树根和腐叶,冲下山坡,穿过树林,大步前进。他被气息所牵引,愈行愈快。 鹿已倒下,濒临死亡,周围环绕着八个他的小个子灰色远亲。族群首领开始用餐,雄性先吃,接着是他的配偶,他们轮流从猎物鲜红的下腹部撕肉。其余的狼耐心等待,只有那个小尾巴有些不安宁,他在离其他狼几步远的地方焦躁地转圈,尾巴压得低低的。他将最后一个用餐,吃兄长们的剩饭。 王子处在下风,他们没闻出来,直到他跳上坠落的圆木,离死鹿仅六步之遥。小尾巴头一个发现他,可怜地呜咽了一声,便悄悄溜走。除了领头的雄性和雌性,族群里的狼都转身龇牙咆哮。 冰原狼报之以低吼,作为警告,同时也向他们展示自己的牙。他比远亲们体形大,是瘦骨嶙峋的小尾巴的两倍,比两个族群首领则大一半。他跳下来,跃入他们中间,三匹狼见状落荒而逃,消失在灌木丛中。另一匹朝他袭来,张嘴就咬。他迎头对抗攻击,两狼相撞,他用下颚咬住对方的腿,将其甩到一边。野狼一边吠叫,一边一瘸一拐地走开。 顷刻间,原地只留下那匹头狼,巨大的灰公狼,嘴上满是猎物柔软的腹部流出的鲜血。他鼻口有些白,表明了老狼的身份,他张开嘴,红色的唾液从齿间滴落。 他没有恐惧,王子心想,和我一样。这将是一场恶斗。他们同时扑上前。 他们斗了很久,在树根、岩石、落叶及猎物散落的内脏中翻滚,用牙齿和爪子互相撕扯。他们时而分开,绕着圈子,然后猛冲上去再次接战。王子个头比较大,也更强壮,但他的远亲拥有族群的支持。母狼在附近巡游,边嗅边咆哮,一旦她的配偶受伤脱离战斗,她就会挺身而出。其他的狼也不时冲进战团,趁王子不备咬他的腿或耳朵。其中有一只令他恼火无比,王子便燃起杀气扑过去,撕开了对方的喉咙。从此以后,其他狼都跟他保持距离。 当最后一丝红光从绿色和金色的树冠间透析进来时,老狼疲惫地倒在泥土里,仰面朝天,露出喉咙与腹部。他投降了。 王子吸吸鼻子,舔去对方皮毛和伤口中的血。老狼低声呜咽了一下。冰原狼回到猎物旁,他很饿,而猎物属于他了。 “阿多。” 突如其来的喊声令他停下来吼叫。狼群用绿色和黄色的眼睛注视着他,眼珠子在白昼的余光中闪亮。他们不知所措。一阵怪异的风在他耳边轻响,他把爪子埋进鹿腹,撕下满满一大块肉。 “阿多,阿多。” 不,他心想,不要,我不要回去。那是男孩的思维,不属于冰原狼。四周的森林暗淡下来,只剩树木的阴影和闪烁的眼睛。透过那些眼睛,他看到一个咧嘴笑着的高大人类,以及墙上点缀了硝石的石窖。舌尖已尝不到浓郁温暖的鲜血味道。不,不要,不要,我要吃,我要吃,我要…… “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一边念一边轻摇他的肩膀。阿多试着轻柔地摇,他一直在试,可他有七尺高,强壮而不自知,于是布兰被摇得牙齿哒哒作响。“别摇了!”他恼怒地喊道,“阿多,住手,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阿多停下来,神情有些窘。“阿多?” 森林和野狼全部消失,布兰回来了,回到一座古代瞭望塔底的潮湿地窖里。这座塔被荒弃了数千年,甚至失去了塔的形状,翻倒的石头上长满苔藓和常春藤,除非走到近处,否则根本不明白这团纠结的杂物到底是什么。布兰为它取名“摇坠塔”,而梅拉找到了向下通往地窖的路。 “你去得太久。”玖健·黎德年方十三,仅比布兰大四岁,而且体格瘦小,身高也只多布兰两三寸,但他说话腔调严肃,使得他比实际年龄看起来更成熟、更有智慧。在临冬城,老奶妈称他为“小个子祖父”。 布兰朝他皱眉。“我要吃东西。” “梅拉很快就会带晚餐回来。” “我不想吃青蛙。”梅拉来自颈泽,习惯吃青蛙,布兰也不好责怪,可是……“我想吃鹿肉。”片刻间,他记起鹿的滋味,鲜血和肥美的肉,令他垂涎欲滴。为了它,我恶斗一场。我是赢家。 “你有没有在树上留标记?” 布兰脸红了。玖健总要他在睁开第三只眼、变成夏天时做些事,比如扒树皮、逮兔子回来,或将石头推成直线等等。无聊的事。“我忘了。”他说。 “你每次都忘。” 没错,我每次都忘。其实心里是想做的,但一旦成为狼,这些事便不再重要。夏天有一整个世界可以看、一整个世界可以嗅,绿色的森林全供他打猎。他可以奔跑!没什么比奔跑更美好,没什么比得上追逐猎物。“我是王子,玖健,”他告诉年长的男孩,“我是森林的王子。” “你的确是王子,”玖健轻声提醒他,“其余部分却记错了。快,告诉我,你是谁。” “你明明就知道。”玖健是他的朋友,也是他的老师,但有时候布兰就是想揍他。 “我要你自己说。告诉我,你是谁。” “我是布兰,”他阴沉地道。残废的布兰。“布兰登·史塔克。”瘸腿的男孩。“临冬城的王子。”然而临冬城业已焚烧毁灭,它的人民被驱散、被屠杀。玻璃花园粉碎,温泉水从墙壁裂口中涌出,在阳光下蒸腾。一个再也回不去的地方,你怎能成为那里的王子呢? “谁是夏天?”玖健问。 “我的冰原狼。”他微笑着说,“绿色世界的王子。” “男孩布兰和冰原狼夏天。你们是两种个体,对不对?” “两种个体,”他叹道,“一个整体。”每当玖健变得像现在这样无聊,布兰就讨厌他。在临冬城,他要我做狼梦,现在又要我回来。 “请记得自己的身份,布兰,一定要记得,否则你会被狼所吞没。当你们结合时,仅仅披着夏天的皮奔跑、狩猎和嗥叫是不够的。” 他是为我好,布兰心想,我喜欢夏天的形态更甚自己的本体。可身为易形者,好处不就是能选择喜欢的形态么? “你会记住吗?下次一定要在树上做记号,具体哪棵树并没有关系,只要做了就行。” “我会的。我会记住。你喜欢的话,我现在就回去,这次决不忘记。但我会先饱餐鹿肉,并跟那些小狼再打一仗。” 玖健摇摇头。“不。你得留下来吃东西,用你自己的嘴吃。狼灵是不能靠他的动物吃的东西过活的。” 你怎么知道?布兰愤愤不平地想,你又不是狼灵,怎么知道我不行? 阿多猛然站起来,几乎把头撞到拱形天花板上。“阿多!”他一边喊,一边向门口冲去。梅拉推门而入,走进他们的避难所。“阿多,阿多。”大个子马童咧嘴笑道。 梅拉今年十六岁,已是成年女子了,身高却和弟弟一样。布兰有一回问她为什么长不高,她告诉他,泽地人都是小个子。她有褐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睛,胸部跟男孩一样平,但走起路来优雅轻巧,布兰看了直羡慕。梅拉有一把长而锋利的青铜短刀,可她喜欢一手拿着细长的三叉捕蛙矛,一手拿着编织精巧的索网作战。 “有谁饿了吗?”她边问,边举起她的捕获:两尾银色的小鳟鱼和六只肥青蛙。 “我。”布兰说。但他不想吃青蛙。在临冬城,在所有的糟糕事情发生之前,瓦德兄弟俩曾说,吃青蛙会让牙齿变绿,腋下长青苔。他在临冬城没发现他俩的尸体……但那儿有许多尸体,根本看不过来,况且他们没进房子里搜查。 “我马上弄给你吃,愿意帮我清洗猎物吗,布兰?” 他点点头。要生梅拉的气可不容易,她远比她弟弟快活,总能逗他笑。没有东西能吓住她或令她生气,噢,除了玖健,他有时候……其实玖健·黎德能吓住所有人。他一袭绿衣,眼睛是青苔的色彩,还会做绿色之梦——必定成真的梦。除了……他梦见我死在臭佬脚下,但我并没有死。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又确实是死了。 玖健让阿多出去找木柴,趁布兰和梅拉清洗鳟鱼和青蛙的当口,生起一小堆火。他们用梅拉的大铁盔当锅,将猎物切成小丁,再加入水和阿多找到的野生洋葱。这锅炖青蛙虽不若鹿肉好吃,倒也不错,布兰边吃边下结论。“谢谢你,”他说,“梅拉小姐。” “乐意为您效劳,王子殿下。” “明天出发,”玖健宣布,“继续上路。” 布兰看出梅拉的紧张。“你又做了绿色之梦?” “没有。”他承认。 “那为何急着离开?”他姐姐质问,“‘摇坠塔’是个好地方。附近没有村庄,林子里全是猎物,溪流湖泊中则有鱼和青蛙……谁会上这儿来找我们呢?” “这里不是我们的目的地。” “但这里很安全。” “我明白,这里‘似乎’很安全,”玖健说,“但能维持多久?临冬城打了一场仗,死人我们都瞧见了。打仗意味着战争。如果有军队不知不觉地靠近……” “也许那正是罗柏的军队,”布兰道,“我哥很快会从南方回来,我知道的。他会带着所有部队回来,赶走铁民。” “你家学士临死前没提到罗柏,”玖健提醒他,“但他说过,铁民在磐石海岸,而波顿的私生子在东边。卡林湾和深林堡已告陷落,赛文家的继承人死了,托伦方城的代理城主也死了。烽烟四起,人人自危。” “行程艰难啊,”他姐姐说,“我知道你想去绝境长城,去找三眼乌鸦。主意虽好,但路途遥远,布兰又没有腿,只有阿多。假如我们有马,一切还好……” “假如我们是老鹰,还可以飞呢。”玖健尖刻地道,“事实是,我们没长翅膀,正如我们没有马。” “马找得到,”梅拉说,“狼林深处也有林务官、农人和猎人。有些会有马的。” “就算他们有,又怎么样?去偷吗?当窃贼?眼下我们首先要避免的就是被人追捕!” “我们可以买,”她道,“公平交易。” “你看看我们,梅拉。一个残废的男孩、一匹冰原狼、一个头脑简单的大个子和两位背井离乡的泽地人。这有多么明显。消息会传得沸沸扬扬。只要布兰被当成死人,他就很安全;假如他活着的消息传出去,他立刻会成为猎物,被那些真正想要除掉他的人追捕。”玖健走到火堆边,拿棍子捅捅余烬。“三眼乌鸦在北方等着我们。布兰需要更贤明的老师。” “那我们该怎么走,玖健?”他姐姐问,“该怎么走?” “用脚走,”他回答,“一步一步地走。” “从灰水望到临冬城我们走了多久?别忘了,那还是骑马。而今你要我们徒步穿越更长的路途,却连目的地究竟在哪儿都不清楚。你说要越过绝境长城。的确,我跟你一样,没去过那儿,但我很清楚长城之外是个很辽阔的地方。玖健,三眼乌鸦到底有几只?怎么才找得到?” “或许是他找到我们。” 梅拉还不及回答,突然传来一个声音,那是飘过夜空的遥远狼嗥。“是夏天?”玖健边听边问。 “不是。”布兰认得出冰原狼的声音。 “你肯定?”小个子祖父继续问。 “我肯定。”夏天去了很远的地方,不到黎明不会回来。玖健能做绿色之梦,却无法区分野狼和冰原狼,他不禁奇怪大家为什么会听玖健的话。他不像布兰那样是王子,也没有阿多的高大强壮,甚至无法如梅拉一般捕猎,但不知何故,大家总是服从他的指示。“我们应该像梅拉说的那样去偷马,”布兰忍不住道,“然后到最后壁炉城投奔安柏家。”他想了一会儿。“或者偷一条小船,沿白刃河南下,抵达白港。那里由胖胖的曼德勒大人统治,在丰收宴会上你们见过他的,我很喜欢他。先前他想造船,或许已经造好了,我们可以坐船到奔流城,带着罗柏和他所有的军队回家,到时候就不需要躲躲藏藏了,罗柏不会让任何人伤害我们。” “阿多!”阿多打个嗝,“阿多,阿多。” 他是唯一赞同布兰的人。梅拉只是笑笑,玖健皱紧眉头。他们从不照他的话做,也不想想他是史塔克家的人、临冬城的王子,而颈泽的黎德家毕竟只是臣属嘛。 “阿阿阿阿多,”阿多摇晃着说,“阿阿阿阿阿阿阿多,阿阿阿阿阿阿多,阿多——阿多——阿多——”有时候他就喜欢这样,用抑扬顿挫的方式说自己的名字,一遍,一遍,又一遍;而有时候,他又会非常安静,甚至能让你忘记他的存在。没有人知道“阿多”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阿多,阿多,阿多!”他高喊起来。 看来他不打算停下。“阿多,”他说,“你何不去练剑呢?” 马僮已经忘记了他的剑,听布兰提醒才记起来。“阿多!”他又打了一个嗝,接着去取武器。他们一行人有三把剑,都是从临冬城的墓窖里拿的,当时布兰和弟弟瑞肯在那儿躲避席恩·葛雷乔伊的追捕。布兰拿了布兰登叔叔的剑,梅拉拿了他祖父瑞卡德公爵膝盖上的那把,阿多取的则古老得多。那是一把巨大而沉重的铁家什,千百年来疏于打理,早已变钝,锈迹斑斑。可马童一次就能舞上几个钟头,乱石堆旁有棵枯树,树的一面已被他砍成碎片。 他出去后,隔着墙壁,他们仍能听到他一边劈树,一边吼着“阿多!”。幸亏狼林广大,周围又无人烟。 “玖健,你说的老师是什么意思?”布兰问,“你就是我的老师啊。我没在树上做记号,是我的错,但我下次会的。就像你说的,我睁开了第三只眼……” “睁得太大,我甚至害怕你掉进去,像狼一样度过余生。” “不会不会,我向你保证。” “男孩布兰作了保证,冰原狼夏天会记得吗?你跟夏天一起奔跑、一起狩猎、一起杀戮……你更多地屈从于他的意志,而不是让他听命于你。” “我不过忘了而已,”布兰抱怨,“我才九岁呢,长大后就会好了。即使是傻子佛罗理安和龙骑士伊蒙王子,在九岁时也不厉害嘛。” “没错,”玖健道,“说得有理。但你顺利成长的前提是白昼绵长,压制黑夜……而事实却刚好相反。你是夏天的孩子,布兰,请你牢记史塔克家族的箴言。” “凛冬将至。”布兰浑身战栗。 玖健严肃地点点头。“我梦见一只长翅膀的奔狼被灰色石链束缚于地,便赶来临冬城释放他。而今锁链已然解开,你却依旧不能飞。” “那你就教我。”布兰害怕梦中经常出现的三眼乌鸦,它无休止地啄他两眼间的皮肤,要他飞起来。“你是绿先知。” “不,我不是,”玖健说,“我只是一个会做梦的男孩。绿先知的能力比我强得多。首先,他们是狼灵,和你一样。他们中最伟大者,可以披上任何鸟兽的形体,天上飞的、水里游的或陆上爬的概不例外,他们还能通过鱼梁木上的眼睛,看到表象下的真实。” “诸神赐予人们众多天赋,布兰。你瞧,我姐姐是个猎人,她的天赋即是动则迅捷无双,静则纹丝不动、隐匿行藏。她耳朵灵敏、眼睛锐利、双手稳健。她能在泥沼下呼吸,在树叶上奔跑。这些事情,我做不到,你也做不到。与之相对,诸神赐予我绿色之梦的能力,而给你的……布兰,你可以超越我,你是长翅膀的狼,没人说得出你可以飞多高飞多远……但你需要指导,而我是无法帮助你掌握我无法理解的天赋的。泽地人记得先民和他们的朋友森林之子……但是被遗忘的东西太多了,不知道的就更多。” 梅拉握住布兰的手。“如果我们留下,不去招惹是非,你或许会很安全,直到战争结束。但除了我弟弟能教的,你什么也学不到,而他早已倾囊相授;如果我们离开,去最后壁炉城,或者去长城之外,则要冒被抓的危险。我很清楚,你还是个孩子,但请你相信,你也是我们的王子、是我们封君的后嗣、是国家的继承人。我们以大地与江河、青铜与钢铁、以冰与火的名义向你宣誓效忠。离开,会冒风险,也能发掘天赋,一切都由你做主,我们作为你的臣仆,听从你的命令。”她咧嘴笑笑,“至少在这件事上。” “你的意思是,”布兰说,“无论我作何决定,你们都会照办?真的吗?” “真的,王子殿下,”女孩回答,“请你好好考虑。” 布兰试图冷静思考,以得出结论,父亲就是这样做的。大琼恩的叔父“鸦食”莫尔斯与“妓魇”霍瑟十分勇猛,他也相信他们的忠诚。还有卡史塔克家。父亲常说,卡霍城坚不可摧。和安柏家或卡史塔克家在一起,应该会很安全。 也可以南下去找胖胖的曼德勒大人。在临冬城时,他总是笑口常开,而且从没像其他领主那样以鄙夷的眼神看待布兰。还有赛文城,那里比白港更近,但鲁温学士说过,克雷·赛文已死。他突然意识到,安柏家族、卡史塔克家族和曼德勒家族的人可能也死了。而如果被铁民或波顿家的私生子抓住,他也会死。 如果留在这儿,躲在摇坠塔下,就没人找得到。他会继续活下去,继续当个残废。 布兰意识到自己在哭。真是个傻孩子,他心想,不论走到哪里,卡霍城、白港,甚至灰水望,你仍然是残废。他握手成拳。“我要飞,”他告诉他们,“我要去见乌鸦。” 158.第158章 戴佛斯 他来到甲板上,潮头岛在身后缩成长线,龙石岛则从前方海面升起。山顶飘荡着一缕灰白的烟,标明岛的所在。龙山今早又不安稳,戴佛斯心想,抑或是梅丽珊卓在焚烧什么。 “莎亚拉之舞”号穿越黑水湾,通过喉道,逆风行驶,途中他一直想着梅丽珊卓。巴尔艾蒙家的尖角城位于马赛岬顶端,它的瞭望塔上燃烧着熊熊烈火,让人忆起红袍女喉头的大红宝石。世界日升又日落,流云的颜色跟她婆娑的丝绸长袍仿若一致。 她正在龙石岛上等他,带着所有的美丽和力量。她拥有他的神、她的影子和他的国王,他则一无所有。迄今为止,红袍女祭司似乎一直对史坦尼斯忠心耿耿。但实际上,正是她拖垮了他,就像人拖垮马。为一己迷梦,她骑着他奔向权力,还将我的孩子们送进火里。我要把她的心活生生挖出来,用火来祭奠。他摸了摸船长送的那把精良的里斯长匕首。 船长待他很好。他名叫柯连恩·萨斯芒,跟这艘船的主人萨拉多·桑恩一样,来自于里斯,里斯人常见的淡蓝眼睛长在他饱经风霜的瘦脸上。此人在七大王国间进行贸易已有许多年。当他得知从海里捞起来的就是著名的洋葱骑士,立即把自己的舱室和衣服让给戴佛斯,还为他找来一双差不多合脚的新靴子,并坚持要前走私者享用他的美味——只是效果不妙。戴佛斯的胃受不了蜗牛、鳗鱼及柯连恩船长钟爱的其他海产,用餐之后,一整天他都上吐下泻,摇摇晃晃地趴在栏杆上度过。 木桨划动,龙石岛越变越大。现在戴佛斯不仅能看出山的轮廓,也能看见拥有石像鬼和龙形塔楼的黑石巨堡。“莎亚拉之舞”号的青铜船首像劈开波浪,溅起的海水如张开的翅膀。他将重心靠在栏杆上,庆幸有东西支撑,之前经历的磨难使他十分虚弱,站久了腿脚便会颤抖。有的时候,他无法抑制地咳嗽,甚至咳出带血的唾沫。这没关系,他告诉自己,诸神既然救我于水火之中,便绝不会用疾病来杀害我。 桨官沉重的鼓点、船帆的飘荡和木桨的律动吱嘎声,不由得让他回到了青年时代。在那许多个烟雾朦胧的清晨,同样的声音曾激起他心中的恐惧——它们预示着老崔蒂蒙爵士麾下海上警卫队的到来,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对走私者毫不留情。 一切都恍如隔世。一切都发生在洋葱船之前,在围攻风息堡之前,在史坦尼斯削短我的手指之前;一切都发生在战争之前,在红色彗星出现之前,在我起名席渥斯、成为骑士之前。在史坦尼斯大人提拔我之前。是他造就了我。 柯连恩船长告诉他,史坦尼斯的希望已在黑水长河燃烧的当晚彻底破灭。前方是大火,兰尼斯特军则从侧面包抄,反复无常的臣属们在他最需要支持的时候成百上千地倒戈。“有人看见蓝礼国王的鬼魂,”船长道,“他率领狮子的先锋军左冲右杀,绿甲在野火映照下闪烁着幽灵般的光芒,他的鹿角盔上燃烧着金色的火焰。” 蓝礼的鬼魂。戴佛斯不知儿子们会不会也变成鬼魂回来。在海上讨生活见过太多诡异的事情,鬼魂又有什么值得奇怪呢?“就无人尽忠职守啰?”他问。 “未变节的是少数,”船长说,“其中后党人士居多。我们把许多鲜花狐狸纹章的人载上了船,当然,更多的人只得留在岸上。眼下,佛罗伦大人是御前首相。” 山越来越高,山上围绕着苍白的烟雾。船帆在歌唱,鼓点继续敲打,木桨平滑划动,过了一阵,港口出现在面前。好空旷啊,戴佛斯心想,记得出发以前,每个码头都挤满了船,船只停泊在防波堤边摇曳。如今最好的泊位由萨拉多·桑恩的旗舰瓦雷利亚人号占据——那儿原先是怒火号与她的姐妹舰的地盘——该船周围也都是彩绘船身的里斯舰艇。他徒劳地寻找着玛瑞亚夫人号和海灵号的踪迹。 进港前他们收了帆,仅凭划桨行进。系缆绳时,船长走向戴佛斯,“请你去会会我家亲王。” 戴佛斯试图回答,却爆发出一阵咳嗽,他赶紧抓住栏杆,朝外啐了一口。“国王,”他喘息着说,“我得去见国王。”找到国王,就能找到梅丽珊卓。 “没人能觐见国王,”柯连恩·萨斯芒坚定地说,“萨拉多·桑恩会向你解释。来,先去见他吧。” 戴佛斯实在太虚弱,无力表示异议。他只能点点头。 萨拉多·桑恩不在瓦雷利亚人号上。他们在四分之一里外的另一个码头上找到了他,他正带着两个太监在一艘大肚子潘托斯货船“丰收”号的货舱里清点货物。两个太监一人提灯,一人拿蜡板和铁笔。“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当戴佛斯和船长走下舱室时,老海盗数得聚精会神。今天他穿一件酒红色外衣,漂白高筒皮靴上嵌着银色蔓叶纹。他拔掉一个罐子的木塞,嗅了嗅,打个喷嚏,然后说,“粗颗粒,二流品质,我的鼻子不说谎。还有啊,清单上白纸黑字写着四十三罐,其他的跑哪儿去啦?这些潘托斯佬,当我不会数数吗?”他回头看见戴佛斯,骤然停顿下来,“噢,噢,等等,是胡椒还是泪水,使我双眼模糊?站在我面前的是洋葱骑士?不,这不可能,我亲爱的好朋友戴佛斯死在那条燃烧的河里,大家都这么说。为何、为何他的鬼魂要来纠缠我?” “我不是鬼魂,萨拉。” “不是鬼魂?我的洋葱骑士从不像你这样瘦、这样苍白。”萨拉多·桑恩从香料罐和布匹中挤过来,热烈地拥抱戴佛斯,在他双颊各吻一下,然后又吻了额头。“很温热,很温热,亲爱的爵士先生,你的心脏还在跳动。这是真的吗?大海把你吞进去,却又吐了出来?” 戴佛斯想起了补丁脸,希琳公主的弱智弄臣。他也曾沉入大海,回到岸上便疯了。我也疯了吗?他用戴手套的手遮住嘴巴咳嗽,“我从铁索下游过,被冲到人鱼王之矛上。若不是莎亚拉之舞号碰巧路过,只怕就得死在那儿了。” 萨拉多·桑恩单臂搂住船长的肩膀。“干得好,柯连恩,你会得到丰厚奖赏。梅佐·马赫,好太监,把我的老友戴佛斯带去船长室,给他取些掺丁香的热葡萄酒,我可不喜欢他的咳嗽声。记得往里面挤酸柑汁,再拿白干酪和一碗我们刚清点过的裂口绿橄榄!戴佛斯,我处理完这位好船长就来找你,你能原谅我吧?记住,别把橄榄吃光啰,我会生气的哟!” 两个太监中的长者将戴佛斯领进船中间一间宽大而奢华的舱室,里面地毯厚实,窗户镶嵌着彩色玻璃,巨大的皮椅子能让三个戴佛斯坐得舒舒服服。干酪和橄榄很快送上,外加一杯冒热气的红葡萄酒。他双手捧住,满心感激地啜了一口,暖意在胸膛扩散,令人欣慰。 萨拉多·桑恩很快赶到。“酒你可得包涵点啰,我的老友,这帮不识货的潘托斯佬,就算把水染成紫色,他们也会信以为真。” “好歹能暖暖胸口。”戴佛斯道,“我母亲常说,热酒比敷药管用。” “依我之见,你还是敷点药吧。在一块岩石上待这么久,噢,我的天哪!对啦,你觉得这把漂亮椅子怎么样?瞧,他的屁股可真肥哟!” “谁?”戴佛斯边饮热酒边问。 “伊利里欧·莫帕提斯,告诉你,他就像一条长胡子的鲸鱼,这些椅子正是按他的身材做的,尽管他很少离开潘托斯。其实啊,依我之见,胖子坐什么都舒服,因为他自个儿就带着垫子嘛。” “你搞到潘托斯船?”戴佛斯质问,“又做起海盗啦,我的亲王?”他将空杯子放到一边。 “哎哟,一回来就不说好话。干海盗有什么好?萨拉多·桑恩吃的苦头还不够呀?错啦错啦,我只是讨债而已。噢,理论上我已经发财了,没错,可实际上呢?哎,萨拉是个讲道理的人,他没要金币,只要了一张上等羊皮纸,薄薄的,上面有御前首相艾利斯特·佛罗伦爵爷的亲笔签名和国王的印章。嘿,我当上黑水湾总督了咧,未经我的恩准,谁也不能穿越属于我的领海,是的,不行!不法之徒甭想黑夜里悄悄溜过去,逃避合法的税收和检查,你瞧,这条船就算是走私啦,因此我完全有权将其没收,”老海盗嘻嘻笑道,“我啊,人就是好,可没砍别人的指头哦。嘎,几根指头管什么用?船只和货物才值钱嘛,人呢,人可以付赎金,不过分吧?”他锐利地瞥了戴佛斯一眼。“你身体不大好,我亲爱的朋友。你在咳嗽……人也瘦了,透过皮肤能看见骨头咧。而且啊,你装指骨的小袋子……” 戴佛斯习惯性去摸那不复存在的皮袋子。“我在河里把它弄丢了。”我的幸运符。 “河上的战斗真可怕,”萨拉多·桑恩严肃起来,“即使在海湾内,看过去都直发怵。” 戴佛斯咳出几口痰,紧接着又咳。“黑贝丝号和怒火号首先起火。”他终于嘶哑地说出来,“难道所有的船都完了?”他还抱有一点点希望。 “有些是没烧着啦,比如史蒂芬公爵号、珍娜号、快剑号和欢笑君王号等等,他们在上游,避开了炼金术士的屎尿。但链子升起来,照样跑不掉呀。最后嘛,有几条投降,大多数逆黑水河而上,脱离战场,然后被船员们自行凿沉,以免落入兰尼斯特之手。听说珍娜号和欢笑君王号还在河上做起了强盗,吓,谁说得准呢?” “玛瑞亚夫人号呢?”戴佛斯忙问,“海灵号呢?” 萨拉多·桑恩伸手搭在戴佛斯前臂上,捏了一把,“不,不,很遗憾,我的朋友,戴尔和阿拉德,他们都是好汉子……有一件事可以让你欣慰——你的小戴冯被我们救走了。勇敢的孩子啊,都说他怎么也不肯离开国王身边。” 他感到晕眩,长出了一口气。之前他一直不敢问起戴冯。“圣母慈悲,我必须去见他,萨拉,必须去见他!” “是的,”萨拉多·桑恩说,“依我之见,你也该航往风怒角,去见见老婆和两个小家伙才对。总而言之,你得有艘新船。” “陛下会给我船。”戴佛斯道。 里斯人摇摇头。“船,陛下半艘都没有,而萨拉多·桑恩多的是。国王的船都在河上烧光啦,我却一艘都没损失哟。你会有新船的,我的老友,你也会替我航海,对吧?只需在漆黑的夜里悄悄摸进布拉佛斯、密尔或瓦兰提斯,神不知鬼不觉,再悄悄载着丝绸与香料出来。瞧,咱们都会发财的。” “你对我很好,萨拉,但我效忠的对象乃是当今王上,不是你的钱包。战争还在继续,根据七大王国的律法,史坦尼斯仍旧是铁王座的法定继承人。” “依我之见,既然船都烧光啦,那就什么律法都谈不上啰。再说,你那位国王呢,嗯……恐怕你会发现他变了。惨败之后,他避不见人,自个儿窝在石鼓楼里。目前朝政由赛丽丝王后和她伯父艾利斯特伯爵共同打理,她把国王的印章交给伯父,这位爵爷便据此自封为首相,一天到晚迷上了盖章,瞧,我那张漂亮羊皮纸也在内哟!唉,表面是很堂皇啦,可说到底这只是一个小王国,潦倒又荒凉,最最关键的是,没钱,没钱!嘿嘿,连付给老实忠诚的萨拉多·桑恩一点点应得的报酬都做不到。咱们的王国还得靠我搭救出来的几位落汤鸡骑士和我手下勇敢的船员来保卫,好让人伤心哟。” 一阵痛苦的咳嗽迫使戴佛斯弯下腰来。萨拉多·桑恩上前帮忙,却被他挥手制止。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恢复。“不见人?”他喘着气说,“什么意思,陛下他从不见人?”即使在自己耳中,这话声也显得又黏又浊,舱室在周围旋转,令人晕眩。 “除了她之外,”萨拉多·桑恩说,戴佛斯不用问也知道他指的是谁。“我的朋友,你太难为自己了。我看哪,你现在需要的是床,不是萨拉多·桑恩。对,一张床,一堆毯子,一帖用在胸口的热敷药,以及更多的香料热酒。” 戴佛斯摇摇头。“我没事。告诉我,萨拉,这件事我必须了解。难道陛下除了梅丽珊卓,不见任何人?” 里斯人怀疑地盯了他许久,才不情不愿地说下去,“是的,卫兵会拦住所有人,甚至包括王后和他的小女儿,仆人们送去的食物也从未动过。”他倾身向前,压低声音。“我听到一些奇怪的说法:瞧,山里面有熊熊大火,而史坦尼斯和那红袍女结伴走下去看,据说有井道和秘密楼梯通往山的内部,在那个炽热的地方,只有她能安然无恙。嗨,这些恐怖事情一天到晚都有人讲,我老喽,听了过后饭都吃不下。” 好个梅丽珊卓。戴佛斯不禁浑身颤抖。“一切都是红袍女的阴谋,”他说,“她用烈火吞噬我们,以惩罚史坦尼斯抛弃她的举动;她企图使国王以为,没有她的巫术就不能获得天下。” 里斯人从碗里挑了一颗饱满的橄榄。“这都是老生常谈啰,我的朋友,最近常有人这么说。如果我是你,绝不会讲得这么大声,龙石岛上到处都是后党人士哦,噢,没错,他们耳朵尖、刀子更尖哟。”他将橄榄送入嘴里。 “我也有刀子,柯连恩船长送的礼物。”他拔出匕首,放在他们中间的桌子上。“我要用它剖出梅丽珊卓的心——如果她有心的话。” 萨拉多·桑恩一口吐出橄榄核。“戴佛斯,噢,好戴佛斯,这玩笑可开不得。” “我没开玩笑。我就是要杀她。”但愿寻常武器能将她杀死。对此戴佛斯并不确定,他曾亲眼看见克礼森老师傅将毒药偷放入酒里,两人都喝了,结果学士一命呜呼,红袍女却安然无恙。然而匕首插入心脏……歌手们不是说,恶魔也能被兵器击杀吗? “你简直不着边际,朋友。”萨拉多·桑恩警告他,“海里面待久喽,我瞧你还没康复吧,发烧把脑子也烧坏了。好啦,好啦,到床上多休息一段时间,等身子好些了再说。” 等决心削弱了再说?戴佛斯站起身来,的确有些发烧和晕眩,但没关系。“你是个反复无常的老滑头,萨拉多·桑恩,但另一方面,你也是我的好朋友。” 里斯人摸摸银白的尖胡子。“也就是说,你会陪着好朋友,对吗?” “不,我要走。”他边咳边道。 “走?上哪儿去?你给我好好瞧瞧自己!又是咳嗽,又是发抖,弱不禁风的样子,上哪儿去啊?” “回城堡。回我自己的房间。去见我儿子。” “去见红袍女的吧?”萨拉多·桑恩满腹狐疑地说,“她也在城堡里。” “对,还有她。”戴佛斯将匕首收回鞘中。 “你这个卖洋葱的走私贩,倒干起刺客来啦?生病,你在生病,连匕首都握不住,还逞什么强!知道被抓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吗?我告诉你,你们在河上被敌人烧,叛徒在岛上被王后烧。她称他们为‘暗之仆’,真可怜哪,火刑架前,红袍女却高唱赞歌。” 戴佛斯并不惊奇。我知道,他心想,他不说我也知道。“桑格拉斯大人,”他说,“赫柏·蓝布顿爵士的两个儿子。” “就是这样,他们都被烧死了,你也会被烧死。你杀得了她,将遭后党的人报复而烧死;杀不了她,则会被她亲自烧死。她会一边高声歌咏,一边看着你惨叫而亡。醒醒吧,你才刚死里逃生咧!” “这正是我一刻也不能逗留的原因,”戴佛斯说,“我要立即终结亚夏的梅丽珊卓和她的一切作为。大海为何把我吐出来?萨拉,你跟我一样了解黑水湾,任何有理智的船长都不会冒着沉船的危险,来穿越人鱼王之矛的暗礁。‘莎亚拉之舞’号本不该在那里。” “是风的关系,”萨拉多·桑恩大声坚持,“一阵逆风,仅此而已。一阵逆风把她吹到了南面。” “那是谁刮的风?萨拉,咳……母在对我说话。” 里斯老海盗眨眨眼。“你母亲已经死了……” “是圣母!她给了我七个儿子,我却任她被他们焚烧,什么也没做。她在对我说话,她说:‘是我们招来火焰。’不,我还招来了影子。在那个漆黑的夜晚,是我替梅丽珊卓划船,载她潜进风息堡,放出阴影。”它依旧时时在他的噩梦中出现,用枯瘦的黑手攫住血流不止的大腿,扭动着爬出鼓胀的肚子。“她杀死克礼森师傅和蓝礼大人,杀死勇敢的科塔奈·庞洛斯爵士,还有我的儿子们。该有人去找她算账了。” “有人会去,”萨拉多·桑恩说,“是的,就是这样,有人会去,但不是你。你虚弱得跟孩子似的,怎能打斗?留下来吧,我求求你了,来,咱哥俩聊几句家常,多吃点东西喽,然后咧,然后或许我们航向布拉佛斯,雇一个无面者来干,怎么样?但凭你呀,不行,不行,你必须坐下来吃东西。” 他怎么能这样?他让我好难办,戴佛斯疲惫地想,这件事本身就已经很难办了。“我的腹中盛满复仇的欲望,萨拉,无法再容纳别的东西。让我走吧,为了我们的友情,祝我好运,让我走。” 萨拉多·桑恩霍地起身。“依我之见,你不是我真正的朋友。你想想,当你死后,谁会把骨灰带给你老婆,并告诉她,她失去了老公和四个儿子?只有伤心的老萨拉多·桑恩!但你想怎样就怎样吧,勇敢的骑士先生,冲向你的坟墓去吧!让我来收集你的遗骨,交给你剩下的孩子,好让他们放进小口袋,系在脖子上!”他气鼓鼓地挥舞着戴满戒指的手。“走,走,走,走,走。” 戴佛斯不想就这样离开。“萨拉——” “走。或者留下。留下更好,但你想走就走吧,走。” 他走了。 从丰收号通往城堡大门的路漫长而孤独。码头边的街道以前挤满士兵、水手和平民,如今一片空旷萧索;以前能从嗷嗷叫的猪群和赤裸身体的孩子们中间穿过,如今只有窜来窜去的老鼠。腿像布丁一样绵软,咳嗽第三次把他折磨得弯腰,不得不停下来歇息。没人伸出援手,甚至没人在窗户后窥视。所有门窗统统紧闭,超过一半的屋子在致哀。啊,十人出征一人回,戴佛斯心想,牺牲的不止我儿子。愿圣母怜悯所有人。 城堡大门也紧紧关闭。戴佛斯用拳头敲打镶铁钉的木门。无人作答。他改用脚踢,一次又一次。终于,一个十字弓手出现在上方的堡楼,从两个高大的石像鬼间望下来,“谁?” 他把手拢在嘴边,仰头喊道:“戴佛斯·席渥斯爵士求见国王陛下。” “喝醉了吗?走开,别烦了。” 萨拉多·桑恩警告过他。于是戴佛斯改变策略。“那么,请让我儿子出来。他名叫戴冯,是国王的侍从。” 守卫皱了皱眉。“你刚才说你是谁?” “戴佛斯,”他喊道,“洋葱骑士。” 那个脑袋消失了一会儿,然后又回来。“走开。洋葱骑士在河上阵亡,他的船被烧了。” “他的船被烧了,”戴佛斯确认,“但他人没死,就站在这里。城门守卫队长是杰特吗?” “谁?” “杰特·布莱伯利。我跟他很熟。” “我没听过这个名字。很可能他已经没命了。” “那么,齐特林大人呢?” “这我倒知道,他在黑水河上给烧死了。” “钩疤脸威尔呢?公猪哈尔呢?” “死了,都死了,”十字弓手说,脸上突然浮现出怀疑的神色。“等在这里。”说完他又一次消失。 戴佛斯耐心等待。死了,都死了,他郁闷地想,还记得哈尔油腻的上衣下白胖胖的肚皮,记得鱼钩在威尔脸上留下的长长疤痕,记得杰特向女士脱帽的姿势——不管面对五位还是五十位女人,不管对方出身高贵还是低贱,他都那样彬彬有礼地致敬。他们有的被淹死,有的被烧死,跟我的儿子们和成千上万其他人一起,到地狱里去守护国王了。 他正出神,十字弓手突然回来。“绕到突击口去,我们放你进来。” 戴佛斯依令而行。领他的卫兵他都不认识,只见他们扛着长矛,胸前绣有佛罗伦家族的鲜花狐狸纹章。出乎意料的是,他们没送他到石鼓楼,却经由拱形的龙尾门,下到伊耿花园。“等在这儿。”他们的头目告诉他。 “陛下知道我回来的消息吗?”戴佛斯问。 “我怎知道?我讲了,等着。”说罢,那人带着他的长矛兵离开。 伊耿花园里充溢着愉悦的松木清香,高大的黑树从四周拔地而起。这里还有野玫瑰和耸立的刺棘丛,淤泥地中生长着蔓越橘。 他们为何带我来这儿?戴佛斯不明白。 附近传来铃铛轻响和孩子的欢笑,弄臣补丁脸从灌木丛中跳将出来,摇摇晃晃,古怪横行,希琳公主则风风火火地紧跟在后。“站住,”她对他大喊,“阿丁,你给我站住。” 弄臣看见戴佛斯,竟真的猛然站住。他单脚跳来跳去,锡桶鹿角盔上的铃铛响个不停,叮,叮,他唱道:“傻子血,国王血,处女大腿也流血,链子拴宾客啊,大人,链子拴新郎啊,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希琳差点就赶上他了,但他唱完却立刻跳过蕨丛,消失在树林里,公主拔腿就追。此情此景,让戴佛斯不由得笑了。 他用手套遮住嘴咳嗽,不料另一个小形体也从灌木丛中冲出来,正好撞在他身上,把他撞倒在地。 男孩也同时跌倒,但立刻翻身而起。“你在这儿干吗?”他边拍尘土边问,这孩子漆黑的头发坠至领口,眼睛蓝得令人吃惊,“我跑的时候,你不该挡道。” “没错,”戴佛斯表示同意,“我不该挡道。”他挣扎着起身,不料又爆发出一阵咳嗽。 “不舒服?”男孩扶住他的手,将他拉起来,“要叫学士吗?” 戴佛斯摇摇头。“咳嗽而已,一会儿就好。” 男孩信了。“我们在玩美女与怪兽,”他解释,“我当怪兽。这是个幼稚的游戏,但我表妹喜欢。你叫什么名字?”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 男孩怀疑地上下打量,“没骗人吧?你看上去可不像骑士。” “我是洋葱骑士呢,大人。” 蓝眼睛眨了眨。“驾驶黑船的?” “你知道这个故事?” “在我出生以前,你把鱼和洋葱送到风息堡给我史坦尼斯叔叔,缓解了提利尔公爵的围困。是的,我知道。”男孩挺直身子。“我是艾德瑞克·风暴,”他宣布,“劳勃国王之子。” “是的,您当然是,”戴佛斯料到了。这孩子虽有佛罗伦家族著名的招风耳,但头发、眼睛、下颌和颊骨无一不打着拜拉席恩的印记。 “你认得我父亲?”艾德瑞克·风暴问。 “我入宫拜访您叔叔时见过他许多次,但没有对话。” “父亲教我打仗,”男孩骄傲地说,“差不多每年都来看我,跟我一起比武。去年命名日,他送的礼物是一把战锤,跟他自己的一模一样哦!只是小一号。可惜他们不让我把它从风息堡带来。我史坦尼斯叔叔真的砍断了你的手指?” “只有最后一个指节。手指还在,短一点罢了。” “给我看。” 戴佛斯摘下手套,男孩仔细端详。“他没削掉你的大拇指?” “没有。”戴佛斯边咳边说,“没有,他把大拇指留给了我。” “他不该削掉你任何一根手指,”男孩评判,“这是很糟糕的行为。” “我是个走私者。” “是的,但没有你为他走私鱼和洋葱,他活不下来。” “史坦尼斯大人为了洋葱而授予我骑士称号,为了走私而削掉我的手指。”他把手套重新戴上。 “我父亲不会削掉你的手指。” “您说的没错,王子殿下。”是的,劳勃跟史坦尼斯不同,这孩子像他,也像蓝礼。想到这里,他焦虑起来。 男孩刚要开口,突然传来脚步声。戴佛斯转身,只见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带着十来个卫兵,沿花园小径走来。卫兵们穿着加垫上衣,胸口绣有光之王的烈焰红心。后党,戴佛斯心想,突然又开始咳嗽。 亚赛尔爵士矮胖结实,酒桶一样的胸膛,双臂粗壮,腿脚弯曲,耳毛密集,身为王后的伯伯,担任龙石岛代理城主已有十年之久。他知戴佛斯深受史坦尼斯信赖,故而对他颇为礼遇,但这回开口时,语调却冰冷无礼:“戴佛斯爵士,你竟没淹死,真是奇迹。” “洋葱会浮起来,爵士先生,请问您是来带我觐见国王的吗?” “我是来带你去黑牢的。”亚赛尔爵士挥手示意他的人上前。“抓住他,取走匕首,他想刺杀我们尊贵的女士。” 159.第159章 詹姆 詹姆最先发现客栈。主建筑坐落在弯道南岸,又长又低的厢房伸展到河面上,好似要拥抱过往旅客。客栈底层由灰石砌成,上层用了石灰粉刷的木材,顶棚则铺上石板。它带有马厩,还有座爬满藤蔓的凉亭。“烟囱没烟,”接近后他提示,“窗户也没亮光。” “上回经过时,客栈还开着,”克里奥·佛雷爵士道,“这地方的麦酒不错,或许我们可以去酒窖里找找。” “不行,里面恐怕有人,”布蕾妮说,“要么躲起来,要么是死了。” “几具尸体就吓着你了,妞儿?”詹姆道。 她朝他怒目而视。“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好啦,你就不想在床上睡一宿,布蕾妮?不管怎么说,这总比待在开阔的河面上安全吧?依我之见,咱们先瞧瞧究竟怎么回事,再做打算不迟。” 她没回话,但不一会儿,却转舵朝老朽的木码头驶去。克里奥爵士赶紧手忙脚乱地收帆,待船轻轻地靠在墩子上,他又爬出去系绳子。詹姆跟随他行动,动作因铁镣的关系而显得笨拙。 码头远端,一根铁柱上摇晃着一面脆弱的招牌,依稀看得出画了一位下跪的国王,双手合拢,以示臣服。詹姆一眼瞧去,不由得笑出声来,“妙,这客栈太妙了。” “有何特别之处?”妞儿疑惑地问。 克里奥爵士作答:“小姐,这里便是‘屈膝之栈’,建在最后一位北境之王向征服者伊耿屈膝臣服的地方。我想,招牌上画的应该就是他。” “当托伦带领大军南下时,河湾王和凯岩王已在怒火燎原之役中一败涂地。”詹姆道,“他亲眼目睹伊耿的巨龙和军队后,便做出了明智的选择,弯下自己结冰的膝盖。”突然传来一匹马的嘶鸣。“哎,马厩里居然还有一匹马,真不简单。”一匹便足以让我远走高飞。“哈哈,让我们瞧瞧这是谁的家?”不等回答,詹姆便拖着叮当作响的镣铐冲下码头,肩膀靠在客栈门上,用力一推…… ……正对着一把上好弹药的十字弓,一个约莫十五岁、又矮又胖的男孩端着它。“狮子,鱼,还是狼?”这小子盘问。 “我想要阉鸡呢。”同伴们走到詹姆身后。“我说,十字弓是懦夫的武器。” “别动,否则我射死你!” “来啊,你装不上第二发就得被我表弟捅个透心凉。” “小心,别乱吓唬孩子啊。”克里奥爵士忙喊。 “我们不会伤害你,”妞儿说,“吃的喝的都会付钱。”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币。 男孩怀疑地瞧着硬币,又打量詹姆的镣铐。“他干吗带着铁家伙?” “这还用问?宰了几个放冷箭的呗,”詹姆道,“有麦酒吗?” “有。”男孩把弓放低一寸。“把剑带解开,让它们自己掉下来,或许能为你们弄点吃的。”他小心翼翼地转圈,来到钻石形状的玻璃厚窗前窥探,大概想确认外面的状况。“船帆是徒利家的。” “我们从奔流城来。”布蕾妮松开剑带的系扣,“哗啦”一声,它落在地上。克里奥爵士也照办。 一位形容憔悴、满脸麻子的男人从地窖里走出,手握一柄屠夫切肉用的大刀。“你们一伙就三个?三个还好,马肉够了,老马倔脾气,肉还算新鲜。” “有面包吗?”布蕾妮问。 “有硬面包和放陈的燕麦饼。” 詹姆咧嘴笑道:“难得难得,今儿个居然碰上一位诚实店家。你瞧,上哪儿都给端些变质面包和生硬老肉,却从没听他们亲口承认过哟。” “我不是店家。我在房子后面埋了他,连着他的女人。” “这么说,他俩都是被你杀的啰?” “妈的,杀了我会承认吗?”男人吐口唾沫,“算了,狼仔干的好事,又或是狮子干的,有什么区别?反正我和我老婆发现两具尸体,这地方就顺理成章归咱们喽。” “你老婆在哪儿?”克里奥爵士问。 男人怀疑地瞅着他。“问这么清楚干吗?她不在这儿……你们仨也不该在这儿,除非银钱的滋味能讨我喜欢。” 布蕾妮把硬币掷过去。他伸手接住,咬了咬,塞进兜里。 “她那儿还有。”端十字弓的小男孩宣布。 “她那儿是有。孩子,去,到下面拿些洋葱。” 这小子把十字弓放到肩膀上,又愠怒地瞧了瞧他们,方才跑去地窖。 “你儿子?”克里奥爵士问。 “我和我老婆捡的小子。我们有过两个儿子,一个让狮子杀掉,一个死于天花。这小子他娘被血戏班抓去了,这年月呀,睡觉时得有人照看才安心。”他舞动砍刀指指桌子,“你们先坐。” 壁炉已冷,詹姆挑了最靠近灰烬的位子坐下,把长腿伸展开,每动一下都伴随着铁镣的响声。真烦人。等事情完结,我要把这堆东西绞到妞儿的喉咙上,瞧她会不会喜欢。 不是店家的男人烤好三大块马肉,并用培根油炸洋葱,算是弥补那难吃的燕麦饼。詹姆和克里奥喝麦酒,布蕾妮则要了一杯果酒。小男孩坐在果酒桶子上,跟他们继续保持距离,蓄势待发的十字弓放于膝盖。他的养父倒是端着一大杯麦酒过来谈话。“奔流城那边有什么新闻?”他问克里奥爵士——很明显,他把佛雷当成了头。 克里奥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话。“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儿子坚守红叉河的渡口,对抗兰尼斯特。两军多次交战。” “嗨,到处都在交战。打算上哪儿去啊,爵士?” “去君临。”克里奥爵士边说边揩嘴角的油脂。 他们的主人嗤之以鼻。“你们仨都是傻瓜不成。上次听人说,史坦尼斯国王已经兵临城下啦,带着十万大军,手持一把魔剑。” 詹姆握紧手铐,暗暗拧了拧,希望把它弄断。妈的,让我来试试史坦尼斯的魔剑。 “如果我是你,会避开国王大道,”男人续道,“听说路上糟透了,不仅有成群的狼仔和狮子,还有无数游荡的‘残人’,照谁都抢。” “都是些寄生虫而已,”克里奥爵士蔑视地宣称,“不敢来打搅全副武装的正派人。” “请原谅,爵士,可我只看见一位有武装的正派人,双拳难敌四手,况且他还要照顾女人和戴铁镣的囚犯。” 布蕾妮阴沉地望着对方。妞儿害怕被人提醒是个妞儿,詹姆心想,一边再拧了拧手铐。铁环又冷又硬,毫不动摇,反倒把他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边,”妞儿告诉他们的主人,“在女泉城买马,然后沿暮谷城、罗斯比一路南下,应该不会卷入战火。” 他们的主人摇摇头。“你到不了女泉城,离这儿不到三十里,有两条船被烧掉后沉在水里,堵住了河道,有群强盗守在那儿打劫。再说,即便你过得了这关,下游的跳石滩和红鹿岛也是相同状况。还有闪电大王,他到处出没,随意穿越河流,一会儿这头一会儿那边,从不停止。” “谁是闪电大王?”克里奥爵士询问。 “您不知道,爵士?就是贝里伯爵啊。他打起仗来迅雷不及掩耳,犹如晴空中的闪电,所以得了这个外号。人人都说他是不死之身。” 一剑下去,谁都会完蛋,詹姆心想。“密尔的索罗斯还跟着他?” “是啊,红袍巫师本领高强着呢。” 没错,能跟劳勃·拜拉席恩来个一醉方休这本领确实高强。詹姆曾听索罗斯向国王夸口,当初之所以选择当红袍僧全因这身袍子能隐藏葡萄酒的痕迹,劳勃听了哄然大笑,喝下去的麦酒全喷在瑟曦的银丝披风上。“或许我没资格反对,”他说,“但依我之见,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 “正是如此,”他们的主人附和,“就算过了红鹿岛,中间也没碰上贝里伯爵和红袍巫师,前面可还有红宝石滩呢。听人说,那里由水蛭大人的狼仔把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也许现在换成了狮子,或是贝里伯爵,或是其他人,谁知道呢。” “或许没有人。”布蕾妮坚持。 “我不会把宝押在这上面,小姐……如果我是您,就从这里离开河流,穿越陆地,如果远离大道,躲在不见天日的树林中,小心隐藏……啊,我可不想跟你们一起走,但这样至少还有机会。” 肥妞儿露出怀疑的神色。“这么做,也得有马才行。” “这里有马,”詹姆指出,“我听见马厩里的声音。” “没错,这里有马,”不是店家的店家说,“正好有三匹,但它们是不卖的。” 詹姆没法忍住笑。“那当然喽,但瞧瞧总可以吧。” 布蕾妮皱起眉头,而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目不转睛地望着她。过了一会儿,她勉强道:“去瞧瞧吧。”于是人们一起离开饭桌。 马厩很久未经清理,空气中全是粪便的味道,黑色的大苍蝇群聚在稻草堆边,嗡嗡响着飞来飞去,停靠在随处可见的马屎堆上。目光所及确实只有三匹马,它们组成一个不太协调的三重唱;一匹迟钝的棕毛犁马,一匹半瞎的老白马,还有一匹骑士的坐骑,深灰色斑纹,挺有精神头。“无论多高的价都不卖。”所谓的业主宣布。 “你打哪儿弄的?”布蕾妮想弄清楚。 “我和我老婆来客栈时那匹拉犁的就在这了,”男人说,“和你们刚才吃的那匹待在一起。白马是晚上自己游荡过来的,那匹快的则是被男孩逮到,上面的鞍子和缰绳都好好的呢。在这儿,我给你瞧。” 取出的鞍具上装饰着银钉,褥子的颜色原本是粉红与墨黑相间的方格,现在几乎成了褐黄。詹姆认不出是谁家花色,但能轻易发现褥子上的血迹,“好啊,总之不会有人来认领了。”他检查犁马的腿,然后掰开白马的嘴巴计算。“灰马给一块金币,若他肯附送马鞍的话,”他劝告布蕾妮,“犁马算一块银币。如果我们把那白畜生带走,他还该倒找钱咧。” “别这么评论自己的坐骑,爵士。”妞儿从凯特琳夫人给的钱包里拿出三枚金币。“每匹一枚金龙。” 男人眨眨眼,伸手去够金币,手到半空又犹豫起来,缩了回去。“我不知道……想走的时候,不能骑金币,饿的时候也不能吃。” “我们的船也是你的,”她说,“走上游还是往下游,随你挑。” “让我尝尝金子。”男人从她掌心攫过一块金币,咬了咬。“嗯,不错不错,十足真金。那么,三枚金龙加上小船?” “他敲你竹杠呢,妞儿。”詹姆亲切地说。 “我还要足够的食物,”布蕾妮不理詹姆,继续和主人攀谈,“有什么要什么。” “我有燕麦饼。”男人把剩下的两枚金币一把捞过,捏在手中揉搓,陶醉在它们发出的声响里,“呃,还有熏腌鱼——这个得用银币付账,床位也一样。你们该要住一宿吧?” “不用。”布蕾妮毫不含糊。 男人皱起眉头。“女人,你该不会想骑着一匹陌生的马,深夜在荒山野地游荡吧?那才傻咧,刚买的马要么陷进泥潭,要么就是摔断腿。” “今晚月光足够,”布蕾妮说,“我们找得到路。” 主人仔细衡量她的话。“没银币的话,多给几个铜板也可以提供床铺,外加一两条毛毯暖身子。呃,如果您明白我的意思,我不想赶客人走。” “这还差不多。”克里奥爵士道。 “真的,毛毯刚洗过,我老婆离开前专门弄的。绝对一只跳蚤都没有,我向您保证。”他又笑着揉揉钱币。 克里奥爵士动了心。“在床上睡一觉对我们有好处,小姐,”他劝告布蕾妮,“精力充沛,方能好好赶路。”他望向表哥,恳求帮助。 “不,老表,妞儿说得对。我们有诺言必须遵守,而且路还长着呢,不应多做逗留。” “可是,”克里奥张口结舌地道,“你自己刚才不是说——” “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刚才我以为这是间废弃的客栈。“填饱肚皮之后,正需要骑行散步帮助消化。”他冲妞儿一笑。“看来,小姐你打算把我当袋面粉扔给犁马驮喽?脚踝连在一起,我还真不知该怎么骑。” 布蕾妮皱紧眉头,打量着铁链。不是店家的男人则摸摸下巴,“马厩后头有个铁匠铺。” “带我去。”布蕾妮道。 “快去吧,”詹姆说,“越快越好。这里马屎太多,不是人待的地儿。”他锐利地看了妞儿一眼,不知她明白不明白他的暗示。 他希望双手也能获得自由,但布蕾妮终究放心不下。她拿来铁匠的锤子和凿子,朝脚镣中央用力几敲,将其弄断。当他建议把手铐也照此办理时,她没理他。 “往下游六里,您会看见一个被烧毁的村庄。”主人一边帮他们整理鞍具、装载包裹,一边说话。这回他直接向布蕾妮提建议。“道路在那儿分岔。往南走会经过沃伦爵士的石塔楼,但爵士他出去打仗死掉了,所以我不知现今谁占住那儿,你们最好避开它。依我之见,应该跟着小道进森林,往东南方向走。” “好的,”她回答,“我们感激你的帮助。” 感激个鬼,詹姆心想,我们被他大敲了一笔。但他没把话说出口,因为他厌倦了被这头丑陋的肥母牛不搭不理。 她自骑犁马,把好马让给克里奥爵士,而正如她之前威胁的,詹姆只得牵走一只眼的畜牲,盘算了半天的狠命一踢、绝尘而去的念头统统落了空。 男人和孩子目送他们离去。男人祝他们好运,也祝好日子早早降临,到时候欢迎他们再来做客。孩子则一言不发,胳膊夹着十字弓。“找根长矛或者棒槌,”詹姆告诉他,“对你来说更好。”男孩露出怀疑的神色。不识好人心,他耸耸肩,调转坐骑,再也没有回头。 克里奥爵士一路抱怨,不停哀叹错过的床铺。他们顺着月光照耀的流水,朝东南行去。红叉河在此已非常宽阔,不过很浅,岸边污泥中长满芦苇。詹姆的马沉重而平缓地前行,这可怜的老东西,行不了直线,走着走着就往好眼睛的那边偏。虽然如此,但重回马背的感觉实在不错,自从在呓语森林,被罗柏·史塔克的弓箭手射掉坐骑后,他就再没骑过。 经过焚毁的村庄,两条陌生的小道摆在眼前,它们都很窄,不过是和平时期农民运收获到河边的途径,路面上印着深深的车辙。其中一条向东南方延伸,消失在远处的树丛里,另一条状况比较好的路笔直朝南。布蕾妮稍作考虑,便策马向南而去。詹姆有些惊喜,这妞儿还不算太傻。 “店家明明警告过我们别走这条路。”克里奥爵士反对。 “他不是店家,”她骑马的姿势毫不优雅,却很稳健,“他对于我们选择道路的事上过于热心。森林里……到处有强盗出没。我认为,他可能想骗我们掉进陷阱。” “聪明妞儿。”詹姆冲表弟一笑,“我敢打赌,那条道上有我们主人的朋友,正是他们的马给马厩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芳香。” “关于河上的状况,他可能也在撒谎,为了让我们买马。”小妞道,“但我不敢冒险,红宝石滩和十字路口一定有士兵把守。” 很好,很好,她丑是丑,但没蠢透顶。詹姆不由自主地朝她笑笑。 石塔楼顶层的窗户发出朦胧的红光,警惕着他们远离此地。布蕾妮领大家穿越田野,直到碉堡在身后消失无踪,方才拐回来,回到道路上。 他们马不停蹄地走了半夜,妞儿终于认定可以稍作歇息,这时三人早在马背上累散了架。他们在浅溪边找到一处橡树和芩树的小丛林,妞儿不许生火,所以夜宵只好吃硬燕麦饼和熏腌鱼。夜晚出奇地宁静,群星环绕着半个月亮,高挂在漆黑的天幕中。远方,隐约传来阵阵狼嗥,引得一匹马紧张踢打。除此之外,一点声音也无。战火没有触及这片土地,詹姆心想,待在这里是一种幸福,活下来是一种幸福,我马上就可以回到瑟曦身边。 “我值头班。”布蕾妮告诉克里奥爵士。不一会儿,佛雷便打起了鼾。 詹姆靠住一棵橡树,想着瑟曦与提利昂。“你有兄弟姐妹吗,小姐?”他问。 布蕾妮疑惑地扫视他。“没有。我是我父亲唯一的……孩子。” 詹姆吃吃笑道:“你想说‘儿子’,对吧?告诉我实话,他拿你当儿子看待?哎,女人做到你这份上真是绝了。” 她一言不发地别过头,指节抠紧剑柄。好可怜的家伙,一时间他竟莫名其妙地联想到了提利昂,尽管乍看上去他俩有天差地别,却又有说不出的相似。或许正是对弟弟的思念使他又开了口:“我没有冒犯的意思,布蕾妮,请你原谅。” “你的罪恶不可原谅,弑君者!” “又来了。”詹姆懒散地拧着铁镣,“你究竟哪里不对劲?假如我没健忘的话,我可不曾伤害过你呢。” “你伤害过很多人,很多你誓言守护的人。弱者,无辜之人……” “……以及国王?”没错,什么都会扯上伊里斯。“别对不了解的事妄下评判,妞儿。” “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刚才说过,我不健忘。可你呢,就不肯好好审视?没发现自个儿既丑又烦人吗?” “你别把我惹火了,弑君者!” “噢,我当然会,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为何你要起誓?”她突然问,“为何你明明对白袍所代表的意义不屑一顾,却还要穿上它?” 为何?我的遭遇,你这姑娘能懂吗?“当时我还小,才十五岁,年纪轻轻就成为御林铁卫是一份莫大的荣耀。” “这不是答案。”她轻蔑地说。 真相你是不会喜欢的。没错,他穿上白袍全是为了爱。 父亲带瑟曦进宫那年她才十二岁,他计划让她攀上一门王亲,为此拒绝了所有求婚,并把她锁在首相塔里。在君临的宫廷,她长大了,变得更有女人味,也更加漂亮。虽然从前和雷加订婚的计划遭到失败,但父亲还有小王子韦赛里斯作目标,而且雷加的妻子——多恩的伊莉亚身体一直不好。 与此同时,詹姆身为侍从在萨姆纳·克雷赫伯爵手下干了四年,最后因在剿灭御林兄弟会一役中作战英勇而受封骑士。回凯岩城途中,他抽空去了君临一趟,主要是想见见姐姐。瑟曦把他拉出去,悄悄告诉他泰温公爵打算让他娶莱莎·徒利,事态已进展到邀请霍斯特公爵过来谈嫁妆的地步……但若詹姆穿上白袍,就可避开婚姻,还能时时见她。老迈的哈兰·格兰德森爵士在熟睡中去世,算是印证了自家的睡狮纹章。伊里斯想选位年轻人接替职位,既然如此,怒吼雄狮为何不能代替睡狮呢? “父亲是不会同意的。”詹姆提出异议。 “国王不会征求他的意见,而等木已成舟,父亲要反对也来不及了,至少不能公开反对。你瞧,伊林·派恩爵士就因无心说了一句‘首相大人才是真正的七国统治者’,就被伊里斯拔掉舌头。他可是首相卫队的队长啊,而父亲大人一句也不敢过问!你这事儿,他就更无法干涉了。” “可是,”詹姆道,“那么凯岩城……” “你要岩石?还是要我?” 他时常想起那个夜晚,仿佛发生在昨天一般历历如绘。他们在鳗鱼巷找了家破旅馆,远远避开监视的眼线,瑟曦照着酒馆招待的打扮,让他兴奋无比。詹姆从未见过比那晚更热情的她。每当他想睡,她就会弄醒他,等到黎明,凯岩城已经微不足道。他亲口许下诺言,由她去完成手续。 一月之后,乌鸦飞到凯岩城,通知他已被正式选为御林铁卫,应立即前往赫伦堡的比武大会,面见王上,立下誓言,穿上白袍。 詹姆的新职位使他摆脱了莱莎·徒利,除此之外,一切都同计划差之千里。父亲雷霆震怒,他不敢公开反对——这点瑟曦说对了——但以一堆微不足道的借口辞去了首相职位,回到凯岩城,并带走女儿。与梦想中的接近恰恰相反,瑟曦与詹姆只不过换了位置。 他孤身一人处在宫廷,守护着那位疯王。父亲走后,连着有四位短命的首相,来来去去,以至于詹姆记住了他们的纹章,却对他们的面孔毫无印象。巨号首相和狮鹫首相遭到流放,锤子与匕首阁下被浸进野火,活活烧死,最后一个是罗萨特伯爵。罗萨特选择了燃烧火炬作为纹章,考虑到他前任的命运,这似乎不太吉利。然而火术士正是因为对火的痴迷而被国王提拔为首相的。我该淹死罗萨特而非戳死这恶棍。 布蕾妮还在等待他的回答。詹姆缓缓地说:“当年你太小,不明白伊里斯·坦格利安……” 这不是她期待的答案。“伊里斯既疯狂又残暴,天下人人皆知。但他是你的君主,涂抹七圣油的国王,你发誓为他献身。” “我记得自己发过的誓言。” “你也记得自己做过什么?”她站起来,足有六尺高,满脸的雀斑、皱紧的眉头和暴露的马牙上都写满不屑。 “没错,我记得清清楚楚,我还记得你做过什么。如果传言非虚,这儿有两位弑君者。” “蓝礼不是我害的。谁敢造谣,我就杀了谁!” “请便,请从克里奥开始。接下来你的工作还很艰巨,依他的说法,知道这事的人数不胜数。” “那是谎言!陛下遇害时凯特琳夫人在场,她亲眼看见一道阴影。蜡烛摇晃,空气变冷,然后是血——” “噢,太棒了。”詹姆哈哈大笑,“不得不承认,你的反应倒比我快。当他们发现我站在君主的尸体前面时,我可没说:‘不,不,这不是我干的,是一道阴影,一个可怕的冰冷的影子杀手。’”他长笑不止。“告诉我实话——弑君者之间不该有秘密——到底是史塔克家还是史坦尼斯收买你去割蓝礼的喉咙?莫非蓝礼拒绝你的求爱?还是你那个来了?千万别在女人腿上流血时把刀子塞给她呀。” 他以为妞儿就会动手了。来啊,上来一步,让我抓住你腰带上的匕首,一刀结果你。他把一条腿收到身下,准备起跳,可妞儿终究没有动。“身为骑士是多么珍贵稀罕的荣誉,”她说,“御林铁卫的骑士更是犹有过之。世上只有很少人能被授予这份光荣,这份为你嘲笑和玷污的光荣。” 一份你想到心坎里,却又永远得不到的光荣,妞儿。“骑士称号我凭本事挣来,并非出自别人打赏授予。我十三岁那年,虽然刚当上侍从,却已成为团体比武的冠军;十五岁那年,随亚瑟·戴恩爵士讨伐御林兄弟会,被他亲手在战场上封为骑士。我老实告诉你,玷污我的正是这身白袍,别无他物。总而言之,省省你的嫉妒吧,是诸神不愿赏你一个鸡巴,不是我。” 布蕾妮的眼神里充满无比的嫌恶。她想把我剁成碎片,却受那宝贝誓言的约束,詹姆心想,妙极,我也受够了她弱智的虔诚和天真的评论。等妞儿大步离开,他蜷进斗篷,渴望梦见瑟曦。 谁知闭上眼睛,见到的却是伊里斯·坦格利安。国王独自在王座厅内踱步,那双长满疙瘩、浸染鲜血的手不住绞动。这蠢货常被铁王座上的倒钩和尖刺弄得鲜血淋漓。詹姆静静地走进来,身穿黄金战甲,利剑在手。黄金战甲,不是白的,但从没有人想到过。我该把那身可恨的袍子也脱掉。 伊里斯看见剑上的血,想知道那是不是泰温公爵的血。“我要他死,这叛徒。我要他的脑袋,你快把他的脑袋献上,否则我将你一起烧死!和所有的叛徒一起烧死!罗萨特说敌人进了城,他会好好招待他们的。说!这是谁的血?谁的?!” “罗萨特的。”詹姆回答。 那对紫色的眼睛陡然睁大,那张高贵的嘴巴因震惊而张开。他失了禁,转过身去,奔向铁王座。在高墙上无数巨龙空洞的眼窟注视下,詹姆把末代龙王拖下台阶,听他像猪狗一般地尖叫,闻到屎尿齐流的恶臭,然后用黄金宝剑切开国王的喉咙。好简单啊,他时时忆起那一时刻,国王不该就这样死去吧?罗萨特虽是个无能的火术士,至少还想反抗呢。也真奇怪,他们从不问谁杀掉了罗萨特……哎,怎会有人关心呢?他出身低贱,仅当了两个星期的首相,不过是疯王的又一疯行罢了。 伊利·维斯特林爵士、克雷赫伯爵及父亲麾下其他骑士刚好在这时冲进大厅,所以詹姆既没办法消失,也没给牛皮大王们留下盗窃赞美或谴责的机会。只有谴责!看见他们的眼神,他立刻就明白了……还有恐惧。是啊,不管他姓不姓兰尼斯特,终究是伊里斯的七卫之一。 “城堡属于我们了,爵士,市区也一样。”罗兰德·克雷赫告诉他,但这并非完全属实。在螺旋梯上,军械库里,坦格利安的死党负隅顽抗,格雷果·克里冈和亚摩利·洛奇正加紧攀登梅葛楼的墙垒,而奈德·史塔克和他的北方人正从国王门鱼贯而入。这些克雷赫都不清楚,他甚至对伊里斯的死也无动于衷:詹姆十多年来都是泰温公爵的儿子,身为御林铁卫才不过一载,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告诉大家疯王已死,”他命令,“放下武器的,就饶过性命。” “是否宣布新王诞生?”克雷赫问。詹姆懂他的暗示:是你父亲,是劳勃·拜拉席恩,还是另立新的龙王?他想到逃去龙石岛的小王子韦赛里斯,想到雷加的幼儿伊耿——这时还在梅葛楼他母亲怀中呢。一位新的坦格利安君主,重新当上首相的父亲。如此一来,狼仔们该如何嗥叫,而那风暴之王又该如何来咽下怒火啊。刹那间,他被迷住了,直到再度看见脚下的尸首,那汪血池正越变越大。“他”的血也流在他俩身上,詹姆心想。“你他妈爱怎么宣布就怎么宣布。”他告诉克雷赫,接着爬进铁王座,剑陈于膝,安坐高堂,看看谁来领走王国。最后,来的是艾德·史塔克。 你也没资格评判我,史塔克。 在他梦中,死人在燃烧,缠绕着熊熊绿火。詹姆手握金剑在人群中穿梭,刚砍倒一个,立刻便有两人浮现,怎么也杀不完…… 直到肋骨挨了布蕾妮一踢,他才从梦中醒来。四周一片漆黑,空中充满雨的气息。早餐仍是燕麦饼和腌鱼,好歹克里奥爵士找到一点黑莓。太阳升起之前,他们重新上路。 160.第160章 提利昂 太监穿着宽松的粉红丝袍,哼着不成调的小曲走过房门,浑身散发出柠檬的味道。他看见提利昂坐在火炉边,吃了一惊,顿时停下。“提利昂大人。”他尖声说,一边神经质地咯咯笑。 “这么说你还记得我?真让人意想不到。” “看到您如此强壮健康,实在是太好了。”瓦里斯的微笑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但我得承认,没想到会在自个儿陋室里碰见您。” “的确是陋室,陋得有些夸张。”提利昂专等父亲传唤瓦里斯之后,才悄悄溜进来。太监的住处位于北城墙下,小而局促,仅包括三间紧凑的无窗房间。“我本希望找到几大桶有趣的秘密,却连一张纸都没发现。”八爪蜘蛛来来往往一定有秘密通道,可惜在这方面,他仍旧一无所获。“而且啊,诸神在上,你酒壶里装的居然是水,”提利昂续道,“卧房不比棺材大,而床……它确实是石头做的呢,还是感觉上如此?” 瓦里斯关门上闩。“大人啊,背痛把我折磨得不行,非得睡硬东西。” “我以为你是睡羽毛床的人。” “这太令人惊讶了,怎能这样误会我呢?难道您在生我的气?” “哪里,我说了,我当你是我的血亲骨肉一般地信赖。” “唉,尊敬的好大人,黑水河之战后我躲在一边是有难处的。您瞧,我的处境十分微妙,而您的疤痕又如此可怕……”他夸张地耸耸肩,“您那可怜的鼻子……” 提利昂恼火地揉揉伤疤。“也许我该换个新鼻子,纯金打造。你有什么建议,瓦里斯?我能不能装个像你那样可以嗅出秘密的鼻子?我能不能告诉金匠,照我父亲的鼻子打造?”他笑笑。“我那高贵的父亲大人近来忠勤国事,鞠躬尽瘁,终日不见人影。告诉我,他真的恢复了派席尔大学士的重臣席位?” “没错,大人。” “对此,我应该感谢我那亲爱的老姐吗?”派席尔是姐姐的爪牙,提利昂剥夺了他的职位、尊严乃至胡须,并将他扔进黑牢。 “并非如此,大人,这是由于旧镇的博士们的压力。他们坚持派席尔必须复职,因为任免大学士应由枢机会决定。” 该死的蠢货们,提利昂心想。“记得残酷的梅葛用刽子手罢免了三个。” “非常正确,”瓦里斯说,“伊耿二世还把格拉底斯国师拿去喂龙。” “可惜啊,我没有龙,不过可以把派席尔浸到野火里面点燃,效果相差无几。对此,学城会怎么看呢?” “哎哟,别那么狠心,人家博士们也只是秉承传统嘛。”太监窃笑。“其实,枢机会挺机灵的,早就接受了派席尔下台的既成事实,并着手选择继任者。起初,他们详细考量过皮匠之子特奎因学士和流浪骑士的私生子艾瑞克学士,以表明能力优先于出身标准,最后呢,定下的人选却是葛蒙学士,高庭提利尔家族的成员。我把消息报告您父亲大人,他立即采取了行动。” 枢机会于旧镇的学城里召开,提利昂心想,会谈的内容都是秘密。毫无疑问,瓦里斯在那儿也有小小鸟。“我明白了,父亲决定在玫瑰绽放前将其摘下。”他忍不住低声轻笑。“派席尔是个讨厌的蛤蟆,但兰尼斯特的蛤蟆总好过提利尔的蛤蟆,对吧?” “派席尔大学士一直是你们家族的朋友。”瓦里斯甜腻腻地说,“假如您得知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官复原职,或许会更为欣慰。” 柏洛斯·布劳恩的白袍被瑟曦亲自剥夺,因为当拜瓦特在罗斯比路上掳走托曼时,他没有誓死捍卫她的儿子。他不是提利昂的朋友,但经过此事,大概也同样痛恨瑟曦。这点很重要。“布劳恩是个虚张声势的懦夫。”他轻描淡写地说。 “是吗?噢,真可悲啊。不过哪,按照传统,御林铁卫是终身职,或许柏洛斯将来会有用处。经过这次磨难,他无疑会变得非常忠诚。” “对我父亲忠诚。”提利昂尖刻地说。 “谈到御林铁卫……我在想,您这次令人惊喜的造访是否跟柏洛斯爵士去世的弟兄、咱们英勇的曼登·穆尔爵士有关呢?”太监摸摸扑粉的脸颊。“你的波隆似乎突然对他产生了兴趣。” 波隆已尽其所能地调查过曼登爵士,但毫无疑问,瓦里斯知道得更多……假如他愿意分享的话。“那人似乎少有亲朋。”提利昂谨慎地说。 “可惜啊,”瓦里斯说,“噢,真可惜,若您肯将调查范围扩大到艾林谷,或许就能发现他的亲戚了。但在君临嘛……艾林公爵将他带来,劳勃赐予他白袍,仅此而已,俩人都没给他多余的关怀。而他尽管实力超群,却不是那种老百姓愿意在比武会上为之欢呼喝彩的人,更奇怪的是,他和自个儿的铁卫弟兄们也没往来。有人曾听巴利斯坦爵士言道,曼登爵士没有朋友,唯有宝剑,没有生活,唯有职责……您看,我觉得赛尔弥这话不完全是称赞。只需仔细想一想,就会觉得其中有古怪,不是吗?他完全是理想中的御林铁卫,没有任何家室牵累,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守护国王。而今他死得也符合御林铁卫的标准,手中擎剑,为了守护王族而英勇献身。”太监腻腻一笑,目光锐利地盯着他。 你的意思是,企图谋害王族而死于非命?提利昂怀疑瓦里斯知道的比说出来得多。刚才所言与波隆的报告大致相同,对他来说都不是新闻。他需要的是一个连接瑟曦的环节,以证明曼登爵士是她的爪牙。没有人能够随心所欲,他苦涩地反思,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不是为曼登爵士而来。” “我看出来了,”太监穿过屋子,来到盛水的酒壶边。“需要我为您效劳吗,大人?”他边说边斟满一杯。 “好的。但我要的不是水,”他双手交叠,“我要你把雪伊带来。” 瓦里斯吮了一口。“这明智吗,大人?她是个既亲切又可爱的孩子,假如被您父亲大人吊死,那就太令人伤心了。” 太监知道这点他不奇怪。“对,这不是明智之举,简直称得上疯狂。但我想见她最后一面,之后再把人送走,因为我实在受不了离得这么近,却不能和她亲热。” “我理解。” 你怎么可能理解?提利昂昨天刚见过雪伊,当时她正提着水桶攀爬螺旋梯。一个年轻骑士前来帮忙,她触碰他的手臂,还朝他微笑,提利昂见了肠子打结。他和她擦肩而过,仅隔几寸之遥,他往下走,她向上攀,他鼻孔里是她头发的清香。“大人。”她一边说,一边屈膝行礼,他好想伸手抓住她,当场亲吻,但现实中的他却只能僵硬地点头,蹒跚着走开。“我见过她几次,”他告诉瓦里斯,“但不敢说话。我怀疑自己所有的行动均受到监视。” “好大人,您这么怀疑就对了。” “谁?”他抬起头。 “凯特布莱克兄弟经常向您可爱的姐姐汇报您的情况。” “该死,我付给这三个卑鄙小人多少金子……你认为,我有没有可能用更多钱把他们收买回来?” “机会总是存在,但如果我是你,不会把宝押在这上面。他们仨都当骑士了,而且令姐许诺他们继续晋升。”太监唇边泛起一抹坏笑。“最年长的那个,御林铁卫的奥斯蒙爵士,还梦想其他形式的……宠爱……咯咯。太后陛下每提供一个铜板,您也可以相应加价,这点我不怀疑,但她有一个资源,您无论如何都做不到。” 七层地狱啊,提利昂心想。“瑟曦找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出轨?” “噢,天哪,我可没这么说。这是多可怕的事,您不觉得吗?不过呢,太后陛下只需略微暗示……或许明天,或许等婚礼结束……一次微笑,一声低语,一句猥亵的俏皮话……不经意间用胸部蹭蹭他的袖子……就够了嘛。唉,说到底,这些事情,做太监的怎会懂呢?”他的舌尖像一只害羞的粉红动物,滑过下嘴唇。 假如我能设法让他们逾越调情的界限,并安排父亲捉奸在床……提利昂摸摸鼻子上的伤疤。他想不出该怎么做,也许将来会有计划。“监视我的只有凯特布莱克兄弟?” “真那样就好啦,大人,恐怕有许多双眼睛在注视您哟。您……怎么说好呢?十分引人注目,而且我必须很难过地承认,您不大受人爱戴。杰诺斯·史林特的儿子们很乐意为父报仇,还有咱们亲爱的培提尔,君临城内一半妓院都有他的朋友。假如您笨到造访其中任何一家,他便会知道,然后您父亲大人也会知道。” 比我担心的更糟。“我父亲呢?他派谁来监视我?” 这回太监大笑出声。“哈哈,那个嘛,就是我啊,大人。” 提利昂也跟着笑。他并非傻瓜,他决不信任瓦里斯——但太监光凭现下了解的情报就足以弄死雪伊,而他却没有说,显然还有余地。“我要你通过秘密通道把雪伊带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和以前一样。” 瓦里斯绞住双手。“噢,大人,能为您效劳,我乐意之极,可是……您听我解释,梅葛王不希望自个儿楼中隔墙有耳,当然啰,为预防被困,确实留下一条秘密通道,但这条通道不与任何别的通道相连。也就是说,我能把您的雪伊从洛丽丝小姐身边偷出来一会儿,但无论如何也没办法既把她带到您的卧室,中途又不让人发现。” “那就带到别处。” “带到哪里呢?到处都不安全。” “安全之地是有的,”提利昂咧嘴而笑,“就这儿。我想,该让你那硬石头床派上用场了。” 太监张大嘴巴,紧接着咯咯笑出声来。“洛丽丝怀了孩子,近来容易疲劳,我猜月亮升起之时她多半就睡着了。” 提利昂跳下椅子。“那么,就定在月亮升起之时。你给我准备一些葡萄酒,以及两个干净杯子。” 瓦里斯鞠了一躬,“如您所愿。” 这天余下的时光好比虫子在蜜糖里爬行一样缓慢。提利昂登上城堡图书馆,试图拿贝德加所著《洛伊拿战争史》来分心,却发现自己根本看不进大象的战绩,心中所想全是雪伊的笑容。到得下午,他放下书本,命人准备洗澡水。他拼命擦洗,直到水温变凉,才让波德替他刮胡子。胡须是一团乱麻,黄色、白色和黑色的毛发乱七八糟地纠缠,非常难看,好处在于能隐藏面容。 当提利昂洗得白白净净,并尽可能地理好胡子后,又翻遍衣柜,选出一条绯红绸缎紧身马裤,正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颜色,以及他最好的上衣,厚实的黑天鹅绒镶狮头纽扣。若非父亲趁他躺在床上濒临死亡时偷走了金手项链,他还会戴上它。待穿戴完毕,他才意识到自己的愚蠢:七层地狱啊,白痴侏儒,头脑和鼻子一样都丢了吗?你这身打扮,任何人看了都会奇怪,有这么穿着礼服见太监的道理?于是提利昂只好一边诅咒,一边脱衣换装,这次选的比较朴素:黑羊毛马裤,白色旧外衣,外加一件褪色的棕皮革背心。这没关系,他一边等待月亮升起,一边告诉自己,这没关系。不管穿什么,你终究是个侏儒,永远也不能成为高大骑士,永远都不可能有长腿、腹肌和宽阔雄伟的肩膀。 月亮终于出现在城头上方,他忙告诉波德瑞克·派恩,自己要去拜访瓦里斯。“会待很久吗,大人?”男孩问。 “噢,希望如此。” 红堡里如此拥挤,提利昂的出行不可能掩人耳目。巴隆·史文爵士在大门站岗,守吊桥的则是洛拉斯·提利尔爵士。他停下来跟他俩分别寒暄了几句。百花骑士从前总穿得五彩缤纷,现今看他一身白衣倒有些奇怪。“你多大了,洛拉斯爵士?”提利昂问他。 “十七岁,大人。” 才十七岁啊,长得又如此俊俏,他已经成为传奇人物,七大王国里一半的女孩想上他的床,所有的男孩都想成为他。“请原谅我的冒昧,爵士先生——你为什么十七岁就选择加入御林铁卫呢?” “龙骑士伊蒙王子就是十七岁那年立誓加入的,”洛拉斯爵士说,“而您哥哥詹姆参加时就更年轻了。” “我知道他们的理由。你呢?你是为什么?为了跟咱们的模范骑士马林·特兰和柏洛斯·布劳恩并肩作战吗?”他冲男孩嘲弄地一笑。“为守护国王,你放弃了自己的生活,放弃了土地和头衔,放弃了结婚生子的希望……” “提利尔家族会通过我的哥哥们延续,”洛拉斯爵士说,“第三子没必要繁衍后嗣。” “的确没必要,但多数人会乐意享受其中的愉悦。比方说,爱情,爵士先生?” “太阳落山以后,蜡烛无法代替。” “这是歌词吗?”提利昂抬头微笑,“是的,你才十七岁,我现在明白了。” 洛拉斯爵士一紧。“您嘲笑我?” 他是个自尊心极强的男孩。“不,若有冒犯,请多原谅。喏,我是说,我也是爱过的人,也有过一首歌。”我爱上一位美如夏日的姑娘,阳光照在她的秀发。他向洛拉斯爵士道晚安,继续赶路。 一群士兵在兽舍附近斗狗,提利昂停下来观察了一会儿。小狗扯掉了大狗半边脸,他评论说失败者就像桑铎·克里冈,为此赢得了几声粗犷的欢笑喝彩。接着,他继续向北墙走,期望自己业已解除了士兵们可能的怀疑。他走下通往太监简陋居所的短楼梯,正要敲门时,门自动开了。 “瓦里斯?”提利昂溜进去,“是你?”一支蜡烛发出昏暗的光,空气中有茉莉花的香味。 “大人。”一个女人溜进亮光下,她肥胖丰满,圆圆的脸如粉红的月亮,有一头浓密的黑卷发。提利昂见状退了一步。 “有麻烦,大人?”她问。 原来是瓦里斯,他恼怒地意识到。“你把我吓坏了,我还以为你雪伊没偷成,反把洛丽丝给带来了。她人呢?在哪儿?” “在这儿,大人。”她从后面伸手遮住他的眼睛。“您来猜,我穿了什么?” “什么也没穿?” “哎哟,好机灵的大人哟,”她噘起嘴,抽开双手。“您怎么知道的?” “这有什么难?你什么也不穿的时候最美呀。” “是吗?”她说,“真的?” “嗯,当然是。” “那您跟我上床好不好,别说话啦。” “很好,但我们得先摆脱瓦里斯‘夫人’,我这个侏儒做爱时可不喜欢旁人围观。” “他已经走了呀。”雪伊道。 提利昂扭头看去,果然,穿裙子的太监已经消失无踪。哪儿有暗门,就在附近。他刚想到这,便被雪伊扭过头来亲吻。那双唇潮湿而饥渴,她毫不在意他的疤痕和结痂的烂鼻子。他伸出手去,女人的肌肤如温暖的丝绸,当他拇指拂过她的乳头,它立即硬起来。“快,”她边吻边催促,他的手指伸向衣带,“噢,快,快,我想感觉你在我里面,在我里面,在我里面。”他甚至来不及脱下衣服,雪伊便把那话儿从他裤裆里拉出来,然后将他摁倒在地,爬到上面。他插进去,她尖声叫喊,疯狂地骑。“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每次坐下,她都如此呻吟,“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提利昂好饥渴,才第五下就迸射出来,但雪伊并不埋怨。她感觉到他的喷射,便淘气地笑笑,俯身吻去他额上的汗。“我的兰尼斯特巨人,”她低语,“请不要拔出来,我喜欢它在我体内的感觉。” 因此提利昂没有动,只用手抱住女人。互相依偎,紧紧拥抱,好美的感觉,他心想,好美的人,怎能让她受罪,让她被吊死呢?“雪伊,”他说,“亲爱的,很抱歉,这将是我们最后一次欢悦。真的很危险,如果你被我父亲大人发现……” “我爱您的伤疤,”她的手指顺着他的鼻子抚摸,“它让您看起来异常威武。” 他笑出声来:“你的意思是异常丑陋吧。” “哪儿的话!在我眼中,大人您永远最英俊!”她边说边吻提利昂烂鼻子上的痂。 “行了,你该关心的不是我的脸,而是我父亲——” “我不怕他。大人会把我的珠宝和丝绸还我吗?您受伤以后,我去问瓦里斯,可不可以把它们拿回来,但他就是不肯给。如果您真死了,它们会怎么样呢?” “我没死,人好端端的在这儿。” “噢,我知道,”雪伊压在他身上边笑边扭,“大人您就属于这儿。”她又噘起嘴,“可仗已经打完,我还得在洛丽丝那边待多久啊?” “你刚才没听我说吗?”提利昂道,“当然,如果你喜欢,可以留在洛丽丝身边,但我建议你最好离开君临。” “不要,我不要走,您答应过,仗打完后会送我一栋新宅子。”她用下体轻轻挤他那话儿,它再度硬起来。“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您明明说好的。” “噢,天哪,雪伊,停下来,真该死。听我说。你必须离开,城内到处都是提利尔家的人,况且我日夜受到紧密监视。你不明白其中的危险。” “我能参加国王的婚宴吗?洛丽丝不敢去,我再三向她解释,不会有人在王座厅里强暴她,可她蠢得不肯相信。”雪伊翻身躺下,那话儿从她体内滑出来,发出轻微而潮湿的声音。“西蒙说有一场歌手比试,有人耍杂技,甚至还有小丑比武。” 提利昂几乎忘了雪伊身边那个该死的歌手。“西蒙?” “我把他介绍给坦妲伯爵夫人,夫人则雇他为洛丽丝表演,这头肥母牛,每当肚里的孩子开始蹬踢时,音乐能让她恢复平静。西蒙对我说,宴会中人们会边看熊跳舞,边喝青亭岛的红酒。我从没见过跳舞的熊。” “有什么好看?它们跳得还没我好。”他担心的是歌手,不是熊。万一此人走漏风声,便会连累雪伊送命。 “西蒙说有七十七道大餐,还有一个大烤馅饼,里面装了一百只鸽子,”雪伊滔滔不绝,“割开脆皮,它们便一下子全飞出来。” “是啊,然后停在房梁上,像下雨一样朝客人们拉屎。”提利昂吃过婚宴馅饼的苦头,他一直怀疑鸽子特别喜欢拿他当目标。 “我能不能穿着丝衣和天鹅绒去参加宴会,扮作贵族小姐,而不是使女呢?大人,没有人会知道的嘛。” 每个人都会知道,提利昂心想。“洛丽丝的女仆凭空多出这许多珠宝,坦妲伯爵夫人一定会起疑心。” “西蒙说有上千宾客,我不让她看见就是了。我会在下席找个阴暗角落,无论何时,您只消上厕所,我就溜出来。”她捧着那话儿,轻轻抚摸。“裙服下我不穿内衣,好省了大人为我宽衣解带的工夫。”她用手指上下逗弄。“如果您喜欢,我还可以这样。”她将阳具含进嘴里。 提利昂已经蓄势待发,但这次坚持得比较久。完事之后,雪伊又爬回来,浑身赤裸地蜷在他胳膊底下。“您会准我参加的,对吧?” “雪伊,”他长叹一声,“这不安全。” 之后很长时间,她什么也没说。提利昂试图谈论别的话题,却发现自己碰上了一堵恭敬却阴沉的墙,和北方的绝境长城一样冰冷生硬。蜡烛越烧越短,闪烁不定。诸神在上,他心想,经历了泰莎事件,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它重演,无论如何也不能给父亲把柄。他幻想给予她满意的承诺,幻想让她挽起他的手结伴走回卧室,幻想让她穿上丝绸和天鹅绒,得遂心愿。如果他有权选择,一定会在乔佛里的婚宴上同她坐在一起,陪她随心所欲地与熊共舞。但首先,他不能让她死。 蜡烛熄灭后,提利昂放开雪伊,点起另外一支,沿墙走了一遭,依次敲打,搜寻暗门。雪伊收起大腿,胳膊抱膝,注视着他,最后开口道:“秘密楼梯在床底下。” 他难以置信地望着她。“那石床?它是实心的,至少有半吨重。” “我不知道,反正瓦里斯在什么地方扳一阵,它就会升起来。我问他怎么弄,他说那是魔法。” “啊哈,”提利昂忍不住咧嘴笑道,“看来是杠杆魔法。” 雪伊起身。“我该走了。洛丽丝的胎儿有时候不安宁,她会醒来叫我。” “也罢,瓦里斯该回来了,或许他正在下面听我们说话呢,”提利昂放下蜡烛,马裤前面有个湿点,但黑夜里应该没人注意。他要雪伊穿上衣服等太监。 “遵命,”她答应,“您是我的狮子,对吗?我的兰尼斯特巨人?” “是的,”他说,“而你是——” “——您的妓女。”她将一根手指按到他唇上,“我明白、我明白自己的身份。我梦想成为您的情人,但那是不可能的事,否则您会带我去参加宴会。这些都没关系,做您的妓女我已经很满意,提利昂大人,我的狮子,请留下我,保护我吧。”全世界的甜蜜天真都写在她年轻的脸庞。 “我会的。”他允诺。笨蛋,笨蛋,内心有个声音在尖声呼叫,为何这么说?你是来送她走的!他反而又在临别时吻了她一次。 回去的路孤寂而漫长。波德瑞克·派恩在床脚的小矮床上已睡着了,他把男孩叫醒。“波隆。”他说。 “波隆爵士?”波德揉揉睡眼,“呃,您要我去找他?大人?” “啊,不,我想和你谈谈他的着装打扮。”提利昂说,看见波德张大嘴巴的疑惑表情,挖苦算是白费了。他只好详细说明,“是的,把他找来。带他过来。快去吧。” 男孩匆忙穿上衣服,跑着出去。我有那么可怕吗?提利昂一边想,一边换上睡袍,并给自己倒上红酒。 夜晚过去一半,他喝第三杯时,波德才回来,佣兵骑士跟在后面。“这小子把我从莎塔雅的地方拽出来,想必有要事喽?”波隆边说边坐下。 “莎塔雅的地方?”提利昂烦躁地道。 “当骑士真不赖,不用满大街找便宜妓院。”波隆咧嘴一笑,“嘿嘿,我要的熟人,骑士波隆在中间,雅雅、玛丽靠两边啰。” 提利昂强吞怒气,波隆和其他恩客一样有权上爱拉雅雅的床。可是……不管心里怎么饥渴,我确实没碰她,当然,这些事波隆不会知道。不知他有没有善待雅雅。他再不敢造访莎塔雅的妓院,以免瑟曦向父亲告发,导致爱拉雅雅遭殃。为补偿前次的鞭打,他曾送给那女孩一条翡翠银项链和一副相配的手镯,但除此之外…… 多想无益。“有个自称银舌西蒙的歌手,”提利昂推开罪恶感,疲倦地说,“经常为坦妲伯爵夫人的女儿表演。” “你想怎样?” 杀了他,他心里想。但那人除了唱几支歌谣,并往雪伊可爱的脑瓜里灌输鸽子与跳舞熊的梦幻之外没做什么。“找到他,”他说,“在其他人之前找到他。” 161.第161章 艾莉亚 听见歌声时,她正在死人的花园里挖菜。 艾莉亚立时停止,不动如石,突然忘了手中那三根小萝卜。血戏班还是卢斯·波顿的人?她恐惧得发抖。这不公平,就在我们终于找到三叉戟河,就在我们认为自己差不多安全了的时候,这不公平。 只是……血戏子为什么要唱歌? 歌声从东边一个矮坡后传来,在河面飘荡。“去海鸥镇看美少女哟,嗨哟,嗨哟……” 艾莉亚站起身,胡萝卜在手中摇晃。唱歌的人似乎正沿河边小路走来。从表情看得出,拔白菜的热派也听见了。当然,詹德利在烧毁的农舍阴影里睡觉,毫无反应。 “用利剑偷取甜甜一吻哟,嗨哟,嗨哟……”河流轻柔的水声中,夹着木竖琴的弹奏。 “你听见没?”热派抱着一堆白菜,嘶哑地低声询问,“有人过来了。” “把詹德利叫醒,”艾莉亚吩咐他,“摇摇肩膀就好,不要大张旗鼓,弄出声响。”詹德利容易唤醒,不像热派,非得又踢又吼。 “我拿她做情人,一起睡在树荫底哟,嗨哟,嗨哟……”歌声越来越嘹亮。 热派不由得手一松,白菜“噌”的一声轻响,落在地上。“我们得躲起来。” 躲到哪里去呢?烧毁殆尽的农舍和野草疯长的花园醒目地矗立在三叉戟河边,河畔还有几棵柳树,以及芦苇丛生的烂泥浅滩,除此之外,全是讨厌的开阔地。我就知道我们不该离开树林,她心想。但他们好饿,从赫伦堡偷出来的面包与奶酪六天前就在森林里吃光了,因此花园的诱惑实在太大。“把詹德利和马带到农舍背后。”她下定决心。那堵墙还没完全垮塌,说不定能藏住两个男孩和三匹马——假如马儿不叫,歌手也不往这边走的话。 “你呢?” “我躲树下面好了。他可能就一个人,敢来惹我的话,我杀了他。快走!” 热派听话离开,艾莉亚扔下胡萝卜,从背后拔出偷来的剑。她把剑鞘绑在背上,因为它是给成年男子打的,与她尺寸不合,佩在腰间的话,会撞到地面。它实在太重了,每次拿起这笨家伙,她便会想念“缝衣针”。好歹它可以杀人,这就够了。 她蹑手蹑脚地走到那棵长在小路拐弯处的老柳树边,单膝跪在青草和泥土中,以摇曳的柳枝作为掩护。远古诸神啊,她祈祷,歌手则继续逼近,树的神,请保护我,隐藏我,让他过去,让他过去……一匹马嘶叫起来,歌声戛然而止。他听见了,她对此不抱幻想,但或许就一个人,就算不是,说不定他们怕我们就跟我们怕他们一样呢。 “听见了吗?”一个男人说,“我敢打赌,那堵墙后面有东西。” “没错,”另一个更深沉的声音回答,“射手,你认为那里有什么?” 原来是两个人,艾莉亚咬紧嘴唇。由于柳树的关系,她看不见对方,只能听见声音。 “一头熊吧。”第三个声音参加进来,或者这就是第一个人? “熊身上肉多,”那个深沉的声音说,“特别在秋天,会有许多脂肪,烤的话很好吃。” “也可能是狼或狮子呢。” “你指四条腿的?两条腿的?” “四条腿跟两条腿的都是一丘之貉,不是吗?” “那可不一样,四条腿的才能吃。射手,该你上场喽。” “没问题,射几箭到墙后面,管他啥东西都会跑出来,等着瞧吧。” “如果后面是个正派人呢?如果后面是个怀抱婴儿的可怜女子呢?” “正派人应该出来跟我们见面,只有歹徒才会偷偷摸摸地藏起来。” “对,正是如此。那就去吧,射手,放箭。” 听罢此言,艾莉亚跳将起来。“站住!”她亮出长剑。原来是三个人,她看清楚了,只有三个人。西利欧一人对付三个绰绰有余,而她还有热派和詹德利做伴呢。可惜他们是男孩,对方却是成年人。 三人皆为徒步,身上泥斑点点,风尘仆仆。她认出那个唱歌的,因为他抱着一把木竖琴,好像母亲抱着孩子。他个子小,年纪约莫五十岁,嘴巴大,鼻子尖,棕色的头发十分稀疏,褪色的绿衣服上到处用旧皮革打着补丁。他腰间别了一圈飞刀,背后悬着一把伐木工的斧头。 站他旁边的人比他高出一尺,外貌像个兵。镶钉皮革剑带上挂一把长剑和一把匕首,衬衫缝了排排交叠的铁环,头戴一顶锥形黑铁半盔。他牙齿很黄,还有一把浓密的黄褐胡须,最引人注目的是那身带兜帽的亮黄斗篷。它又厚又沉,沾了青草和鲜血,下沿已被磨损,右肩用鹿皮打个补丁。这顶大斗篷穿在大个子身上,使他看上去像只黄色巨鸟。 三人中最后一位是个青年,和他手上的长弓一样纤瘦,但个头没长弓那么高。红头发、雀斑脸,穿镶钉战甲、高筒皮靴和无指皮手套,背一个箭囊。他用的箭装着灰色鹅毛,其中六支如一道小栅栏插在他面前的地上。 三个男人瞪着她手执长剑,站在小道中央。歌手懒洋洋地拨一下琴弦。“小子,”他说,“快把剑放下,这不是孩子家的玩具。再说,你冲过来之前,安盖能射穿你三次。” “才怪!”艾莉亚道,“而且我是女生。” “是吗?”歌手鞠了一躬,“请原谅。” “你们沿着小路继续走,往前面走,你继续唱歌,好让我知道你已经走了。走开,别来惹我们,我就不杀你。” 雀斑脸的弓箭手哈哈大笑,“柠檬,她说不杀我们,听到了吗?” “听到了。”柠檬道,他就是那声音低沉的大个子士兵。 “孩子,”歌手说,“把剑放下,我们带你去安全的地方,还给你吃东西。这一带不仅有狼,有狮子,还有更可怕的东西哟,小女孩可不应该独自游荡。” “她并非独自一人。”詹德利骑马冲出农舍墙壁,热派跟在后面,牵了她的马。詹德利身着链甲衫,长剑在手,雄赳赳气昂昂,看上去几乎就是个成年壮汉。热派看上去还是热派。“照她说的做,别来惹我们。”詹德利警告。 “两个,三个,”歌手数道,“所有人都在这儿?你们还有马,好可爱的马,从哪儿偷的呀?” “这是我们的马。”艾莉亚审视着他们。歌手用谈话来分她的心,但最危险的是弓箭手。若他敢从地上拔箭…… “你俩是不是正派人,愿不愿把名字告诉我们呢?”歌手问两个男孩。 “我叫热派。”热派立即回答。 “取得好哇,”对方微笑,“我不是每天都能碰上这么好名字的孩子。你那两位朋友叫什么,羊排和乳鸽?” 詹德利坐在马上,皱起眉头。“我凭什么把名字告诉你?你自己也没报上姓名。” “是么?那好,我乃七泉地方的汤姆,人称七弦汤姆和七神汤姆。这大个子痴汉,黄板牙的,叫柠檬,柠檬斗篷的简称。你知道,柠檬是黄的,味道也很酸,和他的脾气差不多。那边的年轻小伙儿是安盖,我们叫他射手。” “你到底是谁?”柠檬用艾莉亚刚才听过的低沉嗓音问。 她可不会轻易透露真名。“愿意的话,叫乳鸽也行,”她说,“我无所谓。” 大个子咧嘴一笑。“拿剑的乳鸽,”他道,“稀奇,真稀奇。” “我叫大牛。”詹德利边说边挡到艾莉亚前面。大牛至少比羊排好听。 七弦汤姆拨出一个愉快的音符。“热派、乳鸽和大牛,你们是从波顿大人的厨房里逃出来的吗?” “你怎么知道?”艾莉亚有些不知所措。 “小家伙,你分明戴着他的纹章。” 她居然忘了,她在羊毛斗篷下仍旧穿着侍酒的制服,胸口缝有恐怖堡的剥皮人。“我不是小家伙!” “不对吗?”柠檬说,“你就是个臭屁小孩。” “我比以前长大了。而且我不是孩子。孩子不会杀人,可我会。” “我懂了,乳鸽,你不是寻常小孩,而是波顿家的崽。” “根本不对。”热派根本不知道闭嘴,“事实上,他到赫伦堡之前我们就在那儿了。” “这么说,你们是小狮子,对吧?”汤姆道。 “也不对,我们就是我们自己,不是谁的人。你们呢?” 射手安盖说:“我们是国王的人。” 艾莉亚皱起眉头,“哪个国王?” “劳勃国王。”黄斗篷的柠檬道。 “那老酒鬼?”詹德利轻蔑地说,“他被野猪杀了,大家都知道。” “是啊,孩子,”七弦汤姆道,“真令人遗憾。”他弹出一个哀伤的音符。 艾莉亚不相信对方是国王的人。瞧他们穿得破破烂烂,活像一群土匪,甚至连马都没有。国王的人应该有马才对。 热派听了却很激动。“我们要去奔流城咧,”他说,“骑马得走多少天,你们知道吗?” 艾莉亚差点想杀了他。“安静!否则我拿石头塞你的笨嘴巴。” “奔流城在上游,很远,”汤姆道,“远得会饿穿你们的肚皮。出发以前,想不想吃顿热腾腾的饭菜呢?前面不远处有家客栈,是我朋友开的。我说,咱们还是化干戈为玉帛,敬几杯酒,吃几块面包吧。” “一家客栈?”想到热腾腾的饭菜,艾莉亚的肚子打起咕噜来,但她不信任汤姆。并非说话和气的就是朋友。“前面不远处?” “往上游走两里地,”汤姆说,“顶多一里格。” 詹德利看上去跟她一样怀疑。“你说的‘朋友’是什么意思?”他谨慎地问。 “朋友就是朋友。没听过这个词吗?”柠檬道。 “店家叫沙玛,”汤姆插嘴,“舌尖眼厉,但我向你保证,她心肠好,而且最喜欢小女孩。” “我不是小女孩,”她气愤地说,“那儿还有谁?不止一个人吧?” “还有沙玛的丈夫,以及一个被收养的孤儿。他们不会伤害你。到时候有麦酒——如果你能喝——有面包,也许还有一点肉。”汤姆瞥瞥农舍,“外加你从老佩特的花园里偷的菜。” “我才不偷东西。”艾莉亚说。 “那你是老佩特的女儿喽?他妹妹?他老婆?得了,乳鸽,老佩特是我亲手埋的,就埋在你躲的那棵柳树下,你跟他长得可不像。”他又拨出一个忧伤的音符。“过去这一年来,我们埋了许多好人,但并不想埋你,我以这把竖琴的名义发誓。射手,露一手。” 射手的动作比艾莉亚想象的快得多。飞箭从她脑袋边呼啸而过,离耳朵只有一寸,插进柳树树干。她还没回过神来,对方已搭上第二支,引弓待发。她本以为自己能做到西利欧口中的“迅如蛇”和“柔如丝”,现在才明白实在差得远。箭支在身后如蜜蜂一样“嗡嗡”作响,抖动不休。“你没射中。”她说。 “你这样想就更蠢了,”安盖道,“我指哪儿射哪儿。” “说得好。”柠檬斗篷赞同。 射手离她足有十几步远。我们没机会,艾莉亚心想,要是我有他那张弓,并像他一样会用箭就好了。她怏怏地放低沉重的长剑,剑尖触到地面。“去瞧瞧这家客栈也罢,”她勉强让步,企图用言语隐藏心中的疑虑,“但你们得走前面,我们骑马跟在后边,好看着你们。” 七弦汤姆深深一鞠躬。“前面,后边,都没关系。来吧,孩子们,让我们带路。安盖,把箭拔下来,在这儿派不上用场了。” 艾莉亚收剑入鞘,走到小路对面去见朋友们。他们继续跟三个陌生人保持距离。“热派,把白菜拿上,”她边说边翻身上马,“还有我的胡萝卜。” 这回他没争辩。出发之后,两个男孩照她吩咐的那样缓缓骑马,离三个步行者十余步,沿着印满车辙的路往前走。但过不多久,他们又不知不觉地赶了上去。七弦汤姆走得很慢,边行边弹木竖琴。“你们会唱什么歌?”他问,“和我一起来,好么?柠檬根本不入调,而这长弓小子只会他们边疆地的民谣,一首得有一百句那么长。” “咱边疆地的歌才是真正的歌咧。”安盖温和地表示。 “笨蛋才唱歌,”艾莉亚道,“唱歌是制造噪声。瞧,我们很远就听到了,可以来杀你们。” 汤姆的微笑表明他不以为然。“好汉子宁愿哼着歌奔赴黄泉。” “狼或狮子都逃不过我们的眼光,”柠檬大咧咧地说,“因为这是我们的森林。” “但你们就没发现我们。”詹德利道。 “噢,孩子,别那么肯定,”汤姆说,“有的人说得少,做得多。” 热派在马鞍上挪了一下。“我知道那首关于熊的歌,”他说,“会一点点。” 汤姆的手指滑过琴弦。“那我们一起来吧,热派小子。”他昂头唱道,“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热派神气活现地加入,甚至在马鞍上依着节奏轻轻摇晃。艾莉亚吃惊地瞪着他:他竟有副好嗓子,唱得也好。除了烤面包,她本以为他做不好任何事。 走不多远,有条小溪注入三叉戟河,当他们涉水穿越时,歌声惊起芦苇丛中一只鸭子。安盖原地站定,弯弓搭箭,将它射了下来。鸟儿落在岸边的浅滩。柠檬脱下黄斗篷,蹚入及膝深的水中去取,边走边抱怨。“沙玛的地窖里会不会有真柠檬?”安盖问汤姆,他们看柠檬溅起层层水花,粗口诅咒。“多恩的女孩曾用柠檬给我煮鸭子咧。”射手渴望地说。 过了小溪,汤姆和热派继续唱歌,鸭子则被柠檬挂在皮带上。唱着唱着,似乎路途也变得不那么遥远,客栈很快出现在眼前。它耸立在三叉戟河的拐弯处,河流由此转向南方。艾莉亚怀疑地斜睨它。这不像歹徒的巢穴,她不得不承认,上层刷成白色,石板房顶,烟囱里轻烟袅袅升起。一切都很正常,甚至有几分亲切。马厩和其他建筑环绕在周围,后面有座凉亭,还有些苹果树和一个小花园。这家客栈甚至带有伸向河中的码头,以及…… “詹德利,”她急切地低唤,“他们有船耶。剩下的路我们坐船,肯定比骑马快。” 他似乎很怀疑。“你驾过船吗?” “升起帆,”她说,“风就会带你走了。” “假如风向不对呢?” “还有桨呀。” “逆着水划?”詹德利皱起眉头,“那岂不很慢?如果船翻了,掉进水里怎么办?再说了,那不是我们的船,是这家客栈的船。” 我们可以取走它,艾莉亚心想,但她咬紧嘴唇,什么也没说。他们在马厩前下马,虽然看不见别的牲畜,可是畜栏里有新鲜粪便。“得留一个人看马。”她警惕地说。 这话被汤姆听到了。“没必要吧,乳鸽,快进来吃东西,它们没事的。” “我留下,”詹德利道,毫不理会歌手。“你们吃完再来替我。” 艾莉亚点点头,转身去追热派和柠檬。长剑仍插在背上的剑鞘里,并且她一只手始终没离开从卢斯·波顿那儿偷来的匕首,以防万一。 门边铁柱上挂着一张招牌,画了某位下跪的老国王。进去是大堂,一个又高又丑、下巴多瘤的女人叉腰站着,朝她怒目而视。“别站在那儿,小子,”她扯起嗓门喊,“你好像是女的?管你是什么,反正别堵我的门。要么进来,要么出去。柠檬,地板的事老娘跟你说过几百遍了?你浑身是泥!” “我们打下一只鸭子。”柠檬像举白旗般把它举起来。 女人一把抓过。“安盖射下一只鸭子。快把靴子脱掉,你聋了还是傻了?”她转身叫道,“老公!上来,臭小子们回来了。老公!” 从地窖里咕哝着走上来一个男人,身穿沾有污渍的围裙。他比那女人矮一头,脸胖胖的,松垮的黄皮肤上看得到疱疹的痕迹。“来了来了,老婆,别叫唤。到底什么事啊?” “把它挂起来。”她边说边把鸭子塞给他。 安盖蹭蹭脚。“我们以为能吃它咧,沙玛,如果你有柠檬的话,可以煮着吃。” “柠檬?我上哪儿去弄柠檬?你把这里当多恩吗,长雀斑的傻瓜?你为什么不跳上柠檬树为我们摘一箩筐,外加可口的橄榄和石榴呢?”她朝他晃晃手指,“老娘没有柠檬,你实在想吃的话,可以把鸭子跟柠檬的斗篷一起煮,但得先挂上几天。这顿要么吃兔子,要么就别吃。饿的话,叉上就烤;不急呢,就用麦酒和洋葱炖。” 听她这么说,艾莉亚流下口水。“我们没钱,但带了些萝卜和白菜,可以跟你换。” “是吗?它们在哪儿?” “热派,把白菜给她。”艾莉亚道。他照办了,尽管行动小心翼翼,仿佛当她是罗尔杰、尖牙或者瓦格·赫特。 那女人仔细看了看蔬菜,又仔细打量男孩。“热派在哪儿?” “在这儿。我,我就叫热派。她是……呃……乳鸽。” “老娘屋檐下你们得换个名儿,菜和人可不能混在一起。老公!” 丈夫刚想溜出去,被她一叫,赶紧回来。“鸭子挂好了,还有什么事,老婆?” “洗菜!”她命令,“我去弄饭,你们都给我坐着别动,让我家小子来张罗喝的。”她顺着长鼻子看看艾莉亚和热派。“我不给孩子提供麦酒,但果酒喝光了,又没奶牛可以挤奶,河水尝起来都是战争的味道。顺流漂下那么多死人,我给你一杯满是死苍蝇的汤,你会喝吗?” “阿利会,”热派道,“我是说,乳鸽会。” “柠檬也会。”安盖不怀好意地笑笑。 “你少管柠檬,”沙玛道,“大家都喝麦酒。”她急惊风一样地扫向厨房。 安盖和七弦汤姆挑了靠近壁炉的桌子坐下,柠檬找地方挂他的黄色大斗篷。热派“扑通”一声坐到门边板凳上,艾莉亚挤到他旁边。 汤姆卸下竖琴。“有家孤独客栈在林间小路上哟,”他唱道,曲调奏得缓慢,以配合歌词,“店家的老婆像蛤蟆一样难看……” “换首歌,否则就吃不到兔子了,”柠檬警告他,“你知道她什么德性。” 艾莉亚倾身靠近热派。“你会驾船吗?”她问。他还不及回答,只见一个约莫十五六岁的矮胖男孩端着几杯麦酒出现。热派虔诚地双手接住,啜了一口,露出艾莉亚从未见过的灿烂笑容。“麦酒耶,”他轻声叹道,“还有兔子。” “嗷,为陛下干杯!”射手安盖举起杯子,兴高采烈地喊,“七神保佑国王!” “保佑所有的国王。”柠檬斗篷咕哝着。他喝了一口,用手背抹去嘴边的泡沫。 老板娘的丈夫急匆匆地从前门赶来,围裙里兜了一大堆洗好的蔬菜。“马厩里有马!”他宣布,当他们还不知道一样。 “是啊,”汤姆边说边放下木竖琴,“比你送出去的三匹要好。” 那丈夫恼怒地将蔬菜扔到桌子上。“不是送,是卖的!卖了个好价钱,还搞到一艘小船。不管怎么说,把马弄回来是你们这帮家伙的责任。” 我就知道他们是土匪,艾莉亚边听边想。她伸手到桌子底下,摸摸匕首柄,确认它还在。敢来打劫的话,我会让他们后悔的。 “根本没人往这边过。”柠檬说。 “呃,我明明叫他们朝这边走。你们一定喝醉了,要么就是睡过头了。” “我们?喝醉了?”汤姆深吸一大口麦酒,“从来不会。” “你们可以自己干。”柠檬告诉老板娘的丈夫。 “凭什么,凭这孩子?我再说一遍,我家老婆子当时去羊肠镇帮芬穆生崽了,多半就是你们这帮家伙让那可怜的女孩怀上的。”他酸溜溜地看了汤姆一眼。“看什么?就是你!我敢打赌,是你用那把竖琴,弹些个悲伤曲子,好让可怜的芬穆脱衣服。” “如果唱歌弹琴能使姑娘脱下衣服,感受温暖明媚的阳光,这难道是歌手的错吗?”汤姆反问,“此外,她看上的是安盖。‘我能摸摸你的弓吗?’我听她问,‘噢噢噢,它又滑又硬,拉一拉成不成?’” 那丈夫哼了一声:“是你还是安盖,都没差,反正跟我一样该为丢马负责。我说,他们有三个,我一个怎么对付得了三个?” “三个?”柠檬嗤之以鼻,“一个是女人,一个戴铁镣,你自己说的。” 那丈夫扮个鬼脸。“大个子女人,穿得像男子。而那戴铁镣的……我讨厌他的眼睛。” 喝酒的安盖笑道:“我不喜欢谁的眼睛,就射穿它。” 艾莉亚忆起擦过耳边的那支箭,忽然很想拜他为师。 那丈夫却不为所动。“长辈说话时安静点!喝酒就是,管住舌头,否则我让我家老婆子给你一勺子。” “哈,老大爷,怕大嫂的该是你吧。好啦,至少喝酒不要你教。”他边说边咽下一大口,以兹证明。 艾莉亚也喝了一大口。这些天来,他们一直喝溪水和坑洞里的水,还有混浊的三叉戟河水,而今麦酒就像以前父亲在特殊场合才准她啜饮一杯的葡萄酒般可口。厨房飘出的香气让她垂涎欲滴,她强迫自己思考那艘小船。驾船比偷船难。只等他们睡着…… 小男孩拿着几大轮面包出现。艾莉亚忙不迭地扯下一大块,咬将下去。又粗又硬,不好吃,底部还烤焦了。 热派尝了一口,做个鬼脸。“这面包太糟糕,”他说,“不仅烤煳了,里面还是硬的。” “蘸点肉汤会好一点。”柠檬道。 “见鬼,才不会咧,”安盖说,“蘸点水只能保你的牙不被崩掉。” “妈的,小子,你要么吃了它,要么继续饿肚子,”那丈夫道,“我他妈看起来像面包师吗?你来就能做好啦?” “我当然行,”热派说,“这很容易。你捏面团捏得过头了,所以嚼起来才这么硬。”他又喝下一口麦酒,开始大谈特谈面包、馅饼和烘饼——这些他最钟爱的东西。艾莉亚翻翻白眼。 汤姆坐到她对面。“乳鸽,”他说,“阿利,不管你真名叫什么,这个给你。”他将一片肮脏的羊皮纸放在他们之间的木桌面上。 她怀疑地看看它。“这是什么?” “三枚金龙币。用来买马。” 艾莉亚警觉起来。“那是我们的马。” “你们偷的马,对吧?没什么好羞耻的,孩子,可恨的战争让正派人变成了盗贼。”汤姆敲敲折叠好的羊皮纸。“我们出的是高价,说实话,那三匹马不值这么多。” 热派抓起羊皮纸,打开来看。“没有金币,”他大声抱怨,“只有几个字。” “是的,”汤姆说,“对此我很抱歉。但战争结束之后,我们便会兑现,我是国王的人,以国王的名义向你担保。” 艾莉亚推开桌子,站起身来。“你们不是国王的人,你们是强盗!” “等哪天你碰到真正的强盗,就会发现之间的区别。他们决不会付钱补偿,即便欠条也不给。孩子,我们要马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国家,为了来去方便,好及时赶去打仗。为国王打仗。你要拒绝国王吗?” 他们一齐看着她;射手安盖,大个子柠檬,还有那面如菜色、眼神游移的丈夫。甚至站在厨房门口的沙玛也斜睨着。不管我说什么,他们都会抢走我们的马,她意识到,只好走着去奔流城,除非……“我们不要纸,”艾莉亚拍掉热派手中那张羊皮纸,“我们要外面那条船,还要你们教怎么用。” 七弦汤姆瞪了她一会儿,然后他那张大嘴仿佛突然憋不住,大笑失声。安盖也笑,大家都在笑,柠檬斗篷,沙玛,那个丈夫,甚至伺候的男孩……他从木桶后走出来,胳膊夹着一把十字弓。艾莉亚想朝他们尖叫,她强迫自己微笑…… “有骑兵!”詹德利的尖叫中充满警惕,他踢门闯进来。“有骑兵!”他喘着气道,“沿着河边小路过来,有十几个。” 热派一跃而起,打翻酒杯,但汤姆等人泰然自若。“把顶好的麦酒洒在老娘地板上可不对,”沙玛说,“乖乖坐下,小子,兔子肉来了。还有你,女孩儿,不管有过什么遭遇,都已经结束,已经过去了。你现在跟国王的人在一起,我们会保护你的安全。” 艾莉亚唯一的反应就是伸手过肩去拔剑,刚拔出一半,手腕就被柠檬扣住。“够了!你想干吗!”他扭她的胳膊,直到她松手。他的指头坚硬而布满老茧,十分有力。来了!艾莉亚心想,又来了!我又要回到湖边的仓库,又要见到奇斯威克、甜嘴拉夫和魔山。他们要偷走我的剑,让我变回老鼠!她左手握住酒杯,朝柠檬的脸砸去。麦酒涌出来,溅入他的眼睛,接着是鼻子断裂声和喷射的鲜血。他吼叫着双手去捂,她则获得了自由。“大家快跑!”她一边尖叫,一边飞箭般跑开。 柠檬立即赶上,他的长腿一步当她三步。虽然她又扭又踢,却依旧被他轻松提离地面,在空中挣扎摇晃。血从他脸上流下来。 “停下,你这小笨蛋,”他边喊边晃她,“快停下!”詹德利要过来帮她,但七弦汤姆掏出匕首挡在前面。 要逃来不及了。外面传来马嘶和人声,片刻之后,一个泰洛西人昂首阔步地走进门来。他比柠檬更高大,浓密的大胡子末端是亮绿色,新长出来的却是灰色。后面跟着两名十字弓兵,扶着一个伤员,然后是其他人…… 艾莉亚没见过如此衣衫褴褛的队伍,但他们手中的长剑、战斧和弓箭很精良。有两人进门时好奇地瞥了她几眼,但没有说话。一个戴生锈半盔的独眼人嗅嗅空气,咧嘴微笑,一个满头僵硬黄发的弓箭手大叫着要麦酒。队伍末尾是一个戴狮冠盔的长矛兵,一个跛腿老人,一个布拉佛斯雇佣兵和…… “哈尔温?”艾莉亚轻声道。是他!真的是他!透过胡子和纠结的头发,她看见胡伦儿子的脸,他从前常牵她的小马在院里走动,常跟琼恩和罗柏一起练习长枪冲刺,在宴会上他酒量惊人。而今他虽瘦了,却变得强壮,还留起了以前从未留过的胡子。真的是他——她父亲的人!“哈尔温!”她挣扎着向前去,试图挣脱柠檬铁一般的抓握。“是我啊,”她喊,“哈尔温,是我,你不认识我了吗,不认识了吗?”泪水涌出来,她发现自己像婴儿一样哭泣,又变回从前那个笨女孩。“哈尔温,是我啊!” 哈尔温看看她的脸,又看看她衣服上的剥皮人。“你认识我?”他怀疑地皱起眉头,“剥皮人纹章……伺候水蛭大人的小厮怎会认识我?” 一时她不知如何回答。她有过那么多名字,她真的还是艾莉亚·史塔克吗?“我是女生,”她抽泣着,“我是波顿大人的侍酒,但他要把我交给山羊,所以我跟詹德利和热派一起逃了。你一定认识我的!我小时候,你牵过我的小马。” 他瞪大眼睛。“诸神在上,”他的声音噎住了,“捣蛋鬼艾莉亚?柠檬,快把她放开。” “这家伙打断了我的鼻子。”柠檬随手把她扔在地上。“七层地狱,她究竟是什么人?” “她是首相之女。”哈尔温单膝跪下。“临冬城的艾莉亚·史塔克。” 162.第162章 凯特琳 是罗柏,兽舍沸腾的那一刻,她就知道了。 她的长子已带着灰风回到奔流城,只有那硕大的灰色冰原狼的气味会惹得猎狗们如此疯狂吠叫。他会来见我,她心想,艾德慕见了她一次以后,便再没来过,成天跟马柯·派柏和派崔克·梅利斯特在一起,听打油诗人雷蒙德歌颂石磨坊之役。罗柏不是艾德慕,罗柏会来见我。 雨连着下了好几天,冰冷灰暗,正与凯特琳的心境相符。日子一天天过去,父亲变得越发虚弱,越发神志不清,每次醒来,只会喃喃低语:“艾菊。”然后恳求原谅。艾德慕躲着她,戴斯蒙·格瑞尔爵士虽不情愿,仍禁止她在城堡内自由行动,唯有罗宾·莱格爵士的空手而归给了她不少安慰。兵士们回城时步伐疲倦,浑身湿透,看来是走回来的。韦曼学士说,他们的船被弑君者设计弄沉了。凯特琳请求和罗宾爵士谈话,以详细了解情况,却遭到拒绝。 有什么事不对劲。弟弟回来当天,他们争执之后不久,下面院子里传来愤怒的叫嚣。她爬上堡顶察看,只见一群人聚集在城堡正门处,牵着上好鞍配的战马,高声喝骂。凯特琳离得太远,听不清在说什么。一面白色冰原狼旗帜被搁在地上,一名骑士飞驰而前,践踏旗帜,冲出城门,另有几人也依样而行。这些人在渡口之役里跟艾德慕并肩作战,她知道,而今为何如此愤怒?难道弟弟怠慢了他们,侮辱了他们?在人群中,她认出派温·佛雷爵士——他曾保护她往返苦桥和风息堡——以及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马丁·河文。离得这么远,其他人都看不清楚,反正将近四十人离开奔流城,去往哪里不得而知。 他们没有回来。韦曼爵士不肯透露他们是谁,去了哪儿,以及他们愤怒的原因。“我是来照顾您父亲的,仅此而已,夫人。”他道,“您弟弟很快就会成为奔流城公爵,一切消息,可以由他亲口告诉您。” 现在罗柏已从西境凯旋而归。他会原谅我,凯特琳告诉自己,他必须原谅我,我是他的母亲,而艾莉亚和珊莎不仅是我的女儿,也是他的妹妹。他会放我出去,然后我就知道外面发生的事了。 戴斯蒙爵士来找她时,她已洗浴完毕,穿戴整齐,枣红头发也梳理好了。“国王陛下西征归来,夫人,”骑士说,“命您去大厅见他。” 这是她梦寐以求的时刻,也是她所惧怕的时刻。我失去了两个儿子,还是三个?答案很快就要揭晓。 他们进去时,厅内已站满了人,每双眼睛都看着高台,但凯特琳认得出那些背影:穿着打补丁锁甲的莫尔蒙伯爵夫人,比在场所有人都高的大琼恩父子,一头白发、腋下夹着飞鹰盔的杰森·梅利斯特,穿着华丽的鸦羽披风的泰陀斯·布莱伍德……他们中有的人想吊死我,有的人假装不认识我。除此之外,她还有一种不安的感觉,这里似乎缺了什么。 罗柏站在高台上。他不再是孩子了,她心痛地意识到,他已经十六岁,迈入成人阶段,而战争将他脸上柔和的线条通通融掉,将他变得精瘦而坚强。他把胡子剃光,但枣红的头发没有剪,一直披到肩头。近来的雨水锈掉他的锁甲,在白披风和外套上留下棕色的污点。或许那是血吧。罗柏戴着青铜和黑铁的剑冠,戴得自在多了,戴得像个国王。 艾德慕站在拥挤的高台下,谦恭地低下头,罗柏正在表彰他的胜利。“……永不会忘记在石磨坊英勇献身的战士。正因为他们所显示出的北境和奔流城的力量,才使泰温公爵倍感挫折,不得不回头对付史坦尼斯。”这番话引起一阵笑闹和赞同,罗柏举手示意安静。“但我们不能放松警惕,兰尼斯特必将再度进犯,为了王国安泰,我们还得继续战斗。” 大琼恩吼道:“北境之王万岁!”同时他将一只钢甲拳头冲天举起。三河流域的领主们也大喊:“三河之王万岁!”大厅里击拳跺脚的声音如雷鸣般响亮。 一片喧嚣中,起初少有人关注凯特琳和戴斯蒙爵士,但人们用胳膊互相拥挤,并渐渐安静下来。她高昂着头,不去在意别人的目光。随他们怎么看,我只在乎罗柏。 高台上布林登·徒利粗犷的脸,使她感到安心。一个她不认识的男孩正担任罗柏的侍从,孩子后面站着一个年轻骑士,身穿画了六只海贝的沙色外套,另一个年长骑士的徽章则是三个黑色胡椒罐,底色为绿银相间的斑纹。他们间有一位端庄的老妇人和一位美貌少女,看来是她女儿。此外,还有一个跟珊莎年纪相仿的女孩。海贝是西境某家小诸侯的纹章,凯特琳知道,但那个老骑士的纹章她不认识。他们是囚犯吗?罗柏为何让俘虏站到高台上? 戴斯蒙爵士护送她上前,乌瑟莱斯·韦恩将权杖往地上重重一击,宣示肃静。若罗柏像艾德慕那样待我,怎么办?但从儿子眼中,她看到的不是愤怒,而是别的什么……忧惧?不,这不可能,他有什么好怕的?他是少狼主,三叉戟河与北境之王啊。 叔叔首先向她致意,这条黑鱼从不管别人的看法。他径直跳下高台,将凯特琳揽进怀中。“回家见到你真好,凯特。”她不得不竭力保持镇静。“你也一样。”她低声说。 “母亲。” 凯特琳抬头望向她那威严高大的儿子。“陛下,我曾为您的安全回归而祈祷,听说您受了伤。” “攻打峭岩城时,一支箭射穿了我的手臂,”他道,“但伤口愈合得很好,因为我受到世上最好的照料。” “诸神保佑。”凯特琳长出一口气。说吧,无法逃避的。“他们一定把我的作为禀报了您,他们是否也解释过我的理由呢?” “为了两个女孩。” “我有过五个孩子,现在只剩下三个。” “是的,夫人。”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推开大琼恩走上前,黑锁甲和又长又粗的灰胡子使他看起来活像个阴沉的幽灵,那张长脸冰冷而痛苦。“我也有过三个儿子,现在只剩下一个……你剥夺了我复仇的权利!” 凯特琳平静地面对他。“瑞卡德大人,弑君者的死不能换得你儿子复生,让他活着回去却能保我女儿归来。” 伯爵毫不信服。“詹姆·兰尼斯特拿你当枪使,把你当傻瓜!你得到的不过一堆空话,仅此而已!我的托伦和艾德决不应就此埋没。” “算了吧,卡史塔克。”大琼恩将两条粗胳膊交叠在胸,咕哝道,“这是母亲的疯狂,女人天生就这个样。” “母亲的疯狂?”卡史塔克伯爵转身面对安柏伯爵,“我说这是背叛!” “够了。”片刻之间,罗柏听上去更像布兰登,而不是他父亲。“不准在我面前说临冬城的夫人是叛徒,瑞卡德大人。”他转向凯特琳,声音柔和下来。“我要将弑君者抓回来。你私自放走了他,既没通知我,更没征得我的同意……但我明白,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为了艾莉亚和珊莎,为了失去布兰和瑞肯的悲伤。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我已经明白,爱并不总是明智的,它往往会将我们引向愚行,但我们生而为人,遵循情感行动……而不管其后果如何。对吗,母亲?” 是么?“假如我的情感导致我的愚行,我真诚地向您和卡史塔克大人道歉。” 瑞卡德伯爵怒气不息。“弑君者杀害我的托伦和艾德,您道个歉就算完了?”他从大琼恩和梅姬·莫尔蒙中间挤过,离开大厅。 罗柏没有阻止他。“原谅他吧,母亲。” “如果您愿意原谅我的话。” “我已经原谅你了。爱到深切,让你无法考虑其余。” 凯特琳低下头。“谢谢。”至少我还没有失去这个孩子。 “我们得谈谈,”罗柏续道,“你和舅公、舅舅留下来,谈谈这事……以及其他一些事情。总管,宣布会议结束。” 乌瑟莱斯·韦恩用权杖敲击地面,高喊散会,三河诸侯和北地人便一起离开。凯特琳猛然意识到缺的是什么——狼。狼不在。灰风怎么了?那头冰原狼明明跟罗柏一起回来,她听见狗群吠叫。但他却不在厅内,不在她儿子身边,他上哪儿去了? 她还来不及问罗柏,就被一群前来表达善意的人所包围。莫尔蒙夫人拉住她的手,“夫人,若我有两个女儿被瑟曦·兰尼斯特抓住,我也会这么做。”不拘礼节的大琼恩用毛茸茸的大胳膊使劲捏她双臂,将她提起来,“您的小狼崽打败过弑君者,日后疆场相逢,再干一次就是了。”盖伯特·葛洛佛和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比较平静,杰诺斯·布雷肯则近乎冷漠,但他们的话都说得相当有礼。弟弟最后一个走来,“我也为你的女儿们祈祷,凯特,希望你不要怀疑。” “当然不会,”她吻他,“我爱你。” 祝福完毕后,奔流城的大厅里空空荡荡,只剩罗柏、三个徒利家的人和六个凯特琳不认识的陌生人。她好奇地打量着他们。“先生们女士们,你们是新近参加我儿子的事业的吗?” “是。”海贝徽章的年轻骑士说,“我们虽然是新近加入,但勇气非凡,忠贞不移,您会看到的,夫人。” 罗柏看上去不大自在。“母亲,”他说,“请允许我向你介绍希蓓儿夫人,峭岩城伯爵加文·维斯特林的妻子。”老妇人仪态端庄地走向前,“她的丈夫被我们在呓语森林俘虏。” 维斯特林?是了,凯特琳心想,他们家的旗帜正是沙黄底色上的六枚白海贝。这个小家族效忠于兰尼斯特。 罗柏依次招呼其他陌生人上前。“罗佛·斯派瑟爵士,希蓓儿夫人的哥哥,我军攻打峭岩城时,他担任代理城主。”胡椒罐纹章的骑士点点头。他身材壮硕,有只断鼻子和短短的灰胡须,看上去相当勇猛。“这几位是加文大人和希蓓儿夫人的孩子。雷纳德·维斯特林爵士。”海贝徽章的骑士在浓密的小胡子下微微一笑。他年轻、精瘦、粗犷,牙齿健康,栗色头发十分密实。“艾琳妮亚。”小女孩飞快地行了个屈膝礼。“洛拉姆·维斯特林,我的侍从。”男孩想跪下,见在场诸人都没跪,便慌忙改成鞠躬。 “非常荣幸。”凯特琳说。罗柏收服了峭岩城的维斯特林家族?难怪他们会随他回来。可是凯岩城遭到如此背叛,一定咽不下这口气。是的,自打泰温·兰尼斯特能骑马上战场起就不会…… 那美貌少女最后一个走上前,表现得很羞涩。罗柏执起她的手。“母亲,”他说,“我怀着最大的荣幸向你介绍简妮·维斯特林小姐,加文大人的长女,我的……呃……我的夫人。” 闪过凯特琳脑海的第一个想法是:不,这不可能,你只是个孩子。 第二个是:况且你已经许了一个。 第三个是:圣母慈悲,罗柏,你都干了些什么? 这时她明白了。为爱而犯下的愚行?他干净利落地把我像兔子一样套进陷阱,让我不得不原谅他、接受他。凯特琳虽然恼火,却又感到一丝沮丧的钦佩,这出戏演得真巧妙……国王的游戏就该这样。凯特琳别无选择,只好握住简妮·维斯特林的手。“我又添了一个女儿,”她嘴上说得动听,却觉得声音比较生硬,于是赶紧亲吻对方的双颊,“欢迎来到我们的大厅,与我们共享壁炉。” “谢谢您,夫人,我会成为罗柏忠诚的好妻子,我发誓,我会尽力做个贤明的王后。” 王后。对,这个漂亮小姑娘是王后了,我必须记住。她的美貌无可挑剔,栗色卷发和心形的脸,还有那羞涩的笑容。她虽苗条,但臀部很大,凯特琳心想,生孩子应该没问题。 希蓓儿夫人举起一只手。“夫人,我们很荣幸加入史塔克家族的事业,但此刻从西境急匆匆赶来,业已人困马乏。陛下,可否准我们先回房,让您母子好好聊聊呢?” “如此最好,”罗柏亲吻简妮,“总管会为你们安排住处。” “我带你们去找他。”艾德慕·徒利爵士自告奋勇。 “您真好心。”希蓓儿夫人道。 “我也得去吗?”男孩洛拉姆问,“我是您的侍从呀。” 罗柏笑道:“但我暂时不需要侍奉。” “噢。”男孩一本正经地说。 “陛下没有你已经过了十六年,洛拉姆。”海贝徽章的雷纳德爵士道,“依我看,再多过个几小时也无碍。”他牢牢拉住弟弟的手,将对方带离大厅。 “你的夫人很可爱,”当维斯特林家的人全部走出听力范围,凯特琳道,“他们家族看来也很值得敬重……嗯,加文大人是泰温·兰尼斯特的封臣,对吧?” “是的。他被杰森·梅利斯特在呓语森林俘虏,现关押于海疆城待赎。不管他愿不愿加入我方,我都将立刻释放他,恐怕我们未征得他的同意就结了婚,已将他置于极其危险的境地。峭岩城势孤力薄,为了对我的爱,简妮可能失去一切。” “而你,”她柔声道,“失去了佛雷家族。” 他怔了一下。她明白了,明白了那些愤怒的叫嚣,明白了派温·佛雷和马丁·河文的离开,明白了他们践踏冰原狼旗的举动。 “请问,你的新娘为你带来多少军队,罗柏?” “五十个人,其中有十来位骑士。”他声音阴郁,正如她所预料。当初孪河城方面为缔结婚约,可是慷慨地派出一千名骑士和近三千步兵。“母亲,简妮不仅聪明美丽,而且十分善良,她有一颗温柔的心。” 你需要的是军队,不是温柔的心。你怎能这么做,罗柏?你怎能如此不计后果,如此鲁莽?你怎能如此……如此……幼稚。然而现在说什么都无济于事了,她只问:“告诉我,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我攻占了她的城堡,她则攻占了我的心。”罗柏微笑。“峭岩城守备很弱,因此我们猛攻一晚就告成功。当时黑瓦德和小琼恩带队攀登城墙,我则督促攻城锤突击主城门。就在罗佛爵士献城投降前夕,我手上中了一箭。起初觉得没什么,但很快就感染了。简妮让人把我抬到她床上,照料我直到退烧。其间大琼恩带来消息,关于……关于临冬城……关于布兰和瑞肯。她和我在一起。”说出弟弟们的名字,对他而言似乎很困难。“那一夜……那一夜,她……她安慰我,母亲。” 凯特琳不用说也明白简妮·维斯特林给她儿子的是什么样的安慰。“你第二天就娶了她。” 他望进她的眼睛,目光骄傲又酸楚。“唯有这么做,才能保持荣誉。她既温柔又甜蜜,母亲,真的,她会成为我的好妻子。” “也许会吧,但这件事是不会让佛雷侯爵满意的。” “我明白,”儿子倍感挫折地说,“除了打仗,我把一切都搞砸了,不是吗?我真的以为打仗最困难,可……如果我听你的话,把席恩留做人质,就能保住北境,布兰和瑞肯就会活下来,安全地待在临冬城里。” “也许会,也许不会。不管有没有席恩,巴隆大王都可能发动战争。别忘了,上次他为王冠付出了两个儿子,这次只需一个,或许会觉得是笔不错的买卖。”她碰碰他的手臂。“你结婚之后,佛雷家的人有何反应?” 罗柏摇摇头。“如果史提夫伦爵士还在,好歹可以提出补偿,但莱曼爵士跟石头一样呆板,而黑瓦德……那家伙叫这个名字绝不是因为胡子的颜色,我向你保证。他太过分!居然宣称他的姑婆们不介意跟鳏夫成婚。若非简妮求我慈悲,我早宰了他!” “你狠狠地侮辱了佛雷家族,罗柏。” “这不是我的本意。史提夫伦爵士为我战死,而奥利法做侍从忠勇可嘉,他甚至请求继续留在我身边,最后是被莱曼爵士强行带走的。他还带走了他们家所有的部队。大琼恩催促我加以攻击……” “强敌当前,还要窝里斗?”她说,“简直胡说八道!” “我也不赞成……也许我们可以为瓦德侯爵的女儿安排其他人选。文德尔·曼德勒提议代我成婚,大琼恩则说他的叔父们希望续弦。如果瓦德侯爵通情达理——” “他根本就不会‘通情达理’,”凯特琳道,“他这人既骄傲又暴躁,受不得半点轻慢。你明知他想当上国王的岳父,现在却硬塞给他两个年迈的老家伙和七国最大的胖子的次子,如何能让他满足?你可要想清楚,违背誓约是一层,娶一家小诸侯的姑娘为妻这件事本身就是对孪河城极大的轻侮。” 这番话让罗柏激动起来。“维斯特林家族的血脉远比佛雷家族古老,他们渊源悠久,乃是先民的后裔。征服战争之前,历代凯岩王常与维斯特林家族通婚,而在近三百年前,另一位简妮·维斯特林当过梅葛王的王后。” “所有这一切都在往瓦德侯爵的伤口上撒盐啊。他最恨这些世家名门,恨他们把佛雷家当暴发户。我到孪河城谈判那回,他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他恨琼恩·艾林不愿收养他的孙子,更恨我父亲拒绝让艾德慕迎娶他的女儿。”弟弟办事回来,她朝他点点头。 “陛下,”黑鱼布林登说,“这事我们还是找个私密地点从长计议吧。” “是的,”罗柏听上去很疲惫,“天啊,我只想喝一杯红酒。我们去会客室。” 步上阶梯时,凯特琳问到从入厅起就困扰着她的问题。“罗柏,灰风在哪儿?” “在院子里啃羊腿。我特地吩咐兽舍掌管准备的。” “你不总让他跟在身边吗?” “让冰原狼待在大厅里于礼不合。你也知道,他会变得坐立不安,又吼又咬。唉,早知我就不带他上战场了,他杀了太多人,现在一点也不怕生。有他在旁边,简妮总是很不安,而她母亲则是怕他。” 这就对了,凯特琳心想。“他是你的一部分,罗柏,怕他就是怕你。” “我才不是狼,不管别人怎么说!”罗柏有些生气。“灰风在攻打峭岩城和烙印城时分别杀了一个人,在牛津一役中则咬死六七个,如果你看到——” “我在临冬城亲眼见过布兰的狼撕开活人的喉咙。”她尖锐地说,“我喜欢他那样。” “这不是一回事。死在峭岩城的那个骑士简妮从小就认识,她会害怕,难道是她的错吗?而今灰风又讨厌她舅舅,每当见到罗佛爵士,他就会龇牙咧嘴,就会……” 一阵寒意掠过。“听我说,立刻遣走罗佛爵士。” “遣走?笑话!遣去哪里?遣回峭岩城,好让兰尼斯特把他脑袋插枪上吗?母亲,简妮爱他,他不仅是她舅舅,还是个好骑士。我需要一千个罗佛·斯派瑟,而不是把忠勇的人拿掉,仅仅因为我的狼不喜欢他的味道。” “罗柏。”她停步抓住他的胳膊,“我曾劝告过你,把席恩·葛雷乔伊留在身边,你没有听;现在,我要再次对你提出劝告。让这个人走吧。我并非叫你拿掉他,你可以给他找一项任务,一项需要勇气、能获得光荣的任务,具体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把他留在身边。” 他皱紧眉头。“如此说来,我该让灰风把我所有的骑士都嗅上一遍?若还有其他人的气味他不喜欢怎么办?” “灰风不喜欢的人,统统赶走。罗柏啊,你必须明白,这几头冰原狼不只是狼,更是诸神送给我们家的礼物,是你父亲的神、北方的旧神所赐予的。五只幼崽,罗柏,五只幼崽正好对应史塔克家的五个孩子。” “共有六只,”罗柏说,“还有一只给琼恩。是我发现他们的,记得吗?我很清楚他们打哪儿来、有多少。从前,我和你想法一致,以为他们就是我们的保镖,是诸神送给我们家的礼物……的使者,直到……” “直到?”她提示。 罗柏抿紧嘴唇。“……直到他们告诉我席恩谋杀了布兰和瑞肯,很明显,两匹狼救不了弟弟们。母亲,我不再是孩子了,我是国王,可以自己保护自己。”他叹口气,“我会为罗佛爵士找个任务,让他离开。不是因为他的气味,而是为了你。你已经受够了折磨。” 趁其他人还没有转过楼梯拐弯,凯特琳欣慰地在罗柏脸颊上轻轻一吻。片刻间,他又成为了她的孩子,而不是她的国王。 霍斯特公爵的私人会客室在大厅顶上,屋子较小,适合私密交流。罗柏就座高位,脱下王冠,置于身边地上,凯特琳摇铃传唤上酒,艾德慕则向叔叔大讲特讲石磨坊之役的经过。等仆人们离开后,黑鱼清清嗓子,“我们已经听够了你的卖弄,侄儿。” 艾德慕糊涂了。“卖弄?您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黑鱼说,“你该感谢陛下的宽容。他在大厅里演戏,以免你在自家封臣面前出丑。如果换作我,将毫不留情地严斥你的愚笨,决不会赞扬那些许微功!” “渡口一战中,无数勇士献出生命,叔叔,您应该尊重他们。”艾德慕很生气,“怎么啦,除了少狼主,就没人该获得胜利?我抢走了属于您的荣耀,罗柏?” “陛下。”罗柏冷淡地纠正,“你是否承认我是你的国王,舅舅,是否连这点也记不住?” 黑鱼道:“给你的命令是留守奔流城,艾德慕,仅此而已。” “我守住了奔流城,还挫败泰温公爵……” “确实如此,”罗柏说,“但挫败不等于胜利,对不对?你有没有扪心自问,牛津战役后我们为何还在西境久留?你知道我没有足够力量威胁兰尼斯港或凯岩城。” “为何……为了占领其他城堡……金钱,牲畜……” “见鬼,你以为我们留下来当强盗?”罗柏难以置信地说,“舅舅,我正是要引泰温公爵西进。” “我军是马队,”布林登爵士解释,“兰尼斯特军泰半是步兵。我们计划让泰温公爵高高兴兴地追上一段,直到海边,然后从旁溜过去,横穿黄金大道,占据稳固的防守位置。我的斥候找到了地方,地形极为有利,如果他在那儿发动攻击,将付出惨重代价;如果他不进攻,则会被困在西境,不仅距离需要他的地方千里之遥,而且是我们消耗着他的资源,而不是他掠夺着三河诸侯。” “与此同时,史坦尼斯公爵将打下君临城,”罗柏说,“帮我们一笔勾销乔佛里、太后和小恶魔,然后我就与他讲和。” 艾德慕看看叔叔,又看看外甥,“你们从未把计划告诉我。” “我告诉你守住奔流城,”罗柏说,“这道命令,什么地方你无法理解?” “你在红叉河阻挡住泰温公爵,”黑鱼说,“呵,挡得可真久,刚好让苦桥来的信使赶上他的军队。泰温公爵立即让部队掉头,在黑水河源头附近跟马图斯·罗宛与蓝道·塔利会合,急行军到翻斗瀑——梅斯·提利尔和他两个儿子正带着大军和驳船队等在那里。他们合兵一股,顺流而下,在距离君临城半日骑程的地方登陆,从后方袭击史坦尼斯。” 凯特琳在苦桥见过蓝礼国王的队伍。千百朵金玫瑰在风中飞舞,玛格丽王后笑容羞涩、语调温柔,她哥哥百花骑士虽然额上缠着亚麻绷带,却英俊不减。若你非得投入女人的怀抱,我的儿啊,为何不是玛格丽·提利尔?高庭的财富和军队足以扭转形势,或许灰风还会喜欢她的味道。 艾德慕蔫了气。“我一点也不想……不想……罗柏,你得让我补偿,就准我在下场战役里担任前锋吧!” 这是补偿,弟弟?还是为了荣誉?凯特琳很怀疑。 “下场战役,”罗柏沉吟道,“嗯,下场战役很快就会到来。乔佛里成亲之后,兰尼斯特就会再次开战,对此我毫不怀疑。而这一回,他们有了提利尔家的支持……也许我还要对付佛雷家,若黑瓦德……” “席恩·葛雷乔伊坐着你父亲的宝座,手上沾染了你弟弟们的鲜血,除了他,其他敌人都必须先放在一边。”凯特琳告诉儿子,“领主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子民,罗柏,你身为国王,要么赢回临冬城,把席恩吊在鸦笼里,让他慢慢烂掉;要么就永远放弃王冠——因为人们将不会把你当成真正的国王。” 从罗柏瞧她的神情来看,她断定,已经很久没有人敢如此坦率直言了。“他们告诉我临冬城陷落时,我首先想到的就是返回北方,”他带着一丝辩解的意味道,“我想去营救布兰和瑞肯,但我以为……我做梦也想不到席恩会伤害他们,真的,如果我……” “说‘如果’已太晚,要营救也太迟,”凯特琳说,“剩下的只有复仇。” “根据从北境得到的最新消息,罗德利克爵士在托伦方城附近击败了铁群岛的部队,然后于赛文城重新整军,准备夺回临冬城。”罗柏道,“他或许已经成功了,因为我们很久没有收到进一步的消息。退一步讲,假如我回师北上,三河地区怎么办?我不可能要求三河诸侯遗弃人民随我出征啊。” “不,”凯特琳说,“把他们留下,让他们自己管自己,我们靠北方人赢回北境。” “您的北方人如何去得了北境?”弟弟艾德慕反问,“铁群岛方面不仅控制了落日之海,而且占领了卡林湾。一万年来,没有一支军队能从南面攻下卡林湾。即便朝那里进军也是疯狂之举,我们很可能被困在堤道上,铁民在前,愤怒的佛雷家族在后。” “所以必须赢回佛雷家族,”罗柏说,“有了他们,才有成功的机会——不管机会多渺茫;没有他们的支持,我看不到希望。我愿向瓦德侯爵提出一切……道歉、荣誉、土地、金钱……一定有东西可以抚平他受创的自尊心……” “东西办不到,”凯特琳道,“但人可以。” 163.第163章 琼恩 “他们够大吧?”雪花星星点点地落到托蒙德的宽脸上,在头发和胡子间融化。 巨人们坐在长毛象背上缓缓摇晃,两骑一排地经过。琼恩的矮马见此奇景惊恐后退,不知是长毛象还是骑手吓着了它。就连白灵也退后一步,龇牙露齿,无声咆哮。冰原狼固然身躯硕大,但和长毛象相比,却是小巫见大巫,更何况后者数量众多。 琼恩手握缰绳,将马稳住,试图数清在这雪花飘飞、雾气弥漫的乳河沿岸究竟有多少巨人。数到五十好几时,他被托蒙德的话语打断,但肯定有数百个。他们的队伍无穷无尽,源源不断。 在老奶妈的故事中,巨人是体型超大的人类,住在巨型城堡里,用巨剑战斗,光穿的鞋就足以让人类男孩躲在里面。然而眼前这些生物却和她的描述不大相符,应该说他们更像熊,和胯下的长毛象一样多毛。由于巨人们都坐着,所以很难判断确切高度。或许十尺,或许十二尺,琼恩心想,也可能十四尺,但不会再高。他们隆起的胸膛和人类差不多,胳膊很长,悬吊而下,下半身又比上半身宽一半。而他们的腿比手短,很粗,且根本不穿鞋,脚掌宽阔,又黑又硬,长满老茧。由于没脖子,他们沉重的大脑袋从肩胛骨间向前伸出,脸则扁平而凶残,老鼠般的小眼睛不过珠子大小,陷在角质皮肤中几乎看不见,可他们鼻子很灵,边走边嗅。 他们并非披着兽皮,琼恩意识到,只是毛发很长。乱蓬蓬的毛发覆盖着身体,腰部以下较密,以上则较稀疏,散发出的臭气令人窒息——当然,气味也可能源于长毛象。在歌谣里,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眼前的巨人没有装备十尺长的巨剑,他只看到棍棒,其中多数是枯树枝干做成,拖着残破的分枝,有几根末端还绑了石球,当槌子用。歌谣里可没说号角能否让他们重回睡眠。 朝他们走来的巨人中,有一个看上去比其余的年长。他的毛发乃是灰色,间有白色条纹,胯下的长毛象也比同类要大,一样灰白相间。他经过时,托蒙德用某种刺耳铿锵的语言喊了些什么,琼恩无法领会。巨人张开嘴巴,露出满口结实的大牙齿,发出半像打嗝、半像轰鸣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琼恩才意识到他在笑。那头长毛象转过巨大的脑袋,短暂地瞥了他俩一眼,笨拙地走来,在河边的烂泥浆和新雪地上留下硕大的足印,一根巨齿从琼恩头上掠过。这时,巨人用托蒙德刚才所说的粗犷语言冲下面叫喊。 “那是他们的王吗?”琼恩问。 “巨人没有国王,就跟长毛象、雪熊和灰海里的巨鲸一样。此乃玛格·玛兹·屯多·铎尔·威格,意为‘强壮的玛格’。哈哈,如果你喜欢,可以向他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但小心哟,别让他踩着你,巨人眼睛不好,或许看不到脚边的小乌鸦。” “你跟他说了些什么?这是古语吗?” “不错。我说他真是父亲的好儿子,他两个看上去实在太像,不过他父亲的气味要好一些。” “他跟你说什么呢?” 雷拳托蒙德咧开缺齿的嘴笑道:“他问我边上骑马的这位洁白粉嫩的家伙是不是我女儿!”野人抖落手臂上的雪,调转马头。“大概他这辈子从没见过不长胡子的男人咧。来,我们回去,待会儿找不到我,曼斯铁定大发脾气。” 琼恩掉头随托蒙德朝队列前端走去,新斗篷沉重地披在肩头。它由未经清洗的羊皮缝制而成,遵照野人的建议,毛绒的一面穿在内。它足以遮挡风雪,夜里也能保他睡个暖和的好觉,但他并没丢弃黑斗篷,而是将其折好放在马鞍下。“你真的杀过巨人?”他边向前骑,边问托蒙德。白灵安静地在旁慢跑,新雪地上印下爪印。 “噢,这还有假?你小子干吗怀疑我这么强壮的汉子呢?那是冬天的事,当年我人还小,小男孩都傻乎乎的。我跑得太远,结果马死掉了,偏又遭遇风暴袭击。一场真正的风暴哟,不是现在这种撒面粉似的天气。哈!我知道不等风暴平息我就会冻死,于是找到一个熟睡的巨人,割开她的肚子,爬了进去。她体内确实暖和,只是臭气差点把我熏死。最糟的是,春天的时候她醒过来,把我当成她的孩子,在我想办法逃离前,足足喂了我三个月的奶。哈!有时候我还挺想念巨人奶的味道。” “她喂你奶,你怎能杀她呢?” “我当然没杀她——你千万别把这话传出去。巨人克星托蒙德比巨人婴儿托蒙德好听多了,对吧?” “你的其他外号又怎么来的呢?”琼恩问,“曼斯叫你吹号者,是么?还有红厅的蜜酒之王,雪熊之夫,生灵之父?”他其实想打听的是“吹号者”这个外号,但不敢问得太直接。传说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巨人和长毛象真的就是这样来的?莫非曼斯·雷德找到乔曼的号角,并把它交给雷拳托蒙德来吹? “乌鸦都这么好奇吗?”托蒙德反问。“好吧,故事是这样的。那是另一个冬季,比我在巨人肚里度过的那个还冷,没日没夜地下雪,雪花有你脑袋那么大,可不是现在这种小场面。大雪纷飞,整个村子被埋住一半,我住在红厅里面,陪伴我的只有一桶蜜酒。无事可做,只有喝酒,而我喝得越多,就越想住在附近的那个女人,她强壮又漂亮,一对奶子更大得惊人,虽然她脾气很坏,没错——但是,哦,她也很热和,在隆冬季节,男人就需要热和劲。” “我喝得越多就越想她,越想她,那话儿就越硬,直到再也受不了。我傻得热血上冲,当即把自己从头到脚裹进毛皮,脸上蒙一块羊毛风巾,冲出去找她。雪下得太大,辨不清路途,风穿透身子,冻僵了骨头,但最后我还是找着了她,她跟我一样全身裹着毛皮。 “女人的脾气确实恶劣,我抱住她,她激烈反抗,我费尽全力才把她带回家,脱掉她一身毛皮。当我这么做的时候,哦,她的热情简直让人无法回忆。后来呢,后来我们好好享受了一段,然后就睡了。第二天早晨醒来,雪已停止,阳光照耀,但我的状态却不好,全身都是伤口,那话儿被咬掉一半,地板上则有一张母熊皮。不久后,自由民们传说森林里有头光秃秃的熊,身后跟着两只非常怪异的熊崽。哈!”他拍了一下粗壮的大腿,“但愿我还能找到她,再睡一觉,这头母熊!没一个女人能这样反抗我,也没一个女人能给我生这么强壮的儿子。” “你找到她又能怎样呢?”琼恩笑问,“她不是把你那话儿咬掉了么?” “只咬掉一半!我那话儿有旁人四倍长咧。”托蒙德喷喷鼻息,“话说回来,关于你……在长城当兵时那话儿被割过吗?” “没有。”琼恩道,感觉受了羞辱。 “我还以为一定是这样,否则你干吗拒绝耶哥蕊特?在我看来,她根本不会抗拒你,她想要你,这是很明显的事,瞎子都能看出来。” 确实很明显,琼恩心想,似乎队伍里一半的人都看出来了。他注视着飘落的雪花,以便在托蒙德面前掩饰羞红的脸。我是守夜人的汉子,他提醒自己,不是害羞的少女。 他白天大部分时间都跟耶哥蕊特在一起,晚上也一样。由于叮当衫不信任“反复无常的乌鸦”,因此曼斯·雷德给了琼恩新羊皮斗篷之后,便提议让他跟随巨人克星托蒙德,琼恩愉快地接受了。第二天,耶哥蕊特和长矛里克也离开叮当衫的队伍,加入托蒙德的部众。“自由民想跟谁就跟谁,”女孩告诉他,“我们受够了那堆骨头。” 每晚扎营时,耶哥蕊特总是将毛皮铺在他身旁睡觉,也不管他离营火近还是远。有一回他半夜醒来,竟发觉她偎着自己,胳膊抱紧他的胸。他躺着倾听她的呼吸,许久许久,试图抑制股间的冲动。他安慰自己游骑兵经常大被同眠,却又怀疑取暖远非耶哥蕊特想要的全部。后来,他用白灵将两人隔开。在老奶妈的故事里,骑士当万不得已和女士同床时,为了荣誉,会在中间放一把剑,他想,用冰原狼来代替宝剑大概是世上头一遭吧。 即便如此,耶哥蕊特仍坚持不懈。就前天,琼恩犯下一个错误,他透露自己想洗热水澡。“冷点也行,”她立即道,“反正之后有人帮你取暖呢。快去吧,河水只有一半结冰。” 琼恩笑道:“你想冻死我呀?” “乌鸦都这么怕冷吗?结点冰咋了?死不了人,要不,我跟你一起跳下去。” “湿衣服会冻住皮肤!”他反对。 “琼恩·雪诺,你什么都不懂。跳下去当然是不穿衣服。” “我才不下去。”他坚决地说,然后便谎称雷拳托蒙德在找,趁机溜走了。 因红发的关系,野人们都认为耶哥蕊特极其美丽;自由民中少有红发,它代表火吻而生,乃是幸运的象征。幸不幸运且不论,耶哥蕊特的头发的确很红,只是乱蓬蓬的,琼恩有时忍不住想问她,是否只在季节更替时才梳头。 他明白,若生在南方贵族世家,这女孩只会被认定为相貌平平。她有一张农民般的圆脸,狮子鼻,牙齿有些歪斜,双眼分得很开,这些琼恩头一次遇见她、把刀抵住女孩喉咙时就注意到了。但近来,他还注意到其他一些东西:咧嘴微笑时,她歪斜的牙齿其实不碍事;也许她两眼分得很开,但那双漂亮的蓝灰眸子是他所见过最生动的东西;她用沙哑的声音低吟浅唱,会令他十分感动;还有时候,她抱膝坐在营火边,火焰与红发交相辉映,她望着他,微笑……啊,那也带给他某些触动。 不,我是守夜人的汉子,我发过誓。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在鱼梁木、在父亲的神灵面前发下誓言,决不能反悔……而我也不能向这位“生灵之父”雷拳托蒙德承认我的软弱。 “你不喜欢那女孩?”他们又经过二十头长毛象,托蒙德问他。这批长毛象驮的不是巨人,而是高高的木塔,其中有野人。 “不是的,可我……”我说什么他会信?“我太年轻,不能结婚。” “结婚?”托蒙德哈哈大笑,“谁说结婚?难道在南方,男人必须跟每个上过的女孩结婚吗?” 琼恩感到自己又脸红了。“叮当衫要杀我时,她替我说话,我不能损害她的名誉。” “你已经是自由民了,耶哥蕊特也是。你们想睡就睡,哪有不名誉呢?” “我会让她怀孩子的。” “对啊,但愿如此。生一个强壮的儿子,或者活泼欢笑的女孩,火吻而生,再好不过了么?” 他不知该怎么说。“那孩子……那孩子会是个私生子。” “莫非私生子比其他孩子更虚弱?更容易得病?更容易夭折?” “不,可——” “你自己就是个私生子!若耶哥蕊特不想要,自会去找森林女巫,讨一杯月茶。种子播下以后,别的你就不用管了。” “我绝不会在外面生什么私生子。” 托蒙德摇摇满头乱发。“你们爱下跪的南方佬真蠢,你既不想要她,干吗又要偷她?” “偷?我没有……” “没有?”托蒙德道,“你杀了她身边的两个人,并把她带走,这不叫偷叫什么?” “她是我的俘虏。” “想清楚,是你要她向你投降。” “没错,可……托蒙德,我发誓,我没碰她。” “他们真的没把你那话儿割掉?”托蒙德耸耸肩,仿佛在说自己永远也不能理解这种愚行。“好吧,你是自由民,如果不想要女人,最好替自己找头母熊。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那话儿不用的,那样的话它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琼恩无言以对。难怪七大王国的人认为自由民简直不是人。他们没有法律,没有荣誉,甚至连基本的道德准则也没有。他们相互间无休止地偷窃,像野兽一样繁殖,崇拜强暴无视婚姻,到处产下私生子。可不管怎么说,他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了巨人克星托蒙德——尽管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吹牛大王——还有长矛里克,耶哥蕊特……不,不要去想耶哥蕊特。 跟托蒙德和长矛他们一起骑行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野人,其中有的像叮当衫或哭泣者一样讨厌,不只朝他吐唾沫,还很乐意捅他一刀。例如狗头哈犸,她是个木桶般粗壮的女人,脸颊像两块厚厚的白肉。她最恨狗,每隔两周便杀一条,并把新鲜狗头插在矛上当旗帜;无耳的斯迪是瑟恩的马格拿,他的族人把他当神看待,而不仅仅是首领;“六形人”瓦拉米尔,老鼠一样的小个头,他的坐骑是凶猛的白色雪熊,后腿直立起来足有十三尺高,他身边还跟了三匹狼和一只影子山猫。琼恩只见过他一次,一次就足以让他毛骨悚然,连白灵看到那头熊和黑白相间的大山猫时,也竖起了颈毛。 还有比瓦拉米尔更凶猛的野人,他们来自鬼影森林极北处,或霜雪之牙中的隐秘山谷,甚至更奇怪的地方。冰封海岸的原住民驾着海象骨战车,由彪悍的大白狗牵引;恐怖的冰川部落据说以人肉为生;穴居人把脸染成蓝、紫和绿色;矮小的硬足民赤脚列队在冰雪上疾走,脚板像沸水煮过的皮革。当然,队伍中没有什么古灵精怪,但他很确定如果必要,托蒙德也会弄一些来当夜宵。 据琼恩判断,至少有一半的野人一辈子没见过长城,而且他们绝大多数不会讲通用语。但这没关系。曼斯·雷德会说古语,甚至能用它唱歌,每到夜晚,他便弹起竖琴,演奏奇异而野性的音乐。 为整合这支庞大冗杂的队伍,曼斯花了多年心血。他跟各地部落酋长谈判,跟各位马格拿谈判,用甜言蜜语赢得第一个村落,用歌谣吟唱赢得另一个,又用刀锋宝剑赢得第三个;他让狗头哈犸与骸骨之王讲和,让硬足民与夜行部交流,让冰封海岸的海象民与大冰川的食人部落和解;他将一百把不同的匕首打造成一支巨矛,瞄准七大王国的心脏。他没有王冠,没有权杖,也没有丝衣华服,但琼恩看得很清楚,曼斯·雷德决不是名义上的国王。 琼恩遵照断掌科林的托付加入野人。“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游骑兵在死前的那一夜对他如是说,“你的任务是,观察。”但一直以来,他观察的成果殊为有限。断掌怀疑野人们进入偏僻寒冷的霜雪之牙搜寻某件武器,某种力量,某种没落的法术,用于突破长城……不管他们找到没有,反正既无人谈论,更无人卖弄。曼斯·雷德也没向他解释任何计划或策略,自打头天晚上的会面后,他从未接近过野人国王。 若情非得已,我会杀了他。想到这里,琼恩心情阴郁。谋杀不仅毫无荣誉,也会赔上自己的性命。但他不能让野人们突破长城,侵略临冬城和北境,先民荒冢和溪流地,白港和磐石海岸,甚至南下颈泽。八千年来,为保护子民不受掠袭者的威胁,史塔克家族奋勇抗争,代代相传……而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他血管里终究流着相同的血液。况且,布兰和瑞肯仍在临冬城,还有鲁温学士、罗德利克爵士、老奶妈、兽舍掌管法兰、铁匠密肯、大厨盖吉……每一个他认识与深爱的人都在。若我必须杀死一位值得仰慕的人,以保护大家不受叮当衫、狗头哈犸和无耳的瑟恩马格拿的残害,这也无可奈何、无可厚非。 但他依然向父亲的旧神祈祷,以求免除这一令人沮丧的任务。队伍为牲畜群、孩童和各种辎重所累,前行得非常缓慢,大雪更进一步拖慢了进程。不过多数人马已下了山,如融化的蜂蜜一样于乳河西岸慢慢流淌,沿河朝鬼影森林深处而去。 琼恩明白,前方不远处,先民拳峰耸立在森林上方,那儿驻有三百名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弟兄,全副武装,配有坐骑,扼守住要道。除断掌之外,熊老还派出其他斥候,现在贾曼·布克威尔和索伦·斯莫伍德应已返回,并带去野人来袭的消息。 莫尔蒙是不会逃跑的,琼恩心想,他人老顽固,也走得太远。他会不顾人数众寡悬殊,决心发动攻击。不久后,当能听到号角长鸣,目睹骑手冲杀而至,黑色斗篷飘扬,手擎冰冷武器。当然,三百人不可能杀光三万人,但琼恩很清楚守夜人的策略。目标只有一个,一个关键点,曼斯。 塞外之王已竭尽全力,可野人缺乏纪律的状况仍让人绝望,这使得他们十分脆弱。队伍蜿蜒数里格,其中不乏勇猛战士,但能作战的人中三分之一行在队伍两头,或效力于狗头哈犸的前锋,或与巨人、野牛和掷火者一道组成凶悍的后卫部队;另有三分之一随曼斯本人行在中军,守卫推车、雪橇和狗拉小车,这是队伍的补给物资,是夏季剩下的全部收获;其余的分成小队,由叮当衫、贾尔、巨人克星托蒙德及哭泣者等人率领,担任斥候、征粮队或监军,沿着队伍无休止地跑前跑后,以约束大家或多或少有序前进。 尤为致命的是,一百个野人中才一人有马。熊老的队伍将如利斧切过麦片粥一样畅通无阻。这样一来,曼斯只好亲率骑兵追赶,以求挫败守夜人。如果他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死去,长城又会安宁一百年,如果相反…… 他用剑的手开开合合,灼烧的指头蠢蠢欲动。长爪挂在马鞍上,他很轻易就能够到这把长柄剑咆哮狼头的石圆球和柔软的皮革把手。 几小时之后,他们才赶上托蒙德的小队,雪下得正大。白灵半路离去,前往森林追踪猎物,他会在夜里扎营时分回来,最晚不过黎明。冰原狼一直都在……和耶哥蕊特一样。 “那么,”女孩看到他便喊,“你现在信了吗,琼恩·雪诺?你看到骑长毛象的巨人了吗?” “哈!不止如此,”琼恩不及回答,托蒙德便嚷嚷,“这只乌鸦还看上人家了!多半要娶一个咧!” “娶女巨人?”长矛里克笑道。 “不,娶长毛象!”托蒙德吼回去,“哈!” 琼恩放慢马速,耶哥蕊特跟在他身旁。她自称比他大三岁,尽管身高要矮上半尺。不过不管她几岁,她的强韧毋庸置疑。在风声峡,石蛇说她是个“矛妇”。她其实没结婚,擅用的武器也是一把兽角和鱼梁木做的短弯弓,可琼恩觉得“矛妇”的说法很适合她。她让他想起小妹艾莉亚,尽管艾莉亚更小更瘦,耶哥蕊特则常披上许多兽毛皮革,难以判断体形。 “你会唱《最后的巨人》吗?”耶哥蕊特不待回答,便道,“我的嗓音不够深沉,唱不好呢,”她唱起来,“啊啊啊啊啊啊啊,我是最后的巨人,我没有同伴。” 巨人克星托蒙德听到歌声,也跟着唱。“最后的巨人,从大山中走来,我们曾经统治世界。”他透过大雪吼回来。 长矛里克加入进来。“啊,小人族偷走森林,偷走山脉,偷走江河。” “他们在谷地筑起巨墙,捕尽溪流所有鱼获。”耶哥蕊特和托蒙德用洪亮的声音交替合唱。 托蒙德的儿子托雷格和多蒙德也用低沉的嗓音应和,然后是他女儿蒙妲和所有人。大家搭配节奏,用长矛敲击皮革盾牌,边行边唱: 他们在石厅内燃起大火, 铸造锋利的长矛。 而我在群山中孤独, 没有同伴唯有眼泪。 白天被狗群追赶, 夜晚还有火炬。 只因阳光下若巨人存在, 小人族便寝食难安。 啊啊啊啊啊啊,我是最后的巨人, 请记住我的歌。 总有一天,我将离去,歌声消逝, 沉寂持续,长长久久。 唱完后,耶哥蕊特脸上挂着泪珠。 “你为什么哭呀?”琼恩不解地问,“只是一首歌而已。巨人还有几百个呢,我刚看见的。” “噢,几百个!”她激动地说,“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你——琼恩!”琼恩随着突如其来的拍翅声转头。灰蓝的巨翅遮蔽视线,尖利的爪子陷进他的脸。刺痛来得猛烈而突然,鹰翼围绕他脑袋拍打。他看到鸟喙,但没时间抬手阻挡或取武器。于是他向后翻转,脚从马镫上脱出,马儿惊恐地跑开,人则向下坠落。那只鹰抓住他的脸不放,用爪子撕扯,尖叫着又拍又啄。世界在混乱中上下颠倒,羽毛、马肉和血液搅成一团,随着重重的撞击,地面迎将上来。 他意识到的下一件事,是自己面孔朝下,嘴里满是泥土和鲜血的味道,耶哥蕊特保护性地跪在上方,手握兽骨匕首。他仍能听到翅膀的声音,那只鹰却看不见了。世界的一半都是黑暗。“我的眼睛。”他突然恐慌地喊,一边抬手摸向脸部。 “只有血而已,琼恩·雪诺,他戳破了上方的皮,没击中眼睛。” 脸颊阵阵悸动,他边擦左眼的血,边用右眼观察。托蒙德在上方大吼,然后传来马蹄声、喊叫声和枯骨的碰撞声。 “骨头袋子,”托蒙德咆哮,“把你该死的乌鸦叫回去!” “该死的乌鸦在你这儿!”叮当衫指着琼恩说,“他就像一条背信弃义的狗,躺在泥浆里流血!”那只鹰拍拍翅膀飞下来,降落在被他当做头盔的碎裂巨人头骨上。“我要他!” “你来要啊,”托蒙德道,“最好拿起剑过来,因为我会拿起我的剑。我要煮了你的头,当尿壶用。哈!” “少废话!等我戳穿你这吹牛大王的身躯,你会缩得比那女孩还小!站一边去,如果不想惹恼曼斯的话。” 耶哥蕊特起身。“你说什么?是曼斯要找他?” “没错,耳朵生茧了吗?让这黑心肝的家伙自己起来。” 托蒙德低头朝琼恩皱眉。“如果是曼斯的意思,最好快去。” 耶哥蕊特扶他站住。“他在流血耶!活像一头被宰杀的猪,看看欧瑞尔对这张漂亮脸蛋干了些什么!” 鸟也会记仇吗?琼恩杀死了野人欧瑞尔,但对方的一部分留在这只鹰体内,而今用金黄的眼瞳冷酷恶毒地看着他。“我就去。”他应道。血不停地流进右眼,脸颊火辣辣地痛。他触摸脸颊,黑手套成了红色,“容我先去牵马。”其实他想要的是白灵,不是马,但冰原狼不在身边,也许正在数里之外享用麋鹿呢。这个时候,他还是离开比较好。 他靠近时,坐骑惊恐地闪开,无疑被他的满脸鲜血吓到了,琼恩的软语使它恢复平静,任他抓住缰绳,翻身上鞍。随着动作,他的脑袋阵阵晕眩。我需要包扎伤口,但现在不必,得先让塞外之王看看他的鹰对我做了什么。他先让右手开合片刻,然后握起长爪,甩到肩头,调转马匹,朝骸骨之王和他的队伍走去。 耶哥蕊特也上了马,表情严峻,“我也去。” “滚,”叮当衫胸部的骨甲叮当作响,“我们只要这臭乌鸦,不要别人。” “自由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耶哥蕊特说。 寒风将雪花吹进琼恩的眼睛,血在脸上冻结,“我们是说废话还是走?” “走。”骸骨之王道。 一路快跑,气氛阴郁。他们沿着队伍,在翻滚的雪花中骑行两里地,然后穿越一堆乱七八糟的辎重车,溅起水花跨过乳河。在这里,乳河向东绕个大弯,形成浅滩,上面覆着薄冰,任由马蹄清脆踩踏,走出十码开外,方才变深。东岸的雪下得更急,积雪更深,风也更冷。夜晚快要降临了。 但透过风雪,他能看见耸立在森林上方的巨大白色山丘。先民拳峰。头顶传来老鹰的尖叫,经过士卒松时,一只乌鸦从上俯瞰,发出刺耳的声音。莫非熊老开始行动了?可听不到金铁相交和弓箭弹射,唯有马蹄踩破碎冰的轻微吱嘎声。 他们沉默地绕到南坡,那是上山的便利途径。琼恩在山丘底部看到死马,半埋在积雪里,肠子从腹部流出,活像冻僵的蛇,一条腿也不见了。是狼干的,琼恩先这么想,随即发现不对,狼会把猎物吃掉。 更多马尸散布在山坡,腿脚奇异地扭曲,无神的眼睛空洞地睁开。野人们像苍蝇一样附在它们身上,剥下鞍子、缰绳、包裹和甲胄等,用石斧将它们切开。 “上去,”叮当衫告诉琼恩,“曼斯在山顶。” 他们在环墙外下马,挤过石头间歪扭的通道。一匹毛发蓬松的棕色战马戳在一根削尖木桩上,熊老在每个入口内都放置了这样的木桩。这马是想冲出去,不是闯进来。没有骑手的踪迹。 里边有更多马尸和更糟糕的情形在等着他——琼恩从没见过粉红色的雪。朔风在周围涌动,拉扯厚重的羊皮白斗篷,乌鸦拍着翅膀在死马间飞来飞去。这是野生乌鸦还是我们的信鸦?琼恩无法判断。他不知可怜的山姆现在在哪儿,成了什么东西。 冻结的血在靴下“嘎吱”一声碎裂。野人们扒下马尸上每片钢铁和皮革,甚至蹄铁也不放过。有些人在翻查包裹,寻找武器与食物。琼恩经过齐特的一条狗,或者说这条狗剩下的部分,它躺在一摊泥泞、半冻结的血里。 有些帐篷仍矗立在营地远端,他们便在那儿找到了曼斯·雷德。在那红丝线缝补的羊毛黑斗篷下,他穿了黑色环甲和粗糙的毛皮马裤,头戴一顶铜铁巨盔,两侧各有鸦翼作装饰。贾尔和狗头哈犸跟他在一起,斯迪也在,还有六形人瓦拉米尔跟他的狼与影子山猫。 曼斯阴沉冰冷地看着琼恩,“你的脸怎么了?” 耶哥蕊特道:“欧瑞尔想挖他的眼睛。” “我在问他。难道他舌头丢了?也许真该丢了,免得再向我们撒谎。” 斯迪马格拿抽出长匕首,“这小子用不着两只眼睛,留一只也许更识时务。” “你想保住眼睛吗,琼恩?”塞外之王问,“想的话,赶紧招供,他们有多少人。这次试着说实话,临冬城的杂种。” 琼恩喉咙干涩。“大人……怎么……” “我不是什么大人,”曼斯说,“而这个‘怎么’再明白不过。你的弟兄们死了,我问你,他们究竟有多少人?” 琼恩的脸阵阵悸动,雪一直下,很难静心思考。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这是科林的吩咐。话语卡在喉咙,他逼自己说出来,“我们共有三百人。” “我们?”曼斯尖刻地反问。 “他们……他们有三百人。”不管要你做什么,都……这明明是断掌的命令,可我为什么觉得自己如此怯懦?“两百来自黑城堡,一百来自影子塔。” “你在我帐篷里讲的故事可不一样。”曼斯望向狗头哈犸,“找到多少马?” “一百多,”大个子女人回答,“将近两百。东边还有死马,在积雪下面,我没算在内。”她身后站着她的掌旗官,举着一根狗头杆子,那狗头新鲜得渗出血来。 “你不该向我撒谎,琼恩·雪诺。”曼斯道。 “我……我明白。”还能怎么说呢? 塞外之王仔细端详他的脸。“谁是这里的头?说实话,莱克?斯莫伍德?威勒斯?不,他太软弱……这是谁的帐篷?” 我已经说得太多。“您没发现他的尸体?” 哈犸轻蔑地哼了一声,鼻孔里喷出霜气。“蠢蛋乌鸦!” “你再用提问作回答,我就把你交给骸骨之王,”曼斯·雷德边向琼恩保证,边走过来,“谁是这里的头?” 再近一步,琼恩心想,再近一步。他摸向长爪的剑柄。只要我不说…… “敢拔剑,我会在它出鞘之前让你这杂种人头落地,”曼斯道,“我快对你失去耐心了,乌鸦。” “说吧,”耶哥蕊特催促,“反正不管是谁,都已经死了。” 他皱紧眉头,脸颊上伤口开裂。这太难了,琼恩绝望地想,可若要扮演变色龙又怎能不成为变色龙呢?科林没告诉他怎么做,好歹第二步比第一步容易。“熊老。” “老头子亲自出马?”哈犸并不相信,“真的?那黑城堡由谁指挥?” “波文·马尔锡。”这次琼恩立即回答。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 曼斯哈哈大笑。“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已经不战而胜。波文这家伙数剑比用剑在行。” “熊老亲自坐镇于此,”琼恩说,“原本地势就险峻坚固,而他继续加强防备,设陷坑、插木桩、储存食水,以对付……” “……我?”曼斯替他说完。“哼,他想得倒美。假如我笨到猛攻的话,至少五比一的伤亡,那还算走运。”他抿紧嘴唇。“但当死人出没,环墙、木桩和长剑都变得毫无意义。人是无法跟死者作战的,琼恩·雪诺,没有谁比我更清楚。”他抬头凝望渐暗的天空,“这群乌鸦似乎在不经意间帮了我们的大忙,我一直纳闷为何队伍没遭攻击呢。好,还有一百里格的路,天气越来越冷。瓦拉米尔,派你的狼去嗅嗅,追踪尸鬼的行藏,以防他们偷袭。骸骨之王,将巡逻人数加倍,并确保人人都带有火炬和打火石。斯迪,贾尔,你们天亮就出发。” “曼斯,”叮当衫道,“我想要这乌鸦的骨头。” 耶哥蕊特踏步上前,挡住琼恩。“他只是保护过去的兄弟,你不能为这个就杀他。” “我瞧他还把他们当兄弟。”斯迪宣称。 “不是的,”耶哥蕊特坚持,“他没照他们的命令杀我,反而毙了断掌,大家都知道。” 琼恩的吐息在空气中结霜。我瞒不过他。他望进曼斯·雷德的眼睛,灼伤的五指开开合合。“我穿着您给的斗篷,陛下。” “一件羊皮斗篷!”耶哥蕊特道,“每天夜里,我们都在它底下跳舞!” 贾尔咧嘴大笑,狗头哈犸也讪笑起来。“是这样吗,琼恩·雪诺?”曼斯·雷德温和地问,“你和她?” 长城之外难辨是非。琼恩不知自己还能不能区分荣誉与耻辱、正确和错误。愿天父原谅我。“是的。”他说。 曼斯点点头。“很好,那你俩明天随贾尔和斯迪一起出发,参加行动。我绝不会把两颗跳动如一的心分开。” “我们去哪里?”琼恩问。 “去长城。是你证明忠诚的时候了,行胜于言,琼恩·雪诺。” 马格拿不大高兴。“我要个乌鸦做什么?” “他不仅了解守夜人,了解长城,”曼斯说,“而且对黑城堡的熟悉程度超过你手下任何一个掠袭者。你会发现他的用处,否则你就是个笨蛋。” 斯迪皱起眉头。“我认为他是个黑心肝的家伙。” “是吗?到时候挖出来不就得了。”曼斯转向叮当衫,“骸骨之王,不惜一切代价保持队伍的行进速度,只要赶在莫尔蒙之前抵达长城,我们便胜券在握。” “是。”叮当衫含糊而恼怒地回答。 曼斯点头离开,哈犸和六形人瓦拉米尔紧跟上去,瓦拉米尔的狼跟影子山猫也走在后面。琼恩、耶哥蕊特、贾尔、叮当衫和马格拿留在原地。两个年长的野人用难以掩饰的恨意瞪着琼恩,而贾尔开口道:“你听到曼斯的吩咐了,我们天亮出发,多带食物,路上没时间打猎。还有啊,乌鸦,把脸清理清理,血淋淋的简直一团糟。” “我会的。”琼恩答应。 “你千万别撒谎,小妹妹。”叮当衫恶狠狠地对耶哥蕊特说,眼睛在巨人头骨后闪闪发光。 琼恩拔出长爪。“离我们远点,否则科林的下场就是榜样!” “现在可没狼护着你,小子。”叮当衫摸向自己的剑。 “哦,你很肯定哟?”耶哥蕊特笑道。 白灵正蹲伏在环墙顶端,雪白的毛发直立。他没发出半点声音,只是睁大血红的眼睛。骸骨之王缓缓放开剑柄,退后一步,诅咒着走了。 随后,琼恩和耶哥蕊特骑下先民拳峰,白灵在旁跟随。“我不要你为我撒谎。”走到乳河中央,琼恩觉得安全了,方才开口道。 “我没撒谎,”她说,“只是没说完整。” “你说——” “——每天夜里,我们都在你的斗篷底下跳舞。是的,但我没说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有些羞赧地朝他笑笑,“今晚给白灵找个别的地方睡吧,琼恩·雪诺,诚如曼斯所说,行胜于言。” 164.第164章 珊莎 “一件新裙服?”她吃惊又谨慎地问。 “是的,小姐,比您穿过的每一件都可爱,”老妇人边用打结的绳子测量珊莎的臀围,边向她保证,“丝绸和密尔蕾丝缝制,缎子镶边,配上它,您会美得没话说。啧啧,这可是王后陛下的恩典呢。” “王后?哪个王后?”玛格丽还没当上小乔的王后,但她做过蓝礼的王后。或者她是指刺棘女王?还是…… “当然是摄政王太后陛下。” “瑟曦太后?” “是呀,我有幸在她身边服务许多年了。”老妇人把绳子伸到珊莎大腿内侧,“陛下说啊,您已经是成年女人,不该穿得像个小姑娘家。来,把手举起来。” 珊莎举起手臂。她的确需要一件新裙服,过去一年中,她长高了三寸,而大部分旧衣服又被烟尘熏坏了——初潮的那天,她想烧掉床垫,结果…… “您的胸部跟太后的一样迷人,”老妇人边说边将绳子绕过珊莎胸口,“您不该藏着它。” 她脸红了。上回去骑马,她没法将紧身上衣完全系上,于是马房小弟扶她上马时便一直傻呆呆地瞪着她的胸。有时候她发现成年男人也在看,她衣服太紧,穿起来几乎无法呼吸。 “裙服是什么颜色呢?”她问女裁缝。 “选择颜色这些事就交给我吧,小姐,您会喜欢的,我向您保证。除了裙服,您还需要内衣和长筒袜,外裙、衬裙和斗篷,一切的一切,以适合……以适合一位美貌高贵的年轻女士。” “来得及在国王婚礼前做好?” “噢,当然,我们会在大婚之前做好,很快做好,这是太后陛下的特别关照。我手下有六个女裁缝师和十二个女学徒,为这事得把所有工作搁到一边。别家仕女会埋怨我们,但有什么办法呢?毕竟有太后陛下的命令嘛。” “感谢太后陛下如此煞费苦心,”珊莎礼貌地说,“她对我实在是太好了。” “陛下是最慷慨的人。”女裁缝师赞同。测量完毕后,她收拾东西离开了。 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珊莎独处时感到十分疑惑,十分不安。嗯,我敢打赌,多半是玛格丽或她祖母的意思。 玛格丽是真心对她好,玛格丽的存在改变了一切。她的女伴们纷纷乐于和珊莎结交。太久没有其他女伴,她几乎忘记了其中的快乐。莱昂妮夫人教她弹古竖琴,洁娜夫人同她分享所有的八卦闲话。梅内狄斯·克连恩总有好玩的故事,而幼小的布尔威令她想起艾莉亚,尽管她不及妹妹那么暴躁。 跟珊莎年龄相仿的是玛格丽的三位表妹,埃萝、雅兰和梅歌,来自提利尔家族的偏房分支。“我们是低枝上的玫瑰。”埃萝语带双关地说,她为人机智,体形又苗条。梅歌则又胖又吵。雅兰漂亮而羞涩。由于埃萝已是成年女子,所以在三人中占据统治地位——她有了月事,梅歌与雅兰不过是小女孩。 几个小姑娘欢天喜地拉珊莎入伙,好像大家从小便是伙伴。她们常常整下午做针线,讨论柠檬蛋糕和蜂蜜酒,晚上玩四方瓦片棋,一起在城堡圣堂里唱歌……四人还轮流和玛格丽同床做伴,悄悄话直说到半夜。雅兰嗓子好,只需稍加怂恿,便会弹奏木竖琴,歌颂骑士精神和失落的爱情。梅歌不会唱,但她喜欢亲吻,喜欢得发疯。她承认自己会和雅兰玩接吻游戏,但那和亲吻男人是不同的,更比不上亲吻国王。不知梅歌对我差点与猎狗亲吻怎么看,珊莎心想。他在激战正酣的那个晚上来找她,浑身散发着血和酒的臭味。他要吻我,他想杀我,还要我为他唱歌。 “乔佛里国王的嘴唇好漂亮哦,”梅歌自顾自激动地说,“噢,可怜的珊莎,失去他的时候,你一定心都碎了。噢,你一定大哭一场!” 没错,乔佛里常让我哭泣,但恰好不是这次,她心里这么想,但制造噪声的黄油饼不在近前,因此抿紧嘴唇,不敢说出来。 至于埃萝,她被许配给一位年轻侍从,安布罗斯伯爵的儿子之一——等他当上骑士,他们就结婚。黑水河之役中,他带着未婚妻的信物,杀死了一个密尔十字弓手和一个穆伦道尔家的士兵。“埃林说她的信物令他勇敢无畏,”梅歌道,“还说他在战斗中呼喊着她的名字,这不是很了不起吗?总有一天,我也要让某位勇士带着我的信物,杀死一百个敌人。”埃萝要她小声点,但神情实在很高兴。 她们都是小孩子,珊莎心想,都是傻乎乎的小女孩,埃萝也不例外。她们没有见识过战争,没有目睹过死人,什么都不懂。在她们脑海里,唯有歌谣和故事,就跟她在乔佛里砍掉父亲脑袋之前一样。对她们,珊莎既可怜,又羡慕。 玛格丽不一样。国王的未婚妻纵然甜美温柔,身上却带着一丝她祖母的影子。前天,她领珊莎外出鹰狩,这是战斗之后她第一次出城。尸体已经被掩埋或焚毁,但烂泥门破破烂烂、伤痕累累,乃是史坦尼斯公爵的攻城锤的杰作。黑水河两岸,布满毁坏断裂的船骸,烤焦的桅杆如憔悴的黑手指,从浅滩上伸出。要想过河,只能坐平底小船。御林也是一片荒凉焦土,好在海湾沿岸的沼地里水禽颇丰,珊莎的灰背隼抓到三只野鸭,玛格丽的隼则在空中打下一只苍鹭。 “维拉斯养了七大王国里最听话、最俊美的鸟,”独处时,玛格丽对她说,“他还常放飞猎鹰呢。你将来就知道了,珊莎。”她拉住她的手,捏了一下。“我的好姐妹。” 姐妹。珊莎梦想过有个玛格丽这样的好姐妹,甜美优雅又善良,和艾莉亚完全不一样。我怎能让我的好姐妹跟乔佛里结婚呢?她想着想着,眼中突然噙满泪水。“玛格丽,求求你,”她道,“一定不要……”这话很难说出口。“……一定不要跟他结婚,他这人表里不一,会……会伤害你的。” “别为我担心,好妹妹。”玛格丽自信地微笑。“你真勇敢,肯来警告我,但请你放心吧,我知道小乔是个被宠坏的孩子,自负又愚蠢,而且跟你说的一样残酷,这些父亲也早料到了,所以才会在婚约条款中坚持让洛拉斯成为御林铁卫。你瞧,我有七大王国中最优秀的骑士日夜守护,好比伊蒙王子守护奈丽诗王后,所以咱们的小狮子最好举止恰当,不是吗?”她轻声浅笑,“来吧,亲爱的妹妹,让我们好好跑一段,比赛谁先到河边。噢,这会让侍卫们发狂的。”她不待回答,一夹马肚,飞驰而去。 她好勇敢啊,珊莎跟在她后面,边骑边想……然而疑虑却没有打消。洛拉斯是个伟大的骑士,大家都知道,可乔佛里有其他的御林铁卫啊,还有金袍卫士和红袍卫士,长大之后会有自己的军队。庸王伊耿不曾伤害奈丽诗王后,或许是因为害怕弟弟龙骑士伊蒙……但当另一位御林铁卫跟他的一个情妇相爱时,国王却要了两人的脑袋。 好在洛拉斯爵士是提利尔家的人,珊莎提醒自己,从前那位骑士不过属于托因家族——他的亲戚们没有军队,除非搞暗杀,否则无法为他复仇。话虽这么说,可她越深入地想下去,就越觉困惑。一年半载,乔佛里或许能克制,但时间一长,迟早会露出狐狸尾巴,到时候……说不定会出现第二个弑君者,说不定会有第二场王位战争,狮子和玫瑰将疆场交兵。 珊莎很吃惊玛格丽竟没预见到这一点。她比我年长,比我睿智,而她父亲提利尔大人的考虑肯定比我更周到。我不过在穷操心,犯傻罢了。 她把去高庭和维拉斯·提利尔结婚的消息告诉唐托斯爵士,以为对方会感到欣慰,为她高兴,不料弄臣骑士却一把抓住她的手臂,“不行!”他的声音里带着醉意,也充满惊恐。“我告诉您,可怜的琼琪,提利尔家的人和兰尼斯特完全是一丘之貉,毫无二致。求求您咧,千万别理会这种傻事,给您的佛罗理安一个幸运之吻吧,并保证自己会按计划去做。就在乔佛里的新婚之夜,没有几天了,到时候记得戴上银色发网,然后我们回家。”他凑过来吻她的脸。 珊莎挣脱抓握,退到远处。“不,我不走,会惹麻烦的。想逃的时候你不带我走,现在我不需要了。” 唐托斯呆呆地瞪着她。“一切都安排好了,亲爱的琼琪。载您回家的大船,带您上船的小舟,您的佛罗理安为您把一切都安排好了。” “我很抱歉给你带来这么多麻烦,”她说,“但我现在不需要大船和小舟。” “一切都是为了保证您的安全啊。” “我在高庭有维拉斯的保护,会很安全。” “噢,别傻了,他不认识您,”唐托斯坚持,“也不爱您。噢,琼琪啊,我亲爱的琼琪,请睁开您可爱的眼睛吧,提利尔家的人根本就不关心您,他们盘算的是您的继承权。” “我的继承权?”她有些困惑。 “亲爱的,”他告诉她,“您是临冬城的继承人。”他再次抓住她,恳求她不要这么做。珊莎则再次挣脱,并留他独自一人在心树下徘徊。 从此以后,她再没去过神木林。 但她没有忘记他的话。临冬城的继承人,她夜里躺在床上反复思量,他们盘算的是你的继承权。珊莎有三个兄弟,从未想过自己会有继承权,可现在布兰和瑞肯已死……没关系,还有罗柏,他是成年人了,很快就会结婚生子,而且不管怎么说,维拉斯·提利尔已经有了高庭,还要临冬城做什么呢? 有时候,她会对着枕头,轻声念他的名字,仅仅是为了听到它。“维拉斯,维拉斯,维拉斯。”她已经觉得维拉斯这个名字和洛拉斯一样好,它们甚至听起来很相似。残废的腿有什么关系?维拉斯将来会是高庭公爵,而我是他的夫人。 她想象着他俩坐在花园里,膝头抱着小狗,或乘花船沿曼德河游玩,听歌手弹奏竖琴。等我给他生个儿子,他就会爱上我的。我要把他们取名为艾德、布兰登和瑞肯,将他们抚养得同洛拉斯爵士一样英武,而且仇恨兰尼斯特。在珊莎梦中,她的孩子看上去跟她失去的兄弟们一样,其中甚至有一个长得像艾莉亚的女孩。 唯一的困扰是,她无法将维拉斯的形象长时间保持在头脑中,总将他的面容转化为洛拉斯爵士的脸,年轻、优雅而漂亮。你不该这样想象,她告诫自己,否则等见面时,他也许会发现你眼中的失望呢。如果他知道你爱的是他弟弟,又怎会跟你结婚呢?维拉斯·提利尔的年纪有我两倍大,她不断提醒自己,而且瘸了腿,或许跟他父亲一样肥胖,一样长着红脸孔。但不管生得是否好看,他都是我最好的依靠。 有一回,她梦见嫁给小乔的仍是自己,并非玛格丽,而在婚礼当晚,国王变成了刽子手伊林·派恩。她颤抖着醒来。她不想玛格丽像自己一样受折磨,但也害怕提利尔家拒绝联姻。反正我警告过她,没错,我把真相对她说了。或许玛格丽是自己不相信。小乔跟她在一起时总扮演英雄的角色,他从前对我也这么做。她很快将认识到他的本性——不是在婚礼之前,而是在婚礼之后。珊莎决定下次造访圣堂时在圣母面前点一支蜡烛,祈求她保护玛格丽,免于乔佛里的伤害。或许再在战士面前为洛拉斯点一支。 女裁缝最后一次替她丈量尺寸时,她决定穿着新裙服去参加贝勒大圣堂的婚礼庆典。瑟曦一定是为这个才命人替我做衣服的,总不能让我破破烂烂地参加婚礼吧!之后的婚宴她则打算换件衣服,她的旧衣服应该就好。她可不想冒险,让食物或酒水沾到新裙服上。我要把它带到高庭去,在维拉斯·提利尔面前穿起来。就算唐托斯说得对,他要的是临冬城而不是我本人,我仍然可以让他爱上我。珊莎紧紧抱住自己,揣测着新裙服做好的时间。 她迫不及待想要穿上它。 165.第165章 艾莉亚 雨水来了又去,天空阴霾不开,溪流统统高涨。第三天早上,艾莉亚注意到树下长苔藓的地方不对。“走错方向了,”骑过一棵苔藓茂密的榆树时,她对詹德利说,“我们在往南走。看到树下的苔藓了吗?” 他将眼前浓密的黑发拨开。“我们顺着路走,仅此而已,这条路在此是往南。” 我们今天一直在往南走,她想告诉他,昨天也是,沿着河床骑行开始就在往南。但昨天她没注意苔藓,因此不大确定。“我想我们迷路了,”她低声说,“不该离开那条河的,沿着它走就好。” “那条河弯来拐去。”詹德利说,“我敢打赌,我们走的这条路是捷径,只有土匪才知道。你瞧,柠檬、汤姆他们在这儿住了许多年。” 这倒没错。艾莉亚咬紧嘴唇。“但苔藓……” “雨下得这样大,用不了多久,连耳朵里都会长出苔藓。”詹德利抱怨。 “那也只会长在朝南的耳朵里!”艾莉亚固执地申明。想说服大牛可不容易,但眼下热派离开了他们,他是她唯一真正的伙伴。 “沙玛要我为她烤面包。”离别那天,他告诉她,“不管怎么说,我厌倦了下雨和屁股酸痛地骑马,也厌倦了老是担惊受怕。这里不仅有麦酒,有兔子肉,我还会把面包做得很好,你们等着瞧吧,下次回来就知道了。你们会回来,对吗?等战争结束之后?”他忽然记起她是谁,涨红了脸补充道,“小姐。” 艾莉亚不知战争是否有结束的那一天,但她点点头。“很抱歉那次打了你。”她道。热派虽然蠢笨又胆小,但从君临城一路跟着她,几乎从未分离。“我打断了你的鼻子。” “你也打断了柠檬的。”热派咧嘴笑道,“真带劲。” “柠檬可不这么想。”艾莉亚阴郁地说。临出发时,热派请求亲吻“小姐”的手,她拍拍他肩膀。“别这么叫我。你是热派,我是阿利。” “在这儿,我不叫热派了。莎玛叫我‘小子’,跟叫那个她收养的男孩一样,我总弄不清她到底指谁。” 之后,艾莉亚发觉自己莫名地想念他,好在身边还有哈尔温。她把胡伦的事对哈尔温说了,逃离红堡那天,她在马厩门边发现奄奄一息的马房总管。“唉,他常说自己会在马厩里过世。”哈尔温道,“我们都担心他到头来会断送在坏脾气的马脚下,想不到下手的却是狮子。”艾莉亚还把尤伦的事,逃出君临的事,以及其他许多经过都向对方倾诉,但没有讲她用缝衣针杀死马房小弟和割赫伦堡守卫喉咙的部分——跟哈尔温讲故事就跟和父亲讲故事差不多,有些事是不能坦白的。 她也没有提及贾昆·赫加尔,以及兑现的三个死亡承诺。他给的硬币艾莉亚一直藏在腰带下,有时候,她会在晚上拿出来,回想他如何将手抹过脸庞,面容融合变化。“vr morghulis,”她轻声开始,“格雷果爵士,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记事本和猎狗。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乔佛里国王。” 哈尔温告诉她,当初由父亲派出,随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制裁格雷果爵士的二十名临冬城侍卫后来只活了六个,而且还都走散了。“那是个陷阱,小姐。泰温公爵派魔山越过红叉河来杀人放火,希望能引出您父亲大人。他料定艾德公爵会亲自西进对付格雷果·克里冈。好在弑君者不知泰温公爵的计划,听说弟弟被抓的消息后,即刻就在君临城中当街攻击您父亲。” “我记得那件事,”艾莉亚说,“他把乔里杀了。”除了少数被她惹火的时候,乔里对她总是笑口常开。 “他杀了乔里,”哈尔温确认,“还用马撞倒您父亲,撞断了他的腿,因此艾德大人无法亲自出动,只好派贝里大人去,并为他增派了二十名临冬城的侍卫,我便是其中之一。去的人还包括索罗斯、雷蒙·戴瑞爵士、葛拉登·威尔德爵士以及一个叫罗沙·马勒里的男爵。格雷果在戏子滩等着我们,人马埋伏在两岸,只待我们过河,便从前后两方发动攻击。” “我亲眼目睹魔山一击就杀死雷蒙·戴瑞,那一击实在太可怕,不仅把戴瑞的手臂连肘砍断,还毙了他胯下的马。葛拉登·威尔德也战死在那儿,马勒里男爵则撞倒在河中淹死。狮子从四面八方围过来,我以为自己铁定没命,危急时刻,埃林大声发号施令,恢复了秩序。我们群聚在索罗斯周围,冲出一条血路。出发时的一百二十人,到天黑只剩不到四十个,贝里伯爵也身负重伤。那天晚上,索罗斯从他胸口拔出一尺长的枪头,将煮沸的葡萄酒灌进空洞里。” “我们每个人都确信伯爵大人到天亮就会死,但索罗斯在火堆边陪他祈祷了一整夜,黎明时,他竟活了过来,而且比前晚更强壮。虽然再过两个星期才能骑马,但他的勇气鼓舞了我们。他说,戏子滩不是结束,而是开始,每一位牺牲者,都将获得十倍的复仇。” “当时我们无法再战。魔山只是泰温公爵的前锋,随后兰尼斯特军便大举越过红叉河,席卷三河流域,途中烧杀掳掠。我们人少,只能骚扰对方,但彼此承诺,等劳勃国王西征,镇压泰温公爵的叛乱,便起兵与之会合。后来传来的消息却是劳勃死了,艾德公爵也死了,瑟曦·兰尼斯特的小崽子登上铁王座。” “整个世界颠倒失序。你瞧,我们是御前首相派去对付叛徒的队伍,到头来自己竟成了叛徒,而泰温公爵当上御前首相。有些人想请求招安,但贝里伯爵不同意。‘我们是国王的人,’他如此声明,‘而狮子们残害着国王的子民。若不能为劳勃而战,我们就为他们而战,至死方休。’我们就是这么做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奇怪的事逐渐发生。我们每损失一个,就会出现更多人顶替他的位置。有些是骑士或侍从,出身名门世家,但多数是平民,包括农民、提琴手、客栈老板、仆人、鞋匠,甚至还有两个修士。形形色色的男人、女人、孩子,狗……” “狗?”艾莉亚诧异地问。 “对。”哈尔温咧嘴笑道,“有个家伙养着全世界最凶狠的狗,你简直无法想象。” “我要是有条凶狠的狗就好了,”艾莉亚向往地说,“一条能杀狮子的狗。”她有过一头冰原狼,名叫娜梅莉亚,但为了保护她不被王后杀掉,她扔石头,把她赶跑了。冰原狼可以杀死狮子吗?她心里纳闷。 当天下午又开始下雨,一直下到晚上。幸亏土匪们到处都有朋友,无需在野外扎营或在漏水的凉亭下寻求遮蔽——从前她跟热派和詹德利经常这样。 他们在一个被焚毁的废弃村落中住宿。它看起来是被“废弃”了,但等“幸运杰克”拿出猎号吹奏,声音两短两长,各种各样的人就从废墟和地窖中爬了出来。他们带来麦酒、干苹果和一些不新鲜的大麦面包,土匪们则提供了一只安盖半路射到的鹅,因此晚餐几乎是一场盛宴。 艾莉亚正咂着一根翅膀上最后一点肉,只见一位村民转身对柠檬斗篷说,“不到两天前,有些人打这儿经过,去寻找弑君者。” 柠檬哼了一声。“他们该去奔流城,去那里最深的地牢,潮湿阴冷,很是舒服。”他的鼻子看上去像压碎的苹果,伤口没好,又红又肿,他的情绪也很糟糕。 “不对,”另一位村民说,“他逃跑了。” 弑君者跑了?艾莉亚汗毛直竖。于是她屏息聆听。 “真的?”七弦汤姆问。 “俺才不信咧,”戴生锈半盔的独眼人说,人称他为“幸运杰克”,尽管在艾莉亚看来,失去一只眼睛似乎不算幸运。“俺在那地牢里待过,不可能跑的。” 村民们耸耸肩。“绿胡子”抚摸着灰绿相间的浓密分叉胡,“反正,假如弑君者真跑了,狼仔们铁定大开杀戒。这情况得通报索罗斯,希望‘光之王’会让他在圣火之中预见兰尼斯特的动向。” “这儿就有火。”安盖笑道。 绿胡子哈哈大笑,一把拎住弓箭手的耳朵根。“妈的,你觉得我看起来像和尚吗,射手?你要泰洛西的佩罗盯着火瞅,除非是想烤焦他的胡子!” 柠檬将指节捏得“嗒嗒”作响,“贝里大人不是很想抓詹姆·兰尼斯特吗?这可是个好机……” “他会不会吊死他,柠檬?”一个村妇问,“吊死这么一个俊俏家伙,多少有点可惜啊。” “先审判!”安盖说,“贝里大人总是先审判,规矩你们都知道。”他再度微笑道,“再上吊。” 大家哄堂大笑。汤姆弹起木竖琴,低声歌唱: 流浪的御林兄弟会啊, 他们说我们是贼。 拿森林当城堡, 走大地四海为家。 没有金子逃得过我们的刀枪, 没有少女逃得出我们的手掌。 噢,流浪的御林兄弟会啊, 谁人见了都怕…… 艾莉亚在詹德利和哈尔温之间干燥温暖的角落里听了一会儿歌,便合上眼渐渐睡着了。她梦见了家乡,不是奔流城,而是临冬城,但这并非一个好梦。她梦见自己独个儿站在城堡外,泥浆直没到膝盖,灰色的城墙就在前方,但当她向城门走去,每一步却都比前一步更艰难。城堡在眼前变淡,好似那并非花岗岩做的,而是烟雾。周围还有狼,细瘦的灰色身形在林木间穿梭,眼睛闪闪发光。无论何时,只要望向它们,她都忆起鲜血的滋味。 第二天早晨,队伍离开道路,穿越原野。风,不停地刮,棕色的枯叶在周围旋转,但这次没有下雨,太阳从云朵后面钻出来,明亮耀眼,以至于艾莉亚不得不拉起兜帽,遮住眼睛。 她突然勒马。“走错方向了!” 詹德利哼了一声:“怎么,又是苔藓?” “看那太阳,”她道,“我们在往南走!”艾莉亚从鞍囊里取出地图,好让他们看。“我们不该离开三叉戟河的,你们看。”她把地图在腿上展开,所有人都盯着她,“看这里,这就是奔流城,它在两条河之间。” “说的没错,”幸运杰克道,“我们知道奔流城在哪儿,每个人都知道。” “我们不去奔流城。”柠檬坦白。 我差一点就到了,艾莉亚心想,早知道就把马给他们,自己走着去。她想起昨晚的梦,不由得咬紧嘴唇。 “哎,别伤心啊,孩子,”七弦汤姆说,“你不会受伤害的,我向你保证。” “你是个骗子!” “没人骗你,”柠檬道,“我们本就没承诺什么,如何处置你,我们是做不了主的。” 没错,柠檬跟汤姆一样,并非首领,这伙人的头目是泰洛西人佩罗。艾莉亚转过来面对他。“带我去奔流城,重重有赏。”她孤注一掷地说。 “小家伙,”绿胡子答道,“寻常松鼠若教农夫抓住,逃不过剥皮下锅的命运;但若他逮住的是金松鼠,就得乖乖献给领主,否则将来会倒大霉的。” “我不是松鼠。”艾莉亚坚持。 “谁说不是?”绿胡子哈哈大笑,“不管是否情愿,你都是一只快被献到闪电大王驾前的金色小松鼠。别担心,他知道如何处置你,我打赌他会如你的愿把你送回母亲大人身边。” 七弦汤姆点点头。“对,贝里伯爵是个好人。他会妥善处理你的,走着瞧吧。” 贝里·唐德利恩伯爵。艾莉亚忆起从前在赫伦堡时从兰尼斯特的士兵和血戏子们那儿听到的故事。他们说他是森林中的幽灵,说他曾被瓦格·赫特杀死,被亚摩利·洛奇爵士杀死,魔山更是杀死过他两次。管他的,他不把我送回家,我也会杀死他。“凭什么要我去见贝里伯爵?”她平静地问。 “我们把所有贵族俘虏都带给他处理。”安盖道。 俘虏。艾莉亚深吸一口气,以稳定心绪。止如水。她瞥瞥骑马的土匪们,默然调转坐骑。迅如蛇。她一边想,一边用脚后跟猛踢马腹,从绿胡子和幸运杰克中间飞奔而去。詹德利的母马自面前一闪而过,她看到男孩脸上震惊的表情,随后便置身于旷野之中狂奔。 现在东西南北并不重要。等甩掉他们,自然可以慢慢找到去奔流城的路。艾莉亚倾身向前,敦促马儿快跑。土匪们在身后咒骂,叫嚣着要她回去,但她充耳不闻。良久,她回头一望,只见四个人追了上来,安盖、哈尔温和绿胡子并肩奔驰,柠檬则落后一点,巨大的黄斗篷在身后飞舞。“疾如鹿,”她告诉她的坐骑,“快,快,快跑。” 艾莉亚在杂草丛生的褐色原野中驰骋,穿过齐腰高的草丛和堆堆枯叶,飞扬的马蹄激起枯叶翻飞。右手是树林,我可以在那儿甩掉他们。原野边沿有条干涸沟渠,她半步未停,飞跃而过,一头扎进榆树、杉木和桦树丛中。她偷偷往后瞧,发现安盖和哈尔温仍奋力紧跟,绿胡子已经落后,柠檬则根本看不到了。“快,再快点,”她告诉她的马,“你能行,你能行的!” 她从两棵榆树间穿过,丝毫不在意苔藓长在哪边。随后又跃过一段朽木,远远绕开一棵倾倒的巨大枯树,断裂的枝杈从枯树中间伸出来。上了一个缓坡,又从另一侧下去,减速,加速,马蹄与硬石相击,溅出点点火花。登上小山,她再度向后瞥去。此时哈尔温已领先安盖,两人都在努力。绿胡子则越跑越慢,似乎快放弃了。 一条小河挡在面前,她纵马踏进,蹚过充塞着棕色湿叶的流水,上岸时,不少叶子粘在马腿上。此处灌木较浓密,地上满是树根和石块,不得不减慢速度,但她仍不停地催促马儿。面前出现另一座小山,这座更陡峭。她爬上去,从另一面下来。树林究竟有多大?她疑惑地想。她知道自己的坐骑比较快,因为它是赫伦堡卢斯·波顿的马厩里最好的马之一,但速度在这儿派不上用场。我得返回平原,找到道路。她找了半天,却只发现一条猎人小径,狭窄又崎岖,但好歹比没有强。她沿着小径开跑,任凭树枝抽打脸颊,一根枝条钩住兜帽,将其掠到后面,片刻之间,她好害怕自己会被打下马来。有只狐狸被狂野的奔驰所惊扰,从灌木丛中窜出。小径将她带到另一条小河边。还是同一条河?莫非我在原地打转?没时间多想,马蹄声从身后传来。再往后,她的脸被荆棘划破,她知道自己一定像以前在君临追赶的那些猫一样难看。麻雀从桤木枝头飞散。树木变得稀疏,突然之间,她便走出了森林,宽阔平坦的原野在眼前展开,布满遭到践踏的湿草和野麦。艾莉亚踢马飞驰。跑啊!她心想,跑到奔流城,跑回家去!甩掉他们了吗?她飞快地向后一看,天!哈尔温只差了六码,而且还在接近中。不,她绝望地想,不,他不能,不该是他,这不公平。 等他赶上时,两匹马都浑身是汗,近乎虚脱。他伸手抓住她的缰绳。艾莉亚自己也气喘吁吁,她知道没希望了。“您骑起马来像一个堂堂正正的北方人,小姐,”哈尔温边说边将两马都勒住,“和您姑姑莱安娜小姐一样。但您别忘记,我父亲是马房总管。” 她用受伤的眼神看着他。“我以为你是我父亲的人。” “艾德大人死了,小姐。我现在属于闪电大王,属于我的弟兄们。” “你的弟兄们?”艾莉亚不记得老胡伦还有其他儿子。 “安盖、柠檬、七弦汤姆、杰克、绿胡子……他们所有人。我们对您哥哥罗柏没有敌意,小姐……但我们并非为他而战。他有自己的军队,还有各路诸侯的支持,而老百姓们只有我们。”他打量着她,“您明白吗?” “我明白。”没错,我明白了,他不是罗柏的人,而我是他的俘虏。早知道当初就跟热派一起留下,没准可以偷那条小船,向上游航行到奔流城;早知道当乳鸽就好,乳鸽、娜娜、黄鼠狼或无父无母的小男孩阿利都不会有人来追。我曾经是头狼,她想,现在又变回那个愚蠢的小姐。 “您要不要乖乖回去?”哈尔温问她,“还是要我把您绑起来,横放在马背上?” “我会回去。”她怏怏地说。只好暂时如此。 166.第166章 山姆威尔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这是最后一步,最后最后的一步,我不能再走了,不能再走了。但他的脚却再次移动。一只,另一只;一步,又一步。他心想:这不是我的脚,它们是别人的,别人在走路,不可能是我。 他低头就能看到那双笨拙而不成形的东西跌跌撞撞地跨过积雪,依稀记得鞋是黑色,但冰雪在周围冻结,使它们成了奇形怪状的雪球。他的腿好似两根冰棍。 大雪一直没停。积雪漫过膝盖,厚厚的冰壳如白色护胫甲覆盖在小腿上,使他的脚步拖沓踉跄。背上沉重的包裹让他看起来活像个驼背怪兽。我累了,太累了。我不能再走了,圣母慈悲,不能再走了。 每走四五步,他都得伸手提剑带。其实早在先民拳峰,剑就丢了,可带子上还挂着两把匕首:琼恩给的龙晶匕首和他用来切肉的钢铁匕首。它们好沉啊,而他的肚子又大又圆,不管腰带系得多紧,如果忘记往上提,它就会滑落,缠到膝盖上。他试过将剑带系在肚子之上,可那样几乎就要达到腋窝,葛兰看了直想笑,而忧郁的艾迪评论说:“从前我认识一个人,他像这样把剑系在脖子上。有一天他滑倒在地,结果被剑柄刺穿了鼻子。” 山姆一天到晚都在滑倒摔跤,他听了就感到害怕。积雪下不仅有岩石树根,有时候冻土还掩盖了深深的窟窿。黑伯纳踏入过一个窟窿,扭断了脚踝,那是三天前,还是四天前,还是……他其实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在那之后,总司令就让伯纳骑马。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感觉好像在坠落,而不是走路,永无止境地坠落,却又碰不到地面,只是一直往下,往下。我必须停止,好痛苦啊。我又冷又累,想睡……哪怕在火堆边睡一小会儿,吃点没有结冻的食物。 但他清楚,如果停下来,就死定了。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们对此都清楚。逃离先民拳峰时,他们总计五十人,也许更多,但接下来有人在大雪中走失,还有伤员流血至死……有时山姆听到殿后的人发出喊声,甚至是凄厉的惨叫。他一听之下便开始狂奔,奔出二三十码,尽其所能地跑,冻成冰棍的双脚死命踢起积雪。若腿再强壮一点,他还会继续。它们就在我们后面,它们还在我们后面,它们要把我们一个个放倒。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长久的天寒地冻,让他忘了温暖的感觉。他共穿了三双长袜,两件内衣,外套双层羔羊毛上装,在此之外是一件厚实的棉褂,然后才是冰冷的铁锁甲,锁甲外他穿一件宽松的外套和加厚两倍的斗篷,斗篷用骨扣在下巴下扣紧,兜帽前翻,盖住额头。他戴了轻便的羊毛皮革手套,外罩厚厚的毛皮拳套,一条头巾紧紧包裹着脸庞,兜帽里面还有一顶绷紧的绒线帽,盖住耳朵。虽然如此,他仍觉得冷。尤其是脚,甚至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而就在昨天,它们却又痛得厉害,教人站着都无法忍受,遑论走路?每走一步都让他想要尖叫。那是昨天吗?他不清楚。自离开先民拳峰以来,他就没睡过觉,应该说从号角吹响之后就没有躺下。除非是在走路时……人可以边走边睡吗?山姆不清楚,或者是又忘记了。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雪盘旋着在周围降下。有时候,它从白色的天空落下,有时候则从黑色的天空坠落,这是白天与黑夜唯一的区别。他肩上披满雪花,就像另一件斗篷,雪在包裹上高高地堆积,使得包裹更加沉重,更加难以承受。他的背心疼痛难忍,仿佛被插进了一把匕首,每走一步都来回绞动。他的肩膀因锁甲的重量而麻木。他一心想把它脱掉,却又不敢脱。因为要脱它,就得先脱大衣和外套,那样会被冻坏的。 如果我再强壮一些就好了……可我并不强壮,想也没有用。山姆虚弱又肥胖,胖得承受不住自己的重量,锁甲对他而言委实太沉,尽管钢铁与肌肤之间有层层麻布与棉花,感觉上却好像把肩膀都磨破了。他唯一能做的只有抽噎,哭的时候,眼泪冻结在脸颊上。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若不是冰壳在脚下碎裂,他根本不觉得自己在走。左右两边,寂静的树木之间,隐约可以见到火炬,在坠落的雪花当中,发出橙色的光晕。它们静静地在树丛中移动,忽上忽下、忽前忽后地晃。那是熊老的火炬圈,他提醒自己,并为离开了它的人感到悲哀。他觉得自己是在追赶前方那些火炬,可惜它们也长了脚,而且比他的长,比他的壮,所以一直追不上。 昨天,他恳求他们让他当个火炬手,即便那意味着身在外围,在重重黑暗紧逼下行走。他要火,他梦想着火。如果有火,就不会冷了。有人提醒他,开始他是有火炬的,后来却将它失落在雪地上,令火熄灭。山姆不记得自己掉过火炬,只好假设那是真的。他太虚弱,无法长时间举手。说这事的是艾迪?是葛兰?他也不清楚。我又肥胖又虚弱又没用,现在连脑子也冻住了。抽噎着,他又迈出一步。 他用头巾裹住鼻子和嘴巴,头巾上全是鼻涕,僵硬的鼻涕,他担心它和脸冻在了一起。呼吸也困难,空气如此冰冷,吸气进去都感到疼痛。“圣母慈悲,”他用沙哑的声音在冰冻的面罩下轻轻咕哝,“圣母慈悲,圣母慈悲,圣母慈悲,”每祈祷一句,就拖着腿在雪地里又跨一步,“圣母慈悲,圣母慈悲,圣母慈悲。” 他的亲生母亲远在万里之外的南方,跟他的姐妹们和小弟弟狄肯一起安全地待在角陵城。和天上的圣母一样,她也听不到我的声音。修士们都说,圣母慈悲,但七神在长城外没有力量。这里是旧神的土地,那些属于树、属于狼、属于冰雪的无名神祇。“发发慈悲吧,”他轻声道,不管谁听到,旧神也好,新神也罢,甚至魔鬼……“噢,发发慈悲,可怜可怜我吧。” 马斯林尖叫着求它可怜他。为何突然联想起这个?我不该记住这个。马斯林跌跌撞撞地往后退去,扔掉长剑,跪倒,恳求,甚至脱下厚厚的黑手套举在面前,当那是骑士表示降伏的护手甲。但尸鬼捏住他的喉咙,把他举到半空,几乎将他脑袋拧下来。他还在尖声呼喊,祈求怜悯。死人没有怜悯,而异鬼……不,我不该想这些,不能想这些,不要去回忆,只管走路,走路,走路。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 冰壳下的树根猛然绊住脚趾,山姆一个踉跄,沉重地单膝跪倒,咬到了自己的舌头。他尝到血的滋味,那比自先民拳峰以来尝过的任何东西都温暖。这就是我的终点,他心想,既然跌倒,就再没力气爬起来。他摸到一根树枝,牢牢握住,试图把自己重新拉起来,但那双僵硬的腿实在无力支撑。锁甲太沉,而他太肥胖,太虚弱,太疲倦。 “起来,猪头爵士。”有人路过时喊,山姆没理会。就让我躺在雪地里闭上双眼。死在这不算太糟。他冷到极点,再过一小会儿,就不会感觉到腰背和肩膀上可怕的疼痛了,正如他感觉不到自己的脚。至少他们不能责备我头一个死去。在先民拳峰,成百人死在他周围,之后他又亲眼目睹许多人毙命。山姆颤抖着松开握住树枝的手,让自己躺在雪地里。雪又冷又湿,但有重重衣服在,他几乎觉察不到。上方是苍白的天空,雪花飘落在肚子、胸口和眼睑上。它会铺成一条厚厚的白毯,盖住我,让我很暖和。将来他们会说,死去的山姆是个堂堂正正的守夜人。是的,是的。我尽到了职责,没有背弃自己的誓言。我又肥胖,又虚弱,又胆小,但我尽到了职责。 乌鸦是他的职责,是他们带上他的唯一原因。他告诉过他们,他不想去,他是个胆小鬼,可伊蒙学士又老又瞎,他们需要他来照顾乌鸦。当初在先民拳峰安营扎寨,总司令特地找到他:“听着,你不是战士,我们彼此都很清楚,孩子。万一遭到攻击,你无需参战,否则只会碍手碍脚。你唯一要做的就是把消息送出去,不要跑来问信上该写什么,你自己决定,反正派一只鸟去黑城堡,再派一只去影子塔。”熊老用戴手套的指头指着山姆的脸。“我不管你是否会吓得尿裤子,也不管是否会有成千上万的野人嚎叫着要你的命,你得保证把鸟送出去,否则我发誓追你到七重地狱,要你永世遗憾。”莫尔蒙的乌鸦上上下下地点头叫道,“遗憾,遗憾,遗憾。” 山姆很遗憾,他遗憾自己既不勇敢,也不强壮;他遗憾自己不会用武器;他遗憾自己不是父亲的好儿子,不是狄肯和姑娘们的好兄弟;他也遗憾自己即将死去。那么多优秀的人在拳峰上死去,他们坚强可靠,不像我,是个只会尖叫的胖小子。至少熊老不会到七重地狱来追我。我把鸟送了出去,尽到了职责。其实信息是他提前写就的,极简短,只有一句话:我们在先民拳峰上遭到攻击。他一直将其安稳地塞在装羊皮纸的袋子里,期望永远无需送出。 号角吹响时,山姆在睡觉。起初他以为自己梦到了号角声,但睁开眼睛,雪正飘落在营地里,黑衣兄弟们都抓起弓箭和长矛,奔向环墙。附近只有齐特,他是伊蒙学士从前的事务官,脸颊长满疖子,脖子上还有一个大粉瘤。当第三声号角自树丛中呻吟着传来,山姆从没见过一个人能如此恐惧。“帮我把鸟放出去。”他请求,但对方转身就跑,手里还拿着匕首。他得去照顾猎狗,山姆想起来,或许总司令也给他下了命令。 手套里的指头异常僵硬笨拙,并因恐惧和寒冷而瑟瑟发抖,但他好歹找到装羊皮纸的口袋,拔出事先写就的短信。乌鸦们狂乱地鼓噪,当他打开来自黑城堡的笼子,其中一只鸟顿时直冲向他的脸,在他抓到另一只之前又有两只逃走,而被他抓住的乌鸦隔着手套将他的手啄出了血。他死命不放,才得以将那一小卷羊皮纸捆上。此时号声已歇,先民拳峰上充斥着发号施令和钢铁碰撞声。“飞吧!”山姆大喊,将乌鸦抛向空中。 来自影子塔的笼子里的鸟尖叫扑腾得如此疯狂,以至于他害怕得不敢开门,只好强迫自己。这次他逮住了第一只试图逃走的乌鸦,片刻之后,它载着消息在飞雪中上升离开。 职责履行完毕,接下来他用吓傻了的手指戴上帽子,穿上外套和兜帽斗篷,紧紧扣上剑带,使它不至于滑落,然后找到包裹,将所有东西塞进去:备用内衣,干袜子,琼恩给的龙晶箭头和矛尖,那支旧战号,羊皮纸,墨水,鹅毛笔,先前画的地图,外加从长城带来、一直保存着的一段石头般硬的蒜肠。他系好包裹,把它扛到背上。总司令说我不用上环墙,他心想,也叫我不要跑去问他。山姆深深吸口气,意识到自己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他迷乱地转着圈,恐惧一如既往在体内增长。狗吠,马嘶,经由大雪的抑制,听起来似乎都很遥远。三码以外,什么都看不清,甚至环绕山顶的矮石墙上燃烧的火炬也不例外。难道火炬熄灭了?这个想法太可怕。三声长长的号角,三声代表异鬼来袭。它们是林间的白鬼,冰冷的阴影,骑着巨大的冰蜘蛛,追逐热血……小时候,这些故事令他尖叫颤抖。 他笨手笨脚地拔剑出鞘,在雪地沉重跋涉。一条狗从面前吠叫着跑过。他看到一些影子塔来的人,留了大胡子,拿着长柄斧和八尺长矛。有他们为伴,感觉比较安全,因此他跟随他们走到墙边。环形石墙上的火炬还在燃烧,一阵欣慰的战栗袭过全身。 黑衣兄弟们手持武器,并肩而立,一边凝视大雪飘落,一边等待。马拉多·洛克爵士策马经过,头盔上沾满点点雪花。山姆站在其他人背后,搜寻着葛兰和忧郁的艾迪的身影。如果注定一死,我宁愿死在朋友们身边,他记得自己曾这么想。可惜周围都是陌生人,影子塔的人,由一位名叫班恩的游骑兵指挥。 “他们来了。”一位兄弟说。 “搭箭。”班恩道,二十支黑色的羽箭沉默地从二十个箭袋中抽出,搭上二十根弓弦。 “诸神保佑,有好几百。”另一位兄弟轻声说。 “拉弓,”班恩道,接着又补了一句,“别慌。”山姆看不到什么,也不想看见。守夜人站在火炬后面等待,弓箭拉到耳际,有些东西正穿过大雪,自那黑暗湿滑的山坡爬上来。“别慌,”班恩再度强调,“别慌,别慌……”然后——“放。”羽箭嗖地飞出。 沿着环墙排列的人们发出一阵参差不齐的欢呼,顷刻间又消退下去。“它们没有停,大人。”一个人对班恩说,另一个则喊,“有更多的过来!看那儿,林子里。”还有一个说,“诸神慈悲,他们还在往上爬。差不多快上来了,马上!”山姆往后退去,颤抖得像秋天的树上最后一片叶子,既寒冷,也恐惧。那晚好冷啊,甚至比现在还冷。现在有好温暖的雪。我感觉好多了。只需再休息一会儿,一小会儿,就能恢复体力,继续前进。再休息一小会儿。 一匹马从头顶越过,一匹毛发蓬乱的灰马,鬃毛上有积雪,马蹄结了一层冰。山姆看着它出现和消失。又一匹马从降雪中走来,由一个穿黑衣的人牵引。他看见山姆挡路,便一边咒骂他,一边领马绕开。真希望我也有匹马,他心想,如果有匹马,就能继续前进,还可以坐在鞍上,甚至睡一会儿。可惜多数坐骑都在先民拳峰丢失,剩下的驮着食物、火炬和伤员,而山姆没受伤,他只是又肥胖,又虚弱,又胆小。 他真是个胆小鬼。蓝道大人,他的父亲,常这么评价,而今证明这没有错。山姆是塔利家的继承人,但他如此无能,因此被父亲送来长城。弟弟狄肯将会继承领地与城堡,还有那把角陵的领主们骄傲地佩带了数百年的瓦雷利亚巨剑碎心。不知狄肯会不会为这个远在世界边缘、于大雪中死去的哥哥掉一滴眼泪。他为什么要落泪?不值得为胆小鬼哭泣。他听过父亲千百次告诉母亲。这点连熊老也明白。 “用火箭,”那晚在先民拳峰,总司令突然骑马咆哮着出现,“给它们火尝尝!”此时他注意到浑身发抖的山姆。“塔利!快离开!去照顾乌鸦!” “我……我……我把消息送走了。” “很好。”莫尔蒙的乌鸦在他肩上重复,“很好,很好。” 穿着毛皮和盔甲的总司令显得很魁梧,黑铁面罩后的眼睛精光逼人。“你别在这儿碍手碍脚,回鸦笼那儿去。我不想在需要传信时还得先找你。把那些鸟准备好!”他不等回答,掉转马头沿环墙一路小跑,一边喊,“火!给它们火尝尝!” 山姆无需别人说第二遍,就以自己那双胖腿可以达到的最快速度逃回鸦笼边。我可以先把消息写好,他心想,需要时就能尽快送出去。于是他点起一小堆火,花了不少时间烤融结冰的墨水,然后坐在火堆旁一块石头上,拿起鹅毛笔和羊皮纸,开始写信。 在寒气和冰雪之中,我们遭到攻击,但火箭将敌人击退,他写道。索伦·斯莫伍德大声下令,“搭箭,拉弓……放。”飞箭的声响犹如圣母的祈祷那么动听。“烧吧,你们这些死混蛋,烧吧。”戴文边喊边纵声大笑。弟兄们又是欢呼,又是咒骂。大家都很安全,他写道,我们还在先民拳峰。山姆希望他们的弓术比自己强。 他将写好的信放到一边,又取出一张空白羊皮纸。我们在先民拳峰上战斗,大雪纷飞。只听一个人喊,“它们没有停。”反击的效果尚不明朗。“拿起长矛!”有人叫道。说话的也许是马拉多爵士,但山姆无法确定。尸鬼穿过大雪,继续杀来,他写道,我们用火加以驱赶。他转头看去,透过飘摇的雪花,只能看见营地中央的大火堆,骑马的人们在它周围不安地来回移动。那是预备队,用于反击任何突破环墙的东西。他们没有执剑,而是在篝火中点燃火炬,用它来武装自己。 到处都是尸鬼,他一边写,一边听到北方传来喊叫。它们从南北两面同时发动进攻。长矛和利剑都不起作用,唯有火焰能抵挡它们。“放,放,放!”一个声音在黑夜中嘶喊,另一个则惊叫道,“妈的!好大!”第三个声音说,“巨人!”第四个声音坚持,“熊,一头熊!”马儿嘶鸣,猎狗吠叫,如此多的声音,山姆再也分辨不清。他落笔更快,一封接着一封。敌人包括大批死野人、一个巨人甚至一头熊,它们漫山遍野地扑上来。他听到钢铁和木头的撞击声,这只意味着一件事:尸鬼越过了环墙,战斗正在营地里展开。十几个骑马的弟兄凶猛地从他身边驰过,往东墙而去,每人手上都举着燃烧的火炬,焰苗跳动。莫尔蒙总司令用火来迎战。我们已经取得了胜利。我们正在取得胜利。我们在坚持。我们要杀开一条血路,退回长城去。我们被困在先民拳峰,四面悲歌。 一个影子塔的人跌跌撞撞地从黑暗中走来,倒在山姆脚边。临死前,他爬到离火堆仅一尺之遥的地方。输了,山姆写道,战斗输了,我们输了。 为什么我要记住先民拳峰上的战斗?他不该记住这些,不想记住这些。他试图回忆母亲,回忆妹妹塔拉,回忆卡斯特堡垒里那个叫吉莉的女孩。有人在摇他肩膀。“起来,”一个声音说,“山姆,你不能在这儿睡。起来,继续前进!” 我没睡,只是在休息。“走开,”他道,言语冻在冷气里,“我很好,只想休息休息。” “起来。”是葛兰的声音,沙哑刺耳。他出现在山姆上方,黑衣结了一层冰,“熊老说,不能休息。你会死的。” “葛兰,”他微笑,“不,真的,我在这儿很好。你快走吧,我再休息一小会儿,就会赶上去。” “才怪!”葛兰浓密的棕胡子在嘴巴四周冻住了,让他看起来显得苍老,“你会冻僵的,或者被异鬼逮着。山姆,你给我起来!” 记得离开长城的前夜,派普以一贯的方式嘲弄葛兰,他边微笑边说葛兰最适合参加巡逻,因为太笨,所以不会害怕。葛兰激烈地否认,直到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哎,他健壮、结实、有力气——艾里沙·索恩爵士管他叫“笨牛”,就像叫山姆“猪头爵士”叫琼恩“雪诺大人”——一直对山姆相当友好。那只是琼恩的缘故啦,如果没有琼恩,他们都不会喜欢我的。现下琼恩走了,跟断掌科林一起在风声峡失踪,多半已经死去。山姆想为他哭泣,可惜泪水也会结冰,而他的眼睛早已睁不大开了。 一位拿火炬的高个子弟兄停在他们身边,在那奇妙的瞬间,山姆感到阵阵温暖。“随他去,”那人对葛兰说,“不能走的就算完了。替自己省点力气吧,葛兰。” “他会起来,”葛兰顽固地回答,“只需要别人帮一把。” 那人继续前行,并将神佑的温暖一起带走。葛兰试图拉山姆起来。“好疼,”他抱怨,“停下,葛兰,你弄疼我胳膊了。停下。” “你死沉死沉的。”葛兰将双手塞进山姆的腋窝下,闷哼一声,将他抱了起来。然而刚一放手,胖子又坐回雪地上。葛兰狠狠地给了他一脚,靴子上的冰踢碎了,飞散开来。“起来!”他又踢他,“快起来继续走!你不能放弃!” 山姆侧身躺下,紧紧蜷缩成球,以保护自己不被踢伤。有层层羊毛、皮革和盔甲保护,几乎感觉不到痛,即使如此,他心里却很受伤。我以为葛兰是我朋友。朋友就不该踢我。他们为何不让我休息?我只想睡一会儿,仅此而已,休息休息,睡一睡。或许死一次。 “你帮俺拿火炬,俺扛这胖小子。” 他突然离开了柔软而甜美的雪毯,被提到冰冷的空气当中,向前漂流。膝盖下有条胳膊,另一条胳膊在背脊下面。山姆抬起头,眨眨眼睛。面前有一张脸,一张宽阔粗犷的脸、扁扁的狮子鼻、黑色的小眼睛、蓬乱的棕色络腮胡。他见过这张脸,但过了一会儿才记起来。是保罗,小保罗。火炬的热量融化冰水,流进他眼里。“你抬得了他吗?”他听见葛兰问。 “俺抬过一头比他还沉的小牛。俺把它抬回它妈妈身边,好让它有奶喝。” 小保罗每跨一步,山姆的脑袋都随之上下晃动。“停下,”他咕咕哝哝地道,“把我放下,我不是婴儿。我是守夜人的汉子。”他抽噎着。“让我死吧。” “安静,山姆,”葛兰说,“省点力气。想想你的兄弟姐妹,想想伊蒙学士,想想你最喜欢的食物。假如可以的话,唱支歌吧。” “大声地唱?” “在脑子里唱。” 山姆知道上百首歌,如今却一首也想不起,好像歌词全部从脑海里消失。他又开始抽噎:“我什么歌都不会,葛兰,本来是会一点的,现在却不记得了。” “没关系,”葛兰道,“嘿,《狗熊与美少女》怎么样?每个人都会唱呢!‘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别,别唱这首,”山姆恳求。他记起先民拳峰上那头熊,腐烂的皮肉上没有一丝毛发。我不要想起任何关于熊的事。“别唱了,求求你,葛兰。” “那就想想你的乌鸦。” “它们不是我的。”他们是总司令的乌鸦,守夜人军团的乌鸦。“它们属于黑城堡和影子塔。” 小保罗皱起眉头。“齐特说俺可以留着熊老的乌鸦,就那只会说话的鸟儿。俺还省下玉米给它咧。”他摇摇头。“哦,俺又忘了,俺把玉米留在了藏起来的地方。”他继续沉重地向前走着,每走一步嘴里都冒出苍白的吐息。良久,他突然道,“俺可以要你一只乌鸦吗?只要一只,俺保证,决不让拉克吃掉它。” “它们都飞走了,”山姆说,“对不起。”实在对不起大家。“它们大概都飞回长城去了。”当号角声再度响起,喝令弟兄们上马时,他便把鸟儿全放了。两短一长,紧急上马的指示。没理由上马,除非是为放弃先民拳峰,除非是战斗彻底失败。恐惧狠狠地咬啮着山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打开笼子,直到目睹最后一只乌鸦拍翅飞入暴风雪中,方才意识到刚写的消息一条也没送走。 “不,”他尖叫,“噢,不,噢,不。”大雪飘飞,号声吹鸣,啊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它呼喊着:上马啊,上马啊,上马啊!山姆看见两只乌鸦停在一块岩石上,连忙赶过去,但那两只鸟儿懒洋洋地拍拍翅膀,向着相反的方向,飞进漩涡的大雪中。他追向其中一只,呼吸如浓厚的白云般从鼻孔里喷出,接着一个踉跄,他发现自己离环墙仅十尺之遥。 之后……他记得脸庞和喉咙上都钉着箭的死人爬过岩石,有的浑身披挂锁甲,有的几乎全裸……其中多数是野人,也有一些身穿褪色的黑衣。他记得看到一位影子塔的人将长矛刺进一个尸鬼苍白柔软的肚皮,直穿后背,可那东西跌跌撞撞地径直沿着枪杆走上前,伸出黑色的双手,扭转那弟兄的头颅,直到鲜血从他嘴里喷出。山姆差不多可以肯定,那是当天他第一次尿裤子。 他不记得自己逃跑,但一定是跑了,因为接下来已身在半个营地之外的篝火边,跟老奥廷·威勒斯爵士和弓箭手们在一起。奥廷爵士跪在雪地里,惊恐地扫视着周围的混乱场面,直到一匹无人骑乘的马跑过,踢中了他的脸。弓箭手们对此毫不理会,自顾自地朝黑暗中的影子施放火箭。山姆看到一个尸鬼中箭后被火焰吞没,但还有十几个跟在后面,其中有一苍白的巨影,铁定是头熊,而弓箭手们很快就没弹药了。 接下来山姆已骑在马上。那不是他的马,他也不记得自己上马,或许这正是踢碎奥廷爵士脸庞的那匹马。号角继续吹奏,他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奔去。 一片屠杀、混乱和飞雪中,他看到忧郁的艾迪骑在矮小犁马上,用长矛举着守夜人军团的朴素黑旗。“山姆,”艾迪看到他便说,“请你帮个忙,把我叫醒好吗?我在做可怕的噩梦。” 每时每刻都有更多人骑上马,战号将大家召集起来。啊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它们越过了西墙,大人,”索伦·斯莫伍德一边对熊老嘶喊,一边奋力控制自己的坐骑,“让我带预备队出击……” “不!”莫尔蒙竭力吼叫,才让声音压过号角,“把他们叫回来,我们突围!”他站在马镫上,黑斗篷在风中呲呲作响,铠甲映射着火光。“全体整队!”他高喊,“楔形队形,我们骑马冲出去!先朝南,再往东!” “大人,南面山坡上爬满了那些东西!” “其他地方太陡!”莫尔蒙说,“我们得——” 那头熊蹒跚着从大雪中走出,山姆的马嘶叫直立,差点将他甩下。他又尿了裤子。还以为都尿光了呢。这是头死熊,颜色苍白,皮肉腐烂,毛皮脱落,右前肢的上半部分烧得只剩骨头,但它仍在前进。那双眼睛是活的。明亮的蓝色,正如琼恩所说,像冰冻的星星一样闪烁。索伦·斯莫伍德冲上去,长剑在火光下闪着橙红的光。他的挥劈差点将熊的头砍掉,而熊拍掉了他的头。 “快跑!”总司令大喊一声,掉转马头。 到达环墙时,人马已进入疾驰状态。山姆以前总是害怕,不敢让马跃起,但当低矮的石墙终于出现在面前时,他知道这次别无选择。于是他边踢马,边闭上眼睛,发出一声呜咽。马载他跳了过去,不知怎的,不知怎的,马载他跳了过去!他右边的骑手撞到墙上,钢铁、皮革和嘶叫的马搅作一团,然后尸鬼们一拥而上……楔形队形飞奔下山,从抓来的黑手间穿过,从明亮的蓝眼睛间穿过,从凛冽的风雪间穿过。时而有马跌倒翻滚,时而有人坠落在地,时而火炬在空中打转,时而斧剑砍向已死的血肉。山姆威尔·塔利抽噎着,自己也不知打哪儿来那么大力气,只管把马死死抓紧。 他位于飞驰的前锋中,前后左右都有弟兄。有条猎狗跟他们跑了一段,顺着积雪的山坡在马匹中间来回穿梭,最后却越奔越慢。守在原地的尸鬼们被马撞翻,被马蹄踩踏,然而即使倒下,它们仍然抓向长剑、马镫和马腿。山姆看到一个尸鬼用左手拉住一匹马的鞍子,右手则撕裂马腹。 树木突然出现在周围,山姆蹚过一条冰冻的溪流,溅起水花。厮杀声在身后渐渐变小。他松了口气,回头吁吁直喘……不料一个黑衣人猛地从灌木丛中跳将出来,把他扯下鞍去。山姆根本没看清,来人便一跃上马,飞驰而逃。他想追,跑不到两步却绊到树根,脸朝下重重摔倒,像婴儿一样抽噎,直至忧郁的艾迪循声找来。 那是他关于先民拳峰最后一点连贯记忆。之后,若干小时之后,他颤抖着站立在幸存者中间,这群人一半骑马,一半步行。那儿离先民拳峰已有好几里,但山姆不记得是怎么过来的。逃命的时候,戴文带着五匹驮马,满载食物、油和火炬,其中三匹得以脱身。于是熊老重新分配货物,这样即便失去任何一匹驮马,也不会造成灾难性的损失;他还让健康的人交出马匹,给伤员骑;他组织好步行的人,在前后左右安排火炬圈,以为防卫。我只需一直走,山姆告诉自己,就可以回家了。但走不到一个小时,他便开始踉跄,开始落后…… 他知道,他们三人现在正越落越后。记得派普曾说,小保罗是守夜人军团中最壮的人。一定是的,所以才能抱着我走。即便如此,前方的积雪却越来越深,地面越来越险,保罗的步伐越来越小。更多骑马的人超过去,伤员们用呆滞冷漠的眼神看看山姆。一些火炬手也超过去。“你们要掉队了。”其中一个说。另一个赞同,“没人会等你,保罗,把这头猪留给那些死人吧。” “他答应送俺一只鸟,”小保罗说,虽然山姆并没有答应,没有真正答应。它们不是我的,不能送人。“俺想搞一只会说话、能从俺手上吃玉米的鸟。” “真是个大呆瓜。”火炬手道,然后走了。 过了一会儿,葛兰突然停下。“我们掉队了,”他嘶声道,“看不到其他火炬。刚才过去的就是殿后的人吗?” 小保罗无言以对。大个子咕哝一声,跪了下去,当他轻轻地将山姆放到雪地上时,手臂都在打战。“俺抱不动你了。俺是想抱,但抱不动了。”他浑身剧烈颤抖。 寒风在树木间叹息,将细小的雪粒吹到他们脸上。冷,不堪忍受的冷,山姆感觉自己什么也没穿。他搜寻着火炬,但它们业已消失,个个不见踪影——除了葛兰手里那支,火焰如淡橙色丝绸,向上升起。透过它,他可以看到远处的黑暗。它很快就会燃尽,他想,只剩下我们三人,没有食物,没有朋友,没有火。 并非如此。他错了。 巨大的绿色哨兵树低处的枝杈动了一动,震落上面沉沉的积雪,发出含混的“扑哧”响。葛兰转身,伸出火炬,“谁在那儿?!”一个马头从黑暗中出现。山姆感到片刻的欣慰,直至看见整匹马。它全身包裹着一层白霜,活像结冻的汗水,黑色僵死的肠子从裂开的腹部拖坠而下,在它背部,坐了一位玄冰般苍白的骑手。山姆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呜咽,他吓坏了,只想尿裤子,可体内有股寒意,剧烈的寒意,把膀胱冻得严严实实。异鬼优雅地下马,挺立在雪地里。它像长剑一般纤细,如牛奶一样白皙,它的盔甲随着移动而改变颜色,而它的脚丝毫没有踩碎新雪的结冰。 小保罗取下绑在后背的长柄斧。“你为什么伤害这匹马?这是毛尼的马。” 山姆摸向自己的剑,鞘是空的。他这才想起把剑丢在了先民拳峰。 “滚开!”葛兰跨了一步,火炬伸在前面。“滚开,否则烧死你!”他用火焰指着它。 异鬼的剑闪着淡淡而诡异的蓝光。它移向葛兰,闪电般攻打过来。冰蓝的剑刃扫过火焰,发出尖锐的响声,如针一样刺痛山姆的耳朵。火炬头被切下,翻落在深深的积雪中,火焰立即熄灭,葛兰手里只剩一小段木棍。他诅咒着将它朝异鬼扔去,小保罗则提起斧子冲锋。 此刻充斥他心中的恐惧,比以往任何情形尤有甚之,而山姆威尔·塔利了解每一种恐惧。“圣母慈悲,”他抽噎着,惊恐中,将北方的旧神统统抛诸脑后,“天父保佑,噢,噢……”他伸手胡乱摸索,够到一把匕首。 尸鬼的行动笨拙缓慢,但异鬼如风中的雪花一样轻盈。它闪过保罗的长柄斧,盔甲上的图案如波光涟漪,而水晶的剑回扣、翻转,滑进保罗锁甲的铁环间,穿过皮革、羊毛、骨头与血肉,从他后背“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地穿出。只听保罗叫了声“噢”,斧子便从手里松脱。他被钉在水晶剑上,热血在周围蒸气蒙蒙。大个子抓向对手,可在几乎快要碰到时,倒了下去,他的体重将那柄诡异的白剑从异鬼手中拉扯下来。 停,停下别哭,停下来战斗,你这没用的小子。战斗啊,胆小鬼!这是父亲的声音?艾里沙·索恩的声音?弟弟狄肯的声音?还是那个叫雷斯特的男孩?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他歇斯底里地笑起来,不知它们会不会把他也变成尸鬼,一个又白又胖又大的尸鬼,一个老是被已死的双脚绊倒的尸鬼。停,停下别哭,停下来战斗。这是琼恩的声音?不可能,琼恩已经死了。你能行,你能行,快啊。于是他跌跌撞撞地往前撞去,与其说在跑,不如说是跌倒前的踉跄。他闭起眼睛,双手握住那把匕首,盲目地乱戳。只听咔嚓一声,好像冰在脚下碎裂的响动,随后是一声尖啸,如此犀利,以至于他扔了匕首,双手捂住裹得严严实实的耳朵,向后退去,一屁股沉重地坐到地上。 当他睁开眼睛,异鬼的盔甲正像露水一样融化,黑色的龙晶匕首插在它的咽喉,淡蓝的血从伤口喷出,在匕首周围嘶嘶冒气。它伸出两只骸骨般苍白的手去拔匕首,但指头一触到黑曜石便开始冒烟消解。 山姆侧身坐起,瞪大了眼睛。异鬼的身躯正逐渐缩小,混沌模糊,化为一摊液体,最后彻底消失。几十个心跳间,形体已然不存,只余细细一缕盘旋散发的烟雾。下面是乳白玻璃般的骨头,闪着苍白的光,接着也融化了。最后,只有龙晶匕首存留,水汽缭绕中,它仿佛有了生命,好像在出汗。葛兰弯腰去捡,却又立即将它甩开,“圣母啊,它好冷!” “这是黑曜石,”山姆挣扎着跪起来,“他们管它叫龙晶。龙晶。龙晶。”他咯咯发笑,然后大哭一场,将所有的勇气倾倒在雪地上。 葛兰扶山姆起身,检查了小保罗的脉搏后,替他合上眼睛,然后再次抓起匕首。这回拿得住了。 “你留着它,”山姆道,“你不像我,你不是胆小鬼。” “好个胆小鬼,连异鬼都杀得了。”葛兰用匕首向前指指,“看那,看到了吗?光明正穿过树木照进来。天亮了,山姆,天亮了,那就是东方。我们只需往前走,就一定能找到莫尔蒙。” “随你怎么说。”山姆用左脚踢踢一棵树,以震落靴子上面的雪,接着右脚也踢。“我试试看,”他苦着脸跨了一步,“努力试试看。”接着又跨一步。 167.第167章 提利昂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戴着金光灿灿的首相项链,身穿深紫色天鹅绒外衣,踏入议事厅内。提利尔公爵、雷德温伯爵和罗宛伯爵起立致敬,他一一回礼,朝瓦里斯说了句悄悄话,亲吻总主教的戒指与瑟曦的脸颊,拍拍派席尔国师的手掌,最后坐到长桌首位国王的位子上,左右分别是女儿和弟弟。 提利昂抢占了派席尔在长桌尾端的老位置,长椅加了垫子,以弥补身高的劣势。被驱逐的派席尔坐在瑟曦旁边,那是除国王的位子以外,离侏儒最远的地方。大学士成了副蹒跚的骨架,走路时沉重地倚着一根扭曲的藤杖,颤抖不休。他长长的鸡脖子上曾经丰饶的白须已不复见,几点发丝萌生而出。提利昂有些同情地看着他。 其他人自行落座:梅斯·提利尔公爵结实红润,有着棕色卷发和铁铲形状、间杂白丝的胡须;青亭岛的雷德温伯爵肩膀下垂,身材细瘦,秃顶上只有几丛橙黄头发;金树城伯爵马图斯·罗宛修面齐整,孔武健壮;总主教十分瘦小,下巴上长出稀疏的白须。御前会议有了许多新面孔,提利昂心想,许多新玩家。当我烂在床上时,游戏已经改变,却没有人告诉我规则。 噢,大人们都彬彬有礼,但他们的眼神让他有种说不出的烦躁。“你那铁索的主意,玩得挺高的。”梅斯·提利尔快活地道,罗宛伯爵在一旁点头,接过话茬,“是啊,是啊,高庭老爷替咱们说出了心声。”他讲得也轻巧。 去你妈的,去对城里的老百姓讲啊,提利昂苦涩地想,去对该死的歌手讲啊,他们只会颂扬蓝礼的鬼魂。 凯冯还算亲切,吻了他的脸颊,“提利昂,蓝赛尔将你的英勇事迹都告诉了我,他非常钦佩你。” 他最好多说几句好话,否则我非揭穿他不可。他逼自己微笑,“我的好堂弟实在太客气了,他的伤大概好了吧,叔叔?” 凯冯爵士皱紧眉头。“反复不定,前天还好点,而今天……真令人担心。你姐姐常到病床前看望,为他提振精神,虔诚祈祷。” 没错,但她祈祷他的生,还是他的死呢?瑟曦无耻地利用他们的堂弟,床上用,床下也用——而今这点小秘密她当然希望蓝赛尔带进坟墓去,有父亲坐镇,他已失去了利用价值。如此说来,她会谋害他吗?单凭外貌打扮,你绝无法相信高贵的太后竟这般残忍。今天她表现得格外迷人,巧笑着与提利尔公爵谈论乔佛里的婚宴,恭维雷德温伯爵孪生儿子的英勇,针对古板的罗宛伯爵则轻声软语,还朝总主教背诵虔诚的词句。“我们开始安排婚礼吧?”一待泰温公爵坐定,她忙问。 “不急,”他们的父亲道,“先处理战争的事。瓦里斯。” 太监谄媚地微笑,“大人,我为你们带来了好消息。昨天早上,咱们果敢的蓝道大人在暮谷城外奇袭罗贝特·葛洛佛,将敌军赶到城堡和大海之间,加以攻击。在随后的战斗中,双方都伤亡惨重,但国王的忠仆最终大获全胜。据报,敌军阵亡超过千人,其中包括赫曼·陶哈爵士。罗贝特·葛洛佛收拾败军,朝赫伦堡逃去,做梦也想不到英勇的格雷果爵士正埋伏在路上。” “赞美诸神!”派克斯特·雷德温伯爵叫道,“乔佛里国王的伟大胜利!” 乔佛里做了什么呢?提利昂酸溜溜地想。 “是,而且对北方人而言,这是一次严重的失败,”小指头评论,“但领军的并非罗柏·史塔克,这位‘少狼主’仍旧享有战无不胜的威名。” “关于史塔克军的动向,可有情报?”马图斯·罗宛一如既往的直率和生硬。 “他带着掠获物返回奔流城,遗弃了在西境攻占的所有城堡,”泰温公爵宣布,“我的侄子达冯爵士正在兰尼斯港重组他先父的残部,不久将进兵金牙城,与佛勒·普莱斯特爵士会合。一待史塔克北进,两位爵士便直捣奔流城。” “您肯定史塔克大人会回师北上?”罗宛伯爵质疑,“卡林湾可在铁民手里。” 梅斯·提利尔接口:“没王国的国王算什么呢?那叫乞丐!这小子必定会抛弃河间地,带本部军队与卢斯·波顿会合,全力攻打卡林湾。如果是我,就这么干。” 听了最后一句,提利昂差点咬到舌头。罗柏·史塔克在短短一年之内赢得的战斗比高庭公爵在漫长的二十年戎马生涯里赢得的还要多。提利尔唯一的胜绩是十多年前在杨树滩挫败劳勃·拜拉席恩,那主要还得归功于统率前锋部队的塔利伯爵,公爵率主力赶到时,战斗已基本结束。由梅斯·提利尔亲自指挥的风息堡之围,则拖拖拉拉打了一年,毫无成效,等三叉戟河决战分出胜负,高庭公爵只能向奈德·史塔克降旗归顺。 “我要写信给罗柏·史塔克抗议,”小指头说,“他家波顿大人用我的厅堂饲养山羊,真让人为难。” 凯冯·兰尼斯特爵士清清喉咙,“抛开史塔克不论……最近,自称岛屿和北境之王的巴隆·葛雷乔伊写信来请求结盟。” “他应该表示臣服才对,”瑟曦不屑地说,“凭什么自称国王?” “凭征服者的权利,”泰温公爵道,“巴隆国王据守颈泽,就是扼住了罗柏·史塔克的咽喉。铁民们杀了史塔克的继承人,攻陷临冬城,占领卡林湾、深林堡和磐石海岸大部,极大减缓了我方的压力。反之,由于巴隆国王的舰队掌控着落日之海,如果我们不予绥靖,兰尼斯港,仙女岛甚至高庭都将受到威胁。” “如此说来,只能和他结盟?”马图斯·罗宛伯爵说,“他开出什么条件?” “要我们承认他的国王地位,并将颈泽以北划归他统治。” 雷德温伯爵嘻嘻笑道:“疯子才在乎颈泽以北的土地!倘若葛雷乔伊愿用士兵和舰队来交换岩石和积雪,我说是笔好买卖,非常划算!” “不错,”梅斯·提利尔同意,“雷德温大人说出了我的心声。就让巴隆去拖住北方人,我军专心解决史坦尼斯。” 泰温公爵不动声色。“我们还要处理莱莎·艾林的问题。她是琼恩·艾林的遗孀,霍斯特·徒利的女儿,凯特琳·史塔克的姐姐……已有确切证据,证明她丈夫死前与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合谋不轨。” “噢,”梅斯·提利尔的语调依然轻快,“女人是不能打仗的。依我看,就随她去吧,无关痛痒。” “我同意,”雷德温说,“莱莎夫人一直没出兵,也没犯下叛国罪行。” 提利昂坐不住了。“她把我关进天牢,严厉审判,差点要了我的命!”他怨毒地指出,“此外,她也不曾遵令前来君临向小乔输诚效忠。大人们,请把军队拨给我,我替你们把这位莱莎·艾林赶出山来!”除了扼死瑟曦,他不知还有什么事能比这更令他开心。至今,他仍时常梦见鹰巢城的天牢,冷汗淋漓地醒来。 梅斯·提利尔笑容可掬,但提利昂瞧得出其中的轻蔑。“您或许该把打仗的事留给战士们操心,”高庭公爵说,“无数本领高强的将军尚且在明月山脉或血门前大败亏输,何况您呢?啊,我们很清楚您的价值,大人,请少安毋躁。” 提利昂推开垫子,想站起来,但父亲在他发作前表了态:“提利昂我另有安排,鹰巢城方面,相信培提尔大人有办法。” “噢,是的,”小指头道,“办法就在我两腿之间。”他那双灰绿眼睛里闪动着淘气的神色,“大人们,只要你们同意,我打算去谷地一游,以赢得莱莎·徒利夫人的青睐。等我讨她做了老婆,我们就将不流一滴血,而把整个艾林谷收入囊中。” 罗宛伯爵有些怀疑。“莱莎夫人会接受您吗?” “噢,她接受我很多次了,马图斯大人,这点您不用担心。” “上床,”瑟曦道,“不等于结婚。即便莱莎·艾林这头母牛也清楚其中的区别。” “是的,要奔流城之女嫁给地位低下的小贵族不可能,”小指头将手一摊,“但现在嘛……要鹰巢城夫人嫁给赫伦堡公爵就不是那么不可思议了,您说对吧?” 提利昂没有放过派克斯特·雷德温与梅斯·提利尔之间交换的眼神。“可以一试,”罗宛伯爵道,“但您必须确保此女归顺国王陛下的统治。” “大人们,”总主教断言,“深秋将至,世间的善男信女厌倦了战争。若贝里席大人能不费一兵一卒,便将谷地重归国王治下,那自是诸神喜悦,上上之策啊。” “能有这么顺利?”雷德温伯爵反问,“当今鹰巢城公爵可是琼恩·艾林的儿子,劳勃·艾林。” “他只是个兔崽子,”小指头道,“我会好好调教,把他养成乔佛里国王陛下最大的崇拜者和我们最忠实的朋友。” 提利昂看着这名留着尖胡须、灰绿眼睛里满溢笑意的瘦小男子。赫伦堡公爵不过是空头衔?算了吧,父亲,他人还没进城,已经在用头衔招摇撞骗啦。狡猾的家伙! “我们的敌人已经不少,”凯冯·兰尼斯特爵士道,“若能将鹰巢城收归旗下,自是万幸。依我之见,不妨有劳培提尔大人辛苦一趟。” 凯冯爵士一直替哥哥打头阵,提利昂对此心知肚明,他所说的,通常都是泰温公爵的主意。父亲决心已下,提利昂心想,御前会议不过是橡皮图章。 与会的绵羊们咩咩叫着同意,丝毫没有觉察出背后的无形之手,反对者的角色只好由他提利昂来担当。“咱们的培提尔好大人若是要走,王家财政该怎么办呢?众所周知,他是凭空生财的主儿,不可或缺呀。” 小指头哈哈大笑。“我的矮朋友实在太客气。诚如劳勃先王所言,我的工作不过是数铜板,任挑一位聪明商贾都能胜任……何况是沾了凯岩城金光的兰尼斯特?无疑远胜于我。” “兰尼斯特?”提利昂觉得不对劲。 泰温公爵的金瞳对上儿子大小不一的眼睛。“我相信,你能担当这个遗缺。” “没问题!”凯冯爵士热忱地说,“你定能将财政打理得井井有条,提利昂。” 泰温公爵回望向小指头。“只要莱莎夫人肯与你成亲,回归王国治下,我便把东境守护一职还给劳勃大人。你打算何时动身?” “倘若风向顺遂,我明天就走。港内正有艘布拉佛斯船‘人鱼王号’,日前正以小舟装运货物,准备出发,我待会儿就去找船长谈谈。” “如此,您就得错过国王陛下的婚礼啦!”梅斯·提利尔道。 培提尔·贝里席一耸肩。“潮汛和姑娘都不等人,大人,若是秋季风暴来临,旅途将危机四伏。被淹死的我可就当不了好新郎啰。” “愿诸神赐福于您的坐舰,”总主教说,“全君临的人都会为您的成功而祈祷。” 雷德温伯爵摸摸鼻子。“我们深入谈谈与葛雷乔伊结盟一事如何?依我之见,此举有利可图。一旦葛雷乔伊的长船加入咱青亭岛的舰队,那要跨海攻打龙石岛,结果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这个叛逆,便是易如反掌。” “巴隆国王的长船目前脱不开身,”泰温公爵说,“我们也有其他要紧事急需处理。哼,他开口就要半个王国,凭什么?凭他替我们和史塔克家作对?那是他自己挑起的战争,我们为什么要为免费的午餐掏钱呢?所以说,针对这位派克岛大王最好的政策就是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保持缄默,等时局澄清再做选择——大人们,我敢保证,到时候无需奉上半个王国。” 提利昂仔细审视着父亲。他有事瞒住这几位大人,记得上次为凯岩城的继承权争吵时,父亲正有几封重要信件要写。当时他说什么来着?有的胜利靠宝剑和长矛赢取,有的胜利则要靠纸笔和乌鸦。提利昂忍不住揣摩那个所谓的“选择”是什么?父亲为此又开出了什么价码? “我们开始讨论婚礼吧。”凯冯爵士道。 于是总主教说起贝勒大圣堂所做的筹备工作,瑟曦则逐条强调婚宴的安排。大家决定在王座厅内摆千人大宴,庭院里则设下更多席位,以款待那些进不了厅的人。中庭和外庭都将搭起丝帐篷,摆好盛满食物和酒桶的桌子。 “太后陛下,”派席尔国师道,“为了给婚礼增添喜庆……我们已向阳戟城送出邀请。此刻,三百多恩贵客正向着都城日夜兼程地赶来,希望能不误期。” “什么?”梅斯·提利尔厉声喝道,“未经我允许,多恩人就想穿越河湾地?”公爵的粗脖子涨成暗红。这难怪,多恩与高庭是世仇,多少世纪以来,两者就在边界上争斗,群山和边疆地之间,袭击你来我往,从无宁日。虽然自多恩归并于七大王国之后,旧有的恨意得以稍减……然而近年来,多恩亲王“红毒蛇”在比武会中弄残了高庭年轻的继承人,怨气又复萌生。这可是两难状况,侏儒心想,不知父亲怎么应付。 “道朗亲王是应我儿的邀请而来,”泰温公爵平静地说,“不只参加典礼,而且将在御前会议中接任重臣席位,并讨回在劳勃先王那里所没有获得的正义,为其妹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复仇。” 提利昂望着提利尔公爵、雷德温伯爵和罗宛伯爵,心里好奇这三人中有没有谁敢大胆到直言询问:“可是,泰温大人,将孩子们的尸体包上兰尼斯特的红斗篷,献给劳勃的,不正是您吗?”没人说出口,但脸色一望即知。他看到雷德温大人张大了嘴巴,罗宛大人则似乎哽住了。 “只等国王陛下迎娶您的玛格丽,再将弥赛菈公主嫁给崔斯丹王子,我们三家就是一个大家庭了,”凯冯爵士提醒梅斯·提利尔,“依我看,以往的纠纷就随它去吧,我们要面向未来,您说呢,大人?” “可,可这是我女儿——” “——和我孙子的婚礼,”泰温公爵镇定地说,“不容许继续那些陈年纠纷,行吗?” “我和道朗·马泰尔之间没有纠纷,”提利尔公爵勉强宣布,“只是……他若想假道河湾地,至少该给我打声招呼吧?” 他们才不会穿越高庭的土地,提利昂明白,道朗亲王将攀登骨道,在盛夏厅附近转向东行,然后沿国王大道北上。 “三百多恩人是小事,”瑟曦说,“士兵就在院子里招待,王座厅内加几条凳子给领主和骑士,至于道朗亲王,当然得坐高台。” 别坐我旁边,梅斯·提利尔的眼睛如是说,但他没有答话,只简单地一点头。 “接下来我们谈谈愉快的话题,”泰温公爵道,“胜利果实等着瓜分呢。” “噢,有什么比这更美的呢?”小指头笑问。他已经吃下了自己那份厚礼,赫伦堡。 每位大人都提出要求:城堡、村庄、土地、河流、森林以及小贵族子嗣的抚养权。很幸运,这次战争留下的果实很丰盛,人人都分到了城堡和孤儿。根据瓦里斯的统计,为史坦尼斯的光之王和烈焰红心旗而战的队伍中,共有四十七名领主和六百一十九名骑士送命,此外,还有数以千计的普通士兵丧生。由于被宣布为叛徒,他们子嗣的继承权均遭剥夺,土地和城堡等着分配给国王的忠仆。 最富饶的部分给了高庭,提利昂瞧着梅斯·提利尔的大肚子,心想:他真是贪得无厌啊。提利尔索要自己旗下封臣艾利斯特·佛罗伦的所有土地和城堡——此人打错了算盘,很不幸地先追随蓝礼,然后又投效史坦尼斯。对此要求,泰温公爵欣然应允。于是,亮水城的土地、税赋转封给提利尔公爵的次子勇武的加兰,使他眨眼间成为全国排得上号的大贵族。而他兄长,自然还是高庭的继承人。 其他土地被依次给予罗宛伯爵,以及塔利伯爵、奥克赫特伯爵夫人、海塔尔伯爵等未到场的功臣。雷德温伯爵只要求小指头手下葡萄酒代理人免征青亭岛佳酿三十年关税,获得批准后,他兴高采烈地宣布要即刻进献青亭岛的特产金色葡萄酒,向好国王乔佛里和慈爱睿智的首相大人致敬。听他喋喋不休,瑟曦失去了耐性。“小乔要的是军队,并非什么致敬,”她叫道,“王国里到处都是叛徒和伪君子!” “他们是不会长久的,太后陛下。”瓦里斯甜腻腻地接口。 “还有最后几件事,大人们,”凯冯爵士理理文件,“亚当爵士找到了总主教水晶冠的碎片,事情很清楚,有贼人偷走不少水晶,并熔化了黄金。” “天父无所不知,他们的罪恶逃不过审判。”总主教虔诚地说。 “这点毫无疑问,”泰温公爵道,“但首先,国王的婚礼大典上您必须戴冠冕。瑟曦,召集御用金匠,替我们的总主教大人赶制一顶。”不等回答,他转向瓦里斯。“你有什么新报告?” 太监从衣袖里抽出一张羊皮纸。“五指半岛附近有人目击海怪,”他咯咯笑道,“提醒大家,不是说葛雷乔伊哟,而是真家伙,它击沉了一艘伊班捕鲸船。石阶列岛战火不断,主要是泰洛西人和里斯人的火并,双方都在争取密尔人的支持。玉海归来的商人宣称科霍尔城内有只三头龙诞生,整个城市为之——” “我不关心龙或海怪,它有多少个头都无所谓,”泰温公爵说,“你的眼线就没有一点关于我侄子的线索?” “唉,咱们挚爱的提瑞克消失得无影无踪,好个勇敢又可怜的孩子啊。”瓦里斯的眼泪快要掉下来了。 “泰温,”凯冯爵士抢在哥哥表现出不悦之前开口,“许多在战斗中逃亡的金袍子如今又回到兵营,打算重新参军。亚当爵士请示如何处理他们。” “他们懦弱无能,差点危及小乔的生命,”瑟曦立刻接口,“应该全部斩首。” 瓦里斯叹道:“临阵脱逃,理当一死,太后陛下,这无可厚非。可是呢,眼下人手短缺,或许可以发配他们去戍守长城。我们刚接到报告,野人……” “野人,海怪,巨龙。”梅斯·提利尔“扑哧”一笑,“真是古灵精怪大会合呀!” 泰温公爵不理他的嘲弄:“逃兵的用处是给后人警告。用锤子敲掉他们的膝盖,使其不能再逃跑,也无法上街乞讨。”他扫视桌边众人,没人反对。 提利昂还记得当初对长城的访问,记得和老莫尔蒙及众官员分享的螃蟹大餐,记得熊老的忧虑。“依我看,敲掉几个带头人的膝盖就好,尤其是那几个杀杰斯林爵士的人。其他人打包送给马尔锡吧。守夜人兵力不足,假如长城有个闪失……” “……野人就会直捣北境,”父亲指出,“为史塔克和葛雷乔伊制造新的麻烦。他们既不向铁王座表示忠顺,我们又为何要提供援助?罗柏和巴隆都自称为北境之王,就该好好保家卫土去,如果办不到的话,那么曼斯·雷德或许才是我们该找的盟友。”泰温公爵望着弟弟,“还有议题么?” 凯冯爵士摇摇头。“没有了。大人们,乔佛里国王陛下感谢诸位睿智的建议和忠诚的服务。” “我有话单独和孩子们谈谈,”众人起立后,泰温公爵说,“你也留下,凯冯。”重臣们顺从地告辞。瓦里斯率先出门,走在最后的是提利尔和雷德温。当议事厅内只剩四个兰尼斯特时,凯冯爵士关上大门。 “财政大臣?”提利昂矫揉造作地说,“乖乖,谁灵光一现的主意啊?” “培提尔大人自己的想法,”父亲说,“我正好顺势推舟,国库早该掌握在我们兰尼斯特手里。怎么,你不是要我给你安排要职吗,究竟能不能胜任?” “当然能。”提利昂道,“怕只怕其中有诈。小指头既狡猾又怀有野心,我不信任他,你也别信任他。” “他为我们赢得高庭的支持……”瑟曦开口。 “……还把奈德·史塔克卖给了你。没错,我很清楚他的行径,只要有利可图,他会同样迅速地出卖我们。钱财和刀剑都不能交到这种人手中。” 凯冯叔叔不以为然。“我们兰尼斯特不是史塔克。你就放心接任大臣一职吧,凯岩城的金子……” “……纵然多,但都是从地里辛辛苦苦挖出来的。而小指头的钱似乎能凭空诞生,只需指头轻轻一撮。” “是啊,亲爱的弟弟,他的本领比你高超许多哟。”瑟曦用怨毒的甜美口吻说。 “小指头是个骗子——” “——和你一样。乌鸦还嫌八哥黑。” 泰温公爵猛地一掌拍在桌子上。“够了!无休无止地争吵,你们两个就不觉得丢脸吗?都是兰尼斯特家的人,给我注意点风度!” 凯冯爵士清清喉咙。“让培提尔·贝里席统治鹰巢城,总比莱莎夫人其他追求者要好。约恩·罗伊斯、林恩·科布瑞、霍顿·雷德佛……哪个不是野心勃勃,骄傲难驯?小指头固然狡猾,但出身寒微,武艺不精。想想看,谷地诸侯绝不会接受他作为主君,明争暗斗不就在眼前?”他望向哥哥,待泰温公爵点头后,便又续道,“而且——培提尔大人的忠诚必须得到奖励。昨天,他刚把提利尔家打算诱骗珊莎·史塔克前往高庭‘拜访’,然后就地由梅斯大人的长子维拉斯迎娶的计划通报我们。” “小指头通风报信?”提利昂朝前倾身,“我们的情报总管反而不知?有趣,真有趣。” 瑟曦则轻松地说:“珊莎是我的人质,未经我允许,她哪儿也去不了。” “只要提利尔大人开口,你根本无法阻止,”父亲指出,“拒绝就是不信任,不信任构成冒犯。” “冒犯就冒犯,有何打紧?” 真是个猪脑袋,提利昂心想。“亲爱的姐姐,”他耐心解释,“冒犯提利尔就等于冒犯雷德温、冒犯塔利、冒犯罗宛和冒犯海塔尔。他们或许将开始盘算,罗柏·史塔克会不会更合自己胃口呢?” “玫瑰想和冰原狼同床,门都没有,”泰温公爵宣布,“我们得先发制人。” “怎么做?”瑟曦问。 “通过联姻。从你开始。” 这话来得如此突然,瑟曦愣了半晌,随后脸像挨了巴掌似的红起来。“不,我不要再婚,不……不。” “太后陛下,”凯冯爵士彬彬有礼地说,“您还年轻,美貌依然,丰饶多产,总不能下半辈子独守空闺吧?况且您一旦再婚,就能终结那些有关乱伦的无耻谰言。” “你多当一天的寡妇,就会多给史坦尼斯一天诽谤的机会,”泰温公爵告诉女儿,“你得有个新丈夫,生下新孩子。” “三个孩子已经足够。我是七大王国的太后,不是专司生产的母马!摄政王应该自己做主!” “你是我女儿,必须照我的意思做。” 她站起来。“我不会坐在这里听——” “你当然要听,如果还想在丈夫的选择上有发言权的话。”泰温公爵平静地说。 她犹豫片刻,又坐下来。“我决不再婚!” 尽管姐姐高声叫嚣,但提利昂明白她已经输了。 “你必须再婚,也必须生子,每生一个孩子,就是扇史坦尼斯一记耳光。”父亲的眼神似乎将女儿钉在椅子上。“梅斯·提利尔、派克斯特·雷德温和道朗·马泰尔都娶了年轻姑娘,一时半会插不进去,只有巴隆·葛雷乔伊的老婆年老体衰。透过联姻,能赢得铁群岛的支持,但我还在犹豫这样的结合是否明智。” “不,”瑟曦苍白的嘴唇结结巴巴地支吾着,“不,不,不……” 想到姐姐要被送去鸟不生蛋的派克岛,提利昂简直掩饰不住内心的狂喜。赞美诸神,它们毕竟听见了我的祈祷。 泰温公爵浑不理会地继续:“奥柏伦·马泰尔本可考虑,可如此一来又会冒犯提利尔。所以,算来算去,目光得盯住小字辈,你不会在意嫁给年轻男人吧?” “我不会嫁给任何男——” “我考虑过雷德温的孪生子、席恩·葛雷乔伊、昆廷·马泰尔,以及其他十来个候选人。但从根本上说,助我们打败史坦尼斯、保住王位的,乃是与提利尔的联盟,应该对它加以巩固。现而今,洛拉斯爵士披了白袍,加兰爵士和佛索威家成亲,只剩一个选择,那就是他们计划用来迎娶珊莎·史塔克的长子。” 维拉斯·提利尔。从瑟曦无助的怒火中,提利昂感到邪性的欢乐。“这家伙是个残废。”他指出。 父亲冷冷一眼让他闭了嘴。“维拉斯是高庭的继承人,根据各种情报来看,还是个温和有礼的青年,喜好读书和观星。此外,他有繁殖动物的兴趣,养了七国上下最为优良的猎狗、猎鹰和骏马。” 真是绝配,提利昂欢快地想,瑟曦在“繁殖”那方面也有兴趣。可怜的维拉斯·提利尔,等见到我姐姐,真不知他该哭还是该笑。 “综合各种因素,巴隆大王和提利尔的继承人是两大目标,”泰温公爵总结,“如果是我,会选择后者。” “您真是太好心了,父亲,”瑟曦带着冰冷的礼数说,“好一个艰难的选择。要跟我上床的,不是老乌贼,便是残废的狗崽子?好,好,请给我几天时间考虑。我可以走了吗?” 你是太后,笨蛋,提利昂想对她说,他才该来请示你。 “走吧,”父亲说,“等你冷静下来,我们再谈。记住自己的责任。” 瑟曦迅速离开房间,怒气显而易见。她奈何不了父亲。从前在与劳勃的婚事上,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詹姆是个危险因素。瑟曦初次结婚时,哥哥还年轻,如今却绝不会轻易接受姐姐再婚的事实。不幸的维拉斯·提利尔很可能将面临死亡威胁,接下来就是高庭和凯岩城联盟瓦解,刀兵相见。呃,我该说点什么吗?对不起,父亲,我老姐想嫁的其实是我老哥? “提利昂。” 他听天由命地一笑。“司仪宣我出场了?” “爱搞妓女,是你最大的弱点,”泰温公爵不加掩饰地说,“这点我也有责任。由于你身材跟小孩似的,就不把你当成年男子看待,不考虑你的性需求,这是我的过失。总的来说,你长大了,该结婚了。” 我结过婚,你忘了吗?提利昂扭扭嘴唇,烂鼻子呈现出半是嬉笑、半是咆哮的怪相。 “提起结婚,令你如此兴奋?” “噢,我只是在想,一个多么英俊潇洒的新郎将要诞生了啊。”事实上,他的确需要一个老婆,凭着对方的土地和城堡,他能远离乔佛里的宫廷……远离瑟曦和父亲。 但另一方面,这就很对不起雪伊了。不管她如何赌咒发誓只想当我的“妓女”,我知道她心里很不痛快。 当然啦,这名营妓对父亲而言比鸿毛还轻,于是提利昂向上蠕蠕身子,道:“你要我娶珊莎·史塔克,以化解提利尔家的威胁,是不是?” “在完成乔佛里的婚礼之前,提利尔大人不会提出史塔克女孩的问题,这里面有个时间差。如果珊莎在之前就结了婚,便不构成冒犯,因为我们根本不清楚他的‘意图’。” “正是,”凯冯爵士接口,“然后我们顺势提议瑟曦与维拉斯联姻,作为安抚。” 提利昂揉揉发痒的烂鼻子。“自珊莎的父亲身亡以后,咱们高贵的脓包陛下就对她很不好,今天她刚摆脱小乔,你又要她嫁给我。这好残忍啊,即便是你,也不会感到不安吗,父亲?” “怎么,你打算虐待她?”父亲语气中更多的是好奇,“老实讲,她的幸福根本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你也不用多想。眼下,我们与南境的联盟如同凯岩城一样坚固牢实,但北方叛乱未息,解决的关键就在于珊莎·史塔克。” “她不过是个孩子。” “你姐姐向我保证她已经来潮。正确地讲,她是个女人,可以上床。你,必须立刻取得她的贞操,以防夜长梦多。在此之后,要冷落她一年、两年,甚至十年,都是你作为丈夫的权利。” 我想要的只有雪伊,他心想,而且珊莎是个天真的小姑娘,老混蛋。“你既然不想让提利尔家得到她,干吗不把她送回去?如此一来,或能与罗柏·史塔克和解也说不定。” 泰温公爵一脸轻蔑。“把她送回奔流城,她母亲会将她嫁给布莱伍德、梅利斯特或其他人,以确保她儿子在三河流域站稳脚跟;把她送回北境,则会让曼德勒家或安柏家得利;与之相比,她和提利尔家结合的威胁倒还小些。所以,时不我待,我们兰尼斯特必须立刻动手。” “谁娶珊莎·史塔克,谁就能获得临冬城的继承权,”凯冯叔叔解释,“你就不动心么?” “如果你实在不愿意,我们只好把她给你的表亲们,”父亲道,“凯冯,依你看,蓝赛尔身体撑得住吗?” 凯冯爵士犹豫半晌。“要他和这女孩上床,只能做些前戏……交合嘛,还不行……本来我那对双胞胎挺合适,但两人目前都被史塔克关押,吉娜的儿子提恩也是这个问题。” 提利昂任父亲和叔叔一唱一和,他心知肚明,说了半天都是为了打动他。珊莎·史塔克,他思索,那个说话温柔、笑容甜蜜的珊莎,那个喜欢漂亮衣服、动人歌谣、英雄事迹和俊俏骑士的珊莎。想到要和她成亲,他好似又回到船桥上,甲板在脚底咯吱摇晃。 “你要我奖励你在战争中的表现,”泰温公爵刻意提醒他,“这就是奖品,提利昂,是你一辈子最好的机会。”父亲的指头不耐烦地敲打桌面,“从前,我计划让你哥娶莱莎·徒利为妻,可惜伊里斯先我一步把詹姆收为铁卫。我向霍斯特公爵提议用你做代替,他的回答是他们徒利家的女儿要个完人,不要半人。” 所以他把她嫁给琼恩·艾林——老得足以当她祖父!想到莱莎·艾林如今的样子,提利昂不由得忘了恼怒,只想谢天谢地。 “我还拿你向多恩提亲,却被对方当成侮辱,”泰温公爵续道,“以后数年间,约恩·罗伊斯和雷顿·海塔尔也都拒绝了我的提议。见你实在娶不了人,我只好降低标准,向佛罗伦家讨要那个劳勃在他弟弟婚床上玷污过的女人,但他父亲宁愿将她送给麾下诺科斯家的骑士,也不愿要你。” “今次,你若当真拒绝这个史塔克女孩,我也会为你找个老婆。七大王国地域广大,乐意与凯岩城结交的小贵族比比皆是。例如,坦妲伯爵夫人正式提出以洛丽丝……” 提利昂慌忙否定:“她?她若过来,我宁愿把那话儿割了喂山羊吃。” “既然你不傻,就给我面对现实!这史塔克女孩年轻、漂亮、温顺,不仅出身高贵,还是个真真正正的处女。条件这么好,你还犹豫什么?” 我在犹豫什么?“请原谅,就个人而言,我更想要个乐意跟我上床的老婆。” “你以为那些跟你上床的婊子都心甘情愿吗?不可救药的大傻瓜!”泰温公爵说,“你太让我失望了,提利昂。我本认为这个提议会让你满意。” “是啊,咱俩都清楚您有多在乎我的感受。算了,说说实质问题,你说解决北方的关键在于珊莎·史塔克?但眼下北方的主人是葛雷乔伊,他家也有个女儿,为何要我娶珊莎·史塔克,而不是她?”他望进父亲的眼睛,那对闪烁着明亮金光的冰冷绿眸。 泰温公爵十指交叉,顶着下巴。“巴隆·葛雷乔伊满脑子想的都是劫掠,根本不懂统治之道。就让他享受一秋的王冠,然后经历北境的寒冬吧,你瞧好,北方人很快会起来造反,等春天一到,海怪们就得被扔出去。到那时候,你护送艾德·史塔克的孙子荣归故里,接受贵族与平民的朝拜,你的孩子将坐上古老的王座——我希望,你有生孩子的能力吧?” “我相信我能,”他生硬地说,“虽然得承认,我还没证明过。你瞧,我可是试了又试,把我小小的种子播在……” “阴沟和粪坑里,”泰温公爵替他说完,“在那种地方,也只可能留下麻烦的杂种。你该负起责任来,清理后花园了。”他站起身,“我说过,绝不会把凯岩城传给你,但是,我可以给你珊莎·史塔克,给你临冬城。” 临冬城摄政提利昂·兰尼斯特。想到这儿,他不禁奇怪地浑身颤抖。“很公平,父亲,”他缓缓地说,“但在你整个计划里面,有个极大的障碍:罗柏·史塔克的生产能力想必不在我之下,而他又和素有丰饶之名的佛雷家族定了亲,如此一来,只要少狼主生出个小崽子,那珊莎的孩子就什么也继承不了了。” 泰温公爵不为所动。“我跟你保证,罗柏·史塔克和丰饶的佛雷家族之间没有关系。有个小新闻我没在御前会议上讲,但这些大人们很快就会知道:少狼主已和加文·维斯特林的长女成了亲。” 片刻之间,提利昂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背弃自己的誓言?”他怀疑地反问,“背弃佛雷家族?就为……”真不知该怎么形容。 “就为一个名叫简妮的十六岁少女,”凯冯爵士道,“从前,加文大人拿她向我的威廉和马丁提过亲,我拒绝了,理由很简单,加文本身是个好人,可他娶希蓓儿·斯派瑟为妻,她算什么东西?维斯特林家就有这个传统:对荣誉太刻板,搞得脑子不清醒。实际上,希蓓儿夫人的祖父是个卖藏红花和胡椒粉的贩子,出身比史坦尼斯手下那走私贩还低,而她祖母更是东方来的神秘人物——身躯老朽不堪,却有一股子怕人的气势,人唤作‘巫魔女’,其真名无法发音。当年,兰尼斯港里一多半人跑到她那儿去购买还魂药、春情丹之类的东西。”叔叔耸耸肩,“好在她早死了,简妮我倒见过一次,是个甜美的好孩子,虽然血统嘛……” 提利昂和妓女结过婚,因此叔叔认为十恶不赦的血统,他并不太在意。如此说来……甜美的好孩子,毒药往往以糖为衣,这其中有蹊跷……维斯特林家族系古老,更以此为傲。要高贵的加文·维斯特林大人与希蓓儿夫人成亲,想必有钱财的关系。他去过峭岩城,那里的矿藏早已采尽,土地纷纷出卖抵押,城堡本身也年久失修,不过是一座孤立在海边峭壁上的浪漫废墟罢了。“很意外,”提利昂承认,“我以为罗柏·史塔克挺会谋划。” “他是个十六岁的小子,”泰温公爵说,“谋划不属于这个年纪,它让位于时髦的荣誉、爱情和淫欲。” “他背弃自己的誓言,羞辱治下的封臣,置神圣的婚约于不顾,还谈得上什么荣誉?” 凯冯爵士给予解答:“他把那女孩的荣誉放在自己的荣誉之上。他开了她的苞,便看得比天还高。” “他若真为她好,不如让她留着一个私生子和对他的思念而去。”提利昂坦率地说。与他成亲,维斯特林家族就彻底完了,土地、城堡和成员将被统统消灭。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你要记住,简妮·维斯特林是她母亲的女儿,”泰温公爵宣布,“而罗柏·史塔克是他父亲的儿子。” 提利昂很好奇,为何维斯特林的背叛竟没激怒父亲。父亲最受不了手下封臣三心二意,早在少年时代,便亲自将卡斯特梅城高傲的雷耶斯家和塔贝克厅古老的塔贝克家斩草除根,为此,歌手们谱了一首阴沉的曲谣。多年以后,当仙女城的法曼大人不服管制时,泰温公爵没有多说,只送去一名竖琴手。城堡大厅里响起《卡斯特梅的雨季》,法曼从此俯首归顺。对那些敢于蔑视凯岩城威严的人而言,雷耶斯家和塔贝克家无言的废墟是永久的警示。“峭岩城离卡斯特梅和塔贝克厅不远,”提利昂指出,“所以你认为维斯特林家迟早会想起教训。” “他们会的,”泰温公爵道,“我向你保证,他们记得卡斯特梅城的下场。” “那要是维斯特林和斯派瑟们蠢到认定狼能战胜狮子呢?”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看起来都想笑,虽然到最后他并没有笑,但显然没将提利昂的疑问放在心上。“最蠢的人通常也比嘲笑他们的家伙聪明。”他总结,“你必须与珊莎·史塔克结婚,提利昂,而且要快。” 168.第168章 凯特琳 他们把尸体扛在肩上,抬到高台下面。烛光摇曳的大厅里,一片沉寂,唯有半个城堡之外的灰风在厉声长嗥。透过石墙和木门,穿越暗夜与冰雨,凯特琳心想,他闻出了血腥,体会到死亡和破灭。 她站在罗柏所坐高位的左手,从上往下,竟以为自己看见了布兰和瑞肯的尸体。这两位其实比她的孩子要大一些,但赤裸的尸身已开始萎缩,湿淋淋的冰冷躯体看不到一丝生气。 那金发小孩的下巴上,才刚长出几点浅黄色的胡须,胡须下面就是匕首割开的红色伤痕。他长长的金发依旧湿漉漉的,就像刚洗过澡,死得如此沉静,如此平和,想必还在睡梦之中。他的棕发表弟却为生命搏斗过,手臂全是格挡留下的剑伤,而红色的液体依旧从胸膛、小腹和背部的伤口中缓缓流出,好像全身上下许多无牙的嘴巴在淌唾沫,幸好夜雨将其他部分冲刷干净。 罗柏是戴着王冠来的,青铜在火炬下散发出昏暗的光,洒下阴影,遮蔽了他死盯住尸体的眼睛。他也看到了布兰和瑞肯的影子吗?她想哭,却没有眼泪。两个孩子死前遭到长期囚禁,皮肤显得苍白,但掩盖不了本身的俊俏,令人震颤的血红配上白皙柔软的皮肤,让人不忍目睹。倘若珊莎被害,他们也会把她放在铁王座下么?她的白肤也会染满鲜血吗?门外,雨,哗哗地下,狼,无情地嗥。 弟弟艾德慕站在罗柏右边,一只手放在他父亲宝座的椅背上,神情还有些迷迷糊糊。国王派人将他们姐弟从熟睡中唤醒,粗暴地打断了弟弟的美梦。弟弟,你真的在做美梦吗?你真的梦见了阳光、欢笑和少女之吻吗?希望如此。她自己的梦总是黑暗而恐怖。 高台下站满罗柏麾下的诸侯和将领,有的已披挂好盔甲和兵器,有的只来得及穿便服乃至睡衣。雷纳德·维斯特林爵士和他叔叔罗佛·斯派瑟爵士也在其中,但罗柏并未打搅他的王后。峭岩城离凯岩城不远,凯特琳忆起,简妮小时候说不定常和今天横死的这两位孩子玩耍呢。 于是,她将注意力放回侍从威廉·兰尼斯特和提恩·佛雷的尸体上,等待儿子讲话。 良久,国王才把目光自血淋淋的尸体上抬起。“小琼恩,”他说,“叫你父亲把他们带进来。”听罢此话,小琼恩·安柏无言地转身,脚步声回荡在雄伟的石厅内。 接着大琼恩押解犯人进厅,凯特琳发现人们纷纷避之唯恐不及,好似罪恶能通过触碰、眼神乃至咳嗽传染似的。押送者和俘虏长得同样高大,粗粗的胡子,发长过肩。大琼恩的部下有两人带伤,俘虏中也有三人中剑。他们都穿着铁环串联成的链甲或环甲衫,长筒靴,厚斗篷,其中有羊毛织的,也有天然动物毛皮。只能看手中是否握有兵器来将他们区分开来。北境是个酷寒艰苦的地方,毫无怜悯可言,一千年以前,当她首度来到临冬城时,奈德便提醒过她。 “五个,”当俘虏们静悄悄、湿淋淋地站到高台下,罗柏开口道,“只有五个?” “一共八个,”大琼恩声若洪钟,“我们抓人时杀掉两个,还有一个伤得快不行了。” 国王看着俘虏们的脸。“你们八个身强力壮的汉子去杀两个手无寸铁的侍从?” 艾德慕·徒利插话:“他们为进塔,还谋害了我手下两名守卫。德普与埃伍德。” “这不是谋害,爵士,”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面不改色地宣称,他被绳子紧紧捆住,脸上鲜血淋漓,“谁也无权阻止父亲为儿子复仇。” 他的话在凯特琳耳边回荡,如战鼓一般刺耳和残酷。她只觉喉咙干燥。都是我的错。为了自己的女儿,我害了这两个孩子。 “在呓语森林,我亲眼看见你的儿子们战死沙场,”罗柏告诉卡史塔克伯爵,“可托伦并非提恩·佛雷所杀,艾德也不是死在威廉·兰尼斯特手里,这怎能称为复仇呢?这是愚行,血淋淋的谋杀!你的两个儿子光荣战死,你不能用这个来辱没他们。” “他们都死了,”瑞卡德·卡史塔克毫不动容,“弑君者下的毒手。此二人与他同族,死不足惜,血债只能血偿。” “用孩子的血来偿还?”罗柏愤怒地指着尸体,“他们有多大?不过十二三岁!仅仅是侍从而已!” “每场战斗,都有侍从丧生。” “没错,打起仗来谁也说不准。可早在呓语森林,提恩·佛雷和威廉·兰尼斯特就放下了武器,从此以后,他们只是俘虏,被解除武装,锁在牢房……该死的,他们只是孩子!你看着他们!” 卡史塔克伯爵没有低头,反而昂首望向凯特琳。“叫你母亲去看,”他傲然道,“她和我有同样的责任。” 她不得不伸手扶住罗柏的座位,整个大厅在眼前旋转,阵阵恶心接踵袭来。 “我母亲与此事毫无瓜葛,”罗柏发了火,“这是你干的,你的谋杀,你的背叛!” “背叛?真是奇了,杀兰尼斯特家的人成了叛徒,放兰尼斯特家的人反是忠臣。”卡史塔克大人讥刺地说,“陛下,您莫非忘了我们还在跟凯岩城打仗?打仗就是要死人的。你老爸教过你这点吗,小子?” “你说什么?”大琼恩抡起套着钢甲的拳头砸去,将伯爵打倒在地。 “别动他!”罗柏严厉地下令,安柏大人顺从地退开。 卡史塔克伯爵吐出一颗牙齿,“很好,安柏大人,让国王来处置我。陛下打算轻描淡写地斥责我几句,然后加以原谅,他不就是这样处理叛徒的吗,我们的北境之王?”血肉模糊的嘴巴笑了笑,“哦,我是不是该改口称您为‘失去北境之王’?” 大琼恩从卫士手中夺过长矛,抵住卡史塔克的背脊。“让我宰了他,陛下,让我戳开他的肚子,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心肠!” 厅门轰然撞开,黑鱼踏步而入,雨水如注般顺着他的斗篷和头盔滴下,他身后跟着无数徒利家族的士兵。门外,闪电撕裂夜空,漆黑的雨,沉重地击打着奔流城的砂岩墙垒。布兰登爵士走到高位前,除下头盔,单膝跪地。“陛下。”他没有多说,但严峻的语气说明了一切。 “散会后,我将在会客室私下接见布兰登爵士,”罗柏站起身来,“大琼恩,请你继续看守卡史塔克伯爵,其他七人统统吊死。” 大琼恩放低长矛。“连死人也吊?” “对,我不要这些脏东西污染我舅舅的河流,让他们去喂乌鸦。” 一名俘虏猛地跪下。“发发慈悲吧,陛下,我一个人也没杀,只是替他们看门,瞧瞧有没有人经过而已。” 国王考虑片刻。“你明白卡史塔克大人的意图吗?你看见同伴们的武器了吗?你听见尖叫、呐喊和哭诉了吗?” “是,是,我都知道,可我没有参加。我只帮他们看门,我发誓……” “安柏大人,”罗柏朗声道,“这个人只负责看门,最后一个吊死他,好让他看着其他人死去。母亲,舅舅,方便的话,请随我来。”他转身离去,大琼恩的人用长矛将俘虏们逐出大厅。门外的闪电越来越响,轰隆不休,仿佛整个城堡都在震撼。这就是王国覆灭的丧钟吗?凯特琳不禁想。 会客室内一片黑暗,好在隔了层层厚墙,遮蔽住雷霆之声。一名仆人举着油灯进来生火,却被罗柏遣开,只要对方将灯留下。厅内桌椅都不缺,但只有艾德慕一屁股坐了下来,当他发现其他人都僵硬地站着,便又不好意思地起身。国王取下王冠,放在面前的桌子上。 黑鱼关上门。“卡史塔克的人全跑了。” “全跑了?”罗柏的声音浑浊不清,其中透着绝望还是愤怒?连凯特琳也不清楚。 “能操家伙的人全跑了,”布兰登爵士解释,“只有小贩、营妓、仆人和伤员留在营地。我们拷问过不少人,事实非常明显,他们昨天黄昏时开始逃营,开始三三两两地跑,后来则是成群结队。卡史塔克大人要伤员和仆人们继续将营火全部燃起,以防被人发觉,不过雨下得这么大,都没有分别了。” “他们在奔流城外重新集结?”罗柏询问。 “不,他们四散开来,到处搜索。卡史塔克大人指天发誓,无论出身高低,谁能将弑君者人头献上,他就把自己的闺女给谁。” 诸神慈悲,凯特琳又是一阵眩晕。 “将近三百名骑兵,六百匹骏马,就这么在夜色中遁逃无踪,”罗柏揉着太阳穴,王冠在他耳边柔软的皮肤上压出了痕迹,“我们失去了卡霍城的骑兵部队。” 都是我的错,我的错啊,诸神饶恕我。凯特琳虽不谙军事,却也明白罗柏此刻所处的困境。儿子暂时还拥有河间地,但他的王国北西南三面都有强敌环伺,而东边的莱莎又躲在高山上,浑若事不关己。目前河渡口领主态度暧昧,导致三河地区也不巩固,这下又失去了卡史塔克家…… “必须封锁消息,”弟弟艾德慕发言,“倘若今天的事传到泰温公爵耳中……天下皆知,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假如让他知晓,我们就只有祈祷圣母慈悲了。” 珊莎。凯特琳的指甲深深地陷进柔软的掌心,痛得她不禁握手成拳。 罗柏冰冷地看了艾德慕一眼。“你要我既当骗子,又当杀人犯,是吗,舅舅?” “我们无须说谎,只是什么也别说。把那两个孩子埋掉,在战争结束前,一句也不提。您想想,威廉是凯冯·兰尼斯特爵士的儿子,泰温·公爵的侄儿,提恩的母亲是吉娜夫人,父亲来自佛雷家族。如此看来,就连孪河城方面也半点不可泄露,直到……” “直到让死人复生?”黑鱼布兰登尖刻地说,“艾德慕,真相早就被卡史塔克家的人带出去啦,要玩游戏,我们已经晚了一步。” “我必须公布真相,并还予他们正义,”国王道,“这不仅是我欠他们的,也是欠他们父亲的。”他盯着自己的王冠,沉暗的青铜与黑铁长剑。“卡史塔克大人挑衅我,背叛我,我别无选择,只能判他死刑。天杀的!真不知卢斯·波顿麾下的卡史塔克步兵知道主子被斩首后会作何反应,得立刻送出警告才行。” “卡史塔克大人的继承人正在赫伦堡,”布兰登爵士提醒罗柏,“那是他的长子,从前被兰尼斯特家在绿叉河畔俘虏过。” “哈利昂,他叫哈利昂,”罗柏苦涩地笑笑,“国王应该了解自己的敌人,不是吗?” 黑鱼精明地望着主子。“您觉得他是您的敌人?年轻的卡史塔克会因此而与您为敌?” “你什么意思?我杀了他父亲,难道他会感激我?” “说不准。世上多的是恨父亲的儿子,而您一刀下去,他就成了卡霍城伯爵。” 罗柏摇摇头。“就算他心里这样想,也不会表现出来,否则无法约束手下。舅公,你不了解,他们都是北方人,北境永不遗忘。” “那就饶恕他吧。”艾德慕·徒利劝道。 国王轻蔑地直视舅舅。 艾德慕在国王的瞪视下面红耳赤。“我是说,饶过他的性命。陛下,我和您一样恨他,他杀了我的人,可怜的德普刚从詹姆爵士给他的剑伤中恢复,便又遭此厄运。我们必须惩罚卡史塔克大人,这没错……或许,把他锁起来……” “作为人质?”凯特琳说。或许是个办法…… “对,对,作为人质!”弟弟将她的思考当成了救命稻草,“告诉他儿子,只要保证效忠,就放过他父亲的性命。您瞧……佛雷那方面,除非我甘愿让他随便塞给我一个女儿,并且答应替这老小子抬担架,否则他根本不会松口。若再失去卡史塔克家,我们的事业还有什么希望呢?” “希望……”罗柏重重地喘了口气,将黑发从眼睛上拨开,“没有罗德利克爵士的消息,没有瓦德·佛雷的答复,鹰巢城方面更是从无回应,”他向母亲倾诉,“你妹妹到底会不会答复?我到底要给她写多少封信?我简直不能相信派去的信鸦连一只也没有抵达。” 儿子需要慰藉,需要确认一切都好,对此凯特琳非常明白,但他不仅是她的儿子,更是她的国王,国王需要真相。“信鸦肯定到过她那里——不管她承不承认,在不在意。罗柏,实话实说,你无法期待莱莎伸出援手。莱莎从来都不勇敢。小时候,无论做错了什么,她首先想到的就是逃跑藏起来。也许她以为只要父亲大人找不到她,就不会动怒。那是我跟她一起生活时的事,现在的她也没有差别。她因为恐惧而逃出君临,逃到她自认为最安全的地方,在山上坐等大家把她遗忘。” “如果峡谷骑士加入我方,战争形势将立刻大变。”罗柏道,“就算她不愿参战,能否打开血门,让我们前往海鸥镇乘船北上呢?山路固然艰险,总比在颈泽血战好得多。只要我于白港登陆,就可侧击卡林湾,不出半年,便能将铁民从北境干净利落地赶出去。” “这是不可能的,陛下。”黑鱼道,“凯特说的没错,莱莎夫人非常恐惧,她不可能允许军队穿越谷地,任何军队都不行。血门将始终禁闭。” “异鬼抓走她吧!”国王绝望而愤怒地诅咒道,“还有该死的瑞卡德·卡史塔克,席恩·葛雷乔伊,瓦德·佛雷,泰温·兰尼斯特,所有人!诸神慈悲,怎会有人敲破脑袋想当国王?当初,大家嚷着‘北境之王’、‘北境之王’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我对自己发誓……一定要当个好国王,不仅像父亲一样重荣誉,还要强壮,公正,忠诚地对待朋友,勇敢地抗击敌人……到现在,连我自己也弄不清,为何一切会如此混乱?你们告诉我是怎么回事,瑞卡德大人和我并肩作战,出生入死,他的两个儿子更为保护我在呓语森林英勇牺牲,而提恩·佛雷和威廉·兰尼斯特都是我的敌人,我却要为着他们,杀害亡友的父亲,”他环视众人,“兰尼斯特家会为了瑞卡德大人的头颅而感谢我吗?佛雷家族会感谢我吗?” “不会。”黑鱼布兰登一如既往的直率。 “这不正好说明应该留瑞卡德大人一命么?将他扣为人质吧。”艾德慕继续劝告。 罗柏双手举起钢铁与青铜铸成的沉重王冠,戴到头上,突然间又回复为堂堂的北境之王。“他必须死。” “为什么?”艾德慕道,“您刚才也说过——” “我知道我说过什么,舅舅,但我有自己的责任。”王冠上的黑铁长剑巍然挺立,“打起仗来,我会亲手击杀提恩和威廉,但此地并不是战场。他们睡在床上,赤身裸体,毫无武装,处于我的保护之下。瑞卡德·卡史塔克谋害的不只是佛雷家族和兰尼斯特家族的成员,他还谋害了我的荣誉。我将在明天早晨将他正法。” 第二天清晨,天空灰暗,寒气逼人,风暴已然过去,弱化为绵长而持续的雨。神木林中挤满了人,河间地和北地的诸侯,贵族与下人,骑士、佣兵和马房小弟,统统站到林间,来观望这场黑暗的死亡之舞。艾德慕传令,将刑台搬到心树之下,随后大琼恩的部下将五花大绑的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押来,冰雨和落叶在周围纷飞。卡史塔克的部下早先已被吊上奔流城的高墙,长长的绳索牵动尸体随风摆动,雨水流淌在乌黑的面孔上。 长人卢拿着长柄斧等在刑台前,罗柏夺过兵器,要他退开。“让我来,”他宣布,“是我判处了他的死刑,我必须亲自动手。” 卡史塔克大人僵硬地抬起头。“为这个,我感谢你,其他的,我则恨你。”他今天穿了漆黑的羊毛外套,上面绣有家族的日芒纹章。“小子,请你记住,先民的血液不只流在你体内,也流在我体内。我瑞卡德起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你的祖父,我为你父亲和伊里斯王打仗,为你与乔佛里王作对。在牛津,在呓语森林,在奔流城外的营地,我和你并肩奋斗;在三叉戟河畔,我助你父亲血战到底。史塔克和卡史塔克,我们是血肉难分的亲人。” “你是我的亲人,却依旧背叛我,”罗柏道,“血脉不能拯救你,跪下,大人。” 瑞卡德大人说的没错,凯特琳心想,卡史塔克家族是卡隆·史塔克的后代。一千年前,这名临冬城的幼子带军讨平叛乱,因作战英勇被赐予封地。他将自己的城堡命名为卡隆之城,久而久之,成了卡霍城。世纪沧桑,卡霍城史塔克家也被称为卡史塔克家。 “新旧诸神,”瑞卡德大人告诉她儿子,“都会永远诅咒弑亲者。” “跪下,叛徒,”罗柏重复,“你要我叫人将你按在刑台上吗?” 卡史塔克大人遵令跪下。“你审判我,而诸神将审判你。”他将头放上去。 “瑞卡德·卡史塔克,卡霍城伯爵,”罗柏双手举起沉重的斧头,“在诸神与世人的见证下,我,北境之王罗柏,以谋杀和叛乱的罪名宣判你死刑,并亲自执行。你可有话说?” “快快杀了我,接受诅咒吧。你再也不是我的国王。” 利斧挥下,沉重而精确,一击致命。但国王连斩了三次才将头颅与躯体分开,此时,死人和活人都浑身浴血。罗柏厌恶地甩开斧头,无言地走到心树前,浑身发抖。他的双拳紧紧握拢,脸庞则有雨水如注流下。诸神饶恕他,凯特琳默默地祈祷,他还是个孩子,他别无选择。 那是她当天最后一次见到儿子。雨,整个上午都在下,河流高涨,神木林的草地成为水乡泽国。黑鱼率百名精锐,飞骑追赶卡史塔克的部众,但无人期待会有成果。“只希望不要逼我吊死他们。”布林登离开时说。他走后,凯特琳回到父亲的房间,再次坐在霍斯特公爵的床前。 “撑不久了,”维曼学士下午来照料公爵时告诫她,“他的力量已完全消失,只是心里还不肯放弃。” “他一直都是战士,”他的女儿回答,“一个既可爱又顽固的人。” “没错,”师傅同意,“但这场战斗他是无法取胜的。如今,到了放下武器,向命运屈服的时候了。” 放下武器,她蓦然心惊,向命运屈服。他是在说我父亲,还是指的我儿子? 黄昏时分,简妮·维斯特林过来见她。年轻的王后羞赧地走进病房。“凯特琳夫人,我不该打扰您……” “非常欢迎您,陛下。”凯特琳正在缝纫,连忙放下工具。 “谢谢您,请叫我简妮吧,我不习惯那些称呼。” “不管怎么说,您的确是王后呀。来,请坐,陛下。” “叫我简妮就好。”王后坐到壁炉边,紧张地整整裙子。 “如您所愿。您找我做什么,简妮?” “是罗柏,”女孩开口道,“他好可怜,他……又孤独又愤怒。我不知怎么做才好。” “杀人总是很难。” “我明白,我劝他用刽子手。您知道,每当泰温公爵要取人性命,只需下令就行。这样容易多了,不是吗?” “的确,”凯特琳道,“但我夫君教导我儿子不可以杀戮为乐,亦不能逃避责任。” “噢,”简妮王后舔舔嘴唇,“罗柏他……整天都没吃东西。我叫洛拉姆送去一顿丰盛的晚餐,有烤野猪肋条、炖洋葱和淡啤酒,但他一点没动。整个上午,他都在写信,还叫我别打扰,可等终于写完,又一把火将信烧掉。而今,他就坐在地图前,默默地查看,我问他找什么,他也不说,我觉得他根本就没听见我的话。他没更衣,还穿着早晨那身湿漉漉、血淋淋的服装。我想做他的好妻子,可不知该怎么做,不知如何来鼓励他、振奋他,不明白他需要什么。求求您,夫人,您是他的母亲,请您教教我吧。” 谁来教教我啊?凯特琳也想提同样的问题。如果父亲在就好了。可惜霍斯特公爵已奄奄一息,命不久矣。奈德也死了。布兰和瑞肯,母亲,还有很久以前的布兰登,统统都已故去。如今我只剩下罗柏,还有女儿们渺茫的归还希望。 “有时候,”凯特琳缓缓地说,“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也不做。当年我初次来到临冬城,很不习惯我的丈夫奈德常到神木林里、坐在心树之下。我明白,他灵魂的一部分在那棵树里面,而那一部分我永不可能分享;我也明白,除开那一部分,他就不再是奈德了。简妮,我的孩子,你嫁给了北方,和我一样……而在北方,你得忍受凛冬的考验,”她试着微笑,“你要忍耐,要学会理解。他爱你,需要你,很快就会回到你身边。或许就在今晚。请你耐心等待,这就是我能告诉你的一切。” 年轻的王后全神贯注地倾听。“我会的,”凯特琳说完后她表示,“我会一直等他。”她站起来,“我得回去了。陛下可能正在思念我。我要照顾他。就算他继续看地图,我也会耐心等待。” “去吧,孩子。”凯特琳说,当女孩走到门边时,她忽然想起另一件事。“简妮,”她喊道,“罗柏有一件事非常需要你的帮助,虽然他自己可能还不明白。国王必须要有继承人。” 女孩害羞地微笑。“我母亲也这么说,为了让我怀孕,她用草药、牛奶和麦酒调饮料,叫我每天早上都喝。我告诉罗柏,一定会为他产下一对双胞胎。一个叫艾德,一个叫布兰登。他听了很喜欢。我们……我们每天都试,夫人。有时候一天试两三次呢。”女孩羞红的脸分外漂亮,“我很快就会有孩子的,我向您保证。每天晚上,我都向圣母祈祷。” “很好,很好。从今往后,我也会加入你的祈祷,向新神旧神同时求告。” 女孩走后,凯特琳回到父亲身边,替他理了理稀疏的白发。“一个叫艾德,一个叫布兰登,”她轻叹道,“第三个就叫霍斯特,您喜欢吗?”父亲没有回答,她知道他无法回答,四下唯有细雨声,伴随着同样细弱的呼吸声。她又想起了简妮。看来罗柏眼光不错,这女孩的确有一副好心肠。更重要的是,她的生产能力也很强…… 169.第169章 詹姆 他们在国王大道两边各走了两天,穿越成片焦土,举目所及,尽是毁坏的农田和庄园,死去的果树兀立旷野,好似射手的靶子。桥梁被烧,秋雨泛滥,不得不沿河寻找渡口。野狼嚎叫,夜晚鲜活,赤地千里杳无人烟。 在女泉镇,慕顿大人的红鲑鱼旗依旧在山丘上的城堡顶飞扬,但市镇本身墙垒已毁,大门砸开,泰半房屋和商店遭到焚烧洗劫。没有活物,唯有几只游荡的野狗,听到人声便逃窜无踪。该镇因泉池而得名,传说中傻子佛罗理安正于此地偷看琼琪和她的姐妹们洗澡,如今池里塞满腐烂的尸体,泉水成了又黑又灰又绿的混沌泥汤。 詹姆只看了一眼,便唱起歌来:“春泉池边啊,六位少女呀……” “你干什么?”布蕾妮质问。 “唱歌。‘六女同池’总听过吧?她们和你一样,都是羞涩的小姑娘呢。不过比你标致,这点我敢打赌。” “安静。”妞儿道,从眼神看来,好像想将他推进池里与尸体做伴。 “求求你小声点,詹姆,”克里奥表弟恳求,“慕顿大人是奔流城的封臣,惊动他可不妙。况且,谁知道在这碎石堆中还有没有别的敌人……” “她的敌人还是我的敌人?老表,惊动了又怎样?我倒想瞧瞧这妞儿到底能不能用身上带的家伙。” “不肯安静的话,此去君临我只能塞住你的嘴巴,弑君者!” “啊哈,帮我解开镣铐,此去君临我就当哑巴,行了吧?这还不简单,妞儿。” “布蕾妮!我叫布蕾妮!”三只乌鸦被她惊吓,飞入空中。 “沐浴更衣吗,布蕾妮?”他哈哈大笑。“你是少女,泉水在前,让我为你擦背吧。”从前在凯岩城的童年时代,他常为瑟曦擦背。 妞儿转开马脑袋,上路出发。詹姆和克里奥爵士随其离开女泉镇的废墟。行不半里,终于看到几棵绿树,詹姆很欣慰。焦土只能让他想起伊里斯。 “她想走暮谷大道,”克里奥爵士呢喃,“是啊……沿着海岸……比较安全……” “安全,可是也慢。老表,此去暮谷城,说实话,真不想与你同行。”你是半个兰尼斯特,却丝毫没有老姐的影子。 他再不能忍受和孪生姐姐分离。孩童时代,他们便爬进彼此的床铺,互相搂抱,睡在一起,打出娘胎起就如此亲密。早在老姐春思来潮或他自己性欲萌生之前,他俩就在旷野看公马和母马交配,在兽舍看公狗和母狗做爱,然后做同样的游戏。曾有一次,母亲的侍女发现了他们的行为……他已记不清当时的场景,总之乔安娜夫人吓得不轻。她遣走侍女,将詹姆的卧室搬到城堡另一边,并在瑟曦的房间门口加派一名守卫。她警告他们:倘若再犯,便别无选择,只能通报他们的父亲大人。好在这种忧心忡忡的生活没持续太长,不久后,母亲生提利昂时死于难产,如今詹姆连她的面容也不大记得了。 或许,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史塔克们做了一件大好事,他们将乱伦的故事到处传扬,所以现在也没什么好隐藏。我干吗不公开和瑟曦成亲,夜夜与她同床呢?龙王们不都兄妹通婚么?数百年来,不论修士、贵族还是百姓,对他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何我们兰尼斯特就不行?当然,如此一来,乔佛里于法就不能继承王位,但说穿了,替劳勃赢得江山的是刀剑而已,只要武力够强,小乔自能保住王位,这和他是谁的种有何相干?嗯,等我们把那珊莎·史塔克送回到母亲身边,就让乔佛里迎娶弥赛菈,让世人都知道,咱们兰尼斯特卓然不群,像坦格利安,像神。 詹姆打定主意,定要归还珊莎,如果可能,连她妹妹一起还。这当然不是为赢得什么狗屁荣誉,但众人皆以为他反复无常,他却偏要恪守信誓,感觉多么美妙! 骑行在一片遭践踏的麦田里,穿过一道低矮的石墙,詹姆听见背后“嗖”的一声轻响,仿佛十几只鸟儿展翅腾空。“快伏下!”他大吼,边把头紧贴马脖子。说时迟那时快,飞箭没入马臀,坐骑尖叫人立。另几支箭飞向前方,克里奥爵士一头从鞍上栽下,脚还在镫里,马则拼命狂奔,牵动佛雷的头颅和地面碰撞,惨叫声不绝于耳。 詹姆的老白马盲目地转圈,因疼痛而喘气。他四下搜寻布蕾妮,发现她还在马上,虽然背上和腿上各中了一箭,但似乎并不在意。她拔出武器,挽个剑花,搜寻弓箭手。“墙后面!”詹姆叫道,努力改变瞎马的方向。该死的镣铐,缠住了缰绳,空中又有飞箭之声。“朝他们冲啊!”他猛力踢马,朝它咆哮,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让这匹老笨马跑起来。这马也不知打哪儿来的力气,一瞬间就冲过麦田,卷起一片谷糠飞扬。詹姆心中暗自惴惴:妞儿得跟紧我,否则教土匪们知道一个毫无武装,全身镣铐的人自动上门那可不妙!接着他就听见她拍马赶来,“暮临厅万岁!”犁马轰隆跑过,她高声呐喊,挥舞着长剑,“塔斯万岁!塔斯万岁!” 土匪们匆忙射出最后几支箭,四散逃窜。妈的,没种的家伙,只会放冷箭,骑士一冲锋就开溜。布蕾妮在墙边勒马,等詹姆赶上,敌人已在二十码外的森林中消失无踪。“哟哟,你挺爱好和平嘛。” “他们跑了。” “没错,这是宰杀他们的最好时机。” 她还剑入鞘。“你干吗往前冲?” “弓箭手呗,只要远远躲在墙后面射,胆子敢情大,等你迎头追上去,就非得抱头鼠窜——因为他们知道被追上的下场。喏,你背上有支箭,脚上也有一支,我来处理吧。” “你?” “不然还有谁?克里奥表弟的马想必拿他脑袋当犁使呢。唉,不管怎么说,我们得找找他,他总归有兰尼斯特的血统。” 等找到佛雷,对方脚还在马镫里,一支箭穿了右臂,另一支射进胸膛,不过致命的是头颅与地面的碰撞。詹姆伸手试探,头顶全是血,黏黏的好像糨糊,其中含有片片碎骨。 布蕾妮跪下来,握住他的手。“还很温暖。” “很快就凉啦。我要他的马和衣服,这身跳蚤破布早该换了。” “他可是你表弟啊。”妞儿震惊地道。 “曾经是,”詹姆同意,“你就别替我惋惜了,咱家的表弟多的是。对了,他的剑我也要,晚上还能帮你守夜呢。” “不要武器也能守。”她站起来。 “对,绑在树上守,是吧?嗯,方便我跟土匪作交易,好让他们砍了你的肥脖子,妞儿。” “我不会给你武器。还有,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我不健忘。好啦,我发誓不伤害你还不行?干吗像个小姑娘家似的战战兢兢呢?” “你发的誓一钱不值。你也对伊里斯发过誓。” “这个类比不合适,就我所知,你没有烹烤活人的兴趣。再说,咱俩走这一遭的目的不就是把我平安无恙地送回君临么?”他蹲在克里奥的尸体旁,开始解剑带。 “停下,立刻停下,不准再动!” 詹姆厌烦了,厌烦了她的怀疑,厌烦了她的侮辱,厌烦了她弯曲的牙齿,厌烦了她满是雀斑的宽脸,厌烦了她稀疏软塌的头发。他不管她的命令,径自用双手抓住表弟的长剑剑柄,用腿抵住尸体,一下子抽出来。武器出鞘,他不假思索,立刻上举,挽出一朵迅捷的死亡之花。刀剑相交,“”的一声,发出令骨头震颤的巨响。这布蕾妮反应还真快!詹姆笑了,“不错,妞儿,有两下子嘛。” “把剑给我,弑君者。” “噢,给。”他一跃而起,冲了过去,长剑在手中仿如活物。布蕾妮向后跳开,左右躲避,他则亦步亦趋,不断攻击,打得她喘不过气。两柄钢剑,亲吻、分开、亲吻、分开,詹姆的血液在歌唱,这才是他的生命,唯有战斗、唯有死亡的舞蹈,方能令他生机勃勃。我缚着双手,算是让了先,这样妞儿总能招架几回合,让我满足满足吧?由于镣铐的关系,他被迫双手执剑,而此剑的威力和长度又比不上真正的双手剑。算啦,表弟的剑只配来对付什么塔斯的布蕾妮。 高高,低低,过头一击,他发出暴风骤雨般的攻打;左左,右右,回身一斩,飞溅的火花星星点点……上击,侧击,下斩,不断前进,不断压迫,一步一刺,一撩一步,一步一削,斩,劈,速度,速度,速度…… ……直到最后,难以呼吸。他被迫退后,将剑插进土里,稍事休息。“就一个妞儿而言,”他评价,“你还不错。” 她缓缓地深吸一口气,眼睛始终警觉地盯着他。“我不会伤害你,弑君者。” “呵呵!你以为自己能行?”他将长剑高举过顶,再度发动攻击,铁镣叮当作响。 詹姆不知道这回持续了多久,好似有几十分钟,甚至几个小时,时间在刀剑交击中流逝。他将她赶离表弟的尸体,赶过大路,赶进森林。她在不经意间绊到树根,他以为机会来了,谁料她单膝跪下,顽强抵抗,竟然守得密不透风,卸下一记势在将人劈成两半的猛斩之后,又以雷霆之势开始反击,渐渐地,站了起来。 舞蹈继续。他将她逼到一棵橡树上,却又被她溜走,他破口大骂,随她跨过一道塞满落叶的浅溪。钢铁在歌唱,钢铁在歌唱,当啷,火花,当啷,妞儿逐渐像个母猪似的喘起气来,可他就是打不中,好像她浑身有金钟罩铁布衫,刀枪不入。 “不错不错。”他再度停下来喘气,接着旋向她的右面。 “就一个妞儿而言?” “嗯,差不多等于刚上道的侍从了。”他上气不接下气地笑道,“来啊,来啊,亲爱的,音乐在演奏,能和您跳一曲吗,好小姐?” 她咕哝着冲上前,长剑狂舞,顷刻间攻守易势。她的一击扫过他额头,鲜血流进右眼。愿异鬼抓走她!也掀了奔流城!该死的地牢,竟让我技艺生锈!还有这该死的铁镣!他的右眼被鲜血模糊,肩膀开始麻木,手腕因铁环、手铐和长剑的重量而酸痛。每一记都越来越沉,詹姆心知不能像之前那么挥洒自如,剑也举不到那么高了。 她比我强壮。 这个认知令他震颤。从前,劳勃比他强壮,壮年时代的“白牛”杰洛·海塔尔和亚瑟·戴恩爵士亦然,可在活人当中,只有大琼恩安柏胜过他,克雷赫家的“壮猪”或许有一拼……哦,别忘了克里冈兄弟,尤其是当哥哥的魔山,一身蛮力近乎非人。但总之,我的速度和技巧远胜他们,当代无人能敌。可她是个女人啊!啊,尽管身体壮得像头肥猪,可……可,可她的体力没道理比我强啊! 她把他再度逼进小溪,叫道:“放下武器!投降!” 詹姆踩上一块流石,当他意识到自己正在滑倒时,便顺势朝前刺去。剑尖穿破裤子,稍稍撂进上腿,一朵红花骤然绽放,詹姆只来得及欣赏一刹那,膝盖便撞上岩石,痛得头昏眼花。布蕾妮跳上前来,踢开他的剑。“投降!” 詹姆用尽全力,用肩膀顶她的腿,使她倒在他身上。他们滚在一起,拳脚相加,直到最后她骑到上面。他把她的匕首拔出,可还来不及使用,就被扣住手腕,往岩石上一砸。脱臼般的疼痛。她用另一只手压住他的脸。“投降!”她把他的头浸进水中,片刻之后又拉出来,“投降!”詹姆朝她脸上吐口水。她一用力,水声哗哗作响,他又被压进水中,无力地踢打,无法呼吸。接着又出来。“投降,否则我淹死你!” “想违背誓言?”他反击,“想学我?” 她突然放手,詹姆“扑通”一声栽进水中。 林中传来刺耳的笑声。 布蕾妮挣扎着起来,全身自腰部以下都是血和泥,衣衫不整,面孔通红。他们来得可真是时候,真像是捉奸在床的场景。詹姆爬过岩石,直到浅水处,一边用戴镣铐的手拭去眼旁的血水。溪流两岸站满全副武装的人。不奇怪,我俩发出的声音想必能吵醒巨龙。“早上好,朋友们!”他轻松地喊道,“很抱歉打扰大家,我正教训老婆呢。” “嘿嘿,是这娘儿们教训你吧。”说话的男人强壮有力,所戴的铁半盔有宽宽的护鼻,但不能掩盖缺鼻子的事实。 这些人不是刚才狙杀克里奥爵士的土匪,詹姆醒悟过来,而是整片大陆上最凶暴的恶棍。浅黑的多恩人和金发的里斯人,辫扎铃铛的多斯拉克人,多毛的伊班人与浑身炭黑、穿着鸟羽袍子的盛夏群岛人。勇士团。 布蕾妮终于缓过气来:“我有一百银鹿——” 一个穿着破皮革斗篷、病态般苍白的男人接口:“收到,小姐,这是个好的开始。” “接下来操你的小穴,”没鼻子的男人说,“希望它别像你的其他部分那么丑。” “转过来干后面吧,罗尔杰,”盔上扎红丝头巾的多恩矛兵劝促,“那样就无所谓。” “嘿,怎能剥夺她看着我操的乐趣呢?”没鼻子喝道,其他人都笑了。 这妞儿,虽然又丑又顽固,可也不能落在这伙垃圾手里。“这里由谁负责?”詹姆大吼。 “很荣幸由我负责,詹姆爵士。”那双病态的眼睛闪着红光,他的头发又稀又干,脸上和手上苍白的皮肤下,暗蓝的血管清晰可见。“我叫乌斯威克,您可以称我为‘虔诚的’乌斯威克。” “你认得我?” 佣兵点点头,“想骗过勇士团,靠剃胡子、剪头发可不成。” 该死的血戏班。对詹姆而言,他们和格雷果·克里冈或亚摩利·洛奇毫无分别,父亲唤他们作“疯狗”,也像驱使狗一样地驱使他们,用来追逐猎物,散播恐怖。“你既认得我,乌斯威克,就该知道自己有财可发了。兰尼斯特有债必还。至于这妞儿嘛,她其实是个贵族,赎金也不少。” 对方抬起头。“是吗?真走运。” 乌斯威克的笑容里有种狡黠,让他很不喜欢。“事情就这样了。山羊在哪儿?” “不远,我肯定他会很高兴见到你。不过别当面叫他山羊,瓦格大人对尊严可是很在乎的。” 流口水的蛮子的尊严。“好啦,我记住了,见他时自会小心。可他算哪门子大人呢?” “赫伦堡伯爵,封地已许给了他。” 赫伦堡?父亲昏庸了么?怎能……詹姆举起手,“把铐子给我弄开。” 乌斯威克发出薄纸般的干笑。 事情很不对劲。詹姆压住不安,抬头微笑。“怎么回事?乐什么哪?” 没鼻子咧咧嘴。“打尖牙吞下那修女的乳头以来,你真是我见过最有趣的人了。” “你和你父亲吃了败仗,”多恩人声明,“我们不得已,只好狮皮换狼皮啰。” 乌斯威克将手一摊:“提蒙的意思是,咱勇士团已不为兰尼斯特家当差了,我们如今替波顿大人和北境之王效劳。” 詹姆朝他轻蔑地一声冷笑:“别人还说我拿荣誉当狗屎呢。” 乌斯威克不喜欢他的评论,比个手势,两名血戏班的成员当即抓住詹姆的手臂,跟着罗尔杰用钢拳朝他肚子打来。眼冒金星之际,只听妞儿不断抗议:“停下,不可伤害他!派我们来的是凯特琳夫人,这是交换俘虏,他受我的保护……”罗尔杰又打,令他肺中空气都吐了出来,布蕾妮朝落在溪中的长剑奔去,但戏子们快她一步,她好强壮,四个人才能制伏。 到头来,妞儿也被打得满面肿胀淤血,还掉了两颗牙齿。反正她也够丑了。两个俘虏鲜血淋漓、脚步不稳地被拖出森林,走到马旁边,布蕾妮因他先前那一刺而跛了腿。詹姆觉得有些抱歉,他知道,她今晚就得失去贞操。那没鼻子的混球一定会动手,接着是其他人。 多恩人把他俩捆好后扔到布蕾妮的犁马上,其他人则将克里奥爵士剥个精光,分掉了所有东西。罗尔杰得到染血的外套,上面绣有兰尼斯特家族和佛雷家族骄傲的四等分纹章。弓箭在狮子头和塔楼上各戳了一个洞。 “满意啦,妞儿?”他轻声对布蕾妮说,接着咳了一嗽,吐出满嘴鲜血,“早给我武器,怎会给他们抓到?”她没回答。真是个猪脑袋,顽固的母狗,他心想,不过挺勇敢,这点我佩服。“等晚上扎营,他们会来操你,操很多次,”他警告她,“不要反抗,这帮狗杂种,你越抗拒,牙齿掉得越多。” 布蕾妮的背紧了紧。“你是女人的话,就这么束手就擒?” 我是女人的话,会学瑟曦的样。“我会让他们杀了我。可惜我不是女人。”詹姆将马一踢。“乌斯威克!我们谈谈!” 这位穿皮革斗篷、僵尸般的佣兵将马勒住,骑过来。“需要我效劳么,爵士先生?但请注意口气,否则我还要教训你。” “金子,”詹姆说,“金子?” 乌斯威克用闪着红光的眼睛打量他。“是的,金子。” 詹姆给了对方一个会意的微笑,“天下之金,皆产自凯岩城,干吗与山羊分享?干吗不带我们去君临,自己发大财呢?还有,你瞧瞧,她来自塔斯,有位处女告诉我,那是传说中的蓝宝石之岛啊。”妞儿不安地蠕了蠕,但没有搭话。 “你把我当变色龙?” “当然,我看错了吗?” 乌斯威克考虑半晌。“君临太远,况且你父亲在那里。泰温大人不会原谅我们的行为。” 这家伙贼聪明。詹姆本来打算让这家伙装着满口袋黄金被吊死。“让我跟父亲谈判,我会为你求得王家赦免,并让你当上骑士。” “乌斯威克爵士,”对方拖长声音说,“啧啧,我那亲亲老婆该多骄傲啊,只可惜我杀了她,”他叹口气,“那么,咱英勇的瓦格大人找我算账咋办呢?” “你听过《卡斯特梅的雨季》吧?等被我父亲逮着,瞧这山羊如何神气。” “能逮着吗?难不成你父亲能将手伸过赫伦堡的高墙?” “这还用怀疑?”赫伦王的巨城以前陷落过,这次当然也抵挡不住兰尼斯特的威力,“你不是傻子,不会以为山羊能跟狮子作对吧?” 乌斯威克倾身过来,懒懒地给了他一巴掌,那全然的傲慢比这一记本身更令他心惊。他不怕我,詹姆意识到,浑身冰凉。“够了,弑君者,我要相信你这背誓之人的诺言,那才真成了傻子。”他驱马扬长而去。 伊里斯,詹姆愤恨地想,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他随着马儿摇摆,心里渴望一把长剑。两把,一把给妞儿,一把给自己,我们就算下地狱,也要带七八个家伙做伴。“你干吗告诉他塔斯是蓝宝石之岛?”乌斯威克走远后,布蕾妮低语,“搞不好他以为我父亲有很多宝石……” “你就祈祷他这么想吧。” “你只会撒谎么,弑君者?塔斯得名‘蓝宝石之岛’仅仅因为蔚蓝的海水。” “大声点,妞儿,让乌斯威克听见才好咧。等他们知道你有多不值钱,你的身体就保不住了。每个人都会来骑你,你呢?只好闭上眼睛,张开大腿,假装个个都是蓝礼大人。” 妙。这话让她闭了嘴。 遇到瓦格·霍特的时候,天色已晚,山羊手下十来个“勇士”正在洗劫一座小圣堂。镶铅玻璃被砸碎,木雕神像被拖了出来,一个詹姆毕生所见最为肥胖的多斯拉克人坐在圣母的胸膛上,用匕首挖神像的玉髓眼睛。在他旁边,有个骨瘦如柴的秃头修士被头下脚上地吊在栗树枝头,三名勇士团的成员正拿尸体当箭靶。箭法不错,死人双眼皆穿。 佣兵们发现乌斯威克的队伍,发出零落的欢呼。山羊本人坐在篝火边,就着叉子吃烤得半生不熟的鸟儿,油脂和鲜血流过指头,淌进粗糙的长须里。他用衣服擦擦手,站起身来。“四君者,”他唾沫横飞地说,“你是我的俘如了。” “大人,我是塔斯的布蕾妮,”妞儿接口,“凯特琳·史塔克夫人命我将詹姆爵士送到君临城他弟弟处。” 山羊不屑地扫她一眼。“教她闭嘴。” “听我说,”罗尔杰把她和詹姆联系起来的绳子割开,她则不断恳求,“以您所效命的北境之王之名,求求您,听我——” 罗尔杰将她拖下马猛踢。“别伤筋动骨,”乌斯威克提醒,“这马脸婊子能换蓝宝石。” 多恩人提蒙和一个浑身臭气的伊班人将詹姆从马上拖下来,推到篝火边。两个狗奴才,他可以夺下他俩的剑,但对方人数实在太多,他则戴着镣铐,最多砍倒一两个,然后白白送命。詹姆还不想死,至少不想为塔斯的布蕾妮而死。 “今天是个嚎日子。”瓦格·赫特说。在他脖子上,有一根钱币串成的项链,它们的大小、形状、材料和做工各不相同,描绘着国王、巫师、神灵、魔鬼及各种珍禽异兽。 这是他游历世界各地,靠刀剑买生活的证明,詹姆很明白。此人的弱点是贪婪。他既倒戈过一次,也会倒戈第二次。“瓦格大人,您遗弃我父亲真是太遗憾了,不过咱们和解还不晚。您知道,他很看重我。” “噢,补错,”瓦格·赫特道。“我壳以得到泉凯岩城的金子。但手先,我要送他一个梨物。”他用山羊般的语调口齿不清地说。 乌斯威克将詹姆一推,另一个穿绿粉小丑装的人朝他的腿踢去,使他趴倒在地,一名弓箭手抓起铁镣,将他手臂拉到前面。肥胖的多斯拉克人放下匕首,抽出一把巨大的亚拉克弯刀,那是马族惯用的镰刀状利器。 他们想吓唬我。小丑跳到他背上,嘻嘻傻笑,多斯拉克人则大摇大摆地走过来。山羊要我尿了裤子求饶,我可不会上当。我是凯岩城的兰尼斯特,我是御林铁卫的队长,佣兵甭想让我尖叫。 阳光闪烁在飞舞而下的亚拉克弯刀刀刃上,快得无从分辨。 詹姆厉声尖叫。 170.第170章 艾莉亚 这座小方堡几乎已经荒废,居住其中的大个子灰骑士也一样。他老得听不懂他们的问题,不论问什么,只会微笑着呢喃:“我守住桥,没让梅纳德爵士过去。他红头发,脾气倔,却无法动摇我。我杀他之前负了六处伤。六处哦!” 幸亏照顾他的学士是个年轻人。老骑士在椅子上渐渐入睡之后,他将大家拉到一边。“只怕你们是在寻找鬼魂。很久以前,至少有半年,信鸦到这儿来过。上面说贝里伯爵给兰尼斯特的走狗在神眼湖附近抓住,上了吊。” “是啊,是给上了吊,但索罗斯在他断气之前砍断绳索,把人又放了下来。”柠檬的鼻子不再红肿,但愈合时长歪了,使脸看起来不大对称。“闪电大王他死不了,真的。” “啊,他似乎也很会隐藏,”学士说,“关于他的行踪,你们问过树叶夫人了吗?” “我们会去问。”绿胡子道。 第二天早上,他们穿过城堡后的小石桥继续上路,詹德利很好奇这是否就是老人口中的桥。没人知道。“多半是,”幸运杰克说,“没见别的桥。” “要是有首歌就好了,”七弦汤姆道,“一首动听的歌谣,会让我们知道梅纳德爵士乃何许人,为什么想过桥。若可怜的老莱彻斯特头脑清醒,留个歌手在身边,他也许会跟龙骑士一样出名咧。” “莱彻斯特大人的儿子们都死在劳勃的起义中,”柠檬咕哝着,“有的参加这一边,有的加入另一边,但通通送了命。从此以后,他的脑袋就一直不正常,没有哪首该死的歌可以改善这种状况。” “那学士说‘树叶夫人’是什么意思?”上马后,艾莉亚问安盖。 射手笑笑:“等着瞧吧。” 三天之后,他们骑过一片黄树林,幸运杰克取下猎号,吹出一种独特的节奏。余音尚未消尽,树上便放下绳梯。“系好马儿呵,我们上去。”汤姆半唱半白地说。枝杈高处有座隐藏的村落,一座由绳索走道和青苔小屋构成的迷宫,房屋隐藏在红色和金色的树叶之墙后。他们被带到树叶夫人面前,她是个白发老妪,瘦得像竹竿,穿着粗布衣。“秋天了,不能再在这儿待下去,”她告诉他们,“九天前,十来个狼仔沿着哈佛大道过来搜刮。如果他们抬头,也许就会发现我们。” “你没见过贝里伯爵?”七弦汤姆问。 “他死了,”女人有些作呕地说,“给魔山逮住,眼睛被一把匕首刺穿。这是乞丐帮的兄弟说的,而他有目击证人。” “老故事了,而且不真实,”柠檬道,“闪电大王可没那么容易死。格雷果爵士也许能挖出他的眼睛,但人不会因此而死。你瞧,杰克不就是例子?” “嗯,没错,”独眼的幸运杰克说,“我父亲好端端地就被派柏大人的监察官吊死,我哥渥特则被抓去长城,兰尼斯特家杀死了我的弟弟们。一只眼睛,真算不了什么。” “你保证他没死?”女人抓住柠檬的胳膊,“谢谢你,柠檬,这是半年以来我们所得到最好的消息。愿战士守护他和他身边的红袍僧。” 第二天晚上,他们在一个被焚毁的村落找到一座焦黑的圣堂作容身之所,此村名叫激舞村。圣堂的镶铅玻璃只余碎片,迎接他们的老修士说,劫掠者们甚至夺走了圣母昂贵的长袍、老妪的镀金灯笼和天父的银冠。“他们还砍下少女的乳房,尽管那只是木头做的,”他继续倾诉,“黑玉、玉髓和珍珠母制的眼睛也被匕首挖了出来。愿圣母宽恕他们。” “谁干的?”柠檬斗篷问,“血戏子?” “不,”老人道,“北方人,崇拜树木的蛮子。他们说要找弑君者。” 艾莉亚听到他的话,咬紧了嘴唇。她可以感觉到詹德利的目光,这让她又羞又愤。 圣堂下有个地窖,十几个人住在蜘蛛网、树根和破酒桶之间,他们也都没贝里·唐德利安的消息,甚至连他们的头领也不知道——他可是穿着熏黑的甲胄,斗篷上粗粗画着一道闪电呢。绿胡子见艾莉亚瞪着他瞧,哈哈大笑。“小松鼠啊,闪电大王他无处不在,又无处可寻哟。” “我才不是松鼠,”她说,“我快十一岁,要当真正的女人了。” “呵,小心别让我娶你!”他想挠她的下巴,但艾莉亚把他的笨手给拍开了。 当晚,柠檬和詹德利跟东道主玩牌,而七弦汤姆唱了一支很笨的歌,关于大肚子本恩和总主教的鹅。安盖让艾莉亚试他的长弓,但无论她如何咬紧牙关使劲,始终拉不开。“你需要一把轻点的弓,小姐,”雀斑脸的弓箭手说,“若奔流城有风干木材,也许我可以为你做一把。” 听见此话,汤姆停止了歌唱。“你真是个小傻瓜,射手,去奔流城只能是讨赎金,不会有工夫坐下来制弓的。假如收钱就跑,没被抓住剥皮,就该谢天谢地。霍斯特公爵在你长胡子之前就当家啦,土匪毛贼落到他手里只有被吊死一途。而他儿子……讨厌音乐的人不能信任,这是我的口头禅。” “他讨厌的不是音乐,”柠檬说,“而是你,笨蛋。” “喏,这就是他荒唐的地方了。那姑娘只想和男人上床,他自己喝醉了办不了事,也是我的错吗?” 柠檬的破鼻子哼了一声。“把这事编成歌的是你,还是另外哪个爱死自己嗓音的蠢货?” “我只唱过一次嘛,”汤姆抗议,“而且谁说那首歌写的是他?明明就是一条鱼!” “一条软塌塌的鱼。”安盖嘻嘻笑道。 艾莉亚才不在乎汤姆的笨歌曲。她转向哈尔温:“他说赎金是什么意思?” “我们急需马,小姐,还有盔甲、宝剑、盾牌、长矛……所有这些都得用钱去买。对了,还要买种子,凛冬将至啊,记得吗?”他摸摸她的下巴,“你不是我们头一个用来讨赎金的贵族俘虏,希望也不是最后一个。” 这倒是,艾莉亚明白,古往今来,骑士被俘后就是用来交换赎金的,有些女士也可以。如果罗柏不愿付钱呢?她不能打仗,而国王理应将国家置于亲属之上。还有母亲大人,她会怎么说?我闯了这么多祸,母亲还要我吗?艾莉亚咬紧嘴唇寻思。 第二天,他们骑到一个叫“高尚之心”的地方,那是一座高山,其顶峰好似能看到半个世界。环绕顶峰的是一圈巨大苍白的树墩,原本都为高耸雄壮的鱼梁木。艾莉亚和詹德利围着山头边走边数,一共三十一个,有些大得她可以当床睡。 七弦汤姆告诉她,高尚之心曾是森林之子的圣地,他们的魔法仍在此存留。“睡这儿的人不会受伤害。”歌手道。艾莉亚认为这是真的:这座山好高哦,周围土地又平坦,敌人绝不可能悄悄接近。 汤姆续道,附近百姓都回避此处,因为传说有森林之子的鬼魂出没。当年安达尔人的国王“弑亲者”艾瑞格砍倒树林,杀死了他们,他们一直没得到安息。艾莉亚却不怕,她从小就听说森林之子和安达尔人的故事,自己还当过赫伦堡的鬼魂呢。就小时候吧,她也曾躲进临冬城的墓窖,在王座上的国王石像间玩城堡游戏,玩美女与怪兽。 即便如此,入夜之后,她仍旧觉得毛骨悚然。好容易睡着,一阵突来的风雨又将她惊醒,被单被一下子掀掉,旋转着飞入灌木丛中。她追赶过去时,听到了说话声。 篝火余烬边,汤姆、柠檬和绿胡子在跟一个矮小的女人交谈。她比艾莉亚还矮一尺,比老奶妈更老,全身佝偻蜷缩,满是皱褶,倚在一根疙疙瘩瘩的黑拐杖上。她的白发如此之长,几乎拖到地面,寒风吹起,头发在脑际飞舞,活似一片白云。她皮肤的颜色更白,好像牛奶,眼睛却是红的,但从灌木丛中看去很难明辨。“旧神蠢蠢欲动,不让我安睡,”她听见那女人说,“我梦见一个胸口戴着燃烧之心的影子杀了一头金色的雄鹿,是的;我梦见一个没有脸孔的男人,等在一座摇摇晃晃的索桥上,他的肩头栖息着一只淹死的乌鸦,乌鸦翅膀上还挂着海藻;我梦见一条咆哮的河流和一尾雌鱼,她漂浮在水面,脸上有红色的泪痕,但眼睛却猛然睁开,啊,使我在恐惧中惊醒。我梦到了这些……还有更多。好啦,为报答我的梦,你的礼物呢?” “梦,”柠檬斗篷咕哝着,“梦顶什么用?雌鱼和淹死的乌鸦?昨晚我也做了梦,在梦中吻了从前认识的一位酒馆女郎。你会为此付酬吗,老太婆?” “那婆娘早死了,”老妇人嘶叫道,“只有蛆虫可以吻她。”她转向七弦汤姆,“我要听歌,否则就把你们赶走。” 于是歌手开始表演,唱得如此轻柔悲伤,以至于艾莉亚完全忘记了自我。曲调有几分熟悉。我敢打赌,若珊莎在,就会知道这是什么歌。姐姐不仅知道所有的歌谣,还会甜美悦耳地唱出来。我只会大声嚷嚷。 第二天早上,矮小的白发女人不见了。准备出发时,艾莉亚问七弦汤姆,森林之子是否仍住在高尚之心。歌手咯咯直笑:“你看到她了,对吧?” “她是鬼魂吗?” “鬼魂会抱怨关节痛?不,当然不是,她只是个上年纪的矮女人,性格古怪,眼睛邪门,知道一些本不可能知道的事。如果她喜欢你,就会把信息透露出来。” “她喜欢你?”艾莉亚怀疑地问。 歌手大笑。“至少喜欢我的声音。她总让我唱同一首歌,该死,那首歌好是好,但我也会弹别的咧。”他摇摇头,“好啦,重要的是,我们终于有了线索,我敢打赌,这下你很快就会见到索罗斯和闪电大王了。” “你是他们的部下,他们干吗还躲着你呀?” 对此,七弦汤姆翻翻白眼,回答的是哈尔温。“这不叫‘躲’,小姐……贝里伯爵东奔西走,很少透露计划,这样无人能出卖他。迄今为止,已有数百人,甚至数千人向他宣誓效忠,但我们全跟着他并没好处,只会耗光这片土地的资源,或被敌军一网打尽。相反,分散开来,就能同时攻击十几个地方,并在敌人作出反应之前撤离。就算我们中的一员被抓住,接受询问,无论对方怎样动手,也无法了解到贝里伯爵的动向。”他犹豫片刻,“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吧,‘接受询问’?” 艾莉亚点点头。“是的,我认得记事本,还有波利佛、拉夫他们。”她把神眼湖畔那间仓库的事说了出来——她和詹德利就是在那儿被抓的——还讲述了记事本提的问题。“村里藏有金子吗?”他总如此开头,“银子和珠宝呢?存粮呢?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在哪儿?有哪位村民帮助过他?他离开后去了哪儿?他身边有多少人?其中有多少骑士,多少弓手,多少步兵?他们装备如何?有多少人骑马?有多少人受伤?可曾见过其他敌人?他们又有多少?什么时候见着的?他们举着什么样的旗帜?他们去了哪儿?村里藏有金子吗?银子和珠宝呢?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在哪儿?他身边有多少人?他们去了哪儿,你说不说?”想到这里,她仿佛再次听到那些惨叫,再次闻到鲜血、粪便和焦肉的臭味。“他总是问同样的问题,”她认真地告诉土匪们,“但每天问的方式都不一样。” “小孩子不该有如此遭遇,”哈尔温耐心等她说完,然后评论道,“我们听说魔山在石磨坊损失了一半部下,没准这个‘记事本’此刻正在红叉河里,被鱼儿咬掉脸庞咧;如果不是,那他们又多一项罪状需要偿还。大人说了,事情起因是首相派他去惩罚格雷果·克里冈,他也一定会完成这项任务。”他拍拍艾莉亚的肩膀,以示宽心。“快上马吧,小姐,去橡果厅要骑一整天,好在到达之后我们就能住进房间,吃上热腾腾的晚饭。” 他们果然骑了整整一天,夜幕降临时,才渡过一条小溪,抵达橡果厅。这座巨大的橡木堡垒有石围墙环绕,城主随封君凡斯伯爵外出打仗,因此大门紧闭,并上了闩。城主夫人是七弦汤姆的旧识,安盖说他们曾是恋人。这名弓箭手通常和她骑在一起,队里除詹德利之外,就数他的年龄和她最接近,他也常给她讲多恩领的风情,却从不乱开玩笑。他不是我朋友,只是来监视我的,确保我不会再逃走。艾莉亚懂得如何洞察真相,多亏西利欧·佛瑞尔的教诲。 斯莫伍德夫人待土匪们相当友善,但她谴责他们将小女孩拖进战争的行为。柠檬无意中透露艾莉亚是贵族之后,她显得更为愤怒。“谁给这可怜的孩子穿上波顿家的破衣服?”她质问,“这纹章……看到胸口的剥皮人,许多人会立刻吊死她。”于是艾莉亚被不由分说推上楼梯,按进浴盆里,用滚烫的热水清洗。斯莫伍德夫人的女仆们搓得用劲,仿佛真要剥她皮似的,水里面有东西很香,闻起来是花的味道。 洗完后,她们坚持要她换上女装:棕色羊毛长袜和轻薄的亚麻布衬衣,外罩淡绿裙服,裙服上身用棕色丝线绣满了橡果,褶边里也有。“我姨祖母是旧镇圣堂的修女,”斯莫伍德夫人监督女仆们替艾莉亚系上裙服背后的缚带,“战争开始时,我把女儿送去那边,等她回来肯定穿不下这些衣服了。你喜欢跳舞吗,孩子?我的凯瑞琳跳得很可爱,她的歌声也很美。你呢,你喜欢做什么?” 她在草席上蹭蹭脚指头。“……针线活。” “哦,看不出来,你是个好静的孩子呀?” “呃,”艾莉亚道,“我做的方式和别人不一样。” “不一样?我总觉得针线活儿特别需要宁静细心。你瞧,诸神赐给我们每人不同的天赋和才能,我们就该把它用好。我姨母常说,无论做什么,只要做到认真二字,发挥出自己的潜力,就等于是一次祈祷。这是个有趣的想法,对吧?希望你下次做针线活时记得这一点。你每天都做吗?” “每天都做,直到弄丢了缝衣针。新的不如原来的好。” “唉,非常时局,大家都得将就将就。”斯莫伍德夫人仔细审视裙服,“你看上去是个像模像样的小淑女啦。” 才不是淑女,艾莉亚想告诉她,我是冰原狼。 “我不知你是谁,孩子,”夫人续道,“也许这样更好。恐怕你是个重要人物。”她替艾莉亚抚平领口。“非常时局,最好就是普普通通,谁也不招惹。我很想把你留在身边,但这样其实并不安全。我有城墙,却没守卫。”她长叹一声。 等艾莉亚梳洗着装完毕,晚餐已在大厅里摆开了。詹德利只看了一眼,就乐得酒都从鼻子里流了出来,哈尔温“啪”地给了他一耳刮。这顿饭菜色虽然单调但分量很足:包括蘑菇炖羊肉、黑面包、豌豆布丁和黄奶酪烤苹果。吃完东西,仆人们收拾干净之后,绿胡子低声询问夫人关于闪电大王的消息。 “消息?”她微笑道,“他们十几天前还在这里。一共十来个,赶着羊呢——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索罗斯给了我三头羊作为答谢,你们今晚吃的就是其中的一头。” “赶羊的索罗斯?”安盖大笑出声。 “是啊,我向你保证,那场景真古怪。但索罗斯声称,作为僧侣,他懂得照顾羊群。” “没错,他还懂得如何剪毛咧。”柠檬斗篷咯咯笑道。 “嗯,这事可以写一曲很不错的歌。”汤姆拨弄了一下他那木竖琴。 斯莫伍德夫人瞪了他一眼。“还是让别人来写吧,人们受够了那个用‘加油干’和‘唐德利恩’押韵的家伙,肉麻死了。哼,此人见到乡间放牛小妹,表演的则是什么《噢,拉我的美女躺倒在草地》,听说把两位姑娘的肚子都弄大了。” “错了,是《让我啜吸你的美丽》,”汤姆分辩,“放牛小妹最喜欢这个,记得某位夫人也爱听。哈哈,身为歌手,总是要散播快乐的嘛。” 她嗤之以鼻。“三河的姑娘让你播了个遍,个个得喝艾菊茶。我以为你这种年纪的男人,应该知道把种子撒在肚子上。嗐,看来用不了多久,你就得改名七子汤姆!” “多年以前就超过七个啦,”汤姆说,“都是些好孩子,嗓子跟夜莺一样甜美。”他显然不在乎。 “伯爵大人透漏去向了吗,夫人?”哈尔温问。 “贝里大人从不公开计划,但石堂镇和三钱林附近正闹饥荒,要我的话就去那儿找。”她啜了一口酒,“告诉你们吧,我这边还来过讨厌的访客。前不久,一群狼仔跑到城门前嚎叫,说我把詹姆·兰尼斯特藏了起来。” 汤姆停止拨琴。“如此说来,弑君者真的跑了?” 斯莫伍德夫人挖苦地看了他一眼。“如果他还被锁在奔流城下,会有人满世界追吗?” “夫人,您怎么对他们说的?”幸运杰克问。 “啊,我说我没藏啊,詹姆爵士不就光着身子躺我床上吗?只是被我弄得精疲力竭,所以才没法子出来迎接。有个厚脸皮的家伙居然还敢多嘴,我当即叫人放箭。后来他们奔黑底湾去了。” 艾莉亚不安地在座位里扭动。“来找弑君者的是什么样的北方人?” 对她公然接口的举动,斯莫伍德夫人似乎很惊讶。“他们没报上姓名,孩子,但都穿着黑衣服,胸口有日芒纹章。” 那是卡史塔克伯爵的黑底日芒徽记,艾莉亚心想,他们是罗柏的人。不知他们还在不在附近。如果能偷偷逃出土匪们的掌握,然后找到他们,或许就可以去奔流城找母亲了…… “兰尼斯特是怎么逃的,他们说过吗?”柠檬问。 “说了,”斯莫伍德夫人道,“但我一个字也不信。他们声称是凯特琳夫人将他放走的。” 汤姆大吃一惊,弄断了一根弦。“啊?”他惊呼,“这太疯狂了。” 这不是真的。不可能是真的。艾莉亚心想。 “我也这么认为。”斯莫伍德夫人说。 哈尔温想起了艾莉亚。“这个话题你不适合听,小姐。” “不,我要听。” 土匪们态度坚决。“去吧,小松鼠,”绿胡子道,“做个乖乖的小淑女就好,大人们说话时,你去院子里玩,快去吧。” 艾莉亚忿忿地离开,若不是门太重,她准会狠狠甩上。门外,一片黑暗,沿着城墙燃起几支火炬,仅此而已。小城堡已关门上闩——她答应过哈尔温,不会再逃跑,但那是在他们污蔑母亲之前的事。 “艾莉亚?”詹德利跟在她后面出来,“斯莫伍德夫人说这里有个小铁匠铺,想不想去瞧瞧?” “你想的话,就一起去吧。”反正没别的事可干。 “这索罗斯,”走过兽舍时詹德利说,“就是曾住在君临城堡里的那个索罗斯?红袍僧,胖胖的,剃个光头?” “我想是的。”艾莉亚没跟君临城里的索罗斯说过话,但她认识他。他和贾拉巴·梭尔是劳勃的宫廷里打扮最奇特的人物,而他本人还是国王的好朋友。 “他多半不会记得我,虽然他常来我们的铺子。”斯莫伍德家的铸炉已有一段时间没有使用,但铁匠把工具整齐地挂在墙上。詹德利点燃一支蜡烛,放在砧板上,取下一副火钳。“我师傅对索罗斯的火焰剑把戏很不满,认为不该如此对待钢材。好在这索罗斯不大用好材料,常将不值钱的剑浸进野火里,涂上薄薄一层,然后点燃就算数。我师傅说,这只是炼金术士的小把戏,但足以吓住马匹和没经验的骑士。” 她皱起眉头,试图回想父亲对索罗斯的评价。“他不像个僧侣,对吧?” “不像,”詹德利承认,“莫特师傅说索罗斯的酒量比劳勃国王还大。他俩是一路货色,贪吃鬼和醉鬼。” “你不该说国王是醉鬼。”也许劳勃国王喝得不少,但他是父亲的朋友。 “我在说索罗斯。”詹德利伸出钳子,仿佛要夹她的脸,艾莉亚将其拨开。“他喜欢宴会,也喜欢比武会,因此劳勃国王非常宠幸他。不过这索罗斯的确很勇敢,当初他们砸开派克城的城墙,他是第一个冲过去的。挥舞着火焰剑,铁民们纷纷着火逃窜。” “我也想要一把火焰剑。”我也想要很多人在我面前着火逃窜。 “那不过是小把戏,我告诉你,野火会毁坏钢铁,每次比武会后,我师傅都卖给索罗斯一把新剑,每次都会争论价格。”詹德利将钳子挂回去,然后取下沉重的锤子。“莫特师傅说是我打自己第一把长剑的时候了。他给了我一块上好的钢材,我知道该怎么做。尤伦却在这时候把我带走,带去当守夜人。” “如果你愿意,仍然可以铸剑呀,”艾莉亚道,“等我们到达奔流城,你就可以为我哥哥罗柏铸剑了。” “奔流城。”詹德利放下锤子,望着她,“你看起来不一样了,你像个体面的小淑女。” “我看起来像棵橡树,浑身都是笨乎乎的橡果。” “但你高雅,很高雅,你是一棵高雅的橡树,”他走上前嗅嗅她,“连气味也变得高雅。” “你却不是。你臭烘烘的。”艾莉亚将他朝砧板推去,然后拔腿就跑,不料胳膊却被一把拽住。她踢他胯下,并把他绊倒,然而詹德利将她一起拽翻,两人在铁匠铺的地板上打闹翻滚。詹德利强壮,艾莉亚灵活,每次男孩想抓她,都被她扭动挣脱。她使劲打他,他却哈哈大笑,把她气坏了。最终,詹德利用一只手擒住她两个手腕,另一只手挠她痒痒,艾莉亚便顺势拿膝盖顶他胯下,再次挣脱。等她站起来,发现两人浑身灰尘,而那笨乎乎的橡果裙有只袖子撕裂了。 “我打赌,现在我看上去不那么高雅了。”她喊道。 回到大厅时,汤姆正在唱歌: 我的羽床柔软深陷, 我的爱人躺卧其间。 我愿给你穿上丝衣, 我愿为你戴上宝冠。 你将成为我的爱妻, 我将当上你的夫婿。 我会用剑守护着你, 令你永远温暖平安。 哈尔温不经意间回头一看,顿时爆笑出声,安盖的雀斑脸上也露出笨乎乎的笑容,他说:“别弄错了,她到底是不是好人家的女儿哟?”柠檬斗篷则给了詹德利一耳刮,“要打跟我打!她是个女孩,年龄只有你一半!别碰她,听明白了吗?” “是我开的头。”艾莉亚道,“詹德利只是说话而已。” “放过那男孩吧,柠檬,”哈尔温说,“是艾莉亚开的头,我毫不怀疑。她在临冬城就这样。” 汤姆边唱边朝她眨眼睛: 树仙子嫣然飘飘, 树仙子笑声飞扬。 旋开身躯朝他言语, 我不需要羽毛之床。 愿穿一袭金叶长裙, 愿以青草束起长发。 愿你当我的森林爱人, 我是你的森林姑娘。 “我没有金叶长裙,”斯莫伍德夫人和蔼地微笑,“但凯瑞琳还留下其他衣服。来吧,孩子,我们上楼看能找到什么。” 这回比上回更糟;斯莫伍德坚持让艾莉亚再洗一遍澡,然后修剪梳理头发,换上的裙服是淡紫色,饰有细小珍珠。唯一的好处是,它如此精致,没有人认为她能穿这身衣服骑马。所以第二天早晨用餐时,斯莫伍德夫人给她拿来马裤、皮带和束腰短装,以及一件镶铁钉棕色鹿皮背心。“这是我儿子的,”她说,“他七岁时死了。” “我很遗憾,夫人。”艾莉亚突然替她难过起来,并且感到十分羞愧,“很抱歉撕坏了那件橡果裙子,它很美。” “是啊,孩子,你和它一样美。请勇敢起来。” 171.第171章 丹妮莉丝 骄傲广场中央有个红砖砌的喷泉,其中的水闻起来有股硫磺味道,泉水中央是一座青铜打制的巨大鹰身女妖像,足足二十尺高。她有女人的脸——镀金的头发、象牙眼睛和尖锐的象牙牙齿——黄色的水从沉甸甸的乳房中潺潺涌出,但本该长手臂的地方却是类似蝙蝠或龙的翅膀,腿则为老鹰的腿,身后拖着一条卷曲而恶毒的蝎尾。 这是吉斯的鹰身女妖,丹妮心想。如果她记得不差,古老的吉斯帝国已于五千年前衰落,它的军团被蓬勃兴起的瓦雷利亚民族击溃,它的砖墙被推翻,它的街道与建筑被龙焰化为灰烬,它的每一寸土地皆撒满盐碱、硫磺与枯骨。乔拉爵士说,吉斯的神灵和它的子民皆已死去,今天的阿斯塔波人只是混血种而已,甚至不会说吉斯卡利语。奴隶湾的城邦讲的是他们的征服者使用的高等瓦雷利亚语,准确地说是其中能理解的部分。 然而古老帝国的象征依旧留存,眼前这只青铜怪兽就是明证。但它的爪子上悬挂着一条沉重的锁链,两端各有一只未合拢的镣铐。吉斯的鹰身女妖爪间有一道闪电。这不是吉斯的鹰身女妖,而是阿斯塔波的鹰身女妖。 “告诉维斯特洛婊子,让她看下面,”奴隶商人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对当翻译的奴隶女孩抱怨,“我卖肉,不卖铁。那铜像可不卖。叫她看着士兵,我敢打赌,就连这紫眼睛的、日落之地来的蛮子也能瞧出我这批货有多么出色。” 克拉兹尼的高等瓦雷利亚语被吉斯特有的浓重喉音所扭曲,中间还夹杂着奴隶贩子的黑话。丹妮基本可以听懂,但她微微一笑,茫然地看看奴隶女孩,等待对方翻译。 “克拉兹尼善主大人问,他们难道不是很杰出吗?”就一个从未到过维斯特洛的人而言,她的通用语讲得不错。这女孩十岁不到,长着扁平的圆脸、黝黑的皮肤和纳斯人特有的金色眼睛。她的民族被称为“和平之民”,因此是最好的奴隶。 “也许吧。”丹妮回答。乔拉爵士建议她在阿斯塔波只讲多斯拉克语和通用语。我的大熊粗中有细。“我需要详细了解他们的训练情况。” “维斯特洛女人对他们很满意,但没有赞扬,以便压价,”翻译告诉主人,“她想知道他们是如何被训练的。” 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点点头。奴隶商人闻起来似乎刚用黑草莓水洗过澡,红黑相间的分叉胡上闪着油光。他的乳房比我还大,丹妮思忖,透过薄薄的海青色丝绸,能看到他的胸部。他身穿带金流苏的托卡长袍,在一侧肩膀扣住,走路时,左手固定住袍子,右手抓一根短皮鞭。“维斯特洛猪都这么无知吗?”他继续抱怨,“全世界都知道,无垢者在长矛、盾牌和短剑上的造诣无与伦比。”他朝丹妮夸张地一笑。“把情况通通告诉她,奴隶,讲快点。天气太热了。” 至少这句不假。他们身后站着一对孪生女奴,为他们分别撑起丝绸斑纹遮阳伞,即使如此,丹妮仍透不过气,克拉兹尼则汗流如注。骄傲广场自黎明开始就在艳阳的烘烤之下,透过厚厚的鞋底,也能感觉到脚下红砖的热量。一波波热浪自红砖地里升腾而起,令广场周围的阿斯塔波阶梯形金字塔看起来好似海市蜃楼一般。 假如无垢者们也觉得热,至少丝毫没有表现出来。从站立的样子来看,他们似乎就是用砖块做成。一千名奴隶走出兵营,供她检阅,他们在喷泉和雄伟的青铜鹰身女妖像前排成十列,每列一百人,站得笔直端正,毫无情绪的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前方。他们什么也没穿,只有腰缠的白色亚麻布和头戴的锥形青铜盔,上面有根一尺高的尖刺。克拉兹尼已命他们放下长矛和盾牌,解开束剑腰带与夹层外衣,以便维斯特洛女王仔细检视其坚实瘦长的身躯。 “以身材、速度和力量为标准,他们从小被挑选出来,”奴隶女孩告诉她,“并自五岁起接受训练。每天从黎明一直练到天黑,直到熟练掌握短剑、盾牌和三种长矛的技巧。训练极为严酷,陛下,三个男孩里只有一个存活,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关于无垢者有个说法:从赢得尖刺盔的那一天起,最艰难的生活便已过去,从今往后任何使命都不及当初的训练那样严酷。” 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不会讲通用语,但他边听边点头,还不时用鞭子顶端捅那奴隶女孩。“告诉她,这些家伙站在那儿已有一天一夜,既没进食,也没喝水;告诉她,只要我不下令解散,他们会一直站立,直到倒下为止;告诉她,即使九百九十九个倒在砖地上死去,最后一个仍会一动不动地站着,直到他自己的死亡降临。这就是他们的勇气。告诉她这些。” “这是疯狂,不是勇气!”等那严肃的小翻译讲完,白胡子阿斯坦脱口而出。他用硬木拐杖敲打砖地,嗒,嗒,仿佛在诉说他的不满。老人不愿航至阿斯塔波,也不赞成购买这支奴隶军团。女王需要聆听所有人的话,这是丹妮将他带到骄傲广场的原因,并非拿他当护卫,有血盟卫已经够了。乔拉爵士被她留在贝勒里恩号上守护她的子民和她的龙。她将龙锁在甲板下,虽不情愿,但让他们在城市上空自由飞翔过于危险——世界上充斥着各种恶人,只为获得“屠龙者”的名号,就可能下毒手。 “那臭烘烘的老头讲什么?”奴隶商人向翻译提问。等她说完,他微笑道,“告诉那蛮子,我们称此为‘顺从’。其他战士也许比无垢者更强壮、更敏捷,或更高大,甚至可能跟他们使用剑、盾与长矛的技能不相上下,但四海之内你找不到比他们更懂得顺从的士兵。” “绵羊最懂得顺从。”这番话被翻译过来之后,阿斯坦评论。他的瓦雷利亚语虽不如丹妮那么流利,但也不差,只是学她的样,假装一无所知。 等他的话被翻译过去,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露出硕大而洁白的牙齿。“我一声令下,这群绵羊就会让他臭烘烘的老肠子流到砖地上,”他吼道,“当然,别这样对他说。告诉他们,这些家伙像狗,不像羊。对了,在七大王国他们吃不吃狗和马?” “他们更喜欢猪和牛,主人。” “牛肉,猪肉。蛮子爱吃脏东西。” 丹妮佯装不知,缓缓地沿着奴兵队列走下去。擎遮阳伞的女孩紧跟在后,使她一直处于阴影之下,但她面前的千名战士却无法享受丝毫遮护。他们中的一半多有多斯拉克人或拉札林人的古铜色皮肤与杏仁眼,但她也看到自由贸易城邦人、白皙的魁尔斯人、黑檀色的盛夏群岛人,以及其他一些不知是何种族的人。某些人有跟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一样的琥珀色皮肤,以及古老吉斯民族所特有的红黑相间的直立头发——他们自称为“鹰身女妖之子”,这是骄傲的血统标志。连同族都卖啊。她不该吃惊,在多斯拉克海中,当卡拉萨相互遭遇时,多斯拉克人也这么做。 士兵有高有矮,据她判断,年龄在十四岁到二十岁之间。他们全都脸颊光滑,而那一双双眼睛,不论黑色、棕色、蓝色、灰色或者黄色,其中的神采都没丝毫差别。这些男人简直一个模子铸出来的,丹妮心想,随即想起他们根本不是男人,而是太监。“为何要阉割他们?”她通过奴隶女孩问克拉兹尼,“都说男人比太监强壮呢。” “从小被阉割的太监不会有你们维斯特洛骑士的蛮力,这是事实。”问题被翻译后,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回答。“但别忘了,公牛也很强壮,而在竞技场里,每天死的都是它们。不到三天前,一个九岁女孩就在约锡尔竞技场中杀了一头。无垢者有比力量更重要的东西——纪律。是的,我们以古帝国的战斗方式训练他们,他们就是步伐一致的古吉斯军团的重生,绝对服从,绝对忠诚,全无恐惧。” 丹妮耐心听完翻译。 “最勇敢的人也害怕死亡和残疾。”阿斯坦说。 克拉兹尼闻言又微微一笑。“告诉那老头,他闻上去浑身尿臭,需要根烂棍子才站得住。” “真这样说,主人?” 他用鞭子捅了她一下。“当然不能这样说,你是女人还是母羊,问得出这么愚蠢的问题?告诉他无垢者不是人,告诉他死亡对他们而言不算什么,伤残就更没关系。”他在一个结实强壮、外貌像拉札林人的奴兵面前站定,猛地举起鞭子,照着对方古铜色的脸颊狠狠一记,打出一道血痕。太监眨眨眼,站立不动,任凭鲜血流下。“还想再来?”克拉兹尼说。 “只要主人高兴。” 很难假装听不懂。在克拉兹尼再次举鞭前,丹妮伸手按住他胳膊。“告诉善主大人,我明白无垢者的强壮,明白他们承受痛苦的勇气。” 她的话被译成瓦雷利亚语后,克拉兹尼哧哧窃笑。“告诉这无知的西方婊子,这与勇气无关。” “善主大人说那不是勇气,陛下。” “告诉她睁开狗眼。” “他请您留心观察,陛下。” 克拉兹尼走到下一个太监面前,这是一位高大的年轻人,有里斯人的蓝眼睛和亚麻色头发。“你的剑。”他说。太监跪下来,拔出武器,剑柄朝前递上。这是一柄短剑,适合戳刺而非劈砍,但剑刃仍十分锐利。“起立。”克拉兹尼命令。 “是,主人。”太监站起身。随后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缓缓地把剑由下至上划过他的躯干,从肋骨到腹部留下一道细红线,接着又将剑尖戳进粉红色大乳头的下方,并开始来回切割。 鲜血如注般从奴隶的胸膛流淌而下。“他在做什么?”丹妮问女孩。 “告诉那头母牛,别嘀嘀咕咕,”克拉兹尼不等翻译就说,“这不会造成很大伤害。男人不需要乳头,太监更用不着。”乳头与乳房之间只剩一层薄薄的皮,他猛地下砍,使它滚落到砖地上。无垢者胸前出现了一个红色的圆圈,血如泉涌,但他没有动,直到克拉兹尼剑柄朝前把剑交还。“好了,到此为止。” “小人很高兴为主人效劳。” 克拉兹尼转身面对丹妮。“你瞧,他们感觉不到痛苦。” “这怎么可能呢?”她通过翻译提问。 “是勇气之酒的缘故,”他回答,“那并非真正的酒,而是由颠茄、血蝇幼虫、黑莲藕及其他秘方调制而成的饮料。从被阉割的那一天起,他们每餐都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感觉变得麻木,直到战斗变得无畏,直到不怕任何折磨。告诉那蛮子,任何秘密都可以放心交给无垢者保管,还可安排其守卫会议厅,甚至卧室,丝毫不必担心会遭偷听。” “在渊凯和弥林,制造太监的方法是除去睾丸,但留下阴茎。这样的人不能生育,却还可以勃起,只会造成麻烦。我们把阴茎也除掉,什么都不留。无垢者是全世界最纯净的动物。”他再次朝丹妮和阿斯坦露出夸张的笑容。“听说在日落国度,有人庄严宣誓保持贞洁,不生不育,仅为职责而活。是这样吗?” “是的,”问题翻译过来之后,阿斯坦道,“这样的组织有许多:学城的学士、为七神服务的修士与修女,哀悼死者的静默姐妹,御林铁卫,守夜人……” “他们真可怜,”翻译完后,奴隶商人低沉地说,“人不该这么活。白痴都明白,这样每天都会饱受诱惑的折磨,而且大多数人最终会屈服于卑贱的自我。我们的无垢者可不同,他们与剑结合的方式,是旁人发下千万道誓言也无法相提并论的。女人也好,男人也罢,都永远不能诱惑他们。” 女孩以更礼貌的方式转述了他话中的要点。“除身体之外,还有其他方式可以诱惑人。”等她说完,白胡子阿斯坦反驳。 “可以诱惑人,对,但不能诱惑无垢者。抢劫和强奸都无法引起他们的兴趣。他们除了武器,一无所有,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 “没有名字?”丹妮朝着小翻译皱起眉头,“善主大人是这个意思吗?他们没有名字?” “正是如此,陛下。” 克拉兹尼停在一个吉斯人面前。对方就像是他的兄弟,但更高,也更健康。他将鞭子朝那人脚边剑带上的一块青铜小圆牌挥了挥。“他的名字就在那儿。问那维斯特洛婊子,她认不认得吉斯卡利象形文。”等丹妮承认说不认得,奴隶商人转向无垢者。“你叫什么?”他提问。 “小人叫红跳蚤,主人。” 那女孩用通用语重复了一遍。 “昨天叫什么?” “黑老鼠,主人。” “前天呢?” “棕跳蚤,主人。” “再前一天?” “小人记不清,主人。也许是蓝蛤蟆,也许是蓝虫子。” “告诉她,他们的名字都这个样,”克拉兹尼命令奴隶女孩,“这用来提醒他们,他们只是些寄生虫。每天傍晚,所有名牌就被扔进一个空木桶,第二天拂晓时再随机抽捡。” “更疯狂了,”阿斯坦听完之后道,“怎能让所有人每天都记住一个新名字?” “记不住名字的会在训练中被筛掉,连同那些不能满荷负重奔跑一整天的,不能在漆黑夜晚爬上山的,不能走过一片燃烧煤炭的,或者不能杀死婴儿的。” 听到这番话,丹妮明白自己的嘴扭曲了。他看到了吗,还是他既残酷又迟钝呀?她迅速扭头,试图掩饰脸上的表情,直等听完翻译,才让自己说出话来,“他们杀谁的婴儿?” “在赢得尖刺盔之前,无垢者必须拿一枚银币去奴隶市场,找到一个哭叫着的新生儿,并在其母眼前将其杀死。这样我们方能确定他心中未留有丝毫软弱之处。” 她感到一阵晕眩。是炎热的关系,她试图说服自己。“他们从母亲怀中抢走婴儿,在她注视之下将其杀死,然后支付一枚银币以补偿她的痛苦?” 等翻译完毕,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纵声长笑。“这唠唠叨叨的婊子真是个软心肠的蠢货。告诉维斯特洛婊子,钱乃是付给孩子的主人,不是给母亲。无垢者不准偷窃。”他用鞭子拍拍自己的腿。“告诉她,通不过这项测试的家伙远少于通不过狗的测试的。在每个男孩被阉割的那天,我们给他一条小狗,他必须养到第一年结束,然后亲手掐死它。做不到的家伙将被立刻处决,其血肉喂给存活下来的狗吃。我们发现这对他们而言是最重要的一课。” 白胡子阿斯坦边听边用拐杖敲击砖地。嗒,嗒,嗒。缓慢而沉稳。丹妮看见老人将视线移开,仿佛克拉兹尼让他再也无法忍受。 “照善主大人所说,这批太监不会为金钱或肉体所惑,”丹妮告诉女孩,“但若我的敌人用自由引诱他们背叛……” “他们会立即杀死他,并把他的脑袋献给你,就这么回事,”奴隶商人答道,“别的奴隶会偷窃、会聚积钱财,以期买到自由,但即便那头小母驴愿意无偿地给予无垢者自由,他们也不会接受。他们在职责之外没有生活,只是士兵,仅此而已。” “我正需要士兵。”丹妮承认。 “告诉她,她来阿斯塔波算是走对了。问她想要买多大一支军队。” “你们有多少无垢者待售?” “目前有八千名经过充分训练的无垢者。她得知道,我们只按单位出售,整千或是整百。从前我们整十地卖给顾客当贴身护卫,结果证明效用不佳。十个太少,他们和其他奴隶,甚至自由人混在一起,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的身份。”克拉兹尼等这番话被译为通用语,然后续道,“这乞丐女王必须明白,如此神奇的军队自然价格不菲。在渊凯和弥林,购买奴隶剑士甚至可能比买他们的剑便宜,但无垢者是全世界最精良的步兵,个个经过多年训练。告诉她,他们好比瓦雷利亚钢,历经反复折叠锤打,直到比世上任何金属都更牢固,更有韧性。” “我知道瓦雷利亚钢,”丹妮说,“问问善主大人,无垢者有没有自己的指挥官。” “必须派遣军官来指挥他们。我们训练他们顺从,不是思考。如果她要智慧,该去买文书。” “他们的装备怎么算?” “短剑、盾牌、长矛、凉鞋和夹层外衣都随身附送,”克拉兹尼说,“当然,还有尖刺盔。他们也可按你的意愿穿戴任何样式的盔甲,但盔甲必须由你提供。” 丹妮想不出更多问题,她看看阿斯坦。“你是长者,白胡子。事情就是这样,你怎么说?” “我说‘不’,陛下。”老人不假思索地回答。 “为什么?”她问,“请尽管直言。”丹妮知道他会说什么,但她想让那奴隶女孩听见,因而克拉兹尼随后也能知道。 “女王陛下,”阿斯坦道,“七大王国已数千年没有奴隶了。新旧诸神,都把奴隶制度看做可憎的怪物和邪恶的化身。若您领着一支奴隶军团登陆维斯特洛,单只为这一点,便会有许多善男信女起来反对,大有损于您的事业和家族荣誉。” “可我必须有支军队,”丹妮说,“那男孩乔佛里绝不会因我礼貌的要求而自动放弃铁王座。” “等您扬帆登陆的那一天,半个维斯特洛将与您同在,”白胡子保证,“人们仍满怀热爱地缅怀着您哥哥雷加。” “那我父亲呢?”丹妮道。 老人犹豫了一下。“人们也记得伊里斯国王,至少他为王国带来了多年和平。陛下,您不需要奴隶,您有龙,您可以在伊利里欧总督的保护下静待他们成长,一边派出密使穿越狭海,试探各大领主。” “试探那些背弃我父亲,投靠弑君者,并向篡夺者劳勃屈膝臣服的大领主?” “他们或许正渴望着真龙的回归啊。” “或许。”丹妮说。一个含糊的字眼,或许,任何语言中都一样。她转向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和他的奴隶女孩。“我要慎重考虑。” 奴隶商人耸耸肩。“告诉她快点考虑,我有许多买家。三天之前,我才将同一批无垢者给一个海盗王看过,他希望把他们全买下。” “那海盗只要一百个,主人。”丹妮听见奴隶女孩说。 他用皮鞭顶端捅了她一下。“海盗都是骗子,他会把他们全买下,就这么告诉她,小贱人。” 丹妮知道自己的需求远远不止一百个。“提醒你的善主大人我的身份,提醒他,我乃‘风暴降生’丹妮莉丝,龙之母,不焚者,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血统袭自征服者伊耿和古老的瓦雷利亚。” 她的话被翻译成别扭的瓦雷利亚语,却未能打动浑身散发着香水味的肥胖奴隶商人。“瓦雷利亚人还在鸡奸绵羊时,吉斯就是一个世界帝国了,”他朝可怜的小翻译吼叫,“我们乃鹰身女妖之子。”他耸耸肩。“跟女人饶舌真麻烦,东方的女人也好,西方的女人也罢,统统优柔寡断,除非吃饱了东西,听够了奉承,塞满了糖果,才会做决定。很好,如果这是我的命,就认了吧。告诉那婊子,倘若想要一个向导带她参观我们可爱的城市,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很乐意为她效劳……也很乐意跟她找找乐子,只要她比外表看上去更像女人。” “在您考虑期间,克拉兹尼善主非常乐意带您参观阿斯塔波,陛下。”翻译说。 “我会请她吃狗脑冻、炖红章鱼浓汤和狗胎。”他擦擦嘴唇。 “他说在这儿可以吃到许多可口的菜肴。” “告诉她金字塔的夜晚有多漂亮,”奴隶商人低吼,“告诉她我要舔她乳房上的蜜汁,若她喜欢的话,还可以舔我的。” “黄昏时分的阿斯塔波最是美丽,陛下,”奴隶女孩说,“善主大人们在每级阶梯上都点起丝绸灯笼,令所有金字塔都泛着彩光。游艇在蠕虫河里游弋,您可以听着轻柔的音乐,造访水中小岛,享受美食美酒和其他乐趣。” “请她前往我们的竞技场,”克拉兹尼补充,“道克竞技场今晚安排了一出好戏。一头大熊对三个小男孩。一个男孩浑身沾满蜂蜜,另一个沾满鲜血,还有一个沾满腐烂的鱼,她可以押注熊先吃哪一个。” 嗒,嗒,嗒。丹妮听见白胡子阿斯坦敲个不停。老人脸色平静,但动作显示出他内心的愤怒。嗒,嗒,嗒。她逼自己微笑。“我在‘贝勒里恩号’上有自己的熊,”她告诉翻译,“如果不回去,他很可能吃了我。” “瞧,”等她的话被翻译过去,克拉兹尼评判,“作决断的不是女人,而是她赶着去见的男人。一如既往!” “感谢善主大人的耐心和好意,”丹妮道,“告诉他我会仔细考虑在这儿了解的情况。”她向白胡子阿斯坦伸出胳膊,让他挽自己穿过广场,走向坐轿。阿戈和乔戈跟在两侧,弯腿昂首阔步,这是马王被迫下马和普通人一样步行时的惯用姿势。 丹妮皱眉爬进轿子,并招呼阿斯坦进来坐到身边,他这么年迈的人不该在艳阳下步行。行进途中,她没关帘子。这座红砖之城被阳光炽烈地烘烤,每丝微风都值得珍惜,即使其中伴随着缕缕红色粉尘。况且,我需要观察。 她走过尘埃之殿,沐浴过圣母山下的世界子宫湖,然而在她眼里,阿斯塔波仍是座奇异的城市。所有街道都跟骄傲广场一样,全由红砖砌成,红砖砌的还有阶梯形金字塔、深挖入地并带有一圈圈逐渐下降的坐席的竞技场、含硫磺的喷泉池、阴暗的酒肆及环城古墙。如此多的砖块,她心想,如此古老,如此脆弱。空中都是细小的红色粉尘,微风吹过,粉尘便沿着阴沟飞舞。难怪阿斯塔波的妇女都蒙着脸,砖粉比沙子更易刺痛眼睛。 “让路!”乔戈在轿子前面骑行,高声呼喊,“给龙之母让路!”见他展开银柄长鞭,在空中挥得呲呲作响,她忙探身制止。“别在这里,吾血之血,”她用多斯拉克语说,“这些砖块已听过太多的鞭响。” 早上,当他们从港口出发时,街上杳无人烟,现在已是下午,却似乎仍旧空旷。一头大象缓缓走过,背上驮着个格子座箱。一名被晒得蜕皮的男孩光着身子坐在干涸的红砖排水沟里,一边挖鼻子一边闷闷不乐地注视着街道上的蚂蚁。听见马蹄声,他抬起头来,茫然地看着一队骑兵飞驰而过,刺耳的笑声伴随着蹄下掀起的红色尘土。士兵们的黄丝披风上缝有许多闪亮的铜盘,好似无数个太阳,外衣是带刺绣的亚麻布,腰部以下则穿打褶布裙和凉鞋。他们不戴帽子,每人都将红黑相间的直立头发梳理上油,盘成各种奇怪的形状,有犄角、翅膀、刀锋,甚至抓握的手,因此他们就像一群从七层地狱里出来的恶鬼。丹妮和光着身子的男孩一起看了一阵,直到他们消失,接着男孩又回去看蚂蚁,手指伸向鼻孔。 这是一座古老的城市,她思忖,但已没有当初的繁盛,远不及魁尔斯、潘托斯或里斯。 轿子突然在十字路口停下,好让一队拖着步子的奴隶从前方经过,监工的鞭子噼啪作响,催促他们前进。丹妮注意到这些人都不是无垢者,而更普通,淡棕色皮肤,黑头发。他们中有女人,但没有孩子,全部光着身子。两个阿斯塔波人骑白驴跟在后面,男人穿红丝绸托卡长袍,蒙面的女人穿湛蓝的亚麻布衣,上面饰有片片小天青石,她红黑相间的头发上插了一把象牙梳。男人时而朝她轻声低语,时而哈哈大笑,半点也不在意丹妮,对他的奴隶和监工亦不予理会。那监工是个壮实的多斯拉克人,拿着纠结的五条鞭,肌肉虬结的胸口骄傲地文着一只戴锁链的鹰身女妖。 “砖与血造就阿斯塔波,”白胡子在她身边喃喃道,“砖与血造就她的子民。” “那是什么?”丹妮好奇地问。 “小时候一位学士教我的古诗。我不知道它是如此真实。阿斯塔波的砖块乃是被造就它们的奴隶之血染红的。” “是啊。”丹妮道。 “陛下,在您的心也变成砖块之前,赶紧离开此地吧。今晚就趁着夜潮起航出海。” 我能这样就好了,丹妮心想。“乔拉爵士说,我会在阿斯塔波买到一支军队。” “乔拉爵士本人就是个奴隶贩子,陛下,”老人提醒她,“在潘托斯、密尔和泰洛西很容易雇到佣兵。为金钱而杀戮的人没有荣誉,但至少不是奴隶。到那边去寻求军队吧,我请求您。” “我哥哥造访过潘托斯、密尔、布拉佛斯……所有的自由贸易城邦。总督和大君们给予他红酒和许诺,却让他的灵魂饥饿致死。一个终生都在乞讨的人不可能保持人格。我在魁尔斯已尝到了这种滋味,绝不会手拿讨饭碗前往潘托斯。” “做乞丐总好过当奴隶贩子。”阿斯坦道。 “说这话的人两种身份都没尝试过。”丹妮没好气地说,“侍从大爷,你知道被售卖是什么感觉吗?我可是知道的。我哥将我卖给卓戈卡奥,以期换取一顶黄金王冠,结果卓戈给了他金冠,但不是他所期望的方式,而我……我的日和星让我成为王后,若他是另一个人,结局也许大不一样,可惜不是。你以为我忘了恐惧的滋味?” 白胡子低下头。“陛下,我无意冒犯。” “只有谎言才是冒犯,真诚相谏决计不是。”丹妮拍拍阿斯坦斑驳的手掌,让他安心,“我有龙的脾性,仅此而已,你不必害怕。” “我会记住的。”白胡子微笑。 他不仅有张慈祥的脸孔,身上还蕴涵着巨大的力量,丹妮心想,真不明白乔拉爵士为何不信任他。难道他妒忌我找到了其他可以倾诉的男人?她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在贝勒里恩号上被放逐的骑士亲吻她的那个夜晚。他不该这么做。他年纪是我三倍,相对于我又出身太低,况且没有得到我的准许。未经女王准许,真正的骑士绝不会亲吻他的女王。在那之后,她小心翼翼,再没跟乔拉爵士独处过,身边一直有女仆或血盟卫陪伴。但他想再吻我,我从他的眼睛里能看出来。 丹妮自己的欲望无从名状,但乔拉的吻的确唤醒了某种东西,某种自卓戈卡奥死后便一直沉睡着的东西。躺在狭窄的铺位上,她常常幻想挤在身边的不是侍女,而是某位男子。这个念头令她奇妙地兴奋。有时候,闭上眼睛就会梦到“他”,但“他”从来不是乔拉·莫尔蒙,“他”更年轻更标致,虽然面容始终是团朦胧的影子。 有一次,丹妮被折磨得无法入睡,手情不自禁地滑向两腿之间,当她摸到那里竟如此湿润时,不禁屏住了呼吸。她的指头在阴唇间来回移动,动作很慢,也几乎不敢喘气,以免惊醒身边的伊丽,直到找到一个舒适的点,便停留在那里,轻轻抚弄,起初尚羞涩犹疑,随后越来越快,然而渴求的安慰依旧遥不可及,直到最后惊动了她的龙。其中一只在船舱彼端嘶叫起来,伊丽发现了她的动作。 丹妮知道自己涨红了脸,但黑暗之中,伊丽肯定看不见。女仆无言地将一只手搭上她的乳房,俯身含住乳头,另一只手则沿着她腹部柔和的曲线滑下去,穿过银金色的细毛丛,在大腿之间运动。不过一小会儿,她便双腿扭曲,乳房高耸,整个身子都开始颤抖,接着便尖叫起来。抑或那是卓耿的尖叫?伊丽一言不发,完事之后蜷起身子重新入眠。 第二天,一切就像一场梦。即使发生过什么,那跟乔拉爵士又有何关系?我要的是卓戈,我的日和星,丹妮提醒自己,不是伊丽,不是乔拉爵士,只有卓戈。然而卓戈已死,她以为所有的感觉都随他在红色荒原中消逝,但区区一个叛逆的吻不知怎的又将它们重新唤醒。他不该吻我。他擅自行事,我却听之任之,这绝不能再发生了。她郁闷地抿起嘴,摇晃着脑袋,辫子里的铃铛轻响。 愈靠近海湾,城市变得愈美丽。巨大的砖块金字塔沿岸排列,最大的有四百尺高。它们宽敞的平台上生长着各种树木、藤蔓与花草,阵阵芬芳的清风在其间旋绕。另一座巨型鹰身女妖像立在港口城门上,由烧硬的红土制成,已明显风化,蝎尾只剩一小截,而泥爪子里陈旧的铁锁链,业已生锈腐烂。水边比较凉快,而丹妮奇怪地发现,波涛击打腐烂桩子的声响竟令人宽心。 阿戈扶她下轿。前方,壮汉贝沃斯坐在一根大桩子上,吃着一大块棕色烤肉。“狗肉,”他看到丹妮便愉快地说,“阿斯塔波的狗肉不错,小女王,要不要吃啊?”他笑着递上狗肉,满嘴油腻。 “谢谢你,贝沃斯,我不要。”丹妮是吃过狗肉的,但此刻心中所想只有无垢者和他们愚蠢的小狗。她迅速掠过大个子太监,沿着跳板走上贝勒里恩号的甲板。 乔拉·莫尔蒙爵士等着她。“陛下,”他颔首道,“奴隶商人们来过。一行三人,带着十来个文书和十来个下苦力的奴隶。他们走遍货舱每个角落,记下一切东西。”他领她走到船尾。“他们有多少人待售?” “一个也没有!”让她生气的是莫尔蒙还是这座城市?这座唯有淤滞暑气、汗臊臭味和剥落砖块的奴隶之城?“他们卖太监,不卖人。砖头做的太监,跟阿斯塔波其余的东西一样。我该不该买下这八千个死鱼眼睛,为了一顶尖刺盔便杀害婴儿、掐死小狗的砖头太监?他们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他们不是人,爵士!” 他被她的怒气吓了一跳。“卡丽熙,”他说,“无垢者从小就被挑选,接受训练——” “我听够了他们的训练。”丹妮的眼泪夺眶而出,突如其来,猝不及防。她反手一掌,狠狠地打在乔拉爵士脸上。要么如此,要么就得哭出声来。 莫尔蒙摸摸被打的脸颊。“如果我冒犯了女王陛下——” “你当然冒犯了我,大大地冒犯了我,爵士先生,如果你是我真正的骑士,就绝不会将我带到这个丑恶肮脏的地方。”如果你是我真正的骑士,就绝不会吻我,或者那样子看我的胸口,或者…… “遵命,陛下,我这就叫格罗莱船长做好准备,趁着夜潮起航,到某个不那么丑恶肮脏的地方去。” “不。”丹妮说。格罗莱船长在前甲板上注视着他们,船员们也在看。白胡子,血盟卫,姬琪……每个人听到耳光声都停下了工作。“我要立刻起航,不等潮水;我要远走高飞,再不回头。但我不能,不是吗?八千个砖头太监等着出售,我必须想办法把他们买下来。”说完,她离开他,走下舱室。 船长室的木雕门内,她的龙并不安静。卓耿昂头嘶叫,苍白的烟雾从鼻孔中喷出,韦赛利昂拍翅朝她迎来,试图栖息在丹妮肩头上,就像小时候那样。“不,”丹妮边说,边轻轻挣脱,“你现在大了,不能那样子,亲爱的。”但龙不依,反而将白金相间的尾巴盘在她手臂上,黑爪子嵌入衣服袖子的布料里,紧紧攫住。她只得无奈地埋进格罗莱的大皮椅,咯咯直笑。 “您离开之后,他们像发了疯似的,卡丽熙,”伊丽告诉她,“韦赛利昂把门扒得满地都是碎片,您看到了吗?奴隶贩子们过来看时,卓耿想逃跑。我抓住他的尾巴,不让他走,他就回头咬我。”她给丹妮看手上的牙印。 “他们中有没有哪个想烧出一条路来?”这是丹妮最害怕的事。 “没有,卡丽熙。卓耿喷过火,却是对着空中喷的,奴隶贩子们吓得不敢走近。” 她吻了伊丽手上的伤痕。“很抱歉他咬了你,龙实在是不该锁在小船舱里的。” “这一点,龙跟马很像,”伊丽道,“骑马民族也是。卡丽熙,您听,马儿在下面嘶喊,踢打着木头墙,姬琪说你不在时老妇人和小家伙们也尖叫。他们不喜欢这辆水车,不喜欢这黑色咸海。” “我明白,”丹妮说,“我真的明白。” “卡丽熙在伤心吗?” “是的。”丹妮承认。既伤心又迷惘。 “要我取悦您吗?” 丹妮退开一步。“不。伊丽,你不必那么做。那晚上的事,当你醒来时看到……你不是服侍人的床上奴隶了,我给过你自由,记得吗?你……” “我是龙之母的女仆,”女孩说,“取悦卡丽熙是我最大的荣耀。” “我不要那个,”她坚持,“不要。”她猛一转身。“退下。我要一个人好好想想。” 丹妮回到甲板上时,黄昏已降临到奴隶湾的海面上。凭栏而立,眺望阿斯塔波,一眼望去,它的确十分美丽。天上繁星点点,而下方正如克拉兹尼的翻译所言,砖头金字塔上挂满了丝绸灯笼,沐浴在光辉之中。但底层的街道、广场和竞技场却是一片漆黑,而在那最最黑暗的兵营里,有些小男孩正拿剩饭喂小狗,这是他们在被阉割那天得到的宠物。 身后传来轻轻的脚步声。“卡丽熙。”是他。“我能否直言相告?” 丹妮没有转身。此时此刻,她没法看着他。如果看了,很可能又扇他耳光。或者哭出来。或者吻他。最糟糕的是,她不知道哪样是对,哪样是错,哪样是疯狂。“说吧,爵士。” “龙王伊耿在维斯特洛登陆以后,山谷王国、凯岩王国和河湾王国的诸王们并不是自动投降的。若您想坐上他的铁王座,就必须和他一样,靠钢铁和龙焰去赢得——这意味着一切结束之前,您的手上将染满鲜血。” 血火同源,丹妮心想,这是坦格利安家族的箴言,她打小就记得。“让敌人流血我很乐意,让无辜者流血则是另一回事。他们要卖给我的不只是八千名无垢者,还包括八千个死去的婴儿,八千条被掐死的狗。” “陛下,”乔拉·莫尔蒙说,“我去过遭兰尼斯特军洗劫之后的君临城。婴儿被杀害,老人和嬉戏的少年被杀害,遭强暴的妇女更是无法尽数。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头狂暴的野兽,只要武器交到他手中,派他去打仗,那头野兽便会蠢蠢欲动,随时可能被唤醒。但是,我从没听说无垢者强暴妇女,屠杀百姓,他们甚至不会抢劫,除非指挥官明确下令。正如您所说,他们是砖头做的太监,但一旦被您买下,从今往后,他们会杀的狗就只有您希望杀的狗。若我记得不差,您的确有狗要杀。” 篡位者的走狗。“是的。”丹妮注视着柔和的彩光,任凉爽腥涩的微风吹拂。“说到洗劫城市,回答我,爵士——多斯拉克人为何从没洗劫过这座城市?”她向前一指。“看看那些墙,它们已经开始崩塌,那儿,还有那儿。你能看到塔楼里的卫兵吗?我没看到。他们躲起来了吗,爵士?我今天目睹所谓的鹰身女妖之子,全是些骄傲自大的贵族,穿着布裙,浑身上下只有发型吓人。即便一个最普通的卡拉萨,也能把阿斯塔波像核桃一样敲碎,挑出里面腐烂的肉。告诉我,为何这只丑陋的鹰身女妖像没有在多斯拉克海中的诸神大道边,跟其他偷来的神像待在一起?” “问得好,卡丽熙,您有龙的眼睛。” “我需要答案,不要恭维。” “原因有二。首先,您说的没错,阿斯塔波勇敢的守卫者们不过是些废物。他们所剩的只有古老的名望和鼓鼓的钱包,却要打扮成昔日的吉斯长鞭手,装作自己仍旧统治着一个大帝国。每人都是军官,每人的头衔都极夸张。节庆日里,他们在竞技场中模拟战争,以显示英勇,但死的却是太监。然而任何想与阿斯塔波作对的人都知道,对手将是无垢者,一旦形势危急,奴隶商人们会让所有部队倾巢出动。别的不说,多斯拉克人自从在科霍尔城门口留下辫子之后,就再没跟无垢者打过。” “第二个原因呢?”丹妮问。 “谁会攻击阿斯塔波?”乔拉道,“弥林和渊凯是竞争对手,但不是敌人,末日浩劫摧毁了瓦雷利亚,而东方腹地全是同族的吉斯人,山的另一边则是拉札林人。您的多斯拉克人称他们为‘羊人’,是个特别安分的民族。” “是的,”她赞同,“但这些奴隶城邦的北面是多斯拉克海,那儿有二三十位强大的卡奥,他们最喜欢的莫过于攻城略地,并将城中人等卖为奴隶。” “卖给谁?一旦把贩卖奴隶的商人都杀了,奴隶还有什么用呢?瓦雷利亚已然式微,魁尔斯位于红色荒原的另一边,而九大自由贸易城邦远在千里之外的西方。况且您可以想见,鹰身女妖之子肯定给予每位路过的卡奥丰厚的馈赠,就和潘托斯、诺佛斯与密尔的总督们所做的一样。只需宴请马王,赠予礼物,他们很快就会继续上路。这比战斗的代价要小,也更可靠。” 比战斗的代价要小,丹妮心想,是啊。她要是也可以这么简单就好了,只需带着龙航向君临,付给那男孩乔佛里一箱金子,就让他走开,该有多好啊。 她沉默良久。“卡丽熙?”乔拉爵士催促,一边轻触她的肘部。 丹妮将他甩开。“若是韦赛里斯,就会用所有的钱买尽可能多的无垢者。但你曾说我像雷加……” “我记得,丹妮莉丝。” “陛下,”她纠正,“雷加王子麾下都是自由人,而不是奴隶。白胡子说他亲手授予自己的侍从骑士称号,也册封了许多其他的骑士。” “由龙石岛亲王亲手赐封,没有比这更高的荣誉。” “那么告诉我——当他用剑触碰一个人的肩膀时,说的是什么?‘起来,去杀死弱者’?还是‘起来,去守护他们’?韦赛里斯说过,那三叉戟河畔,无数勇士在真龙王旗下战死——他们献出生命,是因为相信雷加的信念,还是贪恋雷加的金钱?”丹妮转向莫尔蒙,双手抱胸,等待回答。 “女王陛下,”高大的男人缓缓道,“您说的一切都没错。但雷加在三叉戟河输了。他输了决斗,输了战争,输了王国,还赔上性命。他的鲜血随胸甲上的红宝石一起顺江东去,而篡夺者劳勃踩在他的尸体上窃取了铁王座。雷加战斗得英勇,雷加战斗得高贵,雷加战斗得荣誉,雷加死得不明不白。” 172.第172章 布兰 沿着蜿蜒的山谷行走,其中并没有道路。平静的湛蓝湖泊躺在灰蒙蒙的石峰之间,狭长而深邃,环绕着无穷无尽的墨绿色针叶林。离开狼林之后,他们在古老的石丘中攀爬,黄褐与金色的秋叶愈发稀少,而当丘陵成为山脉,叶子就彻底消失了。现在,巨大的灰绿哨兵树耸立在头顶,还有云杉、冷杉和士卒松,数量众多,无穷无尽。下层植被却稀稀落落,地面铺着一层暗绿的针叶。 有那么一两次,当他们迷路时,只需等待晴朗的夜晚,抬头寻找冰龙座。正如欧莎所言,紧跟骑手之眼那颗蓝色的星,那就是北方。想到欧莎,布兰不禁疑惑她此刻究竟身在何方。他猜想她跟瑞肯和毛毛狗一起安全地待在白港,与曼德勒大人同桌享用鳗鲡、鲜鱼和热腾腾的螃蟹馅饼;又或者他们去了最后壁炉城,正在大琼恩的壁炉边取暖。布兰自己的生活成了阿多背上无穷无尽的寒冷岁月,坐在篮子里,于群山之间上上下下。 “上上下下,”梅拉边走边叹气,“下下上上。上下上下,下上下上。我讨厌你们家这些无聊的山,布兰王子。” “可昨天你还说喜欢呢。” “噢,我是说过。从前,我只在父亲大人的故事中见识过群山,现在才亲眼目睹,简直喜欢得无法形容。” 布兰朝她做个鬼脸,“但你刚才又说讨厌它们。” “为何不可两者皆有?”梅拉伸手捏他鼻子。 “因为它们是不同的,”他坚持,“就像黑夜和白天,玄冰与烈火。” “然而玄冰可以燃烧,”玖健用惯有的严肃腔调说,“爱恨能够结合。山脉和沼泽,大地是一个整体。” “一个整体,”他姐姐赞同,“唉,这里实在太起伏不平了。” 深谷很少南北走向,为旅人提供便利,他们常在错误的方向上走了许多里,到头来不得不原路折回。“如果走国王大道,很可能已经到了长城。”布兰提醒黎德姐弟。我要去见乌鸦,我要飞。他会一连这么说上几十遍,直到梅拉笑着和他一起说。 “如果走国王大道,就不会忍饥挨饿了。”现在他开始这么提。在丘陵地带,他们并不缺食物。梅拉是个好猎手,更擅用三叉捕蛙矛抓鱼。布兰喜欢看她行动,暗暗羡慕她的敏捷。只见那矛闪电般出击,抽回来时,尖头上便会有一尾银光闪闪的鲑鱼翻腾扭动。他们也让夏天为他们捕猎。冰原狼每天傍晚消失,黎明前回来,多半嘴里叼着东西,一只松鼠或一只野兔。 但在群山之间,溪流不仅更细小,且往往覆冰,猎物也比较稀少。梅拉仍尽力打猎捕鱼,却效果不彰,有的晚上,甚至夏天也逮不到猎物。他们只好饿着肚子入睡。 玖健仍固执地远离道路。“有路的地方就有行人,”他以一贯的口吻说,“有行人就有眼睛,有嘴巴,会传播故事,他们会将一个残废男孩、一个巨人和一头冰原狼的故事到处传扬。”玖健是全天下最固执的人,因此他们继续在荒郊野外费力跋涉,每天都爬得更高,也朝北边挪动一点点。 有些日子下雨,有些日子刮风,有一次甚至遇上猛烈的冰雹,连阿多都惊慌地低吼起来。而若天气晴朗,他们又仿佛成了全世界唯一的活物。“这里没有居民吗?”绕过一块跟临冬城一样大的突起花岗岩时,梅拉·黎德发问。 “当然有啊,”布兰告诉她,“安柏家虽基本在国王大道以东活动,但夏季也会到高处的草地来放羊。山脉以西,沿寒冰湾住了渥尔家,我们后面的丘陵中有哈克莱家,而在这里的高地上,有诺特家、里德尔家、诺瑞家,甚至一些菲林特家的人。”他祖母的母亲就是群山中的菲林特。老奶妈曾说,布兰有她的血统,才喜欢像个傻瓜似的到处攀爬。然而在他出生之前许多许多年,她就已经死去,那时连他父亲都还没出世呢。 “渥尔?”梅拉说,“玖健,当年打仗时是不是有个渥尔和父亲在一起?” “对,席奥·渥尔。”玖健边爬边喘气,“外号‘木桶’。” “哎,那其实是他们家族的纹章,”布兰道,“蓝底上三个棕色木桶,灰白相间的格子镶边。渥尔伯爵来过临冬城一次,向父亲输诚效忠,并促膝长谈,我就是在那时见过他的纹章的。他不是真正的领主……呃,也许是,但他的手下只叫他‘渥尔’,诺特家、诺瑞家和里德尔家的领主也都这样。在临冬城我们尊称他们为伯爵,但他们自己的人不这样叫。” 玖健·黎德停下来喘口气。“你认为这些山地人知道我们的行踪吗?” “知道。”布兰见过他们,不是通过自己的视觉,而是通过夏天更为敏锐的眼睛,那双绝少错过任何事物的眼睛。“但他们不会来打扰,只要我们别偷他们的山羊和马匹。” 他们没去偷,后来却不期而遇地碰见了山地人。一阵突然而至的冰雨,迫使人们寻找遮蔽。夏天为大家找到一个,他在一株高大哨兵树的灰绿枝杈后嗅出一个浅浅的山洞,但当阿多在石梁底下弯腰,布兰却看见洞内有橙色的火光,意识到里面有人。“进来暖暖身子吧,”一个男人喊,“这儿的石头足够为我们大家挡雨。” 他与他们分享燕麦饼和血肠,还从随身携带的酒袋子里面倒出一点麦酒,但始终没有报上姓名,也没有打听他们的。布兰认为他是里德尔家的人。因为他的松鼠皮斗篷上的搭扣是黄金和青铜打制而成,呈松果形状,而里德尔家的徽章正是一半绿一半白,白的那半上有许多松果。 “这儿离长城远吗?”避雨期间,布兰问他。 “对会飞的乌鸦来说不太远,”里德尔家的人道——如果他真是的话,“要是没翅膀,就难走了。” 布兰评论:“我敢打赌,如果……” “……走国王大道,我们已经到了。”梅拉笑着替他说完。 里德尔家的人取出匕首,削起一根棍子。“史塔克家在临冬城的时候,北地的姑娘家满可以穿着命名日的礼服沿国王大道旅行而不受骚扰,庄园与客栈,处处的壁炉、面包和盐都对路人开放。现在不同啦,夜晚渐趋凄冷,门户也都关闭。狼林由乌贼占据,剥皮人沿国王大道盘问陌生人的消息。” 黎德姐弟交换了一个眼神。“剥皮人?”玖健问。 “私生子的部下。对,他本来死了,现在又没死。听说他出大笔银子换两张狼皮,而为某个活死人的消息,会付金币。”他边说边看布兰,以及在旁边伸懒腰的夏天。“至于长城,”那人续道,“我是不会往那边走的。熊老带着守夜人军团深入鬼影森林,回来的却只有乌鸦,而且是没携带任何信件的乌鸦。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我母亲经常这样说,现在它们什么消息都没带来,我觉得更为黑暗。”他用棍子拨弄火堆。“史塔克家在临冬城的时候可不是这样。但老狼死了,小狼又去南边投身于权力的游戏,留给我们的只有鬼魂。” “狼会回来的。”玖健严肃地说。 “你怎么知道,孩子?” “我梦见了它。” “有些个晚上,我梦见九年前亲手埋葬的母亲,”那人说,“但当我醒转,她并没有回来。” “梦和梦之间是不同的,大人。” “阿多。”阿多说。 当晚他们一起度过,因为大雨片刻未停,直到深夜。只有夏天想离开山洞,等火堆燃至余烬,布兰便让他走了。冰原狼不像人那样害怕潮湿,而夜晚在呼唤着他。月光给湿漉漉的树木洒上一片深浅不一的银色,将灰蒙蒙的山峰染成洁白。猫头鹰在黑夜中啸叫,于松树之间静默飞翔,而苍白的山羊沿着山坡走动。布兰闭上眼睛,任凭自己坠入狼梦中,陷进午夜的气息与音响。 第二天早晨醒来,火已熄灭,里德尔家的人不见了,但他留下一根香肠和一打燕麦饼,整整齐齐地包裹在一块绿白相间的布料里。有的烤饼掺入了松子,有的掺入了黑莓。布兰各吃一个,却不能决定自己喜欢哪一种。有朝一日史塔克会回到临冬城,他告诉自己,到时候要百倍地报答里德尔家。 那天,他们走的小径比较平坦,到得中午,太阳钻出云层,布兰坐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感到相当满足,还差点睡着了呢。篮子随着大个子马童的步伐轻轻摇晃,而他边走边哼,这些都让布兰昏昏欲睡。后来梅拉轻触他的手臂,将他唤醒。“看,”她用蛙矛指向天空,“一只鹰。” 布兰抬头看去,只见那鹰展开灰色的翅膀,一动不动地乘风滑翔。他盯着它盘旋升高,一边疑惑地想:不知如此翱翔是怎样的滋味。会比攀爬的感觉更棒吗?他试图进入那只鹰,离开这愚蠢的残废身体,升到空中与它结合,就像跟夏天结合那样。绿先知能办到。我也能办到。他试了又试,直到那只鹰消失在下午金色的薄雾之中。“它不见了。”他失望地说。 “我们还会见到其他的鹰,”梅拉安慰他,“这里是它们的地盘。” “我想是的。” “阿多。”阿多说。 “阿多。”布兰赞同。 玖健踢开一颗松果。“我觉得阿多喜欢你叫他的名字。” “阿多不是他的本名,”布兰解释,“而是他唯一会说的词。老奶妈告诉我——她好像是他祖母的祖母——他本名瓦德。”提起老奶妈令他伤心。“你认为铁民有没有杀她?”他们在临冬城没见到她的尸体,回想起来,他不记得看到过任何女人的尸体。“她没伤害过任何人,对席恩也很好。她只是讲故事。席恩不会伤害她,对吗?” “有的人伤害别人只为了炫耀权力。”玖健道。 “临冬城大屠杀的元凶不是席恩,”梅拉说,“因为许多死者正是他手下的铁民。”她将蛙矛换到另一只手。“记住老奶妈的故事,布兰,记住她讲故事的方式,记住她的嗓音。只要你记得,她的一部分就一直活在你心里。” “我会的。”他承诺。然后他们继续攀爬,沿着弯弯曲曲的狩猎小径穿越两座石峰之间高高的鞍部,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说话。细瘦的士卒松攀附在周围山坡上,前方远处,一条结了薄冰的河流顺着山腰流淌而下。布兰只听见玖健的呼吸声和松针在阿多脚下的吱嘎响声。“你们知道什么故事吗?”他突然问黎德姐弟。 梅拉笑道:“哈,知道一些。” “知道一些。”她弟弟确认。 “阿多。”阿多哼哼着。 “讲个故事嘛,”布兰道,“边走边讲。阿多喜欢听骑士的故事。我也喜欢。” “颈泽没有骑士。”玖健说。 “没有浮在水面上的骑士,”他姐姐纠正,“只有沼泽里的死人。” “没错,”玖健说,“安达尔人、铁民、佛雷家族和其他傻瓜,所有妄图征服灰水望的狂徒,没一个找得到它。他们骑入颈泽,却再也出不来,迟早会撞入沼泽,被沉重的钢铁拖着沉下去,淹死在盔甲之中。” 一想到水下淹死的骑士,布兰不禁打了个冷战。但他并不害怕,他喜欢冷战的感觉。 “曾有一位骑士,”梅拉说,“他的故事发生在‘错误的春天’。人们称他为‘笑面树骑士’,他也许是个泽地人。” “也许不是。”玖健脸上点缀着斑斑驳驳的绿影。“这故事布兰王子肯定听过一百遍了。” “没有。”布兰说,“我没听过。就算听过也没关系。有时候老奶妈会反复讲以前说过的故事,如果那是个好故事,我们就不介意。她常说,老故事就像老朋友,得时不时拜访。” “没错。”梅拉背着盾牌行走,偶尔用蛙矛拨开挡路的树枝。正当布兰以为她终究不会讲故事时,她开了口,“从前有个好奇的男孩,住在颈泽里,他像所有的泽地人一样矮小,也一样勇敢聪明而强壮。他自小打猎、捕鱼、爬树,学习族人所有的魔法。” 布兰差不多可以肯定自己没听过这个故事。“他做不做玖健那样的绿色之梦呢?” “不做,”梅拉说,“但他能在泥沼下呼吸,在树叶上奔跑,只需低声轻语,就可以把土地变成水,把水变成土地。他能跟树木交谈,能隔空传话,能让城堡出现或者消失。” “希望我也会,”布兰忧郁地说,“他什么时候遇到树骑士的?” 梅拉朝他扮个鬼脸。“如果某位王子肯安静的话,很快就会遇到了。” “我只是问问而已。” “这个男孩学会了泽地所有的魔法,”她续道,“但他还想学会更多。你知道,我们这个民族鲜少背井离乡,因为身材的关系,有些人会觉得我们古怪,对我们不大友善。但这男孩比多数人都胆大,有一天,当他长大成人的时候,他决定离开泽地,去造访千面屿。” “没人去过千面屿,”布兰反驳,“那里有绿人守护。” “他正是要找绿人。于是他和我一样,穿上缝青铜片的衬衫,带上皮革盾牌和一支三叉捕蛙矛,划一条小皮艇,顺绿叉河而下。” 布兰闭上眼睛,试图想象那个人如何乘小皮艇前进。在他脑海中,那泽地人看上去就像玖健,不过年纪更大,更强壮,而且穿着梅拉的衣服。 “他趁夜穿过孪河城,以避开佛雷家,等到达三叉戟河,便爬上岸来,把小艇顶在头上,开始步行。他走了好多天,才终于到达神眼湖,这时他又把小艇放进湖里,朝千面屿驶去。” “他遇到绿人了吗?” “遇到了,”梅拉说,“但那是另一个故事,而且不该由我来讲。王子要听的是骑士嘛。” “绿人也不错啊。” “是的。”她承认,但没有再说他们的事。“整个冬天,那泽地人都留在岛上,但当春天到来,他听见广阔的世界在呼唤,知道是该离开的时候了。皮艇仍在老地方,于是他跟岛上的人们道别上路。他划了又划,直到看见远处湖岸边矗立的塔楼。越划越近,塔楼也越来越高大,最后他意识到这一定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堡。” “赫伦堡!”布兰立刻反应过来,“那是赫伦堡!” 梅拉微微一笑。“是吗?在它的城墙下面,他看到五彩缤纷的帐篷,鲜艳的旗帜在风中飞舞,全副武装的骑士们骑在披挂铠甲的马上。他闻到烤肉的香味,听到笑声和传令官嘹亮的喇叭声。一场比武大会即将展开,全国各地的勇士们都来参与。国王带着儿子龙太子亲自莅临。白袍剑客们也都来了,以欢迎他们新加入的弟兄。风暴领主和玫瑰领主通通到场,统治岩山的大狮子跟国王起了争执,没有前往,但他的许多臣属还是来了。泽地人没见过如此华丽壮观的场景,他知道自己或许永远也不会再有这个机会。当时他一心只想成为这幅宏伟画面中的一份子。” 布兰很清楚这种感觉。他从小就梦想当骑士,直到坠楼失去了双腿。 “比武开始时,由大城堡主人的女儿担任爱与美的皇后。五位勇士发誓守护她的后冠,其中包括她的四个兄弟,还有她声名在外的叔叔,他是一名白袍剑客。” “她是位美少女吗?” “是的,”梅拉边说,边跳上一块岩石,“但还有比她更美的人。其中一位乃龙太子的夫人,身边有十几位贵妇作陪。骑士们纷纷乞求她们赐予信物,系于长枪之上。” “这不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吧?”布兰怀疑地问,“阿多不太喜欢那种故事。” “阿多。”阿多赞同。 “他喜欢骑士斗怪兽的故事。” “有时候骑士就是怪兽,布兰。小个子泽地人在场地中穿行,享受着温暖的春光,没伤害任何人,不料却来了三个侍从,都不超过十五岁,但都比他高大。他们三个认为,这是他们的世界,而他无权待在这里,所以夺走他的矛,还把他推倒在地,咒骂他是吃青蛙的。” “他们是瓦德吗?”听上去像是小瓦德·佛雷会干的事。 “他们没报上名字,但他牢牢记住了他们的脸,以后才能报仇。他每次想起立,都被他们推倒,在地上蜷起身,他们就来踢他。正在这时,突然传来一声怒吼,‘你们敢踢我父亲的人?!’一头母狼喝道。” “四条腿的狼还是两条腿的?” “两条腿的,”梅拉说,“母狼用比武的钝剑攻击侍从们,把他们赶跑了。泽地人浑身都是瘀青与血痕,因此她将他带回巢穴清洗伤口,并用麻布包扎。在那里,他遇到了她族群中的兄弟们:狂野的头狼,沉默的二狼,以及最年轻的幼狼。” “当晚,大城堡里有一场宴会,以此为比武大会揭幕。母狼坚持要那男孩出席,她说他是贵族出身,有权跟其他人一样在长凳上占有一席之地。要拒绝这头母狼并不容易,因此他穿上幼狼给找的衣服,走进了那巨大的城堡。” “在赫伦堡的屋檐下,他与狼群一起用餐,同席还有许多向狼群宣誓效忠的部属,包括驼鹿、黑熊和人鱼,还有的来自荒冢地。龙太子唱了一首悲歌,令母狼抽泣,她的幼狼弟弟嘲笑她哭鼻子,被她反手将酒泼在脑袋上。一名黑衣人起立发言,要求骑士们加入黑夜的军团。风暴领主斗酒击败了头骨与亲吻骑士。泽地人看到一位少女,她有一双会微笑的、紫罗兰色的眼眸,她跟白袍剑客跳舞,跟红色毒蛇跳舞,跟狮鹫大人跳舞,最后跟那沉默的狼……不过是在野狼替弟弟邀请之后,他弟弟太害羞,不曾离开座位。” “在这一片欢愉中,小个子泽地人发现了那三个攻击他的侍从。一个侍奉草叉骑士,一个侍奉豪猪骑士,还有一个侍奉双塔骑士,这是所有泽地人最清楚的徽纹。” “佛雷,”布兰说,“河渡口佛雷家族的坏蛋。” “他们过去现在都很坏,”她赞同,“当时母狼也看到了,并指点给她的兄弟们。‘我可以给你找匹马,外加合适的盔甲,’幼狼提出。小个子泽地人向他道谢,但没有答应。他的心都碎了。泽地人比别人矮,但有骨气。那孩子不是骑士,他的族人没一个是骑士,他们坐船而不是骑马,他们划桨而不会用枪。尽管他很想复仇,但他知道这样做只会让自己出丑,给族人丢脸。那天晚上,沉默的狼邀他同住,入睡之前,他跪在湖岸边,面对湖水,望向千面屿所在的方向,向着北境和泽地的旧神祈祷……” “你从没听父亲说过这个故事?”玖健问。 “讲故事的是老奶妈。梅拉,继续讲啊,你不能就这样停下。” 阿多一定也有相同的感觉。“阿多,”他不停地说,“阿多,阿多,阿多,阿多。” “好吧,”梅拉说,“如果你想听剩下的……” “我当然要听。快讲啊。” “马上长枪比武计划进行五天,”她道,“同时进行的还有一场声势浩大的七方团体比武,以及弓箭比赛、掷斧比赛、赛马和歌手的竞技……” “那些都不用管。”布兰焦急地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扭动,“就说长枪比武。” “谨遵王子殿下命令。如前所述,大城堡主人的女儿是爱与美的皇后,由四个兄弟和一个叔叔守护,但在第一轮,她的兄弟就都被击败了。但胜利者也只是短暂地占据他们的位置,很快也纷纷落马。到第一天结束,恰巧豪猪骑士赢得了挑战者的地位,第二天早晨,草叉骑士和双塔骑士也获得了胜利。就在这天下午黄昏,太阳西斜之时,一位神秘骑士出现在赛场上。” 布兰未卜先知地点点头。神秘骑士经常出现在竞技场上,用头盔掩盖面容,盾牌上要么是空白,要么就是大家都不认识的纹章。他们往往是由著名的勇士假扮的。龙骑士伊蒙曾以泪之骑士的身份赢得比武大会的胜利,以命名自己的妹妹为爱与美的皇后,取代国王的情妇。而无畏的巴利斯坦两度穿上神秘骑士的盔甲,第一次时才十岁。“这就是那小个子泽地人,我敢打赌。” “没人知道,”梅拉说,“但那神秘骑士确实身材瘦小,并且穿着七拼八凑的盔甲,一点也不合体。他盾牌上画了一棵属于旧神的心树,那是一棵白色鱼梁木,上面有一张红色的笑脸。” “也许他来自于千面屿,”布兰猜测,“他是绿色的吗?”在老奶妈的故事中,这些守护者们个个有暗绿的皮肤,树叶代替了头发,甚至会长角,但布兰不知道那神秘骑士如果有角的话,还怎么戴头盔。“我敢打赌他是旧神派来的。” “也许是的。神秘骑士向国王行过礼,然后骑向比武场尽头,五名挑战者的帐篷就在那里。你知道他要向哪三个叫阵。” “豪猪骑士,草叉骑士,还有双塔骑士。”布兰听过很多类似的情节,知道故事会如何发展。“他就是那小个子泽地人,我告诉过你的。” “不管他是谁,旧神赐予他力量。豪猪骑士首先落马,接着是草叉骑士,最后是双塔骑士。他们都不受欢迎,因此当新的挑战者诞生时,围观的老百姓为这笑面树骑士热烈欢呼。他的手下败将们试图赎回马匹和盔甲,笑面树骑士透过头盔用洪亮的声音斥道:‘教你们的侍从懂得荣誉,把这当赎金就够了。’失败的骑士严惩了他们的侍从,马匹和盔甲便被交还。就这样,小个子泽地人的祈祷得到了回应……回应他的或许是绿人,或许是旧神,又或许是森林之子,谁说得准呢?” 这是个好故事,布兰思考了一会儿之后断定。“后来呢?笑面树骑士有没有赢得比武的胜利,并娶到一位公主?” “没有,”梅拉说,“当晚在大城堡里,风暴领主和头骨与亲吻骑士都发誓要挑开他的面甲,国王本人也鼓励人们向他挑战,他宣称藏在头盔后面的不会是他的朋友。但第二天早上,当传令官吹响号角,国王就座之后,只有两位挑战者出现。笑面树骑士竟消失了。国王异常愤怒,派他儿子龙太子去追,结果只找到一面挂在树上的彩绘盾牌。长枪比武继续进行,最后的赢家是龙太子。” “哦。”布兰思考了一会儿,“这是个好故事。不过伤害他的应该是那三个坏骑士,而不是他们的侍从,这样小个子泽地人就可以把他们都杀死了。关于赎金那部分很无聊。神秘骑士应该赢得比武大会的胜利,击败每一位挑战者,最后命名母狼为爱与美的皇后。” “她的确成为了爱与美的皇后,”梅拉说,“那是一个更加悲伤的故事。” “你确定以前没听过这个故事,布兰?”玖健问,“你父亲大人没告诉过你吗?” 布兰摇摇头。这时天色已晚,长长的影子爬下山坡,如黑色的手指一般穿过松林。既然小个子泽地人可以造访千面屿,或许我也行。看来所有的故事都有个共通点,那就是绿人确有神奇的魔力,他们也许能让我再次行走,甚至成为骑士呢。他们把小个子泽地人变成了骑士,即使只有一天,他心想,对我来说,一天就够了。 173.第173章 戴佛斯 这是一间暖和的黑牢。 没错,它很黑。虽然走廊墙壁上的壁台里插着火炬,微弱而摇曳的橙光透过古老的铁栏杆照射进来,但牢房的后半部分仍沉浸在黑暗之中。它也很潮湿,龙石岛这样的地方,这是预料之中的事,毕竟大海近在咫尺。它里面还有老鼠,和任何黑牢一样,甚至还更多。 但戴佛斯无法抱怨寒冷。龙石岛下平整的岩石通道里通常很温暖,戴佛斯常听说,越往下就越热。他估计自己正在城堡底下,手掌按住黑牢墙壁,能感觉到点点温热。也许那些古老的传说是真的,龙石岛乃是由地狱的岩石所构成。 他们将他带来这里时,他正在生病。战争失败之后,咳嗽外加发烧就困扰着他,唇上都是破裂的血泡,黑牢的暖意也不能阻止颤抖。我将不久于人世,他记得自己曾这样想,我将很快死在黑暗之中。 不久,戴佛斯发现,跟其他许多事情一样,这次他又想错了。他依稀记得一双轻柔的手和一副坚定的嗓音,年轻的派洛斯学士俯视着他,喂他温热的大蒜汤和罂粟花奶,以消除疼痛与战栗。罂粟让他沉睡,这期间,他们用水蛭给他放血,吸掉毒素——或者说根据醒来时手臂上的咬痕,他这么猜测。之后,咳嗽停止,血泡消失,他们提供鱼肉汤,里面还有胡萝卜和洋葱。终有一天,他意识到自己比当初黑贝丝号在脚下爆炸,并将他抛进长河时更为强壮。 接着,他被交给两名看守。一个又矮又壮,有宽阔的肩膀和强健的巨掌。他穿镶钉皮甲,每天给戴佛斯带来一碗燕麦粥,有时候会往里面掺一些蜂蜜或牛奶。另一个看守年纪较大,弯腰驼背,脸色发黄,长着油腻肮脏的头发和粗糙的皮肤。他穿一件白天鹅绒上衣,胸前用金线锈了一圈星星,但衣服很不合身,显得又短又宽,而且肮脏破旧。他会给戴佛斯带来一盘肉末或炖鱼,有回甚至拿来半份鳗鱼派。鳗鱼太腻,难以下咽,即便如此,这已是黑牢囚犯鲜有的待遇。 黑牢厚厚的石墙上没有窗户,自然毫无日月之光,只能根据看守换班来分辨昼夜更替。他俩都不跟他说话,但他知道他们不是哑巴,有时候,他听见换班时看守会粗略地交谈几句。他们甚至连名字也不告诉他,他只好替他们取外号,又矮又壮就叫“麦片粥”,而那驼背黄脸的叫“鳗鱼”——因为那半份鳗鱼派的关系。根据一日送来的两餐,根据牢房外壁台上火炬的更换,他简单地推断着日期。 在黑暗中,人会变得寂寞,渴望听见声音。因此每当看守们来到戴佛斯的牢房,不管送食物还是换便桶,他都试图跟他们讲话。他知道,申辩或恳求都不会有人理睬,因此他问问题,期望某天某位看守会开口。“战争有何进展?”他问,“国王还好吗?”除此之外,他还询问自己的儿子戴冯,询问希琳公主,询问萨拉多·桑恩。“天气怎么样?”他问,“秋季风暴开始了吗?狭海上仍有船只航行吗?” 不管问什么,结果都一样,他们从不回答,尽管有时候“麦片粥”会看他一眼,让戴佛斯产生些许希望。“鳗鱼”则连这点也没有。在他眼中,我不是人,戴佛斯心想,只是一块会吃饭会说话会拉屎的石头。他觉得自己比较喜欢“麦片粥”,他至少还当他是个人,而且怀有一种古怪的仁慈。戴佛斯怀疑这满黑牢的老鼠正是他喂的。有一次,他听见那看守在跟老鼠讲话,仿佛当它们是孩子,又或许这只是又一个梦罢。 他们不要我死,他意识到,为某种目的,他们要我活下去。他不愿去想那是什么目的。桑格拉斯伯爵曾被关在龙石岛下的黑牢里,连同赫柏·蓝布顿的两个儿子——但他们最终都被活活烧死。我早该将自己交付给大海,戴佛斯边想,边凝视着栏杆外面的火炬,我早该任凭那艘船过去,死于礁石之上。喂螃蟹也好过葬身火焰。 然后有一天夜里,当戴佛斯快吃完晚饭时,突然感到一阵诡异的红晕朝他袭来。他抬起头,透过栏杆,看到她站在鲜红的光晕里,大红宝石戴在喉头,她红色的眼睛在火炬的光辉之中闪烁。“梅丽珊卓。”戴佛斯说,语气出乎意料的平静。 “洋葱骑士,”她也同样平静地答道,仿佛他俩正在宫殿或庭院里互致问候,“你还好吗?” “比以前好了。” “你还缺什么?” “缺了我的国王。缺了我的儿子。”他推开碗,站起身来,“你是来烧死我的?”她奇异而血红的眼睛透过栏杆打量他。“这是个糟糕的地方,对吗?黑暗而肮脏,没有艳阳普照,没有皓月当空。”她抬手指向壁台上的火炬。“在你和黑暗之间,洋葱骑士,只有它,只有这小小的火焰,拉赫洛的礼物。假如我把它熄灭……” “不。”他走向栏杆,“不要。”他知道自己无法忍受独坐在纯粹的黑暗之中,和老鼠为伴。 红袍女的嘴唇向上一卷,露出微笑。“看来你开始喜欢火焰了。” “我需要这火炬。”他的五指开开合合。我不会求她,绝不会。 “我就好比这火炬,戴佛斯爵士。我俩都是拉赫洛的工具。我俩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阻挡黑暗。你明白吗?” “不明白。”也许该撒谎,也许该顺着她说,但他戴佛斯不是那样的人。“你就是黑暗的母亲,我在风息堡下亲眼见你制造黑暗。” “英勇的洋葱骑士竟然害怕一个过往的影子?抬起头来吧,影子是光明的仆人、烈焰的子孙,然而国王的火焰烧得太过微弱,不敢再汲取半分,否则便会要了他的命。”梅丽珊卓靠近一步。“然而,如果有另一个人……一个火焰炽烈燃烧的人……如果你愿意为你的国王效力,请在夜晚造访我的房间。我会带给你前所未有的欢悦,并用你的生命之火,制造出……” “……一个恐怖的怪物。”戴佛斯退离开去。“我不想与你、与你的神有任何瓜葛,女人,愿七神保护我。” 梅丽珊卓叹了口气。“他们没有保护冈瑟·桑格拉斯,尽管他每天祈祷三次,还拿七芒星当纹章,但在真主拉赫洛面前,他的祈祷变成惨叫,他的身躯化为灰烬。你为什么要敬拜这些虚伪的神?” “我一生都敬拜他们。” “一生?戴佛斯·席渥斯?那只是你悲哀的昨天啊。”她摇摇头,“你从不怕对国王实言相告,又为什么要骗自己呢?睁开你的眼睛吧,爵士先生。” “你要我看什么?” “明睹世间本质,真理环汝四周,诸物一目了然。长夜黑暗,处处险恶,白昼光明,勃勃兴旺。一黑,一白。一冰,一火。恨与爱,苦与甜,女与男,痛苦与欢乐,凛冬与盛夏,邪恶与正义。”她再跨近一步。“死或者生。对立从古到今,战争无处不在。” “战争?”戴佛斯问。 “对,战争,”她确认。“两位真神之间的战争,洋葱骑士,非七,非一,非百,非千,唯有两位!你以为我穿越半个世界是为把又一个自负的国王扶上空洞的宝座?你错了,战争从世界之初开始,在审判到来之前,每个人都必须选择立场。一边乃真主拉赫洛,光之王,圣焰之心,影子与烈火的神;另一边乃凡人不可道也的远古异神,暗之神,玄冰之魂,黑夜与恐惧的神。我们的选择不是拜拉席恩或兰尼斯特,葛雷乔伊或史塔克。我们的选择是生与死,光明与黑暗。”她伸出纤细白皙的手指抓住牢房栏杆,喉头的大红宝石仿佛有节律地脉动着。“告诉我,戴佛斯·席渥斯爵士,请诚实地告诉我——你的心是否随着拉赫洛的光明而燃烧?还是已经暗浊阴冷,蠕虫长满?”她的手越过栏杆,将三根手指放在他胸口,仿佛要透过血肉、羊毛和皮革感受他的思想。 “我的心中,”戴佛斯缓缓地说,“充满疑虑。” 梅丽珊卓叹了口气。“啊啊啊……戴佛斯,善良的好骑士,即使迷失于黑暗与混乱之中,也不改其诚实正直。很好,你没有骗我,没有让我失望。异神的仆人常将黑暗的心藏于华美的亮光之中,因此拉赫洛给予他的祭司们揭穿伪装的能力。”她稍稍退开。“你为什么想杀我?” “我会说的,”戴佛斯道,“只要你告诉我是谁出卖了我。”只可能是萨拉多·桑恩,但他到此刻仍在祈祷并非如此。 红袍女哈哈大笑。“没人出卖你,洋葱骑士,我在圣火中预见了你的动向。” 圣火。“既然你能通过火焰看到未来,为何我们还会在黑水河上被人焚烧?是你,是你把我的儿子们送进火里……我的儿子,我的船,我的手下,全被烧毁了……” 梅丽珊卓摇摇头。“你误会了,洋葱骑士,那不是我所造成。正相反,假如我跟你们在一起,战斗将会有不同的结局。可惜陛下身边全是不信真主的人,而他的骄傲压过了信仰。如今惩罚来得沉重而痛苦,他已得到了教训。” 我儿子们的死就为给国王一个教训?戴佛斯的嘴唇绷得紧紧的。 “黑夜正降临在你们的七大王国,”红袍女续道,“但太阳不久将再度升起。战争仍在继续,戴佛斯·席渥斯,他们很快就会明白,即使灰尘中的余烬也能重新燃起熊熊烈火,我都看见了!老学士望着史坦尼斯,看到的只是一个凡人,你看到的则是你的国王。你们都错了。他是真主的选民,圣焰之子,光明的战士。我在圣火中目睹他统帅千军万马,抵抗恐怖的黑暗。圣火之中没有谎话,否则你就不会在这里了。亚夏古书预言,长夏之后,星辰泣血,亚梭尔·亚亥将在烟与盐之地重生,并唤醒石头中的魔龙。如今泣血之星已然出现,龙石岛乃是烟与盐之地,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正是亚梭尔·亚亥转世!”她的双目如浅红的燃烛一般炯炯发亮,仿佛望进他的灵魂。“你不相信我,你到现在仍怀疑拉赫洛的意旨……但你曾为他效过力,将来还会为他效力。请好好思考我的话。念着拉赫洛是一切善良之源,我给你留下火炬。” 她微笑了一下,旋起血红的裙裾转身离开,只有气味仍旧滞留。她的气味和火炬的气味。戴佛斯在牢房地板上坐下,双臂抱膝,摇曳的火光闪烁不定。梅丽珊卓的脚步声渐渐消失,剩下老鼠窸窣抠爬的响动。冰与火,他心想,黑与白,邪恶与正义。戴佛斯无法否认她的神具有力量,因为他亲眼见到影子从梅丽珊卓的子宫里爬出,而这女祭司又确实知道一些本该无从知晓的事。她在圣火之中预见我的动向。知道萨拉没出卖他,很不错,但一想到红袍女能通过火焰窥探秘密,他就感到一种无法形容的不安。你曾为他效过力,将来还会为他效力。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这种感觉他很不喜欢。 他抬眼凝视火炬,一眨不眨地看了很久,注视着它摇动变幻,试图穿过去,看到火幕之后……不管有什么……什么都没有,只有火,火,过了一会儿,眼睛开始流泪。 真主没有对他显灵,而他也确实疲倦,于是戴佛斯在稻草上蜷起身子,将自己托付给睡眠。 三天之后——其实“麦片粥”来过三次,“鳗鱼”只来了两次——戴佛斯听见牢房外有说话声。他立刻坐起来,背靠石头墙,聆听门外的挣扎。这是他一成不变的世界中天大的新闻。嘈杂声来自于左,那里的楼梯通往地面。他听见一个男人时而厉声叫嚣时而绝望乞求。 “……你们疯了吗?”那人进入他视线范围时正在说。他被两个卫兵拖拽,卫兵胸口有烈焰红心,“麦片粥”走在前,拿着一串叮当作响的钥匙,亚赛尔·佛罗伦爵士跟在后。“亚赛尔,”囚犯声嘶力竭地道,“为了你对我的爱,快放了我!你们不能这么干,我不是叛徒。”他是位老人,又高又瘦,银灰色头发,尖胡子,尊贵的长脸因恐惧而扭曲。“赛丽丝,赛丽丝,王后在哪儿?我要见她。愿异鬼把你们通通抓走!快放了我!” 卫兵们对他的喊叫不予理睬。“这儿?”“麦片粥”站在戴佛斯的牢门前问。洋葱骑士跟着起立,片刻之间,他打算趁机冲出去,但那太愚蠢。他们人多势众,又有武器,连“麦片粥”也壮得像头牛,他很可能第一关都过不了。 亚赛尔爵士朝看守略一点头。“让叛徒们互相做伴去吧。” “我不是叛徒!”囚犯嘶喊,但“麦片粥”浑不理会地开锁。这名老人虽衣着朴素,只穿了灰羊毛上衣和黑马裤,可说话的口吻明显是个大贵族。在龙石岛上,出身帮不了他,戴佛斯心想。 “麦片粥”将门拉开,亚赛尔爵士点点头,卫兵们便把犯人猛推进去。老人跌跌撞撞眼看就要摔倒,幸亏被戴佛斯抓住。他立刻挣脱,往门口冲去,但门轰然关闭,砸在他苍白富贵的脸上。“不,”他高喊,“不——”突然之间,所有的力量都屏弃了他,他滑到地上,手还抓着铁栏杆。亚赛尔爵士,“麦片粥”和卫兵们转身离开。“你们不能这么干,”囚犯朝着远去的背影叫喊,“我是御前首相啊!” 戴佛斯这才认出他来。“您是艾利斯特·佛罗伦。” 老人扭过头。“你是……?”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 艾利斯特伯爵眨眨眼睛。“席渥斯……洋葱骑士。你试图谋害梅丽珊卓。” 戴佛斯没有否认。“记得在风息堡,您穿着红金甲胄,胸甲上镶有天青石色的花。”他伸手扶老人站起。 艾利斯特伯爵拂去衣服上肮脏的稻草。“我……我必须为我的模样道歉,爵士先生。当兰尼斯特袭取我军营地时,我的箱子都遗失了,只穿一身锁甲,戴着手上的戒指逃出来。” 他还戴着这些戒指,缺手指的戴佛斯心想。 “无疑某个厨房小厮或者马童此刻正穿着我的斜纹天鹅绒外衣和珠宝披风,在君临城内神气活现地跑来跑去。”艾利斯特伯爵自顾自地叹气。“大家都知道,战争有其可怖的一面,你也蒙受了沉重的损失。” “我的船,”戴佛斯说,“我的手下,我的四个儿子,全没了。” “愿……愿光之王领他们穿越黑暗,到达幸福的彼岸。”他说。 愿天父给予他们公正的裁判,愿圣母赐予他们宽宏的慈悲,戴佛斯心想,但他把祈祷留在心里。龙石岛上没有七神的位置。 “我儿子在亮水城没事,”伯爵道,“但我侄儿却在怒火号上死了,伊姆瑞爵士是我弟弟莱安所生。” 正是伊姆瑞·佛罗伦爵士要他们降帆下桨,盲目地闯入黑水河,毫不在意河口的两座石塔。戴佛斯不会忘记他。“我儿马利克是您侄子船上的桨官,”他记得自己看见怒火号被野火吞没,“他们那艘船有无幸存者?” “怒火号载着所有船员一起焚毁沉没,”伯爵大人道,“你的儿子、我的侄儿连同其他壮士一起牺牲。彻头彻尾的惨败啊,爵士。” 此人意气消沉,一蹶不振。梅丽珊卓怎么说的?灰尘中的余烬也能重新燃起熊熊烈火。难怪把他发配来这里。“陛下绝不会投降,大人。” “蠢,真蠢。”艾利斯特伯爵坐回地上,仿佛站着对他而言太费劲,“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永远也坐不上铁王座,事实摆在眼前,说出来就算背叛吗?话虽不好听,却是千真万确。除开里斯船,他没了舰队,而萨拉多·桑恩是个见到兰尼斯特的影子就会卷旗逃跑的老滑头。支持史坦尼斯的诸侯泰半倒向乔佛里,要么就是死了……” “狭海诸侯也一样?连直属龙石岛的封臣都靠不住?” 艾利斯特伯爵无力地摆摆手。“赛提加伯爵被俘后屈膝投降,莫佛德·瓦列利安随坐舰阵亡,桑格拉斯给红袍女烧死,巴尔艾蒙伯爵只有十五岁,是个虚胖的毛头小子——这些就是你口中的狭海诸侯。史坦尼斯只剩佛罗伦家的力量,却要对抗高庭、阳戟城和凯岩城的联盟,外加风息堡众多直属诸侯。我们只好期望通过谈判来保住一些成果,诸神保佑,怎能称这为‘背叛’呢?” 戴佛斯皱紧眉头。“大人,您做了什么?” “我不是叛徒,绝对不是叛徒。我比任何人都更热爱陛下。我的亲侄女是他的王后,那些聪明人弃他于不顾,我却依然忠心耿耿。我是他的首相,我是国王之手,绝对不是叛徒!我只想挽救我们的性命……和荣誉……是的。”他舔舔嘴唇。“我写了一封信,萨拉多·桑恩发誓说可以运用关系把它带到君临,呈给泰温公爵。公爵大人他是个……理智的人,而我的条件……很公平……对我们……很有利。” “您提出了什么条件,大人?” “这里真脏,”艾利斯特伯爵突然说,“味道……什么味道?” “便桶的味道,”戴佛斯边说边比画,“这儿没厕所。什么条件?” 伯爵大人惊恐地瞪着便桶。“史坦尼斯大人放弃对铁王座的要求,收回关于乔佛里出身的言论;与之相对,国王不再讨伐我们,并确认大人对龙石岛和风息堡的权利。我个人会向国王宣誓效忠,然后收回亮水城及我家所有领地。我想……泰温公爵会赞赏这个合情合理的建议,毕竟他还要对付史塔克家和铁群岛。为使条约巩固,我还提议让希琳嫁给乔佛里的弟弟托曼。”他摇摇头,“这些条件……我们最多只能保住这些,连你也看得出,对不对?” “是的,”戴佛斯说,“连我也看得出。”除非史坦尼斯生个儿子,这样的婚姻意味着龙石岛和风息堡终有一天会落到托曼手上,无疑能让泰温公爵满意;同时,希琳将成为兰尼斯特家族的人质,以确保史坦尼斯不会再叛。“您向陛下提议时,他怎么说?” “他一直跟红袍女在一起,恐怕……恐怕思维不大正常。关于石头龙的说法……疯了,我告诉你,完全是疯了。‘明焰’伊利昂、九大法师和炼金术士们难道不是教训吗?盛夏厅难道不是教训吗?成天梦想着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给亚赛尔分析过,应该稳妥地来,既然史坦尼斯把印章给了我,我就有统治的权力,身为首相,我可以代表国王。” “这次不行。”戴佛斯并非廷臣,说话一贯直率。“以史坦尼斯的脾气,认准了的事,就绝不会屈服。同样,他也不可能收回对乔佛里的揭发。至于婚约,既然托曼跟乔佛里皆出于乱伦,那陛下宁愿让希琳去死也不会让她嫁给他。” 佛罗伦前额青筋暴突,“可他没有选择!” “您错了,大人,他可以选择身为国王而死。” “我们呢?你也想死吗,洋葱骑士?” “不想。但我是国王的人,未经他准许,不会自作主张。” 艾利斯特绝望地注视他良久,然后啜泣起来。 174.第174章 琼恩 今晚一片漆黑,没有月光,但天空难得的晴朗。“我要上山去找白灵。”他告诉洞口的瑟恩人,他们哼了哼,放他通过。 好多星星啊,他边数,边沿着山坡跋涉,穿过松树、杉树和岑树。童年时代在临冬城,鲁温学士教过他星象:他知道天空十二宫的名字和每宫的主星;他知道与七神相应的七大流浪星座——冰龙座、影子山猫座、月女座和拂晓神剑座是老朋友,并且可以和耶哥蕊特分享,有的却不行。我们抬头仰望同一片星空,看到的不尽相同。她把王冠座称为“摇篮座”,骏马座称为“长角王座”,而修士们口中对应铁匠的红色流浪星则被称为“盗贼星”。当盗贼星进入月女座,正是男人偷女人的吉时,耶哥蕊特如此坚持。“你偷我的那一夜,天上的盗贼星特别明亮。” “我没打算偷你,”他说,“刀锋抵上喉咙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你是女的。” “不管想不想杀人,只要动了手,结果都没差。”耶哥蕊特固执地说。琼恩没遇到过这么固执的人,也许小妹艾莉亚除外。她还是我妹妹吗?他疑惑地想,她曾是我妹妹吗?他从不是真正的史塔克家人,作为艾德公爵的私生子,有父无母,在临冬城里跟席恩·葛雷乔伊一样没有位置。即使这些他也都失去了,发下守夜人誓言时,他就放弃了原来的家庭,加入到一个新家,而今琼恩·雪诺又没有了那些新弟兄们。 不出所料,他在山顶找到白灵。这头白狼从来不叫,却不知怎的非常喜欢高处。此刻他后腿蹲坐,腾腾呼吸化成升起的白雾,红色双眸吸入群星的光芒。 “你也在给它们取名字吗?”琼恩边问,边单膝跪在冰原狼身旁,挠挠他脖子上厚厚的白毛,“野兔座?母鹿座?狼女座?”白灵转头舔他的脸,粗糙的舌头摩擦着琼恩脸颊上被鹰爪抓裂的血痂。那只鸟给我俩都留下了伤疤,他心想。“白灵,”他平静地说,“明天我们就要去了。那儿没有楼梯,没有起重机和铁笼子,没有方法可以让你越过。所以我们不得不分开,你明白吗?” 黑暗中,冰原狼的红眼睛回望着他。他拱拱琼恩的脖子,一如往常地安静,呼吸化为热气。野人们把琼恩称为狼灵,假如真是的话,他也是个没用的狼灵。他不懂如何进入狼的体内,像欧瑞尔和他的鹰。过去有一回,琼恩梦到自己就是白灵,俯视着乳河河谷,发现曼斯·雷德正在那里聚集人马,而这个梦最后成为了现实。可从此以后他不再做梦,只能靠嘴巴说。 “你不能再跟着我。”琼恩双手捧着冰原狼的脑袋,深深注视进那对红眼睛,“你得去黑城堡,明白吗?黑城堡。能找到吗?回家的路?只要顺着冰墙,往东往东再往东,向着太阳的方向,你就会到的,到时候黑城堡的人也会认出你,并得到警告。”他曾想过写信,让白灵带着,但他没有墨水,没有羊皮纸,甚至没有鹅毛笔,而且被发现的危险太大。“我会在黑城堡跟你重逢,但你得自己先去。让我们暂时单独捕猎。单独行动。” 冰原狼挣脱琼恩的抓握,竖起耳朵,突然跳跃着跑开,大步穿越一丛杂乱的灌木,跃过一棵倒下的死树,奔下山坡,仿佛林间一道白影。他是去黑城堡?琼恩疑惑地想,还是去追野兔呢?他希望自己知道。恐怕到头来我做狼灵就跟当守夜人和间谍一样差劲。 寒风在树林中叹息,卷动着松针的气味,拉扯他褪色的黑衣。黑乎乎的长城高耸在南,如一道巨大的阴影,遮挡星星。由此处起伏不平的地形来看,他判断他们正在影子塔和黑城堡之间,可能更靠近前者。数日以来,队伍一直在深湖之间南行,这些湖泊像手指般细长,沿狭窄的山谷底部延伸,两侧是岩石山脊和松树覆盖、竞相攀比的山冈。这种地形会减慢行军速度,但对于想悄悄接近长城的人而言,提供了最好的隐蔽。 是的,对野人掠袭队而言,他心想。对他们。对我。 长城另一边就是七大王国,就是一切他要守护的东西。他发下誓言,立志献出生命与荣耀,理应在那边站岗放哨,理当吹起号角,提醒兄弟们武装起来。虽然他此刻没有号角,但从野人那儿偷一个并不难,可这有什么用呢?即使吹了,也没人听见,长城足有一百里格之长,而守夜人军团的规模小得令人悲哀。除了三座堡垒,其余部分都疏于防备,沿途四十里之内也许不会有一个弟兄。当然,有他琼恩,假如他还算一个的话…… 我在先民拳峰上就该杀掉曼斯·雷德,纵然因此丢掉性命也无妨。换作断掌科林,定会当机立断,可惜我却犹豫不决,错失良机。那之后第二天,他便跟斯迪马格拿、贾尔及其他一百多名精选出的瑟恩人和掠袭者一起骑马出发。他安慰自己:我只是在等待时机,等机会到来,便偷偷溜走,骑去黑城堡。但机会一直没有到来。晚上,他们往往在野人废弃的村庄里歇息,斯迪总派出十来个他的瑟恩族人守卫马匹。贾尔则怀疑地监视着他。而最糟糕的是,不论白天黑夜,耶哥蕊特都在身旁。 两颗跳动如一的心,曼斯·雷德的话语在他脑海中苦涩地回响。琼恩少有如此困惑之时。我没有选择,当他头一次任她钻进铺盖时,这么告诉自己,如果拒绝,她也会当我是变色龙。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我只是遵从断掌的吩咐,扮演一个角色罢了。 他的身体当然不曾违抗,反而热切地应和,嘴唇紧贴,手指滑进对方的鹿皮衬衣,找到乳房。当她抬起下体隔着衣服蹭他时,那话儿立刻硬起来。我的誓言,他企图聚集心神,回想发下誓词时的那个鱼梁木小丛林,九株白色大树环成一圈,九张脸向圆心凝视、聆听。但她的手指在解他的衣带,她的舌头在他嘴里,她的双手滑进他的裤子,将它拉了出来。他再也看不到鱼梁木,只能看见她。她咬他的脖子,他则拱她的脖子,将鼻子埋进浓密的红发中。幸运,他心想,火吻而生,乃是幸运的象征。“感觉好吗?”她一边低语,一边引导他进入。她下面湿透了,而且明显不是处女,但琼恩不在乎。他的誓言,她的贞操,都没关系,唯有热度,唯有她的嘴唇,唯有她夹着他乳头的手指。“感觉甜美吧?”她又问,“别那么快,哦,慢点,对,就这样。就是那儿,就是那儿,对,亲爱的,亲爱的。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但我可以教你。现在用力一点。对——” 一个角色,事后他提醒自己,我只是扮演一个角色。必须干一次,以证明自己背弃了誓言,这样她才会信任我。不会再有第二次。我仍是守夜人的汉子,仍是艾德·史塔克的儿子。我只是履行职责,遵从首长的托付。 然而这过程如此甜蜜,让他难以释怀。耶哥蕊特在身边入睡,头枕在他胸口。甜蜜,危险的甜蜜。他又想起鱼梁木,以及在它们面前发下的誓言。一次而已,必须干一次。连父亲都犯过错,忘记了婚姻,生下私生子。琼恩向自己保证,绝不会再发生了。 但那晚又发生了两次,早上当她醒来,发现他还硬着时,又发生了第四次。野人们已经起身准备,当然注意到了那堆毛皮底下的动静。贾尔催他们快点,否则就朝他们泼水。我们好像一对发情的狗,事后琼恩心想,我就成了这个样子?我是守夜人的汉子,一个细小的声音坚持说,但它每晚都变得更微弱,而当耶哥蕊特吻他耳朵或者咬他脖子时,他根本听不见那声音。父亲也是这样吗?他疑惑地想,当他玷污自己和母亲的荣誉时,也跟我一样软弱吗? 突然间,他意识到身后有东西上山,不可能是白灵,冰原狼不会这么吵。琼恩流利地拔出长爪,结果只是一个瑟恩人,身材魁梧,戴着青铜盔。“雪诺。”对方道,“来。马格拿要。”瑟恩族使用古语,对通用语所知不多。 琼恩不关心马格拿要什么,但跟一个几乎听不懂他说话的人争辩也没用,因此便随对方下山。 洞口是岩石间的裂隙,被一棵士卒松隐约遮掩,仅容匹马通过。它朝北开,因此即便刚巧今晚长城上有巡逻队经过,也看不到里面的火光,只能看见山峦与松林,冰冷的星光照耀在半冰的湖面上。曼斯·雷德将一切都策划周全。 进入岩缝,走下约二十尺的通道,便有一片如临冬城大厅般宽敞的空地。篝火在石柱间燃烧,烟雾熏黑了洞顶。马匹沿岩壁系着,靠在浅水池边。空地中央有一个孔,通往下面的洞穴,它也许比上面的空间更大,黑漆漆的说不准。琼恩能听见地下河轻微的水声。 贾尔跟马格拿在一起,曼斯让他们共同指挥。琼恩注意到,斯迪对此不太高兴。曼斯·雷德把那皮肤黝黑的青年称为瓦迩的“宠物”,而瓦迩是曼斯的王后妲娜之妹,所以按身份论,贾尔等于是塞外之王的兄弟,马格拿不情愿又不能不与他分享权力。但他带来一百个瑟恩人,是贾尔手下的五倍,而且通常单独行动。不管怎么说,琼恩知道,领他们翻越冰墙的将是那年轻人,贾尔尽管不满二十岁,但参加掠袭已有八年之久,不仅随猎鸦阿夫因、哭泣者等人越过长城十几次,最近又有了自己的小队。 马格拿直入要害。“贾尔警告我,会有乌鸦在上面巡逻,关于巡逻队,把你知道的情况都告诉我。” 告诉我,琼恩注意到,并非告诉我们,尽管贾尔就站在旁边。他很想拒绝这粗暴无礼的提问,但只要稍有不忠表现,就会被斯迪处死,还连累耶哥蕊特遭殃。“每支巡逻队有四人,两名游骑兵,两名工匠,”他说,“工匠负责修补沿途的裂缝,注意融化的迹象,游骑兵则侦察敌人的动静。他们骑骡子。” “骡子?”无耳人皱起眉头,“骡子很慢。” “慢是慢,但在冰上步子稳健。巡逻队通常在长城上骑行,而除了黑城堡周围,冰墙上的路已很多年没铺碎石了。骡子在东海望抚养长大,是专为这一任务而训练的。” “通常在长城上骑行?不是每次?” “不是。每四次巡逻中有一次沿基部走,以寻找裂缝或挖掘的迹象。” 马格拿点点头。“即使在遥远的瑟恩,我们也知道冰斧亚森的甬道。” 琼恩听过这故事。冰斧亚森挖穿了一半的冰墙,却在这时被长夜堡的游骑兵发现,他们没费神阻挠,而用冰雪和岩石封住了亚森的后路。忧郁的艾迪曾说,假如把耳朵贴住长城,至今还能听见里面的挖凿声呢。 “巡逻队什么时候出发?多久一次?” 琼恩耸耸肩。“一直在变。据说从前的科格尔总司令每三天派一队人由黑城堡去海边的东海望,每两天派一队人从黑城堡到影子塔,然而那时守夜人军团的人数较多,到莫尔蒙总司令的时代,巡逻次数和出发日期一直在变,教人难以捉摸。有时熊老甚至会派大部队去废弃的城堡居住两周到一个月。”这是叔叔的主意,琼恩知道,为了迷惑敌人。 “石门寨有人驻守吗?”贾尔问,“灰卫堡呢?” 我们就在这两者之间,对不对?琼恩尽力不露声色。“我离开长城时,只有东海望、黑城堡和影子塔有守军。我说不准此后波文·马尔锡和丹尼斯爵士有何举动。” “城堡里剩下多少乌鸦?”斯迪道。 “黑城堡五百,影子塔两百,东海望也许三百。”琼恩将总数加了三百。真有这么多就好了…… 贾尔没上当。“他在撒谎,”他告诉斯迪,“要不就是把死在先民拳峰上的乌鸦也算了进去。” “乌鸦,”马格拿警告,“不要把我当曼斯·雷德,敢对我撒谎,就割了你舌头。” “我不是乌鸦,也没有撒谎。”琼恩用剑的手开开合合。 瑟恩的马格拿用冰冷的灰色眼眸打量着琼恩。“我们很快就会知道确切数目,”过了一会儿,他说,“去吧。如果还有问题,我会派人叫你。” 琼恩僵硬地一低头,转身离开。若野人都像斯迪这样,那就好办了。瑟恩族跟其他自由民不同,他们自称为先民末裔,由马格拿实行铁腕统治。斯迪的领地狭窄,只是高山中的峡谷,隐于霜雪之牙极北处,周围有穴居人、硬足民、巨人及大冰川的食人部落。据耶哥蕊特说,瑟恩人是凶猛的战士,而马格拿对他们而言就等于神——这点琼恩毫不怀疑,与贾尔、哈玛或叮当衫的小队不同,斯迪的部下对他绝对服从,无疑这种钢铁纪律正是曼斯选择让他突击长城的原因。 他走过瑟恩人群,他们围在篝火旁,坐在各人的青铜圆盔上。耶哥蕊特跑哪儿去了?他发现她的行李跟自己的放在一起,但女孩本人不见踪影。“她拿支火炬往那边去了。”山羊格里格边说,边指了指山洞后方。 琼恩顺着所指的方向行去,穿过如迷宫一般的石柱石笋,来到一个暗淡无光的洞穴。她不可能在这儿,他正想着,就听到了她的笑声。于是他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走,但十步之外是个死胡同,面前为一堵玫瑰色与白色的流石墙。他困惑地转身,沿路折回,走到中途才发现在一块突起而潮湿的石头底下有个黑洞。他跪下聆听,听到微弱的水声,“耶哥蕊特?” “我在这儿。”她答应道,山洞里有微微的回音。 琼恩不得不爬了十几步,方才到达开阔的空间。等到再次站起,眼睛过了好一阵才适应。洞里只有耶哥蕊特带来的火炬,没有其他光源。她站在一个小瀑布边,水从岩石间隙流下来,注入宽阔的黑池子。橙色与黄色的火光在淡绿的水面上跳跃。 “你在这儿干吗?”他问她。 “我听到水声,就想看看山洞到底有多深。”她用火炬指指,“瞧,那儿有通道继续往下。我沿它走了一百步,然后折回来。” “走到底了?”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它一直往下延伸,延伸。这片山里有千百个洞穴,并且在底下全部连通,甚至通往你们的长城。你知道戈尼通道吧?” “戈尼,”琼恩说,“戈尼曾是塞外之王。” “是啊,”耶哥蕊特道,“三千年前,他跟兄弟詹德尔一起,率自由民穿过这些山洞,而守夜人对此一无所知。可惜出来的时候,却被临冬城的狼群袭击。” “那是一场大战,”琼恩记起来,“戈尼杀了北境之王,但他儿子捡起父亲的旗帜,戴上父亲的王冠,反过来砍倒了戈尼。” “刀剑声惊醒城堡里的乌鸦,他们披着黑衣骑马出发,夹攻自由民。” “对,南有北境之王,东有安柏家的部队,北面是守夜人,詹德尔也战死了。”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詹德尔并没有死,他从乌鸦群中杀了出去,率领人马折回北方,狼群嚎叫着紧跟在后,却没有追上。可惜詹德尔不像戈尼那样熟悉山洞,他转错了一个弯。”她前后晃动火炬,阴影也跟着跃动迁移。“结果越走越深,越走越深,想原路返回,眼前却始终是石头,看不到天空。很快火炬开始熄灭,一支接着一支,直到最后只剩黑暗。没人再见过詹德尔和他的部下,但在寂静的夜晚里,你可以听到他们的子孙后代在山底哭泣。他们仍在寻找回家的路。你听?听到了吗?” 琼恩只听到哗哗水声和火焰轻微的噼啪响声。“通往长城的那条通道也从此找不到了?” “有些人去搜索过,走得太深的遇到了詹德尔的子孙。他们总是很饿。”她微笑着将火炬插进石缝中,朝他走来。“黑暗中除了血肉,还有什么好吃的呢?”她低声说着咬他的脖子。 琼恩拱她的头发,鼻子里全是她的气味。“你听起来好像老奶妈,她给布兰讲怪兽故事时就是这样子。” 耶哥蕊特捶他肩膀。“你说我是老太婆?” “你比我大。” “对,而且更聪明。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她推开他,脱下兔皮背心。 “你干吗?” “让你看看我究竟有多老。”她解开鹿皮衬衫,扔到旁边,然后一下子脱出三层羊毛汗衫。“我要你好好看着我。” “我们不能——” “我们可以!”她单腿站立,扯下一只靴子,任凭乳房弹跳着,然后又换到另一条腿,脱另一只靴子。她乳头周围是粉色的大圆圈。“愣着干吗?脱啊,”耶哥蕊特拉下羊皮裤子时说,“你要看我,我也要看你。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 “我懂,我要你。”他听见自己说,所有的誓词,所有的荣誉都被遗忘。她赤裸地站在他面前,就和出生时一样,而他那话儿像周围的岩石般坚硬。他和她做过好几十次,但都在毛皮底下,因为周围有人。他没见过如此美丽的她。她的腿很瘦,但有肌肉,而两腿间红色的耻毛比头发的颜色更明亮。会更幸运吗?他将她拉近。“我爱你的味道。”他说,“爱你的红发,我爱你的嘴和你吻我的方式。我爱你的微笑,爱你的乳头。”他亲吻它们,一个,另一个。“我爱你纤细的腿和它们中间的东西。”他跪下去吻她私处,起初只轻轻吻那隆起部分,接着耶哥蕊特将腿分得更开,让他看到了粉红的内侧,他也亲吻那里,尝到她的滋味。她发出一声轻呼。“如果你那么爱我,为何还穿着衣服?”她轻声问,“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什么——呃,噢,噢噢噢——” 事后,耶哥蕊特几乎有点害羞,或者这对她而言算是害羞。“你干的那个,”一起躺在衣服堆里时,她道,“用你的……嘴。”她犹豫半晌。“那个……南方的老爷跟夫人之间是那样的吗?” “我觉得不是。”没人告诉过琼恩,老爷和他们的夫人之间干些什么,“我只是……想亲你那里,仅此而已。你似乎很喜欢。” “是啊。我……我有点喜欢。没人教过你?” “没人,”他承认,“我只有你。” “处子,”她嘲笑,“你是个处子。” 他嬉戏般地轻捏离他近的那边乳头。“我原本是守夜人的汉子。”原本,他听见自己说。现在呢?现在是什么人?他不愿细想。“你是处女吗?” 耶哥蕊特单肘撑起来。“我十九岁了,是个火吻而生的矛妇。怎可能还是处女?” “他是谁?” “五年前宴会上遇到的男孩。他跟他的兄弟们过来做买卖,有着跟我一样火吻而生的红发,我认为这人会很幸运,不料却是个软蛋。他回来偷我时,被长矛弄断了胳膊,便再没有尝试过,一次也没有!” “不是长矛就好。”琼恩松了口气。他喜欢长矛,里克相貌朴实,待他友善。 她捶了他一拳。“下流!你会不会跟自己姐妹上床?” “长矛不是你哥哥。” “他是我村里的人。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真正的男子汉从远方偷女人,以增强部落的力量。跟兄弟、父亲或族亲上床的女人会受诅咒,生出体弱多病的孩子,甚至怪物。” “卡斯特就娶自己的女儿。”琼恩指出。 她又打了他一拳。“卡斯特不像我们,更像你们。他父亲是只乌鸦,从白树村偷了个女人,但占有她之后又飞回了长城。她去黑城堡找过他一次,给那乌鸦看他的儿子,但黑衣弟兄们吹起号角,把她赶跑了。卡斯特身上流着黑血,背负着沉重的诅咒。”她的手指轻轻划过他的肚皮。“我好怕你也会那样,飞回长城去,再也不回头。当初你偷了我之后,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 琼恩坐起来。“耶哥蕊特,我没有偷你。” “你当然偷了我。你从山上跳下来,杀死欧瑞尔,我还没来得及拿起长柄斧,就被短刀抵在咽喉。我以为你会要我,或者杀我,或者两样都干,但你什么也没做。我告诉你吟游诗人贝尔的故事,告诉你他怎样从临冬城摘走冬雪玫瑰,以为你一定会懂,一定会来摘走我,但你没有。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她朝他腼腆地微笑。“但你也许正在学。” 良久,光线在她周围游移不定。琼恩四下环顾。“我们最好上去,火炬快燃尽了。” “乌鸦这么害怕詹德尔的子孙吗?”她咧嘴笑道,“上去的路很短,而我跟你还没完呢,琼恩·雪诺。”她又将他推倒在衣服堆里,跨骑上去。“你能不能……”她犹豫地说。 “什么?”他问,火炬开始飘摇。 “再来一遍。”耶哥蕊特脱口而出。“用你的嘴……贵族老爷的吻,我……我知道,你也喜欢。” 火炬燃尽时,琼恩·雪诺已不再担忧。 但他的负罪感又回来了,虽然比以前弱得多。如果这是个错误,他疑惑地想,为何诸神让它如此美好? 完事之后,洞内漆黑一片。只有通往上面大山洞的通道传来一点暗淡的光,大山洞里有二十来堆火在燃烧。他们试图在黑暗中摸索着穿衣服,结果马上互相磕碰起来。耶哥蕊特跌进池子里,冰冷的水令她尖声喊叫。当琼恩哈哈大笑,她将他也拉了下来。他们在黑暗中扭打,溅起水花,然后她又到他的双臂之中,原来他们还没有结束。 “琼恩·雪诺,”他将种子撒在她体内时,她告诉他,“别动,亲爱的。我喜欢你在我里面,我喜欢这种感觉。我们不要回斯迪和贾尔那儿去了吧。我们继续往里走,去找詹德尔的子孙。不要离开这山洞,琼恩·雪诺,永远不离开。” 175.第175章 丹妮莉丝 “全买下?”奴隶女孩难以置信地反问,“陛下,小人没听错吧?” 清爽的绿光滤过镶嵌在斜墙的钻石形玻璃彩窗照射而下,阵阵微风自外面的平台轻柔地吹拂进来,携入庭园的花果香味。“你没听错,”丹妮道,“我要把他们全买下。方便的话,请你转告善主大人们。” 今天她穿着魁尔斯长袍,深紫罗兰色的绸缎映衬紫色的眼睛,左边酥胸裸露出来。阿斯塔波的善主大人们在低声交谈,丹妮举起一只银色细高脚杯,啜饮酸柿酒。她听不清所有的话,但听得出其中的贪婪。 八名商人各由两三名贴身奴隶服侍……其中最老的格拉兹旦带了六人。为不被看做乞丐,丹妮也带来自己的仆人:穿沙丝长裤和彩绘背心的伊丽与姬琪、老人白胡子和壮汉贝沃斯,还有血盟卫。乔拉爵士站在她身后,穿着绣有人立黑熊的绿外套,散发出朴实的汗臭,与阿斯塔波人浑身浸透的香水味形成鲜明对比。 “全部!?”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低吼道,他今天闻上去是桃子的味道。奴隶女孩用维斯特洛通用语把这个词重复了一遍。“若以千为单位,就是八千。她全部都要?此外还有六百,等凑齐一千就是九千。这些她也要?” “全部都要,”问题被翻译后,丹妮说,“八千,加六百……还有仍在训练中、没挣得尖刺盔的,全部都要。” 克拉兹尼又转向同伴们,再次商讨。翻译已把他们的名字告诉了丹妮,但她还记不精准。好像有四个格拉兹旦,想必是取自创世之初建立古吉斯帝国的“伟人”格拉兹旦。他们八个的长相都差不多:粗壮肥胖、琥珀色皮肤、宽鼻子、黑眼睛。直立的头发要么黑,要么暗红,要么就是红黑混杂——这是吉斯人的血统标志。他们都裹着托卡长袍,在阿斯塔波只有自由人才准穿这种服装。 据格罗莱船长所言,托卡长袍上的流苏代表各自的地位。来到这间位于金字塔顶的阴凉休憩厅的奴隶商人中,有两个穿的托卡长袍带银流苏,五个带金流苏,最老的格拉兹旦的流苏则是大颗白珍珠。当他在椅子上挪移或摆动手臂,它们便互相撞击,发出轻微的嗒嗒声。 “我们不能出售未完成训练的男孩。”一位银流苏的格拉兹旦对其他人说。 “当然可以卖,只要她出得起钱。”一位更胖的人说,他带着金流苏。 “他们没杀过婴儿,还不是无垢者,若将来在战场上表现不佳,必定损坏我们的名声。再说,即便我们明天就阉割五千男童,等他们适合出售还需要十年时间,怎么对下一位买家交代呢?” “我们就告诉他必须等,”胖子道,“口袋里的金钱胜过将来的收入。” 丹妮任凭他们争论,自己啜饮酸柿酒,装作茫然无知。不管价钱多高,我都要全买下来,她告诉自己。这座城市有上百个奴隶商人,但此刻在她面前的八位最有影响力。售卖床上奴隶、农奴、文书、工匠或教师的时候,这些人是竞争对手,但在制造和出售无垢者方面,他们世世代代结成联盟。砖与血造就阿斯塔波,砖与血造就她的子民。 最后宣布决定的是克拉兹尼:“告诉她,只要有足够的钱,可以带走八千,外加那六百,如果她想要的话。告诉她,一年后回来,我们再卖给她两千。” “一年后我就在维斯特洛了,”丹妮听完翻译后说,“我现在就要,全部都要。无垢者固然训练有素,即使如此,战斗仍会有伤亡。我需要那些男孩作为替补,随时准备取代他们的位置。”她把酒放到一边,俯身靠近奴隶女孩。“告诉善主大人们,我连那些还养着小狗的小家伙们也要;告诉他们,我为一个昨天才阉割的男孩付的价跟一个戴尖刺盔的无垢者相同。” 女孩把话转述。回答仍然是不。 丹妮恼怒地皱眉:“很好,告诉他们我付双倍价钱,只要能买下全部。” “双倍?”带金流苏的胖商人差点流下口水。 “这小婊子是个傻瓜,真的,”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说,“照我看,该要三倍价钱,她拼死也会付的。对,每个奴隶要十倍的价。” 留尖胡子的高个格拉兹旦用通用语讲话了,尽管不如奴隶女孩说得好。“陛下,”他瓮声瓮气地道,“维斯特洛是个富裕的国度,这点我们很清楚,但您现在并不是女王,或许永远也不会成为女王,而即使无垢者也可能在战斗中输给七大王国野蛮的钢铁骑士。容我提醒您一句,阿斯塔波的善主大人们不会拿奴隶来交换空口承诺。您想要所有太监,请问有没有足够的金钱或货物呢?” “你比我更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善主大人,”丹妮回答,“你们的人已经仔细查过我的船,记下每一颗玛瑙、每一罐藏红花。告诉我,我有多少?” “足够买一千个,”善主大人轻蔑地微笑,“然而您说要付双倍价钱,那么能买到五百。” “你那顶漂亮的王冠可以再多换一百,”胖子用瓦雷利亚语说,“那顶三头龙的王冠。” 丹妮等他的话被翻译过来。“我的王冠决不出售。”韦赛里斯卖掉母亲的宝冠,从此便没有欢乐,只余愤恨与暴戾,“我也决不会奴役我的子民,连他们的货物和马匹也不卖。但你们可以拥有我的船,包括大商船贝勒里恩号、划桨船瓦格哈尔号和米拉西斯号。”她预先通告过格罗莱和其他船长,也许事情会演变至此,不顾他们激烈的抗议。“三艘好船应该抵得上不少卑微的太监。” 肥胖的格拉兹旦转向其他人。他们再次轻声讨论。“两千,”尖胡子的家伙回头道,“这已经太多了,但善主大人们很慷慨,愿意考虑您急迫的需求。” 两千人不能实行她的计划。我必须全买下来。此刻,丹妮明白自己该怎样做,但那滋味苦涩得连酸柿酒也无法将其冲刷干净。她曾努力思考了很久,却找不到其他办法。这是我唯一的选择。“全部都要,”她说,“我给你们一条龙。” 身边的姬琪倒抽一口气。克拉兹尼朝同伴们微笑:“我不是告诉过你们吗?她拼死也会付的。” 白胡子因震惊而瞪大了眼睛,抓拐杖的手在颤抖。“不!”他冲她单膝跪道,“陛下,我请求您,用巨龙来赢得王座,而不是靠奴隶。您不能这么做——” “你不该冒昧地教训我。乔拉爵士,把白胡子带走。” 莫尔蒙粗暴地抓住老人的胳膊,将他拉起来,押送到外面的平台上。 “告诉善主大人们,我为这个插曲表示歉意,”丹妮对奴隶女孩说,“告诉他们,我等待着回答。” 然而她知道答案,她可以从他们烁烁放光的眼睛和竭力隐藏的笑容中看出来。阿斯塔波有数千名太监,还有更多等待阉割的奴隶男孩,但偌大的世界就只有三条活龙。而且吉斯人渴望着龙。他们怎会不渴望呢?创世之初,古吉斯帝国曾与瓦雷利亚五次大战,五次都以惨败告终。因为自由堡垒有龙,而吉斯帝国没有。 最年长的格拉兹旦在座位上不安地挪动,珠穗互相碰撞,发出轻轻的嗒嗒声。“任由我们选一条龙,”他用尖细而冷淡的声音说,“黑的那条最大、最健康。” “他叫卓耿。”她点点头。 “我们准许你保留王冠和符合女王身份的服饰,除此之外,所有货物、三艘船和卓耿都归我们。” “成交。”她用通用语说。 “成交。”老格拉兹旦用那含混的瓦雷利亚语回应。 其他人重复着珍珠流苏老头的话。“成交,”奴隶女孩翻译着,“成交,成交……八个成交。” “无垢者很快就能学会你们原始的语言,”一切商定后,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补充,“但需要你派奴隶去教。收下这一个作为我们的礼物吧,象征交易顺利。” “很好。”丹妮说。 奴隶女孩替他们翻译彼此的话。假如对于被当作成交的信物送出去有什么感受的话,她也很谨慎地没有表露出来。 丹妮在平台上经过白胡子阿斯坦身边时,他没有作声,而是默默地随丹妮下阶梯,边走边用硬木拐杖“嗒嗒”地敲击红砖。她没有责怪他的愤愤不平,因为她所做的事确实可悲。龙之母卖掉了她最强壮的孩子。只要想到这一点,她就很难过。 到得下面的骄傲广场,站在奴隶商人的金字塔与无垢者的军营之间灼热的红砖地上时,丹妮对老人发话了。“白胡子,”她说,“我需要你的谏言,你不必害怕真诚相谏……但只能在我们独处时说,在陌生人面前绝不要和我争执,明白吗?” “是,陛下。”他怏怏不快地道。 “记住,我不是孩子,”她告诉他,“我是你的女王。” “女王也会犯错。阿斯塔波人骗了您,陛下,一条龙比千军万马更有价值。三百年前,伊耿在‘怒火燎原’之役中便证明了这点。” “我知道伊耿证明了什么,与之相对,我也打算证明些什么。”丹妮转身面对温顺地站在轿边的奴隶女孩,“你有名字吗,还是也得每天从木桶里抽一个新的?” “只有无垢者才那样,”女孩说,随即意识到问题是用古瓦雷利亚语提的,她瞪大了眼睛,“噢。” “你叫‘噢’?” “不……陛下,请原谅小人的失礼。您的奴隶名叫弥桑黛,可……” “弥桑黛不是奴隶了,从此刻起,我将你解放。过来一起坐轿吧,我有话说。”拉卡洛扶她们上轿,丹妮放下帘子,隔开灰尘与热气。“若你肯留下,可以作为我的女仆之一,”她边说,轿子边走,“像为克拉兹尼服务一样为我传话。但若你思念父母,盼回家照料双亲,随时可以离开,不再为我效力。” “小人愿意留下,”女孩道,“小人……我……无处可去。小……我很乐意为您效力。” “我可以给你自由,但不能给你安全,”丹妮警告,“我必须横穿世界,去进行一场前途未知的战争。跟着我,你也许会挨饿、会得病,甚至被杀。” “vr morghulis。”弥桑黛用古瓦雷利亚语说。 “凡人皆有一死,”丹妮赞同,“但我们可以努力拼搏,改变生活。”她往后斜靠在垫子上,执起女孩的手,“无垢者真的全无恐惧?” “是的,陛下。” “你现在为我效力了,别害怕,对我说实话。他们真的感觉不到痛苦?” “勇气之酒消除了感觉。杀死婴儿之前,他们已经喝了许多年。” “他们真的很顺从?” “他们只知道顺从。若您不准他们呼吸,他们会觉得那比违背命令更容易。” 丹妮点点头。“等用不着的时候,我该拿他们怎么办呢?” “陛下?” “等我赢得战争的胜利,夺回父亲的王座,我的骑士们将收起武器,回到城堡里,回到妻儿和母亲身边……回到生活中去。但这些太监没有生活,到了无仗可打的时候,我该拿这八千个太监怎么办呢?” “无垢者是优秀的卫兵和看守,陛下,”弥桑黛道,“再说,如此精良又经验丰富的部队,不难找买家。” “他们说,在维斯特洛不能买卖人口。” “不管以哪方面而论,陛下,无垢者都不是人。” “若我真把他们卖掉,怎么知道他们不会被用来反对我呢?”丹妮尖锐地问,“他们会那么做吗?跟我作对,甚至伤害我?” “只要主人下令,他们就不会问问题,陛下。任何怀疑都早已从他们身上剔除,他们只知道顺从。”她有点不安,“当您……您用不着他们的时候……陛下可以命令他们自刎。” “即使如此,他们也会照办?” “是的,”弥桑黛的声音轻下去,“陛下。” 丹妮捏捏她的手。“但你不希望我让他们这么做,对吗?这是为什么?你为什么如此在意?” “小人不……我……陛下……” “告诉我。” 女孩垂下眼睛。“他们中有三个是我的兄弟,陛下。” 希望你的兄弟像你一样聪明而坚强。丹妮往后靠回枕垫上,让轿子载她继续前进,最后一次回到贝勒里恩号,把一切安排妥当。也许是最后一次回到卓耿身边了,她阴郁地抿紧嘴唇。 当晚是个狂风呼啸的黑暗长夜。丹妮一如往常地喂她的龙,却发现自己没有胃口。她独坐在船长室里哭了一会儿,花了很长时间才擦干眼泪,准备好跟格罗莱再争论一番。“伊利里欧总督不在这里,”最后她不得不告诉他,“即使他在,也无法动摇我的决心。比起船只,我更需要无垢者,退下,不要再说了。” 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怒火焚毁了恐惧与悲哀,带给她片刻的坚强。她连忙召来血盟卫和乔拉爵士。他们是她唯一真正信任的人。 完事之后,她本打算睡觉,好好休息,为明天做准备,但在狭小窒闷的舱室内翻来覆去一个小时,却始终不能如愿。她走出门,发现阿戈正就着一盏摇晃的油灯为弓安上新弦,拉卡洛盘腿坐在他身边,用油石打磨亚拉克弯刀。丹妮让他俩继续,自己走到上层甲板去体味夜晚清凉的空气。船员们各自来回奔忙,没有理会她,但乔拉爵士须臾便出现在栏杆边。他从来都离得不远,丹妮心想,他太了解我的心情。 “卡丽熙,您该睡会儿。明天会很炎热,很辛苦,我向您保证,您需要体力。” “记得埃萝叶吗?”她问他。 “那拉札林女孩?” “他们要强暴她,是我阻止了他们,并把她置于我的保护之下。可当我的日和星死后,马戈又把她夺了回去,将她大骑特骑,最后割了喉咙。阿戈说那是她的命。” “我记得。”乔拉说。 “我曾经十分孤独,无比寂寞,乔拉,除了哥哥就只有自己。我是如此一个担惊受怕的小东西,本该保护我的韦赛里斯,反而变本加厉地伤害我、恐吓我,甚至售卖我。他不该那么做。他不仅是我哥哥,还是我的国王。若非为保护弱者,诸神又怎么会指派国王和女王呢?” “有些国王自己指派自己,比如劳勃。” “他并非真正的君王,只是个篡夺者,”丹妮轻蔑地说,“毫无正义可言。正义……才是君王的追求。” 乔拉爵士没有回答。他只是微笑着抚摸她的头发,如此轻柔。这已足够。 那天晚上,她梦见自己就是雷加,正统率大军前往三叉戟河。但她骑的是龙,不是马。她看到长河对面篡夺者的叛军穿着玄冰的盔甲,而她用龙焰沐浴他们,让他们像露水一样融化,使得三叉戟河如洪流般迸发。她内心的一小部分知道自己在做梦,其余的部分则欢欣雀跃。事情正该如此。现实乃是场噩梦,而我这才刚刚醒来。 她果然在黑暗的舱室中醒来,仍然带着胜利的激情。贝勒里恩号似乎跟她一起苏醒,她听见木头微弱的吱嘎声,流水击打船壳,头顶的甲板有脚步声,以及别的…… 舱室内还有一个人。 “伊丽?姬琪?你们在哪儿?”女仆们没有应答。太黑了看不见,但她能听见她们的呼吸,“乔拉,是你吗?” “他们睡了,”一个女人说,“都睡了。”这声音非常接近,“真龙也需要睡眠。” 她就站在我面前。“谁在那儿?”丹妮朝黑暗中望去,有一个影子,一个极其模糊的轮廓,“你要干什么?” “记住: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要达西境,你必须往东。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若要光明,你必须通过阴影。” “魁晰?”丹妮从床上一跃而起,猛地打开门。昏黄的灯光泻进船舱,伊丽和姬琪睡意蒙眬地坐起来。“卡丽熙?”姬琪揉着眼睛喃喃地说。韦赛利昂也醒过来,张嘴喷出一团火焰,照亮了黑暗的角落。没有戴红漆面具女人的踪影。“卡丽熙,您不舒服?”姬琪问。 “一个梦。”丹妮摇摇头,“我做了一个梦,仅此而已。继续睡吧。我们都继续睡。”然而她试了又试,却再也没睡着。 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第二天早晨,丹妮经由港口城门进入阿斯塔波时,反复提醒自己。她不敢思考自己的随从是多么地少,多么地无足轻重,否则就会失去所有勇气。今天她骑在银马上,穿着马毛短裤和彩绘皮背心,一条青铜奖章带系于腰间,另两条交叉在胸前。伊丽和姬琪为她编好辫子,并挂上一个叮当作响的小银铃,代表在尘埃之殿中被她焚烧的魁尔斯不朽者。 今天早上,阿斯塔波的红砖街市几乎可算拥挤。奴隶和仆人排列在道路两边,奴隶商人和他们的女人则穿上托卡长袍,自阶梯形金字塔上俯视。说到底,他们跟魁尔斯人也没什么不同,她心想,不过是急切地想看看真龙,好告诉自己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她不由得略带悲哀地思及,不知其中多少人会有孩子。 阿戈握着巨大的双弧龙骨长弓走在前面,壮汉贝沃斯在母马右边步行,女孩弥桑黛在左侧,殿后的是身穿锁甲和外套的乔拉·莫尔蒙爵士,他朝任何敢靠近的人怒目而视。拉卡洛和乔戈护着轿子,丹妮已下令移除顶盖,把她的三头龙绑在平台上。伊丽和姬琪在轿旁骑行,努力让他们保持平静。此刻韦赛利昂的尾巴甩来甩去,烟雾从鼻孔里愤怒地升起;雷哥也觉得不大对劲,三次试图起飞,却被姬琪手里沉重的锁链牵制。卓耿则蜷成一团,翅膀和尾巴紧紧缩拢,唯独眼睛没有睡。 后面跟着她的子民:格罗莱和另外两个船长、他们的船员及八十三名多斯拉克人——卓戈的卡拉萨曾有十万人驰骋,而今留在她身边的只有这些。她将老弱妇孺置于队列内侧,其中还包括哺乳或怀孕的女人、小女孩与头发尚不能编辫子的小男孩。其余的——她所谓的战士们——骑在外侧,赶着那可怜的小马群,这一百多憔悴的马匹是经历红色荒原和黑色咸海硕果仅存的牲畜。 我应该缝上一面旗帜,她边想边领着褴褛的队伍沿阿斯塔波蜿蜒的河流向上游前进。她合上眼睛,想象着它的样子:一块平滑的黑色丝绸,上绣坦格利安家族的红色三头巨龙,喷出金色的火焰。这是雷加的旗帜。岸边出奇地宁静。阿斯塔波人称这条河为蠕虫河。它弯曲宽广,流速缓慢,点缀着许多林木繁茂的小岛。她瞥到其中一座岛上有孩童玩耍,在精致的大理石雕像间穿梭。另一座岛上有两个恋人在高大绿树的阴影下接吻,丝毫不觉害羞,就跟多斯拉克人在婚礼上的表现一样。他们没穿衣服,不知是自由人还是奴隶。 装饰着巨大青铜鹰身女妖像的骄傲广场太小,无法容纳所有无垢者,因此集合地点改在惩罚广场,正对着阿斯塔波的主城门。一旦丹妮莉丝完成交易,便可直接带他们离开城市。这里没有青铜雕像,只有一个木制平台,反叛的奴隶就是在此被折磨、被剥皮、被绞杀。“善主大人们将它放在这儿,好让它成为新奴隶进城后看到的第一样东西。”来到广场时,弥桑黛告诉她。 乍看一眼,丹妮以为那上面的奴隶有跟鸠格斯奈的斑纹马一样的皮肤,随着银马骑近,才发现蠕动的黑斑纹下是鲜红的生肉。苍蝇。苍蝇和蛆虫。如削苹果似的,反叛奴隶的皮肤被长长卷曲、一缕缕地剥下。有个人一条胳膊从手指到肘部爬满黑色的苍蝇,底下则是红色与白色。丹妮在他下方勒住缰绳:“这人干了什么?” “他抬起这只手反抗主人。” 丹妮的胃阵阵翻搅,连忙圈转银马,朝广场中央那支昂贵的军队奔去。他们一排一排又一排地站立着,个个都是没有人性的石头,是她的砖头太监。总共八千六百个经过完整训练、赢得尖刺盔的无垢者,外加五千多光着脑袋,装备长矛和短剑的受训者。她看到远方最后面的那些不过是孩子,但跟其他人一样站得笔直,纹丝不动。 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和他的同伴们在此恭候。其他出身高贵的阿斯塔波人也一簇簇站在大奴隶商人们身后,从银色细高脚杯里啜饮红酒,奴隶在他们中间穿梭,捧着盘盘橄榄、樱桃和无花果。年长的格拉兹旦坐在轿子里,由四名古铜色皮肤的高大奴隶抬着。六个枪骑兵沿广场边缘巡逻,挡住围观的人群。他们的黄丝披风上缝有许多闪亮铜盘,反射出明亮炫目的阳光,但她注意到他们胯下马匹的紧张。他们怕龙。真龙不怕他们。 克拉兹尼让一名奴隶扶她下马,因为他自己一手固定住托卡长袍,另一只手抓着一根华丽的长鞭。“他们都在这儿,”他看着弥桑黛,“告诉她,他们属于她了……只要她能付账。” “她能。”女孩道。 乔拉爵士一声令下,货物带上前来:六捆虎皮,三百匹精纺丝绸,无数罐藏红花、没药、胡椒粉、咖喱和豆蔻,一张玛瑙面具,十二只翡翠猴子,若干桶红色、黑色和绿色的墨水,一箱珍贵的黑紫晶,一箱珍珠,一桶填有蠕虫的去核橄榄,十二桶腌穴鱼,一面大铜锣及其锤子,十七只象牙眼睛,一个巨箱子,里面装满用丹妮读不懂的语言书写的书籍。此外,还有许多许多别的东西。她的人将它们在奴隶商人面前排成一堆。 交付过程中,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最后一次嘱咐她如何约束部队。“他们还很嫩,”他通过弥桑黛说,“告诉维斯特洛婊子,聪明的话就先让他们获得一些作战经验。此去西方,路上有许多小城市,很适合洗劫,不管取得什么战利品,都可以全部收归己有,因为无垢者对金钱和珠宝没有欲望。抓获的俘虏,靠一队护卫就能押回阿斯塔波。我们会买下其中健康的,价格从优。谁知道呢?也许十年之后,她给我们送来的男孩会继而成为无垢者,形成良性循环。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 最后,没有更多东西加到货物堆上了。等她的多斯拉克人再次上马后,丹妮道:“这是我们可以搬来的全部东西。其余的在船上,包括大批琥珀、红酒和黑米。船也是你们的。那么剩下的只有……” “……龙。”尖胡子的格拉兹旦用含混的通用语替她说完。 “他就在这儿。”乔拉爵士和贝沃斯随她走向轿子,卓耿和他的弟弟们正躺着晒太阳。姬琪松开锁链一端,递给她。她拉动链条,黑龙抬头,嘶叫起来,展开那如黑夜又猩红的翅膀。影子落在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身上,他贪婪地微笑。 丹妮将锁链递给奴隶商人,他交给她鞭子作为回应。鞭柄是精雕细刻的黑龙骨,镶嵌黄金,连着九根细长皮条,每根顶端都有一个镀金爪子。手柄后的黄金球是个女人的头,口中有象牙做的利齿。克拉兹尼称这鞭为“鹰身女妖之指”。 丹妮将鞭子握在手中转动。轻若鸡犬的一件事物,却承受着比圣母山还大的重量。“成交了吗?他们属于我了吗?” “成交了。”对方确认,同时猛地一拽锁链,想把卓耿从轿子上拽下来。 丹妮跨上银马。她的心在胸腔里怦怦直跳,她恐惧得要命。哥哥会这样吗?她不知雷加王子看到篡夺者的军团于三叉戟河对岸集结,旗帜尽在风中飘扬时,是否也如此不安。 她站在马镫上,把“鹰身女妖之指”举过头顶,让所有无垢者都看见。“成交了!”她提足中气大喊,“你们是我的了!”她用脚踵一踢母马,沿着第一排飞奔,高举着长鞭。“你们是真龙的子民!你们被买下了,账已付清!成交了!成交了!” 她瞥见老格拉兹旦突然转过灰色的脑袋。他听到我讲瓦雷利亚语了。其他奴隶商人没有在意,他们拥在克拉兹尼和龙的周围,彼此大声叫嚣。而尽管阿斯塔波人又拖又拽,卓耿就是不肯从轿子上移开。灰烟从张开的龙口中腾腾升起,他的长脖子一伸一缩,咬向奴隶商人的脸。 跨过三叉戟河的时刻到了,丹妮心想,她圈转银马,骑了回来,血盟卫们紧紧聚拢到身边。“你们有困难。”她评论。 “他不肯过来。”克拉兹尼说。 “那当然。真龙不是奴隶。”丹妮使尽全力用鞭抽向奴隶商人的脸。克拉兹尼尖叫着蹒跚着往后退去,鲜红的血从脸颊淌下,渗进洒了香水的胡子里。“鹰身女妖之指”将他的面目一下子撕成碎片,但她没有驻足细看。“卓耿,”她亲切地大喊,忘记了所有恐惧,“dracarys!” 黑龙展翅咆哮。 一道黑色的火焰旋转着直扑向克拉兹尼的面门,熔化了眼睛,果冻般的一团滑下面庞,头发和胡子里的油猛烈燃烧,刹那间,奴隶商人好似戴上了一顶燃烧的冠冕,足有他脑袋两倍之高。焦臭肉味盖过香气,而他的嚎叫淹没了所有声响。 惩罚广场立刻陷入血腥与混乱之中。善主大人们一边尖叫,一边跌跌撞撞地互相推挤,匆忙中被托卡长袍的流苏绊倒。卓耿懒洋洋地拍打着黑翼朝克拉兹尼飞去,让那奴隶商人再度尝到火焰的滋味,同时,伊丽和姬琪解开韦赛利昂和雷哥的锁链,三头龙同时出现在空中。丹妮回头看去,那些梳着恶魔般犄角、骄傲的阿斯塔波贵族战士中有三分之一正竭力安抚受惊的坐骑,另外三分之一则开始四散逃窜,明晃晃的铜盘披风在身后闪耀着光辉。有个人稳住马儿,拔出剑来,却被乔戈的鞭子缠住颈项,截断了呼喊。另一个被拉卡洛的亚拉克弯刀砍掉一只手,鲜血飞溅,骑在马上摇摇晃晃地逃了。阿戈镇定地搭箭上弦,朝穿托卡长袍的商人发射。银的、金的、普通的,不管什么流苏,逮到就射。壮汉贝沃斯也拔出亚拉克弯刀,挥舞着发起冲锋。 “拿起长矛!”丹妮听见一个阿斯塔波人在喊。那是格拉兹旦,托卡长袍上有沉重白珠穗的老格拉兹旦。“无垢者!保护我们,阻止他们,保护你们的主人!拿起长矛!拿起短剑!” 拉卡洛一箭射入他嘴里,抬轿子的奴隶们便一哄而散,将他随便扔在地上。老头爬到第一排太监跟前,他的血在砖地上积成一摊,但无垢者们甚至没有低头。他们一排一排又一排地站立着…… ……纹丝不动。诸神听见了我的祈祷。 “无垢者!”丹妮在他们面前奔驰,银金色的发辫于身后飞扬,每跑一步都伴着银铃轻响,“杀死善主,杀死士兵,杀死每一个穿托卡长袍或拿鞭子的人,但不要伤害十二岁以下的儿童,并砍断每一位奴隶的锁链。”她将“鹰身女妖之指”举在空中……狠狠丢掉。“自由!”她高呼,“dracarys!dracarys!” “dracarys!”他们高声呼应,那是她所听过最为动听的词语。“dracarys!dracarys!”奴隶商人们在他们四周逃窜、哭泣、乞求和死亡,满是尘埃的空气中充斥着长矛与火焰。 176.第176章 珊莎 今天早上,她的新裙服终于完工,女仆们用冒着蒸汽的热水注满浴盆,为她全身上下努力刷洗,直到皮肤变红。瑟曦派出自己的贴身侍女替她修剪指甲,理发梳洗,将她枣红色的秀发做成轻柔的小卷儿搭在背上。这位侍女还带来太后最喜欢的十来种香精,珊莎从中选出一瓶甜腻浓烈的花露水,混合着一丝柠檬的味道。侍女把香水倒在指尖,在她双耳、下巴和乳头上各一轻触。 随后瑟曦带着女裁缝亲自到场,品评珊莎的着装。内衣全是丝绸,裙服本身则由象牙色锦绣和银线编织,银色缎子镶边。当她放下胳膊,长袖快触到地板。这是成年女人的衣服,不是小姑娘家的,对此她很确定。紧身胸衣的v形开头几乎露到小腹,它由装饰繁复的密尔蕾丝织成,颜色是鸽子灰。裙子本身则又长又大,腰围极细,珊莎不得不屏住呼吸以便他们为她系紧缚带。她的新鞋子是浅灰色鹿皮拖鞋,缠在脚上,好似爱侣。“您真是太美了,小姐。”裁缝评论。 “是吗?是吗?”珊莎咯咯娇笑,一边旋身雀跃,裙裾飞舞婆娑。“噢,噢!”她简直等不及要让维拉斯看到了!他会爱上我的,会的,一定会的……他一定会忘了临冬城,爱上我这个人。噢! 瑟曦太后用批判的眼光仔细审视她。“我想,再加戴珠宝比较合适。就用乔佛里送的月长石发网吧。” “是,陛下。”太后的侍女回答。 看着发网挂在珊莎耳际,覆到脖子上,太后满意地点点头。“好,很好。诸神眷顾你呀,珊莎,将你造得这般美丽。把这么一位甜美纯真的女孩送给那个怪物,真叫人难以心安。” “怪物?什么怪物?”珊莎不懂。她指维拉斯?她怎么知道?除了她自己、玛格丽和荆棘女王,没人知道呀……噢,还有唐托斯知道,可他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丑啊! 瑟曦·兰尼斯特没有回答。“把斗篷拿来。”她下令,女仆们便遵命行事——这是一件装饰着无数珍珠的白天鹅绒长斗篷,上面用银线绣有一只凶猛的冰原狼。珊莎只消看它一眼,便突然恐惧起来。“这是你家族的颜色。”瑟曦道,女仆们则用一根纤细的银链在她脖子上系紧斗篷。 新娘斗篷。珊莎不由自主地伸手到喉咙,只想把这东西扯下来扔掉。 “闭上嘴巴,你会更漂亮,珊莎,”瑟曦告诉她,“现在出发吧,修士正等着你呢,还有无数的婚礼嘉宾。” “不,”珊莎冲口而出,“不!” “为什么不?你寄养于王家,国王就是你的监护人。既然你哥哥犯上作乱,已被剥夺一切权利,陛下就有义务为你安排婚姻。你的丈夫是我弟弟提利昂。” 他们盘算的是你的继承权,她满心作呕地想。我的弄臣骑士到底不是傻瓜,他没有骗我。珊莎从太后身边退开一步:“我不去。”我要嫁给维拉斯,我要成为高庭的夫人,求求你…… “这难为了你,我很明白。想哭就哭吧,如果是我的话,非扯头发不可。他是个卑鄙、肮脏、恶心的小怪物,但你必须嫁给他。” “您不能强迫我结婚!” “我们当然能强迫你。你可以像个淑女一样,安静地去,念诵那些誓言;也可以挣扎、尖叫,成为马房小弟们的笑柄——最后结果都没差别,你必须结婚,然后上床。”太后打开门,马林·特兰爵士和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穿着御林铁卫的全身鳞甲,正等在外面。“护送珊莎小姐去圣堂,”她吩咐,“如果她反抗,就拖着走,但不准弄坏衣服,它花了不少钱。” 珊莎拔腿就跑,没出一码就被瑟曦的侍女抓住。马林·特兰爵士狠狠瞪了她一眼,让她不禁畏缩,凯特布莱克则轻轻碰了碰她,道:“照陛下说的做,小可爱,一切没那么坏。冰原狼应该勇敢,不是吗?” 勇敢。珊莎深吸一口气。是的,我是史塔克家的人,应该勇敢起来。人们全看着她,他们的表情和那天她在场子上被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剥衣服时的观众没两样。那天,正是小恶魔,正是这个她今天要嫁的男人救了她。至少,他没这帮人坏,她告诉自己。“我会安静地去。” 瑟曦微笑:“我就知道你会。” 她去了,但整个脑海模模糊糊,记不得如何离开房间,如何走下阶梯,如何穿过庭院,唯一的想法就是强迫自己一步,又一步。马林爵士和奥斯蒙爵士把她夹在中间,他们身上的披风和她的新娘斗篷一般惨白,只是没有珠宝和冰原狼家徽。乔佛里在城堡圣堂外的阶梯上等她,他戴着王冠,一身绯红和金色的打扮,颇为耀眼。“今天,我就是你的父亲。”他宣布。 “不可能,”她反击,“你永远也不是。” 他脸色一黑。“我当然是。作为你父亲的替身,我有权将你嫁给任何人。任何人!只需一句话,你就得和猪倌小弟拜堂,同他睡在猪圈里。”他的碧眼兴奋地闪光,“我也可以把你赏给伊林·派恩爵士,你觉得呢?” 她的心一紧。“求求您,陛下,”她哀告,“如果……如果您曾经对我还有那么一点点的爱意,请不要让我嫁给您的——” “——舅舅?”提利昂·兰尼斯特穿过圣堂大门走出来。“陛下,”他对乔佛里说,“可否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和珊莎小姐单独谈谈?” 国王起初想拒绝,但他母亲狠狠瞪了他一眼,于是他退开几步。 提利昂穿一身装饰金色涡旋花纹的黑天鹅绒上衣,长靴为他增加了三寸身高,脖子系一条红宝石和狮子头的项链。但他脸上那道伤疤又红又可怕,鼻子更是丑陋不堪。“你真是太迷人了,珊莎。”他告诉她。 “谢谢您,大人。”她想不出别的话。我应该赞他英俊吗?如果我这样讲,他会把我看成骗子还是傻瓜?她垂下头,什么也没说。 “小姐,想到您被迫接受这次婚姻,如此突然,如此出乎意料,我感到非常遗憾。保守秘密是为了国家利益,这是我父亲大人的意思,为此他还不准我亲自前来迎接您,很抱歉。”他踱步过来,“我明白,这次婚姻不合你的意,我也不勉强。不愿意的话,尽可以拒绝我,选择我堂弟兰赛尔爵士。这样如何?他年纪与你相仿,长得也算不错。如果你觉得这样更好,只管开口,我决不阻拦。” 我不要嫁给任何兰尼斯特家的人,她想对他说,我要维拉斯,我要高庭,我要我们的小狗和花船,我要我的艾德、布兰登和瑞肯。但唐托斯的话又突然回荡在耳际:提利尔家的人和兰尼斯特完全是一丘之貉,毫无二致,他们盘算的是你的继承权。“您真是太好心了,大人,”她说,内心充满了绝望,“身为王家的被监护人,我的责任就是听从国王陛下的指示。” 他用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仔细审度她。“珊莎,我知道自己不是你们小姑娘家的梦中情人,”他轻柔地说,“但我也不是乔佛里。” “您不是,”她回答,“您一直对我很好,我记得的。” 提利昂伸出一只指头短小的粗手。“那么,来吧,让我们履行我们的责任。” 于是他们双手交握,由他把她领到婚礼祭坛前。修士站在天父和圣母之间,等着见证一对新人的结合。她看见唐托斯爵士穿着小丑的杂色服装,用又圆又大的眼睛盯着她瞧。御林铁卫中,巴隆·史文爵士和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在,但没有洛拉斯爵士的身影。提利尔家的人统统缺席,她猛然间意识到。但婚礼的宾客和见证人倒是不缺:太监瓦里斯、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菲利普·福特爵士、波隆爵士、贾拉巴·梭尔,还有其他十来个显贵齐聚一堂。她看见咳嗽的盖尔斯伯爵,看见正在吸奶的艾弥珊德伯爵夫人,还看见坦妲伯爵夫人那个怀孕的女儿正在莫名其妙地哭泣。 她在哭啊,珊莎心想,等婚礼完毕,我就会和她一样了。 对珊莎而言,整个仪式犹如在梦中进行。她温顺地完成了所有的一切。祷告、宣誓和歌颂,一百根长蜡烛在燃烧,一百道跳动的光线由她朦胧的泪眼看来,竟成千万道花火飘摇。她裹着印有父亲纹章的衣服,没人注意到她在哭;又或者他们早看到了,只是假装不在意。在一片麻木中,换斗篷的时刻到了。 作为国王,乔佛里代替了父亲艾德·史塔克公爵的位置。当他的手摸到她的肩膀,朝斗篷的钩扣伸去时,她僵硬得像根长枪。一只手扫过乳房,在上面捏了一下,接着她的新娘斗篷便解开了,乔佛里将其优雅而夸张地扫下,露齿而笑。 他舅舅则没他这份从容。提利昂穿的新郎斗篷又厚又重,红天鹅绒上绣着无数狮子,边沿是金色缎子与红宝石。没人帮忙,没人搬来一张凳子,而新郎比新娘整整矮了一尺半。他走到她身后,珊莎感到他用力拉她的裙子。他要我跪下,想到这,她不禁面颊通红。事情不该这样的。她上千次梦见自己的婚礼,梦见自己的未婚夫强壮而挺拔,高高地站在面前,将自己的斗篷披在她肩膀,表示永远的守护。随后,他一边靠过来为她系钩扣,一边轻轻吻她。 她感到第二次的拉扯,这次更急迫。我才不跪呢!反正没人在乎我的感受。 侏儒第三次拉她。而她顽固地噘起嘴巴,假装不去在意。身后,有人哧哧窃笑。是太后,她心想,不过是谁都没关系。到最后,所有人都笑了,其中乔佛里最为响亮。“唐托斯,你给我趴在地上,”国王命令,“我舅舅爬不到新娘子身上去呢。” 结果她的夫君大人得站在弄臣背上为她系好代表兰尼斯特家族的绯红斗篷。 珊莎转过身去,发现侏儒朝上瞪着她,嘴巴抿紧,脸庞就跟她身上的斗篷一般红。突然间,她为自己的顽固而羞愧,于是抚平裙子,跪在丈夫面前,让两人的头颅处于同一高度。“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愿你成为我的夫君和依靠。” “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侏儒嘶哑地念诵,“愿你成为我的妻子和连理。”他倾身向前,四片嘴唇在空中轻轻一触。 他好丑啊。当他靠近时,珊莎想。他简直比猎狗还丑。 修士将水晶高高举起,虹彩光芒照在他们脸上。“在此,在诸神和世人的见证下,”他朗声道,“我庄严宣布,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与史塔克家族的珊莎结为夫妻,从今以后,他们就是一个躯体,一个心灵,一个魂魄,直到永远。任何干涉他们婚姻的人,都将受到无情的诅咒。” 她咬紧嘴唇,才没有哭出来。 婚宴在首相塔里的小厅召开,约有五十人参加,其中除了婚礼的见证人,还有兰尼斯特家族的封臣和盟友等。提利尔家的成员终于现身。玛格丽忧伤地看了她一眼,荆棘女王由左手和右手扶持着进入,脸上的神情当她是具业已入土的死尸,而埃萝、雅兰和梅歌则装作不认识她。这就是我的朋友,珊莎苦涩地想。 她的丈夫喝得多,吃得少。当有人上来送菜或恭贺时,他简短地点点头,此外大部分时间里,阴沉得像岩石一样。婚宴似乎没个完,珊莎半点胃口都没有。她只盼这一切早早结束,却又害怕一切结束的时刻——因为那个时候,就要闹新房了。男人们会把她背向婚床,沿途脱个精光,大声喧哗粗鲁的玩笑,描述她今晚的遭遇;而女人们会对提利昂做同样的事。人们玩够后,就让他俩赤身裸体地抱在一起,退到新房外看热闹,隔门叫嚣各种淫秽的语言。这是维斯特洛的婚俗,从小她就觉得十分地好奇、兴奋和期待,如今却只感到恐惧。他们脱她衣服时她一定会哭的,一旦自己听到第一声淫荡的调笑,眼泪必定会不争气地流出来。 听到乐师开始演奏,她胆怯地将手放在提利昂的手上:“大人,我们是不是带领大家跳舞呢?” 他嘴唇扭了扭:“我认为我们今天已经带给大家足够的娱乐了,你觉得呢?” “遵命,大人。”她抽手回去。 于是,舞蹈改由乔佛里和玛格丽带领。这个怪物,怎能跳得如此优雅?珊莎忍不住想。她经常做白日梦,幻想自己如何在婚宴上雀跃跳舞,每双眼睛都注目于她和她的白马王子。在梦中,人人脸上都洋溢着欢乐;而如今,竟连自己的丈夫也没有笑。 客人们纷纷加入国王和他的未婚妻的行列。埃萝和她年轻的侍从未婚夫跳舞,梅歌与托曼王子跳舞。黑头发、大黑眼睛的密尔美女玛瑞魏斯夫人舞动得如此煽情,吸引了厅内每个男人的目光。提利尔公爵夫妇跳得有条不紊。凯冯·兰尼斯特爵士邀请了提利尔公爵的妹妹,洁娜·佛索威夫人。梅内狄斯·克连恩和被流放的王子贾拉巴·梭尔一起下场,王子穿着一身夸张的羽毛服饰。瑟曦·兰尼斯特太后先和雷德温伯爵跳舞,随后与罗宛伯爵,最后又找到自己的父亲,首相大人跳得流畅沉稳、不苟言笑。 珊莎静静坐着,手放于膝,目睹太后又跳又笑,甩动金色的发卷。她好迷人,珊莎迟钝地想,我好恨她。于是她别过头,去看月童和唐托斯跳舞。 “珊莎夫人,”加兰·提利尔爵士走到高台下面,“能否有幸与您跳一曲?如果您夫君大人同意的话?” 小恶魔大小不一的眼睛往中间一挤:“我的夫人想和谁跳就和谁跳。” 或许应该留在丈夫身边,可她实在太想跳……而且,而且加兰爵士是玛格丽、维拉斯和百花骑士的兄弟。“爵士先生,看到您的容颜相貌,我才明白人们为何称您为‘勇武的’加兰。”她执起他的手,一边说。 “夫人过誉。其实,这外号是我哥维拉斯起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我。” “保护您?”她不解地看着他。 加兰爵士笑道:“当年我是个胖胖的小男孩,而我们有个叔叔就叫‘粗胖的’加尔斯。为避免我将来和他一样,维拉斯替我取了这个外号。起初他还恶作剧地威胁我,要叫我‘贫血的’加兰,‘苦恼的’加兰和‘丑陋的’加兰呢。” 想到这些甜美的玩笑,珊莎不由得微笑。她忽然荒谬地开心起来,感到未来毕竟还有希望——即便希望不大。她笑着,任由音乐引导自己,迷失在舞步中,迷失在笛子、竖琴和风笛的吹奏中,迷失在鼓点的节律中……舞蹈让他们接近,她时而倒进加兰爵士怀里。“我夫人很关心您。”他悄悄地说。 “莱昂妮夫人真是太好心了。请告诉她,我一切都好。” “一个出嫁的新娘应该不只是‘好’而已,”他语调温柔,“您看起来都快哭了。” “这是欢乐的眼泪,爵士先生。” “您的眼睛泄露了一切。”加兰爵士带她转了一圈,将她拉近,“夫人,我见过您看我弟弟的目光。洛拉斯既勇敢又英俊,是我们家里的骄傲……但您的小恶魔才是丈夫的料,请相信我,他比看上去要高大得多。” 珊莎还来不及回答,音乐的变换便将两人分开。这一次的舞伴是红面孔、汗水淋漓的梅斯·提利尔,接着是玛瑞魏斯夫人,再下来是托曼王子。“我也想结婚,”胖胖的九岁小王子叫道,“我比我舅舅高呢!” “是啊,小家伙。”分开前珊莎告诉他。后来,凯冯爵士赞她美丽,贾拉巴·梭尔用她听不懂的盛夏群岛语言唧咕了半天,雷德温伯爵则祝愿她的婚姻快乐长久,并生出许多胖小子。再次换舞伴时,轮到她和乔佛里面对面。 珊莎立时僵硬,但国王紧握住她的手,将她拉近。“不用这么悲伤,我舅舅的确又矮又丑,但你可以来陪我。” “你要和玛格丽结婚的!” “国王可以随心所欲。我父亲就和许多妓女睡过。从前有个伊耿国王也这么做——似乎是伊耿三世,或者四世——他有许多妓女和许多私生子。”他们随音乐旋转,乔佛里给了她湿湿的一吻,“只要我开口,我舅舅就会把你送到我床上。” 珊莎拼命摇头:“不,他不会的。” “他当然会,否则我要他脑袋。从前那个伊耿国王就是这样,不管别人结没结婚,想要谁就要谁。” 谢天谢地,换舞伴的时间又到了。可她的脚僵成了木头,随后的罗宛伯爵、塔拉德爵士和埃萝的侍从未婚夫定然以为她是个特别蹩脚的舞伴。最后她重新轮到加兰爵士,幸运的是,舞蹈就在这时结束。 她的宽慰没有维持片刻,当乐声渐息,只听乔佛里大声嚷道:“闹新房的时间到了!让我们脱她的衣服,看看这头母狼拿什么和我舅舅交配吧!”其他人纷纷高声附和。 她的侏儒丈夫将目光缓缓地从酒杯间抬起来:“我不要闹新房。” 乔佛里一把抓住珊莎的胳膊:“必须!这是我的命令!” 小恶魔将匕首猛然插进桌子,握柄不住颤动。“很好,那你自己闹新房时就得装个假鸡巴去了,我会阉了你,我发誓。” 一阵骇然的沉默。珊莎想从乔佛里身边离开,但他握住不放,撕裂了她的袖子。没人听见,没人在意。只见瑟曦太后转向她的父亲:“您听见他的话了么?” 泰温公爵站起身来:“闹新房的事,我们可以商量。但是,提利昂,我不许你口出狂言,涉及国王的人身安全。” 她看见丈夫脸上青筋暴突。“我失言了,”他最后说,“这是个差劲的玩笑,陛下。” “你竟敢威胁要阉割我!”乔佛里尖叫。 “是啊,陛下,”提利昂说,“我好嫉妒您高贵的命根子,因为我自己的又短又小呢。”他邪恶地望着外甥:“噢,我又放肆了,请您别割了我舌头,否则我真不知该拿什么来满足您赐给我的娇妻哟。” 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忍俊不禁,其他人也窃窃偷笑,只有乔佛里和泰温公爵没有表情。“陛下,”首相大人说,“您瞧瞧,我儿子醉得一塌糊涂。” “是的,”小恶魔承认,“但没有醉到不能上床的地步。”他跳下高台,粗鲁地夺过珊莎的手。“来吧,老婆,该我撞开你的城门啰。今晚,让我们好好玩玩城堡游戏。” 珊莎羞红了脸,任侏儒带她走出小厅。我能有什么选择?提利昂走路的姿势简直就是古怪的蹒跚,尤其是像现在这般走得飞快的时候。诸神保佑,乔佛里或其他人没有跟上来。 由于他们是新婚夫妇,因此特别腾出首相塔高层一间大卧室供他们使用。进房后,提利昂一脚将门踢上。“珊莎,餐具柜里有一壶上好的青亭岛金色葡萄酒,请给我倒一杯,行么?” “这样好吗,大人?” “没有比这更好的了。你瞧,我其实没有醉,但我真的想喝醉。” 珊莎拿出两个杯子,一人倒满一杯。如果我也喝醉,会不会比较容易些?她坐在巨大的遮罩床边,狠狠吸了三口,喝掉半杯。酒是佳酿,但她紧张到品不出滋味,只觉头脑发晕。“您要我脱衣服吗,大人?” “提利昂。”他抬起头,“我叫提利昂,珊莎。” “提利昂。大人,您要我自己脱衣服,还是您帮我脱?”她又咽下一口酒。 小恶魔转头不看她:“我头一次结婚时,由一个喝醉酒的修士主持,一群猪作见证。我和我老婆就让我们的证人来操办婚宴。泰莎喂我骨头,我从她手上舔油脂,吃饱喝足后,我们笑闹着滚到床上……” “您结过婚?抱歉,我……我忘了。” “你什么也没忘,因为我从没给人讲过。” “您夫人是谁,大人?”珊莎不由得好奇。 “我的泰莎夫人,”他嘴唇扭曲,“来自西维费斯家族(注:silverfist,意为一把银币),他们家族的纹章是染血床单上的一百零一枚钱币——一百枚银币和一枚金币。我们的婚姻非常短暂……或许正与侏儒的身高相称吧。” 珊莎望着自己的手,什么也说不出来。 “你多大了,珊莎?”过了一会儿,提利昂问。 “十三岁,”她说,“还差半个月。” “诸神慈悲,”侏儒又灌了一大口酒,“好吧,说话也不会让你长大。那么,夫人,我们可以继续么?你愿意么?” “只要我丈夫开心,我什么都愿意。” 听到这话,他似乎很生气。“你把礼貌当城墙,将自己藏在后面。” “礼貌是贵妇人的盔甲。”珊莎回答。这是茉丹修女经常的教诲。 “我是你的丈夫。你应该把盔甲脱掉。” “您要我脱衣服吗?” “没错,”他推开酒杯,“我的父亲大人明令我必须完成这桩婚事。” 她开始脱衣服,手不住颤抖,好像没有指头,只剩十根残废的拇指。最后她终于勉力解开扣子和衣带,任斗篷、裙服、腰带和衬裙滑到地上。接着脱内衣,手臂和大腿都起了鸡皮疙瘩。她望向地板,羞得不敢看丈夫,等脱光后才扫了一眼,发现他正目不转睛地瞪着她,碧眼里闪动着饥渴,黑眼里则是怒火。珊莎说不准哪边更可怕。 “你还是个孩子。”丈夫道。 她用双手遮住乳房:“我有月事了。” “你还是个孩子,”他重复,“但我想要你。你害怕吗,珊莎?” “怕。” “我也害怕。我知道我很丑——” “不,我的夫君——” 他站起来:“不用说谎,珊莎,我明白自己是个畸形儿,长得可怕又丑陋,身材矮小得不成比例,可是……”她听见他吞了吞口水。“……可是,只要在床上,吹灭蜡烛,我就和其他男人一样强。吹灭蜡烛,我就是你的百花骑士。”他又灌下一口酒,“我很慷慨,对忠实于我的人,都会回报以忠实。你瞧,打起仗来我不是懦夫,用起脑子也不差——至少,这点小聪明应该得到肯定吧。再说,我这个人还算温柔,温柔可不是我们兰尼斯特家族的禀性呢,但我知道自己能做到。我可以……我可以当你的好丈夫。” 他和我一样害怕,珊莎终于明白。或许该对他好一点,但她实在做不到。在她心底,能感觉到的只有丝丝怜悯,而怜悯是欲望的毒药。他定定地望着她,期盼她说些什么,但她什么也说不出来。她只是浑身发抖地站着。 当他清楚她不会给他任何答案时,提利昂·兰尼斯特一口喝干了所有的酒。“我明白了,”他痛苦地说,“上床吧,珊莎。我们必须履行责任。” 她爬上羽床,觉察到他继续瞪着她。床边小桌上燃着一支加香料的蜂蜡烛,被单间撒了无数玫瑰花瓣。她牵起毯子,想盖住身体,只听丈夫道:“不。” 她觉得很冷,但还是顺从了,同时闭上眼睛,静静地等待。过了片刻,她听见丈夫脱下鞋子,随后是脱衣服的沙沙声。当他跳上床,将手放到她乳房上时,珊莎再次发起抖来。她紧紧闭上眼睛,每块肌肉都紧绷,内心恐惧着即将发生的事。他会再摸她吗?会吻她么?她应该打开双腿吗?她不知该怎么做。 “珊莎,”丈夫的手放开了,“请你睁开眼睛。” 她必须顺从丈夫的,于是她睁开眼睛。只见对方裸着身子坐在她脚边,双腿交接的地方,又长又硬的男根从一丛粗厚的金毛中伸出来——那也是他全身上下唯一挺拔的地方。 “夫人,”提利昂开口,“别误会,你真的非常可爱,可我……我做不到。唉,我父亲真是个混蛋!没关系,我们可以等,一月、一年、一个季节,无论多久。等你了解我、相信我的时候再做吧。”他笑笑,似乎想让她安心,可没鼻子的脸却更可怕和古怪了。 看着他,珊莎告诉自己,看着自己的丈夫,好好了解他。茉丹修女说过,每个男人都有其可爱之处,去发现他的优点吧,努力观察。于是她瞧向丈夫矮短的双腿、浮胀的额头、一碧一黑的眼睛和满头满脸的金发金须。好丑哦,连他的男根也一样,又大又长,脉络突出,带一个涨成深紫色的头。不对,不对,他哪有一点美?我到底造了什么孽,上天要我嫁给他? “以我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小恶魔道,“我发誓,在你心甘情愿接受我之前,我决不碰你。” 她鼓起所有勇气,望向丈夫那对大小不一的眼睛:“大人,如果我说永远也不行呢?” 他嘴唇抽搐,好似她甩了他一巴掌:“永远也不行?” 她脖子僵硬,连自己也不明白到底点头了没有。 “原来如此,”他说,“原来如此,这就是诸神造妓女的原因吧。”他将粗短的指头握成拳,从床上爬了下去。 177.第177章 艾莉亚 石堂镇是艾莉亚离开君临之后见过最大的市镇,哈尔温说,她父亲曾在此取得一场著名的胜利。 “当年疯王的部队追赶劳勃,试图在他跟你父亲会合之前逮住他,”向城门骑去时,他告诉艾莉亚,“年轻的风息堡公爵受了伤,由当地一些朋友照料,而首相克林顿伯爵亲率大军攻取了这座市镇,开始挨家挨户搜查。在他们找到之前,艾德公爵和你外公及时赶到,攻破城防,与克林顿伯爵展开激烈巷战。双方在每条街道中战斗,甚至在房顶上战斗,所有圣堂都鸣响钟声,警告百姓们锁好门窗。当钟声响起,劳勃从藏身之处冲出来参战,据说他那天杀了六个敌人,其中之一是著名的骑士米斯·慕顿,曾为雷加王子的侍从。他本想把首相也杀掉的,可惜混战当中两人没有交手的机会。然而克林顿重伤你徒利外公,杀死谷地的宠儿丹尼斯·艾林爵士,但当意识到战局终归无望之时,他逃得跟自己纹章上的狮鹫一般快。后人称此战为‘鸣钟之役’。劳勃常说,这是你父亲的胜利,不是他的。” 依所见的景象推断,艾莉亚认为此处最近也发生过战斗。城门由新原木制成,墙外一堆焦黑的木板诉说着老城门的命运。 石堂镇守卫紧严,但当城门队长看清他们是谁,便打开突击口。“你们打哪儿弄吃的去?”进入时,汤姆好奇地问。 “我们这边情况还不算太糟。‘疯猎人’赶来一群羊,黑水河上有交易,而且万幸的是河南边的庄稼没被烧。妈的,许多不要脸的家伙来抢我们。狼仔来过,血戏班来过,要吃的、要财物、要小妞,还要找该死的弑君者。据说他从艾德慕公爵指缝间溜走了。” “艾德慕公爵?”柠檬皱起眉头,“霍斯特公爵死了?” “死了,快死了。你觉得兰尼斯特会不会朝黑水河跑?‘疯猎人’认定这是到君临最快的路。”队长没等他们答话,“他带狗到处去搜,如果詹姆爵士过来,一定会被找到。瞧,我亲眼见过这群狗撕碎熊的景象,不知它们喜不喜欢狮子的味道?” “一具啃烂的尸体对谁都没用,”柠檬说,“‘疯猎人’这傻瓜应该很清楚才对。” “西方人打过来的时候,操了猎人的老婆和妹妹,烧他的庄稼,吃掉他一半的羊,又故意宰死另一半,还杀了六条狗,尸体丢进他家井里。我敢说,一具啃烂的尸体正合他意——也合我意。” “他是个蠢蛋,”柠檬道,“我只能这么说。你呢,你比他更蠢。” 土匪们沿着她父亲战斗过的街道前进,艾莉亚在哈尔温和安盖中间骑行。她看到山丘上的圣堂,下面连着一座矮小坚固的灰石庄园,相对市镇而言,显得有些小。其余房屋有三分之一成了焦黑空壳,半个人影都没有。“镇民死光了?” “哪儿啊,只是害羞而已。”安盖指指房顶上两名十字弓手和几个蜷缩在酒馆废墟中、满脸黑灰的男孩。前方有个面包师打开百叶窗,朝柠檬大声喊叫。话音让更多人从藏身处走出来,石堂镇慢慢恢复了生气。 市镇中央的集市广场里耸立着一座喷泉,呈跃出的鳟鱼状,水源源不断自它嘴里流入浅池。妇女们在那儿用提桶和水壶汲水。数尺之外,十来个铁笼子挂在吱嘎作响的木桩上。鸦笼,艾莉亚知道这种刑法——乌鸦在笼外,拍打着栏杆;人在里面,至死方休。柠檬皱眉勒住缰绳:“怎么回事?” “正义的制裁。”水池边的妇人回答。 “哦,你们的麻绳不够用了?” “威尔伯特爵士下的令?”汤姆问。 一个男人苦涩地笑道:“威尔伯特爵士一年前就给狮子宰啦。他儿子们追随少狼主,去西境养得肥肥的,怎会在乎我们这帮贱民?抓住狼仔的是‘疯猎人’。” 狼。艾莉亚一阵冰凉。是罗柏的人,我父亲的人。她不由自主地骑向这排笼子。栅栏里的空间如此狭小,被囚禁的人既不能坐下,也不能转身,只能光着身子站立,暴露于阳光和雨露之下。头三个笼子里的人已经死了,食腐乌鸦吃掉了他们的眼睛,空空的眼眶注视着她。第四个人在她经过时动了起来。他嘴边长满凌乱的胡须,其中都是血和苍蝇。当他开口说话,苍蝇便一下子飞散开来,围着他的脑袋嗡嗡作响。“水,”嘶哑的声音说,“求求你……水……” 隔壁笼子里的人听见声音,也睁开眼睛。“这儿,”他道,“这儿,我,给水。”他是个老人,灰色的胡须,秃顶上布满斑斑点点的棕色老人斑。 老人后面又有一个死者,红色的大胡子,一条褴褛的灰绷带缠在右耳和太阳穴上,最可怕的是两腿之间只剩一个结了棕色硬痂的洞,里面爬满蛆虫。再往后是个胖子,鸦笼如此之小,无法想象当初他们是如何将他弄进去的。栅栏痛苦地压进他的肚子,皮肉则从铁条间鼓出来,终日曝晒使他从头到脚都灼成了鲜艳的红。当他移动时,笼子一边摇晃,一边吱嘎作响。艾莉亚看到他皮肤上苍白的条纹,那是被铁条遮挡住阳光的地方。 “你们是谁的手下?”她问他们。 听见她问话,胖子睁开眼睛。眼睛周围的皮肤红得如此厉害,以至于艾莉亚联想到漂浮在一碟鲜血之上的白煮蛋。“水……喝水……” “谁的?”她又问。 “别管他们,小子,”镇民告诉她,“不关你的事。你走你的路。” “他们干了些什么?”她问他。 “他们在翻斗瀑砍死八个人,”他解释,“说是要找弑君者,找不到,就开始强暴和谋杀。”他用大拇指比比那具本该是命根子的地方却爬满蛆虫的尸体。“那家伙肆意下流,罪有应得。好啦,快走吧。” “一口,”胖子朝下面喊,“行行好,孩子,就一口。”老人抬起胳膊抓住栏杆,他的笼子剧烈摇晃起来。“水。”胡子里满是苍蝇的人喘着气说。 她看着他们肮脏的头发、凌乱的胡须和通红的眼睛,看着他们因干渴而开裂出血的嘴唇。他们是狼,她心想,和我一样。这就是她的族群吗?他们怎可能是罗柏的手下?她想揍他们,狠狠地揍他们;她也想哭喊。所有的北方人——不论死活——似乎都期盼地瞧着她。老人从铁栅杆间挤出三根指头,“水,”他说,“水。” 艾莉亚从马上一跃而下。他们伤害不了我,他们都快死了。她取出铺盖卷里的杯子,向喷泉走去。“想干吗,小子?”镇民叫道,“不关你的事。”她浑不理会,将杯子举到鱼嘴边。水溅到手指和衣袖上,但艾莉亚没有动,直到杯子灌满。当她返身走向笼子时,镇民过来阻止:“离他们远点,小子——” “她是个女孩,”哈尔温说,“别碰她。” “没错,”柠檬说,“贝里伯爵不会赞成把人关在笼子里,活活渴死。你们干吗不学正派人的样,送他们上吊呢?” “他们在翻斗瀑做的,可不是什么正派人的事!”镇民冲他吼。 栅栏之间的空隙太窄,无法把杯子递进去,好在哈尔温和詹德利过来帮忙。她踩在哈尔温并拢的双手上,跃至詹德利肩头,然后抓住笼顶栅栏。胖子仰脸贴紧铁条,艾莉亚把水浇下去。他急切地吮吸,清水顺着脑袋、面庞和双手流下,他又去舔潮湿的栅栏。若不是艾莉亚赶忙抽手,他还要舔她的手指。接着她用同样的方式给另外两人喂水,一大群人聚过来看。“这事‘疯猎人’会知道的!”一个男人威胁,“他不会喜欢。是的,他不会喜欢!” “那他更不喜欢这个。”安盖给长弓上弦,并从箭袋里抽出一支箭,引弓而射。羽箭自下而上,正穿胖子下颌,他抖动一下,便死了,但笼子使他无法倒下。射手又放两箭,了结了另两个北方人。一时间,集市广场里只剩水花溅落声和苍蝇的嗡嗡响。 vr morghulis。艾莉亚默念。 集市广场东面矗立着一座朴素的客栈,石灰粉刷的墙,碎裂的窗户,半边屋顶被烧,但洞给补上了。门上悬有一块木招牌,画了一只咬掉一大口的蜜桃。他们在客栈角落的马厩边下马,绿胡子大声呼喊马夫。 丰满的红发店家一看到他们便愉快地大声吆喝,开起嘲弄的玩笑:“哈哈,你是绿胡子?灰胡子?圣母慈悲,你啥时候变得这般老了?柠檬,是你吗?还穿着这件破斗篷,对吧?我知道你从来不洗,我知道,你怕上面的尿被清掉之后,我们发现你原来是个逃跑的御林铁卫!七弦汤姆,好色的老山羊!来看儿子啦?来晚了来晚了,他骑马跟那该死的猎人走了。喏,别说他不是你儿子!” “他没有我的嗓子。”汤姆虚弱地抗议。 “但他有你的鼻子。没错,听姑娘们说,其余部分也和你差不多。”此时她发现了詹德利,便在他脸上捏了一把,“瞧瞧,多棒的小公牛。这胳膊,等着艾丽斯来瞧吧。哎哟,他还像女孩子一样脸红。好咧,艾丽斯会帮你改改的,小子,她不会才怪。” 艾莉亚从没见过詹德利脸红。“艾菊,别碰大牛,他是个好孩子,”七弦汤姆道,“我们只需要床,舒服地睡一晚。” “这话只能代表你自己的意见,我的好歌手。”安盖伸手搂住一位健壮的年轻女仆,她脸上的雀斑跟他一样多。 “床当然有,”红发的艾菊说,“蜜桃客栈从不缺床。但你们得先进澡盆,上次来老娘屋檐下过夜,把跳蚤全留下了。”她戳戳绿胡子的胸膛:“你身上的还是绿色!要不要吃东西?” “你有的话,当然却之不恭。”汤姆确认。 “你啥时候说过不要呢,汤姆?”女人呵斥,“喏,我会给你的朋友们烤头羊,给你一只干瘪瘪的老耗子。呸,连这你都不配,除非给老娘哼三两支曲儿,或许我就心软了。唉,没办法,谁叫我喜欢同情人呢。好啦,来吧,来吧。卡丝,兰娜,烧几壶水。吉欣,帮我脱他们的衣服,它们也得煮一煮。” 她的威胁一一兑现。艾莉亚拼命分辩:不到两周前才在橡果厅洗了两次,但红发女人毫不理会。两个女仆一边将她硬生生架上楼梯,一边争论她到底是男是女。叫海丽的女仆赢了,因此另一个不得不提来热水,用刚毛刷替她使劲搓背,几乎搓掉一层皮。她们拿走斯莫伍德夫人给她的衣服,替她换上带花边的亚麻布衣,把她打扮得像珊莎的玩具娃娃。好在她饿了,无暇顾及这么多,等她们弄完后连忙下楼吃东西。 艾莉亚穿着笨乎乎的女孩衣服坐到大厅时,记起西利欧·佛瑞尔的教诲,要她“洞察真相”。她发现这里的女侍比任何一家客栈都多,而且大多年轻标致。从黄昏时分起,蜜桃客栈就有许多男人进进出出,但他们都不在厅内逗留,甚至当汤姆拿出木竖琴,唱起“六女同池”,也没有吸引什么人关注。木制楼梯老旧高耸,男人带女孩上楼,踩出剧烈的吱嘎声。“我打赌,这是一间妓院。”她低声对詹德利说。 “你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妓院。” “我知道,”她坚持,“就是有许多女孩的客栈。” 他又涨红了脸。“那你在这儿干吗?”他问,“该死,贵族小姐不该来妓院,大家都知道。” 一个女孩坐到他对面的凳子上。“谁是贵族小姐?那个瘦瘦的?”她看看艾莉亚,咧嘴大笑,“我还是国王的女儿呢。” 艾莉亚知道自己受了嘲弄。“你才不是。” “啊,那可说不定哦。”女孩耸耸肩,一侧外衣滑落下来,“他们说劳勃国王躲这儿的时候跟我妈上过床,然后才去打仗。虽然所有女人他都上过,但勒斯林说他最喜欢我妈。” 这女孩确实有国王的头发,艾莉亚心想,浓厚稠密的炭黑头发。这不能说明任何问题。詹德利也有。许多人都有黑头发。 “我妈为我取名钟儿,”女孩告诉詹德利,“以纪念那场战役。好啦,我打赌我可以敲响你的钟,你想不想要啊?” “不想。”他生硬地说。 “才怪,我打赌你想。”她一只手顺着他的胳膊滑过。“索罗斯和闪电大王的朋友我不收费。” “不想,我说了不想。”詹德利猛然起身,离开桌子,走进外面的夜色之中。 钟儿转向艾莉亚:“他不喜欢女孩子?” 艾莉亚耸耸肩:“他不过是笨啦,就喜欢打磨头盔,用锤子敲剑。” “哦。”钟儿将外衣拉回肩头,找幸运杰克说话去了。不一会儿,她就坐上他膝盖,一边咯咯笑,一边喝他杯里的酒。绿胡子要来两个女孩,两边膝盖各坐一个。安盖跟那雀斑脸的姑娘一起消失,柠檬也不见了。七弦汤姆坐在壁炉边唱“春天绽放的春花”。艾莉亚边听,边啜饮红发女人准她喝的掺水葡萄酒。广场上,死人在鸦笼里腐烂,但蜜桃客栈中的每个人都兴高采烈,只是有些人笑得太夸张,似乎想遮掩什么。 现在正是溜出去偷马的好时机,但艾莉亚看不到这样做的好处。她顶多骑到城门口。那个队长绝不会放我过去,即使他让我过去,哈尔温也会追来,或者那个带狗的“疯猎人”。她希望自己有张地图,知道石堂镇离奔流城究竟有多远就好了。 不知不觉间,艾莉亚的杯子空了,她打起哈欠。詹德利还没回来。七弦汤姆唱起“两颗跳动如一的心”,唱一句吻一个姑娘。窗边角落里,柠檬和哈尔温在跟红发的艾菊低声交谈。“……在詹姆的牢房里待了一夜,”她听见女人说,“她和另一个女的,杀蓝礼的那个。他们三人待在一起,到第二天早上,凯特琳夫人便为爱情放了他。”她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冷笑。 这不是真的,艾莉亚心想,母亲决不会。她突然觉得既悲伤,又愤怒,又孤独。 一个老头在她边上坐下。“哎哟,这不是个美丽的小桃子吗?”他的呼吸跟笼子里的死人一样臭,小小的猪眼睛上上下下打量她,“我可爱的蜜桃姑娘叫什么名儿啊?” 半晌间,她不知该怎么伪装。她不是什么蜜桃姑娘,但在这里,在这个臭烘烘的陌生醉汉面前,也不可以做艾莉亚·史塔克。“我是……” “她是我妹妹。”詹德利的手沉重地搭在老头肩上,使劲捏了一把,“别碰她。” 那人转过头来,想要争执,看到詹德利的身材,又缩了回去:“她是你妹子,啊?那你算哪门子哥哥?我才不会把老妹带来蜜桃客栈咧,嘿,决不会。”他从凳子上起立,咕哝着走开,去找别的伴。 “你干吗这么说?”艾莉亚跳将起来,“你又不是我哥。” “没错,”他生气地道,“我出身低贱,做不了大小姐的亲戚。” 艾莉亚被他的怒气吓了一跳:“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就是那个意思。”他一屁股坐到凳子上,捧起一杯酒,“走开。我想安安静静地喝酒,然后也许去找那个黑发女孩,让她敲响我的钟。” “但是……” “我说了,走开。小姐。” 艾莉亚转身离开,将他抛下。顽固呆笨的杂种小子,就这副德行。他爱敲多少钟就敲多少,不关她事。 他们的卧室被安排在楼梯顶端,位于屋檐之下。蜜桃客栈也许不缺床,但为这群土匪,就只提供了一张。然而那是一张大床,差不多填满整间屋子,而茅草褥子虽然发了霉,却足以应付所有人。此刻整张床由她一人独享。她的衣服挂在墙头钩子上,在詹德利和柠檬的东西中间。于是艾莉亚脱下花边布衣,将自己的短装从头上套进,爬上床,钻进毯子底下。“瑟曦太后,”她低声对枕头说,“乔佛里国王,伊林爵士,马林爵士。邓森,拉夫,波利佛。记事本,猎狗,魔山格雷果爵士。”她有时候喜欢打乱顺序,有助于记清名字和他们所做的事。他们中有的或许已经死了,她心想,或许被关在某处的铁笼子里,任乌鸦啄出眼珠。 她合上眼就睡着了。那晚,她梦到自己又成了一匹狼,在潮湿的树林里穿行,空气中满是雨水、腐肉和鲜血的味道。在梦中,这些都很美好,艾莉亚知道自己没什么好怕。她强壮、敏捷而凶猛,而她的族群、她的兄弟姐妹们,全都跟着她。他们合力捕到一匹受惊的马,撕裂它的喉咙,享用大餐。月亮冲破乌云,她仰天长啸。 黎明来临的时候,她被一阵狗吠吵醒。 艾莉亚呵欠着坐起来。詹德利在她左边挪了挪,柠檬斗篷则在右边大打呼噜,呼噜声几乎被外面的狗吠所淹没。一定有好几十条狗。她爬出毯子,跃过柠檬、汤姆和幸运杰克,来到窗边。掀开百叶窗,寒风与湿气一起涌进,天色灰暗阴沉。下面的广场里,狗们一边吠叫一边打转,不停呼号咆哮。这群狗中包括黑色巨獒犬、精瘦的狼犬、黑白相间的牧羊犬,还有艾莉亚不认识的品种——长着黄色长牙、毛发浓密杂乱的斑纹猛兽。旅馆和喷泉之间,十来个骑手跨在马上,监督镇民们打开胖子的铁笼,使劲拽他胳膊,将肿胀的尸体扯出来,扔到地上。狗们见状一拥而上,将块块血肉从骨头上撕下。 艾莉亚听见一个骑手的笑声。“这就是你的新城堡,该死的兰尼斯特混蛋,”他说,“对你来说有点小,但别担心,会想法子把你塞进去的。”他身边有个沉默的囚犯,圈圈麻绳捆住手腕,许多镇民拿屎泼他,但他躲也不躲。“你将在笼里腐烂,”俘虏他的人大声说,“乌鸦会啄出你的眼珠,而我们大把大把地花你的兰尼斯特臭钱!等乌鸦吃饱后,再把你剩下的部分送给你那该死的兄弟。不过我怀疑到时候他还认不认得你。” 吵闹声弄醒了蜜桃客栈里的许多客人。詹德利挤到艾莉亚边上,从窗户望出去,汤姆站在他们身后,像出生时一样一丝不挂。“妈的,喊什么喊?”柠檬在床上抱怨,“老子想好好睡一觉。” “绿胡子在哪儿?”汤姆问他。 “在艾菊床上,”柠檬说,“怎么了?” “把他和射手找到。‘疯猎人’回来了,要把人关进笼子。” “兰尼斯特,”艾莉亚说,“我听见他喊‘兰尼斯特’。” “抓住弑君者了?”詹德利想知道。 下面广场上,一块石头砸到俘虏脸颊上,打得他转过头来。不是弑君者,艾莉亚心想,但诸神毕竟听见了我的祈祷。 178.第178章 琼恩 野人们牵马出洞时,白灵已经不见了。他找得到黑城堡吗?琼恩吸吸晨间清爽的空气,留给自己一线希望。东方的天空,地平线处是粉红,以上渐化为浅灰。拂晓神剑仍悬于南,剑柄那颗明亮的白星如黎明的钻石一般闪耀,下方阴暗的黑灰森林慢慢呈现出绿、金黄、红、褐等各种色彩。在士卒松、橡树、岑树、哨兵树和鱼梁木上方,矗立着绝境长城,斑驳的尘土与污垢之下是闪光的白色冰墙。 马格拿派十几个人骑马往东,十几个人往西,爬上能找到的最高点,以观察树林里和高墙上是否藏有游骑兵。一旦发现守夜人出没,瑟恩人就会吹响镶青铜的战号示警。其余野人随贾尔行动,琼恩和耶哥蕊特也包括在内。这将是年轻掠袭者的荣耀时刻。 人们常说长城足有七百尺高,但贾尔选的地点可谓既高且低。在他们面前,冰墙自林间笔直升起,仿如无垠峭壁,顶上是风蚀的城垛,粗看上去离头顶得有八百尺,甚至九百尺。随着逐渐靠近,琼恩意识到其中的欺骗性:当年筑城者布兰登将巨大的基石依山设置,能放哪里就放哪里,而此处峰峦起伏,高度不一。 班扬叔叔说,长城在黑城堡以东是一把剑,以西则是一条蛇。果真如此。只见冰墙掠过一座巨大山峰,接着沉入谷底,然后爬上一道匕首般锋利、绵延一里格多的花岗岩悬崖,沿参差不齐的山顶前进,随后又沉入更深的谷沟,接着再度爬升,目力所及,可见它从一山跃向另一山,深入西方腹地。 贾尔企图袭击沿着山脊的一段冰墙。此处尽管墙顶高耸,离森林有八百尺,但其中三分之一强是泥土岩石而非冰雪,坡度对马匹来说太陡,比先民拳峰还难爬,但相对于完全垂直的墙面,人登上去还是相对容易的。况且山脊上布满树木,提供了很好的遮蔽。从前,黑衣兄弟们每天提斧出去砍伐越界的林木,决不让森林延伸到长城以北半里之内,但如今人手匮乏,这儿的树直长到冰墙底部。 今天将是潮湿而寒冷的一天,而在长城成吨的坚冰下则更加潮湿,更加寒冷。越是接近,队伍中的瑟恩人越是踌躇。他们从没见过长城,连马格拿都没见过,琼恩意识到,它的庞大令他们惊恐。在七大王国,人们说长城是世界的尽头。对他们而言又何尝不是?只不过说法取决于所处的位置罢了。 我呢?我究竟处在哪边?琼恩不知道。要跟耶哥蕊特厮守,就得全心全意当野人;如果丢下她不管,继续履行职责,也许会连累对方被马格拿掏心;而若把她带走……假设她愿意走,这点尚远不能确定……也不可能带回黑城堡,跟弟兄们一起生活。在七大王国,逃兵和野人走到哪里都不受欢迎。早知道我们当初就去找詹德尔的子孙。但他们更可能吃了我们…… 长城丝毫没有吓倒贾尔的部下。他们每人都曾亲自越过长城。大家在山脊底部下马,贾尔喊了若干名字,便有十一人出列聚在周围。他们都很年轻,最大的不超过二十五岁,有两人甚至比琼恩还小。但个个精瘦结实,强健的模样让他想起石蛇——遭遇叮当衫穷追时,断掌派他徒步离开,不知这位弟兄此刻身在何方呢? 在长城的阴影里,野人们做好准备,将卷卷粗麻绳绕在一侧肩头,斜挎过胸,然后绑上奇特的软鹿皮靴,靴子顶端有突出的尖刺——贾尔和另两人的是铁制,有一些是铜制,但多数是参差不齐的骨头。小石锤挂在臀间,一个装满铁钉、骨钉乃至兽角钉的皮袋悬于另一侧,冰斧则拿在手上,它是把磨尖鹿角用兽皮绑在木柄上制成的。十一名攀登者分成三组,每组四人,贾尔本人亲自上阵,凑足十二个。“曼斯答应给爬上去的第一组每人一把新剑,”他告诉他们,呼吸在冷气中结霜,“那可是南方人的城堡里铸的钢剑。他还会把你们的名字编入歌谣。一个自由民还能要求什么呢?来吧,往上爬呀,让异鬼带走落在最后的懦夫!” 让异鬼把你们全带走,琼恩心想。他看他们爬上山脊顶端的陡坡,消失在树下。这不是野人第一次攀登长城,甚至不是第一百零一次。一年里,巡逻队总有两三回无意中撞上攀爬者,发现坠落的残破尸体就更常见了。沿东海岸,掠袭者们建造小船,偷溜过东海望,进入海豹湾。在西方群山,他们潜入阴暗的大峡谷深处,绕过影子塔。但在中间,逾越长城的唯一方法是翻墙,许多掠袭者都曾干过。活着回来的却很少,他带着一丝阴郁的骄傲想。攀登之前,掠袭者们必将坐骑抛下,他们中许多缺乏经验的新手过去后就立刻抢夺马匹,引发争执,消息传出,守夜人军团往往在他们来不及带着战利品和偷的女人回去之前,就将其逮捕绞首正法。贾尔不会犯这种错误,琼恩知道,但斯迪就说不准了。马格拿是君主,不是掠袭者。他不懂游戏规则。 “瞧,他们在那儿。”耶哥蕊特说。琼恩抬眼,看到第一个攀登者出现在树梢之上。是贾尔。他找到一棵斜倚长城的哨兵树,便带组员顺势而上。一个不错的开局。我们不该让树延伸到此。他们已登了三百尺,却还根本没碰到冰墙呢。 他注视着那精悍的野人小心翼翼地从树顶移向城墙,用冰斧短促有力地劈出一个供手抓握的口子,然后荡过去。他腰上的绳索连着第二个人,那人仍在缓缓地往树顶爬。贾尔一步步向高处前进,找不到落脚点时,就用尖刺靴踢出一个来。等他到达哨兵树上方十尺,便在一个狭窄的冰台停下,把斧子挂回腰带,取出锤子,将一根铁钉敲入一道裂缝中。第二个人也移到了城墙上,同时,第三个人正爬上树顶。 另两组没有位置合适的树木助阵,等得不耐烦的瑟恩人很快就开始怀疑,认为他们迷路了。当他们的领头人出现在视野中时,贾尔那组已爬了八十尺。各组间相隔二十码。贾尔的四个人居中,右边那组由山羊格里格带领,他长长的金发辫极易辨认,左边那组的领头人非常瘦,名叫埃洛克。 “太慢了,”马格拿一边看他们缓缓往上爬,一边大声抱怨,“他忘记那些乌鸦了吗?爬快点,否则我们会被发现的。” 琼恩强迫自己保持沉默。他对风声峡仍记忆犹新,月光下跟石蛇一起攀爬的经历让他至今心有余悸。那天晚上,他的心好几次提到了嗓子眼,到最后,手腿齐疼,指头几乎冻僵了。那还是石头,不是冰。石头是固体,而冰再怎么也不可信赖。今天的长城在“哭泣”,也许攀登者手上的热量就足以融化冰墙。巨大冰块内部也许冻得跟石头无异,但表面滑溜,丝丝涓流滴淌而下,寒风更吹出无数小孔。不管野人们其他方面如何,他们的确勇敢。 但他心中仍暗暗希望斯迪的担忧是正确的。若诸神慈悲,一支正好经过的巡逻队就能制止这一切。“再坚固的墙也不能保证高枕无忧,”从前在临冬城上散步时,父亲曾教诲他,“关键取决于人。”野人也许有一百二十个,但四个卫兵就足以打发他们,若干箭矢,一桶石头,这次袭击就得画上句号。 但卫兵没有出现,别说四人,连一个都没有。太阳向天空爬,野人们往墙上登。到得中午,贾尔那组仍遥遥领先,但他们碰上一片很糟糕的冰。贾尔将绳子绕在风蚀而成的突起上,利用它来支撑重量,不料整个突出部分却突然崩溃,带他一起坠落。人头大的冰块向下面三个人砸来,他们死命抓牢,而那些钉子也撑住了。贾尔在半空中停顿,悬于绳子尽头。 等他们从这次灾难中恢复,山羊格里格已几乎赶上。埃洛克的四个人仍远远落在后面。他们攀爬的那部分,表面看上去平整光滑,毫无杂质,覆着一层融化的冰,阳光到处湿乎乎地闪耀光芒。格里格的那部分看起来颜色更深,有较多明显的纹理;冰与冰互相重叠时,若接合不完美,就会产生长而狭窄的平台及各种裂纹罅隙,甚至还有竖直的管道,经由风水侵蚀,里面的空间大得足以躲进一个人。 贾尔很快让他的人继续前进,他和格里格的组几乎并肩而行,埃洛克那组则落后五十尺。在鹿角斧的劈砍之下,阵阵闪烁的冰晶瀑布倾泻到下面树林里。石锤将铁钉深敲入冰里,作为绳子的支撑点,但爬了一半不到,铁钉就用完了,之后改用角钉和磨尖的骨头。人们一次一次又一次用尖刺靴去踢坚硬牢固的冰,以凿出落脚点来。到第四个钟头,琼恩估计他们的腿已经麻痹了。还能支持多久呢?他跟马格拿一样,一边不安地注视,一边焦急地聆听远处是否有瑟恩人的号角吹响。号角一直沉默,没有守夜人的踪影。 爬到第六个钟头,贾尔又超到山羊格里格前面,他的人正将差距拉开。“曼斯的宠物迫不及待想要剑咧。”马格拿遮着眼睛说。太阳高悬在空中,从下往上观之,冰墙上部三分之一是水晶般的蓝,反光如此绚烂,刺得眼睛发疼。贾尔和格里格手下的八人都位于耀眼光芒中,看不真切,只有埃洛克的那组仍在阴影下。他们在五百尺的高度不再往上爬,而是一点一点横移,向一根竖直管道前进。正当琼恩注视着他们缓缓挪移时,突然传来一阵响动——如天崩地裂,似乎冰墙在抖,然后一声惊呼。空中满是冰晶、尖叫和坠落的人体,一块一尺厚五十尺见方的冰从墙面上脱落,一路翻滚、碎裂、轰鸣,抹去前方的一切,直落到山脚下。冰块旋转着掠过树林,滚下山坡。琼恩忙抓住耶哥蕊特,将她拉倒,用身体掩护。一个瑟恩人脸上被一块冰砸中,断了鼻子。 等他们再度抬头,贾尔那组已不见踪影。人,绳索,钉子全没了,六百尺以上一片空旷。就在攀登者们片刻之前附着的地方,墙面上有个瘢痕,内层的冰平滑洁白,像抛光的大理石般在阳光下闪耀。下方很远处,有摊淡淡的红色污渍,那是被摔碎的人。 长城会保护自己,琼恩一边想,一边将耶哥蕊特拉起来。 他们在一棵树上发现了贾尔,他被断裂的树枝刺穿,身上的绳索仍连着其他三人——皆浑身骨头碎裂,躺在他下方。其中一个仍活着,但腿、脊椎和大部分肋骨都不能用了。“慈悲。”看见他们,他说。一个瑟恩人用大石锤砸扁了他的脑袋。马格拿发号施令,他的人开始搭建柴堆。 山羊格里格到达墙顶时,死者已开始焚烧。等埃洛克四人跟他们会合,贾尔和他的组员只剩骨头和灰烬。 此时太阳已开始下降,攀登者们没有浪费时间。他们解开缠绕在胸前的长麻绳,将其系到一起,把末端扔下。想到要沿绳子爬上五百尺,琼恩满心恐惧,好在曼斯计划周全。贾尔留下的掠袭者们取出一个巨型梯子,作横挡的麻绳有人胳膊那么粗,他们把梯子系在攀登者扔下的绳子上,埃洛克、格里格和他们的部下闷哼着使劲将它拉上去,固定在墙顶,然后再次放下绳索,拉起第二个梯子。一共有五个。 等梯子全部就位,马格拿操起古语粗暴地一声喝令,五个瑟恩人便同时出发。即使有梯子,攀爬也不容易。耶哥蕊特看他们挣扎了好长一阵。“我恨长城,”她用生气的语调轻声说,“你能感觉到它有多冷吗?” “它是冰做的嘛。”琼恩指出。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这墙是血筑的。” 它没有喝够。日落时分,两个瑟恩人从梯子上摔下去死了,这是今天最后一批牺牲品。琼恩到达墙顶时,已近午夜,群星又出来了,耶哥蕊特浑身颤抖。“我差点掉下去,”她眼含泪水,“两三次……冰墙想把我甩下去,我感觉得到。”一滴泪滴涌出来,顺着她的脸颊缓缓流淌。 “没事了,没事了,”琼恩装出确信的样子,“别怕。”他伸出一条胳膊搂她。 耶哥蕊特用掌根使劲打他胸口,隔着锁甲、熟皮革和层层羊毛衣,他仍感到疼。“我不怕!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 “那你为什么哭?” “不是因为恐惧!”她蛮横地踢腿,撬出一块冰来,“我哭是因为我们没有找到冬之号角。我们打开好几十座坟墓,将无数阴影释放到阳间,却没有找到乔曼那只能让这冷东西倒塌的号角!” 179.第179章 詹姆 断肢火辣辣地痛。 痛,痛,即便他们用火炬烧封了伤口,但日日夜夜,他仍感到焰苗舔噬手臂,感到指头在烈火中枯萎,那些不再属于他的指头。 他经常受伤,但从未体验过如此的屈辱,从未品尝过这般的疼痛。这些天来,他的嘴唇经常无法抑制地背诵起幼稚的祷词,那些他孩童时代学习过却从不在意的祷词,那些他和瑟曦并肩跪在凯岩城圣堂里念诵的祷词。他哭了又哭,直到听见血戏子们的笑声,便不再悲伤。他风干眼睛,铁石心肠,希望高烧能蒸发眼泪。我终于明白了提利昂的感受,一辈子都有人嘲笑他。 自打他第二次落马后,他们便把他紧紧捆在塔斯的布蕾妮身上,让两人再度共骑。有一天,血戏子们不再将他俩背靠背地绑,而是脸对脸地捆。“一对甜蜜的情人,”夏格维大声赞叹,“多伟大的爱情,怎能将英勇的骑士和高贵的夫人分开呀?”他爆发出他特有的尖声大笑:“噢,可到底谁是骑士,谁又是夫人呢?” 如果我的右手还在,你马上就会知道答案,詹姆心想。因为长期捆绑,四肢全部麻木,但一切都没关系了,他的世界只剩下那只幻影手传来的疼痛,以及布蕾妮压在身上的重量。至少她很温暖,他宽慰自己,虽然妞儿的呼吸和我的一样扑鼻难闻。 他的手还在,就在两人中间。乌斯威克将它套着绳子,挂在他脖子上,马儿行进,詹姆恍恍惚惚,手便在胸前摇摆,时不时抓挠布蕾妮的乳房。他的右眼肿得睁不开,先前打斗中布蕾妮伤他的地方发了炎,但痛得最厉害的还是断肢。断肢不断渗出血液和脓汁,马儿踏一步,幻影手便抽搐一下。 咽喉干燥,无法进食,他只喝他们给的酒和清水。曾有一回,“勇士们”给他一杯水,他颤抖着一饮而尽,引来周围哄堂大笑,笑声格外刺耳。“你喝的是马尿,弑君者。”罗尔杰告诉他。詹姆太口渴,因此没注意,但事后倔犟地吐了出来。于是他们让布蕾妮替他清理胡须,平时他在马鞍上流屎流尿他们也总逼她清理。 某个阴冷的清晨,他感觉有点力气了,顿时被一股疯狂所攫住。他用左手抓住多恩人的剑柄,笨拙地拔出来。让他们杀了我,他心想,我要手执武器,死在战斗中。没用。夏格维单脚跳来跳去,詹姆就是砍不中,最后失去平衡,跌跌撞撞地向前猛扑。小丑绕了几圈,躲闪开来,血戏子们哄笑着观看骑士与小丑的表演。他绊住石头,跪倒在地,小丑跳过来,在他额头印上一个潮湿的吻。 罗尔杰最后上前教训他,并从他虚弱的指头中踢走长剑。“狠有趣,四君者,”瓦格·赫特说,“但下不为里,否责我再砍你一只手,或责一只脚。” 詹姆躺下,仰望夜晚的晴空,试图不去在意右臂无时不在的疼痛。夜,奇特的美,优雅的新月,前所未见的满天繁星。王冠座在天顶,旁边有骏马座和天鹅座,松树枝头,羞答答的月女座半遮半掩。夜,怎可如此的美?他扪心自问,星星竟舍得为我洒下光辉? “詹姆,”布蕾妮低语呼唤,轻得让詹姆以为在做梦,“詹姆,你在做什么?” “等死。”他轻声回答。 “不,”她说,“不,你必须活下去。” 他想放声大笑:“行了,别再指挥我了,妞儿,我想死就让我死吧。” “你是懦夫?” 这个词让他震惊。他是詹姆·兰尼斯特,他是御林铁卫的骑士,他是弑君者。没人可以叫他懦夫,其他的称号——背誓者、骗子、杀人犯、屠夫、叛徒、莽汉等等都无所谓,但从来没有懦夫。“我除了死,还能做什么呢?” “活下去,”妞儿道,“活着,战斗,复仇。”她说得太大声,正巧给罗尔杰听见,尽管他没听清楚,但还是过来踢她,要她闭上臭嘴,否则就割下她舌头。 懦夫,詹姆一边听着布蕾妮的闷哼,心里一边想。我成了懦夫?就因为他们砍了我用剑的手?莫非我的生命就只是一只用剑的手?诸神在上,难道是这样的么? 妞儿说的没错,我不能死,瑟曦在等我,她需要我,还有提利昂,我的小弟弟,那个为了谎言而爱我的弟弟。敌人们也等着我,在呓语森林屠杀我部下的少狼主,将我锁上镣铐、关在黑牢中的艾德慕·徒利,以及勇士团。 第二天黎明,他强迫自己吃东西,他们给他些许麦糊,马的食物,但他一匙一匙咽下去。傍晚时又吃了,第二天早上也吃。活下去,每当麦糊哽在喉头,他便严厉地告诫自己,为了瑟曦,为了提利昂,为了复仇,活下去。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幻影手抽搐、灼痛和发臭。等我回到君临,会打造一只新手,一只金手,总有一天,要用它撕开山羊的喉咙。 在无边的疼痛中,日夜模糊不清。白天昏睡在马鞍上,靠着布蕾妮的身子,闻着手掌腐烂的恶臭;晚上清醒地躺在硬泥地里,因噩梦而难以入眠。他虽虚弱,但血戏子们仍不敢大意,始终将他绑在树上。想到敌人如此怕他,他不由得感到一丝冰冷的慰藉。 布蕾妮通常被捆在他旁边。她躺在那里,五花大绑好似一头死去的大母牛,一点动静也没有。妞儿的心中有一座城堡,他想,他们或许能强暴她,但永远别想翻越她为自己构筑的深墙。可惜詹姆的城郭已然垮塌,他们砍了他的手,砍了他用剑的手,没有这个,他什么也不是。剩下一只无用的手。从他会走路的那天开始,左手就只配执盾,除此之外,一无是处。是右手让他当上骑士,成为男人。 后来有一天,他无意中听乌斯威克提到赫伦堡,心知这是目的地,不由哈哈大笑,惹得提蒙用细长鞭抽他的脸。血流如注,但与手上的疼痛相比,无足轻重。“你笑什么?”当晚,妞儿轻声问。 “我是在赫伦堡得到白袍的,”他轻声回答,“在河安大人举办的比武大会上。他想向全国贵族炫耀他的城池和子孙,我也想向他们炫耀我的武艺。当年我才十五岁,却无人能敌,可惜伊里斯不给我炫耀的机会,”他又笑了,“我赶到的当天便被他遣走,直到如今才终于回来。” 笑声被他们听到,于是当晚换詹姆承受拳打脚踢。他毫无反应,直到罗尔杰一脚踢在断肢上。他晕死过去。 第二天夜里,他们终于来了,三个最大的恶棍:夏格维、没鼻子的罗尔杰和多斯拉克胖子佐罗——正是他砍了他的手。佐罗和罗尔杰边走边争论谁先上,夏格维似乎自甘最后。小丑见他俩争执不下,便提议两人一起,一人上前面,一人上后面。佐罗和罗尔杰表示同意,随后又开始争执谁上前面而谁上后面。 他们会毁了她心中的城堡,把她变成和我一样的残废。“妞儿,”趁佐罗和罗尔杰互相喝骂的当口,他低声说,“让他们做,什么也别想。心思走得远远的,他们享受不到乐趣,很快就停了。” “他们别想从我这里得到一丁点乐趣。”她坚定地低声回答。 你这愚蠢、顽固、勇敢的婊子,会被杀的,他心想,唉,我穷担心什么?若非她这猪脑袋,我的手还在。他听见自己低语道:“让他们做,躲进内心,别去想它。”他就是这么做的,当目睹史塔克父子惨死在眼前,全副盔甲的瑞卡德公爵遭烧烤、他儿子布兰登为救父被生生扼死的时候。“想想蓝礼,如果你真的爱他;想想塔斯,山峦和大海,泉池与瀑布,蓝宝石之岛;想想……” 这时罗尔杰赢得了争论。“你是我这辈子见过最丑的女人,”他告诉布蕾妮,“但别以为我不能让你变得更丑。我的鼻子如何?你敢动一根指头,我就让你学我的样。还有,两只眼睛对你而言太奢侈了,敢叫一声,我就抠一颗出来,喂你吃下去,然后把你操他妈的牙齿一颗颗拔出来。” “噢,干吧,罗尔杰,”夏格维赞叹,“拔了牙齿,她就跟我亲爱的老妈妈没两样了。”他咯咯笑道:“我以前常想操妈妈的屁股呢。” 詹姆跟着笑。“哎哟,多可爱的小丑。我也给你猜个谜语,夏格维,他为什么担心她叫唤呢?噢,等等,我知道。”他提高声量,竭尽所有力气喊道,“蓝宝石!” 罗尔杰骂了一句,又一脚踢到他的断肢上。詹姆厉声号叫。世上竟有这般的疼痛,这是他失去意识前最后的想法。不知昏迷了多久,但当他回到疼痛中时,乌斯威克来了,瓦格·赫特也在。“不准捧她,”山羊叫道,喷了佐罗一脸口水,“必须保住她的真操,你们几个杀瓜!我要用她换一口袋懒宝石!”从此,山羊每晚都加派守卫,以防自己的手下作怪。 之后两晚上,妞儿都没说话,到第三夜方才鼓起勇气:“詹姆?你干吗那么叫唤?” “啊,你问我为何叫唤‘蓝宝石’?动下脑子嘛,难道我叫‘强奸’这些杂种会来管么?” “你不该出声的。” “那可不,你有鼻子时已经够丑了,再说,我想听山羊念‘懒宝石’。”他轻笑道,“你说得对,我只会撒谎,一个重荣誉的人决不会隐瞒蓝宝石之岛的真相。” “不管怎样,”她说,“谢谢你,爵士先生。” 幻影手抽搐起来,他咬紧牙关:“兰尼斯特有债必还,这是为了河上的战斗,为了你倒在罗宾·莱格头上的石头。” 山羊想对全城人炫耀战利品,所以詹姆被迫在赫伦堡城门一里之外下马。他们将一根绳子套在他腰间,另一根捆住布蕾妮的手腕,两者末端都系于瓦格·赫特的坐骑前鞍。他俩一左一右、跌跌撞撞地走在科霍尔人的黑白斑纹马后面。 詹姆用愤怒驱使自己前进。包裹断肢的亚麻布因脓汁而发灰变臭,每走一步,幻影手便痛一次。我比你们想象的更强大,他告诉自己,我仍然是个兰尼斯特,我仍然是御林铁卫的骑士,我能到达赫伦堡,我能到达君临城,我能活下去。然后,我要你们还债。 黑心赫伦的巨城如山崖般陡峭的墙垒逐渐变大,布蕾妮挤挤他胳膊:“城堡掌握在波顿大人手里,他是史塔克家的封臣。” “嗯,据说波顿家族喜欢剥人皮。”这是詹姆对这个北境望族唯一的印象。提利昂肯定了解恐怖堡伯爵的方方面面,但他远在千里之外,和瑟曦在一起。对,瑟曦还活着,我不能死,他反复强调,我们同年同月同日生,也要同年同月同日死。 城外小镇被烧成灰烬和焦石,湖岸边有大队人马驻扎过的痕迹,这就是“错误的春天”那一年,河安大人召开比武大会的地方。詹姆走过饱受蹂躏的土地,一丝苦涩的微笑爬上嘴唇,有人于他当年跪在国王面前宣誓的地方挖了一道便池。我没想到喜乐会这么快化为苦味,当初伊里斯连一晚也不让我停留。他为了侮辱而赐予我荣誉。 “你看那旗帜,”布蕾妮急切地说,“剥皮人和双塔,看到了么?他们是罗柏国王的属下。在那儿,城门楼上,你看,白底灰色,冰原狼旗。” 詹姆扭头朝上看。“没错,是你家的嗜血冰原狼,”他赞同,“瞧,左右都有人头嘛。” 士兵、仆人和营妓都出来围观。有只斑点母狗一路尾随,吠叫不休,最后被血戏班的里斯人用他的长枪一枪刺穿。他跑到队伍前面,将死狗放在詹姆头上摇晃,一边大喊大叫:“我是弑君者的掌旗官!” 赫伦堡的城墙如此之厚,穿越它,竟像穿越岩石隧道。先前瓦格·赫特派两个多斯拉克人当先通报波顿伯爵,所以外庭挤满了好事者。詹姆蹒跚走过,人们缓缓让路,而只要他稍微停留,腰间的绳子就被狠狠拉扯。“我捉住了四君者。”瓦格·赫特口齿不清地宣布。一支长矛猛戳他的背,要他爬。 摔倒时,他本能地伸手去扶,断肢与地面相触,痛得麻木。但他不知打哪儿生出一股力量,单膝跪了起来。前方,一段宽阔的石阶梯通向赫伦堡的某座巨型圆塔,五个骑士与一个北方人正在台阶上看他。淡白眼珠的人穿裘皮斗篷和皮衣,五个面目不善的骑士则全身盔甲,外套上有双塔纹章。“佛雷家的弟兄们,”詹姆叫喊,“丹威尔爵士,伊尼斯爵士,霍斯丁爵士,”他认得几个瓦德侯爵的子孙,再怎么说,毕竟自己姑妈嫁到了他们家,“向你们致以我的哀悼。” “怎么回事,爵士?”丹威尔·佛雷爵士问。 “你侄儿,克里奥爵士出事了,”詹姆道,“他与我们结伴同行,途中不幸被土匪射杀。乌斯威克和他那帮手下偷了他的东西,把人留给野狼吃了。” “大人们!”布蕾妮摆脱群众,奔上前去,“我看到了您的旗帜,以你们发下的誓言之名,请听听我的话!” “你是谁?”伊尼斯·佛雷爵士问。 “她是烂尼斯特的奶妈。” “我是塔斯的布蕾妮,‘暮之星’塞尔温伯爵的女儿,和您一样,效忠于史塔克家族。” 伊尼斯爵士“呸”地一口吐在她脚边。“去你妈的狗屁,我们信赖这个罗柏·史塔克,他回报我们的却是背叛!” 有趣极了。詹姆扭过头去,想看看布蕾妮怎么反应,可惜这妞儿像上了嚼子的骡一般顽固。“背叛什么的我不清楚,”她摩擦着手腕上的绳索,“但我受凯特琳夫人的差遣,将兰尼斯特送往君临城他弟弟——” “被我们发现时,她正要淹死他。”虔诚的乌斯威克道。 她脸一红:“我一时生气,做出越轨的事,但并非真的要杀。如果他死了,夫人的女儿会遭殃。” 伊尼斯爵士不为所动:“这和我们有何关系?” “我看,就拿他跟奔流城讨笔赎金。”丹威尔爵士建议。 “凯岩城金子更多。”他的一位兄弟反对。 “杀了他!”他另一位兄弟说,“为奈德·史塔克报仇!” 小丑夏格维今天穿灰粉色小丑装,他在台阶底部边翻筋斗边唱:“从前有只狮子和黑熊跳舞,噢耶,噢耶——” “闭嘴,笑丑。”瓦格·赫特制止他,“四君者不能喂熊,他是我底。” “他死了就没用了。”卢斯·波顿平静地说,声音轻得让大家都停下来倾听,“还有,瓦格大人,请你记住,我北上之前,这里还是我当家。” 高烧让詹姆头昏眼花,也让他胆子壮起来。“您就是恐怖堡伯爵?听说您前次被我父亲打得夹着尾巴逃窜,是也不是?大人您总算不逃了?” 波顿的沉默比瓦格·赫特唾沫横飞的威胁可怕一百倍,他的眼珠淡白如同晨雾,隐藏了所有思绪。詹姆不喜欢那对眼珠,它们让他想起当年奈德·史塔克看他坐在王位上时的神情。恐怖堡伯爵最后轻启嘴唇:“你少了一只手。” “错,”詹姆说,“它在我脖子上。” 卢斯·波顿伸手下来,兜起他颈上的绳子,将烂手扔给山羊。“快拿开,这东西有损于我的健康。” “我要把它送给他的浮亲大人,索要十万金聋币,否责,就把四君者砍成碎片还回去。等手到他的钱,我再把詹姆爵士交给卡史他克大人,多赚一个没女!”“勇士们”齐声欢呼赞同。 “好打算,”卢斯·波顿道,那语调好似在餐桌上轻描淡写地赞一句,“好酒,只可惜卡史塔克伯爵给不了女儿了,罗柏国王以谋杀和叛乱的罪名砍了他的头。至于泰温公爵,他人还在君临,新年之前都不会离开,那是他孙子和高庭之女成婚的大喜日子。” “不对,是临冬城之女,”布蕾妮说,“大人,您弄错了吧,与乔佛里国王订婚的是珊莎·史塔克。” “他们的婚约已经废除。黑水河一战,玫瑰与狮子联合,大败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烧光了他的舰队。” 我不是警告过你么,乌斯威克,詹姆心想,还有你,山羊。与狮子作对,没好果子吃!“有我老姐的消息吗?”他问。 “她很好,你的……外甥也很好。”波顿顿了一下。看来他知道。“你弟弟在战斗中受了重伤,但性命无忧。”他朝身边一位穿镶钉铠甲、面色阴沉的北方人招招手,“送詹姆爵士去见科本学士,并替这位女士松绑。”待布蕾妮手腕间的绳索砍成两截后,他续道:“请原谅,小姐,眼下兵荒马乱,仓促之间难免误伤。” 她揉着被麻绳磨破的血肉:“大人,这些人想强暴我。” “是吗?”波顿伯爵淡白的眼睛望向瓦格·赫特,“这可不行,这事儿和詹姆爵士手的事儿,都做得不对。” 院子里的北方人是勇士团的五倍,还有同等数目的佛雷家丁。山羊再笨,也知道闭嘴。 “他们拿走了我的剑,”布蕾妮道,“还有我的盔甲……” “小姐,在我的城堡做客您无须盔甲,”波顿伯爵告诉她,“您受我的保护。埃玛贝尔太太,替布蕾妮小姐准备一间舒适客房。沃顿,詹姆爵士交给你了。”他不待回答,径自转身上阶梯,裘皮斗篷在身后卷动。与布蕾妮分开之前,詹姆只来得及和她交换一个短促的眼神。 学士的房间在鸦巢下。这位一头灰发、面目慈祥的人名叫科本,他打开包裹断肢的亚麻布,倒抽了一口凉气。 “有这么糟糕?我会死吗?” 科本伸出一个指头拨拨伤口,涌出的脓血让他皱起鼻子。“不会,只是过不了多久……”他切开詹姆的衣袖,“……腐疮会扩散,您发现了吗?附近的血肉都已变质,必须切除。最周全的办法是把手臂整个截掉。” “我看你活得不耐烦了,”詹姆承诺,“清洗伤口,把手缝回去,让我碰碰运气。” 科本皱紧眉头:“我可以保住您的上臂,从肘部开始截,但……” “你敢截掉一点,就最好把另一只手也截了,否则我掐死你。” 科本注视着他的眼睛,不管看到了什么,总之令他踌躇。“那好吧,爵士,我只把腐疮挖掉,别的都不动。先用沸酒处理,然后敷荨麻膏、芥菜子和面包霉,或许管用,但其间利弊您可要考虑清楚。我这就去拿罂粟花奶——” “不要。”詹姆不敢睡,生怕一觉醒来自己的手就真没了。 科本坚持:“这会很痛。” “我会尖叫。” “这会非常非常的痛。” “我会大声大声尖叫。” “您至少喝点葡萄酒行么?” “总主教真的每天祷告吗?” “这我不清楚。我拿酒去,爵士,您先躺下,得把手绑上。” 科本准备好一把利刃和一个碗,动手清洗。他边做,詹姆边大口喝酒,酒浆洒了一身。左手真没用,连嘴巴都找不着,但这也有点好处:葡萄酒浸湿胡须,掩盖了脓汁的恶臭。 当真的动刀挖掘腐疮时,酒精完全不管用,詹姆大声尖叫,用完好的手拼命捶桌子,一次,一次,又一次。科本将沸酒倒在挖剩的断肢上,他再度尖叫。不管如何赌咒发誓,不管心中多么恐惧,他仍旧晕厥过去。醒来时,学士正用针和羊肠线缝手掌:“我留了一点皮肤,刚好连接腕关节。” “这活儿,你挺熟的嘛。”詹姆虚弱地嘀咕。他咬到舌头,嘴里全是血。 “在瓦格·赫特手下,处理断肢是家常便饭,他走到哪里,哪里的人就缺胳膊断腿。” 科本倒挺面善,詹姆心想,他身材高瘦,语气柔和,一双褐眼透着暖意。“你身为学士,干吗和勇士团混在一起?” “学城剥夺了我的颈链。”科本放下针线,“您眼睛上方的伤也要处理,发炎得很厉害。” 詹姆闭上眼睛,任科本用酒进行治疗。“把战争经过告诉我。”科本既管理赫伦堡的乌鸦,自然对消息一清二楚。 “史坦尼斯大人遭遇火攻和您父亲的偷袭,一败涂地。据说小恶魔让整条大江都烧了起来。” 詹姆仿佛亲眼目睹绿焰爬上晴空,高过最雄伟的塔楼,街市上着火的人群在惨叫。我从前不是差点见到这番场景么?真有趣,但他笑不出来。 “请试着睁眼。”科本用温水浸湿麻布,轻揩眼睑上干结的血块,肿没有消,但詹姆发现右眼总算能睁开一半了。学士凑过来。“这伤怎么来的?”他问。 “某位妞儿的礼物。” “一次失败的求爱,大人?” “这位妞儿身材比我壮,长得比你丑。你快帮她治治,她腿上还有打斗中我刺的伤。” “我会照料她,她是您什么人?” “我的保护人。”詹姆荒诞得想笑。 “我留给您一些草药,混进酒里,以止住高烧。明天再用水蛭吸干眼睑上的瘀血。” “水蛭,可爱的动物。” “波顿大人最喜欢水蛭。”科本谨慎地说。 “对,”詹姆道,“看得出来。” 180.第180章 提利昂 国王门外一片荒芜,唯有烂泥、灰烬和焦骨,但无家可归的人们已在城墙阴影下重新搭起帐篷,还有人用桶和推车贩卖渔获。提利昂骑过人群,觉察到无数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冰冷、愤怒,乃至憎恶。但没人开口,也没人敢挡他的道——全赖一身油亮黑甲的波隆随侍左右。若我孤身出巡,只怕早就被他们拖下马来,用鹅卵石砸个稀烂了,就像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那样。 “这帮家伙简直比老鼠还讨厌,”他抱怨,“他们的狗窝被你烧过,居然半点也不接受教训。” “哼,给我几十个金袍子,我把他们统统杀光,”波隆道,“死人就不会回来了。” “没用,杀是杀不完的,就让他们去吧……但无论如何,只要城墙边出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立刻给我拉倒,不管这帮蠢货怎么想,战争毕竟没有结束。”他朝烂泥门骑去,“今天的视察就到这儿,明日召集各工会,带师傅一起来,商议重建计划。”他叹口气,好吧,烧成这样多半要归功于我,总得做点什么补救。 工作本该由他坚定、可靠、不知疲倦的叔叔凯冯·兰尼斯特负责,可惜这位爵士在接到奔流城的乌鸦传来的消息,得知儿子威廉遭遇谋杀后就完全垮了。眼下,威廉的孪生兄弟马丁也是罗柏·史塔克的俘虏,而他们的长兄蓝赛尔依然卧病在床,伤口溃烂,难以康复。凯冯爵士只有这三个儿子,眼看一个也保不住,便彻底被悲伤和忧惧所淹没。泰温向来倚重弟弟,而今别无他法,只能将理事的担子托付给侏儒儿子。 重建费用耸人听闻,却又不能不办,因为君临乃全国第二大港口,规模仅次于旧镇,得尽快疏通河道,重开贸易。妈的,钱从哪里来?他甚至开始想念半月之前扬帆远去的小指头了。他倒好,跑去迎娶莱莎·艾林,统治谷地,我则为他收拾烂摊子。欣慰的是,这回父亲总算肯把重任交付给他。见鬼,他永远也不会提名我为凯岩城的继承人,却会无所不用其极地利用我,上次不还任命我为代理首相么?金袍卫士的小队长在烂泥门前为他开道,提利昂静静地思考。 君临三妓依旧统治着门内的市集广场,但如今已然荒废,石头和沥青桶散居四处。嬉戏的小孩们爬上长长的木制投掷臂,像群猴子似的在上面晃荡,互相追逐。 “待会儿记得提醒我,要亚当爵士分配金袍子在此看守,”骑过投石机之间时,提利昂吩咐波隆,“傻小子们非得摔下来,折了脖子不可。”这时上方传来一声呐喊,一堆马粪掷在财政大臣前方不远处。提利昂的坐骑人立起来,几乎把他掀翻。“仔细想想,”他一边努力勒马一边说,“还是别管了,就让这帮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落下来像熟南瓜似的砸个稀烂。” 他的心情本就不好,而今这群顽童竟然当众羞辱他,更让他怒火万丈。日复一日,婚姻成了他最大的苦恼。珊莎·史塔克至今仍是处女,而大半个城堡的人似乎都知道!今早上马时,他就听见两名马童在背后叽叽咕咕,偷笑出声。他觉得连马儿都在嘲弄他。一直以来,提利昂每晚耐着性子假装履行义务,寄希望于婚姻的实情不致泄露,可惜一切都归无用。不知是不是珊莎蠢到向她的侍女倾诉呢?——毫无疑问,她们都是瑟曦的人——还是瓦里斯的小小鸟在作怪? 有何区别?反正结果是他受人轻贱。整个红堡,不拿这当笑柄的似乎只有他的“夫人”。 珊莎过得也很凄惨。提利昂每每想打破她用礼貌编织的盔甲,给予她男人的慰藉,但他知道没用。不管嘴上说得多动听,在她眼底,他其实是个丑陋不堪的怪物。况且还是个兰尼斯特。这就是他们给他的妻子,这就是要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她恨他。 同床的夜晚是痛苦之源。提利昂习惯裸睡,而今却无法忍受。他的夫人被训练得很贤淑,从不说半句顶撞的话,但每当她看到他的身体,那种目光简直让人无地自容。于是他嘱咐她穿上睡袍。我想要她,他心想,是的,我也想要临冬城,但最想要的还是她,管她是孩子还是女人。我想给她安慰,我想听她欢笑,我想她开开心心地和我在一起,我想她把欢乐、痛苦、悲伤和欲望与我分享。想到这里,他苦涩地笑了。是啊,我好希望自己如詹姆一般高大,像魔山一样强壮。诸神慈悲! 他不由自主地想起雪伊。结婚的消息,提利昂不愿瞒她,在成婚的前一天,他吩咐瓦里斯将她带来相见。他们在太监的卧室同床,当雪伊为他宽衣解带时,他扣住她手腕,将她推开。“等等,”他说,“我有件事必须跟你讲。明天……我就要和……” “……珊莎·史塔克结婚。我知道。” 他半晌说不出话来。这事连珊莎本人都不知道,她怎么……?“你怎么知道?瓦里斯讲的?” “我送洛丽丝去圣堂祷告时,听见某个侍酒跟塔拉德爵士闲话,而他又是从一位恰好听见凯冯爵士和你父亲谈话的女仆那里听说的。”她挣脱抓握,将衣服流畅地拉过头。和从前一样,里面没穿内衣,“我不担心,她不过是个小孩子,您会搞大她的肚子,然后回到我身边来。” 他原本以为她会担心他就此离去。原本以为,他苦涩又嘲讽地想,唉,侏儒,现在你明白了,雪伊是你唯一能找到的爱。 烂泥道上人潮汹涌,但在金袍子的驱赶下,兵士和平民都为小恶魔的队伍让道。眼窝深陷的儿童群聚在旁,有的沉默呆望,有的放声乞讨。提利昂从钱包里取出一大把铜板,抛掷出去,孩子们旋即展开争夺,互相叫喊推挤。他们中的幸运儿大概今晚能吃上一块霉面包。市集广场从未有过如此拥挤,提利尔家已运来无数补给,但食物的价格仍高得离谱。六个铜板买一个南瓜,一个银鹿换一堆玉米,一枚金龙的价值则是半边牛肋肉或六只骨瘦如柴的猪崽。虽然如此,买家依旧络绎不绝。形容憔悴枯槁的男女围满每一辆马车、每一个货摊,而那些凄惨无助的人则站在巷子口,阴郁地观看。 “这条路……”他们来到钩巷口,波隆开口问,“你想去……?” “没错。”视察河滨只是幌子,提利昂另有目的。这件事他不想去做,但别无选择。于是他们离开伊耿高丘,朝维桑妮亚丘陵底部那堆由弯曲小巷组成的迷宫走去。波隆当先领路,提利昂不时回头,查看是否有眼线跟踪,但没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只有一个驱策马车的货郎,一个在窗边倒夜壶的老太婆,两个用木棍打闹的小孩,三名押送俘虏的金袍子……他们看起来都很无辜,但他却不放心。八爪蜘蛛瓦里斯可不是那么好欺瞒的。 他俩转过一个拐角,接着是另一个,然后缓缓骑过一群妇女。波隆带他在弯曲的窄巷里穿梭,走了很长一段,经过破碎的拱门,又穿过一栋烧焦房屋的废墟,领着马儿登上一段浅浅的石阶梯。这里的建筑又矮又挤,待波隆在一小巷口停下,前方的路已不容两人并骑。“前面转两个弯到头,那家伙就在最后一栋房子的地窖里。” 提利昂翻下马:“在我返回之前,不准任何人出入。我不会待得太久。”他把手伸进斗篷,确保那些金龙还在隐藏的荷包里。三十金龙!对这无赖而言,真是笔意外之财。他快步踱进小巷,一心只想早点完事。 这间酒肆十分狭小,黑暗而潮湿,墙上装点着硝石,天花板极矮,若是波隆进来,非得低头不可。提利昂·兰尼斯特则没这种烦恼。此时,前厅只有一个目光呆滞的女人坐在粗木吧台后面,她递给他一杯酸葡萄酒,说:“他在后面。” 后面的房间更黑,只在矮桌上有根摇曳的蜡烛,旁边是一壶酒。桌边的男人十分猥琐,他很矮——所谓的“矮”并非针对提利昂而言——稀疏的棕发,粉红的脸颊,扣上骨扣的鹿皮夹克也遮掩不住他的大肚子。他用柔软的双手死死握着一把十二弦木竖琴。 提利昂在他对面坐下:“银舌西蒙?” 对方点点头,他头顶中央已经秃了。“首相大人。”他回话。 “错了,当今首相是我父亲。我只是他的听差。” “您会再发达的,我相信,我相信,像您这样有本事的人可不多。亲爱的雪伊小姐告诉我,您最近结婚了,怎不叫上我呢?让我为您的婚宴表演一曲。” “够了,我老婆最受不了别人叽叽喳喳,”提利昂道,“至于雪伊,咱俩都清楚她不是什么贵族小姐,假如你不提她的名字,我将非常感激。” “遵命,首相大人。”西蒙说。 提利昂记得上次见到他时,只需稍加言辞,便能令他汗流浃背,而今这歌手却不知从哪儿找到几分勇气。大概是那壶酒的功劳,或者是我自己的失误——我威胁过他,却不曾实现,想必他把我当成无牙的狮子。想到这里,他叹口气:“别人都说,你是个极有天赋的歌手。” “您这么讲,真是太好心了,大人。” 提利昂逼自己微笑:“依我看,你应该将你迷人的音乐传播到自由贸易城邦,布拉佛斯、潘托斯和里斯都堪称音乐之都,那里的人们对你这样的明星可谓礼敬有加。”他吮了一口酒,劣酒口味重。“你可以周游九大城邦,好好享受音乐的快乐,就算一城待上一年,也绝不会枯燥。”他伸手进斗篷,摸到隐藏的金币,“眼下港口有待重建,只好麻烦你前去暮谷城坐船,记住,我的部下波隆会为你准备上好的马匹,而我也将欣然提供旅行费用……” “可是,大人,”对方抗议,“您还没听过我唱呢。至少听一曲,好吗?”他的指头熟练地伸到琴弦上,轻柔的乐声随即充溢地窖。西蒙放声歌唱: 他奔驰在城里的街道,离开那高高的山冈 马踏过鹅卵石阶小巷,带他到姑娘的身旁 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 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 “没完呢,”换气的时候歌手声称,“噢,很长很长,尤其是叠句,自以为写得特别好: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 “够了,”提利昂将拳头从斗篷里抽出来,把钱放在桌上,“这首歌再也不要让我听到,否则……” “否则?”银舌西蒙放开竖琴,喝一口酒,“可惜,可惜。不过说实在话,正如我师傅的教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歌,这点您是无法否认的。好吧,既然您不喜欢,我只好找识货的人啰。或许,去找太后?您父亲大人?” 提利昂揉揉鼻子上的伤疤,缓缓地说:“我父亲对歌手毫不关心,而我老姐并没有某些人想象的那么慷慨。聪明的歌手应该明白,有时候沉默比歌唱挣得更多。”他认为自己说得够明白了。 西蒙没有忽略他的暗示:“我的价码很公道,大人。” “很好,”提利昂一开始就担心三十金龙不足以平息事端,“说吧。” “在乔佛里国王的婚宴上,”对方道,“歌手们将举行一次盛大的表演。” “没错,上场的还有小丑、杂耍杂人和跳舞的熊。” “熊只有一只,大人,”对瑟曦的精心安排,西蒙显然比提利昂在乎得多,“但歌手共有七位。包括库伊家族的葛勒昂,‘妙指’蓓珊妮,伊蒙·科托因,伊森人阿里克,‘琴手’哈米西,科里罗·昆延提斯和旧镇的奥兰多,他们将彼此竞争,奖品是一把镀金银弦竖琴……不幸的是,居然没人邀请全君临最最厉害的歌手。” “让我猜猜,你指的是银舌西蒙?” 西蒙谦虚地笑了:“大人您放心,鄙人将在国王和朝廷面前证明实力。鄙人没有夸口,您瞧那哈米西,老得连歌词都背不住,而科里罗呢,带着可笑的泰洛西口音!包您三句里听不懂一句。” “表演由我亲爱的老姐亲自安排,我无从插手。退一步讲,就算把你安插进去,也显得很不协调。你看,七大王国,七重婚誓,七次挑战,七十七道大菜……八个歌手怎么成?总主教会如何评论呢?” “您居然这么虔诚,真让我吃惊,大人。” “我虔诚与否并不重要,关键是形式无法更改。” 西蒙再喝一口酒:“其实……咱们做歌手的,性命都挺轻贱。我们在酒店和旅馆中表演,观众多半是无法无天的醉汉,假如您姐姐考虑的那七位人选中有谁出了意外,我觉得自己完全能替代。”他狡诈地笑笑,仿佛对自己的暗示很满意。 “哼,不错,六位和八位一样不行。那好吧,我会一一确认他们的状况,假如有谁委实无法胜任,我会派波隆来通知你。” “很好,很好,大人。”西蒙得意极了,在胜利的喜悦中,他变得滔滔不绝,“我将在乔佛里国王的婚宴上好好表演,为满朝文武献上最优秀的作品,那些我上千次弹唱的拿手歌谣。从前,我在酒坊巷弄里埋没……而今……对了,这也是新歌上场的最好机会。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 “你放心吧,”提利昂道,“我以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保证,波隆很快就会来找你。” “很好,很好,大人。”秃顶的大肚子歌手再次拿起竖琴,沉浸在自己的迷梦中。 波隆和马儿等在巷子口。他一边扶提利昂上马,一边问:“我什么时候带这家伙去暮谷城?” “不用了。”提利昂调转马头,“三天之后回来,告诉他‘琴手’哈米西断了胳膊。之后你得指出他的服装完全不合宫廷要求,必须立刻制作新袍子,要他马上跟你走。他会乐意的。”提利昂扮了个鬼脸。“你可以留下他的舌头——但愿那真是银舌。其余部分,要干净彻底地从世界上消失。” 波隆咧嘴而笑:“跳蚤窝里有不少食堂专门做一种褐汤,听说里面什么肉都有。” “哼,横竖我是不吃。”提利昂踢马前进。他想洗澡,越热越好。 可惜这点安慰他也未能享受,刚到房间,波德瑞克·派恩便告诉他立刻赶去首相塔。“大人想见您,我是说,首相大人,泰温公爵。” “我知道首相是谁,”提利昂道,“我掉了鼻子,可没掉脑子。” 波隆忍俊不禁:“别把这小子吓傻啰。” “有关系吗?反正他从不思考。”提利昂感觉事有蹊跷,难道父亲也知道了?泰温可不会找他共进晚餐或喝酒,中间一定有问题。 当他走进父亲的书房,只听有人正在解释:“……剑鞘用樱桃木做,红皮革包裹,装饰一排纯金狮子头,眼睛用石榴石……” “用红宝石,”泰温公爵道,“石榴石缺乏火气。” 提利昂清清喉咙:“大人,您找我?” 父亲抬眼一看:“不错,你先过来看这个。”桌子上有个油布包裹,公爵手中则有一柄长剑。“这是给乔佛里的新婚贺礼,”他告诉提利昂,一边左右检查剑锋,光线穿过钻石形状的窗棂照耀在既黑且红的刃面上,剑柄和圆头则闪耀着金光,“那些闲人一天到晚谈论史坦尼斯和他的魔法剑,咱们也不能给比下去。我要送给乔佛里国王一件特别的武器。” “这玩意儿小乔可举不动。”提利昂评论。 “他会长大的,来,你试试。”他将长剑剑柄在前递过来。 它比他料想中轻。他拿它上下翻转,终于明白其中原因——世上只有一种金属可以打造得如此细薄,同时还不失致命的威力,这些波纹,都是锻冶时千锤百炼的印记。“瓦雷利亚钢剑?” “对。”泰温大人道,语气里透出极度的满足感。 终于到手了,父亲?瓦雷利亚钢剑是稀世之宝,流传至今的只有几千把,其中约有两百把在维斯特洛大陆,但没有一把属于兰尼斯特家族,父亲每每为之扼腕。古代的凯岩王有过一把著名的瓦雷利亚巨剑“光啸”,后来国王托曼二世带它前去瓦雷利亚进行那愚蠢的冒险,人剑便双双失落。提利昂的小叔叔吉利安,那位活泼的叔叔,也于八年前在寻找族剑的旅途中一去不返。 泰温公爵至少三次找到王国中穷苦潦倒的家族,提出愿用重金购买对方的瓦雷利亚钢剑,但均被回绝。世家望族乐意与兰尼斯特家族结亲,然而族剑之事,无可商量。 提利昂不知这把如何得来。重新打造的么?世上知道如何锻冶瓦雷利亚钢的武器师傅屈指可数,而制造这种物质的秘密早在末日降临古瓦雷利亚时便告失传。“色泽挺奇特。”他将剑在日光下翻转,品评道。大多数瓦雷利亚钢剑都沉暗乃至于黑,但这一把除了暗色,还蕴含了一股深沉的红。两种色彩相互交割,每道波纹各不相同,好似暗夜和血红的波涛在互相搏斗。“怎么回事?我没见过这样的剑。” “我也没见过,大人,”武器师傅说,“我必须承认,颜色不在意料之中,我很惊讶自己能做出这样的成品。您父亲大人要我将剑染成兰尼斯特家族的绯红,我便遵令而行。其中过程非常艰苦,瓦雷利亚钢异常顽固,正应了我们匠人间那句俗话‘撼山易,撼古剑难’。我用了几十道咒语,一点一点将红色渗进去,而它持续抵抗,好像能吸收一切颜色。所以您看,这些波纹有的黑,有的红,就是这个缘故。两位兰尼斯特大人,若是您不满意,我可以再试一次,只是时间上——” “不必,”泰温公爵说,“这样就好。” “绯红的剑会更漂亮,但说实话,现在这样却有慑人气势,”提利昂道,“奇幻的美让它无与伦比,我想,这把剑真正做到了世上无双。” “不,这儿正好有一把它的伴侣。”武器师傅伸手到桌上,解开油布,拿出第二把剑。 提利昂放下乔佛里的剑,拿起另一把。两把剑即便不能称为孪生兄弟,也必定是近亲。只是后者比前者更厚重,宽度和长度分别增加了半寸和三寸。两者的力度和色泽完全相同,共同拥有黑红两种波纹。这第二把剑从剑柄到顶端开了三道深深的血槽,国王的剑只开了两道。小乔的剑柄装饰更华美,两头嬉戏的怒吼金狮,用红宝石的爪子互相搏斗,但两者的握柄皆包裹了精加工的上好红皮革,圆头是黄金狮子头。 “神兵,”即便握在提利昂这样的菜鸟手里,这把剑也仿佛有了生命,“它的平衡感真是无以复加。” “这把是给我儿子的。” 不用问是哪个儿子。提利昂默默地放下詹姆的剑,心里不禁好奇罗柏·史塔克会不会放哥哥回来。父亲一定得到了什么消息,否则怎会专门铸剑呢? “你干得很好,莫特师傅,”泰温公爵夸奖武器师傅,“去吧,总管会支付一切费用,别忘了,剑鞘上要用红宝石。” “是,大人,您真是太慷慨了。”对方将两把剑重新放入油布包裹,夹在腋下,随后跪地。“能为首相大人服务,真是无上的荣幸,这两把剑,我将在国王成婚的前一天献上。” “不可误期。” 随后卫兵护送武器师傅离开,提利昂爬上凳子。“瞧……一把给小乔,一把给詹姆,而您的侏儒儿子连把匕首也没有。这不太公平吧,父亲?” “所得的金属只够打造两把剑,三把是不成的。你想要匕首,去军械库随便挑就好。劳勃收集了一百多把上等货。别的不说,单吉利安送给他做结婚贺礼的那把就是奇物,刀刃镀金,握柄是象牙,圆头则为蓝宝石。来自异域的东西也很丰富,这十几年来,海外诸国使节摸透了劳勃的脾气,每次都献上宝石匕首和镶银剑。” 提利昂微笑:“想讨好劳勃,他们不如献上自己的女儿咧!” “没错。他虽爱匕首,但一生中只使用过一把,那是小时候琼恩·艾林送他的。”泰温公爵挥挥手,示意不再谈论劳勃国王及他的匕首,“你去河滨视察,情况如何?” “一片狼藉,”提利昂道,“甚至还有死人死马未被埋葬。重开港口之前,务必疏通黑水河,因为到处都是沉船。此外,四分之三的码头亟须修缮,许多部分必须彻底拉倒重建。整个鱼市完全毁灭,临河门与国王门被史坦尼斯的攻城锤损毁,得着手更换……费用合计起来,十分庞大。”你不是拉屎都有黄金吗,父亲?快快找个地方方便吧。他想这样说,但很明智地闭上了嘴巴。 “找钱是你的事。” “是么?上哪儿找?我告诉过你,国库早就空了。事实上,我们连炼金术士和铁匠的账都没结清,瑟曦居然还要我负责乔佛里婚礼一半的费用——想想看,那七十七道该死的菜,一千位宾客,装满鸽子的巨型派饼,歌手,戏子……” “铺张自有铺张的用处。这是向全天下展示我们凯岩城富裕和力量的最好机会。” “那么,费用应当全记在凯岩城账上。” “到底怎么回事?我见过小指头的账本,经由他的打理,财政收入比伊里斯时代整整提高了十倍。” “你不见开支增加多少!劳勃挥霍钱财就跟他挥霍‘种子’一样慷慨。此外,小指头的钱多半是借的——对此你应该很清楚才对,他从你这儿借得最多。不错,他的确生财有道,可惜增加的财富又为贷款的利息所抵销。你愿意勾销国库拖欠兰尼斯特家族的债务吗?” “当然不行。” “那么,照我看来,七道菜完全足够,宾客数目也应缩减到三百人。事实上,不要什么跳舞的熊也能举办一次美满的婚礼。” “这样的话,提利尔家会把我们当吝啬鬼。我的决心不变,操办婚礼和河滨重建的事都必须执行,假如你找不到钱,我就换一个财政大臣。” 如此迅速的去职将让提利昂无颜见人。“……妈的,我去找!” “这是你的职责。”父亲说,“此外,你还得把你老婆的床找到。” 他果然知道了。“我知道它在哪儿,谢谢你的关心。这件家具放在窗子和壁炉之间,上面有天鹅绒罩子和鹅毛床垫。” “我很高兴你没忘记。下一步,你要试着去了解和征服这张床上的女人。” 女人?她还是个孩子。“是八爪蜘蛛在你耳边嘀咕,还是应该感谢我亲爱的老姐呢?”瑟曦自己的床上秘密提利昂从未泄露,他还以为她不会过分到这般地步呢。“告诉我,为何珊莎所有的侍女都是瑟曦的人?居然连我的卧室都不放过,简直恶心透顶!” “你不喜欢谁,尽可以赶走重新雇,这是你身为一家之主的权利。我关心的只是你何时能履行婚姻义务,这件事……说实话,令我有些困惑。你和妓女乱搞是出了名的,这个史塔克家的女孩究竟有什么问题?” “我他妈的把鸡巴插进谁的身体关你什么事?”提利昂质问,“珊莎还小。” “还小?她哥哥一死,她就是临冬城的主人。你越早占有她,就离北境之主的地位越近,关键在于让她怀孕。需要我提醒吗?没有完满的婚姻是可以随时废除的!” “那是总主教或宗教会议的事,我看不必担心,咱们亲爱的总主教大人不过是个橡皮图章,叫他说一他不敢说二,比月童还听话。” “或许我该把珊莎·史塔克交给月童才对,至少他知道怎么对付女人。” 提利昂紧紧抓住椅子扶手:“够了,我听够了这些关于我老婆的议论。既然说到这个,为何不谈我老姐即将来临的婚礼?记得——” 泰温公爵不让他说完:“梅斯·提利尔拒绝让他的继承人维拉斯迎娶瑟曦。” “拒绝咱们家可爱的瑟曦?”提利昂开始感到有趣了。 “当我首度提议时,提利尔大人似乎并不反对,”父亲说,“但一天之后,一切就全变样了。都是那老太婆的功劳,她使出百般解数阻吓他儿子。据瓦里斯说,她告诉公爵,你姐姐年纪大又放荡,不配她宝贝的独腿孙子。” “瑟曦或许会喜欢上他咧。”提利昂微笑。 泰温公爵狠狠地瞪了儿子一眼。“这次提议,她不知情,我也不准备让她知道。从今往后,对我们家族而言,这件事从未发生过,记清楚,从未发生过。” “是吗?”提利昂怀疑父亲会让提利尔公爵在将来的某个时刻为此“还债”。 “眼下问题的本质并没有变,你姐姐必须嫁出去,但对象该换谁?我有几个候选人——”他还来不及说,便传来叩门声,一名卫兵通报派席尔大学士求见。“请他进来。”泰温公爵道。 派席尔拄着藤杖,颤巍巍地走进来,行到中途,他死死瞪着提利昂,目光好似能凝固牛奶。他曾谓为可观的白胡子——被某人不幸地削掉后——如今变得稀疏而脆弱,只剩几根难看的粉色发丝垂在下巴。“首相大人,”老人一边说,一边极尽所能地弯腰鞠躬,“黑城堡又有信鸦过来。我们可否私下谈谈?” “不必,”泰温公爵挥手让国师落座,“提利昂可以留下。” 噢噢噢,是嘛?他揉揉鼻子,凝神倾听接下来的话题。 派席尔清清喉咙,咳嗽了半天。“这封信和上次一样,由那个叫波文·马尔锡的人送出。他自称代理城主,信上说,莫尔蒙大人发现大批野人正兼程南下。” “长城之外的土地能供应的人口殊为有限,所以——”泰温公爵不为所动,“——这种警告真是陈词滥调。” “可是,大人,这回莫尔蒙的报告从鬼影森林里传来,他说自己正遭到攻击。此后不久,信鸦们纷纷归还,但没一只绑有信息,因此这个波文·马尔锡认为莫尔蒙大人和守夜人的巡逻队已遭不测。” 提利昂相当喜欢老杰奥·莫尔蒙,喜欢他粗鲁的幽默和会说话的鸟。“消息可确定?”他问。 “不能确定,”派席尔承认,“基于莫尔蒙的队伍无一归来的事实,波文·马尔锡推测他们悉数为野人所杀,而野人的目标正是长城。”他伸手到袍子里取出一张信纸,“这是信的原件,大人,发给五位国王,恳求将能搜罗到的人手全部调拨给他。” “五位国王?”父亲颇为不悦,“维斯特洛只有一个国王,这帮穿黑衣的白痴想从陛下这里讨点便宜,先懂得识时务再说。你回信的时候,告诉他,蓝礼丢了性命,而其他几个不过是叛臣贼子。” “他们会了解的,大人。长城毕竟地处偏远,消息闭塞,”派席尔伸伸脖子,“那么,马尔锡的要求怎么办呢?似乎应该召开御前会……” “毫无必要。所谓的守夜人军团,不过是小偷、杂种、杀人犯和乡野匹夫的集合,他们可以自己照顾自己,当然,若有人约束,也能收归我用。目前就是机会,莫尔蒙死了,他们得有个新司令。” 派席尔阴险地看了提利昂一眼:“您真是一语中的,大人,我正好有合适人选,杰诺斯·史林特。” 提利昂可不喜欢这提议。“守夜人军团的总司令向来由黑衣兄弟们自行选举,”他提醒他们,“而史林特大人只是个新人,我很清楚他的情况,正是我把他送去的。短短时日,他怎可能超越前辈们当选呢?” “因为,”父亲缓缓地说——那声调似乎在嘲讽提利昂的单纯,“他们若不乖乖选他,就一个援兵也得不到。” 妈的,这招好狠,提利昂倾身向前:“但是父亲,请听我一言,杰诺斯·史林特实在是个无能之辈,影子塔和东海望的长官都比他强。” “影子塔的指挥官来自海疆城的梅利斯特家,东海望的则是位铁民。”很明显,泰温公爵不相信他们能为他所用。 “杰诺斯·史林特是屠夫之子,”提利昂继续规劝父亲,“你自己也告诉过我——” “我记得我说过什么,但黑城堡不是赫伦堡,守夜人也不等于御前会议。每样工具都有其专门的用途,而每个任务都需要专门的工具。” 提利昂为父亲的固执而恼火:“听我说,杰诺斯大人是个名不副实的恶棍,况且谁出价高,他就会倒向谁。” “我把这视为他最大的优点,试问谁能比我们出价更高呢?”他转向派席尔,“立刻去写信,告诉他们乔佛里国王对莫尔蒙总司令以身殉职的高尚行为感到无比钦佩,并致以诚挚的哀悼,遗憾的是,由于叛臣贼子四处作乱,一时抽不出多余人手。但只要后顾无忧,问题自然迎刃而解……因此守夜人军团必须以行动来维护王权。在信的末尾,告诉马尔锡,代陛下向他忠实的朋友和仆人——杰诺斯·史林特大人——致以最亲切的问候。” “是,大人。”派席尔点点满是皱纹的头,“您真高明,我即刻去办。” 我真该削下你的脑袋,而不是胡子,提利昂心想,我真该把史林特和他亲爱的朋友亚拉尔·狄姆一起推到海里去。至少在银舌西蒙身上,我没有犯下同样的错误。看见了吗,父亲?他想声明,看见我学得多快了吗? 181.第181章 山姆威尔 阁楼上女人在吵吵闹闹地生孩子,下面火盆旁男人奄奄一息。山姆威尔·塔利说不准哪一样更让他害怕。 他们为可怜的巴棱盖了一堆毛皮,并把火生得旺旺的,可他仍只会说:“冷,帮帮我,好冷。”山姆喂他洋葱汤,但他吞不下,勺子灌得有多快,嘴唇漏出来就有多快,汤汁顺着下巴滴落。 “这家伙死定了。”卡斯特边咬香肠,边冷漠地看了巴棱一眼,“问我的话,给他一刀比灌汤来得仁慈。” “我们没问你。”巨人身高不过五尺——他真名贝德威克——但性情暴躁,“杀手,你问过卡斯特吗?” 被他点名,山姆不由得缩了缩,一边拼命摇头。他又舀起满满一勺,送到巴棱嘴边,试图从唇间小心翼翼地灌进去。 “食物与火,”巨人说,“我们只问你要这个。而你连吃的都不给。” “我没有拒绝给火,你就应该满足了。”卡斯特生得粗壮,而他身上的羊皮背心使他看上去更加凶悍——他整日整夜穿着这件臭烘烘的破烂东西。他长着扁平的鼻子,下垂的嘴唇,还缺了一只耳朵,乱蓬蓬的头发和纠结的胡须正由灰转白,但那双疙疙瘩瘩的手仍强壮有力。“我已尽力喂饱你们了,是你们这帮乌鸦自己贪嘴。怎么说,我也是个敬神的人,否则早把你们赶走了。你以为咱想要他这种家伙死在咱家地板上?你以为咱想多出来这许多嘴巴,矮子?”野人啐了一口,“乌鸦,黑色的鸟儿,能带来什么好事,嗯?从来没有。从来没有。” 更多汤汁从巴棱嘴角流出,山姆用衣袖替他擦,对方则眼神涣散地回瞪。“冷。”他又虚弱地说。学士也许知道如何救他,但我们没有学士。九天前,白眼肯基砍了巴棱毁伤的脚,喷出的脓血让山姆恶心作呕,但那远远不够,而且也太迟。“好冷。”苍白的嘴唇重复。 大厅里,二十余个衣衫褴褛的黑衣弟兄散坐在地板或粗糙的长凳上,喝着同样稀薄的洋葱汤,啃吃块块硬面包。有几个伤势比巴棱更严重。佛尼奥已好几天昏迷不醒,拜延爵士肩上渗出恶臭的黄色脓水。离开黑城堡时,游骑兵黄伯纳带了几口袋密尔火、芥末膏、大蒜粉、艾菊、罂粟、铜板草及其他药材,甚至有甜睡花,可以赐人无痛苦的死亡。但黄伯纳死在先民拳峰,而没人想到拯救伊蒙学士的药品。作为厨师,哈克了解一些草药知识,但他也死了。因此只剩几个事务官来照料伤员,这是不够的。虽然这里干干燥燥,有火取暖,但他们还需要更多食物。 大家都需要更多食物。连续几天,人们都在抱怨。畸足卡尔反复宣称,卡斯特定有秘密地窖,总司令听不到时,旧镇的加尔斯也跟着附和。山姆想为伤员讨些有营养的东西,却没勇气开口。卡斯特的眼神冷酷又恶毒,每当他望向山姆,手都会微微抽动,仿佛随时准备捏成拳头。他知道上次路过,我和吉莉说话的事吗?他有没有揍她,逼她讲出来呢? “冷,”巴棱说,“帮帮我,好冷。” 山姆自己也冷,尽管卡斯特的大厅里充满热气和烟雾。他更累,累得快散架了。他想睡,但每当闭上眼睛,就梦到大雪纷飞,死人摇摇晃晃地走来,黑色的手,明亮的蓝眼睛。 阁楼上,吉莉发出一阵颤抖的哭泣,在低矮无窗的长厅里回荡。“用力,”他听见卡斯特一个较年长的老婆发话,“再使点劲。再使点劲。要喊就喊出来。”于是她开始尖叫,把山姆吓了一跳。 卡斯特扭头怒目而视。“够了!”他朝楼上喊,“给她一块布咬着,否则我上来让她尝尝巴掌的滋味。” 山姆知道他不是开玩笑。卡斯特共有十九个老婆,可他踏上梯子的时候,她们中没一个敢反抗。就两天前的夜里,他狠狠揍过一个更年幼的女孩,黑衣弟兄同样没干预。当然,有人嘀嘀咕咕。“他会杀了她的。”格林纳威的加尔斯说,而畸足卡尔笑道:“他不想要这小甜心,给我啊。”黑伯纳低声怒骂,而罗斯比的阿兰起身出门,这样听不着声音。“他的屋檐下,他说了算,”游骑兵罗纳·哈克莱提醒大家,“卡斯特是咱守夜人的朋友。” 朋友,山姆一边想,一边听吉莉压抑的尖叫。卡斯特是个恶棍,无情地统治着他的老婆和女儿们,但他的堡垒对守夜人而言,却是难能可贵的避难所。就说这次,当经历了大雪、尸鬼与严寒而幸存的人们狼狈不堪地来到时,卡斯特虽然冷笑讥讽:“一群冻僵的乌鸦,还少了不少!”却依旧腾出地板,并提供遮挡风雪的屋檐和烤干身子的火盆,他老婆们还端来杯杯热葡萄酒,让大家暖肠胃。他称他们为“该死的乌鸦”,但也给些吃的,尽管不怎么可口。 我们是客人,山姆提醒自己,他是主人。吉莉是他的女儿,他的老婆。他的屋檐下,他说了算。 初到卡斯特堡垒时,吉莉前来求助,山姆便把自己的黑斗篷给她,好让她去找琼恩·雪诺时可以藏起肚子。誓言效命的骑士应该保护妇女和儿童,不是吗?虽然只有少数几个黑衣弟兄称得上骑士,但……我们都发过誓,山姆心想,我们是守护王国的坚盾。女人总是女人,就算女野人也一样。我们应该帮她,救她。吉莉担心的是孩子,她怕生男孩。卡斯特会把女儿抚养长大,弄来当老婆,但他的堡垒里既没成年男子也没小男孩。吉莉告诉琼恩,卡斯特将儿子奉献给神。诸神慈悲,给她一个女儿,山姆祈祷。 阁楼上面,吉莉抑制住一声尖叫。“好了,”一个女人说,“再用力,快。哦,我看到他的脑袋了。” 她的,山姆痛苦地想,她的,她的。 “冷,”巴棱虚弱地说,“帮帮我,好冷。”山姆放下碗勺,又替濒死的弟兄多盖一层毛皮,并往火盆中添木柴。吉莉惨叫一声,然后开始喘气。卡斯特啃着硬邦邦的黑香肠——香肠他留给自己和老婆们,守夜人没有份。“女人,”他抱怨,“就这副德行……还不及我从前那头肥母猪,一窝生八只,声都没吭。”他边嚼边转头轻蔑地斜视山姆,“它几乎跟你一样肥咧,小杀手。”说完哈哈大笑。 这太过分了,于是山姆蹒跚着离开火盆,笨拙地跨绕开硬泥地上或睡或坐或垂死的人群,朝外走去。烟雾、尖叫和呻吟让他晕眩,他低头掀起卡斯特用来当门的鹿皮,进到下午的天光中。 天气阴沉,但刚从黑暗的大厅里出来,亮光还是让他睁不开眼。周围树上,积雪压枝,金褐色的山丘也覆盖着一层地毯似的雪,但不如前几天多。风暴已然过去,卡斯特堡垒的日子……算不上暖和,却也没那么冷。山姆听见水流“滴答滴答”轻声落下,那是悬在厚厚的茅草屋顶边缘的冰晶在融化。他颤抖着深吸一口气,环顾四周。 西边,独臂奥罗和提姆·石东正沿着拴成一排的马匹走动,给幸存的坐骑喂水。 下风口,其他弟兄在宰杀那些太过虚弱、无法再走的牲口,并剥下它们的皮。长矛手和弓箭手在土堤后巡逻放哨——这是卡斯特唯一的防御设施——警惕地观望外面的树林。十几个火坑升起蓝灰色的浓烟,远处回荡着伐木声,这是在收集让火盆通宵燃烧的木柴。夜晚是可怕的时段,黑暗,寒冷。 自来到卡斯特堡垒,他们便没再遭到攻击,既没有尸鬼,更没有异鬼。卡斯特说那是不可能的事。“敬神的人不用担心这些。那曼斯·雷德跑到咱家嗅来嗅去的时候,咱也给他讲过一次。他根本听不进去,就跟你们这些又是操家伙、又是点火的乌鸦一样。我告诉你们吧,当白色寒神到来,这些一点帮助也没有。那时候呀,只有敬拜神,奉献牺牲品。” 吉莉也提起过白色寒神,她还告诉他们,卡斯特向他的神奉献的是什么。山姆听后差点想杀了他。长城之外没有律法,他提醒自己,而卡斯特是咱守夜人的朋友。 枝条与泥土敷的厅堂后面传来一阵零星的喝彩,山姆过去看个究竟。脚下是湿泥和融雪,忧郁的艾迪坚持说这是卡斯特的屎。然而它比屎更黏稠,牢牢吸住山姆的靴子,他觉得一只快松脱了。 菜园和空羊圈边,十几个黑衣弟兄正瞄着靶子放箭,箭靶是他们用干草和麦秆做的。那位金发苗条、被称为“美女”唐纳的事务官刚射出一箭,离五十码外的靶心仅差一点点。“来啊,老家伙。”他说。 “好。你瞧着。”乌尔马弯腰屈背,踏到起点,从腰间箭袋里抽出一支箭。此人灰白胡子,皮肤和四肢都已松弛,但年轻时曾是个土匪,是声名狼藉的御林兄弟会中一员。他声称自己为偷取一位多恩公主的亲吻,曾一箭射穿御林铁卫队长“白牛”的手,当然,他也偷了她的首饰和一箱金龙币,但酒后最喜欢炫耀的还是那个吻。 他搭箭拉弓,平滑如夏日丝绸,然后射将出去。结果比唐纳尔·希山近了一寸。“怎么样,小子?”他退下来问。 “还不错,”年轻人不情不愿地说,“侧风帮的忙,我放箭时风大。” “这些射之前就该考虑周全。小子,你眼睛好,手也稳,但要超过御林兄弟会的好汉,还差了那么一点点。我这身功夫由‘造箭者’迪克亲自传授,世上没有比他更好的弓箭手。我有没告诉你老迪克的事呢,嗯?” “你讲了三百遍了。”黑城堡里每个人都听乌尔马说过昔日那帮了不起的土匪:西蒙·托因和微笑骑士,三绞不死的长颈奥斯温,“白鹿”温妲,“造箭者”迪克,“大肚子”本恩以及其他人。为避免再听一遍,“美女”唐纳环顾四周,找到站在泥地里的山姆。“杀手,”他喊,“过来,给我们演示你怎么杀异鬼的。”他举起高大的紫杉木长弓。 山姆涨红了脸。“不是用箭,是用匕首,龙晶……”他知道如果自己拿起长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会脱靶,让箭越过土堤,飞进树林,然后大家哈哈大笑。 “没关系,”另一位弓箭好手,罗斯比的阿兰道,“看杀手射箭是件美事。对不对啊,伙计们?” 他无法面对他们:嘲弄的笑容,刻薄的话语,眼中的轻蔑。山姆转身原路返回,不料右脚却深深陷入泥沼中,拔腿反把靴子拔掉了。他只好跪下去将它拽出来,边拽边听耳边响起笑声。等他逃开,融雪已渗入脚趾之间,层层袜子都不起作用。我是个废物,他悲惨地想,父亲说得一点没错。那么多优秀的人都死了,我没资格活着。 葛兰在堡垒小门南面照料火坑,脱光上身劈柴,脸因使劲而涨得通红,汗水淋漓。眼看山姆扑哧扑哧走来,他咧嘴笑道:“异鬼拽下了你的靴子,杀手?” 你怎么也?……“是因为烂泥啦。请别那么叫我。” “为什么?”葛兰听上去很疑惑,“这是个好名字,你当之无愧。” 派普常取笑葛兰,说他的脸皮比城墙还厚,所以山姆得耐心解释。“这只是换种方式叫我胆小鬼罢了,”他边说,边左脚站立,右脚扭进沾满泥土的靴子里,“他们用它来嘲笑我,就像用‘巨人’这外号嘲笑贝德威克。” “但他不是巨人,”葛兰说,“而保罗个子一点不‘小’。好吧,或许他小时候个头不大,但长大后绝对不小。可你确实杀了异鬼,所以这不一样的。” “我只不过……我从来没……我当时非常恐惧!” “我也是。派普说我笨得不会害怕,其实我跟别人一样怕。”葛兰弯腰捡起一段劈裂的木柴,扔进火坑中。“我从前很怕琼恩,怕跟他练武,因为他动作太快,而且打起来像要杀了我似的。”潮湿的新柴落入火焰中,冒起烟雾。“这些话我从没说出口,有时我觉得大家只不过是装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而没有一个人真正勇敢。也许装来装去,就会变得勇敢起来吧,我不知道。反正,他们想叫‘杀手’就让他们叫,有什么关系呢?” “可,可你也不喜欢艾里沙爵士叫你‘笨牛’。” “是啊,他老说我又壮又笨。”葛兰挠挠胡子,“但如果派普叫我‘笨牛’,那没关系,你或琼恩也一样。瞧,牛是种凶猛强壮的野兽,所以没什么不妥,我确实个子高大,而且还在长呢。你呢,你难道不想做‘杀手’山姆而非要做猪头爵士?” “我为什么不能简简单单地做山姆威尔·塔利?”他沉重地坐到一根葛兰还没劈开的湿木头上,“是龙晶杀了它。不是我,是龙晶干的。” 这番话他告诉过他们,告诉过所有人。但他知道,许多人并不相信。短刃取出自己的匕首:“我有铁家伙,要玻璃干什么?”黑伯纳和三个加尔斯明确表示怀疑这整个故事,而姐妹堡的罗利直截了当:“很可能是你朝沙沙作响的灌木丛乱刺,碰巧杀了拉屎的小保罗,于是就编造谎言。” 但戴文和忧郁的艾迪是认真的,他们还带山姆和葛兰去见总司令。虽然莫尔蒙在听的过程中一直皱紧眉头,提出尖锐的问题,可他细心谨慎,不放过任何可能的收获。他要山姆把包里所有龙晶交出来,虽然那并不多。每当山姆想起埋在先民拳峰下,被琼恩发现的那批龙晶,心里就直想哭。那里不仅有匕首刀刃和矛尖,还有至少两三百个箭头啊。琼恩为自己、山姆和莫尔蒙总司令各做了一把匕首,还给山姆一个矛尖、一支破号角和一些箭头,葛兰也抓了一把箭头,多的就没有了。 于是现今只有莫尔蒙的匕首,山姆交给葛兰的匕首,外加十九支箭和一柄绑上黑色龙晶的硬木长矛。岗哨轮班时这支长矛依次交换,莫尔蒙还把箭分给手下最好的弓箭手。“唠叨”比尔、“灰羽”加尔斯、罗纳·哈克莱、“美女”唐纳尔·希山和罗斯比的阿兰各有三支,乌尔马分到四支。但即使他们发发中的,也很快只能用回火箭。在先民拳峰,人们射出数百支火箭,却无法阻挡尸鬼的进攻。 这是不够的,山姆心想,卡斯特的土堤和湿泥融雪迟滞不了尸鬼的步伐,就连先民拳峰的陡坡都不起作用。它们依旧顽强地爬上来,涌入环墙。这次尸鬼会发现,迎接他们的不再是三百纪律严明、阵容整齐的弟兄,而是四十一个狼狈不堪的幸存者,其中有九个伤势严重,无法参战。一共六十多人从先民拳峰杀出,四十四人顶着暴风雪逃回卡斯特的堡垒,这几天,又有三人伤重而亡,巴棱很快将成为第四个。 “你认为尸鬼都走了吗?”山姆问葛兰,“它们为什么不把我们全干掉?” “我想,它们大概只有天冷的时候才来吧。” “对,”山姆说,“但是寒冷带来尸鬼,还是尸鬼带来寒冷呢?” “谁管它呀?”葛兰的斧子劈得木屑到处飞散,“反正有鬼必冷,这才是关键。嘿,现在知道龙晶是它们的克星,也许它们根本不敢来了,也许它们现在怕得要命!” 山姆希望自己可以相信朋友的话,但在他看来,人死了的话,就不会害怕和痛苦,正如没有责任与爱情。他双手环膝,层层羊毛、皮革和毛皮下冒出冷汗。没错,龙晶匕首能让树林里那个苍白的东西融化……但葛兰的意思好像它也能让尸鬼融化。其实我们并不知道,他想,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好希望琼恩在这儿。他喜欢葛兰,但无法分享对方的思维方式。琼恩不会叫我杀手,我还可以跟他谈吉莉的孩子。然而琼恩与断掌科林一同离去,杳无音信。他也有一把龙晶匕首,派上用场了吗?他是不是已经冻死在某个沟壑中……或者更糟,变成了活死人? 他不明白诸神为什么带走琼恩·雪诺和巴棱,却留下怯懦而笨拙的自己。他早该死在先民拳峰,在那儿他尿了三次裤子,还弄丢了剑;而后来若不是小保罗抱他,他也一定会死在森林里。好希望这一切都是梦,而我将很快醒来。那该多好啊,在先民拳峰上醒转,发现所有弟兄仍在周围,甚至琼恩和白灵也在。当然,在长城后面的黑城堡苏醒就更好了,到大厅里喝一碗三指哈布做的小麦乳酪浓汤,再加一大勺黄油和一团蜂蜜。想到这些,他空空的肚子咕咕直叫。 “雪诺。” 山姆抬头循声望去,发现莫尔蒙总司令的乌鸦正围着火坑绕圈,宽阔的黑翼拍打着空气。 “雪诺,”鸟儿嘶喊,“雪诺,雪诺。” 乌鸦飞到哪儿,莫尔蒙就走到哪儿。总司令果然骑马出现在树下,左右是老戴文和狐狸脸的游骑兵罗纳·哈克莱,他已被提升以接替索伦·斯莫伍德。守门的长矛手高声喝问,熊老暴躁地回应:“七层地狱,你以为我是谁?异鬼抠了你的眼睛?”他从两根门竿间骑过,一边是公羊头,另一边是熊头。然后他拉住缰绳,提起手来,吹声口哨,乌鸦听见召唤,拍翅飞去。 “大人,”山姆听见罗纳·哈克莱说,“我们只有二十二匹坐骑,而且我怀疑其中半数到不了长城。” “我知道,”莫尔蒙咕哝着,“但我们还是得走,卡斯特已经下了逐客令。”他瞥向西方,乌云遮住太阳。“诸神让我们缓了口气,但能有多久呢?”莫尔蒙从马鞍上一跃而下,惊得他的乌鸦重新飞入空中。他看到山姆,大声叫道,“塔利!” “我?”山姆狼狈地站起来。 “我?”乌鸦落到老人头上,“我?” “你不叫塔利吗?难道这儿还有你的亲兄弟?对,就是你。闭上嘴巴,跟我走。” “跟你走?”他不由自主地尖声道。 莫尔蒙总司令狠狠瞪了他一眼。“你是守夜人的汉子,别每次看着我就尿裤子。跟我来,听清楚了没?”他的靴子踩在泥地里吱吱作响,山姆不得不快步跟上。“我在想你那个龙晶。” “那不是我的。”山姆说。 “好吧,琼恩·雪诺的龙晶。既然龙晶匕首是我们真正的需求,为何才拥有两把?长城上每个誓言弟兄本该都配备一把才对。” “我们不知道……” “我们不知道!我们从前一定是知道的。塔利,守夜人军团忘记了自己真正的使命,这道七百尺高的绝境长城绝不是为防止穿兽皮的野人来偷姑娘而修建的。长夜将至,我们是守护王国的坚盾……说到底,守夜人的首要职责是抵抗其他异类,而非防御野人。经历了无数世纪,塔利,几百年,几千年,我们忽略了真正的敌人,现在它们回来了,我们却不知如何下手。龙晶是龙制造的吗,就像民间传说的那样?” “学——学士们认为不是,”山姆结结巴巴地说,“学士们说它是在地心深处用火锻造而成,他们称它为黑曜石。” 莫尔蒙哼了一声:“他们管它叫柠檬派都可以,反正如果它真能杀死异鬼,我就要更多。” 山姆犹豫地说:“琼恩找到很多,在先民拳峰脚下。有数百个箭头,而且还有矛尖……” “这些我都知道,可于事无补。要抵达先民拳峰,就得装备上我们所没有的武器,而那些武器又只在那该死的拳峰才有。况且中间还有野人。不行,我们得从别处搞龙晶。” 发生这么多事,他几乎忘记了野人。“森林之子使用龙晶刀剑,”他道,“他们知道上哪儿找黑曜石。” “森林之子死光了,”莫尔蒙暴躁地说,“先民们用铜剑屠杀,安达尔人用铁剑接着干。龙晶匕首怎么会——” 卡斯特从鹿皮门后钻出来,熊老顿时住口。野人微笑着露出一口棕色烂牙:“我得了个儿子。” “儿子,”莫尔蒙的乌鸦嘶哑地叫道,“儿子,儿子,儿子。” 总司令面无表情:“恭喜你。” “哦,是吗?对我而言,你和你的人赶紧离开才是喜事。我想,是时候了。” “等我们的伤员恢复……” “他们最多只能这样,老乌鸦,我们彼此都很清楚。那些要死的,来个痛快,妈的,割开喉咙就完了。你受不了的话,把人扔下,我来解决也行。” 莫尔蒙总司令火冒三丈:“索伦·斯莫伍德向我保证你是守夜人的朋友——” “对,”卡斯特说,“能给的我都已经给了,但冬天就要到来,现在那女孩又给我添了一张嗷嗷待哺的嘴巴。” “我们可以带上他。”一个声音尖声道。 卡斯特扭头过来,眼睛眯成缝,朝山姆脚边啐了一口:“你说什么,杀手?” 山姆的嘴巴一张一合。“我……我……我只是说……假如你不要他……喂不饱他……冬天就要到来,我们……我们可以带他走,并且……” “他是我的儿子,我的骨肉。你以为我会把他交给乌鸦?” “我只是想……”你没有儿子,你将他们统统遗弃,吉莉说你把他们留在树林里,这就是为什么你家只有老婆和将成为老婆的女儿。 “闭嘴,山姆,”莫尔蒙总司令道,“你说得够多了。太多了。进去。” “大——大人——” “进去!” 山姆涨红了脸,推开鹿皮,回到阴暗的大厅。莫尔蒙跟进来。“你到底有没有脑子?”老人压低恼怒的嗓音,“即使卡斯特肯把孩子给我们,他也会在抵达长城前死去。雪这么大,你叫我们怎么照顾新生儿,嗯?你的大奶子可以喂他吗?你打算把他母亲也拐走吗?” “她想离开,”山姆说,“她求过我……” 莫尔蒙举起一只手:“这事我不要再听,塔利,我说过,不许打卡斯特的老婆的主意。” “她是他女儿。”山姆无力地说。 “去照顾巴棱,快,别把我惹火了。” “是,大人。”山姆赶紧颤抖着跑开。 当他来到火盆边,却发现巨人正用毛皮斗篷盖住巴棱的头。“他说他冷,”小个子道,“我希望他去了一个暖和的地方,我真的希望。” “他的伤……”山姆说。 “去他妈的伤。”短刃用脚捅捅尸体,“他不过少了条脚,我村里从前有个瘸子活到四十九岁咧。” “他冷,”山姆说,“他说他很冷。” “他没吃东西,”短刃说,“没吃好东西。卡斯特那杂种把他给饿死了。” 山姆不安地环顾四周,卡斯特没有回来,如果他回来了,情况也许会变得更令人不快。这野人憎恨私生子,尽管游骑兵们说他自己就是个野种,父亲是只死了的乌鸦,母亲是个女野人。 “卡斯特需要供养自己的人,”巨人道,“这么多女人,他已经尽量接济我们了。” “信才有鬼!等我们离开,他便会打开一桶蜜酒,坐下来享受火腿和蜂蜜,嘲笑在雪地里挨饿的我们。他是个该死的野人土匪,仅此而已,根本不是守夜人的朋友。”他踢踢巴棱的尸体,“你不相信,就问他去。” 日落时分,他们就着早些时候葛兰生的火坑,将游骑兵的尸体火化。提姆·石东和旧镇的加尔斯抬出裸尸,一人抓住一头,晃了两下,甩进火焰中。弟兄们分了巴棱的衣服、武器、盔甲及其他物品。在黑城堡,守夜人埋葬死者有全套礼仪,然而事急从权,况且骨灰不会变成尸鬼复活。 “他名叫巴棱,”火焰吞没人体,莫尔蒙总司令说,“勇敢而坚强,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游骑兵。他从……他从哪儿来?” “白港。”有人接口。 莫尔蒙点点头。“他从白港来到我们中间,一如既往,恪尽职守。无论路途遥远,战斗艰辛,始终全力谨遵誓言。我们将难得再见如此之人。” “他的守望至死方休,于斯结束。”黑衣弟兄们庄严地齐声颂和。 “他的守望至死方休,于斯结束。”莫尔蒙重复。 “结束,”他的乌鸦喊,“结束。” 烟雾熏痛了山姆的眼睛,让他感到恶心。他望向火堆,仿佛看到巴棱坐了起来,双手成拳,在跟吞噬他的火焰搏斗,但那只有一瞬间,很快盘旋的烟雾就遮掩了一切。然而最糟的是那气味。若是令人不快的恶臭,或许还能忍受,偏偏被焚烧的弟兄身上散发的气味太像烤猪肉,惹得山姆唾液横流,而那只鸟又在“结束,结束”地喊个不停。这实在太可怕,于是他跑到厅堂后面,呕吐在阴沟里。 忧郁的艾迪走来时,他正跪在烂泥之中。“挖虫子吗,山姆?还是不舒服?” “不舒服,”山姆一边虚弱地解释,一边用手背擦嘴,“那味道……” “没想到巴棱会这么香,”艾迪的声音跟往常一样乖戾,“我差点切他一块肉。如果我们有苹果酱,我也许真的会这么干。猪肉加苹果酱是美味啊。”艾迪解开裤带,拉出命根子。“你最好别死,山姆,否则我恐怕受不了。你的油会滋滋响,比巴棱响得多,我从来无法抗拒滋滋响的油。”他叹口气,黄黄的尿洒出一道弧线,冒着热气。“天亮时我们骑马出发,你听到了吗?熊老说,不管出太阳还是下雪都得走。” 不管出太阳还是下雪都得走,山姆忧虑地望向天空。“下雪?”他尖声道,“我们……骑马出发?所有人?” “好吧,不是所有人,有些倒霉鬼得靠脚板子走路。”他抖抖身子,“戴文说我们得学会骑死马才行,就像异鬼那样,这样能节省补给,我问你,一匹死马究竟能吃多少?”艾迪重新系上裤带。“我不喜欢这个主意,一旦他们找出驾驭死马的方法,接下来就轮到人了。很可能我是头一个。‘艾迪,’他们会说,‘死亡再也不是躺下不动的借口,快起来吧,拿着这支矛,今晚你站岗。’嗯,我不该这么悲观,也许在他们找到法门之前我就死了。” 也许我们全都会死,死得比想象的更快,山姆一边想,一边狼狈地起身。 卡斯特得知讨厌的客人们将在次日离开,几乎立刻变得和气起来,起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和气。“是时候了,”他说,“我说过,你们不属于这儿。然而我会体面地送别你们,一场宴会,哦,一顿饭。我让老婆们烧烤你们宰杀的马,再找些啤酒和面包。”他微笑时露出棕色的烂牙。“没有比啤酒和马肉更好的东西。没法骑的,就吃掉,这才像话。” 他的妻子女儿拖出板凳和长木桌,忙于烹饪与服侍。除了吉莉,山姆几乎分不清这帮女人。有的年老,有的年轻,有的只不过是孩子,但她们多半既是卡斯特的女儿,也是他的妻子,个个看上去都有点相像。她们一边来回走动干活,一边互相低声交谈,但从不跟黑衣人说话。 卡斯特只有一把椅子。他坐在那上面,穿着无袖羊皮背心,粗壮的胳膊覆盖白毛,一只手腕戴了个扭曲的金手镯。莫尔蒙总司令坐在他右边,长凳的最前端,而弟兄们膝盖挨膝盖挤在一起;十几个人留在外面,看守小门,照料火坑。 山姆在葛兰和孤儿奥斯之间找到一个位置,肚子咕咕直叫。卡斯特的老婆们在火上转动马肉,烤肉滴下油脂,香味令他流出口水,却也让他想起巴棱。尽管自己饿得厉害,但山姆知道,哪怕咬上一口,都会呕吐出来。这些可怜的马载他们走了这么远,逃离苦海,怎能吃掉如此忠心耿耿的坐骑呢?女人们送来洋葱,他急切地抓起一个。它的一半腐烂发黑,被他用匕首切掉,将好的那半生吃下去。端上来的还有面包,但一共只有两条。当乌尔马继续讨要时,女人只摇摇头。麻烦就此开始。 “两条?”长凳上的畸足卡尔抱怨,“你们这帮女人疯了吗?我们需要更多面包!” 莫尔蒙总司令严厉地扫了他一眼:“主人给什么你就拿什么,然后表示感谢。你莫非想去外面吹风啃雪吗?” “我们很快就会去了。”畸足卡尔没因熊老的怒气而退缩,“我想吃卡斯特藏起来的东西,大人。” 卡斯特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我给你们乌鸦的够多了。我还有这帮女人需要供养。” 短刃戳起一块马肉:“没错,这么说你承认秘密地窖的事了。也难怪,否则怎么过冬呢?” “我是个敬神的人……”卡斯特解释。 “你是个吝啬鬼,”卡尔道,“骗子。” “火腿,”旧镇的加尔斯用虔诚的语调说,“上次我们来是有猪的。我敢打赌他把火腿藏起来了。熏火腿,腌火腿,还有培根肉。” “香肠,”短刃说,“长长的黑香肠,石头一样硬,可以储藏好几年。我敢打赌他在地窖里挂了上百根。” “燕麦,”独臂奥罗道,“玉米,大麦。” “玉米,”莫尔蒙的乌鸦拍翅附和,“玉米,玉米,玉米,玉米,玉米。” “够了,”莫尔蒙总司令的声音盖过鸟儿沙哑的喊叫,“安静,统统给我安静,我不想再听到这种话。” “苹果,”格林纳威的加尔斯道,“一桶又一桶的秋苹果,酥脆可口。外面有苹果树,我看见了。” “干浆果。卷心菜。松仁子。” “玉米。玉米。玉米。” “腌羊肉。这儿有个羊圈。他储藏着许多桶羊肉,大家都知道。” 此刻,卡斯特的神情像要朝所有人啐口水。莫尔蒙总司令站了起来。“安静,我不想再听到这种话。” “那就把面包塞进耳朵里,老家伙。”畸足卡尔推开桌子站起来,“还是你他妈的已经把该死的面包屑咽下去了?” 山姆看到熊老涨红了脸。“你忘了我是谁?坐下!吃东西,安静。这是命令。” 没人说话。没人动。所有眼睛都看着总司令和大个子畸足游骑兵,他们俩也隔着桌子互相瞪视对方。山姆觉得似乎卡尔先屈服,正准备不情不愿地坐下…… ……卡斯特却手执斧子站了起来,黑铁的大钢斧是莫尔蒙作为客人送他的礼物。“不行,”他低吼,“你不能坐,说我是吝啬鬼的人不配睡我的屋檐,吃我的东西。滚出去,跛子。还有你,你,你。”他将斧子依次指向短刃和两个加尔斯。“空着肚子睡外面冰冷的雪地去,你们这些混蛋,否则……” “该死的杂种!”山姆听见其中一个加尔斯咒道,但没看清是哪一个。 “谁叫我杂种?”卡斯特怒吼,他左手一扫,将盘子、马肉和酒杯推下桌子,右手操起斧头。 “大家都知道。”卡尔回答。 卡斯特的动作快得让山姆无法相信,他手持斧头跃过桌子。一个女人尖叫起来,奥斯和格林纳威的加尔斯拔出匕首,卡尔则跌跌撞撞向后退去,绊到躺在地上的伤员拜延爵士。卡斯特一边恶狠狠地咒骂,一边朝他扑来,不料遭殃的却是自己。短刃鬼魅般出击,抓住野人的头发,将他脑袋往后一提,匕首在咽喉划开一道长长的口子,从左耳直到右耳。然后他粗暴地一推,野人便向前扑倒,脸朝下砸在拜延爵士身上。拜延痛苦地嘶叫,而卡斯特浸泡在自己的鲜血中,斧子从指间滑落。卡斯特的两个老婆开始哀号,第三个在咒骂,第四个冲向“美女”唐纳,试图抠出他的眼睛。他将她击倒在地。总司令阴沉地站在卡斯特的尸体前,怒火沸腾。“诸神会诅咒我们,”他大喊,“客人在主人的厅堂里将主人谋杀,这是滔天恶行。根据宾客权利,根据世间的法则——” “长城之外没有律法,老家伙,记得吗?”短刃抓住卡斯特一位老婆的胳膊,用带血的匕首尖抵住她下巴,“把秘密地窖的所在告诉我们,否则你的下场就跟他一样,婆娘。” “放开她。”莫尔蒙跨前一步,“我要砍了你的头,你——”格林纳威的加尔斯挡在前面,独臂奥罗也走过来。两人手里都操着刀。“闭嘴。”奥罗警告。但总司令毫不畏惧地抓向他的匕首。奥罗只有一只手,但这只手非常快。他挣脱老人的抓握,将匕首捅进莫尔蒙的肚子,拔出时刀刃上沾满红色的鲜血。接着,一切变得疯狂起来。 良久,很久很久之后,山姆发现自己盘坐于地,莫尔蒙的脑袋靠在他膝盖上。他不记得是怎样变成这个姿势,也不记得熊老被刺后的其他事情。似乎格林纳威的加尔斯杀了旧镇的加尔斯,却不知为何缘故。姐妹堡的罗利爬上梯子,想尝尝卡斯特的老婆们的滋味,结果从阁楼上摔下来,摔断了脖子。葛兰…… 葛兰朝他大喊,扇他的耳光,然后跟巨人、“忧郁的”艾迪等一起跑了。卡斯特还压在拜延爵士身上,但受伤的骑士已不再呻吟。四个黑衣人坐在长凳上吃烤马肉,奥罗则就着桌子干一个哭泣的女人。 “塔利。”熊老试图讲话,血从嘴里淌下来,流进胡子里。“塔利,去。去。” “去哪里,大人?”他有气无力地应道。我没害怕。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我无处可去。” “长城。去长城。快。” “快,”乌鸦叫道,“快。快。”鸟儿从老人的胳膊走到胸口,啄下一根胡子。 “你必须去。去告诉他们。” “告诉他们什么,大人?”山姆礼貌地问。 “一切。先民拳峰。野人。龙晶。这里。一切。”他的呼吸很浅,声音如同耳语,“告诉我儿子。乔拉。告诉他,穿上黑衣。我的遗愿。我的临终遗愿。” “遗愿?”乌鸦昂起头,黑色的眼珠闪闪发光。“玉米?”鸟儿问。 “我没有玉米,”莫尔蒙虚弱地说,“告诉乔拉。原谅他。我儿子。拜托你。去吧。” “太远了,大人,”山姆道,“我根本到不了长城。”他如此疲惫,只想睡觉,狠狠地睡,永远不要醒来。而他知道,只需留在这里,过不多久,短刃、独臂奥罗或畸足卡尔就会烦他,前来杀他,从而了结他的心愿。“我宁愿留在您身边。瞧,我不害怕了。我不害怕您,或者……任何东西。” “你应该害怕。”一个女人说。 卡斯特的三个老婆站在他面前。其中两位是形容枯槁的老妇,他不认识,但吉莉在中间,全身裹着兽皮,怀抱一捆白色和棕色的毛皮,定是她儿子的襁褓。“我们奉命不得与卡斯特的女人讲话,”山姆告诉她们,“这是总司令大人的命令。” “他的命令到此为止。”右边的老妇说。 “最黑的乌鸦们正在地窖狼吞虎咽,”左边的老妇说,“或在阁楼上干年轻女人。但他们很快会回来,你得赶在他们回来之前离开。马儿都跑了,好在妲娅逮住两匹。” “你说你会帮我。”吉莉提醒他。 “我说琼恩会帮你。琼恩很勇敢,是个优秀的战士,但我想他已经死了。我,我只是个胆小鬼,又胖又笨。看看我,你就明白了。况且莫尔蒙大人受了伤,你们没发现吗?我不能离开总司令大人。” “孩子,”另一位老妇说,“那只老乌鸦已经死在你眼前。瞧。” 莫尔蒙的头仍在他膝上,但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前方,嘴唇也不再动弹。他的乌鸦昂头嘶叫,然后看着山姆:“玉米?” “没有。他没有玉米。”山姆合上熊老的眼睛,试图说些祷词,却死活也想不出一句,“圣母慈悲。圣母慈悲。圣母慈悲。” “你的圣母帮不了你,”左边的老妇说,“这个死去的老头也不能。拿着他的剑,穿上他暖和的毛皮大斗篷,骑上他的战马,走吧。” “这女孩没撒谎,”右边的老妇说,“她是我女儿,我早已把她揍得不会说谎。你说你会帮她,就按芬妮说的去做,小子。带上这女孩,动作快。” “快,”乌鸦道,“快,快,快。” “去哪儿?”山姆疑惑地问,“我带她去哪儿?” “去暖和的地方。”两个老妇齐声道。 吉莉在哭:“求求你,救救我和孩子,求求你。我可以做你老婆,就像做卡斯特的老婆那样。求求你,乌鸦爵士,他是个男孩,妮拉算得很准,你不把他带走的话,他们会……” “他们?”山姆道,乌鸦昂起黑色的脑袋重复,“他们。他们。他们。” “他的哥哥,”左边的老妇说,“卡斯特的儿子们。白色寒神正在外面,乌鸦,我打骨头里感觉得到,这身可怜的老骨头从不骗人。卡斯特的儿子们就快来了。” 182.第182章 艾莉亚 眼睛适应了黑暗。当哈尔温将头套掀开,山洞里炫目的红光反而让她直眨巴,活像只笨猫头鹰。 泥地中央挖出一个大火坑,焰苗噼啪作响,盘旋上升,直达被烟熏黑的洞顶。墙壁半是岩石,半是泥土,巨大的白树根在其中扭曲盘绕,犹如上千条缓缓蠕动的白蛇。她看着人们从树根之间出现,从阴影中现身,为了一睹俘虏的容颜。他们从漆黑的隧道口,从四面八方的裂缝罅隙中纷纷涌出。在离火堆较远的地方,树根构成某种近似阶梯的形态,通往上方泥土中的一个空穴,其中坐着一个人,几乎埋没在杂乱的鱼梁木树根里。 柠檬揭开詹德利的头罩。“这什么地方?”他问。 “古老的地方,深邃而隐秘。一个避风港,狼和狮子都找不到。” 狼和狮子都找不到。艾莉亚不由得寒毛直竖。她记起自己最近做的梦,记起将人类的胳膊从肩上撕下时那股鲜血的味道。 火堆很大,山洞更大,难以分辨边界。其中的隧道也许只有两米深,也许长达两里。男人、女人和小孩全都警惕地注视着来客。 绿胡子说:“小松鼠啊,这就是我们的巫师哟。你的问题很快就能得到解答。”他指向火堆,七弦汤姆正站在那里跟一个瘦高男人说话,此人在破烂的粉红长袍外套了副七零八落的旧铠甲。这不可能是密尔的索罗斯。艾莉亚记得红袍僧胖乎乎的,有平滑的脸和闪亮的光头;而此人面目憔悴,满头杂乱灰发。汤姆不知说了些什么,他便朝艾莉亚看去,似乎打算走过来。但此时疯猎人将俘虏推至光亮中,人们便忘了她和詹德利。 疯猎人健壮结实,穿一身打补丁的褐色皮衣,秃顶,宽下巴,模样十分好斗。在石堂镇,当他们在鸦笼前要求他将俘虏交给闪电大王时,他那神情像要把柠檬和绿胡子撕个粉碎。猎狗围过来,边嗅边咆哮,好在七弦汤姆用音乐使它们平静,艾菊兜了一围裙的骨头和肥羊肉来到广场,柠檬则指指站在妓院窗口、引弓待发的安盖。疯猎人咒骂他们没种,但最终同意将俘虏带给贝里伯爵审判。 他们用麻绳绑住他手腕,脖子套上绳套,头顶蒙了口袋,即使如此,他仍相当危险,艾莉亚在山洞这头也感觉得到。索罗斯——假如那真是索罗斯——离开火堆,朝俘虏和押解者迎去。“你怎么抓到他的?”僧侣问。 “猎狗捕捉到气味。他在一棵柳树下醉酒睡着了,信不信随你。” “他被同类出卖。”索罗斯转向囚犯,拉开头罩,“欢迎来到我们简陋的殿堂,猎狗,这儿不比劳勃的王座厅气派,但里面的人比较好。” 摇曳的火焰为桑铎·克里冈灼伤的脸蒙上一层橘红阴影,他看起来比平时更可怕了。猎狗扯扯手腕的绳子,一小片一小片的干涸血块掉落下来,他的嘴抽搐了一下。 “我认得你。”他对索罗斯说。 “是的。我们同时参加团体比武,你咒骂我的火焰剑,而我用它打败过你三次。” “密尔的索罗斯。你从前剃光头。” “以示谦卑,虽然我心中满是虚荣。况且,我在森林中丢了剃刀。”僧侣拍拍肚皮,“我瘦了许多,但收获不少。一年的野外生活消磨了皮肉,若能找到裁缝量体裁衣,相信我会再度焕发青春,赢得美貌少女们的亲吻哩。” “瞎眼的才会!臭和尚。” 土匪们大声喝骂,索罗斯的嗓音盖过他们:“就是这样。我已不是你所认识的那个虚伪牧师,光之王在我心中醒来,沉睡已久的力量开始苏醒,正邪之力于大地上聚集。圣火赐予了我许多观感。” 猎狗不为所动。“你和你的圣火见鬼去吧。”他看看周围,“臭和尚,你的伙伴们倒很奇怪。” “这些是我的兄弟。”索罗斯简洁地说。 柠檬斗篷挤到前面。他和绿胡子是唯一身材够高、可以平视猎狗眼睛的人。“狗,别在这儿乱吠!你的性命操在我们手中。” “先把你手上的狗屎擦掉再说。”猎狗哈哈大笑,“你们躲在这个洞里多久了?” 听他暗指他们怯懦,射手安盖怒火迸发:“去问山羊,我们有没有躲起来,猎狗,去问你哥哥,问水蛭大人。我们让他们全部付出了代价。” “就你们?别他妈说笑话。你们看上去像养猪的,不像战士!” “我们中就有养猪的,”一个艾莉亚不认识的矮个男子说,“还有皮匠、歌手、石匠……但那是战争到来之前的事。” “离开君临时,我们属于临冬城,属于戴瑞城,属于黑港城,属于马勒里家族和威尔德家族。我们中有骑士,有侍从,有士兵、贵族和平民,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前进。”话音来自于那个坐在洞壁高处鱼梁木树根之间的人。“一百二十名壮士结伴出发,去让你哥哥接受国王的审判。”发言者沿着盘根错节的楼梯走向地面,“一百二十个勇敢正直的好汉,可惜首领却是个穿星纹披风的笨蛋。”他衣衫褴褛,黑锻星纹披风已然破烂,铁胸甲历经百战、坑坑洼洼,浓密的金红头发几乎遮住整个脸,只有左耳上方没有毛发——他的脑袋在那儿被砸凹了下去。“我们的伙伴中如今已有八十多人死去,但更多人接过了他们的武器,继承了他们的遗志。”他到达地面,土匪们移向两旁,让他通过。艾莉亚看到他少了只眼睛,眼眶周围的皮肉满是伤疤和皱褶,而脖子上有个黑圈。“大家同心协力,并肩战斗,为了劳勃,为了国家。” “劳勃?”桑铎·克里冈用刺耳的声音怀疑地说。 “我们受艾德·史塔克的派遣,”戴生锈半盔的幸运杰克道,“但他乃是坐在铁王座上下的令,代表着国王。” “劳勃现在是蠕虫国王,所以你们在泥土中为他召开重臣会议?” “国王人虽死了,”衣衫褴褛的骑士承认,“但我们仍是他的人,尽管遭到你那屠夫哥哥和他手下的刽子手袭击时,我们在戏子滩丢失了王家旗帜。”他单拳触碰胸膛,“劳勃已遭谋害,但他的国家仍旧存在,我们守护着她。” “她?”猎狗嗤之以鼻,“唐德利恩,她是你老妈,还是你婊子?” 唐德利恩?贝里·唐德利恩英俊潇洒,珊莎的朋友珍妮曾经爱上他,而任何小女生都不会爱上眼前这个人。艾莉亚仔细观察,发现对方龟裂的釉彩胸甲上那道零落的分叉紫色闪电。 “岩石、树木和河流,这就是你们的国家,”猎狗说,“岩石需要守护吗?劳勃可不这么想!不能操,不能打,不能喝的,他都觉得无聊。你们在他眼中根本一钱不值……我的好勇士们。” 山洞里掀起一阵怒火:“再这样称呼,狗,你就得吞下自己的舌头。”柠檬拔出长剑。 猎狗轻蔑地注视着利器。“拿着武器威胁被捆绑的人,不是‘勇士’是什么?干吗不放开我呢?让我看看你究竟有多勇敢。”他瞥了瞥身后的疯猎人,“你呢?把所有勇气都留在了狗窝里?” “呸!我该把你留在鸦笼里,”疯猎人抽出匕首,“亡羊补牢还不迟。” 猎狗冲他放声大笑。 “在这里,我们是兄弟,”密尔的索罗斯宣布,“神圣的兄弟,向着我们的国土,向着我们的神灵,向着我们彼此发誓,替天行道。” “我们是无旗兄弟会。”七弦汤姆拨弄一下琴弦,“空山的骑士。” “骑士?”克里冈对这个词报以冷笑,“唐德利恩是骑士,你们其余人不过是群可怜的土匪和残人。我拉的屎都比你们强。” “任何骑士都可以册封骑士,”衣衫褴褛的贝里·唐德利恩说,“你在这儿见到的每个人,都曾有长剑搭在肩头。我们是被遗忘的伙伴。” “放我走,我也会遗忘你们,”克里冈嘶哑地道,“如果打算谋杀我,就快快动手。你们取走了我的剑、我的马和我的钱,我只剩一条命,来拿吧……但有一点,别跟我嘀嘀咕咕、假装虔诚!” “你很快就会死,狗,”索罗斯保证,“但那不是谋杀,而是正义的审判。” “没错,”疯猎人说,“相对于你们犯下的罪行,命运的安排算是仁慈了。你们自称狮子,却在谢尔村和戏子滩强暴六七岁的女孩,把仍在母亲怀里吃奶的婴儿砍成两截。真狮子都不会如此残忍。” “我没到过谢尔村,也没到过戏子滩,”猎狗告诉他,“把你的死婴放到别人家门口去。” 索罗斯回答:“你们克里冈家族难道不是构筑于死婴之上的吗?我亲眼目睹他们将伊耿王子和雷妮丝公主的尸体陈放在铁王座前。你的纹章该是两个染血婴儿,而不是那些丑陋的狗。” 猎狗的嘴抽搐了一下:“你以为我跟我哥一样?生于克里冈家就是罪名?” “谋杀是罪名。” “我谋杀了谁?” “罗沙·马勒里男爵和葛拉登·威尔德爵士。”哈尔温说。 “我的弟弟黎斯特和莱诺克。”幸运杰克宣称。 “好人贝克和磨坊主的儿子墨吉,他们来自唐纳尔林。”一名老妇在阴影中喊。 “梅里曼热情而慈爱的遗孀。”绿胡子补充。 “烂泥塘的修士们。” “安德雷·查尔顿爵士和他的侍从卢卡斯·鲁特。散石场与矛斯屯的男女老少。” “富有的戴丁斯男爵夫妇。” 七弦汤姆逐个计点,“临冬城的埃林,‘快弓’乔斯,小马特及其妹妹兰达,安佛·利恩。奥蒙德爵士。杜德利爵士。莫里的佩特,长枪林的佩特,老佩特,谢莫林的佩特。盲眼屠夫韦尔。玛丽太太。放荡的玛丽。面包师贝卡。雷蒙·戴瑞爵士,戴瑞伯爵,小戴瑞伯爵。布莱肯家的私生子。造箭的威尔。哈斯利。诺拉太太——” “停!”猎狗的脸因愤怒而紧绷,“尽讲些废话。这帮人我一个都不认识,他们是谁?” “人,”贝里说,“伟人和凡人,好人与坏人,年轻人和老人,统统死在兰尼斯特的枪剑之下。” “又不是我的枪剑。妈的,谁说是我做的?完全是撒谎!” “你为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效力。”索罗斯道。 “不错,曾经是这样。我跟千万人一起为他家效力,难道我们每个都要因不知道的罪行而被判刑吗?”克里冈啐了一口,“也许你们真是骑士。你们像骑士一样撒谎,像骑士一样草菅人命。” 柠檬和幸运杰克大吼大叫,但唐德利恩举手示意安静。“什么意思?克里冈。” “什么意思?呸,骑士,一张皮、一把剑、一匹马。除此之外还有誓言、圣油和女人的信物,喏,就是剑上系的缎带。也许系缎带的剑比较漂亮,但功用没变,一样是杀人!呸,去你妈的缎带,把你妈的剑插屁眼里吧。我跟你们之间唯一的区别在于,我不替自己撒谎。快快杀了我,但别在称我为杀人犯的同时,却说自己拉的屎不臭。你听明白了吗?” 艾莉亚从绿胡子身边挤过,快得让对方根本没反应。“你是个杀人犯!”她尖叫,“你杀了米凯,别否认!你杀了他!” 猎狗瞪着她,根本没认出来:“这米凯是谁啊,小子?” “我不是小子!但米凯是。他是个屠夫小弟,你杀了他!乔里说你几乎将他劈成两半,他可从来没有握过真剑。”她感到人们全看着自己,那些自称为空山骑士的男女老少。“这谁啊?”有人问。 回答的是猎狗。“七层地狱!是那个妹妹,把小乔那柄漂亮剑扔进河里的小丫头。”他爆发出一阵大笑,“大家都以为你死定了。” “才怪,死定了的是你!”她回敬他。 哈尔温拉住她胳膊,将她拖回来,贝里伯爵说:“这女孩指认你为杀人犯,你否认杀害屠夫小弟米凯吗?” 大个子耸耸肩:“我是乔佛里的贴身护卫,而那小子攻击王太子。” “撒谎!”艾莉亚在哈尔温的抓握中挣扎,“是我!是我打了乔佛里,并将‘狮牙’扔进河里。米凯什么也没做,只照我吩咐的逃跑而已。” “你有没有看见那男孩攻击乔佛里王子?”贝里·唐德利恩伯爵问猎狗。 “王子殿下亲口向我转述,而我没资格质疑王族。”克里冈指向艾莉亚,“这家伙的亲姐姐在你们亲爱的劳勃面前也是这么说。” “珊莎也在撒谎,”艾莉亚再度因姐姐而暴怒,“不是她说的那样。不是!” 索罗斯把贝里伯爵拉到一旁。艾莉亚怒不可遏的同时,两人则低声讨论。他们会杀了他。我成百次、上千次地祈祷他死! 贝里·唐德利恩转身面对猎狗:“你被控谋杀,但这儿没人知道指控的真假,因此我们无法裁定,只有光之王可以做主。我宣布,你要接受比武审判。” 猎狗怀疑地皱起眉头,仿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傻了还是疯了?” “都不是。我是个公正的领主。若能用剑证明清白,你就可以自由离开。” “不。”艾莉亚抢在哈尔温捂上她嘴之前高喊。不,他们不可以,他会自由的!猎狗是个可怕而致命的武士,人人都清楚。他会放声嘲笑他们,她心想。 果然,一阵刺耳的笑声在洞壁间回荡,充满了轻蔑。“那么,由谁来呢?”他看看柠檬斗篷,“穿尿黄斗篷的勇士?不敢?你呢,猎人?你踢过狗,试试我怎么样?”他望向绿胡子。“你个儿大,泰洛西人,你站出来。或者你们打算让那小女生亲自跟我打?”他哈哈大笑,“来吧,不要命的就过来吧!” “你的对手是我。”贝里·唐德利恩伯爵道。 艾莉亚记起了所有传说。他是不死之身,她抱着一线希望心想。疯猎人割断绑住桑铎·克里冈双手的绳索。“我需要长剑和盔甲。”猎狗揉搓着被磨破的手腕。 “你的长剑我们会归还,”贝里伯爵宣布,“但你的清白就是你的盔甲。” 克里冈的嘴抽搐了一下:“我的清白对你的胸甲,是这样吗?” “艾德,帮我卸下胸甲。” 贝里伯爵喊出她父亲的名字时,艾莉亚不禁浑身颤抖,但这艾德不过是个小男孩,十一二岁的金发侍从。他快步走来,解开搭扣,松下边疆地领主那件伤痕累累的铁甲。下面的衬里已因岁月和汗水而腐烂,铠甲除去之后便纷纷掉落。詹德利倒抽一口冷气:“圣母慈悲。” 闪电大王肋骨的轮廓在皮肤下清晰地突显。在他胸口,紧挨左乳上方,有个坑洼的瘢痕,他转身招呼拿武器,艾莉亚看到他后背上也有一个对应的伤疤。长枪刺穿过他的身体。猎狗也看到了伤疤。他怕了吗?艾莉亚要他在死前感到恐惧,像米凯那样,米凯一定很害怕。 艾德替贝里伯爵拿来剑带和一件黑色长外套。这件外套本该罩在铠甲外的,因此穿着松松垮垮的。外套上有一道代表唐德利恩家族的紫色分叉闪电。他拔剑出鞘,将腰带交还给侍从。 索罗斯拿来猎狗的剑带。“狗有没有荣誉?”僧侣问,“为防止你背信弃义,持械逃跑,或者抓孩子当人质……安盖,德内,凯勒,一旦发现他作怪立刻动手。”等三名射手搭箭拉弓,索罗斯才把剑带递给克里冈。 猎狗抽剑而出,扔开剑鞘。疯猎人将他的橡木盾交给他,盾牌镶满铁钉,漆成黄色,饰有克里冈家族的三黑狗纹章。那个叫艾德的男孩则为贝里伯爵取来盾牌,他的盾牌已被砍得不成样子,紫色闪电和点点群星几乎全部磨灭。 猎狗朝对手走去,密尔的索罗斯将他拦住。“我们先祈祷,”他转身面向火堆,举起双臂,“光之王,眷顾我等。” 整个山洞,无旗兄弟会的成员齐声应和:“光之王,守护我等。” “光之王,黑暗蒙昧中指引我等。” “光之王,闪亮的脸庞照耀我等。” “为我们燃起圣焰,拉赫洛,”红袍僧道,“为我们揭示此人诚实抑或虚伪。倘若他有罪,便将他击倒;倘若他真诚,便予他力量。光之王,请将您的智慧赐给我们。” “因为长夜黑暗,处处险恶!”哈尔温、安盖及其他人一起高声诵唱。 “这山洞很黑暗,”猎狗说,“而我最为险恶。希望你们的神比较仁慈,唐德利恩,你很快就会见到他了。” 贝里伯爵严肃地将长剑剑刃抵在左手掌心,缓缓划了一道。暗红的血从伤口涌出,顺着铁剑流淌。 接着,剑开始燃烧。 艾莉亚听见詹德利发出一声祷告。 “下七层地狱去,妈的,烧死你!”猎狗诅咒,“还有你,索罗斯!”他瞪了红袍僧一眼,“等我对付完他,跟着轮到你,密尔混蛋。” “你说的每个字都表明自己有罪,狗。”索罗斯回答,而柠檬、绿胡子和幸运杰克则大声威胁咒骂。贝里伯爵默默地等待,静如止水,盾牌绑在左臂,剑在右手燃烧。杀了他,艾莉亚心想,求求你,杀了他!光源在后,他的脸庞犹如戴上了死人的面具,缺失的眼睛是个恐怖的红色伤口。长剑自尖端燃到护手,但唐德利恩似乎感觉不到热量。他一动不动地站立,仿佛是座石雕。 当猎狗冲来时,他的动作却很快。 火剑自下而上迎住冰冷的铁剑,拖出的长长彩晕正如猎狗所说的缎带。钢铁相交,声音铿锵。第一招刚被架住,克里冈立刻挥出第二下,这回被贝里伯爵的盾牌阻挡。猛力之下,木屑飞散。他的攻击狂暴而迅猛,忽上忽下,忽左忽右,然而都被唐德利恩一一挡住。火焰在剑上纷乱跳跃,红黄的影子标示出移动的轨迹,而闪电大王的每个动作都令它们更加明亮,他仿佛站立在火笼之中。“那是野火吗?”艾莉亚问詹德利。 “不。这不一样。这是……” “……魔法?”她替他说完。此时猎狗开始后退,贝里伯爵转守为攻,空中满是火线,迫使大个子步步为营。克里冈用盾牌挡住一记下斩,纹章中的一条狗顿时没了脑袋。他顺势反击,却被唐德利恩架住,并反手猛劈。土匪弟兄们高声为首领欢呼。“他输定了!”艾莉亚听见有人喊,还有“砍他!砍他!砍他!”的叫嚷。猎狗避开针对头部的致命攻击,扑面而来的热度却令他露出痛苦之色。他咕哝着,咒骂着,蹒跚着。 贝里伯爵不给对方喘息之机。他逼紧大个子,手臂毫不停息。两把剑撞击,弹开,撞击,弹开,碎屑自闪电盾牌上飞散,火焰则一而再、再而三地亲吻着狗纹。猎狗移向右侧,但唐德利恩迅速横跨一步加以阻挡,将他逼向另一边……逼向燃烧着阴沉红焰的火坑。克里冈向后退却,直到感觉身后的热量。他迅速一瞥,以图明白状况,而这动作几乎让他丢了脑袋。贝里伯爵趁机发动新一轮攻势。 桑铎·克里冈再次奋力向前,艾莉亚可以看见他眼中的疯狂。他进三步,退两步,然后左跨一步,却被贝里伯爵识破。他再进两步,退一步……铁剑铛,铛,两面橡木巨盾承受着一次又一次的猛击。猎狗的长直黑发紧贴额头,闪着汗光。汗里有酒,艾莉亚心想,他是喝醉之后被捕的。她觉察到他眼底逐渐升起的恐惧。随着贝里伯爵的火焰剑回旋劈砍,她欣喜地告诉自己:猎狗快输了。又一轮猛烈进攻,闪电大王将猎狗逼回原来的位置,迫使克里冈踉踉跄跄地撞到火坑边。是的,是的,他快死了!她踮起脚尖,以便看得更真切。 “操你妈的混蛋!”猎狗嘶喊。火苗舔到大腿后侧,他拼命向前冲锋,将沉甸甸的剑舞得愈来愈猛,试图以蛮力击倒较矮小的对手,打断对方的剑、盾或手臂。但唐德利恩格挡时产生的火焰卷向他眼睛,迫使他又慌忙后退,发力间腿一软,单膝跪倒在地。贝里伯爵立即扑上前,火焰剑呼啸着劈砍,在空中划出一道火轮。克里冈气喘吁吁地将盾牌举过头顶,山洞里回荡着橡木碎裂的巨大声响。 “他的盾牌着火了。”詹德利低声说。艾莉亚也看到了:火焰在斑驳脱落的黄色漆面上扩散,吞噬了那三条黑狗。 桑铎·克里冈奋力起身,发动孤注一掷的反击。但贝里伯爵还没还手,猎狗就意识到火焰原来是在自己盾牌上燃烧翻滚,如此靠近自己的脸。他憎恶地大喝一声,疯狂地敲向已然碎裂的橡木盾牌,将其彻底毁坏。盾牌分裂,其中一块烧着飞旋出去,另一块仍顽固地附在他前臂上。他奋力挣扎,反而助长火势,袖子着了火,整条左臂都燃起来。“杀了他!”绿胡子催促贝里伯爵,其他人则喝诵:“有罪!”艾莉亚跟着他们高呼:“有罪,有罪,杀了他,他有罪!” 贝里伯爵的动作如夏日丝绸一般平滑流畅,他迅速靠近,准备将对手终结。猎狗发出一声刺耳的嘶喊,双手举剑,使尽全身力气猛劈而下。贝里伯爵轻易挡住…… “不不不不不不!”艾莉亚尖呼。 ……但燃烧的兵器不堪重负,断成两截,猎狗那柄冰冷的铁剑顺势埋入贝里伯爵的血肉之中,正砍在肩膀和脖子的交界处,直劈到胸骨。暗红的热血一下子涌出来。 桑铎·克里冈身上仍在燃烧。他跌跌撞撞地向后退去,把残存的盾牌掰下来,咒骂着扔开,然后在泥地中打滚,以图熄灭手臂上蔓延的火焰。 贝里伯爵双膝缓缓跪下,仿佛是做祈祷。他张开嘴,却只有鲜血涌出。当他迎面扑倒在地时,猎狗的剑仍卡在身上。泥土吸收了血液。空山里毫无声息,唯有火焰轻轻的噼啪以及试图起立的猎狗发出的呜咽。艾莉亚想到米凯和自己蠢笨的祷词,她日夜祈祷猎狗的死。如果世间真有神灵存在,为何贝里伯爵不能获胜?她知道,猎狗是有罪的。 “行行好,”桑铎·克里冈抱着手臂嘶哑地说,“我烧伤了,帮帮我,谁来帮帮我。”他在哭,“行行好。” 艾莉亚惊讶地看着他。他哭得像个小婴儿,她心想。 “梅利,处理一下他的烧伤,”索罗斯吩咐,“柠檬,杰克,帮我照料贝里伯爵。艾德,你最好也过来。”红袍僧把猎狗的剑从伯爵尸体上拔出,将剑尖埋入渗满鲜血的泥地。柠檬的大手伸到唐德利恩的胳膊下,“幸运”杰克则搬起他的脚。他们抬着他绕过火坑,深入黑暗的隧道。索罗斯和那个叫艾德的男孩跟在后面。 疯猎人啐了一口:“我说还是将他带回石堂镇,关进鸦笼。” “对,”艾莉亚说,“他杀了米凯。真的!” “好个愤怒的小松鼠。”绿胡子咕哝。 哈尔温叹口气:“拉赫洛刚宣判他无罪。” “谁是‘鲁——哈——洛’?”这名字她连说都说不清楚。 “光之王。索罗斯教导我们——” 她不在乎索罗斯教导他们什么。她从绿胡子的刀鞘里拔出匕首,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拔腿就跑。詹德利伸手拦她,但她总是比詹德利快。 七弦汤姆和几位妇女正把猎狗扶起。她看见他的胳膊,震惊得无法言语。盾牌皮带缠绕的地方是一道粉红,但周围自肘部到手腕,肌肉全部裂开,红彤彤的渗着血。他对上她的目光,嘴角抽搐了一下:“你这么想我死?那就来吧,小狼女,一刀刺下来,比火干净利落得多。”克里冈试图站立,但稍微动作,一块焦肉便自手臂脱落,他双膝一软,又倒下去。汤姆抓住他完好的右手臂,支撑着他。 他的手,艾莉亚心想,就像他的脸。但他是猎狗,活该在地狱中焚烧。匕首沉甸甸的,她抓得更紧。“你杀了米凯,”她再次重复,要他承认,“告诉他们。你杀了米凯。你杀了米凯!” “是的,”他整个脸都扭曲,“我骑马将他劈成两截,之后哈哈大笑。我还看他们狠揍你姐姐,看他们砍了你父亲的头。” 柠檬抓住她手腕一拧,将匕首夺走。她踢他,但他不肯交还武器。“下地狱去,猎狗,”没了家伙,她只能朝桑铎·克里冈无助地愤怒叫喊,“下地狱去!” “他已经去过了。”一个跟耳语差不多的声音说。 艾莉亚转身,贝里·唐德利恩伯爵正站在后面,用染血的手抓着索罗斯的肩膀。 183.第183章 凯特琳 就让冬境之王沉睡在地下的黑暗墓窖,凯特琳心想,徒利家的人源于河流,生死冥灭,终归大江。 他们把霍斯特公爵放进一只细长木船中,领主全身武装,穿着闪亮银甲,蓝红条纹披风在身下展开,外套也是蓝红波纹。头颅旁边,人们为他放上一顶装饰着青铜与白银鳟鱼的巨盔,又让他的手指在胸前紧握住一柄彩釉木长剑。钢铁拳套隐藏了萎缩的双手,令它们看起来又重复强健。他左手边放着他惯用的那面橡木钢铁巨盾,右手边则是猎号。船只的其他空间堆满浮木、干柴和羊皮纸,以及用来压舱的石头。旗帜高高飘扬在船头,纹饰着腾跃的银色鳟鱼。 七人护送送葬船,代表七神的祝福。七人包括罗柏——霍斯特公爵的封君、布雷肯伯爵、布莱伍德伯爵、凡斯伯爵、梅利斯特伯爵、马柯·派柏爵士和……“跛子”罗索·佛雷,此人带着大家等待已久的孪河城方面的答复赶来。瓦德侯爵最大的私生子瓦德·河文率四十名士兵作为他的护卫,这名灰发老人形容严峻,素以武艺高强著称。他们刚巧在霍斯特公爵去世之时抵达,让艾德慕非常愤怒。“我要把瓦德·佛雷五马分尸!”他叫嚣,“他居然派残废和杂种来侮辱我们!” “毫无疑问,瓦德大人确是有意为之,”凯特琳答道,“他顽固而小气,睚眦必报,一直没有忘记父亲叫他‘迟到的’佛雷侯爵。我们得容忍他的坏脾气、嫉妒心和傲慢无礼。” 谢天谢地,儿子比弟弟更懂处世之道。罗柏礼貌周到地招待佛雷一行,到军营里为对方士兵安排住所,并悄悄指示戴斯蒙·格瑞尔爵士将送葬的荣誉位置让给罗索。我的孩子,你终归学会了一点超乎年龄的智慧。佛雷家族背叛了北境之王的事业,但无论如何,河渡口领主仍是奔流城旗下最强大的诸侯,而罗索是他们派来的代表。 七人默默将霍斯特公爵的送葬船抬下临水阶梯,涉入浅水,同时绞盘将前方的铁闸门缓缓升起。罗索·佛雷生得肥胖臃肿,将船推入水中时,已然气喘吁吁。杰森·梅利斯特和泰陀斯·布莱伍德两人一左一右守住船头,站在齐胸深的水中,引领船只前进。 凯特琳站在砂岩城垛上观望,等待,一如从前万千次地等待。城墙下,迅捷汹涌的腾石河如一柄锋利的长矛,刺入宽广的红叉河中,淡蓝的急流与浑浊的红褐河水相互冲击融汇。晨雾扩散在江面上,轻若蛛网,淡如回忆。 布兰和瑞肯就在那边等您呢,父亲,凯特琳伤感地想,正如我一直都在等你。 细长木船漂过拱形的红石水门,乘上腾石河的急流,逐渐加速,直往喧嚣的河流交汇处。当它在城堡的高墙之外重新出现时,横帆已注满了风,父亲的头盔上闪烁着阳光。船行稳健,将霍斯特·徒利公爵安详地带往河中央,迎向初升的太阳。 “快。”叔叔劝促。旁边的艾德慕弟弟——如今已是奔流城公爵,但何时才能长大?何时才能承担重担?——赶紧搭箭上弓,他的侍从用烙铁将箭点燃。艾德慕等待半晌,举起巨弓,将箭拉到耳畔,“嗖”的一声,释放出去。随着深沉的响动,飞箭腾空而去,带走了凯特琳的目光和心灵,最后却轻轻落在船尾,离目标相去甚远。 艾德慕轻声咒骂,“该死的风,”他搭起第二支箭,“再来。”烙铁点燃箭头包的油布,焰苗摇曳,弟弟举弓,拉弦,再度释放。这次飞得又高又远,太远了,竟在船头之前十余码处入水,火焰顿时熄灭。艾德慕脖子上爬起一圈红晕,跟胡须一般颜色。“再来。”他命令,一边从箭筒里取出第三支箭。他太紧张,绷得跟弓弦似的,凯特琳心想。 布林登爵士也察觉到了。“让我来,大人。”他请求。 “我能行。”艾德慕坚持。他再度点燃箭头,举起弓来,深吸一口气,拉满了弦。这次他瞄了许久,待火焰烧光箭头,爬上箭杆,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才终于发射。箭支风一般地爬升,爬升,然后弧形下降,下降,下降……稍稍略过摇晃的船只。 差了一点,不到一掌宽,但确实没射中。“该死!”弟弟大声诅咒。船只已快驶到射程之外,在河雾中忽隐忽现。艾德慕无言地将弓交给叔叔。 “是。”布林登爵士道。他搭起箭,坚定地放到烙铁上,凯特琳还未确定箭头是否点燃,他便举弓迅速射了出去……飞箭临空,她看见火焰划出轨迹,犹如一面淡橙色的三角旗。前方的船只已然消失在迷离中,坠落的羽箭也随即无踪……但一个心跳之后,骤起犹如希望,红花猛烈绽放。燃烧的风帆将雾气染成粉色和橙色,凯特琳看见船只的轮廓,在飞扬的火舞中挣扎萎缩。 你有没有等我啊,小凯特?父亲轻轻地说。 凯特琳不由自主地伸手想挽弟弟,艾德慕却已走开,一个人默默地站在城堡最高处。挽住她的是叔叔布林登,用他那刚劲的手指。他们并肩而立,看着火焰逐渐熄灭,燃烧的船只不复得见,彻底消失…… ……或许还在继续漂流,或许已经破裂沉没。总而言之,霍斯特公爵的盔甲将把他的身躯带进河底软泥中安息,在水下宫殿里,徒利家族的成员永恒欢聚,而形形色色的鱼类是他们的臣民。 这时,艾德慕急匆匆离开。凯特琳多么想拥抱他,多么想和弟弟坐在一起,竟日恳谈死者和哀悼,但她明白时候不对:弟弟如今已是奔流城公爵,无数骑士诸侯将要对他致以悼念,约誓忠诚,怎有时间来陪伴伤心的姐姐呢?艾德慕静静地听着人们的语言,一句话也没有说。 “偶尔失手不值得羞愧,”叔叔轻声告诉她,“艾德慕应该明白,就连我父亲大人离去时,霍斯特也没射中。” “父亲只射失了第一箭,”凯特林当时还太小,没有记忆,但霍斯特公爵常提这件陈年旧事,“第二箭正中风帆。”她叹口气。艾德慕并没外表显示的那么坚强,尽管父亲早已垂危弥留,但他仍难以接受此刻的现实。 昨晚,醉酒以后,他整个人精神崩溃,痛哭失声,懊悔自己没做的事和没说的话。他泪眼朦胧地告诉她,不该去渡口迎战兰尼斯特,而该一直守在父亲床边。“我该和你一样,我该陪着他,”他哭诉,“他最后提到我没有?告诉我实话,凯特,他问过我吗?” 霍斯特公爵临死时只说了一句“艾菊”,但凯特琳不忍将事实告诉弟弟。“他轻声念着你的名字,然后故去。”她撒谎道,弟弟感激地点点头,吻了她的手。若他不是沉溺在悲痛和罪恶感中,一定会射中的,她勉强告诉自己,除此之外不愿多想。 黑鱼伴她走下城垛,来到罗柏与诸侯们聚集的地方,年轻的王后正在国王身边。儿子看见她,沉默地执起她的手。 “霍斯特公爵跟王者一样高贵,”简妮低声道,“我有机会陪伴他就好了。” “我也是。”罗柏赞同。 “这同样是他的心愿,”凯特琳说,“可惜临冬城和奔流城之间相隔万里。”是啊,鹰巢城和奔流城之间也隔着无数山脉、河流和军队,可惜莱莎至今没有只言片语传来。 君临方面也没反应。按时间计算,布蕾妮和克里奥爵士应已押送俘虏到了都城,或许布蕾妮此刻正带着她的女儿们返回呢。可……克里奥爵士发誓一旦小恶魔遵守诺言,释放珊莎,就放乌鸦回来通报,他发过誓!不,乌鸦不一定能顺利穿越,或许被土匪射了下来,烤熟后当晚餐;或许那封她心之关切的信此刻正躺在营火的灰烬中,和鸦骨为伴。 诸侯们依次上前,向罗柏致以慰问,凯特琳耐心地站在一旁。杰森·梅利斯特伯爵、大琼恩、罗佛·斯派瑟爵士……随后是罗索·佛雷。她赶紧拉扯儿子的衣袖,于是罗柏全神贯注地倾听对方的话。 “陛下,”肥胖的罗索·佛雷现年三十多岁,一对眼睛挨得很近,尖胡子,黑卷发披到肩上,由于天生一条腿扭曲残疾,故得名“跛子罗索”。成年以来,他已为父亲当了十余年的总管,“在此举国哀悼之际,我极不愿打扰您的思虑。或许……可否安排今晚接见?” “这提议很好,”罗柏道,“我们彼此不该有嫌隙。” “这也是我的心愿。”简妮王后说。 罗索·佛雷微笑道:“两位陛下,我和我父亲大人都很明白你们的心情。父亲特意托我转告你们,他也曾年轻过,也曾迷醉于少女的美丽。” 凯特琳非常怀疑瓦德侯爵会说出这种话。迷醉于少女的美丽?河渡口领主娶过七次老婆,现今已是第八个,他从来把女人当成能暖床和生孩子的动物。但不管怎么说,对方言语极其得体,她或罗柏都无法挑剔。“你父亲实在太宽容,”国王道,“我期待着与你的会谈。” 罗索鞠了一躬,并吻了王后的手之后退下,接着又有十来人上前致意。罗柏一一作答,根据情况,或表示感谢,或微笑鼓励。等人们散尽,他转向凯特琳:“有些事我们得谈谈,你能和我走一段吗?” “遵命,陛下。” “这不是命令,母亲。” “好吧,我很乐意。”回到奔流城之后,儿子待她比从前亲切,但从未与她独处。他渴望陪伴年轻的王后,我不能为此责备他。简妮给予他欢笑,而从我这儿,他只能得到悲伤。他似乎也很喜欢妻子的兄弟们,年轻的洛拉姆当上他的侍从,雷纳德爵士则是他的掌旗官。他用他俩代替失去的兄弟,凯特琳看着儿子,静静地想。洛拉姆仿如布兰重生,雷纳德则是席恩和琼恩·雪诺的交集。只有和维斯特林家人在一起时,罗柏才会欢笑,才会重新变成从前那个孩子。而在别人面前,他永远是北境之王,默默地承担着严酷王冠的重量。 国王温柔地吻了王后,承诺稍候去卧室找她,随即和母亲一起朝神木林走去。他漫步了一会儿,方才开口:“罗索似乎是个讲理的人,好兆头,诸神在上,我们真的需要佛雷家族。” “不可低估谈判的困难。” 儿子点点头,他阴沉的表情和塌斜的肩膀让母亲心都碎了。王冠把他给压垮了,凯特琳想,他一心只想当个好国王,任何时候都要勇敢、机智、重视荣誉,但对于一个孩子而言,这一切实在太过分。罗柏做了能做的一切,打击却接踵而来,一次比一次无情。前阵子,传来暮谷城交战的消息,当他得知蓝道·塔利大败罗贝特·葛洛佛和赫曼·陶哈爵士时,几乎大发雷霆。他很快控制住自己,带着麻木和不信任的情绪将信件又读过一遍。“暮谷城?狭海边的暮谷城?他们到那里去做什么?”国王迷惑地摇头,“我们三分之一的步兵就葬送在这个暮谷城?” “铁民占领了我的城堡,兰尼斯特俘虏了我的兄弟。”盖伯特·葛洛佛低沉而绝望地说。据报,罗贝特·葛洛佛率军撤退,却在国王大道上遇伏被俘。 “请你安心,”她的儿子保证,“我将提出用马丁·兰尼斯特交换你的兄弟。为弟弟考虑,泰温公爵想必不会拒绝。”马丁乃凯冯爵士之子,与被卡史塔克大人杀害的威廉是孪生兄弟。凯特林知道,那场谋杀至今困扰着儿子,他将马丁身边的守卫增加了三倍,仍然无法安心。 “我真该听你的劝告,用弑君者交换珊莎,”他们走在长廊里,罗柏道,“这样就可安排妹妹和百花骑士或维拉斯·提利尔成亲,与高庭结盟。我真的……当时真的没想到。” “当时你必须考虑打仗的事,那是你的责任。再优秀的国王也不可能面面俱到。” “打仗,”罗柏一边呢喃,一边领母亲进入树林,“我每仗必胜,却赢不了这场战争。”他仰天长叹,好似空中书写着答案。“铁民们占领了临冬城和卡林湾,父亲、布兰、瑞肯,或许还有艾莉亚,都已不在人世。而今连你父亲也死了。” 她不能让他消沉下去,她自己已然尝够了消沉的滋味。“我父亲早就是个垂死之人,这和你没有关系。罗柏,你的确有过失误,但王者孰能无过?我相信,奈德若是天上有知,定会为你骄傲。” “母亲,有件事我必须跟你说。” 凯特琳的心顿时一紧。他有什么不敢跟我说?他有什么不能跟我说?一定是关于布蕾妮的使命!“弑君者出事了?” “不,出事的是珊莎。” 她死了……凯特琳心底油然升起一股无边的绝望,布蕾妮失败了,詹姆死了,瑟曦报复心切,杀了我心爱的女儿。她什么也说不出口:“她……她也走了么,罗柏?” “走了?”儿子似乎很惊讶,“你的意思是,她死了?噢,妈妈,不对,不是这样的,他们没伤害她,只不过,只是……昨晚来了一只信鸦,在你父亲安息之前,上面的消息我不敢跟你讲。”罗柏执起她的双手,“他们把妹妹嫁给了提利昂·兰尼斯特。” 凯特琳的指头猛然握拢:“嫁给小恶魔?” “对。” “可他发誓要用珊莎来交换他哥哥,”她麻木地道,“若找到艾莉亚,也一并交还。为了他珍爱的詹姆,他在满朝文武面前发誓,诸神与世人均能作证,而今怎能做出这种事?” “他是弑君者的弟弟,天生便是背信弃义的种。”罗柏的指头扫过剑柄,“我要砍下他丑陋的头颅,如此一来,珊莎虽成了寡妇,却也能得到自由,别无他法。他们……他们让她在修士面前发下婚誓,披上兰尼斯特家的绯红斗篷。” 凯特琳清楚地记得她在十字路口的旅馆捉住的那位畸形侏儒,记得一路前往鹰巢城的艰险:“我早该让莱莎将他推出月门。我可怜的好珊莎……怎会有人如此对她!” “他们是为了临冬城,”罗柏回答,“布兰和瑞肯死后,珊莎就是我的继承人。万一我有不测……” 她猛地箍住他的手:“你不会有事的,不会的!……否则我真受不了。他们带走了奈德,带走了你可爱的弟弟们。珊莎结婚,艾莉亚下落不明,父亲死去……而今我只有你,罗柏,你要有什么事,我会发疯的!你是北境唯一的血脉啊!” “我还没死呢,母亲。” 听罢儿子的安慰,凯特琳心里却无比恐慌。“仗,不是非打到流干最后一滴血的,”她觉察到自己语调里充满绝望,“国王屈膝臣服,早有先例,甚至史塔克家的人也这么做过。” 儿子嘴巴一抿:“不,我决不会。” “这没什么可耻。你知道,当叛乱失败后,巴隆·葛雷乔伊向劳勃称臣;眼见无法获胜,托伦·史塔克也对征服者伊耿屈膝。” “伊耿没有谋杀托伦王的父亲,”他将手抽离,“我和他们不同,我说了,我决不会屈服。” 他又成了那个倔犟的孩子,不再扮演国王的角色。“听着,兰尼斯特家对北境没有野心,他们想得到的是臣服和人质……眼下小恶魔占有了珊莎,所以人质我们已然给过,需要做的只是降服。我告诉你,铁民不好对付,他们若想保住北境,唯一的机会就是将史塔克家的血脉彻底断绝。席恩杀了布兰和瑞肯,如今葛雷乔伊家族的目标是你……和简妮。你以为巴隆大王会容许她为你产下后嗣么?” 罗柏面色阴冷:“你就为这个放了弑君者?为讨好兰尼斯特?” “我是为了珊莎和……艾莉亚的性命才放詹姆,你明明知道。可是,如果这样可以换来和平,又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不行,”国王道,“兰尼斯特家谋害了我父亲。” “你以为我忘了你父亲的仇?” “我不知道,真的,我不知道。” 凯特琳从没打过自己的孩子,这次却差点因恼怒而掌掴罗柏,想到儿子日夜面对的恐惧和孤独,方才控制住内心的怒火。“你是北境之王,一切由你做主,我只求你好好想想我刚才的话。歌手们颂扬英勇献身的君主,但你的生命绝对比一支赞歌宝贵,起码对于我,对于这个曾给予你生命的人而言是这样,”她低头,“我可以离开吗,陛下?” “请便。”他别过头,抽出佩剑。她不知他想做什么,这里没有敌人,没有战争,只有母亲和儿子,大树与落叶。有的战斗,剑是派不上用场的,凯特琳想告诉儿子,但她怀疑国王听不进这些话。 数小时后,凯特琳还在卧室缝纫时,小洛拉姆·维斯特林跑来传她与国王共进晚餐。诸神保佑,她宽慰地想,经过日间的争吵,她真怕儿子会拒绝与她见面。“你是个尽责的侍从。”她庄重地对洛拉姆说。布兰会做得比你更好。 席间,罗柏神情漠然,艾德慕则面含愠怒,唯有跛子罗索表现活跃。他极尽礼仪谦恭之能事,温暖地追忆起霍斯特公爵的过去,文雅地哀悼布兰和瑞肯的遭遇,同时大力赞扬艾德慕在石磨坊的武功,真诚感谢罗柏在瑞卡德·卡史塔克一事上做出的“迅捷有力的制裁”。罗索的私生兄弟瓦德·河文倒很安静,这名严峻乖戾的老人遗传了瓦德大人那张充满怀疑神色的脸,他什么也没说,只将注意力放在面前的美酒佳肴上。 当空话都说完后,王后和维斯特林家的人告辞回避,随后仆人们清走食物餐具,罗索·佛雷清清喉咙。“谈正事之前,我还有个消息,”他严肃地道,“恐怕……这是个坏消息。我不想将它带给您,但必须实言相告。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大人刚接到来自他孙子的信件。” 凯特琳这段时间完全沉溺于自己的悲伤中,几乎忘了允诺收养的这两位佛雷家孩子。不要,她心想,圣母慈悲,不要再给我们更多打击。不知为何,她就是明白听到的下一句话将是又一柄插进心窝的利剑。“来自他在临冬城的孙子?”她逼自己发问,“来自我的养子?” “不错,正是来自于两位瓦德。夫人,他们如今身在恐怖堡,我很抱歉地知会您,临冬城发生过战斗,全城皆已焚毁。” “焚毁?”罗柏难以置信地问。 “您的北境诸侯企图从铁民手中夺回城堡,席恩·葛雷乔伊眼见不敌,便将城池付之一炬。” “我们没接到任何战斗报告。”布林登爵士表示。 “爵士先生,我侄儿们虽然年幼,却并不瞎。信由大瓦德亲笔书写,他表弟也在上面签了字,照他们的说法,整场战斗非常可怕。您的代理城主以身殉职——他似乎叫罗德利克爵士,对吗?” “罗德利克·凯索爵士,”凯特琳麻木地念道。可爱勇敢忠诚的老人。她好似看到他就在眼前,轻捻着色白如雪、竖立如丛的胡须,“其他人呢?” “嗯……铁民们进行了大屠杀。” 罗柏无言地别过头,狂怒地一拳砸在桌子上。两位佛雷没看见他的眼泪。 他母亲却发现了。世界一天比一天暗淡。凯特琳想到罗德利克爵士的小女儿贝丝,想到不知疲倦的鲁温师傅,想到快活的柴尔修士,想到铁匠密肯,想到兽舍的法兰和帕拉,想到老奶妈和单纯的阿多。她的心无法承受。“噢,噢,他们都死了?” “没有,”跛子罗索道,“妇女和儿童得以幸免,我两个侄儿正在其中。眼下临冬城成了废墟,波顿大人的儿子便将大家带去恐怖堡暂住。” “波顿的儿子?”罗柏警觉起来。 这回开口的是瓦德·河文:“听说是个私生子。” “该不会是拉姆斯·雪诺吧?卢斯大人还有别的私生子?”罗柏面露不悦,“这个拉姆斯生性恶毒,作恶多端,死得也像个懦夫——至少我是这么听说。” “具体情况还不清楚,战争中间,难免发生混乱,消息互相抵触。但我可以告诉您,我的侄儿们宣称正是波顿大人这位私生子拯救了临冬城的妇女儿童,城堡里幸存的人们此刻全都平安地待在恐怖堡。” “席恩,”罗柏陡然喊道,“席恩·葛雷乔伊呢?他死了没有?” 跛子罗索双手一摊:“这我也不清楚,陛下,两位瓦德没提到他。或许波顿大人那边有消息,他儿子应该会向他详细汇报。” “我们稍后询问。”布林登爵士说。 “真抱歉,给你们带来这么可怕的消息,实非我本意。或许……我们明天再谈,事情可以等,等您整理好自己……” “没关系,”国王说,“先谈公事。” 弟弟艾德慕点点头:“不错,以免夜长梦多。大人,您带来回复了么?” “是的,”罗索微笑,“我的父亲大人派我为代表前来觐见陛下,正式宣布他同意接受新的婚盟,以消除既往的误会,届时也将向北境之王重新宣誓效忠。条件只有一个:陛下您必须为着对佛雷家族的冒犯,当面向我父亲道歉。” 道歉只是个很小的代价,但凯特琳厌恶瓦德侯爵这副得意扬扬的样子。 “我很乐意,”罗柏谨慎地回答,“罗索,造成裂痕非我本意,佛雷家族一直忠勇地为王国服务,能重新得到你们的协助,我感到非常欣慰。” “您真是太宽厚了,陛下。既然您已经答应了条件,那么就轮到我向徒利公爵介绍舍妹萝丝琳小姐。她是位十六岁的闺女,由我父亲大人的第六位夫人,罗斯比家族的蓓珊妮所生,生性温柔,颇善音律。” 艾德慕在椅子上动了动:“呃……能否让我先与她会个——” “成亲之日,您自会与新娘见面,”瓦德·河文简略地说,“莫非徒利公爵要先算她的齿龄么?” 艾德慕强忍怒火:“当然不至于,但方便的话,我想看看我的未婚妻长什么样。” “您必须现在就接受,公爵大人,”瓦德·河文寸步不让,“否则将被视为回绝。” 跛子罗索再度将手一摊。“大人莫怪,我兄弟是个军官,说话直率,但所言确是实情。我父亲大人的意思是,婚礼必须立刻举行。” “立刻举行?”艾德慕满心不悦,凯特琳不禁担心一旦战争结束,他便会马上遗弃这未来的老婆。 “瓦德大人难道忘了我们还在打仗?”黑鱼布林登尖刻地指出。 “他没有忘,”罗索道,“正因为没有忘,才要求婚礼立刻举行。爵士先生,您知道,打仗是要死人的,即便年富力强的天之骄子也不例外。假如艾德慕大人在与萝丝琳成亲之前有个三长两短,我们的盟约怎么办呢?此外,我父亲的日子所剩无多,年过九旬的他害怕自己等不到这场战争的胜利之日,若能在蒙诸神宠召之前,看见自己心爱的小萝丝琳有所依靠,想必能让他的心灵得到平静。他泉下有知,也将含笑看着自己的女儿有个好丈夫爱着她、保护她。” 我们都希望瓦德大人早早含笑九泉,对这番安排,凯特琳越来越不安。“我弟弟刚失去父亲,需要时间来哀悼复原。” “萝丝琳是个快乐的女孩,”罗索说,“考虑到艾德慕大人的现状,她将是最佳伴侣。” “我父亲受够了遥遥无期的订婚,”“杂种瓦德”粗声喝道,“您知道这是为什么?” 罗柏冷冷地横了对方一眼:“我很清楚,河文。现在,很抱歉,可否请你们暂时回避?” “遵命,陛下。”跛子罗索起身,由私生兄弟搀扶着蹒跚地走出房间。 佛雷们前脚刚出门,艾德慕立刻勃然大怒:“他们竟认为我的承诺一钱不值!凭什么要这条老狐狸为我挑老婆?瓦德大人的女儿多的是,还有成群的孙女,当初和你许婚时,他可是准你自行挑选的。我是他的封君!我随便选哪个,他都该感到无上荣幸才对!” “他是个骄傲的人,而我们伤害了他。”凯特琳说。 “异鬼才在乎他的骄傲!我不要在自家厅堂里蒙羞,我的答案很简单:不!” 罗柏疲惫地看了看舅舅:“这件事上,我不会下命令,一切取决于你自己。但你要记住,一旦拒绝,佛雷侯爵将把这当作另一次侮辱,我们便再无可能获得他的协助。” “你不明白,”艾德慕坚持,“打我出生那天起,瓦德·佛雷就千方百计想让我娶他的女儿,这一回,他绝不会放过大好机会。就让罗索带着我的回复去见他,之后他定会再来……直到答应由我自行挑选为止。” “你说的或许没错,但那需要时间,”黑鱼布林登道,“我们能等吗?我们可以坐等罗索这么来回奔波吗?” 罗柏握手成拳:“我必须尽快返回北境。我的兄弟遭谋害,城堡被焚毁,子民受屠杀……诸神有眼,谁知道波顿的私生子究竟是好是坏?席恩·葛雷乔伊下落如何?我不能坐在这里,等待一场不知何时确定的婚礼。” “必须立刻确定,”凯特琳心不甘情不愿地说,“弟弟,我和你一样,无法接受瓦德·佛雷的侮辱和抱怨,但我们别无选择。没有这场婚姻,罗柏的事业必败无疑。艾德慕,我们必须答应他的条件。” “必须?”徒利公爵烦躁地说,“凯特,你可不会答应成为第九任佛雷夫人吧!” “据我所知,佛雷的第八个老婆还活着,而且活得很健康。”她回答。谢天谢地,假如不是这样,天知道瓦德侯爵会不会提出这个无理要求。 黑鱼替她解了围:“侄子,你知道,七大王国里,没有谁比我更不配来劝说婚嫁之事了。但不管怎么样,我认为你必须为渡口之战的缘故,向国王作出一点补偿。” “补偿?我有很多想法,比如,和弑君者决斗?加入乞丐帮修行七年?绑住大腿在落日之海游泳?”没有任何人发笑,弟弟终于认输了,“天杀的,异鬼把你们全抓走!很好,很好,我就和这个婊子成亲,作为补偿。” 184.第184章 戴佛斯 艾利斯特伯爵突然抬头。“有声音,”他说,“听见了吗,戴佛斯?有人来找我们。” “是‘鳗鱼’,”戴佛斯道,“晚餐时间差不多到了。”前天晚上,“鳗鱼”给他们带来半个牛肉培根饼,外加一壶蜜酒。想到这些,他的肚子咕咕叫。 “不,不止一个人。” 他说得对。戴佛斯听到至少两个人的说话声和脚步声,越来越响。他站起身来,走到栏杆旁。 艾利斯特伯爵拂去衣服上的稻草:“国王派人来放我了,或是王后派来的,对,赛丽丝绝不会让我在这里烂掉,我毕竟是她伯父啊。” “鳗鱼”手拿一串钥匙出现在牢房外,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和四个卫兵紧跟在后。他们走到火炬下等“鳗鱼”找钥匙。 “亚赛尔,”艾利斯特伯爵道,“诸神保佑。国王派你来放我?是王后?” “没人会放你,叛徒。”亚赛尔爵士说。 艾利斯特伯爵向后畏缩,仿佛被扇了一耳光。“不,我发誓,我绝对不是叛徒。你为什么不听?只要陛下听我解释——” “鳗鱼”把巨大的铁钥匙插进锁里一拧,拉开牢门,生锈的铰链发出尖锐的声音。“你,”他对戴佛斯说,“过来。” “去哪儿?”戴佛斯望着亚赛尔爵士,“说实话,爵士,打算烧死我吗?” “有人找你。你能走路?” “能。”戴佛斯跨出牢房。“鳗鱼”再度将门关上,艾利斯特伯爵发出一声沮丧的叫喊。 “拿走火炬,”亚赛尔爵士命令看守,“把叛徒留给黑暗。” “不,”他哥哥绝望地哀告,“亚赛尔,求求你,别拿走火……诸神慈悲……” “诸神?大逆不道!只有一位真主……和远古异神。”亚赛尔爵士迅速打个手势,一名卫兵连忙从壁台上拔下火炬,带头走向楼梯。 “你要带我去见梅丽珊卓?”戴佛斯问。 “她在场,”亚赛尔爵士说,“她一直在国王身边。但召见你的是陛下本人。” 戴佛斯抬手摸向胸口,他的幸运符曾装在小皮袋里,用皮带挂着。没了,他记起来,四截指骨也没了。但他的双手仍然够长,足以掐女人的脖子,他心想,尤其是她那样的细脖子。 他们成单列向上走,攀登蜿蜒的楼梯。墙壁是粗糙黑石,摸起来凉飕飕的。火炬的光芒在前方照耀,人们的影子于墙上行走。转第三个弯时,他们经过一道铁门,走入黑暗,第五个弯时又有一道门。戴佛斯猜想此间已近地表,甚至在地面之上。接下来是扇木门,他们继续攀登。墙上开了一个个箭孔,但没有阳光从厚厚的石头外射进来——现在是黑夜。 等亚赛尔爵士推开一道沉重的铁门,示意进入时,他的腿已又酸又痛。门的另一边是高架凌空的石拱桥,通往宏伟的中央塔楼——“石鼓楼”。海风不停穿越支撑桥顶的拱梁,戴佛斯闻到海水的气息。他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的肺里填满清新凉爽。风和水,赐予我力量,他祈祷。下面院子里焚烧着巨大的夜火堆,以对抗长夜中的险恶,后党人士聚集在它周围,颂唱赞美他们的红神。 到达桥中央时,亚赛尔爵士突然停下。他粗率地打个手势,他的人便全部退开。“要是我的话,会把你和我哥一起烧死,”他告诉戴佛斯,“你俩都是叛徒。” “你怎么说都行,但我决不会背叛史坦尼斯国王。” “你会的,你想背叛,我从你脸上瞧得出来,也在圣火中看到了这番景象。这是拉赫洛赐予我的能力——正如赐予梅丽珊卓女士——在圣火中预见未来。我看见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坐上铁王座,知道自己该走的路。要做到这些,陛下得让我当他的首相,以代替我那叛徒兄长。而你,将这么劝告他。” 原来如此?戴佛斯没说什么。 “王后催促他委任我,”亚赛尔爵士续道,“就连你的里斯老朋友、海盗桑恩也这么说。我和他一起制订了计划……陛下却不肯行动。失败如灵魂中的黑蠕虫,啃蚀着他,我们忠心人士应该行动起来。如果你像自己宣称的那样是个忠臣,走私者,就应该加入到我们中间。告诉他,我是他唯一合适的首相。假如你这么做,当我们起航时,我保证让你有艘新船。” 新船。戴佛斯打量着对方的脸。跟王后一样,亚赛尔爵士生了佛罗伦家著名的招风耳,耳朵和鼻孔里长出浓密的毛发,双下巴底也这儿那儿一簇簇地冒出毛来。他宽鼻突眉,靠得很近的眼睛里充满敌意。他宁愿烧死我,而不是给我船,话虽这样讲,若我帮他这个忙…… “若你背叛我,”亚赛尔爵士说,“请记住我担任龙石岛代理城主已经很久,卫兵都是我的人。未经国王准许,我也许不能烧死你,但谁说你不会不幸坠楼呢?”他将粗壮的手搭在戴佛斯脖后,把对方推向齐腰高的桥沿,迫使他的脸伸出去,看着下方的院子,“明白吗?” “明白。”戴佛斯说。你还说我是叛徒? 亚赛尔爵士放开他。“很好,”他狞笑道,“陛下在等我们,别让他久等。” 石鼓塔最顶端的宽阔圆形房间名曰“图桌厅”,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正站在一张硕大的木桌后,桌子雕刻描绘着征服者伊耿时代的维斯特洛,这间屋子正是因此而得名。一个铁火盆立在国王身边,其中的炭火闪着橙红光芒,四扇高大窄窗面向东西南北四方,外面是夜晚的星空。戴佛斯听见风声及微弱的水声。 “陛下,”亚赛尔爵士说,“如您所愿,我带来了洋葱骑士。” “我知道了。”史坦尼斯穿灰羊毛外衣,暗红披风,系一条普通的黑皮带,上面挂着长剑和匕首,火焰形状的赤金王冠戴在头顶。但他的神态让戴佛斯大吃一惊。比起离开风息堡,航向黑水河,航向那场毁灭之战时,他仿佛老了十岁,剃短的胡须里遍布灰色毛发,而体重至少掉了两石——他从来就不胖,如今骨头在皮肤下运动,好像长矛要戳出来,甚至连王冠也显得太大。他的眼睛成了深陷的蓝色凹穴,脸皮底可以看出头颅的形状。 然而当他看见戴佛斯,一抹微笑掠过嘴唇。“看来大海把我的咸鱼洋葱骑士还回来了。” “是的,陛下。”他知道自己把我关进了黑牢吗?戴佛斯单膝跪下。 “起来,戴佛斯爵士,”史坦尼斯命令,“我很想念你。我需要听取谏言,而你从来都会实言相告。因此,老实告诉我——背叛的惩罚是什么?” 这句话悬在空中。一个可怕的问题,戴佛斯心想,国王要处决他的狱友?还是他自己?国王们比任何人都更清楚背叛的惩罚。“背叛?”良久,他无力地重复。 “否则还能称之为什么?否认合法的国王,企图盗走理应属于他的王座。我再问你一遍——按照律法,背叛的惩罚是什么?” 戴佛斯别无选择,只能回答。“死,”他说,“惩罚是死,陛下。” “历来如此。我不是……我不是个残酷的君主,戴佛斯爵士,你了解我,你一直都很了解我。这并非我颁布的法令。历来如此,自伊耿时代,从世界之初就是如此。戴蒙·黑火、托因兄弟、秃鹰王、哈里士国师……叛徒总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连雷妮拉·坦格利安也不例外。她可是一位国王的女儿和两位国王的母亲,却也作为叛徒处死,因为试图篡夺弟弟的王位。这是律法,律法!戴佛斯,不是残酷。” “是的,陛下。”他指的不是我。戴佛斯对黑牢里的狱友感到片刻的怜悯。他知道自己应该保持沉默,可是他累了,而且恶心透顶,所以听见自己说:“陛下,佛罗伦伯爵并非叛徒。” “走私者,你能有别的称呼?我让他当首相,他却要为自己的饭碗而出卖我的权利,甚至给他们希琳!把我唯一的孩子嫁给乱伦的杂种!”国王的声音里充满怒气,“我兄长有种激发忠诚的天赋,甚至能赢得敌人的拥护。在盛夏厅,他一日内三奏凯歌,生擒格兰德森伯爵和卡伏仑伯爵,带回风息堡,将他们的旗帜当作战利品挂在大厅。卡伏仑的白鹿旗上沾了点点血渍,而格兰德森的睡狮纹章几乎被扯成两半,但他们情愿在旗帜下坐一整夜,跟劳勃喝酒欢宴。他甚至带他们去打猎。‘这些人打算把你交给伊里斯烧死,’我见他们在院子里扔飞斧,就告诫兄长,‘你不该把武器交到他们手中。’劳勃听了只是哈哈大笑。我会把格兰德森和卡伏仑关进地牢,他把他们当朋友。后来,卡伏仑伯爵为劳勃战死在杨树滩,死于蓝道·塔利的碎心剑下。格兰德森则在三叉戟河受伤,一年后不治身亡。我兄长可以赢得人们的爱戴,我似乎只能招致背叛,甚至连我的家族……弟弟,外祖父,族亲,姻亲……” “陛下,”亚赛尔爵士说,“我恳求您,给我个证明的机会,并非所有佛罗伦都如此软弱。” “亚赛尔爵士要我继续战争,”史坦尼斯国王告诉戴佛斯,“兰尼斯特家认为我一蹶不振,这能怪谁呢?几乎所有发誓效忠我的领主都弃我而去,甚至连伊斯蒙伯爵——我的外祖父都向乔佛里屈膝。少数仍保持忠诚的人失去了信心,成天喝酒赌博打发时间,像落败的狗一样舔舐伤口。” “战斗会让他们再度振奋,”亚赛尔爵士道,“失败是病,胜利是疗方。” “胜利。”国王的嘴扭曲了一下,“我们需要很多胜利,爵士。把你的计划告诉戴佛斯爵士,我要听听他的看法。” 亚赛尔爵士转向戴佛斯。“受神爱护的贝勒”曾令高傲的贝格莱佛伯爵给乞丐洗烂脚丫——这位未来的首相脸上的表情大概就跟贝格莱佛当时差不多。然而他还是遵从了命令。 亚赛尔爵士和萨拉多·桑恩的计划很简单。蟹岛位于龙石岛几小时航程外,乃是赛提加家族海中的古老领地。黑水河上,阿德里安·赛提加伯爵在烈焰红心旗下战斗,但被俘后,第一时间就倒向乔佛里,甚至至今仍逗留君临。“慑于陛下威势,他不敢靠近龙石岛,”亚赛尔爵士宣称,“算他聪明,此人背叛了真正的国王。” 亚赛尔爵士计划用萨拉多·桑恩的舰队运载逃过黑水河的人员——史坦尼斯在龙石岛仍有约一千五百名士兵,其中大半属于佛罗伦家族——对赛提加伯爵的变节实行报复。蟹岛守卫松懈,而它的城堡里据说塞满了名贵的密尔地毯、瓦兰提斯玻璃、金银器皿、珠宝酒杯、一只雄奇猎鹰、一把瓦雷利亚钢斧、一个可以唤醒海底怪兽的号角、无数箱红宝石及喝不完的葡萄酒。赛提加素来吝啬,但自己却从不节俭。“烧他的城堡,杀他的人,”亚赛尔爵士总结,“把蟹岛化为荒芜的灰烬与骸骨,只有食腐的乌鸦停留,这样全国上下都能明白,跟兰尼斯特为伍的下场。” 史坦尼斯一边沉默地听亚赛尔爵士复述,一边缓缓地左右磨牙。等对方讲完,他说:“我相信这计划可以办到。风险很小。乔佛里没有海军——除非雷德温伯爵从青亭岛派出增援;而战利品也许能让那里斯海盗萨拉多·桑恩暂时安心。蟹岛本无战略价值,但它的陷落能告诉泰温公爵,我还没死。”国王回头看着戴佛斯:“说实话,爵士,你对亚赛尔爵士的提议怎么想?” 说实话,爵士。戴佛斯想起跟艾利斯特伯爵共享的黑牢,想起“鳗鱼”和“麦片粥”,想起庭院上方的拱桥,想起亚赛尔爵士的承诺。一艘船或一记推搡,选哪样?但这是史坦尼斯在提问。“陛下,”他缓缓地说,“我认为那很愚蠢……是的,而且懦弱。” “懦弱?”亚赛尔爵士几乎叫喊起来,“没人敢在国王面前称我为懦夫!” “安静,”史坦尼斯命令,“戴佛斯爵士,说下去,我要听听你的理由。” 戴佛斯转脸面对亚赛尔爵士。“你说要让全国上下明白我们没死,所以得主动出击,寻找战机,这没错……但打谁呢?蟹岛上可没有兰尼斯特。” “那里有叛徒!”亚赛尔爵士嚷道,“也许这里也有,就在这间屋子。” 戴佛斯不理对方的讥讽。“我不怀疑赛提加伯爵曾向那男孩乔佛里屈膝,他是个时日不多的老人,唯一的愿望就是在自家城堡里终老,用镶珠宝的杯子喝酒。”他转头面对史坦尼斯,“然而当您召唤时,他来了,陛下,他带着他的舰队和士兵前来支持你。面对蓝礼公爵大军压迫,他在风息堡和您并肩战斗;后来,他又把舰队开进黑水河。他的人为你而战,为你而死,为你而被烧。蟹岛守卫松懈,是的,只有妇女、儿童和老人。为什么这样?因为他们的丈夫、儿子和父亲都死在黑水河,这就是原因!他们死在桨位边,死于刀剑底,死在我们的旗帜之下。然而亚赛尔爵士居然提议我们扑向他们身后的家,强暴他们的遗孀,杀死他们的孩子。这些百姓不是叛徒……” “许多人是,”亚赛尔爵士坚持,“赛提加的手下并未在黑水河上全军覆没,有几百个家伙跟他们的领主一起被俘,一起屈膝。” “跟他一起,”戴佛斯重复,“他是他们的领主,他们发誓向他效忠。能有什么选择?” “每个人都可以选择。他们可以拒绝,并因此而死,死得壮烈,是真正的忠臣。” “人和人不同,有的坚强有的软弱。”这是个无力的回答,戴佛斯知道,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个纯铁一般的人,既不理解,也不原谅别人的软弱。我输了,他绝望地想。 “忠于合法的国王是每个人的职责,高过对领主的效忠。”史坦尼斯以不容争辩的语气说。 一个不顾一切的荒唐想法攫住了戴佛斯,一种几近疯狂的莽撞。“您哥哥揭竿而起时,您怎不继续效忠伊里斯王呢?”他脱口而出。 骇然之下,一阵沉默,直到亚赛尔爵士终于高喊“叛徒!”,并从刀鞘里拔出匕首:“陛下,他当着您的面恶言中伤!” 戴佛斯听见史坦尼斯的磨牙声。国王额头上鼓起一根肿胀的青筋。两人的眼神互相接触。“放下匕首,亚赛尔爵士。退下。” “如果陛下您高兴——” “你退下我就高兴,”史坦尼斯说,“快离开,把梅丽珊卓找来。” “遵命。”亚赛尔爵士收起匕首,鞠了一躬,然后迅速向门口走去。他的靴子愤怒地在地上踩得咚咚响。 “你总是擅自假设我的忍耐力,”当他们独处时,史坦尼斯警告戴佛斯,“我可以让你的舌头也短一截,跟手指一样,走私者。” “我是您的人,陛下,舌头也是您的,任凭您处置。” “是,”他说,现在略为平静下来,“我要留着它说真话,尽管真话往往十分苦涩。伊里斯?但愿你明白……那是个艰难的选择,家族或主君,兄长或国王。”他显出痛苦的表情。“你有没有见过铁王座?布满利齿般尖刺的椅背,诡异扭曲的金属,无数钢刀匕首纠缠融合在一起……那不是把舒服椅子,爵士。伊里斯经常被弄得鲜血淋漓,甚至被称为‘血痂国王’,而若传说属实,‘残酷的’梅葛正是死在这张椅子上。人是无法在它上面安逸休息的,我常疑惑,为何兄长拼命想要得到它。” “那您呢,您为什么想要它?”戴佛斯问。 “这不是要不要的问题,作为劳勃的继承人,王座就是我的。这是法律。在我之后,则必须传给我女儿,除非赛丽丝终于给我生个儿子。”他用三根手指划过桌面,岁月令表层平滑坚硬的清漆变得色泽更深,“我是国王,不管自己想不想当。我有义务,对女儿,对国家,甚至对劳勃。他不怎么爱我,我知道,然而他是我兄长。那兰尼斯特女人给他戴绿帽,把他当猴耍,也许还谋杀了他,好比谋杀琼恩·艾林和艾德·史塔克。如此滔天罪行必须得到公正的审判,从瑟曦和她的孽种开始。仅仅是开始。我要肃清朝廷,三河之战后,劳勃就该这么做。巴利斯坦爵士曾告诉我,伊里斯国王的昏庸由瓦里斯开始,这太监决不能饶恕!还有弑君者。劳勃至少该剥夺詹姆的白袍,把他发配长城,正如史塔克公爵要求的那样,结果却听了琼恩·艾林的建议。我当时仍被困风息堡,无法发表意见。”他突然转过来,精明而严厉地盯着戴佛斯。“现在,说实话,你为什么要谋杀梅丽珊卓女士。” 一切他都知道。戴佛斯无法对他说谎。“我的四个儿子烧死在黑水河中,她把他们奉献给火焰。” “你误会她了。那些火焰不是她的产品,要诅咒就诅咒小恶魔,诅咒火术士,诅咒那个把我的舰队带进陷阱的笨蛋佛罗伦,或者诅咒我,因为盲目的自尊,我在最关键的时刻将她遣走。但不要诅咒梅丽珊卓,她仍是我忠实的仆人。” “克礼森学士是您忠实的仆人,她杀了他,就像杀害科塔奈·庞洛斯爵士和你弟弟蓝礼。” “你现在听起来像个傻瓜,”国王哀叹,“她在圣火中预见蓝礼的死亡,这没错,但她跟我一样,没有参与其中。弟弟死时,女祭司跟我在一起,你的戴冯可以作证。如果你怀疑,就去问问他。其实她对蓝礼并无杀意,正是她敦促我与他会面,给他最后一次机会改正叛逆……也是她让我把你找来,亚赛尔爵士打算将你奉献给拉赫洛。”他淡淡地微笑。“这有没有令你吃惊?” “是的。她知道我并非她和她那红神的朋友。” “但你是我的朋友,这点她也知道。”他让戴佛斯靠近些,“那男孩病了,派洛斯学士为他放了血。” “那男孩?”他想到自己的戴冯,国王的侍从,“我儿子,陛下?” “戴冯?他是个好孩子,跟你很像。生病的是劳勃的私生子,我们从风息堡带来的。” 艾德瑞克·风暴。“我在伊耿花园里跟他说过话。” “那也是她的意愿。她也从圣火里看见了。”史坦尼斯叹口气,“那孩子有没有吸引你?他有这个天赋,从父亲的血脉里继承得来的魅力。他知道自己是国王之子,却不愿去想私生子的身份。他像小时候的蓝礼一样崇拜劳勃。想当初,我那王兄每次造访风息堡,都会扮演父亲的角色,还送来礼物……长剑、矮种马、裘皮斗篷……样样都是太监挑选的。那孩子会给红堡写一封充满感激的信,劳勃就大笑着问瓦里斯今年准备送什么。蓝礼也没好到哪里去,他将抚养孩子的任务交给代理城主和学士,结果个个都成为他魅力的牺牲品。庞洛斯宁死也不肯将他交出来。”国王咬牙切齿。“这让我很生气。他凭什么认为我要伤害那孩子?当年我选择了劳勃,不是吗?在那艰难的时刻,我选择了家族而不是荣誉。” 他不用那男孩的名字。这让戴佛斯很不安。“我希望小艾德瑞克尽快康复。” 史坦尼斯挥挥手,示意不用担心。“着凉而已。他咳嗽,颤抖,发烧,派洛斯学士很快就能治好。你知道,那孩子不会有问题,他血管里流着我兄长的血液。国王之血蕴含着力量,她这么说。” 戴佛斯不用问也知道“她”是谁。 史坦尼斯触摸着绘彩桌案。“看吧,洋葱骑士。依律法,这是我的国家,我的维斯特洛。”他一只手在上面扫过,“七大王国的说法真蠢,三百年前,当伊耿站在我们今天所在的地方时,就已明白了这点。这张桌子是依他的命令制造的,描绘出河流与海湾,丘陵与山脉,城堡、市镇、湖泊、沼泽和森林……但没有边界。它是一个整体,一个国家,由一个国王统治。” “一个国王,”戴佛斯赞同,“一个国王意味着和平。” “我要给维斯特洛带来公正。对于公正,亚赛尔爵士了解甚微,就像他对战争的了解。蟹岛对我没有好处……而且如你所言,那是邪恶的举动。赛提加必须付出谋逆的代价,但应由本人偿还,将来我一统天下之日会惩罚他,与骚扰老百姓毫无瓜葛。无论高高在上的贵族,还是低贱卑微的小民,行为各有其报应处置。将来有些人失去的不止手指尖,我向你保证,他们让我的王国血流成河,我决不会忘记。”史坦尼斯转身离开桌子,“跪下,洋葱爵士。” “陛下?” “因为咸鱼和洋葱,我让你成为骑士。为这个,我打算擢升你为领主。” 为这个?戴佛斯不明所以。“能成为您的骑士我就已经很满足了,陛下……我是做不来领主的。” “很好。做一方之主首先是要虚伪。我已经学到了这一课,代价沉重。现在快跪下。你的国王在命令你。” 戴佛斯跪下去,史坦尼斯拔出长剑。梅丽珊卓称它为“光明使者”,英雄之红剑,经历过吞噬七神的烈焰考验。剑出鞘时,房间似乎突然变得明亮,剑身闪着诡异的光芒,一会儿橙,一会儿黄,一会儿红,周遭空气也跟着变换发光,没有珠宝能如此绚丽。但当史坦尼斯把它搭在戴佛斯肩头,这感觉跟别的长剑又没什么不同。“席渥斯家族的戴佛斯爵士,”国王说,“你是否为我忠诚的臣民,从今天直到永远?” “是的,陛下。” “你是否愿意发誓,终此一生为我效劳,给予我诚实的谏言和绝对的服从,保护我的权利和我的国家,无论前途艰险,始终与我并肩作战,照顾我的子民,惩罚我的敌人?” “我愿意,陛下。” “那么,起来吧,戴佛斯·席渥斯,雨林伯爵,狭海舰队司令,国王之手。” 片刻间,戴佛斯惊得动弹不了。今天早晨我还在黑牢中呢。“陛下,您不能……我不适合当首相。” “没有比你更合适的人选。”史坦尼斯将“光明使者”收入鞘中,伸手把戴佛斯拉起来。 “我出身低微,”戴佛斯提醒国王,“从走私者跃升上来,您的诸侯们不会满意。” “那就废掉他们,重新立。” “我……我不识读写……” “派洛斯学士可以替你读。至于写,我的前任首相把脑袋都给写掉了。我要的不过是你一直都给予我的东西:诚实、忠心和效劳。” “一定有更好的人选……某个高尚的领主……” 史坦尼斯哼了一声:“巴尔艾蒙那小子?我背信弃义的外祖父?赛提加抛弃了我,瓦列利安的新家主才六岁,而新的桑格拉斯伯爵在我烧死他哥哥后便航向瓦兰提斯。”他愤怒地比画了一下。“只剩下少数好人。吉尔伯特·法林爵士率两百死士为我守着风息堡。除此以外,还有莫里根伯爵,夜歌城的私生子,小齐特林伯爵,我的表亲安德鲁爵士……但我信任你胜过他们任何人。我的雨林伯爵,你将成为我的首相,未来的战斗中我需要你。” 再一场战斗,我们就全完了,戴佛斯心想,艾利斯特伯爵对此看得很清楚。“陛下要求诚实的谏言,那么,诚实地讲……我们无力再跟兰尼斯特作战。” “陛下所指是真正的大战,”一个女人用浓重的东方口音接道。梅丽珊卓就站在门口,身穿闪亮的滑丝长礼服,端一个覆盖子的银盘。“与即将到来的大战相比,你所谓的争夺不过是孩童打闹。那凡人不可道也的远古异神正在聚集力量,戴佛斯·席渥斯,可怕、邪恶而强大的力量,难以抗衡。冷风已然吹起,很快到来的将是永不终结的长夜。”她将银盘放到绘彩桌上,“除非正直的人们鼓起勇气,伸张烈焰红心的信仰。” 史坦尼斯注视着银盘:“她透过圣火亲自给我演示,戴佛斯大人。” “您看到了,陛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不可能撒这种谎。 “亲眼所见。黑水河之役后,我陷入绝望中,梅丽珊卓女士让我凝视壁炉。烟囱里的气流很强,点点灰烬飞升而起,我注视着它们,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但她让我看得更深,更深……灰尘是白色,在气流中升起,但转瞬之间,它们仿佛又在飘落。那是雪,我心想。接着,空气中的火星围成一个圆环,变成一圈火炬,我透过火堆俯瞰着森林中一座高高的山冈。火炬后面,木柴变成黑衣人,雪地里还有一些身影在移动。尽管有火焰的热量,我仍感到强烈的寒意,以至于浑身战栗,接着那景象便消失了,火堆再次成为火堆。但我看到的是真的,我以我王国的名义发誓。” “您的王国业已命悬一线。”梅丽珊卓道。 国王话中的确信让戴佛斯直达内心地惊恐。“森林中的山冈……雪地里的身影……我不……” “那意味着战斗已经开始,”梅丽珊卓说,“沙漏的沙子流得更快,人类的时间所剩无几。我们必须大胆行动,否则所有希望都将失去。维斯特洛必须联合起来,在唯一合法的国王名下,也就是预言中的王子,龙石岛之主,拉赫洛的选民。” “拉赫洛的选择很奇怪。”国王显出痛苦的表情,仿佛吃到什么腐败的东西,“为何是我,不是我的兄弟们?……蓝礼和他的桃子。在我梦中,果汁从他嘴角淌下,而鲜血从他咽喉涌出。倘若他对哥哥尽忠尽责,我们早已击垮泰温公爵,那将是一场连劳勃都会骄傲的胜利。劳勃……”他左右磨牙,“他也出现在我梦中。哈哈大笑,喝酒比赛,夸口炫耀。这些他最擅长的东西。对,还有战斗。我从没在任何方面胜过他。光之王应该让劳勃当他的斗士。为什么选我?” “因为您的正直。”梅丽珊卓说。 “正直人。”史坦尼斯用一根手指触摸银盘的盖子,“用水蛭。” “是的,”梅丽珊卓说,“但我必须再次提醒您,这不是正确方法。” “你保证能行。”国王看起来很生气。 “也许能……也许不能。” “究竟行不行?” “两者皆有可能。” “说点有意义的话,女人。” “圣火说得清楚,我就说得清楚。火焰中有真相,但并非总那么容易领会。”她喉头的大红宝石啜饮着火盆里闪烁的光,“给我那男孩,陛下。那是更稳妥、更好的方法。给我那男孩,我将唤醒石头中的魔龙。” “我告诉过你,不行。” “他不过是个庶出的男孩,而我们要拯救的是全维斯特洛的男女老少,外加整个世界所有国家中可能出生的孩子。” “那男孩是无辜的。” “那男孩污染了您的婚床,不然您一定会有很多儿子。他令您蒙羞。” “劳勃令我蒙羞,不是孩子的错。我女儿喜欢上了他,再说,他是我的血亲。” “对,他流着你哥哥的血,”梅丽珊卓说,“国王之血。只有国王之血可以唤醒石头中的魔龙。” 史坦尼斯咬紧下巴:“我不要再听这种话。龙早已灭绝。坦格利安家族的人好几次试图把它们唤回,结果要么当了小丑,要么搭上性命。在这片被诸神遗弃的荒岛上,我们只需‘补丁脸’一个小丑就够了。你就用水蛭。快动手吧。” 梅丽珊卓僵硬地低头:“谨遵陛下吩咐。”她右手伸进左边袖子,将一把粉末撒入火盆。木炭发出刺耳的声响,苍白的火焰在上面翻腾,红袍女子端起银盘,送到国王面前。戴佛斯看她揭开盖子。下面是三条黑色大水蛭,涨满了血。 那男孩的血,戴佛斯知道,国王之血。 史坦尼斯伸出一只手,捏紧一条水蛭。 “说名字。”梅丽珊卓指示。 水蛭在国王手中扭动,试图贴到他手指上。“篡夺者,”他说,“乔佛里·拜拉席恩。”他将水蛭扔进火里,它像秋天的落叶般在木炭间卷起,燃烧。 史坦尼斯抓起第二条。“篡夺者,”他宣告,这次更响亮,“巴隆·葛雷乔伊。”他轻巧地将水蛭丢进火盆,它皮开肉绽,血从其中涌出,嘶嘶作响,冒起一阵烟雾。 最后一条水蛭捏在国王手中。他仔细端详了一会儿,看它在指间挣扎。“篡夺者,”最后他说,“罗柏·史塔克。”然后将它扔进火焰。 185.第185章 詹姆 赫伦堡的澡堂是一座低矮、阴暗、雾气腾腾的房间,内有很多石制大浴缸。他们领詹姆进去时,布蕾妮正坐在一个浴缸里,几乎恼怒地用力搓洗手臂。 “轻点,妞儿,”他打招呼,“洗澡还洗得皮开肉绽干吗?”她听到言语,忙放下刷子,用一双堪比格雷果·克里冈的巨掌的手护住乳房。那两个又小又尖的奶头与她粗厚壮实的胸膛极不协调,看起来倒像属于十岁幼女的东西。 “你来做什么?”她问。 “波顿大人邀请我共进晚餐,但他拒绝邀请我身上的跳蚤。”詹姆用左手扯扯守卫的衣角,“帮我把这身臭布脱掉。”一只手,他连马裤也解不开。守卫咕哝几句,但是照办了。“现在走吧,”衣服脱下来扔在潮湿的石地板上之后,詹姆吩咐,“咱们塔斯的布蕾妮小姐受不了你们这帮下人偷看她的玉体呢。”接着他用断肢指指那个伺候布蕾妮的、面目消瘦的妇人,“愣什么?你也出去,在外面等。这里只有一个门,妞儿那么肥,从烟囱爬不走的。” 这里的下人都养成了闭嘴服从的习惯,妇人和守卫鱼贯而出,片刻之后,澡堂只剩他们两人。这些浴缸是照着自由贸易城邦的样式修的,一个够六七人同洗。詹姆缓慢而笨拙地爬进妞儿的缸子。经过科本连日运用水蛭,他的右眼已经大好,只有一点微肿。但詹姆觉得自己浑身乏力,简直像个百来岁的老翁,唉,总比来时感觉好些吧。 布蕾妮忙不迭地从他身边挪开:“这里多的是缸子!” “我就看中这缸。”他小心翼翼地舒展身子,让冒蒸汽的热水漫到下巴,“别怕,妞儿,你腿上青一块肿一块的,再说我对它们之间的东西也没兴趣。”他将右臂放到缸子外,因为科本警告他必须保持亚麻布绷带的干燥,腿上的肌肉逐渐舒缓,头脑却眩晕起来。“若见我昏厥,赶快把我拖出去,没有哪个兰尼斯特是洗澡时被淹死的,我可不想当头名。” “我干吗管你死活!” “当然要管,你发下了神圣的誓言。”他嘻嘻笑道。一轮红晕爬上她厚实白皙的脖子,她转过头去,背身对他。“啧啧,您还是那个含羞的处女呢?还有什么是我没看见的?”他摸索着去够她先前用的刷子,手指颤巍巍地捏住,散乱地擦起身体。好笨拙,好难看啊。左手真没用。 慢慢地,随着结块的污垢被擦掉,水越来越黑。妞儿始终没回头,那对大肩膀上隆起两团坚实的肌肉。 “你就这么厌恶见到残废?”詹姆问,“其实你该高兴才对,我所失去的这只手,正是杀害国王的罪魁元凶,也是它将那史塔克小孩从塔顶扔下,是它伸到我老姐双股之间,将她弄湿。”他用断肢去碰她的脸。“瞧你,这副德行,难怪保不住蓝礼。” 他不过碰了她一下,她却像挨了打似的跳将起来,爬出浴缸,溅出许多热水。詹姆不经意间看到女人大腿间厚实的金毛丛。她的毛比老姐多。想到这,命根子竟荒谬地硬起来。这下该知道自己有多想念瑟曦了。他移开视线,为身体的变化尴尬不已。“你别这样,”他喃喃道,“我都是个残废了,一身伤痛。唉,原谅我,妞儿,你从头到尾细心保护,武艺也比旁人都强。” 对方赶紧用一卷毛巾遮体:“你取笑我?” 她让他火了:“你的心真跟城墙一样厚?我在道歉哪。行了行了,受够了你,咱们就不能停战么?” “停战的基础是信任。你要我相信——” “——弑君者么?呵呵,怎能相信谋害可怜的老伊里斯的背誓之人?”詹姆哼了一声,“让我后悔的不是伊里斯,而是劳勃。‘听说他们叫你弑君者,’他在加冕仪式结束后的宴会上对我说,‘喏,你可不要把这当成习惯哟。’说罢豪爽地大笑。为何就没人称他劳勃为背誓者呢?正是他分裂国家,挑起内战,结果人们只将屎倒在我的荣誉上。” “劳勃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洗澡水流下布蕾妮的大腿,在脚边汇成小池。 “劳勃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骄傲,为了一张俏脸和一个阴道。”他握手成拳……可惜没手。疼痛刺穿断肢,残酷一如笑颜。 “他必须站出来拯救国家。”她坚持。 拯救国家。“你已听说我弟弟火烧黑水河的消息了吧?野火能在流水上燃烧,伊里斯做梦都想用它来洗澡。这帮坦格利安,对火简直着了魔!”詹姆有些神志不清。这里太热,我的血液污浊,高烧未退……控制不住自己。他放松身躯,任热水淹过下巴。“让白袍蒙羞……那天我穿的是金甲,可……” “金甲?”她的声音遥远而虚弱。 他在蒸汽和回忆中漂浮。“狮鹫在鸣钟之役中失败后,伊里斯流放了他。”我干吗把这些告诉这什么也不懂的丑小鸭?“这时国王已然明白,劳勃绝非什么可随意打发的土匪蟊贼,而是自戴蒙·黑火以来坦格利安家族所面临的最大威胁。于是他粗暴地提醒勒文·马泰尔亲王关注伊莉亚公主的安危,令他即刻沿国王大道南下,接管一万多恩军北上勤王;同时,调琼恩·戴瑞和巴利斯坦·赛尔弥前往石堂镇收容狮鹫麾下的败军。雷加王子也从南方归来,说服父王约束骄傲,召我父亲来援。但无论给凯岩城派出多少信鸦,都没回音。国王愈发恐惧,谁也不信任,瓦里斯火上浇油,列出长长的叛徒名单。最后,伊里斯下定决心,召来宠幸的炼金术士,命他们将野火罐子埋到全城各地。从贝勒大圣堂底到跳蚤窝的陋屋,马厩与仓库,七座城门,龙穴,甚至红堡的地窖内都有这些‘水果’。” “这是最高机密,由几个自视甚高的火术士亲自安排,连他们手下的助手都不清楚。当年的雷拉王后对王夫的行为早已不闻不问,雷加王子作为总司令,又忙着整军备战,但那个新任的‘锤子与匕首’首相可不是白痴,任谁看到罗萨特、贝里斯和高苟斯他们成天进进出出都会心生疑虑。对了,他叫切斯德,切斯德伯爵,这是他的名字。”说着说着,这些回忆又忽然回到脑中,“这男人其实很没骨气,但有一天总算勇敢地面见伊里斯,要国王放弃疯狂的打算。他据理力争、玩笑戏语、威胁劝阻,最后苦苦哀求,当一切终归无用,他气急败坏地扯下首相项链,扔到地板上。就为这个,国王将他活活烤死,并把职位赏给罗萨特——最受宠的火术士,烹烤瑞卡德公爵便出自他的手笔。这期间,我一直全身白甲,站在铁王座下,如一具沉默的僵尸,守护着我的君王和他可爱的小秘密。” “你看,伊里斯把我的兄弟们全派了出去,只留我随身伺候,因为我是泰温·兰尼斯特的儿子,他不放心。他要我待在瓦里斯监视的范围内,日日夜夜,不得脱离。所以那些勾当只有我一清二楚。”他还记得当罗萨特展开埋藏“这种物质”的分布图时,贝里斯、高苟斯和国王眼中闪烁的光芒,“后来雷加与劳勃在三叉戟河上决战,结果世人皆知。兵败的消息传来,伊里斯安排王后带韦赛里斯王子夜奔龙石岛,但不准伊莉丝公主离开。在他那颗疯狂的脑袋里,早将雷加的失败归咎于勒文亲王的背叛,而要挟伊莉丝公主和伊耿王子为人质,便能保住多恩人的效忠。‘篡夺者别想夺取我的王都’,我听他声嘶力竭地对罗萨特喊,‘我要留给他们一座灰烬之城。让劳勃这贼子和我一样,君临焦黑骨骸和烤熟血肉。’坦格利安家族世代实行火葬,没有坟墓,伊里斯要把整个君临城化为他的火葬堆。呵呵,其实他不是真的想死,和从前的‘明焰’伊利昂一样,国王相信火焰能让他……重生,化为真龙,向敌人复仇。” “奈德·史塔克作为劳勃的先锋,率北军日夜兼程南下,但我父亲抢先一步抵达君临。派席尔哄骗国王,西境守护特为勤王而来,于是城门大开。这一次,他本该听从瓦里斯的劝告,这一次……我父亲在内战中从头到尾没动一兵一卒,他决心率兰尼斯特家族站在胜利者一边,他决心报复伊里斯多年以来的不公。三河之役让一切唾手可得。 “负责把守红堡的是我,眼见情势无可挽回,便派出信使敦请国王准备谈判。信使带着国王的手谕回来:‘献上乃父人头,否则汝自承叛逆。’我的人告诉我,罗萨特伯爵和国王在一起,他们不打算投降。我什么都明白了。 “找到罗萨特时,他换了身普通士兵的衣服,正急急忙忙想溜出边门。我一剑宰了他,接着杀了伊里斯,以防他派别人出去送信。城破后的数日,我跑遍全城,杀掉所有参与者。贝里斯用金子作贿赂,高苟斯流着眼泪恳求饶恕。呵,刀剑与火焰相比,无疑是种仁慈,但是高苟斯这贼子却没有感谢这份仁慈。” 水温逐渐变凉,詹姆睁开眼睛,发觉自己不由自主地盯着右手的断肢。正是它,让我成为弑君者。山羊剥夺了我的荣耀和耻辱,留下什么?我现在是谁? 妞儿摆出一个可笑的造型,双手牢牢抓着毛巾,靠在胸前,一对粗壮的白皙大腿从下面伸出来。 “我的故事让你无言?别啊,骂我,吻我,说我是骗子。有点反应。” “如果这是真的,为何无人知晓?” “御林铁卫发誓守护国王的秘密,你要我背弃誓言么?”他笑了,“你以为高贵的临冬城公爵会来听取我无力的解释?好一个重荣誉的人,只需看着我就认定我有罪!”詹姆跌跌撞撞地爬起来,水已经凉了。“奔狼有什么资格来评判雄狮?有什么资格?”他的身体剧烈颤抖,断肢扫到浴缸边沿。 剧痛席卷全身……澡堂上下颠倒。布蕾妮在他摔倒前抓住他。她的手又湿、又冷、又抖,但总算还有力,她用意想不到的温柔将他扶起。比瑟曦更温柔。她一边将他扶出浴缸,他一边想,双腿麻木不仁。“守卫!”他听见妞儿大喊,“弑君者出事了!” 詹姆,詹姆模糊地想,我的名字叫詹姆。 等他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潮湿的地板上,守卫们、妞儿和科本关切地望着他。布蕾妮还是裸体,不过她似乎暂时忘记了。“热气的缘故。”科本学士诊断。不,他不是学士,他没有颈链。“他血液里还有污秽,且营养不良。你们给他吃什么?” “虫子、马尿和灰浆。”詹姆回答。 “面包、清水和麦粥。”守卫声明,“而且他几乎不吃,我们能拿他怎么办呢?” “这我不管,你们得负责帮他洗澡、穿衣,带到焚王塔,”科本说,“波顿大人等着他共进晚餐,时间不多了。” “把干净衣服给我,”布蕾妮道,“我来帮他梳洗更衣。” 大家都乐意把任务扔给她,于是忙把詹姆抬起,坐到墙边石凳上。布蕾妮拿来自己的毛巾,又找到一个硬刷子,帮他搓洗。一名守卫递来剃须刀,科本送来粗布内衣、干净的黑羊毛马裤、宽松的绿上衣和衣结在前的皮背心。詹姆神志清醒多了,但身体的残缺无法弥补,靠妞儿帮忙,方才穿上衣服。“好呀,万事俱备,就差对银镜梳妆喽。” 跟随血戏班的前学士也为布蕾妮拿来干净衣服:褪色的粉红绸缎裙服和亚麻布内衣。“对不起,小姐,这是全城您唯一能穿进去的服装。” 显而易见,这身裙服是为手臂更苗条、腿脚更短、胸部更鼓胀的女人做的,漂亮的密尔蕾丝无法掩饰布蕾妮皮肤上的处处伤痕。总而言之,换上女装的妞儿看起来滑稽透了。她的肩膀比我宽,脖子比我粗,詹姆心想,难怪平时只穿盔甲。粉红也和她不配。一连串残忍的笑话在詹姆脑海中成形,但他没说出口。还是别惹她,一只手打不过。 科本端来水瓶。“这是什么?”眼看无颈链的学士要他喝,詹姆问。 “用欧亚甘草泡的醋,混了蜂蜜和丁香。喝下去,您会多些力气,头脑清醒。” “给我能长出新手的药剂,”詹姆道,“我只要这个。” “快喝,”布蕾妮严肃地说。他照办了。 足足过了半小时,他才找到力气站起来。与澡堂潮湿窒闷的暖意相比,外面的空气像冰冷的巴掌。“大人要立刻见他,”守卫告诉科本,“连她也去。需要我背他吗?” “我能走路。布蕾妮,扶我一把。” 詹姆抓住她的手,任他们带他穿过庭院,来到一座通风良好的大厅。这里甚至比君临的王座厅还大,墙边有巨大的壁炉,每隔十尺一个,难以尽数,只是如今没有生火,寒意彻骨。十来个穿毛皮披风的长矛兵警卫着大门和通往上方两层楼台的阶梯。在这片无限的空旷中,平滑的板岩地板上,搁了一张板桌,恐怖堡伯爵和他的侍从正在那里等他。 “大人。”靠近后,布蕾妮开口。 卢斯·波顿眼睛的颜色比岩石还淡,但比牛奶略深,他的声音像蜘蛛一样轻柔。“很高兴见你身子好转,爵士。小姐,您请坐。”他朝满桌子奶酪、面包、冷肉和水果作个手势,“你要红葡萄酒还是白葡萄酒?可惜成色不太好,亚摩利爵士将河安伯爵夫人的酒窖都掏空了。” “相信你是为此而处决了他。”詹姆一屁股坐下去,不让波顿发现他的虚弱。“白酒是史塔克的玩意儿,我要做个可敬的兰尼斯特,喝红的。” “我喝水。”布蕾妮说。 “艾尔玛,给詹姆爵士倒红葡萄酒,给布蕾妮小姐倒清水,给我香料甜酒。”波顿手一挥,解散了护卫们,大家一言不发地离去。 詹姆习惯性地伸右手去拿酒杯,断肢碰到杯子,干净的亚麻绷带顿时留下无数鲜红的点,他忙在酒杯翻倒前伸左手接住。波顿假装不在意他出的丑,这名北方贵族精细而果决地咬着食物。“尝尝李子脯,詹姆爵士,甘甜可口,对肠胃有好处。这是瓦格大人从某间被他烧掉的客栈里弄到的。” “我的肠胃很好,山羊不是大人,此外,我对李子脯不感兴趣,只关心你打的算盘。” “关于你的部分?”卢斯·波顿唇边浮现一轮淡淡的微笑。“你是个棘手的战利品,爵士先生,走到哪里,哪里就出现不和与纷争,我在赫伦堡的快乐老家也被你搅浑了。”他的声音是低语中的低语。“奔流城更是闹翻了天,你可知道,艾德慕·徒利悬赏一千金龙?” 这么简单?“我老姐会出十倍的价。” “会吗?”他又笑了,接着表情陡然严肃,“一万金龙是笔大数目,可是,还有卡史塔克大人的承诺值得考虑。他承诺谁将你人头献上,就把女儿给谁。” “这话你留给山羊罢。”詹姆道。 波顿轻笑。“你可知道,我们拿下城堡时,哈利昂·卡史塔克正在这里作俘虏?后来我把手下卡史塔克家的人马全拨给他,要他随葛洛佛东进,希望他别在暮谷城出什么意外……否则亚丽·卡史塔克小姐就成了他们家唯一的子嗣啰。”他选中另一块果脯,“你很走运,我刚在孪河城娶了瓦妲·佛雷夫人。” “美女瓦妲?”詹姆笨拙地用断肢托着面包,左手来撕取。 “胖子瓦妲。佛雷大人慷慨地允诺以新娘等体重的银子作嫁妆,所以我就挑她啰。艾尔玛,帮詹姆爵士撕面包。” 男孩从一条面包上撕下拳头大的一块,递给詹姆。布蕾妮则自己开动。“波顿大人,”她问,“听说您有意将赫伦堡送给瓦格·赫特?” “那是讲好的价码,”波顿伯爵解释,“天下懂得还债的不止兰尼斯特一家。不管怎样,我很快得离开。艾德慕·徒利与萝丝琳·佛雷的婚礼即将在孪河城举行,国王要我务必出席。” “艾德慕的婚礼?”詹姆说,“罗柏·史塔克呢?” “罗柏陛下已经成婚了。”波顿将果核吐到掌心,扔到一边,“他娶了峭岩城的维斯特林,芳名简妮。爵士,你肯定认识她,她父亲是你父亲的封臣呢。” “我父亲有许多封臣,他们又有许多女儿,”詹姆左手端起酒杯,试图回忆这位简妮。记得维斯特林是个古老的家族,有的是骄傲,却没有力量,为何…… “这不可能,”布蕾妮固执地反对,“罗柏国王承诺与佛雷家结亲,怎会背弃誓言?他——” “——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卢斯·波顿温和地说,“小姐,请您不要质问我。” 詹姆为罗柏·史塔克感到几许悲哀。他在沙场赢得战争,却又在床上输了回去,可怜的傻瓜。“瓦德大人愿用鳟鱼代替奔狼?”他问。 “噢,至少鳟鱼比较可口,”他用淡色的指头指着他的侍从,“真正受害的是可怜的艾尔玛。他跟艾莉亚·史塔克定过亲,但他慈祥的老父受不了罗柏国王的背弃,只能替他解除婚约。” “有艾莉亚·史塔克的消息?”布蕾妮立时靠过来,“凯特琳夫人还以为……这女孩活着?” “噢,是的。”恐怖堡伯爵保证。 “您有确切的消息,大人?” 卢斯·波顿耸耸肩:“艾莉亚·史塔克的确失踪了一段时间,后来又找着了,我会把她安全带回北境。” “还有她姐姐呢!”布蕾妮急了,“提利昂·兰尼斯特答应用两个女孩来交换他哥哥。” 恐怖堡伯爵觉得很有趣:“小姐,没人告诉您吗?兰尼斯特都是骗子。” “可以把这视为对我家族荣誉的侮辱吗?”詹姆用左手拾起切奶酪的刀。“又平又钝,”他将拇指滑过刃面,评论道,“但足以刺穿你的眼睛。”额头全是汗,他希望自己不要表现得像内心感觉的那么虚弱。 淡淡的微笑又回到波顿大人唇边。“就一个连面包也撕不了的人而言,你的口气不小。我提醒你,这里到处都是我的人。” “到处都是,但离得太远。”詹姆朝周围的长厅扫了一眼。“等他们赶到,你就跟伊里斯一样死翘翘了。” “主人拿奶酪和橄榄盛情相待,做客人的怎可出言威胁?”波顿大人谴责,“至少在我们北方,大家还把宾客权利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约定。” “我是你的俘虏,不是你的客人。你的山羊砍了我的手,你以为几块果脯就能冰释前嫌,趁早绝了念头。” 卢斯·波顿缓缓地说:“或许我错了,或许我该把你当结婚彩礼送给艾德慕·徒利……或许我该将你明正典刑,就像你姐姐杀艾德·史塔克。” “我以为这很不明智,天下皆知,凯岩城有仇必报。” “在我的城堡和你的岩石之间,相隔上千里格的山峦、大海和沼泽。兰尼斯特能奈波顿家如何?” “兰尼斯特家同样以友谊和信誉著称。”詹姆逐渐明白了游戏规则。妞儿明白吗?他不敢去看。 “不知聪明人该不该拿你当朋友。”卢斯·波顿朝男孩作个手势,“艾尔玛,帮客人们切肉。” 烤肉先给布蕾妮,但她顾不得吃。“大人,”她说,“詹姆爵士是凯特琳夫人两个女儿的赎品,请您择日放了我们,让我们完成交易吧。” “逃跑的消息从奔流城传来,至于交换,从无耳闻。小姐,您协助俘虏逃亡,已构成叛国大罪。” 大个子妞儿站了起来:“我所做的一切,全是为史塔克夫人效命。” “我的主君是北境之王——或者像某些人说的那样,‘失去北境之王’。陛下不希望把詹姆爵士送回给兰尼斯特家。” “坐下来好好吃,布蕾妮。”詹姆劝道。艾尔玛在他的餐盘里放下一片烤肉,焦黑多血。“波顿大人想杀我们,就不会浪费宝贝的李子脯啦,不如留着补自个儿肠胃。”他瞪着烤肉,终于承认自己无法单手进食。如今的我,甚至值不了一个女孩,他盘算,外加山羊才能完成交易。不过瑟曦要是把她的孩子以同样的方式送回去,凯特琳夫人恐怕就不会感激了。想到这,他做个鬼脸。不用说,到头来一切都会怪到我头上。 卢斯·波顿有条不紊地切肉,鲜血流下餐盘。“布蕾妮小姐,如果我告诉您,我愿意放詹姆爵士上路,愿意达成您和史塔克夫人的心愿,您可会坐下来好好吃?” “我……您愿意放我们走?”妞儿警戒地说,但她坐了下来,“谢谢您,大人。” “没关系。其实问题在于,瓦格大人给我带来了一点……小麻烦。”他将淡色的眼睛转向詹姆,“你知道山羊为何砍你的手?” “他喜欢让人断手缺脚。”断肢上的亚麻布为血和酒所浸染,“无须什么理由。” “不,他有目的。山羊比看上去机灵得多。长期统率勇士团那样的队伍,需要的是脑子。”波顿用匕首叉起一大片肉,送到嘴里,仔细咀嚼,然后吞下。“我以赫伦堡作贿赂,瓦格大人方才背叛兰尼斯特家,因为他知道,这高出你父亲能开出的任何价码一千倍之多。但反过来,身为异乡人,他不明白这份奖品是有毒的。” “黑心赫伦的诅咒?”詹姆笑道。 “泰温·兰尼斯特的诅咒。”波顿伸出酒杯,艾尔玛连忙斟满,“我的山羊不认识塔贝克家或雷耶斯家的人,不知道你父亲大人对付叛徒的手段。” “早就没有塔贝克家或雷耶斯家的人了。”詹姆道。 “这点我相信。瓦格大人显然一门心思寄望史坦尼斯在君临高奏凯歌,接着为他反抗兰尼斯特出了一份绵薄之力的缘故,正式承认他的封地。”他干笑一声,“不错,只怕他也不了解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那家伙或许会给他赫伦堡……同时也会给他一条绳子。” “一条绳子与我父亲将要他付出的代价相比,太轻。”詹姆道。 “这点他和你达成共识。眼下史坦尼斯大败,蓝礼丧命,只有史塔克家能保他免遭泰温大人的报复,可惜连这个机会也越来越渺茫。” “罗柏国王战无不胜。”布蕾妮坚决地说,一如既往的顽固。 “是啊,战无不胜,却接连丢掉佛雷家族、卡史塔克家族、临冬城与整个北境。遗憾哪,少狼主只有十六岁,他这个年纪的孩子总以为自己强大而不朽。就我看来,老成的做法是找机会屈膝。战争的结局总归是和平,和平带来宽恕……至少,罗柏·史塔克能保住爵禄,瓦格·赫特这样的人就难了。”波顿给他一个极轻微的笑。“两边都在利用他,但两边都不会为他的下场流一滴眼泪。勇士团没有参加黑水河之战,但他们的死刑已在那里判决。” “你能原谅我的喜形于色吧。” “呵,你就不为我那可怜的、遭天谴的山羊感到一点遗憾么?噢,可诸神终究是……不然又为何把‘你’交到他手里?”波顿咀嚼起另一片肉,“卡霍城无论从面积或影响上论,都远不及赫伦堡,好在位于狮爪可触及的范围之外。只要娶亚丽·卡史塔克小姐为妻,山羊就能成为名副其实的领主老爷。他想从你父亲那边敲诈一笔,然后把你卖给瑞卡德大人。他要的是那位少女,是避难所。” “想卖你,首先要保住你,而河间地处处危机。葛洛佛和陶哈在暮临厅大败,他们的部队四散溃逃,遭到魔山追杀;一千名卡史塔克的部众为了抓你,朝奔流城东、南两个方向持续搜索;此外还有无主无地的戴瑞家部众,越来越猖狂的狼群和闪电大王率领的土匪。说真的,要是给唐德利恩逮住,他会把你和山羊吊死在同一棵树上。”恐怖堡伯爵用面包块去吸餐盘里的血,“只有把你关在赫伦堡,他才能放心地做交易,可在此地,他的勇士团不仅比我的人少,甚至连伊尼斯爵士的人也比不上。毫无疑问,他害怕我把你送还给奔流城的艾德慕……甚至把你还给你父亲。” “但弄残了你,他一举达到三个目的:除去潜在的威胁,给你父亲一个恐怖的信物,抵消了你对我的价值——他是我的人,我是罗柏国王的人,如果要问罪,得先找到我头上。所以你看……这就是我的小麻烦。”他盯着詹姆,淡色的眼睛半点不眨,充满暗示,充满寒意。 我明白了。“你要我为你洗刷,你要我告诉父亲这一切不关你的事,”詹姆哈哈大笑,“大人,把我送到瑟曦身边,我会尽我所能地大吹法螺,歌颂你对我的优待。”他明白,只消说个不字,波顿会立刻把他丢还给山羊。“如果我的手还在,我现在就写信。告诉父亲,我是如何被他漂洋过海请来的佣兵所伤害,又是如何被高贵的波顿老爷拯救的。” “我相信你的承诺,爵士。” 这话可稀罕。“那么,你打算何时放我?又如何保护我免遭狼群、土匪和卡史塔克的毒手呢?” “科本说你能上路时,我才会送你走,并由我的侍卫队长沃顿亲率大批精兵跟随保护。他外号‘铁腿’,是个钢铁般忠诚的士兵,会确保你平安无恙地返回君临。” “还得确保把凯特琳夫人的女儿们平安无恙地送回来,”妞儿提醒,“大人,感谢您请沃顿先生前来保护,但归还女孩是我的责任。” 波顿大人漠不关心地扫了她一眼:“小姐,那两个女孩不关你的事。珊莎小姐已是小恶魔的夫人,只有诸神能将他们分开。” “夫人?”布蕾妮很惊讶,“小恶魔的夫人?可他……他在朝堂上发过誓,满朝文武和诸神均能作证……” 好个天真的孩子。其实,詹姆吃惊的程度不亚于她,但他知道隐藏。珊莎·史塔克,希望你将欢笑带给提利昂。他记得弟弟和农夫的小女孩共度的快乐时光……即便为时只有半月。 “小恶魔发誓与否都毫无关系,”波顿大人宣布,“尤其和您没关系。”听罢此言,妞儿似乎很受伤,当卢斯·波顿挥手示意守卫上前时,或许她终于意识到陷阱的钢牙已经牢牢合拢。“既然詹姆爵士决定继续往君临的旅程,您恐怕就得留下来,我不能把瓦格大人的两件战利品同时剥夺掉。”恐怖堡伯爵拿起又一块李子脯,“如果我是您,小姐,我不会在意史塔克,而该担心蓝宝石的事。” 186.第186章 提利昂 身后传来一声马嘶,来自于道路两旁列队的某位金袍子不耐烦的坐骑。提利昂还听见盖尔斯伯爵的咳嗽。盖尔斯伯爵、亚当爵士、贾拉巴·梭尔等人并非他渴望的同伴,但父亲大人以为,单要侏儒来护送道朗亲王过黑水河实在不成体统。 乔佛里应该亲自来迎接才对,他边等边想,不过这小子铁定把一切都搞砸,所以父亲才派我。前两天,他们还听见国王大声谈论从梅斯·提利尔的部下那儿听来的关于多恩人的笑话。“给马儿上蹄铁需要几个多恩人?不多不少,正好九个。一人工作,八人抬马。”提利昂知道这样的话不能在道朗·马泰尔耳边提起。 他们来了,旗帜逐渐从远处残余的绿森林中出现,伴随着阵阵尘埃。从那儿一路过来,直到河流,唯有焦黑的树桩,这是上次战役中他的杰作。好多旗帜啊,他乖僻地想,无数马儿扬腿掀起漫天灰烬,就如当日提利尔的前锋从侧翼粉碎史坦尼斯的情景。看来,马泰尔将多恩一半的大贵族都带来了君临。他试着想象这代表什么意义,越想越觉得不安。“你瞧有几家旗帜?”他询问波隆。 佣兵骑士眯眼仔细观察:“八家……不,九家。” 提利昂回头:“波德,过来,给我形容每面旗帜,并说出它们属于哪个家族。” 波德瑞克·派恩催他的小马靠近。他是今日的王家掌旗官,举着乔佛里的雄鹿狮子旗,有些不堪重负。波隆则举着提利昂自己的旗帜,绯红底面上的兰尼斯特金狮。 他长高了。当波德站到马镫上竭力探望时,提利昂心想。很快,他就和其他人一样,身材比我高了。在提利昂的关照下,波德这小子仔细研究过多恩人的纹章系谱,但说话紧张的老习惯却改不掉。“我看不清,风一直吹呢……” “波隆,告诉这小子你看到什么。” 波隆今天穿着新外衣和披风,胸前是着火锁链徽纹,像极了故事中的骑士。“橙底上一个红色的太阳,”他叫道,“被一柄长矛所贯穿。” “马泰尔,”波德瑞克·派恩迫不及待地说,显然舒了一口气,“阳戟城的马泰尔家族,大人,这是多恩领亲王的旗帜。” “这连我的马都知道,”提利昂干巴巴地说,“换一个,波隆。” “紫色旗面上一堆黄球。” “你指柠檬?”波德满怀希望地问,“紫色旗面上的柠檬?这是柠檬林的……达特家族?” “是么?……下一个是黄色旗面上的大黑鸟,爪子上有个白色或粉色的东西……风吹得晃,看不清楚。” “那是布莱蒙的秃鹰,爪子上抓的是婴儿,”波德道,“这是布莱蒙城的布莱蒙家族,爵士先生。” 波隆笑道:“小子,又读书啦?读书坏眼睛的,这样就用不好剑了。下一个,黑旗上的白骷髅。” “曼伍笛家族的宝冠骷髅,黑底上戴金冠的头骨。”每说对一个,波德就变得更自信,“他们来自王冢城。” “三个黑蜘蛛?” “那是蝎子,爵士。沙石城的科格尔家族,他们的旗帜是红底上三只黑蝎子。” “上黄下红,中间弯弯曲曲。” “狱门堡的火焰纹章,属于乌勒家族。” 提利昂有些吃惊。这孩子不傻嘛,尽管说话结巴。“继续,波德,”他催促,“如果能得满分,我就送你一件礼物。” “黑红相间的饼子,”波隆说,“中间一只金手。” “神恩城的艾利昂家族。” “呃……一只红色的鸡……啄一条蛇,似乎是这样。” “盐海岸的戈根勒斯家族。对不起,爵士先生,那不是鸡,是鸡蛇,由蛇孵公鸡所生,身体红红的,嘴巴上叼一条长长的黑蛇。” “非常好!”提利昂赞道,“小子,还有最后一个。” 波隆扫视逼近的多恩旗帜:“棋盘状的绿色旗面上一根金色的羽毛。” “准确地说,是鹅毛笔,爵士先生,这是托尔城乔戴恩家族的纹章。” 提利昂哈哈大笑:“九个全对,连我自己也做不到。”这当然是谎话,但可以给小子一些自信,何乐而不为呢。 看来,马泰尔家拉上一大帮权贵作陪。波德刚才所指名的家族,个个根深叶茂,领地辽阔,绝非等闲。多恩的九大家族由族长或继承人领队,一齐前来,提利昂心知他们决不是来看跳舞熊的。其中定然蕴含着什么信息。我不会喜欢的信息。他开始觉得将弥赛菈送去阳戟城是个错误了。 “大人,”波德有点害羞地说,“队伍里没有轿子。” 提利昂猛然回头望去。果然,这小子说得对。 “道朗·马泰尔向来坐轿子出行,”小子道,“那是一顶雕饰精细、悬挂丝帘的轿子,丝帘上绣有无数太阳。” 这个提利昂也知道。据说道朗亲王年过五十,且患有痛风病。莫非这次他想加快赶路?他自忖,莫非怕轿子成为盗匪的打劫目标?或者不便于通过骨路的山口要道?莫非对方的痛风病好了? 不祥的预感油然升起。 等待让人心焦。“旗帜前进,”他下令,“去会他们。”他踢马行进,波隆和波德分列两边,紧紧跟随。多恩人发现他们的行动后,也放马奔驰,旗帜在风中招展。雕饰繁复的马鞍上挂着他们最爱的圆铁盾、捆捆投掷用的短矛及他们惯用于马上骑射的双弧多恩弓。 国王戴伦一世记载到,多恩人分为三大族群:居于海边的“盐人”,居于沙漠和狭长河谷中的“沙人”,居于赤红山脉上的高山和隘口中的“石人”。“盐人”和罗伊拿人混血最严重,“石人”则基本保持本地风貌。 这次道朗的队伍里面,三大族群悉数到场。他们特征明显:“盐人”柔软黝黑,有橄榄色的光滑皮肤和风中飘荡的黑长发;“沙人”黑的程度更甚,他们不堪多恩领日光的强烈照射,因此惯于在头盔上扎明亮的长围巾;“石人”在三者中身材最棒,也最美丽,他们是安达尔人和先民的后代,棕发或金发,不过面孔稍因多恩的日照而显得粗糙。 来访的诸侯穿着丝绸或缎子长袍,长袖飘动,宝石腰带束身,盔甲上密密麻麻地装饰或镶嵌着磨光铜片、闪亮银子和红色软金,胯下的骏马有的枣红、有的金色,还有的洁白如雪,个个苗条迅捷,脖子纤细,头窄而优美。生于多恩沙漠的名马或比北马个小,也不能支撑全身铠甲,但传说可以奔跑两日一夜,丝毫不感疲累。 对方头领骑一匹炭黑骏马,鬓毛和尾巴却是火红。骑手高大、苗条而优雅,仿与坐骑融为一体。他的肩头飘动淡红丝袍,衬衣上装饰着层层叠叠的铜片,奔驰起来好似千千明亮的新铜板在发光。高高的镀金头盔前方饰有一个铜制太阳,马后挂一面圆盾,磨亮的表面纹饰着马泰尔家族的金枪贯日家徽。 年轻十岁的马泰尔太阳,提利昂边勒马边想,他正如传说中的健壮,而且比传说中更凶猛。他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对手,俗话怎么说来着?“多恩壮士密如沙,唯此一人甲天下。”他逼自己微笑。“幸会,大人们。乔佛里国王陛下得知你们到来的消息后,特派我等前来,代表他致以热烈的问候和欢迎。我父亲大人——当今国王之手——同样热烈欢迎诸位大人的到来。”接着他装腔作势地问,“请问诸位大人,谁是道朗亲王殿下呀?” “我哥哥道朗亲王身体有恙,暂时不便出行。”对方头领取下头盔。这是张长而忧郁的脸,细拱眉下一双黑亮如煤油池塘的大眼睛,额头和鼻子同样尖,富于光泽的黑发中只有少许银丝。一个地地道道的“盐人”。“他特派我前来作代表,列席国王的御前会议——倘若陛下准许的话。” “有多恩的奥柏伦亲王这样的大英雄在身边顾问,陛下一定深感欣慰。”提利昂满腹思量地说,果然坏了,这下君临城里有好戏看,“陛下同样欢迎您带来的这些贵宾。” “请允许我向您介绍我的同伴,兰尼斯特大人。这位是柠檬林的丹泽尔·达特爵士。这位是崔蒙德·戈根勒斯爵爷。这两位是哈曼·乌勒爵爷和他弟弟乌里克爵士。这两位是罗热·艾利昂爵士和他的私生子戴蒙·沙德爵士,他们来自神恩城。这几位是达苟士·曼伍笛爵爷和他弟弟米斯爵士、他儿子莫尔斯与狄肯。这位是亚隆·科格尔爵士。噢,还有尊贵的女士们,这位是密蕊·乔戴恩小姐,托伦城的继承人。这三位是劳拉·布莱蒙伯爵夫人和她女儿乔妮莎、她儿子彭罗斯。”他举起纤细的右手,示意队伍后方一位黑发女子上前,“这是艾拉莉亚·沙德,我的情妇。” 提利昂吞了吞口水。他的情妇!还是个私生女,要让她参加婚礼,瑟曦不发疯才怪。要是亲爱的老姐把她安置在高台下的角落里,必定招惹红毒蛇的怒气;可要是让她坐上高台,又会把同席的贵妇人们全得罪光。莫非道朗亲王的目的是要弟弟来挑起纷争? 奥柏伦亲王介绍完毕后,面朝他的多恩同伴们勒马。“艾拉莉亚,大人们,女士们,爵士先生们,你们都瞧见了吧?咱们的好国王乔佛里陛下有多宠爱咱们,竟然派出自己的亲舅舅小恶魔负责接待呢!” 波隆扑哧一笑,提利昂则佯作欢颜。“大人们,能来迎接您,我感到非常荣幸,但我并非独自一人。您不觉得,对这样一个小人儿而言,担子有些太重么?”他自己的队伍也跟了上来,于是他一一唱名以为回敬,“请允许我向你们介绍我的队伍。这位是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角谷城的继承人。这位是罗斯比城的盖尔斯爵爷。这位是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现任都城守备队司令。这位是贾拉巴·梭尔王子,来自红花谷岛。这位是哈瑞斯·史威佛爵士,我叔叔凯冯爵士的岳父。这位是梅隆·克雷赫爵士。这两位分别是菲利普·福特爵士和黑水的波隆爵士,皆是在平定逆贼史坦尼斯的战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这位是我的侍从,年轻的波德瑞克,来自派恩家族。”提利昂将各人姓名娓娓道出,但这些人远没奥柏伦亲王的同伴那么显赫响亮的来头。双方对此都心知肚明。 “兰尼斯特大人,”布莱蒙伯爵夫人道,“我们风尘仆仆、长途旅行,此刻极想作点休息,用些便饭。请问可以即时入城吗?” “当然,我的夫人。”提利昂掉转马头,向亚当·马尔布兰爵士下令。于是占荣誉护卫主体的金袍骑兵们行动起来,护送队伍前往黑水河及对岸的君临城。 奥柏伦·纳梅洛斯·马泰尔,提利昂低吟着对方的姓名,直到亲王本人骑到身边。多恩的红毒蛇,七层地狱啊,我该怎么来应付他? 当然,提利昂对他的了解只是传闻……但这些传闻实在可怕。据说奥柏伦亲王未满十六岁时被人发现与伊伦伍德老爵爷的情妇偷情。这老人身体强壮,素以暴躁凶悍出名,于是要求决斗,但碍于亲王的出身与年龄,约定见血即止。决斗的结果是两败俱伤,双方的荣誉都得以保持,但不久之后,奥柏伦亲王康复如初,伊伦伍德伯爵却伤口化脓,死于非命。人们认为奥柏伦在剑上涂毒,从此往后,无论他的对手还是朋友都称他为“红毒蛇”。 这是多年以前的事了,当初那个青春少年如今已年过四十,唯一不变的是围绕他的传闻变得越来越可怕。据说他周游九大自由贸易城邦,与毒剂师交易,习得各种黑暗伎俩;他就读于学城,在厌倦并辍学以前,已打造了六根链条;他在狭海对面的争议之地当佣兵,起初效力于次子团,后来又组建了自己的团队。关于他的比武,他的战争,他的决斗,他的坐骑,乃至他性趣的传闻多如牛毛……谣传他男人女人都睡,多恩领全境都有他的私生女,这些女孩被称为“沙蛇”。据提利昂所知,奥柏伦亲王一个儿子也没有。 最棘手的是,正是他弄残了高庭的继承人。 在这场与提利尔家的联姻中,他真是七国上下最不受欢迎的客人了。将奥柏伦亲王带进如今招待着梅斯·提利尔公爵、公爵的两个儿子和数千高庭将士的君临城,简直就是往柴堆里浇油。一个错误的词语,一句不合适的玩笑,甚至一个多余的眼神,争斗马上就会爆发,我们家族的同盟者们将翻脸干起来。 “我们见过面,”他们并肩在国王大道上前行,越过烧焦的田野和树干,多恩亲王轻声地说,“但我想你已记不得了。那时的你比现在更矮咧。” 提利昂讨厌他嘲讽的语气,但告诫自己,不可为对方所激。“什么时候的事,大人?”他用礼貌而有兴致的口吻发问。 “噢,好多好多年以前啦,当时我母亲统治着多恩,而你父亲当着另一位国王的首相。” 他和当今国王的差异,只怕比你以为的小,提利昂酸酸地想。 “我和我母亲、她的男人、我姐姐伊莉亚等一起造访凯岩城时,只有……噢,十四五岁吧,大致如此,伊莉亚则大我一岁。记得你哥哥和姐姐那时八九岁,而你刚刚出生。” 你们的来访真会挑时间。提利昂的母亲生他时难产而死,所以马泰尔家是在凯岩城举家戴孝时到来的。尤其他父亲,当时一定五内俱焚。泰温公爵很少提起自己的夫人,但提利昂听几位叔叔谈过父母之间的恋爱。当年,父亲长期担任伊里斯王的首相,人们都说泰温·兰尼斯特大人统治着七大王国,而乔安娜夫人统治着泰温大人。“你母亲去世之后,泰温就不再是从前那个他啦,小家伙,”吉利安叔叔曾告诉他,“他的情怀也随之而逝。”吉利安是泰陀斯·兰尼斯特公爵四个儿子中的幼子,也是提利昂最喜欢的叔叔。 而今物是人非,小叔叔出海失踪,乔安娜夫人则因提利昂而死。“您觉得凯岩城怎样呢,亲王殿下?” “不怎样。我们造访期间,你父亲一直避而不见,只让凯冯爵士负责打点。他分给我的房间里有张羽床,还有密尔地毯,可又黑又没窗户,我告诉伊莉亚,与其说这是客房,倒不如说是地牢。你们那边的天空过于灰暗,酒水过于甜腻,女人过于朴素,食物过于清淡……而你,最让我们失望。” “那时候我才刚生出来,请问如何让您失望呢?” “你是众人口中的孽物,”黑发亲王回答,“没错,当年还是小小一团肉,却已经名闻天下。你出生时,我们正在旧镇,全城人都在谈论首相大人得到的怪物,大家都认为这是国家前途的恶兆。” “是啊,随之而来的就是饥荒、瘟疫和战争,”提利昂酸溜溜地笑道,“饥荒、瘟疫和战争,噢,还有冬天,以及永不终结的长夜,这些都是我带来的。” “呵呵,”奥柏伦亲王道,“你的出生的确带来了你父亲的失势。我曾听乞丐帮的兄弟布道,说你父亲将自己变得比伊里斯王更伟大,可只有诸神才能位于国王之上,所以他们送出你作为诅咒,教训你父亲:没有凡人可以和他们平起平坐。” “我很努力地去做啦,可惜他不吸取教训,”提利昂装腔作势地叹道,“您继续讲吧,我喜欢听故事。” “我们发现你生得无甚特异,因此深感失望。一路过来,人们都说你像猪似的长了一根硬硬的卷尾巴,头大得出奇,几乎有身体的一半那么大,而你生下来就有厚厚的黑发和胡子,一只邪恶的眼睛与狮爪。你牙齿很长,因此不能闭嘴,而你双腿之间,不仅有男人的命根子,还有女子的阴道。” “是嘛,要一个人能自己操自己,可就省却不少烦恼,您说对吧?而尖牙和狮爪时不时也能派上用场的。算啦,我已经明白您的失望了。” 波隆笑出声来,但奥柏伦皮笑肉不笑。“若非你亲爱的姐姐,我们根本见不着你。那时候,你们家的人从不将你带出来,更不用说向客人展示了,我们只常在夜间听见从凯岩城深处传来婴儿的哭号。我得承认,你那时候的哭声真了不起,可以哭上好几个钟头,除了女人的奶子,什么也治不住。” “这点嘛,到现在也没改。” 这回奥柏伦亲王终于放声大笑:“咱俩真是口味相投。戈根勒斯大人曾告诉我,他梦想长剑在手,马革裹尸,我回答他我梦想乳房在口,醉死温柔乡。” 提利昂咧嘴一笑:“您刚才提到我姐姐?” “瑟曦答应伊莉亚,一定会满足我们的好奇心。我们临走的前一天,我母亲和你父亲在一起商议事情,她和詹姆则将我们带去你的房间。你奶妈想把我们赶出去,但你姐姐三言两句就把她打发了。‘他是我的,’她说,‘而你不过是头奶牛,没资格干涉我。不闭嘴的话,我就叫父亲把你舌头拔掉,反正奶牛只需要乳房,不需要舌头的。’” “不错,太后陛下她从小就是魅力非凡。”提利昂饶有兴味地说。姐姐居然说出“他是我的”,真想不到,可惜从此之后,她大概再没有这样的想法了。 “瑟曦亲手解开你的襁褓让我们仔细观看,”多恩亲王续道,“你的确有只邪恶的眼睛,头皮上长黑色的绒毛,脑袋也比多数新生儿要大……但你没尾巴,没胡子,没尖牙,没狮爪,两腿之间也只有一点粉红的小突起。听了这许多离奇传说,结果泰温大人的祸根不过竟只是一位红彤彤、腿脚有点畸形的丑陋婴儿!伊莉亚见到你就像小女生见到猫咪小狗似的尖叫起来,我想你一定听见了,尽管你长得很丑,她还多想抚养你呢。我告诉你姐姐,你真是个可怜的怪物,她回答:‘谁说的?这家伙杀了我妈妈。’然后用力拧你的小命根子,像要把它扯下来。你厉声惨叫,但她充耳不闻,最后你哥哥詹姆发话:‘住手!你弄痛他了!’瑟曦方才停止。‘有什么关系?’她向我们保证,‘大家都说他活不长,他这玩意儿反正也长不大。’” 头顶艳阳高照,秋日炎热,但提利昂·兰尼斯特听到这一切之后,只觉冰冷彻骨。我亲爱的姐姐,他摸摸鼻子上的伤疤,用那只“邪恶的眼睛”瞪着多恩人。他为何告诉我这些?考验我?像瑟曦一样嘲弄我?想听听我的尖叫?“这故事不错,您定要给我父亲讲,我保证他听过之后会和我一样开心的。尤其是关于尾巴的部分,您知道,我本来有尾巴,却被老爸亲手切掉。” 奥柏伦亲王嘿嘿一笑:“你真是越长越有趣了。” “是吗?可我想长高呢。” “说到有趣……我刚从布克勒大人的侍从那儿听到个奇怪的传闻,据说你专门设立针对女性的税?” “准确地说,是对娼妓行业征税,”提利昂不安地回答,该死,这与我何干?明明是给父亲逼的!“呃……做一次一个铜板。首相大人认为如此可以提升都城的道德水准。”真实目的是为乔佛里的婚礼筹款。不消说,作为财政大臣,人民所有的不满都会发泄到提利昂身上。据波隆讲,大街小巷都将这称为“侏儒的铜板”。“张开双腿吧,婊子,为了半人!”妓院和酒馆里,人们如此笑骂。 “看来我得带上一荷包铜板,亲王与庶民都要守法嘛。” “您用得着劳师动众地去那种地方?”提利昂瞥瞥身后和其他女人走在一起的艾拉莉亚·沙德,“莫非您在旅途中厌倦了她?” “怎么可能?我和她亲密无间,有福同享,”奥柏伦耸耸肩,“说真的,我们还没同享过漂亮的金发妞儿呢,艾拉莉亚对此一直耿耿于怀,你知道上哪儿去找这路货色吗?” “我是个结了婚的人。”虽然没有圆房,“可不会上妓院鬼混。”除非想见她们给吊死。 奥柏伦突然转变话题:“据说,国王的婚宴上有七十七道大餐?” “您可是饿了,亲王殿下?” “我饿了很久,但不是为吃的。请你告诉我,你们许诺的‘正义’何时才能实现?” “正义。”没错,他当然是为这个来的,我早该明白,“想必您和令姐很要好?” “我和伊莉亚从小就在一起,形影不离,就像你哥哥和你姐姐。” 是吗?希望不要。“奥柏伦亲王殿下,这阵子,战争和婚姻的事让我们忙得不可开交,暂时无暇顾及十六年前那桩可怕的谋杀,如有怠慢之处,鄙人深表歉意。我保证,只等时机合适,会即刻作出处理。同时,多恩领主为维护王国统一所作出的任何贡献,都将有助于提升我父亲大人查案的精力和速度——” “侏儒,”红毒蛇深沉而冷淡地叫道,“我对你们兰尼斯特的谎言毫无兴趣。你以为我们是好欺负的绵羊,还是没脑袋的傻瓜?我哥哥并不嗜血,但这十六年来,他也并非在睡大觉。劳勃夺取王位的第二年,琼恩·艾林前来阳戟城,我们上百遍地责难他、质询他。我告诉你!要由我做主,才不关心什么调查做戏,只要为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复仇,复仇!首先宰了那蠢笨如牛的格雷果·克里冈……但是,事情并非到此为止。杀掉这混账以前,我要问出幕后主使,告诉你,最好不要让我知道是你父亲,”他笑了,“有个老修士曾说,我的出生真是诸神的大慈悲,你知道这什么意思吗,小恶魔大人?” “不知道。”提利昂小心翼翼地回答。 “哼,如果诸神想要作弄世人,就该让我成为长子,而道朗当三子。你也看见了,我是嗜血如命的。怎么样,你要对付的是我,而不是我那多病、谨慎、衰老的哥哥。” 前方半里处,阳光在黑水河上照耀,也洒在河对岸君临城的墙垒、塔堡和殿堂上。提利昂回头,望着沿国王大道跟随而行的大队人马。“听您口气,倒像手握重兵的元帅,”他说,“但我仔细数了数,您不过带来三百人。请您瞧瞧河对面,看见什么了吗?” “看什么?看这个名叫君临的粪堆?” “不错。” “哼,我不仅看到了,还闻得出来。” “您应该好好闻闻,亲王殿下,仔细地闻。五十万人发出的臭气当然比三百人身上的强,这您总该知道。闻到金袍子的味道了吗?他们约有五千。我父亲大人自己的部队则将近两万。您可别忘了,城内实力最强的是玫瑰。玫瑰闻起来很香甜,对不对?尤其是这么多合在一起,确实不一般。五万、六万,甚至多达七万枝玫瑰,插在城市内,或城郊的旷野上,其中有一些正在外面打仗,但留下来的,也数不胜数。” 马泰尔不屑一顾地耸耸肩:“在古多恩——我们还没和戴伦结亲之前——有句俗话叫‘繁花需为艳阳折腰’。倘若这些玫瑰竟来烦恼我,我很乐意把它们统统踩碎。” “正如您踩碎维拉斯·提利尔?” 多恩人的反应没有预想中的激烈。“快半年前,我刚收到维拉斯的信,我们对调教好马有着共同的爱好。关于比武会上的意外,他从未责怪我。事实上,我正中他胸甲,但他的脚不幸地缠在马镫里,结果摔下去,反被坐骑压住。我派出自己的学士为他医治,但学士只能保住大腿,膝盖已全碎了。真要怪的话,得怪他的蠢老爸。当年的维拉斯·提利尔嫩得跟青草似的,怎能要他参加如此激烈的比武?那死胖子以为他和他两个弟弟一样,生来就该在比武会中建立功勋,他想得到一个‘长枪’里奥,却让自己的长子成了残废。” “都说洛拉斯爵士比‘长枪’里奥更强。”提利昂道。 “那朵蓝礼的小玫瑰?我才不信。” “信不信随你,”提利昂说,“但洛拉斯爵士的确打败过许多武艺高强的骑士,其中甚至包括我哥哥詹姆。” “什么叫打败?顶多在长枪比武中击落下马罢了。想拿他来吓唬我,那就说说,他杀过什么人呢?” “比如,罗拔·罗伊斯爵士和埃蒙·库伊爵士。还有,人人都见他在黑水河一役中跟随蓝礼的鬼魂,英勇奋战。” “人人?就这些看见鬼魂的人?”多恩人轻笑。 提利昂长久地注视着对方:“丝绸街上莎塔雅开的妓院不错,丹晰有蜂蜜色的红发,玛丽有长直的金发,她俩都是一等一的人才,不过我奉劝您,亲王殿下,您可一定不能让她们离开您身边。” “不能离开?”奥柏伦亲王抬起一边细细的黑眉毛,“亲爱的小恶魔大人,这又是为何?” “您刚才不是说,您梦想乳房在口,醉死温柔乡么?”语毕提利昂踢马朝黑水河南岸等待的渡船奔去,他受够了多恩人的狡黠。父亲真该把小乔支来,让他当着红毒蛇的面询问多恩人和蛮牛的区别。想到这里,他不由自主地发笑。看来,引红毒蛇面见国王之前,得好好组织语言。 187.第187章 艾莉亚 屋顶上那人是今天第一个牺牲品。他蹲在两百码外的烟囱下,黎明前的黑暗中,不过是个模糊的影子,但随着天空逐渐放亮,他开始动作,伸个懒腰,站起身子。安盖的箭正中其胸膛,他从倾斜陡峭的石板上软绵绵地滚下来,掉在圣堂门前。 血戏班安排了两名岗哨,但火炬使他们看不清黑暗,直到土匪们悄悄靠近。凯勒和诺奇同时放箭。一人被利箭封喉,顿时倒下,另一人肚子中箭,慌忙扔掉火炬。火舌把衣服舔着了火,他尖叫起来。潜行到此为止,索罗斯大喊一声,土匪们猛烈地发起总攻。 艾莉亚坐在马上观看,树木繁多的山脊顶端,正好俯瞰圣堂、磨坊、酿酒屋和马厩,俯瞰荒芜的野草、烧焦的树木及无处不在的烂泥。树木几乎全秃,枝干上残余的少数棕黄枯叶全不能阻挡视线。贝里伯爵留下没胡子的迪克和墨吉守护他们,艾莉亚讨厌被当个笨小孩似的留在后方,但至少詹德利也在。而且这是战斗,战斗需要纪律和服从,因此她没争辩。 东方地平线上闪耀着金粉光芒,头顶半个月亮从低行疾走的云层中探出。寒风凛冽,艾莉亚听见水声和磨坊的大木轮发出的吱嘎响动。黎明的空气中有雨的气息,但没雨点落下。火箭穿过晨雾,留下丝带般的苍白轨迹,钉入圣堂的木墙。有些射穿了关闭的窄窗,缕缕薄烟很快从里面升起。 两个血戏子手持战斧,并肩从圣堂里冲出。安盖和其他弓箭手正等着他们。一人当即毙命,另一人奋力伏低,因此只被射穿了肩膀。他跌跌撞撞地继续前进,很快又中两箭,速度之快,甚至无法辨别哪支先中。长箭杆贯穿铁胸甲,仿佛那是丝绸做的。他沉重地倒下。安盖用的箭箭头都绑着锥子,连板甲都防不住。我要学射箭,艾莉亚心想。她喜欢用剑,如今却明白了弓箭的好处。 火焰爬上圣堂西墙,浓烟从一扇破损的窗户中冒出。一个密尔十字弓手打另一扇窗户探出脑袋,射出一支飞矢,然后蹲下去重新装填。她也听见马厩里的战斗,喊声,马嘶,金铁交击。把他们全杀光,她咬紧嘴唇,激动地想,甚至咬出血来,全杀光! 十字弓手再度出现,但刚发射,便有三支箭呼啸着飞过脑袋边,其中一支击中头盔。从此他便跟他的十字弓一起消失。艾莉亚看到二楼窗户里有火。翻滚的黑烟与白色晨雾中,一片朦胧模糊。安盖和其他弓箭手蹑手蹑脚地靠近,以利瞄准。 紧接着,血戏子们像愤怒的蚂蚁一样冲出来,圣堂如同爆发的火山。两个伊班人夺门而出,高举毛绒的褐色盾牌,后面跟着一个手持巨大亚拉克弯刀的多斯拉克人,辫绑铃铛,再后面有三个覆满可怕刺青的瓦兰提斯佣兵。其他人从窗户爬出,跳到地上。艾莉亚看见有人一条腿刚跨过窗台,胸口便被射中,坠落时发出凄厉的惨叫。烟越来越浓。弩箭来回飞驰。瓦特闷哼一声,栽倒下去,弓从手中滑落。凯勒正在搭箭,却被一个黑甲人掷出的长矛刺穿了肚子。她听到贝里伯爵的喊叫,大部队手执兵器,自沟渠与树丛中一拥而上。柠檬鲜亮的黄斗篷在身后飞舞,他骑马冲出,砍倒杀死凯勒的人。索罗斯和贝里伯爵无处不在,两人剑上皆旋绕火焰。红袍僧朝一面皮盾猛砍,打得它四散飞裂,同时他的坐骑扬腿踢在执盾者脸上。一个多斯拉克人嘶叫着朝闪电大王扑来,火焰剑迎住亚拉克弯刀,刀剑交手数个回合,多斯拉克人的头发便着了火,很快人也死了。她瞥到艾德在闪电大王身边战斗。这不公平,他才比我大一点,他们应该让我也参战才对。 战斗没持续很久。“勇士们”要么亡命重伤,要么弃械投降。两个多斯拉克人夺马逃跑,但不过是贝里伯爵故意为之。“让他们把消息带回赫伦堡,”他手握燃烧的剑说,“教水蛭大人和他的山羊多几个不眠之夜。” 幸运杰克、哈尔温、月镇的梅利自告奋勇进入焚烧的圣堂搜寻俘虏。过了一会儿,他们从烟雾和火焰中出现,带出八个褐衣僧侣,其中一个如此虚弱,梅利不得不将他扛在肩上。他们中还有一名修士。肩膀宽,身体瘦,秃了顶,灰袍外罩黑锁甲。“他躲在地窖楼梯下。”杰克边咳边说。 索罗斯朝他微笑:“厄特。” “厄特修士。我是神的仆人。” “什么神会要你这样的家伙?”柠檬喝道。 “我有罪,”修士哀号,“我知道,我知道。天父啊,原谅我,噢,我的罪孽如此深重。” 艾莉亚在赫伦堡见过厄特修士。小丑夏格维说他每杀一个小男孩,都会边哭泣边祈祷宽恕,有时甚至让其他血戏子鞭打自己。他们都认为那非常滑稽。 贝里伯爵“啪”的一声收剑回鞘,熄灭了火焰。“对濒死者施以慈悲,绑上余人手脚,准备审判。”他命令,土匪们依令而行。 审判进行得很快。土匪纷纷出来控诉勇士们的劣迹:洗劫城镇与村落,焚毁农获,奸杀妇女,摧残男人。有人说起被厄特修士带走的男孩,修士本人则一直哭泣祈祷。“我是一根软弱的芦苇,”他告诉贝里伯爵,“我向战士祈祷,请求他赐予力量,但神灵却让我心灵软弱。可怜可怜我这软弱的人儿吧。那些男孩,可爱的男孩……我根本不想伤害他们……” 很快,厄特修士被吊上一棵高大的榆树,随脖子套的绳索缓缓摇摆,和出生时一样一丝不挂。其余“勇士”也一个一个地接受审判。绳索套上脖子时,有人试图反抗,边踢腿,边挣扎。有个十字弓手用浓重的密尔口音不停地喊:“我,当兵的,我,当兵的。”另一个提出带他们去找金子;还有一个保证会当一名出色的强盗。但最终个个都被扒光衣服,依次绑起来上吊。七弦汤姆用木竖琴为他们弹奏挽歌,索罗斯则祈求光之王焚烧他们的灵魂,直至时间尽头。 这是一棵血戏子树,艾莉亚边看他们摇摆,边想,燃烧的圣堂为他们苍白的皮肤蒙上一层阴沉的红色。不知什么时候,不知从什么地方,乌鸦已经来了,她听它们互相喋喋不休地聒噪,很想知道在说些什么。艾莉亚不大怕厄特修士,不像怕罗尔杰、尖牙和其他一些仍在赫伦堡的人,但他的死还是让她很高兴。他们也该吊死猎狗,或者砍他的脑袋。然而令她反感的是,他们反给桑铎·克里冈治疗烧伤的手臂,归还了他的剑、马和盔甲,在距离空山数里处把他释放,拿走的只有他的钱。 圣堂很快在烟火中坍塌,它的墙再也无法支撑沉重的石板房顶。八名褐衣僧听天由命地看着。只剩这些人了,其中年纪最大的解释,他脖子上用皮绳挂一小铁锤,代表对铁匠的信仰。“战争爆发之前,我们共有四十四人,而这里非常富足。我们拥有一打奶牛和一头公牛,一百个蜂箱,一片葡萄园和几棵苹果树。紧接着狮子来了,夺走葡萄酒、牛奶和蜂蜜,杀死奶牛,并将葡萄园付之一炬。之后……数不清多少人来过。这假修士不过刚来的。有个穷凶极恶的家伙……所有银子都给了他,但他确定我们还藏着金币,所以命手下一个接一个地审讯杀人,逼迫长老开口。” “你们八个怎么活下来的?”射手安盖问。 “很惭愧,”老人说,“都是由于我的软弱。轮到我时,我把藏金子的地方说了出来。” “兄弟,”密尔的索罗斯道,“唯一的惭愧是没有立即把地方告诉他们。” 当晚,土匪们在小河畔的酿酒屋过夜。主人在马厩地板下藏有食物,因此他们分享了一顿简单的晚餐:燕麦面包、洋葱及略带大蒜味道、稀稀拉拉的白菜汤。艾莉亚还在自己碗里发现一片胡萝卜,觉得挺走运。僧侣没问他们的来历,其实心照不宣,艾莉亚心想。怎可能不知道呢?贝里伯爵的胸甲、盾牌和斗篷上都有分叉闪电,而索罗斯穿着红袍——或者说红袍的残留物。一个年轻的见习修士壮起胆子告诉红袍僧,在他们屋檐下,不要向伪神祈祷。“见鬼去,”柠檬斗篷说,“他是我们的神,而你们的性命是我们给的。说他是伪神?妈的,你们的铁匠只能补补剑,而他可以治病救人呢!” “够了,柠檬,”贝里伯爵命令,“在别人屋檐下,守别人的规矩。” “少祈祷一两次,太阳也不会停止发光,”索罗斯温和地赞同,“我心中有数。” 贝里伯爵没吃东西。艾莉亚从没见他吃东西,只时不时喝杯酒。他似乎也不大睡觉,完好的那只眼睛通常闭着,仿佛十分疲倦,但你跟他说话时,它又会立即睁开。边疆地领主仍穿着那件破破烂烂的黑披风和伤痕累累的胸甲,上面的釉彩闪电斑驳脱落。他甚至穿胸甲休息,阴沉的黑铁隐藏了猎狗给他的恐怖伤口,正如厚羊毛巾掩盖了脖子上的黑圈。但碎裂的脑袋、凹陷的太阳穴、眼眶处那鲜红的洞都无法隐瞒,脸下看得到头骨的形状。 艾莉亚警惕地打量他,记起赫伦堡里所有的故事。贝里伯爵似乎察觉到她的恐惧,便转头招呼她走近:“我吓着你了吗,孩子?” “没,”她咬紧嘴唇,“只不过……嗯……我以为猎狗把你给杀了,但……” “大王受了伤,”柠檬斗篷说,“受了重伤,嗯,但索罗斯治好了他,索罗斯是最好的医生。” 贝里伯爵注视柠檬,完好的眼睛带着古怪的神情,另一只眼睛则什么也无,唯有伤疤和干血。“最好的医生,”他谨慎地赞同,“柠檬,换岗时间到,麻烦你负责一下。” “是,大人。”柠檬走出去,跨入夜风中,大黄斗篷在身后飞舞。 “当勇士害怕真相时,也会蒙蔽自己的眼睛,”柠檬离开后,贝里伯爵评论,“索罗斯,到目前为止,你已复活了我多少次?” 红袍僧侣低头:“是拉赫洛把您救回来的,大人。我只是光之王的工具。” “多少次?”贝里伯爵坚持。 “六次,”索罗斯勉强地说,“一次比一次艰难。您变得太无畏了,大人,死亡真的如此甜美?” “甜美?不,我的朋友,那并不甜美。” “那就不要急着追求它。泰温公爵总在后方坐镇。史坦尼斯公爵亦是如此。你也应该这样,这样比较明智。第七次的死亡也许意味着我俩的末日。” 贝里伯爵摸摸左耳上方,太阳穴凹了进去。“这是勃顿·克雷赫爵士用锤子砸碎头盔的地方。”他解开围巾,露出脖子上的黑色瘀青,“这是那狮身蝎尾兽纹章的骑士在急流瀑给我留的印记。他抓住一对可怜的养蜂人夫妇,认定都是我的人,便到处放话除非我亲自现身,否则便绞死他们俩。等我去了那儿,他还是绞死了他们,并把我吊在他们中间。”他提起一根手指,指着眼眶鲜红的洞。“魔山的匕首刺进面罩缝隙。”疲惫的微笑在他唇间掠过,“我在克里冈家的人手上死了三次,也许该学乖……” 这是个玩笑,艾莉亚知道,但索罗斯没笑。他一只手搭到贝里伯爵肩头:“别想这些。” “我还能想什么?记得曾在边疆地拥有一座城堡,有个未婚妻在等我回去,但我已记不得城堡的确切位置,回忆不出情人头发的颜色。是谁封我为骑士,老朋友?我最喜欢吃什么?一切都已淡去。有时我觉得自己乃是在岑树林中染血的草地上诞生,嘴里是火的味道,胸口则有个洞,而你是我的母亲,索罗斯……” 艾莉亚注视着密尔僧侣,对方头发蓬乱,穿着破烂的淡红长袍与零落的旧铠甲,脸颊布满灰色胡楂,下巴皮肤松垂。他不像老奶妈故事里的巫师,可是…… “你能复活没有脑袋的人吗?”艾莉亚问,“就一次,不用六次,可以吗?” “我不懂魔法,孩子,只会祈祷。第一次,大人身上穿了个洞,嘴里满是鲜血,我知道没希望了。因此,当他撕裂的胸膛停止跳动后,我给予他仁慈的神吻,送他上路——用火填满嘴巴,吹入人体内,通过咽喉、肺部和心脏,直达灵魂。这被称为‘最后之吻’,从前当真主的仆人死去时,我多次见老僧侣给予他们这‘最后之吻’。我自己也施行过一两次,这是所有红袍僧必须掌握的技能。但我从没见过火焰注入尸体能让死人开始颤抖,乃至双目睁开。并非我复活了他,小姐,这是真主的神力。拉赫洛还不要他死。生命即是温暖,温暖来自烈火,烈火属于真主,真主独占其身。” 艾莉亚眼里泛起泪花。索罗斯说了这么多,其中的意思只有“不”,对此她很明白。 “你父亲是个好人,”贝里伯爵道,“哈尔温告诉过我许多他的事迹。为了他,我很乐意放弃你的赎金,但我们实在太需要钱了。” 她咬紧嘴唇。我猜那是事实。她知道他把猎狗的钱给了绿胡子和疯猎人,叫他们去曼德河以南购买物资。“上批庄稼被烧,这批又快淹死,而冬天马上就会降临,”他派他们出去时吩咐,“百姓需要谷物和种子,我们需要刀剑和坐骑,不能总是骑矮种马、驮马和骡子去对抗装备高大战马的敌人。” 然而艾莉亚不知罗柏会为她付多少钱。他现在是国王,不是她离开临冬城时那个雪花在发际融化的男孩。假如他知道自己闯过的祸,知道君临的马童和赫伦堡的卫兵,知道所有这一切……“我哥不愿赎我怎么办呢?” “什么?”贝里伯爵问。 “呃,”艾莉亚解释,“我头发又乱,指甲又脏,脚上全是水泡。”也许罗柏不在乎这些,但母亲会。凯特琳夫人要她像珊莎一样能歌善舞、缝纫刺绣,做个随时随地都有礼貌的小淑女。想到这里,艾莉亚开始拿手指梳头发,但头发杂乱纠结,结果只扯下来一些。“我弄坏了斯莫伍德夫人的裙服,而我的针线功夫还是不行。”她咬紧嘴唇,“我的意思是,我绣不好。茉丹修女说我的手跟铁匠的手没两样。” 詹德利受不了了。“凭你那软软的小手?”他大喊,“甚至拿不住锤子。” “我想拿就拿得住!”她冲他吼。 索罗斯咯咯笑道:“你哥哥会付钱的,孩子。这点不用担心。” “是的,但假如他不付怎么办?”她坚持。 贝里伯爵叹口气:“那就暂时把你送去斯莫伍德夫人那儿,或者送到黑港,我自己的城堡,但肯定没那个必要。我和索罗斯无法还你父亲,却至少可以保你安全回到母亲怀中。” “你发誓?”她问他。尤伦也曾允诺带她回家,却在半途被杀了。 “以我身为骑士的荣誉。”闪电大王庄严地说。 柠檬回到酿酒屋时,雨水从他的黄斗篷上流下来,在地面积成一摊,惹得他不自禁地低声咒骂。安盖和幸运杰克坐在门边掷骰子,但不管怎么玩,一只眼的杰克半点运气也没有。七弦汤姆为自己的木竖琴换了根弦,唱起《圣母的眼泪》《威廉姆的老婆湿透了》《哈特大人雨天骑行记》,然后是《卡斯特梅的雨季》: 汝何德何能?爵爷傲然宣称, 须令吾躬首称臣? 颜色有别,威力不逊, 各显神通分个高低。 红狮子斗黄狮子, 爪牙锋利不留情。 出手致命招招狠, 汝子莫忘记,汝子莫忘记。 噢,他这样说,他这样说, 卡斯特梅的爵爷他这样说。 然而今天,每逢雨季, 雨水在大厅哭泣,内里却无人影。 然而今天,每逢雨季, 雨水在大厅哭泣,内里却无魂灵。 最后,汤姆把所有关于雨的歌都唱完了,方才放下竖琴。于是只剩雨水敲打酿酒屋板岩顶的声音。骰子游戏也告结束。艾莉亚单腿站立,又换到另一条腿,继续西利欧·佛瑞尔教导的练习。梅利抱怨他的马踢掉了一块蹄铁。 “我可以帮你镶,”詹德利突然说,“我只是个铁匠学徒,但师父说,我这双手天生就是用来抡锤子的。我会镶马蹄铁,修补锁甲,打平板甲。我敢打赌,还可以铸剑呢。” “你说什么,孩子?”哈尔温道。 “我可以为您打铁。”詹德利单膝跪倒在贝里伯爵跟前。“若您愿意收留,大人,我会有用的。我会造工具和匕首,有回还打了顶不错的头盔,只是被抓时,教魔山的部下夺走了。” 艾莉亚咬紧嘴唇。他也要离我而去。 “你该替奔流城的徒利大人效劳,”贝里伯爵说,“我付不了工钱。” “我不要工钱,只需火炉、面包和睡的地方,大人。” “铁匠上哪儿都受欢迎,武器师傅尤有过之。你为什么要跟我们呢?” 艾莉亚看着詹德利作出那副若有所思的笨表情。“在空山里,您说你们是劳勃国王的人,是无旗兄弟会,我很喜欢这些话。我喜欢您给予猎狗的审判。波顿伯爵只会把人绞死,或者砍脑袋,泰温公爵和亚摩利爵士也一样。我宁愿为您打铁。” “我们有大量锁甲需要修补,大人,”杰克提醒贝里伯爵,“多半是从死者身上剥的,要害处有洞眼。” “你一定是个笨蛋,孩子,”柠檬说,“我们这帮人落草为生,除了伯爵大人,大多出身低微。不要把汤姆那些笨歌曲当真。你不可能偷取公主的吻,也不可能穿着盗来的盔甲参加比武大会。当了强盗,下场不是脖子套绞绳,便是脑袋搬家插在城堡大门。” “我们都一样。”詹德利说。 “没错,就是这样,”幸运杰克乐呵呵地道,“乌鸦等着大家。大人,这孩子够胆,我们又确实需要他的手艺。依杰克之见,留下他吧。” “而且要快,”哈尔温咯咯笑着建议,“免得他热情消退,恢复理智。” 一抹淡淡的微笑掠过贝里伯爵的嘴唇:“索罗斯,我的剑!” 这一次,闪电大王没把剑点燃,只将它轻轻搭在詹德利肩头。“詹德利,你是否愿在诸神和世人面前发誓,守卫弱者,保护妇女与儿童,服从长官、封君与国王,无论前途如何艰难、如何卑微、如何危险,始终如一地英勇奋战,不辱使命?” “我愿意,大人。” 边疆地的伯爵把剑从右肩移到左肩:“起来吧,詹德利爵士,空山的骑士,欢迎加入无旗兄弟会。” 门口传来刺耳的笑声。 雨水从他身上滴落,烧伤的手臂仍裹在层层叠叠的亚麻布中,用一根粗麻绳紧缚于胸前,但脸庞旧有的灼伤在微弱火焰的照耀下闪烁着阴沉的光芒。“又封骑士了,唐德利恩?”闯入者低沉地说,“为此我该再杀你一遍。” 贝里伯爵沉着地面对他:“我以为再见不到面了,克里冈,你怎么找来的?” “妈的,有什么难?你们弄出来许多烟,只怕旧镇都看得到。” “我的岗哨呢?” 克里冈的嘴抽搐了一下:“那两瞎子?也许我杀了他俩——若是真的,你待怎样?” 安盖拿出长弓。诺奇也是同样动作。“真不要命了,桑铎?”索罗斯问,“居然跟到这儿,你一定是疯了,要么醉了。” “雨水也能喝醉?你们连买一杯酒的钱都没留给我,婊子养的。” 安盖抽出一支箭:“我们是强盗,强盗抢东西天经地义。瞧,歌里都这么说,去求好心的汤姆唱一首吧。没杀你,就该心存感激了,还耍赖皮。” “杀我?来试试啊,拿弓箭的。操你妈,瞧老子不夺你的武器,把箭插进那满是雀斑的小屁股里。” 安盖抬起长弓,贝里伯爵赶在他射击前举手:“你为何跟来,克里冈?” “来取东西。” “你的金币?” “还有什么?你的脸可不会让我感到愉快,唐德利恩!你现在比我更丑,还当了强盗骑士。” “我给了欠条,”贝里伯爵平静地说,“战争结束之后,便会兑现。” “对不起,那张纸擦屁股了,我要货真价实的金币。” “我们分文未留,全部交给绿胡子和疯猎人带去南方,到曼德河对岸购买谷物和种子。” “为养活所有这些被你们烧掉庄稼的可怜人。”詹德利说。 “哦,是这样吗?”桑铎·克里冈再度大笑,“正巧与我不谋而合,我也有一帮丑陋的农民和长雀斑的小崽子需要供养呢。” “你撒谎。”詹德利说。 “哦,我懂,你们一个鼻孔出气。妈的,凭什么信他们,不信我?该不会是因为我的脸吧,嗯?”克里冈瞥了艾莉亚一眼,“你打算把她也变成骑士吗,唐德利恩?世上头一个八岁的女骑士?” “我十二岁了,”艾莉亚大声撒谎,“如果愿意,就可以当骑士。我本来也可以杀你,只不过柠檬拿了我的匕首。”想起这事仍令她愤怒。 “跟什么柠檬抱怨去,别找我,然后夹着尾巴逃吧。知道狗是怎样对付狼的吗?” “下次我会杀了你,还会杀了你哥哥!” “那可不行,”他的黑眼睛眯在一起,“他是我的。”他转头面对贝里伯爵,“我说,封我的马当骑士吧。它从不在厅里拉屎,乱踢的次数也不比别的牲畜多,够得上骑士,除非你想把它也偷走。” “你最好爬上这匹马滚。”柠檬警告。 “我要带着我的金币走。你们自己的神判我无罪——” “光之王饶你一条命,”密尔的索罗斯宣布,“却没说你是圣贝勒转世,不干坏事的主。”红袍僧拔剑出鞘,杰克和梅利也都取出武器,而贝里伯爵仍握着给詹德利授勋的剑。也许他们这次会杀了他。 猎狗的嘴又抽搐了一下:“你们不过一帮土匪蟊贼,还假装什么仁义道德。” 柠檬怒目而视:“你的狮子朋友骑马冲进村子,夺走能找到的全部食物和每一分钱,称之为‘征集’,狼仔也一样,为什么我们不行?没人抢你,狗,你很慷慨,刚被‘征集’了。” 桑铎·克里冈看着每个人的脸,仿佛要将他们全印在脑海里,然后走了出去,回到黑暗和倾盆大雨之中,一个字也没多说。留下土匪们疑惑地等待…… “我去瞧瞧他把咱们的哨兵怎么了。”哈尔温警惕地看看门外,以确定猎狗没潜伏在附近。 “那该死的混蛋打哪儿弄来许多金币?”为打破不安的气氛,柠檬斗篷道。 安盖耸耸肩。“首相的比武大会上赢的。在君临。”射手咧嘴笑道,“我自己也赢了不少钱,随后却遇上丹晰、捷蒂和爱拉雅雅。她们教我烤天鹅肉的滋味,还有如何用青亭岛的葡萄酒洗澡。” “全部挥霍掉了,对不对?”哈尔温大笑。 “才不是全部咧。我买了这双靴子,外加这把好匕首。” “你应该买块地,让其中一个烤天鹅肉的姑娘从良,”幸运杰克说,“然后种一批芜菁,养一堆孩子。” “战士在上!真糟蹋,金子变芜菁!” “我喜欢芜菁,”杰克委屈地说,“现在就想吃点芜菁泥。” 密尔的索罗斯不理会这些玩笑。“猎狗失去的不只几袋钱币,”他沉思,“还失去了主子和狗舍。他回不了兰尼斯特家,少狼主绝不会收留他,他哥哥也不大可能欢迎他。依我看,这些金币是他仅剩的东西。” “该死,”磨坊主瓦特道,“他一定会趁我们睡着时来杀我们。” “不。”贝里伯爵回剑入鞘,“桑铎·克里冈很乐意把我们全杀光,但不是趁睡着时。安盖,明天跟没胡子的迪克一起殿后,假若看到克里冈仍在跟踪,就射他的马。” “那是匹好马。”安盖抗议。 “是啊,”柠檬说,“该杀的是骑马的混蛋。那匹马对我们有用。” “我同意,”诺奇说,“让我给狗插几根羽毛,教训教训他。” 贝里伯爵摇摇头:“克里冈在空山里赢得了生命,我不会将其剥夺。” “大人很明智,”索罗斯告诉大家,“兄弟们,比武审判神圣不可侵犯。你们都听到我请求拉赫洛作出判决,也都看到当贝里大人要作个了断时,真主用炽热的手指折断了他的宝剑。看来,光之王还需要乔佛里的猎狗。” 哈尔温很快折回酿酒屋:“‘布丁脚’睡得死死的,但没受伤。” “等着,我去收拾他,”柠檬说,“非戳个窟窿不可。这笨蛋,也许会害我们全被杀死。” 那天晚上,知道桑铎·克里冈就在外面的黑暗中潜伏,没人能舒舒服服地休息。艾莉亚在火堆旁蜷起身子,感觉温暖舒适,但睡不着。她躺在自己的斗篷下,紧紧握住贾昆·赫加尔给的硬币。这枚硬币让她感觉强大,她曾是赫伦堡的鬼魂,一声低语就能杀人。 然而贾昆走了,离开了她。正如热派,正如詹德利。罗米死了,尤伦死了,西利欧·佛瑞尔死了,甚至连父亲也死了,而贾昆交给她一枚蠢笨的铁币后就从此消失。“vr morghulis。”她轻声低语,捏紧拳头,坚硬的钱币嵌入掌心。“格雷果爵士,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记事本’,猎狗。伊林爵士,马林爵士,乔佛里国王,瑟曦太后。”艾莉亚试图想象他们死去时是什么光景,却记不大起他们的脸。猎狗和哥哥魔山没问题,她也永远不会忘记乔佛里的表情,还有他母亲……但拉夫、邓森和波利佛的印象都渐渐消退,那个平凡的“记事本”更是模糊。 最后艾莉亚终于睡着,但漆黑的深夜,她又不安地醒转。火焰缩小成一点余烬。墨吉站在门口,另一个哨兵在外面踱步。雨已停歇,她听到狼嗥。如此之近啊,她心想,又如此之多。听起来好像就在马厩周围,有好几十匹,甚至数百匹之多呢。我希望它们把猎狗吃了。她想起他关于狼和狗的评论。 到得天明,厄特修士仍在树下摇摆,但褐衣僧们拿着铲子,在雨中挖出浅坟,埋葬其他死者。贝里伯爵感谢他们提供宿食,并给了一袋银鹿以助重建。哈尔温、“可靠的”卢克和磨坊主瓦特出去侦察,但既没发现狼,也没找到猎狗。 艾莉亚系马鞍时,詹德利过来说抱歉。她赶紧一脚踏住马镫,甩腿骑上去,这样就能低头看他,而非抬头。你本可在奔流城为我哥哥铸剑,她心想,口中说的却是:“你想当个笨蛋土匪骑士,然后被吊死,与我何干?我会被赎回去,回到奔流城,跟我哥哥一起。” 谢天谢地,那天没有下雨,数日来,终于可以全速前进。 188.第188章 布兰 塔堡矗立在岛上,影子倒映于平静的蓝色湖面。朔风吹起,波纹荡漾,犹如嬉戏的小孩互相追逐。橡树沿岸生长,茂密繁盛,地上布满掉落的橡果。林后是个村子,或者说村子的遗迹。 那是下山之后他们见到的第一个村子。梅拉在前探路,以确保没人躲在废墟之中。她手拿索网和捕蛙矛,穿梭于橡树和苹果树之间,惊起三头红鹿,使它们跳跃着越过灌木丛逃开。夏天发现动静,立刻追赶过去,布兰看冰原狼大步奔跑,片刻之间,只想换为他的形体,同他一起前进。但梅拉已挥手示意他们跟上,于是他不情不愿地催促阿多进村,玖健跟随在旁。 布兰知道,从此直到长城,一路都是草原,包括未耕种的田地和低伏的丘陵,高处的草场和低地的沼泽。这比他们走出的山区要容易行走,但开阔地让梅拉不安。“感觉就像没穿衣服,”她承认,“无处可藏。” “这片土地属于谁?”玖健问布兰。 “属于守夜人军团,”他回答,“这是‘新赠地’,位于‘布兰登的馈赠’以南。”鲁温学士教的历史派上了用场。“‘筑城者’布兰登将绝境长城南方二十五里格的土地全部送给黑衣弟兄,作为……作为维持生计的资源。”他很骄傲自己仍记得上的课,“有些学士争论说那是另一个布兰登,不是‘筑城者’,但反正那就叫‘布兰登的馈赠’。数千年后,善良的亚莉珊王后乘她的龙‘银翼’造访长城,敬佩于守夜人的勇敢,因此建议‘人瑞王’将土地翻倍,扩展至五十里格。这就是‘新赠地’。”他挥挥手,“这里。所有这些都是。” 布兰看得出,村子已多年无人居住。所有房屋皆已倒塌,连客栈也不例外。它原本就不是个像样的客栈,而今只剩一根石烟囱和两道残墙,周围是十几棵苹果树。其中一棵从大厅里长出来,厅内地板铺着一层湿乎乎的棕叶和烂苹果,空中充满浓郁的气味,有些像酒,几乎掩盖了所有其他味道。梅拉用蛙矛戳起几个苹果,试图找到一些可以吃的,但没用,它们全成了棕褐色,内里长满蠕虫。 这里平静、安宁、寂谧,别具一番惬意舒适,但布兰觉得空荡荡的客栈有些悲哀,阿多似乎也有同感。“阿多?”他困惑地说,“阿多?阿多?” “多好的一片土地。”玖健抓起泥土,在指间揉搓,“有村子,有客栈,还有湖中的坚固要塞,苹果树……但人在哪儿,布兰?人们为何离开这样好的地方。” “因为野人,”布兰说,“野人们穿过长城或群山,前来抢劫偷盗,掳夺妇女。老奶妈说,若教他们逮住,头骨就会被做成饮血的杯子。而今守夜人的力量不如布兰登或亚莉珊王后的时代那样强,许多野人都能过来。靠近长城的地方常遭劫掠,因此百姓们往南迁移,进入群山中或国王大道以东的安柏家领地。大琼恩那儿也会遭受劫掠,但不若赠地里这么频繁。” 玖健·黎德缓缓转头,聆听只有他能听见的声音:“我们得找遮蔽,暴风雨快来了,猛烈的暴风雨。” 布兰抬头望向天空。这是个美丽的秋日,晴朗清爽,阳光充沛,几乎算得上温暖,但黎德说得没错,西方出现黑压压的云层,风也似乎渐渐增强。“这客栈没有屋顶,只有两面墙,”他指出,“我们还是去外面的塔楼要塞吧。” “阿多。”阿多说。或许他也同意。 “我们没船,布兰。”梅拉懒洋洋地用捕蛙矛戳着层层树叶。 “那儿有个堤道。一条石头堤道,藏于水下。我们可以走过去。”或者说“他们”可以——他得坐在阿多背上。也罢,至少保证身体干燥。 黎德姐弟交换一个眼神。“你怎知道?”玖健问,“你来过这里吗,王子殿下?” “没有,是老奶妈说的。那塔楼以金冠为顶,看到没?”他指向湖对面城垛上块块剥落的金漆。“亚莉珊王后曾在那里睡过,因此他们将墙齿漆成金色,以为致敬。” “堤道?”玖健仔细观察湖面,“你肯定?” “肯定。”布兰说。 梅拉仔细侦察,很容易便找到了窍门:原来这是条三尺宽的过道,直通湖中央。她用捕蛙矛在前小心翼翼地试探,一步步行进。远处路面浮出湖水,攀至岛上,变成一段短短的石头阶梯,通向塔门。 过道、阶梯和塔门同一直线,让人以为堤道是笔直的,事实并非如此。湖面之下,它弯来折去,呈之字形,往一个方向延伸岛的三分之一宽,然后再折回来。拐弯处危险难料,而长长的道路意味着任何企图靠近的人都将暴露在塔楼的弓箭之下。水下的岩石又黏又滑,阿多两次差点失足,急得惊恐地大喊“阿多!”最后才重新找回平衡。第二次吓得布兰够呛。假如阿多和篮子里的他一起掉入湖中,他很可能淹死,尤其是大个子马童往往一受惊吓就忘了布兰的存在。也许我们该留在客栈的苹果树下,他心想,但现在已经迟了。 谢天谢地,没有第三次受惊。水从未超过阿多的腰,却已没到黎德姐弟的胸口,这时,他们来到岛上,沿着阶梯向塔楼攀登。门依然坚固,但历经年月,沉重的橡木板业已弯曲,再也无法完全阖上。梅拉使劲将它顶开,生锈的铁铰链吱吱作响。门梁很矮。“弯腰,阿多。”布兰说,阿多遵令而行,但弯得不够低,布兰撞到了头。“好疼。”他抱怨。 “阿多。”阿多边说,边直起身子。 他们发现自己位于一间阴暗封闭、刚够容纳四人的房间里。构筑于墙壁内侧的楼梯左边盘旋向上,右边则是向下,皆被铁栅栏隔开。头顶也有铁栅栏。杀人洞。他很高兴没人从上面倒滚油。 栅栏都上了锁,栏杆全是红色铁锈。阿多紧紧抓住左边的门,闷哼一声,使劲拉去,却什么也没发生。他试图往里推,同样毫无建树。接着他摇、踢、撞,把它们弄得嗒嗒直响,又用巨掌砸铰链,直到空中充满铁锈碎屑,但门依旧毫无反应。向下的门也一样难以撼动。“没法进去。”梅拉耸耸肩。 布兰坐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杀人洞就在头顶上方。他伸手去抓那栏杆,试着拉了拉,不料刚一拽,栅栏门便从天花板上掉落下来,带着阵阵铁锈与碎石。“阿多!”阿多喊。沉重的铁栅栏在布兰头上砸了一下,然后落到玖健身上,玖健将它踢开,梅拉哈哈大笑。“看看,王子殿下,”她说,“你比阿多还强壮呢。”布兰脸红了。 没了铁栅栏,阿多能够托梅拉和玖健爬进杀人洞。随后两个泽地人抓住布兰的胳膊,将他也拉了上去。阿多是最难的,他太重,黎德姐弟无法像帮布兰那样帮他。布兰只好让他去找些大石头,幸亏岛上大石头不少,阿多将它们堆到够高,然后抓住崩塌的洞孔边缘,也爬了上来。“阿多。”他一边愉快地喘气,一边朝所有人咧嘴笑。 上面有许多迷宫般的无窗小房间,阴暗无人,梅拉到处探察,发现了通往楼梯的路。他们爬得越高,光线就越好,到第三层,厚厚的外墙上出现了一个个镂空箭孔,第四层有了真正的窗户,最高的第五层是圆形大房间,三面有拱门,通往石头小阳台,另一面则是厕所,底下有排污管道,直达湖泊。 等到塔顶,天空已完全阴沉,西方的云层黑黑的。风势强劲,吹起布兰的斗篷,噼啪作响。“阿多。”阿多听见斗篷声便说。 梅拉转了一圈。“站在世界之上,感觉像个巨人。” “颈泽里的树有这两倍高。”她弟弟提醒她。 “对,但它们周围都是同样高的树,”梅拉说,“颈泽里视野太狭小,天空遮蔽不开。这儿……感觉到风了吗,弟弟?瞧瞧世界多么辽阔。” 是的。从这儿,你可以看到极远处。南方是升起的丘陵,再远处是灰绿的山脉。赠地的平原高低起伏,向各个方向延伸,直到目力极限。“我还认为可以从这儿看到长城呢,”布兰失望地说,“那太蠢了,还有五十里格的嘛。”单想起这点,他就不禁觉得又累又冷。“玖健,到了长城又怎么办呢?我叔叔经常给我强调它的庞大。它有七百尺高,基部又很宽,城门更像是穿越冰层的隧道。我们怎样才能穿过去找三眼乌鸦?” “听说沿墙有些废弃的要塞,”玖健回答,“曾是守夜人修筑的城堡,如今业已荒废。也许其中一座可以通过。” 是的,老奶妈称它们为“鬼城”。鲁温学士曾让布兰记住绝境长城沿线每一座要塞的名字。那很难,因为共有十九座,而任何时候有兵驻守的都没超过十七座。在那次临冬城欢迎劳勃国王的宴会上,布兰曾向班扬叔叔背诵那些名字,从东背到西,又从西背到东,逗得班扬·史塔克哈哈大笑:“你比我还了解它们,布兰,你才该当首席游骑兵,我只是给你暖位子呢。”但那是坠楼之前的事,残废之前的事。等他醒来,叔叔已回黑城堡了。 “我叔叔说,城堡废弃时,会用冰和石头封门。”布兰说。 “那我们就把它们挖开。”梅拉道。 这让他很不安:“不该这么做。也许有不好的东西会趁机从另一边过来。我们不如直接去黑城堡,让总司令放我们通过。” “殿下,”玖健说,“我们得避开黑城堡,正如避开国王大道。那儿人太多。” “他们是守夜人嘛,”布兰说,“发下誓言,不偏不倚,不参与王国的纷争。” “不错,”玖健说,“但只要有一个人背誓,就足以将你的秘密出卖给铁民或波顿的私生子。再说了,无法确定守夜人会放我们通过,他们也许将把我们扣下,或送我们回去。” “不会的!我父亲是守夜人的朋友,我叔叔是首席游骑兵——他或许就知道三眼乌鸦住在哪里。而且琼恩也在黑城堡。”布兰一直希望再见到琼恩,也希望见到他们的叔叔。上回造访临冬城的黑衣弟兄说,班扬·史塔克在巡逻时失了踪,但现在一定已回来了。“我敢打赌,守夜人甚至会给我们马呢。”他续道。 “安静。”玖健手搭凉棚遮住眼睛,凝视落日的方向,“看,什么东西……我想是个骑马的人。你看见了吗?” 布兰也搭起凉棚,把眼睛眯着努力瞧。起初什么也没看见,直到有什么东西在动,吸引了他的注意。一开始他以为是夏天,但错了。一个人骑在马上。距离太远,看不清细节。 “阿多?”阿多也把手搭眼睛上,看的方向却错了,“阿多?” “他不急着赶路,”梅拉说,“但我觉得好像在朝这个村子过来。” “我们最好进去,以免被发现。”玖健道。 “夏天在村子附近。”布兰反对。 “夏天不会有事的,”梅拉保证,“那不过是一个人骑一匹疲惫的马。” 硕大的雨点开始敲击石头,逼他们退回下一层,这举动来得十分及时,因为片刻之后,暴雨便哗啦啦地降落下来。透过厚厚的墙壁,也能听见雨点抽打湖面的声音。他们坐在圆形空房间里,四周的黑暗逐渐凝聚。北边阳台面对废弃的村子。梅拉匍匐出去,窥探湖对面,看那骑马的人究竟怎样。“他在客栈废墟避雨,”回来之后她告诉他们,“似乎在壁炉里生了堆火。” “我们也生火就好了,”布兰说,“我好冷哦,楼梯下面有破损的家具,我们可以让阿多把它劈开取暖。” 阿多喜欢这个主意。“阿多。”他满怀希望地说。 玖健摇摇头:“生火就有烟。从这座塔里冒出的烟很远都能看到。” “如果有人看的话。”他姐姐争辩。 “村里就有个人。” “一个人。” “一个人便足以将布兰出卖,若他不是好人的话。昨天还剩半只鸭子,吃了睡吧。到了早晨,对方就会继续上路,我们也一样。” 玖健总是拿主意,让大家照着做。于是梅拉把鸭子分成四份——那是她前天在沼泽里出其不意地用索网逮住的。冷的不如刚烤出来又烫又脆的好吃,但至少能填肚子。布兰和梅拉分享胸脯肉,玖健吃大腿,阿多吞下翅膀和爪子,每咬一口就哼哼着“阿多”,一边舔手指上的油。今天轮到布兰讲故事,他给他们讲了另一个布兰登·史塔克,“造船者”布兰登,曾经航向落日之海的彼端。 等鸭子吃光,故事讲完,黑夜已然降临,而雨仍在下。布兰疑惑地想,不知夏天游荡了多远,有没有抓住一头鹿呢。 塔里灰蒙蒙的,渐渐转为漆黑。阿多焦躁不安,走来走去,围着墙壁一圈又一圈地踱步,每转一圈就往厕所里张望一下,仿佛忘了那是什么。玖健站在北面阳台边,躲进阴影里,望进黑夜和大雨。北方某处,闪电劈过天空,瞬间照亮了塔楼内部。阿多跳将起来,发出惊呼。布兰数数等待雷声,数到八的时候,雷声才响起。阿多大喊:“阿多!” 希望夏天不会也那么害怕,布兰心想。临冬城兽舍里的狗总是害怕雷雨,就跟阿多一样。我该去安抚他…… 电光再次闪亮,这次数到六雷声就来了。“阿多!”阿多再次呼喊,“阿多!阿多!”他抓起剑,仿佛要跟风暴战斗。 玖健发话:“安静,阿多。布兰,告诉他不要喊。你能拿走他的剑吗,梅拉?” “我可以试试。” “阿多,嘘——”布兰说,“安静点儿。别傻乎乎地喊阿多了。坐下。” “阿多?”他相当温顺地将长剑交给梅拉,脸上却满是疑惑。 玖健回身面对黑暗,他们全都听见他倒抽一口冷气。“怎么了?”梅拉问。 “村里有人。” “我们见过的那个?” “不,有武器的人。我看到一把斧子,还有长矛。”玖健的语调从未如此符合自己的年龄,就像个小男孩的声音,“闪电的时候,我看到他们在树下移动。” “有多少?” “很多很多,数不清。” “有没有骑马?” “没有。” “阿多,”阿多听起来十分惊恐,“阿多。阿多。” 布兰自己也有点害怕,但不想在梅拉面前表现出来:“如果他们到这儿来怎么办?” “不会的。”她坐到他旁边,“他们为什么要过来?” “为了避雨,”玖健阴沉地说,“除非风暴马上停止。梅拉,你能不能下去闩门?” “我连关都关不上。木头弯曲得太厉害。好在他们无法穿越铁栅栏。” “他们可以。只需砸掉锁或铰链,或像我们那样爬上杀人洞。” 闪电再度撕裂长空,阿多呜咽起来。紧接着,一记响雷滚过湖面。“阿多!”他边厉声叫喊,边用双手捂住耳朵,黑暗之中跌跌撞撞地转圈,“阿多!阿多!阿多!” “别!”布兰喊回去,“别再叫阿多了!” 没用。“阿阿阿阿多!”阿多哀号。梅拉试图抓住他,让他安静,但他太强壮,只需耸肩就把她推到旁边。“阿阿阿阿阿阿多多多多多多多!”闪电填满天空,马童尖声呼叫,玖健也在叫,他冲布兰和梅拉大喊,要他们让阿多闭嘴。 “安静!”布兰惊恐地尖呼,阿多从身旁踉踉跄跄经过,他伸出去够阿多的腿,伸出去,伸出去…… 阿多步履蹒跚,却突然闭上了嘴巴,缓缓地把脑袋转来转去,然后盘腿坐到地板上。雷声轰然响起,他仿佛根本没听见。四人坐在黑暗的塔楼里,几乎不敢呼吸。 “布兰,你干了什么?”梅拉低声说。 “没什么,”布兰摇摇头,“我不知道。”他撒了谎。我钻进他体内,就像钻进夏天那样。有一瞬间,他成为了阿多。这吓着他了。 “湖对面有情况,”玖健说,“我看到有人指着塔楼。” 我不能惊慌失措。我是临冬城的王子,艾德·史塔克的儿子,几乎快要长大成人了,而且还是个狼灵,不是瑞肯那样的小男孩。夏天就不会恐惧。“也许那不过是安柏家的人,”他说,“或是诺特家、诺瑞家或菲林特家,从山上下来的。甚至有可能是守夜人的弟兄呢。他有没穿黑斗篷呀,玖健?” “夜里所有衣服都是黑色,王子殿下。闪电来去太快,我无法分辨穿的什么。” 梅拉警惕地说:“黑衣弟兄就该骑马,不是吗?” 布兰不以为然。“没关系,”他自信满满地道,“就算他们想过来也没办法。除非有船,或者知道那条堤道。” “堤道!”梅拉揉乱布兰的头发,亲吻他的前额,“亲爱的王子!他说得对,玖健,他们不知道堤道的事,即便知道,也无法摸黑过来。” “但夜晚终会结束,若他们逗留到清晨……”玖健没把话说完。过了片刻,他道,“他们在往先前那人点的火堆里添柴。”闪电划过天空,光亮充满塔楼,将人们统统镂刻成阴影。阿多一边前后摇晃,一边哼哼。 那明亮的一刹那,布兰感觉到夏天的恐惧。于是他闭上双目,睁开第三只眼,男孩的外皮像斗篷一样滑落,他将塔楼抛在身后…… ……发现自己身在雨中,低伏在灌木丛内,肚里填满鹿肉。头顶的天空被闪电撕破,雷声轰轰隆隆。烂苹果和湿树叶的味道几乎掩盖了人类的气息,但那气息仍旧存在。他听见硬皮革摩擦碰撞的声音,看到人们在树下走动。一个拿棍子的人踉踉跄跄地走过,头上蒙着一张皮,使他看不见也听不到。冰原狼远远绕开,来到一片滴水的荆棘丛后,上面是苹果树光秃秃的枝杈。他听到人类说话,雨水、树叶和马匹的味道之下,传来尖锐而强烈的恐惧…… 189.第189章 琼恩 地上到处是松针和被风吹落的树叶,仿佛一层棕绿色地毯,却为雨水所浸透。 落叶在脚下咯吱作响。光秃秃的大橡树、高耸的哨兵树和成片的士卒松矗立在旁。又一座古老圆塔位于山冈,里面空空的,墙壁爬满厚厚一层绿苔藓,几乎直达塔顶。“这些石东西是谁修的?”耶哥蕊特问他,“国王吗?” “不,是曾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修筑的。” “他们后来怎么了?” “死了,或是离开。”“布兰登的馈赠”数千年来都有人耕种,但随着守夜人军团的缩减,没有多余人手用于犁地、养蜂或种植果园,因此许多田地和厅堂被荒野重新占据。“新赠地”本有村落和庄园,其中税收供养着黑衣弟兄,或以货物,或以劳动,提供食物衣衫。但这些大多也不存在了。 “他们是傻瓜,离开这样一座好城堡。”耶哥蕊特评论。 “这只是一座塔楼。某个小领主曾带着家族和效忠他的武士住在这儿,掠袭者到来时,便会燃起烽火报警。真正的城堡,比如临冬城的塔有这个的三倍高。” 她似乎认为他在编故事:“没有巨人托起石头,怎能造得那么高呢?” 传说“筑城者”布兰登正是凭借巨人的帮助才建起临冬城,但琼恩不想把话题弄复杂。“人们可以建比这高出许多的城堡。旧镇有座塔是全世界最高的建筑,比长城还高呢。”他看出她不相信。如果我可以向她展示临冬城……为她摘一朵玻璃花园的花,与她在大厅里欢宴,给她看坐在王座上的国王石像。我们可以在温泉里洗澡,在心树下爱抚,让旧神看护我们。 甜美的梦……但临冬城永远不是让他给人展示的。它属于他哥哥,北境之王。他姓雪诺,不姓史塔克。私生子,背誓者,变色龙…… “也许以后我们可以回到这儿,住在那座塔里,”她说,“你想不想这样,琼恩·雪诺?以后?” 以后。这个词像长矛般刺入他心房。战争以后。征服以后。野人突破长城以后…… 父亲大人谈论过提拔新领主,安置在废弃的庄园,作为抵挡野人的屏障。这一计划需要守夜人让出赠地里的一大片区域,但叔叔班扬相信可以说服莫尔蒙总司令,只要新领主们向黑城堡纳税,而非向临冬城。“但那是春天的梦想,”艾德公爵说,“而凛冬将至,纵然许以土地,也无法吸引人们前往北方。” 若冬天来去得快,而春天紧接着降临,我也许会被选中,以父亲的名义占据这些塔楼之一。然而艾德公爵死去,班扬叔叔也失了踪,他们设想的屏障再也不会实现。“这儿属于守夜人。”琼恩说。 她嗤之以鼻:“没人住在这儿。” “他们是被掠袭者赶走的。” “那他们就是胆小鬼。想保住土地,就该留下来战斗才对。” “也许他们厌倦了战斗。厌倦了每晚上闩,琢磨叮当衫之流会不会破门而入,掳走妻子。厌倦了收获或任何可能拥有的家什都被你们盗走。搬到掠袭者所能达到的范围之外会比较安逸。”倘若长城沦陷,整个北境都将遭受掠袭者的侵扰。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我们只抢女儿,不抢妻子。再说,你们才是真正的强盗。你们霸占整个世界,然后筑起长城,将自由民挡在外面。” “是吗?”琼恩有时会忘记她是个十足的野人,每到这时候,她的言行就会主动提醒他,“什么意思?” “诸神创造世界给人类共享。然而所谓的国王们带着王冠和钢剑到来,宣称那全是他们的。‘这是我的树’,他们说,‘你不能吃上面的苹果。这是我的河,你不能在这儿捕鱼。这是我的森林,你不能过来打猎。这些是我的土地,我的流水,我的城堡,我的女儿,把你们的手拿开,否则休怪我剁了它。当然啦,朝我下跪的话,我也许会让你们嗅一嗅。’你们称我们是贼,但贼至少得敏捷、机智和勇敢。下跪的人只会下跪。” “哈玛和骨头袋子可不是为鱼或苹果而掠袭。他们掠夺长剑和斧子,香料、丝绸与毛皮,攫取能找到的每枚硬币、每枚戒指和每只珠宝杯子,夏天抢酒,冬季抢肉,任何季节都抢女人,并将她们掳过长城。” “那又怎样?我宁愿被强壮的男人偷走,也不要被父亲嫁给懦夫。” “说是这么说,但你怎知道对方是好是坏?若被讨厌的人偷走怎么办?” “要偷走我,他必须敏捷、机智和勇敢。这样他的儿子也会又强壮又聪明。我为什么要讨厌这样的人?” “也许他从不洗澡,臭得像头熊。” “那我就把他推进河里,或者泼桶水到他身上。不管怎么说,男人不该闻起来像花。” “花有什么错?” “没什么——对蜜蜂而言。上床嘛,我要这样的。”耶哥蕊特伸手勾他马裤前褶。 琼恩握住她手腕。“如果偷走你的人是个酒鬼呢?”他坚持,“如果他粗暴残忍呢?”他使劲捏紧,加以强调,“如果他比你强壮,又喜欢狠狠揍你呢?” “那我就趁他睡着时割他喉咙。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耶哥蕊特像鳗鱼一样扭动,挣脱了他。 我懂,你打骨子里是个十足的野人。当他们一起欢笑、一起接吻时,这点很容易忘记。但随后其中一人会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于是他会突然记起他们的世界之间隔着一堵墙。 “男人要么占有女人,要么得到匕首,”耶哥蕊特告诉他,“每个女孩小时候都从母亲那儿得到了教诲。”她挑战似的扬起下巴,晃晃浓密的红发,“而且人们不能占有土地,正如不能占有海洋和天空。你们下跪之人自认为可以,曼斯会让你们知道并非如此。” 这话很是英勇自豪,却十分空洞。琼恩回头瞥了一眼,确定马格拿听不到。埃洛克、大疖子和麻绳丹跟在身后几码处行走,但都没留意。大疖子正抱怨他的屁股。“耶哥蕊特,”他压低声音说,“曼斯赢不了这场战争。” “他能!”她坚持,“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你从没见过自由民打仗!” 自由民打起仗来像英雄还是像恶魔,取决于你的交谈对象,但说到底是一回事。他们凭着鲁莽的勇气,为荣耀而战。“我丝毫不怀疑你们的勇敢,然则战争需要纪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曼斯终将像以前的塞外之王一样失败,而当他失败时,你们会死!你们所有人都会死。” 耶哥蕊特看起来非常生气,他甚至以为她要打他。“我们所有人,”她说,“你也一样。你现在不是乌鸦了,琼恩·雪诺。我曾发誓说你不是,所以你最好不是。”她将他推向后面一棵树的树干,就在这衣衫褴褛的队列中间,拼命接吻,嘴唇紧贴。琼恩听见山羊格里格的怂恿,还有人哈哈大笑,但他浑不理会,也回吻向她。终于分开时,耶哥蕊特脸上泛着红晕。“你是我的,”她轻声说,“我的,就像我也是你的。如果要死,就一起死好了。凡人皆有一死,琼恩·雪诺,但首先得好好地活。” “是的,”他的声音含糊不清,“首先得好好地活。” 听到这话她咧嘴笑笑,让琼恩看到弯弯曲曲的牙齿,他现在居然有点喜欢起那些牙齿来。你打骨子里是个十足的野人,他再次想到,心口有种沮丧悲哀的感觉,握剑的手不禁开开合合。倘若耶哥蕊特知道他的心思,会怎么做呢?倘若拉她坐下,告诉她自己仍是艾德·史塔克的儿子,仍是守夜人的汉子,她会不会背叛他?他希望不会,但不敢冒险。太多人的安危取决于他,得设法赶在马格拿之前抵达黑城堡……假设能找到机会逃跑的话。 他们通过灰卫堡南下,该要塞已被废弃了两百年,而一个多世纪之前,巨大的石阶梯就已崩塌,即使如此,下来也比攀登容易。斯迪率队由此深入赠地,以免遭遇守夜人的巡逻队。山羊格里格带路,绕开少数几个尚有人居住的村子。行进途中,除开一些四处分散、像石手指般伸向天空的圆塔,看不到任何文明的痕迹。穿越阴冷潮湿的丘陵和强风吹刮的平原,没人监视,没被发现。 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断掌吩咐,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直到时机来临。他跟他们骑了无数里,如今又改为步行,他跟他们共享盐和面包,还与耶哥蕊特同床共枕,但仍不受信任。瑟恩人日日夜夜地监视,提防任何背叛。他无法脱身,然而过不多久,一切就太迟了。 跟他们一起作战,科林死在长爪之下以前如是说……好在迄今为止,情势尚不至于此。哪怕夺走一个弟兄的生命,我就会迷失,就会永远越过绝境长城,再也无法回来。 每天行军之后,马格拿都会召他来提一些关于黑城堡的尖锐而精明的问题,以了解守军情况和防御工事。琼恩在敢于说谎的地方骗他,有时则佯作不知,但山羊格里格和埃洛克就在旁边,他们知道的不少,足以让琼恩警惕。太过明显的谎话将暴露意图。 真相十分可怕。除开长城本身,黑城堡没有防御工事,连木栅栏和土堤都无。而所谓的“城堡”不过是些木造城楼和石砌高塔,其中三分之二业已塌陷损毁。至于守军,熊老出击时带走两百人。有人回来吗?琼恩无从得知。城中约剩四百人,多半是工匠和事务官,并非游骑兵。 瑟恩人是坚毅的战士,比寻常野人更有纪律性——无疑这是曼斯选择他们的原因。而与之相对,黑城堡的防御者包括盲人伊蒙学士,照料他的半盲事务官克莱达斯,独臂的唐纳·诺伊,醉醺醺的赛勒达修士,聋子迪克·佛拉德,“三指”哈布,老文顿·史陶爵士,还有霍德、陶德、派普、阿贝特及其他曾跟琼恩一起受训的男孩们,他们的指挥官是胖胖的总务长、红脸孔波文·马尔锡——莫尔蒙总司令缺席期间,由他担任代理城主。忧郁的艾迪照“熊老”配莫尔蒙的样,为马尔锡取了个外号叫“石榴老”。“等哪天你在战场上跟敌人堂堂正正地交手,就会发现他是你最需要的人,”艾迪以一贯阴沉的声调说,“他会帮你把对方人数点得清清楚楚。那家伙是个活算盘。” 倘若马格拿出其不意地袭击黑城堡,将是一场血腥屠杀,那些男孩还没明白过来,就会在睡梦中死于床上。琼恩必须警告他们,但怎么做呢?他从未被派出去征集或打猎,也没被允许单独站岗。他还为耶哥蕊特担心。他不能带走她,但若将她留下,马格拿会要她为他的背叛负责吗?两颗跳动如一的心…… 他们每晚共用一张毯子,入睡时总有她的头枕在胸前,红发轻蹭下巴。她的体味成了他的一部分。她弯弯曲曲的牙齿,她的乳房握在手中的感觉,她嘴巴里的滋味……是他的快乐,也是他的无奈。无数个晚上,躺在耶哥蕊特温暖的身躯旁,他疑惑地想,不管自己生母是谁,父亲大人想必也有同样的感觉吧?耶哥蕊特设好陷阱,曼斯·雷德将我推进去。 每天和野人一起生活,他发现自己越来越难以去履行必须履行的责任。他要想方设法背叛这些朝夕相处的人,而一旦找到方法,他们就会因此而死。他不能接受他们的友谊,正如他不该接受耶哥蕊特的爱情。然而……瑟恩人讲古语,很少跟琼恩交谈,但贾尔的掠袭者们、那些攀登冰墙的壮士就不同了。起初并非情愿,但他逐渐开始了解这些人:精瘦安静的埃洛克,爱交朋友的山羊格里格,男孩科特和波吉,制绳子的麻绳丹。其中最糟的是德尔,一位与琼恩年纪相仿的马脸少年,他会如梦似幻般地讲述打算去偷的那个野人女孩。“她是幸运的,跟你的耶哥蕊特一样火吻而生哟。” 琼恩只好忍住不开口。他不想知道德尔的女孩,不想知道波吉的母亲,不想知道“头盔”亨克位于海边的家乡,不想知道格里格探访千面屿上绿人的渴望,也不想知道一头驼鹿怎样赶着“手指脚”上树。他不想听“大疖子”讲屁股上的疖子,不想听“石拇指”夸耀自己能喝多少麦酒,也不想听科特形容他的小弟如何恳求他不要跟随贾尔爬长城。科特本人不超过十四岁,却早已给自己偷到老婆,并且有个孩子即将出世。“也许他将出生在某个城堡里,”那男孩夸口,“像领主一样,出生在城堡里哦!”他对看到的“城堡”十分入迷,实际上那只是些瞭望塔。 琼恩不知白灵现在在哪儿。他去了黑城堡,还是跟狼群一起在森林里梭巡?他感知不到冰原狼的存在,甚至在梦里也做不到,这让他觉得自己的一部分被切断了。纵然身边有耶哥蕊特,他仍感到孤独。他不想孤独地死去。 那天下午,树木变得稀少,他们沿缓缓起伏的平原向东进发。青草长到齐腰之高,株株野麦随风轻曳。白天大多数时间温暖明亮,然而,到得日落时分,乌云从西方压来,很快吞噬了橙色的太阳,莱恩估计一场大风暴即将来临。他母亲是森林女巫,掠袭者们都认定他有预言气象的天赋。“附近有个村子,”山羊格里格告诉马格拿,“离这儿两三里地。我们可以在那儿过夜。”斯迪立刻同意。 等到达那地方,天早已黑暗,风暴开始肆虐。村子坐落在湖边,很久以前就被废弃,所有房屋都已倒塌,甚至那木结构的小客栈也倒了一半。过去,旅人看到它定会十分宽慰,而今这没屋顶的废墟却怎么也让人高兴不起来。我们在这儿得不到遮蔽,琼恩沮丧地想。每次闪电划过,都能看见湖中央小岛上矗立着一座圆形石塔,但没船,过不去。 埃洛克和戴尔蹑手蹑脚地前去侦察废墟,后者几乎立刻就回来了。斯迪当即止住队列,派出十几个瑟恩人,手持长矛,一路小跑往前行。这时琼恩也发现了:闪烁的火光映红了客栈的烟囱。我们并非唯一的访客。恐惧像蛇一样缠绕在他心中。他听见一声马嘶,然后是呼喊。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科林的吩咐…… 战斗刚开始就告结束。“只有一个人,”埃洛克回来报告,“一个老头跟一匹马。” 马格拿用古语大声发号施令,二十个瑟恩人分散开来,围住村子,其余部下则于房屋之间巡察,确保没人躲在杂草丛或乱石堆里。掠袭者们挤在那没屋顶的客栈,互相推搡着向壁炉靠近。老人用来点火的断枝所产生的烟似乎比热量还多,但在这样一个狂暴的雨夜,哪怕一点点暖意都令人舒心。两个瑟恩人将老人推到地上,搜查他的随身物品,另一个牵了他的马,还有三个在翻他的鞍囊。 琼恩走开了。一个烂苹果在脚下碾碎。斯迪会杀了他。马格拿在灰卫堡就声明过,遇到任何下跪之人,都要立刻处死,以确保他们无法示警。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这是否意味着,必须沉默无助地看着他们割开无辜老人的喉咙? 在村子边缘,琼恩面对面遇上一名斯迪安排的守卫。瑟恩人用古语低沉地说了些什么,并用矛尖指指客栈。回到属于你的地方去,琼恩猜测。但我属于哪儿呢? 他走向湖边,在一堵倾斜的土木墙边发现块干燥的地方——那堵墙属于一幢摇摇欲坠、大部坍塌的村舍——坐下来呆呆地望着雨点抽打的湖面。耶哥蕊特正是在这儿找到了他。“我知道这地方的名字,”她坐在他身边,他说,“下次闪电的时候注意看塔顶,告诉我看到了什么。” “好,只要你喜欢,”她回答,然后续道,“一些瑟恩人听见那儿有响声,似乎是里面传出的喊叫。” “多半是打雷吧。” “他们说是喊叫。也许有鬼魂呢。” 那要塞黑乎乎地矗立在风暴中,而它所在的岩岛四周,雨水不停地鞭击湖面,看起来确实有点阴森森,像是鬼魂出没之所。“我们可以过去看看,”他建议,“反正身子够湿,不会更糟了。” “游泳?在风暴中游泳?”她报以大笑,“是想骗我脱衣服吗,琼恩·雪诺?” “为此还需要骗你?”他调皮地回答,“还是你根本连划水都不行呀?”琼恩自己是个游泳能手,小时候在临冬城的宽阔护城河里学就的。 耶哥蕊特捶了一下他的胳膊:“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我就是半条鱼,你会明白的。” “半条鱼,半头山羊,半匹马……你的一半也太多了,耶哥蕊特。”他摇摇头,“我们不需要游,如果这就是我所知道的那个地方,我们可以走过去。” 她退后一步,瞪着他瞧。“在水上走?这是南方佬的哪门子巫术啊?” “不是巫——”他刚开口,便有一道巨大的闪电从天劈落,打在湖面上。刹那间,世界如正午般明亮。雷霆爆裂,耶哥蕊特惊呼一声,捂住耳朵。 “你看到没?”琼恩问,此时声音已滚向远方,夜晚再度黑暗,“看清了吗?” “黄色,”她说,“你指这个?顶上竖立的石头有些是黄色。” “那些石头我们称之为‘城垛’。很久以前,它们被漆成金色。这里就叫‘后冠镇’。” 湖对面那座塔又变回阴沉沉的模样,黯淡的影子依稀可见。“那儿曾住着一位王后?”耶哥蕊特问。 “一个王后在那儿住了一晚上。”故事是老奶妈讲的,但其中的梗概为鲁温学士所证实,“亚莉珊王后是‘仲裁者’杰赫里斯国王的妻子,他也被称为‘人瑞王’,因为统治时期有好几十年。但他坐上铁王座时还很年轻,喜欢周游全境。有一天,他带着王后、六条龙及半数廷臣来到临冬城,并跟北境守护商议国事,亚莉珊王后觉得无聊,因此乘她的龙‘银翼’飞到北方去看绝境长城。这个村子是她路过的地方之一。她走之后,百姓们将要塞顶涂成金色,使其看起来像是她跟他们共度那一晚所戴的金冠。” “我没见过龙。” “没人见过。最后的巨龙一百多年前就死了。这是比那更早的事。” “你说她叫亚莉珊王后?” “人称她为‘善良的亚莉珊’。长城上有个城堡‘王后门’就是为她而命名的,那里从前叫‘风雪门’。” “如果她真那么善良,就该把长城推倒。” 不,他心想,长城保护着王国全境,抵御异鬼……还有你们,亲爱的。“我有个朋友梦到过龙。他是个侏儒,他告诉我——” “琼恩·雪诺!”一个皱紧眉头的瑟恩人出现在上方,“来,马格拿要。”琼恩觉得这就是攀登冰墙前夜在山洞外找到自己的那个人,但无法确定。他站起身,耶哥蕊特紧紧跟随——这点一直让斯迪不满。然而每次他要她离开,她总会回答:她是个女自由民,不是下跪之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他们发现马格拿站在一棵从客栈大厅地板里长出来的树下,俘虏跪在壁炉前,周围是一圈亮出木长矛和青铜剑的瑟恩人。斯迪看琼恩走近,没有说话。积水沿墙流淌而下,雨点啪啪敲打仍附在树上的最后几片叶子,火堆里升起盘旋的浓烟。 “他必须死,”斯迪马格拿说,“你来动手,乌鸦。” 老人没说话。他只是站在野人中间望着琼恩。雨水和烟雾中,仅靠那火堆的光亮,加上披的羊皮斗篷,他不可能看清琼恩的黑衣。他究竟能看清吗? 琼恩拔出长爪。雨水冲刷着瓦雷利亚钢剑,火焰沿刃面反射出阴郁的橙光。燃起一小堆火,却要了这老人的性命。他记起断掌科林在风声峡说的话:火是生命之源,也是取死之道。然而那是霜雪之牙,长城外没有法律的荒野;这里是赠地,受守夜人和临冬城的保护。人们可以随意生火,不必因此而死。 “还犹豫什么?”斯迪说,“快动手!” 即使到这个关头,俘虏也没说话。他可以说“饶命!”或者“您夺了我的马、我的钱和我的食物,就让我留下这条命吧!”或者“不,求求您,我没有做伤害您的事!”……他还有其他上千种说法,或者哭泣,或者呼唤信仰的神灵。但什么言语都救不了他,或许正因为明白这点,所以老人闭上嘴巴,以谴责与控诉的眼光望向琼恩。 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但眼前的老人毫无反抗。他不过是运气不好。他是谁?来自何方?要骑那可怜的驼背马去哪儿……在野人眼里,全都无关紧要。 他是个老人,琼恩告诉自己,五十岁,甚至有六十岁,比大多数人活得长。但瑟恩人会杀了他,不管我说什么或做什么都救不了。长爪仿佛比铅还重,难以提起。那人继续瞪他,眼睛像又大又黑的井。我会掉进这口井里淹死。马格拿也在看他,他几乎可以闻到猜疑的味道。这人一定会死,由我来杀,又有什么关系呢?只需利落一刀,用尽全身力气。长爪是瓦雷利亚钢铸成。跟“寒冰”一样。琼恩记起另一次行刑:逃兵跪在地上,脑袋滚落,雪地上明亮的鲜血……父亲的剑,父亲的话,父亲的脸…… “动手,琼恩·雪诺,”耶哥蕊特催促,“你必须动手,证明自己不是乌鸦,而是自由民的一员。” “杀一个火堆旁的老人?” “欧瑞尔也在火堆旁,你杀他却很快。”她的眼神坚决而严肃,“你也打算杀我——尽管那时我还在睡觉——直到发现我是女人。” “那不一样,你们是战士……是守望者。” “对啊,你们乌鸦不愿让人发现,我们现在也一样。一样!快杀了他。” 他转身背对老人:“不。” 马格拿走上前,高大,冷酷,不怀好意:“我说要。我是指挥官。” “你指挥瑟恩人,”琼恩告诉他,“管不了自由民。” “我没看到自由民,只看到乌鸦和乌鸦的老婆。” “我不是乌鸦的老婆!”耶哥蕊特拔出匕首,快速跨出三步,抓住老人的头发,将脑袋向后一扳,割了喉咙,从一边耳朵划到另一边耳朵。即使死去时,那人也没出声。“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她冲他大喊,将染血的刀扔到他脚下。 马格拿用古语说了些什么,也许是要瑟恩人就地处决琼恩,但真相他已永远无法知晓。闪电陡然劈落,一道耀眼的蓝白光芒打在湖中央塔楼的顶端。他可以感觉到它炽烈的愤怒,雷声降临,震撼黑夜。 死亡咆哮着扑来。 闪电的强光令琼恩看不清楚,但在听见惨叫之前的刹那,他瞥到一个疾驰的影子。头一个瑟恩人死得和老人一样,血从撕裂的喉咙里涌出。然后闪光消失,影子转身,一声咆哮,又一人在黑暗中倒下。到处是咒骂、呼喊和痛苦的号叫。琼恩看见大疖子跌跌撞撞地向后倒去,撞翻了三个人。是白灵,他疯狂地想,白灵跳过长城来救我。接着,闪电又将黑夜变成白昼,他看到那头狼踩在德尔胸膛,黑乎乎的血从口中流下。灰的。他是灰的。 黑暗随着隆隆雷声一起到来。狼在瑟恩人中穿梭,他们则用长矛乱刺。老人的母马被屠杀的气味刺激得发了狂,后腿人立,蹄子猛踢。长爪仍在手中,琼恩·雪诺突然意识到,不可能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趁大家的注意力都在狼身上,他砍倒第一个,推开第二个,劈向第三个。狂乱之中,有人喊他的名字,但无法断定那是耶哥蕊特还是马格拿。奋力控制马匹的那位瑟恩人根本没看见他,而长爪轻若鸿毛。他挥剑砍向对方小腿,感觉到钢铁劈开骨头。野人倒下去时,母马冲了出去,琼恩左手抓紧鬃毛,一下子跃上马背。脚踝被手攫住,他向下猛砍,然后看到波吉的脸在血泊中消失。马儿人立,扬腿猛踢,击中某瑟恩人的太阳穴,发出“咔嚓”一声响。 随后人马开始狂奔。琼恩没有引导方向,只尽力伏在马背上,穿越泥沼、雨水和雷电。湿草抽打着脸,一支长矛从耳际飞过。若马跌断腿脚,他们便会追上来,把我杀死,他心想,但旧神与他同在,马儿没事。闪电划过黑暗的天顶,雷声在平原上翻滚,呐喊在身后减弱消失。 午夜后,雨停止,琼恩独自徘徊在高高的黑草海中,右大腿痛得厉害。他低头看去,惊讶地发现一支箭戳进大腿后面。什么时候的事?他抓住箭杆,拉了一下,但箭头深埋进肉中,越拔痛得越厉害。他试图回想客栈中狂乱的景象,但只能记起那头灰色的野兽,精瘦而恐怖。它太大,不是普通的狼。冰原狼。只可能如此。他从没见过行动如此之快的动物。就像一阵灰色的风……难道罗柏回了北方? 琼恩摇摇头。找不到答案,难以思考……那头狼,那个老人,耶哥蕊特……这一切…… 他笨拙地滑下母马的背,受伤的腿顿时一软,令他不得不咽下尖叫。会很痛苦。然而箭必须弄出来,等待没有好处。于是琼恩握住箭羽,深吸一口气,往前推去。他闷哼,接着咒骂。实在太疼,做到一半就停了下来。我像头被屠宰的猪一样血流如注,他心想,但只能继续,别无选择。于是他满心不情愿地再度尝试……很快又颤抖着停止。再来一次。这次他喊叫出声,箭头总算从大腿前面穿了出去。琼恩将染血的裤子往后褪开,以便抓得更牢,然后皱紧了脸,缓缓将箭杆穿过腿部。他不知自己为何没有晕厥。 之后,他抓着“战利品”,躺在地上,静静地流血。太虚弱,走不动。过了一会儿,他意识到如果不强迫自己动起来,很可能流血至死。于是琼恩爬到浅溪旁——母马正在那儿喝水——用冷水清洗大腿,然后从斗篷上扯下一条布,紧紧包扎起来。他把箭也洗了洗,拿在手里仔细观察。羽毛是灰的还是白的?耶哥蕊特用淡灰色鹅毛做箭羽。箭是她放的吗?他不能怪她。不知她是瞄准自己还是瞄准坐骑。若那母马倒下,我就完了。“幸亏腿挡在中间。”他喃喃道。 他休息片刻,让马去吃草。它没游荡太远,真不错,否则他一瘸一拐地拖着伤腿,根本追不上。他好不容易才撑着自己站起来,爬上马背。之前我是怎么骑的,没马鞍,没马镫,手里还拿着一把剑?这又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 远处传来轻微而沉闷的雷声,但头顶的乌云已经散开。琼恩抬头搜寻,找到冰龙星座,然后调转马头,向着北方的长城和黑城堡进发。膝盖顶上老人的马,大腿肌肉便一阵剧痛,令他抽搐。回家了,他告诉自己。如果真是这样,为何心底如此空洞? 他一直骑到黎明,繁星如无数只眼睛,向下俯视。 190.第190章 丹妮莉丝 多斯拉克斥候已汇报过情况,但她想亲自看看。于是乔拉·莫尔蒙爵士随她骑过白桦树林,上到一道砂岩斜坡。“太近了。”他在山顶警告她。 丹妮拉缰勒马,望向原野上横亘于道路的渊凯军团。白胡子教过她如何准确估算人数。“五千。”观察片刻之后,她道。 “我也这么认为。”乔拉边说边指,“两翼是佣兵,装备长枪和弓箭,并佩有剑斧用于近战。左翼次子团,右翼暴鸦团,各约五百人,看到那些旗帜了吗?” 渊凯的鹰身女妖爪里抓的是鞭子和铁项圈,而非一段锁链。但佣兵有自己的旗帜,在他们所效力的城市徽记下飞扬:右面是嵌在两道交叉闪电间的四只乌鸦,左面是一把断剑。“渊凯人自守中路,”丹妮说,从远观之,他们的军官跟阿斯塔波人没有区别,高耸明亮的头盔,披风上缝有许多闪亮铜盘,“带的是奴兵?” “大部分是,但不能跟无垢者相提并论。渊凯以训练床上奴隶闻名,对战技并不在行。” “你怎么说?我们能不能击败这支军队?” “轻而易举。”乔拉爵士回答。 “但也需要流血。”攻取阿斯塔波那天,大量鲜血渗入那座红砖之城的砖块里,尽管其中很少是属于她和她子民的。 “我们或能在这里赢得一场战斗,但付出的代价也许会让我们无力攻取城市。” “风险总是存在,卡丽熙。阿斯塔波外表骄傲内里脆弱,渊凯却预先得到了警告。” 丹妮思考片刻。对方的奴隶军团比自己的部队人数少很多,但佣兵都有马,她曾跟多斯拉克人驰骋疆场,完全清楚马上战士对步卒的影响。无垢者可以抵挡冲击,但我的自由民会被屠杀。“奴隶贩子们乐于谈判,”她说,“传话过去,就说今晚我接见他们,同时也邀请佣兵队长们造访——但不要一起来,暴鸦团安排在正午,次子团晚两个小时。” “如您所愿,”乔拉爵士道,“但若他们不肯——” “会来的。他们会好奇地看看龙,并听听我的说法,聪明人会把这当作衡量我实力的机会。”她圈转银色母马,“我在帐篷里等。” 丹妮回到营地时天灰蒙蒙的,刮起了大风。围绕营地的壕沟已开挖了一半,林子里都是无垢者,正从白桦树上砍下枝杈,削成尖桩。这批战士太监不会在未经设防的营地里休息,至少灰虫子如此坚持。此刻他监督着工程进展,丹妮稍作停留与其交谈:“渊凯人准备开战了。” “很好,陛下,小人们渴望着流血。” 她令无垢者自己选出军官,于是灰虫子以压倒性优势被推举出来。丹妮指定乔拉爵士为他的上司,教他如何指挥,被放逐的骑士报告说迄今为止,这年轻的太监尚令人满意,反应迅速,不知疲倦,并对一切细节孜孜不倦。 “贤主大人们集结起一支奴隶大军来会我们。” “渊凯的奴隶学的是欢场中七大气息与十六方体位,陛下,无垢者学的则是三种长矛的使用之道。小人灰虫子希望能展示给您看。” 攻取阿斯塔波之后,丹妮首先做的事情之一便是废除无垢者每天被赋予一个新名的惯例。生为自由人的多半用回诞生时的名字——至少那些仍记得自己名字的人是如此。其他人则用英雄和神祇的名字称呼自己,有时则是武器、宝石,甚至花,丹妮听来十分奇特。灰虫子仍叫灰虫子,她问他为何不改,他说:“因为它很幸运。小人出生时的名字受了诅咒,所以被迫成为奴隶。但灰虫子是小人被‘风暴降生’丹妮莉丝解放那天所抽到的名字。” “战斗开始后,灰虫子不仅要展示英勇,也要展示智慧,”丹妮告诉他,“放过那些逃跑或扔下武器的奴隶。我们杀得越少,以后加入我们的就越多。” “小人会记得。” “我相信你。正午时分记得到我帐篷来,与佣兵队长们谈判时,我要你跟我的其他指挥官在一起。”丹妮踢踢银马,继续前进。 在无垢者们建立的营地之内,帐篷整齐地排列成行,正中乃是她那顶高高的金色大帐。另一片营地位于旁边,大小是这里的五倍,混乱无序,没有壕沟,没有帐篷,没有岗哨,马匹也没有排成队列。马或骡子的主人就睡在牲口下面,以防被盗。山羊、绵羊和饥饿的狗肆意游荡,混杂在妇孺老幼中间。丹妮将阿斯塔波留给一个由前奴隶组成的议会管理,由一名医生、一名学者和一名牧师领导,她认定其智慧与公正,即便如此,仍有数万人乐意跟她去渊凯,不想留在阿斯塔波。我把城市交给他们,他们却害怕起来,不敢接受。 破破烂烂的自由民队伍的规模令她的军团相形见绌,而他们更是没有益助的负担。一百人中才一个有驴、骆驼或牛,多数人带着从奴隶商人的军械库里夺来的兵器,这没错,但十人中只有一个够强壮,足以参战,且所有人都未经训练。他们吃光途经土地上的一切,好比会穿鞋的蝗虫。另一方面,丹妮无法接受乔拉爵士和血盟卫们的催促,抛弃他们,我给了他们自由,总不能禁止他们自由地加入吧?她凝视着烟雾从无数炊火上升起,强咽下一声叹息。也许自己同时拥有世界上最好和最糟的步兵。 白胡子阿斯坦站在帐篷门外,壮汉贝沃斯则盘腿坐于附近草地,吃着一碗无花果。行军途中,保护她的责任便落在他俩肩上。乔戈、阿戈和拉卡洛早已被她封为寇,不只是血盟卫,此刻更需要他们指挥多斯拉克人,而非单单关注她的个人安全。她的卡拉萨虽小,才三十来个骑马战士,且大多是没绑辫子的男孩和驼背老人,但却是仅有的骑兵,十分重要。正如乔拉爵士所说,也许无垢者是世界上最好的步兵,可她还需要斥候和哨卫。 “渊凯人要打仗。”丹妮在大帐篷里告诉白胡子。伊丽和姬琪铺了地毯,弥桑黛则点起一支熏香,为满是灰尘的空气增添香味。卓耿和雷哥彼此缠绕着在一堆垫子上睡了,韦赛利昂则栖息在她的空澡盆边缘。“弥桑黛,渊凯人操什么语言,也是瓦雷利亚语吗?” “是的,陛下,”女孩说,“虽跟阿斯塔波口音不同,却也相差不远,听懂没问题。奴隶商人们自称为‘贤主大人’。” “贤主?”丹妮盘腿坐到垫子上,韦赛利昂展开白金相间的翅膀,飞到她身旁,“让我们看看他们有多贤明。”她边说边挠龙那多鳞片的脑袋,摸着龙角后面。 乔拉·莫尔蒙爵士一小时之后返回,带来暴鸦团的三名团长。三人皆戴插黑羽的抛光头盔,声称具有完全同等的荣誉和权力。趁伊丽和姬琪倒酒时,丹妮仔细观察。普兰达·纳·纪森是粗壮的吉斯人,一张宽脸,黑发已渐变灰;光头萨洛有道弯弯曲曲的疤痕,横跨在那魁尔斯人特有的白皙脸颊上;达里奥·纳哈里斯即使以泰洛西人的标准来看,也称得上服饰华丽。他唇边的胡子理成三支,染上蓝色,跟眼睛和垂至颈项的卷发颜色一致。尖尖的小胡子则涂为金色。他的衣服是深浅不一的黄:奶油色泡沫状密尔蕾丝从领口和袖口里冒出,紧身上衣缝满蒲公英形的黄铜勋章,直套到大腿的高筒皮靴装点金色纹饰,而柔软的黄色小山羊皮手套插在镀金环构成的腰带里。只有手指甲上涂的是蓝色釉彩。 代表佣兵团发言的是普兰达·纳·纪森。“快把你的乌合之众带去别处,”他道,“你用诡计夺取阿斯塔波,但渊凯不一样。” “五百风暴乌鸦对抗一万无垢者,”丹妮说,“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战争之道,但我以为,实力如此悬殊,获胜的机会微乎其微。” “风暴乌鸦并非独力支撑。”普兰达道。 “风暴乌鸦根本不会支撑。看到雷电的第一个征兆,他们就会逃亡——跟你现在该做的一样。我听说佣兵素有不忠的恶名,倘若次子团转换立场,你们的坚持有什么好处呢?” “那是不可能的事,”普兰达不为所动,“即使真的发生,也没关系。次子团本不算什么,我们将与坚定的渊凯部队并肩作战。” “你们将与拿长矛的床上奴隶并肩作战。”她转动脑袋,辫子里的一对铃铛轻声作响,“一旦开战,便休想恳求仁慈;而若现在加入,不仅能保有渊凯人支付的金钱,还可额外分享一份战利品,日后助我复国,更是荣华富贵,享之不尽。想想看,为贤主大人们而战,报酬将是死亡。你认为我的无垢者在城墙下屠宰你们的时候,渊凯人会打开城门吗?” “女人,你只会驴叫,毫无意义!” “女人?”她咯咯笑道,“这算侮辱吗?若我真把你当男人看待,就会当即回敬一记耳光。”丹妮对上他的视线,“我乃坦格利安家族的‘风暴降生’丹妮莉丝,不焚者,龙之母,卓戈卡奥的卡丽熙,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 “你只是一个马王的婊子。”普兰达·纳·纪森说,“等我们胜利后,我要让你跟我的坐骑交配。” 壮汉贝沃斯拔出亚拉克弯刀:“小女王,让壮汉贝沃斯把他那恶心的舌头割掉。” “不,贝沃斯,我保证过这些人的安全。”她微笑,“告诉我——暴鸦团的成员是奴隶还是自由人?” “我们是自由人组成的兄弟会。”萨洛宣称。 “很好,”丹妮站起身,“那就回去把我的话告诉你的弟兄们。也许更多人愿意拥有金钱和荣耀,而不是死亡。我明天要你们的答复。” 暴鸦团的团长们同时起立。“我们的答复是不。”普兰达·纳·纪森说,然后带着同伴们走出营帐……但达里奥·纳哈里斯离开时回头瞥了一眼,并点头礼貌地道别。 两小时后,次子团团长独自抵达。他是个高大的布拉佛斯人,淡绿色眼睛,茂密的红金胡子几乎垂到腰际。他叫梅罗,自称外号“泰坦私生子”。 梅罗进帐后二话不说,首先将给他的酒一饮而尽,用手背抹抹嘴巴,朝丹妮淫笑:“我记得在家乡的妓院里干过你同胞姐姐,或者那就是你?” “我想不是,否则我会记得一个如此雄伟的人,毫无疑问。” “是的,就是这样,女人都不会忘记‘泰坦私生子’。”布拉佛斯人朝姬琪伸出酒杯,“脱衣服,坐我大腿上,怎么样?你取悦了我,我也许就把次子团带过来。” “你把次子团带过来,我也许不会阉你。” 大个子男人哈哈大笑:“小妹妹,从前有个女人想用牙齿阉我,她现在一颗牙都没了,而我的‘宝剑’还是跟以前一样又粗又长。要不取出来给你检查检查?” “不用了,等我的太监们把它割下来之后,想怎么检查都可以。”丹妮啜一口酒,“确实,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战争之道。请你给我解释一下,如何用五百人对抗一万名无垢者。以我无知的眼睛看来,实力如此悬殊,获胜的机会微乎其微啊。” “次子团面对过更悬殊的情况,并赢得胜利。” “次子团面对过更悬殊的情况,结果是逃跑。你以为我连三千勇士保卫科霍尔的故事都不知道吗?” “那是多年以前的事啦,是‘泰坦私生子’当上团长之前的事。” “这么说来,他们的勇气源自于你喽?”丹妮转向乔拉爵士,“开战后先杀这个人。” 被放逐的骑士微微一笑:“乐于从命,陛下。” “当然,”她对梅罗续道,“你可以再逃跑,我们不会阻止。你可以带着渊凯人给的钱离开。” “愚蠢的女孩,若你见到布拉佛斯的泰坦巨人,就会明白他决不会夹着尾巴逃跑。” “那就留下,为我效劳。” “没错,你挺漂亮,值得拥戴,”布拉佛斯人说,“若我是自由的,会很乐意让你亲吻我的‘宝剑’。可惜我拿了渊凯的钱,并立下神圣的誓言。” “钱有什么?钱可以还,”她说,“我会付你同样多的费用,甚至更多。别忘了,除了渊凯,我还有许多城市要征服,半个世界之外,还有整整一个王国等着我。忠诚地为我效劳,次子团就无须再寻求雇主了。” 布拉佛斯人扯扯浓密的红胡子:“同样多的费用,甚至更多,也许再加一个吻,呃?或者不止亲吻?对一个像我这么雄伟的人?” “也许吧。” “嗯,我会喜欢上你舌头的滋味。” 她可以察觉乔拉爵士的愤怒。我的大熊不喜欢这些亲吻的话题。“今晚好好考虑我的话,明天给我答复?” “行,”泰坦私生子咧嘴笑道,“我可以带一壶这种好酒回去给我的队长们吗?” “你可以拿一桶。这是从阿斯塔波善主大人们的酒窖里取的,我装了好几马车。” “那就给我一车,象征您的善意。” “你胃口真大。” “我什么都大,手下还有众多兄弟要养。泰坦私生子可不会独个儿喝闷酒,卡丽熙。” “一车就一车,记得为我祝酒。” “同意!”他低吼道,“同意!同意!我们会为你祝酒三遍,并在太阳升起时给你一个答复。” 梅罗离开后,白胡子阿斯坦说:“那家伙恶名远扬,甚至传到了维斯特洛。不要被他的态度误导,陛下,他可以今晚为您祝酒三遍,明天又来打您的歪主意。” “老头子这回说得对,”乔拉爵士道,“次子团历史悠久,也不乏英豪之辈,但在梅罗统治下,堕落得差不多跟勇士团一样糟。不管对敌人,还是对雇主,那家伙都一样危险——这就是为什么您会在这里见到他,没一个自由贸易城邦愿意再雇佣他的兵团。” “我不要他的名誉,只要他的五百骑兵。暴鸦团怎样,有希望吗?” “没有,”乔拉爵士坦率地说,“按血统论,那普兰达是吉斯人,很可能在阿斯塔波有亲戚。” “可惜。不过,也许无须打仗,我们先听听渊凯人怎么说吧。” 太阳快下山时,渊凯使节团抵达了:五十个随从骑壮实华美的黑马,还有一人坐在高大的白骆驼上。他们头盔的高度是脑袋的两倍,这样才不至于压坏下面梳理上油后奇形怪状、扭曲高耸的头发。他们的布裙和外衣都染成深黄,披风上缝有无数铜盘。 那坐白骆驼的人自称格拉兹旦·莫·厄拉兹,精瘦结实,笑的时候会露出硕大而洁白的牙齿,和阿斯塔波的克拉兹尼一样。他的头发向上梳起,形成独角兽的角,从前额突出,托卡长袍上的流苏是金色的密尔蕾丝。“古老而荣耀的渊凯,诸城之女王,”待丹妮将他迎至帐内后,他说,“我们的城墙牢固坚强,我们的贵族自豪勇猛,我们的百姓无所畏惧,我们的血统袭自古吉斯——瓦雷利亚人还是牙牙学语的小儿时,古吉斯帝国已经统治世界了。肯坐下来商谈,说明您很明智,卡丽熙,征服这里是不可能完成的妄想。” “是吗?我的无垢者正打算享受战斗的乐趣呢。”她望向灰虫子,灰虫子点点头。格拉兹旦夸张地耸耸肩。“若您要的是鲜血,那就让它流淌。听说您解放了阿斯塔波的太监,其实自由对无垢者而言,如同帽子之于鱼。”他朝灰虫子微笑,但太监像石雕般毫无反应,“活下来的,我们将再次奴役,并用来从那帮乌合之众手里夺回阿斯塔波。我们也可以让您当奴隶,不要怀疑,在里斯和泰洛西的青楼,人们会为跟最后的坦格利安上床而慷慨解囊。” “你知道我是谁,很好。”丹妮温和地说。 “对于蛮荒愚昧的西方有所了解,是我引以为豪的一件事。”格拉兹旦展开双手,以示安抚,“我们何必恶言相向?没错,您在阿斯塔波干下野蛮的行径,但我们渊凯人宽大仁慈,对此并不耿耿在意。陛下,您跟我们既无争执,又为何要将力量浪费在我们坚固的城墙上呢?为了夺回您父亲远在维斯特洛的王座,您难道不需要每个人手吗?渊凯祝愿您的努力取得成功,为表诚意,我们带来了礼物。”说罢他击掌示意,两名随从抬上来一个镶青铜和黄金的沉重雪松木箱,置于她脚边。“五万金马克,”格拉兹旦平静地说,“给您,象征渊凯贤主大人们的友谊。慷慨赠予的金钱肯定比流血抢夺来的便宜,不是吗?听我说,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带上这箱子离开吧。” 丹妮用穿拖鞋的小脚推开箱盖。正如使节所述,里面装满金币。她抓了一大把,任由它们从指间滑落翻滚,明亮闪耀,其中大多数是新铸的,一面刻有阶梯形金字塔,另一面是吉斯的鹰身女妖。“非常漂亮,不知我夺下你的城市之后,会找到多少这样的箱子?” 对方咯咯傻笑:“一个也没有,因为您永远做不到。” “我也给你一件礼物。”她“砰”的一声关上箱子,“三天时间。第三天早上,送出你们所有的奴隶。记住,是所有人。给男女老少每人一件武器,外加他们能随身携带的食物、衣服、钱币和其他物品。允许他们自由地从主人财产中挑选,作为多年服务的报酬。等所有奴隶离开后,你们要打开城门,准我的无垢者进入,搜查你们的城市,以确保没人继续受到奴役。只要你们乖乖照办,渊凯便不会遭受焚烧劫掠,你们自己也将毫发无损。贤主大人们可以作出贤明的决定,得到想要的和平,你怎么说?” “我说,你疯了。” “是吗?”丹妮耸耸肩,“dracarys!” 龙顿时回应。雷哥嘶嘶尖叫,吐出烟雾,韦赛利昂拍打翅膀,而卓耿喷出旋转的红黑火焰。焰苗触及格拉兹旦托卡长袍的下摆,顷刻之间丝绸便燃烧起来,使节绊倒箱子,金币流泻到地毯上,他一边大声咒骂,一边拍打手臂,直到白胡子将一桶水浇来,熄灭了火焰。“你发誓保证我的安全!”渊凯使节哀号。 “渊凯人就这么在乎一件烧焦的托卡长袍?我可以给你买件新的……只要你们肯在三天后送出奴隶,否则休怪卓耿给你一个更热情的吻!”她皱皱鼻子,“你尿裤子了,拿着金币走吧,务必确保贤主大人们听到我的口讯。” 格拉兹旦·莫·厄拉兹伸出一根手指指着她。“你会为你的傲慢自大后悔的,婊子,你以为这些小蜥蜴可以保你平安吗?我保证,他们敢接近渊凯城一里格之内,就会教满天箭矢射下来。告诉你,屠龙没那么难!” “比杀奴隶贩子难。三天,格拉兹旦,告诉他们,只有三天时间。第三天结束时,不管是否为我打开城门,我都会兵临渊凯。” 渊凯使团离开营地时夜幕已完全降临。今晚可能是个阴沉的夜,无星无月,寒冷潮湿的风自西方吹来。好一个黑夜,丹妮心想,四周到处燃烧着火堆,犹如小小的橙色星辰,遍布山丘和原野。“乔拉爵士,”她说,“召唤血盟卫。”丹妮坐到一堆垫子上等待,她的龙围绕在旁边。当他们集合起来之后,她说:“离午夜后一小时应该还早。” “是,卡丽熙,”拉卡洛说,“到时候干什么?” “进攻。” 乔拉·莫尔蒙爵士皱起眉头:“您告诉过那些佣兵——” “——明天要答复,至于今晚,我没作任何保证。暴鸦团将争论我的提议,次子团则会喝我送给梅罗的美酒,直到人事不省,而渊凯人相信他们有三天时间,我们就在黑暗掩护下发动袭击。” “但他们有斥候。” “黑暗中,只会看到数百堆燃烧的营火,”丹妮说,“此外什么也发现不了。” “卡丽熙,”乔戈说,“由我来对付这些斥候。他们不是骑兵,只是骑马的奴隶贩子。” “就这么办,”她赞同,“我想我们应该三面攻击。灰虫子,你的无垢者从左右两边出动,而我的寇们带领骑兵呈楔形队列强行突破中路。奴兵在骑马的多斯拉克人面前绝对抵挡不住。”她微笑,“当然,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战争之道。你们怎么想,大人们?” “我认为您确是雷加·坦格利安的妹妹。”乔拉爵士的微笑中挂着几许无可奈何。 “没错,”白胡子阿斯坦说,“您也确是一位女王。” 他们花一个小时确定所有细节。最关键也最危险的时刻开始了,丹妮心想,指挥官们正带着命令离开,她只能祈祷黑夜足以隐藏准备行动,不让敌人发现。 接近午夜时分,乔拉爵士推开壮汉贝沃斯闯入,吓了她一跳。“无垢者抓到一名试图潜入营地的佣兵。” “间谍?”这让她惊怕。抓到一个,还有多少溜走了呢? “他宣称带礼物来献给您。是中午接见过的那蓝发黄衣小丑。” 达里奥·纳哈里斯。“原来他……带进来,我要听听他怎么说。” 被放逐的骑士将他带进来时,她不禁自问为何此两人竟如此迥异:泰洛西人肤色白皙,乔拉爵士却黑黝黝的;泰洛西人身体柔软,骑士则结实强壮;泰洛西人有顺滑的卷发,另一个却是光头;泰洛西人皮肤光洁,莫尔蒙却体毛丛生。她的熊骑士衣着朴素,而这家伙打扮得连孔雀都相形见绌——尽管此次造访时,已在明黄色华服外罩了一件厚厚的黑斗篷。他肩头挎着一个沉重的帆布包裹。 “卡丽熙,”泰洛西人大喊,“我带来了礼物和好消息。暴鸦团是您的了!”他微笑时,一粒金牙在口中闪耀,“达里奥·纳哈里斯也是您的了!” 丹妮半信半疑。若泰洛西人是间谍,这番声明就是为保住脑袋,而想出的孤注一掷的对策。“普兰达·纳·纪森和萨洛怎么说?” “不用管他们。”达里奥倒转包裹,光头萨洛和普兰达·纳·纪森的脑袋掉出来,滚到地毯上,“献给真龙女王的礼物。” 韦赛利昂嗅嗅从普兰达脖子上渗出来的血,然后吐出一团火焰,正喷在死人脸上,毫无血色的脸颊焦黑起泡,烤肉的味道让卓耿和雷哥蠢蠢欲动。 “你干的?”丹妮不自在地问。 “当然啦。”即使她的龙让达里奥·纳哈里斯不安,他也隐藏得很好,似乎只把他们当成三只逗弄老鼠的小猫。 “为什么?” “因为您太美啦。”他那双有力的大手、冷酷的蓝眼睛和大鹰钩鼻让她隐隐约约联想起某种凶狠威武的猛禽。“事实上,普兰达说了很多,有用的却没一句。”细细看来,他服饰虽豪华,却历经磨损,靴子上有片片盐渍,指甲涂的釉彩斑驳掉落,蕾丝被汗水污染,而且她看出他斗篷下摆有磨痕。“萨洛只会抠鼻子,好像他的鼻涕是黄金。”他站在那里,双腕交叉,手掌搭在剑柄上:左边一把弯曲的多斯拉克亚拉克弯刀,右边一柄密尔细剑,它们的柄是一对相配的黄金女人像,赤身裸体,神态放荡。 “好漂亮的一对剑,这是你的拿手武器?”丹妮问他。 “倘若死人可以说话,普兰达和萨洛会亲口告诉您我的能量。没有爱过一个女人,没有杀死一名对手,没有吃上一顿精美的大餐,我便不算是活过一天……而我活过的天数若群星一样数不胜数。杀戮在我手中变成华丽的艺术,世上许许多多的杂耍艺人和火舞者向诸神哭泣,但求有我一半的敏捷和四分之一的优雅。我乐意向您背诵死于我刀下之人的名单,但不等我说完,您的龙就会长得如城堡般巨大,渊凯的墙垒则会崩裂成黄色尘土,冬季来了又去,去而复返。” 丹妮哈哈大笑,她喜欢这个达里奥·纳哈里斯的夸夸其谈:“那么,请拔出你的剑,宣誓为我效劳。” 眨眼工夫,达里奥的亚拉克弯刀已然出鞘,其降顺礼节同样夸张,他猛扑而下,脸贴她的脚趾。“我的宝剑是您的。我的生命是您的。我的爱情是您的。我的血液、我的身躯和我的歌谣,统统都是您的。无论生死,我都愿遵从您的命令,美丽的女王。” “好好活下去,”丹妮说,“今晚为我而战。” “这不明智,女王陛下。”乔拉爵士冰冷严苛地瞪着达里奥,“战斗胜利之前,该把这家伙紧紧看守住。” 她考虑了一会儿,摇摇头:“若他可以带给我们暴鸦团,定能让敌军大吃一惊。” “若他背叛您,吃惊的就是我们!” 丹妮再次低头看那佣兵。他给她一个微笑——是那种让她涨红了脸,扭过头去的微笑。“他不会的。” “你怎知道?” 她指指那团焦黑的血肉,她的龙正一口接一口地吞食:“我认为这是证据,足以证明他的诚意。达里奥·纳哈里斯,让你的风暴乌鸦们做好准备,我军发动进攻之后,立刻掩袭渊凯人后方。你能安全返回吗?” “若被逮住,我就说是去探察情报的,并且没发现什么。”泰洛西人站起身来,鞠了一躬,然后迅速离开。 乔拉·莫尔蒙爵士没走。“陛下,”他直截了当地说,“这是个错误。我们对此人一无所知——” “我们知道他是个厉害的战士。” “厉害的空谈家。” “他给我们带来了暴鸦团。”噢,他的蓝眼睛…… “五百名忠诚堪虞的佣兵。” “如今是非常时期,不能苛求绝对忠诚。”丹妮提醒他。况且我还要经历两次背叛,一次为财,一次为爱。 “丹妮莉丝,我年纪是你的三倍,”乔拉爵士续道,“见识过虚伪的人心,值得信赖的人少之又少,反正达里奥·纳哈里斯绝不会是其中之一。你瞧,他连胡子都染了假色。” 这话惹恼了她:“而你的胡子是真的,想说这个吗?只有你才是我唯一应该信赖的人?” 他僵硬起来:“我没这么说。” “你每天都在说。俳雅·菩厉是个骗子,札罗是个阴谋家,贝沃斯自吹自擂,阿斯坦包藏祸心……你当我还是黄花闺女,听不出你话里有话?” “陛下——” 她从他面前闯过去。“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比韦赛里斯更好的兄长。你是我的首席女王铁卫,我军队的总司令,我最有价值的顾问,我的左右手。我尊敬你,珍惜你——但对你没有向往,乔拉·莫尔蒙,我厌倦了你试图将世上所有男人从我身边赶开的举动,好让我必须并且只能依靠你一人。这没用,不会让我更爱你。” 她刚开口时,莫尔蒙涨红了脸,但等丹妮说完,他的面色再度转为苍白。被放逐的骑士像石头般一动不动地站着。“我无条件服从女王陛下的命令。”他简短而冷淡地说。 他俩之间的这种状况让丹妮很不自在。“是的,”她说,“女王陛下‘命令’你立刻前去指挥无垢者,爵士先生,你有场仗需要赢。” 等他走后,丹妮坐倒在枕垫上,靠着她的龙。她不想如此激烈地对待乔拉爵士,但他无止境的猜疑最终唤醒了睡龙之怒。 他会原谅我的,她告诉自己,我是他的君主。丹妮发现自己在反思他关于达里奥的看法,突然间感到非常孤独。弥丽·马兹·笃尔保证,她不会再次怀上孩子。坦格利安家族将在我这里终结。这让她感到悲哀。“你们是我的孩子,”她告诉三条龙,“我的三个勇猛的好小子。阿斯坦说龙活得比人长久,因此我死后,你们还将继续活下去。” 卓耿将脖子绕回来,咬啮她的手。他的牙齿非常锋利,但嬉戏时,从没弄破她的皮肤。丹妮笑着把他推得滚来滚去,直到他咆哮起来,尾巴像鞭子一样甩动。尾巴比以前长了,她注意到,明天还将变得更长。他们现在长得很快,长成后,我就等于有了翅膀。她可以骑在龙上,统领军队进入战场,就像在阿斯塔波时那样威风,但迄今为止他们还太小,无法承载人的体重。 午夜过后,沉寂笼罩着营地。丹妮跟女仆们一起留在大帐,而白胡子阿斯坦和壮汉贝沃斯担任警戒。等待最难熬。属于她的战斗正在进行,她却不能参与其中,反而坐在帐篷里无所事事,这让丹妮再次感觉自己是个半大孩子。 时间像乌龟一样缓缓爬行,即使姬琪为她揉肩,舒展绷紧僵硬的筋骨,她仍无法安寝。弥桑黛提出给她唱一首《和平之民》的催眠曲,但丹妮摇摇头。“把阿斯坦找来。”她说。 老人到来时,她在自己的赫拉卡毛皮中蜷成一团,毛皮陈腐的气味令她想起卓戈。“当人们为我而战、为我而死时我睡不着,白胡子,”她说,“可以的话,再告诉我一些关于我哥雷加的事。我很喜欢你在船上讲他如何下决心成为战士的故事。” “陛下您太客气了。” “韦赛里斯说我们的哥哥曾赢得许多比武的胜利。” 阿斯坦恭谦地低下白发苍苍的脑袋:“我没资格质疑陛下的话……” “难道不是吗?”丹妮尖刻地反问,“告诉我真相。这是命令。” “雷加王子的英勇无可置疑,却很少参加比武竞技。他不若劳勃或詹姆·兰尼斯特这般喜欢金铁之声,只在必要时才动刀剑,并把那当成世界所赋予的任务。他武艺出众,因为做每样事都出众,那是他的天性,但未能从打斗中获得喜乐。人们说他钟爱竖琴远甚于长枪。” “他一定赢得过某些比武的胜利。”丹妮失望地道。 “王太子陛下年轻时,曾有一回堂皇地出现在风息堡的比武会上,依次击败了史蒂芬·拜拉席恩大人,杰森·梅利斯特大人,多恩的红毒蛇和后来被证明是御林中臭名昭著的土匪头目西蒙·托因的神秘骑士。那天,他在与亚瑟·戴恩的比赛中折断了十二支长枪。” “那他是不是冠军?” “不是,陛下。这一荣誉归于一名御林铁卫的骑士,他在决赛中将雷加王子掀下马来。” 丹妮不想听雷加是如何被掀下马的:“我哥究竟赢过哪些比武的胜利?” “陛下。”老人犹豫地道,“他赢得了最最盛大的一次竞赛。” “那是哪一次?”丹妮催问。 “河安大人于神眼湖畔的赫伦堡举办的比武大会,就在错误的春天那一年。那次盛会举世瞩目。除马上长枪比武,还有按古老风俗举行的七方团体比武,以及弓箭与掷斧比赛、赛马和歌手的竞技,傀儡戏演出,外加许多宴会和娱乐。河安大人家财万贯,更兼出手大方,他宣布的丰厚奖金吸引了数百名挑战者。连您尊贵的父亲也亲临赫伦堡,而他之前已有多年未曾离开红堡。七大王国里最伟大的领主和最优秀的战士们齐聚一堂,驰骋沙场,却被龙石岛亲王抢尽了风头。” “可那次比武中,他给莱安娜·史塔克戴上了爱与美的皇后的桂冠!”丹妮道,“妻子伊莉亚公主也在场,我哥却将桂冠给了史塔克家的女孩,稍后还将她从未婚夫那儿拐走。他怎能那样做?多恩女子对他不好么?” “我这样的人无法评述您兄长心中所思,陛下。伊莉亚公主是位贤淑高贵的女士,然而身体一向脆弱。” 丹妮紧了紧肩头的狮皮。“韦赛里斯曾说都是我的错,因为我出生太晚啰。”她记得自己激烈地否认,甚至于告诉韦赛里斯,应该是他的错才对,因为他生下来不是女孩。为这侮辱,他狠揍了她一顿。“他说,如果我生得早些,雷加便可娶我,而不是伊莉亚,结果便完全不同。若雷加能从妻子那儿得到快乐,就无须追求史塔克家的女孩了。” “也许吧,陛下,”白胡子稍稍停顿片刻,“其实我不知雷加王子生来是否具有快乐的天性。” “你把他描绘得好凄惨。”丹妮抗议。 “不是凄惨,不是,但……雷加王子有一种忧郁,一种……”老人再度踌躇。 “说,”她催促,“一种……?” “……一种毁灭的感觉。他生于悲哀之中,女王陛下,一生都有阴影笼罩。” 关于雷加的出生,韦赛里斯只提过一次,也许那故事让他太过伤感。“盛夏厅的阴影始终纠缠着他,对吗?” “是的。然而盛夏厅也是王子最爱的地方,他会时而带着竖琴回去那里,不要御林铁卫的骑士跟随。他喜欢于星月之下睡在荒废的大厅,每次回来,都会写一首新歌。当你听他弹奏那把银弦古竖琴,感叹黎明、眼泪和逝去的君王时,不禁会觉得他是在歌唱自己以及自己所爱的人。” “那篡夺者呢?他也会唱伤感的歌吗?” 阿斯坦咯咯笑道:“劳勃?劳勃喜欢那些让他快乐发笑的歌,越低俗越好,而且只在喝醉时才唱,诸如‘一桶麦酒’、‘四十四只酒桶’或‘狗熊与美少女’之类。劳勃很——” 她的龙一齐抬头咆哮。 “有人!”丹妮一下跳将起来,紧抓着狮皮。她听见壮汉贝沃斯在外面吼了些什么,接着是其他人的嗓音,还有许多马匹的嘶鸣。“伊丽,去看看谁……” 帐门突然掀开,乔拉·莫尔蒙爵士走进来,满身尘土,血迹斑斑,但除此之外并无大碍。被放逐的骑士单膝跪倒在丹妮面前:“陛下,我为您带来了胜利的消息。正如您所料,暴鸦团倒戈,奴兵溃散,次子团则喝得酩酊大醉,无法作战。我们杀了两百敌兵,大多是渊凯贵族,他们的奴隶扔下长矛逃逸,佣兵则纷纷投降。总计抓到数千名俘虏。” “损失呢?” “十来个吧……可能还不到。” 她这才允许自己微笑:“起来,我英勇出色的大熊。抓住格拉兹旦了吗?抓住泰坦私生子了吗?” “格拉兹旦回渊凯传达您的条件去了。”乔拉爵士起身,“而梅罗发觉暴鸦团倒戈后就逃了。我已派人去追,擒他应该没问题。” “很好,”丹妮说,“不管佣兵还是奴隶,欢迎加入我方。若次子团有足够多的人愿意加入,就保持其编制完整。” 第二天,他们走完通往渊凯的最后三里格路。这座城市由黄砖筑成,而非红色,但其余景象跟阿斯塔波并无二致:同样剥落碎裂的城墙,阶梯形的金字塔,巨型鹰身女妖像坐落在城门上。城墙和塔楼上挤满十字弓兵和掷石手。乔拉爵士和灰虫子布置好军队,伊丽和姬琪则撑起大帐,丹妮坐下来等待。 第三天早上,城门开了,一列奴隶缓缓走出。丹妮骑上银马前去迎候。他们经过时,小弥桑黛告诉他们,应该把自由归功于“风暴降生”丹妮莉丝,不焚者,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龙之母。 “弥莎!”一个棕色皮肤的男人朝她呼喊。他肩上举着个孩子,一个小女孩,她也用尖细的嗓音高呼着同一个词:“弥莎!弥莎!” 丹妮看看弥桑黛:“他们喊什么?” “这是吉斯卡利语,古老而纯正。意思是‘母亲’。” 丹妮胸中一荡。我永远不会再怀上孩子,她记起巫魔女的话。于是她颤抖地高举双手。也许她微笑了。她一定是微笑了。因为那男人也露齿而笑,再次呼喊,其他人也跟着应和。“弥莎!”他们叫道,“弥莎!弥莎!”他们全体向她微笑,向她伸手,向她跪拜。有人喊“梅拉”,有人喊“伊勒亚”,或“魁瑟”,或“塔托”,但不管何种语言,都是同样的意思。母亲。他们叫我母亲。 诵喝声渐渐增强,渐渐蔓延,渐渐膨胀。响亮的和声惊吓了她的坐骑,那匹母马往后退去,摇晃着脑袋,甩动着银灰色的尾巴;响亮的和声震撼了渊凯的黄色城墙,每一刻都有更多奴隶从城门里鱼贯而出,走过来跟着一起欢呼。此时此刻,他们都朝她奔跑,推推搡搡,磕磕绊绊,想要触碰她的手,抚摸银马的鬃毛,亲吻她的腿脚。她可怜的血盟卫无法把他们全部挡住,连壮汉贝沃斯也沮丧地嘀嘀咕咕发牢骚。 乔拉爵士催她快走,但丹妮记起不朽之殿里的景象。“他们不会伤害我,”她告诉他,“他们是我的孩子,乔拉。”她纵声大笑,后跟夹马,朝人群骑了过去,头发里铃铛叮当作响,象征甜美的胜利。她先是疾走,然后小跑,接着如风一般飞驰,任由辫子在身后飘荡。获得自由的奴隶们在她面前分开。“母亲!”百人、千人、万人一起高呼。“母亲!”他们齐齐颂唱,随她奔过,手指扫过她的腿,“母亲,母亲,母亲!” 191.第191章 艾莉亚 当她看到远方出现高山的形影,在下午的太阳底闪着金光,便立即明白又回到了高尚之心。 日落时分,他们登上峰顶,在这所谓“不会受伤害”的地方扎营。艾莉亚跟贝里伯爵的侍从艾德一起绕鱼梁木树墩行走,后来又并肩站在其中一个树墩上注视着西方最后一缕光线褪去。从此高处,她看到北方有团汹涌的风暴,但高尚之心矗立在冰雨上方。然而它并不能凌驾于风之上,阵风猛烈吹拂,好似有人在拉扯她的斗篷,只是转身望去,根本毫无人影。 鬼魂,她记起来,高尚之心有鬼魂出没。 土匪们在山顶烧了个大火堆,密尔的索罗斯盘腿坐在旁边,凝视进火焰深处,仿佛世上旁无他物。 “他干什么?”艾莉亚问艾德。 “他有时能从火焰里看到东西,”侍从告诉她,“比如过去、未来,或发生在遥远地方的事。” 艾莉亚眯起眼睛注视着火堆,看看自己能否看到红袍僧所见的东西,但那只能让眼睛流泪,不一会儿,她就将视线移开了。詹德利也盯着红袍僧。“你真的可以从火里面看见未来?”他突然问。 索罗斯将视线从火堆上移开,叹了口气。“此时此地不行,但有时候,我能做到,这是光之王赐予我的能力。” 詹德利看起来很怀疑。“我师父说你是个酒鬼,骗子,是全世界最差劲的僧侣。” “真不厚道。”索罗斯咯咯笑道,“虽然是事实,但真不厚道。你师父是谁?我认识你吗,孩子?” “我是武器师傅托布·莫特的学徒,他在钢铁街做生意,你经常向他买剑呢。” “就是这样。他收我两倍价格,然后骂我将它们点燃。”索罗斯哈哈大笑,“你师父说得对,我不是什么正派牧师,作为八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被父亲给了红神庙,并非我自己选择的道路。我诵读祷词,学习法术,但也常带头扫荡厨房,还教人不时发现床上藏有女孩。真淘气的女孩,我从不知她们是怎么跑上床的。” “然而我很有语言天赋,而且盯着圣火看的时候,呃,有时会看见某些东西。尽管如此,仍旧算个累赘,没有太大价值,因此才被他们送去君临,负责将光之王的信仰传播到沉迷于七神的维斯特洛。他们认为伊里斯国王这么喜欢火,也许有机可乘,只可惜,那帮火术士的伎俩比我高明。” “但劳勃国王喜欢我。我头一回参加团体比武就拿着一把火焰剑,教凯冯·兰尼斯特的马人立起来,将他掀翻在地,陛下笑得如此厉害,我觉得他肚子都快爆炸了。”红袍僧侣一边回忆一边微笑,“然而不该如此对待钢材,你师父又说对了。” “火焰吞噬一切,”贝里伯爵站在他们后面,声音中的某种东西让索罗斯立即沉默,“吞噬一切,等它过去,什么也不留下。什么也不留下。” “贝里。亲爱的朋友。”僧侣碰碰闪电大王的前臂,“你说什么?” “不过是说过的话。六次,索罗斯?六次太多了。”他突然转过身去。 当晚的风就像狼嗥,而西方远处有些真正的狼在教授风如何嗥叫。诺奇、安盖和月镇的梅利守夜,艾德、詹德利和其他人都睡得很熟,艾莉亚窥到有个小小的苍白身影从马匹后面潜出来,倚着一根疙疙瘩瘩的黑拐杖,稀疏的白发狂乱地飞舞。那女人不超过三尺高,火光令她眼睛闪着红芒,就像琼恩的狼。他就叫白灵嘛。艾莉亚偷偷靠近,跪下来观察。 矮女人不请自来地坐到火堆旁,索罗斯、柠檬和贝里伯爵也在。她用灼热的眼睛斜睨他们:“余烬和柠檬又来造访了,还有死尸之王陛下。” “不吉利的名字。我叫你不要用它。” “是的,你说过,但你身上确实散发出强烈的死亡气息,大人。”她只剩一颗牙齿,“给酒,否则我就走。这身老骨头,刮风就关节疼,而此地这么高,风从来不停。” “一枚银鹿报答您的梦,夫人,”贝里伯爵严肃而又谦恭地说,“若您有新消息,就再加一枚。” “这银鹿既不能吃,也不能骑。我说,一袋酒换我的梦,那穿黄斗篷的傻大个给我一个吻,换我的消息。”矮个女人喋喋不休,“对,湿乎乎的吻,用点舌头。太久了,太久了……他嘴里有柠檬的味道,而我嘴里是骨头的气息。我太老了。” “是啊,”柠檬抱怨,“你太老了,享受不了美酒和亲吻。我最多拿剑背砸打你几下,老太婆。” “唉,头发一把一把掉下,好像有千年之久,没人亲吻过我。变这么老真辛苦啊。好吧,那我要一首歌,七弦汤姆唱的歌,换消息。” “汤姆会给您唱歌。”贝里伯爵承诺,说完亲自将酒袋递给她。 矮个女人喝了一大口,酒从下巴滴落。她放下袋子,用满是皱褶的手背擦擦嘴,“劣酒换坏消息,能比这更合适吗?国王死了,对你们来说,够坏的吧?” 艾莉亚的心卡在喉咙口。 “妈的,哪个国王,老太婆?”柠檬质问。 “水里那个,海怪国王,大人们。上回我梦到他会死,这次他真的死了,而铁乌贼们开始自相残杀。噢,霍斯特·徒利公爵也死了,不过你们知道,对吗?山羊独坐在诸王之殿里发高烧,而大狗前来攻打。”老妇人边挤压酒袋边将它举到唇边,又喝一大口。 大狗。她指猎狗?他哥哥魔山?艾莉亚无法确定。他们有相同的徽纹,黄底上三条黑狗。她的祈祷名单中一半和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有关:波利佛、邓森、“甜嘴”拉夫、“记事本”,外加格雷果爵士本人。也许贝里大人会把他们统统吊死。 “我梦到一头狼在雨中嗥叫,但无人倾听他的不幸,”矮个女人续道,“我梦到一阵刺耳的喧闹,闹得头都快炸了,其中有鼓点、号角、笛子及尖叫,但最悲哀的是小铃铛的声响。我梦到一位少女参加宴会,她头发里有紫色的毒蛇,致命的汁液从它们牙齿上滴落。稍后,我又梦到那位少女在冰雪城堡外杀了一个无敌的巨人。”她突然转头,朝黑暗中的艾莉亚微笑,“在我面前藏不住的,孩子。走近些,快点。” 听她这么说,艾莉亚觉得仿佛有无数冰冷的手指伸进脖子里。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提醒自己,于是站起身来,小心翼翼地靠近火堆,其间踮着脚尖,随时准备逃走。 矮个女人用暗红色的眼睛打量她。“我看见你了,”她低声道,“我看见你了。小狼孩。血孩子。我还以为死亡气息来自于伯爵大人……”她开始抽泣,瘦小的身体不断颤抖,“你怎能来到我的山冈上?太残忍,太残忍了!我已在盛夏厅尝尽悲哀,不想再感受你的。滚开吧,黑心脏,滚开!” 她声音里充满恐惧,甚至让艾莉亚退开一步,怀疑这老妇人是不是疯了。“别吓这孩子,”索罗斯抗议,“她是无辜的。” 柠檬斗篷摸摸破裂的鼻子:“妈的,别太肯定。” “她明早就跟我们一起离开,”贝里伯爵向矮个女人保证,“我们带她去奔流城,把她送回母亲身边。” “不,”矮个女人说,“错了。三河地区现由黑鱼掌管……要找她母亲,得去孪河城,那儿有场婚礼。”她咯咯傻笑,“看进你的火里面去,粉红袍子的和尚,你会明白的。但不是此时此地,在这儿你什么也看不到,因为这地方仍属于旧神……他们跟我一样在此徘徊,颓败衰落,但没消亡。他们不喜欢火焰。橡树结橡果,橡果生橡树,而鱼梁木树墩保留着所有记忆——他们记得先民擎火炬来到此处。”她连吞四大口,喝光最后一点酒,然后将酒袋扔开,用拐杖指着贝里伯爵。“现在,我要我的报酬,我要听听你答应过的歌。” 于是柠檬叫醒躺在毛皮下的七弦汤姆,歌手一边打哈欠,一边被带到火堆旁,手里拿着木竖琴。“同一首歌?”他问。 “噢,是的,我的珍妮的歌。还能有别的吗?” 歌手开始演唱,矮个女人闭上眼睛缓缓地前后摇摆,一边低吟歌词,一边声声啜泣。索罗斯紧紧抓住艾莉亚的手,将她拉到旁边。“让这老婆子安静地享受她的歌吧,”他说,“她已别无所有了。” 我对她没有恶意,艾莉亚心想。“她说孪河城是什么意思?我母亲在奔流城呀,不是吗?” “应该是。”红袍僧揉揉下巴底,“她说有一场婚礼,呃,我们会弄明白。放心,不管她在哪里,贝里伯爵都能找到。” 不久后,闪电将天空撕裂,雷声于山间滚动,雨水倾注而下,模糊了视线。矮个女人跟出现时一样突然地消失,而土匪们收集树枝,搭起简陋的遮篷。 雨下整夜,到得早晨,艾德、柠檬和磨坊主瓦特醒来时都说冷,瓦特连早餐都吃不下,而小艾德一会儿发烧,一会儿打战,皮肤摸起来黏黏的。诺奇告诉贝里伯爵,往北半日骑程有个废弃的村庄,可以在那休息避雨。于是他们不情不愿地上马出发,行下巨峰。 雨没减弱。人马穿过树林和原野,蹚过高涨的小河,湍急的水流直达马肚子。艾莉亚拉起兜帽,趴低身子,虽然通体湿透,一阵阵地颤抖,却毫不示弱。很快,梅利和墨吉开始跟瓦提一样剧烈咳嗽,而可怜的艾德每多走一里地就变得愈加痛苦。“戴上头盔,雨点敲打铁皮让我头疼,”他抱怨,“但摘下头盔,头发就会浸满水,粘在脸上,还钻进嘴巴里。” “你有匕首,”詹德利建议,“若头发这么讨人厌,就把那该死的脑袋剃光。” 他不喜欢艾德。这侍从对艾莉亚似乎还不错,也许有点害羞,但脾气很好。她常听说多恩人都是小个子、黑皮肤,长着黑头发和小小的黑眼睛,但艾德有蓝蓝的大眼睛,颜色如此之深,近乎于紫。他的头发也挺漂亮,白金色,犹如灰烬和蜂蜜的结合。 “你当贝里伯爵的侍从多久了?”她问,好让他分心,别那么痛苦。 “他跟我姑母订婚时将我收为侍卫。”他边咳嗽边回答,“那时我七岁,十岁时,他将我提升为侍从。我在长枪比武上得过奖。” “我没学过长枪,但可以用剑打败你,”艾莉亚说,“你杀过人吗?” 这话似乎吓了他一跳:“我才十二岁耶。” 我八岁时就杀了一个男孩,艾莉亚差点出口,旋即觉得不妥。“嗯,但你打过仗。” “是的,”他听起来并不怎么以此为豪,“在戏子滩,贝里伯爵掉进河里,是我将他拖到岸上,让他不被淹死,然后拿着剑守在他身旁。可我根本没和敌人交手,大人身上戳了一支断裂的长枪,因此没人在意。等我们重新集结,格林·杰钦帮忙把大人拉到马背上。” 艾莉亚想起君临城的马童,想起赫伦堡那个被割喉的卫兵,想起湖畔庄园外亚摩利爵士的手下。她不知威斯和奇斯威克算不算,还有因黄鼠狼汤而死的那些……突然间,她感到非常悲哀。“我父亲也叫艾德。”她说。 “我知道。我在首相的比武大会上见过他,本想上前跟他说话呢,却想不出说什么。”艾德在斗篷下颤抖,淡紫色长斗篷浸满了水,“您也在比武大会上吗?我看到您姐姐在那儿,洛拉斯·提利尔爵士送她一朵玫瑰。” “她告诉我了。”一千年前的往事,“她的朋友珍妮·普尔爱上了你们的贝里伯爵。” “他跟我姑母订婚了。”艾德有些不安,“但那是从前。在他……” ……死之前?她心想,艾德的声音逐渐减弱,变成窘迫的沉默。马蹄在泥泞中踩踏,发出黏糊糊的声音。 “小姐?”艾德最后道,“您有个庶出的哥哥……琼恩·雪诺?” “他在长城的守夜人军团服役。”也许我该去长城,而不是奔流城。琼恩不会在乎我杀了谁,或者我梳不梳头发……“琼恩的模样跟我很像,尽管他是私生子。他以前常弄乱我的头发,叫我‘我的小妹’。”艾莉亚最想念琼恩,单单说出他的名字就让她伤心。“你怎么知道琼恩?” “他是我的乳奶兄弟。” “兄弟?”艾莉亚不明白,“但你来自多恩,怎会跟琼恩是亲戚?” “是乳奶兄弟,无血缘关系的。我小时候,母亲大人没有奶水,不得不让薇拉喂奶。” 艾莉亚完全糊涂了:“谁是薇拉?” “琼恩·雪诺的母亲,他没告诉您吗?她为我们效力有好多好多年,从我出生以前就开始。” “琼恩从不知道他母亲是谁,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艾莉亚警惕地看了艾德一眼,“你认识她?真的?”他在开我玩笑?“如果你撒谎,我就揍你的脸。” “薇拉是我的乳母,”他严肃地重复,“我以我家族的荣誉起誓。” “你的家族?”真笨!他是个侍从,当然有家族,“你到底是谁啊?” “小姐?”艾德似乎很窘迫,“我是艾德瑞克·戴恩……星坠城领主。” 詹德利在身后发出呻吟。“领主与小姐。”他用厌恶的语气叫道。艾莉亚顺手从树枝上摘下一颗干瘪的酸果朝他丢去,砸在那颗笨钝的牛脑袋上。“噢,”他说,“好疼。”他摸摸眼睛上方,“哪门子小姐会朝百姓扔东西啊?” “坏的那种,”艾莉亚说,突然感到几分懊悔,连忙转回头面对艾德,“抱歉,我不知您的身份,大人。” “是我的错,小姐。”他非常礼貌。 琼恩有个母亲。薇拉,她叫薇拉。她得记住,下次见面就可以告诉他。她不知琼恩是否还会叫自己“我的小妹”。我已经不小了。他得换个称呼。或许等到了奔流城,就给琼恩写封信,把艾德·戴恩说的告诉他。“有个亚瑟·戴恩,”她记起来,“是什么‘拂晓神剑’。” “我父亲是亚瑟爵士的哥哥,还有个妹妹亚夏拉小姐——但我从来不认识她,她在我出生之前,就从白石剑塔顶跳进了大海。” “她为何这么做呀?”艾莉亚惊讶万分地问。 艾德看上去很小心,似乎害怕艾莉亚也朝自己扔东西。“您父亲大人没告诉过您吗?”他问,“星坠城的亚夏拉·戴恩小姐?” “没有。他认识她?” “劳勃成为国王之前,她在赫伦堡与您父亲和他的兄弟姐妹们相遇,那一年是错误的春天。” “哦,”艾莉亚不知该说什么,“她为什么要跳进海里呢?” “因为她的心碎了。” 珊莎会为真爱而叹息流泪,但艾莉亚觉得那很笨。当然,她不能这么对艾德讲,不能这么说他的亲姑母。“是有人让她心碎吗?” 他犹豫不决:“也许我不该……” “告诉我嘛。” 他惴惴地看着她。“据我姑母阿莉里亚说,亚夏拉小姐和您父亲在赫伦堡相爱——” “不会的。他爱我母亲大人。” “我肯定他很爱,可是,小姐——” “他只爱她一个。” “那他一定是在白菜叶子底下找到的私生子。”詹德利在后面说。 艾莉亚希望再有一粒酸果可以扔到他脸上。“我父亲是个重荣誉的人,”她气恼地强调,“而且我们又没跟你说话。你干吗不回石堂镇,让那个女孩子敲响你的笨钟呢?” 詹德利不予理会。“至少你父亲将私生子抚养长大,不像我父亲,我连他名字都不清楚。但我敢打赌,他是个臭烘烘的醉鬼,就跟我母亲从酒馆里拖回家的其他男人一样。每次她生我气时都会说:‘若你父亲在,就会狠狠揍你。’关于他我只知道这些。”他啐了一口。“嗯,如果他现在过来,也许我会狠狠揍他。我想他该是死了,而你父亲也死了,所以他跟谁睡觉又有什么关系呢?” 对艾莉亚而言,那有关系,尽管她说不出究竟是为什么。艾德试图为冒犯她的事道歉,但艾莉亚不想听,她用膝盖一顶马儿,离开两个男孩。射手安盖在前方不远处骑行。她赶上去:“多恩人爱说谎,对不对?” “他们以此闻名天下。”弓手咧嘴笑道,“当然,他们也这样指责我们边疆地人,仅此而已。有什么问题吗?艾德是个好小子……” “他是个笨蛋,骗子!”艾莉亚离开小路,跃过一根腐烂的树木,踏进河床,溅起水花,对背后土匪们的呼喊置之不理。他们不过想继续撒谎。她想逃离他们,但对方人太多,而且熟悉地形。如果铁定被抓,逃走又有什么用呢? 最后是哈尔温骑到她边上。“你想上哪儿去,小姐?你不该独自跑开,森林里有狼群,还有更糟糕的东西。” “我才不怕,”她说,“那个叫艾德的男孩说……” “对,他也告诉了我。亚夏拉·戴恩小姐。这是个老故事,我在临冬城就听过一次,那时跟你差不多大呢。”他牢牢抓住她坐骑的缰绳,圈转过来,“我怀疑其中毫无真相可言。即使有,又怎样呢?你父亲艾德大人与这位多恩的小姐相遇时,他哥哥布兰登仍在世,并跟凯特琳女士订了婚,所以他的荣誉并未遭到玷污。比武大会是最令人热血沸腾的场合,也许某天晚上,某个帐篷,某次幽会,谁说得准呢?幽会,亲吻,也许不止于此,那又有什么害处呢?春天来了,至少当时他们那么想,而且彼此都没有婚约。” “但她自杀了,”艾莉亚不大确定地说,“艾德说她从一座塔上跳进了海里。” “她是自杀了,”哈尔温边领她回去边承认,“我敢打赌,那是因为悲伤,别忘记,她失去了哥哥,传奇的拂晓神剑。”他摇摇头,“随它去吧,小姐,他们都死了,所有人都死了,随它去吧……还有,到达奔流城后,千万不要把这些事告诉你母亲。” 村庄的位置跟诺奇讲的完全一致。他们在灰石马厩内宿营,那儿只有一半屋顶保留下来,却已比村里其他建筑物都多。这不是村庄,只余焦石与骨骸。“这里的居民都教兰尼斯特杀了?”艾莉亚边问,边帮安盖刷马。 “不。”他指点,“看看石头上的苔藓多厚。很久没人动过了。那儿有棵树从墙里长出来,看到了吗?这地方很久以前就被洗劫焚烧啦。” “谁干的?”詹德利问。 “霍斯特·徒利。”诺奇是个驼背的灰发瘦男子,出生在这附近。“这是古柏克伯爵的村子,当初奔流城宣布支持劳勃,古柏克仍忠于国王,因此徒利公爵带着火与剑杀来。三河之役后,老古柏克的儿子跟劳勃与霍斯特公爵讲和,但死者已矣。” 接着是沉默。詹德利古怪地看了艾莉亚一眼,然后转身梳理自己的马。外面雨下个不停。“我们生火吧,”索罗斯宣布,“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而且也潮湿得紧,不是吗?非常非常潮湿。” 幸运杰克砍下牲畜栏当木柴,同时诺奇和梅利收集起引火用的草秆。索罗斯亲自打燃火星,柠檬用大黄斗篷扇动,直至焰苗呼号盘旋。很快,马厩里变得热烘烘的。索罗斯盘腿坐在火堆前,凝视火焰深处,跟在高尚之心的时候一样。艾莉亚观察着他,其间他的嘴唇动了动,她觉得自己听见他低吟“奔流城”。柠檬边咳嗽,边拖着长长的影子来回踱步,而七弦汤姆脱下靴子,揉揉脚掌。“我疯了才回奔流城去,”歌手抱怨,“老汤姆从没在徒利家那儿交上好运。那莱莎赶我走山路,结果被月人部抢了马和钱财不说,更搭上所有衣服。谷地骑士至今还嘲笑我浑身上下一丝不挂,带着一把竖琴走回血门。他们逼我唱过‘命名日的男孩’和‘没勇气的国王’才打开城门,唯一的安慰是,有三个人给笑死了!从此以后,我再没去过鹰巢城,而且决不再唱‘没勇气的国王’,哪怕给我全凯岩城的金子——” “兰尼斯特,”索罗斯叫道,“咆哮的红色与金色。”他身子一晃,站了起来,走向贝里伯爵。柠檬和汤姆立即跟进。艾莉亚听不清他们说什么,但歌手不停地瞟她,而柠檬愤怒地一拳打在墙上。这时,贝里伯爵比个手势,让她过去。她老大不愿意,可哈尔温的手搭在背心,将她往前推。她走了两步,踌躇不前,充满恐惧。“大人。”她等着贝里伯爵发话。 “告诉她。”闪电大王命令索罗斯。 红袍僧侣在她身边蹲下。“小姐,”他说,“真主让我看到奔流城的景象。它仿如火海中的孤岛,而那火焰是腾跃的雄狮,有着长长的绯红爪子,猛烈地咆哮!一片兰尼斯特的海洋,小姐,奔流城很快将遭到攻打。” 艾莉亚感觉肚子挨了一拳。“不!” “亲爱的,”索罗斯说,“圣火中没有谎言。我能力有限,时而解读失误,但我认为这次没错:奔流城将被兰尼斯特家围困。” “罗柏会打败他们。”艾莉亚一脸固执,“像以前一样打败他们。” “你哥哥或许已经离开,”索罗斯道,“还有你母亲,我在圣火中没看到他们的脸。老太婆口中的婚礼,在孪河城举行……她有办法获得消息,真的,睡觉时鱼梁木会在她耳边低语。如果说你母亲去了孪河城……” 艾莉亚转向汤姆和柠檬:“如果你们不抓我,我已经到了奔流城,我已经到了家!” 贝里伯爵对她的爆发不予理会。“小姐,”他带着疲惫的谦恭道,“你有没亲眼见过你舅公?‘黑鱼’布林登爵士?或者他认识你?” 艾莉亚可怜地摇摇头。她听母亲谈起过黑鱼布林登爵士,但若真遇到过他本人,那也在很小的时候,根本不记事。 “黑鱼不可能为一个不认识的小女生付一大笔钱,”汤姆说,“徒利家的人个个多疑,迂腐不堪,多半认定我们是骗子。” “我们可以提出证据,”柠檬斗篷坚持,“她,或者哈尔温。奔流城离此很近,就把她扔到那儿去吧,收了钱,他妈的,就再也不用管了。” “如果被狮子围住怎么办?”汤姆反问,“他们巴不得把伯爵大人关进笼子,吊于凯岩城城头。” “我不会被抓。”贝里伯爵道。言下之意悬于空中。宁可战死。他们都听出来了,连艾莉亚也听出来了,尽管闪电大王没说出口。“然而,不能盲目行动,我要知道军队部署,狼和狮子两方面都要知道。沙玛了解一些情况,凡斯伯爵的学士知道得更多,而橡果厅就在附近。遣斥候打探期间,斯莫伍德夫人可以暂时提供住宿……” 他的话就像鼓点敲打在艾莉亚耳畔,突然之间超出了她的承受能力。她要奔流城,不要橡果厅;她要母亲和哥哥罗柏,不要斯莫伍德夫人,或者什么不认识的舅公。她转身向门口冲去,哈尔温试图抓她胳膊,但她侧身闪开,迅如蛇。 马厩外面,雨仍在下,西方远处闪着电光。艾莉亚竭尽最快速度飞奔,却不知要去哪里,只想一个人独处,远离人声,远离那些空洞的话语和无法兑现的承诺。我想去奔流城。是我自己的错,离开赫伦堡时带上了詹德利和热派,如果一个人就好了,如果一个人,才不会教土匪们逮住,而现在就可以跟罗柏和母亲团聚。他们根本不与我同一族群,如果是的话,决不会离开我。她踏过一摊泥水,溅起无数水花。有人喊她的名字,也许是哈尔温,也许是詹德利,但闪电后的雷鸣滚过山冈,淹没了他们的声音。闪电大王,她愤怒地想,他或许不会死,但他会撒谎! 左方某处传来马的嘶叫。原来离开马厩才不超过五十码呀?可感觉上连骨头都湿透了。她躲至一栋倒塌的房屋转角,希望长满苔藓的墙能遮挡雨水,却差点撞上一名哨兵。一只钢甲铁手紧紧攫住她胳膊。 “你把我弄痛了,”她一边在他掌握中挣扎,一边喊,“放手,我正打算回去,我……” “回去?”桑铎·克里冈的笑声如钢铁在石头上摩擦,“见鬼,小狼女,你是我的了。”他一只手将她提离地面,艾莉亚不停乱踢,桑铎·克里冈却浑不理会地拽她朝等在一旁的马儿走去。冷雨抽打着他们俩,冲走她的喊叫,艾莉亚能想到的只有他曾问过的那个问题:知道狗是怎样对付狼的吗? 192.第192章 詹姆 他的高烧始终未退,但断肢逐渐愈合,科本终于宣布手没有任何危险了。詹姆等得极不耐烦,只想将赫伦堡、血戏班和塔斯的布蕾妮统统抛下。一个真正的女人正在红堡里等他。 “我把科本也派去,一路照顾你回君临。”离别的那天清晨,卢斯·波顿补充,“他有一个美好的愿望,希望你父亲出于对他疗伤的感激,能迫使学城归还他的颈链,你父亲能要求学城归还他的颈链,为此将感激不尽。” “我们都有美好的愿望,如果他让我的手长回来,父亲会封他做大学士。” 铁腿沃顿负责护送,他直率、粗暴而残忍,打心眼里是位单纯的士兵。詹姆一辈子都在和这种人打交道。他们会服从杀人的命令,会乘战斗后的火气奸淫妇女,会四处烧杀掳掠,但一旦战事结束,也会默默还乡,放下长矛,拿起锄头,迎娶邻家的闺女,生出一大窝叽叽喳喳的孩儿来。这种人虽然无条件服从,却没有勇士团那种极其残暴邪恶的个性。 这个清晨,阴冷的灰色天幕预示着即将到来的雨,两队人马同时离开。伊尼斯·佛雷爵士的队伍已于三天前动身,沿国王大道,直向东北,波顿将随他而去。“三叉戟河涨了水,”他告诉詹姆,“连红宝石滩也不好过。你会替我向你父亲致以亲切问候的吧?” “如果你也替我向罗柏·史塔克致以问候的话。” “我会的。” 许多“勇士”聚在院子里干瞅着他们,詹姆策马跑过去:“佐罗,非常感谢你给我送行。帕格,提蒙,你们会想我吗?夏格维,没有临别的玩笑?忍心让我闷闷不乐地上路?罗尔杰,来和我吻别的吧?” “滚,残废。”罗尔杰道。 “悉听尊便。但请你们记住:我会回来的,兰尼斯特有债必还。”他调转马头,朝铁腿沃顿和他的两百精兵飞驰而去。 波顿大人将他打扮成威武的骑士,但少了右手,这副造型实在可笑。詹姆腰挂长剑与匕首,马鞍上有盾牌和头盔,暗褐色外套下穿着锁甲,但他不是傻子,不会佩戴兰尼斯特的雄狮纹章,更不会选择御林铁卫的纯白纹章——这本是他的权利。相反,他在军械库里找来一张破旧不堪、打扁砸烂的盾牌,上面隐约可见罗斯坦家族金银底色上的大黑蝠纹章。河安家来赫伦堡之前,罗斯坦家族是这里的强势领主,却在几世之中断子绝孙,所以不会有人出来抗议他盗用纹章。他不要当任何人的亲戚,任何人的敌人,任何人的护卫……换言之,他任何人都不是。 两支队伍结伴走出赫伦堡的小东门,六里之后,分道扬镳。沃顿率队沿神眼湖畔的小路南下,他决定不走国王大道,而是沿农间小道和打猎路径行进。 “国王大道比较快。”詹姆一门心思只想见着瑟曦,若行军速度够快,甚至能赶上乔佛里的婚礼呢。 “我不想惹麻烦,”铁腿说,“天知道国王大道上会有什么埋伏。” “可你无须害怕吧?手下整整两百人呢。” “不错,但别人的队伍也许更庞大。大人要我确保将你平安无恙地送回君临,我得遵令行事。” 这条路我走过,不出几里,望着湖边一座荒芜的磨坊,詹姆反应过来。当年那个磨坊小妹朝我羞赧微笑的地方,如今青草长得老高,他仿佛还听见磨坊主的叫喊:“去比武大会的路您走反啦,爵士先生!”好像我还不知道似的。 伊里斯国王为他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授职仪式。他穿着白色鳞甲,跪在国王帐前的青草地上,宣誓守护他的君主。全天下的人注目观瞻。当杰洛·海塔尔爵士扶他起身,为他系上御林铁卫的雪白披风时,响彻云霄的欢呼,至今声犹在耳。但那天夜里,伊里斯就翻了脸,他宣布自己无须七名铁卫的守护,命詹姆赶回君临去保护王后和小王子韦赛里斯。白牛自告奋勇地请求代他前往,以便他能参加河安大人的比武会,却被伊里斯一口回绝。“他不会取得任何荣耀,”国王说,“他现在是我的人,再不属于泰温。我叫他怎样,他就得怎样。我下令,他服从。” 这时,詹姆方才醒悟:为他赢得白袍的既非武艺和技能,亦非清剿御林兄弟会时的英勇。伊里斯看中他只为了侮辱他父亲,只为了剥夺泰温公爵的继承人。 即使到现在,事隔多年,想起那段时光,依旧让他痛苦。那天晚上,他披着崭新的白袍,骑着优良的骏马,连夜南下,去守护一个空空如也的城堡。少年热血,壮志难酬。他不止一次想把白袍脱下,高挂枝头,一走了之。但已经太迟了。他向着全天下发过誓,御林铁卫是要终生不渝的。 科本靠过来:“您手不舒服?” “我缺了手才不舒服。”黎明总是最难受的时光,因为在梦中,詹姆都能回复完整。半梦半醒间,他能感觉到手指的抽搐。这只是一场噩梦,内心的一部分喃喃自语,始终不肯相信现实,一场噩梦。梦,总是要醒的。 “昨晚的访客,”科本说,“您还喜欢么?” 詹姆冷冷地扫了他一眼:“你安排的?” 学士谨慎地笑道:“见您高烧退了不少,我猜您或许想来点小运动。皮雅技术很不错,对吗?而且她……心怀渴望。” 是的。当她溜进房间、飞快地脱个精光时,詹姆还以为是又一场梦。 直到女人钻进毯子,将他左手放到她乳房上,他才终于兴奋起来。她也是个可爱的尤物。“你来这里参加河安大人的比武大会,被国王陛下授予白袍时,我还是个小女孩,”她对他倾诉,“你好英俊,一袭白衣,大家都说你是个勇敢的骑士。后来我和许多男人睡过,每次都闭上眼睛,假装趴在我身上的是你,假装他们有你柔滑的皮肤和金黄的卷发。可是……可是我从没想过,居然能真的和你在一起。” 经过这番表白,要把她赶开真的不易,但詹姆强迫自己去完成。我这辈子没睡过别的女人,他提醒自己。“你替人放血后都派女孩去‘拜访’吗?”他问科本。 “不,瓦格大人经常把女孩派来我这儿。他要我先检查,自从那回……头脑发热喜欢上其中一个之后,他就再也不想来第二次。不过您放心,皮雅相当健康,您的塔斯女人也一样。” 詹姆锐利地望着他:“布蕾妮?” “对,那个壮女人,她的膜还没破。至少昨天晚上还没破。”科本忍俊不禁。 “他也让你检查她?” “当然。他……是个挑剔的主人,我们不妨这么说吧。” “赎金的关系?”詹姆继续问,“他父亲需要她还是处女的证明?” “您没听说哪?”科本一耸肩,“有只鸟儿从塞尔温伯爵那边过来,商议赎金的问题。暮之星提出用三百金龙交换他的女儿。我已告诉瓦格大人塔斯岛没蓝宝石,可他就是不相信,反而认定暮之星在耍他。” “三百金龙赎一个骑士,很公平的价码。山羊应该满足。” “山羊是赫伦堡领主,赫伦堡领主不许别人讨价还价。” 这消息让他烦躁,虽然他早已料到是这个结果。我的谎言保得你一时,保不了一世,妞儿。“如果她的膜像她全身其他部分那么坚强,山羊多半会被扭断命根子。”他开个玩笑。布蕾妮毫不柔弱,能承受几次强暴,詹姆判断,但若反抗过于强烈,难保瓦格·赫特不砍掉她的手脚,施以惩罚。就算他那样做了,又与我何干?如果不是这妞儿蠢猪似的固执,不肯把表弟的剑给我,我怎会落到右手被废的下场。他的第一击几乎砍断她的腿,不料却被接住,并接连遭遇反击。山羊很快就会见识到她那份古怪的强壮,他得小心,别被她咬断细脖子。呵呵,这难道不是美事一桩么? 詹姆陡然厌烦了科本的陪同,独自骑到队伍前方。一个叫纳吉的圆脸瘦小北方人高举着和平旗帜,走在铁腿之前:旗面乃是七彩条纹,连着七条长尾,举在一个顶端有七芒星的杆子上。“你们北方人不换一种和平旗帜?”他问沃顿,“七神对你们而言算什么呢?” “它们是南方的神。”队长道,“而我们需要与南方人的和平,要把你平安送回你父亲身边。” 我父亲,詹姆不知泰温公爵是否收到过山羊的赎金要求,是否看到过他腐烂的右手。一个不会用剑的剑客价值几何?凯岩城的全部金子?三百金龙?不名一文?父亲从不让情感影响理智。以前,泰温·兰尼斯特的父亲泰陀斯公爵逮捕过手下一名桀骜不驯的领主——塔贝克伯爵,能干的塔贝克夫人以牙还牙,擒走三位兰尼斯特家的人,包括年轻的史戴佛·兰尼斯特,当时他妹妹已和泰温订婚。“快快送还我的夫君和挚爱,否则我要他们三人付出代价。”高傲的夫人送信给凯岩城。少年泰温建议父亲将塔贝克伯爵砍成三截送回去,但泰陀斯公爵是只柔弱的狮子,最终放走了那蠢笨的塔贝克,迎回史戴佛——他后来结婚,生子,战死于牛津。泰温·兰尼斯特将一切看在眼底,记在心中,忍耐、铭记,犹如凯岩城的岩石……如今你不仅有了一个侏儒儿子,还多出一个残废儿子,父亲大人,你该有多恼怒啊…… 沿着小路,他们途经一个遭焚毁的村庄,它被烧看来都是一年多前的事了。房屋统统焦黑垮塌,田地里野草疯长,直到齐腰之高。铁腿要队伍在此停下饮马。这地方我也来过,詹姆站在井边等候时,默默地想。那座小旅馆如今只剩几块基石和一根烟囱,而我曾在里面喝过酒。记得那黑眼睛的小妹端来奶酪和苹果,店家满脸堆欢地宣布由自己请客。“御林铁卫的成员光临寒舍乃是无上的荣誉,爵士先生,”他笑道,“总有一天,我会给孙子讲述这个故事。”詹姆望着野草丛中的烟囱,不禁怀疑在这战乱岁月,店家还有没有孙子。他会告诉他们,弑君者就是在他这儿喝啤酒,吃奶酪和苹果的吗?这会不会成为他一生的羞耻?他不知道,只希望烧旅馆的人放过他孙子们的性命。 幻影手指又抽搐起来。铁腿建议稍作休息,生火,吃点东西,詹姆摇摇头:“我不喜欢这地方,走吧。” 傍晚,队伍离开湖泊,跟随一条有车辙的小路,穿越橡树和榆树的森林。等扎营时,断肢已酸痛得麻木,幸亏科本送来一袋安眠酒。沃顿忙着安排值更守夜,詹姆则在篝火边舒展身子,并将一块熊皮放在树桩上当枕头。妞儿一定会要他在睡前吃饱,如此才能保证力气,但他实在太累了,于是闭上眼睛,希望梦见瑟曦。高烧之梦如此鲜活…… 他发现自己赤身裸体,孤零零一人被敌人环绕,周围是透不过气来的石墙。这是凯岩城,他明白,察觉到头顶千钧的重量。我回家了,不仅如此,身体也恢复完好。 他举起右手,感觉到指尖的力量。和床上做爱的感觉一样,和沙场浴血的感觉一样。四根指头,一个拇指,我梦见自己残废,但那不是真的。陡来的宽慰使他浑身颤抖。我的手,完好无缺的右手,没人再能伤害我。 身边,有十来个穿长袍戴兜帽不见面容的高大黑影,手中握着长矛。“什么人?”他质问,“你们来凯岩城做什么?” 黑影们没有回答,只用矛尖捅他。他无路可逃,只能向下,穿过一个曲折的通道,踩着巨岩中凿出的台阶,不断向下,向下。不行,我得上去,他告诉自己,上去,不能再往下。下去做什么?他朦胧中预感到地底有毁灭等着他,黑暗和恐怖于彼潜伏,有东西要捉他。詹姆想停步,但身后的长矛一直尾随。若我手中有剑,你们都挡不住我。 一片空旷的黑暗中,台阶陡然消失,詹姆匆忙停步,差点摔进这无垠的虚无。矛尖不依不饶,戳着他的背,要把他推向地狱深渊。他厉声尖叫……摔得并不沉重,四肢着地,周围是软沙和浅水。记得凯岩城下有很多地下水的洞穴,但此地有些特别。“这是什么地方?” “你的地方。”一个声音在应和……不,那不是一个声音,而是一百个声音,一千个声音,自黎明纪元“机灵的”兰恩以来所有兰尼斯特的声音。其中最深沉的是父亲,在他身边站着姐姐,苍白而美丽,手持火炬。乔佛里在前面,那是他们的儿子,后面则有许许多多金发黑影。 “老姐,父亲带我们来这儿干吗啊?” “我们?不,弟弟,这是你的地方,你的黑暗。”她手中的火炬是整个洞穴里唯一的光明,是整个世界里唯一的光明,但她转身离去。 “不要走!”詹姆哀求,“不要离开我!”大家都在离开,“不要把我留在黑暗中!”这里有可怕的东西,“至少……给我一把剑。” “我已经给了你一把剑。”泰温公爵突然道。 它就在他脚边。詹姆摸进水中,直到指头握紧剑柄。手中有剑,没有人再能伤害我。他举起武器,只见剑尖和剑刃上都有苍白的火焰在跳动,一直烧到剑柄。火苗与钢铁同色,发出银蓝的光辉,驱逐周围的黑暗。蹲伏,倾听,詹姆兜着圈子,等待来自黑暗的威胁。流水浸进靴子,没到脚踝,冰冷刺骨。也要小心水底,他告诉自己,天知道有什么东西躲在里面…… 身后传来巨大的水声,詹姆立即旋身……就着微弱的亮光,看见来人是……塔斯的布蕾妮,双手戴着沉重的镣铐。“我发誓保护你,”妞儿固执地说,“我发过誓。”她没穿衣服,却将手伸到詹姆面前,“爵士,行行好,把它除掉。” 手起刀落,铁环粉碎。“请给我一把剑。”布蕾妮请求。第二把剑陡然出现,连剑鞘、剑带都完整无缺,她把它系在粗腰上。光线昏暗,虽然彼此只隔几尺,詹姆仍看不清对方的脸。在这微光中,她几乎就是个美人,他心想,在这微光中,她几乎就是个真正的骑士。布蕾妮的剑也在燃烧,放射出银蓝色光芒。黑暗向外退了一圈。 “剑燃人存,”瑟曦遥远地喊,“剑灭人亡。” “姐姐!”詹姆高声呼叫,“不要离开我,不要!”没有回应,唯有渐行渐远的微弱脚步声。 布蕾妮将长剑上下挥舞,银蓝火焰跳动闪烁,平静的水面反射光彩。她和记忆中一样高大强壮,但詹姆觉得她更女人气了一些。 “他们在这儿养了一头熊?”缓缓地、警戒地,布蕾妮开始移动,长剑在手,一步,旋转,又一步,侧耳倾听。溅起小小水花。“洞穴狮?冰原狼?应该是熊吧?告诉我,詹姆,到底有什么?什么东西等在黑暗里?” “毁灭。”没有熊,他心想,更没有狮子,“只有毁灭。” 冰冷的寒光照着妞儿苍白而坚定的脸庞。“我不喜欢这里。” “我也是,”两把长剑是黑海中的孤岛,暗影中的异类,“脚都湿了。” “我们可以从来路爬出去。来,你站到我肩上,应该能够着洞口。” 是啊,接着我去追瑟曦。念头一闪,就让他硬了起来,他连忙扭身,不让妞儿看见。 “听。”她突然把手放在他肩膀上,令他不由一颤。她好暖和。“有东西来了。”布蕾妮把剑指向左边,“在那里!” 他努力向黑暗望去……终于,看见了——什么东西,好像是…… “一个骑马的人,不,两个,两个骑手,并肩过来。” “在地下,凯岩城下面?”真是疯了!可确实有两个白马骑手,人马皆穿戴重甲,从黑暗中步步进逼。没有话语,詹姆心想,没有水花,没有响动,没有蹄声。这番情景让他想起当年奈德·史塔克骑过伊里斯的王座厅,同样悄无声息,只有眼睛说话:灰色、冷酷,充满谴责和评判。 “是你吗,史塔克?”詹姆叫道,“来啊,你活着的时候吓不倒我,死了我更不怕。” 布蕾妮碰碰他胳膊:“还有其他人。” 他也看见了。来人皆穿雪白铠甲,卷卷薄雾从肩膀向后飘散。他们的头盔紧紧关闭,但詹姆无须看脸,已然明白他们是谁。 五个都是他的兄弟。奥斯威尔·河安爵士与琼恩·戴瑞爵士,多恩亲王勒文·马泰尔,“白牛”杰洛·海塔尔,“拂晓神剑”亚瑟·戴恩。在他们之中,还有一位戴着迷雾与悲痛的王冠、长发飘飘的人,此乃雷加·坦格利安,龙石岛亲王和铁王座的继承人。 “你们别想吓唬我。”他叫道,来人分散开来,将他包围。“一个个来,还是一起上,我都无所谓!”他左右旋身,“但这不关妞儿的事!放她走!” “我发誓保护你,”她朝雷加的形影说,“我发过誓。” “我们都发过誓。”亚瑟·戴恩爵士哀伤地道。 幽灵从浓雾聚成的马上走下来,六柄长剑出鞘,却没一点声音。“他要烧了都城,”詹姆说,“留给劳勃一片灰烬。” “他是你的国王。”戴瑞道。 “你发誓保护他。”河安说。 “守护王家后裔。”勒文亲王道。 雷加的身躯烧了起来,发出冰冷的光,时白,时红,时黑。“我把妻子和儿女交与你手。” “我不知道他会伤害他们。”詹姆的剑逐渐黯淡,“我和国王在一起……” “你杀了国王!”亚瑟爵士说。 “割了他喉咙。”勒文亲王道。 “你杀了宣誓守护的君主。”白牛说。 剑刃上的火焰开始熄灭,詹姆想起瑟曦的话。不要!恐惧如同巨掌,箍住他的咽喉,但他的剑终究还是灭了,只剩布蕾妮的那把还在燃烧。幽灵们一拥而上。 “不,”他喊,“不,不,不,不要要要要要要!” 他猛地跳将起来,心脏狂跳不已,回到了森林中,头顶为皓月星空,嘴里有胆汁的苦味,忽冷忽热,虚汗淋漓,颤抖不止。他朝右手望去,手腕终点是皮革和麻布,包裹着丑陋的断肢。泪水盈满了他的双眼。我感觉到的,那指尖的力量,那剑柄的粗皮革,我的手…… “大人。”科本跪在他身边,慈祥的脸上充满关切。“怎么了?我听见您尖叫。” 铁腿沃顿高高在上地站在后面,满脸阴沉:“怎么回事?叫什么?” “梦……一个梦。”詹姆环视周围的营地,茫然不知身在何处,“我在黑暗中……手也长回来了。”他望着断肢,突然恶心起来。凯岩城下没有那样的地方,他心想。他的胃空虚酸楚,头则因枕着树桩而疼痛。 科本摸摸他额头:“您有些发烧。” “热夜之梦。”詹姆想站起来,“来,帮帮我。”铁腿捉住他完好的左手,拉他起立。 “再来一杯安眠酒?”科本问。 “不,今晚我睡够了。”不知还要多久天亮。他朦朦胧胧地意识到,闭上眼睛,又会回到那个黑暗潮湿的地方。 “那要罂粟花奶么?退烧药?您身子还弱,大人,需要多休息,多睡眠。” 这是我最不想干的事。苍白的月光照着詹姆用来枕头的树桩,上面覆有厚厚的苔藓,先前竟没发现树木是白色的。这让他想起临冬城,想起奈德·史塔克的心树。不可能,他心想,不可能。树桩已死,史塔克已死,他们所有人都死了。雷加王子,亚瑟爵士,孩子们……伊里斯,尤其是伊里斯,他们都死了。“你相信灵魂吗,学士?”他问科本。 对方表情奇特。“有一次,我走进学城的一个空房间,望着一个空椅子,发现这里曾有过一个女人,不久前方才离去。坐垫因她而凹陷,布料因她而温暖,空气因她而馨香……我突然悟到,既然我们的身体离开房间会留下气味,我们的生命离开世界又为何不能留下灵魂呢?”科本将手一摊,“我将想法告诉枢机会的博士,但除了马尔温,人人视之为异端邪说。” 詹姆用指头梳梳头发。“沃顿,”他说,“备马,我们回去。” “回去?”对方难以置信地重复。 他以为我疯了,或许我真的疯了。“我把东西忘在了赫伦堡。” “那里如今是瓦格大人的地盘,被他和他的血戏班占据着!” “你的人是他的两倍。” “如果我不遵命将你尽快送往你父亲处,波顿老爷非把我剥皮不可。我们得赶路前往君临。” 若是从前的詹姆,定会微笑着施以威胁,但如今他不过是个残废,得另想法子……提利昂的法子。弟弟一定有办法。“铁腿,波顿大人没告诉你吗?兰尼斯特都是骗子。” 对方怀疑地皱起眉头:“什么?” “你不把我送回赫伦堡,我在父亲驾前唱的歌就不是允诺的那首。我或许会说……波顿砍了我的手,而操刀的就是你。” 沃顿惊得合不拢嘴:“你这是造谣!” “对,可我父亲会相信谁呢?”詹姆逼自己微笑,通常长剑在手、无所畏惧时的微笑,“现在回去,一切好说,不过耽误一天工夫,很快就能重新上路。到时候,我在君临吹嘘的,会甜美得让你难以置信。此外,还有美女和一大笔金子作为答谢。” “金子?”沃顿重复,“多少金子?” 他上钩了。“多少?要不你开口?” 太阳升起时,他们已将来路折回了一半。 詹姆加倍催马前进,铁腿和他的北方人竭力方能跟上。即便如此,到达湖边巨城时,已日近正午。阴沉的天空预示着即将来临的暴雨,雄伟的巨墙和五座高塔不祥而黑暗地耸立。死寂。墙垒空荡,城门紧闭,孤零零地悬着一面旗。这是科霍尔的黑羊,他知道,于是将左手围拢嘴巴:“你们还在!开门!否则我踢进去!” 直到科本和铁腿都和声加入,城垛上才终于出现了一个人。他朝下望了一会儿,随后便消失了。不久,他们听见铁链哗哗作响,闸门缓缓升起,大门打开,詹姆·兰尼斯特二话不说,当先冲了进去,浑不在意头顶的杀人洞。本以为山羊会戒心十足,没想到勇士团竟还把波顿的人当盟友。傻瓜。 外庭已被荒废,只在长长的、板岩屋顶的马厩里有些马儿。詹姆勒住坐骑,左右察看,只听厉鬼塔下有声音传来,一群男人用七八种口音叫喊着。铁腿和科本随即跟上。“要什么赶紧去拿,别耽误时间,”沃顿道,“我不想和血戏班发生冲突。” “你只要吩咐部下手不离兵器,血戏班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二比一的优势,明白吧?”詹姆转头望向吼声传来的方向,声音虽微弱却带着凶残,在赫伦堡的墙垒间回荡,搭配着如潮般的嘲笑。突然间,他明白发生了什么。我来晚了吗?腹中绞痛,他猛踢坐骑,奔过外庭,穿过石拱桥,绕开号哭塔,来到流石庭院。 他们把她扔进了熊坑。 奢靡的黑心赫伦王将一切都修筑得非常夸张。熊坑足有十码宽、五码深,墙壁是石头,底下为流沙,还有六圈大理石凳为观众准备,勇士团只坐满了四分之一。詹姆笨拙地翻身下马,但佣兵们正全神贯注地欣赏下方的表演,以至于只有几个刚好正对面的人注意到他。 布蕾妮穿着和卢斯·波顿共进晚餐时那身不合体的女装。没有盾牌,没有胸甲,连皮甲也无,只有粉红的绸缎和密尔蕾丝。或许山羊觉得她穿女装打起来更有趣吧。眼下她身上一半的裙服已被撕碎,左臂不住淌血,显然是黑熊留下的抓伤。 至少他们给了她一把剑。妞儿单手拿着,侧身移动,试图不让熊靠近自己。这没有用,坑里空间太窄。她必须进攻,必须找出破绽,一刀宰了它。长剑在手,什么熊挡得住呢?可布蕾妮却不敢靠近。血戏子们朝她叫嚣各种淫秽的侮辱和嘲笑。 “与我无关,”铁腿警告詹姆,“波顿大人吩咐,这女人属于他们,任凭他们发落。” “她的名字叫布蕾妮。”詹姆步下台阶,穿过十来个吃惊的佣兵,来到位于最末一圈凳子的领主包厢里的瓦格·赫特面前。“瓦格大人。”他用盖过喧哗的洪亮声音呼喊。 科霍尔人几乎给酒呛住,“四君者?”他左脸被绷带粗率地包扎着,染血的亚麻布横过耳际。 “把她拉出来。” “象都别象,四君者,否责我再砍你一只手。”他要来另一杯酒,“你的婊子咬我的耳多,这个怪无!才不会有人来书她。” 身后传来一阵雷霆般的吼声,詹姆回头。只见黑熊人立起来足有八尺高。简直就是披熊皮的格雷果·克里冈,他心想,或许比魔山更聪明。好在它没有那把巨剑,攻击范围不够。 黑熊愤怒地狂叫,露出一口巨大的黄牙,接着四肢着地,全速冲锋。机会来了,詹姆暗想,快打呀!一剑结果它! 可她一剑递出,竟然毫无力气。黑熊畏缩了一下,接着又猛扑而上,脚掌拍打地面,隆隆作响。布蕾妮闪向左,再度朝熊脸刺去。这一击被熊掌扫开。 它很小心,詹姆看出,它和别的人类对峙过,知道长剑和枪矛的厉害。但它不可能总躲着她。“快杀了它!”他扯开嗓门大叫,声音却被周围无数的叫喊所淹没。假如布蕾妮真听见了,也没任何表示。她绕着熊坑打转,背贴紧墙。不妙,太近了,假如熊把她钉到墙上…… 野兽笨拙地转身,吼着飞奔向前。但布蕾妮如灵猫一般,急速换位。这才是印象中的妞儿。她旋到熊的后背劈了一剑,野兽痛苦地咆哮,再度人立。布蕾妮慌忙躲开。怎不见血?……他终于明白了,回头怒视山羊:“你把比武用的钝剑给了她!” 山羊眉开眼笑,酒水和唾沫喷了詹姆一脸:“党然。” “他妈的,我来付赎金,金子,蓝宝石,想要什么都成。快把她拉出来!” “你咬她?去蜡呀。” 他去了。 詹姆左手抓住大理石栏杆,一跃而下,在流沙上着地打滚。黑熊听见声音,陡然转身,用鼻子嗅嗅,警戒地打量着新闯入者。詹姆挣扎着单腿跪起。七层地狱,我到底在干什么?他用左手抓满一把流沙。“弑君者?”他听见布蕾妮惊讶的喊声。 “詹姆。”他纠正,一边将沙子投向黑熊的脸。野兽胡乱抓着空气,发出惊天动地的咆哮。 “你来干吗?” “做蠢事。到我后面去。”他绕到她前面,挡在她和黑熊之间。 “你才该在后面,我有剑。” “没尖没锋,算什么剑?到我后面去!”什么东西埋在沙里,他左手抓出来一看,原来是人的颚骨,上面还有些变色的血肉,爬满蛆虫。真漂亮,他心想,不知这是谁的脸。黑熊靠了过来,詹姆一挥胳膊,将骨头、烂肉和蛆虫朝野兽的脑袋打去。相差了整整一码。真该死!这左手倒不如也砍了的好。 布蕾妮想冲上前,他只好一脚将她踢翻。妞儿倒在沙里,抓住没用的剑,詹姆干脆坐在她身上,目睹黑熊发动冲锋。 嗖,深沉的一声,羽箭穿透野兽的左眼。串串唾沫和鲜血从它张开的大嘴里滴落,接着第二支箭射中大腿。黑熊咆哮,后退,看到詹姆和布蕾妮,又蹒跚着往前冲。无数十字弓同时发射,将它射成了刺猬,距离如此之近,每一击都不可能错过。羽箭穿透毛皮和血肉,黑熊仍坚持前跨了一步。好个可怜、残暴又勇敢的家伙。它走到他面前,他飞快地闪开,一边呐喊,一边踢起沙子。野兽继续追击折磨它的人,但刚转身,背上又中两箭。它发出最后一声咆哮,一屁股坐下,四肢伸展着躺在满是鲜血的沙地上,死了。 布蕾妮站起身子,钝剑握在手中,急促地喘着粗气。铁腿的十字弓手看着血戏子们纷纷咒骂威胁着起立,便重新将箭上膛。罗尔杰和“三趾”拔出长剑,佐罗则解下长鞭。 “你杀撕我的熊!”瓦格·赫特尖叫。 “没错,多嘴的话,连你一起杀,”铁腿毫不动容,“我们只要这女人。” “她的名字叫布蕾妮,”詹姆说,“布蕾妮,塔斯的处女。对了,你还是处女吗?” 她平庸的宽脸现出一轮红晕:“是的。” “噢,那太好了,”詹姆道,“我只救处女。”他转向山羊,“赎金我来付,两人份的赎金,你明白,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放绳子下来吧,拉我们出去。” “去你妈的,”罗尔杰吼道,“山羊,杀了他们,别放跑这两头该死的猪!” 科霍尔人犹豫。他一半的手下醉醺醺,而北方人不仅如岩石般镇静,人数也整整是他的两倍。十字弓手们已开始瞄准。“蜡他们出来,”山羊缓缓地说,随即转向詹姆,“我很款宏大量,请把今天的事告诉你浮亲大人。” “我会的,大人。”但这救不了你。 直到走出赫伦堡半里格之外,离开弓箭的射程,铁腿才终于爆发:“你疯了,弑君者?找死吗?居然两手空空去和熊斗!” “一只空手,一只断肢,”詹姆纠正,“我知道你会在野兽杀死我之前行动。否则的话,波顿大人会像剥橙子似的将你剥皮,不是吗?” 铁腿狠狠咒骂了一番兰尼斯特的愚蠢,接着踢马奔向队伍前方。 “詹姆爵士?”即便穿着不能遮体的粉红绸缎和蕾丝,布蕾妮看上去仍像穿女装的男人,不像女子。“我很感激,可……可你已经上路了,为何回来呢?” 无数讥笑浮现在脑海,一个比一个残忍,但最终詹姆只耸耸肩:“因为我梦见了你。”说完他扬长而去。 193.第193章 凯特琳 罗柏和年轻的王后道别了三次。第一次在神木林的心树之下,当着诸神和臣僚们的面;第二次在铁闸门前,和简妮长久地拥抱和热吻;最后一次,离开腾石河岸一小时后,女孩骑着骏马气喘吁吁地跑来,恳求少狼主带她同行。 罗柏动情了,凯特琳看得出,但他也很窘迫。此刻天气又阴又湿,细雨蒙蒙,他十分不情愿地命令全军将士止步,以便自己冒雨安慰泪眼汪汪的年轻妻子。他话说得亲切,凯特琳边看边想,心里却充满恼火。 国王和王后窃窃私语,灰风则在旁游荡,不时甩甩身上的雨珠,朝天空龇牙露齿。当罗柏给了简妮最后一吻,命十几个护卫护送王后回城,自己翻身上马后,冰原狼立刻飞奔到队伍前面,好似一支蓄势已久的飞箭。 “噢,简妮王后真体贴,”跛子罗索·佛雷告诉凯特琳,“我妹妹也不差。呵呵,我敢打赌,萝丝琳此刻正在孪河城内边跳边唱‘徒利夫人,徒利夫人,萝丝琳·徒利夫人’呢,等到明天,她就会幻想披上奔流城红蓝条纹新娘斗篷的样子了。”他掉过马头,微笑着对艾德慕说:“可是您,徒利公爵,此刻却很沉默。您有什么感觉呢?” “我觉得自己身在石磨坊,而战斗刚要打响。”艾德慕半开玩笑地回答。 罗索哈哈大笑:“别担心,您的婚礼一定圆满幸福,好大人。” 是吗?但愿诸神保佑。凯特琳踢马前进,扔下弟弟和跛子罗索。 要简妮留在奔流城是她的主意——罗柏巴不得有王后陪伴。虽然王后缺席可能被瓦德大人理解为又一次失礼,但她在场的话等于是往老家伙的伤口上撒盐,构成的可就是侮辱了。“瓦德·佛雷舌尖嘴利,且睚眦必报,”她警告儿子,“为换取他的效忠,我不怀疑你能承担这老人的责难,但你实在太像你父亲,无法忍受他侮辱简妮。” 罗柏无言以对。可是,他却在心中把一切归咎于我,凯特琳疲惫地想,他正思念着简妮,抱怨我不该把她送走——即便知道我说的乃是忠告。 儿子从峭岩城带回六位维斯特林,而今只留雷纳德爵士一人在身边,他是简妮的兄弟,担任王家掌旗官。收到泰温公爵同意交换俘虏的回复函当天,国王便派遣简妮的舅舅罗佛爵士带年轻的马丁·兰尼斯特去金牙城履行手续。事情进展顺利,儿子从此不必再为马丁的安全操心,盖伯特·葛洛佛也欣慰地得知他兄弟罗贝特已在暮谷城登船北返。罗佛爵士终于被派去执行光荣而重要的任务……灰风也终可回到国王身边,回到属于他的位置。 维斯特林夫人和她的孩子们一起待在奔流城,简妮,小艾琳妮亚及罗柏的侍从洛拉姆都没跟来,后者强烈地质疑这一安排,但这都是明智的举动。罗柏的前任侍从乃奥利法·佛雷,他无疑将出席妹妹的婚礼,将洛拉姆带去势必大伤情面;与之相对,雷纳德爵士是个快活的年轻骑士,他已保证无论瓦德·佛雷如何侮辱,都不会作出过激反应。让我们祈祷侮辱就是即将面对的所有考验。 凯特琳却有更多的担心。自三河一战以来,父亲大人就不再相信瓦德,对此她一直牢记在心。简妮王后只有待在奔流城的高墙坚壁后,由黑鱼全力保护,才会安全。罗柏封给布林登爵士一个新头衔,“南疆大元帅”,有他留守后方,凯特琳方感放心。 但她实在怀念叔叔历经风霜的脸孔,罗柏势必也流连他的辅佐,儿子所赢得的每场战斗,幕后都少不了布林登爵士的功劳。而今斥候部队改由盖伯特·葛洛佛统率,此人虽好,忠诚而坚定,却没有黑鱼的能力。 在葛洛佛部队掩护下,罗柏的队伍绵延数里。前锋是大琼恩,凯特琳等人和主队走在一起,这是大批全副武装的骑兵,随后为辎重队,无数满载食物、草料、补给、礼物和伤员的马车,由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和他的白港骑士加以保护。在他们之后跟着畜群,包括绵羊、山羊和骨瘦如柴的牛,以及一小群商贩营妓。走在末尾担任后卫的是罗宾·菲林特,方圆数百里之内都没有敌人,但罗柏仍处处小心。 一共三千五百名战士,三千五百名经历呓语森林、奔流城、牛津、烙印城、峭岩城等历次会战的老兵,掠夺过西境兰尼斯特家族富裕矿山的精锐。他们都是北方人,三河诸侯中,除了和艾德慕要好的数人前来作陪外,大都留在河间地观望国王收复北境。前方,等待艾德慕的是新娘,等待罗柏的是战争,等待我的……是两条死讯、一张空床和充满鬼魂的城堡。好凄凉啊。布蕾妮,你到底在哪里?求求你,把我的女儿带回来。把她们带回来啊。 中午时分,雨变得绵长不息,直下到黄昏。第二天,北方人没有看见太阳,铅灰色天空下,人人藏在兜帽里,以躲避雨水袭击。这天的雨下得极大,道路泥泞,田野滂沱,河流暴涨,落叶纷飞,持续的马蹄声扰攘不休,惹人心烦。人们只在必要时说上几句,大多时候沉默不语。 “没问题,夫人,我们很坚强。”梅姬·莫尔蒙伯爵夫人向她保证。凯特琳喜欢上了梅姬和她的大女儿黛西,因为在詹姆·兰尼斯特一事上,她俩比别人都更谅解她。黛西身形瘦长,她母亲则矮小粗壮,两人都一贯着盔甲皮衣,盾牌和外套上刻有莫尔蒙家族的黑熊纹章。就凯特琳看来,夫人和小姐穿这样的服装有些奇怪,但她们母女并不在意,因为她们既是女人,更是战士,和塔斯的布蕾妮一样。 “每场战斗,我都守在少狼主身边,”黛西·莫尔蒙高兴地说,“国王陛下战无不胜。” 的确,但他在战场之外都失败了,凯特琳心想,却不敢说出来。北军固然骁勇善战,但此刻背井离乡,唯一的寄托乃是对少年国王的必胜信念。无论如何,都必须保护和鼓励这种信念。我得坚强起来,她告诉自己,为了罗柏。若我伤心绝望,情绪将会传染出去,而一切的一切都有赖于这场婚礼的顺利举行。假如艾德慕和萝丝琳能够美满,假如迟到的佛雷侯爵得到安抚之后,愿意全力协助罗柏……即便如此,我们又该如何来应付兰尼斯特与葛雷乔伊两大势力的夹击呢?这个问题,凯特琳不敢想,罗柏本人也不敢。每次扎营,国王都眉头深锁地研究地图,仿佛要找出赢回北境的妙计。 弟弟艾德慕担忧的却是另一件事。“呃,你觉得瓦德·佛雷的女儿不会都像父亲那么丑吧?”他和凯特琳及朋友们聚在高大的条纹帐篷里,漫不经心地问。 “他有那么多老婆,总能生下几个标致女儿,”马柯·派柏笑道,“可这老混蛋干吗要送个好人儿给你呢?” “没错。”弟弟阴郁地说。 凯特琳无法忍受。“瑟曦·兰尼斯特还是个大美人呢!”她尖刻地道,“但愿萝丝琳小姐强壮健康,心地善良,为人忠厚。”说罢,她拂袖而去。 艾德慕接受不了姐姐的态度,第二天便彻底回避,远远地和马柯·派柏、莱蒙·古柏克、派崔克·梅利斯特及凡斯家的年轻成员们待在一起。他们不会责难他,只会和他开玩笑,下午时候,凯特琳看着欢乐的年轻人们从身边跑过,心里想,打小我就对艾德慕太过严厉,想必悲伤更影响了语言。她为自己的失态而后悔。雨已下得够大,凭什么还要干涉别人的心情?说到底,希望娶个漂亮老婆有什么错?她想起自己第一次看见艾德·史塔克时,从心头油然而生的那种孩子气的失望,本以为他是他哥哥布兰登的年轻翻版,却大错特错。奈德不仅比哥哥矮,面容也更平凡,且终日庄重。他谈吐虽极尽礼仪,但在言语底下,她感受到的却是冷淡——这点绝不属于情绪外露、嬉笑怒骂的布兰登。即便当他带走她的贞操时,他们的爱,与其说是激情,倒不如归于责任。但那天晚上,我们诞生了罗柏,诞生了北境之王。战争结束后,在临冬城里,我感受到丈夫的爱,找到奈德庄重面孔下那颗可爱又可敬的心。艾德慕,希望你和萝丝琳也能幸福美满。 上天好像有意为之,队伍不经意间经过了呓语森林,罗柏正是在这里打下平生第一场大胜仗。他们沿狭窄的石板河床底的溪流前进,当日詹姆·兰尼斯特的军队正于此遭到重创。那时气候还很温暖,凯特琳忆起,树木依旧葱绿,溪流未曾猛涨。如今秋叶充塞流水,到处乱石盘根,曾为罗柏的军队提供掩护的林木,业已脱下绿色的外套,换上一身金色中带棕色斑点的服装,有些还成了暗红,令人不安地联想起铁锈和凝血。只有云杉和士兵松绿意仍存,挺拔云天,好似高大的黑色枪矛。 一切都变了,她心想。呓语森林大战的那天晚上,奈德还活在伊耿高丘底下的黑牢里,布兰和瑞肯安全地待在临冬城的墙垒后,席恩·葛雷乔伊则在罗柏身边奋战,事后不断夸口自己差点与弑君者交手。如果成全了他的愿望,如果是席恩而非卡史塔克大人的两个儿子一命归天,事情该有多不一样啊! 穿越战场时,凯特琳看到去年留下的遗迹:被雨水冲刷腐蚀的头盔、断裂的长矛、战马的尸骨。石冢随处可见,标示着人们的葬身之地,但食腐动物并没将死人放过。四处倾覆的石头之中,时而可见鲜明的布料和闪烁的金属。有一张脸默然地望向她,腐败的棕色血肉下,头骨轮廓若隐若现。 她想起奈德,不知丈夫此刻在何处安息。静默姐妹们带着尸骨北返,由哈里斯·莫兰率一小队荣誉护卫加以保护。他抵达临冬城了么?他有没在城堡下的黑暗墓窖里陪伴哥哥布兰登?莫非于行程途中,卡林湾便已被占领? 三千五百名骑兵伴她踏过深谷河床,穿越呓语森林的中心,但她却从未感到如此孤单。每走一里,就离奔流城远了一里,她竟觉得自己再也看不到那座出生于斯的城堡了。诸神也要把它,像其他东西一样,从我生命中夺走吗? 五天之后,斥候们飞骑回报,高涨的河水冲垮了位于美人市集的木桥。盖伯特·葛洛佛带着两个胆大士兵试图在公羊渡骑马泅过暴虐的蓝叉河,结果损失了两马一人,葛洛佛本人死死攀住一块石头,方才幸免于难。“自春季以来,河流还没有这样高的水位,”艾德慕评价,“可看这气象,如果雨持续不停,势必将继续上涨。” “上游荒石城附近,还有另一座桥。”凯特琳往年常陪同父亲穿越河间地,此刻记忆派上了用场,“那一座虽然陈旧又狭小,但——” “它也没了,夫人,”盖伯特·葛洛佛道,“早在美人市集的这座之前就被冲掉了。” 罗柏望向母亲,“还有别的桥吗?” “没有。而且看目前的架势,渡口想必统统无法运行。”她想了想,“我们过不了蓝叉河,便只好绕过去,经过七泉和女巫沼泽。” “没错,不走泥潭和烂路,眼下就到不了目标,”艾德慕警告,“嗯,牺牲一点速度,我们能抵达孪河城。” “好吧,就让瓦德大人多等等,”罗柏决定,“罗索在奔流城时给他传过信,他知道我们的起程日期。” “他是知道,可这家伙生性多疑,又极敏感,”凯特琳说,“他将把这次延误当作一次蓄意轻慢。” “很好,到时候我会为了耽搁的时间特别向他致以歉意。我真是个可悲的国王,随时准备赔礼道歉。”罗柏疲惫地道,“我希望波顿在三叉戟河涨水之前过了渡口,国王大道一路往北,他的行程比我们容易,即便统率步兵,也很可能赶在我们之前抵达。” “当两军会合,参加完艾德慕的婚礼后,下一步怎么做?” “北上。”罗柏挠挠灰风的耳背。 “通过堤道?强攻卡林湾?” 国王朝她高深莫测地一笑。“还有别的路。”他保证。从口气听来,她知道他此刻是不会多说的了。明智的君主懂得保守秘密,她提醒自己。 之后八天,雨水没有停息,末了他们终于抵达荒石城,在俯瞰蓝叉河的山丘上安营扎寨,这里有远古河流王们的要塞遗址。野草堆中,昔日高墙深垒耸立的地方,今天还可以看到地基,但大多数石材早已被当地居民取走,以搭建谷仓、圣堂和房屋。在中央,曾为城堡庭院的地方,留有一座带雕刻的大坟墓,隐蔽在芩树和齐腰深的褐草中。 墓的顶盖被雕刻为埋藏其中的君王的形体,却已被风霜雨露所侵蚀。国王留着胡须,此外脸庞模糊而平滑,只依稀看得见嘴巴、鼻子、眼睛和王冠。他的双手交叠在胸,握住一柄石制战锤。战锤之上,曾刻符文,描述了武器的名讳和历史,但无数世纪的岁月已将其磨灭。这座石墓的角落处处破损龟裂,斑驳的地衣肆意滋生,野玫瑰花从国王的脚部一直蔓延到胸口。 凯特琳正是在墓前找到了罗柏。国王阴郁地站在渐沉的暮色中,唯灰风与他为伴。雨数日来终于停了一会儿,因此儿子没戴头盔。“这座城堡叫什么名字?”他轻声询问靠近的母亲。 “荒石城,我小时候听附近居民这么讲,毫无疑问,在过去,当它还是诸王的驻节之地时,曾有过光辉的姓名。”那次去海疆城途中,她与父亲曾在此歇息,还有培提尔…… “有一首歌,”儿子想起来,“‘荒石城的珍妮,发际有无数鲜花’。” “假如我们幸运的话,将来都会被写进歌里。”实际上,小时候凯特琳做游戏常扮演珍妮,还把头发插满花朵,培提尔则扮演她的龙芙莱王子。当年,我才十二岁,而他是个小男孩…… 罗柏回头望着坟墓:“这是哪位国王?” “这位是河流与山丘之王特里斯蒂芬四世,”父亲给她讲过他的历史,“早在珍妮和她的王子出现之前数千年,统治着从三叉戟河到颈泽的广大地区,时值乱世,先民们的王国一个接一个落入无情的安达尔人手中,而他率军抵抗,被人民尊称为‘正义之锤’。歌谣相传,他一生经历了大小一百场战斗,取胜了九十九场,他的城堡是全维斯特洛最坚固的要塞,”她把手放到儿子肩膀上,“可他在第一百场战斗时阵亡了,那一次,七位安达尔王合兵对付他。继位的特里斯蒂芬五世资质平庸,庞大的王国终归解体,城堡沦陷,血脉断绝,穆德家族自此不存,而在安达尔人到来之前,他们曾统治河间地长达一千年之久。” “他的继承人葬送了他的事业,”罗柏伸手抚摩粗糙风化的石墓,“我想和简妮生个孩子……我们经常在试,可我不确……” “种子并不总在第一次时生根,”虽然我和奈德是这样,“有时或许试一百回也差之毫厘。你还年轻。” “不,我虽然年轻,却是个国王,”儿子回答,“国王必须要有继承人。假如我和这位特里斯蒂芬一样,在下一场战斗中牺牲,我的王国将顿时烟消云散。依照律法,目前当由珊莎继承临冬城和北境,”他抿紧嘴唇,“而她势必受制于她的夫君提利昂·兰尼斯特。这种情形是我绝对不能接受,绝对不能允许的,我不会让侏儒染指北境一根毫毛。” “这是自然,”凯特琳同意,“在简妮为你产下子嗣之前,你还必须指定另一位继承人,”她考虑了一会儿,“你祖父没有手足,但你曾祖父有个妹妹嫁给罗玛·罗伊斯伯爵的幼子,融入了罗伊斯家族的分支。他们之间生下三个女儿,全部与谷地诸侯结亲。长女嫁到韦伍德家,次女嫁到科布瑞家,幼女……似乎嫁到坦帕顿家,似乎……” “母亲,”罗柏的声音里有几分尖锐,“你别忘了,我父亲有四个儿子。” 她当然没忘,只是不愿去想,儿子却逼着她面对。“他是雪诺,并非史塔克。” “琼恩比起某位从未见过临冬城的谷地诸侯来,当然更有资格成为我的继承人。” “他是守夜人的弟兄,发誓不娶妻,不封地的。他将终身为王国服务。” “那是纸面上的约束,御林铁卫不也这样规定?可你看,一旦没有利用价值,兰尼斯特家便能剥夺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和柏洛斯·布劳恩爵士的白袍。我敢打赌,假如我送出一百名壮丁作为琼恩的代替,他们一定能找出办法为他解除誓言。” 他下了决心。凯特林深知儿子的顽固:“私生子没有继承权。” “很简单,一张王家赦免状就能解决,”罗柏道,“比起驱逐御林铁卫,这可是有先例可循的。” “先例,”她苦涩地说,“不错,的确是有先例。伊耿四世临死前将他所有的私生子全部化归正统,结果呢?有多少苦痛、悲哀、战争和谋杀由此而起?你信任琼恩,这我明白,可你就能信任他的儿子?就能信任他儿子的儿子吗?私生子困扰了整整五代坦格利安君主,直到无畏的巴利斯坦在石阶列岛将最后一个黑火掐灭为止。你考虑过没有?一旦将琼恩扶为正统,就再无可能利用他的私生子身份,这条路是不能后退的!等他结婚生子,你和简妮产下的孩儿将永世不得安宁。” “琼恩绝不会伤害我的孩子。” “正如席恩·葛雷乔伊绝不会伤害布兰和瑞肯?” 灰风猛然跳上特里斯蒂芬王的坟墓,龇牙露齿,罗柏则面色冷峻。“你的话,既残酷又不公平。琼恩和席恩根本不是一回事。” “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已。再说,你考虑过你的妹妹们没有?她们的权利呢?北境无论如何不能交给小恶魔,这点我无条件同意,但艾莉亚怎么样?依照律法,她的继承权排在珊莎之后……她可是你的亲妹妹,血统纯正……” “……可她死了!自打父亲去世,就没任何人见过她,或是听过关于她的只字片语,你为何还要蒙骗自己?艾莉亚死了!和布兰、瑞肯一样,而只等珊莎生下小恶魔的孩子,他们也会把她杀掉。琼恩就是我仅存的手足,万一我有不幸,我希望他成为北境之王,也希望你支持我的选择。” “我不可能支持你,”母亲说,“其他的事,罗柏,任何事,我都会支持,唯独这个……这桩蠢事,无论如何都不行。请你不要强迫我。” “我无须强迫你。我是国王,我做主。”罗柏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灰风从坟墓顶上跳下,亦步亦趋地跟随。 我都做了些什么?国王走后,凯特琳独自站在特里斯蒂芬的坟墓前,疲惫地想。这几天,首先冒犯艾德慕,接着又惹恼了罗柏,可我说的,难道不都是实话吗?诸神在上,难道这帮大男人如此脆弱,竟听不得事情的真相?她应该哭的,但苍天业已在为她流泪,于是便回到帐篷内避雨,默默地坐在黑暗中。 第二天,罗柏特别繁忙,他无处不在:一会儿趋前和大琼恩指挥前锋,一会儿带着灰风外出侦察,一会儿返回查看罗宾·菲林特的后卫。行军中的每一天,少狼主都是全军最早起床和最晚入睡的人,大家为此倍感骄傲。凯特琳怀疑儿子根本就没睡。他变得和他的冰原狼一样消瘦而饥渴。 “夫人,”某天早晨,就着持续的雨,梅姬·莫尔蒙伯爵夫人呼喊她,“您看起来气色不好,是不舒服吗?” 我的夫君和父亲大人死了,两个儿子遭遇谋杀,一个女儿落入毫无信用的侏儒手中,即将为他产下罪恶的子嗣,另一个女儿则生死不明,消失得彻彻底底,而我仅存的儿子和弟弟又都生我的气。这些话,说出来梅姬伯爵夫人也不会懂的。“这是一场邪恶的雨,”她转而评论,“我们过去承受了很多,前方又有更多的艰险和更多的悲哀。我们本该号角长鸣、旗帜飘飘地勇敢前进,以振奋士气,可这场雨却将大家统统压抑。旗帜浸透,耷拉不展,人裹斗篷,几无言语。这场邪恶的雨在我们最需要振作的时候浇进了每个人的灵魂里。” 黛西·莫尔蒙举头望天:“还好,落的是雨,不是箭。” 凯特琳不自禁地笑笑:“我知道,你比我勇敢。你们熊岛的女人都会打仗吗?” “不错,我们是母熊,”梅姬伯爵夫人接口,“环境使然。在古代,铁民们时时驾驶长船前来掠袭,野人也从冰封海岸过来骚扰。男人们必须出去捕鱼,以维持岛上生活,而留在家中的妻子得保护自身和孩子,否则便会被掠走。” “我家厅堂门上有个雕刻,”黛西道,“是位熊皮女人,一手抱一个吮奶头的婴儿,另一手握一柄战斧。她长得不美,但我很喜欢。” “我侄儿乔拉曾把一位美人带回家,”梅姬伯爵夫人说,“那是他在比武会上赢取的夫人。她就很讨厌这个雕刻。” “是啊,她看什么都不顺眼,”黛西道,“她名叫琳妮丝,头发犹如金丝,皮肤好似乳酪,那双柔软的手天生就与武器无缘。” “她也不会用她的乳头来哺育。”黛西的母亲坦率地说。 凯特琳知道他们指的是谁,乔拉·莫尔蒙曾带着他的续弦妻前来临冬城参加宴会,做客两周之久。她记得琳妮丝夫人的年轻美貌,以及心里压抑的不快。有天夜里,醉酒之后,她亲口对凯特琳承认,北境实在不是旧镇高贵的海塔尔家人该待的地方。“从前,有个来自奔流城徒利家的女子也这么想,”凯特琳轻柔地回答,试图安慰对方,“但后来,她在此发现了真爱。” 可他们都走了,她随即想到,临冬城和奈德,布兰与瑞肯,珊莎,艾莉亚,都走了,只有罗柏留下。莫非我真的更像琳妮丝·海塔尔,而非史塔克?如果我懂得怎样使用战斧,或许可以更好地保护他们。 日复一日,大雨从未停息,人们艰难行进。蓝叉河源头的七泉地方是数不清的溪流和河沟,而女巫沼泽无数绿幽幽发亮的水池正等着吞噬粗心的旅人,马蹄陷进软泥中,好似饥饿的婴儿吸吮乳头。除了速度放慢,北方人还付出更大的代价,一半的马车不得不遗弃在泽地,上面的物资改由骡子和驮马分担。 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正是在这里追上了他们。当时,离日落仅有一个钟头,罗柏立刻下令停止行军,接着雷纳德·维斯特林爵士护送凯特琳去国王大帐中开会。她看见儿子坐在火盆边,地图放于膝盖,灰风在他脚边打瞌睡。大琼恩、盖伯特·葛洛佛、梅姬·莫尔蒙、艾德慕和一个凯特琳不认识的男子也在帐内。此人丰满秃顶,神态阿谀。他不是贵族,她只消看陌生人一眼便认定,也非战士。 杰森·梅利斯特起立将座位让给凯特琳,海疆城伯爵的棕发和白发已几乎一样多了,但威仪不减当年:身材瘦长高大,面孔轮廓分明、修剪干净,颧骨高耸,蓝灰色眼睛,神情锐利。“史塔克夫人,真高兴见到您。我带来了好消息。” “是吗?大人,我们此刻正需要这个。”她坐下来,听着无数雨点敲打头顶的帆布。 罗柏等雷纳德爵士将帐门关好后,方才开口:“诸位大人,诸神回应了我们的祈祷。杰森大人带来的是密拉罕号船长,他是旧镇商人。船长先生,请将你的新闻通报大家。” “遵命,陛下,”对方紧张地舔舔厚嘴唇,“在我抵达海疆城之前,曾于派克岛的君王港做过停留。实际上,由于巴隆国王的禁令,我的船被铁民扣押了整整半年。只是后来,只是……简单地说吧,由于他的死,禁令才得以取消。” “巴隆·葛雷乔伊死了?”凯特琳心里一震,“你确定他真死了?” 矮小猥琐的船长点点头,“您可知道,派克城建于角岬之上,被海涛切割而成的巨岩和荒岛彼此以桥梁连接?据我在君王港听到的说法,当巴隆国王某天正跨越其中一道桥梁时,西边起了大风,夹着暴雨雷霆,把他吹落桥下,摔得粉身碎骨。两天之后,尸体冲到海边,业已浮肿不堪辨认。据说螃蟹吃掉了他的眼睛。” 大琼恩哈哈大笑:“肯定是给螃蟹王吃的,只有它们才配享用王家果冻,是不是啊,哈哈?” 船长忙着点头。“当然,当然。不过我的消息还没说完,还有一个情报!”他倾身向前,“他弟弟回来了。” “维克塔利昂?”盖伯特·葛洛佛略感惊奇。 “不,攸伦,人称‘鸦眼’,他是全天下最恶毒的海盗,本有许多年不曾回到铁群岛,但巴隆国王尸骨未寒,他的宁静号却已驶进君王港。红色的船壳,漆黑的帆,所有船员都是哑巴。听说他访问亚夏后返回……总之,不管去过哪里,他确实是回来了,而且一下船就直奔派克城,自行坐上海石之位,提出异议的波特利头领被他淹死在一桶海水中。我眼见这番情形,立刻趁乱让密拉罕号升帆出海,以免招惹麻烦。靠岸以后,马上向陛下您报告。” “船长先生,”待对方说完后,罗柏发话,“我很感激你的效劳,定当重重酬谢。等会谈完毕,我就请杰森大人送你回船,现下请在外面稍候片刻。” “是,陛下,是。” 他前脚刚离开,大琼恩便前仰后合地大笑起来,但国王用一个眼神让他收敛。“倘若席恩昔日所言非虚,这个攸伦·葛雷乔伊称王必是件不得人心的事……现在的情形是,如果席恩没死,他才是继承人……另一方面,维克塔利昂统率着铁岛舰队。我不相信他会坐镇卡林湾,静待哥哥鸦眼攸伦攫取海石之位。他肯定会兴师返航。” “巴隆还有一个女儿,”盖伯特·葛洛佛提醒国王,“她占据深林堡,挟持着罗贝特的妻儿。” “留在深林堡,她什么也做不了,”罗柏分析,“如果她也有叔叔们的野心,想必要回师颠覆攸伦,伸张自己的权利。”国王转向杰森·梅利斯特大人:“海疆城可有舰队?” “舰队,陛下?不,说不上,我只有六七条长船和两艘战舰。足以抵御寻常海盗的掠袭,却无法和铁岛舰队交锋。” “你会错了意。依我看,铁种们即将纷纷返回派克岛,展开权力之争,他们的秉性从前席恩给我讲过,‘每个船长都是自己船上的国王’。敌人想必会勾心斗角,吵作一团。大人,我只要你给我两条长船,以绕行雄鹰角,穿越颈泽,寻找灰水望。” 杰森大人有些犹豫:“泽地的腐沼中是有十来条水道,可个个都浅薄、淤积而危险。它们根本不配称为河流,只是一些反复变迁的通道而已。到处是礁石、陷阱和纠结败朽的树木。灰水望本身也在移动,怎么找得到呢?” “只管往上游走,船上挂起我的旗帜,相信泽地人会出来迎接。派出两条船,我们的希望就多了一倍,我决定由梅姬伯爵夫人指挥其中一艘,盖伯特大人指挥另一艘,负责将我的口信传达给霍兰·黎德。”他转向被点名的两位领主,“我会分别给你们一封书信,上面写着我对留在北境的大人们的指示,但这些指示其实都是谎话,以防你们在海上被铁民逮捕——倘若真有不幸,你们可以宣称自己乃是返回北境传令。夫人你是要回熊岛,而你,盖伯特,是要回磐石海岸。”他伸出一根手指,敲了敲地图,“成败的关键在卡林湾,这点我们知道,巴隆大王也明白,否则他就不会把铁群岛的主力交给弟弟维克塔利昂,并命他镇守于此了。” “这个维克塔利昂或许会为了继承权大打出手,但绝不会蠢到放弃卡林湾。”梅姬伯爵夫人说。 “当然不会,”罗柏承认,“但我敢打赌,他将撤走不少精兵,而对方每少一个人,我们就多一分希望。再说,即便军队不走,他为造声势,也将带走大批将领和船长。他们是铁群岛的骨干,有了他们的支持,方能获得海石之位。” “陛下,您可千万不能从堤道进攻,”盖伯特·葛洛佛劝告,“通路实在狭窄,大军无法展开,数千年来,没有谁能攻下卡林湾。” “从南往北打是这样,”国王说,“但假如我从南、北、西三面同时发力,情况就不一样了。先从堤道上发起猛攻,吸引铁民的注意力,随后突然兜袭后方,必将一举成功!等我和波顿大人及佛雷家族合兵一处,手中就至少有了一万二千士兵。我们先走堤道,行过半日再兵分三股,假如葛雷乔伊家族在颈泽有眼线,他们收到的情报将是我军全速扑向卡林湾。” “后卫将由卢斯·波顿指挥,中军由我亲率,至于攻打卡林湾的前锋,大琼恩,这个任务非你莫属。你给我狠狠地打,要让铁种们意料不到我军还可能从北方突然出现。” 大琼恩咧嘴一笑:“嘿,你们这帮偷鸡摸狗的家伙最好赶快,否则还没露面,城堡就是咱的喽!陛下,您不用急,慢慢走,我会把它当礼物献给您。” “这份大礼,我可是却之不恭。”罗柏微笑。 一旁的艾德慕皱起眉头:“陛下,您刚才说要从后掩杀铁民,可您怎么迂回到北方呢?” “舅舅,颈泽深处有些路地图上并没有写,只有泽地人才知晓——沼泽中的小径,穿越芦苇丛的船道,父亲从前对我说过。”他转向两位信使,“你们的任务就是找到霍兰·黎德,要他派出向导,在我军踏上堤道之后的第三天与我会合,记住,让他们径直来中军,到我王旗飘扬的地方。三支部队中的两支负责强打卡林湾——波顿大人的部队在安柏大人进攻之后行动,尽可能从西面发起佯攻。我自己的中军深入泽地埋伏,沿热浪河出击。舅舅成婚后,我们迅速离开孪河城,争取在今年结束之前赶到攻击阵位。新世纪的第一天,咱们三面夹击卡林湾,拼出一番新局面!趁铁民们痛饮新年之际,打他们个落花流水,措手不及!” “我赞同这个计划,”大琼恩宣布,“很喜欢!” 盖伯特·葛洛佛擦擦嘴巴,“可……我们得担风险,假如泽地人方面出了岔子……” “那和以前相比,也没任何损失。再说了,我相信他们不会令我失望,霍兰·黎德是我父亲的好友。”罗柏卷起地图,这才第一次抬眼望向凯特琳,“母亲。” 她心中一凛:“这计划需要我的协助么?” “我只要你安安全全。穿越颈泽的行军势必危机四伏,即便过得了卡林湾这关,要想赢回北境,也还有无数战斗等着我们。我刚才已询问过梅利斯特大人,他慷慨地答应在战争结束前替我保护你的安全。你将在海疆城过得舒适,这是我的希望。” 这就是我反对琼恩·雪诺的惩罚?这就是我身为女人,甚或身为母亲的惩罚?她头晕目眩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在场众人都望着她。他们都讨厌我,她心想,有什么可惊讶?我放走弑君者,得罪了所有人,再说,我不是亲耳听大琼恩说过几次女人不该插手军事吗? 她的恼怒一定清楚地写在脸上,好在盖伯特·葛洛佛最后替她解了围:“夫人,陛下的建议非常明智,您实在不该和我们一起出征。” “海疆城因您的到来而蓬荜生辉,凯特琳夫人。”杰森·梅利斯特大人道。 “你要我做你的囚犯。”她说。 “哪里的话,您是我的贵宾。”杰森大人解释。 凯特琳转向儿子。“没有冒犯杰森大人的意思,”她僵硬地宣布,“但假如你非要我走,我宁愿回奔流城。” “我把王后留在了奔流城,不能把母亲也送去那里,如果将所有财富装进一个钱包,只可能吸引盗贼。婚礼结束后,你立刻前往海疆城,这是国王的命令,”罗柏站起来——她的命运便这样迅速地被决定了——取出一张羊皮纸,“大人们,我还有最后一件事。你们都看见了,巴隆大王死后留下多大的混乱,我不能重蹈他的覆辙。如今我没有儿子,弟弟布兰和瑞肯不幸归天,妹妹则嫁到兰尼斯特家。对于继承人的事,我反复思量,考虑了很久,才写下这份文件。我要求你们,我忠实的封臣们,在这份文件上签名作证。” 他立了新王,凯特琳充满挫败感地想。现下她唯一的希望就是儿子夹攻卡林湾的计划和刚才对付母亲的手段一样奏效。 194.第194章 山姆威尔 白树村,山姆心想,拜托,这里是白树村。他记得白树村,白树村在他找到的古老地图上,北行途中曾经路过。如果这个村子是白树村,他就知道他们在哪儿了。拜托,这里一定是白树村。愿望如此强烈,他甚至暂时忘了自己的脚,忘了小腿和后腰上的疼痛,忘了几乎冻到失去知觉的手指,忘了莫尔蒙总司令、卡斯特、尸鬼和异鬼。白树村,山姆喃喃祈祷,不管什么神,愿意听就成。 然而所有野人村庄看起来都很像。一棵巨大的鱼梁木生在这个村子中央……但一棵白树并不代表白树村,白树村的鱼梁木是否比这棵更大呢?也许他记错了。那张长而悲哀的脸刻在苍白如骨的树干上,树液从它眼睛里渗出、凝固,仿如红色的泪水。我们北上时,它看起来是这样吗?山姆记不清楚。 树的周围矗立着几幢茅草顶的单房屋子,一栋覆满苔藓的木头长厅,一口石井,一个羊圈……但没有羊,更没有人。野人们都去了霜雪之牙,加入曼斯·雷德的队伍,并带走了一切东西,除开房屋本身——山姆对此感激不尽。夜晚即将来临,而他终于可以重新睡在屋檐底下。他好疲惫,好像走了半辈子的路,靴子片片脱落,脚上所有的水泡都已破裂,变成老茧,老茧下又起了新的水泡,而脚指头开始生冻疮。 但山姆知道,如果不走,就只有死路一条。吉莉产后仍然虚弱,还抱着孩子,她比他更需要那匹马。另外一匹在离开卡斯特堡垒后的第三天就没了。可怜的家伙,本来已饿得半死,能支撑这么久其实是个奇迹,也许正是山姆的体重压垮了它罢。他们可以尝试共骑一匹马,但他担心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我这胖子最好还是走路。 山姆让吉莉留在长厅里生火,自己则到附近小屋里探察一番。她连生火都比他在行,他自己好像从来无法点燃木柴,上次,他试图用铁和石头打出火星,结果却被自己的匕首割伤。吉莉替他包扎好之后,手指变得僵硬疼痛,比原先更为笨拙。他知道现在是清洗伤口、更换绷带的时候了,但他害怕看到伤口。况且天气如此寒冷,他痛恨摘手套。 山姆不知自己能在屋里找到什么。也许野人们留下了一点食物,好歹得瞧一瞧。北上途中,琼恩就被分到任务,搜查白树村的屋子。在一栋小屋中,山姆听见黑暗角落里传来老鼠窸窸窣窣的声音,除此之外别无他物,只有干稻草堆、陈腐的气味和排烟口下的炭灰。 他回到鱼梁木旁,端详了一会儿那张雕刻的脸。这不是曾经见过的那张脸,他承认,这棵树不及白树村那棵一半大。它的红眼睛里渗出血色的汁液,他也不记得从前那棵是这样。但不管怎么说,山姆笨手笨脚地跪下来。“远古诸神,请听我的祈祷。七神是我父亲的神祇,但我加入守夜人军团时,是面对着你们发下誓言的。请帮帮忙吧,我们又冷又饿,很可能还会迷路。我……我不知现在该信仰什么神,但……假如你们真的存在,请帮帮我们吧,吉莉刚生下一个小婴儿。”他只能想出这些话。夜色渐浓,鱼梁木的树叶发出轻微的瑟瑟声,好似上千只血手在挥舞。琼恩的神是否听见了他的祈祷呢?一切都不清楚。 等回到长厅,吉莉已生好了火。她紧靠在火堆旁,敞开兽皮,让婴儿在胸口吃奶。他跟大人一样饿,山姆心想。老妇人们从卡斯特堡垒的地窖里捎出些食物,但现在基本吃光了,而即使在角陵,即使在猎物众多,手下又有奴仆、猎狗可供驱使的南方家园,山姆也是个没用的猎手;身处这片空旷无垠的森林,能逮住任何东西的机会自然微乎其微。他试图在湖泊和半冻的小河里捕鱼,结果不出意料地惨遭失败。“还要多久,山姆?”吉莉问,“还远吗?” “不太远。至少不像原来那么远。”山姆耸肩卸下包裹,笨拙地坐到地板上,试着盘起腿来。走路使他的背疼到极点,他想倚住一根支撑屋顶的木雕支柱,但火堆却在长厅中央的排烟口下,衡量之后,还是觉得温暖甚于舒适,“再过几天就能到了。” 山姆带着地图,但如果这里不是白树村,它们根本没用。我们为绕过这个湖,走得太靠东,他焦虑地想,或者折回来时太靠西了?他开始讨厌起湖泊与河流,长城之外没有渡船和桥梁,逼得你绕行一大圈,或是寻找涉水的浅滩。除此之外,跟随猎人小径比挣扎穿越灌木丛容易,绕过山脊比攀爬容易,而长城之外只能选择后者。唉,假如巴棱或戴文跟我们在一起,现下应该已到了黑城堡,正在大厅里暖脚呢。可惜巴棱死了,而戴文跟葛兰、忧郁的艾迪等人一起离开。 长城有三百里长,七百尺高,山姆提醒自己。如果一直往南,迟早会撞见它——而他们确实在往南,至少这点他非常确定。白天根据太阳辨别方向,晴朗的晚上,则可以追随冰龙星座的尾巴,虽然自另一匹马死后,他们便很少在夜间行路。就算月圆时分,林子里也太过黑暗,山姆或者最后一匹马很容易摔断腿。我们一定已到了很南的地方,一定是的。 但他不确定的是,他们向西或向东偏离了多远。最终会到达长城,没错……也许一天,也许半月,不可能更久,肯定,肯定……但具体到哪儿呢?需要找的是黑城堡的门,一百里格沿线只有那里可以穿越。 “长城真的像卡斯特说的那么大吗?”吉莉问。 “比他说的还大,”山姆试图让语气愉快一些,“大得让你看不见藏在后面的城堡,而城堡本身就已经够大了,你会明白的。长城完全由冰筑成,城堡则是木石结构,高高的塔楼,深深的地窖,还有壁炉里日夜燃烧着熊熊烈火的硕大长厅。很热,很暖和,吉莉,热到你无法相信。” “我可以站在火堆边吗?就我和孩子?不用很久,暖暖身子就好。” “你想站多久就站多久,还有食物和饮料。温热的葡萄酒、一碗洋葱炖鹿肉,外加哈布刚出炉的面包,热得烫手。”山姆摘下手套,在火焰旁活动手指——他很快后悔起自己的举动,它们本来冻得麻木,随着知觉恢复,疼痛教他差点哭出来。“弟兄们有时会唱歌,”他说,以便将注意力从指头的疼痛中转移,“戴利恩唱得最好,他们因此派他去了东海望。不过能唱的还有霍德和‘癞蛤蟆’——他真名陶德,但长得像癞蛤蟆,因此我们这么叫他。他喜欢唱,可嗓音太糟。” “你呢?你唱不唱?”吉莉理了理兽皮衣服,将婴儿换到另一边乳头。 山姆脸红了。“我……我会一些歌,小时候喜欢唱歌,还会跳舞……但父亲大人不喜欢我唱歌跳舞,他说如果我想蹦来蹦去,就该拿剑到院子里去蹦。” “你能唱个南方人的歌吗?为孩子?” “如果你喜欢。”山姆想了一会儿,“小时候,每当我和妹妹们上床睡觉时,我们的修士总会唱一首《七神之歌》。”他清清嗓子,轻声唱道: 天父面容坚毅刚强, 裁决谬误主持公义, 判定福寿长短高低, 慈祥喜爱小小孩童。 圣母带来生命之福, 守护照看每位人妇, 她的笑容终斗止戈, 温柔呵护小小孩童。 战士屹立敌人之前, 保卫我们南北东西, 手执弓矛盾剑兵器, 看守祚佑小小孩童。 老妪年迈而又睿智, 预知各人运途未来, 举起金灯照耀光彩, 指引前路为小小孩童。 铁匠勤勉日夜辛劳, 安排一切井井有条, 铁锤风箱,炉火燃烧, 打造世界给小小孩童。 少女舞蹈空中飞扬, 存于恋人唏嘘感伤, 微颦教会鸟儿飞翔, 美梦托给小小孩童。 七位神灵将我们创造, 时刻聆听我们祷告, 闭上眼睛,再无困扰, 诸神照看你,小小孩童。 闭上眼睛,再无烦恼, 诸神照看你,小小孩童。 山姆记得上次跟母亲一起唱这首歌是为哄婴儿迪肯睡觉。父亲听到之后愤怒地闯进来。“我不准你再这样,”蓝道伯爵严厉地告诫妻子,“你已用修士这些软绵绵的歌毁了我一个男孩,还想再毁一个吗?”然后他望向山姆,“你要唱,就对着你妹妹们唱,不准接近我儿子。” 吉莉的孩子睡着了。他好娇小,而且安静得让山姆有点担心。这孩子甚至没名字。他问过吉莉,但她说在孩子两岁之前取名会带来厄运。许多孩子都死了。 她将乳头塞回兽皮里面。“真好听,山姆,你唱得真好。” “你该听听戴利恩唱,他的嗓音甜美如蜜酒。” “卡斯特娶我为妻的那天,我们喝过最甜美的蜜酒。那时还是夏天,没有这么冷。”吉莉有些困惑,“你才唱了六个神呀?卡斯特常告诉我们,你们南方人有七个神。” “七个,”他赞同,“但无人歌颂陌客。”陌客的脸是死亡之脸,提到他,山姆就觉得不安。“我们该吃点东西,分两口也好。” 除了木头般硬的黑香肠,没剩下什么。山姆给两人各锯下薄薄几片。手腕使劲就会疼,但他太饿,因此坚持了下来。而且咀嚼时间够长,这些肉片就会变软,味道也不错。那是卡斯特的老婆们用大蒜腌制而成的。 吃完之后,山姆跟她说声抱歉,就出去方便并照料马匹。刺骨的寒风从北方吹来,他从树丛下经过,叶子朝他哗哗作响。他不得不弄碎河面上薄薄的冰层,好让马喝水。我最好把它带进屋去。他可不想天亮醒来时发现他们的马已在夜里冻死。即使真的发生意外,吉莉也会继续走下去。那女孩很勇敢,不像他。他希望自己知道回黑城堡之后该拿她怎么办。她总是说,只要他高兴,肯做他的妻子,但黑衣弟兄是无法娶妻的;更何况他是角陵城的塔利,根本不能娶女野人。我得想个办法。但首先我们得活着到达长城,别的都不重要,一点都不重要。 把马牵到长厅容易,牵进门却难,幸亏山姆坚持不懈。等将坐骑弄进屋内,吉莉已睡着了。他将马系在角落,并往火中添了几块新柴,然后脱下沉重的斗篷,钻到兽皮底下的女野人身边。他的斗篷足够盖住三人,并为他们保暖。 吉莉身上散发出奶味,还有大蒜和发霉旧毛皮的味道,但他已经习惯,而且还觉得很好闻。他喜欢睡在她边上,这让他想起很久以前在角陵城,跟两个妹妹同睡一张大床。蓝道伯爵认为这会让他像女孩一样软弱,于是终止了这种情形。然而独自睡在冰冷的房间也没让我变得坚强勇敢。他不知如果现在见到父亲,他会怎么评价。我杀了一个异鬼呢,大人,他假想自己如是说,我用龙晶匕首刺死了他,誓言弟兄们现在称我为“杀手”山姆。但即使在想象中,蓝道伯爵也只是怀疑地皱起眉头。 当晚的梦十分离奇。他梦见自己回到角陵城,父亲却已不在,它成了山姆的城堡。琼恩·雪诺跟他一起,还有“熊老”莫尔蒙总司令、葛兰、忧郁的艾迪、派普、“癞蛤蟆”及所有守夜人的弟兄,只是穿的衣服颜色鲜亮,并非黑色。山姆坐在高桌前,宴请所有人,用父亲的巨剑“碎心”切下片片烤肉,这里还有甜糕,有蜂蜜葡萄酒,有歌唱,有舞蹈,每个人都很暖和。宴会结束后,他上楼睡觉,不是走向父母的领主居室,而是跟妹妹们一起待过的那个房间。只不过在那张柔软宽大的床上等待他的不是妹妹们,却是吉莉,女孩只裹一件粗糙的兽皮,双乳渗出奶水。 他突然醒来,又冷又怕。 火堆烧尽,只剩暗红余烬;空气冻结,感觉奇寒无比。角落里,那匹马一边嘶鸣一边用后腿踢木头。吉莉坐在火堆边,抱着婴儿。山姆摇摇晃晃地坐起,苍白的喘息从嘴里喷出。长厅内充满幢幢黑影,手臂上寒毛直竖。 没什么,他告诉自己,冷而已。 然后,门边有个阴影在动。一个巨大的阴影。 这仍是梦,山姆祈祷,哦,我仍在睡觉,仍在做噩梦。他死了,他死了,我看到他死了。“他是为这男孩来的,”吉莉啜泣,“他闻到他的味道,新生婴儿的味道,充满生命的气息。他是为生命而来。” 巨大的阴影在门梁前弯腰,进入厅内,蹒跚走来。就着阴暗的火光,影子变成了小保罗。 “走开,”山姆嘶喊,“我们不需要你。” 保罗的手像炭一样黑,脸像奶一样白,眼睛闪着冰冷的蓝色光芒。冰霜染白了它的胡子,一侧肩膀上停着一只乌鸦,正在啄它的脸颊,吃那白色死肉。山姆尿了裤子,温热的水沿大腿流淌而下。“吉莉,安抚好马,然后牵出去。你快走。” “你——”她开始说。 “我有匕首。你忘了吗?龙晶匕首。”他起身将它胡乱掏出来。先前那把给了葛兰,但谢天谢地,离开卡斯特堡垒时,他记得带上莫尔蒙总司令的匕首。他握紧它,远离火堆,远离吉莉和婴儿。“保罗?”他想让自己听上去勇敢一些,但话出口成了尖叫,“小保罗。认得我吗?我是山姆,胖子山姆,胆小鬼山姆,你在林子里救了我。我无法再走的时候,你抱我,没有别人能做到,只有你。”山姆往后退开,手握武器,抽噎不休。我真是个无可救药的胆小鬼。“别伤害我们,保罗,求求你,为什么要伤害我们呢?” 吉莉在硬泥地上挣扎后退。尸鬼扭头望向她,但山姆大喊:“不!”于是它又转回来。肩头的乌鸦从它残破苍白的脸颊上扯下一条肉。山姆将匕首举在面前,呼吸活像铁匠的风箱。长厅另一头,吉莉到了马儿边上。诸神赐予我勇气,山姆祈祷,就这一次,给我一点点勇气,撑到她顺利逃走。 小保罗向他逼近,山姆向后退却,直到背抵住粗糙的木墙。他双手抓住匕首,以求拿得更稳。尸鬼看来不怕龙晶,也许它并不知道那是什么。它行动缓慢,不过小保罗活着的时候就不敏捷。在它身后,吉莉低声安抚马儿,试图催其朝门口走,但那匹马一定是闻到了一丝尸鬼那怪异寒冷的气味。它突然停止前进,人立起来,蹄子在冰冷的空气中挥舞。保罗转向声音传来的方位,似乎完全失去了对山姆的兴趣。 没时间思考、祈祷,或是害怕。山姆威尔·塔利往前冲去,将匕首插入小保罗的后背。尸鬼的身体已转过去一半,根本没察觉到他过来。乌鸦尖叫一声,飞入空中。“你死定了!”山姆边捅刺边嘶喊,“你死定了,你死定了!”他不停地刺,不停地喊,一遍又一遍,在保罗厚重的黑斗篷上划开道道大口子。刀刃碰到羊毛布底下的铁锁甲碎裂开来,龙晶碎片四处飞散。 山姆尖声号叫,白雾融入黑暗之中。小保罗扭身过来,山姆扔下无用的刀柄,迅速后退一步。但他还没来得及拔出另一把匕首,也即是每位弟兄都佩带的钢铁匕首,尸鬼漆黑的双手便卡住了他的下巴。保罗的手指冷得灼人,它们深深掐入山姆喉咙柔软的皮肉中。快跑,吉莉,快跑啊,他想高喊,但张开嘴,仅发出阵阵哽咽。 手指终于摸索到匕首,他拿它盲目地戳向尸鬼的肚子,不料刀尖仅擦过铁环,而由于用力过猛,整个匕首都旋转着飞了出去。小保罗的指头无情地收紧,开始扭转。他打算把我脑袋掰下来,山姆绝望地想。喉咙像结了冰,肺里却如着了火。他徒劳地捶打、拽拉尸鬼的手腕,狠踢保罗的下体,都没用。世界缩小成两点湛蓝的星星、一阵可怕而强烈的疼痛和残酷的寒冷,连眼泪都结了冰。山姆拼命扭动挣扎……然后向前扑倒。 小保罗高大强壮,但山姆比他重,而且尸鬼行动笨拙,这他在先民拳峰上就见识过。突然的变化让保罗踉跄地退后一步,接着活人和死人一起跌倒。冲击之下,一只手从山姆喉咙口松开,冰冷的黑指头回来之前,他得以快速吸进一口气。血的味道充满嘴巴。他转动脖子,寻找匕首,却只看到一抹暗橙色的光亮。火!虽然只剩焰灰余烬,但……他无法呼吸,无法思考……拖着保罗向侧面挣扎扭动……胳膊在泥地上挥舞、摸索、探寻、拨散灰烬,找到一件滚烫的东西……一块烧焦的木炭,黑中闪动黯淡的红与橙……他用手指握起,铆足全身力气,塞进保罗嘴里,甚至感觉到保罗牙齿的碎裂。 尽管如此,尸鬼的抓握并没放松。山姆最后想到的是爱他的母亲和被他辜负的父亲。长厅在四周旋转,一丝烟雾从保罗碎裂的牙齿间升腾。然后,死人的脸着了火,那双手也松开了。 山姆大口吸气,虚弱地滚向一旁。尸鬼在燃烧,冰霜从胡子上滴落,下面的血肉变得焦黑。山姆听见乌鸦尖叫,但保罗本身没出声,它的嘴巴张开,冒出火焰,而它的眼睛……没有了,湛蓝的闪光没有了。 他爬到门口。空气如此寒冷,连呼吸都会疼痛,但那是多么美妙的疼痛。他低头走出长厅。“吉莉?”他说,“吉莉,我杀了它。吉——” 她背靠鱼梁木站立,怀中抱着孩子,周围都是尸鬼,十几……二十个,甚至更多……有些曾是野人,仍然穿着兽皮……但更多的是他的弟兄。山姆看见“姐妹男”拉克,“软足”,里尔斯。齐特颈上的瘤成了黑色,脸颊的疖子则覆着一层薄冰。其中一个尸鬼看来像哈克,但由于少了半个脑袋,他无法确定。他们已撕裂了那匹可怜的马,正用血淋淋的手把肠子扯出来,马肚子上升起苍白的蒸汽。 山姆呜咽一声:“这不公平……” “公平,”乌鸦落在他肩头,“公平,遥远,恐惧。[1]”它拍打翅膀,跟吉莉一起尖叫。尸鬼几乎已到了她跟前,他听见鱼梁木暗红的树叶阵阵婆娑,仿佛在用他听不懂的语言互相低诉。星光流动,周围的树木全部呻吟着发出吱嘎响声。山姆·塔利的脸色如凝固的牛奶,眼睛瞪得像盘子那么大。乌鸦!乌鸦!鱼梁木上有数千只乌鸦,栖息在苍白如骨的枝条上,自树叶间向外张望。它们张口嘶鸣,展开黑翼,尖叫拍翅,如一团愤怒的云,向尸鬼们袭来。它们围着齐特的脸,啄他的蓝眼睛;它们像苍蝇一样盖住姐妹男,从哈克碎裂的脑壳里叼出团团东西。乌鸦的数量众多,山姆抬头,都看不见月亮。 “去,”肩膀上的鸟说,“去,去,去。” 山姆开始奔跑,阵阵白雾从嘴里喷出。在他周围,尸鬼们在黑翼和利喙的攻击下东倒西歪,带着诡异的沉默倒下,没有呼叫与呻吟。但乌鸦们并不理会山姆。他抓起吉莉的手,将她从鱼梁木边拉开:“我们快走。” “去哪儿?”吉莉抱着婴儿快步跟随,“他们杀了我们的马,我们怎么……” “兄弟!”喊声穿透黑夜,穿透上千只乌鸦的嘶鸣。树丛下,有个人骑一头麋鹿,从头到脚包裹在黑灰相间的斑驳衣服里。“来!”那骑手喊,兜帽掩盖了他的面容。 他穿着黑衣。于是山姆催促吉莉向他走去。那头麋鹿十分巨大,大得可怕,肩膀离地十尺高,分叉的角也差不多有十尺宽。它膝盖跪地,让他们骑上去。“来。”骑手边说边伸出戴手套的手,将吉莉拉到身后,然后轮到山姆。“谢谢。”他喘着气说。但当他握住对方伸出的手时,猛然意识到骑手并没戴手套。他的手又黑又冷,指头硬得像岩石。 注释: [1]英语中fair far fear这三个单词(则公平、遥远、恐惧)音近。 195.第195章 艾莉亚 他们到达山脊顶端,见到了那条河,桑铎·克里冈一边咒骂,一边使劲勒马。 雨水从铁黑的天空中降落,仿佛万把利剑直刺进棕绿色的湍流。它定有一里之宽,艾莉亚心想。上百棵树的顶端从盘旋流水中伸出,枝条如溺水者的胳膊盲目地抓向天空。岸边积着厚厚一层树叶,好比潮湿的垫子,远处河中央某些苍白肿胀的物体迅速顺流漂下,也许是鹿,或者是马。耳际有种低沉的轰鸣,好像无数恶狗即将发出咆哮。 艾莉亚在马鞍里扭动,感觉猎狗锁甲的铁环嵌入背里。他用双臂环着她,并在左边烧伤的胳膊上套了一层钢臂甲作为保护,先前猎狗换衣服时,她发现底下的血肉仍未愈合,不断渗出体液。然而,假如烧伤令他痛苦,桑铎·克里冈也丝毫没有表现出来。 “这是黑水河吗?”在大雨和黑暗中骑行千里,经过无路的树林和无名的村庄,艾莉亚完全失去了方向感,不知身在何处。 “这是一条需要过的河,知道这点就够了。”克里冈不时会给她答案,但明确警告她不许接口。打第一天起就作出许多警告。“再打人,就把你的手捆在后面,”他说,“再逃跑,就把你的脚给绑起来。再乱喊乱叫或咬我,就把嘴巴堵上。我们可以一起骑马,也可以把你横放马背,就像待宰的猪。你自己选。” 她选骑马。然而头天宿营时,她一直等待,直到认为他睡着了,便找来一块参差不齐的大石头,准备砸扁那颗丑陋的脑袋。静如影,她一边告诉自己,一边悄悄接近,但却不够安静,也许猎狗根本没睡,或者醒了。不管怎样,他眼睛陡然睁开,嘴角抽搐了一下,将石头一把夺走,就当她是个小婴儿。她最多只能踢他。“我饶你这次,”他边说边将石头扔进灌木丛,“如果笨到再试,就狠狠揍你。” “你为什么不杀我,就像杀米凯那样?”艾莉亚朝他嘶吼。当时她仍不服气,愤怒甚于恐惧。 结果他揪住她外衣前襟,将她拉到离自己灼伤的脸不到一寸的地方。“再提这个名字,我就揍得你宁愿我杀了你!” 之后每个晚上,他睡觉时都将她裹进马褥子,用绳索从头到脚紧紧捆好,浑如襁褓中的婴儿。 这一定是黑水河,艾莉亚看着雨水抽打河面,心里断定。猎狗是乔佛里的狗儿,他要把她带回红堡,献给乔佛里和太后。她希望太阳出来,好能分辨方向。越是看树上的苔藓,她就越糊涂。黑水河在君临城附近没这么宽,但那是下雨之前的事。 “涉水的浅滩肯定都没了,”桑铎·克里冈道,“我也不想游过去。” 没有过河的方法,她心想,贝里伯爵就会赶上。先前,克里冈拼命驱赶坐骑,还三次调头折返,以求摆脱掉追踪者,甚至在高涨的溪流中逆行半里地……艾莉亚每次回头,都期盼见到那帮土匪。她于灌木丛中小解时在树干上刻名字,试图帮助他们,但第四次时被他逮到,于是便到此为止。没关系,艾莉亚告诉自己,索罗斯会通过圣火找到我。但他没有,至少现在还没有,而一旦过了河…… “哈罗威的镇子应该不远,”猎狗说,“鲁特爵爷在那儿伺候着安达哈老王的双头水马。也许可以搭它过去。” 艾莉亚没听说过安达哈老王,也没见过两个头的马,特别是在水上跑的,但她知道最好别问。于是便闭口不语,直挺挺坐着,任猎狗调转马头,沿山脊小跑,顺河而下。这样子,至少雨水是落在背上。她受够了眼睛被大雨刺得半瞎的滋味,流水从脸颊淌下,好像在哭一样。冰原狼从来不哭,她再度提醒自己。 时间大概刚过正午,但天空暗如黄昏。她已数不清有多少天没见到太阳,雨水浸透骨头,整日骑马让她浑身酸痛,还有点发烧,流着鼻涕,有时不自禁地打战,但当她告诉猎狗自己病了时,他只朝她咆哮。“擦干鼻子,闭上嘴巴。”他告诉她。其实到如今,骑马时连他也有一半时间在睡,信任坐骑自行挑选布满车辙的田间小路或猎人小径。这是匹壮实的骏马,差不多跟军马一般高大,但速度快得多。猎狗为它取名“陌客”。有回趁克里冈对着一棵树小解时,艾莉亚试图偷走它,认为可以赶在他回头之前骑马跑掉,结果陌客差点把她的脸咬下来。对主子,它像老骟马样的温顺,但对其他人,脾气则糟透了。她从没见过咬人踢人这么利索的牲畜。 他们沿河骑行好几个钟头,溅起水花蹚过两条浑浊的支流,才终于到达桑铎·克里冈所说的地方。“哈罗威伯爵的小镇,”他宣布,话音未落就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呆了,“七层地狱!”这座镇子已被水淹没,无人居住。高涨的水流越过堤岸,全镇建筑物所剩无几,只见一栋土木结构客栈的上层,一幢塌陷圣堂的七面圆顶和一座圆塔碉堡的三分之二露出水面,除此之外,还有个别发霉的茅草屋盖和林立的烟囱。 但艾莉亚看见那座塔里有烟升起,一扇拱窗下还用锁链牢牢系着一艘宽敞的平底船。此船有十来个桨架,船头和船尾各一只巨大的木雕马头。这就是双头马,她明白过来。甲板中央有个茅草为顶的木船舱,猎狗将双手拢在嘴边厉声呼喝,两个人从里面走出,第三个人出现在圆塔窗户内,端一把上好弩矢的十字弓。“你想干什么?”第三个人隔着盘旋的棕色水流喊。 “载我们过去。”猎狗大声回应。 船里的人讨论了一会儿。其中一人走到栏杆边,他是个驼背,灰白头发,胳膊粗壮:“这可不便宜。” “我有的是钱。” 有的是钱?艾莉亚疑惑地想。土匪们抢走了克里冈的金子,也许贝里伯爵留给他一些银币和铜板。搭船过河只需几个铜板…… 船夫们又开始讨论。最后,那驼背转身喊了一声,舱内又走出六个人,全戴着兜帽挡雨,其他一些人从塔楼要塞的窗户里挤出来,跳下甲板。他们中有一半人长得跟那驼背颇为相像,似乎是他的亲戚。人们解开锁链,取出长长的撑篙,并将沉重的阔叶桨扣入桨架。渡船摇摇晃晃、缓缓地向着浅滩驶来,船桨在两侧流畅地划动。桑铎·克里冈骑下山冈,迎上前去。 等船尾撞上山坡,船夫们打开木雕马头下一扇宽门,伸出一条沉重的橡木板。陌客在水边畏缩不前,但猎狗双膝一夹马腹,催它走上跳板。驼背在甲板上等着他们。“湿透了吧,爵士?”他微笑着问。 猎狗的嘴抽搐了一下。“妈的,我只要你的船,少给我东拉西扯。”他翻身下马,把艾莉亚也拽下来站在身边。一个船夫伸手去拉陌客的缰绳。“不行。”克里冈道,说时迟那时快,马已同时开始提腿踢人。船夫向后跃开,在满是雨水的甲板上一滑,坐倒在地,嘴里骂骂咧咧。 驼背船夫不再微笑。“我们可以载你过河,”他板着脸说,“收一枚金币。马匹再加一枚。那男孩也要一枚。” “三枚金龙?”克里冈发出一阵刺耳的笑声,“三枚金龙能买下这条该死的船了!” “去年也许可以。现在水位这么高,我需要额外人手来撑篙划桨,以确保不会被一下子冲下去一百里,滑进海中。你自己选,要么付三枚金龙,要么就教这匹该死的马在水上行路吧。” “我喜欢诚实的强盗。就依你。三枚金龙……等安全抵达北岸就付。” “现在就要,否则我们不走。”那人伸出一只厚实而布满老茧的手,掌心向上。 克里冈“咔哒”一声松剑出鞘:“你自己选,要么北岸拿金币,要么南岸吃一刀。” 船夫抬头瞧着猎狗的脸。艾莉亚看得出,对方很不满意。十来个人聚在他身后,都是拿船桨和硬木撑篙的壮汉,但没一人上前帮他。他们合力也许可以压倒桑铎·克里冈,但在将猎狗制伏之前,很可能会有三四人送命。“我怎么知道你会信守承诺?”过了一会儿,驼背问。 他不会的,她想喊出来,但咬紧嘴唇。 “以骑士的荣誉。”猎狗严肃地说。 他甚至不是骑士。她也没把这句话说出口。 “那好吧,”船夫道,“来,我们可以在天黑前将你送过河。把马系好,我可不想它半路到处乱窜。如果你和你儿子想要取暖,船舱里有个火盆。” “我才不是他的笨儿子!”艾莉亚愤怒地吼道——这比被当作男孩更糟。她太生气,差点自报身份,可惜桑铎·克里冈一把抓住她的衣服后领,单手将她提离甲板。“闭上该死的鸟嘴!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他剧烈地摇晃艾莉亚,晃得她牙齿哒哒作响,最后松手扔开,“进去烤干,照别人说的做。” 艾莉亚乖乖照办。大铁火盆里闪烁着红光,使得房间充满阴郁滞闷的热气。站在它边上暖暖手,烘干衣服,本来挺舒服的,但她一察觉到脚下的甲板开始移动,就从前门溜了出去。 双头马缓缓地滑出浅滩,在被水淹没的“哈罗威镇”中行进,穿过烟囱和屋顶。十来个人使劲划桨,一旦太靠近岩石、树木或塌陷的房屋,另外四人就用长篙撑开。驼背是掌舵的。雨点敲打着甲板光滑的木板,溅在前后两个高耸的木雕马头上。艾莉亚又全身湿透,但浑不在乎。她想看看,等待逃跑的机会。那个端十字弓的人仍站在圆塔窗户内,当渡船从下面滑行而过时,他的目光一直尾随。她不知这是否就是猎狗提及的鲁特爵爷。他看上去不像领主。但她看上去也不像小姐呀。 一旦出了镇子,进入河里,水流陡然变强。透过灰暗朦胧的雨幕,艾莉亚辨出远方岸边一根高高的石柱,显然标识着靠岸之处,随即又意识到他们已被冲得偏离了方向,正往下游而去。桨手们划得起劲,跟狂暴的河流拼争。无数树叶和断枝转着圈迅速经过,仿佛是从弩弓里弹射出来的一样。拿长篙的人们斜身撑开任何过于接近的物体。在河中央,风也加大,每当艾莉亚扭头望向上游,就会扑面吃一脸雨水。甲板在脚下剧烈晃动,陌客一边嘶鸣一边乱踢。 假如我从边上跳下去,河水会把我冲走,而猎狗将毫无察觉。她转头后望,只见桑铎·克里冈正竭力安抚受惊的坐骑。这是最好的机会了。但我也许会淹死。虽然琼恩曾说,她游起泳来像条鱼,但即便是鱼,在这条河里也可能有麻烦。不过,淹死好过回君临。她想到乔佛里,便悄悄爬到船头。河里满是褐色泥巴,在雨点的抽打搅拌下,看起来像汤不像水。艾莉亚疑惑地想,不知里面会有多冷。反正不可能比现在更潮湿阴冷了。她一只手搭到栏杆上。 她还来不及跳,突然被一声大喝吸引了注意力。船夫们纷纷手执长篙往前冲去。一时间她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然后她看到了:一棵连根拔起的大黑树,正朝他们扑来。纠结的树根和树枝从流水里戳出,活像巨海怪伸展的触手。桨手们狂乱地划水,试图躲避开去,以免被撞翻或者戳穿船身。驼背老人扭转船舵,船头的马向下游偏转,但太慢了。那棵棕黑的树微微闪光,像攻城锤那样砸来。 两名船夫的长篙好容易抵住它时,它离船头已不超过十尺。一根篙子折断,发出“咔——嚓——”的长长碎裂声,仿佛渡船在他们的脚下撕裂。第二个人终于使劲将树干推开,刚好让它偏离。那棵树以数寸间距擦过渡船,枝杈如爪子样抓向马头。然而,似乎已经安全的时候,那怪物的上部分枝“嘭”的一声扫过,令渡船剧烈颤抖,艾莉亚脚一滑,痛苦地单膝跪倒。那个篙子被折断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她听见他从侧面翻落下去时的呼叫,湍急的褐色水流旋即将他淹没,当艾莉亚爬起来,人已消失。另一船夫抓过一捆绳子,却不知该扔给谁。 也许他会在下游某处被冲上岸,艾莉亚试图告诉自己,但这个想法显得如此空洞,令她失去了所有游水的意愿。桑铎·克里冈大喊,让她回里面去,否则就狠狠揍她。她乖乖照办。很明显,此刻渡船正与河流作殊死搏斗,争取重新返回航线,而这条河一心想把它冲进海里。 等终于靠岸,地方位于着陆点下游整整两里地。船只狠狠撞上河堤,以至于又折了一根篙子,艾莉亚几乎再度跌倒,桑铎·克里冈像提玩偶似的把她提到陌客背上。船夫们用迟钝而疲惫的眼睛瞪着他们,驼背伸出手来。“六枚金龙,”他要求,“三枚作摆渡费,另外三枚补偿我失去的人手。” 桑铎·克里冈在口袋里摸索,将一卷皱巴巴的羊皮纸塞进船夫手掌:“拿着。给你十枚。” “十枚?”船夫糊涂了,“这究竟是什么?” “一个死人的欠条,相当于九千金龙左右。”猎狗跨上马,坐到艾莉亚身后,不怀好意地低头微笑,“其中十枚归你,某天我会来取剩下的钱,所以留神别把它们给花光了。” 对方斜眼看着羊皮纸:“字。字有什么用?你答应给金币,以骑士的荣誉保证。” “骑士根本没有荣誉,快感谢我给你上了一课吧,老家伙。”猎狗脚踢陌客,在雨中疾驰而去。船夫们在背后咒骂,还有一两个人扔石头,但克里冈对石块和骂声全不予理会,很快就消失在阴暗的树丛中,河流的咆哮也渐渐减弱。“渡船明早之前不会回去,”他道,“而且等到下一批傻瓜到来时,这帮家伙不会再接受纸上的承诺。如果你的朋友们打算追赶,就得他妈的游过来!” 艾莉亚蜷身趴下,闭口不语。vr morghulis,她闷闷不乐地想,伊林爵士,马林爵士,乔佛里国王,瑟曦太后。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格雷果爵士和“记事本”。猎狗,猎狗,猎狗! 等到雨停云散,她又是颤抖,又是打喷嚏,症状严重之极,克里冈不得不停下一晚,甚至尝试点火。结果搜集起来的木头太潮湿,无论怎么试,都不足以引燃火星。最后,他厌恶地把所有木头一脚踢散。“妈的,七层地狱!”他咒骂,“我痛恨火。” 他们坐在橡树底部湿乎乎的石头上,边吃冷硬的干面包、臭烘烘的奶酪和熏香肠,边听积水从树叶上滴落,发出缓慢的嗒嗒声。猎狗用匕首将肉切片,当发现艾莉亚看着匕首时,眼睛眯了起来:“想都别想。” “我没有。”她撒谎。 他哼了一声,以表示看法,同时给了她厚厚一片香肠。艾莉亚用牙齿撕咬香肠,眼睛始终注视着猎狗。“我没揍过你老姐,”猎狗说,“但如果你逼我,我会揍你。别再想方设法杀我,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 她无言以答,便一边啃香肠,一边冷冷瞪他。强硬如山,艾莉亚心想。 “至少你会看着我的脸,不错不错,小狼女。你喜欢这张脸么?” “不喜欢。全烧坏了,丑得很。” 克里冈用匕首尖挑一块奶酪给她:“小笨蛋,真逃了对你有什么好处?只会被更糟糕的人逮住。” “不会,”她坚持,“没有比你更糟糕的人了。” “你没见过我老哥。格雷果有回因为打鼾而杀人,那人是他自己的部下。”他咧嘴笑笑,灼伤的那侧脸随即绷紧,扭曲得诡异可怖。那边脸颊没有嘴唇,耳朵也只剩一截断根。 “其实我认识你哥。”艾莉亚这才想到,也许魔山更糟糕,“他,还有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和‘记事本’。” 猎狗似乎很惊讶。“艾德·史塔克的宝贝小女儿怎会认得这帮人?格雷果从不带他的宠物耗子上朝啊。” “我是在村子里遇到他们的。”她吃着奶酪,伸手取过一块硬面包,“那村子建在湖边,詹德利、我,还有热派在那儿被抓,本来还有‘绿手’罗米,但‘甜嘴’拉夫当时便杀了他,因为他的脚受伤走不动。” 克里冈的嘴抽搐了一下。“抓你?我老哥抓住你?”他哈哈大笑,这是一阵令人不快的声响,半似喉音,半如咆哮,“格雷果根本不知道手里有什么,对吧?他肯定不知道,否则任凭你怎么乱踢乱喊,都会把你拖回君临,扔到瑟曦怀里。噢,妈的,实在太妙了,我会记得把真相告诉他的——在挖出他的心脏之前。” 这不是他头一回谈论杀魔山。“他是你哥哥耶。”艾莉亚怀疑地说。 “你就没有一个想亲手宰掉的哥哥?”他又大笑,“或者姐姐?”他一定看到她脸上有些反应,因此凑得更近了。“珊莎。对吧?母狼想杀可爱的小小鸟儿。” “不,”艾莉亚吼回去,“我要杀你!” “因为我把你的小朋友劈成两截?我杀的可不止他一个,这点向你保证。你认为我是个怪物,对吗?好吧,不管怎么说,是我救了你老姐的命。那天暴民们将她从马上拽下来,是我杀进去把她带回城堡,否则她的下场就跟洛丽丝·史铎克渥斯一样了。她后来给我唱歌呢,你不知道吧,对不?你老姐给我唱了一支甜美的小曲儿。” “你撒谎。”她立刻道。 “妈的,其实你知道的连自认为的一半都不到。黑水河?七层地狱,你究竟在想什么?认为我们要上哪儿去?” 他声音中的不屑令她犹豫。“回君临,”她说,“你要把我献给乔佛里和太后。”她突然间意识到这不对,从他提问的方式就能知道。但她得说些什么。 “愚蠢瞎眼的小母狼。”他的嗓音粗糙喑哑,好像钢铁摩擦。“去你妈的乔佛里,去你妈的太后,去你妈的畸形小魔猴。我跟他们的城市没关系了,跟御林铁卫,跟兰尼斯特家都没关系了。狗跟狮子能有什么关系,我问你?”他伸手取过水囊,喝了一大口,然后边擦嘴,边将水囊递给艾莉亚,“这是三叉戟河,小妹妹。三叉戟河!不是黑水河。如果可以的话,自己在脑袋里画画地图吧,我们明天就能到达国王大道,之后快速前进,直取孪河城。把你交给你母亲的将是我,而不是高贵的闪电大王和那玩火的冒牌僧侣,那怪物!”看到她脸上的表情,他咧嘴笑笑。“你以为你的强盗朋友是唯一嗅到赎金气味的人?唐德利恩抢了我的财产,因此我抢走了你。按我估价,你的价值是他们从我这儿偷走的钱两倍之多。如果真像你害怕的那样,把你卖回给兰尼斯特家,也许能得到更多,但我不会那么做。就算是狗,也有被踢烦了的时候。嗯,若那少狼主有诸神赐予癞蛤蟆的智力,便会封我做个领主,请求我为他效劳。他需要我,尽管他自个儿也许并不明白。我似乎该用格雷果的头作见面礼,他会喜欢的。” “他绝不会收留你,”她狠狠地说,“不会收留你。” “那我就尽可能多地带走金子,冲他的脸哈哈大笑,然后骑马离开。如果他不肯收留,聪明的话就该杀了我,但他不会,据我听说的情况,他跟他父亲太像。对我来说这没什么,不管怎样都是赢家。你也是,小狼女。所以,别再对我又叫又咬,我烦了。闭上嘴巴,照我说的做,也许还能赶得上你舅舅那该死的婚礼。” 196.第196章 琼恩 母马筋疲力尽,但琼恩无法让它休息。他得赶在马格拿之前到达长城。假如马有鞍,他可以在上面睡觉,然而它没有,光清醒时要保持不掉下来就够难了。伤腿越来越疼,没时间让它愈合,每次上马都令其再度撕裂。 他登上山坡,看到棕褐色、布满车辙的国王大道向北延伸,穿过山冈与平原,便欣慰地拍拍母马的脖子:“现在只需顺着路走,好姑娘,快到长城了。”腿已变得像木头一样僵硬,而发烧令他昏昏沉沉,以至于两次弄错了方向。 快到长城了。他想象着朋友们在大厅里喝温酒的景象。哈布照料水壶,唐纳·诺伊锻炉打铁,伊蒙学士则在鸦巢下的居所。熊老呢?山姆、葛兰、忧郁的艾迪、木假牙的戴文……琼恩只能祈祷有人逃出先民拳峰。 他也总想起耶哥蕊特。他记得她头发的香味,身体的温暖……还有她割老人喉咙时的表情。你不该爱她,一个声音轻声说。你不该离开她,另一个声音坚持。他不知父亲离开母亲,回到凯特琳夫人身边时,是否也如此左右为难。他发誓忠于史塔克夫人,而我发誓忠于守夜人军团。 高烧如此厉害,他差点骑过鼹鼠村,浑然不知身在何处。村子大部藏于地底,在残月光照下,只见几栋简陋小屋。妓院是个跟厕所差不多大的小房间,红灯笼于风中吱嘎作响,如黑暗中窥视的充血眼球。琼恩在相邻的马厩下马,几乎是跌落到地,但他立即叫醒两个男孩。“我需要一匹精力旺盛的骏马,鞍羁全备。”他用不容争辩的语气告诉他们。两人连忙替他准备好坐骑,还弄来一袋葡萄酒、半条黑面包。“叫醒村民,”他说,“警告他们。野人过了长城。收拾东西,去黑城堡。”他咬紧牙关,忍痛翻上他们给的黑马,奋力向北骑去。 东方天际的星星渐渐隐去,长城出现在面前,耸立于树木与晨雾之上。白色的月光在冰面上闪烁。他催马沿泥泞湿滑的道路前进,直到看见巨大的冰墙下,黑城堡的木造城楼和石砌高塔如残破的玩具般散布在雪地中。初曙照耀,绝境长城闪耀着粉紫光彩。 骑过外围建筑时,没有岗哨盘问,无人上前阻拦。黑城堡看来跟灰卫堡一样荒芜,庭院里,石头裂缝间长出脆弱的褐色杂草,燧石兵营的屋顶覆盖陈雪,哈丁塔北墙上的雪更是堆得老高——琼恩成为熊老的事务官之前就住在那里。司令塔表面道道黑斑,那是浓烟溢出窗户留下的痕迹。大火之后,莫尔蒙搬到了国王塔,但那里也没有灯光。从下往上,他无法分辨七百尺高的城墙顶是否有岗哨走动,至少墙南的阶梯上没人,那道之字形阶梯就像一记巨大的木头闪电。 不过兵器库的烟囱有烟,一小缕在北方的灰色天空中几乎看不到的痕迹,但对他而言已经足够。琼恩下马,一瘸一拐地向那儿走去。热气从打开的门里涌出,仿佛夏日的气息。屋内,独臂的唐纳·诺伊正鼓动风箱扇火,听见声音便抬起头来,“琼恩·雪诺?” “是的。”经历了发烧、疲惫、伤腿,经历了马格拿、老人、耶哥蕊特和曼斯·雷德,经历了这一切,琼恩还是不由自主地微笑。回家的感觉真好。看到诺伊的大肚子和挽起的衣袖,看到他长满黑胡楂的下巴,感觉真好。 铁匠松开风箱:“你的脸……” 他几乎忘了自己的脸:“一个易形者试图挖出我的眼睛。” 诺伊皱起眉头:“不管有没有伤疤,我都以为再也看不见这张脸了,听说你跑到曼斯·雷德那边去了。” 琼恩抓住门,以保持站立。“谁说的?” “贾曼·布克威尔。他两周前返回,手下的斥候说亲眼见你骑马跟野人一起行进,身披羊皮斗篷。”诺伊注视着他,“我发现最后一句是真的。” “全都是真的,”琼恩承认,“就实际而言。” “那我该不该摘下剑,杀了你,嗯?” “不。我是遵令行事,‘断掌’科林最后的命令。诺伊,守卫在哪儿?” “他们在长城上,抵抗你的野人朋友们。” “对,但人究竟在哪儿?” “各处都有。狗头哈犸出现在深湖居,叮当衫出现在长车楼,哭泣者出现在冰痕城,长城沿线都有野人……令我们不得宁息,他们一会儿在王后门附近攀爬,一会儿又砸灰卫堡的墙,或于东海望集结部队……然而每当黑衣人出现,却又立刻逃跑,第二天到别处重新活动。” 琼恩咽下一声呻吟。“这是假象。曼斯的目的是要分散我们的力量,你难道看不出来吗?”而波文·马尔锡正中其下怀。“门户在这里。攻击将针对这里。” 诺伊穿过屋子:“你腿上都是血。” 琼恩迟钝地低头观看。果真,伤口又裂开了。“箭伤……” “野人的箭。”这并非提问。诺伊只有一条胳膊,但肌肉壮实,足以支撑琼恩的体重。他将手臂伸到琼恩腋下。“你的脸色苍白得跟牛奶一样,而且身体烧得滚烫。我带你去见伊蒙师傅。” “没时间了。野人翻越长城,到达后冠镇,要来打开这儿的城门。” “有多少?”诺伊半拖半架地将琼恩带到门外。 “一百二十人,以野人的标准而论装备精良。多半有青铜盔甲,少数人装备钢甲。这里还剩多少弟兄?” “四十多,”唐纳·诺伊道,“都是老弱病残,以及仍在受训的男孩。” “马尔锡走后,指定谁为代理城主?” 武器师傅忍不住大笑:“文顿爵士,诸神保佑他,他是城里最后的骑士。问题在于,史陶似乎忘了自己的担子,也没人急着提醒他。我想这里现在应该算是由我——这个世界上最难对付的残废——负责。” 这点不错。独臂的武器师傅坚韧顽强,经验丰富。而文顿爵士……大家都同意,他曾是个好战士,可惜当了八十年游骑兵,力量和智慧都已失去。有回他边吃晚餐边睡过去,差点淹死在豌豆汤里。 “你的狼呢?”穿过院子时诺伊问。 “白灵……翻墙之前不得不留下,希望他能自己找路回来。” “抱歉,孩子。没有他的踪影。”他们一瘸一拐地来到学士的居所,鸦巢下面长长的木造堡垒。武器师傅踢了门一脚:“克莱达斯!” 过了一会儿,一个弯腰驼背的矮个黑衣人朝外张望,看到琼恩,顿时瞪大了粉红色的小眼睛:“让这小子躺下,我去叫学士。” 壁炉里燃着一堆火,屋内空气令人窒闷。热度令琼恩昏昏欲睡。诺伊让他仰面躺下,他立即闭上眼睛,好让世界停止旋转。上面鸦巢里传来乌鸦的抱怨与尖叫。“雪诺,”一只鸟说,“雪诺,雪诺,雪诺。”这是山姆教的,琼恩记起来。山姆威尔·塔利有没有安全返回呢?他疑惑地想,还是只有鸟儿回来? 伊蒙学士没多久就过来了。他走得很慢,一只斑驳的手扶着克莱达斯的胳膊,慢吞吞地谨慎地小步挪动,细瘦的脖子上挂着沉甸甸的颈链,有金、银、铁、铅、锡及其他金属。“琼恩·雪诺,”他说,“等你好转,一定要把所见所闻都告诉我。唐纳,放一壶红酒到火上,还有我的铁制工具,把它们烧得又红又烫。克莱达斯,我需要你那柄锋利精良的匕首。”学士已经一百多岁,瘦小羸弱,掉光了头发,眼睛也瞎盲。但即便浑浊的双眼目不视物,他的头脑一如往昔般清晰。 “野人正往这儿杀来,”琼恩告诉他,而克莱达斯用刀割开裤腿,厚厚的黑布下,旧血和新血凝结在一起,“从南边。我们爬过长城……” 克莱达斯割开琼恩粗糙的绷带,伊蒙学士凑近来嗅了嗅。“我们?” “我跟他们在一起。断掌科林命我加入他们。”学士的手指戳戳伤口,以作探查,琼恩畏缩了一下。“瑟恩的马格拿——啊啊啊啊啊——好疼。”他咬紧牙关,“熊老在哪儿?” “琼恩……这是个悲伤的消息,莫尔蒙总司令于卡斯特堡垒遭遇谋杀,死在自家誓言弟兄们手上。” “弟兄……我们自己人?”伊蒙的话造成的伤痛比他手指造成的强烈一百倍。琼恩记得最后一次见到熊老时,总司令站在帐篷前,乌鸦停于肩上,嘶哑地叫着“玉米”。莫尔蒙死了?自看到先民拳峰上的战斗场景,他就一直担心,而今的打击更大。“谁?是谁袭击他?” “旧镇的加尔斯,‘独臂’奥罗,短刃……过去的窃贼、懦夫和凶手。我应该预见到的,守夜人军团跟从前不一样了。正派人太少,无法约束无赖。”唐纳·诺伊将学士的刀放在火上转动,“有十几个忠诚的人返回,包括忧郁的艾迪、巨人和你朋友‘笨牛’等。我们就是从他们那儿听说事情经过的。” 只有十几个?两百个弟兄跟莫尔蒙总司令一起离开黑城堡,两百名守夜人的精锐。“这是否意味着马尔锡是总司令了?”“石榴老”亲切和善,是个勤勉的总务长,但不幸之处在于,他不适合带兵打仗。 “暂时如此,直到我们选出一个,”伊蒙学士说,“克莱达斯,把我的药瓶拿来。” 选出一个。“断掌”科林和杰瑞米·莱克死了,班扬·史塔克依旧失踪,还有谁?肯定不能是波文·马尔锡或文顿·史陶爵士。索伦·斯莫伍德或奥廷·威勒斯爵士有没有自先民拳峰上幸存?不,应该是卡特·派克,或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但该选哪一个?影子塔和东海望的指挥官都是优秀人才,但彼此区别很大:丹尼斯爵士谦恭谨慎,有骑士风度,也较年长;而年轻的派克作为私生子,说话粗鲁,不怕犯错,却也有闯劲。糟糕的是,两人不和,熊老总把他俩分得远远的,在长城的两个尽头。琼恩知道,梅利斯特家的人对铁民有种深入骨髓的不信任。 一阵刺痛让他回到自身的伤势中。学士捏捏他的手:“克莱达斯去拿罂粟花奶了。” 他试图坐起来:“我不需要——” “你需要,”伊蒙坚决地说,“会很疼。” 唐纳·诺伊穿过屋子,将琼恩推回去,仰面躺下。“别动,否则我把你绑起来。”即使只有一条胳膊,铁匠拨弄他也像拨弄小孩。克莱达斯拿着一个绿瓶子回来,外加一只圆形石杯。伊蒙学士将它倒满:“喝下去。” 琼恩刚才挣扎时咬破了嘴唇,而今鲜血和浓稠的白色药液混杂一起,他好容易才没有呕吐出来。 克莱达斯端来一盆温水,由伊蒙学士洗净伤处的脓和血。尽管他动作轻柔,但哪怕最轻微的触碰也让琼恩想要尖叫。“马格拿的人纪律严明,装备着青铜盔甲。”他告诉他们。讲话能让他分心,不去想自己的腿。 “马格拿是斯卡格斯的领主,”诺伊道,“我刚来长城时,东海望有斯卡格斯人,记得听他们提起过他。” “我认为,琼恩用这个词是取它的古意,”伊蒙学士说,“不是家族名,而是古语中的头衔。” “它的意思是领主,”琼恩赞同,“斯迪是某个叫瑟恩的地方的马格拿,那地方位于霜雪之牙极北处。他带着一百个部下,还有二十个几乎跟我们一样熟悉‘赠地’的掠袭者。曼斯没有找到号角,这点很重要,冬之号角,他沿乳河挖掘就是为了这个。” 伊蒙学士停顿下来,用来擦洗的布握在手中。“冬之号角是个古老的传说,塞外之王相信这东西存在?” “他们全都相信,”琼恩道,“耶哥蕊特说他们打开百座坟墓……国王和英雄们的坟墓,遍布乳河河谷,但一直没有……” “谁是耶哥蕊特?”唐纳·诺伊尖锐地问。 “一个女自由民。”他该如何向他们解释耶哥蕊特?一个温暖、聪明、可爱的女人,可以亲吻,也可以割你的喉咙。“她跟斯迪一道,但不……她很年轻,只是个女孩,实际上,是地道的野人,但她……”因为一个老人燃起一堆火而杀了他。他感觉舌头粗厚笨拙,罂粟花奶使脑子不清醒。“我为她打破了誓言。我不想,但……”不该。不该爱她。不该离开她……“我不够坚强。‘断掌’命我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我不能拒绝,我……”脑袋里仿佛塞满了湿毛布。 伊蒙学士又嗅嗅琼恩的伤口,然后将染血的布放回盆里:“唐纳,请帮我拿热匕首过来,然后按住他,别让他动弹。” 我不会尖叫,琼恩看见烧得泛红光的尖刀时告诉自己,但这个誓言他也没能守住。唐纳·诺伊将他按紧,克莱达斯引导学士的手。琼恩没动,只是用拳头捶桌子,一下一下又一下。疼痛如此剧烈,他感到自己渺小、虚弱而无助,就像黑暗中呜咽的小孩。耶哥蕊特,他心想,烧焦皮肉的臭味充满鼻腔,自己的尖叫回响在耳际,耶哥蕊特,我没有办法,我有难处……痛苦开始减退,但紧接着钢铁再次触碰,他晕了过去。 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裹着厚厚的羊毛布,正在移动。全身无法动弹,但没有关系。他梦见耶哥蕊特就在身边,用温柔的手照料他。最后,他闭上眼睛睡了。 下一次醒来就不那么舒服了。房间黑乎乎的,毯子底下,疼痛重新回来,腿阵阵抽痛,稍作移动,就仿佛那把滚烫的小刀还在。琼恩痛苦地挣扎,试图看清自己的腿还在不在,他喘着粗气咽下尖叫,握紧拳头。 “琼恩?”一支蜡烛出现在上面,一张熟悉的脸俯视着他,大大的耳朵,“你不能动。” “派普?”琼恩伸出手,那男孩抓住,捏了一把,“我以为你跟……” “……跟石榴老一起离开?不,他认为我太小太嫩。对了,葛兰也在。” “我在,”葛兰走到床的另一侧,“刚才睡过去了。” 琼恩喉咙干涩。“水。”他喘着气说。葛兰把水端到他唇边。“我到过先民拳峰,”吞了好几口之后,他续道,“血,死马……诺伊说有十几个人回来……都有谁?” “戴文回来了。巨人、忧郁的艾迪、‘美女’唐纳尔·希山、乌尔马,‘左手’卢,‘灰羽’加尔斯,此外还有四五个,加上我。” “山姆呢?” 葛兰移开视线。“他杀死一个异鬼耶,琼恩,我亲眼目睹的。他用你做的龙晶匕首刺它……我们叫他‘杀手’山姆,他讨厌这个称呼。” “杀手”山姆。琼恩想不出谁比山姆·塔利更不像战士。“他怎样了?” “我们离开了他。”葛兰话音悲哀,“我摇晃他,冲他大喊,甚至扇他的耳光。巨人试图拉他起来,但他太沉——还记得受训时他蜷起身子,躺在地上呜咽吗?在卡斯特堡垒,他连呜咽都没有,完全傻了。短刃与奥罗撬开墙壁寻找食物,两个加尔斯打斗起来,其他一些人在强暴卡斯特的老婆们。忧郁的艾迪认为短刃那伙人不会放过所有弟兄,以防其作为被传扬出去,而作乱的这帮人有我们两倍之多……只好留下山姆跟熊老在一起。他一动也不愿动,琼恩。” 你们是他的弟兄,他差点说出来,怎能将他留在野人和凶手中间呢? “他也许还活着,”派普道,“也许明天就会骑马出现,教我们全部大吃一惊。” “对,提着曼斯·雷德的脑袋出现。”葛兰试图让自己听起来快活一点,“‘杀手’山姆!” 琼恩又试图坐起来。跟第一次一样,这是个错误。他大叫一声,倒了下去。 “葛兰,叫醒伊蒙学士,”派普说,“告诉他琼恩需要更多罂粟花奶。” 对,琼恩心想。“不,”他道,“马格拿……” “我们知道,”派普说,“长城上的守卫已被告知留意南方,唐纳·诺伊派了一些人去风云岗,监视国王大道。伊蒙学士也放鸟儿去了东海望和影子塔。” 伊蒙学士蹒跚着走到床边,一只手扶在葛兰肩上:“琼恩,别对自己那么苛刻。醒来是好事,但必须给自己愈合伤口的时间。我们先用沸酒冲洗,再敷荨麻膏、芥菜子和面包霉,关键还需要休息……” “我不能休息。”琼恩挣扎着不顾疼痛地坐起。“曼斯快到了……成千上万的野人,还有巨人、长毛象……消息送去临冬城了吗?给国王?”汗水从额头滴下,他闭上眼睛。 葛兰古怪地瞧了派普一眼:“他不知道。” “琼恩,”伊蒙学士说,“你离开期间发生了许多事,其中鲜有好消息。巴隆·葛雷乔伊又给自己戴上了王冠,并派出长船攻打北境,国王像野草一样到处滋生,我们向他们分别发出求助信,但无人前来。他们的军队急于互相攻伐,我们遥远而被遗忘。至于临冬城……琼恩,坚强些……临冬城不在了……” “不在了?”琼恩瞪着伊蒙苍白的眼睛和皱巴巴的脸,“可我的弟弟们在临冬城!布兰与瑞肯……” 学士摸摸他额头:“我非常遗憾,琼恩。席恩·葛雷乔伊以他父亲的名义夺取临冬城后,处决了你的弟弟们。当你父亲的属下准备夺回它时,他又将城堡付之一炬。” “你弟弟们的仇已经报了,”葛兰说,“波顿的儿子杀死了所有铁民,据说他一寸一寸剥下席恩·葛雷乔伊的皮,惩罚了他的恶行。” “我很遗憾,琼恩,”派普捏了他肩膀一把,“我们都很遗憾。” 琼恩从来都不喜欢席恩·葛雷乔伊,但他曾是父亲的养子。腿上再度传来一阵绞痛,他发现自己又仰面躺下。“不可能,这里面有误会,”他坚持,“在后冠镇,我亲眼看见一头冰原狼,一头灰色的冰原狼……灰色的……它认识我。”假如布兰死了,他的一部分会不会活在狼体内,好比欧瑞尔活在老鹰里? “喝这个。”葛兰将杯子端到他唇边。琼恩喝下去,脑海里满是狼、老鹰和弟弟们的笑声。上方的脸庞开始消退模糊。他们不可能死。席恩不会这么做。临冬城……灰色花岗岩墙,橡木钢铁大门,残塔上的乌鸦,神木林里温泉的蒸汽,王座上的国王石像……临冬城怎么可能不在了呢? 他开始做梦,梦中又回到家中,在温泉里嬉水,头顶是一棵巨大的白色鱼梁木,上面刻着父亲的脸。耶哥蕊特在他身边,一边冲他大笑,一边脱下衣服,直到像出生时那样一丝不挂。她想吻他,但他不能接受,不能在父亲的注视下接吻。他是临冬城的血脉,是守夜人的汉子。我决不会生什么私生子,他告诉她,我不要。我不要。“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她低声说,接着皮肤在热水中溶化,血肉从上面脱落,直到最后只剩头颅和骨骼,池子里翻滚着浓稠的血水。 197.第197章 凯特琳 抵达绿叉河之前,他们先听见了汹涌的水声,沉吟不绝,犹如巨兽咆哮。河流高涨,宽度比去年罗柏率军渡河,并答应娶佛雷家女子为妻时增加了一倍半。当时,他急需瓦德侯爵和他的桥梁,如今更为迫切。望着浑浊打漩儿的绿水,凯特琳心中充满疑虑。不通过孪河城,无论如何也无法返回北方,水位至少还要一个月才能下降到适当程度。 走近城堡时,罗柏戴起了王冠,命凯特琳和艾德慕与他并骑上前。雷纳德·维斯特林爵士担任掌旗官,白雪皑皑的旗面上飞扬着史塔克家族的冰原奔狼。 桥头堡在暴雨中浮现,犹如两尊高大幽灵,随着人们走近,阴气逐渐凝聚成形。佛雷家共有两座石城堡,分居河的两岸,犹如镜面映射成双,中间由巨大的石拱桥相连。桥中央是卫河塔,湍急的河水从塔下流过。两岸的孪生城外围都挖了护城河,将两座城堡化为岛屿。此时,连日降水更让护城河变成了长湖。 透过漫天雨水,凯特琳发现河对岸的东城下有数千士兵安营扎寨,营帐外挂的旗帜被水浸透后搭在杆子上,好似许多溺水的猫,看不清颜色与图案。她只知道大多数旗帜都是灰色,实际上,这些日子以来,整个世界仿佛都成了灰色。 “罗柏,你要小心谨慎,”她告诫儿子,“瓦德大人脸皮薄,舌头利,他的许多儿孙无疑也会有样学样。如今我们有求于人,你千万不可触犯他的自尊。” “我清楚佛雷家的秉性,母亲,我也知道自己冒犯过他们,而今又急需他们!如果可能的话,我会像修士一样大唱甜言蜜语。” 凯特琳不安地在马鞍上挪动:“等我们抵达后,若对方提出款待饮食,请不要犹豫,立刻接受!他们给什么,就吃什么,吃的喝的都尽情享用。假如他们不开口,你就主动索要面包、奶酪和葡萄酒。” “我不饿,只是有点湿……” “罗柏,仔细听我讲:一旦吃了他的面包和食盐,就代表你应该享受宾客权利,在他屋檐下,他作为主人对你有义务。” 罗柏似乎颇觉有趣:“我有一整支大军的保护,母亲,无须寄望于面包和食盐。但假如能与瓦德大人和解,即便他给我蛆虫炖乌鸦,我也会欣然接受,并叫他再来一碗。” 东城下骑出四位佛雷,个个裹着厚重的灰羊毛斗篷。凯特琳认出已故的史提夫伦爵士——瓦德大人的长子——的长子莱曼爵士。如今,他是孪河城继承人,斗篷下的那张脸却显得肥胖、圆滚和愚蠢。其余三个估计都是他的儿子,瓦德大人的曾孙们。 艾德慕证实了她的猜测:“长子叫艾德温,就一脸病相、苗条苍白的那个;瘦长结实、满脸胡须的是黑瓦德,这家伙十分凶暴;骑牡马的是培提尔,这小子很不幸地生了张麻子脸,所以被家人唤作‘疙瘩脸培提尔’。他只比罗柏大出一两岁,但瓦德在他十岁那年为他娶了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天杀的!萝丝琳千万不要长得和他一样!” 国王一行人暂时驻足,等待大队人马跟上。罗柏的旗帜软软地垂搭而下,在他们的右手方,绵延的冰雨拍打着滔滔的绿叉河水。灰风蹿上前来,竖起尾巴,用暗金色的狭长眼眸瞪视着逼近的佛雷家人。当他们走到六七码的近处时,只听冰原狼一声怒吼,深沉雄浑,仿佛与河流之声合为一体。罗柏大吃一惊:“灰风,到我这儿来。灰风!” 他反而厉声长嗥着向前扑去。 莱曼爵士的坐骑发出一声恐惧的嘶叫,惊退开来,疙瘩脸培提尔的马则将他摔了下去。只有黑瓦德牢牢握缰,一边摸向佩剑。“不!”罗柏大叫,“灰风,过来,过来!”凯特琳忙拍马上前,挡在冰原狼和对方之间,泥泞飞溅,沾在马蹄和狼身上。灰风往外避了避,似乎这才头一次听见罗柏的召唤。 “史塔克家的人就是如此道歉的么?”黑瓦德长剑出鞘,大声喝道,“叫狼来咬人,真是会招待!你们来此究竟何为?” 莱曼爵士下马扶儿子疙瘩脸培提尔起身。小伙子溅了一身泥,幸好并未受伤。“我此行前来,是要为冒犯你们家族的事表示歉意,并参加我舅舅的婚礼,”国王翻身下马,“培提尔,请用我的坐骑,你的马似乎逃掉了。” 培提尔看看父亲:“我可以和哥哥们一起骑。” 仍在马上的几位佛雷对罗柏的话无动于衷。“您迟到了。”莱曼爵士宣布。 “大雨延误了行程,”罗柏说,“我之前已派遣信鸦,作出说明。” “那女人呢?” 大家心知肚明,他指的是简妮·维斯特林。凯特琳充满歉意地微笑:“爵士先生,简妮王后从西境来到奔流城,一路旅途劳顿,此刻需要休养,等时机合适,定当欣然前来拜访。” “欣然?我曾祖父可不会高兴,”黑瓦德虽收剑入鞘,语气依旧咄咄逼人,“我给他讲过这位‘王后’的事情,他老人家很想亲眼看一看。” 艾德温清清喉咙。“陛下,我们在卫河塔里为您准备了房间,”他用谨慎有礼的口吻对罗柏说,“也为徒利公爵和史塔克夫人安排了住所。我们也欢迎您的封臣骑士们来到我们屋檐下,参加即将来临的盛大婚礼。” “那我的士卒呢?”罗柏问。 “父亲大人要我向您致歉,家堡简陋,恐怕无法容纳和接待陛下的雄师。您瞧,为养活河对岸我们自家的军队,粮食和草料已然捉襟见肘。但不管怎样,不能亏待陛下的人,一旦他们过了河,在我家部队旁边驻扎妥当,我们将提供充足的葡萄酒和麦酒,让大家为艾德慕公爵和新娘的健康尽情举杯。您瞧,对岸搭起了三座婚宴大帐,就是专为方便庆祝而建的。” “你父亲大人真是想得周到,我代表部下表示感谢。他们都走了很长的路,又湿又乏。” 艾德慕·徒利驱马上前:“我何时才能见到我的未婚妻?” “她正在城内等您,”艾德温·佛雷保证,“我明白您的急迫心情,请您千万原谅我姑婆的羞涩。她人还小,这些日子,一直在紧张地期待您的到来,可怜的女人……呃,陛下,雨这么大,我们不如到里面再谈?” “不错,”莱曼爵士重新上马,并将疙瘩脸培提尔抱到身后,“请你们随我来,我祖父正等着呢。”他掉头向孪河城骑去。 艾德慕靠到凯特琳身边。“迟到的佛雷侯爵应该亲自出来迎接我们,”他抱怨,“我是他的封君,也是他未来的女婿,罗柏则是他的国王。” “等你活到九十一岁时,弟弟,再来看自己想不想冒大雨迎接客人吧。”她嘴上虽这么说,心中却不太肯定。瓦德大人通常乘一顶遮盖严密的轿子出行,按说下雨对他影响不大。这是又一次精心安排的轻慢?看来,今天的难关才刚刚开始。 到达桥头堡时,麻烦再次出现。灰风走到吊桥中间,甩了甩头,不肯前进,只顾朝铁闸门咆哮。“灰风,怎么了?灰风,跟我来啊。”不管罗柏怎么劝阻,冰原狼都龇牙露齿,毫不理会。他不喜欢这地方,凯特琳意识到。最后是罗柏费尽心机,蹲下来对狼轻言软语,他才勉强通过闸门入城。这时,跛子罗索和瓦德·河文二人已跟了上来。“他受不了河的声音,”河文评论,“野兽总是害怕涨水。” “一间干燥的狗舍和一根美味的羊腿应能安抚他,”罗索欢快地保证,“陛下,要我立刻召唤兽舍掌管么?” “他是冰原狼,不是狗,”国王说,“不会信任不熟悉的人。雷纳德爵士,请你来照顾,把他管好,这样子,可进不了瓦德大人的厅堂。” 干得漂亮!凯特琳心想,儿子这下顺势彻底隔绝了维斯特林家人和瓦德·佛雷照面的机会。 瓦德侯爵虽然命长,但身体早为痛风所困扰,他们看见他蜷进高位里,屁股下垫了坐垫,膝盖上盖一张貂皮长袍。他的坐椅用黑橡木制成,椅背雕成以拱桥相连的双城式样,这把交椅如此巨大,以至于坐在其中的老人看起来就像个怪诞的小孩。瓦德大人的模样有些像秃鹫,更像黄鼠狼,早已秃光的头顶遍布老人斑,粉红色的长脖子长在骨瘦如柴的肩膀上,消瘦的下巴皮肤松垮悬吊,水汪汪的眼睛布满阴霾,无牙的嘴巴则不停磨动、吸吮着空气,好像婴儿吸吮母亲的乳头。 第八任佛雷夫人站在高位旁,而在他脚边,坐了一位约莫五十、消瘦驼背的男子,仿佛是佛雷大人的年轻翻版。此人虽穿了昂贵的蓝羊毛和灰绸缎服装,却奇怪地戴着缀满小铜铃的王冠和项圈。他和他主子长得十分相似,唯有眼睛不同:佛雷大人眼睛细小、暗淡、充满怀疑,而此人眼睛硕大、亲热而空洞。凯特琳突然想起瓦德大人有个孙子生来就是痴呆,从前到孪河城造访,瓦德大人总会小心地将其藏匿。这傻子一直都戴着王冠?还是专为嘲笑罗柏而来?这个问题她不敢问。 佛雷的儿子、女儿、孙子、曾孙、女婿、媳妇和仆人们占满整个大厅,统统等待着老人发言。“我知道,您会原谅我无法下跪的尴尬,这双腿不中用啦,嘿,不过它们中间那玩意儿还好。”他望着罗柏的王冠,无牙的嘴巴笑笑,“陛下,有人说戴青铜冠冕的国王显得寒酸哩。” “青铜与钢铁比黄金和白银要坚强,”罗柏回答,“古代的冬境之王戴着和我一样的剑冠。” “嘿,当巨龙来袭时,这劳什子也不管用。”坐在地上的痴呆似乎很喜欢这“嘿,嘿”的笑声,他左右摇头,冠冕和项圈上的铜铃叮当作响。“陛下,”瓦德大人说,“请原谅这个吵闹的伊耿,他简直比吃青蛙的泽地人还笨!再说,他从没见过国王呢。他是史提夫伦的孩子,我们叫他‘铃铛响’。” “史提夫伦爵士跟我提过他,”罗柏微笑着对痴呆说,“幸会,伊耿,你父亲是个勇士。” “嘿,陛下,您就省省力气吧,跟他打招呼,不如朝夜壶讲话,”瓦德大人看着其他来客,“好啊,凯特琳夫人,您又来了。还有您,年轻的艾德慕爵士,石磨坊的胜利者——噢,我该称呼您徒利公爵才对。您是我所认识的第五位徒利公爵,嘿,前四个都活不过我。对了,您的新娘就在左近,想不想先见个面?” “谢谢您,大人。” “那好吧,我满足您的愿望。不过,现在的她可是穿着整齐哟,害羞的小姑娘,同床之前,您是看不到她身子的,”瓦德大人咯咯笑道,“嘿,快了,快了,”他颤巍巍地抬起头,“本佛雷,去把你妹妹找来,快点,徒利大人好容易才从奔流城赶来哩。”一个穿着四分纹章外套的年轻骑士一鞠躬,离开了大厅,老人又重新转向罗柏。“陛下,您的新娘又在哪儿呢?咱们美丽的简妮王后,峭岩城维斯特林家族的贵妇,我可是久仰大名哩,嘿。” “我把她留在奔流城,大人,她实在太疲倦,无法作长途旅行,之前我们已跟莱曼爵士解释过了。” “太令人遗憾了。我一直盼着用这双老眼睛来欣赏她的容颜哩。嘿,我们大家都期盼着。对不对啊,夫人?” 苍白瘦弱的佛雷夫人显然吃了一惊,没料到佛雷大人要她答话:“对——对对,大人。我们都等着向简妮王后致敬呢。她一定非常美丽。” “她是世上最美的女人,夫人。”罗柏语调中那种冰冷的沉静让凯特琳想起了他父亲。 老人对此却浑不在乎,仿佛根本没注意:“比我的夫人还美,嘿?当然啰,若不是她有天仙般的身段和容貌,国王陛下怎能遗忘自己神圣的承诺呢?” 罗柏庄严地承受了对方的责难:“我明白,没有语言可以抚平所造成的伤害,但我此次的确是诚心前来,要为冒犯你们家族的事道歉,并恳求你的原谅,大人。” “道歉,嘿,不错,记得您许下了承诺。我人虽老,脑袋却清楚得很,不像某些国王那么健忘哩。年轻人嘛,看到一张俏脸、一对硬乳头就昏了头,不是么?想当年我也一样。嘿,嘿,如今也没变哩。我也做过风流事,和您差不多。喏,今天您来道歉,依我之见,既然您亏待的是我女儿,那么您应该对她们说,陛下,您应该向我家闺女们道歉。来,来瞧瞧她们。”他摇摇指头,一大群妇女立刻离开人丛,走到高台前站成一排。铃铛响也站起来,头上的铜铃欢快地响成一片,佛雷夫人忙捉住这痴呆的袖子,将他拉回来。 瓦德大人一一引见女眷。“这位是我女儿艾雯,”他首先介绍一名十四岁的少女,“这位是希琳,我最小的嫡生女。这两位阿蕊丽和玛蕊莲是我的孙女和曾孙女。我将阿蕊丽嫁给蓝叉河源头七泉地方的佩特爵士,这呆子却教魔山给宰了,所以我把孙女要了回来。那一位叫瑟曦,但我们都称她为‘小蜜蜂’,她母亲是毕斯柏里家的人。哦,这几位都是我的孙女。这位叫瓦妲,这位……呃,她们都有名字,可是……” “我是美蕊,祖父大人。”一个小女孩说。 “你吵死了,真讨厌。在吵闹小姐旁边的是我女儿坦雅,接着是另一位瓦妲。艾茜,玛瑞莎……你是玛瑞莎吗?我想是的。陛下,她并不总是秃头,头发刚给学士剃过,她向我保证很快就能长回来。这对双胞胎名叫西拉和撒拉。”他眯眼瞧瞧另一位小女孩,“嘿,你也叫瓦妲吧?” 这女孩看样子不超过四岁。“我是伊蒙·河文爵士的女儿瓦妲,曾祖父大人。”她屈膝行礼。 “你会说话啦?不过瞧也说不出什么好话,你父亲就是个呆头鹅。嘿,你是私生子的后代哩,你,滚吧,我只要佛雷站在这里,北境之王可没空打量下贱之辈。”瓦德大人回望向罗柏,铃铛响摇晃着头,发出声音。“您瞧,她们都在这儿,个个都是货真价实的处女。噢,有一位是寡妇,不过某些人就对破了身子的女人感兴趣哩。您本该选择她们中的一位。” “如果那样的话,我将难以抉择,大人,”罗柏小心而又有礼地回答,“她们都很可爱。” 瓦德大人嗤之以鼻:“他们说我眼睛坏啦。依我看,有几个还长得不错,其他的嘛……算啦,这没关系。嘿,反正她们是配不上北境之王。好吧,您怎么说?” “亲爱的女士们,”国王的神情极度尴尬,但他早已为此刻准备了许久,便毫不犹豫地坚持下去,“人人都必须信守承诺,尤其是身为君主的我。我曾庄严发誓将迎娶你们中的一位,后来却背弃了誓言。这不是你们的错,而是我的过失,但我要告诉你们,我并非因为别的原因才这么做,而是真心爱上一位女子。我明白,没有语言可以抚平所造成的伤害,但我的确是诚心站在你们面前,恳求你们的原谅,希望河渡口的佛雷家族和临冬城的史塔克家族可以再度成为盟友。” 他说完后,较小的女孩不安地蠕动,她们年长的姐妹们则等待黑橡木坐椅上的瓦德大人作指示。铃铛响前后摇晃身子,项圈和王冠上的铜铃响个不停。 “说得好,”河渡口领主赞道,“说得太好了,陛下,嘿,‘没有语言可以抚平所造成的伤害’,嘿。好,好,等婚宴开始,希望您不会拒绝和我女儿们跳舞,嘿,就当是安慰一位老人的心灵吧。”他点点粉红多皱的头颅,动作和他痴呆的孙子十分神似,只是没戴铃铛罢了,“噢,她来了,艾德慕大人,我女儿萝丝琳,我最可爱的小花朵,嘿。” 本佛雷爵士领她穿过大厅。他俩看起来的确像一对兄妹,依年龄而论,想必都是第六任佛雷夫人的孩子,凯特琳记得她是罗斯比家的人。 十六岁的萝丝琳生得有些柔弱,皮肤极为白皙,好似刚从牛奶中沐浴过一般。她面容清秀,下巴娇小,鼻子精致,一双大大的棕色眼睛,深栗色长发打理成松散的卷一直披到腰间——那腰围如此之细,艾德慕大概单手就能揽住。淡蓝色裙服的花边胸衣下,她的乳房虽小却很有形。 “陛下,”少女跪下,“艾德慕大人,希望我没有让您失望。” 当然没有,凯特琳心想,弟弟一见她眼睛就亮了。“您是我的骄傲,小姐,”艾德慕宣称,“从今往后,一生一世。” 萝丝琳前齿中央有个小小的缝隙,因此笑起来更为羞涩和可爱。她是个美人,凯特琳承认,但身子娇贵,又来自罗斯比家。罗斯比家素不以丰饶著称。若可以选择,她宁愿艾德慕挑一位更年长的姑娘,女儿或孙女都行。大厅中有些女子遗传了克雷赫家的面貌,瓦德大人的第三任夫人便来自于克雷赫家。宽阔的臀部好生孩子,肿胀的乳房用于哺育,强壮的胳膊提供依靠。克雷赫家族从来都硬朗而强壮。 “大人真是太客气了。”萝丝琳告诉艾德慕。 “不,是小姐太美丽。”弟弟挽她的手,拉她起来,“您为什么哭啊?” “欢乐,”萝丝琳解释,“这是欢乐的眼泪,大人。” “够了,”瓦德大人插嘴,“嘿,等你们结婚后,再慢慢哭鼻子说话儿吧。本佛雷,带你妹妹回去,她得准备婚礼哩,嘿,还有闹洞房,最最甜蜜的部分。大家都清楚,大家都清楚。”他的嘴唇左右嚅动。“我准备了乐师,高明的乐师,红酒,嘿,上等的红酒,红色流满堂,大伙儿泯恩仇哩。现在,你们都累了,身上也是湿的,把我家地板都弄脏哩。回房去吧,炉火已经生起,还有温热的葡萄酒和热水澡在等待。罗索,带客人回去。” “大人,我得等人马过河之后方能休息。”国王道。 “走不丢的哩,”瓦德大人抱怨,“再说,他们之前又不是没经过这条路,不是么?去年您从北方来,要过河,我让过,可没要您说‘也许’哩,嘿。行啦,您想怎样就怎样吧,就算要把他们一个个亲手牵过来,也不关我的事。” “大人!”凯特琳几乎把这事忘了,此刻蓦然心惊,“我们冒着大雨,赶了很长的路,此刻饥肠辘辘,需要吃点东西。” 瓦德·佛雷的嘴唇无声地嚅动:“吃点东西,嘿,面包、奶酪,外加香肠?” “最好再来一点酒,”罗柏说,“一些食盐。” “面包和食盐,嘿,没问题,没问题。”老人双掌一拍,仆人们鱼贯进入大厅,端来一壶壶葡萄酒,一盘盘面包、奶酪和黄油。瓦德大人先为自己满上一杯,用布满老人斑的手高高举起。“我的客人们,”他大声道,“我尊敬的客人们,欢迎来到我的屋檐下,与我把盏言欢。” “我们感激主人的盛情款待。”罗柏回应,艾德慕、大琼恩、马柯·派柏爵士和其他人也跟着说,接着吃下佛雷大人准备的红酒、面包和黄油。凯特林自己也尝了点酒,咬了两口面包,心里十分安慰。谢天谢地,这下总算安全了,她心想。 深知老人的小气,她本以为大家将被安排进寒冷阴湿的房间,没料到佛雷家族这次却很大方磊落。洞房很大,装饰华美,内有一张巨大羽床,四脚都雕饰成城楼形状,帐幔则用了徒利家的蓝红色以示礼貌。木板地铺了香气扑鼻的地毯,一扇长长的窄窗朝南而开。凯特琳自己的房间要小一些,但仍布置得奢华而舒适,炉中篝火早已生起。跛子罗索保证待会儿将给罗柏安排最好的房间,以适合国王的尊严。“你们需要什么,只管差守卫去办就是。”他鞠躬退下,瘸腿在螺旋梯上留下沉重的脚步声。 “我们应用自己的人来担任守卫。”凯特琳告诉弟弟,有徒利或史塔克家的人守在门外,她才睡得心安。与瓦德大人的会面虽有些尴尬,却没意料中的麻烦。再隔数日,罗柏就要起程北征,而我却要被软禁在海疆城。她知道自己会受到杰森大人的百般礼遇,但想来仍不免沮丧。 塔底传来隆隆的马蹄声,长长的骑兵纵队正通过拱桥自西城而入东城,接着是沉重的马车,压过石板。凯特琳踱到窗边向外看去,目睹罗柏的军队走出东城:“雨似乎小点了。” “没有的事,进城后产生的错觉而已。”艾德慕站在炉火前,任暖意充溢全身,“你觉得萝丝琳怎么样?” 太娇小,只怕不适合生产。但弟弟似乎很满意,所以她只说:“她很可爱。” “唔,我觉得她喜欢我。她为什么哭呀?” “艾德慕,她是个要出嫁的黄花闺女,有些激动再正常不过。”从前,在她和妹妹成亲的那天早上,莱莎哭成了泪人儿,琼恩·艾林为她披上天蓝与乳白的斗篷前,不得不先擦干眼泪、重新化妆。 “她的美貌超乎我的想象,”她还不及搭话,艾德慕便举手制止,“我知道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在意,您就别布道了,修女夫人。只是……只是你留意过今天出列的那些佛雷家女人没?看到那个打摆子的没?她得了什么病?还有那对双胞胎,脸上的坑凹疙瘩比培提尔还多!当我看见这帮人时,真以为萝丝琳会是个一只眼、没头发、脑子比铃铛响更蠢,脾气却比黑瓦德还大的泼妇。没想到她却如此温柔漂亮,”弟弟有些困惑,“这头老黄鼠狼既不许我自行挑选,又干吗将掌上明珠拱手奉出?” “你迷恋美色,此事无人不晓,”凯特琳提醒弟弟,“或许瓦德大人真心希望这场婚姻圆满成功。”照我看,他是不想刺激你的神经,免得为着女人长相的缘故闹得不欢而散。“你想想,假如这萝丝琳真是老侯爵的最爱,那么成为奔流城公爵的妻子不是他能为她找到的最佳归宿么?” “嗯,有理,”弟弟话虽这么说,仍旧有些不放心,“有没有可能……这女人天生不育?” “别傻了,瓦德大人打算让自己的孙儿将来继承奔流城,可能给你一个不育的老婆吗?” “呃……或许他想赶紧嫁掉一个没人要的女儿啊?” “为这个缘故,就浪费一次大好机会?艾德慕,瓦德·佛雷脾气虽古怪,头脑却很精明。” “可是……到底有没有可能呢?” “可能性当然是有,”凯特琳勉强承认,“偶有女孩会在童年时代染上恶疾,以至于终身无法怀孕,但我们没理由怀疑萝丝琳小姐得过这种病。”她环视房间,“事实上,佛雷家族的招待比我预料中好得多。” 艾德慕笑道:“几句挖苦,外加自鸣得意,对这头老黄鼠狼而言,真算是礼貌了。我还以为他要尿在酒里,然后逼我们边喝边赞呢!” 他的玩笑却让凯特琳产生了莫名的不安:“你这里没事的话,我准备回房换掉这身湿衣服。” “好,请便,”艾德慕打个呵欠,“我去睡一个钟头。” 于是凯特琳走回自己的房间,从奔流城带来的几箱衣物已放在床脚。她脱下所穿衣服,挂在炉火边,换上一身染成徒利家族红蓝色彩的厚实羊毛裙服,随后梳洗头发,晾干过后,出门去找佛雷家的人。 步入大厅,瓦德大人的黑橡木交椅已经空荡,但厅内有不少他的儿孙正就着炉火喝酒。跛子罗索见她进门忙笨拙地站起来:“凯特琳夫人,还以为您休息了呢,需要我为您效劳么?” “这些都是你的兄弟?”她问。 “没错,其中有我的亲兄弟,还有同父异母的兄弟、堂兄弟、侄儿等等。雷蒙德爵士是我兄长,卢科斯·瓦尔平伯爵是我同父异母姐姐丽丝妮的丈夫,达蒙爵士是他俩的儿子。我的同父异母哥哥霍斯丁爵士想必您认识。这三位是勒斯林·海伊爵士和他儿子哈瑞斯·海伊爵士与唐纳尔·海伊爵士。” “幸会,爵士先生们。请问派温爵士在吗?从前罗柏派我去和蓝礼大人会谈,一路往返风息堡,多赖他全程护送。我想和他聚一聚。” “派温不在城内,”跛子罗索声明,“您的好意我将代为转达。请您相信,时间这么不巧,他感到非常遗憾。” “他不会回来参加萝丝琳小姐的婚礼?” “他会尽量赶路,”跛子罗索保证,“但雨这么大……夫人,您知道到处都在发大水。” “是的,”凯特琳说,“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上哪儿去找你家学士?” “您不舒服吗,夫人?”霍斯丁爵士问,他是个壮汉,有着方正坚硬的下巴。 “请教一点妇人之事,没什么大碍,爵士先生。” 罗索一如既往地殷勤,亲自将她送出大厅,登上许多阶梯,穿过一道封闭的桥梁,来到另一道楼梯口。“本涅特学士就在顶楼房间,夫人。” 她以为本涅特学士又是瓦德大人的儿孙,事实并非如此。此人极为肥胖,秃头,双下巴,不爱整洁,鸦粪沾满了长袍袖子,好在待人总算亲切。她将艾德慕的担忧和盘托出,对方咯咯笑道:“公爵大人过虑了,凯特琳夫人。我承认,小姐她人长得娇小,臀部也不宽,但她母亲蓓珊妮夫人不也一样?当初她可是每年都为瓦德大人添个孩子啊。” “有几个存活?”她单刀直入地问。 “五个,”学士扳起香肠般肥胖的指头算了算,“派温爵士;本佛雷爵士;威廉学士——他去年才造好颈链,如今为谷地的杭特伯爵服务;奥利法,他给您儿子当过侍从;剩下就是最年幼的萝丝琳小姐。您瞧,四男对一女,将来艾德慕大人该不知拿许多儿子怎么办咧!” “他一定会很开心。”如此说来,这女孩不仅容貌出众,生产方面也无须挂虑。艾德慕总算心满意足了。到目前为止,瓦德大人把一切都为他安排得妥妥帖帖。 离开学士的居所后,凯特琳没有回房,而是去找了罗柏。她发现罗宾·菲林特,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大琼恩和他儿子小琼恩——其实他长得比父亲高了——也在国王房内,个个浑身湿透。此外,还有一个衣服湿漉漉的男人站在炉火前,穿一件镶白裘皮的淡红披风。“波顿大人。”她认出来。 “凯特琳夫人,”对方轻声细语地回答,“如今时事艰难,能与您重逢,实在倍感欣慰。” “您真客气,”凯特琳发觉气氛不太对劲,连大琼恩也有些沮丧忧郁。她望着一张张阴沉的脸,发问道,“怎么回事?” “兰尼斯特军追到三叉戟河,”文德尔爵士闷闷不乐地说,“将我哥哥再度俘虏。” “波顿大人还带来了关于临冬城的消息,”罗柏补充,“不只罗德利克爵士一人战死,克雷·赛文和兰巴德·陶哈也以身殉职。” “克雷·赛文还是个孩子,”她伤感地忆起,“传言千真万确?临冬城化为了废墟,所有居民全遭屠杀?” 波顿淡白的眼珠对上她的视线:“铁民们将城堡和避冬市镇统统付之一炬,但我儿子拉姆斯救出部分群众,并把他们带回恐怖堡安顿。” “你的私生子犯下滔天大罪,”凯特琳尖锐地提醒他,“不仅谋杀、强暴,还有更难以启齿的恶行。” “不错,”卢斯·波顿回答,“我承认,他的血脉遭到污染,但另一方面,他又是个优秀的战士,作战英勇且足智多谋。此次灾祸中,当铁民砍倒罗德利克爵士,接着又杀死兰巴德·陶哈时,正是他承担起指挥重责,带领大家取得胜利。他还向我保证,将与外敌斗争到底,直到把葛雷乔伊彻底赶出北境为止。或许……立下如此大功之后,可以稍稍抵消他受污血引诱而犯下的罪行?”恐怖堡伯爵耸耸肩,“当然,这只是我一面之词,等战争结束,陛下可以亲自裁决。反正那时候,我和瓦妲夫人的嫡生儿也该出世了。” 这是个铁石心肠的人,凯特琳从前就很了解他。 “拉姆斯有无提到席恩·葛雷乔伊?”罗柏质问,“他死了还是逃了?” 卢斯·波顿从腰间口袋里取出一条破破烂烂、皮革样的东西。“我儿将这个献给陛下。” 一见此物,文德尔爵士忙转开圆脸,罗宾·菲林特和小琼恩·安柏交换眼神,大琼恩则像公牛般喷了口鼻息。“这是……人皮?”罗柏犹豫着问。 “从席恩·葛雷乔伊的左小指上剥下。我承认,我儿手段有些毒辣,但是……和两位王子的性命相比,这点皮肤又算得了什么?您是他们的母亲,凯特琳夫人,我将它呈给您……作为复仇的信物如何?” 她心中的一部分只想握住这令人毛骨悚然的战利品,贴紧心房,但她控制住情绪。“别,谢谢你,还是拿开吧。” “剥席恩的皮并不能让我弟弟起死回生,”罗柏说,“我要他脑袋,不要他的皮。” “他是巴隆·葛雷乔伊唯一在世的儿子,”波顿大人轻声提醒大家,“眼下也就是铁群岛的合法君主。一个作人质的国王是无价之宝。” “人质?”这个词让凯特琳很不满,人质是可以交换的,“波顿大人,希望你的意思不是指可以用杀我儿子的凶手来当筹码!” “无论谁想坐稳海石之位,都必须先除去席恩这个心腹大患,”波顿淡淡地指出,“他虽身陷樊笼,但继承顺位毫无疑问排在叔叔们之前。我建议,留他一条狗命,将来可以用他的人头来要挟铁群岛的统治者作出让步。” 罗柏不情愿地考虑了片刻,最后点点头:“好,很好,就暂时留着他。暂时。叫你的人把他看好,直到我们返回北境。” 凯特琳望向卢斯·波顿:“刚才文德尔爵士说兰尼斯特军追到了三叉戟河畔?” “是,夫人,这是我的过失。一切都怪我在赫伦堡耽误得太久。伊尼斯爵士提前几天离开,当时三叉戟河的红宝石滩尚勉强可以通过。等大队人马抵达,却正好遇到涨水。我别无选择,只能靠搜集到的几艘小船,一点一点把部队带过去。当兰尼斯特军杀到时,三停中有二停过了河,剩下三分之一的部队却还滞留南岸,主要是诺瑞家、洛克家和伯莱利家的人,以及威里斯·曼德勒爵士指挥的、由白港骑兵组成的后卫部队。当时我人在北边,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威里斯爵士和他的部下竭尽所能地英勇奋战,却被格雷果·克里冈率领重甲骑兵发起冲锋,赶进大河。阵亡的阵亡,淹死的淹死,剩下的要么溃散,要么作了俘虏。” 格雷果·克里冈真是我们的灾星,凯特琳不禁想。如此一来,罗柏是否该回头对付魔山?兰尼斯特军要是杀过来怎么办?“克里冈过河了没有?” “没有,他别想过河。”波顿语音虽轻,却充满肯定,“我在渡口安排下六百精兵。其中包括来自于溪流地、山区和白刃河的矛兵,一百名霍伍德家的长弓手,许多自由骑手和雇佣骑士,并由史陶家和赛文家的队伍压阵。正副指挥分别是凯勒·孔顿爵士和罗纳·史陶爵士。凯勒爵士乃已故赛文大人的左右手,想必您也有所耳闻,夫人。狮子游泳的本领不比奔狼强,只要水位不退,格雷果爵士纵有三头六臂也过不了河。” “当我军踏上堤道时,最大的隐患便是敌军从南面来袭,”罗柏说,“大人,你做得很好。” “陛下真是太宽厚了。我去年在绿叉河畔损失惨重,前次又听任葛洛佛和陶哈冒进暮谷城,酿成大败,实在惭愧。” “暮谷城!”罗柏咒骂了一句,“我向你保证,将来会问罗贝特·葛洛佛贪功之罪!” “这的确是件蠢事,”波顿大人表示同意,“葛洛佛得知深林堡陷落后,完全丧失理智,悲伤和忧惧将他摧垮了。” 暮谷城的失败影响深远,但凯特琳已无暇关注,她更担心未来的战争。“你究竟为我儿带回多少人马?”她直截了当地询问卢斯·波顿。 他用那对奇特的淡色眼珠打量了她一会儿,方才回话:“约莫五百骑兵,三千步兵,夫人。主要是我恐怖堡的人,以及卡霍城的部队。鉴于卡史塔克家忠诚堪虞,我认为必须将他们放在身边,以防生变。很抱歉,我没能带回更多人马。” “足够了,”罗柏说,“我指派你负责后卫部队,波顿大人。只等我舅舅完婚,咱们就兵发颈泽。咱们回家。” 198.第198章 艾莉亚 马车沿泥泞的道路艰难下坡,在距离绿叉河一小时路程的地方,有几个巡逻骑兵迎上前来。 “低头,闭上嘴巴。”猎狗警告她。对方一行三人:一个骑士和两个侍从,轻便装甲,骑乘快马。克里冈朝拉车的牲口一甩鞭子,这对老马无疑有过风光岁月,而今却颇有些疲态。马车吱嘎摇晃,两只巨大木轮一边转动,一边挤压路上的烂泥,刻出深深的车辙。陌客被绳索系于马车上,跟在后面。 坏脾气的高头骏马除掉了甲胄和马具,猎狗本人则穿一件污秽的绿色粗布衫,外罩煤灰色斗篷,用兜帽遮住面容。只要保持视线朝下,对方就看不清他的脸,最多见到眼白。他看上去就像个邋遢农夫。大个子农夫,艾莉亚心想,粗布衫下,是熟皮甲和上好油的锁甲。她看起来则像农夫之子,或者猪倌。马车内四个矮木桶装满咸肉,还有一桶腌猪蹄。 骑兵们分散开来,包围了他们,打量片刻后方才靠近。克里冈停住马车,耐心等待,毫无违拗。骑士装备矛和剑,侍从们则拿长弓,其衣服上的徽纹比主人外套上缝的小一号:褐底上一条金色对角斜纹,上有一柄草叉。照艾莉亚的打算,一碰上巡逻队就该立刻揭露身份,但她以为能遇上胸口绣有冰原狼的灰袍武士,哪怕是安柏家的碎链巨人或葛洛佛家的钢甲铁拳,都会冒险一试,但自己实在不认识这位草叉骑士,也不知他为谁效力。曼德勒伯爵的旗帜上白色人鱼手握三叉戟,这是她在临冬城所见过最接近草叉的纹章。 “你去孪河城有何干事?”骑士问。 “为婚宴庆典供应咸肉,希望您满意,爵士先生。”猎狗咕哝着回答,他垂下视线,藏住表情。 “咸肉才不会让我满意。”草叉骑士极粗略地扫了克里冈一眼,对艾莉亚则根本没留意,但他狠狠瞪了陌客良久。显而易见,这不是犁地的马,一眼就看得出来。大黑马咬向一位侍从的坐骑,差点害他摔到泥地上。“你打哪儿搞到这家伙的?”草叉骑士提问。 “夫人叫我带上它,爵士先生,”克里冈谦卑地回答,“献给小徒利公爵的结婚彩礼。” “夫人?你为哪位夫人效力啊?” “河安老夫人,爵士先生。” “她认为可以用一匹马换回赫伦堡?”骑士嘲弄道,“天哪,当真是个老糊涂呢?”他摆手让他们上路。“走吧,走吧。” “是,大人。”猎狗一甩鞭子,两匹牲口便继续踏上疲惫的旅程。先前马车停下时,轮子深深陷入泥沼里,老马花了好一会儿才将它们重新拉出来。这时骑手们已走得远了,克里冈看了他们最后一眼,哼了一声。“唐纳尔·海伊爵士,”他说,“他输给我的马和铠甲数都数不清,有回我差点在团体比武中杀死他。” “那他怎认不出你呢?”艾莉亚问。 “因为骑士都是蠢货,多看长麻子的农民一眼,都会觉得自贬身份。”他抽了马一鞭子,“垂下视线,恭恭敬敬地叫几声‘爵士先生’,泰半的骑士都不会关注你。比起老百姓,他们更在意马。这笨蛋,本该认出陌客来。” 本该认出你,艾莉亚心想。无论谁见过桑铎·克里冈的灼伤,都不会轻易忘记。他也无法把伤疤隐藏在头盔后,因为头盔的形状是咆哮的狗。 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需要马车和腌猪蹄。“我不想被链子锁着拖到你哥哥跟前,”猎狗告诉她,“也不想杀出一条血路去见他,所以得玩个小把戏。” 国王大道上偶遇的一位农夫提供了车、马、衣服和木桶——当然并非自愿,而是猎狗仗剑抢劫所得。农夫咒骂他是强盗,他道:“不对,我是征集队的,让你留着内衣,还不快谢天谢地。发什么愣?要靴子还是要腿,你自己选。”那农夫个子跟克里冈一样高大,但还是乖乖地脱了靴子。 走到傍晚,他们离绿叉河和佛雷侯爵的双子城堡仍有一段距离。快到了,艾莉亚心想,她知道自己应该兴奋,不料肚内却绞作一团。这或许代表她仍在跟感冒抗争,或许不是。她记得昨晚做了个梦,一个可怕的噩梦,现在虽不清楚具体内容,但那种朦胧恍惚的感觉始终徘徊不去。不,变得越来越强烈了。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必须变得坚强,就像父亲说的那样,不能当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在她和母亲之间别无他物,只有一道城门,一条大河和一支军队罢了……但那是罗柏的军队,所以没有真正的危险。不是吗? 然而还有卢斯·波顿呢。土匪们称他为“水蛭大人”,他让她很不安。她逃出赫伦堡不仅为了摆脱血戏班,也是为了摆脱波顿,而且在逃跑途中,还不得不割了他一个守卫的喉咙。他知道是她干的吗?他会责怪詹德利或热派吗?他会不会告诉她母亲呢?如果他看到她,会怎么做呀?也许他根本认不出我来。如今的她哪像领主的侍酒,简直是一只快淹死的老鼠。一只快淹死的公老鼠。两天前猎狗刚为她理了发,只是手段比尤伦更糟糕,将她一侧脑袋几乎弄成了秃顶。我敢打赌,罗柏,甚至母亲也认不出我。她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是在艾德·史塔克公爵离开临冬城那天,一身小女孩打扮。 未见城堡,先听到了音乐:在河流的咆哮和雨点的敲打之下,远处传来咚咚的鼓点、吼叫的号角和尖细的笛子。“看来我们错过了婚礼,”猎狗道,“但宴会还在进行中。我很快就能摆脱你了。” 不对,是我摆脱你,艾莉亚心想。 之前道路基本朝西北延伸,这会儿却转向正西,穿过一个苹果园和一片饱受雨水蹂躏的玉米地,登上一段山坡,河流、城堡与营寨突然全部出现。成百上千的人和马聚在三座硕大的帐篷周围。这三座大帐并排而立,面对城堡大门,如同三个帆布大厅。罗柏将自己的军营设在远离城堡,地势较高,相对干燥的地方,但绿叉河水溢出堤岸,甚至淹没了某些搭建位置不够小心的帐篷。 走近后,城堡里传出的乐音更加嘈杂,鼓号之声席卷营寨,而且近处城堡演奏的跟对岸还不一样,听起来简直像在打仗而非乐谣。“不怎么样。”艾莉亚评论。 猎狗哼了一哼,也许是发笑。“我敢保证,连兰尼斯港里的聋子老太婆都会抱怨这没来由的噪声。听说瓦德·佛雷眼睛不行,怎么没人提他那该死的耳朵呢?” 艾莉亚希望是白天就好了。如果有太阳有风,就能看清前方的旗帜,就能寻找史塔克家的冰原奔狼,或赛文家的战斧,或葛洛佛家的钢甲铁拳。但在晦暗的黄昏,所有的颜色都成了灰。雨已减弱成丝,犹如薄雾,但早先的倾盆大雨使得旗帜湿乎乎的,像洗碗布一样,无法辨识。 一圈马车和推车围绕营地,组成一道粗糙的木墙,以抵御任何攻击。守卫正是在这儿拦住了他们。他们的队长手里提灯,光亮刚好足以让艾莉亚看清他身上缀满血点的淡红披风,士兵们胸口则缝着水蛭伯爵的纹章,恐怖堡的剥皮人。桑铎·克里冈应付他们跟应付巡逻骑兵一样,但波顿家的军官比唐纳尔·海伊爵士难缠。“公爵的婚宴要咸肉做什么?”他轻蔑地反问。 “还有腌猪蹄,爵士先生。” “你肯定搞错了,这些东西不是供给宴会的,况且宴会正在进行中,此刻禁止出入——额外提醒你,我是北方人,不是什么吸奶嘴的南方骑士。” “主人命我面见总管,或者大厨……” “城堡关门了,大人们不能受打扰。”军官考虑了一会儿,“你卸在婚宴大帐边吧,就那儿。”他用套锁甲的手指指。“麦酒让人肚饿,老佛雷也不缺几个猪蹄,况且他根本没牙齿吃这类东西。找赛吉金去,他知道拿你怎么办。”军官大声发号施令,手下便推开一辆马车,放他们进入。 猎狗扬鞭催马朝帐篷而去,没人施以任何关注。人马溅起水花,经过排排色彩明亮的帐篷,潮湿的丝墙被里面的油灯和火盆映照得如同魔法灯笼:粉色、金色和绿色,条纹、波浪与方格,飞鸟、野兽、尖角、星星、车轮和武器。艾莉亚发现一个镶有六颗橡果的黄帐篷,上面三颗,中间两颗,最下面一颗。这定是斯莫伍德伯爵,她心想,忽然记起遥远的橡果厅,还有赞她美丽的斯莫伍德夫人。 闪耀的丝绸帐篷周围,有二十多倍的毡皮和帆布帐篷,黑乎乎的不透光。此外还有军用帐篷,每个都足以容纳四十名士兵,然而这些比起那三座婚宴大帐来,简直和侏儒无异。宴会似乎已进行了几个钟头,到处都是高声祝酒、杯盏碰撞,混杂着常有的马嘶、狗吠,车辆隆隆声、笑骂、钢铁和木头咔哒哐当的撞击声。随着城堡的接近,音乐越来越响,底下又有一层更为黑暗更为阴郁的声音——那条河,那条高涨的绿叉河,仿佛一头在巢穴里咆哮的狮子。 艾莉亚扭来转去,四处搜寻,希望瞥到一个冰原狼纹章,一个灰白相间的帐篷,一张在临冬城时认识的脸庞,却徒劳无功。到处都是陌生人。她瞪着一个在草丛中撒尿的士兵,但他并非“酒肚子”;她目睹一位半裸的女孩嬉笑着从帐篷里冲出,但那帐篷乃是浅蓝,不是远远看去的灰,而且追出来的男人外衣上绣着树猫,没有狼;一棵树下,四个弓箭手在给长弓上涂蜡的新弦,他们也不是她父亲的弓箭手;一个学士跟他们相遇,但他太年轻、太瘦,不可能是鲁温学士。艾莉亚抬头凝望孪河城,高塔窗户内油灯燃烧,柔光闪烁。透过朦胧的夜雨,双子要塞显得怪异而神秘,像是老奶妈故事中的所在,绝非临冬城堡。 婚宴大帐里人群最为稠密。宽大的帐门被高高系起,人们忙碌进出,手拿酒盅酒杯,有的还带着营妓。经过三座中的第一座时,艾莉亚趁机朝里面瞥了一眼,只见数百人挤在长凳上,竞相推搡桶桶蜜酒、麦酒和葡萄酒,几乎没有活动空间,但大家都喝得兴高采烈。至少他们温暖干燥,而我又冷又湿,艾莉亚羡慕地想。有些人甚至放声歌唱,帐门口,细柔若丝的雨点被溢出的热气蒸发。“敬艾德慕老爷与萝丝琳夫人!”一个声音叫喊。他们全喝醉了,又有人叫道,“敬少狼主和简妮王后!” 谁是简妮王后?艾莉亚稍感疑惑。她只知道瑟曦太后。 大帐外面挖了火坑,用木头和兽皮编织的粗糙顶篷遮盖,足以挡住垂直而降的雨水。然而风从河面斜斜地吹来,因此雨丝终究还是飘了进去,让火焰嘶嘶作响,盘旋跳跃。仆人们在火上翻转大块烤肉,香味让艾莉亚直流口水。“我们停下吧?”她问桑铎·克里冈,“帐篷里有北方人呢。”她知道,凭他们的胡子、他们的面孔、他们的熊皮和海豹皮斗篷,他们若隐若现的祝酒声与唱的歌就知道,这是卡史塔克家、安柏家和山地氏族的人。“我敢打赌其中也有临冬城的人。”她父亲的人,少狼主的人,史塔克家的狼仔。 “你哥哥在城堡里面,”他说,“还有你母亲。你到底想不想见他们?” “想见,”她说,“那赛吉金呢?”军官要他们找赛吉金。 “赛吉金可以用热火棍干自己的屁眼,”克里冈的鞭子呼啸着穿过细雨,抽打在马的侧腹,“我要找你那该死的哥哥。” 199.第199章 凯特琳 鼓声咚、咚、咚,敲得她头昏脑涨。从大厅底部的乐师楼台上,同时传来笛子的哭号、长管的颤音、提琴的尖叫和号角的嘶吼,但最让人烦乱的是这鼓声,令她浑身起鸡皮疙瘩。杂乱不堪的曲调在屋内回荡,客人们吃喝喧哗,瓦德·佛雷莫非是个聋子?竟能容忍这么可怕糟糕的音乐。凯特琳吮着葡萄酒,一边看铃铛响蹦跳着高唱“阿莱莎”、“阿莱莎”,至少她认为唱的是“阿莱莎”,或许是“狗熊与美少女”也说不定。 外面的雨持续未停,城内的空气却愈见窒闷温热。大厅壁炉升起熊熊火焰,墙上一排铁壁台里的火炬烧出絮絮黑烟。更多的热量由婚宴宾客们所散发,由于人多长凳少,因此每人举杯时都难免碰到邻居。 连高台上的拥挤程度也让凯特琳觉得不适。她坐在莱曼·佛雷爵士和卢斯·波顿中间,受够了两个男人的味道。莱曼爵士对饮酒的热衷,好似全维斯特洛明天就要禁酒似的——而且喝下去的东西,又统统从腋窝散发了出来。她知道,他用柠檬水洗过澡,但什么也无法掩盖如此的秽气。卢斯·波顿的情况稍好,却也相去不远,他不喝葡萄酒或蜜酒,只喝香料甜酒,吃得很少。 对恐怖堡伯爵的胃口贫乏,凯特琳深表同情。婚宴的第一道菜是稀韭菜汤,接着来了青豌豆、洋葱和甜菜做的色拉、杏仁奶炖河鱼、烤鸭、堆成小山状的碎芜菁——这道菜还没上桌就冷掉了、凝结的牛脑花和牛筋。这些东西怎配招待国王呢?凯特琳尝了点牛脑花,只觉胃里翻涌。好在罗柏没有抱怨,一丝不苟地吃着,而弟弟艾德慕的注意力全放在新娘身上。 真想不到,弟弟从奔流城到孪河城的一路上都在抱怨萝丝琳呢。如今新婚夫妇同盘用餐,同杯饮酒,还不时亲热接吻,而一道道菜还没端上便先被艾德慕挥开,她不禁回忆起自己成婚时的情景,那时的我比弟弟更紧张。我到底吃过没?是不是一直都盯着奈德的脸,暗暗嘀咕这庄严陌生的北方人? 可怜的萝丝琳表情却有些不自然,好似在强颜欢笑。可怜的闺女,新婚之夜,接下来还要闹洞房,一定像当年的我那么害怕。罗柏坐在艾茜·佛雷和“美女瓦妲”这两位佛雷家的闺女中间。“等婚宴开始,希望您不会拒绝和我的女儿们跳舞,”瓦德·佛雷曾说,“就当是安慰一位老人的心灵吧。”如今罗柏履行了身为国王的全部责任,瓦德大人应该感到满意。之前的成婚仪式上,他跟每个女人都跳过,其中包括艾德慕的新娘和第八任佛雷夫人,寡妇阿蕊丽和卢斯·波顿的老婆“胖子瓦妲”,一脸疙瘩的双胞胎西拉和撒拉,甚至还与希琳——瓦德大人六岁的小女儿——共舞。凯特琳不知老人是得意扬扬,还是不满有的孙女没有轮到被国王邀请的机会。“你的姐妹们跳得真不错。”她试着对莱曼·佛雷爵士露出笑颜。 “吓!她们是我的姑妈或堂姐妹。”对方又灌下一大杯,酒水从脸颊直流到胡须里。 无趣的醉汉!凯特琳心想。迟到的佛雷侯爵虽对食物吝啬,饮料方面却丰富慷慨。麦酒、葡萄酒和蜜酒就跟城下的河水一样滔滔不绝。大琼恩喝得酩酊大醉,他一杯又一杯地拼倒惠伦·佛雷爵士,又对上瓦德大人另一个儿子梅里。凯特琳希望安柏伯爵保持起码的清醒,但要劝大琼恩别喝酒,就好比要他别呼吸一样。 小琼恩·安柏和罗宾·菲林特坐在罗柏旁边,与国王之间只隔了艾茜·佛雷和“美女瓦妲”,此二人外加派崔克·梅利斯特及黛西·莫尔蒙均滴酒未沾,因为他们共同组成国王今晚的私人护卫。婚宴不是战场,但杯盏间难保无意外发生,而国王乃是万金之躯。凯特琳很满意这番安排,也很满意地看到大厅墙上挂满剑带。这些可不是用来对付牛脑花的。 “人人都以为我夫君会选择美女瓦妲。”瓦妲·波顿夫人用盖过乐声的尖叫告诉文德尔爵士。胖子瓦妲像个粉红的圆球,长着水汪汪的蓝眼睛、软塌的黄头发和一对巨乳,声音尖得出奇,难以想象她换上恐怖堡的粉红色裙服与裘皮斗篷是什么样子。“可是呢,祖父大人允诺以新娘等体重的银子作嫁妆,所以波顿大人就挑了我哟!”她边笑,肥胖的下巴边抖,“我比美女瓦妲足足重六石,这回终于体现价值了!我成了波顿夫人,她还是个处女,可怜的家伙,快满十九岁了哩!” 恐怖堡伯爵对这番闲话毫无表示。他时而咬咬牛肉,时而喝一汤匙,时而用粗短的指头撕点面包,但心思显然没在饭局上。婚宴开始时,他为瓦德大人两个孙子的健康向老人敬酒,并保证两位瓦德在他私生儿子的周全保护下,绝无任何危险。老侯爵眯眼回瞪,嘴唇左右蠕动,凯特琳明白他很清楚其中的威胁。 可是老天,世上竟有如此沉闷的婚宴?她不禁想,直到想起宝贝的珊莎嫁给了小恶魔。圣母慈悲!我的小淑女啊……热气、烟雾和噪声让她恶心,楼台上那群乐师更是莫名地吵闹、出奇地不称职。凯特琳干了杯中酒,让侍酒重新满上。再坚持几个钟头就好。明日此时,罗柏就将率军出征,前去讨伐卡林湾的铁民。她从中感到几许欣慰。儿子一定能得胜而回。奈德把他教导得很好,北军战无不胜,铁民又没了国王。鼓声咚、咚、咚,铃铛响又一次经过面前,但音乐实在太吵,听不见铃铛的响声。 突然传来一阵吠叫,两只狗为一片碎肉大打出手。它们在地板上翻滚、撕咬和攻击,人们号叫喝彩。最后有人操起麦酒当头淋下,才把它们分开。其中一只跳上高台,看见这湿淋淋的畜生摇晃躯体,将污水抖到三个孙子身上,瓦德大人不由得张开无牙的嘴巴,乐得大笑。 看见它们,凯特琳想起了灰风。罗柏的冰原狼并不在此,因为瓦德大人拒绝放它入厅。“我听说了,您那只野兽吃人肉哩,嘿,”老人道,“没错,撕开活人的喉咙。他可不能出现在小萝丝琳的婚礼上,这里到处是女人和小孩,都是我的甜甜小亲亲哩。” “大人,灰风不会乱来,”罗柏保证,“只要我在场。” “进城时您也在场,不是吗?那只野狼不是照样攻击我派去迎接您的孙子?我都听说了,听说了,我人虽老,却不聋哩,嘿。” “他没受到伤害——” “没受到伤害吗,陛下?没有吗?培提尔从马上摔下来,摔下来了哩!我从前有个老婆就是这样没命的,从马上摔下来。”他的嘴巴左右蠕动。“呃……好像是个妓女?杂种瓦德的娘?对,我想起来了。她从马上摔下来,碎了头骨。嘿,要是您那灰风刚才弄断了培提尔的脖子怎么办?再道歉一次?不行,不行,不行。您是国王——我可没说您不是——鼎鼎大名的北境之王,嘿,可如今在我屋檐下,由我做主。陛下,您要么参加婚礼,要么陪着您的狼,两者不可兼得。” 听罢此言,儿子非常生气,但仍强压怒火、极尽礼貌地表示接受。假如能与瓦德大人和解,记得他曾告诉她,即便他给我蛆虫炖乌鸦,我也会欣然接受,并叫他再来一碗。 大琼恩开始挑战另一位佛雷家人,这回轮到疙瘩脸培提尔。小伙子已是他第三个对手,到底要喝到几时?只见安柏爵爷用大手擦擦嘴,站起身来,放声唱道:“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他嗓音并不坏,喝高之后有些粗浊而已。不幸的是,楼上的琴师、鼓手和笛手此时却吹起“春花”,它和“狗熊与美少女”搭配,简直就是蜗牛配麦粥,风马牛不相及。连可怜的铃铛响也受不了这场表演,捂住耳朵。 卢斯·波顿无疑也属于不堪忍受的人群,他喃喃念叨了几句不知所云的词语,便起身如厕。乌烟瘴气的大厅里宾客喧嚣不止,仆人进进出出。另一场宴会的喧哗从对岸城堡中传来,那里由骑士和下级领主列席参加。瓦德大人把自己的私生子及他们的子孙统统打发到那边,北方人称其为“杂种宴会”。当然,此间宾客有的也偷偷溜了过去,想瞧瞧对面是否更有乐子,甚至还有人溜进军营。佛雷家族提供了充足的葡萄酒、麦酒和蜜酒,以便士兵们为奔流城和孪河城的结合举杯庆祝。 罗柏拣波顿的空位子坐下。“母亲,你别着急,再等几个小时,这场闹剧就会落幕。”他压低声音,大琼恩正好唱到少女发丛中的蜂蜜。“黑瓦德的态度总算是好转了,而艾德慕舅舅似乎对新娘特别满意。”他倾身越过她,“莱曼爵士?” 莱曼·佛雷爵士眨眨眼睛:“呃,陛下?” “我军北上时,希望奥利法能回到我身边,”国王道,“席间没见着人,他在那边用餐吗?” “奥利法?”莱曼爵士摇摇头,“不,不,奥利法,他……他离城办事去了,有要事在身。” “明白了。”罗柏若有所思地说。眼见莱曼爵士不再搭话,国王又站起来。“跳舞吗,母亲?” “谢谢,不用,”她脑子涨痛,根本想不起来,“你还是去找瓦德大人的女儿跳吧。” “呵呵,是。”儿子听天由命地笑道。 乐队表演“铁枪”,而大琼恩唱起“风流少年”。两方好像约好了似的,就是要南辕北辙,破坏气氛。凯特琳对莱曼爵士说:“听说你有个表弟是歌手?” “那是赛蒙的儿子亚历山大,艾茜的哥哥。”他用杯子指指正和罗宾·菲林特跳舞的艾茜·佛雷。 “他怎么不来表演?” 莱曼瞥了她一眼:“他啊……他出去了。”对方擦擦额头的汗水,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对不起,夫人,对不起,我内急。”凯特琳看着他蹒跚地向大门走去。 艾德慕不断亲吻萝丝琳,摸摸女孩的手。大厅内,马柯·派柏爵士和丹威尔·佛雷爵士在赌酒,跛子罗索似乎同霍斯丁爵士开着玩笑,一个年轻的佛雷家人为一群笑闹的女孩表演轮转三把匕首,而铃铛响干脆坐在地上,吮吸指间的酒。这时,仆人们端来巨大的银盘,里面盛满血红多汁的羊腿,堆得老高——算得上当晚最美味的一道菜。罗柏则邀请黛西·莫尔蒙下场跳舞。 梅姬伯爵夫人的大女儿脱下盔甲换上裙服后,显得相当美貌,身材苗条细长,羞赧的微笑为长脸增添光彩。看到她舞场沙场都应付自如,凯特琳觉得很愉快。不知她母亲此刻抵达颈泽没有?梅姬伯爵夫人带走了所有女儿,但黛西身为罗柏的卫士,自愿留下来陪伴国王。儿子遗传了奈德的天赋,能够激发部下的忠心。当初奥利法·佛雷不也一样?他甚至宣称即使罗柏娶了简妮,也愿意誓死追随。 坐在黑橡木交椅里的河渡口领主突然用布满老人斑的双掌一拍,可惜实在太吵,连高台上的人也几乎没注意。伊尼斯爵士和霍斯丁爵士瞧见了,便用酒杯猛力敲桌,跛子罗索加入进来,接着是马柯·派柏爵士、丹威尔爵士和雷蒙德爵士。最后一半的宾客都敲起桌子。楼台上的乐队终于会意,笛子、大鼓和提琴同时停下。 “陛下,”瓦德大人对罗柏道,“修士的虔诚话也说过啦,小两口子的诺言也许下啦,艾德慕老弟用他的鱼斗篷裹走了我的小甜心,可他们还不是夫妻哩。嘿,宝剑配好鞘,婚礼入洞房。陛下您怎么说?该不该闹洞房啦?” 二十来个瓦德·佛雷的儿孙一齐敲起桌子,叫道:“上床!上床!闹洞房!”只见萝丝琳的脸色顿时煞白。真不知是即将失去贞操,还是闹洞房本身吓着了这女孩。她有这么多兄弟姐妹,想必对婚俗并不陌生,可一旦轮到自己,一切又都不一样了。记得自己的新婚之夜,乔里·凯索急不可耐地撕开她的裙服,醉酒的戴斯蒙·格瑞尔爵士为每一个下流玩笑出口道歉,但仍旧乐呵呵地说个不停,最后达斯丁伯爵将赤身裸体的她抱到奈德面前,夸口说这对胸乳会让奈德后悔自己早早断奶。可怜的人儿,她心想,他随奈德去了南方,却再也没有回来。凯特琳不禁揣测今晚在场的人中,有多少不久就会撒手人寰。恐怕真的不少。 罗柏举起一只手:“如果你认为是时候了,瓦德大人,就开始吧!” 众人欢声雷动。楼台上的乐队重新操起笛子、大鼓和提琴,唱道:“王后脱鞋,国王弃冠。”铃铛响单脚跳来跳去,头上的王冠叮当作响。“听说徒利家的男人两腿间是条鱼呢!”艾茜·佛雷放肆地叫道,“莫不是该拿虫子来刺激它?”听罢此言,马柯·派柏爵士立刻回击:“听说佛雷家的女人长了两扇门唷!”艾茜说:“没错,两扇都很坚固,你那小东西钻不进来!”哄堂大笑。派崔克·梅利斯特跳到高架桌上,夸起艾德慕的“鱼儿”。“那是条强壮的梭子鱼!”他宣布,“哈哈,不过和我的比起来,就算小儿科啰。”凯特琳身边的胖子瓦妲·波顿叫嚣着回应。良久,大家又齐喊:“上床!上床!闹洞房!” 宾客们拥至高台,醉得厉害的打头阵。男人们老老少少围着萝丝琳,将她举到空中,妇女和女孩则扯住艾德慕,脱他的衣服。徒利公爵笑得灿烂,用同样的下流玩笑回应大家,但音乐实在太吵,凯特琳分辨不清具体内容,只能听见大琼恩的声音。“把他的小老婆给我!”他吼着挤开众人,将萝丝琳扛到肩上,“看看这东西!连肉都没有!” 凯特琳真心为这女孩感到遗憾。在新婚之夜,多数女人会试着回击人们的玩笑,或至少假装开心,但萝丝琳眼中只有恐惧。她紧紧抓住大琼恩,好像害怕对方将她摔下去。她又哭了,凯特琳一边看马柯·派柏爵士脱新娘的鞋子,一边想。希望艾德慕能待她好些,可怜的孩子。楼台上的音乐转为淫靡:“王后卸裙,国王扒裤。” 她本该加入那群聚在弟弟周围的女人,但她知道自己只会破坏这短暂的欢乐。而今她最不敢想的就是色淫之事。艾德慕会原谅我的缺席,对此她很肯定,有这二十来位充满欲望和欢笑的佛雷家女人陪伴,他怎么会在乎一个严厉古怪的姐姐呢? 新郎新娘被簇拥着走出大厅,一大帮贵族蜂拥跟进,但罗柏没有离开。凯特琳有些担心瓦德·佛雷会将国王的表现视为漠不关心。他该去闹闹洞房,可由我提出,这合适吗?她边犹豫,边打量大厅里剩下的人:疙瘩脸培提尔和惠伦·佛雷爵士头枕着桌子,长醉不醒;梅里·佛雷为自己又倒一杯酒;铃铛响四处梭巡,挑拣别人餐盘里的食物;文德尔·曼德勒爵士精神抖擞地向又一条羊腿发起攻击;而无人扶持的瓦德侯爵自然也离不了座位。他一定在恼火罗柏为何不去,凯特琳几乎可以听见老人的嘲笑,国王陛下,嘿,当然,对我女儿的身体就没兴趣啰?鼓声咚、咚、咚、咚。 黛西·莫尔蒙是全厅除了凯特琳唯一留下来的女人,她走到艾德温·佛雷身边,轻触对方胳膊,凑到耳边说了句什么,却被艾德温蛮横地推开。“不,”他大声道,“我不想再跳了!”黛西脸色刷白,转头离去。见此状况,凯特琳缓缓起身。怎么回事?怀疑占据了胸襟,而片刻之前那里只有疲惫。没什么,她试图安慰自己,你这无聊愚蠢悲伤恐惧的老妇人,干吗杯弓蛇影?但思虑一定写在了脸上,连文德尔·曼德勒爵士也警觉起来。“有麻烦?”他握着羊腿发问。 凯特琳没有回答。她猛扑向艾德温·佛雷。楼台上的乐队已唱到国王和王后脱光衣服的部分,这时突然一转,未待片刻宁息,便奏起另一首歌。没人开口唱词,但凯特琳知道这正是“卡斯特梅的雨季”。艾德温朝大门奔去,她朝艾德温奔去,被音律所驱使,六个快步赶上。汝何德何能?爵爷傲然宣称,须令吾躬首称臣?她紧紧捉住对方的胳膊,想将其扭转过来。丝袖下,触铁甲,浑身冷颤。 “啪”的一巴掌,凯特琳打破了对方的嘴唇。奥利法,她心想,派温,亚历山大,他们都……萝丝琳的哭泣…… 艾德温·佛雷用力推开她。乐声掩盖了所有响动,在墙壁间回荡,好似石头也遥相呼应。罗柏恼怒地瞪了艾德温一眼,走过来阻拦……跨出一步,陡然停住。一支箭射穿了国王的身体,刚好插进肩膀下。他的叫喊被笛声、鼓声和琴声所淹没。第二支箭刺入大腿,国王倒了下去。楼台上,乐师们纷纷放下器械,取出十字弓。她朝儿子奔去,走到一半背上却挨了重重一击,随即撞到坚硬的石地板。“罗柏!!”她厉声呼喊。只见小琼恩迅速掀起一张高架桌,扔到国王身上。一、二、三,无数弩箭插进木板。罗宾·菲林特被一群佛雷家人所包围,他们的匕首起起落落。文德尔·曼德勒爵士沉重地站起身来,拿羊腿当武器,一支箭射进他张开的嘴巴,刺穿了脖子。他朝前倒去,弄翻了一排桌子,杯子、木勺、酒壶、餐盘、碟子、芜菁、豌豆四处横飞。无尽的、血红的酒流满厅堂的地板。 凯特琳背上如有烈火在熊熊燃烧。我得到儿子身边去,这是她唯一的想法。小琼恩用羊腿劈面给了雷蒙德·佛雷爵士狠狠一击,但还不及取下剑带,便为弩箭射中,半跪下来。红狮子斗黄狮子,爪牙锋利不留情。卢卡斯·布莱伍德被霍斯丁·佛雷爵士砍翻,某位凡斯家的人士和哈瑞斯·海伊爵士搏斗时,被背后的黑瓦德斩断了脚。出手致命招招狠,汝子莫忘记,汝子莫忘记。十字弓射倒唐纳尔·洛克、欧文·诺瑞及其他六七个人。年轻的本佛雷爵士捉住黛西·莫尔蒙的胳膊,而她反手操起一壶酒,当头砸晕对方,随后朝大门奔去。刚到门前,门却轰然打开,全副武装的莱曼·佛雷爵士当先冲进大厅,身后跟了十来个佛雷家士兵,手中均握长柄重斧。 “慈悲!”凯特琳哭喊,但号声、鼓声和金铁交击掩盖了她的请求。莱曼爵士将黛西开膛剖肚。另几队士兵从侧门涌入,个个穿厚毛皮斗篷,全身盔甲,手握武器。他们是北方人!半晌之间,她以为得救了,直到目睹对方两斧砍下小琼恩的头颅。希望如风中残烛,湮灭无踪。 河渡口领主高高地坐在精雕的黑橡木椅子上,贪婪地审视着这场屠杀。 几码外的地上躺着一把匕首,或许是小琼恩掀桌子时掉下去的,又或是某个死人之物。凯特琳朝它爬去,只觉肢体发沉,嘴里有血的味道。我要杀了瓦德·佛雷!她告诉自己。铃铛响躲在匕首旁边的桌下,眼见她爬来,反而向后畏缩。我要杀了这老东西,至少这点我做得到! 盖住罗柏的长桌动了动,她的儿子挣扎着挺起身躯。国王肩膀、大腿和胸膛各插了一支箭。瓦德大人举起右手,乐声顿息,唯有大鼓未停。凯特琳听见远处传来厮杀声,传来狂野的狼嗥。灰风……晚了,一切都晚了。“嘿,”瓦德大人咯咯笑道,“北境之王起立了哩。陛下,很抱歉,我的部下似乎伤了您的人。嘿,我代表他们向您道歉,希望咱们可以再度成为盟友,嘿。” 凯特琳攫住铃铛响长长的灰发,将这痴呆拖出来。“瓦德大人!”她尖叫,“瓦德大人!”鼓声沉闷缓慢,咚、咚、咚。“够了,”凯特琳说,“够了!用背叛报应背叛,您达到了目的!”她用匕首抵住铃铛响的咽喉,突然间仿佛又回到布兰的病房,再一次感觉利刃的锋芒。鼓声咚、咚、咚、咚、咚。“求求您,”她喊,“他是我儿子,我头一个儿子,我唯一存留的儿子。放他走吧。放他走,我发誓我们会遗忘……遗忘您做的事。我向新旧诸神发誓,我们……我们决不会复仇……” 瓦德大人饶有兴味地打量她:“傻瓜才相信蠢话,你当我脑子发懵啦,嘿,夫人?” “我当你是个父亲,很多孩子的父亲。求求您,不要杀他,留我当人质吧,如果艾德慕没死也把他留下。求求您,放罗柏离开。” “不要,”儿子的声音朦胧而细微,“母亲,不……” “走,罗柏,站起来,快走,求求你,求求你,救救自己吧……就算不为了我,也为了简妮!” “简妮?”罗柏用手撑住桌沿,支持身体。“母亲,”他说,“灰风他……” “快走,去他身边,快走,罗柏,赶快离开这里!” 瓦德大人哼了一声:“我凭什么放他走?” 她把匕首压进铃铛响的咽喉,这痴呆转转眼珠,发出无言的控诉。污秽的体臭熏进鼻孔,但这不重要,都不重要。鼓声连绵窒闷,咚、咚、咚、咚、咚、咚。莱曼爵士和黑瓦德摸到身后,她浑不在意。他们想怎样就怎样,抓她,操她,杀她,虐她,一切都没关系。她已活得够久,只想早日回到奈德身边。尘世的牵挂只剩罗柏。“以我身为徒利家人的荣誉,”她告诉瓦德·佛雷,“以我身为史塔克家人的荣誉,我愿用您这位孩子的生命来交换罗柏的生命,一个儿子换一个儿子。”她摇晃铃铛响的头,手抖得厉害。 咚,鼓声继续,咚、咚、咚、咚。老人嘴唇嚅动不停。凯特琳手上满是汗珠,匕首握持不住。“一个儿子换一个儿子,嘿,”对方重复,“可他只是个孙子……还是个没用的孙子。” 一名身披缀满血点的淡红披风的黑甲武士疾步走到罗柏面前。“我代表詹姆·兰尼斯特,向您致以亲切问候。”他将长剑戳进国王的心脏,拧了一拧。 罗柏食了言,但凯特琳不会。她扯紧伊耿的头发,麻木地割喉咙,直至见骨。热血流下指头。铃铛叮、叮、叮,大鼓咚、咚、咚。 终于有人将匕首扳开。泪水犹如毒药,流过她的面庞。十只尖利而凶猛的鸦爪从天而降,撕破脸孔,抓烂皮肤,留下深深的沟纹。血、血、血,滴进嘴巴。 不公平,不公平!她心想,我的孩子们,奈德啊,我可爱的孩子们。瑞肯、布兰、艾莉亚、珊莎、罗柏……罗柏……求求你,奈德,求求你,阻止他们,阻止他们伤害我们的孩子……白的泪水和红的鲜血在褴褛的脸颊上混合,那张奈德深爱过的脸。凯特琳·史塔克举起双掌,看着血液流下指头,穿过手腕,浸进长袖,犹如红色的蠕虫,爬入胳膊,钻进衣裳。好痒啊,她笑了,她尖叫。“疯子,”有人说,“她疯了!”另一人道:“快杀了她!”一只手如她之前对付铃铛响那样抓住她的头发。不要,不要,求求你不要割我的头发,奈德最爱我的头发。随即钢铁抵上咽喉,冰冷而血红。 200.第200章 艾莉亚 婚宴大帐被抛在身后,马车碾过潮湿的黏土和褴褛的草地,驶出光亮范围,再度进入黑暗。前方耸立着城堡门楼,她可以看到墙垒上有火炬移动,焰苗于风中飞舞。湿乎乎的锁甲和头盔反射出暗淡的光线。连接双子城的黑石拱桥上有更多火炬,一队人马正自西岸朝东岸而行。 “城堡没有关门。”艾莉亚突然道。军官说禁止出入,很明显他搞错了。就在她注目观看时,铁闸门升了起来,而吊桥放下,架在高涨的护城河上。她本来害怕佛雷侯爵的卫兵会拒绝他们进入,眼见这番光景,不由得咬紧嘴唇,渴望得都不敢笑。 猎狗突然勒住缰绳,害她差点从马车上摔下去。“该死的!七层地狱!”艾莉亚听见他咒骂,而左面轮子陷入软泥中,马车开始倾斜。“下去。”克里冈一边朝她吼,一边用掌根猛推肩膀,将她拂下马车。她轻巧地落地,用上西利欧教的方法,然后满脸泥浆地跳起来。“你干什么?”她喊。猎狗也跳了下来,并扯下马车的坐垫,伸手去取藏在下面的剑带。 这时她才听见骑兵从城门口涌出,如同一条钢铁和火焰的洪流,踏在吊桥上的隆隆马蹄几乎被城内的鼓声所掩盖。人、马都穿戴板甲,每十人中有一人擎火炬,其余则提长柄斧,带有锐利的尖头和沉重的刀刃,足以劈碎骨头,撕裂盔甲。 远方某处,传来一头狼的嗥叫。相对于营地的喧哗、乐声及奔腾的河流所发出的险恶低哮,并非很响,但她还是听见了,也许并非耳朵听见的。嗥叫声如匕首般锐利,充满愤怒与悲哀,贯穿全身,令她颤抖。越来越多的骑兵从城堡里涌出,四个一排,没有尽头,骑士、侍从和自由骑手,手执火炬与长斧。接着嘈杂声从身后传来。 艾莉亚环顾四周,只见原本的三座婚宴大帐,而今只剩下两个,中间那座倒掉了。片刻之间,她不明就里,直到看见倒塌的帐篷冒出火舌,另外两个也开始颠覆,厚重的油布落在人群头上。一阵火箭划过夜空,拉出道道光痕,第二座大帐应声着火,接着是第三座。惨叫声如此凄厉,她甚至可以透过音乐听清楚词语。黑影朝火焰移动,钢甲闪烁橙光。 战斗,艾莉亚明白了,发生战斗。而这些骑兵…… 她无暇再看婚宴大帐。尽管河水溢出堤岸,于吊桥尽头黑乎乎地打漩儿,有马肚子那么高,但在音乐的鞭策之下,骑兵们仍溅着水花强行蹚过去。两座城堡的音乐到如今方才协调一致。我知道这首歌,艾莉亚忽然意识到。那个雨夜,土匪们跟僧侣一起在酿酒屋住宿时,七弦汤姆曾给他们唱过。汝何德何能?爵爷傲然宣称,须令吾躬首称臣? 佛雷家的骑兵艰难地穿越烂泥和杂草,有些人看到了马车。她目睹三个骑兵离开大队,踏着积水而来。颜色有别,威力不逊,各显神通,分个高低。 克里冈一剑劈断系住陌客的绳索,跳到马背上。骏马训练有素,立刻竖起耳朵,转向冲来的敌人。红狮子斗黄狮子,爪牙锋利不留情。出手致命招招狠,汝子莫忘记,汝子莫忘记。艾莉亚祈祷过千百次猎狗的死,但现在……她手里有块石头,粘着黏黏的烂泥,都不记得什么时候捡起来的。我该朝谁扔呢? 克里冈拔开第一柄长斧时发出的金属撞击声把她吓了一跳。他与第一个人交手,第二个人趁机绕到他后面,照准背心砍下去。陌客机警地转圈,因此猎狗不过被稍稍扫到一下,松垮的农夫布衫被撕了个大口子,露出下面的锁甲。他以一敌三,艾莉亚紧紧抓着石头,肯定会被杀的。她想到米凯,想到那个曾短暂地成为她朋友的屠夫之子。 第三个骑兵朝她而来。艾莉亚忙躲到马车后面。恐惧比利剑更伤人。鼓声、号角、笛子、马匹嘶鸣,金铁相交的尖锐响动,但一切的一切都仿佛如此遥远,世界只剩下迅速逼近的骑兵和他手中的长斧。他在铠甲外罩了件外衣,上面绣有双塔纹章,表明是佛雷家的人。她不明白。她舅舅要跟佛雷家的女儿结婚,佛雷应是哥哥的朋友啊。“不要!”他绕过马车时,艾莉亚尖叫,但对方毫不理会。 骑士发动冲锋,艾莉亚扔出石头,就像朝詹德利扔酸果那样。当时她击中詹德利两眼正中,这回却失了准头,石块在对方太阳穴旁弹开,稍稍延滞了行动,仅此而已。她向后退却,踮着脚尖飞快地越过烂泥地,再度让马车挡在中间。那骑士催马小跑着跟过来,头盔眼缝后一片黑暗——石头甚至没在头盔上留下痕迹。他们转了一圈,两圈,三圈。骑士大声咒骂:“你不可能一直跑——” 斧头结结实实砸在他后脑,击穿头盔和颅骨,将骑士从马鞍上掀飞出去。原来是骑陌客的猎狗救了她。你怎么搞到斧子的?她差点脱口而出,接着便看见一个佛雷家的士兵被压在自己濒死的坐骑下,周围是一尺深的水;另一人仰面躺倒,四肢伸开,一动不动。他没戴护喉,一尺长的断剑从下巴戳出来。 “拿我的头盔来。”克里冈朝她大吼。 头盔塞在一袋干苹果底下,在马车尾部,腌猪蹄的后面。艾莉亚倒空袋子,将头盔扔给他。他单手接住,戴到头上,于是原本的那个人成为了一条钢铁猎狗,向着火焰咆哮。 “我哥哥……” “死了!”他朝她吼回去,“你以为他们会杀他的部下而让他本人活着?”他把头转回营地。“看,快看,该死的。” 营地变成了战场。不,屠场。婚宴大帐上升起的火焰直达半空,一些军用帐篷和五六十个丝绸帐篷也在燃烧,处处刀光剑影。然而今天,每逢雨季,雨水在大厅哭泣,内里却无人影。她看到两名骑士骑马砍翻一个逃跑的人,一只木桶从天而降,砸到一个燃烧的帐篷上,爆裂开来,火焰顿时蹿高一倍。投石机,她明白,城堡中正抛出油料、沥青和别的东西。然而今天,每逢雨季,雨水在大厅哭泣,内里却无魂灵。 “跟我来,”桑铎·克里冈伸下一只手,“我们得赶快离开这儿,快!”陌客不耐烦地甩脑袋,鼻孔因嗅到血腥而不住喷气。曲终人散,只剩一阵孤寂的鼓点声,缓慢单调,在河面回响,仿佛巨兽的心跳。黑暗的天空流着泪,长河汩汩呼应,有人咒骂,有人死去。艾莉亚齿间塞满烂泥,脸湿乎乎的。雨,不过是雨。仅此而已。“我们到了,”她喊道,声音尖细惊恐,那是小女孩的声音,“罗柏就在城里,还有我母亲,而大门敞开着。”没有佛雷家的人再骑出来。我好不容易才到这里。“我们得去找我母亲。” “愚蠢的小母狼。”火光照耀在狗头盔的尖嘴上,令钢牙闪闪发光。“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也许佛雷会让你亲吻母亲的尸体。” “也许我们可以救她……” “也许你可以,但我还没活够呢。”他朝她骑来,逼得她背靠马车。“是走是留,小狼女,是生是死,你——” 艾莉亚转身逃离,飞快地冲向城门。铁闸门正缓缓、缓缓地落下。我得跑快点。烂泥和水塘减慢了速度。我得跑得跟冰原狼一样快。吊桥开始升起,水像瀑布一般从上面倾泻而下,还有块块沉甸甸的泥巴掉落。快点。快点。她听见哗哗的踏水声,回头看到陌客正从后面追来,每跨一步都溅起一团水花;她也看到长斧,湿乎乎的,沾满鲜血和脑浆。她一辈子从没跑得这么快,低着头,双脚搅动河水,逃跑,逃跑,就像当初的米凯。 他的斧子正中她后脑。 201.第201章 提利昂 和往常一样,他们单独用餐。 “豌豆煮煳了。”夫人突然说了一句。 “没关系,”老爷道,“羊肉不也一样?” 这只是个玩笑,珊莎却将其视为责备。“对不起,大人。” “对不起什么?该道歉的是厨子,不是你。豌豆又不是你煮的,珊莎。” “夫……夫君大人不开心,我对此深感内疚。” “我不开心的原因并非豌豆,而是乔佛里、我老姐、我父亲大人和那三百该死的多恩人。”他把奥柏伦亲王及其同伴安置在红堡里面朝城市的角落,尽可能地将他们和提利尔的队伍隔离。但这远远不够。据报,跳蚤窝的某间食堂刚爆发一场械斗,死了一个提利尔的士兵,烫伤戈根勒斯伯爵的两位部下,随后在院子里梅斯·提利尔那个皱巴巴的老母亲强烈要求马泰尔道歉,并当面称呼艾拉莉亚·沙德为“蛇妓”。除此之外,每次他见到奥柏伦亲王,对方张口就要“正义”,与之相比,煮煳的豌豆实在算不了什么。但他不打算用自己的思虑来烦恼妻子,珊莎的悲哀已够深了。 “豌豆还将就,”他告诉她,“又绿又圆,豆子就该这个样。夫人你瞧,我这不再吃一勺。”他作个手势,波德瑞克·派恩连忙上来将一勺豆子放进他的餐盘,盖住了羊肉。我真是笨透了,他告诉自己,现在非得把这两样吃完不可,不然她又得道歉了。 这顿晚餐在无言的沉默中结束,正如以前的无数次晚餐。当波德移掉餐盘和杯子时,珊莎请求提利昂准她造访神木林。 “夫人,你想去就去吧。”他习惯了妻子的晚祷。珊莎同样也去王家圣堂祷告,经常在圣母、少女和老妪的祭坛前点蜡烛,说实话,提利昂觉得这些行为有点夸张,但换到妻子的角度,只怕的确需要神灵的安慰吧。“我得承认,我对旧神所知甚少,”他试着用和蔼的语气说,“或许某天,你可以给我启蒙启蒙,让我陪你去吧。” “不要,”珊莎立时回答,“您……您真是太好心了,可……可那里很是冷清,大人。没有修士、没有圣歌、没有蜡烛,只有树木和默祷。您会厌烦的,大人。” “是吗?”她比我以为的更了解我。“其实我觉得听多了修士念诵七神的祷文,享受享受林间树叶的轻响也不错呢。”提利昂挥手与妻子作别。“没关系,我不会强行跟去,请你穿暖和点,夫人,外面冷。”他本打算问问她祈祷的是什么,但珊莎是如此尽责,到头来一定会说实话,他可不想知道答案。 妻子走后,他继续埋头工作,努力从小指头留下的如迷宫般的账目中榨出一点钱财来。首先,培提尔不是那种将金银收归库房、任其腐烂生锈的人,而提利昂越是在账本中探索,头就越痛。“让金龙自我增值,不要束之高阁”,这些原则说着好听,但真正结合实际,简直就是一堆糊涂账。要是我早知道那些该死的“鹿角民”欠了王家多少钱,根本就不会让乔佛里把他们投出去!他打算叫波隆去寻觅他们的后代,但只怕这样的行动好比从银鱼里搜刮银子一样徒劳无用。 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带来父亲大人的召唤时,提利昂发现自己头一次满心欢喜地看待这位爵士。他立刻合上账本,吹灭油灯,披上斗篷,穿过城堡去首相塔。外面很冷,正如他告诫珊莎的那样,空气中有雨的气息。或许等泰温公爵的事情说完,他该去神木林,亲自把夫人接回来。 但等他走进首相书房,发觉瑟曦、凯冯爵士、派席尔国师、泰温公爵和国王的神情时,所有的思虑顿时抛诸脑后。乔佛里兴奋躁动,瑟曦自鸣得意地浅笑,只有父亲脸上依然严肃。即便他想笑,我也怀疑他懂不懂得怎么笑。“怎么回事?”提利昂问。 父亲递给他一卷羊皮纸。这张纸被刻意压平整,显然已有很多人翻过了。“萝丝琳套住一条肥美鳟鱼,”信上写道,“她的兄弟们为婚礼献上两张狼皮为礼。”提利昂翻过纸张,看了看上面的封印,只见银灰色蜡泥盖了佛雷家族的双塔纹章。“河渡口领主掉起文来啦?这到底什么意思?”提利昂哼了一声,“鳟鱼大概指艾德慕·徒利,狼皮嘛……” “他死啦!”乔佛里欢快而骄傲地叫道,好像他亲手剥了罗柏·史塔克的皮。 先是葛雷乔伊,然后是史塔克。提利昂立刻想起还在神木林中祈祷的妻子。她大概正祈求父亲的神灵保佑哥哥胜利,保护母亲安全吧!看来,旧神和新神一样,对人们的呼吁不闻不问。当然,就他的角度而言,多少对此消息应该感到高兴。“这个秋天,国王跟树叶一样纷纷坠落,”他说,“看来咱们小小的战争不战而胜了。” “没有不战而胜的战争,提利昂,”瑟曦甜蜜而毒辣地说,“都是父亲大人的功劳。” “不要高兴得太早,敌人还没有除尽,事情还没有结束。”泰温公爵警告大家。 “河间地的诸侯并不是傻瓜,”太后争辩,“没有北方人的支持,独力对抗高庭、凯岩城和多恩领的联盟,简直就是找死。他们很快就会倒戈投降。” “大部分会,”泰温公爵同意,“奔流城不会,但只要瓦德·佛雷将艾德慕·徒利牢牢控制住,黑鱼就不是威胁。杰森·梅利斯特和泰陀斯·布莱伍德会为荣誉而战,不过佛雷家的兵力足以将梅利斯特钉在海疆城,而我们只需给予正确诱导,杰诺斯·布雷肯便会翻脸对付布莱伍德。没错,假以时日,他们终将臣服。我打算开出宽厚条件,任何地方,只要投降,归服王化,便可维持原状——一地例外。” “赫伦堡?”提利昂太了解父亲了。 “勇士团不能饶恕,我已命格雷果爵士屠城。” 格雷果·克里冈。看来,将这恶棍出卖给多恩人之前,父亲还要榨干他最后一点利用价值。很快,勇士团的成员将被砍头、枪尖插着、挂上城墙;而小指头则会施施然地住进赫伦堡,衣服不沾一滴血。不知培提尔·贝里席这会儿到达谷地没有?假如诸神慈悲,应该让他遭遇风暴,葬身海底。但诸神何时慈悲过? “他们都该受惩罚,”乔佛里宣布,“梅利斯特家,布莱伍德家、布雷肯家……统统都是叛徒,我要把他们全杀光,外公,我不要开出什么宽厚条件。”国王随即转向派席尔国师,“我还要罗柏·史塔克的脑袋,快写信给瓦德大人,就说这是国王的命令!等我结婚时,要亲手把这个交给珊莎。” “陛下,”凯冯爵士震惊地说,“珊莎夫人可是您舅妈。” “小乔在开玩笑,”瑟曦笑道,“他不是认真的。” “我当然是认真的,”乔佛里坚持,“那家伙是个叛徒,我要他的蠢脑袋,还要珊莎去吻它。” “想都别想!”提利昂爆发了,“珊莎的事你少管,给我记住,怪物!” 乔佛里冷笑道:“你才是怪物,舅舅。” “是吗?”提利昂昂起头,“如果真是的话,那你更应该对我礼貌些,怪物是很危险的,而这年头国王却像蚊蝇一样死去。” “我要拔了你的舌头,”这小子红着脸嚷道,“我是国王!” 瑟曦将手保护性地放在儿子肩上。“就让这侏儒威胁吧,小乔,这样你的外公和舅公就可以看清他的行径了。” 但泰温公爵没理会提利昂,而是转向乔佛里。“在我面前,只有伊里斯会刻意声明‘我是国王’,他也有拔人舌头的癖好。您可以问问伊林·派恩爵士,虽然他无法作答。” “伊林爵士并无意冒犯伊里斯王,这和小恶魔威胁小乔是不一样的,”瑟曦解释,“你也听到他的话了,他竟敢当面称呼国王为‘怪物’,还……” “安静,瑟曦。乔佛里,让我告诉你,当有人起而向你挑战,你应该坚决地回以铁与血;当他们屈膝臣服时,你则要亲手把他们扶起来,否则就再没有人愿意归顺。还有,任何大声声明‘我是国王!’的人,根本当不了真正的王者。伊里斯就是不明白这点才败亡的,我要你牢牢记取他的教训。请你放心,我会替你平定国家,恢复国王的律法和尊严,一统江山,在此期间,你唯一需要关心的是玛格丽·提利尔的贞操。” 听了这番话,乔佛里闷闷不乐。瑟曦狠狠捏他的肩膀,或许她应该掐住他喉咙才对,因为这孩子接下来将大家吓了一大跳。他没有退缩,而是挑衅地站起来,朗声道:“你刚才说到伊里斯,外公,我知道你怕他。” 噢噢噢,有好戏看了!提利昂心想。 泰温公爵沉默地审视着外孙,淡绿的眼睛里金光闪闪。“乔佛里,快给外公道歉!”瑟曦说。 他挣脱母亲的手。“我为什么道歉?我说的是事实!我的父亲,他是个大英雄,战无不胜,亲手杀掉雷加王子,赢得王冠,而这时候呢,你父亲却躲在凯岩城里不敢出来!”这孩子挑战地瞪着他的外公,“王者无畏,不靠言语啰唆。” “谢谢您的格言,陛下,”泰温公爵礼貌中透出的寒意几乎能冻掉在场诸人的耳朵,“凯冯爵士,国王累了,请护送他回房。派席尔,能不能用点小药,以助陛下入睡?” “安眠酒行吗,大人?” “我才不要安眠酒。”乔佛里喊。 泰温公爵再不搭理,好似当他是角落里的耗子。“很好,就用安眠酒。瑟曦,提利昂,你们留下。” 凯冯爵士牢牢地抓住乔佛里的手,将国王拉出书房,门外,两个御林铁卫正等着履行职务。派席尔大学士摆动那双颤抖的老腿,竭力跟上。提利昂没有动。 “父亲,我很抱歉,”当房门重新关闭,瑟曦立刻道,“小乔任性极了,上次我就说过……” “任性和愚蠢是两码事。‘王者无畏’,什么鬼话?” “不是我教的,请你相信,”瑟曦道,“多半是他听劳勃这么……” “‘你父亲却躲在凯岩城里不敢出来’这部分像是劳勃说的。”提利昂不想让父亲忘记这些。 “啊,我想起来了,”瑟曦忙道,“劳勃经常教导小乔要英勇无畏。” “够了,那你教他的又是些什么?告诉你,我费尽心机打这场仗,不是为劳勃二世赢得王位。按你先前的说法,这孩子应该和父亲没什么关系。” “是啊!劳勃根本不喜欢他,如果不是我护着,他还打他呢!这个你要我嫁的蛮子,有一回,因为小乔对付了只猫,就把他打得掉了两颗牙。之后我威胁劳勃,要再敢动手,我就趁他睡着时割他喉咙,他便收敛多了,只给小乔讲故事……” “讲故事?够了够了,该给他讲的还很多。”泰温公爵两根指头一挥,粗暴地赶她离开,“你走吧。” 太后愤愤不平地离开。 “他不是劳勃二世,”提利昂评价,“他是伊里斯三世。” “这孩子才十三岁,还有时间——”泰温公爵踱到窗边,今天的他有些奇怪,以前从没有如此烦恼,“——给他好好上课。” 提利昂自己十三岁时,便被父亲好好上过一课。现下他有些为外甥感到遗憾了,但说实话,这也是他该得的教训。“乔佛里的事先放一边,”他道,“‘有的胜利靠宝剑和长矛赢取,有的胜利则要靠纸笔和乌鸦’,是这么说的吧?我表示祝贺,不知你跟瓦德·佛雷密谋了多久?” “密谋?我不喜欢这个词。”泰温公爵僵硬地说。 “而我不喜欢被蒙在鼓里。” “没必要多说,这件事你又帮不上忙。” “瑟曦知道吗?”提利昂必须明了。 “谁也不知道,除非要在计划中扮演角色的人,而他们所知道的,也仅是必须知道的那一部分。你瞧——这才是保守秘密的最佳途径。我要以最低廉的代价除去我们最危险的敌人,没有义务满足你的好奇心或你姐姐的虚荣。”他关上窄窗,皱紧眉头。“你很机灵,提利昂,问题是你管不住嘴巴。总有一天,你会为此后悔不迭。” “是吗?刚才你怎么不允许小乔把它拔掉呢?”提利昂建议。 “你少在我面前贫嘴,”泰温公爵说,“我不吃这套。我正在考虑如何安抚奥柏伦·马泰尔那帮人。” “噢?这么说来,轮到我上场扮演角色啰?还是我应该出去,留您自己跟自己对话呢?” 父亲不理会他的俏皮话:“多恩领的代表是奥柏伦亲王,真是极其糟糕。他哥哥细心谨慎、聪明绝顶、考虑周到、深不可测,每句话、每个行为,都会仔细衡量轻重和后果。而这奥柏伦不过是个自以为是的疯子。” “传说他要多恩领为韦赛里斯起兵,莫非真有其事?” “这事没人公开宣讲,但的的确确是真的。那段时间,乌鸦来来去去,信使走南闯北,其中的内容我并不很了解,只知道最后琼恩·艾林亲自出马航往阳戟城,送还勒文亲王的遗骨,并与道朗亲王当面谈判,方才终止对峙。但从此以后,劳勃没去过多恩领,奥柏伦亲王也没来过君临。” “那么,他现在来了,还带来多恩一半的诸侯,看来随着时间流逝,他的耐心已到了尽头,”提利昂指出,“明白,您要我带他游览君临城各大妓院,好让他醉死温柔乡,对么?啧啧,‘每样工具都有其专门的用途,而每个任务都需要专门的工具’。我听凭您使用,父亲大人,可别说咱兰尼斯特不懂得一唱一和。” 泰温公爵抿紧嘴巴:“真是无聊。你要不要穿起小丑服装,戴上铃铛帽子呢?” “如果我穿上这个,就可以对咱们的好陛下乔佛里畅所欲言的话,那成!” 泰温再度落座:“够了,我忍受过你祖父的愚行,你不要不知好歹。” “很好,既然您这么看得起我,我就实话实说——红毒蛇并非那么好打发的,他恐怕不会满足于格雷果爵士一人的头。” “既然如此,那就根本不要交出他,省得浪费资源。” “根本不要……?”提利昂有些惊讶,“我以为我们都同意林子里到处都找得到野兽。” “低级别的野兽。”泰温公爵十指交叉,顶住下巴,“格雷果爵士这样的很难寻求,七国上下,找不出更能散播恐惧的骑士。” “可……奥柏伦知道格雷果曾……” “他知道什么?不过道听途说、马厩闲话和厨房聊天之类,连一丁点证据都没有;另一方面,格雷果爵士本人当然什么也不会说。所以我要他在多恩人驻留君临期间避得远远的。” “那你拿什么来搪塞奥柏伦要求的‘正义’?” “我会告诉他是亚摩利·洛奇爵士害了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泰温公爵面不改色地道,“如果他下次问起,你就这么讲。” “但亚摩利·洛奇爵士已经死了。”提利昂平静地指出。 “正是。瓦格·赫特偷下赫伦堡之后拿他喂了熊,这种死法应该能满足奥柏伦·马泰尔的癖好。” “这就是你给他的‘正义’……” “这当然是‘正义’。想知道的话,我告诉你,将女孩的尸体献上的正是亚摩利爵士。当时她躲在父亲床下,以为雷加还能保护她,而伊莉亚公主和王子在一层楼下的王家育婴房。” “很好,这个‘闲话’亚摩利爵士倒无法否认。那如果奥柏伦亲王坚持揪出幕后主使呢?” “你就说亚摩利爵士是自作主张,妄图博取新王的宠信。劳勃对雷加的仇恨可谓天下皆知。” 这话说得通,提利昂勉强承认,但毒蛇不会善罢甘休。“我没资格质疑您的行动,父亲,然而依我之见,您当初实在不该替劳勃·拜拉席恩脏了自己的手。” 泰温公爵看着他,仿佛把儿子当成了白痴。“你要这么以为,倒真该穿上小丑服装。你仔细想想,我们最后才加入劳勃一边,必须显示出诚意才行。而当我把尸体放在王座前面的时候,任何人都明白我们家族已永远背弃了坦格利安王朝。劳勃自己最欣慰,连他这样的蠢货也清楚,只要雷加的孩子留在世上一天,他就坐不稳江山。既然他以英雄自许,脏活就得别人替他干啰。”父亲耸耸肩,“我承认,他们做得有些过分,尤其不该伤害伊莉亚公主,这是彻头彻尾的愚蠢。没了孩子,她本人又没有意义。” “那为何魔山还是动了手?” “因为我没有明确下令他住手。可能我根本就忘记提她,当时需要考虑的事情太多。奈德·史塔克率领先锋军日夜兼程,自三叉戟河南下,我既怕他抢先一步,以至于造成我们家族和胜利者之间的冲突,又怕伊里斯为了侮辱我,转而谋杀詹姆。后者我最担心。此外,我还怕詹姆由着性子干出蠢事,”父亲握手成拳,“那时我还不了解格雷果·克里冈,只知道他身材庞大,在战场上可怕至极。那次强暴……谁也不能指责是我下的令……其实,亚摩利爵士已经够狠了,他对待雷妮丝公主……事后我问他为何刺这个……两三岁的小女孩几十刀?他说她不断踢他,又不肯闭嘴。说实话,洛奇要是有诸神赐予芜菁的智商,就该哄哄孩子,用丝绸软枕下手。”父亲厌恶地下了结论,“他弄得满手是血。” 但没有脏你的手,父亲,泰温·兰尼斯特却是清白的。“杀死罗柏·史塔克的,是丝绸软枕吗?” “他是在艾德慕·徒利的婚宴上给人射死的。这小子非常警惕,不仅把军队组织得井井有条,身边也一直留着侍从和护卫。” “瓦德侯爵在自家屋檐下、自家餐桌上谋害客人?”提利昂握手成拳,“凯特琳夫人呢?” “也死了。你没看信上写吗,‘献上两张狼皮为礼’?佛雷家原计划留她当人质,但显然出了意外。” “他们践踏宾客权利!” “这是瓦德·佛雷干的,不是我。” “瓦德·佛雷是个将死的暴躁老头,成天只会霸占年轻女子,并为所受的侵犯斤斤计较。这次恶行是他的主意,我对此并不怀疑,但若非别人作出承诺,谅他没胆子单独行动。” “那换成你呢?你就放过那小子,告诉瓦德大人不需要帮忙?除非想把这老傻瓜送回史塔克的怀抱,为自己迎来又一年的苦战!我倒是不明白,在战场上屠杀一万士兵与在餐桌边干掉十来个贵族相比,前者有何高尚之处?”提利昂无言以对,父亲续道,“无论以何种标准而言,我们付出的代价都很低廉。只等黑鱼投降,国王将把奔流城赐予艾蒙·佛雷爵士,同时让蓝赛尔和达冯娶佛雷家的姑娘,杰依长大后则嫁给瓦德侯爵的私生子。至于卢斯·波顿,他将被正式册封为北境守护,并迎送艾莉亚·史塔克返乡。” “艾莉亚·史塔克?”提利昂抬起头,“嫁到波顿家族?我就知道佛雷没胆子单独行动。可这个艾莉亚……瓦里斯和杰斯林爵士找了大半年都没着落,应该死了吧?” “蓝礼不也是?可黑水河一战他又出了场。”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小指头比你或瓦里斯机灵。听好,波顿大人要为他私生子讨个媳妇,我们就给,然后坐视恐怖堡与铁民争夺北境,并观察史塔克家众诸侯的动向。等春天一到,他们都打得筋疲力尽,我们再乘虚而入,北境将属于你和珊莎·史塔克的孩子……假如你能找到勇气,给我生出一个来的话。你别忘了,要关心女子贞操的可不止乔佛里一人。” 我没有忘,但我希望你这混蛋不要时时提起。“那您觉得珊莎会乖乖配合吗?”提利昂用恶毒的口吻反问父亲,“在我告诉她我们谋杀了她的母亲和哥哥之后?” 202.第202章 戴佛斯 一开始,国王仿佛没听见。对这个消息,史坦尼斯既不表示高兴,也没有愤怒和怀疑,甚至毫无欣慰之感。他瞪着绘彩桌案,咬紧牙关。“你肯定?”他问。 “显然,我没看到尸体,国王陛下,”萨拉多·桑恩说,“然而城里到处都是神气活现的狮子。百姓们称之为‘红色婚礼’,他们发誓说,佛雷侯爵砍下那男孩的首级,缝上冰原狼的脑袋取而代之,还给它戴上王冠。他母亲也被杀了,赤身裸体地扔进河里。” 在婚礼上,戴佛斯心想,在主人的餐桌上,主人的屋檐下。践踏宾客权利,佛雷家必将遭到诅咒。他仿佛再次闻到血液焚烧的气味,听见水蛭在火盆中滚烫的木炭上嘶嘶作响的声音。 “这是真主的愤怒,”亚赛尔爵士断言,“拉赫洛出手了!” “赞美光之王!”赛丽丝王后颂唱,她是个瘦削的女人,长着一对招风耳,上唇毛茸茸的。 “拉赫洛的手有没有老人斑,会不会颤抖呢?”史坦尼斯反问,“这听起来出自瓦德·佛雷的手笔,而非什么真主的力量。” “拉赫洛依照需要选取工具。”梅丽珊卓喉际的宝石闪着红光。“手段隐秘,但没人能阻挡他的意愿。” “没人能阻挡!”王后高喊。 “安静,女人,你现下不是在夜火前祈祷。”史坦尼斯凝视着绘彩桌案,一边思考,“狼仔没有继承人,海怪又分支太多,狮子会把他们全吞了,除非……桑恩,我要你派出手下最快的船,载着使节前往铁群岛和白港,宣布我的赦免令。”他咬牙切齿的样子显示出他有多痛恨这句话。“肯忏悔叛国行为,并宣誓效忠于真正国王的,都完全予以宽恕。他们一定会……” “他们不会的,”梅丽珊卓语调轻柔,“很抱歉,陛下,这并非事情的结束。很快会有更多伪王捡起先代遗留的王冠。” “更多?”史坦尼斯看起来仿佛想掐死她,“更多篡夺者?更多逆贼?” “我在圣火中看见了。” 赛丽丝王后走到国王身边:“光之王派遣梅丽珊卓前来指引您通往荣耀的顶点,请听从她的意见吧,我恳求您,陛下。拉赫洛的圣火中没有谎言。” “在我看来,都是谎言加上谎言!即使火焰讲的有真实,其中也布满陷阱。” “蚂蚁无法理解伟人的话,”梅丽珊卓说,“而所有人类在烈火真主面前全都是蚂蚁。我有时会把警告当作预言,或把预言当作警告,但过错在于解读者,而非神灵。但有一点我很确定——使节和赦免令派不上大用场,就跟水蛭一样。您必须给天下一个信号。一个证明您实力的信号!” “实力?”国王哼了一声,“我在龙石岛有一千三百人,另有三百士兵驻防风息堡。”他的手扫过绘彩桌案。“维斯特洛其余的部分都在敌人手中,而除了萨拉多·桑恩的船,我的舰队已告覆灭。此外,我没钱雇佣兵,没有掠夺或荣耀的前景来吸引自由骑手投奔。” “夫君,”赛丽丝王后道,“你的人比三百年前伊耿的还多,缺的只有龙。” 史坦尼斯阴沉沉地看着她:“九大法师渡海来孵伊耿三世储藏的龙蛋,‘受神爱护的’贝勒则对着蛋祈祷了半年,伊耿四世发明木铁神龙,而‘明焰’伊利昂喝下野火药,妄图让自己成龙。法师失败了,贝勒王的祈祷没有得到回应,木龙被烧毁,而伊利昂王子在尖叫中死去。” 赛丽丝王后态度坚决:“他们都不是拉赫洛的选民。当年没有红色彗星划过天际,宣告预言的实现;当年没有人拥有‘光明使者’,英雄之红剑。他们也都没有付出代价,梅丽珊卓女士会告诉您,陛下,唯有死亡方能换取生命。” “那男孩?”国王几乎是充满愤懑地吐出这几个字。 “那男孩。”王后赞同。 “那男孩。”亚赛尔爵士也跟进。 “这肮脏的孩子出生前就令我深恶痛绝,”国王哀叹,“他的名字在我耳中犹如轰鸣,仿佛是覆盖灵魂的一片乌云。” “请把那男孩交给我,您就再也不用听到他的名字。”梅丽珊卓许诺。 也许没错,但当她焚烧他时,您会听见他的尖叫。戴佛斯保持沉默。在国王叫他发言之前,先不开口比较明智。 “让我把那男孩献给拉赫洛,”红袍女说,“古老的预言将会实现。您的龙将被唤醒,展开石头翅膀,为您赢得七大王国。” 亚赛尔爵士单膝跪倒:“我跪求陛下,唤醒石头中的魔龙,让乱臣贼子们战栗吧。跟伊耿一样,您将从龙石岛出发;跟伊耿一样,您将征服维斯特洛。让伪君子和背信弃义的人都感受您的烈焰与怒火!” “您的妻子也同样恳求您,夫君老爷。”赛丽丝王后在国王面前双膝跪下,双手像祈祷时一样合拢,“劳勃和狄丽娜污染了我们的婚床,为我们的结合投下诅咒。这孩子是通奸的肮脏果实,将他的阴影从我的身子移除,我将为您怀上许多嫡子,我保证。”她双臂环抱住他的腿。“他不过是个孩子,出自您兄长的欲望和我堂妹的羞耻。” “他是我的血亲。别抓着我,女人。”史坦尼斯国王一只手搭在妻子肩上,别扭地挣脱她的环抱。“也许劳勃的确让我们的婚床受到诅咒,不过他曾指天发誓,说绝不是要羞辱我,只是喝醉了而已,而且那天晚上根本不知自己进的哪间卧房。但这些有什么关系?不管真相如何,孩子没有过错。” 梅丽珊卓将手搭上国王胳膊:“光之王珍视贞洁,惩罚堕落,所以没有比这更为合适的献祭。魔龙将自国王的鲜血和纯净的圣火之中诞生。” 史坦尼斯没有像对待他的王后那样抽身远离梅丽珊卓。红袍女跟赛丽丝完全不同:年轻,丰满,有种奇异的美,心形的脸蛋,红铜色头发,神秘的红眼睛。“岩石获得生命将是件神奇的事,”他勉强承认,“而骑上真龙……记得父亲第一次带我上朝,劳勃还得牵着我的手。当时我不超过四岁,他则是五岁或六岁。退朝之后,我们一致同意,国王很威严,而巨龙很可怕。”史坦尼斯哼了一声。“若干年后,父亲告诉我们,伊里斯那天早晨在王座上割伤了自己,因此由首相代为发言,让我们印象如此深刻的其实是泰温·兰尼斯特。”他的手指触摸桌面,轻轻划过富于光泽的山丘。“劳勃称王后撤下了那些头颅,但实在难以下手将它们销毁。巨龙在维斯特洛上空展翅翱翔……那是多么的……” “陛下!”戴佛斯跨步上前,“我能谏言几句吗?” 史坦尼斯猛然闭嘴,紧咬牙齿。“雨林伯爵,若非为听取谏言,我怎会任命你做首相呢?”国王摆摆手,“尽管直说。” 战士,请赐予我勇气。“我不了解巨龙,更不了解神灵……但王后提到诅咒,天下皆知,无论以诸神或凡人的标准,弑亲者都会受到永远的诅咒。” “除了拉赫洛与凡人不可道也的远古异神,世上没有其他神祇。”梅丽珊卓的嘴抿成一条红线,“而渺小的人类诅咒他们所无法理解的东西。” “我是个渺小的人类,”戴佛斯承认,“因此劳您解释清楚,为何需要这个名叫艾德瑞克·风暴的男孩来唤醒岩石中的魔龙,女士。”他决定尽可能多地提那男孩的名字。 “唯有死亡方能换取生命,大人,而伟大的恩赐需要伟大的牺牲。” “一个庶出孩童有何伟大之处?” “他血管里流着国王之血。你自己亲眼看到了,甚至一点点就足以——” “我看到你烧死几条水蛭。” “两个伪王因此而死。” “罗柏·史塔克被河渡口领主瓦德侯爵谋杀,而据说巴隆·葛雷乔伊是从桥上掉下去摔死的。这和您的水蛭有什么关系?” “你怀疑拉赫洛的力量?” 不,我不怀疑。那晚在风息堡底下,活生生的阴影伸出黑色的双手攫住她的大腿,从子宫里蠕动爬出,戴佛斯记得太清楚……我必须小心行事,不然或许会成为阴影的目标。“即使走私洋葱的人也可以分辨两个洋葱和三个洋葱的区别。你还缺一个国王,女士。” 史坦尼斯哼出一声冷笑:“他逮到你痛处了,女士,两个跟三个不同。” “那当然,陛下。一个国王或许是碰巧,甚至两个……但三个全部?如果乔佛里在他如日中天之时,于千军万马和御林铁卫的保护下也相应死去,这样能不能说服您相信真主的力量呢?” “也许可以。”国王说得仿佛每个字都并非心甘情愿。 “这根本不会发生。”戴佛斯极力掩饰自己的恐惧。 “乔佛里一定要死。”赛丽丝王后平静而自信地宣告。 “可能他已经死了。”亚赛尔爵士补充。 史坦尼斯厌恶地看着他们。“你们是训练有素的乌鸦吗,轮流朝我聒噪?够了。” “夫君,听我说——”王后恳求。 “说什么?两个跟三个不同。国王跟走私者一样会数数。你们都退下吧。”史坦尼斯转身背对他们。 梅丽珊卓扶王后起身。赛丽丝迅速而僵硬地走出房间,红袍女跟在后面。亚赛尔爵士逗留片刻,最后瞪了戴佛斯一眼。丑陋的眼神,丑陋的脸,他对上他的视线,心里想。 其他人走后,戴佛斯清清嗓子。国王抬头:“你怎么还在?” “陛下,关于艾德瑞克·风暴……” 史坦尼斯手一挥:“饶了我吧。” 戴佛斯坚持不懈:“您女儿每天跟他一起上课,跟他一起在伊耿花园做游戏。” “这我知道。” “倘若他有什么不幸,她会伤心——” “这我也知道。” “只要您见过他——” “我见过他。他很像劳勃,是的,而且崇拜着父亲。我该不该告诉他,他那亲爱的老爸根本没怎么想过他?我哥到处留种,生出来之后又不闻不问。” “他每天都问起你,他——” “你快把我惹火了,戴佛斯,我不要再听这个私生子的事。” “他的名字是艾德瑞克·风暴,陛下。” “我知道他的名字。有比这更合适的名字吗?既表明他的私生身份和高贵出身,又隐喻着他所带来的混乱。艾德瑞克·风暴,好吧,我已经念了这个名字。你满意了么,首相大人?” “艾德瑞克——”他继续。 “——不过是个孩子!就算他是有史以来最优秀的男孩,但那也没什么关系。我要向国家负责。”他的手扫过绘彩桌案,“维斯特洛有多少男孩?多少女孩?多少男人,多少女人?她说到黑暗将把他们全部吞没,永不终结的长夜;她说到预言……沸腾的海洋里诞生的英雄,无机的石头中孵出活生生的魔龙……她说到各种征兆和预示,统统指向我。我从没要求过这些,就像我从没要求过当国王一样,但我能不能忽略她的话?”他咬紧牙关。“我们无法选择命运,但必须……必须履行职责,对不对?伟大抑或渺小,人人都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梅丽珊卓发誓在圣火中看到我高举‘光明使者’,抵抗恐怖的黑暗。嘿!这个‘光明使者’!”史坦尼斯嘲弄般地哼了一声,“它光彩悦目,我向你保证,但在黑水河上,这柄魔法剑并不比普通钢剑给我更大的帮助。然而一头龙,一头巨龙足以扭转战局。伊耿曾站在这里,跟我现在一样,俯视着这张桌子。如果他没有龙,还能够成为‘征服者’吗?” “陛下,”戴佛斯说,“付出的代价……” “我知道代价!昨天晚上,我凝视着壁炉,也看到了火焰中的景象。我看到一个国王,额上戴着烈火王冠,不停地燃烧……燃烧!戴佛斯,他的王冠正在消蚀他的血肉,将他化为灰烬。你认为我需要梅丽珊卓告诉我那是什么意思吗?或者需要你告诉我吗?”国王挪了一下,他的影子洒在君临城头,“如果乔佛里真的死了……一个私生男孩的生命相对于一个王国的前途又算什么呢?” “一切。”戴佛斯轻声说。 史坦尼斯看着他,咬紧牙关。“走,快走,”国王最后道,“免得说话太多,又害自己被关进黑牢。” 有时候风暴实在强烈,你别无选择,只能收起船帆。“是,陛下。”戴佛斯颔首道,但史坦尼斯似乎已忘了他。 离开石鼓楼时,庭院十分寒冷。一阵强风从东方吹来,城墙上排列的旗帜被刮得翻卷飞扬,哗哗直响。戴佛斯闻到空气中的咸味。大海的气息。他喜爱这种气息。一时间,只想再度踏上甲板,升起风帆,航向南方,去找玛瑞亚和他的两个小家伙。现在他几乎每天都会想起他们,夜里思念得更为厉害,心底的一部分只盼带上戴冯一起回家。我不能这么做。现在还不能。我当上了领主和国王之手,“人人都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我不能辜负他。 他抬眼凝望城墙。上千只狰狞石兽代替了普通城垛,向下俯视着他,每只都各不相同:双足飞龙、狮鹫、恶魔、蝎尾兽、牛头怪、石蜥、地狱犬、鸡蛇及其他千种更为诡异的怪物都从城头上冒出,仿佛生长于斯。龙则到处都是。大厅是一头贴地躺卧的龙,人们从它张开的巨口进入;厨房是一头蜷缩成团的龙,烤炉散发的烟雾和蒸汽从它鼻孔排出;塔楼是盘踞城头或者振翅欲飞的龙:飞龙塔上的尖啸藐视一切,海龙塔则平静地凝视外海波涛。较小的龙装饰着门洞框架,墙上伸出的龙爪是火炬台,巨大的石翼包含铁匠铺和兵器库,龙尾则构成拱门、桥梁和室外楼梯。 戴佛斯常听人说,瓦雷利亚巫师不像石匠那样亲手雕琢,而用火焰和魔咒加以形塑,好比制陶工人塑造黏土器物。现在的他不由得疑惑:难道它们就是真龙,出于某种原因而被石化? “我在想,假如红袍女真能让它们复活,城堡就会立刻坍塌。房间、楼梯、家具……呵呵,还有窗户、烟囱和厕所,到处都是龙。” 戴佛斯扭头发现萨拉多·桑恩就在身边:“这意味着你原谅我了么,萨拉?” 老海盗朝他晃晃手指。“原谅,是的。遗忘,没有。蟹岛上那许多金银财宝本来都是我的喽,想来就令人寝食难安、疲惫衰老,假如我死的时候穷困潦倒,家里的妻子们定会诅咒你,洋葱大人。赛提加伯爵有许多上等葡萄酒,现在却品尝不到,他还有一只训练有素、能从手腕上起飞的海鹰,一支能够召唤海底深处海怪的魔法号角。这样一支号角会很管用,可以用来打击泰洛西人及其他可恶的东西。但我现在有没有它呢?没有!因为国王让我的朋友当了首相。”他勾住戴佛斯的胳膊,“后党人士不喜欢你,我的老友,听说首相正在结交自己的朋友,是不是啊,嗯?” 你打听得太多了,老海盗。走私者要像了解海潮一样了解形色人士,否则便无法生存,遑论将买卖做大。目前,后党人士也许仍狂热崇拜着光之王,但龙石岛的下层民众又渐渐回归自幼熟悉的信仰。他们说史坦尼斯中了妖术迷惑,被梅丽珊卓引诱而背离七神,朝拜阴影中的恶魔,而且……最可耻的是……她和她的神祇在关键时刻舍弃了他。某些骑士和领主也感同身受。戴佛斯将他们一一发掘出来,就像从前选择船员般谨慎挑拣。杰拉德·高尔爵士在黑水河上顽强战斗,但之后,有人听他说,拉赫洛定是个软弱的真主,任由他的追随者被侏儒与死人追杀;安德鲁·伊斯蒙爵士乃国王的表亲,多年前还曾担任他的侍从;夜歌堡的私生子当初指挥后卫部队,使得史坦尼斯安全撤到萨拉多·桑恩的船上,但他崇拜战士的程度就跟他的勇猛相当。他们组成了王党,不属于后党。但炫耀他们没什么好处。 “某个里斯海盗曾告诉过我,好的走私者懂得躲在人们视线之外,”戴佛斯小心翼翼地回答,“黑帆,蒙布桨叶,外加管住舌头的水手。” 里斯人闻言哈哈大笑。“没舌头的水手更好。高大强壮、不会读写的哑巴最讨人喜欢。”他很快平静下来,“我很高兴有人替你提防着后背,老朋友。你认为国王会把那男孩交给红袍女吗?一头小小的龙就能结束这场浩劫?” 老习惯使得他的手伸向幸运符,但指骨已不在脖子上,他什么也没找着。“不会的,”戴佛斯说,“他不会伤害自己的血亲。” “蓝礼公爵听到这话一定很开心。” “蓝礼起兵反叛,而艾德瑞克·风暴是无辜孩童,没有任何罪过。陛下是个公正的人。” 萨拉耸耸肩。“我们会看到的——或者说你会。我呢?我要回海上去。此时此刻,那帮不法之徒或许正想偷渡黑水湾,以逃避合法的税收和检查。”他在戴佛斯背上重重拍了一把,“保重,你和你的哑巴朋友们。你现在成了重要人物,然而爬得越高,跌得越重。” 戴佛斯一边思考这番话,一边登上海龙塔的阶梯,去鸦巢下学士的房间。他无须萨拉提醒也知道自己上升得实在太快太高。我不识读写,出身为诸侯们不齿,对于统治之道更一窍不通,怎能做御前首相呢?我属于舰船的甲板,不属于城堡的塔楼。 他曾对派洛斯学士这么讲。“您是个优秀的船长,”学士回答,“船长统治着他的船,不是吗?他必须征服难以捉摸的流水,扬起帆布捕捉风向,随时提防天象变换,并在风暴来临时顶住侵袭。治理王国与此是一个道理。” 派洛斯的保证是好意,但他听来觉得十分空洞。“根本不一样!”戴佛斯反驳,“王国并不等于一艘船……其实这是件好事,否则我们的王国将会沉下去。我了解木头、绳索和海水,这没错,但对大局有何助益?我上哪儿去找一阵劲风,把史坦尼斯国王吹上宝座?” 对此,学士报以大笑:“您说得对,大人。言语好比是风,而您用您的洞察力吹动了我。我很明白国王陛下需要您什么。” “洋葱,”戴佛斯阴郁地道,“我只能提供这个。国王之手该是位出身高贵的领主,贤明博学,指挥若定,富有骑士精神……” “莱安·雷德温爵士是他那时代最伟大的骑士,却也是有史以来最糟糕的首相之一。墨密森修士的祈祷能带来奇迹,但当上首相以后,很快便让全国上下祈祷他的死亡。巴特威伯爵以智慧著称,米尔斯·斯莫伍德以勇气见长,奥托·海塔尔爵士以博学闻名,然而作为首相,他们统统很失败。至于出身,更没有关系,龙王们习惯在族内选择首相,血统应该很尊贵了吧?结果既能产生‘破矛者’贝勒,也出现了‘残酷的’梅葛。与之相对的是巴斯修士,‘人瑞王’从红堡图书馆中拔擢的铁匠之子,他带给全境四十年的和平与富足。”派洛斯微笑,“读读历史,戴佛斯大人,您就会明白自己的怀疑毫无根据。” “我不识字,怎么读历史?” “任何人都能识字,我的好大人,”派洛斯学士道,“不需魔法,也不需高贵的出身。来,我正遵照国王的命令教您儿子这门学问,您也来一起参加吧。” 这是个友好的提议,戴佛斯无法拒绝。因此他每天都去海龙塔顶上学士的房间,面对大批卷轴、羊皮纸和皮革典籍皱眉头,试图从中参详出几个词来。努力让他头痛,感觉自己跟边上的“补丁脸”一样愚蠢。儿子戴冯还不满十二岁,却远远领先于父亲,至于希琳公主和艾德瑞克·风暴,阅读就跟呼吸一样自然。在读书方面,戴佛斯比他们中任何一个都更像孩子,然而他坚持不懈。作为御前首相,阅读是必须掌握的技能。 克礼森学士摔断大腿后,海龙塔狭窄盘旋的楼梯对他而言就成了痛苦的折磨。戴佛斯发现自己仍在想念那位老人,想必史坦尼斯也是如此。派洛斯固然聪明、勤勉、善良,但太年轻,国王无法像信赖克礼森那般信赖他。老人在史坦尼斯身边随侍多年……直到与梅丽珊卓发生矛盾,并因此而死。 未到楼梯顶端,戴佛斯便听见一阵轻微的铃声,只可能来自于“补丁脸”。公主的弄臣等在学士门外,活像条忠实的猎犬。他的身体面团似的软绵绵,塌着肩膀,宽脸上布满红绿相间的格子,戴一顶老旧锡桶做的玩具头盔,顶端绑了两根鹿角,十来只牛铃挂在上面,人一动就叮当作响……也就是说从不停止,因为这傻子很少有站着不动的时候,走到哪里,就把叮叮当当的刺耳铃声带到哪里,难怪派洛斯给希琳上课时要将他赶出去。“海底下,老鱼吃小鱼,”小丑喃喃地对戴佛斯说。他晃晃脑袋,铃铛又叮叮当当地响起来,“噢,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在这里,小鱼教老鱼。”戴佛斯道,当他坐下来读书时,从没感觉过的苍老感油然而生。若教他的是老克礼森学士,情况也许不一样,可惜派洛斯年轻得可以做他儿子。 此刻学士正坐在长木桌一方,面对着三个孩子,而桌上铺满书籍卷轴。希琳公主坐在两个男孩中间,直到如今,戴佛斯看见自己的骨肉与公主和国王的私生子为伴,仍觉得很是骄傲。将来,戴冯将会成为一方诸侯,而不仅是骑士。叱咤风云的雨林伯爵。戴佛斯对此抱持的欢欣远甚于自己拥有这一头衔。他识字,能读会写,天生就是当贵族的料,派洛斯常表扬他的勤奋,而教头对戴冯在长剑和枪矛上的技巧也多有赞颂,而且他还是个虔敬真主的好孩子。“别担心,我的哥哥们已经升入光明神殿,坐在真主的身旁。”当父亲将四位兄长的死讯带给他时,戴冯如是说,“我将在夜火边为他们祈祷,也为您祈祷,父亲,好让您奉承真主明光照耀,直到生命的尽头。” “早上好,父亲。”儿子向他问候。他看来跟戴尔在这个年纪时几无二致,戴佛斯心想。固然,他的长子从没穿过戴冯这身华美的侍从服饰,但他们有着同样普通的方脸,同样直率的褐色眼睛,同样稀疏飘逸的棕发。戴冯的脸颊和下巴覆着一层金色毛楂,比桃子茸毛差不了多少,然而那孩子对自己的“胡须”极为自豪。正如从前的戴尔。戴冯是桌边三个孩子中最年长的。 然而艾德瑞克·风暴要高出三寸,胸膛和肩膀也更为宽厚,就这点而言,他确是他父亲的儿子;他也没有一天早上会错过剑盾练习。有些年纪较大,见过少年劳勃和少年蓝礼的人说,这个私生子男孩的容貌比史坦尼斯更像他们——漆黑的头发,深蓝色眼睛,还有嘴、下巴和颧骨的形状。只有他的耳朵提醒你:他母亲是佛罗伦家的人。 “嗯,早上好,大人。”艾德瑞克跟着说。这孩子的天性或许跟父亲一样暴躁而骄傲,但抚养他长大的学士、代理城主和教头们将他调教得十分谦恭。“您是从我叔叔那儿来吗?国王陛下都好吗?” “很好。”戴佛斯撒谎。说实话,国王看起来憔悴枯槁,但他没必要让孩子背上负担,“希望我没有打扰你们上课。” “我们刚刚结束,大人。”派洛斯学士说。 “我们在读戴伦一世国王的故事。”希琳公主是个惹人怜爱、温柔而甜美的孩子,只可惜脸蛋并不漂亮。史坦尼斯给了她方下巴,赛丽丝给了她佛洛伦家的招风耳,而善于作弄世人的残酷诸神则让她在摇篮里便感染了灰鳞病,带给她最大的不幸。疾病虽未夺走生命和视力,却让她一侧脸颊和半边脖子的皮肤全部僵硬坏死,表面干裂,夹杂着黑灰斑点。“他发动战争,征服了多恩领,被尊为‘少龙王’。” “他敬拜伪神,”戴冯说,“但除此之外,是个伟大的国王,在战斗中英勇无畏。” “是的,”艾德瑞克赞同,“但我父亲更勇敢,少龙王从未在一天里赢得三场战斗的胜利。” 公主瞪大眼睛看着他:“劳勃伯伯在一天里赢得三场战斗的胜利?” 私生子点点头:“那是他回家召集封臣的时候。格兰德森伯爵、卡伏伦伯爵和费尔伯爵计划在盛夏厅会合,然后朝风息堡进发,但消息被一位线人通报给了父亲,于是他立刻带上所有骑士和侍从兼程出发,在敌军来到盛夏厅之前,予以分别打击,逐个击破。他单打独斗杀死费尔伯爵,并俘虏其子‘银斧’。” 戴冯望向派洛斯:“是这样吗?” “我正在说呢,不是吗?”艾德瑞克抢在学士回答之前道,“他把三方敌人全部击溃,并用战斗中的英勇表现,征服了格兰德森伯爵、卡伏伦伯爵和‘银斧’。没人打败过我父亲。” “艾德瑞克,你不该过分夸耀,”派洛斯学士说,“劳勃国王跟其他人一样吃过败仗。提利尔公爵就在岑树滩战胜了他,而他也在长枪比武中输过许多次。” “然而他打胜仗的次数比失败多得多,还在三叉戟河杀了雷加王子。” “没错,是这样,”学士赞同,“但我现在必须关照戴佛斯大人,您瞧,他一直耐心地等待着。明天我们继续读戴伦国王的《多恩征服记》吧。” 希琳公主和两个男孩礼貌地道别。当他们离开后,派洛斯走近戴佛斯身边。“大人,您愿不愿读读《多恩征服记》呢?”他将那本薄薄的皮革书从桌面上推过来,“戴伦国王的文笔简洁优雅,而他的历史充满流血、战争和勇气,您儿子相当入迷。” “我儿子才不满十二岁,而我是国王之手。方便的话,还是给我看信吧。” “遵命,大人。”派洛斯学士在桌上翻找,展开卷卷羊皮纸,接着又将它们扔开,“没有新的信件,也许一封旧的……” 戴佛斯跟任何人一样喜欢享受好故事,但他觉得史坦尼斯任命自己为首相不是为了享受。他的首要任务是协助国王统治,为此必须理解乌鸦带来的文字。他发现,学习东西最好的方法就是实践,不论航船或读写,道理都一样。 “这个也许适合我们。”派洛斯递给他一封信。 戴佛斯抚平皱巴巴的羊皮纸,眯眼查看细小潦草的字体。阅读很费眼睛,这点他早有体会,有时不禁疑惑地猜测,学城对于能将字体写小的学士,是否会给予相当于比武冠军的赏金呢?派洛斯对此想法报以大笑,可是…… “给……五位国王,”戴佛斯念道,读到“五位”时略微犹豫了一下,因为这个词不是经常出现在纸上。“……王……之王,哦,前面是,赛……赛马?” “塞外。”学士纠正。 戴佛斯显出痛苦的表情。“塞外之王……南……南下?率领一支……一支……区大……” “巨大。” “……一支巨大的……野……野人军团。莫……莫而……莫尔蒙总司令送出一只……乌鸦,从归……贵……” “鬼影。鬼影森林。”派洛斯用指尖在这个词下面着重画了一下。 “……鬼影森林。他……遭到……攻击?” “对。” 他很满意,继续费力地读下去。“吼……后来其他信鸦纷纷回来,但没有信。我们……担心……莫尔蒙与所由……所有……地熊……不,不,弟兄全被杀死了。我们担心莫尔蒙与所有弟兄全被杀死了……”戴佛斯突然意识到自己在读什么。他把信翻过来,看到黑色的封蜡。“这信来自于守夜人军团,师傅,史坦尼斯国王有没有看过?” “最初收到信,我把它呈给了艾利斯特大人,当时他是御前首相。我相信他跟王后讨论过,但当我询问如何回复时,他告诉我别犯傻。‘陛下打自己的仗尚且人手不够,怎么可能在野人身上浪费精力?’” 那是事实。而且这五位国王的说法一定会激怒史坦尼斯。“快饿死的人才会向乞丐讨饭。”他喃喃道。 “抱歉,您说什么,大人?” “我妻子讲过的一句俗话。”戴佛斯边回答边用短手指敲打桌面。第一次见到长城时,他比戴冯还小,在卵石猫号的罗洛·乌霍瑞斯手下干活,这泰洛西人狭海内外呼为“瞎眼杂种”,但其实既非盲人也不是私生子。罗洛驶过斯卡格斯岛,深入颤抖海,造访上百个从未有商船到达的小海湾,带去铁器,包括剑、斧、头盔和精良锁甲等,用以交换毛皮、象牙、琥珀和黑曜石。卵石猫号返航时,货仓塞得满满的,但在海豹湾内被三艘黑色战舰追逐,勒令到东海望靠岸。结果船只丢了货物,而“瞎眼杂种”掉了脑袋,罪名是卖武器给野人。 后来戴佛斯自己干起走私行当,其间也曾去东海望做买卖。黑衣弟兄是很难应付的对手,却也可以做很好的顾客,只要船上货物对路。但他收取钱财时,从没忘记“瞎眼杂种”的头颅在卵石猫号甲板上滚动的景象。“少年时代,我见过一些野人,”他告诉派洛斯学士,“他们对偷盗很在行,却不会讨价还价。其中一位带着我们船舱里一个女孩逃了。总而言之,他们看起来跟其他人种也差不多,有的漂亮,有的丑陋。” “人就是人,”派洛斯赞同,“我们继续读信吗,首相大人?” 是的,我是御前首相,我有我的责任。唉……史坦尼斯也许名义上是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君主,但实际只称得上那张绘彩桌案的国王。他控制着龙石岛和风息堡,此外还有跟萨拉多·桑恩那永远提心吊胆的联盟,仅此而已。守夜人怎么会寻求他的帮助?他们不知道他有多弱小,他的道路多么迷惘。“史坦尼斯国王没见过这封信,你确定?梅丽珊卓也没见过?” “都没见过。我要不要带给他们看?即使过了这么久?” “不用了,”戴佛斯立刻道,“你将它带给艾利斯特大人已经尽了职。”如果梅丽珊卓知道这封信……会怎么说呢?那凡人不可道也的远古异神正在聚集力量,戴佛斯·席渥斯,冷风已然吹起,很快到来的将是永不终结的长夜……而史坦尼斯也在火焰里看到奇异景象,雪地中的一圈火炬,周围尽是恐怖的怪物。 “大人,您不舒服?”派洛斯问。 我很害怕,师傅,他或许该这么直说。戴佛斯记起萨拉多·桑恩告诉他的一个故事,亚梭尔·亚亥为给“光明使者”淬火,将它刺入爱妻的心房。他为与黑暗抗争而杀害自己的妻子,如果史坦尼斯真是亚梭尔·亚亥再生,是否意味着艾德瑞克·风暴得扮演妮莎·妮莎的角色?“我刚才在思考,学士。抱歉。”算了,某个野人王征服了北境,对我们又有什么害处呢?反正北境又不是史坦尼斯的地盘,而且史坦尼斯也不大可能去保护那些拒绝承认他为王的人。“给我另一封信,”他唐突地说,“这封实在……” “……困难?”派洛斯提示。 冷风已然吹起,梅丽珊卓在低语,永不终结的长夜。“令人不安,”戴佛斯说,“实在……令人不安。请给我另一封信。” 203.第203章 琼恩 他们醒来时看见鼹鼠村燃烧的烟雾。 国王塔顶,琼恩·雪诺倚在伊蒙学士做的衬垫拐杖上,注视着絮絮灰烟升起。由于琼恩的逃跑,斯迪失去了偷袭黑城堡的希望,即便如此,也没必要如此大张旗鼓。你或能杀尽我们,他心想,但没人会在睡梦中死于床上。至少我做到了这点。 将体重移到伤腿上时,仍然疼得像火烧。那天早晨,他需要克莱达斯帮忙才能换上新洗的黑衣,系好靴带,等穿戴完毕,已开始渴望罂粟花奶的慰藉。他抵抗住诱惑,喝下半杯安眠酒,嚼了几口柳树皮,拄起拐杖走出去。风云岗的烽火台已经点燃,守夜人需要每一位人手。 “我可以打。”他们试图阻止他时,他坚持。 “腿好了,对吗?”诺伊哼了一声,“不介意我轻轻踢一下吧,嗯?” “别。它是有点僵,但慢慢走还撑得住。我可以打,而你需要我。” “我需要每个人,只要他知道该用长矛的哪端去刺野人。” “尖的那端。”记得自己曾跟小妹讲过类似的话。 诺伊摸摸下巴上的胡楂:“也许可以吧。好,我们会把你安排在某座塔上,带把长弓射击敌人,但如果你他妈的从上面摔落,千万别来找我哭诉。” 国王大道一路往南延伸,穿过多石的褐色原野和冷风摧残的丘陵。日落之前,马格拿便会带着他的瑟恩族人沿这条路杀来,手持斧子和长矛,背负青铜与皮革制成的盾牌。山羊格里格、科特、大疖子及其他人也会来。还有耶哥蕊特。野人们从来不是他的朋友,他不允许他们成为自己的朋友,但是她…… 大腿肌肉被她的箭贯穿之处阵阵抽痛。他记得那老人的眼睛,记得闪电在头顶轰然炸开时,喉咙里涌出黑乎乎的血,但记得最清楚的是那个洞穴,火炬光芒下她赤裸的身体,以及她的嘴在自己嘴里的滋味。耶哥蕊特,不要过来,到南方去掠袭吧,或是躲进某个圆塔,你是那么的喜欢这些圆塔。这里,只有死亡。 院子对面,古老的燧石兵营顶上也有个弓箭手,此刻他解开裤子,正往城垛外撒尿。穆利,他从对方油腻腻的橙色头发认出来。其他屋顶和塔楼上也能看到黑衣人,但其中十个有九个是稻草做的。唐纳·诺伊称它们为“稻草哨兵”。讽刺的是,我们却是乌鸦,琼恩暗想,而且大都吓得够呛。 不管名称如何,稻草兵是伊蒙学士的主意。既然储藏室里有许许多多的裤子、上衣和背心闲置,干吗不在其中塞上稻草,肩头披挂斗篷,让它们立在那儿放哨呢?经过诺伊的布置,每座塔楼和半数窗户都有它们的身影,有些甚至握持长矛,或者胳膊底架着十字弓。希望瑟恩人远远看到,便断定黑城堡防御充分,放弃攻击的念头。 国王塔顶上六个稻草人跟琼恩在一起,还有两个真正的弟兄。聋子迪克·佛拉德坐在城垛上,有条不紊地给十字弓的部件清洗上油,以确保转轮运作顺畅,而那个来自旧镇的青年躁动不安地在胸墙附近徘徊,拨弄稻草人的衣服。也许他以为若将它们的姿势摆得恰到好处,就能吓阻敌人;又或者他跟我一样,被等待折磨得神经紧张。 这孩子号称十八岁,比琼恩大,实际却比夏日的青草还嫩。他们叫他“纱丁”——尽管对方已换上守夜人的羊毛服、锁甲和熟皮甲——沿用他打小在妓院出生长大得到的名字。他有一双黑眼睛,皮肤细嫩,卷发乌黑,漂亮得像个女孩,然而经过黑城堡的半年训练,手已变得粗糙,诺伊说他用十字弓还过得去。但他是否有勇气面对即将来临的一切,嗯…… 琼恩拄着拐杖在塔顶走动。国王塔不是最高点——这一荣耀属于尖细高耸、濒临崩溃的长枪塔,首席工匠奥赛尔·亚威克认为它随时可能倒塌;也不是最坚固的堡垒——国王大道旁的守卫塔更难对付。但它够高,够坚固,且占据长城背面的有利地形,俯瞰着城门和木头阶梯底部。 琼恩第一次见到黑城堡时,很奇怪会有人傻到造一座没有围墙的城堡,这要如何防御呢? “无法防御,”叔叔告诉他,“这正是关键。守夜人发誓不偏不倚,不介入境内任何纷争。然而千百年来,某些骄傲压倒智慧的总司令却背弃了誓言,野心作祟,差点让我们完全毁灭。伦赛·海塔尔总司令试图将位置留给私生子,罗德里克·菲林特想让自己当上塞外之王,崔斯坦·穆德、‘疯子’马柯·蓝肯菲尔、罗宾·希山……你知道六百年前,风雪门和长夜堡的指挥官彼此宣战吗?总司令试图阻止,他们反而联合起来谋杀他。临冬城的史塔克家族不得不出面干预……摘了他俩的脑袋。行动很容易成功,因为各要塞面南毫无防守。在杰奥·莫尔蒙之前,守夜人军团已有过九百九十六任总司令,他们大都英勇正直……却也有少数懦夫和笨蛋,专横的独裁者,甚至疯子。我们能够生存,是因为七国的领主和国王们明白,不管由谁领导,我们对他们都构不成威胁。唯一的敌人在北方,而面北我们有长城。” 然而现在,敌人越过长城,从南方杀来,琼恩心想,七国的领主和国王们却都忘了我们。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没有围墙,黑城堡是守不住的,唐纳·诺伊跟所有人一样明白。“城堡对他们来说没什么用处,”武器师傅告诉他小小的守备队,“厨房,大厅,马厩,甚至塔楼……让他们统统占去。我们尽量把兵器库搬空,运到长城顶上,然后坚守在城门附近。” 于是,黑城堡终于有了一道所谓的墙,一堆十尺高排成新月形的障碍物,由各种储藏品构成:桶桶钉子和腌羊肉、柳条箱、捆捆黑毛织品、堆积的圆木、锯好的柴火、淬硬的尖桩,还有袋袋谷物。简陋的壁垒圈起两样最值得守卫的东西——通往北方的城门和登上城墙的巨大之字形木楼梯,楼梯如一道蜿蜒曲折的闪电沿墙攀升,踏脚的木梁有树干那么粗,深陷在冰层里。 琼恩看见最后几个鼹鼠村民仍在漫长的攀爬过程中,弟兄们正加以催促。葛兰怀抱一个小男童,而派普在两级楼梯下面扶持着一位老人,而最老的村民们仍在下面等待铁笼重新放下。有位母亲拖着两个孩子,一手牵一个,另一个大点的男孩越过她,向顶端跑去。在他们头上两百尺,天蓝苏和梅利安娜小姐(她不是什么小姐,她所有的朋友一致同意)站在楼梯口,望向南方。无疑对烟雾,她们比他看得更清楚。琼恩想到那些没有选择逃离的村民,总有一些人不愿逃跑,要么太固执,要么太愚蠢,要么太勇敢,宁愿留下来战斗、躲藏,甚或屈膝投降。也许瑟恩人会在匆忙间放过他们吧。 应该先发制人的,他心想,若有五十名装备良马的游骑兵,就能半路将敌人冲散。然而别说五十名游骑兵,就连马也凑不到半数。守卫们还没返回,根本无从知道他们到底在哪儿,甚至不清楚诺伊派去的骑手有没有找到人。 而今只有我们是长城的守卫,琼恩告诉自己,瞧瞧我们吧。正如唐纳·诺伊警告的那样,波文·马尔锡留下的弟兄都是老弱病残,以及仍在受训的男孩。他看见他们中有些人正奋力将木桶推上楼梯,另一些在路障边把守:矮胖的老“木桶”,动作一如既往的缓慢;“省靴”使劲拖着木头假腿一跳一跳地往前走;“半疯伊希”认为自己是傻瓜佛罗里安重生;还有多恩人迪利、玫瑰林的红埃林、小亨利(五十好几岁)、老亨利(七十好几岁)、“毛人”哈尔及女泉镇的麻子佩特等等。其中几个看到琼恩从国王塔上望下来,便朝他挥手,可多数人扭过头去。他们仍认为我是变色龙。这是一杯苦酒,但琼恩怪不得他们。毕竟,他是个私生子,大家都认为私生子的血脉出自欲望与欺骗,天生便是反复无常,背信弃义,而他在黑城堡树立的敌人跟结交的朋友一样多……譬如雷斯特就是其中之一。琼恩曾威胁除非他放过山姆威尔·塔利,否则便要让白灵撕开他的喉咙,这事对方没有忘记。此刻他正将干树叶耙到楼梯底下,分成一大堆一大堆的,但时不时停下片刻,恶狠狠地瞪琼恩一眼。 “不对,”唐纳·诺伊在楼梯下冲三个鼹鼠村民喊,“沥青送去起重机,油料放到上部楼梯,弩箭送往第四、第五和第六层平台,长矛送往第一、第二层。猪油堆在楼梯下面,对,那儿,木板后面。肉桶运去路障。快点,你们这帮长麻子的农民,快点!” 他有领主的嗓门,琼恩心想。父亲常说,指挥官的肺跟他挥剑的手一样重要。“如果发号施令时别人听不到,任你三头六臂也没用。”艾德公爵教诲儿子们,因此他过去常和罗柏爬到临冬城的塔楼上,隔着庭院互相呼喊。但他俩的声音加起来尚远不如唐纳·诺伊。鼹鼠村民们很惧怕他,也难怪,因为武器师傅总威胁要拧下他们的脑袋。 四分之三的村民相信琼恩的警告,来到黑城堡避难。诺伊宣布,只要有力气拿起长矛或者挥动斧子的人,都得帮助防御路障,否则就他妈的滚回家去自己对付瑟恩人。他倾尽库存,将精良的兵器交到他们手中:双刃大斧、锋利匕首、长剑、钉头锤、尖刺流星锤、镶钉皮衣和锁甲、护胫甲保护腿部、护喉撑住脑袋,装备妥当后,他们中有些人甚至看起来有几分战士的模样。假设你在昏暗光线下匆匆一瞥的话。 诺伊也让妇女和儿童参加工作。太过年轻尚不能战斗的人负责提水和照料火堆,鼹鼠村的接生婆协助克莱达斯和伊蒙学士处理伤员,“三指”哈布一下子有了这许多帮忙照看火炉、搅拌锅子和切洋葱的助手,都不知该拿他们怎么办了。有两个妓女甚至提出要参战,而使用十字弓的技巧竟然确实不错,因而被安排在楼梯上四十尺高处。 “好冷。”纱丁脸颊通红,双手藏在斗篷里,夹在腋窝下。 琼恩让自己微笑:“霜雪之牙更冷呢,毕竟深秋了嘛。” “我希望自己永远不要见到霜雪之牙。你知道吗?我认识一个旧镇女孩,她喜欢在红酒里面加冰。我想那是最适合冰的地方。红酒里面。”纱丁皱眉望向南方,“你觉得稻草哨兵把他们吓跑了吗,大人?” “但愿是吧。”这是有可能的,琼恩猜测……但更有可能野人们仅仅是在鼹鼠村里多逗留了一会儿,烧杀奸淫。或许斯迪在等待夜幕降临,以便在黑暗的掩护下进军。 正午过后,国王大道上仍旧没有瑟恩人的踪影。琼恩听见塔内传来脚步声,呆子欧文突然从地板门下走出,爬楼梯爬得脸上红彤彤的。他一条胳膊下夹着一篮小圆面包,另一条胳膊底下是一轮奶酪,手里还摇摇晃晃地提着一袋洋葱。“哈布说你们耽搁久了,得吃东西。” 也许这就是最后一餐。“替我们谢谢他,欧文。” 迪克·佛拉德聋得像岩石,但鼻子好使。圆面包刚出炉,还带着温热,他伸手从篮子里掏出一个,并找到一罐黄油,用匕首抹了些。“夹的葡萄干,”他愉快地宣布,“还有果仁。”他说话含含糊糊,好在习惯之后就容易听明白。 “你把我那份也吃了吧,”纱丁道,“我不饿。” “吃下去,”琼恩告诉他,“不知何时才有下一顿。”他自己拿了两个圆面包。果仁是松子,此外有葡萄干和一点干苹果。 “野人今天会来吗,雪诺大人?”欧文问。 “如果他们来了,你会知道的,”琼恩说,“注意听号角声。” “两声。两声代表野人逼近。”欧文长得很高,浅黄头发,性情温和,是个不知疲倦的工人,做起木工来灵巧得令人吃惊,守夜人军团中投石机之类的东西就由他负责保养维护。但他会很高兴地告诉你,他母亲在他还是个婴儿时,不小心摔了他的脑袋,因此一半的智力从耳朵孔漏了出去。 “你记得该上哪儿去吗?”琼恩问他。 “记得,我要去楼梯,唐纳·诺伊说的。到第三层平台上,如果野人越过路障,就用十字弓往下射他们。第三层,一,二,三。”他的脑袋上下直晃,“野人进攻的话,国王会来帮我们,对不对?劳勃,他可是个了不起的战士。国王一定会来的,伊蒙师傅派了鸟儿去找他。” 告诉他劳勃·拜拉席恩死了也没用,反正他会像前几次一样忘掉。“伊蒙师傅派了一只鸟去他那儿。”琼恩赞同。这似乎让欧文很高兴。 实际上,伊蒙学士派出许多乌鸦……不只给一个国王,而是四个。野人兵临城下,信中如是写道,国境垂危。请倾尽全力帮助守夜人防御黑城堡。他还向旧镇和学城那么远的地方送信,向全国五十多位大诸侯送信。他们对北方领主寄予的希望最大,因此每人送了两只鸟。黑色的鸟儿,带着恳求之辞前往安柏家与波顿家,前往赛文城、托伦方城、卡霍城、深林堡、熊岛、古城、寡妇望、白港、荒冢屯和溪流地,甚至去找偏远山区的里德尔家、伯莱利家、诺瑞家、哈克莱家和渥尔家求助。野人兵临城下,北境垂危。请携全部军力星夜前来增援。 然而乌鸦有翅膀,领主和国王们却没有。即便有谁愿意提供援助,今天也到不了了。 时间由早晨到了中午,中午又到了下午,鼹鼠村的烟雾被风吹走,南方的天空恢复干净。没有云,琼恩心想,这很好。雨雪会毁了他们的布置。 克莱达斯和伊蒙学士乘铁笼上到长城顶端安全之处,鼹鼠村的大部分妇女也上去了。黑衣人们在塔楼顶上不安地踱步,隔着院子彼此叫喊。赛勒达修士带领守卫路障的人们作祈祷,恳求战士赐予力量。聋子迪克·佛拉德蜷起身子,在自己斗篷底下睡觉。纱丁沿城垛绕了一圈又一圈,也许走了上百里路。冰墙流泪,太阳爬下冷酷的蓝天。接近傍晚时分,呆子欧文又带着一条黑面包、一桶哈布最好的羊肉和麦酒与洋葱炖的浓汤回来。迪克顿时醒转。他们把东西吃个精光,还用面包块擦干桶底。这时,太阳已低垂于西,城内处处是黑乎乎的影子。“点火,”琼恩告诉纱丁,“把锅子灌满油。” 他自己走下楼梯去插门闩,试图活动僵硬的腿。这是个错误,琼恩很快便明白,但仍抓着拐杖坚持到底。国王塔的门是镶铁钉的橡木,也许可以延滞瑟恩人,但若对方真想闯入,却无法阻挡。琼恩将门闩插进槽里,然后去了趟厕所——这很可能是最后的机会——方才一瘸一拐地回到屋顶,脸庞因痛苦而扭曲。 西方的天空变成血色的瘀青,头顶却依然是钴蓝,并渐渐转深,化为紫色,然后星星出来了。琼恩坐在两个城垛间,陪伴他的只有一个稻草人,骏马座于群星间飞奔上升,或者该叫它长角王座?琼恩疑惑地想,不知白灵在哪里,耶哥蕊特在哪里……噢,太疯狂了。 他们当然会选择夜间。就像盗贼,琼恩心想,就像杀手。 号角吹响,纱丁尿湿了裤子,但琼恩假装没注意。“去把迪克摇醒,”他告诉旧镇的男孩,“否则打仗时他一定从头睡到尾。” “我害怕。”纱丁的脸苍白得像死人。 “他们也怕。”琼恩把拐杖靠在城垛上,端起长弓,将沉重光滑的多恩紫杉木拗弯,并在凹槽里挂上一根弓弦。“除非确定目标,否则别浪费箭支,”纱丁叫醒迪克回来之后,琼恩道,“我们这儿补给充足,但充足不意味着无穷无尽。记住,补充弹药时躲到城垛后面去弄,别躲在稻草人背后,它们是草做的,箭会穿过去。”他没费神告诫迪克·佛拉德任何东西。只要光线足够,迪克便能读唇,对你的意思了解得很清楚。刚才的话,他已全明白了。 于是他们三人在圆形塔楼的三方分别站好位置。 琼恩从腰带上挂的箭袋里抽出一支箭。黑色的箭杆,灰色的羽毛。当他把箭搭到弦上时,想起某次狩猎后,席恩·葛雷乔伊说的话。“尽管野猪有獠牙,黑熊有爪子,”他挂着一贯的笑容宣称,“却没有灰鹅的羽毛一半致命。” 琼恩的狩猎技巧从来不及席恩的一半,但对长弓并不陌生。有些黑影在兵器库附近穿行,由于贴紧石墙,看不真切,所以还没到射击时机。他听见远处的喊叫,守卫塔上的弓手正向地面放箭。那地方太远,不属于琼恩的防御区域。但随后三个影子从旧马房窜出来五十码,他走到城垛边,举起长弓,拉紧了弦。敌人在奔跑,因此他瞄准前方,等待,等待…… 羽箭“嘶”的一声轻响离弦而出。片刻之后,一声闷哼,院里奔跑的黑影只剩两个。他们跑得更快了,而琼恩从箭袋里抽出第二支箭。这次射得太急,没有命中。等他再次搭箭,野人们已经不见。他搜寻另外的目标,发现四个敌人正在烧焦的司令塔附近奔跑。月光反射在长矛和斧子上,映出圆皮盾上可怕的图案:骷髅与骨头、毒蛇、熊爪、恶魔扭曲的脸。这是自由民,他知道,瑟恩人持黑色熟皮盾,有青铜的镶边和突起,但盾上朴素,未加装饰。这些是掠袭者们比较轻便的柳木盾。 琼恩将鹅羽拉至耳边,瞄准,射出,然后再次搭箭,拉弓,放。第一箭射入熊爪盾,第二箭则射入咽喉,野人尖叫着倒下。他听见左边聋子迪克的十字弓传来低沉的弹弦声,片刻之后,纱丁的十字弓也响了。“我射中一个!”男孩刺耳地嘶喊,“我射中一个人的胸口。” “再射另一个。”琼恩回应。 现在不必搜寻目标,只需挑选牺牲品。他放倒一个正搭箭上弦的野人弓手,接着又射向一位正开砸哈丁塔大门的斧兵。这回射偏了,但箭插在橡木上颤抖,使野人踌躇不定。等对方回头跑开,他才认出那是大疖子。电光火石间,老穆利从燧石兵营顶上放出一箭,正中他大腿,他鲜血淋漓地爬走。他该不会继续抱怨疖子了,琼恩心想。 箭袋空了之后,他又去取了一个,然后移到另一垛口,跟聋子迪克·佛拉德并肩作战。琼恩每射三箭,聋子迪克才放一支弩,这是长弓的优势。一般而论,十字弓穿透力更强,但发射慢,装填也麻烦。他听见野人们互相喊话,西方某处,一支战号吹响。整个世界到处是月光和影子,时间在无穷无尽、反反复复地搭箭、拉弓、放之中流逝。一支野人的箭射穿他旁边稻草哨兵的咽喉,但琼恩·雪诺几乎没注意。让我干净利落地一箭射死瑟恩的马格拿,他向父亲的神祈祷。至少马格拿是他可以憎恨的敌人。让我射死斯迪。 手指变得僵硬,大拇指开始流血,但他仍然搭箭、拉弓、放。一团火光引起他的注意,扭头看去,只见大厅门口着了火。不一会儿,整个巨型木造大厅都燃烧起来。他知道“三指”哈布跟鼹鼠村的助手们都安全地待在长城上,但仍觉得肚子上挨了一拳。“琼恩,”聋子迪克用那含混的声音喊,“兵器库。”敌人上了房顶,其中一个拿着火炬。迪克跳上城垛,以便射得更准。他把十字弓举到肩头,“嘭”的一声朝拿火炬的野人射去。射偏了。 他下方的弓箭手却没有。 佛拉德一声没吭,便脑袋朝下从胸墙边栽落。到下面的院子足有百尺之高。琼恩听到一声沉闷的撞击,便躲到一个稻草哨兵身旁窥探,试图看清箭是打哪儿来的。聋子迪克的尸体旁不到十尺的地方,他瞥到一面皮革盾牌、一件破破烂烂的斗篷和一丛浓密的红发。火吻而生,他心想,幸运的象征。他引弓瞄准,手指却不愿松开,接着她便跟出现时一样突然地消失了。他诅咒着扭身,转而朝兵器库顶上的敌人射出一箭,但也没射中。 此时东边的马厩也着了火,黑烟和干草灰从牲畜栏里泻出。当房顶倒塌时,一束火焰呼啸着蹿起,声音如此之响,甚至盖过瑟恩人的战号。他们五十人排成紧密队形,沿国王大道踏步走来,盾牌高举过头。其他人则通过菜园蜂拥前进,穿过院子的石板地,绕过干涸的古井。其中三人砍开鸦巢底下木造堡垒的门,那是伊蒙学士的居所,而沉默塔顶正展开一场殊死搏斗,长剑对抗青铜战斧。这些都不是关键。好戏在后头,他心想。 琼恩一瘸一拐地走到纱丁身边,抓住他的肩膀。“跟我来!”他叫喊。于是他们一起转移到北面胸墙,从这个方向,国王塔俯瞰城门和唐纳·诺伊用圆木、木桶和袋袋谷物堆起来的临时城墙。瑟恩人已在他们之前赶到。 他们戴着半盔,长长的皮革衫上缝有青铜薄片,许多人挥舞青铜斧,有些是石斧,还有些人拿短矛,就着马厩的火光,树叶状的枪尖闪烁红芒。他们一边用古语尖声呼叫,一边攻击路障,用矛刺戳,用青铜斧挥砍,谷物和鲜血一起疯狂流泻,唐纳·诺伊布置在楼梯上的弓手们朝他们如雨般射出弩矢与箭支。 “我们干什么?”纱丁喊。 “杀!”琼恩边吼回去,边拿起又一支黑箭。 对弓箭手而言,没有比这更容易的目标。瑟恩人攻击新月形的路障,背对着国王塔,他们爬上袋子和木桶,冲向黑衣人。这回琼恩和纱丁碰巧挑中同一个目标,此人刚登上路障顶,就有一支箭从脖子上戳出,另一支弩钉在肩胛骨之间,转瞬间,又一把长剑刺中他的腹部,他倒在身后的同伴身上。琼恩把手伸向箭袋,发觉它又空了。纱丁正重新装填,他留下男孩,去补充弹药,刚跨出几步,面前三尺远处的地板门便猛地掀开。真该死!我甚至没听见撞门声。 没时间思考、计划或呼救。琼恩扔下长弓,伸手越过肩头,探到背后,长爪出鞘,迅速埋进第一个探出来的脑袋里。青铜不敌瓦雷利亚钢,这记一下子劈开瑟恩人的头盔,深深嵌入骨头中,对方原路翻滚下去。琼恩从喊声中知道,后面还有更多人。他往后退开,呼叫纱丁。下一个爬出来的人脸颊中了一支飞矢,也随即消失。“油。”琼恩道,纱丁点点头。他们掀开火堆上的厚棉垫子,合力提起那口沉重的锅——里面全是沸油——经由洞口倒到下面的瑟恩人身上。这是他一辈子听过最可怕的惨叫,纱丁看起来似乎要吐了。琼恩一脚踢上地板门,并用沉甸甸的铁锅压住,然后使劲摇晃长着漂亮脸蛋的男孩。“待会儿再吐,”琼恩喊,“过来看。” 他们离开城垛才一小会儿,下面的情况却全变了。十来个黑衣弟兄及一些鼹鼠村民仍站在桶子和木头顶上据守,但周围爬满了野人,将他们逼退。琼恩看到一支矛刺穿雷斯特肚腹,力量如此之大,甚至把他挑到空中。小亨利死了,老亨利被敌人包围,也命不久矣。他看到伊希旋转劈砍,像疯子一样哈哈大笑,从一个桶跳到另一个桶,斗篷飞扬,然后一把青铜斧砍中他膝盖下面,笑声化为凄厉的惨叫。 “他们要崩溃了。”纱丁说。 “不,”琼恩道,“他们已经崩溃了。” 一切发生得非常之快。一个“鼹鼠”逃走,然后是另一个,接着所有村民突然之间全部扔下武器,放弃了路障。黑衣人数量太少,无法单独支撑。琼恩看到弟兄们试图排成一线,有秩序地后撤,但瑟恩人持着矛斧猛扑而上,然后他们也逃了。多恩人迪利脚下一滑,扑倒在地,野人的矛顿时刺入他的肩胛骨。“木桶”动作缓慢,气喘吁吁,差点要到达最下面的楼梯时,一个瑟恩人抓住他斗篷,将其拉回来……但还不及下斧,就被一支弩箭射倒。“我射中他了。”纱丁欢呼,“木桶”跌跌撞撞跑向楼梯,手脚并用地朝上爬去。 城门失守。唐纳·诺伊已将它关上,用铁链牢牢锁住,以备万一。此刻铁栏杆反射红色的火光,后面是冰冷黑暗的通道。没人留下来守卫,唯一的安全之地在长城顶七百尺高处,蜿蜒曲折的木楼梯上方。 “你信什么神?”琼恩问纱丁。 “七神。”旧镇的男孩道。 “那就祈祷吧,”琼恩告诉他,“你向新神祈祷,我向旧神祈祷。”转折点就要到了。 由于刚才地板门附近的混乱,琼恩忘了补充箭袋。现在,他瘸着腿穿过屋顶去取箭,同时也捡起长弓。锅子还在门上,纹丝未动,这里似乎暂时相当安全。好戏在后头,而我将在包厢里观看,他一边想一边蹒跚着走回来。纱丁正朝楼梯上的野人发射,然后蹲在城垛后面装填。他很漂亮,也很敏捷。 真正的战斗在楼梯上展开。诺伊在最底部两个平台上布置了长矛兵,但村民们不顾一切地奔逃吓倒了他们,于是也加入了逃跑行列,朝第三层平台退去,瑟恩人则杀死所有掉队者。更高处平台上的箭手和十字弓兵努力让箭支越过同伴们的头顶。琼恩搭箭,拉弓,然后射出。一个野人应声滚下楼梯,他感到很高兴。火的热量让冰墙表面开始流水,焰苗映照,跳跃闪烁。楼梯在逃命的人群踩踏下疯狂颤抖。 琼恩再次搭箭、拉弓、放,但现在射击的只剩他和纱丁,踏上楼梯的瑟恩人却足足有六七十,一路狂奔,一路杀戮,沉醉在胜利之中。第四层平台上,三名黑衣弟兄手执长剑,并肩而立,战斗再度展开,但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因为他们只有三个。野人的潮水很快淹没过去,弟兄们的热血沿着楼梯流淌滴落。“临阵脱逃者其实最容易遭到攻击,”艾德公爵曾教诲琼恩,“好比受伤的动物,激起对方杀戮的欲望。”第五层平台上的弓箭手没等战斗延伸到那儿就逃了。一场溃败,一场彻底的溃败。 “把火炬拿来。”琼恩吩咐纱丁。四支火炬放在火堆边,头上包着蘸了油的破布,此外还有一打火箭。旧镇的男孩将一支火炬伸进火里,直到它明亮地燃烧,然后将其余没点燃的夹在胳膊下。他又露出惊恐的表情,很正常,琼恩心里也一样。 这时,他看到了斯迪。马格拿爬上路障,经过割裂的袋子、砸碎的木桶,踩踏着朋友和敌人们的尸首,青铜鳞甲于火光下闪着阴郁的色泽。斯迪摘下头盔,视察胜利的景象。这没耳朵的秃头杂种在微笑,看到城门,又举起手中带有装饰着华丽的青铜枪头的鱼梁木长矛指点,一边用古语对周围五六个瑟恩人大叫大嚷。太晚了,琼恩心想,你早该叫你的人撤过路障,也许还能挽救一些。 头顶上方,战号猛然吹响,绵长而低沉。这不是从长城上传来的,而是从两百多尺高处的第九层平台,唐纳·诺伊在那儿指挥。 琼恩沉着地将一支火箭搭上弓弦,让纱丁用火炬点燃,然后走向城垛,引弓,瞄准,发射。箭支拖着一束火尾飞速向下,钉入目标之中,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目标不是斯迪,而是楼梯。确切地说,是唐纳·诺伊堆积在楼梯底下的木桶和口袋,几乎堆到第一层平台的高度,桶内装满猪油和灯油,口袋里是树叶和蘸油的布,此外还有劈开的圆木、树皮与木屑。“继续,”琼恩催促,“继续,继续。”其他长弓手也纷纷开火,从每一座射程之内的塔楼顶端,都有箭射往高处,划出弧线,坠落在长城跟前。琼恩用完火箭后,便让纱丁点燃火炬,直接从垛口扔出去。 楼梯上方又燃起一团火焰。老旧的木板像海绵般吸足了油,唐纳·诺伊将第九到第七层平台之间统统浸满。琼恩只盼诺伊扔出火炬时,自己人已跌跌撞撞地登上安全地带。黑衣弟兄们至少还知道计划,但村民都不了解。 剩下的工作交给风与火,琼恩只需观看。由于上下都是火焰,野人们无处可去。继续向上的死了,往下奔跑的也死了,留在原地的仍难逃厄运。许多人被焚烧前从楼梯上跳下,摔个粉身碎骨。最后二十几个瑟恩人在火焰中间挤作一团,冰墙就在这时因热量而崩塌,下面三分之一的楼梯连同好几吨重的冰一起全部脱落,其势犹如雪崩。这是琼恩·雪诺最后一次见到斯迪,瑟恩的马格拿。长城会保护自己,他心想。 琼恩要纱丁扶他下去,去院子里面。伤腿疼得厉害,即使有拐杖,也几乎无法行走。“拿着火炬,”他告诉旧镇的男孩,“我要找个人。”楼梯上阵亡的绝大多数是瑟恩人,肯定有些自由民逃脱。曼斯的人,不是马格拿的部下,她也是其中之一。他们经过那些试图冲上地板门的敌人,现在已统统成为死尸。琼恩在黑暗中游荡,一条胳膊夹着拐杖,另一条胳膊搂着一个男孩的肩膀,那男孩曾是旧镇的男妓。 此刻,马厩和大厅已被烧成冒烟的灰烬,火焰仍沿着长城熊熊燃烧,一个台阶接着一个台阶,一个平台接着一个平台。他们不时会听到一阵吱嘎,随后是哗啦啦的崩裂声,又一大块冰从墙面脱落。空气中充满灰烬与冰晶。 他发现科特死了,“石拇指”快死了,还有一些从来没有真正了解的瑟恩人死去或者垂死。他找到“大疖子”,由于大量失血,他非常虚弱,但仍活着。 他发现耶哥蕊特仰面躺在司令塔底一片陈雪之上,双乳之间中了一箭。冰晶撒在她脸庞,月光照耀下,仿佛戴了个闪闪发光的银色面具。 箭是黑色,琼恩发现,但带着白色的鸭毛。不是我的,他告诉自己,不是我的箭。但一切都没有分别了。 他跪倒在她身旁的雪地里,她的眼睛缓缓睁开。“琼恩·雪诺,”她气若游丝地说,似乎肺部受了伤,“这儿是不是真正的城堡?不仅仅是一座塔楼?” “是的。”琼恩握紧她的手。 “很好,”她低声说,“我一直想见识真正的城堡,在我……在我……” “你将参观一百座大城堡,”他向她保证,“战斗结束了,伊蒙师傅会照料你。”他抚摸她的头发。“你是火吻而生,记得吗?是幸运的象征。单单一支箭杀不死你。伊蒙会把它拔出来,然后给你疗伤,我们喂你喝罂粟花奶,以减轻痛苦。” 对此,她只微笑了一下:“还记得那个山洞吗?不要离开那山洞,我告诉过你的。” “我们回那山洞去,”他说,“我不会让你死,耶哥蕊特,不会让你死……” “噢,”耶哥蕊特捧起他的脸颊,“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她幽幽地叹口气,死了。 204.第204章 布兰 “不过是又一座空碉堡。”梅拉·黎德一边说,一边注视着碎石、废墟和杂草。 不,布兰心想,这是长夜堡,世界的尽头。在群山中跋涉时,他一心只想早日到达长城,寻找三眼乌鸦,现在到了这里,内心却充满恐惧。他做的那个梦……夏天的梦……不,我不能去想。他甚至没告诉黎德们,但梅拉似乎有所察觉。如果绝口不提,也许可以忘记梦中之事,它也永远不会成真,罗柏和灰风就仍然…… “阿多。”阿多换换重心,布兰也跟着晃。走了好几个钟头,他累了。但至少他不害怕。布兰怕这个地方,而且几乎同样怕向黎德姐弟承认这点。我是北境的王子,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成员,几乎已经长大成人了,我得像罗柏一样勇敢。 玖健用暗绿色的眼睛凝视他:“这里没什么东西会伤害我们,殿下。” 布兰可不太确定。长夜堡总出现于老奶妈最吓人的故事里面。“夜王”曾在这里统治,其后他的名字被人们从记忆中抹去;“鼠厨师”在这里为安达尔人的国王奉上“王子培根人肉馅饼”;“七十九守卫”曾在这里站岗;年轻勇敢的丹妮·菲林特在这里被强暴后谋杀。就在这座城堡,谢瑞特国王发出对古安达尔人的诅咒,一群小学徒面对黑夜中出现的妖怪,瞎子“星眼”赛米恩观睹地狱犬打斗,而“疯斧”走过这些院子,爬上塔楼,于黑暗中屠杀他的兄弟们。 当然,所有这些故事都发生于千百年前,有些甚至根本没发生过。鲁温学士常说,老奶妈的故事不能囫囵吞下。但某一次叔叔来见父亲时,布兰问起长夜堡,班扬·史塔克没说那些故事是真,也没说是假,只耸耸肩:“我们两百年前就离开了长夜堡。”仿佛这就是答案。 布兰逼自己环顾四周。这天早晨寒冷而明亮,阳光从残酷的青天中照耀而下。他不喜欢那些嘈杂的声音:风穿过残破塔楼发出令人不安的啸叫,要塞吱嘎作响,老鼠在大厅地板下乱爬。那是“鼠厨师”的孩子们在逃避父亲。院子成了小森林,细瘦的树木互相交错光秃的枝杈,枯叶如蟑螂在堆堆积雪上疾走。原本马厩所在之处长出了几棵大树,厨房拱顶上有个洞,一株扭曲的白色鱼梁木从里面挤出来。在这里,就连夏天也感到不安。布兰容许自己钻入他皮下一小会儿,闻闻这地方的味道。他不喜欢那气味。 关键的是,没有穿越长城的通道。 布兰告诉过他们不会有,一遍又一遍地告诉他们,但玖健·黎德坚持要亲眼看看。他做过绿色之梦,绿色之梦不会骗人。梦怎能开门呢?布兰心想。 自从黑衣弟兄们收拾行李,弃守此处,前往深湖居之后,长夜堡的大门就一直封闭:钢铁闸门放下,拉提的链条被卸除,而通道里塞满大大小小的石头,全冻在一起,直到跟长城本身一样难以穿透。“我们该跟琼恩走的。”布兰看到这番景象之后评论。自从那晚透过夏天看着琼恩在暴风雨中骑马逃走,布兰就常想起自己的私生哥哥,“找到国王大道,然后去黑城堡。” “我们不敢那么做,王子殿下,”玖健说,“我告诉过你为什么。” “但野人怎么办呀!他们杀了一位老人,还想杀死琼恩。玖健,他们有一百个那么多呢。” “正是如此,而我们才四人,所以更不该去。记得吗?你帮了你哥哥——如果那真是他——却差点失去夏天。” “我知道。”布兰悲哀地说。冰原狼杀了三个野人,或许更多,可对方数目实在惊人,很快便在那没耳朵的人周围紧密集结成一圈。夏天试图溜进雨夜,不料一支箭斜刺里飞来,突然的刺痛把布兰逼出狼形,回到自己的身躯。等雨终于停止,一行四人挤在黑暗中,没有生火,也没大声说话——基本上什么也没说。他们听着阿多沉重的呼吸,担心直到清晨,尤其担心野人们会穿湖过来。布兰不时进入夏天,但疼痛又总是立刻把他驱回,好比灼热的水壶,就算再想提,也不得不抽回手。那晚只有阿多睡着,一边念叨“阿多,阿多”,一边翻来覆去。布兰害怕夏天会在黑暗之中死去。求求你们,远古诸神,他祈祷,你们带走了临冬城,带走了我父亲,带走了我的腿,不要把夏天也带走。也请你们守护琼恩·雪诺,请你们让野人离开。 湖中的岩石岛屿上没有鱼梁木生长,然而远古诸神似乎是听到了。第二天早上,野人们不慌不忙地准备启程,扒下自己的死者和那位老人的衣物,甚至还从湖里捞起一些鱼。有那么令人惊恐的一刻,三个人找到堤道,并试图走过来……但堤道拐弯的地方他们没拐,结果两人差点淹死,幸好被拉了上来。高大秃顶的首领朝他们吼叫,话音在湖面上回荡,连玖健都听不懂他使用的语言,片刻之后,对方收拾起盾牌和长矛,朝东北,就是琼恩离开的方向进发。布兰也想离开,去寻找夏天,但被黎德姐弟阻止。“再留一晚,”玖健道,“和野人之间拉开一段距离,再碰上他们可不好,对吧?”欣慰的是,当天下午,夏天拖着一条伤腿从藏身之处返回。他赶走乌鸦,吃了点客栈里的尸体,然后游到岛上。梅拉从他腿上拔出断箭,给伤口抹上某种植物的汁液,那是她在塔楼基座附近找到的。冰原狼仍一瘸一拐,但布兰觉得他每天都有好转。诸神毕竟听见了祈祷。 “也许我们该试试其他城堡,”梅拉对弟弟说,“也许有别的门可以通过。如果你们愿意,我去探察,一个人走得比较快。” 布兰摇摇头:“往东,有深湖居和王后门,往西则是冰痕城。它们跟这里一样,只是规模稍小。所有门都封住了,除了黑城堡、东海望和影子塔。” 听罢此言,阿多说:“阿多。”黎德姐弟交换一个眼神。“至少我该爬到长城顶上,”梅拉断定,“也许在上面,能看见什么东西。” “你打算看什么?”玖健问。 “什么都行。”梅拉态度坚决地回答。 这事本该由我去做。布兰抬头,看着长城,想象自己一寸一寸地往上爬,手指挖进冰缝中,脚尖踢出落脚处,不由得露出微笑。狼梦、野人和琼恩等等全都不再重要。他打小就攀爬过临冬城的墙垒和所有塔楼,但它们没这么高,而且是石头做的。长城看起来也像石头,灰蒙蒙的,表面坑坑洼洼,但等云层散开,阳光普照,情况就完全不同。它一下子变了样,闪烁着白色和蓝色的荧光。这是世界的尽头,老奶妈常说,对面为怪兽、巨人族和食尸鬼的住所,但只要长城牢牢矗立,它们就都过不来。我想跟着梅拉一起上去,布兰心想,站在上面看一看。 但他是个残废的小男孩,有一双没用的腿,因此只能从底下眼睁睁目睹梅拉代替自己爬上去。 她并非在爬,不像以前的他。她只不过沿着守夜人数千年前凿出的阶梯往上走。记得鲁温学士说过,只有长夜堡的楼梯是从长城本身的冰壁里凿出来的。或许这是班扬叔叔说的?往后的城堡都用木楼梯、石楼梯或泥土沙砾混合的长坡道。冰太难捉摸,叔叔如是说,长城尽管内核冻得像石头般坚硬,但表面时而融化,流下冰冷的溪流,犹如哭泣。自从最后一批黑衣弟兄离开城堡,那阶梯一定融化又冻结了上千次,每次都会缩小一点,变得更平整,更圆滑,更危险。 而且更窄小。好像长城要将它们重新收回去。梅拉·黎德脚步稳健,即使如此,还是走得很慢,逐级逐级前进。有两个地方,阶梯几乎消失,她就匍匐着手脚并用。下来更难,布兰心想。最后她终于到达顶端,踏过楼梯最高处仅存的若干冰晶凸起,消失于视线之外。 “她什么时候下来?”布兰问玖健。 “适当的时候吧。她要好好看看……长城,看看另一边。我们也该在下面看看。” “阿多?”阿多怀疑地说。 “也许能发现什么。”玖健坚持。 或者被什么发现。这话布兰说不出口,他不想让玖健认为自己是胆小鬼。 于是他们着手探察,玖健·黎德领头,布兰坐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夏天走在他们身旁。途中,冰原狼窜进某个黑乎乎的门里,片刻之后,叼着一只灰老鼠回来。这就是“鼠厨师”?布兰心想,但颜色不对,而且才猫的体形。“鼠厨师”可是白的,几乎有老母猪般硕大…… 长夜堡有许多黑乎乎的门,也有许多老鼠。布兰可以听见它们在地窖和连接地窖的通道里乱爬,黑漆漆的通道好比迷宫,玖健想下去侦察,但阿多说“阿多”,布兰说“不”。长夜堡底的黑暗中有比老鼠更糟的东西。 “这看起来是个古老的地方。”玖健沿着走廊行走,太阳从空洞的窗户照入,投射出道道充满灰尘的光柱。 “比黑城堡古老一倍,”布兰边回忆边说,“它是长城上第一座堡垒,最大的一座。”也是第一座被遗弃的堡垒,早在“人瑞王”的时代。那时候,已有四分之三的房间空着,维护的开销太大。“善良的”亚莉珊王后建议守夜人在东面七里远的地方兴建另一座小规模的新城堡作为代替,在那里,长城沿一个美丽的绿色湖泊弯曲延伸。建造深湖居的费用出自王后变卖的首饰,并由“人瑞王”派人一路前往北方负责修筑,随后,黑衣弟兄们将长夜堡留给了老鼠。 那是两个世纪之前的事。如今,深湖居也跟它所取代的城堡一样废弃空旷,而长夜堡…… “这里有鬼魂。”布兰说。阿多也许听过所有的故事,玖健可不见得,“非常古老的鬼魂,比‘人瑞王’更老,甚至比‘龙王’伊耿还老。鬼魂乃是七十九名背弃誓言,前往南方的逃兵,被到处通缉。他们中有一位是莱斯威尔伯爵的幼子,因此领队伍前往荒冢地,去他的城堡寻求庇护,不料伯爵却将他们绳之以法,送回长夜堡。总司令命人在长城顶上凿出七十九个洞,把逃兵们关进去,活活封进冰里。他们手执长矛与号角,全部面朝北方,被称为‘七十九守卫’。他们活着的时候离开了岗位,死后便要永远站岗。多年之后,莱斯威尔伯爵衰老垂危,临死前命人把自己抬到长城,好穿上黑衣,站在儿子身边。为了荣誉他将儿子送回长城,但心底仍深爱着他,因此来与他一起站岗。” 他们花了半天时间在城堡里探索。有些塔已经倒掉,另一些看起来不太安稳,但一行三人登了钟楼(钟已经不见)和鸦巢(鸟也不见了)。酿酒房下,满地窖的巨大橡木桶,阿多敲打它们,发出空洞的声响。他们找到一个图书馆(书架和书柜都已崩塌,书一本都没有,到处是老鼠)和一个潮湿昏暗的地牢,牢房足够容纳五百名囚犯,但当布兰抓住一根生锈的栏杆,它却在他手中断裂开来。大厅只剩一面残墙,澡堂沉入地下,一片巨大的荆棘丛占领了兵器库外黑衣弟兄们昔日操练枪矛、盾牌和长剑的校场,铁匠铺虽还立着,但蜘蛛网、老鼠和灰尘取代了刀剑、风箱与砧板。有时,夏天会听见布兰听不到的声音,或朝莫名的方向咧牙露齿,颈背毛发直立……但“鼠厨师”、“七十九守卫”和“疯斧”终究没有露面。布兰松了口气。也许这只不过是座废弃的空城堡。 等到梅拉回来,阳光在西方的山顶只剩点点余晖。“你看到了什么?”她弟弟玖健问。 “我看到鬼影森林,”她用渴望的语调说,“目力所及,处处是高耸的山峰,覆盖着从未被刀斧砍伐的树木;我看到阳光在湖面闪烁,云层从西方飘来;我看到堆堆陈旧的积雪,矛一般长的冰锥;我甚至看到一只老鹰在长天盘旋,它也看到了我。我还朝它挥手呢。” “有没看到下去的路?”玖健问。 她摇摇头:“没有。完全是一面峭壁,冰壁如此光滑……若有一根好绳子和一把锋利的斧头,我也许能下去,但……” “……我们不行。”玖健替她说完。 “对,”他姐姐赞同,“你肯定这里是梦见的地方?也许我们来到了错误的城堡呢。” “不。就是这个城堡。这里有道门。” 的确有道门,布兰心想,但它被石头和冰给堵住了。 太阳落坡,塔楼的影子渐渐拉长,风也越来越强,将堆堆枯叶“哗哗”地吹过庭院。逐渐凝聚的黑暗让布兰想起老奶妈的另一个故事,“夜王”的故事。他是守夜人军团第十三任总司令,她谈到,一位从无恐惧的战士。“这是他的缺陷,”她接着补充,“所有人都该明白恐惧的感受。”一个女人导致他的堕落,一个女人从长城之巅望下来,肌肤仿佛月亮般苍白,眼睛犹如蓝色的星。他毫无畏缩地追求她,占有她,并爱上了她,尽管她像玄冰一样寒冷。他将种子撒进她体内的同时,也将灵魂交给了她。 于是他把她带回长夜堡,立为王后,而自己是国王,并用诡异的魔法誓言让弟兄们服从意旨。“夜王”和他的尸鬼王后统治了十三年,直到最终,临冬城的史塔克家和野人王乔曼联合起来解开守夜人的束缚。在他死后,人们发现他曾向异鬼奉献祭品,于是所有“夜王”的记录全被销毁,他的名字成为禁忌。 “有人说他是波顿家的人,”老奶妈每每如此总结,“有人说他是斯卡格斯岛的马格拿,还有人说他来自安柏家、菲林特家或诺瑞家,更有人要你相信,他出自伍德福特家——他们在铁民之前统治熊岛。其实根本不是,他是个史塔克,而将他击败的则是他的兄弟。”说到此处,她总捏住布兰的鼻子,他至今不能忘怀。“他是临冬城的史塔克,也许就叫布兰登,谁说得准呢?也许他就在这个房间,这张床上睡过。” 不,布兰心想,但他的确曾在这座城堡,在我们今晚睡觉的地方活动。他一点也不喜欢这念头。按照老奶妈的说法,“夜王”在白天只是个普通人,但统治着黑夜。而现下天正在变黑。 黎德姐弟决定睡在厨房,那是一幢八角形的石头房子,拱顶虽已残破,但看起来比其他建筑物能提供更好的遮蔽。屋子中央一口大井边,有棵弯弯曲曲的鱼梁木从石地板上冒出来,斜伸向屋顶上的洞,白骨般的树枝指向阳光的方向。这是一棵怪异的树,比布兰见过的其他鱼梁木都细瘦,而且没有脸,却让他感觉远古诸神与自己同在。 然而那是厨房唯一令他喜欢的地方。屋顶大部分没塌,若下雨的话,可以遮蔽他们,但他认定在这里绝不可能暖和,随时都能感觉到寒气从石板地里渗上来。布兰也不喜欢处处的阴影,不喜欢那些巨大的砖炉像张开的嘴一样包围着他们,不喜欢生锈的肉钩,不喜欢沿墙排列、满是疤痕污渍的屠宰台。他知道,“鼠厨师”就是在这里把王子切成碎块,并用其中一个炉子烤人肉馅饼。 那口井他最不喜欢。足足十二尺宽,全由石头砌成,侧面还建有阶梯,盘旋而下,进入黑暗之中。井壁湿乎乎的,覆满水垢,深不见底,甚至连梅拉那对属于猎人的敏锐眼睛也毫无办法。“也许它没底呢。”布兰怀疑地说。 阿多越过齐膝高的井沿窥视,他说:“阿多!”声音顺井向下回荡,“阿多阿多阿多阿多,”越来越弱,“阿多阿多阿多阿多。”直到比耳语更轻。阿多似乎吓了一跳,然后呵呵大笑,弯腰从地板上挖起一块破碎的石片。 “阿多,不要!”布兰说,但太晚了。阿多将石片扔过了边缘,“你不该这么做,不知道下面有什么。也许会伤到什么,或者……或者唤醒什么。” 阿多无辜地看着他:“阿多?” 在下方很远很远的地方,石头碰到水面,传来一声响。老实说那不太像水花溅起的声音,更像某种吞咽,仿佛什么东西颤抖着张开冰冷的嘴,吞下阿多的石头。微弱的回音沿井道传播,片刻之间,布兰觉得有东西在动,在水里翻滚。“也许我们不该留在这儿。”他不安地说。 “不在井边?”梅拉问,“不在长夜堡?” “是的。”布兰不假思索地回答。 她笑了,然后让阿多出去收集木头。夏天也要出去,此时天已差不多全黑,冰原狼想捕猎。 良久,阿多独自归来,捧回满满一堆枯木断枝。玖健·黎德拿出火石和匕首,燃起一堆火,而梅拉给鱼剔骨头,那是经过上一条小河时,她逮住的。布兰疑惑地想,不知已有多少年没人在长夜堡的厨房里煮晚餐,他也想知道,有谁曾在这里烹饪,但也许还是不要清楚的好。 等到火苗愉悦地燃烧,梅拉便将鱼放上去。至少这不是人肉馅饼。“鼠厨师”烹煮安达尔国王的儿子,外加洋葱、胡萝卜和蘑菇,做成一个大馅饼,再撒上胡椒与盐巴,搭配培根肉,暗红色的多恩葡萄酒。馅饼呈给孩子的父亲,父亲赞其美味,并叫厨师再来一块。后来,诸神把厨师变成一只巨大的白老鼠,只能吃自己的小孩。从此以后,他就在长夜堡内游荡,吞食子孙,但饥饿感却永远无法满足。“诸神不是因为谋杀而诅咒他,”老奶妈道,“也不是因为给安达尔国王吃自己儿子做的馅饼。一个人有权复仇,但杀害自家屋檐下的宾客,践踏宾客权利,诸神绝不原谅。” “该睡了,”吃饱之后,玖健严肃地说。火焰烧得微弱,他用棍子拨了拨,“也许我会再做绿色之梦,为我们指引方向。” 阿多早已蜷起身子,低声打鼾。他不时在斗篷下翻身,轻声呜咽,也许在说“阿多”罢。布兰扭动着靠近火堆,温暖的热气让他感觉舒适,轻微的噼啪声令他心安,但始终睡不着。外面的风将枯叶大军吹过庭院,轻轻刮擦门窗,他又联想起老奶妈的故事,几乎听到守卫的鬼魂在长城顶上遥相呼应,吹响幽灵战号。苍白的月光斜斜地投射进拱顶上的洞,照亮了鱼梁木那拼命伸展的枝杈。那棵树看起来似乎企图抓住月亮,将它拖进井里。远古诸神,布兰祈祷,如果你们听得见,今晚请不要让我做梦。即使非做不可,也做一个好梦。诸神没有回答。 布兰让自己闭上眼睛。或许真的睡过一会儿,或许不过是迷迷糊糊地犯困,游离在半梦半醒之间,努力不去想“疯斧”、“鼠厨师”及夜间出没的妖怪。 然后听到了声音。 他立时睁开双目。那是什么?他屏住呼吸,在做梦吗?做一个愚蠢的噩梦?他不想为一个噩梦叫醒梅拉和玖健,但是……听……轻微的摩擦,远处……树叶,是树叶在外墙上婆娑,以及互相摩擦发出的瑟瑟声……或者是风,很可能是风……但那声音并非来自外面。布兰胳膊上汗毛直竖。那声音在里面,就在我们中间,而且越来越响。他单肘撑起身子,仔细聆听。确实有风声,树叶声,但引起他注意的是另外一种。脚步声。什么人正朝这里走来。什么东西正朝这里走来。 不会是那些守卫,他心想,他们从不离开长城。但长夜堡里可能有别的鬼魂呀,更可怕的鬼魂。记得老奶妈讲过“疯斧”如何脱下靴子,赤脚在黑暗中游荡于城堡各个厅内,不发出任何声响,不让任何人知晓——除非你见到从他斧子、手肘和湿乎乎的红胡子尖上滴下的鲜血。这可能不是“疯斧”,而是那夜间出没的妖怪。据老奶妈说,小学徒们统统见过妖怪,但当报告总司令时,每人的描述又都不一样。接着,一年之内死了三个学徒,第四个发了疯,一百年后,那妖怪再次出现,人们看到小学徒们步履蹒跚、拴着锁链跟在它后面。 然而这不过是故事。自己吓自己。没有什么夜间出没的妖怪,鲁温学士说,即使真有那样的东西,也早已从世界上消失,好比巨人和龙。它不存在了,布兰心想。 然而声音越来越响。 它是从井里传来的,他陡然意识到。这让他怕得厉害。有什么东西正从地底上来,从黑暗中出现。阿多唤醒了它。用那块愚蠢的石片唤醒了它,现在它上来了。阿多的鼾声和自己的心跳使他很难听得清楚。是血从斧子上滴落的声音吗?有没有幽灵锁链遥远微弱的撞击呢?布兰更仔细地听。脚步声。绝对是脚步声,一下比一下响,但他无法分辨有多少下。声音在井里回荡,没有一旁的滴水或锁链声,但有……高亢尖细的呜咽,沉重压抑的呼吸,仿佛一个人处在痛苦之中。脚步声最响。脚步声越来越近。 布兰吓得都不敢喊。火堆已烧成若干微弱的余烬,而朋友们睡得香甜。他几乎要溜出自己的身躯,进入狼体内,但夏天远在数里之外,而他不能把朋友们无助地丢在黑暗中,面对井里出来的莫名东西。我告诉过他们不要来这儿,他悲哀地想,我告诉过他们这儿有鬼魂。我告诉过他们,应该去黑城堡。 那脚步声很是沉重,缓慢迟滞,摩擦着石头。它一定十分巨大。老奶妈的故事中,“疯斧”是大个子,而黑夜里出没的妖怪更加硕大。从前在临冬城,珊莎告诉他,如果躲进被子底下,黑暗中的恶魔就找不到人。现在他差点这么做,随即想起自己是个王子,几乎就要长大成人了。 布兰在地板上蠕动,拖动那双无力的腿,直至碰到梅拉。她立刻醒转。没有谁醒得有梅拉·黎德那样快,没有谁像她这般高度警觉。布兰将一根手指按到嘴上,示意别说话。她立刻听见了声音,他可以从她脸上看出来。回荡的脚步,微弱的呜咽,沉重的呼吸。 梅拉一声不吭地拿起武器,右手抓三叉捕蛙矛,收拢的索网悬于左手,光脚静悄悄地走向那口井。玖健仍在熟睡,对周遭变故毫无知觉,而阿多边呻吟,边翻身,显得很不踏实。她在阴影之中移动,绕开月光,像猫一般安静。布兰盯着她,发现连自己都很难察觉矛上反射的微弱闪光。我不能让她独自与妖怪搏斗,他心想。夏天在远处,但是…… ……他溜出自己的皮,进入阿多体内。 跟进入夏天不同。进入夏天太容易,现在布兰连想都不用想。这更困难,就像往右脚套左脚穿的鞋,怎么也不合适,而且这鞋很害怕,这鞋不明白怎么回事,拼命要把脚推开。他尝到阿多嗓子里污物的味道,几乎厌恶地逃离。但他不能,反而挣扎着坐起,双腿收至身下——一双壮硕的腿——然后站立。我能站了。他跨出一步。我能走了。感觉如此怪异,差点当即摔倒。他看到自己就躺在冰冷的石头地板上,一个小小的残疾,然而“他”现在不是残废。他抓起阿多的长剑。井里的呼吸声已变得跟铁匠的风箱一样响。 突然一声号哭,如同匕首穿透全身。黑暗中,巨大的影子钻上来,歪歪扭扭地撞进月光之中,恐惧从布兰心中油然升起,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发现自己又躺回地板,而阿多吼着“阿多,阿多,阿多”,就像当日湖中塔上,雷电闪耀之时。但那黑夜中出没的妖怪也跟着惨叫,在梅拉的索网内狂乱翻腾。布兰看到长矛从黑暗中猛刺而去,那东西踉踉跄跄地跌倒,不断挣扎。号哭仍从井内传来,甚至更响了。地上那团黑乎乎的东西一边翻滚抵抗,一边尖叫:“不,不。不要。求求你。不要……” 梅拉站在上方,银色的月光在捕蛙矛尖端闪烁。“你是谁?”她提问。 “我是山姆,”黑乎乎的东西抽泣着,“山姆,山姆,我是山姆,放我出来,你刺疼我了……”他在月光下打滚,在梅拉那张纠结的索网中瞎扑腾,而阿多仍在喊:“阿多,阿多,阿多。” 这时玖健把枝条加入火堆之中,吹气使得焰苗重新噼噼啪啪蹿起来。有了光线,布兰看到井边是个苍白的女孩,面庞消瘦,全身裹在兽皮里,披一件大黑斗篷,正试图让怀中的婴儿停止号哭。地上的东西隔网摸匕首,可惜孔眼太小,做不到。他不是妖怪,也不是浑身滴血的“疯斧”,只不过是个大胖子,穿黑色羊毛布衣服,外加黑毛皮、黑皮革、黑锁甲。“他是个黑衣弟兄,”布兰道,“梅拉,他来自守夜人军团。” “阿多?”阿多蹲下身子,窥视网中人。“阿多。”他又大声说。 “黑衣弟兄,对。”胖子仍像风箱一样喘气,“我是守夜人的一员。”他的下巴缠了根网线,迫使他抬头,其他的线则深深嵌入脸颊。“我是乌鸦,求求你,把我放出来。” 布兰突然变得不大确定:“你是三眼乌鸦吗?”他不可能是三眼乌鸦。 “我想不是。”胖子转动眼珠,只有两颗眼珠,“我是山姆。山姆威尔·塔利。放我出来,它弄疼我了。”他又开始挣扎。 梅拉厌恶地哼了一声:“别乱动,如果扯坏我的网,我就把你扔回井里去。躺着别动,我替你解开。” “你是谁?”玖健问那抱婴儿的女孩。 “吉莉,”她说,“用紫罗兰花取的名。他是山姆。我们没想吓唬人。”她摇晃婴儿,柔声低语,终于制止了号哭。 梅拉为肥胖的黑衣弟兄解索网。玖健走到井边,向下窥视:“你们从哪儿来的?” “从卡斯特堡垒,”女孩道,“你是那个人吗?” 玖健转身看她:“那个人?” “他说山姆不是那个人,”她解释,“有另一个。他被派来寻找那个人。” “谁说的?”布兰问。 “冷手。”吉莉轻轻回答。 梅拉掀开索网一端,胖子坐起来。他在颤抖,布兰发现,而且仍然拼命喘气。“他说这儿会有人,”他长吁一口气,“城堡里有人。但我不知你们就在楼梯顶上,不知你们会扔出一张网,还戳我肚子。”他用戴黑手套的手摸摸腹部。“有没有流血?我看不见。” “没那么严重,只想把你捅倒而已,”梅拉说,“来,让我看看。”她单膝跪下,触摸他的肚脐周围。“你穿着锁甲耶。根本连皮都没破。” “啊,但还是很疼。”山姆抱怨。 “你真的是守夜人的弟兄?” 胖子点点头,下巴微微颤动。他的皮肤看起来苍白而松弛。“我只是个事务员,负责照看莫尔蒙总司令的乌鸦。”片刻之间,他似乎快要哭出来,“但我在先民拳峰把它们弄丢了,都是我的错。我还迷了路,连长城都找不到。它有一百里格长,七百尺高,我居然找不到!” “你已经找到了,”梅拉说,“把屁股抬起来,我要收网。” “你怎么穿过长城的?”山姆挣扎起身时,玖健问,“这口井是否通往某条地下河,然后可以过来?可你身上一点也不湿……” “这里有道门,”胖子山姆说,“一道暗门,跟长城本身一样古老,被称为‘黑门’。” 黎德姐弟交换一个眼神。“我们能在井底找到这道门吗?”玖健问。 山姆摇摇头:“你们不行。得由我带路。” “为什么?”梅拉想知道,“如果确实有道门……” “你们找不到。即使找到了,它也不会开。不会为你们而开。这乃是黑门。”山姆揪揪褪色的黑色羊毛布衣袖,“他说过,只有守夜人的汉子能够打开,需要一个发下誓言的弟兄。” “他,”玖健皱起眉头,“这个……冷手?” “那并非他的真名,”吉莉边说,边摇晃孩子,“只是我们——山姆和我——为他取的外号。他的手冷得像冰,但他和那些乌鸦从死人手里把我们拯救出来,还让我们骑在麋鹿背上,来到这里。” “麋鹿?”布兰惊讶不已。 “麋鹿?”梅拉难以置信。 “乌鸦?”玖健说。 “阿多?”阿多道。 “他是绿色的吗?”布兰想知道,“有没有长角呢?” 胖子也困惑:“你是指麋鹿?” “冷手啦,”布兰不耐烦地说,“绿人骑麋鹿,老奶妈说过,他们甚至会长角。” “他不是绿人。他穿黑衣,就像个守夜人弟兄,但皮肤同尸鬼一样苍白,而双手冷如玄冰。一开始我很害怕,然而尸鬼有蓝色的眼睛,也不会说话,或许根本忘记该怎样说话。可他不同。”胖子转向玖健,“他等在那里呢。我们走吧。你们有更暖和的东西穿吗?黑门很冷,长城另一边更冷。你们——” “他何不与你一同过来?”梅拉朝吉莉和婴儿比画了一下,“他俩都能过来,为何他没有呢?你为什么不带他过这道黑门?” “他……他不能。” “为什么不能?” “因为长城。据他说,长城不仅是冰和石头,其中编织了魔法……古老而强大的魔法。他无法穿越长城。” 城堡厨房突然变得十分宁静。布兰可以听见火焰轻微的噼啪声,夜风吹动树叶,伸向月亮的细瘦鱼梁木吱吱嘎嘎。对面为怪兽、巨人族和食尸鬼的住所,他想起老奶妈的话,但只要长城牢牢矗立,它们就都过不来。快睡吧,我的小布兰登,宝贝儿。你无须害怕。这边没有怪兽。 “我不是你要带过去的人,”玖健·黎德告诉胖子山姆,对方的黑衣松松垮垮,沾满污渍,“他才是。” “哦。”山姆低头,不大确定地看着他,也许这时才意识到布兰是残废,“我不……不够强壮,背不动你,我……” “阿多可以背我。”布兰指指篮子,“我坐里面,在他背上。” 山姆盯着他瞧:“你是琼恩·雪诺的弟弟。那个坠楼的……” “不,”玖健道,“那孩子死了。” “别说出去,”布兰警告,“拜托。” 山姆疑惑了片刻,但最后道:“我……我可以守秘。吉莉也可以。”他望向女孩,她点点头。“琼恩……琼恩也是我兄弟,是我迄今为止最好的朋友,但他跟断掌科林去霜雪之牙侦察,一直没回来。我们在先民拳峰等他,然……然后……” “琼恩就在附近,”布兰说,“夏天看到他了。他跟一群野人在一起,但他们杀了一个人,于是琼恩夺马逃走。我敢打赌,他回黑城堡去了。” 山姆瞪大眼睛望向梅拉:“你肯定那是琼恩?你看到他了?” “我是梅拉,”梅拉轻笑,“夏天是……” 一个阴影脱离了残破的拱顶,穿过月光,跳将下来。即使一条腿受伤,那只冰原狼落地时仍然轻盈犹如飘雪。女孩吉莉发出一声惊呼,牢牢抱住婴儿,抱得如此之紧,以至于孩子又号哭起来。 “他不会伤害你,”布兰说,“他才是夏天。” “琼恩说你们都有狼,”山姆摘下手套,“我认识白灵。”他伸出颤抖的手,指头又白又软,胖得像小香肠。夏天走近嗅了嗅,然后舔舔那只手。 这时布兰下定决心:“我们跟你走。” “你们所有人?”山姆似乎很吃惊。 梅拉揉揉布兰的头发:“他是我们的王子。” 夏天绕着井转圈,嗅来嗅去,然后停在第一格阶梯上,回头望向布兰。他也想去。 “如果我把吉莉留在这儿,到回来之前,她会安全吗?”山姆询问。 “应该没问题,”梅拉说,“她可以享用我们的火堆。” 玖健确认:“城堡空的,没人。” 吉莉环顾四周:“卡斯特跟我们讲过城堡,但我不晓得它们有这么大。” 这不过是厨房。布兰不知她看到临冬城会怎么想,如果真能看到的话。 他们花了点时间收拾,然后把布兰放进阿多背上的柳条篮里。等准备好出发时,吉莉已坐在火堆旁给婴儿喂奶。“你要回来找我哦!”她告诉山姆。 “我会尽快回来,”他承诺,“然后我们去暖和的地方。”布兰听到这话,不禁怀疑自己在做什么。我还能再去暖和的地方吗? “我认识路,我走前面,”山姆在顶上犹豫不决,“实在太多阶梯了。”他叹口气,开始往下走。玖健紧跟在后,接着是夏天,然后是背布兰的阿多。梅拉殿后,手中拿着捕蛙矛和索网。 这是一段很长的路。井的顶端沐浴在月光中,但每转一圈它就变得更加狭小,更加黯淡。他们的脚步在潮湿的石头之间回荡,水声也越来越响。“我们是不是该点火炬?”玖健问。 “不用,眼睛会调节适应,”山姆说,“一只手扶墙,就不会掉下去。” 每转一圈,井就变得更加黑暗,更加凄冷。当布兰终于抬头,望向上方时,井口已不到半个月亮大。“阿多,”阿多低声说,“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井也轻声回应:“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水声近了,但布兰向下窥探,只看到黑暗。 又转了一两圈,山姆突然停下。此时他离布兰和阿多四分之一圆周,在下方约六尺处,然而布兰几乎看不见人。但他看得见那道门,山姆口中的“黑门”。它根本不是黑的。 白色的鱼梁木,上面有一张脸。 木头散发出光芒,好似牛奶与月光的混合,如此微弱,除开门本身,几乎不能照亮任何东西,连站在它跟前的山姆也是漆黑一团。那张脸苍白古老,满是褶皱。死气沉沉。嘴闭紧,眼也闭紧,脸颊塌陷,额头枯瘪,下巴松弛。若一个人活上一千岁都死不了,只是越来越老,那么他的脸最后就会像这个样。 门睁开眼睛。 白色的眼睛,看不见东西。“你是谁?”门问,井轻声呼应:“谁——谁——谁——谁——谁——谁——谁?”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山姆威尔·塔利道,“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 “去吧,”那扇门说。它的嘴唇张开,越张越大,越张越大,直到最后,除了一圈褶皱包围的大嘴,什么也没剩下。山姆让到一边,挥手示意玖健通过。夏天跟在后面,边嗅边走,然后轮到布兰。阿多弯下腰,但弯得不够低,结果门的上沿轻轻擦过布兰头顶,一滴水落在脸上,沿着鼻子缓缓流淌。它带有奇特的温热,咸如泪水。 205.第205章 丹妮莉丝 弥林的规模犹如阿斯塔波和渊凯相加,跟它的姐妹城一样,它由砖块筑成,然而阿斯塔波是红色,渊凯是黄色,弥林却有多种颜色。它的城墙比渊凯高,且修缮更好,布满各种碉堡,每个转角都有高大的防御塔作掩护。墙垒之后,一座巨型金字塔直指天空,那是座八百尺高的庞然大物,顶端有一耸立的鹰身女妖青铜像。 “鹰身女妖是懦弱东西,”达里奥·纳哈里斯看到后评论,“女人的心和小鸡的腿。难怪她的子孙们都躲在城墙后面。” 但护城英雄并未躲藏。他从城门里出来,身穿黄铜与黑玉的鳞甲,胯骑白色战马,马铠的颜色乃是粉白条纹,正跟英雄肩头的丝披风匹配。他擎一根十四尺粉白螺旋长枪,上油的头发打造梳理成两个巨大弯曲的羊角,在彩砖城墙下来回驰骋,发出挑战,要求攻城者派一名勇士上前跟他决一雌雄。 她的血盟卫们热血沸腾,想要上去会他,甚至为这机会彼此争斗。“吾血之血,”丹妮告诉他们,“你们的岗位在这里,在我身边。此人是只嗡嗡叫的苍蝇,无须理会,他很快就会离开。”阿戈、乔戈和拉卡洛虽然勇敢,毕竟年轻,且十分珍贵,不能拿去冒险。他们能聚合她的卡拉萨,也是她最好的斥候。 “很明智,”同在大帐跟前观望的乔拉爵士说,“就让那蠢货来回奔跑叫嚣,直跑到马瘸腿吧。对我们没害处。” “大大有害,”白胡子阿斯坦强调,“两军相遇,并非单靠剑与矛决胜,爵士先生,还有士气因素,总有一边会先崩溃逃窜,而另一边支撑到最后。此人在自己人心中筑起勇气,朝我军部队播下怀疑的种子。” 乔拉爵士嗤之以鼻:“若我们派出的人战败,会播下什么样的种子呢?” “惧怕战斗便无法获胜,爵士。” “我根本没讨论战斗的问题。听着,就算那蠢货失败,弥林的城门也不会打开,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地拿一条性命去冒险?” “依我的观点,这是为了荣誉。” “够了。”丹妮的麻烦业已够多,无暇听他们争执,而弥林的手段远不止一个粉白相间、高声辱骂的护城英雄,她也不能分心。渊凯一役后,队伍达到八万多人,但其中只有不到四分之一是战士,其余的……嗯,乔拉爵士称之为会走路的嘴巴,而此刻被饥馑的前景深深笼罩。 弥林的“伟主大人们”在丹妮进军之前就全面撤退,坚壁清野,收割所有可以收割的粮食,无法收割的就烧掉,焦黑的农田与投毒的水井随处可见。最糟的是,沿渊凯而来的海岸大道,每个里程柱上都钉了一名童奴,他们是被活生生钉上去的,肠子挂在外面,伸直一条手臂,指向弥林的方向。达里奥担任先锋,他要部队在丹妮看见之前就将那些孩子放下来,但她听说后取消了命令。“我要看着他们,”她道,“看清楚每一个,看清楚他们的脸,并计点数目。我要记住他们。” 等来到坐落在河边盐碱海岸上的弥林,她数到一百六十三。我定要夺下这座城市,丹妮再度向自己发誓。 粉白相间的护城英雄辱骂了一个钟头,嘲笑围城者们不是男人,嘲笑对方的母亲、妻子和神灵。弥林的守军则在城上喝彩助威。“他名叫欧兹纳克·佐·帕尔,”召开军事会议后,棕人本·普棱告诉她。此人是次子团的新任团长,由佣兵同伴们选举产生。“我加入次子团之前曾是他叔叔的贴身护卫。这批伟主大人!统统是肥蛆虫,女的还不错——假如你没以不合适的方式去看不合适的主儿的话,那会当即赔上性命。我有个叫斯卡波的朋友,被这欧兹纳克活生生挖出了肝脏,他声称斯卡波用眼睛强暴某位女士,而此举是为维护对方的荣誉。我问你,眼睛怎能强暴人呢?反正他叔叔在弥林城中最为富有,而他父亲指挥着城防卫队,所以我在也被他害死之前,像老鼠一样逃跑了。” 他们看着欧兹纳克·佐·帕尔翻下白色战马,脱掉外袍,拉出那玩意儿,大致朝烧焦的橄榄树林——也就是丹妮的金帐所在地——撒尿。见他得意扬扬,达里奥·纳哈里斯手提亚拉克弯刀跳上战马。“要我把那东西割下来塞进他嘴里吗,陛下?”他的金牙在分叉的蓝胡子中间闪闪发亮。 “我要他的城市,不要他微不足道的玩意儿。”然而她开始生气了。若再不理不睬,便会被子民视为软弱。然而派谁去呢?达里奥跟血盟卫一样重要。没有这衣装华丽的泰洛西人,便无法掌握暴鸦团,他们中许多人曾是普兰达·纳·纪森和光头萨洛的追随者。 弥林高高的城墙上,嘲笑声愈发响亮,数百名守军也学护城英雄的样,自墙垒间往下撒尿,以示藐视。他们侮辱奴隶,来夸耀勇气,她心想,若城外是多斯拉克卡拉萨,无论如何也不敢这么做。 “必须应战。”阿斯坦再次强调。 “对。”丹妮说,此时英雄将那玩意儿收了起来,“传壮汉贝沃斯。” 高大的棕肤太监坐在大帐阴影下吃腊肠。听罢传令,他三口吃完,油手在裤子上擦擦,便让白胡子阿斯坦去取武器。年迈的侍从每晚打磨主人的亚拉克弯刀,并用鲜红的油擦拭。 等刀拿来,壮汉贝沃斯顺着锋口斜睨一眼,咕哝一声,将其插回皮革鞘中,然后把剑带系于宽大的腰间。阿斯坦将盾牌也拿来,这是个铁制小圆盘,跟馅饼盘子差不多大,太监用左手抓着,而非按维斯特洛战士的习惯绑于前臂。“准备洋葱和肝脏,白胡子,”贝沃斯说,“不是现在吃,待会儿再吃。杀人让壮汉贝沃斯肚饿。”他不待回答,便拖着沉重的步伐从橄榄树林里出来,朝欧兹纳克·佐·帕尔而去。 “干吗派他,卡丽熙?”拉卡洛发问,“这家伙又胖又笨。” “壮汉贝沃斯曾是此地斗技场的奴隶。若出身名门的欧兹纳克败在这样一个人手上,会让伟主大人们大大蒙羞,即便得胜……对地位相差如此悬殊的他们而言,也毫无价值,弥林人不能引以为豪。”此外,跟乔拉爵士、达里奥、棕人本和三名血盟卫不同,太监并无带领部队、拟订计划或提供谏言的能力。他除了大吃大喝、自吹自擂和冲阿斯坦吼叫,什么也不干。贝沃斯是最容易舍弃的棋子。到了掂量掂量伊利里欧总督给她派来的保护者的时候了。 贝沃斯踏着沉重缓慢的步伐朝前走去,激起攻城队伍一阵欢呼,而弥林的城墙和高塔上则传来叫嚣嘲笑。欧兹纳克·佐·帕尔重新上马,挺起那柄螺旋长枪。战马不耐烦地摇晃脑袋,以蹄子扒沙地。虽然太监身形巨大,但与人马相较却显得渺小。 “若有骑士精神就该下马。”阿斯坦说。 欧兹纳克·佐·帕尔端平长枪发起冲锋。 贝沃斯停下脚步,两腿叉开,一手拿小圆盾,一手握持阿斯坦精心护理的那把亚拉克弯刀。黄丝肚兜遮不住硕大的棕色肚皮和松垂的胸膛,除了小得离谱的镶钉皮背心,他没穿甲胄,甚至连乳头都暴露在外。“我们该给他锁甲。”丹妮突然感到很不安。 “没必要,锁甲只会减慢速度,”乔拉爵士说,“斗技场里是不穿铠甲的,观众要看流血。” 白色战马蹄间泛起尘埃,载着欧兹纳克雷鸣般地朝壮汉贝沃斯奔来,斑纹披风迎风飞舞,整个弥林城尖叫呐喊。攻城方的助威声相比之下显得稀稀落落,因为主力的无垢者们保持阵形沉默站立,跟石头一样毫无表情。贝沃斯也仿佛是块石头,硬邦邦地挡住马的前进路径,绷紧宽阔的背。欧兹纳克的长枪瞄准他胸膛中央,明亮的铁尖头在阳光下闪烁。他会被刺个透心凉,她心想……就在千钧一发之时,太监往侧面一转身,眨眼间便将骑手让过。护城英雄圈转马匹,抬起长枪,眼见贝沃斯毫无反击,城墙上的弥林人呼喊得更为响亮。“他干什么呢?”丹妮问。 “炫耀。”乔拉爵士说。 欧兹纳克引马绕贝沃斯转了一大圈,然后猛踢马刺,再次冲锋。贝沃斯又是静静等待,关键时刻一转身,并将长枪头拨开。这回当那英雄越过时,她听见太监隆隆的笑声在原野上回荡,“这枪太长,”乔拉爵士说,“贝沃斯只需避开尖头就行。那蠢货应该直接朝他骑去,不要想潇洒地将人挑起来。” 欧兹纳克·佐·帕尔第三次发起冲锋,丹妮清楚地看到,他是朝贝沃斯旁边而去的,好比维斯特洛骑士在长枪比武中的姿势,而非多斯拉克人那样正面撞向敌手。 考虑到平整宽阔的地表使得战马可以提升速度,却也让太监能轻易地躲开笨重的十四尺长枪,弥林那位粉白相间的护城英雄试图预估对手的行动,在最后一刻将长枪偏向,以赶上壮汉贝沃斯的躲闪。 太监早有防备,这次他向下蹲,而非转向侧面。长枪无害地从头顶掠过,贝沃斯陡地一个翻滚,锋利的亚拉克弯刀划出一道银色弧圈,砍入马腿。战马尖声嘶鸣,接着倒了下去,英雄从鞍上滚落。 突然的沉默席卷弥林的砖头城墙。欢呼雀跃的变成丹妮的部下。 欧兹纳克跳离战马,在壮汉贝沃斯来袭之前拔出长剑。金铁相交,鸣响连连,如同暴风骤雨,快得丹妮看不清招式。没过多久,贝沃斯双乳下便被划开一道口子,鲜血覆满胸膛,而欧兹纳克的羊角之间嵌了一柄亚拉克弯刀。太监用力拔刀出来,又三下猛砍,将英雄的首级与身体分离。他把脑袋高高提起,给弥林人参观,然后甩向城门,任其在沙地上弹跳滚动。 “弥林的英雄不过如此。”达里奥哈哈大笑。 “没有意义的胜利,”乔拉爵士警告,“一次杀一名守卫并不能赢得城市。” “没有意义,”丹妮赞同,“但我很高兴能宰了这家伙。” 城上的守军开始朝贝沃斯发射十字弓,但距离太远,飞矢无害地掠过地面。太监转身背对钢矢之雨,脱掉裤子,蹲下朝城市的方向拉了一堆屎,然后用欧兹纳克的斑纹披风把屁股擦干净,并停留下来搜刮尸体,在蹒跚地走回橄榄树林前让那匹濒死的马脱离了痛苦。 到达营地时,攻城者们予以热烈欢迎。她的多斯拉克人尖声呼叫,而无垢者用长矛击盾,阵阵铿锵。“干得好,”乔拉爵士赞道,棕人本扔给太监一个熟李子,“甜美的果子庆贺甜美的胜利。”甚至她的多斯拉克女仆们也说出溢美之词。“我们要给你编辫子,并在上面系铃铛,壮汉贝沃斯,”姬琪道,“可惜你没有头发。” “壮汉贝沃斯不要叮当响的铃铛。”太监四大口吞下棕人本的李子,扔开果核,“壮汉贝沃斯要洋葱和肝脏。” “没问题,”丹妮道,“壮汉贝沃斯负伤了。”血从他乳房下的伤口流出,染红了肚子。 “那不算什么。我杀人之前,都会给对方一次机会,先砍我一下。”他拍拍血淋淋的肚皮,“数一数伤疤,你就知道壮汉贝沃斯杀了多少人。” 但丹妮就因为类似伤势而失去了卓戈卡奥,她不愿听任不管,忙派弥桑黛找来一个以妙手回春闻名的渊凯自由人前来诊治。贝沃斯吼叫抱怨,丹妮责骂他为光头大婴儿,直到对方肯乖乖地让医师用醋给伤口止血,缝合起来,并用浸烈酒的布条包扎。她这才带着将领军官们进帐开会。 “我必须拿下此城,”她盘腿坐在一堆垫子上,三条龙围绕在旁。伊丽和姬琪给大家倒酒,“它的谷仓撑得满溢,它的金字塔平台上结满无花果、椰枣和橄榄,它的地窖里是桶桶咸鱼和熏肉。” “它还有大箱大箱的金子、银子和宝石,”达里奥提醒他们,“我们别忘记那些宝石。” “我仔细检查过陆地这面的城墙,没有任何薄弱点,”乔拉·莫尔蒙爵士道,“若时间充沛,也许能挖通某个塔楼,获得突破口,但其间我们吃什么呢?补给已差不多耗光了。” “陆地这面的城墙没有薄弱点?”丹妮问。弥林矗立在沙石角岬上,褐色的斯卡札丹河在此缓缓注入奴隶湾。北城墙沿河岸伸展,西城墙则靠海湾,“意味着该从河上或海上进攻?” “以三条船进攻?当然,差遣格罗莱船长打探势在必行,但除非河边城墙崩溃龟裂,否则一样是送死。” “建造攻城塔怎么样?我哥韦赛里斯讲过类似的故事,可以造塔攻城呀。” “塔是木造的,陛下,”乔拉爵士说,“奴隶商人们烧掉了方圆二十里格之内每一棵树。没有木头,就不可能有砸碉堡的投石机、攀城墙的梯子,也没有攻城塔、龟盾和攻城锤。固然可用斧子攻门,但是……” “你有没有看到城门上那些青铜脑袋?”棕人本·普棱诘问,“一排排张嘴的鹰身女妖头?弥林人从它们嘴里喷出沸油,烹煮下方的战士。” 达里奥·纳哈里斯朝灰虫子微笑:“也许该由无垢者来挥斧。听说沸油对你们而言跟洗热水澡差不多。” “这不对。”灰虫子没有回以笑容,“小人们不像常人那样感受灼痛,但热油足以致盲,甚至要命。然而无垢者不怕死亡,给小人们提供攻城锤,我们要么撞倒城门,要么为此而死。” “你们统统会死,”棕人本道。他于渊凯接过次子团的指挥权时,声称自己是身经百战的老手,但不会夸口在所有场合都行事英勇。所谓“有年长的佣兵,有胆大的佣兵,但没有既年长又胆大的佣兵”,她对此深以为然。 丹妮叹口气:“我不要白白牺牲无垢者们的性命,灰虫子。也许可用饥饿迫使城里人投降。” 乔拉爵士有些闷闷不乐:“我们会比他们先饿死。陛下。这里没有食物,没有喂马和骡子的饲料,连河里的水也有问题。弥林人把粪便排进斯卡札丹河,自己从深井汲取饮水。已有报告称营地里爆发了疫病,包括高烧、棕腿疾和三例血瘟。若继续逗留,还会发生更多状况,别忘了,奴隶们因为一路行军而变得身体虚弱。” “他们是自由民,”丹妮纠正,“不再是奴隶了。” “奴隶也好,自由民也罢,反正人在挨饿,很快就会生病。城里的供给相对充足,且能经由水路增补。您那三条船无法封锁河流与海洋。” “你有什么建议,乔拉爵士?” “您不会喜欢的。” “我还是想听听。” “遵命。要我说的话,就放弃这座城市。您无法解放世上每一个奴隶,卡丽熙,您的目标是维斯特洛。” “我没忘记维斯特洛。”丹妮时时梦到它,梦到这片从未见过的传奇之地,“但若弥林老旧的砖墙就能轻易让我放弃,又如何能对付维斯特洛巨大的石头城堡呢?” “学伊耿的样,”乔拉说,“用血火征服。等我们到达七大王国,您的龙将会长大,况且也会有资源营建攻城塔和投石机,这里所缺乏的条件,维斯特洛都具备……但我警告您,穿越长夏之地的道路漫长而严酷,充满未知的艰险。您在阿斯塔波停留是为买下军队,不是为发动战争。把好容易积攒下来的实力留给七大王国吧,女王陛下,把弥林留给弥林人,向西方的潘托斯进发。” “承认失败?”丹妮恼怒地说。 “懦夫才躲在高墙后,失败者是他们,卡丽熙。”乔戈寇道。 其他血盟卫纷纷同意。“吾血之血,”拉卡洛说,“大家都知道,当懦夫烧掉食物和草料,并躲藏起来时,伟大的卡奥就去寻找真正勇敢的敌手。” “大家都知道。”姬琪一边倒酒一边赞成。 “我可不知道。”丹妮非常重视乔拉爵士的意见,但这样原封不动地放弃弥林超出了忍受范围。她无法忘记柱子上的儿童,鸟儿撕扯着他们的肠子,枯瘦的手臂顺着海岸大道指向前方,“乔拉爵士,你说我们补给将尽,若向西方进发,又怎能养活自由民们呢?” “很抱歉,这做不到,卡丽熙。他们要么自己养活自己,要么饿死。没错,行军途中许许多多的人将会死去,很残酷,但没有办法。我们迫切需要摆脱这片焦土。” 穿越红色荒原时,丹妮沿途留下一串尸体,同样的景象她再不想见到。“不,”她说,“我不会让我的子民去送死。”他们是我的孩子。“一定有办法进城。” “我有一个办法。”棕人本·普棱捋着灰白相间的斑驳胡须,“下水道。” “下水道?什么意思?” “巨大的砖砌下水道连接斯卡札丹河,用来排出城里的废水。对某些人而言,这也许是进出城市的唯一通道。斯卡波丢掉性命之后,我就是这样逃出弥林的。”棕人本扮个鬼脸,“那味道从不离人,我时时晚上梦到。” 乔拉爵士看上去将信将疑:“在我看来,似乎出来比进去容易。照你的说法,这些下水道通往河里?不就意味着排泄口在城墙底部?” “而且由铁栅栏封着,”棕人本承认,“但有些已经锈穿,不然我早淹死在粪便里了。进去之后,需要忍污耐垢,爬很长一段,穿越漆黑的砖块迷宫,有可能永远出不来。污水从不低于腰部,根据我从墙上看到的痕迹,甚至可能高于头顶。那下面有些东西,有世上最大的老鼠和更糟糕的……恶心极了。” 达里奥·纳哈里斯纵声大笑:“跟你爬出来时一样恶心?算了吧,倘若有人蠢到去尝试,等他钻出来,只怕弥林城内所有的奴隶商人都会闻臭而至。” 棕人本耸耸肩。“陛下询问有无办法进城,我照实禀报而已……本·普棱可不想再下这些阴沟,就算给我七大王国所有的金子也不去。其他人若想试试,那么,欢迎。” 阿戈、乔戈和灰虫子同时想发言,丹妮举手阻止:“下水道听起来没什么希望。”她知道只要发令,灰虫子便会带领无垢者下到阴沟里,她的血盟卫也不迟疑。但他们都不适合这项任务。多斯拉克是骑马民族,而无垢者的优点在于战场纪律。面对如此渺茫的机会,我能把自己人派到黑暗中去送死吗?“我考虑考虑,都退下吧。” 军官们躬身离去,女仆和龙留了下来。棕人本离开时,韦赛利昂展开苍白的翅膀,在他头顶慵懒地拍打,翅翼扫到佣兵的脸。白龙笨拙地一只脚落在他头上,另一只踩在他肩膀,发出一声尖叫,然后再次飞离。“他喜欢你哦,本。”丹妮道。 “很有可能。”棕人本哈哈大笑,“要知道,本人有一点真龙血脉。” “你?”丹妮很是吃惊。普棱是个老佣兵,好脾气的混血儿,有张棕色宽脸、断裂的鼻子、浓密灰发和多斯拉克母亲遗传的一双黑色杏仁大眼,声称自己同时具有布拉佛斯、盛夏群岛、伊班、科霍尔、多斯拉克、多恩及维斯特洛的血统,但这是她头一次听说其中还包括坦格利安血脉。丹妮探询似的看着他,“怎么可能?” “嗯,”棕人本说,“曾有位生活在日落国度的普棱先祖跟龙公主结亲。这是奶奶告诉我的故事,她活在伊耿国王时代。” “哪位伊耿国王?”丹妮问,“曾有五位伊耿统治维斯特洛。”她哥哥的儿子应是第六位,但篡夺者的手下将他撞死于墙上。 “五位,那么多?噢,真够乱的。我不知是第几位,女王陛下,但这老普棱是大领主,当时传得沸沸扬扬……嗯——请陛下原谅——他那玩意儿有六尺之长。” 丹妮笑起来,发辫里三个铃铛清脆地碰响:“你是说六寸吧?” “六尺,”棕人本肯定地回答,“若是六寸有什么稀奇呢?陛下。” 丹妮像小女孩似的咯咯娇笑:“这一奇观是你奶奶亲眼见到的?” “那可不对。老太太一半是伊班人,一半是科霍尔人,没到过维斯特洛,这一定是我祖父告诉她的——而我出生前他就被多斯拉克人杀了。” “你祖父又是从哪里得知的呢?” “我猜是吃奶时听说的故事之一吧。”棕人本耸耸肩,“关于不知哪一世的伊耿国王和老普棱大人的那玩意儿,恐怕我就知道这些。陛下,我得去照料次子团了。” “去吧。”丹妮吩咐。 棕人本离去之后,她躺回垫子上。“倘若你已长大,”她一边对卓耿说话,一边挠他双角之间,“我就能骑你飞越城墙,把那只鹰身女妖熔成废铜渣滓。”但还需好多年,她的龙才能长大到可骑乘的地步。他们长成后,谁将来骑呢?龙有三个头,而我只是一个。她想到达里奥。若真有哪个男人能用眼睛强暴女人…… 丹妮有些心虚。军官们前来开会时,她发现自己偷眼看那泰洛西人,记起他微笑时闪烁的金牙。除此之外,还有他的眼睛。那双明亮的蓝眼睛。从渊凯一路过来,达里奥每晚汇报时都会带来一朵花或一根植物的枝条……他说是为帮助她了解这片土地。噢,都有蜂柳、黑蔷薇、野薄荷、仕女蕾丝、匕首叶、金雀花、刺辣木、金鹰妖……他还试图让我免于目睹那些死去的儿童。他不该那么做,但确是出自好心。达里奥·纳哈里斯能让她欢笑,骑士乔拉从来没有。 她试图想象,若允许达里奥吻自己会是什么样,就像乔拉爵士在船上那样的吻。这想法既让她兴奋,又令她不安。风险太大了。不用别人提醒,她也清楚泰洛西佣兵并不简单,在微笑与俏皮话背后,他危险乃至于残忍。萨洛跟普兰达早上还是他的同伴,夜里就被他割下人头献出。可是,卓戈卡奥也很残忍,而且是全天下最危险的人。但她还是爱上了他。我能爱上达里奥吗?若与他同床,意味着什么呢?那会让他成为三个龙头之一吗?她知道乔拉爵士会生气,然而他不是说我可以有两个丈夫吗?也许我跟他们两个结婚,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但这些是愚蠢的念头。她有一座坚城需要攻克,终日梦想亲吻和佣兵明亮的蓝眼睛并不能帮自己突破弥林的墙垒。我是真龙传人,丹妮提醒自己,思绪却不断回旋,好似老鼠追逐尾巴。突然之间,她再也无法忍受大帐里封闭的空间。我想要微风拂面的感觉,我想闻到海洋的气息。“弥桑黛,”她喊,“给银马上鞍,并备好你自己的坐骑。” 小文书鞠了一躬:“遵命,陛下。要不要传唤血盟卫?” “我不打算离开营地,带上阿斯坦就行。”在孩子们中间,无须刻意防范。而老侍从既不会像贝沃斯那样多嘴,又不会如达里奥那般看她。 大帐所在的烧焦橄榄树林邻着海边,位于多斯拉克人营地和无垢者营地之间。坐骑鞍备妥当后,丹妮和同伴们沿海岸线出发,背对城市而行。即便如此,她也能感觉弥林在身后发出嘲笑。回头看去,它就矗立在那儿,午后的太阳在大金字塔顶的青铜鹰身女妖像上反射出耀眼光芒,很快奴隶商人们就会穿上带流苏的托卡长袍,斜倚着椅子,享用羊羔、橄榄、狗胎、蜂蜜睡鼠诸如此类的佳肴,然而城外,她的孩子们却在挨饿。突如其来的暴怒充斥全身。我一定会打败你们,她发誓。 骑过太监营地周围的尖桩和壕沟时,丹妮听见灰虫子和他的士官们正操练一队士兵掌握短剑、盾牌和沉重的长矛,另一队人裹着白色的缠腰布在海里洗澡。她注意到太监们非常爱清洁,和佣兵大不一样——她手下某些人闻起来好像自她父亲失去铁王座之后,就没洗澡或换衣服似的。与之相对,无垢者们即便经过一整天行军,仍坚持每晚都洗,当无水可用时,就按多斯拉克人的方法用沙子来清洗。 见她经过,太监们纷纷跪下,并捏紧拳头置于胸前,以示敬意。丹妮一一回礼。此刻正是涨潮时分,海浪在银马脚边泛起阵阵泡沫。她看到自己的船停于外海,“贝勒里恩号”离得最近,这艘大商船曾叫“赛杜里昂号”,她把帆收了起来。远处是划桨船“米拉西斯号”和“瓦格哈尔号”,以前分别叫“戏谑约索号”和“夏日之阳号”。她们实际上属于伊利里欧总督,根本不是她的,然而她不假思索便给她们取了新名字,龙的名字,而且不止于此:在毁灭来临之前的古瓦雷利亚,贝勒里恩、米拉西斯和瓦格哈尔都是神祇。 整齐的木桩壕沟及太监们操练洗澡的区域以南,就是自由民的营地,一个远为嘈杂混乱之所。丹妮已尽可能地用取自阿斯塔波和渊凯的武器将前奴隶们武装起来,乔拉爵士则把能作战的人员整编为四个大队,然而此时她丝毫没发现操练的迹象。一个燃烧浮木的火堆旁,上百人围聚在一起烧烤马尸。她闻到肉的味道,听到男孩转动马身时脂肪发出的嘶嘶声,不由得皱起眉头。 孩子们跟在马匹后面奔跑,欢笑雀跃。这里没有敬礼,自由民们用各种稀奇古怪的语言从四面八方向她呼喊。有的向她致敬,称她为“母亲”,有的请求恩赏与帮助;有的向陌生神祇祈祷,为她祝福,有的却要她祝福他们。她左右顾盼,朝他们微笑,触碰举起的手,并任由下跪的人摸她的马镫和腿。许多自由民相信触碰她会带来好运。如果有助于给他们勇气,就让他们碰吧,她心想,前路充满未知的艰险…… 丹妮停下来跟一位想让龙之母为自己婴儿命名的孕妇说话,忽有人抓住她的左手腕。她回身瞥见一个衣衫褴褛的高大男子,剃个光头,脸颊被太阳晒得黝黑。“别太使劲哦。”她还不及说完,便被对方拽下坐骑。地面迎面扑来,撞得窒息,银马嘶鸣着向后退去。丹妮头晕眼花,翻了个身,用胳膊肘撑起来…… ……看见一柄明晃晃的钢剑。 “背信弃义的母猪,”他说,“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你会来让人们亲吻你的腿。”他脑袋光得像南瓜,正在蜕皮的鼻子红红的,但她认得声音和那双淡绿色眼睛,“先割你的奶头。”丹妮隐约意识到弥桑黛大声呼救。一个自由民冲上前,但只跨了一步,剑光闪烁,他便跪倒在地,血从脸上流淌下来。梅罗在马裤上擦擦剑,“下一个是谁?” “我。”白胡子阿斯坦跳下坐骑,站到她前面,手握长长的硬木拐杖,咸涩的海风掀动雪白的头发。 “老爹,”梅罗说,“快滚吧,免得我把你的拐杖折成两截,捅你的——” 老人以拐杖一端佯攻,然后收回来,另一端猛然出击,快得让丹妮无法相信。“泰坦私生子”摇摇晃晃地退到海中,打烂的嘴里吐出鲜血和几颗碎牙。白胡子把丹妮挡在身后,梅罗劈向他的脸,老人急速退后,灵猫般迅捷。这回拐杖狠狠击中梅罗的肋骨,使得他步履蹒跚。阿斯坦发起反击,踩着水花侧移,架住一击回旋砍,闪过第二下,又截下劈向中路的第三招。他们动作如此之快,她几乎看不清楚。弥桑黛把丹妮拉起来,只听“咔嚓”一声响,她以为是阿斯坦的拐杖断了,结果发现梅罗小腿上伸出参差不齐的骨头。“泰坦私生子”倒下时奋力扭动,往前一探,直刺老人胸口。白胡子轻蔑地将兵器拨开,并用拐杖另一端猛击大个子的太阳穴。梅罗瘫倒在地,海浪向他涌来,而他嘴里涌出血泡。不一会儿,自由民们也蜂拥而至,用尖刀、石块和愤怒的拳头淹没了他。 丹妮转过头去,阵阵恶心。她现在比事发时更害怕。他差点杀了我。 “陛下,”阿斯坦跪倒,“我老不中用,实在羞愧,不该让他有机会靠近您的。都是我的过失,少了胡子和头发,居然没认出他来。” “没关系,我也没认出来。”丹妮深呼吸,以止住颤抖。到处都有敌人,“请带我回帐吧。” 莫尔蒙到达时,她裹着狮皮,喝香料葡萄酒。“我去看了河边城墙,”乔拉爵士开始说,“它比陆地这面高几尺,而且同样坚固。弥林人还在城垛下安置了十几条火船——” 她打断他的话头:“你该警告我‘泰坦私生子’逃脱了。” 他皱起眉头:“没必要惊吓您,陛下。我已悬赏他的人头——” “把钱付给白胡子。离开渊凯后梅罗一路跟踪。他剃掉了胡子,混迹于自由民中,等待复仇的机会。阿斯坦杀了他。” 乔拉爵士盯着老人看了良久:“一个侍从拿一根棍子杀了布拉佛斯的梅罗,对吗?” “一根棍子,”丹妮确认,“但他不再是侍从了。乔拉爵士,我要你赐封阿斯坦为骑士。” “不。” 厉声否定本已够让人吃惊。更奇怪的是,那同时来自于两个人。 乔拉爵士拔出剑来:“‘泰坦私生子’乃出名的凶险杀手。你到底是谁,老家伙?” “一个比你出色的骑士,爵士。”阿斯坦冷冷地道。 骑士?丹妮糊涂了:“你说自己是个侍从。” “曾经是,陛下。”他单膝跪下。“我年轻时曾为后来的史文伯爵做侍从,如今遵照伊利里欧的命令,也为壮汉贝沃斯服务,但在这之间的岁月,我是一名维斯特洛骑士。我并没向您撒谎,女王陛下,然而保留了部分事实,以及与此相关的过错。我恳求您的宽恕。” “你保留了哪些事实?”丹妮很不满意,“我要你现在就告诉我。” 他低下头:“在魁尔斯,当您问起我的名字,我自称阿斯坦。事实上,跟贝沃斯一路东行寻访您的路上,我的确叫这个名字,但那并非我的真名。” 她的狐疑多于愤怒。正如乔拉警告的那样,他欺骗了我,然而刚才也救了我。 乔拉爵士涨红了脸:“梅罗剃掉胡子,你却留起了胡子,对吗?难怪看着这么面熟……” “你认识他?”丹妮迷惑地询问被放逐的骑士。 “我见过他十几次……大多数时候是远远看着他跟他的兄弟们站在一起,或驰骋于比武场中。七大王国里每个人都知道‘无畏的’巴利斯坦的名号。”他用剑尖抵住老人的脖子,“卡丽熙,跪在您面前的是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御林铁卫的队长,他背叛了您的家族,为篡位者劳勃·拜拉席恩效力。” 老骑士眼都不眨:“真是乌鸦还说八哥黑,就凭你,还敢讲什么背叛。” “你来这儿是为什么?”丹妮要他回答,“劳勃派你来刺杀我,又为何救我的性命?”他为篡夺者效力。他背叛了雷加的英名,他抛弃了韦赛里斯,任由哥哥在流放中自生自灭。然而假如他要我死,只需袖手旁观……“我要全部的真相,以你身为骑士的荣誉发誓,你究竟是篡夺者的人,还是我的?” “是您的,如果您愿意接受的话。”巴利斯坦爵士眼中含着泪水,“没错,我得到劳勃的宽恕,并在御林铁卫和御前议会中为他效力,跟弑君者和其他坏蛋一起共事。他们玷污了我的白袍,没有什么可以为此开脱。若铁王座上那邪恶的男孩不剥夺我的职务,也许我仍在君临效力,承认这点让我羞愧,但确是事实。当他取下‘白牛’系于我肩的披风,并于同一天派人来杀我时,我眼中的障膜仿佛突然揭开。我意识到必须寻找真正的国王,并为他而死——” “我可以成全你。”乔拉爵士阴沉地道。 “安静,”丹妮说,“我要听他说完。” “也许必须身为叛徒而死,”巴利斯坦爵士道,“可我至少是真实的。在获得劳勃的宽恕之前,我在三叉戟河英勇作战,你却站在另一方,不是吗,莫尔蒙?”他不待回答。“陛下,很抱歉我误导了您,但这是唯一能防止兰尼斯特家知道我投效您的方法。和您哥哥从前一样,您也受到监视。多年以来,瓦里斯伯爵把韦赛里斯陛下的每一步行动都知会御前议会,我听过上百次这样的报告。而自您跟卓戈卡奥结婚以来,您身边就一直有个线人出卖您的秘密,用情报换取八爪蜘蛛的金钱和承诺。” 他不会是指……“你搞错了,”丹妮望向乔拉·莫尔蒙爵士,“告诉他,他搞错了。没有线人,乔拉爵士,告诉他。我们一起穿越过多斯拉克海和红色荒原……”她的心扑腾得像笼中的小鸟。“告诉他,乔拉,告诉他,他是如何大错特错。” “异鬼把你带走吧,赛尔弥。”乔拉爵士将长剑扔到地毯上,“卡丽熙,那只是一开始,在我了解你之前……在我爱上你之前……” “不要说那个字!”她退离他身边。“你怎么可以?篡夺者承诺你什么?金钱,是金钱吗?”不朽者曾说她还会遭到两次背叛,一次为财,一次为爱。“告诉我,他们承诺你什么?” “瓦里斯说……我也许可以回家。”他垂下脑袋。 我正要带你回家!她的龙体会到她的震怒。韦赛利昂咆哮起来,灰烟从尖嘴中升起。卓耿用黑翼拍打空气,雷加的脑袋向后弯曲,喷吐火焰。我真想说那个词,烧死他们两个。难道就没人可以信任,没人可以保护我吗?“维斯特洛的骑士都跟你们两个一样虚伪吗?滚出去,免得我的龙把你俩烤焦。烤焦的骗子是什么味道?比棕人本的下水道还臭?滚!” 巴利斯坦爵士僵硬而缓慢地起身。他的动作头一次跟年龄相符:“我们要去哪里,陛下?” “去地狱,为劳勃国王效力。”丹妮感觉到脸颊上的热泪。卓耿尖叫,尾巴来回抽动,“让异鬼带走你们两个。”然而这话她说不出口。他们背叛了我,但也救过我。可他们是骗子。“你们去……”我的大熊,我勇猛强壮的大熊,没了你,我还能做什么?还有这老人,他是我哥哥的朋友。“你们去……去……”哪里? 她知道答案。 206.第206章 提利昂 他在黑暗中独自穿衣,一边倾听熟睡的妻子轻柔的呼吸。她在做梦呢,他心想,珊莎在梦中呢喃——好像是个名字,听不清楚——随后翻过身去。作为丈夫和妻子,他们同床而眠,但关系仅止于此。她甚至连流泪也不让他看见。 当他亲口把她哥哥的死讯告诉她时,以为她会痛苦或者愤怒,但都没有,珊莎的表情一如既往地平静,不禁让他以为对方根本没听懂。只是事后,在沉重的橡木门隔开夫妻之后,方才传来她的啜泣。提利昂好想冲进去,给她安慰。不,他提醒自己,此时此刻她最不想见的就是兰尼斯特家的人。他所能做的,只是隐瞒红色婚礼的肮脏细节,不要让珊莎知道哥哥被砍头和侮辱,不要让她知道母亲的尸体被赤裸着扔进绿叉河,以野蛮地讽刺徒利家族的丧葬风俗。孩子,你的噩梦业已够多。 不,他知道自己做得不够,可又能怎么办呢?他将斗篷包裹在她肩膀,发誓一辈子的守护,而这,和佛雷家族将狼头缝在罗柏·史塔克的尸体上,并为之戴起王冠一样,都只是个残酷的笑话。珊莎对此一清二楚。她看他的眼神,她在床上僵硬的身躯……夫妻团聚时,他一刻也不敢忘记自己是谁,不敢忘记自己的长相。她也没忘。妻子依旧夜夜去神木林祈祷,提利昂不知她是否祷告他的死亡。她失去了家园,失去了依靠,在这个世上,每一位所爱过或信任过的人,统统进了坟墓。凛冬将至,史塔克家族自食其言。对兰尼斯特家族,如今真是炎炎盛夏,为何我却凄凉无比呢? 他穿好靴子,用狮头胸针系好斗篷,走出烛光摇曳的长廊。得以避开梅葛楼是婚姻为他带来的唯一好处。由于有了妻室仆从,父亲大人决定为他找个好居所,便把盖尔斯伯爵粗暴地赶出了厨堡顶层。这层楼的确宽敞,不仅有间大卧室和相搭配的书房,还有妻子专用的洗澡间和更衣室,以及供波德和珊莎的侍女们居住的小房间,就连波隆也住进楼梯旁有窗户的客房——嗯,那其实是箭孔,但好歹能透过光亮。城堡的大厨房就在院子对面,但提利昂觉得忍受一点气味和噪音远胜过和姐姐同住梅葛楼。离瑟曦越远,他就越开心。 经过房间时,他听见贝蕾娜的鼾声——雪伊经常为此抱怨,然而付出这点代价总还值得。此女由瓦里斯推荐,从前是蓝礼大人在君临的管家,颇经世事,深谙装聋作哑之道。 提利昂燃起一支蜡烛,走下仆人们用的楼梯。地板很坚实,只听见自己的脚步。他不断往下,下到地面,走入地底,来到一个有石拱顶的昏暗地窖。盘根错节的通道联系着红堡各处,厨堡自不例外。提利昂踱过一条长长的黑暗走道,推开尽头的门。 巨龙头骨和雪伊正等着他。“还以为大人把我忘了呢。”她的衣服挂在一颗和她同样高的黑牙齿上,女人自己一丝不挂坐在龙嘴里。这是贝勒里恩,还是瓦格哈尔?它们的头颅都同样庞大。 只消看着她,他便硬起来:“快出来吧。” “不要,”雪伊露出邪恶的笑容,“来嘛,大人,把我从龙嘴里营救出来。”当他蹒跚走近,她靠过身子,吹灭蜡烛。 “雪伊……”他伸手去够,她则巧妙地避开。 “来抓我哦,”她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大人小时候一定玩过处女与怪兽的游戏嘛。” “你说我是怪兽?” “我说我是处女啦,”脚步轻响,她闪到他身后,“来嘛,来抓我。” 他抓了很久,最后才勉强成功,因此怀疑根本是她故意失手的。当她钻进他怀中,他已气喘吁吁、面红耳赤,不由自主地绊上龙骨。但她在黑暗中将小乳房贴紧他的脸颊,坚硬的小乳头轻扫过他的嘴唇和鼻子上的伤疤,所有的疲惫和犹豫顿时一扫而空。提利昂将雪伊压在地板上。“我的巨人,”他边插她,她边呢喃,“我的巨人来救我了。” 事后,他俩难分难解地倒在龙嘴里,他靠在她身体上,享受着女人清新的发香。“我们走吧,”最后提利昂勉强开口,“天快亮了,珊莎就要起床。” “您该喂她喝安眠酒,”雪伊建议,“坦妲伯爵夫人就这么对付洛丽丝。临睡前灌她满满一大杯,咱俩就算在她床上干,她也不清楚。”她嘻嘻笑道,“大人啊,哪天我们来试试嘛,好不好?”她搂住他肩膀,替他按摩。“呀,您脖子硬得跟石头似的,什么事情不痛快啦?” 虽然伸手不见五指,提利昂仍用它们来计算。“多咧,我老婆、老姐、外甥、老爸、提利尔家。”他伸出另一只手,“瓦里斯、派席尔、小指头、多恩的红毒蛇。”只剩最后一根指头,“每天早上洗脸时看见的那张脸。” 她吻了他破损的鼻子:“这是张勇敢的脸庞,和蔼而欢快的脸庞,真希望我现在就能看见它。” 全世界的甜蜜天真都蕴涵在她曼妙的声调里。天真?傻瓜,她是个妓女,对男人,她只懂得两腿间的那话儿。傻瓜,大傻瓜!“我宁愿看见你,”提利昂坐起来,“来吧,今天的事情多着呢,对你我都不容易。噢,不该把蜡烛吹掉的,乌七八黑,怎么找衣服呢?” 雪伊娇笑:“我们就裸着出去呗。” 是吗?要给人看见,你非教我父亲吊死不可。将雪伊收为珊莎的侍女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但提利昂戒心不减,因为瓦里斯警告过他,“我曾为雪伊伪造了一通背景,却只可骗过洛丽丝和坦妲伯爵夫人,骗不过令姐。若她起疑……” “想必你能替我圆谎。” “对此,我无能为力。我只好告诉瑟曦这女孩是你在绿叉河战役之前找的营妓,并违抗父亲的严令带来君临。我不能对太后撒谎。” “你经常对她撒谎!要我把真相告诉她吗?” 太监叹口气:“哎哟哟,大人,这话可太让我伤心了。您知道,我一直对您忠心耿耿,但也必须为太后服务。如果没了利用价值,她怎会留我一条命呢?我没有凶狠的佣兵,没有英勇的哥哥,只有几只小小鸟。靠着它们的情报,才能日日苟延生命哪。” “抱歉,我可不会为你哭泣。” “是吗?请您原谅,我也不会为雪伊的下场而哭泣。说实话,我不明白像您这么一个聪明人为何就让一个女人弄得头脑不清?” “你当然不明白,你是个太监。” “是吗?在脑子和两腿间的那团软肉之间,只能选择其一?”瓦里斯咯咯笑道,“那么,或许我该为自己庆幸。” 八爪蜘蛛说得对。提利昂在放置龙骨的黑暗房间里摸索衣服,怵然心惊。所冒的风险不仅让他极度紧张,而且内心充满负罪感。去他的,异鬼才有负罪感,他边套外衣边想,我负罪什么?我老婆根本不要我,尤其不要我身上最想要她的那一部分。或许该老老实实将雪伊的事告诉她,我又不是头一位养情妇的贵族。珊莎自己那重荣誉的父亲不也生出个私生子么?只要明确答应永远不碰她,想必珊莎会听任他和雪伊欢娱云雨。 不,这不行。他的夫人虽发过婚誓,终究不能信任。她两腿间是清白的,但对背叛之道却并不陌生——正是她将父亲的计划泄露给瑟曦。就算把过往统统抛开,这个年龄的女孩本身也无法守秘。 唯一安全的办法是送雪伊离开。要不送她去莎塔雅那儿?提利昂不情愿地想。在莎塔雅的妓院,雪伊可以穿戴喜爱的丝绸和宝石,招待英俊温柔的贵宾,这样的生活,比起当初遇见她时的境遇,不是大为改观了么? 或许,假如她厌倦了勾栏营生,我为她找个丈夫。波隆行吗?佣兵素来对他死心塌地,而今成了骑士,对她是个极好的对象。塔拉德爵士呢?提利昂曾目睹他充满欲望地盯着雪伊。有何不妥?雇佣骑士又高又壮,长得有几分潇洒,活脱脱一个年轻的英雄。当然,现下塔拉德还以为雪伊只是贵妇人的漂亮侍女。假如结婚以后,发现她原来…… “大人,您在哪儿?嘻嘻,您被巨龙吃了么?” “不,我在这儿,”他扶住龙骨,“我刚找到一只鞋,好像是你的。” “大人的声音听起来好严肃哦。我惹您不开心了么?” “哪里,”他放缓语调,“你一直是我的开心果。”这才是我们真正的危险。每次想送她离开,决心都在她的笑意面前维持不长。透过黑暗,提利昂隐约看见雪伊将羊毛袜套上苗条的长腿。能看见?原来光线已渗进地窖墙壁高处那排长窄窗,坦格利安家族的巨龙头骨在周围浮现,犹如灰雾中的黑影。“天亮了。”这是新的一天,新的一年,新的世纪。在绿叉河和黑水河的恶战中,我活了下来,他妈的也能活过乔佛里的婚礼。 雪伊从龙牙上取下裙子,当头套进。“我先上去,贝蕾娜需要帮忙一起准备洗澡水。”她弯下腰来,给了他最后一吻,正好吻在双眉之间,“我的兰尼斯特巨人,我爱你。” 我也爱你,亲爱的。她从前只是个妓女,但我理当让她有个美好的下半生,比留在我身边更好。我要让塔拉德爵士娶你。他是个正派人,生得高大…… 207.第207章 珊莎 好一个甜蜜的梦,她无力地想,自己又回到临冬城,和淑女一起在神木林中奔跑。林间有她的父亲和兄弟们,每个人都平平安安,生动鲜活。若美梦可以成真…… 她掀开毯子。我必须勇敢起来。折磨总有一天会到尽头。如果淑女还在,我就不会害怕了。可是,淑女……罗柏、布兰、瑞肯、艾莉亚、父亲、母亲,就连茉丹修女……他们都死了,只剩我一个人,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活在世上。 夫君不在身边,但她早已习惯。提利昂睡得很浅,通常天亮前就起床,坐到书房里,蜷在烛光下,忘我地阅读老旧的卷轴或皮革书籍。有时候,烤早餐面包的香味会将她引去厨房,还有的时候,她跑上屋顶花园,或在叛徒走道上散步。 珊莎推开窄窗,突来的寒意不禁让她手上起了鸡皮疙瘩。东边天际乌云密布,只有几许阳光射入。晨雾朦胧,好似有两座大城堡在空中浮动。流云化作墙壁、堡垒和碉楼,缕缕轻丝是城上的旗帜,与泯灭的群星相连。太阳越升越高,城堡由黑转灰,最后化为千万道玫瑰色、金色或绯红色的彩带,延绵不绝,最后被清风吹散。雾中的城堡渐不复见,只剩地面真实的红堡。 门开了,两位侍女提热水进来为她洗浴。她俩是新人,提利昂说先前的仆人都为瑟曦的间谍——正好印证她的怀疑——因此统统换掉。“来,过来看呀,”她招呼她们,“空中有座城堡呢。” 她们凑过来。“金色的城堡,”雪伊有短黑发和大眼睛,平时尽职尽责,但常无礼地打量珊莎,“是啊,整个儿像金子做的,闪闪发光。” “那是……金色的城堡?”贝蕾娜眯起眼睛,“瞧,塔楼都倒掉了,嗯,依我看呀,这是一座废墟。” 珊莎没心情说什么残塔废墟,于是关上窗户,隔断寒气。“时间不早了,得准备参加太后的早餐会。我的夫君大人在看书吗?” “没有,夫人,”贝蕾娜道,“我没见着他。” “他该是去见父亲了,”雪伊猜测,“首相大人很倚重老爷。” 贝蕾娜哼了一声:“珊莎夫人,快洗吧,水都凉了。” 雪伊替她脱掉衣服,扶她进入大木盆。她紧张极了,很想要杯酒。盛大的婚礼将于正午时分在红堡对面的贝勒大圣堂举行,黄昏时移驾王座厅召开宴会:一千名客人,七十七道大餐,以及歌手、戏子和杂耍艺人们的表演。但首先,清晨在太后的舞厅进行早餐会,与会者包括兰尼斯特全族(除了行动不得的蓝赛尔)和提利尔家的男性——他们家的女性负责陪伴玛格丽小姐——以及双方麾下上百位领主和骑士。他们把我算作兰尼斯特家的人,珊莎苦涩地想。 贝蕾娜一边叫雪伊去取水,一边为珊莎擦背:“您在发抖呢,夫人。” “哦,水有些凉。”她撒谎。 提利昂带着波德瑞克·派恩出现时,她刚刚洗完。“你今天真是太可爱了,珊莎,”丈夫转向侍从,“波德,帮我拿杯酒。” “早餐会上有酒喝,夫君大人。”珊莎道。 “可我们家也有,你不想让我干巴巴地去见老姐吧,夫人?今天可是个大日子,不仅代表新的世纪,也是伊耿登陆七大王国的三百周年纪念。”侏儒从波德瑞克手中夺过酒杯,一饮而尽。“敬伊耿·坦格利安!好个幸运儿!两个妹妹,两个老婆,三头巨龙,最最幸福的男人!”他用手背将嘴擦干。 小恶魔的衣服凌乱不整,就像是合衣过了夜:“大人,您要不要换身衣服?那件新外套很漂亮。” “对,外套很漂亮,”提利昂放下杯子,“来吧,波德,我们去换衣服,好让做丈夫的看起来不那么奇怪,不让我的好夫人蒙羞。” 良久,小恶魔折回来。他总算有些模样了,装扮之后,甚至显得高了一点。波德瑞克·派恩也换上一身华丽的紫白金三色服装,若非鼻子旁边那个红色大疹子,看起来倒是个像模像样的侍从。这孩子很害羞,起初珊莎心存防备,因为对方是派恩家族的人,而正是伊林·派恩爵士砍了父亲的头;但不久之后她便明白,这孩子就像她怕伊林爵士一样怕她。无论什么时候问话,他一律羞红了脸。 “紫、白、金,这是派恩家族的颜色么,波德瑞克?”她友好地问。 “不……我的意思是,是的,”侍从脸红了,“颜色……我们家族的纹章是紫、白方格,夫人,上面绣有金币,在格子中间,紫、白方格里都有。”他打量着她的脚。 “这些金币是有故事的,”提利昂道,“毫无疑问,哪天波德一定会让你的脚趾知道。好啦,该出发了,夫人,你行吗?” 珊莎实在不想去,实在想拒绝。我如何推脱?肚子不舒服?月经来潮?此刻的她只想爬回床上,拉下窗帘,独自待在黑暗中。我必须勇敢起来,就像罗柏,她一边告诉自己,一边僵硬地握住丈夫的手。 在太后的舞厅里,他们享用黑莓与坚果烤的蜂蜜蛋糕,腌猪腿,培根,面包屑炸海星肉,秋梨,以及一道按多恩风味加大量胡椒粉烹制的洋葱奶酪配鸡蛋。“享受七十七道大餐之前,来顿开胃早饭真美妙。”提利昂评论。席间还提供大壶的牛奶、蜜酒和低度金色甜葡萄酒。乐师在厅内游荡,吹笛子,拉竖琴。唐托斯爵士骑着扫帚马跑来跑去,月童则用肥胖的脸颊模仿放屁的声音,并为客人们唱低俗歌谣。 珊莎发现丈夫基本不吃,只把酒喝了一杯又一杯。她自己要了多恩鸡蛋,可惜胡椒粉的味道太重,此外咬了一点水果、鱼和蛋糕。每当乔佛里的眼睛转过来,她的肚子就开始翻滚,好像有只蝙蝠在里面飞。 食物清空后,太后庄重地为乔佛里系上新郎斗篷,待会儿国王便要将它系到玛格丽的肩膀上。“这件斗篷,劳勃娶我为妻时用过,我母亲乔安娜夫人嫁给我父亲大人时也用过。”难怪,珊莎觉得它看起来有些破旧。 接下来是赠礼时间。依照河湾地的传统,人们在新郎新娘婚礼之前的清晨向双方分赠礼物——当然,婚礼次日还将送礼,但那是给夫妻一起的。 贾拉巴·梭尔献上一把镀金巨弓,搭配的长箭支装有绿色和绯红色的羽毛;坦妲伯爵夫人献上一对柔软马靴;凯冯爵士献上一个极为华丽的红皮革马鞍;多恩领亲王奥柏伦献上一个蝎子形状的红金胸针。此外,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的礼物是银马刺,马图斯·罗宛伯爵的礼物是长枪比武时用的红丝帐篷,派克斯特·雷德温伯爵则捎来一个漂亮的木舰模型,足足两百条桨,他声称这艘船目前正在青亭岛加紧赶造,“若蒙陛下恩准,我将把它命名为‘乔佛里国王的勇气号’。” 小乔开心地应允:“我要用它作旗舰,直捣龙石岛,杀死叛徒叔叔史坦尼斯。” 看来国王今天打算扮演英雄的角色。珊莎知道,小乔只要用心,满可以表现得很得体,但随着年龄增长,他却越来越任性。当提利昂代表他们夫妻献上礼物时,乔佛里的礼貌忽然消失了。这是一本古旧的大部头,名曰《四王志》,很明显国王对它毫无兴趣。“这是什么,舅舅?” 这是一本书。珊莎猜测乔佛里是从来不肯用那对肥厚嘴唇读书的。 “这是大学士喀斯所著的历史,叙述了少龙主戴伦、受神祝福的贝勒、庸王伊耿和贤王戴伦四位国王的事迹。”她的侏儒丈夫回答。 “这是每个国王都该读的书,陛下。”凯冯爵士说。 “我父亲从来不读书。”乔佛里将典籍扫到一旁,“如果你少花点时间阅读,小恶魔舅舅,或许珊莎夫人的肚子早就大啰。”他哈哈大笑……廷臣们也跟着笑。“不必伤感,珊莎,等我让玛格丽怀了孩子,便会时时来你卧房,教我的侏儒舅舅如何履行责任。” 珊莎直羞红到脖子,她紧张地瞥瞥提利昂,害怕丈夫像婚宴那天一样陡然发作。但这次,侏儒继续喝酒,什么也没说。 下面轮到梅斯·提利尔公爵,他的礼物是一只足有三尺高的金杯,杯身铸成七面,面面都有无数宝石,还有两个装饰繁复的杯耳。“七面代表臣服于陛下的七大王国。”岳父解释。他还向大家展示七面上所刻的王国七大家族的纹章:红宝石狮子、翡翠玫瑰、玛瑙雄鹿、银制鳟鱼、蓝玉猎鹰、蛋白石太阳和珍珠冰原狼。 “好杯!”乔佛里赞道,“唯一的缺陷是该把冰原狼挖掉,换只乌贼上去。” 珊莎装作什么也没听见。 “那么,玛格丽和我将在婚宴上共饮此杯,岳父大人。”国王将金杯高举,让全场都看见。 “该死的玩意,居然和我一样高,”提利昂低声咒道,“哼,只消喝上半杯,这小子就得不省人事。” 太棒了,珊莎心想,最好是醉倒的同时摔断脖子。 泰温公爵最后上场,他的礼物是一柄长剑。剑鞘由镀金樱桃木制成,由上过油的红皮革包裹,装饰着纯金狮子头。狮子有红宝石的眼睛。当乔佛里拔剑而出,高举过头时,整个舞厅都屏住了呼吸。剑刃上有红黑两色波纹,在晨光中微微发亮。 “真是不世出的神兵。”马图斯·罗宛叹道。 “值得为它写一首歌,陛下。”雷德温伯爵宣布。 “无愧为王者之剑。”凯冯·兰尼斯特爵士说。 乔佛里国王脸上的神情就像要当即杀一个人来祭刀。他好兴奋,不停地挥舞,欢笑:“好剑!好剑得有个好名字,众卿!我该叫它什么呢?” 珊莎记得狮牙,那把被艾莉亚扔进三叉戟河中的剑,还有噬心,那把他在战斗前强迫她吻的剑。不知道下一回他会不会叫玛格丽去吻这把剑。 客人们七嘴八舌地提出各种名字。小乔一一拒绝,直到最后听到满意的。“寡妇之嚎!”他喊道,“好!就叫这个!我要用它制造出无数的寡妇!”他再度挥剑,“我要拿它和史坦尼斯叔叔决斗,把他的魔法剑劈成两半。”小乔试图来记下斩,吓得巴隆·史文爵士踉跄后退。看见巴隆爵士的表情,人们哄堂大笑。 “小心点,陛下,”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提醒国王,“瓦雷利亚钢很锋利。” “噢,试试看,瓦雷利亚兵器我熟得很呢,”乔佛里双手握剑,朝提利昂送的古籍狠狠砍去。厚重的皮革封面应声而断。“好!果然锋利!你瞧,我是识货的。”男孩又砍了六七下,方把那本厚书劈为两半,弄得自己气喘吁吁。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喝彩道,“陛下,真让人心胆俱裂!”珊莎发现丈夫业已到了暴跳的边沿。 “爵士先生,你既知神兵厉害,以后便万万不可忤逆我意。”乔佛里得意扬扬地用剑尖挑起《四王志》,抛了出去,随后优雅地将寡妇之嚎收入剑鞘。 “陛下,”加兰·提利尔爵士开口,“或许您不知道,在维斯特洛的土地上,喀斯师傅这本书只有由他亲自誊写的四份抄本。” “现今只剩三份啦,”乔佛里解下旧配剑,换上新的,“你,小恶魔舅舅,你和珊莎夫人还欠我一份礼物。这东西完全是垃圾,只配试剑。” 提利昂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死瞪着外甥:“陛下,一把匕首如何?瓦雷利亚钢匕首配瓦雷利亚钢宝剑……龙骨柄的匕首,您怎么说?” 小乔警惕地扫了他一眼。“你……好,匕首配宝剑,很好,”他点点头,“不过,不……不过最好用镶红宝石的黄金刀柄。龙骨太普通。” “遵命,陛下。”提利昂又灌下一杯酒。他半点也不在意珊莎,仿佛陷入了沉思,早餐会结束后,方才突然执起她的手。 穿过庭院时,多恩领的奥柏伦亲王挽着黑发情妇跟上来。珊莎好奇地打量那女子,对方只是个私生女,没结过婚,却替亲王生下两个女儿,而且即便在太后面前也毫无惧色。雪伊告诉她,这都是因为艾拉莉亚信奉某位里斯女爱神的缘故。“当初亲王殿下爱上她时,她不过是个妓女,”侍女倾诉,“而今快成公主了。”珊莎从前没机会见识多恩姑娘,现在靠近了观察,发觉对方并不太美,只是身上有种说不出的吸引人的特质。 “我很荣幸在学城读过《四王志》的抄本,”奥柏伦亲王对提利昂说,“喀斯很有学问,也很得体,他省略了韦赛里斯王的记载。” 提利昂锐利地回望对方一眼:“得体?依我看,是对韦赛里斯有偏见吧。这书本该成为《五王志》才对。” 亲王笑道:“韦赛里斯就统治了那么几天,省略也是自然的。” “不对,他在位超过半年,史家故意忽略罢了。”提利昂说。 奥柏伦耸耸肩:“半年或是几天,有什么区别?反正他是个毒死亲戚以攫取王位的家伙,在位期间也平庸无获。” “贝勒是自己绝食而死,”提利昂道,“韦赛里斯对他和对他之前的少龙主都一样忠诚。此人或许只当了半年国王,却做过十五年的首相,王国有他打理,戴伦方能专心打仗,而贝勒专司祈祷。”他叹口气,“就算贝勒之死真是他下的手,又有什么好指责的呢?总得有人终止贝勒的愚行以拯救国家啊。” 珊莎很震惊:“可……可受神祝福的贝勒是个伟大的国王,他徒步穿越骨路,与多恩领达成和平协议,并从蛇坑中救回龙骑士伊蒙王子。因为他的圣洁,毒蛇都不愿害他。” 奥柏伦亲王哈哈大笑:“如果你是条蛇,夫人,会拿贝勒这种冷血动物开胃么?我宁可去咬有滋味的……” “亲王殿下说笑呢,珊莎夫人,”艾拉莉亚·沙德插嘴,“修士和歌手们宣扬毒蛇没有噬咬贝勒,这不符合事实。实际上,他身带四五十处咬伤,理应毙命于斯。” “结果却没有,否则韦赛里斯将称王十多年,”提利昂说,“而七大王国也会更为喜乐。有人认为贝勒后来正因蛇毒发作,才干下许多蠢事。” “想必如此,”奥柏伦亲王悠然道,“可我在红堡没看见什么毒蛇,乔佛里陛下的行为该怎么解释呢?” “我不知道。”提利昂僵硬地点头,“谢谢您,亲王殿下,我们的轿子在等着呢。”说罢侏儒扶珊莎上轿,自己也笨拙地爬进来。“夫人,请把帘子关上。” “这样好吗,大人?”珊莎不想封闭起来,“今天的太阳很不错。” “如果教君临城的‘善男信女’们发现这是我的轿子,马上就有脏东西扔过来。为我俩好,夫人,关上帘子吧。” 她乖乖照办。随后夫妻俩静坐了一会儿,空气越来越窒闷炎热。“您的书……我很抱歉,大人。”她逼自己开口。 “那不是我的书,已经送给了乔佛里。他如果读一读,本可学到点东西。”丈夫烦乱地说,“我早该想到,早该想到……很多……” “没关系,大人,我想匕首更适合他。” 侏儒扮个鬼脸,伤疤皱成一团。“这小子要匕首,是吗?”提利昂不等她回答,“记得他在临冬城和你大哥罗柏吵过架,告诉我,他跟布兰之间也有争端么?” “布兰?”她很困惑,“在他坠楼之前?”她努力回想,一切实在离得太久。“布兰是个可爱的孩子,人人都喜欢,我记得……他和托曼用木剑比试,仅仅比试而已。” 听罢此言,提利昂又陷入阴郁的沉默中。珊莎隐约听见外面传来铁链声,闸门正在升起。不久之后,有人一声令下,轿子摇晃着开始挪动。她看不到外面的景象,只好瞪着交叠的双手,不安地察觉到丈夫正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打量自己。他为何这么看我? “你爱你的兄弟,就像我爱詹姆。” 这又是兰尼斯特的诡计,好让我说出不忠的言语?“我的兄弟都是叛徒,罪有应得,而爱叛徒的人自己也是叛徒。” 她的小丈夫嗤之以鼻。“罗柏起兵对抗国王,只有他,按法理来说,够得上叛徒,你其他几个兄弟只怕小到连叛徒是什么意思都不明白,”他揉揉鼻子,“珊莎,你知不知布兰在临冬城出的事?” “我离开之前,他摔了下来……布兰一直很会爬,不知为什么那次却摔了下来——正如我们一直担心的那样。后……后来席恩·葛雷乔伊杀了他。” “席恩·葛雷乔伊,”提利昂叹口气,“你母亲大人曾指控我……算了,不想讲那些肮脏的细节。反正她是认错了人,我从未伤害过你弟弟布兰,也不会伤害你。” 他想要我说什么?“谢谢您,大人。”他想要我说句什么,可我不知道答案。他像个饥饿的孩子,我却没食物给他。为何就不能放我安静一会儿呢? 提利昂揉着破烂的鼻子,一次又一次,这是个坏习惯,只能让他看起来更丑陋。“你从未问过我罗柏,或是你母亲,究竟怎么死的。” “我……我宁可不问。会做噩梦的。” “很好,我永远也不会说。” “您……您真是太好心了。” “噢,是啊,”提利昂道,“我的确有副好心肠,总把噩梦留给自己。” 208.第208章 提利昂 父亲给予总主教的新冠冕由金丝和水晶铸成,足有被暴民砸碎那顶两倍之高,稍作运动便映散出七彩虹光。提利昂很好奇瘦小的总主教如何能支撑它的重量。对方正在主持乔佛里与玛格丽的婚誓仪式,国王和他的未婚妻站在天父和圣母高大的镀金雕像前,宛如一对璧人。 新娘穿象牙色丝衣和密尔蕾丝裙,裙上无数颗小珍珠组成各种花朵,显得十分可爱。身为蓝礼的遗孀,她本该采用拜拉席恩家族的金与黑,却选择了提利尔家族的色彩,以示纯洁。新娘斗篷由绿天鹅绒制成,绣有一百朵金玫瑰。提利昂不知她究竟还是不是处女。反正乔佛里也不懂。 国王看起来也同样堂皇,身穿暗玫瑰色外衣,披挂纹饰着雄鹿与狮子的深绯红色天鹅绒斗篷,王冠潇洒地戴在卷发上,两种金色融为一体。是我替你保住了这顶烂东西。提利昂不停地变换着双脚的重心,感觉神智游移。喝太多了。应该在离开红堡前上个厕所,与雪伊的一夜欢娱更让他精力不济。关键的是,此刻他有跳上去扼死这该死外甥的冲动。 瓦雷利亚兵器我熟得很呢,这小子如此夸口。修士们不是常说天父会公正地裁判每个人么?好啊,如果他能像踩死一只甲虫一样碾碎乔佛里,我就把余生奉献给圣堂。 我早该想到,詹姆决不会派人去替他杀人,狡猾的瑟曦则不可能留下匕首的线索,只有小乔,只有这傲慢、邪恶、愚蠢的混蛋…… 还记得临冬城的那个寒冷清晨,他走下藏书塔的陡峭螺旋梯,发现乔佛里王子和猎狗在讨论杀狼的事。叫狗去杀狗,他这么说。但乔佛里再蠢也不会笨到支使桑铎·克里冈去害艾德·史塔克的儿子,因为猎狗会把事情原原本本地报告瑟曦。所以,这小子想必转到那群自王家车队启程起就紧随不舍的自由骑手、商人和小贩中寻找肮脏的杀手。不知是哪个弱智下人愿以生命来换取王子的青睐和一点钱币。提利昂思考由谁定计待劳勃离开临冬城后方才动手。大概是乔佛里本人,他会把这当作最巧妙的谋划。 依稀记得王太子自己的匕首带有宝石圆头,刀刃嵌金线。至少他没有蠢到使这把刀,而是用了父亲收藏的武器。劳勃·拜拉席恩极其慷慨,儿子想要的玩意儿,自然无所不予……但提利昂认为乔佛里是私下取的。去临冬城那回,不仅跟了一大票骑士和随从,还有大轮宫及长长的辎重队,肯定有专人负责照看国王的兵器,以备不时之需。 乔佛里挑的这把刀锋利且实用。它没有黄金装饰、没有宝石刀柄、没有银丝镶嵌、外观平凡无奇。它从未被劳勃国王使用过,处于被遗忘的角落,然而本身又是致命的瓦雷利亚钢……轻而易举便可划开皮肤、血肉和咽喉。你瞧,我是识货的。讽刺啊,小子,你却真正不识货!否则怎会选小指头的刀呢? 但为什么要杀?难道他就是天性残忍?在这点上外甥可谓登峰造极。提利昂极力克制,才没把喝的酒吐出来,或尿了裤子。他不安地蠕动。我该在早餐会上闭嘴才是,现下这小子知道我了解实情,噢,这张大嘴巴迟早会有一天给我招来杀身之祸。 国王夫妇发下七重婚誓、接受七层祝福,交换七次承诺,然后圣歌唱响,当无人上前质疑挑战,换斗篷的时刻便到了。提利昂将重心自一只短腿换到另一只,试图从父亲和凯冯叔叔中间看出去。若诸神有眼,该让小乔当众出丑。他不敢去望珊莎,不敢让夫人发觉自己眼中的苦涩。你当时应该跪下来,真该死,弯下那对僵硬的史塔克膝盖,妈的,为我保全一点起码的自尊有这么难? 梅斯·提利尔温柔地替女儿移去新娘斗篷,乔佛里则从弟弟托曼手中接过新郎斗篷,并将其极尽夸张地抖开。国王虽只年方十三,却已和十六岁的新娘一般高度,他无需站在弄臣背上为对方系斗篷。与之相对,小乔用红金天鹅绒料包裹住玛格丽,倾身向前,在她咽喉处系紧,表示从今往后,代替岳父永远地守护玛格丽。哼,谁来保护她不受他的伤害呢?提利昂瞥向站在御林铁卫队伍中的百花骑士。你时时刻刻磨剑准备吧,洛拉斯爵士。 “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乔佛里清脆地宣称,玛格丽应声回复后,国王将她拉近,长久地深吻。冠冕再度发散出七彩虹光,总主教庄严地宣布拜拉席恩和兰尼斯特家族的乔佛里与提利尔家族的玛格丽将是一个躯体,一个心灵,一个魂魄。 见鬼,总算结束了。我他妈终于可以回城堡上厕所去。 身穿全身白鳞甲、披雪白披风的洛拉斯爵士和马林爵士当先开道,带领队伍离开圣堂。国王夫妇紧跟在后,托曼王子提着篮子为他们撒玫瑰花瓣。接下来是瑟曦太后和提利尔公爵;挽紧泰温公爵的提利尔夫人;荆棘女王一手扶凯冯·兰尼斯特爵士、一手抓拐杖,蹒跚着走在第五,两名孪生护卫贴身保护;第六对是加兰·提利尔爵士夫妇,然后轮到提利昂。 “夫人。”他朝珊莎伸出胳膊。她尽责地挽住,但步上走道时,他能感觉到她的僵硬。此外,她连一眼也没低头看他。 还没到门口,提利昂便听见外面如潮般的欢呼。群众深深爱戴玛格丽,以至于愿意再给乔佛里机会。毕竟,她曾属于蓝礼,属于英俊的三王兄,属于那位甚至从坟墓中赶来拯救他们的英雄。况且她带来了富庶的高庭,食物和补给近期源源不断地自玫瑰大道涌入都城。蠢货们选择性地遗忘当初正是梅斯·提利尔封锁南境,引起了这场该死的饥荒。 夫妇俩结伴步入清冷的秋日中。“还以为我们永远逃不掉了呢。”提利昂一语双关地表示。 珊莎别无选择,这才头一次望向丈夫。“我……是,夫君大人,你说得对。”她神色落寞,“好一场壮观仪式啊。” 我们的却并非如此。“仪式冗长,仅此而已,我只想赶回城堡好好撒泡尿,”提利昂揉揉烂鼻子,“早知就寻个差事离开都城了,小指头真聪明。” 乔佛里与玛格丽站在面对宽广大理石广场的阶梯上,周围由白骑士们环绕,亚当爵士统领金袍军隔开人潮,而贝勒王的雕像慈祥地照看着大家。提利昂别无选择,只能带领珊莎依次上前恭贺。他吻了玛格丽的手指,祝愿对方幸福久远。谢天谢地,队排得那么长,留给每人的时间都十分短暂。 坐轿搁在艳阳下,内里已被烤得十分闷热。入轿后,提利昂撑起手肘,而珊莎继续瞪着交叠的双手。她的美貌比之提利尔的明珠毫不逊色。头发是秋天的赤褐,眼睛为徒利的深蓝,悲伤让她憔悴寂寞,却也使她更为楚楚可爱。此时此刻,他只想上前拥抱,解开那礼貌的盔甲。这就是他开口的原因?抑或不过是为了舒缓肿胀的膀胱? “等道路畅通安全了,我们去凯岩城旅游吧。”远离乔佛里和我老姐。他越是思量乔佛里今早对待《四王志》的手段,心里就越是不安。噢,没错,这里面蕴涵着明确无误的信号。“我很荣幸带你参观黄金长廊和雄狮之口,参观詹姆与我从小在其中游戏的英雄之殿。当海潮到来,地底传来雷霆……” 珊莎缓缓抬头,他看到她眼中的映象:鼓胀的额头、伤残的鼻子、怪异的粉红伤疤和大小不一的眼睛。她的目光散乱、空洞而冰凉:“夫君大人想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我想逗你开心呢,夫人。” “夫君大人开心,我就开心。” 他嘴巴抿紧。你这可怜的小恶魔,竟以为雄狮之口会给她欢笑?够了!除了用钱,你不可能让任何一个女人欢笑!“算了,这是蠢主意,兰尼斯特才喜欢石头。” “是的,大人,如您所愿。” 百姓们高呼着乔佛里国王的名字。三年之后,这残忍的孩子就将长大成人,临朝听政……届时,任何有我一半洞察力的侏儒都会远远逃离君临。我该上哪儿去?旧镇?自由贸易城邦?他有些渴望去拜访布拉佛斯的泰坦巨人。也许巨人像能让珊莎开心?于是他再度开口,温柔地提起布拉佛斯,结果同样撞上那堵由干巴巴的礼貌筑成的墙,冷酷而不动摇,犹如在北方踏上的绝境长城。他累了,倦了,再也不想说了。 夫妇俩沉默地坐轿子,走完最后的旅程。提利昂满心只想对方说点什么,什么都好,哪怕一个词、一个字,但她到最后仍一言不发。在城堡庭院停轿后,他召来马夫扶她下轿。“一小时后,就得前去参加婚宴,夫人,我马上回来。”他迈着僵硬的步子离开,院子对面,乔佛里将玛格丽横抱下鞍,女孩发出喘不过气来的娇笑。总有一天,这孩子将和詹姆一般高大强壮,他心想,而我永远是他脚下的侏儒。或许他想让我变得更矮…… 提利昂寻到厕所,将早晨的酒一股脑儿拉了出来,随之发出欣慰的叹息。这种时候,撒尿比干女人还爽。要是自己的疑虑和内疚也能这么轻易释放就好了。 波德瑞克·派恩等在卧室外:“我把您的外套放上了,不是在这里,在您床上,卧室的床上。” “没错,卧房,搁床的地方。”珊莎一定在里面更换宴会服装。还有雪伊,“去倒酒,波德。” 他坐到窗边座椅上喝酒,打量着下面厨房的混乱。阳光还未照到城墙顶端,但烤面包和烤肉的香味业已四散飘逸。宾客们很快便会涌入王座厅,毫无疑问,这将是一个充满歌声与辉煌的夜晚,代表高庭与凯岩城的结合,展示出大联盟的富裕和力量,威慑全国诸侯归服乔佛里的王化。 目睹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罗柏·史塔克的下场,谁还敢反抗乔佛里的统治?河间地仍有战事,但四处的火星正渐渐熄灭。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渡过三叉戟河,占领红宝石滩,并不费吹灰之力地夺回赫伦堡。海疆城向黑瓦德·佛雷投降,蓝道·塔利伯爵的军队则控制了三叉戟河以南的女泉城、暮谷城和国王大道。在西方,达冯·兰尼斯特爵士与金牙城的佛勒·普莱斯特爵士会合后,正朝奔流城挺进,而莱曼·佛雷爵士率两千步兵自孪河城南下予以增援。派克斯特·雷德温伯爵保证他的舰队不日即将从青亭岛起航,通过环绕多恩的漫长旅途,穿越石阶列岛,直扑龙石岛。这支舰队的数量十比一地超过史坦尼斯的里斯海盗船。实际上,这场被学士们称为“五王之战”的斗争已经提前结束。有人甚至听见梅斯·提利尔向泰温公爵抱怨没把胜利的机会和荣耀留给他。 “大人,”不知不觉间,波德已来到身边,“换衣服吗?我把您的外套放上了,在您床上,为宴会准备的。” “宴会,”提利昂酸溜溜地反问,“什么宴会啊?” “婚礼宴会,”自然,波德没听出他挖苦的语调,“乔佛里国王和玛格丽小姐的婚礼宴会。我的意思是,玛格丽王后。” 提利昂暗下决心,今晚不醉不归:“来吧,波德瑞克小子,把我打扮得有个参加宴会的模样。” 走进卧室,只见雪伊正替夫人梳理头发。喜悦与悲哀,此两人站在一起正是绝妙的反差,欢笑和泪水。珊莎穿松鼠皮滚边的银色绸缎裙服,带有淡紫色毛须的拖长衣袖几乎触到地板,雪伊为她罩上一面镶嵌深紫色宝石的精致银发网。此情此景,令做丈夫的不禁陶醉,提利昂从未得见如此可爱的她,但那长长的绸缎衣袖又蕴含了无尽的哀伤。“珊莎夫人,”他开口,“你将是今晚最美丽的女性。” “大人过誉。” “夫人,”雪伊用充满渴望的语调恳求,“可以在席间为您服务吗?我还从未见过馅饼里飞出鸽子的景观呢。” 珊莎犹豫地望着侍女:“但是太后亲自挑选了所有仆人呀。” “而且大厅里太挤,”提利昂奋力压抑不快,“算了吧,到时候城堡内四处都有乐师表演,外院也会摆上桌子,堆满食物和饮料。”他打量着他的新外套,深红天鹅绒服装在肩膀处加垫,而蓬松的袖子开了口,露出下面的黑缎内衬。果然漂亮,可惜没有漂亮人儿来穿。“来,波德,帮我把它穿上去。” 他边穿边喝了一杯酒,随后挽着夫人离开厨堡,加入到那向王座厅汇集的丝绸、缎子和天鹅绒河流中。许多宾客业已进厅寻找座位,其他人则聚集在大门前,享受难得的秋日温暖。提利昂带领珊莎在院子里周旋,以尽必要的礼数。 她的确是个乖巧知礼的好女孩,看着珊莎称赞盖尔斯伯爵的咳嗽好转,恭维埃箩·提利尔的裙服,询问贾拉巴·梭尔有关盛夏群岛的婚俗,提利昂不禁心想。表弟蓝赛尔爵士在凯冯叔叔扶持下也来参加宴会,这是自黑水河之战后他头一遭下病床。他看起来好像鬼魂。蓝赛尔的头发灰白脆弱,人瘦得像根棍子,若非他父亲帮忙,随时都可能倒下。但当珊莎夸奖他的英勇,诚挚地祝福他身体健康时,父子俩顿时容光焕发。她本该成为乔佛里的好王后和好妻子,假如他有爱她的能力的话。提利昂怀疑外甥根本没有爱任何人的能力。 “你看起来格外优雅迷人,孩子,”奥莲娜·提利尔夫人蹒跚走近,那身金丝裙服显得比这老婆娘本人还重,“美中不足的是,风稍稍吹乱了头发。”矮个老妇替珊莎理理散开的发丝,将它们放回原位,再整好发网。“我为你逝去的亲人们感到遗憾,”她继续漫不经心地拨弄,“不错,你哥哥是个大叛徒,可我们要沦落到在婚宴上杀人的地步,实在没得治了。噢,这下好多了。”奥莲娜夫人微微一笑,“很高兴知会你,孩子,后天我便要动身返回高庭。如果照实说,我受够了这臭烘烘的城市。男人们离家打仗期间,你愿意陪我做小小的拜访吗?我会非常想念玛格丽与她可爱的同伴们,若有你陪伴,可真是太欣慰了。” “谢谢您的好意,夫人,”珊莎道,“但我必须陪着我的夫君大人。” 奥莲娜朝提利昂露出一口充满皱纹的无牙笑容:“噢?请原谅无知的老婆子吧,大人,我并非要拐走您可爱的妻子。您莫不统帅兰尼斯特大军前去对抗邪恶的敌人么?” “我的大军是金龙与银鹿。财政大臣必须留在宫廷,居中调度,好让士兵们安心打仗。” “那当然,那当然,金龙与银鹿,还有侏儒的铜板。我听过这些侏儒的铜板,毫无疑问,收敛它们是件烦琐工作。” “我制订计划方针,不管收敛之事,夫人。” “噢,是吗?我还以为您事必躬亲呢。总而言之,王室不能在侏儒的铜板上遭人欺骗,您说对吧?” “那自是天理不容,”提利昂开始觉得罗斯·提利尔公爵是有意跳下悬崖的了,“请原谅,奥莲娜夫人,我们夫妇该就位了。” “我也该进去了。天哪,七十七道大餐,是不是有点过于铺张,大人?我最多只能尝尝三四道,噢,您我这种小个子真是不走运哪,您说对吧?”她又摸摸珊莎的头发,“好啦,快去吧,孩子,开心一点。我的护卫呢?我的护卫上哪儿去啦?左手!右手!快扶我上高台。” 黄昏还有一小时才降临,王座厅内却已灯火通明,每个壁台的火炬统统点燃。已到的客人站在长桌后,正在进门的领主和贵妇们经传令官依次通报名讳与头衔后,再由身穿王家服装的侍酒护送穿越宽阔的中央走道。旁听席上全是乐师,有鼓手、笛手和提琴手,还有的操着号角、竖琴和皮风笛。 提利昂挽紧珊莎的胳膊,沉重地蹒跚而前。他可以感觉到人们的目光,饶有兴致地打量他鼻子上那道让他更丑的新伤疤。让他们去看,他一边跳上座椅,心里一边想,让他们去瞅,去议论,直到说够为止,我才不会为他们而遮遮掩掩。荆棘女王拖着脚,以细小的步子跟在后面,他不知是自己和珊莎的搭配,还是夹在两名七尺孪生护卫中间的枯瘦老妇看起来更可笑。 乔佛里与玛格丽坐在相匹配的纯白战马上骑进大厅。侍酒们跑在前面,撒下无数玫瑰花瓣。国王和王后也为宴会更换了着装。小乔穿黑与深红的条纹马裤,金线上衣有黑绸袖子和玛瑙纽扣;玛格丽则脱下再婚时的端庄裙服,换上淡绿锦绣服装,紧身胸衣露出肩膀和小乳房的上半部。她柔软的棕发披散在洁白的肩膀,直垂到腰,额头则戴了一顶纤细的黄金王冠。王后的笑容羞涩而又甜蜜。她是个可爱的孩子,提利昂心想,我外甥不配得到她。 御林铁卫护送国王夫妇步上高台,坐在铁王座阴影底的荣誉位置,前面垂下一排长丝旗,有拜拉席恩的金、兰尼斯特的绯红和提利尔的绿。瑟曦拥抱玛格丽,亲吻未来儿媳的脸颊。接着泰温公爵、凯冯爵士和蓝赛尔爵士也上前施礼。乔佛里则接受了岳父和两位新哥哥——洛拉斯和加兰——的亲吻。我结婚时可不是这样的,提利昂心想。当国王和王后就座后,总主教带领大家做祈祷。我还算有眼光,至少这人的声音不像前任那么令人昏昏欲睡,提利昂安慰自己。 他和珊莎坐在国王右手边,挨着加兰·提利尔爵士和他妻子莱昂妮夫人,与乔佛里之间隔了六七个位子。身为兰尼斯特家族的核心成员和前任代首相,照理这算是一种侮辱,但提利昂还嫌不够,满心希望离得越远越好。 “满上酒杯!”祷词念完后,乔佛里迫不及待地宣布。他的侍酒连忙上前将整整一壶青亭岛暗红葡萄酒倒入提利尔公爵清晨赠送的金杯中,国王双手捧起,“敬我的妻子,王后陛下!” “玛格丽万岁!”全大厅高呼回应,“玛格丽万岁!玛格丽万岁!敬王后陛下!”一千个杯子同时碰响,宣告婚宴正式开始。提利昂·兰尼斯特和旁人一样干了第一杯,落座时叫人重新满上。 第一道大餐是蘑菇和黄油蜗牛炖的浓汤,盛在镀金碗里。由于几乎没动早餐,而酒精业已渗入肢体,所以提利昂大吃特吃,很快扫个精光。完了一道,还有七十六道。城内天天都有孩子饿死,平民为了一根萝卜互相厮杀,我们却在这里享受吃不完的七十七道菜。假如放老百姓进厅来看看,他们就不会再喜欢提利尔了。 珊莎尝了一口汤,便将碗推开。“味道不好么,夫人?”提利昂询问。 “还有好多菜呢,大人,我胃口小,不能先吃撑了。”她紧张地抚摸发网,然后望向乔佛里国王和提利尔王后所在的席位。 莫非她还想取玛格丽而代之?提利昂不禁皱皱眉头,三岁小孩都不该这么想。他心烦意乱地别开头,眼中只看到形形色色的女人,漂亮温柔美丽的女人,属于别的男子。玛格丽笑容甜蜜,与乔佛里共用七面大金杯;她美貌的母亲艾勒莉夫人,梳着长长的银色发辫,威严地陪在梅斯·提利尔身边;王后的三位表妹像欢快的小鸟;玛瑞魏斯伯爵的黑发密尔老婆那大大的黑眼睛里放射出无限激情;而多恩人群(瑟曦将他们专门安排在一桌荣誉位置,只比高台矮一席,却是全厅里离提利尔家最远的地方)中的艾拉莉亚·沙德正为红毒蛇的话而纵声娇笑。 有位坐在国王左手第三张桌子末尾的女人吸引了他的注意……她似乎是某个佛索威家人的老婆,怀孕之后挺着大肚子,但并未影响那份与生俱来的精致和对食物与欢笑的享受。提利昂看着她丈夫从自己盘里喂她吃东西,他们共用一个酒杯,在不经意间频繁接吻。每次亲吻,做丈夫的手都会温柔地放在妻子肚子上,以为安抚和保护。 不知靠过去吻珊莎她会怎么反应。多半是躲开吧。或者鼓起勇气忍受,就当是她的责任。她是我的妻子,然而除了责任却别无所有。就算我说今晚要开她的苞,她也会尽职尽责地答应下来,连眼泪也不多流一滴。 他叹口气,叫来更多葡萄酒。酒杯灌满之后,第二道大餐也上来了——夹猪肉、松仁与鸡蛋的糕饼。珊莎也只小咬了一口,传令官们则宣七位歌手的第一位出场。灰胡子的“琴手”哈米西首先道:“诸神和世人为证,即将表演的这首歌是从未在七大王国奏响的天籁之音。”他称其为《蓝礼大人的进军》。 歌手的指头拂过竖琴琴弦,王座厅内充溢甜美的音律。“在那骸骨的王座上,死神打量着被谋杀的王兄……”哈米西开始唱,歌词讲述了蓝礼后悔攫取侄儿的王冠,所以拒绝死神的召唤,重回阳间,对抗自己的二哥,以保卫王国。 就为这档子荒唐剧,“银舌”西蒙被做成了褐汤,提利昂饶有兴味地想。唱到最后,当歌手说起勇敢的蓝礼大人阴魂不散,千里走单骑前往高庭,去看他的真爱最后一眼时,玛格丽王后已感动得泪眼汪汪。“蓝礼·拜拉席恩这辈子从未为任何事后悔过,”小恶魔告诉珊莎,“但若我是裁判,会把镀金银弦竖琴判给哈米西。” “琴手”还为大家表演了一些熟悉的歌曲。毫无疑问,《金玫瑰》是赞美提利尔家,《卡斯特梅的雨季》是奉承他父亲,《少女、圣母与老妪》是取悦总主教,而《我心爱的妻子》则点燃了少男少女胸中的罗曼蒂克之火。提利昂半心半意地倾听,一边吃了甜玉米屑,混合切碎的枣子、苹果和橙子烤的燕麦面包以及野猪肋骨肉。 接下来,菜上得越来越快,表演也愈加繁多,他则不停索要麦酒与葡萄酒。哈米西走后,一只矮个老熊在笛子和鼓声的指挥下笨拙地翩翩起舞,同时宾客们享用碎杏仁包裹着煮的鳟鱼。月童踩着高跷,在席间追逐提利尔大人滑稽的胖弄臣黄油饼,领主夫人们品尝烤苍鹭和洋葱奶酪派。一个潘托斯杂技团或翻着筋斗、或倒立着走出来,一会儿单脚踩在盘子上保持平衡,一会儿又共同组成大金字塔。伴随这次表演的是用味道强烈的东方香料煮的螃蟹,杏仁奶中加胡萝卜、葡萄干和洋葱炖的大块羊排,还有新烤的鱼饼,热得烫手。 紧接着传令官们召唤下一位歌手,泰洛西人科里罗·昆延提斯,他有朱红的胡子,口音正如西蒙所说那般可笑。科里罗首先表演《血龙狂舞》——这首歌通常由男女对唱。提利昂边听,边吃了两份蜂蜜鹌鹑,灌下若干葡萄酒。科里罗接下来唱的那首民谣,关于两位恋人在末日浩劫降临的瓦雷利亚生离死别的故事本来十分生动,可惜用的是高等瓦雷利亚语,在场贵族多半听不懂,好在《酒馆女郎贝莎》以淫词荡曲赢回了人心。未拔羽毛的孔雀端了上来,它是整个儿烘烤的,肚里填满了枣子。科里罗召来一名鼓手,在泰温公爵面前深深鞠躬后,唱起《卡斯特梅的雨季》。 天哪,假如非得听七个版本的“雨季”,我还真想去跳蚤窝,向那锅褐汤道歉了。提利昂转向夫人:“你喜欢哪个?” 珊莎眨眨眼,“大人?” “歌手,你喜欢哪个歌手?” “我……我很抱歉,根本没听呢。” 她也没吃东西。“珊莎,你不舒服吗?”他不假思索地问,话一出口才觉得愚蠢。她的亲人全被杀死,而本人被迫嫁给我来参加这样一出闹剧,我还问她舒不舒服。 “我没事,大人。”她扭过头去,假装观赏月童以枣子投掷唐托斯爵士。 四位火术士大师召唤出四只烈火猛兽,彼此以火爪互相攻击,仆人则端上一碗碗清淡食物,包括牛肉汤和沸酒加蜂蜜、白杏仁炖的大块鸡肉。接着若干风笛手、宠物狗和吞剑艺人入厅分散表演。搭配的菜肴则是黄油豌豆,捣碎的坚果和以藏红花加桃子煮的天鹅肉。(“不要天鹅肉”,提利昂嘀咕,想起在决战之前与姐姐共进的晚餐。)某位杂耍艺人同时轮转三把长剑和三把斧头,血肠串在烤叉上嗞嗞响着放到桌上。提利昂认为上餐的顺序很讲究得体,虽然他并不爱吃这道菜。 传令官们又吹响喇叭。“为镀金竖琴的竞赛,”其中一人高声宣布,“库伊家族的葛勒昂上场了。” 葛勒昂是个胸围宽阔的大胖子,黑胡须,秃了顶,洪亮的声音教厅内每个角落都能听见。他带来六名乐师,“尊敬的大人们,美丽的女士们,今晚,我只给你们带来一首歌,”他朗声道,“《黑水河之歌》,唱的是王国得救的故事。”鼓手们打出缓慢而阴郁的节律。 “暗之君主在高塔上沉思,”葛勒昂开始唱,“他的城堡如永夜般漆黑。” “漆黑的头发,漆黑的灵魂,”乐师们齐声咏颂,一支长笛加入演奏。 “他以嫉妒和杀戮为餐,酒杯中盛满恨意,”葛勒昂唱道,“‘我的哥哥统治过七大王国’,他告诉泼辣的妻子,‘我要用利剑结果他的子嗣,将一切占为己有’。” “一位勇敢的王子,头发是黄金的色彩,”乐师们再度咏颂,木竖琴与提琴也加入进来。 “若我再当上首相,头一件事就是吊死所有歌手。”提利昂不由自主地大声喝道。 身边的莱昂妮夫人轻声浅笑,而加兰爵士靠过来:“请宽心,大人,公道自在人心,歌颂与否,事迹都不会被抹杀。” “暗之君主招集军团,他们如群鸦听候他的呼唤,渴望鲜血,登上战船……” “……来砍可怜的提利昂的鼻子。”他替对方唱完。 莱昂妮夫人咯咯笑道:“或许该由您表演才对,大人,您填的词半点不逊于这葛勒昂呢。” “不是这么回事,夫人,”加兰爵士解释,“我们的兰尼斯特大人生来是该干出番大事业,而不是填什么小词的人。若非他的铁索和野火,敌人早过了河;而若非他派出原住民,杀掉史坦尼斯大人绝大部分的斥候,我军也不可能收到奇袭的效果。” 听罢此言,提利昂竟油然生出荒谬的感激,也稍稍不那么关心葛勒昂无休无止地颂扬小国王的勇敢和他母亲黄金太后的坚定了。 “她根本不是那样子的。”珊莎突然脱口而出。 “永远不要相信歌谣里说的任何故事,夫人。”提利昂叫仆人再把酒杯斟满。 夜色已笼罩在高窗外,葛勒昂唱得愈发起劲。他说他的歌共有七十七段,在提利昂耳中听来简直有一千段之多。这混蛋打算给每位宾客各唱一段吗?最后几十段词他是喝酒喝过去的,一边克制住想用蘑菇塞耳朵的冲动。当歌手鞠躬离开时,许多宾客已喝得大醉,开始寻起乐子来。盛夏群岛的舞者身穿明亮的羽衣袍子和烟须状丝绸雀跃着来到大厅,派席尔国师却已伏案呼呼大睡。上熟透的蓝乳酪填麋鹿这道菜时,罗宛伯爵麾下某骑士刺了一位多恩人,金袍子赶紧上前将两人拖走,前者扔进黑牢,后者带去找巴拉拔学士诊治。 提利昂漫不经心地叉起一块加了肉桂、丁香、糖和杏仁奶做调料的腌猪肉,只见乔佛里国王突然摇摇晃晃地起身。“该我的王家骑士上场啰!”他双手一拍,嗓音里带着深深的酒意。 外甥喝得比我还醉,提利昂目睹金袍卫士打开长厅尽头的大门,心里想。从他坐的地方,只能看见那对并肩而入的骑士所举斑纹长枪的顶端,随着两人踏过中央走道,走向国王,欢闹的波浪在宾客中间扩散开来。此二人骑的马特别矮吗?他猜测……直到对方进入眼帘。 所谓的“王家骑士”原来是两名侏儒,其中一人骑在一只长腿大嘴的灰狗上,另一人骑一只斑点大母猪。随着动物行动,侏儒骑士身上的彩绘木盔甲噼砰乱响。两人皆雄赳赳气昂昂地挺起长枪,提着比他们本身还大的盾牌,不时摇晃叫嚣,显得格外滑稽。一名骑士全身金色,盾牌上绘有黑色雄鹿;另一名骑士灰白相间,装饰冰原狼纹章。马铠也是类似装扮。提利昂望向高台上一张张嬉笑的脸庞:乔佛里已乐得脸色红彤彤、喘不过气来;托曼在椅子上跳上跳下,叫个不停;瑟曦优雅地吃吃发笑;即便泰温公爵也显得颇感兴趣。高台上就座众人中,唯有珊莎·史塔克毫无表情。他本该为此而爱她的,但事实上,史塔克女孩之前就已神游太虚,连侏儒骑士走到身边也浑然不觉。 不怪这两名侏儒,提利昂得出结论,等表演完毕,我会问候他们几句,打赏一大包银币,然后找出设计这小小玩笑的家伙。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侏儒们在高台下停步,向国王致意时,狼骑士忙乱中掉了盾牌。他弯腰去捡,而鹿骑士同时握不住长枪,结果武器“砰”地一下砸到狼骑士背上,把他打下猪来。接着两人便乱了套,东西在地板上纠缠一团。等他们重新站起来,又一同跑去骑狗,随之而来的是另一阵叫嚷争夺和推挤。最后,两名侏儒终于重新上鞍,却互相交换了坐骑,拿错了盾牌,还坐反了方向。 又作了一番可笑的整理后,两人终于骑到大厅走道相对的两面,准备比武。领主和贵妇们有的哄笑,有的傻乐。侏儒们“啪嗒啪嗒”地跑过来,猛然相撞,狼骑士的长枪正中鹿骑士的头盔,将对方的脑袋挑飞出去。头颅溅洒鲜血,在空中旋转,最后落到盖尔斯伯爵膝上。无头的侏儒在席间奔跑,双手拼命挥舞。狗儿狂吠,女人尖叫,月童极为惊险地踩着高跷避开现场,结果盖尔斯伯爵却从打烂的头盔里掏出一个粉碎的西瓜。当看到鹿骑士的头从盔甲里伸出来时,一阵笑闹的风暴席卷大厅。侏儒们等大家笑声渐息,才又彼此绕圈,辱骂各种情色脏话,准备第二轮比武。这时,灰狗突然抛下骑士,骑到母猪身上。大母猪可怜地尖叫抗议,婚宴宾客们乐得合不拢嘴,尤其看到鹿骑士趁机压住狼骑士,解开木制马裤,用那话儿努力干对方下体,大家的肚子都快笑爆炸了。 “我投降,我投降,”被压在下面的侏儒尖叫,“好爵士,把您的‘宝剑’放下吧!” “我会的,我会的,只要你别蠕动‘剑鞘’!”骑在上面的侏儒回答,欢乐于此刻达到顶点。 乔佛里笑得两个鼻孔里喷出酒来,他喘着粗气,站起身子,差点撞翻那七面巨杯。“冠军,”他叫道,“我们有了一位冠军!”听见国王发话,大厅沉默下来。侏儒们也规规矩矩地站好,无疑在等待着夸奖赏赐。“可是,这并非真正的冠军,”小乔续道,“真正的冠军得击败所有挑战者!”国王爬上桌子。“还有哪位要向我们的小冠军挑战呢?”带着愉快的笑容,他转向提利昂,“舅舅!为了王国的荣誉,你可以出战吗?我说,骑上那只猪吧!” 笑声如海浪般打来。提利昂不记得如何起立,如何爬上椅子,反正他发现自己已站到桌子上,面前是一片摇曳的模糊笑脸。他用扭曲的面容扮出也许是七大王国有史以来最为丑陋、最为讽刺的微笑。“陛下,”他喊回去,“我骑猪……你骑狗!” 小乔困惑地皱紧眉头:“我?我又不是侏儒,干吗上场啊?” 你简直一如既往的迟钝,正好踏入陷阱:“干吗?因为你是全场我唯一确信能打败的人!” 他不知哪样更甜美:是刹那间大厅内惊骇的静默,是随后猛然爆发的狂笑,还是外甥脸上无法压抑的暴跳如雷。小恶魔满意地跳下桌子,而奥斯蒙爵士和马林爵士扶国王下来。他注意到瑟曦怒视着他,便给了对方一记飞吻。 乐师重新演奏,厅内气氛得以舒缓。两名侏儒领着猪狗离开,宾客们开始享用野猪肉。提利昂正叫人斟酒,忽被加兰爵士猛力扯住衣袖。“大人,小心,”骑士警告,“国王来了。” 提利昂坐在椅子上转身,只见乔佛里已经走拢,红了面颊,踉踉跄跄,手捧巨大的金杯,酒液溢过边沿。“陛下。”才说这一句,国王便将酒杯整个从他头上倒下去。红色的水流冲刷他的脸庞,浸透他的头发,刺痛他的眼睛,灼热他的伤疤,流过下巴,打湿了他的新天鹅绒外套。“感觉如何啊,小恶魔?”乔佛里嘲笑道。 提利昂的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他用衣袖擦脸,不停眨巴眼,试图让视线恢复清晰。“这样做很不适当,陛下。”他听见加兰爵士静静地表示。 “话不是这样说,加兰爵士,”提利昂不想出更大的丑,不能在这里,当着全国诸侯的面,“并非每位国王都愿意亲自来敬他卑微的仆人一杯酒的。很遗憾,酒洒掉了。” “才没有洒掉!”乔佛里根本没领会提利昂为他提供的台阶,“我也不是来敬你酒的!” 玛格丽王后突然出现在小乔身边。“我可爱的君王,”提利尔女孩恳求,“来,回座位吧,又一位歌手要开始表演。” “对,伊森人阿里克,”奥莲娜·提利尔夫人拄着拐杖走近,和她孙女一样对浑身湿透的侏儒无动于衷,“希望他再唱一遍《卡斯特梅的雨季》,吃了个把钟头,我都快忘记词了。” “亚当爵士还要为我们祝酒呢,”玛格丽说,“来嘛,陛下。” “我没有酒,”乔佛里宣布,“没有酒如何能接受祝酒?小恶魔舅舅,你可以为我服务,既然无法上场比武,就当我的侍酒吧。” “我很荣幸。” “这不是什么荣誉!”乔佛里厉声尖叫,“把杯子给我捡起来。”他默然照办,手朝杯耳伸去,不料国王一脚踢翻了金杯。“捡起来!你这矮冬瓜还笨得出奇吗?!”他爬入桌子底下找到东西。“很好,现在给我倒酒,”提利昂从一名仆女手中抓过酒壶,将杯子注满三分之二。“不行,跪下去,侏儒,”于是提利昂双脚跪下,捧起沉重的金杯,心里怀疑国王是否要再让他洗次澡。幸好乔佛里这回将杯子一手接过,深饮之后,放到桌上,“你可以起来了,舅舅。” 腿脚业已僵硬抽筋,几乎令他再度瘫在地上。提利昂赶紧抓住椅子稳定平衡,加兰爵士伸手来扶。乔佛里笑了,瑟曦笑了,大家都笑了。他看不见他们的脸,但记住了所有声音。 “陛下,”泰温公爵以不受影响的精准语气发话,“馅饼上来了,您得亲自切割。” “馅饼?”国王一把挽住王后,“来,夫人,该切馅饼了。” 大馅饼由六名喜气洋洋的厨师抬着,缓缓进入长厅,大家都站起来,叫嚷喝彩,互碰酒杯。它的直径足有两码之长,颜色金褐,表皮松脆,里面传来鸟类尖叫、扑腾和打闹的声音。 提利昂坐回椅子,只等鸽子朝他拉屎,今天就算功德圆满。酒汁不仅浸透了新外套,还浸进内衣,皮肤湿漉漉的,很不舒服。他想去换装,但在闹新房之前,任何人都不得离开,现下还有二三十道菜呢。 乔佛里与玛格丽在高台下等候大馅饼。国王拔出佩剑,王后伸手制止:“寡妇之嚎不是用来切饼子的。” “没错,”小乔提高音量,“伊林爵士,把你的剑拿来!” 从厅后的阴影里,伊林·派恩爵士突然出现。宴会上的幽灵,看着国王的刽子手大步上前,形容憔悴,神情冷酷,提利昂不禁心想。失去舌头之前的伊林爵士他并不了解,因为那时人还太小。想必当年是另一番模样,而今沉默与那双深邃的眼睛、铁灰色的锁甲和背上的双手巨剑一样,成为了他的招牌。 伊林爵士在国王夫妇面前鞠躬,伸手过肩,将一柄六尺长、刻满符文、装饰华丽的银色巨剑抽出来,随后单膝跪地,将巨剑剑柄朝前献给乔佛里,剑柄以大块龙晶雕成微笑骷髅,红宝石眼睛闪烁着红色火光。 珊莎不安地扭动:“那是什么剑?” 提利昂的眼睛依旧被葡萄酒刺痛,他努力眨巴,以求看清楚。伊林爵士的佩剑与寒冰一样长而宽阔,但色彩并非瓦雷利亚钢的沉暗如烟,而是发出银色光泽。珊莎抓住丈夫的胳膊:“他把我父亲的剑怎样了?” 我该把寒冰还给罗柏·史塔克,提利昂心想,他瞥向父亲,但泰温公爵的注意力全放在国王身上。 乔佛里和玛格丽协力举起那柄巨剑,猛然挥下,划出一道银弧。馅饼皮破开的同时,一百只白鸽迫不及待地冲出来,向各个方向乱飞,最后拍翅站到窗户和房梁上,空中都是飞散的羽毛。大厅内欢声雷动,旁听席上的提琴和风笛奏出轻快的乐章。小乔抱起新娘,快乐地转圈。 一名仆人将一片鸽子馅饼放到提利昂面前,并撒上一勺柠檬乳酪。馅饼是用真正的鸽子做的,但他讨厌它们就跟讨厌它们那些四处拉屎的同类一样。珊莎也没开动。“你脸色苍白得厉害,”提利昂道,“呼吸点新鲜空气吧,里面太闷了。而我也该换身衣服。”他站起来,握住妻子的手,“来吧。” 可乔佛里又回来了:“舅舅,想上哪儿去啊?你是我的侍酒,不准走!” “我得换身衣服,陛下,可以先告退吗?” “不行,我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给我倒酒。” 国王的金杯还在桌上,提利昂爬上座椅,将它捧起。小乔伸手抓过,深饮一口,他的喉咙不住吞咽,紫色的酒液流过下巴。“陛下,”玛格丽求道,“我们该回去了,布克威尔大人要来祝酒呢。” “我舅舅没吃馅饼,”国王一手握住杯子,一手捣鼓饼子,“这不吉利。”责骂之余,他胡乱抓起一把塞进嘴里。“瞧,很好吃,”他吞下热腾腾的香料鸽子馅饼,嘴里呛出些许脆皮,随后又抓了一把,“干,有点干,得冲下去。”小乔又饮一口酒,然后开始咳嗽。“我要你,咳,骑那只,咳咳,猪,舅舅,我要你……”他的话语被咳嗽声打断。 玛格丽关切地望着丈夫:“陛下?” “是,咳,馅饼,没关——咳——系。”小乔再喝一口酒,但当又一阵咳嗽猛然降临时,所有汁液都喷将出来。他的脸色越涨越红,“我,咳,无法,咳咳咳咳……”金杯自手中滑落,暗红的葡萄酒流淌在高台上。 “他噎住了!”玛格丽王后惊呼。 她的祖母迅速靠拢。“快帮帮这可怜的孩子!”荆棘女王以比身材高十倍的嗓门尖叫,“你们这帮白痴!只会张口结舌傻站着看吗!快帮帮你们的国王!” 加兰爵士推开提利昂,来为乔佛里捶背。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割开国王的衣领。这孩子从咽喉深处发出细得吓人、充满恐惧的嘶声,就像一个人想用一根芦苇饮尽一条长江,随后竟连这也消失了,只剩恐怖的沉寂。“把他翻过来!”梅斯·提利尔手足无措地大吼,“把他翻过来,提起脚跟抖!”另一个嗓门吼的则是,“水,给他喝水!”总主教高声祈祷,派席尔国师嚷着命人扶自己回去取药。乔佛里伸手抓向喉咙,指甲在皮肤上挖出道道血痕,然而下面的肌肉硬得像岩石。托曼王子哭哭啼啼。 他快死了,提利昂领悟过来。尽管周遭充满各种混乱喧嚣与狂暴,自己却奇特地镇静。这会儿有好几个人在给小乔捶背,但国王的脸色越来越黑。狗儿吠叫,孩童嚎啕,大人们彼此呼喊桩桩毫无意义的建议。一半的宾客站了起来,有的推挤过来想看清楚,有的则忙着溜出门去。 马林爵士掰开国王的嘴巴,将一支勺子伸进咽喉深处探察。就在这时,国王的眼睛对上提利昂的目光。他有詹姆的眼睛。但詹姆从不会如此惧怕。毕竟他才十三岁呢。乔佛里的喉头挤出一下干燥、粗嘎的声音,似乎是要说话。他眼白突出,神色恐怖,提起一只手……指向舅舅,指向……他是要请求我原谅吗?或者认为我能拯救他?“不不不不,”瑟曦嘶声哭嚎,“天父啊,救救他吧,谁来救救他啊,他是我儿子,我儿子……” 提利昂不由自主地思及罗柏·史塔克。事后看来,我的婚礼还算幸运。他想看珊莎的反应,但厅内一片混乱,不见夫人踪影。最后,他的目光落到那只被遗忘在地板的金杯上,便把它捡了起来,底部还有少许深紫色酒液。提利昂考虑了一会儿,将它倒光了。 玛格丽·提利尔倒在祖母怀中啜泣,“勇敢些,勇敢些,”老妇人呢喃道。大半的乐师业已逃离,只有一个笛手留在旁听席里奏出一曲挽歌。王座厅底部的大门边,爆发了混战,宾客们互相践踏争夺,亚当爵士的金袍军连忙上前维持秩序。客人们不顾一切地冲向黑夜,有的哭泣,有的踉跄,有的呕吐,惨白的脸上写满恐惧。明智的选择是赶紧离开,提利昂迟钝地想。 当他听到瑟曦的惨叫时,明白一切都结束了。 我也该离开的。相反,他蹒跚着走过去,走向他的姐姐。 太后瘫倒在一摊酒水里,怀抱着儿子冰冷的身躯。她的裙服破烂脏污,她的脸颊白如垩石。一只瘦黑狗爬到她身边,舔嗅小乔的尸体。“这孩子去了,瑟曦,”泰温公爵把戴手套的手放在女儿肩上,手下卫士则将狗赶开,“松手,让他走吧。”作母亲的浑然不觉,两名御林铁卫协力才把她手指掰开,于是七国之君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的尸体就这样柔软地、毫无声息地滑倒在王座厅的地板上。 总主教跪在死去的君主身边,“天上的圣父啊,求你公正地裁判我们的好国王乔佛里吧,”他拖长声音吟咏,开始做临终祷告。玛格丽·提利尔哭出声来,她母亲艾勒莉夫人则安慰道:“他噎住了,亲爱的,他被馅饼噎住了,不是你的错。他噎住了,我们都瞧见的。” “他没有噎住,”瑟曦的音调比伊林爵士的宝剑更锋利,“我儿子是被毒死的。”她扫视无助地环绕在周围的白骑士,“御林铁卫们,履行职责。” “陛下?”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狐疑地询问。 “立刻逮捕我弟弟,”她下令,“是他干的,这侏儒和他的小妻子。他俩害了我儿子,害了你们的国王。抓住他们!抓住他们!” 209.第209章 珊莎 城市彼端,钟声响起。 珊莎犹在梦中。“乔佛里死了。”她告诉大树,不知它们能不能将自己唤醒。 其实,离开王座厅时,他还没死,只是跪倒在地,抓向喉咙,抠挖皮肤,挣扎呼吸。那番景象如此骇人,她不由得啜泣着转身逃掉。坦妲伯爵夫人也逃了。“您有一颗温柔的心,夫人,”途中她告诉珊莎,“不是每个女人都会为一位离弃自己,并把自己丢给侏儒的男人哭泣。” 温柔的心,我有一颗温柔的心?她只想歇斯底里地大笑一场,却又硬生生地咽回去。钟声响起,缓慢而充满哀悼,咚,咚,咚。劳勃国王去世时,他们也这样敲。乔佛里死了,死了,死了,死了,死了,他真的死了?我为什么要哭,我为什么不跳舞?欢乐的眼泪在哪里? 她在前天藏衣服的地方找到东西。没侍女帮忙,花了很久,才把裙带解开。虽然告诉自己不用害怕,但指头还是奇怪地不听使唤。“陛下年纪轻轻,英俊潇洒,却在自己的婚宴上一命呜呼,诸神实在太残忍了。”坦妲伯爵夫人如此评论。 诸神是公正的,珊莎心想。罗柏也死在婚宴上。她并非为乔佛里而哭,而是为哥哥,还有玛格丽。可怜的玛格丽,结了两次婚,当了两次寡妇。珊莎把胳膊穿出袖子,拉起裙服,整个脱掉,接着将其裹成一团,塞进橡树树洞里,并把里面备好的衣服取出。穿暖和些,唐托斯爵士嘱咐,选深色衣服。她没有黑衣服,因此挑了件棕羊毛厚连衣裙,美中不足的是,前胸缀有无数水珍珠。没关系,斗篷会把它们遮住。斗篷乃是深绿色,带有一顶极大的兜帽。她把裙子当头套下,裹紧斗篷,暂时没遮脸。树洞内还藏了鞋子,简单耐用的款式,方头平底。勇敢起来,诸神已然回应我的祈祷,她心想,然而身子却越来越麻木,仿如梦游。指头好似成了陶瓷、成了象牙、成了钢铁,僵硬笨拙,怎么也弄不好头发。她好想雪伊能在身边,帮忙取下发网。 最后她终于成功,浓密的褐红秀发随之垂下肩膀,披散到背上。手中发网闪烁着淡淡的光芒,银丝十分悦目,宝石却是黑色。亚夏的黑紫晶。仔细查看,珊莎发觉丢了一颗,丝线交接处有颗结晶不知所终。 她突然恐惧起来,心脏怦怦狂跳,几乎无法呼吸。我怕什么?不过丢了颗宝石,一颗来自亚夏的黑紫晶,有什么打紧?肯定原本就嵌得不牢,没错。它就那样掉下去,落到王座厅地板上,或是院子里,或是…… 唐托斯爵士说发网上有魔法,足以带她回家。为此,他要她在乔佛里的婚宴上一定将其佩戴……银丝勒进指节,她茫然地摸索着结晶消失的空洞,想停止,却停不下来,好比舌头爱舔牙齿中的空洞……究竟有什么魔法?国王已死,那个从前是她白马王子的残酷君主已然下了地狱。可……可如果唐托斯在发网的事上撒谎,那其余承诺也都是假话吗?如果他不来怎么办?如果河里没船,逃不了怎么办?我该怎么做? 她听见树叶轻响,忙将发网挤进斗篷的口袋深处。“谁?”她喊,“是谁?”神木林中阴郁黑暗,远方传来哀悼乔佛里的钟声。 “是我。”他从树下摇摇晃晃地走出来,抓着她的手臂,方才稳住身子,“亲爱的琼琪,我来了,您的佛罗理安来了,别害怕。” 珊莎挣开他的手:“你要我戴上发网,那张银……上面有什么东西?” “那是紫晶,亚夏的黑紫晶,我的好小姐。” “不对,才不是!你……你……你撒谎。” “的确是黑紫晶啊,”他发誓,“带有魔法的宝石。” “它是杀人工具!” “轻点声,小姐,轻点声。什么杀人工具?别胡思乱想,陛下是被鸽子馅饼噎死的,”唐托斯得意地笑道,“噢,多美味可口的饼子。您戴的只是银丝和宝石,就是这样,银丝、宝石和魔法。” 钟鸣不绝,寒风呼啸,好似“他”在垂死挣扎时发出的那细得吓人的嘶声。“你毒死了他。你毒死了他。你从我发网上摘下一颗宝石……” “嘘,您会害死我俩的。我真的什么也没做。来吧,快走,他们正到处搜查。您可知道?您丈夫已为这事被捕了。” “提利昂?”她非常惊讶。 “您哪有别的丈夫呢?没错,就是小恶魔,国王的侏儒舅舅,太后认定是他作恶,”他抓住她的手,扯了扯,“来,我们得赶紧离开,一会儿就没事了,别害怕。” 珊莎没有反抗。我不想听女人哭哭啼啼,小乔经常这样说,现下只有他母亲为他流泪了。在老奶妈的故事中,古灵精怪会制造能满足凡人愿望的魔法物品。我真的希望他死吗?她思量,随即想起自己已经够大,不该再相信什么古灵精怪。“提利昂毒死了他?”她的侏儒丈夫痛恨他外甥,这点她一清二楚。可他真的下得了手?他知道我发网上的黑紫晶?不管怎么说,是他给小乔倒的酒,莫非就在那时把宝石放进杯中?如果是他做的,那我一定脱不了干系。她焦虑起来。怎么办?我和他是夫妻……而小乔不仅杀了她父亲,还以她哥哥的死来嘲弄她。一个躯体,一个心灵,一个魂魄。 “请保持安静,亲爱的,”唐托斯说,“出了神木林,一切就得格外小心。把兜帽拉起来吧。”珊莎点点头,照办了。 他喝得酩酊大醉,不时需要珊莎扶持,方能继续前进。全城的钟响起来,处处都在回应。她低头,行在阴影里,跟紧唐托斯。走下一道蜿蜒楼梯时,这位前骑士竟跪地呕吐。我可怜的佛罗理安,她一边看他用长袖擦嘴,一边想。选深色衣服,他嘱咐她,可自己却在褐色兜帽斗篷里穿着老外套:下部为红粉相间水平条纹,上部是黑底上的三只金冠——霍拉德家族的纹章。“你干吗还穿自家衣服?小乔不是禁止你再作骑士装扮吗?他……噢……”乔佛里的话如今已没有效力了。 “我想再当上骑士,就这一次也好。”唐托斯摇晃着站起来,抓住她的手,“跟我来,别说话,别多问。” 他们继续走完楼梯,随后穿越一个凹陷的小庭院。唐托斯爵士推开一道厚门,点燃蜡烛,领她走进荒废的回廊。墙边矗立着一副副空洞的铠甲,黝黑蒙尘,从头盔直到背部镶着龙鳞。他们快步通过,蜡烛的光芒映照在鳞片上,扭曲着它们。仿佛千万个龙骑士死而复生,她心想。 走下阶梯,来到一扇橡木和铁条制成的厚重门扉前。“请您坚强起来,我的琼琪,我们快要成功了。”唐托斯举起铁闩,推开大门,一阵冷风扑面而来,她穿过十二尺厚的墙壁,发觉自己来到了城堡外面,眼前就是悬崖。河流位于身下极远处,天空在头顶无垠地展开,两者皆为黑暗。 “往下爬,”唐托斯爵士说,“到得底部,会有人撑舟把我们送到大船上。” “我会摔下去的!”布兰那么会爬,不也摔了吗? “不会的。这里有梯子,秘密的梯子,刻在岩壁中。这里,您摸一摸,小姐。”他跪下来,让她靠在悬崖边,领着她的手指去够岩壁上挖的凹洞,“和铁环一样可靠。” 即便如此,也实在太高了:“我下不去!” “只有这一条路。” “真的?” “真的。来吧,好小姐,对您这般坚强的女孩而言,这是挺容易的事。抓紧,别往下看,很快就能达到目标,”他的视线模糊了,“瞧,害怕的是您可怜的佛罗理安,他又老、又胖、又醉酒,连马也坐不稳,还记得吗?我们就是在那时相识——我喝醉了,摔下马来,乔佛里要我可怜的脑袋,而您挺身而出,拯救了我。您是我的救星啊,亲爱的琼琪。” 他哭了。“所以你要报答我。” “求求您跟我来吧。如果您不走,我俩都没命了。” 一定是他,她心想,一定是他杀了乔佛里。可她不得不走,不管为了谁。“你走前面,爵士。”如果他再度撑不住倒下,她可不想被砸在头上,连带一起摔下悬崖。 “遵命,小姐。”他给了她湿湿的一吻,摇摆双腿笨拙地跨过悬崖,试探了半天,直到够着第一个凹洞,“我走前面,您跟着来,行吗?您得发誓。” “我会跟来。”她保证。 随后唐托斯爵士便消失了,但她仍能听到急促的喘息,也能听见远方的钟声。她数着钟摆,数到第十,方才小心翼翼地走到边沿,伸出脚趾探索,找着支撑点。城墙在面前笼罩耸立,一时间,她只想逃跑,逃回到厨堡内的温暖卧房。勇敢,她告诉自己,勇敢起来,就像故事中的仕女。 珊莎不敢往下瞧,只把岩壁死死盯住,踩好一步再踏一步。石头冰冷粗糙,她时时觉得手指往下滑,凹洞也根本不够大。钟声持续。没爬到一半,人已发起抖来,感觉随时可能摔下去。再一步,她告诉自己,再一步。她勉强前进,因为如果停下,一定会僵在原地,直到天亮都不肯移动,活活冻死在寒风里。再一步,再一步。 到达底部时,她不禁吃了一惊,随即绊倒在地,心脏狂跳。她蜷起身子,抬头望着来路,只觉头晕目眩,指甲抠进泥中。我做到了,我竟然做到了!我没有摔下来!我下来了,我可以回家了。 唐托斯爵士扶她起立。“这边走,安静,安静,千万安静。”他领她走进悬崖底深邃的阴影里,向下游行了大约五十码,只见前方有条小舟,半掩藏在一只烧焦沉没的巨舰背后,一个男人正在舟中等待。唐托斯喘起粗气,蹒跚着去会他,“奥斯威尔?” “别说话!”对方回答,“快上船。”这人拿撑篙当坐垫,生得高大瘦长,却是个老者,有长长白发和大鹰钩鼻,眼神被头巾遮掩。“进来,动作快,”他喃喃道,“我们快迟到了。” 两人均安全上船后,戴头巾的老人将撑篙滑入水中,用尽全身力气,将船向河口摆去。丧钟依然为死去的国王持续鸣奏,黑色的河水围绕小舟。 随着撑篙坚定、缓慢而有节律地拍打,他们愈行愈远,经过沉没的舰艇、破损的桅杆、烧焦的船壳和分裂的风帆。撑篙的叶片包了布,小舟几乎没发出任何声响。薄雾在河面升起,小恶魔的绞盘塔隐约出现在前方,好在拦江铁索已然放下,他们顺利通过了那成千上万活人被烧死的地方。河岸已不复见,雾气越来越浓,钟声缓缓退散,最后连灯火亮光全部消失,一叶扁舟深入黑水湾。全世界只剩下漆黑无边的水,飘浮不定的雾和两位沉默不语的伙伴,“还有多远?”她问。 “别说话。”船夫虽然年迈,身体却有力量,声音也极凶悍。他的面容让珊莎觉得奇怪地熟悉,但说不上为什么。 “不远了,”唐托斯爵士双手执起她的手,轻轻揉搓,“您的朋友在那边等您。” “别说话!”船夫咆哮,“声音会制造波纹,小丑爵士。” 珊莎有些发窘,不由得咬紧嘴唇,陷入沉默中。划,划,划。 当东方的天空映出第一道曙光,蒙蒙发亮时,珊莎终于在黑暗中发现一个幽灵般的形体:似乎是艘商船,帆已收起,只靠一列木桨保持低速运动。靠近之后,她看见船首像乃是头戴金冠、吹奏海贝巨号角的男性人鱼。雾中一声号令,商船便朝小舟驶来。 大船驶拢后,沿栏放下一道绳梯,船夫扔开撑篙,扶珊莎登上去:“去吧,上,孩子,有我在后面。”珊莎感谢他的帮助,对方却只咕哝了一声。爬绳梯总比爬悬崖容易,在她之后,这位叫奥斯威尔的船夫也登上大船,唐托斯爵士却没跟来。 两名船员把她扶上甲板,珊莎有些发抖。“她着了凉,”某人评论,并把自己的斗篷解下,披到她肩膀,“来,好点了么,小姐?你好好歇息,一切都没事,你安全了。” 她记得这个声音。可他在艾林谷啊,她心想。罗索·布伦爵士手执火把站在旁边。 “培提尔大人,”小舟上的唐托斯喊,“我得赶紧回去,以免遭到怀疑。” 培提尔·贝里席单手凭栏:“你要我付清报酬,说好一万金龙,没记错吧?” “对,一万金龙,”唐托斯用手背擦擦嘴巴,“这是您答应的数目,大人。” “罗索爵士,给他。” 罗索·布伦将火把一挥,三个男人突然出现在船舷,举起十字弓,依次发射。第一箭射中唐托斯的胸膛,正好穿过外套最左边那顶王冠。其他两箭分别刺入喉咙与肚腹。如此突然,无论前骑士还是珊莎都来不及呼喊。之后,罗索·布伦将火把扔到尸体上,小舟迅猛燃烧,大船快速离开。 “你杀了他!”珊莎抓紧栏杆,扭头狂呕。莫非她逃离兰尼斯特的魔掌,又进入另一个陷阱中? “小姐,”小指头轻声说,“这种人不值得你伤心。他是一个酒鬼,一个废人。” “可他救了我!” “不对,他为一万金龙出卖了你。想想看,人们一定会把你的失踪和乔佛里之死联系起来,金袍子将到处搜捕,太监立下赏格,而这唐托斯……你刚才也听见他的话了,他要的是钱,谁知喝醉以后会不会再出卖你一次?一袋金龙买得一时安全,一支好箭可保一世平安,”他有些悲天悯人地笑笑,“其实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照我吩咐,而我只有这个办法来救你。当我知晓你在乔佛里的比武会上救下他后,就认定他是最佳人选。” 珊莎觉得恶心:“他说他是我的佛罗理安。” “还记得当初你评论父亲的裁决后,我对你说过的话吗?” 当时的情景历历在目。“你说:‘人生不比歌谣。有朝一日,你可能会大失所望。’”霎时,她眼中盈满泪水,是为唐托斯·霍拉德爵士,为小乔,为提利昂,还是为自己,根本分不清。“莫非一切都是假的,从头到尾,每个人、每件事都是谎话?” “世上大部分人是如此,除了你我之间,”他微微一笑,“‘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那张羊皮纸……你……?” “只有神木林里才能成功,红堡其他地方都逃不过太监手下小小鸟的监视……我管他们叫小老鼠。神木林里没有墙壁,只有树木,没有顶盖,唯有天空。树根、泥土和岩石代替了地板,老鼠无处躲藏。老鼠需要潜行,否则就会人人喊打。”培提尔公爵挽起她的手,“让我带你回房吧。我知道,你走了很长的路,身子疲累,需要休息。” 小舟已成远方的一点花火轻烟,消失在破晓的无垠汪洋中。她无法回头,只能向前走。“我很累。”她承认。 他带她走下甲板,一边道:“给我讲讲婚宴的事。亏得太后陛下精心筹划,歌手、杂耍艺人、跳舞的熊……你的小丈夫喜欢我准备的马戏侏儒吗?” “你准备的?” “可不?那是我千里迢迢从布拉佛斯找来的,婚礼之前,一直藏在妓院。花的钱就不用说了,藏人更费心机,最关键的是乔佛里……这样说吧,别的君主渴了,端给杯子就会喝,而小乔呢,不伸手进去甩甩,他还意识不到里面有水。当我把这份小惊喜带给他时,陛下道:‘我干吗让丑陋的侏儒在我的婚宴上表演?我最讨厌侏儒!’我只好搂住他肩膀,凑在他耳边低语:‘然而你舅舅更不喜欢……’” 甲板在脚下颠簸,珊莎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摇摆。“他们认为是提利昂毒死了乔佛里。唐托斯爵士说他被捕了。” 小指头微笑:“是啊,你很快就要做寡妇了,珊莎。” 这个说法让她肚里打鼓,她确实不想再和提利昂同床,可是……然而…… 为她安排的房间又矮又小,好歹窄木板上铺了张羽床,上面堆满厚毛皮,显得有几分舒适。“瞧,虽嫌促狭,却还暖和,”小指头指指窗边的雪松木箱,“里面有新衣服。裙子、内衣、长袜、斗篷,应有尽有。都是羊毛和亚麻制,配不上你这样的美人儿,但至少能保证干净温暖,上岸后,我再给你找些好打扮。” 一切尽在他计划之中。“大人,我……我不明白……乔佛里不仅把赫伦堡赐给您,还让您总督三叉戟河流域……为什么……” “为什么我却要他死?”小指头耸耸肩,“别傻了,小姐,我没有动机。你瞧,我远在千里之外,什么也做不了。记住,永远都要让你的敌人迷惑,永远都要让他们猜不透你的打算、看不清你的为人,这样你真正的目的就不会暴露。很多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做一些没有明显好处的事,甚至是一些表面上看来有损于自己利益的事。珊莎,当你日后加入到游戏中来时,请记得这第一课。” “游……游戏?” “只有一种永恒的游戏:权力的游戏。”他替她挽上一髻垂下的头发,“你已经长大了,我可以告诉你,我和你母亲之间不仅是朋友而已。从前,凯特是我的寄托和唯一,我日思夜想,梦中都是我们将要诞生的孩子……可惜她是奔流城的女儿,霍斯特·徒利的女儿。家族、责任、荣誉,珊莎,家族、责任、荣誉的意思就是我永远不可能牵她的手。但她给过我最甜美的东西,一个女人一生中只能给予一次的东西,如今我怎么忍心放着她女儿不管呢?假如我们生活在一个美丽的新世界,你该是我的女儿,而非艾德·史塔克所生。我忠诚可爱的女儿……亲爱的,请你将乔佛里、唐托斯、提利昂,所有人统统抛出脑海。你安全了,他们再也不会来打搅你。你有我的保护,我们一起回家。” 210.第210章 詹姆 国王死了,人们告诉他,丝毫不知乔佛里既是他的君主更是他的儿子。 “小恶魔用匕首割了国王的喉咙,”队伍在路边小旅馆过夜时,一名水果贩子大声传扬,“然后以大金杯喝陛下的血。”小贩根本没认出眼前这位胡子拉碴、缺一只手、盾牌上有个大蝙蝠的骑士是谁,店里没人认出来,所以詹姆听见了很多原本不可能听见的话。 “给毒死的!”店主反驳,“当时那孩子的脸黑得跟洋李子一样。” “愿天父公正地裁判陛下。”一名修士呢喃。 “侏儒的老婆是从犯,”一位穿罗宛家制服的弓箭手信誓旦旦,“完事以后,她撒一把硫黄,就着烟雾消失不见。有人还看见一只嘴里淌血的冰原狼幽灵在红堡内徘徊呢。” 詹姆静坐倾听,只觉言语左耳进右耳出,一角杯麦酒遗忘在左手中。乔佛里,我的血脉,我的初生儿,我的孩子。他试图回忆男孩的面容,但无论怎么想,脑海里出现的还是瑟曦。她一定万分悲痛,头发散乱,眼睛红肿,嘴唇颤抖得说不出话。等见到我,她会拼命忍耐,却又止不住泪流满面。除了和他独处时,姐姐很少哭,她不要别人以为她软弱,只肯把伤痕呈现在孪生弟弟面前。这回,她定然向我寻求慰藉和复仇。 第二天,在詹姆的要求下,队伍改为急行军。儿子死了,姐姐需要我。 当都城黑暗的瞭望塔出现在前方时,暮色已渐浓。詹姆·兰尼斯特策马骑到铁腿沃顿身边,前面是高举和平旗帜的纳吉。 “怎么回事?好臭!”北方人抱怨。 死亡的臭气啊,詹姆心想,但他说的却是:“烟尘、汗水和屎尿——欢迎来到君临。在这儿,鼻子灵的人,连叛徒也嗅得出来。对了,你从没闻过城市的气味么?” “有,我去过白港,那是全天下最臭的地方。” “白港与君临相比,就如我弟弟提利昂和格雷果·克里冈爵士站在一起。” 纳吉领他们走上一道小丘,七条长尾的和平旗帜高高举起,迎风飘扬,顶端锃亮的七芒星反射阳光。我很快就能见到瑟曦、提利昂和父亲了。弟弟真的杀了我儿子?詹姆不相信。 实际上,他平静得出奇。当孩子去时,做父母的理应哀伤得发狂的,詹姆知道,我该扯烂头发,诅咒诸神,口出毒誓,立志复仇。可为何竟如此无动于衷?莫非因为他从生到死都以为自己是劳勃·拜拉席恩的种? 没错,詹姆看着他降生,但主要关心的不是他,是瑟曦……而这一辈子,他没有哪怕一次机会抱抱孩子。“那怎么成?”当他提出要求时,姐姐如此警告,“你和小乔长得这么像,已经够危险了。”听罢此言,詹姆只好默不作声地放弃,从此以后,这个孩子,这个尖叫着的粉红小东西,占去了瑟曦的时间、她的爱和她的胸乳。他也一度成为劳勃的宠儿。 如今他死了。詹姆在脑海中勾勒出一幅小乔静静躺卧、面容因剧毒而青紫的画面,却感觉不到丝毫悸动。或许自己真如别人所言,是一个怪物:如果天父给他机会,让他在儿子和右手之间挑选,他知道自己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右手。说到底,他还有一个儿子,还有种子足以生出许许多多儿子。瑟曦若想要,我就再给她一个……这次我要抱着他,异鬼也不能将父子分开。劳勃在坟墓里腐烂发臭,詹姆则受够了人间的谎言。 他陡然掉转马头,到队伍末端去找布蕾妮。天知道我干吗多事!她是我这辈子最倒霉、最郁闷、最糟糕的伙伴。妞儿不仅骑在最后,而且离开队伍几码之远,走在旁边,好像在声明她不是他们中的一员。路上,人们为她拼凑起一身男人的衣服:外套、披风、马裤和兜帽斗篷,甚至找到一件老旧的铁胸甲。穿上男人的服装,她看起来顺眼多了,但全天下没打扮能让她变得潇洒,也没打扮能让她愉快。刚出赫伦堡,她那猪脑袋又开始顽固起来。“请你归还我的武器和盔甲。”她坚持。“噢,没错,得想办法让你重新穿上铁皮,”詹姆回答,“尤其是头盔。等你闭上嘴巴、合上面甲,大家皆大欢喜。” 布蕾妮果然照办,只是那阴郁的沉默和科本无休止的奉迎一样,彻底破坏了他的好心情。没想到,我竟会怀念克里奥·佛雷当伙伴的日子,诸神慈悲!他开始后悔没把她留给黑熊了。 “君临到了,”詹姆对她宣布,“我们的旅程结束了,亲爱的小姐,您守住了您的誓言,送我回到君临……虽然少了五根指头和一只手。” 布蕾妮眼神黯淡。“这只是我誓言的一半,我向凯特琳夫人保证带回她两个女儿,无论如何,至少带回珊莎。但现在……” 她从未见过罗柏·史塔克,但哀悼他的程度比我哀悼小乔还要深。或许她哀悼的是凯特琳夫人吧。他们是在野猪林截获“消息”的,从一个气喘吁吁的肥胖骑士本特姆·毕斯柏里口中得来——他的纹章是黑黄条纹上的三个蜂窝。他告诉他们,昨天派柏大人的队伍刚打这儿经过,高举和平旗帜,朝君临飞奔,“少狼主已死,派柏无心恋战,况且他儿子还在孪河城被扣为人质。”布蕾妮惊得合不拢嘴,活像一头反刍中噎住的母牛,所以有关红色婚礼的细节只好由詹姆来问。 “七大家族麾下各有虎视眈眈的竞争者,随时在寻找取而代之的机会。”独处的时候,他对妞儿解释,“我父亲有塔贝克家和雷耶斯家,提利尔有佛罗伦家,霍斯特·徒利有瓦德·佛雷。只有主家力量强大,才能迫使他们安守本分,一旦被嗅着虚弱的气息……你知道么?在英雄纪元,波顿家的人还剥史塔克的皮,拿它们当斗篷呢。”她看上去可怜兮兮,詹姆不禁想给予安慰。 从那天起,布蕾妮就是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当面叫她“妞儿”也不能激起任何反应。她的力量已经散去。这个落石袭击罗宾·莱格,钝剑对决高大黑熊,咬下瓦格·赫特的耳朵,把詹姆·兰尼斯特打得喘不过气来的女人……如今彻底垮了。“我将好言规劝父亲,尽快把你送回塔斯,”他告诉她,“若想留下,我也会在宫里给你谋个职位。” “做太后的女伴?”她麻木地问。 他记得她穿那身粉红绸缎裙服的样子,老姐若是见了,真不知会如何讶异呢。“不,或许在都城守备队……” “我决不为背誓者和杀人犯服务!” 你就不能停止做这些无聊声明吗?他想嘲笑反击,但把话咽了回去。“随你便吧,布蕾妮。”他单手掉转马头,离开了她。 诸神门大开,门外道路两旁排满二十多辆马车,装载着一桶桶果酒,一箱箱苹果和一捆捆干草,还有许多詹姆这辈子从未见过的大南瓜。每驾车边都有护卫:胸前绣小贵族纹章的士卒,穿锁甲和煮沸皮甲的佣兵,甚至有握着烈火淬硬的土矛的乡农之子,满脸稚嫩憨厚。詹姆边骑边朝他们微笑,走到门边,发现金袍卫士对进城商贩皆收取不菲的费用。“这是为何?”铁腿好奇地问。 “根据首相大人和财政大臣的指示,凡货物进城一律严加苛税。” 詹姆望着马车、手推车和载重马组成的长长队列:“既然如此,还挤得车水马龙?” “仗刚打完,钱好挣哪,”最近的马车上,一名磨坊主欢快地说,“现在城内由兰尼斯特当家,安全得很呢。他们的头儿是岩石城的泰温老大人,据说拉出的屎都是银子。” “金子,”詹姆干巴巴地纠正,“我发誓,小指头这家伙能从花草里榨出钱财来。” “现任财政大臣是小恶魔。”城门队长说,“至少,在他因谋杀国王而被捕之前是。”他狐疑地盯着北方人,“你们这帮家伙是谁?” “我们是波顿伯爵的下属,奉命前来君临公干,拜见首相阁下。” 队长看着纳吉手中的和平旗帜。“嗯,前来屈膝臣服的吧。你们已经落后啦,进去,直接去城堡,别惹麻烦。”他挥手示意通过,接着继续处理马车。 君临的市民会为乔佛里国王哀悼么?至少詹姆看不出来。他只在种子街见到一位衣衫褴褛的乞丐帮兄弟替小乔的灵魂大声祈福,但路人视若无睹,仿佛当成了噪音。人人各归其位:穿黑锁甲巡逻的金袍卫士,卖果酱饼、面包和热派的小弟,胸衣半开、从窗户里探出头来揽客的妓女,一身屎尿臭气的贫民。五个男人将一匹死马从小巷里拖出来,一名杂耍艺人在为一群喝得醉醺醺的提利尔士兵和小孩们表演轮转匕首。 同两百个北方人、一位无颈链的学士和一名丑陋的奇女子结伴走在熟悉的街道上,詹姆发现竟无人多看他一眼,真不知该烦恼还是庆幸。“他们认不得我了。”穿过鞋匠广场时,他忍不住对铁腿说。 “这不奇怪,你面容已变,手也没了,”北方人道,“况且他们有了新的弑君者。” 红堡大门敞开,门外有十来个提枪的金袍子警卫。铁腿靠近时,他们将武器放低,但詹姆认出负责指挥的白骑士:“马林爵士。” 马林·特兰爵士无精打采的眼睛一闪,接着睁得大大的:“詹姆爵士?” “哟,不错,终于有人认得我了。让他们站开。” 很久没有人如此干净利落地遵从他的指示,詹姆几乎忘了这感觉有多美妙。 外庭中也有两名御林铁卫,皆为新进。哼,瑟曦任命我为铁卫队长,却又擅自往里面塞人。“看来,我多了两个新弟兄。”他边下马边打招呼。 “这是我们的荣幸,爵士先生。”穿白鳞甲和白丝衣的百花骑士如此俊俏精致,詹姆觉得自己犹如俗物,不堪入目。 他转向马林·特兰:“爵士,你有所失职,不曾向我们的新弟兄教诲最基本的职责。” “什么职责?”马林·特兰防卫性地说。 “保护国王的生命。自我离城以来,死了几个国王?两个?” 这时,巴隆爵士看到他的断肢:“您的手……” 詹姆逼自己微笑:“如今我用左手打,更有挑战性。我父亲大人在哪儿呢?” “在书房和提利尔大人、奥柏伦亲王谈话。” 梅斯·提利尔与红毒蛇共进晚餐?奇了,真奇了。“太后陛下也在?” “不,大人,”巴隆爵士答道,“陛下她在圣堂,为乔佛里国王——” “你!” 最后一个北方人也下马后,洛拉斯·提利尔发现了布蕾妮。 “洛拉斯爵士。”她抓着缰绳,愚蠢固执地昂头。 洛拉斯·提利尔几个大步跨到她面前。“为什么?”他吼道,“告诉我为什么!他待你如此宽厚,还给你彩虹护卫的荣耀,为什么你要杀了他?” “我没有做。我崇敬他,会为他而死。” “噢,你会的。”洛拉斯爵士拔出长剑。 “不是我杀的。” “埃蒙·库伊爵士临死之前,发誓是你。” “当时他在营帐外,没看见——” “当时除了你和史塔克夫人,营帐里没有别人。别告诉我那老女人竟能砍开陛下的护喉钢甲!” “那里有道影子,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疯狂,可……我正帮蓝礼穿戴铠甲,接着蜡烛熄灭,到处都是血。是史坦尼斯干的,凯特琳夫人向我保证,是他的……他的影子。我以我的荣誉发誓,与此事毫无关系……” “你有狗屁荣誉!拔剑吧,我不杀空手之人。” 詹姆挡在两人之间:“放下武器,爵士。” 洛拉斯爵士不依不饶地绕开他:“布蕾妮,你当了杀手还不够,还要当胆小鬼?我早该知道,你就是这样双手染满陛下的鲜血,然后逃之夭夭!拔剑哪,女人!” “你最好希望她不要,”詹姆又挡过来,“否则咱们待会儿多半得给你收尸。妞儿没格雷果·克里冈丑,却比他壮。” “此事与你无关!”洛拉斯爵士将他一把推开。 詹姆用左手抓住这小子,将他拉了回来。“我是御林铁卫的队长,你个不懂礼数的小兔崽子!只要你穿着白袍一天,就得听我的话。他妈的,把剑收回去,否则休怪我将它扔到连蓝礼都找不着的地方!” 小子犹豫片刻,巴隆·史文爵士忙插话进来:“照队长说的做,洛拉斯。”周围的金袍子已纷纷取出武器,恐怖堡的人也不甘示弱。漂亮,詹姆心想,我刚回宫,便挑起一场大混战。 洛拉斯·提利尔爵士将长剑“砰”的一声,收回鞘中。 “这玩意儿没那么沉吧,嗯?” “我要求逮捕她,”洛拉斯爵士坚持,“布蕾妮小姐,我指控你谋害蓝礼·拜拉席恩公爵。” “不管荣誉是珍宝还是狗屁,”詹姆说,“反正这妞儿有荣誉心,而且比我从你身上看到的要多得多。我相信她的话。让我告诉你,妞儿不是个聪明人,就连我的马说谎都比她强。既然你坚持指控,那好……巴隆爵士,请护送布蕾妮小姐到塔楼房间待讯,并安排守卫妥善保护。还有,安顿好铁腿和他的人马,以待我父亲择日召见。” “遵命,大人。” 当巴隆·史文爵士和十来个金袍子带她离开时,布蕾妮大大的蓝眼睛里充满了委屈。傻瓜,你该来亲吻我的,他心想,干吗我他妈做什么事都被人误解?是伊里斯,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詹姆不再打量妞儿,转身头也不回地穿过庭院。 王家圣堂的门由另一位白甲骑士把守,此人个子很高,留一把黑胡子,宽阔肩膀,大鹰钩鼻。他看见詹姆,眯眼笑道:“你想上哪儿去?” “进圣堂,”詹姆抬起断肢朝大门一指,“就在你后面。我要见太后。” “太后陛下正在服丧。你以为你什么人,想见陛下?” 妈的,我是她情人,她儿子的父亲,他几乎冲口而出:“七层地狱,你是谁?” “我是御林铁卫的骑士,放尊重点,残废,否则我把你另一只手也切下来,今后你只能趴着喝粥!” “我是太后的弟弟,爵士。” 白骑士哈哈大笑:“哟,您逃出来啦?在牢里还长高了哪,大人?” “我是她的长弟,白痴,御林铁卫的队长。赶紧给我站开,否则就有得瞧了。” 听罢此言,白痴骑士好好打量了他一番。“您,您是……詹姆爵士,”他挺直身子,“非常抱歉,大人,恕我有眼无珠。我乃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很荣幸与您见面。” 荣幸?见鬼去吧,马屁精。“我想和姐姐单独谈谈,爵士先生,不准放任何人进入圣堂,做不到的话,你提头来见。” “是,爵士,遵命,爵士。”奥斯蒙爵士忙不迭地开门。 瑟曦跪在圣母祭坛前,乔佛里的棺材则放在陌客的雕像下——是它负责指引死者到另一个世界。空气中有浓烈的薰香味,一百根蜡烛在燃烧,送出一百道祝福。愿小乔能享受这一百道祝福…… 姐姐回头一瞥。“谁?”她问,接着惊呼,“詹姆?”她猛地站起来,眼含热泪。“真的是你吗?”她没有跑过来,她从来不会跑过来,他心想,她只会等,等我跑过去。她给予,但必须由我先要求。“你该早些回来的,”当他搂住她时,她低语道,“你为什么不早些回来?为什么不保护他?我的儿子……” 我们的儿子。“我尽了最大努力。”他挣脱她的拥抱,退开一步,“姐姐,外面在打仗。” “你好瘦,你的头发,金色的头发……” “头发可以长回来,”詹姆举起断肢,她迟早得知道,“这个就不行了。” 她眼睛瞪得老大:“史塔克竟敢……” “不,这是瓦格·赫特所为。” 她根本不知道这名字:“谁?” “赫伦堡的山羊,至少暂时如此。” 瑟曦别开头,望向小乔的棺材,人们用镀金的铠甲来装扮死去的国王,他看起来宛如年轻的詹姆。头盔的面甲合上,在蜡烛映照下,散发出淡淡的金光,展现出死者英勇光辉的形象。烛光也点燃了瑟曦丧服上的暗红宝石,她的头发垂下肩膀,未经梳理,蓬乱不堪。“是他杀的,詹姆,正如他威胁我的那样:‘总有一天,当你自以为平安快活时,喜乐会在嘴里化成灰烬。’我一直都记得他的毒誓。” “提利昂真这样说过?”詹姆不敢相信。弑亲比弑君更可恶,如今弟弟竟两样占全了,而且是在诸神看顾、世人齐集的婚宴席上。他明知这孩子是我的。诸神在上,我爱提利昂,我从来对他很好,呃,除了那一次……但弟弟并不知道真相。难道他知道了?“他杀小乔目的何在?” “为一个妓女。”她抓住他的左手,用双手紧紧抓住,“他甚至拿这个威胁过我。小乔知道凶手是谁,他临死时,拼命指向他,指向咱们该死的、畸形的、可恶的兄弟。”她吻了詹姆的指头,“你会为他报仇,对吧?你会为咱们的儿子报仇。” 詹姆将手抽离,“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亲弟弟。”他把断肢举到她面前,好让她看清楚,“而且,我这样子怎么杀人?” “你还有一只手,对吧?我又不要你跟猎狗决斗,提利昂只是个关在牢里的侏儒。况且没有守卫敢拦你。” 姐姐的念头让他大感不安。“不行,我必须知道实情,不能光凭一面之词。” “你会知道实情,”瑟曦保证,“即将进行一场审判,到时候就水落石出了,你会比我更想杀他。”她抚摸他的脸,“没有你,詹姆,我好失落。我好怕史塔克会把你的人头送回来。噢,那样我会受不了的。”她吻他,很轻,只是嘴唇轻轻扫了一下,但他能感觉到对方浑身颤抖,于是伸手紧紧抱住了她,“没有你,我也不完整。” 他的回吻毫无轻柔,唯有饥渴。她则将嘴张开,容纳他的舌头。“不要,”当他向她颈部以下吻去时,她虚弱地抗议,“不能在这里,修士们……” “去他妈的修士,都给异鬼抓走吧。”他继续吻,沉静地吻,绵长地吻,直到她发出呻吟。接下来他扫开蜡烛,将她举到圣母祭坛上,掀起裙服和里面的丝衣。她用拳头轻轻捶打他的胸膛,呢喃着风险、危机、父亲、修士、亵渎神诸如此类的话题,但他根本不在意。他解开马裤,也爬上祭坛,分开她白皙的大腿,将左手滑进其中,伸到短裤里面,一把撕开。她正在月经,但这无所谓。 “快,”她轻声说,“快呀,快呀,快来,快干,快干我,噢,詹姆詹姆詹姆。”她用自己的手指引他。“对,”当他插进去抽搐时,她说,“弟弟,好弟弟,对,就这样,对,我要你,你回家了,你回家了,你回家了。”她吻了他的耳朵,摸摸他粗短的头发,詹姆则在肉欲中迷失了知觉。他能感觉她的心跳,正如能感觉自己的心跳,两者业已合为一体,鲜血与精液融合,牢不可分。 但完事之后,太后却立刻道:“拉我起来,如果被发现……” 他心不甘情不愿地起身,将她扶下祭坛。白色大理石台上血迹斑斑,詹姆用衣袖擦拭干净,然后弯腰捡起被他扫开的蜡烛。很幸运,它们落地时都熄灭了,否则即使圣堂刚才烧起来,我们也不会在意。 “这是件蠢事,”瑟曦边整理裙服边说,“父亲就在城中……詹姆,我们必须小心。” “我受够了小心。坦格利安都是兄妹通婚,凭什么我们就不行?嫁给我吧,瑟曦,勇敢地站出来,说你爱的就是我。我会为你举办一场盛大的结婚典礼,接着诞生新的儿子,以代替乔佛里。” 她退开一步:“这不好笑。” “你觉得我在开玩笑?” “你把所有的理智都忘在奔流城了么?”她的声音逐渐高亢,“你很清楚,托曼的王位继承权始自劳勃。” “他将来会继承凯岩城,还不够么?去他的,就让父亲当国王好了,我要的只有你。”他想摸她的脸,但老习惯难改,伸出的是右手。 她躲开他的断肢。“别……别说这种话,你把我吓傻了,詹姆,别做傻事。你知道吗?这些话只要传出去一星半点,我们就完了。他们到底对你做了什么?” “他们砍了我的手。” “不,不只如此,你变了。”她又退开一步,“明日再谈吧,我把珊莎·史塔克的侍女们关在塔楼房间,现在得去审讯……你去见父亲。” “我翻越千山万水,损失掉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只为见你一面。请你不要就这么让我离开。” “你去见父亲吧。”她重复,一边别过了头。 詹姆系好马裤,照她说的做了。他虽疲惫,却不敢倒头就睡,因为这会儿回城的消息肯定已传到父亲大人耳中。 首相塔守卫是兰尼斯特家族的亲兵,一眼就将他认出来。“诸神慈悲,终于让您回来了,爵士先生。”一名士兵边开门边感叹。 “诸神与此毫无瓜葛,是凯特琳·史塔克放的我,嗯,还有恐怖堡的波顿大人。” 他爬上楼梯,不待敲门便走进书房,发现父亲独坐在壁炉边。谢天谢地,他可不想让梅斯·提利尔或红毒蛇看见他的断肢,两人一起,那就更糟了。 “詹姆,”泰温公爵说,那语调好像彼此早餐时才刚碰过面,“根据波顿大人的信件,我还期待你能早些回来,以便参加婚礼呢。” “途中耽搁了一下。”詹姆轻轻关上门,“听说姐姐过度铺张浪费,是不是?七十七道大餐和一场弑君戏,真是前所未闻。您何时得知我获得自由的?” “你逃跑之后没几天,太监就得到了消息,于是我即刻派人前往河间地搜索。格雷果·克里冈、山姆威尔·斯派瑟、普棱兄弟等人统统出动。瓦里斯还向河间地一些势力通报了情况,要求对方予以协助,但没大肆声张,我们都同意越少人知情,你就越安全。” “瓦里斯提起过这个么?”他走到壁炉边,让父亲看个清楚。 泰温公爵陡地起身,咬牙切齿。“谁干的?凯特琳夫人——” “不,凯特琳夫人只用剑指着我喉咙,逼我答应送还她的两个女儿。这是你的山羊干的好事,瓦格·赫特,赫伦堡领主!” 泰温一脸憎恶地别过头。“不再是了,格雷果爵士已夺回城堡,他则被手下佣兵们抛弃。从前河安伯爵夫人的仆人们主动为我军打开一道边门,克里冈进去后,发现山羊独坐在百炉厅,因伤口感染导致的高烧和疼痛而发了狂。听说他耳朵被咬掉了。” 詹姆拍案叫绝。多甜美的复仇!耳朵!他等不及要把这消息告诉布蕾妮,即便妞儿不会为此大笑也罢。“他死了吗?” “快了。克里冈依次砍下他的双手双脚,似乎想慢慢观赏科霍尔人唾沫横飞的样子。” 詹姆收住笑容:“勇士团的其他成员呢?” “几个留在赫伦堡顽抗的人被杀死或处决,余众四散流窜,大概想逃往港口,或在森林里躲藏起来。”他终于回望向詹姆的断肢,嘴唇因愤怒而抿紧,“我要他们的脑袋,一个都逃不掉。对了,你左手还能用剑么?” 我左手连衣服都穿不了。詹姆伸出胳膊,回答父亲的疑问:“还不是四根指头,一个拇指,没什么两样。为何不能用剑呢?” “很好,”父亲坐下来,“非常好,我给你准备了一件礼物,原本为了纪念你的平安归来。呃,先前瓦里斯这样说……” “不会刚巧是只新手吧?算了,这个问题待会儿再谈。”詹姆在父亲对面落座,“乔佛里怎么死的?” “是毒药。症状和食物噎住雷同,但我命学士打开他的喉咙,却找不到任何堵塞物。” “瑟曦认为是提利昂干的。” “你弟弟亲手将毒酒献给国王,厅内千名宾客可以为证。” “是吗?他可真蠢啊。” “我已拘留了提利昂的侍从和他妻子的侍女们,着手进行详细调查。亚当爵士的金袍卫士负责搜查那史塔克女孩,瓦里斯也为此公布了赏格。总而言之,国王的律法必须得到伸张。” 国王的律法。“您打算处决自己的儿子?” “他受到弑亲和弑君两项重罪的指控。如果是无辜的,那他无须害怕,但我们首先得听取两方面的证据。” 证据。在这座谎言之城,詹姆明白会有什么样的证据:“蓝礼之死不也很奇特吗?时机恰好符合史坦尼斯的利益。” “蓝礼公爵是被贴身护卫害死的,据报是位来自塔斯岛的女人。” “多亏了这位塔斯岛的女人,我今天才能坐在这里和您谈话。为安抚洛拉斯爵士,我把她暂时关了起来,但要我认定是她杀了蓝礼,倒不如让我相信蓝礼的鬼魂能够现世。依我看,史坦尼斯——” “够了,世上没有巫术,杀害乔佛里的也只是毒药。”泰温公爵再度望向詹姆的断肢,“不能用剑,你就无须保持御林铁卫的身——” “我当然要保持,”他打断父亲,“而且一定得保持。我看过《白典》,知道不少先例,无论残废与否,御林铁卫只要宣誓,必须效命终身。” “当瑟曦以年老为名,虢夺巴利斯坦爵士的职务时,传统已被打破。现下,我们只需慷慨赠予总主教一份礼物,想必他会很乐意解除你的义务。诚然,你姐姐驱逐赛尔弥是件大蠢事,但从另一方面讲,也为我们打开了大门——” “——因此得有人挺身而出把它关好,”詹姆站起来,“父亲,我受够了别人的闲言碎语,可不想再增添一笔烦恼。再说,我并非自己要当御林铁卫的队长,但活儿既然落到头上,就有责任——” “你当然有责任,”泰温公爵也站起来,“对兰尼斯特家族的责任。你从前是凯岩城的继承人,以后也应当是。我决定把托曼交给你管教,让他做你的侍从和养子,只有在凯岩城,他才能学会如何当一个真正的兰尼斯特。我不要他母亲惯坏他,相反,我会为瑟曦找个丈夫。奥柏伦·马泰尔应该不错,但我得先说服提利尔大人此事不会损害高庭的利益。你也该结婚了,提利尔家坚持要把玛格丽转嫁托曼,我打算用你来代替——” “不!”詹姆天旋地转,几乎站不住。不,不不不。他受够了,受够了贵族们的谎言,受够了父亲和姐姐,受够了这整个肮脏的交易,“不行,不行,不行,不行,不行!我要说几次‘不行’您才会听?奥柏伦·马泰尔?这是个恶名昭彰的家伙,剑上涂毒反而只算他的小过恶,您知道吗?他的杂种比劳勃还多,他……他跟男孩睡觉!此外,您竟以为我会娶乔佛里的遗孀……” “提利尔大人保证她还是处女。” “她活到八十岁还是处女都与我无关!我不要她,也不要你的凯岩城!” “你是我儿子——” “我是御林铁卫的骑士!御林铁卫的队长!这才是我活着的意义!” 炉火照在泰温公爵结实的金胡须上,反射金光,衬托脸庞。父亲脖子上一根青筋暴突,但他没有说话,没有说话。 紧张与沉默延续,直至最后詹姆感到几分歉意。“父亲……”他道。 “你不是我儿子。”泰温公爵转头,“你说你是御林铁卫的队长,那才是你活着的意义。很好,爵士先生,我就不耽误你履行公务了。” 211.第211章 戴佛斯 他们的嗓音跟柴堆的火星一起盘旋升腾,涌向紫色的夜空,“……带领我们走出黑暗,哦,真主啊,请用火焰填充我们的心房,好让我们奉承您明光照耀。” 夜火于逐渐凝聚的黑暗之中燃烧,如一头鲜亮巨怪,变换闪烁的橙光为它在院子里投射出二十尺长的影子。龙石岛城墙上,那怪物与异兽的军团遥相呼应、蠢蠢欲动。 戴佛斯从长廊的拱窗望下来,看见梅丽珊卓高举双臂,仿佛要拥抱摇曳的火苗。“……拉赫洛,”她的声音清晰嘹亮,“你是我们眼中的光,你是我们心中的火,你是我们腹中的热。你的光是白昼温暖我们的太阳,你的光是黑夜守护我们的群星。” “光之王,守护我等。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赛丽丝王后领着大家应和,尖细的脸上满是热忱。史坦尼斯国王站在她身边,咬紧牙关,赤金王冠上的尖刺随头部移动而反射光芒。他虽跟他们在一起,却不是他们中的一员,戴佛斯心想。希琳公主站在父母中间,脸颊和颈部的灰斑在火光中几近于黑。 “光之王,守护我等。”王后颂唱。国王未跟余人一起应和。他凝视着火焰,戴佛斯不知他在其中看到了什么。所谓“即将到来的大战”的景象?或是更贴近现实生活的事情? “我们感谢您,拉赫洛,您带来生命,”梅丽珊卓颂唱,“我们感谢您,拉赫洛,您带来白昼。” “感谢您派来温暖我们的太阳,”赛丽丝王后和其他人轻声回应,“感谢您派来守护我们的群星。感谢您赐予我们壁炉与火炬,以抵挡无情的黑暗。”戴佛斯感觉应和的声音比前天晚上要弱一些,橙光映照出的激动脸庞也变少了。明天会更少吗……还是增多? 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的声调像高音喇叭,他宽厚的胸膛和外弯的双腿在人群中十分醒目,火光如同巨大的橙色舌头舔舐他的脸。戴佛斯不知道事后亚赛尔爵士会如何对付他,今晚他们打算干的事可以让其成为国王之手,圆遂梦想。 梅丽珊卓高喊:“感谢您赐给我们史坦尼斯,正直的国王陛下。感谢您赐予他如纯净烈焰般的心志,感谢您赐予他正义的英雄之红剑,感谢您赐予他对忠实子民的无尽热爱。请您引导他,请您守护他,拉赫洛,请您赐予他讨伐敌人的力量。” “赐予他力量,”赛丽丝王后、亚赛尔爵士、戴冯和其他人回应,“赐予他勇气,赐予他智慧。” 小时候,修士们教导他向铁匠祈祷力量,向战士祈祷勇气,向老妪祈祷智慧。现今他向圣母祈祷,求她让他可爱的儿子戴冯免遭红袍女的魔神毒害。 “戴佛斯大人?该行动了,”安德鲁爵士轻碰他手肘,“伯爵大人?” 这一头衔在他耳中至今仍显怪异,但戴佛斯转身离开窗口。“对,是时候了。”史坦尼斯、梅丽珊卓及后党人士还要再祈祷一个小时,甚至更久。红袍祭司每天日落时分都燃起火堆,为即将结束的一日感谢拉赫洛,并请求他第二天重新带回太阳,驱逐凝聚的黑暗。走私者必须了解海潮,懂得捕捉风向。说到底,那是唯一适合他的身份:走私者戴佛斯。伤残的手伸向喉咙的幸运符,却什么也没找到。他甩开胳膊,加快步伐。 伙伴们紧随在后,跟上他的脚程。夜歌城的私生子有张被麻疹破坏的脸庞,也带着邋遢的骑士风度;杰拉德·高尔爵士一头金发,身形宽阔,直率粗鲁;安德鲁·伊斯蒙爵士比旁人高一头,铁铲形的胡子,浓密的棕眉毛。他们性情各异,却都是好人,戴佛斯心想,但若今晚之事有所差池,全都难逃一死。 “圣火是有生命的,”当初戴佛斯要红袍女教他如何透过火焰瞥见未来,她解释道,“它变化雀跃,从不静止……就像一本不停翻动的书,想看也看不清。首先需要多年刻苦训练,才能目睹火焰中的形影,而后又需更多年,才能分辨哪些影子属于将来,哪些影子属于现在,哪些影子属于过去。无论如何,过程相当艰难,应该说很难。你们是不明白的,你们日落国度的人从来就不明白。”戴佛斯不依不饶地追问,亚赛尔爵士如何能很快领悟其中诀窍,对此,她只神秘地微笑:“任何一只凝视火焰的猫都会看到嬉戏的红老鼠。” 这些话,以及相关的一切,他都没对手下王党人士隐瞒。“红袍女或能预知我们的意图。”他警告大家。 “先宰了她便是,”“渔妇”林斯建议,“我知道一个伏击的好地方,数人仗剑同时出动……” “你会毁了大家,”戴佛斯说,“克礼森学士想除掉她,而她立刻知道了,我猜是从火焰里看见的。依我之见,她对于指向自身的威胁感应灵敏,但肯定无法知晓所有事情。若我们打一开始便彻底忽略她,或许可以躲过注意。” “偷偷摸摸、躲来躲去有何荣誉可言。”符山城的崔斯顿爵士提出反对,他一直为桑格拉斯家效劳,冈瑟伯爵却被送上梅丽珊卓的火堆。 “被烧死就有荣誉了吗?”戴佛斯反问,“你也看到桑格拉斯大人的下场,急着想步他的后尘?我现下不需要荣誉,只需要走私者,你们怎么说?” 他们同意。诸神保佑,他们都同意。 当戴佛斯推门而入时,派洛斯学士正教艾德瑞克·风暴做算术。安德鲁爵士紧跟在后,余人留守楼梯和入口。学士停顿下来:“差不多了,艾德瑞克。” 男孩对来客的闯入迷惑不解。“戴佛斯大人,安德鲁爵士。我们正在做算术。” 安德鲁爵士微笑:“我在你这个年纪时最讨厌算术,老表。” “我不介意算术,但最喜欢历史。历史书里都是故事。” “艾德瑞克,”派洛斯学士说,“快去把斗篷拿来。你得跟戴佛斯大人一起走。” “我?”艾德瑞克站起来,“上哪儿去?”他把嘴巴倔强地抿起,“我才不向光之王祈祷。我信仰战士,跟父亲一样。” “我们知道,”戴佛斯说,“来吧,孩子,时间不容耽搁。” 艾德瑞克披上一件带兜帽未经染色的羊毛厚斗篷。派洛斯学士帮他系紧,并拉起兜帽遮住他的脸。“你一起来吗,学士?”男孩问。 “不。”派洛斯摸摸脖子上许多金属条串成的颈链,“我的岗位在这里,在龙石岛。快跟戴佛斯大人走吧,照他说的去做。记住,他是国王之手,关于国王之手,我教过你什么?” “首相代表国王发号施令。” 年轻的学士微微一笑:“正是如此。快走吧。” 戴佛斯曾经不大信任派洛斯,也许是怨恨他取代了老克礼森的位置,现下却十分敬佩对方的勇气。他很可能为此送命。 学士房间外面,杰拉德·高尔爵士等在楼梯边。艾德瑞克·风暴好奇地看看他,下楼时,终于开口问:“我们究竟上哪儿去,戴佛斯大人?” “去海上。一艘船在等您。” 男孩突然停下:“一艘船?” “萨拉多·桑恩的船。萨拉是我的好朋友。” “我会陪在你身边,孩子,”安德鲁爵士向他保证,“没什么好怕的。” “我才不怕,”艾德瑞克恼怒地声明,“只不过……希琳会来吗?” “不,”戴佛斯说,“公主得留在这儿,跟父母一起。” “那我得先去见她,”艾德瑞克解释,“向她道别。否则她会伤心的。” 若你被烧死,她会更伤心的。“没时间了,”戴佛斯道,“我会把您的意思转达给公主陛下。等您到达目的地后,还可以写信给她。” 男孩皱起眉头。“你肯定我必须走吗?叔叔为何要我离开龙石岛?我惹恼他了吗?我敢说自己绝不是故意的。”他又露出那种固执的表情,“我要见叔叔。我要见史坦尼斯国王。” 安德鲁爵士和杰拉德爵士交换了一个眼神。“没时间了,孩子。”安德鲁爵士催促。 “我要见他!”艾德瑞克更为响亮地坚持。 “他不想见你。”戴佛斯必须说点什么,好让孩子继续前行,“我是他的首相,他的代表。难道非得要我禀报国王,你不肯服从命令吗?你知道那会让他多生气吗?你根本没见过他生气的样子!”他摘下手套,将四根被削去一截的手指露出来,“可我见过。” 这当然是谎言: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削掉洋葱骑士的手指尖时,丝毫不带感情,只有铁一般的公正。但那时艾德瑞克·风暴还没出生,不可能清楚。威胁取得了期望的效果,“他不该这么做。”男孩默然道,容许戴佛斯牵他走下楼梯。 夜歌城的私生子在地窖门口加入队伍。他们迅速前进,穿越阴暗的庭院,走下石龙尾构成的若干楼梯。“渔妇”林斯和欧麦·布莱伯利等在边门,脚边有两名捆起来的卫兵。“舟呢?”戴佛斯询问。 “在那儿,”林斯道,“四个桨手。大船则泊于陆岬之旁,名叫‘疯狂普兰多号’。” 戴佛斯咯咯窃笑。以疯子命名的船,是的,很合适。萨拉富有海盗的黑色幽默。 他单膝跪在艾德瑞克·风暴面前。“我们得分开了,”他说,“有一艘小舟正等着您,载您上外海的大船,然后扬帆起航。您是劳勃之子,不论发生什么,我相信您的勇气。” “我会的。只不过……”男孩犹豫道。 “把它当做一次冒险,大人,”戴佛斯试图令语气显得兴奋愉快,“这是您人生伟大冒险的开始。愿战士守护您。” “愿天父公正地裁判你,戴佛斯大人。”男孩与他的亲戚安德鲁爵士结伴出了边门,余人跟在后面,只有夜歌城的私生子留下。愿天父公正地裁判我,戴佛斯可怜兮兮地想,他现在担心的是国王的裁判。 “这两个怎么办?”罗兰德爵士一边插上门闩,一边指着地上的卫兵问。 “拖去地窖,”戴佛斯道,“等艾德瑞克安全上路后,再给他们松绑。” 私生子略一点头。多说无益,这不过是最简单的部分。戴佛斯戴好手套,暗暗希望自己没失去幸运符,有那袋指骨挂在脖子上,感觉更踏实、更安定。他用削短的手指梳理细棕发,不禁疑惑自己该不该先理发,面对国王的时候,外表必须像模像样。 龙石岛从未如此黑暗恐怖。他缓缓走路,脚步声在黑色的墙壁和石龙之间回荡。但愿石头中的魔龙永远不要醒来。石鼓塔高耸在前,走近后,门口的守卫连忙分开交叉的长矛。不是为洋葱骑士,而是为国王之手。至少戴佛斯进门时还是首相,不知出来时会是什么。假如我真能出来的话…… 楼梯似乎比以前更长更陡,或许只是因为他累了。圣母啊,我不是做这种事的料。他爬得太高也太快,在高高的山峰上,空气稀薄,难以呼吸。小时候,他梦想成为大富翁,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长大以后,只想要几亩良田,一栋养老的屋宅,并为儿子们安排好前程。“瞎眼杂种”曾告诉他,聪明的走私者不会把手伸得太长,不会让自己受到太多关注。几亩良地,一座木堡,爵士称号,我早该满足了。若能活过今晚,他决意带戴冯航回风怒角,回到温柔的玛瑞亚身边。我们一起悼念死去的儿子们,并把活着的抚养长大,再不理会国王与权力。 戴佛斯进入图桌厅时,内里阴郁空洞,国王仍在夜火边,跟梅丽珊卓和后党人士一起。他跪在壁炉边生火,以将寒气逐出圆形房间,把阴影赶回角落之中。完成之后,他绕着屋子,依次走到每扇窗前,拉起厚重的天鹅绒窗帘,打开木窗户。风吹进来,充满海水的咸味,撩动他朴素的绿棕色披风。 走到北方,他斜倚在窗台上,呼吸夜晚冰冷的空气,希望瞥到“疯狂普兰多号”升起的风帆,但目力所及,尽是黑暗与空旷。他已离开了吗?他只能祈祷。半个月亮在高高的稀疏云层中穿进穿出,戴佛斯看到熟悉的群星。“战舰座”航往西方,“老妪之灯座”乃四颗明星围住一片金色光晕,乌云遮住“冰龙座”的大部分,除了那颗标志正北的明亮蓝星。这些是属于走私者的星星,是他的老朋友,戴佛斯希望这意味着好运。 但当视线从天空转向城堡的墙头,他就没那么确定了。夜火照耀下,岩石龙的翅膀投下巨大的黑影。他试图告诉自己,它们不过是雕塑,冷冰死寂,没有生命。然而这里曾属于他们,属于魔龙和龙王,属于坦格利安家族。坦格利安家族有古老的瓦雷利亚血统…… 寒风呼啸着刮过房间,壁炉里火焰盘旋跳跃,木柴噼啪作响。戴佛斯离开窗口,影子却走在人前,如一把又长又细的剑,落于绘彩桌案上。他在桌前站了许久,等待,等待。他们终于上楼了,靴子踏着石阶梯,人未到,声先至。“……没有三个。”国王正在说。 “一定会有三个,”梅丽珊卓的回答传进来,“我向您发誓,陛下,我看到他的死,听到他母亲的哀嚎。” “你是在夜火里看到的。”史坦尼斯和梅丽珊卓一起进门,“火焰中充满陷阱。什么是现在,什么是将来,什么是可能。你无法确定……” “陛下。”戴佛斯踱步上前,“梅丽珊卓女士所见是实。你侄子乔佛里已经死了。” 即使国王对于他候在绘彩桌案跟前感到吃惊,也没表露出来。“戴佛斯大人,”他说,“他不是我侄子。尽管多年来我一直以为如此。” “他是在自己婚宴上被食物噎死的,”戴佛斯说,“也可能遭别人下了毒。” “他正是第三个。”梅丽珊卓说。 “我会数数,女人。”史坦尼斯沿桌踱步,经过旧镇与青亭岛,走向盾牌列岛和曼德河口,“看来,在这个时代,婚礼竟变得比战争更危险了。谁下的毒?有消息吗?” “据说是他舅舅,小恶魔。” 史坦尼斯咬紧牙关:“他是个危险的家伙,我在黑水河上得到了教训。消息由谁通报?” “里斯人仍在君临城内做生意。萨拉多·桑恩没理由对我撒谎。” “我想也是。”国王的手指划过桌面,“乔佛里……记得城堡厨房里有只猫……厨子们常拿些残羹剩饭和鱼头喂它,其中一位告诉那孩子,它就要生小猫了,以为他会想要一只。结果乔佛里用匕首将那可怜的动物开膛破肚,看看是不是真的。找到小猫之后,他把它们拿给父亲看,却被劳勃狠揍一顿,几乎给打死。”国王摘下王冠,放到桌上,“不管是侏儒还是水蛭干的,反正于国于民是桩好事。他们一定会派人来迎接我了。” “他们不会,”梅丽珊卓道,“乔佛里还有个弟弟。” “托曼。”国王不情不愿地说出名字。 “他们会给托曼加冕,以他之名继续统治。” 史坦尼斯捏起一只拳头:“托曼的性情比乔佛里温顺,但同样出自乱伦。他是又一只成长中的怪物,又一条寄生于王国上的水蛭。时间所剩无几,维斯特洛需要一个真正的男人站出来,孩子不成的。” 梅丽珊卓曳步移近:“那就快快拯救他们吧,陛下,让我唤醒岩石中的魔龙。我已经达成了三个国王的目标,把那男孩给我。” “艾德瑞克·风暴。”戴佛斯道。 史坦尼斯带着令人战栗的怒气转过来。“我知道他的名字。饶了我吧,别再说了。我跟你一样,不喜欢这样,但我必须向国家负责。我的职责……”他转回梅丽珊卓那边,“你发誓,没有其他方法?以你的性命起誓,撒谎的话,我保证让你生不如死。” “您是那个命中注定要抵御远古异神的人选,应和着五千年前的预言。红色彗星宣告了您的到来,您就是亚梭尔·亚亥转世重生,预言中的王子,如果您失败,整个世界将一起消亡。”梅丽珊卓向他走来,张开红色的嘴唇,喉头的大红宝石阵阵悸动,“给我那男孩,”她低声说,“我将把您的王国交还于您。” “办不到,”戴佛斯说,“艾德瑞克·风暴不在了。” “不在了?”史坦尼斯转身,“什么意思,不在了?” “此刻他搭乘一条里斯战舰,安全地扬帆出海。”戴佛斯凝视着梅丽珊卓苍白的心形脸蛋,看见沮丧与困惑交迭闪过。她没有看到! 国王的双目如深蓝的瘀青,嵌在凹陷的眼窝里,“私生子在未经我准许的情况下,被带离了龙石岛?一艘里斯战舰,是吗?那里斯海盗以为可用这孩子诈骗我的钱财——” “是您的首相干的,陛下。”梅丽珊卓心照不宣地回望戴佛斯一眼,“你快把他带回来,大人,赶快。” “那男孩已不在我掌握中,”戴佛斯说,“也不在你掌握中,女士。” 她的红眼睛令他局促不安:“我该把你留在黑暗之中,爵士,你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吗?” “我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这是背叛。”史坦尼斯走到窗边,凝视着外面的夜晚。他在找那艘船?“我把你从贱民中提拔上来,戴佛斯,”国王语中的疲倦更甚于愤怒,“难道忠诚有这么难?” “我的四个儿子在黑水河为您而死,我自己也差点阵亡。今生今世,我对您的忠诚始终不渝。”即将的说辞,戴佛斯·席渥斯已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他知道自己的性命有赖于此。“陛下,您让我发誓给予您诚实的谏言,保护您的权力和您的国家,惩罚您的敌人,照顾您的子民。艾德瑞克·风暴难道不是您的臣民吗?不是我发誓要保护的人吗?我信守誓言,怎能称为背叛呢?” 史坦尼斯再度咬紧牙齿:“我从没有要求过这顶王冠,黄金戴在头上又冷又沉,但只要我还当国王一天,就有责任……假如我必须牺牲一个孩子,把他献给火焰,以拯救千百万人民,免遭黑暗的侵袭……牺牲……从来不是件容易事,戴佛斯,否则就不成其为牺牲了。你来解释,女士。” 梅丽珊卓道:“亚梭尔·亚亥用来给‘光明使者’淬火的,乃是他爱妻的心血。一个拥有千头肥牛的富人,把其中一头献给神灵,不算什么,但献出自己唯一一头牛的……” “她说的是牛,”戴佛斯告诉国王,“我说的是人,你女儿的朋友,你兄长的儿子。” “他是国王的儿子,血管里有王者之血的力量。”梅丽珊卓喉头的大红宝石像红色的星星一样闪耀,“你以为自己救了这个孩子,是吗,洋葱骑士?大错特错!不管躲到天涯海角,当长夜降临时,艾德瑞克·风暴仍将和其他人一起死去。到时候,黑暗与严寒将笼罩整个世界,连你自己的儿子们也统统逃不掉。知道吗?你干预了自己所不能理解的伟业!” “我不能理解的事情很多,”戴佛斯承认,“也从未不懂装懂。我了解大洋与河流,了解海岸的走向,了解礁石与浅滩,了解哪里有隐秘海湾,以便让小船悄悄登陆。我也了解国王必须保护子民,否则便算不上国王。” 史坦尼斯的脸沉下来:“你敢当面嘲笑我?我得从一个走私洋葱的人那里学习国王的职责吗?” 戴佛斯跪下:“倘若我有所冒犯,只管砍头,无论生死,我都是您的忠臣。但我还有几句话,为了我带给您的洋葱,为了您削下的手指,请听我说完。” 史坦尼斯拔出光明使者,它的光亮填满房间。“想说什么就说,但别拖延时间。”国王脖子上的肌肉像绳索一般突起。 戴佛斯从斗篷里摸出那张皱巴巴的羊皮纸。它又薄又脆,却是他此刻唯一的护盾。“国王之手应该能读会写,所以我求派洛斯学士指教。”他将纸抚平于膝,在魔剑的光亮之下念诵。 212.第212章 琼恩 他梦见自己回到临冬城的墓窖,在石制国王的宝座之间跛行。国王们用灰色的花岗石眼睛凝望他,灰色的花岗石手指紧握着膝盖上平躺的生锈长剑的剑柄。你不是史塔克家的人,他听到国王们透过厚重的花岗岩低吼,这里没有你的位置,快快离开。他走进更深沉的黑暗中。“父亲?”他喊,“布兰?瑞肯?”无人回应。一阵冷风从后颈掠过。“叔叔,”他喊,“班扬叔叔?父亲?求求你,父亲,帮帮我。”墓窖之上传来鼓声。人们在大厅里欢宴,但我不受欢迎。我不是史塔克家的人,这里没有我的位置。拐杖滑落,他跪倒在地。墓窖变得更加黑暗。角落里有光亮浮现。“耶哥蕊特?”他低语,“求求你,原谅我。”不过那只是一只冰原狼,灰蒙以至于白,血迹斑斑,黑暗中闪动的金黄大眼睛里流露悲伤…… 黑暗的房间,身下的硬床。他在自己的床上清醒过来,这是熊老的卧室下方属于侍从的房间。按理他应该做个好梦,但尽管盖上层层毛皮,仍然觉得冷。北行途中,白灵睡在身边,寒夜中散发暖意:在荒野里,则有耶哥蕊特的陪伴。他们都不在了。他亲手火葬了耶哥蕊特,记得那是她的愿望,白灵呢……你在哪儿?你也死了吗,就是那梦中墓窖里染血的狼?但梦中的狼乃是灰色,并非雪白。灰色,布兰的狼。瑟恩人在后冠镇附近猎杀了他?如果真是这样,布兰可说失去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 当号角响起时,琼恩正努力挣脱纷乱的思绪。 冬之号角,他心想,仍然沉浸在噩梦带来的混沌中。曼斯没找到乔曼的号角,所以这绝不可能。第二声号角接踵而至,跟第一声一样绵长高亢。必须立即起床登上长城,他意识到,但做起来好难…… 琼恩推开毛皮坐起来,腿上的疼痛已近麻木,应该可以站立。为抵御寒冷,他合衣而眠,所以现在只需穿鞋、罩上皮甲和盔甲及斗篷。号角再次响起,两声绵长呼唤,他把长爪挂在背上,拄着拐杖蹒跚地走下楼梯。 外面一团漆黑,阴暗的天幕下充斥刺骨的寒意。黑衣弟兄们正从堡垒和塔楼中蜂拥而出,一边系剑带一边走向长城。琼恩寻找派普和葛兰,但徒劳无功。也许正是他们中的一位吹响了号角。曼斯,他认定,曼斯终于来了。很好,我们将与他大战一场,然后就可以安心休息。不论生死,都可以安心休息了。 原有的楼梯已化为长城下一片焦木碎冰的辽广瓦砾场,人们只能靠绞盘牵引铁笼登上长城。不过笼子一次只能装十人,琼恩到达时刚好升上去了,必须等它再回来。其他人和他一起等:纱丁、穆利、省靴、木桶,还有长兔牙的金发大个子哈里士,人称“马儿”,因为他曾是鼹鼠镇的马倌,他也是镇上少数几个留在黑城堡的人之一。余人纷纷逃回田地和小屋,逃回到那些位于地下的妓院听天由命。只有马儿梦想穿上黑衣,真是个兔牙大笨蛋。妓女泽也在,上次战斗中她的十字弓用得很出色。诺伊还留下三个孤儿,他们的父亲为保卫阶梯而牺牲。三个都很小——一个九岁,一个八岁,还有一个五岁——没人愿意关照。 等待期间,克莱达斯送来温酒,三指哈布则分发大块黑面包。琼恩拿上一块啃起来。 “这是曼斯·雷德吗?”纱丁紧张地问。 “希望如此。”黑暗中有比野人更可怕的存在。琼恩忆起身处先民拳峰的雪地时野人王所说的话:当死人出没,环墙、木桩和宝剑都变得毫无意义。人是无法跟死者作战的,琼恩·雪诺,没有谁比我更清楚。光想想,就让琼恩感觉寒风都变得更加刺骨。还好笼子就在此刻叮当响着下到地面,于长长的铁索尾端摇摆,大家静静挤进去关上门。 穆利将传唤铃的绳索拉了三下。很快铁笼便开始上升,起初颠簸不已,不久渐趋平稳。无人说话。到得顶上,铁笼平移,人们一个接一个地跳出来,马儿伸手帮了琼恩一把。冷风如重拳来袭,令他不由自主地牙齿打战。 长城之巅,弟兄们用比人还高的杆子撑起一列钢盆,里面生起熊熊大火。风似利剑,戳搅焰苗,可怖的橙光不断摇曳。束束箭支、弩支、长矛及弩炮箭准备就绪。岩石堆了十尺之高,装沥青和灯油的大木桶在旁边排好。除人手之外,波文·马尔锡每一样都给黑城堡留下了充足供应。风抽打着城垛上那些手执长矛的稻草哨兵的黑斗篷。“希望别是他们中的一位吹响了号角。”琼恩跛行在唐纳·诺伊身边评论。 “你听到了吗?”诺伊问。 风声,马嘶,还有别的。“一只长毛象,”琼恩说,“那是一只长毛象。” 武器师傅扁平的大鼻旁呼气结霜。长城以北为无垠黑暗,势若汪洋,但琼恩能辨认出远方森林里点点闪烁移动的红星。这是曼斯,就跟太阳升起一样明显。异鬼不会点火。 “我们看不见,该怎么打?”马儿问。 唐纳·诺伊走向波文·马尔锡修复的那两台巨大投石机。“让它带给我们光明!”他咆哮。 沥青桶被迅速塞入投石机,接着用火把点燃。风动火势,气焰狂暴。“放!”诺伊大吼。随着平衡臂下落,投掷臂“砰”的一声砸在横木上,燃烧的沥青桶便在暗夜中翻滚飞出,散发着奇异的摇曳光芒,照亮途经的地面。琼恩在微光中瞥见长毛象们沉重的脚步,一闪而过。有十来头,也许更多。木桶砸在地面爆裂。敌方阵营传出低沉的喇叭声,还有一个巨人用古语咆哮,他的声音如来自远古的轰雷,让琼恩脊梁震颤。 “继续!”诺伊呼叫,投石机再次装填,接着又是两只燃烧沥青桶噼啪着穿过黑暗落入敌军之中。这次一桶沥青击中一棵死树,并将其点燃。不止十来头,琼恩发现,足有一百头。 他缓缓走近城墙边缘。小心,他提醒自己,这里实在太高。哨兵红埃林再度吹起号角:喔喔喔喔喔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喔喔喔喔喔喔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这次野人们回应了,不是用一只号角回应,而是十来只同时奏响,夹杂许多笛声和鼓声。我们终于来了,对方宣告,我们要摧毁你们的城墙,抢掠你们的土地,占有你们的女人。风声呼嚎,投石机吱吱作响,发出砰然的重击,送木桶飞入夜空。在巨人和长毛象身后,琼恩看到野人们手执斧头和弓箭涌向长城。二十?二百?二万?黑暗中一切都无从分辨。这是盲人之间的战斗,唯一的区别是曼斯比我们多出上千倍的人可供牺牲。 “城门!”派普惊呼,“他们的目标是城门!” 从理论上说,长城过于庞大,几乎无法攻克:它高得让一切云梯和攻城塔都无能为力,厚到使任何攻城锤望之兴叹。没有投石机能掷出破坏墙面的巨石,而若试图火攻,融雪很快就会熄灭火焰。诚然,你可以爬过去,像掠袭者在灰卫堡附近干的那样,但前提是行动者必须强壮、稳健、手脚灵便,即便这样,也可能落得贾尔的下场,摔下来被一棵树刺穿。对大队人马而言,必须攻打城门,别无他法。 然而,所谓城门只是冰墙中弯曲狭窄的隧道,可谓七大王国最小的门,内里只能下马单列行进。通道内有三道拦路铁栏,每道都上锁并捆绑铁链,头顶还有杀人洞加以保卫。最外层的门是九寸厚的镶钉老橡木板,同样难以击破。不过曼斯有长毛象,他提醒自己,还有巨人。 “下面冷着咧,”诺伊说,“给他们洗洗热水澡,小子们?”一打灯油罐子正排列在城墙边,派普跑上前用火把将它们通通点燃,接着呆子欧文将其一个接一个地推倒。罐子喷吐着旋转的淡白火舌,凌空坠落,当最后一个也摔下去之后,葛兰踢开沥青桶的木楔,让沥青沿墙辘辘地流淌。下方的声音变成惨叫与尖嘶,对他们而言,却是甜美的乐曲。 然而鼓声仍如波浪一般传来,投石机抖动、出击,皮风笛的声音回荡在夜空,仿佛烈鸟的歌唱。塞勒达修士同样在唱圣歌,但声音因喝多了酒而显得粗浊颤抖: 温柔的圣母,慈悲的源泉, 保佑您的儿子穿越鏖战, 止住流矢,抵挡刀剑, 让他们看见美好的…… 唐纳·诺伊焦躁地围着他转:“谁敢放下刀剑,我就一脚把他踢下长城去……别停啊!修士。弓箭手!该死,弓箭手在哪儿?” “这儿。”纱丁说。 “还有这儿,”穆利答道,“不过我找不到目标……黑得跟猪肚子里一样。敌人到底在哪里?” 诺伊指向北方,“不停放箭,也许可以碰巧射到一些,至少能骚扰对方。”他望着围绕在身边的这些被火光照亮的脸庞,“我需要两名弓手和两名矛手来一起守隧道,以防他们击碎城门闯进来。”十多个人走上前,武器师傅挑出四个,“琼恩,在我回来之前,长城是你的了。” 半晌间,琼恩以为自己听错了。诺伊竟让他指挥长城上的防御?“大人?” “大人?我只是一名铁匠。我说过,长城是你的了。” 这里有比我年长的人,琼恩想辩解,比我优秀的人。我还像夏天的青草一样软弱,况且身上有伤,还被指控开小差。嘴里干得发苦。“是。”他勉强答应。 之后,琼恩·雪诺觉得自己如在梦中。他的弓箭手们站在稻草哨兵中间,用半僵硬的手臂驱动长弓和十字弓,向看不见的敌人倾泻无数飞矢。不时有支野人的箭射上来回应。他派人使用较小的弹石器,把巨人拳头般大小、参差不齐的石子散射入空。黑暗吞噬了它们,就如人们咽下一把干果。长毛象阴沉地叫唤,陌生的声调复述陌生的语言。塞勒达修士祈祷黎明到来的声音吵闹中充满酒意,琼恩几乎想一脚把他踢下去。底下,一只长毛象垂死呻吟,另一只着了火,在森林里横冲直撞,践踏人和树。寒风愈加刺骨,哈布乘笼子上来,捎带杯杯洋葱肉汤,欧文和克莱达斯负责把它们端到弓箭手们身边,好让他们在放箭间隙时喝上一口。泽也操起十字弓参战。一小时接一小时的装填和发射让右边那座投石机的某个零件松了,前面的平衡臂猛然断裂,同时扳倒后方的投掷臂,让它摔在地上砸成了碎片。左边的投石机继续发射,不过野人们很快学会了如何避开它的杀伤范围。 我们需要二十座投石机,而不止是两座,并且它们应当装在撬板和绞盘上以便移动。这是无用的妄想。不如再增加一千名战士,外加三条龙。 唐纳·诺伊没有回来,下去保卫那条黑冷隧道的几个人都没有回来。长城是我的了,每当筋疲力尽时,琼恩便这样自我提醒。他自己也拿起一把长弓,只觉手指麻木僵硬,几乎冻结。高烧又回来了,腿脚不由自主地发抖,疼痛如白热的匕首,贯穿全身。再放一箭,就可以安心休息了,他告诉自己,不下五十次地告诉自己,再放一箭。可每当他射完箭,那三名鼹鼠村孤儿中的一位就会立即跑来递上新的。再放一箭,就可以安心休息了。很快黎明就会到来。 但当黎明最终降临时,却没有人反应过来。世界仍为黑暗,慢慢褪成为灰,某种形态隐隐约约地在阴暗的天边浮现。琼恩弯腰凝视东方天际大块大块的厚重云团。还在做梦吗?他看到云团下的光亮,搭上另一支箭。 这时升起的太阳破云冲出,光芒如柄柄白色长枪照射在战地。看到这片位于长城和森林之间半里长的沙场时,琼恩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只半个夜晚,这里就成了一片充满焦黑草梗、散落沥青、粉碎石子和无数尸体的废土。烧焦长毛象的尸体引来大群乌鸦,还有战死的巨人,但在他们后面…… 左边有人发出呻吟,接着塞勒达修士喃喃道:“圣母慈悲,噢,噢,噢,噢,圣母慈悲……” 在那片森林底下,集结了全世界的野人:骑兵与巨人,狼灵和易形者,山上的蛮族,咸海的水手,大冰川的食人部落,脸染成各种颜色的穴居人,冰封海岸的狗拉战车,脚板如煮沸皮革的硬足民……所有这些形色怪异的野人都被曼斯聚集起来攻打长城。这不是你们的土地,琼恩想对他们叫喊,这里没有你们的位置,快离开。他似乎听到“巨人克星”托蒙德的嘲笑。“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耶哥蕊特也在说。他下意识地弯曲用剑的手,五指开开合合,尽管身在高处完全用不上剑。 躯体已冻得僵硬,内里发着高烧,手中的长弓突然沉重万分。和马格拿的战斗无关紧要,他明白了,而昨晚的战斗甚至连无关紧要都说不上,仅仅是一场侦察,一把企图在黑暗中攻敌不备的匕首。真正的战斗现在才刚刚开始。 “我不知道他们有这么多。”纱丁说。 琼恩是知道的,他见过这帮野人,但不是眼下的状态,不是排成战斗队列。行军途中,野人的队伍散开若干里格,像许多庞大臃肿的昆虫,从未聚在一起,而现在…… “他们来了。”有人嘶哑地喊道。 队列正中是长毛象,上百只长毛象,手握棍棒、大槌或巨石斧的巨人骑在它们背上。更多巨人跑在旁边,推一棵装上木轮的大树干,树干前端磨砺成尖。撞锤,他阴沉地想。如果下面的城门还健在的话,用那东西轻轻几碰就会让它粉碎。在巨人们两侧,浪涛般汹涌而来的是身穿煮沸皮甲、手执用火淬硬的长枪的骑兵,大群弓箭手,以及成千上万挥舞长矛、投石索、棍棒和皮革盾牌的步兵。来自冰封海岸的骨制战车“哗哗”响着在两翼推进,彪悍的大白狗牵引它们越过岩石与树根。这便是北野洪荒的愤怒啊,听着皮风笛的尖啸、听着野狗们的咆哮、听着长毛象粗重的鼻音、听着自由民吹口哨和叫喊声、听着巨人们用古语发出怒吼,琼恩不由得感慨。敌人的战鼓在冰墙中引起回音,仿佛内部有闷雷翻滚。 他可以感受四周人们的绝望。“他们一定有十万人。”纱丁嚎叫。 “我们该怎么办?怎样阻止他们?” “长城将阻止他们。”琼恩听见自己说。他转向大家,提高声调,“长城将阻止他们,长城会保护自己。”空洞的言辞,但他必须尽可能地重复,越多越好,因为这是弟兄们渴望听到的话。“曼斯想用人数来吓唬我们。他认为我们都是笨蛋吗?”他扯开嗓门叫喊,忘掉了自己的腿,每个人都静静倾听,“战车、骑兵、外加步行的蠢货……对长城上的我们而言有什么可怕呢?你们见过能爬墙的长毛象吗?”他笑了,派普、欧文和其他六七人也跟着笑了。“他们什么都不是,比这些稻草哨兵还不如。他们够不到我们,伤不了我们,吓不倒我们!对不对?” “对!”葛兰高喊。 “他们在绝境长城底下,而我们踩在他们上面,”琼恩道,“守住城门,他们便不能通过。他们将永不能通过长城!!”人们不约而同地高声呐喊,吼出同样的词句,回应琼恩,一边挥舞手中的利刃和长弓,脸颊因激动而变得通红。琼恩发现木桶胳膊上挂着号角。“兄弟,”他告诉木桶,“吹响战争的信号。” 木桶咧嘴一笑,将号角举到唇边,吹出代表野人来袭的两声绵长号角。其他号角也纷纷跟进,直到长城本身都发起抖来,强烈而低沉的回响淹没了所有声音。 “弓箭手,”余音消逝后,琼恩下令,“瞄准推撞锤的巨人,该死,每个人都瞄准好,听我口令发射,绝不准先动。巨人和他们的撞锤!下场浓密的箭雨,但首先等待对方进入射程。谁浪费一支箭,就给我爬下城墙去捡,听明白了吗?” “明白,”呆子欧文高喊,“我明白,雪诺大人。” 琼恩哈哈大笑,笑得像酒鬼、像疯子,但部下跟他一起笑。现在,两翼的战车和急驰的骑兵开始突出于中央,野人们还没冲过这半里路的三分之一,阵线已乱。“给投石机装上铁蒺藜,”琼恩说,“欧文,木桶,把弹石器旋到中央角度。弩炮装填火矛,得令即发。”他指指鼹鼠村的几个小孩,“你,你,还有你,拿好火把等着。” 野人的弓箭手边进边射,模式单调,总是先向前猛冲,停下,发射,随后再猛冲十码。飞箭的数量如此惊人,以至于天空完全被其笼罩,但可悲的是全部无害地坠落。彻头彻尾的浪费,琼恩心想,他们的确欠缺经验与纪律。自由民那些较小的、以兽角和木头做的弓本远逊于守夜人军团的高大紫杉木长弓,况且还射的是头顶七百尺的目标。“让他们射,”琼恩说,“等着。保持镇静。”人们的斗篷在身后拍打。“风正迎面吹,会影响射程。等着。”近了,更近了。皮风笛啸叫,鼓声如雷霆,野人们的箭在空中“嗖嗖”划过,随即下坠。 “拉弓。”琼恩举起自己的弓,将箭拉到耳边。纱丁照办,还有葛兰、呆子欧文、省靴、黑杰克布尔威、艾隆与艾蒙克。泽也把十字弓放到肩上。琼恩注视着撞锤慢慢逼近,长毛象和巨人们笨拙地跑在旁边。从这儿看下去,他们如此渺小,几乎可用一只手捏碎。我有这样大的手就好了。他们穿越杀戮战场,轰隆碾过死去的长毛象,惊起成百乌鸦。近了,更近了,直到…… “放!!” 黑色的羽箭发出嘶声,如插翅膀的毒蛇,飞了下去。琼恩未待查看战果,便迅速搭上第二支。“搭箭!拉弓!放!”他又尽快搭上第三支,“搭箭!拉弓!放!”一次紧接着另一次。他朝投石机叫喊,然后听到吱吱的响声和砰然的重击,百余铁蒺藜散射破空。“弹石器,”他喊,“弩炮,弓箭手,自由射击。”这时野人们的箭击中了长城,钉在他们脚下一百尺的地方。又一位巨人蹒跚着逃跑。搭箭,拉弓,放。一头长毛象转头撞向身边的同伴,把巨人从背上摔下来。搭箭,拉弓,放。他看见撞锤倒下,推它的巨人非死即伤。“用火箭,”他呼喝,“烧掉撞锤。”受伤长毛象的尖叫及巨人的怒吼中混杂有鼓声和笛声,交织成可怕的乐章,不过他的弓箭手们不受干扰、毫不停歇地瞄准发射,似乎都成了死去的迪克·佛拉德那样的聋子。是的,这些人也许曾为世间渣滓,而今却都是守夜人的汉子,够了。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永不能通过长城。 一只长毛象陷入狂暴,撞翻无数野人,踩死若干弓箭手。琼恩拉开长弓,照准这只野兽毛茸茸的背部补了一箭,以驱动它奔逃。东西两面,野人的侧翼毫无阻碍地到达长城,但战车只能于城下无益地打转,骑兵们同样在奇丽的冰壁面前漫无目的地来回。“城门!”有人在喊,似乎是省靴,“长毛象冲向城门!” “火,”琼恩咆哮,“葛兰,派普。” 葛兰甩开长弓,用尽全身力气将一桶油从堆放的地方搬下来滚到城墙边,派普把密封的塞子锤开,塞入一大段布条,并用火把点燃。之后,他俩协力将桶推下去。桶下坠了约一百尺,撞上长城,随即爆裂,在空中撒满碎木和燃油。葛兰滚来第二桶,木桶也滚来一桶,派普将其分别点着。“打中了!”纱丁高喊,他的头伸出如此之远,琼恩几乎肯定他会摔下去,“打中了,打中了,打中了!”下方传来烈焰的怒号。一个全身浴火的巨人蹒跚着闯入视野,绊倒在地疯狂打滚。 这时,长毛象们猛地一下开始集体奔逃,它们从烟雾和火光中冲出,带着惊恐撞向身后的同胞,使得它们也加入崩溃的行列,而巨人和野人们争抢走避。不到半个心跳时间,阵线中央已彻底瓦解,两翼的骑兵眼看被抛下,也跟着逃跑,尽管自身还没流一滴血。战车也隆隆地返回,除了散播恐怖和制造噪音,它们一事无成。一旦队列冲乱,对方便不堪驱使,望着四散逃亡的野人,琼恩心想。战场上的鼓声已然全部沉寂。你喜欢这音乐吗,曼斯?你喜欢多恩人妻子的滋味吗?“有谁受伤?”他喝问。 “有个该死的家伙射中了我的脚,”省靴拔出箭支,在头上挥舞,“不过瞄的是木的那只!” 粗鲁的欢呼在周围响起。泽抓住欧文,抱着他转圈,然后当大家的面给了他一个湿润的长吻。她也试图亲吻琼恩,但他抓住她肩膀,温柔而坚定地推开。“不。”他说。我已经亲吻得太多。此刻他只觉疲乏得无法站立,大腿从膝盖到胯下的部分痛得昏天黑地,于是摸到拐杖,“派普,扶我登上笼子。葛兰,长城是你的了。” “我的?”葛兰说。“他的?”派普道。很难分辨他们中谁更吃惊。“可是,”葛兰结结巴巴地说,“可——可是野人再攻来我该怎么办?” “阻止他们。”琼恩告诉他。 乘笼子下降时,派普脱掉头盔,擦拭额间。“结霜的臭汗,能有比结霜的臭汗更脏的东西?”他微笑,“诸神在上,居然这么饿,我敢发誓自己可以吞下一整头牛!你认为哈布会把葛兰煮给我们吃吗?” 当他看到琼恩的脸色时,笑容凝固了:“怎么?你的腿?” “是的,我的腿。”琼恩应和。简单的回答都让他觉得吃力。 “没伤到吧?我们干得漂亮。” “带我去城门。”琼恩严厉地说。我需要温暖的炉火,热腾的饭菜,舒适的床铺以及止痛的东西,他心想。但首先必须去隧道,查看唐纳·诺伊他们的状况。 与瑟恩人的战斗之后,人们花了整整一天来清理堆积在内门附近的碎冰和木梁。麻子佩特、木桶等工匠们激烈争论,是否该把残骸留下来,作为防御屏障。这意味着放弃隧道的防守,所以被诺伊坚决拒绝。他认定只要把人埋伏在杀人洞里,然后由弓手和矛手把守拦路铁栏,一小撮坚定的黑衣弟兄便足以抵挡上百倍的野人,让他们的尸体塞满隧道。他不打算让曼斯·雷德轻易通过冰壁,所以人们用上铲子、锄子和绳子,最后挪开破碎的阶梯,把内门挖了出来。 琼恩站在冰凉的铁栏前,等待派普去向伊蒙学士索要备用钥匙。 令他惊讶的是,伊蒙学士跟派普一起回来,还有打灯笼的克莱达斯。“检查完毕后,马上跟我走,”派普开门时,老人告诉琼恩,“我必须给你换绷带,敷新药。你也需要更多安眠酒止疼。” 琼恩无力地点头。门终于打开,派普当先进入,接着是克莱达斯和他的灯笼,琼恩只能勉力跟上伊蒙学士。冰壁从四面八方压来,寒意直入骨髓,整个巨大的长城就在头顶,他们好像在冰龙的食道里漫游。隧道一弯接一弯。派普打开第二道铁栏,继续前进,再转弯,前方有光,透过冰层射来的苍白微光。糟了,琼恩立刻反应过来,糟透了。 派普说:“地上有血。” 隧道最后二十尺是弟兄们战斗和阵亡的地方。最外层的老橡木门早被砍穿击破,连铰链也扭了下来,有个巨人爬进碎屑里。灯笼发出的阴郁红光照亮了毛骨悚然的战场。派普扭向一旁开始呕吐,琼恩则嫉妒起失明的伊蒙学士。 诺伊和他的人在里面等待,就着一道和派普刚才打开的一模一样的沉重铁栏。两名十字弓手在巨人冲来时射出一打箭矢,两名矛手则透过栏栅戳刺。即使这样,仍未能阻止对方,他扭下麻子佩特的头颅,抓住铁栏,以惊人的伟力将其完全扳开。破碎的铁链洒得到处都是。一个巨人。所有这些都是一个巨人完成的。 “全部牺牲?”伊蒙学士轻声问。 “是的。唐纳是最后一个。”诺伊的剑足有一半深深没入巨人的咽喉。平日里,琼恩常惊叹于武器师傅的高壮,但如今被巨人魁伟的胳膊抱住的他就像个小孩,“巨人压碎了他的脊梁,我不知他们中谁先死。”他拿来灯笼,移上前去仔细观察。“玛格。”我是最后的巨人。他终于能感受到那种悲哀,但没有时间用来伤感,“这是‘强壮的玛格’,巨人的国王。” 现在的他渴望阳光。隧道黑暗阴冷,血与死亡的臭气让人窒息。琼恩把灯笼还给克莱达斯,踩过尸体,穿越扭开的铁栏,向被击碎的大门走去,去看看门后的世界。 一只死长毛象的巨大身躯把路挡住大半,他试图挤过时斗篷被巨兽的獠牙勾住、扯烂。外面还躺着三个死巨人,覆盖在石头、烂泥和凝固沥青下的尸体已有一半被烧焦。火焰融化长城的痕迹清晰可见,巨大的冰片因高热而蜕落,砸碎在焦土之上。抬头,再抬头,可以看见火焰出发的地方。你在那儿无限高大,似乎伸手即可轻轻捏碎现在的你。 琼恩回到其他人身边,“必须尽可能修复外门,并堵塞这段隧道,用上碎石、冰块,什么都行,反正要把第一和第二道铁栏之间封住。文顿爵士得负起指挥职责,他是城里最后的骑士,赶快行动吧,我想在我们得到喘息之前,巨人就会回来。我们要告诉他……” “把想法告诉他,”伊蒙学士异常轻柔地说,“他会微笑,点头,然后忘得一干二净。三十年前文顿·史陶爵士是总司令一职的有力候选人,或许可以干得很好。直到十年前他仍可以胜任。但从此之后就不行了。你同唐纳一样深知这点,琼恩。” 这是事实。“那你来指挥,”琼恩告诉学士,“你把一生都奉献给长城,人们会追随你。我们着手修门吧。” “我是戴颈链发了誓的学士,职责就是服务,琼恩。我们学士付出谏言,而非命令。” “总得有人——” “你。你必须带领大家。” “不……” “必须,琼恩。时间不会太长,只到守卫部队回来为止。记得吗?唐纳选择了你,‘断掌’科林也选择了你,莫尔蒙总司令则让你做他的事务官。你是临冬城的孩子,班扬·史塔克的侄儿,除此之外没有别人。长城是你的了,琼恩·雪诺。” 213.第213章 艾莉亚 每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她都可以感觉到内里的空洞。这不是饥饿,尽管她吃得很少。这是个空荡的地方,一种虚无,原来兄弟姐妹父母们所在之处化为乌有。她的头也很疼,虽然比之前好些,但仍相当强烈。艾莉亚对此已经习惯,肿块终会消解,心中的空洞却依旧如故。这空洞永远不会好起来,睡觉时,她告诉自己。 有的早晨,艾莉亚根本不想醒来。她宁愿蜷在斗篷下,闭紧眼睛,再度入睡。若猎狗不来管她,她会没日没夜地睡。 然后做梦。做梦时最棒。她几乎每晚梦到狼。一大群狼,由她领头,而且她最为高大、强壮、机敏、迅捷。她跑得比马快,打得比狮子强,每当咧牙露齿,人类便纷纷走避。她从不肚饿,毛皮替她保暖,无惧寒风凛冽。她有许多兄弟姐妹,成群结队,凶猛可怕,而且统统听命于她,永远不会离开。 如果说她的夜晚属于狼,白天则属于狗。桑铎·克里冈天天早上准时叫她起床,不管她喜不喜欢。他会用刺耳的声音咒骂她,或将她提起来摇晃。有回他把一盔冰水倒在她头上。她跳了起来,一边颤抖着洒水,一边想踢他,结果他只哈哈大笑。“擦干净,然后去喂该死的马。”他吩咐,而她乖乖照办。 他们现在有了两匹马,陌客和一匹栗色矮母马,艾莉亚给它取名“胆小鬼”,因为桑铎说它很可能跟他们一样,是从孪河城逃出来的。屠杀发生后的第二天早上,他们在田野里遇见游荡着的它,背上没有骑手。作为坐骑,它很不赖,但艾莉亚无法喜爱胆小鬼。陌客就会反抗。但她还是尽力照料它,这总比跟猎狗同骑要强。况且胆小鬼虽然懦弱,但年轻力壮,艾莉亚觉得,如果情势危急,它会跑得比陌客快。 猎狗不再像以前那样看紧她,有时似乎并不在意她是走是留,晚上也不再把她捆进马褥子。我要趁睡熟时杀死他,她告诉自己,却从未付诸行动,我要骑着胆小鬼逃跑,他抓不住我,她心想,但也未付诸行动。该去哪儿?没有临冬城了,舅公在奔流城,可他们彼此不认识。橡果厅的斯莫伍德夫人或许会收留她,或许不会,况且艾莉亚甚至不肯定自己能找到橡果厅。有时她觉得该回沙玛的客栈——若洪水没将它冲走的话——跟热派做伴,搞不好贝里伯爵还能重新找到她。安盖会教她如何用弓,然后就可以同詹德利一起当土匪,像歌谣里的“白鹿”温妲那样。 但这都是笨念头,跟珊莎的梦想一样。热派和詹德利有机会就离开了她,而贝里伯爵的土匪与猎狗只想拿她换赎金。没人想跟她在一起。他们不与我同一族群,就连热派和詹德利也不是。我想那些真是太笨了,像个笨蛋小女孩,根本不是狼。 因此她留下来同猎狗结伴。他们每天骑马赶路,从不在同一地方睡两次,并尽量避开市镇、村庄和城堡。有次她问桑铎·克里冈,他们要上哪儿去。“去远方,”他说,“知道这点就行。我不想浪费口舌,也不想听你乱喊乱叫。妈的,真该让你跑进那座该死的城堡。” “是啊。”她赞同,同时想起了母亲。 “如果我让你去,你早就死翘翘了。妈的,你该感谢我,并为我唱支甜美的小曲儿,像你姐姐那样。” “你也拿斧子砸她了?” “我是拿斧背砸你的,愚蠢的小母狼。如果用斧刃,你的脑浆这会儿还在绿叉河里漂呢。闭上该死的鸟嘴,我要把你交给静默修女会,她们会把多话的女孩舌头割掉。” 他这么说不公平。除了那一次,艾莉亚根本不说话。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他俩什么也不说。她太过空洞,无话可说,猎狗则太愤怒。她可以感觉到他体内的怒火,从他脸上的表情、从他扭曲紧绷的嘴唇、从他瞧她的眼神,都看得出来。每当他拿斧劈柴,便会进入一种令人战栗的愤怒状态,他会疯狂地劈砍树干、落木或者断枝——柴火根本不用劈那么细。在那之后,他往往精疲力竭,躺倒下去立刻睡着,连火都没生。艾莉亚憎恶这种情形,也憎恶他。那样的夜晚,她会长长久久地瞪着斧头。它看来十分沉重,但我打赌自己能挥动。而且不会用斧背砸他。 在流浪途中,他们也会瞥到其他人:田里的农夫,放牧的猪倌,挤牛奶的姑娘,沿满是车辙的道路传递消息的侍从。她也从来不想跟他们搭话,仿佛对方生活在一片遥远的土地上,讲的是奇特陌生的语言;他们跟她毫无关系,反之亦然。 再说,被人看到也不安全。时不时会有一队骑手经过蜿蜒的田间道路,高举佛雷家族的双塔旗帜。“他们在猎杀漏网的北方人,”对方经过时猎狗道,“听见马蹄声,赶紧低头,这里没有朋友。” 有一天,在某个由倒下的橡树根构成的泥穴里,他们面对面遇上另一位孪河城事变的幸存者。他的纹章是一个披白丝带跳舞的粉红少女,自称替马柯·派柏爵士效劳,当弓箭手,虽然弓已经丢了。他左肩与手臂交界处扭曲肿胀,据说是钉头锤砸的,锤子打碎了肩膀,并使得锁甲深嵌入血肉之中。“北方佬干的,”他哭泣道,“胸口有小血人的北方佬。他看到我的徽纹,还开玩笑说,红色的男人和粉色的少女,应该凑成一对。我为他的波顿伯爵祝酒,他为马柯爵士祝酒,我们共同为艾德慕公爵、萝丝琳夫人及北境之王祝酒,然后他就要杀我。”说这番话时,他眼里满是炽热的光,艾莉亚看得出,那是真实情感的流露。他肩膀肿得出奇,整个左半身沾满脓血。一股恶臭的味道,闻起来就像尸体。那人恳求给他酒。 “有酒的话,我早喝了,”猎狗告诉他,“我可以给你水,还有慈悲。” 弓箭手瞧他良久:“你是乔佛里的狗。” “现在我是自己的狗。要不要水?” “要,”那人咽了口口水,“还要慈悲,谢谢。” 他们刚在不远处经过一个小池塘。桑铎把头盔交给艾莉亚,让她跋涉回去装水。烂泥溅上靴子,她把猎狗的头盔当桶子,水从眼孔漏出,但底部仍储了许多。 见她回来,弓箭手竭力抬脸,好让她把水倒进嘴巴。她倒得有多快,他就咽得有多快,咽不下去的流下脸颊,渗进棕色的血块,直到胡须里满是淡粉色水滴。水倒完后,他抓住头盔舔钢铁。“好爽,”他说,“酒就更好了。我想喝酒。” “我也想。”猎狗几乎是温柔地将匕首插进那人胸膛,用身体的重量将刀尖送入外衣、锁甲和下面的衬里。然后他把武器拔出,一边在死人身上擦拭,一边看着艾莉亚,“那是心脏所在的位置,小妹妹。那是杀人的方法。” 杀人的一种方法。“我们要不要埋他?” “埋他?”桑铎问,“他不在乎,我们也没铲子。留给狼和野狗吧,留给你我的兄弟。”他专注地看了她一眼,“我们只管‘征集’。” 弓箭手口袋里有两枚银鹿和近三十个铜板。他匕首柄上有颗漂亮的粉红宝石,猎狗将其掂了掂,然后扔给艾莉亚。她接住刀柄,插入皮带,感觉稍好了些。它虽不比“缝衣针”,终究是铁器,可以防身。死人还有一袋箭,但没弓的箭不管用。他的靴子对艾莉亚来说太大,对猎狗又太小,只好留下。她还拿了他的圆盔,尽管它盖到了她鼻子底,她得稍稍翘起来才能走路。“他一定有马,否则逃不掉,”克里冈边说边四处张望,“但我敢说,妈的早跑远了。没人知道他在这儿待了多久。” 等他们抵达明月山脉脚下,雨差不多停了。看到太阳、月亮和星星,艾莉亚觉得他们在往东去。“我们去哪儿?”她再次问。 这次猎狗回答了她:“你在鹰巢城有个姨妈,诸神保佑,也许她会为你这瘦东西付赎金。上得山路,就沿它一路去血门。” 莱莎姨妈。艾莉亚觉得没什么指望。她要母亲,不要母亲的妹妹。她不认识莱莎姨妈,就跟不认识黑鱼舅公一样。我们当初应该进城堡的。母亲又不是真的死了,还有罗柏。佛雷家不一定要杀他们。也许佛雷侯爵只是把他们抓起来。也许他们正被绑在地牢里,或者被带往君临,好让乔佛里砍掉他们的脑袋。我们并不清楚。“我们应该回去,”她突然决定,“我们应该回孪河城去找我母亲。她不会死的,我们去救她。” “我还以为满脑子歌谣梦幻的是你姐姐,”猎狗咆哮,“没错,佛雷也许会留你母亲一命,以收取赎金。但七层地狱,凭我一人之力根本无法把她弄出来,妈的。” “你又不是一个人,我也会来。” 他发出一声响,似乎是笑声:“这会把那老头吓得尿裤子的。” “你怕死!”她轻蔑地说。 克里冈哈哈大笑:“我不怕死,只怕火。现在,安静点儿,否则我把你舌头割下,为静默姐妹们省点麻烦。我们去谷地。” 艾莉亚觉得他并不会真的割她舌头,只是说说而已,就像“粉红眼”曾说要拿鞭子狠狠抽她一样。但她不打算试探,毕竟桑铎·克里冈和“粉红眼”不同。“粉红眼”不能把人劈成两半,或用斧子砍杀,连用斧背砸人都不会。 当晚入眠时她想着母亲,不知道该不该趁猎狗睡着时杀他,好自己去救母亲。她闭上眼睛,母亲的脸就在前面。如此接近,几乎可以嗅到…… ……她真的嗅到她了。气味非常微弱,被其他味道所掩盖——包括苔藓、泥土和水流,腐烂的芦苇和人所发出的臭气。她缓缓穿过松软的地面,来到河边,舔几口水,抬头闻嗅。天空铁灰,云层密布,绿色的河水中满是漂浮物。尸体充塞于浅滩,被流水击打挪动,有的直接被冲上了岸。她的兄弟姐妹群集在周围,撕扯丰厚的血肉。乌鸦也在这儿,一边朝狼群尖叫,一边拍翅膀,空中满是羽毛。它们的血更热,其中一只正要起飞时,被她的姐妹咬住了翅膀。她也想抓鸟,想要尝热血的味道,想要听骨头在齿间碎裂,想要用温暖的血肉填饱肚子,不要冷的。她很饿,周围到处是肉,但她知道自己不能吃。 气味更强烈了。她竖起耳朵,听狼群低吼,乌鸦怒叫,羽翼拍打,河水奔流。远方某处,传来马匹的声响和人类的呼叫,但那并不重要。气味才重要。她再度嗅闻空气。就在那儿,她看见了,苍白的物体顺流漂下,碰上东西转了个方向。芦苇在它面前弯腰。 她穿过浅滩,溅起水花,发出嘈杂声响,扎入深处。腿脚搅动河水,水流强劲,但她更壮。她跟从鼻子的指引向前游去,水中的气味浓烈潮湿,但牵引她的不是这味道,而是一丝刺鼻的冰冷红血,一股郁郁作呕的死亡气息。她追逐它,就像平时在林间追逐红鹿。末了,她用牙齿逮到一条苍白的手臂,不断摇晃,想让它动起来,嘴里却只有血与死亡。她以疲倦的身躯,费尽全力将尸体拖回岸边,拽上泥泞的堤坝,一个小兄弟悄悄游荡过来,舌头耷拉在嘴角。她不得不龇牙咆哮,将他赶走,否则他便要进食了。此时她抖落毛皮上的水,那白色的物体脸朝下躺在泥地,死肉苍白生褶,冰冷的血从喉咙里渗出。起来,她心想,起来,跟我们一起进食,一起奔跑。 马匹的声响迫使她回头。他们从下风处来,所以她没闻出,而对方几乎快要到了。骑马的人类,黑色、黄色与粉色的翅膀翻滚飞舞,手中还有闪闪发亮的长爪子。一些年轻兄弟咧牙露齿,准备守护食物,她啮咬他们,将他们统统赶开。这是野外的法则:鹿、兔子和乌鸦在狼群面前奔逃,狼群则逃离人类。她把冰冷苍白的战利品弃置于泥沼之中,留在拖上来的地方,毫无愧色地逃跑了…… 次日早晨,猎狗无须咒骂艾莉亚,或把她摇醒。这是自孪河城以来,她第一次比他起得早,甚至主动梳洗马匹。他们沉默地吃着早餐,最后桑铎道:“关于你母亲……” “没关系,”艾莉亚阴郁地说,“她死了。我梦见了她。” 猎狗看她好久,然后点点头。这事没有再提。他们策马向群山前进。 山势渐高,路遇一个孤立的小村庄,周围环绕着灰绿色的哨兵树和高大靛青的士卒松,克里冈决定冒险进入。“我们需要食物,”他说,“也需要休整。他们不大可能知道孪河城发生的事,运气好的话,甚至会不认得我。” 村民们正在家园周围建造一道木栅栏,看到猎狗宽阔的肩膀,便提出以食物、住宿及少量金钱,让他干活。“有红酒,我就干。”他朝他们吼。最后,他满足于麦酒,每晚喝到睡着。 他想把艾莉亚卖给艾林夫人的念头却于此间夭折。“从我们这儿再往上走会有冰霜,山路要开始下雪,几乎无法通行,”村长道,“即使你没被冻死饿死,也会教影子山猫或穴居熊逮住,更可怕的是原住民。灼人部自独眼提魅打仗回来之后变得无所畏惧,而半年之前,冈恩之子冈梭尔刚带领石鸦部袭击了离此不到八里远的一个村子,抢走所有女人,抢走每一粒粮食,男人也被杀死大半。他们现在有铁器,精良的长剑和锁甲,整个山路都被控制——石鸦部、奶蛇部、雾子部,所有的高山氏族,纷纷猖獗。也许你能解决一些,但最终他们会杀了你,并把你女儿抢走。” 我不是他女儿,艾莉亚如果没那么累,一定会喊出来。如今她不是谁的女儿。她什么也不是。不是艾莉亚,不是黄鼠狼,不是娜娜,不是阿利,不是乳鸽,甚至不是癞痢头。她只是个白天跟着狗儿跑,夜晚梦到狼群的笨女孩。 这是个宁静的村庄。他们占有两张虱子不多的稻草床,食物普通但管饱,清新的空气里则有松树的味道。然而艾莉亚很快认定,自己讨厌这地方。村民们都是胆小鬼,甚至没一个敢看猎狗的脸,至少不会看很久。有些妇女想给她穿裙子,想让她做针线活,但她们不是斯莫伍德夫人,她全不干。有个女孩喜欢跟着她,她是村长的女儿,与艾莉亚年纪相仿,但不过是个孩子,擦破膝盖就会哭,而且走到哪里都拿着一个笨乎乎的布娃娃。娃娃被做成有点像士兵的模样,因此女孩称它为“兵爵士”,并夸耀它如何保护自己安全。“走开,”艾莉亚告诉过她几十次,“别来烦我。”但她不肯听,于是最后艾莉亚夺过她的布娃娃,把它撕裂,用一根手指将肚子里的碎布掏出来。“现在它真的像个兵了!”她说,然后将布娃娃扔进小河里。从此以后,女孩不再纠缠,艾莉亚则每天梳洗胆小鬼和陌客,或在树间行走。有时她会找根棍子,练习“针线活”,练着练着就会想起孪河城的事,于是便对树猛劈,直到棍子断裂。 “也许我们该在这儿待一阵子。”两周后,猎狗告诉她。他麦酒喝得太多,但头脑还清醒,不像胡说。“鹰巢城是去不了的,佛雷家会继续在三河流域搜捕幸存者。似乎这儿需要会用剑的人,以防原住民过来打劫。我们可以住下来,找个办法给你姨妈送信。”艾莉亚听到这话,脸耷拉下来。她不想留下,但也没地方可去。第二天早上,当猎狗出去砍树运木头时,她爬回床上睡觉。 但那高高的木栅栏完工之后,再没活可干,村长明确表示,他们不能留下。“到冬天,我们喂饱自己都困难,”他解释,“而你……你这样的人会带来流血。” 桑铎的嘴抽搐了一下:“原来你知道我是谁。” “没错。事实上,这儿确实无人造访,但我们会上市场,去赶集。我们听说过乔佛里国王的狗儿。” “等那些石鸦什么的到来时,你会很高兴自己养了一条狗。” “也许吧。”那人犹豫了一下,然后鼓起勇气,“但他们说你在黑水河失去了战斗的欲望。他们说——” “我知道他们说什么。”猎狗的嗓音像两把锯子互相摩擦,“付工钱,我这就走。” 离开时,猎狗得到满满一袋铜板,一袋酸麦酒,以及一把“新”剑。老实说那把剑很旧,但对他而言是新的,他用在孪河城夺来的长柄斧——在艾莉亚头上敲出一个包的斧子——跟某村民交换得到。不出一天,麦酒就喝光了,但克里冈每晚磨剑,一边为每个豁口和锈斑而诅咒换剑给他的人。如果他失去了战斗的欲望,为什么要在乎自己的剑是否锋利呢?这问题艾莉亚不敢问,但思考得很多,他带她逃离孪河城不是因为害怕吧? 回到河间地,雨势已然渐小,洪水也开始退降。猎狗转而向南,折回三叉戟河。“我们去奔流城,”他一边烧烤杀死的野兔,一边告诉艾莉亚,“希望黑鱼会出钱买狼女。” “他没见过我,甚至不知道我是否真的是我。”艾莉亚厌倦了去奔流城的念头。她仿佛往奔流城走了好多好多年,却从来没有到过。每次向奔流城出发,结果总是抵达某个更糟的地方,“他不会付钱的,只会绞死你。” “随便,让他试试看。”他转了转烧烤着的食物。 听他说话,不像是失去了战斗的欲望。“我知道我们可以去哪里。”艾莉亚说。她还剩一个哥哥。别人不要我,琼恩会要我的。他会叫我“我的小妹”,然后弄乱我的头发。然而这段路很长,她觉得自己一个人无法走到。她连奔流城都到不了,“我们去绝境长城。” 桑铎的笑声一半像是咆哮:“小母狼想加入守夜人,是吗?” “我哥哥在长城。”她固执地说。 他嘴角抽搐了一下。“长城离这儿有千里之遥。妈的,我们得冲过该死的佛雷家领地,然后才刚到达颈泽。那些个沼泽有蜥狮,天天拿狼当早点。即使真的抵达北境,也没缺胳膊少腿,半数城堡里还有铁乌贼,那帮该死的北方人也不是什么好货。” “你怕他们?”她问,“你失去了战斗的欲望?” 片刻之间,她以为他会打她。但野兔已烤成棕黄,表皮松脆,油脂渗出来滴进炊火,发出噼噼啪啪的爆裂声。桑铎将它从棍子上取下,用大手撕开,扔了一半到艾莉亚怀里。“我的欲望没问题,”他一边说,一边扯下一条腿,“但我才他妈的不在乎你或者你哥哥。我也有个哥哥。” 214.第214章 提利昂 “提利昂,”凯冯·兰尼斯特爵士疲惫地说,“如果你确实和谋杀乔佛里一事无关,请拿出真凭实据,好在审判时洗刷自己的清白。” 提利昂从窗边回头:“由谁来审?” “此事当由王室亲自审理。既然国王已死,担子就落到首相头上。由于被告是自己儿子、被害人又是自己孙子,所以你父亲不得不邀请提利尔大人和奥柏伦亲王三堂会审。” 这丝毫不能打消提利昂的疑虑。尽管为时短暂,梅斯·提利尔毕竟曾是乔佛里的岳父,而那红毒蛇……狡诈难测。“我可以要求比武审判吗?” “我建议你放弃这个打算。” “为什么?”这招在谷地救过他的命,为何不能故技重演?“说实话,叔叔,我能否要求比武审判,由代理骑士为我洗刷清白?” “当然可以,如果你坚持的话。但我必须提醒你,你姐姐有意指名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担任她的代理骑士。” 这婊子非置我于死地而后快,她倒知道不选凯特布莱克。波隆对付那三兄弟不费吹灰之力,魔山就不一样了。“我考虑考虑。”我要赶紧和波隆商量。此次得出血本,这佣兵一向精打细算,随行就市,“瑟曦有证据吗?” “她的证据每天都在膨胀。” “是吗?那我也得去搜集证据才行。” “你想要谁,告诉我,我安排亚当爵士派金袍卫士将他带到审判会场。” “我要自己去。” “你受弑君和弑亲的双重指控,怎可能来去自如?”凯冯爵士将手朝桌上一挥,“这里有纸、有笔、有墨水,把证人的名字写下来,我以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向你保证,会尽一切努力将他找到。但开庭以前,你确实不能离开此地。” 提利昂不愿求告叔叔:“你能准许我的侍从为我奔走吗?就波德瑞克·派恩那个孩子?” “当然,没问题,我这就把他找来。” “谢谢你,快去吧,去吧,越快越好!”他踱到桌边,当开门声传来时,不禁下意识地回头道,“叔叔?” 凯冯爵士停步:“什么?” “这事不是我干的。” “希望如此,提利昂,希望如此。” 叔叔走后,提利昂·兰尼斯特坐到椅子上,拿起羽毛笔,取出一张空白羊皮纸。谁会为我说话?他边蘸墨水边想。 许久后,波德瑞克·派恩进门时,桌上仍是白纸一张。“大人。”男孩道。 提利昂搁笔:“马上把波隆找来。告诉他,我备下了金子,超乎他想象的金子。不找到他,你不准回来。” “是,大人。噢,不,我的意思是,不找到他,我不回来。”男孩跑步离开。 波德下午没回来,晚上也没回来。不知不觉中,提利昂在窗边座椅上睡着了,清晨方才浑身酸痛地醒来。一名仆人端来麦片粥和苹果,外加一角杯麦酒。他边吃边瞪着桌上那张空白羊皮纸。一小时后,仆人回来收走餐具。“你看见我的侍从了吗?”他开口问,对方摇摇头。 他长叹一声,再次提笔。珊莎,他写下两个字。看着这两个字,提利昂·兰尼斯特咬紧牙关,百感交集。 他不相信乔佛里是进食噎死的,最可能作案的是珊莎。小乔当时就把杯子放在她面前,而她有的是理由报复国王。联系到妻子事前的心神不定和事后的所作所为,提利昂对此更为肯定。一个躯体,一个心灵,一个魂魄,他苦涩地想,她好忠于自己的誓言啊,啊哈?唉,侏儒,你又能苛求别人怎样呢? 最大的疑点在于……珊莎如何得到毒药的呢?他不相信一切都是小女孩自己的计划。如此说来,找到她又怎样?哪个法官会相信我弱小的老婆能独力杀害国王?连我自己也不信!到时候,瑟曦一定会坚持是我们两人合谋。 虽然如此,第二天他还是把这张羊皮纸交给叔叔。凯冯爵士皱眉道:“你的证人就只有珊莎夫人?” “其他人选我还在考虑中。” “这样可不行,你得抓紧时间,赶紧想。大人们初步决定,三天后开始初审。” “三天后?太快了吧!你把我紧紧地关在这里,我又怎能找到证人来证明我的清白呢?” “你姐姐就能毫不费力地找到证人来证明你的罪恶。”凯冯爵士卷起羊皮纸,“实话告诉你,亚当爵士早就着手搜捕你老婆,瓦里斯开出赏格,无论是谁,能提出关于珊莎夫人行踪的线索,赏一百银币,发现本人,赏一百金龙。我们尽了所有努力,只要找到人,我会立刻把她送来。你们夫妻俩共用一个房间,互相安慰,我瞧也没什么不妥。” “谢谢,你真好心。见过我的侍从吗?” “我昨天才派他来找你。他没来?” “他来过,”提利昂承认,“后来却不知所终。” “我会再把他找来。” 但直到次日早上,波德瑞克·派恩才再度返回。他犹豫着踏进房间,脸上写满惧怕。波隆跟在后面,这名佣兵出身的骑士,穿一件镶银钉的夹克,披一身沉重的骑马斗篷,剑带上塞了一双上等皮手套。 只消看他一眼,提利昂就知大事不妙:“你架子挺大。” “若非这孩子苦苦哀求,我还根本不来咧。今天我定在史铎克渥斯堡用晚餐。” “史铎克渥斯堡?”提利昂从床上跳下来,“诸神在上,你和那儿有什么关系?” “那是我老婆的家,”波隆的笑容好似一只叼住羊腿的狼,“后天我就和洛丽丝成亲。” “洛丽丝。”漂亮,真他妈漂亮。这下坦妲伯爵夫人为自己的弱智女儿找到了一个“骑士”丈夫,洛丽丝肚里的杂种有了父亲,而黑水的波隆爵士更在王国贵族中迈进了坚实的一步。瑟曦这着棋真他妈漂亮,“听我说,我那无耻的老姐卖给你的是一匹劣马,这女人分明是个痴呆。” “我想要天才,就该娶你了。” “她怀了别人的孩子!” “等她生下来,我会把她肚子再搞大。” “她不是史铎克渥斯堡的继承人,”提利昂摊牌,“她还有个姐姐法丽丝——此人结过婚,迟早会有孩子。” “据我所知,她结婚十年都没生产,”波隆淡淡地道,“她丈夫不上她的床,专门在外面鬼混。” “他和山羊鬼混也改不了继承顺位的现实!坦妲伯爵夫人死后,领地会传给法丽丝夫人。” “法丽丝死在她母亲之前就不会了。” 瑟曦究竟清不清楚她送给坦妲伯爵夫人的是怎样一条毒蛇?就算知道,她会在乎吗?“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来?” 佣兵耸耸肩。“因为你曾告诉我:要是哪天真有人引诱我出卖你,不管对方出价多少,你都付得起——而且是双倍。” 原来如此。“你要两个老婆?两座城堡?” “一个老婆一个城堡就行。只是提醒你,要我去杀格雷果·克里冈,这城堡非得是个了不起的大家伙。” 放眼七大王国,望族显贵里有的是尚未成婚的闺女,但其中最老、最丑、最穷的成员,也不愿下嫁给波隆这样一位出身低贱的佣兵。像洛丽丝这般体胖愚蠢,被暴民操过几十次,莫名其妙怀上野种的女子,真是特例中的特例。坦妲伯爵夫人一直在为女儿的婚事发愁,君临暴动之前甚至还向提利昂献殷勤。眼下为了对付弟弟,瑟曦定然屈意撮合,外加波隆又是新晋的骑士,才让他勉强攀上这家小贵族的次女。要想更进一步,谈何容易。 “很遗憾,眼下我无法提供城堡或者贵妇,”提利昂承认,“但你可以得到我的金子和谢意,一如既往。” “我已经有钱了,此外,我拿你的谢意来做什么呢?”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总有一天我会报答你。” “你老姐不也是个兰尼斯特?” “我老婆是临冬城的继承人,只要能安然度过此次危机,总有一天,我将以她的名义统治北境。到时候,你要什么有什么。” “只要,总有一天,到时候,”波隆重复,“再说,北地实在太他妈的冷,洛丽丝却暖和柔软,看得见摸得着。两天之后,我就和她上床。” “前景并非你想象中那么美妙。” “是吗?”波隆露齿而笑,“算了吧,小恶魔,换成是你,要在与魔山打架和操洛丽丝之间作选择的话,只怕连眼都不眨,就会脱裤子啰。” 妈的,知我者,非他莫属。提利昂改变策略:“据我所知,格雷果爵士在红叉河和暮谷城都带过伤。伤势一定会影响他的行动。” 佣兵有些不耐烦:“这没用,他从不以速度见长,只是壮得惊人,臂力无穷。而且我告诉你,就一个那般体格的人而言,他的速度已经够可怕了,外加手长脚长,攻击范围广,对于疼痛,又似乎远没有常人那般避讳敏感。” “你这么怕他?”提利昂使出激将法。 “不怕他才怪,你当我是白痴?”波隆哼了一声,“没错,也许我能赢——一直围着转圈,引诱其发力攻击,直到他连剑也举不动为止,最后再设法把他绊倒,当他躺下时身高就帮不了他的忙了。可这里面风险太大,一个失误,我就没命。你倒说说,我凭什么去冒险?的确,我挺喜欢你这丑陋的小无赖……可这次若帮了你,是赢是输我都没好果子吃。要么教魔山弄死,要么失去史铎克渥斯堡。我是个佣兵,不是个圣人。妈的,我和你老哥不同。” “不错,”提利昂伤感地道,“你和他当然不同。”他挥挥手,“去吧,去吧,去史铎克渥斯堡找你的洛丽丝小姐吧。希望你的婚姻比我的美满。” 波隆在门边犹豫半晌:“接下来你怎么做,小恶魔?” “亲自上阵,宰掉格雷果,让歌手们写首美妙的歌。” “希望我以后能听到。”波隆笑了最后一次,踏出门外,抛弃了从前的主人。 波德慢吞吞地靠过来:“我很抱歉……” “怎么?又不是你的错!这家伙本就是个傲慢无礼、心狠手辣的流氓,我欣赏他的也正是这点。”他倒好一杯麦酒,坐到窗边座椅上。天气阴雨绵绵,心情更为糟糕。他想派波德瑞克·派恩去找夏嘎,可御林深广辽阔,土匪们甚至能躲上个十年二十载,而波德这小子连去厨房弄份奶酪都难。提魅之子提魅回了明月山脉。另一方面,不管刚才怎么对波隆嘴硬,他可不打算亲自上阵对付格雷果·克里冈,那将比乔佛里的马戏侏儒更可笑。他不愿被众人嘲笑着死去。看来,比武审判的念头只能作罢。 次日,凯冯爵士又来看他,第三天也来过。叔叔温和地说明,珊莎始终没找到,弄臣唐托斯爵士也于同一夜失了踪。“你还有别的证人吗?”没有。我他妈怎么证明自己没下毒?一千名宾客目睹我满上小乔的杯子…… 他彻夜未眠。 在黑暗中,他望着床的遮罩,熟人的面孔依次浮现。泰莎微笑着亲吻他;赤裸的珊莎在恐惧中发抖;乔佛里抓向喉咙,脖子上血色消尽,面容却迅速发黑。他看见瑟曦的眼睛,波隆豺狼般的笑容,雪伊邪恶的微笑——就连想起雪伊,也未让他兴奋。他开始自慰,以为这样便能暂时满足,结果仍旧无法入睡。 天亮了。审判的第一天。 这天早上来的不是凯冯爵士,而是亚当爵士和十来个金袍卫士。提利昂吃下煮鸡蛋、煎培根与炸面包,并换上最好的衣服。“亚当爵士,”他说,“我还以为父亲要派御林铁卫来护送我呢。你瞧,难道我不是王室成员吗?” “您当然是,大人,但此次审判多数铁卫将作为控方证人出庭,泰温大人据此认为,让他们做您的护卫,似有不妥。” “诸神在上,父亲总是考虑周到。那就请吧,带我上庭。” 他被带回王座厅,乔佛里遭毒杀的现场。亚当爵士当先推开青铜橡木巨门,领他走上连接王座的长地毯,全场目光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数百贵族前来观看——准确地说,都是瑟曦找来对付我的“证人”。一身丧服的玛格丽王后高高地坐在旁听席上,苍白而美丽。她才十六岁,却结了两次婚,当了两次寡妇。她母亲和祖母分坐两旁,前者比她高,后者比她矮,在她身后,挤满了侍女和提利尔家族的骑士们。 空空的铁王座下,为婚宴搭建的高台并没有拆,但是而今上面只剩了一张桌子。健壮的梅斯·提利尔和苗条的奥柏伦·马泰尔亲王分坐两边,前者绿衣外披金披风,后者穿滑顺的橙、黄、绯红三色条纹袍,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居于两人之间。或许还有希望。多恩和高庭互相敌视。我要想方设法加以利用…… 审判由总主教的祷告开始,他祈求天父主持正义。当他说完后,提利昂的父亲倾身向前:“提利昂,是你杀害了乔佛里国王吗?” 他一如既往地单刀直入:“不是。” “噢,这下首相大人可放心了。”奥柏伦·马泰尔干巴巴地说。 “那么,是珊莎·史塔克干的吗?”提利尔公爵发问。 如果我是她,肯定会下手。但不管珊莎做没做,现下人在何处,她仍是他的妻子。他亲手将象征守护的新郎斗篷系于她肩膀——虽然是站在弄臣背上系的:“诸神要了乔佛里的命,他是被鸽子馅饼噎死的。” 提利尔公爵涨红了脸:“依你之见,莫非是厨师所为?” “要么是他们,要么是鸽子,反正怪不到我头上。”周围传来紧张的窃笑声,提利昂明白自己犯了第一个错误。管住舌头!你这小傻瓜,否则非害死自己不可! “控方请到不少证人,”泰温大人声明,“我们先听取他们的证词,随后由你请出辩方证人。请注意,未经法官允许,不得打断证人发言。” 提利昂只有点头的份。 亚当爵士说的没错——头一个证人便是御林铁卫的巴隆·史文爵士。“首相大人,”他在总主教面前发誓诚实之后,开始作证,“我有幸和您儿子一起在黑水河战役的船桥上奋战。请您相信,他身材虽然不高,但非常勇敢,令人叹服。” 厅内一阵骚动。瑟曦搞什么鬼?为何让钦佩我的人上前举证?……答案很快得以揭晓。巴隆爵士不情愿地提起君临暴动当天人们如何将提利昂从国王身边拉开:“是的,他打了陛下,但是出于愤怒,一时血气上冲。您知道,当时暴民几乎把我们全杀了。” “依照坦格利安家族定的规矩,对王族动手者,当处斩手之刑,”多恩的红毒蛇评论,“这侏儒是重新长出了一只小手来,还是你们铁卫怠慢职责?” “提利昂大人也是王族成员,”巴隆爵士回答,“况且他当时贵为御前首相。” “不对,”泰温大人纠正,“他是代首相,由我所指派。” 随后马林·特林爵士对巴隆爵士的发言欣然做了补充:“他把陛下打倒在地,然后用脚踢。他说陛下毫发无伤地逃离暴民的叛乱乃是上天不公。” 提利昂开始明白姐姐的计划了。她先让一位被公认为诚实的人上庭作证,开一个令人信服的头,随后接连派出自己的走狗,最终把我描绘为残酷的梅葛、疯王伊耿和庸王伊耿的合体。 马林爵士接着讲述提利昂如何制止乔佛里惩罚珊莎·史塔克。“小恶魔要陛下记住伊耿·坦格利安的下场。当柏洛斯爵士挺身捍卫国王时,更遭到死亡威胁。” 柏洛斯·布劳恩爵士自己也上了场,讲得更为夸张。瑟曦虽想把他逐出御林铁卫,他仍旧唯太后马首是瞻。 提利昂实在无法忍耐:“说啊!告诉法官乔佛里做了什么!你敢不敢说?” 这名双下巴的肥胖男子瞪了他一眼:“我没有说错,他当时威胁我,要派身边的蛮子来杀我。” “提利昂,”泰温大人朗声道,“不得打断证人发言。给你一次警告。” 提利昂咬牙切齿地闭上嘴巴。 下面作证的是三位凯特布莱克。奥斯尼和奥斯佛利讲述了黑水河一战之前,提利昂和瑟曦晚宴时所作的威胁。 “他威胁太后陛下,”奥斯佛利爵士说,“他发誓对付她。”他哥哥奥斯尼续道:“他说‘总有一天,当你自以为平安快活时,喜乐会在嘴里化成灰烬’。”没人提到爱拉雅雅。 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打扮得十分光鲜,穿鳞甲和白袍的他,活脱脱一副大英雄模样。他作证说乔佛里国王早就知道舅舅的阴谋。“大人们,就在国王陛下为我披上白袍的那一天,”他告诉法官,“这英勇的孩子把我拉到一旁,告诉我说‘奥斯蒙好爵士,请你守护我,因为我舅舅迟早要图谋不轨,他打算代我为王呢’。” 真是无耻之极!“骗子!”他上前两步,金袍卫士见状连忙拖住他。 泰温大人皱眉道:“你要我们像对待土匪强盗一样将你手脚缚紧吗?” 提利昂稳定情绪。这是我犯的第二个错误。笨蛋、笨蛋、笨蛋,笨蛋侏儒,急躁起来你就毁了!“不用。大人们,恳请你们原谅,他的谎言激怒了我。” “他的实话惹恼了你,”瑟曦说,“父亲,为大家的安全起见,我建议您将他捆起来。您也看到了,他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他是个侏儒,”奥柏伦亲王道,“若我连侏儒都怕,不如找桶红酒醉死。” “是的,我们不用这么严厉,”泰温大人看看窗外,站起身来,“时候不早了,明日再审。” 当天晚上,孤零零地躺在塔楼囚室,握起酒杯,看着空白羊皮纸,提利昂再度想到妻子。并非珊莎,而是泰莎。我的妓女夫人。她的爱是假,我的情是真,但从这份情爱中,我得到了欢乐。甜蜜的谎言,苦涩的真相。他喝干杯中酒,思念雪伊。深夜,当凯冯爵士来访时,他要叔叔去找瓦里斯。 “你相信太监会为你说话?” “和他谈了才知道。若你愿意帮我,就找他来吧,叔叔。” “行。” 第二天审判,首先出庭作证的是巴拉拔学士和法兰肯学士。他们解剖了乔佛里国王的身体,在咽喉中没有发现鸽子馅饼或其他食物。“大人们,国王陛下是给毒死的。”巴拉拔证实,法兰肯沉重地点点头。 派席尔大学士接着上场,他沉重地倚靠着一根扭曲的藤杖,边走边抖,长长的鸡脖子上只剩几点白须。他太过虚弱,因此法官们特别备下桌椅。派席尔把一堆小瓶罐放到桌上,津津有味地挨个介绍。 “这是灰蕈粉,”他颤声道,“用菌类制成。这三样分别是夜影之水、甜睡花和鬼舞草。这是瞎眼毒。这是寡妇之血,你们瞧,它因色泽而得名,毒性非凡,一旦被下药,大小便同时闭塞,不数日将因毒素无法挥发而亡。这是附子草,这是石蜥毒,这个,就是里斯之泪。对它们,我都了若指掌。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曾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我囚禁,并从我的房间里把它们统统抄走。” “派席尔!”提利昂不顾父亲的警告,厉声质问道,“这些东西中有哪一样是能让人窒息而死的?” “没有。所以我得出结论,你用的是更为恶毒的药品。当我少年时代在学城求学时,导师曾向我介绍过一味剧毒——扼死者。” “这味剧毒并未被调查人员发现,对不对?” “的确,大人,”派席尔朝他眨眨眼,“但这改变不了事实。诸神在上,我肯定你是以它来对付国王的万金之躯。” 提利昂的怒火压倒了理智:“乔佛里是个残暴的蠢蛋,但我没杀他!大人们,想要我的脑袋尽管来取!但我和自己亲外甥的死毫无瓜葛!” “安静!”泰温大人说,“这是第三次,再出声,就把你嘴巴塞住绑起来。” 派席尔之后,证人的队伍无休无止、接踵上前。领主、夫人与骑士,贵族和下人,只要参加过婚宴,目睹乔佛里窒息而亡,面色黑得如多恩李子那一幕的人,纷纷提出证词。雷德温大人、赛提加大人和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听见提利昂威胁国王;两名仆人、一个戏子、盖尔斯大人、霍柏·雷德温爵士和菲利普·福特爵士证明是他满上了婚宴金杯;玛瑞魏斯夫人发誓当国王与王后协力切馅饼时,侏儒趁机将某种物品放进杯中;老伊斯蒙大人、小派克顿、库伊家族的葛勒昂、侍从莫洛斯·史林特与杰索·史林特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小恶魔在国王垂死时如何消灭证据,将残酒倒在地板上。 我何时制造出这许多敌人?玛瑞魏斯夫人与我素无交往,她是产生了幻觉还是被对方所收买?幸好,库伊家族的葛勒昂兴致没上来,否则又得听一首七十七段的新歌。 当天夜里,晚餐后叔叔再来找他,表情显得疏远而冷淡。他也认定是我做的了。“你有证人吗?”凯冯爵士直率地问。 “有几个,首先是我老婆。” 叔叔摇摇头:“审判对你越来越不利了。” “噢,是这样吗?我还比较乐观,”提利昂摸摸脸上伤疤,“瓦里斯怎么回事?” “他不肯来,明天,他将作为控方证人出庭。” 妙极了。“原来如此,”他挪动身体,“有一点我很好奇,叔叔,你为人一向公正严明,这次凭什么认定是我做的?” “你为什么要偷派席尔的毒药?有何打算?”凯冯爵士唐突地问,“况且玛瑞魏斯夫人看见——” “——看见了个鬼!我什么都没做!但我该怎么证明?你们把我关在这里,我又能怎么办?” “或许,你认罪的时候到了。” 透过红堡的厚石墙,提利昂听见外面坚定的雨声。“再说一遍,叔叔?你竟然规劝我认罪?” “假如你肯在铁王座前坦承罪行,并表示悔悟,你父亲就可网开一面,准你穿上黑衣。” 提利昂嗤之以鼻:“这是瑟曦对付艾德·史塔克的手段。我们都很清楚临冬城公爵的下场!” “此事和你父亲无关。” 至少这是事实。“黑城堡专司收容暴徒、小偷和强奸犯,”提利昂道,“在我短短的造访期间,倒还没见过弑君者。你要我自承是个弑君弑亲的混,然后由父亲大笔一挥,宣布赦免,接着裹几件毛衣把我扔去长城?”他粗鲁地大吼。 “这不是赦免的问题,”凯冯爵士严正声明,“我们家族已经够丢脸了。你的悔罪可以平息事端,所以你父亲才派我来提出建议。” “替我好好谢谢他,叔叔,”提利昂说,“并告诉他,我没有悔罪的心情。” “如果我是你,一定会转变心情。你姐姐非置你于死地不可,她还得到了提利尔大人的支持。” “所以说,审判我的法官中有一位还没听我辩护,就定了我的罪?”不出所料,“你们到底还准不准我发言举证?” “你根本没有证据!”叔叔尖刻地提醒他,“提利昂,假如你是罪犯,去长城无疑算放你一马;就算你无辜……我明白,北方正在打仗,但你待在那边,也比留在君临安全。老百姓们坚信是你作的恶,假如你蠢到在市井出没,顷刻间就会被撕成碎片。” “你似乎很关心我。” “你是我哥哥的儿子。” “你应该提醒他这一点。” “你以为假如你不是他和乔安娜的儿子,他会容忍你穿上黑衣吗?泰温一直对你很严厉,我都看在眼里,但他的性格也是给逼出来的。你的祖父待人宽厚温和,因此被封臣们轻蔑,甚至有人公开反对他。外地领主借了我们的钱,从来不想归还,在宫里,他们嘲笑咱家是无牙的狮子,就连他的情妇也偷窃。想想看,一个妓女般的女子,居然敢拿你祖母的珠宝!重振兰尼斯特家族的重担落到了泰温肩上,他二十岁那年,又负起统治全国的重担。二十年啊!二十年如一日,他尽心竭力,到头来却只换回疯王的嫉妒。没有荣誉,只有背后的冷箭和侮辱,但他依然为七大王国带来了和平、富裕和正义。没错,他才是真正做到了公正严明,你应该相信他。” 提利昂惊讶地眨眨眼。凯冯爵士是个单纯、坚定、感情内敛的人,从没用这般狂热讲过话:“你爱他。” “他是我哥哥。” “我……我会想想你的话。” “好好想想吧,而且要快。” 他想了整夜,清晨时仍未下定决心。仆人端来麦片粥和蜂蜜,但他思及认罪,嘴里就只剩胆汁的味道。直到我死的那一天,都会背着弑亲者的骂名,不,直到一千年一万年之后,我的名字都将被唾弃,我就是那歌谣中在婚宴上谋杀亲外甥的邪恶侏儒。想到这里,他满腔怒火,扬手将粥连碗带勺一起掷出去,重重地砸在墙上。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进门时有些好奇,但识趣地闭上了嘴。 “瓦里斯大人,”司仪宣布,“情报总管。” 八爪蜘蛛刻意打扮,脸上扑满了粉,闻起来有股玫瑰香水的味道,一边说一边搓手。他要把我送入深渊,提利昂听着太监悲天悯人的话语,心里想。瓦里斯提到小恶魔如何阴谋将猎狗和乔佛里分开,如何与波隆谈论立托曼为王的好处。假中带真赛过谎言。更绝的是,八爪蜘蛛样样事都有文件为凭,张张羊皮纸上写满了各种注释、细节、日期和谈话。由于文件太多,他讲了整整一天,效果谓为彰显。他证明提利昂确曾深夜闯入派席尔大学士的住所,拿走国师的种种药品和毒剂;他证明提利昂确曾在晚宴对瑟曦太后发出威胁——实际上,除了不能直接证明提利昂下毒,其他的情节都是一清二楚了。奥柏伦亲王忍不住问,既然他人不在场,又是如何了解这一切的呢?太监咯咯笑道:“小小鸟儿说的呗。它们天生便是要四处刺探,把情报告诉我,好由我转达给诸位大人。” 小小鸟儿,提利昂阴郁地想,来君临的第一天,我就该宰了他。真该死,你这混球,居然那么信任他。 “你还有证人吗?”瓦里斯离开王座厅后,泰温大人询问女儿。 “差不多了,”瑟曦道,“但下次审判时,我请求带上最后一位证人,那将是决定性的证据。” “可以。”泰温大人说。 噢,妙极了,提利昂狂乱地想,这场闹剧竟然还要继续,倒不如现在就砍头算了! 这天晚上,当他坐在窗边饮酒时,门外传来声响。凯冯爵士又来找我忏悔了,他心想,不料进门的却不是叔叔。 提利昂起身朝奥柏伦亲王夸张地一鞠躬:“法官可以拜访嫌犯吗?” “亲王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我便是这么对守卫说的。”红毒蛇大喇喇地坐下。 “你这样做会冒犯我父亲。” “泰温·兰尼斯特的心情在我的考量名单上排不到前列。你喝的可是多恩红酒?” “青亭岛的。” 奥柏伦扮个鬼脸:“掺颜料的水。是你下的毒吗?” “不是。是你下的吗?” 亲王哈哈大笑:“天下侏儒莫非都跟你一般伶牙俐齿?小心哦,没准哪天给人剁下来。” “谢谢,这话我听过很多遍了。我时常想自己动手,免得它再给我惹麻烦。” “深有同感。好吧,不管怎样,我也渴了,就尝点雷德温大人的果汁吧。” “好。”提利昂为对方满上一杯。 亲王吮了一口,在嘴里漱漱,最后方才咽下去。“勉勉强强。明天我送你几瓶够劲的多恩葡萄酒,”他又喝下一口,“金发妞儿让我动心了。” “你找到莎塔雅的地方了?” “在莎塔雅那儿我睡黑皮肤的姑娘,叫什么爱拉雅雅,长得很美,只是背上有些伤痕。我刚才指的是你老姐。” “她找你出轨吗?”提利昂毫不吃惊地问。 奥柏伦纵声长笑:“还没有,不过只要我出得起价,那是迟早的问题。太后甚至暗示过婚姻的事,没错,陛下她需要一个丈夫,有谁能比多恩领亲王更般配呢?艾拉莉亚认为我该接受,想起能和我共享瑟曦她就湿了——真是个淫荡的婊子。再说,睡她无须支付‘侏儒的铜板’,你说对吧?你老姐的价码不高,她只要一个头,一个缺鼻子的畸形脑袋。” “你怎么想?”提利昂静待对方回答。 奥柏伦一口喝干杯中酒,讲起了故事。“很久以前,少龙主降服阳戟城,平定多恩领之后,留下高庭公爵担任总督。提利尔大人从不曾安顿,总是一城搬到另一城,四处讨伐叛党,确保我们多恩人屈膝臣服。他会带着大军,突然占领某领主的居城,住上一月之后,又扑向别处,每次入城,都将我们的领主赶出住所,霸占其床铺。有一回,他来到一座城堡,领主的床顶有张沉沉的天鹅绒遮罩,枕边有个小带子,似乎是用来召唤侍女的。提利尔大人喜爱多恩姑娘,谁能怪他呢?于是他拉了带子,结果头顶的遮罩猛然裂开,掉下一百只红蝎。总督的死令战火复燃,半月之内,少龙主的征服便化为乌有。不屈不挠的多恩人站起来,重新获得了自由。” “我听过这个传说,”提利昂说,“你究竟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很明显。我宁愿在枕边挂个带子,头顶有无数红蝎,也赛过美丽的太后睡在身边。” 提利昂咧嘴而笑:“彼此彼此。” “说到底,我应该感谢你老姐。若非她在婚宴上当即逮捕了你,说不定就轮到你来审判我了,”亲王的黑眼睛里闪烁着兴味,“你瞧,谁比多恩的红毒蛇更精于毒药之道呢?谁比我更不愿看到提利尔家与王族结合呢?如今乔佛里进了坟墓,根据多恩律法,铁王座应传给他妹妹弥赛菈——而她正好是我侄儿的未婚妻。这都是你的功劳。” “多恩的律法在此并不适用,”提利昂最近沉溺于自己的麻烦,已然忘了考虑继承顺位的事,“我父亲肯定会为托曼加冕。” “他当然会为托曼加冕——在君临加冕。但这阻止不了我哥哥在阳戟城为弥赛菈加冕。你父亲会为了孙子和孙女打仗吗?你姐姐会为了儿子对付女儿吗?”红毒蛇一耸肩,“或许我真该与瑟曦太后成亲,条件是她支持女儿的继承权。你认为她会答应吗?” 不大可能吧。提利昂第一反应是这样,然而转念一想,瑟曦不是总归咎老天没让她当男人吗?假如多恩的律法得以适用,也就意味着她可以当凯岩城的继承人。瑟曦和詹姆是双胞胎,但她抢先降世,因此做了姐姐。维护弥赛菈的事业就等于维护自己的权利。“在托曼和弥赛菈之间,我不清楚老姐会选择谁,”他承认,“但她选谁都没关系,因为我父亲不会给她这个机会。” “你父亲,”奥柏伦亲王缓缓地说,“不可能长命百岁。” 亲王的口气让提利昂颈毛直竖。他忽然想起了伊莉亚,想起了穿越黑水河南岸战场时奥柏伦说的话。杀掉这混账以前,我要问出幕后主使:“在红堡内,谈论大逆不道之事极不明智,亲王殿下,小小鸟儿在听呢。” “让它们去听。我不过谈论人的生理规律,就是大逆不道吗?古瓦雷利亚语中有句名言‘vr morghulis’,意思是‘凡人皆有一死’。瓦雷利亚的毁灭正好证明这一点。”多恩人踱到窗边,望进夜色中,“听说你没有证人。” “我还指望法官大人们看着我这张天真无邪的脸,就宣判无罪呢。” “你错了,侏儒。高庭的胖玫瑰确信是你犯了罪,决意要判处死刑。他提醒过我们几十次,他宝贝的玛格丽也用那只杯子喝过酒,不杀你难消心头之恨。” “你呢?”提利昂问。 “表象和实情是两回事,罪状貌似确凿无疑,我反而相信你的无辜。但不管我怎么想,看样子你难逃此劫,在山这边,正义极难伸张。伊莉亚、伊耿和雷妮丝,他们都没有得到正义,你又怎么逃得掉呢?或许杀害乔佛里的真凶也喂熊了,你说对不?噢,等等,熊这东西,是赫伦堡的特产吗?” “原来你跟我玩游戏来了。”提利昂摸摸鼻子上的伤疤,此时他孑然一身,没什么可隐瞒,“赫伦堡中确实有一头黑熊,亚摩利·洛奇爵士教它给吃了。” “我真为他遗憾,”红毒蛇道,“也为你遗憾。缺鼻子的人撒的谎都如此拙劣吗?” “我没撒谎。亚摩利爵士亲手将雷妮丝公主从她父亲床下拖出来,用刀子捅死。嗯,不错,他还带了几个手下,但这帮小辈的姓名我可不清楚,”他倾身向前,“而把伊耿王子一头撞死在墙上,就着满手鲜血和脑浆操了你姐姐伊莉亚的,便是格雷果·克里冈爵士。” “是吗?你们兰尼斯特终于肯说真话了?”奥柏伦冷笑,“那么,下令的就是你父亲喽?” “不是。”他毫不犹豫地撒谎,连自己也奇怪为何如此不假思索。 多恩人扬起一道细细的黑眉毛:“好个尽职尽责的乖儿子!可惜说出口的却是不堪一击的谎言!别装模作样了!我知道是泰温公爵将我姐姐的孩子用兰尼斯特的红斗篷裹好,献给了劳勃。” “事情真相你该跟我父亲讨论去。他当时人在君临,我当时人在凯岩城,况且那时我两腿间的玩意儿还只能用来尿尿呢。” “哼,没错,不过你现在却是身在君临,还惹上了大麻烦。你的清白或许跟你脸上的伤疤一样明显,但这救不了你,你父亲也不会救你,”多恩领亲王微微一笑,“除了我,你没有别的救星。” “你?”提利昂凝视着他,“你不过是三个法官之一,如何能扭转大局?” “不是作为法官,而是作为你的代理骑士。” 215.第215章 詹姆 白色的房间里,一本白色的大书放在一张白色的桌子上。 这间会议室乃是圆形,刷白的石墙上挂着许多白羊毛织锦。这是白剑塔的底楼,整个建筑共分四层,十分促窄,靠在城墙边,恰好俯瞰海湾。楼底的地下室陈列着武器和铠甲,二楼与三楼则是御林铁卫其他六名兄弟起居的小房间。 他曾在二楼住了十八年,直到今天早上,才把东西搬到顶楼——御林铁卫队长专属的楼层。房间虽然大了,仍极朴素,好在高过外墙一截,可以时时观看外海的景色。我会喜欢的,他心想,喜欢这景色,喜欢这一切。 詹姆穿着和会议室色调一致的全身白甲,读着那本白书,等待他的白骑士兄弟们。一柄长剑悬于臀间。却是在错误的一边。他爱把剑挂在左边,好趁拔剑之机顺势出击。今天,他将剑挂到右边,企图必要时用左手复制同样的招式。可惜力度不够,实践起来,整个动作笨拙而不连贯。连衣服也不搭调,虽然特意换上御林铁卫的冬装,包括漂白羊毛马裤和上衣,外罩厚重的白披风,却总觉得不够威严,没有气势。 这几天来,詹姆参加了弟弟的审判,但只远远站在大厅底部,所以毫不奇怪地,提利昂没有看到他,更不知道他来过。其实,宫里一大半人都不太在意他。连我自己的族亲都把我当成陌生人。儿子死了,父亲正在气头上,而姐姐……姐姐自从他回来当天,与他在王家圣堂里、在乔佛里的棺材边做爱之后,就不肯见他。连将小乔安葬于贝勒大圣堂坟墓的仪式上,她也小心翼翼地和他保持距离。 他再度环顾圆形会议室。白羊毛织锦覆盖墙壁,壁炉上挂着一面白盾和两柄交叉的白剑。桌后有张黑色老橡木椅,铺的漂白牛皮垫,业已磨得厉害。这张椅子,骨瘦矍铄的巴利斯坦坐过,在他之前,有杰洛·海塔尔爵士、龙骑士伊蒙王子与莱安·雷德温爵士,有戴瑞家的戴莫、“高个”邓肯爵士和“白狮鹫”埃林·克林顿……和这些光辉形象相比,弑君者真是格格不入。 但他却坐在他们的椅子上。 桌子本身由古老的鱼梁木制成,灰白如骨,雕成三匹骏马支撑一面巨盾的形状。根据传统,铁卫队长坐在盾牌后面,六位兄弟则于三匹骏马两侧分居——当然,很少出现七人全部到场的情形。躺在他肘边的这本书极为庞大,两尺长,一尺半宽,厚度则有一千多页,黄金的铰链和丝线将上等白牛皮纸与漂白皮革封面装订在一起。它的正式名称是《白骑士之书》,一般简称为“白典”。 《白骑士之书》保存着御林铁卫的全部历史,每个加入铁卫的骑士都在书中留有一页,用来记载名姓与事迹。每页左上方绘有该页的主人加入御林铁卫前使用的纹章,而右下方无一例外都是御林铁卫的徽记:空旷而纯净的雪白盾牌。上面的纹章页页不同,下面的符号张张相似,中间是骑士们的生活记录。绘制纹章由贝勒大圣堂的修士负责,他们一年拜访三次,但书写文字是铁卫队长的职责。 我的职责。我得尽快学会用左手写字。白典已荒废了一年多,它没有记载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和曼登·穆尔爵士的死,也没有记载桑铎·克里冈短暂而血腥的服役,还有新的页码得为巴隆·史文爵士、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和百花骑士填加。我要尽快召修士们前来绘制。 前任队长乃“无畏的”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他的页面上绘有赛尔弥家的纹章:棕褐底色上三束金黄小麦。詹姆饶有兴致,但并不吃惊地发现巴利斯坦爵士在逃亡前连自己的离职缘故都一一记录在案: 赛尔弥家族的巴利斯坦爵士。 丰收厅莱昂诺·赛尔弥伯爵之长子。幼年时代为曼佛德·史文爵士的侍从。十岁那年,穿着借来的盔甲,打扮成神秘骑士,匿名参加于黑港举办的比武会,在其中赢得“无畏的”外号,但最终为龙芙莱王子邓肯所败,并被挑开面甲。十六岁那年,匿名参加于君临举办的冬季大比武会,连续大败“矮个”邓肯王子和御林铁卫队长“高个”邓肯爵士之后,由国王伊耿·坦格利安五世亲手册封为骑士。随后,在“九铜板王之战”中,一对一决斗杀死末代黑火“凶暴的”马里斯。曾打败“长枪”罗梅勒和铜门城的私生子塞德克·风暴。二十三岁那年,由御林铁卫队长杰洛·海塔尔爵士引荐为御林铁卫。之后,在银桥城举办的比武会上,打败所有挑战者;在女泉城的比武会上,赢得团体比武的胜利;暮谷城反叛期间,在胸膛中箭的情形下,仍坚持护送国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回到安全地带;为铁卫兄弟加尔温·戈特爵士报仇;从御林兄弟会手中营救出简妮·史文夫人和她的修女,击败西蒙·托因和微笑骑士,并杀了前者;在旧镇比武会上,打败神秘的黑盾骑士,挑开对方面甲,揭示其为高地的私生子;在史蒂芬公爵于风息堡举办的比武会上,成为独一无二的冠军,相继打败劳勃·拜拉席恩、奥柏伦·马泰尔亲王、雷顿·海塔尔伯爵、琼恩·克林顿伯爵、杰森·梅利斯特伯爵和王太子雷加·坦格利安;三叉戟河一战中,与铁卫兄弟们和龙石岛亲王雷加并肩奋战,身负多处箭伤、矛伤和剑伤。之后,被国王劳勃·拜拉席恩一世赦免,随即任命为御林铁卫队长。有幸担任荣誉护卫,护送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小姐前往君临与劳勃国王完婚。在巴隆·葛雷乔伊之乱中,率军攻打老威克岛。五十七岁那年,成为君临比武大会的冠军。六十一岁那年,被国王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解职,理由是年老体衰。 巴利斯坦爵士身世的前面部分由杰洛·海塔尔爵士那强健、刚劲的字体所书写,从三叉戟河一战起,才换为赛尔弥纤细而优雅的笔锋。 与之相比,詹姆的记录很简单: 兰尼斯特家族的詹姆爵士。 凯岩城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和乔安娜夫人所生之长子。少年时代担任萨姆纳·克雷赫伯爵的侍从,随其清剿御林兄弟会。十五岁那年,因作战英勇,被御林铁卫的亚瑟·戴恩爵士亲手册封为骑士。同年,被国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选入御林铁卫。君临城陷时,在铁王座下杀害国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由此得到“弑君者”的外号。之后,被国王劳勃·拜拉席恩一世赦免。有幸担任荣誉护卫,护送其姐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小姐前往君临与劳勃国王完婚,并在为庆祝婚礼而举办的比武大会上,赢得冠军。 寥寥可数的几句,他的生命竟如此贫乏和空虚。至少,詹姆认为杰洛爵士应该少记录几句巴利斯坦的比武经历,而提到他随亚瑟·戴恩爵士一举平定御林兄弟会的事迹。其实,当“大肚子”本恩要撞碎萨姆纳伯爵的头颅时,正是他救了伯爵的命——虽然没能抓住凶手。他曾独斗微笑骑士,但了结对方的却是亚瑟爵士。啊,那是多么光荣的战斗,多么伟大的敌人。微笑骑士有些疯癫,处事虽残酷,却又带着骑士风度,关键是他全不知恐惧为何物。而当年的戴恩,黎明在手的戴恩……眼见土匪的剑破了无数豁口,便主动停手,要对方取把新的。“其实我想要你那把白剑,”继续开打时,强盗骑士不顾全身十几处伤口,依旧轻松地说。“很好,我给你,爵士先生。”拂晓神剑回答,随后一剑杀了他。 那个时候,世界多么单纯,詹姆心想,身边的人都如新铸的长剑,锋利而明亮。我的十五岁,毕竟是一场梦幻么?大家都进了坟墓:拂晓神剑、微笑骑士、白牛、勒文亲王、爱来点黑色幽默的奥斯威尔·河安爵士、古道热肠的琼恩·戴瑞爵士、西蒙·托因和他的御林兄弟会、甚至直率的老萨姆纳·克雷赫……他们都不在了。而我呢,那个曾经的少年……他,又在何时进了坟墓?穿上白袍时?割开伊里斯的喉咙时?那个少年,从小想当亚瑟·戴恩,但不知怎地,生命拐了个弯,最后成为了微笑骑士。 开门声传来,他立刻阖上白典,起立迎接兄弟。首先抵达的是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他冲詹姆咧嘴一笑,好似彼此是多年共事的战友。“詹姆爵士,”他道,“当日您若有今天这么精神,俺就不会错认啦。” “是吗?”詹姆很怀疑。连日来,仆人为他沐浴、修面、梳洗头发。对镜查看,已找不到那个随布蕾妮穿越河间地的男子……但也找不到从前的自己。脸庞变得细瘦,眼角出现皱纹。我好像一夜间老了十几岁,“请坐,爵士。” 凯特布莱克遵命。其他兄弟也一个接一个地走进来。“爵士先生们,”当六人齐集后,詹姆开始仪式,“谁在守护国王?” “我弟弟奥斯尼爵士和奥斯佛利爵士。”奥斯蒙爵士回答。 “我哥哥加兰爵士。”百花骑士说。 “他们能否保护陛下周全?” “誓死捍卫,大人!” “请坐。”仪式结束——御林铁卫开会期间,也必须确保国王安全。 柏洛斯爵士和马林爵士坐在他右手,中间隔着一个位子,为现在多恩的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所留。左手则有奥斯蒙爵士、巴隆爵士和洛拉斯爵士。新旧两派,詹姆惴惴地想。历史上,御林铁卫曾数度分裂,其中最为著名的当数“血龙狂舞”时期那对孪生兄弟高贵而苦涩的决斗。现今我的队伍可也有危机? 十几年来,他看着无畏的巴利斯坦坐在首座,如今换他来坐,感觉颇为古怪。最古怪的莫过于我是个残废。但不管怎么说,位置已经属于了他,必须管好手下弟兄们。他们,共同组成托曼的七铁卫。 詹姆和马林·特兰、柏洛斯·布劳恩同事多年,此二人武艺尚可,但特兰狡猾而残忍,布劳恩则色厉内荏。新派中,巴隆·史文素以武艺高强闻名,百花骑士无疑是少年英雄的典范,只有第五个,奥斯蒙·凯特布莱克,他全然陌生。 他试图想象亚瑟·戴恩爵士看到这支队伍会作何反应。“御林铁卫竟沦落到这般地步了啊!”多半如此感叹,“都是我的错。”我只好回答:“是我先走了后门,让无良之辈纷纷爬了进来。” “先王已逝,”詹姆开始讲话,“他是我姐姐的儿子,年仅十三,却被人在婚宴进行中途谋杀在自己的厅堂。当时你们五人全部在场,你们五人宣誓守护他,然而陛下还是死了。”他顿了一顿,借机观察听众的反应。他们连清喉咙的工夫都省了,但我看得出,提利尔这孩子有些愤怒,巴隆·史文带着羞愧,其他三人则完全无动于衷。“这次谋杀,是我弟弟干的吗?”他单刀直入地问,“是提利昂毒死了我外甥?” 巴隆爵士不安地在座位上挪动。柏洛斯爵士捏紧拳头。奥斯蒙爵士懒洋洋地一耸肩。最后开口的是马林·特兰:“乔佛里陛下死前曾喝了您弟弟斟的酒,估计他就在那时下了毒。” “你确定毒药下在酒里面?” “还会在哪儿?”柏洛斯·布劳恩爵士道,“事后,小恶魔连忙把杯子倒空,不就为掩盖证据么?” “他知道杯中有毒。”马林爵士解释。 巴隆·史文爵士皱紧眉头:“高台上人很多,远不止小恶魔一人。当时已是婚宴末尾,不断有人走来走去,交换座位、上厕所等等,仆人们更是进出忙碌……国王与王后切开馅饼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他们和那些该死的鸽子身上,无暇关注酒杯。” “高台上究竟有哪些人?”詹姆问。 马林爵士答道:“国王的亲族,王后的亲族,派席尔大学士,总主教……” “哈,一定是这家伙下的毒,”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咧嘴一笑,“老不死的,自以为虔诚,我啊,从来就不喜欢他。”他继续自己的玩笑。 “不对,”百花骑士正色道,“依我看,珊莎·史塔克才是真凶。你们都忘了,那酒杯不只国王陛下用,我妹妹也在用,而整个大厅里,只怕唯有珊莎·史塔克才希望将玛格丽和国王一起毒死。在酒杯中下毒,便能一箭双雕。瞧,若非自承犯罪,她干吗逃走呢?” 这孩子有点眼光。提利昂很可能是无辜的。现在的难题在于,他老婆竟如土遁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或许此事我该亲自接管,首先弄清她打哪里逃走。就从查问瓦里斯开始吧。世上没有人对红堡地形的了解有瓦里斯那么深。 但眼下他还做不了那么多,眼下他有更重要的责任。你说你是御林铁卫的队长,父亲言道,我就不耽误你履行公务了。这五位兄弟,并非他亲手挑选,但他只有这五个人,必须将其一一收服。 “不管谁下的手,”他总结,“乔佛里终归已死,铁王座传给了托曼。我要他牢牢地坐江山,直到头发变白,牙齿疏松,绝不能再受毒药之流的危害。”詹姆转向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此人近年来日益肥胖,且势头不减。“柏洛斯爵士,看来你颇喜美食。从今往后,托曼吃的每道菜、喝的每杯酒,都由你先行品尝。” 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捧腹大笑,百花骑士也忍俊不禁,柏洛斯爵士脸色转为深红:“我不是品酒师!我是御林铁卫的骑士!” “很遗憾,你说得对。”瑟曦擅自剥夺铁卫的白袍是不对,但父亲将他召回来则是可耻,“我姐姐将你如何把我外甥欣然出卖给提利昂的手下的事迹告诉了我。好,既然如此,那你就换种活法,胡萝卜和豌豆没那么可怕。往后,当兄弟们在院子里操练长剑盾牌时,你就在厨房内操练盘子汤勺。托曼喜欢苹果蛋糕,千万别让佣兵偷吃了它。” “你!……你敢这样对我说话?” “你应该誓死保护托曼的。” “正如你誓死保护伊里斯,爵士?”柏洛斯爵士霍地起立,抓住剑柄,“我……我不接受这个指示。照我看,当品酒师的该是你才对,你……你不能用剑,还能做什么?” 詹姆笑道:“同意,看来我和你一样,都不适合保护国王。那好吧,请拔剑,跟我做个了断,看看两只手能不能打过一只。我们中谁倒下,算是给御林铁卫扫清垃圾。”他也站起来:“如果你不想打的话,就乖乖履行公务去。” “呸!”柏洛斯爵士将一大泡绿痰吐到詹姆脚边,头也不回地走了,始终没敢拔剑。 此人果然胆怯,我过了第一关。柏洛斯爵士虽然年长、肥胖、武艺中庸,但击败现在的他仍旧绰绰有余。好在柏洛斯不知道实情,我也不会让其他人知道。他们害怕曾经的我,如今的我会令他们轻视。 詹姆坐下来,望向凯特布莱克。“奥斯蒙爵士,咱俩竟然素昧平生,对此我深感诧异。你知道,我曾踏遍七国上下,四处参加比武会和真正的战斗,任何有过一点表现的雇佣骑士、自由骑手和崭露头角的侍从,都有所耳闻。可为什么就记不得你呢,奥斯蒙爵士?” “这问题我无法回答,大人,”奥斯蒙爵士夸张地笑笑,好像在跟詹姆分享老友间独有的乐子,“我是个堂堂正正的兵,不是只会比武的骑士。” “那么,被我姐姐发掘之前,你在哪里做事?” “四处云游,有时在这里,有时在那里,大人。” “我刚才说过,我曾踏遍七国上下,北至临冬城,南达旧镇,西起兰尼斯港,东到君临。但我从没去过‘这里’,也没到过‘那里’。”詹姆习惯性地举起断肢,指着奥斯蒙爵士的鹰钩鼻,“我再问你一次:你在哪里做事?” “在石阶列岛。那些岛屿属于争议之地,战争不断。我加入了侠客团,有时为里斯人打仗,有时为泰洛西人打仗。” 反正是为钱打仗。“你怎么当上骑士的?” “因为作战勇猛。” “由谁册封?” “劳勃……石东爵士。不过,他已经死了,大人。” “毫无疑问。”或许真有劳勃·石东爵士这么个人,他心想,身为谷地的私生子,流落到石阶列岛当佣兵;又或许这不过是奥斯蒙爵士拿死去的国王和石头这名词胡诌的。给这种人披上白袍,瑟曦到底在想什么? 但至少,这凯特布莱克有些能耐,佣兵虽无荣誉心,防身之术却不可少,否则早在战斗中送了命。“很好,爵士先生,”詹姆说,“你可以走了。” 对方恢复了笑容,大摇大摆地离开。 “马林爵士,”詹姆微笑着望向阴郁的骑士,只见对方眼袋下垂,发如铁锈,“我听说乔佛里陛下命你惩罚珊莎·史塔克,”他单手将白典调了个头,“请看看书,并告诉我,我们的誓言中可有准许殴打妇女和儿童。” “我只是遵命行事。您知道,我们发誓服从国王。” “很好,你还记得誓言,今后把服从对象稍作调整。我姐姐是太后摄政王,我父亲是国王之手,我是御林铁卫队长。服从我们三人,别的不用管。” 马林爵士表情顽固:“您竟要我们别服从国王?” “国王只有八岁,当务之急是保护他,‘保护’包括保护陛下不受自己伤害。今后多用用你头盔里的玩意儿,倘若托曼要你备马,你照办,倘若托曼要你杀马,来找我。” “是,遵命,大人。” “你也可以走了。”他走后,詹姆转向巴隆·史文爵士,“巴隆爵士,我多次目睹你在比武场上的英姿,也亲自于团队比武中跟你结盟或敌对,外加最近大家都交口称赞你在黑水河一战中的武功。看来御林铁卫有你加入,真是莫大荣幸。” “这是我的荣幸,大人。”巴隆爵士警惕地回答。 “对你,我只有一个问题。你忠心耿耿,大家都知道……可另一方面,瓦里斯告诉我,你哥哥相继追随过蓝礼和史坦尼斯,而你父亲大人疏于整军,一直坐待于家堡石盔城观望,不曾有勤王之举。” “家父已经老了,大人,他年过四旬,且又多病,早不堪沙场驰骋。” “你哥哥呢?” “不瞒您说,大人,我哥哥唐纳尔在黑水河一战中负了伤,为埃伍德·哈特爵士所俘,之后他像众人一样付了赎金,并宣誓为乔佛里国王效命。” “是吗,”詹姆道,“但我不得不提醒你,在短短一年中,你哥哥已经走马灯似的换了蓝礼、史坦尼斯、乔佛里、托曼……四个国王,幸好他错过国内另外两大叛逆,否则他就会变成七大王国历史上头一个服膺六位国王的骑士了!” 巴隆爵士极为不安:“唐纳尔犯了错,但他业已洗心革面,死心塌地为托曼陛下效命,我向您担保。” “我关心的不是这位‘死心塌地的’爵士,而是你。”詹姆倾身靠前,“如果咱们英勇的唐纳尔某天又加入叛党,并带着军队冲进王座厅,你怎么做?身为御林铁卫,在国王和亲族之间,你该如何选择?” “我……大人,这事太疯狂,不可能发生的。” “这事在我身上就发生过。” 史文用白衣袖擦拭额头。 “你没有答案?” “大人,”巴隆爵士挺直身子,“我以我的宝剑、我的荣誉和家父之名起誓……我不会重蹈您的覆辙。” 詹姆纵声长笑:“很好,你走吧……记得建议唐纳尔爵士为自己的纹章加上风向标。” 这下,由他单独面对百花骑士。 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纤细得像把长剑,体态虽柔弱,但肌肉健实。他穿雪白的亚麻布外衣和白羊毛马裤,腰缠一条金腰带,用一朵金玫瑰扣住精致的丝披风。他有柔软的棕色卷发,眼睛也是棕色,闪烁着傲气的光芒。他以为我在主持比武会,现在轮到他上场了。“年仅十七,就成为御林铁卫的一员,”詹姆道,“一定倍感骄傲。你知道吗?龙骑士伊蒙王子也是十七岁那年当上御林铁卫的。” “我很清楚,大人。” “那你可清楚我是十五岁时当上铁卫的?” “也很清楚,大人。”对方笑道。 詹姆痛恨这种笑:“当年的我比你强,洛拉斯爵士。我比你结实,比你强壮,比你敏捷。” “而现在您比我老,”这孩子说,“大人。” 他逼自己微笑。太荒谬了。若提利昂在场,看到我和这未历世事的孩子争口舌之长,怕是会笑得背过气去。“不错,爵士,我比你年长,也更有智慧,你应该接受我的指导。” “哦?正如您从前也接受柏洛斯爵士或马林爵士的指导?” 这一次太过分。“我接受白牛和‘无畏的’巴利斯坦的指导,”詹姆反击,“我接受‘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的指导——告诉你,他可以一边用右手撒尿,一边以左手使剑,砍翻你们五个废物——我也接受多恩的勒文亲王、奥斯威尔·河安爵士和琼恩·戴瑞爵士的指导。他们个个都是顶呱呱的好人。” “死人,一群死人。” 他就是从前的我,詹姆突然意识到,有着我那自以为是的勇气和不切实际的骑士精神。我在和自己对话。年轻人,你唯一的问题就是太年轻。 在武场上,拿不下对手就得变换节奏。“听说你在黑水河一役中表现杰出……还与蓝礼的鬼魂并肩作战。御林铁卫的兄弟在他们的队长面前没有秘密,告诉我,爵士,到底是谁穿上了蓝礼的盔甲?” 洛拉斯·提利尔起初打算拒绝回答,但最终守住了誓言。“是我哥哥,”他不高兴地说,“蓝礼比我高,胸膛也比我宽阔,他的盔甲我穿不上,但对加兰很合适。” “乔装的计策是你,还是你哥哥提出的?” “是小指头大人的建议,他说对史坦尼斯手下那些无知士兵而言,这是最管用的招数。” “的确,”对许多领主和骑士也管用,“干得不错,歌手将传唱你们兄弟的事迹,这是理所应得的荣誉。对了,蓝礼的遗体是被你带走的么?” “是,我亲手埋葬了他,那个地方我从前在风息堡当侍从时和他单独去过,没有别人知道,没有别人可以打搅他的安息。”他刚硬地望着詹姆,“我向您保证,会用自己的全部力量来守护托曼国王,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但蓝礼将永远在我心中占有一席之地,不管在言语还是行动上,我都决不会背叛他。因为他最有王者风范,他才是最好的国王。” 不对,他只是最会打扮的国王,詹姆心想,但没说出口。谈起蓝礼,年轻的洛拉斯爵士脸上的傲气一扫而空,他变得诚恳。这孩子虽然狂妄、冲动、乳臭未干,但并不虚伪。至少还没学会虚伪。“诚如你所言,蓝礼是个好人。我还有最后一件事,说完你就可以回去继续工作了。” “大人,什么事?” “塔斯的布蕾妮还被我关在塔楼房间。” 对方抿紧嘴唇:“您该把她投进黑牢。” “你认为这是她应得的惩罚?” “她应得的惩罚是死。我警告过蓝礼,女人无权加入彩虹护卫,况且她全靠下流诡计才赢得团体比武的胜利。” “是么?我倒认识一位诡计多端的骑士。某天,他骑着发情的母马,去迎战骑坏脾气公马的对手。说到底,布蕾妮究竟做了什么呢?” 洛拉斯爵士的脸“刷”地一下红了:“她撞过来……算了,没关系,我承认是她赢。蓝礼陛下为此亲手替她披上彩虹披风,但她竟然杀了他,至少是听凭别人害了他。” “这两者有天壤之别。”前者是我的背负,后者是柏洛斯·布劳恩的无耻。 “她发誓用生命来守护国王。埃蒙·库伊爵士、罗拔·罗伊斯爵士、帕门·克连恩爵士,他们也都发了誓。您倒说说,有她在帐内,其他三人在帐外,怎么可能有人进得去?毫无疑问,就是他们的阴谋。” “乔佛里的婚宴,你们五人还一起在场呢,”詹姆指出,“国王怎么死的?难不成你也参加了阴谋?” 洛拉斯爵士气鼓鼓地挺直身子:“当时我们无能为力。” “妞儿也这么对我说。她和你一样:都深深地为蓝礼哀悼——而我向你保证,我对伊里斯可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布蕾妮丑是丑,又长了个顽固的猪脑袋,可她说不了谎,对使命盲目地忠诚。你瞧,她发誓把我带回君临,所以我才能坐在这里和你谈话,除了手少了一只……但这个事故我和她有同样的责任。依路上种种见闻判断,我肯定她会拼死保护蓝礼,然而看不到敌人该怎么打?”詹姆摇摇头,“把剑拔出来,洛拉斯爵士,让我看看你怎么和影子打。说实话,我还真的不会。” 洛拉斯爵士没有动作。“但她逃了,”他说,“她和凯特琳·史塔克一起逃之夭夭,将他扔在血泊之中。如果没有参与,干吗心虚逃窜呢?”他瞪着桌子。“蓝礼要我担任前锋,否则为他穿戴盔甲的该是我,这个任务一直属于我。我们那天晚上一起……一起作祷告,随后我把他交给了她,并安排帕门爵士和埃蒙爵士把守帐门,罗拔·罗伊斯爵士在附近警卫。埃蒙爵士临死前发誓是布蕾妮……可……” “嗯?”詹姆提示,他察觉到对方语中的怀疑。 “整个护喉钢甲都被切开,只一刀!便干净利落地切开了钢板。蓝礼的铠甲防护精良,用的是上等材料,她怎么做到的?后来我自己试过,无论如何都不行。她虽有一身非人的蛮力,但依我看,就算魔山也得拿战斧才能劈动。更何况……要杀他的话,为何又先替他穿上铠甲?”他烦恼地望向詹姆,“但如果不是她,如果……影子又是怎么回事?” “你自己去当面问个清楚,”詹姆下了决心,“去吧,去塔楼房间,提出你的问题,听取她的回答。如果事后你仍相信是她杀害了蓝礼大人,我便将主持审判。总之,继续指控,还是放了她,决定权操于你手,我唯一的要求是你必须公平处理这件事,以你身为骑士的荣誉发誓。” 洛拉斯爵士站起来:“我以我的荣誉发誓。” “那么,咱们的谈话就到此为止。” 年轻人朝外走去,走到门边又转过身:“蓝礼说她是个可笑的女人,竟然穿着男人的铠甲,妄想当骑士。” “若他见过穿粉红绸缎和密尔蕾丝的她,相信会改变看法。” “我问他,既然认为她如此可笑,为何还留她在身边。他告诉我,其他骑士追随他都有所企图,要么为土地、要么为荣誉、要么为钱财,只有布蕾妮,唯一的愿望是为他而死。当日,我看到他倒在血泊中,她则逃得不见踪影,另外三名护卫面面相觑……如果她是无辜的,那罗拔和埃蒙……”他说不下去了。 詹姆正在考虑这件事:“换我也会这么做,爵士。”一个便宜的谎言,但足以安慰洛拉斯爵士。 五名铁卫全部离开后,队长独坐在纯白的会议室中,陷入沉思。百花骑士眼见蓝礼被杀,悲痛得发狂,甚至出手毙了两名誓言兄弟;我呢?我是不是也该杀了这五位辜负乔佛里的铁卫?他可是我亲儿子,是我不为人知的宝贝……莫非我就没勇气为自己的血脉和亲人复仇吗?至少,我该宰掉柏洛斯爵士,他是个全然的废物。 他望着断肢,扮个鬼脸。得想办法弥补才行。已故的拜瓦特·杰斯林爵士能装铁手,我就能装金手。瑟曦会喜欢的。我要用金手抚摸她的金发,并将她牢牢拥紧,不再分离。 真美妙。但手的事可以先等等,还有别的问题等着处理,还有笔债需要偿还。 216.第216章 珊莎 上前甲板的楼梯陡峭摇晃,幸亏罗索·布伦伸手相助。罗索爵士,她提醒自己——对方已因黑水河一役中的英勇表现升为骑士,然而骑士不该穿这身打补丁的褐色马裤、拖鞋和风雨侵蚀的皮背心。他是个方脸壮汉,塌鼻子,发色偏灰,很少说话,但极强壮。在他手中,珊莎觉得自己轻若鸿毛。 “人鱼王号”前面,展开一片荒凉多石的海岸,光秃秃的,没有树,寂寞而寒碜。即便如此,珊莎也感到几分欢喜,只因太久不曾见到陆地。航行初期还顺着海岸,后来来了一场大风暴,将他们刮进狭海中间,疯狂的颠簸让珊莎以为商船必沉无疑。老奥斯威尔告诉她,风暴一共夺走了两条性命,另有一人从桅杆上掉下来,摔断了脖子。 她很少上甲板,属于她的小舱房则又湿又冷,所以一路都不舒服……恐惧,发烧,晕船……吃不下,睡不着。无论何时,只要闭上眼睛,就会看见撕扯衣领、抓破咽喉、挣扎呼吸的乔佛里,馅饼皮粘在嘴角,酒液则浸染上衣。每有海风吹过木板缝隙,都好似乔佛里当初所发出的那细得吓人、充满恐惧的嘶声。有时她还梦见提利昂。“他什么也没做啊。”小指头来看望她时,她对他说。 “没错,乔佛里并非侏儒所杀,可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正派人。你知道吗,他有过老婆?” “他对我说过。” “是吗?他有没有告诉你,当他厌倦了那个女人后,就把她送给了父亲帐下的卫兵?你若留在他身边,早晚也是这个下场。省省吧,小姐,小恶魔不值得你流一滴眼泪。” 咸咸的海风伸出长长的手指,挽起她的头发,令她打起颤来。即便海岸在望,摇晃的甲板仍教人惴惴不安。她好想洗个澡,换身衣服。我一定跟尸体般又憔悴又难闻。 培提尔大人走到旁边,一如既往的好心情,“早上好。带盐味的风有几分清新,对吧?我的好胃口就是这样子出来的。”他保护性地环住珊莎的肩膀,“你行吗?脸色好苍白。” “没,一点小毛病,我……有些晕船。” “喝点葡萄酒提神,应该会有助益。到得岸上,我立刻满上一杯给你。”语毕,培提尔指向阴沉的天幕底下一座古老无名的燧石塔楼,浪涛在它下方的岩石上拍打,“瞧,就是这儿,景色不错吧?不过呢,大船恐怕没法子靠过去,只能换乘小舟。” “这儿?”她不想留在这儿。五指半岛阴暗偏僻,眼前这座小塔楼更是孤独荒芜,“我留在船上,好不好?到白港再上岸。” “从这儿开始,‘人鱼王号’将航向布拉佛斯——你我二人当然不去。” “可……可是,大人,您说……您说要带我回家……” “这就是我们的家——别嫌它寒碜,我祖孙三代都居于此。它没有名字,大人物的城堡应该有名字的,你说呢?临冬城、鹰巢城、奔流城……好在如今我有了赫伦堡,而之前?之前我乃羊屎伯爵和荒塔主人,哈哈,总觉得缺了点什么。”他用灰绿色眼睛无邪地打量她,“你似乎心神不宁,难不成以为我们会去临冬城?亲爱的,临冬城已经陷落、焚毁、化为废墟,所有你认识或者喜爱的人士都已不在人世。北境有的地方被铁民奴役,有的地方在窝里斗,就连长城也遭到攻打。珊莎,临冬城是你童年的家园,但你已不是孩子了。你长大成为女人,女人需要属于自己的家。” “但不是这里,”她惊惶地回答,“这里……” “……又窄又小又难看?事实上,情况比你想象的更糟糕。五指半岛乃石头的乐土,岩崖的故乡。好啦,请放心,我们只待半月,你姨妈已在路上了,”他浅浅一笑,“我和莱莎夫人不日即将成婚。” “成婚?”珊莎只觉头晕目眩,“你和我姨妈?” “赫伦堡公爵与鹰巢城夫人。” 可你说我母亲是你的寄托和唯一。当然,母亲业已死去,就算她真的给过培提尔大人爱情与贞操,如今也是无足轻重了。 “没话说啦,小姐?”培提尔道,“总该给我点祝福吧。一个生来只配继承石头、岩崖和羊屎的男孩能娶上霍斯特·徒利的女儿和琼恩·艾林的遗孀,不值得赞许么?” “我……我祝你们举案齐眉,多福多寿,白头偕老,子孙满堂。”珊莎已有多年未和姨妈团聚。还好,她是我亲戚,为着母亲的缘故,想必会照顾我。她想起歌谣里美丽的艾林谷,宽慰自己暂避一时并非那么可怕。 小舟放下,撑船的是罗索和老奥斯威尔。珊莎裹紧斗篷,蜷成一团,拉起兜帽遮挡寒风,不知前方等待着的是何种命运。仆人们走出塔楼,前来迎接,包括一名消瘦的老妪,一名肥胖的中年妇人,两名白发苍苍的男子,还有位一只眼睛长肿块的两三岁女孩。他们认出培提尔大人,纷纷在岩石间跪下,“这就是我的一家人,”小指头介绍,“不过我不认得那孩子,大概又是卡拉的杂种。她每年都要生出个崽子来。” 两位老人走到及腿深的水中,将珊莎抱出小舟,以免弄湿裙子。奥斯威尔、罗索和小指头三人则自行上岸。领主给了老妪一吻,又朝中年妇人微笑:“她爹是谁,卡拉?” 胖妇人哈哈大笑:“说不准呢,大人,我可来者不拒。” “好人儿,附近的小伙子真有福气。” “大人,欢迎您回家。”其中一位老人道。照面相看,他至少有八十岁,但还穿一身镶钉皮甲,腰挂长剑,“此次准备居住多久呢?” “越短越好,拜兰,你别担心,我不会添麻烦。这地方能住吗?” “假如先知道您回来,我们定会铺上新草席,大人,”老妪道,“好在粪便不缺,生火没问题。” “粪便,啊,家园的味道,”培提尔转向珊莎,“吉赛尔从前是我奶妈,如今替我管理城堡,伍佛德则是我领地的总管,而拜兰呢——拜兰,我离开前封你做侍卫队长了,对吧?” “是的,大人。您说会带些精壮青年回来帮忙,却不守承诺,我只好领着我的狗到处巡逻。” “你工作很负责任,对此我不得不表示感谢。刚才亲眼点过了,石头和羊屎半分不少,”他指指胖妇人,“卡拉照管着我的牧群。卡拉,现下我们有几只羊?” 对方考虑了一会儿:“二十三只,大人。前不久有二十九只,可拜兰的狗吃了一只,我们又宰了几只,将肉腌制好过冬。” “啊,冰冷的腌羊肉,纯正家乡口味!我明天的早餐,多半得就着海鸥蛋和海草汤吃它!” “希望您满意,大人。”老妪吉赛尔说。 培提尔公爵扮了个鬼脸:“来吧,瞧瞧我的厅堂是否还有记忆中的阴暗。”他当先领大家穿越海岸,踏过海草缠绕的滑溜岩石。荒塔底,几只羊漫无目的地游荡,不时咀嚼羊圈间和茅屋顶的那点薄草。珊莎走得很小心,因为到处都是屎。 塔楼内部窄得吓人。墙面上有一道蜿蜒敞开的螺旋梯,从地下室直通塔顶,每层楼只有一个房间。仆人们吃住都在底楼厨房,与一只巨大的斑纹獒犬和六七只牧羊犬同居。二楼是一个小厅,三楼则为卧室。厅内没有窗户,好歹楼梯间隔中开了些箭孔。壁炉顶挂着一把破损的长剑和一张击扁的橡木盾牌,其上装饰几不可辨。 珊莎根本不认得这个纹章:嫩绿底色上一只有凶猛眼睛的灰石脑袋。“这是我祖父的盾牌,”培提尔跟她解释,“他的父亲则是布拉佛斯佣兵。他到谷地为科布瑞大人效力,受封骑士后,选了布拉佛斯泰坦巨人的头作为纹章。” “看起来真威猛。”珊莎道。 “是啊,很威猛,可惜我这后人孱弱得要命,”培提尔说,“只好挑了仿声鸟。” 闲话期间,奥斯威尔又往返“人鱼王号”两次,卸下补给,其中包括多桶葡萄酒。培提尔依约为珊莎满上一杯:“来,小姐,喝了提神。” 脚踏地面,珊莎感觉好多了,但她还是乖乖地双手举杯,吮了一口。酒是好酒,青亭岛佳酿,带着橡木、水果和盛夏的味道,在口中绽放,好似艳阳下的花朵。她不禁暗暗祈祷自己不要迷醉,培提尔如此热心肠,可不能在他面前失态。 他边喝酒边审视她,明亮的灰绿眼睛里满是……兴致?到底是什么?珊莎不确定。“吉赛尔,”他召唤老妪,“送点吃的上来。口味别太重,小姐她不舒服。或许水果就行,奥斯威尔带了一些橙子和石榴。” “是,大人。” “我可以洗个热水澡吗?”珊莎问。 “我这就安排卡拉去取水,小姐。” 于是她又吮一口酒,努力思考该说点什么得体话儿。培提尔大人省了她的烦恼,吉赛尔等仆人离开后,他便开口道:“莱莎不日即至,且并非单独一人,在她抵达之前,我们必须澄清你的身份问题。” “我……我不明白。” “瓦里斯到处都有眼线。假如珊莎·史塔克出现在谷地,不出半月就会教他知道,这将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安全起见,你不能再冠史塔克的姓,我们得告诉莱莎的随从你是我的庶出女儿。” “庶出?”珊莎吓呆了,“您的意思是……让我当私生女?” “是啊,总不能说你是我的亲生女吧,大家都知道我没结过婚。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可以用母亲的名……” “凯特琳?太明显……不过倒可用我母亲的名——阿莲。你意下如何?” “阿莲是个好名字,”珊莎暗暗希望自己不要忘记才好,“可……可我就不能当您手下某位骑士的亲生女吗?他在战斗中英勇献身,因此……” “我手下没有英勇骑士,阿莲。这个故事讲出去,别人就会跟乌鸦寻觅腐尸一样围拢探听。相反,查问私生子女却极不礼貌,”他抬起头,“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阿莲……石东,是这样么?”见他点头,珊莎续道,“那我母亲是谁?” “卡拉?” “别,求求您。”她苦恼地哀告。 “我开玩笑呢,亲爱的。你母亲是布拉佛斯一位好人家的女儿,你外祖父则是商界巨贾。当年我在海鸥镇管理海关,与她有过一段姻缘,后来她于外地生你时因难产而死,新生儿便托付给了教会——楼上有数本祷告书,这几天用心背些格言,到时候逢人就来几句虔诚祝语,自然没人有兴趣多问了——当你有了月事以后,并不愿成为修女,因此给我写信。这是我第一次知道你的存在,”他捻捻胡须,“记全了吗?” “应该行吧。这好像玩游戏……扮家家?” “没错,你喜欢玩游戏吗,阿莲?” 她还不习惯自己的新名字:“游戏?那……那得看什么游……” 他来不及回答,吉赛尔就托着一个大盘子进来,放在他俩之间。盘里有许多苹果、梨子和石榴,几串干瘪的葡萄,一个大血橙,此外还有一轮面包和一坛黄油。培提尔用匕首将石榴剖成两半,示意珊莎拿一半:“吃点压惊,小姐。” “谢谢您,大人。”石榴子太小,她换成梨子,浅细精致地咬上一口。这梨已经熟透,果汁沿着下巴流淌。 培提尔大人用匕首挑出石榴子,“我明白,你很思念自己的亲爹,艾德大人人好,又勇敢、又诚实、又忠心……可在这场游戏里面,却是个无可救药的玩家。”他把挑着果实的匕首尖送到嘴边,“君临城内,只有两种人。要么当玩家,要么做棋子。” “而我就是一个棋子?”她很害怕答案。 “没错,但你无须担忧,因为你还小。每个人都是从棋子做起的,男人女人都一样。有些人自以为是玩家,其实……”他咀嚼着果实,“最明显的例子是瑟曦。自以为聪明绝顶,机关算尽,其实每一步都不难预料。她的权力根基于她的美貌、家世和财富,实际上,除了第一点,后两者都是虚幻,而没有人能永葆青春。她渴望权力,当真正掌握了权力,却不知该如何运用。阿莲,每个人都有渴望,了解他们的渴望,就能了解对方,然后就可以操纵他。” “所以你可以操纵唐托斯爵士去毒死乔佛里?”她认定这事是唐托斯干的。 小指头哈哈大笑:“红骑士唐托斯爵士不过是会走路的酒袋而已,我可不敢将重担托付给他,瞧他那德行,要么搞砸,要么出卖秘密。不,唐托斯只负责将你送出城堡……以及确保你在宴会上戴着银丝发网。” 黑紫晶。“如果……如果不是唐托斯,那又会是谁呢?您还有其他……棋子?” “翻遍君临,你也找不到一个人胸前缝有仿声鸟纹章,可这并不意味着我培提尔在城中没有朋友,”他走到楼梯口,“上来,奥斯威尔,珊莎小姐要见你。” 老人片刻之后登上二楼,笑嘻嘻地鞠了个躬。珊莎茫然地打量他:“这是什么意思?” “你不认得他?”培提尔问。 “不认得。” “仔细看清楚。” 老人的面颊历经风霜,大鹰钩鼻,白头发,一双肌肉纠结的巨手。是有几分面熟,但她就是说不上来:“真的不认得。可以肯定,我上船以前没见过这位奥斯威尔大爷。” 奥斯威尔咧嘴一笑,露出满嘴弯曲的牙齿:“此话不假,但我那三个儿子,小姐您可是认得的。” 三个儿子……还有他的笑……“凯特布莱克!”珊莎瞪圆了眼睛,“你是个凯特布莱克!” “是的,小姐,您说的没错。” “瞧瞧,小姐因为回忆而喜悦着呢。”培提尔大人挥手驱走下人,继续吃石榴,“你来说说,阿莲——什么东西更危险,是手舞大刀长矛的敌人,还是神不知鬼不觉隐藏在背后的匕首?” “匕首。” “聪明的孩子,”他微笑赞扬,石榴子里流出的鲜红汁水,淌下细嘴唇,“当初太后的卫队被小恶魔支开后,她忙着要蓝赛尔爵士去为她招募人手。蓝赛尔找到凯特布莱克,你的小丈夫很开心,因为他早已通过波隆付钱给他们三位,”小指头咯咯发笑,“可是呢,他们三个之所以会被奥斯威尔派去君临,完全是因为我得知了波隆正四处收买佣兵的消息。你瞧,阿莲,这就是三把隐藏的匕首,完美之极。” “所以是凯特布莱克中的一位往小乔杯里下的毒?”记得奥斯蒙爵士整晚都在国王身边。 “我可没这么说,”培提尔用匕首将血橙切为两半,并将一半递给珊莎,“这三个小伙子反复无常,怎能参与此等密谋?……尤其是奥斯蒙,加入了御林铁卫,白袍多少会改变一个人的心智,连他那样的无赖也难保不受影响。”他张开嘴巴,用手将血橙一挤,果汁便没有溅出来。“我喜欢果汁,但讨厌它们粘上手指,”他一边抱怨,一边揩手,“把手擦干净,珊莎,无论做什么,记得把手擦干净。” 珊莎优雅地用匙子挖果肉吃:“如果既不是凯特布莱克,也不是唐托斯爵士,您……您自己不在城中,又不是提利昂……” “猜不出来啦,亲爱的?” 她摇摇头:“我……” 培提尔微笑:“我敢肯定,那天早些时候有人感叹你乱了头发,好心地为你整理发网。” 珊莎惊得以手掩嘴,“您是说……可她要带我去高庭,让我嫁给她……” “……温和、虔诚、好心肠的孙子维拉斯·提利尔。幸亏你没和他结婚,否则定然无聊至死。不过这老太婆倒泼辣得紧,连我也不得不甘拜下风。她是个可怕的泼妇,外表虚弱不过是装装样子。当初我去高庭联络玛格丽的婚事,她一面安排自己的公爵儿子来吓唬我,一面私下旁敲侧击乔佛里的情况。当然啰,我在那边大吹法螺,把小乔捧上了天……然而我的部下却在提利尔公爵的下人中间散播一些令人困扰的谣言。这场游戏就这样开始了。 “让洛拉斯爵士穿上白袍出自我的计谋。很明显,我不会笨到直接建议,我先要手下在席间肆意宣扬某些毛骨悚然的故事,比如暴民们如何杀害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如何强暴洛丽丝小姐等等,然后呢,高庭圈养的歌手那么多,给点银子,他们很乐意把莱安·雷德温、‘镜盾’萨文和龙骑士伊蒙王子颂扬一番。时机恰当的话,竖琴比宝剑更管用。 “于是乎梅斯·提利尔头脑发热,以为自己想出个高招儿,坚持要在婚约条款中加上洛拉斯爵士参加御林铁卫这一条。用光鲜英勇的骑士儿子来保护宝贝女儿,不是最合适么?再说,这还一并省却不少麻烦,洛拉斯只是三子,将来需要领地和新娘,而他这个人……呵呵,要找对象可不容易。 “事态发展必定触动奥莲娜夫人,她比她儿子精明,一方面不容许小乔对自己宝贝孙女可能的伤害,另一方面更清楚洛拉斯爵士固然外表光鲜英勇,骨子里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詹姆·兰尼斯特。把他、乔佛里和玛格丽放在一起,迟早会出大事。老太婆看得很明白,虽然她儿子打定主意要玛格丽当上王后,因此需要一个国王……但并非一定是乔佛里。瞧好了,君临城内很快又得上演一出婚礼,主角则换成托曼和玛格丽。玛格丽保住了后冠和贞操,虽然两样都不一定合她的意,可她的愿望又有什么打紧?关键是西部大联盟得以延续……至少,暂时如此。” 玛格丽和托曼。珊莎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她喜欢过玛格丽·提利尔与她那瘦小尖酸的祖母,渴望过繁花遍地、莺声蕊舞的高庭,梦想过乘坐花船沿曼德河观光——而今却来到这片荒凉孤寂的海岸。至少我在这里很安全,她安慰自己,乔佛里死了,再不可能来伤害我。我成了私生女,阿莲·石东没有丈夫,没有继承权,也没有人关注。姨妈就要到来,君临的长长噩梦将被抛诸身后,连带我可笑的婚姻。正如培提尔所说,我可以在这里打造一个属于我的家。 他们等了八天,其中五天下雨,珊莎只能无聊地坐在壁炉边,暗自焦虑。有只瞎眼老狗陪着她,它没了牙齿、病恹恹的,已无法跟随拜兰四处巡逻,只能成天睡大觉。不过当珊莎拍它时,它会哀叫几声,舔她的手掌,于是他们很快成了朋友。雨停之后,培提尔带她参观领地,不出半日就走了个遍。正如他先前所言,他的确只继承了一堆石头。海边某块岩石中央有个洞,潮水涌来,形成三十尺高的喷泉,便是最好的风景;另一块岩崖上凿了七芒星——培提尔说这是纪念昔日安达尔人登陆之处,他们渡海而来,将先民赶出谷地。 十几户人家住在内地,靠着个泥沼,搭了些石屋。“这就是我的子民。”培提尔介绍,不过他们中似乎只有长者才认得他。据说领内还有一个隐者居住的山洞,但里面已没人了。“他死了。小时候父亲带我去见过他一面,这人四十年没洗一次澡,你可以想象那种味道。他自称具有预言能力,看了我的手相后,说我将来会成为大人物,然后父亲给了他一袋酒。”培提尔嗤之以鼻,“这把戏我也做得来,半杯酒也不该给他。” 第九天下午,灰暗多风,拜兰领着狂吠不休的狗群回来,报告西南方向有大群骑士出现。“莱莎到了,”培提尔大人说,“来,阿莲,我们去迎接。” 于是他们穿好斗篷,在塔楼外等候。来者不到二十人,就鹰巢城夫人这般显赫的大贵族而言,规格算是很朴素了。队伍中有三位侍女,十来个全副武装的骑士,一位修士和一个留小胡子、有沙色长卷发的英俊歌手。 这就是我姨妈?莱莎应该比母亲晚两年出生,可眼前的女人看上去却足足年长十岁。她蓬厚的红棕色头发流泻至腰,昂贵的天鹅绒裙服和宝石胸衣下,身体显得臃肿松弛。她苍白的脸颊扑了粉,乳房硕大,四肢肥胖,不仅身高超过小指头,体重也肯定超过了他。莱莎急切地下马,不带一丝一毫的优雅。 培提尔跪在地上亲吻她的手指:“我受御前会议差遣,不远万里前来赢取您的芳心。夫人,您愿意接受我为您的夫君和依靠吗?” 莱莎夫人热切地舔舔嘴唇,拉他起来,在他脸上印下深深一吻,“噢,那得看你的表现啰,”她咯咯笑道,“为赢取我的芳心,你准备了什么礼物?” “王国的和平。” “噢,去他的和平,你到底准备礼物没有?” “我带来了我的女儿,”小指头招手示意珊莎上前,“夫人,请允许我向您介绍阿莲·石东小姐。” 看到她,莱莎夫人似乎不太高兴。珊莎深深地屈膝行礼,头压得很低。“私生女?”她听见姨妈说,“培提尔,你这大坏蛋,她的娘是谁?” “那女人已经死了。我想把阿莲带到鹰巢城抚养。” “那我该拿她怎么办?” “这些我都考虑周全了,”培提尔大人道,“现在嘛……我只想知道我该拿您怎么办,夫人。” 听到这话,姨妈那张粉红圆脸上所有的不快顿时烟消云散,珊莎觉得莱莎几乎要哭了。“培提尔宝贝儿,你知不知道?我真的好想你,不,你不知道,你不可能知道。约恩·罗伊斯成天给我制造麻烦,鼓吹应该召集封臣,投入战争。其他人更是像乌鸦一样聚集在我身边,杭特、科布瑞还有奈斯特·罗伊斯那头笨牛……个个都想娶我为妻,收养我的孩子,但他们都不爱我。只有你,培提尔,只有你。我天天梦见你。” “我也一样,夫人,”他伸手抱住她,亲吻她的脖子,“放心,过不多久我们就要结婚了。” “不,我现在就要,”莱莎激动地说,“我把我的修士带来了,还有歌手和美酒,立即操办婚宴。” “在这里?”他不太高兴,“我觉得还是缓一缓,到鹰巢城当着全谷地诸侯的面结合比较妥当。” “去他的谷地诸侯,我只要你。等了这么久,不能再等下去了,”她紧紧回抱住他,“亲爱的,我们今晚就同床。我想为你再生个孩子,为劳勃再添个可爱的弟弟或者妹妹。” “这也是我的梦想,亲爱的。但请你仔细想想,举办一次盛大的婚礼,当着全谷地诸侯的面,有很多好——” “不行,”她顿足道,“我说了,现在就要你,今晚就要你。我跟你说,这么多年来我被迫遮遮掩掩、躲躲藏藏,此刻只想尖叫呐喊。噢,亲爱的培提尔,我想我的呻吟他们在鹰巢城上都听得到!” “或许,我们可以先上床,后结婚?” 莱莎夫人像个小女孩似的咯咯娇笑:“噢,培提尔·贝里席,你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大坏蛋。不行,我说不行就不行,我是鹰巢城夫人,我命令你必须立刻与我成婚!” 培提尔耸耸肩:“那好吧,谨遵夫人吩咐。在您面前,我从来都那么无力。” 于是他俩一小时之后就站在一块天蓝色篷布前发下婚誓。夕阳西沉,人们把搁板桌搬到小塔楼下,享用了一顿包括鹅肉、鹿肉、烤野猪和上等轻度蜜酒的婚宴。暮色深重,火炬燃起,莱莎的歌手唱起《牢不可破的誓言》《我的恋爱季节》和《两颗跳动如一的心》,年轻骑士们邀请珊莎下场跳舞。姨妈也跳,她裙裾飞扬,光芒四射,被培提尔揽在怀中。蜜酒与婚姻发挥出奇迹般的效用,让莱莎夫人再度显得年轻而充满活力,只要挽起丈夫的手,她脸上就洋溢着欢笑。她的眼里满是仰慕的神采,她眼里只有培提尔。 闹洞房的时间一到,她的骑士们便将她抱进塔楼,边开下流玩笑,边把她剥个精光。提利昂没让我承受这些,珊莎想起来。按常理,若是被深爱的男子和他忠心耿耿的伙伴们脱下衣服,并不可怕。可是,被乔佛里……光想想就浑身打颤。 姨妈只带来三个侍女,为凑热闹,珊莎也不得不去帮着脱培提尔大人的衣服,然后将其推向婚床。他泰然自若,优雅顺从,只是不断开着恶毒玩笑。当女人们把赤条条的领主拥上塔楼房间时,已经个个面红耳赤、衣冠不整、裙裾散乱。一路上,直到上床为止,小指头的眼睛都盯着珊莎,微笑。 莱莎夫人和培提尔大人同居在三楼,但这座塔如此之小,而姨妈果真没有食言……她的呻吟声好吓人。夜雨飘飞,宾客们群聚在二楼小厅,每个字、每个词都听得极为真切。“培提尔,”姨妈呻吟着,“噢,培提尔,培提尔,培提尔宝贝儿,噢噢噢。这里,培提尔,这里。这里是你的地盘。”莱莎夫人的歌手唱起一首淫词小调《夫人用晚餐》,但歌声和琴声加在一起都无法压过莱莎的尖叫。“给我一个孩子,培提尔,”她叫道,“再给我一个甜蜜的小可爱。噢,培提尔,我的心肝,我的心肝,培提提提提提提提尔!”她拖长的声调惹得狗们吠叫回应,两名侍女忍不住笑出声来。 珊莎独下楼梯,没入夜色之中。绵薄细雨,洒在宴会的残局上,空气清新而洁净。她不由得想起与提利昂的新婚之夜。吹灭蜡烛,我就是你的百花骑士,他这样说,我可以当你的好丈夫。但这不过是又一个兰尼斯特的谎言。狗是可以嗅出谎话的,猎狗曾提醒她,那喑哑粗嘎的声调犹在耳际,你好好瞧瞧这地方,再闻个仔细,他们全都是骗子……而且每一个都比你高明。她不知桑铎·克里冈如今身在何处,知道乔佛里被害的消息吗?知道又会关心吗?他可是小乔多年的贴身护卫啊。 她在楼下伫立良久,回去时又湿又冷。黑暗的大厅内只剩一点炭火余烬,呻吟声已然停止。年轻歌手坐在角落里,悠然哼着小曲。一名姨妈的侍女正和一位坐了培提尔大人座位的骑士接吻,他们的手在彼此衣服下面忙个不休。其他人都喝醉了,有的甚至在厕所内呕吐。珊莎找到自己位于阶梯下的小凹室,发觉拜兰的盲狗也在,于是便偎到它身边。它醒过来,舔舔她的脸。“可怜的老猎狗。”她边说边摸它的毛。 “阿莲,”姨妈的歌手走过来,“可爱的阿莲。我叫马瑞里安,刚才见你从雨夜中返回,外面又冷又湿,只怕甚是难受,请让我给你一点温暖吧。” 老狗抬头咆哮,但歌手扬手就是一拳,打得它呜咽着逃开。 “马瑞里安?”珊莎迟疑地说,“你……你真体贴,但……但请原谅,我今天太累了。” “噢,你真是太美了。你知道吗?整晚我都在脑海里为你编织歌曲。我为你的眼眸写了一首小调,为你的嘴唇描绘一张曲谱,为你的乳房作下一篇词话。可是,我不能把它们唱出来,因为与你的美丽相比,统统黯然失色,不值一提,”他坐上床,将手放到她大腿上,“噢,阿莲,还是让我的躯体来代替我的声带,为你放声高歌吧。” 她闻到他的喘息:“你醉了。” “不,我没醉,蜜酒让我兴奋,我就像着了魔的诗人,”他的手滑进她股间,“你也一样。” “放手!你疯了吗?” “发发慈悲吧,我的美人儿。唱了那么久的恋歌,我早已热情难耐,而你呢,我知道……私生女最有欲望。你今天为我而湿了吗?” “我还是个黄花闺女。”她大声抗议。 “真的?噢,阿莲,阿莲,我可爱的处女情人,把你的贞操献给我吧。诸神眷顾我们,我会叫得比莱莎夫人更嘹亮。” 珊莎用力挣脱,满心恐惧:“你——你再不走开,我姨——我父亲就会吊死你。你可知道?他乃堂堂的赫伦堡公爵。” “你说小指头?”他哧哧笑道,“小姐啊,莱莎夫人喜欢我,劳勃大人更离不开我。倘若你父亲胆敢冒犯,我几句歌词便能毁了他。”他一只手放到她乳房,开始挤压。“来吧,把这身湿衣服脱掉。我知道,你舍不得它们被撕烂。来吧,可爱的小姐,听听自己的心——” 对面传来钢铁在皮革上滑动的细微声响,“唱歌的,”某人粗声道,“不想惹麻烦的话,快滚。”光线昏暗,但她看到金属的反光。 歌手也发现了。“自己找乐子去——”刀光一闪,他厉声惨嚎,“你动家伙!” “再不滚,就要你的命。” 马瑞里安眨眼间不见踪影。她的救星没有离开,而是在黑暗中笼罩着她。“培提尔大人命我保护你。”原来是罗索·布伦。不是猎狗,怎么可能是猎狗?这里只有罗索…… 当晚珊莎彻底失眠,像在“人鱼王号”上一般难受,辗转反侧。她梦见垂死的乔佛里,抓向喉咙,鲜血流下手指,但仔细一看,眼前竟是哥哥罗柏。她也梦见自己的新婚之夜,提利昂用饥渴的眼神注视着她脱衣服,梦中的提利昂生得十分高大,等爬上床来,她才发现他的一半脸颊已遭焚伤。“我要听你唱一首歌。”他粗声道,吓得珊莎立刻惊醒。老盲狗又回到身旁,“你要是淑女就好了。”她对它说。 清晨,吉赛尔爬上三楼,为领主和夫人送上一盘配有黄油、蜂蜜、水果和乳酪的早餐面包。她下楼时宣阿莲上去。珊莎昏沉沉地想了半天才意识到指的是自己。 莱莎夫人还在床上,但培提尔大人业已穿戴整齐。“你姨妈想和你谈谈,”他边穿鞋边对珊莎说,“我把你的真实身份告诉了她。” 诸神保佑。“非……非常感谢,大人。” 培提尔套上第二只鞋。“我受够了家乡的滋味,今天下午,我们就启程前往鹰巢城。”他吻别夫人,从她唇上舔了一点蜂蜜,出门走下楼梯。 珊莎站在床脚,姨妈边吃梨子边审视她。“看得出来,”莱莎吐掉果核,“你继承了凯特琳的容貌。” “谢谢您。” “我没有夸张,而是说实话,你和她简直是一个模子打出来的……得有些防范措施,起程之前,你要把头发染黑。” 头发染黑?“遵命,莱莎姨妈。” “万不可如此称呼,你的存在不能教君临城内众人知晓,这样我的小亲亲才不会受伤害。”她一点一点地咬蜂巢,“一直以来,我的首要目标是让谷地远离战火。我们这边土地丰饶,山脉险峻,鹰巢城更是难攻不破,即使如此,若是惹怒了泰温公爵也大大不妙。”莱莎吃完蜂巢,舔着手指上的蜜汁,“培提尔说,你嫁给了提利昂·兰尼斯特。那可是个讨厌的小坏蛋。” “他们逼我嫁给他,我并非出自本心。” “我不也一样?”姨妈道,“琼恩·艾林虽非侏儒,却是个老头。你看我现在的容颜,多半不以为然,可当年我结婚时,美得让你母亲无地自容。那个琼恩,他要的只是父亲的军队,好支持他所钟爱的孩子。我早该彻底回绝他,可看他那么老,能活几年?牙齿掉了一半,呼吸闻起来活像酸败的干酪……我最不能忍受的就是他的味道,培提尔的口气多么清新明朗……你知道吗?我的初吻便给了他。父亲说他出身太低,简直是个无耻之徒,可我知道他总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在我的要求下,琼恩让他管理海鸥镇的海关,没过多久,税赋便翻了十番。夫君发现他的才干,就提拔他节节晋升,最后带到君临城中当上财政大臣。接下来的几年,对我来说真不容易,每天都能见到他,却必须始终和那个冷冰冰的老头待在一起。没错,琼恩懂得在床上履行责任,可连给我一个好孩子都做不到。他的种子又老又弱,我们之间有过三个男孩、三个女孩,结果除了我的小亲亲劳勃,一个也没活成。我的小宝贝们全死啦,可这老头还每每臭气熏天地爬上我的床铺。你瞧,我说得没错吧?我和你一样,”莱莎夫人吸吸鼻子,“你知道你那可怜的母亲已经死了吗?” “提利昂对我说过,”珊莎道,“他说佛雷家族在孪河城中把母亲和罗柏一起谋害了。” 莱莎夫人眼中陡然间噙满泪花。“我跟你,都是同病相怜的苦命女子。你害怕吗,孩子?勇敢起来,我决不会抛弃凯特的女儿,我们是血脉相连的骨肉。”她示意珊莎靠近,“你可以吻我的脸颊,阿莲。” 她乖乖走过去,跪在床边。姨妈全身散发着甜腻的香水味,底下却是一股酸败的牛奶气息。她脸上粉扑得太多了。 吻完后,珊莎向后退开,不料被莱莎夫人一把拽住。“现在给我说实话,”她尖声道,“你怀孩子没有?说实话!你瞒不了我的。” “没有。”她怎能这么问?珊莎有些惊讶。 “我看你有月事了,对吧?” “是的,”反正月事无法在鹰巢城内隐瞒,“但提利昂他……他没有……”红晕爬上双颊,“我还是处女。” “侏儒没有性能力?” “不,他只是……只是……”好心肠?她不敢这么说,不敢在这里说,不敢对这个仇恨他的姨妈说,“他……他跑去找妓女,夫人。他说他喜欢妓女。” “妓女,我明白了,”莱莎松开她的手,“不错,这样的怪物,除非为了钱,哪个女人愿和他睡呢?在鹰巢城,我早该宰了他,可惜却被骗过。告诉你,这侏儒只会耍小聪明,他唆使佣兵杀了咱们的好爵士瓦狄斯·伊根。但一切都怪凯特琳,她本不该把他带进来,我告诉过她,可她临走前居然还连带把我叔叔也拐跑,真是不可原谅。黑鱼是我的血门骑士,缺了他,山区原住民越来越猖狂。好在现下有了培提尔,我会封他做峡谷守护者,”姨妈脸上头一次露出笑容,笑得很温馨,“他外表虽不出众,不高也不壮,但我告诉你,他比世界上所有人加起来还能干。你要乖乖听他的话,不可违拗。” “是,姨……夫人。” 听她这么称呼,莱莎似乎很满意。“我记得乔佛里那家伙,经常给我的劳勃取些恶毒绰号,有回甚至还用木剑打人。在男人口中,毒药是最不名誉的东西,但在女人眼里,一切就不一样了。天上的圣母要我们保护自己的孩子,我们的荣誉只系于孩子的冷暖安危。等你怀孕生子后,自然会明白的。” “怀孕生子?”珊莎不确定地说。 莱莎不耐烦地挥挥手:“再等两三年,你现下还太小,挑不起这个担子。不过女人嘛,在这个年龄总是成天想着结婚生产。” “我……我结过婚了,夫人。” “不错,但你很快会成为寡妇。你应该庆幸,小恶魔只喜欢妓女,我儿子可不会屈就侏儒留下的残货,不过既然他没碰过你……你愿意嫁给你的表弟,劳勃公爵吗?” 这提议让珊莎倍感疲惫。到目前为止,她只知道劳勃·艾林是个病恹恹的小男孩。她想要的不是我,而是我的继承权。没有人会因爱我而娶我。好在经过这几年的磨炼,谎话她是越说越容易了,“我……我等不及要见他呢,夫人。可他还没长大,对吧?” “他今年八岁,身子强健得很,是个好孩子,聪明伶俐,阳光开朗,将来定会成为大人物。阿莲,我夫君的临终遗言便是‘种性强韧’,你知道,诸神赐予凡人在弥留之际瞥见未来的能力,因此他注定前程无量。等你的兰尼斯特丈夫一死,你就嫁给我儿子。当然,婚礼得秘密举行,可不能教外人知道鹰巢城公爵娶了一位私生女。乌鸦把小恶魔人头落地的消息从君临带来,第二天你就和劳勃结婚庆祝,这不挺美的吗?他身边该有个小伙伴。前次回鹰巢城,他与瓦狄斯·伊根的儿子,以及总管的那些孩子们玩,可那帮家伙都太粗鲁,我只能将其统统赶走。你会读书吗,阿莲?” “好心的茉丹修女从小就教我读书。” “劳勃眼睛不行,可他爱听别人读故事,”莱莎夫人保证,“尤其是那些动物的故事。你知道那首小鸡扮狐狸的曲谣吗?我每次都跟他唱,他最爱这首歌。他还喜欢玩青蛙跳、轮转宝剑和城堡游戏,但你记得,每次都要让他当赢家。他天生就是赢家,对不?堂堂的鹰巢城公爵,可不能忘了他的身份。我知道,你出身世家,临冬城的史塔克向来很骄傲,可如今临冬城成了废墟,你不过是个乞丐,所以别在我们面前摆谱。如果我是你,就会心存感激。对,感激,服从。你要做我儿子温顺听话的好妻子。” 217.第217章 琼恩 日日夜夜,斧声不止。 琼恩不记得上次睡着是什么时候。闭上眼睛,便梦到战斗;睁开眼睛,就是在战斗。即使在国王塔内,也能听见无休无止的“咚咚”声,那是铜斧、石斧和偷来的铁斧伐木的声音,而若在长城顶上的暖棚休息,声音更为吵闹。曼斯让大锤和骨头与燧石制作的长锯也加入工作。有一回,他疲惫不堪,迷迷糊糊正要入睡,突然鬼影森林里传来一声巨响,一棵大哨兵树轰然倒下,卷起漫天尘土和针叶。 欧文来叫他时,他已醒来,烦乱地躺在暖棚地板上,盖着一堆毛皮。“雪诺大人,”欧文边说,边摇他肩膀,“天亮了。”他拉了琼恩一把,扶他起来。其他人也纷纷醒转,在棚屋狭窄的空间里互相推攘,穿上靴子,扣好剑带。没人说话。他们都太疲倦,无力交谈。这些天来,甚至很少有人离开长城。铁笼上下太费时间。黑城堡被抛给了伊蒙师傅、文顿·史陶爵士及那些年纪太大或者身体太弱、无法参战的人。 “我梦见国王来了,”欧文快活地说,“伊蒙学士派了一只鸟去他那儿,劳勃国王便带着大军来了。我梦见他金色的战旗。” 琼恩逼自己微笑:“那一定很令人愉快,欧文。”他刻意忽略腿上的阵阵灼痛,披好黑毛皮斗篷,抓起拐杖,走到长城边上,迎接新的一天。 一阵风将丝丝冷空气吹入他长长的棕发。北方半里远处,野人营地忙碌不堪,无数篝火升起根根烟柱,如手指般抓向苍白的天空。他们沿森林边缘搭起兽皮或毛皮帐篷,甚至用圆木和树枝建造了一个简陋长厅;东边是马群,西边是长毛象,到处都是人,有的在磨剑,有的给粗陋的长矛上尖头,有的则穿上兽皮、兽角和骨头制作的简易盔甲。琼恩知道,森林里的人更有外面的数十倍之多。灌木提供了屏障,把他们从仇恨的乌鸦眼前隐藏起来。 他们的弓箭手已推着掩体悄悄前进。“早餐箭来了。”派普天天早上都会这样愉快地宣布。他能这么说是件好事,琼恩心想,总得有人开开玩笑。三天前,一支“早餐箭”射中玫瑰林的红埃林的大腿。直到现在,如果你愿意冒险探出城头,还可以看到他的尸体躺在长城脚下。让大家对派普的笑话报以微笑总好过念念不忘死去的埃林,琼恩只能这么想。 掩体乃是装有轮子的倾斜木板,宽度足够遮蔽五名自由民。弓箭手们推它移近,然后跪在后面通过缝隙放箭。野人第一次使用该战术时,琼恩下令以火箭回击,烧掉了其中六个,之后,曼斯改用生兽皮覆盖木板,于是无论多少火箭都无济于事。百无聊赖中,黑衣弟兄们开始打赌哪个稻草人哨兵中箭最多。目前忧郁的艾迪以四箭保持领先,但奥赛尔·亚威克、筋斗琼和长湖的瓦特也不遑多让,各少一箭而已。最开始用不在长城上的守夜人来命名稻草人的也是派普。“这样的话,我们就好像有更多弟兄了。”他解释。 “更多肚子上插箭的弟兄。”葛兰抱怨,但这点子似乎确能振作士气,因此琼恩也容许那些名字继续存在,让打赌继续进行。 冰墙边有个装饰精美的密尔黄铜透镜,支在三脚架上,伊蒙学士失明前用它来观测星象。琼恩将长筒转向下方,侦察敌人。虽然距离遥远,曼斯·雷德的巨大雪熊皮白帐篷仍清晰可辨。通过密尔透镜,他可以看清野人们的脸。今天早上,曼斯本人不见踪影,但他的女人妲娜在外照料火堆,她妹妹瓦迩则于帐篷边给母山羊挤奶。妲娜肚子好大,还能走动简直是奇迹。她快要生了,琼恩心想。他将透镜旋向东方,在帐篷和树丛间搜寻,找到建造中的龟盾。这个也快要完工了。野人们趁夜剥了一头死长毛象,此刻正将血淋淋的生皮覆到龟盾顶上,在羊皮和兽皮外多加一层防护。龟盾为圆顶,外加八个大轮子,兽皮下是牢固的木制框架。野人们刚开始钉框架时,纱丁以为对方在造船。其实差不多。龟盾活像颠倒过来的船身,只是前后开口,准确地说,是一座架在轮子上的长厅。 “它造好了,对不对?”葛兰问。 “快好了。”琼恩推开透镜,“很可能今天就过来。木桶灌满了吗?” “每个都灌满了。夜里冻得硬邦邦的,派普检查过。” 葛兰这段时间变了许多,已不再是琼恩当初结交的那个高大笨拙、脸红脖子粗的男生。他长高了半尺,胸膛和肩膀也变得更为宽阔,而且自离开先民拳峰以来,既没剪头发,也没刮胡子,活生生一个毛发蓬松的庞然大物,就像野牛——正应了当初受训时艾里沙爵士为他取的绰号。但他很疲倦,对琼恩的问话只点点头:“我整晚都听见斧声,根本没法睡。” “那现在去睡。” “我不需要——” “你需要。我要你好好休息,去吧,不会让你错过战斗的。”他又逼自己微笑,“只有你推得动那些该死的木桶。” 葛兰咕哝着走开,琼恩回到透镜前,搜寻野人营地。时不时会有一支箭掠过头顶,但他学会了不予理会。距离远,角度差,被射中的概率很小。仍然没见到曼斯·雷德的踪影,但巨人克星托蒙德和他的两个儿子在龟盾旁边,两小子艰难地对付长毛象皮,托蒙德则边啃山羊腿,边大声发号施令。野人的易形者“六形人”瓦拉米尔从森林里走出,身后跟着他的影子山猫。 绞盘咔嗒作响,接着传来铁笼门开的呻吟,他知道哈布送早餐来了,跟每天早晨一样。然而目睹曼斯的龟盾,琼恩早已失去了胃口。油已用光,最后一桶沥青也于两天之前推下长城,箭亦将耗尽,而且没有造箭匠加以补充。前天晚上,从西方飞来一只乌鸦,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说波文·马尔锡追逐野人一路越过影子塔,深入阴暗的大峡谷中,终于在头骨桥截住“哭泣者”和他手下三百掠袭者,血战一场的结果是我方获得代价高昂的胜利,共一百多名黑衣弟兄牺牲,其中包括安德鲁·塔斯爵士和阿拉达·温奇爵士。老石榴自己身负重伤,被抬回影子塔,由穆林学士照料,很长时间都不能返回黑城堡。 琼恩看完信,忙派泽骑最快的马前往鼹鼠村,请求村民们协防长城。她一直没回来。他又派穆利前去,结果接到报告,整个村子都被抛弃,连妓院也不例外。泽多半跟大家一起沿国王大道逃了。也许我们都该逃掉,琼恩阴郁地寻思。 不管饿不饿,他强迫自己吃东西。无法睡觉已经够糟,不能再空腹上阵。况且,这也许是我的最后一餐。我们所有人的最后一餐。于是琼恩塞满一肚子面包、培根、洋葱和奶酪,这时,只听马儿高喊:“它来了!” 无须问“它”是什么,也无须学士的密尔透镜来观察森林和帐篷间的骚动。“它看起来不像乌龟,”纱丁评论,“乌龟没有毛。” “也没有轮子。”派普道。 “吹响号角。”琼恩命令,木桶随即吹出两声绵长号角,以唤醒葛兰和其他夜间放哨、现在轮休的守夜人。当野人攻来时,长城需要每一个守卫。诸神在上,我们的人够少了。琼恩看看身边的派普、木桶和纱丁,马儿与呆子欧文,结巴提姆、穆利、省靴及其他人,试图想象他们在那黑冷隧道里面对面跟一百名尖声呼叫的野人刀剑相交,而仅仅只有几根铁栏杆的保护。不在大门被攻破前摧毁龟盾的话,一切就全完了。 “它好大。”马儿说。 派普咂咂嘴唇:“它能炖好大一锅汤哦。”这个笑话并不成功,派普的声音也显得十分疲惫。他看起来半死不活,琼恩心想,我们都一样。塞外之王兵力无穷,天天都能投入生力军,而这几个黑衣弟兄却必须应付每次攻打,逐渐难以为继。 琼恩知道,位于木头和兽皮底下的人们正在拼命地推,用肩膀抵着,好让轮子转动,但一旦龟盾接触城门,他们就会将绳子换成斧子。至少曼斯今天没派出长毛象,对此,琼恩稍感欣慰。它们的伟力对长城而言毫无意义,巨大的体形反让它们成为暴露的目标。上只长毛象死去前挣扎了一天半,哀号声既恐怖又恶心。 龟盾缓缓爬过岩石、树桩和灌木。以前的进攻让自由民留下一百多具尸体,其中大多数仍躺在倒下的地方。战事平息的间隙,乌鸦会来陪伴他们,现今却纷纷尖叫着逃开。它们跟我一样不喜欢那龟盾。 纱丁、马儿和其他人都看着他,琼恩知道,他们在等待他的命令。但他如此疲惫,几乎无法思考。长城是我的,他提醒自己。“欧文,马儿,旋转弹石器。木桶,你和省靴负责弩炮。余人各就各位。用火箭。看能否烧掉它。”多半是徒劳,琼恩知道,不过好歹比干站着强。 龟盾移动笨拙缓慢,靶子很大,弓箭和十字弓很快将它射成了一只木刺猬……但潮湿的兽皮像保护掩体那样保护了它,火箭插上去就告熄灭。琼恩低声诅咒。“弩炮准备,”他命令,“弹石器准备。” 弩炮发射的箭深深刺入兽皮,但没能造成更多损害。石块从龟盾顶部弹开,只留下些许浅坑。重型投石机也许能将它砸塌,但其中一座已经坏掉,而野人们远远避开另一座的攻击范围。 “琼恩,它还在动。”呆子欧文说。 他能看见。龟盾一寸接一寸、一码接一码地爬近,轰隆隆、摇晃着滚过杀戮战场。一旦野人将它抵上长城,便能获得保护,好用斧子劈开匆匆修补的外门。堵塞隧道的碎石冰块将在之后的几小时内得以清空,届时唯一的障碍只剩几具冻尸和两道铁栏,外加琼恩不得不派下去送死的黑衣弟兄。 左边,弹石器发出闷响,将旋转的碎石抛入空中。它们如冰雹般落到龟盾上,又无害地弹开。野人弓箭手仍躲在掩体后面放箭。其中一支插入一个稻草人哨兵的脸,派普大叫:“长湖的瓦特,四支!扯平了!”下一支箭擦着他耳朵呼啸而过。“呸!”他朝下面骂,“我又没参加!” “毛皮不着火。”琼恩总结,既是对自己,也是对大家。他们唯一的希望是趁龟盾到达长城时将它砸垮。为此需要大石块。不管东西造得多结实,七百尺高处直落而下的大石块一定能将其破坏,“葛兰,欧文,木桶,是时候了。” 暖棚边上,十二个矮胖的橡木桶一字排开,里面装满碎石——黑衣弟兄平日用它们来铺长城上的通道,以便行走稳健。昨日,目睹自由民用羊皮覆盖龟盾之后,琼恩立刻吩咐葛兰灌水进桶,能灌多少灌多少。水与碎石混合,只消一夜,就会整个冻得结结实实。这是最接近大石块的东西。 “为何要冻起来?”葛兰曾问他,“何不直接滚下去?” 琼恩解释:“若半路撞上冰墙,桶就会裂,碎石洒得满天都是。给这帮杂种下石头雨是不够的。” 此刻他和葛兰一起用肩膀顶一个桶,木桶和欧文使劲推另一个。大家合力前后摇晃,捣碎桶底的结冰。“好家伙,怕有一吨重。”葛兰说。 “把它推翻,滚着走,”琼恩吩咐,“小心点,如果脚给压住,你就成第二个省靴了。” 木桶倾倒后,琼恩抓过火炬,在长城路面上方来回挥舞,好让冰融化一点,教滚动更容易——实际上容易过头了,差点控制不住。最后,四人齐心协力,总算把大桶子推到城墙边,矗立就位。 四只大橡木桶在城门上方就位之时,派普高喊:“龟盾到了!”琼恩撑住伤腿,探出身子观察。栅栏,马尔锡应该造栅栏护门。太多该做的事没有做。野人们正把巨人的死尸拖走,马儿和穆利朝他们扔石头,琼恩看到有一个人倒下,但石头太小,对龟盾本身毫无作用。他本来还庆幸自由民会为死去的长毛象犯愁的,现下却陡然发觉龟盾本身就有长厅那么宽阔,只需将它从尸体上推过去。眼见这番状况,大腿不由得一阵抽搐,幸亏马儿抓住他胳膊,将他拉回来。“你不该这样探出去。”男孩说。 “我们该造栅栏。”此刻琼恩听到斧子砸木头的声音,也许那不过是恐惧在耳边的回响。他望向葛兰,“动手。” 葛兰走到木桶后面,用肩膀顶住,闷哼一声,开始用力推。欧文和穆利过去帮忙。他们将木桶推出一尺、再一尺……然后它突然消失。 只听“嘭”的一声,木桶与城墙相撞,接着是更响的撞击声与木头碎裂声,一片呼喊与惨叫。纱丁大叫大嚷,呆子欧文转着圈子蹦跳欢呼,派普探出身体:“龟壳下面都是兔子!瞧他们跳得有多欢!” “别停下!再来!”琼恩大吼,葛兰和木桶用肩膀撞向下一个桶,将它摇摇晃晃地推入空中。 桶子扔完后,曼斯的龟盾前部业已破碎变形、不堪辨认,野人们从另一头涌出,争先恐后地逃回营地。纱丁端起十字弓,射了几箭,以加快对方逃跑的速度。葛兰隔着胡子咧嘴欢喜,派普讲起新笑话。今天算是熬过去了。 明天……琼恩朝棚屋瞥了一眼。刚才摆放十二桶碎石的地方如今只剩下八桶。他意识到自己有多疲倦,意识到伤口有多疼痛。我得睡会儿,哪怕几小时都好。我得去伊蒙学士那儿要些安眠酒,非要不可。“我去国王塔休息休息,”他告诉他们,“若曼斯有什么新举动,记得叫醒我。派普,长城是你的了。” “我的?”派普说。 “他的?”葛兰道。 他笑笑,扔下这两名面面相觑的伙伴,乘铁笼走了。 一杯安眠酒确实管用。他刚在自己那张狭床上躺直身子,立刻睡了过去。梦,奇怪而无定形,充满怪异的话音、呼告与叫喊,以及低沉嘹亮的号角,那单调浑厚的低音一直在空中徘徊。 醒来时,权作窗户的箭孔外面,一片黑沉,四个不认识的人站在面前。其中一个提灯。“琼恩·雪诺,”个子最高的人生硬无礼地说,“穿上靴子,跟我们走。” 迷迷糊糊中,他第一个想法是,睡着的时候长城失守了,曼斯·雷德派出更多巨人或另一座龟盾,突破了城门。但他揉揉眼睛,发现陌生人都穿着黑衣,他们是守夜人,琼恩意识到。“去哪儿?你们是谁?” 高个子打个手势,另外两人便将琼恩从床上架起来。提灯者在前引路,他们将他带出卧室,转上半层楼梯,来到熊老的书房。他看到伊蒙学士站在火堆旁,双手交叉搭在一根李木手杖上,赛勒达修士跟往常一样半醉半醒,而文顿·史陶爵士在窗边座椅上睡着了。其余黑衣人他都不认识。除了一个。 艾里沙·索恩爵士穿镶裘边的斗篷和亮锃锃的靴子,看上去无可挑剔,此刻他转身禀报:“变色龙带到,大人。他是艾德·史塔克的私生子,来自临冬城。” “我不是变色龙,索恩。”琼恩冷冷地说。 “我们会知道。”熊老的书桌后,一个肥胖宽阔的双下巴男人坐在皮椅上,琼恩不认识他。“对,我们会知道,”他重复,“你不否认自己是琼恩·雪诺,对吧?史塔克家的私生子?” “雪诺‘大人’,他喜欢这样称呼自己。”艾里沙爵士又高又瘦,但结实强壮,此刻,他冷酷的眼睛里带着一丝愉悦。 “是你叫我雪诺大人。”琼恩说。艾里沙爵士担任黑城堡教头期间,喜欢给自己训练的男孩取绰号。后来熊老将索恩派去了海边的东海望。这些一定是东海望的人。鸟儿到了卡特·派克那里,他派人来帮助我们。“你带来多少弟兄?”他问桌子后面的人。 “由我问问题,”双下巴的人回应,“你被控背誓、怯懦、弃营逃亡,琼恩·雪诺。你是否承认自己抛弃了死在先民拳峰的弟兄们,投入自封为塞外之王的野人曼斯·雷德麾下?” “抛弃……?”琼恩差点被这个词噎住。 伊蒙学士说话了:“大人,琼恩·雪诺刚回来时,我和唐纳·诺伊讨论过这些话题,并很满意他的解释。” “好吧,但我不满意,师傅,”双下巴的人声称,“我要亲自听一听这些解释。对,我要亲自听一听!” 琼恩强咽怒火。“我没有抛弃谁。我跟‘断掌’科林一起离开先民拳峰,去风声峡侦察。后来我按照指示加入野人,因为断掌担心曼斯找到了冬之号角……” “冬之号角?”艾里沙爵士窃笑,“那他手下有多少古灵精怪,你数过了吗,雪诺大人?” “没有,但我尽力数过他们有多少巨人。” “爵士,”双下巴的人呵斥,“你得尊称艾里沙爵士为‘爵士’,尊称我为‘大人’。我乃杰诺斯·史林特,前赫伦堡伯爵,现下为黑城堡的长官,直到波文·马尔锡带着守卫部队回来为止。你得对我们有礼貌,是的。我无法忍受像艾里沙爵士那样涂过圣油的好骑士竟被一个私生子和变色龙嘲弄。”他举起手,用肥胖的指头指着琼恩的脸,“你否认跟一个女野人上床?” “不,”琼恩对于耶哥蕊特的哀悼太过新鲜,令他无法否认,“我不否认,大人。” “我猜也是断掌命令你跟那不洗澡的婊子做爱的吧?”艾里沙爵士假惺惺地笑问。 “爵士,她不是婊子,爵士。断掌说不管要我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但……但我不否认自己所做的超过了必需的限度,我……关心她。” “这么说,你承认自己是个背誓者。”杰诺斯·史林特道。 琼恩知道,黑城堡里一半的人都时不时前去鼹鼠村的妓院“挖宝”,但他不愿侮辱耶哥蕊特,把她跟鼹鼠村的妓女等同起来:“是的,我承认自己违背了不近女色的誓言。” “是的,大人!”史林特怒吼时,下巴颤抖。他跟熊老一样宽阔,如果活到莫尔蒙的年纪,无疑也会秃顶。现下不到四十岁,半数头发已没了。 “是的,大人,”琼恩说,“按照断掌的命令,我跟野人一起行军,跟野人一起用餐,也跟耶哥蕊特睡一张毛皮。但我向您发誓,我从未变节——一有机会,就从马格拿那儿逃掉了;我也从未拿起武器跟我的弟兄或我守护的王国为敌。” 史林特伯爵用小眼睛打量他。“葛兰登爵士,”他喝令,“带上另一名囚犯。” 葛兰登爵士就是那带人将琼恩从床上拉起来的高个子。此刻他又带着四人出去,很快将一名瘦小俘虏押回来。此人面如菜色,垂头丧气,手脚戴镣,一条细眉毛横贯前额,尖秃头顶有几丛稀薄黑发,小胡子如嘴唇上方的一抹污渍。他脸颊肿胀,布满块块瘀青,大半前齿也被打落。 东海望的人粗暴地将俘虏推到地上。史林特大人低头皱眉道:“这是你说的那个人吗?” 俘虏眨眨黄色的眼睛:“是的。”琼恩这才认出是“叮当衫”。没了那身盔甲,他看起来像换了个人,他心想。“是的,”野人重复,“他就是杀死断掌的懦夫。在霜雪之牙,我们追踪乌鸦,将他们统统杀光,轮到这家伙时,他乞求饶命,还提出如果我们愿意收留,立即投靠加入。断掌发誓要宰了胆小鬼,但那头狼突袭科林,这家伙趁机割了他喉咙。”他露出参差碎裂的牙齿对琼恩笑笑,然后朝后者的靴子啐了口血水。 “怎样?”杰诺斯·史林特严厉地质问琼恩,“你否认吗?或者你宣称科林命令你杀他自己?” “他告诉我……”说话变得困难起来,“他告诉我,不管要我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 史林特环顾客厅,看看其他东海望的弟兄:“这小子以为我从运芜菁的车上掉下来,磕坏了脑袋?” “这回谎言救不了你,雪诺大人,”艾里沙·索恩爵士警告,“我们会让你说实话,野种。” “我说的就是实话。我们的马不行了,而叮当衫紧追在后。科林叫我假装加入野人。‘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这是他的原话。他知道他们会让我杀他;他也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逃不过叮当衫的追捕。” “你居然声称伟大的断掌科林害怕这个家伙?”史林特看着叮当衫,哼了一声。 “所有人都怕‘骸骨之王’。”野人咕哝。葛兰登爵士踢了他一脚,他又缩回沉默之中。 “我没这么说。”琼恩辩解。 史林特一拳砸在桌子上:“我听明白了!看来艾里沙爵士对你的评价相当中肯。你那杂种嘴巴里尽吐些谎话。噢,我无法容忍,无法容忍!你也许能骗过残废的铁匠,但骗不过杰诺斯·史林特!噢,骗不过。杰诺斯·史林特不会轻易受骗上当。你以为我脑袋里装的是白菜吗?” “我不知道您脑袋里装的是什么,大人。” “瞧,雪诺大人素来傲慢,”艾里沙爵士解释,“他谋杀了科林,跟他的同伙谋杀莫尔蒙大人一样。如果这些属于同一个阴谋,我也不会吃惊。班扬·史塔克很可能参与其中,此刻他或许正坐在曼斯·雷德的帐篷里计议呢。你了解这帮史塔克,大人。” “是的,”杰诺斯·史林特道,“我太了解他们了。” 琼恩愤怒地脱下手套,给他们看烧伤的手:“我为保护莫尔蒙大人不受尸鬼伤害烧伤了手。而我叔叔是个正直的人,他绝不会违背誓言。” “就跟你一样?”艾里沙爵士嘲笑。 赛勒达修士清清嗓子。“史林特大人,”他说,“这孩子拒绝在圣堂里规矩地起誓,反而跑到长城外面朝着一棵心树念誓词。他说那是他父亲的神灵,但我们都知道,那也是野人的神灵。” “他们是北境的神灵,修士。”伊蒙学士谦恭有礼,但语调坚决,“大人们,唐纳·诺伊被杀后,正是这个年轻人,正是他琼恩·雪诺接手长城的防务,抵抗住北野洪荒的怒火。他证明了自己的勇敢、忠诚和机敏;如果没有他,只怕你们抵达时迎接你们的就是曼斯·雷德了。史林特大人,你完全错怪了他。琼恩·雪诺是莫尔蒙总司令本人的侍从与事务官,他被选中是因为总司令大人认为他很有希望,我也这么认为。” “希望?”史林特道,“希望可能落空。他手上沾满断掌科林的鲜血。你说莫尔蒙信任他,那又怎样?你知道被信任的人背叛是什么滋味吗?噢,是的,我知道。我还知道狼的脾性。”他指向琼恩的脸。“你父亲就是因反叛而被处死的。” “我父亲是被谋杀的。”琼恩不在乎他们如何对待自己,但无法忍受关于父亲的谎言。 史林特的脸涨成紫色。“谋杀?你这傲慢无礼的小狼崽子。劳勃国王尸骨未寒,艾德公爵就对他儿子下手。”他站起身来,人比莫尔蒙矮,但胸膛更宽,手臂更粗,肚子差不多大,肩膀上用一支尖头涂红釉彩的小金枪扣住披风,“你父亲死于剑下,但他是名门贵胄,是国王之手。对你,一个绳套就够!艾里沙爵士,把叛徒关进冰牢!” “大人英明。”艾里沙爵士抓住琼恩的手臂。 琼恩奋力挣脱,狂暴地掐向骑士的脖子,直至把他提离地面。若不是东海望的人上前拉开,他很可能将对方扼死。索恩跌跌撞撞地往后退,揉了揉琼恩在他脖子上留下的指印:“都瞧清楚了,弟兄们,这小子是个名副其实的野人。” 218.第218章 提利昂 黎明来临时,他发现自己一点胃口都没有。到傍晚我就会被判罪了。胃里好像盛满苦涩的胆汁,鼻子的伤疤奇痒,提利昂用匕首尖在伤痕上乱划。忍受最后一次听证会,接着我就完了。但我能做什么?否认一切吗?指控珊莎和唐托斯爵士?认罪,期望在长城上度过余生?还是赌一把,祈祷红毒蛇打败格雷果·克里冈爵士? 提利昂无精打采地刺中一根灰色多脂的香肠,期望这是他老姐。长城是他妈的冷,但至少用不着见到瑟曦。他并不幻想能当上游骑兵,但长城守军像需要壮汉一样需要聪明人,在黑城堡造访期间,莫尔蒙总司令亲口承认过。对,他们有个不太妙的誓言。这意味着他婚姻的结束以及对凯岩城的权利化为乌有,不过两者于他都无所谓。随后他想起长城附近的村庄里好像有一家妓院。 这不是他梦想的生活,但这就是生活。他所要做的就是相信父亲,用畸形的短腿站好,然后说:“是的,我认罪,我忏悔。”想到这里,他便肠胃打结。他无比希望自己已经完成了这一切,已经用尽全力忍受过去了。 “大人?”波德瑞克·派恩禀报,“他们来了,大人。亚当爵士。金袍卫士。他们在外面等着。” “波德,说实话……你认为是我干的吗?” 男孩犹豫了。他试图回答,却只挤出一阵虚弱的低语。 我完了。提利昂长叹一声:“行了,不必说了,你是我的好侍从,比我应得的好。不管怎样,我感谢你忠诚的服务。” 亚当爵士和六个金袍卫士等在门外。似乎今天他也没话说。又一个认为我是弑亲者的人。 提利昂试着找回所有的尊严,蹒跚下楼。通过庭院时,他感觉人们全都在注视他:城墙上的守卫、马厩边的马夫,还有仆人、洗衣妇和侍女。进入王座厅,骑士和贵族们纷纷为他让路,然后和身边的贵妇窃窃私语。 提利昂在法官面前站好位置,另一群金袍卫士把雪伊带了进来。 一只冰凉的手抠住了他的心。瓦里斯出卖了她,他心想,不,是我自己害了她,我该把她留在洛丽丝身边。他们当然会审问珊莎的侍女,换我也会这样做。提利昂搓搓曾是半个鼻子所在的那道光滑伤疤,一边猜测瑟曦的目的。雪伊并不能揭发我什么呀。 “他俩在一起密谋,”他所钟爱的女孩陈述,“少狼主死后,小恶魔和珊莎夫人就在一起密谋。珊莎想为哥哥报仇,而提利昂想得到王位。他的下一步是杀害姐姐,接着是自己的父亲大人,好取而代之,当上托曼国王的首相。再等一两年,在托曼陛下长大以前,他会把他也杀掉,并为自己戴上王冠。” “你如何知道这么多?”奥柏伦亲王询问,“小恶魔为什么要向妻子的侍女泄露计划?” “我偷听到一些,大人,”雪伊说,“夫人自己也常说漏嘴。但绝大部分是他亲口所言。大人,我不仅是珊莎夫人的侍女,我还是提利昂的情妇,从他来到君临那天起,我一直都是。国王大婚那天早上,他把我掀倒在放巨龙头骨的地方,就在那些怪物身旁和我做爱。当我叫喊时,他要我学会贤淑,不是每个女人都有机会成为国王的情妇。就是在那时,他把称王计划和盘托出,还说可怜的乔佛里将不能像他对我一样对待自己的新娘了。”她呜咽起来。“我不想当情妇,大人,我订过婚。他只是个侍从,却很勇敢,心眼好,生性温柔。但小恶魔在绿叉河发现了我,然后便把那位我想嫁的男孩派到前锋的第一列,在他战死后,野蛮人把我掳回大帐。我还记得大个子夏嘎,还有那眼睛烧烂的提魅。他警告我如果不从,就把我扔给他们,所以我无法反抗。后来他带我进城,时时占有我,还让我做了很多羞耻的事……” 奥柏伦亲王似乎很好奇:“那是些什么事呢?” “说不出口的事,”眼泪在那张漂亮脸蛋上缓缓滑落,不消说,大厅里的男人都想把雪伊拥进怀里安慰,“用我的嘴和……其他部分,大人。我身上的每个部分。他肆意玩弄我,而且……他要我夸他有多高大。我的巨人,我得这样叫他,我的兰尼斯特巨人。” 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第一个发笑。柏洛斯和马林加入进来,接着是瑟曦、洛拉斯爵士和他无法计算的老爷夫人们。这阵突如其来的嬉闹像飓风一样四散传播,直到整个王座厅都开始震动。“这是真的,”雪伊坚持,“我的兰尼斯特巨人。”笑声提高了一倍。他们的嘴巴在欢乐中扭曲,他们的肚子打着战,很多人笑得连鼻涕都从鼻孔里飞溅出来。 我拯救过你们所有人,提利昂心想,我拯救过这罪恶的城市和你们每个人无聊的生命。王座厅内数百权贵,除了父亲,每个人都在嘲笑他。至少父亲看起来不像在笑。即使红毒蛇也咯咯地乐个不休,而梅斯·提利尔似乎快吐了。泰温·兰尼斯特大人端坐在他俩中间,如岩石一样镇静,十指交叉,顶着下巴。 提利昂猛冲上前。“大人!!”他高喊。他必须高喊,法官才听得见。 父亲举起一只手。慢慢地,大厅静了下来。 “把这烂婊子赶出去,”提利昂道,“我招供。” 泰温公爵点点头,作个手势。金袍卫士们围住雪伊时,她似乎很害怕,出门前她的目光和提利昂交汇。那是羞愧,是恐惧?他想知道瑟曦许诺了什么。金子?宝石?要多少有多少?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提利昂心想,不出一月老姐就会发配你去军营招待金袍子了。 提利昂抬头望向父亲那双有着冷傲的金黄眼瞳的大绿眼。“我认罪,”他说,“很可怕的罪。您想听吗?” 泰温公爵保持沉默。梅斯·提利尔点点头。奥柏伦亲王稍有失望:“你承认自己毒害国王?” “对此我无话可说,”提利昂道,“关于乔佛里的死,我是清白的。我犯的是更可怕的罪。”他朝父亲跨近一步。“我生了出来。我活在了世上。我的罪就是生为侏儒,我为此忏悔。而且不管我的好老爸原谅我多少次,我继续着自己的丑行。” “荒谬!提利昂,”泰温公爵宣布,“交代问题就好。这不是一场对侏儒的审判。” “错,大人,我的一生就是一场对侏儒的审判。” “你没有为自己辩护的吗?” “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我没干过,但现在希望是自己干的。”他把脸转向大厅,面对一片由刷白的脸组成的汪洋,“我希望自己备下足够的毒药来对付你们所有人,你们唯一让我感到遗憾的是,我还不能成为你们想象中的怪物。我是清白的,在这里却得不到正义。你们让我别无选择,只能求助于天上诸神。我要求比武审判。” “你失去理智了吗?”父亲喝道。 “不,我终于找到了它。我要求比武审判!” 亲爱的老姐简直不能再开心了。“他有那个权利,大人们,”她提醒法官,“让天上诸神作出裁判。格雷果·克里冈爵士将成为乔佛里的代理骑士。他刚于前天晚上回城,好用剑为我服务。” 半晌间,泰温大人的脸如此阴沉,提利昂觉得公爵就像自己喝下了毒酒。他“砰”的一声将拳头砸在桌子上,恼怒得无法言语。最后是梅斯·提利尔询问提利昂:“你有为你的清白而战的代理骑士吗?” “他有的,大人。”奥柏伦亲王站起来,“侏儒十分信任我。” 骚动变得震耳欲聋。瞥见瑟曦眼里突现的迟疑后,提利昂觉得特别高兴;而为了让大厅再度安静,不得不让一百个金袍卫士一起用矛重击地板。直到这时泰温公爵才恢复镇静。“审判明日进行,”他对着王座厅宣布,“我跟这没有任何关系。”他给了侏儒儿子一个冷酷而愤怒的眼神,然后大踏步从铁王座后的国王门离开,他的兄弟凯冯紧跟在旁。 回到塔楼囚室,提利昂猛灌下一杯葡萄酒,派波德瑞克·派恩去要干酪、面包和橄榄,此刻他吃不下任何味重的东西。你以为我会任人宰割吗,父亲?他询问蜡烛在墙上留下的阴影,在这方面,你遗传给我的实在是太多了。他异样地平静,只因现在终于把生死之权从父亲手中夺了过来,交给天上诸神。假定有他妈的天上诸神存在的话。事实上,我的性命操在多恩人手中。不过不管将来发生什么,提利昂很满意自己将泰温公爵的计划撕成了碎片:如果奥柏伦亲王赢,高庭和多恩必定爆发冲突,梅斯·提利尔绝不能容忍那个将他儿子打成残废的男人帮助几乎毒死他女儿的侏儒逃脱应得的惩罚;如果魔山胜出,道朗·马泰尔会发现自己得到的是兄弟的尸体而非提利昂许诺的正义,接着多恩就会给弥赛菈戴上王冠。 为了所有这些能造成的麻烦,死也几乎值了。你会看到最后吗,雪伊?你会一直看到最后,看着伊林爵士把我丑陋的头颅给砍下来吗?在你的兰尼斯特巨人死后,你会想念他吗?他喝干酒,把杯子扔到一旁,大声唱道: 他奔驰在城里的街道,离开那高高的山冈。 马踏过鹅卵石阶小巷,带他到姑娘的身旁。 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 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 当晚凯冯爵士没有来。他一定在同泰温公爵一起竭力安抚提利尔家。恐怕我再也见不到这位叔叔了。他又灌下一杯酒,惋惜自己没从银舌西蒙那儿学全这首歌。说实话,这不是首难听的歌,特别是对比起死后人们可能为他写的歌。“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他接着唱。也许可以自己补完歌词。如果活得了那么久的话。 那天晚上,令人惊讶地,提利昂·兰尼斯特睡得很熟很香。第一道阳光射入时,他精神饱满地起床,胃口之好,接连吃下炸面包、血肠、苹果蛋糕和两份用洋葱及多恩火胡椒粉煎的鸡蛋。接着他请求离开房间,去会会自己的代理骑士。亚当爵士同意了请求。 提利昂发现奥柏伦亲王正边喝红酒边穿盔甲,由四名年轻的多恩贵族服务。“早上好,大人,”亲王优哉游哉地说,“来杯葡萄酒吗?” “战斗之前你都会喝酒吗?” “我通常在战斗之前喝酒。” “这会让你送命的。更糟的是,连累我也送命。” 奥柏伦亲王微微一笑:“反正天上诸神会保佑清白的人。我相信你是清白的吧?” “只在乔佛里被杀这件事上。”提利昂承认,“我相信你明白格雷果·克里冈是个——” “——大块头?我早听说了。” “他几乎有八尺高,三十石重,浑身肌肉。他的武器是把双手巨剑,但他只凭单手使用,一击就能把人劈成两半。他的铠甲是那样沉重,除他之外没人穿得上,甚至搬不动。” 奥柏伦亲王无动于衷。“我宰过比他更大的块头。关键技巧是让他们失去重心,倒下去就万事皆休。”多恩人讲得自信满满,使提利昂几乎放下心来,直到他转过身去说,“戴蒙,我的矛!”戴蒙爵士把矛扔给他,红毒蛇在空中接住。 “你想用长矛对付‘魔山’?”这让提利昂再度不安起来。在战争中,整齐的长矛队可以阻挡骑兵,但在一对一决斗里面对经验丰富的剑客是完全不同的状况。 “我们多恩人喜欢用矛。况且这是唯一能抵消他庞大身躯的办法。过来看看,小恶魔大人。注意,绝不能碰它。”此矛长达八尺,矛柄由芩树制成,平滑、粗厚而沉重,最后两尺是钢铁:苗条的树叶状矛头最后缩成一个邪恶的尖端,看上去锐利得可以用来刮胡子。奥柏伦将矛柄抛掷把玩,只见尖头闪烁黑光。油?毒药?提利昂决定还是不知道的好。“希望你精于此道。”他有些怀疑地说。 “你没理由抱怨。就算克里冈爵士有你说的那样恐怖,可不管他铠甲多厚,关节处总有缝隙。手肘与膝盖,腋窝下面……我会随便找个地方给他搔痒痒,我向你保证。”他把矛放到一边,“人们都说兰尼斯特有债必还。今天的流血之后,你或许该同我一道返回阳戟城。看到凯岩城的法定继承人,我哥哥道朗定然喜出望外……特别是假如他带上可爱的妻子,临冬城夫人的话……” 毒蛇认为我把珊莎藏了起来,就像松鼠贮藏过冬的果子吗?如果他真那样想,提利昂倒觉得没必要戳穿。“一次多恩之旅看来不错,我开始这样认为了。” “准备一次长期旅行,”奥柏伦亲王吮了口酒,“你和道朗应该有许多共同话题。比如音乐、贸易、历史、美酒、侏儒的铜板……继承和遗产的法律。无疑来自舅舅的劝告有助于让弥赛菈女王挑起重担来。” 如果瓦里斯放出小小鸟儿的话,奥柏伦已给了它们足够的把柄。“我还要一杯酒。”提利昂说。弥赛菈女王?假如我真的藏住珊莎就好了。到时候,让她为弥赛菈起兵,北境会闻风而从吗?红毒蛇的话,明确暗示着造反。我真的会反对托曼,反对自己的父亲吗?瑟曦一定会吐血的。也许单为这个就够了。 “记得头一次见面时我说的故事吗,小恶魔?”奥柏伦亲王问,神恩城的私生子跪在地上为他系牢护胫甲,“其实,我和我姐姐不是为了看你的尾巴才去凯岩城的。我们有一个使命。这个使命让我们走过星坠城、青亭岛、旧镇、盾牌列岛、克雷赫城,最后来到凯岩城……我们真正的目的是达成联姻。道朗和诺佛斯的梅拉莉欧夫人订了婚,所以那次留守阳戟城,而我姐姐和我都还没有对象。” “一路上伊莉亚异常兴奋。她正值如花的年岁,但由于身体柔弱多病,出门次数不多,这回是大好机会。当时我最开心的莫过于嘲笑姐姐的求婚者。喏,有懒眼皮大人,果酱唇绅士,有个人还被我称作陆行的鲸鱼。稍微像样点的是年轻的贝勒·海塔尔。这小伙子不错,姐姐几乎爱上了他,直到他不幸地在聚会中放了个屁。我迅速地将他命名为“屁风”贝勒,在此之后,伊莉亚除了发笑再没正眼瞧过他。少年时代的我是个怪物,真该把毒舌切下来。” 是的,提利昂默认,贝勒·海塔尔不再是小伙子了,他身为雷顿大人的继承人,如今富有、英俊、声名赫赫,外号“欢笑”贝勒。如果伊莉亚嫁的是他而非雷加·坦格利安,如今她也许会在旧镇生活,她的孩子会长得比她本人还高。他不禁思忖多少生命为一阵屁风所熄灭。 “兰尼斯港是我们旅行的最后一站,”奥柏伦亲王续道,同时亚隆·科格尔爵士为他穿上加垫皮衣,并从后面系紧,“你认为我们的母亲是何时认识的?” “记得她俩小时候都进过宫。作为雷拉公主的女伴?” “就是这样。我相信是我们的母亲联合制订了这个计划。一路展览的那些果酱唇绅士和雀斑少女都不过是饭前开胃菜,只为了吊起我们的胃口。正餐在凯岩城。” “瑟曦与詹姆。” “多聪明的侏儒。的确,伊莉亚和我大了点,你的姐姐和哥哥那时才八九岁。不过,五六岁的年龄差异不算什么。我们船上有个空舱,非常好的舱室,专为贵客预备,平日就用来招待某些人来往阳戟城。这回,也许是一个年轻的侍酒,或者是伊莉亚的女伴。你母亲大人的意思是把詹姆许给我姐姐,或把瑟曦许给我。甚至两人一起。” “有可能,”提利昂指出,“但我父亲——” “——统治着七国上下,在家里却被他夫人统治着,我母亲常这样说。”奥柏伦亲王举起手,好让达苟士·曼伍笛大人和神恩城的私生子从头上为他套下锁甲。“在旧镇,我们得知你母亲的死讯和她产下的怪物儿子,当即就该折回,我母亲却选择继续航行。我已经告诉过你我们在凯岩城受到的招待。” “我没有告诉你的是我母亲最后实在等得忍无可忍,便向你父亲提出我们的协议。数年以后,她弥留之际,向我透露当初遭到泰温公爵何等粗暴的拒绝。他通知她,他女儿是为雷加王子准备的;而当她提出让詹姆娶伊莉亚,他提议以你来代替。” “这提议被她认为是种侮辱。” “的确如此。你自己看得出来吧?” “啊,的确。”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提利昂心想,是我们的父母和前人做的事。我们不过是他们的牵线木偶,直到某天我们自己的孩子连上我们做的线,在我们的牵引下跳舞。“很好,雷加王子最后娶了多恩的伊莉亚而非凯岩城的瑟曦·兰尼斯特,你母亲似乎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她正是那样想的,”奥柏伦亲王赞同,“但你父亲却不是不记仇的人。在这点上,他给塔贝克伯爵夫妇及卡斯特梅的雷耶斯家都上过课,而在君临,他教导了我姐姐。我的头盔,达苟士。”曼伍笛递给他一个高耸的金盔,额头有一铜盘,象征多恩的太阳。提利昂发现他把护面甲移去了。“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等待正义已经很久了,”奥柏伦亲王戴上柔软的红皮革手套,再度提起长矛,“今天,他们将得到它。” 外院被选做决斗场。提利昂蹦跳着才能跟上奥柏伦亲王的大步。毒蛇很兴奋,他心想,期望能喷出毒汁来。天气灰暗多风,太阳竭力想从云端中露头。提利昂不确定自己性命所依的人最终能否获胜。 成千人跑来观睹他的生死。他们在城墙走道上站成一排,还肩并肩地挤在堡垒和塔楼的阶梯上。马房门内,拱桥窗户中,阳台和屋顶上到处都有人。而广场本身更挤得满满的,迫使金袍卫士和御林铁卫弹压驱赶,以为决斗留出空间。为了能舒舒服服地看,很多人搬凳子来,有的则抬来木桶。这场决斗应该在龙穴里举办,提利昂酸溜溜地想,按人头每人收一个铜板,足以把乔佛里的丧葬连同婚礼的花费全部赚回来。很多围观者把小孩扛在肩上,看见提利昂出现,便指着他不停叫唤。 格雷果爵士身边的瑟曦看起来就像小孩。穿上铠甲的魔山则是个庞然巨物,绣有克里冈家三黑狗徽记的长长黄袍下,锁甲外罩全身重铠,暗灰色钢铁密布战斗留下的凹槽和划痕,这下面还有煮沸皮甲和棉衬垫,平顶巨盔紧扣咽喉,只给口鼻留下呼吸孔道,眼旁还有一道用来观察的窄孔,盔顶的装饰是一只石拳。 如果说伤势削弱了格雷果爵士,至少隔着庭院提利昂半点也看不出来。他就像是用一块巨石凿刻而生。那把足足六尺长的丑陋巨剑插在身前的地上,格雷果爵士用一对套着龙虾护手的巨掌紧握十字柄。眼见这番气势,即使奥柏伦亲王的情妇也为之动容。“你要和他打?”艾拉莉亚·沙德静静地问。 “我要宰了他。”她情人漠不关心地回答。 提利昂有自己的疑虑,心也因之提到了嗓子眼。看着奥柏伦亲王,他暗暗期望是波隆为自己出战……或者更好的,詹姆。红毒蛇轻装上阵,除护胫、臂铠、护喉、甲衣、战裙之外,只穿了柔软皮衣和平滑丝内衣。锁甲外罩一层闪闪发亮的铜鳞片,但两者加起来也不及克里冈那全身重铠四分之一的防护。移去护脸甲之后,亲王的头盔只剩一半,甚至连护鼻都没有。他圆形的钢盾打磨得十分耀眼,上面有用红金、黄金、白金和黄铜混合铸成的长枪贯日纹章。 一直围着转圈,引诱其发力攻击,直到他连剑也举不动为止,最后再展开反扑。红毒蛇的算盘似乎和波隆一样。但佣兵深晓其中的危险。我向七层地狱祈祷你明白自己在干什么,毒蛇。 两个决斗者之间,一座月台从首相塔伸出来,泰温公爵和他兄弟凯冯在此就座。国王托曼并未出席,这让提利昂感到一丝安慰。 泰温公爵简略地扫了侏儒儿子一眼,举起手臂。一打号手立即吹奏,好让人群安静。总主教戴着高大的水晶宝冠曳步上前,祈求天父为他们的清白作出决断,祈求战士赐予正义的一方以力量。是我!提利昂想喊出来,但喊出来只会惹起人们的笑,他受够了人们的笑。 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把克里冈的盾递给他,那是一块巨大的黑铁包边的厚橡木板。魔山将左臂穿过皮带时,提利昂看见盾上克里冈家的猎狗徽章被盖住了。今天格雷果爵士以七芒星上场,代表安达尔人渡过狭海带到维斯特洛的七神——他们便是在七神旗帜下征服了先民、赶走先民的神灵。真虔诚,瑟曦,但我想这不会给诸神留下什么印象。 两人之间有五十码的距离。奥柏伦亲王大步上前,魔山迅速回应。他走的时候地面并没有抖,提利昂告诉自己,是我的心在跳。只剩十码时,红毒蛇停下来发话:“他们告诉你我是谁了吗?” 格雷果爵士轻蔑地哼了一声:“某个死人。”他继续上前,毫不动容。 多恩人滑向一旁。“我是奥柏伦·马泰尔,多恩领亲王。”魔山跟着转向,以便把对方保持在视野中,“伊莉亚公主是我的姐姐。” “谁?”格雷果·克里冈问。 奥柏伦长矛突刺,但格雷果爵士用盾抵住矛头,推向一旁,接着猛地挥动巨剑砍向亲王。多恩人毫发无伤地避开。长矛再次突刺。克里冈砍向长矛,不过马泰尔迅速缩了回去,接着又是另一次突刺。这回矛尖在魔山胸膛上划过,发出刺耳的金属刮割声,它切开外套,在钢甲上留下一条长而明亮的划痕。“伊莉亚·马泰尔,多恩的公主,”红毒蛇嘶叫道,“你奸了她。你杀了她。你害了她孩子。” 克里冈爵士咕哝着。他步履沉重地冲锋,砍向多恩人的头颅。奥柏伦亲王轻易地避开了这一击:“你奸了她。你杀了她。你害了她孩子。” “你是来打架还是来废话的?” “我是来听你忏悔的。”红毒蛇敏捷地刺中魔山的腹部。没有任何效果。克里冈的回砍也告落空。长矛在巨剑周围晃动,如毒蛇分岔的舌头伸进缩出,佯攻下盘而实取上身,分别刺中腹股沟、盾牌和眼眶。至少魔山是个大目标,提利昂心想。奥柏伦亲王几乎每一击都不落空,但每一击都不能穿透克里冈爵士的全身重铠。多恩人继续转圈,戳刺,急退,牵引着魔山的行动。由于头盔只有一道窄眼缝,严重束缚了观察能力,克里冈始终不能将他保持在视野中。凭借长矛与速度,奥柏伦很好地利用了这点。 就这样僵持了很长时间。他们在院子里来来往往,不断转圈。格雷果爵士的剑一次又一次地落空,而奥柏伦的矛刺中他手臂,大腿,甚至两次击中天灵盖。克里冈的大木盾同样多次中矛,到后来一只狗头已在星星下若隐若现,橡木也有几处撕裂。魔山时而咕哝,提利昂还听到他低沉地咒骂了一声,但大多数时间他沉闷地专注于战斗。 奥柏伦·马泰尔可没有沉默。“你奸了她。”他喊,同时虚晃一枪,“你杀了她,”他说,边避开克里冈巨剑的一次重击。“你害了她孩子。”他高叫,猛然将矛头刺向巨汉的咽喉,却只能擦过厚厚的铁护喉,带来刺耳声响。 “奥柏伦在耍他呢。”艾拉莉亚·沙德评论。 愚蠢的游戏,提利昂心想。“谁都不能耍弄该死的魔山。” 院子四周,观众朝两个战士蜂拥过去,一寸一寸地挤上前以便瞧得真切。御林铁卫们用巨大的白盾推搡,试图维持秩序,可惜看热闹的人太多,而白骑士只有六个。 “你奸了她。”奥柏伦亲王避开朝矛尖的一记挥斩,“你杀了她。”他把矛头对准克里冈的眼睛,突刺迫使巨汉后退。“你害了她孩子。”长矛闪向侧面划下,刮过魔山的胸甲。“你奸了她。你杀了她。你害了她孩子。”矛比格雷果爵士的剑长了两尺,足以使后者无法施展。奥柏伦突刺时,魔山屡屡砍向矛柄,想把矛头切下,不过这样的努力就跟砍苍蝇的翅膀一样无济于事。“你奸了她。你杀了她。你害了她孩子。”格雷果发动冲锋,奥柏伦跳开之后,转到他后面,“你奸了她。你杀了她。你害了她孩子。” “安静。”格雷果爵士的动作似乎慢下来了,巨剑也没有比武刚开始时举得那样高,“闭上臭嘴。” “你奸了她。”亲王边说,边闪向右边。 “够了!”格雷果爵士迈上两大步,砍向奥柏伦的头颅。多恩人再次后退。“你杀了她。”他说。 “闭嘴!!!!!”格雷果用尽全力,面对长矛冲锋,矛头猛然撞上他右胸,发出震耳欲聋的噪音后滑向一旁。魔山冲进了打击范围,他的巨剑随即划出一片模糊光影。人群尖叫起来。奥柏伦避开头一击,同时松手放开长矛,格雷果爵士冲到这儿,矛已然无用。第二击多恩人用盾接下,金属与金属碰撞,人们耳鸣不止,红毒蛇摇晃着后退。格雷果爵士紧追不舍,咆哮怒吼。他没有任何说辞,只像野兽一样嚎叫,提利昂心想。奥柏伦的后退变成溃逃,巨剑在离他胸部、手臂和头颅仅几寸的地方划过。 他身后是马厩。观众惊叫、推挤、慌乱奔走。有人撞上奥柏伦后背。格雷果爵士以全身蛮力向下猛砍,红毒蛇飞快着地翻滚,倒霉的马夫却没那速度。他伸手护脸,结果格雷果的剑砍进肩肘之间。“闭嘴!!!!”魔山的嚎叫压过马夫的惨呼。他抽剑而出,那小子的上半截头颅喷射着鲜血和脑浆飞越广场。数百观众突然失去了关心提利昂·兰尼斯特死活的兴趣,互相争夺,以最便利的方式逃离广场。 但多恩的红毒蛇重新站了起来,长矛在手。“伊莉亚,”他朝格雷果爵士喊,“你奸了她。你杀了她。你害了她孩子。说出她的名字。” 魔山转过身子。头盔、盾牌、长剑、外套……他从头到脚溅满血水。“你太多废话了,”他咕哝道,“你让我心烦意乱。” “我要听你说出她的名字。她是多恩的伊莉亚。” 魔山嗤之以鼻,继续前进……这时,太阳头一次穿过低矮的云层露出来。 这是多恩的太阳,提利昂告诉自己,但率先移动的却是格雷果爵士,他把太阳搁在了背后。他虽冷酷残暴,毕竟有着战士的本能。 红毒蛇蜷缩,瞄准,再次突刺。格雷果爵士砍向长矛,但这一刺仅仅是虚晃。魔山失去平衡后,向前踉跄了一步。 奥柏伦亲王举起被打凹的金属盾牌,一束强烈炫目的阳光反射在磨亮的金和铜上,窜入敌人头盔里那道窄缝。克里冈举起自己的盾来对抗耀眼的光芒。奥柏伦亲王的矛顺势蹿出,犹如闪电,扎进厚重板甲的缝隙,进入手臂下方的接口。尖头穿过锁甲和皮甲。当多恩人转动长矛,猛抽而出时,格雷果发出几声窒息的哼叫。“伊莉亚。说出来!多恩的伊莉亚!”他缓缓转圈,准备下一击,“说出来!” 提利昂有自己的祈求。妈的,倒下去死掉!妈的,倒下去死掉! 现在从魔山腋窝流下的是他自己的血,胸部一定伤得很厉害。他挣扎前进,不料一只膝盖一软。提利昂认定他真的会倒下了。 奥柏伦亲王转到他后面。“多恩的伊莉亚!”他高喊。格雷果爵士跟着转身,但太慢也太迟。这次矛头刺进膝盖后方,穿过大小腿之间的缝隙,穿过锁甲和皮甲。魔山摇晃了几晃,便头朝下倒下去。巨剑从手中松脱。他缓缓地、沉沉地,翻过身来。 多恩人扔掉烂盾牌,双手擎起长矛,慢步走开。在他后面,魔山发出一声呻吟,试图用手肘爬动。奥柏伦像灵猫一样转身,冲向倒下的对手。“伊伊伊伊伊莉莉莉莉莉亚亚亚亚亚!!!!!”他高声呼叫,把全身重量压在长矛上捅进去。芩树矛柄折断的噼啪声和瑟曦狂怒的嚎叫一样甜美,刹那间奥柏伦亲王似乎长出了翅膀。毒蛇压垮了魔山。四尺断裂长矛从克里冈腹部穿出,奥柏伦亲王翻滚、起立、拍拍灰尘,掷出断矛,捡起敌人的巨剑。“如果你在说出她名字之前就死,爵士,我会到七层地狱去追你。”他承诺。 格雷果爵士想起来,但断裂的长矛穿透了躯体,把他牢牢钉在地上。他用双手握住矛柄,闷哼着使劲,却拔不出来。一摊红色血池在他身下不断延伸。“我觉得自己更清白了。”提利昂告诉身边的艾拉莉亚·沙德。 奥柏伦亲王走上前去。“说出她的名字。”他一只腿踏在魔山的胸膛,双手高高举起巨剑。提利昂猜测他是想直接砍下格雷果的头颅还是把剑尖扎入眼缝。 克里冈猛地抬手,抓住多恩人膝盖后部。红毒蛇的巨剑疯狂下砍,但由于失去平衡,剑尖只在魔山铠甲上留下另一道凹痕。格雷果的手扭转收紧,巨剑随之滑落,多恩人被拉倒在他身上。接着他们在尘土和血泊中厮打,断裂的长矛来回晃动。提利昂惊恐地发现魔山用一只巨手环住亲王,将他紧紧抱在前胸,犹如一对恋人。 “多恩的伊莉亚。”两人近到可以接吻时,格雷果爵士终于说话了。他低沉的嗓音在头盔中隆隆作响,“我杀了她那些尖叫不休的小兔崽子。”他用自由的那只手戳向奥柏伦毫无防备的脸,铁指抠出眼珠。“接着我操了她。”克里冈的拳头猛捶多恩人的嘴巴,后者的牙齿成为碎片,“再下来我打碎了她下贱的头颅。就像这样。”他收紧巨拳,钢甲上的血在黎明的寒气中结霜。一阵令人昏晕的嘎扎嘎扎声。艾拉莉亚·沙德惊惧地嚎哭,而提利昂的早餐涌了出来。他跪倒在地,呕出咸肉、血肠和苹果蛋糕,以及那两份用洋葱及多恩火胡椒粉煎的鸡蛋。 他没听到父亲的宣判。什么都不用说了。我把自己的性命交在红毒蛇手里,而他放了手。当他醒悟毒蛇并没有手的时候,已经太迟。提利昂歇斯底里地哈哈大笑。 后来他在蜿蜒的石阶上走了很久,才明白金袍卫士并未将他带回塔楼房间。“我将被送入黑牢。”他说。无人回应。凭什么要为死人浪费口舌? 219.第219章 丹妮莉丝 平台花园的柿子树下,她一边吃早餐一边看小龙围绕大金字塔顶端互相追逐,那里曾经耸立的高大鹰身女妖青铜像今已遵令拆除。弥林另有二十座稍小的金字塔,但它们连这座的一半高都不到。从这儿,她可以俯瞰全城:狭窄弯曲的小巷和宽阔的砖头大街,神庙和谷仓,陋室与宫殿,妓院和澡堂,花园及喷泉,还有大斗技场的圈圈红砖看台。城墙外是白蜡般的海,蜿蜒的斯卡札丹河,干燥的棕色山丘,焚毁的果园,以及焦黑的田野。在这座高高在上的花园里,丹妮感觉自己像个神,居住于圣山之巅。 神灵都这样孤独吗?有些定然是。弥桑黛给她讲过和谐之神,“和平之民”纳斯人所崇拜的神;据小文书说,他是唯一的真神,过去将来永恒存在,是他创造了月亮和星辰,创造了大地以及一切居住其中的生灵。可怜的和谐之神。丹妮很同情他。永远地独处一定非常可怕,侍奉你的只有所谓的蝴蝶仙女,而你可以随时创造或毁灭她们。维斯特洛至少有七个神,尽管韦赛里斯告诉她,有些修士说那只是同一个神的不同外表,同一颗水晶的七个平面。那太令人迷惑了。听说红袍僧们信仰两个神,但这两个神却处于永恒的斗争中。丹妮更不喜欢。她才不想处于永恒的斗争中。 弥桑黛奉上鸭蛋和狗肠,外加半杯酸柑汁兑的甜酒。蜂蜜招来了苍蝇,但一支熏香蜡烛即将它们赶走。她发现在如此高处,苍蝇不像城里其他地方那样讨厌,这是她喜欢金字塔的又一个地方。“我得采取措施对付苍蝇,”丹妮说,“纳斯的苍蝇多吗,弥桑黛?” “纳斯有很多蝴蝶,”小文书用通用语答道,“再添些酒?” “不。我很快就得上朝。”丹妮喜欢上了弥桑黛。金色大眼睛的小文书虽然年轻,却十分睿智。她也很勇敢。如此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她希望有一天可以看看传说中的纳斯岛。弥桑黛说“和平之民”制造音乐而非战争。他们不事杀戮,连动物都不伤害;他们只吃瓜果,不食血肉。侍奉和谐之神的蝴蝶精灵们守护着岛屿,以抵御外敌。无数征服者曾航向纳斯,妄图带去血与火,结果却纷纷病死。然而贩奴船前来劫持时,蝴蝶精灵却没帮他们。“总有一天我会带你回家,弥桑黛。”丹妮许诺。若我向乔拉许下同样的诺言,他还会出卖我吗?“我发誓。” “小人甘愿留在您身边,陛下。纳斯将永世长存,而您对小——对我恩重如山。” “你对我也很好。”丹妮执起女孩的手,“来,帮我更衣吧。” 姬琪和弥桑黛给她洗澡,伊莉摆出衣服。今天她穿紫色锦绣长袍,系一条银腰带,头戴碧玺兄弟会在魁尔斯送的三头龙王冠,此外,银色凉鞋的跟高得令她担心会摔倒。等着装完毕,弥桑黛奉上一面银镜,好让她看看自己的模样。丹妮默默凝视自己。这是征服者的脸庞吗?她自己觉得仍旧是小女孩的脸。 还没有人称她为征服者丹妮莉丝,但将来也许会。征服者伊耿用三头龙赢得维斯特洛,而她凭借一群阴沟鼠和一根木桩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夺取了弥林。可怜的格罗莱。她知道他仍在为自己的船而伤心。如果舰只可以相撞,为何不能撞门呢?想到这里,她令船长们将船靠岸,卸下桅杆当攻城锤。蜂拥而上的自由民则拆开船身,制造遮篷、龟盾、弹石器和云梯。佣兵们为每根冲城槌各取了一个粗俗的名字,“米拉西斯号”——原先的“戏谑约索号”——的主桅撞破了东门。他们管它叫“约索的命根子”。激烈的战斗残酷而血腥,持续了大半个白天,一直进行到入夜。“米拉西斯号”的铁制船首像一张小丑的笑脸,最终撞碎了木头,冲入城门中。 丹妮本想亲率部队出动,但军官们认为,即使是男子,这也属于疯狂行为。她的军官们从不赞成她做任何事。她只好留在后方,穿件长锁甲,坐于银马上。然而城陷的声音,她在半里格之外都听得到,防御者们挑衅的呼喝刹那间化为恐惧的哭喊。那一刻,她的龙齐声咆哮,为黑夜填满火焰。她知道奴隶们起义了。我的阴沟鼠咬断了他们的锁链。 最后的抵抗被无垢者粉碎后,洗劫也自然而然地随之发生,这时丹妮方才入城。死尸高高地堆在残破的城门前,自由民花了近一个小时才为她的银马清出通道。“约索的命根子”及用来保护它的、覆盖马皮的木制龟盾被弃置在门内。她骑过废墟和破窗,穿越砖头街道,排水沟里堵满僵硬肿胀的尸体。兴高采烈的奴隶们在她经过时举起血手,高喊“母亲”。 大金字塔前的广场上,弥林人绝望地挤作一团。晨曦之中,伟主大人们看上去毫无伟岸之像。被剥夺了首饰和流苏托卡长袍的他们,显得十分卑微,老人们阴囊萎缩,皮肤斑驳,年轻人则顶着荒谬可笑的头发。他们的妇女要么肥胖软弱,要么干瘦得像陈年竹竿,脸上则挂有道道泪痕。“我要你们的首领,”丹妮吩咐他们,“交出他们,余人宽恕。” “多少?”一个老妇人抽泣着问,“要多少人您才会饶恕我们?” “一百六十三人。”她回答。 她把他们钉在环绕广场的木桩上,互相指着旁边的人。下令时,她心中充满炽烈狂暴的怒火,感觉自己就是一条复仇的真龙。但事后,当她经过柱子上那些濒死的活人,听见他们的呻吟,闻到肠子和血肉的恶臭…… 丹妮皱起眉头,放下银镜。这是正义。是的。我这么做是为了我的孩子们。 觐见室在下面一层,高高的天花板,紫色大理石墙,充满回音。这里虽然庄严,却极阴森。原有的王座,将镀金木头雕成精致而凶猛的鹰身女妖。她凝视良久后,下令将它劈成柴火:“我不要坐在鹰身女妖膝上。”她宣布。取而代之的是一张简单的乌木长椅,虽然实用,弥林人却认为不合女王的尊严。 血盟卫们在等她。焗过油的辫子里银铃轻响,他们还戴着死人的金银珠宝。弥林的富裕超乎想象,连佣兵们也个个心满意足——至少暂时如此。房间另一端,灰虫子身穿无垢者的朴素制服,尖刺青铜盔夹于腋下。她至少可以依靠他们几个——或者说希望如此——外加棕人本·普棱,壮实的棕人本头发灰白,面容饱经风霜,她的龙对他十分钟爱。还有他边上金光闪闪的达里奥。达里奥,本·普棱,灰虫子,伊丽,姬琪,弥桑黛……丹妮望着他们,寻思哪一个接下来会背叛她。 龙有三个头。全世界我还有两个人可以信赖——假如能找到的话。到时候,我不再是孤身一人。我们三个一同对抗全世界,就像伊耿和他的妹妹们。 “城内真如表面显示的那么风平浪静吗?”丹妮问。 “确实如此,陛下。”棕人本·普棱回答。 她很高兴。同所有陷落的城市一样,弥林遭到野蛮的洗劫,但在彻底占领城市之后,丹妮决定停止暴力。她颁布命令,杀人者将被处绞刑,抢劫者失去一只手,强暴者则切下阳具。如今,八个杀人犯挂在城墙上,无垢者们送来一大桶血淋淋的肢体和软绵绵的红色蠕虫。弥林终于恢复平静。但能维持多久呢? 一只苍蝇在脑袋边嗡嗡作响,丹妮恼怒地挥手赶开,可它又立即回来。“城里苍蝇太多了。” 本·普棱哈哈大笑:“没错,早上我的麦酒里就有苍蝇。我还吞了一只。” “苍蝇是死者的报复。”达里奥微笑着抚摸中间那支胡子,“死尸蕴育蛆虫,蛆虫诞生苍蝇。” “那我们得赶紧处理尸体,从下面的广场开始。灰虫子,你愿意负责吗?” “女王下令,小人遵从。” “带上麻袋和铲子,阿虫。”棕人本建议,“那些家伙烂透了,正零零碎碎地从柱子上掉下来,爬满……” “他知道。我也知道。”丹妮想起自己在阿斯塔波的惩罚广场里感受到的恐怖。我制造了同样强烈的恐怖,但他们应有此报。残酷的正义仍是正义。 “陛下,”弥桑黛说,“吉斯人把受敬重的死者埋在自家住宅下的地穴里。若您把骨头煮干净,送还他们的亲人,将是一项善举。” 寡妇们照样会诅咒我。“就这么办。”丹妮招呼达里奥,“今天早上有多少人求见?” “有两个人请求沐浴您的恩泽。” 达里奥在弥林夺得一整柜的新衣服,为与之相配,他重新染了三叉胡须和卷发,染成鲜艳的深紫色。这让他的眼睛看起来几乎也成为紫色,仿佛是失落的瓦雷利亚人。“他们昨晚乘划桨商船‘靛星号’到达,这船来自魁尔斯。” 是条贩奴船吧。丹妮皱起眉头:“他们是谁?” “靛星号的船长和一个自称为阿斯塔波代表的人。” “我先见使节。” 来人肤色白皙,长着貂一样的尖脸,脖子上挂着串串沉重的珍珠与金丝。“主人!”他高声说,“我名叫盖尔。我带来了阿斯塔波之王,伟大的克莱昂,对龙之母的问候。” 丹妮不禁一愣:“我留下议会统治阿斯塔波。由一名医生、一名学者和一名牧师领导。” “主人,那帮狡猾的无赖背叛了您的信任。他们策划恢复善主大人们的权势,给人民套上锁链,幸而计划败露。伟大的克莱昂揭发了他们的阴谋,用屠刀砍下他们的脑袋,心怀感激的阿斯塔波民众因为他的英勇而给他戴上王冠。” “尊贵的盖尔,”弥桑黛用地道的阿斯塔波方言问,“这个克莱昂跟曾属于格拉兹旦·莫·乌尔霍的克莱昂是同一人吗?” 她的语气坦率大方,提出的问题却显然让使节很不安。“是同一人,”他承认,“一位伟人。” 弥桑黛倾身靠近丹妮。“他曾是格拉兹旦厨房里的屠夫,”女孩凑在她耳边轻声说,“据说杀猪是阿斯塔波的一把手。” 我给了阿斯塔波一个屠夫国王。丹妮很不痛快,但又不能在使节面前表现出来:“愿克莱昂国王英明贤治。他找我何事?” 盖尔揉揉嘴巴:“也许我们该私下里谈,陛下?” “我和我的军官们之间没有秘密。” “遵命。伟大的克莱昂要我宣告他对龙之母的忠诚。您的敌人就是他的敌人,首要的便是渊凯的贤主大人们。他提议阿斯塔波和弥林结盟,共同对抗渊凯。” “我发过誓,只要他们释放奴隶,便将秋毫无伤。”丹妮道。 “这帮渊凯狗不能信任,主人,他们无时无刻不在策划颠覆您。他们征募新军,在城墙外操练;他们建造战舰,还派出使节前往西方,前往岛上的新吉斯和自由贸易城邦瓦兰提斯,以建立联盟及雇用佣兵;他们甚至派遣快骑深入维斯·多斯拉克,以图招来一个卡拉萨。伟大的克莱昂让我向您保证,无须害怕。阿斯塔波不会忘记您,不会抛弃您。为证明他的诚意,伟大的克莱昂提议用联姻来确保盟约。” “联姻?跟我?” 盖尔微微一笑,他的牙齿棕黄腐烂:“伟大的克莱昂将会给您许多健壮的儿子。” 丹妮无言以对,但小弥桑黛替她解了围:“他的大老婆有没给他生儿子?” 使节不快地瞅瞅她:“伟大的克莱昂的大老婆替他产下三个女儿,两名小老婆也有了身孕。但别担心,倘若龙之母许婚,他将把她们统统废掉。” “他真高尚,”丹妮说,“我会仔细考虑你说的一切,大人。”她下令在下层金字塔内为盖尔安排房间。 所有的胜利都在我手中化为渣滓,她心想,不管怎么做,带来的只有死亡和恐怖。阿斯塔波发生的事将很快四处传播,届时,数万新获自由的弥林奴隶无疑会下定决心随她西行,如果留下,不知会有何等命运……然而行进途中等待他们的也好不到哪里去。就算清空城内每座谷仓,任由弥林陷入饥馑,她也无法养活这么多人!前路漫长而严酷,充满未知的艰险,乔拉爵士警告过她。他警告过她许多……他……不,我不要去想乔拉·莫尔蒙。让他再等等。“带商船船长。”她宣布。也许他有好消息。 结果愿望落了空。靛星号的船长是魁尔斯人,因此问起阿斯塔波的情况时,他不停地流泪:“整座城市都在泣血。未葬的死尸在街道上腐烂,每座金字塔都成了全副武装的军营,集市里既没有食物也没有奴隶。还有可怜的孩子们!屠夫国王手下的强盗抓走阿斯塔波每位贵族的儿子,以制造新的无垢者进行交易,虽然离完成训练还需要好多年。” 最让丹妮吃惊的是她居然并不惊讶。她想起了埃萝叶,那个她试图保护的拉札林女孩,想起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我起程后,弥林也会是同样的结局,她心想。斗技场的奴隶生来接受杀戮训练,脑海中唯有好斗与蛮横,现下他们自认为是城市的主人,城中男男女女的生死祸福皆可管辖。被绞死的八人中就有两个角斗士。无可奈何,她告诉自己:“你想要什么,船长?” “奴隶,”他说,“我的货舱装满了象牙、龙涎香、斑马皮及其他高档货。我愿用它们来交换奴隶,再去里斯和瓦兰提斯贩卖。” “我们没有奴隶。”丹妮说。 “女王陛下?”达里奥踏步上前,“河边挤满了请求出卖自己给这个魁尔斯人的弥林人。他们的数目比苍蝇还多。” 丹妮很是震惊:“他们想当奴隶?” “提出申请的都是谈吐文雅的好人家,亲爱的女王,这样的奴隶价值不菲。在自由贸易城邦,他们会成为教师、文书、床奴,甚至医生和牧师。他们将睡上软床,吃到美食,居住于宽敞的豪宅中。而在这儿,他们失去了一切,被恐惧与贫穷所笼罩。” “我明白了。”阿斯塔波的故事传来后,发生这种情况也许并不奇怪。丹妮考虑片刻,“任何自愿卖身的人,都予准许。包括女人。”她举起一只手。“但他们不可以卖孩子,男人也不可以卖妻子。” “在阿斯塔波,奴隶易手时,城邦将抽取十一税。”弥桑黛告诉她。 “我们也一样。”丹妮决定。战争不只需要士兵,也需要金钱,“以十一为额度,收取金银象牙,但弥林不需要藏红花、丁香或斑马皮。” “谨遵旨令,荣耀的女王,”达里奥说,“我的暴鸦团将会收取您的十一税。”丹妮知道,若让暴鸦团去收,至少一半的钱财会流失。但次子团也一样腐败,无垢者虽然清廉,却未受教育。“做好记录,”她吩咐,“由自由民中会读写算术的人负责。” 靛星号船长完事后躬身请辞。丹妮在乌木椅上不安地挪动。她害怕接下来的事,但又明知自己已经拖得太久。渊凯和阿斯塔波,战争的威胁,联姻的请求,还有最重要的西进……我需要我的骑士们。我需要他们的剑,更需要他们的谏言。然而想到再见乔拉·莫尔蒙,感觉就像吞下了一勺苍蝇:愤怒、不安、恶心。她几乎可以感觉到它们在肚子里嗡嗡地飞来飞去。我是真龙血脉,必须要坚强。面对他们,我眼里的是火而非泪。“叫贝沃斯带我的骑士们上来,”丹妮赶紧下令,以免改变主意,“我优秀的骑士们。” 壮汉贝沃斯气喘吁吁地爬上楼梯,将他们带进门,两只胖乎乎的手各紧抓一个骑士。巴利斯坦爵士高昂着头,乔拉爵士的眼睛却盯着大理石地板。一个骄傲,一个负疚。老人剃掉白胡子后,看上去年轻了十岁;但她秃顶的大熊却仿佛比实际年龄更老。他们在座椅跟前停下。壮汉贝沃斯往后退开,双臂环抱在满是疤痕的胸前。乔拉爵士清清嗓子:“卡丽熙……” 她如此想念他的声音,却又必须严厉。“安静。该说话的时候我自会吩咐你。”她站起身,“当我派你们去下水道时,心中暗暗希望那是彼此最后一次见面。对于骗子来说,淹死在奴隶商人的污秽里是个恰当的结局。我以为诸神会处理你们,但你们却回来了。我英勇的维斯特洛骑士,一个告密者,一个变色龙。我哥哥会绞死你们俩。”韦赛里斯一定会。她不知雷加会怎么做。“我承认,你们帮我赢得了这座城市……” 乔拉爵士绷紧嘴唇:“我们为你赢得了这座城市。我们这帮阴沟鼠。” “安静。”她重复……尽管他说的是事实。当初“约索的命根子”及其他冲城锤撞击城门,弓箭手们向城头射出火箭时,她派出两百人,在黑暗掩护下沿河点燃码头的船只——然而所有这些都只是幌子——趁火船吸引了城墙上守军的注意,一群疯狂的志愿者游到下水道的排泄口,掰开一道锈穿的铁栅栏。乔拉爵士、巴利斯坦爵士、壮汉贝沃斯及其他二十名勇敢的傻瓜就这样自褐色的污水里偷偷潜入,沿着砖块甬道前进。这是一支由佣兵、无垢者和自由民混合而成的队伍,丹妮只要没家室的人……没有嗅觉则更佳。 他们不但勇敢,而且幸运。离上次降雨已有一月,因此下水道里的污水只到大腿的高度。他们用油布包裹火炬,以保持照明。一些自由民被硕大的老鼠给吓傻了,直到壮汉贝沃斯逮住一只,咬成两截。另有一人被巨大的白蜥蜴杀死,它突然从黑乎乎的水里跃将出来,咬住人腿,拖将下去,但等下一次水波泛漾时,乔拉爵士用剑宰了那畜生。他们几度转错方向,然而刚上地面,壮汉贝沃斯就领着大家直奔最近的斗技场,打了那儿的守卫一个措手不及,并斩断奴隶们的锁链。一小时之内,弥林一半的角斗士都奋起反抗。 “你们帮我赢得了这座城市。”她坚决地重复。“你们过去都曾为我效力,表现上佳。巴利斯坦爵士将我自泰坦私生子手中救出,在魁尔斯时,还挫败了遗憾客的阴谋;而你,乔拉爵士,则在维斯·多斯拉克揪出下毒者,我的日和星死后,也是你从卓戈的血盟卫手中拯救了我。”太多人要置她于死地,几乎数不过来。“然而你们撒谎,欺骗我,背叛我。”她首先转向巴利斯坦爵士,“你曾保护我父王多年,也在三叉戟河上与我哥并肩作战,后来却背叛了流亡的韦赛里斯王子,向篡夺者屈膝。这是为什么?我要真相。” “真相并不总招人喜欢。劳勃是个……优秀的骑士……他仗义,英勇……他不只宽恕了我,还饶过许多人的性命……韦赛里斯王子只是个小男孩,还要等许多年,才适合统治,而且……请原谅,女王陛下,您要的是真相……童年时代的令兄,韦赛里斯,已经显示出他是父亲的儿子,与雷加截然不同。” “父亲的儿子?”丹妮皱起眉头,“什么意思?” 老骑士没有眨眼:“在维斯特洛,您父亲被称为‘疯王’。没人告诉过您吗?” “韦赛里斯说过。”疯王。“篡夺者如此称呼他,篡夺者和他的走狗。”疯王。“那是谎言。” “倘若闭目塞听,”巴利斯坦爵士轻声道,“又何苦寻求真相?”他犹豫片刻,“我以前解释,使用假名是为了防止兰尼斯特家知道,那只是原因的一部分。陛下,更重要的是,在我发誓为您效忠之前,想要观察一段时间,确定您不是……” “……我父亲的女儿?”我不是父亲的女儿,那又是谁? “……疯狂的化身。”他续道,“幸运的是,我未曾发现任何缺陷。” “缺陷?”丹妮怒火上涌。 “我并非学士,不会征引历史,陛下。我的生命在于长剑,不依于书本。但七大王国每个孩童都知道,坦格利安家族素来游离于疯狂的边缘。您父亲不是第一个特例。杰赫里斯国王曾告诉我,疯狂和伟大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每当一位坦格利安降生,诸神就将硬币抛向空中,整个世界将屏息观察它的降落。” 杰赫里斯。这老人认识我祖父。想到这里,迟疑油然而生。毕竟,她所知的维斯特洛大多来自哥哥,少部分出于乔拉爵士。而巴利斯坦爵士忘记的事或许都比他们两个知道的加起来还要多。唯有此人明白我的出身渊源。“因此我是某位神祇手中的硬币,对吧,爵士先生?” “不,”巴利斯坦爵士答道,“您是维斯特洛真正的君主。假如您认为我还值得佩剑,我将永远是您忠诚的骑士,直到生命尽头;如若不然,我满足于侍奉壮汉贝沃斯,做他的侍从。” “假如我断定你只配当我的弄臣呢?”丹妮挖苦地问,“或者厨子?” “我会非常荣幸,陛下,”赛尔弥平静而尊严地说,“我烤苹果、煮牛肉不比别人差,还用篝火烤过许多鸭子。我希望您喜欢油乎乎的烤鸭,有焦黑的皮和带血的骨头。” 这番话让她微笑:“要能吃到这样的美食,我宁愿当个疯子。本·普棱,把你的剑交给巴利斯坦爵士。” 但白胡子不接受:“我把自己的宝剑扔在乔佛里脚下,之后再没碰过一把。只有从我的女王手里,才愿再度佩剑。” “如你所愿。”丹妮从布朗·本手里拿过武器,剑柄朝前递出。老人恭敬地接过。“现在,跪下,”她吩咐,“发誓为我效忠。” 他单膝跪下,将长剑横置于她脚边,念诵誓言。丹妮几乎没听他说了些什么。他是容易处理的一个,她心想,另一个就难了。等巴利斯坦爵士宣誓完毕,她转向乔拉·莫尔蒙:“轮到你了,爵士,我要真相。” 大个男人涨红了脖子;是愤怒还是羞愧,她不清楚:“我试图告诉您真相,我说了好几十次。我告诉您阿斯坦另有蹊跷,我警告您札罗和俳雅·菩厉不能信任。我警告您——” “你警告过我每个人,除了你自己。”他的傲慢激怒了她。他应该谦卑。他应该恳求我的原谅,“你说除了乔拉·莫尔蒙,谁也不能信任……而自己竟然一直是八爪蜘蛛的间谍!” “我不是谁的间谍。是的,我拿了太监的钱,学习了密码,写了几封信,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你监视我,出卖我!” “一度……”他勉强道,“我洗手不干了。” “什么时候?你什么时候不干的?” “我在魁尔斯写过一份报告,但——” “魁尔斯?”丹妮本希望这时间要提前得多,“你在魁尔斯写了些什么?说你是我的人了,再也不要参加他们的阴谋?”乔拉爵士无法对上她的视线。“卓戈卡奥死后,你要我跟你一起去夷地和玉海。这是你的意思,还是劳勃的?” “那是为保护你,”他坚持,“让你远离他们。我知道他们是什么样的毒蛇……” “毒蛇?那你是什么,爵士?”某个可怕的念头顿时出现在脑海,“你告诉他们我怀了卓戈的孩子……” “卡丽熙……” “别想否认,爵士,”巴利斯坦爵士尖刻地指出,“太监将消息禀报御前会议时我在场,随后劳勃即命令处死陛下和她的孩子。你是消息来源,爵士,甚至有人说也许该由你亲自动手,以求得赦免。” “谎言。”乔拉爵士沉下脸,“我决不会……丹妮莉丝,阻止您喝毒酒的人是我。” “没错,但你怎么知道酒里下了毒?” “我……我只是怀疑……商队带来瓦里斯的一封信,信中警告我也许会有行刺企图。他要我监视您,对,同时不让您受伤害。”他跪下去,“如果我不告密,会有其他人去干。您知道的。” “我知道你背叛了我。”她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儿子雷戈便是胎死于腹中,“我知道因为你,有个下毒者试图毒害我儿子。我知道这些。” “不……不……”他摇摇头,“我不想……原谅我。您必须原谅我。” “必须?”太晚了。他应该一开始就恳求原谅。现在她无法按原计划宽恕他。记得自己将酒贩拖在银马后,直到尸骨无存,招致他出现的人难道不该有同样的下场吗?可这是乔拉,我勇猛的大熊,从不令我失望的左膀右臂。如果没有他,我早已死了,但是……“我不能原谅你,”她说,“不能。” “您原谅了老人……” “他以名字欺瞒我,你则把我的秘密出卖给杀死我父亲、窃取我兄长王座的人。” “我保护您。我为您而战,为您杀戮。” 你吻我,她心想,你背叛我。 “我像只老鼠一样下到阴沟里,只为了您。” 若你死在那里,结局也许好一点。丹妮什么也没说。没什么可说。 “丹妮莉丝,”他道,“我爱你。” 对了。命中注定你将经历三次背叛。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诸神不做无目的之事。你没战死,说明他们有用得着你的地方。但我用不着你,不要你留在身边。你被放逐了,爵士,回君临城你主子那里求取赦免吧——假如可以的话。或者去阿斯塔波,屠夫国王需要骑士。” “不,”他向她伸出手,“丹妮莉丝,求求你,听我说……” 她拍开他的手:“别再冒昧地碰我,或喊我的名字。黎明之前,收拾好东西,离开这座城市。如果天亮后我发现你仍在弥林,就让壮汉贝沃斯拧下你的脑袋。我会的,不用怀疑。”她转身背对他,裙裾飞旋。我不能去看他的脸。“把这骗子带走。”她下令。我不能哭,一定不能。如果我哭了,就会原谅他。壮汉贝沃斯抓住乔拉爵士的胳膊,将他拽出去。丹妮回头一瞥,只见骑士像醉酒的疯子一样,踉跄而缓慢地行走。她扭转视线,直到听见关门声,方才坐回乌木椅子里。他也走了。我的父母双亲,我的哥哥们,威廉·戴瑞爵士,我的日和星,胎死腹中的儿子,连乔拉爵士,也…… “女王陛下心肠真好,”达里奥透过深紫色胡子带着喉音说,“然而这家伙比欧兹纳克和梅罗加到一起更危险。”他用强壮的双手抚摸佩剑剑柄,搁在那对浪荡的黄金女人像上,“您不用说出口,我的明光。只需稍稍点头,您的达里奥就去把他丑陋的头颅带回来。” “随他去吧。债已还清。让他回家。”丹妮仿佛看见乔拉走在虬结的橡树和高大的松树之间,走过开花的荆棘丛,走过长满苔藓的灰岩,走过陡峭山坡上流淌而下的清凉小溪。她仿佛看见他进入一个巨大木厅,狗儿睡在壁炉旁,烟雾缭绕的空气中徘徊着烤肉和蜂蜜的浓浓气味。“会议到此结束。”她告诉军官们。 她好容易才克制住一路奔上宽阔大理石阶的冲动。伊丽帮她脱下礼服,换上舒适的服装:松弛的羊毛裤,宽大的毡毛外衣和多斯拉克彩绘背心。“您在发抖啊,卡丽熙。”女孩跪下来替丹妮系凉鞋时说。 “我冷,”丹妮撒谎,“把昨晚看的书拿过来。”她希望让自己沉溺于文字当中,沉溺于别的时间、别的地点。这本厚厚的皮革书记载了七国的历史和歌谣传奇。说实话,都是些儿童故事,太简单、太神奇,不可能是真实。所有英雄都高大而英俊,所有叛徒眼神都游移不定。然而她很喜欢这本书,昨晚看到红塔中的三位公主,她们被国王关起来,罪名是太过美丽。 侍女将书取来后,她很容易地找到上次读的那一页,却毫无裨益。她发现自己重复地看同一段,看了十多遍。我与卓戈卡奥结婚那天,乔拉爵士将这本书作为礼物送给我。达里奥是对的,我不该放逐他。我应该要么留他,要么杀他。她扮演着女王,然而有时候仍感觉自己是个惊惶的小女孩。韦赛里斯常说我是个呆子。他果真疯了吗?她合上书本。如果愿意,仍可唤回乔拉爵士,或派达里奥去杀他。 丹妮选择回避。她走到露天平台上,雷哥睡在水池边晒太阳,盘作绿色与青铜色的一团。卓耿栖息在金字塔顶,原本高大鹰身女妖站立的地方。他发现她之后展翅咆哮。没有韦赛利昂的踪影,但当她靠着矮墙扫视地平线,见到白色的翅膀掠过远处河面上方。他在捕猎呢。他们每天都变得更为大胆。然而他们飞得太远时她仍会担心。也许有一天,某一个便回不来了,她心想。 “陛下?” 她转身,发现巴利斯坦爵士在后面。“还有什么事,爵士?我宽恕了你,接受了你的服务,让我静一静吧。” “请原谅,陛下。不过……如今您知道了我的身份……”老人犹豫道,“御林铁卫日夜守卫君主,我们的誓言要求我们不仅捍卫他的生命,还要保守他的秘密。您父亲的秘密跟他的王座一起,理应属于您,我……我觉得您也许有问题要问。” 问题?她有成百,上千,数万个问题。为何现在就想不出一个来?“我父亲真是疯子吗?”她突然说。为何问这个?“韦赛里斯说发疯的传言是篡夺者的阴谋……” “当年韦赛里斯还是个孩子,王后竭尽所能护着他。依我之见,您父亲一直带有一点点疯狂。但他同时也很慷慨,富有魅力,因此人们曾遗忘他的缺陷。他统治初期充满了希望……但随着年月流逝,缺陷越来越大,直到……” 丹妮阻止他:“你觉得我现在想听这些吗?” 巴利斯坦爵士思考片刻:“也许……现在不想。” “现在不想。”她赞同,“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你必须把一切都原原本本告诉我,不管好的还是坏的。我父亲定有些好的方面可以说吧?” “有的,陛下,他和他的前人都有许多业绩值得称许。包括您祖父杰赫里斯和他哥哥,您曾祖父伊耿,您的母亲……还有雷加,尤其是雷加。” “我希望自己认识他。”她声音里充满向往。 “我希望他能认识您,”老骑士道,“等您做好准备,我将把一切都告诉您。” 丹妮亲吻他的脸颊,让他离开。 当晚,侍女们送来羔羊肉、葡萄干色拉和酒糟胡萝卜,以及一片蘸满蜂蜜的热面包。但她什么也吃不下。雷加有没有过如此疲惫?她疑惑地想,征服者伊耿呢? 睡觉时,丹妮让伊丽陪床,这是自船上以来的第一次。当她的手指缠绕于侍女浓密的黑发,在颤抖中达到高潮时,她幻想抱着自己的是卓戈……只不过他的脸时不时变成达里奥。想要达里奥,说出来就行。她的腿和伊丽的腿纠结在一起。今天他的眼睛看上去几乎是紫色…… 当晚,丹妮的梦十分黑暗,她醒来三次,带着隐约的惊怕。第三次之后,她再也无法入睡。月光透过倾斜的窗户倾泻而下,映得大理石地板一片银白。凉爽的轻风从门外的平台吹进来,伊丽在身边睡得很沉。她嘴唇微张,一颗暗棕色乳头依稀露在丝睡衣外。丹妮不禁感受到诱惑,但她想要的是卓戈,或许是达里奥,并非伊丽。侍女可爱迷人,技巧纯熟,但她的吻里只有职责的味道。 她站起身,留下伊丽在月光中沉睡。姬琪和弥桑黛睡在自己的床上。丹妮披上长袍,赤脚踏过大理石地板,走到外面的平台。空气很凉,但她喜欢青草在趾间的感觉,喜欢树叶低语互诉的声音。风吹起涟漪,在小浴池表面互相追逐,令月亮的倒影跳跃闪烁。 她倚在低矮的砖墙上俯瞰城市。弥林沉睡。也许是沉浸在美梦里,梦中有好日子。夜晚如黑色的地毯,覆盖街道,遮掩了尸体和从下水道上来享用尸体的灰老鼠,遮掩了群群烦人的苍蝇。远处的火炬闪烁着红黄光芒,那是她巡逻的哨兵,时不时,各处有泛着微光的油灯沿小巷摇摇晃晃地前进。也许其中一盏便是乔拉爵士,缓缓引马往城门而去。别了,大熊。别了,叛徒。 她是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卡丽熙、不焚者、龙之母、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她杀死巫魔,解放奴隶,然而全世界却无人可以信任。 “陛下?”弥桑黛裹着睡袍来到她身后,脚踩一双木拖鞋,“我醒来看到您不在。睡得不好吗?您在看什么?” “我的城市,”丹妮道,“我在寻找一座红门的大宅。但夜里,所有门都是黑色。” “红门?”弥桑黛很疑惑,“什么宅子?” “没有这样的宅子。没什么。”丹妮握住小女孩的手,“永远不要对我撒谎,弥桑黛,永远不要背叛我。” “我永远不会,”弥桑黛发誓,“看哪,黎明。” 地平线升至天顶,天空转为钴蓝,东方低矮的群山背后,一抹亮光浮现,淡淡的金和珍珠般的粉。丹妮挽起弥桑黛的手,两女并肩观看日出。灰色的砖块变成红黄橙绿蓝,斗技场猩红色的沙子耀得眼睛生疼,圣恩神庙的金色圆顶反射出强烈的辉芒,城墙上闪烁着青铜的星——那是旭日的光辉照到无垢者头盔的尖刺之上。平台花园里,若干苍蝇呆滞地飞舞。柿子树上的鸟儿开始鸣叫,一只,两只。丹妮昂头听它们唱歌,但很快,城市的声音就淹没了一切。 我的城市。 当天早上,她没有下到觐见室,而是传唤军官们来花园。“征服者伊耿带给维斯特洛火与血,但同时也给予他们和平、繁荣和公正。我带给奴隶湾的只有死亡和毁灭。我像卡奥,不像女王,一番毁坏掠夺后,就拍屁股走人。” “这里没什么值得留恋。”布朗·本·普棱说。 “陛下,奴隶商人们是自取灭亡。”达里奥道。 “您给弥林带来了自由。”弥桑黛指出。 “饥饿的自由?”丹妮尖锐地反问,“死亡的自由?我是龙?还是鹰身女妖?”我是疯子吗?我有缺陷吗? “您是真龙,”巴利斯坦爵士肯定地说,“但弥林并非维斯特洛,陛下。” “假如我连一座城市都无法管理,又怎能统治七大王国?”骑士无言以答。丹妮转身背对大家,再度凝望城市,“我的孩子们需要时间治疗和学习;我的龙需要时间成长试炼,以便早日高飞。我也一样。我不愿这座城市步上阿斯塔波的后尘,我不愿让渊凯的鹰身女妖重新奴役被我解放的人们。”她回身望向他们的脸,“我不会离开。” “您想怎么做,卡丽熙?”拉卡洛问。 “留下来统治,”她说,“实实在在地当个女王。” 220.第220章 詹姆 国王坐在会议桌首位,屁股下加了一堆垫子,正不断签署呈上的文件。 “还剩最后几张,陛下,”凯冯·兰尼斯特爵士向他保证,“这是虢夺状,为惩罚艾德慕·徒利公爵的叛国大罪,剥夺其对奔流城的权力及所有封地税赋,其叔‘黑鱼’布林登·徒利爵士的权力亦遭全部剥夺。”托曼一本正经地在两张纸上分别签字,他先小心翼翼地把鹅毛笔蘸满墨水,然后用稚嫩的胖手掌握着书写。 詹姆坐在长桌末端看着儿子,心知世上无数贵族使尽浑身解数想挤进国王的御前会议。妈的,谁要我的位子,我立刻让贤。这就叫权力?呆坐着看托曼的笔动个不休,有何满足可言?他唯一的心情是厌烦。 浑身酸痛。每块肌肉都在抗议,肋部和肩部无数瘀伤令人不适——这还是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手下留情的结果。只消想想昨天的打斗,詹姆就禁不住畏缩,希望对方千万别把事情传扬出去。其实马尔布兰小时候,在凯岩城当侍酒时,詹姆就与他认识了,而且相交颇深,因此才找他拿上盾牌和比武用的钝剑比划。他想瞧瞧自己的左手到底能不能打。 一切水落石出。答案远比亚当爵士给的伤痛更让他难受——而光这伤痛已令他今早差点穿不上衣服。若用真剑,詹姆已死了几十次。不过换只手,他便完全落于下风。以前可不是这样的。每个反应都错误,他必须停下来思考,重新计划每次行动。而当他思考时,马尔布兰轻易地打中他。实际上,他左手连剑都握不稳,三度被亚当爵士震飞。 “这张授予状将上述城堡、封地和税赋赐予艾蒙·佛雷爵士和他的夫人兰尼斯特家族的吉娜。”待签完后,凯冯将另一卷羊皮纸呈给国王,托曼蘸蘸墨水,继续书写,“这张文书正式赐予恐怖堡公爵卢斯·波顿的庶子以嫡出身份。这张委任状任命波顿公爵为北境守护……”托曼蘸墨,签名,蘸墨,签名,忙个不停。“……这张授予状赐予罗佛·斯派瑟爵士卡斯特梅城堡,晋升为伯爵……”托曼的字迹开始潦草。 我该找伊林·派恩爵士,詹姆突然醒悟,虽然御前执法官与他没什么交情,或许会下重手……可此人毕竟是哑巴,就算想炫耀武功,也没法说出口。而眼下只需亚当爵士多喝几杯,夸起口来,我的一世英名就得付诸流水。不会用剑的御林铁卫队长?真是个残酷的笑话……最为残酷的是他竟用不了父亲的礼物。 “这是给予加文·维斯特林伯爵夫妇及其女简妮的王家赦免状,欢迎他们回归国王治下,”凯冯爵士道,“这张赦免状给予石篱城的杰诺斯·布雷肯伯爵,这张赦免状给予凡斯伯爵,这张赦免状给予古柏克伯爵,这张赦免状给予女泉城的莫顿伯爵……” 詹姆忍不住起身:“叔叔,这里的事,似乎由你处理就好,我把陛下交给你了。” “好吧,”凯冯爵士也站起来,“詹姆,你该去见见父亲,你们之间的争执——” “——是他的缘故。送我一件讽刺的礼物也不能弥补。只管把这话告诉他,若你能让他暂时摆脱提利尔们的纠缠的话。” 叔叔表情哀伤:“这是我们的心意,希望激励你——” “——长出一只新手来?”詹姆转向托曼。他除了有乔佛里的金色卷发和碧绿眼眸之外,与哥哥的相貌毫无雷同。国王很胖,粉红的脸蛋圆鼓鼓的,他还喜欢读书。害羞的小子,才九岁,是我唯一的亲儿子呢。他会长大成人的,七年之后,临朝亲政,其间王国将牢牢掌握在詹姆的父亲手里。“陛下,”他开口,“微臣可以先告退么?” “你先走吧,爵士舅舅。”托曼望向凯冯爵士,“我能给它们盖印了吗,舅公?”到目前为止,他觉得当国王最有趣的部分就是在热蜡上印下王家印章。 詹姆大步走出议事厅。门外,马林·特兰爵士身穿白鳞甲和雪白披风,笔直地站着担任警卫。如果这家伙知道我有多虚弱,或者叫凯特布莱克或布劳恩知道……“好好站岗,等待陛下处理公务,”詹姆吩咐,“然后护送他回梅葛楼。” 特兰一鞠躬:“遵命,大人。” 这天早上,外院挤满了人,喧嚷吵闹。詹姆朝马厩走去,那儿一大群人正在备马。“铁腿!”他喊,“怎么,这就走了?” “只等小姐准备妥当,我们就走,”铁腿沃顿说,“波顿大人等着呢,看,她来了。” 一名马夫牵着一匹上等灰母马走出马厩,马背上坐了一位瘦小的女孩,眼窝深陷,全身包裹在灰斗篷里,内里的衣服也是灰色,装饰着白绸缎花边。她胸前有个狼头形状的别针,带着切割的猫眼石眼睛。这女孩黑褐色的长发随风飘散。她很漂亮,他心想,但眼中充满悲伤与疲惫。 她看见他,便低下头。“詹姆爵士,”她微弱而紧张地说,“很高兴您来送我。” 詹姆仔细看看她:“呃,你认识我?” 她咬紧嘴唇。“您也许不记得了,大人,我那时太小……但有幸参加家父奈德大人为劳勃国王访问临冬城而举办的欢迎宴会,”她垂下大大的褐色眼睛,喃喃地说,“我是艾莉亚·史塔克。” 詹姆一直没太注意艾莉亚·史塔克,但印象中,她似乎更年幼些。“小姐,您要出嫁么?” “我要嫁给波顿公爵的儿子拉姆斯。他从前是个雪诺,但国王陛下慷慨赐予他波顿的姓氏。大家都说他非常勇敢,我很高兴做他的妻子。” 既然如此,为何你说话时满心恐惧呢?“祝您婚姻美满,小姐,”詹姆转向铁腿,“钱,你都收到了吧?” “对,大伙儿已经分了。谢谢您,爵士先生,”北方人咧嘴而笑,“兰尼斯特果真有债必还。” “知道就好。”詹姆边说边看了女孩最后一眼。他很怀疑这个“艾莉亚”和真正的艾莉亚有何相似之处,不过没关系,真正的艾莉亚·史塔克大概早已葬在跳蚤窝里某个不知名的墓穴了吧,她的双亲和手足统统死光,又有谁能戳穿眼前这位女孩呢?“一路顺风。”他祝愿铁腿。纳吉升起和平的旗帜,北方人排成松散的纵队,披着松散的毛斗篷,鱼贯而出。在他们中间,骑灰母马的瘦小女孩显得柔弱而孤单。 马儿坚持避开硬泥地上那摊凝血,马房小弟在此惨死于魔山剑下。见到这个,詹姆的怒气又往上冲,他曾严令御林铁卫将围观群众挡开,但柏洛斯这白痴居然自己当起了观众。诚然,蠢小子自己有责任,死去的多恩领亲王有责任,但毫无疑问罪大恶极的是克里冈。砍到男孩手臂尚可称意外,而第二下…… 冥冥之中,他为此付出了代价。决斗之后,派席尔国师负责照料魔山,但从学士房间传来的号叫声不绝于耳,治疗丝毫没有生效。“肌肉坏死,伤口流脓,”派席尔苦着脸禀报御前会议,“连蛆虫也不愿接近患处。他成天因疼痛而剧烈抽搐,我不得不塞住他的嘴,以防他咬掉舌头。此外,我在他所能承受的范围内切掉尽可能多的腐肉,并用沸酒和面包霉来控制感染,但一切都归无用。他手臂的血管发黑,我用水蛭去吸,水蛭反而统统死去。大人们,我得知道奥柏伦亲王涂在矛上的是何种剧毒方能对症下药,让我们拘留这批多恩人,逼他们说出配方。” 泰温公爵一口回绝:“因为奥柏伦亲王的死,我们和阳戟城的关系已闹得很僵,若还把他的同伴们扣住,就太不明智了。” “那么,恐怕我保不住格雷果爵士的性命。” “你当然得保住他的性命。我把奥柏伦亲王的尸体送还他哥哥道朗亲王时,附信保证献上格雷果的人头。他必须死在御前执法官剑下,而非因毒药丧命。无论如何,你得治好他。” 派席尔大学士慌乱地眨眼:“大人——” “治好他!”泰温公爵恼怒地重复,“我告诉你,瓦里斯大人买通渔夫到龙石岛周围打探,发现岛上防御极为空虚。黑水湾内已无里斯舰队的踪影,史坦尼斯大人的部队也随之失踪。” “是吗?那太好了,”派席尔叫道,“依我看,就让史坦尼斯烂在里斯吧,我们从此摆脱了这个野心勃勃的叛徒。” “废物,莫非被提利昂剃了胡子,连脑袋也傻了吗?我们谈论的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这个人会坚持到底,毫不妥协。如果他消失,只能证明他在谋划什么,以便继续战争。很可能他想在风息堡登陆,发动风暴之地的领主们起来造反,如果是这样,倒还好说,他注定失败;但若他孤注一掷,将命运押在多恩人身上,以至于竟赢得阳戟城加盟,那要结束战争就不是一两年内可办到的了。所以,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再冒犯马泰尔家族,无论如何!我会立刻放多恩的人马离开,而你,必须给我治好格雷果爵士。” 从此以后,魔山的尖叫夜以继日,从无断绝。似乎连掌管生死的陌客也畏惧泰温公爵的威权。 詹姆步上白剑塔的螺旋梯。从柏洛斯爵士的房间里,传来阵阵鼾声;巴隆爵士的房间也屋门紧闭——他守了国王一夜,想必此刻正在熟睡中。除了柏洛斯的鼾声,塔楼非常宁静,詹姆很满意。终于可以休息了。昨晚,经过与亚当爵士的打斗后,他酸痛得无法入眠。 走进卧室,姐姐正在等他。 她站在窗边,透过外墙,远眺大海。海湾吹来无垠的风,卷动她的裙服,贴紧身子,令詹姆看了心跳加速。她全身素白,和墙上的织锦、床上的被盖同一颜色,宽大的袖子末端螺旋状地缀了许多细小祖母绿,胸衣上也有,更大的祖母绿则镶嵌在金色的发网上,包裹着金色的头发。裙服的胸开得很低,露出肩膀和半个乳房。她好美。顷刻间,他只想拥情人入怀。 “瑟曦,”他轻轻关上门,“你怎么来了?” “我还能上哪儿去?”她回过头,眼里盈满泪水,“父亲明确宣布不准我参加御前会议。詹姆,你和他还没有对话么?” 詹姆脱下披风,挂到墙壁的钩子上:“我和泰温公爵天天对话。” “你非这么死脑筋不可?他只想……” “……强迫我退出御林铁卫,返回凯岩城。” “这没那么可怕,他也要把我送回凯岩城。其实,他一心想把我赶得远远的,好随意操纵托曼。哼,托曼是我儿子,可不是他儿子!” “托曼是国王。” “他还小!可怜的孩子,小小年纪就眼睁睁看着哥哥被谋杀在婚宴上,该有多惧怕,现在倒好,他们还要逼他结婚。对方不仅年纪是他两倍,还做过两次寡妇!” 詹姆找椅子坐下,忍住瘀伤带来的疼痛。“也不能全怪父亲,提利尔家十分坚持这场婚配。依我看,没什么害处,自弥赛菈去了多恩,托曼一直寂寞得紧,有玛格丽和她的女伴们作陪,想必会好一些。就让他们成亲吧。” “他可是你儿子……” “他是我的种,但从没叫过我一声‘父亲’,乔佛里也没有。你无数次警告我,别对他们施与额外关心。” “这是为了保护他们!也是保护你。你想过没有?如果我弟弟和我的孩子‘父亲、儿子’地叫起来,别人会怎么看呢?就连呆子劳勃都会怀疑。” “别的不说,至少他再也无法怀疑了。”劳勃的死一直让詹姆耿耿于怀。应该由我堂堂正正地动手,而不是瑟曦背后放冷箭。“我该亲手杀了他。”当我的“手”还健在的时候。“让弑君成为习惯——他不总这样嘲弄我?——我该杀了他,然后当着全世界的面娶你为妻。我爱你,对此无怨无悔,唯一羞愧的是自己竟不得不做事来隐藏这份爱,我,我做了很多……那临冬城的孩子——” “——是我要你把他丢出窗外的吗?我求你去打猎,如果你听话,什么都不会发生。可你呢?你非要跟我在一起,明明等回到都城,一切就会恢复原状。” “我等不了那么久。一路上,我每晚看着劳勃醉醺醺地爬上你的轮宫,每次都担心他会不会忽然起意要坚持做丈夫的权利,我恨透了!”詹姆忽然想起临冬城里另一桩怪事,“在奔流城,凯特琳·史塔克一口咬定我派人去割他儿子的喉咙,还说有匕首为证。” “这事,”瑟曦厌恶地说,“提利昂也问起过。” “确实有这么一把匕首,凯特琳夫人手上的伤我见过,很深。你有没……” “噢,行了,”她关上窗户,“没错,我心里希望他死,你不也一样?其实谁想看那副苟延残喘的样子呢?劳勃厌恶的程度比我们还要深。‘摔断腿的马就得杀,瞎了眼的狗就得宰,为何孩子残废了,就软弱得不愿施与慈悲?’他大醉一场后,这样对我说。” 劳勃?詹姆守护了劳勃·拜拉席恩十几年,深知前国王有时候的杯中言语,第二天醒来就会恼怒地矢口否认。“这话,他是单独和你说的?” “当然,你以为他会对奈德·史塔克这样讲?当时就我俩在场,还有孩子们。”瑟曦摘下发网,放在床柱上,抖散一头金色卷发,“嘿嘿,说不定是弥赛菈派人拿匕首作案的哟。” 她是开玩笑,但不经意间却直击要害。詹姆明白了。“不是弥赛菈,是乔佛里。” 瑟曦皱起眉头:“乔佛里讨厌罗柏·史塔克,但对那残废没什么感觉。再说,小乔自己也是个孩子。” “不错,他是个只想要你给他的酒鬼老爸拍拍脑袋的孩子。”他还有另一层不安,“因为这把该死的匕首,提利昂差点没命。假如教他得知是乔佛里……那么或许……” “我管他有什么理由!”瑟曦叫道,“让他带着他的好理由下地狱去!你没见小乔是怎么死的……他挣扎呀,詹姆,他挣扎着呼吸,好像被恶灵扼住了喉咙,眼中充满恐惧……小时候,他要是被吓着,或受到伤害,总跑来找我,而我会保护他。但那天晚上,我什么也做不了!提利昂当着我的面谋杀了我的孩子,而我什么也做不了!”瑟曦跪倒在他的椅子前,捧起詹姆的左手。“小乔死了,弥赛菈去了多恩,我只剩下托曼。你一定得求求父亲,求求他不要把我们母子分开。詹姆,求你了。” “泰温大人行事不会征求我的意见。我可以和他谈,但多半没……” “他会的,只要你答应退出御林铁卫。” “我决不退出御林铁卫。” 姐姐强忍眼泪:“詹姆,你是我心中永远的骑士,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不能就这么抛下我!他要偷走我儿子,赶走我这个母亲……只有你能阻止他……父亲要我立即再婚!” 詹姆猝不及防,顿时天旋地转。这句话,比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给他的所有打击加起来伤得更深。“和谁?” “和谁?有关系吗?不是这个领主,就是那位大人,反正只要符合父亲的目的。我不管,我不要第二个丈夫,我只要和你在一起,不要别人。” “那你就站出来,告诉他!” 她抽开双手。“你又来发疯了。你这样下去,我们迟早会分开,难道你忘了小时候母亲是怎么做的吗?被你这么一弄,不仅托曼会失去王位,弥赛菈也成不了亲……詹姆,请你相信我,我一直都想做你的妻子,我们属于彼此,但永远不可能结合。我们只能是姐弟。” “坦格利安家……” “我们是兰尼斯特,不是坦格利安!” “小声点,”他不满地说,“大吼大叫,不怕吵醒我的弟兄们?你刚才不是说我们永远不可能结合吗?要给别人知道你来见我,怎么得了?” “詹姆,”她啜泣起来,“你难道不明白,我爱你的程度跟你爱我一样深?不管他们要我嫁给谁,我都会永远念着你,永远等待你,永远要你吗?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改变我们彼此。来,让我证明给你看。”她掀开他外衣,忙乱地摸索裤带。 詹姆硬了起来。“不行,”他说,“不能在这里。”他们从没在白剑塔内做过,更别说御林铁卫队长的房间。“瑟曦,这里真的不行。” “你在圣堂都和我做,这里又有什么区别。”她拔出他的命根子,将头凑过去。 詹姆用右手的断肢轻轻扫开对方。“不,不能在这里,我说不行。”他被迫站起来。 在她那双碧绿明亮的眼睛里,他首先看见了混乱和恐惧,随后为怒气所代替。瑟曦整理好衣服,站起身来,拍拍裙子。“你在赫伦堡被切掉的是手还是命根子?”她摇摇头,卷发在裸露的白皙肩膀上荡漾,“我真是太傻了,居然跑来找你。你既没胆子为乔佛里报仇,又怎会保护托曼?告诉我,如果当时小恶魔杀的不止一个,而是把你的三个孩子全杀了,你会不会有点反应?” “提利昂不可能伤害托曼或弥赛菈,而我现在也不确定乔佛里的事是否与他有关。” 姐姐的嘴因恼怒而扭曲:“你怎能这么讲?我亲耳听他威胁——” “威胁不等于行动。他发誓什么也没做。” “噢,他发誓,他发誓!在你心目中,侏儒就是个不会撒谎的笨小孩啰?” “他不会对我撒谎。正如你也不会。” “你这金光灿灿的大傻瓜!他成百上千次地对你撒谎,我也一样!”她拢好头发,从床柱上一把抓起发网,“你好好考虑吧。不过呢,你心爱的小怪物如今被关在黑牢,再也无法升天,很快就会教伊林·派恩爵士砍头。或许你想拿来做纪念也不一定。”她扫了他的枕头一眼。“一个人睡在这张冰冷的白床上难免孤单,它可以守着你,直到眼睛腐烂。” “最好快走,瑟曦,你让我生气了。” “噢,一个生气的残废,好可怕哟,”她微笑,“泰温·兰尼斯特公爵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一个真正的儿子。我本可成为他意想中的继承人,可惜却没有鸡巴。说到鸡巴,弟弟,快把你那玩意儿藏起来。它还悬在裤子外面,又瘪又小的成什么样?” 待她走后,詹姆立刻接受了建议,单手笨拙地系好裤子。从幻影手指上,传来阵阵深及骨髓的痛。我失去了右手,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姐姐,失去了爱情,不久连弟弟也要失去。可他们居然告诉我,兰尼斯特家族赢得了战争。 詹姆披上披风,走下楼梯,发现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正在会议室内喝酒。“喝完这杯,叫洛拉斯爵士带她来见我。” 柏洛斯爵士唯唯诺诺:“您要见哪个‘她’?” “只管吩咐洛拉斯就好。” “是,”柏洛斯爵士一饮而尽,“是,队长大人。” 他等了很久,看来百花骑士并不好找。数小时后,两人才结伴而至,一个是苗条英俊的青年,一个是粗胖丑陋的少女。詹姆独坐在圆形会议室,慵懒地翻动白典。 “队长大人,”洛拉斯爵士开口,“您想见塔斯之女?” “对,”詹姆用左手招呼他们上前,“这么说,你和她谈过了?” “照您的指示,我和她谈过了,大人。” “结果如何?” 年轻人紧张起来:“我……或许她说的没错,大人,应该是史坦尼斯所为。我不确定……” “瓦里斯告诉我,风息堡代理城主死得也很蹊跷。”詹姆道。 “科塔奈·庞洛斯爵士,”布蕾妮伤感地说,“他是个好人。” “他是个固执的老人。死之前一天还当面质问龙石岛之主,第二天早上却投海而亡,”詹姆站起来,“洛拉斯爵士,我们以后再来仔细分析。请你暂时回避。” 洛拉斯走后,他仔细打量了妞儿一番。真是一点没变,又丑又笨。人们再度给她换上女装,这套衣服总算比山羊要她穿的那身粉红绸缎要强。“蓝色和你挺配,小姐,”詹姆边看边说,“尤其和你的眼睛般配。”她眼睛可真美啊。 布蕾妮低头看着自己的打扮,脸红了。“多丝修女特别缝补的胸衣,以配合我的体形。她说是你派来照顾我的。”妞儿站在门边,好像随时准备逃出去,“你看起来……” “……精神多了?”他勉力微笑,“身上长了点肉,头发里少了些虱子,仅此而已。断肢还是断肢,好不了。把门关上,过来吧。” 她依言关门:“这身白袍……” “……还是新的,不过我很快就会令它蒙羞。”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它……它很适合你。”她犹犹豫豫地靠过来,“詹姆,你真那样跟洛拉斯爵士解释?关于……关于蓝礼国王……和那道影子?” 詹姆耸耸肩:“蓝礼这家伙,若教我在战场上撞见,会毫不犹豫地宰掉,干吗关心谁割他喉咙?影子就影子吧。” “你还说……我的荣誉心……” “我是他妈的弑君者,明白吗?我说你有荣誉心,好比街上的妓女说你多纯洁。”他靠在椅子上,抬头仰望她,“铁腿上路了,将把艾莉亚·史塔克带回北方给卢斯·波顿。” “你把她给了他?”她惊惶地叫喊,“别忘了,你对凯特琳夫人发的誓……” “用剑尖抵着喉咙发的誓——算啦,凯特琳夫人已死,即便我找到她两个女儿,也于事无补。何况,我父亲给铁腿的并非真正的艾莉亚·史塔克。” “并非艾莉亚·史塔克?” “你别激动,仔细听我讲。我父亲大人找了个瘦小的北方女孩,年龄基本与艾莉亚相仿,头发的颜色也大致雷同。他让她穿上白与灰的服色,斗篷别好银制狼胸针,然后送去嫁给波顿的私生子。”他举起断肢指着她,“我之所以跟你解释,是怕你知道以后急急忙忙冲去营救,毫无意义地断送性命。你使剑的功夫还可以,但对付不了两百人。” 布蕾妮摇摇头:“假如波顿大人知道,你父亲欺骗他……” “天哪,他早就知道,一直都知道。你记得吗,他说过,兰尼斯特都是骗子?是真是假,对他而言都没差,达到效果就行。谁能站出来说那不是艾莉亚·史塔克?除了她失踪的姐姐,所有跟她亲近的人都死了。” “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等于泄露你父亲的机密。” 首相的机密,他心想,我没有父亲了。“像每个可敬的小狮子那样,我有债必还,既然答应凯特琳夫人送还她女儿……现今还有一个活着,我弟弟可能知道她在哪儿,但他什么也不肯说,瑟曦相信是珊莎帮助提利昂谋杀了乔佛里。” 妞儿的嘴顽固地抿紧。“我才不相信这位小淑女会去下毒。凯特琳夫人告诉我,她有一颗温柔的心。一定是你弟弟干的,洛拉斯爵士告诉我,经过正式审判已经定了他的罪。” “事实上,言语和刀剑,两种审判都进行过。我弟弟均告失败。那天打得异常激烈,你在塔里没瞧见么?” “我的房间面朝大海,只听见喧嚣。” “多恩的奥柏伦亲王死了,格雷果·克里冈爵士奄奄一息,提利昂则在诸神与凡人面前被证明有罪,并关进黑牢,等待处决。” 布蕾妮定定地望着他:“而你不相信是他干的。” 詹姆苦涩地笑了:“你瞧,妞儿,我们彼此多么了解。提利昂从会走路那天起,就仰望我、景慕我,但他绝不会学我弑君。乔佛里是珊莎·史塔克杀的,这毫无疑问,而我弟弟保持沉默以保护自己的妻子。他这个人,经常来点出其不意的侠义行为。上一次丢了鼻子,这一次丢了性命。” “不可能,”布蕾妮道,“夫人的女儿不可能做出这种事,绝不可能是她。” “你真是我所见过最顽固最愚蠢的妞儿了,一点没变。” 她脸一红:“我的名字……” “是塔斯的布蕾妮,”詹姆叹道,“来,我有一件礼物送你。”他伸手到铁卫队长的坐椅下,取出一个绯红天鹅绒包裹。 布蕾妮小心翼翼地将一双巨手伸过来,好似那包裹中隐藏着什么邪恶企图。她猛然打开,内里放出红宝石的光芒。小心翼翼地,她取出这件珍宝,手指绕上皮革握把,缓缓拔剑出鞘。剑上的波纹放射出血红与漆黑的光泽,刃面如有一轮跃动的明亮红光。“这是瓦雷利亚钢剑吗?我从没见过这种颜色。” “我也没见过。以前我满心希望自己能有一把好剑,为此手断骨折也在所不惜,现在大概是诸神替我还了愿。这把剑对我没用了,你拿上。”不待她拒绝,他续道,“好剑得有好名字,建议你称它为‘守誓剑’。最后一件事,这东西是有代价的。” 她脸色一沉:“我告诉你,我绝不会替……” “……我们这种肮脏怪物服务。是的,我记得。听着,布蕾妮。我们两人都发过与珊莎·史塔克相关的誓言,瑟曦的意思是,不管这女孩逃到天涯海角,都要抓出来杀……” 布蕾妮平庸的脸庞因愤怒而变形:“你以为我会为一把剑去伤害夫人的女儿,你简直——” “你给我听着!”他回敬道,因她的假设而怒火万丈,“我要你先找到珊莎,再带她去安全的地方。天哪,我们两个干吗要对你宝贝的、死了的凯特琳夫人发那愚蠢的誓言哪?” 妞儿眨眨眼:“唔……唔……我……我以为……” “我知道你以为什么。”詹姆突然受够了她。妈的,居然像只该死的绵羊一样叫唤起来。“奈德·史塔克死后,他的剑被交给御前执法官,”他告诉她,“但我父亲认为,这么好的武器刽子手不配使用,于是便给了伊林爵士一把新剑,然后将寒冰熔解回炉,铸出两把新剑。你手中这把正是其中之一。所以呢,你是用奈德·史塔克自己的剑来保护他的女儿,希望能令你心里好过些。” “爵士,我应该……向您……道……” 他阻止她说完:“拿上这把该死的剑,在我改变主意之前,远走高飞。马厩里准备了一匹上等母马,长得跟你一样丑,但训练有素。你要去追铁腿,去找珊莎,或者回你的蓝宝石岛,都与我无关。反正,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詹姆……” “弑君者!”他提醒她,“用这把剑把耳朵里的污垢掏干净,妞儿,我说了,我们之间两清。” 她顽固地坚持:“乔佛里是你的……” “我的国王。你别多想。” “你说珊莎杀了他,为何还要保护她?” 因为小乔不过是我撒进瑟曦阴道里的一颗精子,因为他自作孽不可活。“国王有什么?我生过国王,也害过国王,珊莎·史塔克却是好不容易能染指那宝贝荣誉的机会。”他淡淡地笑了,“除此而外,弑君者之间不是该互相关心吗?好啦,你到底走不走?” 她用巨手紧握守誓剑。“我走。我会找到那女孩,护得她周全。为了她母亲,也为了您。”她僵硬地鞠躬,转身离开。 黄昏到来,阴影渐长,詹姆独坐桌旁,燃起一根蜡烛。他翻开白典,看到属于自己的那一页,接着从抽屉里取出笔墨,在巴利斯坦爵士的字迹下面,用笨拙而颤抖的左手开始书写。那字体,好像属于刚向学士讨教的六岁幼童: “五王之战”期间,于呓语森林为“少狼主”罗柏·史塔克所败。此后在奔流城为俘,后以诺言自赎,但承诺未能实现。回归都城途中,再度为佣兵组织“勇士团”俘虏,受队长瓦格·赫特指使,“胖子”佐罗操刀,切掉了该人用剑的右手。最后在塔斯之女布蕾妮保护下,平安返回君临。 他写完后,在左上角绯红底色上的金狮纹章与右下角的纯白徽记之间,还留有四分之三的空白。詹姆·兰尼斯特的历史,由杰洛·海塔尔爵士开始书写,巴利斯坦爵士接续记录,现在轮到他自己挑起职责。从今往后,他的路由他自己写…… 由他自己写…… 221.第221章 琼恩 风从东方狂野地吹来,沉重的铁笼在它的利齿下摇摆。风沿长城打转,卷起冰面上的气流,使得琼恩的斗篷贴紧栏杆。天空,如板岩一般灰蒙,太阳不过是云层后淡淡的亮斑。沙场彼端,千堆营火摇曳闪烁,但光芒跟这阴暗寒冷的景象相比,显得渺小而无力。 阴暗的一天。当风再度撞向吊笼,琼恩·雪诺用戴手套的手握住栏杆,抓得紧紧的。他直直地望向脚下,地面迷失在阴影之中,仿佛是个无底洞。死亡就像无底洞,他寻思,今天之后,我的名字将永远蒙上阴影。 人们说,私生子的血脉出自欲望与欺骗,天生便是反复无常,背信弃义。琼恩曾想证明这是错的,证明给父亲大人看,他也能像罗柏一样当个优秀正直的儿子。结果我表现拙劣。罗柏成为英雄国王;而就算有人记得我琼恩,也只知道我是变色龙、背誓者和谋杀犯。他不禁庆幸艾德公爵没有活着看到他的羞耻。 我该和耶哥蕊特留在那个山洞里。若死后有知,他希望能告诉她。她大概会像那只鹰一样抓破我的脸,咒骂我是胆小鬼,但我还是要告诉她。他握剑的手开开合合,这曾是伊蒙学士的建议,如今成了他的习惯。毕竟,他需要手指灵活,才可能有一丝机会击杀曼斯·雷德。 今天早晨,他们将他从冰牢里提出,至此,他已在这五尺长、五尺宽、五尺高的冰窖里被锁了四天,里面又矮又窄,既无法站立,也无法躺直。事务官们早就发现,食物和肉类在长城底部挖出的冰窟窿里可以保存很久……但囚犯不行。“你会死在这里面,雪诺大人。”艾里沙爵士关上沉重的木门前说,而琼恩也相信。但今天早晨他们又将他拉了出来,押着他颤抖蹒跚地走回国王塔,再次带到双下巴的杰诺斯·史林特面前。 “老学士说我不能绞死你,”史林特宣称,“他还给卡特·派克写信,并且有胆子把那封信给我看。他说你不是叛徒。” “伊蒙活得太久了,大人,”艾里沙爵士要他放心,“他的智慧跟他的眼睛一样变得暗淡。” “对啊,”史林特说,“一个挂颈链的瞎子,以为自己是谁?” 他是伊蒙·坦格利安,琼恩心想,一位国王的儿子,另一位国王的哥哥,甚至差点自己当上国王。但他什么也没说。 “然而,”史林特道,“我不愿人们说杰诺斯·史林特不公正地绞死一个人。我不愿意。我决定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证明你像自己宣称的那样清白,雪诺大人。我给你最后一次履行责任的机会,对!”他站起来。“曼斯·雷德要和我们谈判。他知道,既然杰诺斯·史林特来了,就没机会成功,因此想要谈判。但这所谓的‘塞外之王’是个胆小鬼,不敢亲自过来。他知道我会绞死他,用两百尺的绳子倒吊在长城上!他不敢来,反而要我们派代表过去。” “我们派你去,雪诺大人。”艾里沙爵士微笑。 “我。”琼恩用平板的语调回复。“为什么是我?” “你曾跟这帮野人一起骑行,”索恩说,“曼斯·雷德认识你,有可能相信你。” 这话错得太离谱,琼恩差点笑出声来。“你完全搞反了。曼斯打一开始就怀疑我,如果我再穿着黑斗篷出现在他的营地,代表守夜人发言,他毫无疑问会把我当成反复无常的叛徒,不可信赖。” “他要代表,我们就派一个,”史林特说,“如果你怕了,不敢面对这帮土匪,就给我回冰牢去。不过这次可没有毛皮穿了。对,没有毛皮穿。” “无须如此,大人,”艾里沙爵士说,“雪诺大人会照要求去做。他想证明自己不是变色龙,他想证明自己是忠诚的守夜人汉子。” 这两人中索恩聪明得多,琼恩意识到,整个主意多半就是他的。他掉入了陷阱。“我去。”他简短清晰地回答。 “大人,”杰诺斯·史林特提醒,“你得称我为——” “我去,大人。但你犯了个错误,大人。你派的人不对,大人。单单看见我就会让曼斯生气,大人若想有机会达成协议,应该派——” “协议?”前赫伦堡伯爵窃笑,“杰诺斯·史林特不跟无法无天的野人达成协议,雪诺大人。不,他不会。” “我们不是派你去跟曼斯·雷德谈判,”艾里沙爵士说,“我们派你去杀他。” 风从栏杆之间呼啸而过,琼恩·雪诺打个冷颤。腿阵阵抽痛,头也一样。他虚弱到杀猫都难,然而还是得去完成使命。这是个狰狞的陷阱。由于伊蒙学士坚持琼恩的清白,杰诺斯大人不敢将他留在冰牢里等死,只能假敌人之手。“我们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只为维护王国安泰。”断掌科林在霜雪之牙上如是说。他必须记住这句话。反正不管刺杀曼斯成败与否,他都会被自由民处死。想再叛逃也不可能;毕竟在曼斯眼里,他已成了不折不扣的骗子和变色龙。 吊笼猛地停住,琼恩摇摇摆摆地走下地面,然后“咔嗒”一声松开长爪剑鞘的搭扣。城门在左边几码之外,仍被龟盾的残骸堵塞,一头长毛象的尸体在里面腐烂。这里还有其他尸体,散布在碎木桶、凝固沥青和烧焦的草地之间,被长城的阴影所遮盖。琼恩向野人营地走去,不想在此逗留,途经一个巨人的尸体,他的脑袋被石头砸碎,一只乌鸦正从碎裂的头骨当中一点点啄出脑浆。经过时,乌鸦抬头看他。“雪诺,”它朝他嘶叫,“雪诺,雪诺。”然后展翅飞走。 出发没多久,野人营地里出现了一个骑者,迎面而来。他不知曼斯会不会亲自来中间地带谈判。那样下手比较容易些,尽管还是很难。随着距离拉近,琼恩发现对方又粗又矮,手臂上的金箍闪闪发光,宽阔的胸前散着一把雪白胡子。 “哈!”相遇之后,托蒙德大喊,“乌鸦琼恩·雪诺。我还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以为你什么都不怕,托蒙德。” 这话让野人咧嘴而笑。“说得好,孩子。我看到你的斗篷是黑色,曼斯大概不喜欢。如果你又来投奔,最好现在就爬回长城上去。” “他们派我来跟塞外之王谈判。” “谈判?”托蒙德哈哈大笑,“好极了。哈!曼斯想谈判,那是没错,但难说想跟你谈!” “他们派我来。” “我明白。跟我走吧。你要骑马吗?” “我可以走。” “你们打得顽强。”托蒙德拨转马头,朝向野人营地,“你和你的弟兄都很棒,我必须承认。我们死了两百多人,外加一打巨人。玛格亲自攻进城门,却没有出来。” “他死在一位名叫唐纳·诺伊的勇士剑下。” “是吗?这唐纳·诺伊是个大领主喽?是个穿铁衣服、闪闪发光的骑士?” “他是个铁匠,只有一只手。” “一只手的铁匠杀了‘强壮的玛格’?哈!那一定是场值得纪念的战斗,曼斯会为它谱一首歌,等着瞧吧。”托蒙德从马鞍上取下一个水袋,拔出塞子。“这能让我们暖和些。为唐纳·诺伊,为‘强壮的玛格’。”他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琼恩。 “为唐纳·诺伊,为‘强壮的玛格’。”袋内装满蜜酒,极烈的蜜酒,令琼恩眼睛水汪汪的,胸中如有条条火蛇盘踞。但在冰牢里待过,又于寒风中乘吊笼下来,热浪显然很是受用。 托蒙德拿回袋子,又喝下一大口,然后擦擦嘴。“瑟恩的马格拿发誓会赚开城门,让我们高歌踏步着通过。他说自己能摧毁长城的防御。” “他的确摧毁了长城的一部分,”琼恩说,“掉下来砸在他头上。” “哈!”托蒙德说,“是啊,我从不觉得斯迪管用。一个没胡子、没头发、没耳朵的人,打起架来都没法抓牢。”他骑马缓行,好让琼恩一瘸一拐地跟上。“腿怎么了?” “箭伤。我想是耶哥蕊特射的。” “这就是女人。头一天能亲吻你,第二天也能用箭插满你全身。” “她死了。” “是吗?”托蒙德悲哀地摇摇头,“真浪费。如果年轻十岁,我会自己去偷她。她那头发,唉,最热烈的火最快燃尽,”他提起蜜酒袋子,“为耶哥蕊特,为火吻而生!”他喝下一大口。 “为耶哥蕊特,为火吻而生。”托蒙德将袋子递回时,琼恩重复。他喝下更大一口。 “是你杀了她?” “是我的弟兄。”琼恩一直不知下手的是谁,也希望自己永远不要知道。 “你们这帮该死的乌鸦。”奇怪的是,托蒙德的声音虽粗哑,却相当温暖,“那个‘长矛’偷了我女儿。蒙妲,我娇小的秋苹果。他直接将她从我帐篷里偷走,当时她四个兄弟都在。托雷格从头到尾一直在睡,大蠢蛋,还有托温德……是啊,‘驯服的托温德’,这说明了一切,对吧?但后来这些年轻人跟那小子打了一架。” “蒙妲呢?”琼恩问。 “她有我的血统,”托蒙德骄傲地宣称,“她打裂了他的嘴唇,还咬下半个耳朵,我听说他背上的抓痕多得穿不上衣服。然而她很喜欢他。为什么不呢?你知道,他打仗不用长矛,从来不用。外号从哪儿来的呢?哈!” 即便此时此地,琼恩也不由得发笑。耶哥蕊特很喜欢“长矛”里克。他希望里克能在托蒙德的蒙妲那里找到快乐。总得有人在什么地方找到快乐。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知道他的想法,耶哥蕊特一定会这样说。我快死了,他心想,至少这点我懂。“凡人皆有一死,”她在回答,“男人女人,飞禽走兽都一样。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统统逃不开。早死晚死并不重要,关键是怎么死,琼恩·雪诺。”说得轻巧,他心想,你攻城时战死,我则要身为叛徒和凶手而亡。我的死也不会干净利落,除非命丧曼斯剑下。 闲话间,他们走到帐篷区。这是个典型的野人营地:篝火与便池乱七八糟地延伸,小孩和山羊随意乱逛,绵羊在树丛间咩咩鸣叫,马皮挂起来晾干。没有规划,没有秩序,没有防御。到处都是男人、女人和动物。 许多人不理会他,自顾自地忙碌,但更多的人停下来注视:蹲在火边的儿童,狗车里的老妇,脸上染色的穴居人,盾牌绘有爪子、毒蛇和头骨的掠袭者。他们全都转头观看。矛妇们的长发在风中飘荡,这风吹拂松林,发出阵阵叹息。 由于找不到真正的山丘,曼斯·雷德将雪熊皮帐篷搭建在森林边缘一片岩石堆上。此刻塞外之王正在外面等,红黑相间的破斗篷风中飞舞。琼恩看见“狗头”哈犸跟他在一起,想必对方已完成了针对长城沿线的佯攻,并安全返回,“六形人”瓦拉米尔也在,身旁跟着影子山猫和两头精瘦灰狼。 发现守夜人派来的竟是他,哈犸扭头吐了口唾沫,而瓦拉米尔的一头狼龇牙咆哮。“你一定非常勇敢,要不就是非常愚蠢,琼恩·雪诺,”曼斯·雷德说,“居然穿着黑斗篷回我们这边。” “守夜人的汉子还能穿什么?” “宰了他,”哈犸敦促,“把尸体扔回吊笼,告诉他们另外派人。但我要留他的脑袋当旗帜,变色龙比狗还不如。” “我警告过你,此人不可信任。”瓦拉米尔语调平和,他的影子山猫用促狭的灰眼睛饥饿地瞪着琼恩,“我从来不喜欢他的气味。” “收起爪子,兽崽儿。”巨人克星托蒙德摆腿下马,“这孩子是来听我们的条件的。你敢碰他,我也许就能搞到一直渴望的影子山猫皮了。” “喜爱乌鸦的托蒙德,”哈犸冷笑,“你就是个吹牛大王,老家伙。” 易形者脸颊灰暗,圆背秃顶,长得像老鼠,却有狼的眼睛。“套上鞍具的马,任何人都可以骑,”他轻声说,“跟人结合过的野兽,任何易形者都能轻易渗入。欧瑞尔在它的羽毛中渐渐凋零,因此我接收了他的鹰。结合是双向的,狼灵,欧瑞尔如今活在我体内,低声诉说他有多恨你。而我可以在长城顶上翱翔,用鹰的眼睛观察。” “因此我们知道,”曼斯说,“我们知道你们阻挡龟盾的人手是多么的少。我们知道从东海望来了多少人。我们知道你们的补给正在缩减,沥青、油、剑、矛,甚至连阶梯都没了,只能靠铁笼上下。这些我们都知道,而现在你知道我们知道。”他掀开帐门,“进去。其余人等在外面。” “什么,连我也是?”托蒙德说。 “尤其是你。一贯多嘴。” 内里很暖和。排烟孔下有堆火,还有个火盆在妲娜裹的毛皮旁边闷烧,妲娜面色苍白地流汗,她妹妹握着她的手。记得她叫瓦迩。“贾尔坠落时我很难过。”他告诉她。 瓦迩用淡灰色眼睛打量琼恩。“他总是爬得太快。”她跟记忆中一样美,苗条,胸部丰满,任何时候都极迷人,高高的颧骨线条分明,浓密的蜂蜜色头发垂至腰间。 “妲娜快分娩了,”曼斯解释,“她和瓦迩就留下。她们知道我要说什么。” 琼恩试图让自己的表情如玄冰一样平静。打着和谈的幌子在敌人帐篷里谋杀,本来就够恶劣了,难道我还必须当着他即将临盆的妻子的面动手?他握剑的手开开合合。曼斯没穿铠甲,但左臀上悬有佩剑。帐篷里还有其他武器,匕首、短剑、一张弓、一袋箭、一柄青铜尖头的长矛边上躺着一个巨大的黑色…… ……号角。 琼恩倒抽一口气。 战号,好大一只战号。 “是的,”曼斯说,“这就是冬之号角,乔曼曾将它吹响,从地底唤醒巨人。” 号角好大,弯曲的线条足足八尺长,开口如此宽阔,他甚至可将手肘以下全放进去。若这东西来自于野牛,那就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头牛。他起初以为上面镶嵌的是青铜,走近后才意识到是黄金。古老的金子,镌有符文,逐渐褪成棕色。 “耶哥蕊特说你一直没找到号角。” “你以为只有乌鸦会撒谎?说实话,我挺喜欢你这杂种……但我从不信任你,我的信任是需要赢取的。” 琼恩质问:“如果你找到的是真正属于乔曼的号角,为什么不用?为什么还要费力去造龟盾?为什么还要派瑟恩人偷袭?如果这个号角像歌谣里说的那样管用,为什么不吹响它,解决一切问题?” 作答的是怀孕的妲娜,她躺在火盆边一堆毛皮上。“我们自由民知道你们下跪之人所忘记的事。有时捷径并非安全之道,琼恩·雪诺,长角王曾说,巫术乃无柄之剑,没法掌握。” 曼斯伸手沿巨号的曲线摩挲。“谁也不会只带一支箭去打猎,”他解释,“我本希望斯迪和贾尔能奇袭黑城堡,打开大门,所以预先以佯攻和骚扰将守军调离,不出所料,波文·马尔锡吞下了诱饵,但你们这帮老弱病残比预期的顽强得多。不过,千万不要以为能阻止我们,事实上,你们人太少,而我的人太多。我可以继续进攻,同时分出一万人乘木筏穿过海豹湾,从后掩袭东海望;也可以转而攻打影子塔,我比任何活人都更清楚那里的地形;我还可以派出无数人马和长毛象去你们废弃的要塞,挖穿城门,十几处同时开工。” “那你为什么没有做?”琼恩可以就此拔出长爪作个了断,但他想先听听野人王的说法。 “血,”曼斯·雷德说,“没错,我终究会赢,但你们会让我流血。血,我的人民已流得够多。” “你的损失并不严重。” “在你们手上不严重。”曼斯仔细观察琼恩的脸,“你到过先民拳峰,知道那儿发生了什么。你知道我们面对的是什么。” “异鬼……” “随着白昼越来越短,黑夜越来越冷,它们变得越来越强。它们先杀人,然后驱使死者。巨人们无法抵挡,瑟恩人、冰川部落与硬足民也都不行。” “你也不行?” “我也不行。”他承认的口气中有种愤怒,一种深深的苦涩,无法以言语表达。“‘红胡子’雷蒙,‘吟游诗人’贝尔,詹德尔和戈尼,长角王,他们是为征服而前往南方,为了扫荡七大王国,我则要夹着尾巴躲到长城后面。”他再度抚摸号角,“若我吹响冬之号角,长城就会倒掉,至少歌谣里那么说。我有的部下一心想……” “一旦长城倒掉,”妲娜说,“还有什么能阻挡异鬼?” 曼斯朝她温柔地微笑。“我有个智慧的女人。真正的王后。”他转头望向琼恩,“回去告诉他们,打开城门,让我们通过。如若照办,我就把号角交出,长城将永远矗立,直到世界末日。” 打开城门,让他们通过。说得容易,接下来呢?巨人在临冬城的废墟里扎营?食人部落居于狼林,战车横扫先民荒冢,自由民在白港偷造船师傅和银器匠的女儿,从磐石海岸偷渔夫的妻子?“你是不是真正的国王?”琼恩突然问。 “我没戴过王冠,也没坐上该死的王座,如果你是这个意思的话,”曼斯回答,“我出身低微之极,没有修士为我涂抹圣油。我没有城堡,我的王后穿兽皮戴琥珀,而非丝绸宝石。我是自己的战士,自己的弄臣,自己的琴手。任何一位塞外之王,靠的都不是血统,自由民不追随姓氏,也不在乎哪个兄弟先出生。他们相信强者。我离开影子塔时,有五个人吵嚷着要当塞外之王。托蒙德是其一,马格拿是另一个,我杀了其余三人,因为他们宁愿反抗也不愿服从。” “你可以杀光敌人,”琼恩坦白地说,“但能否控制臣民?若我们让你的人通过,你有没有能力约束他们维护王国的和平,并遵守律法?” “谁的律法?临冬城和君临的律法?”曼斯哈哈大笑,“需要律法,我们自己会定,你们的旨令和税收就留着吧。我要交出的是号角,不是自由。我们不会下跪。” “如果我们拒绝呢?”琼恩毫不怀疑他们会拒绝。熊老或许还听听,但想到要让三四万野人进入七大王国都会踌躇。艾里沙·索恩和杰诺斯·史林特根本不会考虑。 “如果你们拒绝,”曼斯·雷德声称,“三天后的黎明,巨人克星托蒙德就会吹响冬之号角。” 他可以带着消息回去,告诉他们关于号角的事,但若让曼斯活着,杰诺斯大人和艾里沙爵士就会以此为凭,咬定他是叛徒。千万个念头闪过琼恩脑海。若我销毁号角,当场将它砸碎……不及细想,便听见另一只号角隔着皮帐篷低沉微弱的呜咽。曼斯也听见了。他皱起眉头,走向门口。琼恩跟在后面。 到了外面,号声更为响亮。野人营地骚动起来。三个硬足民端着长矛匆匆跑过。马匹有的嘶鸣,有的喷息,巨人们用古语低沉地吼叫,甚至连长毛象也不安起来。 “斥候的号角。”托蒙德告诉曼斯。 “什么东西过来了。”瓦拉米尔盘腿坐在半冻的地上,他的狼在周围紧张地绕圈。一个影子从头顶掠过,琼恩抬头看见那只鹰蓝灰色的翅膀。“从东方。” 当死人出没,环墙、木桩和宝剑都变得毫无意义,他记起来,人是无法跟死者作战的,琼恩·雪诺,没有谁比我更清楚。 哈犸皱眉:“东方?尸鬼应该在后面。” “东方,”易形者重复,“什么东西过来了?” “异鬼?”琼恩问。 曼斯摇摇头:“异鬼从不在有太阳的时候出没。”战车吱吱嘎嘎地滚过沙场,其上挤满挥舞锋利骨矛的原住民。见此状况,塞外之王不禁呻吟,“妈的,他们究竟想上哪儿去?奎恩,让这帮笨蛋各自回位。把我的马牵来。母马,不是那匹公的。我还要盔甲。”曼斯怀疑地瞥了长城一眼。冰墙顶端,稻草人哨兵站在那儿当箭靶,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动向。“哈犸,带掠袭者们上马。托蒙德,把你的儿子们找到,组织三列长矛队。” “好的。”托蒙德说着大步离开。 老鼠般瘦小的易形者闭起眼睛:“我看到他们了……沿溪流和猎物小径而来……” “谁?” “人。骑马的人。穿铁甲和黑衣的人。” “乌鸦。”曼斯恶狠狠地说出这个词,转向琼恩,“我以前的弟兄们以为趁谈判时偷袭,就能打个措手不及?” “如果这是他们的计划,也从未告知我。”琼恩不相信。杰诺斯缺乏出击的人手。况且他在长城另一边,而城门已被碎石封住。他脑子里的阴谋诡计属于另外一类,这不可能是他干的。 “再对我撒谎,休想活命。”曼斯警告。卫兵给他带来坐骑和盔甲。琼恩看到营地里的人们各自为政,有些组成队列,似乎要进攻长城,另一些则溜进森林。女人们驾狗车往东去,长毛象则游荡向西。一小列松散的游骑兵出现在三百码外的森林边缘,他伸手过肩,拔出长爪。来者穿黑锁甲,戴黑半盔,披黑斗篷。曼斯盔甲穿了一半,也拔出剑来。“你什么都不知道,对不对?”他冷冷地对琼恩说。 游骑兵们像冬日清晨解冻的蜂蜜般缓缓流向野人营地,越过树根和岩石,在灌木丛和大树之间挑选路径。野人们迅速迎上前,一边呐喊,一边挥舞木棒、铜剑和石斧,不顾一切地冲向自己的死敌。一声吼,一力劈,然后英勇地死去,琼恩听弟兄们说过自由民战斗的方式。 “信不信随你,”琼恩告诉塞外之王,“我什么也不知道。” 曼斯不及回答,哈犸就骑马从身边隆隆奔过,后面跟着三十名骑兵;一只死狗插在长矛上,血随着每一步洒落。曼斯看她冲入游骑兵阵营中。“也许你说的是真话,”他道,“这帮人看起来是东海望的。骑马的水手。哼,卡特·派克的胆子一向比脑袋瓜大。在长车楼打败了‘骸骨之王’,就以为能打败我吗?真是个大笨蛋。他没有士兵,他——” “曼斯!”喊叫从后面传来。一名斥候冲出森林,胯下的坐骑浑身是汗。“曼斯,有更多敌人,他们包围了我们,铁人,铁人,一个军团的铁人。” 曼斯咒骂着甩腿上马。“瓦拉米尔,留下来保护妲娜。”塞外之王用剑尖指向琼恩,“另外把这只乌鸦看紧。如果他逃跑,撕开喉咙便是。” “放心,我会的。”易形者比琼恩足足矮一头,形容萎靡不振,但那影子山猫用一只爪子就能把他肠子掏出来。“他们从北方过来,”瓦拉米尔告诉曼斯,“你快去。” 曼斯戴好鸦翼盔。他的人也都上了马。“矛头阵形,”曼斯高喊,“跟我来,楔形队列。”然而当他后脚跟一夹母马,飞驰过原野,朝游骑兵们迎去时,追随他的人很快乱了套。 琼恩朝帐篷跨出一步,心中念着冬之号角,但影子山猫立即上前阻挡,尾巴来回摇摆。野兽鼻孔大张,弯曲的门牙滴下唾液。它嗅到了我的恐惧。现在他比任何时候都想念白灵。两头狼在身后低声咆哮。 “旗帜,”他听见瓦拉米尔呢喃,“我看见金色的旗帜,哦……”一头长毛象嘶鸣着沉重地经过,背上的木塔里有六个弓箭手。“国王……不……” 易形者仰头尖叫。 声音刺耳恐怖,充满痛苦。瓦拉米尔倒在地上挣扎翻滚,影子山猫也厉声嘶叫……东方高高的天空中,云层衬托之下,那只鹰燃烧起来。刹那间,它比星星更明亮,在一片红、金与橙色中翻腾,拼命拍打翅膀,似乎要飞离苦海。它越飞越高,越飞越高,越飞越高。 尖叫声引得瓦迩走出帐篷,她脸色苍白。“怎么,出什么事了?”瓦拉米尔的狼互相厮打,影子山猫窜进树林,他本人仍在地上抽搐。“他怎么了?”瓦迩惊恐地问,“曼斯在哪儿?” “那儿,”琼恩指指,“他去指挥战斗。”塞外之王挥舞长剑,率领零乱的楔形队列冲进一群游骑兵中。 “去战斗?他不能离开,现在不行。事情开始了。” “战斗?”游骑兵的队伍在哈犸血淋淋的狗头面前四散躲避。掠袭者们一边尖叫,一边挥砍,追逐黑衣人直到森林。接着更多人从树丛下出现,骑士,重装骑士。哈犸不得不重新组队,以对付新的威胁,但她一半的手下已冲了进去。 “分娩!”瓦迩朝他吼。 四下传来喇叭声,洪亮尖锐。野人没有喇叭,只有战号。对此,他们跟他一样清楚;自由民困惑地东奔西跑,有的加入战团,有的远远逃离。一头长毛象踩过绵羊群,有三个人正试图将这群羊赶往西方。战鼓擂响,野人们忙乱地组成方阵,但行动太迟,组织混乱,动作也慢。敌人从森林中出现,正东、东北和正北三个方向,三队整齐的重骑兵,全穿着闪闪发光的黑色钢甲和鲜亮的羊毛外套。不是东海望的人,这不只是一队斥候,而是一支大军。难道说国王真的来了?琼恩跟野人们一样不解。罗柏回来了?铁王座上的男孩终于意识到形势的严峻?“你最好回帐篷去。”他告诉瓦迩。 说时迟那时快,原野彼端,一队骑兵已冲向狗头哈犸,另一队直插托蒙德的长矛兵侧翼,他跟他的儿子们正竭力让队列调头。巨人们纷纷爬上长毛象,这对马背上的骑士形成了威慑。琼恩发现披甲胄的战马一见到那些缓缓移动的肉山便嘶鸣逃散。野人这边也发生恐慌,成百上千的妇女儿童急匆匆逃离战场,有些直接撞到马蹄下。他看见一个老妇人驾驶的狗车横跨三辆战车的前进路线,互相搅作一团。 “天哪,”瓦迩低声道,“天哪,怎么会这样?” “到帐篷里面去陪妲娜。外面不安全。”里面也不太安全,但没必要吓她。 “我得找产婆。”瓦迩说。 “你就是产婆。我会守在这儿,直到曼斯回来。”刚才他失去了曼斯的踪影,现在又重新找到。只见塞外之王从骑士中杀出一条血路,拼命指挥反击。长毛象驱散了对方中间一队人马,其余两队则像钳子一样夹拢。营地东部,一些弓箭手在朝帐篷放火箭。他看到长毛象用鼻子将一骑士从马鞍上扫起,甩到四十尺高处。野人们从身边鱼贯逃窜,多半是惊慌的老弱妇孺,却也不乏精壮男子。其中有些人阴沉地望向琼恩,然而他手握长爪,因此没人敢找麻烦。瓦拉米尔也手脚并用地爬着逃走。 越来越多的人从森林里涌出,不仅有骑士,还有穿短背心、戴圆盔的自由骑手、骑射手和普通士兵,数目成十成百。一面面鲜艳旗帜在他们头顶飞舞。风吹得旗面不停摆动,琼恩看不清楚,但瞥到一只海马、一群鸟和一圈花。主要是黄色,那么多黄色,黄色的旗帜,红色的图案。谁的纹章? 正东、正北和东北三个方向,群群野人仍在顽抗,却被攻击者们径直踏过。自由民在人数上占优,但攻击者有铁甲和高头大马。战团中央,曼斯高高站在马镫上,红黑相间的斗篷和鸦翼盔使其十分醒目。他举起佩剑,人们随之聚拢,排成楔形队列的骑士则提着枪、剑和长柄斧冲杀过来。琼恩眼见曼斯的母马后腿人立,蹄子乱蹬,被一支长枪刺中胸膛。接着,钢铁的洪流将他们淹没。 结束了,琼恩心想,他们崩溃了。野人们弃械逃亡,硬足民、穴居人、穿铜鳞甲的瑟恩人,全都撒腿开跑。曼斯不见了,有人将哈犸的头挑在长竿上挥舞,托蒙德的队伍也告溃散,只有长毛象上的巨人仍然坚持,仿佛汹涌的血海中座座披毛的孤岛。火焰从一座帐篷窜到另一座,有些大松树也燃烧起来。漫天烟雾中,冲出一队呈楔形队列的骑士,跨着披甲胄的战马,头顶飘扬的旗帜最为醒目,那是王室的旗帜,床单那么大:一面以黄色为底,长长尖尖的火舌勾勒出一颗燃烧的红心;另一面犹如金箔,绣有一头黑色的宝冠雄鹿。 劳勃来了,片刻之间,琼恩浮现出这疯狂的念头,他想起可怜的欧文,但当喇叭再度吹响,骑士开始冲锋,他们喊出的名字是:“史坦尼斯万岁!史坦尼斯万岁!史坦尼斯国王万岁!” 琼恩转身入帐。 222.第222章 艾莉亚 客栈外风雨侵蚀的绞刑架上,女人的骨架随风摇摆,发出“咔哒咔哒”的撞击声。 我认得这家客栈。南下途中,她和姐姐珊莎曾在茉丹修女关照下于此休息,但那时门外没有绞架。“我们别进去,”艾莉亚突然决定,“里面也许有鬼魂。” “你知道我有多久没喝酒了?”桑铎翻身下马,“况且我需要了解谁掌握着红宝石滩。你怕的话,就留下来陪马,反正我他妈要进去。” “被人认出怎么办?”桑铎不再费神隐藏面容,似乎已不在乎,“他们也许会抓你。” “让他们试试看。”他松开鞘里的长剑,推门而入。 这是最好的逃跑机会。艾莉亚可以骑胆小鬼跑掉,同时带走陌客。她咬紧嘴唇,把马牵到马厩,跟在猎狗后面进去了。 他们果然认识他。沉默说明了一切。但那不是最糟的。最糟的是,她也认识他们——不是瘦骨嶙峋的店家,不是那群女人,也不是火炉边的农夫,而是那些兵。她认识那些兵。 “找哥哥吗,桑铎?”波利佛怀中坐着一个女孩,他的手刚才伸进对方胸衣里,现在抽了出来。 “找酒喝。店家,来壶红酒。”克里冈将一把铜板扔在地上。 “我不想惹麻烦,爵士。”店家说。 “那就别叫我‘爵士’。”他的嘴抽搐了一下,“聋了吗,笨蛋?倒酒!”对方慌忙跑开,克里冈追着喊:“两杯!这女孩也渴了!” 他们只有三个,艾莉亚心想。波利佛稍稍瞥了她一下,他边上的男孩根本没在意,但第三个家伙使劲盯着她看了许久。那人中等身高,中等体形,长相平凡,甚至连年龄都很难分辨。记事本。记事本和波利佛。而那男孩以衣着和年龄论,大概是个侍从,鼻子一侧有个白色大疙瘩,额头还长了些红疹子。“哟,这不是格雷果爵士走丢的小狗吗?”男孩装腔作势地询问记事本,“经常在草席上撒尿的不是?” 记事本警告性地将一只手搭在男孩胳膊上,短促地摇摇头。其中的暗示连艾莉亚都明白。 可惜侍从不明白,或许是不在乎。“爵士说,君临的战斗升温时,他的小狗弟弟夹起尾巴,哀叫着逃了。”他咧嘴朝猎狗傻乎乎地假笑。 克里冈打量着男孩,一个字也没说。波利佛把女孩推开,站起身来。“这小子醉了。”他说。士兵几乎跟猎狗一样高,但肌肉不及后者壮硕,下巴和脸颊上覆盖着铲形胡子,又浓又黑,修剪整齐,脑袋却比较秃。“他喝不了多少酒,就是这样。” “那他不该喝。” “小狗不怕……”男孩还没说完,便被记事本漫不经心地用拇指和食指拧住耳朵,话音变成痛苦的尖叫。 这时店家端着白蜡盘子匆忙跑回来,上面有两个石杯和一个酒壶。桑铎二话不说,提起酒壶,对准嘴巴就灌。他吞咽时,艾莉亚看到他脖子上的肌肉不住颤动。等他将酒壶重重砸到桌上,一半的酒已没了。“现在倒酒吧。记得把铜板收起来,今天你大概只能见到这些钱。” “我们喝完会付钱。”波利佛说。 “你们喝完就会拷问店家,找出藏金子的地方。不是吗?” 店家突然记起厨房里有事。当地人纷纷离开,女孩们也全不见。厅内唯一的声响只剩火炉里焰苗轻微的噼啪。我也该走了,艾莉亚心想。 “要找爵士,你来迟了,”波利佛道,“他前阵子还在赫伦堡,现下被太后召回了都城。”他佩有三把武器;左臀挂着长剑,右面是一把匕首,外加一把较细的……作为匕首太长,说是剑又太短。“你知道,乔佛里国王死了,”他补充,“在自己婚宴上给毒死的。” 艾莉亚朝屋内移去。乔佛里死了。她几乎能看到他:卷曲的金发,不怀好意的微笑,又软又肥的嘴唇。乔佛里死了!她应该高兴,却不知怎的仍然感到空荡荡的。乔佛里死了,但罗柏也死了,所以有什么意义呢? “我英勇的铁卫弟兄们不过如此啊,”猎狗轻蔑地哼了一声,“谁干的?” “大家认为是小恶魔。他和他老婆干的。” “他老婆?” “我忘了,你一直东躲西藏来着。他老婆是那个北方女。临冬城的女儿。听说她用魔法杀死国王,然后变成一头狼,还长出蝙蝠般的革质大翅膀,从塔楼窗户飞了出去。但她把侏儒抛下,于是瑟曦打算砍他的头。” 太笨了,艾莉亚心想,珊莎只会唱歌,不会魔法,而且她绝不会嫁给小恶魔。 猎狗坐在离门最近的椅子上,带灼伤的半边嘴抽搐了一下,“她该把他扔进野火里烧个够。或者拷问他,直到月亮变黑。”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他跟他们是同路人,艾莉亚明白过来。她咬紧嘴唇,尝到血的味道。他跟他们是同路人!我真该趁他睡觉时杀了他! “这么说,格雷果攻下了赫伦堡?”桑铎问。 “用不着攻,”波利佛道,“佣兵听说我们要来,就全逃了,只剩几个人。有位厨子为我们打开一道边门,因为山羊砍了他的脚。”他咯咯窃笑。“我们留他煮饭,外加几个姑娘暖被窝,其他人全杀了。” “全杀了?”艾莉亚脱口而出。 “哦,爵士还留着山羊打发时间。” 桑铎说:“黑鱼继续镇守奔流城?” “守不了多久,”波利佛说,“他被包围了。要么交出城堡,否则老佛雷便要吊死艾德慕·徒利。其他地方的仗都打完了,只有在鸦树城,布莱伍德和布雷肯对着干。布雷肯现在是我们这边儿的。” 猎狗给艾莉亚倒了一杯酒,给自己也倒了一杯,盯着炉火喝下去。“如此说来,小小鸟飞走了,是吗?嗯,真不错,在小恶魔头上拉了泡屎,然后飞走了。” “他们在抓她,”波利佛说,“即使花费凯岩城一半的金子也在所不惜。” “听说是个可爱的小妹妹,”记事本道,“甜美得很。”他咂嘴微笑。 “而且很有礼貌。”猎狗赞同,“端庄的小女士,跟她该死的妹妹一丁点儿都不像。” “她也给找到了,”波利佛说,“我指那个妹妹,听说要跟波顿家的杂种成亲呢。” 艾莉亚呷了口酒,不让他们看见自己的表情。她不明白波利佛的话。珊莎没有别的妹妹啊。只听桑铎·克里冈纵声大笑。 “妈的,什么事这么好笑?”波利佛问。 猎狗瞟都没瞟艾莉亚一眼。“我想说的话,自然会说。盐场镇有船吗?” “盐场镇?我咋知道?听说有些商船慢慢回到了女泉城做生意。蓝道·塔利夺取城堡后,把慕顿锁在塔楼房间里。关于盐场镇,无可奉告。” 记事本倾身向前:“你不跟哥哥道别就出海?”听他问问题,艾莉亚不寒而栗,“爵士希望你跟我们回赫伦堡,桑铎,我打赌他这么想。或者去君临……” “去他的。去你的。操你妈。” 记事本耸耸肩,坐直身体,并将一只手伸到脑后揉脖子。随后,一切便同时发生。桑铎摇摇晃晃地起身,波利佛拔出长剑,而记事本手一甩,仿佛模糊的形影,某件银光闪闪的东西穿过了厅堂。假如猎狗没动,匕首会正中其喉结,然而现在只擦过肋骨,钉在门边的墙上,微微颤抖。他笑起来,冰冷空洞的笑声仿佛来自一口深井。“我正等着你们干蠢事。”他抽出剑,刚好拨开波利佛的第一下劈砍。 当长剑的奏鸣曲开始后,艾莉亚退后一步,记事本则翻过长椅,一手持短剑,一手持匕首。连那矮胖的棕发侍从也站起来,伸手摸剑带。她从桌上抓起酒杯,扔向他的脸。这次比在孪河城时瞄得准,杯子正中对方的白色大疙瘩,男孩重重地坐倒在地。 波利佛是个精打细算、有条不紊的剑客,他向桑铎持续施加压力,迫使对方退却,沉重的长剑在他手中显得精确而无情。猎狗的回击却拖泥带水,招架也是匆匆忙忙,脚步迟缓笨拙。他醉了,艾莉亚沮丧地意识到,他喝得太多太快,又没吃东西。记事本沿墙绕向他背后。她抓起第二只杯子扔过去,但他的动作比那侍从快得多,及时低头躲开。他回瞪她的眼神里充满冰冷的咒誓。村里藏有金子吗?她可以听到他提问。那笨侍从正抓着桌子跪起来。艾莉亚喉头满是恐惧的滋味。恐惧比利剑更伤人。恐惧比利剑…… 桑铎发出一声痛苦的咕哝。灼伤的半边脸从面颊到太阳穴都成了红色,那截耳朵根被砍没了。这似乎激怒了他。他以狂暴的攻击把波利佛逼回,用山里换来的豁口旧剑猛烈击打。大胡子往后退,显得手足无措。但记事本跃过长椅,快得像条蛇,短剑袭向猎狗后颈。 他要杀他。艾莉亚没有更多杯子,但有样更好的东西。她拔出那柄从濒死弓箭手身上抄来的匕首,试图像记事本那样发射。但这跟扔石头和酸果不一样,匕首摇摇摆摆地飞出,刀柄打中了他胳膊。他甚至没感觉。他专注于克里冈。 短剑刺出时,克里冈猛地向侧面一扭,争取到片刻时间。鲜血从他脸上和脖子上的伤口流淌而下。魔山的两名亲兵抓住机会反扑,波利佛攻击脑袋和肩膀,记事本则刺他的背部和小腹。沉重的石酒壶还在桌上,艾莉亚双手刚捧起来,就被人攫住手臂。酒壶从指间滑落,摔在地上碎了。她扭身,发现自己跟那侍从脸对着脸。笨蛋,你完全把他给忘了。侍从的白色大疙瘩破了。 “你是小狗养的小狗吗?”他右手握剑,左手抓她胳膊,而她自己两手空空。于是她从他的刀鞘里抽出匕首,插入他肚子,搅动。他没穿锁甲或皮甲,因此匕首直接刺进去,就像在君临用缝衣针杀那马童一样。侍从瞪大眼睛,放开她的手臂。艾莉亚转到门口,从墙上使劲拔出记事本的匕首。 波利佛和记事本已将猎狗逼到长椅后的角落,除开原来的伤口,猎狗大腿上又多了一道丑陋的红色伤痕。桑铎靠在墙上,一边流血,一边大声喘气,看起来站都站不住,更不用说打架了。“扔剑,跟我们回赫伦堡。”波利佛告诉他。 “好让格雷果结果我?” 记事本道:“也许他会把你交给我呢。” “想要我,就来抓啊。”桑铎把自己推离墙壁,半蹲在椅子后,长剑横架在前。 “你以为我们不行?”波利佛说,“你醉了。” “也许罢,”猎狗道,“但你死了。”他猛地踢向长椅,椅子狠狠砸在波利佛小腿上。大胡子竟没跌倒,但猎狗弯腰躲过他胡乱的劈砍,用自己的剑凶猛地反手出击。血溅到天花板和墙壁上。剑刃卡在波利佛的脸中间,猎狗使劲一扯,半边脑袋飞了出去。 记事本向后退开。艾莉亚可以嗅到他的恐惧。跟猎狗的长剑相比,他手中的短剑顷刻间成了玩具,而且他也没穿盔甲。于是他敏捷地移动,脚下步履轻盈,目光一刻也不曾离开桑铎·克里冈。因此背刺他成了世上最容易的事。 “村里藏有金子吗?”她边喊,边将匕首捅进他的背。“银子和珠宝呢?”她又刺两刀,“存粮呢?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在哪儿?”她扑到他身上,不停地刺。“他离开后去了哪儿?身边有多少人?其中有多少骑士,多少弓手,多少步兵?有多少,有多少,有多少,有多少,有多少,有多少?村里藏有金子吗?” 桑铎将她拉开时,她手上又红又黏。“够了。”他只说了这句。他自己像被宰的猪只般流着血,走路拖着一条腿。 “还有一个。”艾莉亚提醒他。 侍从已将匕首从肚内拔出,试图用双手止血。猎狗把他提起来时,他尖声呼叫,像婴儿一样哭喊。“饶命,”他抽泣着,“求求您。别杀我。圣母慈悲。” “我他妈看上去像圣母吗?”猎狗看上去根本不像人。“这个人也死在你手上,”他告诉艾莉亚,“刺穿了肚子,他完了,但结束得很慢。” 男孩似乎没听到他的话。“我是为女孩子来的,”他呜咽着,“……完成成年礼,波利说……噢,诸神在上,求求您,带我去城堡……找学士……带我找学士,我父亲有钱……不过是为了女孩子……饶命,爵士。” 猎狗“啪”的一记耳光,打得他再度尖叫。“别叫我爵士。”他转向艾莉亚,“你的,小狼女,动手吧。” 她懂他什么意思。艾莉亚走向波利佛,在血泊之中跪了一会儿,解下对方的剑带。匕首旁挂着一把细剑,作为匕首太长,说是剑又太短……但对她刚刚合适。 “记得心脏的位置吗?”猎狗问。 她点点头。侍从翻起眼珠:“饶命。” 缝衣针穿过肋骨,要了他的命。 “很好。”猎狗的声音里充满痛苦,“这三个家伙在这儿鬼混,说明格雷果控制了河滩与赫伦堡,他其余的宠物随时可能过来,妈的,我们今天杀得够多了。” “我们去哪里?”她问。 “盐场镇。”他用一只大手搭住她肩膀,以防倒下,“弄点酒,小狼女。拿走他们的钱,有多少拿多少。若盐场镇有船,我们走海路去谷地。”他的嘴朝她抽搐了一下,更多鲜血从耳朵应该在的地方流下来。“也许莱莎夫人会把你嫁给他的小劳勃。我喜欢这样般配的一对儿。”他哈哈大笑,接着呻吟起来。 离开时,猎狗需要艾莉亚帮忙才能坐上陌客。他脖子和大腿上各绑了一条绷带,他又从门边钩子上取下侍从的斗篷。那是件绿斗篷,中间有支绿箭搭在一条白色斜纹上,但当猎狗将它揉起来擦耳朵时,它很快变红了。艾莉亚担心他随时会垮掉,结果桑铎居然勉力维持在马鞍上。 不管谁控制红宝石滩,他们都不敢冒险,所以没走国王大道,而是斜向东南,穿越杂草丛生的田地、树林和沼泽,数小时后,抵达三叉戟河。艾莉亚发现河道已恢复往日的温驯,褐色的激流随大雨一起消失。它也累了,她心想。 就在河岸边,他们找到几棵柳树。柳树从一堆风化的乱石当中长出,岩石和树木构成天然的堡垒,足以躲避河中和道上的人。“这儿好,”猎狗说,“你先去洗马,再搜集生火用的干木头。”他下马时得抓住树枝,以免跌倒。 “生火?不是有烟吗?” “谁想找我们,跟踪血迹就够。去洗马拣木头吧。唔,先把酒袋给我。” 等一切备妥,桑铎将自己的头盔支在火焰上,将酒袋里的酒灌了一半进去,然后倒在一块被苔藓覆盖的岩石上,仿佛再也不想起来。后来他又叫艾莉亚洗净侍从的斗篷,割成长条,把这些也放进头盔。“若有多的酒,我宁愿醉死。或许该让你回那该死的客栈,再弄两三袋来。” “我不去。”艾莉亚说。他不会叫我去的,对吗?若真让我去,我就离开他,骑马跑得远远的。 桑铎看到她脸上的恐惧,哈哈大笑:“开个玩笑,小狼女,开个该死的玩笑。给我找根棍子,这么长,不要太大。还有,把泥巴清干净。我讨厌泥巴的味道。” 他不喜欢她最先拿来的两根棍子,等找到合适的,火焰已熏黑了狗头盔的尖嘴,直到眼眶,里面的红酒疯狂沸腾。“从我的铺盖卷里取杯子,装满半杯,”他告诉她,“小心,若是把那该死的东西洒了,我就真的让你回去弄些来。端好,倒在我的伤口上,行吗?”艾莉亚点点头。“那还等什么?”他大吼一声。 头一次灌杯子,她指关节擦到钢铁,烫起水泡。艾莉亚不得不咬紧嘴唇,以免喊出声。猎狗要木棍也是同样目的,他将它紧咬在齿间。她先处理他大腿上的伤口,然后是脖子后较浅的割伤。沸酒往腿上泼去,桑铎右手成拳,捶打地面。轮到脖子时,他咬得如此之紧,居然把木棍咬断了,她只好去找了根新的。她可以看到他眼里的恐惧。“转头。”她在他耳朵应该在的地方将红酒沿鲜红裸露的血肉浇下,缕缕棕色的血和红色的酒流过下巴。这次尽管有棍子,他还是喊了出来,并因疼痛而昏厥。 于是艾莉亚独自完成剩下的工作。她从头盔底部捞出用那侍从的斗篷割的布条,用于包扎伤口。处理耳朵时,不得不把他半个脑袋都包住,方能止血。暮色降临三叉戟河。她放马吃草,然后系好它们准备过夜。两块石头中间有个地方,她尽可能舒服地躺下。火堆烧了一会儿,终于熄灭。艾莉亚透过头顶的树枝注视着月亮。 “魔山格雷果爵士,”她低声说,“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把波利佛和记事本排除在外感觉很怪。还有乔佛里。他死了她很高兴,但希望能当场看着他死,或许亲手杀他。波利佛说珊莎和小恶魔杀了他。这是真的吗?毕竟小恶魔是兰尼斯特家的人,而珊莎……真希望自己也能变成一头狼,长出翅膀,然后飞走。 如果珊莎不见了,那除了她再没别的史塔克家人。琼恩远在千里之外的长城,但他姓雪诺,猎狗想把她卖给各种阿姨叔伯,他们也不是史塔克家的。他们不是狼。 桑铎呻吟起来,她翻身看他。我把他的名字排除在外了,她意识到,为什么呢?她回忆米凯,却想不起对方的样子,毕竟,彼此结交太短。他只跟我练剑而已。“猎狗,”她轻声说,“vr morghulis.”也许到早晨他就死了…… 结果当苍白的曙光透过树丛,叫醒她的仍是他的靴尖。她再度梦到自己是狼,追逐一匹没人骑的马跑上山冈,身后跟着族群里的兄弟姐妹,就在杀戮时刻,他的脚将她唤醒。 猎狗仍很虚弱,每个动作都缓慢笨拙。他陷进马鞍,浑身流汗,耳朵上的绷带开始渗血,费尽全力才没从陌客背上摔下。若魔山的人前来追赶,她怀疑他甚至举不起剑,好在身后空荡荡的,唯有一只乌鸦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唯一的声响则来自于河水。 没到中午,桑铎·克里冈就开始晕眩,他叫停前进时,白昼还剩好几个钟头。“休息。”他只说了这句。这回下马时,他真的摔了下来,而且没起身,只是虚弱地爬到一棵树下,斜靠着树干。“七层地狱,”他咒骂,“七层地狱。”发现艾莉亚瞪着他,他说:“拿杯酒来,否则我剥了你的皮,小妹妹。” 她只给了水。他喝下一点,抱怨有泥土的味道,便吵吵闹闹地昏睡过去。她过去一摸,发现他皮肤滚烫。于是艾莉亚嗅嗅绷带,学着鲁温学士从前处理她割伤或擦伤的样子。他脸上血流得最多,但大腿上的伤口味道不对劲。 她不知盐场镇有多远,也不知能否独自找到它。我无须杀他,只需骑马离开,任其自生自灭。他多半会死于高烧,躺在这棵树下,再也起不来。不,也许我该亲自动手。客栈里那个侍从,只不过抓我的手臂,便被我杀了,而猎狗毕竟害过米凯。米凯,还有许多人。我打赌他杀过上百个米凯。若非为赎金,他或许连我也杀。 她拔出闪闪发光的缝衣针,波利佛将它磨得很利。艾莉牙不假思索地以水舞者的姿态旋向一侧,枯叶在脚下吱嘎作响。迅如蛇,她心想,柔如丝。 他眼睛猛然睁开。“记得心脏所在的位置吗?”他用沙哑的声音低声问。 她顿时杵在原地,不动如石。“我……我只是……” “别撒谎,”他吼道,“我最恨骗子,更恨胆小的骗子。来吧,动手吧。”见艾莉亚没反应,他续道,“我杀了你的屠夫小弟。我骑马将他劈成两截,之后哈哈大笑。”他发出古怪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她才意识到他在抽泣。“还有小小鸟,你漂亮的姐姐,我穿着白袍,站在那儿,看他们揍她。我逼她给我唱那首该死的歌,不是她自愿的。我还想上她。我应该这么做。我应该狠狠上她,再把她的心掏出来,将身体留给那该死的侏儒。”疼痛扭曲了他的脸。“你想让我乞求吗,狼女?动手吧!给我慈悲……为你的小米克报仇……” “米凯。”艾莉亚远远离开,“你不配获得慈悲。” 猎狗用炽热的眼睛看着她给胆小鬼上鞍,没有试图阻止。但当她骑马出发时,他说:“真正的狼会终结受伤的动物。” 也许真正的狼会找到你,艾莉亚心想,也许它们会在太阳下山之后嗅着味道过来。然后他就知道狼是怎么对付狗的了。“你不该拿斧子砸我,”她说,“你该救我母亲。”她调转马头,扬长而去,再也没有回头。 六天之后,一个明亮的早晨,她发现三叉戟河开始变宽,空气里盐的味道首度重于树的味道。她紧贴河边,穿越原野和农场,刚过正午,一座市镇出现在眼前。盐场镇,她期望地想。一座城堡统治着镇子,但它狭小得跟普通庄园差不多,外庭与幕墙围绕着高大的方形堡楼。码头周围的多数店铺、客栈和酒馆都曾遭受洗劫或焚烧,但其中一些似乎还有人住。港口东面便是螃蟹湾,海水在太阳下闪烁着蓝绿光芒。 这里有船。 三艘,艾莉亚心想,一共三艘。头两艘不过是河上桨船,吃水很浅,用于往来三叉戟河。第三艘比较大,乃是海洋商船,有两层桨位、一个镀金船头和三根高高的桅杆,上面的紫帆卷起来,船身也漆成紫色。艾莉亚骑着胆小鬼来到码头,以便看得真切。在这里,陌客不像在小村庄那样令人感到陌生和奇怪,似乎没人在乎她是谁,为什么来这儿。 我需要钱。意识到这点,她咬紧嘴唇。他们在波利佛身上找到一枚银鹿和十来个铜板,疙瘩脸侍从有八枚银币,而记事本的钱袋里才几个铜板。猎狗让她撕裂他的靴子,割开他浸满鲜血的衣服,结果在每个鞋尖各发现一枚银鹿,外衣衬里中则缝有三枚金龙。可这些统统都被桑铎收了。不公平。我们一起杀人,应该平分。如果给他慈悲……可惜以前没这么做,现在又不能回去,也不能乞求帮助。乞求帮助的话,什么也得不到。她得卖掉胆小鬼,收取尽可能多的钱。 她从码头上一个男孩口中得知,马厩被烧了,但它的女主人仍在圣堂后面做生意。艾莉亚很容易就找到了她;对方是壮硕的大个子女人,身上有股浓重的马味。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胆小鬼,她询问艾莉亚它的来历,对她的回答咧嘴而笑。“它显然是匹良驹,我不怀疑它属于某位骑士,亲爱的,”她说,“但那骑士不会是你死去的老哥。我跟住城堡的人打交道好多年了,知道老爷们长什么样。这匹马血统尊贵,你却并非如此。”她用一根手指戳戳艾莉亚的胸膛。“捡到的?偷来的?怎样都好。像你这么邋遢的小东西不可能骑上一匹好马。” 艾莉亚咬紧嘴唇:“就是说你不愿买它?” 那女人咯咯笑道:“就是说我出价多少,你得拿多少,亲爱的。否则我们去城堡见官,也许你一分钱也得不到,甚至因偷马的缘故被绞死。” 附近五六个盐场镇居民在忙碌,因此艾莉亚知道不能动手杀人。相反,她不得不咬紧嘴唇,任由对方欺负。她得到一枚银币,当索要马鞍、笼头和毯子的费用时,女人朝她大笑。 她绝不敢欺负猎狗,她一边想,一边沿长长的路走回码头。跟骑马时相比,距离似乎增加了好几里。 紫色划桨商船仍在那儿。如果在被人欺负时船已起航,那就真无法忍受了。她来到船边,一桶蜜酒正被推着滚上跳板。她试图跟上去,甲板上一名水手朝她大喊,用的是她听不懂的语言。“我要见船长。”艾莉亚告诉他,结果对方喊得更响。喧哗声引起了一个灰发人的注意。他是个矮胖子,穿一件紫羊毛布外套,会讲通用语。“我是船长。”他说,“想干什么?快点讲,孩子,我们赶潮水。” “我想去北方,去长城。瞧,我可以付钱。”她把钱袋交给他,“守夜人在海边有个城堡。” “东海望。”船长将那枚银币倒在掌心,皱起眉头,“只有这些?” 这不够,艾莉亚心里明白。她可以从他脸上看出来。“我不住舱房什么的,”她说,“睡在下面货舱就好,或者……” “把她当船妓带上,”一名路过的桨手说,他肩扛一捆羊毛布,“她可以跟我睡。” “小心你的舌头。”船长呵斥。 “我可以干活,”艾莉亚说,“擦洗甲板什么的——我在城堡里擦过楼梯。或者我可以划……” “不,”他说,“你力气不够。”他将银币还给她。“即使你行也没用,孩子。我们不去北方,那里只有冰雪、战争和海盗。我们来时绕行蟹爪半岛,看到十几艘里斯海盗船正往北去,可不希望再碰到他们。我们从这儿返航回家,我建议你也回家。” 我没有家,艾莉亚心想,没有族群,连马都没有了。 当船长转身离开时,她问:“这是什么船,大人?” 他顿了顿,朝她厌倦地微笑:“这是三桅船‘泰坦之女’号,来自自由贸易城邦布拉佛斯。” “等等,”艾莉亚突然说,“我有别的。”她将它塞在内衣里,以保安全,因此得从很深的地方掏出来。看她急切的模样,桨手们哄然大笑,船长则显然很不耐烦。“多一枚银币也没区别,孩子。”他最后说。 “那不是银币,”她的手指抓到了它,“是铁的。给。”她将它塞到船长掌心,那是贾昆·赫加尔的黑色小铁币,上面的人像已磨得没了形体。它也许毫无价值,但…… 船长将它翻个面,惊讶地看着,又将视线转向她。“这……怎么会……?” 贾昆说还要讲那句话。于是艾莉亚将手臂抱在胸前。“vr morghulis.”她大声念出来,仿佛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vr dohaeris.”船长回应,两根手指触摸眉毛,“你会有一间舱房。” 223.第223章 山姆威尔 “他吸得比我的孩子猛。”吉莉将婴儿抱在乳头边,抚摸脑袋。 “他饿了,”金发女子瓦迩说,黑衣弟兄们称她为野人公主,“以前靠山羊奶过活,外加盲眼学士的药水。” 这男孩跟吉莉的儿子一样,还没有名字。这是野人的风俗,即使是曼斯·雷德的儿子,不到第三年也不给取名,弟兄们则叫他“小王子”和“战场降生”。 他看着孩子在吉莉胸口吸奶,琼恩也在看。他微笑呢。虽然是悲伤的笑容,但绝对是笑。山姆很高兴,这是我回来之后第二次见他笑。 他们从长夜堡走到深湖居,又从深湖居走到王后门,拖着满是老茧的脚,沿一条狭窄小径赶路,始终让长城保持在视线之内。离黑城堡还有一天半路程时,吉莉听到身后有马蹄声,一队黑衣骑兵从西方而来。“那定是我的弟兄们,”山姆让她放心,“除了守夜人,没人走这条路。”果然,来者由影子塔的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率领,队伍中还包括受伤的波文·马尔锡及头骨桥一战的幸存者。当山姆看见戴文、巨人和忧郁的艾迪·托勒特,整个人顿时崩溃失声。 从他们那儿,他听说了长城脚下的战斗。“史坦尼斯让他的骑士在东海望登陆,随后由卡特·派克带路沿游骑兵的巡逻道过来偷袭野人,”巨人解释,“他击溃了他们。曼斯·雷德被俘,其手下上千名骨干被杀,包括‘狗头’哈犸在内。其余人像暴风雨中的树叶一样四散逃窜,大家都这么说。”诸神保佑,山姆心想,如果没有迷路,而是从卡斯特的堡垒往南走,他和吉莉可能径直走进战场……至少是曼斯·雷德的营地。那样对吉莉和孩子来说也许还好,对他可不是。山姆听过野人处置乌鸦的各种故事,不禁浑身战栗。 虽然弟兄们把黑城堡的情形告诉过他,但亲眼目睹之后还是难以接受。大厅已烧成平地,巨大的木楼梯也化为一片焦木碎冰的瓦砾。唐纳·诺伊、雷斯特、聋子迪克、红埃林等等,他们都死了;而山姆从没见过城堡如此拥挤。超过一千名国王的士兵占据了它,国王塔中真的有了国王,在现世的人们记忆中,这还是头一遭。长枪塔、哈丁塔、灰堡、盾牌厅及其他废弃多年的建筑物顶上此刻都飘扬着旗帜。“那面最大的,金色的,有一头黑鹿,那是拜拉席恩家族的王旗,”他告诉吉莉,吉莉没见过任何旗帜,“狐狸与鲜花代表佛罗伦家族。海龟代表伊斯蒙家族,剑鱼代表巴尔艾蒙家族,交叉的喇叭代表文辛顿家族。” “它们都跟花儿一样鲜艳。”吉莉指点,“我喜欢那些黄色上面带火焰的。瞧,一些战士的外衣上也有同样的标志。” “燃烧的红心。我不知这是谁的纹章。” 答案来得很快。“那属于后党,”派普告诉他——接着一声尖呼,喊道,“快跑,伙计们,闩上门,‘杀手’山姆从坟墓里出来了。”同时葛兰上前使劲拥抱他,他觉得肋骨都快断了——“别乱打听王后的事。史坦尼斯将她留在东海望,跟他们的女儿和舰队一起。除了那红袍女,他没带别的女人。” “红袍女?”山姆不确定地问。 “亚夏的梅丽珊卓,”葛兰接口,“国王的女巫。听说为让史坦尼斯北行风向顺遂,她在龙石岛活活烧死一个人。她打仗时骑行在他身边,还给他一把魔剑,叫什么‘光明使者’。等着瞧吧,那剑亮得很,好像里面有个太阳。”他又看看山姆,咧开大嘴,无可救药地傻乎乎笑道,“我仍然无法相信你在这里。” 琼恩·雪诺见到他时也曾微笑,但那是疲倦的笑容,跟现在挂着的一样。“你终于回来了,”他说,“还把吉莉也带来了。干得好,山姆。” 据葛兰所述,琼恩自己干得更出色。然而夺取冬之号角并俘虏野人王子仍不能满足艾里沙·索恩爵士一伙,他们依旧称他为变色龙。伊蒙学士说他的伤口恢复得很好,但琼恩有其他疤痕,比眼睛周围那只鹰爪的伤更深。他哀悼着他的野人女孩和亲兄弟们。 “真奇怪,”他对山姆说,“卡斯特不喜欢曼斯,曼斯也不喜欢卡斯特,如今卡斯特的女儿却给曼斯的儿子喂奶。” “我有奶水,”吉莉道,她的声音轻柔羞涩,“我儿子只吃一点,不像这孩子那么贪婪。” 女野人瓦迩转向他们:“我听王后的人说,等曼斯身体恢复,红袍女就把他送进火堆。” 琼恩疲倦地看了她一眼:“曼斯是守夜人军团的逃兵,处罚是唯一死刑,如果被守夜人抓住,现在已经被绞死了。然而他是国王的俘虏,除了红袍女,没人了解国王的心思。” “我想见他,”瓦迩说,“我想让他看看儿子。你们杀他之前,至少该让他看一眼。” 山姆试图解释:“除了伊蒙学士,没人能见他,夫人。” “假如我有权决定,曼斯当然该抱抱儿子,”琼恩的笑容消失了,“很抱歉,瓦迩。”他转过身,“山姆和我还有职务,喏,至少山姆有。先失陪了,你求见曼斯的事我们会问问。我只能承诺这么多。” 山姆又逗留了一会儿,捏捏吉莉的手,保证晚饭后回来,然后快步追出去。门外有持长矛的卫兵,后党人士。琼恩楼梯下了一半,听见山姆喘着粗气跟过来,便等在原地:“你不是一般地喜欢吉莉,对不对?” 山姆涨红了脸:“吉莉是好人,善良又亲切。”他很高兴长长的噩梦得以终结,很高兴回到黑城堡的弟兄们中间……但有些晚上,独守空房,他会想起他们曾一起蜷在兽皮底下,中间隔着一个婴儿,那时的吉莉多么温暖。“她……她让我更勇敢,琼恩。不是勇敢,而是……更勇敢。” “你知道自己不能跟她在一起,”琼恩温和地说,“就像我不能跟耶哥蕊特在一起。你发过誓,山姆,跟我一样。我们所有人都发过誓。” “我知道。吉莉说她可以做我的妻子,我……我把誓言及其中的含义告诉了她。我不知道这对她好不好,但还是讲了。”他不安地咽下一口口水。“琼恩,如果谎言是出于……出于好意,能否不失荣誉?” “我想那取决于谎言的内容与目的。”琼恩看着山姆,“你不适合撒谎,我建议别这么做,山姆。你会脸红,说话又尖又结巴。” “确实如此,”山姆道,“但我可在信中撒谎。书写我比较擅长。我有一个……一个想法。等这里的情况安定下来,也许对吉莉最好的是……我想……也许可以将她送去角陵,送到我母亲和妹妹们身边,还有我……我父、父、父亲。如果吉莉说这孩子是我、我的……”他又脸红了,“那么我母亲会要他,我知道,她还会给吉莉安排位置,找份工作,不会比伺候卡斯特难。至、至于蓝、蓝道伯爵,他……他虽不会出力赞助,但也许会乐意相信我跟某个野人女孩生了个私生子。至少证明我是男人,可以跟女人睡觉、生子。有回他告诉我,说我死的时候一定还是处子,没有女人愿意……你知道……琼恩,如果我这么做,写下这个谎言……那算不算好事?这孩子的生活……” “在祖父的城堡里作为私生子长大?”琼恩耸耸肩,“基本上这取决于你父亲的态度,以及孩子自己的本性。如果他像你……” “不会的,卡斯特才是他父亲。你见过这人,他跟老树桩一样硬朗,吉莉也比外表看起来坚强。” “如果这孩子显示出使用枪剑的技巧,至少能在你父亲的卫队里谋个职位,”琼恩思索,“而且私生子被训练成侍从,然后晋升骑士的事并不少见。可是呢,你得确定吉莉有足够好的演技。从你描述的蓝道伯爵来看,我怀疑他不会容忍任何欺骗。” 塔外楼梯有更多卫兵。然而这些属于国王,山姆很快发现了其中的区别。国王的人跟大家一样朴实平和,不若后党人士那么热切笃信亚夏的梅丽珊卓和她的光之王。“你又要去校场?”穿过庭院时山姆问,“腿伤还没痊愈,这样拼命练明智吗?” 琼恩耸耸肩:“我还有什么可干?马尔锡不给我分配任何职务,担心我是个叛徒。” “这事没几个人相信,”山姆向他保证,“除了艾里沙爵士一伙。大多数弟兄都明白道理,我敢打赌,史坦尼斯国王也明白,你把冬之号角献给他,还俘虏了曼斯的儿子。” “我不过在野人们崩溃时保护瓦迩和婴儿不受劫掠伤害,并让他们一直待在原地,等待游骑兵出现。我没俘虏任何人。很明显,史坦尼斯国王把部下约束得好。他让他们劫掠了一阵,但我只听说三个女野人遭到强暴,而犯事的人都被阉割。我猜我本该杀几个逃跑的自由民。这会儿艾里沙爵士到处宣扬,说我只肯为保护敌人拔剑,还把我没杀曼斯·雷德的旧账翻出来。” “那是艾里沙爵士,”山姆说,“大家都清楚他是什么样的人。”凭着贵族出身、骑士身份和守夜人军团多年服役的资历,艾里沙·索恩爵士本该是总司令头衔强有力的竞争者,可惜他在担任教头期间几乎得罪了所有新兵。他的名字理所当然地被提了出来,结果第一天仅排第六,第二天更为糟糕。于是索恩宣告退出,转而支持杰诺斯·史林特大人。 “大家都清楚艾里沙爵士是嫡出世家的骑士,而我是杀死‘断掌’科林的凶手,跟矛妇上床的杂种。他们称我为‘狼灵’。我问你,连狼都没有,怎么做狼灵?”他嘴角扭曲了一下,“我甚至梦不到白灵,梦到的只有墓窖,只有王座上的国王石像。有时我听见罗柏和父亲的声音,似乎在举行宴会,但彼此之间隔了一堵墙,那里没有我的位置。” 生者在死者的宴会中没有位置。山姆竭力保持沉默,但他的心都要碎了。布兰没死,琼恩,他真想说。他跟朋友们在一起,骑一头巨大的麋鹿去了北方,到鬼影森林深处寻找三眼乌鸦。这听起来如此疯狂,有时山姆·塔利觉得都是自己的想象,由于发烧、恐惧和饥饿而产生的幻觉……假如他没发誓,只怕就当真讲出来了。 然而他三次发誓守秘:一次对布兰本人,一次对那奇怪的男孩玖健·黎德,最后是对“冷手”。“全世界都认为这孩子死了,”分手时,他的救星说,“就让他的尸骨安息吧。我们不希望被人追踪。发誓,守夜人山姆威尔,以你欠我的生命发誓。” 山姆凄惨地移了一下脚底重心。“杰诺斯大人不会被选为总司令,”这是他能给琼恩最好、也是唯一的安慰,“绝不会。” “山姆,你是个可爱的傻瓜。睁开眼睛吧,依这几天的情况看,事情就要发生了。”琼恩将眼前的头发拨开,“我也许别的不知道,对这个却很清楚。请原谅,我想用剑狠狠打人去。” 山姆无可奈何,只能看着他大步流星地走向兵器库和校场。琼恩·雪诺醒着的时候多半在那里度过。由于安德鲁爵士战死,艾里沙爵士又漠不关心,黑城堡没了教头,于是琼恩自愿担当跟几个新兵练习的任务:纱丁、马儿、畸形足的“跳脚”罗宾、艾隆与艾蒙克。当他们有别的任务时,他便独自练剑、盾和长矛,一练就是数小时,任何人只要愿意,他都会与之过招。 山姆,你是个可爱的傻瓜。山姆走向学士的居所,一路回想琼恩的话,睁开眼睛吧,依这几天的情况看,事情就要发生了。他说得对吗?成为守夜人军团总司令需要得到三分之二的票数,然而经过九天,九次投票之后,连接近这个数目的都没有。是的,最近杰诺斯大人追了上来,先悄悄攀过波文·马尔锡,然后超越奥赛尔·亚威克,但仍远远落后于影子塔的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和东海望的卡特·派克。他们中的一位肯定会成为新任总司令,山姆告诉自己。 史坦尼斯在学士居所门外也安排了卫兵。屋内热烘烘的,挤满伤员:黑衣弟兄,国王的人,后党人士,三者皆有。克莱达斯端着山羊奶和安眠酒在他们中间穿梭,但伊蒙学士还没回来,每天早晨他都要去照看曼斯·雷德。山姆将斗篷挂在钩子上,前来帮忙。即使递东西、倒水和换药的同时,琼恩的话仍困扰着他。山姆,你是个可爱的傻瓜。睁开眼睛吧,依这几天的情况看,事情就要发生了。 忙了整整一小时,他才得以告辞去喂乌鸦。去鸦巢途中,他停下来核查了一下昨晚统计的结果。选举开始时,有三十多个人被提名,但一旦明了无法获胜,多数人选择退出。昨晚剩下七个。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获得两百一十三票,卡特·派克一百八十七票,史林特大人七十四票,奥赛尔·亚威克六十票,波文·马尔锡四十九票,三指哈布五票,忧郁的艾迪·托勒特一票——派普开的蠢玩笑。山姆翻看以前的记录。丹尼斯爵士、卡特·派克和波文·马尔锡的得票从第三天起递减,奥赛尔·亚威克从第六天,只有杰诺斯·史林特大人节节攀升,一天一天接一天。 鸟儿在鸦巢里聒噪,于是他放下纸,爬上楼梯去喂它们。他高兴地发现又有三只乌鸦回来了。“雪诺,”它们朝他喊,“雪诺,雪诺,雪诺。”是他教的。然而即使加上新近回来的鸟,鸦巢还是显得空荡,令人沮丧。伊蒙送出去的那些至今只有极少数回来,幸好其中一只到了史坦尼斯那里。到了龙石岛,找到一个仍然关心王国的国王。山姆知道,在万里之外的南方,父亲带领塔利家族支持铁王座上的男孩,而当守夜人迫切求助时,无论乔佛里国王还是托曼国王都无动于衷。不愿守护王国的国王有什么用?他气愤地想,不由得记起先民拳峰上那个夜晚,以及前往卡斯特堡垒的可怕旅途,黑暗、恐惧和飘飞的大雪。后党人士让他不安,这没错,但他们至少来帮忙了。 当天晚饭时,山姆寻找琼恩·雪诺,但地窖里遍寻不着——如今弟兄们改在巨大的石地窖用餐。最后,他只好在其他朋友的板凳边坐下。派普正把赌博的事告诉忧郁的艾迪,打赌内容是哪个稻草人哨兵中箭最多。“你一直领先,但长湖的瓦特在最后一天连中三箭,超了过去。” “我从没赢过,”忧郁的艾迪抱怨,“而诸神总是对瓦特微笑。野人们将他打下头骨桥时,他居然落进深水池,避开了所有岩石,那该多么幸运啊!” “掉下去的地方高吗?”葛兰想知道,“落进水池有没有救他的命?” “没有,”忧郁的艾迪说,“他头上挨了一斧,早没命了,但还是很幸运,避开了所有岩石。” 三指哈布为弟兄们烤了长毛象的腰肉,也许想多得些选票。如果他这么盘算,该找头年轻的长毛象,山姆一边想,一边从齿缝里拉出一根软骨。他叹口气,将食物推开。 很快又要投票,空气中凝重的气氛比烟雾更浓。卡特·派克坐在火堆旁,围着一圈东海望的游骑兵。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待在门口,跟一小撮影子塔的人为伴。而杰诺斯·史林特占据了最好的位置,山姆意识到,在火焰和大门之间。他不安地看到波文·马尔锡凑在旁边,脸色苍白,形容憔悴,头上仍缠着亚麻布,仔细听杰诺斯大人说话。当他向朋友们指出之后,派普补充:“看那儿,艾里沙爵士在跟奥赛尔·亚威克咬耳朵。” 吃完饭,伊蒙学士起身询问,投票之前哪个兄弟希望发言。忧郁的艾迪首先站起来,脸色依然像石头一样阴沉:“我想对投我票的人说,我肯定是个糟糕的总司令。其他人也一样。”接下来波文·马尔锡一只手搭在史林特大人肩上道:“弟兄们,朋友们,我请求将自己的名字撤出选举。伤势令我困扰,而且这个职务对我来说恐怕负担太重……但对杰诺斯大人而言却不是,他曾指挥君临的金袍卫士多年,让我们转而支持他、相信他吧。” 山姆听见卡特·派克那边发出一阵愤怒的低语,而丹尼斯爵士看看伙伴,摇了摇头。太晚了,伤害已经铸成。他不知琼恩在哪里,为什么要躲开。 大半弟兄不识字,因此,按照惯例,选票以物品充当,投入一个由三指哈布和呆子欧文从厨房拖出来的大肚子铁罐中。装代票物品的不同木桶放在角落,由一条厚重幕帘隔开,保证投票者秘密地选择。如果你恰好有任务在身,可以让朋友代投,因此有些人拿了两个、三个、甚至四个代票物品,而丹尼斯爵士和卡特·派克替全体留守的驻军投票。 等大厅终于安静,只剩下他们几个,山姆和克莱达斯当着伊蒙学士的面将罐子倒空。贝壳,石子和铜板如瀑布般落下,铺满桌子。伊蒙学士满是褶皱的手快得令人吃惊,他将贝壳移到这里,石头移到那里,铜板移到另一边,少量箭头、钉子和橡果也各自分开。山姆和克莱达斯分头计点每堆数目,并各自数了一遍。 今晚轮到山姆先汇报结果。“两百零三票投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他说,“一百六十九票投卡特·派克。一百三十七票投杰诺斯·史林特大人,七十二票投奥赛尔·亚威克,五票投三指哈布,两票投忧郁的艾迪。” “我数的是一百六十八票投派克,”克莱达斯说,“我的计算缺了两票,山姆缺一票。” “山姆是对的,”伊蒙学士说,“琼恩·雪诺没投票。无所谓。没人接近三分之二。” 山姆欣慰甚于失望。即使有波文·马尔锡支持,杰诺斯大人仍排第三。“一直投三指哈布的五个人是谁?”他疑惑地问。 “想把他赶出厨房的弟兄们?”克莱达斯提示。 “丹尼斯爵士比昨天少了十票,”山姆指出,“卡特·派克少了近二十票。不是好事。” “对想成为总司令的他们而言当然不好,”伊蒙学士道,“难说对守夜人的好坏。这不该由我们决定。十天不算长。曾有一回,选举持续近两年,投了七百多次。弟兄们最后总会作出决定。” 对,山姆心想,但那是什么样的决定呢? 稍后,在派普的房间里,喝着兑水的葡萄酒,山姆的舌头松动了,他发现自己把想法大声说了出来。“卡特·派克和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渐渐失势,但他们加起来差不多还有三分之二,”他告诉派普和葛兰,“他俩哪个当总司令都行。需要有人说服其中一个退出,支持另一个。” “有人?”葛兰怀疑地说,“哪个人?” “笨牛以为也许指的是他,”派普道,“其实呀,此人说服派克和梅利斯特和好之后,多半可以继续规劝史坦尼斯国王迎娶瑟曦太后。” “史坦尼斯国王已经结婚了。”葛兰反驳。 “瞧,我该拿他怎么办呢,山姆?”派普叹口气。 “卡特·派克和丹尼斯爵士互不喜欢,”葛兰固执地争辩,“他们每件事都要争。” “对,但同时他们对守夜人都怀有一腔热情,”山姆说,“如果我们向他们解释——” “我们?”派普说,“怎么‘有人’成了‘我们’?记得吗,我是‘乳臭未干的小毛头’?葛兰嘛,嗯,葛兰。”他朝山姆笑笑,动了动招风耳,“你呢……你是领主的长子,又是学士的助手……” “还有杀手山姆,”葛兰说,“你杀过异鬼。” “是龙晶杀死它的。”山姆第一百遍告诉他。 “领主的长子,学士的助手,杀手山姆,”派普沉思,“你去跟他们谈,也许……” “我去?”山姆用比忧郁的艾迪更忧郁的语调说,“我没害怕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便是万幸了。” 224.第224章 琼恩 琼恩手握长剑,缓缓绕纱丁游走,逼迫对方转身。“举起盾来。”他说。 “它太重了。”旧镇的男孩抱怨。 “正因为重,才能抵挡攻击,”琼恩道,“快举起来。”他前跨劈砍。纱丁及时提起盾牌,刚好用边缘架住长剑,然后向琼恩肋下反击,“很好,”琼恩感觉到自己盾牌上的力道后称许,“这样很好。但你需要把身体压上去,用体重作为钢剑的后盾,而不单用手臂,才能造成更大伤害。来,再试一次,朝我攻击,记得一直举好盾,否则休怪我拿你脑袋当钟敲……” 纱丁反而退开一步,掀起面甲。“琼恩。”他忧虑不安地说。 他转过身,发现她正站在背后,周围跟着五六个后党人士。难怪院子里这么安静。他见过梅丽珊卓在夜火旁祈祷,见过她在城堡中走动,但从未近距离接触。她很美丽,他心想……她却又令人不安,那不仅仅是因为红色的眼睛,“夫人。” “国王想跟你谈谈,琼恩·雪诺。” 琼恩将练习用的钝剑插入泥土:“我能先换下衣服吗?这样子不适合参见国王。” “好,我们在长城顶上谈话。”梅丽珊卓说。我们,琼恩听得很清楚,不只是他。正如传言,这才是他真正的王后,而非留在东海望那个。 他将锁甲和板甲挂在军械库里,回到房间,脱下沾染汗渍的衣服,穿上一套新洗的黑衣。他知道铁笼里寒风凛冽,冰墙之上则更为凄冷,风力也大,因此加了一件带兜帽的厚重斗篷。最后,他拿起佩剑长爪,挂在背后。 梅丽珊卓在长城脚下等他,她已把后党人士统统打发走了。“陛下有什么需要我效劳的?”走进铁笼时,琼恩问。 “他需要你付出一切,琼恩·雪诺,他是你的国王。” 他关上门,拉了传唤铃,绞盘便开始转动,带动笼子上升。天气晴朗,长城哭泣,水滴在冰墙表面流淌,拖着长长的轨迹,在阳光下闪烁。铁笼狭窄的空间内,他清晰而强烈地觉察到红袍女的压迫力。她闻起来都是红色。那气味让他联想起密肯的炉子,炽热的钢铁淬火的味道。火吻而生,他不由得又记起耶哥蕊特。琼恩就在梅丽珊卓身旁,寒风吹得她长长的红袍在他脚边拍打鼓动。“您不冷吗,夫人?”他问她。 她报以微笑。“从不,”她喉际的血红宝石仿佛随心跳而脉动,“真主之火在我体内燃烧,琼恩·雪诺,感受一下。”她伸手贴在他脸颊上,让他感觉她身体的温度。“生命即是火热,”她告诉他,“冰冷属于死亡。”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独自站在长城边缘沉思,面对着他获胜的平原和远处绿色的大森林。他身穿黑色的上衣、马裤和靴子,几乎与守夜人弟兄毫无二致,只有披风醒目;那是件厚重的金色披风,边缘镶黑毛皮,用烈焰红心的胸针别住。“我把临冬城的私生子带来了,陛下。”梅丽珊卓道。 史坦尼斯转身打量他。浓密的眉毛下,他有一对如蓝色水池般深不见底的眼睛,凹陷的颧骨和棱角分明的方下巴覆盖着一层又短又齐的蓝黑胡子,却难以掩盖面容的憔悴。他咬紧牙关,右手成拳,连脖子和肩膀也绷紧,令琼恩不由得记起唐纳·诺伊的评价:如果说劳勃是真钢,那史坦尼斯就是纯铁,又黑又硬又坚强,却也容易损坏,和铁一样,弯曲之前就会先断掉。他不安地跪下,寻思这个倔强的纯铁国王需要他做什么。 “起来。我听说过你诸多事迹,雪诺大人。” “我不是大人,陛下。”琼恩站起身,“我知道您听说了什么。我是个变色龙和胆小鬼;我杀了自己的弟兄‘断掌’科林,以保全性命;我跟曼斯·雷德一起骑行,还娶了个野人老婆。” “是的。所有这些,还有更多。他们说你是个狼灵,易形者,披着狼皮在夜间行走。”史坦尼斯国王的笑容十分生硬,“其中有多少真实成分?” “我有过一头叫白灵的冰原狼,但在灰卫堡附近攀爬长城时,我们被迫分开,从此再未相聚;加入野人是‘断掌’科林的命令,他知道他们会要我杀他,以证明忠诚,所以事先嘱咐我不管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女野人名叫耶哥蕊特,我为她打破了誓言,但我以父亲的名义发誓,自己绝没有反对过王国和兄弟。” “我相信你。”国王说。 他暗暗吃惊:“为什么?” 史坦尼斯哼了一声。“我了解杰诺斯·史林特,也了解艾德·史塔克。你父亲非我之友,但只有傻瓜才会怀疑他的荣誉和忠诚。你继承了他的容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高高在上,耸立在琼恩上方,但他如此憔悴,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十岁,“我知道的事比你想象的多得多,琼恩·雪诺。我知道是你找到了龙晶匕首,蓝道·塔利的儿子用它来杀死异鬼。” “是白灵找到的。匕首包在游骑兵的斗篷里,埋在先民拳峰底下,里面还有其他武器……矛尖,箭头,统统由龙晶制成。” “我知道是你守住了城门,”史坦尼斯国王说,“没有这份功劳,我的军队根本来不及上场。” “是唐纳·诺伊守住了城门。他和巨人的国王同归于尽,双双战死在下面的隧道中。” 史坦尼斯扮个鬼脸:“我这辈子用的第一把剑便是诺伊铸的,劳勃那著名的战锤也是。假如诸神慈悲,留他一条性命,他会是很好的总司令,比那帮勾心斗角的笨蛋们都强。” “卡特·派克和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不是笨蛋,陛下,”琼恩说,“他们优秀能干,怀有热情。奥赛尔也有独到之处。莫尔蒙大人信任他们三人。” “你的莫尔蒙大人太轻信,否则就不会死了。算了,还是说你的问题。我没忘记,是你给我们带来了那魔法号角,并俘虏了曼斯·雷德的妻儿。” “妲娜死了,”琼恩仍然为此悲哀,“瓦迩是她妹妹。她和孩子不需俘虏,陛下,当时您击溃了野人,而那只鹰燃烧起来时,曼斯留下来保护王后的易形者也发了疯。”琼恩望向梅丽珊卓,“有人说那是您的手笔。” 她微微一笑,红铜色的长发在脸上拂过:“光之王有火焰利爪,琼恩·雪诺。” 琼恩点点头,转回国王这边:“陛下,您说到瓦迩,她求见曼斯·雷德,想把儿子抱给他看看。这是一种……一种仁慈。” “这个人是你们的逃兵,你的弟兄全都坚持将其立即处死。我为什么要给予仁慈。” 琼恩无言以答:“不为了他,也为了瓦迩。还为了她姐姐,孩子的母亲。” “你喜欢这个瓦迩?” “几乎不认识。” “他们说她长得标致。” “非常标致。”琼恩承认。 “注意,美貌是件变化难测的事物,我哥哥从瑟曦·兰尼斯特那儿得到了教训。不用怀疑,她谋杀了他,还谋杀了你父亲跟琼恩·艾林。”史坦尼斯皱紧眉头,“你曾跟野人一起骑行。你觉得他们有没有荣誉?” “有,”琼恩说,“但他们对荣誉有自己的定义,陛下。” “譬如曼斯·雷德?” “有。我认为他有。” “骸骨之王呢?” 琼恩犹豫半晌:“我们叫他‘叮当衫’,此人阴险嗜血。如果他也有荣誉,一定被骨甲所掩盖,不复得见。” “那拥有许多绰号的托蒙德如何?他逃脱了追捕。请诚实地回答我。” “我觉得巨人克星托蒙德那样的人,当朋友是好朋友,作敌人则非常可怕,陛下。” 史坦尼斯略略点头:“你父亲珍视荣誉,虽非我之友,但我明白他的为人;你哥哥发动叛乱,企图攫取我半壁江山,但其英勇毋庸置疑。你呢?” 他要我承认爱戴他吗?琼恩僵硬刻板地道:“我是誓言效命的守夜人汉子。” “誓言。誓言就像风。你以为我为什么放弃龙石岛,前来长城呢,雪诺大人?” “我不是大人,陛下。您来想必是因为我们的求救信,然而我说不准您为什么这么晚才到。” 令人惊讶的是,听到这话,史坦尼斯竟微笑起来:“你胆大直率,不愧为史塔克家的后代。是的,我早该赶到,然而若非我的首相提醒,也许根本不会来。席渥斯大人出身低微,但他提醒我自己的职责,当时我满脑子所想的只有权位。戴佛斯说,我把马车放在了马前面,是啊,靠赢取王座来拯救国家,根本是本末倒置,我应该拯救国家,从而赢取王座。”史坦尼斯指向北方。“那儿,那儿有我命中注定要与之搏斗的敌人。” “它的名字凡人不可道也,”梅丽珊卓轻轻补充,“他是黑夜与恐惧的神,琼恩·雪诺,雪地中行走的形影是他的傀儡。” “他们告诉我,你曾杀过其中一个,救了莫尔蒙大人的命,”史坦尼斯道,“这,或许这也是你的战争,雪诺大人,倘若你愿意帮我的话。” “我的剑已发誓为守夜人军团效命,陛下。”琼恩·雪诺谨慎地回答。 国王对这个回答并不满意,他咬紧牙关:“我不仅需要你的剑。” 琼恩不明所以:“大人?” “我需要北境的支持。” 北境。“我……我哥哥罗柏是北境之王……” “你哥哥依法乃临冬城公爵。如果他待在家里尽忠职守,而非戴上叛逆的冠冕,前去征服三河流域,如今多半还活着。算了,你不是罗柏,正如我不是劳勃。” 这番刺耳的话扫去了琼恩对史坦尼斯尚存的一丝同情。“我爱我哥哥。”他说。 “我也爱我的兄长。但他们是他们,我们是我们。如今我乃维斯特洛真正的国王,国家唯一的继承人,天南地北,都应由我统治;而你是艾德·史塔克的私生子。”史坦尼斯用那双深蓝的眼睛打量他,“泰温·兰尼斯特任命卢斯·波顿为北境守护,以奖赏他背叛你哥哥。自巴隆·葛雷乔伊死后,铁民一直在自相残杀,然而他们仍掌握着卡林湾、深林堡、托伦方城及磐石海岸的大部分。你父亲的土地正在流血,而我没有力量和时间去加以制止。现在需要一个新的临冬城公爵,一个忠诚的临冬城公爵。” 他在考虑我。琼恩头晕目眩。“临冬城已经不在了,它被席恩·葛雷乔伊付之一炬。” “花岗岩不会烧毁,”史坦尼斯说,“城堡可以慢慢重建。再说,领主并非墙垒所能造就,关键是人心。你们北方人不了解我,没有理由爱戴我,然而在即将来临的战斗中,我需要他们的力量。我需要艾德·史塔克的儿子将他们团结起来。” 他要封我为临冬城公爵。疾风阵阵,琼恩晕眩得厉害,甚至担心被吹下长城。“陛下,”他说,“您忘了。我是雪诺,不是史塔克。” “忘了的是你。”史坦尼斯国王回答。 梅丽珊卓一只温热的手搭上琼恩胳膊:“国王一挥笔就可以将私生子划归正统,雪诺大人。” 雪诺大人。这是艾里沙·索恩爵士取的外号,以嘲笑他的出身。许多弟兄也喜欢这个称呼,有的出于友情,有的则为了伤害他。但突然之间,它在琼恩的耳中有了不同的感觉。它竟然……成真了。“是的,”他犹犹豫豫,“以前有国王让私生子成为合法继承人,但……但我是守夜人的汉子。我跪在心树前发誓,不封地,不生子。” “琼恩,”梅丽珊卓靠得如此之近,他甚至能感觉她温热的呼吸,“拉赫洛才是唯一的真主,对一棵树发誓跟对鞋子发誓一样没有效力。敞开心房,拥抱光之王的力量吧。烧毁鱼梁木,接受临冬城,它是真主赐予你的礼物。” 小时候,琼恩还不懂私生子的意思时,经常梦想有一天,临冬城会成为自己的城堡。长大以后,他为这些梦想而羞愧。临冬城该由罗柏和他的子嗣继承,假如他没有后代,便轮到布兰或瑞肯,他们之后还有珊莎和艾莉亚。小时候的梦,现今想一想似乎也成了叛逆,好像在心底背叛了兄弟姐妹们,期望他们死掉。我没想到能当上公爵,他站在蓝眼睛的国王和红袍女面前寻思。我爱罗柏,爱他们所有人……不希望他们受到任何伤害。但他们仍然受到了伤害,最终只剩下我。他只需说出那个字,就能成为琼恩·史塔克,再也不是雪诺。他只需向这个国王宣誓效忠,临冬城就是他的。他只需…… ……再次打破誓言。 而这一次不再是伪装。为了获得父亲的城堡,他需要背弃父亲的神灵。 史坦尼斯国王再度凝望北方,金色披风在肩头飘荡。“我也许会看错你,琼恩·雪诺,我们都清楚世人对私生子的看法。你没有父亲的名誉,也没有哥哥的战功,但我相信你是真主给我的武器。我发现了你,正如你在先民拳峰底下发现那批龙晶。不管怎么说,我打算让你派上用场,亚梭尔·亚亥也不是独立作战的。前次战役,我军杀死上千名野人,又俘虏了上千名,其余的纷纷逃散,但我知道,他们会回来的。梅丽珊卓在圣火里看到这番景象。此时此刻,那个‘雷拳’托蒙德很可能正在集结部队,策划新一轮攻击。而我们彼此血流得越多,等真正的敌人来袭时,就更为虚弱。” 琼恩同样意识到了这一点:“正是如此,陛下。”他不知国王如何解决。 “当你的弟兄们彼此争夺时,我跟曼斯·雷德谈过。”他咬紧牙关,“那家伙固执又高傲,我别无选择,只能将他送进火堆。但我们也抓到其他俘虏,其他首领,包括那个‘骸骨之王’、一些部落酋长和瑟恩人的新马格拿。我要做的事,你的弟兄们不会喜欢,你父亲麾下的领主也不会,我打算允许野人穿过长城……条件是对我宣誓效忠,维护王国的和平,遵守律法,并将光之王奉为唯一真主。哪怕是巨人,只要肯弯下那对大膝盖,我也会加以接受。等你们的新任总司令选出来,我就让他们在赠地定居。当冷风吹起,大家应当同生共死,联合起来对付共同的敌人。”他看着琼恩。“你同意吗?” “我父亲曾计划重新安置赠地,”琼恩承认,“他和我叔叔班扬讨论过。”但他没想过让野人来定居……另一方面,他不了解野人,不是吗?琼恩拒绝自欺欺人,自由民将成为难以驾驭的臣民和危险的邻居,但拿耶哥蕊特的红发跟尸鬼湛蓝的眼睛相比,作出选择其实很容易。“我同意。” “很好,”史坦尼斯国王说,“结盟最有效的办法是联姻。我打算让我的临冬城公爵跟野人公主成亲。” 也许是琼恩跟野人一起骑行的时间太久了,他忍不住笑出来。“陛下,”他说,“瓦迩是自由的也好,被抓了也罢,如果您认为一句话就可以把她许给我,只怕是不了解野人的风俗。不管是谁,想娶她的话,多半得爬上塔楼窗户,用剑将她带走……” “不管是谁?”史坦尼斯用揣度的目光看他,“就是说你不愿跟她结婚喽?我警告你,如果你想要父亲的姓氏和城堡,这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之一。达成这场婚配,才能保证我的新臣民的忠诚。你要拒绝我吗,琼恩·雪诺?” “不。”琼恩赶紧说。国王指的是临冬城,临冬城可不是轻易能拒绝的,“我的意思是……这一切实在来得太突然,陛下,能否给我点时间考虑?” “行,但要抓紧时间。我向来没什么耐心——这一点,你的黑衣弟兄们很快就会发现了。”史坦尼斯将一只消瘦的手搭在琼恩肩头,“我们今天讨论的事不要外传,不要对任何人说。当你回来时,只需弯下膝盖,将剑放在我脚边,宣誓为我效忠,等站起来,你就成了琼恩·史塔克,临冬城公爵。” 225.第225章 提利昂 厚重木门外传来声响,提利昂·兰尼斯特明白自己死期已至。 是时候了,他心想,来啊,来啊,做个了断。他企图站起来,腿脚却因长期躺卧而麻木,只得弯下腰去,揉搓筋骨。妈的,我不能蹒跚着上刑场。 他不知他们会当即动手,还是拉去游街之后,让伊林·派恩爵士处决。经过比武审判那一幕,亲爱的老姐和慈祥的老爸想必更乐意让我悄悄消失,以免在公众面前继续丢脸。假如带我上街,我肯定要把些趣事对老百姓传扬,他们不会那么傻吧? 钥匙转动,牢门“咯”的一声,猛然掀开。提利昂背靠潮湿的墙壁,渴望手中有武器。没关系,我还能又踢又咬,尝到鲜血的味道。只盼能说出几句惊世骇俗的遗言,光吼“去你妈的!”不足以青史留名。 火光照向脸庞,他举手遮挡。“来啊,连侏儒都怕吗?来杀我啊,烂婊子养的野种!”由于长期未说话,他声音很嘶哑。 “如此评价咱们的母亲大人?”对方左手握火炬走进来,“奔流城的黑牢没这么湿冷,但阴森多了。” 提利昂半晌透不过气:“是你?” “对,大部分的我,”詹姆有些憔悴,头发也短了,“一只手被忘在了赫伦堡——将勇士团漂洋过海地请来可不是父亲的好主意。”他举起右手,让提利昂看看断肢。 弟弟不可遏抑、歇斯底里地大笑,“噢,老天,”他说,“詹姆,我很遗憾,可是……诸神在上,你看看我们:一个缺胳膊,一个没鼻子,好一对快乐的兰尼斯特小子!” “我的手一度难闻死人,倒希望自己缺的是鼻子。”詹姆放低火炬,仔细查看弟弟的面容,“可怕的伤痕。” 提利昂别开头:“他们逼我打,又不放高个哥哥前来保护。” “听说你几乎把都城给烧光了。” “放屁,我只在河上放火。”提利昂猛然想起这是何时何地,“你来杀我吗?” “啧啧,这张嘴,三句不离本行。再没礼貌,小心我把你扔在这里烂掉。” “瑟曦不会让我烂掉。” “没错,她不会。你明天就要被拉到旧比武场中斩首。” 提利昂再度大笑:“你带吃的没有?原来是听我的临终遗言来了。瞧,我现在像只阴沟鼠,只怕有些迟钝。” “你什么也不用说,我是来搭救你的。”詹姆的声音异样地庄重。 “谁需要搭救?” “瞧,我已忘了你是个多么讨人厌的小东西。再废话,我就支持瑟曦砍你的头。” “噢,这可不行,”提利昂快步走出牢房,“现在是白天还是晚上?我没了感觉。” “午夜过后三点,全城都在熟睡。”詹姆将火炬放回牢房之间墙上的壁台中。 走廊昏暗,提利昂几乎被狱卒的身体绊倒——此人四肢张开,躺在冰冷的石地板上。他踢了狱卒一脚,“死了?” “睡着了。其他三个也一样。太监往他们的酒里下了甜睡花,剂量没到致死的地步——至少他如此保证。他就等在楼梯上,穿着修士的袍子,待会儿带你通过下水道,前往黑水河畔,河边有条划桨船。放心,瓦里斯在自由贸易城邦不缺朋友和眼线,能让你衣食无缺……但你自己得多个心眼,瑟曦肯定会派出杀手。你最好连名字都改掉。” “改名字?噢,好主意!当无面人来杀我时,我对他说:‘不,你这傻瓜,认错人了!我只是另一个面容狰狞的侏儒而已!’”兰尼斯特兄弟俩哈哈大笑。接着詹姆单膝跪下,迅速吻了他的双颊,嘴唇扫过结茧褶皱的伤疤。 “谢谢,哥哥,”提利昂说,“我一辈子都感激你的恩情。” “我只是……还债。”詹姆的声音愈发异样。 “还债?”他昂头望着哥哥,“我不明白。” “不明白就好,有的事,最好永远埋葬。” “噢,太棒了,”提利昂道,“什么丑事恶行?哪位大人在背后搞小动作?说吧,我不会哭的。” “提利昂……” 詹姆在害怕。“说吧。”提利昂重复。 哥哥转头不看他。“泰莎。”最后他轻声道。 “泰莎?”他心里一紧,“她……她怎么了?” “她不是妓女,我没有买她。一切都是父亲命我讲述的谎言。泰莎……泰莎就是泰莎,农夫的女儿,与你在路上偶遇。” 提利昂听见微弱的喘气“咝咝”地穿过鼻子的伤疤。詹姆不敢回头。泰莎。忽然间他忘了她的模样。小女孩,她只是个小女孩,不比珊莎大。“我的老婆,”他嘶声道,“她嫁给了我。” “父亲说,她就为了你的钱。她是个贱民,你是凯岩城的兰尼斯特,若非为金子,她根本不会来找你,所以相当于妓女,所……所以我说的不是谎言,不是真的谎言,而……而且他认为需要给你好好上一课。从此以后,你会汲取教训,并对我心存感激……” “心存感激?”提利昂几乎说不出话来,“他把她给了卫兵,整整一军营的卫兵,还让我……全程观看。”啊,不只是看,最后我还……我的老婆…… “我真不知他会那样做,请你相信我。” “噢,相信你?”提利昂咆哮道,“你还值得我相信吗?我还能够相信你吗?去你妈的,她是我老婆!” “提利昂……” 他打了哥哥。反手一掌,用尽全身力气,蕴含着所有的恐惧、怒火和痛苦。詹姆踉跄退步,失去平衡,最后倒在地上:“我……我很抱歉。” “噢,抱歉就行了吗,詹姆?你,还有我亲爱的老姐和慈祥的老爸,不错,我还没想清楚,但总有一天会狠狠报复你们,我指天发誓!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提利昂蹒跚走远,几乎又绊在狱卒身上,但不出十几码,便被一道铁门拦住。噢,老天!他只想尖叫。 詹姆靠过来:“我有钥匙。” “那快开门。”提利昂向外避开。 詹姆插进钥匙,将门推开,当先走出去,接着回头道:“你来吗?” “咱们各走各的路,”提利昂踱出门外,“钥匙给我,我自己去找瓦里斯。”他昂起头,用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打量哥哥。“詹姆,你左手能打吗?” “至少不比你差。”詹姆苦涩地说。 “那好,下次见面,咱们就可以好好对上手,就你我两个——残废与侏儒。” 詹姆将一串钥匙递给他:“我给你说了真话,你也该对我坦诚。是不是你干的?是不是你下的毒?” 这个问题,犹如一把尖刀,在他肚内翻搅。“你想知道真相?”提利昂反问,“那好,我告诉你,乔佛里的品性比伊里斯更糟糕,他偷了父亲的匕首,交给下人去害布兰登·史塔克,这事你可清楚?” “我……我想是这样。” “没错,做‘儿子’的想学‘父亲’。等他权力巩固,多半连我也杀——为什么不呢?我又矮又丑,生来就有罪。” “你没回答我的问题。” “你这可怜愚蠢残废瞎了眼的大傻瓜,真的要我一个字一个字地把话说出来?很好,很好,你听着:瑟曦是个撒谎不眨眼的烂婊子,就我所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别人说我是怪物,没错!是我杀了你那十恶不赦、罪有应得的乖儿子!”他逼自己微笑。昏暗的光芒下,无疑是副狰狞面容。 詹姆转身走开,一句话也没有说。 提利昂目睹哥哥的长腿迈着大步离开,心里的一部分只想冲上去,告诉他刚才说的都不是真的,只想恳求哥哥的原谅。但想起泰莎,他便保持了沉默。脚步声渐息,终至寂静,提利昂默立良久,方才去找瓦里斯。 太监隐藏在弯曲阶梯间的黑暗角落,穿一袭虫蛀的棕色长袍,用兜帽遮掩苍白的面容。“迟到啦,大人,我还以为出了差错呢。”他对提利昂说。 “差错?噢,不,”提利昂恶毒地反诘,“能有什么差错?”他抬头盯着对方,“审判时,我召你过来。” “我不能过来。太后日日夜夜监视着,我不敢帮您。” “你如今倒肯帮我。” “是吗?哈哈,”瓦里斯咯咯轻笑,在这片黑暗和坚石中,回音分外诡异,“是您哥哥有说服力。” “瓦里斯,你这狡猾无情的家伙,千方百计要置我于死地,或许我们之间该来个了断。” 太监叹道,“好人没好报,我就知道,不管蜘蛛怎么努力编织,还是不受欢迎。算了,如果这就杀我,那可不成,大人,待会儿您多半走不出去。”摇曳的火光下,他眼睛闪烁不定,黑暗而湿润,“这些隧道对不经意的人而言,可是布满陷阱,非常危险哟。” 提利昂嗤之以鼻,“不经意?我是世上最小心的人——尤其在结识你之后!”他揉揉鼻子,“告诉我,好巫师,我纯洁高贵的老婆在哪儿?” “很遗憾,搜遍君临也没发现珊莎夫人的线索,唐托斯·霍拉德爵士也消失无踪,我猜他此刻多半在哪里喝得大醉吧。夫人失踪当晚,有人看见他俩一同走下蜿蜒楼梯,从此便好似蒸发了。那晚事态混乱,我的小小鸟儿们也说不上来。”瓦里斯轻扯侏儒的衣袖,拉他上楼梯,“大人,时间不等人,我们得赶紧离开。来,向下走。” 至少这次他没说谎。提利昂摇摇摆摆地跟上太监,鞋子刮过粗石地板,发出声响。楼梯井内寒冷彻骨,让他不禁打哆嗦,“这究竟是什么地方?”他问。 “残酷的梅葛为红堡修了四层地牢,”瓦里斯回答,“第一层是大房间,用来关押普通犯人,他们挤在一起,墙壁高处有窄窗。第二层为小号,用来看守贵族囚犯,那里没有窗户,但走廊的火炬终年不熄。第三层牢房最小,门乃木制——人称‘黑牢’,也是您和之前艾德·史塔克的所在。不为人知的是,在这下面,还有一层,谁一旦被带进第四层,意味着将不能再见天日、再听人声,而永远在折磨中受苦。梅葛地牢的第四层乃刑讯间。”他们走到楼梯底部,一道门在面前默然敞开,“这就是第四层。来,握住我的手,大人,这样才好。黑暗中有些东西会吓着您的。” 提利昂犹豫片刻。瓦里斯背叛过他,天知道现在在打什么主意。要谋杀,还有什么地方比一个无人知晓、漆黑邪恶的地方更合适呢?连尸体都无须费心处理。 但另一方面,还能有什么选择?爬上楼梯,从正门出去?不,当然不行。 詹姆绝不会害怕,提利昂心想,旋即又思及哥哥对他做的一切。但最后,他仍旧握住太监的手,任对方领自己穿越黑暗,皮鞋在石地板上发出轻微的声音。瓦里斯走得很快,不时低语叮嘱:“小心,前面是三级阶梯,”或者,“大人注意,有个向下的斜坡。”我来君临时,跨骑骏马,吆喝手下,浩浩荡荡,好一派威风凛凛,提利昂心想,等我出去时,却像个老鼠般偷偷摸摸,还要蜘蛛带路。 前方出现一道光芒,过于昏暗,不像太阳,但随着他们快步接近,却逐渐变得亮起来。过了一会儿,他看清那原是拱梁下锁紧的铁门,瓦里斯用钥匙打开。他们来到一个圆形小房间,房间内除了来路,还有别的五道门,每道皆被铁门封锁。屋顶是个天井,墙壁间从上到下有串铁环,用来攀爬。角落里有个华丽的火盆,塑造成龙头形状,张开的口中炭火已烧成灰烬,却仍旧放出一点晕黄的光。虽然微弱,但与隧道的黑暗相比,已是难能可贵。 除此以外,房内别无他物。地板上,红砖与黑砖拼出一幅三头龙的马赛克图案,牵起提利昂的思绪。原来这就是雪伊告诉我的地方,瓦里斯通过这里把她送到我床上。“我们在首相塔下。” “不错,”瓦里斯打开一道铁门,久未开启的链条发出“嘎嘎吱吱”的抗议声,灰尘片片洒落,“来,这条路直通河流。” 提利昂缓缓走到天梯下,抓住最底部一只铁环:“上面是我的卧室。” “您父亲大人的卧室。” 他向上看去:“有多长?” “大人,您还虚弱,不能干蠢事,再说,我们也没有时间,必须马上出发。” “我有事情要上去解决。有多长?” “一共二百三十只铁环,您是想——” “二百三十只铁环之后呢?” “向左有条隧道,听我说——” “隧道离卧室有多远?”提利昂抬脚登上第一只铁环。 “不到六十步。边走边摸,您就能发现出口。卧室是第三个。”太监叹口气,“您糊涂了,大人,令兄费尽心机挽回您的性命,怎可就此轻易放弃——还搭上我一条命?” “瓦里斯,若世上还有什么东西我看得比自己的命还要轻,那就是你的命。在这里等着。”他转头攀登,不再关心太监,边爬边默默数数。 一环接一环,他深入黑暗。起初还能看见铁环的模糊轮廓和墙面的粗糙灰石,随着黑暗渐长,便伸手难窥五指。十三、十四、十五、十六……爬上第三十环,手臂已开始颤抖,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他向下看去,只见很深的底部有一圈微弱的光,被两脚所遮蔽。提利昂继续前进,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待到第五十环,腿脚已不听使唤,梯子却还无止无尽地延伸。六十八、六十九、七十……到得第八十环,背开始酸痛,但他坚持不懈,自己也说不出其中缘由。一百一十三、一百一十四、一百一十五…… 走到两百三十环时,周围黑得像掉进了沥青桶。他感觉到左边有暖风吹出,犹如巨兽的呼吸,便小心翼翼地伸腿试探,离开了铁环梯子。隧道极其促狭,若是正常体形的人来走,非得跪下,手脚并用不可,对提利昂倒刚好合适。古怪,这地方竟像是为侏儒设计的。鞋轻轻踩在石地板上,他走得很慢,一边小心计算步数,一边摸索墙上的机关。不久,他听见人声,起初朦胧细微,随后逐渐清晰,越来越真切。原来是父亲手下两名卫兵在谈论“小恶魔的妓女”,一边赞叹她身体甜美,一边可惜她生不逢时,侏儒那玩意儿一定又短又小,她大概连真正的男根是什么样都不清楚。“多半插不进去。”鲁姆认定,随后他们开始讨论提利昂明天的死法。“他会哭得像个姑娘,哀求饶恕,你瞧着吧。”鲁姆坚持。利斯特则说小恶魔会像狮子一样勇敢赴死,做个堂堂正正的兰尼斯特,为此他愿赌上自己的新鞋子。“见鬼,鞋子有个屁用,”鲁姆抱怨,“你明知它不合我的脚。算了,如果我赢,你帮我擦两个星期的盔甲!” 在这里,提利昂将每句话都听得真切,而一旦继续前进,声音便很快消失。难怪瓦里斯不情愿我爬上这串该死的梯子,提利昂边想边在黑暗中露出笑容,小小鸟儿原来是这么回事。 他来到第三个出口的所在,摸索许久,才在石头之间找到一个小小的铁钩。用力一拧,周围传来细微的隆隆声,但在寂静中听来犹如山崩,接着左边不到一尺的地方出现方形孔洞,橘黄的光透进来。 妈的,原来是壁炉!他几乎笑出声。这里满是通红的灰烬,一根黑柴在愉悦地燃烧,发出炽热的辉芒。他小心翼翼地绕开去,快步疾行,以免烧到鞋子。温暖的炭渣踩在脚下咯吱作响。最后他进入这个从前是他卧室的地方,伫立良久,不敢作声。父亲在哪儿?他听到了吗?他会不会拔剑出来对付我? “大人?”一个女人唤道。 幸亏我的心已不再能感觉到疼,否则真不知如何承受。第一步总是最难。当他终于走到床边,拉开遮罩,“她”果然在里面,带着一丝倦懒的笑,抬起头来。她一见他的脸,笑容顿时消失,忙把毯子拉到下巴,好似能提供保护。 “亲爱的,你等的是高个子吧?” 她眼中盈满大颗的晶莹泪珠:“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完全是被太后逼的。求求您,您父亲好可怕。”她坐起来,毯子滑到膝盖下,她全身一丝不挂,只是高耸的胸脯前有那条沉重的金链子,金手环环相扣。 “雪伊,我的好小姐,”提利昂轻声说,“我待在黑牢里等死,却从未忘记你的美。不管穿着丝衣、粗布,还是裸体,你都那么……” “噢,大人就快回来了。您得赶紧离开,您……您会带我走吗?” “你喜欢过我吗?”他捧起她的脸,想起无数往事,想起每次揽住她的腰,挤她坚硬的小乳房,拨弄她短短的黑发,抚摸她的嘴唇、脸颊和耳朵……最后伸进甜美的私处,勾撩她的呻吟,“你喜欢过我的抚摸吗?” “您是我的最爱,”她说,“我的兰尼斯特巨人。” 亲爱的,这是你一辈子最糟糕的一句话。 提利昂抓紧父亲的项链,用力扭动,链条紧紧相扣,陷进颈项。“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他嘶声唱道,然后给了冰凉的金手最后一拧,任温热的小掌挥开眼泪。 完事后,他在床头桌上找到泰温公爵的匕首,将之收进腰间。墙上依次挂着狮头杖、战斧和十字弓——斧头嫌施展不开,锤杖够不着,只有十字弓下恰好摆了个大铁木箱。他爬上去,取下武器和一只满载箭矢的皮箭筒,接着用脚踩住弓镫,拉满弓弦,搭好一支箭。 詹姆多次提醒过他十字弓的缺点,因此他确定假如鲁姆和利斯特突然出现,他绝无重新装填的时间,不过至少能拖一个家伙下地狱。他决定带鲁姆一起下地狱。鲁姆,该死的混蛋,你赌输了,你得自己擦自己的盔甲。 他踱到门边,听了一会儿,接着慢慢推开。石烛台中点了一盏灯,淡黄的光照亮空旷的走廊。光芒摇曳,提利昂闪出门外,十字弓抵紧大腿。 不出所料,他在用作厕所的小塔里找到了父亲。泰温公爵将睡袍卷在臀部,听见脚步声,立刻抬起眼睛。 提利昂嘲弄地半鞠躬:“大人安好。” “提利昂,”假如泰温·兰尼斯特也会害怕,至少没露出半点痕迹,“谁放你的?” “我倒很想向您坦白,只可惜有神圣的誓言约束。” “是太监,”父亲认定,“我要砍了他的头。你拿着我的十字弓做什么?快放下。” “如果我拒绝,您要怎么对付我呢,父亲?” “越狱太荒唐了。老实告诉你,你明天是不会死的。我会送你去长城,但首先必须疏通提利尔大人。把弓放下,我们回卧室好好谈。” “我们就在这里谈。我在想,或许我不怎么愿意去长城呢,父亲。那里真他妈的冷,而冷酷这样东西,在您身上,我已经受够了。告诉我一件事,我立刻拍屁股走人,一个简单的问题,至少您欠我这个。” “我什么也不欠你。” “不,在我一生中,你给我的伤害难以尽数。我要你回答:你到底把泰莎怎样了?” “泰莎?” 他根本忘了她。“我老婆。” “噢,我想起来了。你的头一个妓女。” 提利昂瞄准父亲的胸膛:“再说这个词,我就杀了你!” “你不敢。” “我不敢?说啊,就一个词两个字,你说啊,”提利昂挥舞十字弓,“泰莎。在给我上了那小小的一课之后,你把她怎样了?” “我不记得了。” “努力想想!你杀了她?” 父亲抿抿嘴唇:“杀她做甚?那番经历正好让她摆正自己的位置……何况我记得,她收入颇丰。似乎后来总管把她赶出去了,我没工夫询问。” “上哪儿去了?” “妓女还能上哪儿去?” 提利昂指头一紧,十字弓正好在泰温公爵起立瞬间“哐”的一声,射出飞矢,插进公爵膀胱之上,他闷哼一声,又坐回去。箭插得很深,直没到羽翎。鲜血顺着箭柄,不住渗透,流过父亲的阴毛,顺着光光的大腿,滴到地板上。“你放箭!”父亲难以置信地说,他眼睛朦胧中充满惊骇。 “您总能迅速把握形势,父亲,”提利昂评论,“难怪是永远的国王之手。” “你……你……你不是……我儿子。” “这您就错了,就我看来,我是小一号的您。发发慈悲,快点死吧,我急着赶船呢。” 这一回,父亲总算遂了提利昂的愿。厕所里猛然散发出一阵恶臭,死亡的公爵肠肚彻底松弛。很好,他死得真是地方,提利昂心想,臭气证明那句名言是彻头彻尾的谎话。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到死也没有拉出黄金来。 226.第226章 山姆威尔 国王很生气。山姆立刻看出来了。 史坦尼斯正在吃早餐,硬面包、咸牛肉和煮鸡蛋,当黑衣弟兄逐个走进来跪到面前时,他推开食物,冷眼打量他们。旁边的红袍女梅丽珊卓似乎觉得这一幕十分有趣。 这儿没有我的位置,当她的红眼睛落到山姆身上时,他不安地想。我只是帮伊蒙师傅上楼的。别看我。我只是学士的事务官。余人都是熊老职位的竞争者,除了已退出竞选的波文·马尔锡,而他也仍是代理城主和总务长。山姆不明白梅丽珊卓为什么对他感兴趣。 史坦尼斯国王让黑衣弟兄们跪了很久,长得不同寻常。“起来。”最后他终于说。山姆扶着伊蒙学士,帮他站起来。 杰诺斯·史林特大人清清嗓子,打破紧张的沉默:“陛下,蒙您召唤,我代表大家表达喜悦之情。当我第一次从长城上看见您的旗帜,就知道王国得救了。‘这个人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我对好爵士艾里沙说,‘一个坚强的人,一个真正的国王’。请允许我们祝贺您战胜野蛮人,歌手们会广为宣扬,是的——” “歌手们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史坦尼斯打断他,“少拍马屁,杰诺斯,没用。”他站起身,朝所有人皱眉头。“梅丽珊卓女士告诉我,你们到现在还没选出总司令,让我很不愉快。这件蠢事还要拖多久?” “陛下,”波文·马尔锡辩解,“没人达到三分之二的多数,况且选举也刚持续十天。” “已经浪费了九天。我有俘虏需要处理,有国家需要统治,有战争需要进行。某些关于长城和守夜人军团的决定得尽快作出,而你们的总司令有权参与。” “是的,没错,”杰诺斯·史林特说,“但我们的弟兄不过是些单纯的士兵。士兵,对!陛下很清楚,士兵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依我之见,若陛下不吝赐教,想必他们能从中受益。为了王国的未来,请帮大家作出明智的选择吧。” 这建议惹恼了其他人。“你要让国王给我们揩屁股吗?”卡特·派克愤怒地质问。“选择总司令的权力属于且仅属于誓言效命的黑衣弟兄。”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强调。“如果他们明智的话,就不会选我了。”忧郁的艾迪嘀咕。伊蒙学士一如既往地平静,“陛下,自‘筑城者’布兰登修建长城以来,守夜人的领袖一直由自己选举,到杰奥·莫尔蒙为止,已有连续九百九十七任总司令,每一位都由他将要领导的人们选出,这是承继数千年之久的传统。” 史坦尼斯咬紧牙关:“我无意篡夺你们的权力和传统。至于‘陛下的赐教’,杰诺斯,如果要我强迫弟兄们选你,就该大胆地说出来。” 这话吓退了杰诺斯大人。他不知所措地笑笑,额头开始冒汗,但身旁的波文·马尔锡道:“有谁比曾指挥过金袍卫士的他更有资格带领黑衣军团呢,陛下?” “你们中任何一个,甚至那厨子都比他强。”国王冷冷地看着史林特,“我保证,杰诺斯不是头一个受贿的金袍子,但很可能是头一个靠出卖职位和肥缺赚得盆满钵溢的司令。到最后,都城守备队里半数军官都得将自己一部分薪水交给他。是不是这样,杰诺斯?” 史林特的脖子涨成紫色:“谎言,全是谎言!职位越高树敌越多,陛下是知道的,他们在背后悄悄造谣,全无真凭实据,没有人敢站出来……” “两个准备站出来的人突然在巡逻时死了。”史坦尼斯眯起眼睛,“别把我当傻瓜,大人,我见过琼恩·艾林呈给御前会议的证据。如果我是国王,你失去的就不只是职位了,我保证,但劳勃轻易放过了你的‘小过错’。‘他们全都是小偷,’我记得他说,‘明目张胆的好歹比藏着掖着的好,下一个也许更糟呢。’哼,毫无疑问,这是培提尔伯爵用我哥哥的嘴巴在说话,小指头对金钱向来敏感,说不定他利用你贪污获得的利益不比你自己所得的少。” 史林特伯爵的下巴抖个不停,他还没准备好反驳的措辞,只听伊蒙学士说:“陛下,依照律法,一个人发下誓言,成为守夜人军团的弟兄后,以前的错误与罪行便一笔勾销了。” “这我明白。假如这位杰诺斯大人碰巧是守夜人最拿得出手的料,我也只能咬牙接受。你们选哪个与我无关,只要赶紧作出选择。我们有战争要打。” “陛下,”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谨慎而又谦恭地说,“如果您指的是野人……” “当然不是。你很清楚这一点,爵士先生。” “那么您也应该清楚,虽然我们很感激你帮忙对付曼斯·雷德,但不能为你争夺王位。守夜人从不参与七大王国的纷争,八千年来——” “我了解你们的历史,丹尼斯爵士,”国王生硬地说,“我向你保证,不会要你们起兵对付那帮让我头疼不已的叛徒和篡夺者,我真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继续保卫长城。” “我们会保卫长城直到最后一人。”卡特·派克说。 “也许那就是我。”忧郁的艾迪听天由命地道。 史坦尼斯环抱双臂:“但我要些东西,也许你们不会那么轻易交出来。我要城堡和赠地。” 这番直言不讳犹如把一罐野火扔进了火盆,陡然在黑衣弟兄间炸开来。马尔锡、梅利斯特和派克同时试图发言,史坦尼斯国王由得他们去讲,等好容易说完后,才道:“我的人有你们三倍之多,如果愿意,尽可以强行夺取,但我更希望征求你们的同意,合法地取得。” “赠地被永久赠与守夜人,陛下。”波文·马尔锡强调。 “没错,按照律法,我不能从你们手中占领、没收或剥夺,但礼物既能赠与,自然也可再度送出。” “您要拿赠地做什么?”卡特·派克问。 “善加利用。至于城堡,东海望、黑城堡和影子塔的地位不变,仍由你们安排,但为了长城防御,必须把其他的交给我,让我的人来保护。” “您没那么多人手。”波文·马尔锡反驳。 “某些荒废的城堡不过是废墟。”首席工匠奥赛尔·亚威克说。 “废墟可以重建。” “重建?”亚威克道,“谁来干?” “这是我考虑的问题。我只要你们给一个清单,详细列出每座城堡目前的状况以及重建所需的材料。一年之内,我会让它们全部驻上守军,并在门前点燃夜火。” “夜火?”波文·马尔锡怀疑地看看梅丽珊卓,“点燃夜火?” “是的。”女人在飞旋的鲜红丝袍中站起来,明亮的红铜色长发披落在肩,“长剑无法抵御黑暗,真主的光芒才能做到。千万别低估对方的实力,好爵士们,勇敢的弟兄们,我们所要进行的战争并非为土地或荣耀,而是生与死的差别。如果失败,世界将一起消亡。” 山姆看得出,官员们对这番话有些莫名其妙。波文·马尔锡和奥赛尔·亚威克交换一个怀疑的眼神,杰诺斯·史林特怒气冲冲,而三指哈布看起来似乎宁愿回厨房切胡萝卜。所有人听见伊蒙学士喃喃低语时都很吃惊:“你指的是黎明之战,夫人,但预言中的王子在哪里?” “他就站在你面前,”梅丽珊卓宣布,“你的眼睛却看不见。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就是圣焰之子、光明的战士亚梭尔·亚亥转世重生,预言在他身上应验。天空中红色的彗星宣告他的到来,而他拥有英雄之红剑‘光明使者’。” 山姆发现,红袍女的话让国王很不安,史坦尼斯咬紧牙关,“你们求助,而我及时赶到,大人们,现在只能接受我,要么大家一块完蛋,好好想想。”他简单地作个手势,“够了,学士留下一会儿,还有你,塔利,其他人解散。” 我?山姆大吃一惊,他要我干什么?弟兄们躬身离开。 “你就是那个在大雪中杀死鬼怪的人。”只剩四人后,史坦尼斯开口。 “‘杀手’山姆。”梅丽珊卓微笑。 山姆感到自己脸红了:“不,夫人……陛下,我的意思是,是的,我是山姆威尔·塔利,对。” “你父亲是名骁勇善战的武士,”史坦尼斯国王说,“曾在白杨滩击败我长兄,后来梅斯·提利尔得意洋洋地将荣耀归于自己,其实他还没找到战场,蓝道伯爵就已奠定了胜局。他用那柄瓦雷利亚巨剑杀死卡伏仑伯爵,并将头颅献给伊里斯。”国王以一根手指揉搓下巴。“你不像他儿子。” “我……我不是他想要的儿子,陛下。” “假如你没穿上黑衣,倒是有用的人质。”史坦尼斯沉思。 “他已经穿上了黑衣,陛下。”伊蒙学士指出。 “我很清楚,”国王说,“比你想象的更清楚,伊蒙·坦格利安。” 老人低头:“我只是伊蒙,陛下,学士立下誓言,戴起颈链之时,便须放弃原有的家族姓氏。” 国王略略点头,仿佛表示他明白但不在乎。“听说你用一把黑曜石匕首杀了那怪物。”他对山姆道。 “是、是的,陛下。是琼恩·雪诺送的匕首。” “龙晶,”红袍女的笑声犹如音乐,“在古瓦雷利亚语里被称为‘冰冻火’,难怪它对这帮冰冷的异神之子而言是致命的武器。” “在龙石岛,就是我原来的居城,火山底古老的坑道里埋藏有许多黑曜石,”国王告诉山姆,“一块一块,形成矿层。记得大部分是黑色,但也有绿色、红色,甚至紫色。我已传话给代理城主罗兰德爵士,要他着手开采。龙石岛恐怕守不长,希望在城堡陷落之前,光之王赐予我们足够多的‘冰冻火’,好让大家武装起来,对抗这些怪物。” 山姆清清嗓子:“陛、陛下。那匕首……我用来刺尸鬼时,它却碎了。” 梅丽珊卓露出微笑:“这些尸鬼被亡灵邪术所激活,本身只是已死的血肉。钢铁与火焰足以对付,而你们称为‘异鬼’的生物可怕得多。” “它是冰雪与寒冷的恶魔,”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道,“古老的宿敌,真正的对手。”他又转向山姆。“听说你跟那女野人从长城底下通过,穿越了一道魔法门。” “黑、黑门,”山姆结结巴巴地说,“在长夜堡下。” “长夜堡是长城沿线最庞大也最古老的城堡,”国王说,“进行这场战争时,我打算以此为居城。到时候,你得说出门的所在。” “我,”山姆说,“我会、会的,假如……”假如它仍在那里。假如它会对不穿黑衣的人开放。假如…… “你会的,”史坦尼斯打断他,“而我会告诉你什么时候说。” 伊蒙学士微微一笑。“陛下,”他道,“我想,在我们离开之前,能否给予一份极大的荣幸,让我们看看那柄神奇的魔剑。关于它,大家都听过无数传说。” “你要看‘光明使者’?你不是瞎了吗?” “山姆是我的眼睛。” 国王皱起眉头:“其他人都能看,凭什么不给盲人看?”他的剑带和剑鞘挂在壁炉边的钩子上。他下来,抽出长剑。只听钢铁摩擦木头和皮革,然后书房里充满光芒:金、橙与红色的线条闪烁变换,跳跃的色彩如火焰一般明亮。 “说,山姆威尔。”伊蒙学士触碰他的手臂。 “它自我发光,”山姆压低声音,“好似一把没有焰苗的火炬。钢铁的颜色是黄、红和橙,不停闪耀放射,比水面上的阳光更漂亮。真希望你能看见它,师傅。” “我明白了,山姆,一把充满阳光的剑,可爱而悦目。”老人僵硬地颔首,“陛下。夫人。非常感谢你们的慷慨。” 等史坦尼斯国王收剑入鞘,房间似乎变得十分黑暗,尽管阳光仍旧从窗户流泻而进。“很好,你既然看过了,就回去履行职责吧。记住我的话,你的弟兄们必须在今晚选出总司令,否则我会让他们后悔的。” 山姆扶伊蒙学士走下狭窄的楼梯时,对方完全迷失在思绪中,直到穿越庭院期间,才突然道:“我没感觉到热量,你呢,山姆?” “热量?从那柄剑上?”他努力回想,“它周围的空气跟着变幻发光,似乎位于滚烫的火盆边,感应到四射的热力。” “然而你却没感觉到热量,对不对?这把剑的剑鞘是木头和皮革做的,对吗?陛下拔剑时我听见声音。皮革有没有焦灼的痕迹,山姆?木头有没有焚烧或变黑?” “没,”山姆承认,“我没看到。” 伊蒙学士点点头。回房之后,他让山姆生火,并扶自己坐到炉边椅子上。“变这么老真是辛苦,”他一边叹气一边坐上垫子,“眼睛瞎了就更辛苦。我想念太阳、书籍。对,我最想念书籍。”伊蒙摆摆手。“投票之前,你可以休息了。” “投票……师傅,你难道没什么可做的吗?国王说,杰诺斯大人是……” “我明白,”伊蒙学士道,“可山姆你别忘了,我作为学士,戴起颈链,发下誓言。我的职责是给总司令提供谏言,不管他是谁,此时此刻,我要是显出偏向性,那就太不合适了。” “我不是学士,”山姆说,“我能做什么?” 伊蒙抬起白色盲眼,转向山姆的脸,淡淡地微笑:“噢,我不知道,山姆威尔。你能做什么?” 我能做,山姆心想,我必须做。而且得马上行动,若犹豫不决,就会失去勇气。我是守夜人的汉子,他一边提醒自己一边快步穿过庭院。我是守夜人的汉子,我能做。从前,只要面对莫尔蒙大人,他就会颤抖尖叫,但那是过去的山姆,在先民拳峰和卡斯特的堡垒之前,在尸鬼和“冷手”之前,在骑死马的异鬼出现之前。他现在更勇敢。吉莉让我更勇敢,他告诉过琼恩。那是事实。那是事实。 卡特·派克是两名指挥官中较可怕的一个,因此山姆趁自己的勇气仍然热切,决定先去他那边。他在古老的盾牌厅里找到了他,正跟三个东海望的人赌骰子,还有一个从龙石岛来追随史坦尼斯的红发士官。 当山姆请求说话,派克一声喝令,其他人便收起骰子和硬币离开。 卡特·派克穿着镶钉软甲和粗布马裤,身体精瘦结实而强硬,但丝毫谈不上英俊。他的小眼睛靠得太近,鼻子断裂,额头中央突出矛尖样的发际线。麻疹完全毁了他的脸,为了掩盖所蓄起的胡子则稀疏零乱。 “‘杀手’山姆!”他以自己的方式打招呼,“你肯定自己刺的是异鬼,不是孩子的雪骑士?” 开局不妙。“是龙晶杀死它的,大人。”山姆无力地解释。 “啊,毫无疑问。好啦,快说吧,杀手。学士派你来的吗?” “学士?”山姆咽口口水,“我……我刚从他那儿离开,大人。”这不是谎言,派克选择错误的解读是他自己的事,这样他会更愿意听下去。山姆深吸一口气,说出计划。 不料才说不到二十个字,便被派克打断。“你要我跪下来亲吻梅利斯特那件漂亮斗篷的褶边,是吗?我早该猜到,你们这帮贵族老爷会像绵羊一样聚拢。很好,告诉伊蒙,他在浪费你我的时间。如果有人退出,应该是梅利斯特。妈的,那家伙坐这个位置实在太老了,你去对他说,如果我们选他,很可能不到一年工夫,就又要回来重新选人。” “他老是老,”山姆承认,“但经验丰富。” “坐在塔楼里翻地图的经验?当了总司令,他打算怎么做?给尸鬼们写信吗?他是个好骑士,不折不扣,但并非战士,我他妈才不在乎五十年前他在哪个愚蠢的比武会里把谁撞下了马,瞎眼老头都知道,仗全是断掌替他打的。现在有这该死的国王骑在头上,我们比以往更需要战士的领导。今天索要废墟和空地,不折不扣,谁知道明天陛下想要什么?你以为梅利斯特有胆子站起来反对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那红袍婊子吗?”他哈哈大笑,“我不这么想。” “你不会支持他?”山姆沮丧地总结。 “你是杀手山姆还是聋子迪克?不,我当然不会支持他。”派克拿一根手指点着脸。“搞清楚,小子,我不想要这该死的职位,从没想过。我习惯踩着甲板战斗,不想骑马,而黑城堡离海太远了。但我宁愿用火红滚烫的剑操屁眼也不愿把守夜人军团交给影子塔那只爱打扮的鹰,老人家问起的话,只管这么说。”他站起身,“赶快从我眼前消失。” 山姆鼓起所有剩余的勇气:“如、如果是别人呢?你能支、支持别人吗?” “别人?谁?波文·马尔锡?这只会数勺子的家伙?奥赛尔习惯服从,别人要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虽然干得出色,但仅此而已。史林特……嗯,他那伙人喜欢他,这我承认,我还真想把他塞进国王胃里,看看史坦尼斯会不会打嗝……但是不行,那家伙浑身都有君临的味道,妈的,癞蛤蟆长翅膀就以为自己是龙了吗?”派克哈哈大笑,“还剩下谁?哈布?我们可以选他,不过到时候谁来给你煮羊肉呢,杀手?妈的,你这样子应该喜欢他该死的羊肉。” 没什么好多说的了。山姆被彻底挫败,他结结巴巴地道谢,然后离开。在丹尼斯爵士那边我能做得更好,穿过城堡时,他试图宽慰自己。丹尼斯爵士是骑士,出身高贵,谈吐斯文,当初他在路上发现山姆和吉莉,待他们谦恭有礼。丹尼斯爵士会听我的话,一定会的。 影子塔的指挥官出生于海疆城的洪钟塔下,是个彻头彻尾的梅利斯特。他那黑天鹅绒上衣的领子和袖口都镶貂皮,披风被一只银鹰的爪子扣住。他胡须雪白,头发大部分脱落,脸上刻着深深的皱纹,但行动仍然敏捷,嘴里还有牙齿,年月并未暗淡其蓝灰色的眼睛,也未减损他高贵的气质。 “塔利大人,”当他的事务官将山姆带进影子塔的人所居住的长枪塔,他立刻招呼道,“很高兴看到你身体康复。要不要杯葡萄酒?我记得,你母亲大人出自佛罗伦家,什么时候咱们可以聊聊,我曾在同一场比武大会上将你祖父和外公打落下马。但不是今天,我知道我们有更紧迫的事情。你一定是从伊蒙师傅那儿来的,他有什么谏言给我吗?” 山姆啜了口酒,小心地斟酌词句:“学士戴起颈链,发下誓言……此时此刻,他要是显出偏向性,那就太不合适了……” 老爵士微微一笑:“是的,所以他不能亲自前来,我理解,山姆威尔。伊蒙和我都是老人,在这种事上会考虑周到。就请你说出此行目的吧。” 酒液甜美,而丹尼斯爵士跟卡特·派克不同,他严肃认真地听完山姆的计划,但最后仍摇摇头。“我承认,假如让国王来指定总司令,那将是守夜人历史上黑暗的一天。尤其是这个国王,他不可能长久地保住王冠。但是真的,山姆威尔,退出的应该是派克。我的票数比他多,而且比他更合适。” “没错,”山姆承认,“但卡特·派克或许勉强能胜任。据说他常在战斗中证明自己。”他不想因赞扬对手而冒犯丹尼斯爵士,可除此之外还能怎么说呢? “许多弟兄在战斗中证明了自己,那是不够的,有些事无法靠斧头解决,伊蒙师傅了解,但卡特·派克不明白。守夜人军团的总司令必须是领袖,必须具备跟其他贵族……以及国王打交道的能力。他必须赢得别人尊重。”丹尼斯爵士倾身向前。 “你我都是诸侯的子嗣,我们都清楚出身、血统以及早期教育的重要性,那是练武所无法替代的。我十二岁成为侍从,十八岁当上骑士,二十二岁赢得比武大会的冠军,而指挥影子塔业已三十三年。血统、出身和教育使我具备跟国王打交道的能力。派克……唉,你记得今天早晨他说的话吗?‘你要让国王给我们揩屁股吗’?山姆威尔,非议弟兄并非我的习惯,但让我们坦白说吧……铁民是海盗与窃贼的民族,卡特·派克从小干的就是奸淫杀戮之事,多年以来,连读写信件都全部交由哈慕恩师傅负责。不,虽然不想让伊蒙师傅失望,但我无法说服自己为东海望的派克让路。” 这回山姆做好了准备:“您会不会支持其他人?某个更合适的人?” 丹尼斯考虑片刻:“我从不贪图荣耀。上次选举,当莫尔蒙大人的名字被提出来,我心悦诚服地放弃,在此之前,也曾为科格尔大人让路。只要守夜人军团操在可靠的人手中,我就心满意足。但波文·马尔锡和奥赛尔·亚威克都不是那样的人,而这所谓的赫伦堡伯爵乃屠夫之子,兰尼斯特家提拔的跳梁小丑,难怪如此堕落腐化。” “还有一个人,”山姆脱口而出,“莫尔蒙总司令信任他,唐纳·诺伊和断掌科林也信任他。尽管他身份不若你高贵,却也有古老的血统。他在城堡里出生,在城堡里长大,他跟骑士学习剑术与长枪,向学士讨教文字和知识。他的父亲是公爵,他的兄弟乃是国王。” 丹尼斯爵士抚摸长长的白胡子。“也许,”过了许久,他道,“他很年轻,但……也许,也许可以胜任,我承认。然而毫无疑问,我更合适,我是更明智的选择。” 琼恩说,谎言能否不失荣誉,取决于内容与目的。于是山姆道:“如果我们今晚不选出一个总司令,史坦尼斯国王打算指定卡特·派克。他今天早上跟伊蒙学士这么说的,在你们离开之后。” “我明白了,明白了,”丹尼斯爵士站起身,“我考虑一下。谢谢你,山姆威尔,请向伊蒙师傅表达我的谢意。” 山姆离开长枪塔时,浑身颤抖。我干了什么?他心想,我说了什么?如果被他们发现,会……怎样?送我上长城站岗?掏出我的肠子?把我变成尸鬼?突然之间,一切显得如此荒唐,见过乌鸦啄食小保罗的脸的他,还怕什么卡特·派克和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呢? 派克见他回来很不高兴:“又是你?有屁快放,别把我惹火了。” “只占用一点点时间。”山姆承诺,“你说自己不愿为丹尼斯爵士退出,也许会为别人。” “这次是谁,杀手?你自己吗?” “不。一个真正的战士。当野人来袭时,唐纳·诺伊将长城交给他,他还是熊老的侍从。唯一的问题是,他是个私生子。” 卡特·派克哈哈大笑,“七层地狱,真他妈该死,就像往梅利斯特的屁眼里捅进一根长矛一样,不是吗?仅仅为这个,也许就值得做,那男孩还能坏到哪里去?”他哼了一声,“但我比他更好,我才是需要的人,哪个笨蛋都看得出来。” “哪个笨蛋,”山姆赞同,“包括我。但是……好吧,有些话本来不该讲,但……但假如今晚选不出一个人来,史坦尼斯国王打算强迫我们接受丹尼斯爵士。他今天早上跟伊蒙学士这么说的,在你们离开之后。” 227.第227章 琼恩 埃恩·伊梅特是个高高瘦瘦的年轻游骑兵,其耐力、力量和剑术冠绝东海望。每次跟他练完,琼恩总感觉僵硬酸痛,第二天早晨醒来,浑身便覆满瘀青——但这种效果正是他的追求,若一直跟纱丁、马儿,哪怕葛兰比武,永远无法提高。 琼恩认为大多数时候,自己挨打跟回敬的次数差不多,但今天并非如此。昨晚他几乎没睡,翻来覆去一个钟头之后,便放弃尝试,穿好衣服,来到长城之巅,反复思考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提议,直到太阳升起。缺少睡眠使他受了惩罚,埃梅特无情地发动攻击,一下又一下的回旋砍逼迫他在校场中步步后退,时不时还拿盾牌加以冲撞。琼恩的胳膊逐渐麻木,随着时间的推移,没有锋刃的钝剑也显得沉重起来。 他正打算垂剑叫停,不料伊梅特佯攻下盘,然后以一记凶猛的正手劈,越过琼恩的盾牌,直取太阳穴。他脚步蹒跚,重击之下,头盔和脑袋同时嗡嗡作响。顷刻之间,眼缝外的世界一片模糊。 岁月如梭,他又回到了临冬城,穿着加衬垫的皮外套,不是锁甲和板甲。他拿起木剑,面对罗柏,而非埃恩·伊梅特。 从学会走路开始,他们每天早晨都一起练武,雪诺和史塔克,在临冬城内兜圈比画,笑闹叫嚷,没有人看见的时候,还会哭。他们不是小孩子,而是骑士和英雄。“我是龙骑士伊蒙王子!”琼恩大喊,而罗柏吼回去,“我是‘傻瓜’佛罗理安!”或者“我是少龙主!”然后琼恩回答,“我是莱安·雷德温爵士!” 有一天早上,他最先夸口,“我是临冬城公爵!”过去,他上百次这样呼叫。只有这次,就这一次,罗柏答道,“你不可能成为临冬城公爵,你是私生子,我母亲大人说,你永远得不到临冬城。” 我还以为自己忘了。琼恩尝到嘴里血的味道。 霍德和马儿不得不一人架一条胳膊,将他拖离埃恩·伊梅特身边。游骑兵头晕目眩地坐倒在地,盾牌几乎成为碎片,头盔的面甲被打歪,钝剑飞出六码之外。“琼恩,够了,”霍德喊,“他输了,你解除了他的武装。够了!” 不,不够,永远不够。琼恩扔下武器。“抱歉,”他喃喃道,“伊梅特,没伤着吧?” 埃恩·伊梅特摘下被砸扁的头盔。“你没听过‘投降’这个词吗,雪诺大人?”他说话的语气很和善,伊梅特喜欢比武,也爱开玩笑。“战士保佑,”他叹道,“我总算明白‘断掌’科林的感受了。” 这实在难以接受。琼恩挣脱朋友们,独自回到兵器库,耳朵仍因伊梅特的击打而嗡嗡作响。他坐在板凳上,将头埋进双手之中。我在气什么?他问自己,这是个愚蠢的问题。临冬城公爵。我可以当上临冬城公爵。成为父亲的继承人。 然而眼前浮现的却不是艾德公爵的脸,而是凯特琳夫人。她那深沉的蓝眼睛和严厉冰冷的嘴唇,看上去就像史坦尼斯。和铁一样,他心想,弯曲之前就会先断掉。以前在临冬城,不管剑法、算术还是别的东西,只要表现优于罗柏,她就会用这样的眼神打量他。你是谁?那双蓝眼睛说,这里不欢迎你,你来这里做什么? 朋友们仍在练武,但依琼恩现下的心情,实在无法面对他们。于是他从后门离开兵器库,走下陡峭石梯,进入虫道,也就是连接黑城堡各堡垒和塔楼的地下隧道。去浴室的路不远,在那儿,他先跳入凉水中洗掉一身臭汗,然后泡进温暖的石澡盆。热气稍稍消除了肌肉的酸痛,令他想起临冬城神木林里蒸腾翻滚的温泉。临冬城,他心想,席恩将它焚毁,我加以重建。这是父亲的希望,罗柏的希望,他们绝不想让城堡成为废墟。 你是私生子,你永远得不到临冬城。他又听见罗柏的话。而那些国王石像用花岗岩的舌头朝他咆哮,你不是史塔克家的人,这里没有你的位置。琼恩闭上眼睛,看到那棵心树,苍白的枝杈,红色的叶子,肃穆的脸。这棵鱼梁木代表了临冬城,艾德公爵如是说……今天为了拯救城堡,琼恩不得不将它古老的根须连脉拔起,献给红袍女饥饿的火神。我没有这个权利,他心想,临冬城属于旧神。 拱形天花板反射的回音将他带回黑城堡。“我不知道,”有个人在说,语调中充满怀疑,“也许当我更了解此人时……你知道,史坦尼斯大人对他评价不佳。”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几时对人有好评价?”没错,是艾里沙爵士冷酷的声音,“若总司令人选得由史坦尼斯决定,那我们除了名义上的权力,岂不都成了他的臣属。泰温·兰尼斯特不可能忘记这点,而我们都清楚泰温公爵才是最后的赢家。在黑水河,他已打败了史坦尼斯。” “泰温公爵支持史林特,”波文·马尔锡焦虑不安地承认,“我可以给你看信,奥赛尔,他称他为‘忠实的朋友和仆人’。” 琼恩·雪诺突然坐起来,其他三人听到水声全僵住了。“大人们。”他带着冷淡的礼貌说。 “你在这儿干吗,野种?”索恩问。 “洗澡。别让我打断你们的谋划。”琼恩从水里爬出来,擦干身子,穿上衣服,留下他们继续讨论。 到了外面,他才发现不知该去哪儿。他走过司令塔的断垣残壁,他曾在那儿从死人手中救出熊老;他走过耶哥蕊特挂着悲伤的微笑死去的空地;他走过国王塔,他曾在那儿跟纱丁和聋子迪克·佛拉德一起等待马格拿和他的瑟恩人;他走过巨大木楼梯的残骸,它已成为一片焦木碎冰。内城门敞开,琼恩走入隧道,感受周围的寒气和头顶冰山的重量。他经过唐纳·诺伊跟“强壮的”玛格同归于尽的地方,穿越新的外城门,回到苍白阴冷的阳光下。 他这才允许自己停下来,喘口气,思考。除了木材、石料和泥灰的事务,奥赛尔·亚威克别无所长,熊老对此相当清楚。索恩和马尔锡会动摇他,让他支持杰诺斯大人,而杰诺斯大人将被选为总司令。这一切和临冬城公爵又有什么关系呢? 冷风在墙边打转,拉扯斗篷。他可以感觉到冰墙散发的寒气,就像火堆会散发热量。琼恩拉上兜帽,继续漫步。暮色深重,太阳低垂在西。百码之外的营地,史坦尼斯国王用壕沟、尖桩和高高的木栅栏圈禁野人俘虏。左边有三个大火坑,胜利者在此焚烧死于长城下的自由民、硕大多毛的巨人和矮小的硬足民。昔日的沙场今天一片荒凉,满是烧焦杂草和凝固沥青,到处都有曼斯部众的痕迹:一片撕裂的兽皮原本是帐篷,还有巨人的大槌、战车的轮子、断矛和长毛象的粪便。鬼影森林边缘,原先辽广的营区里,琼恩找到一个橡树墩,坐下来。 耶哥蕊特要我成为野人。史坦尼斯要我成为临冬城公爵。我自己要什么?太阳爬下天空,沉入沿西方山丘绵延起伏的长城后面。琼恩注视着高大宽阔的冰墙披上红粉余晖。我要身为变色龙被杰诺斯大人绞死,还是该打破誓言,迎娶瓦迩,成为临冬城公爵?这么衡量,选择很容易……若耶哥蕊特仍活着,也许更容易。瓦迩是个陌生人,但不难看,而且她姐姐是曼斯·雷德的王后,可…… 想得到她的爱,我就必须偷走她,然后她会给我生孩子。也许有一天,我能抱上自己的嫡生儿。儿子是琼恩从来不敢梦想的,因此才决定来长城度过一生。我可以给他取名罗柏。瓦迩想留着姐姐的儿子的话,我们可以在临冬城将他收养长大,还有吉莉的儿子。山姆不需要撒谎,我们会为吉莉找好住所,让他一年来看她一次。曼斯的儿子和卡斯特的儿子将会像兄弟一般长大,就如我和罗柏。 我想要,琼恩明白了,我想要这一切胜过任何东西。我一直想要,他满怀负疚,愿诸神宽恕我。这是体内的饥饿,比龙晶刀刃更锋利。饥饿……他感觉得到。他需要吃的,猎物,散发着恐惧气息的红鹿,桀骜不驯的大麋鹿。他需要杀戮,用鲜肉和热血填饱肚子。想到这些,他口水横流。 过了很久,他才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不由得立即跳将起来。“白灵?”他转向树林。“他”来了,“他”静悄悄地跑出深绿的阴影,温暖的呼吸化为腾腾的白色雾气。“白灵!”他高喊,冰原狼迈步奔跑。“他”瘦了,但更高大,发出的唯一响动只是爪下枯叶碎裂的轻声。“他”来到琼恩身边,将他扑倒在地,他们在棕色的草丛和长长的阴影里翻滚打闹,星星出来了。“天哪,小狼,你上哪儿去了?”等白灵不再咬他的手臂,琼恩道,“我还以为你死了呢,就跟罗柏、耶哥蕊特和其他人一样。自从爬上长城,我就感觉不到你,连梦里也不能。”冰原狼没有回答,只舔着琼恩的脸,舌头犹如湿乎乎的锉刀,而眼睛反射出最后一线日光,像两个红红的大太阳,闪耀。 红色的眼睛,琼恩意识到,但跟梅丽珊卓不同。“他”有鱼梁木的眼睛。红色的眼睛,红色的嘴,净白的毛皮。血与骨,就像心树,来自旧神。所有冰原狼里,只有他是纯净的白。在夏末的初雪地,他和罗柏一起发现六只小狼,其中五只是灰色、黑色或褐色,正好对应史塔克家的五个孩子。另一只洁白无瑕,白得像雪。 他有了答案。 长城下面,后党人士点燃夜火,梅丽珊卓从隧道里出来,国王跟在身边。她将带领大家祈祷,以驱走黑暗。“过来,白灵,”琼恩告诉冰原狼,“跟我来。你饿了,我有感觉,我们这就去吃东西。”他们一起奔向城门,远远绕开火堆,那火焰像爪子一样伸向黑沉沉的夜空。 国王的人在黑城堡的庭院里十分显眼,琼恩经过时,他们都停下来,目瞪口呆地望着他。他们中谁也没见过冰原狼,他意识到,白灵有南方大森林里游荡的普通狼只两倍之大。他们继续朝兵器库方向走去,琼恩偶一抬头,看到瓦迩站在塔楼窗前打量他。抱歉,他心想,我不能当那个偷你的人。虽然平凡苦难,但这是我的命。 校场中,他又撞上十来个国王的人,个个手拿长矛火炬。领头的骑士看到白灵,皱起眉头,两名部下放下长矛阻挡,最后骑士道:“让开,让他们过去。”他对琼恩说:“才来吃晚饭?你迟到了。” “是的,就让我快过去吧,爵士先生。”琼恩回答,于是那骑士让开。 还没走下楼梯,他就听到了吵闹:逐渐升高的说话声、咒骂,还有人在敲桌子。琼恩走进地窖,但没人注意他。弟兄们挤在板凳和桌子上,更多的人站着叫嚷,没人吃东西。没有食物。怎么了?杰诺斯·史林特大人喊着变色龙、叛徒之类的东西,埃恩·伊梅特长剑出鞘、踩上桌子,而三指哈布在喝骂一个影子塔的游骑兵……有个东海望的人不停拿拳头砸桌子,要求安静,然而声音只不过融入喧嚣的噪音中,在拱形天花板上回荡。 派普头一个发现琼恩,也见到了白灵。他咧嘴笑笑,将两根指头放进嘴里,吹响口哨——那是从小在戏班练就的绝活。这声尖啸犹如利剑切开嘈杂。琼恩走向桌子,弟兄们纷纷注意到他,并安静下来。沉默在地窖里蔓延,直到最后,唯一的声音只剩下琼恩在石地板上的脚步和火炉里木头轻微的噼啪。 接着,艾里沙·索恩爵士打破沉默:“变色龙终于屈尊现身了。” 杰诺斯大人则涨红了脸,浑身颤抖。“野兽,”他倒吸了一口气,“看!这就是夺走断掌生命的野兽。我们中间有个狼灵,弟兄们,狼灵!这……这凶兽怎配领导我们!这凶兽不该活着!” 白灵龇牙露齿,琼恩将一只手搭在“他”头上。“大人,”他说,“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伊蒙学士从大厅彼端作答:“有人提名你为总司令,琼恩。” 太荒谬了。琼恩忍不住发笑。“谁提的?”他一边说,一边望向朋友们。一定又是派普的玩笑。但这个从前的戏班学徒耸耸肩,葛兰则摇摇头,忧郁的艾迪·托勒特却站起来:“是我,是我。没错,对朋友干这种事很残酷,但你来当好过我。” 杰诺斯大人又开始唾沫横飞:“这、这简直岂有此理。我们该绞死这小子。对!绞死他,依我看,该把这个变色龙、狼灵,跟他的朋友曼斯·雷德一起绞死。提名为总司令?我无法忍受,无法忍受!” 卡特·派克霍地起立:“你无法忍受?你也许能训练那帮该死的金袍子舔你的屁股,但别忘了,你现在穿的是黑衣!” “弟兄们可以提名任何人,只要对方曾发下誓言穿上黑衣,”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宣布,“托勒特完全有权利这么做,大人。” 立刻有十几个人同时说话,每个人都试图盖过对方,不一会儿,大厅再度被叫嚷声淹没。这回艾里沙·索恩爵士跳上桌子,举手示意安静。“弟兄们!”他高喊,“吵来吵去没用,投票吧。这个霸占了国王塔的国王在地窖每个出口都布置了卫兵,以确保我们没东西吃,也不能离开,直到作出选择。好吧!我们就来选,一次一次地选,如果必要,就选一个晚上,直到选出首领为止……但在开始投票前,我相信咱们的首席工匠有话要说。” 奥赛尔·亚威克皱紧眉头,缓缓起身。大个子工匠揉了揉突出的长下巴,“好吧,我请求将自己的名字撤出选举。如果你们要我,已经有过十次机会,很显然,你们认为我不行,至少你们中的很多人认为我不行。先前我对朋友说,看来还是支持杰诺斯大人……” 艾里沙爵士点点头:“史林特大人是最佳——” “让我把话说完,艾里沙。”亚威克抱怨,“我们都知道,史林特大人曾指挥君临的都城守备队,而且是赫伦堡领主……” “他从未见过赫伦堡。”卡特·派克喊道。 “嗯,没错,”亚威克说,“算了,不管怎么样,我站在这儿,却忘了为什么会说史林特是个好选择。选他好比扇史坦尼斯国王一耳光,但对大伙儿又有何好处呢?也许雪诺更好。他在长城待的时间长,又是本·史塔克的外甥和熊老的侍从。”亚威克耸耸肩。“随便你们选谁,反正我退出。”他坐下去。 琼恩看到杰诺斯·史林特的脸由红转紫,艾里沙·索恩爵士则面无血色。那东海望的人又用拳头擂桌,叫着要罐子,他的朋友跟着喊。“罐子!”他们齐声吼,“罐子,罐子,罐子!” 罐子放在火炉边的角落,黑色的大肚子铁罐,有两个硕大的把手和一个沉重的盖子。伊蒙学士对山姆和克莱达斯吩咐了一句,他们便走过去抓住把手,将罐子拖到桌边。一些弟兄在装代票物品的木桶旁排好队,克莱达斯揭开罐子的顶盖,却差点让它砸到自己的腿。随着一声沙哑的尖叫和一阵翅膀的拍打,一只大乌鸦从罐内冲出来,向上飞去,也许是要寻找椽木,或者逃亡的窗户,但地窖里两者皆无。乌鸦被困住了,它大声聒噪,绕着大厅转圈,一圈,两圈,三圈。琼恩听到山姆威尔·塔利说:“我认识这只鸟!它是莫尔蒙大人的乌鸦!” 乌鸦落在离琼恩最近的桌子上。“雪诺。”它叫道。这是一只老鸟,满身污泥。“雪诺,”它续道,“雪诺,雪诺,雪诺。”它走到边缘,展开翅膀,飞上琼恩肩头。 杰诺斯·史林特大人“嘭”的一声沉重地坐下,但艾里沙爵士的嘲笑响彻地窖。“猪头爵士把我们当傻瓜,弟兄们,”他说,“这花招是他教的,它们全都会说‘雪诺’,去鸦巢听听就知道了。莫尔蒙的鸟会讲别的。” 乌鸦昂头望向琼恩。“玉米?”它满怀期望地说。由于既没得到玉米,也没得到回答,它又聒噪几声,咕哝道:“罐子?罐子?罐子?” 剩下的全是箭头,洪流般的箭头,淹没了最后几枚石子和贝壳,也淹没了那一小撮铜板。 等计数完毕,琼恩发现自己被围了起来。有人拍他后背,其他人则朝他跪拜,仿佛当他是个真正的领主。纱丁、“呆子”欧文、霍德、“癞蛤蟆”陶德、省靴、巨人、穆利、御林的乌尔马、“美女”唐纳尔·希山及其他数十人紧紧聚在旁边。戴文的木假牙敲得嗒嗒响,“诸神保佑,我们有了个裹襁褓的总司令。”埃恩·伊梅特说,“希望这不意味着下次练习时我不可以把你揍得屁滚尿流,大人。”三指哈布想知道他是仍然跟众人一起吃,还是该把膳食送到书房。连波文·马尔锡也走上前,表示只要雪诺大人答应,他很乐意继续担任总务长。 “雪诺大人,”卡特·派克说,“如果你搞得一团糟,我就挖出你的肝,就着洋葱生吃。” 丹尼斯·梅利斯特比较礼貌。“年轻的山姆威尔要我做的事不容易,”老骑士坦承,“当科格尔被选中时,我告诉自己,‘没关系,他在长城服役的时间比你久,你的机会在下次’。轮到莫尔蒙时,我心想,‘他强壮又勇猛,但年纪大了,你仍然有机会’。你几乎还是个孩子,雪诺大人,现在我知道自己必须回到影子塔,而机会再也不会到来。”他疲倦地微笑。“不要让我带着遗憾去死。你叔叔是条好汉,你父亲大人,还有你祖父也是。我对你充满期望,希望你跟他们一样。” “对,”卡特·派克说,“你先去告诉国王的人,一切都结束了,我们要该死的晚餐。” “晚餐,”乌鸦尖叫,“晚餐,晚餐。” 国王的人得知选举结束之后,便撤离门口,三指哈布忙带十几个助手快步往厨房去拿食物。琼恩不想吃东西,他穿过城堡,怀疑自己在做梦。乌鸦停在肩头,白灵跟在脚边,派普、葛兰和山姆在后面交谈。他没听见他们说什么,直到葛兰低声道:“是山姆干的。”而派普承认:“的确是山姆!”派普带着酒袋,他喝了一大口,唱起来:“山姆,山姆,魔法师山姆,了不起的山姆,山姆,山姆,奇迹山姆。是他干的!但你什么时候把乌鸦藏进罐子,山姆,七层地狱,你怎么确保它会飞向琼恩?如果那鸟儿决定停在杰诺斯·史林特的胖脑袋上,一切就全乱套了。” “我跟那只鸟没关系,”山姆坚持,“它飞出罐子时,我差点尿裤子。” 琼恩哈哈大笑。他相当惊讶自己仍然记得笑:“你们是一帮疯狂的傻子,知道吗?” “我们?”派普说,“你说我们是傻子?我们可没被选为第九百九十八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喝点酒好,琼恩大人,你需要许许多多的酒。” 于是琼恩接过酒袋,咽下一口。只有一口。长城是他的了,夜空阴沉黑暗,还有一个国王需要对付。 228.第228章 珊莎 她顿时苏醒,每根神经都绷紧,几乎不明白身在何处。梦中的她重回童年,和妹妹艾莉亚睡在一起。可惜现实中发出鼾声的不是妹妹,却是身边的侍女,这里也不是临冬城,而是高山上的鹰巢城。我则成了私生女阿莲·石东。房内又黑又冷,唯床上有几分暖意。黎明尚未到来。平日,每当梦见伊林·派恩爵士,她就会惊醒,可今天不一样。家,今天梦见的是家。 鹰巢城不是她的家。这里和梅葛楼差不多大小,纯白高墙外,唯有山脉和无穷无尽的虚空,一条长而险峻的小路通过长天堡、雪山堡和危岩堡,与底部的月门堡相连。她哪儿也去不了,什么都不能做。老仆人总说这里的厅堂回荡着当年她父亲和劳勃·拜拉席恩做琼恩·艾林养子期间留下的欢笑,可那是好久以前的事,而今她什么也感觉不到。姨妈身边的人不多,又很少准许宾客登上月门堡前来拜访。因此除了那位上年纪的侍女,珊莎的伙伴只有三岁婴儿般的劳勃公爵(其实他已八岁了)。 还有马瑞里安。讨厌鬼马瑞里安总是纠缠不休。年轻的歌手每天都为她们在席间弹奏,眼睛从未离开珊莎的身体。莱莎夫人近来不太高兴,于是乎格外宠爱马瑞里安,已经连着有两位侍女和一名侍酒因为歌手的言语被逐出城堡。 姨妈好孤单。她的新婚夫婿在山下待的时间远远多于留在鹰巢城的光阴。现今他就在山下,一连四天与科布瑞家族会谈。从偷听来的只言片语中,珊莎知道琼恩·艾林的封臣们怨恨莱莎的婚姻,嫉妒培提尔获得峡谷守护者的权威。逮着姨妈不肯发兵援助罗柏的罪状,罗伊斯家族的本家处于公开叛乱的边缘,韦伍德家族、雷德福家族、贝尔摩家族及坦帕顿家族都全力支持青铜约恩的行动。山区原住民难以控制,老伯爵杭特又在这节骨眼上突然病逝,他的两名幼子不约而同地指责长兄谋害父亲。艾林谷一直没卷入战局,可如今莱莎夫人想保持和平的目标是越来越难以实现了。 我睡不着,珊莎心想,脑袋好涨。她勉力推开枕头和毛毯,走到墙边,打开窄窗。 鹰巢城上下雪了。 雪花纷飞,如回忆一般轻柔而沉默。是它唤醒了我?下面的花园里,积雪已然很深,盖住青草,为雕像披上洁白的外衣,压弯了矮树枝头,令珊莎想起很久以前的夜晚,想起了长夏里的童年。 离开临冬城那一天,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下雪。当时的雪花没有今天这么大,她心想,当罗柏拥抱我时,它们就在他的发际融化,而艾莉亚的雪球怎么也做不工整。那个早晨的欢乐,令她不禁隐隐作痛。胡伦扶她上马,她迎着细雪,骑出城堡,离开故乡,奔向那辽阔无垠的世界。我以为我的歌谣将于兹开始,却不料到如今已几乎画上了句号。 她任窄窗大敞,开始换衣服。环绕花园的七座高塔阻挡了山风,但隔不断寒意。她穿好丝制内衣,亚麻布上装,温暖的蓝羊毛裙服,接着是一双长筒袜,系至膝盖的长靴,厚厚的皮手套和一件带兜帽的柔软白狐皮斗篷。 雪花飘进房间,侍女下意识地裹紧毯子。珊莎打开房门,走下螺旋梯。当她接着打开通往花园的大门时,眼前的美景让她不由得屏住呼吸,惊讶于那份不属于人间的宁静。雪花飘啊飘,悠远的暗香与孤寂,它们沉甸甸、不受打扰地着陆。人间的全部色彩纷纷败下阵来,遁逃无踪,唯有黑、白和灰:白的高塔、白的雪和白的雕像,黑的影子与黑的树,灰的天空。一个纯粹的世界,珊莎心想,一个不属于我的世界。 她如梦似幻地踏步出门,靴子在顺滑的白雪表面留下及踝深的孔洞,却没发出任何声音。她走过结霜的矮木丛,望着细瘦的黑树干,不知自己是否仍在梦中。飘飞的雪花犹如情人温柔的亲吻,划过脸庞,因体温而融化。她来到花园中央,站在倒塌、半埋没的哭泣女人雕像旁,闭上双眼,举头向天。她闻到雪花的舞蹈,品尝着雪的滋味。这是临冬城的滋味,清白的滋味,梦的滋味。 当她睁开眼睛,发觉自己已然下跪,却不记得其中经过。天空泛白,黎明来到。这是新的一天,她心想,指引着未来。可她渴望的却是回到过去,祈祷能回到过去。她应该对谁祈祷?这座小花园原本是要栽培成神木林的,但土壤过于细薄多石,鱼梁木难以生根。一座没有心树、没有神灵的神木林,和我一样,空虚,空虚。 她拾起一把雪,放在指间挤压,轻松地捏成湿湿沉沉的球。珊莎继续运作,指上运力,直到雪球浑圆、洁白而无瑕。夏天里的一场雪,有个早上,当她走出主堡,遭到艾莉亚和布兰联手伏击。他们一人握着十来个雪球,而她什么也没有。布兰站在密闭桥梁顶上,她抓不到,所以追的是妹妹。她俩奔过马厩,又绕着厨房追跑,直到双双喘不过气。她本可捉住艾莉亚,却不防滑倒在冰面上。妹妹关心地跑过来看望,问她有没有受伤。当珊莎老实地回答“没有”时,劈面又挨了一个雪球。她不甘示弱,抓住妹妹的大腿,将其掀翻在地,把雪往头发里塞,直到最后乔里走来,将嘻嘻哈哈的姐妹俩分开。 而今我有了雪球,又拿它来做什么呢?她望着手中可怜的小玩意儿,悲伤地想,这里没有人跟我打雪仗。珊莎松手,雪球砸在地上,碎了。但我可以做个雪骑士,她决定,或者…… 她赶紧捏好三个雪球,合在一起,再补上新雪,塑成圆柱体。随后珊莎站起来,用小手指指甲在柱体上挖洞,作为窗户。顶端的城垛最难弄,她花了好长时间,才让柱体看起来像塔楼的样子。还有城墙,珊莎心想,还有主堡。她狂热地投入工作中。 雪花飘落,城堡升起。她搭起两道及踝高的雪墙,内墙高过外墙;她搭起塔楼和角楼、堡垒与阶梯;她搭起一座圆形厨房、一座方形兵器库,还有西墙内侧的马厩。开始工作时,她只想搭座城堡,但在心中,一直都明白这其实就是临冬城。积雪之下,她找到枯枝和落木,便折其末梢,用来做神木林。点点树皮则成了墓园中的碑石。手套和靴子结了冰,指头麻木,脚掌又湿又冷,但她浑不在意,只关心城堡。座座建筑在脑海中历历在目,犹如昨日才刚别离。藏书塔外壁有陡峭蜿蜒的石制螺旋梯;城门楼是两个巨型堡垒,中央一道拱门,堡垒顶上开了无数垛口…… 她一边做,雪一边往下滑,很快,旁边堆起的残雪,就和建筑物本身一样高了。当她细心拍打,描绘出城堡大厅的斜顶时,身后传来一声呼喊。她抬起头,看见侍女站在窗边:“小姐,您好吗?用早餐吗?”珊莎摇摇头,埋头继续工作。这次她在大厅顶部加上一个烟囱,那是壁炉的所在。 黎明犹如盗贼,偷偷潜进小花园。灰色的天空持续放亮,积雪之下,树枝和灌木显出暗绿的色泽。仆人们走进花园,默默地打量,她没有回头,于是人们又纷纷回到温暖的塔内。莱莎夫人裹一身镶狐皮的蓝天鹅绒长袍站在阳台上观察,但等她再度抬头,姨妈已不见了。骨瘦如柴、浑身颤抖的柯蒙学士将头探出鸦巢,向下审视了一会儿,目光中充满好奇。 桥梁始终做不牢固。兵器库和主堡之间,有一座密闭桥梁,还有另一座桥从钟塔四楼直通鸦巢的二层。但不管她如何细心琢磨,它们就是无法保持平衡。当桥梁第三次倒塌时,珊莎大声咒骂,绝望地坐倒在地。 “把雪裹在棍子上面,珊莎。” 她不知他已看了多久,也不知他何时回到鹰巢城的。“棍子?”她问。 “不错,如此方能支持雪的重量,来,”培提尔说,“我可以参观你的城堡吗,小姐?” 珊莎小心翼翼地道:“好,但别弄坏它,千万小……” “……小心?”他微微一笑,“小姐,请你把心放下,临冬城战胜过无数刚强的敌人,而我只是个小人物。这是临冬城,我没猜错吧?” “是的。”珊莎承认。 他沿墙游走,“好多年了,凯特随艾德·史塔克去了北方,我常常梦见这座城堡。在我梦中,这是个黑暗冰冷的地方。” “才不是!它非常温暖,不管外面下多大的雪,城内总是热气腾腾。墙壁中有管道,温泉的水通过它们流贯全城,而玻璃花园中永远都是盛夏。”她站起来,俯瞰雄伟的白色城堡,“可我不知该如何制作花园的玻璃顶棚。” 小指头敲敲下巴——莱莎已命他把小胡子刮个精光,“菱形窗格,对吧?行,找些嫩枝末梢,剥皮后编织起来,捆一起就好。我帮你做。”他穿过花园,抖落积雪,寻找各种枝丫木条。随后,他一个大步跨越两道城墙,踩在校场中央。珊莎凑过去观察,只见培提尔的手灵巧而稳健,没多久就编出无数交叉格子,与临冬城的玻璃花园相差无几。“可是,玻璃只能靠想象了。”他把成品递给她,抱歉地说。 “您编得真好。”她赞叹。 他摸摸她的脸:“好美。” 珊莎不明白:“什么?” “你的微笑好美,小姐。让我再为你编一个吧。” “可以吗?” “当然可以,为你搭城堡是我最乐意的事,我的小姐。” 于是由她搭建玻璃花园的墙壁,小指头制作屋顶,完工之后,他俩协力将其延伸,又做了守卫室。她用木棍支撑桥梁,果真如他所言,再也没有倒塌。首堡是个老旧、低矮的圆形鼓楼,本身并不难做,可珊莎不明白怎么处理高台上的石像鬼。培提尔再度为她解难,“城堡不是正在下雪吗,小姐?”他指出,“雪中的石像鬼是什么模样?” 珊莎闭上眼睛,在回忆中搜寻:“它们看起来像白色的小柱子。” “这不结了吗?石像鬼难做,小白柱子却是容易的。”果真如此。 残塔也做出来了。他俩共同搭起一座微斜的高塔,然后并肩跪地,小心地将其抚平。完工后,珊莎把手指戳进塔顶,掏出一点雪花,扔到培提尔脸上。他轻呼一声,雪花滑进衣领中:“你欺负我呢,小姐。” “难道不该吗?你带走我时,保证要送我回家。” 她不知自己哪儿来的勇气,敢如此和他说话。是临冬城给我的勇气,她心想,在它的城墙里面,我有力量。 他的面色转为严肃:“是的,我说了谎……还有另一件事,我说的也是谎话。” 珊莎肠胃打结:“还有一件事?” “我告诉你为你搭城堡是我最乐意的事,我骗了你,还有一件事让我更开心,”他凑近来,“这个。” 珊莎想回避,但他握住她的手,猛然吻了她。她虚弱地挣扎,他却靠得更紧,嘴唇印上嘴唇,吞噬了话语,舌尖有薄荷的味道。半晌之间她屈服了……接着忙扭头挣脱:“你干什么?” 培提尔理理斗篷:“亲吻我的白雪公主。” “你……你应该去吻她,”珊莎不安地扫视莱莎的阳台,上面空空如也,“她才是你妻子。” “我吻过她,莱莎没理由抱怨。”他浅浅一笑,“你真该拿镜子照照,我的小姐,你实在太美了。在皑皑白雪中,你好似一头可爱的小熊,而脸庞爬满红晕,气喘吁吁。你出来多久了?外面很冷,让我给你一点温暖吧,珊莎。来,手套脱掉,把手给我。” “不!”他的声音好像马瑞里安,她不由得想起海滨婚宴那晚的情景,只是这次罗索·布伦不可能来救她,因为他是培提尔的人。“您不能吻我。您忘了吗?说好的,我是您女儿……” “说好的,”他淡淡地承认,带着一丝悔恨的微笑,“可你不是我女儿,不是我真正的女儿。你是艾德·史塔克和凯特的种,但在我眼中,你比当年的凯特还要美,真的。” “噢,培提尔,求你,”她的声音好虚弱,“求你……” “城堡!” 前方传来一声稚气、高亢的尖叫,小指头离开珊莎身边。“劳勃大人,”他草草一鞠躬,“您出门怎能不戴手套?冷着咧。” “这座雪城堡是你做的吗,小指头大人?” “大部分是阿莲做的,大人。” 珊莎补充:“我在搭建临冬城呢。” “临冬城是什么地方?”以八岁男孩的标准,劳勃生得过于瘦小,斑驳的皮肤,湿黏黏的眼睛,不管上哪儿都抱着一个破烂的布偶。 “临冬城是史塔克家族的城堡,”珊莎告诉未婚夫,“是北方最壮观的城堡。” “它看起来好小一点点呀,”男孩跪在城门楼前,“看,巨人攻城啰。”他把布偶放在雪地中,推向城堡。“轰隆,轰隆,我是无敌的巨人,”他唱道,“哈依,哈依,快开门!教我砸扁了可住不了人。”他摆动布偶的腿,敲下城门楼的两个堡垒。 珊莎承受不了。“劳勃,住手!”他非但不听,反而再次操纵布偶前进。一尺长的城墙应声倒掉。她伸手去抓他胳膊,扯住的却是布偶,只听“嘶”的一声巨响,薄布条随即断裂,不知怎的,她竟把布偶的头给扭了下来。劳勃手中只剩腿脚和躯干,破布和碎屑遍撒在雪地里。 劳勃公爵嘴唇发抖:“你——你——你杀杀杀杀杀杀杀了他。”他哭号道,接着浑身痉挛。起初较为微弱,但半晌之后,他便倒在城堡上,四肢无法遏抑地剧烈抽打。白塔、雪桥被打得满天飞舞,珊莎满心恐惧地目睹临冬城的毁灭,还是培提尔·贝里席走过来抓住继子的手腕,大声召唤学士。 守卫和女仆们立刻赶来控制发病的男孩,柯蒙学士也旋即出现。对鹰巢城众人而言,劳勃·艾林公爵的癫痫病早已司空见惯,莱莎夫人把大家训练得只要孩子一哭,便会产生条件反射。学士按住小公爵的头,一边呢喃安慰的话语,一边喂下半杯安眠酒。慢慢地,劳勃的发作减弱,终至停止,只有双手还在微微抖动。“把他抱去我房间,”柯蒙叮嘱守卫们,“待会儿用水蛭吸点血。” “都是我的错,”珊莎把布偶的头拿给大家看,“我把他的玩具弄坏了。但我不是故意的,我……” “公爵大人动手拆了城堡。”培提尔解释。 “是巨人干的,”小男孩抽抽咽咽地诉说,“不是我,是巨人把城堡推倒的。她,她把他杀了!我恨她!她这野种,我恨她!我才不要被吸血!” “大人,您血液里有毒素,”柯蒙师傅道,“毒素让您恼怒、发抖。快来吧,听话。” 他们带走了男孩。这就是我的夫君,珊莎望着临冬城的废墟,漠然地想。雪已停,气氛却更凄冷。她不知在结婚典礼上劳勃大人是否也会颤抖。乔佛里至少身体还算健康。一阵莫名的狂怒攫住了她,她捡起一根断枝,穿过布偶的头,插在临冬城覆灭的城门楼上。仆人们都吓呆了,只有小指头哈哈大笑:“倘若故事属实,这可不是临冬城城墙上挂的头一个巨人脑袋哦。” “故事终究只是故事。”她扔下这句话,离他而去。 回到房间,珊莎立刻脱下湿漉漉的斗篷和靴子,坐到火炉边。她不敢心存侥幸,今天的事她一定脱不了关系。或许莱莎夫人也会将我赶出城去。姨妈对胆敢冒犯的人总是格外严厉——而没有什么能比欺负她儿子更让她恼火的了。 走就走,月门堡好歹比鹰巢城大得多,也更有生气。奈斯特·罗伊斯男爵固然脾气暴躁严厉,但城堡其实由他女儿米兰达当家,而每个人都赞她开朗快活。即便珊莎的私生身份也不会带来太多困扰,劳勃国王的私生女不也在下面服务么?据说她和米兰达小姐是好朋友,亲如姐妹。 我要告诉姨妈,我不想嫁给劳勃。连总主教大人也不能强迫女子发下婚誓。虽然姨妈瞧我不起,可我才不是乞丐。我已经十三岁,有了月事,成为女人,未来还将继承临冬城和北境。她固然可怜小表弟,但绝对无法想象让他成为自己的夫君。和他在一起,倒不如留在提利昂身边。只要把这番话跟莱莎夫人讲,她一定会赶我走……从此我将远离劳勃的坏脾气、癫痫病和湿黏黏的眼睛,远离马瑞里安的注视,远离培提尔的吻。我要告诉她。我要告诉她! 直等到当天下午,莱莎夫人的召唤才姗姗来到。珊莎鼓励了自己一整天,可当马瑞里安出现在门口,所有的怀疑又顿时如决堤之水,汹涌而出。“莱莎夫人在大厅等你。”歌手边说边用眼睛脱她的衣服。她对此已经习以为常。 毋庸置疑,马瑞里安长得不错:青春苗条,皮肤光滑,沙色的头发,迷人的微笑——但他却是谷地里,除了姨妈和小劳勃公爵之外最讨厌的人。从仆人们口中,珊莎得知自己远非头一个遭他侵犯的女人,而旁人可没有罗索·布伦的保护。莱莎夫人容不得任何人说歌手的闲话,从来到鹰巢城那一天起,他便成了姨妈的宠臣。每天晚上,由他唱催眠曲陪伴劳勃公爵入睡,他在姨妈驾前表演的则是讥讽求婚者们的歌调。莱莎不仅赐给他丰厚的金钱,还有各种礼物:贵重衣衫、黄金臂环,镶月长石的腰带及一匹骏马,连前夫最爱的猎鹰也赏予了他。马瑞里安在莱莎夫人面前总是毕恭毕敬,莱莎夫人不在场时却极为骄横跋扈。 “谢谢你,”珊莎僵硬地说,“我马上就来。” 他没有离开:“夫人要我护送你去。” 护送我去?事情不对劲。“你又不是守卫。”小指头解雇了鹰巢城原侍卫队长,改由罗索·布伦爵士担任。 “噢,你需要保护?”马瑞里安柔声道,“没问题,我才写成一首歌,一首甜美又伤感的歌,想必能融化你冰冷的心房。我给它取名《路边的玫瑰》……一位美貌无双的私生女,让每个男人都迷醉倾慕。” 我是临冬城史塔克家的人,才不是什么私生女,珊莎好想吼回去。但她不敢,于是只点点头,任他护送自己走下塔楼阶梯,跨过一座桥。在鹰巢城期间,大厅从未开启,不知姨妈如今为何要在厅内召见她。她倒宁愿去姨妈温暖的书房,或者艾林公爵舒适的觐见室,那里还可看见阿莱莎之泪的雄伟瀑布。 大厅的精雕木门外,一左一右站了两位身穿天蓝披风、长矛在手的守卫。“阿莲与莱莎夫人谈话期间,任何人不得打搅。”马瑞里安指示。 “是。”守卫放他们进去,接着双矛交叉,封住门扉。马瑞里安关门后,又往门上插了第三只矛——这只比守卫使用的武器更长更沉——将其牢牢锁住。 珊莎愈发不安:“干吗呀?” “嘘,夫人在等你呢。” 她不确定地看看周围。莱莎夫人坐在高台上的高背鱼梁木王座中,整个大厅只有她一人。在她右手另有一个较高的王座,上面铺有厚厚的蓝垫子,但劳勃公爵此刻并不在。珊莎希望他的病情得到好转,却不想开口询问马瑞里安。 她走在蓝丝地毯上,两旁是行行纤细如长枪的梁柱。大厅的地板和墙壁皆用乳白色蓝纹大理石砌成,点点慵懒苍白的日光通过东墙的窄拱窗射进。窗户之间,火炬插在高高的铁制台座里,但一点儿都不亮。地毯淹没了足音,窗外冷风寂寞呼啸。 大理石如此洁白,连反射的日光也显得有几分寒意,可……那都不及姨妈一半冰冷。莱莎夫人穿乳白色天鹅绒裙服,戴一串蓝宝石与月长石的项链,红棕色的头发扎成一个蓬厚的辫子,垂下左肩。她端坐在宝座上,瞪着靠近的侄女,涂满脂粉的脸庞晕红而肥胖。在她身后的墙上,挂着一面巨大的旗帜,描绘了艾林家族以天蓝为底的一弯白色新月和猎鹰。 珊莎在高台前止步,屈膝行礼,“夫人,我照您吩咐来了。”风声越来越大,马瑞里安在大厅末端轻弹竖琴。 “我看得到。”莱莎夫人冷冷地说。 珊莎理理裙子的褶皱:“劳勃大人好些了吗?我不是有意要撕他的布偶,真的,他把我的雪城堡弄坏了,我……” “怎么,变回小姑娘家啦?”姨妈道,“我不跟你谈劳勃的玩具。我看见他吻了你。” 此话一出,厅内的寒意陡然剧增,墙壁、地板和梁柱仿佛统统化为玄冰。“他吻了我。” 莱莎鼻孔一张:“他为何这么做?他已有了一个全心全意爱他的老婆,一个真正的女人,绝非小姑娘。他不需要你这路货色。忏悔吧,孩子,你在勾引他,立刻忏悔吧。” 珊莎惊得退后一步:“不是这么回事。” “想跑?心虚啦?放荡之行必须接受惩罚,然而我不会难为你。依照自由贸易城邦的习俗,我们为劳勃准备了一个替身儿童,每当劳勃有过错——他的脾气很纤细,受不得责罚——就鞭打他。我也会为你找个女孩当替身,但你自己得首先招认罪行。我最不能忍受别人说谎,阿莲。” “我在修雪城堡,”珊莎道,“培提尔大人过来帮助,然后吻了我。事情就是这样。” “你一点廉耻都没有吗?”姨妈尖刻地说,“还是把我当成了傻瓜?是不是?是不是?看来你确实把我当成了傻瓜。好,好,我跟你讲,我才不傻。你以为自己年轻漂亮,只要是男人都抵挡不住你的魔力?别以为我没看见你盯马瑞里安的眼神!告诉你,小家伙,鹰巢城上事无巨细都别想逃过我的眼睛,而你这路货色我早见识过了。别以为靠着大眼睛和淫荡的微笑就能赢得培提尔的欢心,他是我的,是我的,”她陡然起身,“你们都想把他从我身边偷走。父亲大人,我夫君,你母亲……尤其是凯特琳,她也爱吻培提尔,不错,不错。” 珊莎再退一步:“我母亲?” “不错,你母亲,你的宝贝母亲,我可爱的姐姐凯特琳。别装出一副道貌岸然、纯洁无瑕的模样,狼心狗肺的小骗子。在奔流城这么多年,她把培提尔当玩具耍。她用微笑、软语和淫荡的目光戏弄他的感情,可怜的培提尔夜夜失眠。” “不,”我母亲都已经死了,珊莎只想尖叫,她还是你姐姐,你怎能这么说她?“她不可能这么做,她不会这么做。” “你怎么知道?你亲眼见过吗?”莱莎离开宝座走下来,裙裾婆娑,“当年布雷肯和布莱伍德两位大人前来求我父亲仲裁纠纷,你在场吗?那晚布雷肯大人的歌手在席间伴奏,凯特琳和培提尔一共跳了六曲舞,六曲!我数得清清楚楚。两位大人开始争吵时,父亲把他们带去私下讨论,所以没人限制我们饮酒。艾德慕酩酊大醉,当时的他好年轻……而培提尔呢,他想吻你母亲,却被她推开,她还笑他,他的表情好受伤,我的肺都要气炸了。后来他灌醉自己,趴桌子上人事不知,布林登叔叔赶在我父亲发现之前将他抱回卧室。你,你一样都不记得了,是吗?”她怒火冲天地瞪着侄女,“是吗?” 她醉了还是疯了?“我当时还没出生呢,夫人。” “你没出生,但我在场。别以为能骗过我,我知道实情,你吻了他!” “他吻了我,”珊莎继续坚持,“我没想——” “闭嘴,我不准你说话。你勾引他,就像你母亲那晚用微笑和舞蹈勾引他。你以为我把这一切都忘了吗?没有,没有,那天晚上我去了他房间,给了他你所不能给的慰藉。我流了血,但那是甜蜜的疼痛。他说他爱我,却叫我‘凯特’,说完便睡着了。即便如此,天亮前我也没有离开。你母亲对不起他,连他为了自己跟布兰登·史塔克决斗都不肯给予信物。但我会把信物给他,我会给他所有的一切,而今他是我的,不是凯特琳的,不是你的!” 珊莎所有的决心都在姨妈那张因愤怒而扭曲的脸庞面前融化。莱莎·艾林简直跟从前的瑟曦太后一样怕人。“他是你的,夫人,”她试图用温顺懊悔的语气说,“我可以走了吗?” “你走不了,”姨妈的呼吸里有葡萄酒的味道,“假如你是别人,早教我废了。我会把你送到月门堡的奈斯特男爵那里,甚至送回五指半岛。你情愿一生都待在那片荒凉的海岸,陪伴强风呼啸的嶙峋巨岩,终日与泼妇、羊屎为伍吗?我父亲就是这么对待培提尔的。人人都以为这是出于他和布兰登·史塔克那场愚蠢的决斗,事实并非如此。父亲说,我应该感谢上苍,琼恩·艾林这样响当当的大领主肯娶一个被开过苞的女人,但实际上他要的只是父亲的军队。我不得不嫁给琼恩,否则父亲会像对待他亲弟弟布林登一样,将我拒之门外,可在心中,我只爱培提尔!说了这么多,是为了让你明白,我们之间的爱有多深,我们之间经历了多少坎坷、多少折磨。我们之间甚至有过一个孩子,一个无比甜美的小宝贝。”莱莎把双手放到肚子上揉搓,好像孩子仍在里面。“当年他们把我的宝贝偷走,我对天发誓永不让这种事重演。琼恩想把我的小亲亲劳勃送去龙石岛,那个酒鬼国王更是异想天开地要将他过继到瑟曦·兰尼斯特那边,我决不允许……我也决不允许你再偷走我的小指头培提尔。你听清楚了吗?阿莲,珊莎……管你叫什么,给我听好!给我记住!” “是的,我发誓,我再也不吻他……或者……或……或者勾引他。”珊莎决定顺着姨妈的意思说。 “终于承认啦?果然不出我所料,你就是这路货色,跟你母亲一样放荡。”莱莎捉住她手腕,“跟我来,我给你看件东西。” “好痛,”珊莎蠕动着,“求求您,莱莎姨妈,我真的什么也没做,我发誓!” 对她的抗议,姨妈浑不在意。“马瑞里安!”她叫道,“你在哪里,马瑞里安!你在哪里?!” 歌手起初小心翼翼地待在大厅末尾,听见莱莎夫人的召唤立刻赶来:“夫人有何吩咐?” “给我们唱首歌,就唱‘女人和伪君子’吧。” 马瑞里安拨动琴弦:“梅雨时节——老爷去骑马哟,嗨——喏耶,嗨——喏耶,嗨——喏耶——嗨……” 莱莎夫人猛拉珊莎的胳膊,她要不跟上,要不就得被拖着走,她只好乖乖从命。她们走到大厅中央,只见两根纤细的梁柱间,大理石墙上开了一扇狭窄的鱼梁木门。它紧紧关闭,上了三道沉重的青铜门闩,但珊莎能听到狂风穿过缝隙的刺耳声响。她抬头看见门上白木雕刻的新月,顿时止步。“这是月门,”她拼命想往后退,“您干吗带我来月门?” “现在怕啦?畏畏缩缩跟老鼠似的!在花园的时候怎么有那么大胆子呢?你今早上的行为简直就是狗胆包天!” “梅雨时节——女人缝衣服哟,”马瑞里安唱道,“嗨——喏耶,嗨——喏耶,嗨——喏耶——嗨……” “开门,”莱莎下令,“给我开门,否则我叫守卫进来开。”她把珊莎往前一推。“你母亲至少还有勇气,把门给我打开!” 乖乖照办的话,她就会放我走的。于是珊莎提起一根青铜门闩,抽出来,扔到大理石地板上。接着是第二根,第三根……她刚伸手,只听“砰”的一声,沉重的木门被风吹进来,狠狠砸在墙上。门框上全是雪,寒风更将冰霜源源不断地灌进大厅,珊莎瑟瑟发抖。她想退开,但姨妈不准,反而扣住她的双腕,锁在背后,强行向门边推去。 门外,唯有青天、白雪和虚空。 “往下看,”莱莎夫人道,“往下看!” 她再度挣扎,但姨妈的手指如利爪般箍紧她的胳膊,同时用力往前推。珊莎厉声尖叫,左脚踩在一块积雪上,雪块悄然滑落,消失无踪。很明显,前方除了空气还是空气,整整六百尺下,是依山而建的长天堡。“不要!”她号啕道,“好恐怖!”身后,马瑞里安还在边弹木竖琴边唱,“嗨——喏耶,嗨——喏耶,嗨——喏耶——嗨……” “你不是想走吗?嗯?” “不,”珊莎竭力站稳脚跟,试图往内挤,但姨妈毫不让步,“我不要这样走出去,我不是这个意思,求您……”她举手乱摸,想抓紧门框,但根本够不着,相反,脚开始在光溜溜的大理石地板上打滑了。莱莎夫人继续无情地将她往前推,姨妈至少比她重三石。“干草堆上——女人被亲吻哟。”马瑞里安引颈高歌。在恐惧中,珊莎歇斯底里地往旁边扭动,一只脚竟无意间踩到半空,令她尖叫。“嗨——喏耶,嗨——喏耶,嗨——喏耶——嗨……”狂风吹起裙子,用冰冷的牙齿撕咬她裸露的大腿,片片雪花在脸颊融化。珊莎双手乱抓,逮着莱莎蓬厚的红棕色发辫,便用力拉紧。“我的头发,”这回轮到姨妈尖叫,“放开我的头发!”她呜咽着,颤抖起来。两个女人在悬崖边搏斗。远方,隐隐约约传来守卫用长矛撞门的声音,马瑞里安停止歌唱。 “莱莎!你在干什么?”一声大喝制止了姨妈的呜咽和喘息,急促的脚步声回荡在空虚的厅内,“快退回来!莱莎,你想干什么?”守卫们还在撞门,但小指头走捷径闯入,用的是高台后领主的通道。 莱莎转身时,手劲一松,珊莎连忙挣脱,脱力地跪倒在地板上。培提尔·贝里席看见她,顿时止步:“阿莲,发生了什么事?” “是她,”莱莎举起一把珊莎的头发,“都是她惹的祸。她吻了你!” “请您告诉她,”珊莎哀求,“告诉她我们只是在搭城堡……” “闭嘴!”姨妈尖叫,“这里没有你插话的权利!异鬼才关心你的城堡。” “她还是个孩子,莱莎,她是凯特的女儿啊。你怎能这么做呢?” “我打算让她嫁给劳勃!臭女人,非但没有感激,还……还做这种出格的事!她不能吻你,不该吻你!我要教训她,是的,教训她!” “我明白了,”他敲敲下巴,“你在给她上课,而她也充分认识到错误,并且会加以改正。是不是啊,阿莲?” “是的,”珊莎抽抽噎噎地回答,“我会改正。” “我不要留她在这里,”姨妈眼中闪烁着泪花,“你为什么要带她回谷地,培提尔?这里不欢迎她,她也不属于这里。” “是,我们这就送她走,好不好?要不,马上安排把她送回君临,”他上前一步,“但先将人扶起来,门边太危险,若有个三长两短……” “不行!”莱莎又拧了珊莎的脑袋。飞雪身边徘徊旋转,两个女人的裙服剧烈拍打。“你不能要她。你不能这么做。她只是个又蠢又笨的小女孩,也根本不可能像我这么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也证明过很多次,难道不是吗?”串串热泪夺眶而出,滚下姨妈肥胖的红脸颊,“我不仅把贞操给了你,还打算给你一个儿子,是他们,是他们用月茶打掉的——艾菊、薄荷与苦艾,外加一匙蜂蜜与一滴薄荷油——不是我!我甚至根本不知道这回事!父亲给我喝什么,我就……” “都过去了,莱莎,不要胡思乱想,霍斯特大人走了,他的老学士也走了,”小指头继续靠近,“你又喝酒了吗?别多话,有的东西,怎能随便在阿莲面前讲呢?怎能教马瑞里安知道呢?” 莱莎夫人毫不理会,“凯特什么也没给过你。是我给了你第一次,是我要琼恩带你进宫,如此方能时时见面。你指天发誓不会忘记我的情意。” “我没有忘。我们如今不是在一起了么?正如你所盼望的,从此永不分离。来吧,放开珊莎的头发……” “我不要!我看见你在雪地里吻了她。她和她妈是一个模子打出来的,甚至比她妈更妩媚。凯特琳的确在神木林中吻过你,可她没有情意,她不要你!你为什么总忘不了她?你爱的应该是我,应该是我我我我我!” “我明白,我明白,我爱你,”他又跨出一步,“我不是赶来了么。快来吧,到我身边来,来吧,”他伸出双臂,“擦干眼泪,开开心心。” “眼泪,眼泪,眼泪,”姨妈歇斯底里地号哭,“擦干眼泪……可在君临,你却不是这样讲的。你要我把‘泪珠’放进琼恩喝的葡萄酒里,我乖乖照办,满心以为这是为了劳勃,为了我们的未来!我写信给凯特琳,谎称是兰尼斯特家谋害了我丈夫,你怎么说,我怎么做。这办法很聪明……你总是很聪明,我告诉过父亲,我对他说,培提尔是个聪明伶俐的小伙子,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他会的,他会的!他是那么的可爱、温柔,而我肚中有他的孩子……你为什么要吻她?究竟是为什么?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折磨、苦难、挣扎和思念,我们好不容易才走到一起,为什么你还要吻她她她她她?” “莱莎,”培提尔长叹一声,“既然你知道,我们挺过了这么多风雨,为何就不肯信任我呢?我发誓,我们活多久,我就会守着你多久,形影不离,唯愿能白头偕老,做一对快活夫妻。” “真的,”她边哭边问,“噢,真的?” “当然是真的。快来吧,放开那孩子,过来给我一个热切的吻吧。” 莱莎飞奔上前,撞进小指头怀中,痛哭流涕。趁他们拥抱时,珊莎手脚并用地爬离月门,抱紧旁边的梁柱。她的心脏狂跳不止,长发被风雪覆盖,左脚没了靴子。一定是挣扎时掉下去了,想到生死竟在一线之间,她不禁战栗地把柱子抱得更紧。 小指头让莱莎在胸前哭泣良久,方才挽住她的手,轻轻吻她的脸颊。“我可爱、无知又善吃飞醋的老婆啊,”他咯咯笑道,“你难道不明白,我一生中只爱过一个女人吗?” 莱莎夫人破涕为笑:“只爱一个?噢,培提尔,你肯发誓?只爱一个?” “只爱凯特。”说完,他急促用力地向前一推。 莱莎踉跄后退,鞋子在湿润的大理石地板上打滑,突然间,整个人便消失了。她没有发出尖叫,很长时间里,唯有寒风在无尽地呼啸。 马瑞里安气喘吁吁:“你……你……” 守卫们在厅外大声叫喊,用矛柄猛烈撞门。培提尔公爵扶珊莎起来。“没伤着吧?”见她摇头,他接着吩咐,“那就快跑,把守卫都放进来。快,快去,一刻都不能耽误。这个流氓歌手竟然谋杀了我的夫人。” 229.第229章 终章 这条路通往荒石城,绕两个弯才上山顶。杂草丛生、多石崎岖,好的时节尚且难走,经过昨晚那场雪,泥泞劲儿就别提了。真反常,河间地居然秋天降雪,梅里阴沉地想。当然,雪下得不大,过夜之后,太阳出来,便尽数融化。但不管怎么说,梅里仍觉得是个坏兆头。前段时间的大雨、涨水、劫掠和战争,已让人们接连失去两次收割的机会,现今连第三次也几乎就要错过。对河间地而言,若是冬天迅速到来,几乎肯定会发生饥荒。许许多多的居民将填不饱肚皮,甚至活活饿死。梅里只希望自己不要成为其中一员。就我这身运气,这不是没可能的,我从来就没有运气。 在远古要塞的遗址下面,斜坡底部有一片浓密的森林,几十个土匪或许就藏在里面。他们该不会正瞅着我吧?梅里仔细观察,但除了松树和灰绿色的哨兵树,以及它们之间的金雀花、蕨类、大蓟、莎草和黑莓丛以外,什么也没见着。山下则布满细瘦的榆树、岑树和胭脂栎。没发现土匪,不代表没有危险,土匪总是躲起来偷袭正派人。 说真的,梅里痛恨森林,更痛恨土匪。“土匪毁了我一生。”每每醉酒后,他如此抱怨。父亲常责备他贪杯,喝高了又吵。父亲说的没错,他可怜兮兮地想,生在孪河城,总得有点特征,不然很容易被人遗忘,可是呢,成为城中最大的酒鬼对前途实在无甚助益。我梦想当上天下无双的骑士,诸神却无情地摧毁了我的神经。算了,难道喝酒都不行吗?至少喝酒可以抑制头痛。我的老婆刁钻泼辣,我的父亲鄙视我,我的孩子又尽是些无能之辈,除了喝酒,我还能做什么呢? 我现在就头痛。早餐时灌下两大角杯麦酒,出发前喝了一小杯红酒,但对他而言,这远远不够。梅里觉得眼内鼓胀,耳朵里似乎有雷霆轰鸣。很多时候,头痛发作得如此剧烈,使他忍不住涕泪齐流,唯一能做的就是回到黑暗的房间,躺上床用湿毛巾盖住眼睛,同时在心底狠狠诅咒自己的运气和那造成这一切的无名土匪。 他越想越焦虑,头也似乎越来越痛。假如我把培提尔平安带回,或许就会转运。他带了钱,只需爬上山顶的荒石城,在遗迹中会见那帮该死的土匪,做好交换就成。付付赎金,很简单,千万别搞砸了……可他的头真的好痛,连马也骑不稳。不行,日落时必须到达山顶,那是说好的时间,可不能蜷在路边哭泣。梅里伸出两根手指揉揉太阳穴。再绕一个弯,山顶就到了。前几天,当消息传来时,他二话不说,自告奋勇请求担下付赎金的任务,父亲先眯眼瞥他,“你?梅里?”接下来从鼻孔里哼出一串嘲笑,“嘿,嘿,嘿。”那是父亲招牌式的笑。到头来梅里居然得多次恳求,才得到这袋该死的金子。 路边树丛里有东西在动。梅里慌忙用力勒马,伸手拔剑,却发现不过是松鼠。“傻瓜,”他责怪自己,一边把未出鞘的长剑推回去。“土匪没长尾巴,七层地狱啊,梅里,你冷静点。”他的心怦怦狂跳,活像个初上战场的小子。我面对的只是闪电大王麾下那帮乌合之众,不是御林中的老兄弟会。可在心底,他只想飞奔下山,找到最近的酒馆。一袋黄金可以买到好多好多酒啊,足以让他忘记疙瘩脸培提尔。就让他们吊死他吧,都是他自作自受,荒唐地带着营妓四处晃荡,真是个没见过世面的毛头。 头颅里开始敲打,现在还很轻微,但他明白情形随时可能变糟。梅里揉揉鼻梁,觉得不该如此责怪培提尔。我在他这个年纪时,不也一样吗?我当年只是得了疹子,但对一个长得像培提尔那样的人而言,妓女是种难以抵挡的诱惑。可怜的小子,虽然有老婆,但这女人反而是他的心病。她的年纪是他两倍,据说还经常跟他哥哥瓦德睡觉。孪河城中每日都有无数闲言碎语,其中虚虚实实,但对培提尔这件事,梅里并不怀疑。黑瓦德是个予取予夺的蛮夫,兄弟之妻对他而言根本不在话下,众所周知,他占有过艾德温的老婆,时不时与美女瓦妲偷情,甚至和第七任佛雷夫人有染。难怪他不愿结婚,既然所有的母牛都迫不及待地等着他挤奶,干吗还专门去买一头呢? 梅里低声咒骂,脚下用力,催马上山。拿钱去买酒的诱惑如此之大,但他不能这么干,否则就别想在家里混了。 瓦德侯爵即将年满九十二,耳朵开始发聋,眼睛则早成了近视,痛风闹得他不管上哪儿都得用担架抬。儿子们一致同意,父亲命不久矣。当他一命归天,形势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是否往好的方面发展,则很难说。父亲虽然脾气暴躁,行事顽固,言语毒辣,但他实实在在地关心着所有子孙,即便是那些让他失望或得罪他的人,即便是那些他连名字也记不清的人。假如他死了,那么…… 史提夫伦爵士在世时,情况不一样。老爷子管教了史提夫伦六十年,把血浓于水的观念深植于他心中。可惜长兄在随少狼主西征期间,死于军中——“毫无疑问,等得累趴下了”。跛子罗索如此评论——他留下的儿孙性格与父亲迥异。如今孪河城继承人是史提夫伦的长子莱曼爵士,这是个头脑简单、固执又贪婪的家伙。排在莱曼之后的是艾德温与黑瓦德,此二人更为糟糕。“幸运的是,”跛子罗索曾言道,“他们仇恨彼此更甚于仇恨我们。” 梅里却没那么确定,反而觉得罗索比他们还危险。不错,在萝丝琳的婚礼上屠杀史塔克是瓦德侯爵自己的主意,但串通卢斯·波顿,以歌曲为信号等桩桩安排,均由跛子罗索一手操办。酒桌子上,罗索是个不错的伴,除此之外,梅里不敢对他放松警惕。孪河城内的法则是:只能相信自己的亲兄弟姐妹,而且不能信任得太多。 等老人一死,连自己的亲兄弟姐妹也不能信任了。新任河渡口领主会留下一些叔叔、表弟、外甥等等,但只有那些值得信任或有用处的人才能得到机会。其他人会被统统赶出家门。 思及未来,梅里愁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再过两年多,他就是四十岁的人,做雇佣骑士都嫌太老……况且他根本没受封,连条件都达不到。他没有土地,没有钱财,只有背包里这身衣服,连骑的马都不属于他。他的头脑不足以成为学士,他的虔诚达不到修士的标准,而他的性格又决定了他当不成佣兵。诸神好吝啬啊,除了出身以外,什么也没给我。即便生在这般富裕强大的家族,作第九个儿子,又有什么用呢?把孙子,曾孙一起算上,梅里当总主教的机会都比继承孪河城的可能性大。 我没有运气,他苦涩地想,他妈的,我永远没有运气。他生得壮实,身高虽只是中等,肩膀和胸膛却极为宽阔。过去十年里,他变得肥胖,肌肉松弛,可从前精力不亚于霍斯丁爵士——对方是他同父同母的兄长,被公认为瓦德·佛雷侯爵最强壮的儿子。少年时代,他被送去母亲的家族,到克雷赫伯爵身边担任侍酒,不久后,又被萨姆纳老爵爷任命为侍从。当时所有人都确定他将很快成为梅里爵士,但御林兄弟会的土匪毁了一切。在那次扫荡中,他的侍从同伴詹姆·兰尼斯特获得了荣耀,而他先是与营妓上床得了疹子,随后又被一位叫“白鹿”的女土匪捕获。萨姆纳伯爵虽把人赎了回来,可在接下来的战斗中,他挨了一记钉头锤,砸烂头盔不说,更有半月不省人事。后来听说,当时大家都认定他必死无疑。 梅里虽然没死,却再也上不了战场了。只要被轻敲一下脑袋,他就会头痛得麻木,甚至流出泪来。如此一来,永远做不了骑士,萨姆纳伯爵向他友好摊牌后,将其送回孪河城,去面对父亲的极度轻蔑。 从此以后,梅里用光了所有运气。父亲费尽心机,为他讨回一个戴瑞家的姑娘,当时戴瑞家族在伊里斯王驾前声势正隆,他的飞黄腾达似乎指日可待。可他刚开新娘的苞,伊里斯就丢了王位。戴瑞家族对坦格利安王朝忠心耿耿,曾倾力助阵,因此被没收一半领地、大半财富,沦为二流,他老婆呢,初见面便对他很是失望,随后又净给他生女娃——三个长成,一个死产,还有一个死于襁褓——直到几年前才产下一个男生。他大女儿是个荡妇,二女儿暴饮暴食。当他发现阿丽已跟不少于三个马夫上床以后,只能强迫她嫁给该死的雇佣骑士。他以为情况不可能更糟……谁料佩特爵士这呆子竟想挑战格雷果·克里冈来赢取名声!于是乎阿丽变成寡妇回到娘家,令梅里失望,让马夫们开心。 当卢斯·波顿选择了他的瓦妲,而不是他那些更苗条、更标致的侄女时,梅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与波顿的联盟对佛雷家族而言至关重要,而盟约乃是由他女儿所确立,他以为这下自己也将得到重视,直到老人对他解释清楚,“他选她全因为体重,”瓦德侯爵道,“你以为波顿会在乎她是你产的崽?你以为他会心里想,‘嘿,呆瓜梅里,好一个岳父大人哟’?做梦!你的瓦妲是只会穿衣服的母猪,所以才合他的意——我却不太满意,你的小猪少吃点东西就好了,这样我们联盟的代价能减少一半。” 最后的羞辱伴随着微笑,跛子罗索招他来讨论各自在萝丝琳的婚礼中扮演的角色。“咱家弟兄各有所长,也各归其位,”他的同父异母兄弟宣布,“你,梅里,你只有一个特长,简单的活儿,肯定可以圆满完成。妈的,你给我一杯又一杯地拼倒大琼恩,教他站不住脚,别要他起来。” 我连这也没能完成。他和大个子北方人斗的酒足以醉死三个普通人,但当萝丝琳进入洞房,事变发生后,大琼恩仍旧扭断了第一个扑上来的士兵的胳膊,夺过长剑。后来,合整整八人之力,方才将其擒住,代价是二人受伤、一人死亡,可怜的老勒斯林·海伊爵士少了半个耳朵——当无法以手反击时,安柏伯爵用上了牙齿。 梅里停步半晌,闭上眼睛。头颅里阵阵抽搐,犹如婚礼那天的鼓还在敲,咚、咚、咚,他几乎从马上摔下来。我必须去,他提醒自己,如果带不回疙瘩脸培提尔,莱曼爵士肯定会耿耿于怀,再说,培提尔虽是个没几根胡子的小毛头,但不若艾德温那么冰冷,也没有黑瓦德的坏脾气。这小子将来会感激我,而他父亲会赞赏我的忠诚,并把我留下。 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在日落时分带着金子赶到荒石城。梅里举头望天。是时候了,手可不能再抖。于是他从鞍上取下水袋,打开后深饮一口。诸神在上,这葡萄酒黑得跟泥潭似的,不过粗浊归粗浊,我可离不了它。 荒石城的外墙昔日环绕山顶,犹如国王头上的王冠,迄今唯有地基残存,几堆及腰高的碎石上爬满地衣。梅里沿古城墙走了很长一段,来到城门楼所在之处,这里的废墟稍微高耸,他只得牵马择路而入。太阳在西方沉入一片乌云下,金雀花和蕨类植物覆盖斜坡,而墙内的野草长到胸膛那么高。梅里拔出长剑,警惕地扫视周围,不见土匪们的踪影。难道我把日子记错了?他停下来,用拇指擦擦额头,却未能缓解不安的心绪。七层地狱啊,难道…… 城内某处,隔着树丛,传来微弱的音乐声。 梅里尽管披着厚斗篷,听见声音却抑制不住地颤抖,于是他又取出水袋,狠狠饮了一口。我可以跳上马背,逃到天涯海角,逃到旧镇,用金子买无数好酒。土匪是我的克星。那可恶的小婊子温妲在我屁股上烙下一只白鹿,所以我老婆才看不起我。不,不行,我不要想这些。艾德温没有儿子,而黑瓦德只会生私生子,疙瘩脸培提尔有朝一日可能当上河渡口领主,他会记得拯救他的英雄。他又灌下一大口,塞好袋子,引马走过乱石、金雀花和令人风声鹤唳的树丛,跟随音乐,来到城堡庭院。 落叶在院子里积得老高,犹如屠杀后的尸体堆。一位身穿打补丁的褪色绿衣服的男子盘腿坐在风化的坟墓上,拨弄着木竖琴。那音乐轻柔而又悲伤,却是梅里十分熟悉的:在那高高的众王之殿里,珍妮和逝去君主的幽魂共舞…… “起来,”梅里,“你不能坐在国王身上。” “老特里斯蒂芬不会在乎我这张瘦骨伶仃的屁股,他可是‘正义之锤’,他也有很久没听过歌谣了,”土匪说罢一跃而下,他个子小,面庞尖,模样十分狡诈,但那张嘴笑得如此灿烂,几乎触到了耳朵。几根稀疏的棕发垂下额头,他用不握琴的手扫开,“您还记得我吗,大人?” “不记得,”梅里皱紧眉头,“你是何人?” “我在您女儿婚宴上表演过,那是我的得意之作。她嫁的佩特是我亲戚,我们七泉地方的人代代相亲——当然啦,付钱的时候,他仍旧那么小气。”绿衣人耸耸肩,“您父亲大人干吗不让我去孪河城表演呢?嫌我功夫不到家吗?听说他喜欢大声的,噢,是的。” “钱在哪里?”身后有个粗鲁的声音问。 梅里口干舌燥。该死的土匪,一直躲在树丛里。御林那次也是这样,你刚抓住五个家伙,便有十个人冲出来营救。 他小心翼翼地回头,发现他们把他围住了,其中既有面色阴沉、言语不善的老人,也有比疙瘩脸培提尔还小、不长胡子的男生。他们有的穿粗布衣服,有的穿皮衣,少数几个拥有从死人身上剥掉的盔甲。人群中有一位女子,裹在比她身材大三倍的兜帽斗篷里。慌乱中,梅里点不清确切人数,但对方少说有十几个,甚至超过二十。 “我在问问题,”发话者是个大胡子巨汉,有弯曲的绿牙齿和破裂的鼻子,他比梅里高,但腰没那么粗。一顶黑铁半盔戴在他头上,宽阔的肩膀则披了件打补丁的黄斗篷,“钱在哪里?” “在鞍袋里,一百金龙,”梅里清清喉咙,“把培提尔带出来,咱们一手交——” 话没说完,一名矮个的独眼土匪便跨步上前,大剌剌地抓下鞍袋。梅里伸手去拦,却又在半空生生停住,眼睁睁地看着土匪划开系绳,拿出硬币来咬。“味道对的,”独眼人掂掂袋子,“重量也对。” 他们抢了钱,却不会把培提尔给我,梅里紧张起来。“这是说好的赎金,一分不少,”他掌心流汗,连忙在马裤上擦拭,“你们谁是贝里·唐德利恩?”唐德利恩落草前是个伯爵,好歹有点荣誉。 “还用问吗?当然是我啦。”独眼人说。 “你他妈骗子一个,杰克,”穿黄斗篷的大胡子喝道,“这回轮到我当贝里伯爵了。” “照这么说,我就是索罗斯啰?”歌手微笑,“大人,很遗憾,人人都想见贝里伯爵。时局艰难哪,战火纷飞,无法满足每个人的要求。但别害怕,我们将秉承大人的标准来处理您。” 他越说“别害怕”,梅里就越怕。头颅里又开始敲打起来,再这样下去,他就得流泪了。“你拿了钱,”他宣称,“把我外甥还来,我这就离开。”其实培提尔并非他亲外甥,但这当口无心解释。 “他在神木林里,”黄斗篷说,“我们会带你去找他。诺奇,牵马。” 梅里勉强送出缰绳,似乎没别的选择。“我的水袋,”他听见自己说,“来,大家喝一口,以——” “我们才不和你这路货色喝酒,”黄斗篷简短地声明,“这边,跟我走。” 落叶在脚下嘎吱作响,每走一步,梅里的太阳穴就好似又挨了一锤。风声呼啸,人群沉默,最后一缕阳光徘徊之际,他们爬上当年主堡所在的古老圆丘,看到后面的神木林。 疙瘩脸培提尔挂在一棵老橡树的枝干上,细长的脖子周围勒了一圈绳索。他的眼睛从乌黑的脸颊中突出,控诉地瞅着梅里。你来晚了,它们似乎在说,可我没有来晚,我没有来晚!我是准时到达的!“你们杀了他。”他嘶声道。 “瞧,这家伙倒是心直口快呢。”独眼人笑道。 这下梅里的头颅里犹如有只野牛在横冲直撞。圣母慈悲,他想。“我把说好的赎金带来了。” “你干得利索,”歌手和蔼地说,“我们会把钱好好利用的。” 梅里不敢再看培提尔,他感觉到喉头胆汁的苦味:“你……你们没有权利……” “我们有绳子,”黄斗篷说,“这就是我们的权利。” 两名土匪捉住梅里的胳膊,紧紧捆在背后。他太震惊,竟然无力反抗。“不,”他只说出这句,“我是来赎培提尔的,你们说日落之前拿到金子,就不会伤害他……” “唉,”歌手道,“您也见到我们了,大人。很不幸,那是句谎话。” 独眼土匪拿着一圈麻绳走上来,将一端系上梅里的颈项,拉紧之后,在耳朵下打个死结。另一端被他扔过橡树树干,黄斗篷的大汉在对面接住。 “你们要干什么?”梅里知道这问题很蠢,但就是不能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居然敢吊死佛雷家的人!” 黄斗篷哈哈大笑:“说得好,那满脸疙瘩的小子也讲了同样的话。” 不,不,不可能!怎么会这样!“我父亲会赎我,我值很多钱,至少是培提尔的两倍。” 歌手叹道:“瓦德大人虽然眼睛不好,又染了痛风,可他不是傻子,同样的把戏,决不会上当两次。恐怕下次送出的,就不是一百金龙,而是一百精兵了。” “他会的!”梅里试图显得刚硬,但他的声音出卖了他,“他会派来一千精锐,把你们一网打尽。” “他先找到我们再说,”歌手瞥了瞥可怜的培提尔,“而且我们也只有一条命给他,对吧?”他用木竖琴弹出一个忧郁的音符,“好啦,别尿裤子了。您只需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就叫他们放您走。” 为了性命,梅里说什么都可以:“你想知道什么?我发誓,只要清楚的,我都会讲。” 土匪给他一个鼓励的微笑:“好啊,实际上,我们在找一条亡命的狗。” “狗?”梅里迷惑不已,“什么狗?” “这条狗名叫桑铎·克里冈。索罗斯说他去过孪河城。我们找到了为他撑船的船夫,也找到了他在国王大道上抢劫的农民。您在婚礼上见过他吗?” “你指红色婚礼?”梅里的头颅几乎要裂开了,但他竭力回忆。当晚十分混乱,可要是乔佛里的狗儿在孪河城出没,一定会有人报告。“他没进城堡。至少没到主宴会场……或许去过杂种宴会,或许在营地,可……不,有人说……” “他身边有个小女孩,”歌手提示,“一个很瘦的女孩,大约十岁。也可能被说成是男孩。” “不,”梅里道,“这我没听说。” “没有吗?噢,真可惜。好啦,上去吧,上路吧。” “不,”梅里大声尖叫,“不,你不能这么做,我给了答案,你说会放我走。” “我说的是‘叫他们放您走’,”歌手望向黄斗篷,“柠檬,放他走。” “去你妈的鬼。”大个子土匪粗声喝道。 歌手回身朝梅里无助地耸耸肩,开始演奏《吊死黑罗宾的日子》。 “求求你们,”梅里最后的勇气也随着双腿的抖动而消失,“我没有伤害过你们,我照你们的吩咐,把钱带来了。我还回答了你们的问题。我是有孩子的人。” “而少狼主连孩子都不可能有。”独眼人说。 头颅嗡嗡作响,梅里无法思考。“他侮辱了我们,全国上下都在笑话我们,我们必须挽回荣誉。”父亲是这样说的。 “也许吧,咱们下力的老百姓不懂什么领主的荣誉,”黄斗篷将绳子在手上绕了三圈,“谋杀倒是懂的。” “那不是谋杀,”他的声音尖得发哑,“是复仇,我们有权复仇。那是一场战争!伊耿,伊耿,可怜的痴呆,外号‘铃铛响’,他什么也没做,却被史塔克夫人割了喉咙。我们在营地还阵亡了五十多人,凯拉的丈夫高斯·古柏克爵士死了,杰瑞的长子泰陀斯爵士也死了……他被人用斧头砸中后脑……史塔克的冰原狼咬死四条狼犬,还把兽舍掌管的胳膊咬断了,之后才教乱箭射穿……” “所以你们为了泄愤,就把狼的脑袋缝在罗柏·史塔克身上。”黄斗篷说。 “那是我父亲干的,我父亲干的。我只有喝酒而已,你们不能因为喝酒就杀人。”梅里突然想起一件事,一根救命稻草,“传说贝里伯爵总是先审判再定罪,不会杀无辜之人。你们没有证据!红色婚礼是我父亲干的,莱曼和波顿公爵动手杀人,罗索在大帐上做了手脚,还把十字弓手布置在楼台,黑瓦德率军踏平营地……他们才是该负责的人,不是我,我只有喝酒而已……你们没有证据!” “不幸的是,您又错了,”歌手转向戴兜帽的女子,“夫人?” 女子上前时,土匪们默默地让道。她揭开兜帽,梅里的心脏顿时停止了跳动。不,不,我明明看见她死了。她死了一天一夜,我们才把尸体剥个精光,赤条条地扔进河里。雷蒙德将她的喉咙从左耳切到右耳。她死了! 斗篷和衣领遮住了弟弟的刀刃留下的丑陋伤痕,但她的面容比当初更可怕。血肉在河水中泡软后,成为凝固的牛奶的颜色,一半的头发没了,剩下的花白脆弱,犹如百岁老妪。疮痍遍布的头皮下,脸庞碎成一块一块,中间是当初她用指甲挖出的黑血。最恐怖的是她的眼睛,其中唯有赤裸裸的恨意。 “她不能说话——”黄斗篷的大个子解释,“——你们这帮可恨的杂种切得太深。但她记得所有事情。”他转向死去的女人。“您怎么说,夫人?他有份吗?” 凯特琳夫人的目光从未离开梅里。她点点头。 梅里·佛雷刚想张嘴恳求,绳套便堵住了一切言语。他的脚离开地面,麻绳深深陷进下巴下的软肉里。上升,他不停地痉挛、踢打、挣扎,上升、上升、上升…… 230.第230章 附录 附录一 主要家族谱系表 铁王座上的王 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十三岁的男孩,劳勃·拜拉席恩一世国王和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王后的长子。 ——他的母亲,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太后,全境守护者,摄政太后。 ——她的护卫: ——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爵士,御林铁卫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之二弟。 ——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爵士,御林铁卫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之幼弟。 ——他的妹妹,弥赛菈公主,九岁的女孩,目前在阳戟城做道朗·马泰尔亲王的养女。 ——他的弟弟,托曼王子,八岁的男孩,铁王座继承人。 ——他的外公,泰温·兰尼斯特,凯岩城公爵,西境守护,兰尼斯港之盾,御前首相。 ——他的叔叔和叔公们: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乔佛里的叔叔,反叛的龙石岛公爵,自称国王史坦尼斯一世。 ——他的女儿,希琳公主,十一岁。 ——【蓝礼·拜拉席恩】,乔佛里的叔叔,反叛的风息堡公爵,在军中被谋杀。 ——埃尔顿·伊斯蒙爵士,乔佛里的叔公。 ——他的儿子,伊蒙·伊斯蒙爵士。 ——他的儿子,埃林·伊斯蒙爵士。 ——他的舅舅和舅公们: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乔佛里的舅舅,外号“弑君者”,御林铁卫队长,目前被关押于奔流城。 ——提利昂·兰尼斯特,乔佛里的舅舅,外号“小恶魔”,为一侏儒,在黑水河战役中受伤。 ——提利昂的侍从,波德瑞克·派恩。提利昂的侍卫队长,黑水的波隆爵士,前为佣兵。 ——提利昂的情妇,雪伊,前为营妓,现在洛丽丝·史铎克渥斯小姐身边担任侍女。 ——凯冯·兰尼斯特爵士,乔佛里的舅公。 ——他的儿子,蓝赛尔·兰尼斯特爵士,从前为劳勃国王的侍从,在黑水河战役中受重伤,奄奄一息。 ——【提盖特·兰尼斯特爵士】,乔佛里的舅公,死于天花。 ——他的儿子,提瑞克·兰尼斯特,前为侍从,在君临暴乱中失踪。 ——他还在襁褓中的妻子,艾弥珊德·哈佛夫人。 ——他的御林铁卫: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御林铁卫队长。 ——马林·特兰爵士。 ——巴隆·史文爵士。 ——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 ——洛拉斯·提利尔爵士,外号“百花骑士”。 ——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 ——他的御前会议: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御前首相。 ——凯冯·兰尼斯特爵士,法务大臣。 ——培提尔·贝里席公爵,外号“小指头”,财政大臣。 ——瓦里斯伯爵,太监,外号“八爪蜘蛛”,情报总管。 ——派席尔大学士。 ——他的部属及宫廷成员: ——伊林·派恩爵士,御前执法官,刽子手。 ——火术士哈林伯爵,炼金术士公会的智者。 ——月童,国王的小丑兼弄臣。 ——旧镇的奥蒙德,王家琴手与诗人。 ——唐托斯·霍拉德,弄臣,为一酒鬼,前为骑士,外号“红骑士”。 ——贾拉巴·梭尔,红花谷岛王子,被从盛夏群岛放逐。 ——坦妲·史铎克渥斯伯爵夫人。 ——她的子女: ——法丽丝,长女,嫁给巴尔曼·拜奇爵士。 ——洛丽丝,幼女,三十四岁的闺女,未婚,弱智,被强暴后怀了孩子。 ——她的医师和顾问,法兰肯学士。 ——盖尔斯·罗斯比伯爵,一虚弱多病的老人。 ——塔拉德爵士,颇有前途的年轻骑士。 ——莫洛斯·史林特伯爵,现为侍从,前都城守备队队长杰诺·史林特之长子。 ——杰索·史林特,他的二弟,现为侍从。 ——达诺·史林特,他的幼弟,现为侍酒。 ——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前御林铁卫骑士,因懦弱而被瑟曦太后驱逐。 ——乔斯敏·派克顿,侍从,为黑水河战役中涌现的英雄。 ——菲利普·福特爵士,因黑水河战役中的英勇而受封为边疆地伯爵。 ——罗索·布伦爵士,因黑水河战役中的英勇得到“苹果食客罗索”的称号,从前为效力培提尔·贝里席公爵的自由骑手。 ——君临城内的其他领主及骑士: ——马图斯·罗宛,金树城伯爵。 ——派克斯特·雷德温,青亭岛伯爵。 ——他的孪生子,霍拉斯·雷德温爵士和霍柏·雷德温爵士,外号“恐怖爵士”和“流口水爵士”。 ——他的医师,巴拉拔学士。 ——阿德里安·赛提加,蟹岛伯爵。 ——亚历山大·史戴蒙伯爵,外号“拜金伯爵”。 ——“好人”博尼佛·哈斯提爵士,为一著名的骑士。 ——唐纳尔·史文爵士,石盔城继承人。 ——罗兰·克林顿爵士,外号“红罗兰”,来自鹫巢堡。 ——奥雷恩·维水,潮头岛的私生子。 ——雨林的德莫特爵士,为一著名的骑士。 ——“碎剑”提蒙爵士,为一著名的骑士。 ——君临城内的形色人等: ——都城守备队(“金袍子”): ——【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外号“铁手”,黑水河战役时为自己人所杀。 ——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现继承杰斯林爵士,担任都城守备队队长。 ——莎塔雅,一家名妓院的所有者。 ——她的女儿,爱拉雅雅。 ——丹晰,玛丽,捷蒂,皆为她手下的妓女。 ——托布·莫特,武器大师。 ——铁肚子,铁匠。 ——“琴手”哈米西,为一著名的歌手。 ——科里罗·昆延提斯,泰洛西歌手。 ——“妙指”蓓珊妮,女歌手。 ——伊森人阿里克,为一周游世界的歌手。 ——库伊家族的葛勒昂,歌手,以谱词冗长而出名。 ——“银舌”西蒙,一名歌手。 乔佛里国王的旗帜是拜拉席恩家族金底黑色的宝冠雄鹿与兰尼斯特家族红底金色的怒吼雄狮相结合。 北境之王 三叉戟河之王 罗柏·史塔克,临冬城公爵,北境之王,三叉戟河之王,前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与徒利家族的凯特琳夫人所生之长子。 ——他的冰原狼,灰风。 ——他的母亲,徒利家族的凯特琳夫人,艾德·史塔克公爵的遗孀。 ——他的手足: ——珊莎公主,十二岁的闺女,目前在君临为质。 ——她的冰原狼【淑女】,在戴瑞城被杀。 ——艾莉亚公主,十岁的女孩,失踪,被认为已死。 ——她的冰原狼,娜梅莉亚,在三叉戟河附近失踪。 ——布兰登王子,小名“布兰”,北境的继承人,九岁的男孩,被认为已死。 ——他的冰原狼,夏天。 ——他的伙伴和保护者: ——梅拉·黎德,十六岁的闺女,为灰水望头领霍兰·黎德之子。 ——玖健·黎德,十三岁的男孩,梅拉·黎德的弟弟。 ——阿多,为一单纯弱智的马童,有七尺高。 ——瑞肯王子,四岁的男孩,被认为已死。 ——他的冰原狼,毛毛狗。 ——他的伙伴和保护者: ——欧莎,一名在临冬城厨房服务的女野人俘虏。 ——琼恩·雪诺,他的私生子兄弟,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 ——他的冰原狼,白灵。 ——他的叔叔和伯母: ——【布兰登·史塔克】,艾德公爵的长兄,被国王伊里斯二世下令杀害。 ——【莱安娜】,艾德公爵的妹妹,在劳勃反叛期间死于多恩山区。 ——班扬·史塔克,艾德公爵之弟,守夜人军团成员,于长城外失踪。 ——他的舅舅和舅妈: ——莱莎·艾林,凯特琳夫人之妹,【琼恩·艾林公爵】的寡妇,鹰巢城夫人。 ——他们的儿子,劳勃·艾林,鹰巢城公爵。 ——艾德慕·徒利爵士,凯特琳夫人之弟,奔流城继承人。 ——布林登·徒利爵士,凯特琳夫人之叔,外号“黑鱼”。 ——他的武士和伙伴: ——他的侍从,奥利法·佛雷。 ——文德尔·曼德勒爵士,白港伯爵的次子。 ——派崔克·梅利斯特,海疆城继承人。 ——黛西·莫尔蒙,梅姬·莫尔蒙伯爵夫人的长女,熊岛继承人。 ——琼恩·安柏,外号“小琼恩”,最后壁炉城继承人。 ——罗宾·菲林特,唐纳·洛克、欧文·诺瑞,皆为北方人。 ——他的封臣、军官和队长: ——(随大军西征的人等) ——布林登·徒利爵士,外号“黑鱼”,指挥斥候部队,负责侦察。 ——琼恩·安柏,外号“大琼恩”,指挥前锋。 ——瑞卡德·卡史塔克,卡霍城伯爵。 ——盖伯特·葛洛佛,深林堡主人。 ——梅姬·莫尔蒙,熊岛伯爵夫人。 ——【史提夫伦·佛雷爵士】,瓦德·佛雷侯爵的长子,前孪河城继承人,死于牛津战役。 ——他的长子,莱曼·佛雷爵士。 ——他的儿子,黑瓦德·佛雷。 ——马丁·河文,瓦德·佛雷侯爵的私生子。 ——(随卢斯·波顿的军队驻于赫伦堡的人等) ——卢斯·波顿,恐怖堡伯爵。 ——伊尼斯·佛雷爵士,杰瑞·佛雷爵士,霍斯丁·佛雷爵士,丹威尔·佛雷爵士。 ——他们的私生兄弟,朗诺尔·河文。 ——威里斯·曼德勒爵士,白港继承人。 ——他手下的骑士,凯勒·孔顿爵士。 ——罗纳·史陶爵士。 ——瓦格·霍特,来自自由贸易城邦科霍尔,掌管佣兵团“勇士团”。 ——他手下的队长,“虔诚的”乌斯威克。 ——他手下的队长,厄特修士。 ——多恩人提蒙、罗尔杰、羿戈、胖子佐罗、尖牙、伊班的托格·荞斯、帕格、“三指”,皆为他的部下。 ——科本,一位被剥夺了颈链的学士,曾为亡灵师,目前为他的医师。 ——(率北军奔袭暮谷城的人等) ——罗贝特·葛洛佛,来自深林堡。 ——赫曼·陶哈爵士,托伦方城领主。 ——哈利昂·卡史塔克,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唯一幸存的儿子,卡霍城继承人。 ——(带艾德公爵的遗骨北归的人等) ——哈里斯·莫兰,临冬城侍卫队长。 ——杰克斯、昆特、夏德,皆为临冬城侍卫。 ——他在北境的封臣和代理城主: ——威曼·曼德勒,白港伯爵。 ——霍兰·黎德,灰水望头领,泽地人。 ——“鸦食”莫尔斯和“妓魇”霍瑟,皆为大琼恩的叔父,共同担任最后壁炉城的代理城主。 ——莱珊·菲林特,寡妇望伯爵夫人。 ——【克雷·赛文】,赛文城伯爵,十四岁的少年,死于临冬城之战。 ——他的妹妹,乔俐儿·赛文,二十三岁的闺女,现为赛文城伯爵夫人。 ——【兰巴德·陶哈】,赫曼爵士之弟,托伦方城的代理城主,死于临冬城之战。 ——他的妻子,霍伍德家族的贝拉夫人。 ——他们的子女: ——布兰登·陶哈,十四岁的少年。 ——贝伦·陶哈,十岁的男孩。 ——赫曼爵士的子女: ——儿子【本福德·陶哈】,在磐石海岸被铁民所害。 ——女儿艾妲·陶哈,九岁,托伦方城继承人。 ——希贝娜夫人,罗贝特·葛洛佛的妻子,被阿莎·葛雷乔伊关押于深林堡。 ——他们的子女: ——儿子加文·葛洛佛,三岁,深林堡继承人,被阿莎·葛雷乔伊关押于深林堡。 ——女儿艾娜·葛洛佛,一岁,被阿莎·葛雷乔伊关押于深林堡。 ——他们的养子: ——劳伦斯·雪诺,霍伍德伯爵的私生子,十三岁,被阿莎·葛雷乔伊关押于深林堡。 北境之王的旗帜数千年来从未变更:代表史塔克家族,在冰雪皑皑大地上奔驰的灰色冰原狼。 狭海中的王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一世,劳勃国王的长弟,史蒂芬·拜拉席恩公爵和伊斯蒙家族的卡珊娜夫人所生之次子,前龙石岛公爵。 ——他的王后,佛罗伦家族的赛丽丝。 ——他们的独生女,希琳公主,十一岁的女孩。 ——补丁脸,她的弱智弄臣。 ——他的私生侄儿,艾德瑞克·风暴,十二岁的男孩,为劳勃国王与狄丽娜·佛罗伦所生之私生子。 ——他的侍从,戴冯·席渥斯与拜兰·法林。 ——他的部属及宫廷成员: ——艾利斯特·佛罗伦,亮水城伯爵,国王之手,为赛丽丝王后的叔叔。 ——亚赛尔·佛罗伦爵士,龙石岛代理城主,后党领袖,赛丽丝王后的叔叔。 ——亚夏的梅丽珊卓夫人,称为“红袍女”,光之王拉赫洛的祭司,侍奉影子与烈火的真主。 ——派洛斯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外号“洋葱骑士”,也号“短指”,曾是一名走私者。 ——他的夫人,玛瑞亚,木匠之女。 ——他的七个儿子: ——【戴尔】,黑水河战役中阵亡。 ——【阿拉德】,黑水河战役中阵亡。 ——【马索斯】,黑水河战役中阵亡。 ——【马利克】,黑水河战役中阵亡。 ——戴冯,史坦尼斯国王的侍从。 ——史坦尼斯,九岁的男孩。 ——史蒂芬,六岁的男孩。 ——萨拉多·桑恩,来自自由贸易城邦里斯,自称“狭海亲王”和黑水河总督,瓦雷利亚号船长,统率着一支里斯划桨船舰队。 ——梅佐·马赫,他雇佣的太监。 ——柯连恩·萨斯芒,他手下的划桨船莎亚拉之舞号的船长。 ——“麦片粥”和“鳗鱼”,皆为狱卒。 ——他的封臣: ——蒙特里·瓦列利安,六岁的男孩,“潮汐之王”,潮头岛伯爵。 ——杜兰·巴尔艾蒙,十五岁的男孩,尖角伯爵。 ——吉尔伯特·法林爵士,风息堡代理城主。 ——他的副手,埃伍德·梅斗伯爵。 ——他的顾问和医师,朱纳学士。 ——卢科斯·齐特林伯爵,外号“小卢科斯”,十六岁的青年。 ——利斯特·莫里根,鸦巢城伯爵。 ——他的骑士和部属: ——他的舅舅,洛马斯·伊斯蒙伯爵。 ——他的儿子,安德鲁·伊斯蒙爵士。 ——罗兰德·风暴爵士,夜歌城的私生子,为已故的【布莱斯·卡伦伯爵】所生。 ——帕门·克连恩爵士,从前为蓝礼的紫衣卫,现被关押于高庭。 ——伊伦·佛罗伦爵士,赛丽丝王后的弟弟,现被关押于高庭。 ——杰拉德·高尔爵士。 ——符山城的崔斯顿爵士,从前为【冈瑟·桑格拉斯伯爵】效劳。 ——林斯,外号“渔妇”。 ——欧麦·布莱伯利。 史坦尼斯国王的旗帜是光之王的烈焰红心,淡黄底色中央有橙色的火焰环绕着一颗红心,心脏中央绣有拜拉席恩家族黑色的宝冠雄鹿。 海外的女王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一世,人称风暴降生,不焚者,龙之母,也是多斯拉克人的卡丽熙。她是国王伊里斯二世的继承人和卓戈卡奥的遗孀。 ——她成长中的龙,雷哥、韦赛利昂和卓耿。 ——她的女王铁卫: ——乔拉·莫尔蒙爵士,原熊岛伯爵,因贩奴而被放逐。 ——乔戈,寇和血盟卫,使鞭。 ——阿戈,寇和血盟卫,使弓。 ——拉卡洛,寇和血盟卫,使刀。 ——“壮汉”贝沃斯,从前是弥林斗技场中的太监角斗士。 ——他年老的侍从,“白胡子”阿斯坦,来自维斯特洛。 ——她的侍女: ——伊丽,一名多斯拉克女孩。 ——姬琪,一名多斯拉克女孩。 ——格罗莱,大商船“贝勒里恩号”的船长,为一受雇于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的海员。 ——她故去的亲人: ——【雷加王子】,她的长兄,铁王座继承人,龙石岛亲王,在三叉戟河一役为劳勃·拜拉席恩所杀。 ——他的夫人,多恩的【伊莉亚公主】,君临城陷时遇害。 ——他们的儿女: ——【雷妮丝公主】,君临城陷时遇害。 ——【伊耿王子】,襁褓中的婴儿,君临城陷时遇害。 ——【韦赛里斯王子】,她的二哥,自称韦赛里斯三世,被人唤作乞丐王,在维斯·多斯拉克死于卓戈卡奥之手。 ——【卓戈卡奥】,她的丈夫,曾是一个伟大的多斯拉克卡拉萨的首领,从未在战场上失败,因伤而死。 ——他们死产的儿子【雷戈】,被弥丽·马兹·笃尔害死在她的子宫里。 ——她已知的敌人: ——波诺卡奥,从前是卓戈的寇。 ——贾科卡奥,从前是卓戈的寇。 ——他的血盟卫,马戈。 ——魁尔斯的不朽者,为一群男巫。 ——俳雅·菩厉,魁尔斯男巫的成员。 ——遗憾客,为一魁尔斯杀手公会。 ——她过去和现在的、不稳定的朋友: ——札罗·赞旺·达梭斯,魁尔斯巨商。 ——魁晰,戴面具的亚夏缚影士。 ——伊利里欧·摩帕提斯,潘托斯自由贸易城邦总督,他一手安排了丹妮莉丝与卓戈卡奥的婚姻。 ——在阿斯塔波的人等: ——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富有的奴隶商人。 ——他的奴隶弥桑黛,十岁的女孩,“和平之民”纳斯人的后代。 ——格拉兹旦·莫·乌尔霍,老奴隶商人,非常富有。 ——他的奴隶克莱昂,屠夫和厨子。 ——灰虫子,无垢者的太监战士。 ——在渊凯的人等: ——格拉兹旦·莫·厄拉兹,贵族,渊凯使节。 ——梅罗,外号“泰坦私生子”,自由佣兵团次子团团长。 ——布朗·本·普棱,次子团的军官,出身颇为奇特的佣兵。 ——普兰达·纳·纪森,吉斯佣兵,自由佣兵团暴鸦团团长。 ——光头萨洛,魁尔斯佣兵,自由佣兵团暴鸦团团长。 ——达里奥·纳哈里斯,浮华的泰洛西佣兵,自由佣兵团暴鸦团团长。 ——在弥林的人等: ——欧兹纳克·佐·帕尔,护城英雄。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旗帜就是征服者伊耿的旗帜,延续了他所建立的王朝:黑底红色的三头火龙。 群屿与北境 巴隆·葛雷乔伊九世,血脉承袭自灰海王,自称铁群岛之王和北境之王,海盐王与磐岩王,海风之子,派克岛掠夺者之首。 ——他的王后,哈尔洛家族的亚拉妮丝。 ——他们的子女: ——【罗德利克】,长子,葛雷乔伊家族叛乱期间战死于海疆城。 ——【马伦】,次子,葛雷乔伊家族叛乱期间战死于派克城。 ——阿莎,女儿,在子女中排行第三,“黑风号”船长,深林堡的征服者。 ——席恩,幼子,“海婊子号”船长,曾自封为临冬城亲王。 ——他的侍从,威克斯·派克,波特利头领的同父异母兄弟的私生子,为一十二岁的哑巴少年。 ——他的“海婊子号”上的船员: ——乌兹、“鱼胡子”马伦·波特利、斯提吉、吉文·哈尔洛和魏拉格。 ——他的兄弟: ——攸伦,外号“鸦眼”,“宁静号”船长,为一臭名昭著的凶徒、海盗和掠夺者。 ——维克塔利昂,铁岛舰队总司令,“无敌铁种号”船长。 ——伊伦,外号“湿发”,为一侍奉淹神的僧侣。 ——他在派克城的部属: ——温达米尔学士,顾问和医者。 ——海莉亚,派克城总管。 ——他麾下的军官和武士: ——达格摩,外号“裂颚”,“豪饮号”船长。 ——蓝牙,为一长船的船长。 ——乌勒,斯基特,桨手和战士。 ——“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一名巨人般的战士。 ——科尔,外号“少女”,没长胡子,但功夫了得。 ——君王港的人等: ——西格林,造船大师。 ——吉普肯,旅店和妓院老板,外号“水獭”。 ——他的封臣: ——沙汶·波特利头领,派克岛上君王港领主。 ——温奇头领,派克岛上铁林城领主。 ——老威克岛上的斯通浩斯家族、卓鼓家族和古柏勒家族。 ——大威克岛上的古柏勒头领、斯帕家族、梅林伯爵和法温伯爵。 ——哈尔洛头领,哈尔洛岛领主。 ——哈尔洛岛上的沃马克家族、密瑞家族、斯通垂家族和肯宁家族。 ——橡岛上的奥克伍家族和陶尼家族。 ——布莱克泰斯头领,黑潮岛领主。 ——盐崖岛上的苏克利夫头领和桑德利头领。 艾林家族 艾林家族袭自古老的山脉和谷地之王,是一支历史最悠久、血统最纯正的安达尔贵族后代。他们没有参加“五王之战”,而将兵力用来保护艾林谷。他们的家徽是以天蓝为底的一弯白色新月和猎鹰。艾林家族的箴言是“高如荣誉”。 劳勃·艾林,鹰巢城公爵,峡谷守卫者,自称东境守护,一名体弱多病的八岁男孩。 ——他的母亲,徒利家族的莱莎夫人,凯特琳·史塔克夫人之妹,为前首相【琼恩·艾林公爵】的第三任夫人和遗孀。 ——他的部属: ——马瑞里安,漂亮的年轻歌手,深得莱莎夫人宠爱。 ——柯蒙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马文·贝尔摩爵士,侍卫队长。 ——莫德,一位残暴的狱卒。 ——他的封臣、骑士和部属: ——奈斯特·罗伊斯男爵,艾林谷最高总管,月门堡堡主,出自罗伊斯家族的旁系。 ——他的儿子,艾尔拔·罗伊斯爵士。 ——他的女儿,米兰达。 ——米亚·石东,在他手下服务的一名私生女,为国王劳勃·拜拉席恩一世所生。 ——约恩·罗伊斯,外号“青铜约恩”,符石城伯爵,出自罗伊斯家族的旁系,为奈斯特男爵的表兄。 ——他的长子,安答·罗伊斯爵士。 ——他的次子,【罗拔·罗伊斯爵士】,曾是蓝礼国王的彩虹护卫的成员,被提利尔·洛拉斯爵士击杀于风息堡。 ——他的幼子,【威玛·罗伊斯爵士】,在守夜人军团服务,于长城外失踪。 ——林恩·科布瑞爵士,莱沙夫人的追求者。 ——米歇尔·雷德佛,他的侍从。 ——安雅·韦伍德伯爵夫人,一位寡妇。 ——她的长子和继承人,莫顿·韦伍德爵士,莱沙夫人的追求者。 ——她的次子,唐纳尔·韦伍德爵士,血门骑士。 ——伊恩·杭特,长弓厅伯爵,一名老人,亦为莱沙夫人的追求者。 ——霍顿·雷德佛,红垒伯爵。 佛罗伦家族 亮水城的佛罗伦家族是提利尔家族的封臣,但他们的血脉和古老的河湾王们相连,直接承袭自“青手”加尔斯,因此对河湾地的权利要求反而优于高庭。在“五王之战”初期,艾利斯特·佛罗伦伯爵站在提利尔一边,为蓝礼国王而战;但他的兄弟——多年以来的龙石岛代理城主——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则选择了史坦尼斯国王。两兄弟的侄女赛丽丝则是史坦尼斯国王的王后。蓝礼于风息堡死后,佛罗伦全族均倒向史坦尼斯国王,在蓝礼的诸侯里面开了先河。佛罗伦家族的家徽是一圈鲜花围绕着狐狸脑袋。 艾利斯特·佛罗伦,亮水城伯爵。 ——他的夫人,克连恩家族的梅拉雅。 ——他们的子女: ——阿勒肯·佛罗伦,亮水城继承人。 ——梅丽莎夫人,嫁与蓝道·塔利伯爵。 ——雷娅夫人,嫁与雷顿·海塔尔伯爵。 ——他的手足: ——亚赛尔·佛罗伦爵士,龙石岛代理城主。 ——【莱安·佛罗伦爵士】,因坠马事故而死。 ——他的女儿,赛丽丝王后,嫁给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国王。 ——他的长子,【伊姆瑞·佛罗伦爵士】,在黑水河一战中指挥史坦尼斯的舰队,于“怒火号”上战死。 ——他的次子,伊伦·佛罗伦爵士,目前被关押于高庭。 ——柯林·佛罗伦爵士。 ——他的女儿,狄丽娜夫人,嫁给霍斯曼·诺科斯爵士。 ——她的子女: ——艾德瑞克·风暴,与劳勃·拜拉席恩一世国王所生的私生子,十二岁的男孩。 ——与霍斯曼爵士所生之长子,艾利斯特·诺科斯,八岁的男孩。 ——与霍斯曼爵士所生之次子,蓝礼·诺科斯,两岁的男孩。 ——他的长子,欧麦学士,在古橡城服务。 ——他的次子,梅瑞尔·佛罗伦,在青亭岛作侍从。 ——蕾拉妮夫人,嫁给理查德·克连恩爵士。 佛雷家族 佛雷家族强大、富裕、枝叶繁茂,他们虽是徒利家族的封臣,但履行义务却不那么积极。当劳勃·拜拉席恩与雷加·坦格利安在三叉戟河上决战时,佛雷家族袖手旁观,直到战斗分出胜负后方才抵达,从此以后,霍斯特·徒利公爵便称瓦德·佛雷侯爵为“迟到的佛雷侯爵”。七国传说,瓦德·佛雷是唯一能自己生出一支军队的领主。 “五王之战”爆发时,罗柏·史塔克以迎娶瓦德·佛雷的女儿或孙女为妻,并在临冬城收养他的两名孙子为代价,赢得了佛雷家族的支持。 瓦德·佛雷,河渡口领主,孪河城侯爵。 ——他的第一任夫人,罗伊斯家族的【皮雅】。 ——他们的子女: ——【史提夫伦·佛雷爵士】,长子,死于牛津之战。 ——他的第一任夫人,史文家族的【科萝妮】,因慢性疾病而死。 ——他们的子女: ——莱曼爵士,长子,栾河城继承人。 ——他的长子,艾德温·佛雷。 ——他的夫人,杭特家族的简茜。 ——他们的女儿,瓦妲·佛雷,八岁。 ——他的次子,瓦德·佛雷,外号“黑瓦德”。 ——他的三子,培提尔·佛雷,外号“疙瘩脸”。 ——他的夫人,卡伦家族的米兰塔。 ——他们的女儿,皮雅·佛雷,五岁。 ——他的第二任夫人,莱顿家族的【简妮】,死于坠马。 ——他们的子女: ——伊耿·佛雷,次子,为一弱智,外号“铃铛响”。 ——【玛格娜】,女儿,死于难产。 ——她的丈夫,迪冯·凡斯爵士。 ——他们的女儿,玛蕊莲·佛雷,未嫁之处女。 ——他们的长子,瓦德·凡斯,现为侍从。 ——他们的次子,派崔克·凡斯。 ——他的第三任夫人,韦伍德家族的【马塞娜】,死于生产。 ——他们的子女: ——沃顿·佛雷,三子。 ——他的夫人,哈顿家族的狄娜。 ——他们的长子,史提夫伦·佛雷,外号“甜心”。 ——他们的次女,瓦妲·佛雷,外号“美女瓦妲”。 ——他们的三子,布赖恩·佛雷,一名侍从。 ——艾蒙·佛雷爵士,次子。 ——他的夫人,兰尼斯特家族的吉娜。 ——他们的子女: ——克里奥·佛雷爵士,长子。 ——他的夫人,戴瑞家族的简妮。 ——他们的长子,泰温·佛雷,十一岁的侍从。 ——他们的次子,威廉·佛雷,在烙印城当侍酒,九岁。 ——莱昂诺·佛雷爵士,次子。 ——他的夫人,克雷赫家族的梅珊。 ——提恩·佛雷,三子,现为侍从,作为俘虏被关押在奔流城。 ——瓦德·佛雷,四子,十四岁,在凯岩城担任侍从,外号“红瓦德”。 ——伊尼斯·佛雷爵士,三子。 ——他的夫人,威尔德家族的【泰娜】,死于生产。 ——他们的子女: ——伊耿·佛雷,长子,落草为寇,外号“浴血伊耿”。 ——雷加·佛雷,次子。 ——他的夫人,毕斯柏里家族的简妮。 ——他们的长子,劳勃·佛雷,十三岁的少年。 ——他们的次女,瓦妲·佛雷,十岁,外号“白瓦妲”。 ——他们的三子,杰诺斯·佛雷,八岁的男孩。 ——派娅妮夫人,四女。 ——她的丈夫,勒斯林·海伊爵士。 ——他们的子女: ——哈瑞斯·海伊爵士,长子。 ——他的儿子,瓦德·海伊,四岁。 ——唐纳尔·海伊爵士,次子。 ——埃林·海伊,一名侍从。 ——他的第二任夫人,史文家族的【赛蕊妮】。 ——他们的子女: ——杰瑞·佛雷爵士,五子。 ——他的夫人,佛雷家族的【亚丽】。 ——他们的子女: ——泰陀斯·佛雷爵士,长子。 ——他的夫人,班树家族的佐娜。 ——他们的女儿,佐妮·佛雷,十四岁的闺女。 ——他们的儿子,赞奇·佛雷,十二岁的少年,目前在旧镇的圣堂受训。 ——凯拉,次女。 ——她的丈夫,高斯·古柏克爵士。 ——他们的儿子,瓦德·古柏克,九岁的男孩。 ——他们的女儿,简妮·古柏克,六岁的女孩。 ——卢琛修士,六子,在君临的贝勒大圣堂工作。 ——他的第三任夫人,克雷赫家族的【阿梅丽】。 ——他们的子女: ——霍斯丁·佛雷爵士,七子。 ——他的夫人,哈维克家族的贝娜娜。 ——他们的子女: ——阿伍德·佛雷爵士,儿子。 ——他的夫人,蕾娅娜·罗伊斯。 ——他们的长女,蕾娅娜·佛雷,五岁的女孩。 ——他们的双胞胎儿子,安德鲁·佛雷和艾林·佛雷,皆为三岁。 ——丽丝妮夫人,八女。 ——她的丈夫,卢科斯·瓦尔平伯爵。 ——他们的子女: ——爱亚娜·瓦尔平,长女。 ——她的丈夫,琼恩·威尔德爵士。 ——他们的儿子,理查·威尔德,四岁。 ——达蒙·瓦尔平爵士,次子。 ——赛蒙·佛雷,九子。 ——他的夫人,布拉佛斯的贝罗丝。 ——他们的子女: ——亚历山大·佛雷,长子,一名歌手。 ——艾茜·佛雷,次女,十七岁的闺女。 ——巴达摩·佛雷,三子,十岁的男孩,目前在布拉佛斯商人奥罗·特德丢斯处作养子。 ——丹威尔·佛雷爵士,十子。 ——他的夫人,河安家族的维纳芙。 ——(他们有很多夭折和流产的子女) ——梅里·佛雷,十一子。 ——他的夫人,戴瑞家族的玛丽亚。 ——他们的子女: ——阿蕊丽夫人,十六岁的寡妇,小名“阿丽”。 ——她的丈夫,蓝叉河的【佩特爵士】。 ——瓦妲·佛雷,二女,十五岁,外号“胖子瓦妲”。 ——她的丈夫,卢斯·波顿伯爵。 ——玛瑞莎·佛雷,三女,十三岁的闺女。 ——瓦德·佛雷,四子,八岁的男孩,被凯特琳·史塔克夫人收养在临冬城时作了俘虏,外号“小瓦德”。 ——【杰曼·佛雷爵士】,十二子,淹死。 ——他的夫人,韦伍德家族的卡萝琳。 ——他们的子女: ——桑铎·佛雷,长子,十二岁,现为唐纳尔·韦伍德爵士的侍从。 ——茜丝·佛雷,次女,九岁,现在安雅·韦伍德伯爵夫人处当养女。 ——雷蒙德·佛雷爵士,十三子。 ——他的夫人,毕斯柏里家族的布琳。 ——他们的子女: ——劳勃·佛雷,长子,十六岁,现在旧镇的学城受训。 ——马拉万·佛雷,次子,十五岁,现在里斯的炼金术士处当学徒。 ——西拉·佛雷和撒拉·佛雷,双胞胎女儿,皆为十四岁。 ——瑟曦·佛雷,六岁的女孩,外号“小蜜蜂”。 ——他的第四任夫人,布莱伍德家族的【阿莱莎】。 ——他们的子女: ——罗索·佛雷,十四子,外号“跛子罗索”。 ——他的夫人,莱佛德家族的【莱昂娅】。 ——他们的子女: ——泰珊·佛雷,长女,七岁。 ——瓦妲·佛雷,次女,四岁。 ——恩蕃莉·佛雷,三女,两岁。 ——杰莫斯·佛雷爵士,十五子。 ——他的夫人,培吉家族的莎蕾。 ——他们的子女: ——瓦德·佛雷,长子,八岁,被凯特琳·史塔克夫人收养在临冬城,外号“大瓦德”。 ——狄肯·佛雷和马图斯·佛雷,次子和三子,双胞胎,皆为五岁。 ——惠伦·佛雷爵士,十六子。 ——他的夫人,培吉家族的索娃。 ——他们的子女: ——霍斯特·佛雷,长子,十二岁,目前为达蒙·培吉爵士的侍从。 ——美瑞娜·佛雷,次女,十一岁,小名“美蕊”。 ——莫雅夫人,十七女。 ——她的丈夫,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 ——他们的子女: ——劳勃·布拉克斯,长子,九岁,现于凯岩城当侍酒。 ——瓦德·布拉克斯,次子,六岁。 ——琼恩·布拉克斯,三子,三岁。 ——坦雅·佛雷,十八女,二十九岁,外号“处女坦雅”。 ——他的第五任夫人,河安家族的【莎娅】。 ——他们之间没有后代流传。 ——他的第六任夫人,罗斯比家族的【蓓珊妮】。 ——他们的子女: ——派温·佛雷爵士,十九子。 ——本佛雷·佛雷爵士,二十子。 ——他的夫人,佛雷家族的乔安娜,亦为他的表亲。 ——他们的子女: ——妲拉·佛雷,长女,三岁,外号“聋子妲拉”。 ——奥斯蒙·佛雷,次子,两岁。 ——威廉学士,二十一子,在长弓厅服务。 ——奥利法·佛雷爵士,二十二子,现为罗柏·史塔克的侍从。 ——萝丝琳·佛雷,二十三女,十六岁。 ——他的第七任夫人,法林家族的【安娜娜】。 ——他们的子女: ——艾雯·佛雷,二十四女,十四岁。 ——文德尔·佛雷,二十五子,十三岁,目前收养在海疆城当侍酒。 ——科马·佛雷,二十六子,已经许给教会,十一岁。 ——瓦提尔·佛雷,二十七子,十岁,小名“提尔”。 ——艾尔玛·佛雷,二十八子,九岁,许配给艾莉亚·史塔克,现为卢斯·波顿伯爵的侍从。 ——希琳·佛雷,二十九女,六岁。 ——他的第八任夫人,恩佛德家族的乔苏珊。 ——目前尚未怀孕。 ——他的私生子们,为形色的女人所生: ——瓦德·河文,外号“杂种瓦德”。 ——他的长子,伊蒙·河文爵士。 ——他的女儿,瓦妲·河文。 ——梅瓦学士,在罗斯比城服务。 ——简妮·河文,马丁·河文,莱格·河文,朗诺尔·河文,梅拉萝·河文等等。 兰尼斯特家族 凯岩城兰尼斯特家族是铁王座上的乔佛里国王的主要支持者。他们自豪地宣称血脉承袭自英雄纪元时期最具传奇性的骗子“机灵的”兰恩。凯岩城和金牙城出产的金矿使他们成为各大家族间最富裕的一家。他们的家徽是鲜红土地上的金色雄狮。兰尼斯特家族箴言是“听我怒吼!” 泰温·兰尼斯特,凯岩城公爵,西境守护,兰尼斯港之盾,御前首相。 ——他的夫人,【乔安娜】,亦为他的堂妹,生提利昂时死于难产。 ——他们的子女: ——瑟曦太后,劳勃·拜拉席恩一世的未亡人,詹姆的双胞胎姐姐,现为其子乔佛里国王的摄政太后。 ——她的长子,乔佛里·拜拉席恩国王,十三岁。 ——她的二女,弥赛菈·拜拉席恩公主,九岁,目前在阳戟城做道朗·马泰尔亲王的养女。 ——她的三子,托曼·拜拉席恩王子,八岁,铁王座继承人。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东境守护,御林铁卫队长,瑟曦的双胞胎弟弟,外号“弑君者”,目前被关押于奔流城。 ——提利昂,外号“小恶魔”和“半人”,一名侏儒,在黑水河战役中受伤并毁容。 ——他的手足: ——凯冯爵士,他的大弟。 ——他的夫人,史威佛家族的多娜。 ——他们的儿女: ——蓝赛尔·兰尼斯特爵士,长子,从前是劳勃国王的侍从,在黑水河战役中受了致命伤。 ——威廉·兰尼斯特,马丁的孪生兄弟,侍从,现被关押于奔流城。 ——马丁·兰尼斯特,威廉的孪生兄弟,侍从,罗柏·史塔克的俘虏。 ——珍娜,两岁的女孩。 ——吉娜,他的妹妹,嫁给艾蒙·佛雷爵士。 ——他们的儿子: ——克里奥·佛雷爵士,长子。 ——莱昂诺·佛雷爵士,次子。 ——提恩·佛雷,三子,侍从,现被关押于奔流城。 ——瓦德·佛雷,四子,十四岁,在凯岩城担任侍从,外号“红瓦德”。 ——【提盖特爵士】,他的二弟,死于天花。 ——他的遗孀,马尔布兰家族的达丽莎。 ——他们的儿子,提瑞克,国王的侍从,目前失踪。 ——【吉利安】,他的幼弟,死于海难。 ——他的私生女,杰依,十岁。 ——他的堂哥,【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故乔安娜夫人的哥哥,死于牛津战役。 ——他的女儿,莎琳娜和蜜莉儿。 ——他的儿子,达冯·兰尼斯特爵士。 ——他的表弟,达米昂·兰尼斯特爵士。 ——他的夫人,克雷赫家族的西蕊。 ——他的儿子,卢西昂·兰尼斯特爵士。 ——他的女儿,拉娜。 ——她的丈夫,安塔诺·贾斯特伯爵。 ——他的表妹,玛歌夫人。 ——她的丈夫,提图斯·培克伯爵。 ——他的部属: ——克雷伦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维拉尔,侍卫队长。 ——鲁姆和利斯特,皆为他手下的侍卫。 ——“白色微笑”渥特,歌手。 ——本德特·布隆爵士,教头。 ——他的封臣: ——达蒙·马尔布兰,烙印城伯爵。 ——他的儿子,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烙印城继承人。 ——罗兰德·克雷赫,克雷赫城伯爵。 ——他的弟弟,【勃顿·克雷赫爵士】,被贝里·唐德利安伯爵及其手下的土匪所害。 ——他的长子和继承人,泰伯特·克雷赫爵士。 ——他的次子,李勒·克雷赫爵士,外号“壮猪”,目前作为俘虏被关押于红粉城。 ——他的幼子,梅隆·克雷赫爵士。 ——【安卓斯·布拉克斯】,前角谷城伯爵,死于奔流城外的营地之战。 ——他的弟弟,【卢伯特·布拉克斯爵士】,死于牛津之战。 ——他的长子,泰陀斯·布拉克斯爵士,现角谷城伯爵,目前作为俘虏被关押于孪河城。 ——他的次子,【劳勃·布拉克斯爵士】,在红叉河战役中被杀。 ——他的三子,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现角谷城继承人。 ——【里奥·莱佛德伯爵】,淹死于红磨坊。 ——雷根德·伊斯兰,狭厅伯爵,目前作为俘虏被关押于孪河城。 ——加文·维斯特林,峭岩城伯爵,目前作为俘虏被关押于海疆城。 ——他的夫人,斯派瑟家族的希蓓儿。 ——她的哥哥,罗佛·斯派瑟爵士。 ——她的表弟,山姆威尔·斯派瑟爵士。 ——他们的子女: ——长子,雷纳德·维斯特林爵士。 ——次女,简妮,十六岁。 ——三女,艾琳妮亚,十二岁。 ——四子,洛拉姆·维斯特林,九岁。 ——林斯·莱顿,深穴城伯爵。 ——安塔诺·贾斯特伯爵,目前作为俘虏被关押于红粉城。 ——菲利普·普棱伯爵。 ——他的儿子,丹尼斯·普棱爵士、皮特·普棱爵士和哈尔温·普棱爵士,后者外号“顽石”。 ——昆腾·班佛特,祸垒领主,目前是杰诺斯·布雷肯伯爵的俘虏。 ——他的军官与骑士: ——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凯冯·兰尼斯特爵士的岳父。 ——他的儿子,史提夫伦·史威佛爵士。 ——他的女儿,乔安娜。 ——他的女儿,西迩乐。 ——她的丈夫,梅温·萨斯菲尔德爵士。 ——佛勒·普莱斯特爵士。 ——加尔斯·格林菲尔爵士,目前作为俘虏被关押于鸦树城。 ——莱蒙·维卡瑞爵士,目前作为俘虏被关押于旅息城。 ——撒尔门·斯脱克皮伯爵。 ——他的长子,史提夫伦·斯脱克皮爵士。 ——他的幼子,埃林·斯脱克皮爵士。 ——特伦斯·肯宁,凯切镇伯爵。 ——他麾下的骑士,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 ——格雷果·克里冈爵士,外号“会走路的魔山”。 ——波利佛、【奇斯威克】、“甜嘴”拉夫、邓森和记事本,皆为他手下的亲兵。 ——【亚摩利·洛奇爵士】,赫伦堡陷落后,被瓦格·霍特拿去喂熊。 马泰尔家族 多恩王国是七大王国中最后对铁王座效忠的国度,血脉、习俗和历史使得多恩人在维斯特洛人中特质明显。“五王之战”初期,多恩没有参加任何一边;但在崔斯丹王子和弥赛菈·拜拉席恩公主订婚之后,阳戟城宣布支持乔佛里国王的事业,并召集封臣。马泰尔家族的旗帜是一轮红日为一柄金枪所贯穿,他们的族语是“不屈不挠”。 道朗·纳梅洛斯·马泰尔,阳戟城公爵,多恩领亲王。 ——他的夫人,自由贸易城邦诺佛斯的梅拉莉欧。 ——他们的子女: ——亚莲恩公主,长女,阳戟城继承人。 ——昆廷王子,长子。 ——崔斯丹王子,幼子,被许配给弥赛菈·拜拉席恩公主。 ——他的手足: ——他的妹妹,【伊莉亚公主】,嫁给雷加·坦格利安王子,君临城陷时遇害。 ——他们的孩子: ——【雷妮丝公主】,年幼的女孩,君临城陷时遇害。 ——【伊耿王子】,襁褓中的婴儿,君临城陷时遇害。 ——他的弟弟,奥柏伦亲王,外号“红毒蛇”。 ——柏伦亲王的情妇,艾拉莉亚·沙德。 ——奥柏伦亲王的私生女,奥笆娅、纳梅莉亚、特蕾妮、萨蕾拉、艾娜、奥贝娜、多娜和萝芮,统称为“沙蛇”。 ——奥柏伦亲王的伙伴: ——哈曼·乌勒,狱门堡伯爵。 ——他的弟弟,乌里克·乌勒爵士。 ——罗热·艾利昂爵士。 ——他的私生子,戴蒙·沙德爵士,被称为神恩城的私生子。 ——达苟士·曼伍笛,王冢城伯爵。 ——他的儿子,莫尔斯与狄肯。 ——他的弟弟,米斯·曼伍笛爵士。 ——亚隆·科格尔爵士。 ——丹泽尔·达特爵士,柠檬林的骑士。 ——密蕊·乔戴恩小姐,托伦城的继承人。 ——劳拉·布莱蒙,布莱蒙城伯爵夫人。 ——她的女儿,乔妮莎·布莱蒙小姐。 ——她的儿子,彭罗斯·布莱蒙,为一侍从。 ——他的部属: ——阿利欧·何塔,诺佛斯佣兵,侍卫队长。 ——卡洛特学士,顾问、医者与家教。 ——他的封臣: ——哈曼·乌勒,狱门堡伯爵。 ——艾德瑞克·戴恩,星坠城伯爵。 ——德尔龙·艾利昂,神恩城伯爵。 ——达苟士·曼伍笛,王冢城伯爵。 ——劳拉·布莱蒙,布莱蒙城伯爵夫人。 ——崔蒙德·戈根勒斯,盐海岸伯爵。 ——安德斯·伊伦伍德,伊伦林伯爵。 ——纳梅拉·托兰。 徒利家族 奔流城的艾德敏·徒利伯爵是第一批投效征服者伊耿的领主之一,胜利的伊耿为犒赏徒利家族,将其拔升为三叉戟河流域的统治者。徒利家族的家徽是一尾自河中跃出的银色鳟鱼,底色则是红蓝波纹。徒利家族的箴言是“家族、责任、荣誉”。 霍斯特·徒利,奔流城公爵。 ——他的夫人,河安家族的【米妮莎】,难产而死。 ——他们的子女: ——长女,凯特琳夫人,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的遗孀。 ——他们的长子,罗柏·史塔克,临冬城公爵,北境之王,三叉戟河之王。 ——他们的次女,珊莎·史塔克公主,十二岁,目前在君临为质。 ——他们的三女,艾莉亚·史塔克公主,十岁,失踪达一年之久。 ——他们的四子,布兰登·史塔克王子,八岁,被认为已死。 ——他们的五子,瑞肯·史塔克王子,四岁,被认为已死。 ——次女,莱莎·艾林,原鹰巢城公爵琼恩·艾林的遗孀。 ——他们的儿子,劳勃·艾林,现鹰巢城公爵,峡谷守卫者,一名体弱多病的六岁男孩。 ——三子,也是他们的独子,艾德慕·徒利爵士,奔流城继承人。 ——他的朋友与伙伴: ——马柯·派柏爵士,红粉城继承人。 ——莱蒙·古柏克伯爵。 ——“坏人”罗纳德·凡斯爵士,他的弟弟雨果爵士、埃勒里爵士和凯司爵士。 ——派崔克·梅利斯特、卢卡斯·布莱伍德、派温·佛雷爵士、特里斯坦·莱格、劳勃·培吉。 ——他的弟弟,布林登·徒利爵士,外号“黑鱼”。 ——他的部属: ——韦曼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戴斯蒙·格瑞尔爵士,奔流城教头。 ——罗宾·莱格爵士,奔流城侍卫队长。 ——埃伍德、德普和长人卢,皆为他手下的侍卫。 ——乌瑟莱斯·韦恩,奔流城总管。 ——“打油诗人”雷蒙德,一名歌手。 ——他的封臣: ——杰诺斯·布雷肯,石篱城伯爵。 ——杰森·梅利斯特,海疆城伯爵。 ——瓦德·佛雷,河渡口领主。 ——克莱蒙特·派柏,红粉城伯爵。 ——卡列尔·凡斯,旅息城伯爵。 ——诺勃特·凡斯,亚兰城伯爵。 ——托马·斯莫伍德,橡果厅伯爵。 ——他的夫人,史文家族的拉文娜。 ——他们的女儿,凯瑞琳。 ——威廉·莫顿,女泉城伯爵。 ——希拉·河安,被驱逐的赫伦堡伯爵夫人。 ——哈蒙·培吉爵士。 ——泰陀斯·布莱伍德,鸦树城伯爵。 提利尔家族 提利尔家族原本世代担任河湾国王的总管之职,河湾王国的领主囊括维斯特洛西南部的肥沃平原,南起多恩边疆,北至黑水河,西迄日落之海滨,这是七大王国中人口最为繁密的地区。提利尔家族宣称他们的母系血统承继自先民的园丁王“青手”加尔斯,他头戴藤蔓和繁花编织而成的王冠,使万物欣欣向荣。当最后的河湾王、园丁家族的孟恩九世死于“怒火燎原”之役后,他的总管哈兰·提利尔把高庭献给伊耿·坦格利安。作为回报,伊耿将高庭城堡和河湾地区的统治权赐给他。提利尔家族的家徽是一朵盛开于青翠绿野之上的金玫瑰。他们的箴言是“生生不息”。 “五王之战”开始时,梅斯·提利尔公爵支持蓝礼·拜拉席恩的事业,并将自己的女儿玛格丽许配给他。蓝礼死后,高庭和兰尼斯特家族结盟,转将玛格丽许配给乔佛里国王。 梅斯·提利尔,高庭公爵,南境守护,边疆守护者,河湾至高统领。 ——他的夫人,旧镇的海塔尔家族的艾勒莉。 ——他们的子女: ——维拉斯,长子,高庭继承人。 ——加兰爵士,次子,外号“勇武的”加兰。 ——他的夫人,佛索威家族的莱昂妮。 ——洛拉斯爵士,幼子,外号“百花骑士”,御林铁卫成员。 ——玛格丽,女儿,十七岁的寡妇,许配给国王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 ——她的伙伴和侍女: ——梅歌、雅兰和埃箩,她的三位表妹。 ——埃林·安布罗斯,埃箩的未婚夫,目前为侍从。 ——亚莉珊·布尔威伯爵夫人,八岁。 ——梅内狄斯·克连恩,外号“欢乐的玛瑞”。 ——密尔的坦妮娅,奥顿·玛瑞魏斯伯爵的夫人。 ——艾丽斯·格雷佛德伯爵夫人。 ——娜丝特瑞卡修女,来自教会。 ——他守寡的母亲,雷德温家族的奥莲娜夫人,外号“荆棘女王”。 ——艾里克和阿里克,奥莲娜夫人的孪生护卫,被称为“左手”和“右手”。 ——他的妹妹: ——米娜,嫁给青亭岛伯爵派克斯特·雷德温。 ——他们的子女: ——霍拉斯·雷德温爵士,霍柏爵士的孪生兄弟,外号“恐怖爵士”。 ——霍柏·雷德温爵士,霍拉斯爵士的孪生兄弟,外号“流口水爵士”。 ——黛丝梅拉·雷德温,十六岁的闺女。 ——洁娜,嫁给琼恩·佛索威爵士。 ——他的叔叔和舅舅: ——加尔斯,他的叔叔,高庭总管,外号“粗胖的”加尔斯。 ——他的两个私生子:贾尔斯·佛花和盖略特·佛花。 ——莫林爵士,他的叔叔,旧镇守备队司令。 ——他的长子,【罗斯爵士】。 ——他的夫人,诺瑞吉家族的嫒琳。 ——他们的长子,特奥多爵士。 ——他的夫人,西瑞家族的莱娅。 ——他们的长女,埃箩。 ——他们的次女,罗斯,现为侍从。 ——他们的次子,梅德威克学士。 ——他们的三女,奥兰妮。 ——她的丈夫,里奥·布莱巴尔爵士。 ——他的次子,里奥,外号“懒人”里奥。 ——葛曼学士,他的叔叔,一名学城的学者。 ——【昆丁爵士】,他的舅舅,死于白杨滩。 ——他的儿子,奥莱莫爵士。 ——他的夫人,梅斗家族的莱莎。 ——他们的儿子,雷蒙德和瑞卡德。 ——他们的女儿,梅歌。 ——诺曼德学士,他的舅舅,在黑冠城服务。 ——【维克多爵士】,他的舅舅,被御林兄弟会的微笑骑士所杀。 ——他的长女,维多利亚。 ——她的丈夫,【琼恩·布尔威伯爵】,死于夏季热病。 ——他们的女儿,亚莉珊·布尔威伯爵夫人,八岁。 ——他的次子,里奥爵士。 ——他的夫人,毕斯柏里家族的亚丽。 ——他们的女儿,雅兰和里雅。 ——他们的儿子,莱昂诺、卢卡斯和洛伦特。 ——他的部属: ——洛米斯学士,顾问、医师与家教。 ——艾耿·莱维尔,侍卫队长。 ——佛提莫·克连恩爵士,教头。 ——黄油饼,小丑和弄臣,非常肥胖。 ——他的封臣: ——蓝道·塔利,角陵伯爵。 ——派克斯特·雷德温,青亭岛伯爵。 ——艾雯·奥克赫特,古橡城伯爵夫人。 ——马图斯·罗宛,金树城伯爵。 ——艾利斯特·佛罗伦,亮水城伯爵,倒戈支持史坦尼斯·拜拉席恩。 ——雷顿·海塔尔伯爵,旧镇之音,海港之主。 ——奥顿·玛瑞魏斯,长桌厅伯爵。 ——亚瑟·安布罗斯伯爵。 ——他的骑士和武士: ——马克·穆伦道尔爵士,在黑水河战役中残废。 ——琼恩·佛索威爵士,来自绿苹果佛索威家。 ——坦通·佛索威爵士,来自红苹果佛索威家。 守夜人军团的人们 (在长城之外巡逻的人等) 杰奥·莫尔蒙爵士,守夜人军团总司令,外号“熊老”。 ——琼恩·雪诺,他的事务官兼侍从,临冬城的私生子,在侦察风声峡时失踪。 ——他的白色沉默的冰原狼,白灵。 ——艾迪森·托勒特,外号“忧郁的”艾迪,他的侍从。 ——索伦·斯莫伍德,指挥游骑兵。 ——戴文、短刃、软足、葛兰、“巨人”贝德威克、独臂奥罗、葛鲁布、黄伯纳、黑伯纳、提姆·石东、御林的乌尔马、“灰羽”加尔斯、格林纳威的加尔斯、旧镇的加尔斯、罗斯比的阿兰、罗纳·哈克莱、阿桑、里尔斯和毛尼,皆为游骑兵。 ——贾曼·布克威尔,指挥斥候部队。 ——巴棱、白眼肯基、筋斗琼、佛尼奥和刺棒,游骑兵兼斥候。 ——奥廷·威勒斯爵士,指挥后卫部队。 ——马拉多·洛克爵士,负责辎重队。 ——唐纳尔·希山,外号“美女”唐纳,他的事务官兼侍从。 ——哈克,事务官兼厨师。 ——齐特,丑陋的事务官,负责管理猎狗。 ——山姆威尔·塔利,肥胖的事务官,负责管理乌鸦,被嘲笑为“猪头爵士”。 ——“姐妹男”拉克,他的表哥姐妹屯的罗利,畸足卡尔,马斯林,小保罗,“锯木响”,“左手”卢,孤儿奥斯和“唠叨”比尔,皆为事务官。 ——【“断掌”科林】,指挥影子塔的游骑兵,在风声峡被杀。 ——【侍从戴里吉】,【伊班】,皆为游骑兵,在风声峡被杀。 ——石蛇,游骑兵和攀登者,步行在风声峡失踪。 ——班恩,科林的副手,指挥留在先民拳峰上的影子塔人马。 ——拜延·菲林特爵士。 (在黑城堡的人等) 波文·马尔锡,总务长和代理城主。 ——伊蒙(·坦格利安)学士,顾问和医者,一名盲人,已有百岁高龄。 ——克莱达斯,他的助手。 ——班扬·史塔克,守夜人军团首席游骑兵,于长城外失踪,被怀疑已死。 ——文顿·史陶爵士,当了八十年的游骑兵。 ——阿拉达·温奇爵士、派普、聋子迪克·佛拉德、“毛人”哈尔、黑杰克布尔威、梅沙和埃龙,皆为游骑兵。 ——奥赛尔·亚威克,首席工匠。 ——省靴、小亨利、霍德、阿贝特、木桶、女泉镇的麻子佩特,皆为工匠。 ——唐纳·诺伊,武器师傅、铁匠和事务官,一只手的残废。 ——“三指”哈布,大厨和事务官。 ——结巴提姆、容易、穆利、老亨利、库甘、玫瑰林的红埃林和杰伦,皆为事务官。 ——赛勒达修士,为一酗酒的僧侣。 ——安德鲁·塔斯爵士,教头。 ——雷斯特、艾隆、艾蒙克、纱丁、“跳脚”罗宾,受训的新兵。 ——康威与葛伦,皆为“浪鸦”——专司为守夜人军团收集招募孤儿、罪犯等。 (在东海望的人等) 卡特·派克,东海望指挥官。 ——哈慕恩学士,顾问和医者。 ——索恩·艾里沙爵士,东海望教头。 ——杰诺斯·史林特,前君临都城守备队司令和赫伦堡伯爵。 ——葛兰登·赫威特爵士。 ——戴利恩,歌手和事务官。 ——埃恩·伊梅特,因战技而出名的游骑兵。 (在影子塔的人等) 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影子塔指挥官。 ——威利斯·马赛,他的事务官兼侍从。 ——穆林学士,顾问和医者。 无旗兄弟会 揭竿而起的组织 贝里·唐德利恩,黑港伯爵,被称为“闪电大王”,多次据报已死。 ——他的左右手,密尔的索罗斯,为一红袍僧。 ——他的侍从,艾德瑞克·戴恩,星坠城伯爵,十二岁的男孩。 ——他的追随者: ——柠檬,外号“柠檬斗篷”,曾是一名士兵。 ——哈尔温,胡伦之子,从前在临冬城为艾德·史塔克公爵服务。 ——绿胡子,一名泰洛西佣兵。 ——七泉地方的汤姆,外号“七弦汤姆”和“七神汤姆”,一名夸夸其谈的歌手。 ——“射手”安盖,来自多恩边疆地的弓箭手。 ——“幸运”杰克,逃犯,只有一只眼。 ——“疯猎人”,住在石堂镇。 ——德内,凯勒和诺奇,皆为弓箭手。 ——月镇的梅利、磨坊主瓦特、“可靠的”卢克、墨吉和没胡子的迪克,皆为他手下的土匪。 ——在屈膝之栈的人等: ——沙玛,店主人,为一厨师兼产婆。 ——她的丈夫,直接被唤作“老公”。 ——“小子”,他们收养的战争孤儿。 ——在石堂镇的妓院蜜桃客栈的人等: ——艾菊,妓院的红发老鸨。 ——卡丝、拉娜、吉欣、艾丽斯、钟儿和海丽,皆为她手下的“桃子”。 ——在斯莫伍德家族的家堡橡果厅的人等: ——史文家族的拉文娜,嫁给托马·斯莫伍德伯爵。 ——分散各处的人等: ——莱蒙·莱彻斯特伯爵,一名神志不清的老人,过去在桥上阻挡过梅纳德爵士。 ——他年轻的照顾者,鲁尼学士。 ——高尚之心的鬼魂。 ——树叶夫人。 ——激舞村的修士。 野人或称自由民 曼斯·雷德,塞外之王。 ——妲娜,他怀孕的妻子。 ——瓦迩,她的妹妹。 ——他手下的酋长和头领: ——哈犸,外号“狗头”,指挥前锋部队。 ——骸骨之王,被嘲笑作“叮当衫”,指挥着自己的部队。 ——耶哥蕊特,一名年轻的矛妇,归属于骸骨之王麾下。 ——里克,外号“长矛”,归属于骸骨之王麾下。 ——芮温勒,朗尔,归属于骸骨之王麾下。 ——琼恩·雪诺,他的俘虏,叛逃的乌鸦。 ——他的冰原狼,白灵,白色而沉默。 ——斯迪,瑟恩的马格拿。 ——贾尔,为一年轻掠袭者,瓦迩的情人。 ——山羊格里格、埃洛克、科特、波吉、麻绳丹、戴尔、“头盔”亨克、“大疖子”、棱、“手指脚”和“石拇指”,皆为掠袭者。 ——托蒙德,红厅的蜜酒之王,巨人克星,吹牛大王,吹号者,破冰人,雷拳,雪熊之夫,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指挥着自己的部队。 ——他的儿子,“高个”托雷格、“驯服的”托温德、多蒙德和戴温,他的女儿,蒙妲。 ——【欧瑞尔,外号“鹰眼欧瑞尔”】,被琼恩·雪诺杀死在风声峡的易形者。 ——玛格·玛兹·屯多·铎尔·威格,被称为“强壮的玛格”,巨人的头领。 ——“六形人”瓦拉米尔,易形者,三匹狼、一只影子山猫和一只雪熊的主人。 ——“哭泣者”,掠袭者,指挥着自己的部队。 ——【“猎鸦”阿夫因】,为掠袭者,被断掌科林击杀。 卡斯特,卡斯特堡垒的主人,不屈服于任何人。 ——吉莉,她的女儿和老婆,怀了孩子快要生产。 ——芬妮、妲娅和妮拉,他十九个老婆中的三人。 附录二 度量衡表 本书中所有计量单位皆为英制 1英寸=2.54厘米 1英尺=12英寸=0.3048米 1英码=3英尺=0.9144米 1英里=1760码=1.6093公里 1里格=3英里=4.8279公里 1英亩=4046.86平方米 1石=6.35公斤 231.第231章 序幕 “龙。”莫兰德边说,边从地上抓起一只干瘪的苹果,在双手之间丢来丢去。 “扔啊。”外号“斯芬克斯”的拉蕾萨催促。他从箭囊里抽出一支箭,搭上弓弦。 “我想看龙。”鲁尼在他们当中年纪最小,又矮又胖,尚有两岁才成年,“哪怕一眼都好。” 我想萝希搂着我睡觉,佩特心想。他坐在板凳上不安地挪动。到明天早上,女孩就是他的人了。我要带她远离旧镇,穿越狭海,去自由贸易城邦。那里没有学士,没有人会抓他。 艾玛的笑声从头顶的窄窗中传出,夹杂着恩客低沉的嗓门——她乃“羽笔酒樽”最年长的女招待,年过四十,却是体态丰盈,风韵犹存。萝希是她女儿,芳龄十五,刚刚有了月事。艾玛早已宣布,萝希的初夜需花费一枚金龙。佩特费尽心机,才存下九枚银鹿,外加一罐铜星币和零散的铜板,但要叫他存满一枚金币,恐怕比孵出一条真龙更难。 “你生得太迟,看不到龙了,小子,”助理学士阿曼告诉鲁尼。阿曼脖子上挂着一根皮绳,串有白镴、锡、铅和铜的链条,跟大多数助理学士一样,他似乎也认为学徒们肩膀上长的是芜菁,不是脑袋。“最后一头龙在伊耿三世的朝代就死了。” “那是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莫兰德强调。 “快扔苹果。”拉蕾萨再度催促。这小子生得标致,人称“斯芬克斯”,深得女招待们的喜爱,连萝希也会偶尔在端酒时趁机碰他胳膊一把,佩特只好咬咬牙,假装没看见。 “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就是全世界的最后一头龙,”阿曼固执地说,“大家都知道。” “苹果,”拉蕾萨说,“除非你想吃了它。” “来了。”莫兰德拖着畸形的脚轻跳一步,转了一圈,胳膊甩出,将苹果抛向蜜酒河上的雾气之中。若非那只脚,他或许能像父亲一样当骑士。他有粗壮的胳膊和宽阔的肩膀,不缺力量,只见苹果飞得又远又急…… ……却不如后面呼啸而来的那支箭,一码长的金色木箭杆上镶着鲜红羽饰。佩特没看到箭射中苹果,但听到了声音。一声轻微的闷响在河面上回荡,紧接着是落水声。 莫兰德打个呼哨。“正中靶子。宝贝儿。” 萝希是我的宝贝儿。佩特爱她淡褐色的眼睛,蓓蕾初绽的乳房,还有她每次见到他时微笑的模样。他爱她脸颊上的酒窝。她时而会光着脚,以感受岛上的草地,这点他也很喜欢。他爱她清新的气味,爱她的秀发卷曲在耳后的样子,甚至爱她的脚趾头。某天晚上,她把脚伸给他摩挲玩弄,于是他替每个脚趾头都编了一个好玩的故事,逗她咯咯笑个不停。 也许留在狭海这一边更好。他可以用存下的钱买头驴子,和萝希轮流骑着周游维斯特洛。虽然安布罗斯认为他还不配获得银链条,但佩特已懂得如何接骨,如何用水蛭放血退烧了。老百姓们会看重他的。若是再学会剪发和刮胡子,他甚至可以当理发师。那就够了,他告诉自己,只要拥有萝希。萝希是他所有的渴望。 从前并非如此。从前他梦想成为城堡中的学士,为某位慷慨的领主效力,领主会尊重他的谏言,赐他一匹良种白马,以答谢他的服务。他会高高骑在马上,庄严又高贵,一路微笑着俯视经过的平民…… 直到有天晚上,在“羽笔酒樽”的大厅里,喝下两大杯烈性苹果酒之后,佩特夸口说自己不会永远是学徒。“当然了,”“懒人”里奥大声说,“你会是个作猪倌的前学徒,哈哈。” 他喝干杯中残渣。火炬照耀着“羽笔酒樽”所在的露台,犹如雾海中的光岛。下游远处,参天塔上的烽火飘浮在夜晚氤氲的水汽中,仿佛一轮朦胧魔幻的橙月,却难以提振他的情绪。 炼金术士应该到了呀?!难道这是个残酷的玩笑?还是那人出了事?这并非头一回好运在佩特身上变霉运了。他曾经沾沾自喜,因为被选中帮年迈的沃格雷夫博士管理乌鸦,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还得给博士做饭、打扫,每天早晨帮他穿衣服。人人都说,关于乌鸦的知识,沃格雷夫忘记的比其他学士知道的还多,佩特据此以为自己至少有望获得一个黑铁链条,结果发现沃格雷夫根本没办法传授任何东西。老人仍顶着博士头衔完全出于礼节。不错,他曾经很伟大,现在却连用长袍遮掩脏污的内衣都做不到,半年前,几个助理学士发现他在图书馆哭泣,因为找不到回房的路。如今葛曼学士代替了他坐在黑铁面具下,这个葛曼曾指控佩特偷窃。 河边的苹果树上,一只夜莺开始歌唱,对于终日听惯了乌鸦的刺耳尖叫和无尽聒噪的佩特而言,算得上是天籁之音。白鸦们知道他的名字,无论何时,只要看见他,就会彼此嘀咕叫嚷,“佩特,佩特,佩特。”直到他想尖叫。这些大白鸟是沃格雷夫博士的骄傲,沃格雷夫死后想让它们把自己吃掉,佩特怀疑它们也打算吃了他。 或许是烈性苹果酒作祟——其实他来这里并非为了喝酒,是正好遇上拉蕾萨请客,以庆贺获得铜链条,由于罪恶感,他不觉喝多了些——在他耳中,夜莺仿佛在兴奋地高歌:黑铁换黄金,黑铁换黄金,黑铁换黄金。真奇怪,这正是当晚萝希安排他跟陌生人会面时对方说的话。“你是谁?”佩特追问。那人答道,“我是炼金术士,你可以用黑铁来换我的黄金。”他手中出现了一枚金龙,在指节间翻来翻去,淡黄的金币在烛光中闪耀,其中一面是三头龙,另一面是某个死掉的国王。黑铁换黄金,他回想,没有更好的机会了。你要她吗?你爱她吗?“我不是小偷,”他告诉自称炼金术士的人,“我是学城的学徒。”炼金术士点点头,“你再考虑考虑吧,三天后,我会带着金龙币重回此地。” 整整三天过去了,佩特回到“羽笔酒樽”,仍然拿不定主意,他没等到炼金术士,反而遇上了莫兰德、阿曼、“斯芬克斯”和鲁尼一行。若不加入庆祝,定会引起怀疑的。 “羽笔酒樽”从不打烊,六百年来,它始终矗立在蜜酒河中的小岛上,不曾关门歇业。尽管这座高大木房子的上层建筑向南歪斜,犹如醉酒的学徒,但佩特毫不怀疑它还将继续矗立六百年,售卖葡萄酒、麦酒及烈性苹果酒给过河人、海员、铁匠和歌手,僧侣与王公,学城的学徒与助理学士都是这儿的常客。 “旧镇不是全世界,”莫兰德大声嚷嚷。他是骑士之子,此刻已酩酊大醉。得知父亲死在黑水河之后,他便夜夜买醉。唉,即使身处远离战火的旧镇,有重重高墙保护,五王之战还是影响了所有人……不过贝尼狄克博士坚称根本没有所谓的“五王之战”,因为蓝礼·拜拉席恩早在巴隆·葛雷乔伊自封为王之前就遇害了。 “我父亲常说,领主的城堡之外,那才是世界。”莫兰德续道,“在魁尔斯、亚夏或夷地,龙一定是最不起眼的东西。最近水手们的故事说……” “……水手们的故事也只是故事,”阿曼打断他,“水手,亲爱的莫兰德,我敢打赌,你随时去码头边,都可以找到那种人,要么自称跟美人鱼睡过觉,要么吹嘘在鱼肚子里待过一年。” “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莫兰德踏着沉重的步伐在草地上找苹果,“除非你亲自钻到鱼肚子里去过。个别水手的故事,没错,你可以付之一笑,但四艘船上操四种不同语言的桨手讲述同一个故事……” “不是同一个故事,”阿曼坚持,“亚夏的龙,魁尔斯的龙,弥林的龙,多斯拉克的龙,解放奴隶的龙……故事的版本不一样。” “只有细节不同。”莫兰德喝醉之后变得更加执拗,清醒时他已经够顽固了。“故事里面都有龙,还有一个年轻美丽的女王。” 佩特只关心金龙。他琢磨着炼金术士。这是第三天。他说过会回来的。 “你脚边有一只苹果,”拉蕾萨朝莫兰德喊,“我箭囊里还有两支箭。” “你的箭囊见鬼去吧。”莫兰德抄起掉落的果子。“生虫了,”他抱怨,但还是扔了出去。苹果开始下坠时,被箭支逮个正着,干净利落地劈成两半。其中一半掉在塔顶,然后滚到下面较低的屋檐,弹落至阿曼身边一尺远处。“把蠕虫切成两半,它会变成两条虫子。”助理学士教导他们。 “苹果也能这样就好了,天底下便没人会饿肚子。”拉蕾萨带着惯常的微笑说。“斯芬克斯”总是面带微笑,仿佛知道什么隐秘的玩笑,这让他看起来有点不怀好意,尤其是他还长着尖下巴、尖鼻子、尖额头和一头乌黑浓密的短鬈发。 拉蕾萨将成为学士。他在学城才待一年,却已铸就了颈链的三个链条。阿曼的链条虽多,但每一个都要花费一年工夫,然而最终,他也会成为学士。鲁尼和莫兰德仍是光脖子的学徒,可鲁尼还小,而莫兰德喜好饮酒胜于阅读。 至于佩特…… 他在学城已有五年,从西境过来时不过十三岁,岁月匆匆,脖子却仍跟初来乍到时一样光溜溜的。他两度相信自己作好了准备。第一次是在维林博士面前展示天文知识,结果教他明白了维林这“酸醋”的外号果真名不虚传;佩特整整花了两年时间才鼓起勇气再作尝试。这回他信托于慈祥的老安布罗斯博士,老人素来言行温和,但事实证明,安布罗斯的叹息和维林的嘲讽一样令人痛苦。 “最后一只苹果,”拉蕾萨承诺,“然后我就告诉你们,我对这些龙的看法。” “你会晓得什么我不晓得的?”莫兰德咕哝。他发现树枝上有只苹果,便跳起来将它摘下,再扔出去。拉蕾萨将弓弦拉至耳边,优雅地跟踪目标的飞行轨迹。苹果刚要下坠,箭离弦而出。 “你的最后一箭老是失手。”鲁尼说。 话音未落,苹果便完好无损地掉进河中。 “看到没?”鲁尼说。 “你拿大满贯的那天,就是无法再进步的时候。”说罢拉蕾萨卸下弓弦,将长弓轻巧地塞入皮套之中。这把弓由金心木雕成,那是产自盛夏群岛的稀有木材。佩特碰过这把弓,但拉不动。“斯芬克斯”看起来弱不禁风,实际上那双细长的胳膊很有力量,他思忖。此时拉蕾萨一边将腿跨过板凳,一边伸手去取酒杯。“龙有三个头。”他拖着柔和的多恩拖长腔调宣布。 “这是个谜题吗?”鲁尼想知道,“传说中斯芬克斯总是出谜题。” “这不是谜题。”拉蕾萨呷了口葡萄酒。其他人喝的都是“羽笔酒樽”闻名天下的烈性苹果酒,他却喜欢来自他母亲家乡的奇特的甜葡萄酒,即使在旧镇,这种红酒也价格不菲。 “懒人”里奥给拉蕾萨取了“斯芬克斯”的绰号。传说中的斯芬克斯是个四不像:人面,狮身,鹰翼。拉蕾萨正是如此:他父亲是多恩人,母亲却为黑皮肤的盛夏群岛人,他自己的皮肤如柚木般黝黑,跟学城大门两侧的绿色大理石斯芬克斯像相同,拉蕾萨的眼睛是玛瑙色。 “从来没有一条龙会长三个脑袋,除了盾牌和旗帜上的纹章,”助理学士阿曼坚称,“那充其量只是图案而已。况且,坦格利安家的人都死光了。” “没有死光,”拉蕾萨道,“乞丐王的妹妹还活着。” “她不是脑袋在墙上撞碎了吗?”鲁尼说。 “不对,”拉蕾萨说,“你说的是雷加王子之子伊耿,他被兰尼斯特狮子手下的勇士杀害。我讲的是雷加的妹妹,龙石岛陷落前出生在那里,名曰丹妮莉丝。” “‘风暴降生’!我想起来了。”莫兰德高举酒杯,剩余的苹果酒飞溅出来。“为她干杯!”他一饮而尽,“砰”的一声将空杯子砸在桌上,打了个嗝,用手背抹抹嘴。“萝希在哪儿?让我们为合法的女王再喝一轮,怎么样?” 助理学士阿曼面色惊恐:“小声点,蠢货,这种事开不得玩笑。隔墙有耳啊,到处都有八爪蜘蛛的眼线。” “噢,尿裤子了,阿曼?行了,我只是建议咱们多喝杯酒,又不是要起兵造反。” 有人咯咯窃笑,接着,一个轻柔狡猾的声音从佩特身后传来。“我就知道你是个叛徒,青蛙。”“懒人”里奥由摇晃的古旧木板桥走过来。他一身绿金条纹的绸缎上衣,黑丝披肩在肩头由一朵玉雕玫瑰别住,衣襟前染满酒渍,由颜色判断,是深红色的酒。一缕浅金头发悬垂下来,遮住了一只眼睛。 莫兰德看到他就怒发冲冠。“操你奶奶的。滚一边去。这里不欢迎你。”拉蕾萨伸出一只手按住他胳膊,让他冷静,阿曼则皱起眉头,“里奥大人,据我所知,您不是被学城禁足,还要待上……” “……三天。”“懒人”里奥耸耸肩,“佩雷斯坦说世界已有四万年历史,莫拉斯却说有五十万年。总而言之,三天算什么?”露台中有十几张空桌,里奥偏偏坐到他们这桌。“请我喝杯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青蛙,或许我不会把你的祝酒词禀告老爸。我在‘多变轮盘’那里牌运不佳,又把最后一枚银鹿花在了晚餐上。李子酱乳猪,塞了栗子跟白松菇,喏,人总得吃饭哪。对啦,你们这帮小子都吃些什么?” “羊肉,”莫兰德咕哝。听起来他不太满意。“我们分食一块煮羊肉。” “那肯定管饱。”里奥转向拉蕾萨。“怎么着,豪门之子应该慷慨点儿,斯芬克斯。我知道你获得了铜链条,请我喝一杯以表庆贺怎么样?” 拉蕾萨回以微笑。“我只请朋友喝酒。而且我并非豪门之子,我说过,我母亲是生意人。” 里奥淡褐色的眼睛里闪烁着酒意和恶毒。“你母亲是只盛夏群岛的猴子,哼,反正只要两腿间有个洞,多恩人就会上。噢,别生气啊,你的皮肤或许跟榛果壳一样,但至少会洗澡,不像我们的雀斑猪倌。”他朝佩特挥挥手。 我拿酒杯砸他的嘴,至少可以敲掉一半牙齿,佩特心想。猪倌“雀斑”佩特是诸多民间故事的主角,一个心地善良但傻乎乎的乡巴佬,他总能战胜欺压他的恶人,包括肥胖的领主、傲慢的骑士和虚伪的修士。他虽愚笨,却往往由拙生巧,每个故事的结尾,“雀斑”佩特要么坐上领主的高背椅,要么跟某位骑士的女儿同床共枕。但故事毕竟只是故事,在真实世界里,猪倌不可能有好日子过。有时佩特会想,母亲一定是恨他,才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拉蕾萨收住微笑:“你得道歉。” “是吗?”里奥说,“我喉咙这么干,怎样道歉呢……” “你说的每个字都让你的家族蒙羞,”拉蕾萨告诉他,“也让学城蒙羞。” “真的?那你就快快请我喝杯酒,或许能替我掩盖羞耻。” 莫兰德道:“我要把你的舌头拔出来。” “呵呵,那我怎么告诉你龙的事情呢?”里奥又耸耸肩。“杂种说得对,‘疯王’的女儿还活着,而且她自己孵出来三条龙。” “三条?”鲁尼惊讶地应道。 里奥拍拍他的手。“大于二,小于四。我要是你,可不会尝试金链条的测试。” “你别欺负他。”莫兰德警告。 “多仗义的青蛙啊。好吧,我告诉你,如今只要是航行经过魁尔斯一百里格之内的船,船上的人都在谈论龙。有人甚至会告诉你,他们见过真龙。‘魔法师’倾向于相信这些说法。” 阿曼不以为然地努努嘴。“马尔温不可靠。佩雷斯坦博士从不理会他。” “莱安博士也这么认为。”鲁尼说。 里奥打个哈欠。“海中有水,太阳很热,栏中宠物讨厌看门狗。” 他给每个人都取了外号,佩特心想,但他无法否认,马尔温确实更像看门犬,不像学士。他仿佛随时随地都在嗅闻,做好咬人的准备。“魔法师”跟其他学士不同。人们说他同妓女及雇佣巫师为伍,用对方的母语与长毛的伊班人和黑如沥青的盛夏群岛人交谈,还在旧镇码头边外国水手的小神庙里祭奉古怪的神祇。有人在下城中见过他,他会在贫民窟和黑妓院里与戏子、歌手、佣兵,甚至乞丐厮混,还有人悄悄传言,他赤手空拳杀过人。 马尔温在遥远的东方待了八年,以绘制地图,搜寻失落的书籍,拜访男巫和缚影士,返回旧镇之后,“酸醋”维林给他取了个绰号“魔法师马尔温”,令其极为恼火的是,这一绰号不胫而走,很快传遍了旧镇。“装神弄鬼的事留给僧侣和修士去,你要把脑筋用在学习世界的真理上。”莱安博士曾劝告佩特,但莱安浑身上下从戒指、手杖到面具都是黄金,而且他的学士颈链里没有瓦雷利亚钢链条。 阿曼顺着鼻子俯视“懒人”里奥——他的鼻子又长又窄又尖,尤其适合这一表情。“马尔温师傅相信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他声称,“他跟莫兰德一样,没有龙的证据,只有水手的故事。” “你错了,”里奥说,“有一支玻璃蜡烛在‘魔法师’的房间里燃起来了。” 灯火通明的露台突然一片寂静。阿曼叹口气,摇摇头。莫兰德开怀大笑。“斯芬克斯”用黑色的大眼睛注视着里奥。鲁尼显得茫然若失。 佩特知道玻璃蜡烛,不过从没见过它们燃烧。玻璃蜡烛是学城公开的秘密,相传是末日浩劫降临的一千年前,从瓦雷利亚带来旧镇的,共有四支,一绿三黑,全都长而扭曲。 “什么是玻璃蜡烛?”鲁尼问。 助理学士阿曼清清嗓子。“每位助理学士立誓成为学士的前一晚,都必须在地窖中守夜,并且不能携带任何光亮,没有火炬,没有油灯,没有香烛……只有一支黑曜石蜡烛。他必须在黑暗之中度过一夜,除非能点亮那支蜡烛。有些笨蛋真的会去尝试,修行所谓‘高级神秘术’的家伙们更是迫不及待。结果只是割破手指——蜡烛的边缘跟剃刀一样锋利——血淋淋的,在失败的郁闷中等待黎明。聪明人会直接睡觉,或整晚祈祷,但每年总有几个人不甘心。” “对。”佩特听过同样的故事,“不过不发光的蜡烛究竟有什么用呢?” “这是个教训,”阿曼说,“是我们戴上学士颈链前的最后一课。玻璃蜡烛代表真理和学识,珍贵、美丽而又脆弱。蜡烛的形状提醒我们,无论在何处服务,学士都必须放射光明,驱散愚昧;蜡烛锋利的边缘告诫我们,知识也有危险的一面,博学之士亦会因智慧而自负,身为学士,定要始终保持谦卑;最后,玻璃蜡烛还让我们谨记,在立誓之前,在戴上颈链之前,在供职之前,于黑暗中度过的漫漫长夜,谨记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点燃那支蜡烛……一个人纵然满腹学识,却也并非无所不能。” “懒人”里奥放声大笑。“你是说你办不到吧。我可是亲眼看见那支蜡烛燃烧的。” “你确实见过燃烧的蜡烛,我不怀疑,”阿曼庄严地说,“大概是黑蜡蜡烛吧。” “我看到什么自己很清楚。那支蜡烛发出的光线古怪又明亮,比蜂蜡或牛油蜡烛明亮得多。它投射出奇特的影子,而且从不闪烁,即使有风从敞开的门里吹进来。” 阿曼抱起双臂:“得了吧,黑曜石是不能燃烧的。” “龙晶,”佩特说,“老百姓称之为龙晶。”不知何故,这一点似乎很重要。 “正是,”被称为“斯芬克斯”的拉蕾萨沉吟道,“假如真龙再度现世……” “龙,还有更黑暗的事物,”里奥说,“灰衣绵羊们闭上眼睛,看门犬却发现了真相。古老的力量已然苏醒,阴影蠢蠢欲动。奇迹与恐怖的年代即将来临,这也是诸神与英雄的纪元。”他伸个懒腰,露出慵懒的微笑。“依我看,这值得咱们再喝一轮。” “我们喝得够多了,”阿曼说,“而且不管怎么说,天快亮了。今天早晨安布罗斯博士要讲解尿液的特性,想铸造银链条,就不能错过他的讲座。” “我不会阻止你们去品尝尿的味道,”里奥说,“至于我嘛,我比较喜欢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 “要在喝尿和听你聒噪之间选,我宁愿喝尿。”莫兰德一推桌子站起来。“走吧,鲁尼。” “斯芬克斯”伸手取过皮套。“我也该睡了。希望能梦到龙和玻璃蜡烛。” “全都要走?”里奥耸耸肩,“好吧,至少这里还有萝希。或许我会弄醒我们的小甜心,让她成为女人。” 拉蕾萨看到佩特脸上的神情。“他连买酒的铜板都没一个,不会有金龙币买那女孩。” “对,”莫兰德说,“况且只有真正的男人才能让她成为女人。跟我走吧,佩特。太阳一出,老沃格雷夫就会醒来。他上厕所的时候一定得要你帮忙。” 前提是他今天记得我是谁。沃格雷夫博士可以毫无困难地分辨每只乌鸦,但认人就没那么高明了。有时他以为佩特是某个叫克礼森的人。“我还不想走,”他告诉朋友们,“再待一会儿。”天没亮,还有点时间。炼金术士仍有可能出现,假如他来的话,佩特不想错过。 “随你吧,”阿曼说。拉蕾萨又打量了佩特一会儿,方把弓挎上一侧细窄的肩膀,随其他人过桥。莫兰德醉得不行,只能用手搭着鲁尼的肩,才不至于跌倒。对于展翅飞翔的乌鸦而言,从这里到学城并不算远,可惜他们不是乌鸦,而旧镇是座名副其实的迷宫,布满纵横交错、狭窄蜿蜒的小巷和街道,看似很近的距离,却得绕上几大圈。“小心,”佩特听见阿曼的声音,河上的迷雾很快吞噬了四人的背影,“晚上湿气重,鹅卵石会滑。” 他们走后,“懒人”里奥酸溜溜的视线越过桌子停留在佩特身上。“多可悲啊。‘斯芬克斯’带着银币溜之大吉,丢下我跟猪倌‘雀斑’佩特做伴。”他伸伸懒腰,打个哈欠。“啊,咱们可爱的小萝希呢?” “在睡觉。”佩特简洁地说。 “我敢说肯定是一丝不挂。”里奥咧嘴笑道,“你认为她真值一枚金龙?总有一天,我会亲自找出答案。” 佩特没有回答。 里奥也不需要他搭腔:“等我破了那丫头的身,她的价位会跌到连猪倌都付得起的地步。到时候,你可要好好感谢我唷。” 我要宰了你,佩特心想,但他没醉到枉送性命的地步。众所周知,里奥受过训,擅使刺客短剑和匕首。退一步讲,即使佩特能杀他,也意味着自己脑袋不保。佩特有名无姓,里奥却两者皆备,他的姓氏是“提利尔”——其父乃旧镇守备队司令莫林·提利尔爵士,其表兄更是贵为高庭公爵兼南境守护的梅斯·提利尔,而旧镇的主人,“旧镇老翁”参天塔的雷顿伯爵的诸多头衔中便包括“学城守护者”,他也是宣誓效力提利尔家族的封臣。算了,忍一时之气吧,佩特告诉自己,反正他说这些不过是想伤害我。 东方的雾气渐渐散去。天亮了,佩特意识到,天亮了,炼金术士却没有来。他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把东西放回去,不教人知道,我还算是小偷吗?这又是一个他无法回答的问题,跟安布罗斯和维林问过的那些问题一样。 他从板凳上站起来,烈性苹果酒一下子全涌上了头。他不得不一手撑着桌子,以稳住身体。“离萝希远点,”他以此道别,“离她远点,否则我杀了你。” 里奥·提利尔拨开眼前的头发。“我不跟猪倌决斗。走开。” 佩特转身穿过露台,脚步踏在历经风雨的旧木桥上。等他过了桥,东方的天空已微微泛红。世界很辽阔,他告诉自己,买下那头驴,我依旧可以在七大王国的大路小道上漫游,为平民百姓放血治病,替他们除去虱子。我也可以签约受雇到船上划桨,经由玉门航行至魁尔斯,亲眼见识那些耸人听闻的龙。我不要回去照顾老沃格雷夫和那些乌鸦。 然而他的脚步还是转回学城。 第一道阳光穿透东方的云层,水手圣堂的晨钟即刻鸣响,响彻港湾,稍后,领主圣堂也加入进来,接着七神殿的钟声从蜜酒河对岸的花园传出,最后是繁星圣堂——在伊耿抵达君临前的一千年里,它都是总主教的驻节地。各处钟声彼此交融,共同组成宏伟浩荡的乐章。唉,其实还不如昨晚那只小夜莺的歌声甜美。 钟鸣之下还有吟唱。每当早晨第一道曙光出现时,红袍僧们便会聚集在码头边朴素的神殿外迎接朝阳。长夜黑暗,处处险恶,佩特听过上百次唱颂,他们请求拉赫洛于黑暗之中拯救世人。七神对他而言足矣,不过,听说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如今也在夜火前膜拜,甚至将旗帜上的宝冠雄鹿换成了拉赫洛的烈焰红心。假如他赢得铁王座,恐怕我们都得学唱红袍僧的歌了,佩特心想,然而这种可能性不大。泰温·兰尼斯特在黑水河上打败了史坦尼斯和拉赫洛,很快就能彻底消灭他们,将拜拉席恩篡夺者的脑袋用枪挑着,挂到君临的城门上。 夜雾逐渐蒸发,旧镇的景致在他周围显现出来,仿佛逐渐成像的幽灵。佩特没见过君临,但他知道那是座毫无章法的土木城市,到处是泥土街道、茅草房顶和木制小屋。旧镇则由石头建成,大街小道都铺着鹅卵石,连最简陋的小巷也不例外,而这座城市最美丽的时刻就是黎明。蜜酒河以西,宫殿般的公会大厅排列于岸。上游,学城的圆顶和塔楼耸立在河的两侧,由杂于房舍间的石桥连接。下游,繁星圣堂的黑色大理石墙壁和拱窗下,簇拥着那些最富裕虔诚的人的住宅,仿佛孩童聚集在年迈贵妇的脚边。 远处,蜜酒河越变越宽,最终注入低语湾,参天塔就耸立于河口处,其顶端的烽火衬托着拂晓的天空,耀眼夺目。该塔坐落在征战岛的断崖峭壁上,洒下的影子犹如利剑切割了城区,凡是在旧镇土生土长的人都可以凭借影子长短分辨一天的时刻。有人甚至声称,站在高塔顶端,可以一直看到长城——或许这就是雷顿大人十多年不曾下塔的原因,或许他喜欢在云端里统治自己的城市。 一辆屠夫的拖车沿堤道隆隆经过佩特身边,五只小猪在车上哀嚎。才躲开拖车,又有个女人从头上的窗户泼下一马桶污秽,他堪堪避过。等我当上城堡里的学士,就会有马的,他边想边在石头上绊了一跤。别自欺欺人了,得不到颈链,又怎能高坐于领主桌边,怎会有白马可骑?他只能听着乌鸦的聒噪度日,每天搓洗沃格雷夫博士内衣上的粪渍罢了。 他正单膝跪地,试图擦去袍子上的污泥,一个声音说:“早上好,佩特。” 炼金术士就在他前面。 佩特赶紧站起来。“第三天……你说你会去‘羽笔酒樽’。” “我看你跟朋友们在一起,就没去打扰你们这次聚会。”炼金术士穿一件毫不起眼的褐色兜帽旅行斗篷,太阳刚好爬上他身后的屋顶,很难看清兜帽底下的脸。“你决定改变自己的命运了吗?” 他非逼我说出来不可?“我做了小偷。” “是的。” 整件事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四肢贴地,把保险箱拖出沃格雷夫博士的床底。箱子很结实,镶有铁箍,但锁坏了。葛曼学士怀疑是佩特干的好事,事实并非如此,沃格雷夫丢失钥匙之后自己砸开了锁。 在里面,佩特找到一袋银鹿,一束丝带绑着的黄头发,一副容貌酷似沃格雷夫的女人肖像(甚至连小胡子都相似),一只骑士用的龙虾状钢甲护手。沃格雷夫宣称这只护手属于某位王子,却想不起究竟是谁了。佩特晃动护手,钥匙便掉出来,落在地上。 捡起它,我就成了小偷,他记得自己当时的想法。钥匙由黑铁制成,古老而沉重,它能开启学城里每一扇门,只有博士才拥有。别的博士都将钥匙随身携带,或藏在安全的地方——是啊,反正沃格雷夫把他的钥匙藏起来了,没人找得到。佩特抓起钥匙,向门口走去,半路又折回来取走了银币。反正都是小偷了,不管偷多偷少。“佩特,”一只白鸦叫唤着他的名字,“佩特,佩特,佩特。” “你把金龙带来了吗?”他问炼金术士。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把金龙拿出来,我先看看再说。”佩特不想上当。 “河边不太方便。跟我来。” 他没时间细想,没时间掂量轻重。炼金术士越走越远,佩特只能跟上去,否则就会永远失去萝希和那枚金龙币。他一边走,一边将手伸进袖子,摸到那把钥匙,此刻它安安全全地躺在他亲手缝制的内袋里。学士的长袍该当缝满口袋,他打孩提时代就知道。 他加快脚步才能赶上炼金术士宽阔的步伐。他们走进一条小巷,转了一个弯,穿过臭名昭著的盗贼黑市,沿着拾荒者胡同前进。最后,那人转进另一条小巷,比先前的更窄。“够了吧,”佩特说,“附近没人。就在这儿做交易。” “随你便。” “我要我的金龙。” “给你。”金龙币出现了。炼金术士用指关节翻滚它,就像萝希安排他俩会面时那样。金龙翻动,黄金在晨曦中闪烁,仿佛为炼金术士的手指镀上一层金光。 佩特一把抓过金币。它在手掌中感觉暖暖的,他模仿别人,放到嘴边咬了咬——他见过别人这样做,不过说实话,他并不晓得金子是什么味道,只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傻瓜。 “钥匙呢?”炼金术士礼貌地问。 不知怎的,佩特突然犹豫起来。“你想偷书吗?”地窖底下锁着一些古老的瓦雷利亚卷轴,据说是世上仅存的副本。 “不关你的事。” “没错。”成交了,佩特告诉自己,成交了,快走吧,快回“羽笔酒樽”,吻醒萝希,告诉她,她属于你了。然而他没动。“让我看看你的脸。” “随你便。”炼金术士拉下兜帽。 他是个普通人,有一张普普通通的面孔,年轻的面孔,但平凡无奇,丰满的脸颊,隐约的胡楂,右颊上有一道淡淡的疤痕。他长着鹰钩鼻,外加一头整齐繁茂的黑鬈发。佩特不认识这面孔。“我不认识你。” “我也不认识你。” “你是谁?” “无名之辈。谁也不是。真的。” “哦。”佩特再也无话可讲。他掏出钥匙,放到陌生人手中,只觉得头昏眼花,轻飘飘的。萝希,他提醒自己。“那就成交。” 他沿小巷走到一半,脚下的鹅卵石开始移动起来。夜里潮湿,鹅卵石又湿又滑,他想起阿曼的话,但现在已是上午了啊。他觉得心脏怦怦直跳。“怎么回事?”双腿仿佛化成了水,“我不明白。” “也永远不会明白。”某人悲哀地说。 鹅卵石地蓦然迎面扑来。佩特想呼救,却喊不出声。 他最后想到的是萝希。 232.第232章 先知 他们带来国王去世的消息时,“湿发”伊伦正在大威克岛上淹人。 那是个阴冷的早晨,大海和天空一般灰黑。前三人无畏地向淹神献出了生命,但第四个的信仰不太坚定,他的肺急盼着空气,身体便随之挣扎。伊伦站在齐腰深的水里,紧紧箍住裸体男孩的肩头,任凭男孩竭力呼吸,头却被他一次又一次推回水中。“勇敢起来,”他说,“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张开嘴巴,畅饮神灵的祝福。让海水充盈你的肺,逝者不死,必将再起。不要抗拒了。” 然而不知这孩子是埋在波涛下听不见声音,还是已经彻底抛弃了信仰,他狂乱地又踢又打,伊伦只好叫来帮手。四个淹人涉水过来扣住这可怜虫,把他牢牢摁进水里。“为我们而受淹的无上之神啊。”牧师用大海般深沉的声音祷告道,“让您的仆人埃蒙德如您一般自海中重生。给予他海盐的祝福,给予他坚石的祝福,给予他钢铁的祝福。” 一切都结束了。男孩嘴里再没有气泡冒出,他的四肢也不再摆动。埃蒙德头朝下漂浮在浅海中,苍白、冰冷而沉静。 “湿发”这才发现那三个骑马的人来到了鹅卵石滩上,和他手下的淹人在一起。伊伦认得斯帕,这脸庞消瘦的老头子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而他那颤巍巍的声音是大威克岛这一带的法律。他儿子斯塔法伦在他身边,还有一个身披暗红色毛皮斗篷的少年,少年肩上华丽的别针是古柏勒家的黑金号角。他是葛欧得的儿子之一,牧师一瞥之下便认定。古柏勒的妻子很晚才给他三个高大儿子,之前已生出了一打女儿。人们都说这三个儿子的长相无法区分,“湿发”伊伦也不想去分辨。不管葛雷顿、葛蒙德还是葛蓝,牧师都没空搭理。 他粗鲁地咆哮喝令,淹人们便抓起男孩尸体的四肢,将其抬出水面。牧师紧跟在后,赤身裸体,只有一条海豹皮包裹私处,待爬上岸来,已然浑身湿漉,不禁有些起鸡皮疙瘩。他大步踏过湿冷的沙滩和被海水磨光的鹅卵石。淹人们递来一件粗重长袍,袍子被染成灰蓝绿三色,正是大海的颜色、淹神的颜色。伊伦系好袍子,甩开长发,乌黑的长发不住滴水——自从大海将他送回来之后他就没再剪过。发丝披散在肩,犹如一件粗糙的绳索斗篷,直垂到腰际。伊伦的头发和未经修理的纠结胡须上都编织着海草。 淹人们围着死人,开始祷告。诺京用手,鲁斯用跨骑在上面的身体,拼命挤压男孩的胸膛,接着伊伦上前,淹人们退开。牧师用手指掰开男孩冰凉的嘴唇,赐予埃蒙德生命之吻,一吻又一吻,直到海水从他口中涌出。男孩开始咳嗽、呕吐,他的眼睛茫然无措,充满恐惧。 又一个重生之人,这是淹神宠爱的明证。每位牧师都有过失败,即使是“三淹人”塔勒,神圣得足以为国王加冕的人也不例外。可他——伊伦·葛雷乔伊从不失手。他是“湿发”,他游历过神灵的流水宫殿,并将那里的光辉传颂给世人,“起来,”他对吐着积水的男孩大喊,一边挥打对方裸露的背脊,“你被淹过,又回到了我们中间。逝者不死。” “必将再起,”男孩剧烈地咳嗽,喷出更多海水。“再起。”他挤出的每个字眼中都蕴涵着苦痛,可这是世界的法则:人必须为生存而斗争。“再起,”埃蒙德踉跄着站起来,“其势,更烈。” “从今往后,你属于神灵。”伊伦告诉他。其他淹人聚过来,每人给了他一拳一吻作为加入的赠礼。有人替他穿上那灰蓝绿三色的杂色粗袍,还有人递给他一根浮木棍棒。“从今往后,你属于大海,大海将保护你劈波斩浪,无畏仇寇,”伊伦道,“我们祈祷你凶猛地挥舞手中的棍棒,勇敢地面对神灵的夙敌。” 直到这时,牧师才望向那三个骑手,他们正一动不动地关注着他。“是来受淹的吗,大人们?” 斯帕咳嗽几声。“我孩提时代就受过了,”他说,“我儿子在命名日时也受过。” 伊伦嗤之以鼻。没错,斯塔法伦·斯帕刚出生就被献给了淹神,可他明白个中机窍,婴儿不过是飞速地在装海水的木盆里浸一浸,也许连头都没打湿。难怪铁民会被别人打败征服,当初他们可是统治着浪涛声至的所有土地啊。“那并非真正的受淹,”他告诉头领,“逝者才能再起。好吧,不想证明信仰,你来干什么呢?” “葛欧得大人的儿子有话对你说。”斯帕指指红袍少年。 这男孩看来不超过十六岁。“啊,你是谁?”伊伦盘问。 “葛蒙德。葛蒙德·古柏勒,愿能取悦大人。” “我们应当取悦淹神。你受过淹吗,葛蒙德·古柏勒?” “我在命名日受过,湿发大人。我父亲特意差我来找您,他急着见您。” “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葛欧得头领只管前来便是。”伊伦从鲁斯手中接过一个皮袋,袋子里装满新鲜海水。牧师拔出塞子,灌下一大口。 “我是来带你去城堡的。”年轻的葛蒙德骑在马背上坚持。 他害怕下马,唯恐弄湿靴子。“我要在这里履行圣职。”伊伦·葛雷乔伊是个先知,他无法忍受穷乡僻野的小领主像使唤奴仆一般支使他。 “葛欧得那儿来了只鸟。”斯帕说。 “学士的鸟,从派克过来。”葛蒙德确认。 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乌鸦飞越海盐与坚石而来。如果消息和我相关,现在就说。” “只能跟你一个人讲,湿发,”斯帕道,“不能当着外人说。” “这些‘外人’都是我的淹人兄弟,神的仆人,与我无异。我在他们面前没有秘密,正如我在我们的神灵面前、在神圣的大海面前没有秘密一样。” 骑手们交换着眼色。“说吧。”斯帕催促,于是红袍少年鼓起勇气。“国王死了。”他语调平板,只有四个字,然而刹那间仿佛连大海都战栗起来。 维斯特洛有四位国王,但伊伦不用问也知道他指的是谁——统治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国王死了。这怎么可能?上个月轮时伊伦还见过长兄,当时他满载着掠夺磐石海岸的战利品返回到铁群岛。在他离开的日子里,巴隆的灰发已然半白,俯身时肩膀的咯吱声也比以前响多了,但国王决没有一丝一毫的病态。 伊伦·葛雷乔伊的生命搭建在两根巨柱之上,而今短短四个字就踢倒了一根。我只剩下淹神,愿他能让我像大海一般坚韧和顽强。“我兄长是怎么过世的?” “陛下在派克岛过桥时摔了下去,撞在岩石上。” 葛雷乔伊家的堡垒建造于断裂角岬,堡垒和塔楼都修在从海中伸出的巨岩上,桥梁把派克城各部分连接起来,有岩石雕刻的封闭拱桥,也有长而摇晃的木绳索桥……“这么说来,时值狂风大作?”伊伦质问。 “嗯,”少年答道,“没错。” “风暴之神卷走了他。”牧师宣布。千万年来,大海和天空进行着永不停歇的战争。大海孕育了铁种,并用鱼类支撑他们度过严冬,而风暴带来的只有痛苦与悲哀。“我的长兄巴隆国王陛下让我们重新强大,从而引来了风暴之神的愤怒。如今,他正在淹神的流水宫殿中欢宴,美人鱼会满足他所有的需求,而我们将留在这干燥凄寒之地,去继续他伟大的事业。”他塞好塞子,“我会跟你父亲大人谈谈,从这里到战锤角有多远?” “六里格。你可以坐我后面。” “一人骑比两个人快得多。把马给我,淹神会祝福你。” “骑我的马,湿发。”斯塔法伦·斯帕主动提出。 “不。他的马更好。给我,孩子。” 少年犹豫半晌,终于还是下马把缰绳递给先知。伊伦将黝黑的赤脚踩进马镫,翻上马背。他不喜欢马——这是青绿之地的生物,会让人变得软弱——不过情况紧急,他必须赶路。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时不我待,大风暴正在酝酿,他可以从浪涛声中听出来,而风暴所至除了邪恶别无他物。“去梅林大人的塔堡下的卵石镇等我。”他告诉手下的淹人们,同时掉转马头。 道路崎岖,越过山丘、树林和隘口,紧随一条常在马蹄下消失无踪的狭窄小道,延伸,延伸。大威克岛是铁群岛中最大的岛屿,它太庞大,以至于岛上很多领主的堡垒竟然见不到神圣的大海。 葛欧得·古柏勒正是其中之一。他的居城位于坚石山,那是全岛离淹神的国度最遥远的地方。葛欧得的臣民在矿山中劳作。在地表之下黑暗的石洞里,很多人由生到死从没目睹过辽阔的盐水。难怪他们生活潦倒,性情乖张。 伊伦边骑边想,思绪飘到兄弟们身上。 科伦·葛雷乔伊,铁群岛大王,一生留下了九个儿子。哈龙、昆顿和唐纳尔为科伦大王的原配妻所生,她是斯通垂家的女人;巴隆、攸伦、维克塔利昂、乌尔刚和伊伦是二房太太所生,她来自于盐崖岛上的桑德利家族;科伦的三房是他从青绿之地上掠来的姑娘,她给了他一个虚弱的痴呆儿罗宾,这是理应被遗忘的兄弟。牧师对昆顿和唐纳尔都没印象,他们在襁褓中就死掉了;对哈龙的记忆也很模糊,只记得他灰灰的脸,成天静坐在无窗的房间里喃喃自语,随着灰鳞病一天天扩展到舌头与嘴唇,他的声音也越来越微弱。不,总有一天我们弟兄将会团聚,在淹神的流水宫殿里大啖鲜鱼,我们四个加上乌尔。 科伦·葛雷乔伊一生留下九个儿子,但只有四个成为男子汉。这是这个寒冷世界的法则,男人从大海捕鱼在土地耕作然后死掉,女人躺在鲜血与苦痛的床铺上挤出短命的孩子。伊伦是四只海怪中最小也最不起眼的一只,巴隆则是最大和最威猛的一只,这个凶猛无畏的人,他生存的一切目的就是为了恢复铁种们古老的荣耀。十岁时,他爬上菲林特悬崖,进入盲眼领主的闹鬼塔;十三岁时,他操纵长船和表演手指舞的技巧已能企及岛上一流好手;十五岁时,他随“裂颚”达格摩去石阶列岛,参加夏季的掠夺行动。在那里,他首开杀戒,并带回了头两个盐妾;十七岁时,巴隆拥有了自己的长船。他具备长兄应该具备的一切风范,虽然他对伊伦只有责骂。我是个软弱的人,浑身罪孽,我活该受轻蔑。但宁被勇敢的巴隆责骂也比作“鸦眼”攸伦的走狗强。虽说岁月和悲伤折磨着巴隆,却也使他比任何人都更加坚定。他生为领主之子,死时王冠加冕,他被嫉妒的神灵所谋杀,伊伦心想,现在风暴来了,这是一场群岛从没见识过的大风暴。 骑到深夜,牧师方才在新月下窥见战锤角尖利的铁城垛。葛欧得的城堡庞大结实,筑城巨石采自城后绝壁,城墙下,无数洞穴和上古坑矿犹如一张张无牙的黑嘴巴。战锤角的铁门入夜时分便已关闭上锁。伊伦捡起石头击门,直到铿锵声吵醒守卫。 前来迎接的小子长得很像葛蒙德,那个被他夺了马匹的少年。“你是谁?”伊伦问。 “葛蓝。我父亲在等您。” 大厅阴冷透风,处处暗影。葛欧得的一个女儿递给他一角杯啤酒,另一个负责翻搅炉火,火堆带来的烟雾比暖气还多。葛欧得·古柏勒自己正和一位身穿精致灰袍的细瘦男子低语,那男子颈上戴着由各种金属制成的锁链,表明他是来自学城的学士。 “葛蒙德呢?”葛欧得劈面问道。 “他走路。把女人赶走,大人,还有学士。”他不喜欢学士。他们的乌鸦是风暴之神的宠物,自乌尔的事件后,他也不再信任他们的治疗。真正的男人决不应选择被奴役的命运,决不会在咽喉上锻造一条奴隶的项圈。 “洁西拉,洁温,离开这里,”古柏勒简短地说,“你也一样,葛蓝。莫伦莫学士留下。” “他必须离开。”伊伦坚持。 “这是我的厅堂,湿发,你不要喧宾夺主。学士留下。” 他离大海太远了,伊伦告诉自己。“那我走。”他对古柏勒说,说罢便回头大步离去,黝黑赤脚上的茧疤摩擦着干燥的草席,发出沙沙声响。整整半天的骑行看来是白费工夫。伊伦走到门边,学士突然清清嗓子,“攸伦·葛雷乔伊坐上了海石之位。” 湿发猛然转身。厅内寒气陡增。鸦眼在半个世界之外。两年前巴隆放逐了他,并发下毒誓,如果他回来就要他的命。“说。”他沙哑地道。 “国王去世的第二天他便回到君王港,以巴隆二弟的身份索要巴隆的城堡和王冠。”葛欧得·古柏勒说,“现在他放出乌鸦,召唤所有的船长与每座岛屿的头领,前往派克城给他下跪,尊他为王。” “不。”湿发伊伦顾不上斟酌字句,“敬神的人才能登上海石之位。鸦眼只在乎自己的荣耀。” “不久后,你也会应召前去派克,面见国王。”古柏勒说,“巴隆最近跟你谈过继承人的事吗?” 是的。他们在海中塔上谈过,就在那座窗外狂风呼号、脚下巨浪滔天的塔楼上。当伊伦把他仅存的儿子的情况原原本本地报告之后,巴隆绝望地摇摇头。“如同我惧怕的那样,狼仔让他变得脆弱不堪,”国王说,“我曾祈求神灵,让他们杀了他,好教他不挡阿莎的道。”在这点上,巴隆是无知的,他在女儿身上见到了自己当年的凶悍与狂野,便以为她能继承自己的事业。但是他错了,伊伦试图说服他。“女人不能统治铁种,即便阿莎那样的女人也不行。”他反复劝告,可巴隆对不想听的事总是装聋作哑。 牧师还不及答复葛欧得·古柏勒,学士又开了口。“海石之位属于席恩,如果王子真的死了,便应当传给阿莎。这是律法。” “青绿之地的律法,”伊伦轻蔑地说,“与我们有何相干?我们是天生的铁种,大海的儿子,淹神的选民。女人永不能统治我们,不敬神的人更不行。” “那维克塔利昂呢?”葛欧得·古柏勒问,“他掌管着铁舰队。维克塔利昂会提出要求吗,湿发?” “攸伦是兄长……”学士插进来。 伊伦的一瞥让他住了口。铁群岛上,无论小渔村还是大城堡,湿发的一瞥足以让少女晕厥,教婴儿闭嘴,足以镇住这个戴铁索的奴隶。“攸伦是兄长,”牧师说,“但维克塔利昂更虔诚。” “他们之间会开战?”学士问。 “铁民不许染上铁民的血。” “你想得很虔诚,湿发,”古柏勒道,“你哥哥跟你可不一样。他淹了沙汶·波特利,就因为对方声称海石之位照权利应当属于席恩。” “如果他被淹了,那便没有流血。”伊伦说。 学士和领主交换了个眼神。“我必须尽快给派克答复,”葛欧得·古柏勒道,“湿发,我想听听你的建议。怎么说,臣服还是反抗?” 伊伦捻着胡子,陷入沉思。我见识过风暴,它的名字是鸦眼攸伦。“暂时保持沉默,什么都别答复,”他告诉领主,“我必须为此祷告。” “随你怎么祷告,”学士说,“都不能改变律法。席恩是法定继承人,阿莎紧随其后。” “安静!”伊伦怒吼道,“铁种受够了你们这帮戴项圈的学士唧唧喳喳地恭维青绿之地和青绿之地上的法律。是我们听取大海的呼唤的时候了,是我们听取神灵的指引的时候了。”他的话音回荡在烟雾缭绕的大厅中,其中的力量让葛欧得·古柏勒和他的学士都不敢做声。淹神和我同在,伊伦心想,他指引着我。 古柏勒邀他在城中过晚,牧师拒绝了。他鲜少在城堡屋檐下就寝,更不会于远离大海的地方休息。“我去过世上最舒适的地方,那是波涛之下淹神的流水宫殿。我们生来是为了受苦,受苦让我们坚强。我只要一匹能载我去卵石镇的好马。” 古柏勒乐于献马,顺便还把儿子葛雷顿派来为牧师引路,以便他尽快穿越山峦到达海边。出发时,离黎明至少还有一个钟头,不过他们的坐骑都是性情坚强、步履稳健的好马,所以尽管四周一片漆黑,也没遇到什么麻烦。伊伦阖上双眼,默默祈祷,不一会儿便在马鞍上打起盹儿来。 那声音悄然而至,那生锈铁门链的尖叫。“乌尔。”随着低语,他猛然醒来,满怀恐惧。这里没有铁链,没有门,没有乌尔。飞斧切掉了乌尔的半个手掌,当时他才十四岁,趁父兄们外出打仗,在家练习手指舞。科伦公爵的三房来自于红粉城的派柏家族,有硕大柔软的乳房和麋鹿般的棕色眼眸。她不用古道来治疗乌尔,舍弃了烈火和海水,召来青绿之地的学士。学士发誓说可以把切掉的手指缝上去,他那样做了,还用了膏药、药剂和芳草,可手掌仍在溃烂,乌尔高烧不止。等学士把乌尔的手锯掉时,一切都太迟了。 科伦大王没能从航行中生还,慈悲的淹神让他在海上过世。回来的是巴隆大王,以及他的兄弟攸伦与维克塔利昂。巴隆听说了在乌尔身上发生的事后,立马以一把切肉刀斩下了学士的三根指头,然后命父亲的三房太太把它们缝回去。芳草和药剂把在乌尔身上刚发生的事又在学士身上重演了一遍,学士于迷乱中死去,之后那位三房太太在生产科伦大王的女儿时也因难产过世,母女双亡。暗自庆幸的是伊伦。作为乌尔最好的朋友和兄弟,他们一起练习手指舞。是他的斧头切掉了乌尔的手。 回想乌尔死后的岁月,他仍旧感到羞愧。十六岁时他开始自称为男子汉,可事实上他常常醉得走不动。他唱歌、跳舞(当然不会是手指舞,永远不会!)、讲笑话、说相声、嘲弄别人;他玩笛子、变戏法、比赛骑马;他的酒量足以拼倒温奇和波特利全家,或者战胜哈尔洛家一半的人。淹神给了每人一份天赋,即使是他——没人比他伊伦·葛雷乔伊撒尿撒得远撒得长,每次宴会上他都证明了这点。有回他用自己新造的长船跟人赌一群山羊,他说凭自己的鸡巴就可以浇灭大厅的炉火。结果伊伦吃了一整年的羊,并将船命名为“黄雨暴号”。不过当巴隆知道弟弟打算在船首放上什么样的撞锤时,他威胁要把伊伦吊死在桅杆上。 巴隆首度举起叛旗时,黄雨暴号在仙女岛一战中沉没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将维克塔利昂引入陷阱,摧毁了铁舰队,而她被一艘名为怒火号的巨型划桨战船撞成两半。但神灵没有抛弃他,反而把他送回岸边,让渔民活捉了他。他被铁链锁着送到兰尼斯港,战争剩下的日子都待在凯岩城的地牢里,证明了海怪撒的尿比狮子、野猪和小鸡都更远更长。 那个人已经死了。伊伦被大海淹过又自大海重生,如今他是神灵的先知,凡人吓唬不了他,正如邪恶不能击倒他……即使是回忆——灵魂的骨骼也不行。开门的声音……生锈铁链的尖叫……攸伦回来了。没关系。他是牧师湿发,神的宠儿,什么都不怕。 “会打仗吗?”太阳开始点亮群山,葛雷顿·古柏勒问他,“一场兄弟之战?” “只要这是淹神的意旨。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鸦眼会毫不犹豫地开战。女人不可能击败他,即便阿莎也不行,她们的战场在产床。而席恩,即便他还活着,也没什么希望,他不过是个喜怒无常的孩子。在临冬城他证明了自己的价值,但也仅止于此,鸦眼决不等同于史塔克家的残废男孩。攸伦的船涂满红漆,乃是为了掩盖无尽的血。维克塔利昂,维克塔利昂一定要成为国王,否则风暴就会把我们全部消灭。 太阳升起时,葛雷顿离开牧师,去向居住在深掘厅、鸦刺堡和尸骸湖等堡垒的亲戚报告巴隆去世的消息。伊伦一人继续前行,沿着石头小路上坡下谷,随着大海的临近,路面也愈加宽广清晰。每当遇见村落,他就停下布道,他也在小领主的院落里停留。“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他的声音如大海般深沉,有巨浪的力量。“愤怒的风暴之神将巴隆卷出城堡,摔死了他,如今他正在波涛之下淹神的流水宫殿里欢宴。”他举起双手。“巴隆去世了!国王去世了!但新王将回到我们中间!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新王将再起!” 听他布道的人纷纷扔下锄头和犁耙,随他前进,等涛声传来时,马后已有十几位徒步的男子。他们被神灵所感动,渴望立时受淹。 卵石镇是数千渔民的家园,镇中有座方形塔堡,塔堡四角都有角楼,渔民们破败的房屋则胡乱地挤在周围。伊伦手下那四十个淹人正在镇内等他,灰色沙滩上是他们搭建的海豹皮帐篷和浮木陋屋,这些材料却是从大海里打捞上来的。他们的手因盐水而粗糙,因结网而磨伤,因操桨下锄挥斧而生茧,但浮木棍棒在他们手中犹如精钢武器般无可阻挡,那是伟大的神灵在海底的兵工厂为他们打造的神兵。 淹人们在潮线边给牧师搭了一间小屋。他淹掉新的追随者后,欣慰地爬进去。神啊,他祈祷,用隆隆的浪涛,对我说话,指引我吧,告诉我该怎么做。头领和船长们正等候您的意旨。谁将取代巴隆称王?请用海兽的语言对我歌唱,我会仔细聆听。告诉我。啊,波涛下的神王,谁有力量对抗派克岛的风暴? 尽管战锤角之行让他十分疲倦,“湿发”伊伦在浮木小屋中仍无法入眠。他呆呆地望着黑色海草铺成的屋顶。翻卷的乌云遮盖了月亮和群星,海面上深沉的黑幕似乎也罩在他的灵魂上。巴隆宠爱阿莎,那孩子有他的影子,可女人决不能统治铁种。一定得是维克塔利昂。科伦·葛雷乔伊一生留下了九个儿子,维克塔利昂在其中最为强壮,好比公牛,勇敢无畏又忠于职守。麻烦就在于他的忠于职守。弟弟理应服从兄长,而维克塔利昂不是那种会破坏惯例的人。但他恨透了攸伦,自从那女人死了以后…… 门外,在淹人的鼾声和海风的恸哭之下,他能听见波涛的拍打,神灵的战锤在召唤他上战场。于是伊伦爬出小破屋,踏进冰冷的夜里。他赤身裸体地出来,苍白消瘦而高大,他又赤身裸体地走进漆黑的辽阔盐水中。海水有如玄冰刺骨,他却决不会在真神的爱抚下退缩。一阵海浪撞上胸膛,他摇摇晃晃,下一个浪头没过脑袋,令他尝到海盐的味道。神灵围绕着他,他耳边回荡着荣耀的歌谣。科伦·葛雷乔伊一生留下了九个儿子,我是其中最差劲的一个,像小姑娘般无能和软弱……不再是了。那个男人已经受淹,真神让我坚强。冰冷的盐水环住他,拥抱他,穿透他软弱的血肉,刺痛他的骨骼。骨骼,他心想,灵魂的骨骼。巴隆的骨骼,乌尔的骨骼。真相在于骨骼,血肉会腐烂,骨骼将永存。在娜伽的山丘上,灰海王大厅的骨骼…… 湿发伊伦挣扎着回到岸上,身影依然消瘦苍白,他颤抖不休,却比踱进大海时睿智多了。因为他在骨骼中找到了答案,未来的路清楚明白地摆在眼前。寒夜如此凄冷,当他大步迈回小屋时,全身都在冒气,然而他心中燃烧着熊熊火焰。这一次,他须臾间便进入了梦乡,连铁门链的尖叫也没能吵醒他。 醒来时,天已大亮,刮着风。伊伦在浮木篝火边享用了蛤肉海草汤。刚喝完,梅林就带着六七个守卫从塔堡上下来,他是专程来找伊伦的。“国王去世了。”湿发告诉他。 “是啊。我那儿有鸟来过。现在又来了一只,”梅林秃了头,身材圆胖,他居然按照青绿之地的规矩给自己加上“伯爵”的头衔,穿起天鹅绒和毛皮的盛装。“一只召我去派克,另一只要我去十塔。你们这帮海怪的手臂真是太多了,想把人撕开还是怎的?算了,你怎么说,牧师?我和我的长船该上哪儿去?” 伊伦皱起眉头。“你说十塔?哪只海怪召你去那边?”十塔城是哈尔洛大人的家堡。 “阿莎公主。她已带着她的船回来,‘读书人’放出乌鸦,召唤她所有的朋友前去哈尔洛家聚会,他声称巴隆的意思是让她坐上海石之位。” “淹神才能决定谁坐上海石之位,”牧师道,“跪下,接受我的祝福。”梅林“伯爵”扑通下跪,伊伦打开水袋,将海水倒在他光秃的头顶上。“为我们而受淹的无上之神啊!让您的仆人梅德瑞德自海中重生。给予他海盐的祝福,给予他坚石的祝福,给予他钢铁的祝福。”海水哗哗地流下梅林肥厚的双颊,浸湿了胡须和狐皮斗篷。“逝者不死,”伊伦完成仪式,“必将再起,其势更烈。”梅林起立后,伊伦告诉他,“别动,听我说,你有幸传播神的意旨。” 此刻“湿发”伊伦就站在岸边,三尺之外即是浪涛日夜无情拍击的花岗巨岩。他站得很稳,好让神灵看着他,倾听他的话。“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他开始呼唤,正如之前千百次做过的那样。“愤怒的风暴之神将巴隆卷出城堡,摔死了他,如今他正在波涛之下欢宴。”他高举双臂。“铁国王去世了!但新王将回到我们中间!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 “新王将再起!”淹人们齐声高喊。 “他一定会。他必定会。可他是谁?”湿发顿了半晌,唯有波涛在回应。“谁将成为我们的王?” 淹人们互击浮木棍棒。“湿发!”他们高呼,“湿发国王!伊伦国王!我们要湿发!” 伊伦摇摇头。“如果一位父亲有两个儿子,他给了一个儿子斧头给了另一个渔网,他想让谁成为战士?” “斧头给战士,”鲁斯吼回去,“渔网给渔民。” “是啊,”伊伦说,“神灵把我带进浪涛下的深海,淹掉了我身上的无用之物。当我归来时,他赐予我雪亮的眼睛、敏锐的耳朵,还有专门为他传播意旨的嘴巴。我是他的先知,我将真神的律令告喻给那些遗忘了他的人。我不能坐上海石之位……鸦眼攸伦也不能。因为我听到了神灵的话语,他说: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 梅林环抱手臂,“如此说来,是阿莎?是维克塔利昂?告诉我们,牧师!” “淹神会告诉你们,但不是在这里。”伊伦指着梅林肥胖的大白脸。“别看我,也别去想世人的律法,去听大海的声音。升帆划桨吧,大人,去老威克岛,你,以及所有的头领与船长。目的地不是派克城,别去向不敬神的人屈膝,也别去哈尔洛家与妇人结交。你们要直向老威克岛,到灰海王大厅矗立的地方。以神圣的淹神之名我召唤你,召唤你们所有人!离开厅堂与房屋,离开城堡与塔楼,到娜伽山丘召开选王会!” 梅林张口结舌。“选王会!选王会已有……” “……无数个世纪不曾召开了!”伊伦咬牙切齿地高叫,“但在黎明之纪元铁民们选出自己的王,推举最有威能的人。该回到古道上了,如此方能重新伟大。请记得,是选王会为我们的至高王‘铁足’乌拉斯戴上了浮木王冠。‘扁鼻’西拉斯,哈拉吉·霍尔,‘老海怪’,他们统统是被选王会选出的。从选王会中,我们将找到真正的王,来完成巴隆未竟的事业,夺回我们的自由。我再重复一遍,别去派克,别去哈尔洛的十塔,去老威克,找到娜伽的山丘和灰海王大厅的骨骼。在那个神圣的地方,当月亮被淹,又重新盈满之后,我们来决定真正的王,敬神的王!”他把骨瘦如柴的双手高高举起。“听啊!听那浪涛的声音!听那神灵的呼唤!他正在对我们说话,他说:我们将从选王会中得到真正的王!” 咆哮声四起,淹人们互击棍棒。“选王会!”诺京吼道,“选王会,选王会。选王会中得到真正的王!”他们的喧闹犹如雷霆,派克岛上的攸伦一定能听到,乌云宫殿里的风暴邪神也一定能听到。“湿发”伊伦明白自己出色地完成了使命。 233.第233章 侍卫队长 “血橙熟透了。”亲王用疲倦的嗓音评论道。侍卫队长将他的轮椅推到了阳台上。 之后许久,他都不曾说话。 关于血橙,他的评论没错。橙子不断地掉落在淡红色大理石地板上,迸裂开来。何塔每吸一口气,浓郁的甜味就充满鼻腔。亲王无疑也闻到了,他就坐在橙子树底下,卡洛特学士准备的轮椅装有乌木与钢铁制成的轮子,还配有鹅毛绒垫。 几小时里,唯一的声音是从喷泉池那儿传来的孩子们的嬉闹,偶尔会有轻轻一声“啪嗒”,那是又一颗橙子掉落了下来。 随后,队长隐隐听到宫殿彼端靴踏大理石的声音,犹如鼓点。 奥芭娅来了。他熟悉她走路的方式:大步,急促,暴躁。宫门外的马厩里,她的马一定浑身是汗,而且被马刺扎得血迹斑斑。她总是骑牡马,有人听她炫耀说,她可以驯服多恩领内任何一匹马……和任何一个男人。侍卫队长也听见了其他脚步声,那是卡洛特学士拖着小碎步匆匆忙忙地在后面追赶。 奥芭娅·沙德总是走得太快。她总是在追赶永远追不上的东西,侍卫队长曾听到亲王如此对女儿说。 当她出现在三重拱门之下时,阿利欧·何塔将长斧一横,挡住她的去路。斧头镶在六尺长的山岑木柄上,她没法绕过去。“小姐,不可向前,”他的嗓门低沉浑厚,带着诺佛斯口音,“不可打扰亲王。” 在他开口之前,她的表情就如同坚石,现在愈加阴沉了。“你挡了我的路,何塔。”奥芭娅是最大的“沙蛇”,将近三十岁,身材高大,两眼挨得很近,鼠褐色头发跟旧镇那个生下她的妓女相同。她披着斑驳的暗金色沙蚕丝斗篷,骑马装是老旧的棕色皮衣,已经磨得柔软顺贴——那是全身上下她最软的部分。她的一侧臀部盘着一根鞭子,背后挂了一面铜铁圆盾。她将长矛留在了外面,对此,阿利欧·何塔谢天谢地。他很清楚这个敏捷强壮的女子不是自己的对手……但对方可不这么想,而他不愿让她的鲜血洒在这片淡红色大理石板上。 卡洛特学士将重心在两脚之间移来移去。“奥芭娅小姐,我告诉你了……” “他知道我父亲死了吗?”奥芭娅质问侍卫队长,对学士毫不理会,那态度就像对待苍蝇——假如真有哪只苍蝇蠢到在她的脑袋边嗡嗡作响的话,定然是会倒大霉的。 “他知道,”侍卫队长说,“他收到了乌鸦传来的信件。” 黑色的翅膀,死亡的讯息,细小的字句密封在凝固的红蜡之内。卡洛特一定感觉到了信中的内容,因此他交给何塔来呈递。亲王向他道谢,但久久没有拆封。整个下午,他都坐在那里,膝头放着那张羊皮纸,凝视着孩子们嬉戏,一直看到太阳落山,夜晚的空气渐渐转凉。后来,他又凝视着水面上的星光,直至月亮升起,最后才让何塔拿来火烛,好让他在黑夜的橙树下读信。 奥芭娅摸向鞭子。“数以千计的人正徒步穿越沙漠,沿骨路北上,要和艾拉莉亚一起带我父亲回家。圣堂里挤满了人,红袍僧们点起神庙的夜火,青楼女子跟每一个找上门来的男人上床,拒收一切钱财。在阳戟城,在断臂角,在绿血河沿岸,在群山之中,在大沙漠深处,所有的地方,多恩领全境!女人撕扯着头发,男人愤怒地呼号。每个人都在问同一个问题——道朗在干什么?我们的亲王被谋杀了,他要如何替弟弟复仇?”她凑近侍卫队长。“然而你却说,不可打扰他!” “不可打扰亲王。”阿利欧·何塔重复。 侍卫队长了解自己守护的亲王。很久以前,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从诺佛斯来到这里,他肩宽膀粗,长着一簇浓密黑发。如今虽然头发花白,身带屡屡战伤……但他的力量依旧,而且总是保持着长柄斧的锋利,正如从前那些大胡子僧侣教导的那样。她不可以过去,他告诉自己,“亲王在看孩子们玩。他看孩子们玩的时候不可打扰。” “何塔,”奥芭娅·沙德嚷道,“快给我让开,否则我就夺下长柄斧——” “队长,”从后方传来了命令。“让她进来,我跟她谈谈。”亲王声音沙哑。 阿利欧·何塔收起长柄斧,站到一边。奥芭娅瞪了他几眼,才大步跨过去,学士匆匆忙忙地继续跟进。卡洛特不过五尺高,脑袋秃得像个鸡蛋。他的脸平滑肥胖,以至于很难看出年龄,但他侍奉马泰尔家族的时间比侍卫队长更长,甚至服侍过亲王的母亲。尽管他已年迈发福,但仍然相当敏锐机智。不过他性格温和,无法与任何一条“沙蛇”对抗,侍卫队长心想。 橙子树下的阴影中,亲王坐在轮椅里,患有痛风的腿支在身前,眼睛下面悬着深深的眼袋……他失眠是因为悲伤还是因为痛风,何塔无从得知。下面的喷泉池里,孩子们仍在嬉戏。他们当中最小的不过五岁,大的九岁、十岁。半数是女孩,半数是男孩。何塔听见他们互相泼水,以尖锐的嗓音呼来喝去。“不久之前,你也是池子里的孩子,奥芭娅。”亲王说,而奥芭娅单膝跪倒在他的轮椅跟前。 她哼了一声,“差不多有二十年了吧,而且我在这里的时间不长。我是妓女的崽,你忘了吗?”他没有回答,于是她站起身,双手叉腰。“我父亲被谋杀了。” “他死于比武审判中的决斗,”多恩亲王道,“从法律上讲,这不算谋杀。” “他是你弟弟。” “是的。” “他死了,你打算怎么办?” 亲王费力地拨转轮椅,面朝向她。道朗·马泰尔尽管只有五十二岁,但看起来要老得多。他软绵绵的身躯在亚麻布袍底下走了形,双腿不忍卒睹。炎症使得关节又红又肿,形状古怪:左膝像苹果,右膝像甜瓜,而脚指头成了熟透的深红葡萄,仿佛一碰就会破裂。一条被单的重量已足以令他颤抖,然而他毫无怨言地承受着种种痛苦。沉默是君王之友,侍卫队长曾听他如此告诫女儿,言词则好比利箭,亚莲恩,一旦射出,便覆水难收。“我已写信给泰温公爵——” “写信?假如你有我父亲一半的骨气——” “我不是你父亲。” “这我知道。”奥芭娅的话音中充满轻蔑。 “你想让我宣战。” “我知道这不可能。你无须离开你的轮椅,让我来为父亲复仇吧。你在亲口隘口有一支军队,伊伦伍德伯爵在骨路有另一支。把他们交给我和娜梅分别指挥。她沿国王大道前进,我去对付边疆地的诸侯,并向旧镇迂回。” “旧镇?你打算如何守住它?” “洗劫就够了。海塔尔家的财富——” “你要的是金钱?” “我要的是鲜血。” “泰温公爵会送来魔山的首级。” “那谁会送来泰温公爵的首级?魔山只是他的走狗。” 亲王朝水池比个手势。“奥芭娅,看看那些孩子,假如你乐意的话。” “我并不乐意。我更乐意把长矛刺进泰温公爵的肚子,再让他唱《卡斯特梅的雨季》,我要拉出他的肠子,找找里面有没有黄金。” “看看那些孩子,”亲王重复,“我命令你。” 若干较年长的孩子脸朝下躺在光滑的淡红色大理石上,沐浴阳光。其余的则在远处海滩上走来走去。其中三个在建造沙城堡,高耸的尖顶犹如旧宫的长矛塔。另有二十来个孩子聚集在大水池边观看打水仗。水池里,小孩子骑在大孩子肩头,于齐腰深的水中互相推搡,试图将对方撞倒。每当一组人倒下,水花飞溅,总是伴随着响亮的笑。他们看到一个棕栗色头发的女孩将一个淡黄色头发的男孩从他哥哥肩头推倒,头朝下落入水中。 “你父亲玩过同样的游戏,而在他之前,我也玩过。”亲王说,“我们之间相差了十岁,等他长大到可以进池子游戏时,我已经离开,但每回来探访母亲时,我会看着他玩耍。他从小就很勇猛,并且像水蛇一样敏捷。他经常扳倒比自己个头大得多的男孩——他出发去君临那天,跟我提起这件事,他发誓说这回也能办到,一定能,不是他这么说的话,我决不会放他走。” “放他走?”奥芭娅哈哈大笑,“你以为可以阻止他?多恩的红毒蛇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的确如此。我只是希望能安慰——” “我不要你的安慰。”她的声音充满奚落。“父亲来认领我那天,母亲舍不得我走。‘她是个女孩。’她说,‘而且我不认为她属于你,我有过上千个男人。’他二话不说,便将长矛扔在我脚下,然后反手给了我母亲一耳光,打得她哭起来。‘男孩女孩,都有各自的斗争,’他说,‘诸神让我们选择武器。’他指指长矛,又指指母亲的眼泪,而我捡起了长矛。‘我告诉过你,她是我的。’父亲说完就把我带走了。一年后,母亲酗酒而死。他们说她死的时候一直在哭。”奥芭娅靠近轮椅中的亲王。“我要长矛,别无所求。” “这要求不简单,奥芭娅,让我考虑考虑。” “你已经考虑得太久。” “或许你说得对。等我做出决定,会即刻派人到阳戟城找你。” “你的决定只能是战争。”奥芭娅转身,大步离开,跟来时一样怒气冲冲。她回到马厩,换了匹新马,再次沿大路疾驰而去。 卡洛特学士留下来。“亲王大人,”肥胖矮小的学士问,“您的腿疼不疼?” 亲王有气无力地笑笑。“太阳热不热?” “我去拿一剂止痛药?” “不。我得保持头脑清醒。” 学士犹犹豫豫地说:“亲王大人,让……让奥芭娅小姐返回阳戟城是否明智?她一定会煽动百姓。他们都很爱您弟弟。” “我们也很爱他。”他用手指按住太阳穴。“是的。你说得对。我也必须赶回阳戟城。” 卡洛特学士有些不安。“这样明智吗?” “不是明智之举,但非常必要。赶紧派信使去里卡索那儿,让他收拾太阳塔中的套房。通知我女儿亚莲恩,说我明天就到。” 我的小公主。侍卫队长很想念她。 “您会被人看见的。”学士警告。 侍卫队长明白其中含义。两年前,当他们离开阳戟城,来到安静平和、与世隔绝的流水花园时,道朗亲王的痛风病还不及现在一半严重。那些日子,他仍然可以走动,尽管很慢,还得倚靠拐杖,每走一步都伴随着痛苦。亲王不希望敌人知道自己变得有多么羸弱,而旧宫及影子城里布满了眼线。布满眼线,也布满他无法攀上的阶梯,侍卫队长心想,他得长出翅膀才能登上太阳塔。 “我必须让人看见。局势若不加以调控,势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必须提醒多恩人,他们还有个亲王。”他无力地笑笑,“尽管他已经衰老,还患有痛风。” “假如您回到阳戟城,就得接受弥赛菈公主的觐见,”卡洛特说,“白骑士跟她在一起……您知道,他会给太后写信。” “我想他会的。” 白骑士。侍卫队长皱起眉头。亚历斯爵士护卫他的公主来到多恩,就跟阿利欧·何塔当年护送亲王的夫人一样。真奇怪,连他们的名字也有点像:阿利欧与亚历斯。然而相似之处仅止于此,侍卫队长彻底离开了诺佛斯及那里的大胡子僧侣们,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却仍为铁王座效力。亲王曾有几次派何塔去阳戟城办事,每当他看到那个身披雪白披风的人,都会感到莫名的悲哀。他感觉到,总有一天,他们两个将做殊死拼斗;到时候,奥克赫特会一命呜呼,被侍卫队长的长柄斧击碎头颅。想到这里,他的手不禁沿着斧子的岑木柄上下摸索,思量这一天到底是远是近。 “下午快过完了,”亲王说,“我们明早出发。天一亮就把我的轿子准备好。” “遵命。”卡洛特鞠躬行礼。侍卫队长站到一边让他通过,听着他的脚步声渐渐消失。 “队长?”亲王的声音十分微弱。 何塔握着长斧走向前去,岑木在他手掌中的感觉就像女人的肌肤般光滑。他走到轮椅跟前,斧柄往地上一跺,但亲王眼中只有那些孩子。“你有没有兄弟姐妹,队长?”他问,“年轻时,在诺佛斯的时候?有没有呢?” “都有,”何塔说,“两个哥哥,三个姐姐。我最小。”最小,最不受欢迎。这意味着又一张嗷嗷待哺的嘴,又一个吃得太多的男孩,而衣服很快便穿不下。难怪他们把他卖给大胡子僧侣。 “我最大,”亲王说,“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当年莫尔斯和奥利法相继死于襁褓之后,我放弃了想要兄弟的念头。伊莉亚出生时我九岁,正在盐海岸当侍从。乌鸦带来消息,说我母亲临盆早了一月。我已经够大,知道那意味着孩子活不下去。甚至当戈根勒斯大人告诉我我有了个妹妹时,我还对他断言,她很快就会死。然而她活了下来,圣母慈悲,虽然身体落下了病根,但她毕竟活了下来。一年后,奥柏伦呱呱坠地。他们在这池子里玩耍时,我已长大成人;今天我仍然坐在此处,他们却都不在了。” 对此,阿利欧·何塔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只是个侍卫队长,即使这么多年之后,对于这片土地及土地上的七面神祇来说,他仍然是个陌生人。效忠。服从。守护。十六岁时他立下誓言,就在他跟战斧成婚的那一天。单纯的誓言,单纯的人,大胡子僧侣们如此评价。没有人训练他去安慰悲伤的亲王。 正当他琢磨着该怎么说时,又一只橙子“啪”的一声砸落下来,落地的地方离亲王不到一尺。道朗听到声音怔了怔,仿佛被砸疼了似的。“够了,”他长叹一声,“够了。让我一个人待着,阿利欧,让我再多看孩子们玩几个钟头。” 太阳落下,空气变得凉爽,孩子们到室内用晚餐去了,亲王依然留在橙树下,面朝平静的水池和远方的大海。仆人带给他一碗紫橄榄,还有淡面包、奶酪和山藜豆酱。他吃了一点,又喝了一杯甜腻浓烈的红葡萄酒,他喜爱这种酒。喝完之后,他又满上一杯。有时,在黎明前的黑暗时分,他会在轮椅中沉沉睡去,只有到了那时,侍卫队长才将他推下月光照耀的廊坊,经过一排雕纹梁柱,穿越优雅的拱门,来到一间靠海的屋子,里面有一张铺着清爽的亚麻布被单的大床。侍卫队长推动轮椅时,道朗发出呻吟,但诸神保佑,他没有醒。 侍卫队长的卧室跟亲王的相邻。他坐在窄床上,从角落里找出磨石和油布,开始动手干活。保持长斧的锋利,给他烫上烙印那天,大胡子僧侣们告诉过他。他始终如一。 何塔一边磨斧子,一边想到了诺佛斯,想到了山上的上城与河边的下城。他仍然记得三口洪钟的鸣声,努姆低沉的轰鸣震得他每根骨头都颤抖,那拉的声音高傲雄壮,尼尔则如同清脆的笑语。冬糕的味道再次充盈口中,里面有姜、松果和一点樱桃,通常就着那萨喝下去——“那萨”就是盛在铁杯中的发酵山羊奶兑蜂蜜。他仿佛看到母亲身穿松鼠皮领的裙服,这件衣服她每年只穿一次,就在全家去看狗熊沿罪人阶梯跳舞的日子。大胡子僧侣将烙铁按在他胸口中央,他闻到毛发烧焦的气味,疼痛如此剧烈,他以为自己已经心跳停止。然而阿利欧·何塔没有退缩,斧标烙印处的毛发也没有长回来。 等两边斧刃都锋利到可以用来刮胡子,侍卫队长才将他岑木和钢铁的爱妻放倒在床。他一边打哈欠,一边脱下脏外衣,随意扔到地板上,然后在稻草为底的床上伸展身子。想到烙印,感觉有点痒,因此他在阖眼前不得不挠了挠。我该把那些掉落的橙子收集起来,他心想,睡觉时能梦见了它们酸酸甜甜的味道,还有指头黏糊糊的红色汁液。 黎明来得太快。马厩外面,三座马轿中最小的那座已备好了:雪松轿身,红丝悬帘。侍卫队长从驻扎在流水花园的三十名长矛兵中挑选了二十人随行护送,其余的留下来守卫离宫和孩子,这些孩子很多是诸侯和富商的子女。 尽管亲王说天一亮就出发,但阿利欧·何塔知道他会耽搁。学士帮道朗·马泰尔洗澡,用浸有舒缓药液的麻布包扎他肿胀的关节。侍卫队长穿上一件符合自己身份的铜鳞甲,披起飘荡的黄褐色沙蚕丝披风,以免太阳直射铜甲。今天似乎会很热,侍卫队长早就放弃了沉重的马毛坎肩和镶钉皮衣,那是在诺佛斯时穿的,在多恩,它们会煮熟里面的人。但他保留了有锋利尖刺的铁半盔,只用橙色丝绸把尖刺包起来,丝绸缠绕着尖顶——不然太阳直射到金属上,回宫之前,他就会头痛。 等他准备完毕,亲王仍然没有出发。亲王决定在离开前用早餐:一只血橙,一盘加火腿末和火胡椒粉煎的海鸥蛋火腿。他还要跟几个他特别宠爱的孩子道别:达特家的男孩,布莱克蒙夫人的孩子,还有一个圆脸孤女,她父亲曾在绿血河沿岸贩卖布匹和香料。道朗跟他们说话时腿上一直盖着华丽的密尔毛毯,以免这些年轻人见到他绑绷带的肿胀关节。 上路时已过正午,亲王坐轿,卡洛特学士骑驴,其余人步行。五个长矛兵走在前面,五个走在后面,轿子两侧又各有五个。阿利欧·何塔把长柄斧搭在肩头,行在亲王座轿的左手边,那是他最熟悉的位置。从流水花园到阳戟城是滨海道路,因此在穿越贫瘠的红棕色沙石地,经过扭曲矮小的树木时,尚有凉爽的清风抚慰。 半路上,第二条“沙蛇”拦住了他们。 她突然出现在沙丘上,骑一匹金黄色的沙地战马,马鬃犹如精致的白丝绸。骑马时的娜梅小姐也显得十分优雅,她身穿闪闪发光的淡紫色袍服,乳白与黄铜色相间的丝制大斗篷随着每一缕风飘荡,她看起来仿佛即将腾空飞起。娜梅莉亚·沙德现年二十五岁,如柳枝般苗条,笔直的黑发编成一条长辫子,用红金绳子扎起来,她黑眼睛上方的美人尖和她父亲一模一样。高高的颧骨、丰满的嘴唇和乳白色肌肤都使她具备了她姐姐所缺乏的美貌……而且奥芭娅的母亲是旧镇的妓女,娜梅则拥有古瓦兰提斯城中最高贵的血统。十几个骑马的长矛兵跟在她身后,圆盾在阳光下闪烁。他们随她骑下沙丘。 亲王已将帘幕卷起,以便享受海上吹来的轻风。娜梅小姐来到他身边,让那匹漂亮的金色母马放慢速度,与轿子的步伐保持一致。“幸会,伯父,”她朗声道,仿佛她是凑巧遇见亲王的,“我们可以同行前往阳戟城吗?”侍卫队长走在轿子另一侧,娜梅小姐的对面,但他可以听清她说的每一个字。 “我很乐意,”道朗亲王回答,然而在侍卫队长耳中,他似乎并不乐意。“痛风和哀悼是糟糕的旅伴。”侍卫队长知道,每一块鹅卵石都会如针刺般扎痛他肿胀的关节。 “痛风我帮不上忙,”她说,“但我父亲不需要哀悼。复仇更合他口味。格雷果·克里冈真的承认了杀害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 “他大吼大叫,整个朝廷都听见了他的罪状,”亲王确认,“泰温大人答应把他的人头给我们。” “好个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娜梅小姐说,“就我看来,泰温大人在用我们自己的钱还欠我们的债。亲爱的戴蒙爵士送给我一只鸟儿,他断言,决斗时,我父亲不止一次刺中了那头怪物。倘若如此,格雷果爵士等于已经死了,泰温·兰尼斯特什么也没给。” 亲王哼了一声。那是因为关节的疼痛还是因为侄女的话,侍卫队长说不上来。“或许如此。” “或许?我说那是肯定的。” “奥芭娅要我宣战。” 娜梅笑道,“是的,她想将旧镇付之一炬。她仇恨那座城市的程度,就跟我小妹喜欢它的程度一样。” “那你呢?” 娜梅回头看看随从,他们都远远地走在后面。“消息传来时我正跟佛勒的双胞胎上床。”侍卫队长听见她说,“你知道佛勒家的箴言吧?任我翱翔!我只求你给我这句话。任我翱翔,伯父。我不要大军,只要一个亲爱的姐妹。” “奥芭娅?” “特蕾妮。奥芭娅太吵闹,而特蕾妮是如此可爱温柔,没有人会怀疑她。奥芭娅要将旧镇变成父亲的火葬堆,我没那么贪心,四条性命对我来说足够了——用泰温大人的黄金双胞胎偿还伊莉亚的孩子们,老狮子偿还伊莉亚本人,最后是小国王,他偿还我父亲。” “那小男孩没对我们做什么。” “那小男孩是个经由背叛、乱伦和通奸诞生的杂种——倘若史坦尼斯大人所言不差。”轻松调侃的语调消失了,侍卫队长发现自己眯起眼睛注视着她。她姐姐奥芭娅腰缠鞭子,手执长矛,人人都看得见,但娜梅小姐同样危险,她总是将匕首隐藏得很好。“国王之血才能补偿谋杀我父亲的罪恶。” “奥柏伦死于决斗,而且是为了一件与他毫不相干的事。我不能称之为谋杀。” “随你怎么称呼。我们把多恩最优秀的壮士派去君临,他们却送回来一袋尸骨。” “他的行为超越了我的嘱咐。‘仔细权衡小国王和他的御前会议,留意他们的强项与弱点,’我在阳台上告诉他,当时我们吃着橙子,‘如果可以的话,替我们找些朋友。伊莉亚的事尽量调查,但不要过度惹恼泰温公爵。’这是我的话。奥柏伦大笑着说,‘我几时“过度”惹恼过别人?你还不如去警告兰尼斯特,别惹恼了我。’他一心要替伊莉亚寻回正义,他不愿等待——” “他等了整整十七年,”娜梅小姐打断话头,“假如被杀的是你,我父亲未等尸骨变寒就会揭竿而起,大举北伐;假如死的是你,此刻密如森林的长矛将席卷边疆地。” “我不怀疑这点。” “你也不应怀疑,亲王殿下——请记得,为了复仇,我和我的姐妹们决不会再等十七年!”她脚踢母马,朝阳戟城疾驰而去,她的队伍风风火火地紧随其后。 亲王向后倚在枕垫上,闭起双眼,何塔知道他没睡。他很痛苦。有那么一会儿,他考虑把卡洛特学士叫到轿子跟前,但道朗亲王需要的话,自己会叫的。 午后的阴影长而晦暗,太阳跟亲王肿胀的关节一样又红又大,阳戟城的塔楼隐约出现在东方。首先是纤细的长矛塔,一百五十尺高,顶端有一根镀金铁刺,为塔楼再添了三十尺高度;接着是雄伟的太阳塔,它有黄金和镶铅玻璃做的拱顶;最后是暗褐色的沙船堡,它仿佛是一艘被冲到岸上变作石头的大帆船。 仅仅三里格的滨海道路将阳戟城与流水花园分开,然而它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在离宫,孩子们赤裸身子于阳光下嬉戏,铺有地砖的庭院中有音乐弹奏,空气中满是柠檬与血橙的浓郁气息;在城内,则弥漫着灰尘、汗水和烟雾的味道,夜晚也有喋喋不休的喧嚣。流水花园由淡红色大理石筑成,阳戟城则建自棕褐色泥土和稻草做的砖头。马泰尔家族的古老要塞矗立在一个沙石小半岛的最东端,三面环海,而在西面、在阳戟城巨大城墙的阴影里,土砖店铺和无窗陋屋附着在城下,犹如藤壶附着于船壳。马厩、客栈、酒馆和青楼等又在更西边冒出来,其中许多有自己的围墙,更远处又有更多的供人居住的小破屋。如此这般,年复一年向外扩张,正如大胡子僧侣们说的那样,跟泰洛斯、密尔或伟大的诺佛斯相比,这座影子城不过算是小镇,然而它是多恩人所拥有的最接近城市的东西。 娜梅小姐先到几小时,无疑她通知了卫兵。因为当他们到达时,三重门已经打开了。这些门依次排列,允许访客直接穿过三重曲墙,到达旧宫,而不用走上好几里,在狭窄的街巷、暗藏的庭院和诸多嘈杂集市中绕行。 当长矛塔进入视线后,道朗亲王立即合上轿子的悬帘,但群众仍然不依不饶地向他叫嚣。“沙蛇”们已经煽动起激昂的情绪,侍卫队长不安地想。他们穿过肮脏的外城,进入第二道门。这道门内的风,夹带着沥青、盐巴水和烂海藻的味道,每走一步人群都变得更加稠密。“给道朗亲王让路!”阿利欧·何塔一边大喝,一边用长柄斧的斧柄捶打砖地,“给多恩亲王让路!” “亲王死了!”一个妇人在他身后厉声尖叫。 “拿起长矛!”一个男子在阳台上怒吼。 “道朗!”某个贵族喊道,“拿起长矛!” 何塔放弃了寻找发言者的努力,人实在太多了,而其中三分之一的都在呐喊。“拿起长矛!为红毒蛇复仇!”到达第三道门时,卫兵们必须推挤人群,才能给亲王的轿子清出道路。人们开始扔东西,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孩冲过长矛兵的封锁,手里拿了一只烂掉一半的柿子,但看到阿利欧·何塔挡住去路,长斧摆好架势,便松了手,任由柿子掉落在地,匆匆忙忙地逃跑了。远处,其他人扔出柠檬、酸柑和橙子,高呼:“开战!开战!拿起长矛!”一名卫兵的眼睛被柠檬击中,还有一只橙子砸在侍卫队长本人的脚上。 轿子里没传出任何回应。道朗·马泰尔始终躲在丝帘之内,直到城堡的厚墙将他们完全淹没,铁闸门在身后“吱吱嘎嘎”地落下,喊叫声逐渐减弱。亚莲恩公主带着一半的朝臣在外庭迎接,其中包括年迈盲眼的管家里卡索,代理城主曼佛里·马泰尔爵士,年轻的米斯学士身穿灰袍,柔滑的胡须里喷了香水,此外还有四十名多恩骑士,他们飘逸的服饰色彩各异。小弥赛菈·拜拉席恩跟她的修女及御林铁卫亚历斯爵士站在一起,亚历斯爵士依然穿着那身酷热难当的纯白釉彩盔甲。 亚莲恩公主大步走到轿子跟前,她脚踏沙蛇皮凉鞋,鞋带直绑到大腿,黑玉般的秀发蜷成一个个小卷,披落腰背,额上还有一圈太阳形状的铜片头饰。她还是那个小家伙,侍卫队长心想。“沙蛇”们很高,亚莲恩却像她母亲,只有五尺二寸,然而在镶嵌珠宝的腰带下,在松松垮垮随风飘荡的紫黄色多层丝缎袍里,她有风流圆润的女人胴体。“父亲,”帘子拉开后,她宣告,“阳戟城因您的返回而倍感喜悦。” “是啊,我听到了他们的喜悦。”亲王淡淡地笑笑,用一只红肿的手捧住女儿的面颊。“你看起来气色不错。队长,请扶我下来。” 何塔将长斧斜插进背后的挂带,双臂抱起亲王。他动作轻柔,以免刺激亲王肿胀的关节,即便如此,道朗·马泰尔仍不得不强咽下一声痛苦的喘息。 “我已命厨子准备晚宴,”亚莲恩说,“包括所有您喜欢的食物。” “恐怕我无福消受。”亲王缓缓地环视庭院,“我没看见特蕾妮。” “她请求与您私下交谈。我让她到王座厅去等。” 亲王叹口气。“很好。队长,可否再劳烦你?这里的事情越早完结,我就能越早休息。” 何塔抱他走上太阳塔长长的石台阶,来到拱顶下巨大的圆形厅堂,下午最后一缕日光斜斜地穿过彩色厚玻璃拱顶,在苍白的大理石上投射出几十个色彩各异的菱形。第三条“沙蛇”正等着他们。 她盘腿坐在隆起高台下方的枕垫上,但他们进入时,她立刻起立。她穿一件紧身淡蓝色绸缎长袍,袖口繁复的密尔蕾丝令她看上去像少女一样纯洁。她一手拿刺绣,一手拿着一对金针,似乎正在赶制女红。她的头发也是金色,眼睛如同深蓝的池塘……然而不知为何,它们让侍卫队长联想起了她父亲,尽管奥柏伦的眼睛漆黑如夜。奥柏伦亲王的女儿都有他的眼睛,毒蛇的眼睛,何塔突然意识到,颜色反而不重要。 “伯父,”特蕾妮·沙德说,“我一直在等您。” “队长,扶我坐到高位上。” 高台上有两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宝座,只不过其中一把的椅背上用黄金镶嵌着马泰尔家族的金枪纹章,另一把上则是洛伊拿人的日曜纹章——当娜梅莉亚的舰船初次来到多恩时,桅杆上飘扬的正是这一图案。侍卫队长将亲王放到长金枪座位上,自己退开。 “很疼吗?”特蕾妮小姐的嗓音十分轻柔,而她看上去就像夏日的草莓般可人。她母亲是个修女,令特蕾妮带有一份几乎不属于尘世的纯真。“我可以做些什么来减轻您的痛苦?” “说你想说的话,然后让我休息。我很累,特蕾妮。” “这是我为您绣的,伯父。”特蕾妮展开她刚才在绣的女红,上面是她父亲奥柏伦亲王,骑在一匹沙地战马上,全身红甲,微微浅笑。“我完成之后,会把它送给您,好让您记住他。” “我没忘记你父亲。” “我很高兴听到这一点。许多人都有怀疑。” “泰温大人答应把魔山的脑袋给我们。” “他真好心……但用刽子手的剑去了结英勇的格雷果爵士实在是便宜他了。我们祈祷他的死已经这么久了,相信他自己现在也如此祈祷。我知道父亲用的什么毒,什么方法,没有比那更缓慢、更痛苦的死亡了。很快,即使在这阳戟城内,我们也能听见魔山的惨叫。” 道朗亲王叹口气,“奥芭娅呼吁战争。娜梅满足于谋杀。你呢?” “战争,”特蕾妮说,“但并非姐姐希望的那种。多恩人在家乡作战才能发挥实力,还是让我们磨尖长矛等待他们进攻吧。当兰尼斯特和提利尔向我们扑来时,我们要让他们在各个山口流血不止,把他们埋没在滚滚黄沙下,正如从前上百次那样。” “他们会来进攻吗?” “噢,他们当然会,他们付不起国家再度分裂的代价——正是为了统一,巨龙家族才跟我们联姻。父亲对我说,我们要感谢小恶魔,感谢他把弥赛菈公主送来。她真漂亮,您不觉得吗?我真希望自己有她的鬈发。她天生就是母仪天下的料,如同她母亲。”酒窝在特蕾妮脸颊上绽开。“倘若能有机会来亲手安排婚礼,并负责监制王冠,我会非常荣幸。崔斯丹和弥赛菈都是纯洁的好孩子,我想用白金……加绿宝石,以配衬弥赛菈的眼睛。噢,钻石与珍珠也很合适,只要孩子们能够顺利结婚并且加冕,接下来我们只需高呼拥戴弥赛菈一世为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七国统治者的合法继承人,然后等待狮子到来。” “合法继承人?”亲王哼哼着说。 “她比她弟弟大,”特蕾妮解释,仿佛当亲王是个傻子。“根据律法,铁王座应该传给她。” “根据多恩的律法。” “当贤王戴伦迎娶弥莉亚公主、将我们并入他的大一统王国时,他答应多恩可以保留自己的律法。弥赛菈恰巧就在多恩。” “她确实人在多恩。”他语调勉强,“让我考虑考虑。” 特蕾妮娇嗔道:“您考虑得太多了,伯父。” “是吗?” “父亲这么说的。” “奥柏伦考虑得太少。” “有些人考虑得太多,是因为他们害怕行动。” “害怕与谨慎有区别。” “噢,那我祈祷您永远不会害怕,伯父。希望您一切安好。”她举起一只手…… 侍卫队长连忙将长柄斧往大理石地板上狠狠一跺。“小姐,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请远离高台,谢谢。” “我没有恶意,队长。我爱我的伯父,就跟他爱我父亲一样,我知道的。”特蕾妮在亲王面前单膝跪下。“我已经讲完来此要说的话了,伯父。若有冒犯,请您原谅,因为我的心已经裂成了碎片。您还爱我吗?” “一如既往。” “那为我祈福吧,然后我就走。” 道朗犹豫片刻后,将手放在侄女头上。“勇敢起来,孩子。” “噢,我怎么会不勇敢?我是他的女儿。” 她刚告辞,卡洛特学士便立刻奔上高台。“亲王殿下,她有没有……来,让我看看您的手。”他首先检查手掌,然后轻轻翻过来,嗅了嗅亲王的手指。“没有,好的,这就好。没有刮痕,所以……” 亲王抽回手。“师傅,麻烦你给我弄点罂粟花奶好吗?一小杯足够了。” “罂粟花奶。好的,当然。” “现在,让我考虑考虑。”道朗·马泰尔轻轻催促,于是卡洛特匆匆走下楼梯。 外面太阳已经落下,拱顶内的光线成为昏暗的蓝光,地板上的菱形渐渐消退。亲王坐在马泰尔家族金枪纹章的高位中,脸色因疼痛而变得苍白。长久的沉默之后,他转向阿利欧·何塔。“队长,”他说,“我的卫兵有多忠诚?” “绝对忠诚。”侍卫队长不知还能说什么。 “他们所有人?还是其中一部分?” “他们是最优秀的。优秀的多恩人。他们会遵从我的命令行事。”他将长柄斧往地上一跺。“任何叛徒,无论是谁,我都会把他的人头带来。” “我不要人头。我要服从。” “大家服从您。”效忠。服从。守护。单纯的誓言,单纯的人。“需要出动多少人?” “这由你决定。不过全体出动或许比二三十个人有效。我希望尽量处理得迅速平静,不流血。” “迅速,平静,不流血,好的。您的命令是什么?” “搜捕我弟弟的女儿们,统统扣押,关到长矛塔顶上的房间。” “扣押‘沙蛇’们?”侍卫队长嗓子干涩,“所有……所有八个,亲王殿下?那些小家伙也一样?” 亲王考虑半晌,“艾拉莉亚的女儿们还小,不至于构成威胁,但别有用心的人或许会利用她们来对付我,最好也控制起来。是的,那些小家伙也一样……但先抓特蕾妮、娜梅莉亚和奥芭娅。” “遵命。”他心中忐忑不安。我的小公主是不会喜欢这道命令的。“萨蕾拉怎么办?她已经长大成人,快二十岁了。” “除非她回到多恩,否则放过她吧,萨蕾拉比她姐姐们更有头脑。随她去……玩她的游戏吧。把其余人抓住,控制起来,我才能安睡。” “好的,”侍卫队长犹犹豫豫地说,“若这消息传播到市井之中,百姓们会咆哮抗议。” “整个多恩领都会咆哮,”道朗·马泰尔疲倦地说,“但愿泰温大人在君临城能够听到,这样他就会知道,他在阳戟城有一个多么忠诚的朋友。” 234.第234章 瑟曦 她梦见自己坐上了铁王座,俯瞰众人。 下方的廷臣们不过是颜色光鲜的老鼠,骄横的诸侯和高傲的贵妇在她面前跪拜,年轻勇敢的骑士将宝剑放在她脚边,请求她的荣宠。女王陛下一一微笑作答。这时,那侏儒不知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指着她,放声大笑,诸侯与贵妇们也跟着咯咯笑,还用手背遮掩笑脸。女王突然发现自己什么衣服也没穿。 她惶恐地试图用双手遮掩,去维持那份女人的羞耻,结果铁王座上的倒钩和纠结割破了她柔嫩光滑的皮肤,鲜血流下大腿,钢牙咬紧屁股。她想站起来,脚却踩在扭曲金属的隙缝里,挣脱不开,越是挣扎,铁王座就越是无情地要将她吞没。这张驼背怪物撕开她双乳和腹部的血肉,切掉四肢,直到整个变得血淋淋、滑溜溜、闪闪发光。 她的弟弟一直在下方欢呼雀跃,嘲笑着她。 当有人轻触她肩膀,令她即刻惊醒时,侏儒的笑声仍在耳畔回荡。莫非这只手也是噩梦的一部分?瑟曦开口尖叫,把手的主人——侍女塞蕾娜——吓得面色苍白,六神无主。 这里还有其他人,太后意识到。床前阴影憧憧,高大男子们身披的斗篷下,锁甲反射光芒。他们怎敢拿着兵器闯进我的卧室?侍卫何在?卧室内光线昏暗,只有一位闯入者提着一盏油灯。我不能在他们面前显露恐惧,于是瑟曦收拢蓬乱的头发。“你们想干嘛?”一个男人应声踱到灯光下,她发现此人的斗篷乃是白色。“詹姆?”梦见的是一个弟弟,来的却是另一个弟弟。 “陛下,”低语声不属于詹姆,“队长大人命我前来知会您。”他的头发跟詹姆一样卷曲,然而弟弟有熔金的颜色,与她无异,这男人的发丝则又腻又黑。她注视着对方,倾听关于厕所、十字弓和父亲的话题,迷惑不解。我的梦还没醒,瑟曦认定,我还在噩梦中挣扎,等我醒来,提利昂就会从床下爬出,开始嘲笑我了。 然而这都是蠢念头,她的侏儒弟弟此刻被关在黑牢里,今天即将明正典刑。她低头仔细打量双手,确保每个指头都在,再摸摸身体,皮肤起了鸡皮疙瘩,却没有划破割伤。腿上没有疤痕,脚底没有创口。梦,只是梦,梦。我昨晚喝得太多,葡萄酒放大了幻影。黎明到来时,我才该是那个笑到最后的人。我的孩子们将永保平安,托曼的王位会流传万代,而我那该死、卑劣、矮小的valonqar将人头落地,在地狱里腐烂。 乔斯琳·史威佛走到床边,将杯子凑过来。瑟曦吮了一口,加柠檬汁的水,太酸,于是便吐掉了。夜风敲打着窄窗,发出“吱嘎吱嘎”的响声,令她感到奇特的宁静。身边的乔斯琳如树叶一样颤抖,塞蕾娜也很害怕,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笼罩在面前,后方是提灯的柏洛斯·布劳恩爵士,门边有大批戴狮盔的兰尼斯特卫兵,盔顶的黄金狮子隐隐反光。他们都在恐惧。是真的吗?太后不相信,这是真的吗? 她猛然起身,任塞蕾娜用睡袍盖住她的裸体,再亲手系好袍子,只觉指头僵硬又笨拙。“我父亲大人日日夜夜都有亲兵守卫。”瑟曦宣布,嗓音有些浑浊,于是再含了口柠檬水,在口中搅拌,以提振精神。一只飞蛾发现了柏洛斯爵士的灯,她看见翅膀晃动的影子,昆虫嗡嗡地拍打玻璃,寻找光明。 “卫兵们忠于职守,陛下,”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答道,“但壁炉里有道密门,此前并未发现。队长大人已动身去探索其后的秘密通道。” “詹姆?”恐惧攫住了她,犹如突如其来的风暴,“詹姆应该守护着国王……” “那孩子很安全,詹姆爵士走之前特地差遣十几名武士专门看守。国王陛下此刻正安静地睡眠呢。” 愿他睡得比我香,梦得比我甜。“谁负责守护国王?” “洛拉斯爵士有幸担此重任,希望您满意,陛下。” 她怎么可能满意?提利尔家族不过是龙王提拔的鸡犬,从前只有当管家的份,而今其野心却逐步膨胀,心怀僭越。洛拉斯爵士或许成为每个少女怀春的梦想,可那身白袍下,他仍是个血统纯正的提利尔。就她看来,今晚所有的苦果,只怕都采自高庭精心培育的毒花。 这些话却不能说出口来。“我即刻着装。奥斯蒙爵士,稍后请你伴我前去首相塔,柏洛斯爵士,唤醒狱卒,确认我弟弟仍在牢里。”她不敢说他的名字。不,他没有勇气反抗父亲,她反复安慰自己,心底犹有怀疑。 “遵命,陛下。”柏洛斯边说边将提灯交给奥斯蒙爵士。看着他离开,瑟曦心里松了口气。这懦夫!父亲本不该将白袍还给他。 离开梅葛楼时,天色已转为深深的钴蓝,但星星仍在闪耀。一颗明星的陨落,瑟曦心想,西方最明亮夺目的星星已然沉沦,未来的道路将更为黑暗。她在跨越干涸护城河的吊桥中央停步,注视着下方的尖刺。是真的,他们不敢拿这个向我撒谎。“谁发现的?” “他的卫兵,”奥斯蒙爵士说,“鲁姆。他忽然尿急,结果却在厕所里找到了大人。” 不,不可能,那不是狮子过世的地方。太后平静得出奇,她想起小时候头一次掉了牙齿,并不痛,但嘴里那个洞却引诱人不住地去舔。如今在我的世界里,父亲消失的地方就是那大大的洞,我该怎样填满呢? 如果泰温·兰尼斯特真的死了,全家都不再安全……尤其是她称王的儿子。狮子倒下,百兽纷起,豺狼虎豹将乘虚而入。他们要推翻她,他们一直都想推翻她,所以她必须当机立断,立刻行动,一如劳勃去世那回。这也可能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阴谋,他与城内贼人串通,然后趁乱再打都城。让他来吧!瑟曦心想,我将粉碎他,和父亲一样,并且这次要他的命!说到底,史坦尼斯或梅斯·提利尔有什么好怕的?没人能使她恐惧。她是凯岩城的女儿,狮子的女儿。而且再也没有包办婚姻了。凯岩城是我的,兰尼斯特家族的力量也是我的,没人能使她恐惧。即便将来托曼不再需要摄政王太后,身为大诸侯,我仍能左右朝纲。 初升的朝阳为塔楼顶端点缀了鲜艳的绯红,但下面的城墙仍在黑夜之中,外城如此静谧,她不禁怀疑其中的居民是否都已死去。他们都该死。泰温·兰尼斯特不应独自去世,即便下地狱,他也配拉上一大帮庸人作陪葬。 四名红袍狮盔的卫兵守在首相塔门前。“未经我准许,谁也不得擅自出入。”瑟曦吩咐。下令对她而言是件容易事。但我还欠缺父亲声音里钢铁般的意志。 塔内火炬的浓烟熏痛了眼睛,但她不要流泪,正如父亲也不会。我是他唯一的、真正的儿子。一片安宁中,只听见脚跟与石板的摩擦,那只飞蛾仍在无助而狂野地绕灯拍打,企图进去。去死吧,太后不耐烦地想,扑进火焰,化为灰烬吧。 楼梯顶端又有两名红袍卫士,当她经过时,红脸的利斯特低声致哀。此刻,太后已是气喘吁吁,晕头转向,心脏在胸腔内扑扑狂跳。都怪该死的楼梯,她向自己解释,这座天杀的塔里面有太多该死的楼梯。她很想将塔楼整个掀翻。 大厅里挤满了窃窃私语的傻瓜,好像泰温大人仍在休息,没人敢出声打搅。她踱进门内,卫兵和仆人纷纷退开,嘴里念念有词。瑟曦看着一张张粉红的牙床和嚅动的舌头,却没听进任何言语,只当是飞蛾扑翅。他们在这里做什么?他们知道了多少?按道理讲,应该最先通知她才对。她乃是摄政王太后,他们忘记了吗? 马林·特兰爵士身穿白甲白袍站在首相的卧室门前,面罩打开,厚厚的眼袋令他看起来似乎还没睡醒。“把这帮人赶走,”瑟曦吩咐,“我父亲还在厕所里?” “他们把他抬回了床上,夫人。”马林爵士边说边将门推开。 月光穿过窄窗流泻而入,在草席上留下金色的条纹。凯冯叔叔跪于床前,好像在祈祷,却悲痛得出不了声。卫兵们群聚于壁炉前,灰烬中,奥斯蒙爵士提及的密门赫然敞开,那门并不比面包师的烤箱大,得爬着进去。提利昂正是个半人,这念头令她愤怒,不,侏儒仍被锁在黑牢里。这不可能是他干的。是史坦尼斯,她告诉自己,是史坦尼斯的阴谋,他在城中还有追随者。又或许是提利尔…… 关于红堡中的暗道,素来流言纷飞,传说残酷的梅葛将所有工匠尽数杀戮,以保护城堡的秘密。有多少卧室通过暗道相连?瑟曦仿佛目睹侏儒手执利刃,从托曼卧室的织锦背后潜出来。托曼有重重守卫,她安慰自己,然而泰温公爵不也防备森严? 她一时间竟辨认不出死者。没错,头发是父亲的头发,但其余部分全不对劲。他真的好小啊,好老啊,睡袍卷到胸口,腰部以下完全裸露。那支致命的弩箭正中肚脐与男根之间,直没入体,只剩羽毛在外,公爵的阴毛上全是结痂的凝血,肚脐眼成了一个暗红色大圆圈。 恶臭逼得她扇鼻子。“把箭拔出来,”她下令,“傻了吗?大人乃是国王之手!”是我的父亲,是我的父亲大人,我应该尖叫哭泣撕扯头发吗?据说凯特琳·史塔克目睹佛雷家在她面前谋杀了她心爱的罗柏之后,便在悲痛中用双手将自己毁容。你要我也这样做吗,父亲?她想问他。还是要我坚强起来?你为你的父亲哭泣过吗?她祖父在她一岁那年便去世了,但其中的经过她很清楚。据说泰陀斯公爵身材极度肥胖,某天爬楼梯去找情妇,结果心脏病突发一命呜呼。当时,她父亲正在君临担任御前首相——实际上,她和詹姆的童年时代,泰温公爵几乎都在君临当差——如果父亲也有过悲伤,至少他没在任何人面前流一滴眼泪。 太后感觉到指甲深深地陷入手掌中。“你们怎么敢让他这样躺着?我父亲乃是三位国王的首相,是七大王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领袖之一。让全城的钟都响起来,和劳勃逝世时一样;让人替他沐浴更衣,以符合其威仪,并披上貂皮、金丝和绯红绸缎。派席尔何在?派席尔何在?”她旋身面对守卫们。“普肯斯,立刻召唤派席尔大学士,让他来照料泰温大人。” “他来过了,陛下,”普肯斯回答,“他来了又离开,去召唤静默姐妹。” 他们最后才通知我。意识到这点,瑟曦恼怒得说不出话来。还有派席尔,宁肯把公爵扔在这里去找人代劳,也不愿弄脏他那双柔弱起皱的手。他是个没用的废物!“召唤巴拉拔学士,”她下令,“召唤法兰肯学士,谁都可以,统统找来!”普肯斯与短耳得令匆匆离开。“我弟弟何在?” “在密道里面。里面有道天梯,石头中凿有铁环。詹姆爵士想看看它究竟有多深。” 他才有一只手啊!她想训斥他们,你们这帮蠢货才该下去。他不能下去。谋杀父亲的人正等在下面,等着他……她的孪生弟弟总是过于急躁,看来断手之痛也没能教会他谨慎的道理。她正要命守卫们下去寻找詹姆,普肯斯和短耳却带着一名灰发男子返回。“陛下,”短耳禀报,“此人声称自己是学士。” 来者深深鞠躬:“我能为陛下做什么?” 此人有些面善,但瑟曦想不起来是谁。老骨头一把,好歹比派席尔年轻。他身上有股力量。来者很高,背微驼,突出的蓝眼睛周围有许多皱纹。他脖子上什么都没戴。“你没有颈链。” “它被没收了。陛下,我名叫科本,是我医治了您弟弟的手伤。” “哼,医治他的断肢吧。”她想起来了,这个男人随詹姆一起从赫伦堡回来。 “没错,我无法挽回詹姆爵士的手掌,但留下了他的胳膊,或许还救了他的命。学城可以剥夺我的颈链,却不能剥夺我的知识。” “好吧,你可以试试,”她决定,“不过如果让我失望,你所失去的就不止颈链了,我保证。去把我父亲遗体上的弩箭清掉,并为他梳洗整理,以迎接静默姐妹。” “遵命,太后陛下,”科本走到床边,突然停步,回头问,“我该拿这个女孩怎么办呢,陛下?” “女孩?”瑟曦根本忽略了还有第二具尸体。她大步迈回床前,掀开染血的床单——“她”就在那里,赤身裸体,死寂冰凉、肤色粉红……除了那张脸,那张脸就跟命丧婚宴时的小乔一样乌黑。金手项链半埋入女孩喉头,紧紧缠绕,把皮肤都划破了。见此光景,太后像只发怒的猫一样嘶叫开来,“她在这里做什么?” “我们在床上发现了她,陛下,”短耳答道,“她是小恶魔的妓女。”好像这就是她出现于此的原因。 我父亲大人与妓女毫无瓜葛,瑟曦心想,自我母亲死后,他没碰过女人。她冷冷地扫了守卫们一眼。“这不是……泰温大人的父亲死后,他回到凯岩城发丧,发现……发现了一个像这样的女人……戴着他母亲的珠宝,穿着他母亲的裙服。他立刻剥夺了她所有的东西,所有的羞耻。整整半个月,她被驱赶在兰尼斯港的街巷中游行,向每一个路人忏悔自己乃是小偷和淫妇。泰温·兰尼斯特大人就是这样对付妓女的。他不会……这女孩在此另有原因,不会是……” “或许大人是在审问她,刺探她主人的信息,”科本提出,“我听说国王陛下被谋杀当晚,珊莎·史塔克便失踪了。” “是的。”瑟曦立刻抓住这个结论,“当然,他是在审问她,这毋庸置疑。”然而太后的眼神仿佛与提利昂淫秽的目光交会,烂鼻子下,侏儒的嘴巴扭成畸形的、猴子似的嘲笑。还有什么比赤身裸体更美妙的方式呢?还有什么比让她张开大腿更直接的呢?侏儒的低语在她耳边回荡,换成是我,也会这么审问她的。 太后转身离开。我不要再看到她。顷刻间,她再也无法与这死去的女人待在同一个房间。于是她推开科本,回到大厅。 奥斯蒙爵士把他的弟弟奥斯尼和奥斯佛利都带来了。“首相卧室里有具女尸,”瑟曦吩咐三位凯特布莱克,“不准任何人知道这件事。” “是,夫人,”奥斯尼爵士脸上仍有轻微的抓伤,得自于提利昂的另一位妓女,“我们该拿她怎么办?” “拿去喂狗,还是抱回床上当纪念,与我无关。反正她不存在。记住,谁敢多嘴一个字,我就要他的舌头,明白吗?” 奥斯尼和奥斯佛利交换眼神。“明白,陛下。” 于是她指引两人进门,看他们将女孩的尸身用她父亲染血的床单包裹起来。雪伊,她叫雪伊。她们俩最后一次谈话发生在比武审判的前夜,就在那天早上,微笑的多恩毒蛇当众提出挑战。雪伊想要回提利昂给她的珠宝——瑟曦以前承诺过——还想要回城里的宅子,再要太后把某位骑士许配给她。太后说得很明白,妓女什么也得不到,除非她说出珊莎·史塔克的下落。“你是她的侍女,难道对她的去向一无所知吗?”雪伊哭着跑走了。 奥斯佛利将尸体扛到肩上。“项链别弄丢了,”瑟曦吩咐,“千万注意,别擦着上面的金子。”奥斯佛利点点头,朝门口走去。“回来,不能走正门,”她指向密道,“这条路,往地下走。” 奥斯佛利爵士正单膝跪下,准备钻进去,里面的光亮却骤然增长,同时传来声音。詹姆像个老妇人似的弯腰驼背冒出来,踢了踢靴子,抖开泰温大人毕生最后一次炉火的灰烬。“别挡道。”他对凯特布莱克们说。 瑟曦赶紧奔过去。“你找到他们了吗?找到杀手了吗?他们有多少人?”毫无疑问,这是一起团伙阴谋,单单一个人不可能杀掉她父亲。 孪生弟弟形容憔悴,“楼梯底部有个房间,六条通道在那里交会,每条皆被铁门封锁,门上还有铁链缠绕,得有钥匙才能打开。”他望向卧室,“犯人也许仍在墙壁之中徘徊。首相塔内部是个深邃而幽暗的迷宫。” 她仿佛看见提利昂变成一只硕大的老鼠,从墙壁之中爬出来。不,这真愚蠢,侏儒被关在黑牢里。“召工匠进来,把整座塔掀个底朝天。我要找到他们!管他们是谁,我要他们偿命。” 詹姆拥抱了她,用那只完好的手抚摩她的后背。他的呼吸里都是烟尘的味道,然而朝阳映照在他的头发上,发出金色的辉光。此刻,她只想捧起他的脸,好好亲吻。待会儿,她告诉自己,待会儿他自然会来找我,以寻求慰藉。“我们是父亲的继承人,詹姆,”她低语道,“我们得担起他留下来的担子。你代替父亲做国王之手吧,不用我说,你也明白其中的必要性。托曼需要你……” 他推开她,把断肢举到她面前。“哈,一个没有手的人怎能做国王之手呢?姐姐,别开玩笑了,我是不适合统治的。” 他们的叔叔听见了詹姆的回绝,科本,还有正把尸体拖进壁炉中的凯特布莱克们也听见了,就连守卫们都听见了:普肯斯、霍克、马腿、短耳……到今天晚上,全城都会知道。瑟曦只觉红晕爬上脸颊。“统治?我才不要你统治。我儿子成年之前,王国由我统治。” “我不知该为谁遗憾,”弟弟轻飘飘道,“为托曼呢,还是为七大王国?” 她给了他一巴掌。詹姆如灵猫般举手格挡……可惜这只猫是只三脚猫。他脸上留下了红红的掌印。 叔叔听见声音站起来,“这是你们父亲去世的地方,要吵的话,到外面去吵。” 詹姆歉然低头:“请原谅我们,叔叔,我姐姐过于悲伤,难以自禁。” 听他这样说,瑟曦几乎又给他一巴掌。我疯了才想让他当首相。算了吧,干脆把这职位废掉,有哪位首相给她带来过喜乐呢?琼恩·艾林让劳勃·拜拉席恩上了她的床,临死前还四处打探她和詹姆的秘密;艾德·史塔克接过了艾林的枪,他的行动迫使瑟曦痛下杀手,摆脱劳勃,以腾出力量,对付其两个难缠的弟弟;提利昂把弥赛菈卖到多恩,把她的一个儿子挟为人质,又谋杀了她的另一个儿子;而泰温大人在君临的日子…… 下一任首相必须是乖乖听话的首相,她向自己保证。凯冯爵士或能胜任,叔叔他不知疲倦、做事精明,又服从调遣,她可以依靠他,就像父亲那样。手掌怎能和大脑争吵呢?手掌应该服从命令。此外,她要统治王国,确实需要更多人帮助。派席尔只是个颤巍巍的马屁精,詹姆失去了用剑的右手后便失去了勇气,而梅斯·提利尔及其爪牙雷德温与罗宛都不能信任——她肯定,造成今天的混乱局面他们都有份。提利尔大人很清楚只要泰温·兰尼斯特活着,他就无法主导七大王国。 我得小心对付他。都城内全是他的人马,他甚至将自己的儿子安插进了御林铁卫,还准备教女儿上托曼的床。想起父亲让托曼与玛格丽·提利尔订婚一事,她至今仍感到怒火中烧。那女孩年纪是我儿子的两倍,而且做了两次寡妇。梅斯·提利尔坚称自己的女儿还是处子之身,瑟曦可不相信。乔佛里固然在完婚之前就被谋杀,可蓝礼……他是个喜欢“甜酒”的男人,但你若送上一罐啤酒,他也会欣然一饮而尽。她决定命瓦里斯大人去查个清楚。 ……瓦里斯!她突然停止踱步。她已经忘了瓦里斯。太监应该在这里才对。他从来都是以最快速度出现在事发现场。红堡之内,大小事件,统统逃不过瓦里斯的眼线。詹姆在,凯冯叔叔也在,派席尔来了又去,瓦里斯却……一股寒气蹿上背脊。他是同谋犯。他害怕父亲要他的脑袋,所以先发制人。泰温对情报大臣从来没有一丝好感,而假如说谁通晓城内密道,非八爪蜘蛛莫属。他一定和史坦尼斯大人达成了协议。他们曾在劳勃的御前会议里共事,互相了解…… 瑟曦大步迎向卧室门口的马林·特兰爵士。“特兰,把瓦里斯大人找来。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只要不伤着他身体就行。” “遵命,陛下。” 这名御林铁卫刚离开,另一名御林铁卫匆匆返回。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一路奔上楼梯,此刻面庞红彤彤的,上气不接下气。“跑了,”看见太后,他喘着气禀报,同时单膝跪下,“小恶魔……他的牢门被打开,陛下……他不见了……” 噩梦成真。“我明明下了死命令,”她说,“我要求不分昼夜、二十四小时严加看管……” 布劳恩的胸膛起起伏伏,“有位狱卒也同时失踪。他名叫罗根。其他两位狱卒则睡着了。” 她拼命压抑,才没尖叫出声。“你没把他们吵醒吧,柏洛斯爵士。不,不用打搅,让他们睡!” “让他们睡?”铁卫抬起多肉的下巴,脸上写满迷惑。“是,陛下。让他们再睡——” “永远,我要他们永远沉睡,爵士。守卫竟敢在值勤期间打瞌睡!”他就在墙壁之中,像杀害母亲、杀害小乔那样杀害了父亲,他很快就会来杀我,太后很清楚,这正是那老巫婆在昏暗的帐篷中所作的预言。我嘲笑她,可她确实拥有力量。一滴鲜血,让我看到了自己的未来,自己的毁灭。瑟曦的双腿软得像水,柏洛斯爵士伸手来扶,却被她避开。在她眼中,他也很可能是提利昂的人。“滚,”她吼道,“滚!”她跌跌撞撞地向椅子走去。 “陛下,”布劳恩建议,“我给您端杯水来好吗?” 水?我要的是血,不是水。我要提利昂的血,valonqar的血。火炬在面前摇曳不定,瑟曦闭上眼睛,看到侏儒正在嘲笑她。不,她心想,不,我本来已经摆脱了你。然而他的指头锁住她的脖子,越来越紧…… 235.第235章 布蕾妮 “我在寻找一位十三岁少女,”她在村子的水井边对一名灰发主妇说,“非常美丽的贵族处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她可能跟一位身材肥胖、四十多岁的骑士一起赶路,也可能跟一个小丑在一起。你有没有见过她?” “我不见得见过他们,爵士先生,”主妇一边说,一边用指节叩了叩额头,“但我会留意,我会的。” 铁匠也没见过,乡村圣堂的修士、养猪的猪倌、菜园里拔洋葱的女孩都没有见过,罗斯比村中到处是木条泥土搭成的小屋,塔斯之女在这里没有找到一丝线索。然而她坚持不肯放弃。这是到暮谷城的捷径,布蕾妮告诉自己,假如珊莎去那边寻求庇护或者坐船,一定会打这儿经过。在城堡门口,她询问两个长矛兵,他们的纹章是貂皮上三条“人”字红杠,属于罗斯比家族。“这年头,她要是在路上走动,早就不是什么处女了。”年长的那个说,年轻的则想知道,那女孩两腿间的毛发是否也是枣红色。 我在这儿得不到帮助。布蕾妮跨上马背时,瞥到村子尽头有个瘦瘦的男孩骑在一匹花斑马上。我还没问他话,她心想,但不等过去,那男孩就消失在圣堂背后了。她没费力去追,多半他知道的也不比其他人多。罗斯比村几乎只算是大路旁的一片开阔地,珊莎没理由在此停留。于是布蕾妮重新上路,经过苹果园和大麦地向东北方前进,很快便将村子和城堡甩在了身后。到暮谷城才见分晓,她告诉自己,假设对方确实是往这个方向走的话。 “我会找到那女孩,护得她周全,”在君临,布蕾妮曾答应詹姆爵士,“为了她母亲大人。也为了您。”高尚的言辞,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她在城中逗留得太久,打听到的消息却少之又少。我早该动身……但天海茫茫,往哪里去找?珊莎·史塔克在乔佛里国王死去当晚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即使后来有谁见过她,或者略微知晓她的去向,也没有说出口。至少没跟我说。 布蕾妮相信那女孩已离开了都城。假如她仍在君临,无疑会被金袍子们揪出来。她一定得逃……但逃去哪里就很难说了。假设我是个月经初潮的少女,孤独恐惧,又处于极度危险之中,会怎么办呢?她扪心自问。我会去哪里?对她来说,答案很简单——回塔斯找父亲。然而珊莎目睹自己的生父被斩首,母亲大人也在孪河城遭遇谋害,史塔克家的根据地临冬城已被洗劫焚毁,居民屠杀殆尽。她无家可归,没有了父亲,没有了母亲,没有了兄弟姐妹。她也许就在下一个镇子,也许在前往亚夏的船上,一切皆有可能。 退一步说,即使珊莎·史塔克想回家,该怎么走呢?国王大道不安全,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识;铁民占据了横亘颈泽的卡林湾,孪河城为佛雷家族的地盘,他们是杀害珊莎的哥哥和母亲的元凶。假如她有钱,可以走海路,但君临的港口仍是一片废墟,黑水河内杂乱无章地塞满了支离破碎的木堤和焚毁沉没的战舰。布蕾妮沿码头询问,没人记得乔佛里国王死的那天晚上有船离开。少数几条商船泊在海湾里,用小舟卸货,有个人告诉她,更多船只沿着海岸继续前进,去往暮谷城,那里的港口从来没有这么繁忙过。 和詹姆说的不同,布蕾妮的母马外表其实不赖,并且它的确能保持相当快的步伐。旅人比她预想的多。乞丐帮的人们缓步而行,脖子上用绳索吊着碗。一个年轻修士飞驰而过,他的坐骑可以跟贵族领主的相媲美。稍后,她遇到一群静默姐妹,布蕾妮开口询问,但她们全都摇头不知。一队牛车隆隆南行,满载着谷物和一袋袋羊毛,后来她又经过一个赶猪群的猪倌,还有一个坐马车的老妇人,由一队骑马的卫兵护卫。她也向他们提问,是否看到一个十三岁的贵族少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没人看见。她又问了前方的路况。“从这到暮谷城还算安全,”有人告诉她,“但过了暮谷城,林子里就是土匪和残人的天下。” 郊外的士卒松和哨兵树仍有绿意,阔叶树则已披上褐色与金色的斗篷,甚或脱去了长袍,裸露的褐色枝干像爪子一样伸向天空。每当有风吹过,压满车辙的路面上便激荡起无数盘旋的枯叶。枯叶沙沙地从马蹄底下掠过,这匹大母马是詹姆·兰尼斯特赠与她的。在维斯特洛大地上寻找一个失踪的女孩,犹如在秋风中寻找一片落叶。她不由得怀疑,詹姆给她的任务是不是一个残酷的玩笑。也许珊莎已因与乔佛里国王之死有染而被悄悄处死,埋在某个无名墓地,然后再派塔斯的大块头蠢女人去找她,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来掩盖谋杀呢? 不会的,詹姆不会这么做。他是个真诚的男人。他给了我这把宝剑,并将其命名为“守誓剑”。无论如何,这不是决定性因素。关键是她向凯特琳夫人发过誓,要把她的女儿们带回来,没什么比对死者的誓言更庄严的了。据詹姆说,那个妹妹老早就死了,兰尼斯特家送去北方跟卢斯·波顿的私生子结婚的艾莉亚是冒牌货。这样就只剩下珊莎。布蕾妮必须找到她。 黄昏时分,她看到一条小溪边上燃着篝火。两个人坐在火堆边烤鲑鱼,他们的武器防具堆在一棵树下。其中一个是老人,另一个没那么老,但也不算年轻。相对年轻的那个站起来跟她打招呼。他穿一件镶钉鹿皮上衣,系带紧绷在大肚子上,乱蓬蓬未加修整的胡子覆盖了脸颊和下巴,颜色犹如陈旧的黄金。“我们的鲑鱼足够三个人吃,爵士。”他大喊。 这不是布蕾妮头一次被错认为男人。她摘下全盔,让头发坠落下来。她的头发是黄色,像肮脏的稻草,而且同样脆弱干枯。长而稀疏的发丝在她肩头飘荡。“感谢你,爵士。” 那雇佣骑士眯起眼睛仔仔细细地打量她,布蕾妮意识到对方一定是近视眼。“一位女士,对吗?全副武装的女士?诸神慈悲,伊利,看看她的个头。” “我也以为她是个骑士。”年长的骑士一边说,一边翻转鲑鱼。 若布蕾妮是男人,也称得上大个子;作为女子,她就是个巨人。“怪胎”是她一生中听得最多的词。她肩膀宽,臀部更宽,腿长臂粗,胸肌比乳房发达,手掌脚掌也大得不像话。除此之外,她还很丑,长了一张布满雀斑的马脸,牙齿在嘴里显得太大。这些,她都无须别人提醒。“爵士先生们,”她说,“你们在路上有没有看见一个十三岁少女?她有蓝眼睛和枣红色头发,她或许跟一位身材肥胖、四十多岁的红脸男子在一起。” 近视眼的雇佣骑士挠挠头。“我不记得有这样的少女。此外,什么样的颜色算是枣红?” “红棕色吧,”老人道,“不,我们没看到她。” “我们没看到她,女士,”较年轻的人确认。“来吧,下马来,鱼快好了。你饿不饿?” 她确实肚饿,但不敢放松警惕。雇佣骑士名声不佳。人们常说:“雇佣骑士和强盗骑士乃是同一把剑的两面。”这两个人看起来不太危险。“对不起,该怎么称呼,爵士先生们?” “我是有幸被歌手们传唱的克雷顿·朗勃爵士,”大肚子道,“也许你晓得我在黑水河上的事迹。我的伙伴是‘穷鬼’伊利佛爵士。” 即使真有关于克雷顿·朗勃的歌谣,布蕾妮也没听过。对她来说,他们的名字跟他们的纹章一样陌生。克雷顿爵士的绿盾顶部有一道棕色横幅,上面还有战斧劈出的深深裂痕;伊利佛爵士的盾牌上则画着黄金与白貂,然而看他的样子,估计不曾拥有过真正的金子或者貂皮。他少说有六十岁,脸又瘦又窄,头戴兜帽,连着一件打补丁的粗布斗篷,身穿的锁甲上斑斑点点的锈迹就像雀斑。布蕾妮比他俩都高一头,坐骑与装备也比他们精良。要我怕这样的人,除非长剑换成缝衣针。 “非常感谢你们,尊敬的爵士,”她说,“我很乐意分享鲑鱼。”布蕾妮甩腿下马。她先将鞍配从母马背上卸下,然后喂它喝水,再拴好绳索放它吃草。她把武器、盾牌和鞍囊堆在一棵榆树下。此刻,鲑鱼已烤得松松脆脆。克雷顿爵士递给她一条鱼,她盘腿坐在地上大啖。 “我们去暮谷城,女士,”朗勃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撕开自己的鲑鱼,“你跟我们同行比较好。路上很危险。” 关于路上有多危险,布蕾妮可以告诉他更多详情,而且他听了决不会喜欢。“谢谢你们的好意,爵士先生,但我不需要你们的保护。” “我坚持意见。真正的骑士会保护柔弱的女性。” 她摸摸剑带。“这个可以保护我,爵士。” “剑的作用取决于挥它的人。” “我的剑术相当不错。” “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跟女士争执是很无礼的。我们会把你安全地送到暮谷城,三人同行比独自一人更安全。” 我们从奔流城出发时也是三人,然而詹姆失去一只手,克里奥·佛雷丢了性命。“你们的坐骑跟不上我。”克雷顿爵士的棕色骟马衰老羸弱,眼神迷离;伊利佛爵士的马则看上去骨瘦如柴,一副没吃饱的模样。 “在黑水河,我的战马表现得相当出色,”克雷顿爵士坚持。“我在那儿大开杀戒,还赚了十几个人的赎金。赫伯特·波林爵士你熟不熟,小姐?你再也见不到他了,因为我把他当场击毙。记住,当刀剑相交之时,克雷顿·朗勃爵士决不会躲在后方。” 他的同伴咯咯干笑。“克雷,算了吧。她这种人不需要我们做伴。” “我这种人?”布蕾妮不大确定他是什么意思。 伊利佛爵士弯起一根瘦骨嶙峋的手指头,指了指她的盾牌。尽管盾牌的涂料碎裂剥落,图案还是很清楚:金银对角斜分的底面上一只大黑蝙蝠。“你拿着说谎者的盾牌,它不属于你。我祖父的祖父帮忙击杀了最后一个罗斯坦家的人,此后没人再敢亮出那只蝙蝠,因为他们家族所干的事跟那蝙蝠一般漆黑。” 这面盾牌是詹姆爵士从赫伦堡的军械库挖出来的。布蕾妮在马厩里发现它跟那匹母马在一起,外加许多装备;马鞍,辔头,锁甲,带护面的全盔,两袋金银币,还有一张比金银更珍贵的羊皮纸。“我丢失了自己的盾。”她解释。 “真正的骑士就是女士的护盾。”克雷顿爵士顽固地说。 伊利佛爵士浑不理会。“赤脚的人找靴子,受冻的人寻斗篷,但谁会甘愿让自己蒙羞?‘皮条客’卢卡斯伯爵的徽纹是这只蝙蝠,他儿子‘黑帽’曼佛利的也是。我不由得扪心自问,为什么你要佩戴它?除非你的罪行更加丑恶……只怕就是新近的事。”他拔出匕首,那是一柄难看的廉价铁家伙。“一个高大强壮的怪女人,又掩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克雷,瞧好了,此乃割开蓝礼殿下喉咙的‘塔斯之女’。” “那是谎言!”蓝礼·拜拉席恩对她来说不只是国王。当这位悠闲从容的公爵为履行成年仪式,第一次来到塔斯时,她就爱上了他。她父亲举办欢迎宴会,并命令她参加,要不然她会像受伤的动物一样躲在房里。当时她跟珊莎差不多年纪,害怕窃笑更甚于刀剑。他们会知道玫瑰的事,她告诉塞尔温大人,他们会嘲笑我。但“暮之星”不肯让步。 蓝礼·拜拉席恩对她彬彬有礼,当她是个正常的美丽少女,他甚至与她共舞,在他臂弯中,她感觉优雅高贵,双脚踏出流畅的舞步。由于公爵的榜样,其他人也纷纷前来邀请她。自那天起,她便只想待在蓝礼大人身边,为他效力,保护他的安全。但到头来,她仍然辜负了他。蓝礼死在我怀中,但他不是我杀的,她心想,这些雇佣骑士永远不会明白。“我愿为蓝礼国王献出生命,愉快赴死,”她说,“我没有伤害他。我凭自己的宝剑起誓。” “骑士才凭宝剑起誓。”克雷顿爵士说。 “以七神的名义起誓。”“穷鬼”伊利佛爵士催促。 “那好,我以七神的名义起誓,并未伤害蓝礼国王。以圣母之名,倘若我口吐谎言,便永远无法获得她的仁慈;以天父之名,请求他给予我公正的裁判;以少女与老妪之名,以铁匠与战士之名,也以陌客之名——倘若我所言有假,愿即刻被他掠走。” “就一个女孩来说,她发起誓来倒有模有样的。”克雷顿爵士承认。 “对。”“穷鬼”伊利佛爵士耸耸肩。“嗯,假如她撒谎,诸神自会处理。”他将匕首收回去。“第一哨归你。” 雇佣骑士们睡觉时,布蕾妮不安地绕着小营地转圈,听着火堆的噼啪声。我应该尽快赶路。这两个人她不熟悉,然而在他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她无法撇下他们不管。因为在漆黑的夜晚,路上也有骑马的人,树林里也有各种动静,或许是猫头鹰,或许是游荡的狐狸,或许都不是。因此,布蕾妮来回踱步,保持长剑能随时出鞘。 总的来说,守夜还算容易,等伊利佛爵士醒过来替换她之后,才是最困难的。布蕾妮将毯子铺在地上,蜷起身子,闭上眼睛。尽管已疲倦到骨子里,她仍告诉自己,我不能睡。有男人的地方,她从来不能安心睡觉。即使在蓝礼公爵的营地,也总有被强暴的危险。这是她在高庭城下学到的教训,和詹姆一起落入“勇士团”手中时又学了一次。 泥地的寒气透过毯子渗入布蕾妮的骨头。没过多久,上至下巴,下至脚趾,每块肌肉都绷得紧紧的。她心想,不知珊莎·史塔克身在何处,是否也感觉到冷。凯特琳夫人说过,珊莎是个小淑女,随时随地都有礼貌,喜爱柠檬蛋糕、丝绸长裙和歌颂骑士精神的歌谣,然而这女孩目睹父亲的头颅被砍下,之后又被迫嫁给凶手之一。假如传说有一半属实,这个侏儒就是兰尼斯特家族中最最残酷的人。如果她真的向乔佛里国王下毒,一定受到小恶魔的胁迫。毕竟她在宫中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在君临城,她追查到一个名叫贝蕾娜的女子,珊莎的侍女之一。那女人告诉她,珊莎跟侏儒之间毫无感情可言。或许她逃跑既是因为乔佛里的谋杀案,也是为了逃离他。 黎明将布蕾妮唤醒,她做过梦,但梦境都不记得了。她的腿被冰冷的地面冻得像木头一样僵硬,但人没受骚扰,物品也没被动过。雇佣骑士们已经起床,伊利佛爵士在宰杀一只松鼠当早餐,克雷顿爵士则面朝大树撒一泡长尿。雇佣骑士,她心想,尽管一个年迈而自负,一个肥胖又近视,但他们是好人。发现世上仍有好人,让她感到欣慰。 他们早餐吃烤松鼠、橡果面饼和腌菜,与此同时,克雷顿爵士喋喋不休地向她介绍自己在黑水河的英勇事迹,他杀死了十来个布蕾妮从没听说过的可怕骑士。“哦,那是场罕见的大战,女士,”他说,“一场罕见而血腥的厮杀。”他承认伊利佛爵士也在此役中英勇奋战。伊利佛本人什么也没说。 继续上路时,两个骑士分别走在她两侧,就像卫士保护贵妇人……只是这位贵妇人的个头比两个卫士更高,武器与盔甲也比他们的好。“你们守夜时有人经过吗?”布蕾妮问。 “比方说十三岁、枣红色头发的少女?”“穷鬼”伊利佛道,“不,小姐。没有。” “我守夜时有一些,”克雷顿插话。“有个农家小子骑一匹花斑马经过,一小时后,又有六七个步行的男子,拿着棍棒和镰刀。他们看到了我们的火堆,停下来盯着我们的马打量许久,我稍稍亮了亮铁家伙,叫他们继续赶路。看样子是群野汉子,亡命徒,但没有野到小看我克雷顿·朗勃爵士的地步。” 是啊,布蕾妮心想,没到那种地步。她侧过头,以遮掩微笑。幸亏克雷顿爵士太专注于叙述他与红鸡骑士之间史诗般的战斗,因而没留意到她的笑容。路上有人结伴同行感觉很好,即使是这样两个家伙。 正午时分,布蕾妮听见光秃秃的棕色树丛中飘来唱诵。“什么声音?”克雷顿爵士问。 “人,有人在高声祈祷。”布蕾妮熟悉这些颂词。他们祈求战士保护,恳请老妪照亮前路。 “穷鬼”伊利佛爵士亮出他那把伤痕累累的剑,勒马等待。“他们靠近了。” 虔诚的唱诵声逐渐充斥树林,如同闷雷。突然间,声音的源头出现在道路前方。一群肮脏邋遢的乞丐帮兄弟当先领头,他们留大胡子,穿粗布长袍,有的赤脚,有的趿便鞋。后面走着大约六十个衣衫褴褛的男人、女人和小孩,还有一头花斑大母猪,几只绵羊。有几个男人拿着斧子,更多的拿粗糙的木头棍棒。他们中间有一辆用灰色碎木头做的双轮拖车,上面高高地堆满骷髅头和零零星星的断骨。看到雇佣骑士,乞丐帮兄弟们停下来,唱诵声渐渐平息。“尊敬的骑士,”其中一个乞丐说,“愿圣母爱怜你们。” “圣母也爱你,兄弟,”伊利佛爵士道。“你们是谁?” “我们是穷人集会。”一个拿斧子的魁梧男人应道。虽然秋天的树林清寒萧瑟,他却没穿上衣,胸口刻着一颗七芒星。当初安达尔战士渡过狭海,征服先民的七大王国时,他们胸口就刻着这样的七芒星。 “我们正朝都城进发,”一个拉拖车的高个子女人说,“把这些圣骨带去贝勒大圣堂,并向国王寻求援助和保护。” “加入我们吧,朋友们,”一个瘦小的男子催促,他身穿破旧的修士袍,脖子上挂着一颗水晶,“维斯特洛需要每一位战士。” “我们要去暮谷城,”克雷顿爵士宣告,“但或许可以先护送你们安全抵达君临。” “假如你们有钱付费。”伊利佛爵士补充,看来他不仅穷而且很现实。 “麻雀无需金钱。”修士说。 克雷顿爵士迷惑不解。“麻雀?” “麻雀是最普通、最卑微的鸟,而我们是最普通、最卑微的人。”那修士有一张精瘦而棱角分明的脸,留着灰褐色短胡子,稀疏的头发梳到脑后,扎成一个结,一双黑糊糊的光脚如树根般坚硬粗糙。“这些骨头属于那些虔敬神灵的圣人,他们因信仰而遇害,但至死不改为七神服务的决心。有些是饿死,有些被折磨致命。圣堂遭到掠夺,堂里的处女和母亲被亵渎神灵、崇拜恶魔的家伙强暴,连静默姐妹也受到骚扰。天上的圣母发出悲痛的呼吁,是时候了,所有涂抹圣油的骑士都应该弃绝世俗的领主,前来守卫我们神圣的教会。假如你们热爱七神,就随我们一起去都城吧。” “我很爱七神,”伊利佛说,“但我得吃饭。” “圣母的孩子都要吃饭,天下正有很多人吃不上饭。” “我们去暮谷城。”伊利佛爵士断然道。 一个乞丐帮兄弟啐了口唾沫,一个女人发出哀叹。“你们是虚伪的骑士。”胸口刻七芒星的魁梧男子说,另外几人挥舞棍棒。 光脚修士以言语安抚众人,“无须裁判,裁判之职属于天父。让他们安稳地过去吧,他们也是穷人,只不过在尘世之中迷路了而已。” 布蕾妮稍稍催马向前。“我妹妹迷路了。她年方十三、枣红色头发,看上去很俊俏。” “圣母的孩子看上去都俊俏。愿少女守护这可怜的女孩……也守护你。”修士抓起拖车前的一根索具,搭到肩上,继续用力拖拉。乞丐帮兄弟们也重新开始唱诵。布蕾妮和雇佣骑士们坐在马背上,目睹队伍缓缓经过,沿着压满车辙的道路向罗斯比前进。最后,唱诵声逐渐减弱。 克雷顿爵士从马鞍上抬起一边屁股挠了挠,“什么样的人会杀害神圣的修士?” 布蕾妮知道是什么样的人。记得在女泉城附近,勇士团捆住一个修士的脚踝,倒吊在树杈上,用来当靶子,练习射箭。她不知道他的骨头是否也跟其他骸骨一起堆在那辆拖车里。 “强暴静默姐妹的一定是白痴智障,”克雷顿爵士说,“哪怕只是动手……都说她们是陌客的老婆,下面又冷又湿,就像冰块。”他瞥了瞥布蕾妮。“呃……请原谅。” 布蕾妮催马朝暮谷城方向飞驰而去。过了一会儿,伊利佛爵士跟上来,克雷顿爵士押后。 三小时之后,他们遇到另一群艰难地向着暮谷城前进的人:一个商人和他的仆人们,另外还有一个雇佣骑士同行。商人骑灰斑母马,仆人们轮流拉货车。四个在前面拖,两个跟在轮子旁边,但当他们听见马蹄声,立即在货车周围摆好阵形,手执岑木杖,做好了应战的准备。商人取出一把十字弓,骑士则拔出长剑。“请原谅我的多疑,”商人嚷道,“但时下局势不稳,我又只有尊敬的夏德里奇爵士保护。你们是谁?” “啊,”克雷顿爵士委屈地说,“我是前不久在黑水河战役中成名的克雷顿·朗勃爵士,这位是我的伙伴,‘穷鬼’伊利佛爵士。” “我们没有恶意。”布蕾妮道。 商人怀疑地打量着她。“女士,你应该平平安安地待在家里。为何打扮得如此古怪?” “我在找我妹妹。”她不敢提珊莎的名字,因为珊莎被控弑君。“她是个美丽的贵族处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也许你会看到她跟一位身材肥胖、四十多岁的骑士在一起,或者跟一个醉醺醺的小丑。” “路上多的是醉醺醺的小丑和被开苞的处女。至于身材肥胖的骑士,大家都在挨饿,正派人很难填饱肚子……不过看样子,你们的克雷顿爵士倒没被饿着。” “那是因为我骨架大,”克雷顿爵士强调。“要不我们同行一程?哦,我不怀疑夏德里奇爵士的勇敢,但他看起来个子小了点儿,而且三把剑总好过一把。” 四把,布蕾妮心里想,没有开口。 商人望向他的护卫,“你怎么说,爵士?” “噢,我说不用怕这三个家伙。”夏德里奇爵士瘦瘦的,长着狐狸脸、尖鼻子和乱蓬蓬的橙色头发,骑在一匹四肢瘦长的栗色战马上。尽管他身高不过五尺二寸,却有一副自信满满的架势。“一老头,一胖子,大个的是女人。让他们来吧。” “好。”商人放下十字弓。 继续上路后,商人雇佣的骑士放慢速度,骑到她身边,上上下下地打量,仿佛当她是一大片优质腌猪肉。“我说,你是个健壮魁梧的妞儿。” 詹姆爵士的嘲讽曾经深深地刺伤她,这小个子男人的话对她则一点作用也没有,“没错,和某人相比,我是个巨人。” 骑士哈哈大笑:“我重要的部位大着呢,妞儿。” “那商人叫你夏德里奇。” “幽影谷的夏德里奇爵士,外号‘疯鼠’。”他将盾牌转过来给她看,棕色与蓝色的斜纹之上有一只大白老鼠,红色的眼睛神情凶猛。“棕色代表我游荡的土地,蓝色代表我渡过的河流,而那老鼠就是我。” “你是个疯子?” “噢,相当疯狂。常见的老鼠会逃离流血和战斗,疯鼠却要追寻它们。” “他似乎很少找到真正的流血和战斗。” “我找到的够多了。诚然,我不是比武大会的骑士。我将自己的英勇留给战场,女人。” “女人”比“妞儿”强一点,她心想。“你和可敬的克雷顿爵士有许多共同点。” 夏德里奇爵士再度哈哈大笑,“噢,是吗?我很怀疑。不过话说回来,我跟你——我们彼此或许有共同的目标。一个迷路的小妹,对不对?蓝眼睛,枣红色头发?”他又笑起来。“你并非林子里唯一的猎人。我也在找珊莎·史塔克。” 布蕾妮不露声色,以掩饰不安。“谁是珊莎·史塔克,你为什么要找她?” “为了爱啊,还能为什么?” 她皱起眉头,“爱?” “是的,对金子的爱。跟你们可敬的克雷顿爵士不同,我确实在黑水河上打过,只不过站在了失败的一边。为付赎金,我破了产。你知道瓦里斯吧?为了这个‘你从没听说过的女孩’,太监悬赏一大袋金子。我不贪心,假如某位大妞儿帮我找到那调皮的孩子,我愿意跟她分享八爪蜘蛛的赏格。” “我以为你受雇于那商人。” “只到暮谷城而已。亥巴德不仅吝啬,而且胆小。他胆小得要命。你怎么说,妞儿?” “我不认识珊莎·史塔克,”她坚持,“我在找我妹妹,一个贵族女孩……” “……蓝眼睛,枣红色头发,瞧,多么凑巧。请问,那个跟你妹妹同行的骑士是谁?你说他是小丑?”幸好夏德里奇爵士没等她回答,因为她根本答不上。“乔佛里国王死的当晚,确实有个小丑从君临城消失,他生得矮矮胖胖,鼻子上布满琐碎的血管,乃是红骑士唐托斯,从前来自暮谷城。但愿你妹妹和她醉酒的小丑不要被错当成史塔克家的女孩和唐托斯爵士,否则就太不幸了。”他一踢战马,向前奔去。 连詹姆·兰尼斯特也很少令布蕾妮感觉自己如此愚蠢。你并非林子里唯一的猎人。那个叫贝蕾娜的女人曾告诉她,乔佛里是如何羞辱唐托斯爵士,珊莎小姐又是如何恳求乔佛里饶恕他的性命。那么,就是他帮助她逃跑的,布蕾妮听到故事后断定,找到唐托斯爵士,就能找到珊莎。她应该知道,别人也会想到这点。有些人的人品可能还不如夏德里奇爵士。她只希望唐托斯爵士将珊莎藏好一点。倘若如此,我又如何能找到她? 她耸耸肩膀,皱着眉头,催马前进。 等一行人来到一家客栈,夜色已经渐浓。那客栈是一栋高大的木建筑,矗立在河流交汇处,横跨一座古老的石桥。克雷顿爵士告诉他们,客栈的名字就叫“老石桥”,而店主人是他朋友。“这家的厨子不错,房间里的虱子也不比大多数客栈来得多,”他担保,“今晚谁睡暖床?” “我们不行,除非你朋友白给,”“穷鬼”伊利佛爵士道,“我们没钱住店。” “我可以付我们三人的账。”布蕾妮不缺钱,这是詹姆特意关照的。她鞍囊里有个鼓鼓的钱袋,装着银鹿币和铜星币,另一个较小的钱袋则塞满金龙币,还有一张羊皮纸,谕令国王的臣民协助其携带者,塔斯家的布蕾妮,她正为陛下办事。上面的签名是托曼稚嫩的手笔:托曼·拜拉席恩一世,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 亥巴德也准备停留,他命手下人将车留在马厩旁。温暖的黄色灯光从客栈的菱形窗格里透出来,布蕾妮听到一匹雄马在嘶鸣,因为嗅到了她胯下母马的气味。解马鞍时,一个男孩从马厩门里走出来说:“让我来吧,爵士先生。” “我不是什么爵士,”她告诉他,“但你可以带走这匹马。务必让它吃饱喝足。” 男孩涨红了脸:“请原谅,小姐,我以为……” “没关系,这是人们常犯的错。”布蕾妮将缰绳交给他,随其他人进入客栈,她肩上背着鞍囊,胳膊底下夹着铺盖卷。 大厅的木板地上覆满木屑,空气中弥漫着啤酒、烟雾和烤肉的气味。火炉里的烤肉正咝咝冒油,噼啪作响,暂时无人看管。六个本地人坐在一张桌边聊天,但当陌生人进来时,他们立刻住口。布蕾妮可以感觉到他们的视线。尽管穿有锁甲、斗篷和外衣,她仍然觉得光着身子。一名男子说:“快看哪。”她知道这不是指夏德里奇爵士。 店家双手各抓着三个大酒杯出现了,每走一步都溅出一些麦酒来。 “有房间吗,先生?”商人问他。 “也许有吧,”店家道,“有钱便有。” 克雷顿·朗勃爵士看上去愤愤不平:“纳格尔,你就这样跟老朋友打招呼?是我,朗勃啊。” “确实是你。你欠我七枚银鹿。银子拿来,我给你床。”店主人将杯子逐个放下,又在桌上洒出一些酒液。 “我出钱,给自己一间房,再要一间给我的两位同伴。”布蕾妮指指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 “我也要一间房,”商人说,“给我自己和可敬的夏德里奇爵士。我的仆人们睡你马厩,假如你乐意的话。” 店主人朝他们那边看了看,“我不乐意,不过也许会允许。用晚餐吗?火炉口是上好的山羊肉。” “我自己判断好还是不好,”亥巴德宣称,“我的手下只要面包和肉汁就满足了。” 于是他们开始用餐。布蕾妮先随店主人上楼,往他手里塞了几枚硬币,得以将自己的物品放进最好的空屋子,然后她下来尝了尝山羊肉。她也给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点了山羊肉,因为他们曾分给她鲑鱼。雇佣骑士和商人以麦酒就着肉吃,布蕾妮喝的是一杯山羊奶。她仔细聆听饭桌上的谈论,抱着一线希望,或许能听到一点线索,有助于寻找珊莎。 “你们从君临来,”一个本地人对亥巴德说,“弑君者真的残废了?” “没错,”亥巴德说,“他失去了用剑的右手。” “对,”克雷顿爵士说,“我听说是被冰原狼咬掉的——所谓冰原狼,就是北方的一种怪兽。北方从来没什么好东西,甚至北方佬的神也很怪异。” “不是狼干的,”布蕾妮听见自己说,“詹姆爵士的手是被科霍尔佣兵砍掉的。” “用左手打不是件容易事。”疯鼠评论。 “哈哈,”克雷顿·朗勃爵士道,“碰巧我两只手用剑一样熟练。” “噢,我一点也不怀疑。”夏德里奇爵士举杯致意。 布蕾妮记得自己跟詹姆·兰尼斯特在树林里的战斗。她竭尽全力,才堪堪阻挡他的攻击。况且他当时因为长期囚禁而变得虚弱,手腕上还有锁链。假如没有锁链的牵制,他的力量又不曾被削弱,那么七大王国之内,没有一个骑士能与他匹敌。詹姆有过许多恶行,但他是个绝顶高手!把他弄成残废实在是异常残酷的行为。杀死狮子是一回事,砍掉他的爪子,折磨其心智,又是另一回事。 突然间,大厅里的嘈杂变得难以忍受,她含含糊糊地道过晚安,上楼睡觉去了。房间的天花板很低,布蕾妮手持细烛走进去时,不得不弯腰,否则会撞到脑袋。屋内唯一的摆设是一张足够睡六人的大床,还有窗台上的一段牛油蜡烛头。她用细蜡烛把它点燃,闩上门,又将剑带挂到床柱子上。她的木剑鞘朴素简易,包裹在开裂的棕色皮革之中,而她的剑更加平凡。这是她在君临买的,以代替被勇士团夺走的那把。那是蓝礼的佩剑。想到自己把它弄丢了,她仍然感觉很难过。 但她的铺盖卷里还藏着另一把长剑。她坐到床上,将它取出来。烛焰之下,镀金闪耀着黄光,红宝石仿佛焖烧的火。布蕾妮将守誓剑拔出华丽的剑鞘,不由得屏住呼吸。血红与漆黑的波纹深深地嵌入了钢铁之中。这是瓦雷利亚钢剑,由魔法形塑而成。这是一把英雄的佩剑。小时候,奶妈向她灌输了许多英雄故事,让她知道“晨光”加勒敦爵士、傻子佛罗理安、龙骑士伊蒙王子以及其他勇士们的伟大事迹。他们每人都有一把名剑,守誓剑也该如此,但她自己并非英雄。“你将用奈德·史塔克自己的剑来保护他的女儿。”詹姆曾经允诺。 她跪在床和墙壁之间,举剑向老妪默默祈祷,祈求老妪的金灯能指引她一条明路。指引我,她祷告,照亮我前方的道路,指引我寻找珊莎。她已经辜负了蓝礼,辜负了凯特琳夫人。她不能再辜负詹姆。他把自己的剑托付给我,也把自己的荣誉托付给了我。 然后,她在床上尽量伸展开身子。床很宽,但不够长,布蕾妮只能侧过来睡。她可以听到下面杯盏交碰的声音,话语声沿着楼梯飘上来。朗勃提到的虱子现身了。抓挠有助于她保持清醒。 她听见亥巴德走上楼梯,稍后,骑士们也上来了。“……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克雷顿爵士经过时在说,“但他盾牌上有一只血红的鸡,而他的剑上滴着血……”他的话音渐渐消失,楼上的一扇门打开又阖上。 蜡烛已尽,黑暗笼罩着老石桥,周围变得如此宁谧,她甚至可以听见河流低沉的汩汩声。布蕾妮这才起来收拾东西。她轻轻推开门,听了听动静,然后光脚走下楼梯。她在外面套上靴子,快步来到马厩里,给她的母马系上鞍配,她一边跨上马背,一边默默地向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致歉。骑马经过亥巴德的一个仆人时,他醒了过来,但没有阻止她。母马的铁蹄在古老的石桥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接着,树林将她包围,黑如沥青,充满了鬼魂和记忆。我来了,珊莎小姐,她一边想一边飞驰入黑暗之中。无须害怕。不把你找到,我决不罢休。 236.第236章 山姆威尔 山姆读着关于异鬼的书,抬眼看到了那只老鼠。 他的眼睛又红又肿。我不该揉得这么频繁,他总是一边揉一边告诉自己。灰尘弄得眼睛痒痒的,直想流泪,这地下到处都是灰尘。每次翻动书页,一小簇尘埃就会飘散到空中,而每当他移开一堆书,想看看下面藏着什么时,总会弄出一团灰色的云。 山姆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睡了,起初,他发现一捆破破烂烂的散页,便解开细绳,点燃蜡烛阅读,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到如今那支很粗壮的牛油蜡烛只剩下不到一寸。他累极了,却无法停止。再看一本我就停下,他告诉自己,再看一页,一页而已。再看一页我就上去休息,吃点东西。但一页过后总有另一页,另一页过后又有新的一页,而书堆底下还有另一本书在等着。我只瞧一眼,看看这本书讲什么,他心想,然而等回过神来,已经读了一半。自打跟派普和葛兰一起喝过培根豌豆汤之后,他就没吃东西。噢,不,吃了面包与奶酪,但只有一点点,他边想边略略瞥了瞥空盘子,发现那只老鼠正在享用面包屑。 老鼠有他粉红色的手指头一半那么长,黑眼睛,软灰毛。山姆知道自己应该杀死它。老鼠偏爱面包奶酪,但它们也啃嚼纸张。他曾在架子和书堆里发现大量老鼠屎,许多皮革封面呈现出咬啮的痕迹。 但它不过是一个饥饿的小东西,他怎能吝啬一点点面包屑呢?然而,它会吃书本…… 坐椅子坐得太久,山姆的背僵硬如木板,腿则像睡着了一般。他知道自己动作不够快,逮不住老鼠,但也许可以砸死它。他肘边躺着一本皮革封面的巨型抄本——《黑人马年鉴》,这本书中乔昆修士详尽叙述了奥勃特·卡斯威爵士担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的九年生活,每一页对应着他任期的一天,基本上都如此开头,“奥勃特大人清晨起床如厕”——除了最后一页,那一页写道,“奥勃特大人被发现于夜间亡故。” 不能让老鼠毁了乔昆修士的辛苦成果。山姆的左手极其缓慢地伸向那本书。书又厚又重,他试图单手举起来,结果却从他肥胖的指间滑落,“砰”的一声砸下。老鼠转瞬间便逃窜得不见踪影。山姆松了口气。砸死这可怜的小东西会让他做噩梦的。“但你不该吃书。”他大声说。也许下次下来时,他该多带些奶酪。 他很惊讶蜡烛已快烧完了,不晓得喝培根豌豆汤是今天还是昨天的事?昨天。一定是昨天。意识到这点,他打了个哈欠。琼恩不会明白他的心情,但伊蒙师傅会帮他解释。学士失明之前,跟山姆威尔·塔利一样酷爱读书。他能明白,当你深陷入书本中时,仿佛每一页都是通往其他世界的通道。 山姆艰难地站起来,露出痛苦的表情,小腿麻麻的,犹如针刺一般。他坐的椅子十分坚硬,当他弯腰去取书时,会压得腿部不舒服。我得记着带垫子。假如能睡在底下就更好了。他在四只装满零散书页(全部来自已经失传的著作)的箱子后面发现了一个半隐藏的地窖,这是个理想地点,但他不能撇下伊蒙师傅太久。学士最近身体不好,需要照料,此外还有乌鸦呢。伊蒙身边固然有克莱达斯,但山姆更年轻,鸟儿也更喜欢他。 于是山姆左腋下夹着一堆书籍和卷轴,右手拿着蜡烛,穿过被弟兄们称为“虫道”的隧道,返回黑城堡。一束淡淡的光线照亮了通向地表的陡峭石阶,因而他知道上面已是白昼。他将蜡烛留在墙上的凹洞里,然后攀登。走到第五步,他喘起粗气;到了第十步,他停下来把书换到右腋下。 天空是铅灰颜色。看样子要下雪,山姆抬头斜睨,心里想。这让他感到不安。他记得先民拳峰上那个夜晚,记得伴随漫天大雪而来的尸鬼军团。不要随时随地都像个胆小鬼,他责怪自己,现在你周围有那么多誓言效命的兄弟,更不用说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他的骑士们了。黑城堡的堡垒和塔楼在他面前耸立,但与硕大无朋的冰墙相比,显得渺小不堪。一支小队伍攀附于冰墙四分之一高处,正在修建一段新的之字形楼梯,并与旧梯子相连。锯子与铁锤的声响在冰面上回荡。琼恩让工匠们日夜赶工,山姆在晚餐时听见有人抱怨,说莫尔蒙大人决不会如此压榨劳力。然而要是没有梯子,除了绞盘铁笼,别无他法可以上长城,遇有情况会措手不及。虽然山姆威尔·塔利痛恨楼梯,但他更痛恨铁笼子,乘坐时,他总是闭起眼睛,相信链子马上就要断掉。每当铁笼擦刮冰面,他的心跳就会陡然停止。 两百年前此处有龙,看着笼子缓缓下降,山姆寻思,他们“嗖”的一下就能飞上城。亚莉珊王后骑着她的龙造访黑城堡,而她的王夫杰赫里斯稍后也骑着自己的龙赶来。银翼有没有留下龙蛋呢?史坦尼斯在龙石岛有没有发现别的蛋呢?不过,即使有蛋,又该如何孵化?受神祝福的贝勒对着他的蛋祈祷,坦格利安家族的其他人则寻求巫术的帮助,然而最终,他们只得到嘲笑和灾祸。 “山姆威尔,”一个阴沉的声音说,“我是来找你的。总司令大人吩咐我带你去见他。” 一朵雪花飘落在山姆鼻子上,“琼恩想见我?” “这个嘛,我可说不准,”忧郁的艾迪·托勒特道,“我不想见的总是来找我,我想见的却老找不到,愿望和事实基本无瓜葛。但你还是快去吧,雪诺大人跟卡斯特的老婆谈完话就跟你谈。” “吉莉。” “是她。假如我奶妈能长得像她,那我现在还叼奶头呢。知道吗,我奶妈长胡子的。” “说明她是头山羊,”派普叫道,他跟葛兰从角落里冒出来,手拿长弓,背着箭囊。“你上哪儿去了,杀手?昨天晚餐时缺了你,一整只烤公牛没人吃。” “别叫我杀手。”山姆不理会公牛的玩笑。派普就是那样。“我在看书。有只老鼠……” “别跟葛兰提老鼠。他怕老鼠。” “我才不怕。”葛兰愤慨地说。 “但你不敢吃老鼠。” “我能吃的老鼠比你多。” 忧郁的艾迪·托勒特叹了口气。“我小时候,只有在节庆日才吃得到老鼠。我排行老幺,所以总是吃尾巴。尾巴上没肉。” “你的长弓呢,山姆?”葛兰问。艾里沙爵士给他取了“笨牛”的外号,而他现在长得日益名副其实,真的像头牛。他来到长城时虽然高大,但行动迟缓笨拙,脸红脖子粗,腰也粗得像桶。如今虽然派普诱骗他出丑时,他的脖子仍然会红,但长期习武使得肚腩不见了,胳膊变得强硬,胸膛变得宽阔。他极为强壮,而且跟野牛一样毛发蓬松。“乌尔马在靶场等你。” “乌尔马。”山姆窘迫地重复道。琼恩·雪诺当上总司令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所有弟兄每天操练箭术,即使事务官和厨师也不例外。他认为,从前的守夜人军团过于强调剑术,而不注重弓箭,在每十人就有一个是骑士的时代当然有道理,但在每一百人当中才有一个骑士的目前却显得不合时宜了。山姆支持这道命令,但他讨厌练习长弓几乎就跟讨厌爬楼梯一样。他戴上手套便射不中任何目标,脱掉手套指头就会起泡。弓箭是危险的东西。纱丁曾在弓弦上绷裂了半个拇指甲盖。“我忘了。” “忘了?你好伤野人公主的心啊,杀手,”派普道。最近瓦迩开始从国王塔上她自己的窗前张望他们。“她在等你呢。” “她才没有!别这么说!”山姆只跟瓦迩说过两回话,那还是随伊蒙学士去探望她,以确保孩子健康的时候。野人公主貌美如花,他在她面前总是结结巴巴,涨红了脸。 “为什么不呢?”派普反问,“她想要怀你的孩子。也许我们该叫你‘风流浪子’山姆才对。” 山姆涨红了脸。他知道史坦尼斯国王对瓦迩有安排——她是结合北方人与自由民,让他们和睦相处的关键棋子。“我今天没时间练习长弓,我得去见琼恩。” “琼恩?琼恩?我们认识琼恩吗,葛兰?” “他是指总司令大人。” “喔喔喔——伟大的雪诺大人。当然了。不过,你干吗跟他约会?他又不会扭耳朵。”派普扭了扭自己的耳朵,以示能耐。他长着一对冻得通红的招风耳。“现在他真成了雪诺大人,相对于我们,实在太尊贵了。” “琼恩有他的责任,”山姆替朋友辩护,“长城是他的了,他必须统筹全局。” “一个人对他的朋友也有责任。要不是我们帮忙,当上总司令的也许是杰诺斯·史林特呢,然后史林特大人会派雪诺赤身裸体骑着骡子去巡逻。‘赶往卡斯特的堡垒,’他会如此下令,‘把熊老的斗篷和靴子给我拿回来。’我们帮他避免了难堪,现在他的责任太多,居然连到壁炉边喝杯热酒的工夫都没有?” 葛兰表示赞同。“他的责任没妨碍他下较场。基本上,他天天都在那儿打斗。” 这是事实,山姆不得不承认。有一次,当琼恩来和伊蒙师傅谈话时,山姆问他为何花那么多时间练剑。“熊老作总司令时根本不怎么参加日常训练。”山姆指出。作为回答,琼恩将长爪交到山姆手中,要他感觉这把剑的轻盈与平衡,并让他旋转剑刃,观察烟灰色金属中闪现的波纹。“这是瓦雷利亚钢剑,”他说,“以魔法锻冶而成,锋利无比,几乎坚不可摧。剑士应该和他的剑合为一体,山姆,然而长爪是瓦雷利亚钢,我不是。断掌要杀我就跟你拍死一只虫子那么容易。” 山姆把剑递回去。“我老拍不到虫子,它们会飞,我经常打中胳膊,疼极了。” 琼恩笑了。“好吧。科林杀我就像你喝粥那么快。”山姆喜欢喝粥,尤其是掺了蜂蜜的甜粥。 “我没时间闲聊。”山姆离开朋友们,向军械库走去,一路把书本紧紧抓在胸前,这让他联想起了誓言:守护王国的坚盾。唉,假如七国的老百姓们意识到守护王国的是葛兰、派普和忧郁的艾迪·托勒特这号人,真不知会如何评论。 司令塔内部已被大火焚毁,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占据国王塔作为居所,因此琼恩·雪诺住在军械库后面,昔日属于唐纳·诺伊的简陋房间。山姆到达时吉莉刚要离开,她裹着一件旧斗篷,那是他俩逃离卡斯特的堡垒时山姆给她的。她几乎直接奔了过去,但山姆抓住她的手臂,两本书因之掉下来。“吉莉。” “山姆。”她声音沙哑。吉莉长着黑头发,身材苗条,棕色的大眼睛犹如母鹿。她完全被山姆的旧斗篷淹没,然而她的脸虽然半隐于兜帽中,但还是能看出在发抖,神色苍白而惊恐。 “出什么事了?”山姆问她,“孩子们怎么样?” 吉莉挣脱开来,“他们很好,山姆。很好。” “在他俩之间你还能睡觉,真是个奇迹,”山姆愉快地说。“昨晚我听见哭声的是哪一个?他似乎怎么都哭不完。” “是妲娜的儿子。他想喝奶时就会哭。我的……我的孩子从不乱哭。有时候他会咯咯地叫唤,但……”她眼中盈满泪水,“我得走了,去给他们喂奶。要是不快去,奶水会漏到自己身上。”她跑过庭院,留下困惑不解的山姆。 他必须蹲下才能捡起掉落的书籍。我不该带这么多书,他一边告诉自己,一边扫去书上的泥尘,那是柯洛阔·弗塔的《玉海概述》,厚厚一大卷来自东方的故事与传奇,伊蒙师傅命令他必须找到这本书,幸好,它看起来完好无损;托马克斯学士的《龙王们:坦格利安家族从流浪到神化的历程,兼论巨龙之生死》就没那么幸运了。它掉落时被翻了开来,有几页纸沾上烂泥,其中一页有一幅相当漂亮的彩图,画的是“黑死神”贝勒里恩。山姆一边咒骂自己是个笨手笨脚的呆瓜,一边擦拭书页,将泥巴刮掉。在吉莉面前,他总是很狼狈,而且下面还会硬……好吧,每次都会硬。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不该有这样的感觉,可是当吉莉谈及自己的乳房…… “雪诺大人正等着呢。”两个穿黑斗篷、戴铁半盔的守卫站在军械库门口,斜倚着长矛。说话的是“毛人”哈尔,穆利则帮助山姆站起来。他反射性地谢过之后,快速走了进去,经过有砧板与风箱的锻炉时,不由得拼命抓紧书。一件锁甲半成品放在工作台上。白灵在砧板底下伸展着身子,啃一根牛骨,要喝里面的骨髓。山姆走过时,大白狼抬头看了看他,但没有发出声响。 琼恩的会客间就在那些放满长矛与盾牌的架子后面。山姆进去时,他正在读一卷羊皮纸,莫尔蒙大人的乌鸦站在他肩头向下张望,仿佛也在读羊皮纸,但当它见到山姆,便展开翅膀,一边向他飞来,一边喊叫,“玉米,玉米!” 山姆将书换到一边手上,用另一只手去门背后的袋子里抓出一把玉米粒。乌鸦落在他手腕上,从掌心里啄起一粒,它啄得如此之重,山姆不由得叫了一声,抽回手来。乌鸦飞回空中,黄色红色的玉米粒撒得到处都是。 “关门,山姆。”琼恩脸上仍有淡淡的疤痕,一只鹰曾试图挖他的眼睛。“那坏蛋有没有弄破你的皮?” 山姆轻轻放下书,脱掉手套。“有啊。”他感到一阵晕眩,“我在流血呢。” “我们都会为守夜人军团流血。戴上厚点的手套。”琼恩用脚把一张椅子推到他面前。“坐下,看看这个。”他将羊皮纸递给山姆。 “这是什么?”山姆问。乌鸦开始在草席里搜寻玉米粒。 “一面纸糊的盾牌。” 山姆边看边吮手掌上的血。他一眼就认出伊蒙师傅的笔迹,老人的字体纤细而精准,但由于看不到化开的墨渍,有时会留下难看的污斑。“给托曼国王的信?” “在临冬城,托曼曾跟我弟弟布兰用木剑打斗。他穿着那么多衬垫,看上去就像一只填鹅。后来,布兰将他击倒在地。”琼恩走到窗边。“现在布兰死了,白白胖胖的托曼坐上了铁王座,他的黄金鬈发上顶着王冠。” 布兰没死,山姆几乎说出口,他随“冷手”去了长城外。话语卡在他喉咙。我发誓守秘。“你没在信上签名。” “熊老上百次地向君临求助,他们送来的却是杰诺斯·史林特。一旦兰尼斯特听说我们收留了史坦尼斯,只怕再谦卑的信件也无法获取同情。” “我们收留他是为了防守长城,又不是帮他进行战争。”山姆把信快速地重读一遍,“这里面说得很清楚。” “泰温公爵会在意其中差别吗?”琼恩把信拿回来,“他为什么要帮我们?他从来没有付出过。” “嗯,”山姆说,“也许他不愿听人们议论说当史坦尼斯千里迢迢赶来保卫王国时,托曼国王却在玩玩具。那会让兰尼斯特家族蒙羞的。” “蒙羞?说心里话,我想带给兰尼斯特家族毁灭与死亡。”琼恩拿起信。“守夜人军团决不参与七大王国的战争,”他念道,“我们立誓守护整个国度,而今国家已危于累卵。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协助我们对抗长城外的敌人,但我们并未支持他……” “嗯,”山姆扭动着身子,“我们并未支持他。是吧?” “我提供食宿给史坦尼斯的人,把长夜堡划给他们支配,再允许部分自由民在新赠地定居。仅此而已。” “泰温公爵会说你给的太多了。” “而史坦尼斯认为还远远不够。对国王而言,你付出越多,他就索要得更多。我们正如履薄冰,脚底是万丈深渊。与一个国王相谋已经够难,同时满足两个根本不可能。” “是的,但……若兰尼斯特家大获全胜之后,泰温公爵认定我们背叛真正的国王,那也许就意味着守夜人军团的末日。他背后有提利尔家族的支持,整个高庭的力量,而且他在黑水河上确实击败了史坦尼斯大人。”山姆或许见不得血,但他了解贵族战争的法则——全拜他父亲从小的耳濡目染所赐。 “黑水河之战只是一场战役。罗柏赢得过所有战役,最终却掉了脑袋。假如史坦尼斯能唤起北境……” 琼恩企图说服自己,山姆意识到,但并不成功。这也难怪,近来,渡鸦川流不息地飞出黑城堡,犹如一场黑翼风暴,前去号召北境的领主们起兵拥护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这些鸟儿大部分是山姆亲手送出的,但迄今为止只有去卡霍城的那只回来了,其余是一片异样的沉默。 即使史坦尼斯能把北方人争取过来,山姆也不知道他如何匹敌凯岩城、高庭和孪河城的联军;然而若没有北境的支持,他完蛋得更快。假如泰温公爵因之把我们定性为叛徒,守夜人也会跟着完蛋。“兰尼斯特在北境有自己的代理人。波顿公爵和他的私生子。” “而史坦尼斯有卡史塔克家,他若能进一步赢得白港……” “若能,”山姆强调,“若不能呢……大人,纸糊的盾牌总比没盾牌强。” 琼恩抖了抖信。“我想也是。”他叹口气,提起一支鹅毛笔,在信件底部潦草地署名。“准备封蜡。”山姆在蜡烛上加热一段黑蜡,滴了些到羊皮纸上,看着琼恩把总司令的印鉴牢牢地摁在那摊融蜡之上。“待会儿把这个带给伊蒙师傅,”他命令,“让他派鸟儿送去君临。” “好的。”山姆犹豫不决,“大人,能否容我询问……我刚才看见吉莉离开,她差点哭出来。” “瓦迩又派她来为曼斯求情。” “哦。”瓦迩是塞外之王的王后的妹妹,被史坦尼斯和他的手下称为“野人公主”。她姐姐妲娜死于阵中,却并非被刀剑所伤,而是在生下曼斯·雷德的儿子时耗尽了生命。假如山姆听到的流言不假,雷德很快就要随她一起进坟墓了。“你怎么回答她?” “我答应会向史坦尼斯求情,但我怀疑这不过是白费口舌。国王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国家,曼斯却企图攻打七大王国,陛下不可能忘记这点。我父亲曾称赞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为人公正无私,但从来没人提过他的宽容。”琼恩顿了一下,皱起眉头。“我宁愿亲手砍下曼斯的脑袋。他曾是守夜人的弟兄,按理,他的生命属于我们。” “派普说梅丽珊卓打算烧死他,以便施行某种巫术。” “派普应该学会管住舌头。我从不同的来源都得到了这个信息。所谓国王之血,唤醒睡龙。但梅丽珊卓上哪儿去找沉睡的龙呢,没人知道。我认为这简直是胡扯。曼斯跟我们大家一样,哪有什么王室血统?他从没戴上王冠,也没坐上王座。他不过是个土霸王,血里面没有力量。” 乌鸦从地板上抬起头来。“血。”它尖叫。 琼恩不予理会。“我要把吉莉送走。” “噢。”山姆机械地点点头。“嗯,那样……那样很好,大人。”那样对她最好,去温暖安全的地方,远离长城与战争。 “她和她的孩子一起走。如此,我们还需要给那孩子的乳奶兄弟再找个奶妈。” “山羊奶也许可以支撑一阵子。在找着人奶之前,山羊奶比牛奶好。”这段建议是山姆从某本书里看到的。他在座位中挪了挪。“大人,我替你查编年史时,又找到一位少年总司令。大约在征服战争爆发的四百年前,欧斯里克·史塔克当选,他当时年方十岁,最终在职时间却长达六十年。现在一共发现了四位比你年轻的总司令,大人,请宽心,在当选者当中,你根本不算最年轻的,迄今排在第五呢。” “比我年轻的四位全是北境之王的儿子、兄弟或者私生子。算了,告诉我些有用的东西,告诉我关于我们敌人的信息。” “异鬼。”山姆舔舔嘴唇,“编年史中提过它们,但不若我想象的频繁——我是指我已经找到并查阅过的记录,很明显,还有更多的我没读到。有些比较古老的书已散成纸片,当我试图翻看时,它们却粉碎了。而那些真正的古书……或许是完全碎掉,或许是埋藏在我没能检查到的隐秘之地,或许……或许它们根本就不存在。我们最古老的历史记载是安达尔人来到维斯特洛之后写成的,先民只留下岩石上的符文,因此我们自认为了解的关于黎明之纪元、英雄之纪元以及‘长夜’的所谓史实,统统都是数千年后修士们的补记。在学城,有的博士根本不相信这些。比如,上古传说中提到很多统治时间长达数百年的国王,在骑士出现之前一千年就驰骋疆场的骑士。你是知道那些故事的,‘筑城者’布兰登,‘星眼’赛米恩,夜王……我们说你是第九百九十八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但我即便从能找到的最早的名册开始统计,也只数出六百七十四位总司令,那意味着……” “最早的名册……”琼恩打断他,“关于异鬼有什么信息?” “书中提到龙晶。在英雄之纪元,森林之子每年赠送给守夜人一百把黑曜石匕首。大多数故事声称,异鬼会在寒冷时到来,或者说寒冷是因为它们而来。据说它们在雪风暴中出现,天晴时则融化殆尽。它们躲避日光,只在夜间行动……或者说当他们出现时天就变黑了。有些故事叙述它们骑着动物的死尸,包括熊、冰原狼、长毛象、马……反正都是已死亡的生灵。杀死小保罗的异鬼骑着一匹死马,因此这段记述显然是真实的。有的故事中还提到他们骑的巨型冰蜘蛛,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还有,被异鬼杀死的人必须火化,否则尸体将会复活,成为他们的奴隶。” “这些我们都已经知道了。真正的问题在于,该如何抵抗它们?” “假设可以相信那些故事的话,很明显,普通刀剑砍不进异鬼的盔甲,”山姆道,“而且他们所使用的剑十分寒冷,足以令钢铁碎裂。只有火焰能影响他们,除此之外,黑曜石是他们的天敌。”他记起自己在鬼影森林中对付的那个异鬼,被琼恩制作的匕首刺入体内后,那异鬼顿时融化了。“我找到一段关于‘长夜’的记叙,讲的是最后的英雄如何用龙钢之剑斩杀异鬼。它们应该也无法抵御龙钢。” “龙钢?”琼恩皱紧眉头,“瓦雷利亚钢?” “我首先想到的也是这个。” “所以只要我说服七大王国的领主们捐献出家藏的瓦雷利亚钢剑,大家就能得救?这不难啊。”他苦笑道,“你有没有搞清楚异鬼究竟是什么东西,他们从哪儿来,目的何在?” “还没有,大人,也许是我看的书不对。有数百本我连碰都没来得及碰。再多给我点时间,能搞清楚的话我一定会搞清楚。” “没时间了。”琼恩语调悲哀,“你得去收拾行李,山姆,你跟吉莉一块儿走。” “走?”山姆一时没弄明白,“我走?去东海望,大人?还是……我……” “去旧镇。” “去旧镇?”他的声音成了尖叫。角陵离旧镇很近。回家。这个念头让他一阵眩晕。父亲。 “伊蒙也去。” “伊蒙?伊蒙师傅?可……可他已经一百零二岁了,大人,他不能……莫非你让我跟他同行?那谁来照顾乌鸦?如果它们生病或者受伤,谁……” “克莱达斯。他跟随伊蒙许多年了。” “克莱达斯只是个事务官,眼睛又越来越差了。你需要学士的辅佐。而且伊蒙学士如此虚弱,让他出海……”山姆想起青亭岛和“青亭女王号”,几乎咬到舌头。“他年纪大了……也许……也许……” “他会有危险,我很明白,山姆,但留下来风险更大。史坦尼斯知道伊蒙是谁,假如红袍女坚持要获得国王之血来施展法术……” “哦。”山姆脸色苍白。 “戴利恩将在东海望与你们会合,我希望他的歌声能在南方为我们吸引一些人手。‘黑鸟号’载你们去布拉佛斯,你们先到那边,再自行安排前往旧镇的行程。若你仍打算认吉莉的孩子作私生子,就把她和婴儿送去角陵;如果做不到,伊蒙会为她在学城中谋个仆人的差事。” “我的私、私、私生子。”这事是他自己提出的,对,但是……水,大海,我会淹死的。船只经常沉没,秋天又是风暴的季节。然而吉莉将与他在一起,婴儿能够安全长大。“是,我……我母亲和我妹妹会帮吉莉照顾孩子。”我可以写封信,不用亲自去角陵。“但没有我,戴利恩也能护送她去旧镇。我……我每天下午都遵照你的指示跟乌尔马练习箭术……呃,除了在地窖的时候,但你叫我查找异鬼的资料。真的,长弓让我肩膀酸痛、手指起泡。”他把一个破裂的水泡给琼恩看。“我还在练,有的时候能射中目标了,但我仍是全世界最差劲的射手。不过我喜欢乌尔马的故事,该有人把它们记下来,收录在书里。” “你来写啊。学城里有纸有墨,也有长弓——希望你不要就此荒废箭术。不过山姆,守夜人军团纵有千百射手,却只有少数几人能读会写。我要你成为辅佐我的新任学士。” 这话令他猛地一缩。不,天父保佑,我以后再也不多嘴了,以七神之名起誓。放过我,请放过我吧。“大人,我……我的职责在这里,那些书……” “……等你回来时还在。” 山姆摸摸喉咙,他几乎能感觉到颈链的存在,勒得窒息。“大人,学城里……他们会让我切尸体。”脖子被套住的感觉如何?你想要锁链,就尝尝滋味。曾有三天三夜,山姆的手脚被铐在墙上,醒了就哭,哭完就睡。喉咙的链子勒得最紧,把皮都磨破了,而且只要他在睡梦中翻身,便无法呼吸。“我戴不了颈链。” “你可以,而且一定得戴。伊蒙学士年老目盲,日渐虚弱。以后的日子,谁来接替他呢?影子塔的穆林学士更像个战士而不像学者,东海望的哈慕恩学士醉酒的时间多过清醒的时间。” “如果你多问学城要几个学士……” “我有这打算,多多益善。然而伊蒙·坦格利安的传人是没那么容易找到的。”琼恩看上去很迷惑。“我还以为你一定会高兴。学城的书多得看不完,你可以在那儿过得很愉快,山姆,我相信你能学成本领。” “不行。我可以读书,但……学——学士同时也是医者,而血——血——血让我眩晕。”他伸出一只颤抖的手给琼恩看。“我是‘胆小鬼’山姆,不是什么‘杀手’。” “胆小鬼?你还怕什么?害怕老人们的斥责?山姆,你亲眼见过尸鬼涌上先民拳峰,如潮水一般的活死人,它们伸出黑色的双手,脸上长着明亮的蓝眼睛。你甚至亲手杀了一个异鬼。” “是龙——龙——龙——龙晶杀的,不是我。” “够了。你巧言密谋让我当上总司令,现下就得服从我的命令。你必须去学城铸炼颈链,假如需要解剖尸体,那便乖乖照办。至少,旧镇的尸体不会起来抗议。” 他不明白。“大人,”山姆说,“我父——父——父——父亲,蓝道大人,他,他,他,他,他……他说学士的角色是服务效劳。”他知道自己语无伦次。“而塔利家族的儿子决不戴颈链,角陵的血脉不向小贵族们卑躬屈膝。”你想要锁链,就尝尝滋味。“琼恩,我不能违抗父亲。” 琼恩,他叫的是琼恩,然而琼恩已经不在了,面对他的是雪诺大人,灰色的眼睛如冰霜般冷酷。“你没有父亲,”雪诺大人说,“只有兄弟。只有我们。你的生命属于守夜人,所以别再多言,回去收拾衣物,外加所有你想带去旧镇的东西,你们将在明天日出前一小时启程。还有一道命令,从今以后,不准你称自己为胆小鬼。在过去一年中,你经历的比大多数人一生经历的还要多。你一定能面对学城,而且你面对它时,必须作为堂堂正正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我不能命令你变得勇敢,但可以命令你隐藏恐惧。你立过誓,山姆,记得吗?”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但他的剑术惨不忍睹,而黑暗令他恐惧。“我……我尽力。” “这不是尽力不尽力的问题。你必须服从。” “服从。”莫尔蒙的乌鸦拍打着黑色的大翅膀。 “遵命。伊蒙……伊蒙师傅知道这事吗?” “他跟我意见一致。”琼恩为他打开门。“没有告别仪式。知情人越少越好。第一道日光出现之前一小时,墓地边集合。” 山姆不记得自己是如何离开军械库的,接下来他已经在烂泥和积雪中踉踉跄跄地行走了。我可以躲起来,他告诉自己,我可以躲进书堆中的地窖里,在下面跟老鼠一起生活,夜里悄悄上来偷食物。疯狂的念头,他知道这徒劳无益。若是他失踪,地窖是弟兄们首先会搜的地方,另一方面,他们最不可能搜的地方则是长城之外。然而那更疯狂。野人会逮住我,把我慢慢折磨至死。他们有可能活活烧死我,就像红袍女打算烧死曼斯·雷德一样。 他在鸦巢下面找到伊蒙学士,交上琼恩的信,然后滔滔不绝地道出自己的恐惧。“他不明白。”山姆感觉想呕吐。“如果我戴上颈链,我父——父——父——父亲大人……他,他,他……” “我父亲也曾反对我选择服务的生涯,”老人道,“是他的父亲送我去学城的。戴伦王育有四子,其中三人又生下男丁。陛下见证过黑火叛乱。龙繁衍太多就跟太少一样危险,他们把我送走那天,我亲耳听到陛下告诫我父亲。”伊蒙抬起斑斑点点的手,捻着悬垂于细脖子上、由多种金属串连而成的颈链。“链子很沉,山姆,但我祖父的决定是明智之举。雪诺大人的决定也一样。” “雪诺,”一只乌鸦低声说,“雪诺,”另一只附和道。然后所有乌鸦都跟着叫起来,“雪诺,雪诺,雪诺,雪诺,雪诺。”是山姆教会了它们这个词,所以在这里他注定得不到支持。他认为伊蒙学士跟他一样进退两难。他会死在海上,他绝望地想,他年纪太大,很难度过这段旅途。吉莉的婴儿也可能会夭折,他个子不若妲娜的儿子那么大,也没那么强壮。琼恩是想除掉我们吗? 第二天早上,山姆发现自己在为马上鞍,他曾骑着这匹母马从角陵一路来到这里。随后,他牵它沿着向东方的道路,朝墓地走去。鞍囊里鼓鼓囊囊地塞满了奶酪、香肠、熟鸡蛋,还有半只腌火腿——这火腿是三指哈布在他命名日时送他的礼物。“你小子懂得欣赏厨艺,杀手,”厨子说,“你这样的人多些就好了。”火腿是无价之宝,去东海望的路冰冷漫长,而长城的阴影下没有村镇,也没有客栈。 黎明前一小时,黑暗沉寂,黑城堡宁静得出奇。墓地里,两辆双轮拖车在等他,还有黑杰克·布尔威和十几个经验丰富的游骑兵,他们就像他们的矮种马坐骑一样结实强硬。白眼肯基用那只完好的眼睛看见了山姆,便大声诅咒起来。“别理他,杀手,”黑杰克说,“他赌输了,他说我们需要把尖叫着的你从床底下拽出来。” 伊蒙学士身子太弱,骑不了马,有一辆拖车便是为他准备的。车板上兽皮堆得老高,顶上固定着皮革顶篷,以遮挡雨雪。吉莉和她的孩子将跟他一起乘坐。第二辆拖车负责运载衣物,还有一箱伊蒙认为学城或会缺少的稀有古书。山姆照着师傅列出的名单,花了半个晚上,才找到其中四分之一。这是件好事,否则我们还需要一辆车。 学士裹在一件有他三倍那么大的熊皮里,由克莱达斯领着往拖车走来,疾风忽起,老人一个踉跄。山姆赶紧冲到他身边,用一条胳膊扶住。再来一阵风,有可能把他吹过长城去。“抓紧我,师傅,马上就到。” 盲人点点头,风又掀开了他们的兜帽。“旧镇总是很暖和。蜜酒河中有座小岛,上面有家客栈,我还是个年轻学徒时常去那里。若能再坐在那儿呷苹果酒,一定很惬意。” 等他们把学士安顿到车上,吉莉怀抱着襁褓出现了。兜帽底下,她眼睛哭得红红的。琼恩与忧郁的艾迪也同时赶到。“雪诺大人,”学士招呼,“我在我房里为你留了一本《玉海概述》,由瓦兰提斯冒险家柯洛阔·弗塔所著,他曾到东方旅行,造访过玉海内外所有土地。其中有一段你也许会感兴趣,我让克莱达斯标了出来。” “我一定会看。”琼恩回答。 一条白色的鼻涕从伊蒙师傅鼻子里流了出来,他用手套背面揩去。“知识就是武器,琼恩,战斗之前先要武装好自己。” “我会谨记。”这时,天空中下起小雪,朵朵柔软的雪花缓缓飘落。琼恩转向黑杰克·布尔威。“尽量加快速度,但别冒愚蠢的风险。你带着老人和婴儿,要照顾好他们,保证他们穿暖吃饱。” “您也要做到,大人。”吉莉说,“您对另一个孩子也要一视同仁。替他再找个奶妈,正如您答应我的。那男孩……妲娜的儿子……我是说,小王子……你要给他找个好女人,让他长得高大强壮。” “我保证。”琼恩·雪诺庄严地说。 “别给他取名字,千万别,直到他满两岁。还在吃奶时就取名字不吉利。你们乌鸦也许不知道,但那是真的。” “遵命,小姐。” 吉莉脸上掠过一阵怒气。“别这样叫我。我是个母亲,不是什么小姐。我是卡斯特的妻子,卡斯特的女儿,现在成了母亲!” 忧郁的艾迪接过孩子,让吉莉爬进拖车,用发霉的兽皮盖住双腿。东方的天空已由黑变灰,“左手”卢急于出发。艾迪把婴儿递上,吉莉将他抱在胸口吃奶。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看到黑城堡了,山姆一边想,一边爬上母马。尽管他一度很讨厌黑城堡,离别却让他难受得如同被生生撕裂。 “我们走。”布尔威下令。鞭子一甩,拖车隆隆起步,在飘落的雪花中沿着布满车辙的道路缓慢前进。山姆在克莱达斯、忧郁的艾迪和琼恩·雪诺身边多逗留了片刻。“好吧,”他说,“再见。” “再见,山姆,”忧郁的艾迪道,“你的船不会沉,我认为不会,只有我在船上它们才会沉。” 琼恩注视着拖车。“我第一次见到吉莉时,”他说,“她紧张地背靠着卡斯特堡垒的墙壁。她是个瘦小的黑发女孩,挺着大肚子,畏畏缩缩地躲避白灵。他抓了她的兔子,我想她怕他会撕开她的肚皮,吞食里面的婴儿……但她真正害怕的并非那头狼,对吗?” 对,山姆心想,危险来自于卡斯特,她的亲生父亲。“她不明白自己怀有多大的勇气。” “你也一样,山姆。祝愿你们的旅途迅捷而又平安,替我好好照顾她和伊蒙,还有孩子。”琼恩那奇妙的微笑中透着悲哀。“拉起兜帽吧,山姆,瞧,雪花在你发际融化呢。” 237.第237章 艾莉亚 远处,微弱的光线穿透海上的雾气,在地平线附近闪耀。 “是星星。”艾莉亚说。 “家乡的星星。”德尼奥道。 他父亲正大声发号施令。水手们沿三根高高的桅杆爬上爬下,忙着摆弄索具和厚重的紫色船帆。底下,桨手们坐在两长列桨位边奋力划水。甲板吱吱嘎嘎地倾向一侧,三桅大帆船“泰坦之女号”转为右舵,准备入港。 家乡的星星。艾莉亚站在船头,一手搭在镀金船首像上,雕像乃是捧水果碗的处女。片刻间,她设想前方是家。 真是笨念头。她的家早没了,她的父母死了,除开长城上的琼恩·雪诺,她的兄弟姐妹也尽数被害。她想去长城,她告诉过船长,但即便那枚铁币也动摇不了他。一直以来,艾莉亚似乎每次都无法如愿,想去某地,到达的却是另一个地方。尤伦承诺带她回临冬城,最终却把她落在赫伦堡,自己进了坟墓;她逃出赫伦堡,前往奔流城,半途教柠檬、安盖和七弦汤姆逮住,拖到空山;接着猎狗劫走了她,把她弄去孪河城;后来艾莉亚将他留在三叉戟河边等死,自己前往盐场镇,希望搭船去东海望,结果…… 布拉佛斯也许不错。西利欧来自布拉佛斯,还有贾昆……给她铁币的正是贾昆,可他并非她真正的朋友,不像西利欧——不过,朋友对她而言有什么用呢?我不需要朋友,只要“缝衣针”。她用拇指轻轻抚摸剑柄光滑的圆球,一遍遍地许愿…… 老实说,艾莉亚不知道该许什么愿,也不知道远方星光下等待她的是什么。船长答应载她,却没时间跟她说话。有些船员躲着她,另一些人送她礼物——包括一柄银叉、若干无指手套和一顶镶皮革的柔软羊毛帽。有个人教她打水手结,另一个人小杯小杯地给她倒火酒喝。试图亲近她的水手会拍打胸脯,一遍遍地重复自己的名字,直到艾莉亚也会念为止,然而从没有人问起她的姓名。他们叫她阿盐,因为她是在三叉戟河河口处的盐场镇上的船。这名字还凑合,她心想。 天空中最后一颗晚星也告消失……只剩下正前方那一对,“原来是两颗星星啊。” “那是两只眼睛,”德尼奥道,“泰坦巨人看着我们。” 布拉佛斯的泰坦巨人。从前在临冬城,老奶妈给她讲过泰坦的故事。他有山那么高,每当布拉佛斯陷入危难,就会醒来,眼里燃烧着熊熊火焰,挥动起吱嘎作响的石头肢体,冲入海中击碎敌人。“布拉佛斯人喂贵族小女孩给它吃,因为她们的肉粉嫩多汁。”老奶妈的故事总如此结尾,然后珊莎就会发出一声蠢笨的尖叫。不过鲁温学士说了,泰坦巨人只不过是座雕像,老奶妈的故事也只不过是故事。 临冬城已经陷落、焚毁、化为废墟,艾莉亚提醒自己。老奶妈和鲁温学士多半已死,珊莎也一样。老想他们有什么好。凡人皆有一死,贾昆·赫加尔给出那枚旧铁币时教她的话是这个意思,离开盐场镇后她又新学了一些布拉佛斯词汇,例如“请”、“谢谢”、“海”、“星”、“火酒”等等,但她说得最多的还是“凡人皆有一死”。泰坦之女号的船员大都略知一点通用语,因为他们曾在旧镇、君临和女泉城过夜,不过只有船长和他的儿子们可以跟她交谈。德尼奥最小,他是个快乐的胖男孩,今年十二岁,负责打理父亲的舱室,并帮长兄算账。 “希望你们的泰坦肚子不饿。”艾莉亚告诉他。 “饿?”德尼奥迷惑地说。 “没事。”即使泰坦真的会吃粉嫩的小女孩,艾莉亚也不怕。反正她骨瘦如柴,怎配给巨人当美餐?而且她快满十一岁了,几乎算是成年女子。再说,阿盐又不是贵族。“泰坦是布拉佛斯的神吗?”她问,“还是你们也崇拜七神?” “所有神灵都在布拉佛斯受到尊重。”船长之子喜欢谈论父亲的船,也喜欢谈论自己的城市,“你们的七神在这儿有个圣堂,称为‘外域圣堂’,但只有维斯特洛水手上那儿敬拜。” 七神并非我的神祇,是母亲的,可他们任由佛雷家在孪河城将她杀害。她不知能否在布拉佛斯找到神木林,林中有棵鱼梁木。德尼奥或许知道,但她不能问。阿盐来自盐场镇,盐场镇的女孩怎会知道北境旧神呢?反正旧神早死了,她告诉自己,跟母亲、父亲、罗柏、布兰和瑞肯一样,统统都死了。她记得很久以前父亲说的话:当大雪降下,冷风吹起,独行狼死,群聚狼生。他说的是反话。如今独狼艾莉亚活着,狼群却被捕杀、剥皮。 “月咏者们带领我们来到这个避难所,以躲开瓦雷利亚的巨龙,”德尼奥道,“因此他们的神庙最为壮观。我们也敬拜众水之父,但他每年迎娶新娘,宫殿都得重建。其余的神集中在市中心一个岛上。你、你的……千面之神就在那里。” 泰坦的眼睛似乎变得更加明亮,双眼间的距离也增大了。艾莉亚不认识什么千面之神,但假如他能回应她的祈祷,也许就是她要寻找的神。格雷果爵士,她心中默念,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只剩六个。乔佛里死了,猎狗杀了波利佛,而她亲手刺死记事本,还有那疙瘩脸的笨侍从。假如他不抓我,我不会杀他的。她将猎狗留在三叉戟河岸边,当时他因为伤口感染而发着高烧,奄奄一息。我应该给他慈悲,用匕首刺入他心脏。 “阿盐,看那!”德尼奥拉拉她的胳膊,让她转身。“看到了吗?那儿!”他指点着说。 迷雾在面前退散,船首分割了参差不齐的灰色幕帘。泰坦之女号劈开灰绿色水面,风帆犹如翻腾的紫色翅膀。艾莉亚听见头顶海鸟的尖叫。德尼奥手指之处,一排岩石山脊从海面骤然升起,陡峭的坡道上覆盖着士卒松和黑云杉,但正前方有个缺口,泰坦巨人矗立在此,眼中闪光,绿色长发迎风飞舞。 他的双腿踩在缺口两边,各自踏住一座山,宽阔的肩膀则笼罩在崎岖的山峰上方,那双腿由顽石砌成,跟站立之处的黑色花岗岩海礁质地相同。巨人腰间系一件绿色青铜战裙,胸甲也是青铜制,头戴冠饰青铜半盔,飘荡的头发为染绿的麻绳,眼睛是两个山洞,大火堆在其中燃烧。他的一只手搭在左面山脊,青铜手指捏着一块巨岩;另一只手伸向天空,抓着一把断剑的剑柄。 他不过比君临的贝勒王雕像大一点点嘛,她告诉自己,然而那时船只仍在远海。当三桅大帆船逐渐靠近海浪拍打的山脊,泰坦的身躯便愈加骇人。德尼奥的父亲用低沉的嗓音大声指挥,人们继续在索具上忙碌。我们要从泰坦的双腿底下划过去。艾莉娅可以看到巨大胸甲上无数的箭孔,也可以看到泰坦的双臂和肩膀沾满斑斑点点的污渍,那全是海鸟的巢穴。她曲项仰望。受神祝福的贝勒还不及他的膝盖,他抬腿就能跨越临冬城的城墙。 泰坦发出一声巨吼。 洪亮的声音跟他的个头相称,骇人的轰鸣甚至淹没了船长的嗓门和波涛拍击松林山脉的声响。成千只海鸟同时蹿入空中,艾莉亚向后畏缩,直到她看见德尼奥在笑。“他把我们到来的消息通知兵工厂,”男孩喊道,“你不必害怕。” “我一点儿也不怕,”艾莉亚吼回去,“不过他声音有点大而已。” 风浪全力驱动着泰坦之女号,将她快速推向地峡。双层桨叶平稳划动,海水被搅拌成白色泡沫,而泰坦的影子遮天蔽日。有那么一瞬间,他们似乎就要在他脚下的岩石上撞得粉身碎骨。艾莉亚跟德尼奥一起挤在船头,海水飞溅脸庞,味道咸涩。她必须高高昂头,方能看见泰坦的脑袋。“布拉佛斯人喂贵族小女孩给它吃,因为她们的肉粉嫩多汁。”她仿佛又听见老奶妈的话语,但她不是小女孩,也不会被一座笨雕像吓到。 即便如此,驶过他双腿底下时,她仍一手摸向缝衣针。巨岩大腿的内侧点缀着更多箭孔,艾莉亚仰起脖子,发现那些箭孔比头顶的鸦巢还高出十码,泰坦的战裙底下有杀人孔,苍白的脸在铁栏杆后面注视着他们。 然后他们就过去了。 影子消失,两侧的松林山脊渐渐远去,风势减弱,船只驶入一个大礁湖中。前方又升起一座海礁,仿佛突出水中、长满尖刺的拳头,顶端的岩石垛口上密密麻麻布满投石机、弩炮与喷火弩。“这便是布拉佛斯的兵工厂,”德尼奥的口气好像是他造的一样,“那里一天就能建造一艘战舰。”艾莉亚看到数十艘划桨战船泊在码头边或者架在下水槽中,另有许多绘漆的船首像从岩石岸边无数个木头工棚中冒出来,仿佛关在兽舍中的猎狗,精悍、凶狠而饥饿,随时等待猎人号角的召唤。她试图记点数目,但它们实在太多,而且随着海岸线蜿蜒伸展,还有更多码头、工棚与船坞。 两艘划桨船迎上前来,仿佛水面滑翔的蜻蜓,白色船桨上下翻飞。艾莉亚听见某位船长朝他们喊叫,然后泰坦之女号的船长大声应答,她听不懂这些话。随着一声嘹亮号角,两艘划桨船分向两侧,距离如此接近,她甚至能听到紫色船壳内的鼓点,砰、砰、砰、砰、砰、砰、砰、砰,就像活生生的心脏在跳动。 接着,划桨船和兵工厂都被抛在身后,前方是一片广阔的青绿色水域,仿佛带波纹的彩色玻璃。矗立在水面中央的即是市区,宏伟的拱顶、高塔和桥梁向四面八方伸展,呈现灰色、金色和红色。这便是海中布拉佛斯的百余列岛。 鲁温学士给孩子们讲过布拉佛斯,但其中许多内容艾莉亚都已忘记,她只记得这是座平坦的城市,不若君临那样建在三座山丘之上,仅有的突起都是人们用砖块、花岗岩、青铜和大理石搭建而起——它似乎缺点什么,她花了好长时间才意识到:这座城市没有城墙。但当她告诉德尼奥时,对方哈哈大笑。“我们的城墙是木头做的,漆成紫色。”他告诉她,“我们的舰队就是我们的城墙。不需要别的东西。” 身后的甲板发出一阵吱嘎响声。艾莉亚转身,发现德尼奥的父亲走过来,身穿代表船长身份的紫羊毛布长外套。商旅船长特尼西奥·特里斯不留小胡子,灰色络腮胡剃得短小整洁,围着他那张被风吹得泛红的方脸。渡海途中,她经常见他跟船员们开玩笑,但只要他板起脸孔,人们便像躲避暴风雨一样逃开。他现在正板着脸。“航程快结束了,”他告诉艾莉亚,“我去方格码头,海王的海关官员将在那里登船检查货舱。他们会查上半天,他们总是要查半天,但你无须恭候他们。收拾好东西,我放一条小船下去,由约寇送你上岸。” 上岸。艾莉亚咬紧嘴唇。她穿越狭海来到此处,但假如现在船长问起,她宁愿留在泰坦之女号上。阿盐太瘦小,划不动船桨,这点她已经了解,但她可以编绳、收帆啊,还可以在广阔的盐水中掌舵航行。德尼奥有回带她上鸦巢,虽然下面的甲板似乎只有一点点大,但她根本不怕。我还会算账和清理舱室。 然而大帆船上不需要第二个小男孩,另外,她只消看看船长的脸色就知道他多么急于摆脱自己。因此艾莉亚只点点头。“上岸。”她说,虽然上岸意味着在陌生人中生活。 “vr dohaeris,”他用两根手指触摸眉毛,“请你记住特尼西奥·特里斯,以及他为你提供的帮助。” “我会的。”艾莉亚小声说。风拉扯着斗篷,幽魂般固执。该离开了。 船长说“收拾好东西”,其实她没什么东西,只有几件衣服、一小袋钱币、船员们送的礼物,外加别在左腰的匕首和右腰的缝衣针。 她还没收拾完,小船已经备好,由约寇划桨。他也是船长的儿子,但比德尼奥年长,也没那么友善。我还没跟德尼奥道别呢,她边想边爬下去到他身边。她不知将来能否再见到德尼奥。我应该跟他道别的。 随着约寇的划动,泰坦之女号逐渐缩小,而城市越变越大。右面是港口,纷乱杂陈地挤满了码头和船坞,其中不仅有来自伊班港的大肚子捕鲸船、来自盛夏群岛的天鹅船,还有许许多多本地划桨船,仅凭一个小女孩根本数不过来。左面远处有另一港口,与小船之间隔了一块突出的低洼陆岬,陆上的建筑物统统位于水线以下,仅有屋顶冒出来。艾莉亚从未见过这么多大建筑聚集一处。如果说君临拥有红堡、贝勒大圣堂和龙穴,布拉佛斯则至少拥有二十座神庙、高塔和宫殿,每一幢比君临都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又要变成一只老鼠,她阴郁地想,就像在赫伦堡时那样。 从泰坦巨人矗立的地方看过来,整座城市似乎是个大岛,但随着约寇将她划近,她发现布拉佛斯确实由许多小岛聚合而成,石拱桥跨越纵横交错的水道,将它们连接在一起。越过港口,灰色石屋排列成街道,房子建得极为紧密,彼此倚靠。在艾莉亚看来,它们的模样十分古怪;各有四五层楼,却细瘦得很,覆盖瓦片的陡峭屋顶就像尖顶帽——但她没见到茅草屋顶,熟悉的维斯特洛式木屋也寥寥可数。木材好少啊,她意识到,布拉佛斯是个石头城,绿色汪洋中的灰色城市。 约寇划向港口以北,深入一条大水道,这条宽阔的绿色水道笔直地延伸至城市中心。他们从一座精雕细刻的石拱桥下经过,桥上雕饰着上百种不同的鱼、螃蟹和乌贼;第二座桥雕有枝繁叶茂的蔓藤;后面又有第三座,上千只彩绘眼睛向下凝视着他们。运河两侧有一些较小的水渠汇入,更小的支流则汇入它们。有些房子居然建在水道上方,使得水道成为某种隧道。水蛇形状的细窄小船在隧道中进进出出,它们有彩绘船头和高翘尾巴,而且是不划的,由人站在船尾拿篙子撑,撑船人身穿灰色、褐色及苔藓般深绿的斗篷。此外,她看见平底大驳船,上面高高地堆满箱子和木桶,船两边各有二十个篙夫;还有奇特的浮屋,挂着彩色玻璃吊灯,饰有天鹅绒帘幕和黄铜船首像。远处的沟渠和房屋上方,隐约可见一条硕大的灰岩管道,由三层结实的桥弓支撑,伸向南方的迷雾之中。“那是什么?”艾莉亚指着问约寇。“那是甜水河,”他告诉她,“它跨越泥沼和浅滩,从大陆输入淡水,最终这些优质的甜水会注入喷泉池中。” 她回头望去,海港和礁湖已在视野中消失。前方,高大魁梧的石像排列两边,它们神情肃穆,身披青铜长袍,袍子上沾着斑斑点点的海鸟粪便。有的石像拿书,有的拿匕首,有的拿锤子。其中一位高举一颗黄金制成的星星,另一位放倒石酒壶,好让水流源源不断地灌入渠道之中。“他们是神吗?”艾莉亚问。 “他们是过去的海王,”约寇道,“列神岛还在前头。看见没?再过六座桥,右边的岸上,便是月咏者神庙。” 那是艾莉亚在大礁湖上远眺到的建筑之一,宏伟的雪白大理石宫殿有银色大圆顶,乳白色玻璃窗展现出月亮的不同状态。每道门边都有一对大理石少女像,跟那些海王一般高,支撑着新月形门梁。 再过去是另一座神庙,其红岩大厦如同坚固的要塞,巨型方塔的顶端上有只直径达二十尺的铁火盆,其中燃烧着熊熊烈焰,神庙的青铜门两侧也有较小的火堆。“红袍僧们喜欢火,”约寇告诉她,“他们崇拜光之王,红神拉赫洛。” 我知道。艾莉亚记得密尔的索罗斯,他穿着破旧盔甲和褪成粉色的袍子,光看外貌已经说不上是红袍僧了,然而他的吻能让贝里伯爵复活。她注视着红神的宅邸缓缓经过,心中琢磨布拉佛斯的僧侣是否也具有他的能力。 接下来是一座巨型砖房,其上爬满苔藓。若非约寇讲解,艾莉亚还以为是个仓库。“这是‘庇圣所’,我们在此供奉被世界各地遗忘的诸多小神灵。你也许会听见人们叫它‘大杂院’。”一条小渠从“大杂院”覆盖苔藓的高墙间穿过,他在这里将船转向右边,经过一条隧道,然后再次进入光亮之中。两侧耸立着更多神龛。 “我从来不知道有那么多神。”艾莉亚说。 约寇哼了一声。他们转过一个弯,又从一座桥下经过。一个小小的岩石山丘出现在左边,山丘顶上有座无窗的深灰色石头神庙,岩石阶梯从门口直通向下面带顶篷的码头。 约寇倒划了几下桨,小船便轻轻撞到石桩上。他抓住一个铁环,以暂时稳住船只。“我把你留在这儿。” 码头光线阴暗,阶梯极为陡峭,神庙的黑瓦屋顶尖尖的,跟水道沿岸的房屋相同。艾莉亚咬紧嘴唇。西利欧来自布拉佛斯,他或许造访过这座神庙,或许登上过这些阶梯。她抓住一个铁环,上了码头。 “你知道我的名字吧?”约寇在船里说。 “约寇·特里斯。” “vr dohaeris。”他一推桨,回到水深的地方。艾莉亚望着他原路划回,直到消失在桥下的阴影之中。划桨声渐弱,她几乎能听见自己的心跳,仿佛突然间到了别处……也许是回到赫伦堡,跟詹德利在一起,也许是跟猎狗一起在三叉戟河边的树林里游荡。阿盐是个笨小孩,她告诉自己,我是一头奔狼,奔狼不会害怕。于是她拍了拍缝衣针的剑柄,以求好运,然后冲入阴影之中,两级一步地跨上台阶,这样就没人能指责她在恐惧了。 到得顶上,面前是一对十二尺高的雕花木门。左边一扇由鱼梁木制成,白如骸骨,右边一扇是微微泛光的黑檀木。两扇门中间合雕着一个月亮,不过鱼梁木上嵌的是黑檀木,黑檀木上则嵌鱼梁木,那模样不知为何让她想起了临冬城神木林中的心树。门在看着我,她一边想,一边用戴手套的手去推,两扇门都推不动。锁得死死的。“放我进去,笨蛋,”她喊道,“我穿越狭海才来到这里。”她捏起拳头敲打。“贾昆叫我来的。我有铁硬币。”她从袋子里抽出铁币,举在面前。“看见吗?vr morghulis。” 门没有回答,自动打开了。 它们毫无声息地向内开启,无人介入。艾莉亚向前跨出一步,又一步。门在她身后关闭,一时间,她目不能视。缝衣针握在手中,但不知是何时拔出来的。 几支蜡烛沿墙燃烧,发出微弱的光线,艾莉亚甚至看不到自己的脚。有人喃喃低语,但声音太轻,她无法辨清词句。还有人哭泣。她听见轻微的脚步声,皮革与石头摩擦,一扇门打开又关上。水,有水。 艾莉亚的眼睛渐渐调整适应。神庙内部似乎比外面看起来大很多。维斯特洛的圣堂都是七边形,七个祭坛分别供奉七神,而这里的神远不止七个。无数雕像沿墙站立,高大又凶险,红色的蜡烛在它们脚边摇曳,仿佛遥远昏暗的群星。距离最近的是个十二尺高的大理石女人,逼真的泪水自她双眼流出,注入她抱在怀中的碗里;再过去是个坐在王座上的狮头男人,由黑檀木雕刻而成;有匹由青铜和钢铁铸成的高头大马,两条粗壮的后腿直立起来;再往前,她分辨出一张巨大的石脸,一个苍白的婴儿握着一柄长剑,一只毛发蓬松、个头有野牛那么大的黑山羊,一个倚着根棍子的兜帽男人,还有许许多多黑暗中若隐若现的影子。神像之间有些隐蔽的龛穴,其中的阴影更加浓重,时不时还有一支燃烧的蜡烛。 静如影,艾莉亚手握短剑,在一排排石头长凳间移动。地板也是石头,但并非贝勒大圣堂中打磨光滑的大理石,这里的石头很粗糙。她经过几个窃窃私语的妇女。空气温热滞闷,令她不禁打起哈欠。她嗅到蜡烛的气味,非常古怪,仿佛是某种奇异香料,随着她逐渐深入,它闻起来就像是雪、松针和热腾腾的肉汤相融合。这味道真好,艾莉亚心想,感觉略微勇敢了一点,勇敢得足以将缝衣针收入鞘中。 在神庙中央,她找到了先前听到的水声源头,那是一个直径十尺的水池,在昏暗的红烛照耀之下,黑如墨汁。池边坐了一位穿银斗篷的年轻人,正在轻声哭泣。他将一只手伸入水中,猩红的波纹在池内荡漾,接着,他收回手指逐个吮吸。他一定是渴了。池边摆着一些石杯,艾莉亚舀满一杯端给他。她送上水杯时,那年轻人凝视她许久。“vr morghulis。”他说。 “vr dohaeris。”她答道。 他深深啜饮,然后将杯子丢入池中,发出轻轻一声“扑通”。接着,他摇摇晃晃站起身来,手捂肚子。一时间,艾莉亚以为他要摔倒,接着看见他腰带下面有一片黑糊糊的污渍,并且在她注视之下逐渐扩大。“你被刺了。”她脱口而出,但那人未加理会。他跌跌撞撞朝墙边走去,爬进一个空穴,躺到坚硬的石床上。艾莉亚环顾四周,发现还有其他空穴。有的空穴中有老人在睡觉。 不,记忆中一个模糊而又熟悉的声音在她耳边低语,他们死了,或者快死了。用你的眼睛看。 一只手搭到她胳膊上。 艾莉亚立即转身,但那不过是个小女孩,面色苍白,身穿大得不成比例的兜帽长袍,袍子右半黑,左半白。兜帽下的脸憔悴削瘦,脸颊凹陷,黑眼睛看上去跟茶碗一般大。“别抓着我,”艾莉亚警告这流浪儿,“上次我把那个抓我的男孩给杀了。” 女孩说了些什么。 艾莉亚听不懂,只好摇摇头,“你不会通用语吗?” 一个声音在她身后说。“我会。” 艾莉亚不喜欢别人老是这样让她吃惊。这回是个戴兜帽的男人,个子很高,身上裹着跟那女孩一样的黑白长袍,不过尺寸更大。从兜帽底下,她只能看见他眼睛反射出的微微泛红的烛光。“这是什么地方?”她问他。 “安息之地。”他语气温柔,“你在这儿很安全。此乃黑白之院,孩子,不过你还太小,还未到寻求千面之神恩惠的时候。” “他跟南方人的神一样有七张脸吗?” “七张脸?不,他的脸数不清,小家伙,就跟天上的群星一样繁多。在布拉佛斯,人们愿意崇拜哪个神就崇拜哪个神……但每条路的终点,都是千面之神。有朝一日,他也会等着你,不必担心,你无须急于寻求他的接纳。” “我只是来找贾昆·赫加尔的。” “我没听过这个名字。” 她的心沉下去。“他来自罗拉斯,头发半红半白。他答应教我秘密,还给了我这个。”铁硬币捏在拳头里,她松开手指,发现其已附在汗津津的掌心。 牧师仔细看了看,但没去摸。那大眼睛流浪儿也看着它。最后,戴兜帽的牧师说:“你叫什么,孩子?” “阿盐。我来自三叉戟河边的盐场镇。” 她看不见他的脸,却不知为何能感觉到他的笑。“不,”他说,“你是谁?” “乳鸽。”这是她的第二个答案。 “你的真名,孩子。” “我母亲叫我娜娜,他们称我为黄鼠狼——” “你到底是谁?” 她咽了口口水。“阿利。我叫阿利。” “接近了。你的真名?” 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告诉自己。“艾莉亚。”第一遍她轻声说出。第二遍则大声冲他喊,“我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 “对,”他说,“但黑白之院容不下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 “求求你,”她说,“我无处可去。” “你怕死吗?” 她咬紧嘴唇:“不。” “让我们试一试。”牧师摘下兜帽。帽子底下没有脸,只有一个泛黄的头骨,颊间粘着少许碎皮,一条白色蠕虫从空洞的眼眶里扭动着钻出来。“吻我,孩子。”他嘶哑地说,声调干枯沙哑,仿佛临死前的喉音。 他想吓唬我?艾莉亚吻向本该是他鼻子的地方,接着捉出他眼睛里的尸虫,并打算把它吃掉。尸虫像幻影一样融化。 泛黄的头骨也融化了,一位她毕生所见最为慈祥的老人正低头朝她微笑。“吃虫子的孩子,”他说,“你很饿吗?” 是的,她心想,但并非为了食物。 238.第238章 瑟曦 冷雨飘飞,将红堡的墙垒化为暗红,犹如凝血。太后紧紧握住国王的手,牵他走过泥泞的庭院,来到重重守卫的轿子前。“詹姆舅舅说我可以骑马出去,边走边给老百姓扔铜板。”男孩提出异议。 “你想着凉吗?”她可不敢冒险,托曼从来就没有乔佛里的体魄,“你外公想看到你有个国王的样子,咱们可不能像落汤鸡似的出现在大圣堂里。”我又穿起这身倒霉的丧服。黑色与她相克,搭配她白皙的皮肤,看起来犹如尸体。黎明前一个小时,瑟曦就已起床,沐浴、梳头、更衣,此刻决不愿雨水破坏了这番努力。 入轿后,托曼靠在枕垫上,朝窗外的雨帘窥去。“诸神在为外公哭泣呢,乔斯琳小姐说雨点就是他们的泪水。” “乔斯琳·史威佛是个白痴,如果诸神可以哭泣,怎不为你哥哥流眼泪呢?算了,雨水就是雨水,把窗帘拉上,雨全飘进来了。你想浸湿你的貂皮披风吗?” 托曼听话照办,然而他的温顺让母亲不安。王者无畏,乔佛里会与我争执,决不会乖乖就范。“坐要有坐相!”她嘱咐托曼,“要有国王的样子。肩膀挺起来,王冠戴好啰——你这样随随便便,待会在诸侯们面前掉下去怎么办?” “我不会让它掉下去的,母亲,”男孩坐直身子,伸手整理王冠。小乔的王冠对他而言太大了,这个胖胖的托曼……他的脸似乎变瘦了。最近,儿子的饮食正常吗?我得记住盘问总管。眼下弥赛菈在多恩人手里,可不能让托曼出半点差错。总有一天,他会长大,适合戴上小乔留下的冠冕。目前还是做个小一号的为好,以免压疼他的脑袋。太后决定马上去找金匠。 轿子缓缓步下伊耿高丘,两名御林铁卫骑行在前,雨水浸湿了白甲白袍白马,轿后是五十名红金服饰的兰尼斯特卫兵。 托曼忍不住掀开一点窗帘望出去,外面是空旷的街道。“我以为会有很多老百姓呢,父亲去世时,挤得人山人海。” “谁会冒雨出来看死人呢?”何况君临人根本不爱戴泰温。我父亲也不屑于他们的爱戴。“爱,爱这玩意儿,既不能吃,也不能用,寒夜里也无法拿来取暖。”弟弟詹姆在托曼这个年纪的时候,父亲曾如此对他吐露。 维桑尼亚丘陵上,以大理石砌成、富丽堂皇的贝勒大圣堂前,悼念的人群远没有亚当·马尔布兰爵士在广场四周布置的金袍卫士多。会有更多人来的,瑟曦让马林·特兰爵士扶自己下轿,心里一边想。毕竟,晨祷只允许贵族和他们的随从参加,下午的祷告为百姓开放,晚间祷告则没有任何身份限制。晚上我得回来主持,好让平民们目睹我的哀痛。白痴要看戏嘛。这真让人烦恼,她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做,有一场战争要打,一个国家需要统治。起码父亲会理解我的。 总主教在阶梯顶上等待他们,他是个老人,留着稀疏的灰胡须,背驼得如此厉害,好似承受不住浑身华丽绣袍的重量,眼睛直低到对齐太后的胸口……好在那顶用无瑕的水晶和金丝铸成的优雅冠冕,为他增加了一尺半高度。 这顶冠冕正是泰温公爵所赐,以代替动乱中暴民杀害前任总主教时所丢失的那顶。当日,他们把那老笨蛋从轿子里拖出来撕成了碎片,那也是弥赛菈离我而去、远赴多恩的日子。那家伙虽然又笨又贪吃,至少可以收买,眼前这位……这是提利昂任命的,瑟曦想着想着,心生不悦。 总主教斑斑点点的手掌从装饰着黄金花纹和小水晶球的长袖中伸出来,活像一只鸡爪。瑟曦跪在潮湿的大理石上,亲吻他的指头,并让托曼也照办。他了解我多少?侏儒跟他说了些什么?总主教微笑着护送她进入圣堂,笑容中充满暗示,充满威胁,或许那不过是褶皱的嘴唇在无谓地抽搐?太后吃不准。 他们走过灯火之厅,头顶为无数镶铅彩色玻璃球。她握着托曼的手,特兰和凯特布莱克在两边保护,雨水顺着他俩的白袍流到地板上。总主教走得很慢,倚着一根顶上有颗水晶球、装饰富丽的鱼梁木手杖,七名大主教出来伴随他,个个穿闪光的银丝服装。与之相对,托曼的貂皮披风下面乃是金丝上衣,太后则身穿边沿镶白貂皮的黑天鹅绒旧礼服——没时间赶制新的了,而她又不能穿着哀悼乔佛里或者劳勃的衣服出现。 至少我无须为提利昂哀悼,反之,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肯定会换上绯红丝绸和金线内衣,还在头际配搭红宝石。太后已经宣布,无论是谁,无论出身多么低贱、有过什么过恶,只要将侏儒的人头献上,便可受封为领主。乌鸦将她的指示传遍七大王国,很快消息也将传到狭海对岸的九大自由贸易城邦。就算小恶魔逃到天涯海角,他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王家队伍通过几重内门,来到圣堂中心的大殿,顺着穹顶之下七条宽阔走道之一走下去,七条走道在中央交会。周围的贵族在国王和太后身边纷纷跪下,其中许多是父亲的旧部与封臣,有的骑士跟随泰温公爵征战了大小几十场战斗。看着他们,她觉得心里踏实多了。我不是没有朋友的。 在大殿由水晶、玻璃和黄金砌成的巍峨穹顶下,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身躯静躺在平台上的大理石棺中。詹姆在棺材前为父亲守灵,用完好的那只手握着一把极长的黄金巨剑,剑尖抵住地面,他身披的兜帽斗篷洁白犹如新雪,斗篷下的长锁甲则是由珍珠母串成,装饰有黄金。泰温大人宁愿他身穿兰尼斯特的红金服装,她明白,每每看到詹姆身披白袍的样子父亲就会发火。弟弟的胡子又长出来了,短短的胡楂掩盖了下巴与脸颊,使他看起来有些沧桑、粗鲁。也许,在父亲安息于凯岩城的地下之前,他都不会刮吧。 瑟曦牵着国王踏上短短三级阶梯,跪在公爵的遗体旁边。托曼泪眼汪汪。“哭也别出声,”她倾身告诫,“你是国王,不是哭哭啼啼的小孩子。你的臣属们正看着你。”男孩听话地用手背拭去眼泪——他遗传了她的眼睛,翡翠般的绿,詹姆在他这个年纪时也有这样明亮硕大的眼睛。噢,弟弟当年多么俊俏……而且凶猛,和乔佛里一样凶猛,是真正的幼狮。想到这里,太后不禁伸手环住托曼,亲吻他黄金的发卷。他需要我教导如何统治,需要我细心保护,以免遭敌人的伤害。某些敌人此刻正藏在这里,假装是我们家的朋友。 静默姐妹把泰温大人打扮得似乎正要去参战。他穿着自己最好的板甲,厚重的钢板上了暗红色瓷釉,胸甲、护胫和手套均有繁复的黄金涡形装饰,护手圆盘则是黄金日芒。一对黄金母狮子趴在肩头,她们的配偶昂首立于巨盔顶上。公爵大人的胸前放了一把镀金剑鞘、红宝石装点的巨剑,公爵用镀金锁甲手套牢牢地将其握住。他死后的遗容都是如此尊贵,她心想,唯有那张嘴巴……父亲的嘴角微微上扬,似乎在茫然地微笑。简直荒唐。是派席尔的错,他应该告诉静默姐妹: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从来不笑。老糊涂蛋,跟胸甲上的乳头一样没用。这淡淡的笑,外加紧闭的眼睛,使得泰温大人的模样不那么可怕了——然而父亲的眼神本是他的灵魂所系:那纯粹的绿,闪闪发亮,其中有金色的瞳仁。那双眼睛可以看穿你,看穿你灵魂中的虚弱、无能与丑陋。他可以夺人心魄。 回忆突如其来,瑟曦想起入宫时伊里斯国王为自己举办的欢迎宴会,那时的她还嫩得像夏天的青草。闲聊中,老玛瑞魏斯提及增加葡萄酒的税率,莱克大人评论道,“假如咱们需要金子,陛下让泰温大人找把夜壶来不就够了吗?”听罢此言,伊里斯和他的宠臣们哈哈大笑,父亲则隔着酒杯瞪视莱克,当全场沉默之后,仍然没有转移视线。莱克别开头,接着又扭回来对上父亲的目光,旋即灌下一大杯麦酒,通红了脸摇晃着逃了。他在那双毫不动摇的眼睛下无可遁形。 泰温大人的眼睛永远地阖上了,瑟曦心想,他们该害怕的是我的眼睛,我的眉毛。我,也是狮子。 圣堂色调灰暗,和外面的天空一样。倘若云散雨住,阳光将透过悬垂的水晶照射而进,为尸体洒下七彩虹光。凯岩城公爵配得上七彩虹光,他是个伟人。我能做得更好。一千年之后,当学士记述历史时,您将被认做是瑟曦摄政王太后的父亲。 “母亲,”托曼拉拉她的衣袖,“什么东西这么难闻啊?” 我的父亲大人。“死亡的味道。”她也闻到了,一丝丝腐败的气息令人禁不住想揪鼻子,但瑟曦不在意。穿银袍的七名大主教站在棺材后,祈求天父公正地裁判泰温公爵,念诵完毕后,又有七十七名修女聚集在圣母的祭坛前,咏唱圣歌,以求慈悲。托曼有些受不了了,就连太后也觉得膝盖酸痛。她望向詹姆,发觉弟弟浑如石雕,也不敢对上她的目光。 下方的长椅边,凯冯叔叔耷拉着肩膀跪在地上,他的儿子跪于他身旁。蓝赛尔的脸色比我父亲还糟。他才十七岁,看起来却像七十岁的老人:面容灰败而憔悴,脸颊消瘦,眼窝深陷,头发花白易折,犹如粉笔。为何泰温·兰尼斯特死了,蓝赛尔还活着?诸神失去理智了吗? 盖尔斯大人比平日里咳嗽得更剧烈,还用红丝方巾遮住鼻子。他也闻到了。派席尔国师则闭上了双眼。如果他胆敢睡觉,我发誓一定会狠狠地惩罚他。棺材右边跪着提利尔家族的人:高庭公爵,他凶恶的母亲和乏味的妻子,他儿子加兰和女儿玛格丽。王后玛格丽,瑟曦提醒自己,她是小乔的寡妇和托曼的未婚妻。玛格丽十分漂亮,跟她哥哥百花骑士几无二致,太后更怀疑他俩有类似的口味。瞧啊,我们的小玫瑰日日夜夜拖着一大群侍女。现下就有十来个跪在她身边。太后转移目光,一一打量着这些女人。她们中谁懦弱?谁淫荡?谁渴望飞黄腾达?谁管不住舌头?她决定查个清楚。 歌咏结束后,大家都松了口气。父亲散发出的臭味愈发浓烈,悼念的贵族们只得强装严肃,不过瑟曦仍旧发现玛格丽小姐的表妹们揪起了那小小的提利尔鼻子。等她和托曼走回走道,她觉得有人似乎低语了一声“厕所”,然后“咯咯”浅笑,太后愤怒地回头,面前却是一片单调的脸孔组成的海洋,呆板地回望着她。若父亲在世,绝没人敢开他的玩笑,他光凭目光就能把这批蠢猪吓趴下。 回到灯火之厅,悼念者们像嗡嗡叫的苍蝇似的把太后母子团团包围,急切地向她倾诉无聊的哀悼之词。雷德温的双胞胎吻了她的手,他们的父亲则吻了她的脸颊;火术士哈林向她保证,在她父亲的遗骨出城西返之日,灿烂的烟火将于晴空中绽放;盖尔斯大人在咳嗽间声称自己雇了一名石匠大师,要在雄狮门上雕一尊泰温大人的塑像,使其永恒地守护都城;蓝柏特·特拔瑞爵士右眼上还裹着绷带,他发誓在将她的侏儒弟弟人头献上之前,决不会拆开它。 等她终于摆脱了蠢猪们的絮絮叨叨,史铎克渥斯堡的法丽丝夫人和她丈夫巴尔曼·拜奇爵士又将她堵住。“我谨代表我的母亲大人,向您致以哀悼之意,陛下,”法丽丝急切地说,“洛丽丝快生了,我母亲脱不开身,她恳求您的原谅,并让我提议……我母亲把您的先父看做是当代最出色的人物,若我妹妹产下男婴,她希望能有荣幸将孩子命名为泰温,希望……希望能取悦您,陛下。” 瑟曦简直给惊呆了。“你那弱智妹妹给半个君临城的人操过!坦妲居然认为用我父亲大人的名讳来命名私生子是个荣幸?不,我可不这么想。” 法丽丝像被打了一巴掌似的应声退开,她丈夫则用拇指捻捻浓密的金色胡须,“陛下,这话我也跟坦妲伯爵夫人讲过,您放心,我们会找个更……呃……更合适的名字给洛丽丝的私生子。我向您保证,真的。” “记住你的话,”瑟曦一耸肩,急匆匆地走了,她发现托曼已然陷入了玛格丽·提利尔及她祖母的包围之中。荆棘女王生得太矮,乍一看就像个孩子。太后正打算从玫瑰丛中营救出自己的孩子,突然面对面撞上叔叔一家,她提醒叔叔回城后会谈的约定,凯冯爵士疲惫地点点头,告辞离开,但蓝赛尔,那个一只脚已进坟墓的人留了下来。他的另一只脚呢?他是正要踩进去,还是准备跨出来? 瑟曦逼自己微笑。“蓝赛尔,看到你这么健康,实在是太欣慰了。从前巴拉拔学士对你的病情很不乐观,我们都担心得要命……对了,你还不去戴瑞城吗?你可是新晋的伯爵老爷啊。”黑水河之战后,父亲分了一杯羹给弟弟凯冯,提拔蓝赛尔为领主。 “现在还去不了,我的城堡由土匪占据着。”表弟的声音就跟他下唇边的胡楂一样虚弱,好歹他虽然头发花白,胡子仍是沙色。当这孩子插入她体内,忠实地抽送时,瑟曦便总是盯着他的胡子。太不成话了,像一点污垢,她以前威胁吐口痰便足以将其抹去。“父亲说,河间地目前需要强力弹压。” 结果他们得到了你,她心里这么想,嘴上却笑笑。“你也要结婚了。” 一丝忧郁从年轻骑士沧桑的脸庞上掠过。“是的,佛雷家的女孩,我见都没见过,听说她早就被开了苞,乃是有戴瑞血统的寡妇。父亲说迎娶她,能让臣民们更亲近我,可惜我的臣民不是死了就是逃了。”他伸手去握她的手。“好残忍啊,瑟曦,陛下,您知道我爱的是——” “——兰尼斯特家族,”她替他说完,“没人怀疑你的忠诚,蓝赛尔。希望你夫人给你生出许多强壮的儿子来。”嗯,希望她的祖父大人别来主持婚礼。“我相信你,你在戴瑞城定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蓝赛尔可怜兮兮地点点头:“我快死的时候,父亲让总主教来为我祈祷,他是个好人。”表弟的眼睛潮湿闪亮,真奇怪,孩童的眼睛长在老人的脸上。“他说圣母是为了神圣的事业而留下了我,让我有机会赎罪。” 瑟曦不清楚他要怎样来为她赎罪。封他为骑士是个错误,跟他上床则尤有过之。蓝赛尔是根软弱的芦苇,而她更不喜欢他这突发的虔诚,他假扮詹姆时要可爱多了。等等,这没种的蠢货到底跟总主教忏悔了些什么?等他和那佛雷家的婊子睡在一起,黑暗中又得倾吐出多少秘密?如果他说出同床的事,那还好,瑟曦自有办法应付,男人嘛都有欲望,初生牛犊慑于她的美貌,难免夸夸其谈;但如果他说出劳勃和葡萄酒……“祈祷足以赎罪,”瑟曦告诉表弟,“请静静地祈祷。”她抛下他思考她的话,准备应付提利尔们。 玛格丽抢先给了她姐妹般的拥抱,太后觉得对方占了上风,却想不出反对的理由;艾勒莉夫人和玛格丽的表亲们则吻了她的手指;怀孕的格雷佛德夫人恳求太后,若自己生的是男孩便命名为泰温,生的是女孩则命名为兰娜。又来了?她几乎窒息,过不了几天,全国上下会挤满泰温的吧!无可奈何,她只能强颜欢笑,慷慨地表示同意。 只有玛瑞魏斯夫人给她带来了好消息。“陛下,”对方用性感的密尔腔调说,“我给我狭海对岸的朋友们送了消息,一旦小恶魔那张丑陋的脸孔在自由贸易城邦出现,即刻取其人头献上。” “你在东方有很多朋友?” “是的,我在密尔、里斯与泰洛西都有朋友,他们有权有势。” 对此,瑟曦并不怀疑。瞧这密尔女人,生得如此妖艳,长腿巨乳,柔顺的橄榄色皮肤、丰厚的嘴唇和大大的黑眼睛,一头蓬厚的黑发仿佛刚从睡梦中醒来。她浑身散发着诱惑,犹如异国的莲花。“玛瑞魏斯大人和我全身心地服从、服务于陛下,服务于我们的小国王。”女人低声承诺,瞳孔深处跟格雷佛德夫人的肚子一样内容丰富。 此人野心勃勃,却嫁了个空有显赫家世的破落丈夫。“我们找机会详谈,夫人,你叫坦妮娅,对吗?你真是太好心了,我想咱们可以成为好朋友。” 这时高庭公爵朝太后走来。 梅斯·提利尔仅年长瑟曦十岁不到,但她心目中一直将对方当做上一辈的人物,而非自己的同龄人。他不及泰温公爵高大,体重却尤有过之,胸膛宽阔,肚子挺拔。他的头发是栗子色,胡须中间已有灰白斑点,面孔一如往常红彤彤的。“泰温是个伟人,不世出的伟人。”他吻了她的双颊后,仪式化地宣布,“恐怕在我们的有生之年,再也无缘得见您父亲这样的大英雄了。” 你就站在这样的大英雄面前,白痴,瑟曦心想,那就是我,他的女儿。但她需要提利尔和高庭的力量来维护托曼的王座,所以说出口的只是,“是的,大家都非常地怀念他。” 提利尔将一只手放在她肩膀上,“唉,大家都很清楚,没人能有本事担起泰温大人留下的担子,然而死者已逝,国家终究得有人统治,必须有人统治。在这个黑暗的时刻,若需要我加以协助,陛下尽管吩咐,我当万死不辞。” 大人,想当御前首相,至少有胆子说出口哇,太后笑了,这白痴能从我的笑容中读出什么?“话虽如此……但放眼天下,乱局初定,河湾地正急需大人您照管,本末倒置似有不妥吧?” “我儿子维拉斯非常能干,”对方拒绝接受她明白的暗示,不依不饶地解释道,“他是身残志坚的模范,腿虽瘸了,脑筋却很灵活。现下,加兰又接收了亮水城,他们兄弟俩齐心协力,河湾地万无一失,我这个做父亲的正好为国家效力——王国的盛衰安危应为我辈之首务,这是泰温大人的遗训。说到这里,我很高兴为陛下带来另一个好消息:遵照您先父的期望,我叔叔加尔斯已答应接任财政大臣一职,此刻正前往旧镇乘船,星夜赶来君临,他的两个儿子也随他一道。泰温大人答应一并为我这两个表弟谋取职位,似乎指的是都城守备队啊。” 太后的笑容完全凝固了,她担心自己会把牙齿咬断。让“粗胖的”加尔斯进入御前会议?让他的两个杂种穿上金袍?……这帮提利尔以为我会把王国装在镀金盘子里送给他们吗?她气得说不出话。 “加尔斯长期担任高庭总管,为我和我父亲服务,任劳任怨,谓为标榜。”提利尔仍在继续,“我承认,小指头是挺厉害,靠鼻子就能嗅出金子所在,然而加尔斯——” “大人,”瑟曦打断高庭公爵,“我想你是误会了。我已征询过盖尔斯·罗斯比伯爵的意见,他很荣幸地接受了财政大臣的职位。” 梅斯错愕地望着她。“罗斯比?那个……成天咳嗽的病人?可……可事情已经谈妥了,陛下,加尔斯业已前往旧镇。” “赶紧送乌鸦给海塔尔大人,让他阻止你叔叔上船。如果冒着秋天的风暴,不远万里前来,却空手而回的话,实在太对不住加尔斯了。”她和蔼地笑道。 提利尔的粗脖子上升起一轮红晕。“您……您父亲答应过我……”他唾沫横飞地说。 公爵的母亲突然出现,挽起儿子的胳膊。“看来泰温大人并没把计划同摄政王太后分享,哦,我能想象这是为什么。既然如此,木已成舟,咱们就别烦恼太后陛下了,她说得很对,你赶紧吩咐雷顿大人,阻止加尔斯上船吧。他这家伙老晕船,要真乘这么久的船,放的屁也会更臭了。”奥莲娜夫人朝瑟曦露出无牙的笑容。“您真有先见之明,议事厅中换成盖尔斯大人,味道会好很多的,虽然照实说,我受不了他的咳嗽声。哎,我们一家子都仰慕加尔斯老大爷,他唯一的缺点就是肠胃不好,没得治,您知道,我最讨厌臭气熏天、扑鼻难闻。”她皱巴巴的脸皱得更紧了,“我今天就不舒服,这神圣的殿堂内味道却不对劲,您也发现了吧?” “没有,”瑟曦冷冷地说,“什么意思,味道?” “是啊,真是有损于健康。” “看来你是太想念你们家领地的秋玫瑰了,真不好意思,留你在都城盘桓太久。”她打算立刻把奥莲娜夫人从宫中打发走,为保证母亲的安全,提利尔一定还会遣开一大群骑士,而都城中提利尔的人越少,她就越能安睡。 “必须承认,我的确怀念繁花盛开的高庭,”老妇人说,“可是,在我心爱的玛格丽嫁给您宝贝的小托曼之前,我又怎么忍心弃他俩而去呢?” “我也急切地期盼着大婚的日子,”提利尔公爵插话,“事实上,泰温大人最近正与我商讨婚期。陛下,如果合适的话,咱们就把它定下来吧。” “我很快会和你谈。” “陛下英明,一定要快,”奥莲娜夫人又拿鼻子嗅嗅,“来吧,梅斯,别打扰陛下……哀悼了。” 我会杀了你,老太婆,瑟曦看着荆棘女王在两名高大护卫之间蹒跚而行——这两名七尺高的双胞胎被高庭的老太婆滑稽地称为“左手”和“右手”——心里暗暗发誓,到时候再看看你的尸体有多臭。显然,老的比做儿子的聪明十倍。 太后匆匆地将儿子自玛格丽和她表亲们身边拯救出来,朝门口走去。圣堂之外,雨已停歇,秋日的空气清新而甜美。托曼摘下王冠。“把它戴上。”瑟曦命令他。 “它弄得我脖子疼,”男孩虽然抗议,但还是乖乖照办了。“我什么时候结婚呢?玛格丽说等我俩结婚之后,她就带我去高庭参观。” “你不去高庭,但我准许你今天早上骑马回城堡。”瑟曦招呼马林·特兰爵士,“给陛下一匹好马,然后去问盖尔斯大人能否赏光,与我同乘坐轿。”事态发展之迅速,超过她的预计,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听说可以骑马,托曼欢天喜地,而盖尔斯大人当然不敢不“赏光”……不过当她提出任命他为财政大臣时,他咳嗽得如此剧烈,让她怀疑他就要当时当地发病身亡。幸亏圣母慈悲,最终盖尔斯有力气答应下来,甚至边咳边提出替换官员的名单——他要换掉小指头任命的海关人员和羊毛代理商之流,甚至包括四库总管之一。 “只要能挤奶,随你让什么牛上阵,我都会同意。此外,如果有人问起,就说你昨天已同意加入御前会议。” “昨……”对方咳得弯下腰去,“昨天……好的。”盖尔斯大人朝一块红丝方巾咳嗽,为了隐藏唾沫中的血点。瑟曦假装不在意。 等他死了,我还得换人。或许,应该召回小指头才是,莱莎·徒利去世后,太后无法想象培提尔·贝里席还能安稳地做他的峡谷守护者。若派席尔所言非虚,峡谷诸侯已然起事。一旦他们把那臭屁小孩夺走,培提尔公爵就得连滚带爬地回来求我照应了。 “陛下?”盖尔斯大人在咳嗽间挪动嘴唇说,“我可以……”他又咳起来。“……问一问……”一阵剧烈的咳嗽淹没了他。“……问一问谁是下任首相吗?” “我叔叔。”瑟曦心不在焉地答道。 看到红堡的城门在眼前越变越大,她安心多了,便把托曼交给他的侍从,自己欣慰地回房准备休息。 谁知刚把鞋脱下,乔斯琳便怯生生地走进来,通报科本在外求见。“带他进来。”太后命令。没办法,治国者日理万机,无暇休息。 科本已然老迈,头上的灰发却多过白丝,唇边始终挂着笑意,让他看起来像小女孩家仰慕的祖父。衣衫褴褛的祖父。长袍领口磨损,一边袖子撕破后草草缝上。“十分抱歉打扰太后陛下休息,恳求您的原谅,”他开口道,“遵照您的命令,我深入地牢,调查了小恶魔逃亡事件。” “你有什么发现?” “在瓦里斯大人和您弟弟失踪的那一夜,还有个人也消失了。” “我知道,是狱卒。他有什么情况?” “此人名叫罗根,为长年负责黑牢的下级看守。地牢长官说他生得矮胖、不刮胡子、声音粗哑,却是由老王伊里斯指派,准他来去自由。近几年来,黑牢没关押多少人犯,再加上其他狱卒似乎都很怕他,所以无从了解此人的真实情况。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不去酒馆,也不上妓院。他的卧室潮湿狭小,睡的稻草席发了霉,夜壶多时未加清理,甚至满溢出来。” “这些我都知道。”詹姆去过罗根的房间,亚当爵士的金袍子又查了一次。 “是,陛下,”科本说,“可您知不知道在那发臭的夜壶底下有块可以活动的石头,盖着一个小孔洞呢?这样的机关,不是通常用来保存贵重物品的吗?” “贵重物品?”这是个新发现。“你的意思是:钱?”不出所料,她一直怀疑提利昂收买了狱卒。 “陛下英明,那小孔洞在被我发现时自然已经掏空了,罗根肯定是带着贿赂仓皇逃命的。但我蹲下去,拿着火炬仔细观察,发现有个闪亮的玩意儿藏在泥土里,于是把它挖了出来。”科本张开手掌,“看,一枚金币。” 金子,真的是金子,但瑟曦接过之后却发现不大对劲。它太小,她心想,太轻了。这枚硬币十分陈旧,历经磨损,一面烙着国王的头像,另一面是一只手。“没有龙啊。”她脱口而出。 “是的,没有龙,”科本道,“它来自于征服战争之前,陛下,硬币上这位国王乃是加尔斯十二世,手则是园丁家族的纹章。” 来自高庭。瑟曦紧紧握住了硬币。这代表着什么阴谋?梅斯·提利尔乃是审判提利昂的三位法官之一,而且一直立主死刑。难道全是逢场作戏?难道他一直跟小恶魔暗中勾连,密谋害死父亲?只要泰温·兰尼斯特一死,提利尔公爵便是理所当然的首相候选人,话虽如此……“此事切不可走漏风声。”太后下令。 “陛下尽可以相信我的嘴巴——一个跟随佣兵团走南闯北的人懂得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时候不该说,否则他的脑袋早就搬家了。” “在我这里也是一样的规矩,”太后放下硬币,她决定待会儿再来仔细考虑这个东西。“还有事吗?” “格雷果爵士的事,”科本耸耸肩,“遵照您的命令,我做了检查。红毒蛇的长矛上的剧毒来自于东方的狮身蝎尾兽,对此我敢拿性命担保。” “派席尔的意见与你相左。他告诉我父亲大人,若是狮身蝎尾兽之毒,毒入心脏时人便已死。” “他说得没错。但这次的施毒者在毒性上做了‘特殊处理’,好让魔山尝遍痛苦,受尽折磨。” “特殊处理?什么样的处理?混合其他毒素?” “或许正如陛下您所言,但从理论上讲,混合多种毒素往往会中和掉各自的药性。也许对方这回的手段……不那么自然,不妨这么说吧。我认为,他使用了法术。” 这家伙也和派席尔一样愚蠢吗?“所以,你要告诉我魔山是因为某种‘黑魔法’而这么半死不活的?” 科本没理会她语中的讽刺。“他因毒药而缓慢地死去,一时半会儿却断不了气,必须忍受极度的痛苦。我企图减轻他痛苦的措施和派席尔的方子一样无效。事实上,我认为格雷果爵士服用罂粟花奶已经大大超标,他的侍从告诉我,由于他日夜都承担着仿佛要分裂骨颅的头痛,于是喝罂粟花奶就跟平常人喝啤酒一样,以此抵御苦楚。嗯,且不论这罂粟的副作用,单从身体上看,他从头到脚的血管已经变黑,尿液里面全是脓汁,被长矛刺穿的孔洞由于毒性发作无法愈合,至今已长到我的拳头那么大。说实话,他还活着简直可以称之为奇迹。” “瞧他的身材,”太后皱起眉头提示,“格雷果是个大块头,也是个大蠢货,或许他蠢到闹不清楚自己快死了吧。”她伸出酒杯,塞蕾娜连忙添满。“他的叫声吓着了托曼,甚至有天晚上把我都吵醒了。我想,还是召唤伊林·派恩,料理个干净的好。” “陛下,”科本建议,“能让我把格雷果爵士带到地牢去吗?如此一来,他的叫声就不会打扰您了,而我也可以放开手脚料理他。” “你来料理他?”她笑笑,“让伊林爵士动手吧。” “陛下英明,”科本道,“可这种毒药……若能加以了解,想必对我们有所助益,不是吗?老百姓们常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敌人既使用黑暗的伎俩……”他没把话讲完,只是微笑着打量他。 显然,这家伙和派席尔不同。太后掂量着他,心中飞速转过几个念头。“学城为什么剥夺你的颈链?” “因为那帮博士打心眼里是懦夫,马尔温形容他们是‘灰衣绵羊’,一点不差。我曾是一位堪比安布罗斯的医者,并且注定会超越他。后来——您可知道?学城一直在解剖尸体,以探询生命的奥秘,这是数百年来不曾断绝的实验,只不过我更进了一步,我想研究死亡背后,于是解剖活人。为这项‘罪名’,灰衣绵羊们侮辱我,并将我驱逐……不过,对于生死之道,我比旧镇的老夫子们了解得更多更深。” “是吗?”她觉得很有趣,“好,我就把魔山交给你。你想怎么料理就怎么料理,但你的活动只准在黑牢内进行。当他死后,把他人头奉上,这是父亲答应过多恩人的信物。想来道朗亲王大概恨不得能生剜其心、生啖其肉,但我们人人都要学会时不时忍受一点失望嘛。” “谢谢您,陛下,”科本清清喉咙。“还有一点小问题,我的地位没有派席尔师傅那么高,我需要必需的设备……” “我会指示盖尔斯为你准备资金,以应所需。首先,你得给自己买些新袍子,你这样子见人像是从跳蚤窝里面抓出来的。”她望进他的眼睛,不知自己能信任他多深。“需要我提醒你,如果有任何关于……关于你的料理……的话传出去,你会有什么后果……” “不会的,陛下,”科本给她一个宽心的微笑,“您的秘密就是我的秘密。” 当他走后,瑟曦为自己又倒上一杯浓葡萄酒,坐在窗边享用,看着阴影逐渐笼罩庭院。她忘不了那枚硬币。河湾地的钱。君临城中最低贱的狱卒怎么会有河湾地的钱?这是协助谋杀父亲的价码吗? 无论她怎么努力,只要想起泰温公爵,脑海中浮现的就是那张茫然微笑的诡异面容和身体散发出的浓烈臭气。弄不好这一切都是提利昂在暗中安排、偷偷作怪。这玩笑虽小,可是好残酷啊,他正是这么个又小又残酷的东西。派席尔也是他的爪牙吗?他把大学士送入黑牢,而黑牢正由那个罗根掌控。所有线索连在一起,让她很是不安。总主教肯定是提利昂的鹰犬,瑟曦突然想到,父亲可怜的尸体从早到晚都由他关照。 叔叔于黄昏时分如约到达,身穿加垫的炭色羊毛外衣——颜色就跟他的脸一样犹如死灰。和所有的兰尼斯特家人相同,凯冯爵士皮肤精致,须发金黄,但现年五十五岁的他,头基本秃光了。他肩圆腰粗,丝毫谈不上俊朗,方下巴上全是肉,修剪得很短的黄胡子完全不能将其隐藏。他让她想起了老看家犬……不过她现在需要的正是忠实的看家犬。 他们吃了一顿包括甜菜、面包和带血牛排的便饭,用一壶多恩红酒送下肚。席间,凯冯爵士很少说话,也基本不喝酒。大概他的心情太沉重了罢,她认为,他需要工作,好从悲伤中解脱出来。 于是等食物被清走,仆人们也都离开后,她把这番话和盘托出。“我明白父亲有多依仗你,叔叔,我也同样需要你。” “你需要一个首相,”凯冯爵士回答,“而詹姆拒绝了你。” 他一如既往地直率。很好。“关于詹姆……父亲的去世令我心神游移,思虑不周,我简直都记不得自己说过些什么。詹姆他是很英勇,可我们直说了吧,他骨子里有些傻。托曼需要更有经验的长者……” “梅斯·提利尔符合长者的标准。” 瑟曦鼻孔一张。“决不,”她把一绺垂下的头发扫上额头,“我决不会放纵贪得无厌的提利尔家。” “让梅斯·提利尔当首相将是桩蠢事,”凯冯爵士承认,“但与他为敌就更蠢了。灯火之厅里发生的事我已经听说了,自然,梅斯应该学会别在公开场合谈论这类话题,即便如此,你当着全宫廷的面羞辱他也极为不智。” “总比让提利尔混进御前会议好得多!”他的责备让她不耐烦。“罗斯比会是个不错的财政大臣,看看他的坐轿,看看那上面的雕刻装饰与丝绸织锦你就知道了。他的马比大多数骑士的马打扮得更华丽。一个家族富裕的人想必精通生财之道。至于御前首相嘛……谁能比我父亲的弟弟,那个从来与我父亲亲密无间,并无私奉献着的弟弟更有资格接过他的担子呢?” “每个人都需要有信得过的人。泰温信任我和你母亲。” “他很爱她,”瑟曦拒绝去想父亲床上妓女的尸体,“我知道,他们现在团聚了。” “我也如此祈祷。”凯冯爵士看着她的脸,看了很长时间,最后才续道,“瑟曦,你要我再次做出牺牲。” “不比父亲要求的多。” “我累了。”叔叔抓起酒杯,吮了一口。“我已经两年没和妻子见面,一个儿子已成尸骨,另一个儿子即将结婚、当上领主——是啊,戴瑞城必须恢复往日的荣光,三河肥沃的土地必须得到保护,烧焦的田野等待着重新耕作播种。蓝赛尔需要我的协助。” “托曼比他更需要你。”瑟曦没料到凯冯竟会跟她讨价还价。在父亲驾下,他可从来都是打头阵的。“国家更需要你。” “国家,啊,兰尼斯特家族,”他又吮一口酒。“那好吧,我会留下来,替国王陛下效劳……” “太好了,”她正待夸奖,凯冯爵士却提高声调,制止她继续下去。 “……条件是你指名我为摄政王兼国王之手,你自己返回凯岩城。” 半晌之间,瑟曦错愕地瞪着对方,不知如何是好。“我才是摄政王。”她提醒他。 “你现下是,但泰温不打算让你继续待在这个位置上。他把计划告诉了我,他要你回归凯岩城,并给你找个新丈夫。” 瑟曦的怒火在心中腾地升起,“这话他讲过,是的,我对他说我没兴趣再婚。” 叔叔不为所动。“若你实在不愿再婚,我也不会强迫你。至于另一个条件,嗯……你现在是凯岩城公爵夫人了,你应该守在领地。” 你好大的胆子!她想朝他尖叫,却不敢这么做。“我是凯岩城公爵夫人,更是太后摄政王,我应该守着我儿子。” “你父亲不这么想。” “我父亲已经死了。” “这是我的不幸,也是国家的不幸。你睁开眼睛,把自己瞧个清楚吧,瑟曦。王国成了一片废墟,泰温本可以让国家走上复兴之路,可……” “我正是那个复兴国家的人!”瑟曦吼完之后压低声音,“在你的协助之下,叔叔。只要你像对父亲尽忠一样对我尽忠——” “你并非你父亲。而且泰温一直将詹姆当做他真正的传人。” “詹姆……詹姆发过誓言,詹姆从不思考,他嘲笑每个人、每件事,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詹姆他只是个英俊的白痴而已。” “尽管如此,他却是你心目中御前首相的第一人选。原因何在,瑟曦?” “我告诉你了,当时我沉溺在悲伤中,思虑不周——” “思虑不周,”凯冯爵士同意,“这正是你必须返回凯岩城,将王国留给更懂得思虑的人的原因。” “国王是我儿子!”瑟曦霍地起身。 “他当然是,”叔叔不紧不慢地说,“但就乔佛里的例子来看,你当母亲就跟当统治者一样不够格。” 她把杯中酒结结实实地泼到他脸上。 凯冯爵士带着凝重的尊严也站起来。“陛下,”酒液流过他下巴,从剪短的胡子上滴下去,“很抱歉,请允许我告辞?” “你凭什么提条件?你不过是我父亲豢养的骑士!连爵禄都没有!” “的确,我没有领地,但我的收入并不少,家中的钱币堆积成箱。我父亲没有亏待他的每个孩子,而泰温也懂得奖励他人的服务。我麾下拥有两百骑士,如果需要,还可以将这个数目翻番。别忘了,自由骑手们愿意追随我的旗帜,雇佣佣兵我也不缺资金。建议你千万别小瞧了我,陛下……明智的话,不要把我也当成你的敌人。” “你竟敢威胁我?” “我在给你谏言。听着,如果你不让我当摄政王,就任命我为凯岩城代理城主吧,然后令马图斯·罗宛或蓝道·塔利来辅佐国王,此二人得一亦可定天下。” 此二人都是提利尔的心腹。叔叔的建议让她语塞。他也被收买了吗?太后心想。他是不是拿了提利尔的金子来出卖兰尼斯特家族? “马图斯·罗宛睿智、谨慎,且广受爱戴,”叔叔不依不饶地续道,“蓝道·塔利堪称海内名将——和平时期也许用不着他,但泰温去世后,没有谁比他更有能耐来结束战争了。如果你提名提利尔家的大封臣为御前首相,提利尔公爵将无法反对,而塔利和罗宛都是懂事的人……懂得报答的人,任命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他就将成为你的人。如此一来,你便增强了自己,削弱了高庭,梅斯还不能不对你釜底抽薪的行为表示感谢。”他耸耸肩。“这就是我的谏言,听不听随你,反正你要任命月童为首相也不干我事。女人,我的哥哥死了,我要带他回家。” 叛徒,她心想,变色龙。不知梅斯·提利尔给了他多少好处。“在你的国王最需要你的时候,你抛弃了他,”她告诉叔叔,“你抛弃了托曼。” “托曼有他的母亲照料着,”凯冯爵士的绿眸对上太后的绿眸,一眨不眨。最后一滴鲜红的液体在他下巴下面抖了抖,坠落。“是啊,”他顿了顿,轻声补充,“他还有他的父亲呢。” 239.第239章 詹姆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一袭白衣站在他父亲的棺材旁边,五指紧紧握着黄金巨剑的长柄。 时至黄昏,贝勒大圣堂内阴暗而静谧。最后一抹夕阳从高窗之外斜射而进,为高大的七神雕像笼罩了一层红光。环绕祭坛的熏香蜡烛摇曳不定,重重黑影在高墙上聚集,并缓缓地、沉默地下降到大理石地板上。当最后一名悼念者也离开之后,圣歌的回音逐渐平息。 唯有巴隆·史文和洛拉斯·提利尔没走。“无人能守灵七天七夜,”巴隆爵士劝道,“您上次休息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大人?” “我父亲大人还活着的时候。”詹姆说。 “今夜,请让我代您守护灵柩吧。”洛拉斯爵士请求。 “他不是你父亲。”和你没关系,是我害了他。提利昂放箭,而我放了提利昂。“让我一个人留下。” “遵命,大人。”巴隆答应,而洛拉斯爵士似乎还不愿就此让步,直到被巴隆爵士挽起胳膊带走。两名铁卫的脚步声渐行渐远,詹姆又和父亲大人独处一室,陪伴父子俩的唯有蜡烛、水晶和甜腻而腐朽的死亡之气。由于铠甲的重量,他的背阵阵酸痛,双腿几乎麻木,于是他容许自己稍微挪了挪,并将黄金巨剑握得更紧——虽然不能挥它,好歹握还是能握紧的。他的幻影手指蠢蠢欲动。这真讽刺,对他而言,似乎残缺的身躯加在一起都不及失去的那只手神经敏感。 我的手渴望挥剑,而我渴望杀人,从瓦里斯开始,但我首先得找出他的底牌。“我要那太监送他上船,不是送去你的卧室,”他告诉尸体,“太监手上也沾满了您的鲜血,和……和提利昂一样。”和我一样,他想对父亲承认,话语却哽在喉头,说不出口。无论瓦里斯做了什么,始作俑者都是我。 当他决定不能眼睁睁看着弟弟受死之后,便潜入太监的卧室里等到深夜。他边等边用那只完好的手磨匕首,从钢铁与石头摩擦的“刮——刮”声中得到了某种奇特的慰藉。脚步声传来时,他闪到门后,瓦里斯一身厚重脂粉和薰衣草的味道走进来,结果被詹姆从后面出其不意地踢中膝盖窝,扑通倒地。詹姆扑上来,拿自己的膝盖顶住太监的胸膛,抽出匕首指着太监苍白柔软的下巴,强迫他抬头。“巧啊,瓦里斯大人,”他愉快地说,“幸会幸会。” “詹姆爵士?”瓦里斯喘着粗气,“你吓死我了。” “我正想如此。”他转动匕首,一股鲜血沿着刀刃流下,“依我之见,在伊林爵士砍掉我弟弟的脑袋之前,你多半可以把他弄出来。我承认,那是颗丑脑袋,可惜他只生了一颗。” “是……是的……如果您……把刀子……是的,轻轻的,如果大人您轻轻的,轻轻的,噢,我受不了了……”太监摸摸脖子,张大嘴巴看着指头,“我见不得自己的血。” “不合作的话,你会见到更多的血。” 瓦里斯挣扎着坐起来。“您弟弟……如果小恶魔自黑牢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别人会——会过问的,我会有性——性命之忧……” “你的性命操在我手。听着,我才不关心你那些小秘密,但若提利昂有个万一,你也活不长,我保证。” “啊,”太监吮着指头上的血。“您要我做一件可怕的事……要我放走谋害咱们好国王的元凶——小恶魔……难道您认为他是无辜的?” “管他有罪无罪,”詹姆一如既往,像个傻瓜似的回答道,“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这句话说出口是多么简单啊。 但他从此之后就再没有睡过。弟弟仿佛正站在面前,火炬的光芒扫过丑陋的脸庞,侏儒的断鼻子下挂着笑脸。“你这可怜愚蠢残废瞎了眼的大傻瓜,”弟弟用最怨毒的声音咆哮道,“瑟曦是个撒谎不眨眼的烂婊子,就我所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别人说我是怪物,没错!是我杀了你那十恶不赦、罪有应得的乖儿子!” 可他没说自己要去加害父亲,如果他说了,我一定会阻止他。成为弑亲者的应该是我,不是他。 詹姆猜不透瓦里斯目前藏身何处。情报大臣狡诈成性,事发之后便没回过房间,翻遍红堡也没找到关于他的线索。也许他和提利昂一道扬帆出海,得以逃避尴尬的审问。如果是这样,那么此时两人多半已身处狭海之中,在高等舱房里对饮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了。 或许弟弟把瓦里斯也杀了,并抛尸在城堡地底深处。城堡地下,尸体也许要若干年才会被人发现。詹姆曾亲率十几个卫兵带着火炬、绳索和灯笼下去,没日没夜地探索蜿蜒曲折的通路、狭窄的爬行地道、隐藏的暗门、秘密阶梯和伸进无尽幽暗之中的天梯。若非这段经历,他都不晓得自己的残废竟是如此真实,男人一定得有两只手,否则……否则连梯子都不好上,狭窄的走道也不好进——那句成语“手脚并用”可是大实话。最最可悲的是,别人能一手攀爬一手握火炬照明,而他做不到,只好在漆黑一团中小心摸索。 辛苦的结果为零。他们只在黑暗中找到灰尘和老鼠。还有龙,地底的龙。他记得龙口铁火盆的炭火放出晕黄的光,所在的温暖房间是六条隧道相交之处,地板上磨损的红砖与黑砖拼出一幅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马赛克图案。我记得你,弑君者,这头怪兽仿佛低吼道,我一直在这里,等你下来,等你下来。这个钢铁般坚定的声音詹姆是清楚的,它属于雷加,属于龙石岛亲王。 他在红堡庭院里和雷加作别的那天,狂风呼啸。王太子披挂起那身著名的黑甲,胸前的红宝石组成三头龙家徽。“陛下,”詹姆恳请,“这回就让戴瑞或巴利斯坦爵士留下来守护国王,让我随您出征吧。他们的披风也和我的一样洁白。” 雷加王子摇摇头。“我父王怕你父亲更甚于怕我们的亲戚劳勃。他要把你留在身边,以确保泰温公爵不生反心。目前气氛紧张,我可不敢把他的护身符带走。” 詹姆只觉怒气冲上喉头。“我不是什么护身符!我是御林铁卫的骑士!” “那你就该记得自己的职责,好好守护国王,”琼恩·戴瑞爵士斥道,“穿起白袍时,你发过誓。” 雷加把手放在詹姆肩上。“等战争结束,我准备召开大议会,以求革新政事。这事我很久以前就有计划,可惜……嗯,尚未踏上的道路咱们先别议论。等我班师回朝,再作计议。” 对他来说,这便是雷加王子的遗言。城门之外,一支大军等着雷加,另一支军队也于同时星夜向三叉戟河赶去。龙石岛亲王翻身上马,戴好高耸的黑头盔,奔向自己的毁灭。 不过他的话确有先见之明。战争结束之后,政事确实“革新”了。“伊里斯以为把我留在身边就等于戴上了护身符,”他对父亲的尸体说,“真可笑,不是吗?”泰温大人似乎赞同儿子的意见,他的笑容更宽阔了——事实上,詹姆认为他很享受死亡。 奇怪的是,他感觉不到悲伤。我的眼泪在哪里?我的怒火又在哪里?詹姆·兰尼斯特从不缺乏怒火。“父亲,”他告诉尸体,“是你教导我流泪乃是男人脆弱的标志,所以我不可能为你哭泣。” 今天早晨有上千名贵族男女来到棺材前瞻仰,下午又来了数千百姓。他们衣着简朴,表情肃穆,但詹姆怀疑其中许多人心里面正在暗暗高兴,为首相的暴卒而倍感痛快。即便在西境兰尼斯特自家的地盘上,泰温公爵与其说受人爱戴,不如说被大家尊敬,而君临人可没有忘记当年城破之日的大肆洗劫。 所有的哀悼者中,派席尔国师最为伤感。“我曾为六位国王服务,”守灵的第二天夜里,他告诉詹姆,一边狐疑地嗅着味道,“但这里躺着的,却是我记忆之中最伟大的人物。泰温大人从未戴上王冠,但他绝对拥有王者风范。” 没了胡子,派席尔看上去不止苍老,而且极为虚弱。剃光他的胡子真是提利昂所做过最残忍的事,詹姆心想,他自个儿很明白失去身体的一部分,尤其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是什么滋味。派席尔的胡子曾经非常壮观,白如新雪,柔如羔羊,完全遮盖了脸庞与下巴,直垂近腰。国师说话时喜欢捻胡子,这不仅给了他智者的外貌,还掩盖了所有丑态:下巴上松垂的皮肤,扁平、缺牙的小嘴巴,数不清的疣子、皱纹与老年斑。虽然派席尔努力想把胡子长回来,可惜徒劳无功。从那虚弱的下巴和褶皱的面孔上长回来的是短须和胡楂,如此稀疏,完全掩饰不了斑斑点点的粉色肌肤。 “詹姆爵士,我这辈子见证过众多灾祸,”老人缓缓讲述,“战争,流血,谋杀……小时候在旧镇求学,某年灰疫病来袭,夺去了全城一半的人口和学城四分之三的成员。海塔尔大人烧光了港口里的船只,紧闭城门,并严令麾下士兵杀掉所有企图逃离的人,无论男人、女人还是怀抱中的婴儿,概不例外。结果,当疫病最终平息时,他却教他们杀了。就在他重开港口的那一天,他们把他从马上拖下来,割了喉咙,还杀了他年幼的儿子。直到今天,旧镇的愚民们仍在唾弃他的名讳,但昆顿·海塔尔尽到了自己的职责。你父亲正是这样的人,一个尽职尽责的大丈夫。” “所以他死后才对自己那么满意?” 尸体的恶臭让派席尔双眼朦朦。“组织……组织枯死后,肌肉萎缩,牵起嘴唇。他没笑,他只是……死了,死了。”老人强忍泪水。“请原谅,我很疲累,告辞。”国师沉重地倚着拐杖,慢慢踱离圣堂。他也行将就木了,詹姆意识到,难怪瑟曦认为他是个废物。 当然,在亲爱的老姐眼中,宫中一半的人不是废物就是叛徒,该铲除的不仅包括派席尔,还包括御林铁卫们、提利尔家、詹姆自己……甚至伊林·派恩爵士,那个担任御前执法官的哑巴——由于职务关系,牢房出的事他脱不了干系,尽管没舌头的派恩向来把事务留给下人打点,而瑟曦认为提利昂的逃脱都是他的错。是我干的,与他无关,詹姆差点对姐姐说出口,不过最终他答应的是去盘问地牢长官,一位名叫雷纳佛·伟维水的驼背老人。 “我这姓氏咋回事呢?大人您肯定觉得奇怪。”詹姆还未开问,对方便喋喋不休地解释,“其实,这是个古老的姓氏。我可没吹牛哟,咱血管里可流淌着王族的血液。我的祖先是一名公主,我生下来没多久老爹就给我讲过这个故事。”从那斑斑点点的头颅和下巴上的花白胡须来看,伟维水的童年不知距今好几十年了。“那名公主是幽禁在处女居里的最漂亮的美人,海军司令‘橡木拳’埃林·瓦利利安大人被她迷得神魂颠倒,虽然自己结了婚,仍然与之偷情。后来为纪念大人在海上的功业,公主为他们的私生子琼恩取名‘维水’,结果作儿子的日后成了一位伟大骑士,儿子的儿子也同样伟大——此人在‘维水’之前添了一个‘伟’字,以表示他自己并非出于私生。所以您瞧,我身上也多少带有龙之血脉哟。” “啧啧,我懂了,你早不说清楚,我差点把你当成了征服者伊耿。”詹姆晓得,维水不过是黑水湾一带私生子的通用姓氏,“伟维水”一支多半只是从前的小骑士之流吧。“我有紧要事情,比研究你的族谱更紧要。” 伟维水点点头。“囚犯失踪之事。” “还有失踪的狱卒。” “罗根,”老人替他说完,“下层看守。他负责第三层,也就是黑牢。” “讲讲他的情况。”詹姆不得不往下问。妈的,无聊的演戏。就算伟维水不晓得罗根的身份,詹姆本人对罗根是谁自然一清二楚。 “头发蓬乱,不修边幅,声音嘶哑,其实,我不喜欢他,很不喜欢他。我刚来的时候,大概十二年前吧,罗根就已经在这里了,据说是由伊里斯王直接任命的。哦,他很少来地牢,平时不知上哪儿鬼混去了。这些可疑情况在日常报告中,我都做过禀报,大人,我真的有所提醒,我以真龙血脉向您担保。” 你敢再提什么真龙血脉,我就要挑几滴出来验个真切,詹姆心想。“这些报告提交给谁?” “有的提交给财政大臣,有的提交给情报总管。当然,监狱总管和御前执法官是都看过的,地牢里的事一直这么办。”伟维水挖挖鼻孔,“大人,每当需要他时,罗根总是及时出现,从不怠慢。不过呢,黑牢几乎没用,在大人您的小兄弟被关押之前,我们这里曾短暂招待过派席尔大学士,之前还有叛徒史塔克公爵。另外还有三个平民,史塔克公爵发配他们去当守夜人——说实话,我觉得放走那三个危险人物并非明智之举,但公爵的命令上白纸黑字那么写着,我也没办法。可以肯定的是,这事儿我也写进了报告。” “两个睡着的狱卒是怎么回事?” “狱卒?”伟维水喷口鼻息,“说狱卒是抬举他们,称做看守还差不多。国库每年固定支付二十位看守的工资,大人,整整二十位,但在我当长官这十多年里,看守的实际人数从没超过十二位。理论上,我们还应该拥有六位下层看守,三层地牢嘛,二人负责一层——结果现在总共只有三位。” “就你和另外两个?” 伟维水又喷口鼻息。“我是地牢长官呢!大人,我比下层看守地位要高。喏,我负责计点人数,大人您不妨看看我制订的表格,所有数目都整理得清清楚楚。”伟维水翻开面前那本皮面包装的大书。“目前,我们在第一层地牢关押了四名囚犯,第二层关押了一名,第三层则关押了大人您的弟弟。”老人皱皱眉头。“他已经跑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其实,我应该把他的名字划去才对。”他提起一支鹅毛笔,正儿八经地削起来。 仅仅六名囚犯,詹姆酸溜溜地想,国库却为之供养了二十位狱卒、六位下层看守、一位地牢长官、一位监狱总管和一位御前执法官。“我去问问这两位看守。” 雷纳佛·伟维水放开鹅毛笔,狐疑地瞅着詹姆·兰尼斯特。“问问两位看守,大人?” “你的耳朵没病。” “是啊,大人,我当然没病……其实,大人您想问谁就问谁,我没资格说东道西,但是爵士先生,请允许我向您保证,他们已经不能回答问题了。他们死了,大人。” “死了?谁下的令?” “不就是您自己吗?或……或者那是国王陛下的命令?反正我不敢多问,我……我没资格质疑御林铁卫。” 简直是往伤口上面撒盐:瑟曦动用他的人去干丑事,好啊,她宝贝的凯特布莱克。 “你两个没脑子的白痴,”稍后,在一间血淋淋的地牢里,詹姆朝柏洛斯·布劳恩和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咆哮,“究竟在想什么呢?” “我们不过是遵令行事,大人。”柏洛斯比詹姆矮,但体重尤有过之,“这是太后陛下,也即令姐的命令。” 奥斯蒙爵士用一根拇指勾住剑带。“她说要让他们永远沉睡,我和我的弟兄便替陛下达成心愿。” 你和你的弟兄。一具尸体面朝下倒在桌上,就像喝醉了,只是脑袋底下那摊不断扩散的液体是血不是酒;第二名看守勉力推开长椅,拔出匕首,却被一支长剑插进肋骨,享受了漫长而悲惨的死亡方式。我特意告诫过瓦里斯,这回不准发生任何流血事件,詹姆心想,看来我该告诫的是弟弟和姐姐才对。“这样做不对,爵士。” 奥斯蒙爵士耸耸肩。“没人会怀念他们,何况照我看,他俩与越狱事件脱不了干系。” 不,詹姆想告诉他,是瓦里斯在他们的酒里下了药。“如果真是这样,正该从他们口中问出实情才对。”……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幸好我并非多疑之人,否则我倒想问问,你们干吗急着让他俩永远闭嘴呢?你们想掩盖什么?” “掩盖?”凯特布莱克几乎被他的指控呛住,“不,不,太后怎么说,我们怎么做。我以你誓言弟兄的名义发誓。” 听他这么说,詹姆的幻影手指忍不住又抽搐起来。“去把你弟弟奥斯尼和奥斯佛利带下来,把你制造的脏乱清理干净。我亲爱的老姐再要你杀人,记得先报告我——除此之外的时间,不要让我看见你,爵士。” 如今,在昏暗沉寂的贝勒大圣堂内,当时的言语在他脑海中回响。头顶所有的窗户都变成漆黑,只隐约透出微弱的星光,太阳已然彻底沉沦。纵使燃烧着无数熏香蜡烛,尸臭却越来越浓,不禁令他想起金牙城下的沙场,那是开战之期他所获得的辉煌胜利。战役之后第二天清晨,无数乌鸦前来享用盛宴,享用胜利者,也享用失败者,正如当年在三叉戟河畔它们享用了雷加·坦格利安。君侯的下场往往是乌鸦的肚子,王冠真是个讽刺的笑话。 詹姆觉得,贝勒大圣堂巍峨的拱顶和七座高塔上此刻正有群鸦盘旋,它们用黑色的翅膀拍打着黑色的夜空,满心想钻进来。七大王国里每一只乌鸦都来向你致敬了,父亲,从卡斯特梅到黑水河,是你养活了它们。这个看法似乎也取悦了泰温大人,他笑得更夸张了。妈的,他笑得像个刚爬上床的新郎。 詹姆荒诞地哈哈大笑。 响亮的笑声在圣堂的走道、地窖和房间中回荡,似乎墙壁里有死人在放声尖笑着回应。为什么不呢?这一切不是比杂耍表演更滑稽吗?我协助谋杀了我父亲,却又替他守夜,我奋力救走我弟弟,却又派人去找……他还特意关照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搜查丝绸街。“每张床下都要看,你晓得我弟弟有多喜欢妓女。”想来,金袍子们会发现妓女裙下比床铺底下有趣得多,詹姆不晓得在这场毫无意义的搜寻行动中将有多少私生子诞生。 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塔斯的布蕾妮。又蠢又丑又顽固的妞儿。不知她现今身在何方。天父啊,请赐予她力量,他喃喃地想,几乎是在祷告……可倾诉对象究竟是圣堂烛光下微微闪烁的高大镀金形体,还是面前的尸首?有关系吗?反正他们都从来不听。自能握剑开始,战士就是他唯一的守护神,其他人满足于父亲、儿子或丈夫的角色,但詹姆·兰尼斯特不会,他手握与头发相同颜色的黄金长剑。他是战士,永远如此。 我应该跟瑟曦如实相告,承认自己释放了侏儒弟弟。如实相告?看看真相对提利昂造成的影响吧。我杀了你十恶不赦的乖儿子,接着杀了你老爸。小恶魔的嘲笑从黑暗中传来,他回头看去,却发觉是自个儿笑声的回音。他闭上眼睛,然后迅速睁开。我不能睡,如果睡了,会做噩梦的。噢,提利昂恶毒的笑语……瑟曦是个撒谎不眨眼的烂婊子……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 午夜时分,天父祭坛后的门嘎吱嘎吱地打开,几百名修士列队来献愿心。有的穿银丝法袍,头戴水晶冠,这些是大主教;位阶较低的修士则在脖子上用皮带挂着水晶,用彩色编织腰带束起长袍,腰带共分七色,人人各不相同。从圣母祭坛后走出的则是隐居的白衣修女,七人一排,并肩而前,低声吟唱圣歌。静默姐妹成单行从陌客祭坛后走出,这些与死亡为伴的处女身披浅灰色袍子,拉起兜帽,裹好围巾,只露出双目。许多普通僧侣也穿着褐色、棕色、白色甚至未染色的粗布长袍出现,他们用麻绳束腰,有的脖子上挂着代表铁匠的小铁锤,有的挂着讨饭碗。 来献愿心的人毫不在意詹姆,他们在圣堂中游行,依次向七神的祭坛致敬,以表达对七面一体神的虔诚。他们在每尊塑像前奉献牺牲,咏唱圣歌,庄严与甜美水乳交融。詹姆闭目凝听,待睁眼时身体已摇晃起来。我实在是累了。 他的上次守夜迄今已逾多年。那时候我好小好小,才十五岁。当年的他没穿铠甲,只套了一件朴素的白上衣,而他守夜的圣堂不及贝勒大圣堂这七座分堂中任何一座的三分之一大。詹姆将长剑放在战士膝头,把盔甲堆在战士脚边,自己跪在祭坛前粗糙的石板上。黎明到来时,他的膝盖已经红肿出血。“抛洒热血乃是骑士分内之事,詹姆,”亚瑟爵士告诉他,“我们以鲜血捍卫愿心。”然后亚瑟爵士在晨晖照耀中用配剑拍了他的肩膀,苍白的长剑如此锋利,以至于这轻轻一拍竟划破了詹姆的衣服,令他又汩汩流血。可他毫不在意,心中充满狂喜。跪下去的是男孩,站起来的是骑士。一头少年雄狮,并非弑君者。 这些过去了太久,那个孩子早已死去。 他不知献愿心是何时结束的,或许自己站着睡去了吧。等修士修女们纷纷离去,大圣堂内又恢复沉寂。璀璨烛火犹如黑暗中的星光之壁,空中弥漫着愈加强烈的死亡气息。詹姆动了动把握黄金巨剑的双手,或许真该让洛拉斯爵士来替我守夜。这会让瑟曦失望的。不过百花骑士虽然几乎还是个孩子,自大又虚荣,但他骨子里具备骑士精神,将来定会在白典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等守夜结束时,白典会在桌上等他,属于他的页面正无声地发出指控。妈的,到头来还不是得写下满纸谎话,不如先把这本破书砍成碎片。然而,他能不说谎,能讲出真相吗? 一个女人站在他面前。 外面又下雨了,看着她湿漉漉的身体,他心想。雨水从她斗篷上流下,在脚边积成小池子。她何时进来的?我没听见声音。她打扮成酒馆招待的样子,披着沉重的粗布褐斗篷,这斗篷污迹斑斑,边缘磨破。兜帽掩盖了她的面容,但那对碧如翡翠的池塘里有烛光舞蹈。他认得她移动的步伐。 “瑟曦,”詹姆缓缓唤道,犹如自梦中苏醒,恍惚不知身在何方,“现在是什么钟点?” “狼时,”姐姐放下兜帽,扮个鬼脸,“属于被淹死的狼。”她朝他微笑,非常甜美。“你还记得我头一次穿成这样来见你吗?在黄鼠狼巷中某个差劲的旅馆里,我换上仆人的衣服以瞒过父亲的守卫。” “我记得,那是鳗鱼巷。”她有求于我。“这么晚了,你为何要来?你想要我……做什么?”他的语言在圣堂中来回旋转,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逐渐褪成呢喃。这时候,他竟然想:若她要的只是我双臂的温暖就好了。 “轻点儿声。”她的语气很奇怪……气喘吁吁,似乎在恐惧什么。“詹姆,凯冯拒绝了我。他不要当首相,他……他知道了我们的事,并且都对我说了。” “拒绝?”詹姆吃了一惊,“他是如何知道的?也许他读过史坦尼斯的信件,然而那里面没有证……” “提利昂知道,”姐姐提醒弟弟,“天晓得那可恶的侏儒会如何口不择言……他给凯冯叔叔讲事小,若给总主教……别忘了,那胖主教死后,这个继位者的水晶冠是提利昂给的。他也许什么都知道。”瑟曦靠近。“你必须成为托曼的首相。我无法信任梅斯·提利尔,他是否也参与了谋害父亲的阴谋?他有没有串通提利昂?此时此刻,小恶魔很可能正逃往高庭……” “不可能。” “做我的首相吧,”她恳求道,“我们一起统治七大王国,就像国王和王后。” “你是劳勃的王后,又不愿意嫁给我。” “我愿意的!只是我不敢。我们的儿子——” “托曼不是我儿子,乔佛里也不是,”他倔犟地说,“你让他们做了劳勃的儿子。” 听罢此言,姐姐像被鞭打似的一缩。“你发誓你会永远爱我。让我这般苦苦哀求,这不是爱。” 透过浓烈的臭气,詹姆也能嗅出她的恐惧。他心中只想抱她吻她,将脸埋进她黄金的鬈发,承诺永远不会让她受伤害……但在这里不行,真的不行,他意识到,不能在诸神面前、在父亲面前这么做。“不,”他说,“我不能答应你……” “可我需要你,我需要自己的另一半。”倾盆大雨击打在高窗之上。“你是我,我是你。我要你抱住我,进入我,求你,詹姆,求你!” 詹姆回头望去,生怕泰温大人因为暴怒而从棺材里跑出来。还好,父亲仍是沉默冰冷的尸体,正在慢慢腐烂。“我为战而生,不属于宫廷——现在嘛,我连仗也几乎打不了了。” 瑟曦用粗糙的褐色衣袖拭去脸上的泪水。“好,好,你想上战场,我就让你去。”她愤怒地拉起兜帽。“我是个白痴,竟然来见你。我这白痴竟然爱过你!”她远去的脚步踏出响亮的回音,在大理石板上留下点点湿印。 当黎明到来时,詹姆毫无预感。拱顶玻璃逐渐明亮,突然间七彩虹光便洒在墙壁、地板和梁柱上,沐浴着泰温公爵的尸体。前任国王之手腐烂得非常明显。他脸色发绿,眼睛深深塌陷,成为两个漆黑的孔洞,面庞上出现了若干小裂沟,某种难闻的白色液体自那辉煌的红金铠甲关节处渗透出来,在他身下积成了小水池。 修士们最先进入,来做晨愿。他们自顾自地唱歌、祷告、皱鼻子,其中一位大主教差点晕过去,最后被抬出了圣堂。一群侍僧赶紧过来摇香炉,空气中烟雾缭绕,仿佛为棺材罩上了一层帷幕。虹光穿不透这香甜的迷雾,但臭气仍旧存在,腐败的感觉混合在香味里,令詹姆窒息。 大门打开,提利尔家的人抢先来到,以显示自家身价。玛格丽手捧一大束金玫瑰花走在最前,并将它们恭恭敬敬地放在泰温大人的棺材边,但她留下了一枝花,举起来刚好掩住鼻子,随后庄重地返回落座。原来这女孩既漂亮又冰雪聪明,她有能力为托曼之后,却也不可不防。玛格丽的女伴们都学她的样。 等众人就位后,瑟曦才领托曼进门。身穿白色瓷釉板甲和白色羊毛披风的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走在太后母子身边。 “……就我所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 詹姆在澡堂见过凯特布莱克的裸体,此人胸毛黝黑茂盛,股间的毛则更密。他试图想象凯特布莱克压在姐姐身上,粗糙的毛发刮痛柔软的乳房。她不会这样做,小恶魔在撒谎。金毛与黑毛互相纠缠,汗水淋漓,每插一记,凯特布莱克的窄脸就猛然收缩。詹姆听见姐姐的呻吟。不,他在撒谎。 瑟曦眼睛红肿,脸色苍白,她登上阶梯,跪在父亲旁边,同时把托曼按下去。男孩看了一眼死去的公爵,便想抽身逃走,但他母亲飞快地扣住了他的手腕。“快祈祷。”她低声说,托曼也努力了,但他毕竟才八岁,而泰温大人的模样实在太恐怖。国王绝望地吸了口气,啜泣起来。“停下来!”瑟曦叫道。托曼扭头狂呕,他的王冠摔落,滚过大理石地板。母亲厌恶地松手,国王便不由分说地、以他那对八岁小腿所能支撑的最快速度朝大门飞奔而去。 “奥斯蒙爵士,请暂时代替我。”詹姆立即下令——凯特布莱克正忙着去捡王冠。他把黄金巨剑交给对方,冲出去追赶国王。在灯火之厅,他追上了儿子,二十多位修女惊讶地盯着他们。“对不起,”托曼哭道,“明天我会做好的。妈妈说国王要有国王的样子,可那里实在太臭了。” 这里不行,多少只眼睛、多少双耳朵在关注我们。“出去走走吧,陛下。”詹姆领着孩子来到圣堂外。这是君临少有的晴朗清新的日子,四十多名金袍卫士被布置在广场周围看守马匹和轿子。他牵着国王走远,远离所有耳目,然后让孩子坐在大理石梯上。“我不害怕,”男孩坚持,“只是臭气让我恶心。你就不觉得恶心吗?你怎么忍受过来的,舅舅,爵士?” 我闻过自己右手腐烂的味道,瓦格·霍特把它挂在我脖子上。“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能忍受任何事情,”詹姆告诉儿子。我闻过烧烤活人的气息,伊里斯王连人带甲放在大火上烹饪。“这个世界很恐怖,托曼,你可以和他们战斗,可以嘲笑他们,也可以视而不见……进入自己的内心。” 托曼仔细想了想:“我……我通常能做到自己想自己的,”他承认,“比如当乔佛里……” “乔佛里,”瑟曦出现在父子俩身前,朔风牵起她脚上的长裙,“你哥哥叫乔佛里。他从不让我失望。” “我不想让你失望的。我不害怕,母亲,只是外公大人实在太难闻……” “你以为我就觉得好闻了?我也有鼻子!”她拎住他耳朵,抓他起来,“提利尔大人也长了鼻子,可他有没有在神圣的殿堂内失态呕吐呢?玛格丽小姐有没有像个婴儿似的大哭大闹呢?” 詹姆连忙站起来。“瑟曦,够了。” 她鼻孔一张。“爵士?你怎么在这儿?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立誓要为父亲守灵,直到安排发丧。” “妈的,别东拉西扯。再说,父亲的发丧期大概得提前,你看看他的身体。” “不。七天七夜,你保证得好好的。御林铁卫队长应该懂得数数。把你指头的数目加上二,那就是七。” 这时,贵族们也纷纷涌到广场上,逃离恶臭的圣堂。“瑟曦,小声些,”詹姆警告,“提利尔大人过来了。” 她顿时醒悟,忙将托曼拉到旁边。梅斯·提利尔在太后母子面前一鞠躬。“国王陛下没事吧,他还好吗?” “国王陛下悲伤得难以自禁。”瑟曦解释。 “我们大家不都一样?若能为陛下分忧……” 头顶高处,有只乌鸦厉声尖叫,然后停在贝勒王的雕像上,踩着那颗神圣的头颅。“您可以为托曼分忧,大人,”詹姆道,“比如等晚祷结束后,陪陛下哀痛的母亲共进晚餐。” 瑟曦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但这回她至少懂得闭上嘴巴。 “共进晚餐?”这提议出乎提利尔的意料,“我以为……当然,我们很荣幸,我和我夫人会准时前来。” 太后勉强笑笑,挤出几句恭维话。但等提利尔刚离开,而托曼被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护送走之后,她顿时朝詹姆发作,“你喝醉了还是没睡醒,爵士先生?说说,我凭什么要跟那贪婪的痴呆及他幼稚的老婆共进晚餐?”一阵风吹动她黄金的鬈发。“我决不会任命他为首相,如果你打的是这个算盘——” “你需要提利尔,”詹姆打断瑟曦,“但不需要他留在都城。让他去为托曼攻打风息堡吧,拿出你的魅力,奉承他,告诉他你需要他带兵打仗,需要他代替父亲的位置。梅斯梦想在战场上证明自己。无论他最终把风息堡献上,还是大败亏输、灰溜溜地逃回来,你都是赢家。” “风息堡?”瑟曦满腹思量,“好是好,可……提利尔大人挑明了,在托曼与玛格丽成亲之前,他不会离开君临。” 詹姆叹口气:“那就赶紧让他们成亲啊。距离托曼能把这桩婚姻圆满还有很多年,在此之前,他们的结合是不算数的,随时可以撤销。把这桩虚伪的婚姻赐予提利尔,换得他鞍前马后地卖命,实在划算。” 一丝浅笑爬过姐姐的脸庞。“对,围城是很危险的,”她喃喃道,“我们的高庭公爵很可能有个三长两短。” “那是自然,”詹姆续道,“尤其……这是他第二次攻打风息堡……假如他碍不住面子,企图强攻城门的话……” 瑟曦与詹姆对视良久。“知道吗?”她评论道,“这回你听起来像极了父亲。” 240.第240章 布蕾妮 暮谷城城门紧闭,上好门闩,石头城墙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微微透着白光。城垛之上,一丝丝雾气仿如幽灵哨兵。十几辆马车和牛车已聚集在城门外,等待日出。布蕾妮在一堆芜菁后面下马,她小腿酸痛,伸展一下感觉很舒服。不久,又一辆拖车隆隆地从树林里出来。等到天空开始放亮,队伍已经延伸了四分之一里长。 农民们不时好奇地瞥她几眼,但没人跟她说话。应该由我先开口,布蕾妮告诉自己,可她向来不擅长跟陌生人打交道。从小她就很害羞,长年被嘲笑的经历则令她更加畏缩。我必须多打听珊莎的消息,不然怎么找得到?她清了清嗓子。“这位太太,”她对芜菁车上的女人说,“你在路上见过我妹妹吗?她是一位十三岁的处女,非常美丽,蓝眼睛,枣红色头发。她或许跟一个醉酒的骑士同行。” 那女人摇摇头,她丈夫说:“那她一定不是处女了,对此我敢打赌。这可怜的女孩叫什么?” 布蕾妮的脑海一片空白。我早该给她编一个名字。随便什么名字都行,但此刻她一个也想不出来。 “没名字?呃,路上到处是没名字的女孩。” “比坟地里还要多。”他老婆说。 天亮之后,卫兵出现在城墙上。农民们爬上车,抖动缰绳。布蕾妮也翻身上马。回头望去,等待入城的大多是农民,满载着待售的水果蔬菜。隔十多辆车,有两个富裕的城里人,骑良种马,再往后,她发现了一个骑花斑马的瘦男孩。没有那两位雇佣骑士的踪影,也没见到疯鼠夏德里奇爵士。 城门口的卫兵不断挥手示意拖车进去,几乎不作检查,但他们拦住了布蕾妮。“你,站住!”队长喊道。两个穿锁甲的人交叉长矛,挡住去路。“说明来意。” “我要拜见暮谷城领主,或者他的学士。” 队长的视线停留在她的盾牌上。“罗斯坦的黑蝙蝠。这纹章名声不好。” “这并非我的纹章。我打算给盾牌重新上漆。” “是吗?”队长揉了揉胡子拉碴的下巴,“好吧,我老妹碰巧是干这行的。你可以在七剑客栈对面的房子里找到她,就大门上画图的房子。”他朝卫兵打个手势。“让她过去,伙计们。是个小妞。” 城门楼背后是集市广场,先她进来的人正在卸货,叫卖芜菁、黄洋葱和一袋袋大麦。她骑马经过一些卖武器防具的商人,从吆喝的价格推断,都是些质量极次的品种。每逢战斗结束,打劫者便会跟乌鸦一起到来。布蕾妮看到褐色血迹未干的锁甲、凹陷的头盔、缺口的长剑,还有卖服装的:皮靴、毛皮斗篷、沾满污渍的外套上有可疑的洞。她认识其中许多纹章,包括钢甲拳套、白色日芒、驼鹿和战斧,这些都属于北境;然而塔利家和风暴之地的人也有伤亡,她看到红苹果和绿苹果,一面盾牌上有雷古德家的三道闪电,另一幅马饰上是安布罗斯家的蚂蚁图案。甚至塔利伯爵自己的健步猎人也出现在许多徽章、胸针和外衣上。管他是友是敌,乌鸦们通吃。 只花少许铜币就能买到松木或椴木盾牌,但布蕾妮没有停留。她打算留着詹姆给她的橡木重盾,那是他自己从赫伦堡带到君临的。松木有其长处,它比较轻,好拿,而且松软的木质易于卡住对手的剑斧。但若你够力气承担橡木的重量,它能提供更多防护。 暮谷城围绕港口而建筑。城北是一道白色悬崖,南面则有一段岩石半岛伸入水中,保护停泊的船只不受狭海上的风暴袭击。城堡本身俯瞰港口,从镇子里任何地方都能看到它的方形主堡和巨大鼓楼。在拥挤的鹅卵石街道中,徒步比骑马更快,因此布蕾妮将母马寄养在一间马厩里,采取步行的方式,盾牌斜挎背后,铺盖卷夹在腋下。 队长的妹妹并不难找。七剑客栈是城里最大的旅馆,一共四层楼,比邻近的房屋高出一截,而它对面那所房子的双重门描画得华美绚丽。画中是秋天树林中的城堡,深浅不一的金色与红褐色勾勒出树木,蔓藤盘绕老橡树,甚至橡果也都用心描绘。布蕾妮仔细观察,树丛间还有动物:一只狡猾的红狐狸,树枝上有两只麻雀,树叶后面还有一头野猪的影子。 “你的门很漂亮,”她敲开门,对前来接应的黑发女子说,“那是什么城堡?” “可以算是任何城堡吧,”队长的妹妹道,“反正我只见过码头边的褐堡。画中那个是我想象出来的,理想中的模样。对了,我也没见过龙、狮鹫和独角兽哦。”她看上去很快活,但当布蕾妮把盾牌递出,她的脸沉了下来。“我的老母亲说过,在没有月亮的夜晚,大蝙蝠会从赫伦堡里飞出来,抓走坏孩子,交给疯子丹奈尔·罗斯坦烹煮。有时候我会听到它们在窄窗外扑腾呢。”她若有所思地舔着牙齿。“你想拿什么代替它呢?” 塔斯家族的纹章是玫瑰色与天蓝色的四分格,上面有黄日和弯月,但现下许多人认为布蕾妮是谋杀犯,她不愿佩戴这一标记,以免招惹麻烦。“你的门让我想起了以前在父亲军械库里看到的一面旧盾牌。”她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了记忆中的徽纹。 那女子点点头。“我可以马上动手,但涂料得过一阵子才能干。假如你乐意的话,在七剑客栈定间房吧,明天早上我把盾牌给你。” 布蕾妮本没打算在暮谷城过夜,现在看来似乎别无他法。不知领主是否正在城中,或者是否会答应见她。谢过画匠后,她穿过鹅卵石街面,来到客栈。客栈大门上方的一根铁钉摇摇晃晃地悬着七把木剑,剑上的白色涂料已经碎裂剥落,然而布蕾妮知道其中含义——它们代表达克林家七位曾穿上御林铁卫白袍的人,王国全境没有第二个家族拥有这样的荣誉。家族的荣耀却成了客栈招牌。她推门进入大厅,问店主人要了一间房,还要洗澡。 他将她带到二楼,一个脸上带猪肝色胎记的女人拿来一只木澡盆,然后一桶一桶地往上拎水。“暮谷城还有达克林家族的人吗?”她边问边爬进浴盆。 “啊,当然有啦,我就是其中之一。我老公说,我结婚前黑,结婚后更黑,不是‘达克林’[1]是什么?”她哈哈大笑。“在暮谷城扔块石头,不可能砸不中一个达克,或者达克伍德,或者达古德,但身为贵族的达克林没有了。丹尼斯伯爵是最后的传人,可爱的小笨蛋。你知道吗,在安达尔人到来之前,达克林家族在暮谷城称王?你看看我的模样,绝对瞧不出来我还有王家血统呢,对吗?‘陛下,再来杯麦酒,’我该教客人们这么说,‘陛下,把夜壶清干净,再添些新柴火——该死的陛下,壁炉快灭了。’”她再度哈哈大笑,倒光最后一桶水。“啊,好了。你觉得这水够不够烫?” “可以。”水温略有点高。 “我可以再端些水上来,但会溢出的。女孩子家居然个头这么大,把浴盆都填满了。” 才怪,明明是浴盆又小又烂。赫伦堡的浴缸便大得很,而且是石头做的。只见浴室里弥漫着升腾的浓密雾气,詹姆穿过水汽走过来,就跟命名日一样赤裸着身子,既像尸体,又像神灵。他跟我爬进同一个浴缸,她红着脸记起来,抓起一块很硬的石碱肥皂,一边搓洗胳膊肘,一边回想蓝礼的脸。 等水温变凉时,布蕾妮已经感觉足够干净。她穿上刚才脱下的衣服,剑带紧束腰间,但没披挂锁甲和头盔,这样子去褐堡不至于显得太莽撞。沐浴之后精神真好。堡垒门口的卫兵穿皮夹克,所戴的徽章是白色斜十字上两柄交叉的战斧。“我要跟你们的领主说话。”布蕾妮告诉他们。 一个卫兵笑道:“那最好说大声点。” “莱克大人随蓝道·塔利出征女泉城了,”另一个卫兵说,“他任命卢佛斯·李科爵士为代理城主,以照顾莱克夫人和孩子们。” 他们带她去见李科。卢佛斯爵士身材矮胖结实,灰胡子,左腿末端是一截断肢。“原谅我无法起身欢迎。”他说。布蕾妮把自己的信递上,但李科不识字,因此让她去见学士。学士光秃秃的头皮上布满斑点,留着呆板的红色小胡子。 学士刚听到霍拉德的姓氏就恼怒得皱眉。“这些话我得说多少遍?”她的脸色一定流露出了内心感受,“你以为你是第一个来找唐托斯的,啊?我看也许是第二十一个。国王被谋杀后没几天,金袍子就来过,带着泰温大人的授权状。请问你有什么?” 布蕾妮给他看信,上面有托曼的印章和他稚嫩的签名。学士一边嘀嘀咕咕,一边拨弄封蜡,最后将它递了回来。“看起来没问题。”他找张凳子坐下,打个手势示意布蕾妮坐另一张。“我不认识唐托斯爵士,他离开暮谷城时还很小。没错,霍拉德家族曾显赫一时,你知道他们的纹章吗?下面是红粉相间的横条,顶部蓝色的横幅上三顶金冠。在英雄之纪元,达克林是这个小地方的君主,其中三位国王娶了霍拉德家的女人。后来他们的小王国被大国吞并,但达克林家族继续存在,而霍拉德家族继续为他们效力……嗯,甚至参与叛乱。这些你都知道?” “知道一点。”她的学士曾说,正是“暮谷城之乱”把伊里斯国王逼疯了。 “在现今的暮谷城,人们仍然爱戴着丹尼斯大人,尽管他曾给他们带来灾难。他们将一切都归咎于塞蕾拉夫人,大人的密尔妻子,人唤‘蕾丝蛇’。倘若达克林大人娶斯汤顿家或史铎克渥斯家的人为妻……啊,你晓得百姓们的流言蜚语,他们说‘蕾丝蛇’往丈夫耳朵里灌输密尔毒药,唆使丹尼斯大人起事反叛,将国王抓了起来,其间,他的教头西蒙·霍拉德爵士斩杀了御林铁卫加尔温·戈特爵士。你瞧,就在这城墙之内,伊里斯被困了半年,他的国王之手则统率大军坐镇城外。泰温大人拥有充足的兵力,随时都能破城。但丹尼斯大人发出话来,只要看到进攻的迹象,就处死国王。” 布蕾妮记得后来发生的事。“国王获救了,”她说,“无畏的巴利斯坦将他带了出来。” “是的,”学士道,“丹尼斯大人失去人质后,立即打开城门,降下叛旗,以免泰温大人发兵攻击。他屈膝求饶,国王却无意赦免,结果丹尼斯大人连同他所有的兄弟姐妹、三亲四戚、儿童妇女整个达克林家族都掉了脑袋,‘蕾丝蛇’则被活活烧死,可怜的女人,火刑之前还先被割了舌头与下体,人们说这是她奴役夫君的工具。迄今暮谷城内一半的人仍会告诉你,伊里斯对她太仁慈了。” “那霍拉德家族呢?” “失去土地与封号,几乎被摧毁。”学士说,“这些事情发生时,我正在学城锻造颈链,但后来我看过审讯和惩罚的记录。管家琼恩·霍拉德爵士跟丹尼斯的妹妹结婚,便与妻子同时丧命,被处死的还包括他们的儿子,算是半个达克林;罗宾·霍拉德是丹尼斯的侍从,国王被困时,罗宾围着他跳舞,揪他的胡子。罗宾后来死在刑架之上;西蒙·霍拉德爵士企图阻止国王逃脱时被巴利斯坦爵士杀死。总之,霍拉德家的土地被没收,家堡被拆除,村庄付之一炬。跟达克林家一样,霍拉德家也灭绝了。” “除了唐托斯。” “没错。年幼的唐托斯乃史提夫伦·霍拉德爵士之子,而史提夫伦是西蒙爵士的孪生兄弟,若干年前死于热病,并未参与叛乱。伊里斯也坚持要砍男孩的脑袋,但巴利斯坦爵士为他请命,国王无法拒绝自己的救命恩人,最终只好将唐托斯作为侍从带回君临。据我所知,他没回过暮谷城,有什么必要呢?他在这里既无土地,也无亲人和堡垒。就我看来,若唐托斯真的协助这个北境女孩谋杀我们的好国王,他会远走高飞,跑得越远越好。你要找,该去旧镇,或者到狭海对岸。去多恩,去长城。去别的地方。”他站起身。“我听见乌鸦在叫。请原谅,告辞。” 回客栈的路似乎比去褐堡要长,也许是因为她的心情罢。她在暮谷城找不到珊莎,这一点已相当明显。学士认定唐托斯爵士带她去了旧镇或狭海对岸,若是那样的话,布蕾妮的任务将毫无希望完成。她去旧镇做什么呢?布蕾妮扪心自问,那学士不认识她,对霍拉德也一无所知。不该征询陌生人的意见。 在君临时,布蕾妮发现珊莎原来的侍女之一在妓院洗衣服。“我服侍珊莎夫人之前,还服侍过蓝礼大人,结果他俩都成了叛徒,”那个叫贝蕾娜的女人苦涩地抱怨,“没有哪位老爷敢再碰我,我只好给妓女洗衣服。”当布蕾妮问起珊莎,她说,“我告诉你的跟告诉泰温大人的一样。那女孩一直在祈祷。没错,她会去圣堂点亮蜡烛,像个得体的淑女,然而几乎每个晚上,她都会悄悄前往神木林。这下她一定是回北境了,是的,回到她的神灵身边。” 北境辽阔,珊莎信任她父亲的哪个臣属,布蕾妮全然不知。她会投奔亲戚吗?尽管兄弟姐妹均已被杀,但她还有一个叔叔和一个同父异母的私生子哥哥在长城当守夜人,她舅舅艾德慕·徒利被关在孪河城,但她舅公布林登爵士坚守着奔流城,而凯特琳夫人的妹妹统治谷地。血浓于水。珊莎很有可能去找其中一位亲戚。但是哪一位呢? 长城显然太远,而且过于寒冷严酷;若去奔流城,那女孩得穿越饱受战争摧残的三河流域,还要冲破兰尼斯特军的包围封锁;鹰巢城比较容易,莱莎夫人必定会欢迎姐姐的女儿…… 小巷在前方拐了个弯,布蕾妮不知何时转错了道,进了死胡同。这是个泥泞的小院子,三头猪在一口低矮的石井下面拱来拱去。其中一头看到她便尖叫起来,引得汲水的老妇人满腹狐疑地上下打量她。“你想干什么?” “我在找七剑客栈。” “原路返回。在圣堂那儿左拐。” “谢谢。”布蕾妮转身顺着来路走回去,却在拐弯处猛地撞上一个匆匆赶路的人,撞得对方一屁股坐倒在泥地里。“请原谅。”她低声说。他是个男孩,骨瘦如柴,稀疏的直发,一只眼睛下面有颗麦粒肿。“没受伤吧?”她伸出一只手想扶他站起来,但那男孩用脚后跟和胳膊肘支撑着向后蠕动,躲了开去。他才不过十一二岁,却身穿锁甲,背挎长剑,长剑套着皮革剑鞘。“你认识我吗?”布蕾妮问。他的面孔隐约有点熟悉,但她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不。不认识。你不认识……”他手忙脚乱地起身,“请——请——请原谅,夫人,我没看到。我是说,我在看,不过看的是脚下。我在看脚下。看我自己的脚。”男孩一转身,径直沿来路奔去。 这件事引起了布蕾妮很大的怀疑,但她不打算在暮谷城的街道中大张旗鼓地抓小孩。今天早上城门外,我见过他,她意识到,他骑一匹花斑马。似乎在别处也见过,是哪里呢? 等布蕾妮找到七剑客栈,大厅里已挤满了人。四个修女围坐在火堆旁,袍子上沾满沿途的风尘泥渍。当地人占据了其余长凳,正拿面包蘸着热乎乎的蟹肉糊吃,香味让她的肚子咕咕作响,却没空位落座。这时,她身后有个声音说,“女士,来,来这边,坐我的位子。”直到他从板凳上跳下来,布蕾妮才意识到对方是个侏儒,身高不到五尺,鼻子疙疙瘩瘩,上面血管突出,牙齿因长年咀嚼酸草叶而泛红。他身穿普通僧侣的棕色粗袍,壮硕的脖子上挂着代表铁匠的铁锤。 “你坐吧,”她说,“我站着就好。” “没错,但我站着没那么容易撞到屋顶嘛。”侏儒的声音虽嘶哑,但态度恭谦。布蕾妮看着他刻意修剪的秃顶,许多僧侣都会将头发剃光。罗伊拉修女说,这是表示在天父面前没有任何隐瞒。“难道天父不能透视头发吗?”布蕾妮当即反问。自然,这么问是很蠢的。她一直是个迟钝的孩子,罗伊拉修女经常这么评价她,此时此刻,她不禁再度觉察到自己的驽钝,因此默默地坐到长凳末端,侏儒原来的位子上,示意要份炖蟹糊,然后回头感谢侏儒。“你在暮谷城圣堂供职吗,兄弟?” “我的圣堂靠近女泉城,女士,但它被狼仔烧了,”那人一边回答,一边咬着一截面包。“我们尽可能地加以重建,然后却来了群佣兵。我说不出是谁的人,但他们蛮横地抢猪,杀死兄弟。我挤进一段空心原木里躲藏起来,其他人个子太大,没能幸免。感谢铁匠给予我力量,我花了很长时间把他们全埋了。完事之后,我挖出长老埋藏的少许钱币,独自流浪。” “我遇到过你的一些兄弟,他们正前往君临。” “对,路上有成百上千的人,不仅包括我这样的普通僧侣,还包括修士、老百姓……统统都是麻雀。瞧,我也该是一只麻雀,至少铁匠把我弄得足够矮小。”他咯咯笑道,“你有什么伤心事,小姐?” “我在找我妹妹。她贵族出身,只有十三岁,是个漂亮的处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你也许会看到她跟一个骑士或者小丑同行。帮我找到她的人我会以金币相酬。” “金币?”僧侣露出红牙齿,给了她一个鲜红的微笑,“一碗蟹糊对我而言就够了,怕只怕我帮不了你。小丑我遇到很多,漂亮处女就少得很了。”他昂头想了一会儿。“等等,有个小丑在女泉城出没,我这才想起来。据我观察,他衣衫褴褛,满是污垢,但确实穿着五颜六色的小丑服。” 唐托斯·霍拉德是否会穿小丑服呢?没人告诉过布蕾妮……但也没人说他不会穿。为何他衣衫褴褛?莫非他与珊莎逃离君临后遭遇了不幸?这很有可能,路上十分危险。但也可能根本不是他。“这个小丑……是不是长着红鼻子,上面布满琐碎的血管?” “这我无法断言。必须承认,我没怎么留意他。掩埋掉兄弟们之后,我便去女泉城,以为能找船前往君临。我第一次是在码头边瞥见这个小丑的。他举止鬼鬼祟祟,小心翼翼地避开塔利大人的士兵。后来我又在臭鹅酒馆遇到了他。” “臭鹅酒馆?”她不大确定地说。 “一个声名狼藉的地方,”侏儒承认。“女泉城码头有塔利大人的手下巡逻,但水手们都去臭鹅酒馆,大家都知道,水手会偷偷把人捎带上船,只需出够价码。那小丑想出价让三个人搭船去狭海对岸,我经常在那儿看他跟船上下来的桨手们谈判。有时他会唱滑稽的歌。” “三个人?不是两个?” “三个,女士,我愿以七神之名起誓。”三个,她心想,珊莎,唐托斯爵士……第三个是谁?小恶魔?“那小丑找到船了吗?” “这我说不准,”侏儒告诉她,“但某天晚上,塔利大人的士兵来臭鹅酒馆搜他,几天之后,我听见另一个人炫耀说他哄骗了一个小丑,而且有金币为证。他喝醉之后,给所有人买了酒。” “‘哄骗了一个小丑,’”她说,“那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此人名叫机灵狄克,这我倒记得。”侏儒摊开双手。“除了矮个子的祈祷之外,恐怕我只能提供给你这些了。” 布蕾妮信守诺言,给他买了一碗热蟹糊……外加新鲜面包和一杯红酒。他站在旁边吃东西,布蕾妮则琢磨他所告知的情况。小恶魔有没可能加入他们?假如珊莎失踪是由提利昂·兰尼斯特策划,而非唐托斯·霍拉德,那逃往狭海对岸显然是首选方案。 矮个子喝完自己碗里的蟹糊之后,又吃掉了她剩下的东西。“你该多吃点,”他说,“像你这么大个的女人需要保持体力。女泉城并不远,但最近路上很危险。” 我知道。克里奥·佛雷爵士便是死在那条路上,她和詹姆爵士则被血戏班逮住。先是詹姆想杀我,她记起来,尽管他憔悴虚弱,手上还有铁链。即便如此,他差点就成功了——那是佐罗砍掉他右手之前的事。后来……后来若非詹姆告诉佐罗、罗尔杰和夏格维,她身价相当于她体重那么多的蓝宝石的话,他们早就强暴她几十遍了。 “小姐?你看上去很难过,想妹妹了?”侏儒轻轻拍打她手背。“别担心,老妪会照亮你的前路,指引你寻找到她。圣母会保护她的安全。” “但愿你说得没错。” “一定不会错。”他鞠了一躬。“我得走了,此去君临路还很远。” “你有马吗?有骡子?” “我有两头骡子,”矮个子笑道,“就在这儿,我的脚底下。它们能载我去天涯海角。”他又鞠了个躬,一步一蹒跚地向门口走去。 他走后,她仍然坐在桌边,呷着一杯兑水的红酒。布蕾妮不常喝酒,但偶尔尝试有助于镇静心神。接下来怎么走?她问自己,去女泉城,到“臭鹅酒馆”找“机灵狄克”? 她上回目睹的女泉城乃是一片废墟,领主紧闭城堡大门,龟缩其中,老百姓死的死,逃的逃,躲的躲。她记得烧焦的房屋、空旷的街道和砸裂的城门。游荡的野狗偷偷摸摸尾随他们的坐骑,肿胀腐烂的尸体像苍白的大莲花一般漂浮在泉水汇聚而成的池塘里——镇子的名称就是由这池子而来。我请求詹姆安静些,他却高唱“六女同池”,还哈哈大笑。现下蓝道·塔利也在女泉城,这又是一个她不想去的理由。也许坐船去海鸥镇或白港搜寻更好。然而我可以两处都去。先造访臭鹅酒馆,跟机灵狄克谈谈,再在女泉城当地雇船,前往北方。 大厅里的人群稀疏起来。布蕾妮一边扯面包,一边聆听其他桌上的谈话,谈话内容大多跟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之死有关。“据说,他是被自己儿子谋害的,”一个鞋匠模样的当地人正在讲,“就是那畸形小魔猴。” “国王不过是个孩子,”四位修女中最年长的说,“他成年之前谁来统治我们呢?” “泰温大人的弟弟吧,”一个卫兵道,“或者那个提利尔大人,再或者弑君者。” “不会是他,”店家断言,“不会是背誓的人!”他往火堆里啐了一口唾沫。布蕾妮扔下面包,拍去裤子上的碎屑。她听够了。 当晚,她梦见自己又回到蓝礼的帐篷。所有蜡烛都已熄灭,浓浓的寒气于身边围绕。某种东西,某种邪恶恐怖的东西正在绿光的黑暗中移动,直扑她的国王。她想保护他,但四肢冰冷僵硬,连抬手的力气也没有。影子剑割开绿铁护喉,鲜血喷涌而出。她发现濒死的国王原来竟不是蓝礼,而是詹姆·兰尼斯特,她辜负了他。 队长的妹妹在大厅里找到她时,她正在喝蜂蜜牛奶,里面混了三只生鸡蛋。那女子给她看新漆好的盾牌。“你画得真美。”她说。那更像一幅画,而非严格意义上的纹章,它仿佛将她带回了多年以前,带回了父亲阴暗凉爽的军械库。她记得自己的手指如何摸索碎裂褪色的画漆,划过树上的绿叶,循着流星的轨迹。 布蕾妮付给队长妹妹比原先谈好的多一半的价钱,然后问厨子买了些干面包、奶酪和面粉,将盾牌挎上肩头,离开了客栈。她从北门离开镇子,缓缓骑过田原和农场,当狼仔们袭击暮谷城时,最激烈的战斗就发生在这里。 蓝道·塔利大人指挥乔佛里的军队,士兵多由西境和风暴之地的人组成,其核心却是河湾地的骑士。他手下若在此阵亡,将被抬进城内,安葬于暮谷城圣堂的英雄墓地;而死去的北方人虽然数量多得多,但全都埋在海边一个公共墓穴里,在他们高耸的坟头之上,胜利者竖起一块粗糙木碑,上面仅仅书写着两个大字“狼坟”。布蕾妮在它边上停下,默默地为战死的北方人祈祷,也为凯特琳·史塔克及其儿子罗柏,为所有与他们一同死去的人祈祷。 她记得那天晚上,当凯特琳夫人获悉自己两个小儿子的死讯时的场景。她将他们留在临冬城,本来是要确保他们安全的。布蕾妮打一开始就预感到大事不妙,她问凯特林夫人有没有儿子们的消息。“除了罗柏,我没有儿子了。”凯特琳夫人答道,她的声音听上去仿佛有把匕首在肚内搅动。布蕾妮隔着桌子伸手过去,想安慰她,却在快触到她手时停下,因为怕她会畏缩。凯特琳张开手掌,给布蕾妮看手心和手指上的疤痕,一把瓦雷利亚匕首曾深深割开血肉。然后她开始谈论女儿。“珊莎是个小淑女,”她说,“随时随地都有礼貌,讨人欢心。她最爱听骑士们的英勇故事。大家都说她长得像我,其实她长大后会比我当年漂亮许多,你见了她就明白了。我常遣开她的侍女,亲自为她梳头。她的头发是枣红色,比我的浅,浓密而柔软……红色的发丝犹如火炬的光芒,像铜板一样闪亮。” 她也说到小女儿艾莉亚,但艾莉亚早就失踪了,现在多半已经死亡。然而珊莎……我会找到她的,夫人,布蕾妮就着凯特琳夫人不安的形影起誓,我决不放弃。若有必要,我宁愿牺牲生命,牺牲荣誉,牺牲所有的梦想,也会找到她。 经过战场之后,道路沿海岸延伸,夹在波涛汹涌的灰绿色海洋和一排低矮的石灰岩丘陵之间。布蕾妮并非路上唯一的行人,沿长长的海岸线有许多渔村,渔民们通过这条路将鱼送去集市贩卖。她经过一名渔妇及其女儿们,她们肩头担着空篮子,正在回家。由于她身着甲胄,因此她们都以为遇到了骑士,直到看见她的脸。女孩们互相窃窃私语,打量着她。“你们沿途有没有看到一个十三岁处女?”她问她们,“一个蓝眼睛、枣红色头发的贵族处女?”夏德里奇爵士的事使她警觉起来,但她必须不断尝试。“她可能跟一个小丑同行。”但她们只是摇头,用手遮掩着嘴巴咯咯傻笑。 在她到达的第一个村子里,光脚的男孩们跟着她的马跑。渔民们的笑声让她难堪,她为此不得不戴上头盔,结果后来的人便把她当成了男人。一个男孩要卖给她蛤蜊,另一个卖螃蟹,还有一个卖自己的妹妹。 布蕾妮从第二个男孩那儿买了三只螃蟹。离开村子时,天空开始下雨,风势渐大。风暴要来了,她望着海面,心里寻思。一路上雨点敲打着头盔,令她耳朵嗡嗡作响,好歹比海中的渔船要舒服一些。 继续北行了一小时,道路分岔,此地有堆乱石,显然是座荒废的小城堡。右边岔道沿海岸接着蜿蜒前进,通往蟹爪半岛,那是荒芜贫瘠的沼泽地;左边岔道穿越丘陵、田野和树林,通往女泉城。雨下得更大了。布蕾妮跳下母马,牵它离开道路,到废墟之中躲雨。在荆棘、杂草和野榆树之中,城墙依稀可以辨别,但筑城石像小孩的积木一样散落在两条路之间。主堡的一部分仍然矗立着,其三座塔楼跟破碎的城墙一样由灰色花岗岩砌成,但它们顶端的城齿是黄色砂岩。三顶王冠,她透过雨水凝视,三顶金冠。这肯定是霍拉德家族的家堡,唐托斯爵士或许就出生在此。 她牵马穿过碎石堆,来到城堡大门口。城门只剩下生锈铰链,但屋顶依然完好,里面不漏雨。布蕾妮将马系在墙壁的烛台上,摘下头盔,甩干头发。当她寻找用来点火的干柴时,听到马蹄声渐渐接近。她本能地退入阴影之中,躲到从路上看不到的地方。她和詹姆爵士上次就是在这条路上被俘的,不会再重蹈覆辙了。 骑手是小个子,她一眼便看了出来,原来是疯鼠,她心想,他在跟踪我。布蕾妮的手伸向剑柄,不晓得这夏德里奇爵士是否认为遇到了好猎物,因为她是女人。格兰德森伯爵的代理城主就犯过这样的错误。他名叫亨佛利·瓦格斯塔夫,当时六十五岁,是个自负的老头,鹰钩鼻,头上布满老年斑。订婚那天,他警告布蕾妮,婚后要做个得体的女人。“我不许我的夫人穿着男人的盔甲到处乱跑。这点你必须服从,免得我惩罚你。” 当时的她十六岁,已精于剑术,在较场上勇武过人,却仍有点羞涩。她鼓足勇气告诉亨佛利爵士,要她接受惩罚,须先打败她才行。老骑士气得脸色发紫,他穿好盔甲,要教教她做女人的本分。他们用钝器交手,因此布蕾妮的钉头锤上没有尖刺,可她仍旧打断了亨佛利爵士的锁骨和两根肋骨,婚约也随之解除。这是她第三个未婚夫,也是最后一个。从此之后,她父亲不再坚持要她结婚。 假如跟踪她的是夏德里奇爵士,很可能将面临一场恶斗。她不想跟那人合作,也不想让他跟随自己找到珊莎。他具有一种由娴熟武艺而生的从容自信,她心想,但他个子小,我胳膊比他长,也更强壮。 布蕾妮跟大多数骑士一样强壮,而且她以前的教头说,像她这样高大的女人原本不可能如此敏捷。此外,诸神还赐予她良好的耐力,古德温爵士认为简直太不可思议了。用剑盾打斗十分辛苦,胜利往往属于最能持久的人。古德温爵士教导她作战要谨慎,保留体力的同时,引诱对手,消耗对手。“男人永远会低估你,”他说,“自尊心驱使他们用力,因为他们害怕被议论说给女人弄得如此狼狈。”当她自立之后,发现他说的是事实。在女泉城边的树林里,连詹姆·兰尼斯特也以这种方式攻击她。如果诸神保佑,疯鼠将会犯下同样的错误。他或许经验丰富,她心想,但他不是詹姆·兰尼斯特。她将长剑轻轻抽出。 然而,逼近岔路口的并非夏德里奇爵士的栗色战马,而是一匹羸弱衰老的花斑马,背上骑着个瘦瘦的男孩。布蕾妮看到那马之后疑惑地怔了一下。是个小男孩,她心想,直到瞥见兜帽底下的脸。是在暮谷城撞到我身上的男孩。是他。 男孩看也没看荒废的城堡一眼,便直接顺着一条路望去,然后望向另一条。犹豫片刻之后,他将马拨向丘陵的方向,继续前进。布蕾妮看着他消失在雨帘中,突然想起在罗斯比也见过这个男孩。是他在跟踪我,她意识到,但这游戏双方都可以玩。她解开母马,爬上马鞍,跟在了他后面。 男孩骑马时眼盯地面,注视着积满水的车辙。雨声掩盖了她接近的声响,而他的兜帽无疑也起到一定作用。他从未回头,直到布蕾妮奔到背后,用长剑剑背猛击马臀。 那马人一般立起来,把瘦男孩掀飞出去,他的斗篷像翅膀一样舞动。他落在泥浆中,爬起来时齿间沾满泥土和棕色枯草。布蕾妮翻身下马。就是这男孩,毫无疑问,她认得那颗麦粒肿。“你是谁?”她问道。 男孩无声地动了动嘴巴,眼睛瞪得像鸡蛋那么大。“波,”他只能发出这一个音,“波。”他身上的锁甲跟他一起颤抖,嗒嗒作响。“波。波。” “波?不?”布蕾妮问,“你是说‘不要’吗?”她将剑尖抵在他喉结上。“请告诉我你是谁,为何跟着我。” “不、波——波——不要。”他将手指伸进嘴里,挖出一团泥,吐了口唾沫。“波——波——波德。我的名字。波——波——波德瑞克。派——派恩。” 布蕾妮垂下长剑。她忽然间很同情这孩子。记得某日在暮临厅,一个年轻骑士手执一朵玫瑰来见她。他带玫瑰给我,至少她的修女这么说,并且要她欢迎他。他十八岁,长长的红发坠落在肩,她十二岁,紧扎在一件硬邦邦的新礼服里,胸口缀满闪亮的石榴石。他俩人一般高,但她无法正视他的眼睛,无法说出修女教她的简单话语:罗兰爵士,欢迎您来到我父亲大人的厅堂,终于能与您见面,真是太好了。 “你为何跟着我?”她问那男孩,“有人指派你暗中监视?你是瓦里斯还是太后的人?” “不。都不是。谁也不是。” 布蕾妮估计他有十岁,不过她判断小孩年龄的水平很糟,总是低估,或许因为她在同龄人中一直个子高大吧。怪胎,罗伊拉修女曾经评论,你像个男人。“对一个男孩来说,这条路太危险。” “对一个侍从来说,并不危险。我是他的侍从。首相的侍从。” “泰温大人的?”布蕾妮收剑入鞘。 “不。不是这个首相。是前一个。他儿子。我跟他一起战斗,高喊‘半人万岁!半人万岁!’” 小恶魔的侍从。布蕾妮甚至不知道他有侍从。提利昂·兰尼斯特并非骑士。他或许有一两个男童照料,她猜测,作为侍卫或侍酒,帮他穿衣服什么的。侍从?“你为何跟着我?”她继续追问,“你想干什么?” “我要找到她,”男孩站起身,“找他的夫人。你在找她。贝蕾娜告诉我的。她是他老婆。不是贝蕾娜,是珊莎夫人。因此我想,如果你找到她……”他的脸突然因痛苦而扭曲。“我是他的侍从,”他重复道,雨水从脸上滑落,“他却不要我了。” 注释: [1]“达克林”在英语中是“黑”的意思。 241.第241章 珊莎 当年,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有位流浪歌手来临冬城待了半年。他是个老人,花白头发,面容沧桑,但他歌唱骑士、英雄和美丽的处女。当他离开时,珊莎痛哭流涕,恳求父亲收回成命。“他把每首会唱的歌都至少表演过三遍了,”艾德大人耐心地跟女儿解释,“我不能强迫人家留下来。你别哭,孩子,我答应你,会有别的歌手登门拜访的。” 结果没有歌手来,教她足足等了一年多。其间,珊莎在圣堂里向七神祷告,在心树下对旧神祈求,祈求他们让那个老人回来,或者派来别的歌手,更年轻、更英俊。但诸神毫无回应,临冬城的厅堂始终空寂沉默。 那是小女孩的念头,愚蠢的念头,现下她是女人了,年方十三,已经有了月事。每个夜晚,她都在歌声中度过,而每个白天,她都祈求能得一方平静。 如果鹰巢城和旁的城堡一样,那么只有老鼠与狱卒听得见死人的歌唱,地牢的黑墙将吸收所有呐喊与尖叫。然而天牢有一面墙空空如也,所以死人弹奏的每一个旋律都在巨人之枪上回荡。他唱的那些歌……血龙狂舞,美丽的琼琪和她的傻子,荒石城的简妮与龙芙莱亲王。他歌唱最残忍的背叛,歌唱最冷酷的谋杀,歌唱被吊死的叛徒和血淋淋的复仇。他唱得悲痛又哀伤。 无论位于城堡何方,她都不能自歌声中逃避。歌声爬上迂回的高塔楼梯,与赤身裸体的她一起洗浴,黄昏时同她共进晚餐,甚至当她把窄窗紧紧关闭后,仍然不依不饶地钻进卧房。它缠绕在冰冷稀薄的空气中,却比空气本身更冰冷,令她颤抖不已。虽然自莱莎夫人坠落之后山上就没下过雪,可珊莎觉得夜里实在无法忍受了。 歌手的嗓音嘹亮而甜美,珊莎觉得他比从前任何时候都唱得更加圆润丰满,因为其中饱含痛苦、恐惧与渴望。她不明白诸神为何将如此甜美的嗓音赐给这样的恶徒。若不是培提尔要罗索爵士随身保护,我在五指半岛就会被他玷污的,她提醒自己,况且当莱莎姨妈要杀我时,他曾用歌声来掩盖罪行。 然而这些想法丝毫不能平息歌声带来的冲击。“求求您,”她恳求培提尔公爵,“您就不能让他住口吗?” “我对那个坏蛋作了保证,亲爱的,”培提尔·贝里席——赫伦堡公爵、三叉戟河总督、鹰巢城与艾林谷的守护者——自信笺间抬起头。莱莎夫人坠落后,他已经写了一百多封信,鸦巢的鸟儿成天来来去去。“其实啊,与其听人哭,倒不如听唱歌嘛。” 倒不如听唱歌,可,可是……“非得让他夜里也唱吗,大人?劳勃大人睡不着,他哭……” “……为他母亲哭。有什么办法呢,我可怜的莱莎已经去世了。”培提尔耸耸肩,“好啦,听不了几天歌了,奈斯特男爵明日即将上山。” 培提尔与姨妈成婚之后,珊莎会过奈斯特男爵一次。罗伊斯乃月门堡的守护者——此堡位于大山之下的要害,守卫着连接鹰巢城的石阶。当初,新婚夫妇回城后第一个邀请的便是他,并将他留在城中招待了整整一夜。奈斯特男爵在席间根本没看珊莎几眼,但此刻听说他要上山,却令她倍感恐惧。毕竟,男爵身为艾林谷的大总管,是琼恩·艾林和莱莎夫人最信任的封臣。“他……您不会让他与马瑞里安对质的,是吧?” 她的恐惧一定清楚明白地写在了脸上,于是培提尔搁笔道。“恰恰相反,我坚持要他前来对质,”他比个手势,示意她坐在他身边,“我们达成了协议,我和马瑞里安……总而言之呢,我可以让莫德表现得温柔些。不过若是我们的歌手令人失望,竟然唱出不协调的句子来,那么你,你和我只需指责他撒谎就是了。想想看,高贵的奈斯特大人会相信谁呢?” “相信我们?”珊莎希望自己能够相信。 “那当然,听我们撒谎对他有好处。” 书房温暖,炉火噼啪,珊莎还是禁不住发抖。“是,是的,可……可万一……” “万一奈斯特大人把荣誉放得比好处更高,”培提尔伸手环住她,“万一他想要的是真相,万一他想为被谋杀的主人讨取公道,”他笑了,“我了解奈斯特大人,亲爱的,我怎么可能允许他伤害我的乖女儿呢?” 我不是你女儿,她心想,我是珊莎·史塔克,艾德公爵与凯特琳夫人的女儿,临冬城的血脉。可她不敢说,若非培提尔·贝里席出手相救,此刻摔下六百尺冰冷长天,砸在下面岩崖上的,就是她,不是莱莎·艾林了。他真果断,珊莎希望自己能有培提尔的勇气,因为她只想爬回床铺,缩进毯子下面,睡啊,睡啊——自从惨案发生后,她连一晚都没睡熟过。“您就不能告诉奈斯特大人我身体不舒服……所以……” “他要听你亲口陈述莱莎去世的经过。” “大人,万一……万一马瑞里安说出真相……” “哦,你的意思是,万一他撒谎?” “撒谎?对,对……万一他撒谎,结果讲出来的故事与我的陈述大相径庭,然后奈斯特大人看着我的眼睛,发觉我有多害怕……” “一点点害怕有助于烘托气氛,阿莲,你目睹的是一桩令人发指的罪行,你的恐惧能够打动奈斯特。”培提尔施施然望进她的眼睛,好似浑不在意,“你继承了你母亲的眼睛,诚恳、纯真的眼睛,蓝得像阳光照耀的大海。再过几年,许多男人都会被这双眼睛给迷倒的。” 珊莎不知该怎么说。 “你只需把你对劳勃大人讲的故事再对奈斯特大人重复一遍就是了。”培提尔续道。 劳勃是病恹恹的小孩子,她心想,而奈斯特男爵为强横多谋的一方诸侯,决不比时时需要呵护的劳勃。“谎言有时候是正当的。”培提尔向她保证。 珊莎想了想。“当我俩对劳勃大人撒谎时,那个谎言拯救了他。” “那个谎言也将拯救我们,否则你我就只有从莱莎出去的那个门离开鹰巢城了。”培提尔重新提起笔,“我们用谎言和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招待他,他会满意地喝下去,并要求更多,事情就是这样。” 他正在用谎言招待我,珊莎意识到。不过这都是些安慰人的谎言,她能体会到其中的善意。善意的谎言算是谎言吗?如果她能相信就好了。 姨妈临死前说的话至今仍令她极为苦恼。“都是些疯言疯语,”培提尔评价,“你自己也看到了,我夫人当时已经神智错乱。”她尽力朝这个方向去想。没错,我只不过是在搭建雪城堡,她却要把我推出月门。是培提尔救了我,他爱我母亲,也爱…… 也爱我?有什么可怀疑的呢?毕竟,他冒着极大风险拯救了她。 他爱的是阿莲,他的女儿,一个声音在她脑海中低语,可我是珊莎啊……很多时候,她觉得峡谷守护者本人也是个双面人。一方面,他是培提尔公爵,她的保护者,和蔼、温柔而风趣……另一方面,他又是小指头,那个君临的廷臣,总爱露出狡猾的微笑,一边轻捻胡子,一边在瑟曦太后耳边低语——那个小指头可不是她的朋友。当小乔欺负她时,小恶魔出手拯救,小指头不闻不问;当暴民要强暴她时,带她回去的是猎狗,小指头不见踪影;即便当兰尼斯特家强迫她嫁给提利昂时,给她安慰的也是勇武的加兰爵士。小指头,他从未为她动过一根指头。 除了带她离开,他只为我做过这个。我原以为是唐托斯爵士的主意,我可怜的醉酒的老佛罗里安,结果他完全是培提尔的傀儡……噢,小指头,这只是一张面具,然而珊莎发现自己很难将戴面具和不戴面具的培提尔区分开来。小指头与赫伦堡公爵是如此相似,让她有种想远远逃开的冲动,只是根本无处可去。临冬城已经陷落、焚毁,化为废墟,布兰与瑞肯成了坟冢里的枯骨;罗柏和母亲遭遇背叛,死在孪河城;提利昂因谋杀乔佛里的指控而在君临被判处极刑;即便她私下逃回都城,太后也会要她的脑袋;此外,那个被她寄予厚望的姨妈,结果竟然想害她;舅舅艾德慕成为佛雷家的阶下囚;舅公黑鱼被围困在奔流城……我无处可去,珊莎凄惨地想,除了培提尔,我也没有朋友。 今夜,那个将死之人唱起《吊死黑罗宾的日子》《圣母的眼泪》和《卡斯特梅的雨季》。接着他歇了一会儿,正当珊莎开始迷迷糊糊时,演唱又陡然继续。这回他唱《六件悲伤的往事》《飘零的叶子》和《阿莱莎》。好伤感的歌啊,她心想,当她闭上眼睛,仿佛可以看见他在天牢的角落里缩成一团,缩在毛皮下面,怀抱心爱的木竖琴,面对漆黑冰冷的天幕。我不要可怜他,她告诉自己,他既邪恶又残忍,况且很快就要死了。反正我也不能救他。我干吗始终想着他?马瑞里安想强暴我,而培提尔救了我两次。谎言有时候是正当的。正是谎言让我在君临得以生存。如果不对乔佛里撒谎,他就会派御林铁卫来揍我。 唱完《阿莱莎》之后,歌手又歇了一会儿,珊莎最终勉强睡了一个钟头,但当初曙穿过窄窗缝隙照射而入时,《迷雾的清晨》那轻柔的旋律又把她惊醒。歌声在她脚下的山峦中回荡,那其实是首女人的歌,讲述一位母亲于清晨时分来到血战沙场,寻找她的儿子,她唯一的儿子。母亲悼念子女,珊莎心想,马瑞里安悼念的则是他的手指和眼睛。歌词好比利剑,穿越黑暗,刺痛心房。 噢,您可有看见我的儿子,好爵士? 他的头发是秋天的褐黄。 他答应我,有一天会回来, 我们的家在温德镇街上。 珊莎实在听不下去了,只好用鹅毛枕将耳朵捂紧——可这没有用。太阳升起,奈斯特·罗伊斯男爵开始上山。 大总管的队伍直到下午才抵达鹰巢城,当时朔风呼啸,谷地里一片金红闪烁。他带来他儿子艾尔拔爵士和另外十多名骑士,外加数十亲兵。好多陌生人啊,珊莎紧张地打量着他们,不知是敌是友。 培提尔穿一袭黑天鹅绒外套前来迎接,灰色衣袖正好与灰羊毛马裤匹配,并令他灰绿色的眼睛显得暗淡。柯蒙学士站在他旁边,瘦得出奇的脖子上挂着沉重的颈链,虽然他比主人高很多,但那天引人注目的还是峡谷守护者。培提尔收起所有的玩笑,庄重地倾听罗伊斯依次引见麾下骑士,随后方才致意,“大人们,欢迎造访鹰巢城。这位是柯蒙学士,想必大家都认识。奈斯特大人,您还记得我的庶出女儿阿莲吗?” “当然记得。”奈斯特·罗伊斯男爵脖子粗壮,胸膛厚实,秃了头,胡子里已有白丝,目光则显得很严峻。他将头低了半寸,算是致意。 轮到珊莎屈膝为礼时,她是如此恐惧,以至于说不出话来。培提尔忙伸手相扶。“亲爱的,麻烦你,快把劳勃大人带来大厅会客吧。” “是,父亲。”她的声音轻细而不自然。这是骗子的声音,她一边急匆匆奔下阶梯,穿过走廊去明月塔,心里一边想,这是罪犯的声音。 公爵的卧室中,吉思尔与玛迪正竭力帮劳勃·艾林穿裤子。鹰巢城公爵又在哭闹,眼睛红肿,眉毛纠结,鼻子邋遢,一个鼻孔底下悬了条长长的、闪光的鼻涕虫,他还再度把嘴唇咬破了。这样的他,可不能让奈斯特大人见到,珊莎绝望地想。“吉思尔,把脸盆端来,”她边吩咐边一把提起男孩,“我的乖罗宾,昨晚又没睡好吗?” “没有啊,”公爵抽抽鼻子,“根本就没睡着,阿莲。他又在唱歌,而我的门被锁住了。我要他们放我出去,却无人答应。他们把我锁在房间里面!” “他们真是一群坏人。”她将毛巾放进温水里,开始清洗他的脸……轻轻地,噢,轻轻地。如果你稍微刺激到劳勃,他便会开始痉挛,然后今天就全完了。这男孩实在是脆弱,就年龄而言也长得太小,他已经八岁,珊莎却觉得他还没五岁小孩的身材。 劳勃又开始咬嘴唇。“我要和你睡。” 我知道。乖罗宾从前总爱爬进母亲的被窝,直到莱莎夫人成婚后方才停止,而自惨案发生以来,他开始每晚在城堡里游荡,寻找其他人的床铺,其中最喜欢的便是珊莎的床……因此她拜托罗索·布伦爵士每晚锁上公爵的房门。其实,她并不太在意和小孩睡在一起,只要他不来捏她的乳头并且每每尿床的话。 “奈斯特·罗伊斯大人从月门堡上来见您。”珊莎边擦他的鼻子边说。 “我才不想见他!”男孩回答,“我想听故事,飞翼骑士的故事。” “会讲的,”珊莎保证,“您会过奈斯特大人之后我就讲。” “奈斯特大人脸上有胎记,”他蠕动着说。劳勃害怕脸上有胎记的人。“妈妈说他是头笨牛。” “我可怜的乖罗宾,”珊莎帮他抚顺头发,“您很想念她,我明白。培提尔大人也想念着她,他和您一样爱她。”这是个谎言,善意的谎言,因为培提尔只爱她去世的母亲,将莱莎夫人推出月门之前,他亲口承认过。她发了疯,神智错乱,她谋害过自己的夫君大人,若非培提尔相救,她还会谋害我。 但这些都没必要让劳勃知道,他只是个深深依赖着母亲的、病恹恹的小男孩。“好啦,”珊莎道,“您现在看起来有领主老爷的气势了。玛迪,把披风拿来。”那是件柔软漂亮的天蓝色羔羊毛厚披风,正好与奶油色外套相配,她用新月形状的银胸针将披风别在他肩膀,然后执起男孩的手。在她的打点下,劳勃终于变得温驯了。 惨案发生之后,大厅就没开启过,如今走进去,有股令珊莎不寒而栗的气息。这间颀长的厅堂富丽堂皇,可她就是无法喜欢上它,因为整体色调是那么苍白冷淡。纤细的梁柱犹如指骨,而乳白大理石中的蓝纹好比老太婆肌肤上的血管,阴影则在每个角落与罅隙里舞蹈。他们的脚步声空洞地回荡,呼啸的山风拍打着月门。别看那里,她告诉自己,否则我就会像劳勃一样痉挛了。 在玛迪的帮助下,珊莎把劳勃扶到鱼梁木王座上坐定,下面垫了厚垫子,然后传话要客人们进来。大厅末端,两个穿天蓝色披风的守卫打开大门,培提尔指引众人踏着那如枯骨般苍白的梁柱间铺设的长长蓝地毯前进。 男孩用尖厉的声音问候奈斯特大人,没有提到他的胎记。当大总管问起他母亲的情况时,劳勃的手开始微微颤抖,“马瑞里安害了我母亲,他把她从月门上推下去了。” “大人,此事可是您亲眼目睹?”马文·贝尔摩爵士提问,他是名瘦骑士,生了个生姜头,在被培提尔用罗索·布伦爵士顶掉以前,作过鹰巢城侍卫队长。 “阿莲看见了,”男孩答道,“我的继父大人也看见了。” 听罢此言,奈斯特男爵朝她望过来,艾尔拔爵士、马文爵士和柯蒙学士等人也齐刷刷地扭头。她是我姨妈却想加害我,珊莎心想,她把我拖到月门前,要将我推下去。我又不想吻培提尔,只是在雪地里搭城堡而已。她抱紧自己,以免发抖。 “请谅解,大人们,”培提尔·贝里席轻声说,“那天之后,我女儿一直做噩梦,如今要她亲口陈述,实在太为难了。”他走到珊莎身边,将手掌温柔地搁在她肩膀上。“我知道这很难,阿莲,但我们的朋友需要了解真相。” “是,”她的喉咙如此干燥,说话似乎能令其流血,“我看见……我和莱莎夫人在一起……然后……”一滴眼泪滚下脸颊。好的,泪水有好处。“……然后马瑞里安……推她……”她把故事重新讲了一遍,却听不见自己的话语。 讲到半途,劳勃便哭了起来,身下的垫子剧烈摇晃。“他杀了我母亲,我要看他飞!”他手上的痉挛更严重了,连肩膀也开始抖动。男孩抬头,牙齿发出“噶哒噶哒”的碰撞声。“我要看他飞!”他尖叫,“飞,飞!”随后四肢无法遏抑地剧烈抽打。罗索·布伦刚巧在这孩子摔下王座之前跨上高台,柯蒙学士随即跟进,却帮不上忙。 珊莎和学士一样无助地看着癫痢病发作的惨状。劳勃踢中罗索爵士的脸庞,布伦咒骂了一声,却没松手,任凭男孩抽搐挥打,还尿了裤子。其间,客人们不发一语地观看,他们当中只有奈斯特大人见识过这番场景。过了许久,劳勃终于筋疲力尽,又过了一会儿,他才停止动作,这时,鹰巢城的小主人业已虚弱得连站都站不住了。“抱他回房,用水蛭吸点血。”培提尔公爵吩咐。于是布伦把孩子抱起来,带离大厅,柯蒙学士面色阴沉地跟在后面。 他们的脚步声消失之后,鹰巢城的长厅内再无任何响动。珊莎听见夜风在月门之外呻吟哀悼,觉得自己又冷又累。我还得把故事再讲一遍吗?她不禁揣测。 然而她的故事一定起了作用,只听奈斯特大人清清嗓门,“初次谋面,我就讨厌这个歌手,”大总管粗声道,“我劝莱莎赶他走,劝过很多次。” “您一直给她忠诚的谏言,大人。”培提尔庄严地说道。 “可她不接受,”罗伊斯抱怨,“她勉强听我说完,然后束之高阁。” “我夫人对世上的人情世故看得太简单,”培提尔的话语沉浸在回忆中,连珊莎也几乎相信他深爱着自己的夫人,“她看不到坏人身上隐藏的邪恶,只能看到好的一面。马瑞里安的歌喉固然甜美,唉,结果她便轻易错信了这个人。” “他把我们比作猪,”艾尔拔·罗伊斯爵士气鼓鼓地宣称。他肩膀宽阔,长相端正,修面整洁,唯独留了浓黑的八字胡,好像那张脸上的篱笆——总而言之,他就是他父亲的年轻翻版。“他写了一首歌,说两头猪在大山下讨生活,成天以猎鹰的残汤剩饭为生。这不明摆着讽刺我们吗?结果当我指控他时,他还反唇相讥:‘怎么,爵士先生,不过是首关于猪的歌嘛。’他就是这样说的。” “他也写歌嘲弄我,”马文·贝尔摩爵士插话,“称我为‘叮当骑士’,当我发誓要把他舌头剜出来时,他跑到莱莎夫人驾前告状。” “他就是那样,”奈斯特男爵确认,“一个懦夫,只会躲在女人裙下,因莱莎夫人的宠信而傲慢无礼。您知道吗?她把他打扮成领主的样子,还给了他黄金臂环和镶月长石的腰带。” “连琼恩大人最爱的猎鹰也赏了他,”某位外套上画有魏克利家族的六根白蜡纹章的骑士说,“那是首相大人最爱的鸟儿,是劳勃国王送的礼物。” 培提尔·贝里席长叹一声。“这些事的确不成体统,”他表示同意,“所以我才试图挽回。经我多方劝说,莱莎同意让他离开,然后那天,她和他在这里会面。当……当时我应该看着她,我万没料到……我做梦也想不到……如果不是因为我……是我害了她,是我害了她……” 不要,珊莎惊恐地想,您不要这么说,您不要告诉他们,不要,不要。然而艾尔拔·罗伊斯却摇摇头:“不,大人,这不是您的错,您不要太自责了。”他表示。 “那歌手十恶不赦,活该遭天谴,”他父亲赞同,“带他上来,培提尔大人,让我们为这桩悲剧作个了断。” 培提尔·贝里席整理了片刻,待情绪平静后,方才说道:“如您所愿,大人。”他转身对守卫们下令,把歌手从天牢中带上来。须臾,那个名叫莫德的丑陋狱卒便押着囚犯入厅,这名狱卒有小小的黑眼睛和不对称的伤疤脸——只因某次战役中他的耳朵与部分脸颊被斧头削去——和多达二十石的苍白肥肉。他衣着污秽,散发出一股浓郁恶心的味道。 与他相比,马瑞里安几乎称得上端庄了。有人为他洗过澡,并换上天蓝色马裤和带蓬松衣袖的洁白上衣,腰间束上莱莎夫人赠与他的银腰带。白丝手套盖住了他的手,而白丝绷带遮掩了他的眼睛。 莫德手握皮带站在他身旁,戳了戳他的肋骨,歌手连忙单膝跪下。“好大人们,我恳求你们宽恕。” 奈斯特大人板起脸问:“你认罪了?” “若我的眼睛还在,此刻早已哭成了泪人儿,”歌手那副在夜里嘹亮甜美的嗓音,现今变得粗嘎又嘶哑。“噢,我是如此深爱着她,我不能忍受看她躺在别的男人怀中,不能忍受她和别的男人同床共枕。可我指天发誓,我绝对没想过要伤害我那可爱可敬的夫人,把大门关上,只是为了能有个清净的环境好表达感情,可,可莱莎夫人冷冰冰的……她说她怀了培提尔大人的孩子,她说她……一阵……一阵疯狂攫住了我……” 他叙述的时候,珊莎看着他被手套包住的手。胖玛迪闲聊时讲,莫德要了他三根指头,包括两边食指与一根中指,而他的小指头最是强硬,虽然废了,竟还连在手上——这些隔着手套统统看不出来。都是些故事吧,玛迪知道什么呢? “好心的培提尔大人让我留着竖琴,”盲眼的歌手宣称,“留着竖琴……和舌头……这样我还可以唱歌。莱莎夫人好喜欢我的歌啊……” “快把这废物带走,否则我就要动手了,”奈斯特大人咆哮,“看着就恶心!” “莫德,带他回天牢。”培提尔叮嘱。 “是,大人,”莫德粗暴地提起马瑞里安的衣领,“别废话了!”当他开口时,珊莎惊讶地发现里面竟有金牙。大家看着狱卒半拖半推地将歌手带出大厅。 “此人必须处死,”他们离开后,马文·贝尔摩爵士宣布,“必须把他推出月门,以告慰莱莎夫人在天之灵。” “先将他舌头拔掉,”艾尔拔·罗伊斯爵士补充,“拔掉那根只会撒谎、嘲弄的毒舌。” “我知道,我对他实在太温和,”培提尔·贝里席满怀歉意地道,“说实话,我有些可怜他,毕竟他都是为了爱啊。” “管他是爱还是恨,”贝尔摩坚持,“反正必须死。” “快了,大人们,”奈斯特男爵粗声道,“没人能在天牢上生存,蓝天会呼唤他。” “是的,”培提尔·贝里席确认,“至于马瑞里安何时响应呼唤,我想这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做个手势,守卫们便再度将大门打开。“爵士先生们,我知道你们登山辛劳,此刻一定疲累极了。我已备好房间,并在下面的厅堂摆上佳肴美酒,奥斯威尔,烦你指引大人们前往,并随时伺候着。”他转向奈斯特·罗伊斯,“大人,您愿意来我书房共饮一杯吗?阿莲,亲爱的,请你担任侍酒。” 炉火微弱,一壶酒在桌上等着他们。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珊莎满上奈斯特男爵的杯子,培提尔则用铁火棍拨弄柴火。 奈斯特男爵缓缓坐到壁炉边。“这事没有结束,”他告诉培提尔,似乎当珊莎不存在一样,“我表兄会亲自审问歌手。” “青铜约恩不信任我。”培提尔拨开一根柴。 “不错,他决意率兵前来。毫无疑问,赛蒙·坦帕顿会站在他那边,恐怕韦伍德伯爵夫人也将加入。” “除了他俩,还有贝尔摩伯爵、小杭特伯爵和霍顿·雷德佛。他们另将带来强壮的山姆·石东,以及托勒特家族、谢特家族、寇瓦特家族与科布瑞家族的人。” “你果然消息灵通。科布瑞家族的谁?不会是莱昂诺大人本人吧?” “不,是他弟弟,林恩爵士因为某些原因,与我不和。” “林恩·科布瑞是个危险人物,”奈斯特男爵着重提出,“你打算怎么办?” “我还能怎么办?打开山门欢迎呗。”培提尔又拨了拨柴火,然后将棍子放开。 “我表兄要剥夺你峡谷守护者的头衔。” “他真要这么做,我也不能阻止他。您瞧,我只有二十人的卫队,罗伊斯伯爵和他的朋友们却能集结两万大军。”培提尔不慌不忙地走到窗边的橡木箱子旁。“反正,青铜约恩想干吗就干吗吧,”他边说边跪下,打开箱子,取出一卷羊皮纸,交给奈斯特男爵,“大人,这是我夫人给您的,表达敬爱之情的信物。” 珊莎看着罗伊斯展开卷轴。“这……这实在令人意想不到。”她吃惊地发现领主眼中刹那间盈满泪花。 “意想不到,却又在情理之中。我夫人把您看做她最忠实、最得力的助手,她告诉我,您就是她的岩石。” “她的岩石,”奈斯特大人脸红了,“她这样说?” “经常这样说,而这——”培提尔指指卷轴“——就是证据。” “实……实在是过誉。琼恩·艾林器重我,这我明白,可莱莎夫人她……她对我总没好脸色,我还以为……”奈斯特大人的眉毛皱成一团。“信上有艾林家族的印章,是的,可这签名……” “莱莎来不及亲笔签署就遭遇不幸,所以我以峡谷守护者的名义完成了她的遗愿,她若泉下有知,必定深感欣慰。” “我明白了,”奈斯特大人收起卷轴,“您真是……真是尽职尽责,大人,是的,您做事英明果敢。不过别人也许会非议这份馈赠,从而影响您的名声。您知道,守护者的地位并非世袭,当年艾林家族享有猎鹰王冠、君临谷地时,专门修建了月门堡,以为冬宫,因为鹰巢城只适合夏日居住,下雪之后便要搬下来。许多人认为月门堡就跟上面的鹰巢城一样高贵。” “谷地已经三百年没有国王了。”培提尔·贝里席指出。 “因为巨龙来了。”奈斯特大人同意,“即便如此,月门堡仍旧是艾林家族的领地,想当初琼恩·艾林在其父统治时期担任月门堡守护者,登上鹰巢城之后,他把位子留给了弟弟罗纳,之后的继任者是他表弟丹尼斯。” “然而劳勃大人没有兄弟,只有血缘遥远的亲属。” “没错,”奈斯特大人将卷轴牢牢握紧。“我不否认自己想得到这份礼物。琼恩去君临担任御前首相后,是我一肩挑起统治谷地的担子。我做到了他所要求的一切,没索取过任何回报,诸神在上,这是我应得的奖励!” “这是您应得的,”培提尔保证,“有您这样一位大忠臣在山下守卫,劳勃大人方能夜夜酣睡,”他举起酒杯,“那么……干杯吧,大人,为罗伊斯子爵……月门堡永远的守护者。” “永远的守护者,干杯!”两只银杯碰在一起。 许久,许久以后,喝完了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奈斯特大人起身告辞,这时珊莎已经睡眼惺忪,只盼快些爬回被窝。培提尔拉住她的手,“瞧见了吗,谎言和葡萄酒有多大功效?” 为何她闷闷不乐?毕竟奈斯特大人肯站在他们一边,这是万幸啊。“莫非一切都是谎言?” “不是一切,亲爱的。莱莎的确常把奈斯特大人称为石头,但我不认为那是夸奖罢了,她还说他儿子是土包子嘛。她明知道奈斯特大人做梦也想能名正言顺地占有月门堡,却决心把这座城堡留给我们未来的儿子,也就是劳勃的弟弟,”公爵站起来。“这里刚才所发生的事,你都明白吗,阿莲?” 珊莎犹豫了一会儿。“您把月门堡封给奈斯特大人以换取他的支持。” “是的,”培提尔承认,“我们这位石头先生出自罗伊斯家,他们家族一向骄傲敏感。若我公然开价,他会把这看成对他荣誉的侮辱,只怕要当场发作,变作一只发怒的癞蛤蟆。然而通过这种方式……此人并没蠢到家,我招待他的谎言远比真相甜美。他希望莱莎把他看得比其他封臣都高,尤其比他表兄青铜约恩高,因为他时刻不敢忘记自己乃是出于罗伊斯家族的旁系。此外,他还想为儿子求取功名,许多重荣誉的人在为子女打算时,会做出原本不愿涉足的事。” 珊莎点点头。“那签名……您本可让劳勃大人签署,然而……” “然而我却以峡谷守护者的名义代笔,为什么?” “因为……因为如果您失去职位……或者……或者有什么不测……” “……那么奈斯特大人对月门堡的占有便瞬间成了疑问。我告诉你,这场斗争他是输不起的。很好,你真机灵,不愧是我的亲生女儿。” “谢谢您,”对于培提尔的话,她有一种荒谬的自豪感,也有几许困惑,“可,可我不是您女儿,我的意思是,不是真的女儿,我假扮作阿莲,然,然而您知道……” 小指头用指头压住她嘴唇。“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亲爱的,却不可说出口来。” “连我们独处时也不行吗?” “尤其是我们独处时。总有一天,会有某位仆人偶然闯进房间,或者某个卫兵不经意间在门外听见了什么。你想让你漂亮的小手掌染上更多鲜血吗,亲爱的?” 马瑞里安的面孔浮现眼前,苍白的绷带横亘双眼,在他后面,她还看见胸膛中箭的唐托斯爵士,“不,”珊莎说,“求求您。” “我很想告诉你,我们之间没有隔阂可言,更不会玩游戏,我的女儿,但那是不可能的。权力的游戏乃是永恒的游戏。” 我从未想参加这场游戏。这场游戏太危险,稍有失足,便会万劫不复。“奥斯威尔……大人,我逃离君临那晚他开的船,他知道我是谁。” “只要他具备绵羊一半的智力,你的担心就有道理,是的,罗索爵士也知道真相。然而怎么说呢,奥斯威尔跟了我太长时间,而罗索天生口风紧密。反正,凯特布莱克替我监视着布伦,布伦替我监视着凯特布莱克。谁也不要信任,我告诫过艾德·史塔克,结果他当耳边风。你现下是阿莲,未来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你都得是阿莲。”他将两根指头按在她左胸,“即使在这里,在你心中。你能做到吗?你能保证自己在心中也是我的女儿?” “我……”我不知道,大人,她几乎如此回答,可这句话对方是不愿听的。谎言和青亭岛的葡萄酒,珊莎心想,“我是阿莲,父亲,除此之外,还能是谁呢?” 听罢此言,小指头大人吻了她的脸颊。“凭我的智慧和凯特的美貌,总有一天,你能够征服世界,亲爱的,现在去睡吧。” 吉思尔为她房间升起炉火,换洗了羽毛床。珊莎脱掉衣服,滑进铺盖窝里。他今晚不会唱的,她祈祷,有奈斯特大人和其他人在,他不敢唱的。于是她闭上眼睛。 良久,她又在夜里醒来,原来小劳勃爬进了被窝。今天我忘了拜托罗索锁门,她懊悔地想,无可奈何地伸手搂住男孩。“乖罗宾,你好吗?你可以留下来,但不要乱动,闭上眼睛好好休息,我的小亲亲。” “我会听话的,”他钻过来,把头埋进她双乳之间,“阿莲?你可以当我的妈咪吗?” “大概可以吧,”她说,“这是个善意的谎言,对两人都有好处。” 242.第242章 海怪之女 大厅里人声嘈杂,挤满了醉酒的哈尔洛家族成员,所有亲属统统到场。头领们将自己的旗帜挂在手下人坐的长凳后面。太少了,阿莎·葛雷乔伊一边从楼台上俯视,心里一边想,迄今为止,还是太少了。长凳有四分之三是空的。 黑风号抵达时,“少女”科尔便如此评价。他数数她舅舅城堡下停泊的长船,抿紧了嘴巴。“他们没来,”他说,“或者说来的人不够。”他讲的是实话,但阿莎不能附和,因为那样或许会被船员们听见。她不怀疑他们的忠诚,但假若从事一项必败无疑的事业,即便是铁岛人,也会犹豫彷徨的。 难道我的朋友真这么少?她看到波特利家的银鱼旗、斯通垂家的石树、沃马克家的黑鱼怪、密瑞家的绳圈,其余都是哈尔洛家的镰刀。博蒙德的镰刀置于浅蓝底色之上,何索的镰刀在圆圈里,“骑士”的镰刀与其母系家族华丽的孔雀纹章构成四分格,“银发”西格弗里德在斜分底面上放了两把交错的镰刀。只有哈尔洛头领将银色镰刀直接置于夜黑底色上,这面旗帜从黎明之纪元飘扬至今:这是罗德利克的旗帜,他人称“读书人”,乃十塔城领主,哈尔洛岛头领,哈尔洛岛的哈尔洛……她最亲的舅舅。 此刻,罗德利克头领的高背椅空空的。椅子上方有两把交叉的巨型银镰刀,大得连巨人也难以挥舞。舅舅早已离开,阿莎对此并不惊讶,毕竟,宴会已告结束,搁板桌上只剩骨头和油腻的盘子。大家都在喝酒,而她舅舅罗德利克从不与吵闹的醉汉为伍。 她转向“三颗牙”,这是一位极其年迈的老妇人,刚开始当管家那会儿叫“十二颗牙”。“我舅舅泡在书堆里?” “是啊,还能上哪儿去呢?”那妇人如此年迈,以至于修士曾说,她一定给老妪当过保姆。当年铁群岛仍能容忍七神信仰,罗德利克头领便在十塔城养修士,这并非为了救赎灵魂,而是为了帮他抄书。“他泡在书堆里,波特利也在。” 波特利的旗帜就挂在大厅,那是淡绿底面上的成群银鱼,然而阿莎在港口没看到“快鳍号”。“听说我叔叔‘鸦眼’淹死了老沙纹·波特利。” “这位是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头领。” 特里斯掌握了大权。沙纹的长子赫伦出事了?我很快就能找出答案,但无论如何,这次会面一定很尴尬。她多少年没见到特里斯·波特利……不,不要多想。“我母亲呢?” “还在床上,”“三颗牙”说,“寡妇塔里。” 是啊,还能在哪儿?寡妇塔得名于她姨母,这是关妮丝夫人服丧之处,她挚爱的丈夫在巴隆·葛雷乔伊第一次反叛期间战死于仙女岛。“等悲伤成为过去,我就会离开,”她告诉弟弟的话众人皆知,“不过十塔城照权利应属于我,因为我大你七岁。”自那以后,已有许多年,寡妇却仍留在此处伤心,时不时还会唠叨城堡应该是她的。如今罗德利克大人的屋檐下又多出一个半疯的寡妇妹妹,阿莎寻思,难怪他要在书本中寻求慰藉。 说实话,大家很难相信脆弱多病的亚拉妮丝夫人竟比巴隆大王活得长,她父亲平素在人前人后都显得是那样坚定强壮。阿莎出海打仗时心情沉重,害怕母亲在她回来之前死去,不料殒命的反而是父亲。淹神爱开残忍的玩笑,不过,最残忍的难道不是人吗?一阵突如其来的风暴和一条断裂的索桥要了巴隆·葛雷乔伊的命。至少他们对外如此宣布。 阿莎上次见到母亲是去北方攻击深林堡途中,停下来在十塔城装水。亚拉妮丝·哈尔洛从来没有歌手们青睐的那种美,但她女儿喜爱她那张坚强刚烈的脸庞,喜爱她眼中的笑意。然而上次造访时,她发现亚拉妮丝夫人坐在临窗坐椅上,裹着一堆毛皮,凝视海面。这是我母亲还是她的鬼魂?她记得自己亲吻母亲脸颊时这么想。 母亲的皮肤像羊皮纸一样薄,长头发已褪色成花白,虽然昂首的姿态中依稀有残存的骄傲,但她的眼睛阴暗朦胧,问起席恩时,嘴巴不住颤抖。“你有没有把我的小宝贝儿带回来啊?”她问。席恩十岁时被当做人质送去临冬城,亚拉妮丝夫人似乎认定他一直停留在十岁大。“席恩来不了,”阿莎只能告诉她,“父亲派他沿磐石海岸劫掠。”亚拉妮丝夫人无言以对,只是缓缓点头,然而明显能看出来,女儿的话伤她有多深。 而今我要把席恩的死讯带给她,将又一把匕首插入她心口。那儿早已插着两把刀,一把叫罗德利克,一把叫马伦,它们无数次地在夜里残酷翻搅。我明天再去看她吧,阿莎对自己发誓。前来十塔城的旅途漫长而疲惫,她现在无法面对母亲。 “我得跟罗德利克头领谈谈,”她吩咐“三颗牙”,“等我的船员给黑风号卸完货,替我照料他们。对了,船上的俘虏也要有暖床和热餐。” “厨房有凉牛肉。一只大石头罐子里还有芥末,旧镇货。”想到芥末,老妇人露出了笑容,嘴里显出一颗长长的褐色牙齿。 “那不行。渡海十分辛苦,我要他们肚子里填点热东西。”阿莎用一只大拇指勾住腰间的镶钉皮带。“替葛洛佛夫人和孩子准备柴火和毛毯。把他们安排在塔楼房间,不准关进地牢。那婴儿生病了。” “婴儿经常生病,然后多半要死,大人们只会瞎难过。我去问问老爷,该把这帮狼仔安排在哪儿。” 她用拇指和食指使劲捏住老妇人的鼻子。“你照我的话做。要是婴儿死了,我保证,你会比谁都难过。”“三颗牙”尖叫着答应服从,阿莎才放开她,去找舅舅。 再度行走于熟悉的厅堂,感觉真好。对阿莎而言,十塔城就像家,比派克城更亲切。初见它时,她曾想,这哪是一座城,分明是十座城堡挤在一起。她记得自己气喘吁吁地奔上奔下,沿着城墙走道和封闭的廊桥追逐,记得在长石码头边钓鱼,记得日日夜夜迷失在舅舅丰富的藏书中。舅舅的祖父的祖父建了这座城,它乃是群屿中最崭新的家堡。当年席奥默·哈尔洛头领失去了三个襁褓中的儿子,他归咎于积水的地窖、潮湿的岩石以及侵入古老的哈尔洛厅各个角落的硝石。十塔城更通风,更舒适,位置也更佳……可惜席奥默头领生性善变——对此他的每个老婆都能作证。他有六个风格迥异的老婆,正如他修的十座塔的建筑理念也各不相同。 藏书塔在十座塔楼中最为粗壮,呈八角形,由经过切割的大石块筑成,是藏书之处。楼梯建在厚厚的墙壁之内,阿莎迅速登上第五层,来到舅舅读书的房间。其实他在哪里都会读书。无论在厕所,在“海歌号”的甲板上,甚至接受觐见时,罗德利克头领都是手不释卷。阿莎经常看见他坐在银镰刀下的高背椅上一边读书,一边听取请愿,宣布裁断……每当侍卫队长去带下一个求见者时,他便能多看一会儿书。 此刻,他正伏在靠窗的桌边,被羊皮纸卷轴包围——这些卷轴或许来自于末日浩劫降临前的瓦雷利亚——周围还躺着几卷皮革封面、铜铁搭扣的沉重典籍,而跟人的手臂一般粗一般长的蜂蜡蜡烛插在精美的铁烛台里,在座位两侧燃烧。罗德利克头领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不俊也不丑。他的头发是褐色,眼睛也一样,他喜欢将胡子修得短而整洁,那胡子已变成了灰色。总而言之,他是个普普通通的人,除了对白纸黑字的偏爱之外毫无特点,然而对大多数铁民而言,读书是怪癖,不是男子汉该干的事情。 “阿舅,”她关上身后的门,“什么书这么重要,让你丢下客人们不管?” “马尔温博士的《失落的书籍》。”他将视线从书页间抬起,仔细打量外甥女。“何索给我从旧镇捎来一本。他想要我娶他女儿。”罗德利克头领用长指甲敲敲书面。“看见没?马尔温声称找到《征兆与预示》的三页残篇,那是末日浩劫降临瓦雷利亚之前由伊娜尔·坦格利安的童贞女儿亲笔记录的各类幻象。嗯,兰妮知道你来了吗?” “我还没去见她。”兰妮是他对她母亲的昵称,只有“读书人”会如此称呼。“让她多休息休息吧。”阿莎将一叠书从凳子上移开,自己坐到上面。“‘三颗牙’又掉了两颗牙齿。你是不是该改叫她‘一颗牙’?” “我根本不叫她。那女人让我发毛。几点了?”罗德利克头领瞥向窗外月光照耀的海面。“天黑了,这么快?我还没注意到。嗯,你迟到了,我们等了你几天。” “风向不利,我还有俘虏要操心——罗贝特·葛洛佛的妻子和孩子,最小的仍在吃奶,而渡海途中,葛洛佛夫人的奶水枯竭了。我别无选择,只好让黑风号停靠磐石海岸,派人去找奶妈。结果他们找来一头山羊。那小女孩的状况不太好。城下的村里有没奶妈?深林堡在我的计划中很重要。” “你的计划必须更改。你来得太迟了。” “是啊,太迟了,而且我好饿。”她将长腿在桌子底下伸展开,一边翻动手边的一本书,那是某修士记叙的“残酷”梅葛镇压“穷人集会”之战。“噢,也很渴。来杯爽口的麦酒吧,阿舅。” 罗德利克头领努了努嘴。“你知道我不允许在图书馆里饮食。这对书——” “——是有害的。”阿莎哈哈大笑。 她舅舅皱起眉头。“你就喜欢挑衅我。” “噢,别那么委屈啦,你早知道,我对谁都是这样子。好,不说我,你最近怎样?” 他耸耸肩。“还好。眼睛越来越不行了。我已差人去密尔弄副眼镜,以助阅读。” “我姨母呢?” 罗德利克头领叹口气。“她仍然比我大七岁,仍然相信十塔城属于她。关妮丝什么都健忘,唯独这件事忘不了。她还在为丈夫哀悼,跟他死的时候一模一样,虽然她已记不清楚他的名字。” “她也许从头到尾都不晓得他的名字。”阿莎“砰”的一声合上修士的书。“我爸是被谋杀的吗?” “你母亲相信是。” 有时候,她宁愿亲手把他杀了,她心想。“那我阿舅相信什么?” “索桥断了,巴隆坠落身亡。当风暴来临时,派克城的桥并不稳固。”罗德利克耸耸肩。“至少我们知道的是这样。你母亲收到温达米尔学士送来的鸟儿。” 阿莎抽出匕首,清理指甲下的污垢。“鸦眼走了三年,刚好在我父亲死的那天回来。” “准确地讲,是第二天。巴隆逝世时,宁静号仍在海上,至少他们如此宣称。话虽如此,我也觉得攸伦回来得太……及时了,可以这么说吧……” “我可不会这么说。”阿莎将匕首尖插入桌面。“我的船呢,阿舅?我数了数,城下仅停泊着四十艘长船,远不足以把鸦眼从父亲的王位上赶走。” “我发出了召唤,以你的名义,为了我对你和你母亲的爱。哈尔洛家族已经到齐,外加斯通垂家族和沃马克家族,以及密瑞家族的一部分……” “统统来自哈尔洛岛……七大岛屿中的一座。大厅里,只有一面波特利的旗帜来自派克岛。盐崖岛呢?橡岛呢?两个威克岛呢?这些船在哪里?” “贝勒·布莱克泰斯从黑潮岛赶来找我谈过,随后又立刻扬帆离开。”罗德利克头领合上《失落的书籍》。“他现在到了老威克岛。” “老威克岛?”阿莎本来担心他们全去了派克岛,向鸦眼臣服。“为什么?” “我以为你已经听说了。伊伦·湿发号召举行选王会。” 阿莎仰头大笑。“淹神一定是把刺棘鱼塞进了伊伦叔叔的屁眼里。选王会?他开玩笑还是来真的?” “湿发自从被淹之后就没开过玩笑。牧师都响应他的号召,包括盲人贝隆·布莱克泰斯,‘三淹人’塔勒……甚至老灰鸥也离开了自己居住的礁石,在哈尔洛岛上到处宣讲选王会。我们说话这会儿,船长们正往老威克岛聚集呢。” 阿莎十分惊讶。“鸦眼竟同意参与这出圣洁的闹剧,企图经由选举来巩固地位?” “鸦眼的打算我可不晓得。他曾传我去派克岛输诚效忠,之后就没消息了。” 选王会。这是件新鲜事……更确切地说,是非常古老的事。“维克塔利昂叔叔呢?他认为湿发的主意如何?” “他们给维克塔利昂带去了你父亲的死讯,也带去了选王会的消息。除此之外,我什么也不知道。” 选王会好歹比开战强。“我想我该亲吻湿发的臭脚丫,帮他把趾缝里的海藻舔干净。”阿莎拔下匕首,收回入鞘。“妈的,好个刺激的选王会!” “老威克岛上的选王会,”罗德利克确认,“但我祈祷别太刺激。我查了海瑞格的《铁种史》。上一次海盐王和磐岩王们在选王会碰面时,橡岛的乌伦派出斧手大开杀戒,娜伽的肋骨被鲜血染红。在那黑暗的一天后,葛雷艾恩家族未经选举便统治了一千年,直到安达尔人到来。” “把海瑞格的书借给我看看,阿舅。”到达老威克岛之前,她得尽可能了解选王会的一切。 “你就在这里看,这本书太老太脆弱。”他皱起眉头打量她,“罗德尼博士曾写道,时光就像轮子,人的本性不会改变,从前发生过的必然会再度发生。看到鸦眼,我不能不联想到这番话。在我这双老耳朵听来,攸伦·葛雷乔伊跟乌伦·葛雷艾恩实在太像。我不去老威克岛。你也别去。” 阿莎微微一笑。“错过选王会……这是多久以来的第一次啊,阿舅?” “四千年,假如相信海瑞格的话;按德内斯坦学士在《提问集》中的说法,这个时间至少得减半。无论如何,去老威克岛没有意义,梦想称王乃是我们血统中的疯狂。你父亲第一次起事时我就告诉过他,现在我也要告诫你:我们需要土地,不需要王冠。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泰温·兰尼斯特正在争夺铁王座,这是千载难逢的扩张机会。选择其中一方,用舰队助其胜利,我们就可获得大片领地的赐封。” “等我坐上父亲的海石之位,也许会考虑考虑。”阿莎道。 她舅舅叹口气。“我的话你不爱听,阿莎,但我必须坦白,你是选不上的。没有女性统治过铁民。你瞧,关妮丝确实长我七岁,但我们的父亲去世后,十塔城由我继承。你也一样。你是巴隆的女儿,不是他的儿子。况且你有三个叔叔。” “还有舅舅。” “三个海怪家族的叔叔。我不在内。” “对我来说不一样。十塔城由我亲爱的阿舅掌管,我便拥有哈尔洛岛。”哈尔洛岛并非铁群岛中最大的岛,却最为富有,人口也最稠密,而且罗德利克头领的实力不容小觑。哈尔洛岛由哈尔洛家族一家称雄,沃马克家和斯通垂家虽在岛上持有大片土地,麾下更养了许多出名的船长和勇士,但其中最勇猛者也得在镰刀旗下折腰。肯宁和密瑞两家曾是哈尔洛的劲敌,然而很久之前已被制伏,成为臣属。 “我的亲戚们对我效忠,一旦开战,我能动用他们的军队与船只。但在选王会上……”罗德利克头领摇摇头,“在娜伽的骨骸底下,每位船长都是平等的。有人会呼喊你的名字,对此我并不怀疑,但那呼声不会太响亮。而当维克塔利昂或鸦眼的呼声响起时,有些现在在我大厅里喝酒的人也会加入。我再说一遍,不要驶入这场风暴。你的抗争毫无希望。”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毫无希望?毕竟,我的顺位在先,理当成为巴隆的继承人。” “你还是那个任性的孩子。想想你可怜的母亲吧,兰妮只剩下你了。如有必要,我会将黑风号付之一炬,把你留下。” “什么,你让我游到老威克岛去?” “游过浩瀚冰冷的汪洋大海,为一顶你留不住的王冠。孩子,你父亲的勇气多于理智,古道曾适用于铁群岛,因为当时我们是诸多小王国之一。可惜伊耿的征服终结了割据局面,巴隆为何视而不见呢?古道已随着‘黑心’赫伦和他的儿子们一起消亡了。” “这我明白。”阿莎爱着父亲,但她不会自欺欺人。巴隆在某些方面确实盲目又轻率。他很勇敢,但不是个好领袖。“你的意思是,咱们得生生世世当铁王座的奴仆喽?听着,如果右舷有礁石,左舷有风暴,睿智的船长会转向第三条路。” “告诉我,第三条路在哪儿?” “我会告诉你……在我的女王会上。阿舅,你怎么会产生不去参加的念头呢?你将见证历史,活的历史……” “我更喜欢死的历史。死的历史用墨水书写,活的历史则用鲜血。” “难道你想懦弱地老死在病床上吗?” “那又怎样?只要先读饱了书。”罗德利克头领走到窗边。“你没询问你的母亲大人。” 我害怕。“她怎么样?” “她的身体好起来了,或许会比我们活得都久——假如你执意要干这件蠢事,这是显而易见的结果。啊,她比刚来时吃得多,也常常能睡一整晚。” “很好。”亚拉妮丝夫人在派克岛的最后几年不仅一直失眠,而且晚上会在各个大厅中夜游,拿着蜡烛寻找儿子们。“马伦?”她会尖叫着呼唤,“罗德利克,你在哪儿?席恩,我的宝贝,来妈妈这儿。”阿莎多次在清晨看着学士从母亲脚跟里拔出木刺,因为她光着脚穿过摇摇晃晃的木板桥走去海中塔。“明天早晨我就去看她。” “她会问起席恩。” 临冬城亲王。“你怎么告诉她的?” “少之又少。没讲什么。”他犹豫了一下。“你肯定他死了?” “我什么也不肯定。” “你有没找到尸体?” “我们找到许多尸体的碎片。狼群先到……四条腿的那种,而它们似乎不怎么尊重两条腿的同胞。被害者的骨头撒了一地,而且被咬开舔食骨髓。我承认,很难搞清楚发生了什么。好像是北方人内讧。” “乌鸦抢夺腐肉,为死者的眼睛互相厮杀。”罗德利克头领望向海面,注视着波浪中闪烁的月光。“我们本来有一个国王,然后是五个,现在只有乌鸦,吵吵闹闹地争夺着这具名叫维斯特洛的尸体。”他关上窗。“别去老威克岛,阿莎,待在母亲身边。我担心她没多少日子了。” 阿莎在椅子里挪了挪,“母亲抚养我长大,教我要勇敢。我若不去,有生之年就会老想着,如果去了会是什么样。” “若是去了,你或许根本不存在什么‘有生之年’,连想的机会都没了。” “那也比下半辈子整天抱怨海石之位照权利应属于我强。我不是关妮丝。” 这话让他一怔。“阿莎,我那两个高大的儿子在仙女岛喂了螃蟹。我不大可能再婚。你若留下,我就指定你为十塔城继承人。满足吧。” “十塔城?”真的吗?“你的亲属是不会喜欢的。‘骑士’、老西格弗里德、‘驼背’何索……” “他们有自己的土地和居城。” 那是没错。潮湿腐朽的哈尔洛厅被封给“银发”老西格弗里德·哈尔洛;“驼背”何索·哈尔洛的居城是闪光塔,位于西岸的悬崖上。“骑士”赫拉斯·哈尔洛爵士坐镇灰园堡;“蓝衣”博蒙德在赫利丹岭上统治。“博蒙德有三个儿子,‘银发’西格弗里德有诸多孙子,而何索素有野心,”阿莎说,“他们都想继承你,甚至包括西格弗里德本人,那家伙满心希望能长命百岁。” “‘骑士’将继我之后成为哈尔洛岛头领,”舅舅宣布,“条件是待在灰园堡发号施令。你代表十塔城向他效忠,赫拉斯爵士便会保护你。” “我自己保护自己。阿舅,我是海怪,葛雷乔伊家族的阿莎。”她站起身。“我要父亲的王位,不要你的交椅。哈,你那些镰刀看起来挺危险,也许会有一把掉下来割掉我的脑袋。不,我要海石之位。” “你不过是又一只乌鸦,尖叫着争夺腐肉的乌鸦。”罗德利克坐回桌子后面。“你走吧。我要继续拜读马尔温博士的著作。” “要是有新发现,记得讲给我听。”舅舅就是舅舅,从来不会变。不管他嘴上说什么,他都会去老威克岛。 她的船员们已在大厅里用饭。阿莎必须加入他们,把老威克岛会议的性质和意义讲清楚。不用怀疑,她的人会坚定地追随她,但她还得争取其他人:哈尔洛家族的亲戚,沃马克家和斯通垂家……第一步,要把能利用的资源统统争取过来。她在深林堡的胜利为她做了最好的注脚,她的手下会大肆炫耀——黑风号的船员素来对于女船长的事迹抱有一种奇妙的骄傲。其中半数人像爱女儿一样爱她,另一半人则想分开她的双腿,但两类人都甘愿为她而死。我也愿意为他们而死,她边想边推开楼梯底部的门,踱进月光照洒的庭院。 “阿莎?”一个黑影从水井后面走出来。 她的手立即伸向匕首……直到月光将黑影转化为一个穿海豹皮斗篷的男子。又一个鬼魂。“特里斯。我在大厅没见到你。” “我想看看你。” “看我的哪一部分呢,嘻嘻?”她咧嘴笑道。“好吧,我就在这儿,我长大了。请随便看。” “你成了女人,”他靠过来,“而且很美。” 跟上次见面时相比,特里斯蒂芬·波特利魁梧多了,但仍拥有记忆中那杂乱的头发和海豹般率真的大眼睛。一双温柔的眼睛,真的。然而这是可怜的特里斯蒂芬的不幸,身为铁民,他过于温柔了。不过,现在他的脸出落得标致,她心想。特里斯在孩童时代饱受粉刺困扰,阿莎也是;也许就是这点将他俩拉到了一起。 “你父亲的事我很难过。”她告诉他。 “我也为你的父亲悲哀。” 为什么?阿莎差点问出口。小时候,正是巴隆把他送出派克岛,给贝勒·布莱克泰斯当养子。“你当真是波特利头领了?” “至少名义上是。赫伦死在卡林湾,他被沼泽魔鬼用毒箭射死。然而,我这个头领目前一无所有。我父亲拒绝承认鸦眼的王位,鸦眼便淹死了他,并迫使我的叔叔们宣誓效忠。在那之后,他又将我父亲一半的土地给了铁林城,因为温奇头领第一个向他屈膝,尊他为王。” 温奇家族在派克岛上势力强盛,但阿莎不愿流露出沮丧。“温奇没有你父亲的勇气。” “你叔叔收买了他。”特里斯道,“宁静号回来时,货舱中装满了财宝:镀金盘子,珍珠,鸡蛋那么大的绿宝石、红宝石和蓝宝石,一袋袋没人提得动的钱币……鸦眼利用一切机会贿赂收买。我叔叔吉蒙德如今自称为波特利头领,在你叔叔庇护下统治君王港。” “别担心,照权利,你才是波特利头领,”她向他保证,“我坐上海石之位后,立即归还你父亲的土地。” “只要你喜欢。其实这对我来说没什么意义。噢,月光下的你真可爱,阿莎。如今你成年了,但在我记忆中,你仍是那个骨瘦如柴、一脸粉刺的小女孩。” 干吗老提起粉刺?“我也记得。”但不像你那么喜欢。艾德·史塔克带走她母亲唯一在世的儿子作为人质之后,她母亲迫不及待地收养了五个男孩,一同带到派克城中生活。特里斯的年龄跟阿莎最近。他不是她亲吻的第一个男孩,但他头一个解开她上衣衣带,用汗津津的手触摸她萌芽的乳房。 要是当年的他胆子够大,我会让他触摸更多。她的初潮出现在叛乱战争期间,唤醒了她的欲望,而在那之前,阿莎对鱼水之欢已很好奇。他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合适的地点,跟我又年龄相仿,也乐意尝试,仅此而已……外加经血的刺激。当时,她称之为爱,直到特里斯开始谈论要她给他生孩子;至少一打儿子,噢,还要些女儿。“我不要一打儿子,”她惊骇地通知他,“我要去冒险。”不久之后,魁伦学士发现他们在一起,于是年轻的特里斯蒂芬·波特利被送往黑潮岛。 “我给你写过信,”他说,“但约瑟兰学士不愿发出去。有一回,我给一个桨手一枚银鹿币,他所在的商船要去君王港,他承诺会把我的信交到你手上。” “你的桨手把你耍了,他将你的信扔进了海里。” “我正担心如此。他们同样没给过我你的信。” 我一封也没写过。事实上,特里斯被送走,她反倒松了一口气。他的摸索已令她厌烦起来。然而这不是他喜欢听的话。“伊伦·湿发号召举行选王会。你会来支持我吗?” “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可……布莱克泰斯头领说选王会是场危险的游戏。他认为你叔叔会袭击大家,把所有人杀光,就像乌伦那样。” 他的确有那种疯狂。“他没那实力。” “你不了解,他正在派克岛上纠集人马。橡岛的奥克伍家族带给他二十艘长船,‘长脸’琼恩·密瑞带去十二艘,‘左手’卢卡斯·考德也支持他。还有‘半血霍尔’赫伦、‘红桨手’、‘杂种’克梅特·派克、‘自由民’罗德利克、‘褐牙’托沃德……” “都是无足轻重之辈。”阿莎了解他们每一个,“盐妾所生,奴隶的子孙后代。哼,考德家族……你知道他们的箴言吗?” “不屑鄙视。”特里斯念道。“他们用网子打仗,但假如被他们抓住,你就跟落在龙王手中一样凄惨。还有更糟的呢,鸦眼从东方带回了怪物……哦,还有巫师。” “阿叔喜欢稀奇古怪的东西,”阿莎说,“我父亲为此多次跟他争吵。让他的巫师见鬼去吧,你忘了么?我们有湿发,有淹神。够了,在我的女王会上,我究竟能不能得到你的支持,特里斯?” “我会全力支持你。我是你的人,永远永远。阿莎,我要跟你结婚。你母亲已经同意了。” 她抑住一声呻吟。你应该先来问我……尽管我的回答你一点也不会喜欢。 “我不是次子了,”他续道,“正如你说的,我已是合法的波特利头领。而你——” “我的身份将在老威克岛决定。特里斯,我们并非互相摸索探求的小孩子了。你以为自己想娶我,其实不然。” “我确实想,真的想,你是我所有的梦想。阿莎,我以娜伽的骨头的名义发誓,我没碰过其他女人。” “那就去碰吧,一个……两个,十个,对我来说都无所谓。告诉你,我碰过的男人数都数不清。有的用唇,有的用斧。”她在十六岁时将贞操给了里斯商船上某位英俊的金发水手。此人只懂六个通用语词汇,“干”是其中一个——她想听的就是这个词。后来,阿莎又学会了去找森林女巫,泡制月茶,好让肚子不鼓起来。 波特利眨眨眼,仿佛不理解她的话。“你……我以为你会等。为什么……”他揉揉嘴巴。“阿莎,你是被逼的吗?” “哼,我逼他撕开上衣。你不会想娶我的,相信我吧。你是个可爱的男孩,一直如此,但我不是个可爱的女孩。假如我们结婚,你很快就会恨我。” “不,决不。阿莎,我为你心痛。” 她听够了。病态的母亲,被害的父亲,强横的叔叔,足以让任何女人应接不暇;她不需要再多一条害相思病的小狗。“找个妓女,特里斯。她会治愈你的心痛。” “我永远无法……”特里斯蒂芬摇摇头,“你和我注定要在一起,阿莎。我一直认为你将成为我的妻子,成为我儿子的母亲。”他抓住她的胳膊。 眨眼工夫,她的匕首已抵住他喉咙。“放开我,否则你活不到生儿子。快。”等他松手,她放低刀子。“你想要女人,很好,今晚我会丢一个到你床上。假装她是我吧,要是那样能让你高兴的话,但不要再冒昧地碰我。我是你的女王,不是你老婆。记住。”阿莎将匕首回鞘,留下特里斯呆立原地,一大滴血从他脖子上缓缓地流淌下来,在苍白的月光中呈现黑色。 243.第243章 瑟曦 “噢,我向七神祈祷,国王的婚礼千万别下雨啊。”乔斯琳·史威佛一边替太后束腰一边说。 “没人想下雨。”瑟曦答道。就自己而言,她要的是冰雹大雪,狂风呼啸,雷霆万钧,将红堡砸个粉碎,她要一场足以体现她怒气的风暴。但她对乔斯琳说的却是:“紧点,再收紧点,你这只会傻笑的小白痴。” 婚礼让她怒火万丈,弱智的史威佛女孩因而成了发泄对象。没办法,为了托曼的王位巩固,她不敢冒犯高庭——只要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还盘踞着龙石岛与风息堡,只要奔流城还在负隅顽抗,只要铁民还虎视眈眈地横行于海洋,她就不敢这么做。只能由乔斯琳来忍受瑟曦对玛格丽·提利尔和她那丑恶祖母的轻蔑了。 早餐,太后要了两个煮鸡蛋、一条面包和一罐蜂蜜。她敲破第一个鸡蛋,发现里面竟是个血肉模糊、半成型的小鸡,不禁肠胃阵阵翻腾。“清走,给我香料热酒。”她吩咐塞蕾娜。空气冰冷,寒意彻骨,肮脏的一天在等待她。 连詹姆也没给她带来好心情。弟弟全身白甲,依然没刮胡子,他保证她儿子不会再被毒害。“我派人去厨房,监督每道工序,”他解释,“亚当爵士的金袍子则负责监视每个上菜的仆人,确保从厨房到大厅途中决无意外发生。柏洛斯爵士将在托曼用餐之前先行尝试——如果一切预防措施终归无效,还有巴拉拔学士,他坐在大厅背后,随身带着清肠剂和二十味剧毒的解药。总之,我向你保证,托曼他绝对安全。” “绝对安全。”这个词让她万分苦涩。詹姆不懂,谁都不懂。只有梅拉雅在那个帐篷里和她一起听过老巫婆嘶哑的诅咒,而梅拉雅早死了。“提利昂不会再下毒,他太狡猾,同样的招数不会使用两次。此时此刻,他很可能就藏在地板下面,听着我们说的每句话,然后计划好如何割托曼的喉咙。” “是吗?”詹姆说,“无论怎样,他终究只是个发育不良的矮子,而托曼有七国上下最优秀的骑士保护。御林铁卫会护得他周全。” 瑟曦扫了一眼弟弟白丝外套的衣袖,断肢所在裹了起来。“我记得你那些光辉灿烂的白骑士,记得他们是如何保护小乔的。我要你今晚彻夜守护托曼,听明白了吗?” “我会派卫兵在门外守护。” 她情不自禁地抓住他的胳膊。“不要卫兵,我要你。而且我要你守在卧室里面。” “以防提利昂从壁炉中爬出来?我看不会。” “尽管贫嘴吧。你敢说你把红堡内的秘密通道都搞清楚了?”他们都知道并非如此。“听着,我不容许托曼和玛格丽独处,片刻都不行。” “他们并非独处,那女孩的表亲们会在场。” “还有你,以国王的名义,我命令你必须在场。”事实上,瑟曦根本不想让托曼和他的妻子同床共枕,但提利尔家非常坚持这点。“丈夫妻子当然得睡在一起,”荆棘女王如是宣称,“即便他们俩除了睡觉别的不会做也罢。自然喽,国王陛下的床铺应该睡得下两个人吧?”艾勒莉夫人应和她岳母,“就让孩子们在夜里彼此温暖吧,这会让他们之间更为亲密。您知道,玛格丽经常邀请她的表亲与她同睡,当蜡烛熄灭之后,她们一起唱歌、玩游戏、低声倾诉小秘密呢。” “好快乐啊,”瑟曦干巴巴地说,“依我看,不如让她们维持这个好习惯——就在处女居里生活吧。” “我很确定陛下知道怎么做才是最好,”奥莲娜夫人告诉艾勒莉夫人,“毕竟,她是那男孩的娘啊——这点我们都不会忘的。您看这样吧,婚礼当晚的事咱们能否达成共识?总不能在新婚之夜拆散新郎官和新娘子吧,这可是大大的坏兆头。”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明白“坏兆头”的含义,太后默默发誓。“玛格丽可以和托曼同床一夜,”她勉强同意,“只有一夜。” “陛下圣明。”荆棘女王欣然答应,她周围的人都笑了。 此时此刻,瑟曦的指甲深深嵌入詹姆的胳膊里,抠出血来。“我需要有人在里面监视。”她一字一句地说。 “监视什么?”他问,“他俩根本无法圆房,托曼太小了。” “而奥斯菲·普棱是个死人,根本生不出孩子,对吗?” 弟弟没听明白,“奥斯菲·普棱是谁?菲利普大人的爹吗,还是……说谁呢?” 他简直跟劳勃一样无知,抓不住重点,看来他的脑子长在那只用剑的手上。“够了,忘了普棱,只需记得我的话。你现在就给我发誓,日出之前,决不离开托曼身边。” “遵命,”他轻飘飘地说,当她的恐惧全是没来由的空中楼阁。“你还是坚持要烧首相塔?” “婚宴之后就烧,”这是今天这个大喜日子里瑟曦唯一觉得开心的事。“我们的父亲大人在塔里面被人谋杀,我实在忍受不了再多看它一眼。诸神慈悲,但愿烧塔的烟火能熏出几只老鼠来。” 詹姆翻翻白眼。“你指的,还是提利昂吧。” “不止他,还有瓦里斯大人,还有那个狱卒。” “若他们还在塔内,早给发现了。我派士兵拿着铁镐和铁锤进去搜查,敲开墙壁,凿穿地板,发现了好几十条秘密通道。” “你明知道也许还有几十条没发现的!”事实上,有的通道如此狭小,詹姆只能派小侍酒或马童爬进去探索。他们找到一条直通黑牢的地道,一口犹如无底深渊的石井,有一个房间堆满了头骨与焦黄的骨骸,外加四大口袋来自于韦赛里斯一世时期、已然失去光泽的银币。他们还遇到了上千只老鼠……但既没找到提利昂,更没发现瓦里斯的踪迹,詹姆最终决定停止无益的行动。其间,一个男孩曾被一条狭窄的通道卡住,费尽辛苦才拖出来;另一个男孩从天梯上摔下去,摔断了腿;还有两名卫兵在探索某条岔道时双双失踪,其他卫兵声称隔着石墙听到微弱的呼喊,但等詹姆派人推翻墙壁,对面唯有泥土和碎石而已。“小恶魔是个狡猾的小怪物,他很可能还躲在墙里面,烟火能把他熏出来现身。” “就算提利昂还躲在城堡之内,他也不可能藏在首相塔里。那座塔几乎被我们砸成废墟了。” “把这座肮脏的城堡全砸碎就好了。”瑟曦宣称,“战争结束之后,我打算在河边新修宫殿。”昨晚她还在梦想这个,那将是一座雄伟的白城堡,周围有树林与花园环绕,远离君临的喧嚣和臭气。“这座城市就像个大粪坑,若条件允许,我宁愿把宫廷搬到兰尼斯港,在凯岩城治理国家。” “这比烧毁首相塔的愚行更蠢。听着,只要托曼还坐在铁王座上,全国的人心向背就会把他当做真正的国王;将他藏在岩石底下,他便成了觊觎王位的地方诸侯,和史坦尼斯同一级别。” “这个我知道,”太后尖刻地说,“我是说我‘想’把宫廷搬到兰尼斯港,并非真要这么做。你是一向这么迟钝呢,还是少了只手人也变傻了?” 詹姆不理会她的讥刺。“火烧起来,很可能不听你使唤,从塔楼蔓延到整座城堡。野火是不能信任的。” “哈林大人向我保证他手下的火术士能控制火势。”最近半个月,炼金术士公会加班加点地赶制野火,“就让全君临都看到这场大火,作为给与我为敌者的教训。” “你说起话来简直就像伊里斯。” 她鼻孔一张。“注意言辞,爵士先生。” “好吧,告辞。记住我爱你,亲爱的老姐。” 我怎么会爱上你这臭脾气的怪物?等他离开后,她疑惑地想。他是你的孪生弟弟,你的影子,你的另一半啊。一个声音低声说。那是过去的事,曾经的往事,她心想,以后不再是了。对我而言,如今的他成了个陌生人。 和乔佛里富丽堂皇的婚礼相比,托曼国王的婚礼朴素多了,规模也小得多。谁也不想再来一番折腾——尤其是太后;谁也不想再花费那么多钱财——尤其是提利尔家。所以到头来小国王只是简单地挽着玛格丽·提利尔去红堡圣堂发下婚誓,不到一百位贵族作了见证,而他哥哥当初娶同一个女人时邀请了上千名宾客。 新娘美貌又欢快,神采飞扬,新郎还是个娃娃脸,身材肥胖。他用孩子特有的嗓门尖声尖气地背诵誓词,保证爱情纯正、忠诚不渝,把自己和梅斯·提利尔这个结第三次婚的女儿捆在了一起。玛格丽穿着与小乔结婚当天同样的服装:纯白轻盈的象牙色丝衣、密尔蕾丝裙搭配无数颗小珍珠的装饰。瑟曦仍着黑色丧服,以示对长子的哀悼。是啊,小乔的寡妇可以开心谈笑、饮酒作乐,把前夫抛到九霄云外,她这个做母亲的却无法忘记自己的孩子。 你们大错特错,太后心想,你们太心急了。再等一年、两年,不行吗?高庭应该满足于与王室订婚。瑟曦狠狠地瞪着站在妻子与母亲中间的梅斯·提利尔。结果小乔尸骨未寒,你就强迫我来举办这场滑稽的婚礼,大人,这事我决不会忘。 接下来是交换斗篷的时间,新娘优雅地跪地,让托曼为她系上沉重的金色大斗篷——这是当年劳勃迎娶瑟曦时所穿的新郎斗篷,斗篷上用玛瑙珠子拼出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其实照瑟曦的意思,她想用乔佛里在婚礼上所穿的那件上等红天鹅绒斗篷。“那可是我父亲大人迎娶我母亲大人时使用的斗篷。”她给提利尔家解释过,但荆棘女王连这点也不肯相让。“是吗?又是那团老布?”老太婆叫道,“就我看来,那东西太旧太俗气了……而且照实说,不是有点不吉利吗?雄鹿更适合劳勃国王真正的传人嘛,至少在我那个年代,新娘子是要穿她丈夫的颜色,而非穿她公婆的颜色的。” 该死,由于史坦尼斯和他下流的指控信件,现在王国上下传遍了关于托曼身世的谣言。瑟曦不能因为坚持使用兰尼斯特的绯红色从而为这事火上浇油,所以她尽可能保持尊严地退让了。现下看到这件玛瑙装饰的金色斗篷,太后不禁怒从中来。不识好歹的提利尔们,真爬树上墙了! 誓词说完后,国王和王后走出圣堂,接受祝贺。“看哪!现在有两位美人戴上了维斯特洛的后冠,无论年轻的还是年长的,都是绝世容颜。”李勒·克雷赫爵士呼喝道——这是个莽夫、呆子,跟她前夫一个德行。两顶后冠?她真想给他一巴掌。盖尔斯·罗斯比想吻她的手,结果把她的指头当成了咳嗽用的方巾;雷德温伯爵吻了她一边脸颊,梅斯·提利尔吻了两边;派席尔大学士告诉她她不是失去了一个儿子,而是多了一个女儿;欣慰的是,她避免了坦妲伯爵夫人热情的拥抱——史铎渥斯堡的三个女人齐齐缺席,太后为此甚是感激。 最后上前的是凯冯·兰尼斯特。“据我了解,你打算马上离京去参加另一场婚礼。”太后对叔叔说。 “‘顽石’替我们清理了戴瑞城附近的残人,”他答道,“蓝赛尔的新娘在等他。” “姑妈也会来参加婚礼吗?” “不,河间地仍太过凶险,瓦格·霍特的余孽四处游荡,贝里·唐德利恩则在一个接一个地吊死佛雷家的人。听说桑铎·克里冈也加入了他们,是真的吗?” 他怎么知道这么多?“传说是这样。不过这堆报告总是互相冲突。”昨晚从三叉戟河河口小岛的修道院刚飞来一只乌鸦,报称一股土匪大肆洗劫了附近的盐场镇,幸存者说来人中有位戴猎狗盔的悍匪,此人不仅杀了十几个男人,还强奸了一名十二岁的幼女。“毫无疑问,蓝赛尔会将克里冈和贝里伯爵都绳之以法,在河间地恢复王国的法度。” 凯冯望进她的眼睛,看了一会儿,“我儿子可对付不了桑铎·克里冈。” 至少这点我们有共识。“他父亲能行。” 叔叔的嘴巴抿得更紧。“就算你不需要我在凯岩城为你效劳……” 我需要你在君临为我效劳。瑟曦已任命一位表叔达米昂·兰尼斯特为凯岩城代理城主,任命另一位表亲达冯·兰尼斯特为西境守护。傲慢令你付出了代价,叔叔。“将桑铎的人头献上,我保证国王陛下重重有赏。你不是喜欢存钱吗?小乔喜欢这个人,可托曼一直很怕他……这也是有道理的。” “狗仗人势。”凯冯爵士扔下这句话,转身走了。 詹姆护送她前往小厅,宴会已备妥了。“都怪你!”姐姐凑在弟弟耳边低声说,“‘让他们结婚吧’,这是你出的馊主意。玛格丽应该为乔佛里服丧,而非急着嫁给他弟弟,她应该像我一样悲痛才对!此外,我不信她还是处女,蓝礼有命根子的,没错吧?他是劳勃的弟弟,怎么会没命根子呢?那个恶心的老太婆以为我会容许我儿子——” “你很快就会摆脱奥莲娜夫人了,”詹姆静静地打断她,“她明日即将返回高庭。” “她嘴上这么说而已。”瑟曦根本不信提利尔的承诺。 “她说走就会走,”弟弟坚持,“而提利尔家一半的军队将由梅斯率领前去攻打风息堡,另一半跟随加兰爵士返回亮水城,以拱卫河湾地。只消几天时间,君临城内的玫瑰就只剩玛格丽、她的女伴们外加一些卫兵了。” “还有洛拉斯爵士。你忘记你的‘誓言兄弟’了吗?” “洛拉斯爵士是御林铁卫的骑士。” “洛拉斯爵士是个撒尿都撒玫瑰水的提利尔!根本不该让他穿上白袍!” “说得对,如果叫我来选,我不会选他——不过有谁费心征询过我的意见呢?但我认为他会干得不错,白袍能改变一个人的心志。” “至少它改变了你的心志——而且不是向好的方面!” “我爱你,亲爱的老姐。”他替她打开门,陪她来到高台上国王的座位旁边。玛格丽被安排坐在国王的另一边,以示尊崇。提利尔女孩和小国王手挽手走进来,在瑟曦面前停下来吻她的脸颊,并伸手拥抱。“陛下,”这女孩厚颜无耻地宣布,“今天我有了第二个母亲。我祈祷我们之间能够相亲相爱,因您可爱的儿子而紧密结合在一起。” “我的两个儿子都很可爱。” “乔佛里也在我的祷词当中,”玛格丽保证,“我曾经爱他爱得发狂,可惜命运作弄,却没有福分陪伴他。” 骗子,太后心想,如果你心底对他还有那么一点点感情,怎么忍心急不可耐地嫁给他弟弟。你看中的只是他的王冠。她真想当着全宫廷的面,就在高台上给这羞红了脸的新娘结结实实一嘴巴。 和典礼的简洁相似,婚宴也很朴素。这回由艾勒莉夫人操办一切,经历了乔佛里事件,瑟曦不愿再操劳了。宴会只有七道菜,黄油饼和月童在席间娱乐宾客,还有乐师演奏音乐,包括若干笛手和提琴手,一个琵琶手、一个长笛手和一个竖琴手。唯一的歌手为玛格丽的最爱,浑身天蓝色打扮,是个目中无人的浮华少年,他自称“蓝诗人”,演唱了几首情歌。“真遗憾,”奥莲娜夫人大声抱怨,“我想再听《卡斯特梅的雨季》。” 看见这老太婆。“蛤蟆”巫姬那张脸便没来由地浮现在瑟曦眼前,那张满是皱纹、森然可怖,而又精明睿智的脸。老女人都是这样子,她试图安慰自己,没什么特别的。事实上,驼背女巫长得和荆棘女王一点都不像,可不知怎地,奥莲娜夫人不怀好意的微笑又把她重新带回了巫姬的帐篷。她忘不了那里的味道,空气中有奇异的东方香料,忘不了巫姬柔软的牙床吸吮她指上的鲜血。来日你将母仪天下,老巫婆对她保证,唇上淋漓的血液闪闪发光,直到另一位女人的到来,比你年轻也比你美。她会推翻你,并夺走所有你珍爱的东西。 瑟曦的视线越过托曼,看着玛格丽坐在椅子上和她父亲谈笑。她确实很美,太后不得不承认,可她的美貌只是因为年轻。连农家女在特定年龄也会显得俊俏,当她们还是那么娇嫩、那么纯真、那么贞洁的时候,也会有玛格丽那样的棕发棕眼。是的,傻瓜才会认为她比我美。可惜世上充斥着傻瓜,尤其是她儿子的宫廷里面。 看到梅斯·提利尔起身带领众人祝酒,她的心情就更糟糕了。高庭公爵将金杯高高举起,朝他漂亮的小女儿微微一笑,然后用洪钟般的声音喊道:“敬国王陛下和王后陛下!”厅内的绵羊们纷纷“咩咩”叫着回应。“敬国王陛下和王后陛下!”他们同声呼喊,一齐撞杯,“敬国王陛下和王后陛下!”她别无选择,只能响应。要是宾客们全体化为一张脸就好了,瑟曦心想,那样她就可以把酒泼进这张脸的眼睛里,教他们瞧清楚谁才是真正的、永远的王后。提利尔的党羽中唯一记得她的是派克斯特·雷德温,轮到他祝酒时,青亭岛伯爵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为了我们的两位王后!”他叽叽喳喳地说,“过去和现在的!” 瑟曦喝了无数杯葡萄酒,却将装食物的金盘子推开。詹姆吃得更少,而且几乎不在高台上落座。他跟我一样紧张,太后望着弟弟在大厅内来回巡视,心里想,詹姆不时还用那只完好的手把厅中的织锦掀开,似乎要确保无人躲藏其中。她很清楚,弟弟在屋外层层设防,四处布下了兰尼斯特枪兵,而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和马林·特兰爵士分头把守着前后两道门扉,巴隆·史文守在国王身后,洛拉斯·提利尔站在太后后面。除了这几位白骑士,任何人都不得带武器入厅。 我儿子是安全的,瑟曦告诉自己,没人能伤害他,至少在这里做不到,至少现在做不到。虽然如此,每当她望向托曼,看到的却是抓抠喉咙的乔佛里;每当托曼轻轻咳嗽,她的心脏就霎时停止了跳动。她急匆匆地伸手去够儿子,把一位仆女推在一边。 “只是一点酒呛住了,”玛格丽·提利尔微笑着安慰她。说罢,这女孩执起托曼的手,亲吻他的指头,“我的小爱人,你喝慢点啊,瞧,你快把你母亲大人给吓死了。” “对不起,妈妈。”托曼窘迫地说。 此情此景瑟曦再也受不了了。我不能让他们看见我的眼泪,她一边想,一边感觉到湿润的液体盈满眼眶。于是她起身越过马林·特兰,大步走到后方的走廊上。一根孤零零的牛脂蜡烛高悬于头顶,她容许自己轻轻啜泣了一下,接着又一下。女人可以哭,太后却不行。 “陛下?”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我打扰您了吗?” 这是女人的声音,夹杂着东方口音。一时间,她还以为“蛤蟆”巫姬从坟墓中爬出来找她,片刻后才发现是玛瑞魏斯的老婆,奥顿伯爵在流亡期间迎娶并带回长桌厅的黑眼美人。“小厅里太拥挤,”瑟曦听见自己开口解释,“烟熏得我眼睛痛。” “我也是,陛下。”玛瑞魏斯夫人和太后一般身高,但头发并非金黄,而是乌黑,她有橄榄色皮肤,年纪至少比瑟曦小十岁。她递给瑟曦一张蕾丝镶边的淡蓝色丝绸手帕。“我也有个儿子,等他结婚那天,我会哭得像个泪人儿。” 瑟曦赶紧用手帕几下擦干脸颊,恼恨泪水被对方瞧见。“谢谢。”她生硬地说。 “陛下,我……”密尔女人压低声音,“有些事我得让您知道。您的侍女被收买了……您的一举一动,她都向玛格丽报告。” “塞蕾娜?”刹那间,怒火在瑟曦体内沸腾。我还能信任谁?“你确定?” “我跟踪过她。是的,玛格丽从未与她见面,她利用自己的表亲作为耳目,以传递消息。有时是埃萝,有时是雅兰,有时又是梅歌,这三人跟玛格丽情同姐妹。您的侍女常跟这三位提利尔在圣堂中碰面,装做祈祷的样子,您若不信,明日请派人在楼台上监视,您的人将会亲眼目睹塞蕾娜在处女的祭坛下向梅歌低声倾诉。” “即便这是真的,你报告我又目的何在?你自己就是玛格丽的随从,为何背叛她?”瑟曦从小就在父亲膝下学会了怀疑;这里一定有陷阱,一个企图在狮子和玫瑰之间散播不和的陷阱。 “长桌厅虽然效忠于高庭,”密尔女人轻松地一甩黑发,回答道,“但我来自密尔,我的忠诚只针对我的丈夫和儿子。我要为他们打算。” “我明白了。”在寒冷的走廊里,太后闻到密尔女人身上的香水,那种麝香里,混合了苔藓、泥土和野花的味道,而在这些味道下面,她嗅出勃勃野心。她在提利昂的审判上作过证,瑟曦突然想起,她亲眼看见小恶魔将毒药放进小乔的杯子里,而且有勇气说出口。“此事我会仔细调查,”太后承诺,“若你所言不假,一定重重有赏。”若你敢欺骗我,我就拔掉你的舌头,还要剥夺你丈夫的领地与财产。 “慷慨的太后陛下,您真美丽!”玛瑞魏斯夫人咧嘴微笑,她的牙齿洁白,嘴唇丰厚而沉暗。 太后回到小厅时,发现弟弟正在烦躁不安地来回踱步。“只是一点酒呛住了,却把我吓得不轻。” “我也是,肠胃打结,什么都吃不下,”她朝他抱怨,“酒中唯有苦味,这场婚姻是个错误。” “这场婚姻是个必须完成的任务。放心,孩子是安全的。” “笨蛋,戴上王冠的人永远不会安全。”她扫视大厅:梅斯·提利尔正和他的骑士们谈笑风生;雷德温伯爵和罗宛伯爵在窃窃私语;凯冯爵士在大厅后面就着一杯酒默默思考,而蓝赛尔正跟一位修士说着什么;塞蕾娜在席间服务,她满上新娘的一位表亲的杯子,酒液殷红如血;派席尔大学士睡着了。这里我谁都不能依靠,即便詹姆也不行,她阴沉地意识到,我要把他们统统换掉,国王驾前应该都是我的亲信。 随着甜品、干果和奶酪上桌又被清掉,玛格丽与托曼开始跳舞。他俩在席间旋身的模样,颇有几分荒谬可笑。提利尔女孩比她的小丈夫足足高了一尺半,而托曼原本不擅舞技,没有乔佛里的优雅灵巧。不过,他还是竭尽全力,不在乎失误多少。等这所谓的“处女”玛格丽跟他跳完,她的表亲又轮番上前,缠着要陛下也与她们跳。她们是故意的,故意用车轮战耗尽托曼的体力,好让他步履踉跄,在群臣面前出丑,瑟曦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儿子,一边愤恨地想,半个宫廷都在国王背后指指戳戳。 等埃萝、雅兰和梅歌与托曼跳完,玛格丽又和她父亲,再与她哥哥洛拉斯跳。百花骑士身穿纯白丝衣,腰束金玫瑰腰带,再用一只翡翠做的玫瑰别针扣住披风。他们也好像一对双胞胎啊,瑟曦边看边想。洛拉斯爵士只比他妹妹大一岁,他们有同样大大的棕色眼睛,同样蓬厚的棕鬈卷发,慵懒地披散在肩,还有同样光滑无瑕的皮肤。让他们脸上同时长出一堆疹子会教导他们谦卑之道。洛拉斯比较高,面孔上有些棕色绒毛,而玛格丽有女人的体形,除此之外,他们跟她和詹姆几无二致——这让她很是恼怒。 她的孪生弟弟打断她的沉思。“陛下愿意随您的白骑士下场跳舞吗?” 她白了他一眼。“你没手怎么跳,用那个断肢吗?不,你还是给我倒酒好了,注意别泼出来。” “别泼出来?我可做不到。”他转身继续在厅内巡逻,她不得不自己去倒酒。 接下来瑟曦又拒绝了梅斯·提利尔和蓝赛尔。于是乎大家心照不宣,无人再上前邀请。这些就是我倚仗的朋友和臣属。连西境人,连她父亲的骑士与领主也不能信任,瞧,她的亲叔叔不是也与敌人串通…… 玛格丽继续和她的表亲雅兰、梅歌及高个塔拉德爵士跳舞。她另一位表亲埃萝则与潮头岛英俊的私生子奥雷恩·维水共享一杯葡萄酒。这不是太后首度注意到维水,此人精瘦而年轻,有灰绿色眼睛和银金色长发,第一次看到他时,她半晌间还以为雷加·坦格利安自灰烬中重生了。他有他的头发,她告诉自己,却没有雷加一半的美。他脸庞太窄,又是双下巴。好歹瓦列利安家族有古瓦雷利亚血统,家中很多人继承了龙王们的银发。 托曼回到高台,吃起苹果蛋糕,她叔叔的座位却空了出来。太后来回扫视,最终发现他站在角落里,与梅斯·提利尔的二儿子加兰热切商谈。他们在说什么?河湾地的人送给加兰“勇武”的外号,但她像不信任玛格丽或洛拉斯一样不信任他,她忘不了科本在狱卒的夜壶下面发现的金币。这是高庭的财产,而玛格丽在我身边布下了间谍。当塞蕾娜来为她满上酒杯时,她不得不忍住要当场扼死对方的冲动。别朝我假惺惺地微笑,黑心肠的小婊子,等我收拾你的时候,你会跪下来哀求慈悲。 “陛下,你今晚喝得太多了。”弟弟詹姆静静地说。 不,太后心想,哪怕全世界的美酒下肚,都不足以让我忍受这场婚事。她猛地站起来,几乎被绊倒,詹姆连忙伸手扶她胳膊,却被她用力甩开。接着她双掌一拍,音乐应声而止,大家也安静下来。“大人们女士们!”瑟曦高喊,“请你们随我一同出门,见证一场象征高庭与凯岩城结合的焰火,它代表了和平世纪的到来,愿七大王国从此丰饶富庶!” 首相塔在黑暗中遗世独立,橡木门和窄窗全被砸碎,犹如一个个黑洞,凄惨荒凉。然而,尽管它已成为荒芜废墟,却还是笼罩着外院,从小厅内接踵而出的宾客们,都走在它的阴影底下。瑟曦抬头看去,只见塔楼的城齿噬咬着月亮,一时间,她不禁猜测这三百年间有多少位国王任命了多少位首相,他们都把这里当成家。 她走了一百码,深吸一口气,方才止住头晕。“哈林大人!开始吧!” 火术士哈林应道“嘿嘿嘿”,然后把火炬一挥,看见信号,城墙上的弓箭手们引弓而射,十几支火箭同时飞进砸开的窗户里。 塔楼“呼”的一下抖动起来,半晌之间,其内部便被火焰点亮,红的火,黄的火,橙的火……尤其是绿的火,恶魔般的暗绿色,犹如胆汁,更似翡翠,那是炼金术士的屎尿。术士们称其为“这种物质”,老百姓则管它叫野火。五十罐野火被安放在首相塔内,外加若干原木、沥青桶和那个名叫提利昂·兰尼斯特的侏儒曾经拥有过的所有物品。 太后沐浴在绿火燃烧的熊熊热能中。火术士们宣称,世上只有三种火比这种物质烧起来的温度更高:一为龙焰,二为地火,其三是盛夏的太阳。这是真的,许多女人看到第一束火焰蹿出窗户、犹如长长的绿舌头舔噬着外墙时便张大了嘴巴,再也合不拢来。还有人高声欢呼,拍手称快。 它好美啊,她心想,就和乔佛里一样灿烂,就像他们把他放进我怀中的时候。他将她的乳头含进嘴里吸吮,没有男人能带给她那种美妙滋味。 托曼睁大眼睛看着火焰,脸上的神情既着迷又害怕,随后玛格丽凑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他便开怀地笑了。许多骑士开始打赌,赌塔楼还能坚持多久。哈林伯爵哼着荒腔走板的歌,摇摇晃晃地走来走去。 瑟曦回想起这些年里她认识的首相们:欧文·玛瑞魏斯、琼恩·克林顿,科尔顿·切斯德,琼恩·艾林,艾德·史塔克,她弟弟提利昂和她父亲泰温——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她想得最多的便是他。他们快被烧光了,她心满意足地告诉自己,统统死了、烧了、不复存在,他们带着自己的宏图大业与阴谋狡诈化为了漫天尘埃。如今是我的天下、我的城堡、我的王国。 首相塔发出一阵剧烈呻吟,惊天动地,使得院子里所有谈话都戛然而止。接着石头分崩离析,上城楼的一部分摔下来,着地的碰撞令整个山丘震撼摇晃,卷起遮天尘烟。空气从破损之处灌入塔内,鼓动火势更为汹涌澎湃。绿火犹如花束,盛开在夜空中,彼此竞相绽放。托曼吓得逃开,玛格丽抓住他的手,“您看,火焰会跳舞呢,就和我们一样,亲爱的。” “是啊,”他小小的声音里充满了惊叹,“母亲,你瞧,它们在跳舞呢。” “我看见了。哈林大人,这场大火会持续多久?” “持续一整夜,陛下。” “如果照实说,这是一根顶漂亮的蜡烛,”奥莲娜·提利尔夫人道,她在左手和右手之间,拄着拐杖,“足以保佑大家入睡。我这身老骨头累了,小娃儿们今晚也瞧够了排场,我想,国王和王后就寝的时间应该到了。” “是,”瑟曦招呼詹姆,“队长阁下,方便的话,请你护送国王和他的小王后前去就寝。” “遵命。你呢?” “我不睡。”瑟曦太兴奋,根本睡不着。野火洗净了她,烧干了她的怒气与恐慌,在她心中注满决心。“焰火很美,我想再看一看。” 詹姆犹豫。“你不能一个人留在这儿。” “我不是一个人。奥斯蒙爵士,你的誓言兄弟,他会留下来保护我。” “只要陛下您愿意。”凯特布莱克插嘴。 “我当然愿意。”说罢,瑟曦挽起他的手,两人肩并着肩,共同欣赏漫天绿火。 244.第244章 污点骑士 就算是秋天,这个夜晚也冷得不合情理。一阵凛冽潮湿的风顺着街道盘旋,激起白天降落的尘埃。这是北风,充满寒意。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拉起兜帽,挡住脸庞。他不能被认出来。两周前,刚有一个商人在影子城里被害,其人并无恶意,来多恩是为了采购水果,结果找到的不是枣子,却是死亡。他唯一的罪状是来自君临。 暴民们想对付我可没那么容易。让他们试试看,他的手向下轻擦过半藏于分层亚麻布袍之中的长剑柄。袍子外层是蓝绿条纹,缝有一排排金色太阳,里层是较薄的橙衣。多恩服装很舒适,但假如父亲还活着,看到儿子穿成如此模样,一定会大发雷霆。奥克赫特家族作为边疆地的诸侯,跟多恩人是世仇,古橡城的织锦挂毯可以作证。只需闭上眼睛,亚历斯又仿佛看到了它们:“慷慨的”艾吉伦大人威风凛凛地坐在沙场上,脚下堆着一百个多恩人的头颅;“亲王隘口的三树叶”艾利斯特身中数支多恩长矛,用最后一口气吹响战号;“绿橡树”奥利法爵士浑身白甲,战死在少龙主身边。奥克赫特家与多恩是水火不相容的。 即使奥柏伦亲王还在的时候,骑士每次离开阳戟城到影子城的街道中走动,都感觉不太自在。走到哪里都有目光注视着他,多恩人小小的黑眼睛中有不加掩饰的敌意。商人总是尽可能欺骗他,他甚至怀疑酒馆老板往他的酒里面啐口水。有一次,一群衣衫褴褛的小男孩朝他扔石头,直到他拔剑将他们赶跑。红毒蛇的死令多恩人群情激愤,尽管道朗亲王将“沙蛇”们关进塔里之后,街上稍许平静了一点,但公然在影子城中穿着白袍无疑是招揽攻击。此行多恩,他一共带了三件白袍:两件羊毛的,一薄一厚,第三件是精致的白丝袍。此刻没披它们,他感觉像赤裸着身子。 赤裸着身子总比死了好,他告诉自己,穿不穿白袍,我都是御林铁卫的骑士。她必须尊重这点。我必须让她明白。唉,他本不该卷入其中,但歌手们不是常说吗?爱情会让男人变成傻瓜。 在炎热的白昼,阳戟城的影子城往往看似荒芜,只有苍蝇“嗡嗡”地沿满是尘土的街道舞动,然而一旦夜晚降临,街上就恢复了生机。亚历斯爵士听见隐约的乐声从头顶的百叶窗里飘出,某处有人急促地敲打指鼓,奏出矛舞的节奏,赋予夜晚以脉动。第二重曲墙下,三条小巷会合之处,一个青楼女子从阳台上向他打招呼。她浑身珠宝,涂抹油膏。他看了她一眼,耸耸肩,迎着凛冽的风继续前进。我们男人真是软弱。即便最高贵的人,也会被身体背叛。他想到“受神祝福的”圣贝勒,靠斋戒把自己饿到晕厥,以驯服那令人羞耻的欲望。我也必须这样做吗? 一个矮子站在拱门口,于火盆上烧烤蛇肉,他用木钳子翻动烤得卷曲起来的大块大块的肉,调料辛辣的气味熏得骑士的眼睛渗出泪水。听说最好的蛇肉调料都含有一滴毒液,跟芥末籽和火龙椒搅拌。弥赛菈不仅很快喜欢上了她的多恩王子,也喜欢上了多恩的食物,为让她高兴,亚历斯时不时得忍受一两道多恩菜。这些东西让他的嘴巴像是着了火,只能喘着气直灌红酒,而这些东西从下身排泄出来时比吃进去更加灼痛。但他的小公主十分喜欢。 他将她留在房里,跟崔斯丹王子下棋。那棋盘由翡翠、玛瑙和天青石的方格组成,棋子精美华丽,每次玩这个,弥赛菈丰厚的嘴唇便会微微张开,一双碧眼因专注而眯成细缝。这种棋叫作“席瓦斯”,从前由瓦兰提斯商船带至板条镇,孤儿们又沿绿血河沿岸传播。多恩朝廷为之着迷。 亚历斯爵士也很迷恋它:十种不同的棋子,各有其特性与威力,每局棋的变化都不相同,取决于棋手如何防御己方的方格。崔斯丹王子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弥赛菈也跟着学,好与他一起下棋。她还不满十一岁,她的未婚夫十三岁,尽管如此,她最近已是赢多输少。崔斯丹对此似乎并不介意。两个孩子看上去截然不同,男孩有橄榄色皮肤,直直的黑发,女孩的皮肤则像牛奶一样白,顶着一簇金色鬈发;白与黑,犹如瑟曦王后与劳勃国王。他祈祷弥赛菈跟她的多恩男孩的生活比她母亲跟风息堡领主的生活更快乐。 离开她令他不安,尽管她在城堡里应该相当安全。只有两扇门可以通往弥赛菈在太阳塔内的房间,亚历斯爵士在每扇门前都派了一个人驻守:他们是兰尼斯特家的亲兵,随他从君临而来,经验丰富,强悍坚韧,绝对忠诚。此外,弥赛菈还有女仆们及伊兰婷修女,崔斯丹王子身边则有他的贴身护卫,绿血河的加斯科因爵士。没人能找她麻烦,他告诉自己,两周后我们就可以安全离开。 这是道朗亲王的保证。尽管亚历斯看见多恩亲王显得如此老迈,如此虚弱,很是震惊,但他不怀疑亲王的话。“我很抱歉,直到现在才能接见你和弥赛菈公主,”亚历斯被召入马泰尔的书房时,道朗亲王说,“但我相信我女儿亚莲恩已代我表达了多恩的欢迎,爵士。” “是的,亲王殿下。”他回答,希望自己不会因脸红而露出底细。 “我们的土地荒芜贫穷,却自有其美丽。除了阳戟城,你们不能去多恩领的其他地方,这很遗憾,但我恐怕在城墙之外,你和公主都不安全。我们多恩人是冲动的民族,易怒而不易宽恕。我很想向你保证好战的只是‘沙蛇’们,但我不能说谎,爵士。你已经听到街上的百姓们向我呼喊,要我召集军队,拿起长矛,恐怕半数的诸侯也持同样观点。” “那您呢,亲王殿下?”骑士斗胆发问。 “我母亲很久以前教过我,疯子才打无把握之仗。”假如这唐突的问题令道朗亲王不快,他也丝毫没表露出来。“然而和平是脆弱的……跟你的公主一样脆弱。” “畜生才会去伤害小女孩。” “我妹妹伊莉亚也有过一个小女儿,名叫雷妮丝,也是个公主。”亲王叹口气。“那些会拿刀对付弥赛菈公主的人与她无冤无仇,就像亚摩利·洛奇爵士跟雷妮丝毫无瓜葛一样——啊,假如凶手真的是他的话。他们想逼我入瓮。你想想,如果弥赛菈在多恩,在我的保护之下被害,我的声誉会受到多大的伤害呢?” “只要我有一口气在,就没人可以伤害弥赛菈。” “高贵的誓言,”道朗·马泰尔淡淡地微笑,“但你毕竟只是一个人,爵士,双拳难敌四手。我本以为把我那些任性的侄女们监禁起来,就可以安定局面,结果只是把蟑螂赶回了草垫之下。每天晚上,我都能听见他们窃窃私语,磨刀霍霍。” 他在害怕,亚历斯爵士意识到,瞧,他的手在颤抖。多恩亲王处于恐惧之中。他无言以对。 “很抱歉,爵士,”道朗亲王说,“我身虚体弱,有时候……阳戟城令我疲倦,到处是噪音、尘土和臭气。等事情处理完毕,我打算返回流水花园,并带上弥赛菈公主。”骑士还不及抗议,亲王便抬起一只手,指关节又红又肿。“你,还有她的修女、女仆和卫兵们都去。阳戟城固然牢固,但城下就是影子城,即使在城堡内,每天也有数百人进进出出。流水花园则是我的地盘。马伦亲王筑起这座花园,作为礼物送给他的坦格利安新娘,标志着多恩与铁王座的结合。那里的秋天十分爽朗……白天炎热,夜晚清凉,海上吹来阵阵咸涩的风,还有宜人的喷泉和水池。那里也有很多儿童,出身高贵的男孩女孩。弥赛菈将与年龄相仿的朋友们为伴。她不会孤单。” “就照您说的办。”亲王的话在他脑袋里砰砰作响。她在那儿会很安全。可如何解释道朗·马泰尔要他别给君临写信汇报这一举动呢?假如没人知道弥赛菈在哪里,她便最为安全。这点亚历斯爵士同意。说到底他有什么选择?纵然身为御林铁卫的骑士,他毕竟只是一个人,诚如亲王所言。 小巷突然通入一个月光照洒的庭院。经过蜡烛店,她写道,穿过一道门,走过一小段室外阶梯。他推门而入,爬上破旧的楼梯,来到一扇没有标牌的门前。我该敲门吗?他推开门,进到一间光线昏暗的大屋子里,天花板很矮,厚厚的土墙上有个挖出的壁龛,一对香烛在里面闪烁摇摆。他发现自己的凉鞋踩着密尔花纹地毯,墙上挂有一条织锦,旁边还有一张床。“小姐?”他喊道,“你在哪里?” “这儿。”她从门后的阴影里踏出。 绚丽的蛇纹手镯环绕着她的右前臂,红铜与黄金的鳞片随着她的动作微微闪烁。这是她全身唯一的覆盖。 不,他想跟她说,我是来告诉你,我必须走。但看见她在烛火中的光彩,他仿佛丧失了语言能力,喉咙像多恩的沙地一样干燥。他默默地站立,欣赏她胴体的容光,欣赏她深陷的喉头,欣赏她成熟浑圆的乳房、暗淡的大乳头和腰臀的美妙曲线。浑然不觉间,他抱住了她,而她开始除他的袍服。脱到短套衫时,她抓住肩部,用力一扯,向下一直撕裂到肚脐,但亚历斯已毫不在意。她的肌肤又光又滑,摸上去跟多恩阳光烘烤过的沙子一样温热。他捧起她的头,找到她的唇。她的唇在他嘴下张开,乳房则盈盈握于他手中。她的乳头在他拇指摩挲之下变得坚硬。她的头发又黑又密,带着兰花的气味,朴实自然的幽香使他那话儿也硬了起来,疼了起来。 “摸我,爵士,”女子在他耳边轻声说。他的手顺着她完美的腹部滑下去,找到浓密的黑毛底部那个潮湿而甜美的洞。“对,就是那儿,”他的一根手指伸入她体内,她低吟道,发出呜咽的声音,一边领他到了床边,将他按倒,“再来,噢,再来,对,亲爱的,我的骑士,我的骑士,我亲爱的白骑士,对,你,你,我要你。”她的手引导他进入她体内,然后滑向他的后背,将他拉得更近。“深一点,”她轻声说,“对,哦。”她用双腿箍住他的身子,像钢铁一样强有力。他一次一次又一次地向她冲击,她的指甲在他背上抓划,到最后,她在他身下一边尖叫,一边将脊背仰成弧线。与此同时,她的手指找到他的乳头,使劲地捏,直至他的种子排入她体内。我宁愿在此刻快乐赴死,骑士心想,至少在此刻,他很平静。 但他没有死。 他的欲望犹如大海般深沉,但当潮水退却,羞耻与自责的礁石又像往常一样突兀地冒了出来。时而波浪会盖过它们,可它们依然留在水底,又硬又黑又滑溜。我在做什么?他扪心自问,别忘了,我是御林铁卫的骑士。于是他从她身上翻下来,伸展四肢,凝视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有条大裂缝,从一面墙延伸到另一面。他之前没注意到,也没注意过织锦图——画中是娜梅莉亚与她的一万艘船。我只看到她。就算一头巨龙在窗外窥视,而我除了她的乳房、她的脸、她的笑,什么也看不见。 “有红酒哦,”她在他颈边喃喃细语,一只手滑过他胸膛,“你渴不渴?” “不。”他翻身坐到床沿。房间很热,然而他颤抖个不停。 “你在流血,”她道,“我抓得太重了。” 她碰到他的后背时,他骤然退缩,仿佛她的手指是火。“不要,”他赤身裸体地站起来,“再也不要。” “我有药膏,可以疗伤。” 但不能治疗我的羞耻。“一点抓伤算不了什么。原谅我,小姐,我必须走……” “这么快?”她的嗓音一贯沙哑,那张宽大的嘴适合轻声低语,丰厚成熟的唇则是亲吻的绝佳对象。她的头发从裸露的肩头披落,直到丰满的乳房顶端,乌黑浓密,蜷成一个个松软舒缓的大圆圈。甚至她下身的毛也是柔软卷曲的。“今晚留下吧,爵士,我还有许多东西要教你。” “我从你这儿学得太多了。” “你似乎对那些课程相当满意啊,爵士。你肯定不是要去其他女人的床上吧?对吗?告诉我她是谁,我会为你跟她决斗——赤身裸体,匕首对匕首。”她微笑道,“除非她是一条‘沙蛇’,倘若如此,我们可以共享你。我很爱我的堂姐妹们。” “你知道我没有其他女人。只有……职责。” 她翻过身,用单肘支撑,抬头望向他,黑色的大眼睛在烛光中闪烁。“职责是个麻脸婊子,两腿间像尘土一样干涩,而她的吻会让你流血不止。让职责独睡一晚吧,今夜陪我。” “我的职责在宫里。” 她叹口气。“你要去陪另一位公主,对吗?真让我妒忌,我觉得你爱她胜过爱我。可惜那女孩太小了,你需要女人,不是小孩子。但我可以扮作清纯,假如那样能令你兴奋的话。” “你别这么说。”记住,她是多恩人。在边疆地,人们都说多恩的饮食使得多恩男人脾气火暴、多恩女人行为狂野放荡。火胡椒和其他奇异香料让他们血液升温,她无法控制自己。“我像宠爱亲生女儿一样爱着弥赛菈。”但他永远不可能有女儿,也不可能有妻子,只有精致的白袍。“我们要去流水花园。” “你终于要走了,”她默默地说,“不过我父亲要做任何事,都得花费四倍的准备时间。他说明天离开,你们肯定两周之后才会出发。你会在流水花园里孤孤单单的,我向你保证。唉,从前那个年轻的勇士去了哪里?他曾说希望在我的臂弯里度过余生。” “我当时醉了。” “你喝了三杯兑水的红酒。” “我是因你而陶醉。十年了……自穿上白袍起,我就没碰过女人,直到跟你……我从不明白爱是什么,然而现在……我很担心。” “有什么好让我的白骑士担心的?” “我担心自己的荣誉,”他说,“还有你的荣誉。” “我知道如何处理自己的荣誉,”她用一根手指触摸胸口,在乳头周围缓缓画圈,“以及自己的快乐——假如有必要的话。我是个成年女人。” 她当然是。看着她在羽床上戏谑微笑,拨弄乳房……世间还有没有别的女人乳头这么大、这么敏感?他看着它们,无法抑止地想要抓握,吮吸,直到它们变得坚挺潮湿,闪耀光泽…… 他望向别处。他的内衣撒满地毯。骑士弯腰捡拾。 “你的手在发抖,”她指出,“我想它们宁愿来抚摸我。你非得这么快穿上衣服吗,爵士?我更喜欢现在的你。睡在床上,赤身裸体,我们是真正的自己,男和女,一对情人,最大限度地合为一体。服装将把我们区分开来。我情愿展示血肉之躯而非丝绸珠宝,而你……你跟你的白袍是两码事,爵士。” “一回事,”亚历斯爵士强调,“我跟我的袍子就是一回事。必须结束了,为了我,也为了你。假如我们被发现……” “人们会认为你是幸运儿。” “人们会认定我违背誓言。假如有人去你父亲那儿告状,告诉他我是如何玷污你的名誉,那该怎么办?” “形容我父亲的词很多,但从没有人说他愚蠢。我的初夜给了神恩城的私生子,当时我们都才十四岁。你猜我父亲发现后,做了什么?”她将床单握紧,拉到下巴下面,盖住赤裸的身体。“告诉你,他什么也没做。我父亲喜欢无为而治——无所作为,他称之为‘思考’。实话告诉我,爵士,你担忧的是我的荣誉,还是你自己的?” “两者皆有,”她的指控令他很受伤,“因此这必须是最后一次。” “你以前也这么说过。” 我确实说过,而且是如此打算的。但我很软弱,否则也不会在这儿了。他不能把心里话告诉她;她是那种鄙视软弱的女人,他感觉得到。她性格像她叔叔,不像她父亲。他转过身,发现自己被撕裂的丝绸短套衫躺在椅子上。她刚才将这件衣服一直撕裂到肚脐,再从他手臂上除下。“衣服毁了,”他抱怨,“我怎么穿?” “反过来穿,”她建议,“裹上长袍,没人会看到裂口。或许你的小公主还会替你缝上。要不我送一件新的到流水花园?” “不要给我送礼物。”那只会惹人注目。他抖开短套衫,反过来从头上套进去。丝绸粘住后背的抓伤,感觉凉凉的。这样至少可以撑到回宫。“我只想结束这……这……” “这就是你的勇气吗,爵士?你伤害了我。我开始觉得,你那些甜言蜜语都是骗人的。” 我怎么会对你撒谎?亚历斯爵士感觉仿佛被她扇了一巴掌。“不,为了爱,我抛弃了所有的荣誉……当我跟你在一起,我……我无法思考,你是我梦想的一切,但……” “言语就像风。如果你爱我,请不要离开我。” “我立誓……” “……不结婚,不生子。瞧,我喝了月茶,而你也知道我不能跟你结婚。”她微笑道。“然而你或许可以说服我,留你做情人。” “你这是在嘲笑我。” “也许有一点吧。难道你认为自己是有史以来第一个爱上女人的御林铁卫吗?” “总有些人立誓容易守誓难。”他承认。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是丝绸街的常客,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常常趁某个布料商外出时造访他家,但亚历斯爵士不愿讲出自己誓言兄弟的过失,令他们蒙羞。“特伦斯·托因爵士跟国王的情妇上床,”他说,“他发誓那是因为爱,代价却是他和她的性命,并导致了家族中衰以及史上最高贵的骑士之死。” “是的。‘好色之徒’卢卡默呢?他有三个老婆和十六个孩子。那首歌总让我发笑。” “真相并不那么好笑。他生前从没被称作‘好色之徒’卢卡默。他的称号是‘强壮的’卢卡默。他整个一生都生活在谎言中,被揭穿之后,他的誓言兄弟们亲手阉割了他,而‘人瑞王’将他发配长城,留下十六个哭哭啼啼的孩子。跟特伦斯·托因一样,他不是真正的骑士……” “那龙骑士呢?”她将床单扔到一边,甩腿下地,“你刚才说他是史上最高贵的骑士,然而他跟王后上床,并让她怀孩子。” “我不相信,”他不快地说,“伊蒙王子与奈丽诗王后私通只是个故事,是他哥哥编造的谎言。伊耿王偏爱私生子,为废除嫡子,才故意这么说。他被称做‘庸王’不是没有道理的。”他找到剑带,扣在腰上。尽管跟多恩的丝绸短衫相配有些奇怪,但长剑与匕首熟悉的重量能提醒他自己是谁,是什么身份。“我不愿被后人称作‘罪人’亚历斯爵士,”他声明,“我不想玷污我的白袍。” “是啊,”她缓缓地道,“那件精致的白袍。你忘了,我叔祖穿过同样的袍子。虽然我小时候他就死了,但我记得他。他高得像铁塔,总是胳肢我,让我笑得喘不过气。” “我无缘结识勒文亲王,”亚历斯爵士说,“但大家都同意,他是一位伟大的骑士。” “一位养情妇的伟大骑士。他的那个她现在已经老了,但人们常说,她年轻时是个绝世美女。” 勒文亲王?这事亚历斯爵士没听说过。他很震惊。特伦斯·托因的背叛和“好色之徒”卢卡默的谎言都记录在《白典》中,但勒文亲王那一页里没提及任何女人。 “我叔叔常说,男人的价值取决于他手中的剑,不是两腿间的那把。”她续道,“因此,别再跟我虔诚地谈什么玷污白袍了。损害你荣誉的不是我们的爱,而是你所效忠的怪物,还有被你称作兄弟的那些凶手。” 这一击接近要害。“劳勃并非怪物。” “他跨过儿童的尸体爬上王座,”她说,“尽管我承认他跟乔佛里不同。” 乔佛里。他很英俊,以年纪而论,也算得上高大强壮,但值得一提的优点就这些了。想到自己一直受他驱使殴打史塔克家的可怜女孩,亚历斯爵士仍然感到羞愧。当初提利昂选择他保护弥赛菈前来多恩,他曾在战士的祭坛前点燃一支蜡烛,以示感谢。“乔佛里被小恶魔毒死了,”他没料到侏儒如此毒辣,“现在托曼是国王,他跟他哥哥不一样。” “跟他姐姐也不一样。” 这是事实。托曼心地善良,做什么都尽心尽力,但亚历斯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在码头边哭泣;而弥赛菈虽然要背井离乡,献出童贞来缔结联盟,却一滴泪都没流。公主比她弟弟更勇敢,更聪明,更自信。她思路敏捷,礼仪周全,没有什么可以吓倒她,甚至连乔佛里也不行。其实男女相较,女人更坚强。他想到的不仅是弥赛菈,还包括她母亲、他自己的母亲、“刺棘女王”、红毒蛇留下的那窝漂亮而致命的“沙蛇”,以及亚莲恩·马泰尔公主——尤其是她。“我不想反驳你……”他沙哑地道。 “不想?是不能!弥赛菈更适合统治……” “儿子优先于女儿。” “凭什么?谁定的规矩?我是我父亲的继承人。我应该放弃权利,让给弟弟们吗?” “你别曲解我的话。我没说……多恩不一样,七大王国从来没有女王。” “韦赛里斯一世打算让女儿雷妮拉继承,这没错吧?但当国王死后,御林铁卫的队长却私自改变安排。” 克里斯顿·科尔爵士。“拥王者”克里斯顿令姐弟反目,御林铁卫内讧,挑起了被歌手们称为“血龙狂舞”的内战。有人指称他野心勃勃,因为伊耿王子比其任性的姐姐更容易摆布;另一些人认为他动机高尚,全为了维护古老的安达尔习俗;更有人窃窃私语,说克里斯顿爵士披上白袍前曾是雷妮拉公主的情人,后来意图报复旧爱。“‘拥王者’使得生灵涂炭,”亚历斯爵士说,“最终也难逃一死,但……” “……但你也许是七神派来的使者,一位白骑士做错的事,让另一位来纠正,这才公平。你知道的,我父亲返回流水花园时计划带上弥赛菈公主……” “这是为了保护她的安全,避开那些想要伤害她的人。” “不。这为了避开那些想给她戴上王冠的人。红毒蛇奥柏伦亲王如果活着,就会将王冠戴到她头上,但我父亲缺乏这种勇气。”她站起身。“你说你像爱亲生女儿一样爱着那女孩,那你会不会听任自己的女儿被剥夺应有的权利,关进监狱里?” “流水花园并非监狱。”他无力地反驳。 “监狱没有喷泉和无花果树,你是这么想的吧?然而那女孩一旦到了那里,就再也不可能离开。你也一样。何塔会密切监视你们。你不了解他,他实力惊人。” 亚历斯爵士皱起眉头。来自诺佛斯的侍卫队长身材高大,脸带伤疤,总让他很不安。他们说他晚上跟自己的长斧睡。“你要我做什么?” “我要你履行职责,用生命捍卫弥赛菈,守护她……和她的权利,为她戴上王冠。” “我立过誓!” “向乔佛里,不是向托曼。” “对,但托曼心地善良,他会是个比乔佛里好太多的国王。” “可他好不过弥赛菈。瞧,她也爱她的弟弟,不会让他受任何伤害。风息堡理应属于托曼,因为蓝礼公爵没留下后嗣,而史坦尼斯公爵已被剥夺权利,以后,凯岩城也将经由母亲传给托曼。他会成为全境最大的领主……但按照律法,坐上铁王座的应是弥赛菈。” “律法……我……” “我很清楚律法。”她昂首站立,乌黑凌乱的长发垂至后腰。“‘龙王’伊耿设立了御林铁卫,并订立誓言,但一位国王订立的事,另一位可以取消或更改。御林铁卫原是终身职,然而乔佛里能剥夺巴利斯坦爵士的白袍,赏给自己的狗儿;将来,弥赛菈会希望你快乐,她也喜欢我。如果我们提出请求,她将准许我们结婚。”亚莲恩伸出双臂环抱住他,脸贴在他胸口,头刚好顶到他下巴。“只要你想,你既可以拥有我,又能保留你的白袍。” 她要把我撕成两半。“你知道我心里是想的,但……” “我是多恩公主,”她用沙哑的声音说,“让我求你这不对。” 亚历斯爵士闻到她的发香,她紧紧贴着他,让他感觉她的心跳。他身体的反应无疑也被她感觉到了。当他将双臂搭在她肩头时,她在颤抖。“亚莲恩?我的公主?你怎么了,我的爱人?” “你非要我说出口吗,爵士?我怕……你称我为爱人,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却拒绝我。我想要我的骑士保护我,难道这也错了吗?” 她从未显得如此脆弱。“不,不,没错,”他说,“但你有父亲的卫兵保护,为何——” “你不懂,我怕的正是父亲的卫兵。”片刻之间,她听上去比弥赛菈还小。“正是他们将我亲爱的堂姐妹们锁起来带走的。” “没锁起来。我听说她们过得十分舒适。” 她苦笑一声。“那你亲眼看见她们了吗?他不允许我见她们,你知道吗?” “她们意图谋反,策划战争……” “多娜八岁,萝芮才六岁,能策划战争?然而我父亲却将沙蛇们全体囚禁。你觐见过他,了解他,常言道恐惧会让强者糊涂,做出不该做的事,而我父亲从来不是强者。亚历斯,我的心肝,你说你爱我,为了这份爱,听我一言吧。我不像我的堂姐妹们那般无畏无惧,我的种子比较软弱,但特蕾妮跟我同年,我们自童年时代起,就亲如姐妹,无话不谈。我们之间没有秘密,他会囚禁她,自然也会囚禁我……更不会顾忌弥赛菈。” “你父亲决不会这么做。” “你对他的了解没我深。我呱呱坠地时没有命根子,就让他很失望。好几次,他试图把我嫁给牙齿掉光的可鄙老头。当然,他从没直接下达命令,这点我承认,但单单提议就证明他多不在乎我。” “虽然如此,他还是把你当继承人呀。” “是吗?” “他在流水花园隐居期间留你在阳戟城统治,对吧?” “统治?不,他任命堂弟曼佛里爵士作代理城主,年迈盲眼的里卡索当管家,他的政令官征集赋税,交给国库总管阿里斯·雷迪布莱特清点,他的治安官打理影子城的秩序,他的裁判法官主持仲裁,而米斯学士负责处理无须亲王亲自关注的信件。在这些人之上,他还安置了红毒蛇;我的任务只是饮酒作乐,款待贵宾。奥柏伦一周造访流水花园一次,我呢,一年被传唤两次。我不是父亲想要的继承人,这点他表现得相当明显了。虽然我们的律法制约着他,但我知道他随时准备让我弟弟取代我。” “你弟弟?”亚历斯爵士用手抵住她下巴,托起她的头,以便更好地凝视她的眼睛,“你不是说崔斯丹吧,他只是个小男孩。” “不是阿崔。是昆廷。”她无畏的黑眼睛中透出叛逆,毫不退缩的叛逆。“我十四岁时就知道了。那天我去父亲的书房,想亲吻他,向他道晚安,他却不在。后来我知道,是母亲派人来找他。他房里一支蜡烛还在燃烧,当我走过去吹灭它时,发现边上有一封未写完的信,一封写给我弟弟昆廷的信,弟弟当时人在伊伦伍德城。父亲告诫他遵从学士和教头的所有指示,因为‘有朝一日,你将坐上我的位置,统治多恩领,统治者必须身心健全’。”一滴珠泪顺着亚莲恩柔软的脸颊滑落下来。“这是我父亲亲笔写的话,从此它们深深烙印在我的记忆中。那天晚上,我哭着入睡,之后的许多个夜晚也同样如此。” 亚历斯尚未遇见昆廷·马泰尔。这位王子打小被交给伊伦伍德大人收养,先当侍酒,后当侍从,最后由伊伦伍德亲手赐封为骑士,他的成长甚至连红毒蛇都没插手。假如我是作父亲的,也会希望让儿子继承,他心想,但他能听出她语气中的伤痛,如果说出自己的想法,就会永远失去她。“也许你误会了,”他说,“当时你还是个孩子,也许亲王这么说只不过是为了鼓励你弟弟更加勤勉用功。” “你真这么想?那你说说,昆廷现在在哪儿?” “王子现在伊伦伍德大人军中,驻防骨路。”亚历斯谨慎地说。那是他刚来多恩时,阳戟城年迈的代理城主告诉他的,长着柔顺胡子的学士也这么说。 亚莲恩不以为然。“我父亲制造的假象而已,跟我的朋友们得到的情报不符。事实上,我弟弟已扮成商人,秘密地渡过狭海。为什么呢?” “我怎么知道?可能有很多理由。” “或者就一个。你知道黄金团解除了与密尔的合约吗?” “佣兵常常毁约。” “黄金团决不会。从‘寒铁’的时代起,‘言出如金’一直是他们炫耀的信条。密尔跟里斯和泰洛斯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合约可以带来丰厚的酬劳与战利品,为什么要终止呢?” “也许里斯或泰洛斯的出价更高。” “不。”她否认,“换作任何别的佣兵团,我都会相信——绝大多数佣兵会为一点点金钱而改换门庭。但黄金团不同。他们都是流放者或流放者的后裔,彼此如同兄弟,服膺于‘寒铁’的梦想。他们不仅渴望金钱,还梦想重返家园。对此,伊伦伍德大人跟我一样一清二楚,在三次‘黑火’反叛中,他的祖先都跟‘寒铁’并肩作战。”她握住亚历斯爵士的手,两人手指互相交织。“你见过魂丘的托兰家族的纹章吗?” 他想了想:“一条吞吃自己尾巴的龙?” “这条龙代表时间,无始无终,周而复始。如今,安德斯·伊伦伍德就好比克里斯顿·科尔复生,他迷惑我弟弟,鼓励我弟弟主动出击,以取得继承权。他说男人不能向女人下跪……还说亚莲恩任性放荡,尤其不适合统治。”她挑战似的一甩头发。“因此你的两个公主不仅有共同的目标,爵士……还共有一个声称爱她们,却不愿为她们而战的骑士。” “我愿意,”亚历斯爵士单膝跪下,“弥赛菈年长,也更适合戴上王冠。如果她的御林铁卫不愿守护她的权利,还有谁会愿意呢?我的剑,我的生命,我的荣誉,全部属于她……还有你,我心中的太阳。我发誓,只要我一息尚存,就没人可以偷走你与生俱来的权利。我是你的人。现在,你要我做什么?” “一切。”她跪下来亲吻他的嘴唇,“一切,我的爱人,我真正的爱人,我贴心的爱人,永远的爱人。但首先……” “说吧,说出来我就为你做。” “……弥赛菈。” 245.第245章 布蕾妮 那堵石墙陈旧崩裂,但看到它横亘于原野之中,布蕾妮仍感觉脖子上汗毛直竖。 弓箭手们就是躲在它后面杀害了可怜的克里奥·佛雷,她心想……但继续走了半里地,她又经过一堵看上去差不多的石墙,开始不确定起来。布满车辙的道路七转八弯,光秃秃的褐色丛林似乎跟记忆中的绿树不同。刚刚经过的就是詹姆爵士取走他表弟长剑的地方吗?他们交手的树林在哪里?那条溪流呢?他们在溪水中互相劈砍,扑腾得水花四溅,直到引来了勇士团。 “小姐?爵士?”波德瑞克似乎从来不清楚该如何称呼她,“你在找什么?” 鬼魂。“我骑马经过的一堵墙。没什么。”当时詹姆爵士仍有两只手,而我憎恶他,憎恶他的种种奚落与嘲笑。“安静,波德瑞克,树林里可能藏着土匪。” 男孩看了看光秃秃的褐色树丛、潮湿的树叶和前方泥泞的道路。“我有剑。我可以战斗。” 但不够熟练。布蕾妮毫不怀疑男孩的勇气,只是不放心他的训练水平。虽然他名义上是个侍从,但他侍奉的人对他的武艺没有帮助。 离开暮谷城北行的路上,她断断续续问出了他的故事。原来他出于派恩家族的旁支,源自某个排行靠后的儿孙,家境贫困,他父亲终其一生都在为有钱的亲戚当侍从,最后跟蜡烛铺老板的女儿结婚,生下波德瑞克之后,就在平定葛雷乔伊叛乱的战争中阵亡了。他四岁时,母亲抛弃了他,将他交给一个亲戚,自己跟让她怀孩子的流浪歌手跑了。波德瑞克已经不记得母亲长什么样,对他而言,塞德里克·派恩爵士算是最接近父亲的角色,然而从他结结巴巴的叙述来看,布蕾妮感觉这个塞德里克对待波德瑞克更像仆人而不是儿子。当初凯岩城召集封臣出兵时,骑士带上他照顾马匹,清洗盔甲。接着,塞德里克爵士在泰温公爵军中战死在三河流域。 男孩孤身一人,远离家乡,又没有钱,只能投靠一个胖乎乎的雇佣骑士,人称“大肚子”罗里默爵士,隶属于莱佛德大人的分遣队,负责保护辎重。“管吃的人吃得最好”,这是罗里默爵士的口头禅,最后他被发现从泰温公爵的私人物资中偷了一块腌火腿。泰温·兰尼斯特决定吊死他,作为给偷盗者的教训。波德瑞克曾跟他共享那块火腿,也差点共享绳子,但他的名字救了他。凯冯·兰尼斯特爵士救下他来,稍后便将他送给侄子提利昂做侍从。 塞德里克爵士教会了波德瑞克如何照顾马匹,如何检查鞋子里的石头,罗里默爵士则教他偷东西,但他们都没空陪他练剑。小恶魔至少曾送他去红堡的教头那里受训,可惜艾伦·桑塔加爵士死于君临暴动,波德瑞克的训练也到此为止。 布蕾妮砍下两根断枝当剑,试了试波德瑞克的身手。她高兴地发现,男孩嘴笨手不笨。然而,尽管他勇敢又专注,但营养不良,骨瘦如柴,不够强壮。假如他真像自己声称的那样,在黑水河战役中存活了下来,只可能是因为没人拿他当目标。“你可以自称为侍从,”她告诉他,“但年龄只及你一半的侍酒都能把你打得很惨。你若留在我身边,以后每晚睡觉时,手上将全是水泡,胳膊布满淤青,浑身僵硬酸痛,难以入眠。你不会喜欢的。” “我喜欢,”男孩坚持,“我喜欢那样。淤青和水泡。我是说,不,但我喜欢。爵士。小姐。” 迄今为止,他和布蕾妮都信守承诺。波德瑞克从不抱怨。每次拿剑的手上冒出一个新水泡,他都忍不住骄傲地展示给她看。他照顾马匹也很不赖。不,他不是侍从,她提醒自己,但我也不是骑士,不管他叫我多少声“爵士”。她不能遣走他,因为他无处可去,另外,尽管波德瑞克一再声称不知道珊莎·史塔克的去向,但他有可能并未意识到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偶尔提及的一句话,模糊的记忆,或许就是布蕾妮达成目标的关键所在。 “爵士?小姐?前面有辆车。”波德瑞克指出。 布蕾妮看到了:那是一辆双轮木牛车,高高的侧板,一男一女正使劲拖拽绳索,顺着车辙往女泉城方向前进。看模样是农民。“慢点,”她告诉男孩,“别教人家把我们当土匪。不要乱讲话,注意礼貌。” “好的,爵士。注意礼貌。小姐。”男孩似乎对可能被当成土匪还挺高兴。 他们一路小跑赶上来,农民警惕地注视着他们,但布蕾妮表明没有恶意之后,他们便任由她走在旁边。“我们本来有一头牛,”他们在杂草遍地的田野间行进,到处是松软的烂泥潭和烧得焦黑的树木,老汉边走边倾诉,“但被狼仔抢走了。”他的脸因为使劲拉车而涨得通红,“我们的女儿也被抢走了,唉,干了很多坏事,好在暮谷城的战斗结束后,她自己跑回来了。那头牛却没有,我猜准是被狼仔吃了。” 女人没什么补充的。她比男人年轻二十岁,但一个字也没说,只是用看待双头牛犊的眼神看着布蕾妮。这种眼神,“塔斯的处女”一生中见得太多太多了,史塔克夫人固然待她宽厚仁慈,但大多数女人就跟男人一样残忍,脸长得漂亮,然而嘴巴刻薄,笑声刺耳,眼神冷漠的夫人们更将轻蔑隐藏在礼貌的盔甲背后,很难说哪种令她更痛苦。也许正是平民女人们的眼神吧。“我上次路过女泉城时,那里是一片废墟,”她告诉对方,“城门砸开,泰半房屋遭到焚烧洗劫。” “哦,现在稍稍重建起来一些。那塔利,他是个严厉的人,却比慕顿大人英勇得多。森林里仍然有小股土匪,但比原先少得多了。塔利逮住了最坏的那些人,用他那把硕大的剑砍下他们的脑袋。”他扭头啐了一口,“你在路上没碰见土匪吧?” “没有。”这次没有。离暮谷城越远,道路越空旷,偶尔瞥见的路人还等没走到跟前就全隐入了树林中——除了一个高大的大胡子修士,带着大约四十名跟随者兼程南下,个个赤脚。路过的客栈不是洗劫后被废弃,就是成了军营。昨天他们遇到一支蓝道大人的巡逻队,骑兵们手执长枪和长弓,将他们团团围住,队长则百般盘问布蕾妮,好在最后还是放行了。“小心点,女人,你下次遇到的人也许不像我的小伙子们那样正直。猎狗带着百来个土匪越过了三叉戟河,据说女人被他们撞上就会遭到强暴,他们还把奶头割下来当纪念。” 布蕾妮感觉有必要将警告转达给农夫和他的妻子。结果他只点点头,等她说完后又啐了一口,“猎狗也好,狼仔也好,狮子也罢,但愿异鬼把他们统统抓走。这帮土匪不敢靠近女泉城的,只要塔利大人在那里管辖,他们就不敢。” 布蕾妮在蓝礼国王军中认识了蓝道·塔利伯爵,她不喜欢他,但无法忘记自己欠他的债。诸神保佑,经过女泉城时可不要惊动他。“等战争结束,镇子会被交还给慕顿伯爵,”她告诉农夫,“国王宽恕了伯爵大人。” “宽恕?”老头哈哈大笑,“为什么?因为干坐在他那座该死的城堡里?他派手下人去奔流城打仗,自己却躲在后面。狮子洗劫他的城镇,然后是狼仔,然后是佣兵,而伯爵大人只是安安全全地待在城墙之中。你知道,他哥哥决不会像他这样懦弱,米斯爵士是个勇士,死在劳勃国王手下。” 更多鬼魂,布蕾妮心想。“我在找我妹妹,一个十三岁的漂亮处女。你见过吗?” “我没见过处女,漂亮的也好,难看的也罢。” 没人见过。但她必须不停地问。 “慕顿的女儿是个处女,”男人续道,“至少到洞房那天。这些鸡蛋就是为婚礼准备的,她要和塔利的儿子结婚,厨子们需要鸡蛋来做蛋糕。” “哦。”塔利大人的儿子……小狄肯要结婚了。她试着回忆,他好像只有八岁或者十岁。布蕾妮本人七岁时便订过婚,跟一个年长三岁的男孩,卡伦伯爵的幼子。他很害羞,唇上有颗痣。他们只在订婚时见过一面,两年后他死于伤寒,那场伤寒也同时夺走了卡伦伯爵夫妇及其女儿们的性命。倘若他活下来,她初潮之后一年内就要和他结婚,整个人生便完全不同。她现在不会在这里,穿戴男人的盔甲,带着长剑,追寻故人之子了。她更有可能住在夜歌城,一边照看一个孩子,一边给另一个喂奶。布蕾妮经常想到这些,这让她有些悲哀,但也有一丝欣慰。 太阳半藏在浮云背后,当他们从焦黑的树丛里钻出来时,女泉城就在面前,稍远处是海湾。城门已经重建,并得到加固,淡红色石墙上又有了来回走动的十字弓手。托曼国王的旗帜在城门楼上高高飘扬,金红对分的底色上,黑色的宝冠雄鹿与黄金狮子迎面对峙,王室旗帜旁边是塔利的健步猎人旗,而慕顿家族的红鲑鱼旗只矗立在山丘顶的城堡上。 铁闸门下,他们遇到十来个手持长戟的卫兵。对方佩戴的徽章表明属于塔利大人的军团,但其中没一个是塔利自己的人:两个半人马,一道闪电,一只蓝甲虫和一根绿箭……但没有角陵的猎人。对方头目胸前装饰着一只孔雀,亮丽的尾巴被太阳晒得褪了色。农民将车拉过来,他吹声口哨。“这是什么?鸡蛋?”他抛起一只蛋,接住,咧嘴笑笑,“我们收下了。” 老汉出声抗议:“蛋是给慕顿大人的。为婚礼做蛋糕用。” “让你的母鸡再多下点吧。我有半年没吃过蛋了。给,别说我们不付钱。”他丢了一把铜板在老头脚边。 农夫的妻子说话了。“不够,”她说,“远远不够。” “你还没找钱呢,”头目道,“这些鸡蛋,还有你,都得过来。小伙子们,她对那老头儿来说太年轻了点吧。”两个卫兵将长戟倚在墙上,把挣扎的女人从车上拽下来。农夫脸色发灰,但不敢动。 布蕾妮策马向前。“放开她。” 她的声音让卫兵们迟疑了片刻,足够让农夫的妻子挣脱。“不关你的事,”一个人说,“管好嘴巴,妞儿。” 布蕾妮拔出长剑。 “好啊,”那头目说,“亮家伙啦。我嗅到了土匪的味道,你知道塔利大人是怎么对付土匪的吗?”他仍然拿着牛车里的鸡蛋,此刻手上使劲,蛋黄便从指缝间渗出来。 “我不仅知道蓝道大人如何对付土匪,”布蕾妮说,“而且知道他如何对付强奸犯。” 她指望蓝道的名号能镇住他,结果那头目只是将鸡蛋甩掉,打个手势,让手下人摆好阵势。“刷”的一声,一圈武器包围了布蕾妮。“哟,你说什么,妞儿?塔利大人如何对付……” “……强奸犯,”一个低沉的声音把话说完,“要么阉割,要么送去长城。有时两样同时执行。他还会砍掉小偷的手指头。”一个懒洋洋的年轻人从城门楼里踱出来,腰扣剑带,罩在他铁甲外的外套本是白色,现在沾满了草痕和干血渍。他的纹章是一头吊缚在横杆之下的棕色死鹿。 是他。听到他的声音,好像肚子上挨了一拳,看到他的脸,犹如一把尖刀刺入腹中。“海尔爵士。”她僵硬地说。 “最好放她走,伙计们,”海尔·亨特爵士警告,“你面前这位是美人布蕾妮,塔斯的处女,就是她杀了蓝礼国王和半数的彩虹护卫。她长得有多丑,就有多难对付,说实话,没人比她更丑……也许你除外,尿壶,不过你是牛屁股里生出来的,所以情有可原。她父亲可是塔斯的‘暮之星’。” 卫兵们哈哈大笑,长戟散开了。“不能抓她吗,爵士?”头目问,“您不是说她杀了蓝礼?” “何苦呢?蓝礼是叛徒,我们也是,无一例外,好在现下大家改邪归正,又都成了托曼陛下忠诚的顺民喽。”骑士挥手示意农民进城。“大人的管家看到这些蛋会高兴的。你可以在集市里找到他。” 老汉用指关节叩了叩脑门。“非常感谢,大人。显然,您是个真正的骑士。来吧,老婆。”他们再次将拖车的索具搭到肩头,隆隆地穿过城门。 布蕾妮跟他们骑进去,波德瑞克紧随其后。他是真正的骑士?她一边想,一边皱眉头。到了城里,她勒住缰绳,左边是马厩的废墟,面朝一条泥泞的小巷。马厩对面,三个半裸的妓女在妓院阳台上窃窃私语,其中之一长得有点像她见过的营妓,那人曾跑来问她,她裤裆里是洞洞还是蛋蛋。 “这也是我见过的最丑的马,”海尔爵士评论波德瑞克的坐骑,“我很惊讶你竟然不骑它,对了,小姐,你怎么不感谢我的帮助呢?” 布蕾妮甩腿跳下母马。她比海尔爵士高出一个头。“有朝一日,我会在团体比武中感谢你,爵士先生。” “就像感谢红罗兰那样?”亨特大笑。他的笑声响亮而饱满,脸却很普通——了解真相之前,她还以为那是一张诚实的脸:蓬松的棕发,淡褐色眼睛,左耳边有条细小的伤疤,下巴分叉,鼻子是歪的,但他笑起来委实爽朗,也经常会笑。 “你不留下来看守城门吗?” 他朝她扮个鬼脸。“我堂兄埃林去抓土匪了,搞不好会得意扬扬地提着猎狗的脑袋回来,享受荣耀。而我呢,拜你所赐,受令把守城门。但愿这让你满意,我的美人,你在找什么?” “马厩。” “东门那儿有。这个被焚毁了。” 我自己看得出来。“你跟那些人讲的话……蓝礼国王去世时,我的确在他身旁,但杀死他的是巫术,爵士,我凭我的宝剑起誓。”她将手搭到剑柄上,假如亨特当面称她撒谎,她准备打上一架。 “没错,是百花骑士宰了那几位彩虹护卫。运气好的话,你或许可以打败埃蒙爵士,他鲁莽又缺乏耐力。但罗伊斯?不,以剑士的标准而言,罗拔爵士的技艺高出你不止一倍……但你不能被称为剑士,对吧?有没有剑妞的说法呢?我在想,你来女泉城所为何事?” 找我妹妹,一位十三岁的处女,她差点说出口,但海尔爵士知道她没有妹妹。“我要找个男人,在一个叫臭鹅酒馆的地方。” “我还以为美人布蕾妮不需要男人呢。”他的微笑里带着一丝残酷,“臭鹅酒馆,这家馆子有个恰当的名字……至少是那个‘臭’字。好吧,它在码头边,但你首先得跟我去见伯爵大人。” 布蕾妮不怕海尔爵士,但他是蓝道·塔利的军官,吹声口哨,百来个人就会奔过来保护他。“我被捕了么?” “为什么,为了蓝礼?他算什么?我们后来都换过国王,有些人还换了两次。没人在乎,没人记得。”他轻轻地将一只手搭在她胳膊上,“小姐,请这边来。” 她抽身躲开。“别碰我,谢谢。” “你终于谢我了。”他面带苦笑。 上次来女泉城,镇子是一片死气沉沉的废墟,空荡荡的街道,焚毁的房屋。现在街上到处是猪和儿童,大多数焚毁的建筑已被推倒,空地有的种上蔬菜,有的被商人和骑士们的帐篷占据。房屋也在兴建,石头客栈代替了被烧的木客栈,圣堂新添了石板屋顶,秋日凉爽的空气中充斥着锯子和锤子的声响。人们肩扛木材穿过街道,采石工的马车沿泥泞的小巷前进,许多人胸口佩戴着健步猎人标记。“士兵们在重建城镇。”她惊讶地说。 “他们宁愿掷骰子、喝酒、干女人,但蓝道大人不让闲人们轻松。” 她以为会被带进城堡,亨特却将她领向繁忙的码头。在那里,布蕾妮高兴地发现,商船又回到了女泉城,包括一艘划桨船、一艘三桅帆船和一艘巨大的双桅平底船,还有大约二十条小渔船。海湾里还有更多渔夫。假如在臭鹅酒馆两手空空,我可以搭船,她暗下决心。就此去海鸥镇的航程很短,而从那里上鹰巢城相当容易。 当他们在鱼市里找到塔利大人时,他正在主持审判。 水边搭起一座高台,伯爵大人坐在上面俯视嫌犯们。他左边矗立着一具长绞架,上面的绳子够吊二十个人。此刻,架上悬着四具尸体,其中一具比较新鲜,其余三具显然有段日子了。某只大胆的乌鸦正从烂透的死尸上叼出一丝丝肉来,其他乌鸦因为聚集的人群而散开了,镇民们正期望看到有人被吊死。 慕顿伯爵跟蓝道大人一起坐在高台上,他肤色苍白,一身软弱的肥肉,身穿白上衣和红马裤,肩头用鲑鱼形状的赤金别针扣住貂皮斗篷;塔利则全然不同,他身着锁甲和熟皮甲,外罩灰钢胸甲,巨剑柄从左肩后面突出来,剑名“碎心”,乃是他家族的骄傲。 一个披粗布斗篷,穿肮脏上衣的年轻人正在受审,“我没害人,大人,”布蕾妮听见他说,“只不过拿了修士们逃走时留下的东西。假如您要为此砍我的手指,那就砍吧。” “按照惯例,窃贼都要砍断一根手指,”塔利大人严厉地回答,“但从圣堂里偷,就是偷诸神的东西,罪上加罪。”他转向侍卫队长。“七根手指。注意留下两根拇指。” “七根?”小偷脸色惨白。卫兵们抓住他,他虚弱无力地反抗,仿佛已然残废了一般。看着他,布蕾妮不禁想到詹姆爵士,想到佐罗的亚拉克弯刀劈下那一刻,想到他的尖叫。 接下来是位面包师,他被指控将木屑混入面粉中。蓝道大人罚他五十枚银鹿币。面包师指天发誓,说自己没那么多钱,于是伯爵大人宣布,一枚银币可以用一记鞭刑代替。在他后面是一个形容枯槁、神色暗淡的妓女,她被控传染毒疮给四个塔利家的士兵。“先用碱水清洗私处,然后扔进地牢。”塔利命令。当妓女抽泣着被拖走时,伯爵大人看到了人群边缘的布蕾妮,她就站在波德瑞克与海尔爵士之间。他朝她皱了皱眉,但没流露出一丁点儿认出来的表情。 接下来是个双桅船上的水手,指控他的则是慕顿大人手下的一名弓箭手,此人手缠绷带,胸口有条鲑鱼。“大人,这杂种用匕首刺穿我的手。他说我玩掷骰子时作弊。” 塔利大人将视线从布蕾妮身上移开,打量着面前的人。“你作弊了吗?” “不,大人。我绝对没有。” “偷窃,一根手指;撒谎,上绞刑架。给我看看骰子。” “骰子?”弓箭手望向慕顿,但大人凝视着渔船。弓箭手咽口口水。“也许我……那些是我的幸运骰子,是的,我……” 塔利听够了。“割下他的小指头。他可以选择哪只手。用钉子刺穿另一只手的掌心。”他站起身。“到此为止,其余人押回地牢,明天我再处理他们。”他转身挥手招呼海尔爵士,布蕾妮跟在后面。“大人。”站到他跟前,她感觉又成了八岁女孩。 “小姐。缘何……大驾光临?” “我受人差遣,出来寻找……寻找……”她犹豫着该不该说。 “不知道名字怎么找?你有没有杀害蓝礼大人?” “没有。” 塔利掂量着她的话。他在审判我,就像审判其他人那样。“没有,”他最后说,“你只不过听任他死去。” 他死在我怀里,他的生命之血浸透了我的衣衫。布蕾妮怔了一怔。“是巫术。我决不……” “你决不?”他的声音像鞭打。“对,你决不应该穿上盔甲,决不应该佩带长剑,决不应该离开父亲的厅堂。这是战争,不是丰收节的舞会。诸神在上,我应该把你送回塔斯。” “你敢这么做,就准备好面对国王的质询。”每当她想要显得勇敢无畏时,嗓音就会变成尖细的小女孩声音。“波德瑞克,我包里有张羊皮纸,把它拿给大人。” 塔利接过信,皱着眉头展开。他边读边嚅动嘴唇。“为国王办事。什么事?” 撒谎,上绞刑架。“珊——珊莎·史塔克。” “假如史塔克的女孩在这里,早被发现了。我敢打赌,她逃回北境了,去她父亲的某个臣属那里避难。嗯,她最好选对人。” “她或许会去谷地,”布蕾妮听到自己冲口而出,“投奔姨母。” 蓝道大人轻蔑地扫了她一眼。“莱莎夫人死了,被某个歌手推下山去,现在小指头控制了鹰巢城……但不会太久。谷地诸侯不可能向一个只会数铜板的跳梁小丑屈膝。”他将信交还给她。“你爱去哪里就去哪里,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但要是被强暴了,别来找我主持正义。那都是由于你自己的愚蠢。”他瞥瞥海尔爵士。“而你呢,爵士,你应该守着城门。我让你负责那里,是不是?” “是,大人,”海尔·亨特说,“但我想——” “你想太多了。”塔利大人大步离开。 莱莎·徒利死了。布蕾妮站在绞架底下,手里拿着那张珍贵的羊皮纸。人群散了,乌鸦回来继续享用盛宴。被某个歌手推下山去。乌鸦是否也拿凯特琳夫人的妹妹当大餐呢? “你提到臭鹅酒馆,小姐,”海尔爵士说,“如果你要我带你——” “回你的城门去。” 他脸上掠过一丝恼怒。一张普通的脸,并非诚实的脸。“假如你真这么想的话——” “我就是这么想的。” “那只不过是打发时间的游戏。我们没有恶意。”他犹豫地说,“你瞧,本恩死了,在黑水河上被砍死的。法洛和‘鹳鸟’威尔也死了。马克·穆伦道尔的伤让他丢了半条胳膊。” 很好,布蕾妮想说,很好,他应有此报。她记得穆伦道尔坐在帐篷外,肩上是他的猴子,猴子穿一件小锁甲,跟他互相扮鬼脸。当晚在苦桥,凯特琳·史塔克叫他们什么来着?夏天的骑士。如今秋天到了,他们像树叶一样凋零…… 她转身背对海尔·亨特。“波德瑞克,过来。” 男孩牵着他们的马,一路小跑跟在后面。“我们要去找那地方吗?臭鹅酒馆?” “我去找。你去东门边的马厩,并问问马夫,有没有可以让我们过夜的客栈。” “好的,爵士。小姐。”波德瑞克边走边盯着地面,时不时踢一脚石头。“你知道它在哪儿吗?鹅酒馆?我是说,臭鹅酒馆。” “不知道。” “他说要带我们去。那个骑士。凯尔爵士。” “海尔。” “海尔。他对你干过什么,爵士?哦不,小姐。” 这孩子或许笨嘴拙舌,但他不傻。“蓝礼国王在高庭召集臣属时,有些人跟我开了个玩笑。海尔爵士也在其列。那是个残酷的游戏,很伤人,毫无骑士风度。”她停下来。“东门在那边。在那儿等我。” “遵命,小姐。爵士。” 臭鹅酒馆没招牌,她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找到。它在一间屠宰老马的仓棚底下,要沿着一段木阶梯走下去。地窖光线昏暗,天花板很矮,布蕾妮进去时脑袋还撞到一根横梁。里面没有鹅,只有若干张散布的凳子,还有一条长板凳搁靠在土墙边。桌子都是灰色的旧酒桶,被虫蛀出许多洞。不出所料,到处弥漫着臭气,她的鼻子告诉她,这味道是红酒、潮气和霉菌的混合,也有一点点茅房和墓地的气息。 全场只在角落里有三个喝酒的泰洛西水手,个个留着绿色和红色的分叉胡子,用低沉的嗓音互相交谈。他们略略打量了她几眼,其中一人说了些什么,其余人哈哈大笑。一块木板横架在两个桶上,店主人就站在后面。她是女的,身材圆胖,皮肤苍白,秃了顶,大乳房软软地垂在一件肮脏的宽松外套底下。这人看上去仿佛是诸神用生面粉捏出来的。 在这里布蕾妮不敢要水,她买了一杯红酒。“我在找一个叫机灵狄克的人。” “是狄克·克莱勃吧。他几乎每晚都来。”女人瞅了瞅布蕾妮的剑与盔甲。“你要杀他,去别处杀。我们不想招惹塔利大人。” “我想跟他谈谈。你怎么认定我要杀他?” 女人耸耸肩。 “如果他进来时,你点下头,我会很感激。” “怎么感激?” 布蕾妮将一枚铜星币放在面前的木板上,然后找了个可以清楚看到楼梯的阴暗角落坐下。 她尝了尝酒,油腻腻的,里面还漂着一根头发。找到珊莎的希望就跟这发丝一样细微,她边想边将它挑出来。循唐托斯爵士这条线被证明徒劳无功。你到底在哪里,珊莎小姐?你是跑回临冬城了,还是跟丈夫在一起?波德瑞克似乎认为她跟丈夫在一起,但布蕾妮不打算去狭海对岸寻找,因为连语言都不通。在那儿,我得咕咕哝哝打手势好让别人了解我的意思,更显得自己像个怪物。他们会嘲笑我,就像在高庭时那样。回想往事,一阵红晕悄悄爬上她的脸颊。 蓝礼加冕后,塔斯的处女骑马千里迢迢穿越边疆加入大军。国王亲自迎接,礼节周全,欢迎她前来效力,他麾下的领主和骑士们则不然。布蕾妮本不曾期望热忱的欢迎,她准备好面对冷漠、嘲弄和敌意,这些滋味她尝够了。但这回令她困惑的并非大多数人的蔑视,而是少数人的善意。塔斯的处女曾经三次订婚,但从没有人追求过她,直到来到高庭。 大个子本恩·布希是第一位,他是蓝礼营中少数几个比她高的人之一。他不仅派自己的侍从来给她擦盔甲,还送她一只银角杯。艾德蒙·安布罗斯爵士更进一步,他带给她鲜花,还邀请她一起骑马。海尔·亨特爵士比前两位还要热情,他送她一本附有精美插画的书,其中收录了上百个英勇侠义的骑士故事,他喂她的马吃苹果和胡萝卜,还送来一支装饰头盔的蓝丝绸羽饰。他给她讲营中的闲话,巧嘴利舌地逗她微笑。有一天,他甚至跟她一起训练,而这在她心目中比其他所有的都重要。 她以为是他的缘故,其他人才变得有礼貌。不仅仅是有礼貌。饭桌上,人们争相坐到她身边,替她倒酒,递甜面包。瑞卡德·法洛爵士拿着六弦琴在她的帐篷外弹唱情歌;修夫·毕斯柏里爵士献给她一罐蜂蜜,标签上写道“甜蜜如塔斯之女”;马克·慕伦道尔靠他古灵精怪的猴子来逗笑她,那只猴子黑白相间,来自盛夏群岛;一个叫作“鹳鸟”威尔的雇佣骑士则提出要给她按摩肩膀。 布蕾妮拒绝了他,拒绝了所有人。某天晚上,欧文·因契费爵士抓住她强吻,被她一屁股踢进了火堆里。事后,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张脸跟往常一样又宽又大,布满雀斑,突出的牙齿,厚厚的嘴唇,粗壮的下巴,丑陋无比。她只想成为骑士,为蓝礼国王效劳,然而现在…… 她并非营中唯一的女人,连最卑微的营妓都比她漂亮,而提利尔大人每晚都会在城堡里宴请蓝礼国王,美丽的贵族少女和可爱的女士们随着笛子、竖琴与号角翩翩起舞。为什么你们对我这么好?每当有陌生骑士向她献殷勤,她就想尖叫,你们想干什么? 蓝道·塔利解开了谜团,他专门派两个亲信去召她来自己的帐篷。先前,他的小儿子狄肯听到四个骑士边装马鞍边大笑,便把他们说的话报告了父亲大人。 他们设了个赌局。 赌局由三位年轻骑士首先发起:安布罗斯、布希和海尔·亨特,他们都是塔利的直属骑士。然而,随着消息在营地中传开,又有其他人加入。每个人必须先交一枚金龙才能参与竞争,无论是谁获得她的贞操,所有的钱都归此人所有。 “我终止了他们的游戏,”塔利告诉她,“有些……挑战者……不像其他人那么有荣誉感,随着赌注日益增加,有人动用武力只是时间问题。” “他们都是骑士,”她惊呆了,“涂抹圣油的骑士。” “而且都值得尊敬。错在于你。” 他的指控让她不禁一缩。“我从未……大人,我从未怂恿过他们。” “你待在这里就是怂恿他们。一个女人,如果行为像个营妓,就不能责怪别人把她当营妓看待。军营不是黄花闺女待的地方,假如你还为自己的风评或者家族荣誉考虑,就该立即脱下盔甲,回家请求你父亲给你找个丈夫。” “我是来战斗的,”她坚持,“我要当骑士。” “诸神让男人战斗,让女人生小孩。”蓝道·塔利说,“女人的战场在产床。” 有人沿地窖楼梯走下来。布蕾妮将酒杯推到一边,看见一个衣着褴褛、瘦骨嶙峋的人踱进臭鹅酒馆,他长着尖瘦的脸,肮脏的棕色头发。他迅速扫了一眼泰洛西水手们,又盯着布蕾妮看了很久,最后走到木板跟前。“红酒,”他说,“别在里面加马尿,谢谢。” 女人看看布蕾妮,点点头。 “我请你喝酒,”她喊道,“换一个消息。” 对方警惕地望向她。“一个消息?我知道许多消息。”他坐到她对面的凳子上。“告诉我啊,小姐,你想听哪一个,机灵狄克就讲给你听。” “我听说你哄骗了一个小丑。” 衣衫褴褛的人若有所思地呷了口酒。“或许是。或许不是。”他那件破旧褪色的紧身外套上原有的纹章已被扯掉。“谁叫你来的?” “劳勃国王。”她将一枚银鹿放在他们之间的桶上。银币一面是劳勃的头像,另一面是宝冠雄鹿。 “是吗?”那人微笑着拿起银币一拨,银币旋转起来。“我喜欢看国王跳舞,嘿哪——嘿哪——嘿哪——嗬。是的,或许我见过你说的小丑。” “有没有一个女孩跟他在一起?” “两个女孩。”他立刻回答。 “两个女孩?”另一个是艾莉亚? “嗯,”那人说,“说实话,我没亲眼见过两位小甜心,只知道他想让三个人搭船。” “搭船去哪里?” “海的另一边,如果我记得没错。” “你记得他长什么样吗?” “一个小丑。”银币旋转的速度开始减慢,他一把抓起,银币消失在他手中。“一个担惊受怕的小丑。” “为什么担惊受怕?” 他耸耸肩。“他没讲过,但老伙计机灵狄克嗅得出恐惧的味道。他差不多每晚都来,请水手们喝酒,讲笑话,唱小曲。只有某天晚上,一些胸口有猎人图案的人闯进来,你那小丑的脸色变得像牛奶一样苍白,他赶紧住嘴,一声不吭,直到他们离开。”他将凳子挪近。“塔利派士兵沿码头巡逻,监视每一艘来往船只。要找鹿,去树林,要坐船,上码头。你那小丑不敢上码头,因此我才提议帮忙。” “帮忙?” “帮这个忙的价钱可不止一枚银鹿。” “告诉我,我就再给你一枚。” “先让我看看,”他说。于是她把另一枚银鹿放到桶上。他先让银币旋转起来,然后微笑着抓住。“一个不能去找船的人需要让船来找他。我告诉他,我知道这种情况会在哪里发生。一个隐秘的地方。” 布蕾妮起了鸡皮疙瘩。“走私者的山洞?你让小丑去找走私者?” “他和那两个女孩,”他嘻嘻窃笑,“嗯,只不过,我让他们去的地方已经有一阵子没船了。大概三十年吧。”他挠挠鼻子。“你跟这小丑什么关系?” “那两个女孩是我妹妹。” “哦,是吗?可怜的小东西。我也有过一个妹妹,她原本骨瘦如柴,膝盖骨都突出来了,但后来她长出一对奶子,然后某位骑士之子忽然发现她两腿之间颇具吸引力。上次我见到她时,她正要去君临谋生。” “你让他们去了哪里?” 他又耸耸肩。“这个嘛,我不记得了。” “哪里?”布蕾妮在木板上又拍下一枚银鹿。 他用食指将银币弹回给她。“一个鹿找不到的地方……龙或许可以。” 银子买不到消息,她意识到,金龙或许行,或许不行。钢铁更可靠。布蕾妮摸摸匕首,最后还是把手伸进钱袋,找出一枚金币,放到桶上。“哪里?” 衣衫褴褛的人抓起金币咬了咬。“太棒了。这下我想起来了,蟹爪半岛,从这儿往北去是一大片荒凉的山丘和沼泽,碰巧我是在那里出生,在那里长大的。我本名狄克·克莱勃,虽然大多数人管我叫机灵狄克。” 她没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蟹爪半岛上的什么地方?” “轻语堡。你一定听说过克莱伦斯·克莱勃吧。” “没有。” 这似乎让他很惊讶。“我说的可是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知道吗?我有他的血统。他身高八尺,强壮得能单手拔起一棵松树,并将之扔出半里地。没有一匹马承受得了他的重量,因此他骑野牛。” “他跟走私者的山洞有什么关系?” “他老婆是个森林女巫。克莱伦斯爵士每杀一个人,就会把那人脑袋提回家,叫他老婆亲吻人头的嘴唇,好让其复活。这些人都是领主、巫师、著名的骑士跟海盗,其中一个还是暮谷城的国王呢。他们统统作了老克莱勃的谋士,既然只有脑袋,说话声音便不可能太大,但也从不闭嘴。想想吧,假如你是颗脑袋,就只能靠说话打发时间,因此克莱勃的城堡被称为轻语堡——至今仍然如此,尽管它成为废墟已有一千年了。那是个孤独的地方,轻语堡。”机灵狄克将金币灵巧地在指关节之间翻滚。“一条孤零零的龙,如果有十条……” “十枚金龙是一大笔钱。你当我是傻瓜?” “不,但我可以带你去找小丑。”金币来来回回地翻滚。“带你去轻语堡,小姐。” 布蕾妮不喜欢他手指摆弄金币的方式。然而……“假如找到我妹妹,六枚金龙。找到小丑,两枚。什么也没找到,就什么也没有。” 克莱勃耸耸肩。“六枚不错。六枚可以。” 太快了。在他将金币藏起来之前,她扣住他。“别耍花招。我可不是好惹的。” 她松手之后,克莱勃揉着手腕。“妈的,该死,”他喃喃道,“你弄疼我了。” “我很抱歉。我妹妹是个十三岁的处女。我必须找到她,以免——” “——以免哪位骑士把那话儿插进她的洞里。好,我明白了,她一定会没事,因为机灵狄克跟你是一伙。明天天亮时分在东门边碰头,给我弄匹马。” 246.第246章 山姆威尔 大海让山姆威尔·塔利反胃。 他不止害怕被淹死,更厌恶船的晃动,厌恶甲板在脚下起伏不定。“我经常闹肚子的,”起航离开东海望那天,他向戴利恩承认。歌手拍了拍他的背,“像你这么大的肚子,杀手,不闹才怪。” 但山姆尽量露出勇敢的表情,不为自己,至少为了吉莉。毕竟,她从没见过海洋,他们逃离卡斯特的堡垒后,挣扎着穿越雪原,路遇的几个湖泊对她而言恍如幻境。如今,随着黑鸟号驶离岸边,女孩颤抖起来,大颗大颗的咸涩泪珠从她脸颊上滚落。“诸神保佑。”山姆听见她轻声祈祷。东海望很快看不见了,远处的长城越变越小,最后也消失了。狂风大作。船帆乃是用浆洗多次、褪为灰色的黑斗篷缝制成的,吉莉的脸色却比之更惨,那是写满恐惧的死白。“这是一艘好船,”山姆试图让她放松,“你别怕。”但她只是看了他一眼,将婴儿抱得更紧,然后逃到下面去了。 山姆也不由自主地抓紧船舷,眼睛死盯着船桨划动——至少它们整齐划一的动作有一种美,好歹比看着水面强。看着水面只能让他想到被淹死。小时候,父亲大人为教他游泳,便把他扔进角陵城边的水塘。水从鼻子和嘴巴灌进来,流到肺部,虽然最后海尔爵士将他拉了上来,但他咳嗽喘息了好几个小时,并且从此以后再也不敢踏入深过腰间的水里。 海豹湾比他的腰深好多啊,也不若父亲城堡底下的小鱼塘来得友善。灰绿色的海水跌宕起伏,覆盖着树林的海岸边布满凌乱的巨石与漩涡。即使他能连踢带爬地游泳,也有可能被海浪冲到石头上,撞碎脑袋。 “在找美人鱼吗,杀手?”戴利恩看到山姆注视着海湾,于是说道,这位从东海望加入的歌手年轻英俊,长着一头金发和浅褐色眼睛,看上去更像个神秘的王子而不是黑衣弟兄。 “不。”山姆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甚至不明白为什么会上这条船。你要去学城铸造颈链,当上学士,好为守夜人军团效力,他告诉自己,但这个念头只能让他更烦恼。他不想当学士,不想让沉重而冰冷的颈链套在脖子上,他也不想离开弟兄们,那些是他唯一的朋友——当然,他更不愿意回去重新面对那将他送来长城等死的父亲。 这趟旅程对其他人的意义则大不一样。对他们来讲,这意味着幸福的结局。吉莉在角陵城会很安全,幅员辽阔的维斯特洛隔开了她和恐怖的鬼影森林,她会当上他父亲城堡里的女仆,吃饱穿暖,生活在一个大世界的小角落,一个她身为卡斯特的妻子时做梦也想不到的大世界。她将眼看着儿子茁壮成长,成为猎人、马夫或者铁匠。假如那男孩天赋异禀,甚至会有骑士收他作侍从。 伊蒙学士去的也是好地方。他将沐浴在旧镇温暖的轻风中,享受余生,与学士同伴们交流,并将智慧分享给助理学士和学徒。但他休息的权利是用一生的辛劳挣来的,山姆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 就连戴利恩也会过得更开心。他因强奸罪被送来长城,虽然他自己坚决否认,他自认应当成为某位诸侯的随从,伴其左右献艺。现在机会来了,琼恩任命他为“浪鸦”,以取代尤伦——尤伦失踪多时,大概已死——负责游历七大王国,歌颂守夜人的英勇,时不时带着新募的人员返回长城。 的确,这趟航程漫长而又艰辛,但对其他所有人来说,至少有个盼头,幸福的结局在等待他们。山姆只能默默地为他们祝福。我是为他们而去的,他告诉自己,为了守夜人,为了别人的幸福。然而他看大海看得越久,就越是感到寒冷深邃。 不在外头看水面更糟,挤在尾楼底下大家共享的狭促船舱里,山姆的肚子就受不了。他曾试图为正给儿子喂奶的吉莉打气。“这艘船将把我们带到布拉佛斯,”他说,“我们再在那儿找船去旧镇。我小时候看过一本关于布拉佛斯的书,据说该城建于一个潟湖周围,由上百岛屿组成,湖口还有泰坦巨人呢,那是一个数百尺高的石头人唷。他们用船只代替马匹,他们的戏子表演的是精巧的剧本,而非随处可见的愚蠢的即兴闹剧。那里的东西也很好吃,特别是鱼,还有各种各样的蛤、鳗鱼和牡蛎,都是从潟湖中捕上来的新鲜货。转船期间,我们应该有几天空隙,我带你去看戏吃牡蛎吧。” 他以为那会让她高兴,结果大错特错。吉莉迟钝无神的眼睛透过几缕肮脏的头发瞥了瞥他,“假如你愿意的话,大人。” “那你想要什么呢?”山姆问她。 “什么也不要。”她背过身去,将儿子从一边乳头换到另一边。 船只摇晃,搅起肚内的食物,启程前,他刚吃过鸡蛋、培根和炸面包。忽然间,山姆再也无法忍受在船舱里多待一刻。于是他站起身,爬上梯子,去把早饭交给大海。山姆晕船晕得如此厉害,他甚至无暇关心风向,结果呕吐时没选对船舷,污物全溅到了自己身上。虽然如此,他仍然感觉好多了……尽管为时不长。 此船名为黑鸟号,乃是守夜人军团最大的划桨船。在东海望时,卡特·派克告诉伊蒙学士:暴鸦号和利爪号的速度更快,可惜它们是狭长的战舰,是迅捷的猛禽,桨手坐在露天甲板上划船;而斯卡格斯岛之外的狭海水域环境恶劣,黑鸟号才是更好的选择。“狭海多风暴,”派克警告他们,“冬季的暴风雨更猛烈,但秋天的更频繁。” 最初十天相当平静,黑鸟号在海豹湾中行驶,从没让陆地离开视野。起风时很冷,但空气中有股清新的咸味。山姆几乎吃不下东西,即使强迫自己吞咽下去,食物在肚子里也留不长,但除此之外,他感觉还不算太糟。他多次鼓励吉莉,尽量让她高兴,事实证明这并不容易。无论他怎么说,她都不肯上甲板去,宁愿留在黑暗中抱着儿子,而婴儿也似乎跟母亲一样不喜欢船。行船期间,他不是哇哇哭闹,就是呕吐母亲的乳汁,还老拉肚子,弄脏了吉莉裹着他为他保暖的毛皮,弄得舱内阵阵恶臭。不管山姆点上多少根牛油蜡烛,粪便的味道始终存在。 室外要舒服多了,尤其是戴利恩唱歌的时候。歌手很受黑鸟号的船员们欢迎,因为他会在他们划桨时表演。他会唱所有他们喜欢的歌:有悲伤的歌,比如《吊死黑罗宾的日子》《人鱼挽歌》和《我的秋天》;也有雄壮的歌,比如《铁枪》和《七子七剑》;还有《贵妇的晚餐》《她的小花儿》和《快乐少女麦吉特》这样的靡靡之音。每当他唱到《狗熊与美少女》时,所有桨手都会跟着唱,而黑鸟号仿佛在水面上飞翔。早在艾里沙·索恩手下受训时,山姆就知道戴利恩的武艺不精,但他有副好嗓门,伊蒙学士形容说那像加了蜜的雷。他也会弹木竖琴,会拉小提琴,甚至会自己写歌……尽管山姆对他的歌不太感冒,无论如何,坐着听歌算是船上最好的消遣,就是箱子太硬,太多木刺,让山姆不由得感谢自己生了个肥屁股。胖子的优势就是走到哪儿都自带坐垫,他心想。 伊蒙学士也喜欢在甲板上度日,裹着一堆毛皮凝视水面。“他在看什么?”某天,戴利恩疑惑地问,“对他而言,这上面跟船舱底下不是一样黑吗?” 老人听见了他的话。伊蒙的眼睛虽然看不清,耳朵却没问题。“我并非生来就是盲人,”他提醒他们,“我记得上回经过这儿的情形,记得每一块岩石、每一棵树和每一波海浪,记得灰色的海鸥在船只的尾迹后面飞翔。我当时三十五岁,戴上颈链已经十六年了。伊戈想要留我在身边辅佐他统治国家,但我知道自己的位置是在这里,最终他拗不过我,只好派出金龙号载我北上,还让他的朋友‘高个’邓肯爵士亲自护送我抵达东海望。历史上,娜梅莉亚曾把六位国王用黄金镣铐锁拿住送来长城,自那以后,新人到来时都没有过如此盛况。伊戈也清空了地牢,这样我就不用独自立誓。他说他们就是我的荣誉护卫——其中一位乃布林登·河文,后来被选为总司令。” “您是指血鸦?”戴利恩说,“我知道一首关于他的歌,《一千零一只眼睛》。但我以为他是百年之前的人了。” “我们终究不都一样?我也曾经像你一样年轻啊。”这似乎让他感到悲哀。他开始咳嗽,然后闭上眼睛睡去,每当海浪晃动船只,他也在毛皮之中摇摆。 他们在灰色的天空下航行,先往东,再往南,然后又往东,海豹湾渐渐开阔。船长是个头发斑白的黑衣弟兄,肚子就像啤酒桶,他穿的黑衣褪色很厉害,因此船员们称他为“老破烂”。他很少说话,大副却把他没说的都补上了,每当风势减弱或者桨手们劲头不足,他就会朝咸涩的空气一通咒骂。大家早上喝燕麦粥,下午喝豌豆粥,晚上就着麦酒吃腌牛肉、腌鳕鱼和腌羊肉。戴利恩唱歌,山姆呕吐,吉莉或哭泣或给婴儿喂奶,伊蒙学士在睡梦中颤抖,这就是日常生活,而风日益寒冷,日益强劲。 即便如此,这也比山姆的上次航程好得多。当时他还不到十岁,乘坐着雷德温大人的三桅船青亭女王号出海。她有黑鸟号的五倍那么大,华丽雄伟,三张酒红色巨帆,一排排桨叶在太阳底下闪耀着金色与白色的光芒。离开旧镇时,那些桨上下摆动的景象令山姆为之屏息……但那是雷德温海峡最后的美好记忆。跟现在一样,大海让他反胃,而这招致了父亲大人的厌恶。 抵达青亭岛后,情况变得更加糟糕。雷德温大人的双胞胎打一开始就鄙视山姆。每天早晨在较场上,他们都找出新花样羞辱他,第三天,霍拉斯·雷德温在他求饶时要他学猪叫,第五天,他弟弟霍柏让一个厨房小妹穿上自己的盔甲,用木剑把山姆打得哭出来。当她展示出真面目时,所有的侍从、侍酒和马夫哄堂大笑。 “这孩子只不过需要一点历练,为生活增添调料,”当晚,他父亲告诉雷德温大人,但雷德温家的小丑却摇晃着铃铛回应道,“对,一撮胡椒,一点上好的丁香,嘴里再塞一只苹果。”从此以后,蓝道大人禁止山姆在派克斯特·雷德温的屋檐下吃苹果。回航途中他继续晕船,但离开青亭岛好歹让他大大松了口气,甚至喉头污物的滋味也变得容易接受了。直到回家之后,母亲才悄悄告诉他,父亲原本不打算让他回来。“霍拉斯将代替你,而你将留在青亭岛当派克斯特大人的侍酒,如果你让他满意的话,就会跟他女儿订婚。”山姆仍然记得母亲轻柔的触摸,记得她用一小块沾着口水的蕾丝手帕,擦去他脸上的泪水。“我可怜的山姆,”她喃喃地说,“可怜的山姆。” 能再见到母亲真好,他一边想,一边抓住黑鸟号的栏杆,凝视着岩石岸边飞溅的浪花。假如她看到我穿上黑衣,或许还会感到骄傲。“我长大成人了,妈妈,”我可以向她宣布,“我当上了事务官,成为了守夜人的汉子。弟兄们有时候还叫我‘杀手’山姆呢。”他也想跟弟弟狄肯和妹妹们重逢。“看,”他可以告诉他们,“看哪,我终于有点用了。” 但父亲也在角陵城等他。 一想到父亲,他又开始反胃。山姆俯身到船舷外呕吐,幸好这回不是逆风,这回他走对了方向。无论如何,他呕吐的水平越来越高了。 至少他自己这么觉得,直到黑鸟号远离陆地,向东直穿海湾,朝斯卡格斯岛前进。 该岛坐落在海豹湾出口处,大得惊人,布满山峰,乃是一片蛮荒之地,居民净是些未开化的野蛮人。山姆在书本上读到过,他们生活在洞穴和阴森偏远的山地碉堡里,作战时骑着毛发蓬松的大独角兽。“斯卡格斯”在古语中是“岩石”的意思,于是斯卡格斯人自称“岩种”,但其他北境人管他们叫斯卡哥族,并且很不喜欢他们。仅仅一百年前,斯卡格斯岛曾起兵反叛,好多年后才得以平息,这次战争还夺去了临冬城公爵及其手下数百名武士的性命。有些歌曲中说斯卡哥族是食人族,说他们的战士杀死敌人后会吃其心肝。有个著名的故事讲述古时候的斯卡格斯人航行到附近的斯凯恩岛,抓走女人,屠杀男人,然后用他们的肉在鹅卵石海滩上开了半个月的宴会。无论真假,反正直到今天,斯凯恩岛仍无人居住。 戴里恩会唱那些歌。当斯卡格斯岛荒芜的灰色山峰从海面上升起时,他走到船首,站到山姆身边,“假如诸神够慷慨,我们或许可以瞥到独角兽。” “假如船长够水平,我们就不会靠得那么近了。斯卡格斯岛附近的水域危险叵测,礁石可以把船壳像蛋壳一样磕破。哦,你别跟吉莉提这些,她已经够害怕的了。” “她?她和她那哇哇哭闹的小家伙都很讨厌,我不知道谁更吵。只有当吉莉把奶头塞进他嘴里,他才会停止哭喊,然而接下来又换成吉莉抽泣。” 山姆也注意到了。“也许孩子弄疼她了,”他无力地说,“也许他开始长牙……” 戴里恩用一根手指拨了一下琵琶,弹出嘲弄的音符。“我听说野人比较勇敢。” “她确实很勇敢。”山姆坚持,然而他也不得不承认,没见过吉莉如此萎靡不振。虽然她大多数时间都把脸庞隐藏起来,并让船舱保持黑暗,但山姆能看出她的眼睛总是红红的,颊间沾满泪水。他问她出了什么事,她只摇摇头,他只好自己去猜。“她害怕大海,仅此而已,”他告诉戴利恩,“来长城之前,她只见过卡斯特的堡垒及其周围的森林,据我所知,吉莉从没离开自己的出生之地超过半里格。她见过小溪与河流,但没见过湖泊,直到我们路过一个……至于大海……大海教人害怕……” “别傻了,这不还能看到陆地么?” “总有一天就看不到了。”山姆对此耿耿于怀。 “一点点水嘛,肯定吓不倒杀手。” “对,”山姆撒谎,“吓不倒我。但吉莉……或许你该为他们演奏摇篮曲,以助婴儿入睡。” 戴利恩厌恶地撇撇嘴:“除非她给儿子屁眼里插上栓子。我受不了那味道。” 第二天开始下雨,海面更加起伏不定。“我们最好到底下干燥的地方去,”山姆告诉伊蒙师傅,老学士只是微笑,“雨滴在脸上,这感觉很好,山姆。犹如眼泪。请让我再多待一会儿吧,距离我上一次哭泣已经很久了。” 伊蒙学士年迈体弱,山姆不可能把他一个人留在甲板上,他也只好留下。他在老人边上待了将近一个钟头,裹紧斗篷。绵绵细雨渗进皮肤,伊蒙却好像根本没感觉到。他只是叹息,闭上眼睛,山姆移近去,为他遮挡住大部分风雨。他很快就会要我扶他回船舱,山姆告诉自己,他一定会的。但他一直没有召唤,最后,遥远的东方响起隆隆雷声。“我们必须下去了。”山姆颤抖着说。伊蒙学士没回答。山姆这才意识到老人睡着了。“师傅,”他一边说,一边轻轻摇晃他的肩膀,“伊蒙师傅,醒醒。” 伊蒙睁开白色的盲眼。“伊戈?”他回应道,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流淌下来,“伊戈,我梦到自己变老了。” 山姆不知该怎么办。他跪下来抱起老人,走到甲板下面。没人称赞过他强壮,而雨水浸透了伊蒙学士的黑衣,使他重了一倍——即便如此,他整个人也就跟孩童一般。 他抱着伊蒙挤进船舱,发现吉莉把蜡烛全烧完了。婴儿在睡觉,而她蜷缩在角落里轻轻哭泣,身披山姆给她的大黑斗篷。“帮帮我,”他急切地说,“帮我把他擦干偎暖。” 她立刻站起来,他们一起脱下老学士的湿衣服,将他埋在一堆毛皮下面。他的皮肤冰冷潮湿,摸上去黏黏的。“你也睡进去,”山姆告诉吉莉,“抱住他。用体温焐热他。我们必须让他暖和起来。”她照做了,没多说一个字,但鼻子始终在抽咽。“戴利恩在哪儿?”山姆问,“大家待在一起能暖和一些。我得把他找来。”他正要上去找歌手,脚下的地板突然一个起伏。吉莉发出尖叫,山姆重重地跌倒在地,婴儿醒了,大声哭喊。 他挣扎着想站起来,船又晃了一下,把吉莉抛入他怀中,野人女孩紧紧抓着山姆,令他透不过气。“别害怕,”他告诉她,“这不过是一次历险。将来有一天你可以讲给儿子听。”但她只是将指甲深深抠入他手臂中,浑身发抖,剧烈啜泣。不管我说什么,只能让她更难受。他紧紧抱住她,尴尬地发现她的胸部紧贴着他。尽管他怕得要命,但这已足够让他那话儿硬起来。她会感觉到的,他羞愧地想,但即便她真的感觉到了,也没有任何表示,只是把他抓得更紧。 随后的日子大同小异。他们没见到太阳。灰暗的白昼,漆黑的夜晚,偶有闪电照亮斯卡格斯岛的山峰。他们都很饿,但没人吃得下。船长开了一桶火酒以鼓舞桨手,山姆尝了一杯,只觉数条火蛇顺着喉咙蜿蜒而下,穿过胸膛,教人长出一口气。戴利恩也喜欢上了这种酒,后来鲜有清醒的时候。 船帆时收时放,某天其中一片掉下桅杆,如同一只大灰鸟般飞走了。黑鸟号绕过斯卡格斯岛南岸,礁石群中有艘划桨船的残骸,船员们被冲上海岸,成了白嘴鸦和螃蟹的餐点。“妈的,太靠近了,”老破烂咕哝,“一个大浪就能把我们打到他们边上。” 桨手们已经精疲力竭,但看到这番景象,仍然弓起背使劲划,船只缓缓向着南方的狭海驶去,斯卡格斯岛渐渐缩小,天边只剩若干黑影,仿佛是乌云,又仿佛黑色的峰峦,又或两者皆有。那之后的八天七夜,天气晴朗,海波平静。 接着,暴风雨又来了,比先前更猛烈。 这是三场风暴还是一场,其中有没有片刻平歇?山姆完全不知道,虽然他拼命想要弄清状况。“那有什么关系?”他们全挤在船舱里,戴利恩大声嘶喊。这当然没关系,山姆想告诉他,但只要我想着这个问题,就不会想到被淹死、不会想到呕吐或者伊蒙学士的颤抖。“没关系。”他尖叫着回答,雷声淹没了其余的言语,甲板突然倾侧,将他摔倒。吉莉在抽泣。婴儿尖声啼哭。老破烂正在上面对着船员们大喊大叫,这位衣衫破旧的船长原本从不说话。 我讨厌大海,山姆心想,我讨厌大海,我讨厌大海,我讨厌大海。一道明晃晃的闪电透过头顶木板间的缝隙照亮了船舱,比白天的日头更明亮。这是一艘结实的好船,一艘结实的好船,一艘好船,他告诉自己,它不会沉没。我不害怕。 在暴风雨的间歇中,山姆极想呕吐,却又吐不出来,他紧抓着栏杆,直到指节发白。他听见一些船员嘀咕说,这就是把女人带上船的后果,尤其是带上女野人。“她跟自己的老爸上床,”当狂风再度呼啸时,山姆听见一个人说,“这比卖淫还糟糕,大逆不道。我们都会被淹死的,除非先摆脱她,还有她生下来的小怪物。” 山姆不敢与他们起冲突。他们都比他大,结实强健,多年的划桨生活使得他们肩宽臂壮。但他天天打磨匕首,而每次吉莉离开船舱去解手,他都跟着一起去。 连戴利恩也对野人女孩恶言相向。有一次,在山姆的多方敦促下,歌手唱摇篮曲安抚婴儿,但才唱一段,吉莉就伤心欲绝地痛哭流涕。“七层地狱啊,”戴利恩呵斥道,“你就不能先暂停,等听完一首歌再哭吗?” “继续唱,”山姆恳求,“只管为她唱歌就行了。” “她不需要听歌,”戴利恩说,“只需要被狠狠抽几巴掌,或者被强暴一回。滚开,杀手。”他将山姆推到一边,走出船舱,去弄火酒喝,跟粗犷的桨手弟兄们做伴,从中寻求安慰。 山姆用完了所有办法,他几乎习惯了那味道,但在暴风雨和吉莉的抽泣中,他好几天睡不着。“你能不能给她些什么?”山姆看到伊蒙学士醒来,便压低声音询问,“草药或药水,让她不要如此害怕?” “她不害怕,”老人告诉他,“她的哭声中唯有悲伤,这是药物所无法医治的。就让她尽情流泪吧,山姆,你堵不住这滔滔浪花。” 山姆不明白。“她正前往安全的地方。暖和的地方。为什么要悲伤?” “山姆,”老人轻声道,“你有一双好眼睛,却视而不见。她是一位母亲,她在为自己的孩子悲伤。” “那孩子只是晕船而已。我们都晕船。到达布拉佛斯之后……” “……那个婴儿也仍然是妲娜的儿子,并非吉莉的亲生骨肉。” 山姆过了好一会儿才领会伊蒙的暗示。“这不可能……她不会……那当然是她的孩子。不带上自己的儿子,吉莉决不会离开长城。她爱他。” “她为两个孩子哺乳,两个孩子都爱,”伊蒙说,“但爱的程度并不相同,没有一个母亲会给所有孩子同样的爱,甚至连天上的圣母也不例外。我敢肯定,吉莉并非自愿丢下儿子的,总司令大人如何威胁,如何承诺,我猜不到……但一定有过……” “不。不,这样做不对。琼恩决不会……” “琼恩不会。但雪诺大人会。很多时候,没有愉快的选择,山姆,只不过其中之一比余下的略少一些悲哀罢了。” 没有愉快的选择。山姆想起了他和吉莉一起经历的所有磨难,卡斯特的堡垒,熊老之死,冰雪与寒风,一天一天接一天的雪原之旅,白树村的尸鬼,冷手和满树的乌鸦,长城,长城,长城,长城底下的黑门。这一切都是为什么?没有愉快的选择,没有幸福的结局。 他想要尖声嘶喊,他想要号叫哭泣,他想要颤抖着呜咽着蜷成一个球。琼恩调换了婴儿,他告诉自己,琼恩调换了婴儿,以保护小王子,好让他远离梅莉珊卓的火焰,远离她的红神。假如她烧死的是吉莉的儿子,又有谁会在乎呢?除了吉莉之外没有人。他不过是卡斯特的小崽子,出自乱伦的怪物,远远比不上塞外之王的儿子重要。他既不能做人质,也不能做祭品,一点用也没有,他甚至没有名字。 山姆默默无语地蹒跚上甲板去呕吐,但肚子里没东西可以倒出来。黑夜已经降临,这个夜晚平静得出奇,好多天都没有这样的平静。黑沉沉的海洋仿佛玻璃一般,桨手们坐在桨位上休息,其中一两个睡着了。风动船帆,山姆看到北方的点点繁星,还有被自由民称作“盗贼星”的红色流浪星。那颗星星代表我,山姆悲哀地想,我助琼恩当上总司令,我把吉莉和婴儿带给他。没有幸福的结局。 “杀手。”戴利恩出现在山姆身边,完全没察觉他的痛苦。“这是个甜美的夜晚,多么难得。看,星星全出来了。我们甚至有可能看到月亮。也许最糟糕的阶段已经过去。” “不。”山姆擦了擦鼻子,用胖胖的手指指向乌云密布的南方,指向那片聚集的黑暗,“看那儿。”他说。话刚出口,突然远方来了一道沉默的闪电,光亮眩目,云层闪烁了片刻,仿佛层层叠叠的山峦,呈现紫色、红色,还有黄色,高高矗立在世界尽头。“最糟糕的还没有到来。最糟糕的才刚刚开始。永远也没有幸福的结局。” “诸神保佑,”戴利恩笑道,“杀手,你可真是个胆小鬼。” 247.第247章 詹姆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入城时骑着高大战马,雄赳赳气昂昂,身披上过瓷釉的红钢铠甲,铠甲经过一再打磨,鲜亮如火,装饰着宝石与黄金涡旋;他出城时则是坐在高大的四轮马车中,被绯红的旗帜覆盖,六名静默姐妹骑马在旁护送遗骨。 送葬队伍自诸神门离开君临,因为它比雄狮门更为宽阔华丽,但就詹姆看来,这选择实在是个错误:没人能否认,他父亲是一头雄狮,但就连泰温公爵自己也不敢把自己当成神。 陪伴泰温公爵马车的荣誉护卫共有五十名骑士,长枪上飘扬着绯红三角旗。在这五十名骑士后面则是西境的列位诸侯,大风席卷,“噼里啪啦”地掀动着他们的旗帜,无数旌旗在空中搅成一团。詹姆依次骑下去,经过了野猪旗、獾旗、甲虫旗、绿箭红牛旗、交叉双戟旗、交叉长矛旗、树猫旗、草莓旗、荆棘花朵旗、四分日芒旗等种种纹章。 布拉克斯伯爵身穿镶银线的淡灰色外套,心口处绣了一只紫色独角兽;贾斯特伯爵全身黑甲,胸甲上嵌三个黄金狮子头——关于他战死的传言看来不无因由,伤势和长期监禁把他折磨成了一副骨架;班佛特伯爵的恢复状况比较好,似乎已做好了投入下场战斗的准备;普棱穿紫衣,普列斯特穿貂皮,摩兰德的服色则是黄褐与绿色相间,但他们个个身披绯红丝绸斗篷,以示尊崇被他们护送回乡的封君。 走在诸侯们后面的,是一百名十字弓手和三百名重装步兵,绯红披风也在他们肩头飞舞。身着白袍白甲的詹姆在这条红色的河流中感觉颇不自在。 叔叔也没给他好气受。“队长大人,”当詹姆终于来到队伍后面,骑在凯冯爵士身旁时,对方开口道,“陛下差你来传达最后的命令吗?” “我不是为瑟曦而来。”在他们身后,一个鼓手敲打起来,节奏缓慢、整齐,充满悲哀。死了,它好像在低语,死了,死了。“我是来道别的。为我父亲。” “这也是她的父亲。” “我和瑟曦不同,我长胡子,她长乳房,如果你还是分不清楚,叔叔,你可以数数我们的手,有两只的那个是瑟曦。” “你们两个都爱耍小聪明,”叔叔道,“够了,省省你的贫嘴吧,爵士,我没兴趣。” “好的。”看来事情很难朝我希望的方向发展。“瑟曦很想亲自跟你道别,只是事务紧迫,脱不开身。” 凯冯爵士哼了一声。“彼此彼此,大家不都有事?你怎么不守着你的国王呢?”他的语气就像是责难。 “他平安无恙。”詹姆防卫性地道,“今天早上由巴隆·史文值班,这是位忠勇的好骑士。” “从前只要提到白骑士,‘忠勇’二字根本不用强调。” 这帮弟兄又不是我挑的,詹姆心想,如果我有选择的权力,御林铁卫必将恢复往日的荣光。可惜,这是番无力的废话,毕竟有谁会相信“弑君者”的豪言壮语呢?一个把荣誉当狗屎的人。随它去吧,詹姆认定,我不是来这里和叔叔争辩的。“阁下,”他郑重其事地说,“您得与瑟曦讲和。” “我们之间开战了吗?我怎么不知道。” 詹姆不理会对方的嘲弄。“兰尼斯特家族内部的争端只会令我们的敌人得利。” “就算有争端,也不是我的错。瑟曦想要统辖一切,很好,我完全赞成,我就把国家大事全交给她,唯愿解甲归田,自享安乐。我要去戴瑞城和我儿子一起生活,他的城堡急需重建,封地也得重新播种,并加以保护。”他突然发出一阵苦涩的大笑,“你姐姐也没留什么工作给我这副老骨头,不是吗?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去参加蓝赛尔的婚礼,他的新娘早已经等不及了。” 他那孪河城给的寡妇。表弟蓝赛尔骑在十码之后,眼眶深陷,头发花白干燥,貌似比贾斯特伯爵的年纪还大。看着他,詹姆感觉自己的幻影手指又抽搐起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他已经无数次试图与蓝赛尔接触,却从来找不到对方单身的时机——表弟要么和父亲在一起,要么有修士陪伴。他是凯冯的儿子不假,但打骨子里懦弱无能。提利昂在撒谎,他唯一的目的是造成伤害。 于是詹姆不再去想表弟,继续游说叔叔:“婚礼之后,你还留在戴瑞城?” “至少盘桓一段时日吧。据说桑铎·克里冈在三河流域落草为寇,你姐姐想要他的脑袋,我猜他可能加入了唐德利恩一伙匪帮。” 詹姆已经听说了盐场镇事件,现在大半个国度都知道了。那次洗劫异常野蛮,妇女被强暴后杀戮,婴儿在母亲的怀抱中遭遇屠杀,镇子的一半被烧为灰烬。“有蓝道·塔利镇守女泉城,土匪蟊贼交给他对付应该没问题。叔叔,你还是去奔流城吧。” “奔流城下由达冯爵士统一指挥,他是新任西境守护,不会需要我——而蓝赛尔需要我。” “好吧,叔叔。”听着节律的鼓点,詹姆脑袋里阵阵抽痛。死了、死了、死了。“多加小心,让你手下的骑士们加强巡逻防护。” 叔叔冷酷地瞥了他一眼。“你威胁我,爵士?” 威胁?他不由一愣。“只是提醒你而已。我的意思是……桑铎很危险。” “我当年吊死无数匪徒与强盗骑士的时候你还在襁褓中流屎流尿呢。爵士,如果你担心我会亲自出马与桑铎或唐德利恩决斗,那大可不必,并非每位兰尼斯特都爱慕虚荣。” 怎么了?叔叔,我得罪你了吗?“亚当·马尔布兰也能完成扫荡乡野的任务,要不,派布拉克斯、派班佛特、派普棱,他们都行,但能坐上首相高位、居中调度的,放眼天下只有你一人啊。” “你姐姐知道我的条件。告诉她,条件不变——在她枕边告诉她。”凯冯一夹马肚,扬长而去,不再与詹姆对话。 詹姆默然观望,幻影右手阵阵抽搐。他原来抱着一线希望,以为是瑟曦过于偏执,方才造成今天的局面,看来错的反而是自己。他知道我俩的底细,知道托曼和弥赛菈的底细,而瑟曦知道他知道。另一方面,凯冯爵士乃凯岩城嫡生的兰尼斯特,他不相信瑟曦将要对付他,可……可我看错了提利昂,也会看错瑟曦吗?儿子能杀父亲,侄女处决叔叔又有什么奇怪呢?何况这是个心怀不轨的叔叔,他了解太多内幕,留下来祸患无穷。或许瑟曦暗中把这肮脏的任务丢给猎狗,等桑铎·克里冈干掉凯冯爵士,她就不用玷污自己的双手了。桑铎有这个能耐。凯冯·兰尼斯特曾是名勇猛的剑客,但他老了,而猎狗…… 后面的队伍赶了上来。表弟左右有两名修士陪伴,詹姆出声招呼。“蓝赛尔。老表。我很想来参加你的婚礼,可惜职责在身,不容许我出远门。” “您必须保护好国王。” “我会的。不过嘛,不能来闹你的新房,实在有些遗憾。对了,别担心,这是你的头婚,却是她的第二次,我相信你老婆会很乐意指导你怎么做的。” 这段色迷迷的话引得周围几名领主哈哈大笑,蓝赛尔的修士则投来严峻的目光。表弟本人在马鞍上不安地蠕动着。“我懂得如何尽丈夫的责任,爵士先生。” “很好,新娘子在新婚之夜就需要这个,”詹姆说,“一个懂得如何尽责任的男人。” 蓝赛尔脸颊上升起一轮红晕。“我会为您祈祷,表哥,也会为太后陛下祈祷。愿老妪赐予她睿智,愿战士保护她周全。” “瑟曦要战士做什么?她有我。”詹姆调转马头,白袍在风中飞扬。小恶魔撒谎,瑟曦宁肯跟劳勃的尸体做爱也不会看上蓝赛尔这种满口虔诚话的傻瓜。提利昂,狗杂种,你他妈连撒谎也不找个好对象,如此不堪一击!他最后一次与父亲的送葬马车道别后,飞奔回远方的都城。 返回伊耿高丘上的红堡途中,詹姆·兰尼斯特惊觉君临城的街道已几乎荒芜了。曾把赌场和食堂挤得水泄不通的士兵们,此刻已然纷纷离开。勇武的加兰带上提利尔一半的军队返回高庭,他母亲和祖母也随他去了;剩下的一半军队在梅斯·提利尔与马图斯·罗宛的统率下向南方进军,提利尔公爵要再度围攻风息堡。 至于兰尼斯特方面,只在城外保留了两千精锐老兵,等待派克斯特·雷德温的舰队赶来,载他们渡过黑水湾,攻打龙石岛。情报显示,史坦尼斯大人北上时只留下一支小规模的卫戍部队,所以瑟曦认为两千人足够了。 其余的西境人被遣散回家,回到妻儿们身边,重建家园,播种耕地,争取在冬天降临前获得最后一次收成。在他们踏上西归之路的那一天,瑟曦带着托曼前来营地检阅,让士兵们为小国王欢呼。那一天她真的太美,他忘不了她唇上的笑意,忘不了秋日的艳阳照耀在她黄金的鬈发上。不管有多少人在背后议论姐姐,她只要用心,满可以赢得众人拥戴。 经过城门时,詹姆看见二十多名骑士正在院子里练习骑马刺枪靶。这又是一件我永远不可能再做的事,他心想。枪比剑沉,更难驾驭,而他连剑都用不好。他设想自己左手持枪,用右手的断肢绑盾牌——可比武时,对手都是从左边跑来,绑在右面的盾牌不就跟胸甲上的乳头一样是纯粹的摆设吗?不,我比武的日子已经结束了,他下马时告诫自己……尽管如此,詹姆还是忍不住停步观察。 高个塔拉德爵士被沙包从后撞中脑袋,摔下马来。壮猪的力道猛烈,乃至于刺穿了当靶子的盾牌,接着凯切镇的肯洛斯替他彻底收拾了盾牌。等雨林的德莫特爵士上场时,新的盾牌已被装上,随后蓝柏特·特拔瑞的枪堪堪擦过,但还没长胡子的琼恩·本特利,还有亨佛利·史威佛和埃林·斯脱克皮都瞄得很准,红罗兰·克林顿甚至完美地折断了长枪。 最后,百花骑士让前叙诸位都黯然失色。 詹姆一直认定,骑马比武的决定性因素乃是马术。只见洛拉斯以潇洒的姿势向前冲去,与长枪似乎自娘胎起便连为一体……嗨,难怪他老妈任何时候都顶着一副苦瓜脸。玩笑归玩笑,他真的想刺哪里就刺哪里,平衡性比猫还棒。或许上次他把我打下马来并非侥幸吧。詹姆突然感到很遗憾,不能再有机会与这小子交手,于是丢下训练中的众人走开了。 瑟曦正在红堡书房内,旁边有托曼和玛瑞魏斯大人黑发的密尔老婆。三人对着派席尔国师哈哈大笑。“我错过什么笑料了吗?”詹姆推门道。 “噢,瞧啊,”玛瑞魏斯上气不接下气,“您勇敢的弟弟回来了,陛下。” “他的大部分回来了。”詹姆发现,太后又喝酒了。最近,瑟曦随时在身边放着一壶葡萄酒,而曾经她是那么地厌恶劳勃·拜拉席恩酗酒的习惯。他不喜欢这样,这些日子以来,好像老姐做的每一件事他都不喜欢。“师傅,”瑟曦吩咐,“麻烦你,把消息再给队长大人复述一遍。” 派席尔的模样极为窘迫。“来了一只乌鸦,”他最后说,“从史铎克渥斯堡来的。坦妲伯爵夫人宣布他女儿洛丽丝产下一个强壮而健康的男婴。” “你根本猜不到他们给这小杂种取的名字,弟弟。” “我记得他们想叫他泰温。” “是的,不过当然被我制止了。我告诉法丽丝,我不允许我父亲的盛名糟蹋在猪倌和母猪交配生产的野种上。” “史铎克渥斯伯爵夫人坚称命名不是照她的意思。”派席尔大学士插话道,他布满皱纹的前额上全是汗珠,“她说是洛丽丝的丈夫给取的。那个波隆,他……看来他……” “提利昂,”詹姆脱口而出,“他为这孩子命名提利昂。” 老人颤巍巍地点点头,同时用长袍的袖子擦汗。 詹姆乐了。“送上门啦,亲爱的老姐,你到处找不着提利昂,原来他一直躲在洛丽丝的肚子里面呢。” “小丑。你和那波隆都是小丑。毫无疑问,此刻野种吮吸着白痴洛丽丝的乳头,而佣兵边看边为自己的无礼之举洋洋得意。” “这孩子或许是与您弟弟有些相似,所以才取这个名。”玛瑞魏斯夫人设想,“他或许天生畸形,缺个鼻子什么的。”说到这,她“咯咯”傻笑。 “我们要送给好孩子一份礼物,”太后宣布,“你说呢,托曼?” “给他一只猫咪吧。” “一只小狮子比较好。”玛瑞魏斯夫人建议。让它撕破他的小喉咙,她的微笑中是再明白不过的暗示。 “我想送他的,是不同类型的礼物。”瑟曦说。 想必是个新继父吧,詹姆懂得姐姐眼神的含义。在托曼的新婚之夜,当她焚烧首相塔的时候,他也见过如此的神情。想当初,绿火的焰芒沐浴着旁观者们,人们犹如苍白腐烂的尸体,犹如一群贪婪的僵尸,但僵尸群中也有美丽的存在——在这恶毒的光芒照耀下,瑟曦美得可怕,她将一只手放在胸口,嘴唇微启,碧眼炯炯有神。她在哭啊,詹姆意识道,至于是由于悲伤还是狂喜他就闹不明白了。 看着姐姐,他忧心忡忡,因为她令他想起了伊里斯·坦格利安,先王也是如此地为焚烧着迷。国王在御林铁卫面前没有秘密。伊里斯统治末期,他和王后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张,他们不仅分居,而且在白天也尽可能地回避对方。但每当伊里斯烧死人的时候,当天晚上雷拉王后的卧室内总不会平静。他烧死“锤子与匕首”首相的那一天,詹姆和琼恩·戴瑞正好负责警卫王后的卧室,而国王在里面放纵。“停手!你弄痛我了!”透过橡木门,他们听见雷拉的哭叫。“你弄痛我了!”在他耳中,这声音比切斯德伯爵的尖叫更难以忍受。“我们发誓保护她不受别人伤害。”詹姆最终开口道。“是的,”戴瑞承认,“但他例外。” 这天之后,詹姆只见过雷拉一次,那是王后启程前往龙石岛的清晨。雷拉披着斗篷,拉起兜帽,迅速爬进王家轮宫里,下了伊耿高丘,前往河边上船。他没机会与王后讲话,却听见了侍女们的低语,她们说王后的模样就像是被野兽摧残过,大腿上全是爪印,乳房被牙齿咬破。野兽,戴王冠的野兽,詹姆静静地想。 疯王最终杯弓蛇影到不准任何人在他面前佩带利器——除了御林铁卫。他不修边幅,胡须纠结脏污,蓬乱的银金色长发直垂到腰部,黄指甲弯弯曲曲,长到九寸长。但利器仍旧折磨着他,铁王座上的利器,令他无法逃避。他的胳膊和腿脚上密密麻麻全是血痂和半愈合的伤疤。 让我君临煎黑骨骸与烤熟血肉,詹姆看着姐姐的笑脸,心事重重,让我成为灰烬之王。“陛下,”他严肃地说,“我们可以私下谈谈吗?” “好吧。托曼,你今天该上课了,请随大学士去教室。” “是,母亲。我们正在学习受神祝福的贝勒国王。” 玛瑞魏斯夫人也识趣地离开,临走前亲吻了太后的双颊。“今晚您还和我共进晚餐吗,陛下?” “如果你不来,我可要生气了。” 詹姆没法不注意密尔女人走路时摇晃屁股的姿态。每一步都是诱惑。等门关上,他赶紧清清喉咙,开口道,“先是凯特布莱克,接着是科本,现在又来了这个女人。亲爱的老姐,你打算开马戏团么?” “我喜欢坦妮娅夫人。她会逗我开心。” “她是玛格丽·提利尔的随从,”詹姆提醒瑟曦,“她会把你的情报泄露给咱们的小王后。” “她当然会。”瑟曦伸手灌满酒杯,“当我提出要收留坦妮娅时,玛格丽兴奋得发抖,你瞧她说了什么:‘她会成为您的姐妹,正如她是我的姐妹。我当然会把她给您!陛下,我已经有了我的表亲和众多小姐夫人们了。’哼,咱们的小王后舍不得让我孤孤单单呢。” “你明知她是间谍,留着作甚?” “玛格丽自作聪明,打错了算盘,她不晓得这密尔婊子是条口蜜腹剑的毒蛇。现今我让坦妮娅把我精心挑选过的情报回传给咱们的小王后,其中有些甚至是真的。”瑟曦眼中闪动着淘气的光彩。“而另一方面,坦妮娅将‘处女玛格丽’的情况巨细无遗地向我汇报。” “她会吗?你究竟了解她多少?” “我了解她是位母亲,她有一个儿子,她想让他在这世上出人头地,为此不惜一切代价。当母亲的都这样。玛瑞魏斯夫人或许是条毒蛇,但她不笨,她知道我能做到的比玛格丽能做到的多得多,所以宁愿站在我这边。她告诉我的事情很多很多,你绝对猜想不到。” “什么事情?” 瑟曦坐到窗边。“比如……你知道荆棘女王的轮宫里有一大箱钱币吗?那是征服战争之前铸造的‘手币’。每有商人呆头呆脑地提出以金币交易,她便会欣然使用高庭的金子来支付,因为每枚金币只有当前金龙一半重。呵呵,哪个商人敢投诉梅斯·提利尔的母亲大人欺诈呢?”她吮了一口酒。“你今天骑马可算愉快?” “叔叔很在意你的缺席。” “叔叔的意见不关我事。” “当然关你的事。你应该好好利用他,就算不放在奔流城或凯岩城,也应该派去讨伐史坦尼斯大人,不是吗?宁肯起用凯冯也好过——” “卢斯·波顿是新任北境守护。他会对付史坦尼斯。” “别忘了,波顿大人被困在颈泽之外,而铁民扼守着要道卡林湾。” “他们守不了多久,波顿的私生子很快便会清除这小小的障碍,打开通路。波顿大人还获得了两千佛雷士兵的增援,佛雷军由霍斯丁和伊尼斯带队,他们的力量加起来,足以压倒史坦尼斯和几千游荡的残人。” “凯冯爵士——” “——将专心致志地治理戴瑞城,教导蓝赛尔该怎么擦屁股。你别管他,父亲的死像把他阉了似的,他成了个没用的老头。达冯和达米昂对我们更有用。” “他俩是有能力,”詹姆素来与两位表亲交好,“但你需要首相。不用叔叔,用谁呢?” 姐姐笑了。“放心,不会用你。我打算起用坦妮娅的老公,此人的祖父曾是伊里斯的首相。” 巨号首相。詹姆想起欧文·玛瑞魏斯,为人和气,行事无能。“如果我记得没错,他祖父被伊里斯流放过,还没收了领地。” “劳勃恢复了他的家业,至少恢复了一部分。如果我让奥顿收回他家全部的领地,坦妮娅会感激我的。” “说了半天,你就是为满足这密尔婊子的要求?我以为我们是在讨论选谁来治理国家!” “国家由我治理。” 愿七神保佑所有人。姐姐总以为自己是长了乳房的泰温公爵,其实她差得太远。别的不说,父亲素来像大冰川一般无情而冷静,而瑟曦情绪上来跟野火燃烧似的。当听说史坦尼斯抛弃龙石岛时,她高兴得像小姑娘一样蹦蹦跳跳,以为对方就此放弃争夺王位,自我放逐了;而当北方来报史坦尼斯占领了长城,她又顿时发作,令众人皆不敢接口。她不缺才智,缺的是判断力和耐心。“你还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首相加以辅佐。” “软弱的统治者才需要强有力的辅佐,正如伊里斯需要父亲,而强有力的统治者需要的只是忠心耿耿的传令官罢了。”她摇晃酒杯,“哈林大人怎么样?他不会是头一个当上国王之手的火术士了。” 当然不是,上一个被我宰了。“谣传你打算任命奥雷恩·维水为海政大臣。” “你刺探过我?”见他不答,瑟曦把头发甩到脑后,“维水很适合这个职位。他半生都在船上讨生活。” “半生?他连二十岁都不到。” “他二十二岁了!再说,争这个有意义吗?父亲当上伊里斯的首相时还不满二十一岁呢。是时候改变了,托曼身边应该多些活力充沛的年轻人,不能净是满脸皱纹的老骨头。奥雷恩很合适,他精力旺盛。” 他精力旺盛而且英俊,詹姆心想……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派克斯特·雷德温更合适,毕竟他掌管着维斯特洛最庞大的舰队。这个奥雷恩·维水可以负责小艇——假如你给他买一艘当玩具的话。” “你真是个孩子,詹姆。雷德温是提利尔的封臣,还是高庭公爵那丑恶母亲的外甥。我决不准提利尔公爵的爪牙混进我的御前会议。” “你的意思是托曼的御前会议吧?” “你很清楚我的意思。” 我很清楚。“我认为奥雷恩·维水糟糕透顶,哈林更是尤有过之,至于科本……诸神在上,他追随瓦格·霍特,还被学城剥夺过颈链!” “都是灰衣绵羊们干的。反正,科本对我很有用,也很忠诚——这点连我自己的血亲骨肉都做不到。” 亲爱的老姐,这样搞下去,我们总有一天会成为群鸦的盛宴。“瑟曦,听我一言,你现在到处都能看见侏儒的影子,还把我们的朋友一个接一个地变成敌人。至少,凯冯叔叔不是你的敌人,我更不是你的敌人。” 她的脸庞因愤怒而扭曲。“我求过你,求你帮助。我跪在你面前,而你拒绝了我!” “我的誓言……” “……没有阻止你谋杀伊里斯。言语只是风。你本可以拥有我,却选择了这身袍子。出去。” “姐姐……” “滚出去!聋了吗?我讨厌看见你丑陋的肢体!滚出去!”为赶走他,她把酒当头泼来。当然,她没泼中,但詹姆明白其中的暗示。 等他独坐在白剑塔的会议室内,握着一杯多恩红酒,用断肢翻阅白典时,暮色已临。百花骑士走进来,解下白袍和剑带,挂在墙上詹姆的东西旁边。 “我在院子里看了你的表现,”詹姆说,“你骑得不错。” “当然不止是‘不错’啰。”洛拉斯爵士为自己倒了杯酒,并在半月形桌子的对面落座。 “一个谦虚的人应该回答:‘大人过奖,您的好意我心领了’或者‘哪里,是我的坐骑很棒’。” “好吧,我的坐骑还将就,而大人的好意好比我的谦虚。”洛拉斯朝白典挥挥手。“蓝礼大人常说,读书是学士的活儿。” “至少这本是留给我们的,它记录了曾穿上白袍的每个人的历史。” “瞧过几眼,纹章画得挺漂亮。我喜欢看图,蓝礼大人收藏的几本精美典籍,保管让这帮修士无地自容。” 詹姆不由得笑了。“可惜它们都不在这儿。爵士,历史的作用是开阔视野,你应该了解前人们的生活,并以此为鉴。” “我了解这些人。什么龙骑士伊蒙王子,莱安·雷德温爵士,‘雄心’,无畏的巴利斯坦……” “……加尔温·科布瑞,埃林·克林顿、魔鬼戴瑞,嗯,这些你也知道?你晓得‘强壮的’卢卡默么?” “‘好色之徒’卢卡默爵士?”洛拉斯爵士似乎颇感有趣,“不就是有三个老婆和三十个孩子的那位?他们最后切了他的男根,关于他还有首歌,您是要我唱给您听吗,大人?” “特伦斯·托因爵士呢?” “他睡了国王的情妇,死得悲惨。教训是,穿白马裤的人得把裤腰带系紧些。” “灰袍盖尔斯?大方的奥利瓦?” “前者是个叛徒,后者是个懦夫,都令白袍蒙羞。大人,您到底想说什么?” “没什么。你不要总那么敏感,爵士。你知道‘老不死’科托因吗?” 洛拉斯爵士摇头。 “他干了六十年的御林铁卫。” “什么时候?我从来没听说——” “你知道暮谷城的唐纳爵士吗?” “名字似乎听过,但——” “安迪森·希山?‘白头鹰’迈克尔·梅泰林?‘永不投降的’乔佛里·诺科斯?还有红劳勃·佛花?关于这些名人你又知道什么?” “佛花是私生子的姓,希山也是。” “但这两位都当上了御林铁卫的队长,他们的故事全收录在这本书里面。这本书中还有罗兰德·达克林的事迹,他是在我之前最年轻的御林铁卫,他于战场上赢得白袍,一小时之后身披白袍死去。” “说明他武艺不精。” “他很厉害。他牺牲自己拯救了国王。你瞧,曾有那么多勇士披上白袍,而他们的事迹几乎都被遗忘了。” “该遗忘的自然会被遗忘。人们只记得英雄,只记得强者。” “英雄和恶棍,”所以你我当中至少有一位会被歌谣传唱,“还有少数兼而有之的人。比如他。”他敲敲自己正在读的那一页。 “谁?”洛拉斯扭头过来看,“鲜红底色上十个黑色的小球,我不认识。” “它属于克里斯顿·科尔,韦赛里斯一世和伊耿二世的铁卫,”詹姆阖上白典,“人称‘拥王者’。” 248.第248章 瑟曦 三个白痴扛一个皮口袋,太后看着他们跪在她面前,心里想。她瞧不起这三个白痴。不过,或许会有意料之外的收获? “陛下,”科本悄声道,“御前会议……” “……等我到场才会召开。想想看,我可能将把叛徒丧命的好消息带给他们呢。”城市彼端,贝勒大圣堂敲打着哀悼的钟声。丧钟不会为你而鸣,提利昂,瑟曦心满意足地想,我要把你的头浸上焦油,拿你畸形的身躯丢去喂狗。“平身,”她吩咐三位未来的领主,“把东西给我瞧瞧。” 他们遵令起立,噢,这三人个个丑陋不堪,衣衫褴褛,至少半年没洗澡了,其中一位脖子上还有个大疖子。让他们成为领主,她觉得很有趣,就让他们在宴会上挨着玛格丽坐。这三位白痴的头目解开细绳,将手伸进袋子,腐败的味道顿时充盈接待室,犹如烂掉的玫瑰。他取出一颗爬满蛆虫的灰绿色头颅。味道就像父亲的尸体。多卡莎几乎窒息,而乔斯琳掩嘴作呕。 太后打量着战利品,眼睛都没眨一下。“你杀错了侏儒。”最后,她一字一顿地说。 “我们没杀错,”一位白痴居然敢反对,“这肯定是他,太后陛下。瞧,他是个侏儒,只不过脸烂掉了,看不清模样而已。” “不止脸烂掉了,还长出了新鼻子呢,”瑟曦评论,“又大又圆的鼻子。混蛋!提利昂的鼻子打仗时早给砍掉了。” 三位白痴互望了一眼。“没人告诉我们,”提头颅的那位声称,“反正这家伙大摇大摆地在路上游荡,他是个丑陋的侏儒,所以我们认为……” “哦,他自称是麻雀,”脖子上生疖子的补充,“是你,是你说他撒谎。”第三位白痴争辩。 太后恼怒地意识到自己搁下御前会议,全为这出闹剧。“你们浪费我的时间,杀害无辜之人。我本该摘下你们的脑袋。”如果真要了他们的脑袋,其他人就会退缩,就会听任小恶魔逃之夭夭了。宁肯错杀万人,让侏儒的头颅堆高十尺,她也不能允许这种情况发生。“算了,滚吧。” “是,陛下,”疖子说,“我们恳求您的原谅。” “您还要这颗头吗?”提头颅的人问。 “把它交给马林爵士。不,先装进袋子,你这白痴!奥斯蒙爵士,带他们出去。” 特兰拿走头颅,凯特布莱克赶走白痴,原地只剩乔斯琳小姐的早餐。“赶紧清理。”太后命令她。这已是献上的第三颗人头了。还好,这颗好歹是侏儒的头。前次不过是个丑陋的孩子。 “别担心,总会有人找到小恶魔的,”奥斯蒙爵士安慰她,“而他一旦被发现,便难逃一死。” 是吗?昨晚,瑟曦又梦见了老巫婆,凹凸不平的下巴和嘶哑的嗓音。在兰尼斯港,大家叫她“蛤蟆”巫姬。若父亲知道她对我说了些什么,一定会拔了她的舌头。但瑟曦没对任何人讲过,甚至包括詹姆。梅拉雅说只要我们不提起预言,它将被遗忘,永远不会成真…… “我的眼线也在四处打探,陛下,”科本说。他的袍子类似于学士袍,但颜色并非灰色,而是御林铁卫的无瑕洁白,袍边、袖子和浆硬的高领上都装饰着黄金涡旋,腰部还束了一条金腰带。“旧镇、海鸥镇、多恩领,甚至自由贸易城邦,无论他逃到哪里,我的人都会把他揪出来。” “你的前提是他离开了君临。事实上,他很可能藏身于贝勒大圣堂,此刻正拉着钟绳制造噪音呢。”瑟曦沉着脸,让多卡莎扶她起身,“来吧,大人,御前会议正等着我们。”下楼梯时,她挽起科本的手臂。“那件小任务你完成得如何?” “办妥了,陛下。很抱歉花了太多时间,可那是好大一颗头颅,我的甲虫用了很长时间才把皮肉清干净。为表歉意,我特意用乌木和白银做了个盒子,用来装盛骷髅。” “布口袋也行。道朗亲王只在乎里面的东西,你扔个破袋子去他也不会在意——只要脑袋装好别掉出来就行。” 走到院子里,隆隆的钟声更刺耳了。他不过是个总主教,犯得着如此兴师动众?我们到底要忍受多久?当然,丧钟比魔山的惨嚎悦耳得多,但…… 科本似乎看穿了她的想法。“日落时,钟声便会停止,陛下。” “那太好了。你怎么知道的?” “我的工作就是刺探情报嘛。” 瓦里斯让所有人都以为他不可或缺。我们真傻。太后宣布科本接替太监之后,害虫们便忙不迭地巴结他,为一点点金钱而出卖各种情报。笼络人心靠的是金银财宝,不是八爪蜘蛛。这活儿科本也能干。她等着看当科本首度在御前会议中落座时派席尔是什么表情。 御前会议召开期间,总有一名御林铁卫在议事厅门口站岗。今天轮到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柏洛斯爵士,”太后和蔼地唤道,“你今天早晨气色不太好。吃出什么问题了吗?”詹姆让他当国王的品尝师,以防备毒药。这是个美味的任务,但对骑士而言意味着耻辱。布劳恩痛恨这点,开门时,他多肉的下巴微微发抖。 见她到来,重臣们停止了交谈。盖尔斯大人用咳嗽声欢迎太后——他的咳嗽声足以惊醒派席尔。其他人则满脸堆笑地纷纷起立。瑟曦容许自己露出一丝微笑。“大人们,请原谅我的迟到。” “哪里,我们都是为陛下服务的仆人,”哈瑞斯·史威佛爵士说,“等待您驾临是大家的荣幸。” “我相信,大家都认识科本伯爵。” 派席尔国师没让她失望。“科本伯爵?”他的脸涨成紫色,说话吞吞吐吐,“陛下,这……这位学士发下神圣的誓言,不据地,不取头衔……” “你的学城剥夺了他的颈链。”瑟曦提醒对方,“他已经不是学士了,不用再遵循学士的誓言。若你记忆不差,应该记得我们也曾称呼太监为‘伯爵大人’。” 派席尔唾沫横飞地说:“可这个人……他不合适……” “你还敢在我面前说什么‘不合适’?不就是你亲手把我父亲大人的遗体弄得臭气熏天,惹人嘲笑的吗?” “陛下您,您不会以为……”他抬起一只斑驳的手掌,好似要格挡打击,“静默姐妹们移去了泰温大人的肠胃及内脏器官,抽干血液……照料得无微不至……我们往他肚子里填满了盐巴和香草。” “噢,恶心的细节就省省吧,我闻到了你无微不至的关怀!科本大人的医术曾拯救过我弟弟的生命,我认为他毫无疑问比那假惺惺的太监更适合侍奉国王陛下。大人,你的同事你都认识吗?” “我连他们都不认识,还当什么情报总管呢,陛下。”科本边说边坐到奥顿·玛瑞魏斯和盖尔斯·罗斯比中间。 这才是我的御前会议。瑟曦拔掉了每一朵玫瑰,以及每一个忠实于她叔叔和两位弟弟的人,换上对她死心塌地的角色。她甚至废除了“大臣”的称呼——因为宫廷里面她最大——转而引进自由贸易城邦的头衔。例如奥顿·玛瑞魏斯呼为裁判法官,盖尔斯·罗斯比呼为国库经理,奥雷恩·维水,潮头岛浮华的年轻私生子,则是她的海军上将。 她的御前首相是哈瑞斯·史威佛爵士。 史威佛肌肉松软,秃头,善于逢迎拍马,他没下巴,只有一撮荒谬可笑的短小白须。他豪奢的黄色外套上用琉璃珠子拼出了家族纹章——蓝色矮脚公鸡,蓝天鹅绒斗篷则镶嵌了一百只金手。哈瑞斯被他的新职位弄得头晕目眩,丝毫没意识到这与其说是荣宠,其实是拿他当人质。他女儿嫁给了瑟曦的叔叔,而凯冯很爱那个没下巴、平胸脯还生了双罗圈腿的女人。只要把哈瑞斯爵士攥在手中,凯冯·兰尼斯特想对付她便得三思而后行。自然,岳丈不算是最有效的人质,但有总比没有的好。 “国王陛下会驾临吗?”奥顿·玛瑞魏斯发问。 “我儿子正跟他的小王后办家家酒呢。就目前而言,他对做国王的概念只是盖王家印信而已,陛下还太小,不能领悟国家大事。” “咱们英勇的铁卫队长大人呢?” “詹姆爵士找铁匠打造新手去了,想必大家都受够了他那根丑陋的断肢。而且我敢断言,对于开会他比托曼更不耐烦。”奥雷恩·维水“扑哧”一下笑出声来。很好,瑟曦心想,你们就笑吧,笑得越大声,他便越不能构成威胁。“有酒吗?” “来了,陛下。”奥顿·玛瑞魏斯的鼻子太大,红橙色头发蓬乱不堪,但他长相虽平庸,礼貌却周到,“这里有多恩红酒和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还有高庭的上等香料甜酒。” “金色葡萄酒。依我看,多恩人的酒就跟他们的人似的,一股子酸溜溜的脾气。”玛瑞魏斯替她满上杯子,瑟曦续道,“就从多恩人开始吧。” 派席尔国师的嘴唇仍在颤抖,亏得他没把舌头吞掉。“遵命。道朗亲王把他弟弟那帮蛮横的私生女都关押了起来,但阳戟城的骚动并未平息,据亲王信中所言,再不给他正义,他就无法掌控局面了。” “快了,快了,”这亲王,昏庸则罢,还很啰唆,“等待很快就有结果。我已遣巴隆·史文前往阳戟城,把格雷果·克里冈的人头献上。”当然,巴隆爵士此行还另有重任,但没必要教他们知道。 “哦,哦,”哈瑞斯·史威佛爵士用食指与拇指捻捻自己可笑的短胡须,“他已经死了吗?格雷果爵士?” “他当然死了,大人,”奥雷恩·维水干巴巴地说,“据我所知,脑袋搬家可是致命伤。” 瑟曦给了他一个赞许的微笑,她喜欢讽刺——只要对象不是自己。“正如派席尔国师预测的那样,格雷果爵士伤重不治身亡。” 派席尔哼哼了几声,不怀好意地瞅瞅科本。“长矛涂有剧毒,无药可解。” “是的,我记得你的话。”太后转向首相,“我进门时你在说什么,哈瑞斯爵士?” “说‘麻雀’们,陛下。据雷那德修士统计,城内‘麻雀’已达两千之多,而且每天都有新人涌入。他们的领袖宣扬末日之说,抨击魔鬼邪教……” 瑟曦吮了口酒。好喝。“这不是很自然的吗,你说呢?史斯坦尼崇拜的那个红神,不叫魔鬼叫什么?教会本该对抗邪恶嘛。”话是科本提醒她的,他真聪明,“看来,咱们已故的总主教疏于职守,听任岁月消磨洞察力,削弱了力量,以至于这么显而易见的事实都看不到。” “他早已是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了,陛下,”科本边说边朝派席尔微笑,“他的逝世是意料之中的事。安详地在睡梦中故去,得享天年,世上少有人能享受这福分啊。” “是的,”瑟曦确认,“现在我们需要一位精力旺盛的继任者。我在维桑尼亚丘陵上的朋友们告诉我,托伯特或雷那德会当选。” 派席尔大学士清清喉咙:“我在教团中也有朋友,他们倾向于奥利多修士。” “别忘了卢琛,”科本补充,“昨晚他刚用乳猪和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宴请三十位主教,白天又分发硬面包收买贫民。” 对于宗教话题,奥雷恩·维水看来就跟瑟曦一样不耐烦,由近观之,他的发色近于银而非金,眼睛则是灰绿,并非雷加王子的紫眼,尽管如此,他俩的相似之处还是很多……不知他是否会为她把胡子刮了……他比她年轻十岁,但他想要她,从他看她的方式里,瑟曦完全能解读出来——自从她乳房发育以后,十个男人中有九个会那样子看她。因为你太美了,他们如是说,可詹姆和我容貌相似,却从未受到如此看待。小时候,她常常穿起弟弟的衣服,当人们把她当做詹姆时,态度迥异,就连泰温大人…… 派席尔与玛瑞魏斯仍在为下任总主教争执不休。“谁戴上水晶冠都行,”太后粗暴地打断他们,“只要他肯将提利昂革出教门。”前任总主教显然是提利昂的同伙。“至于那帮没长翅膀的麻雀,就让他们去和教会斗吧,又不是聚众反叛王室,与我们有何相干?” 奥顿大人和哈瑞斯爵士低声表示同意,盖尔斯·罗斯比的赞同被淹没在一阵咳嗽中,在他吐出血痰的瞬间,瑟曦厌恶地别过头去。“国师,你把谷地的信带来了吗?” “带来了,陛下。”派席尔从面前的纸堆中拣出一封信,并将其抚平,“准确地说,这是宣言,并非信件。由符石城的青铜约恩·罗伊斯、韦伍德伯爵夫人、贝尔摩伯爵、雷德佛伯爵、杭特伯爵和九星城的骑士赛蒙·坦帕顿共同签署,他们六家都盖了印章,宣言声明——” 全是废话。“大人们识字,相信都看过了。罗伊斯他们在鹰巢城下集结了重兵,企图剥夺小指头峡谷守护者的地位,为此不惜动用武力。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允许他们这么做吗?” “贝里席大人向我们求援?”哈瑞斯·史威佛问。 “目前还没有,他对事态发展似乎漠不关心,他的上封来信只简单地提及叛乱,主要是请求我将劳勃留下来的老旧织锦画统统装船送给他。” 哈瑞斯爵士捻捻短胡须。“这所谓的‘公义者同盟’,请求国王援助了吗?” “没有。” “那么……我们还是按兵不动吧。” “听任谷地爆发战争,酿成悲剧?”派席尔说。 “战争?”奥顿·玛瑞魏斯笑出声来,“贝里席大人是天底下最幽默的人物,但光凭嘴皮子是不能打仗的,我很怀疑会不会流一滴血。再说,只要谷地按时纳税,谁做小公爵劳勃的监护人重要吗?” 是的,这不重要,瑟曦下定决心,小指头回宫倒有用些,他能凭空变出钱财,而且很少咳嗽。“奥顿大人的话让我信服,派席尔国师,训示公义者同盟不得伤害培提尔,除此之外,在劳勃·艾林的监护期内,国王对谷地的政治不予干涉。” “陛下英明。” “可以讨论舰队了吗?”奥雷恩·维水问,“只有十多条船自黑水河的大火中幸存,我们迫切需要重建海军。” “海军很重要,”奥顿·玛瑞魏斯当即点头,“嗯,利用铁民行吗?敌人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与海石之位结盟的代价有多大?” “他们要北境啊,”派席尔大学士道,“而北境已被太后陛下的先父许给了波顿家族。” “哟,多不方便,”玛瑞魏斯说,“可就我看来,北境实在太大,完全可以分割。况且无须永久性协议,我们可以私下答应波顿,一旦他消灭史坦尼斯,国王就全力支持他的要求。” “听说巴隆·葛雷乔伊已死,”哈瑞斯·史威佛爵士道,“群岛现下由谁作主呢?巴隆大王有儿子吗?” “莱恩?”盖尔斯大人咳嗽道,“席奥?” “席恩·葛雷乔伊从小在临冬城长大,乃艾德·史塔克的养子,”科本表示,“看来非我之友。” “听说他也被杀了。”玛瑞魏斯道。 “他是唯一的儿子吗?”哈瑞斯·史威佛爵士拉了拉下巴上的短胡须,“他的兄弟呢?他没有兄弟吗?有没有啊?” 若是瓦里斯在,一定全知道,瑟曦恼怒地想。“我才不跟乌贼同流合污,消灭史坦尼斯之后,接下来就轮到他们——因此,我们需要舰队。” “我建议兴建大帆船,”奥雷恩·维水提出,“首批兴建十艘。” “钱从哪里来?”派席尔责问。 盖尔斯大人把这当成了新一轮咳嗽的信号,他咳出更多粉红唾沫,然后用红丝方巾一点一点蘸去。“……没有……”被又一阵咳嗽淹没之前,他挤出几个字眼,“……没有……我们没有……” 至少这回,哈瑞斯爵士弄明白了咳嗽的意思。“预算异常拮据,”他提出抗议,“凯冯爵士跟我交代过。” “……费用……金袍卫士……”盖尔斯大人咳个不停。 这些反对意见对瑟曦而言,都是老生常谈了。“我们的国库经理认为,金袍卫士太多,而国库里的金子太少。”罗斯比的咳嗽声开始让她厌烦起来。也许“粗胖的”加尔斯并不会那么讨厌。“财政收入纵然不菲,却无法抵消劳勃亏欠的巨债。有鉴于此,在战争结束之前,我决定暂停偿付教会和布拉佛斯铁金库方面的债务。”新任总主教肯定会不知所措地扭绞他那双神圣的手掌,而布拉佛斯人将一次又一次地前来诉苦聒噪,管他们呢。“省下的钱用于重建海军。” “陛下英明,”玛瑞魏斯大人赞道,“妙笔一挥,便替国家解决了大难题,在战争期间,这是必备的、合理的措施。我完全赞成。” “我也赞成。”哈瑞斯爵士说。 “陛下,”派席尔的声音因震惊而发抖,“恐怕这会带来您意想不到的麻烦。那铁金库……” “……位于布拉佛斯,远隔重洋。以后还他们金子,国师,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布拉佛斯人也有句谚语,”派席尔镶有宝石的颈链轻声作响,“‘铁金库不容拖欠’。” “哼,拖不拖欠,由我决定,在此之前,叫布拉佛斯人恭恭敬敬地候着。维水大人,启动大帆船工程。” “太好了,陛下。” 哈瑞斯爵士在纸堆中翻找了一番。“下一个议题……我们收到佛雷大人的信件,他在信中提出新要求……” “这老头还想要多少土地和荣誉?”太后叫道,“他老妈一定长了三个奶子。” “大人们有所不知,”科本说,“在都城的酒馆和食堂内,老百姓议论纷纷,许多人认为国王协助瓦德大人作恶犯罪。” 重臣们狐疑地望着他。“你是指红色婚礼?”奥雷恩·维水问。“犯罪?”哈瑞斯爵士说。派席尔剧烈地清喉咙,盖尔斯大人又开始咳嗽。 “麻雀们公然宣讲——”科本警告,“——红色婚礼触犯神圣的宾客权利,令神人共愤,参与它的人将遭到永世诅咒。” 瑟曦明白对方言下之意。“是啊,瓦德大人很快就要面对天父的裁判了,就让麻雀们去唾骂他吧。反正惨案与我们无关。” “与我们无关。”哈瑞斯说,“与我们无关,”玛瑞魏斯大人承认。“是的,与我们毫无瓜葛。”派席尔宣布。盖尔斯大人继续咳嗽。 “往瓦德大人的坟墓上吐唾沫大概连蛆虫都淹不死,”科本同意,“不过呢,由王室公开处理红色婚礼会不会更妥当?找个廉价的替罪羊,几颗佛雷的头颅有助于收服民心,也有助于安定北方。” “瓦德大人决不会牺牲家族成员。”派席尔表示。 “他不会,”瑟曦猜测,“可他的继承人就没那么死脑筋了。谢天谢地,瓦德大人很快就得进坟墓,新任河渡口领主必将放逐大批同父异母兄弟、讨厌的表亲和不怀好意的姐妹之流,到时候从中抓几个犯人,只怕他还求之不得呢。” “在我们等待瓦德大人去世期间,还有另一个问题,”奥雷恩·维水提出,“黄金团主动取消了与密尔人的合约,君临港口里传说他们受史坦尼斯重金雇佣,即将漂洋过海,前来助阵。” “他如何支付巨额佣金呢?”玛瑞魏斯怀疑地问,“莫非拿雪块当钱使?这群人自称‘黄金团’,史坦尼斯能有多少金子?” “少得可怜,”瑟曦向他保证,“而且科本大人与海湾中密尔划桨船的水手沟通过了,黄金团是去瓦兰提斯的——和维斯特洛刚好是反方向。” “或许他们不想替失利的一方打仗,所以换了东家吧,与国内形势没有联系。”玛瑞魏斯大人提出解释。 “没错,”太后同意,“瞎子才看不到我们已然大获全胜。提利尔大人即将包围风息堡,而我的表亲达冯——新任西境守护——与佛雷军合围了奔流城,雷德温大人的舰队驶过塔斯海峡,正沿海岸日夜兼程北上,龙石岛剩下的少量渔船将无力阻挡他登陆。等我们切断了龙石岛与外界的所有联系,假以时日,城堡必告陷落,如此一来,仅有的麻烦就剩下史坦尼斯本人了。” “若杰诺斯大人所言非虚,史坦尼斯正试图拉拢野人。”派席尔大学士警告。 “人皮野兽而已,”玛瑞魏斯大人宣称,“找他们当盟友,史坦尼斯大人一定是走投无路了。” “走投无路,而且愚蠢透顶,”太后说,“他不晓得北方佬有多仇恨野人。这样做,就是把北境往卢斯·波顿怀里推,实际上,个别诸侯已投靠那私生子,助其攻打卡林湾,以赶走铁民入侵者,为波顿大人北进扫平道路了,其中包括安柏家族,莱斯威尔家族……别的名字我忘记了。就连白港也在动摇之中,白港之主同意把两个孙女都嫁到佛雷家,同时为我们开放港口。” “我们有船吗?”哈瑞斯爵士迷惑地说。 “威曼·曼德勒乃艾德·史塔克的心腹之一,”派席尔国师道,“能信任吗?” 谁都不能信任。“他是个担惊受怕的老胖子,他只坚持一点——放归他的继承人之前,白港不会屈膝。” “我们握有他的继承人?”哈瑞斯爵士发问。 “是的,如果此人还活着,一定还被关押在赫伦堡。是格雷果·克里冈俘虏他的。”但魔山对俘虏从不客气,也不关心赎金多少,“即便已死,我也会把加害他的人的首级统统送给曼德勒伯爵,并致以最诚挚的歉意。”一个脑袋能满足多恩亲王,一口袋脑袋应该能对付披海象皮的北方老头子了。 “史坦尼斯大人就没想过与白港结盟?”派席尔大学士指出。 “噢,他当然尝试过,但他的建议都被曼德勒伯爵转到了君临,回复他的统统是推托借口。也难怪,史坦尼斯要白港的军队和银子,给的却是……嗯,实际上什么也没给。”她忽然很想为陌客点上一支蜡烛,感谢对方带走蓝礼,留下史坦尼斯,若非如此,兰尼斯特的日子就难过多了。“今天早上刚来一只乌鸦,说史坦尼斯派他的洋葱走私贩作为代表前往白港谈判,此人现被曼德勒关了起来,曼德勒询问我们该如何处置。” “送来都城仔细审问比较好,”玛瑞魏斯大人建议,“此人也许了解不少内幕。” “处死他,”科本说,“作为给北境的教训,让他们看看咱们处置叛徒的手段。” “我很赞同,”太后声明,“我已指示曼德勒伯爵立刻将其斩首示众——如此一来,也彻底断绝了白港与史坦尼斯结合的可能性。” “哈,史坦尼斯得找个新首相了,”奥雷恩·维水嘻嘻一笑,“这回轮到什么菜?芜菁骑士?” “芜菁骑士?”哈瑞斯·史威佛爵士迷惑地问,“他是谁?我没听说过这位骑士。” 维水翻翻白眼,不予作答。 “若曼德勒大人拒绝呢?”玛瑞魏斯续道。 “他胆敢拒绝!哼,洋葱骑士的头才能换回他儿子的性命。”瑟曦笑笑。“那老笨蛋或许对史塔克家够忠诚,然而现在临冬城的狼群死光了——” “陛下您忘了珊莎夫人。”派席尔提醒。 闻听此言,太后顿时发作。“我才没忘记那只小母狼。”瑟曦甚至不愿提及对方的名字,“她是叛徒之女,我本该把她打入黑牢,结果却养狼为患。她分享我的壁炉与厅堂,与我的孩子们一同玩耍,我不仅养活了她,给她穿的住的,还亲自教导她,想让她对这个世界不再那么无知。结果呢,结果她回报我的是什么?——协助谋杀我的孩子!找到小恶魔的时候,一定也能找到珊莎,她现下还没死……但我指天发誓,到时候她会哭泣着向陌客歌唱,祈求死亡之吻!” 一阵尴尬的沉默。你们都把舌头吞掉了吗?瑟曦恼火地想。她不禁怀疑自己还设立御前会议干嘛? “另外,”太后续道,“‘艾德大人的幼女’此刻正在波顿公爵身边,只等卡林湾陷落便会嫁给他儿子拉姆斯。”只要这女孩能支持波顿家族对临冬城的要求,他们才不管她原本只是小指头送来的、某位总管的女儿呢。“就算北方佬偏爱史塔克,我们也双手奉上了一位。”她让玛瑞魏斯大人满上酒杯。“长城还有些麻烦,守夜人弟兄们失去了理智,竟然选择艾德·史塔克的私生子作总司令。” “雪诺,那孩子是个雪诺。”除了废话,派席尔还会说什么? “我在临冬城见过他一次,”太后道,“当时史塔克家很不想让他露面。嗯,他模样像极了他父亲。”正如劳勃的私生子也像极了劳勃,不过劳勃从不让他们在宫中出现——他只提过一次,就在猫的不幸事件之后,他咕哝了几句要把某位私生女儿带到身边。“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她当场告诫他,“不过我提醒你,到时候你得自己为那小婊子的健康负责。”这番话换来了一块在詹姆面前无法掩饰的淤伤,但有效地阻止了私生女的到来。凯特琳·徒利真是只软弱的老鼠,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她下不了手,到头来却把这肮脏的任务丢给了我。“雪诺和艾德大人一样包藏祸心,于国不忠,”瑟曦表示,“作父亲的把王位献给史坦尼斯,当儿子的送出的则是土地与城堡。” “守夜人军团发誓决不插手七大王国的争端,”派席尔提醒大家,“几千年来,黑衣人秉承传统。” “现在却被打破了,”瑟曦接口,“那野种来信口口声声宣称不参与内战,但行胜于言,他的行动说明了一切。他一面为史坦尼斯提供补给与保护,一面又傲慢地向我们索要士兵和武器。” “胆大包天!”玛瑞魏斯大人声称,“决不能听任守夜人军团倒向史坦尼斯大人。” “我们要公开宣布这位雪诺大人是叛臣贼子,”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决定,“让黑衣弟兄们将其抛弃。” 派席尔国师沉重地点点头。“我建议明确知会黑城堡,在更换总司令之前,别想得到一兵一卒。” “咱们新建的大帆船需要桨手,”奥雷恩·维水说,“把全国各地的偷猎者与盗贼都交给我好了,别送去长城。” 科本微笑着倾身向前。“守夜人替国家防御着古灵精怪呢,大人们,我建议咱们一定要帮助勇敢的黑衣弟兄。” 瑟曦锐利地瞥了他一眼。“你什么意思?” “很简单,”科本解释,“多年以来,守夜人不断要求增援,难道现在史坦尼斯大人去帮忙了,托曼国王反而不闻不问?莫如送去一百精锐,先穿上黑衣……” “……再除掉琼恩·雪诺,”瑟曦高兴地替他说完。我就知道把他选进御前会议很英明。“就这么办,”她抚掌大笑。若这野种真是艾德大人所生,一定会来者不拒,把送来的人手不加怀疑地统统收下。甚至在呜呼哀哉之前,还会给我写封感谢信呢!“当然,此事需要精心安排,细节就交给我吧,大人们。”动手不动口,这才是应敌之道。“今天我很满意,感谢大家的谏言,还有议题吗?” “只剩下一件事,陛下,”奥雷恩·维水用抱歉的口气说,“将谣言带给御前会议或许不太合适,但最近码头里传得沸沸扬扬——消息主要来源于东方的水手——龙出现在……” “狮身蝎尾兽又在哪儿呢?哦,还有古灵精怪?”瑟曦咯咯笑道,“等他们谈论侏儒时再来找我吧,大人们。”她站起身来,而这宣告了御前会议的结束。 瑟曦离开议事厅时,迎面吹起一阵狂暴的秋风,城市彼端受神祝福的贝勒大圣堂内,仍旧传出哀悼的钟声。院子里,四十多位骑士在用剑盾比武,敲打得“叮叮咚咚”。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护送太后回住所,玛瑞魏斯夫人正在里面与乔斯琳和多卡莎咯咯说笑。“笑得这么开心,什么事啊?” “雷德温那对双胞胎,”坦妮娅解释,“他俩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玛格丽夫人。从前,他们经常决斗是为了决出谁是下一任青亭岛伯爵,现在他们却又双双想成为御林铁卫,只为了接近小王后。” “雷德温家的人的雀斑总比见识多。”但这对她而言是有用的信息,假如在玛格丽的床上抓住流口水爵士或恐怖爵士……瑟曦不知道小王后会不会喜欢雀斑。“多卡莎,把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爵士找来。” 多卡莎脸一红,“遵命。” 等侍女离开后,坦妮娅·玛瑞魏斯给了太后一个探询的眼色。“她干吗脸红啊?” “因为爱情,”这回轮到瑟曦咯咯发笑了,“她被咱们的奥斯尼爵士迷住了。”这是最年轻的凯特布莱克,胡子刮得也最干净,他和哥哥奥斯蒙一样黑头发,鹰钩鼻,笑口常开,缺点则是脸上还有提利昂的妓女留下的三道长长抓痕。“我认为,她喜欢他脸上的伤疤。” 玛瑞魏斯夫人的黑眼睛里闪烁着淘气的光彩。“是吗?伤疤让男人看起来危险,危险中才有刺激。” “哟,你怎能讲出这种话来,我的好夫人?”太后揶揄,“再说了,如果危险中才有刺激,你怎么会嫁给奥顿大人?当然,我们都很喜欢他,可是……”培提尔曾评价说玛瑞魏斯家那代表丰收的巨号纹章简直是专门为奥顿大人设立的,因为他的头发像白菜,鼻子犹如甜菜根,脑袋瓜里装的多半是豌豆麦片粥。 坦妮娅清脆地笑道:“我夫君是个宽厚的好人儿,委实谈不上什么危险,不过呢……希望陛下别小瞧了我,我爬上奥顿大人的床铺的时候可不是什么温柔处女哟。” 你们自由贸易城邦人净是些婊子,不是吗?不过这也算件好事,总有一天,她会好好利用这份信息。“噢,好夫人,你一定得告诉我,你那个……你那个危险的初恋情人是谁呢?” 坦妮娅橄榄色的皮肤在她脸红时显得更黑了。“真糟糕,我不该多嘴的。陛下,就让我保留自己的小秘密吧,好吗?” “男人有伤疤,女人有闺秘。”瑟曦吻了她的脸,心想我很快就会把他挖出来。 等多卡莎把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爵士带到,太后便遣散了女人们。“来,和我一起来窗边坐坐,奥斯尼爵士。要酒吗?”她为两人都倒上酒。“你的斗篷很旧了,我想给你换身新的。” “换身新的?白袍子?谁死了?” “现在还没有,”太后表示,“你这么急着想加入你哥哥奥斯蒙的行列?” “御林铁卫?不,只要能取悦陛下,我愿做您的女王护卫。”奥斯尼咧嘴而笑,脸上的伤疤成了亮红色。 瑟曦伸手在伤痕上梳理。“你可真大胆啊,爵士先生,你差点又让我不能自已。” “而您真好心,”奥斯尼爵士抓住她的手,粗鲁地吻她的指头,“我可爱的太后。” “知道吗?你是个坏蛋,”太后凑在他耳边低声倾诉,“不是真正的骑士。”她让他隔着丝裙服抚奶子。“够了。” “不,不够。我想要你。” “你要过我。” “只要了一次。”他再度抓住她的左乳,粗暴的挤压令她想起了劳勃。 “一夜春宵奖励一位好骑士。你为我出色地服务,并因此得到回报。”瑟曦将手滑过他股间,透过马裤,感觉到对方硬了起来。“昨儿早上,你在场子里摆弄新坐骑?” “那匹黑牡马?是啊,那是我哥哥奥斯佛利送的礼物。我为它取名‘午夜’。” 真是个呆子。“战马骑着上战场,至于鱼水之欢嘛……还是要骑精神抖擞的小母马哦。”她微笑着挤了挤他那话儿,“告诉我实情,你是不是看上了我们的小王后?” 奥斯尼爵士警惕地退开。“她很漂亮,但还是个孩子,我宁愿要女人。”“何不两者兼得呢?”太后轻声说,“替我摘下那朵小玫瑰,重重有赏。” “小玫……玛格丽?您的意思是玛格丽?”奥斯尼那话儿萎了下去。“她可是国王的老婆,不是连御林铁卫睡了国王的老婆都会被斩首的吗?” “那是前朝的故事了。”况且被睡的是国王的情妇,不是老婆,而情夫的首级是他全身上下唯一保留住的部分,伊耿三世当着情妇的面将他肢解。但此时此刻,瑟曦不想用这些恐怖的陈年往事吓唬奥斯尼。“托曼并非庸王伊耿,你别担心,我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不多也不少。我要玛格丽的首级,不要你的。” 他大吃一惊。“呃,您是指她的贞操吧?” “贞操当然也要——如果她还有的话,”瑟曦再度抚摩他的伤疤,“玛格丽会对你的魅力……视而不见吗?” 奥斯尼给了她一个受伤的眼神。“她很喜欢我。她的表亲们老爱取笑我的鼻子,说我的鼻子太大,但上回梅歌这么说的时候,玛格丽制止了她,还夸奖我的脸挺可爱。” “瞧,我的眼光果然没错。” “是,陛下,”男人狐疑地说,“可,如果我和她……和她……做了……?” “……做了丑事?”瑟曦尖声笑了两下,“与王后同床自是谋逆大罪,托曼别无选择,只能将你发配绝境长城。” “长城?”他沮丧地喊。 想忍住笑实在很难。别笑,别笑,男人们最恨被人嘲笑。“黑斗篷与你的眼睛和头发很配。” “没人能从长城回来。” “我会把你弄回来,只要你替我杀一个男孩。” “谁?” “与史坦尼斯结盟的野种。放心,他年轻稚嫩,而我将额外拨给你一百精兵。” 凯特布莱克在害怕,她能嗅出他的感觉,但他的自尊心不容许他将其表达出来。男人啊男人,全是一个样。“我杀过的男孩数不胜数,”他夸口,“只要这孩子一命呜呼,国王就会赦免我?” “不仅赦免你,而且提拔你当领主老爷。”只要你没给雪诺的弟兄们吊死,“你知道的,太后需要伴侣,需要一个无所畏惧的男人来保护她。” “凯特布莱克伯爵?”笑容在他脸上缓缓扩散,伤疤成了火红色,“噢,我喜欢这点子。高贵的领主……” “……方才配得上太后的卧床。” 他忽然皱眉道:“可长城很冷。” “我很温暖,”瑟曦环住对方的脖子,“只消睡一个女孩、杀一个男孩,我就成了你的人。你有勇气吗?” 奥斯尼想了一会儿,点点头。“我也是您的人,一切听您吩咐。” “很好。爵士先生,”她吻了他,并在抽身之前让他短暂地尝到了她舌头的滋味,“现在做这些足够了,其他的我们可以等。今夜,你会梦见我吗?” “会的。”他沙哑地答应。 “和咱们的处女玛格丽做爱时也会想起我?”她逗弄他,“当你进入她的时候,会想着我?” “会的,我会的。”奥斯尼·凯特布莱克发誓。 “很好,去吧。” 等他走后,瑟曦让乔斯琳替自己梳头,一边脱下鞋子,像猫一样舒展身体。天生我材必有用,她告诉自己,精妙的谋划让她很得意。若是宝贝女儿与下贱的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私通的把柄被抓住,梅斯·提利尔将无话可说,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琼恩·雪诺也不会奇怪奥斯尼到长城充军的原因。嗯,就安排奥斯蒙爵士去把弟弟和小王后捉奸在床吧,以确保其他两位凯特布莱克的忠诚。父亲,你看见了吗?你还会想尽快把我嫁出去吗?真遗憾哪,你和劳勃,还有琼恩·艾林、艾德·史塔克、蓝礼·拜拉席恩,你们统统都死了,只剩下我。当然,我没忘记提利昂,可他活不了几天了。 夜里,太后召玛瑞魏斯夫人来卧室作伴。“你要酒吗?”她问对方。 “小女王,”密尔女人咯咯笑道,“大骑士。” “行了,明日,我要你去见我的媳妇。”太后一边让多卡莎替她换上睡衣,一边吩咐道。 “玛格丽女士总是乐于接见我。” “我明白,”太后没有忽略对方对托曼的小妻子的称呼。“告诉她,我赠送给贝勒大圣堂七根蜂蜡,以纪念咱们亲爱的已故总主教大人。” 坦妮娅轻笑道:“您说得这样清楚,她便会送上七十七根蜂蜡,以表示自己更深刻的悼念。” “要尊重别人的信仰虔诚哦,”太后也笑了,“说了这个,你还要向她悄悄吐露,有人暗中仰慕她,某位优秀的骑士由于迷恋她,夜夜不得安寝。” “陛下,我可以问问是哪位骑士吗?”坦妮娅的大黑眼珠里闪动着淘气的火花,“莫非是咱们亲爱的奥斯尼爵士?” “或许吧,”太后说,“但你决不能在她面前直说出名字,让她慢慢打听,慢慢地求告你,懂吗?” “只要能取悦陛下,我什么都干。” 屋外,冷风吹起,屋内,她们就着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一直聊到清晨。坦妮娅醉了,于是瑟曦从她口中套出了情人的名字。那是一位密尔船长,或者说是海盗,黑发披肩,一道伤疤横贯脸颊,从耳朵直到下巴。“我拒绝了他一百次,他却不以为意,”密尔女人告诉太后,“最后我莫名其妙就答应他了。我想,他这种人是无法拒绝的。” “我了解这种人。”太后淡淡一笑。 “真的吗?陛下您也见过这种人?” “比如劳勃。”她嘴上这么说,心里想着詹姆。 但当她阖上双眼,出现的却是另一个弟弟,还有昨天早上那三位白痴。只不过这回装在他们袋子里的,却真真正正是提利昂的头颅。 她把它涂上焦油,扔进卧房的夜壶中。 249.第249章 铁船长 北风吹拂,无敌铁种号绕过陆岬,驶入圣地娜伽摇篮湾。 维克塔利昂来到站在船头的“理发师”纽特身边。前方隐约可见老威克岛的神圣海岸,上方是荒草遍布的山岭,娜伽的肋骨从地底冒出,仿佛巨大的白色树干,粗细和高度都是大帆船桅杆的两倍。 灰海王大厅的骨骼。维克塔利昂能感受到此处的魔力。“巴隆第一次自立为王时,就站在这些骨头底下,”他边回忆边说,“他发誓为我们赢回自由,‘三淹人’塔勒便将一顶浮木王冠戴到他头上。‘巴隆!’铁民们高喊,‘巴隆!巴隆国王!’” “他们呼喊你的名字时也会一样响亮。”纽特评论。 维克塔利昂点点头,但没“理发师”那么肯定。毕竟,巴隆有过三个儿子,还有一个非常宠爱的女儿。 他在卡林湾对属下的船长们这么说过,他们都敦促他尽早下手夺取海石之位。“巴隆的儿子死光了,”红拉弗·斯通浩斯争辩,“而阿莎是女人。你是你兄长的得力助手,必须由你捡起他的剑。”维克塔利昂提醒他们,巴隆明令他扼守卡林湾,抵御北方人的反扑。拉弗·肯宁说,“狼仔们经受了数次重创,已不足为患,大人。而您若枯守着这片沼泽,听任铁群岛落入别人手中,有什么意义呢?”“跛子”拉弗补充道,“鸦眼是外人,他不了解我们。” 攸伦·葛雷乔伊,铁群岛之王和北境之王。只需想想,便能唤醒他心中旧日的怒火,但是…… “言语就像风,”维克塔利昂告诉他们,“鼓动船帆的才有用。你们要我跟鸦眼开战?兄弟对兄弟,铁种对铁种?”无论他俩之间有多少嫌怨,攸伦毕竟是他的兄长。弑亲者将遭到永世诅咒。 但湿发发出选王会的号召之后,一切就不同了。伊伦是淹神的代言人,维克塔利昂提醒自己,假如淹神要我坐上海石之位……消息传来的第二天,他便将卡林湾的指挥权交给拉弗·肯宁,自己忙不迭地前往热浪河,铁舰队就停泊在河边的芦苇和杨柳丛中。波涛汹涌的大海和变幻无常的风浪拖延了他回师的速度,但回到家乡时,他只损失了一艘船。 悲伤号和复仇铁种号紧跟着无敌铁种号绕过陆岬,后面是强手号、铁风号、灰灵号、科伦大王号、维肯大王号、达衮大王号等等,这些大船占了铁舰队的十分之一,其他较小的船只趁着晚潮航行,排成参差不齐的一列纵队,向后延伸出好几里格。望着那些船帆,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意气风发。舰队司令爱他的舰队更甚于男人爱老婆。 已抵达的长船沿老威克岛的神圣海滩一字排开,延伸至目力极限,桅杆如长矛林立。深水处停靠着战利品:平底货船,宽身帆船,大帆船……都是从劫掠或战斗中赢来的,它们吃水深体积大,无法靠近岸边。各船船头、船尾和桅杆上飘荡着熟悉的旗帜。 “理发师”纽特眯起眼睛,“那是哈尔洛大人的海歌号?”“理发师”体格粗壮,罗圈腿,长胳膊,但他的眼神不如年轻时那么锐利了。当年他的飞斧非常精准,人们说他可以用斧子给人刮胡子。 “是海歌号。”看来,就连“读书人”罗德利克也离开了他的书本,前来凑热闹了。“还有老卓鼓的怒吼者号和布莱克泰斯的夜行者号。”维克塔利昂的眼睛一如既往的尖锐——他是铁岛舰队总司令,即便对方收起船帆,耷拉着旗帜,他也统统认得出来。“还有‘银鳍号’,现下属于沙汶·波特利的某位亲戚。”维克塔利昂听说鸦眼淹死了波特利头领,而他的继承人死在卡林湾,但他还有兄弟和别的儿子。有多少?四个?不,五个,而他们中没人有理由喜欢鸦眼。 然后他看到了那艘单桅战舰,暗红色船身细长低矮,船帆漆黑犹如无星的夜空,此刻已然收卷起来。即使停泊中,宁静号仍旧显得无情、残忍而迅捷。船头是一尊黑铁少女像,单臂向外伸展。她腰身细窄,胸脯高傲地挺起,大腿修长匀称,浓密的黑铁长发在脑后飘荡。她的眼睛由珍珠母制成,可她没有嘴巴。 维克塔利昂双手紧握成拳——他曾用这双手揍死四个男人和一个老婆。尽管星星点点的白发已从他头上冒出来,但他一如既往的强壮,拥有公牛般宽阔的胸膛和年轻人的平肚子。弑亲者将遭到神灵和凡人的永世诅咒,巴隆赶走鸦眼那天提醒过他。 “他来了,”维克塔利昂告诉“理发师”,“收帆,划桨。传令下去,悲伤号和复仇铁种号出列,隔断宁静号出海的通道。其余舰队封锁海湾。没有我的允许,不管人还是乌鸦都不准离开。” 岸上的人看见了他们的帆,朋友亲人们隔着水面互相吆喝打招呼,但宁静号甲板上形形色色的哑巴和混血杂种一言不发。无敌铁种号渐渐靠近,他不仅目睹了皮肤暗如沥青的黑人,还有矮小多毛、仿佛索斯罗斯猿猴般的家伙。一群怪物,维克塔利昂心想。 他们在距离宁静号二十码处抛锚。“放条小船。我要上岸。”桨手们准备的同时,他扣上剑带;长剑悬在一侧腰间,另一边是一把匕首。“理发师”纽特系紧司令官肩头的披风,它由九层金丝织就,缝成葛雷乔伊家族的海怪形状,海怪之臂悬垂至靴。披风下面,他穿着沉重的灰锁甲,内衬黑色熟皮甲。在卡林湾,他不得不日夜穿戴盔甲,腰酸背痛总比肠穿肚烂好。沼泽深处住的是魔鬼,只要被他们的毒箭擦破一点皮,几小时之后,就会在号叫中送命,伴随着两腿间止不住的一团团红色与褐色的排泄物。不管谁赢得海石之位,我都要回去解决那些沼泽魔鬼。 维克塔利昂戴上一顶高耸的黑色战盔,铁盔打制成海怪形状,海怪之臂环绕脸颊,在下巴底下相连。小船准备好了。“我把箱子交给你保管,”他一边吩咐纽特一边跨过船沿,“不得有误。”这些箱子事关重大。 “遵命,陛下。” 对此,维克塔利昂不快地皱起眉头。“我还不是国王。”他爬进小船。 伊伦·湿发站在波浪中等他,水袋悬在一条胳膊底下。牧师又瘦又高,但比维克塔利昂要矮一些,他的鼻子仿佛鲨鱼的鳍,从瘦骨嶙峋的脸上冒出来,他的眼睛犹如钢铁,胡须垂至腰间,一束束绳索般的长发随风拍打着大腿背后。“哥哥,”冰冷的白色浪花冲击着他们的脚踝,“逝者不死。” “必将再起,其势更烈。”维克塔利昂摘掉头盔,跪了下来。海水灌满他的靴子,浸透他的长裤,伊伦将盐水倒在他额头上。他们继续祷告。 完毕之后,司令官问湿发伊伦,“我们的哥哥鸦眼何在?” “他住在巨大的金丝帐篷内,里面嘈杂喧闹。他身边尽是些不敬神的人和蛮夷番邦的怪物,比以前更糟糕。我们父亲的血在他体内变了质。” “还有我们母亲的血。”站在娜伽的肋骨和灰海王大厅底下的这片圣地,维克塔利昂不愿提及弑亲的话题,但许多个夜晚,他都梦见自己用铁拳砸向攸伦微笑的脸,砸烂皮肉,令对方变质的鲜血喷涌而出。不行。我向巴隆立过誓。“都来了?”他问牧师弟弟。 “有地位的人都来了。所有的船长和头领。”在铁群岛,船长与头领是一回事,每个船长都必须是自己船上的国王,而每一个头领都必须是船长。“你是来继承兄长的王冠的吗?” 维克塔利昂想象自己坐在海石之位上的模样,“假如那是淹神的意旨的话。” “浪涛会传达淹神的意旨,”湿发伊伦背转身去,“仔细倾听大海的声音,哥哥。” “是。”他想象自己的名字经由海浪轻声道出是什么样,由船长们喊出又是什么样。如果杯子传到我手里,我不会推辞。 人群在他四周聚集,祝他好运,企图博取好感。每座岛上的人都来了:布莱克泰斯、陶尼、奥克伍、斯通垂、温奇,还有其他许多家族。老威克岛的古柏勒、大威克岛的古柏勒和橡岛的古柏勒齐聚一堂。连考德家的人也在,尽管每个体面人都鄙视他们。次等的谢牧德家族、维纺家族或奈特立家族的人跟古老骄傲的世家成员肩并肩挤在一起,人群中甚至有最卑微的汉博利家族,他们是仆役与盐妾的后代。某位沃马克家的人拍拍他肩膀,两个斯帕家的人则将一袋酒塞入他手中。他深深啜饮,擦了擦嘴,让人们簇拥着他来到篝火边,谈论战争、王冠和战利品,谈论在他统治之下的荣耀与自由。 当晚,铁舰队的人们在潮线上用帆布搭起一座大帐篷,好让维克塔利昂用烤乳羊、腌鳕鱼和龙虾宴请数十位著名的船长。伊伦也来了,但他吃鱼喝水,而船长们大口灌下的麦酒似乎足以让铁舰队漂浮起来。许多人一口答应支持他:“强健的”弗拉莱格,“聪明的”艾文·夏普,“驼背”何索·哈尔洛——但何索提出把女儿嫁给他当王后。“我无幸娶妻。”维克塔利昂告诉他。他的原配死在产床上,留下一个死产的女儿,续弦妻染上麻疹,而第三任…… “国王必须有子嗣,”何索坚持,“鸦眼就带来了三个儿子,准备在选王会上展示。” “混血狗杂种而已。你女儿究竟多大?” “十二岁,”何索说,“美丽丰饶,刚刚初潮,头发是蜂蜜的颜色。她的胸脯现在还小,但臀部很好。她更像她母亲,不像我。” 维克塔利昂明白他的意思是指那女孩并非驼背。然而当他想象她的模样,看见的却是被自己亲手杀死的妻子。他一拳一拳地打她,自己却一直在哭泣,事后他抱她走下海滩,放到岩石之间,将她交付给螃蟹。“加冕后,我很乐意见见那女孩。”他说。何索最多也只敢期望这样的回答,于是心满意足地蹒跚着走开了。 贝勒·布莱克泰斯更难满足。他坐在维克塔利昂身边,身穿羔羊毛黑绿皮纹外套,光滑的脸颇显出几分俊俏,黑貂皮披风上别了一颗银制七芒星。由于在旧镇当过八年人质,他回来时成了青绿之地七神的信徒。“巴隆是个疯子,伊伦也是,而攸伦比他们两个更疯狂,”贝勒头领评论,“你呢,司令大人?如果我喊出你的名字,你会不会终止这场疯狂的战争?” 维克塔利昂皱起眉头。“你要我屈膝下跪?” “假如有必要的话。听着,我们无法对抗全维斯特洛——劳勃国王已经证明了这点——那将是一场灾难。巴隆说愿意为自由‘付铁钱’,但结果呢?结果我们的女人用空床换来巴隆的王冠。我母亲就是受害者之一,面对现实吧,古道已经消逝,不会再回来了。” “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百年之后,人们将歌颂‘勇者’巴隆。” “最好叫他‘寡妇制造者’。我宁愿用他的自由换回我的父亲。你能给我吗?”见维克塔利昂不答,布莱克泰斯哼了一声,自行离开了。 帐篷里的温度逐渐升高,烟雾腾腾。葛欧得·古柏勒的两个儿子打架时撞翻了一张桌子;威尔·汉博利赌输了,只好吃自己的靴子;小伦伍德·陶尼拉起提琴,而罗姆尼·维纺唱着《血杯》《铁雨》等古代掠夺者们的歌谣;“少女”科尔和艾德里德·考德耍手指舞,当艾德里德的一根手指落进“跛子”拉弗的酒杯时,人群爆发出一阵哄笑。 笑声中有个女人。维克塔利昂霍地起身,看到她在帐篷的布帘边,正凑在“处女”科尔耳边低语,科尔也跟着大笑起来。他原本希望她不要愚蠢地闯进他的大帐,然而见到她仍旧不自禁地露出几丝微笑。“阿莎,”他以威严的口吻喊道。“侄女。” 她应声走到他身边,精瘦柔韧的身材,脚踏浸透盐渍的高筒皮靴,身穿绿羊毛马裤,褐色加垫上衣,无袖紧身背心的索带松开一半。“阿叔,”阿莎·葛雷乔伊在女人中算是高个子,但她得踮起脚尖才能吻到他的脸颊,“很高兴在我的女王会上看到你。” “女王会?”维克塔利昂哈哈大笑,“你喝醉了吗,侄女?坐下。我在海滩上没看到你的黑风号。” “我将她停在纽恩·古柏勒的城堡下面,然后骑马横穿这座岛。”她坐到板凳上,问也没问便径自拿过“理发师”纽特的酒。纽特没有抗议,他早已喝醉睡着了。“你留谁镇守卡林湾?” “拉弗·肯宁。少狼主死了之后,只剩下沼泽魔鬼骚扰我们。” “史塔克家并非唯一的北方佬。铁王座已任命恐怖堡领主为北境守护。” “你要教我打仗?你吃奶的时候我就已经上战场了。” “而且打输了。”阿莎喝下一口酒。 维克塔利昂不喜欢别人提起仙女岛的事,“每个人年轻时都应该吃一次败仗,以免老了以后再失败。我希望,你不是来争夺王位的吧?” 她以微笑揶揄他,“假如我是呢?” “很多人记得你小时候光着身子在海中游泳,记得你玩布娃娃。” “我也玩斧头。” “没错。”他不得不承认,“但女人的归宿是丈夫,不是王冠。等我当上国王,会给你找一个。” “阿叔对我真好。等我成为女王,要不要给你找个漂亮老婆?” “我无幸娶妻。你返回群岛多长时间了?” “相当长,足以发现湿发叔叔唤醒的比他最初设想的多得多。知道吗?卓鼓家族企图夺取王位,还有人听说‘三淹人’塔勒支持马伦·沃马克,因为他是黑心王的后嗣。” “瞎掰,国王必须在海怪家族中产生。” “鸦眼正属于海怪家族,而长兄优先于幼弟。”阿莎俯身靠近。“但我是巴隆国王的亲生骨肉,因此排在你们俩之前。听我说,阿叔……” 沉默突然降临。歌声消失了,小伦伍德·陶尼放下提琴,人们纷纷转过头去。甚至匕首和盘子相碰的嗒嗒声也平息下来。 十几个新来的人走进宴会帐篷。维克塔利昂看到“长脸”琼恩·密瑞、“褐牙”托沃德、“左手”卢卡斯·考德、吉蒙德·波特利双臂环抱在镀金胸甲前——那是巴隆第一次起兵期间,他从一个兰尼斯特船长身上扒下来的——橡岛的奥克伍站在他身旁。后面是“石手”、科伦·汉博利、火红的头发编成一根根辫子的“红桨手”、“牧羊人”拉弗、君王港的拉弗,以及“奴仆”科尔。 还有鸦眼,攸伦·葛雷乔伊。 他看上去一点没变,维克塔利昂心想,他看上去跟嘲笑我之后离开那天一模一样。攸伦在科伦大王几个儿子中最为英俊,三年的流放生活并没改变这点。他的头发仍如午夜汪洋般漆黑,没有一根白丝,他的脸依然平整白皙,留着整洁的黑胡子。一片黑皮革遮住攸伦的左眼,但他的右眼像盛夏的天空一样湛蓝。 他那只微笑的眼睛,维克塔利昂心想。“鸦眼。”他招呼。 “是鸦眼国王,弟弟。”攸伦微笑道。他的嘴唇在灯光下又黑又蓝,好似淤青。 “选王会才能决定谁是国王,”湿发站起来,“而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 “——坐上海石之位。说得好。”攸伦环视帐内。“巧的是最近我天天坐在海石之位上,却没人提出异议。”他那只微笑的眼睛烁烁闪光。“瞧,有谁比我更了解神灵呢?马神,火神,镶宝石眼睛的黄金神,雪松木雕的神,刻在山岩上的神,没有形体的神……我通通知道。我见到人们向他们献花,以他们的名义宰杀山羊、公牛和儿童。我听到人们用几十种不同的语言祈祷:治愈我萎缩的腿,让那位少女爱上我,给我一个健康的儿子……保护我!保护我免遭敌人的伤害,保护我免受黑暗的侵袭,保护我,在马王、雇佣兵、奴隶贩子和我肚子里的螃蟹面前保护我!保护我免受宁静号的掠夺。”他狂笑不止。“不敬神?天哪,伊伦,我是世上最最敬神的水手!你侍奉的只是一个神,湿发,但我侍奉着成千上万个神。从伊班到亚夏,无论是谁,看见我的船帆就会祈祷。” 牧师伸出一根瘦骨嶙峋的手指,“他们向树木、黄金做的偶像和羊头怪物祈祷。那些是虚伪的神……” “就是这样,”攸伦说,“为这不敬神的罪恶,我把他们杀光了。我让他们血洒大海,然后把自己的种子播进他们哭叫着的女人体内。你说得对,他们那些微不足道的、虚伪的神无法阻止我,你瞧瞧,我比你更虔诚,伊伦。或许你应该跪下向我祈福。” “红桨手”纵声长笑,其余人也跟着笑。 “傻瓜,”牧师说,“一群傻瓜、恶仆和瞎子。你们就不见站在你们面前的是个什么家伙吗?” “是国王。”科伦·汉博利说。 湿发啐了一口,大步踏入夜色之中。 等他走后,鸦眼将微笑的眼睛转向维克塔利昂,“司令大人,你不向许久不见的哥哥问好?还有你,阿莎,你母亲还好吗?” “不好,”阿莎说,“有人让她做了寡妇。” 攸伦耸耸肩,“我只听说风暴之神卷走了巴隆。他是谁杀的?告诉我,侄女,我会亲自替他复仇。” 阿莎也站起身,“这个人的名字你跟我一样清楚。你离开了三年,然而我父亲大人去世才一天,宁静号就回来了。” “你是在指控我吗?”攸伦和蔼地问。 “我需要指控你吗?”阿莎尖锐的语气令维克塔利昂皱眉。如此对鸦眼讲话很危险,即便他的眼睛仍在微笑,仍然兴味盎然地闪烁着。 “我能操控风向?”鸦眼询问他的党羽。 “不能,陛下。”橡岛的奥克伍说。 “没人能控制风。”吉蒙德·波特利道。 “若是您能就好了,”“红桨手”道,“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永不停航。” “你听到了吧?这是三位勇士的证词。”攸伦说。“巴隆去世时,宁静号正在海上。你若不相信叔叔的话,叔叔准许你询问船员。” “询问一群哑巴?天啊,真他妈管用。” “你应该找个靠谱的丈夫。”攸伦再次转向他的追随者们。“托沃德,我忘了,你有老婆吗?” “只有一个。”“褐牙”托沃德咧嘴一笑,揭示出他的外号由何而来。 “我还没结婚。”“左手”卢卡斯·考德宣布。 “那是有理由的,”阿莎说,“女人们也鄙视考德家族。别那么伤心地看着我,卢卡斯,你还有一只手嘛。”她的手握成管状前后蠕动。 考德咒骂起来,鸦眼用一只手抵住他胸口,“这就是你的礼貌吗,阿莎?取笑卢卡斯的缺陷?” “缺陷?哼,都怪我,我没法把他的小鸡鸡剁下来,一劳永逸地帮上忙。论扔斧子,我不比任何男人差,但目标这么小……” “这丫头简直忘乎所以,”“长脸”琼恩·密瑞吼道,“巴隆让她以为自己是男人——” “对你,你父亲也犯了同样的错误。”阿莎说。 “把她交给我,攸伦,”“红桨手”提议,“让我打她几顿屁股,打得跟我的头发一样红。” “来试试看,”阿莎说,“不怕当‘红太监’的话就试试看。”她手中忽然出现了一把飞斧。她将它抛到空中,灵巧地接住。“这就是我的丈夫,阿叔,谁想要我,先过他这关。” 维克塔利昂一拳砸在桌子上。“我不允许在这里发生流血事件。攸伦,带着你的……狐朋狗党……离开。” “我本来期待得到你更热情的欢迎,弟弟。我比你年长……很快就是你法定的国王了。” 维克塔利昂的脸沉下来。“选王会召开后,我们来看看谁将戴上浮木王冠。” “这点我同意。”攸伦伸出两根手指碰碰左眼上的眼罩,告辞离去。其他人像群杂种狗一样紧跟着他。他们走后,帐内仍旧一片沉默,直到小伦伍德·陶尼继续拉起提琴,人们才又开始畅饮葡萄酒与麦酒,但许多宾客已然失去了胃口。艾德里德·考德捂着血淋淋的手率先溜了出去,接着是威尔·汉博利、何索·哈尔洛,以及好几个古柏勒。 “阿叔。”阿莎将一只手搭到他肩膀上,“跟我一起走走,要是你愿意的话。” 帐外起风了。云层掠过月亮苍白的脸,犹如竞相奋力冲刺的战舰,达到撞锤速度。星星稀少而黯淡。无数长船沿海滩停歇,桅杆高耸,仿佛岸边的森林。维克塔利昂听见搁在沙滩上的船壳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船上的绳索在风中呜咽,旗帜喇喇飘荡。远处深水海湾里,停泊的大船上下摇晃,雾气缭绕中只能看见阴沉沉的影子。 他们沿海岸行走,行在潮线边,远离营地与篝火。“告诉我实情,阿叔,”阿莎道,“为何攸伦当年走得如此突兀?” “鸦眼经常出去打劫。” “但从没离开这么久。” “他驾驶宁静号去了东方,那是一段漫长的航程。” “我问的是他为什么离开,不是他去了哪里。”见他不答,阿莎续道,“宁静号起航时我不在,我率黑风号绕过青亭岛,前往石阶列岛,去跟里斯海盗竞争。当我回家,攸伦已经离开,而你的新婚妻子却死了。” “她只是个盐妾。”但自从将她交付给螃蟹之后,他没碰过别的女人。等当上国王,我必须娶妻。娶一个真正的岩妻做我的王后,为我生子。国王必须有子嗣。 “我父亲拒绝提起她。”阿莎说。 “提那些无可挽回的事毫无益处。”他厌烦这个话题,“我看见了‘读书人’的长船。” “我施尽浑身解数才把他拉出藏书塔。” 那她至少获得了哈尔洛家族的支持。维克塔利昂的眉头越皱越紧。“你不可能统治铁群岛。你是个女人。” “原来铁岛之王是比赛撒尿决出的?”阿莎大笑,“阿叔,听你这么说我很难过,不过你也许是对的。我跟船长和头领们喝了四天四夜的酒,倾听他们说的话……还有他们不愿意讲出口的东西。我的手下坚定地支持我,外加许多哈尔洛家的人,我还得到了特里斯·波特利,以及其他少数人的拥护。但这不够,远远不够。”她踢起一块岩石,溅入两艘长船之间的水中。“我考虑呼喊阿叔的名字。” “哪一个?”他问,“你有三个叔叔。” “加上舅舅一共四个。阿叔,听我说,我会亲自把浮木王冠戴到你头上……只要你同意跟我共治。” “共治?那怎么可能?”这女人什么意思?她想当我的王后?维克塔利昂发现自己以一种前所未有过的方式看待阿莎,命根子也随之变硬。她是巴隆的女儿,他提醒自己,他还记得她小时候朝一扇门反复扔斧子。于是他双臂环抱胸前,“海石之位上只能坐一人。” “那就阿叔坐吧,”阿莎说,“我站在你身后,警卫你的后背,并在你耳边低语谏言。没有哪个国王能独自统治,即使是铁王座上的龙王也需要有人辅佐。国王之手。任命我为你的国王之手,阿叔。” 铁群岛之王从不需要国王之手,遑论女人了。船长和头领们醉酒时会笑死我的。“当我的国王之手?你想干什么?” “终结这场战争,以免我们被战争所终结。我们已经赢得了一切能赢得的东西……若不见好就收,转眼间,所有战利品都可能化为乌有。我对葛洛佛夫人极尽礼数,她发誓她的夫君会跟我们讲和,倘若我们交还深林堡、托伦方城和卡林湾,她保证北方人将割让海龙角和整个磐石海岸。那里虽然地广人稀,却比整个铁群岛加起来还大十倍。和约缔结时将交换人质,从此双方互为犄角,以防铁王座干涉——” 维克塔利昂哑然失笑,“这个葛洛佛夫人把你当白痴耍,侄女。海龙角和磐石海岸已在我们手中,换什么换呢?临冬城燃烧焚毁,化为灰烬,少狼主丢了脑袋,腐烂成泥。我们即将占有整个北境,正如你父亲大人梦想的那样。” “等到长船能在森林里行驶的那天,你的话才能成为现实。听着,一个渔夫或许能钓到灰色海怪,但他若不割断绳线,就会被拖进海底。北境实在太大,又住满了仇视我们的北方人,我们无法控制。” “回去玩你的布娃娃吧,侄女,让战士们来赢取胜利。”维克塔利昂给她看看自己的拳头。“我的两只手可是完好无缺,做好了准备。” “你需要哈尔洛家族。” “驼背何索提出把女儿嫁给我当王后。只要我答应,便拥有了哈尔洛家族。” 这话似乎让那女孩吃了一惊:“哈尔洛家族属于罗德利克大人。” “罗德利克没有女儿,只有书籍。何索将成为他的继承人,而我将成为国王。”大声讲出来,这话显得很真实。“鸦眼离开得太久了。” “有的人离得越远便越显得可怕。”阿莎警告,“有胆你就去篝火间走走、听听。人们讲的故事中既没提及你的力量,也没赞美我的美貌。他们谈论的只有鸦眼,谈论他见识的远方土地,谈论他强暴过的女子,谈论他杀死的男人,谈论被他洗劫的城市,谈论他在兰尼斯港焚烧泰温公爵舰队的手段……” “狮子的舰队是我烧的,”维克塔利昂强调,“我亲手将第一支火炬扔上他的旗舰。” “但整个计划由鸦眼制订。”阿莎把手搭上他胳膊。“他杀了你妻子……对吗?” 巴隆严令不准提及此事,但巴隆已死。“他让她怀了孩子,我不得不下手。我也想杀了他,可巴隆不准在自家厅堂里发生弑亲行为。他放逐了攸伦,永远不准回来……” “……只要巴隆活着?” 维克塔利昂望向自己的拳头。“她给我戴绿帽子。我别无选择。”消息传出去,人们会笑话我,就像我跟鸦眼对质时,他嘲笑我那样。“她是心甘情愿的,她那儿湿得要命。”他炫耀道,“看来,咱们的维克塔利昂浑身上下都高大,除了最关键的地方。”但他不能告诉她这些。 “我为你难过,”阿莎说,“更为她难过……可惜,你也让我别无选择,只能靠自己去夺取海石之位。” 你办不到。“要浪费口舌是你自己的事,女人。” “我们走着瞧。”她说,然后离开了他。 250.第250章 淹人 直到四肢在冰冷的盐水中冻得麻木,伊伦·葛雷乔伊方才挣扎着返回海滩,披上袍子。 今天,他再度软弱地从鸦眼面前逃开……海浪一次又一次地冲刷,仿佛是在反复提醒,从前那个他已经死了。我被大海淹过又自大海中重生,其势更烈。凡人吓唬不了他,正如邪恶不能击倒他,即使灵魂的骨骼也不行。开门的声音……生锈铁门链的尖叫…… 盐浸的长袍硬邦邦的,多处撕裂,两星期没洗过了。羊毛贴紧湿漉漉的胸膛,吸收了从头发上滴下来的盐水。他装满水袋,甩到肩上,大步离开。 一位解手回来的淹人在黑暗中撞到他身上。“湿发。”对方喃喃地道歉。伊伦将一只手放在淹人头上,施予祝福,然后继续前进。地势升高,起初较为和缓,接着陡峭起来,等到短小的荒草摩擦脚趾,海滩已被抛诸脑后。他缓缓地向上爬,一边留意倾听波涛的声音。大海从不倦怠,我也必须时刻保持清醒。 山上,四十四根巨石肋骨从地底冒出来,仿佛巨大的白色树干。看到它们,伊伦不禁心跳加速。娜伽是世上头一条海龙,是大海之中诞生的最具威能的生物,它以海怪和海兽为食,愤怒时能吞下整座岛屿。然而灰海王亲手杀了它,淹神则将它的骨头变成化石,好让后世铁民永远铭记初代先王的功业。娜伽的肋骨成了灰海王大厅的房梁和柱子,它的嘴巴则被当做他的王座。他在这里统治了一千零七年,伊伦回忆着,他娶美人鱼为妻,与风暴之神作战。他不仅统治了海洋,还统治了岩石陆地。他穿着海草编织的长袍,而娜伽的牙齿是他高耸的苍白王冠。 可惜这已是黎明之纪元的往事,当时的勇士们纵横四海,无可阻挡。灰海王留住了娜伽的火种,他的厅堂也因而永远保持着温暖。厅堂的墙壁挂满银色海草编织的织锦,战士们围聚在海星形状的硕大桌旁享用大海的馈赠,他们的座椅则是用珍珠母砌成。消逝了,荣耀的岁月已经消逝了。现在的铁民多么弱小,寿命也变得短暂。灰海王死后,风暴之神迫不及待地熄灭了娜伽的火种,奸人们偷去座椅和织锦,房顶和墙壁逐渐腐朽,灰海王的巨大王座则被大海卷走。此地只剩下娜伽的骨骼,永世地纪念着铁种过往的荣耀。 是时候终结这一切,是时候重新开始了,伊伦·葛雷乔伊心想。 九级宽阔的石阶梯通向石山顶端,石山背后为老威克岛狂风呼啸的丘陵,更远处则是残酷的漆黑群山。伊伦在国王的门扉曾经矗立之处停顿良久,拔出水袋的木塞,灌了一口盐水,然后转身面朝大海。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即便在这里,他仍能清晰地听见浪涛不倦的隆隆拍打声,仍能清楚地体会到海底神灵的力量。于是伊伦不由自主地双膝下跪。伟大的神灵啊,您把您的子民派到我这里,他祈祷,您让他们离开厅堂和茅屋,离开城堡和要塞,来到娜伽的遗骨所在,每个渔村每座山谷的代表齐聚一堂。请您再赐予他们智慧,好让他们选出真正的王者;请您再赐予他们力量,好让他们击退虚伪的僭主。他就这样祈祷了一整夜,和神灵同在,伊伦·葛雷乔伊无须睡眠,正如那浪涛,正如海洋中繁衍的鱼群。 清风吹散黑云,曙光偷偷照亮世界。黑暗的天空变为板岩的灰白,黑暗的大海化作苔藓的灰绿,而海湾对面大威克岛的黑暗山峦被无数士卒松染成蓝绿色。世界有了色泽,一百面不同的旗帜也开始舒展,伊伦看见波特利的银鱼、温奇的血月和奥克伍的深绿树林;他也看见战号、海兽与镰刀,但满山遍野、最为耀眼的还是金色大海怪。奴工和盐妾们开始活动了,他们重新燃起炭盆,清洗鱼肉,为船长和头领们准备早饭。等曙光照到石滩上时,铁民们也尽皆苏醒过来,掀开海豹皮毯子,叫嚣着索要今天的第一角杯麦酒。喝个痛快吧,伊伦心想,今天,我们要实践神灵的诺言。 是的,大海正在鼓励他、回应他,随着风势渐长,波涛也愈加雄伟,飞沫打在长船上散开,浑如漫天鹅毛。淹神醒来了,伊伦心想,神灵的赞美从海底传来。今天,我与你同在,我最强大最忠实的仆人,那个声音说,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 他属下的淹人们在娜伽的肋骨下找到了他,他站得笔直坚挺,乌黑的长发在风中狂舞。“是时候了吗?”鲁斯问。伊伦简略地一点头,“是时候了,发出召唤吧。” 于是淹人一边互击浮木棍棒,一边走下山丘。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进来,敲打声响彻海滩,吧嗒吧嗒的敲打整齐划一、摄人心扉,犹如上百根大树在互相搏斗。铜鼓敲起来了,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战号吹起来了,一支接一支。啊啊啊啊啊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铁民们纷纷离开篝火,朝灰海王大厅的骨骼聚集,有桨手、舵手、补帆工、造船师,也有提斧头的战士和拿渔网的渔夫,奴工和盐妾跟在旁边伺候。那些被青绿之地同化了的人带着学士、歌手和骑士。平民们在小山底部围成半圆,后面是奴仆、孩童和女人,只有船长和头领有权上山。欢快的西格弗里德·斯通垂、“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骑士”赫拉斯·哈尔洛爵士当先走来,披黑貂皮披风的贝勒·布莱克泰斯头领行在穿一身褴褛海豹皮的斯通浩斯头领身边。哥哥维克塔利昂比所有人都高——除了阿德利克——他没戴头盔,但全身甲胄,金色的海怪披风迎风招扬。谁敢怀疑?谁能怀疑?他才是真正的王者。 湿发张开瘦骨嶙峋的双手,让铜鼓与战号平歇下来,淹人们也放低棍棒,所有人都不再说话。天地间,唯有浪涛的咆哮,那是任何凡人都无法阻止的呐喊。“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伊伦刻意压低声音,好让每个人都注意聆听,“愤怒的风暴之神将巴隆卷出城堡,摔死了他,如今他正在波涛之下淹神的流水宫殿里尽情欢宴。”他举目望天。“巴隆去世了!铁国王去世了!” “铁国王去世了!”淹人们齐声高喊。 “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他提醒大家,“巴隆国王,我的长兄,为恢复古道献出了生命。他的每一件东西都是亲付铁钱得来。他是勇者巴隆,受神祝福的巴隆,两次戴上王冠的巴隆,是他为我们赢回了自由与淹神的宠爱!然而巴隆去世了……我们需要新的铁国王坐上海石之位,继续巴隆的事业!” “新王将再起!”淹人们回应,“新王将再起!” “他会起来的,他一定会,”伊伦的声音如若隆隆的浪涛,“但他究竟是谁呢?谁能接过巴隆的担子?谁能统治这片神圣的岛屿?他在我们中间吗?”牧师将双手展到极致,“谁将成为我们的王?” 一只海鸥在天空中叫唤,沉默的人群骚动起来,仿佛刚自睡梦中惊醒。大家面面相觑,探察别人的打算。鸦眼自幼缺乏耐性,湿发伊伦告诉自己,也许他会第一个站出来——如果是这样,事情就好办多了。船长和头领们大老远好不容易才聚齐来参加这场盛宴,他们决不会吃了第一道菜就告退席。他们会尝尝这,咬咬那个,品评滋味,最后才将赌注下在最适合自己口味的人选上。 攸伦多半也想到了这点,只见他环抱双臂,站在那群哑巴和混血儿中间不作声。回应伊伦呼唤的,只有风声与涛声。 “铁民必须拥有自己的王,”长长的沉默之后,牧师重复,“我再问一次:谁将成为我们的王?” “我。”下方传来回答。 “吉尔伯特!吉尔伯特国王!”响起一阵凌乱的呼叫。船长们为申请人和他的助手让开道路,他们走上山丘,来到娜伽的肋骨底下,站到伊伦身边。 这位国王候选人生得高高瘦瘦,面容枯槁,突出的下巴刮得十分干净。他的三位助手站在两步阶梯下,分别拿着他的长剑、盾牌和旗帜,他们的面容身材跟他十分相似,伊伦认为彼此间是父子关系。只见其中一人展开旗帜,旗上的纹章乃是一条巨大的黑色长船在追逐落日。“我是吉尔伯特·法温,孤灯堡头领。”国王候选人向选王会做自我介绍。 伊伦对法温家族有所了解,他们的领地包括大威克岛极西端的海岸和外海中零星的岛屿——那些石头岛小得可怜,只够修筑一座堡垒,而孤灯堡又在其中最为偏远的地方。从老威克岛向西北方航行八天,经过海豹与海狮的巢穴和无尽的灰色汪洋,才能到达那里。法温家族在铁民中也格外诡异,有人说他们是易形者,是不敬神的怪物,能随意变化为海狮、海象,乃至海洋中的狼——斑点鲸。 吉尔伯特开始讲话,他谈到落日之海对面的奇迹之地,那里没有冬天,丰饶富庶,远离死亡的威胁。“让我当上国王,我就带你们去拜访奇迹。”他大声呼吁,“让我们像娜梅莉亚那样建造万艘长船,追随夕阳挺进。在那片希望的土地上,每个男人都是国王,而每个女人都是王后。” 他的眼睛,伊伦心想,忽蓝忽灰,像大海一样变幻不定。这是疯子的眼睛,牧师认定,痴呆的眼睛。他的愿景毫无疑问是风暴邪神用来诱惑铁民的陷阱。他让助手们呈上献给选王会的礼物,包括海豹皮、海象牙、鲸骨臂环和青铜战号。船长们看了看,纷纷别过头去,任凭下等人去挑拣。这痴呆履行完仪式后,他的助手们开始叫嚣他的名字,结果只有法温家族的成员响应,而即便是他们自家人中也有几个默不作声的。很快,“吉尔伯特!吉尔伯特国王!”的呼吁消失殆尽。头顶的海鸥厉声尖叫,停在娜伽的肋骨上,孤灯堡头领孤零零地走下山去。 湿发伊伦再度上前,“我再问一次:谁将成为我们的王?” “我!”一个深沉的嗓音吼道,人群又一次分开。 申请人坐在精雕的浮木轿子里,由孙子们抬上山。此人十分魁梧,约有二十石重,年纪大概九十岁,裹着白熊皮。他头发雪白,浓密的胡须犹如毯子,从脸颊覆盖到大腿,分不清楚哪是胡子、哪是熊毛。他的孙子们虽然也个个健壮,但抬他走在陡峭的石阶上仍旧很吃力。他们在灰海王的大厅前把他放下,其中三位停在他身后担任助手。 放在六十年前,这家伙或能胜任,伊伦心想,可惜他现在太老了。 “是的,是我!”这男人坐着喊道,声音与其身躯十分匹配,“有什么理由不选我?谁能比我更合适呢?告诉那些瞎了眼的家伙,我是艾里·艾枚克,‘公正的’艾里,‘破砧者’艾里!托莫尔,拿我的铁锤!”一位助手将锤子高高举起,它庞大得骇人,旧皮革包裹把柄,钢铁斧头有一条面包那么大。“不知多少双手掌被我这把斧头砸成肉泥。”艾里喝道,“去问问那些小偷吧!也不知多少颗脑袋被我的砧子粉碎,去问问那些寡妇!我可以给你们讲述我一生的征战故事,但我今年才八十八岁,还有更多故事等着我去谱写!如果说年纪代表了智慧,那么没有人比我更睿智;如果说体魄代表了力量,那么没有人比我更强大!你们不是想要有继承人的国王吗?我的子子孙孙无穷尽!是的,艾里国王,听听,这多悦耳,多悦耳,跟我一起喊吧!艾里!‘破砧者’艾里!艾里国王!” 他的孙子辈急忙跟着喊,他的曾孙们则肩扛箱子走出来,把礼物倾倒在石阶底部:无数银币、铜币和铁币,还有臂环、项圈、匕首与飞斧。少数船长拣出几件上等货,加入呼喊中。 呼喊突然被女人的声音打断。 “艾里!”人群纷纷让开。她一只脚踏在最下面一级阶梯上,“艾里,站起来。” 片刻沉寂。寒风吹拂,惊涛拍岸,人们凑在彼此耳边窃窃私语。艾里·艾枚克恶狠狠地瞪着阿莎·葛雷乔伊,“他妈的,小妹妹,你刚才说什么?” “我叫你站起来,艾里,”她响亮地答道,“只要你站起来,我就跟着其他人一起喊;只要你站起来,我就对你忠心不贰。你不是想要王冠吗?好啊,请你站起来接受它。” 人群中的鸦眼哈哈大笑,艾里则对其怒目而视。大个子双手握紧浮木轿子的把手,脸涨得通红,接着又涨成紫色,全身用力,颤抖不休。伊伦看见他脖子上一根粗厚的青筋暴突,眨眼间,他仿佛就要站起来,结果却突然散了劲,呻吟着摔回垫子上。人们哄然大笑,其中攸伦笑得最放肆。大个子垂头丧气,老态龙钟,被孙子们抬下去了。 “谁能君临铁种,”湿发伊伦叫道,“谁将成为我们的王?” 人们再度面面相觑。有人望向攸伦,有人扫视维克塔利昂,更有少数几个人打量阿莎。绿白色浪花颠簸着长船,海鸥再度发出沙哑而孤独的尖叫。“提出要求吧,维克塔利昂,”梅林呼吁,“结束这场闹剧。” “我心里有数。”维克塔利昂吼回去。 很好。等得越久,胜算越大。伊伦欣慰地想。 接着上台的是卓鼓头领,又一位老者,但年纪比艾里轻一些。他踏步上山,背挎红雨剑,这把著名的瓦雷利亚钢剑乃是在末日浩劫降临之前锻造而成的。他的三位助手也个个显赫,其中包括他的两个儿子丹尼斯和唐纳,皆为铁群岛中排得上号的武士,站在他们中间的是“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这巨人的胳膊粗如树干——得到他的支持,卓鼓发言的分量增加了不少。 “凭什么国王就得在海怪家族中产生?”卓鼓以此作为开头,“派克岛有什么权利统治大家?大威克岛是最大的岛屿,哈尔洛岛是最富裕的,而老威克岛最为神圣。黑心王一脉被龙焰吞噬之后,我们铁民推举维肯·葛雷乔伊为领袖,但请记住……我们选他做大王,并非国王!” 他的煽动颇具说服力,伊伦立刻听到有人呼喝赞同,随后老卓鼓开始回顾家族的光辉历史。他说起“恐怖的”戴尔、“掠夺者”罗里、“老爹”葛蒙德·卓鼓的一百个儿子。他拔出红雨剑,讲述了“狡猾的”希尔玛·卓鼓是如何凭借智慧和一柄木棍从全副武装的骑士手中赢得这把传家宝的。他谈到古代的舰队和早已被遗忘的八百年前的战争,铁民渐渐激动起来。他滔滔不绝地演讲,一刻也不停歇,然而当他的助手打开箱子时,船长们却失望地发现卓鼓家族的吝啬。青铜绝不可能买得王冠,湿发心想,胜负已分,“卓鼓!卓鼓!邓斯坦国王!”的喊声很快平歇。 这时,伊伦的胃一阵痉挛,他感到浪涛比先前更有力。是时候了,他决定,是维克塔利昂提出要求的时候了。“谁将成为我们的王?”牧师再度发出呼吁,但这回他的黑眼睛紧紧盯住挤在人群中的哥哥,“科伦·葛雷乔伊一生留下了九个儿子,其中有一位最为强壮,他勇敢无畏。” 维克塔利昂对上他的眼神,点了点头。当他迈上台阶时,船长们纷纷敬畏地让开。“弟弟,请祝福我。”登上顶端后他一边说,一边跪在地上低下头颅。伊伦打开水袋,将一股海水倾倒在维克塔利昂的前额。“逝者不死。”牧师道。 “必将再起,其势更烈。”维克塔利昂回应。 维克塔利昂起身时,他的助手们已在他身下排成一列:“跛子”拉弗,红拉弗·斯通浩斯,“理发师”纽特,个个凶悍。斯通浩斯高举葛雷乔伊家族的旗帜:一面如午夜汪洋般的墨黑大旗上绣着一只金色海怪。看见这面旗帜,船长和头领们便不由自主地呼喊起铁舰队司令的名字。 维克塔利昂等喊声暂告一段落,方才开口,“你们都认识我,如果想要甜言蜜语,请听别人讲去。我没有歌手的嗓子,我只有战斧和这个!”他朝人群擎起钢甲巨拳,而“理发师”纽特举着他的战斧,那是一片沉暗坚实的钢铁。“作为兄弟,我忠心耿耿,”维克塔利昂续道,“巴隆成婚时,他派我前往哈尔洛家迎亲。我率领他的长船舰队参加了无数激战,百战百胜,唯有一次例外。当巴隆首度戴上王冠时,是我驶进兰尼斯港,烤焦了狮子的尾巴。而这一次,当少狼主号叫着要逃回家,也是我被派去剥他的皮。我想说的只有一句:我能给你们的将比巴隆给的更多!” 助手们应声高呼:“维克塔利昂!维克塔利昂!维克塔利昂国王!”他的部属在台阶中间掀开箱子:银子、金子、宝石、无数掳来的财宝,瀑布般倾泻而下。船长和头领蜂拥而上,一边争抢一边呼喊:“维克塔利昂!维克塔利昂!维克塔利昂国王!”伊伦望向鸦眼。他是现在出手呢?还是坐视选王失败?橡岛的奥克伍凑在攸伦耳边低语着什么。 然而制止呼喊的不是攸伦,而是那天杀的女孩。她把两个指头放进嘴巴,尖利的口哨声刺透喧哗,犹如钢刀切割奶酪。“阿叔!阿叔!”她弯腰捡起一顶华丽的黄金头箍,蹦蹦跳跳地奔上台阶。纽特抓住她胳膊,一时间,伊伦只盼望哥哥的助手赶快动手,了结这愚蠢的女孩,然而阿莎很快挣脱了“理发师”,还对红拉弗说了些什么,逼得对方缓缓退开。她推开叔叔的助手们走到顶端时,全场的欢呼声都停止了。毕竟,她是巴隆·葛雷乔伊的亲生爱女,人们很想听听她要说些什么。 “谢谢你带着这么丰盛的礼物来参加我的女王会,阿叔,”她告诉维克塔利昂,“可你不需要把自己捂得这么严实呀。我庄严承诺,决不伤害你。”有人哄笑起来,阿莎转向头领们,“别笑,在这儿的所有人当中,没有谁比我阿叔更勇敢,没有谁比他更强壮,也没有谁比他更凶猛。他跟你们一样能数到十,这有我亲眼为证……而且,当需要数到二十时他还会把靴子扔掉。”更多的人笑了。“可惜,可惜他没有子嗣,老婆也死了好几个,鸦眼是他兄长,比他更有资格……” “没错!”红桨手在下面叫喊。 “是啊,不过我却更有资格。”阿莎自信满满地把头箍戴在头上,黄金映照黑发。“巴隆的弟弟得排在巴隆的儿子后面!” “巴隆的儿子死光了,”跛子拉弗叫嚷,“你不过是巴隆的小闺女!” “闺女?”阿莎把手伸进夹克,“噢!瞧瞧?这是什么?某些人不是自断奶之后就没见过了?”大家又哄笑,“君王有乳头糟糕的念头,歌里是这么唱的吧?拉弗,听我说,我确实是个女人……但不是老太婆,我不像你!跛子拉弗……干吗不叫打摆子的拉弗?”阿莎从双乳之间抽出一把匕首,“我是位母亲,而它是我的乳儿宝宝!”她把匕首高高举起。“请上前来,我的助手们。”他们推开维克塔利昂的三位助手,来到她下面阶梯上列队:“处女”科尔、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和“骑士”赫拉斯·哈尔洛爵士——他的佩剑“夜临”跟邓斯坦·卓鼓的红雨剑一样充满传奇色彩。“我阿叔说你们大家都认识他,同样的,你们也都认识我——” “我还想跟你亲近亲近呢!”有人高叫。 “回家亲热自己的老婆去!”阿莎吼回去,“阿叔说他能给你们的将比我父亲给的更多。很好,可那是什么呢?有人说,是财富和荣耀,还有自由,多么美妙。但请仔细想想,他带给咱们的真是这些吗?……别忘了成群的寡妇,不信的话,就去听听布莱克泰斯大人的故事吧。你们中有多少人的家园被劳勃的军队烧毁过?你们中有多少人的女儿遭到欺凌和强暴?燃烧的村镇和坍塌的城堡,这就是我父亲带给大家的成果,他带给你们的是失败!而我这位阿叔将带来更多失败!只有我,我不会走这条路。” “你将带给我们什么?”卢卡斯·考德问,“教大家织毛衣?” “没错!卢卡斯,我会给大家织出一个王国。”她的双手交替抛掷匕首,“我们应当从少狼主身上吸取教训,他赢得了每一次战斗……却失去了自己的国家。” “海怪跟狼仔不同,”维克塔利昂反对,“无论长船还是海兽,海怪抓着猎物就绝不松手。” “我们抓着什么了,阿叔?北境吗?那算什么,百里千里亿万里,远远离开大海的波涛?我们占领了卡林湾、深林堡、托伦方城,甚至夺得了临冬城,该怎样来炫耀它们呢?”她一挥手,黑风号的船员肩扛橡木铁箱挤上前来。“让我带给你们磐石海岸的财富。”第一个箱子被打开时阿莎说。鹅卵石稀里哗啦,如雪崩般四散翻滚,灰的黑的白的,全是被海潮磨平的鹅卵石。“让我带给你们深林堡的宝藏。”第二个箱子也被打开了。一堆松果喷涌而出,翻滚弹跳着落入人群中。“最后,还有临冬城的金子。”第三个箱子里装的是黄色芜菁,又圆又硬,体积比得上男人的脑袋。它们落在鹅卵石和松果之间,阿莎用匕首刺起一块。“哈穆德·夏普,”她叫道,“你儿子哈拉格战死在临冬城,就为这个。”她从刀尖上摘下芜菁丢过去。“你还有别的儿子,如果你还打算用他们的生命来交换芜菁,就请呼喊我阿叔的名字!” “如果我呼喊你的名字,”哈穆德询问,“我能得到什么?” “和平。”阿莎说。“土地。胜利的果实。我将带给你们海龙角和磐石海岸,黑土地、大森林还有足以供每个男孩修建厅堂的石头。我们也将拥有北地人……作为朋友,并肩对抗铁王座。摆在面前有两条路:为我戴上王冠,和平和胜利;选择我阿叔,更多的战争和更多的失败。”她收起匕首。“你们想要什么,铁种们?” “胜利!”“读书人”罗德利克呼喊,他双手围拢嘴巴,“胜利,阿莎!” “阿莎!”贝勒·布莱克泰斯头领回应,“阿莎女王!” 阿莎的船员们齐声高叫:“阿莎!阿莎!阿莎女王!”他们顿足舞拳拼命吆喝,湿发简直难以置信。她会毁了她父亲的事业!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吼着她的名字,还有不少哈尔洛家的人,古柏勒家的人,红面孔的梅林伯爵,许许多多多到牧师无法相信的人……为着一个女人! 但仍有不少人保持沉默,或是相互咕哝着什么。“不要懦夫的和平!”跛子拉弗咆哮。红拉弗·斯通浩斯则摇起葛雷乔伊家的大旗,“维克塔利昂!维克塔利昂!维克塔利昂!”人们开始互相推挤。有人捡起松果掷向阿莎,她急忙闪躲,那顶临时的冠冕也因之坠落。一时间,牧师只觉得身陷于巨大的蚁丘,脚下是成千上万激动的蚂蚁。这些“阿莎!”和“维克塔利昂!”的叫喊犹如来来回回的巨浪,而他感到凶残的风暴即将把大家全部吞没。风暴之神就在我们之中,牧师心想,他散播着不和与愤怒。 号角破空,声如利刃。 号声洪亮而致命,急迫的尖啸教人骨头乱颤。号声游移在潮湿的海风中: 啊啊啊啊啊啊呃呃呃呃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 所有目光都转向号声传来的方向——是攸伦手下一位混血杂种在吹号。这光头巨汉胳膊上戴了无数闪闪发光的由黄金、翡翠和黑玉制成的臂环,宽阔的胸膛文刺着凶狠的禽鸟,利爪滴血。 啊啊啊啊啊啊啊呃呃呃呃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 那只弯弯的号角闪动着黑光,它比那男人还高,因而他必须用双手捧着吹奏。号角上布满红金与黑铁的条纹,号声高涨时,条纹上雕刻的古老瓦雷利亚铭文开始变红。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 多可怕的声音,满载苦痛与怒气的号叫,威胁着要把人耳烧焦。湿发伊伦捂紧耳朵,恳求淹神升起熊熊波涛,把这可恶的号角打个粉碎,可那尖啸还在回荡。这是来自地狱的号角,他张口呐喊,却没人能听到。文身男人的脸颊胀成了一个大球,仿佛就快炸裂,他胸前的肌肉不断抽搐,似乎那只鸟正在撕裂血肉,渴望展翅飞翔。铭文剧烈燃烧,每根线条每个字眼都喷出白色火光。回荡回荡回荡,没完没了地持续回荡,回荡在身后的呼啸丘陵,回荡在娜伽摇篮湾对面大威克岛的群山之间,回荡回荡回荡,直到填满整个潮湿的世界。 正当他以为号声将永无休止时,它却戛然停下。 号手泄气了。他晃了晃,颓然倒下,牧师看见橡岛的奥克伍连忙伸出援手,而“左手”卢卡斯·考德从他手中接过那只弯弯的黑号角。号角中升起一股细薄的轻烟,吹号的混血杂种嘴边满是鲜血和水泡。 他胸前的飞鸟也在泣血。 攸伦·葛雷乔伊缓缓地登上山丘,每只眼睛都望着他。头顶的海鸥一次又一次地尖叫。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伊伦坚信,可他必须准许兄长发言。 牧师发出无声的祈祷。 阿莎的助手们慢慢退开,维克塔利昂的手下也一样。牧师退后一步,把一只手掌放在娜伽的肋骨那粗糙的冷石头上。鸦眼矗立在阶梯顶,站在灰海王大厅的门前,用那只微笑的眼睛打量着船长和头领们,而伊伦能感觉到他的另一只眼睛,隐藏的眼睛。 “铁民们,”攸伦·葛雷乔伊说,“你们都听见了我的号角,现在请听听我的发言。我是巴隆的弟弟,在科伦膝下还活着的儿子里我是长兄。维肯大王和‘老海怪’的血液流淌在我的血管里,而我比任何先人都航行得更远。在世的海怪里,只有一只从未品尝过失败的滋味,只有一只从未弯曲膝盖,只有一只去过阴影之地旁的亚夏,目睹了无法想象的奇迹和恐怖……” “你那么喜欢阴影的话,滚回那里去。”粉红脸颊的“处女”科尔喊道,他坚定地支持着阿莎。 鸦眼没搭理他,“我弟弟将完成巴隆的征服,去夺取整个北境。我亲爱的侄女将带给大家和平和松果。”他蓝色的嘴唇浮现微笑。“阿莎希望享受胜利回避失败。维克塔利昂想统治一个真正的王国,不屑于几亩贫瘠的土地。但从我这里,你们两者皆可得到。” “鸦眼,这是你们给我起的外号。说得好,试问谁的眼睛能比乌鸦更敏锐?每当战斗结束,总会立刻有成百上千只乌鸦赶来在群尸上开展盛宴。乌鸦的天赋是寻觅死亡,而我看到整个维斯特洛正迈向毁灭!愿意追随我的人将在他们的末日来临之际尽情欢宴!” “我们是天生的铁种,我们是古老的霸王。我们的旨令曾在涛声所至的地方通行无阻。我弟弟让你们满足于寒冷阴森的北境,我侄女给的更少……可我将带给你们兰尼斯港、高庭、青亭岛、旧镇,河间地和河湾地,御林和雨林,多恩领和边疆地,明月山脉和艾林谷,塔斯与石阶列岛。我承诺我们将君临天下!我承诺我们将得到整个维斯特洛。”他扫视牧师。“毫无疑问,为了我们的淹神无上的荣光。” 半晌间,连伊伦也被他激昂的宣言弄得神志恍惚。在天空中出现红彗星那天,牧师做过同样的美梦。让刀剑和烈火降临人世,扫荡青绿之地,摧毁庙堂里的七神,拔掉北方人的白树…… “鸦眼,”阿莎叫道,“你的理智全在亚夏丢光了吗?如果我们连北境都保不住——我们的确守不住——凭什么去夺取七大王国?” “为什么不行,以前有人处于同样的地位办到过。难道巴隆从没教他的女儿战争之道吗?维克塔利昂,看来老哥的女儿不知道征服者伊耿。” “伊耿?”维克塔利昂的手臂环抱住胸甲。“征服者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我和你一样身经百战,鸦眼,”阿莎说,“伊耿·坦格利安是凭借巨龙的力量才征服了维斯特洛。” “我们也行。”攸伦·葛雷乔伊许诺,“你们听到的号角是我在瓦雷利亚的烟火废墟中发现的,除了我,没有活人敢踏上那里的土地。你们体验了它的声音,感受到它的力量。这是龙之号角,在那些用火红的金子和瓦雷利亚钢煅制而成的条纹上铭刻着远古魔符。古代龙王们吹着同样的号角,直到末日降临。透过它,铁民们,我能让巨龙服从我的召唤。” 阿莎纵声长笑,“一只能让山羊服从召唤的号角或许还更管用,鸦眼。世上没有龙了。” “小妹妹,这次你又错了。龙还有三只,而我知道它们在哪里,无疑这配得上一顶浮木王冠。” “攸伦!”“左手”卢卡斯·考德呼喊。 “攸伦!鸦眼!攸伦!”红桨手跟着喊。 宁静号的哑巴船员和混血杂种打开了攸伦的箱子,将丰厚的礼物呈现在船长和头领们面前。双手攫满黄金的何索·哈尔洛第一个喊出攸伦的名字,接着是葛欧得·古柏勒,“破砧者”艾里……“攸伦!攸伦!攸伦!”呼喊不断蔓延,不断增强,终于变成咆哮。“攸伦!攸伦!鸦眼!攸伦国王!”声如雷霆,震撼娜伽山丘,好比风暴之神在翻卷乌云。“攸伦!攸伦!攸伦!攸伦!攸伦!攸伦!攸伦!攸伦!” 即使牧师也会困惑。即使先知也会恐惧。湿发伊伦遍寻内心,拥抱他的神灵,却只发现一片静寂。上千个嗓门在高呼哥哥的名字,而他听到的只是生锈铁门链的尖叫。 251.第251章 布蕾妮 女泉城东面的丘陵枝繁叶茂,松树从四面八方围拢,仿佛沉默的灰绿色士兵组成的军团。 机灵狄克说海边的路去轻语堡最近,也最好走,因此一路上海湾很少离开视线。随着前进,岸边的市镇和村庄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稀疏。夜幕降临时,他们找到一家客栈。克莱勃跟其他旅行者一起睡通铺,布蕾妮则为自己和波德瑞克要了一间房。“我们三人共享一张床更划算,小姐。”机灵狄克建议,“如果你不放心,把剑放中间。老狄克是个正派人,他像骑士一样有风度,他的诚实好比白昼的太阳。” “白昼正在缩短。”布蕾妮指出。 “好吧,也许是这样。如果你不放心,我睡地板你睡床怎么样,小姐?” “不能睡我的地板。” “看来你一点儿也不信任我。” “信任跟金币一样,要靠行动来挣取。” “随你怎么说,小姐,”克莱勃说,“但到了北边,没有路的地方,你不得不信任狄克。假如我拿剑指着你要金币,谁会阻止呢?” “你没剑。我有。” 她“砰”的一声关上门,然后站在原地倾听,直到确信他已走开。不管狄克·克莱勃有多机灵,他毕竟不是詹姆·兰尼斯特,不是疯鼠,甚至不是亨佛利·瓦格斯塔夫。他瘦骨嶙峋,食不果腹,唯一的防具是一顶锈迹斑斑、布满凹痕的半盔。他没剑,只有一把带豁口的旧匕首——所以,只要她保持清醒,他便构不成威胁。“波德瑞克,”她说,“将来没有客栈给我们住,而我不信任我们的向导。所以每次野营之后,当我睡觉时,你能不能留心看着点?” “一直不睡,小姐?爵士?”他想了想,“我有剑,假如克莱勃想伤你,我杀了他便是。” “不,”她坚决地说,“你不要跟他打。我只要你在我睡觉时监视他,假如他有任何可疑行为,立即弄醒我。放心,我醒得很快的。” 结果第二天停下饮马时,克莱勃就露出了本色。布蕾妮走到灌木丛后面去方便,她蹲在那里,听到波德瑞克说,“你干吗?离远点儿。”完事之后,她拉起裤子,回到路上,发现机灵狄克正在擦去手指上的面粉。“鞍囊里没有金龙,”她告诉他,“我把金币放身上了。”一部分金币放在她腰带上系的钱袋里,其余的藏在衣服内侧缝的两只口袋中。鞍囊上鼓鼓的大钱包塞满了大大小小不同面值的铜币和铜板,铜星币与铜麦币……还有让包袱显得更加鼓鼓囊囊的白面粉,那是自暮谷城出发前的早晨,她特意问七剑客栈的厨子买的。 “狄克没恶意,小姐。”他晃晃沾着面粉的手指,以示无辜。“我只想确认你到底有没有答应我的金龙。这世上骗子多,正派人容易上当。不过还好,你不是骗子。” 布蕾妮希望他带路的水平比偷东西强一些。“出发吧。”她再度翻上马背。 狄克喜欢边骑边唱歌,但没唱过一首完整的歌,总是东一节,西一段的。她怀疑他的目的是讨她喜欢,好令她放松警惕。有时他还试图让她和波德瑞克一起唱,不过没有成功。男孩太害羞,舌头也笨,而布蕾妮从不唱歌。你会唱歌给父亲听吗?在奔流城,史塔克夫人曾经问过她,为蓝礼呢?她没有,从来没有,尽管她心里很想……真的很想…… 机灵狄克不唱歌时就说话,给他们讲蟹爪半岛的故事。他说,每一个幽暗的山谷都各有其领主,但只有对付外人时才会联合起来。他们的血管里流着浓浓的先民之血。“安达尔人试图夺取蟹爪半岛,结果在山谷中流血,在沼泽中淹死,处处碰壁。后来他们的漂亮女儿靠亲吻赢得了他们强壮的儿子用剑无法获取的东西——是的,他们征服不了我们,转而用婚姻来怀柔。” 暮谷城达克林家族的国王们曾试图将领地延伸至蟹爪半岛,女泉城的慕顿家族,包括后来蟹岛的赛提加家族也尝试过。然而蟹爪半岛的居民熟悉本地的沼泽与森林,外人无法比拟,如果形势危急,他们还能消失在丘陵中蜂窝般的山洞里。不跟外敌作战时,大家就窝里斗,家族血仇如同山间的沼泽一般又黑又深。有时某位英雄会为蟹爪半岛带来暂时的和平,但等他死去,一切又恢复原状。路西法·哈迪伯爵是伟大的领主,布伦兄弟也一样,老克莱克波恩比他们更胜一筹,但克莱勃是最强大的。狄克仍然不肯相信布蕾妮从没听说过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的英雄事迹。 “我干吗撒谎?”她反问,“每个地方都有当地的英雄。比如我住的地方,歌手们歌颂摩恩的加勒敦爵士,完美的骑士。” “加勒什么什么爵士?”他嗤之以鼻,“没听说过。他哪里完美了?” “加勒敦爵士是一位英勇无比的战士,连天上的处女神都为之倾心。于是她送给他一把魔法剑,作为爱的信物。这把剑被称为‘正义之淑女’,没有凡间的武器能与她匹敌,也没有凡间的盾牌能承受她的亲吻。加勒敦爵士终其一生都骄傲地佩带着‘正义之淑女’,但只拔出过三次。他不愿用‘正义之淑女’对付凡人,因为她太过强大,会令战斗不公平。” 克莱勃认为这太可笑了。“完美的骑士?听起来是个完美的傻瓜。一把从来不用的魔法剑有什么意义?” “荣誉,”她说,“意义在于荣誉。” 这令他笑得更厉害。“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可以拿你们的完美骑士来擦他毛茸茸的屁股,小姐。要我说啊,假如教克莱勃爵士遇上,轻语堡的架子上又得多一颗血淋淋的头颅了。‘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它会对其他脑袋抱怨,‘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 布蕾妮忍不住微笑。“也许吧,”她承认,“但加勒敦爵士不是傻瓜。面对一个身高八尺、骑野牛的对手,他很可能亮出‘正义之淑女’。他们说他曾用她杀死一条龙呢。” 机灵狄克不为所动:“克莱克波恩也跟龙搏斗过,而且不需要什么魔剑。他只不过将龙的脖子打了个结,这样它每次喷火都会烧到自己的屁股。” “那伊耿和他的妹妹们到来时克莱克波恩在干什么呢?”布蕾妮问。 “你要知道,那时候他早就已经死啦,小姐。”克莱勃横了她一眼。“伊耿派妹妹来蟹爪半岛招安,就是那个维桑尼亚。领主们听说了赫伦王的下场,他们可不是傻瓜,因此都屈膝臣服了。王后收他们作直属封臣,承诺他们无须向女泉城、蟹岛或暮谷城效忠。然而这没能阻止可恶的赛提加家族派人来东岸征税。哼,假如他派的人够多,也许有几个可以活着回去……从始到终,我们只效忠自己的领主和国王。真正的国王。不是劳勃一家子。”他啐了一口,“在三叉戟河,跟雷加王子一起奋战的有克莱勃,有布伦,也有鲍格斯,御林铁卫里面也有过我们的人,包括一位哈迪,一位凯佛,一位潘恩,三位克莱勃——克莱蒙特爵士、卢伯特爵士和‘矮个’克莱伦斯爵士。其实他有六尺高,但比真正的克莱伦斯爵士要矮。总而言之,我们蟹爪半岛人全是巨龙家族的模范臣民。” 他们向东北方前进,行人不断减少,直到最后,再也找不着客栈了。海湾旁的道路上野草已经多过车辙。当晚他们在渔村栖身。布蕾妮付给村民一些铜板,住进草棚。进去之后,她和波德瑞克占据阁楼,并把梯子抽掉了。 “你留我一个在下面,我完全可以偷走你们的马,”克莱勃在底下喊道,“最好把它们也赶上楼梯,小姐。”她没理睬,于是他继续说,“今晚要下雨的。冰冷难熬的雨。你和波德睡得暖暖和和,可怜老狄克一个人在下面瑟瑟发抖。”他摇摇头,一边嘀咕,一边在干草上铺好铺盖,“没见过像你这么疑神疑鬼的处女。” 布蕾妮在斗篷底下蜷起身子,波德瑞克则于一旁打哈欠。我并非生来就这么疑神疑鬼,她有些想朝下面的克莱勃叫喊,当我还是个小女孩时,相信所有人都跟父亲一样高尚。即便他们夸赞她是个漂亮的女孩,夸赞她聪明伶俐,身材高挑,舞蹈优美,她也深信不疑。罗伊拉修女为她揭开了谜底。“他们只为讨你父亲大人欢心,”修女说,“你要在镜子里去发现真相,而不是在人们的舌尖上。”这是一个残酷的教训,她每每想起就会痛哭流涕,但这个教训也让她能在高庭忍受海尔爵士及其朋友们的游戏。活在世上,处女必须多一点怀疑,否则早就不是处女了,她想着想着,下起雨来。 苦桥的团体比武中,她逐个揪出她所谓的追求者们,依次击败:法洛、安布罗斯、布希、马克·慕伦道尔、雷蒙德·内兰、“鹳鸟”威尔……她踏过哈利·索耶的身躯,击碎罗伯特·波特的头盔,给他留下一道丑陋的伤疤。等他们统统倒下,圣母又将克林顿送到她面前。罗兰爵士这回拿的是剑,不是玫瑰,而她给予他的每记痛击都比亲吻更甜蜜。 当天最后一个面对她怒火的人是洛拉斯·提利尔。他没向她献过殷勤,甚至根本没看过她一眼,但那天他的盾牌上有三朵金玫瑰,布蕾妮痛恨玫瑰,看到它们,立刻激起了她狂暴的仇恨。 睡着之后,她梦到那场战斗,梦到詹姆爵士亲手将彩虹披风系到她的肩头。 第二天早晨,雨还在下。吃早餐时,机灵狄克建议等雨停了再走。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明天?两星期?等到夏天重新降临?不。我们有斗篷,而路还长着呢。” 雨下了整整一天,脚下的狭窄小道很快变成泥浆水潭。树光秃秃的,持续降雨令落叶变得像浸透水的棕色地毯。尽管狄克的斗篷有松鼠皮衬里,但他还是湿透了,她看得出他在发抖,不由得感到片刻同情。显然,他一直吃不饱,她疑惑地想,不知是否真有走私者的山洞或叫做轻语堡的废墟。饥不择食的人会孤注一掷。也许一切都是骗局。她的疑惑越来越深。 雨水冲刷仿佛是天地间唯一的声响。机灵狄克一个劲儿只顾着向前跋涉。于是她多了个心眼,发现他总是弓着背,仿佛低伏在马鞍上就能保持干燥。这回,黑暗降临时,附近没有村落,也没有可以提供遮蔽的树林。他们被迫在潮线上方五十码处的岩石群中露宿。至少岩石可以挡风。“今晚最好有人守夜,小姐,”她正努力点燃一堆浮木,克莱勃告诉她,“像这样的地方也许会有吧唧脚。” “吧唧脚?”布蕾妮怀疑地看了他一眼。 “它们是怪物,”机灵狄克津津乐道地解释,“看上去很像人,走近观察才能发现蹊跷。它们的脑袋太大,而正常人长头发的地方,它们长的是鳞片。它们的皮肤像鱼肚子一样白,手指之间有蹼,身体湿乎乎的,散发出鱼腥味,肥厚的嘴唇包着一排排针尖般锋利的绿牙齿。有人说先民已将它们赶尽杀绝,这可不是真的,它们还会在夜里出没,偷走坏小孩,长蹼的脚走路时发出‘吧唧吧唧’的轻微声响。它们把女孩留着繁衍后代,吃掉男孩,用尖利的绿牙齿撕咬人肉。”他冲波德瑞克咧嘴一笑。“它们会吃了你哦,小子,它们会把你活活吃掉。” “假如它们想试试看的话,我就杀了它们。”波德瑞克摸摸自己的剑。 “哦,你去杀吧,你去杀吧。吧唧脚可不容易对付。”他又冲布蕾妮眨眨眼,“你不是不乖的小女孩吧,小姐?” “不。”我只是个傻子。木头太湿,不管布蕾妮用钢铁和燧石怎么打,都无法点燃。木柴冒出一点烟,仅此而已。最后她厌烦了,往岩石上一靠,拉起斗篷盖住自己,准备捱一个寒冷潮湿的夜晚。她啃着硬邦邦的腌牛肉,一边梦想热餐,而机灵狄克唾沫横飞地讲述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大战吧唧脚之王。他讲故事十分生动,她不得不承认,但带着小猴子的马克·慕伦道尔也很有趣。 由于下雨的关系,看不到日落,而天色阴郁,也看不到月亮升起。漆黑的夜晚没有星光,克莱勃讲完故事便睡着了,波德瑞克也很快打起鼾来。布蕾妮背靠岩石坐着,聆听海浪。你也在海边吗,珊莎?她心想,你在轻语堡等待永远也不会来的船吗?你跟谁在一起?有人出钱让三个人搭船,是小恶魔加入了你和唐托斯的队伍,还是你找到了自己的小妹? 那是一个漫长的夜晚,布蕾妮万分疲倦。背靠岩石,任凭雨水轻轻拍打全身,眼睑越来越沉。她一共打了两次盹,第二次是突然醒来的,心怦怦直跳,确信有个人正俯视着自己。她四肢僵硬,斗篷缠绕在脚踝上,慌忙踢开它站起来。狄克蜷在一块岩石边,半埋于沉甸甸的潮湿沙土中,沉睡。一个梦。只是梦。 也许抛下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是个错误,他们看上去是正派人。假如詹姆跟我在一起,她心想……但他是御林铁卫的骑士,理应留在国王身边,而且我想要的是蓝礼。我发誓保护他,失败了;我发誓替他复仇,也失败了;我跟随凯特琳夫人出走,结果又辜负了她。风向变化,雨水顺着脸颊流淌,汇成小溪。 次日,路面缩减成一条鹅卵石窄道,到最后仅剩下一丝痕迹,接近正午时分,突然在一堵风蚀的悬崖下终止。悬崖上方,一个小城堡突兀地俯瞰着海浪,铅灰色天空映衬出三座歪歪扭扭的塔楼。“这就是轻语堡?”波德瑞克问。 “这他妈的像废墟吗?”克莱勃啐了一口。“那是恐穴堡,老布鲁恩大人的居城。但是路到此为止,从这儿往前只有松树与我们做伴。” 布蕾妮仔细观察悬崖,“怎么上去?” “简单,”机灵狄克拨转马头,“跟紧狄克就好。吧唧脚专抓掉队的人。” 上坡的路原来隐藏在石缝之间,乃是一条陡峭嶙峋的石头小径,大部分是天然形成的,但时不时有凿刻出来的阶梯,使得攀登可以容易一点。周围尽是千百年来风化雨蚀的峻峭石壁,有些地方,岩石呈现出稀奇古怪的形状,很是奇妙——攀缘途中,机灵狄克依次指点。“那是食人魔的脑袋,看到没?”他说,布蕾妮露出微笑,“那是一条石头龙,一边翅膀在我父亲小时候就掉了。那是它的乳房,好像老太婆下垂的奶子。”他瞥了一眼她的胸口。 “爵士?小姐?”波德瑞克说,“有一个骑马的人。” “哪里?”没有哪块岩石让她觉得像是骑马的人。 “在路上。不是石头骑手。是真的骑手。跟在我们后面。在下面。”他指着说。 布蕾妮在马鞍上扭转身。他们已经爬得相当高,可以看到沿岸方圆好几里格的情况。那个人骑马顺着他们的来路前进,只落后两三里。真的是陷阱?她怀疑地瞥向机灵狄克。 “别斜眼看我,”克莱勃说,“不管他是谁,跟机灵老狄克一点关系也没有。很可能是布鲁恩的人,打仗回来。或许是个四处游荡的歌手。”他扭头啐了一口。“我能肯定他不是吧唧脚。那种东西不骑马。” “是的。”布蕾妮说。至少这一点大家都认同。 最后几百尺的攀登最为陡峭凶险。松动的鹅卵石在马蹄底下滚动,稀里哗啦沿着身后的石道坠落。当他们从石缝中钻出来时,已经位于城堡底下。一张脸凑在胸墙上探视,然后消失了。布蕾妮觉得那是个女人,她把想法告诉了机灵狄克。 他也同意。“布鲁恩太老,爬不上城墙走道,而他的儿孙们参战去了。剩下的全是女人,外加个把流鼻涕的小孩。” 她差点开口追问向导,布伦大人支持哪个国王,但这已经不重要了。布伦的儿子们不在,其中有些或许不会再回来。我们今晚得不到款待。一座满是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城堡几乎不可能为全副武装的陌生人打开大门。“你是不是认识布伦大人?”她问机灵狄克。 “以前认识,或许认识。” 她瞥了一眼他上衣的胸口:松散的线头,有片参差不齐的区域布料颜色比较深,显然原本有个纹章,后来被撕了下来。她顿时明白自己的向导是个逃兵。那名骑手会不会是他的袍泽呢? “我们继续前进,”他催促,“否则布伦就会不放心了。你知道,女人也会用十字弓。”克莱勃指指耸立在城堡后面的石灰岩山岭,山坡上是一片树林。“从这里开始没有路,只能跟随溪流和猎物小径行进,但小姐你不用担心,机灵狄克熟悉这地方。” 这正是布蕾妮所担心的。风沿悬崖顶端一阵阵吹过,她嗅到陷阱的味道。“那骑手怎么办?”除非那匹马会在海浪中行走,否则他的目的就是冲着悬崖而来的。 “骑手怎么办?妈的,假如他是打女泉城来的笨蛋,绝不可能找到我们上山的小路。再说,即使给盯上了,我们也能在森林里甩掉他。明白吗?从这里开始,没有路了。” 只有我们的足迹。布蕾妮疑惑地盘算,是不是应该拿起武器,就在这里跟骑手决斗。如果他是流浪歌手或布伦大人的儿子呢?那我就成了个十足的傻瓜。她觉得克莱勃说的有些道理。如果到明天他仍跟在后面,我再对付他好了。“随便吧,”她一边说,一边拨转马头朝树林行去。 布伦大人的城堡在背后渐渐缩小,很快消失在视野中。哨兵树和士卒松耸立四周,仿佛高大的绿色长矛直刺天空。森林地面上铺着一层掉落的针叶,有城墙那么厚,点缀着松果,淹没了马蹄。雨下了又停,停了又下,但在松林里,几乎感觉不到雨点。 森林里前进的速度也比较缓慢。布蕾妮催马在绿色幽影中穿行,拨开无数伸展的枝条。这里很容易迷路,她意识到,每个方向看上去都一样。连空气仿佛也是灰绿色的,寂静无声。松枝划过手臂,刺耳地刮擦着新漆的盾牌。随着时间推移,诡异的气氛让她越来越不安。 机灵狄克似乎也有同样的困扰。眼看着夜幕逐渐逼近,他唱起歌来:“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他的嗓音像扎人的羊毛裤。松林吸走了歌声,犹如吸掉风和雨。不一会儿,他停下来。 “这里不好,”波德瑞克说,“不是个好地方。” 布蕾妮不愿意再加重旁人的负担,“松林阴森森的,但说到底也只是树林子罢了。没什么好怕的。” “那吧唧脚呢?还有那些脑袋?” “真是个聪明孩子。”机灵狄克笑道。 布蕾妮恼火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吧唧脚,”她告诉波德瑞克,“更没有什么脑袋。” 山岭高低起伏。布蕾妮发现自己在祈祷机灵狄克的诚实,祈祷他真的知晓目的地。如果单凭她自己,甚至不定能再回到海边。无论白天黑夜,天空都布满浓密的灰色阴云,没有太阳和星星助她辨认方向。 当晚,他们早早扎营,营地位于一座山岭之下,闪着绿光的沼泽边缘。在灰绿色反光中,前方的地面看起来相当坚实,但等骑过去,泥巴一直没到马肩。他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折回比较坚实的地方立足。“没关系,”克莱勃保证,“我们待会儿回山上去,然后换一个方向下来。” 第二天的进展仍然不大。阴暗的天空下,断断续续的雨水中,他们骑过松林和沼泽,经过水塘、山洞以及一座座荒废的古老要塞,要塞的石块上覆满苔藓。每堆石头都有一个故事,机灵狄克娓娓道来。照他的说法,蟹爪半岛人用血来浇灌松树。布蕾妮的耐心快耗尽了。“还有多远?”她终于发问,“我们一定见识过了蟹爪半岛的每一棵树。” “根本没有,”克莱勃反对。“不过我们快到了,看哪,树木越来越稀疏,靠近狭海了。” 他口中的小丑或许就是我自己在水塘里的倒影,布蕾妮心想,然而走了这么远,没法回头。她委实疲乏极了,长时间骑马,更令大腿僵硬似铁。最近,她每晚只睡四小时,睡觉时还坚持让波德瑞克看护着。如果机灵狄克想做没本钱的买卖,她可以肯定就是在这里动手,在他熟悉的地盘内动手。他可以将他们引进强盗窝,那儿有跟他一样阴险的同伙;也可以领着他们兜圈子,等骑手赶上来。自离开布伦大人的城堡后,他们没再见到那人的踪迹,但这并不意味着甩掉了尾巴。 晚上在露营地附近踱步时,她忽然想,也许我不得不回头干掉追兵。这想法让她很不安。难怪,她以前的教头便常常质疑她的意志。“你有男人的力量,”古德温爵士不止一次告诫她,“但还是一副女人心肠。在院子里手持钝剑训练是一回事,将一尺长剑刺入他人腹中,并看着对方眼中的光芒渐渐消失,那又是另一回事。”为了让她更坚强,古德温爵士派她去父亲的屠宰场,宰杀羊羔和乳猪。嘶鸣的乳猪和尖叫的羊羔很像被吓坏了的小孩子,等屠宰完毕,布蕾妮已是泪眼朦胧,沾满鲜血的衣服只好交给女仆拿去烧掉。然而古德温爵士还不满意,“猪崽毕竟是猪崽,跟人不同。我当侍从时和你一样年轻,当年我有个朋友又强壮、又快速、又敏捷,是训练场上的英雄。我们都认为,有朝一日,他定能成为杰出的骑士。然后战争打到石阶列岛,我亲眼看着我这位朋友将对手逼得跪倒在地,并打掉了对手手中的斧子,但当他要结果那人时,迟疑了片刻。在战场上,片刻就等于一生。只见那人拔出匕首,插进我朋友盔甲间的缝隙中。他的力量、他的速度、他的英勇,所有艰苦训练得来的技艺……不如戏子放的屁。一切的一切,全因为他正该痛下杀手时畏缩了。千万记住这点,小妹妹。” 我会记住的,在那片松林里,她就着回忆发誓,然后坐到岩石上,拔出剑来,反复打磨。我会记住的,我祈祷自己不要畏缩。 第二天早晨阴冷灰暗,根本看不见太阳升起,但当天色由黑暗转为灰白,布蕾妮知道是准备马鞍的时候了。他们回到松林里,机灵狄克在前面带路,布蕾妮紧紧跟随,波德瑞克骑马断后。 城堡毫无预警地出现在面前。片刻之前他们还在森林深处,一里又一里漫无目的地走着,除了松树什么也看不到。然而当绕过一块巨石,豁口赫然出现在前方,又走一里路后,森林突然到了尽头。再过去是天空与海……还有一座古老破落的废弃城堡,矗立在悬崖之巅,里面杂草丛生。“这就是轻语堡,”机灵狄克说,“听,那些脑袋在说话呢。” 波德瑞克张大了嘴巴,“我听见了。” 布蕾妮也听见了。轻微的低语声从地下和城堡内传来,越是靠近悬崖,声音就越大。原来是海水,她突然意识到,海水在悬崖下侵蚀出一个个空洞,当波浪穿过地底空穴和隧道时,便会发出隆隆响声。“没有什么脑袋,”她说,“你们听到的低语是海浪发出的。” “海浪才不会低语呢。是脑袋。” 城堡由没涂灰浆的古老岩石搭建而成,每块石头各不相同。岩石缝隙间长着厚厚的青苔,地基底下冒出一棵棵树木。大多数古城堡都有神木林,看样子,轻语堡也一样。布蕾妮将母马牵到悬崖边,那里的围墙已告崩塌,乱石堆上长出一簇簇有毒的红色蔓藤。她将马系在一棵树上,然后壮着胆子尽量移到山崖边。下方五十尺处,波浪涌入一座残塔,塔楼后面是一个大山洞的入口。 “旧灯塔,”机灵狄克走到她身后,“当我只有波德一半大的时候,它就倒塌了。本来有阶梯从这里通往山洞,可惜悬崖垮塌时消失无踪。后来走私者不再到这里登陆,因为以前可以把小船直接划进洞里,现在不行。看到没?”他一只手搭在她背后,另一只手指指点点。 布蕾妮不由得起了鸡皮疙瘩。只需推一把,我就会摔下去跟残塔做伴。她连忙退后一步,“把手拿开。” 克莱勃扮个鬼脸。“我只不过……” “我才不管你怎么想。城门在哪儿?” “在另一边。”他犹豫不决。“你那小丑,他不是个记仇的人吧?”他不安地问。“我的意思是,昨晚我刚想到,他也许会生机灵老狄克的气,因为我卖给他地图,而且事先没说明走私者已不在这里登陆了。” “你马上就能拿到金币,这笔钱完全够你退还他支付的费用。”布蕾妮无法想象唐托斯·霍拉德能构成任何威胁,“要是他真在这里的话。” 他们绕城墙走了一圈。城堡是三角形,每个角都有方形塔楼。城门几乎完全腐朽,布蕾妮伸手去拉,结果木头立刻断裂,潮湿的长条形碎木剥落下来,半扇门砸到她身上。城堡里有更多的深绿阴影,森林早已翻越墙壁,吞没了主堡与外庭。大门后有道铁闸,齿尖深陷入泥泞的地表,铁门上都是红色锈迹,当布蕾妮摇晃时,它纹丝不动。“很久没人用了。” “我可以爬进去,”波德瑞克提议,“从悬崖边上。那儿的墙都倒了。” “不行,太危险。那儿的石头是松的,而且红色的蔓藤有毒。找门吧,城堡定然有边门。” 他们果然在城堡北面找到了道边门,半藏在一大丛黑莓树后面。莓子已被摘光,灌木丛也被砍掉了很多,辟出一条小径,通往那扇门。这些砍掉的断枝让布蕾妮忧心忡忡。“不久前,刚刚有人经过。” “是你的小丑和女娃儿们,”克莱勃道,“瞧,我说的话是真的。” 珊莎?布蕾妮无法相信。即便唐托斯·霍拉德那样的醉鬼,也不至于糊涂到带她来这么荒僻的地方。废墟中有古怪,史塔克女孩不大可能在这里……但她必须去查个清楚。确实有人在,她心想,需要躲起来的人。“我进去,”她说,“克莱勃,你跟我一道。波德瑞克,我要你看马。” “我也要进去。我是个侍从。我可以战斗。” “所以我才要你留在原地。瞧,林子里也许有歹徒,马匹不能没人保护,否则万一出了事,我们怎么回去呢?” 波德瑞克伸出一只脚在石头上蹭了蹭:“遵命!” 她挤进黑莓丛中,拽拉生锈的铁环。边门卡了一会儿,然后陡然打开,伴随着门链刺耳的抗议。这声响让布蕾妮脖子后面汗毛直竖。她拔剑出鞘,即使穿着锁甲和熟皮甲,仍旧感觉像光着身子。 “走啊,小姐,”机灵狄克在她身后催促,“你怕什么呢?老克莱勃死了一千年了。” 我怕什么呢?实在太傻了,布蕾妮告诉自己。那声音不过是海浪在城堡底下的空穴中无休止地冲刷,随着波浪起伏时高时低。然而它听上去确实像是低语,片刻之间,她似乎看到那些脑袋,摆在架子上,互相低声咕哝。“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其中一个说,“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 “波德瑞克,”布蕾妮说,“我的铺盖卷里有把带鞘的剑。把它拿过来。” “是,爵士。小姐。这就去拿。”男孩奔过去。 “剑?”机灵狄克挠挠耳背,“你手上有一把了,还要另一把干什么?” “这把给你。”布蕾妮剑柄向上交给他。 “真的?”克莱勃犹犹豫豫地伸出手,仿佛那把剑会咬人一样,“疑神疑鬼的处女给老狄克一把剑?” “你知道怎么使剑吧?” “吓!我是克莱勃家的人,”他接过长剑,“我有老克莱伦斯爵士的血统。”他在空中挥了一下,朝她咧嘴笑笑,“人们常说,领主都是靠剑起家的。” 波德瑞克·派恩小心翼翼地捧着“守誓剑”回来,好像捧着一个婴儿。目睹那华丽的剑鞘和装饰的纯金狮子头,机灵狄克打了个呼哨,但等她抽出剑来,练习劈砍,他立刻安静下来。它连发出的声响都比普通的剑来得锐利。“跟紧我。”她嘱咐克莱勃,随即侧身潜入边门,低头躲过门上方的拱梁。 簇叶丛生的外庭出现在面前,左边是大门,还有一座崩塌的马厩,畜栏里多有小树顶出来,穿透褐色的干茅草屋顶。右边有一条腐烂的木楼梯,向下通往黑漆漆的地牢或者地窖。主堡成了一堆长满绿色和紫色苔藓的乱石,院子里满是野草和掉落的松针,一排排一列列庄严肃穆的士卒松四处挺立,但在它们中间有一棵苍白的异类,一棵细窄的小鱼梁木,树干白得像纯洁的少女,深红色叶子随着枝杈延伸舒展。再过去便是倒塌的城墙,空旷的天空和海…… ……以及一堆篝火的余烬。 低语声持续不断地在她耳边嘀咕。布蕾妮跪倒在火堆边,捡起一根焦黑的树枝,嗅了嗅,又拨拨灰烬。昨晚有人生火。或者是在向过往船只发信号。 “喂——”机灵狄克喊,“有人吗?” “安静。”布蕾妮告诫他。 “有人躲起来了。有人想打量打量我们,然后再现身。”他走到通往地下的楼梯跟前,向黑暗中张望。“喂——”他又喊,“下面有人吗?” 布蕾妮看见一棵小树摇晃了一下。灌木丛中钻出来一个人,浑身泥尘,仿佛是从地底冒出来的植物。他手握一把断剑,但她在乎的不是这个,而是他的脸,小眼睛,宽阔扁平的鼻子。 她认得那鼻子。她认得那双眼睛。他的朋友们管他叫“猪崽”帕格。 一切仿佛在一个心跳之间发生。第二个人悄悄从井边爬上来,声音比蛇滑过潮湿的树叶还要轻。他戴一顶铁半盔,盔上扎着褪色的红丝头巾,手执一支粗短的飞矛——这人布蕾妮也认识。她身后窸窸窣窣,又一个脑袋从红色的树叶间探出来,向下张望。克莱勃就站在鱼梁木下,抬头便看到那张脸。“原来在这儿呢,”他朝布蕾妮喊,“你的小丑。” “狄克,”她急促地警告,“快过来。” 夏格维翻身下树,发出一阵刺耳的笑声。他的小丑服褪色得厉害,沾满污渍,看上去是褐色,不是灰色或粉色。他手上拿的也并非表演道具,而是一把三头流星锤,三颗带刺的铁球通过链条拴在木柄上。只见他猛地一砸,克莱勃的一只膝盖便迸裂开来,鲜血和碎骨飞溅。狄克应声倒下。“真有趣。”夏格维嘶哑地说。布蕾妮交给狄克的剑从他手中飞了出去,消失在杂草丛中。他在地上翻滚,一边嘶喊一边抓向自己残废的膝盖。“哎哟,看哪,”夏格维说,“我们的走私贩狄克先生,给我们画地图的先生。您大老远赶过来,是要还我们钱吗?” “求求你,”狄克呜咽道,“求求你,不要,我的腿……” “疼吗?我会止疼哦。” “别碰他。”布蕾妮喊道。 “不要!”狄克厉声尖叫,一边举起沾满鲜血的双手护住头部。夏格维将刺球绕着他脑袋转了一圈,然后砸向脸中央,发出一阵令人作呕的碎裂声。随后是沉默,布蕾妮听到自己的心跳。 “坏夏格,”从井里爬出来的人说。他看见布蕾妮的脸,哈哈大笑。“又是你这女人?怎么,来抓人?还是思念你的好老公们了呢?” 夏格维两只脚轮流跳来跳去,甩着流星锤。“她是来找我的。她每晚都梦见我哦,每当她把手指插进缝里的时候。她想要我,伙计们,大马脸思念她快乐的夏格!瞧好了,我要操她的屁眼,给她灌满五颜六色的种子,直到她为我下个小崽崽。” “那样的话你得用另一个洞,夏格。”提蒙用拉长的多恩腔调说。 “保险起见,我最好把她所有的洞都操一遍。”他移动到她右边,而帕格绕到左边,迫使她向参差的悬崖边退去。三个人搭船,布蕾妮记起来。“你们只有三个?” 提蒙耸耸肩,“离开赫伦堡后,我们各奔东西。乌斯威克带他那帮人向南骑往旧镇;罗尔杰认为可以从盐场镇溜走;我和我的伙计们则去了女泉城,结果上不了船。”多恩人抬起飞矛。“嘿,你咬瓦格那口可够狠的,咬得他耳朵变黑了,渗出脓水。罗尔杰和乌斯威克提议离开,但山羊非要我们守住他的城堡。他说自己是赫伦堡伯爵,没有人可以从他手中夺走它。他说这话时跟平常一样唾沫横飞。后来我们听说魔山一点一点地将他杀死,第一天砍一只手,第二天砍一只脚,砍得干净利落,再把断肢包扎起来,好让霍特死不了。他本打算最后砍山羊的鸡巴,不料来了一只鸟,要召他去君临,因此不得不提前动手,然后才离开。” “我不是来找你们。我在找……”她差点脱口而出“我的妹妹”“……找一个小丑。” “我就是小丑。”夏格维愉快地宣布。 “另一个小丑。”这回布蕾妮没忍住,“他跟一名贵族女孩在一起,那女孩是临冬城史塔克公爵的女儿。” “你找的是猎狗,”提蒙说,“不巧他不在这儿。这儿只有我们。” “桑铎·克里冈?”布蕾妮问,“你什么意思?” “他挟持了史塔克家的女孩。据说那女孩正往奔流城去,却被他半路偷走了。该死的好运气的狗。” 奔流城,布蕾妮心想,她要去奔流城,投奔舅舅。“你怎么知道?” “贝里那伙人当中的一个招的。闪电大王也在到处找她,他派手下人沿三叉戟河上下搜寻。离开赫伦堡后,我们碰巧遇到其中三位,有一人临死前吐露了情报。” “他可能说谎。” “有可能,但他没有,因为我们还听说猎狗在十字路口的客栈杀了三个他哥哥的人,当时那女孩正跟他在一起。店家发誓说是那样,然后罗尔杰杀了他,店里的婊子们也都这么讲。她们可真难看哪,不过没你丑,现在嘛……” 他想分散我的注意力,用话语来麻痹我,布蕾妮意识到。帕格逼近过来,夏格维朝她一跃。她连忙向后退开。若是不赶紧采取行动,就会被逼下悬崖。“别过来,”她警告他们。 “我想干你的鼻孔,小妞,”夏格维宣布,“很有趣吧?” “他的鸡巴太小了,”提蒙解释,“扔下那把漂漂亮亮的剑吧,也许我们会温柔点儿,婆娘。我们只不过需要些金子,来付给走私者而已。” “交出金子,就放我们走?” “我们会的,”提蒙微笑,“等大伙儿都干过你之后,会付费的,而且我们将按普通妓女的标准付费,一枚银币一次;你要是不干,我们还是会拿走金子,然后再强暴你,再让你瞧瞧魔山对付瓦格大人的手法。嘿,你选哪一样?” “这样。”布蕾妮朝帕格扑过去。 他急忙提起断剑护脸,但当他将剑举高,布蕾妮却往低处攻。守誓剑穿过皮革、羊毛、皮肤与肌肉,直抵佣兵的大腿骨。帕格倒下的同时狂野地反手一劈,断剑擦到布蕾妮的锁甲,然后他无助地仰面跌地。布蕾妮顺势将剑刺入他咽喉,使劲一拧,再拔出来,紧接着一转身,提蒙的矛刚好划过脸颊。我没有畏缩,她心想,鲜红的血液在脸上流淌,你看见了吗,古德温爵士?她几乎感觉不到伤口。 “轮到你了,”她告诉提蒙,多恩人拔出第二支矛,比刚才那支更粗更短。“扔吧。” “好让你躲过去后,朝我冲锋?我会死得跟帕格一样惨。不。你来解决她,夏格。” “这是你的活儿,”夏格维说,“瞧,看到她怎么对付帕格的吗?她一定是来月经了,给经血弄疯了。”小丑在身后,提蒙在前面,无论她转向哪边,总有一个在背后。 “解决她,”提蒙催促,“让你奸尸。” “哟,你对我真好。”流星锤在旋转。选一个,布蕾妮告诉自己,选一个,赶快选一个。说时迟那时快,一颗石头不知从何处飞来,击中了夏格维的脑袋。布蕾妮没有犹豫,她冲向提蒙。 他比帕格厉害,无奈手上只有一支投掷用的短矛,而她有把瓦雷利亚钢剑。守誓剑在她手中仿佛获得了生命,她也从来没有如此敏捷。剑化灰影,提蒙刺伤了她的肩膀,但她削去提蒙一只耳朵和半边脸,砍断矛头,然后这把一尺之长、波纹绚丽的神兵穿透了锁甲链环,插入他腹中。 布蕾妮抽回剑,血槽中浸满了鲜红的血。提蒙试图继续抵抗,他从腰带里抓出一把匕首,因此布蕾妮砍掉了他的手。这一剑是为詹姆。“圣母慈悲,”多恩人喘着粗气,嘴冒血泡,断腕处血如泉涌。“了结我吧。送我回多恩,你这该死的婊子。” 她了结了提蒙。 她转过身,发现夏格维双膝跪地,晕乎乎的,正在摸索流星锤。等他踉踉跄跄地站起身,又一块石头砸中他耳朵。波德瑞克爬上倒塌的城墙,神气活现地站在蔓藤中间,手中拿着石头。“我告诉过你,我可以战斗!”他朝下面喊。 夏格维哆哆嗦嗦地试图爬走。“我投降,”小丑喊,“我投降。千万别伤害讨人喜欢的夏格维。我太可爱了,我不能死。” “你也不比其他人强。你奸淫掳掠,无恶不作。” “哦,是的,是的,我不否认我的罪行……但我是最有趣的,我会讲笑话,我会蹦蹦跳跳。我会逗老爷们开心。” “还会让女人们哭泣。” “那是我的错吗?女人没有幽默感。” 布蕾妮垂下守誓剑。“去挖坟。那儿,鱼梁木底下。”她用剑指指。 “我没有铲子。” “你有两只手。”比你们留给詹姆的多一只。 “何必麻烦呢?把他们留给乌鸦吧。” “提蒙和帕格可以喂乌鸦。我得埋葬机灵狄克。他是克莱勃家族的人。这里是他的地方。” 地面因雨水而变得湿软,即便如此,小丑也花了白天余下的所有时间才挖出一个够深的坑。完工后,夜幕降临,他手上血淋淋的,全是水泡。布蕾妮将守誓剑收入鞘中,然后把狄克·克莱勃抱到坑边。他的脸惨不忍睹。“很抱歉,我一直不信任你,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她一边跪下来放好尸体,一边想,我背对小丑,他应该孤注一掷了。 果然,她听见他刺耳的喘息声,紧接着波德瑞克大声示警。夏格维抓了一块凹凸不平的岩石,布蕾妮却早已将匕首藏在袖子里。 匕首总能打败石头,正如石头总能打败鸡蛋。 她挡开他的胳膊,将铁刃刺入他肚子里。“笑啊,”她朝他怒吼。他却只有呻吟。“笑啊,”她重复,用一只手掐他喉咙,另一只手捅他。“笑啊!”她不停地喊,一遍又一遍,直到鲜血染红了手腕,死亡的气味令她窒息。 夏格维一声也没笑,所有的抽泣都是布蕾妮自己发出的。 她扔下匕首,浑身颤抖。 波德瑞克帮她将机灵狄克放入墓穴中。等他们弄完,月亮已经升起。布蕾妮搓掉手上的泥,扔了两枚金龙进去。 “你为什么这么做,小姐?爵士?”波德问。 “这是我答应他找到小丑的报酬。” 他们身后爆发出一阵大笑。她立刻拔出守誓剑,转身准备对付更多血戏子……结果却发现海尔·亨特盘腿坐在残垣断壁上。“假如地狱里有妓院,这可怜虫会感激你,”骑士大声说,“不然的话,你就是在浪费金钱。” “我信守诺言。你来这儿干吗?” “蓝道大人吩咐我跟着你。若是你运气奇佳,凑巧遇上珊莎·史塔克,他要我将她带回女泉城。不用怕,他命令我不准伤害你。” 布蕾妮嗤之以鼻。“好像你能够一样。” “现在你打算怎么办,小姐?” “埋了他。” “我是指那女孩。珊莎夫人。” 布蕾妮想了一会儿,“假如提蒙所说是真,她正往奔流城去,路上被猎狗抓住了。如果我找到他……” “……他会杀了你。” “或者我会杀了他,”她固执地说,“你愿意搭把手,帮我埋葬可怜的克莱勃吗,爵士?” “真正的骑士怎能拒绝美人的请求呢?”海尔爵士从墙头爬下来。他们一起将泥土堆到机灵狄克身上。月亮越升越高,地底的头颅在窃窃私语,它们属于那些早已被遗忘的国王们。 252.第252章 拥女王者 在多恩的烈日下,水就跟金子一样珍贵,人们狂热地守护着水源。然而沙岩城的井干了一百年,守护者们也离开这里,前往有水的地方,这座中等规模、有雕纹柱和三重拱门的要塞因此被荒废了。沙漠渐渐回来,重新占据此地。 亚莲恩·马泰尔跟德雷、希尔娃一起自南方赶到时正值日落,西方的天空仿佛一片金紫色织锦,云层绽放出鲜红光彩。这片废墟同样闪烁着亮光,倾倒的柱子泛出淡淡的红,血色阴影在石地板的缝隙间蔓延。白昼将尽,沙漠本身也由金变橙,再转为紫。盖林几小时前已经到达,而被称做“暗黑之星”的骑士昨天就来了。 “这里真美,”德雷一边说,一边帮盖林饮马。水是自带的。多恩的沙地战马迅捷而不知疲倦,外地马精疲力竭时,它们还能走很长的路,即便如此,也不能不喝水。“你怎么知道这地方?” “我叔叔带我来过,跟特蕾妮和萨蕾拉一起。”回忆让亚莲恩露出微笑。“他在附近抓了些毒蛇,教特蕾妮如何安全地挤出毒液。萨蕾拉翻遍每块石头,抹去马赛克上的沙子,想更多地了解曾经生活在这里的人们。” “那你干什么了,公主殿下?”“斑点”希尔娃问。 我吗?我坐在井边,假装是被强盗骑士抢来的女孩,等待他来摆布我,她心想,他真是个高大结实的男人,黑眼睛,美人尖。回忆让她扭捏不安。“我在做梦,”她说,“太阳落山后,我盘腿坐在叔叔脚边,乞求他讲故事。” “奥柏伦亲王是个故事大王。”那天盖林也在,身为亚莲恩的乳奶兄弟,从学会走路之前开始,他们俩就形影不离。“他讲了盖林亲王的故事——我的名字就是跟着他取的。” “伟大的盖林,”德雷说,“洛伊拿的奇迹。” “就是他,令瓦雷利亚颤抖。” “他们颤抖,”杰洛爵士说,“然后杀了他。如果我带领二十五万人走向死亡,他们会称我为‘伟大的杰洛’吗?”他嗤之以鼻,“我想我仍旧会被叫做‘暗黑之星’,算了,至少那是我自己起的名号。”他拔出长剑,坐到干涸的井沿上,开始用油石打磨。 亚莲恩小心翼翼地注视着他。他血统高贵,足以成为相称的配偶,她心想,父亲或许会质疑我的判断,但我的孩子将和龙王们一样漂亮。杰洛·戴恩爵士称得上是多恩领最帅的男子,鹰钩鼻,高颧骨,下巴坚强有力。他总把脸颊刮得干干净净,浓密的头发直垂到衣领,仿佛银色冰川,中间被一缕漆黑如午夜的黑发一分为二。然而他嘴巴的线条很锐利,舌头则更利。他坐在那里打磨长剑,落日余晖勾勒出他的轮廓,那对眼睛似乎是黑色的,但她曾在近处看过,它们是紫色。暗紫色。一对黑暗而饱含怒火的眼睛。 他一定感觉到她的凝视,因而视线离开了长剑,抬头与她目光交汇,微微一笑。亚莲恩脸上发热。我不该带他来。如果亚历斯在的时候他这么看我,沙地就会染上鲜血。她说不准会是谁的血。按照传统,御林铁卫是七大王国中最优秀的骑士……但“暗黑之星”毕竟是“暗黑之星”。 多恩沙漠的夜晚冷极了。盖林为大家搜集木柴,白花花的枝干来自一百年前枯死的树木。德雷一边吹口哨,一边用燧石打出火星,点起篝火。 等木柴点燃,他们便围坐在火边,一袋夏日红传来递去……“暗黑之星”除外,他宁愿喝不加糖的柠檬水。盖林情绪活跃,他给大家讲述从绿血河口的板条镇传来的新闻,孤儿们在那里与狭海对岸的划桨船、大帆船式平底船进行交易。假如那些水手可以相信的话,东方大陆正风起云涌:阿斯塔波爆发奴隶起义,魁尔斯有巨龙出现,夷地流行灰疫病,新的海盗王统治了蛇蜥群岛,并出发洗劫高树镇,科霍尔城中红袍僧的信徒们引发骚乱,企图焚毁黑羊神。“密尔跟里斯开战前夜,黄金团突然解除了与密尔人的合约。” “里斯人将他们收买了。”希尔娃不假思索地说。 “聪明的里斯人,”德雷评论,“胆小而聪明的里斯人。” 亚莲恩想得更多。假如昆廷有黄金团作依靠……他们的口号是“黄金在下,苦钢在上”。想赶我走的话,弟弟,寒铁可不够。亚莲恩在多恩广受爱戴,昆廷则不为人知。没有任何佣兵可以改变这点。 杰洛爵士站起身,“我去尿尿。” “小心脚下,”德雷警告,“奥柏伦亲王有一阵子没在这儿挤蛇毒了。” “对毒液我有抗力,达特。哪条毒蛇敢咬我,它会后悔的。”杰洛爵士消失在一株死树后面。 其余人交换了几个眼神。“原谅我,公主殿下,”盖林轻声说,“但我不喜欢他。” “真可惜,”德雷说,“我相信他几乎爱上你了。” “我们需要他,”亚莲恩提醒大家,“他的剑倒不一定,但他的城堡必不可少。” “高隐城并非多恩唯一的城堡,”“斑点”希尔娃指出,“还有很多爱戴你的骑士。比如德雷。” “是的,”他确认,“我有一匹好马,一把宝剑,而能与我相提并论的骑士只有……好吧,实际上还是有几个。” “有几百个,爵士先生。”盖林道。 亚莲恩留下他们互相取笑。除了堂姐特蕾妮,德雷和“斑点”希尔娃是她最亲近的朋友,而盖林自从他俩在他母亲奶头上喝奶开始就一直揶揄她。此刻的她无心嬉笑。太阳已经消失,天空繁星密布,多得怕人。她背靠一根雕纹柱寻思,无论弟弟身在何处,是否也在凝望同样的星空。你看到那颗明亮的白星了吗,昆廷?那是娜梅莉亚之星,燃烧得炽热,而后面那条乳白色飘带就是她的一万艘船。她的光辉如此耀眼,不比任何男人差,我也将如此。你抢不走我的继承权! 昆廷被送往伊伦伍德城时还很小,按母亲的话来说,是太小了。诺佛斯人没有把子女送出去收养的习惯,而梅拉莉欧夫人始终不肯原谅道朗亲王将儿子从她身边带走。“我跟你一样,不希望如此,”亚莲恩曾偷听见父亲说,“但这笔血债是我们欠他家的,而昆廷是奥蒙德伯爵唯一愿意接受的筹码。” “筹码?”母亲尖叫,“他是你儿子!什么样的父亲会拿自己的骨肉来还债?” “当亲王的父亲。”道朗·马泰尔回答。 道朗亲王仍然假装她弟弟跟伊伦伍德大人在一起,却不知其早已在板条镇被盖林的母亲发现了。弟弟扮成商人,伙伴中有一位是弱视,跟安德斯伯爵那个放荡儿子克莱图斯·伊伦伍德一模一样,还有一位是精通各种语言的学士。我弟弟没有他自以为的那么聪明。聪明人应该从旧镇出发。这样虽然行程更远,但更安全,也许不会被认出来。亚莲恩在板条镇的绿血河孤儿中有很多朋友,其中某些人很好奇,为什么亲王要跟领主的儿子一道化名远行,偷偷搭船穿越狭海。有一人夜里爬进窗户,撬开昆廷的小保险箱,发现了里面的卷轴。 若能证明这次穿越狭海的秘密行动是昆廷自己的计划,与他人无涉,亚莲恩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但他所携带的羊皮纸上盖有多恩领马泰尔家族的长枪贯日纹章,盖林的亲戚不敢拆印阅读,这…… “公主。”杰洛·戴恩爵士站在她身后,一半在星光中,一半在阴影里。 “你尿得怎样了?”亚莲恩嬉戏地询问。 “沙子挺感激的。”戴恩单脚踏住一座雕像的头。那似乎原本是座处女神像,然而沙子磨平了她的脸庞。“我尿尿时在想,你这个计划似乎无法达成你的目标。” “我的目标是什么,爵士?” “释放‘沙蛇’。为奥柏伦和伊莉亚复仇。我说中了吧?你想品尝狮血的味道。” 这些,再加上我的继承权。我要阳戟城,我要父亲的宝座,我要统治多恩领。“我的目标是伸张正义。” “管你它叫什么。给兰尼斯特的女孩加冕是个空洞的姿态。她永远坐不上铁王座,你也得不到你想要的战争。只怕狮子没那么冲动。” “没那么冲动?狮子男孩死了,剩下两只崽,谁知道母狮喜欢哪只?” “她自己窝里那只。”杰洛爵士拔剑出鞘,利刃在星光中闪烁,犹如谎言一样锋利。“你得靠这个发动战争。不是用金冠,用铁器。” 我不会谋害儿童。“收起来。弥赛菈受我保护。而且亚历斯爵士决不会允许谁伤害他宠爱的公主,这点你一清二楚。” “不,小姐,我清楚的是,戴恩家数千年来一直在杀奥克赫特。” 他的傲慢令她呼吸急促。“在我看来,奥克赫特也杀了同样多的戴恩。” “我们都有自己的家族传统。”“暗黑之星”还剑入鞘,“月亮升起之时,嗯,你的模范骑士来了。” 他的眼神很锐利。骑在灰色高头大马上的果然是亚历斯爵士,亚历斯催马在沙地上疾驰,纯白披风威武地飘荡。弥赛菈公主坐在他后面,裹一件带头巾的长袍,隐藏起金色卷发。 亚历斯爵士扶她下马,德雷单膝跪倒,“陛下。” “主人。”“斑点”希尔娃跪在他身边。 “女王陛下,我是您的人。”盖林双膝跪地。 弥赛菈很疑惑,她抓住亚历斯·奥克赫特的胳膊。“他们为什么叫我陛下?”她用抱怨的口气问,“亚历斯爵士,这是什么地方,他们是谁?” 难道他什么也没告诉她?亚莲恩赶紧迎上前,丝衣盘旋飞舞,她微笑着安抚女孩,“他们是我忠实的朋友,陛下……也会成为您的朋友。” “亚莲恩公主?”女孩张开双臂拥抱她,“他们为什么叫我女王?托曼出事了吗?” “他被一群奸臣挟持了,陛下,”亚莲恩解释,“他们怂恿他盗取您的王座。” “我的王座?你是指铁王座吗?”女孩更加疑惑不解。“他没有偷过,托曼……” “……比你小,没错吧?” “我比他大一岁。” “这意味着铁王座应该由您继承。”亚莲恩宣布,“你弟弟只是个小男孩,您千万不要责怪他,都是重臣们的错……好在您还有忠实的朋友。不知我有没有这个荣幸来亲自介绍他们?”她拉起孩子的手。“陛下,这位是安德雷·达特爵士,柠檬林的继承人。” “朋友们管我叫德雷,”他说,“假如陛下也肯这样称呼我,我会感到万分荣幸。” 尽管德雷表情坦率,笑得从容,弥赛菈仍然保持警惕。“我还是会用‘爵士’的头衔称呼你,直到了解你为止。” “无论陛下怎么称呼,我都是您的人。” 希尔娃清清嗓子,亚莲恩继续介绍,“这位是希尔娃·桑塔加小姐,女王陛下,我最亲爱的‘斑点’希尔娃。” “他们为什么给你起这个外号呢?”弥赛菈问。 “因为我的雀斑啊,陛下,”希尔娃答道,“但他们都找借口说,由于我是斑木林继承人的缘故。” 接下来介绍盖林,这家伙跟往常一样,懒懒散散,长鼻子,黑皮肤,一边耳朵钉着一粒翡翠。“这位是放荡的孤儿盖林先生,最喜欢逗我开心,”亚莲恩道,“他母亲曾是我的乳母。” “我很难过她死了。”弥赛菈说。 “她没死,亲爱的女王。”盖林的金牙一闪——那是亚莲恩给买的,以代替被她打掉的牙齿。“小姐的意思是,我是绿血河上的孤儿。” 逆流而上的旅途中,弥赛菈有的是时间了解绿血河孤儿们的历史。于是亚莲恩引领未来的女王来到她这小小团队中最后一位成员面前,“这是最后,但也是最英勇的一位,杰洛·戴恩爵士,来自星坠城。” 杰洛爵士单膝跪下。他镇定自若地打量着女孩,月光在他深黯的眼睛里闪耀。 “曾有一位亚瑟·戴恩,”弥赛菈说,“他在‘疯王’伊里斯时代是御林铁卫。” “他是‘拂晓神剑’。他死了。” “那你现在是‘拂晓神剑’吗?” “不。人们叫我‘暗黑之星’,我属于夜晚。” 亚莲恩将孩子拉开。“您一定饿了。我们有椰枣、奶酪和橄榄,还有甜柠檬水喝。但您不可以吃喝太多,稍事休息,我们就必须骑马出发。在这片沙漠里,最好是晚上赶路,在太阳临空之前赶路。这样对坐骑比较仁慈。” “对骑手也一样,”“斑点”希尔娃补充,“来吧,陛下,暖暖身子。如果准许我来服侍您,我会感到非常荣幸。” 她领着公主走向火堆,杰洛爵士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亚莲恩身后。“我的家族历史可以追溯一万年,直至黎明之纪元,”他抱怨,“为什么我那个亲戚是唯一被人们记得的戴恩?” “他是个伟大的骑士。”亚历斯·奥克赫特插话。 “他有一把伟大的剑。”“暗黑之星”说。 “还有一颗伟大的心。”亚历斯爵士握住亚莲恩的手臂。“公主,我想跟你私下谈谈。” “过来。”她领亚历斯爵士进入废墟深处。骑士在披风下穿一件金线外套,饰有三片绿橡叶的族徽,头戴带刺轻铁盔,跟多恩人一样用黄头巾缠绕。那披风是他与众不同之处,闪光的白丝绸皓如明月,柔若清风。毫无疑问,他把御林铁卫的披风穿来了,这个英勇的傻瓜。“孩子知道多少?” “没多少。离开君临前,她舅舅嘱咐她,我是她的保护人,我的任何决定都是为了保护她的安全。她也听见了街市中的人们高呼复仇,知道这不是游戏。这女孩很勇敢,她的睿智超越年龄。我要她做的她完全照办,从不多问。”骑士拉住她的手,环顾四周,压低声音。“还有其他消息你该听一听。泰温·兰尼斯特死了。” 令人震惊。“死了?” “小恶魔杀的。太后已经摄政。” “是吗?”女人坐上了铁王座?亚莲恩考虑片刻,断定情况只会向好的方向发展。如果七国诸侯习惯了瑟曦太后的统治,那么向弥赛菈女王屈膝也容易些。况且泰温公爵是个危险的对手,没有他,多恩的日子好过多了。兰尼斯特自相残杀,真是大快人心。“那侏儒呢?” “他逃跑了,”亚历斯爵士说,“现今不管是谁献上他的脑袋,瑟曦都会赐予领主之位。”铺着地砖的内庭半埋于流沙之中,他将她推到一根柱子边亲吻,手伸向她胸口。他的吻绵长有力,若非亚莲恩笑着挣脱,他还想撩起她的裙子。“我知道拥立女王让你很兴奋,爵士,但我们可没时间干那事。稍后吧,稍后,我向你保证。”她抚摸他的脸颊。“你没碰到什么麻烦吧?” “崔斯丹不肯依。他闹着要坐在弥赛菈床边,跟她玩席瓦斯棋。” “他四岁时得过红斑病,我提醒过你了,这种病人只会得一次。你应该放出消息说弥赛菈患的是灰鳞病,这才能让他避得远远的。” “那男孩也许会,但你父亲的学士不会。” “卡略特,”她说,“他要去看她?” “我不止一次地向他描述她脸上的红斑。他也没什么疗方,只能让病情自行消退,最后给了我一罐药膏,说是为缓解瘙痒。” 从来没有十岁以下的人死于红斑病,但对成年人来说它是致命的,而卡略特学士小时候没得过这种病——这点亚莲恩八岁时就知道了,当时她自己也受到红斑的折磨。“很好,”她说,“那侍女怎么样?能骗过去吗?” “从远处看能混过去。小恶魔舍弃众多出身高贵的女孩选择了她,就是为这一目的。弥赛菈亲自弄卷了她的头发,并在她脸上涂红点。知道吗?她们是远亲,兰尼斯港中有许多兰尼、兰尼兹、兰特尔以及较低级的兰尼斯特,他们中半数人都有黄头发。穿着弥赛菈的睡袍,脸上涂满学士的药膏……在昏暗的光线下,她甚至有可能骗过我。寻找我的替身就比较难了。戴克跟我身高相近,可他太胖,因此我让罗德穿我的板甲,并告诫他万不可掀起面罩。此人比我矮三寸,但假如我不站在他身边,也许没人注意。无论如何,他会死死地看守住弥赛菈的房间。” “放心,我们只需要争取几天时间,到时候,公主就不在我父亲的控制范围之内了。” “我们究竟去哪里?”他将她拉近,用鼻子轻触她的颈项,“该是把计划的其余部分告诉我的时候了,你觉得呢?” 她笑着将他推开,“不,该是骑马出发的时候了。” 当他们从干涸尘封的沙岩城废墟出发,朝西南方前进时,月亮已为月女座戴上了后冠。亚莲恩和亚历斯爵士领头,弥赛菈骑一匹精力充沛的母马行在他俩中间,盖林和“斑点”希尔娃紧紧跟随,而她的两名多恩骑士押后。七个人,亚莲恩突然意识到,这似乎是个好兆头。七名骑手奔向荣耀,有朝一日,歌手会让我们永垂不朽。德雷想带更多人,但那会引人注目,招惹麻烦,而且每多一人,遭遇背叛的风险就会翻倍。至少在这点上,父亲教导了我。即便在壮年时代,道朗·马泰尔也行事谨慎小心,习惯沉默,口风严紧。现在是时候让他卸下负担了,但我不会容许对他荣誉甚或人身的任何伤害。她将把他送回流水花园,在儿童们的嬉笑声中度过余生,沉浸于柠檬和橙子的香气中。嗯,昆廷可以跟他做伴。等我为弥赛菈加冕,并释放沙蛇们之后,多恩领将团结在我的旗帜之下。伊伦伍德家也许会继续为昆廷撑腰,可惜他们势单力孤,构不成威胁;假如他们一党投靠托曼和兰尼斯特,她正好派出“暗黑之星”将其连族诛灭。 “我累了,”骑了数小时之后,弥赛菈抱怨,“还很远吗?我们要去哪里?” “亚莲恩公主要带陛下去一个安全的地方。”亚历斯爵士向她保证。 “这是一段很长的旅途,”亚莲恩说,“但抵达绿血河后,就会轻松多了。盖林的朋友们将在那里与我们碰头,他们是绿血河孤儿,居住在船上,平时撑船沿绿血河及其支流捕鱼、摘果。他们以船为家,无论做什么都离不开它。” “对,”盖林愉快地喊道,“我们会在水上唱歌跳舞做游戏,还精于医术。比如我母亲便是维斯特洛最好的产婆,我父亲则能治愈疣瘤。” “你有父母,怎么会是孤儿?”女孩问。 “他们是洛伊拿人,”亚莲恩解释,“他们的母亲是洛恩河。” 弥赛菈不明白,“我以为多恩人都是……你们都是洛伊拿人呢。” “我们的确都有一部分洛伊拿血统,陛下,我体内既流淌着娜梅莉亚的血液,也流着莫尔斯·马泰尔的血液——他也就是跟娜梅莉亚结婚的多恩领主。婚礼那天,娜梅莉亚烧毁了所有船只,好让她的人民明白没有退路。大多数人欢欣鼓舞,因为来多恩的旅程漫长而可怕,许许多多人死于风暴、疾病和奴役;然而也有少数人感到悲哀,他们不喜欢这片干燥的红土地,不喜欢这片土地上的七面神,决心坚持旧日的生活方式。他们敲打焚毁的船壳,钉成小船,做了绿血河上的孤儿。他们歌唱的母亲并非我们的圣母,而是洛恩母亲河,其河水自世界之初就滋养着他们。” “我听说洛伊拿人有个乌龟神。”亚历斯爵士道。 “河中老人是个次级神,”盖林说,“他也是母亲河的儿子,战胜蟹王后,赢得了统治水下住民的权利。” “哦。”弥赛菈感叹。 “听说您也打过一些大仗,陛下,”德雷用最愉快的语调说,“听说您在席瓦斯棋桌上对我们勇敢的崔斯丹王子毫不留情。” “他总是相同的布局,所有的山都放前面,而大象在隘口中,”弥赛菈分析道,“因此我派我的飞龙去吃掉他的大象。” “您的侍女也玩这种棋吗?”德雷问。 “萝莎蒙?”弥赛菈说,“不。我想教她,但她说规则太难。” “她也是兰尼斯特家的人?”希尔娃小姐问。 “她是兰尼斯港的兰尼斯特,不是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她头发颜色跟我一样,却是直发,并非卷的。其实,萝莎蒙长得不像我,但穿上我的衣服后,能蒙过陌生人。” “你们以前这么干过?” “哦,是的。前往布拉佛斯途中,我们在海捷号上互换身份。伊兰婷修女给我的头发涂上棕色染料,嘴上说是扮家家,其实我知道是为了保护我的安全,以防船只万一被我叔叔史坦尼斯俘获。” 女孩显然累了,因此亚莲恩下令停止前进。他们再次饮马,休息了一会儿,享用奶酪和水果。弥赛菈跟“斑点”希尔娃分享一个橙子,而盖林吃橄榄,然后朝德雷吐核。 亚莲恩满心希望日出前能赶到河边,但他们的出发时间已经比计划晚了许多,因此,当东方的天空渐渐变红时,大家还在骑马。“暗黑之星”赶到她身边。“公主,”他说,“必须加快速度,除非你改变了主意,打算杀死那孩子。我们没有帐篷,而白天的沙漠残酷无情。” “我跟你一样了解沙漠,爵士。”她反击道,但还是接受了建议。这对坐骑来说很残酷,然而失去六匹马好过失去公主。 很快,风从西面吹来,热辣辣干燥的风,卷起漫天沙砾。亚莲恩拉起面纱,它由微微泛光的丝绸织成,上半部淡绿色,下半部是黄色,两种颜色逐渐融合过渡,作装饰用的绿色小珍珠串随着骑行互相撞击,发出轻微的嗒嗒声。 “我知道我的公主为什么戴上面纱,”她将面纱系到铜盔上时,亚历斯爵士说,“否则她的美丽会盖过天上太阳的光辉。” 她忍不住笑起来。“不,你的公主戴面纱是要遮挡耀眼的光线,并防止沙子入口。你也该这么做,爵士。”她心想,不知她的白骑士操持愚勇有多少年了,亚历斯爵士在床上是个令人愉快的伴侣,但智慧与他形同陌路。 几个多恩人也纷纷遮住脸,“斑点”希尔娃帮小公主戴上面纱,唯有亚历斯爵士固执地披挂白袍,不久后,汗水便顺着他的脸流淌下来,他的面颊泛起红晕。只怕再过一会儿,他就要被闷熟了,她心想。他并非多恩烈日的首批受害者,过往诸多世纪中,许多军队旗帜飘飘地越过亲王隘口南下,却在炽热的多恩沙漠里备受折磨,不战而溃。“马泰尔家族的纹章由太阳与长矛组成,那也是多恩人最得力的两样武器,”少龙主在那部自负的《多恩征服记》中写道,“两者之中,太阳更致命。” 谢天谢地,他们无须横越大沙漠,只须通过一块旱地。眼见一只鹰在无云的天空中高高盘旋,亚莲恩知道最艰苦的路程已被抛在脑后。他们很快又发现了一棵歪歪扭扭、满是疙瘩的树,树上的棘刺跟树叶一样多。这种树被称为“沙漠乞丐”,遇见它,就意味着离水不远了。 “快到了,陛下,”盖林愉快地告诉弥赛菈。前方有更多沙漠乞丐树,密密麻麻,围着一条干涸的河床生长。阳光如同炽热的铁锤敲打着大家,但眼见旅程即将结束,人人都很放松。再度饮马后,大家深深啜饮皮袋子里的水,并用它沾湿面纱,然后上马作最后冲刺。奔过半里格,他们已踏在恶魔草上,经过一片片橄榄树林。岩石山岭后面,草长得更绿更茂盛,蛛网般的古老渠道灌溉了柠檬果园。盖林头一个发现闪烁着绿光的河流,他大喊一声,飞驰而前。 亚莲恩·马泰尔渡过曼德河一次,当时是陪三位沙蛇去拜访特蕾妮的母亲。跟那条强劲的水道相比,绿血河几乎不足以被称做河,然而它却实实在在是多恩的命脉。它的名字得自于那泥泞淤塞的绿色河水,然而随着人们靠近,阳光似乎将水变成了金色。她鲜少见到如此美妙的风景。接下来,行程会放慢,然而也比较单纯,她心想,沿绿血河逆流上行,直达万斯城,撑篙船最多只能到达那里。其间正好协助弥赛菈为即将到来的一切作好准备。过了万斯城,前方便是大沙漠。旅行要想顺利,需得沙石城和狱门堡的帮助——她相信他们会配合,毕竟,红毒蛇是被沙石城抚养长大的,而奥柏伦亲王的情妇艾拉莉亚·沙德出自乌勒伯爵,有四位沙蛇算来是伯爵的外孙女。我就在狱门堡给弥赛菈加冕,在那里揭竿而起。 他们在下游半里格处,一棵绿色大垂柳下找到了船。多恩的撑篙船顶棚低矮,空间宽阔,没什么复杂工艺,少龙主贬损它们是“建在木筏上的破房子”。其实这很不公平,除了最贫穷卑微的绿血河孤儿,大家都努力把船雕画得美轮美奂。眼前这艘船漆着深浅不一的绿,木舵柄雕成美人鱼,栏杆扶手上一张张鱼脸向外张望。它的甲板上堆满撑杆、绳子和橄榄油罐,若干铁灯笼随风摇晃。然而亚莲恩没看到一个绿血河孤儿出来迎接。船夫呢?她疑惑地想。 盖林在柳树底下勒马。“快醒醒,你们这帮赖床的死鱼眼睛,”他边喊边翻身下马,“女王驾到,赶紧出来欢迎陛下。快起来呀,出来,我们一起唱歌喝甜酒。我的嘴巴已经——” 撑篙船的门“哗”的一声掀开,阿利欧·何塔走出来,踏入阳光之中,长柄斧在手。 盖林骤然停下。亚莲恩仿佛被那斧子结结实实地砍中腹部。事情不该如此结束。事情不是这样的。“这是我最不希望看见的一张脸。”她听见德雷说,陡然意识到自己必须采取行动。“快跑!”她一边喊,一边跃上马鞍,“亚历斯,保护公主——” 何塔把长柄斧的斧垛往甲板上一槌,撑篙船的雕花栏杆后便涌出来十几个侍卫,个个装备着短矛和十字弓。更多卫兵出现在船舱顶上。“赶快投降,公主殿下,”侍卫队长喝道,“否则我们就得杀死所有人,只留你和那孩子,这是你父亲的命令。” 弥赛菈公主一动不动地骑在马上。盖林缓缓退离撑篙船,双手高举。德雷解开剑带。“投降似乎是最明智的方法。”他一边冲亚莲恩叫喊,一边率先扔下武器。 “决不!”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驱马挡在亚莲恩与十字弓之间,长剑在他手中闪动着银光。他已经解下盾牌,左臂穿进绑带。“只要我有一口气在,你就别想带走她!” 鲁莽的笨蛋,亚莲恩心头焦躁,你要干什么? “暗黑之星”纵声长笑,“你瞎了还是傻了,奥克赫特?众寡悬殊,赶快放下武器。” “照他说的做,亚历斯爵士。”德雷劝促。 我们被逮住了,爵士,亚莲恩想喊出来,即便你牺牲自己也于事无补。你若是爱你的公主,就投降吧。这番话卡在她喉咙里。 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渴望地看了她最后一眼,然后金马刺一踢,发起冲锋。 他径直朝撑篙船冲去,纯白披风迎风飞舞。亚莲恩·马泰尔没见过如此英勇,却又愚蠢之极的举动。“不——”她厉声尖叫,但等她能出声时,已经太迟。一把十字弓“砰”地发射,接着是另一把。何塔吼出命令。如此近的距离,白骑士的锁甲犹如羊皮纸。第一箭射穿橡木盾牌,钉在他肩膀上,第二支箭擦过太阳穴。一根短矛击中亚历斯爵士坐骑的侧面,然而那匹马仍在向前冲,向前,踉踉跄跄地跨上跳板。“不,”某个女孩在呼喊,某个愚蠢的小女孩,“不,求求你,事情不是这样的。”她听见弥赛菈也在尖叫,刺耳的嗓音中充满恐惧。 亚历斯爵士的长剑左右挥舞,瞬间撂倒两个矛兵。他的马人立起来,踢中一个试图装弹的十字弓兵的脸,但其他弓弩一齐发射,那匹高头大马顿时钉满了弩箭。坐骑轰然倒下,连带着骑士的腿,一齐砸在甲板上。然而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居然挣脱了出来,他仍然握着长剑,勉力跪在垂死的马匹旁边…… ……阿利欧·何塔笼罩在他面前。 白袍骑士举剑格挡,但动作太过迟缓。何塔的长斧将他右臂齐肩斩下,胳膊旋转着甩出去,鲜血如泉水喷洒。然后何塔双手握斧,一记势大力沉的劈砍,奥克赫特爵士的脑袋飞到了半空,落在芦苇丛里,溅起一阵轻轻的水花。绿血河淹没了红色的血。 亚莲恩不记得自己从马上爬下来,或许是跌下来的。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只知道四肢趴在沙地里,一边颤抖,一边哭泣,把昨天的晚餐呕了出来。不,不,我不想让谁受伤害,一切都按计划进行,我很谨慎很小心,她能想到的只有这些。她听见阿利欧·何塔的吼叫:“快追。不能让他跑了。快追!”弥赛菈倒在地上哀号战栗,双手捂着苍白的脸,鲜血从指缝间流出。亚莲恩搞不明白。一些人手忙脚乱地上马,其他人则一拥而上,围住她和她的伙伴们。一切都让人摸不着头脑。她认为自己坠入了梦中,恐怖的红色噩梦。这不是真的。我很快就会醒来,并嘲笑自己的惊恐。 他们反绑她时,她没反抗。一名卫兵使劲把她拽起来,他穿的衣服是她父亲的颜色,另一个卫兵弯腰从她靴子里摸出飞刀,那是她堂姐娜梅送的礼物。 阿利欧·何塔接过刀,皱了皱眉。“亲王吩咐我必须把你带回阳戟城,”他的面颊和额头上斑斑点点,那是亚历斯·奥克赫特的血,“很抱歉,我的小公主。” 亚莲恩抬起泪迹斑斑的脸。“他怎么知道?”她问侍卫队长,“我很谨慎很小心。他怎么可能知道?” “有人告密呗,”何塔耸耸肩,“总是有人告密。” 253.第253章 艾莉亚 每晚睡觉前,她都会对着枕头喃喃祈祷。“格雷果爵士,”祷词由此开始,“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假如她知道河渡口佛雷家人的名字,也会念出来的。有朝一日我会知道,她告诉自己,然后把他们全杀光。 在黑白之院中,再怎么放低声音也会被人听见。“孩子,”那个慈祥的人某天说,“你每晚轻声念的那些名字是谁?” “我没念什么名字。”她说。 “你撒谎,”他说,“人们害怕时都会撒谎。只不过有些人撒得多,有些人撒得少,更有些人只是在重复一个大谎言,直到自己也几乎相信那是真的……但他们心中某个角落始终明白,谎言依旧是谎言,而这会在脸上表露出来。告诉我那些名字。” 她咬紧嘴唇,“名字不重要。” “很重要,”慈祥的人坚持,“告诉我,孩子。” 不说就把你赶出去,她听得懂言下之意。“我恨他们,我要他们死。” “在这栋房子里,有许多这样的祈祷。” “我知道。”艾莉亚说。贾昆·赫加尔曾给了她三个愿望。我只需凑在他耳边低语…… “这就是你来我们这儿的原因?”慈祥的人续道,“来学习我们的技艺,好杀死这些你仇恨的人?” 艾莉亚不知如何回答。“也许吧。” “你找错了地方。生死并非你所能决定,只有千面之神才能恩赐。我们不过是他的仆人,发誓代表他的意愿行事。” “噢。”艾莉亚扫了一眼沿墙立着的雕像,蜡烛在它们脚边闪烁。“他是哪一个神呀?” “啊,所有的都是。”穿黑白长袍的牧师道。 他从没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她,那流浪儿也没有。流浪儿眼睛大,脸颊凹陷,让她想起另一个叫黄鼠狼的小女孩。跟艾莉亚一样,她也住在神庙里,庙中还有三个侍僧、两个仆人和厨师乌玛。乌玛喜欢边干活边讲话,但她说的艾莉亚一个字也听不懂。其他人没有名字,或不愿公开姓名。有一位仆人年纪太大,背驼得像把弓;另一位红脸孔,耳朵里长出毛发。她原以为他俩是哑巴,直到听见他们祈祷。侍僧们比较年轻,最大的跟她父亲年龄相仿,其他两位比她姐姐珊莎大不了多少,他们也穿黑白长袍,却没有兜帽,而且左黑右白——跟慈祥的人和流浪儿正好相反。他们拿仆人的衣服给艾莉亚穿:未经染色的羊毛上衣,松垮的长裤,麻布内衣,布拖鞋。 只有慈祥的人懂得通用语。“你是谁?”他每天都问她。 “无名之辈。”她回答。她本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捣蛋鬼”艾莉亚,“马脸”艾莉亚,后来,变成了阿利和黄鼠狼,乳鸽与阿盐,侍酒娜娜,也曾是灰老鼠、绵羊和赫伦堡的鬼魂……但在内心深处,这些都不是她的真名。在她心中,她始终是临冬城的艾莉亚,艾德·史塔克公爵和凯特琳夫人的女儿,她的兄弟是罗柏、布兰和瑞肯,她还有姐姐珊莎和冰原狼娜梅莉亚,还有同父异母的哥哥琼恩·雪诺。在她心中,她有名有姓……但那并非他想听的答案。 由于语言不通,艾莉亚无法与其他人交流,但她干活时注意聆听他们讲话,并私下重复听到的词语。最年轻的侍僧是盲人,却负责掌管蜡烛,每天穿着柔软的拖鞋在神庙中走动,前来祈祷的老妇人们在他身边喃喃低语。即便眼睛看不见,他总能知道哪些蜡烛熄灭了哪些需要重新点燃。“气味引导着他,”慈祥的人解释,“而且蜡烛燃烧的地方空气比较温暖。”他让艾莉亚闭上眼睛自己体会。 黎明时分,早饭之前,他们跪在平静的黑水池边祈祷。有些天由慈祥的人领头,其余时候则由流浪儿领头。艾莉亚只懂得一点点布拉佛斯语——那些跟高等瓦雷利亚语相同的词汇,因此她向千面之神祈祷时念自己的祷词,——“格雷果爵士,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她默默祈祷,心想假如千面之神才是真正灵验的神,应该会听取她的。 每天都有敬拜者来黑白之院,其中大多数人独行独坐,点燃祭坛上的蜡烛,在水池边祈祷,有时还会哭泣。有人用黑杯子舀水喝,然后去睡觉,更多人则不喝水。这里没有仪式,没有颂歌,没有神的赞美诗,也从不拥挤。偶尔,敬拜者会求见牧师,慈祥的人或流浪儿便带他去下面的圣室,但那并不多见。 三十尊不同的神像沿墙站立,被点点烛光环绕。艾莉亚发现“泣妇”是老妇人的最爱,富翁偏爱“夜狮”,穷人崇拜“兜帽行者”,士兵会在“巴卡隆”,也即“苍白圣童”的祭坛前点燃蜡烛,水手的对象是“淡月少女”和“人鱼王”。她还惊奇地看见了陌客的祭坛,虽然几乎没人去那里。大多时候,只有一支蜡烛在陌客脚边闪烁。慈祥的人说这没关系,“他有许多张脸孔,有许多聆听的耳朵。” 神庙所在的小山丘内部开凿了无数隧道。牧师和侍僧的卧室在第一层,艾莉亚和仆人睡第二层。最底下一层除了牧师及牧师带去的人,其他人禁止入内,那是圣室所在。 每当她不干活时,便可以随意在地窖和库房间走动,只要不离开神庙或下去第三层。她找到一间满是武器防具的屋子:釉彩头盔、奇特而古老的胸甲、长剑、匕首、小刀,还有十字弓和镶嵌叶形尖头的长矛。另一间地窖塞满了衣服,包括厚厚的裘皮,五颜六色的艳丽丝绸,边上却堆着臭烘烘的破烂袍子和脱线的粗布衫。一定有藏宝室,艾莉亚断定。她想象着一叠叠金盘子,一袋袋银币,海一般的蓝宝石,绿色大珍珠串成绳子。 某天,慈祥的人出乎意料地出现在她面前,问她在干什么。她说自己迷路了。 “你撒谎。更糟的是,你撒谎的水平很差。你是谁?” “无名之辈。” “又一个谎言。”他叹口气。 威斯如果逮到她说谎,就会狠狠揍她,但黑白之院中的规矩不同。她帮厨时若是碍手碍脚,乌玛会拿勺子敲她,除此之外,其他人从不动手。他们只杀人,她心想。 总的来说,她跟厨师关系不错。乌玛将小刀塞入她手中,然后指指洋葱,艾莉亚就会去切;乌玛把她推到生面团跟前,艾莉亚就开始揉,直到厨师叫停(“停”是她在神庙里学会的第一个布拉佛斯词汇);乌玛交给她鱼,艾莉亚就剔骨切片,并将厨师碾碎的干果卷在里面。布拉佛斯周围的鱼类和贝壳海腥味太重,慈祥的人不喜欢,但有一条和缓的棕色河流从南面注入大礁湖,途中蜿蜒穿越一大片芦苇、潮水坑、泥沼和浅滩,那里所产的大量蛤蜊扇贝,包括蚌壳、麝香鱼、青蛙、乌龟、泥蟹、花蟹、攀缘蟹、红鳗、黑鳗、条纹鳗、七鳃鳗和牡蛎等等,全是千面之神的仆人们就餐的雕花木桌上经常出现的食物。有些晚上,乌玛用海盐和碎胡椒子烧鱼,或用蒜末煮鳗,偶尔甚至会加一点昂贵的藏红花。热派会喜欢上这里的,艾莉亚心想。 她喜欢晚餐时间,因为之前无穷岁月里似乎都是饿着肚子入睡的。有些晚上,慈祥的人允许她问问题。某回,她问他,为什么来神庙里的人总显得如此平静,而她家乡的人却贪生怕死。她记得将匕首插入疙瘩脸的侍从肚子时,他如何哭泣;她记得“山羊”把亚摩利·洛奇爵士扔进熊坑时,他如何乞求;她记得神眼湖边,每当“记事本”开始询问金子的去向,村民们如何嗷嗷怪叫,屎尿齐流。 “从某种意义上说,死亡不是坏事,”慈祥的人回答,“它是神恩赐的礼物,以终止我们的渴望,同时也终结痛苦。每个人出生那天,千面之神都会派来一位黑天使,在我们身边终生相伴。当我们的罪孽变得太过深重,当我们的苦难变得难以承受,这位天使便会牵起我们的手,带领我们前往夜晚国度,那里的星星永远明亮闪耀。用黑杯子喝水的人正是来寻找他们的天使,蜡烛使他们平静。说说,当你闻到我们的蜡烛时,想了些什么,孩子?” 临冬城,她差点说出口,我闻到雪、松针和热腾腾的肉汤。我闻到马厩。我闻到阿多的笑声,闻到琼恩和罗柏在院子里打斗,闻到珊莎在唱歌,歌唱某位美丽的笨蛋淑女。我闻到坐着无数国王石像的墓窖,我闻到热乎乎的烤面包,我闻到神木林。我闻到我的狼,闻到她的毛皮,仿佛她仍在我身边。“我什么也没闻到,”她想听听他的评论。 “你撒谎,”他说,“但只要你愿意,你可以保留自己的秘密,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只有当艾莉亚惹他不高兴时,他才会如此称呼她。“你也可以离开此地。你不是我们的一员,现在还不是。你任何时候都可以回家。” “你告诉我,假如离开,就不能再回来。” “就是这样。” 这句回答让她很伤感。这是西里欧的口头禅,艾莉亚记得,“就是这样”。西里欧·佛瑞尔不仅教她使用缝衣针,还为她而死。“我不想离开。” “那就留下吧……但是请记得,别把黑白之院当孤儿收容所。在这座神庙的屋檐下,所有人的职责都是侍奉,明白吗?vr dohaeris。我们要求你服从,任何时间,任何事情,都必须服从。如果做不到,就请离开。” “我会服从的。” “我们走着瞧。” 除了帮乌玛,她也被分配别的任务:打扫地板,端菜倒酒,整理一摞摞死人的衣衫,倒空他们的钱袋,清点古怪的硬币等等。每天早晨,她都走在慈祥的人身边,在神庙中巡视,寻找死者。静如影,她告诉自己,一边想起了西里欧。她提着一盏有厚厚铁隔板的灯笼,每到一个空穴,她都会将隔板掀开一条缝,借助光亮寻找死尸。 死者很多。他们来黑白之院祈祷,或者一小时,或者一天,或者一年,喝下池子里甜甜的黑水,然后平躺在某个神像背后的石床上,闭上眼睛睡觉,再也不会醒来。“千面之神的恩赐有无数形式,”慈祥的人告诉她,“但在这里,总是最温和最仁慈的方式。”每当找到尸体,他会先说一句祷词,确认生命已经消逝后,再派艾莉亚去叫仆人,他们的任务则是将尸体抬到第二层的地窖。侍僧将在那里脱下死尸的衣服,并把尸体清洗干净。死者的衣服、钱币及贵重物品放进箱子,准备分类,冰冷的血肉则被带到更下面的圣室中,那里只有牧师能进去,艾莉亚不清楚那里会发生些什么。某次吃晚餐时,一个可怕的念头忽然进入她脑海,她连忙放下刀子,怀疑地瞪着一块苍白的肉。慈祥的人察觉到她脸上的惊恐。“是猪肉,孩子,”他说,“猪肉而已。” 她睡的也是石床,这让她想起在赫伦堡威斯手下擦洗阶梯时睡的那张床,不过这张床塞的是破布,不是稻草,跟赫伦堡的比起来不太平整,却也少了刺人的烦恼。此外,她想要多少被单都行:厚厚的羊毛毯,红色、绿色,花格子,而且房间只属于她一人。她将自己的物品掏出来整理:泰坦之女号上的水手们给的银叉、软帽和无指手套,她的匕首、靴子、皮带,卖马以来一路存下的少许钱财,穿的衣服…… 还有缝衣针。 尽管工作繁忙,她仍尽量抽出时间练习缝衣针,就着一根青烛的光亮与自己的影子打斗。某天晚上,流浪儿碰巧经过,看到艾莉亚在舞剑,一个字也没说,然而第二天,慈祥的人便来到艾莉亚的房间。“统统处理掉。”他指着她的物品说。 艾莉亚深受打击,“它们是我的。” “那你是谁?” “无名之辈。” 他拿起她的银叉。“这个属于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所有这些都属于她。这里没有它们的位置,没有她的位置。她的名字太骄傲,而我们容不下骄傲。我们的职责是侍奉。” “我愿意侍奉。”她感觉受了伤害。她挺喜欢那把银叉。 “你装成侍奉者,内心仍是领主之女。你用过许多名字,犹如轻飘飘换上几件长袍,但那长袍底下始终是艾莉亚。” “我不穿长袍。穿着笨长袍没法战斗。” “为什么你要战斗?你羡慕那些招摇过市、渴望鲜血的刺客?”他叹口气。“啜饮冷杯之前,你必须将一切都奉献给千面之神。你的身体。你的灵魂。你自己。要是无法做到,就必须离开此地。” “那枚铁币——” “——支付了你来此的旅资。从此往后,你必须自己付账,而且代价不菲。” “我没金子。” “我们提供的东西无法用金钱买到。代价是你的一切。世上的凡人,一生中经由不同路径穿越泪水与痛苦的峡谷,而我们选择的道路最为艰辛,只有极少数人能做到。它需要非凡的体力与精神,需要一颗坚强的心。” 我的心之所在是个空洞,她心想,而且我无处可去。“我很强壮。跟你一样强壮。我也够坚强。” “你相信这里是唯一的去处。”他仿佛听到她的想法,“你错了。你可以在商贾人家找到轻松的职位;或者,你希望成为交际花,让人们歌颂你的美丽吗?只需说出来,我们就送你去黑珍珠或幽暗之女。从此,你将睡在玫瑰花瓣上,走路时丝裙婆娑,老爷贵人们会为了你的处女之血而低声下气;再或,若你想结婚生子,我们会为你找个丈夫。诚实可靠的小学徒,富裕的老人,海员,不管你要什么样的都行。” 这些她都不想要,于是默默摇头。 “你不是梦想着维斯特洛吗,孩子?卢科·普莱斯坦的‘光明女士号’明日启程,将依次停靠海鸥镇、暮谷城、君临和泰洛西。我们可以设法让你搭乘。” “我才刚从维斯特洛过来呢。”有时候,逃离君临似乎是一千年前的往事,而有时候,却犹如发生于昨天,世态炎凉历历在目。她知道自己回不了家。“你不要我,我就走,但我不回去。” “我要不要你并没有什么关系,”慈祥的人道,“也许是千面之神指引你来的,但我眼中的你只是一个小孩……更糟糕的是,你还是一个小女孩。千百年来,许多人侍奉过千面之神,但他的仆人中很少有女性。这难怪。女人将生命带来世间。我们赐予的则是死亡。无人可以两者兼顾。” 他想吓唬我,艾莉亚心想,就像上次用尸虫一样。“这些我不担心。” “你应该要担心。若留下来,千面之神将会占有你的耳朵、你的鼻子、你的舌头和你悲伤的灰眼睛,那双见识过世态炎凉的眼睛;他也将占有你的手,你的脚,你的胳膊,你的腿,你的私处,你的希望和梦想,你的爱与恨。侍奉他的人首先必须放弃自我。你能做到吗?”他捧起她的下巴,注视进她的眼睛,眼神如此深邃,令她打了个冷战。“不,”他说,“我想你做不到。” 艾莉亚推开他的手,“我只要愿意就能做到!” “吃虫子的女孩,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如是说。” “我可以放弃一切!” 他朝她的物品比画了一下,“那么,就从这些开始。” 当晚晚餐过后,艾莉亚回到房间,脱下长袍,轻声念叨那串名字,睡眠却拒绝降临。她在塞满破布的床上辗转反侧,咬紧嘴唇,感觉到本该是心之所在的那个空洞。 于是她在漆黑的半夜起身,披上从维斯特洛穿来的衣服,扣好剑带。缝衣针悬在一侧,匕首插在另一侧。她头戴软帽,无指手套塞进剑带,手握银叉,小心翼翼地爬上楼梯。这里不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容身之处,她心想。艾莉亚的家在临冬城,但临冬城早已不复存在。当大雪降下,冷风吹起,独行狼死,群聚狼生。然而她没有了狼群,他们都被杀掉了,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和太后这些坏人,后来,她试图寻找新的狼群,结果那些人统统离开了她,热派,詹德利,尤伦,“绿手”罗米,甚至父亲的旧部哈尔温。 她推开门,步入黑夜。 自来到神庙以来,这是她第一次出门。天色阴霾,迷雾笼罩,仿佛破旧的灰毯子。右边水道中传来划桨声。布拉佛斯,秘之城,她心想,名字取得很恰当。她静悄悄地走下陡峭的阶梯,来到带顶篷的码头,雾气在脚下盘旋,浓得看不清水面,只听见水波轻轻拍打石桩。一点亮光在远处的黑暗中闪耀,那是红袍僧神庙中的夜火。 她在水边停下,手握银叉。它是货真价实的纯银制品。这并非我的叉子,是水手给阿盐的。她将叉子轻轻丢出去,听见它“扑通”一声沉入水底。 接着是软帽和手套,它们也属于阿盐。她将钱袋在掌心里倒空:五枚银鹿,九枚铜星,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散钱。她把它们统统撒入水中。然后是那双靴子,它们发出的溅水声最响。接着是匕首,这是她从一个弓箭手身上得来的,他曾乞求猎狗给予慈悲。剑带也进了水道。斗篷、上衣、马裤、内衣,所有的一切。除了缝衣针。 她站在码头边,在雾气中颤抖,脸色苍白,浑身起了鸡皮疙瘩。手中的缝衣针仿佛在跟她讲悄悄话。第一课,用尖的那端去刺敌人,剑说,还有,无论如何……绝对……不要……告诉……珊莎!剑身有密肯的记号。只不过是把剑。假如她需要剑,神庙底下有上百把。缝衣针太小了,算不上真正的剑,比玩具强不了多少。琼恩让铁匠铸这把剑时,她还是个笨得无可救药的小女孩。“只不过是把剑,”她大声说出来……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缝衣针是罗柏、布兰与瑞肯,是母亲和父亲,甚至是珊莎。缝衣针是临冬城灰色的墙垒,是城中众人的欢乐。它是夏天的雪花,是老奶妈的故事,是心树的红叶和吓人的脸庞,是玻璃花园中温暖的泥土气息,是将她房间的窗户吹得嗒嗒作响的北风。缝衣针是琼恩的微笑。他总爱弄乱我的头发,叫我“我的小妹”,她眼中忽然有了泪水。 魔山的手下抓住她时,波利佛夺走了那柄剑,但当她和猎狗走进十字路口的客栈,它又物归原主。这是诸神给我的东西。不是七神,也不是千面之神,而是她父亲的神祇,北境古老的旧神。千面之神可以拿走我所有的东西,她心想,但他拿不走这柄剑。 她像命名日一样裸着身子走上台阶,手中紧握缝衣针。走到一半时,脚下有块石头松了一下,艾莉亚跪下来,用手指去抠它的边缘。一开始纹丝不动,但她坚持不懈,指甲刮下碎泥灰,终于有了成果。她闷哼几声,双手用力,挖出一块石头。 “你在这儿会很安全,”她告诉缝衣针,“除了我,没人知道。”她将短剑连鞘推进台阶后面,再把石头塞回去,使它看起来跟其他阶梯一样。她边走回神庙边数台阶,牢牢记住剑的所在。总有一天她会需要它。“总有一天。”她轻声对自己承诺。 她没告诉慈祥的人自己做了什么,但他就是知道。第二天晚饭后,他来到她房里。“孩子,”他说,“坐到我身边。我给你讲个故事。” “什么故事?”她警惕地问。 “关于我们起源的故事。既然你想成为我们的一员,就得了解我们是谁,我们从何而来。世上的人们会悄悄谈论布拉佛斯的无面者,他们不清楚的是,我们比秘之城本身更古老。我们出现在泰坦巨人兴修之前,在乌瑟罗揭开面具之前,在建城之前,我们在北方的迷雾中于布拉佛斯兴旺繁盛,但我们的根在瓦雷利亚,诞生于悲惨的奴隶群中。我们的祖先在十四火峰地底深处的矿井里辛苦劳作,正是这些火峰照亮了古自由堡垒的夜晚。普通矿井是黑暗阴冷的场所,自冰冷死寂的石头中开凿出来,但十四火峰乃熔岩火山,终日熊熊燃烧着,因此古瓦雷利亚的矿井很热,随着井道越钻越深,温度也越升越高。来自世界各地的奴隶们犹如在烤箱中劳作,周围的岩石烫得没法碰,空气弥漫着硫黄的味道,吸进肺里灼痛难耐,而即使穿上最厚的鞋子,脚底也会被烫出水泡。有时,他们为寻找金子破开洞壁,结果却遭遇蒸气、沸水或熔岩。有些井道凿得十分低矮,奴隶们无法站立,只能爬行或弯腰行走。那泛红的黑暗之中还有蠕虫。” “蚯蚓?”她皱眉问。 “火蚯蚓。有人说它们是龙的远亲,因为它们也会喷火。它们无法在天空中翱翔,只能在岩石土壤中钻洞。假如古老的传说可信的话,早在巨龙来到之前,十四火峰中就有火蚯蚓。幼虫跟你细瘦的胳膊差不多大,但它们可以长到巨大无比,而且极端不喜欢人类。” “它们会杀奴隶吗?” “那些被钻开的井道中通常会发现烧得焦黑的尸体。然而矿还是越挖越深,奴隶大量死亡,奴隶主却不在乎。他们认为红金、黄金和银子比奴隶的生命更珍贵,奴隶在古自由堡垒中本不值钱。每逢战争,瓦雷利亚人都会俘虏成千上万的奴隶,和平时期,他们让奴隶交配繁衍,其中最差的则被送入地底泛红的黑暗中等死。” “奴隶们不起来反抗吗?” “有些人反抗过,”他说,“矿井里起义很常见,但收获甚微。古自由堡垒的龙王们拥有强大的巫术,弱者挑战他们是很危险的。第一个无面者就是反抗者之一。” “他是谁?”艾莉亚不及细想便脱口而出。 “无名之辈,”他回答。“有人认为他本身就是个奴隶,有人坚持说他是自由堡垒的公民,出身于贵族世家,有人甚至会告诉你,他是个同情手下奴隶的监工。事实上,没人真正清楚他的来历,大家只知道,他在奴隶中活动,聆听他们的祈祷。上百个国家的子民被抓来在矿井中劳作,每个人都用自己的语言向自己的神祷告,然而祈求的都是同一件事——解脱,终结痛苦,一件极为普通极其简单的小事,却得不到神的回应。煎熬无止境地继续着。难道世上的神们全聋了吗?他疑惑地想……直到有天晚上,在泛红的黑暗中,他明白了。” “所有神祇都有自己的工具,为其效力的善男信女在世间执行他们的意志。表面上,奴隶是在向上百个不同的神灵哭喊,其实那是同一个神,有着上百张不同的脸孔而已……而他即是这个神的工具。就在当晚,他选择了一个景况最悲惨、祈求解脱最迫切的奴隶,将他从痛苦中解放了出来。这就是首次恩赐的由来。” 艾莉亚向后退开。“他杀了那奴隶?”这不对,“他应该杀奴隶主才对!” “他也将恩赐带给了他们……这个故事改天再讲,它只属于不为人知的无名之辈。”他昂起头,“你是谁,孩子?” “无名之辈。” “你撒谎。” “你怎么这么肯定?是魔法吗?” “用你的眼睛去看,无须魔法就能分辨真伪。你要学习如何解读表情,如何看眼睛,看嘴巴,看下巴的动作,还有肩颈连接处的肌肉。”他用两根手指轻轻碰了碰她。“有些人说谎时会眨眼睛,有些人会张大眼睛,有些人会将视线转向别处,有些人会舔嘴唇,还有许多人撒谎前会捂住嘴,仿佛要掩盖自己的欺骗行为。其他征兆或许更隐蔽,但总是存在的。虚假的微笑和真实的微笑在此刻的你眼中也许差不多,实际上它们的区别犹如黄昏与清晨。你能分辨黄昏与清晨吗?” 艾莉亚点点头,尽管她不太确定。 “那么你就可以学习分辨谎言……学成之后,没有任何秘密能瞒过你。” “教我。”她愿意当无名之辈,愿意承受这个代价。无名之辈心中没有空洞。 “她会教你。”流浪儿出现在门外,“从布拉佛斯语开始。若是你既不会说又听不懂,那还从何做起呢?你也要把你的语言教给她。你们俩互相学习。你愿不愿意?” “愿意。”她回答。于是从此刻起,她成了黑白之院的学徒。她的仆人衣服被取走,得到一件黑白相间的长袍,如同黄油般柔软,令她想起临冬城的旧红毯子。长袍下面,她穿着精纺白亚麻布内衣和悬垂过膝的黑衬袍。 从此以后,她成天和流浪儿在一起,摸摸这个东西,指指那个东西,互相教授语言。起初是简单词汇,例如杯子、蜡烛、鞋子,然后逐渐变难,最后是句子。西里欧·佛瑞尔曾让艾莉亚单腿站立,直到站不住为止,后来又让她去抓猫。她也曾手握木剑在树枝上舞蹈。那些都很难,但现在更难。 连针线活都比学语言有趣,她心想,因为前天晚上,她忘了一半自以为已经掌握的词语,剩下的一半发音也糟糕得很,结果被流浪儿嘲笑。我学句子就像从前缝针脚一样乱七八糟。假如那女孩不是饿得如此瘦小,艾莉亚或许会揍她那张笨脸蛋,现下只能咬紧嘴唇。我笨得什么都学不会,我笨得不知道放弃。 流浪儿学通用语却比较快。某天晚餐时,她忽然扭头问艾莉亚,“你是谁?” “无名之辈。”艾莉亚用布拉佛斯语回答。 “你撒谎,”流浪儿道,“你必须撒得更好。” 艾莉亚笑出来,“撒得更好?你的意思是,说谎说得更好吧,真笨。” “说谎说得更好吧,真笨。我来教你撒谎。” 第二天,她们便开始了撒谎游戏,彼此轮流问问题。有时候如实回答,有时候则撒谎,提问者必须尝试分辨真伪。艾莉亚只能靠猜。大多数时候她都猜错。 “你几岁了?”有一次流浪儿用通用语问她。“十岁。”艾莉亚边说边伸出十根手指。她认为自己仍然是十岁,但很难确定。布拉佛斯计算日子的方法跟维斯特洛不同。不过她知道自己的命名日已经过了。 流浪儿点点头。艾莉亚也点头回应,并用自己最流利的布拉佛斯语问,“你几岁了?” 流浪儿伸出十根手指。然后伸了第二遍,第三遍。接着是六根手指。她的脸仍然静如止水。她不可能有三十六岁,艾莉亚心想,她是个小女孩。“你撒谎,”她说。流浪儿摇摇头,又给她演示了一次:十,十,十,六。她告诉艾莉亚“三十六”怎么说,并让艾莉亚重复。 第二天,她把事情告诉慈祥的人。“她没撒谎,”牧师呵呵笑道,“被你称做‘流浪儿’的人是个成年女子,终生侍奉千面之神。她将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神,一切可能的未来,一切体内的活力。” 艾莉亚咬紧嘴唇,“我会跟她一样吗?” “不会,”他说,“除非你希望如此。是毒药让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毒药。她明白了。每晚祈祷之后,流浪儿都要将一个石壶倒空至黑水池中。 流浪儿与慈祥的人并非千面之神仅有的仆人。时不时会有其他牧师造访黑白之院。胖子有一双凶狠的黑眼睛和一只鹰钩鼻,宽大的嘴里满是黄板牙;古板脸从来不笑,他的眼睛是白色的,嘴唇又厚又黑;美男子每次来都会变化胡子的颜色,鼻子也不相同,但始终不失英俊。这三个来得最频繁,偶尔也有别的人:斜眼、领主和饿鬼。有回胖子跟斜眼一起来,乌玛派艾莉亚给他们倒酒。“没倒酒时,你必须站得跟石像一样,”慈祥的人告诉她,“能做到吗?” “能。”习动先习静,西里欧·佛瑞尔很久以前在君临城教导她,这也成为了她的信条之一。她曾在赫伦堡当过卢斯·波顿的侍酒,要是把他的酒洒了,他会剥你的皮。 “好,”慈祥的人说,“你还是瞎子和聋子。你也许会听到一些事,但必须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不能听进去。” 艾莉亚那天晚上听到许多对话,大多是布拉佛斯语,她能理解的连十分之一都不到。不动如石,她告诉自己,于是最难的部分成了竭力遏制打哈欠。晚餐还没结束,她便开始精神恍惚。她手捧酒壶,梦到自己是一头狼,在月光下的森林里自由奔驰,身后跟着的庞大狼群发出阵阵嗥叫。 “其他人也是牧师吗?”第二天早晨她问慈祥的人,“他们都以真面目示人吗?” “你怎么想,孩子?” 她认为不是。“贾昆·赫加尔是牧师吗?贾昆会不会回布拉佛斯?” “谁?”他完全一无所知。 “贾昆·赫加尔。他给了我那枚铁币。” “我不认识叫这个名字的人,孩子。” “我问他怎么变脸,他说跟换名字一样简单,只要你了解方法。” “是吗?” “你能不能教我变脸?” “没问题。”他说着托起她的下巴,将她的头转过来。“鼓起腮帮子,伸出舌头。” 艾莉亚鼓起腮帮子,伸出舌头。 “好。你变脸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贾昆用了魔法。” “巫术都是有代价的,孩子。掌握真正的易容术需要多年的祈祷、奉献和学习。” “多年?”她沮丧地说。 “若是容易的话,任何人都能做到。对你而言,奔跑之前先学走路,在戏子的把戏就能达到目的的场合,何必求助魔法?” “我连戏子的把戏都不会。” “从扮鬼脸开始练习。皮肤下面是肌肉。学着运用它们。你的脸长在你身上。脸颊,嘴唇,耳朵。微笑和愤怒不该像风暴一样忽去忽来。笑容应是仆人,当你召唤时才出现。学习控制你的脸。” “教我怎样做。” “鼓起脸颊。”她鼓起脸颊。“抬起眉毛。不,再高点。”她又抬起眉毛。“好。看你能保持多久。现在还长不了。明天早上再试。地窖里有块密尔镜子。每天在它面前练习一小时。眼睛,鼻孔,脸颊,耳朵,嘴唇,学习控制所有这一切。”他托起她下巴。“你是谁?” “无名之辈。” “谎言。可悲的谎言,孩子。” 第二天她找到那块密尔镜子,然后每天早晚都坐在它面前扮鬼脸,两边各点上一支蜡烛照明。控制你的脸,她告诉自己,你就能撒谎。 此后不久,慈祥的人命她去帮侍僧处理尸体。其实这比替威斯擦楼梯轻松多了。有的尸体肥胖高大,她铆足劲才搬得动,然而大多数死者都是皮包骨头,干干瘦瘦的老人。艾莉亚一边清洗,一边观察,琢磨着他们为何会来到黑水池边。她还记得老奶妈讲的一个故事,故事里说,在漫长艰苦的冬季,活得太久的人会宣布自己要去打猎。他们的女儿呜咽哭泣,他们的儿子将脸转向火堆,她仿佛仍能听到老奶妈的声音,但没人阻拦,也没人询问他们打算在这深深的积雪和呼号的寒风中捕什么猎。她不知这些布拉佛斯老人在前往黑白之院前是如何跟子女们说的。 月亮一轮又一轮地变换形状,但艾莉亚完全看不到。她在黑白之院中侍奉,清洗死者,学习布拉佛斯语,就着镜子扮鬼脸,试图记住自己是无名之辈。 有一天,慈祥的人传唤她。“你的口音太糟糕,”他说,“但积累的词汇已勉强能让别人明白你的意思。该是让你暂时离开我们的时候了。要真正掌握我们的语言,只有每天从早到晚地讲,不停地讲。你走吧。” “什么时候?”她问他,“去哪儿?” “现在,”他回答,“去神庙之外。布拉佛斯是海中的上百岛屿,你已经学会怎么说蚌壳、扇贝、蛤蜊,对不对?” “对。”她用自己最好的布拉佛斯语重复了一遍这些名词。 她最好的布拉佛斯语让他露出笑容。“行了。去水淹镇下面的码头,找一个叫布鲁斯科的鱼贩。他是个好人,可惜背不大好使,他需要一个女孩,推着他的小车售卖蚌壳、扇贝和蛤蜊给船上下来的水手。你就是那个女孩。明白吗?” “明白。” “假如布鲁斯科问起你,你是谁?” “无名之辈。” “不。那不行,在黑白之院外不行。” 她犹豫片刻。“我是阿盐,来自盐场镇。” “特尼西奥·特里斯和泰坦之女号上的人们认识阿盐。你的口音很特别,因此肯定来自维斯特洛……但我想应该是另一个女孩。” 她咬紧嘴唇,“可以叫我凯特吗?也就是‘猫儿’?” “凯特。猫儿。”他考虑了一会儿。“好。布拉佛斯到处是猫。多一只也不会引人注目。你就是猫儿,一个孤儿,来自……” “君临。”她曾随父亲两次造访白港,但更熟悉君临。 “就是这样。你父亲是一艘划桨船上的桨手长。你母亲死后,他带你一起出海,接着他也死了,船长觉得你没用,就在布拉佛斯把你赶下了船。那艘船叫什么名字?” “娜梅莉亚。”她立刻接道。 当晚,她便离开了黑白之院,右腰插着一把长长的铁匕首,隐藏在斗篷下面,那是一件打过补丁,又褪了色的斗篷,适合孤儿穿。她的鞋子夹脚,漏风的上衣破旧不堪,但想到展现在眼前的布拉佛斯,一切都无所谓了。夜晚的空气中有烟尘、盐和鱼的味道,运河曲折蜿蜒,街巷更加离奇,人们好奇地看着她经过,乞儿们朝她叫喊。她听不懂,完全迷了路。 “格雷果爵士,”她一边念诵,一边踏上四拱石桥。在桥中央,她看到旧衣贩码头的船桅。“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雨水哗啦啦地下,艾莉亚仰头望天,让雨点落在脸颊上,犹如愉快的舞蹈。“vr morghulis。”她说,“vr morghulis,vr morghulis。” 254.第254章 阿莲 初升的阳光穿过窄窗,阿莲伸着懒腰爬起床。吉思尔听到响动,慌忙披上睡袍。屋内还充斥着夜晚的寒意。等到冬天,这里就不能住了,阿莲心想,这里会冷得跟坟墓一样。于是她穿好袍子,系起腰带。“炉火灭了,”她吩咐,“麻烦你,加点柴。” “是,小姐。”老妇人答应。 阿莲在少女塔的住所宽敞华丽,与莱莎夫人在世时她所寄居的小卧房自不可同日而语。现今她有了单独的更衣室和厕所,还有一个白石雕刻的阳台,足以俯瞰谷地。趁吉思尔照料壁炉的工夫,阿莲赤脚走出去。脚下石头冷冰冰的,屋外山风凛冽——鹰巢城上一贯如此——但眼前的风景让她暂时忘却了所有不适。少女塔是七座尖塔中最东边的一座,因此没有障碍、视野最好,晨光之下,森林、河流与田野纷纷慵懒呈现,光辉在山头闪烁,好似无数传说中的金字塔。 好漂亮啊。白雪皑皑的巨人之枪笼罩在前,雄浑豪迈的山岩与冰雪使得它肩膀上的城堡显得如此渺小。夏日里阿莱莎之泪腾涌的悬崖,如今垂下二十尺高的冰柱。一只猎鹰在崖边盘旋,张开蓝色的翅膀,翱翔于晴空之中。我有翅膀就好了。 她把手放在精雕细琢的栏杆上,向外眺望。六百尺的正下方乃是长天堡,继而无数凿刻的石阶组成蜿蜒的道路穿过雪山堡和危岩堡,直下谷地。月门堡的塔楼与工事细小得像孩童的玩具,而城堡之外,公义者同盟的士兵们也从帐篷里起身,来来往往,好比蚁丘中的蚂蚁。他们真是蚂蚁就好了,她心想,伸腿就能踩扁。 小杭特伯爵的队伍于两天前抵达,其他人则早到了。奈斯特·罗伊斯关门抗拒,但他麾下士兵尚不满三百,而前来逼宫的六镇诸侯每人皆带来一千精锐。阿莲像清楚自己的真名一样清楚这些人的名讳:本内达·贝尔摩,洪歌城伯爵;赛蒙·坦帕顿,九星城的骑士;霍顿·雷德佛,红垒伯爵;安雅·韦伍德,铁橡城伯爵夫人;杰伍德·杭特——呼为“小杭特”——长弓厅伯爵,以及六镇中强大者约恩·罗伊斯,外号“青铜约恩”,声名显赫的符石城伯爵,乃奈斯特的表兄和罗伊斯家族本家的族长。自莱莎·艾林坠落之后,这六镇诸侯就在符石城商讨,最终签订了盟约,誓言共举义旗,保境安民,并为劳勃公爵和谷地而战。他们的声明中丝毫没提到峡谷守护者,反而要求“终结乱政”,清理“宵小奸臣”。 冷风拍打着小腿,她回屋换装,准备用餐。培提尔将前妻的衣橱尽数赠与,里面有她做梦也不敢想象的无数丝衣、绸缎、天鹅绒与毛皮,不过大都既肥且宽——莱莎多次怀孕又多次死产流产后,已彻底没了体型——阿莲只穿得上奔流城年轻二小姐的那些旧裙服。吉思尔负责把其他衣服一件一件改好,毕竟,十三岁的阿莲已比她姨妈二十岁时高了一胫。 今天早上,她看上一件徒利家族红蓝相间的裙服,边缘镶有松鼠毛,于是吉思尔帮她穿进喇叭袖,捆好背带,再梳绾她的长发——昨晚临睡前,阿莲刚重新染过。姨妈将她枣红色的秀发染成了深棕色,然而过不多久,发根又会变红,所以得时时补料。染料用完后我该怎么办呢?毕竟那是从狭海对岸的泰洛西得来的稀罕之物。 下楼梯时,她再度感叹于鹰巢城的寂静,只怕七国上下没有比这里更沉默的城堡了。此地的仆从不仅稀少,而且个个老迈,交流时也识趣地压低声音,以免惊扰暴躁的少主。山上没有马厩,没有猎狗咆哮,没有骑士操练比武,连守卫们在白石厅堂里巡逻的脚步声也显得疏远缥缈,她唯一能清晰分辨的,乃是寒风席卷尖塔的呜咽与叹息。想起刚来城里时,至少还能听见阿莱莎之泪的缠绵,如今吉思尔说瀑布要到春天才会解冻。 劳勃大人独坐在厨房上方的明月厅内,无精打采地用木匙掏着一大碗蜂蜜麦片粥。“我要鸡蛋,”他看见她便抱怨,“我要三个煮得软软的鸡蛋,外加煎好的培根。” 他们没有鸡蛋,更没有培根。鹰巢城粮仓里储备的燕麦、玉米和大麦足以支撑一年之久,但新鲜食品都是由一位名叫米亚·石东的私生女孩从谷地带上来的。如今公义者同盟封锁了山路,米亚不敢冒险穿越——六镇诸侯非常清楚这点,他们中最先赶来的贝尔摩伯爵刚到山下便派乌鸦传信警告小指头,只要他还挟持着劳勃公爵,就别想得到任何供应。换言之,从严格意义上讲,鹰巢城没有遭到围困,但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等米亚上山您就会有鸡蛋的,要多少有多少,”阿莲对小公爵保证,“她会带来鸡蛋、黄油和瓜果,许多美味可口的东西。” 男孩不为所动,“我现在就要鸡蛋。” “乖罗宾,这里没有鸡蛋,你是知道的。好啦,快把粥喝了吧,味道挺不错的。”她自己先舀了一匙。 劳勃将汤匙在碗里拌来拌去,就是不放进嘴里。“我不饿,”他最后决定,“我想回去睡觉。昨晚我又没睡着,阿莲,总是听见歌声!柯蒙师傅给我安眠酒喝,可我喝了还是听见有人唱。” 阿莲放下汤匙,“如果有人唱,我也会听见。乖罗宾,你在做噩梦,没别的。” “不对,才不是梦!”男孩眼中噙满泪花,“是马瑞里安,他又在唱!你爸爸说他死了,不,他才没有死!” “他死了,”听劳勃这样讲,她忽然觉得很害怕。他幼弱多病,如果又疯了该怎么办?“乖罗宾,马瑞里安真的死了,他深爱着你母亲大人,所以无法原谅自己对她犯下的罪孽,他最终被蓝天所召唤。”当然,阿莲和劳勃一样没看见尸体,但歌手的结局早已注定。“真的,他死了。” “但我每晚都听见他唱歌,就连关上窗户,用枕头蒙住脑袋也不行。你爸爸该把他舌头拔出来,我命令他这么做,结果他不执行!” 那当然,得留住舌头好让他在外人面前招供。“罗宾,乖,把粥喝了吧,”阿莲哄道,“好吗?就当是为了我?” “我不想喝粥,”劳勃伸手将汤匙掷过大厅,砸在一幅织锦上,洁白的明月锦绣留下了点点污迹。“大人要鸡蛋!” “大人应该满怀感激地把粥喝下去。”培提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阿莲连忙回头,看见他和柯蒙师傅并肩站在拱形门梁下。“请听听峡谷守护者的劝告,大人,”学士劝道,“您的封臣此刻正上山前来输诚效忠,您需要精神抖擞地接待。” 劳勃用指关节揉揉左眼,“叫他们走,我才不想看见他们。如果他们坚持要来,我就要看他们飞!” “噢,您这提议很有意思,大人,可惜我保证过他们的安全,”培提尔说,“无论如何,现在要赶他们走也迟了,对方多半已到达危岩堡。” “就不能放过咱们吗?”阿莲闻言哀叹,“咱们从来都没伤害过他们。他们想要什么呢?” “他们要劳勃大人。他,还有谷地。”培提尔促狭地微笑,“一行八人,除了六个闹事者,还有带路的奈斯特子爵以及林恩·科布瑞——这种腥风血雨的场面,他怎会错过?” 小指头的话只能加剧她的恐慌。传说在比武场上被林恩·科布瑞杀掉的人和在战场上被他杀掉的人一样多。他的骑士封号是助劳勃叛乱而获得的,起初,他在海鸥镇对抗琼恩·艾林公爵,后来投靠叛军参加三叉戟河决战,并在会战中击杀了许多人,其中包括著名的御林铁卫——多恩的勒文亲王。培提尔告诉阿莲,当勒文亲王最终对上科布瑞那柄名剑“空寂女士”时,已然身负重伤,难以为继,但他又随即补充,“这些言语你可不能在科布瑞面前提起,所有问起他与马泰尔一战真相的人,都被他送到地狱里去向他的对手提问了。”实际上,只要她从鹰巢城守卫们口中听来的故事有一半真实,林恩·科布瑞就已经比公义者同盟的六位诸侯加起来还要危险了。“他怎么也来?”阿莲急促地追问,“我还以为科布瑞家站在您这边呢。” “莱昂诺·科布瑞大人的确倾向于我,”培提尔解释,“但他弟弟我行我素惯了。在三叉戟河,当他们的父亲被砍倒时,是林恩抓起‘空寂女士’,替父报仇。随后莱昂诺护送老人去后方找学士救治,林恩则率队冲锋,不仅击溃威胁劳勃左翼的多恩军队,还杀掉了对方领袖勒文·马泰尔。老科布瑞伯爵临死前,将‘空寂女士’剑传给了幼子,把封地、爵位、城堡和所有钱财留给莱昂诺,不过作哥哥的并不领情,始终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至于林恩爵士嘛……他对我的感情就跟他对莱昂诺的感情一样深,你知道,他本来想娶莱莎的。” “我不喜欢林恩爵士,”劳勃插话,“我不许他来这里。你赶紧叫他下山,我从没准许他上来。不准他上来!妈咪说过,这里是攻不破的!” “你妈妈死了,大人,而直到你十六岁命名日之前,谷地由我统治,”培提尔转身吩咐厨房台阶上的驼背仆女,“美拉,给大人拿一个新汤匙,大人想喝粥。” “我才不想喝!我想看它飞!”劳勃兜起大碗掷过去,麦片与蜂蜜霎时在空中飞溅,培提尔·贝里席见状敏捷地闪躲开来,柯蒙师傅就没那身手了,结果被木匙结结实实地打中胸膛,食物溅满脸庞和肩膀,令他顾不得学士的尊严,惊惶地出声尖叫。阿莲连忙上前安抚,可惜迟了,发病的男孩用颤抖的手抓起一壶牛奶再度扔出去,然后他试图站起来,结果撞翻了椅子,摔成一团,乱蹬的腿狠狠地踢中阿莲的肚子,差点令她背过气去。“噢,诸神在上。”培提尔厌恶地说。 麦片粥点缀在柯蒙师傅的头发和脸庞上,他跪在主子面前,呢喃着安慰的话语。一颗米粒自他右颊缓缓滑落,仿佛一大颗灰黄的泪珠。这次发作没有上次强烈,阿莲试图往积极的方面想。癫痢病发作完毕后,培提尔召来两名穿天蓝披风和银锁甲的守卫,“带他回房,用水蛭放血。”峡谷守护者下令,两名守卫中的高个子便一声不吭地将主人揽入怀中。连我都能轻轻松松抱起他,阿莲心想,他就像他的布偶那么轻。 柯蒙多留了片刻,“大人,会面可否缓一日?自莱莎夫人死后,这孩子的病一天比一天厉害,不仅发作得更频繁,每次发作也更加剧烈。我已在所能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为他放血,给他喝安眠酒和罂粟花奶,以助其入睡,然而,他需要休息……” “他一天能睡十二个钟头,”培提尔打断道,“而我只要他在必要的时刻保持清醒。” 学士尴尬地用手指梳梳头发,甩开无数米粒,落到地板上。“从前,每当他焦躁不安时,莱莎夫人会喂他奶喝。安布罗斯博士说母乳具有奇特的功效。” “这就是你的谏言吗,学士先生?你要我们为鹰巢城公爵和艾林谷守护者找个奶妈?那等他结婚那天,该怎样让他断奶呢?或者教他放弃奶妈的乳头直接找上新娘子的?”培提尔公爵哈哈大笑,“不,不妥,我建议你另选一条路子。孩子都爱吃甜食,对吧?” “甜食?” “甜食。蛋糕、派饼、果酱、果冻、蜂窝上的蜂蜜……诸如此类,或许……在牛奶里加一点甜睡花,你试过吗?只加一点点,以安抚神经,帮他摆脱癫痢病的困扰。” “一点?”学士的喉结急促地前后蠕动,“一点点……也许,也许罢……不能太多,也不能太频繁,然而,我可以试……” “一点,”培提尔公爵保证,“在你带他出来接见封臣们之前。” “遵命,大人。”学士急匆匆离开,每走一步,颈链都轻声作响。 “父亲,”等众人离开后,阿莲发问,“您用早餐吗?我去盛粥。” “我讨厌麦片粥,”他用小指头的眼睛打量她,“一个亲吻足以当我的早餐了。” 真正的女儿决不会拒绝为父亲献上亲吻,因此阿莲奔上前吻了他,那是干巴巴、急促的一碰,刚刚碰到脸颊,旋即急促地分开。 “多么地……尽职尽责啊,”小指头的嘴唇在笑,眼睛却没有,“好吧,我正好有职责要交给你。去找厨子,温几壶红酒,加上蜂蜜和葡萄干,我们的客人爬了很长的路,想必又冷又渴。等他们抵达,你得亲自出去迎接,奉上面包、奶酪和葡萄酒……我们还剩下什么样的奶酪?” “呛口的白奶酪和发臭的蓝奶酪。” “端白的出来。此外,你得更衣。” 阿莲低头审视自己的裙服,那是奔流城的深蓝和暗红,“您觉得这太——” “——太徒利化了。我的私生女儿炫耀地穿着我前妻的衣服会刺激‘公义者’们。赶快去换,嗯,需要我提醒你天蓝和乳白也不行吗?” “是,”天蓝和乳白乃是艾林家族的色彩。“他们有八个,您……青铜约恩也在其中?” “他是这八个里面我唯一关心的。” “青铜约恩认得我,”她提醒培提尔,“他儿子披上黑衣时,他随行来临冬城做客。”阿莲模糊地忆起,自己是如何疯狂地爱上了威玛爵士……那仿佛是一生之前的事了,是某位笨女孩的梦想。“后来,罗伊斯大人他还……他还在君临见过珊莎·史塔克,在首相的比武会上。” 培提尔以一根手指抬起她的下巴:“罗伊斯见过这张俏脸不假,但这张脸不过是一千张脸谱中匆匆闪过的花朵。下场比武的战士关心的是自个儿的安危,不是人群中的孩子;而临冬城的珊莎是个枣红头发的小女孩,我女儿是高大美貌的少女,头发更有栗子的颜色。人们只会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阿莲,”他吻了她的鼻子,“叫玛迪燃起书房的炉火,我将在那里待客。” “不在大厅吗?” “不成。我不能太靠近艾林家的王座,否则会挑起更深的怨恨,他们认为像我这样出身低微的人注定没资格向往那高高在上的座位。” “书房啊……”她本该就此住嘴,却不知怎地又补问了一句,“若您把劳勃……” “……和谷地交给他们?” “他们已经占有了谷地。” “噢,他们是占有谷地的一大块,这我承认,但远远没到控制局面的程度。我在海鸥镇很受欢迎,也有别的诸侯肯当我的朋友。格拉夫森、林德利、莱昂诺·科布瑞……当然,他们的势力比不上公义者同盟。不过阿莲,你觉得我们还能上哪儿去呢?返回我在五指半岛上的雄伟要塞吗?” 她考虑过后路了,“乔佛里给了您一座雄伟要塞,您理所当然应该回赫伦堡。” “那只是虚位,我需要用它来迎娶莱莎,仅此而已——当时总不能让兰尼斯特把凯岩城封给我吧。” “是,但城堡已经属于您了。” “啊,那是怎样一座城堡啊!洞穴般的殿堂与荒废的塔楼,鬼魂与幽灵四处出没,无人打理,难以防御……还有关于诅咒的小麻烦。” “诅咒是歌谣和故事里才有的事。” 这话令小指头不禁微笑:“已经有关于中毒矛惨死的格雷果·克里冈的歌谣了吗?或者关于在他之前的佣兵,被他肢解四肢的那位?那位又是从亚摩利·洛奇爵士手中接管城堡的,而亚摩利·洛奇爵士得自于泰温公爵,结果前者被熊吃掉,后者死在自己的侏儒儿子手上。我还听说河安老夫人也死了。罗斯坦家族、斯壮家族、哈罗威家族、塔尔斯家族……碰过赫伦堡的人统统不得好死。” “那就把它交给佛雷侯爵!” 培提尔轻笑出声,“也许吧,或者给咱们亲爱的瑟曦太后……噢,可不该说她的坏话,她把那些华丽的织锦给我送来了,你说,她不是挺仁慈的吗?” 提起太后的名字便令她全身僵硬。“不,她才不仁慈,她让我害怕。如果教她知道我在这里——” “——那我只好让她提前出局了,如果她还没把自己置于死地的话,”培提尔用小指头的笑逗弄她,“在权力的游戏之中,最卑微的棋子也有自己的欲望,有时候会拒绝执行你为它们设计的行动。记住这点,阿莲,这是瑟曦始终学不会的一课。好啦,你不是还有职责要办吗?” 她乖乖照办,首先监督厨子温酒,接着找来一大轮白奶酪,并令下人烤好二十人份的面包,以防诸侯们带的随从过多。吃了我们的面包与食盐,他们就是宾客,再也不能伤害我们。虽说在孪河城,佛雷家族公然践踏关于宾客的律法,谋杀了她的母亲大人和哥哥,但她不相信高贵的约恩·罗伊斯会堕落到那种程度。 随后她开始布置书房。书房已铺有密尔地毯,没必要再撒香草,阿莲吩咐两名男仆抬来搁板桌,再端来八张沉重的橡木皮革座椅——若是寻常宴席,该把两张椅子分别放在桌子首尾,再左右各放上三张,可这次不一样,阿莲另有主意,她在桌子的一面放了六张椅子,另一面放上两张。 同盟的诸侯们应该到达雪山堡了吧,爬山十分辛苦,骑骡子需骑上一天,走路得花好多日子了。会谈将在夜间举行,蜡烛必不可少。于是等玛迪燃好炉火后,阿莲又叫她取来若干熏香蜂蜡,这是魏克利伯爵送给莱莎夫人的求婚礼物。随后她又回去厨房,确保面包和葡萄酒准备妥当。一切都很顺利,还有时间留给她梳洗换装。 她首先看中一件纯紫的丝裙服,接着又为一件暗蓝色镶银丝的天鹅绒裙服着迷,最后她想起阿莲不过是私生女,打扮不能招摇醒目。结果她换上一件羊毛裙服,暗棕色,做工朴素,胸前与衣袖上绣了藤蔓与枝叶的装饰,还镶有金色裙边。这件裙服舒适体贴,却几乎可算是仆女的服装。培提尔将前妻的珠宝也尽数给了她,此刻她拿许多项链试了又试,觉得它们都过于华丽,最后只系了一条天鹅绒缎带,锻带是秋天的金色。吉思尔将莱莎的银镜端来,她发现这个颜色与阿莲蓬松的深棕色头发很配。罗伊斯伯爵认不出我来的,她心想,连我自己都认不出自己。 自觉具备了培提尔·贝里席的信心之后,阿莲·石东戴上微笑,跑去迎接客人。 鹰巢城是七大王国里唯一一座需要客人从地下进入的城堡。蜿蜒的石阶穿过雪山堡和危岩堡,在长天堡终结。最后六百尺是垂直的悬崖,迫使来客放弃坐骑,作出选择:要么和萝卜一起搭乘摇摇晃晃的木篮子上山,要么在山腹中攀登凿刻的搭手。 雷德佛伯爵和韦伍德伯爵夫人是同盟中的长者,众人将吊篮让给他俩坐,篮子回来时又载了肥胖的贝尔摩伯爵上去。其他诸侯自行攀登。阿莲在新月堂温暖的壁炉前以劳勃公爵之名欢迎他们,奉上面包、奶酪和盛在银杯中温热的葡萄酒。 先前培提尔给她一张纹章卷轴加以研习,因而她能通过纹章辨认出所有人。显然,胸前绣有红色城堡的是雷德佛,他身材矮小,灰胡子修剪整齐,慈眉善目;安雅夫人是公义者同盟中唯一的女性,深绿外套上用黑玉镶有韦伍德家族的破碎车轮徽章;紫衣上绣六只银铃的是贝尔摩,梨形肚子,圆肩膀,多肉的下巴伸出无数淡黄间灰的短须;赛蒙·坦帕顿与他刚好相反,胡子又黑又尖,外加尖鼻子和冰蓝色眼睛,使得这位九星城骑士犹如天上的猛禽。他的紧身上衣在交叉的金色十字内绣了九颗黑色的星;小杭特伯爵的白貂皮披风乍看上去没有特色,直到她发现系外套的别针——五根呈扇形散开的银箭。此人年过四十,阿莲私下觉得他已接近五旬,乃父统治长弓厅近六十年之久,最近突然暴病身亡,谣传是做儿子的迫不及待要继承权位。小杭特的脸跟鼻子红得像苹果似的,无疑是贪杯的缘故,她决心多给他倒几杯酒。 来客中最年轻者胸前绣有三只乌鸦,每只爪下都抓着一颗血红的心脏,此人褐色的头发披到肩膀,前额垂下一髻散乱的发卷。这便是林恩·科布瑞爵士,阿莲一边想,一边警惕地扫视着对方刚硬的唇形和令人不安的眼神。 罗伊斯兄弟走在最后,奈斯特子爵陪伴着青铜约恩。符石城伯爵如猎狗般高大,纵然头发灰白,面容沧桑,仍有说不出的魄力,那双纠结的巨掌仿佛随时能将年轻人的脖子轻轻折断。看他严肃的神情,珊莎不由得忆起临冬城的往事,忆起伯爵大人坐在桌边和母亲低语;忆起他外出打猎,收获了一只雄鹿,欢呼呐喊声震城堡;忆起他在较场里以比武用的钝剑将她父亲打倒在地,还打败了罗德利克爵士。不行,他一定能认出我来,他怎么可能不认识我?阿莲犹豫要不要跪在对方面前寻求庇护。他没为罗柏而战,怎会为我而战呢?战争已告结束,临冬城成了废墟。“罗伊斯大人,”她怯生生地问,“您需要美酒以驱除寒意吗?” 青铜约恩瓦灰色的眼珠半隐藏在她所熟悉的浓眉毛下面,当他们目光交汇时,那双眉毛不禁一皱,“姑娘,我们会过面吗?” 阿莲惊得几乎把舌头吞下去,幸好奈斯特子爵替她解了围,“阿莲是峡谷守护者的私生女儿。”他粗声告诉表兄。 “小指头的小指头折腾得挺欢的嘛。”林恩·科布瑞挂着一丝恶作剧的微笑评论道,贝尔摩听了哈哈大笑,阿莲只觉红晕爬上脸颊。 “你多大了,孩子?”韦伍德伯爵夫人问。 “十四岁,夫人,”她差点忘了阿莲的年龄,“我已经不是孩子了,我是有过月事的女人。” “是吗?还没开苞吧?”小杭特伯爵的大胡子将他的表情完全遮住。 “现下还没有,”林恩·科布瑞接嘴,当她不在场一样,“不过我瞧这妞儿是含苞欲放了。” “心宿城的操守规矩已沦落至此了吗?”安雅·韦伍德也是头发花白的老人,眼角皱纹斑斑,下巴皮肤松弛,可语气中的尊贵令人肃然起敬,“这姑娘年纪轻轻,温顺知礼,却不幸经历过恐怖的事件。注意你的言辞,爵士。” “我的言辞我自己知道关心,”科布瑞反唇相讥,“夫人您注意自个儿就好了。许多死人可以告诉您,我可不是喜欢听人教训的骑士。” 韦伍德伯爵夫人不再理他,“带我们去见你父亲,阿莲,这里的事越早处理完越好。” “峡谷守护者在书房等候大家,请大人们移步。”众人出了新月堂,爬上一段大理石阶梯,途经地窖和三个杀人洞——诸侯们假装对顶上的机关不闻不问。等到达顶端,贝尔摩已是气喘吁吁,如同铁匠的风箱,而雷德佛的脸色变得跟他的头发一样灰败。守卫们打开铁闸门,“这边走,大人们,请随我来。”阿莲引大家穿过一条挂有无数华丽织锦的拱廊,来到罗索·布伦爵士把守的书房门口。他为大家开门,并跟着进去。 培提尔坐在搁板桌前,一只手握着一杯葡萄酒,另一只手翻弄着一张脆弱的白卷轴。当公义者同盟的诸侯们进入时,他翻起眼睛打量大家。“大人们,欢迎之至,还有您,我的好夫人。啊,登山使人劳累,快请落座。阿莲,亲爱的,给我们的贵客倒酒。” “是,父亲。”她欣慰地发现,香蜡已然点起,书房中弥漫着豆蔻与其他贵重香料的味道。她取酒壶时,客人们一个接一个地落座……奈斯特·罗伊斯犹豫半晌,最终不得不坐到培提尔公爵身旁的空位子上,林恩·科布瑞则站在壁炉旁边,伸手取暖,剑柄的心形红宝石映照出耀眼的红光。阿莲看见他冲罗索·布伦爵士微微一笑。以“老男人”的标准而论,林恩爵士长得挺俊,她心想,可我一点也不喜欢他的笑容。 “我正在阅读诸位大人的严正声明。”培提尔开口,“写得真好,操刀的学士深谙笔墨之道。诸位,什么时候让我也联名签署呢?” 他的话大大出乎来客们的意料。“你?”贝尔摩说,“签字?” “我的笔墨功夫虽不及这位渊博的学士,书写文字却也绰绰有余,况且最关心劳勃大人的难道不是区区在下吗?至于这帮‘宵小奸臣’,让我们齐心协力地挖出来。大人们,我全心全意地支持你们的事业,恳请你们即刻赐教签署盟约的手续。” 阿莲一边倒酒,一边听见旁边的林恩·科布瑞“嗤嗤”发笑。其他人则倍感困惑,直到青铜约恩·罗伊斯清脆地捏了捏指节,道:“我们此行的目的不是要你在盟约上签字,也不是来跟你玩文字游戏的,小指头。” “是吗?真可惜,游戏乃是生活的调料,”培提尔把卷轴放到一边,“好吧,让我们直入正题,大人们,夫人,你们想要我做些什么呢?” “我们不想要你做什么,”赛蒙·坦帕顿用冰蓝色眼珠瞪着峡谷守护者,“我们要你滚。” “滚?”培提尔佯作惊讶,“我能上哪儿去?” “国王给了你赫伦堡,”小杭特伯爵指出,“任何人都该满足了。” “河间地正需要有人统治,”老霍顿·雷德佛说,“奔流城被围,布雷肯和布莱伍德公开交战,三叉戟河两岸的土匪气焰嚣张,杀人放火,到处都有未及掩埋的尸首。” “好一副诱人图画,雷德佛大人,”培提尔应道,“不过很可惜,我在谷地身兼重责。况且劳勃大人目前还算安稳,难道要我把这病弱的孩子带往一片混乱血腥中去吗?” “公爵大人留下,”约恩·罗伊斯宣布,“我将把他带去符石城,让他成为一个能令琼恩·艾林骄傲的骑士。” “符石城?”培提尔好奇地问,“为何不是铁橡城或红垒?为何不是长弓厅?” “随便哪里都可以,”贝尔摩叫道,“公爵大人会轮流造访每家的城堡。” “是吗?”培提尔的语气中充满怀疑。 韦伍德伯爵见状叹了口气。“培提尔大人,别再使小儿科的离间计了。我们大家说好了,乃是同气连声的盟友。就我看,符石城相当合适,约恩大人培养出了三位好男儿,没有谁比他更适合教导小公爵,那里的亨威格师傅比您的柯蒙师傅年长,经验更丰富,也更适合调养劳勃大人的身体;那里强壮的山姆·石东乃是全天下最棒的教头,可以教导这孩子战争之道;那里的卢科斯修士潜心于七神信仰。此外,符石城还有许多同龄孩子,比老女仆或佣兵更适合与劳勃大人做伴。” 培提尔·贝里席轻捻胡子,“我不否认,公爵大人需要伙伴,然而你们仔细瞧瞧,阿莲她能算是老女人吗?你们不清楚,劳勃大人很喜欢我女儿,待会儿你们可以亲自问他。此外,我已邀请格拉夫森伯爵和林德利伯爵各遣一子归我收养,两人均与劳勃年纪相仿。” 林恩·科布瑞笑道:“哟,两只小狗的狗崽子。” “当然啦,劳勃也需要年长的孩子为伴,最好是前途光明、表现利索的侍从,以便小公爵当成榜样观摩学习。”培提尔转向韦伍德伯爵夫人,“好夫人,听说您的铁橡城中正有这么一位上上之选,您能遣哈罗德·哈顿前来与劳勃大人作陪吗?” 安雅·韦伍德似乎颇感有趣。“培提尔大人,您真是我所见过的最大胆的强盗了。” “哟,我可不是要偷走那孩子,”培提尔担保,“只希望他能与劳勃成为朋友。” 青铜约恩·罗伊斯倾身向前。“劳勃大人和年轻的哈利理当成为朋友……他们将联袂在符石城做我的养子与侍从,在我的照应下成长。” “把男孩交出来,”贝尔摩伯爵叫喊,“我们保你平安无恙地离开谷地,去做你的赫伦堡公爵。” 培提尔稍带责难地回望向他。“您的意思莫非是:若我不肯照办,就要动粗喽,大人?实在太奇怪了,我尊贵的前妻尚且认定我职责所在,应当守护谷地,须臾不得离开,诸君反倒苦苦相逼,竟然容不下我。” “贝里席大人,”韦伍德伯爵夫人朗声道,“莱莎·徒利乃是琼恩·艾林的寡妇和劳勃·艾林的母亲,身为摄政统治谷地,咱们敬她是主。你呢……直说了吧,你没有艾林家族的血统,与劳勃大人更无亲属关系,凭什么坐在山上使唤大家?” “若您记忆不差,可知莱莎封我为峡谷守护者?” 小杭特伯爵接口道:“莱莎·徒利并非谷地人,她没资格安排峡谷的事务。” “那劳勃大人呢?”培提尔反问,“莱莎夫人连自己亲生儿子的事也安排不了了?” 奈斯特·罗伊斯一直保持沉默,此刻大声说道:“我曾满心希望迎娶莱莎夫人,杭特大人的先父与安雅夫人之子也有此打算,科布瑞更有整整半年待在山上。想想看,若夫人选的是我们中的一位,诸位决不会质疑他峡谷守护者的权威。说到底,莱莎夫人只不过刚巧挑了小指头大人,并将儿子交其关照罢了。” “他也是琼恩·艾林的儿子,表弟,”青铜约恩朝月门堡的守护者皱眉,“他属于谷地。” 培提尔提出解答:“鹰巢城与符石城一样,都在谷地的范围之内,难道爬上山就升天了吗?” “尽管说你的笑话,小指头,”贝尔摩伯爵咆哮,“我们要男孩。” “虽然很不愿令您失望,贝尔摩大人,可我不得不遗憾地通知您,我不能与我的继子分开。你们都很清楚,他身子有些纤弱,经不得长途奔波。身为他的继父和峡谷守护者,我不能容许他有任何意外发生。” 赛蒙·坦帕顿清清嗓子:“我们每人带来一千精兵,此刻兵士都驻扎在山脚下,小指头。” “希望他们在山下住得舒服。” “如果必要,我们能召集更多人手。” “想用战争来威胁我吗,爵士?”培提尔的语气中没有一丝恐惧。 青铜约恩吼道:“我们要带走劳勃大人!” 会谈陷入了沉寂。这时,林恩·科布瑞忽然从壁炉边不耐烦地转过身,“闹够了没有?听得我起鸡皮疙瘩,蠢货们,论嘴皮功夫,小指头可以说到你们个个支撑不住,眼皮打架!跟他这路货色有什么好废话的……爽快点,靠家伙决定吧。”他拔出剑来。 培提尔连忙摊开双手。“我没有武器,爵士。” “这个问题好解决,”烛光在科布瑞的烟灰色剑刃上跳跃,沉暗的金属令珊莎想起了父亲的巨剑寒冰。“你的苹果食客带了刀,叫他给你,或者把你自己的匕首找出来比画比画。” 她看见罗索·布伦摸向剑柄,但剑未出鞘,青铜约恩便暴跳如雷地站起来,“放下武器,爵士!你到底姓科布瑞还是姓佛雷?我们是这里的客人!” 韦伍德伯爵夫人抿紧嘴唇。“实在太不成体统了。” “收剑,科布瑞,”小杭特伯爵应和,“你的行为让大家蒙羞。” “是的,林恩,”雷德佛用和缓的语气劝道,“这对我们没好处,让‘空寂女士’歇息去吧。” “我的女士口渴着呢,”林恩爵士不肯让步,“她若出鞘,见血方休。” “那就让她口渴去吧!”青铜约恩结结实实地挡在科布瑞身前。 “好个公义者同盟!”林恩·科布瑞恶狠狠地咒道,“瞻前顾后,难成大事,不如改名叫老妇人同盟!”他将沉暗的剑收回鞘内,推开布伦,旁若无人地大步离开。阿莲听见脚步声清澈的回响。 安雅·韦伍德与霍顿·雷德佛交换了一个眼色,杭特干了杯中酒,伸出杯子让阿莲满上。“贝里席大人,”赛蒙爵士郑重其事地说,“请您原谅刚才的意外事件。” “原谅?”小指头冷冰冰地道,“是谁把他带来的,大人们?” 青铜约恩解释,“我们并非有意——” “是你们把他带来的!这太荒唐了,简直是公然蔑视律法,我有权召唤守卫,大人们——” 杭特匆忙起立,差点撞翻阿莲手中的酒壶。“你保证过我们的安全!” “……是的,你们应该心存感激,我总还有荣誉感,与某些人不同。”培提尔的声音中蕴涵有她从未听过的恼怒,“我读了你们的声明,也听了您们的要求,现在请听听我的:即刻从山下撤军回家,别再骚扰我儿子。我不否认,从前是有统治不善的地方,可那是莱莎干的,非出于我。给我一年时间,我将与奈斯特大人携手整治,一年之后,诸君将不会有任何委屈。” “空口无凭,”贝尔摩说,“我们凭什么信任你呢?” “您居然质疑我的人品?到底是谁在会议上亮家伙,啊?你们自称要保护劳勃大人,却不给他吃的,令他营养不良,这桩桩悖行应该画上句号了。告诉您,大人,我不懂如何带兵打仗,但假若真的被逼上绝路,也会奋起抵御。峡谷里并非只有你们六镇诸侯,君临的王室更是支持我的统治。如果你们想要战争,尽管直说,只怕谷地将血流成河。” 阿莲察觉到公义者们眼中逐渐扩散的犹疑。“一年时间并不太长,”雷德佛大人迟缓地道,“或许……如果您保证……” “没人想要战争,”韦伍德伯爵夫人确认,“秋天即将结束,大家要准备过冬。” 贝尔摩清清喉咙,“在年底之前……” “……若我不能满足诸位,便自动放弃峡谷守护者的称号。”培提尔对诸侯们保证。 “条件很公平。”奈斯特·罗伊斯子爵插话。 “不许有任何报复行为,”坦帕顿坚称,“不许指名谁为叛逆或乱党。对此您得发誓。” “很好,”培提尔承诺,“我要的是朋友,不是敌人。你们愿意的话,我即刻为大家各写一张赦免状,连同林恩·科布瑞在内,不管怎么说,他哥哥是个实在人,我不会让尊贵的科布瑞家族蒙上污点。” 韦伍德伯爵夫人转向同伴们。“大人们,我们可否加以考虑?” “没什么好考虑的,事情很清楚,他赢了。”青铜约恩用灰色的眼睛久久地打量着培提尔·贝里席。“我不喜欢这安排,但看来不得不给你一年时间。抓紧享受吧,大人,记住,并非所有人都是傻瓜。”他猛地掀开门,几乎把它扯了下来。 接下来举办了一场简单的宴席,培提尔忙不迭地为朴素的食物道歉。劳勃穿一件乳白与天蓝相间的外套跑出来,很称职地扮演着小公爵的角色。青铜约恩没有列席,他直接下山去了,林恩·科布瑞走得更快,其他人做客到第二天清晨方才告辞。 他操纵了这场会议,当晚,阿莲躺在床上,听着窗外呼啸的风声,静静地想。她不明白,也不知怀疑因何而生,总觉得有那么一点线索,令人无法入睡。她翻来覆去地想,好像一只叼着老骨头的狗,最后她起身换好衣服,离开熟睡的吉思尔。 培提尔还在灯下写信。“阿莲,”他说,“亲爱的,这么晚了,还不睡呢?” “我想知道实情,一年之内会发生什么?” 他搁下笔。“雷德佛和韦伍德老了,一年之内,或许死一个,甚至死俩;杰伍德·杭特将被他的弟弟们杀掉,多半是小哈兰动手,他也是谋害老伊恩爵爷的元凶——瞧,这就是我常说的,‘一不做二不休’嘛;至于贝尔摩,此人生活腐化,容易收买;坦帕顿我会结之为友;遗憾的是,青铜约恩将继续与我为敌,不过还好,只需将其孤立,便不能构成威胁。” “林恩·科布瑞爵士呢?” 烛光在公爵眼中闪烁。“林恩爵士将成为我不共戴天的仇敌,他将以最恶毒最轻蔑的语言来诋毁我,并参与每一个针对我的密谋。” 这下她的怀疑终于得到了证实。“为这份服务,您准备怎样奖励他?” 小指头抚掌大笑。“有什么,不过是金子、男孩和承诺呗。林恩爵士的胃口不大,亲爱的,他只要钱财、孩童与杀戮。” 255.第255章 瑟曦 国王不高兴地噘起嘴巴。“我想坐上铁王座,”他告诉她,“你让小乔坐,凭什么不让我坐?” “小乔十二岁了,你呢?” “可我是国王!国王理当坐在王座上!” “谁跟你讲这些的?”瑟曦深吸一口气,让多卡莎把束腰束得更紧。多卡莎是个胖女孩,比塞蕾娜强壮,却没那么灵巧。 托曼脸红了:“没人跟我讲。” “没人?你尊贵的王后是空气吗?”从这次叛逆中,太后完完全全嗅得出玛格丽·提利尔的味道。“你敢对我撒谎,我只好把佩特找来,打个皮开肉绽了。”佩特从前是乔佛里的替身儿童,现下成了托曼的。“你想我这样做吗?” “不。”国王闷闷不乐地咕哝道。 “谁跟你讲这些的?” 国王怏怏地变换着双脚重心:“玛格丽夫人。”他已经晓得别在母亲面前提起“王后”这头衔。 “这就对了,托曼。听着,我要处理国家大事,这些东西你人还小,弄不明白,而我不许小孩子在王座上坐卧不宁地用幼稚的问题打搅我。让我猜猜,玛格丽还怂恿你参加我的御前会议,对吗?” “是的,”男孩承认,“她要我学会王者之风。” “等你长大了,想参加多少会议都行,”瑟曦告诉儿子,“我向你保证,到时候你厌烦都还来不及。劳勃开会时几乎都在打瞌睡。”如果他舍得出席的话。“他喜欢打猎放鹰,把冗繁的国政交给老公爵艾林打理——你还记得这老头子吧?” “他因为胃痛而病死了。” “是啊,可怜的人。瞧你这么勤奋好学,不如先去背诵维斯特洛所有的国王和首相的姓名吧,明天早上我来检查功课。” “是,母亲。”男孩温顺地答应。 “真是我的好孩子。”她是当今摄政王太后,在托曼成年之前,不准备交出一丝一毫的权力。既然我可以等,等了半辈子,他自然也可以等。她扮演过尽职尽责的女儿,扮演过脸红害羞的新娘,扮演过乖巧顺从的妻子;她忍受了劳勃烂醉如泥后的摸索,忍受了詹姆熔岩爆发般的妒意,忍受了蓝礼无所不在的玩笑,忍受了瓦里斯假惺惺的窃窃私语,忍受了史坦尼斯铁青着脸的磨牙霍霍;她战胜了琼恩·艾林、战胜了艾德·史塔克,还战胜了自己邪恶、奸诈、杀人不眨眼的侏儒弟弟。她一直在心中对自己承诺:笑到最后的笑得最好,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的时辰会到来。玛格丽·提利尔竟想在我如日中天时发起挑战,我定要将其化为灰烬。 想到灰烬,早餐也没味道了,其后发生的事件也未能转变她的心情。早晨剩下的时间,瑟曦与盖尔斯大人和他的账簿为伴,听对方在咳嗽间歇中谈论金龙、银鹿与铜星。随后觐见的是维水大人,他报告说有三艘大帆船即将竣工,并请求拨付更多预算,好让它们看起来雄伟华贵,符合王家威仪。太后欣然应诺。接着她一边观赏月童的跳跃表演,一边和商人公会的代表们共进午餐,倾听对方抱怨麻雀们在街市中四处游荡,还睡满了广场。我是不是该让金袍子把他们轰出城去?她正思考时,派席尔来了。 大学士最近在御前会议上难得地激动了几回。比如上次开会,他强烈抗议奥雷恩·维水新任命的大帆船船长人选——维水想把位子留给年轻人,派席尔看中的则是经验,坚持要任用自黑水河一战幸存的船长。“他们不仅老练,而且在战场上证明了自己的忠诚。”国师评价,但瑟曦认为这帮人都太老朽,表示支持维水大人的意见。“他们证明了自己精于游泳,”太后说,“做母亲的应该舍身卫子,当船长的应该与船俱沉。”对此,派席尔很不服气。 可他今天似乎心情不错,甚至挤出来一点颤巍巍的笑容。“陛下,好消息啊,”他宣布,“威曼·曼德勒遵照您的命令,砍了史坦尼斯大人那洋葱骑士的头。” “你确定?” “千真万确。走私贩的人头和手臂被挂在白港的高墙上示众,威曼保证就是他,而佛雷家的人证实其所言非虚。他们见过那颗脑袋——脑袋嘴里含着一颗洋葱——还见到了那双手,其中一只手的指节全被削去了。” “很好,”瑟曦道,“派一只乌鸦去曼德勒大人处,褒扬他的忠诚,声明我们立即释放他儿子。”看来白港很快会回归国王统治下,而卢斯·波顿和他的私生子将毫无阻碍地南北夹击卡林湾,只等要塞陷落,波顿的军团便将荡平托伦方城与深林堡的铁民,最后再联合艾德·史塔克的诸侯们,进攻史坦尼斯大人。 与此同时,在南方,梅斯·提利尔的重兵已然把风息堡团团围住,并伐木兴建了二十多台投石机日夜不停地轰击那雄伟的城墙。迄今为止,效果不佳。提利尔大元帅,瑟曦轻蔑地想,他的纹章应该是坐在地上、一筹莫展的胖子才对。 当天下午,古板的布拉佛斯使节再度求见。太后已经忽悠了他半个月,很想再拖个一年半载,但盖尔斯大人说自己再也应付不了了……哎,盖尔斯除了会咳嗽,还会什么呢? 布拉佛斯人自称纳霍·第米提斯。恶心的人配上恶心的名字,连他的嗓门也很恶心。瑟曦在座椅上挪动着身体,揣度到底要听这虚张声势的家伙聒噪多久。铁王座耸立她身后,无数倒刺与纠结洒下扭曲的阴影,笼罩了王座厅。只有国王或首相才能坐上王座,瑟曦只是落座于阶梯底部一把堆满绯红垫子的金木座椅上。 趁布拉佛斯人换口气的机会,她连忙道:“你的问题似乎该与我们的国库经理讨论哪。” 尊贵的纳霍不为所动。“我与盖尔斯伯爵谈了六次,他朝我咳嗽,给我道歉,可是陛下,却没有还我一分钱呀。” “再和他谈一次,”瑟曦愉快地建议,“‘七’在我们国家是个幸运数字。” “陛下似乎很喜欢开玩笑。” “如果我开玩笑,我会笑的。你看见我笑了吗?听见我笑了吗?我跟你保证,当我开玩笑的时候,男人们都会跟着笑。” “好吧,劳勃国王——” “——早已进了坟墓,”太后尖刻地指出,“平叛之后,铁金库自会得到金子。” 他竟然傲慢地朝她皱眉头:“陛下——” “会见到此结束。”今天,瑟曦已受够了。“马林爵士,护送尊贵的纳霍·第米提斯出去。奥斯蒙爵士,送我回住所。”客人们很快就要到来,她得抓紧时间沐浴更衣——今天的晚餐注定会很无聊,由此可见,统治王国是件多么麻烦的事情,尤其是统治“七大”王国。 下楼梯时,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刻意靠过来,他身穿御林铁卫的白衣白甲,显得高高瘦瘦。等确定周围无人之后,瑟曦挽住了他:“喂,你的小弟进展如何?” 奥斯蒙爵士有些犹豫:“噢……他啊,他进展不错,只是……” “只是?”太后往声调里渗入一丝恼怒,“我得承认,对咱们亲爱的奥斯尼我快失去耐心了。他早该骑上那匹小母马才对。我任命他为托曼的贴身护卫,好让他每天都能见到玛格丽,他应该快快替我把那朵玫瑰摘下来。难道说……我们的小王后对他的魅力视若无睹?” “他很有魅力,您忘了吗?他是个凯特布莱克啊。不过,请原谅——”奥斯蒙爵士揉了揉油腻的黑发,“——问题在于女方。” “怎么说?”太后开始怀疑奥斯尼爵士并非合适人选,或许别的男人更合玛格丽的胃口吧。比如银发的奥雷恩·维水?高大魁梧的塔拉德爵士?“咱们的处女王后情有所钟?莫非你弟弟的脸勾不起她的兴趣?” “她喜欢那张脸,两天前才刚刚摸过他的伤疤。弟弟告诉我,她当时还说,‘哪个女人这么狠心呢?’奥斯尼没说是女人做的,但她就是知道,也许派人打探过哦。他俩谈话时,她喜欢触碰他,要么替他整理披风搭扣,要么替他梳理头发,诸如此类。有一回,在靶场上,她甚至让他教她如何使用长弓,他趁此机会抱住了她。奥斯尼给她讲很多色眯眯的笑话,她放声大笑,回以更色情的玩笑。不,她想要他,这很明显,只是——” “只是?”瑟曦急切地追问。 “只是他们从未独处。大部分时间,国王在场,国王不在的时候,是形形色色的其他人士。每晚她都会邀请两位女伴与她同床,另两位女伴则负责安排她的早餐和替她更衣。她与她的修士一起祷告,与表亲埃萝一起读书,与表亲雅兰一起唱歌,与表亲梅歌一起缝纫。她有时候跟洁娜·佛索威、梅内狄斯·克连恩一道外出鹰狩,有时候和小布尔威玩城堡游戏。她骑马外出时总是带着大批随从,至少四五名骑士和十多个卫兵。而且,就连平日在处女居里,她身边也有男人。” “男人,”有蹊跷。可以做文章?“说清楚,什么男人?” 奥斯蒙爵士耸耸肩:“歌手呗。这女孩无可救药地宠爱歌手与杂耍艺人之流,她的表亲则吸引了众多骑士——尤其是塔拉德爵士,奥斯尼说这大呆瓜都无法决定自己想要埃萝还是雅兰,或者两个都要。雷德温的双胞胎经常应邀作陪,流口水爵士会带来鲜花和水果,恐怖爵士则弹奏竖琴——据奥斯尼形容,他的表演让你想起被掐死的猫。盛夏群岛的王子也常来参加聚会。” “贾拉巴·梭尔吗?”瑟曦不屑地哼了一声,“多半又在乞求给予军队和金钱,以收复故土了。”梭尔固然衣着华贵,但在那身羽毛和珠宝装饰底下,他不过是个高级乞丐。劳勃本可以坚定地说“不”,就此终结他的希望,结果她这醉醺醺的蠢笨丈夫却为征服盛夏群岛的荣耀所吸引,始终下不了决心。毫无疑问,他妄想睡那些黄褐皮肤、炭黑乳头、只穿羽毛斗篷的贱女人。劳勃没说“不”,他每每回应梭尔的是“等明年吧”,就这样年复一年地拖下来。 “我不确定他是否在乞求,陛下,”奥斯蒙爵士回答,“奥斯尼认为他在教她们盛夏群岛话。哦,没教奥斯尼,是教王——教小母马和她的表亲。” “会说话的马是珍稀动物,”太后干巴巴地道,“告诉你弟弟,把马刺磨亮点,我会想办法尽快让他骑上去的,我保证。” “是,陛下,其实他早已经等不及了,迫不及待呢。呵呵,那匹小母马真是个可爱的尤物。” 白痴,他想要的是我,太后心想,玛格丽唯一能吸引他的只是两腿间的领主授封状。她虽宠爱奥斯蒙,但也觉得对方就跟劳勃一样迟钝。希望他的手比脑袋瓜快,迟早托曼会需要他大打出手。 走到烧毁的首相塔的阴影下时,突然响起一阵欢呼,原来在院子对面,某位侍从结结实实地刺中了枪靶,令横木飞速旋转。欢呼声是由玛格丽·提利尔和她那群小鸡带领着发出的。她们几个叫得这么欢,那小屁孩又不是得了比武冠军!紧接着,瑟曦惊讶地发现骑马冲锋的竟是身穿镀金板甲的托曼。 太后别无选择,只好满脸堆欢,跑去祝贺自己的儿子。她走到他身边时,百花骑士正把儿子扶下马。男孩兴奋得喘不过气来。“你们看见了吗?”他问大家,“我就像洛拉斯爵士那样英勇。你看见了吗,奥斯尼爵士?” “看见了,”奥斯尼·凯特布莱克赞道,“您真厉害。” “您的身手比我强呢,陛下。”德莫特爵士加入道。 “我还折断了长枪哦!洛拉斯爵士,你听见了吗?” “是的,声若雷霆。”翡翠与黄金制成的玫瑰钩扣扣住了洛拉斯爵士的披风,秋风吹动他飘逸的褐色卷发。“你骑得漂亮,但请记住,这只是你第一次成功,明天又得重新上路。你必须每日反复操练,直到每一记突刺都同样准确有力,直到长枪成为你手臂的一部分。” “我会的!” “你真有志气。”玛格丽单膝跪地,吻了国王的脸颊,并用一只胳膊环住他。“哥哥,小心哦,”她警告洛拉斯,“过不了几年,我英勇的夫君就会把你打下马来。”她的三位表亲纷纷附和,那讨厌的小布尔威甚至边跳边唱:“托曼是冠军,是冠军,是冠军啦!” “他长大以后才能上场。”瑟曦道。 人们的笑容犹如冰霜摧残下的玫瑰般统统枯萎。脸上长满痘子的老修女首先跪下,其他人跟着跪,只有小王后和她哥哥站着没动。 托曼没注意到突然转变的气氛,“母亲,你看见了吗?”他还在欢乐地叫喊,“我在盾牌上折断了长枪,却没给沙包打中哟!” “我在院子对面瞧见了。你做得很好,托曼,就和我心目中一样棒。你天生是校场上的好手,总有一天,你会成为比武大会上的常胜将军,像你父亲那样。” “无人能与他匹敌。”玛格丽·提利尔朝太后羞涩地微笑,“可是陛下,恕我孤陋寡闻,劳勃先王赢得过哪次比武大会的冠军呢?他把哪位好骑士打下马来过呢?我想,国王应该好好听听他父亲的英雄事迹,以为榜样。” 红晕顿时爬上瑟曦的颈项,这女孩让她语塞。事实上,劳勃·拜拉席恩不喜欢长枪比武,他参加的都是团体战,这样才能用钝斧或钝锤打个痛快,将对手揍得落花流水。她开口时,心里想着詹姆,不由自主地说出了心里话。这可不像我。“劳勃赢得了三叉戟河的大比武,”她勉强应道,“他战胜雷加王子,尊我为他爱与美的皇后。我的好儿媳,你连这都不知道吗?”她没给玛格丽回应的时间,“奥斯蒙爵士,麻烦你,替我儿子脱下板甲。洛拉斯爵士,请随我来,我有话跟你讲。” 百花骑士只好像条小狗似的跟着她走——他本来就是条乳臭未干的小狗。上了螺旋梯后,瑟曦方才开口:“说,这是谁的主意?” “我妹妹的,”他承认,“当时我们看着塔拉德爵士、德莫特爵士和波提菲爵士轮流上阵,王后提出要陛下也去试试。” 他称她为王后,想要刺激我。“你呢?你做了些什么?” “我为陛下穿上板甲,并指导他如何夹紧长枪。”铁卫照实回答。 “那匹马对他而言太大了,如果他摔下来怎么办?如果沙包砸中他脑袋怎么办?” “对骑士来说,淤伤和流血是稀松平常的事。” “所以你哥哥才成了残废吧,”她高兴地发现,这话从那张俊俏的脸庞上抹去了所有笑容。“或许是我哥哥忘了给你讲解职责,爵士,现在听好了,你的唯一使命就是保护好我儿子。至于训练,那是教头的事。” “艾伦·桑塔加死后,红堡没有教头了。”洛拉斯的语气里隐约透着不忿。“国王陛下已经快满九岁,他渴望受训,九岁的孩子可以当侍从,受人指教了。” 有人会指教他,但决不是你。“你当年是谁的侍从,爵士?”她甜甜地问,“我记得,是蓝礼大人吧?” “我很荣幸。” “是的,我也这么想。”从这两人的例子来看,瑟曦很明白侍从和主人之间可能发展出多紧密的联系,因此她不允许托曼亲近洛拉斯·提利尔。没错,百花骑士决不能成为儿子模仿的偶像。“好了,怪我失察。我不仅要统治王国,指挥战争,还要哀悼父亲,打理内务,恍惚间便忘了指定新任教头,真是可责。放心吧,我会立刻弥补过失。” 洛拉斯爵士扫开一绺垂下前额的褐色发卷。“单论使枪或使剑的技艺,我认为陛下找不到能及我一半功力的人选了。” 你还真谦虚啊。“托曼是你的国王,不是你的侍从。你会为他而战,为他而死,仅此而已。” 太后在吊桥前跟百花骑士分开,独自越过插满尖刺的干涸护城河,朝梅葛楼走去。找谁当教头呢?她一路思索着回到住所。拒绝了洛拉斯,就没理由挑选其他铁卫,否则便成了明目张胆地挑衅高庭。塔拉德爵士?德莫特爵士?托曼似乎喜欢上了自己的贴身护卫,然则在处女玛格丽一事上,奥斯尼很让她失望,而奥斯佛利她还另有安排。猎狗发了狂,实在是可惜,记得托曼一直很害怕桑铎·克里冈粗嘎的嗓门和烧伤的面孔,用他来教导国王,正好可以打消洛拉斯·提利尔那些不着边际的骑士梦。 艾伦·桑塔加是多恩人,瑟曦突然想起,我应该写信给多恩。几世纪以来的流血冲突在阳戟城和高庭之间划出了一道深深的鸿沟。是了,一个多恩人正合我意。不是说“多恩壮士密如沙”么? 科本大人正在她书房的窗前边读书边等她。“陛下,我接到些报告。” “破获了更多的阴谋?”瑟曦问,“今天我很累很烦了,快点说吧。” 他和蔼地笑笑,“如您所愿。首先,据说泰洛西的大君主动向里斯人提出条件,希望终止目前愈演愈烈的贸易战争。谣言还称密尔准备加入泰洛西一方,但没有黄金团撑腰……” “密尔与我无关。”自由贸易城邦常年战争不断,它们彼此无休止地结盟与背叛对维斯特洛影响甚微。“你有要紧事吗?” “阿斯塔波的奴隶暴动扩散到了弥林。十几条船上的水手在谈论龙……” “你搞错了,弥林人崇拜的是鹰身女妖。”这是从哪里读到的?算了,不管他,弥林远在世界的尽头,甚至比瓦雷利亚更遥远。“奴隶暴动就暴动好了,关我什么事?况且维斯特洛是废除了奴隶制的。还有别的事吗?” “来自多恩的新闻也许陛下会更关注。道朗亲王刚刚收押了戴蒙·沙德爵士,这私生子从前是红毒蛇的侍从。” “我记得这个人。”戴蒙爵士曾随奥柏伦亲王一道前来君临。“他做了什么?” “他想释放奥柏伦亲王的女儿们。” “蠢货。” “还有,”科本大人续道,“据我们在多恩的朋友回报,斑木林骑士的女儿很奇特地与伊斯蒙大人订了婚,并在订婚当晚便前往绿石城,现在应已完婚了。” “这有什么好奇怪?她肚子里怀了野种呗。”瑟曦把玩着一绺发卷,“这位被开过苞的新娘有多大呢?” “二十三岁,陛下,而伊斯蒙大人——” “——已经七十多了。我很清楚。”按劳勃这边的血缘计算,伊斯蒙是她的亲族。哼,劳勃他老爸不晓得是疯了还是欲火焚身,竟会找上他们家的女人。瑟曦嫁给劳勃时,丈母娘已去世了好多年,但卡珊娜夫人在世的两位兄弟不仅前来参加婚礼,还在宫中住了半年。随后劳勃坚持还礼,亲率王室前往风怒角外那个多山的小岛上,于伊斯蒙的家堡盘桓,以示荣宠。在绿石城度过的潮湿阴冷的两星期,堪称瑟曦生命中最漫长的两星期。詹姆打第一眼起,便嘲笑这里是“绿屎城”,瑟曦认为恰如其分。由于结了婚,她便陪着王夫放鹰、打猎、和两位舅舅拼酒,还看着他在绿石城的校场里把各路亲戚打得不省人事。 那帮亲戚里有个女人,一个矮矮胖胖的小寡妇,乳房大得像南瓜,她的丈夫和父亲都在风息堡的围城战中送了命。“她爹对我不错,”劳勃告诉瑟曦,“我和她小时候也常常一起玩耍。”果不其然,他很快又继续跟她“玩耍”起来。只要瑟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立马会溜出去安慰她。某天晚上,瑟曦忍不住让詹姆暗中尾随,以证实自己的怀疑。弟弟很快便回来了,怒冲冲地询问她是否要劳勃去死。“不,”她回答,“我要让他后悔。”她一直认定乔佛里是那天晚上的产物。 “埃尔顿·伊斯蒙找了个比自己年轻五十岁的老婆,”她对科本说,“这跟我有何关系?” 对方耸耸肩。“我不知道……然而我清楚的是,戴蒙·沙德爵士与这位桑塔加家的女子都是道朗亲王的女儿亚莲恩的心腹——至少我们在多恩的线民这么说。或许其中没有关联,但我想陛下还是知道比较好。” “现在我知道了,”她快失去耐心了,“还有事吗?” “最后一件事。一件小事。”他露出抱歉的微笑,讲述了城市平民中最近流行的一幕傀儡戏:一群骄傲的狮子如何统治动物王国。“真是大逆不道,戏中的狮子变得越来越贪婪,越来越自负,接着开始吞食自己的子民。高贵的雄鹿起来反抗,狮子二话不讲把它也吃了,还夸口说自己生来就该是百兽之王。” “难道有错吗?”瑟曦笑问,事物都有两面性,就她看来,这幕生动的戏剧正好是给叛徒们的教训。 “可是,陛下,傀儡戏的末尾,一条龙从蛋里孵出来,吞噬了所有狮子。” 好啊!原来这不是傲慢,直接反了!“没脑子的白痴,居然把希望寄托在木头龙身上。”她考虑片刻,“叫你的线民去看戏,把参加者统统记下。若其中有什么重要人物,首先报告给我。” “我能否冒昧地请教陛下,您打算怎么处理这些人呢?” “重罚。一半财产充公。这样既能点醒他们,又对国库有益,还给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没钱的人挖一只眼珠,作为观看叛逆行为而不上报的惩罚。至于戏子们嘛,砍头示众。” “都城中有四位戏子,如果陛下同意,我能否要两个人呢……最好是女人……” “我已经给了你塞蕾娜。”太后尖刻地说。 “是的。可那个可怜的女孩……不堪使用了……” 瑟曦不愿再想起她。这女孩完全没料到自己的遭遇,以为是来为太后服务的,即便科本用铁链把她锁住,她还是没闹明白。回忆让太后恶心。下面的地牢又黑又冷,连火炬也会颤抖。那黑暗中尖叫的肮脏东西……“算了,你可以带走一个女孩,两个也行。但首先,把名字报上来。” “遵命。”科本立时离开。 夕阳西垂,多卡莎为她打了洗澡水。正当太后欣慰地沉浸在温水中,盘算着如何应对晚宴客人时,詹姆破门而入,轰走了乔斯琳和多卡莎。弟弟气势汹汹,浑身马臭味,他把托曼也带来了。“亲爱的老姐,”他开门见山地说,“国王要你给个答复。” 瑟曦满头的金发漂浮在水中,屋内蒸气腾腾,一滴汗珠流下脸颊。“托曼,”她用满含恶毒的轻柔语调反问,“出什么事了?” 男孩很清楚母亲的语调,因此缩了回去。 “陛下明天早上要骑他的白马,”詹姆道,“参加长枪训练。” 太后坐起来。“不,他不会。” “我要去,我要参加,”托曼咬着下嘴唇,“我每天都想参加!” “你可以参加训练,”太后宣布,“等我找到了合适的教头之后。” “我不要什么合适的教头,我要洛拉斯爵士。” “太孩子气了。我知道,你的小不点儿老婆净给你吹嘘那个蠢蛋骑士,可奥斯蒙·凯特布莱克比他强三倍。” 詹姆哈哈大笑,“肯定不是我认识的这位奥斯蒙·凯特布莱克。” 瑟曦想掐死他。或许我该给洛拉斯爵士下令,让他当着国王的面被奥斯蒙爵士击落下马。这样应该可以扫清蒙住托曼眼睛的阴霾了。还能羞辱这自命英雄的小儿,瞧他还傲不傲。“我会找个多恩人来训练你,”她说,“多恩人在比武场上的成绩有目共睹。” “才不是呢,”托曼壮着胆子说,“无论如何,我也不要什么笨蛋多恩人,我要洛拉斯爵士,这是国王的命令!” 詹姆捧腹大笑。他真是无可救药,这是件严肃的事情,有什么好笑?太后恼火地一掌拍向洗澡水。“你要我再把佩特找来吗?你无权命令我,我是你母亲。” “你是我母亲,可我是国王。玛格丽说任何人都必须服从国王。我明天要骑白马上校场,让洛拉斯爵士教我长枪。我还要养一只小猫咪,而且我不想吃甜菜。”他的小胳膊环抱在胸前。 詹姆还在笑,太后决定忽略他。“托曼,过来,”见他警惕地不动身,瑟曦叹口气,“你怕什么?王者无畏。”于是男孩垂下眼睛,缓缓地踱到澡盆前。她伸出手,抚摩他的黄金卷发。“无论你做没做国王,你毕竟只是个孩子。在你成年以前,王国由我统治。我答应你,你可以学习长枪比武,但不能让洛拉斯教你。御林铁卫的骑士有更要紧的事务,天天陪小孩子玩是很荒唐的。你去问问队长大人,是这样吗,爵士?” “那可不,我们身兼重责,”詹姆淡淡一笑,“比方说呢,骑马溜城墙等等。” 托曼快哭出来了。“我能养只小猫咪吗?” “或许吧,”太后松了口,“只要你不再说那些关于长枪比武的孩子话。行吗?” 他变换着双脚重心,“好。” “好孩子。去吧。我的客人马上就要来了。” 托曼乖乖离开,但出门之前他突然回头道:“等正式坐上王座,我会废除甜菜的!” 弟弟用断肢关上门,“陛下,”两人独处后他叹道,“我奇怪的是,你究竟是今天喝多了,还是天生就那么傻?” 瑟曦狠狠一掌朝洗澡水拍去,飞起漫天水花,溅到他脚边。“管好你的嘴巴,否则——” “——否则什么?否则派我再沿城墙巡逻一圈?”他盘腿坐下。“你那该死的城墙好端端的,我一步一步地仔细检查,去了所有七座城门。好啊,我作报告好了:启禀陛下,钢铁门的铰链生锈了,国王门和烂泥门被史坦尼斯的攻城锤破坏,需要更换,至于城墙本身,仍然坚固牢靠……不过呢,陛下似乎忘了来自高庭的朋友们住在城墙里面哪?” “我什么也没忘!”她朝他嚷道,一边想起了那枚金币——一面是手,一面是早已被遗忘的国王。下贱的狱卒怎么可能私藏财产?罗根如何得到高庭的古金币? “关于教头的事,今天我还是头一遭听说。我建议你认真考虑洛拉斯·提利尔,毕竟,洛拉斯爵士——” “我明白他的德行,不会让他接近我儿子。你给我提醒他,叫他留意自己的职责。”洗澡水开始变凉了。 “他很清楚自己的职责。而君临城中没有谁的长枪——” “你就比他使得好——至少在你失去右手之前。巴利斯坦爵士年轻时也比他厉害,亚瑟·戴恩和雷加王子更不用说。少给我吹嘘玫瑰有多英勇。他黄口小儿一个。”她已经厌烦了詹姆天天跟她唱对台戏。没人敢跟父亲唱对台戏。当泰温·兰尼斯特开口时,大家只有服从的份;而我呢,当我开口时,所有人都自以为是地提出什么谏言,违背我的意思,甚至拒绝我!哼,不过因为我是女人。不过因为我没法用剑战胜他们。他们尊重劳勃远远多于尊重我,而劳勃只是个白痴酒鬼。她不能再忍受了,尤其不想再忍受詹姆的轻慢。我要尽快摆脱他。她曾梦想跟他并肩统治七大王国,现而今,詹姆变了,他成了个讨厌鬼。 瑟曦从澡盆中爬出来,洗澡水“哗啦啦”地从她的头发和大腿上流淌而下。“需要你开口时,我自会问你。出去,爵士,我要更衣。” “哦,更衣,招待客人。这回又准备对付谁呢?抱歉,你的敌人太多,我跟不上节奏。”他放低视线,望向她两腿之间不住滴水的毛发。 他还想要我。“你自己放掉的东西现在又舍不得了,弟弟?” 詹姆抬起眼睛。“我爱你,亲爱的老姐。然而你是个傻瓜,金光灿灿、美艳无双的大傻瓜。” 这句话刺得她难受。在绿石城的时候,你可不是这样称呼我的,在那个诞生小乔的晚上,瑟曦心中隐隐作痛。“滚。”她背转身,倾听他离开的声音,倾听他用断肢摸索着关门。 乔斯琳布置餐桌,多卡莎则为太后换装。这件裙服由亮绿色绸缎与豪奢的黑天鹅绒条纹互相交织,胸前有繁复的黑色密尔蕾丝——它昂贵,却符合太后的威仪与美丽,再说,城堡里白痴的洗衣妇近来笨手笨脚,把她其他很多衣服都洗缩水了,穿不进去。她本该鞭打她们,只是坦妮娅为她们求情。“您的子民更喜欢一位仁慈的太后哦。”她这么说,所以瑟曦只下令将裙服的费用从仆人的工资中扣除,这样温和多了。 多卡莎将一面银镜放到她手里。真美,她边瞧边露出微笑。脱下丧服感觉就是美妙。黑色让我看起来太苍白。今天的客人要是玛瑞魏斯夫人就好了,太后懊恼地想。疲劳的工作之后,坦妮娅的机智让她心情舒畅。自梅拉雅·赫斯班之后,瑟曦再没有朋友了,而梅拉雅不过是个不知天高地厚、贪婪的小阴谋家。哎,她早已经被淹死了,还是别说死者的坏话吧,而且,是她教会我除了詹姆之外谁也不能信任。 等她来到书房,客人们已喝上了甜酒。法丽丝夫人不仅长得像鱼,还像鱼一样地喝,瑟曦看着半空的酒壶,心里想。“亲爱的法丽丝,”她欢快地招呼道,吻了对方的脸颊,“英勇的巴尔曼爵士。当我接获你们母亲的消息时,担心得快发狂了,快跟我说说,我们亲切高贵的坦妲伯爵夫人现下好些了么?” 法丽丝夫人快哭出来了。“陛下真好心。法兰肯学士说,我母亲的骨盆碎了,他尽了一切努力。现在只有祈祷,可……” 祈祷?无论怎么祈祷,半月之内她还是会死。坦妲·史铎克渥斯那样的老女人不可能熬过骨盆破碎的重伤。“我也会加入祷告,”瑟曦承诺,“科本大人说,坦妲夫人是被马甩下来的?” “她骑着骑着,鞍带忽然断裂。”巴尔曼·拜奇爵士解释,“马房小弟居然没及时更换带子,我们为此惩罚了他。” “应该狠狠地惩罚他。”太后落座,并示意客人们也坐下,“再来一杯甜酒如何,法丽丝?记得你喜欢甜酒。” “很荣幸您还记得我的习惯,陛下。” 我怎能忘呢,瑟曦心想,詹姆说应该加封你为宫廷酒桶,因为你尿的尿多半也是酒。“一路可顺利?” “不顺利,”法丽丝抱怨,“基本上都在下雨。我们本打算在罗斯比过夜,结果盖尔斯大人年轻的养子拒绝开门,”她吸了吸鼻子,“陛下,您瞧好了,盖尔斯死后,这个可恶的家伙便会霸占罗斯比家的家产,甚至会要求继承封地和领主头衔——然而照权利,他们家的东西不是该传给我们吗?我母亲大人是他第二任老婆的姑妈,他第三任老婆是我舅妈。” 天哪,你们家的羔羊纹章是不是搞错了?应该换成贪婪的猴子才对吧。“从我认识盖尔斯大人开始,他就一副随时要断气的样子,但直到今天还活得好端端的,也许还会活上许多年,”她和蔼地微笑,“也许咳到我们大家都进坟墓为止。” “或许吧,”巴尔曼爵士表示赞同,“但我们遇到的麻烦不只是罗斯比的养子。陛下,成群匪徒在路上游荡,肮脏的、粗鲁的蛮子,拿着皮盾和斧头。有人夹克上绣了七芒星,神圣的七芒星!可瞧瞧他们,怎样的一帮贱狗!” “对,他们是寄生虫。”法丽丝应和。 “他们自称为‘麻雀’。”瑟曦说,“然而麻雀也是一种灾害。一旦仪式办完,我就要咱们的新任总主教好好管管,如果他做不到,我便亲自动手。” “新任总主教大人选出来了?”法丽丝问。 “还没有,”太后不得不承认,“本来奥利多修士形势很好,结果某天一群麻雀跟踪他进了妓院,把他赤条条地拖到街上。现在卢琛修士票数领先,据我们在山上的朋友说,他只差几票便能当选了。” “愿老妪用她智慧的金灯指引我们。”法丽丝虔诚地说。 巴尔曼爵士则在座位上挪了挪身子。“陛下,我们还有一件事要说明,虽然有些尴尬……请您相信,我们对您绝对忠诚,给那个杂种命名……不是我太太,不是我岳母,也不是我们家任何人的主意。洛丽丝是个傀儡,玩笑是她丈夫开的。当我要他挑个更合适的名字时,他朝我哈哈大笑。” 太后一边小口吮酒一边审视对方。巴尔曼爵士年轻时曾在很多比武会上建立威名,也堪称七国上下最帅气的骑士之一——现在嘛,现在他的胡子还比较帅气,除此以外,已然老态龙钟。波浪般的金发褪去,肚子挺起,连厚厚的外套都遮掩不住。他是个没多大价值的棋子,她决定,不过应该能胜任这件事。“龙王们来到前,提利昂曾是国王的姓名。虽然侏儒玷污了它,但这个孩子或许能恢复它的荣誉呢。”如果这杂种活得成的话。“我知道一切并非你的过失。一直以来,我都把坦妲夫人当成我所没有的亲姐姐那样看待,把你……”她忽然失声,“请原谅,我天天生活在恐惧之中。” 法丽丝的嘴巴张开又阖上,真像一条蠢笨之极的鱼。“天天……生活在恐惧之中,陛下?” “乔佛里死后,我连一晚安心觉都没睡过,”瑟曦给自己杯子里倒满甜酒,“朋友们……你们是我的朋友,对吧?也是托曼国王的朋友?” “您那个可爱的孩子,”巴尔曼爵士宣布,“是的,我们是他的忠臣,您别忘了,史铎克渥斯家的族语——‘忠诚是我的骄傲’。” “如果我身边再多些像你这样的大忠臣为我分忧就好了,好爵士,我不妨直言相告,对黑水河的波隆爵士,我放心不下。” 史铎克渥斯堡的夫妻俩交换了一个眼神。“这人傲慢粗鲁,陛下,”法丽丝抢先揭发,“口无遮拦。” “他不是真正的骑士。”巴尔曼爵士说。 “他当然不是,”瑟曦朝两人微笑,“你才是真正的骑士。记得从前在……在哪次比武会上你战斗得如此英勇,如此完美……那是哪次呢,好爵士,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他谦虚地笑了,“陛下您指的是六年前的暮谷城比武会?不,当时您不在那儿,否则您一定会戴上爱与美的后冠。是平定葛雷乔伊叛乱后在兰尼斯港举办的比武会?那次盛会上我将许多优秀的骑士打下马来,比如……” “正是那天,”有完没完呢?她拉长了脸,“我父亲去世当晚,侏儒也自黑牢里不翼而飞,两位诚实的狱卒莫名其妙地倒在血泊中。有人说他逃往狭海对岸,但我不信。侏儒很狡猾,他也许正潜藏在附近,酝酿着什么阴谋。也许他的同党将他藏了起来。” “波隆?”巴尔曼爵士摸向自己浓密的胡须。 “他是侏儒带来的人。陌客才知道他受提利昂的指使送了多少人下地狱。” “陛下,如果侏儒藏在我家领地,我应该能注意到。”巴尔曼爵士提醒她。 “我弟弟个头小,向来鬼鬼祟祟,”瑟曦容许自己的手微微发抖,“给小孩子起名字不算什么……怕只怕不掐灭叛乱的苗头,会引发严重后果。科本大人告诉我……这个波隆正在招募佣兵。” “他养了四个骑士。”法丽丝道。 巴尔曼爵士嗤之以鼻。“我的好夫人言重了,他们算什么骑士?跟他一路货色,一朝得道的佣兵而已,跳梁小丑,浑身上下没有一丁点儿骑士精神。” “唉,正如我忧心的那样,波隆为侏儒招兵买马。但愿七神保佑我儿子平安,我敢打赌,侏儒杀他就跟杀他哥哥一样连眼睛都不会眨。”瑟曦呜咽起来,“朋友们,我已经顾不得自己的荣誉……但太后的荣誉和母亲的恐惧相比,又有什么值得可惜的呢,你们说对不对?” “您把话说清楚,陛下,”巴尔曼爵士安慰她,“让我们为您分忧。请您放心,这里的谈话一定不会传出去。” 瑟曦把手伸到桌子对面,轻轻挤了挤骑士的手。“我……如果波隆爵士有个……有个事故发生……我想我能睡得安稳些……如果他打猎的时候……” 巴尔曼爵士考虑了一会儿,“严重事故?” 妈的,要踩他的脚指头我用得着你吗?太后咬紧嘴唇,我的敌人无处不在,而我的朋友净是些白痴。“我恳求你,爵士先生,”她低声说,“不要逼我说出口……” “我懂了。”巴尔曼爵士举起一根指头,压住嘴唇。 芜菁都比你反应快。“你是位真正的骑士,爵士先生,你是天上诸神派来的使者,以回应一位恐惧中的母亲的祷告。”瑟曦吻了他,“动作要快。波隆现在亲信还不多,但假以时日,他的势力便会膨胀起来。”她接着吻了法丽丝。“我不会忘记你们的,我的朋友,我真正的、史铎克渥斯家的朋友。‘忠诚是我的骄傲’,说得多好啊,我郑重承诺,事成之后,会给洛丽丝找个更好的丈夫。”凯特布莱克?“请记住,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晚宴剩下的就是香料葡萄甜酒、黄油甜菜、新烤的面包、药草烤梭子鱼与野猪肋骨——劳勃死后,瑟曦对野猪格外欣赏。心情愉快的她甚至原谅了法丽丝喋喋不休的奉承和巴尔曼的夸夸其谈。直到午夜,她才终于摆脱他们。巴尔曼爵士唯一干得漂亮的就是建议再来一壶酒,而太后欣然应允。我花在香料甜酒上一半的钱便足以雇无面者去杀波隆了,她迷迷糊糊地想。 夜深了,儿子应当睡得香甜,瑟曦决定先去探望他再回房休息,结果吃惊地发现儿子正搂着三只黑猫睡觉。“它们打哪儿来的?”她质问在国王寝室门外守卫的马林·特兰爵士。 “小王后给他的。其实她只想给他一只,但他无法决定自己最喜欢哪只,便把三只都要走了。” 他至少这点比小乔出息,没捅什么解剖母猫的娄子,然而玛格丽幼稚的阴谋让她忍俊不禁,托曼太小,无法用亲吻勾引,便搜罗几只猫来讨好他?得了吧。不是黑猫就好了,黑猫代表着坏运气,在这座城堡里雷加的小女儿便深受其祸。若非疯王用那疯狂的嘲弄得罪了我父亲,那本该是我的女儿。拒绝泰温公爵的女儿夺走泰温公爵的儿子,是伊里斯一生中最大的失误,最终,他为王太子迎娶了一位体弱多病、黑眼睛、平胸脯的多恩公主。 过了这么多年,被拒绝的回忆依然是她的伤口。许多个夜晚,她梦见雷加王子坐在大厅里,用修长精致的手指演奏他的银弦古竖琴。世上还有他那么俊美的人儿吗?他不是凡人。他有古瓦雷利亚的血统,巨龙与诸神的血统。小时候,父亲许诺一定会让她嫁给雷加王子,当时她才六岁?七岁?“千万别说出口哦,孩子,”父亲谆谆叮嘱,脸上挂着瑟曦只见过那么一次的秘密微笑,“等陛下同意婚约后再庆祝。从现在开始,这是我俩之间的小秘密。”她把这话藏在心底,直到某天忍不住画了一幅画,画中的她骑在飞龙上,坐在雷加王子身后,双手紧紧环住他的胸膛。当詹姆追问时,她骗他说这是亚莉珊王后与杰赫里斯国王。 直到十岁那年,她才亲眼见到她的王子,那是在父亲大人为欢迎伊里斯王西巡而特意举办的比武大会上。看台在兰尼斯港的城墙下搭起,平民们的欢呼一直传到凯岩城,声如雷霆。他们给我父亲的欢呼比给国王的响亮两倍,太后忆起,但给雷加王子的却又是给我父亲大人的两倍。 雷加·坦格利安年方十七,新晋当上骑士。参加长枪比武时,他在黄金锁甲外罩黑板甲,头盔上红、金与橙色的绸缎犹如熊熊火焰。她的两位叔叔倒在他枪下,外加她父亲手下十几位最强的武士,全西境的精华,统统不敌。到了晚上,王子放下武器,拿起竖琴,他的歌谣让她热泪盈眶。当终于被引见给他时,瑟曦立刻为那双忧郁的紫眼淹没了。他受过伤,她心想,但结婚之后,我会好好待他,为他弥补心中的痛。在雷加身边,连她美丽的詹姆看起来也像个放牛娃。王子是我的丈夫啦,她幸福得头晕目眩,老国王去世后,我还会当上王后。比武会结束前,姑妈特意跑来祝贺她。“你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哟,”吉娜夫人一边为她整理裙服,一边嘱咐,“你和雷加王子的婚约将在最后的宴会上宣布。” 那是瑟曦一生中最快乐的一天,否则她也不会壮着胆子造访“蛤蟆”巫姬的帐篷。她这么做,其实只为了证明给简妮与梅拉雅看,母狮子什么都不怕。我是未来的王后,怕什么丑陋老太婆呢?然而那个预言却伴随了她一生。简妮在恐惧中尖叫着逃走,梅拉雅和我留了下来。我们让她尝到鲜血,然后嘲笑她愚蠢的话。那些无稽之谈。不管那老太婆怎么说,我明天就会成为雷加王子的妻子。父亲答应过我。泰温·兰尼斯特言出如金,决无反悔。 然而等到比武大会结束的那一刻,她的笑容消失了。没有宴会,没有庆祝。只有冷冰冰的沉默,只有国王和首相之间恶狠狠的瞪视。后来,当伊里斯和他的儿子以及所有英勇的骑士都离开之后,小女孩泪眼汪汪地跑去找姑妈。“你父亲确实提出了婚约,”吉娜夫人告诉她,“但伊里斯断然拒绝。‘你是我最得力的仆人,泰温,’国王说,‘然而仆人和主子的继承人没道理结合。’擦干眼泪,亲爱的,你见过哭泣的狮子吗?你父亲会给你找个好男人,一个比雷加好得多的男人。” 姑妈撒了谎,正如父亲让她失望,正如今天的詹姆也让她失望。父亲没找到好男人,他把劳勃塞给我,是他让巫姬的诅咒犹如毒花生根发芽。若遂诸神所愿,她嫁的是雷加王子,他决不会看那个小狼女第二眼的。雷加会成为国王,我会成为王后,我们的子孙将世代繁衍下去。 她永远也不能宽恕劳勃杀了他。 狮子是不宽恕敌人的,黑水河的波隆爵士很快就会明白了。 256.第256章 布蕾妮 是海尔·亨特坚持要带上脑袋。“塔利会把它们插到城墙上。”他说。 “我们没焦油,”布蕾妮指出,“肉会腐烂。留下它们吧。”行经阴森森的绿松林时,她不想提着被自己杀死的人的脑袋。 亨特不肯依。他自行砍断死人的颈项,将三颗脑袋的头发扎到一起,挂在马鞍上。布蕾妮别无选择,只能尽量假装它们不存在,但有时候,尤其是晚上,她觉得死人的眼睛看着她的后背,还有一次梦见它们互相低语。 他们原路返回。蟹爪半岛寒冷潮湿,有些天下雨,有些天多云,从没暖和过,甚至扎营时,也很难找到够多的干木头用来生火。 等来到女泉城,一大群苍蝇已与他们如影随形,乌鸦吃掉了夏格维的眼睛,“猪崽”帕格和提蒙头上则爬满了蛆。布蕾妮和波德瑞克早就保持在前方一百码处骑行,以远离腐败的味道,只有海尔爵士顽固地声称自己不在乎。“埋了它们。”每次扎营过夜时,她都劝他,但亨特固执得要命。他是不是想向蓝道大人邀功,这三个都是他杀的? 出于荣誉感,骑士没这么说。 他和布蕾妮被带到慕顿家城堡的院子里见塔利。“结巴侍从扔了块石头,”他报告,“其余都是这使剑的妞儿干的。”三颗脑袋已交给士官,清洗干净,涂上焦油,插到城门上。 “三个?”蓝道大人不大相信。 “看她打斗的架势,你会相信她还能再杀三个。” “那你有没有找到史塔克家的女孩?”塔利问她。 “没有,大人。” “宰了几只耗子,满意吗?” “不,大人。” “真可惜。好吧,你已经尝到鲜血的滋味,证明了你想证明的东西。是时候脱掉盔甲,穿回像样的衣服了。港口有船,其中一艘要去塔斯,我安排你搭乘。” “感谢大人,但不用了。” 塔利大人的脸色表明,他恨不得将她的脑袋也拿枪插上,挂在女泉城门口,跟提蒙、帕格和夏格维做伴。“你打算继续这件蠢事?” “我要找到珊莎小姐。” “大人,请听我一言,”海尔爵士道,“我看到她跟血戏子们打斗,她比大多数男人强壮,动作更快——” “是那把剑快,”塔利打断他,“瓦雷利亚钢天性如此。比大多数男人强壮?没错,她是个怪胎,这点我不否认。” 不管我做什么,他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喜欢我,布蕾妮心想。“大人,也许桑铎·克里冈知道那女孩的消息。如果能找到他……” “克里冈是逃犯,似乎加入了贝里·唐德利恩一伙。当然,也可能没有,故事版本各不相同。如果知道他躲在哪儿,我会立刻将其开膛破肚,教他死得惨不忍睹,但迄今为止,虽然吊死了几十个匪徒,我们却始终抓不到首领。克里冈、唐德利恩、红袍僧,现在还有那个‘石心夫人’……连我都抓不到,你怎么找呢?” “大人,我……”她没有答案,“我试试看。” “算了,去试吧。你有那封信,无须我的通行状,但我还是会给你一份。幸运的话,你唯一的麻烦是骑马骑到身子散架;如若不然,被克里冈和他的狗群强暴完之后,他们也许会让你活下去。那时你可以怀着狗杂种游回塔斯。” 布蕾妮不理会这些话。“请问大人,猎狗身边有多少人?” “六个,六十,六百,取决于问的是谁。”蓝道·塔利显然不想再答理她,他转身准备离开。 “假如我和我的侍从请求您安排住宿,直到——” “随你怎么请求,我不能忍受你住在我的屋檐下。” 海尔·亨特爵士踏步上前。“大人明鉴,据我所知,这儿仍是慕顿大人的领地。” 塔利恶狠狠瞪了骑士一眼。“慕顿懦弱得像蛆虫,别跟我提他。至于你,小姐,大家都说你父亲很优秀。倘若如此,我同情他。世上有些人生儿子,有些人生女儿,这没办法,但只有被诅咒的人才会得到你这样的怪胎。无论生死,布蕾妮小姐,只要我还坐镇女泉城一天,就不准你再回来。” 言辞就像风,布蕾妮告诉自己。它无法伤害你。由它去吧。她想说:“遵命,大人。”但话未出口,塔利已经离开。她梦游似的走出院子,不知要往何处去。 海尔爵士跟着她。“城里有几家客栈。” 她摇摇头,不想跟海尔·亨特说话。 “你还记得臭鹅酒馆吗?” 她的斗篷上仍有那里的臭味,“什么?” “明天正午在那里等我。我堂兄埃林曾被派去抓猎狗,我找他谈谈。” “为什么?” “为什么不呢?假如我成功,而埃林失败,我能笑话他好几年。” 女泉城确实有客栈,海尔爵士说得没错。但其中有些在历次劫掠中被焚毁,有待重建,保留下来的客栈里挤满了塔利大人的士兵。那天下午,她和波德瑞克走了个遍,却找不到床铺。 “爵士?小姐?”太阳快落山时,波德瑞克说,“这儿有船。船上有床位。吊床。或者架子床。” 蓝道大人的手下仍在码头巡逻,密密麻麻,犹如爬满三个血戏子脑袋上的苍蝇,幸好他们的头目认得布蕾妮,挥手将她放行。本地渔民正将船系到岸边准备过夜,一边叫卖当天的渔获,但她的兴趣在大船上,那些可以在风暴频繁的狭海中来往的船只。这样的船,码头里共有五六艘,其中一艘名叫“泰坦之女号”的三桅船正解开绳索,准备趁晚潮出海。她和波德瑞克·派恩轮流询问剩下的船只。海鸥镇少女号的主人把布蕾妮当妓女,声明他的船不是窑子;伊班捕鲸船上的鱼叉手提出要买下她的男孩;其他船的态度好一些,她在破浪号上给波德瑞克买了个橘子,这艘平底货船刚从旧镇过来,途经泰洛西、潘托斯和暮谷城。“下一站海鸥镇,”船长告诉她,“然后绕过五指半岛,去姐妹堡和白港——假如风暴不太恶劣的话。告诉你哦,我的破浪号一直很干净,老鼠没有其他船那么多,还有新鲜鸡蛋和刚搅拌出来的黄油。小姐您要搭船去北方吗?” “不。”现在不去。她很想去,但是…… 朝下一个码头走去时,波德瑞克缓缓挪步,犹豫地说:“爵士?小姐?假如小姐真的回家了呢?另一位小姐,我是说。爵士。珊莎夫人。” “他们烧了她的家。” “但她的神在那里。神不会死。” 神不会死,女孩会。“提蒙心狠手辣,杀人如麻,但我认为猎狗的事他没撒谎。在确定女孩不在河间地之前,我们不能北上。继续找吧,还有船。” 在码头东端,他们终于找到栖身之处,那是一艘被暴风雨严重损坏的划桨商船,名叫密尔之女号。她严重倾侧,失去了桅杆和一半船员,船主却没钱修整,因此很乐意从布蕾妮那儿赚几个小钱,让她和波德共享一间空舱。 当晚他们睡得很不安稳。布蕾妮醒了三次。第一次是开始下雨时,另一次是木板“咯吱”作响,她以为机灵狄克要溜进来杀她——这回她握住了匕首,其实屋里什么也没有。躺在狭小黑暗的船舱中,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想起机灵狄克已经死了。等睡意渐渐来临,她又梦到那些死在她手上的人。他们在她周围徘徊,嘲笑她,折磨她,她用剑狠狠地砍,将他们劈成血淋淋的碎片,然而那些碎片仍将她团团围住……夏格维,提蒙,帕格,没错,还有蓝道·塔利,瓦格·霍特,红罗兰·克林顿……罗兰指间夹着一朵玫瑰。他将玫瑰伸向布蕾妮,她把他的手砍了下来。 她浑身大汗淋漓地醒来,夜里剩下的时间都蜷缩在斗篷底下,倾听雨点敲打头顶的甲板。这个夜晚风雨交加,远处雷声阵阵,她不由得想起那艘趁晚潮出海的布拉佛斯船。 第二天早上,她找到臭鹅酒馆,叫醒邋遢的店主,买了些油腻腻的香肠、炸面包、半杯红酒和一壶开水,外加两个干净杯子。那女人一边煮开水,一边斜睨布蕾妮。“你就是跟机灵狄克一起离开的大个子,我记得你。怎么着,上了他的当?” “没有。” “强暴你?” “没有。” “偷你的马?” “没有。他被歹徒杀害了。” “歹徒?”那女人似乎好奇更甚于惊慌,“我一直以为狄克会被绞死,或被送去长城呢。” 他们吃了炸面包和一半香肠。波德瑞克就着带红酒味的水吃,布蕾妮则捧着兑水的红酒,寻思自己为什么要来。海尔·亨特并非真正的骑士。他那张诚实的脸不过是戏子的面具。我不需要他帮助,不需要他保护,不需要他,她告诉自己,他根本不会来,所谓见面只不过是又一个恶作剧。 她正要起身离开,海尔爵士进来了。“小姐。波德瑞克。”他瞥了一眼杯子和盘子,吃剩一半的香肠躺在一摊油脂里,已然凉了。“天哪,我希望你们别吃这儿的东西。” “吃不吃关你什么事,”布蕾妮说,“找到你堂兄了吗?他说了些什么?” “最后有人看到桑铎·克里冈是在盐场镇,就是打劫那天,之后他沿三叉戟河向西骑去。” 她皱起眉头。“三叉戟河很长。” “对,但我们的狗儿不会游荡得离河口太远。维斯特洛似乎对他失去了吸引力。知道吗?在盐场镇,他是在找船。”海尔爵士从靴子里抽出一卷羊皮,推开香肠,将它展开。这是一张地图。“猎狗在十字路口的老客栈里杀死三个他哥哥的人,这儿;然后带头打劫盐场镇,这儿。”他用手指敲打盐场镇。“他被困住了。佛雷家在上游的孪河城,往南穿过三叉戟河是戴瑞城和赫伦堡,西面的布莱克伍德家和布雷肯家正在开战,蓝道大人在这儿,女泉城。而即便他不怕山地部落,前往谷地的山路也已被雪封住。一条狗能上哪里去呢?” “如果他和唐德利恩在一起……” “他没有。埃林可以肯定这点,因为唐德利恩的人也在找他,并扬言要吊死他,为了他在盐场镇干的事。这事与他们无关,蓝道大人放话说他们参与了劫掠,目的是为了让平民们起来反对贝里的兄弟会。只要老百姓在保护闪电大王,就永远抓不到他。附近另有一支队伍,由那个叫‘石心夫人’的女人带领……据一则故事所述,她是贝里伯爵的情人,被佛雷家绞死后,经由唐德利恩的亲吻而复活。现在她跟他一样,都是不死之身。” 布蕾妮仔细观察地图。“如果克里冈最后被发现的地方是盐场镇,应该从那里下手。” “盐场镇没剩下什么人,埃林说,只有一个老骑士躲在他的城堡里。” “尽管如此,还是得从那地方开始找。” “有一个人,”海尔爵士道,“一个修士,他在你到来的前一天进入我看管的城门。此人名叫梅里巴德,是土生土长的三河人,并一生都在这儿效力。他明天就要动身巡游,每次巡游都会造访盐场镇。我们跟他一起走吧。” 布蕾妮猛地抬起眼睛。“我们?” “我跟你们一起走。” “不行。” “好吧,我跟梅里巴德修士一起去盐场镇。你和波德瑞克爱去哪儿去哪儿。” “蓝道大人又命令你跟着我?” “他命令我离你远点。蓝道大人认为,被狠狠地强暴一次也许对你有好处。” “那你为什么跟着我?” “要么如此,要么回去看门。” “你的主人命令你——” “事实上,他不是我的主人了。” 她怔了一怔。“你不再为他效力了?” “伯爵大人通知我,他不再需要我的剑了,或者说不再容忍我的傲慢无礼。反正结果都一样。从此以后,我准备享受雇佣骑士的冒险生活……不过要真找到珊莎·史塔克,我们肯定能得到丰厚的奖赏。” 金钱和土地,他看中的是这些。“我想救那女孩,不是卖她。我立过誓。” “我不记得我立过誓。” “所以你不能跟着我。” 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时,他们出发了。 这是一支怪异的队伍:海尔爵士骑在栗色战马上,布蕾妮骑高大的灰母马,波德瑞克·派恩骑一匹驼背劣马,而梅里巴德修士手持木杖走在旁边,领着一头小毛驴和一只大狗。那头驴子驮的货物如此沉重,布蕾妮有点担心会把它的背压断。“都是吃的,带给贫穷饥饿的三河百姓,”梅里巴德修士在女泉城门口解释,“种子、坚果和干果,燕麦粥,面粉,大麦面包,三轮出自小丑门边那家客栈的黄奶酪,我自己吃的腌鳕鱼,狗儿吃的腌羊肉……噢,还有盐。洋葱,胡萝卜,芜菁,两袋豆子,四袋大麦,九只橘子——我坦白,橘子是我的软肋,这几只都是特意从水手那儿弄来的,也许是春天来临之前能尝到的最后几个。” 梅里巴德是个没有圣堂的修士,在教会的等级阶层中,地位仅比乞丐帮兄弟高一点。七国上下有数以百计像他这样衣衫褴褛的修士,从事基层工作,在各个肮脏的小村庄间跋涉,执行宗教仪式,主持婚礼与忏悔。理论上讲,凡是他造访之处,人们应该供给食物与住宿,但老百姓大多跟他一样贫穷,因此梅里巴德要是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就会造成宿主的困难。好心的店家有时准许他睡厨房或马厩,有些修道院、庄园,甚至少数城堡也会接纳他,得不到便利时,他就睡树下或篱笆后面。“河间地有许多好篱笆,”梅里巴德说,“越老越好,没什么比得上一百年没人管的篱笆丛了。在那里面,正派人睡得跟住客栈一样暖和,还不用担心跳蚤。” 修士愉快地承认,他不识读写,但会念上百种祷词,能背诵《七星圣书》中长长的段落,农民们用得上的也就这些。他的脸很粗糙,乃是长年风吹日晒所致,一头蓬厚浓密的灰发,眼角牵着皱纹。尽管高达六尺,身材粗壮,他走路却有点驼,远远看去矮了许多。他的手大,布满茧疤,红红的指关节,指甲里净是泥尘,此外,他还有一双布蕾妮毕生所见最大的脚丫,那双脚从不穿鞋,覆盖着又黑又硬的老茧。 “二十年来我没穿过一双鞋哟,”他告诉布蕾妮,“第一年,脚上的水泡比脚指头还多,每当踩到硬石头,脚底就像杀猪般鲜血直流,但我不停祈祷,于是天上的鞋匠神将我的皮肤变得跟皮革一样柔韧。” “天上没有鞋匠神。”波德瑞克提出异议。 “有的,孩子……你或许叫他别的名字。告诉我,七神当中你最爱哪位?” “战士。”波德瑞克毫不犹豫。 布蕾妮清清嗓子。“在暮临厅,我父亲的修士总是说,只有一个上帝。” “上帝有七种形象,正是如此,女士,你指出这点没错,但七位一体的神启并非平常百姓可以领会,而我又笨嘴拙舌,因此就说有七个神。”梅里巴德转回来面对波德瑞克。“我认识的男孩没有一个不爱战士。然而我老了,老人爱铁匠。没有铁匠的劳作,战士守护什么呢?瞧,每个镇子、每座城堡都有铁匠。他们制造我们耕地种庄稼用的犁,制造我们修船的钉子,制造马蹄铁保护我们忠诚马儿的蹄子,还有领主老爷们闪亮的宝剑。铁匠的价值毋庸置疑,因此我们才将其尊为七神之一,其实称其为农夫、渔民、木工或鞋匠也一样。他究竟干哪样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干活。天父主宰,战士打仗,铁匠劳作,合起来代表着男人理应履行的职责。铁匠是神性的一个化身,正如鞋匠是铁匠的一个化身。他听见我的祈祷,治好了我的脚。” “诸神慈悲,”海尔干巴巴地说,“但你完全可以穿着鞋子,何必麻烦神灵呢?” “赤脚是我赎罪的方式。最神圣的修士也可能犯罪,而我的肉体软弱至极。想当年我年轻气盛,那些女孩子……倘若村里只有你一个人去过一里之外的地方,那么修士看上去也像王子一样英勇高贵。我为她们背诵《七星圣书》,哦,《少女之卷》最有效。是的,我在扔掉鞋子之前,是个道德败坏的人。想起那些被我玷污的少女们,我就感到羞愧。” 布蕾妮不自在地在马鞍里挪动,回想起高庭城下的营地,回想起海尔爵士他们打的赌,赌谁能先跟她上床。 “我们在寻找一位少女,”波德瑞克·派恩透露,“一位十三岁的贵族处女,枣红色头发。” “我以为你们找的是土匪。” “也要找他们。”波德瑞克承认。 “旅行者都会尽量避开土匪,”梅里巴德修士说,“你们却要找他们。” “我们只找一个匪徒,”布蕾妮说,“猎狗。” “这事儿海尔爵士跟我说了。愿七神保佑你,孩子,据说他杀了一大批婴儿,蹂躏了许多少女,人们叫他‘盐场镇的疯狗’。正派人为什么要跟这样的畜生打交道呢?” “波德瑞克说的那个少女也许跟他在一起。” “真的?那我们得为那可怜的女孩祈祷了。” 也为我祈祷吧,布蕾妮心想,为我念一段祷词。请求老妪举起金灯,引领我找到珊莎小姐,请求战士赐予我力量,好让我保护她。然而她没有说出来,如果海尔·亨特听到这些话,便会嘲笑女人的软弱。 梅里巴德修士徒步行进,而他的驴子又有沉重负担,因此他们一整天都只能缓缓前进。他们没顺大路向西走,当初布蕾妮就是经由这条路跟詹姆爵士一起来到遭洗劫后尸体遍布的女泉城的。他们折向西北,沿螃蟹湾有条曲曲弯弯的小径,小到海尔爵士那些珍贵的羊皮纸地图上全找不着。这一侧看不到陡峭山岭,黑黝黝的沼泽或蟹爪半岛的松林,土地低洼潮湿,蓝灰色天空笼罩下尽是荒芜的沙丘和盐沼,道路时而消失在野草和潮水坑间,过了一里地才再次显现。布蕾妮知道,若非梅里巴德,他们一定会迷路。地面很软,因此有些地方,修士会走到前面,用木杖敲打,确保可以立足。方圆若干里格之内都没有树,只有海、天空和沙子。 天下没有哪个地方比塔斯更美,那儿有山岭和瀑布,有高山牧场与幽影山谷,但此地亦有其动人之处。他们穿越了十几条和缓的小河,青蛙和蟋蟀在其中生活,燕鸥在海湾的高空中滑翔,矶鹞在沙丘上鸣叫。有一次,一只狐狸穿过他们行走的道路,惹得梅里巴德的狗狂吠起来。 这里还有人。有些居住在野草丛中泥土与茅草搭的房子里,其余的在海湾中乘着皮革小圆舟捕鱼,并把他们的家筑在沙丘顶端歪歪扭扭的木杆子上。大多人似乎是独居,跟外人没有过多的交流,像是很害羞。但到得正午,梅里巴德的狗又叫起来,三个女人从野草丛中钻出,塞给梅里巴德一个草织篮子,里面装满了蛤。他给她们一人一只橘子作为回报,尽管在这片土地上,蛤跟烂泥一样普通,而橘子稀有昂贵。其中一个女子年纪很大,另一个怀了孩子,还有一个是清新漂亮的女孩,仿佛春天的花朵。梅里巴德去听她们忏悔时,海尔爵士窃笑,“她们才是诸神的化身……少女、圣母和老妪。”波德瑞克看上去如此惊诧,布蕾妮不得不告诉他:这只不过是三个沼泽女人。 继续上路后,她问修士:“这些人住的地方离女泉城不满一天骑程,为何战争没有殃及他们?” “他们没什么可被殃及的,小姐。他们的财产是贝壳、石头和皮革小舟,他们最好的武器是生锈小刀。他们生老病死,爱其所爱。他们知道慕顿大人统治着这片土地,但少有人见过他,奔流城和君临对他们来说则只不过是名字。” “然而他们信仰诸神,”布蕾妮说,“我想那都是你的功劳。你在河间地行走多少年了?” “快四十年了,”修士说,他的狗响亮地应和了一声。“从女泉城到女泉城,我走一圈需要半年,或许更久,但我不会说自己了解三叉戟河。我只远远地瞥过大领主的城堡,但我熟悉市镇与庄园,熟悉那些小得连名字都没有的村庄,熟悉篱笆与山岭,熟悉可以让口渴的人喝上水的小溪和旅人们栖身的山洞,熟悉老百姓走的路。是的,羊皮纸上没有那些泥泞曲折的小径,但我都清楚。”他咯咯笑道。“我当然清楚喽,我这双赤脚跨过每里地不下十遍。” 偏僻的小路给土匪走,山洞则是逃犯躲藏的好地方。布蕾妮不禁生出一丝怀疑:海尔爵士对此人究竟有多了解?“你一定过着孤独的生活,修士。” “七神始终与我同在,”梅里巴德回答,“我还有忠实的仆人,还有狗儿。” “你的狗有名字吗?”波德瑞克·派恩问。 “他一定是有的,”梅里巴德说,“但他不是我的狗,呵呵。” 狗摇着尾巴叫了一声。他个头大,毛发蓬松,至少十石重,但很友善。 “那他属于谁呢?”波德瑞克问。 “啊,他当然属于他自己和七神喽。至于名字嘛,他没告诉我。我叫他狗儿。” “哦。”显然波德瑞克不理解一条名叫狗儿的狗。男孩琢磨了一阵子,“我小时候有过一条狗。我叫他英雄。” “他是吗?” “是什么?” “英雄。” “不是。但他是条好狗。它死了。” “旅途中,狗儿会保护我的安全,即使是如此的艰难时代,有狗儿在身边,狼和歹徒都不敢骚扰我。”修士皱起眉头。“最近,狼群变得很可怕,某些地方,单身旅人得睡在树上。我从前见过最大的狼群不过十来头,现下沿三叉戟河巡弋的大狼群里,狼的数目数以百计。” “你有没有亲身遭遇过?”海尔爵士问。 “诸神保佑,我没有,但我在夜里不止一次地听见它们嗥叫。层层叠叠的嗥叫声……令人血液凝固,连狗儿都颤抖起来,而狗儿杀过十几头狼呢。”他揉揉狗的脑袋。“有人会告诉你,它们是恶魔,他们说狼群由一头可怕的母狼带领,高傲硕大的灰色身影令人望而生畏。她能独力杀死野牛,没有任何陷阱或圈套能逮住她,她不怕铁也不怕火,所有想骑她的狼全被她杀了。而且她不吃别的,专以人肉为食。” 海尔·亨特爵士哈哈大笑。“这下可好,修士,可怜的波德瑞克眼睛瞪得像鸡蛋。” “我没有。”波德瑞克忿忿不平地说。狗儿叫了一声。 当晚,他们在沙丘之间搭了个冷冰冰的营地。布蕾妮派波德瑞克到岸边走走,寻找取火用的浮木,但他空着手回来,泥浆一直覆盖到膝盖。“退潮了,爵士。小姐,没有水,只有泥滩。” “离泥浆远点,孩子,”梅里巴德修士劝告,“烂泥不喜欢陌生人。假如你走错地方,冷不防便会被它张口吞没。” “只是烂泥而已。”波德瑞克坚持。 “它灌满你的嘴,爬进鼻子,接着是死亡。”他笑笑,以去除话语中的寒意。“擦掉泥浆,吃瓣橘子吧,孩子。” 第二天的情况差不多。他们拿腌鳕鱼和几瓣橘子当早餐,在太阳完全升起之前就上路了。身后是粉色的天空,前方是紫色,狗儿当先带路,嗅着每一束野草,不时停下来在草边撒尿;它似乎跟梅里巴德一样熟悉这条路。燕鸥的叫声在空中激荡,潮水涌进来。 正午时分,他们在一个小村庄停留,这是他们遇到的第一个村子,在小溪旁用木杆子一共架起八座房子。男人们乘小圆舟出去捕鱼了,妇女和男孩顺着摇摇晃晃的绳梯爬下来,聚拢在梅里巴德修士身边祈祷。仪式过后,他宣布免除他们的罪孽,分给他们一些芜菁、一袋豆子和两个珍贵的橘子。 回到路上,修士说:“今晚最好有人守夜,朋友们。村民说看见三个残人躲在沙丘附近,旧瞭望塔的西面。” “三个?”海尔爵士微微一笑,“三个对我们的剑妞来说是小菜一碟。况且,他们不大会招惹有武器的人。” “除非肚子饿到难以忍受,”修士说,“沼泽里有吃的,但只有懂得如何去找的人才找得着,而这些都是陌生人,是战争的幸存者。如果他们来搭话,爵士,我请求你交给我来处理。” “你要怎样做?” “给他们吃的,要他们坦白罪孽。我会宽恕他们,并邀请他们一起去寂静岛。” “邀请他们趁我们睡觉时割我们的喉咙?”海尔·亨特反问,“处置逃兵,蓝道大人有更好的办法——钢刀与麻绳。” “爵士?小姐?”波德瑞克说,“残人就是逃兵吗?他们算不算土匪呢?” “或多或少算是吧。”布蕾妮回答。 梅里巴德修士不以为然。“或少多于或多。土匪有许多种,就像鸟也有许多种一样。矶鹞和海鸥都长着翅膀,但它们并不相同。歌手们喜欢歌唱好人为奸臣陷害,被迫落草为寇,但大多数土匪更像那个肆意劫掠的猎狗,而不像闪电大王。他们本就是坏人,为贪欲驱使,心怀恶意,蔑视诸神,只关心自己。与他们相比,所谓的残人更值得同情,尽管他们或许也一样危险。他们都曾是淳朴的平民百姓,从没离开自己的房子哪怕一里地,直到某一天,领主的召唤来了。于是他们穿着破烂的鞋子和破烂的衣服,在领主华美的旗帜下出发,往往没带什么武器,只有镰刀、开锋的锄头,或把石块用皮索绑到棍子上制成的简陋锤子。兄弟、父子、朋友共同踏上征程。他们听过歌谣和故事,出发时心情迫切,梦想见证奇景,赢取财富和荣耀。战争仿佛是一场伟大的冒险,是大多数人做梦都梦不到的美妙历程。” “然后他们尝到了战争的滋味。” “对一些人来说,一点点滋味便足以令他崩溃,更多的人继续坚持,一年又一年,直到数不清参加过多少次战斗,但即使是第一百次战斗中幸存下来的人,也有可能在第一百零一次战斗时崩溃。弟弟眼看着哥哥死去,父亲失去儿子,朋友的肚皮被斧头劈开,他还试图塞住自己的肠子。 “他们看见带领自己上战场的领主被砍倒,另一个领主高声宣布他们现在属于他。他们受的伤刚愈合一半,就又负上新伤。从来吃不饱,鞋子在无休止的行军中逐渐解体,衣服烂成布条,许多人更因喝了脏水而生病,屎尿都拉在裤子里。 “想要新靴子,或更暖和的斗篷,或生锈的铁半盔,他们就得从尸体上拿,不久,他们也开始从活人那儿偷——在战争肆虐的土地上,有跟他们过去一样的老百姓。他们偷这些人的东西,偷鸡摸狗,杀牛宰羊,而这距离掠走平民的女儿也就一步之遥。某天,当他们环顾四周,意识到朋友和亲人都已逝去,自己身边全都是陌生人,头上的旗帜也难以辨认时,已惶然不知身在何方,不知如何回家。他们为领主而战,领主却不晓得他们的姓名,只会威风凛凛地高声呼喝,要他们列好阵形,拿起长矛、镰刀和开锋的锄头,坚守阵地。接着,骑士们袭来了,那些全身铁甲、看不到脸的骑士,冲锋时钢铁的轰鸣充斥整个世界…… “然后那人崩溃了,他当了逃兵,成为残人。 “他当即逃跑,或在战斗过后扒着死尸爬走,或在漆黑的夜晚偷偷逃营,找个地方躲起来。到了此时,所有家的观念都已消失,国王、领主和神祇对他来说不如一块馊掉的肉,至少肉能让他多活一天;也不如一袋劣酒,可以暂时淹没他的恐惧。逃兵的生活今日不知明日,吃了上顿不知下顿,活得像野兽而不像人。布蕾妮小姐说得没错,目前这种时局,旅行者应该小心逃兵,警惕逃兵……但也应该同情他们。” 梅里巴德说完之后,深邃的沉默笼罩了这一小队人马。风吹过一丛垂柳,瑟瑟作响,远处传来一只鸟隐隐的叫声,狗儿在修士身边慢跑,微微喘息,驴子的舌头从嘴角伸出来透气。沉默不断延伸,直到最后,布蕾妮说:“你上战场时有多大?” “啊,跟你的这个男孩差不多,”梅里巴德答道,“其实去打仗还太小,但哥哥们都去了,我也不甘落后。威廉说我可以做他的侍从,但他不是骑士,只不过是酒店小弟,拿着从厨房偷出来的小刀当武器。他死在石阶列岛,没真正挥过一次武器。高烧要了他和我哥哥罗宾的命。欧文死于钉头锤下,脑袋被砸成两半,他的朋友‘麻子’琼恩因为强奸而被绞死。” “你说的是‘九铜板王之战’?”海尔·亨特问。 “他们这样命名,但我既没见到一位国王,也没赚到一个铜板。那只是一场战争。” 257.第257章 山姆威尔 山姆站在窗前,不安地摇晃,注视着最后一道阳光消失在一排尖屋顶后面。他一定又喝醉了,他阴郁地想,要不就是遇上另一个女孩。他不知该咒骂还是哭泣。戴利恩是他的兄弟。他唱歌没人比得上,但要他干任何别的事…… 夜雾升起,一缕缕灰色雾气爬上古运河边建筑物的围墙。“他答应会回来,”山姆说,“你也听到的。” 吉莉看了看他。她的眼眶又红又肿,肮脏杂乱的头发耷拉在脸庞周围。她就像一只小心谨慎的动物,透过灌木丛向外张望。最后一次生火取暖已是好几天前的事了,然而野人女孩喜欢蜷缩在火炉边,仿佛冷冷的灰烬中仍然存有余温。“他不喜欢跟我们在一起,”她轻声说,以免吵醒婴儿,“这是个可怜的地方,而他想要红酒与微笑。” 是的,山姆心想,除了这里,到处都有酒。布拉佛斯充斥着客栈、酒馆和妓院,如果戴利恩喜欢炉火和温酒,不要陈腐的面包,不愿跟一个哭泣的女人、一个肥胖的胆小鬼和一个生病的老人做伴,谁能责怪他呢?也许我有资格责怪他。他说黄昏之前会回来,他说会给我们带回红酒和食物。 他再次抱着一线希望向窗外张望,希望看到歌手匆匆赶回家。黑暗正降临到秘之城,沿着小巷和水渠蔓延。布拉佛斯善良的百姓纷纷关上窗户,闩上门闩。夜晚属于刺客和妓女。他们是戴利恩的新朋友,山姆苦涩地想,近来戴利恩谈论的只有他们。他正尝试写一首歌,献给一个叫月影的妓女,她在月池边听见他唱歌,便赠给他一个吻。“你应该问她要银币,”山姆说,“我们需要的是钱,不是亲吻。”但歌手只笑笑。“有些吻比黄金更值价,杀手。” 这也让他生气。戴利恩不该为妓女写歌。他应该歌唱长城和守夜人的英勇。琼恩期望他的歌或许能劝导一些年轻人穿上黑衣。结果他唱的却是金色的吻、银色的头发和火红的嘴唇。没有人会为了火红的嘴唇而穿上黑衣的。 有时他的歌还会吵醒婴儿。孩子啼哭,戴利恩就冲他叫嚷,要他安静,而吉莉流泪,于是歌手气冲冲地离开,几天都不回来。“她老哭哭啼啼,我想给她几巴掌,”他抱怨,“她吵得我睡不着。” 假如你生下个儿子,又被活生生夺走,你也会哭的,山姆差点说出口。他无法责怪吉莉的悲伤,便转而责怪琼恩·雪诺,不知琼恩的心何时变成了石头。有一次,他趁吉莉去水渠打水时向伊蒙学士提出这个问题。“当你们把他选为总司令的时候。”老人回答。 即使现在,消极颓废地等在这间冷冰冰的屋子里,山姆心中仍不太愿意相信琼恩真的做了伊蒙学士说的事。可那一定是真的,否则吉莉怎会哭得如此厉害?他只需直接问她,抱在胸前喝奶的孩子究竟是谁的就行了,但他没有勇气。他害怕答案。我仍是个胆小鬼,琼恩。在这广阔的世界中,无论走到哪里,恐惧都与他如影随形。 一阵空洞的隆隆声在布拉佛斯的屋顶上方回响,仿佛遥远的闷雷——这是礁湖对面泰坦巨人发出的,标志着夜晚到来。响动吵醒了婴儿,而他突然发出的啼哭又吵醒了伊蒙学士。吉莉把乳头塞给孩子,老人睁开眼睛,虚弱地在床上蠕动。“伊戈?好黑。为什么这么黑?” 因为你瞎了。到达布拉佛斯之后,伊蒙神志不清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他似乎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说着说着就开始胡言乱语,唠唠叨叨地讲起他父亲或兄弟的事。他一百零二岁了,山姆提醒自己,但他在黑城堡时虽然年纪大,却从来没有神志不清。 “是我,”他不得不说,“山姆威尔·塔利。您的事务官。” “山姆。”伊蒙学士舔舔嘴唇,眨了眨眼。“对。这儿是布拉佛斯。原谅我,山姆。天亮了?” “不。”山姆摸摸老人的额头。他皮肤湿乎乎的,沾满汗水,又冷又黏,每一次呼吸都伴随着轻微的喘息。“现在是晚上,师傅,您刚才睡着了。” “哦,我睡得太长了。这里好冷。” “我们没有木头,”山姆告诉他,“店主人不肯再赊,除非立即付钱。”同样的对话已是第四或者第五遍了。我该拿钱买木头,山姆每次都责骂自己,我该给他取暖。 然而他把最后一点银币浪费在红手之院的医师身上,那是位肤色白皙的高大男子,穿着绣有红白相间的漩涡花纹的长袍。从他那里,银币换来半瓶安眠酒。“有助于减轻他临终前的痛苦。”布拉佛斯人不无善意地说。山姆问他还可以做些什么,他摇摇头。“我有各种各样的药膏药水,也可以给他放血,清肠,使用水蛭疗法……但何必呢?水蛭无法让他年轻。他老了,死亡已侵入他的肺里。给他这个,让他睡吧。” 于是他让师傅整日整夜地睡,现在老人挣扎着要坐起来,“我们得上船。” 又是船。“你太虚弱,不能出去。”他不得不制止。航海途中,伊蒙学士着了风寒,等抵达布拉佛斯,他虚弱得需要被抬上岸。他们当时仍有满满一袋银子,于是戴利恩要了客栈里最大的床——那张床可以睡八个人,因此店主人坚持收八人份的钱。 “我们明天就去码头,”山姆承诺,“到时候,您可以四处询问,寻找下一站去旧镇的船。”即使在秋天,布拉佛斯也是个繁忙的港口。一旦伊蒙的身体恢复到可以继续旅行,寻找一艘载他们去目的地的船并非难事。路费的问题则比较棘手。来自七国的船只最有希望。也许可以找一艘旧镇商船,船主的亲戚当过守夜人就好了。肯定有人仍对长城上的守卫抱持着敬意…… “旧镇,”伊蒙学士喘息着说,“是的,我梦到了旧镇,山姆。我又回到了年轻时候,跟弟弟伊戈在一起,还有他侍奉的大个子骑士。我们在老客栈里喝酒,浓烈的苹果酒。”他再次尝试坐起来,事实证明这对他来说太困难了。过了一会儿,他躺回去。“船,”他又说,“我们将在那边找到答案。关于龙,我需要了解。” 不,山姆心想,你需要的是食物和温暖,填饱肚子,还有炉膛里噼啪作响的炙热火焰。“你饿不饿,学士?我们还剩下面包和一点奶酪。” “现在不要,山姆。等我感觉好一点再说吧。” “你不吃怎么会好?”在海上谁都没吃多少东西,尤其过了斯卡格斯岛之后,在穿越狭海途中,秋季风暴始终伴随。有时从南方来,夹带着滚雷闪电,黑沉沉的雨一下就是好几天;有时来自北方,寒冷严酷,狂风仿佛能把人刺穿。有一回,山姆醒来时,发现整条船被冻上了一层冰壳,犹如洁白的珍珠,闪闪发光。船长将桅杆放下,系在甲板上,单凭划桨来完成渡海。等他们看见泰坦巨人时,已经没人吃得下东西。 然而一旦安全上岸,山姆发现自己饿坏了。戴利恩和吉莉也一样,连婴儿的吮吸也变得更急切。但伊蒙…… “面包不新鲜,我可以问厨房讨点肉汤来泡一泡。”山姆告诉老人。店主是个吝啬鬼,眼神冷漠,对自己屋檐下这群穿黑衣的陌生人心存怀疑,但他的厨师心肠比较好。 “不要。也许可以来一小口酒?” 他们没酒。戴利恩答应过用他唱歌得来的钱买一些。“我们会有酒的,”山姆不得不说,“现在只有水,虽然并非优质水。”优质水来自架空水渠,这些由砖块砌成的大水渠由桥弓支撑,布拉佛斯人称其为甜水渠。富人把水引入自家中,穷人则用桶子在公共喷泉池打水。山姆让吉莉去打水,却忘了野人女孩一生都生活在卡斯特堡垒的视线范围之内,连小镇都没见过,而布拉佛斯是一个岛屿和运河组成的石头迷宫,没草,没树,到处都是陌生人,讲着她听不懂的语言。她吓坏了,把地图弄丢之后,很快自己也迷了路。被山姆发现时,她正在一座石像下哭泣,那雕像是某位死去多年的海王。“这是水渠里的水,”他告诉伊蒙学士,“但厨师把它煮开过。也有安眠酒,假如您还需要的话。” “我暂时睡够了,也做够了梦。水渠里的水就行。请帮我一把吧。” 山姆轻轻地把老人扶起来,将杯子送到他干裂的唇边。即使如此,仍有将近一半水滴落到学士胸前。“够了,”喝了几小口之后,伊蒙又开始咳嗽,“你会把我呛死的。”他在山姆的怀抱中颤抖,“为什么屋子这么冷?” “没木头了。”戴利恩付给店主两倍价钱,要了一个带壁炉的房间,但他们谁也没意识到木头在这里如此昂贵。除了权势人家的庭院花园,布拉佛斯不长树,这儿的人也不愿砍掉大礁湖外围岛屿上覆盖的松树,那是为他们遮挡风暴的防风林。木柴都是由驳船从河流上游穿过礁湖运进来的。在这里,连马粪都珍贵得紧,因为布拉佛斯人用小船代替马匹。本来他们若按计划启程去旧镇,这些都不成问题,但那实在是不可能。伊蒙学士如此虚弱,再次航行会要了他的命。 伊蒙的手在毯子上摸索,寻找山姆的胳膊。“我们得去码头,山姆。” “等您好一些就去。”老人目前的状态难以面对海边飞溅的浪花和潮湿的风,而布拉佛斯无处不临水。北边是紫港,布拉佛斯商船停泊于海王殿的拱顶和高塔下;西边是旧衣贩码头,挤满外地船只,有的来自其他自由贸易城邦,有的来自维斯特洛、伊班,甚至遥远神奇的东方。其余各处布满小码头、渡船泊口及古旧的灰船坞,捕虾船、捉蟹船和渔船在泥滩与河口劳作之后便停泊在这些地方。“现在您需要休息。” “那你代我去,”伊蒙催促,“给我带一个见过龙的人来。” “我?龙?”山姆十分惊愕,“学士,那只是个故事,水手的故事。”这也怪戴利恩。歌手从酒馆和妓院带回千奇百怪的故事,不幸的是,当他听说龙的故事时已喝醉了,记不起细节。“整件事也许是戴利恩胡编乱造,歌手都这样,善于编故事。” “他们善于编故事,”伊蒙学士同意,“但即便最富于想象力的歌曲,也有事实作为基本依据。替我找到那个依据,山姆。” “我不知问谁,也不知如何问。我只会一点点高等瓦雷利亚语,若他们跟我讲布拉佛斯话,我连一半都听不懂。您会的语言比我多得多,等您好一些,您可以……” “我什么时候才会好一些,山姆?告诉我……” “很快就会好转的,只要您吃好,睡好,到达旧镇之后……” “我到不了旧镇了,这点我心知肚明。”老人把山姆的胳膊抓得更紧。“我很快就会去见我的兄弟们。他们有的与我用誓言结合,有的以血缘维系,但全都是我的兄弟。还有我父亲……他从没想过继承王座,可还是得坐上去。他曾说,那是对他的惩罚,为了砸死哥哥那一锤。我祈求他死后能找到有生之年从未体会过的平静。修士们歌颂恬淡的安息,歌颂卸下防备,向极乐世界远航,在那里欢笑,聚会,相互友爱,直至永远……但假若死亡之墙的背后没有快乐与甜蜜,只有冰冷、黑暗和痛苦,那该怎么办?” 他在恐惧,山姆意识到。“您不会死。您只不过是病了。一切都会过去的。” “这次我熬不过去了,山姆。我做梦……在漆黑的夜里,我思考那些白天不敢提出的问题。对我而言,若干年中有个问题始终令我困扰:为什么诸神夺走我的眼睛和力量,任我在冰天雪地中被人遗忘,却还要我在世间逗留如此之久?我这样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对他们有什么用?”伊蒙师傅斑斑驳驳、瘦如枯枝的手指在瑟瑟颤抖。“因为我记得,山姆,我仍然记得。” 他不明白。“记得什么?” “龙,”伊蒙低声说,“我们家族的悲哀与荣耀。” “最后一头龙在你出生前就死了,”山姆说,“你怎么可能记得它们?” “我梦见了它们,山姆,我看见天空中有一颗泣血的红彗星,然后是那红色。我看到它们在雪地里的影子,听到皮革翅膀哗哗扇动,感觉到它们灼热的呼吸。我的兄弟们也梦到过龙,而那些梦要了他们每个人的性命。山姆,我们在依稀流传的古老预言中颤抖,在残存的奇迹与恐惧中战栗,世上的人们再也无法理解……或者……” “或者什么?”山姆说。 “……没什么。”伊蒙轻笑,“或者我是个濒死的老糊涂,烧坏了脑子。”他疲倦地闭上白浊的盲眼,然后又迫使它们睁开。“我不该离开长城。雪诺大人或许不明白,但我应该想到。烈火索取,冰雪保存,而那长城……唉,现在回头已太晚,陌客等在门外不愿离去。事务官,你一直对我尽忠职守,请为我办这最后一件事。去有船的地方,山姆,尽一切可能了解有关龙的消息。” 山姆将手臂轻轻脱出他的抓握。“好的。假如这是您的意愿。只不过……”他不知还能说什么。我没法拒绝他。他可以沿着旧衣贩码头的泊位与船坞去找戴利恩。先找到戴利恩,然后一起去船上,最后带着食物、红酒和木柴回来,生起炉火,美餐一顿。他站起身。“好吧,假如我要去的话,就该走了。吉莉留下。吉莉,记得把门闩好。”陌客等在门外。 吉莉抱着婴儿点点头,眼里盈满泪水。她又要哭了,山姆意识到,这超过了他所能忍受的极限。剑带挂在墙壁的栓子上,旁边是琼恩给他的古老的破号角。他摘下剑带扣到腰间,再将黑羊毛斗篷披到自己浑圆的肩膀上,弯腰穿过门洞,“噼噼啪啪”地走下木梯,楼梯在他的重压下呻吟。客栈有两个正门,一个面朝大街,另一个面向运河,店主此时多半在大厅,他不会给赊账太久、不受欢迎的客人好脸色看,于是山姆选择了面朝大街的门走出去。 今晚空气寒冷,好歹雾不算太浓,山姆感到庆幸。有时,浓密的水汽覆盖地面,甚至连脚都看不到,有回他差点就一脚踩到水渠里了。 山姆在孩提时代便读过布拉佛斯的历史,梦想有一天能来这里,看看大海中耸立的威严可怕的泰坦巨人,乘坐轻快的蛇舟沿运河游览宫殿和庙宇,观赏刺客的水舞,剑刃在星光下闪烁。现下他到了这里,却一心只想离开,一心只想平安抵达旧镇。 斗篷被风卷起,他拉好兜帽,沿鹅卵石马路朝旧衣贩码头走去。由于剑带总有滑落至脚踝的危险,因此他不得不边走边注意往上提。他始终走在狭小阴暗的巷道里,以防跟人照面,遇到的每一只猫都让他的心怦怦直跳……布拉佛斯到处是游荡的猫儿。我得找到戴利恩,他心想,戴利恩是守夜人军团的成员,是我的誓言兄弟,我要跟他一起合计。伊蒙学士没了力气,而吉莉即使没受悲伤的打击时也很无助,但戴利恩不一样……不,我不要把人往坏处想。也许他受伤了,所以没回来。也许他死了,躺在小巷的血泊中,或俯面漂浮在运河里。每到夜晚,刺客们身着色彩艳丽的服饰招摇过市,他们携带细长的佩剑,急切地想证明自己。有些人可以为任何理由开打,有些人则根本不需要理由,而戴利恩素来脾气暴躁,管不住舌头,尤其是他喝酒的时候。歌唱战斗并不代表他擅长战斗。 虽然最好的酒馆、客栈和妓院都在紫港与月池附近,戴利恩却更喜欢旧衣贩码头,因为那儿的顾客会讲通用语的比较多。山姆沿绿鳗客栈、黑船工、摩洛戈一家家找下去,戴利恩曾在这些地方表演。一无所获。雾宅外泊着几条等客的蛇舟,山姆试图询问那些撑船手,有没有见过黑衣歌手,但无人听得懂他的高等瓦雷利亚语。可能他们装作听不懂。纳波桥的第二个桥拱下有间肮脏的小酒馆,最多只能容纳十人,山姆朝内张望了一下。戴利恩不在。他又去了放逐者旅馆、七灯之院及一家叫猫舍的妓院,仍然没头绪,得到的只有怪异的凝视。 他离开猫舍时差点在红灯笼下撞上两个年轻人,一个黑发,一个金发。黑头发那个用布拉佛斯语说了些什么。“对不起,”山姆不得不赔礼道歉,“我听不懂。”在七大王国,贵族们身披色彩缤纷的天鹅绒、锦绣与绸缎,农民和普通百姓则穿原色羊毛布或暗褐色粗纺布。布拉佛斯正相反。刺客们打扮得像孔雀一样招摇过市,把玩着手中的剑,而有权势的人要么选择接近黑色的深灰、深紫或深蓝,要么直接穿黑衣服,黑得好像没有月亮的夜晚。 “我朋友泰洛说你胖得让他恶心,”金发刺客道,他的短上衣一面是绿天鹅绒,另一面由银线织成,“我朋友泰洛说你的剑嗒嗒作响,教他头痛。”他操通用语,另一个穿酒红锦袍披黄披风的黑发刺客显然就是泰洛,他用布拉佛斯语说了几句,引得他的金发朋友哈哈大笑,“我朋友泰洛说你的衣着逾越了身份。你穿黑衣,难道是个大老爷吗?” 山姆想逃跑,但那样可能会被自己的剑带绊倒。千万别碰剑,他提醒自己,即使一根指头搭到剑上,也足以让两个刺客认为是挑战。他寻找能让他们满意的词句。“我不是——”他仅仅说得出这几个字。 “他不是老爷,”一个小孩插嘴,“他是守夜人,笨蛋,他来自维斯特洛。”一个女孩推着满满一车海藻挤到光亮中;她骨瘦如柴,邋里邋遢,穿着大靴子,头发又脏又乱。“快乐码头里还有一个,正在给‘水手之妻’唱歌,”她告诉两个刺客,接着对山姆说,“假如他们问谁是世上最美的女人,说‘夜莺’便好,否则他们会向你挑战。你要不要买点蛤蜊?我的牡蛎卖完了。” “我没钱。”山姆说。 “他没钱,”金发刺客嘲弄。他的黑发朋友咧嘴笑笑,操起布拉佛斯语又说了些什么。“我朋友泰洛很冷,亲爱的胖子朋友,把你的斗篷给他吧。” “别脱斗篷,”推车的女孩道,“否则他们接下来会要你的靴子,用不了多久,你就光着身子了。” “太吵闹的小猫儿会被淹死在水里哦。”金发刺客警告。 “有爪子的就不会。”女孩左手中突然出现了一把跟她一样细瘦的匕首。叫泰洛的对金发刺客说了些什么,然后两人互相窃笑着走开了。 “谢谢。”他们离开后山姆对女孩说。 她的匕首消失了。“如果你夜间出门佩剑,就代表别人可以向你挑战。你想跟他们打吗?” “不。”山姆尖叫,那声音把他自己吓了一跳。 “你真是守夜人吗?我没见过你这样的黑衣弟兄。”女孩朝推车比画了一下。“你想吃,就把最后一点蛤蜊吃了吧。现在天黑了,没人会买。你要坐船去长城?” “去旧镇。”山姆拿起一只烤熟的蛤蜊,一口吞下。“我们在这里转船。”蛤蜊味道很好。他赶紧又吃了一只。 “刺客们从不理会没佩剑的人,连泰洛和渥贝罗这样笨的骚骆驼也不例外。” “你是谁?” “无名之辈。”她有股鱼腥味。“我以前有名有姓,现在没了。你要是愿意,可以叫我猫儿。你呢?” “塔利家族的山姆威尔。你会说通用语啊?” “我父亲曾是娜梅莉亚号的桨手长。一个刺客杀了他,因为父亲说我母亲比‘夜莺’美丽——不是你碰到的那两个骚骆驼哟,是一个真正的刺客。总有一天我要割开他的喉咙,为父报仇。船长说娜梅莉亚号不需要小女孩,便把我赶了下来。布鲁斯科收养了我,给我一辆推车。”她抬头看他。“你要坐哪艘船出海?” “我们订了乌莎诺拉小姐号的舱位。” 女孩怀疑地斜睨他。“她已经离开了。你不知道吗?她好多天之前就离开了。” 我当然知道,山姆想说。记得当时自己跟戴利恩站在码头上,看着那艘船向着泰坦巨人和外海驶去,船桨起起落落。“好,”歌手说,“这下完了。”假如山姆勇敢些的话,就该当即把他推落水中。戴利恩的甜言蜜语能让女孩子脱衣服,但在船长的舱室里,全是山姆一个人在苦苦游说布拉佛斯人。“我等了这个老头子三天,”船长说,“货舱满了,我的手下也操够了老婆。不管带不带上你们,我的乌莎诺拉小姐今晚都得趁潮水出发。” “行行好,”山姆乞求,“我只求再多延几天,好让伊蒙学士恢复体力。” “他没体力。”船长前一天晚上亲自去客栈查看过伊蒙学士。“他年老体衰,我不想让他死在我的乌莎诺拉小姐号上。你们要么留下陪他,要么离开,与我无关,反正我今天出海。”更糟的是,他拒绝退还他们预付的旅资,这些银币本能送他们安全抵达旧镇。“你们订下我最好的舱室,它就在那儿空等着。如果你们不走,并非我的责任,凭什么要我承担损失?” 若当时出海,我们或许已到了暮谷城,山姆懊恼地想,风向好的话,甚至有可能抵达潘托斯。 但这些跟推车的女孩没什么关系。“你说见到一个歌手……” “他在快乐码头,正要跟‘水手之妻’结婚。” “结婚?” “她只跟与她结婚的人上床。” “快乐码头在哪儿?” “戏子船对面。我给你带路吧。” “我认识路。”山姆见过戏子船。戴利恩不能结婚!他立过誓!“我得走了。” 他在湿滑的鹅卵石路上奔跑,那是一段很长的路,没过多久他就开始喘息,黑斗篷在身后飘荡,喇喇作响。他边跑边得用一只手扶住剑带。少许几个行人都投来好奇的目光,一只猫人立起来,冲他“嘶嘶”叫嚷。到达戏子船时,他已经脚步不稳。快乐码头就在街对面。 他冲进去,还在面红耳赤地喘粗气时,就被一个独眼女人抱住了脖子。“别,”山姆告诉她,“我不是为此而来。”女人用布拉佛斯语答了一句。“我不会讲布拉佛斯话。”情急之下,山姆用高等瓦雷利亚语说。蜡烛燃烧,火炉里的火噼啪作响,有个人在拉小提琴,他还看到两个女孩手拉手围着一名红袍僧跳舞。独眼女人将乳房贴到他胸口。“别这样!我不是为此而来的!” “山姆!”戴利恩熟悉的嗓音传来,“伊娜,放开他,那是‘杀手’山姆。我的誓言兄弟!” 独眼女人从他身上退开,但仍用一只手搭着他胳膊。一个舞女大声说:“要是他愿意,可以来杀我。”另一个说:“你觉得他会让我摸一摸他的剑吗?”她们身后的墙上画着一条紫色三桅船,船员全是女人,除了高筒靴之外什么都没穿。一个泰洛西水手在角落昏睡,鼾声透过一大丛鲜红色胡须传出来,还有一个年纪较大、长着巨乳的女人在跟一个盛夏群岛人玩瓦片棋,后者体格魁梧,身披红黑羽衣。戴利恩坐在屋子中央,用鼻子拱着膝盖上的女子的脖子。她穿着他的黑斗篷。 “杀手,”歌手醉醺醺地喊,“快来拜见我夫人。”他的头发浅黄犹如蜂蜜,笑容暧昧陶醉,“我为她唱情歌哦。当我歌唱时,女人像黄油一样融化。哎,我如何能拒绝她这张脸呢?”他亲吻她的鼻子。“夫人,给杀手一个吻吧,他是我兄弟。”女孩站起身来,山姆看到她斗篷下面什么都没穿。“对了,兄弟妻不可戏,别跟我老婆调情哟,杀手,”戴利恩哈哈大笑,“如果你想要她的姐妹,请随便挑,我还有足够的钱。” 用这些钱可以给我们买吃的,山姆心想,还可以买木柴,让伊蒙学士取暖。“你干吗?你不能结婚。你跟我一样立过誓。他们会要你的脑袋。” “我们的婚姻只维持一晚,杀手,就算在维斯特洛也不会要你的脑袋。你没去鼹鼠镇挖过宝吗?” “没有。”山姆涨红了脸,“我决不会……” “那你的野妞儿呢?你一定跟她干过两三次。在森林里的夜晚,一起挤在你的斗篷底下,别告诉我你从没上过她。”他朝椅子挥挥手。“坐下,杀手。喝杯酒,找个婊子。别客气。” 山姆不想喝酒。“你答应过我黄昏前回去,并带回酒和食物。” “你就是这样杀异鬼的?拿口水淹死?”戴利恩再度大笑,“她是我老婆,而你不是。不想喝我的喜酒,就快滚吧。” “跟我走,”山姆说,“伊蒙学士醒了,他想听那些龙的事。他提到泣血的彗星和白鬼,还有梦,还……若我们能查到更多关于龙的事,也许能让他安心。请帮帮我吧。” “明天……明天,不要在我新婚之夜。”戴利恩拽着新娘的手,起身朝楼梯走去。 山姆挡住去路。“你答应过,戴利恩,你立过誓。你是我的兄弟。” “在维斯特洛是这样。你觉得这里是维斯特洛吗?” “伊蒙师傅——” “——快断气了。你把我们所有的银币都浪费在那个穿花条纹衣服的医师身上,然而他也这么说。”戴利恩的语气强硬起来,“要么找个女孩,要么滚,山姆,别破坏我的洞房花烛。” “我会走,”山姆说,“但你得跟我来。” “不。我跟你没关系了。我跟黑衣没关系了。”戴利恩从赤身裸体的新娘身上扯下自己的斗篷,扔到山姆脸上。“给。把这块破布给老头子盖上,也许能让他暖和一点。我不需要它了。很快我就能穿上天鹅绒,明年就会穿裘皮,吃——” 山姆揍了他。 他没多想,直接捏手成拳,砸向歌手的嘴巴。戴利恩破口咒骂,而他那赤身裸体的新娘惊声尖叫,山姆扑向歌手,将他推倒在身后一张矮桌子上。他俩差不多高,但山姆体重是对方的两倍,而且这次他愤怒得忘记了恐惧。他先照着歌手的脸和肚子痛打,然后捶他的双肩。戴利恩扣住他的手腕,山姆便用脑袋撞裂了歌手的嘴唇。歌手松手后,山姆猛击他的鼻子。一个男人大笑起来,一个女人在咒骂。忽然间,打斗放慢了速度,他们仿佛是两只在琥珀中挣扎的黑苍蝇。有人把山姆从歌手的胸口拖开。他也打那个人,然后硬物砸到他脑袋上。 接下来他发现自己腾空出了门,在雾气中头朝前地飞。他刚看到身下黑乎乎的水,运河便迎面向他扑来。 山姆像块石头、像块巨岩,或者说像座山一样沉了下去。海水渗进眼睛,涌入鼻孔,黑暗冰冷,带着咸味。他试图呼喊求助,却咽下更多的水。他努力张嘴,一边蹬踢,一边翻滚,一连串气泡从鼻子里涌出。游起来,他告诉自己,游起来。睁开的眼睛被咸水刺痛,什么也看不见,他短暂地冒出水面,吸入一口空气,一只手拼命拍打,另一只扒向运河壁。然而岩石滑溜溜的,抓不牢。他又沉了下去。 山姆感到水浸透衣服,皮肤冰冷,剑带顺着双腿滑落,缠住脚踝。我要淹死了,他心中充满难以言喻的恐惧,于是狂乱地向前划,试图做出最后一次努力,结果脸却撞到运河底部。我的身子上下颠倒了,他意识到,我要淹死了。他挥舞的手碰到什么东西,也许是鳗鱼,滑溜溜地从指间穿过。我不能这样,没有我,伊蒙学士会死的,吉莉也将无人依靠。我一定要游起来,一定要…… 一声巨响,什么东西缠住他,穿过腋窝,箍住胸口。他首先想到鳗鱼,鳗鱼逮住了我,要把我拖下去。他张口呼叫,吞下更多的水。他最后一个念头是,我要淹死了,哦,诸神保佑,我要淹死了。 他睁开眼睛仰卧在地上,一位魁梧的黑皮肤盛夏群岛人正用锤子那么大的拳头敲他的肚皮。停,停,你弄疼我了,山姆想呼喊,但说不出话,只能一边喘气一边呕吐。他浑身湿透,躺在鹅卵石间一摊水中颤抖。盛夏群岛人继续捶他的肚子,更多水从他鼻子里喷出来。“停,”山姆喘着气,“我还没淹死。我还没淹死。” “呀,你没有。”救他的人俯身看他,此人身材高大,黝黑的皮肤湿淋淋地滴水。“你欠崇许多羽毛。水弄坏了崇精美的披风。” 这是真的,山姆看到羽毛披风贴紧黑人巨大的肩膀,全湿透了,沾满污渍。“我没想过……” “……学游泳?呀,崇看得出来。你拍水太多,胖子本该能浮起来。”他用一只巨大黑手提着山姆的紧身上衣,帮他站起来。“崇是月桂风号的大副。许多话都会讲一点点。在里面看到你打那个歌手时,崇笑了。崇也听见了你的话。”他咧开大嘴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崇知道那些龙。” 258.第258章 詹姆 “我还以为你会剪了这讨厌的胡子,知道吗?你看起来就像劳勃。”姐姐已换掉丧服,穿上一身浅绿裙装,袖子是银色的密尔蕾丝,脖子上的金项链镶有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祖母绿。 “劳勃的胡子是黑的,我的是金色。” “金色?白的吧?”瑟曦从他下巴上扯了一根毛,举到面前。实际上,是灰的。“弟弟,你正在褪色,你成了过去那个你的幽灵,成了个苍白的残废,和这身白盔白甲倒是配套。”她抛开那根胡须,“我喜欢穿着绯红和金色服装的你。” 我喜欢沐浴在阳光之下,任露水滋润肌肤的你。他想吻她,想把她抱回卧室,扔到床上……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我要和你谈谈。收回成命,我的剃刀便任你驱使。” 瑟曦嘴巴一抿,她喝了香料热酒,口中散发出豆蔻的味道。“你是来讨价还价的?需要我提醒吗,你发誓服从命令。” “我发誓保护国王。我应该留在他身边。” “你应该服从他调遣。” “托曼不过是在你递去的每一张纸上面盖章罢了。这是你的意思,而且愚蠢透顶。不信任达冯,又为何要任命他为西境守护?” 她在窗边座椅坐下,窗外是首相塔焦黑的废墟。“你为何推诿,爵士?难道你的勇气也随着右手消失了吗?” “我对史塔克夫人发过誓,不会再拿起武器反对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 “那不过是喝醉了酒,并被利剑抵着喉咙发的誓。” “如果我不在托曼身边,又如何能护得他周全?” “打败他的敌人,就是保护他的最好方式。父亲不是常说,‘最好的盾牌是挥舞的宝剑吗’?——哦,对了,宝剑是要手来挥舞的。不管怎么说吧,相信残废的狮子余威仍存,我要奔流城,我也要布林登·徒利——无论死活。此外,赫伦堡作为中枢要道,需要得到整治,威里斯·曼德勒没死的话一定被关在那里,他是安抚北方人的关键之一,而我们向守军派出的乌鸦均未得到回应。” “他们是格雷果的人,”詹姆提醒姐姐,“魔山的手下残酷而又愚蠢。他们多半把你的乌鸦全吃光喽。” “所以才派你去,我勇敢的弟弟,他们很可能也会拿你当晚餐,但我相信你会教他们消化不良的,”瑟曦理理裙子。“你出征期间,将由奥斯蒙爵士暂代御林铁卫队长一职。” ……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这个不能由你说了算。若你实在要我走,我将指派洛拉斯爵士为代理人。” “开什么玩笑?你明知道我如何看待洛拉斯爵士。” “如果你没派巴隆·史文前往多恩——” “我需要他前去,多恩人不能信任。你忘了吗,红毒蛇做过提利昂的代理骑士?我可不放心把女儿就这样扔在阳戟城。还有,我重申,决不允许洛拉斯·提利尔掌管御林铁卫。” “洛拉斯爵士比奥斯蒙爵士男人多了。” “噢,看来你对男人的观念也变了,弟弟。” 詹姆感觉怒气逐渐升起。“没错,洛拉斯不会像奥斯蒙爵士那么色眯眯地盯着你的胸口,但我不认为——” “你这是什么话!?”瑟曦给了他一耳光。 詹姆毫不躲闪。“看来我的胡子还得多蓄一些,才能承受太后陛下的抚慰。”他好想撕开她的裙服,与她疯狂接吻……若是在以前,有两只手的时候,或许他已经这么做了。 太后的双眼犹如幽绿的玄冰。“你最好赶紧上路,爵士。” ……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月童…… “你手没了还是耳朵没了?!房门就在后面,爵士。” “如你所愿。”詹姆转身而去,离开了瑟曦。 诸神啊,他们一定在窃笑。他知道瑟曦不喜被人顶撞,温柔的话语或能将她动摇,不过最近只要看见她,他就一肚子火,好话全说不出口。 其实,他心中的一部分倒希望能离开君临。对于瑟曦身边那帮白痴和马屁精,詹姆实在受够了。据亚当·马尔布兰报告,跳蚤窝的贫民把当今御前会议称为“小人会议”。他尤其不放心科本……此人虽说救过詹姆一命,但毕竟曾是血戏班的成员。“科本有许多秘密,谁都能闻出来。”他警告瑟曦,姐姐却只笑笑,“弟弟多心了,我们彼此都有许多秘密。” ……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 四十名骑士和他们的侍从等在红堡的马厩外,其中一半是兰尼斯特家族直属的西境骑士,另一半则是新近投靠、不受信任的降将。为安抚军心,詹姆让雨林的德莫特爵士负责托曼的王旗,让红罗兰·克林顿负责御林铁卫队长的纯白旗帜,并收下一位培吉、一位派柏和一位派克顿担任自己的侍从。“把朋友留在身后,敌人留在身前,方能万无一失。”这是萨姆纳·克雷赫的劝诫,还是父亲的教诲? 他的坐骑是匹血色母马,战马则是高大的灰公马。詹姆已有多年不曾为马取名字,他见过太多坐骑来来去去,想起来甚为痛心。不过,当派柏家的小子把这两匹马分别命名为“荣誉”与“光辉”时,他哈哈大笑,听之任之。光辉披上兰尼斯特的绯红鞍配,荣誉则罩上御林铁卫的纯白衣裳。乔斯敏·派克顿牵住缰绳,让詹姆爵士上马——这名侍从瘦得像根矛,手长脚长,油腻的鼠灰色头发,柔软的面颊上刚长出桃子似的绒毛。他身披兰尼斯特的绯红披风,但外套上有自己家族黄色底面上十只紫色胭脂鱼的纹章。“大人,”这小子询问,“您要戴上新手吗?” “戴上它,詹姆,”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劝道,“戴上它朝百姓挥手致意,往后他们会给儿孙传诵您的故事。” “算了,”詹姆不愿向群众撒谎——哪怕是个金光灿灿的谎。让他们看到断肢,让他们看到残废。“我准许你表演,肯洛斯爵士,就当为了我吧,双手双脚地挥舞都可以。”说罢,他用左手抓起缰绳,催马前进。 “派恩,”当大家集合完毕后,詹姆下令,“你骑在我旁边。” 伊林·派恩爵士遵令上前。他看起来像个要饭的,一身老旧生锈的锁甲,套在褪色的煮沸皮革背心上,人和马都没有纹章,盾牌画得一塌糊涂,连颜色都看不清楚,再搭配憔悴的神情与深陷的眼窝,伊林爵士浑如死人……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已经死了许多年。 我会让他振作起来。谁叫詹姆要当这光辉灿烂的铁卫小队长呢?他不得不接受国王的调令,然而伊林爵士是他的条件之一,另一个条件是亚当·马尔布兰。“我要他们两个。”他告诉姐姐,瑟曦当即批准。她巴不得赶走他们呢。亚当爵士乃是詹姆的童年好友,沉默的刽子手则属于他父亲——如果他还属于任何人的话。派恩作过御前首相的侍卫队长,没料到祸从口出,有人密告说他私下赞叹泰温公爵才是真正的七国统治者,伊里斯王便拔了他的舌头。 “开门,”詹姆喊道,壮猪用雄浑的嗓音重复,“开门!” 当初梅斯·提利尔敲锣打鼓地骑出烂泥门时,数千民众列队欢呼。男孩们个个兴高采烈地走在队伍旁边,高昂着头,模仿提利尔大兵迈大步的样子,他们的姐妹则打开窗户,抛出飞吻。 今日截然不同。兰尼斯特的队伍经过时,几名妓女懒懒地招呼,卖肉派的继续高声叫卖。鞋匠广场上,两名衣衫褴褛的麻雀自顾自地朝数百百姓宣讲,警告说不敬神的人与恶魔崇拜者将引来末日之灾。人群为队伍让路,麻雀与鞋匠们全是呆滞的眼神。“他们喜欢玫瑰的香味,对狮子却毫无感觉,”詹姆评论,“我亲爱的老姐应该好好想想。”伊林爵士没有回答。他真是个旅行的好伙伴,我喜欢跟他谈话。 大队人马在城外等候,包括亚当·马尔布兰爵士与他的斥候,史提夫伦·史威佛爵士的辎重队,“好人”老博尼佛爵士的百名“圣战士”,萨斯菲尔德的弓骑兵,古利安学士与他的四笼乌鸦和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的两百重骑兵。詹姆麾下这支军队总算不满一千,难称庞大,但奔流城下不缺兵。那座城堡已被兰尼斯特军团团包围,而佛雷家出动的人马甚至比西境更多,不过他们发来的上一只乌鸦带信称,全军供应已难以为继。布林登·徒利是坚壁清野后方才退回城堡的。 其实也没什么好清的。就詹姆亲眼所见,河间地几乎找不到一块未被焚烧的田野、一座未遇洗劫的城镇、一个未遭强暴的少女。现在我亲爱的老姐要我去完成亚摩利·洛奇和格雷果·克里冈的未竟事业。他嘴里阵阵苦味。 尽管君临附近的国王大道跟承平时期一样安全,詹姆仍令马尔布兰率斥候出动。“罗柏·史塔克在呓语森林攻我不备,”他告诉前都城守备队长,“这事再也不会发生了。” “我以性命向您担保,”能重上战马,马尔布兰似乎颇感欣慰,他忙不迭地脱掉都城守备队的金羊毛披风,换上自家的烟灰色披风,“十里格之内,敌人休想靠近。” 詹姆颁布严令,未经他允许,任何人不得离队。不有言在先的话,这帮贵族少爷就会到处奔跑赛马,驱散家畜,践踏农田了。都城近郊难得还有牛羊漫游,树上有苹果与草莓,农舍旁堆满大麦、燕麦和冬小麦,道路两边是牛车马车。走得远点,这番景象哪里去找?詹姆与沉默的伊林爵士并骑在前头,感觉十分惬意。温暖的阳光洒在背上,朔风拂过头发,犹如瑟曦的指尖。小子卢·派柏采来一头盔黑莓,詹姆抓了一把,然后吩咐他分给侍从们和伊林·派恩爵士。 派恩似乎很满意那身生锈锁甲和皮革背心,也很满意自己的沉默——从他那边,只传来马蹄声和剑鞘与剑刃拍击的声音。虽然他满脸麻子,眼神冰冷得像冬日的湖泊,毫无表情可言,但詹姆本能地感受到对方对于离开君临的欢喜。我让他自己选,他思量着,他本可以拒绝我,继续做他的御前执法官。 伊林的职位是劳勃·拜拉席恩新婚时送给詹姆的父亲的回礼之一,随后这个闲职被泰温公爵用来偿还派恩为兰尼斯特家族做出的牺牲。伊林·派恩爵士成了一位完美的刽子手,干净利索,一击收工,从未让处决陷入难堪境地。他的沉默更为他增添了气势,王国难得一位如此匹配的执法官。 当初詹姆下定决心后,便去叛徒走道尽头找伊林爵士。那里有座半圆形矮塔,上层分成若干房间,专司软禁贵族,比如可用来讨取赎金或安排交换的骑士与领主之流;地下经由一扇精铁门和一扇灰木门通往地牢。地下第一层设有监狱总管、大告解官和御前执法官的房间。御前执法官的本职是刑场杀人,但按惯例,还要打理地牢事务,管理这里的人。 对于这项任务,没有比伊林·派恩爵士更不合适的人选了。他既不识字,又不能写,甚至连说话都不会,只好统统扔给别人处理。可惜的是,他也没有同僚,因为王国自戴伦二世的朝代以来便没再任命过大告解官,而上任监狱总管乃是个从小指头那里买肥缺的布商人。毫无疑问,他最近几年发了笔横财,然而去年很不幸地和其他有钱的傻瓜一起倒向史坦尼斯。他们自称“鹿角民”,小乔便将鹿角钉在他们头上,再用投石机抛出城去还给史坦尼斯。这回詹姆找来时,只能再求助于驼背的雷纳佛·伟维水,让这自称有龙之血脉的老头指引他走下狭窄的阶梯,来到伊林·派恩生活了十五年的地方。 房间充溢着食物腐烂的臭气,草席上爬虫随处可见,詹姆还差点踩上一只老鼠。派恩的双手巨剑放在搁板桌上,旁边有一块磨刀石和一张油腻腻的布,剑刃被打磨得极为锋利,在苍白的光线下闪烁着蓝盈盈的光。但除此之外,脏衣服堆得满地都是,布满红锈的锁甲与板甲也被拆散开来,四处乱扔,至于打破的酒瓶子,更是无法计算。这个男人除了行刑,没有其他生活了。当伊林爵士从屎臭熏天的卧室里出来会他时,詹姆心想。 “太后陛下命我节制大军,收复河间地,”他告诉对方,“你可以跟我走……假如你舍得放弃这所豪宅的话。” 沉默是派恩的回答,还有毫不动摇的悠长凝视。正当詹姆准备离开时,对方点了点头。他终究是肯改变了,詹姆瞥瞥身边的伙伴,或许我们两个还有希望。 当晚,队伍在哈佛城所在的小丘下宿营,夕阳沉没后,一百个帐篷沿小溪搭建起来。詹姆亲自安排哨兵放哨,都城附近想来不会有什么麻烦,但当初他舅舅史戴佛在牛津肯定也是这么想。我决不会重蹈覆辙。 从城堡里传来哈佛夫人的代理城主的邀请,詹姆带上伊林爵士、亚当·马尔布兰爵士、博尼佛·哈斯提爵士、红罗兰·克林顿、壮猪与其他十几位骑士及贵族同去。“我想我应该戴上那只手。”上山之前,他对小派说。 这孩子立刻为他绑上。那只手由纯金制成,指甲是祖母绿,肉眼看去十分逼真。它指头半拢,刚好能握住杯子。我不能用它打仗,却能用它喝酒,詹姆看着男孩在他的断肢上绑绷带,心里想。“从今天起,人们会称呼您为金手将军。”武器师傅曾向詹姆保证。错,直到我死后,人们还是会叫我弑君者。 金手在餐桌上屡屡为他带来赞叹——直到打翻酒杯。他的脾气发作了。“妈的,如果你如此羡慕这该死的玩意儿,我很乐意把你用剑的手砍掉。”他告诉佛列蒙·布拉克斯。 无人再敢多言,他在平静中多喝了点酒。 城堡主人跟兰尼斯特家族结亲,才一岁便做了他表弟提瑞克的夫人,此刻也还是个圆胖的小婴儿。席间,这位艾弥珊德夫人被抱出来相见,她穿金线小裙服,裙服中间用翡翠颗粒组成一条淡绿色大波浪,周围是绿色栅格——这是哈佛家族的纹章。过不多久,小女孩号啕大哭,便被奶妈安抚着送回卧房了。 “还没有提瑞克大人的消息?”鲑鱼端上桌时,代理城主询问。 “没有。”提瑞克·兰尼斯特于君临暴动中失踪时,詹姆还在奔流城作俘虏。若这孩子没死,该满十四岁了。 “遵照泰温大人的命令,我曾亲自带队搜查,”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边剔鱼骨头边说,“但我的发现不比拜瓦特多。当暴民们突破金袍子的封锁线,那孩子还在马上,其后嘛……嗯,我们找到了他的马,人却没有半点线索,多半是被拉下来杀了。但若是这样,尸体在哪儿?暴民让其他人暴尸街巷,为何单单没有他?” “或许令他活着更有价值,”壮猪认为,“兰尼斯特家的人赎金不菲。” “这点毫无疑问,”马尔布兰承认,“怪就怪在没人来索要赎金,这孩子如同凭空蒸发了。” “他死了,”詹姆已喝下三杯葡萄酒,金手变得越来越沉,越来越笨拙。哼,倒不如装上钩子。“等那帮暴民明白自己杀的是谁,恐怕慌不择路地要把尸体投入河中,以防被我父亲发现。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当年君临城破,泰温公爵教他们领教过滋味。” “有债必还。”壮猪同意,大家也就此打住。 不过等饭后在塔楼房间过夜时,詹姆自己却怀疑起来。再怎么说,提瑞克与蓝赛尔一道做过劳勃国王的侍从,他们晓得的秘密比黄金更贵重,比利刃更致命。他想到了瓦里斯,那个咯咯假笑、浑身散发着薰衣草香味的太监。全城都有此人的眼线密探,要在混乱中偷走提瑞克自是举手之劳……或许太监早就知道暴动将于何时何地发生。瓦里斯让我们大家相信,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什么都清楚。然而这次暴动他却一分半点都没警告瑟曦,他甚至没到船边去送别弥赛菈。 詹姆打开窄窗。夜,越来越清冷,一轮弯月高挂天空,照在他的金手上,反射出昏暗的光。它掐不死太监,却可以打烂那张黏糊糊的笑脸,打个稀巴烂。他忽然很想打人。 伊林爵士正在擦剑。“时候到了。”他吩咐对方,刽子手便站起来随他下楼,破皮靴刮擦着陡峭的石阶。兵器库前有个小院子,詹姆找来两面盾牌、两顶半盔和一对比武用的钝剑,把它们分给派恩,自己左手握剑,右手穿进盾牌的绑带。他的金手能抓东西,却握不牢,所以盾牌很松。“你曾是位堂堂正正的骑士,爵士先生,”詹姆喊道,“和我一样。让我们看看自己现在变成什么样了吧。” 伊林爵士举剑回应,詹姆更不搭话,直接上前攻击。然而,尽管派恩的外表就像他的锁甲一样生了锈,也没有布蕾妮的强壮体魄,但詹姆递出的每一记都被他的钝剑或盾牌挡住。两人在弯月下舞蹈,两柄钝剑奏出钢铁的乐章,沉默的骑士让詹姆好好攻击了一阵,最后才发起反击。他连连打中詹姆的大腿、肩膀和上臂,三次划过头盔,一记猛斩打飞了詹姆右臂的盾牌,力道之猛,差点把连接金手与断肢的绷带扯断。等收剑住手时,詹姆已然遍体淤伤,酒全醒了,头脑无比清明。“我们每晚准时开战,”他告诉伊林爵士,“明天打,后天也打,天天打。直到我的左手变得跟我过去的右手一样强大为止。” 伊林爵士张开嘴巴,发出一阵粗嘎的声音。他在笑啊,詹姆心中绞痛。 第二天早上,无人敢提及他的伤势,看来他们昨晚睡得跟死猪一样。只有下山时,小子卢·派柏替骑士老爷们问了这个不该问的问题。詹姆朝他咧嘴笑道:“你不晓得吗,哈佛家的女仆精力特别旺?她们会咬人呢,小子。” 这天仍然阳光明媚、微风吹拂,接下来的一天多云,再来的三天就是下雨了。但对于队伍来说,这些都没差,他们风雨无阻地沿国王大道北进,保持着稳定速度,而每晚詹姆都会找个私密之地,留下更多爱的伤痕。他们在马厩里打,有独眼的驴作见证;他们在旅店地窖里打,周围是装满葡萄酒和麦酒的木桶;他们在石制大谷仓焦黑的残骸里打;他们在小河中林木茂盛的沙洲上打;他们也在空旷的原野上打过,任凭雨水哗哗地拍打着头盔与盾牌。 詹姆找了各种借口,但他没有蠢到认为大家真的相信。至少,亚当·马尔布兰了解实情,众多亲随也各有猜测。当然,没人敢在他面前说出口……唯一的证人是个哑巴,不用担心弑君者功夫浅薄的事实暴露出去。 现今,到处都能看到战争留下的满目疮痍。田野里,本该是收获秋小麦的时节,然而野草、荆棘与灌木长到马头那么高,国王大道上见不到一个旅人,从黄昏到清晨,都是狼群的天下,它们连人都不怕。马尔布兰的一名斥候下马撒尿,回头马已被扑杀。“如此放肆的畜生,”“好人”博尼佛爵士悲天悯人地说,“定是披着狼皮的恶魔,用来惩罚我们的罪孽。” “是啊,好一匹罪孽深重、不可饶恕的马。”詹姆瞧着马儿可怜的残缺尸体,回答道。他命令将马尸分割腌制,前路漫漫,人烟稀少,肉可不能浪费。 一个叫母猪角的地方有座塔堡,堡中住了一位顽强的老骑士罗杰·霍格爵士,他辖下有六名士兵、四名十字弓手和二十多位农民。罗杰爵士身材粗壮,肯洛斯爵士认定他是克雷赫家族的远亲,因为他的纹章上也有斑纹野猪。壮猪表示同意,并花了一个小时和罗杰爵士仔细研究血缘问题。 詹姆感兴趣的是霍格对于狼崽们的描述。“绣着白星星的北方狼来打劫过,”老骑士倾诉,“大人,我把他们赶走了,其中三人的尸体就埋在那片芜菁地下。在他们之前,是嗜血的狮子——对不起,大人——其首领的盾牌上刻有狮身蝎尾兽。” “亚摩利·洛奇爵士,”詹姆解释,“我的父亲大人命他掠夺河间地。” “可我没住在河间地,”老罗杰·霍格爵士坚决地说,“我是哈佛家族的封臣,艾弥珊德伯爵夫人直属于君临——等她学会走路,就会向托曼陛下屈膝的。这番话我讲过,可那洛奇不听,反而杀了我一半的绵羊和三只产奶的山羊,甚至企图把我活活烧死在塔楼里面。幸亏墙壁是坚石砌成,足有八尺之厚,等火焰熄灭,他便没了兴趣,骑马离开。第二天狼来了——四条腿的狼——吃光了狮身蝎尾兽为我留下的所有绵羊,我只得到毛皮,可毛皮不能填肚子啊。大人,您说怎么办?” “播种,”詹姆建议,“祈祷在冬天来临之前,还有最后一次收成。”这并非对方期望的回答,却是他唯一能给的答案。 第二天,队伍越过一条小河,这是君临城和奔流城各自统治范围的分界线。古利安学士取出地图,宣称面前这片山丘属于渥德兄弟,这是两位隶属赫伦堡的有产骑士……不过他们的厅堂皆为土木结构,早被烧成灰烬,只剩几根梁柱了。 渥德兄弟没现身,他们的子民也没出现,一群土匪居住在弟弟的堡垒的地窖里,其中一位还披着褴褛的绯红披风。詹姆把他们统统吊死,感觉很不错,这是正义的感觉。或许某一天,兰尼斯特,或许某一天老百姓们会真的称呼你为金手将军。公正的金手将军。 越接近赫伦堡,情况越黯淡。队伍在暗灰色苍天下骑行,湖泊闪烁着阴郁的冷光,犹如一大块被砸烂的钢铁。詹姆不禁想起了布蕾妮,不知她有没有经过这条路。若她前往奔流城找寻珊莎·史塔克……他很想向人打听他们是否见过枣红头发的美貌处女,或是又丑又肥、相貌愁死活人的老处女,然而他一个旅人也没见到,唯有狼群和它们此起彼伏的嗥叫。 白蜡般的湖水对面,黑心赫伦尽倾国之力修筑的塔楼隐隐浮现,五根扭曲的黑指头伸向空中,石头诡异畸形。赫伦堡名义上的领主是小指头,但他似乎不着急前来接管封地,詹姆只好顺路帮他“整治”城堡了。 他毫不怀疑城堡需要整治。格雷果·克里冈从血戏班手中夺过了这座阴郁巨城,随后便被瑟曦召回君临担任代理骑士,他的手下一定还像盘子里的干豆似的散布在城内——而他们是决不可能把王国的和平带给三河流域的。格雷果爵士圈养的这群走狗唯一了解的和平就是坟墓。 亚当爵士的斥候报告说赫伦堡大门紧闭上闩,于是詹姆摆开阵形,令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吹起赫洛克之号,那是一只弯曲的黑号角,刻有古代的黄金条纹。 肯洛斯爵士连吹三声,余音在城墙内回荡,接着铁链呻吟,大门缓缓开启。黑心赫伦的城墙如此之厚,詹姆足足经过十几道杀人孔,阳光才突然涌现。不久前,他正是在这座院子里向血戏班道别的。硬泥地面上已然荒草丛生,苍蝇覆盖在马尸上。 十来个格雷果的部下站在塔楼上观看他们下马,这些人个个眼神冷硬,嘴巴紧抿。这样的家伙,在魔山身边才有活路。但至少,格雷果的人没有勇士团那么暴虐邪恶。“操,是詹姆·兰尼斯特,”一个头发灰白相间的大兵说,“小子们,他妈的弑君者驾到。如果我看错了,你们可以拿长矛操我的屁眼!” “你是谁?”詹姆问。 “爵士叫我‘臭嘴’,大人。”他吐了泡痰在手掌,然后在脸上擦擦,权当洗脸了。 “真帅。你是这里的头儿?” “我?屁,当然不是。大人,说我是头儿,你不如拿根长矛操我的屁眼。”臭嘴胡子里的面包屑多半能供养一只老鼠军团,詹姆看了哈哈大笑,而对方将这视为鼓励。“拿根长矛操我的屁眼。”他重复了一遍,接着也笑起来。 “你听到他的话了,”詹姆扭头对伊林·派恩说,“去找根顶好的长矛,准备插他屁眼。” 伊林爵士没长矛,“没胡子”琼恩·本特利欢快地扔了一柄给他。见此光景,臭嘴醉醺醺的笑容戛然而止。“妈的,你想干什么?” “让你清醒清醒,”詹姆道,“说,谁是这里的头儿?格雷果爵士任命了代理城主吗?” “代理城主是波利佛,”另一人接口,“他却教猎狗宰了,大人。他、记事本和那萨斯菲尔德小子一起没了。” 又是猎狗。“真的是桑铎?你见过他?” “我们没见,大人,是店主告诉我们的。” “事情发生在十字路口的旅馆,大人。”这回说话的是个年轻人,一头沙色乱发,戴着曾属于瓦格·霍特的钱币项链——那些钱币来自于数十个东方城市,其中包括金、银、黄铜、青铜等不同质材,形状有圆有方,有三角形、有指环形,甚至有骨头。“店家发誓说杀人的男子半边脸上全是烧伤,他们店的婊子也这么招供。桑铎还带了个男孩,衣衫褴褛的农民小子。他们砍翻波利和记事本之后,沿三叉戟河往下游跑了。” “派人追了吗?” 臭嘴皱起眉头,好像思考让他痛苦。“没有,大人,真他妈操蛋,但我们没理会他。” “把狗宰了不就结了?” “是啊,”对方揉揉嘴唇,“可我从来不喜欢波利那坨马粪,而且猎狗他是爵士的弟弟,所以……” “我们是操蛋,大人,”脖子上挂钱币项链的年轻人接口,“可去杀猎狗,疯子才会干。” 詹姆仔细瞧了瞧他。他比其他人胆大,而且不像臭嘴那么醉得厉害。“你怕他。” “我可不是‘怕’他,大人,只是想把他留给大人物们去处理而已,如此才叫身份对等。比如爵士,比如您,都是料理他的好对手。” 我若有两只手,一定去会会他。詹姆很清楚现下的自己走不了几招就会给桑铎干掉。“你叫什么名字?” “拉夫德。简称拉夫。” “拉夫,叫全体守军在百炉厅集合,外加所有的俘虏,我要好好瞧瞧他们,对了,你刚才提到的从十字路口抓的妓女也要来。噢,别忘了山羊,真遗憾,听说他已经逝世了,但我想亲眼看看。” 首级献上,他发现山羊的嘴唇、耳朵和鼻子都被切掉了,而乌鸦吃了眼睛。说来也怪,这颗头居然还能认出来属于瓦格·霍特,全拜那奇特的胡须所赐——足有两尺长,在尖下巴下面晃荡。除了胡子,科霍尔人的头骨上只剩几块干瘪的皮肤。“身体的其他部分呢?”詹姆问。 没人回答。最终,臭嘴垂下双眼,低声道:“烂掉了,爵士。呃……或是给吃了。” “有个俘虏老吃不饱,”拉夫德解释,“所以爵士烤山羊给他吃。说实话,科霍人没什么肉,爵士先砍下他的双手双脚,接着是上臂和大腿。” “那胖子吃得最多,大人,”臭嘴接口,“但爵士要让俘虏们都尝尝人肉的滋味,他还让山羊自己吃自己。操,他看到自己的肉还流口水呢,拼命狼吞虎咽,油脂滴满了胡须。” 父亲,詹姆心想,你养了一群疯狗。他想起小时候在凯岩城听过的故事,疯狂的罗斯坦伯爵夫人在赫伦堡内用人血洗澡,大摆人肉宴席。 想到这里,复仇也没了兴致。“把它丢进湖中,”詹姆将山羊的头扔给小派,转身面向守军,“培提尔公爵到任之前,博尼佛·哈斯提爵士将以国王之名镇守赫伦堡。你们如果愿意留下——并征得了爵士先生的同意——可以跟随他;不愿留下来的随我讨伐奔流城。” 魔山的手下面面相觑。“赏赐还没发呢,”有人说,“爵士答应过的。他说重重有赏。” “他说过!”臭嘴附和,“追随我的人,重重有赏!”十几个人也加入进来。 博尼佛爵士举起铁拳。“留下来的人可以分得一份土地,结婚后我会再给一份,生下头胎我给第三份。” “土地,爵士?”臭嘴吐了口痰,“放他妈的屁。操,想翻地,我们不晓得在自个儿家里翻吗?真他妈操蛋,爵士说‘重重有赏’,意思是金子!金子!” “有意见上君临找我亲爱的老姐说去。”詹姆转向拉夫德,“俘虏在哪儿?威里斯·曼德勒爵士呢?” “他就是那个胖子。”拉夫德道。 “是嘛?他有个三长两短,你们就惹大麻烦了。” 夏格维、帕格或佐罗等诸位勇士早跑得无影无踪,让瓦格·霍特当了光杆司令。至于河安伯爵夫人的人,只有三位还活着——为格雷果爵士打开边门的厨子;名叫“黑拇指”本恩的驼背武器师傅;还有皮雅,然而她失去了上次与詹姆相会时的美貌。有人打断了她的鼻子,还敲掉了她一半的牙齿。这女孩一看见詹姆,就立刻倒在他脚边,啜泣着,用惊人的力气抱紧他的大腿,直到被壮猪拉开。“以后没人会伤害你了。”他告诉她,她却哭得更大声。 囚犯受的待遇较好,威里斯·曼德勒爵士也没死,他们这批人大多是在三叉戟河渡口一战中被魔山俘虏的。作为管用的人质,他们被关押起来,虽然现下个个又脏又臭、不修边幅,有的还缺牙齿缺手指、遍体鳞伤,但至少有吃有喝,战伤也得到了处理。詹姆不知道他们清不清楚自己吃的肉,决定还是别点破的好。 然而囚犯们已彻底丧失了尊严,尤其是大胖子威里斯爵士,胡须一大把,目光呆滞,下巴颤抖。詹姆说要派人护送他去女泉城乘船返乡,他顿时瘫倒在地,比皮雅哭得更厉害,足足合四人之力才把他扶起来。烤吃山羊的报应,詹姆心想,诸神在上,我恨透了这座该死的城堡。赫伦堡三百年来见证的恐怖比凯岩城三千年中经历的更多。 于是詹姆令百炉厅中生起炉火,再让那唯一的厨子赶紧去为他的队伍准备热饭热菜。“什么都可以,山羊肉不要。” 他自己在猎人厅内与博尼佛·哈斯提爵士共进晚餐,博尼佛爵士庄严肃穆,三句不离七神之名。“我不要格雷果爵士的走狗,”他切开一个和他一样遍布皱纹的梨子,小心翼翼地确保那并不存在的果汁不会玷污他朴素的紫色外衣,上面有他家族的白色斜线纹章,“他们是帮罪孽深重的恶棍。” “我家修士常说,所有人都有罪。” “他说得没错,”博尼佛爵士表示同意,“但有些人犯下的罪孽无可饶恕,犹如熏天恶臭,恐怕七神连闻闻都受不了。” 看来你和我弟弟一样没鼻子,否则我的罪孽会教你被这个梨子噎死。“好吧,我把格雷果的人全带走。”士兵不缺用武之地,若迫不得已非要硬攻奔流城,他会让他们打头阵。 “把那个妓女也带走,”博尼佛爵士要求,“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就是那个地牢里挖出来的女人。” “皮雅。”科本曾派她来陪床,以为能讨他欢心……现在的皮雅已不是过去那个娇小、甜蜜、咯咯傻笑着爬进他被窝的尤物了。当格雷果爵士要安静时,她很不识趣地搭了话,魔山便用钢甲拳套把她的牙齿和漂亮小鼻子打成碎片。若非瑟曦急召魔山前往君临面对红毒蛇的长矛,只怕皮雅的遭遇还会更惨。詹姆是决不会可怜格雷果的。“皮雅生于兹长于兹,”他劝告博尼佛爵士,“这里是她唯一的家。” “她是堕落的化身,”博尼佛爵士说,“我不能容许她向我的人卖弄……卖弄风骚。” “她卖弄的日子已经结束了,”詹姆道,“但若你坚持,我会带她走。”他可以收她做洗衣妇,他的侍从不在乎为他搭建帐篷、照料马匹或清理铠甲,但洗衣服一直不大积极。“单凭你的百名圣战士,能守住赫伦堡吗?”其实只剩下八十六名,有十四个在黑水河上送了命,但博尼佛爵士迟早会招募到信仰虔诚的新人的。 “决无问题。老妪会为我们指引前路,战士将给予我们力量。” 或者陌客会让你们统统倒霉。詹姆不清楚是谁怂恿姐姐任命博尼佛爵士为赫伦堡代理城主的,多半是奥顿·玛瑞魏斯。隐约记得,哈斯提家族侍奉过玛瑞魏斯的祖辈,而且这萝卜头发的裁判法官似乎天真地认为,外号“好人”的贵族想必最宜于派往河间地,治疗卢斯·波顿、瓦格·霍特和格雷果·克里冈所留下的累累伤痕。 或许他的人选不错。哈斯提家族源于风暴之地,在三河流域无亲无故,没有世仇,没有关系,也没有亲信。而这位博尼佛爵士素来冷静、公正、尽职尽责,他训练出的圣战士是有纪律的兵,一起骑上高大灰马时也显得十分威武堂皇,足以慑服群众。小指头曾打趣说博尼佛爵士多半把手下的兵统统阉割了,以保证他们纯洁高尚。 然而说到底,战士的名誉要在战场上证明,并非靠整齐可爱的坐骑。他们精于祈祷,也精于杀敌吗?就詹姆所知,在黑水河上他们表现不错,但也无甚突出之处。博尼佛爵士本人年轻时倒是武艺精湛,前途似锦,后来却出了意外——不晓得是因为战败、耻辱还是重病——导致他认定比武乃是空虚的炫耀,从此放下长枪。 赫伦堡必须守住,而瑟曦挑选了这位“小贝勒”。“此城厄运缠绕,”他警告博尼佛爵士,“据说赫伦与他儿子们着火的鬼魂晚上会在大厅里出没,教他们发现的话会被活活烧死。” “我不怕鬼魂,爵士。《七星圣经》有云:妖魔、亡魂抑或幽灵皆无法伤害虔信七神之人,君子以信仰为甲,能行遍天下。” “你以信仰为甲,但也请记得穿上锁甲和板甲。迄今为止,这座城堡的主人都没好下场。瞧瞧魔山、山羊,甚至我父亲……” “恕我冒昧,他们都缺乏信仰之心,不像我们。战士会保护我们,况且我们并非孤立无援。古利安和他的乌鸦与我们同在,左近的戴瑞城有蓝赛尔大人,女泉城有蓝道大人,三军协力,足以荡平这一带的土匪蟊贼。等局势安定后,七神自会指引善男信女们回到村落,重新播种、耕作,修建家园。” 那些还没教山羊赶尽杀绝的人。詹姆用金手钩起酒杯。“若有任何勇士团的成员落到你手中,立刻押送给我。”纵然陌客抢在詹姆之前带走了山羊,但胖子佐罗、夏格维、罗尔杰、虔诚的乌斯威克等人逃不脱。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你会折磨他们,然后杀了他们?” “换成你,你会宽恕他们吗?” “若他们真心悔悟……是的,我会在送他们上断头台之前接纳他们为兄弟,并为之祈祷。信仰可以救赎,罪行必须惩罚。”哈斯提双手合十,顶着下巴,这姿势竟让詹姆荒谬地联想起父亲。“如果遇到桑铎·克里冈,你要我怎么做?” 拼命祈祷,詹姆心想,拔腿快跑。“送他去与他亲爱的老哥团聚,并感谢七神创造了七层地狱——单单一层容不下两个克里冈。”他突然站起来,“贝里·唐德利恩情况不同,如果抓住了他,关起来等我回头处置。我要用绳索捆住他的脖子,一路牵回君临,再当着全国百姓的面,让伊林爵士将其斩首示众。” “他身边的密尔和尚呢?听说他到处宣扬邪教。” “杀他、吻他,还是跟他一起祈祷,随便你。” “我从不与男人接吻,大人。” “他可不一样,”詹姆的微笑成了哈欠,“请原谅,若你不反对的话,我告辞了。” “好,大人。”哈斯提说。他的祷告时间又到了。 詹姆想要的却是战斗。他三步并作两步出门,夜风清冷。火光中的庭院里,壮猪与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正在比武,周围围了一群喝彩叫好的士兵。李勒爵士将是最后的赢家,詹姆明白,我还是找伊林爵士打架的好。 幻影手指再度抽搐,他远离火炬与人声,走过密闭拱桥,来到流石庭院——直到这时,他才醒悟自己的去处。 熊坑内,灯笼洒下苍白冷淡的光,照耀在一圈圈陡峭的大理石凳上。看来有人比我先到。坑中是练武的好场所,或许伊林爵士先想到了。 然而站在坑边的骑士比派恩更高大,他满脸胡子,体格结实,身穿绣有狮鹫纹章的红白外套。克林顿,他在里面干吗?黑熊还半掩在沙地中,但只有骨骼和破损的毛皮残留了。詹姆有些为野兽悲哀。至少,他是战死的。“罗兰爵士,”他喊道,“你迷路了吗?我明白,城堡大得很。” 红罗兰举起灯笼,“我来看看狗熊与美少女对话的现场。”他的红须在火光中犹如着了火,詹姆闻到了酒气,“妞儿真的光着身子打?” “光着身子?不。”故事似乎被夸张了几倍。“血戏子们让她穿上粉红色的丝裙服,拿着比武用的钝剑。山羊要好好看她出洋相,他觉得这样很‘有趣’……” “……也好,光着身子的布蕾妮只怕会把熊先吓趴喽。”克林顿笑道。 詹姆没笑。“听你的口气,似乎挺了解她。” “我曾是她的未婚夫。” 他大吃一惊,布蕾妮从未提及订婚之事。“他父亲为她……?” “为她订过三次,”克林顿道,“确切地说,我是她的第二个未婚夫,由我父亲和她父亲共同决定。我早听说那妞儿很丑,可我父亲说,蜡烛吹灭后,所有女人都是一个样。” “你父亲。”詹姆瞧向红罗兰的外套——红底与白底上,两只狮鹫互相对望。这是名扬天下的克林顿家族舞蹈狮鹫纹章。“你父亲是前首相的……弟弟?” “表弟。琼恩大人没有亲兄弟。” “是啊。”回忆刹那间涌上心头。记得琼恩·克林顿是雷加王子的密友,当年玛瑞魏斯令人失望地无力弹压劳勃的叛乱,而雷加王子又遍寻不着,伊里斯做出了所能做的最佳选择,任命克林顿为首相。然而疯王对他的国王之手总是很残酷,正如他经常在铁王座上割伤手掌。鸣钟之役后,他一怒之下剥夺了琼恩大人的荣誉、城堡、土地与财富,放逐到狭海对岸等死。果然,传闻克林顿伯爵没过多久就买醉亡身了。伯爵的表弟——即红罗兰的父亲——转而投奔叛军,并在战后获得了家族的鹫巢堡作为奖励。不过劳勃虽把城堡给了他,却没法还克林顿家族被没收的财物,还将他们家一大部分土地赏赐给更热心的支持者。 今天的罗兰爵士只是个有产骑士而已,对他而言,塔斯的处女应该是屈尊就驾,上上之选。“你为什么不和她结婚?”詹姆质问。 “我啊,我亲自去塔斯岛见了她。我比她大六岁,她却与我一般高矮,平起平坐。她是个穿丝衣的母猪,却没有母猪的乳房。跟她聊天时,她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咬掉。于是我给了她一朵玫瑰,并且告诉她,这是今生她唯一能从我这儿得到的东西。”克林顿望向坑内,“说真的,也许这头熊都没她吓人,我——” 詹姆用金手狠狠扇了他一嘴巴,打得骑士滚下台阶。灯笼掉在地上摔碎,灯油流出来,熊熊燃烧。“你不能这样称呼一位出身高贵的小姐,爵士。说她的名字,她叫布蕾妮。” 克林顿手脚并用地爬开扩散的火焰。“布蕾妮,大人,”他啐了一口血在詹姆脚边,“美人布蕾妮。” 259.第259章 瑟曦 轿子缓缓爬上维桑尼亚丘陵,随着马蹄沉闷的节奏,太后靠在舒适的红垫子上休息,外面传来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的叫喊:“让路,清空街道,为摄政王太后陛下让路!” “玛格丽身边养了一个活跃的小宫廷,”玛瑞魏斯夫人报告,“有杂耍艺人、默剧演员、诗人、木偶师……” “和歌手?”瑟曦提示。 “是的,很多很多歌手,陛下。‘琴手’哈米西每半月应召一次,有时候伊森人阿里克晚上会来表演,蓝诗人则是她的最爱。” 太后想起这蓝诗人也参加了托曼的婚宴。他年轻、英俊,莫非有文章?“她身边还有其他人,听说不少是骑士、廷臣及仰慕者之流。说实话,夫人,你觉得玛格丽还是处女吗?” “她说她是,陛下。” “她那么说,你觉得呢?” 坦妮娅黑色的大眼睛里闪动着淘气的火花。“她在高庭与蓝礼大人成亲时,我帮着大人脱衣服。大人是个身体健康、充满欲望的男子,我们拥他上婚床时看到了证据——而玛格丽赤身裸体地在婚床上等他,跟命名日时一样一丝不挂,在毯子下面漂亮地羞红了脸。洛拉斯爵士亲手把她抱上去的。玛格丽或许坚称他们的婚姻并未圆满,坚称蓝礼大人喝得太醉以至于无法动手,但我向您保证,当我退出门外时,大人两腿间那话儿可没有半点委顿的迹象。” “第二天早上你进去了吗?”瑟曦急忙问,“你见到染血的床单了吗?” “没有,她没展示床单,陛下。” 真可惜。不过话说回来,染血的床单也说明不了什么。据说下贱的农夫女在新婚之夜会像猪一样流血,但玛格丽·提利尔这样的贵族姑娘基本不会。领主之女的初夜权多半交给了胯下坐骑而不是新婚丈夫,而从学会走路起就开始骑马的玛格丽便更容易磨破了。“朝中有不少骑士仰慕咱们的小王后。包括雷德温的双胞胎,塔拉德爵士……哎,你说说,还有哪些人常去呢?” 玛瑞魏斯夫人耸耸肩。“蓝柏特爵士,把一只好眼睛用绷带遮住的傻瓜;拜亚德·诺科斯爵士;库塔内·格林希尔;伍德怀特兄弟,有时候是波提菲,更多时候是卢坎迪。噢,对了,派席尔国师时常造访。” “派席尔?真的?”莫非这只摇摇摆摆的老蛆虫抛弃狮子投靠了玫瑰?若是真的,他一定会付出代价。“还有谁?” “穿羽毛披风的盛夏群岛人,哈哈,我怎可能忘了他?他的皮肤黑得跟墨水似的。还有许多人专程来向她的表亲们致敬。埃萝虽与安布罗斯家的孩子订了婚,但她很喜欢卖弄风情;梅歌平均两星期换一位追求者,她甚至在厨房中吻过帮厨小弟。听说她被许给布尔威伯爵夫人的弟弟,但我看如果让她自己挑,她会选马克·穆伦道尔。” 瑟曦大笑。“那位在黑水河上丢了半条胳膊的蝴蝶骑士?要个残废来做什么?” “梅歌认为他可爱极了,她甚至恳求玛格丽夫人给他找只新猴子。” “啊,猴子,”太后不知该说什么好。麻雀与猴子,这个国家真是疯了。“咱们英勇的洛拉斯爵士呢?他经常去见妹妹吗?” “他去得最多。”坦妮娅皱眉时,黑色的大眼睛之间出现了一道细细的纹路。“每天早晚各一次,除非有事脱不开身。她哥哥对她无微不至,他们之间无话不谈……噢……”密尔女人突然惊讶地住了口,接着又满脸堆笑,“我刚才有个邪恶的念头,陛下。” “自己心里知道就好。山上全是麻雀,我们都晓得麻雀们标榜自己有多么纯洁,厌恶邪恶。” “我看他们厌恶的是肥皂和水,陛下。” “是啊,这帮家伙实在是太臭了,如果可以,我会要求新任总主教帮他们清洗清洗。” 帷幕卷动,掀起一阵绯红丝绸的波浪。“奥顿说新任总主教没有名字,”坦妮娅夫人道,“这是真的吗?至少在密尔,每个人都有名字的。” “他以前当然有名字,修士都有名字,”太后不耐烦地挥挥手,“比方说他若是贵族,发下誓言加入教会时会去掉家族姓氏,只保留自己的名,而一旦成为总主教,戴上水晶冠,就必须放弃所有姓名——教会认为他已当上诸神的代言人,不再需要凡人的名字。” “那总主教与总主教之间如何区分呢?” “有点难度。通常叫这位为‘胖子’,叫那位作‘胖子前的那位’或‘睡觉时死去的那位’。当然,你还是可以用他们的俗名来称呼,但会得罪人的,因为这提醒了他们出身平凡,他们不喜欢这样。” “我夫君说新任总主教不是贵族,而是个肮脏的贱民。” “据说是这样。其实照惯例,大主教们一般会推选彼此间的一位,偶尔才破例。”派席尔不厌其烦地向她讲述过这段冗长的历史。“在受神祝福的贝勒王统治时期,一名石匠被授意选为总主教,因为他的工艺如此精巧,让贝勒以为他是铁匠的肉体凡身。然而此人不会读写,甚至连最简单的祷告都学不会。”许多人相信他是被贝勒的首相,即后来的韦赛里斯二世毒死的,以防国家继续蒙羞。“他死后,教团在贝勒王敦促下,又选出一位八岁男童。国王宣称这孩子能施行奇迹,不过他那双医疗圣手却无法挽回国王在绝食斋戒中丧命的结局。” 玛瑞魏斯夫人清脆地笑道:“八岁?看来我儿子也有机会当总主教喽,他快满七岁了。” “他会祷告吗?”太后漫不经心地问。 “他更喜欢练武。” “好孩子。他知道七神的名字吗?” “都清楚。” “嗯,我会将他列入考量。”瑟曦才不在乎戴上水晶冠的儿童会做些什么,反正比教团推出的这位贱民好应付。这回听任白痴和懦夫们选择首领,下次就没那么便宜了——如果新任总主教不合我意,这个“下次”很快就会到来。贝勒王的首相是我的榜样。 “清空街道!”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大叫,“为摄政王太后陛下让路!” 轿子开始慢下来,应是快登上山丘顶了。“你把儿子带进宫吧,”瑟曦告诉玛瑞魏斯夫人,“六岁男孩不小了。托曼需要别的孩子陪伴,你儿子不是可以做他的朋友吗?”乔佛里就没有同龄朋友。可怜的孩子,一直那么孤单,我小时候都有詹姆……和梅拉雅,直到她掉入水井。噢,小乔很喜欢猎狗,可他们之间并非友情,他只是在寻求从劳勃那里没有得到的父爱。一位养兄弟将把托曼从玛格丽和她那群小鸡身边夺过来。假以时日,他们之间将会像劳勃和艾德·史塔克那样亲密。是,艾德是个傻瓜,却是个忠诚的傻瓜。托曼需要忠心耿耿的人替他防备后方。 “陛下您真是太好心了,但鲁赛尔从未离开过长桌厅,恐怕会在这座大城市里迷途呢。” “刚开始也许会,”太后承认,“但他能适应的,和我一样。当年我父亲要我入宫时,我拼命地哭,而詹姆怒火冲天,最后是我姑妈拉我到石头花园里坐下,促膝长谈,她说君临城内没有一个人值得我害怕。‘你是头母狮,’她告诉我,‘别的野兽应该怕你才对。’毫无疑问,你的孩子也能找到勇气,而且你就不想多见到他吗,每天都见到他?他是你唯一的孩子,对吧?” “目前是。我的夫君恳求诸神再给我们添一个小子,以防……” “我懂。”她想起了乔佛里抓抠喉咙的模样,在那最后时刻,他绝望地看着她,发出无言的求告;随后,另一段回忆占据了她的脑海,令她血液凝结:那是烛光下的一滴鲜血,沙哑的声音在谈论后冠与裹尸布,谈论valonqar的谋杀。 轿外,奥斯蒙爵士叫嚣着什么,有人竟朝他吼回去。轿子突然停下。“你们是死人吗?”凯特布莱克咆哮道,“妈的,滚开!” 太后掀开帘子一角,招呼马林·特兰爵士:“怎么回事?” “是麻雀们,陛下。”马林爵士的白披风下穿着全套白色铠甲,头盔与盾牌悬在鞍头。“他们在街上露营,妨碍交通。” “把他们赶开,但动作不要太大。我可不想引发另一场暴动。”瑟曦松开帘子。“真荒唐。” “是啊,陛下,”玛瑞魏斯夫人表示同意,“应该是总主教前来拜见您才对。这帮可恶的麻雀……” “他供养他们,惯坏了他们,甚至祝福了他们。但到目前为止,他却没为国王陛下祝福。”祝福只是项空洞的仪式,但在无知的平民眼中,仪式具有不可替代的象征意义。征服者伊耿便把总主教在旧镇替他抹上圣油的那一天作为登基纪念日。“这混蛋僧侣若不乖乖听话,我就让他晓得自己还是个肉体凡胎。” “奥顿说他想要的不过是钱,换言之,在王室还债之前,他不会祝福国王。” “等国家恢复和平,教会自能得到金子。”对此,托伯特修士与雷那德修士表示理解……讨厌的布拉佛斯使节却很顽固,他一直纠缠着可怜的盖尔斯大人,直到后者终于因呕血而卧床不起。我们必须重建海军,我不能依靠着青亭岛,因为雷德温是提利尔的封臣。瑟曦需要兰尼斯特的舰队。 黑水河上建造中的大帆船是她的希望所在,其旗舰的桨数将是劳勃国王之锤号的两倍。奥雷恩请示能否将其命名为泰温公爵号,太后欣然应允——她等着听人们将以她父亲之名命名的船称呼为“她”。另一艘大船得名甜美瑟曦号,船首像是太后的镀金形体,身穿锁甲,头戴狮盔,长矛在手。另外几艘分别是英勇乔佛里号、乔安娜夫人号和母狮号,以及玛格丽王后号、金玫瑰号、蓝礼公爵号、奥莲娜夫人号、弥赛菈公主号——瑟曦错误地允许托曼为一半的船只命名,才出现这样的结果。男孩甚至想把最后一艘船命名为月童号,只是奥雷恩提出水手们可能不愿在以弄臣为名的船只上服役后,托曼才勉强换成姐姐的名字。 “若这贱人以为我要花钱来买他祝福托曼,他可大错特错。”她对坦妮娅保证。堂堂七国之后决不会曲意逢迎一帮修士。 轿子又陡然停止,以至于瑟曦被摔了一下。“噢,搞什么鬼啊?”她再度探出身子,发现已经到了维桑尼亚丘顶,前方就是贝勒大圣堂巍峨的拱顶与七座闪亮高塔——然而,在队伍和圣堂的大理石阶之间,人山人海,数不清的穿褐色粗布衣服、肮脏不堪的人们。麻雀们,她嗤之以鼻地想,他们比真麻雀还臭。令瑟曦惊骇的是,尽管科本向她报告过麻雀的人数,真正见到了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广场上有数百人露营,花园中还有数百人,炊烟缭绕,粗布帐篷和泥巴废料搭建的简陋小屋玷污了纯白大理石,他们甚至在大圣堂讲坛下的阶梯上铺了铺盖卷。 奥斯蒙爵士策马回来找她,旁边是金马金袍的奥斯佛利爵士。作为凯特布莱克三兄弟中的老二,奥斯佛利比其他两位都要沉静,笑容也比较少,经常愁眉苦脸。如果传说属实,他也是最冷血的一位。或许我该派他去长城。 派席尔大学士认为应让“更有战争经验的人”指挥金袍军,其他重臣也表示赞同。“奥斯佛利爵士经验丰富。”她告诉大家,但他们并不信服。一帮不听话的小狗。总而言之,她对派席尔的耐心算是彻底告终了,后者居然蛮横地反对她邀请多恩领派来新教头,他坚持认为这是对提利尔的冒犯。“你以为我是为什么找他来?”她轻蔑地回敬老人。 “请恕罪。陛下,”奥斯蒙爵士报告,“我弟弟正在调集更多金袍卫士前来。放心,我们一定会扫开道路。” “我没空多等,就步行前去吧。” “不,陛下,”坦妮娅抓住她的手,“他们让我害怕。成百上千的,又那么肮脏。” 瑟曦吻了她的脸。“狮子何惧麻雀?……但我谢谢你,我知道你关心我,夫人。奥斯蒙爵士,扶我下轿。” 早知道得步行,我就换身衣服了。太后今天穿金线镶边的白裙服,华美而不失端庄,但这件服装已有多年未曾穿用,腰部很有些紧。“奥斯蒙爵士,马林爵士,请随我来。奥斯佛利爵士,护住我的座轿。”有些麻雀看起来形容枯槁、眼窝深陷,似乎能吃了她的马。 她在衣衫褴褛的人群中穿行,越过篝火、马车和陋屋,不禁想起了与劳勃·拜拉席恩成亲时广场上的空前盛况。当年,数千平民专程前来为她喝彩,所有女人都穿上最漂亮的衣服,一半的男人肩头上坐着孩子。她与年轻的国王手拉着手从圣堂走出来时,群众的欢呼连兰尼斯港都能听见。“他们爱你,我的王后,”劳勃凑在她耳边低语,“瞧,每张脸都笑得那么开心。”那一瞬间,她的婚姻是如此美满幸福……直到她看见詹姆。不,她心想,不,不是每张脸,陛下…… 今天,没有一张笑脸。麻雀们表情迟钝、阴郁、充满敌意,他们勉勉强强地让开。他们是真麻雀就好了,吼一嗓子就统统被吓走。或者该派一百名金袍子带着棍棒、长剑与钉头锤前来清路?泰温大人就会这么做。他会狠狠收拾他们,决不会下马走路。 当太后发现他们对受神祝福的贝勒王的雕像做了些什么时,她开始后悔自己的软心肠了。那座露出慈祥的微笑,照看广场长达百年之久的雄伟大理石雕像,如今自腰部以下堆满了各种骨头和头骨,其中很多仍残留着血肉。一些乌鸦停在上面,享用干涩的便餐。到处是嗡嗡叫的苍蝇。“这是为何?!”瑟曦质问群众,“你们打算把腐尸堆成山,用来掩盖受神祝福的贝勒王吗?” 一位独腿男人拄着木拐杖走上前。“陛下,这些都是圣人与圣女的遗骨,他们身在教会为世人服务,却惨遭谋杀。被害者不仅包括修士、修女,还包括穿褐衣、棕衣和绿衣的弟兄,穿白衣、蓝衣和灰衣的姐妹。他们有的被吊死,有的被开膛破肚,修士遭遇抢劫,处女和母亲被不信神的匪徒和恶魔崇拜者强暴——连静默姐妹也不能幸免于难。天上的圣母在悲痛中呐喊,所以我们把他们的遗骨从全国各地收集到这里,恳请神圣的教会予以见证。” 瑟曦能感觉到周围目光的重量。“国王会恢复王国的和平,”她庄严保证,“托曼与大家感同身受。这些都怪史坦尼斯和他身边那红袍女巫,都怪崇拜树木和狼的北方蛮子。”她提高声调,“七大王国的善男信女们,我一定会为你们死去的亲人复仇!” 几声欢呼,仅仅几声。“我们不要复仇,”独腿男人说,“只要您保护生者,保护圣堂和其他圣地。” “铁王座应该维护教会,”一个额头文着七芒星的大块头抱怨,“不能保护人民的国王不是真正的国王。”周围的人们呢喃着表示同意。一个男人突然站起来抓住马林爵士的手腕:“是时候了,所有涂抹圣油的骑士都应该抛弃俗世的主人,团结在神圣的教会周围。与我们一起战斗吧,爵士先生,如果您还热爱七神。” “放手。”马林爵士用力挣脱开来。 “你们的请愿我都听到了,”瑟曦道,“我儿子年纪虽小,但他热爱七神。你们会得到他和我的庇护。” 额上文七芒星的男人浑不在乎。“战士庇护我们,”他说,“而这位胖胖的小国王什么也没做。” 马林·特林的手伸向剑柄,但瑟曦及时制止了他亮兵器。身处麻雀的海洋里,她只有两位骑士。她看见了棍子、镰刀、木棒、短棒、斧头等等。“不成体统!怎能在圣地里动粗,爵士?”你这大白痴,把眼前的家伙砍翻,我们三人顷刻间便会被五马分尸。“毕竟,我们都是圣母的子孙,来吧,总主教在等我们。”她越过群众,待要走上石阶,却被一群武装的男子挡住去路。他们身披锁甲和煮沸皮甲,还有几件零散的、打凹了的板甲。有的握长矛,有的拿长剑,大部分人装备着斧头,所有人都穿缝有红色星星的漂白外套。其中两位傲慢无礼地将长矛交叉,不准她向前。 “你们就是这么迎接太后陛下的吗?”她质问,“行行好,托伯特和雷那德在哪里?”这两人不大可能错过这个奉承她的好机会啊。托伯特尤其喜欢夸张地跪下来吻她的脚。 “我不认识您说的这两位,”外套缝有红色星星的男人回答,“不过只要他们身在教会,总归是服务七神。” “雷那德修士和托伯特修士都是大主教,”瑟曦难以置信地说,“你们竟敢阻挡我,待会儿有得瞧了。怎么,你们真打算禁止我进入贝勒大圣堂吗?” “陛下,”一个驼背灰胡子说,“我们欢迎您,但您的随从们必须解下剑带。遵照总主教大人的命令,武器不能带进圣堂。” “即便在国王身边,御林铁卫的骑士也无须解除武器。” “国王身边,国王作主,”这位上年纪的骑士回答,“但这里是教会的殿堂。” 瑟曦脸上挂不住了。只消吩咐马林·特林一个字,就能送这驼背去会他的诸神。不,这里不行,现在还不行。“在外面等着。”她简短地吩咐御林铁卫,独自走上阶梯。长矛手拿开武器,另两个人顶住门用力推,大门叽叽嘎嘎地打开。 进入灯火之厅,瑟曦发现二十多位修士跪在地上,却并非在祈祷,而是就着水桶与肥皂擦洗地板。由于他们身穿粗布袍子和凉鞋,瑟曦起初都当成了麻雀,直到其中一人抬起头。此人的脸红得像甜菜根,手上磨破的水疱正在流血,“陛下。” “雷那德修士?”太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怎么跪着?” “他在搓地板,”说话的人比太后矮了好几寸,瘦得像扫把杆,“劳动也是祷告的一种形式,尤其取悦于铁匠。”他手握板刷站起来,“陛下,我等候您多时了。” 此人的胡子半褐半灰,修剪整洁,稀疏的头发梳到脑后,扎成一个结,他的袍子虽很干净,却有破磨和补丁。他把袖子挽到肘部,方便劳动,但膝盖以下全打湿浸透了。他的脸棱角分明,深陷的眼睛是泥巴色。他竟然赤脚,她讶异地发现,黑乎乎的如树根般坚硬粗糙,老茧遍布,无比丑陋。“你就是总主教?” “正是在下。” 父亲,请赐予我力量。太后依礼应该跪下,但地板上全是肥皂和污水,她不想弄脏这件裙服。她瞥了身边跪着的老人一眼。“我的朋友托伯特在哪儿?” “托伯特修士正在密室中禁闭悔过,悔过期间我们只提供面包和清水。半个国家都在挨饿,他发胖至此,实是罪过。” 瑟曦今天受够了,她要让对方见识见识她的怒火,“你就是这样欢迎我的吗?拿着淌水的刷子?你知道我的身份吗?” “陛下乃是七大王国的摄政王太后,”对方回答,“但《七星圣经》有云,人民向领主致敬,领主向国王致敬,国王和王后必须向七面一体神致敬。” 想强迫我下跪?哼,你打错了算盘。“遵照礼仪,你应该穿着最得体的长袍,头戴水晶冠到阶梯上迎接我。” “我没有冠冕,陛下。” 她眉头皱得更紧了。“我父亲大人给了你的前任一顶无比华美的冠冕,由金丝和水晶铸成。” “为这顶礼物,我们替他祈祷。”总主教说,“但穷苦大众饿着肚子,我无权把金子和水晶戴在头上,因此卖掉了它,我还卖掉了储藏室内其他的冠冕、所有的戒指和金丝银丝纺织的袍子。七神创造了绵羊,羊毛已足够为人类保暖。” 他是个疯子。大主教们也疯了,居然选出一个怪物来……哦,他们是被门口的大批乞丐吓怕了。科本的线人举报说当时卢琛修士只差九票,大门忽被冲开,麻雀们手执斧头,举起自己的领袖,蜂拥而入。瑟曦冷冷地瞪着小个子,“总主教大人,我们可以私下谈谈吗?” 总主教将板刷交给身边的大主教们。“陛下请随我来。” 他领她穿过双开内门,走向大殿,脚步声在大理石板上回荡。七彩虹光从大穹顶上的镶铅玻璃窗外斜射而进,无数灰尘在光束中舞蹈。空气中弥漫着熏香,七座祭坛前的蜡烛犹如星火闪耀。圣母像前燃放着一千根蜡烛,少女像前也差不多,但献给陌客的十指就能数完。 连这里也有麻雀。十来个脏乱不堪的雇佣骑士跪在战士的祭坛前,恳求神灵赐福于他们放在他脚边的长剑;圣母的祭坛前,一名修士带领上百位麻雀在作祷告,他们的声音犹如远海的波涛。总主教把瑟曦带到提灯笼的老妪身前,率先跪下。太后别无选择,只得跪在他身边。老妪保佑,这怪物千万别像从前那位胖子那么长篇大论。做到这点,我就谢天谢地了。 但等祷告完成,总主教却丝毫没起身的意思,他打算和太后跪着交流。小个子耍小聪明,瑟曦轻蔑地想。“总主教大人,”她率先开口,“这伙麻雀在都城内引发了恐慌。我要他们离开。” “那他们该上哪儿去呢,陛下?” 七层地狱,随便哪层。“从哪儿来,打哪儿去。” “他们来自全国各地,因为麻雀乃是最谦卑、最普通的鸟儿,他们也是最平凡的老百姓。” 至少这点我们有共识,他们不过是平头百姓。“你看见他们对受神祝福的贝勒王的雕像做了些什么吗?他们甚至用猪、羊和屎尿玷污广场!” “屎尿易洗,鲜血不易。陛下,如果说广场受到玷污,那也是来自于不义的判决与刑罚。” 你好大胆子,竟拿艾德·史塔克来诘问我?“对此,我们都很遗憾。乔佛里年轻,头脑容易发热,将史塔克公爵处以极刑的事应该放在别处,不应当着受神祝福的贝勒王进行……但别忘了,那家伙是个罪大恶极的叛徒。” “贝勒王曾赦免了阴谋推翻他的人。” 贝勒王囚禁了自己所有的姐妹,仅仅因为她们长得太美。瑟曦头一次听过这个故事后,不禁跑去提利昂的摇篮边,使劲地掐这小恶魔,直到对方哇哇大哭。我真该掐断他的鼻子,再把袜子塞进他嘴里。她强迫自己微笑,“托曼国王也会赦免麻雀们,只要他们各自回家。” “他们中大部分人已没有家了。到处都是苦难……到处都是悲哀与死亡。来君临之前,我负责照料五六十个小村庄,那些村庄由于太小,都没有自己的修士。我从一个村子走到另一个村子,主持婚礼,免除罪孽,还替孩子命名。如今,这些村庄统统不见了,陛下,昔日美丽的花园里杂草与荆棘丛生,白骨散乱地堆积在路边。” “战争是可怕的,这些暴行都是北方人和史坦尼斯的恶魔崇拜者们造孽。” “然而不少麻雀声称遭到狮子的抢劫……比如,猎狗是陛下您的人吧?在盐场镇,他杀害了一位老修士,强奸了一名十二岁的幼女——那可是许给了教会的纯洁孩子。他穿着盔甲施暴,钢铁磨破撕裂了女孩柔嫩的皮肤,完事之后,他还把她扔给部下,他们则割了她的鼻子与乳头。” “国王陛下不可能为每一个曾为兰尼斯特家族服务的人犯下的罪行负责。桑铎·克里冈既是叛徒,也是屠夫,否则我怎会把他赶走呢?他现下为强盗贝里·唐德利恩效命,非为托曼国王。” “如您所言,但有一个问题我不得不追问——当暴行在国内四处蔓延时,国王的骑士们在做什么?难道‘仲裁者’杰赫里斯没有对着铁王座发誓,王室会永远庇护教会吗?” 瑟曦不清楚“仲裁者”杰赫里斯发过什么誓。“他发了誓,”她同意,“而总主教大人为他祝福,涂抹圣油,尊他为七国之君。总主教大人为新君祝福,这是历朝惯例……你却拒绝祝福托曼国王。” “陛下您误解了。我没有拒绝。” “那为何拖延?” “因为时机尚未成熟。” 你究竟是总主教还是卖菜的?“嗯,如何……方能让时机成熟?”他敢提个钱字,我会像对付上任总主教那样对付他,然后找个八十岁的老糊涂蛋来戴水晶冠。 “到处都是国王,对于教会而言,供奉哪一个得谨慎选择。三百年前,龙王伊耿在这山丘下登陆,当时的总主教大人把自己锁在旧镇的繁星圣堂内闭关祷告,七日七夜,期间只用了面包和清水。当他终于出关时,他宣布教会将不反对伊耿和他的妹妹们,因为这是老妪提起金灯为他指引的道路,若是旧镇起兵反抗,龙焰将把闹市、学城、参天塔和繁星圣堂统统付之一炬。海塔尔大人是个敬神的好人,他听取预言,按兵不动,此后便为伊耿大开城门,让总主教大人亲手把七圣油涂抹在征服者的额头上。三百年后,我也会做他做过的事,但我首先必须闭关,斋戒祷告。” “七日七夜?” “需要多久,就多久。” 瑟曦简直想抽这个假正经的僧侣一耳光。我可以助你斋戒,她愤愤地想,我可以把你锁进塔里,而且保证在诸神开口之前,没人进来送饭。“虚伪的国王供奉虚伪的神灵,”她提醒对方,“只有托曼国王捍卫七神教会。” “然而全国各地的圣堂却遭遇掠夺焚烧,连静默姐妹也被强暴,她们的哭泣呼吁上达天听。陛下刚才有没有看见圣人圣女们的累累白骨呢?” “我看见了,”她不得不承认,“把祝福给予托曼,我保证他会立即制止暴行。” “他怎么制止,陛下?他会派骑士贴身保护路上行走的乞丐帮兄弟吗?他会派士兵来警卫我们的修女不被豺狼和狮子伤害吗?” 哼,我姑且假装你没提到狮子。“国家处于战争状态,托曼国王陛下需要人手来平叛,暂时抽调不出那么多骑士和士兵。”瑟曦不打算浪费一兵一卒去照顾乌鸦,或者保护老修女们起皱的阴道。反正,她们中大概有一半人祈祷着被人强暴吧。“我看见你的麻雀拿着棍棒和斧头,他们可以自己保卫自己。” “梅葛王的律法严禁他们动武,陛下很清楚,当年那道赦令解除了教会的武装。” “当今王上是托曼,不是梅葛,”残酷的梅葛三百年前颁布的法令与她何干?而且他本不该解除教会的武装,应该将其收归己用才对。于是她指指战士那尊由红色大理石砌成的祭坛。“看看,你们的神手里握着什么?” “一把宝剑。” “他忘了如何使用它吗?” “梅葛王的律法——” “——可以废除。”她刻意顿了顿,等待大麻雀上钩。 他没让她失望。“教团武装的重生……回应了我辈三百年来日夜不息的祈祷,陛下,战士将再度挥舞闪亮的宝剑,来洗涤这个罪孽国度里的邪恶。如若太后陛下允许我重建古老的圣剑骑士团和星辰武士团,七大王国里每位善男信女都将心怀感激,并且拥戴您的儿子为真正的、唯一的国君。” 果不出所料,但瑟曦不愿表现得太急切。“说起赦免,总主教大人,如今时局艰辛,若能免除王室亏欠教会的债务,托曼国王将不胜感激。据我所知,此刻王室对教会的负债约为九十万金龙。” “九十万零六百七十四枚金龙。这批金子足以养活饥民,并重建一千座圣堂。” “你想要金子?”太后问,“还是要废除梅葛尘封的律法?” 总主教沉思了一会儿。“如您所愿,教会免除王室的债务,并给托曼国王施以祝福。在诸神的看护荣宠下,战士之子不日即将护送我面见国王,同时我的麻雀将学着古代穷人集会的样子,保护全国各地的平民百姓。” 听罢此言,太后放心地起身,理了理裙子。“我会尽快把赦令写好,让国王陛下签署,并盖上王家印章。”说起托曼对当国王最感兴趣的部分,毫无疑问就是盖印章了。 “七神保佑国王陛下,托曼国王万岁,”总主教双掌合十,仰望穹顶,“让恶徒们颤抖吧!” 你听见了吗,史坦尼斯大人?瑟曦情不自禁地微笑。父亲大人也不可能做得更漂亮了。略施雕虫小技,她便令君临摆脱了麻雀们的困扰,确保托曼得到祝福,还替国库减免了近一百万金龙的债务。当总主教护送她返回灯火之厅时,她的心因狂喜而怦怦直跳。 玛瑞魏斯夫人分享了太后的喜悦,但她表示自己从未听说过战士之子和穷人集会。“都是伊耿征服之前的组织了。”瑟曦向她解释,“战士之子乃直属教会的骑士团,入团骑士宣布放弃领地和财产,只为总主教大人服务;而穷人集会……参加者虽地位卑贱,但数量庞大,类似于当今的乞丐帮,不过他们手里拿的不是碗,而是武器,他们会沿道路巡逻,保护旅行者从一个圣堂到另一个圣堂,从一个城镇到另一个城镇。穷人集会的标志是红色七芒星,以白色为底,所以又被老百姓们尊为星辰武士团。战士之子披挂彩虹披风,并在粗毛衬衫外穿镀银铠甲,他们的长剑圆头是星星形状的水晶,因而又称圣剑骑士团。他们中产生过许多著名的圣人、修行者、狂信徒、巫术师、屠龙勇士、恶魔猎手……无数故事。故事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歌颂了骑士们捍卫教会、对抗仇敌的勇气与决心。” 玛瑞魏斯夫人顿时领悟。“比如,史坦尼斯和红袍巫女那样的仇敌?” “这借刀杀人之计真是屡试不爽,”瑟曦像个小女孩似的咯咯笑道,“我们边走边来壶香料甜酒如何?为了咱们热情似火的战士之子?” “为了热情似火的战士之子和神机妙算的太后摄政王,为了瑟曦·兰尼斯特一世!” 香料甜酒跟她的胜利一样滋味美妙,轿子穿城过市,太后逍遥自在。但走到伊耿高丘底部时,队伍遭遇了骑马回城的玛格丽·提利尔和她的表亲们一行。她处处跟我作对,处处想把我比下去。瑟曦望着小王后,心头又生恨意。 玛格丽身后跟了一大帮廷臣、卫兵和仆人,仆人们大都提着装满新采摘的花朵的篮子。她的三位表亲身边都有追求者陪伴:身材瘦长的侍从埃林·安布罗斯骑在埃萝身边,他和她订了婚;塔拉德爵士跟随害羞的雅兰;独臂的马克·穆伦道尔奉承着爱笑的胖梅歌;雷德温的双胞胎护送玛格丽的其他女伴,包括梅内狄斯·克连恩和洁娜·佛索威夫人。女人们发间插满鲜花。贾拉巴·梭尔和一只眼睛绑绷带的蓝柏特·特拔瑞爵士也在队伍里面,随行的还有英俊的歌手蓝诗人。 当然会有御林铁卫贴身保护小王后,而该人选毫无疑问会是百花骑士。洛拉斯爵士身穿镂金白鳞甲,容光焕发。国王虽没再让他教武,仍喜欢邀他做伴,每当托曼与小王后下午出行返回后,总会兴奋地讲述洛拉斯爵士的新故事或引用洛拉斯爵士的话。 两支队伍相遇时,玛格丽冲上前来欢迎致意,随后骑在太后轿边。她面颊潮红,棕色卷发披散在肩,被风微微吹拂。“我们在御林里摘秋天的花朵呢。”她告诉太后和玛瑞魏斯夫人。 不用说,我对你的行踪一清二楚,瑟曦心想。她的线人日夜不停地监视着玛格丽。你真是个坐不住的女孩。玛格丽从没有连续三天不出去骑马,有时候她带队巡游罗斯比路,在海边拾捡贝壳,然后野餐;有时候她到河对岸鹰狩半日。小王后也爱乘船,常坐游艇在黑水河上无目的地漫游;偶尔虔诚之心犯了,又会远离城堡去贝勒大圣堂祷告。她的衣服分别交给十几位出名的女裁缝制作,都城的金匠们也对她有口皆碑,她甚至出烂泥门到鱼市去视察日常收成。 无论走到哪里,她都会引起平民百姓们的狂热,而玛格丽尽其所能地回馈群众。她向乞丐施舍财物,从面包师傅的推车上买热派吃,亲切地与小贩交谈。 若能做主的话,她还会把托曼带去做这些事。她不厌其烦地邀请国王与她和她的小鸡们一起外出冒险,托曼便不厌其烦地恳求母亲的准许。太后偶尔会表示同意——那只是为了给奥斯尼爵士多创造些机会。枉我设计得如此周全,奥斯尼太让人失望了。“你忘了你姐姐去多恩那天发生的事吗?”瑟曦通常如此教训儿子,“你忘了暴民将我们一路赶回城堡吗?忘了他们扔的石头、忘了他们骂的脏话?” 但国王不肯信服,这都怪他身边的小王后。“如果我们与平民百姓打成一片,他们会喜欢我们的。” “是啊,暴民们太喜欢那肥胖的总主教了,所以才把他撕成碎片。你记住,他可是日常与民众打交道的神职人员。”她好意提醒儿子,儿子却更不开心。我敢打赌,这是玛格丽·提利尔施用手腕、从中作祟的结果,每一天每一个小时,她都想尽办法要把他从我身边夺走。换成她的长子乔佛里,必能看穿她微笑背后的阴谋,并教她认清自己的位置,可惜托曼很傻很天真。是了,她明白小乔不好操纵,瑟曦想起科本找到的金币,为巩固提利尔家族的权势,一定会除掉他。玛格丽与她那丑恶的祖母曾定计让珊莎·史塔克嫁给残废的维拉斯·提利尔,只不过泰温大人落棋在先,用提利昂夺走了珊莎。我明白了,阴谋家们并不甘心,他们在继续策划,提利尔家贿赂狱卒放走提利昂,并保护他沿玫瑰大道西行,与自己作恶的老婆会合。现在,他们两个一定安安全全地待在高庭,享受玫瑰的庇护。 “您真该一同去看看,陛下,”大队人马缓缓登上伊耿高丘,小阴谋家活泼无邪地说,“噢,想想看,我们会度过一个多么甜美的下午。树叶呈现金、红和橙色,鲜花遍野,还有栗子……回城路上,我们烤了不少呢。” “我没空到树林里骑马摘花,”瑟曦硬邦邦地说,“我有一整个国家等着统治。” “一个国家,陛下?谁统治其他六个呢?”玛格丽发出小女孩特有的欢快笑声,“噢,请原谅我的玩笑话吧。我很清楚您肩挑重担,其实,我可以为您分担,我一定能为您做些什么——至少,就算做做样子,也可以终止所谓我和您争夺国王的谣言哪。” “谣言这么说?”瑟曦笑了,“真愚蠢,我可从来没把你当成竞争对手,一刻都没有。” “我很高兴您这么说,”女孩似乎没领会她言下之意。“噢,您下次和托曼一起来嘛,我知道,陛下他会喜欢的。有蓝诗人为咱们献唱,塔拉德爵士表演棍棒,就像平民那样。噢,秋天的树林真的好美。” “我的先夫热爱森林。”在他们婚姻前期,劳勃没完没了地恳求她同去打猎,但瑟曦一律婉言谢绝,因为国王狩猎期间,她才好跟詹姆幽会。金色的白昼,银色的夜晚。自然,这是场危险的游戏,不仅红堡内耳目众多,关键是谁也拿不准劳勃的心意,不知道他何时会回来。然而,危险却让他们的结合更刺激了。“美丽的外表之下往往隐藏着危险,”她警告小王后,“劳勃就在那片树林里丢掉了性命。” 听罢此言,玛格丽不由得朝洛拉斯爵士微笑,那是兄妹之间甜蜜的笑,充满亲切。“陛下为我担心,实在太仁慈了,但我有哥哥的保护,绝对安全。” 去吧,去打猎啊,瑟曦年复一年地劝促劳勃,我有弟弟的保护,绝对安全。她想起坦妮娅早先的反应,不由得笑出声来。 “陛下笑得真可爱,”玛格丽探询似的笑道,“想到什么如此开心,我可以分享这个玩笑吗?” “你会的,”太后说,“我保证,你会的。” 260.第260章 掠夺者 鼓点敲出战斗的节奏,无敌铁种号冲向前去,船头劈开汹涌的绿色水面。前方那艘较小的敌舰正在拐弯,船桨拍打大海,玫瑰旗迎风飘荡:船头和船尾是红底盾牌纹饰中的白玫瑰,桅杆顶端则是一朵金玫瑰,镶在草绿色底子上。无敌铁种号狠狠撞向她侧面,力道之猛,乃至准备接舷战的半数船员都跌倒了。船桨噼噼啪啪地折断,这在司令耳中犹如美妙的乐章。 于是他当先跃过舷缘,落到下面甲板上,金色披风在身后招展。白玫瑰们纷纷从全副武装、头戴海怪盔的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面前退开,向来如此。他们紧握长剑、长矛和斧子,但十人中九人没穿盔甲,剩下的那一个也只着缝合的鳞甲。他们并非铁种,维克塔利昂轻蔑地想,他们怕被淹死。 “干掉他!”有人喊,“他只有一个人!” “来啊!”他咆哮着回应,“有种就来杀我。” 玫瑰战士从四面八方围上来,寒铁在手,但眼神慌张,维克塔利昂尝着他们浓烈的恐惧。他左冲右突,砍下第一个人的手臂,劈穿第二个人的肩膀,第三个人将斧子劈进维克塔利昂松软的松木盾里,而他反手将盾牌砸到那笨蛋的脸上,将其撞翻,然后趁其试图站起来时猛下杀招。他正奋力将斧子从死人肋骨间拔出,一支长矛戳进他肩胛骨之间,感觉像被人拍了一下后背。维克塔利昂回身砍向长矛兵的脑袋,钢铁劈开头盔、头发和颅骨,手上一阵酥麻。那人略微摇晃了片刻,等铁船长抽回斧子,尸体已四仰八叉跌倒在甲板上,看上去更像是醉酒,而不是死了。 此时铁民们已随他跳到敌舰上。他听见“单耳”沃费发出一声号叫,又瞥到拉格诺·派克穿着生锈的甲胄投入战团,而“理发师”纽特扔出旋转的飞斧,击中敌人的胸膛。维克塔利昂又接连杀死两个,他本打算杀第三个,但拉格诺先下手了。“干得好!”维克塔利昂朝他喊。 他转身替自己的斧子寻找下一个牺牲品,发现对方船长就在甲板另一边。此人的白色外套上沾染着点点血浆,但维克塔利昂能辨认出他胸口的纹章,红底盾纹中一朵白玫瑰。那人的盾牌上也有同样的徽纹,白玫瑰镶在红色底子上,四周围着一圈盾牌形状的白色城垛。“你!”铁船长在杀戮战场中大喝,“戴玫瑰的!你是南盾岛领主?” 对方掀开面罩,露出一张没胡子的脸。“我是他的继承人,塔尔勃特·西瑞爵士。你呢,海怪?” “我是你的死神。”维克塔利昂朝他冲去。 西瑞一跃而起,迎上前来。他的钢剑是城堡中铸就的上等货,而这个年轻骑士将它舞得呼呼生风。他第一击砍向下盘,维克塔利昂用斧子拨开,还不及举盾,又被第二击打中头盔。维克塔利昂的斧子从侧面还击,西瑞以盾牌抵挡,木屑飞散,随着一声动听而尖锐的断裂声,白玫瑰折成上下两半。随即,年轻骑士的剑接二连三敲到他的大腿,在铁甲上发出刺耳声响。这小子动作很快,铁舰队司令意识到,于是他用盾牌撞击西瑞的脸,将其跌跌撞撞地逼至舷缘,随后高举斧头,压上身体的重量,意图将年轻人整个儿劈成两半,却被西瑞一旋身躲开了。斧子猛劈入栏杆,碎片四散,他试图拔出来再劈,不料它却被卡住了。甲板在身下摇晃,他一失足,单膝跪倒在地。 塔尔勃特爵士扔掉破碎的盾牌,长剑下砍。维克塔利昂的盾牌在跌倒时扭到了另一边,他只得用钢甲铁拳抓向西瑞的剑。铁手套上的关节吱嘎作响,一阵刺痛令他闷哼一声,但维克塔利昂坚持忍住。“我动作也很快,小子。”他边说边把剑从骑士手中夺下,扔进海里。 塔尔勃特爵士瞪大了眼睛:“我的剑……” 维克塔利昂用带血的拳头抓住年轻人的咽喉。“去找它吧。”他使劲将对方推下船沿,推入染血的大海中。 这为他赢得了拔斧子的时间。白玫瑰们正在铁潮面前退却,有些人试图逃到甲板底下,其他人呼喊求饶。维克塔利昂感觉到热血在锁甲、皮甲和铁手套下沿着手指流淌,但这算不了什么。一大群敌人聚集在桅杆旁继续战斗,肩并肩围成一圈。他们至少还是男人,宁死不降。维克塔利昂打算亲自成全他们中一部分人。于是他用斧子一敲盾牌,冲了过去。 淹神造就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不是让他在选王会上作口舌之争,也不是让他去对抗无尽沼泽中隐秘潜行的敌人。他诞生于世,就是为了身穿铁甲,手握染血长斧,每一次挥击都带来死亡。 他们从前后一起袭来,但他们的剑像柳条一样无法对他造成伤害。没有东西能砍穿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厚重的板甲,他也不会给敌人找到关节薄弱点的机会——那里只有锁甲和皮甲的保护。不管攻击他的是三个、四个还是五个人,都没区别,他逐一杀死,心中坚信自己的钢甲能抵御攻击。每当一个敌人倒下,他便将怒气转移到下一个敌人身上。 最后一个人一定是位铁匠;公牛样的肩膀,一边比另一边粗壮得多。那人身穿镶钉锁甲,头戴熟皮帽。他唯一命中的一击使得维克塔利昂的盾牌最终完全损毁,但铁舰队司令回砍一斧,便将其脑袋劈成两半。对付鸦眼要这么简单就好了。他将斧子拔出,铁匠的头颅仿佛爆裂一般,骨头、鲜血和脑浆洒得到处都是。尸体扑倒下来,靠在他腿上。现在求饶太晚了,维克塔利昂边想边甩脱死尸。 他脚下的甲板变得滑腻腻的,左右躺满一堆堆死尸和濒死的人。他扔开盾牌,深吸一口气。“司令官,”“理发师”就在他身边,“今天的胜利属于我们。” 海上布满船只,有些在燃烧,有些在下沉,有些被撞得支离破碎。船壳之间的水面犹如一锅炖汤,点缀了无数尸体、断桨和趴在残骸上的人。远处,十几艘南方人的长船正疾速逃进曼德河。让他们逃,维克塔利昂心想,让他们去传扬这个故事。夹着尾巴逃跑的不是男人。 淋漓的汗水刺疼了他的眼睛,两个桨手帮他解开海怪盔,好让他摘下来。维克塔利昂擦擦额头。“那个骑士,”他用低沉的嗓音说,“那个白玫瑰骑士。有人打捞他吗?”领主之子值一笔可观的赎金。假如西瑞伯爵今天活下来的话,他将会付钱,否则就由他高庭的主君承担。 然而手下人都没在意落水的骑士。那人多半已经淹死。“他战斗得勇猛,愿他在淹神的流水宫殿里欢宴。”尽管盾牌列岛的人都自称为水手,但他们怀着恐惧出海,战斗时只敢穿轻型防具,生怕淹死。年轻的西瑞不一样。他是位勇士,维克塔利昂心想,几乎就像铁民。 他将俘获的船交给拉格诺·派克,并指派十二个水手充当船员。“缴下俘虏的武器防具后,替他们包扎伤口,”他吩咐“理发师”纽特,“将濒死者扔进海里。若有人乞求慈悲,先割喉咙。”对这类人他只有鄙视。淹死在海水中比淹死在血水中强得多。“记得清点赢得的船只,还有被俘的骑士与贵族。我要他们的旗帜。”将来,他会把它们统统挂在自己的大厅里,这样,等老迈体衰之后,还可以回忆年轻力壮时杀死的所有敌人。 “好的。”纽特咧嘴笑道,“这是一场大胜仗。” 没错,他心想,对鸦眼和他的巫师们来说这是一场大胜仗。等消息传到橡盾岛,船长们又会高呼他哥哥的名字。攸伦凭借伶牙俐齿和微笑的眼睛魅惑他们,用来自远方的诸多战利品吸引他们为他效力:金、银、釉彩盔甲,镀金圆头的弯刀、瓦雷利亚钢匕首、斑纹虎皮、花斑猫皮、翡翠狮身蝎尾兽、古老的瓦雷利亚斯芬克斯像、一箱箱豆蔻、丁香和藏红花、象牙与独角兽角、来自盛夏群岛的绿、橙和黄色羽毛,精致的丝绸与闪亮的锦缎……但跟现在的成果比起来,这些都显得微不足道。他让他们去征服,他们便永远成了他的人,司令舌尖苦涩。这是我的胜利,不是他的。他在哪儿?在后方橡盾岛,在城堡里游手好闲。他偷走我的妻子,偷走我的王座,现在又偷走我的荣耀。 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惯于服从,生来如此。他在兄长的阴影下成长,跟随巴隆,每件事都恪忠尽守。后来,巴隆的儿子们出世,意味着将来有一天他们中的一位将取代父亲坐上海石之位,而他也早早作好准备向其屈膝。但全能的淹神召唤巴隆和他的儿子们去了流水宫殿,现下要维克塔利昂称攸伦为“国王”,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海风吹拂,神清气爽,他感觉口渴极了。战斗之后,他总想喝葡萄酒,于是便将甲板交给纽特,自己走到下面去。在他狭小的舱室里,深色皮肤的女人情欲高涨,或许战斗也让她的血变热了。他跟她做了两次,之间间隔很短,完事之后,她的乳房、大腿和肚子上血迹斑斑,那是从他手掌的伤口里流出来的血。深色皮肤的女人用烧滚的醋替他清洗。 “我承认,这计划很好,”她跪在维克塔利昂身边时,他说,“现在曼德河已向我们敞开,和古时候一样。”曼德河水流和缓,河面宽广,布满叵测的暗礁和沙洲。大多数海船不敢驶过高庭,但长船吃水浅,可以逆流航行一直到达苦桥。古时候,铁岛人曾大胆驶入河道,劫掠曼德河沿岸及其支流……直到青绿之地的国君将曼德河口四座小岛上的渔民武装起来,指命他们为他的盾牌。 两千年过去了,但沿着这些岛屿参差的海岸线,瞭望塔里仍有灰胡子老人沿袭古老传统,保持警戒。只要看到长船,他们就点燃烽火,让讯息从一个山头传至另一个山头,从一座岛传到另一座岛。警报!敌人!掠夺者!掠夺者!渔民们看到高处燃烧的火焰,便放下渔网和犁耙,拿起剑与斧。他们的领主会从城堡里冲出,带着骑士和士兵。从绿盾岛到灰盾岛,从橡盾岛到南盾岛,战争的号角在水面回荡,反击的长船从沿岸苔藓覆盖的石洞里悄然驶出,船桨翻飞,涌入海峡,封锁曼德河,将掠夺者赶向上游去消灭。 这回,攸伦派“褐牙”托沃德和“红桨手”带十二艘最快的长船驶向曼德河上游,引诱盾牌列岛的领主们涌出来追赶。当主力舰队抵达时,便只剩少数人员防御岛屿。铁民趁晚潮袭来,躲在落日余晖中,瞭望塔上的灰胡子们无法及时发现。况且,自老威克岛出发之日起,风向始终有利于他们。舰队中窃窃私语,说攸伦的巫师与此大有关联,说鸦眼以血祭满足风暴之神。否则他怎敢向西航行如此之远,而不照惯例沿海岸线前进? 铁民们将长船直开到碎石滩上,在紫色的黄昏中蜂拥而出,手执明晃晃的钢铁利刃。此时火焰已在高处燃烧,但留下的人中能拿起武器的不多。灰盾岛、绿盾岛和南盾岛日出前便被攻陷,橡盾岛多坚持了半天。而当四个岛屿的战士停止追击托沃德和“红桨手”,转回下游时,铁舰队正等在曼德河口。 “一切尽在攸伦的掌握之中,”维克塔利昂告诉深色皮肤的女人,她正给他的手绑绷带,“他的巫师一定都预见到了。”宁静号上共有三个巫师。科伦·汉博利曾悄悄向他透露,他们尽是些怪人,很可怕,在鸦眼驱使下当奴仆。“可他仍需要我为他打仗,”维克塔利昂强调,“巫师再管用,战争本身仍要靠铁和血去赢取。”醋让他的伤口痛到极点。他推开女人,握手成拳,强忍剧痛,“拿酒来。” 他在黑暗中一边喝酒,一边思索哥哥的事。假如我不亲自下手,算不算弑亲呢?维克塔利昂不怕任何人,但淹神的诅咒令他却步。假如指使别人动手,我手上还会不会沾哥哥的血?湿发伊伦知道答案,但牧师留在了铁群岛,希望唤起民众反对新加冕的国王。“理发师”纽特能在二十码开外用飞斧给人刮胡子,攸伦身边的混血杂种也对付不了“单耳”沃费或“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他们中任何一个都可以下手。但他知道,一个人能做什么跟会做什么是有区别的。 “不敬神的攸伦将引来淹神的愤怒,”伊伦曾在老威克岛上预言,“我们必须阻止他,哥哥,我们是巴隆的骨血,对不对?” “他也是,”维克塔利昂说,“我跟你一样不喜欢他,但攸伦已经当上国王了。是你的选王会让他登上王位的,而你亲手将浮木王冠戴到他头上!” “我把王冠戴到他头上,”牧师的头发里缀满海草,“也很乐意把它再摘下来,戴到你头上。只要你有力量与他对抗。” “淹神扶他登上王位,”维克塔利昂抱怨,“就让淹神再把他赶下来吧。” 伊伦恶狠狠地瞥了他一眼,那一瞥据说能让井水腐败、让妇女绝育。“这并非神的意旨。众所周知,攸伦在那艘红船上圈养魔法师和邪恶的巫师,他们施了法术,使大家听不见大海的声音,使得船长和头领们陶醉于那些龙的废话。” “他们不仅陶醉,而且惧怕那号角。你也听过它的声音……算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攸伦已经当上了国王。” “他不是我的国王。”牧师宣称。“淹神会帮助勇士,不会眷顾那些暴风雨来临时畏缩在甲板底下的人。若你不愿对抗鸦眼,我将亲自承担。” “你如何办得到呢?你既没船,也没剑。” “我有我的声音,”牧师回答,“还有神灵的支持。我的力量来自于大海,鸦眼无法与之抗衡。请记得,海浪遇上高山时或许会散开,然而它们必将卷土重来,一波接一波,直到最后,山脉成了鹅卵石,很快,连鹅卵石也会被卷走,永远沉淀在海底。” “鹅卵石?”维克塔利昂咕哝,“你想靠谈论海浪与鹅卵石来推翻鸦眼,真是疯了。” “铁民将成为海浪,”湿发说,“不是那些大人物,领主头目之流,而是普通百姓,日常耕地捕鱼的人们。船长和头领们扶持攸伦,平民百姓将把他推翻。我要去大威克岛,去哈尔洛岛,去橡岛,最后去派克岛,上他的大本营,让每个村镇都听见我的话: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他摇了摇长发蓬乱的脑袋,走回夜色之中。第二天日出时,伊伦·葛雷乔伊便从老威克岛消失了,甚至他属下的淹人也不知他去了哪里。据说鸦眼听了只是哈哈大笑而已。 牧师虽离开了,但他可怕的警告声犹在耳。维克塔利昂还时时想起贝勒·布莱克泰斯的话:“巴隆是个疯子,伊伦也是,而攸伦比他们两个更疯狂。”选王会后,年轻的头领拒绝接受攸伦作为主君,试图起航回家,但铁舰队封锁了海湾——服从的习惯在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心中根深蒂固,而现下攸伦戴着浮木王冠。夜行者号遭到扣押,布莱克泰斯头领被锁链绑着带到国王跟前。攸伦手下的哑巴和混血儿将他切成七块,以示供奉他所信仰的青绿之地上的七神。 为奖励维克塔利昂的忠心效劳,新王把深色皮肤的女人赏给他,她是从一艘里斯贩奴船上夺来的。“我不要你的残羹剩饭。”他板着脸告诉兄长,但鸦眼说除非他收下,否则就要杀那女人,于是他心软了。她的舌头已被割掉,但其他地方毫无损伤,而且她确实很美,棕褐色皮肤像上了油的柚木。然而有时候看着她,他便想起了兄长给他的第一个女人,那是为了让他成为真正的男人。 维克塔利昂想跟深色皮肤的女人再做一次,却发现自己不行了。“给我再拿一袋红酒,”他吩咐她,“然后出去。”她拿来一袋酸红酒,船长将它带到甲板上,去呼吸海上清新的空气。他喝下半袋酒,将其余的洒入海中,献给所有死去的人们。 无敌铁种号在曼德河口逗留了数小时。铁舰队主力已上路去橡盾岛,维克塔利昂留下悲伤号、达衮大王号、铁风号和少女克星号随他殿后。他们捞起幸存者,并眼看着强手号缓缓下沉。她撞毁了一艘船,但那艘船的残骸将她拖下水去。等她消失在水面,维克塔利昂收到了清点结果:损失六艘船,俘虏三十八艘。“不错,”他告诉纽特,“船桨就位,回赫威特伯爵镇。” 他的桨手们弓起背朝橡盾岛划,铁舰队司令又回到甲板下。“我可以杀了他,”他告诉深色皮肤的女人,“但弑君是极大的罪孽,弑亲则更糟。”他皱起眉头,“当初,阿莎应该出声支持我的。”她怎能指望用松果和芜菁赢得王位呢?她有巴隆的血统,但仍是个女人。选王会之后她逃跑了,浮木王冠戴到攸伦头上当晚,她和她的船员们一起消失。对此,维克塔利昂心中稍感庆幸。假如那女孩有脑子,就会跟某个北境领主结婚,住进城堡,远离海洋和鸦眼攸伦。 “赫威特伯爵镇到,司令官。”一个船员喊。 维克塔利昂站起身。红酒缓和了手上的痛,也许该让赫威特的学士检查检查,若那人没死的话。他回到甲板上,船经一道陆岬,赫威特伯爵的城堡矗立在港口上方的山丘。这里让他想起了君王港,不过这座城镇有君王港的两倍大。二十艘长船在港外巡弋,船帆上翻腾着金色海怪,还有数以百计的长船沿碎石海滩停泊,系在码头边的一排石柱上。石码头中耸立着三艘巨型平底货船和十来艘较小的货船,满载战利品和补给。维克塔利昂命无敌铁种号下锚,“准备一条小船。” 他们逐渐靠近,城镇安静得有点怪异。大多数店铺和房屋遭遇洗劫——破碎的门窗可以作证——但只有圣堂被焚。街道布满死尸,每一具都吸引了一群食腐乌鸦。一队神情阴郁的幸存者在它们中间行走,赶走黑色的鸟儿,将死者扔进一辆马车背后,送去埋葬。看到这番景象,维克塔利昂满心厌恶。真正的海洋之子决不愿在地下腐烂,否则怎能找到淹神的流水宫殿,并在其中永远饮酒欢宴呢? 维克塔利昂凝视着宁静号船首的铁像,那无嘴的少女头发迎风飘荡,手臂向外伸展,珍珠母眼睛仿佛随着他移动。她本来跟其他女人一样有嘴巴,后来鸦眼将其封住了。 海岸越来越近,他注意到妇孺们被赶上一艘巨型平底船的甲板,有的双手绑在背后,所有人脖子上都套着麻绳。“这是干什么?”他问帮他们系小船的人。 “寡妇和孤儿,将被卖成奴隶。” “卖掉?”铁群岛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奴隶,所谓的奴隶实际是指奴工,区别在于奴工不能买卖。他们虽无人身自由,必须侍奉主人,但并非私有财产。他们的孩子出生时,只要交付给淹神,就成了自由人。而要获得奴工,只有付清铁钱一途。“他们应成为奴工或盐妾。”维克塔利昂抱怨。 “这是国王的命令。”对方说。 “弱肉强食,”“理发师”纽特评价,“做奴工还是奴隶都没差。他们的男人无法保护他们,因此他们现在属于我们,我们想怎样处置就怎样处置。” 这并非古道,他想分辩,却没有机会——胜利的消息早早传达,人们围聚过来向他祝贺。维克塔利昂任由他们恭维,直到有人赞美攸伦的勇敢。“航出陆地的视野之外确实勇敢,至少我们抵达之前消息没传到岛上,”他低沉地说,“但穿越半个世界去抓龙,就是另一回事了。”他没等待回答,便挤过人群,向城堡走去。 赫威特伯爵的城堡虽小但很坚固,有厚厚的城墙,橡木城门上嵌了铁钉,令人联想起其家族的古老纹章:蓝白斜纹上一面镶钉橡木盾牌。但现在他们家的绿顶塔楼上高高飘扬的是葛雷乔伊家族的海怪旗,巨大的城门被砍倒焚毁,城墙上走动的也是手执长矛和斧子的铁民,还有若干攸伦的混血杂种。 维克塔利昂在院子里碰上葛欧得·古柏勒和老卓鼓,他们正跟罗德利克·哈尔洛轻声交谈。“理发师”纽特看见他们后发出嘘声。“读书人,”他叫道,“你的脸干吗拉得这样长?你穷担心什么?我们今天赢得了胜利,赢得了战利品!” 罗德利克头领努努嘴:“战利品,你指这些石头吗?四个岛加起来还不及哈尔洛岛大。我们赢得了岩石、树木和琐碎杂物,外加提利尔家族的敌意。” “玫瑰家族?”纽特哈哈大笑,“玫瑰打得过深海中的海怪?我们夺下了他们的盾牌,砸得粉碎,现在谁还能保护他们?” “高庭,”读书人答道,“是的,很快整个河湾地都将聚集起来对付我们。理发师,到时候你就会知道,有些玫瑰是带铁刺的。” 卓鼓点点头,一只手搭在红雨剑剑柄上。“塔利伯爵拥有瓦雷利亚巨剑‘碎心’,而他一直是提利尔公爵的先锋。” 听他这么说,维克塔利昂的渴望反被煽点起来。“让他来吧,我要夺下他的剑据为己有,跟你的先祖夺取红雨剑一样。让他们都来吧,把兰尼斯特也带来。狮子或许能在陆地逞威风,但在海中,海怪至高无上。”他愿用一半的牙齿换取与弑君者或百花骑士交锋的机会。这种战斗他驾轻就熟,弑亲者人神共愤,但战士受人敬畏。 “别担心,司令官,”读书人道,“他们会来的——那正是陛下的意图,不然他怎会命我们放走赫威特的乌鸦呢?” “你书看得太多,仗打得太少,”纽特说,“你身上流的不是血而是奶。”读书人根本不予理会。 维克塔利昂进入大厅,里面正举行一场喧闹的宴会。满座都是铁民,他们饮酒,吆喝,推推攘攘,炫耀自己斩杀了多少敌人,干出多少英勇事迹,赢得多少战利品。许多人身上有了新装饰。“左手”卢卡斯·考德和科伦·汉博利从墙上扯下织锦当斗篷,吉蒙德·波特利在镀金兰尼斯特胸甲前挂了一串珍珠玛瑙,“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两边胳膊底下各夹一个女人,跌跌撞撞地走过,他虽无笑容,但每根手指上都套着戒指。船长们不再挖陈旧的干面包当盘子,改用纯银碟子就餐。 “理发师”纽特环顾四周,脸色因愤怒而阴沉下来。“鸦眼派我们去对付长船,他自己的人则占领城堡和村庄,夺走所有财物和女人。他为我们留下什么?” “我们有荣耀。” “荣耀是很好,”纽特说,“但金子更好。” 维克塔利昂耸耸肩:“鸦眼说我们将拥有整个维斯特洛。青亭岛,旧镇,高庭……你将在那些地方找到金子。够了。我饿了。” 凭家族血统,维克塔利昂本能在高台上占据一席之地,但他不想跟攸伦及其走狗同流合污,因此选择坐在科伦大王号的船长“跛子”拉弗旁边。“这是一场大胜仗,司令官,”“跛子”拉弗说,“这样的胜仗值得晋封领主。你该拥有一座岛屿。” 维克塔利昂头领。对啊,为什么不呢?这并非海石之位,却也不赖。 何索·哈尔洛正在桌子对面吮吸一根骨头。此刻他把骨头扔到一边,俯身凑近,“我的亲戚‘骑士’将得到灰盾岛。你听说了吗?” “没有。”维克塔利昂隔着大厅望向正用一盏金杯饮酒的赫拉斯·哈尔洛爵士;他是高个子,长着一张长脸,表情素来严肃。“为何攸伦给他一座岛?” 何索伸出空酒杯,一个肤色白皙的年轻女人赶紧给他添满,她身穿蓝天鹅绒镶镀金蕾丝的裙服。“‘骑士’凭一己之力夺得了格林顿城。他将自己的旗帜插在城堡下,向格林家族的人发起挑战。他们一个接一个与他单挑,而他将他们全部杀死……哦,差一点,其中两人投降了。当第七个人倒下之后,格林伯爵的修士断定,诸神已显示其意愿,他们便献出了城堡。”何索哈哈大笑。“他将愉快地接受灰盾岛头领这一新身份,而没有了他,我便是读书人的继承人。”他用酒杯敲敲胸口,“我,‘驼背’何索,哈尔洛岛头领。” “七个。”维克塔利昂寻思夜临剑跟自己的斧头相交会怎样。他没跟瓦雷利亚钢剑交过手,不过曾多次击败年幼的赫拉斯·哈尔洛。哈尔洛小时候是巴隆的长子罗德利克的密友,罗德利克后来战死于海疆城城下。 宴席很丰盛,有最好的葡萄酒和带血的半熟烤牛肉、填鸭、一桶桶新鲜螃蟹。女仆们都穿着精致的羊毛布和华丽的天鹅绒,司令官正觉诧异,何索告诉他,那其实是赫威特夫人及其女眷,让她们倒酒服侍是鸦眼开的玩笑。她们一共八个:夫人仍很漂亮,就是有点发福,其他七个年轻女子,年龄从十岁到二十五岁不等,乃是她的女儿和儿媳。 赫威特伯爵本人坐在高台上惯常的位置里,穿一身带家族纹章的华服,胳膊和大腿都被捆在椅子上,而一个巨大的白萝卜塞在齿间,使他不能说话……然而他能看也能听。鸦眼占据了伯爵大人右手的荣誉席位,一个丰满漂亮的女孩坐在他怀里,大约十七八岁,赤裸双脚,衣衫凌乱,伸出胳膊围住他脖子。“那是谁?”维克塔利昂问周围的人。 “伯爵的私生女。”何索再度笑道,“攸伦夺取城堡之前,她得在桌边服侍其他人,然后跟仆人一起吃饭。” 攸伦用蓝嘴唇亲吻她的喉咙,女孩咯咯地笑,然后在他耳边低语。他又微笑着吻她的喉咙。她白皙的肌肤上覆满红印,是被他亲过的地方,那些印记在她脖子和肩膀上连成一条玫瑰色的项链。她又凑着他耳朵轻声说了什么,这次鸦眼放声大笑,并把酒杯往桌上重重地一敲,要求大家安静。“尊敬的女士们,”他大声朝贵族女仆们说,“法莉亚为你们精致的裙服担心。她不想让它们沾上油污、酒水或肮脏的手指印,因为我答应过她,宴会过后,她可以从你们的衣柜里随意挑选衣服。所以,你们最好全脱光。” 大厅里爆发出一阵哄笑,赫威特伯爵的脸涨得通红,维克塔利昂觉得他的脑袋都快炸开了。女人们别无选择,只能服从。最年幼的女孩哭了一小会儿,但她母亲安慰她,帮她解开背后的丝带。之后,她们继续服侍,捧着满满的酒壶,沿桌边走来走去,往一个个空杯子里倒,只不过现在光着身子。 他像从前羞辱我一样羞辱赫威特,铁舰队司令心想,他记起自己揍妻子时,她如何哭泣。他知道盾牌列岛的人跟铁群岛一样,常常互相通婚,这些赤裸的女仆中很可能有塔尔勃特·西瑞的妻子。杀敌人是一回事,侮辱他则是另一回事。维克塔利昂捏起拳头,手上的伤口渗出血来,浸透绷带。 高台上,攸伦推开那婆娘,爬上桌子。船长们一边敲打酒杯,一边以脚跺地。“攸伦!”他们高喊,“攸伦!攸伦!攸伦!”这仿佛选王会的重演。 “我保证给你们维斯特洛,”喧哗渐渐平息之后,鸦眼说,“这是你们尝到的第一口,只不过一小口……但已足够让我们尽情飨宴!”沿墙排列的火炬光芒四射,犹如他的神情:蓝嘴唇,蓝眼睛,一切的一切。“海怪抓着猎物就决不松手。这些岛屿曾是我们的地盘,现在又回到我们手中……但我需要坚强有力的人来守住它们。起立,赫拉斯·哈尔洛爵士,灰盾岛头领。”“骑士”站起来,一只手搭在夜临剑的月长石圆头上。“起立,‘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南盾岛头领。”阿德利克推开他的女人,猛地站起来,仿佛一座山从海底升起。“起立,马伦·沃马克,绿盾岛头领。”一个还没长胡子的十六岁男孩犹豫不决地站起来,沃马克头领好像兔子头领。“起立,‘理发师’纽特,橡盾岛头领。” 纽特眼神警惕,仿佛害怕那是一个残酷的玩笑,而自己成了笑柄。“头领?”他沙哑地说。 维克塔利昂以为鸦眼会将领主身份赐予自己的走狗:“石手”、“红桨手”或“左手”卢卡斯·考德。国王必须慷慨,他告诉自己,但另一个声音在轻声低语,攸伦的礼物中必然带有毒药。他想了想,便瞧得清清楚楚。“骑士”是读书人选中的继承人,“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为邓斯坦·卓鼓的左膀右臂,沃马克虽羽翼未丰,但从母亲那儿继承了“黑心”赫伦的血统。而“理发师”…… 维克塔利昂抓住纽特的前臂:“快拒绝!” 纽特看着他,当他疯了一样。“快拒绝?拒绝土地和领主身份?你会让我当领主吗?”他胳膊一甩,站起身来,沐浴在欢呼声中。 他把我的人也偷走了,维克塔利昂心想。 攸伦国王招呼赫威特夫人再添一杯酒,并将酒杯高举过头。“船长们,头领们,举起你们的杯子,向盾牌列岛的新领主致意!”维克塔利昂跟其他人一起喝下去。从敌人那里得来的酒最为甜美。这话是父亲或哥哥巴隆告诉他的。有朝一日,有朝一日我定要喝尽你的酒,鸦眼,并夺走你珍爱的一切。但攸伦有什么珍爱的东西呢? “明天我们再次起航,”国王下令,“把水桶注满泉水,带上每一袋谷物、每一桶牛肉、尽可能多的绵羊和山羊。伤员中摇得动桨的就去划船。其余人留在此处,帮助新领主守卫岛屿。托沃德和‘红桨手’很快会满载更多补给品回来。我们向东方航行,出发时甲板上挤满臭烘烘的猪和鸡,回来时将带着巨龙。” “几时回来?”那是罗德利克头领的声音,“我们几时回来,陛下?一年?三年?五年?你的龙远在世界彼端,然而秋天已经来临。”读书人走向前去,发出危险的警告。“战舰守卫着雷德温海峡,多恩海岸干燥荒芜,沿途四百里格布满漩流、悬崖和暗礁,几乎没有一处可供安全停靠。再过去是石阶列岛,那儿不仅风暴频仍,还是诸多里斯海盗和密尔海盗的巢穴所在。一千艘船出航远征,也许能有三百艘抵达狭海对岸……接下来又该怎么办呢?里斯不会开门欢迎,瓦兰提斯也不会,你上哪儿去找淡水和食物?第一场风暴就会将我们吹得七零八落,吹散于半个世界当中。” 一丝微笑浮现在攸伦的蓝嘴唇上。“我就是风暴,大人,我是天字第一号大风暴。我率宁静号经历过更长的旅程,而且比这危险得多。你忘了吗?我曾经航行至烟海,去过瓦雷利亚。” 在场每个人都知道,末日浩劫仍然笼罩着瓦雷利亚,那儿的海水沸腾冒烟,陆地被恶魔占据。据说无论哪个水手,只消瞥见耸立于波涛上方、熊熊燃烧的瓦雷利亚山脉,就注定不得好死。然而鸦眼去过那里,又回来了。 “是吗?”读书人轻声问。 攸伦蓝唇上的笑容消失了。“读书人,”他在一片沉寂中说,“你还是扎进书堆比较明智。” 维克塔利昂察觉到大厅里不安的气氛,于是站起身来。“哥哥,”他洪亮地说,“你没回答哈尔洛的问题。” 攸伦耸耸肩:“最近,奴隶的价格大涨,我们把奴隶卖给里斯人和瓦兰提斯人,外加从这儿夺来的战利品,就有足够的钱购买补给。” “我们现在成了奴隶贩子?”读书人问,“为什么?为了没人见过的龙?我们要去追逐水手醉酒后的幻想,直至世界尽头?” 他的责问引起一片低声赞同。“奴隶湾太远了。”“跛子”拉弗喊。“而且离瓦雷利亚太近。”科伦·汉博利大叫。“强健者”弗拉莱格则说:“高庭比较近。要我说,还是去那儿找龙吧。找金龙!”艾文·夏普赞同:“曼德河近在眼前,为什么要航行整个世界?”红拉弗·斯通浩斯一跃而起:“旧镇有的是钱,青亭岛更是尤有过之,趁雷德温的舰队离开时,我们伸手便能摘取维斯特洛最成熟的果子。” “果子?”国王的眼睛现在看上去更接近黑色,而不是蓝色,“站在整片果树林前,胆小鬼才会只偷一颗果子。” “我们要青亭岛。”红拉弗说,其他人跟着一起叫嚷。鸦眼任由呼喊声朝他涌来,然后跳下桌子,抓住那婆娘的胳膊,拽着她离开大厅。 逃了,像狗一样逃了。攸伦对海石之位的掌控突然变得不像刚才那么牢固。他们不愿随他去奴隶湾。也许他们不像我担心的那样,是一群走狗和傻瓜。维克塔利昂如此欣慰,以至于又多喝了几杯。这回他跟“理发师”干杯,表示对对手的领主身份并不忌恨,即便那是从攸伦手中得来的。 屋外的太阳已经落下,黑暗聚集在城墙之外,但室内燃烧的火炬闪烁着橙红光芒,散发出烟雾,聚集在房椽底下,仿佛一片灰云。醉酒的人们开始耍手指舞。“左手”卢卡斯·考德决定要干赫威特伯爵的一个女儿,便将她按到桌上,而她的姐妹们尖叫哭泣。 维克塔利昂感觉有人拍了拍他肩膀。攸伦的一个混血儿子站在他身后,那是个十岁男孩,蓬松的卷发,泥浆色皮肤。“我父亲有话跟你讲。” 维克塔利昂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身材魁梧,酒量很大,但即便如此,今天也喝得太多了。我亲手把她打死,他心想,不过鸦眼进入她的时候已经杀了她。我别无选择。他随私生子离开大厅,走上一道蜿蜒的石阶梯,随着攀爬,强暴和欢闹的声音逐渐减弱,直到最后,只剩下靴子轻轻摩擦石头的回响。 鸦眼跟那私生女霸占了赫威特伯爵的卧室。女孩赤裸身子,摊开手脚躺在床上,轻声打鼾。攸伦站在窗边,正用一只银杯喝酒,除了从布莱克泰斯那儿夺来的貂皮披风和自己的红皮革眼罩外,他什么也没穿。“我小时候梦见自己会飞,”他开口道,“醒来后却不能飞……至少学士这么说。假如他说谎呢?” 虽然屋里满是红酒、鲜血和性爱的味道,但透过敞开的窗户,维克塔利昂能闻到海洋的气息。冰冷咸涩的空气有助于他恢复清醒。“你什么意思?” 攸伦将脸转向他,深蓝色嘴唇向上翘起,折出半个微笑。“或许我们能飞。我们都能飞。不跳下高塔,又怎会知道呢?”一阵风穿过窗户,掀起貂皮披风,他赤裸的身子让人厌恶。“没人清楚自己的能力,除非他坠落下去。” “窗口就在这儿,你跳吧。”维克塔利昂没耐心听他废话,受伤的手正越来越痛。“你究竟想要什么?” “全世界。”火光在攸伦眼里闪烁。他那只微笑的眼睛。“你要不要喝杯赫威特伯爵的葡萄酒?从敌人那里得来的酒最为甜美。” “不要,”维克塔利昂将视线移开,“盖好你自己。” 攸伦坐下来,拉拉披风,盖住私处。“我忘了他们是如此渺小而吵闹的民族,我的铁民。我将把龙带给他们,他们却嚷着要葡萄。” “葡萄很真实,你可以大口大口地吃。它们不仅汁液甘甜,而且是红酒的原料。龙能做什么?” “制造悲哀。”鸦眼从银杯里呷了一口,“我曾握着一枚龙蛋,弟弟。有个密尔巫师向我保证,只要给他一年时间,再支付许多黄金,他便能使它孵化。后来,当我对他的借口感到厌烦时,我宰了他。他眼看着自己的肠子从指间滑出,辩解道,‘还没到一年呢。’”攸伦哈哈大笑。“你知道,克莱贡死了。” “谁?” “吹我的龙之号角那个人。学士解剖了他,发现他的肺烧得像焦炭。” 维克塔利昂打个冷战:“给我看看那枚龙蛋。” “我心情不好时把它扔进了海里。”攸伦耸耸肩,“读书人说得没错。这次航行路途遥远,大舰队无法聚集行动。很多船不仅行不了那么远,而且经受不住途中的危险。我们最好的舰船和船员才有希望航行至奴隶湾,并从那边返回。我指铁舰队。” 铁舰队是我的,维克塔利昂心想。他什么也没说。 鸦眼把两个杯子都倒满奇怪的黑酒,黏糊糊的酒液,犹如蜂蜜。“跟我喝一杯,弟弟,尝尝滋味。”他将其中一杯递给维克塔利昂。 铁船长拿过攸伦没给他的那杯,怀疑地嗅嗅。从近处看,它更像蓝色,而非黑色,黏稠油腻,有股腐肉的味道。他试了一小口,立即吐出来。“恶心的东西。你想毒死我吗?” “我想打开你的眼界。”攸伦从自己杯子里喝了一大口,露出笑容。“这是夜影之水,男巫的美酒。我俘虏了一艘魁尔斯的三桅帆船,发现一桶这种东西,还有丁香、肉桂,四十匹绿丝绸及四名男巫。他们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其中一个胆敢威胁我,于是我杀了他,然后把他喂给其他三人吃。起初,他们拒绝吃朋友的肉,但等饿到一定程度,便改变主意了。毕竟,人都是肉做的。” 巴隆是个疯子,伊伦也是,而攸伦比他们两个更疯狂。维克塔利昂转身欲走,鸦眼叫道:“国王必须要有王后来给他生育子嗣。弟弟,我需要你。你愿不愿去奴隶湾,把我的爱人带回来?” 我也有过一个爱人。维克塔利昂双手成拳,一滴血“啪”的一声滴落到地上。我要把你打得鲜血淋漓,丢去喂螃蟹,跟她一样。“你有很多儿子。”他告诉哥哥。 “一帮混血杂种,妓女和哭哭啼啼的婊子所生。” “他们出自你的身体。” “我夜壶里的屎也是。他们没一个配坐上海石之位,更不用说铁王座了。不,为生出合适的继承人,我需要一位与众不同的女人。当海怪与巨龙联姻时,全世界都要屏住呼吸。” “什么龙?”维克塔利昂皱眉问道。 “最后的巨龙。他们说她是世上最美丽的女人,银金色头发,眼睛仿佛紫晶……你无须质疑我的话,弟弟,去奴隶湾亲眼见识她的美貌吧,然后把她带回来给我。” “我凭什么要去?”维克塔利昂质问。 “为了爱。为了职责。为了你的国王的命令。”攸伦咯咯窃笑,“也为了海石之位。一旦我获得铁王座,它就是你的了,你将继我之后坐上海石之位,正如我继巴隆之后一样……有朝一日,你的嫡子也将坐上它。” 我的嫡子。要有嫡子,先得有妻子,而维克塔利昂无幸娶妻。攸伦的礼物中必然带有毒药,他提醒自己,不过…… “你自己挑,弟弟,像奴工一样活着,还是以国王的身份死去。你敢不敢飞?除非跳下去,否则永远不会知道。”攸伦微笑的眼睛里闪烁着嘲弄,“或许我对你要求太高了?航行至瓦雷利亚永远是件可怕的事。” “去你的,若有必要,我可以带领铁舰队航向地狱。”维克塔利昂松开手,掌心满是鲜血,“我会去奴隶湾,是的,我会找到这个龙女,并带她回来。”但并非为你。你夺走我的妻子,我也要夺走你的。世上最美丽的女人,给我自己。 261.第261章 詹姆 戴瑞城外的土地已有人耕作,烧毁的作物被当成肥料,亚当爵士的斥候说女人们负责割荒草,一队公牛在树林边犁地,而十几个留胡子的男人拿着斧头在旁边警卫。 但当詹姆的队伍来到城堡前时,人畜都逃回了城中。戴瑞城大门紧闭,和之前的赫伦堡无异。我自家的血亲就是这样欢迎我的。 “吹响号角!”他下令,于是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再度吹响赫洛克之号。詹姆望向表弟城头飞舞的棕色与绯红旗帜。 蓝赛尔用兰尼斯特的狮子和戴瑞的农人组合成四分纹章——这旗帜,连同挑选新娘,都是叔叔的主意。自安答尔人征服三河流域的先民以来,戴瑞家就一直统治着这片土地。毫无疑问,凯冯爵士认为只有与古老的血统联系起来,儿子的江山才坐得稳,想长期待下去,靠的是血缘而非一纸诏书。凯冯应该当首相辅佐托曼才对,哈瑞斯·史威佛是个白痴,而我老姐也差不到哪里去。 城堡大门缓缓开启。“老表的地儿没法招待一千人,”詹姆吩咐壮猪,“在西墙下安营扎寨,挖好壕沟,安置尖桩,不可懈怠。附近仍有土匪出没。” “除非吃了豹子胆,否则没有人敢来招惹这么一支庞大的正规军。” “饥饿能让人铤而走险,”在明确土匪的实力与动向之前,詹姆不打算冒一丝一毫的风险。“挖好壕沟,安置尖桩。”他强调之后,催促荣誉向城门跑去。 德莫特爵士高举王家的雄鹿狮子旗,跑在他旁边,雨果·凡斯爵士则打着御林铁卫的纯白旗帜,詹姆不想再见到红罗兰,便发配他押送威里斯·曼德勒去女泉城。 皮雅和侍从们走在一起,骑着小派为她找来的母马。“真像座玩具城堡。”詹姆听见她说。她一辈子都住在赫伦堡,他心想,如此一来,全国上下其他城堡对她而言都显得渺小,当然,除了凯岩城。 乔斯敏·派克顿也如此向她解释:“你不能以赫伦堡的标准来衡量,当年黑心赫伦的野心实在太大了。”皮雅严肃地受教,好像五岁的女孩听修女讲课似的。她不正是一个小女孩么?女人的外表,女孩的心,满怀恐惧,伤痕累累。小派对她很好,詹姆怀疑年轻的侍从从未接近过女生,而皮雅只要把嘴巴闭紧,还是很漂亮的。只要她愿意,他们俩睡睡没什么不好。 在赫伦堡,有一名魔山的手下又来强暴她,当詹姆命令伊林·派恩将其斩首示众时,此人表现得相当困惑。“我操过她,操过一百次,”士兵们将他按倒在地,他不住地抗议,“一百次啊,大人。我们都操过她。”后来伊林爵士把他的脑袋拿给皮雅看,女孩透过破烂的牙齿开心地微笑。 五王之战中,戴瑞城屡次易主,它被烧毁过一次,被洗劫过至少两次,但蓝赛尔已经迅速地着手修复。城门是新铸的,刚砍伐的橡木板用钢钉加固,烧焦的马厩原址盖起了一座新马厩,堡垒的木阶和若干窗户也都重新换过。虽然黑黝黝的石头在无言地诉说着往日的大火,但时间和雨水终究会洗去伤痛。 城墙之内,十字弓手们在城垛上巡逻,有的戴狮盔披绯红披风,有的穿佛雷家族的蓝灰服饰。詹姆在庭院中策马小跑,小鸡在荣誉的蹄边四散逃命,绵羊咩咩叫,农民们闷闷不乐地打量他。他们都有武器,农民装备着镰刀、棍棒、削尖的锄头等等,甚至有斧头,有些不修边幅的男人在他们褴褛肮脏的外套上缝着红色七芒星。又是该死的麻雀,他们怎么会聚集在这里? 凯冯没出现,蓝赛尔亦然,前来迎接的是一名学士,灰袍裹在他骨瘦如柴的大腿上。“队长大人,戴瑞城对您……对您出乎意料的造访深感荣幸。请原谅我们准备不周,因为得到消息说您是打奔流城去的。” “我顺道过来瞧瞧而已,”詹姆撒谎道。我不想去奔流城。如果城堡在他抵达之前就告沦陷,他便不必背上背誓反对徒利家的黑锅。他翻身下马,把坐骑交给马房小弟。“我叔叔何在?”无须指名道姓,凯冯爵士是他仅存的叔叔,也是泰陀斯·兰尼斯特唯一剩下的儿子。 “他不在这里,大人,婚礼之后凯冯爵士便离开了。”学士扯扯颈链,好像它箍得太紧。“蓝赛尔大人很高兴会见您……和您麾下诸位英勇骑士,但有件事实在羞于启齿:戴瑞城供养不了这么多士兵。” “我们自带口粮。你怎么称呼?” “奥托莫学士,听候您差遣,大人。阿蕊丽夫人本想亲自出来迎接,只是忙着为您张罗接风宴,脱不开身。她希望您和您麾下的骑士队长们今晚都能赏光赴宴。” “吃顿热餐就好——外面实在又潮又冷——不用太麻烦了。”詹姆扫视庭院,看着麻雀们胡子拉碴的脸庞。他们人数太多了,佛雷家的兵也太多了。“‘顽石’呢?” “我们接到报告说三叉戟河对岸有土匪出没,哈尔温爵士便带五名骑士和二十名弓箭手前去清剿。” “蓝赛尔大人呢?” “大人在祈祷,他祈祷时不许打搅。” 他和博尼佛爵士真是一对活宝。“很好,”待会儿有的是时间盘问表弟,“带我去房间,我要洗个澡。” “若大人不嫌弃,就在农人堡居住吧。我来引路。” “我识得路。”詹姆对这座城堡并不陌生,他和瑟曦两度在此留宿,起初是和劳勃一起去临冬城访问,回程时又在这里发生了大事件。这座城很小,但好歹比旅馆舒适,而且河边是打猎的好场所——劳勃·拜拉席恩最流连的就是这点。 农人堡内一点没变。“墙壁还是这么空空如也啊。”学士带他穿过走廊时,他评价。 “蓝赛尔大人说以后会挂上宗教画,”奥伦莫道,“以助于修养和虔诚。” 修养和虔诚。他好容易才忍住笑。从前造访时墙上也是一片空白,但提利昂指出黑色方石上有织锦悬挂的痕迹。雷蒙爵士移走了装饰,却抹不去蛛丝马迹,小恶魔甚至花一把银鹿买通仆人,拿到了收藏织锦的地窖的钥匙。烛光下,他咧嘴笑着指给詹姆看,原来那是坦格利安历代君王的群像,从征服者伊耿直到疯王伊里斯。“如果我向劳勃告密,说不定他会封我为戴瑞城伯爵呢。”侏儒嘻嘻笑道。 奥托莫学士带詹姆来到顶楼。“愿您过得愉快,大人。屋内有厕所,窗户面朝神木林,卧室隔壁就是夫人的房间,中间隔着仆人的小屋。” “这是戴瑞城伯爵的居所。” “是的,大人。” “我表弟实在太好心了,但我不能喧宾夺主。” “蓝赛尔大人一向在圣堂里面睡。” 老婆就住在隔壁,却要去挨着圣母和少女睡?詹姆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或许他在祈祷自己那话儿坚强起来?君临城内传说,蓝赛尔的伤势让他失去了男人的能力。就算是这样,他也该试着去“重振雄风”呀。须知,表弟的新封号是不巩固的,除非他和自己那有戴瑞血统的老婆产下子嗣。詹姆有些懊悔来此地的冲动了。他对奥托莫表示感谢,并要他准备好洗澡水,再让小派去帮忙。 领主的卧室倒有了很大改观——越改越差了。精致的密尔地毯被收走,换成陈旧腐烂的草席,家具也都改为简陋的制品。雷蒙·戴瑞爵士的床足以睡下六人,有褐色天鹅绒帷幕和雕成藤蔓叶子形状的橡木床柱;蓝赛尔的床是稻草床,而且放置的角度刚好确保第一缕天光便能将人唤醒。就算原来的床被烧了、砸了或是偷了吧,这样也太…… 澡盆端来后,小个子卢替詹姆脱了靴子,解开金手,小派和加列特负责提水,而皮雅为他拿来点心。替他脱外套时,女孩羞涩地笑了,詹姆则不自在地透过她的粗布褐裙服,打量起乳房和臀部的曲线。他想起了赫伦堡那一夜,科本派她来服侍他时说的话。后来我和许多男人睡过,皮雅轻声软语,每次我都闭上眼睛,假装那是你。 幸亏澡盆够深,洗澡水隐藏了勃起。他将头埋进热气,想起了另一次洗浴,和布蕾妮那次。当时,他因失血而虚弱,还发着高烧,在迷乱中说出了从没说过的心里话。今天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牢记你的誓言。皮雅更适合提利昂而不是你。“去给我拿肥皂和刷子,”他吩咐小派,“皮雅,你先下去休息吧。” “是,大人。谢谢您,大人。”她说话时以手掩嘴,以防露出被打断的牙齿。 “你想上她?”皮雅走后,詹姆问小派。 侍从的脸红得像甜菜根。 “若她采取主动,你可以接受,毕竟,她能教你很多东西,将来你新婚之夜用得上。而且这应该不会留下私生子女。”皮雅曾为他父亲军中无数士兵张开大腿,并未怀孕,看来已经不孕了。“但请记得,要对她温柔。” “温柔,大人?怎么……我该怎么……?” “说些甜蜜的话,手脚轻点。你不会娶她,但睡她的时候,当她是你的新娘。” 少年点点头:“大人,我……我该在哪里去跟她好?没地方……没地方……” “……独处?”詹姆咧嘴一笑,“晚餐会很漫长。稻草床有点扎人,将就将就吧。” 小派的眼睛瞪得跟鸡蛋一样:“在大人您的床上……” “皮雅是个懂事的孩子,待会儿你会感觉到自己成为‘大人’的。”这张可怜的稻草床也该好好利用利用了。 晚宴准备妥当后,詹姆·兰尼斯特换上一件镶金线的红天鹅绒外套,搭配黑钻石金项链,再绑好打磨光亮的金手。他不想穿上纯白衣裳,因为目的地是奔流城,黑暗的未来在等待他。 戴瑞的会客厅实在朴素,搁板桌堆在墙边,房梁都被熏黑。詹姆坐到高台上蓝赛尔座位的右手边,蓝赛尔却没有到。“我表弟不来用膳吗?”他落座时询问。 “我的夫君正在绝食,”蓝赛尔的夫人阿蕊丽答道,“他很为可怜的前总主教大人难过。”这女人腿长,乳房鼓胀,就十八岁的年龄来说,相当健壮,不过那张皱紧了、没下巴的脸让詹姆想起无人惋惜的表弟克里奥爵士,随时随地看着都像黄鼠狼。 绝食?他比我料想的更痴呆。心智正常的话,蓝赛尔应该忙着跟寡妇产下小黄鼠狼,而不是饿死自己才对。不知凯冯爵士如何看待儿子新近的狂热,莫非这正是他匆匆离去的原因? 先上的是豌豆培根汤,阿蕊丽夫人告诉詹姆,她的前夫被格雷果·克里冈杀害了,当时佛雷家族还在为罗柏·史塔克打仗。“我恳求他别上战场,但我的佩特实在非常非常非常英勇,他发誓自己一定会是那个除暴安良的人。他渴望赢取名声。” 我们不都一样?“我作侍从时,常对自己说我一定会是那个除掉微笑骑士的人。” “微笑骑士?”她不明白,“他是谁?” 他是我生命中的魔山,有格雷果一半的身材和两倍的疯狂。 “死了很久的土匪。夫人不用挂心。” 听罢此言,阿蕊丽嘴唇发抖,褐色的眼睛里滚下泪珠。 “请原谅我女儿的失态,”一位老妇人接口。阿蕊丽结婚时随身带来了十几个佛雷家人,包括一位妹妹、一位直系叔叔、一位旁系叔叔、许多表亲……还有自己的母亲,土生土长的戴瑞家人。“她还在悼念父亲。” “土匪们谋杀了他!”阿蕊丽夫人啜泣,“爸爸只是去赎疙瘩脸培提尔的,他带去了他们要的金子,却被他们挂了起来。” “是吊死了,阿丽,你父亲可不是一面织锦。”玛丽亚夫人转向詹姆,“您认识他,对吗,爵士?” “我们俩一同在秧鸡厅当侍从,”他不愿夸口彼此是朋友,实际上,詹姆到那儿的时候,梅里·佛雷堪称城堡里的小恶霸,所有小孩子都被他欺负过。然后他胆敢欺负我……“他……他很强壮。”这是唯一能给的夸奖。梅里虽然迟钝笨拙又愚蠢,但他确实很强壮。 “你们并肩扫荡御林兄弟会,”阿蕊丽夫人抽着鼻子,“爸爸喜欢给我讲当时的故事。” 爸爸是个吹牛大王。“是的。”佛雷主要的贡献是被营妓传染了疹子,随后又教“白鹿”俘虏。土匪女王把自己的标志烙在他屁股上,随后才让萨姆纳·克雷赫赎回他。整整半个月,梅里都无法坐下,不过红铁烙印没有同辈侍从们逼他吃的屎那么伤人。少年郎,睚眦必报的怪物。于是他用金手握住酒杯,高高举起。“为了梅里。”詹姆说,喝酒总是比议论他人短长来得容易。 祝酒之后,阿蕊丽夫人停止了哭泣,席间谈话转到四条腿的狼上面。丹威尔·佛雷爵士说连他祖父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的狼。“它们毫不怕人,自孪河城南下的路上,野狼成群结队地攻击辎重车队,直到弓箭手射杀了十几只方才撤退。” 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承认自己的斥候自君临北上途中也遭遇了同样的麻烦。 詹姆兴趣缺缺,将关注焦点早早放在面前的食物上。他用左手撕开一块块面包,用右手去够酒杯。他看着亚当·马尔布兰和身边的女孩调情;看着史提夫伦·史威佛爵士用面包、坚果和萝卜重演君临之战;看着肯洛斯爵士将一名女仆拉到膝盖上,让她吹他的号角;看着德莫特爵士向侍从们吹嘘自己在雨林行侠仗义;桌子彼端,雨果·凡斯闭上了眼睛。他是在发呆,詹姆心想,还是在打盹呢?他转向玛丽亚夫人。“害你夫君的……是贝里大人的匪帮?” “我起初也这么想,”玛丽亚夫人已生华发,但仍然很美,“杀人犯们在荒石城作案后就四散逃亡。瓦尔平伯爵追踪其中一群人去到美人市集,但在那里失去了踪迹;黑瓦德带领猎狗和猎人深入女巫沼泽,农民们起初否认见过土匪,严加审问后有所收获。他们声称看到了一位独眼男人、一位黄袍大个子……还有一个戴兜帽的女人。” “女人?”他以为白鹿温妲已给了梅里很好的教训——远离一切女土匪。“御林兄弟会中也有个女人。” “我知道她。”怎会不知道,她言下之意十分明显,她在我丈夫屁股上留了记号。“都说白鹿年轻漂亮,这女人可不同。农民们说她的脸完全毁伤,眼睛十分恐怖。他们声称她是土匪的总头目。” “总头目?”难以置信。“贝里·唐德利恩与红袍僧……” “……没人见过。”玛丽亚夫人肯定地说。 “唐德利恩死了,”壮猪道,“魔山用一把匕首刺穿了他的眼睛,有人看见的。” “这只是一种说法,”亚当·马尔布兰提出异议,“有人认为贝里大人是杀不死的。” “哈尔温爵士认定谣言不足以采信,”阿蕊丽夫人用手指玩弄发辫,“他答应我,要把贝里大人的人头献上。他真是个大英雄。”透过层层泪水,她的脸红了。 詹姆想起了自己献给皮雅的人头,耳中回荡着弟弟的嘲笑。何不给女人鲜花呢?提利昂会这么讲。说实话,让他对哈尔温·普棱爵士下评语的话,“英雄”二字是无论如何不沾边的。普棱家的兄弟们高大肥胖,脸红脖子粗,精力充沛,喜欢吵闹,爱笑,易怒,也易于和解;哈尔温大不相同,他眼神坚硬,沉默寡言,不懂宽恕之道……虽然战锤使得很好。他是个高手,却不能赢得爱戴。然而女人想的是……詹姆瞥瞥阿蕊丽夫人,什么也没说。 仆人们把鱼端上来,河里的梭子鱼,用捣碎的坚果与草药烹调。蓝赛尔的夫人先尝了一口,大加赞赏,命仆人将最好的部分给詹姆。趁仆人们将鱼放在他面前的机会,阿蕊丽夫人越过丈夫的座位,把手搁在詹姆的金手上。“您一定能杀掉贝里大人,詹姆爵士,正如从前杀那个微笑骑士。求您了,大人,我求您,留下来帮我们对付贝里大人和猎狗吧。”她苍白的指头缠绕在他的金手指上。 你以为我能感觉到你指尖的触摸吗?“微笑骑士是被拂晓神剑杀掉的,夫人,即亚瑟·戴恩爵士。他是个比我好太多的骑士。”詹姆抽回金手,转向玛丽亚夫人,“黑瓦德一直追到哪里?” “他的狗追逐那女人和她手下的气味到了女巫沼泽北部,”老妇人说,“他发誓最多只差半日路程了,但这群人最终消失在了颈泽里。” “让他们在那边烂掉吧,”肯洛斯爵士兴高采烈地叫道,“诸神慈悲,教他们被流沙吞噬或给蜥狮吃掉。” “给吃青蛙的煮了也好,”丹威尔·佛雷爵士声称,“泽地人不收容土匪。” “泽地人不会,”玛丽亚夫人说,“但许多河间地的领主会,他们都在暗中协助贝里大人。” “老百姓们也串联一气,”她女儿又开始抽鼻子,“哈尔温爵士说他们不仅藏匿土匪,供养土匪,而且还撒谎,以隐瞒土匪的行踪。您能想象吗?他们竟对自己的领主撒谎!” “把他们舌头拔掉。”壮猪建议。 “是啊,这样他们就能说真话了。”詹姆讥刺道,“听着,需要用人,先得赢取人心。当年对付御林兄弟会时,亚瑟·戴恩爵士正是这么做的。他把军粮分给平民,替民众向伊里斯王诉苦,他拓展了属于各村落的牧场范围,甚至为平民赢得了每年砍伐一定数量的树木和在秋天猎取几只国王的鹿的权利。森林里的居民曾把托因当成保护神,如今亚瑟爵士为他们做的比兄弟会能做的多得多,最终他们纷纷倒向官家,平叛工作顺利多了。” “队长大人说得在理,”玛丽亚夫人道,“若是老百姓不能像爱戴我父亲和祖父那样爱戴蓝赛尔,领地终究不会安宁。” 詹姆望向表弟空空如也的座位。光凭祷告,蓝赛尔不能赢得任何人的爱戴。 阿蕊丽夫人噘起嘴唇:“詹姆爵士,我求您,不要抛弃我们。我的夫君需要您,我也一样。在这个恐怖的年代,有时我晚上害怕得睡不着觉。” “我必须守护国王,夫人。” “让我来吧,”壮猪提出,“攻打奔流城对我而言还不过瘾。再说,贝里·唐德利恩非我对手,在比武大会上他披着可爱的披风,但身材瘦弱又缺乏经验。” “那是他死前的事了,”年轻的阿伍德·佛雷爵士道,“百姓们说,死亡改变了他。你能杀他,但他不会死。你怎么和有不死之身的人交手呢?还有猎狗,他在盐场镇杀了二十个人。” 壮猪捧腹大笑:“二十个胖得走不动的店家,二十个吓得尿裤子的仆人,二十个拿讨饭碗的乞丐帮兄弟。不会是二十个全副武装骑士,不会是我。” “盐场镇正是某位骑士的领地,”阿伍德爵士坚持,“当克里冈和他那群疯狗们洗劫镇子时,骑士本人却躲在城内不敢出来。您没见过当时的惨状,爵士,报告传到孪河城后,我跟哈瑞斯·海伊、他弟弟唐纳尔以及五十名士兵和弓箭手即刻南下清剿。我们以为是贝里大人干的,打算就此将他抓获归案,来到盐场镇才发现全镇除了城堡,什么都没了。老昆西爵士吓得不轻,甚至不愿为我们打开城门,只肯在城垛上搭话。遍地骸骨与灰烬,全镇不复存在,猎狗烧毁了所有建筑,杀了所有的人,哈哈大笑着离开。特别是女人……你无法相信他对女人们做了些什么。在餐桌上,我不想说,当时看得我呕吐。” “听到这些的时候,我哭了。”阿蕊丽夫人倾诉。 詹姆吮了口酒:“你能确定是猎狗?”他们说的更像格雷果而非桑铎,桑铎此人纵然强横残忍,但他不是克里冈家中真正的怪物。 “有目击证人,”阿伍德爵士道,“他的头盔很容易辨认,令人印象深刻。少数几个人活了下来——被他强暴的少女,几个躲躲藏藏的男孩,被烧焦的梁柱压着的女人,以及在远处的渔船上观望这场屠杀的渔民……” “屠杀?这不是屠杀。”玛丽亚夫人轻声说,“把这称为屠杀简直是对屠夫的侮辱。盐场镇的悲剧是披人皮的野兽干的。” 夫人,这正是野兽的时代,詹姆心想,这个时代属于狮子、奔狼和疯狗,属于渡鸦与食腐乌鸦。 “真是恶贯满盈,”壮猪把酒杯满上,“玛丽亚夫人、阿蕊丽夫人,若你们不嫌弃,等我打下奔流城,即刻回来抓捕猎狗。我不怕狗,我会出力为你们杀了他。” 难说。他们两个都强壮有力,但桑铎·克里冈的速度更快,而且打起架来比李勒·克雷赫野蛮。 阿蕊丽夫人的感动溢于言表,“您是个真正的骑士,李勒爵士,您向危难中的妇人伸出援手。” 她至少没管自己叫“处女”。詹姆去够杯子,却打翻了,酒水被亚麻桌布享用,红色污迹迅速扩散,同伴们佯作不见。这不过是贵族餐桌上的礼貌,他安慰自己,心里明白大家都在可怜他。于是詹姆粗暴地站起来,“夫人,请原谅。” 阿蕊丽夫人有些不知所措:“您这就走了?鹿肉正餐都没上呢,还有填满韭菜和蘑菇的阉鸡。” “毫无疑问,它们都非常美味,但我实在吃不下了。我去会会表弟。”詹姆鞠了一躬,匆匆离开宴席。 更多人在庭院里用餐。麻雀们燃起十几堆篝火,以抵御黄昏的寒意,肥厚的腊肠在火堆上滋滋作响。他们大概有一百名。全是些无用的嘴巴,詹姆不清楚表弟到底拿出了多少腊肠,等腊肠吃完后打算怎么办。除非马上丰收,否则这城堡冬天里只有老鼠可吃。时至深秋,要想获得丰收,谈何容易。 圣堂建于城堡内院,在木构架上涂抹灰泥搭造,七面墙壁,没有窗户,有雕刻装饰的木门和瓦片屋顶。三个麻雀坐在台阶上,当詹姆靠近时,他们站起来。“你想上哪儿去,大人?”三人中最矮小的人问,他胡子留得最多。 “进去。” “大人在里面祈祷。” “大人是我的表弟。” “是的,大人,”另一个麻雀接口,他是个秃头壮汉,一只眼睛上方描着七芒星,“但您不能打扰您表弟祈祷。” “蓝赛尔正在祈求天上的天父给予指引,”第三个麻雀说,这人没长胡子。詹姆乍以为是男孩,不料声音却是女声,这人穿着没有形状的破衣服,外套生锈锁甲,“他在为已故总主教和所有死去的人们的灵魂祈祷。” “他们明天也不会活过来,”詹姆告诉她,“而天父的时间比我空闲。你可知道我是谁?” “领主罢了。”眼睛上画有星星的大个子说。 “残废而已。”胡子稠密的小个子道。 “你是弑君者,”女人宣布,“但我们不是国君,只是穷人集会的成员——听着,未经大人允许,你别想进去。”她拿出带尖刺的棍棒,小个子举起斧头。 他们身后的门突然开了。“朋友们,让我表哥进来,”蓝赛尔柔声说,“我正等着他。” 麻雀们立即站开。 蓝赛尔比在君临时更瘦了。他打赤脚,穿一件用未染色的羊毛做的粗糙外衣,看起来像乞丐不像领主。除了顶门正中,他的头发都已剃了干净,胡子倒长了出来,再称之为桃子毛就是在侮辱桃子,但尽管它们一直围拢到耳朵边,颜色却是花白的。 “表弟,”房门关闭后,詹姆说,“妈的,你失去理智了吗?” “我找到了信仰。” “你父亲在哪里?” “走了,我们吵了架。”蓝赛尔在天父的祭坛前跪下。“你会跟我一起祈祷吗,詹姆?” “如果我好好祈祷,天父会不会还我一只手?” “不会。但战士会赐予你勇气,铁匠会赐予你力量,老妪会赐予你智慧。” “我只要一只右手。”七神高高耸立在精雕的祭坛上,黝黑的木雕在烛光下闪烁。空气中有一点微弱的熏香。“你就在这儿睡?” “每晚,我都把床铺在不同的祭坛前,七神带给我不同的愿景。” 受神祝福的贝勒就号称能目睹什么愿景。尤其是绝食的时候。“你有多久没吃饭了?” “信仰为我提供所需。” “好吧,信仰好比粥,得添加牛奶与蜂蜜。” “我梦见你会来。在梦中,你知道我做过什么,知道我的罪恶。所以你杀了我。” “你这样绝食,迟早会把自己饿死,用不着别人动手。你难道不清楚,受神祝福的贝勒就是这么进棺材的吗?” “《七星圣经》有云:凡人性命风中之烛也,徐徐清风皆能熄灭。在这个世上,死亡离我们并不遥远,七层地狱等待着那些未能悔悟的罪人。跟我一起祈祷吧,詹姆。” “如果我做了,你能答应我,喝一碗麦粥吗?”见老表不答,詹姆叹口气。“你应该和老婆一起睡,而不是心向少女。要让这座城堡长治久安,你必须产下戴瑞血统的子嗣。” “这里不过是一堆冰冷的石头,我没想过要它。我只想……”蓝赛尔抖了抖,“七神宽恕,我只想成为你。” 詹姆忍不住笑了:“那敢情好,我这人好歹比受神祝福的贝勒正常些。听我说,戴瑞城需要一只真正的狮子,老表,你的佛雷小妻子也需要。知道吗?一提起顽石,她两腿间就不安分。就算她现在还没跟他上床,那也是指日可待的事。” “如果她真喜欢他,我祝愿他们爱情美满。” “狮子不容忍姘头。毕竟,你娶了那女孩为妻。” “我说了几句空洞的话,给了她一张红色斗篷,只为了让父亲开心。未经圆满的婚姻算不得真正的婚姻。贝勒王也曾与妹妹戴安娜成亲,但他们没有过夫妻生活,等他称王后,便立刻废除了婚约。” “如果他闭上眼睛,狠狠地操她,国家便会减少许多纷乱与争斗。谢了,我在历史书上读过这一章。听着,再怎么做,人民也不会把你当成受神祝福的贝勒转世。” “不会,”蓝赛尔承认,“他是不出世的高尚灵魂,纯粹、勇敢而清白,不受尘世的邪恶玷污。我只是个罪人,今生今世都无法还清。” 詹姆将手按到表弟肩上:“说到罪恶,你算什么呢,老表?我杀了自己的国王。” “勇士用剑,懦夫用酒,我们都是弑君者,爵士。” “劳勃只是个篡夺者。有人甚至认为,雄鹿乃是狮子天生的猎物。”詹姆透过肌肤感觉到表弟突出的骨头……还有别的……蓝赛尔穿着苦行用的粗毛衬衣。“你做了什么,需要如此赎罪?告诉我。” 表弟低下头颅,热泪滚下脸颊。 泪水给了詹姆所有的答案。“你杀了国王,”他说,“睡了王后。” “我没有……” “……没有和我亲爱的老姐上床。”说啊,承认啊! “没有把种子撒在……撒在她的……” “……身体上?”詹姆提示。 “……子宫里,”蓝赛尔把话说完,“没撒在里面,便不算叛国。国王死后,我给她安慰。当时你作了俘虏,你父亲出门打仗,而你弟弟……她怕你弟弟,而且是有理由的。你弟弟逼我出卖她。” “是吗?”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还有谁?还有谁?还有月童?“你对她用强了吗?” “没有!绝对没有!我爱她,我只想保护她。” 我只想成为你。他的幻影手指又开始抽搐。姐姐来到白剑塔上恳求他放弃誓言的那一天,在被拒绝之后,她曾笑言自己成百上千次地对他撒谎。詹姆原以为那只是在他伤害了她之后,瑟曦嘴硬而已。看来那是她这辈子对我讲的唯一的真话。 “你千万别对当今太后心生不满,”蓝赛尔求道,“肉体是孱弱的,詹姆,我们之间的罪恶终究没带来伤害。没有……没有留下私生子女。” “是啊,私生子女是不会从肚子外面长出来的。”他不晓得要是把自己的罪孽向表弟倾诉,要是把那三个被瑟曦分别命名为乔佛里、托曼和弥赛菈的叛国逆种的真相说出来,蓝赛尔会怎么讲。 “大战之后,我很生陛下的气,但总主教大人要我宽恕她。” “结果你向他忏悔了所有事情,对吗?” “我受伤时,他为我祈祷。他是个好人。” 所以他才一命呜呼,君临城中我亲耳听见了丧钟。詹姆怀疑表弟究竟清不清楚自己的话造成了什么后果。“蓝赛尔,你真他妈蠢。” “你说得没错,”蓝赛尔道,“但那个愚蠢的我已经死去,爵士先生。我恳求天父为我指引一条明路,而他响应了我的呼吁。我即将放弃爵位和妻室,你说顽石想接管这一切,我很欢迎。明日我就会返回君临,宣誓为新任总主教大人和七神教团效命,我打算宣誓加入战士之子。” 这孩子果真疯了不成:“战士之子三百年前就被废黜了。” “新任总主教大人恢复了它,他正召唤全国上下所有怀有正义感的骑士,用生命与宝剑捍卫七神。穷人集会也相应地恢复了。” “铁王座居然允许这种事发生?”坦格利安王朝早期的某位君主花了若干年工夫,才把这两大教团武装镇压下去,詹姆记得这回事,却想不起来那是哪位国王。梅葛?杰赫里斯一世?提利昂一定知道。 “总主教大人信中说,托曼国王废除了以往的律法。你想看的话,我可以把信给你。” “即便这是真的……你也别忘了自己的身份,你是凯岩城的狮子,更是国内响当当的诸侯。你有老婆、有城堡、有土地和人民需要你的保护。若诸神慈悲,将来你还能延续血脉。你为何要放弃一切荣华,就为了……为了几句誓言?” “那你又是为什么?”蓝赛尔轻声问。 为了荣誉,詹姆想说,为了光辉。然而这并非全部真相,荣誉和光辉固然美妙,但它们加在一起也比不上瑟曦。他不由得哈哈大笑。“你想见的是总主教,还是我亲爱的老姐呢?祈祷吧,老表,用力祈祷吧。” “你会跟我一起祈祷吗,詹姆?” 他扫视圣堂,望向诸神。圣母脸上写满慈悲,天父公正而严肃,战士一手握着宝剑,陌客躲在阴影里,非人的面孔隐藏在兜帽底下。若干年以来,我认为自己是战士,瑟曦是少女,没想到她却是陌客,永远隐藏着真面目。“如果你愿意,替我祈祷吧,”他告诉表弟,“我已经记不得祷词了。” 当詹姆出门,踱进夜色中时,麻雀们还坐在台阶上。“谢谢,”他对他们说,“我从来没有感觉自己如此虔诚。” 他拿来两把钝剑,找到伊林爵士。 城堡庭院中到处是人,于是他们来到戴瑞的神木林。这里没有麻雀,只有光秃秃沉默的树,黑色的枝条向天空中伸展,枯死的叶子铺了一地。 “看见那扇窗户了吗,爵士?”詹姆举剑指去,“那是雷蒙·戴瑞爵士的卧房。我们从临冬城返回时,劳勃国王就睡在里面,你不记得吗?当初奈德·史塔克的女儿放狼去咬小乔。我姐姐想要那小女孩一只手,这是前朝惯例,对王族动手者,处斩手之刑。劳勃认为她既残酷又疯狂,他们争斗了半夜……好吧,瑟曦动手,劳勃喝酒。午夜过后,王后召我觐见,国王已在密尔地毯上打起了呼噜。我问姐姐要不要把他抱回床上,她告诉我把她抱上床,然后脱去睡袍。于是我越过劳勃的身体,就在他的寝室和姐姐做爱——如果国王当时醒转,我会毫不犹豫地宰了他。他不是第一个死在我手下的国王了……你都知道的,不是吗?”他反手一剑,将树枝劈为两半。“我操她的时候,瑟曦说‘我要’。我以为她指的是我,结果却是要废掉那史塔克女孩,不杀也弄个残废。”好好想一想,我为爱情做了些什么。“于是我星夜点兵出发。史塔克的人先找到女孩,算他们走运,如果教我抓住……” 伊林爵士脸上的麻子在火光映照下犹如一个个无底黑洞,犹如詹姆的灵魂。他又发出那种粗嘎的声音。 他在嘲笑我,詹姆·兰尼斯特心想。“你也干过我老姐吗,麻脸杂种!?”他吐口唾沫,“放马过来吧,把鸟嘴闭上,来杀我啊!” 262.第262章 布蕾妮 修道院坐落在离岸半里远的岛屿上,水流和缓的三叉戟河在此通过宽广的河口注入螃蟹湾。即便远远看去,也能发现岛上的富庶:梯田覆盖斜坡,下有鱼塘,上有风车,木头与帆布制成的桨叶在海湾吹来的轻风中慢慢转动。布蕾妮看到绵羊在山坡上吃草,鹳鸟在渡船码头周围的浅水里行走。 “盐场镇就在对岸,”梅里巴德修士指着海湾北面说,“修士兄弟们会趁早潮把我们摆渡过去,但我很担心在那边将要看到的景象。在此之前,让我们先享用一顿热餐吧,兄弟们总是有骨头给狗儿。”狗儿摇着尾巴叫了一声。 现在正赶上退潮,而且退得很快,将岛屿与陆地隔离的河水急速后撤,留下一片广阔的褐色泥滩,微微泛光,一个个潮水坑遍布其中,在下午的阳光里像金币般闪烁。布蕾妮挠挠颈背,一只小虫咬了她一口。她已将头发盘起来,太阳照得皮肤暖洋洋的。 “为什么管它叫寂静岛?”波德瑞克问。 “因为居住在此的都是忏悔者,他们寻求在沉思、祈祷与静默当中偿还罪过。岛上只有长老和监理们能说话,并且那些监理也只有七天中的一天可以。” “静默修女从不说话,”波德瑞克说,“听说她们没有舌头。” 梅里巴德修士微微一笑:“我在你这个年纪时,我的长辈也如此吓唬孩子,其实无论何时何地,这说法都非事实。立誓保持静默乃是表达忏悔的方式,作出牺牲来证明自己对天上七神的虔诚,而哑巴发誓沉默就好比没腿的人宣言放弃舞蹈一样无聊。”他牵驴子走下斜坡,招呼他们跟上。“如果今晚想睡在屋檐底下,现在就必须下马,随我一起穿越泥沼。我们称它为信仰之路,信仰坚贞的人才能安全通过,而心怀歹意的将会被流沙吞没,或在潮水涌回来时淹死。你们中没有人心怀歹意吧?即使如此,我仍会小心落脚之处。记住,只踩我踩过的地方,就能到达另一边。” 布蕾妮发现信仰之路果真蜿蜒曲折,那座岛看起来耸立在西北方,梅里巴德修士却没直接朝它走,而是折向东方,往海湾中水深处进发。远处海水闪烁着银蓝色光芒,褐色烂泥“吱吱咯咯”地挤进他脚趾间,他不时停下来,用木杖试探前方。狗儿紧跟在他脚后,嗅着每一块岩石、每一只贝壳和每一丛海草。但这回它既没在前面蹦蹦跳跳,也没有四处游走。 布蕾妮跟在后面,小心留意狗、驴子和修士留下的一排足印,然后是波德瑞克,海尔爵士收尾。一百码之后,梅里巴德突然转向南方,几乎背对修道院行进。他朝那个方向又走了一百码,带领他们从两个浅浅的潮水坑之间穿过。狗儿将鼻子探进其中一个,一只螃蟹用螯夹它的鼻子,令它吠叫起来,接着是一场短暂但剧烈的搏斗,最后狗儿小跑着回来,浑身湿漉漉的,沾满烂泥,口中叼着那只螃蟹。 “不是要去那地方吗?”海尔爵士在后面指着修道院喊,“我们好像在到处乱逛,就是没朝那里走。” “这是信仰之路,”梅里巴德修士劝导,“信仰,坚持,虔诚,才能找到所寻求的安宁。” 泥滩在周围泛着潮湿的光,映衬出近百种斑驳色调。烂泥是深黯的褐色,差不多跟黑的一样,但也有一片片金色沙地,一块块灰色与红色的突起岩石,以及一丛丛黑色与绿色的海草。鹳鸟在潮水坑中跋涉,留下许多脚印,螃蟹则在浅滩表面疾走。空气带有海盐和腐败的味道,泥巴吸住人们的脚,直到人们用力,才“啪”的一声不情不愿地放开,伴随着吱吱嘎嘎的叹息。梅里巴德修士转了一个又一个弯,留下的脚印里很快注满了水。等地面变得坚固,并开始上升,她估计至少走了一里半路。 他们爬过环绕岛岸的碎石堆,三个人正在等候。他们穿修士兄弟的棕褐长袍,袍子有宽大的钟形袖口和尖顶兜帽,其中两位还用长长的羊毛布裹住脸的下半部分,只能看见眼睛。开口说话的是第三位。“梅里巴德修士,”他大声说,“差不多一年没见了。欢迎你,还有你的伙伴们。” 狗儿摇摇尾巴,梅里巴德甩掉脚上的烂泥。“我们请求一晚的住宿。” “当然可以。今晚有炖鱼肉。你们早上要坐渡船吗?” “希望那不是太过分的要求。”梅里巴德转向旅伴们,“纳伯特兄弟是教会监理,每七天中有一天可以讲话。兄弟,这些善良的人一路帮助我。海尔·亨特爵士是河湾地的英勇骑士;这孩子是波德瑞克·派恩,来自西境;这位是布蕾妮女士,塔斯的处女。” 纳伯特兄弟愣了一下:“女人?” “是的,兄弟。”布蕾妮解开头发,甩甩脑袋。“你们这儿没有女人?” “目前没有,”纳伯特说,“前来造访我们的女人不是生病就是受伤,或者怀了孩子。七神赐予长老医疗之手,他让许多连学士们都无法治愈的男女恢复健康。” “我没生病,也没受伤或怀孩子。” “布蕾妮女士是位女战士,”梅里巴德修士透露,“她在追捕猎狗。” “是吗?”纳伯特似乎吃了一惊,“为什么呢?” 布蕾妮摸摸守誓剑的剑柄。“为这个。”她说。 监理打量着她。“你……作为女人,算是非常强壮,但……也许我该带你去见长老。他会安排你穿越泥沼。来吧。” 纳伯特领他们沿鹅卵石小径行走,穿过一片苹果树林,来到一间粉刷过的马厩跟前,马厩有尖尖的茅草屋顶。“你们将牲畜留在此处。吉拉曼兄弟负责给它们喂食饮水。” 马厩中超过四分之三的部分空着。近处角落有五六头骡子,由一名罗圈腿的兄弟照看,布蕾妮推测他就是吉拉曼。而在更远的角落里,一匹硕大的黑牡马被与其他动物隔开,它听见话音,便嘶鸣起来,蹬踢畜栏门。 海尔爵士把缰绳交给吉拉曼兄弟,赞赏地看着这匹高头大马。“漂亮的马儿。” 纳伯特兄弟叹口气。“七神赐福,同时也赐予劫难。‘浮木’是很漂亮,但它一定生于地狱当中。当我们想给它套上犁时,劳尼兄弟的胫骨被踢断两处。我们希望阉割能改善它的坏脾气,结果……吉拉曼兄弟,你愿意给他们瞧瞧吗?” 吉拉曼兄弟放下兜帽。他长着一头金色短发,头皮有削过的痕迹,染血的绷带缠着耳朵所在之处。 波德瑞克倒抽一口冷气。“那马咬掉了你的耳朵?” 吉拉曼点点头,盖上脑袋。 “原谅我,兄弟,”海尔爵士说,“但假如你拿着剪刀朝我走来,我会咬掉你另一只耳朵。” 这个玩笑没能打动纳伯特兄弟。“你是骑士,爵士先生,‘浮木’不过是一头负重的牲畜。铁匠造就马匹,是为了帮人类劳作。”他转过身。“请这边走。长老等着呢。” 斜坡比远处看来要陡了许多,为便于攀爬,修士们搭起一座木楼梯,沿山坡在建筑物之间来回穿梭。布蕾妮在马鞍上颠簸了一整天,很高兴有机会伸伸腿。 上山途中经过十来个教会中的兄弟;这些人穿深褐色衣服,拉起兜帽,好奇地看着他们走过,但没开口致意。其中一位牵着两头奶牛走向一间低矮的茅草顶畜棚,另一位在搅拌黄油,山坡较高处,有三个赶羊的男孩,再往上是一片墓地,一位比布蕾妮更高大的兄弟正在奋力挖坟,从动作来看,显然是腿瘸了。只见他将满满一铲子沙砾高高抛过肩头,其中一些恰好散落在他们脚边。“你小心点,”纳伯特兄弟斥责,“梅里巴德修士差点吃到一口泥。”掘墓人低下头。当狗儿上前嗅他时,他放下铲子,挠了挠狗耳朵。 “一个学徒。”纳伯特解释。 他们继续沿木阶梯攀登。“给谁挖的坟墓?”海尔爵士问。 “克莱蒙特兄弟,愿天父公正地裁判他。” “他很老吗?”波德瑞克·派恩问。 “假如你认为四十八岁算老的话。他并非老死,而是死于在盐场镇所受的伤。歹徒们袭击镇子那天,他正好带着我们的蜜酒去集市交易。” “猎狗干的?”布蕾妮说。 “另一伙人,但残忍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怜的克莱门特不愿说话,就被割了舌头。歹徒说,既然他立誓保持沉默,要舌头也是多余。长老了解更多情况,他把外界最糟的消息留给自己,以免打扰修道院的宁静。我们许多兄弟来此处是为了逃避世间的恐怖,不愿去多想。克莱蒙特兄弟并非我们当中唯一受伤的人,有些伤口外表是看不出来的。”纳伯特兄弟指指右侧。“那是我们的夏日葡萄架,葡萄又小又酸,但酿出的酒还能喝。我们也自酿麦酒,而我们的蜜酒与苹果酒名声远扬。” “战争从未波及此处?”布蕾妮问。 “这次没有,赞美七神。祈祷保护了我们。” “还有潮水。”梅里巴德提示。狗儿叫了一声以示赞同。 山眉上有一圈未经泥浆砌合的低矮石墙,围着一大簇建筑物:叶片吱嘎作响的风车,修士们睡觉的屋子、吃饭的大厅,祈祷与冥思的木制圣堂。圣堂窗户是镶铅玻璃,宽阔的门上雕刻着天父与圣母的像,七边形尖塔上有走道。圣堂后面是蔬菜园,一些较年长的兄弟正在拔除杂草。纳伯特兄弟带访客们绕过一株栗子树,来到嵌入山腰的一扇木门前。 “带门的山洞?”海尔爵士惊讶地说。 梅里巴德修士笑笑。“这叫隐士洞。第一位寻到此岛的圣人就居住在里面,他创造出许多奇迹,引来其他人加入。那是两千年前的事了,门是后来添的。” 两千年前,隐士洞也许阴暗潮湿,泥土遍布,回荡着滴水声,现在早已改观。布蕾妮与伙伴们进入的山洞变成一间温暖舒适的密室,地板铺羊毛毯,墙壁覆盖织锦,长长的蜂蜡烛散发出充裕的光线,家具样式奇异而朴素,包括一张长桌、一条高背长凳、一个箱子、几个摆满书籍的高大书柜,还有一些椅子。这些家具全用浮木制成,奇形怪状的木条巧妙地拼凑起来,打磨抛光,在烛光之下泛出暗金色。 长老跟布蕾妮想象的大不一样。首先,他几乎算不上长者,菜园里除草的兄弟都是弯腰驼背的老人,他却高大挺拔,充满活力,正当壮年;其次,他的脸不像她想象中的医疗圣人那般和蔼慈祥。他脑袋大而方,眼睛敏锐精明,鼻子布满红色纹路。尽管他削过发,但头顶跟厚实的下巴上都布满短须。 他不像是位能给人接骨疗伤的圣人,反倒像是随时要折断别人关节的打手,塔斯的少女心想。长老穿过屋子,拥抱梅里巴德修士,又轻轻拍了拍狗儿。“每次我们的朋友梅里巴德和狗儿来访,总是个快乐的日子,”他宣告,然后转身面对其他宾客,“我们也欢迎新面孔。啊,最近见到的新面孔太少了。” 梅里巴德照例客套一番,然后落座于高背长凳上。与纳伯特修士不同,长老并没因布蕾妮的性别而不安,但当修士提起布蕾妮和海尔爵士旅行的原因时,他还是收起了笑容,只说句“我明白了”,便将话题岔开。“你们一定渴了。请尝尝我们的甜苹果酒,润一润经历旅途风尘的嗓子。”他亲自给他们倒酒。杯子也由浮木制成,没有两只是相同的。当布蕾妮表示赞赏时,他回答说:“小姐您过奖,我们只不过将木头雕刻抛光,加以利用罢了。在这个地方,我们受到诸神的保佑,这里是河流与海湾的交接处,河水与潮水互相角力,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因而被冲上岸堤,馈赠给我们。浮木在其中算是最不起眼的,我们找到过银杯、铁锅、一袋袋羊毛、一卷卷丝绸、生锈的头盔、闪亮的宝剑……对了,甚至还有红宝石呢。” 这引起了海尔爵士的兴趣:“雷加的红宝石?” “也许吧,谁说得准呢?战斗发生在上游很远处,但河流耐心而不知疲倦。我们已经发现了六颗红宝石,我们都在等待第七颗。” “宝石比骨头强。”梅里巴德揉着脚,泥土在他手指下纷纷剥落。“河流的礼物并非总令人愉快,善良的兄弟们也会收到骨骸。淹死的牛或鹿,死猪肿胀至马的一半大,对,还有人的尸体。” “最近尸体太多了,”长老叹气,“掘墓人都没休息过。三河人,西境人,北方佬,全冲到了这里。有骑士也有无赖。我们将他们埋在一起,史塔克与兰尼斯特,布莱克伍德与布雷肯,佛雷与戴瑞……统统在一起,这是河流交给我们的责任,以回报它的丰厚馈赠,我们尽力而为,然而有时候找到女人……有时更糟,找到小孩。那是最为残酷的礼物。”他转向梅里巴德修士。“我希望你有时间为我们告解。自土匪杀死老贝内特修士之后,我们就没人听取忏悔了。” “我会抽时间的,”梅里巴德说,“希望你们有比上次我经过时更好的罪过。”狗儿叫了一声。“看到没?连狗儿也感到无聊。” 波德瑞克·派恩很疑惑。“我以为没人可以说话。嗯,不是没人。是那些兄弟。另外的兄弟,不是你。” “我们忏悔时允许打破沉默,”长老说,“用手势和点头很难说清罪孽。” “他们烧了盐场镇的圣堂?”海尔·亨特问。 微笑消失了。“他们烧了盐场镇的一切,除了城堡,因为城堡是石头……然而它对镇子一点用也没有,跟板油做的却也没什么区别。治疗幸存者的责任落到我头上,等大火熄灭,渔民们认为可以安全登陆时,便将幸存者载过海湾,送来我这里。有个可怜的女人被强暴了十几次,她的胸口……女士,你穿着男人的盔甲,我就不向你隐瞒了……她的乳房被撕咬下来吃了,仿佛是……被野兽吞食。我尽全力治疗,最终却归于失败。她临死前发出的恶毒诅咒并非针对那些强暴她的人,或者活生生吞吃她血肉的畜生,而是昆西·考克斯爵士。歹徒们来到镇子时,他闩上城堡大门,安全地躲在石墙背后,听任自己的人民尖叫死亡。” “昆西爵士是个老人,”梅里巴德修士轻柔地说,“他的儿子和养子不是远在他乡就是已经死去,他的孙子们还小,他还有两个女儿。凭一己之力又怎么对付得了那么多歹徒呢?” 他至少应该试一试,布蕾妮心想,宁肯战死。无论年龄,真正的骑士誓死保护弱者,把他人的性命放在自己的前面。 “你的话没错,也很睿智,”长老对梅里巴德修士说,“等你摆渡到盐场镇,无疑昆西爵士也会找你告解。我很高兴你可以宽恕他。我做不到。”他放下浮木杯子,站起身来。“晚餐的钟声快要敲响。朋友们,在坐下来分享面包、肉和蜜酒之前,你们愿意跟我去圣堂,为盐场镇善良人们的灵魂祈祷吗?” “乐意之至。”梅里巴德说。狗儿叫了一声。 修道院的晚餐是布蕾妮见过最奇怪的组合,但并非令人不快。食物朴素而可口:刚出炉的面包松脆温热,新搅拌的黄油放在罐子里,罐子里还有修道院蜂房产的蜜,浓稠的炖汤中有蟹肉、蚌肉及至少三种不同的鱼。梅里巴德修士和海尔爵士喝过兄弟们酿制的蜜酒之后都说棒极了,而她和波德瑞克心满意足地用了点甜苹果酒。席间并不沉闷。食物上来之前,梅里巴德先祈祷,当兄弟们在四张长板桌前用餐时,其中一人弹奏起古竖琴,大厅里充满甜美柔和的乐声。等长老让乐手进餐,纳伯特兄弟和另一个监理又开始轮流朗读《七星圣经》中的章节。 诵读结束之后,最后一点食物已被担当侍者的学徒们清理干净。他们大多跟波德瑞克年龄相仿,或者更小,但也有成年人,他们在山坡上遇到的大个子掘墓人便在其中,他笨拙地迈着一瘸一拐的步伐。大厅逐渐空旷,长老让纳伯特带波德瑞克和海尔爵士去回廊里的床铺。“你们不介意共用一间房吧?不大,但挺舒适。” “我要跟爵士住一起,”波德瑞克说。“我是说,小姐。” “你和布蕾妮小姐在别处怎样,那是你们和七神之间的事,”纳伯特兄弟说,“但在寂静岛,男人和女人不能睡在同一屋檐下,除非他们结了婚。” “我们有些简陋的小屋,专为来访的妇女留出,不管她是贵族女子还是村里的普通女孩,”长老说,“它们不常使用,但我们经常打扫,保持其清洁干燥。布蕾妮小姐,让我为你带路好吗?” “好,谢谢你。波德瑞克,跟海尔爵士一起去。我们是修道院的客人,在他们屋檐下,得遵守他们的规矩。” 女人住的小屋在小岛东侧,面向宽阔的泥沼和远处的螃蟹湾,比背风的另一侧更冷、更荒芜。山坡陡峭,小路蜿蜒,穿过杂草、荆棘和风化的岩石,扭曲多刺的树木顽强地附着于坡道上。长老点了一盏灯,照亮下坡的路。他在一个拐角处停下来。“在晴朗的夜晚,你可以从这里看到盐场镇的灯火。海湾对面,那儿。”他指点着说。 “什么也没有。”布蕾妮说。 “只有城堡留下,连那些歹徒到来时正好出海的幸运渔民们也纷纷离开。他们眼看着自己的房屋被焚毁,听到尖叫与哭喊在码头回荡,他们太害怕,不敢让船靠岸。等最后上岸时,只能埋葬亲戚朋友,对他们而言,盐场镇除了尸骨和苦涩的回忆,还有什么呢?他们去了女泉城,或其他城镇。”他用灯比画了一下,然后继续往下走。“盐场镇从来不是什么大港口,但时而有船只停靠,歹徒们要找的就是这个,找一艘划桨船或平底货船,载他们穿越狭海。可惜当时正好连一艘都没有,于是他们将绝望的怒气发泄在镇民身上。我很疑惑,小姐……你究竟在找什么?” “一个女孩,”她告诉他,“一位十三岁的贵族处女,漂亮的脸蛋,枣红色头发。” “珊莎·史塔克。”他轻轻说出这个名字,“你相信那可怜的孩子跟猎狗在一起?” “多恩人说她正往奔流城去——提蒙说的,他是勇士团的佣兵,是个杀人凶手、强奸犯和骗子,但我认为这件事他没说谎——半途却被猎狗劫走了。” “我明白了。”路拐了个弯,那些小屋就在前方。长老说它们很简陋,确实如此,看上去就像石头蜂房,又矮又圆,没有窗户。“这一幢。”他指指最近的一个小屋,只有这幢有烟从屋顶中央的烟孔里升起。布蕾妮进去时得弯腰才能避免脑袋撞到门梁。里面是泥土地面,干草床铺,保暖用的兽皮和毯子,一盆水,一壶苹果酒,一些面包和奶酪,一小堆火,还有两只低矮的椅子。长老坐到其中一只上,放下灯。“我可以多待一会儿吗?我想我们应该谈谈。” “假如你愿意的话。”布蕾妮解下剑带,挂在第二张椅子上,然后盘腿坐上床。 “你的多恩人没说谎,”长老开口,“但我恐怕你没明白他的意思。你追的是另一只母狼,小姐,艾德·史塔克有两个女儿。桑铎·克里冈带走的是另一个,小的那个。” “艾莉亚·史塔克?”布蕾妮惊得目瞪口呆,“你知道?珊莎的妹妹还活着?” “当时还活着,”长老说,“现在……我不知道。她也许就是在盐场镇被屠杀的孩子之一。” 这番话好像匕首插进她肚子里。不,布蕾妮心想。不,那太残酷了。“也许……就是说你不能肯定……?” “我肯定在十字路口的旅馆,那孩子跟桑铎·克里冈在一起,开店的是老玛莎·海德,后来被狮子绞死。我肯定他们正往盐场镇去。除此之外……就没有了。我不知她现在在哪里,甚至不知她是否活着。然而有一件事我确实知道:你追捕的人已经死了。” 这又让她吃了一惊:“他怎么死的?” “他凭剑而活,死于剑下。” “你肯定?” “我亲手埋了他。若你想打听,我可以告诉你他的墓在哪里。我用石块盖住他,以免被食腐动物挖出来,然后将他的头盔置于坟头上,标志他的安息之地。但这是个严重错误,其他人找到了我设置的墓标,并将其据为己有。在盐场镇杀人奸淫的并非桑铎·克里冈——尽管他或许同样危险——河间地如今充满了这样的野兽。我不会称他们为狼,狼比他们更有尊严……连狗也是。 “我对桑铎·克里冈此人略知一二。多年他来一直担任乔佛里王子的贴身护卫,即便在这儿,也能听说他的故事,其中有好也有坏,而即使我们听说的只有一半真实,这也是一个苦难而饱受折磨的灵魂,一个嘲笑着诸神同时也嘲笑人类的罪人。他忠诚效力,却感受不到由此带来的自豪;他努力战斗,但胜利中没有喜悦;他饮酒如水,企图淹没感受;他没有爱,也不爱自己,驱使他的是仇恨。他虽犯下许多罪孽,却从不寻求宽恕。其他人梦想爱情、财富和荣耀,而这个人,桑铎·克里冈梦想着杀死自己的兄长,这是如此可怕的念头,单单说出来就令我战栗。然而那是滋养他的面包,那是让他生命之火继续焚烧的燃料,他期望看到哥哥的血染在自己的剑上,这悲哀而充满愤怒的生灵为此而活着……然而现在连这点希望也被夺走了,多恩的奥柏伦亲王以一根毒矛刺穿了格雷果爵士。” “听起来你好像同情他。”布蕾妮说。 “是的。倘若你看到他临终的样子,也会流下同情的眼泪。我在三叉戟河边遇到他,是他痛苦的嘶喊声把我吸引了过去。他恳求我给他慈悲,但我已发誓不再杀戮。相反,我用河水擦洗他发烫的前额,给他喝红酒,并在伤口抹上药膏,但我做的实在太少,也太迟了。猎狗死在那里,死在我双臂之中。你也许在我们的马厩里见过一匹高大黑马,那便是他的战马,陌客。一个亵渎神明的名字,我们为它改名浮木,因为是在河边找到它的。我恐怕它带有前任主人的脾性。” 那匹马。她见过那匹牡马,听到它乱踢的声音,她一直不相信战马会被训练得又踢又咬。在战争中,它们也是武器,就像骑着它们的人。就像猎狗。“这么说是真的,”她木讷地道,“桑铎·克里冈死了。” “他已经安息。”长老顿了一下。“你还年轻,孩子,而我已过了四十四个命名日……我猜我的年龄是你的两倍还多。如果我说自己曾是个骑士,你会不会感到惊讶?” “不。你看上去更像骑士,而不像什么圣人。”他的胸膛、肩膀和硬朗的下巴都清楚地显示出这点。“你为什么放弃骑士身份?” “我不曾选择当骑士。我父亲是骑士,祖父也是,还有我的每一位兄弟。自他们认为我够大,能握住木剑的那一天起,就训练我战斗。我明白自己是他们中的一员,也从没让他们蒙羞;我有过许多女人,这点却让我感到羞耻,因为有些是以暴力获取的。我曾满心希望迎娶一位女孩,一位地方领主的幺女,但我是父亲的第三子,既无土地也无财富……唯有一把剑,一匹马和一面盾牌。总而言之,我很悲哀,不打仗时,便喝酒。我的生命用红色写就,血与酒。” “什么时候改变的呢?”布蕾妮问。 “当我死于三叉戟河之战时。我为雷加王子战斗,尽管他从不知道我的名字,这很正常,我侍奉的领主侍奉另一个领主,而这另一个领主决定支持龙而非鹿。假如他作出相反的决定,我也许就站在河的另一边。战斗血腥残酷。歌手们总是让人们相信,在河中苦斗的只有雷加和劳勃,为了一个他们同时爱上的女人,但我向你保证,其他人也在奋战,我就是其中之一。我大腿中箭,另一支箭射中了脚,胯下的马也被杀死,然而我继续战斗。我记得当时不顾一切想要再找一匹马,因为我没钱买,若没有马,就不再是骑士。老实说,我所想的只有这个,根本没看见将我打倒的那一击。我听见背后有马蹄声,于是心想,一匹马!但还没来得及转身,脑袋就给砸了一下,被打落到河里,按理应该淹死。 “但我在这儿醒转,在寂静岛上。长老告诉我,我被潮水冲上来,像命名日时一样浑身赤裸。我只能假设,有人在浅滩中发现了我,剥下铠甲、靴子和裤子,然后推回深水中。接下来的事全交给河水了。我们出生时都光着身子,当我第二次生命开始时也是如此,我觉得那再合适不过。接下来的十年,我一直保持沉默。” “我明白了。”布蕾妮不知他为什么告诉她这些,也不知能说些什么。 “是吗?”他俯身向前,一双大手搭在自己膝盖上。“倘若如此,放弃你的任务吧。猎狗死了,况且再怎么说,他也从没跟你的珊莎·史塔克在一起。至于那个戴着他头盔的畜生,迟早会被抓住绞死。战争快结束了,歹徒们终须伏法。蓝道·塔利坐镇女泉城,瓦德·佛雷从孪河城发兵追捕,戴瑞城也有了一位年轻的新领主,他很虔诚,一定会整治好自家的领地。回家吧,孩子,你有一个家,在这个黑暗时代,很多人都没这么幸运。你还有一个贵族父亲,他一定很爱你。假使你再也回不去,想想他该有多么悲伤。也许你死后,人们会将你的剑与盾带回给他,也许他甚至会将它们悬在墙上,骄傲地看着它们……但如果你问他,我相信他会告诉你,他宁愿有一个活生生的女儿而不是破碎的盾牌。” “一个女儿。”布蕾妮眼中充满泪水。“他该有个女儿,为他唱歌,为他的大厅增添光彩,为他生下外孙。他也该有个儿子,英勇强壮,为他带来各种荣誉。然而我四岁时加勒敦便淹死了,当时他八岁,亚莉珊和亚莲恩死于襁褓。我是诸神让他保有的唯一一个孩子。畸形的怪胎,不男不女。”所有的一切都向布蕾妮涌来,犹如伤口中黑黑的血。那些背叛,那些婚约,红罗兰与他的玫瑰,蓝礼大人与她共舞,关于她贞操的赌局,她的国王与玛格丽·提利尔结婚当晚她洒下的伤心泪,苦桥的比武会,她引以为豪的彩虹披风,国王帐篷里的阴影,蓝礼在她怀中死去,奔流城与凯特琳夫人,三叉戟河上的旅程,与詹姆在树林里的决斗,血戏班,詹姆高喊“蓝宝石!”,詹姆在赫伦堡的浴盆里,蒸汽从他身上升起,她咬下瓦格·霍特耳朵时鲜血的滋味,熊坑,詹姆跳到沙地上,骑往君临的漫长路途,珊莎·史塔克,她向詹姆立的誓言,她向凯特琳夫人立的誓言,守誓剑,暮谷城,女泉城,机灵狄克,蟹爪半岛,轻语堡,被她杀死的人…… “我必须找到她,”她最后坚定地说,“其他人也在找,他们都想抓住她卖给太后。我得先找着她。我答应过詹姆。他将那把剑命名为‘守誓剑’。我必须去救她……不成功便成仁。” 263.第263章 瑟曦 “一千条长船!”小王后未经梳理的棕发蓬乱地披散在肩,火光映照下,她的脸红彤彤的,好像刚从男人的怀抱中挣脱出来。“陛下,必须狠狠回击他们!”她激动的话语震动房梁,回荡在巨大的王座厅里。 瑟曦坐在铁王座下铺有金色和绯红垫子的高位上,感觉怒气逐渐上扬。必须,她心想,她竟然对我说“必须”。太后很想站起来抽提利尔女孩一巴掌。她应该跪下,哭求我的援助才对。她竟然对摄政王太后陛下说“必须”! “一千条长船?”哈瑞斯·史威佛爵士还没睡醒,“肯定弄错了。没有哪位诸侯拥有一千条船。” “我看是哪个傻瓜吓傻了,把数目翻了番,”奥顿·玛瑞魏斯提出,“不然就是提利尔的封臣有意撒谎,以逃避失守之罪。” 黑暗的墙壁上,火炬摇曳,使得铁王座扭曲的影子延伸了半个大厅,大厅底部则伸手不见五指。瑟曦感觉无数阴影朝她包围过来。我的敌人无处不在,而我的朋友净是些白痴。只消看看重臣们就知道了,除了科本和奥雷恩·维水,其他人都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不久前,玛格丽的信使挨个敲门,将他们统统唤醒,没头没脑地带来这儿。 厅外,夜色深沉,城堡和城市还在熟睡。柏洛斯·布劳恩与马林·特林虽然人站在这里,脑筋却是稀里糊涂,连奥斯蒙·凯特布莱克也公然打起呵欠。但洛拉斯没有,我们的百花骑士十分警醒。他站在他的小妹身后,犹如一道腰悬长剑的苍白阴影。 “就算数目减半,仍然高达五百艘,大人,”维水向玛瑞魏斯指出,“一支五百艘长船的舰队,可不是闹着玩的,唯有青亭岛的力量能与之抗衡。” “我们新造的大帆船呢?”哈瑞斯爵士狐疑地问,“铁民的长船无法与大帆船相提并论,没错吧?记得劳勃国王之锤号是维斯特洛最雄伟的战舰……” “她当然是,”维水承认,“甜蜜瑟曦号也不逊色,而泰温公爵号一旦建成,其尺寸等于前两者相加。不过大帆船迄今只完成了一半,船员也未齐备。就算他们做好了准备,数量差距也太过悬殊。海战中,普通长船无法与战舰抗衡,但别忘了,敌人也有大船。巴隆大王的泓洋巨怪号与铁岛舰队中的若干舰只是专门设计用来制海非为劫掠的,在速度和力量上,它们都可同我方较小的划桨战舰匹敌,而水手和船长两方面又更为精良。毕竟,铁民们一生都在海上讨生活。” 当年巴隆·葛雷乔伊起兵造反,劳勃就该把他的群岛清扫个一干二净,瑟曦心想,他毁灭了他们的舰队,烧毁了他们的村镇,粉碎了他们的城堡,但当他们屈膝臣服,他又亲手把他们扶了起来。他本该用头骨堆砌一座新岛。她父亲就会这么做,劳勃只想维持所谓的和平,他没有当国君的魄力。“自达衮·葛雷乔伊之后,还没有哪个铁民敢于劫掠河湾地,”太后道,“他们现今怎么如此大胆?谁给他们这样大的胆子?” “是他们的新国王,”科本的双手隐藏在衣袖里,“巴隆大王的弟弟,外号鸦眼。” “乌鸦会在尸体和垂死人畜身上展开盛宴,”派席尔国师道,“但不敢来打搅健康人。这位攸伦大王将肆意掠夺金银财宝,但等我们出兵,他自会返回派克,从前的达衮大王也是如此。” “你大错特错,”玛格丽·提利尔声称,“掠夺者们的兵力从未如此强盛。一千条长船!他们简直倾巢出动!赫威特伯爵、切斯塔伯爵和西瑞伯爵的长子继承人遇害,西瑞本人带着仅存的几条船逃回高庭,格林伯爵则被关在自己的城堡里。维拉斯说铁群岛之王另立了四位新领主来统治攻占的土地。” 维拉斯,瑟曦心想,那个残废,全是他的错。呆子梅斯·提利尔把河湾地的防务交给一个不能胜任的废物。“从铁群岛到盾牌列岛行程漫长,”她指出,“一千条长船怎么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呢?” “维拉斯认为他们没靠海岸行驶,”玛格丽解释,“而是远离大陆,深入落日之海,最后从正西方直扑而来。” 多半是残废没安排好海岸的瞭望措施,事到临头便如此搪塞,而小王后在为自己的哥哥开脱罢。想到这里,瑟曦不由得嘴唇一阵干涩,我喜欢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假如铁民们下一个目标是青亭岛,全国上下很快都会口渴的。“史坦尼斯一定与此有关联,巴隆·葛雷乔伊曾向我父亲提出结盟,或许他弟弟转向史坦尼斯……” 派席尔皱眉:“史坦尼斯大人能从中得到什么……” “得到另一个立足点,外加大量经由劫掠所得的财富。史坦尼斯需要金子来维持佣兵,而袭击西部也能分散我们对龙石岛和风息堡的关注。” 玛瑞魏斯大人点头同意。“没错,这就是一次佯动。史坦尼斯比我们估计的更狡猾,而陛下明察秋毫,洞悉了他所有奸谋。” “史坦尼斯大人正拼了命想赢取北境的支持,”派席尔质疑,“与铁群岛结盟,完全南辕北辙……” “这说明北方人不上他的当,”瑟曦打断道,她闹不明白,一个学识渊博的老人怎么可能如此愚蠢。“瞧,曼德勒大人砍了洋葱骑士的头和手,有佛雷家人亲眼为证,而其他五六个北方诸侯业已倒向波顿大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史坦尼斯不寻求铁民和野人——北方人的两大宿敌——的帮助,他还能找谁呢?不过,他若是以为我会踏进他设下的陷阱,那他可真是蠢到家了。”太后转向小王后。“盾牌列岛位于河湾地,格林、西瑞等人都是向高庭宣誓效忠的封臣,迎击侵略自是高庭分内之事。” “高庭当然会迎击,”玛格丽·提利尔回答,“维拉斯已紧急通知雷顿·海塔尔伯爵,要他做好旧镇的防御。加兰正在召集人马,准备夺回各岛。不过,我军精锐由我父亲大人指挥,我们必须给风息堡送信,立刻送信。” “撤销围攻?”瑟曦才不关心玛格丽的呼吁,她在意的是“立刻”两个字。她把我当成她的侍女了吗?“正中史坦尼斯大人下怀。你没听我分析吗,女士?他正是要分散我们对龙石岛和风息堡的注意力,通过攻击这堆石头……” “石头?”玛格丽气鼓鼓地道,“陛下说它们是石头?” 百花骑士伸出一只手,按住妹妹的肩膀。“陛下您有所不知,以这堆‘石头’为基地,铁民可以直达旧镇和青亭岛。从盾牌列岛上的要塞出发,长船也能直溯曼德河,深入河湾地的心脏——远古时代,他们就是这么干的。如果兵力雄厚,他们甚至能威胁高庭。” “是吗?”太后无辜地问,“如果是这样,那你英勇的哥哥们就该迅速采取行动,把他们清出这堆石头。” “没有足够的船只,陛下的愿望又如何能实现呢?”洛拉斯爵士说,“两周之内,维拉斯和加兰能集结一万士兵,花上一月,数目还可以翻番。但陛下明鉴,人再多也没法从海上走过去。” “曼德河自高庭城下流过,”瑟曦提醒对方,“而你们家的封土横亘上千里格的海岸线。海边没有渔民吗?河上没有游艇、渡船、河上战舰、划桨小船之类吗?” “有很多很多。”洛拉斯爵士承认。 “把它们集中起来,应该不难运载一支军队渡过这么短短距离罢。” “当我们的军队渡过‘这么短短距离’的时候,如果铁民的长船攻向这支乞丐船队,请问太后陛下,该如何抵御?” 统统淹死最好,瑟曦心想。“高庭有的是钱,可以从狭海对岸雇佣舰队。” “您是指密尔和里斯的海盗?”洛拉斯轻蔑地说,“自由贸易城邦的渣滓?” 他跟他妹妹一样傲慢无礼、目中无人。“很遗憾,我们大家都得时不时地与‘渣滓’打交道,”她用满含恶意的甜蜜声调提示,“或许你有更好的办法?” “青亭岛的舰队才有能力把铁民赶出曼德河口,并保护我哥哥们的部队渡海攻击。我恳请陛下,传信龙石岛,令雷德温大人立即返航。” 至少他知道说“恳请”二字。派克斯特·雷德温有两百余艘战船,还有五倍于此的商船、运酒船、贸易划桨船和捕鲸船。不过此刻雷德温驻于龙石岛下,大部分舰只一面负责封锁,一面将陆军运过黑水湾,准备夺取城堡。另有一个分队在南方的破船湾巡逻,以阻止风息堡从海上获得补给。 奥雷恩·维水首先出来反对洛拉斯爵士的意见,“若雷德温大人率舰队返航,那龙石岛上我军官兵的给养问题如何解决?没有青亭岛的船,又如何确保包围风息堡不出纰漏?” “包围可以稍后再加紧,等——” 瑟曦不让他说完:“风息堡的重要性,百倍于所谓的盾牌列岛,而龙石岛……只要龙石岛仍在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手中,它就好比悬在我儿咽喉的一把匕首。不行,城堡陷落后,我们才能放雷德温大人和他的舰队回家。”语音未落,太后便即起身,“多言无益。派席尔师傅,还有事吗?” 老人回过神来,好像她的话刚将他从年少的梦想中唤醒,但他还不及开口,只见洛拉斯几个大步迈向前,走得如此坚定迅捷,令瑟曦顿时警觉,慌忙后退。她正要召唤奥斯蒙爵士过来保护,百花骑士却单膝跪在她面前。“陛下,请让我去夺回龙石岛。” 他妹妹用手掩住了嘴巴:“不,洛拉斯,不。” 洛拉斯爵士不理会玛格丽的抗议:“用饥饿降伏龙石岛,至少得花半年——派克斯特大人正打算这么做。让我统领全军,陛下,半月之后,城堡就是您的了,我就算赤手空拳也要把它挖穿。” 自从珊莎·史塔克跑来把艾德·史塔克的计划和盘托出之后,瑟曦还未收到过如此大礼。她很高兴地看到,玛格丽的脸全然刷白。“你的勇气让我窒息,洛拉斯爵士,”瑟曦赞许,“维水大人,我们新造的大帆船有没有哪艘适合出海呢?” “甜蜜瑟曦号作好了准备,陛下,这是一艘敏捷的大船,而且跟陛下您一样有力量。” “太好了。就让甜蜜瑟曦号载我们的百花骑士立即前往龙石岛。洛拉斯爵士,我给你统率全军的权力,你必须向我发誓:在龙石岛归还于托曼陛下之前,你决不回来。” “我保证,太后陛下。”他站起来。 瑟曦吻了他的双颊,也吻了他妹妹,还在她耳边低语:“你有一个英勇的哥哥。”然而玛格丽没有回答,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恐惧,她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黎明还有许久才会到来,瑟曦从铁王座后的国王门离开。奥斯蒙爵士拿着火炬走在前面,科本伴随在她身旁。派席尔国师努力追上来。“等等,陛下,”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年轻人自以为是,只想到战斗的光荣,不考虑其中的危险。洛拉斯爵士……他这样冒进是要付出代价的。强攻龙石岛的城墙……” “……实在太勇敢了。” “是,是,很勇敢,然而……” “我毫不怀疑,咱们的百花骑士将是头一个登上龙石岛城墙的人。”但愿也是头一个摔下来的。史坦尼斯留下来守城的麻疹脸杂种可不是什么比武会上的冠军,而是经验丰富、杀人如麻的军官。若诸神保佑,他将给予洛拉斯爵士梦寐以求的光荣结局。这小子也可能被淹死。昨晚海湾内又有风暴,势道猛烈,几个时辰内,倾盆大雨犹如黑色帷幕,覆盖天地。这不是很令人伤感吗?太后饶有兴致地想,淹死是最粗鄙的死法,既然洛拉斯爵士像真正的男人渴望女人一样渴求光荣,那诸神让他死于大海,没有一首歌谣会传诵他,多么大快人心啊! 再说,无论这小子在龙石岛上结局如何,太后都是赢家。倘若洛拉斯拿下城堡,就是拔下她的眼中钉肉中刺,沉重打击了史坦尼斯;假如他做不到,狮子便能名正言顺地羞辱玫瑰——没有什么比失败更能损伤偶像的名誉了。即便他带着伤痕和光荣回来,等他回救盾牌列岛时,奥斯尼爵士也将成为那个安慰他妹妹悲伤的人。 笑意再也无法抑制。瑟曦“扑哧”一声笑出声来,笑声回荡在走廊里。 “陛下,”派席尔国师莫名其妙地眨眨眼睛,下垂的嘴唇合不拢来,“为何……为何发笑啊?” “还能为什么,”她不得不道,“不笑我就会感动得哭了。噢,咱们的洛拉斯爵士实在太勇敢,我的心因为仰慕而颤抖。” 她在螺旋梯前告别了派席尔国师。这老不死比之以前更加没用了,太后认定。派席尔近来唯一做的,就是用无穷无尽的告诫和异议来烦恼她。他甚至反对她同总主教达成的新谅解,当太后要他起草法律文本时,他竟用潮湿晦暗的眼睛瞪着她,唾沫横飞地讲历史。瑟曦只能打断,“梅葛王几百年前就进了坟墓,他的赦令也早该进坟墓,”太后肯定地说,“现在是托曼的天下,我的天下。”我怎不听任他烂在黑牢里呢? “洛拉斯爵士死后,陛下要挑个合适人选填补御林铁卫的位子。”跨越去往梅葛楼的干涸护城河时,科本大人道。 “一个堂皇的人,”她表示同意,“一个年轻敏捷强壮足以让托曼把洛拉斯忘得一干二净的人。一点点的英勇是上好的作料,但此人脑筋里不能净是些骑士的蠢念头。你有这样的人选吗?” “啊,很抱歉,还没有。”科本承认,“我想到的是另一位武士。他不具备堂皇的外表,却对您有绝对的忠诚。他会不顾一切地保护您的儿子,消灭您的敌人,守卫您的秘密,而没有活人可以与他匹敌。” “是吗?言语就像风,讲得过于夸张了。好吧,什么时候你可以把这位楷模献上,我们再来瞧瞧他够不够格。” “我发誓,人们将来会为他写一首歌,”科本围满皱纹的眼睛里兴致勃勃,“陛下,盔甲的事情有进展吗?” “我给武器师傅说了你的要求,他以为我在发疯。他向我说明,穿上如此沉重的板甲,没有人能够移动,更别说打架了。”瑟曦用眼神警告没颈链的学士。“你敢耍我,将来会尖叫着死去,明白吗,嗯?” “我很明白,太后陛下。” “很好,这件事一句话也不准说出去。” “太后英明。红堡里隔墙有耳。” “是的。”夜里,就算在自己的房间,瑟曦也能听见异样的声音。只不过是墙中鼠罢了,她安慰自己,仅此而已。 床边有根蜡烛在燃烧,但壁炉已熄,没有旁的亮光,很冷。瑟曦脱掉衣服,滑进毯子,任裙服堆在地板上。床上的坦妮娅动了动。“陛下,”她低声呢喃,“现在是什么钟点?” “猫头鹰时。” 瑟曦经常独守空闺,但她从未喜欢过一人睡的滋味。最早,她和詹姆同床,那时候他们还小,相貌如此相似,几乎没人能将彼此区分开;后来,等他俩分开之后,她有过许多床伴和侍女,其中大都是同龄女孩,是他父亲的骑士和封臣的女儿。没有一个人能真正取悦她,甚至在她身边待得长一点的也为数寥寥。净是些神经兮兮的小家伙,眼泪汪汪、索然寡味,只会讲一些无聊的故事,怎能取代詹姆的地位?不过话说回来,在凯岩城深处漆黑的夜晚,她会很欢迎她们的温暖。空床是多么冷啊。 在君临就更难忍受了。王家居室内充满寒气,她糟糕透顶的前王夫就死在这面遮罩之内。劳勃·拜拉席恩一世,但愿永远也不会有二世,但愿这个迟钝、酗酒的蛮子在地狱里哭泣。坦妮娅同样能带来温暖,而且不会强行分开她的两腿。近来,坦妮娅和太后同床的时间逐渐多过了与玛瑞魏斯大人的,奥顿似乎不怎么在意……或者,他知道乖乖闭嘴。 “醒来时您不见了,我很担心。”玛瑞魏斯夫人呢喃道,她靠着枕头坐起来,被单纠结在腰部,“出事了吗?” “没有,”瑟曦说,“一切皆在掌控中。明天一早洛拉斯爵士便要航向龙石岛,去攻陷城堡,去解放雷德温的舰队,去证明自己是个男人。”她把在铁王座变幻的阴影笼罩下发生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密尔女人。“没有了英勇的哥哥,咱们的小王后就等于是赤身裸体。当然,她身边还有侍卫,但我在城里跟他们的侍卫队长接触过几次。那是个喋喋不休的老头,外套上绣了一只松鼠,你知道,松鼠是会在狮子面前逃窜的。他不敢违拗铁王座的权威。” “玛格丽可能获得其他人的援助,”玛瑞魏斯夫人提醒,“她在宫中结交了不少朋友,她和她的表亲也有很多仰慕者。” “几个仰慕者起不了大作用,”瑟曦表示,“我关心的是风息堡方面的军队……” “您打算怎么做,陛下?” “你问这个干什么?”对方的问题尖锐了些,不合瑟曦口味。“希望你不是要把我这些胡思乱想收集起来汇报给咱们的小王后吧?” “决不可能。您把我当成塞蕾娜了么?” 提起塞蕾娜,瑟曦还是很恼火。她用背叛来回报我的善意。珊莎·史塔克也这样干,正如之前的梅拉雅·赫斯班和胖胖的简妮·法曼——遥想当年,她们三个都是小女孩,不是她俩的缘故,我根本不会进那个帐篷,根本不会允许“蛤蟆”巫姬吸吮我的一滴鲜血来预言我的未来。“若你背叛我的信任,我会很难过的,坦妮娅。到时候我别无选择,只能将你交给科本大人,尽管我知道,我会为此而哭泣。” “而我决不给您哭泣的理由,陛下。如果我做了不该做的事,只需您一句话,我立刻自愿献身于科本大人。我只想跟您亲近,为您服务,满足您所有需求。” “为这份服务,你想要怎样的奖励呢?” “什么都不要。您快乐就是我快乐。”坦妮娅翻身过来,靠近她,橄榄色皮肤在烛光下发着油亮,她的乳房比太后大,顶端还有硕大的乳头,黑如煤炭。她比我年轻,奶子还没下垂。瑟曦不晓得吻她是什么滋味——不是在脸上轻轻地吻,不是贵妇人之间的礼仪——坦妮娅的嘴唇好丰满;瑟曦也不晓得吸吮她的乳头是什么滋味,她想把密尔女人翻过来,分开双腿,像男人一样干她。每当劳勃醉酒之后,每当她无法用手和嘴巴安慰他时,他便会这么做。 那些是最糟糕的夜晚,她只能无助地躺在他身下,任其淫乐。他嘴里散发出葡萄酒的臭味,呻吟声活像头野猪,大多数时候,他满足后就会翻身去睡,她大腿上他的种子还没干,他便打起了呼噜,留她一个人在夜里疼痛,两腿累累磨伤,连乳房也被扯出了血痕。他唯一让她湿过的一次是他们的新婚之夜。 新婚之时,劳勃确实很帅气、高大、魁伟、充满力量,但他的头发是厚厚的炭黑,胸部和男根处的毛也是。从三叉戟河上回来的不该是他,每当国王用力播种时,王后便这么想。最初几年,他们的交媾十分频繁时,她总是闭上眼睛,幻想他是雷加。她没法幻想他是詹姆:劳勃和詹姆是全然不同,完全相反的两个人,就连味道也泾渭分明。 对于劳勃来说,这些夜晚也并不快乐。等到清晨,他便忘得一干二净——至少他让自己如此相信。曾有一回,那是在他们婚姻的第一年,起床时瑟曦抱怨了几句。“你弄痛我了。”她抗议,他倒是像模像样地感到惭愧。“不能怪我,夫人,”他闷闷不乐地低声说,就像一个从厨房偷苹果被逮个正着的孩子,“是酒的原因,喝得太多了。”为洗刷自己的窘迫,他又顺手拿了一角杯酒,但没等送到嘴边,瑟曦便抄起她的杯子狠狠地砸了过去,力道如此刚猛,以至于打断了他一颗牙齿。多年以后,在宴会上,他还在向别人解释自己的牙齿是比武中被敲掉的。是啊,我们的婚姻就是一场比武,她心想,他这句话倒是实话实说。 其他的就统统是谎言了。从他的眼睛里,她确信,他非常清楚自己晚上干了些什么,只是假装记不得罢了。蛮干总比承担后果容易。在内心深处,劳勃·拜拉席恩毫无疑问是个懦夫。随着时间流逝,他占有她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从头一年的至少半月一次到临终前,变成了几乎一年才做一次。但他从没有彻底地放弃占有她。或迟或早,总有那样的夜晚,他会醉醺醺地闯入,宣扬作为丈夫的权利。白天让他羞愧的那些理由,在夜晚却给了他最大的刺激和愉悦。 “陛下,”坦妮娅·玛瑞魏斯道,“您的神情不太对劲,不舒服吗?” “我,我只是在……只是在回忆,”她喉咙干涩,勉勉强强地应道,“你是我的好朋友,坦妮娅,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真正的朋……” 有人敲门。 又来了?急切的敲打不禁让她发起抖来,又有一千条长船来攻打我们了吗?她套起睡袍,打开房门。“请原谅打扰您,陛下,”守卫报告,“史铎克渥斯夫人在下面,紧急求见。” “现在?”瑟曦叫道,“法丽丝疯了吗?告诉她,我很累了,告诉她,就说盾牌列岛的居民遭遇屠杀,我为此处理了大半夜公务,叫她明天再来找我。” 守卫犹豫了:“陛下,请容我一言,她……她不太对劲,如果陛下明白我的意思。” 瑟曦皱紧眉头,她本以为法丽丝是来通报波隆的死讯的。“好吧,我先换好衣服。你带她去书房等。”玛瑞魏斯夫人见状也起身要跟她同去,却被太后制止。“不,你留下。我们两个总得有一人休息休息。我很快就回来。” 法丽丝夫人的脸肿了,上面全是淤伤,眼睛哭得红红的,下嘴唇破裂,被扯烂的衣服又脏又乱。“诸神在上,”瑟曦大步踏进书房,关上房门,“你的脸怎么搞的?” 法丽丝对她的问题仿佛充耳不闻。“他杀了他!”她颤声道,“圣母慈悲,他……他……”她开始哭泣,身体抖得厉害。 瑟曦倒了一杯酒,递给痛哭流涕的女人。“喝吧。葡萄酒能让你平静下来,喝吧。再喝点。好了,别哭,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足足花了一壶酒,太后才把这个伤感的故事从法丽丝口中断断续续地哄出来。她不知该嘲笑还是该发怒。“一对一决斗,”太后重复道。七大王国上下就没有一个值得依靠的朋友吗?难道我是全维斯特洛唯一头脑清醒的人?“你说巴尔曼爵士跟波隆一对一决斗?” “他说是——一对一决斗。他说,长枪是骑——骑士的武器,而波——波隆并非真正的骑士。巴尔曼说他会把波隆打下马来,再把晕——晕——晕过去的佣兵解决掉。” 没错,波隆并非真正的骑士,他是个久经沙场的杀手。你那白痴丈夫自寻死路。“完美的计划,究竟哪里出了差错呢?” “波——波隆直接用长枪刺穿了巴尔曼可怜的坐——坐——坐——坐骑。巴尔曼,他……他的腿摔下来压断了。他惨叫连连,要求慈悲……” 佣兵没有慈悲,瑟曦心想。“我明明让你们安排一次打猎事故。一只偏离的箭,一次落马,一头恼怒的野猪……有无数办法可以让男人到森林里一去不回,但其中没有一种需要长枪帮忙。” 法丽丝仍然充耳不闻,自说自话:“我急忙冲到我的巴尔曼身边,佣兵、兵、兵打我耳光。他要我丈夫忏——忏——忏悔。巴尔曼哭叫着要法兰肯师傅去帮忙,然而佣兵、兵、兵、兵……” “忏悔?”瑟曦不喜欢这个词,“我想,咱们勇敢的巴尔曼爵士没说什么吧?” “波隆用一只匕首刺穿了他的眼睛,还要我在天黑以前离开史铎克渥斯堡,否则也要刺穿我的眼睛。他说要把我送给卫——卫——卫兵们,假如他们中任何人想要我的话。我下令逮捕波隆,结果他手下一名骑士居然要我尊重史铎克渥斯伯爵。他叫佣兵‘史铎克渥斯伯爵’!”法丽丝死命抓住瑟曦的手。“陛下您给我做主,给我做主啊!求您赐予我一百名骑士!还有十字弓手,好让我夺回城堡。史铎克渥斯堡依权利属于我!他们甚至不允许我带走几件衣服!波隆说那些东西现在都是他老婆的了,我所有的丝——丝衣和天鹅绒。” 什么道理,叫我去抢回你的破衣柜。太后把手指从对方潮湿的双手中抽出来。“我要你们为国王熄灭一支蜡烛,你们却给我打翻了野火罐子。你那没长脑子的巴尔曼究竟有没有说出我的名字?告诉我,告诉我没有。” 法丽丝舔舔嘴唇。“他……他很痛苦,他的腿断了。波隆说可以给他慈悲,只要……对——对了,我可怜的母——母——母亲会出事吗?” 我想她死定了。“你觉得呢?”坦妲伯爵夫人多半已死,波隆可不会照顾骨盆摔碎的老夫人。 “您一定得帮帮我。我该去哪里?我该怎么做?” 你应该嫁给月童,瑟曦几乎冲口而出,他和你前夫一样,都是大傻瓜。从现实的角度讲,目前这个时候,她不愿在君临的门口引发一场战争。“静默姐妹欢迎寡妇,”她建议,“她们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一辈子祈祷、沉思、行善,为生者带来安慰,为死人送去平静。”而且她们不会乱说话。太后不允许对方在七大王国散播危险的故事。 法丽丝仍然在自说自话:“我们所做的一切,全是为陛下您服务。‘忠诚是我的骄傲’,您答应过……” “我都记得,”瑟曦强作笑颜,“你就留下来吧,好夫人,直到我们想出办法为你夺回城堡。让我再为你倒杯酒,以助你入睡。看得出来,你疲倦又伤心。我可怜的亲爱的法丽丝,快喝吧,休息休息。” 趁客人沉迷于杯盏间的工夫,瑟曦打开门,召唤侍女。她要多卡莎立刻把科本大人找来,又派乔斯琳·史威佛去厨房,“取面包和奶酪,一张肉派,一些苹果,还有酒。我们渴了。” 科本在食物端上来之前便已赶到。法丽丝喝下三杯酒,情绪逐渐稳定,虽然时不时又会突然开始啜泣。太后把科本拉到一旁,告诉他巴尔曼爵士的愚行。“我不能让法丽丝到城里去乱说。她的悲伤紊乱了她的脑子。你需要女人来完成你的……工作吗?” “需要的,陛下,之前那两个演傀儡戏的已经用光了。” “把她带走,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一旦她进了黑牢……需要我提醒吗?” “不需要,陛下,我全明白。” “很好。”瑟曦重新戴上笑容,“亲爱的法丽丝,科本师傅来了,他会好好照顾你的。” “噢,”法丽丝朦朦胧胧地应道,“噢,太好了。” 等房门关上后,瑟曦为自己又倒了一杯酒。“我身边除了敌人就净是些低能儿。”她自言自语。她连自己的血亲都不能信任,连詹姆都不能信任,从前他可是她的另一半啊。他本应成为我的剑和盾,本应成为我强壮的胳膊,为什么他不肯乖乖听话,非要来惹恼我呢? 不过波隆就不是惹恼不惹恼的问题了。她从未真正相信佣兵会收容小恶魔,而她那畸形的小弟也不会让洛丽丝照自己的名字来为婴儿命名——那肯定会招惹太后的关注。是的,玛瑞魏斯夫人分析得没错。这场闹剧是佣兵自己的主意,她能想象那傲慢的波隆一面看着红彤彤的继子吸吮洛丽丝肿胀的乳头,一面挂着轻慢的笑容开怀畅饮。笑吧,波隆爵士,趁现在还有时间,好好享受你那弱智的老婆和偷窃的城堡吧。时机一到,我会像拍苍蝇一样消灭你,让你在尖叫中死去。若百花骑士能自龙石岛生还,或许我该拿他当苍蝇拍。多么美妙,诸神保佑,教他二人同归于尽才好呢,就像孪生兄弟伊利克爵士和亚历克爵士。至于史铎克渥斯堡……噢,她受够了史铎克渥斯堡,管它作甚。 回到卧室时,坦妮娅已经沉沉睡去,太后昏昏沉沉。我喝得太多,睡得太少,她对自己说,好在并非每晚都会被坏消息弄醒两次。至少我起得来。换成劳勃,醒过来都难,遑论发号施令。还不得把麻烦全扔给琼恩·艾林。想到自己是一个比劳勃更好的国君,瑟曦就觉得高兴。 窗外的天空已有了亮色,瑟曦坐在床沿,听身边的玛瑞魏斯夫人轻柔的呼吸声,看对方的乳房起起伏伏。她梦见了密尔人吗?太后心想,梦见了那位脸带伤疤、一头黑发、无法拒绝的危险情人?她能肯定,坦妮娅梦见的绝不会是奥顿大人。 瑟曦捧起女人的乳房,起初十分轻柔,几乎没用力,只是感觉着手中的暖意,皮肤柔如绸缎。接着她轻轻挤了一下,把拇指甲压在黑色大乳头上,来回来回,来来回回,直到奶子硬起来。她抬起眼睛,坦妮娅已醒了。“舒服吗?”太后问。 “是的。”玛瑞魏斯夫人回答。 “这个呢?”瑟曦用力捏向乳头,先使劲拉长,随后在手指间揉搓。 密尔女人发出一声痛苦的喘息:“您弄痛我了。” “是酒的原因,喝得太多了。我晚餐时喝了一壶,又陪史铎克渥斯堡的寡妇喝了一壶。我必须陪她喝,才能让她镇静下来。”太后开始玩弄坦妮娅另一边的乳头,她用力去拉,直到密尔女人再度呻吟。“我是你的女王,这是我的权利。” “是的,您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坦妮娅的头发和劳勃一样黑,两腿间的也是。瑟曦伸手向下,发觉对方湿透了——劳勃那儿从来都是粗糙干涸的。“求您,”密尔女人说,“继续啊,我的女王。您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我是您的人。” 然而她并不兴奋。她感觉不到劳勃在晚上疯狂地骑她时所体验的激情。没有,真的没有,坦妮娅不一样。密尔女人的两个乳头涨成了两颗硕大的黑珍珠,私处湿漉漉地冒出热气。劳勃会喜欢上你的,哪怕只是一个钟头。太后将一根手指伸进密尔女人的沼泽地,接着是另一根,两根手指缓缓运动。但等他在你体内射出来,就连你的名字也不记得了。跟女人做爱会不会比跟劳勃做更痛快? 陛下,你可知道?你的千万个孩子凋零在我掌心,她边想边将第三根手指插进密尔女人的私处,当你呼呼大睡毫无知觉时,我从脸上舔光你的儿子,那些黏糊糊、白净净的小王子们啊,我一个接一个地捏死。你尽可以伸张你的权利,陛下,但在黑暗中我吃光了你的继承人。坦妮娅开始发抖,用异国的语言含含糊糊说了一大堆,接着又继续颤抖,这回她弓起背,大声尖叫。她听来就像被刺穿了似的,太后觉得,她开始幻想自己的手指是野猪的獠牙,将这密尔女人从裆下到咽喉撕成两半。 她还是兴奋不起来。 除了詹姆,没人能让她兴奋。 当她收手时,坦妮娅一把抓住,亲吻她的指头。“可爱的女王陛下,我能取悦您吗?”她把手滑进瑟曦下体,触摸太后的私处,“我的爱,请你告诉我,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别碰我。”瑟曦翻过身去,抓起睡袍,盖住颤抖的身躯。曙光已现,寒意渐退。很快就是黎明,所有的一切都将被遗忘。 它们从未发生过。 264.第264章 詹姆 黄铜喇叭高奏,搅动了黄昏忧郁寂寞的空气。乔斯敏·派克顿应声而起,一边摸索主人的剑带。 这孩子有本能。“土匪是不会吹喇叭预报的,”詹姆告诉他,“无须拿剑。这一定是我表弟,新任西境守护驾到。” 他走出帐篷时,来客已纷纷下马,包括六名骑士、四十名骑兵和马弓手。“詹姆!”一名身穿镀金锁甲与狐皮披风、胡子拉碴的男人大吼,“你瘦了,那么苍白!还蓄了胡子!” “这点毛吗?和你相比,小巫见大巫喽,老表。”达冯爵士竖立的鬓须长满整个下巴,浓厚有如树篱,头上是一窝黄色乱发——被那顶他刚摘下来的头盔压得扁扁的。在满脸毛发中,挤出来一只狮子鼻和一对炯炯有神的淡褐色眼睛,“啧,啧,你的剃刀被土匪偷了吗?” “我发过毒誓,为父报仇之前,决不修面,”达冯·兰尼斯特的模样像狮子王,语气却十分随意,“但很遗憾,那少狼主先我一步干掉卡史塔克,剥夺了我复仇的权利。”他把头盔递给侍从,用手指狠狠梳理被压得不成形的头发。“结果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些毛。夜里越来越冷,正如大树需要叶子,多几根毛可以保持温暖。而且吉娜姑妈说我的下巴像块砖,哈!”他双手抓住詹姆的胳膊。“呓语森林之后,我们都很为你担心,听说史塔克的冰原狼撕开了你的喉咙。” “你为我大哭一场,老表?” “半个兰尼斯港都在哀悼——女人的那一半。”达冯注视着詹姆的断肢。“不过这是真的,那帮杂种要了你用剑的手。” “抱歉,我有了一只新手,纯金打造。其实单手有很多好处,比方说害怕打翻杯子出丑,就得少喝酒,再比如上朝时我也不大会挠痒痒抠屁股了。” “哈哈,有道理,搞不好哪天我把自己的手也切掉。”表弟大笑。“凯特琳·史塔克干的?” “瓦格·霍特干的。”这些事怎么流传出去的? “科霍尔人?”达冯爵士啐口唾沫,“去他妈的勇士团!我告诉你父亲,我可以为他下乡征集粮秣,但他拒绝了我,坚持派佣兵。他说,有的任务适合狮子,但抢劫还是交给山羊和疯狗。” 泰温公爵确实是这么说的,詹姆清楚,父亲的话声犹在耳。“进来吧,老表,我们谈谈。” 加列特已点起火盆,燃烧的煤炭让帐内热气腾腾。达冯爵士抖开披风,扔给小个子卢。“你是派柏家的吧,孩子?”他嚷道,“长得真矮。” “我是林斯·派柏,愿为大人效劳。” “我曾在团体比武中把你老哥打得很惨。那蠢东西也是个矮子,我问在他盾牌上跳舞的裸体少女是不是他妹妹,他便勃然大怒。” “那是我们家族的纹章,我和我哥没有姐妹。” “真可惜,纹章上的女人的乳头顶漂亮。男人怎么会躲在裸女后面呢?活见鬼,我每敲你老哥的盾牌一下,就觉得自己不像个堂堂正正的骑士。” “够了,”詹姆笑道,“你出去吧。”皮雅正为两位兰尼斯特温酒,并用勺子搅拌酒罐。“我需要了解确切情况。” 表弟耸耸肩。“无休无止的围困。黑鱼坐在城堡里面,我们坐在城堡外面。说实话,真他妈无聊。”达冯爵士拉过一张折椅坐下。“徒利认死了当缩头乌龟,连一仗都没打过。结果呢,结果佛雷家的人根本紧张不起来,净他妈添乱,比方说那个莱曼,除了喝酒啥都不干,噢,艾德温就更糟糕了,他没他老爸那么胖,肚子里却净装些坏水,活像个脓包。至于咱们的艾蒙爵士……噢,不不,该叫艾蒙老爷,七神保佑,怎么给了他这个头衔……咱们的新任奔流城伯爵每天喋喋不休地指导我如何攻城。他要我拿下城堡,但又不准伤它一根毫毛,因为这是他的领地。” “酒好了吗?”詹姆扭头问皮雅。 “好了,大人。”女孩说话时,刻意用手掩住嘴巴。小派把酒放在镀金盘子上端来,达冯爵士摘下手套,抓起一杯,“谢谢你,孩子。你又是谁呢?” “乔斯敏·派克顿,愿为大人效劳。” “小派是黑水河上的英雄,”詹姆插嘴,“杀了两个骑士,还抓了两个。” “你一定比外表看上去更危险,小子。那是胡子吗,还是你忘了洗脸?听说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老婆会长胡子。你几岁了?” “十五岁,爵士先生。” 达冯爵士喷口鼻息。“你知道什么叫英雄,詹姆?就是年纪轻轻便一命呜呼,把美女留给我们这号人的蠢货。”说罢,他将杯子扔还给侍从,“再来一杯,我就会叫你英雄了,小子。我口渴。” 詹姆用左手举起自己的酒杯,喝了一口。一股热气顿时在胸膛扩散开来。“看来这几位佛雷令你深恶痛绝,莱曼、艾德温、艾蒙……” “还有瓦德·河文,”达冯说,“名副其实的婊子养的。他痛恨自己是个杂种,更恨别人不是杂种。除此之外嘛,派温爵士正常些,至少可以忍受,不过他们家的女人也都不像话。据说我得迎娶她们中的一位。随带一提,这事儿你父亲本该跟我商量商量。我老爹在牛津过世前,替我向派克斯特·雷德温求了亲,你晓得吗?他们家的嫁妆很丰厚……” “黛丝梅拉?”詹姆笑了,“你喜欢雀斑脸哪?” “要我在佛雷和雀斑脸之间选的话,嘿嘿……瓦德大人一半的种长得都像黄鼠狼。” “一半?乖乖,我才在戴瑞城见识过蓝赛尔的老婆。” “诸神在上,是‘门房’阿丽,对吧?我简直不敢相信蓝赛尔竟挑了她。那小子有毛病啊?” “他变虔诚了,”詹姆吐露,“不过挑老婆这事还真怨不了他。阿蕊丽夫人的老妈是戴瑞家的人,我叔叔认为阿丽能帮蓝赛尔稳定戴瑞领地的民心。” “怎么稳定,靠操她吗?你知不知道她那‘门房’的外号是怎么得来的?他们说她会为每个靠近的骑士打开城门。哈,蓝赛尔应该去找武器师傅为自己打造一顶绿头盔才是。” “不需要。咱们的老表已前往君临,宣誓为总主教服务。” 即便詹姆告诉他蓝赛尔要当杂耍艺人肩上的猴子,达冯爵士也不会更吃惊了。“这不是真的吧?你一定在跟我开玩笑。门房阿丽的本事哪儿那么大,居然让那小子……?” 实际上,当詹姆告别阿蕊丽夫人时,她只是轻轻哭泣,眼睁睁看着蓝赛尔解除婚约,并任李勒·克雷赫安慰自己。然而教詹姆担心的并非她的眼泪,而是庭院里她亲戚们的神情。“希望你不会悔婚,老表,”他告诉达冯,“佛雷家的人把婚约看得极重,我不想再让他们失望了。” 达冯爵士哼了一声。“放心,我会把我的黄鼠狼娶回家,我很清楚罗柏·史塔克的下场。就艾德温透漏的情况来看,我最好是挑个还没初潮的女孩,否则迟早会发现自己在吃黑瓦德的残汤剩羹。我敢打赌,他上了门房阿丽很多次,或许这可以解释蓝赛尔的古怪行为和他父亲的反应。” “你见过凯冯爵士?” “是啊。他西归途中路过大营。我邀他协力攻城,却被一口回绝。他一直闷闷不乐,不晓得想些什么,虽然面子上挺照顾大伙儿,但态度冷冰冰的。我对他发誓,我没想当这个西境守护,荣誉理应属于他,他却说自己对我没有半点意见——从他的口气里,你可听不出来。他在这里待了三天,对我说的话不超过三句。唉,他留下就好了,那样不仅我能借重他,而且我们的佛雷朋友决不敢像怠慢我一样怠慢凯冯爵士。” “怎么回事?”詹姆问。 “怎么回事,这从何说起呢?好吧,当我忙着建造撞锤和攻城塔的时候,莱曼却修了一座绞架。每天清晨,他都会把艾德慕·徒利带上去,用绳索套住脖子,威胁说除非城堡投降,否则就吊死他们的公爵。黑鱼对他的闹剧漠不关心,弄得他下不了台,只能天天早上把艾德慕带上去,晚上又放下来。对了,你知道艾德慕的老婆怀孩子了吗?” 啊?“难道说经历红色婚礼之后,艾德慕还有闲情雅致睡她?” “他是在红色婚礼进行时开她苞的。萝丝琳是个可爱的小东西,半点也不像黄鼠狼,而且奇特的是,她竟真喜欢上了艾德慕。派温听见她祈祷自己生女儿。” 詹姆思考半晌:“原来如此,若艾德慕有了儿子,瓦德大人就不需要他了。” “正是。咱们的姑丈艾蒙爵……呃,艾蒙老爷,又说错了……坚持要立即吊死艾德慕。徒利公爵存在的事实让他如鲠在喉,同样他也不希望生出另一个。他天天跑来要求我让莱曼爵士玩真的,简直不厌其烦,加文·维斯特林大人则坚决反对——他老婆被黑鱼扣在城内,外加他们家三个崽儿,他害怕一旦佛雷家吊死艾德慕,徒利家就会报复到他头上。他女儿曾是少狼主的老婆呢。” 詹姆见过简妮·维斯特林,但已记不得对方的长相。她一定很漂亮,因为她一人便覆灭了一个王国。“布林登·徒利决不会对孩子下手,”詹姆向表弟担保,“他外号黑鱼,心可不黑。”他开始明白为何僵持不下了。“讲讲你的部署,老表。” “我军将城堡围得水泄不通。莱曼爵士率佛雷家的人马驻于腾石河北;红叉河南岸由艾蒙老爷负责,佛勒·普莱斯特爵士率你的旧部也归他节制,外加红色婚礼后倒戈的三河诸侯——我必须承认,他们中很多人并不高兴,幸好到目前为止,其反感只闷在心里;两河之间是我的大营,直面护城河与奔流城的大门。对了,我们在红叉河上设置了拦阻堤坝,在城堡下游,由曼佛利·尤尔和雷那德·鲁特格尔负责,确保没人能自水路逃脱。我还准备了若干渔网,交给他们在闲暇时多捞几条鱼回来。” “这么说,能饿降奔流城喽?” 达冯爵士摇摇头:“黑鱼早把与防御无关的闲杂人等统统赶出城,并将城外搜刮一空。他目前储存的粮草估计能支撑整整两年。” “那我们呢?” “只要河里有鱼,我们还撑得住,然则马儿怎么办,我就不知道了。佛雷家源源不断地把粮草从孪河城运来,然而莱曼爵士声称他连自己人都满足不了,要我军另想办法。我派去征集的人有一半没回来,有的当了逃兵,有的被吊死在树上。” “我前天见过这场面。”詹姆说。是亚当·马尔布兰的斥候发现的,一棵硕大的苹果树上,吊满脸色发黑的尸体。他们都没穿衣服,各人嘴里咬一个苹果。无人带伤,显然事先都投降了,结果却像尖叫的猪一样死去。见此状况,壮猪勃然大怒,发下毒誓要歼灭这帮侮辱士兵的匪徒。 “或许是土匪干的,”詹姆把话说完后,达冯猜测,“或许不是。北军的小股残余仍在四处游荡,而且依我看,河间地这帮领主即便弯下了膝盖,他们内心里……还是向着狼的。” 詹姆瞥瞥自己的两名小侍从,他俩围在火盆边,假装没听见。林斯·派柏与加列特·培吉都是三河诸侯的子嗣,他喜欢上了他们,如果有一天不得不把他们交给伊林爵士,他会很难过的。“绞绳听起来是唐德利恩的主意。” “闪电大王并非唯一会扎绳子的人,我也不想只盯住贝里伯爵。流言纷飞,他一会儿在这里,一会儿在那里,到处都有他的踪影,但每每派军围剿,他的队伍又像露水般融化。三河诸侯在暗中协助他,这毫无疑问,真令人难以置信,他们居然协助一个该死的边疆地伯爵!前一天你听说他死了,第二天传来的消息却称他是不死之身。”达冯爵士放下酒杯。“我的斥候报告说河间地各处高地夜晚会有火光,多半是信号……这帮家伙简直把我军给反包围了。村庄内夜里也在烧火,似乎用来表达对某位新神的崇拜……” 并非什么新神。“索罗斯追随唐德利恩,就是那个以前常跟劳勃对饮的密尔胖和尚。”金手放在桌上,詹姆伸手碰了碰它,看着黄金反射阴暗的火光。“情非得已的时候,我们可以发动大扫荡,把唐德利恩揪出来,但首先得解决黑鱼。必须让他搞清楚,他的事业已经失败。你没和他谈判吗?” “莱曼爵士自告奋勇去谈过。他喝得半醉,骑到城门前,大声叫嚣威胁。黑鱼往城垛上站了站,但不愿在这么个蠢人身上浪费时间,他一箭射中莱曼胯下战马的屁股,马儿把佛雷甩在泥地里,笑得我喘不过气,连尿都快笑出来了。哈哈,我在城上的话,一定会射穿莱曼那只懂得撒谎的喉咙。” “看来去谈判时我得戴上护喉甲了,”詹姆似笑非笑地道,“我准备提出优厚条件。”倘若他能不流血地夺取奔流城,便算不上拿起武器反对徒利家族。 “你尽可以去试,大人,但我认为只是浪费口水。我们别无选择,唯有强攻。” 从前,或者说不久之前,詹姆会毫不迟疑地赞同表弟的办法。毕竟,他不可能坐等两年,以便把黑鱼饿出来。 “无论怎么做,都得立刻动手,”他告诉达冯爵士,“我需要尽快返回君临,回到国王身边。” “是,”表弟道,“我知道你姐姐需要你。她怎么把凯冯赶走了?我一直以为她会任命他当首相。” “他不肯接受。”他不像我,他不是瞎子。 “论资格,凯冯或者你才该担任西境守护。我提醒你,这并非说我不喜欢这份荣誉,但表叔的年龄有我两倍大,指挥经验也远远比我丰富。我希望他弄清楚我从未争夺过这份荣誉。” “他很清楚。” “瑟曦怎么样?还像以前那么标致吗?” “她美丽动人,”反复无常,“金光灿灿,”然而虚伪。昨晚他梦见姐姐跟月童做爱,于是便宰了弄臣,还用金手把姐姐的牙齿打成碎片,就像格雷果·克里冈对可怜的皮雅干的那样。在梦中,詹姆总是有两只手,其中一只虽是金制的,但运用自如。“早一天解决奔流城,我便能早一天回到瑟曦身边。”到时候该怎么做,詹姆便一点头绪也没有了。 在西境守护告辞之前,他们又谈了一个钟头。谈完后,詹姆戴上金手,披挂褐色披风,前去视察营地。 说实话,这才是他喜欢的生活。在沙场上,走在士兵中间,比待在宫中舒服多了。部下都很爱戴他。一堆营火前,三名十字弓兵邀他共享逮住的野兔,一名年轻骑士则请他指导如何防御战锤攻击。他沿河向下游漫步,看见两个洗衣妇骑在两个大兵肩上,于浅滩上比武。那两个女孩喝得半醉,衣裳不整,嘻嘻哈哈笑着去抓对方凌乱的衣服,而其他十几个士兵围着加油助威。詹姆为甜嘴拉夫背上的金发女子下注一个铜星,结果这对组合颠覆在芦苇丛中,使他输了钱。 河对面,狼群仍在嗥叫,凛冽的秋风穿过柳树丛,枝条翻腾,低语沉吟。詹姆发现伊林·派恩爵士独坐在帐篷外,拿油石磨剑。“来。”他说,沉默的骑士便站起来随他走,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他享受这样的时刻,詹姆意识到,每天晚上都能羞辱我,他感到很满意,甚至比杀了我更满意。詹姆相信自己正在提高,然而进度过于缓慢,代价十分高昂。在铁甲、羊毛外套与皮甲下面,詹姆·兰尼斯特的肌肤就是一面由创口、割痕与淤伤拼成的织锦。 他们牵马离开营地时,哨兵上来盘问,詹姆用金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好好站着,外面有狼。”接着两人沿红叉河骑到一个被烧毁的村落,他们下午曾于此路过。就在这里,两人进行日常的午夜比剑,周围是烧焦的石头和冷硬的灰烬。有一段时间,詹姆竟然占到上风,似乎从前的技艺又统统回来了——他允许自己这么想,或许今天该轮到派恩遍体鳞伤地回去睡觉。 伊林爵士似乎读到了他的想法。他懒洋洋地挡下詹姆的攻击,随即迅猛反击,把詹姆驱进河里,后者的鞋子陷进湿泥,踩掉了。于是须臾之间,詹姆便已双膝跪地,剑被打飞,沉默的骑士则用剑抵住他咽喉。月光照耀下,派恩脸上的麻子活像一个个坑,他又发出那种似乎是嘲笑的粗嘎声音,把剑往上抬,一直抬到詹姆的嘴唇。最后才退开一步,收剑回鞘。 我倒不如背个婊子,去跟甜嘴拉夫比武,詹姆一边把金手上的泥巴抖掉,一边想。他心里有股冲动,直想把这只没用的手扯下来,狠狠地扔进河里,丢个无影无踪。但这没用,也不可能让左手变强。伊林爵士走回马儿旁边,留他一个人找鞋子。妈的,至少我不是瘸子。 最后一天的路程阴冷多风,秋风一刻不停地刮,光秃秃的褐色树林里枝丫婆娑,红叉河边的芦苇被压弯了腰。即便穿着御林铁卫那套白羊毛的冬季服装,詹姆仍能感觉到寒风冰冷的利齿。表弟达冯爵士骑在他身旁,一直走到太阳快落山,方才看见位于腾石城注入红叉河的三角洲尖端的奔流城。徒利的家堡犹如滔滔江水中劈波斩浪的巨型石船,砂岩墙垒沐浴着金红阳光,似乎比以往更高大更厚实了。固若金汤,他郁闷地想,但若黑鱼不肯谈判,他又只能打破对凯特琳·史塔克的誓言——无论如何,他对国王的誓言在先。 拦江堤坝和围城大军的三座营寨正如表弟描绘的那样。莱曼·佛雷位于腾石河北岸的营地规模最大,然而也最混乱。营区之上高耸着一座灰色绞架,像投石机那么高,一个孤独的人影站在下面,脖子套着绳索。艾德慕·徒利,詹姆忽然觉得很悲哀,让他日复一日、套着绳索站在那里……倒不如砍头来得干净。 然而绞架之下,帐篷与营火是如此无序,四散蔓延,佛雷家人和他们麾下的骑士把自己的营帐舒舒服服地搭在便池上游,下游则尽是污秽不堪的小帐篷、马车和牛车。“莱曼爵士不忍心教自己的兵过无聊的军旅生活,因此特意准备了营妓、斗鸡和野猪游戏,”达冯爵士解说道,“他甚至为自己找了个该死的歌手。你相信吗?就因为咱们的姑妈把‘白色微笑’渥特从兰尼斯港带来,他便要攀比一番。咱能不能放水淹死这帮佛雷啊,老表?” 詹姆看见城齿间有弓箭手来来回回,徒利家的旗帜迎风飘扬,银色鳟鱼毫无惧色地腾跃在红蓝条纹之上。然而在最高的塔楼,却飘扬着另一面旗——长长的白色横幅绣有史塔克的冰原奔狼。“我头一次来奔流城时,还嫩得像夏天的青草,”詹姆告诉表弟,“老萨姆纳·克雷赫差我去送信,他说这封信关系重大,不能信托乌鸦。信送到后,霍斯特大人以仔细回复的名义拖拉了半个月,每次用餐,都让他女儿莱莎坐到我身旁。” “难怪你会披上白袍,换我也会的。” “噢,当年的莱莎和现在不一样。”她那时很漂亮,精致的脸庞上长着酒窝,还有长长的枣红秀发。然而她太害羞,不爱说话,只会偷偷嬉笑,丝毫没有瑟曦的激情。她姐姐凯特琳更有吸引力,然而却已许配给了北方人,临冬城的传人……不过在那个年龄,詹姆对任何女孩的兴趣都不如对霍斯特那成名的弟弟的兴趣大,布林登·徒利刚在石阶列岛的九铜板王之战中建功,于是乎餐桌上,詹姆一直忽略可怜的莱莎,一直追着布林登询问“凶暴的”马里斯和乌木王子的故事。当年的布林登爵士比现在的我年轻,詹姆忆起,而当年的我比现在的小派更小。 红叉河最近的渡口在城堡上游,要达到达冯爵士的驻地,先得经过艾蒙·佛雷的营区,经过那些屈膝回归国王治下的三河诸侯们的帐篷。詹姆发现了莱彻斯特、凡斯、鲁特和古柏勒的旗帜,还有斯莫伍德家的橡果与派柏伯爵的舞蹈少女,但他真正在乎的是那些没看到的纹章:梅利斯特家族的银色飞鹰、布雷肯家族的红马、莱格家族的垂柳和培吉家族的缠绕双蛇。虽然这些家族一再重申效忠铁王座,但均不愿派兵参与围困。詹姆知道,布雷肯家族在跟布莱伍德家族打仗,脱不开身情有可原,但其他的…… 我们的新朋友根本不是朋友。他们的忠诚只浮于表面。奔流城必须尽快拿下,拖延就是鼓励反抗,鼓励泰陀斯·布莱伍德这类人。 到了渡口,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吹起赫洛克之号。这大概能引得黑鱼上城头观察吧。雨果爵士和德莫特爵士走在最前,踏过浑浊的红褐河水,高举御林铁卫的纯白旗帜和托曼的雄鹿狮子旗。詹姆紧随其后,接着是大队人马。 兰尼斯特军的营地充斥着木锤敲打声,一座崭新的攻城塔正在建造中。另有两座已建立起来,用生马皮半掩。在这两座塔之间,还有一根撞锤,以大树树干制成,铁索固定,顶端削尖后用火淬硬,上面铺有木制顶篷。看来,老表并未无所事事。 “大人,”小派问,“您在哪里搭营?” “这里,这个高地上,”他用金手一指——虽然它不太适合这任务,“把辎重和马匹分开,妥善利用我好心的表弟为我们挖的便池。亚当爵士,扎营后仔细检查外围,不得有任何疏漏之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呓语森林的事决不能再发生了。 “要我召唤黄鼠狼们来开作战会议吗?”达冯问。 “不,等我和黑鱼谈了再说,”詹姆招呼“没胡子”琼恩·本特利,“打上和平的旗帜,去城堡送信,转告布林登·徒利爵士:明天一大早,我与他谈判。我会亲自来到护城河边,跟他在吊桥上会面。” “大人,城上的十字弓手……”小派警告。 “没事。”詹姆翻身下马,“升帐,立起我的大旗。”我们来看看谁会先到,到得有多快。 没让他久等。皮雅取出火盆,正忙着点燃煤炭,小派跑去帮她。最近一段时间,伴随詹姆入睡的往往是他俩挤在帐篷一角做爱的声音。当加列特为他解开护胫甲时,帐门被掀开了。“你终于来了,对吗?”姑妈大声说。她的身躯挤满了整个门,而她的佛雷丈夫凑在后面偷偷往里瞧,“久别重逢,你就不想给你肥胖的老姑妈一个热情的拥抱吗?”她边说边张开双臂,詹姆只能接受。 吉娜·兰尼斯特年轻时是个相当有形的女人,最爱开玩笑说自己有朝一日定会长胖。今天她的体形业已四四方方,脸庞宽阔平坦,脖子犹如粉色梁柱,胸部高耸。总而言之,她的体重应有她丈夫的两倍之多。詹姆尽责地抱着她,等待姑妈捏自己耳朵,从有记忆开始,姑妈就喜欢捏他的耳朵。不过今天她忍住了,只在他脸上印下潮湿柔软的吻。“对你失去的,我感到很遗憾。” “我有了只新手,纯金打造。”他展示给她看。 “好看得很,不过你能用纯金为自己打造一个新父亲吗?”吉娜姑妈尖刻地问,“我指的是泰温。” “泰温·兰尼斯特是千年一遇的传奇,”姑丈宣布。艾蒙·佛雷是个神经兮兮的人,一双手总是不安地扭动。他的体重最多十石……而且还要在浑身甲胄,被水浸过的前提之下。穿羊毛衣的他仿佛一根芦苇,没下巴,突出的喉结十分可笑。三十岁之前,他一半头发便已脱落,现在他年满六十,头顶只剩几根稀疏的白丝。 “最近有很多奇怪的谣言,”詹姆遣散皮雅与侍从们之后,吉娜姑妈说,“教我这个老妇人难以置信。提利昂怎么可能害了泰温?是不是你姐姐的诽谤中伤?” “事情是真的。”金手越来越沉,他摸索向手腕处固定用的皮带。 “儿子谋害父亲,”艾蒙爵士道,“滔天大罪啊。如今是维斯特洛最黑暗的时代,泰温大人不在了,我真替大家担心。” “若他此刻在这里,你才该替大家担心。”吉娜把丰满的屁股摆到一张折叠椅上,椅子顿时发出危险的“吱嘎”声,“侄儿,讲讲我们的儿子克里奥爵士,讲讲他怎么死的。” 詹姆解开最后一个索扣,把金手放下。“我们路遇土匪,克里奥爵士挺身而出,企图引开对方,不料出了意外。”谎言很容易出口,尤其是它明显安慰了面前这对夫妇。 “孩子很勇敢,我一直这么说。这来源于他的血脉,”艾蒙爵士说话时溅出粉红唾沫,他喜欢咀嚼酸草叶。 “他的尸骨应该埋在凯岩城下的英雄之厅,”吉娜姑妈宣布,“他究竟安息于何处呢?” 无处安息。血戏子们剥了他的尸体,把血肉留给乌鸦享用。“一条小溪旁,”他撒谎道,“等战争结束,我便会带他回家。”这些日子里,只有骨头没人要。 “战争结束……”听见这话,未来的艾蒙老爷顿时来了精神,他清清嗓子,突出的喉结上上下下,“你看见外面的攻城器械了:撞锤、投石机、攻城塔。不能蛮干啊,詹姆,达冯要破坏我的城墙,砸毁了我的城门,他还说要把沥青火桶丢进去,点燃城堡。那可是我的城堡啊!”他伸手进衣袖,取出一张羊皮纸,凑到詹姆眼前。“我有王上签署的授予状,看看,上面是托曼的亲笔签名,国王的印章,雄鹿和狮子。我是奔流城的合法领主,我不允许任何人损坏我的财产。” “噢,把这蠢东西拿开,”他夫人叫道,“只要黑鱼还在城内,你就只能拿这张纸揩屁股。”吉娜姑妈虽嫁到佛雷家五十年了,但骨子里仍是个兰尼斯特。不折不扣的兰尼斯特。“詹姆会把城堡交给你。” “那当然,那当然,”艾蒙老爷承认,“詹姆爵士,你父亲大人信任我是很有道理的。你看,我会把封臣牢牢掌控住,但不会太过严苛。无论布莱伍德、布雷肯、杰森·梅利斯特、凡斯还是派柏,他们都将明白我艾蒙·佛雷是个公正的封君。哦,还有我父亲——他是河渡口领主没错,然而现在我是奔流城领主了。儿子有责任服从父亲,没错,但封臣更应该服从封君。” 噢,诸神慈悲……“你不是你父亲的封君,爵士。请认真阅读你手里面这张纸,它将城堡、封地和税赋赐予你和你夫人,仅此而已。培提尔·贝里席才是河间地总督,奔流城必须服从赫伦堡的管辖。” 艾蒙老爷不高兴了。“赫伦堡不过是座闹鬼的废墟,被诅咒之地,”他反对,“而贝里席……只会数铜板,能当什么总督?他的出身……” “你若不满意,请直接去君临向我亲爱的老姐投诉。”毫无疑问,瑟曦几口便能将瘦弱的艾蒙·佛雷吞下肚,他连塞牙缝都不够——除非,除非她忙着跟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做爱,没空搭理。 吉娜姑妈哼了一声:“没必要用这些废话去打扰太后陛下,阿蒙,你就不能先出去,呼吸点新鲜空气吗?” “呼吸点新鲜空气?” “或者撒泡尿,成不成?我侄儿要跟我讨论家务事。” 艾蒙老爷脸红了:“是啊,里边太热,我还是到外面逛逛吧。夫人,爵士。”他小心翼翼地卷好羊皮纸,朝詹姆一鞠躬,颤巍巍踏出帐门。 说心里话,艾蒙·佛雷很难不让人轻蔑。他十四岁那年来到凯岩城,娶了一位只有他一半年纪的母狮子。提利昂常说泰温公爵给他的结婚礼物就是“掉肉”——艾蒙因为紧张而什么也吃不下,越来越瘦。这其中吉娜也有份。记得若干次宴会上,艾蒙只能闷闷不乐地拨弄食物,他老婆则兴高采烈地跟坐在她左手边的骑士——无论是谁——开下流玩笑,他们的谈话总是伴随着突然爆发的大笑。当然,她给了佛雷四个儿子,或者说她声称他们是他的。凯岩城内没人敢质疑吉娜,尤其是艾蒙爵士。 老公前脚离开,老婆便翻起白眼:“这便是我的夫君。你老爸究竟考虑些什么,居然封他为奔流城伯爵?” “我猜他考虑的是你的儿子们。” “我也在为他们打算。阿蒙当不了合格的领主,但泰可以试试,只要他懂得效法我而不是效法他爹。”她扫视帐篷。“有酒吗?” 詹姆取来酒壶,单手为姑妈倒酒。“你怎么在这儿,姑妈?照理说,城堡攻陷之前,你该留在凯岩城才对。” “阿蒙一听说自己当上了领主,便迫不及待地前来伸张权利。”吉娜姑妈喝下一大口酒,用袖子揩揩嘴巴。“你父亲应该给我们戴瑞城才是。记得吗?克里奥的老婆是农人旗下的女子,如今这悲伤的寡妇正为自己的儿子无法继承她父亲的领地而倍感愤怒。门房阿丽不过从母系上讲拥有戴瑞的血脉,而我媳妇简妮乃是她老妈玛丽亚夫人的妹妹,论辈分是阿蕊丽的姨妈,名副其实的戴瑞家人。” “你也知道她是妹妹,”詹姆提醒对方,“而且小泰将来会继承奔流城,这份奖赏比戴瑞城丰厚多了。” “这是一份有毒的奖赏。戴瑞家族的男性业已绝种,徒利家族正好相反。那傻瓜莱曼爵士在艾德慕脖子上绕绳子,却不敢当真吊死他,而萝丝琳肚子里怀着一只小鳟鱼。只要徒利家的继承人还活在世上,我的儿孙们便坐不稳江山。” 她真是一针见血,詹姆心想。“若萝丝琳怀的是女儿——” “——就把她嫁给小泰。是的,我想过这点,不过得先说动瓦德老大人。另一方面,若生出来的是男孩,他那根小鸡巴将来就会制造麻烦了。布林登爵士也不能不纳入考量,若他脱困,将来或许会以自己……或者小劳勃·艾林的名义来要求奔流城。” 詹姆记得在君临见过的小劳勃,四岁时还吸老妈的奶子。“艾林不会活到生育年龄。再说,鹰巢城公爵千里迢迢索要奔流城做什么?” “为何有了一罐金子的人还想要另一罐?贪心不足蛇吞象哪,詹姆,泰温本该把奔流城给凯冯,戴瑞城留给我的阿蒙。如果他舍得来问我,我一定会劝他,不过你父亲除了凯冯之外还会跟谁商量呢?”她长叹口气,“算了,我不能责怪凯冯想为自己的儿子找个安全窝,我实在是太了解他了。” “原来如此……不过凯冯想要的和蓝赛尔想要的似乎是两码事。”他把蓝赛尔弃绝妻子、封地和爵位,加入教会骑士团的事和盘托出,“你想要戴瑞城,只管写信向瑟曦请求。” 吉娜姑妈挥挥杯子,以示否定。“不行,离弦之箭收不回来了。如今阿蒙那颗尖脑袋里已经装满了统治河间地的幻想,而蓝赛尔……我看这事不妙。献身于总主教和当御林铁卫没区别,恐怕凯冯会大为光火,就跟你一时冲动披上白袍后激怒了泰温一样。好在凯冯至少还有马丁做继承人,他可以用马丁去娶门房阿丽,以代替蓝赛尔。七神保佑。”姑妈又叹口气,“说到七神,瑟曦为何准许教会重新武装呢?” 詹姆耸肩:“大概她自有道理吧。” “道理?”吉娜姑妈粗鲁地喷了口鼻息,“不晓得她有什么好道理!连坦格利安王朝都难以应付圣剑骑士团和星辰武士团。征服者伊耿对待教会十分谨慎,处处小心,生怕出事。伊耿死后,维斯特洛的领主蜂拥而起,来造他儿子的反,这两大教团武装正是叛乱的中坚力量,因为它们,虔诚的领主纷纷倒戈,更吸引了无数平民百姓。如果我的历史记得不差,梅葛王不仅宣布他们为非法,还悬赏通缉,一颗战士之子的首级值一枚金龙,一张穷人集会成员的头皮值一枚银鹿。数千人因之被杀,但更多人在七国上下继续反抗,如燎原之势,直到铁王座杀掉了梅葛,杰赫里斯王登基后大赦天下,宣布只要放下武器,一律既往不咎,这才缓缓平息了动乱。” “这些故事我都快忘光了。”詹姆承认。 “你和你姐姐都没长记性。”她又喝了一口酒,“听说泰温躺在棺材里面笑了,是真的吗?” “他在棺材里面腐烂,嘴巴扭曲罢了。” “如此而已?”听他这样说,姑妈有些悲哀,“人们都说泰温从来不笑,这不是真的。和你母亲成婚那一天,还有被伊里斯任命为首相的那一天,他都笑得十分开心。提盖还跟我讲,当塔贝克厅坍塌崩溃,埋葬了那狡诈的婆娘艾莲夫人时,泰温笑了。在你出生的时候,詹姆,他也笑过,这是我亲眼所见,绝无虚假。你和瑟曦,两个粉红色的小东西,完美无瑕,犹如一个豆荚里的两颗豌豆……呵呵,只有两腿间不同。你那时候的嗓门就很大!” “听我怒吼嘛,”詹姆咧嘴笑道,“下回你就要称赞他是多么喜欢笑了。” “不,泰温不信任笑容,他见过太多人嘲笑你祖父。”姑妈皱起眉头,“告诉你,这场围城的闹剧若给他瞧见,不大发雷霆才怪。现在你来了,说说,想怎么做?” “跟黑鱼谈判。” “谈判不管用。” “我会向他提出慷慨的条件。” “达成条件需以信任为基础。然而佛雷在自家屋檐下谋害宾客,你呢,好吧……我没别的意思,亲爱的,但你确实杀了自己宣誓守护的国王。” “如果黑鱼不投降,我还会杀了他。”他抑制不住尖刻的语调,他现下可没心情听人把自己和伊里斯·坦格利安扯在一起。 “怎么杀,用你这条毒舌吗?”姑妈责难道,“我是个肥胖的老妇人,但耳朵没毛病,我敢打赌,黑鱼也一样。听着,空洞的威胁毫无意义。” “你要我怎么做?” 她沉重地一耸肩:“阿蒙想要艾德慕的脑袋,这回我倾向于支持他,再怎么说,莱曼爵士的绞架已成了笑柄。你必须让布林登爵士看到你的利齿,事情才有转机。” “依我看,杀害艾德慕只可能坚定布林登爵士守城的决心。” “关于决心,黑鱼布林登从来不缺,已故的霍斯特·徒利对此体会最深。”吉娜姑妈干了杯中酒,“嗯,本来也不当由我来指导你作战,你好自为之吧,我清楚自己的位置……不像你姐姐。瑟曦真的烧了红堡?” “她只烧了首相塔。” 姑妈翻翻白眼。“她应该将她的首相烧死,把塔留下。哈瑞斯·史威佛?诸神在上,如果说有谁最像自己的纹章,非哈瑞斯爵士莫属。还有盖尔斯·罗斯比,天哪,我还以为他八百年前就进了坟墓。玛瑞魏斯……我告诉你,你父亲称此人的祖父为‘傻笑的痴呆’,他说老玛瑞魏斯大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国王说俏皮话时咯咯傻笑。如果我没记错,这位大人最终因为不合时宜的傻笑而遭到流放。瑟曦还在御前会议里安插进一个私生子,用什么凯特克领导御林铁卫,重新武装教会,拒绝偿付布拉佛斯人的债务——以上种种倒行逆施,只要她简单地任命她叔叔当首相,都是绝不会发生的。” “凯冯爵士拒绝担任国王之手。” “是的,但他没说为什么。他一定有难言之隐,难以开口的想法。”吉娜姑妈扮个鬼脸。“凯冯从来都是尽心尽职地完成托付,拒绝承担责任,这不是他的性格。我嗅得出来,里面不对劲。” “他说他累了。”他知道,那晚在父亲的尸身前面,瑟曦告诉他,他知道了我们的秘密。 “累了?”姑妈噘起嘴唇。“好吧,他有权喊累。凯冯活得很辛苦,一辈子笼罩在泰温的阴影下,实际上,我的哥哥弟弟们都有这份困扰。泰温洒下长长的黑影,其他人只得在影子中挣扎着寻求阳光。提盖特想凭自个儿闯出一片天地,但始终比不上你父亲,结果越来越烦躁;吉利安喜欢开玩笑,因为嘲笑游戏本身总比认输好受些;凯冯打一开始就明白自己的位置,他认准方向,终其一生尽力辅佐你父亲。” “你呢?”詹姆问她。 “这场游戏并非女人的游戏。我是我父亲最珍爱的小公主……也是泰温的小公主,直到我让他失望。我哥不允许别人令他失望。”她说罢站起身来。“我把要说的话说完了,不想再占用你的时间。你就照着泰温会做的那样去做吧。” “你爱他吗?”詹姆听见自己问。 姑妈用奇特的眼光打量他。“当年瓦德·佛雷替阿蒙向我父亲大人求婚时,我才七岁,然而阿蒙是次子,连继承人都不是。我父亲本来排行老三,他知道做弟弟的有多渴望证明自己,佛雷正是嗅到他这一弱点,才用次子来做交易。我的订婚是在一场西境半数诸侯列席的大宴会上宣布的,听罢消息,艾莲·塔贝克哈哈大笑,而那红狮子愤然离席。其他人沉默不语,只有泰温站起来坚决反对——十岁的他,言辞激烈,吵得父亲大人脸色惨白,犹如马奶,而瓦德·佛雷浑身打战。”姑妈微微一笑,“经历了这件事,我怎能不爱他呢?当然,我爱他不代表我就赞成他做的所有事情,或者欣赏他后来变成的那个样子……但每个小姑娘心中总是希望有大哥哥保护的。泰温从小就是个巨人。”她发出第三次叹息,“今天,谁来保护我们呢?” 詹姆吻了她的脸:“他留下一个儿子。” “是啊,他的确留下一个。但说实话,这才是最让我担心的。” 她的说法很奇怪。“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詹姆,”姑妈伸手拉住他耳朵,“亲爱的,我是看着你在乔安娜的奶子上吸奶,一点一点长大的。你笑的模样像吉利安,打起仗来像提盖,你身上还有某些属于凯冯的精神,否则就不会披上白袍了……但提利昂才是泰温的儿子,不是你。这话我对你父亲说过一次,之后他整整半年没有理睬我。男人就是这样顽固的傻瓜,即便像他这么千年一遇的人物也不例外。” 265.第265章 运河边的猫儿 日出之前,她在和布鲁斯科的女儿们共享的房顶小屋里醒来。 猫儿总是第一个醒来。跟泰丽亚和布瑞亚一起挤在毯子底下温暖舒适,她能听见她们轻微的呼吸。她翻身坐起来摸索,布瑞亚睡意呢喃地抱怨了一句,然后背过身去。灰石墙中的寒气让猫儿身上直起鸡皮疙瘩。她在黑暗中迅速穿上衣服,套外套时,泰丽亚睁开眼睛叫她:“猫儿,亲爱的,把我的衣服拿来。”她是个迟钝的女孩,瘦得皮包骨头,老抱怨说冷。 猫儿替她取来衣服,泰丽亚在毯子底下扭动着钻进衣服里,然后她们一起将她的大个子姐姐从床上拉起来,布瑞亚带着睡意含含糊糊地威胁她们。 等她们三个爬下连通屋顶阁楼的梯子,布鲁斯科和他的儿子们已上了屋后小水渠中的船。跟每天早晨一样,布鲁斯科大吼大叫,让女孩们快点,他的儿子们则帮助泰丽亚和布瑞亚上船。猫儿的任务是解开柱子上的绳索,将绳子扔给布瑞亚,然后用一只穿靴子的脚把船推离码头。布鲁斯科的儿子们努力撑篙,码头和甲板之间渐渐变远,猫儿奔过来,跃上甲板。 在那之后,她有很长一段时间无所事事,只能坐着打哈欠,任由布鲁斯科和他的儿子们推着船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前进,经过一条条错综复杂的小水渠。今天看起来是罕有的好天气,清新爽朗。布拉佛斯只有三种天气:雾天不好,雨天更糟,下冰雨是最糟的。但偶尔会有一天早晨,破晓时天空呈现出粉红与湛蓝,空气中有刺鼻的咸味。这样的天气猫儿最喜欢。 他们来到一条宽阔的水道,即“长渠”,然后转向南边的鱼市。猫儿盘腿坐着,竭力抑制打哈欠的冲动,仔细回忆梦中的细节。我又梦到自己是一头狼。她记得最清楚的是气味:树林与泥土,狼群的弟兄,马、鹿和人的气息,各不相同,而浓烈的恐惧气息始终不变。有些个晚上,狼梦如此鲜活生动,甚至她醒来后依然能听见弟兄们的嗥叫。有一次,布瑞亚声称她在睡梦中一边低吼,一边在被子底下乱动。她以为那是蠢笨的谎话,直到泰丽亚也这么说。 我不该做狼梦,女孩告诉自己,我是猫儿,不是狼。我是运河边的猫儿。狼梦属于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可尽管她努力尝试,仍无法摆脱艾莉亚的影子。不管睡在神庙底下,还是跟布鲁斯科的女儿们共享房顶小屋,狼梦始终困扰着她……有时还有噩梦。 狼梦是好的。在狼梦里,她敏捷强壮,奔逐猎物,身后跟着自己的族群。她讨厌另一个梦,在那个梦中,她只有两条脚,而不是四条;在那个梦中,她一直在寻找母亲,跌跌撞撞地穿过烂泥滩,穿过鲜血和烈火;在那个梦中,天空始终下着雨,她能听见母亲的尖叫,但有个狗头怪物不让她去救妈妈;在那个梦中,她总是在哭泣,像个吓坏了的小女孩。猫儿不会哭,她告诉自己,跟狼一样。这不过是个蠢笨的梦而已。 布鲁斯科的小船顺长渠路过真理宫的绿铜拱顶,又驶经普莱斯坦殿和安塔里昂殿的高大方塔,然后穿越甜水渠那硕大无朋的灰色桥拱,来到一个叫淤泥镇的城区。这里的建筑较小,不那么宏伟。晚些时候,运河将被蛇舟和驳船塞得水泄不通,但在黎明前的黑暗中,这条船几乎独占水道。布鲁斯科喜欢在泰坦巨人宣告日出的当口到达鱼市。那沉闷的声响穿过礁湖,虽因距离遥远而有所减弱,但足以唤醒沉睡的城市。 等布鲁斯科和他的儿子们将船泊在鱼市,里面已挤满了售卖鲱鱼、鳕鱼、牡蛎和蛤蜊的人,还有管家、厨子、百姓家的主妇,以及船上下来的水手。他们一边检视早晨的水产,一边高声议价。布鲁斯科在小船之间走来走去,审察各种贝类,不时用拐杖敲敲木桶或箱子。“这个,”他会说,“对。”嗒嗒。“这个。”嗒嗒。“不,不是那个。是这里。”嗒。他不爱说话,泰丽亚说她父亲吝啬话语跟吝啬钱财一样。牡蛎、蛤蜊、螃蟹、蚌壳、扇贝,有时还有虾……布鲁斯科都买,取决于当天什么货好。他们将他敲打过的木桶和箱子搬到小船上。布鲁斯科脊背不好,比一大杯黄啤酒重的物体,便拿不动。 完事之后,猫儿身上已有了一股海水和鱼的味道。她习惯了,几乎闻不出来。她也不介意干活,背负沉重的木桶而腰酸背痛,代表自己正越变越强壮。 一旦所有木桶装载完毕,布鲁斯科亲自将船推离岸边,他的儿子们沿长渠将大家撑回家。布瑞亚和泰丽亚坐在船前面窃窃私语。猫儿知道她们在谈论布瑞亚的男朋友,父亲入睡后,她爬上房顶跟他约会。 “了解三件新事物,再回我们这儿来。”慈祥的人送猫儿进城之前命令她,而她总能做到。有时不过是三个新的布拉佛斯语词语;有时她带回水手的故事,奇妙而不可思议,发生在布拉佛斯群屿之外的广阔世界:战争,癞蛤蟆雨,龙的孵化;有时她学会三个新笑话或三个新谜语,或各种行当的诀窍。她时不时还会得知一些秘密。 布拉佛斯外号“秘之城”,遍地皆是迷雾、假面和低语。女孩了解到,这座城市的存在本身就是个持续一世纪之久的秘密,而它的具体位置更隐藏了三百年。“九大自由贸易城邦都是古瓦雷利亚的女儿,”慈祥的人教导她,“其中布拉佛斯是离家出走的私生女。我们是一群混血儿,是奴隶、妓女和窃贼的子孙。我们的先辈从几十个不同国度会聚到这个避难所,以逃避奴役他们的龙王。无数神祇也跟随他们一起到来,但他们所共有的只有一个神。” “千面之神。” “千面之神有诸多名字,”慈祥的人说,“在科霍尔,他是‘黑山羊’;在夷地,他是‘夜狮’;在维斯特洛,他是‘陌客’。最终,所有人都必须向他折腰,不管他们敬拜七神还是光之王,是月母是淹神还是至高牧神。人类属于他……除非有谁能永生不死。你知道有谁能永生不死吗?” “没有,”她回答,“凡人皆有一死。” 每当猫儿在月黑之夜潜回小山丘上的神庙,总能发现慈祥的人在等她。“跟离开我们时相比,你多了解到些什么?”他总是会问。 “我了解到瞎子贝括贩卖的牡蛎的辣酱是用什么做的,”她说,“我了解到‘蓝灯笼’的戏班要演出《哀面领主》,‘戏子船’打算以《醉酒七桨手》回应。我了解到,每当受人尊敬的商旅船长摩雷多·普莱斯坦出海航行时,书贩洛托·罗内尔就睡到他家里,‘母狐号’返乡后,他又搬出去。” “了解这些事有好处。你是谁?” “无名之辈。” “你撒谎。你是运河边的猫儿。我很了解你。去睡吧,孩子。明天你必须侍奉。” “凡人必须侍奉。”她每三十天中有三天侍奉千面之神。月黑之时,她就成了无名之辈,成了千面之神的仆人,身穿黑白长袍,走在慈祥的人身边,提着灯穿过芳香弥漫的黑暗。她擦洗死者,搜查衣服,清点钱币。有些日子,她仍替乌玛帮厨,切碎大大的白蘑菇,剔除鱼骨。这些都发生在月黑之时。其余日子她是个孤儿,穿一双比脚大太多的破旧靴子,褐色斗篷边缘磨得破破烂烂,一边吆喝“蚌壳,扇贝,蛤蜊”,一边推小车穿行于旧衣贩码头。 她知道今晚月亮会变黑,因为昨晚它只剩窄窄一条。“跟离开我们时相比,你多了解到些什么?”慈祥的人一见面就会问。我了解到布瑞亚在父亲睡觉时,跟一个男孩在房顶碰面,她心想。泰丽亚说,布瑞亚让他摸自己,尽管他不过是房顶上的耗子,所谓房顶上的耗子都是贼。但这只是一件事。猫儿还需要两件。她不担心。有船的地方就有新鲜事。 等他们回到家,猫儿帮布鲁斯科的儿子们把货物从小船卸下。布鲁斯科和女儿们将贝壳分到三辆推车里,铺在层层海藻上。“卖完了才准回来。”布鲁斯科每天早晨都会这样嘱咐女孩们,然后她们便出发叫卖。布瑞亚推小车去紫港,那里停泊海船,可以卖给布拉佛斯水手;泰丽亚去月池附近的小巷,或在列神岛的庙宇间兜售;猫儿十有八九先去旧衣贩码头。 布拉佛斯人才许使用紫港,从水淹镇直到海王殿;来自其他自由贸易城邦及世界各地的船只使用旧衣贩码头,跟紫港相比,这里比较简陋、粗糙和肮脏,也更为嘈杂,各地水手商人挤在码头和街道中间,招待别人,并寻找猎物。走遍全布拉佛斯,猫儿最喜欢这里。她喜欢嘈杂,喜欢奇异的气味,喜欢看那些船趁晚潮抵达,看那些船出发。她也喜欢水手们:喧闹的泰洛斯人嗓音洪亮,胡子染成各种颜色;金发的里斯人斤斤计较,试图压低她的价格;伊班港人矮胖多毛,用低沉嘶哑的嗓音喃喃咒骂;还有她看中的夏日群岛人,皮肤如柚木般乌黑光滑,穿着红、绿或黄色的羽毛披风,他们的天鹅船上高耸的桅杆和白帆华丽壮观。 时而也遇到维斯特洛的桨手和船员,他们有的来自旧镇的宽帆船,有的来自暮谷城、君临或海鸥镇的划桨商船,还有的来自青亭岛的大肚子平底运酒船。猫儿懂得布拉佛斯语中“牡蛎,蛤蜊,扇贝”这些词,但她沿旧衣贩码头叫卖时说贸易黑话——码头、船坞及水手酒馆中流行的话,混合了十来种不同语言中的污言秽语,伴随着手势,其中大多极具侮辱性。猫儿爱讲黑话,惹她的人多半会见识到把大拇指夹在两指间的下流手势,或被形容为屁股蛋或骚骆驼。“也许我没见过骆驼,”她告诉他们,“但我闻得出骆驼的骚味。” 那样子偶尔会激怒别人,但她不怕,因为她有手指匕首。她不仅始终保持匕首锋利,也时时练习使用它。某天下午,红罗戈在快乐码头等兰娜空闲,便教了她如何将匕首藏进袖子,又如何迅速抽出来,还教她平滑地割开钱袋,不让主人注意到。了解这些事有好处,连慈祥的人也赞同;尤其是夜里,当刺客和房顶上的耗子四处活动的时候。 猫儿在码头边结交朋友:挑夫和戏子,绳匠与补帆工,酒馆老板、酿酒人、面包师傅、乞丐跟妓女。他们从她那儿买蛤蜊和扇贝,告诉她真实的布拉佛斯,编造虚假的自我,并嘲笑她说的布拉佛斯话,但她从不让这事困扰自己,她会用下流手势反击,还管他们叫骚骆驼,惹得他们纵声大笑。吉洛罗·多塞尔教她唱不正经的歌,他弟弟吉勒诺告诉她抓鳗鱼的最好地点,“戏子船”的戏子们教她英雄的站姿和戏中的台词(那些著名的戏剧,例如《洛伊拿之歌》《征服者的两个老婆》和《商人满足不了的妻子》)。眼神悲伤的小个子奎尔为“戏子船”编写所有低俗喜剧,他提出要教她女人如何接吻,但塔甘纳罗拿鳕鱼砸他,这一话题就此作罢。魔术师科索莫教她变戏法。他能吞下老鼠,然后把它们从她耳朵里拉出来。“这是魔法。”他说。“这不是,”猫儿道,“老鼠一直在你袖子里。我看到它在动。” “牡蛎,蛤蜊,扇贝”是猫儿的魔法词语,跟所有魔法词语一样,几乎能让她去任何地方。她登上来自里斯、旧镇和伊班港的船,在甲板上当场售卖牡蛎。有些日子,她推小车经过权势人家的高塔下,向门口的卫兵兜售烤蛤蜊。有一次她在真理宫台阶上叫卖,另一个小贩试图将她赶走,于是她掀翻那人的推车,让他的牡蛎在鹅卵石上到处乱滚。方格码头的海关官员会主动向她购买,而在圆顶和塔楼低于礁湖的绿色水面的水淹镇,来回的船夫也会找她。有一回,布瑞亚来月经,卧床不起,猫儿便推她的车去紫港,向海王游艇上的桨手推销螃蟹和虾,那艘游艇从船头到船尾布满了张张笑脸。她还沿甜水渠来到月池,既卖给身穿彩纹绸缎、昂首阔步的刺客,也卖给穿单调灰褐色外衣的看护人和执法官。但她总会回到旧衣贩码头。 “牡蛎,蛤蜊,扇贝,”女孩边喊边顺着码头推车,“牡蛎,蛤蜊,扇贝。”一只肮脏的橘黄色猫被她的喊声吸引,跟在她后面走,再往前,又出现了第二只,那是个垂头丧气、满身烂泥的家伙,尾巴只有短短一截。猫都喜欢猫儿的气味。有些日子,日落之前,她身后会跟上十几只猫。女孩时不时扔一只牡蛎给它们,看谁能抢到。她注意到,最大的公猫很少获胜,战利品往往属于比较小巧灵活的猫,它们精瘦、凶悍又饥饿。和我一样,她告诉自己。她最喜欢某只瘦骨嶙峋的老公猫,它一只耳朵被咬掉了,让她想起自己从前在红堡里到处追逐的一只猫。不,那是另一个女孩,不是我。 昨天停在这里的两艘船离开了,又有五艘新船泊进来:包括一艘名叫“癞皮猴”的小型宽帆船,一艘散发出沥青、鲜血和鲸油味道的巨型伊班捕鲸船,两艘潘托斯的破烂平底船及一艘古瓦兰提斯的绿色细长划桨船。猫儿在每条踏板跟前停下来叫卖蛤蜊和牡蛎,先用黑话,继而用维斯特洛通用语。捕鲸船上有个船员大声咒骂她,把她的猫都吓跑了,而一名潘托斯桨手问她她两腿之间的蛤蜊要多少钱。她在其他船上的遭遇好一些,绿色划桨船的大副吞下五六只牡蛎,然后告诉她,他们在石阶列岛遭到里斯海盗袭击,船长遇害。“桑恩那混蛋干的,他带着老母之子号和那艘巨大的瓦雷利亚人号。我们运气好,将将逃脱。” 小巧的癞皮猴号来自海鸥镇,上面的维斯特洛船员很乐意用通用语跟人聊天。其中一人问她,君临的小女孩怎会到布拉佛斯码头边卖蚌壳呢?她只好把故事又讲了一遍。“我们要在这边待上四天四夜,”另一个告诉她,“上哪儿能找点乐子?” “‘戏子船’的戏班正上演《醉酒七桨手》,”猫儿告诉他们,“‘烂泥窖’有斗鳗鱼,就在水淹镇大门口。你们愿意的话,还可以去月池,刺客们晚上在那儿决斗。” “啊,这些都很好,”另一个水手说,“但渥特想要女人。” “最好的妓女在快乐码头,就是‘戏子船’停泊的地方旁边。”她指点着说。码头边有些妓女非常歹毒,而刚来的水手完全不能分辨。丝芙蓉最可恶。大家说她抢过十几个男人,之后还把人杀了尸体翻进水渠喂鳗鱼;“醉女儿”清醒时也许很可爱,一喝酒就不行了;“祸害”简妮其实是男人。“找快乐梅丽。梅瑞琳是她的真名,但大家都叫她快乐梅丽,她也确实很快乐。”每次猫儿经过妓院,快乐梅丽都会买上一打牡蛎,分给她的姑娘们。她有一颗善良的心,这点大家都同意。“除此之外,她还有全布拉佛斯最大的胸。”快乐梅丽喜欢自吹自擂。 她的姑娘们也都很善良;“红脸”蓓珊妮,“水手之妻”,可以凭一滴血预测你未来的独眼伊娜,漂亮的小兰娜,甚至长小胡子的伊班女人艾萨朵拉。她们也许并不美丽,但对她很好。“挑夫都去快乐码头,”猫儿向“癞皮猴”上的人保证,“‘小伙子们给船卸货,’快乐梅丽说,‘我的姑娘们给驾船的小伙子卸货。’” “歌手歌颂的那些美丽妓女呢?”最年轻的癞皮猴问,他是个长雀斑的红发男孩,最多十六岁,“她们真有传说中那么漂亮吗?我上哪儿找一个这样的?” 他的船友们看着他哈哈大笑。“七层地狱里面,小子,”其中一个说,“船长自己或许可以找朵交际花,前提是卖掉这艘该死的船。那种妞儿是给老爷们准备的,我们这种人沾不到边。” 布拉佛斯的交际花世界闻名。歌手颂扬她们,金匠和珠宝匠争相为她们打造物品,手艺人乞求她们光顾,贸易巨子支付相当于王室成员赎金的高额费用,以求在舞厅、宴会以及戏剧演出时挽她们的手臂,刺客以她们的名义互相厮杀。猫儿推着小车在运河边行走,有时会瞥到某位交际花乘船经过,去与情人共度良宵。交际花都有自己的游船,有仆人撑篙载她们赴约。“女诗人”手中总拿着一本书,“月影”只穿白色与银色的衣服,“美人鱼女王”与她的美人鱼们寸步不离——那是四位豆蔻年华的少女,为她牵起裙摆和长发。交际花们一个比一个美,连“蒙面女士”也不例外,但只有她认可的情人才能看见她的脸。 “我卖过三只扇贝给一个交际花,”猫儿告诉水手们,“她走下游船时招呼我。”布鲁斯科早就跟她讲清楚,决不能跟交际花讲话,除非她们先开口。那女子朝她微笑,付给她十倍于扇贝价格的银币。 “是哪一个呢?哈哈,‘扇贝女王’,对不对?” “是黑珍珠。”她告诉他们。快乐梅丽说“黑珍珠”是最有名气的交际花。“她有真龙血脉,”梅丽告诉猫儿,“第一任‘黑珍珠’是个海盗女王,后来被某位维斯特洛王子收作情妇,生下一个女儿,长大后成了交际花。而女儿的女儿又继承母业,代代相传,直到现在的第四任。” “她跟你说什么,猫儿?”水手问。 “她说,‘我要买三只扇贝,’还问,‘你有没有辣酱呢,小家伙?’”女孩回答。 “你说什么了?” “我说,‘没有,女士,’然后又说,‘别叫我小家伙。我的名字是猫儿。’应该为我准备热辣酱才是。贝括有辣酱,他卖出的牡蛎是布鲁斯科的三倍。” 猫儿也告诉过慈祥的人“黑珍珠”的事。“她真名叫贝乐洁·奥瑟里斯。”这是她了解到的三件事之一。 “对,”牧师轻声说,“她母亲是贝罗娜拉,但第一任‘黑珍珠’也叫贝乐洁。” 猫儿知道“癞皮猴”上的人们不关心交际花母亲的名字,她转而询问七大王国的消息和战争的情况。 “战争?”其中一人笑道,“什么战争?没有战争。” “海鸥镇没有,”另一人说,“谷地没有。小公爵没让我们卷入战团,跟他母亲一样。” 跟他母亲一样。谷地的夫人是她姨妈。“莱莎夫人,”她说,“她是不是……?” “……死了?”满脑子想着交际花的雀斑男孩替她说完,“对,她被自己的歌手谋害了。” “哦。”与我无关。运河边的猫儿没有姨妈。从来没有。猫儿推起小车离开癞皮猴号,在鹅卵石上一路颠簸。“牡蛎,蛤蜊,扇贝,”她吆喝,“牡蛎,蛤蜊,扇贝。”大部分蛤蜊卖给了挑夫,他们在给青亭岛的平底大运酒船卸货,其余的卖给了一群修补密尔商船的人,那艘船是在暴风雨中损坏的。 沿码头继续往前,她遇到了塔甘纳罗,他背靠一根柱子坐着,身边是“海豹王”卡索。他买了些蚌壳,卡索吼了一声,让她握它的鳍肢。“跟我干吧,猫儿,”塔甘纳罗一边从蚌壳里吸出肉,一边怂恿。自从“醉女儿”用匕首刺穿小纳博的手之后,他一直在寻找新拍档,“我给的比布鲁斯科多,你闻起来也不会再像鱼。” “卡索喜欢我的气味,”她说。海豹王吼了一声,仿佛表示赞同,“纳博的手还没好?” “三根手指无法弯曲,”塔甘纳罗在吞食蚌壳的间隙抱怨,“一个不能用手指的贼顶啥用?纳博挑选要摸的口袋很在行,挑选婊子可不怎么样。” “快乐梅丽也这么说。”猫儿很难过。她喜欢小纳博,尽管他是个小偷,“他将来怎么办?” “他说去划桨。他觉得两根手指足够了,而且海王一直在雇佣桨手。我告诉他,‘不行,纳博,大海比淑女更冷淡,比婊子更残忍。你倒不如砍下那只手,然后去讨饭。’卡索知道我说得对。是不是,卡索?” 海豹吼了一声,猫儿忍不住微笑。她又扔给它一只扇贝,然后独自离开。 猫儿到达快乐码头时,天已快黑了,小巷对面就停泊着“戏子船”。几个戏子坐在倾斜的船身上,一袋酒在他们手中传来递去,当他们看见猫儿的推车,便过来买牡蛎。她问他们,《醉酒七桨手》准备得怎样,“忧愁的”乔斯摇摇头。“昆斯终于撞到艾拉括跟斯洛伊上床,于是他们用道具剑决斗,然后双双气鼓鼓地离开。今晚只剩五位醉酒桨手了。” “桨手人数不足,只好用醉酒的程度弥补,”弥尔梅罗宣称,“比如我就能胜任。” “小纳博想当桨手,”猫儿告诉他们,“你们有了他,就是六个。” “你快去见快乐梅丽,”乔斯催她,“你知道少了你的牡蛎,她脾气得有多坏。” 然而当猫儿溜进妓院时,发现快乐梅丽坐在大厅里,闭着眼睛听戴利恩弹奏木竖琴。伊娜也在,她正梳理兰娜的金色长发。又是蠢笨的情歌。兰娜总爱央求歌手给她表演蠢笨的情歌。她是最年轻的妓女,才十四岁。猫儿知道,快乐梅丽给她定的价是其他姑娘的三倍。 看到戴利恩厚颜无耻地坐在那里,她便怒从心起,只见他一边用手指拨弄竖琴,一边朝兰娜抛媚眼。妓女们叫他黑衣歌手,但现在他身上已几乎没有黑色。他用唱歌挣来的钱把自己由乌鸦变成了孔雀。今天他穿松鼠皮镶边的长毛绒紫披风,白色与淡紫色的斜纹上衣,以及刺客们那种五彩长裤,除了今天穿的,他还拥有一件丝斗篷和一件金线镶边的酒红色天鹅绒披风。他全身上下唯一的黑色是靴子。猫儿曾听他对兰娜说,他把黑衣服全扔进了水渠里。“我跟黑色划清界限了。”他宣布。 你是守夜人军团的成员,她心想。戴利恩正在唱某个蠢笨的淑女从某座蠢笨的塔楼上跳下来,因为她蠢笨的王子死了。淑女应该去干掉杀害王子的人。而歌手应该待在长城。戴利恩刚出现在快乐码头时,艾莉亚冲动得想问他是否愿意带她回东海望,结果却听他告诉蓓珊妮,自己永远也不会回去了。“硬邦邦的床,腌鳕鱼,站不完的岗,那就是长城,”他道,“况且,东海望没一个人有你一半漂亮。我怎么忍心离开你呢?”猫儿听他对兰娜说过同样的话,还有对“猫舍”的一个妓女,甚至在“七灯之院”表演的晚上,他对“夜莺”也说过。 胖子揍他那晚我要在就好了。快乐梅丽的妓女们仍时时拿这件事当笑话。伊娜说她一碰那胖子,他的脸就涨得像甜菜根一样红,但当他开始惹麻烦,快乐梅丽把他拖了出去,扔进运河。 猫儿正想着那胖小子,回忆自己如何从泰洛和渥贝罗手里解救他,“水手之妻”出现在她身边。“他唱的歌真好听,”她用维斯特洛通用语喃喃低语,“诸神一定很钟爱他,给了他这样的嗓音,还有那张漂亮的脸。” 他脸虽漂亮,心却肮脏,艾莉亚想,但没有说出来。戴利恩同“水手之妻”结过一次婚,“水手之妻”只跟与她结婚的人上床。快乐码头有时一晚上要举行三四次婚礼。通常是由浑身酒气、精神亢奋的红袍僧艾泽黎诺主持,不然就是尤斯塔斯,他曾当过外域圣堂的修士。倘若红袍僧和修士都不在,会有妓女跑去“戏子船”,带回一名戏子。快乐梅丽总是说戏子扮演僧侣要比真正的僧侣强很多,尤其是弥尔梅罗演得可好了。 婚礼喧闹欢乐,人们喝下许多酒。每次猫儿推着车碰巧路过,“水手之妻”都坚持让新婚丈夫买点牡蛎,说是圆房时能更加坚挺。她这么做是出于好心,她平时还很爱笑,但猫儿感觉她的笑中似乎有点悲哀。 据其他妓女说,“水手之妻”每当月经来潮时,就会造访列神岛,她知道那里的所有神祇,甚至包括那些已被布拉佛斯人遗忘了的神。她们说她去为自己第一个丈夫祈祷,她真正的丈夫,在海上失踪了,当时她跟兰娜差不多大。“她认为如果找对了神,也许神灵会操控风向,将她的爱人吹回来,”认识她最久的独眼伊娜道,“但我祈求这种事千万别发生。她的爱人死了,我能从她的血里尝出来。若他真回到她身边,将是一具尸体。” 戴利恩的歌终于结束。当最后一个音符在空气中隐去,兰娜叹口气,歌手将竖琴放到一边,把她抱到怀里。他刚开始轻轻触摸她,猫儿就大声说:“牡蛎,有人要吗?”快乐梅丽突然睁开眼。“好的,”女人道,“拿进来吧,孩子。伊娜,去弄点面包和醋。” 膨胀的红日悬在一排桅杆后的天空中,猫儿揣着鼓鼓一袋钱币离开快乐码头,推车空了,只剩盐与海藻。戴利恩也要离开,他边走边告诉她,他答应今晚要在绿鳗客栈唱歌。“每次在绿鳗客栈表演,我都能挣到银币,”他夸耀,“那儿有船长和船主出没。”他们穿过一座小桥,沿曲折偏僻的小巷前进,日头的影子越来越长。“很快我就能在紫港表演,然后是海王殿,”戴利恩续道。猫儿的空车在鹅卵石上嗒嗒作响,奏出轻快的乐章,“昨天我跟妓女们一起吃鲱鱼,一年之内,我将跟交际花一起享用帝王蟹。” “你的兄弟呢?”猫儿问,“那个胖子。他找到去旧镇的船了吗?他说他本来要跟乌莎诺拉小姐号一起出航。” “我们都要去。那是雪诺大人的命令。我告诉山姆,扔下老头,但蠢胖子不肯听。”最后一缕落日在他发际闪耀,“好了,现在太迟了。” “就是这样。”猫儿说,他们踏入一条蜿蜒的小巷,里面黑沉沉的。 等猫儿回到布鲁斯科的房子,夜晚的雾气已开始在小水渠上方聚集。她放下推车,在布鲁斯科的账房里找到他,然后把钱袋“砰”的一声扔到他面前的桌子上,又“砰”的一声扔下一双靴子。 布鲁斯科拍拍钱袋:“很好。但这是什么?” “靴子。” “好靴子很难找,”布鲁斯科说,“但这双对我来说太小了。”他提起一只,斜眼打量。 “今天晚上月亮黑了。”她提醒他。 “你赶紧回去祈祷吧。”布鲁斯科推开靴子,倒出钱币清点,“vr dohaeris。” vr morghulis,她心想。 她穿行于布拉佛斯的街道,雾气从四周升起。当她推开鱼梁木门,进入黑白之院时,略微有点颤抖。今晚燃烧的蜡烛不多,犹如黯淡的星星。黑暗中,所有神祇都是陌客。 在地窖里,她解开猫儿破旧的斗篷,将猫儿沾有鱼腥味的棕色上衣从头上脱出来,踢掉猫儿浸满盐渍的靴子,钻出猫儿的内衣裤,然后在柠檬水里沐浴,洗掉运河边的猫儿身上特有的气味。她从水中出来时,已用肥皂把身子擦洗得干干净净,褐发贴在脸颊上,猫儿不见了。她换上干净的袍服和一双柔软的布拖鞋,去厨房向乌玛讨些食物。牧师和侍僧已吃过了,厨师给她留了一块美味的炸鳕鱼和一些黄芜菁泥。她狼吞虎咽地吃下去,洗好碟子,然后去帮流浪儿准备药剂。 她的任务是取东西,爬上梯子,找流浪儿需要的药草。“甜睡花是种慢性毒药,”流浪儿边告诉她,边用槌臼研磨,“几小粒便能减缓心脏跳动,抑制癫痢病发作,使人平静坚强。一撮确保一夜无梦安眠。三撮会使睡眠没有终点。它很甜,因此最好混在蛋糕、派饼和蜜酒里。给,你可以闻到那甜味。”流浪儿让她嗅了嗅,再派她爬上梯子找一只红玻璃瓶。“这种毒药比较猛烈,嗅不到也尝不出,更容易隐藏。人们叫它‘里斯之泪’。它能溶于酒或水中,扰乱肠胃,像肠疾一样致人死亡。你闻一下。”艾莉亚嗅了嗅,什么味道也没有。流浪儿将“里斯之泪”放到一边,打开一只矮胖的石罐。“这种药膏里添加了石蜥的血,涂在煮熟的肉类上很香,吃了之后却癫狂暴躁,人兽皆然。被石蜥毒感染的老鼠甚至会去咬狮子。” 艾莉亚咬紧嘴唇:“它对狗有效吗?” “对暖血动物都有效。”流浪儿扇了她一巴掌。 她一只手捂住脸颊,吃惊更甚于疼痛:“你干吗?” “思考时会咬紧嘴唇的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你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吗?” “我是无名之辈。”她生气了,“你是谁?” 她没指望流浪儿回答,对方却开了口。“我出生时是一个古老家族的唯一子嗣,贵族系谱的继承人。”流浪儿答道,“母亲在我很小时就死了,我对她没有记忆。我六岁那年父亲再婚,继母对我很好,直到她生下自己的女儿。从此以后,她的愿望就是要我死,好让自己的亲生骨肉继承财产。她本该寻求千面之神的帮助,却又无法承受他所要求的牺牲,因此她设法给我下毒,把我变成了你现在看到的这个样子。然而我没死,当红手之院的医师把她干的事告诉我父亲之后,父亲来到这里,将所有家产连同我一起奉献。千面之神听取了他的祈祷,我被带到神庙侍奉,而父亲的妻子接受了恩赐。” 艾莉亚谨慎地打量她:“这是真的吗?” “里面有真话。” “也有谎言?” “有一件事不是事实,还有一件有所夸大。” 流浪儿讲自己的故事时,艾莉亚一直观察着她的脸,但对方没有透露任何信息。“千面之神拿走了你父亲三分之二的财产,并非全部。” “就是这样。那是我夸大的部分。” 艾莉亚咧嘴一笑,但当她意识到自己在笑,连忙收起表情。控制你的脸,她告诉自己,笑容应是仆人,当你召唤时才出现。“哪一部分是谎言呢?” “没有。我撒谎说自己在撒谎。” “是吗?还是你现在也在撒谎?” 流浪儿不及回答,慈祥的人微笑着走进屋子:“你回到我们这儿来了。” “月亮黑了。” “是的。跟离开我们时相比,你多了解到哪三件事?” 我多了解到三十件事,她差点说出口。“小纳博的三根手指无法弯曲。他想当桨手。” “了解这件事有好处。有别的吗?” 她回想一天的经历。“昆斯和艾拉括发生争斗后离开了‘戏子船’,但我认为他们会回来。” “你是认为,还是你知道?” “只是认为。”她不得不承认,尽管她很肯定,戏子跟其他人一样要吃饭,而昆斯和艾拉括的水平还不够去“蓝灯笼”。 “就是这样,”慈祥的人道,“第三件事呢?” 这次她没犹豫。“戴利恩死了,就是那位睡在快乐码头的黑衣歌手。他果真是守夜人的逃兵。他们割了他的喉咙,将他推进水渠,并拿走了他的靴子。” “好靴子很难找。” “就是这样。”她试图让自己的脸保持平静。 “我在想,谁会干这件事呢?” “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她注视着他的眼睛,注视着他的嘴巴,注视着他下巴的肌肉。 “那个女孩?我以为她早已离开布拉佛斯了。你是谁?” “无名之辈。” “你撒谎。”他转向流浪儿,“我嗓子很干。请帮我拿一杯红酒,再给我们的朋友艾莉亚拿一杯热牛奶,她回来了让我们很意外。” 艾莉亚穿行于城中时一直在寻思,假如她告诉慈祥的人戴利恩的事,他会怎么说。或许他会生她的气,或许他会赞许她给予歌手千面之神的恩赐。这次对话在她头脑里演练了数十遍,好像戏子排戏一样。但她从没想到会喝热牛奶。 牛奶来了之后,艾莉亚将它喝下。有一点点烧焦,回味苦涩。“现在去睡吧,孩子,”慈祥的人说,“明天你必须侍奉。” 当晚,她又做梦了,但跟其他梦不同,这个梦里,没有狼群。她独自逡巡,在房顶跳跃,于运河边安静地行走,追逐迷雾中的阴影。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她瞎了。 266.第266章 山姆威尔 月桂风号是一艘来自盛夏群岛高树镇的天鹅船,那里的人们肤色漆黑,女人生性风流,甚至神祇也很怪异。他们位于日光烧灼的多恩南海,没有修士带领大家念悼词,因此这项任务落到山姆威尔·塔利身上。 下午十分闷热,一丝风也没有,但山姆还是穿上黑衣。“他是个好人,”他开始说……话一出口,就知道错了。“不。他是个伟人。他是学城的学士,青年时戴上颈链,立下誓言,后来又加入守夜人军团,并一如既往,恪尽职守。他的名字取自于英年早逝的英雄骑士,然而尽管他活过长久岁月,其一生亦同样伟大。他的睿智、高尚与仁慈无人可及。于绝境长城效力期间,他辅佐过十余任总司令,自始至终给予忠诚的谏言。他也为国王们提供谏言,而且本身有机会成为国王,可当人们将王冠献给他时,他却让给了弟弟。试问,有多少人能做到这点?”山姆感觉到泪水夺眶而出,知道自己撑不下去了。“他是真龙血脉,但他的火焰已经熄灭。他是伊蒙·坦格利安,他的守望至死方休,于斯结束。” “他的守望至死方休,于斯结束。”吉莉一边跟着他轻声念,一边摇晃怀抱中的婴儿。蔻佳·莫先用维斯特洛通用语,然后又用盛夏群岛语为她父亲、崇及其余聚集的船员们说了一遍。山姆垂下脑袋放声哭泣,悲哀得整个身子都在颤抖。吉莉站到他身旁,让他靠在她肩上。她眼中也有泪水。 空气潮湿温暖,出奇的平静,月桂风号漂浮在远离陆地的深蓝色海洋上。“黑衣山姆说得好,”崇说,“现在,让我们为他的生命干杯。”他用盛夏群岛语说了句什么,一桶兑有香料的朗姆酒便被推到后甲板上打开,当班的船员个个喝下一杯,以兹纪念盲眼老龙。船员们识得他的时间虽短,但盛夏群岛人敬重长者,并有为亡人举行盛典的习俗。 山姆没喝过朗姆酒。这种酒味道奇特,容易上头;入口虽甜,但有股强烈的余味烧灼舌头。他累,累极了,每块肌肉都在疼,甚至有些自以为没长肉的地方也疼。他膝盖僵硬,双手覆满新磨的水泡,旧水泡破裂之处则沾着黏黏的皮。然而朗姆酒和悲哀似乎占据了他的整个心灵。“把师傅带到旧镇,博士们也许能救他。”他告诉吉莉,他们在月桂风号高高的前楼上呷朗姆酒,“学城的医师是七大王国最好的。我一度以为……我希望……” 在布拉佛斯,伊蒙似乎有望复原。崇关于龙的谈话几乎让老人恢复常态。那晚,他吃光了山姆置办的食物。“没人想到是女孩,”他说,“预言说的是王子,不是公主。我以为是雷加……他出生那天,烟雾从烈火熊熊的盛夏厅中升起,而盐来自为死者流下的眼泪。他小时候也跟我一样如此相信,后来却认为自己的儿子才应和了预言,因为他确信在他种下伊耿的当晚,一颗彗星出现在君临上空,那便是所谓的‘星辰泣血’。我们全是傻瓜,自以为是的傻瓜!错误恰恰出在对预言的解释上。我们忘了巴斯的提醒,龙没有固定的性别,非雄非雌,不断变幻,像火焰一样摇摆不定。语言的局限误导了我们一千年。丹妮莉丝才是真正诞生于烟与盐之地,而她的龙证明了她的身份。”单单谈到她,他便精神抖擞。“我必须去她那儿。必须。啊,我要是再年轻十岁就好了。” 老人如此坚决,甚至靠自己的双腿走上月桂风号的踏板。行程由山姆安排,崇从水中救了他一命,但羽毛披风也因此而毁了,山姆便将自己的剑连同剑鞘一起赔给这位身材魁梧的大副。他们只剩下从黑城堡地窖里带出来的书。山姆闷闷不乐地将它们交出去,崇问有什么问题,他说:“这些本来是要给学城的。”大副将这番话翻译过去之后,船长大笑。“库忽鲁·莫说灰衣人最终仍会得到这些书,”崇告诉他,“只不过得从库忽鲁·莫那儿买。对于没有的书籍,学士们愿意付上好的银币,甚至是红红黄黄的金子。” 船长还想要伊蒙的颈链,但山姆拒绝了。他解释道,交出颈链是学士最大的耻辱,崇重复了三遍,库忽鲁·莫才接受。等交易完成,山姆只剩鞋子、黑袍和内衣,外加琼恩·雪诺在先民拳峰找到的破号角。我别无选择,他告诉自己,我们不能留在布拉佛斯,而除了偷窃与乞讨之外,也没有其他方法支付旅资。再说,即使再花三倍价钱,只要能让伊蒙学士安全抵达旧镇,他也心甘情愿。 然而南行途中风雨频仍,每场风暴都是对老人身心的摧残。在潘托斯,他要山姆带他上甲板,并描绘城市的景象,但那是他最后一次离开船长的床。之后不久,他又开始神志不清。等月桂风号绕过泣血塔,进入泰洛西港,伊蒙已不再说要找船去东方,反而又提起旧镇和学城的博士们。 “你必须转告他们,山姆,”他说,“转告博士们,一定要让他们明白。跟我同时代的人已死了五十年,其他人不认识我。我的信……在旧镇,一定被当成老糊涂的胡言乱语。我无法说服他们,你能够。告诉他们,山姆……告诉他们长城的境况……告诉他们尸鬼和走动的白鬼,蔓延的寒气……” “我会的,”山姆承诺,“我会支持你的观点,师傅。让我们一起来,我们俩一起。” “不,”老人道,“你一定得去。告诉他们。预言……我弟弟的梦……梅丽珊卓夫人读错了征兆。史坦尼斯……史坦尼斯确实有一点龙王血统,这没错,他的兄弟们也都有。雷拉,伊戈的小女儿,他们的龙血来自于她……她是他们的祖母……小时候爱叫我学士伯伯。我记得这些,因此存有希望……也许只是我的主观愿望……我们想要相信一件事,便会自欺欺人。尤其是梅丽珊卓,她大错特错。那把剑不对,她应该知道……有光无热……空洞的魔力……那把剑不对,虚假的光明会把我们带向更深沉的黑暗。山姆,丹妮莉丝是我们的希望,去学城告诉他们,让他们弄明白,必须派个学士去找她,辅佐她,教导她,保护她。这么多年来,我逗留人世,等待,观察,当黎明到来时,我却已经太老。我快死了,山姆。”他直言承认,眼泪从白色盲眼中涌出。“对于像我这样衰老的人来说,死亡应该没什么可怕,可我怕。是不是很傻?既然我一直处于黑暗中,怎么还怕黑呢?然而我忍不住去想,等最后一丝温暖离开躯体,接下来会怎样。如修士们所说,在天父的黄金宫殿里欢宴?我会不会再见到伊戈,发现戴伦依然健康快乐,听妹妹们为自己的孩子唱歌?或者马王们说得对,我会骑着烈焰熊熊的火马永远在夜空中奔驰?还是我必须回到这悲伤的尘世?谁说得准呢?有谁曾越过死亡之墙目睹真相?只有那些尸鬼,而我们知道他们是什么样。我们知道。” 山姆无言以对,只能尽力给老人一点点安慰。后来吉莉也进来给他唱了首歌,那是她跟卡斯特别的妻子学的,内容完全不知所云。但歌曲使老人微笑,也助他入睡。 那是他最后的清醒时日。再往后,老人蜷缩在船长舱室中一堆毛皮底下,昏睡时远远多过醒着的时候。他会在睡梦中喃喃自语,醒来后呼唤山姆,坚持要托付他一些事,但等山姆赶到,他已忘了要说什么。即使记得,也都语无伦次。他提到梦境,却没说是谁的梦,还提到点不燃的玻璃蜡烛和无法孵化的蛋。他说斯芬克斯即是谜题,并非出谜题者,天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他要山姆念巴斯修士写的一本书,此人的著作在受神祝福的贝勒王统治期间惨遭焚毁。有一回他哭着醒来。“龙有三个头,”他哀叹,“但我年迈体弱,无法成为其中之一。我应该跟她在一起,为她指引方向,可我的身体啊,实在难以胜任。” 月桂风号穿行于石阶列岛期间,伊蒙学士有一半时间记不得山姆的名字。有时他把山姆当成某个已故的兄弟。“他太虚弱,受不了长途旅行,”山姆在前楼上告诉吉莉,一边继续啜饮朗姆酒,“琼恩应该预见到这点。伊蒙已经一百零二岁了,绝不该把他送到海上。倘若留在黑城堡,他也许可以再活十年。” “也许她会烧死他。那个红袍女。”即使与长城相隔万里,关山阻断,吉莉也不愿说出梅丽珊卓夫人的名字,“她要用国王之血去祭奠她的火焰。瓦迩知道。雪诺大人也清楚,所以才要我带走妲娜的婴儿,留下自己的代替。在船上,伊蒙学士长眠不醒,但假如留下,就会被她活活焚烧。” 他还是会被焚烧,山姆可怜兮兮地想,只不过这回得由我来干。坦格利安家族总是将死者交付给火焰,但库忽鲁·莫不许在月桂风号上举行火葬,因此伊蒙的尸体被塞入一桶黑肚朗姆酒里保存,直至船抵达旧镇。 “他临死前一晚问我,可不可以让他抱抱孩子,”吉莉续道,“我怕他抱不住,但我错了。他摇晃孩子,哼歌给孩子听,妲娜的儿子抬手摸他的脸,拉他的嘴唇。我以为会弄疼他,结果那只让老人笑了出来。”她抚摸着山姆的手。“我们可以给小家伙取名为‘学士’,假如你同意的话。当然,等他长大,不是现在。” “‘学士’不是个名字。你可以叫他伊蒙。” 吉莉考虑了一下。“妲娜在战场将他生下,四周是刀剑交击,他应该叫这个。‘沙场之子’伊蒙或‘钢铁之歌’伊蒙。” 我父亲大人也会喜欢这名字。战士的名字。这男孩是曼斯·雷德之子,也可算卡斯特之孙,他决不会像山姆那么懦弱。“好。就这么办。” “等他长到两岁,”她承诺,“之前不行。” “孩子在哪儿?”山姆这才想起来。笼罩在朗姆酒和悲伤中,他过了这么久才意识到吉莉没带着婴儿。 “蔻佳在看护他。我托她带一会儿孩子。” “哦。”蔻佳·莫是船长的女儿,比山姆还高,纤瘦如一支长矛,皮肤漆黑光滑,仿佛磨亮的黑玉。她是船上红箭手们的首领,手中一张双弧金心木弓拉开之后可以射四百码远。在石阶列岛遭遇海盗攻击时,蔻佳射杀了十来个人,而山姆的箭全部落入水中。除了自己的弓,蔻佳最喜欢抱着妲娜的儿子在膝头一颠一颠,并用盛夏群岛语给他唱歌。实际上,野人王子成了所有女性船员的宠儿,吉莉似乎很放心地将他托付给她们,而她从来没有信任过男人。 “蔻佳真好心。”山姆说。 “一开始我很怕她,”吉莉道,“她那么黑,牙齿又大又白,我还以为她是兽人或妖怪,但她不是。她很善良。我喜欢她。” “我知道你喜欢她。”吉莉大半辈子唯一认识的男人是凶残的卡斯特,除此之外,她的世界中全是女人。男人让她害怕,女人不会,山姆意识到。他能理解。从前在角陵,他也更乐于跟女孩做伴。妹妹们对他很友善,尽管其他女孩有时会嘲笑他,但恶言笑语比起城堡中男孩子们对他的殴打来,无疑要好得多。即使现在,在月桂风号上,山姆跟蔻佳·莫相处也比跟她父亲相处来得自在。当然,这有可能是因为她会讲通用语,而她父亲不会。 “我也喜欢你,山姆,”吉莉轻声说,“我还喜欢这酒。它就像火。” 对,山姆心想,这是为龙准备的酒。杯子空了,他走到酒桶边注满。太阳低挂于西方,膨胀至平时的三倍那么大,微红的光线为吉莉的脸镀上一层红晕。他们为蔻佳·莫干杯,为妲娜的儿子干杯,又为吉莉那个留在长城的孩子干杯。后来没了理由,只能再为坦格利安家族的伊蒙干了两杯。“愿天父公正地审判他。”山姆边说边吸鼻子。喝完伊蒙学士这两杯,太阳已几乎落下,西方地平线上只剩一条细红线,泛着微光,犹如天边的鞭子。吉莉说酒使得船旋转起来,因此山姆扶她走下阶梯,走向船首的女性舱室。 船舱门口挂着一盏灯,他进去时一头撞在上面。“噢!”他叫道,吉莉说:“疼不疼?让我看看。”她凑过来…… ……吻他的嘴。 山姆发现自己在回应她的亲吻。我立过誓,他心想,但她的手在拽他的黑衣,解开裤带。他勉强将嘴撤开,趁片刻的空隙说:“不。”但吉莉说:“要。”然后又用自己的嘴堵住了山姆的嘴。月桂风号在周围旋转,他尝到吉莉舌尖朗姆酒的滋味,接下来,他已在抚摸吉莉赤裸的乳房。我立过誓,山姆再次想到,但一只乳头已伸进了唇间。他吮吸粉红坚挺的乳头,奶水溢满嘴巴,混杂着朗姆酒,如此香甜美妙。我跟戴利恩有什么区别?山姆心想,但那感觉实在太好,他无法停止。突然间,他的阳具伸了出来,从裤子里向上挺起,仿佛一根肥肥的粉红桅杆。它挺立在那儿,看上去傻乎乎的,他差点笑出来,但吉莉将他推到自己的铺位上,裙子撩至大腿,轻声呜咽着趴到他身上。这比她的乳头更美妙。她这么湿,他边想边喘气。我不晓得女人下面会这么湿。“我是你妻子了。”她一边低语,一边在他身上起起落落。山姆呻吟着,他心想,不,不,你不可以做我妻子,我立过誓,我立过誓,但说出口的只有一个字,“要”。 后来,她双臂环抱他入睡,脸搁在他胸口。山姆也想睡,但他更因朗姆酒、母奶和吉莉而陶醉。他知道应该潜回男性舱房中自己的吊床上,但她蜷在他身边,美妙的滋味令他动弹不得。 其他人也进来了,有男有女,他听着他们接吻,欢笑,做爱。这是盛夏群岛人悼念死者的方式。他们以生命来回应死亡。这句格言很久以前山姆在哪里读到过,他不知吉莉是否知道,不知今天的事是否是蔻佳·莫授意她的。 他呼吸着她的发香,凝视着头顶晃来晃去的灯。即便老妪也无法指引我走出这困境吧。最好是悄悄溜出去跳海。假如淹死了,就无人追究我打破誓言,干下羞耻的事。吉莉也可以找个好男人,而非又肥又胖的胆小鬼。 第二天早晨,他在男性舱房里自己的吊床上醒来。崇大声吆喝着起风了。“起风了,”大副不停喊叫,“快醒醒,起来干活,黑衣山姆。起风了。”崇词语欠缺,以音量来弥补。山姆一骨碌从床上爬起,但立刻就后悔了。他头疼欲裂,手掌上一个水泡在夜里挤破了,他感觉想吐。 然而崇不管这些,山姆只能挣扎着再次穿上黑衣。他在吊床底下的地板找到它们,湿乎乎地揉成一团。他嗅了嗅,看看有多臭。他闻到咸涩的海水和焦油,潮湿发霉的帆布、水果、鱼和黑肚朗姆酒,奇特的香料与异国木材,外加自己浓烈的汗味。吉莉的味道也在上面:她头发清爽的气息,还有她香甜的奶水,这让他很乐意穿上它们。不过他极渴望有双干燥暖和的袜子,他的脚趾头已经长霉了。 一箱子书远不够支付四个人从布拉佛斯到旧镇的旅资。然而月桂风号人手短缺,因此库忽鲁·莫同意带上他们,只要一路干活。山姆抗议说伊蒙学士太虚弱,婴儿下不了地,吉莉又惧怕大海,崇哈哈大笑:“黑衣山姆又肥又胖。黑衣山姆顶四个人的活。” 老实说,山姆笨手笨脚,他怀疑自己能否做好一个人的工作,但他的确尽了力。他擦洗甲板,用石头将其打磨平整;他拖拽锚链、盘绕绳索、捕杀老鼠;他缝补帆布,用汩汩冒泡的热焦油修理船体漏洞;他还帮厨子剔鱼骨,切水果。吉莉经常来帮他。她操作绳具比山姆强,但看到空旷辽阔的水面,有时仍会闭上眼睛。 吉莉,山姆心想,我该拿吉莉怎么办? 那是漫长而闷热的一天,头疼没有尽头。山姆让自己沉浸在绳索、帆布以及崇交付的其他任务中,视线尽量不移到盛放伊蒙学士尸体的朗姆酒桶上……也不移到吉莉身上。干过昨晚那件事,此时此刻他无法面对野人女孩。她走上甲板,他就下去。她走到前面,他就去船尾。她对他微笑,他便扭过头,感觉糟糕透顶。我早该趁她熟睡时跳海,他心想,我一直是个胆小鬼,但从没当过背誓者。 假如伊蒙学士没死,山姆可以向他请教。假如琼恩·雪诺在船上,甚至是派普和葛兰,他都可以去找他们。但现在只有崇。崇听不懂我的话。即使他能理解,也只会怂恿我再去“干”她。“干”是崇学会的第一个通用语词语,他最喜欢这个词。 幸运的是,月桂风号够大——要是在黑鸟号上,他几乎躲不开吉莉——这种来自盛夏群岛的巨船在七大王国被称为“天鹅船”,因为它们有翻腾的白帆,船首像又多为鸟类。而且,它们大则大矣,却能以独特的优雅姿态破浪而行。若得劲风支持,月桂风号比任何划桨船都跑得快,不过若是没风,她就无能为力了。 她为一个胆小鬼提供了许多藏身之处。 山姆当值快结束时,终于被逮住了。他正爬下一条楼梯,崇揪住了他的领圈。“黑衣山姆跟崇来。”他拽着山姆穿过甲板,扔到蔻佳·莫脚下。 遥远的北方,有条若隐若现的地平线。蔻佳指向那里:“那便是多恩,沙漠、岩石和蝎子的国度,数百里格之内无法停靠。假如你愿意,可以游过去,然后步行前往旧镇。你需要穿越大沙漠,爬上高山,游过湍流河。不然的话,你去找吉莉。” “你们不明白。昨晚我们……” “……向死者致敬,向缔造你们的天上诸神致敬。崇也做了同样的事。我怀着孩子,否则就会跟他在一起。你们维斯特洛人以爱为耻。爱没什么可羞耻的。假如你们的修士这么宣传,只能证明你们的七神是魔鬼。盛夏群岛人通情达理,我们的神赐予我们大腿,好让我们奔跑,赐予我们鼻子,好让我们嗅闻气味,赐予我们双手,好让我们触摸感觉。要怎样疯狂残酷的神才会给予一个人眼睛却告诉他必须永远闭着,决不去看世上一切美好事物?除非它是怪物,来自黑暗的恶魔。”蔻佳将手放在山姆两腿之间。“诸神赐予你这个是有原因的,是为了……你们维斯特洛话叫什么?” “干。”崇热心地提示。 “对,干。为了愉悦,为了生小孩,这其中没有羞耻。” 山姆退离开她。“不,我立过誓。不娶妻,不生子。我立过誓。” “她知道你的誓言。虽然从某些方面讲,她还是个孩子,但她不瞎,她知道你为什么会穿上黑衣,为什么要去旧镇,她知道无法留住你。她只需要你陪她一小会儿,仅此而已。她失去了父亲和丈夫,失去了母亲与姐妹,失去了自己的家,失去了整个世界,只剩下你和那婴儿。你要么去找她,要么游过去。” 山姆绝望地看着远处朦胧的海岸线。他知道自己决不可能游那么远。 于是他去找吉莉:“我们做的事……假如我能娶妻,我宁愿要你也决不要任何公主或者贵族少女,但我不能,我是只乌鸦,我立过誓。吉莉,我跟随琼恩进入树林,在心树跟前立下誓言。” “那些树注视着我们,”吉莉一边低语,一边拭去脸上的泪水,“在森林里,它们无所不知……但这里没有树。只有水啊,山姆。只有水。” 267.第267章 瑟曦 天色凄暗阴湿,一上午都在下雨,到得下午,雨虽停了,仍然乌云密布,见不到太阳。连小王后也惴惴不安,她没按惯例带身边那群小鸡、卫兵和仰慕者们出去骑马,而是整天窝在处女居内,听蓝诗人演唱。 瑟曦的心情也不愉快——黄昏时分才大为改观。当灰色的天空凝聚为漆黑,甜美瑟曦号随晚潮入港,奥雷恩·维水求见。 太后立刻召见。看到他的大步子,她心知定有好消息。“陛下,”维水露出宽阔的笑容,“龙石岛是您的了。” “干得漂亮。”她握住他的手,吻了他的双颊,“托曼陛下一定会很高兴。我们也可以就此释放雷德温大人的舰队,好把铁民驱赶出盾牌列岛。”河湾地方面,一只乌鸦比一只乌鸦带来的消息糟糕,铁民似乎不满足于新近攻占的石头,他们集结军队,直溯曼德河,还袭击青亭岛及其周围的小岛。雷德温的领海只留下十几条战船,至今要么被夺走,要么被击沉。那个自称鸦眼攸伦的疯子甚至派长船进入低语湾,威胁旧镇。 “甜美瑟曦号起航时,雷德温大人正储存物资,准备回师。”维水大人报告,“不难设想,现下他的主力舰队已出海了。” “祝他们一路顺风,气候也比今天更好。”太后把维水带到窗边坐椅,并肩坐下,“咱们的洛拉斯爵士对这场胜利可有作出贡献?” 对方的笑容消失了:“不少人衷心钦佩他,陛下。” “不少人,”她探询地望着他,“你怎么看?” “我没见过比他更勇敢的骑士,”维水道,“然而他把一场不流血的胜利变成了屠杀。一千人死亡或重伤,大部分是我们的人,陛下,这不仅包括普通士兵,更有许多骑士和年轻领主,那些最优秀和最勇敢的人。” “洛拉斯爵士本人呢?” “他是第一千零一个。战斗结束后,大家将他抬进城内,伤势非常严重,由于失血过多,学士们都不敢为他吸血疗伤。” “噢,真令人伤感。托曼一定会痛心疾首的,他十分仰慕咱们英勇的百花骑士。” “还有老百姓们,”她的海军上将说,“如果洛拉斯死去,全国上下的少女将泪流成河。” 一点没错。洛拉斯爵士出海那天,三千平民挤到烂泥门观看,其中四分之三是女人。太后心里十分轻蔑,她好想大声尖叫,痛骂这帮绵羊,告诉他们洛拉斯能给的只有微笑与鲜花,然而她不能这么做——她反而宣布洛拉斯爵士是七大王国最勇敢的骑士,并微笑着目睹托曼赐予对方宝石佩剑。国王还顺势拥抱了他,这不在瑟曦计划之内,但现在已无关紧要了。反正太后表现得慷慨大方,而百花骑士已几乎一命呜呼。 “告诉我详情,”瑟曦命令,“巨细无遗,从头到尾慢慢讲。” 等维水说完,房间已变得黑暗。太后点起几支蜡烛,并命多卡莎去厨房拿来面包、奶酪和一点山葵调味的煮牛肉。用餐时,她让奥雷恩把故事又说了一遍,好把细节铭记在心,反复回味。 “不管怎么说,我可不忍心让别人把这噩耗带给亲爱的玛格丽,”瑟曦道,“我亲自来。” “陛下真是太好心了。”维水笑道。一脸坏笑,太后心想。由近观之,奥雷恩实在没有雷加王子的影子。不错,他们头发类似,然而如果传说属实,里斯城里半数的妓女不也一样?雷加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眼前这位不过是会耍小聪明的孩子罢了。好在他有利用价值。 玛格丽正在处女居内啜饮葡萄美酒,和三位表妹一起玩从瓦兰提斯进口的新游戏。天色虽晚,守卫们还是当即放瑟曦进入。“陛下,”太后道,“我想最好由我亲自来向你通报。奥雷恩从龙石岛回来了,他告诉我,你哥哥成了英雄。” “我知道。”玛格丽淡淡地说,语气不带惊讶。她为什么要惊讶?从洛拉斯恳求统帅大军的那晚开始,她就知道会是这个结局。然而,当瑟曦把故事和盘托出,小王后的双颊仍旧闪烁着晶莹的泪珠。“雷德温已命矿工在城堡底下挖掘隧道,但百花骑士嫌进展太慢。毫无疑问,他极为关切盾牌列岛上的子民,渴望把他们从水深火热中拯救出来。据维水大人说,接管指挥权不到半天,当史坦尼斯的代理城主拒绝了一对一决斗的提议后,你哥哥便发动总攻。攻城锤撞破城门,洛拉斯当先杀入,他骑马冲入巨龙口中,一身白衣白甲,流星锤左右挥舞,大家说他勇不可挡。” 梅歌·提利尔已哭出声来。“他怎么死的?”她问,“谁杀了他?” “没人杀得了他,”瑟曦道,“洛拉斯爵士中了冷箭,一箭射中大腿,一箭射穿肩膀,但他坚持奋战,浴血搏斗。后来,他又被钉头锤打碎了几根肋骨。再后来……不……不,最可怕的部分还是别说的好。” “告诉我,”玛格丽说,“这是命令。” 命令?瑟曦顿了一顿,旋即决定不要破坏当前的气氛。“外城陷落后,敌军遁入内城,洛拉斯穷追不舍。他被沸油当头淋下。” 雅兰小姐的脸色惨白犹如粉笔,她从屋子里逃了出去。 “维水大人亲口保证,学士们做了一切能做的治疗,但你哥哥的烧伤实在太严重。”瑟曦执起玛格丽的手,以示安慰,“他拯救了王国。”她亲吻小王后的脸颊,尝到泪水的咸味。“詹姆会把他的英雄事迹尽数收录于白典之中,歌手们会将他的名讳传唱千年。” 玛格丽挣脱她的拥抱,用力之猛,几乎让瑟曦摔倒。“他没死!” “不,不过学士们说——” “没死!” “我只想分担你的——” “我知道你想干什么。出去。” 现下你总算明白小乔去世那晚,我是什么心情了吧。太后鞠了一躬,穿上贵妇人的盔甲。“亲爱的女儿,我真为你感到遗憾。我走了,请不要太过伤感。” 当晚,玛瑞魏斯夫人没来陪寝,瑟曦发现自己无法入睡。若泰温大人尚在人世,一定会称赞我才是他真正的继承人,凯岩城的传人,她一边想,一边听乔斯琳·史威佛在枕头对面轻声打鼾。玛格丽很快就要流下她当初为乔佛里所流的伤心泪了,梅斯·提利尔也会悲痛欲绝,然而太后没给他丝毫兴师问罪的理由。再怎么说,她不正是把自己的荣誉托付给洛拉斯吗?半个宫廷的人都看见百花骑士跪在她面前,言辞真挚地恳求披挂上阵。 他死后,我会为他树立雕像,再给他一场君临城从未见过的华丽葬礼。百姓们会喜欢,托曼也会。可怜的梅斯甚至会因之而感激我。至于梅斯那可恶的母亲,诸神开眼,但愿这消息杀了她。 第二天日出是瑟曦多年未曾目睹的美景,坦妮娅也出现了,她声称自己昨晚一直在安慰玛格丽那帮人,与她们一起饮酒、哭泣,谈论洛拉斯。 “玛格丽仍然认为哥哥没死,”太后一边听玛瑞魏斯夫人报告,一边为上朝换装,“她打算派自己的学士前去照料。她的表亲们则不停地祈祷圣母慈悲。” “我也会加入祈祷。明天,和我一起去贝勒大圣堂吧,我们要为英勇的百花骑士点起一百根蜡烛。”她转向侍女,“多卡莎,把王冠拿来。对,新的那顶。”这一顶比原先的轻,然而淡白色金箍上嵌有祖母绿,稍微扭头便闪闪发光。 “今天有四个人带来侏儒的消息。”乔斯琳将求见的奥斯蒙爵士带入。 “四个?”太后感到一阵幸福的惊讶。近来,至红堡觐见的形色人等越来越多,个个声称有提利昂的线索。然而一天来四个还是破天荒头一遭。 “是的,”奥斯蒙道,“其中一个带来了人头。” “那我先见他。把他带进书房。”这次不会再错了吧。等了这么久,我也应该报仇雪恨,让小乔安息了。修士们说七乃是神圣的数字,如果真是这样,那这第七颗人头当能遂她心愿。 来人是泰洛西人,生得矮小粗胖,谄媚的笑容让她不由得想起了瓦里斯。此人分叉的胡须染成绿粉两色。瑟曦厌恶他的外表,但若他箱子里装的真是提利昂的人头,这些便不算什么。箱子由雪松木所制,以象牙雕出藤蔓与鲜花的图案,用白金镶边并做搭扣。名贵之极,但太后只关心里面的内容。至少,箱子够大,提利昂人小畸形,头大得不成比例。 “陛下,”泰洛西人深深鞠躬,低沉地说,“您就跟传说中一样美丽。即使在狭海对岸,您的绝世风采仍旧被人们传颂赞扬。我们也为您的不幸而悲伤,它该是如何地折磨着您温柔的心灵啊。是的,没有人可以把您勇敢的儿子还给您,但我希望自己至少能减轻您的痛苦。”他把手放在雪松木箱子上。“我给您带来了正义,我带来了您的valonqar的首级。” 这个古老的瓦雷利亚词语令她不禁汗毛直竖,却也给了她无穷的希冀。“小恶魔不是我的兄弟,以前不是,现在更不是,”她大声宣布,“我也不愿说他的名字。那个名字曾属于伟人,但他玷污了它。” “在泰洛西,我们称他为‘血手’,因为他双手染满鲜血——国王的血,父亲的血,有人说他还杀了母亲,用尖利的爪子撕开子宫降生于世。” 胡说,瑟曦心想。“大概是吧,”她应道,“如果小恶魔的人头真在箱子里面,我将当场赐封你为伯爵,并赏予城堡和土地。”头衔不过是廉价品,而河间地多的是废弃的堡垒,它们荒凉地矗立在焚毁的村落与野草蔓生的田野之中。“朝廷还等着我开会,你快快把箱子打开。” 泰洛西人用浮华夸张的姿势掀开箱子,微笑着退离两步。箱子里面,淡蓝色天鹅绒布上,一颗侏儒的头瞪视着她。 瑟曦瞧了很长时间。“这不是我弟弟。”她嘴里尝到苦味。我抱着这么大的希望,尤其是在洛拉斯的事件之后,我还以为诸神……“这个人双眼都是棕色,而提利昂的眼睛一黑一碧。” “眼睛,眼睛……哦,陛下,很不幸,您弟弟的眼睛已经……已经腐烂了。我用玻璃来代替……然而颜色刚巧弄错了,请您原谅。” 这话让她更愤怒:“他是玻璃珠子,我脸上长的可是雪亮招子。告诉你,就算龙石岛上的石像鬼雕像也比这家伙长得更像小恶魔。他秃了顶,而且年纪有我弟弟的两倍,还有,牙齿哪儿去了?这怎么回事?” 泰洛西人在她的怒火面前似乎缩了一圈:“他曾有副上好的金牙,陛下,可我们……很抱歉……” “噢,没到你说抱歉的时候。你会后悔的。”我真想当场扼死他,教他挣扎呼吸,直到面孔变黑,就像我亲爱的儿子那样。她几乎叫出口来。 “这是个误会,诚实的误会,侏儒们长得太像,所以……对了,陛下您看,他也没鼻子……” “他当然没鼻子,因为被你砍掉了!” “不是!”泰洛西人额头密布的汗珠出卖了他。 “不是?”一丝满含怨毒的甜蜜渗入瑟曦的语调中,“至少你还不算太笨,上一个白痴居然要我相信某位雇佣巫师让侏儒的鼻子长了回来。不过呢,既然你欠侏儒一个鼻子,那好,兰尼斯特有债必还,马林爵士,把这骗子扔给科本。” 马林·特兰爵士抓住泰洛西人的胳膊,将抗议不止的矮子拖了出去。他们走后,瑟曦转向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奥斯蒙爵士,清掉这颗头,再带其他三个线人来见我。” “是,陛下。” 很不幸,这三位自称晓得小恶魔行踪的白痴比泰洛西人更没用。其中一人说小恶魔藏在旧镇的妓院,靠嘴巴取悦男人维生,这是幅滑稽的图景,但瑟曦根本不信;第二个人说侏儒在布拉佛斯加入了杂耍艺人的剧团;第三个人则称提利昂在河间地某个山头上装神弄鬼。对他们三人,瑟曦都是相同的回答。“如果你能指引我麾下勇敢的骑士们去捉拿到小恶魔,一定重重有赏,”她承诺,“听清楚,得是小恶魔本人,如果不是他……好吧,我的骑士不会容忍欺骗行径,也不会容忍白痴的胡言乱语。若报告有误,便割舌头。”此言一出,三位线人无一例外都踌躇起来,纷纷声称自己见到的小恶魔有可能是别的侏儒。 瑟曦没想到世上竟有这么多侏儒。“天下已被这些扭曲的小怪物占满了吗?”最后一个线人带下去之后,她抱怨道,“他们究竟有多少?” “反正现在比以前少了,”玛瑞魏斯夫人微笑,“我能有幸陪陛下上朝吗?” “你能忍受朝会的冗长与烦琐的话,就来吧,”瑟曦说,“劳勃在大多数事情上都很傻,但这一桩他是对的:统治王国是多么乏味的工作啊。” “看到陛下如此烦恼,我很难过。依我之见,咱们不如悠闲一会儿,让国王之手去听取那些无聊的请愿吧。咱们可以扮成女仆,到市场里玩耍,听听他们怎么议论龙石岛的陷落。我知道蓝诗人没被小王后聘为幕僚之前常献艺的酒馆,我还知道一个魔术师的地窖,在那里,魔术师能把水银变成黄金,清水化为美酒,女孩变成男孩。或许他能为你我二人施下魔咒,陛下,您介意做一夜的男人吗?” 如果能当男人,我要成为詹姆,太后心想,如果能当男人,我要以自己之名而非托曼之名君临七大王国。“不介意,只要你还做女人,”瑟曦道,她心知这是坦妮娅想要的回答,“你拿这些色眯眯的东西来引诱我,真是个小坏蛋,不过,身为摄政王太后,我怎能把朝政交给那个双手颤抖不休的哈瑞斯·史威佛呢?” 坦妮娅噘起嘴巴:“陛下太严肃了。” “没错,”瑟曦同意,“每天结束时我都会为此后悔。”她挽起玛瑞魏斯夫人的胳膊。“走吧。” 今日贾拉巴·梭尔第一个来请愿,作为流放中的王子,他身份最高。只见他穿着明亮的羽毛披风,外表十分光鲜,说出口的却是谦卑的恳求。瑟曦等他说完惯常的言语——无非是要铁王座资助他军队好去夺回家乡红花谷岛云云——随后道:“陛下有自己的战争要打,贾拉巴王子,目前没有一兵一卒可以抽调。等明年吧,再看看情况。”这是劳勃惯常的回答,她决定尽快改变,等到明年,她将宣布永不远征盛夏群岛。但今日有龙石岛的大喜事,还是别再影响心情了。 炼金术士公会的哈林大人第二个前来,他请求若在刚收复的龙石岛上发现龙蛋,让他手下的火术士来加以孵化。“如果有龙蛋存在,史坦尼斯早就卖了换钱,以支持叛乱了。”太后斥道。她本想大大贬损这疯狂的想法一番,自坦格利安家族最后的巨龙死去以后,所有试图将龙唤回世间的努力不仅徒劳,而且带来了死亡、灾祸与耻辱。 一群商人要铁王座居中调解他们与布拉佛斯铁金库之间的纠纷。布拉佛斯人要求立即归还大笔款项,而且拒绝新一轮借贷。我们需要自己的银行,瑟曦决定,“兰尼斯港金库”就挺好。或许等托曼的王位巩固之后,她便着手操办此事,目前,她只好吩咐商人们尽量偿付这帮布拉佛斯的吸血鬼。 教会代表是她的老朋友雷那德修士。六名战士之子护送他穿过城市,一行七人,神圣而吉祥。新任总主教——或者照月童所言,新任大麻雀——做什么都要合乎“七”的标准,连骑士们的剑带都染成七色条纹。此外,水晶装饰在骑士的长剑圆头和巨盔顶上,他们的盾牌更是自征服战争以来就不多见的风筝盾,上面的徽章几世纪之久未曾亮出:黑底上闪耀的七彩宝剑。科本说,迄今已有近百名骑士宣誓加入战士之子,愿意为之献身,而且数目每天都在增长。天底下的白痴还真多咧! 加入的骑士大多是诸侯的门客或雇佣骑士之流,但也有少数出自名门望族,如无继承权的次子幼子、地方领主或企图洗刷罪孽的老人,甚至蓝赛尔也在内。当科本告诉她,她那白痴表弟放弃了刚得来的城堡、领地和老婆,回到都城加入重生的“高尚强大的战士之子”时,瑟曦认为简直是个天大的笑话——而眼下,他竟堂而皇之地站在眼前这群故作虔诚的白痴当中。 瑟曦厌恶他们,她更厌恶大麻雀忘恩负义、无休无止地前来骚扰。“总主教阁下呢?”她劈面质问雷那德,“我要见他本人。” 雷那德修士抱歉地说:“总主教阁下派我作他的代表,他要我向陛下声明:他受七神托付,必须与邪恶之行做殊死搏斗。” “搏斗?怎么搏斗?在丝绸街里宣扬贞洁吗?他以为妓女祷告之后就会变回处子?” “我们的身躯由天父与圣母形塑而成,雌雄结合,代代繁衍,”雷那德答道,“妇女出卖身上最神圣的部位乃是罪大恶极。” 若非太后心知肚明雷那德修士在丝绸街的每家妓院都是熟客,这番虔诚的声明好歹能留下一点影响。毫无疑问,他觉得背诵大麻雀的废话总比擦地板舒服。“别对我传教,”她告诉他,“妓院老板们来抱怨过了,而且说得在理。” “罪人们的言语,有何可听之处?” “罪人们维持着国库,”太后直截了当地道,“有了‘侏儒的铜板’,我才能支付金袍卫士的工资,才能建造战舰来保卫海岸。此外,还有贸易问题,如果君临城连间妓院都没有,那商船宁可去暮谷城或海鸥镇也不会来这里,明白吗?总主教阁下曾向我亲口保证会维持市井的安宁,窑子嘛,正是维持安宁所不可或缺的东西。一旦剥夺了人们行淫的权利,人们就会转向强暴,所以,从今往后,叫总主教阁下待在自己的圣堂里好好祷告,那才是此类活动该当进行的地方。” 太后以为盖尔斯大人会紧接着来抱怨财政,出现的却是派席尔国师,他脸色灰败,用懊恼的语调诉说罗斯比本人已病得下不了床。“很遗憾,恐怕盖尔斯大人很快就会与他尊贵的先祖们团聚了。愿天父公正地裁判他。” 罗斯比死后,梅斯·提利尔和小王后会不会顺势强迫我接受粗胖的加尔斯?“盖尔斯大人咳嗽了这么多年,只当是家常便饭,偏偏在这节骨眼上……”瑟曦抱怨,“他咳嗽着度过了劳勃的一半统治期和乔佛里的朝代,现在要死,只能证明有人故意害他。” 派席尔国师满腹狐疑地眨巴眼睛:“陛下?谁——谁想害盖尔斯大人啊?” “他的继承人,或许吧。”多半是小王后。“又或许是他得罪过的女人。”玛格丽、梅斯和荆棘女王合谋,有何不可?毕竟盖尔斯挡了他们的道。“再或者是什么仇人宿敌之流,甚至就是你干的。” 老人大吃一惊。“陛——陛下说笑吧。我……我替盖尔斯大人清肠、放血、敷药、治疗……用雾汽水减轻他的痛苦,以甜睡花教他少受咳嗽的折磨,不过最近他的肺腔开始出血……” “算了算了,你回去告诉盖尔斯大人,我不准他死。” “如您所愿,陛下……”派席尔僵硬地鞠躬。 随后是越来越多的请愿者,数也数不清,无穷无尽,而且一个比一个无聊。到得傍晚,当人流终于到了尽头,她和儿子用了一顿简便的晚餐。“托曼,做睡前祈祷时,记得感谢天父和圣母,让你还是个孩子。当国王多辛苦啊,我向你保证,将来你是决不会喜欢的。这帮人像乌鸦啄尸体一样聚在你周围,个个都想从你身上撕下一块肉。” “是,母亲,”托曼的语气里有几丝悲伤。是了,定是小王后把洛拉斯爵士的事讲给他听了。他毕竟太小,等到了小乔的年龄,大概连洛拉斯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了吧。“我不介意他们的话,”儿子说,“我愿意天天陪你上朝,听取请愿。玛格丽——” “——专门挑拨离间,”瑟曦不让托曼讲完,“总有一天,我会把她舌头拔掉。” “不准你这么做!”托曼突然叫道,他的小圆脸蛋涨得通红,“不准你拔她的舌头。别碰她!我才是国王,不是你。” 太后惊呆了,她难以置信地瞪着儿子:“你说什么?” “我才是国王,只有我能决定拔不拔别人的舌头,不是你。我决不允许你伤害玛格丽,决不允许!我不准你碰她。” 瑟曦再不搭话,她揪住托曼的耳朵,把尖叫着的男孩拖到门口,交给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柏洛斯爵士,陛下情绪失控。请你护送他回房,再把佩特带去。今天,我要托曼亲手鞭打,一直打到那佩特两边屁股都流血为止。如果陛下拒绝,或是敢说一句抗议的话,你就让科本割掉佩特的舌头,好教陛下了解傲慢的代价。” “遵命,”柏洛斯爵士一面朗声答应,一面不安地瞥瞥国王,“陛下,请随我来。” 夜色降临在红堡,乔斯琳点燃太后的壁炉,多卡莎点起床边蜡烛。瑟曦打开窗户,呼吸新鲜空气。她发现乌云遮蔽了星星。“好黑的夜晚啊,陛下。”多卡莎喃喃地说。 确实很黑,瑟曦心想,但不及处女居中黑暗,更不及将洛拉斯·提利尔烧成活死人的龙石岛和红堡深处的黑牢。太后忽地想起了法丽丝,旋即决定不再探究。一对一决斗,法丽丝怎会挑了一个白痴丈夫。史铎克渥斯堡传来消息说坦妲伯爵夫人因臀部摔伤引发的风寒致死,弱智洛丽丝成了新任史铎克渥斯堡伯爵夫人,由波隆爵士掌握实权。坦妲死了,盖尔斯也快死了,朝廷里的傻瓜总算绝种了——一个月童已经足够。太后微笑着躺下。我吻她的脸颊,尝到泪水的咸味。 她再度梦见那三位身披褐色斗篷的女孩,那座充斥着死亡气息的帐篷,以及满脸皱纹的老巫婆。 老巫婆的帐篷尖顶高耸,漆黑如夜。她真的不想进去,正如十岁的她也不想进去,但女孩们互相打量着,她不得不进去。梦中三人与现实中完全一致。胖胖的简妮·法曼一贯掉队,实际上,她能走到这儿,堪称奇迹;梅拉雅·赫斯班年纪更大,胆子更大,也长得更漂亮,不过脸上有些雀斑。三个女孩裹粗布斗篷,将兜帽拉起,她们是从卧室里偷偷溜出来,穿过比武校场去找女巫的。先前,梅拉雅听女仆们低声交谈,说这名巫婆不仅能诅咒人,能让男人陷入爱河,能召唤地狱的恶魔,还能预言未来。在现实中,女孩们边跑边咬耳朵,跑到这里已然头昏眼花、气喘吁吁,既兴奋又害怕。梦中不一样,在梦中,校场内的帐篷映照出无数阴影,而经过的骑士和仆人全是由浓雾聚成,女孩们徘徊许久,方才找到老巫婆的住处。这时,火炬都告熄灭。瑟曦看见三个女孩挤在一起,彼此说着悄悄话。回去,她想告诉她们,回去。这里没有你想要的东西。她张口叫喊,却发不出声音。 泰温公爵的女儿当先掀帐而入,梅拉雅紧随其后,简妮·法曼拖在末尾,在前两个女孩身后躲躲藏藏,她一贯如此。 帐篷里充斥着各种气味:肉桂、豆蔻、红胡椒、白胡椒与黑胡椒、杏仁奶和洋葱、丁香、柠檬香草与珍贵的藏红花,以及更稀罕的异国香料。仅有的光明来自于一只做成石蜥头形状的铁火盆,它放射出阴暗的绿光,显得帐篷壁更加冰冷、死寂而腐朽。现实中也是这样吗?瑟曦记不得了。 女巫倒和现实中一样沉睡于酣梦之中。别理她,太后想尖叫,你们这帮小白痴,不要唤醒沉睡的女巫。但她没有舌头,只能眼睁睁看着十岁的女孩掀开兜帽,朝巫婆的床铺踢了一脚,叫道:“起来,我们想知道自己的未来。” “蛤蟆”巫姬睁开双眼,简妮·法曼发出一声恐惧的尖叫,逃了出去,头也不回地冲进夜色之中。噢,肥胖、愚蠢、温顺的小简妮,脸如面饼,身似圆桶,看到影子就害怕。然而她却是最明智的,不是吗?简妮至今仍好端端活在仙女岛,她下嫁给她领主哥哥麾下的一名封臣,生了十几个孩子。 老妇人有双黄色的眼睛,沉淀其中的是难以言喻的邪气。兰尼斯港内传说,当她丈夫用一袋香料把她从东方买来时,她是多么年轻美貌,然而岁月和邪术摧残了她的身体,如今她变得矮小、粗胖、皮肤疙疙瘩瘩,还有一对犹如绿鹅卵石般的丑陋下巴。她牙齿掉光了,双乳垂到膝上,稍稍靠近,便能嗅到疾病的味道,当她开口说话时,喷出的臭气怪异而浓烈。“滚!”她嘶哑地朝女孩们低吼。 “我们为预言而来,”年轻的瑟曦告诉她。 “滚!”老妇人再度嘶吼。 “听说你能预见未来。”梅拉雅道,“我们只想知道自己将来的丈夫是谁。” “滚!”老妇人第三次吼道。 听听她的话。太后快哭出来了。你还可以逃。逃啊,小白痴! 十岁的金发女孩把手放到背后。“给我们预言,否则我让我父亲大人以轻侮之罪狠狠鞭打你。” “求求你,”梅拉雅哀告,“讲讲未来吧,我们马上离开。” “很多来这里的人并没有未来,”巫姬用骇人的深沉嗓音说,她把长袍扫下肩膀,招呼女孩们靠近,“来,不愿走就来吧,傻瓜们。来,来,让我尝尝鲜血的滋味。” 梅拉雅脸色刷白,瑟曦却不为所动。狮子何惧蛤蟆,尤其是又老又丑的癞蛤蟆。她可以拒绝,她可以逃跑,她可以不再回头,但她所做的却是接过巫姬的匕首,用这扭曲的铁器划破拇指,接着又割了梅拉雅的指头。 在阴郁的绿帐篷内,鲜血的颜色也随之成为暗红。看到血,巫姬无牙的嘴巴颤抖起来。“来,”她低声说,“伸过来。”瑟曦伸出手,让老巫婆吸吮血液,对方的牙龈竟如新生婴儿般柔软。太后还记得那张嘴里古怪的寒气。 “你可以问三个问题,”老巫婆吸完那滴血,便道,“但你决不会喜欢我的答案。是问,还是滚,随你挑。” 走啊,太后心想,别问了,走啊。但梦中的女孩不会恐惧。 “我什么时候嫁给王子?”她问。 “永远都不会。你会嫁给国王。” 黄金鬈发下,女孩的脸因迷惑而皱成一团。后来的若干年里,她一直以为这句话是指她在雷加王子的父亲伊里斯去世之前不会嫁给他。“我会成为王后,对吧?”年轻的她问。 “是的,”巫姬的黄眼睛里闪烁着恶毒的光芒,“来日你将母仪天下……直到另一位女人的到来,比你年轻也比你美丽,她会推翻你,并夺走所有你珍爱的东西。” 女孩脸上怒气浮现:“她要敢来,我就让我弟弟宰了她!”天真任性的孩子啊,她不肯就此罢休,她非要问出最后一个问题,非要瞥到自己的未来。“我和国王会有孩子吗?”她问。 “噢,当然。十六个属于他,另外三个属于你。” 瑟曦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割伤的拇指隐隐作痛,鲜血滴到地毯上。怎会这样呢?她想继续提问,然而三个问题已经用完了。 老妇人却没说完:“他们将以黄金为宝冠,以黄金为裹尸布,”巫婆叫道:“将来有一天,当你被泪水淹没时,valongar将扼住你苍白的脖子,夺走你的生命。” “valongar是什么?怪物吗?”黄金女孩不喜欢这段预言,“你是个骗子,癞蛤蟆,臭猪!你说的我一句也不信!梅拉雅,我们走,不要听她胡言乱语。” “我也要问三个问题,”她的朋友坚持。瑟曦拽住梅拉雅的胳膊,梅拉雅却挣脱开来,转向巫婆,“我会嫁给詹姆吗?”她脱口而出。 你这笨女孩,她这么问,太后至今仍很生气,詹姆甚至不知道你的存在。幼时的詹姆只晓得习武、驯狗和骑马……他心里也只有她,他的双胞胎姐姐。 “不会是詹姆,不会是任何人,”巫姬道,“你的贞操将被蛆虫夺去,小妹妹,你的死神将在今夜到来。还没嗅到她的气味吗?她就在你身旁。” “我们只嗅到你的气味。”瑟曦叫喊。肘旁的桌上有个罐子,其中装满浓稠的液体,她顺手抄起来,砸向老妇人的眼睛。现实中,被击中的巫婆用奇特的异国语言厉声惨叫,并在两个女孩逃离帐篷时诅咒她们;但在梦中,巫婆的脸孔融化了,化为缕缕灰雾,只剩下两只狭长的黄眼睛,那是死亡之眼。 valongar将扼住你苍白的脖子,这句话在太后耳边回荡,声音却不属于老妇人。一双粗壮的手从雾气中钻出来,紧紧箍住她的脖子,上面露出一张脸,用不对称的眼睛俯瞰她。不,太后想高叫,但侏儒的指头掐得太深,阻止了她无谓的抗议。她踢打挣扎,毫无作用,很快,她也发出了儿子快死时所发出的那种细得吓人、充满恐惧的嘶声,犹如一个人想用一根芦苇饮尽一条长江。 她在黑夜中喘息着醒来,毯子缠在脖子上。瑟曦拼命扯开,以至于把毯子都撕破了。只是梦,她袒胸露乳地坐着喘粗气,一个反复梦见的梦和一条纠结的毯子,没什么,没什么…… 今天,坦妮娅又得陪小王后过夜,睡在她身旁的是多卡莎。太后粗鲁地摇晃女孩的肩膀:“起来,去找派席尔,他应该在盖尔斯大人那边。立刻把他带来。”睡意蒙眬的多卡莎跌跌撞撞地翻下床铺,慌乱地找衣服,她的赤脚摩擦着草席,沙沙作响。 不知过了几世纪之久,派席尔国师才姗姗赶到,他站在她面前耷拉着脑袋,沉重的眼皮不住上下打架,用尽全力才克制打呵欠的冲动,细脖子上的颈链似乎随时都能把他给压垮。其实,从瑟曦有记忆时开始,派席尔就已是个老人了,但过去的他毕竟十分庄严:服饰华丽,行礼优雅,不怒自威,那丛大白胡子更赋予他智者的外表。提利昂要了他的胡子,长回来的是几簇稀疏、脆弱、毫不规整的胡楂,完全不能隐藏老人垂落的下巴上松垮的粉红肌肤。他是个废物,瑟曦心想,是过去那个他的残骸。黑牢,外加侏儒的剃刀,合起来摧毁了他。 “你多少岁了?”瑟曦突然问。 “微臣八十有四,陛下。” “我想要个年轻人。” 国师用舌头舔舔嘴唇。“枢机会推举我为国师时,我才四十二。想当初,喀斯活到八十岁才被推举,艾兰多则在八十九岁,职责很快压垮了他们,两人在朝均不出一年便告去世,接下来选出的是六十六岁的梅龙,但他在前往君临的路上因风寒而死。最后,伊耿国王要学城派个年轻人,他也成为了我服侍的头一位国王。” 托曼将是最后一位。“给我药剂,助我入睡。” “睡前一杯葡萄酒——” “我天天喝酒,你这不长眼的白痴。我要强效药,让我不做梦的药。” “陛……陛下不想做梦?” “你聋了是不是?你的耳朵跟你的老二一块儿退化了是不是?你究竟能不能给我强效药,还是要逼我命令科本大人来纠正你的失职呢?” “不,不,没必要牵扯……牵扯科本。您需要无梦的睡眠,我能提供药剂……” “好,你走吧。”国师转身朝门口走去,太后又把他叫住,“还有一件事。学城里讲解预言吗?未来可以被预见吗?” 老人犹豫半晌,他用一只皱巴巴的手盲目地在胸前摸索,似乎要捻那已不复存在的胡须。“未来可以被预见吗?”他缓缓重复,“也许可以吧。古书中确有相应的魔法……然而陛下若是再问‘我们要不要预见未来呢’?对这个问题,我会肯定地回答‘不’。有的门还是永远关闭为好。” “你出去时记得关上我的门。”她早该知道,从他嘴里得到的答案,必定跟他的人一样没用。 第二天她跟托曼共进早餐。男孩驯服多了,看来叫他惩罚佩特特别见效。母子俩吃了煎蛋、煎面包、培根及从多恩通过海路运来的新鲜血橙。儿子和他那几只小猫咪玩,瑟曦看到它们在他脚边欢乐地嬉戏,略感宽心。有我在,谁也不能伤害托曼。为了他的安全,她可以毫不犹豫地处死维斯特洛大半的诸侯和所有老百姓。“乖,跟乔斯琳一起出去吧。”餐后,她吩咐儿子。 接着她找来科本:“法丽丝现下是死是活?” “嗯,还活着,不过,活得不太……舒服。” “明白,”瑟曦想了一阵子,“波隆这个人……卧榻之侧,岂容敌人酣睡。说到底,他的权力根植于洛丽丝,若我们正式支持她姐姐……” “抱歉,”科本说,“恐怕法丽丝夫人已没有能力来统治史铎克渥斯堡了。实际上,单凭她自己,连维持生命都做不到。我很高兴,能在她身上完成许多研究,但课题本身不是没有代价的。陛下,我没有违背您的旨意吧?” “算了,没关系。”反正想挽回也迟了,索性不去多想。她死掉最好,瑟曦告诉自己,没了丈夫,她本就活不成了。嫁了个白痴丈夫,居然还倾心于他,搞不懂。“此外还有一事。昨晚我做了噩梦。” “每个人都会时不时做噩梦。” “梦中的女巫是我小时候见过的。” “森林女巫?她们算什么,懂一点草药知识,会接生,除此之外……” “她不一样。当年,兰尼斯港里一多半人跑到她那儿去购买还魂药、春情丹之类的东西,她儿子原本是个富商,后来被我祖上提拔为小领主,她丈夫则是在东方做买卖时爱上她的——许多人认为,这是她施展魔法的结果,不过我觉得她大概是直接动用了两腿间那个洞吧。据说她原本不丑,后来才逐渐蜕变。我记不得她的真名了,那是又长又古怪的东方名姓,我只知道老百姓称她为巫姬。” “巫姬……难道是巫魔女?” “是吧?那女人从我指头上吸了一滴鲜血,然后预言了我的未来。” “血魔法是最黑暗的巫术,也可能是最有力量的。” 此话瑟曦不愿听:“这个巫魔女的预言有板有眼,最初我嘲笑它们,然而……很快,事实证明她关于我女伴的话说得半点不差。当她做出预言时,我的女伴才十一岁,健康得跟小马驹似的,而且安安全全地生活在凯岩城中。然后她就掉进井里淹死了。”梅拉雅恳求自己的朋友别把在巫魔女帐篷中听到的事讲出去。不去谈论,便会遗忘,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一个噩梦,梅拉雅说,噩梦从来不会成真。她们俩当时好小好小,这番话听起来很有道理。 “您还在为童年好友悲伤么?”科本问,“您可是为这事烦恼,陛下?” “梅拉雅?不,我连她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了。我烦恼的是……这巫魔女似乎知道我会有几个孩子,她也清楚劳勃的私生子女——在他拥有第一个孩子的若干年前,她便知道了。她保证我会当上王后,又说另一个……”比你年轻也比你美丽。“……另一个女人,会夺走所有我珍爱的东西。” “而您决心阻止这个预言?” 这是我最大的愿望,太后心想:“预言能被阻止吗?” “噢,当然,毫无疑问。” “怎么做?” “我想,陛下自己很清楚该怎么做。” 她确实知道。她一直都知道。早在那间帐篷时她就知道。她要敢来,我就让我弟弟宰了她! 不过,所谓知易行难,詹姆是无法依靠了,对方突染恶疾也不可能。该怎么做呢?匕首?枕头?一杯毒心酒?几个办法都不妥当。教老头子在睡梦中死去是一回事,如若十六岁少女莫名其妙暴毙于床,肯定会引发无数疑问。再说,玛格丽从不独睡,而即便没了洛拉斯爵士,她也有许多其他武士日夜紧密保护。 剑刃都有两面,保护她的人很可能会是毁灭她的人。只要收集到足够多的证据,到时候就连玛格丽的父亲大人也无法驳回死刑——当然,要做到这点不容易。她的情人是不会承认的,一旦承认自己也要掉脑袋,除非…… 第二天,太后去院子里找到奥斯蒙·凯特布莱克,他正跟雷德温的双胞胎之一比武,究竟是弟弟还是哥哥她说不准,她从来就区分不了这对双胞胎。她看了一会儿,然后把奥斯蒙爵士叫到旁边。“陪我散步,”她吩咐,“边走边说,说心里话。我讨厌吹牛,不要再鬼扯什么一个凯特布莱克当三个好骑士了。你要知道,很多事情取决于你的回答。说说你弟弟奥斯尼,他剑术如何?” “很不错。您见过他打,他没我或奥斯佛利强壮,杀人却最麻利。” “是吗?他与柏洛斯·布劳恩爵士相比呢?” “酒肚子柏洛斯?”奥斯蒙爵士咯咯笑道,“他多大年纪了,四十?五十?不管活了多久,至少有一半时间是在醉酒中度过的,而且还那么胖,即便他以前能打,现在也早不行了。陛下啊,柏洛斯爵士想死的话,奥斯尼很容易成全他。可为什么呢?柏洛斯叛国?” “不。”瑟曦说,叛徒是奥斯尼。 268.第268章 布蕾妮 他们在距离十字路口一里处遇见了第一具尸体。 尸体悬在死树的枝杈底下,那棵树是被闪电劈死的,树干有烧灼的痕迹。食腐乌鸦正啄他的脸,狼群享用过靠近地面的小腿,膝盖以下只剩骨头和破布……外加一只被嚼烂的鞋子,半埋在土壤中。 “他嘴里是什么?”波德瑞克问。 布蕾妮得先稳一稳才敢看。死尸的脸呈现可怕的灰绿色,嘴巴被撑开。有人将一块凹凸不平的白石塞进他齿间。一块石头,或者…… “盐。”梅里巴德修士说。 往前五十码,他们发现了第二具尸体。食腐动物将他拖了下来,遗骸散落一地,上方有根破烂的绳圈挂在榆树枝杈上。要不是狗儿嗅到他,然后跳进草丛搜寻,布蕾妮或许就不知不觉骑过去了。 “你找到什么,狗儿?”海尔爵士跳下马,跟着那条狗大踏步过去,捡回来一只半盔。死人的头颅仍在其中,外加无数蠕虫和甲虫。“上好的钢,”他断言,“而且没太多凹痕,尽管狮子头掉了。波德,想不想要头盔?” “不要那顶。里面有虫子。” “虫子洗洗就没了,小子,别像女孩儿一样穷讲究。” 布蕾妮皱皱眉:“对他来说太大了。” “他会长大的嘛。” “我不要。”波德瑞克强调。海尔爵士耸耸肩,将破狮盔扔回草丛。狗儿叫了一声,跑到那棵树旁,跷起一条腿来。 再往后,每一百码都会遇到死尸。他们悬在各种树上:岑树、赤杨、山毛榉、白桦、落叶松、榆树、老柳树、庄严的栗树等等。人人脖子上都套着绳圈,吊在树下晃来晃去,人人口中都塞满了盐。他们穿灰色、蓝色或绯红的袍子,但雨水和阳光已令袍子严重褪色,很难区分得出。有人胸口缝有纹章,布蕾妮发现若干斧子、箭和鲑鱼,一棵松树、一片橡叶、一些甲虫和矮脚公鸡,一只野猪头,还有六把三叉戟。这些是逃兵,她意识到,各路诸侯制造的残人,被领主老爷们抛弃的废物。 有的死人秃了顶,有的留胡子,有的年轻,有的老,有的矮,有的高,有的胖,有的瘦。看上去都一个样,肿胀的尸身,饱受腐蚀啮咬的脸庞。绞架之上,人人平等。布蕾妮曾在一本书里读到过,但她记不起是哪一本。 海尔·亨特最终说出了他们全都意识到的事:“这些便是洗劫盐场镇的人。” “愿天父严厉地裁判他们。”梅里巴德说,他是盐场镇老修士的朋友。 对布蕾妮而言,他们是谁远不如谁吊死了他们来得重要。绞刑是贝里·唐德利恩那伙土匪处决犯人的首选方式,倘若如此,所谓的闪电大王也许就在附近。 狗儿叫了一声,梅里巴德修士环顾四周,皱起眉头:“我们是不是该加快脚程?太阳快下山了,到得晚上,跟尸体做伴可不大妙。这些人活着的时候邪恶凶险,我怀疑他们即使死了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点我可不同意,”海尔爵士说,“这些人死了最好。”然而他还是用脚后跟踢马,稍稍加快速度。 再往前,树木逐渐稀疏,尸体却还那么多。森林变成泥泞的平原,绞架代替了树枝。密密麻麻的乌鸦尖叫着从尸体上飞起,等他们过去,又重新落下。这些是恶人,布蕾妮提醒自己,但这番景象还是让她感到悲哀。她强迫自己依次查看,寻找熟悉的脸孔。她觉得其中有几位在赫伦堡见过,但由于尸身残破不堪,很难确定。没人戴猎狗头盔,根本没几个戴头盔的。大多数人被吊起来之前就被剥去了武器、盔甲和靴子。 波德瑞克问起今夜留宿的旅馆,梅里巴德修士立即热心地解释,也许是想让大家分分心,不再去想路边那些毛骨悚然的哨兵。“有人称它为‘老客栈’。数百年来,那里一直有客栈,但现在这家是杰赫里斯一世时期才建起来的,就是修国王大道的那个国王。据说杰赫里斯与他的王后旅行途中在那里睡过觉——有阵子,那儿被称为‘双冠客栈’,以示敬意,直到有个店主人建了一座钟塔,客栈便改名‘钟鸣客栈’。后来,它的所有权交到一个叫‘瘸腿’琼恩·海德的跛脚骑士手中,他老得打不了仗时,改行做铁匠活,新铸了一块招牌挂在院子里的木杆上——一条有三个头的玄铁黑龙。那巨兽如此硕大,乃是用绳索将十几块铁片拴到一起组成。每逢有风吹过,它便会叮当作响,于是乎‘响龙客栈’名闻天下。” “龙还在吗?”波德瑞克问。 “不在了。”梅里巴德修士道,“等铁匠的儿子变成老头,伊耿四世的一个私生子发动叛乱,与嫡出的兄弟为难,他以黑龙为徽纹。当时这片土地属于戴瑞伯爵,伯爵大人对国王赤胆忠心,他看到这条黑龙之后勃然大怒,便砍倒木杆子,将招牌劈成碎片,扔进河里。许多年后,其中一个龙头被水冲上寂静岛,此时它已布满红色铁锈。店主人没敢再挂别的招牌,人们逐渐忘记了龙,开始称这里为‘河畔客栈’。那时,三叉戟河就从它后门流过,旅馆建筑有一半位于水面上,据说客人们将鱼线扔出窗外就能钓到鲑鱼。这里原本还有个渡船码头,旅行者可以摆渡去哈罗威伯爵的小镇和白墙城。” “我们在南边渡过三叉戟河,然后一直朝西北骑行……并非朝着河走,而是远离它。” “是的,小姐,”修士说,“河流移位了。那是七十年前,还是八十年前?反正是老玛莎·海德的祖父经营此处时的历史。这些故事都是她告诉我的。玛莎是个好女人,喜欢嚼酸草叶,吃蜂蜜蛋糕。她若是没房间给我,就让我睡火炉边,每次送我上路都要额外馈赠一些面包、奶酪和几块旧蛋糕。” “她是现在的店家吗?”波德瑞克问。 “不,狮子绞死了她。他们走后,我听说她的一个侄子试图重开旅馆,但由于战争,平民百姓在路上行走过于危险,所以没什么顾客。他只得引进妓女,可仍然无法挽救生意。听说某个领主把他也杀了。” 海尔爵士扮了个鬼脸:“我做梦都想不到开旅馆也这么危险。” “真正危险的是别人玩权力的游戏时你做老百姓,”梅里巴德修士说,“对不对,狗儿?”狗儿叫了一声表示赞同。 “那么,”波德瑞克道,“客栈现在究竟有没有名字?” “百姓们管它叫十字路口的客栈。长老告诉我,玛莎·海德的两个侄女联手让客栈再度开张营业。”他举起木杖,“倘若诸神保佑,那些吊死的人身后升起的烟就是从它烟囱里冒出来的。” “他们应该称那地方为‘绞架客栈’。”海尔爵士评论。 不管客栈叫什么,它很大,三层楼高,矗立在泥泞的道路间,墙壁、塔楼和烟囱都由上乘的白石砌成,在灰色天空下闪耀着惨淡的光芒。南厢房建在粗重的木桩子上,底下是一片低洼龟裂的土地,杂草丛生,还有褐色的枯草;北厢房依附着一间茅草顶马厩和一栋钟塔。整个建筑围有一圈低矮的墙,由白色碎石搭建而成,覆满苔藓。 至少没人将它焚毁。相较之下,留给盐场镇的只有死亡和荒芜。布蕾妮和伙伴们从寂静岛渡过去时,幸存者们已纷纷逃离,死者交付给大地,唯有镇子本身的残骸暴露在外,遍布灰烬。空中满是烟尘的气味,海鸥在头顶盘旋,发出的叫声像极了人,仿佛是为逝去的孩童们唱的哀歌。连城堡都显得凄凉孤独,像是被遗弃了一样。它是灰色的,跟镇子里灰烬的颜色相同,其方形堡楼俯瞰码头,四周绕着幕墙。布蕾妮等人牵马下了渡船,城堡紧紧关闭,城垛上移动的物体只有旗帜。狗儿吠叫,梅里巴德修士用木杖敲打正门,足足过了一刻钟,才有个女人出现在上方,询问他们有什么事。 渡船已经离开,天空开始下雨。“我是个敬神的修士,好夫人,”梅里巴德朝上面喊,“这些是正直的旅人。我们想要找个地方躲雨,在您的壁炉旁过夜。”女人对他的请求无动于衷。“最近的客栈在十字路口,西边,”她回答,“我们这儿不欢迎陌生人。走吧。”她消失之后,无论梅里巴德的恳求,狗儿的吠叫,抑或海尔爵士的咒骂都无法再让她回来。最终他们只能在树林里过夜,躲在树枝搭成的掩体底下。 然而十字路口的客栈中有人。还没到大门口,布蕾妮就听见了捶打声,微弱但稳定,像在敲钢铁。 “煅炉,”海尔爵士说,“不是这儿有个铁匠,就是老店家的鬼魂在铸造另一条铁龙。”他用脚后跟一踢马。“希望他们还有个鬼厨师,一只松脆的烤鸡足以打消今天的所有烦恼。” 旅馆院子里是一大片褐色烂泥,马儿走得很不舒坦。打铁声更响亮了。布蕾妮看见马厩尽头一辆轮子坏掉的牛车后面闪烁着煅炉的红光。马厩里还有一些马,一具破旧的绞刑架矗立在院子里,有个小男孩抓着上面生锈的铁链晃来晃去。四个女孩站在门廊里看他,最小的才不过两岁,光着身子,最大的九岁或十岁,她用双臂护住小家伙。“孩子们,”海尔爵士朝她们喊,“快把你们的母亲叫来。” 男孩从铁链上跳下来,朝马厩奔去。四个女孩惊慌不安地站在原地。过了一会儿,其中一个说:“我们没有母亲。”另一个补充:“我本来有,但他们杀了她。”四人中最大的那个踏前一步,将最小的推到裙子后面。“你们是谁?”她质问。 “求宿的正直旅人。我叫布蕾妮,这位是梅里巴德修士,在河间地小有名气。那男孩是我的侍从,波德瑞克·派恩,骑士是海尔·亨特爵士。” 捶打声突然停顿下来。女孩从门廊上打量他们,带着十岁孩童所特有的机警:“我叫垂柳。你们要床铺吗?” “床铺,麦酒,填肚子的热餐,”海尔·亨特爵士边下马边说,“你是店家?” 她摇摇头:“我姐姐简妮才是,可她不在。我们只有马肉吃。如果你来找妓女,这儿没有。我姐姐把她们打发走了。但我们有床铺。有些是羽毛床,稻草的更多。” “全部有虱子,我毫不怀疑。”海尔爵士道。 “你有钱吗?银子?” 海尔爵士哈哈大笑:“银子?睡一晚上虱子床,外加一块马肉?你打劫啊,小妹妹?” “我们要银币,否则你去树林里跟死人睡。”垂柳瞥了眼驴子及其背上的木桶和包裹,“吃的?哪儿弄的?” “女泉城。”梅里巴德说。狗儿叫了一声。 “你都这样盘问客人?”海尔爵士问。 “我们没多少客人,跟打仗之前不同。如今路上大多是麻雀,或者更糟。” “更糟?”布蕾妮问。 “盗贼,”马厩里传来一个男孩的嗓音,“强盗。” 布蕾妮转身,看到了幽灵。 蓝礼。哪怕心口被锤子击中,她也不至于如此惊慌。“大人?”她张大嘴巴。 “大人?”男孩拨开垂在眼前的一缕黑发,“我只是个铁匠。” 他不是蓝礼,布蕾妮意识到,蓝礼死了。蓝礼躺在我怀中死去。蓝礼是个二十一岁的男人,眼前这位不过是男孩。但他实在太像第一次来塔斯岛时的蓝礼。不,他比当时的蓝礼更小。他下巴更宽,眉毛更浓。蓝礼纤细优雅,这男孩却有厚实的肩膀和铁匠特有的强健胳膊。他穿长长的皮围裙,围裙下赤裸着胸膛,黑糊糊的胡楂覆盖了脸颊和下巴,一头粗厚的黑发长过双耳。蓝礼国王的头发也是这样的炭黑色,但他总是梳洗得干净整齐,有时剪短,有时则随意披在肩头,或用金色发带扎到脑后,从未乱七八糟地纠结在一起,黏糊糊地沾满汗水。而且,尽管这男孩的眼睛也是同样的湛蓝,但蓝礼大人的双眼温暖又热情,充满欢笑,他的眼神中却满是愤怒和怀疑。 梅里巴德修士也看出来了:“我们没有恶意,小伙子。玛莎·海德开这家旅馆时,总会给我一块蜂蜜蛋糕,有时甚至是一张床,假如店里没客满的话。” “她死了,”男孩道,“狮子绞死了她。” “绞刑似乎是你们最喜欢的娱乐方式,”海尔·亨特爵士说,“我要在附近种地就好了,种大麻,卖麻绳,大赚一笔。” “所有这些孩子,”布蕾妮对女孩垂柳说,“都是你的……妹妹?兄弟?亲戚家人?” “不。”垂柳正盯着她看,她对这种眼光很熟悉,“他们不过是……我不知道……有些是被麻雀带来,其余是自己找来的。你是女人,怎么穿得跟男人一样?” 梅里巴德修士答道:“布蕾妮小姐是一位使命在身的女战士,此刻她需要干燥的床铺和温暖的火堆。我们也都一样。我的老骨头说,马上又要下雨了。你有没有房间给我们?” “没有。”铁匠男孩说。“有的。”女孩垂柳道。 两人大眼瞪小眼,最后垂柳跺跺脚。“他们有吃的,詹德利。小家伙们在饿肚子。”她吹声口哨,仿佛变魔术一般,出现了许多小孩,个个衣衫褴褛。头发蓬乱的男孩从门廊底下爬出来,蹑手蹑脚的女孩凑近面向庭院的窗口。有些孩子紧紧抓着上满弦的十字弓。 “原来这里是‘十字弓客栈’。”海尔爵士得出结论。 叫“孤儿客栈”更恰当,布蕾妮心想。 “渥特,帮他们照料马匹,”垂柳吩咐,“威尔,放下石块,他们不是敌人。艾菊,佩特,快去找些木头添到火炉里。‘铜板’琼恩,你帮修士卸口袋。我带他们去房间。” 他们要了三间相邻的屋子,每间都有一张羽毛床、一把夜壶和一扇窗。布蕾妮的房里还有壁炉,她多付了几个钱买木柴。“我睡你的房间还是海尔爵士的房间?”她打开百叶窗时,波德瑞克问。“这儿不是寂静岛,”她告诉他,“你可以跟我住一起。”她打算第二天一大早带波德自行出发。梅里巴德修士要去努屯、河弯村及哈罗威伯爵的小镇,布蕾妮认为没必要再跟他走,毕竟他有狗儿做伴。况且长老已让她相信,三河沿岸找不到珊莎·史塔克。“我打算日出前起床,趁海尔爵士仍在睡觉。”布蕾妮还没原谅他高庭的事……而且亨特自己说过,他没有立下任何关于珊莎的誓言。 “我们去哪里,爵士?我是说,小姐?” 布蕾妮没有答案。他们真的位于十字路口;国王大道,河边路,还有谷地的山路在此地会合。山路将引领他们穿越群山,前往艾林谷,珊莎小姐的阿姨死前一直统治着那里;往西是河边小路,沿红叉河直到奔流城,珊莎的舅公被围困于此,苦苦支撑;或者可以随国王大道北行,经孪河城,穿越布满泥沼的颈泽。到时候,无论谁控制卡林湾,只要她能设法通过,就可沿国王大道抵达临冬城。 我也可以沿国王大道往南,布蕾妮心想,潜回君临,向詹姆爵士承认失败,归还他的宝剑,然后找一艘船返回塔斯的家中,正如长老劝导的那样。这是个苦涩的想法,然而她心中确有一部分渴望回到暮临厅,回到父亲身边,另一部分则在寻思,假如她靠在詹姆肩头哭泣,他会不会安慰她。这就是男人们希望的,不是吗?柔弱无助的女子,需要他们保护。 “爵士?小姐?我刚才问,我们要去哪里?” “去下面大厅,用晚餐。” 大厅里到处是小孩。布蕾妮试图清点人数,但他们没一刻站定下来的,因而有的点了两三遍,有的一次也没算,最后她放弃了。他们将桌子推到一起,排成长长的三条。较年长的男孩奋力从后面搬出长椅——在这里,年长的意思是十岁到十二岁。詹德利最接近成年人,但发号施令的是垂柳,仿佛她是城堡里的女王,而其他孩子不过是些仆人。 假如她是贵族出身,那其他孩子格格不入的姿态,对她就是自然而然的。布蕾妮怀疑垂柳并非像看上去那么简单。她太小,也不够漂亮,不可能是珊莎·史塔克,但年龄跟珊莎的妹妹一致。凯特琳夫人说,艾莉亚没有姐姐的美貌。棕头发,棕眼睛,骨瘦如柴……会不会是她呢?艾莉亚·史塔克的头发是棕色,布蕾妮记起来,但无法确定眼睛的颜色。棕眼棕发,是那样吗?有没可能她其实并未死在盐场镇? 门外,最后一丝光线正在退去,室内,垂柳命人点起四支油腻腻的牛油蜡烛,再让女孩们把炉火烧得又高又旺。男孩们帮波德瑞克·派恩卸下驴子上的包裹,将腌鳕鱼、羊肉、蔬菜、坚果和一轮轮奶酪搬进来,梅里巴德修士则去厨房煮粥。“可惜,我的橘子都没了,恐怕要到春天才能再见到,”他告诉一个小男孩,“你有没吃过啊,孩子?挤出美味的果汁来吮吸?”男孩摇头否定,修士揉了揉他的头发。“等到春天我给你带一个,假如你做个乖孩子,帮我搅拌这锅粥的话。” 海尔爵士脱下靴子在火边暖脚。布蕾妮坐到他旁边时,他朝房间远处的角落点点头。“那儿地板上有血迹,狗儿在嗅。擦洗过了,但血渗入木头,无法去除。” “桑铎·克里冈在这个客栈里杀了三名他哥哥的手下。”她提醒他。 “是的,”亨特同意,“但谁说得准他们三个是最早的倒霉鬼……抑或是最后的倒霉鬼呢?” “你怕几个小孩子?” “四个可以算几个,十个就太多了,而这里远远不止十个。小孩子就应该包在襁褓里,挂到墙上,直到女孩长出胸脯,男孩大到需要刮胡子。” “我为他们难过。他们都失去了父母,甚至有的人眼睁睁看着父母遇害。” 亨特翻翻白眼。“我忘了自己在跟女人说话。你的心就像修士的粥,软软的,对不对?咱们的剑妞内心深处,其实是位即将临盆的母亲,渴望有个可爱粉嫩的婴儿吮吸自己的奶头。”海尔爵士咧嘴笑道,“听着,要达成梦想,你首先需要一个男人。最好是丈夫。何不选我呢?” “要是你仍然希望赢得赌——” “我想赢得你,塞尔温大人唯一在世的孩子。有的人心甘情愿跟弱智乃至仍在吃奶的婴儿结婚,获得的回报尚只有塔斯的十分之一。我承认,我并非蓝礼·拜拉席恩,但我活得好端端的——有人会说这是我唯一的优点。婚姻对我俩都有好处,我得到土地,你得到一城堡的这些。”他朝孩子们比画了一下,“我有能力,我向你保证。我至少有一个已知的私生女。不用怕,我不会让她给你增添负担。上次去看她时,她母亲泼了我一锅汤。” 红晕爬上她颈项:“我父亲才五十四岁,不算太老,可以续弦生子。” “这是我承担的风险……假如你父亲再婚,假如他的新娘真能怀孕,假如那婴儿是个男孩,便证明我押错宝了。” “然后输掉赌注。跟别人去玩你的游戏吧,爵士。” “没玩过游戏的处女才会这么说,你玩过之后,自然就会转变的。相信我,在黑暗中,你就跟任何一位公主一样美丽,你的嘴唇生来就是为了接吻。” “嘴唇就是嘴唇,”布蕾妮道,“所有嘴唇都一样。” “所有嘴唇生来都是为了接吻,”亨特愉快地赞同,“今晚你的房门不要上闩,我会偷偷爬上你的床,证实自己的话。” “你敢这么干,等离开时就变太监了。”布蕾妮起身走开。 梅里巴德修士询问是否可以带孩子们作餐前祷告。有个光身子的小女孩从桌上爬过来,他没理会。“可以。”垂柳答应,并在桌上爬过来的孩子即将触及那锅粥之前,将她拎了起来。于是他们一起低头感谢天父圣母的施舍……除了铁匠房里的黑发男孩,他双臂交叉抱在胸前,瞪着其他人祈祷。这异状并非只有布蕾妮注意到,祈祷完毕后,梅里巴德修士望向桌子对面:“你不爱诸神吗,孩子?” “不爱你们的神。”詹德利突然站起来,“我有活干。”他没吃一口就昂首阔步走了出去。 “他爱什么神?”海尔·亨特问。 “光之王。”一个瘦瘦的男孩用尖细的嗓音说,他大约六岁。 垂柳拿勺子敲了他一下:“大嘴本恩。这儿有吃的。你只管吃东西,别打扰大人们谈话。” 孩子们扑向晚餐,好像狼群吞食受伤的鹿。他们争夺鳕鱼,将大麦面包撕成碎片,把粥弄得到处都是,连硕大一轮奶酪没多久也不见了。布蕾妮用了点鱼、面包和胡萝卜,而梅里巴德修士自己吃一口就喂两口给狗儿。外面开始下雨,屋内的火堆噼啪作响,大厅里充满咀嚼声和垂柳用勺子拍打孩子们的声音。“总有一天,这小女孩会成为某个男人凶悍的妻子,”海尔爵士评论,“很可能是那可怜的学徒小子。” “该有人给他拿点食物去,趁东西还没吃光。” “那个人就是你。” 于是她用布包起一角奶酪、一块面包、一只干苹果,还有两薄片炸鳕鱼。波德瑞克起身要跟出去,她让他坐回去吃饭:“我很快便回来。” 院子里雨下得很大。布蕾妮掀起斗篷遮住食物。经过马厩时,一些马朝她嘶鸣。它们也饿了。 詹德利在火炉边,使劲敲打一柄剑,仿佛那是他的敌人。他皮围裙下赤裸着胸膛,浸透汗水的头发垂在额头。她注视了一会儿。他有蓝礼的眼睛和头发,但体型不同。蓝礼公爵身材瘦长,没那么强壮结实……不像哥哥劳勃,劳勃的力量天下闻名。 詹德利停下来擦拭额头时才看到她站在那儿:“你干什么?” “我带来了晚餐。”她打开布包给他看。 “想吃的话,我自己会动。” “多吃东西才有力气打铁。” “你是我妈?” “不,”她放下食物,“谁是你妈?” “关你什么事?” “你出生在君临。”从他说话的方式,她可以确定。 “我和其他许多人都是。”他把剑浸入一盆雨水中淬火。热铁愤怒地嘶嘶作响。 “你多大?”布蕾妮问,“你母亲还活着吗?你父亲呢,他是谁?” “你问太多了。”他放下剑,“我母亲死了,而我从来不认识父亲。” “你是个私生子。” 他把这当做侮辱。“我是个骑士。那把剑就是给我自己用的,等铸成之后。” 骑士在铁匠房里干活算什么事呢?“你长着黑头发,蓝眼睛,出生在红堡下。从来没人评论过你的脸吗?” “我的脸怎么了?不像你那么丑。” “你在君临城一定见过劳勃国王。” 他耸耸肩:“是见过几次。比武大会上,远远地看到。有一次在贝勒大圣堂,金袍子把我们推到一边,好让他通过。还有一次他打猎归来,我正在烂泥门附近玩。当时他醉得太厉害,差点骑马把我撞翻。这个胖酒鬼,比起他那些儿子,还算比较好的国王。” 他们不是他儿子。史坦尼斯跟蓝礼谈判那天说得没错。乔佛里和托曼根本不是劳勃的儿子。而这男孩……“听我说,”布蕾妮刚开口,就听见狗儿高声狂吠,“有人来了。” “是朋友。”詹德利满不在乎。 “什么朋友?”布蕾妮走到铁匠房门口,透过雨水向外张望。 他耸耸肩:“你很快就会见到了。” 也许我不想见到他们,布蕾妮心想。第一个骑手踏着水花奔入院子,透过哗哗的雨声和狗儿的吠叫,她听见对方褴褛的斗篷底下长剑和盔甲的轻微碰撞。他们一边进来,她一边数。二,四,六,七。依骑马的姿势判断,有些人受了伤。最后一位魁梧圆胖,有其他人两个那么大。他的马气喘吁吁,浑身是血,在重压之下步履踉跄。除开他,所有骑手都戴起兜帽,以遮挡倾盆暴雨。此人的面容宽阔无毛,犹如白蛆,圆鼓鼓的脸上生满流脓面疱。 布蕾妮倒抽一口冷气,拔出守誓剑。太多了,她惊恐地想,他们人太多了。“詹德利,”她低声说,“拿剑,穿盔甲。这些不是你的朋友。他们不是任何人的朋友。” “你说什么?”男孩过来站到她身边,手中拿着锤子。 闪电劈裂南方的天空,骑手们纷纷甩腿下马。片刻间,黑夜亮如白昼。一把斧子泛着银蓝的光,锁甲和板甲也反射光芒,布蕾妮在头一个骑手的黑兜帽底下,看到一张龇着钢牙的狗嘴。 詹德利也看到了。“是他。” “不是他。是他的头盔。”布蕾妮尽量不让恐惧渗入话音中,但嘴里已如尘土般干涩。她非常清楚是谁戴着猎狗的头盔。孩子们怎么办?她心想。 客栈门“砰”的一声打开。垂柳端着十字弓,踱入雨中。那女孩朝骑手们喊叫,但一阵闷雷滚过庭院,淹没了她的话。等雷声消去,布蕾妮听见戴猎狗头盔的人说:“你敢射,我就把那只箭塞进你的洞里面,拿它狠狠地操你,最后把你该死的眼珠挖出来,喂你吃下去。”来人话中的怒气逼得垂柳颤抖着退后一步。 七个,布蕾妮再次绝望地想。七个,她没有机会。没有机会,也没有选择。 她手执守誓剑踏入雨中。“别碰她。想强暴的话,来我这儿试试。” 歹徒们一起转头,其中一个笑出声来,另一个用布蕾妮听不懂的语言说了些什么。长着惨白宽脸的巨人发出恶毒的嘶嘶声,戴猎狗头盔的人笑道:“你比记忆中更丑怪了。我宁愿操你的马。” “马,我们要马,”一名伤员说,“好马和食物。土匪在追我们,把马交出来,我们就走。不伤害你们。” “去你妈。”戴猎狗头盔的歹徒从马鞍上拽出战斧,“我他妈要把她的腿砍了,教她杵着断肢看我干那拿十字弓的小婊子。” “用什么干?”布蕾妮嘲笑,“夏格维说他们把你的鼻子连同老二一起割了。” 她以言语相激,果然奏效。只见他怒吼咒骂,向她扑来,脚下溅起黑色泥水。正如她祈祷的那样,其余人站在后面看好戏。布蕾妮静如磐石,一动不动地等待。院子里光线昏暗,脚底泥泞湿滑。让他冲过来。诸神慈悲,但愿他滑倒在地。 诸神没那么慈悲,只能靠她的剑。布蕾妮默数,五步,四步,就是现在,守誓剑迎着他冲击的势头劈去。钢铁相交,斧子朝她砸下来的同时,她的剑穿透他的破衣服,在锁甲上划开一道口子。她扭身闪开,边撤边刺他胸口。 他踉踉跄跄流着血追来,发出愤怒的吼叫。“婊子!”他低沉地咆哮,“怪胎!贱货!我要让狗来干你,他妈的贱货!”斧子划出致命的弧线,每当闪电亮起,无情的黑影就转化为银色。布蕾妮没有盾牌,斧头袭来时,她只能退避,忽左忽右地躲闪。有一次,她脚后跟在泥地上一溜,差点跌倒,使尽全力方才恢复平衡,却免不了被斧子擦过左肩。一阵灼痛。“打中那婊子了!”一个人喊,另一个说:“看她还怎么躲!” 她躲开了,暗自庆幸他们只是看热闹,没有插手帮忙。她不可能独斗七人,即便其中有一两个伤员。去世多年的老古德温爵士又在她耳边低语。“男人永远会低估你,”他说,“自尊心驱使他们用力,因为他们害怕被议论说给女人弄得如此狼狈。让他们疯狂地消耗体力,而你悄悄积聚力量。等待、观察,孩子,等待、观察。”她等待着,观察着,侧移,后撤,再侧移,刺他的脸,砍他的腿,劈他的手臂。他的斧子越来越沉,动作越来越慢。布蕾妮逼他转身,让他的眼睛迎向雨水,然后迅速退后两步。他再度提起斧头,咒骂着摇摇晃晃地扑来,一只脚在泥地里打了滑…… ……她双手握紧剑柄,跃上前去。他一头撞到剑尖上,守誓剑穿透衣服、锁甲、皮革,然后是更多衣服,深入腹中,再从后背冒出,与脊柱擦刮时,发出锉刀般的声响。斧子自他无力的指间滑落,两人撞到一起,布蕾妮的脸跟狗头盔碰个正着,冰冷潮湿的金属抵紧面颊。雨水顺着钢铁流淌如注,当闪电再次亮起,她透过眼缝看到痛苦、恐惧和难以置信。“蓝宝石。”她轻轻地对罗尔杰说,同时把剑使劲一拧,令他一阵抽搐。他沉甸甸地靠在她身上,突然之间,她在黑雨中抱着的已是尸体。她退后一步,让他倒下…… ……然后尖牙嘶喊着朝她撞来。 一大团湿羊毛和乳白色的肉将她提离地面,“砰”的一声砸到地上。她猛然落入一摊烂泥,水花溅入鼻子和眼睛,胸口窒息,脑袋“咔嚓”一声撞中半埋入土的石头。“不。”她刚来得及喊出这个字,他已扑倒在她身上,压得她陷入更深的泥沼。他用一只手揪住她的头发,将脑袋往后扯,另一只手伸向她的咽喉。守誓剑已不见了踪影,她只能赤手空拳与他搏斗,但一拳打中他的脸就像打在一团湿乎乎的白面粉上。他冲她嘶嘶怪叫。 她继续一拳一拳接一拳地打他,用手掌跟猛击他的眼睛,但他浑然不觉。她又去抠他的手腕,然而尽管鲜血从抓破的伤口里流出,他却掐得更紧。他压住她,令她窒息。她推他的肩膀,拼命挣扎,但他沉得像匹马,无法撼动。她想拿膝盖顶他胯下,却只够得到肚子。尖牙闷哼一声,扯下她一把头发。 我的匕首。布蕾妮绝望地抓住这个念头。她将手伸进两人之间摸索,指头顺着他肮脏沉重的臭肉蠕动,终于寻到刀柄。尖牙扣紧她的脖子,把她的脑袋往地上猛砸。闪电再次炸裂,这次是在她的脑壳里面,然而她握紧手指,居然将匕首拔了出来。由于被他压住,她无法举起匕首刺戳,只能奋力去划他的肚皮,某种温热潮湿的东西涌入指间。尖牙又嘶嘶怪叫起来,比先前更大声,然后他短暂地放开了她的喉咙,旋即殴打她的脸。她听见骨头碎裂,痛得头晕眼花。当她试图再拿刀划他时,他掰下她指间的匕首,用膝盖磕断了她的前臂。接着,他再次抓住她的脑袋,继续尝试将它从肩膀上扯下来。 布蕾妮听到狗儿的吠声,人们在周围喊叫,雷声轰鸣的间隙,有钢铁交击。海尔爵士,她心想,海尔爵士加入了战团,但所有的一切仿佛都那么遥远,与她毫不相干。她的世界只剩掐着脖子的双手和上方那张阴森森的脸。他越靠越近,雨水从兜帽滴落,呼吸像腐败的奶酪。 布蕾妮的胸腔如在燃烧,脑海的暴风雨令她目眩,浑身上下的骨头都在挤压摩擦。尖牙的嘴豁然张开,裂口大得难以想象。她看到扭曲不齐、锉尖的黄牙齿。当那些牙齿咬到她脸上的软肉时,几乎没有感觉。她在黑暗中盘旋下坠。我不能死,她告诉自己,我还有使命。 尖牙扯下一大团血肉,啐了一口,咧开嘴,再次将尖牙没入她的脸。这一次他咀嚼吞咽下去。他在吃我的肉,她意识到,可她再没力气抵抗了。她感觉自己仿佛飘浮在上方,看着这一幕恐怖景象,仿佛那是发生在别的女人身上,某个自以为是骑士的蠢女孩。很快就结束了,她告诉自己,他有没活活吃了我不重要了。尖牙仰起头,张开大嘴,厉声号叫,并朝她吐舌头。舌头十分尖利,滴着血,比正常人的长很多。它从他的嘴里延伸,越来越长,又红又湿,泛着微光,丑陋又污秽。他的舌头足有一尺长,布蕾妮心想,紧接着,黑暗吞没了她。哦,它看起来就像一把剑。 269.第269章 詹姆 布林登·徒利爵士用一尾黄金和黑曜石精工打造的黑鱼系住披风,他的锁甲是暗灰色,护手、护喉、护胫、护肩和护膝均由黑铁制成,但这些加在一起都不及他的脸色黑。他在吊桥尽头等待詹姆·兰尼斯特,胯下一匹红蓝服饰的栗色战马。 他恨我。徒利的脸棱角分明,一窝乱蓬蓬的硬直灰发下,饱经风霜的面容被凿刻出深深的线条,但其中的神韵仍在,令詹姆不敢忘怀,他忘不了当初那位以九铜板王的故事迷住了年轻侍从的伟大骑士。荣誉的马蹄不安地踩踏吊桥木板,发出“咯哒咯哒”的声响,詹姆费尽思量,犹豫谈判时穿黄金甲还是白袍,最终他选择了皮夹克和绯红披风。 他在布林登爵士身前一码处勒马停下,朝老人点头致意。 “弑君者。”徒利说。 他和詹姆无所不谈,但这是第一次说出这个词,詹姆强忍情绪。“黑鱼,”詹姆应道,“感谢你答应我谈判的请求。” “我之所以会来,只是以为你要履行对我侄女的诺言,”黑鱼说,“倘若我记得没错,你曾答应凯特琳,用她的两个女儿来交换自由。”他嘴巴抿紧,“人呢?两个女孩在哪里?” 你非逼我说出口?“我没找到她们。” “真遗憾。这么说,你是回来继续做俘虏的喽?你的牢房我们还留着,并且新换了稻草。” 连粪桶也换了吧?“谢谢关心,爵士先生,但我必须拒绝这份邀请。住自己的帐篷好歹要舒服许多。” “而凯特琳舒舒服服地进了坟墓。” 我与凯特琳夫人之死毫无瓜葛,詹姆想说,而她的女儿早在我回到君临之前便已不见踪影。他几乎将派遣布蕾妮、并把配剑给她的事和盘托出,但黑鱼看他的眼神就跟当年他杀了疯王、提着血淋淋的长剑坐在铁王座上时,艾德·史塔克看他的眼神一模一样。“我来谈判是为了生者,非为死人。我是为了拯救能活下去的人,不过……” “……不过前提是我把奔流城交给你。艾德慕就是筹码喽?”浓眉底下,黑鱼的双目刚硬如石。“无论我怎么做,我外甥都难逃一死,所以,请你快快吊死他吧。我猜艾德慕已经厌倦了无休止地站在绞架下,正如我厌倦了看他。” 那是莱曼·佛雷的愚蠢。这场艾德慕与绞架的拙劣表演只会使黑鱼更顽固。“你手上有希蓓儿·维斯特林夫人和她的三个孩子,我愿用你外甥来与他们交换。” “是吗?就像你愿用凯特琳夫人的女儿来交换自由?” 镇静,詹姆告诫自己。“一个老妇人外加三个小孩子交换你的封君,你决不可能从别人那里得到这样的条件。” 布林登爵士挤出一丝微笑:“你把天下人也看得愣低!弑君者,我告诉你,和背誓的人谈条件好比在流沙上盖房子。凯特根本不该信任你。” 她信任的是提利昂,詹姆想说,结果小恶魔才在故意蒙骗她。“我是在利剑胁迫之下答应凯特琳夫人的。” “正如你对伊里斯发的誓?” 幻影手指开始抽搐:“这与伊里斯无关。你愿不愿用维斯特林家族的成员来交换艾德慕?” “不。我的国王将他的王后信托于我,我发誓护得她平安无恙,决不会将她交给佛雷的绞索。” “这女孩已被赦免了,没人会伤害她。我以我的荣誉向你保证。” “你以你的荣誉向我保证?”布林登爵士抬起一边眉毛,“你知道荣誉是什么吗?” 荣誉是我骑的马。“如果你不信,我可以当众立誓。” “饶了我吧,弑君者。” “我会饶了你,只要你降下叛旗,打开城门,我会饶了全城老小的性命。愿意留在奔流城服侍艾蒙伯爵的均可留下,其他人交出武器与盔甲后自行离开。” “交出武器?我很怀疑,在被‘土匪’屠杀之前他们能走多远。够了,你我都很清楚,你是不会允许他们投奔贝里大人的。至于我呢?你莫非要把我绑赴君临游街,然后像宰艾德·史塔克那样宰了我?” “我允许你穿上黑衣,你可以在艾德·史塔克的私生子麾下效力。” 黑鱼眯起眼睛:“他?他也是你父亲安排的吗?记得凯特琳从不信任那小子,就跟她不信任席恩·葛雷乔伊一样。她的疑虑向来很有道理。不,爵士,谢谢你,要死的话,我宁愿暖暖和和地死去,手握沾满狮血的鲜红长剑。” “徒利的血也同样鲜红,”詹姆提醒对方,“若你不肯投降,我只好强行攻城,城中几百人众都无法幸免。” “我死几百人,你死几千人。” “最终你的部队将被屠杀殆尽。” “哼,你是在谈判之前复习了《卡斯特梅的雨季》,好一句一句地唱给我听?弑君者,我的人宁可死于剑下,也不会跪在刽子手面前,任其宰割。” 不妙。“别说气话,爵士。战争结束了,你们的少狼主已经过世。” “过世?他是被丧尽天良的人谋杀的,你们这帮人无视神圣的宾客律法,必遭天谴。” “佛雷干的,不是我。” “你怎么说都行,反正里面有泰温·兰尼斯特的臭味。” 詹姆无法否认:“我父亲也死了。” “愿天父公正地裁判他。” 看样子他是一心要抬杠了。“在呓语森林,我本想亲手杀了罗柏·史塔克,如果教我撞上,我一定做得到——只不过当时有几个傻瓜挡路而已。说实话,那孩子怎么死的就如此重要?形势摆在眼前,他尸骨已寒,而他的王国也随之消亡。” “看来你不仅残废还瞎了眼睛,爵士。抬头看看吧,冰原狼旗正在城上高高飘扬。” “我看见了,它似乎孤单得紧。为什么不呢?赫伦堡、海疆城和女泉城纷纷易帜,布雷肯家族屈膝投降,还发兵包围了泰陀斯·布莱伍德的鸦树城。派柏、凡斯、莫顿……你们徒利家所有的封臣都倒戈了,只剩这座奔流城还在负隅顽抗,而城下的军队少说也有城内的二十倍。” “二十倍的军队需要二十倍的粮草。你的人马能坚持多久,大人?” “坚持到世界末日,直到城墙之内的你们统统饿死。”他毫不犹豫地撒谎,期望表情没有出卖自己。 黑鱼嗤之以鼻:“那是你的末日,我们的补给充足得很,很遗憾没给客人留下什么礼物。” “我会从孪河城运来给养,”詹姆道,“若情势所迫,还可越过丘陵自西境得到补充。” “那是当然,我可没资格质疑一位重荣誉的好骑士。” 他的轻蔑终于令詹姆按捺不住:“我有办法迅速解决争端,以免生灵涂炭。一对一决斗,我的代理骑士跟你或你的代理骑士比武。” “我刚才一直纳闷,你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把这话说出口,”布林登爵士轻笑,“你会派谁?壮猪?亚当·马尔布兰?黑瓦德·佛雷?”他倾身向前,“何不就你和我呢,爵士?” 若在从前,这是一场好斗,詹姆心想,值得歌手为之谱写乐章。“凯特琳夫人释放我时,要我发誓不得再拿起武器反对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 “原来如此,你保留了最便利的誓言,爵士。” 詹姆脸一沉:“你言下之意,我是个懦夫?” “不,我说你是个残废,”黑鱼朝詹姆的金手点头,“你我都清楚那东西不管用。” “我有两只手,”你想为了骄傲而断送性命吗?他心中有个声音说,“对观众而言,残废和老头不正是一对?把我从对凯特琳夫人的誓言中释放出来吧,我很乐意与你决斗。若我胜,奔流城立即投降;若你杀了我,我军罢兵便是。” 布林登爵士再度大笑:“虽然我很乐意卸下你的黄金剑,再挖出你的黑心脏,但有什么用呢?你的保证毫无价值,你的死除了能解我心头之恨,别无益处,因此我不会冒险……再小的风险也不值得。” 幸亏詹姆手中没有武器,否则他便会动手了——结果很明显,不是给布林登爵士杀死,便是命丧城头的弓箭手之手。“你的条件呢?”他质问黑鱼。 “对你?”布林登爵士耸耸肩,“我不跟你谈条件。” “那你还来谈判作甚?” “围城枯燥得要命,我是来欣赏你的断肢,并且听听你要如何掩饰自己新一轮丑行的。结果很遗憾,你的表现不及格。弑君者,你总是教我失望。”黑鱼掉转马头,朝奔流城跑去。铁闸门轰然降下,门底尖刺深深刺入烂泥之中。 詹姆也拨转荣誉的马头,骑过长长的路程,返回兰尼斯特军的封锁线。他感觉到众人的目光:城上的徒利家部众,河对面的佛雷。除非是瞎子,谁都明白我遭到了严词回绝。只能强攻。弑君者又得打破誓言了,对吗?反正是往屎堆上再拉一堆屎。詹姆决定头一个攀上城墙,由于金手的缘故,我会是头一个摔下来的吧。 回到营地,小个子卢为他牵马,小派前来搀扶。妈的,你们以为我残废到连马也下不了了吗?“如何,大人?”表弟达冯打趣地问。 “很好啊,没人放箭,我比莱曼爵士受欢迎。”他咧嘴笑道,“对方的意思,不惜把红叉河染得更红。”都怪你,布林登,你让我别无选择。“召开作战会议,召集亚当爵士、壮猪与佛勒·普莱斯特,召集三河诸侯……和我们的佛雷朋友。莱曼爵士,艾蒙伯爵,他们愿意带谁来就都来吧。” 他们很快便来了。派柏大人和两位凡斯大人被倒戈的三河诸侯们推为代表,西境人列席的有达冯爵士、壮猪、亚当·马尔布兰和佛勒·普莱斯特,艾蒙·佛雷伯爵和他的夫人跟在西境人后面,吉娜姑妈一瞪眼便占了把凳子,没人质疑,没人敢跟她争。佛雷家派出瓦德·河文——外号“杂种瓦德”——与莱曼爵士的长子、苍白苗条的艾德温,他鼻子窄,黑发平直,蓝羔羊毛披风下套着上等小牛皮革做的灰夹克,上面装饰有繁复的涡旋花纹。“我代表佛雷家族发言,”他宣布,“我父亲今早上不舒服。” 达冯爵士哼了一声:“他是早上喝多了,还是晚上的酒没醒?” 艾德温像土财主似的抿紧嘴巴。“詹姆大人,”他叫喊,“您能容许别人对我如此放肆?” “是真的?”詹姆问他,“你父亲真的喝醉了?” 佛雷不敢搭话,只拿眼睛瞥瞥伊林·派恩爵士,御前执法官身穿生锈的锁甲站在帐门边,长剑剑柄从他瘦骨嶙峋的肩头伸出来。“我……我父亲肠胃不好,大人,红酒有助于消化。” “他喝下去的红酒足够消化长毛象了!”达冯爵士说。壮猪哈哈大笑,吉娜姑妈也忍俊不禁。 “行了,”詹姆制止,“讨论城堡吧。”父亲主持作战会议时,总是让将领们先发言,他决定依样画葫芦。“大家说说,该怎么办?” “首先吊死艾德慕·徒利,”艾蒙·佛雷老爷提出,“作为给布林登爵士的教训,最好的教训。我们把他侄儿的人头送上,想必会吓得他心胆俱裂,开城投降。” “黑鱼布林登没那么好吓唬,”旅息城伯爵卡列尔·凡斯忧心忡忡地说,酒红色胎记横跨他半边脖子和一边脸颊,“他亲哥哥一辈子都没说服他上婚床。” 达冯摇了摇满头乱发:“正如我一直说的那样,我们不得不攻城。塔楼、云梯、撞锤……立刻操办吧。” “我来打头阵,”壮猪请缨,“让鳟鱼尝尝钢铁与烈火的滋味。” “那是我的城墙!”艾蒙老爷抗议,“那是我的城门!”他又从衣袖里抽出授权状,“托曼国王——” “这张纸大家都见过,阿叔,”艾德温·佛雷打断道,“你以为拿它在黑鱼面前挥舞,他就会尊重你的财产吗?” “攻城代价过于高昂,”亚当·马尔布兰建议,“不如等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派十几个好手坐船过河,蒙住桨叶以免发出声响,待接近之后,用抓钩和绳索爬墙,从内部打开城门。诸位同意的话,我将亲自率队。” “愚蠢!”杂种瓦德·河文叫道,“这把戏都能成功,他就不是黑鱼了。” “黑鱼很棘手,”艾德温·佛雷同意,“不过他头盔顶上有只黑色鳟鱼,很容易辨认,我建议咱们一边把载满十字弓手的攻城塔移近,一边假装攻打城门。等黑鱼披挂整齐地出现,就万箭齐发,对了,先叫十字弓手在箭上涂抹粪便,以此为标记。布林登爵士一死,奔流城就是我们的了。” “我的,”艾蒙老爷坚持,“奔流城是我的。” 卡列尔大人的胎记涨红了:“粪?你自己的粪吗,艾德温?那玩意儿能毒死人,我不怀疑。” “黑鱼应该堂堂正正地死,让我去打败他吧,”壮猪一拳砸在桌子上,“一对一决斗,钉头锤、斧头还是长剑,随便。那老头不是我对手。” “他凭什么接受你的挑战,爵士?”佛勒·普莱斯特质问,“他能从决斗中得到什么好处?难道他赢了我们就会退兵不成?我不相信,他也不会相信,一对一决斗对他毫无利益可言。” “我和布林登·徒利是老交情,小时候一起在戴瑞大人手下做过侍从,”亚兰城伯爵,瞎子诺勃特·凡斯道,“若诸位不嫌弃,我愿出面解斗,督促他看清形势。” “他看得很清楚,”派柏大人说,此人矮小圆胖,罗圈腿,一头凌乱红发,他是詹姆的侍从的父亲,父子俩长得很像,“他不是傻瓜,诺勃特!他可没瞎……他自己知道不能向这帮家伙屈服。”派柏粗鲁地指指艾德温·佛雷和瓦德·河文的方向。 艾德温眉毛一挑:“派柏大人是暗示——” “我没有暗示,佛雷,我是个正派人,怎么想就怎么说。话说回来,你这种家伙会明白正派人的想法吗?反复无常、满嘴谎话的黄鼠狼,我宁愿喝尿也不想听佛雷家的人喷粪。”他在桌上倾身向前,“回答我,马柯在哪里?你们对我儿子做了些什么?妈的,他是你们家婚礼的宾客啊!” “我们仍待之为上宾,”艾德温宣称,“直到你证明对当今王上,托曼陛下忠诚不渝为止。” “五位骑士和二十位士兵护送马柯前往孪河城,”派柏不依不饶,“他们又算不算宾客呢,佛雷?” “或许,有的骑士算是座上宾,其他人不过得到应得的惩罚罢。派柏,你最好也把你那叛徒的舌头管好,否则你的继承人就保不住了。” 父亲的作战会议决不会演变至此,詹姆心想,只见派柏跳将起来,“你再说一遍,把剑握在手里再说一遍,佛雷,”矮子咆哮,“你莫非只会喷粪不会打仗?” 佛雷苍白的窄脸变得没有一丝血色,而瓦德·河文也站起来:“艾德温剑术不精……你跟我练练,派柏。我们一起出去,来个痛快了断。” “这是作战会议,不是作战,”詹姆提醒众人,“你两个都给我坐下。” 没人听命。“坐下!” 瓦德·河文应声坐下,派柏大人却没那么好打发,他喃喃地诅咒着,大步离开营帐。“要我派人把他抓回来吗,大人?”达冯爵士请示。 “派伊林爵士去,”艾德温·佛雷敦促,“我们只要他的脑袋。” 卡列尔·凡斯向詹姆求情:“派柏大人过度悲伤,难以自已,毕竟马柯是他的长子,那些陪同前往孪河城的骑士则是他的外甥和表亲。” “叛臣贼子。”艾德温·佛雷道。 詹姆冷冷地瞪了佛雷一眼。“孪河城也支持过少狼主谋反,”他提醒对方,“结果你们背叛了他,比派柏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满意地看到艾德温的浅笑消失了,嘴巴抿紧。我受够了这堆“谏言”,詹姆不想听了:“散会,你们各自做好准备,大人们,明天一大早进攻。” 朔风自北方吹来,詹姆闻到腾石河边佛雷家营地的臭气,河对面,艾德慕·徒利仍孤零零地站在高高的灰绞架下,被绳索套着脖子。 姑妈最后离开,她丈夫陪在她身边。“外甥大人,”艾蒙抗议,“攻打我的居城……你不能这么做。”他紧张地吞口水,喉结上上下下,“你不能……我……我禁止你这么做。”他又嚼过酸草叶,嘴唇闪着淡红的泡沫。“城堡是我的,我有国王签署的授权状,有小托曼的亲笔签名。我是奔流城的合法领主,我是……” “只要艾德慕·徒利还活着,你就不是,”吉娜姑妈打断道,“艾德慕心肠软,头脑也迷糊,我都明白,可毕竟他活在世上一天,咱们就多一分威胁。你打算怎么做,詹姆?” 我们的威胁来自于黑鱼,并非艾德慕。“交给我处理吧。李勒爵士,伊林爵士,请随我来,我要造访北岸的绞架。” 腾石河比红叉河深,也更为汹涌,最近的渡口在上流数里格处。詹姆等人赶到时,渡船刚载瓦德·河文与艾德温·佛雷过去,等待期间,詹姆将计划和盘托出。听完之后,伊林爵士朝河里吐了口唾沫。 三人刚踏上北岸,一名醉醺醺的营妓便冲到壮猪面前,提出用嘴巴满足他。“去,去满足我的朋友吧。”李勒爵士边说边把女人推给伊林爵士。妓女笑着去吻派恩的嘴巴,看到他的眼神之后,立时吓得退开。 营火之间布满褐色烂泥和马粪,它们被马蹄人脚踩得稀烂。盾牌上、旗帜上,到处是佛雷家族灰底蓝色的双塔纹章,其间夹杂着效忠于河渡口领主的小诸侯:恩佛德家族的苍鹭、海伊家族的草叉、查尔顿伯爵的三丛槲寄生。弑君者驾临引起了骚动,一个提篮子买猪崽的老妇人张口结舌地望着他,一位有些面熟的骑士单膝跪下,两名正在撒尿的士兵同时回头,结果尿在了彼此身上。“詹姆爵士。”有人叫唤,但他没回头,只管大步向前走。周围这些脸,很多是他在呓语森林想干掉的敌人,当时佛雷家族还在罗柏·史塔克的冰原狼旗下作战。他只觉金手越来越沉。 莱曼·佛雷的长方形营帐无疑是营地中最大的帐篷,块块方形灰帆布缝在一起,看起来就像城墙,而两个尖顶代表孪河城的双塔。很明显,莱曼爵士没有不舒服,他正享受呢,帐内飘出女人醉酒后的嬉笑,还有木竖琴弹奏与歌手演唱。我待会儿再来收拾你,爵士,詹姆心想。 瓦德·河文站在自己朴素的帐篷前,跟两个军官交谈,他盾牌上的双塔纹章是蓝底灰色,并有红色斜纹。他看见詹姆,便皱起眉头,目光中是冰冷的怀疑。这家伙比佛雷家的其他坏蛋都要可怕。 绞架平台离地十尺,由两名长矛兵专职守卫。“未经莱曼爵士允许,您不能上去。”其中一个告诉詹姆。 “我当然能上去,”詹姆用一根指头碰碰剑柄,“问题只在于,我要不要跨过你们的尸体上去?” 两名长矛兵站开了。 绞架下,奔流城的主人呆呆地望着脚下的活动踏板。他双脚黑黑的,全是泥巴,他只穿了短裤,身上徒利家的红蓝丝衣沾满污垢。听到脚步声,他缓缓抬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弑君者?”看到伊林爵士,他眼睛瞪大,“好,好,长剑比绳子干脆,来吧,派恩。” “伊林爵士,”詹姆说,“你听到徒利大人的话了。快去吧。” 哑巴骑士双手举剑。这柄巨剑虽是普通钢铁,却又长又沉,锋利无比,伊林爵士夜夜打磨。艾德慕干裂的嘴唇发出无声的念诵,他闭上了眼睛。这一击派恩用上全力…… “不!停下,不!”艾德温·佛雷气喘吁吁地赶来。已然迟了。“我父亲马上就到,马上就到,詹姆,你不能……” “你该称我为‘大人’,佛雷,”詹姆冷冷地道,“而且‘不能’这种话别对我说。” 莱曼爵士果真立马现身,沉重地踏上绞架台阶,身边是一位稻草色头发,和他醉得一样厉害的妓女。妓女的裙服是前扣式,但肚脐以上都没扣,两只大乳房跳将出来,坚挺的棕色大乳头晃来晃去。她头上歪歪斜斜地戴着一顶刻有符文的青铜王冠,若干小黑剑挺立其中。看见詹姆,女人嬉笑道:“七层地狱,这位大人是谁?” “我是御林铁卫的队长,”詹姆带着冰冷的礼数说,“你又是谁呢,夫人?” “夫人?我不是夫人,我是王后!” “这话要给我老姐听见就好了。” “莱曼大人亲手为我加冕的,”女人摇了摇肥屁股,“我是妓女之后。” 不对,詹姆心想,这个头衔也属于我老姐。 莱曼爵士终于找回了声音:“闭嘴,婊子,不准在詹姆大人面前胡诌。”佛雷家的继承人脸宽体胖,眼睛小,下巴是一团晃动的软肉,呼吸里有浓重的葡萄酒和洋葱气味。 “哟,开始封后啦,莱曼爵士?”詹姆轻柔地问,“蠢货,这事就跟处理艾德慕大人的事一样蠢。” “我是为了警告黑鱼啊,我警告他不投降就吊死艾德慕。建起绞架,是为了表明我莱曼·佛雷爵士言出必践,在海疆城,我儿子瓦德拿派崔克·梅利斯特要挟,杰森大人便屈膝投降。可……可这黑鱼是个冷血动物,他不肯投降,所以……” “……所以你会吊死艾德慕大人?” 对方脸一红。“我祖父大人说……吊死他就没有人质了,爵士,您考虑过这点吗?” “蠢货才会提出自己不能实现的威胁。假如我说,你不闭嘴,我就给你一巴掌,你怎么做?” “爵士,您不明白——” 詹姆反手就是一巴掌,用金手打的,但足以令莱曼爵士踉踉跄跄地跌进妓女怀中。“嘿,瞧你头大脖子粗。伊林爵士,需要几剑才能劈开它?” 伊林爵士伸出一根指头抵住鼻子。 詹姆笑道:“吹牛。我说至少三剑。” 莱曼·佛雷“扑通”一声跪下:“我没犯军令……” “……除了酗酒与嫖妓,对吗?” “我是河渡口领主的继承人,您不能……” “我已经警告过你了。”詹姆满意地看到对方脸色顿时煞白。酒鬼、蠢货、懦夫。如果瓦德大人活不过他,佛雷家族便算完蛋。“你被解职了,爵士。” “解职?” “你耳朵没坏。滚吧。” “可……可我该上哪儿去?” “滚回家还是下地狱,随便,但若明日太阳升起时你还逗留在营地,休怪我不客气!把你的妓女带走,王冠留下。”詹姆的视线转向莱曼爵士的儿子,“艾德温,你爹的军队交由你指挥,别表现得跟他一样愚蠢。” “没问题,没问题,大人。” “最后,传信瓦德大人,国王要他把俘虏尽数送来奔流城。”詹姆挥挥金手,“李勒爵士,带他下来。” 伊林爵士将麻绳斩断后,艾德慕·徒利便面朝下晕倒在绞架台上,一尺长的绳子仍挂在他脖子上。壮猪扯住绳子,拉他起来。“套项圈的鱼,”他咯咯笑道,“我还没见过这个纹章呢。” 佛雷家的人站开让他们通过,绞架下已围了很多观众,其中至少有十多个衣服不整的营妓。詹姆看见有人怀抱木竖琴:“你,唱歌的,你随我来。” 对方摘下帽子,夸张地一鞠躬:“若您所愿,大人。” 回船途中,没人说话,莱曼爵士的歌手亦乖乖跟上。但等他们一离河岸,划向腾石河南,艾德慕·徒利便抓住詹姆的胳膊追问:“为什么?” 因为兰尼斯特有债必还,詹姆心想,因为你是我唯一能做的补偿了:“把这当成我送你的结婚礼物吧。” 艾德慕警戒地望着他:“结……结婚礼物?” “你老婆一定很漂亮,别人也都这么说,不这样的话,你怎么会睡她睡得连你老姐和国王被宰了都不知道。” “我是真不知道,”艾德慕舔舔干裂的嘴唇,“洞房外安排有提琴演奏……” “洞房内有萝丝琳小姐。” “她……她是无辜的。瓦德大人和佛雷家的其他人逼她这么做,并非萝丝琳的本意……她一直在哭,可我以为……” “以为她是被你的命根子吓坏了?噢,为什么不呢。” “她怀了我的孩子。” 不对,詹姆想,她怀了你的死亡。回到帐篷,他遣开壮猪与伊林爵士,留下歌手。“待会儿有请你献艺,”他吩咐对方,“卢,去为我们的客人烧洗澡水;皮雅,拿几件干净衣服来,上面莫要有狮子标记;小派,给徒利大人斟酒压惊。你饿不饿,大人?” 艾德慕点头,眼中仍充满怀疑。 徒利洗澡时,詹姆搬把凳子坐下。污垢将腾腾蒸汽染成灰色。“吃完饭我派人护送你回奔流城。之后怎么做,你自己决定。” “什么意思?” “你叔叔老了,没错,人还是很英勇,但他的黄金岁月已经消逝。他没有悲伤的新娘子,也没有需要保护的婴儿,黑鱼只求痛快一死……但你还有好多年可活,艾德慕,而且你才是徒利家家主,不是他,他必须服从你。应当由你来决定奔流城的命运。” 艾德慕凝视着詹姆:“奔流城的命运……” “献城投降,我将秋毫无犯。城内居民可以自由离开,也可留下来伺候艾蒙伯爵。布林登爵士和愿意追随他的守卫将穿上黑衣,你也一样,当然,你也可以去凯岩城当俘虏,我们将遵照公爵的标准,以礼相待。我还会把你妻子送到你身边,若她生下男孩,将被收养在兰尼斯特家族担任侍酒和侍从,将来可以成为骑士,获得封地,若她生下女孩,成年后我会送她丰厚嫁妆,给她挑户好人家。等战争结束,甚至你自己也可能被释放。一切的一切,只需你献城投降。” 艾德慕从木桶内抬起胳膊,看着水流滴下指头:“假如我不投降呢?” 你非要我说出来吗?皮雅抱着一大堆衣服站在门口,侍从们和歌手也在听。让他们去听,詹姆心想,让全世界都听到,我不在乎。他强迫自己微笑:“你见过我麾下的大军,艾德慕,你见识了那些云梯、塔楼、投石机和攻城锤。只需我一句话,我表弟便会填平你的护城河,砸开你的城门。成百上千的人会死——但别抱任何幻想,其中绝大部分将是你们自家的子民。攻击的第一波将由三河诸侯组成,你将从屠杀那些在孪河城为你而死的人的父兄们开始;第二波是佛雷家族,我手下的佛雷正愁太多;等你的弓箭手用完了箭支,等你的骑士连剑都举不动的时候,我的西境部队才会出现。城堡陷落后,男女老少,统统杀光,连牲畜也不放过。我还要砍伐你的神木林,焚毁塔楼与碉堡,拉倒城墙和营垒,改变腾石河的水道,淹没奔流城的废墟。事成之后,世人将不会记得徒利家族的家堡曾经矗立于此。”詹姆站起身来,“你老婆或许在城陷之前就会生育,你想要孩子,我满足你。用投石机。” 沉默。艾德慕站在木桶里,皮雅把衣服抓在胸前,歌手的指头悬于琴弦上,小个子卢取出一截老面包装盘,假装不在意。用投石机。詹姆心想,如果姑妈在这里,她还会说提利昂是泰温的儿子吗? 终于,艾德慕·徒利找回了声音:“我想爬出来杀了你,弑君者。” “你可以试试,”詹姆静静地等待,结果对方没动,“好好用饭。歌手,替我招待客人,嗯,你会唱那首歌的吧?” “那首雨的歌?啊,大人,我想我很熟悉。” 艾德慕似乎直到此时才第一次看见歌手:“不,不,不要是他,快把他赶出去……” “怎么,不过是首歌嘛,”詹姆道,“我保证,他唱得没那么坏啦。” 270.第270章 瑟曦 早在她刚认识他时,派席尔大学士就已是个老人了,但过去的三个夜晚,让他似乎又老了一百岁。在她面前,他慢吞吞、颤巍巍地弯下嘎吱作响的膝盖,若非奥斯蒙爵士来扶,他还站不起来。 瑟曦厌恶地审视着他:“科本大人告诉我,盖尔斯伯爵已因咳嗽而逝世?” “是的,陛下,我尽了全力减轻他的痛苦。” “是吗?”太后转向玛瑞魏斯夫人,“我说‘不准’罗斯比死,对吧?” “是的,陛下。” “奥斯蒙爵士,你可还记得?” “陛下您命令派席尔国师拯救他,我们全都听见了。” 派席尔的嘴巴张张合合:“陛下,您得明白,我为那可怜人做了力所能及的一切……” “就像对乔佛里那样?就像对他父亲,对我亲爱的夫君那样?劳勃乃是七大王国最强壮的男子,你却听任他死在野猪手上。噢,别忘了琼恩·艾林,毫无疑问,如果艾德·史塔克被你照管的时间长点,你还会断送他的性命。告诉我,大学士,在学城你只学会了如何绞手掌和如何道歉吗?” 她的质问令老人退缩:“没人能做得更多,陛下,我……我一直尽忠、效劳、服务。” “尽忠?尽忠就是当我父亲大人兵临城下时,哄骗伊里斯王打开城门?” “我……我……” “那便是你忠诚的谏言吗?” “陛下,您很清楚,当时……” “我清楚的是当我儿子被毒死时你就跟月童一样没用!我清楚的是在国库最需要钱财时你却让我们的国库经理死了!” 老蠢猪抓住她这句话:“我……我可以列出名单,推举其他人来接替盖尔斯大人。” “名单?”瑟曦觉得挺有趣,“我能想象得出你的名单。无非就是白胡子们、贪婪的蠢猪们——还有粗胖的加尔斯,对吗?”她嘴巴一抿,“最近,你上玛格丽那边去的次数太多了。” “是,是,我……玛格丽王后忧心洛拉斯爵士,几乎发了狂,我为陛下调制安眠药,以及……其他药剂。” “那当然,说,是不是咱们的小王后唆使你毒害盖尔斯伯爵的?” “毒——毒害?”派席尔大学士的眼睛瞪得像煮鸡蛋,“陛下您怎能……诸神在上。他的哮喘病根子已有好多年,我……王后陛下……她对盖尔斯大人绝对没有恶意……玛格丽王后为什么要他……” “……要他死?很简单,为了在托曼的御前会议里安插新棋子,她什么都做得出来。你究竟是瞎了还是被收买了?罗斯比挡了她的路,她便出手捏死了他——在你的纵容之下。” “陛下,我指天发誓,盖尔斯大人是因为咳嗽死的,死亡原因并无奇异。”他说话时嘴唇不住颤抖,“我一直对国王,对王国……对兰——兰尼斯特家族忠诚不渝。”你心中真是这个顺位?她已把派席尔吓傻了,果实成熟,下面该压榨汁水。“如果是你宣称的这样,那你为何还对我撒谎呢?不用否认,早在洛拉斯爵士前往龙石岛之前,你便开始列席这位‘处女’玛格丽的舞会,噢,省省编故事的工夫吧,别跟我说什么去安慰我悲伤的媳妇。你三天两头前往处女居,所谓何来?你和玛格丽有什么好聊?你跟她那个麻子脸的修女搞上了?还是看中了咱们的小布尔威?你是不是做了她的线人,为她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 “我……我只是遵命行事。学士发誓服务……” “大学士要为国家服务。” “陛下,她……她是七大王国的王后啊……” “我是太后。” “我的意思是……她是国王的妻子,也是……” “我明白她是谁。我只想知道她要你做什么,她究竟哪里‘不舒服’?” “不舒服?”老人摸向胡子——那只是他下巴下面褶皱的粉色皮肤上生出来的几丛稀疏白发,“她没——没不舒服,陛下,不是这样的。我的誓言禁止我泄露……” “你的誓言会让你进黑牢,”她警告他,“你要么说实话,要么被捕。” 派席尔“扑通”一声跪下。“我求求您……我是您父亲大人的人,即便艾林大人当朝为相时,我也做您的朋友……若再有牢狱之灾,我这条老命就保不住了,我……” “玛格丽要你干吗?” “她要……她……她……” “说!” 他屈服了。“月茶,”他低声呢喃,“月茶,为了……” “我当然知道为什么,”成了,“很好,给我爬起来,有点男子汉的样子好不好?”派席尔费力地起身,花了太长时间,她不得不令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再去帮忙。“至于盖尔斯伯爵嘛,相信天父会公正地裁判他。他没留下孩子吗?” “没有亲生孩子,但有一个养子……” “……此人不是他的血脉,”瑟曦挥挥手,表示不在意这点小麻烦,“盖尔斯最清楚我们当下资金的缺口有多大,毫无疑问,他临终前会把自己的领地和财富统统捐献给托曼国王。”罗斯比的金子可解燃眉之急,罗斯比的领地和城堡则可封赏给效忠她的人。或许,就赏给维水大人吧。奥雷恩曾暗示想要有座家堡,否则伯爵只是个虚衔——他盯着龙石岛呢,但瑟曦不会把这个给他,罗斯比城更适合他的出身与地位。 “盖尔斯大人全心全意地爱着国王陛下,”派席尔提出,“但……但他的养子,这……” “……当盖尔斯伯爵的养子听你亲口复述伯爵大人的遗嘱时,想必能理解大人的心意和苦衷。去吧,不要令我失望。” “遵命。”派席尔大学士急匆匆逃走,几乎被自己的袍子绊倒。 玛瑞魏斯夫人关上房门。“月茶,”她转头面对太后,缓缓地说,“她好蠢啊。她为何要这么做,为何冒这么大风险?” “咱们的小王后嫌托曼太‘小’了吧。”教成年女人嫁给孩子,总是会发生这种事。对寡妇而言就更要命了。她说蓝礼没碰她,我可不信。月茶对女人来说只有一个用途,反正处女是绝不需要的。“我儿子被人欺骗了。玛格丽有了情人。这是叛国,理当处死。”她希望玛格丽·提利尔那老不死的丑陋祖母能亲眼目睹这场审判——你以为逼托曼尽快迎娶玛格丽就是高招?哼,你把你心爱的小玫瑰送上了断头台。“詹姆把伊林·派恩带走了,我们得再找个刽子手。” “我来吧,”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带着轻浅的笑容提出,“玛格丽那漂亮的小脖子,是挥刀的好去处。” “话虽如此,”坦妮娅道,“但提利尔家在风息堡和女泉城都驻扎了重兵,他们也有刀。” 朝廷被玫瑰们包围了。这让太后烦恼,虽然她仇恨他女儿,但她确实还需要梅斯·提利尔。清除史坦尼斯之后,我可以回头对付他。眼下,该怎么来堵住这位父亲的嘴呢?“叛国罪不可恕,”她宣布,“但我们需要证据,比月茶更确凿的证据,以证实她的不贞,令她父亲无从开脱——否则他便会令自己蒙羞。” 凯特布莱克捻捻胡须:“我们是要捉奸在床喽?” “怎么捉?科本日日夜夜盯着她,她的仆人收了我的钱,提供的却只有无聊琐事。没人见过她的情人,从她房门内传出的是歌声、嬉笑、闲话,别的就没了。” “玛格丽狡猾得紧,没那么容易被逮住。”玛瑞魏斯夫人道,“她的女伴就是她的城墙。她们和她睡觉,为她更衣,陪她祈祷,跟她读书,同她缝纫。她没去骑马放鹰时,会和小亚莉珊·布尔威一起玩城堡游戏;只要男人出现,她身边要么有修女,要么有表妹们。” “她总得找机会抛下这群小鸡,”太后坚持,她忽然灵光一现……“难道说她的女伴也参与其中……也许不是全部,但有几个同谋。” “您指那三位表妹?”连坦妮娅也不敢相信,“可她们不仅比小王后还小,而且看起来都那么纯真。” “她们是裹着处女白袍的荡妇,罪行骇人听闻,必将为世人唾弃。”太后尝到了甜头,“坦妮娅,你夫君是我的裁判法官,今晚,你们来同我共进晚餐,不可缺席,知道吗?”此事得尽快处理,若是教玛格丽的小脑瓜察觉,她很可能逃回高庭,她也可能前往龙石岛为哥哥送终,到时候就鞭长莫及了。“我会让大厨烤上一只野猪,我们还要听听音乐,以助消化。” 坦妮娅立时反应过来:“音乐,我懂了。” “告诉你夫君,将歌手准备好,”瑟曦催促,“奥斯蒙爵士,你留下。我们还有事要谈,去把科本也找来。” 遗憾的是,厨房里没有现成的野猪,派猎人也来不及了,厨师只好宰杀了城堡饲养的母猪,火腿肉撒上丁香,再配上蜂蜜和干樱桃烤。这并非瑟曦想要的食物,但她只能将就。 饭后他们吃戗口的白奶酪涂的烤苹果,坦妮娅夫人小口小口地享受,奥顿·玛瑞魏斯则大不同,肉汤和奶酪他都全力以赴,黏糊糊地沾了一脸。他喝得太多,不时偷偷瞅瞅歌手。 “盖尔斯大人真可怜,”瑟曦最后才说正事,“不过,我想没有人会怀念他的咳嗽。” “是,是,正是如此。” “国库经理空缺。若非谷地如此动荡,我本想召回培提尔·贝里席,现在嘛……我倒有意让哈瑞斯爵士去试试。反正他不会比盖尔斯更糟糕了嘛,而且他不咳嗽。” “哈瑞斯爵士乃是御前首相啊。”坦妮娅指出。 哈瑞斯爵士乃是我的人质,连做这个他也很不称职。“托曼应该有一位更强有力的首相。” 奥顿大人从酒盏间抬起眼睛。“强有力,当然啦,”他狐疑地问,“谁……” “正是你啊,我的好大人,你天生就有这个资格,记得吗,你祖父便接替我父亲担任伊里斯的首相。”用欧文·玛瑞魏斯取代泰温·兰尼斯特,好比把驴子当战马驱驰,不过欧文当时已老朽不堪,态度虽然恭顺和蔼,脑子却不太灵光。他孙子更年轻,而且……而且他至少有个强有力的老婆。坦妮娅不能亲自担任她的首相,实在可惜,她至少比她丈夫能干三倍,也有趣多了。然而她是密尔女人,非得打奥顿的幌子不可。“毫无疑问,你会比哈瑞斯爵士干得出色。”哈瑞斯爵士连给我倒夜壶都不配。“你愿意接受职位吗?” “我……是,当然,陛下给了我莫大的荣誉。” 一份你不配得到的荣誉。“大人,在裁判法官任上,你做得很好,相信你会继续努力……时局艰难哪,眼下有很多棘手的麻烦事。” 等玛瑞魏斯意识到她语中暗示之后,太后微笑着转向歌手:“我也要奖励你,用美妙的歌谣来为我们解闷儿助兴。赞美诸神,它们赐给你甜美的嗓门。” 歌手鞠躬:“陛下过奖了。” “没有,”瑟曦道,“我不过是实话实说。对了,坦妮娅告诉我,你叫蓝诗人?” “是的,陛下。”歌手身穿柔软的蓝色小牛皮靴,上等蓝羊毛马裤,淡蓝丝衣以闪亮的蓝绸缎镶边,甚至连头发都染成蓝色——那是泰洛西人的样式,又长又卷,披散在肩,还用玫瑰水洗过。大概也是蓝玫瑰水吧,亏得他牙齿不是蓝的。那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没有一点瑕疵。 “你的真名呢?” 一轮红晕在他脸上扩散开来:“我小时候叫渥特,农家孩子的名字,却不适合歌手。” 蓝诗人的眼睛很像劳勃,单凭这个,她就有理由整治他:“你生得这么俊,难怪最讨玛格丽王后的欢心。” “陛下是个大好人,她常夸我取悦了她。” “噢,这当然啦。我能瞧瞧你的琵琶么?” “陛下请看。”蓝诗人的礼数之下,隐隐有一丝不安,但他克制住情绪,恭恭敬敬地将琵琶交了出来。没人敢违抗太后的命令。 瑟曦拨了一下琵琶,笑道:“爱情真是件既甜蜜又伤感的事,告诉我,渥特……当你第一回跟玛格丽上床时,她和我儿子结婚没有啊?” 片刻间,对方根本没反应过来,他的眼睛慢慢睁大:“陛下听了奸人诬告……我发誓,我没有——” “叛徒!”瑟曦操起琵琶狠狠地砸向歌手的脸,彩绘木头被打成了碎片,“奥顿大人,拿下他,关进地牢。” 奥顿·玛瑞魏斯也吓傻了:“这……噢,这太丑恶……您是说他引诱王后?” “我认为情况恰好相反,但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个叛徒。让他去为科本大人表演吧。” 蓝诗人脸色惨白。“不!”琵琶打碎了他的嘴唇,鲜血流淌下来,“我绝对没有……”玛瑞魏斯揪住他的胳膊,他放声尖叫:“圣母慈悲啊。不要!” “我不是你的圣母。”瑟曦冷冷地说。 然而在黑牢里,蓝诗人交代的也尽是废话,他不断祈祷,恳求慈悲。没多久,鲜血止不住地从他打碎的牙齿间流出来,流满了整个下巴,他尿了三次,把马裤染成暗蓝色,却还始终拿谎话搪塞。 “有没可能抓错了歌手?”瑟曦忍不住问。 “一切皆有可能。陛下,请放心,我管教他在日出之前说出真相。”黑牢里的科本穿粗羊毛外衣,围了铁匠的皮围裙。他转向蓝诗人。“很抱歉,卫兵们的手段有些粗鲁,实在欠缺教养,”他的声音慈蔼又亲切,“我们只想知道事情的真相。” “我说的就是真相啊。”歌手啜泣道,坚固的铁环将他扣在冷硬的石墙上。 “还是招了吧。”科本拿出一把剃刀,刀子在火炬下闪着寒光。他割开蓝诗人的衣裳,只留下那双蓝色高筒皮靴。瑟曦饶有兴味地发现,此人两腿间的阴毛是褐色的。“告诉我们,你怎么取悦小王后?”她命令。 “我没有……我只是,只是唱歌而已。我唱歌,表演。王后的女伴们可以作证,她们从头到尾都看在眼里。她的,表妹们。” “你跟其中几个发生了关系?”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我只是个歌手,真的,求求您。” 科本叹道:“陛下,或许当玛格丽偷情时,这可怜虫只是在旁边表演。” “不,求求您,她没有……是,我表演,我只是唱歌表演……” 科本大人的手自蓝诗人的胸口缓缓地向上抚摸。“你表演的时候,她有没有把这个含在嘴里啊?”他用拇指和食指捏住一边乳头,轻轻一拧,“有的男人就喜欢这样,他们的奶头比女人还骚。”刀光闪过,歌手厉声尖叫,胸口多了一颗血红的眼睛。瑟曦有些恶心,心里的一部分只想闭上双眼,掉头离开,或是制止拷问,但她毕竟是太后,要处理的又是叛国大罪,容不得丝毫心软。泰温公爵是决不会心软的。 蓝诗人将他的一生断断续续地和盘托出,从命名日开始。他父亲是个蜡烛贩子,小渥特从小也跟着卖蜡烛,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在琵琶上的天赋。十二岁那年,市集里有场剧团表演,他便偷偷跟他们跑了,从此走遍了半个河湾地,最终来到君临,企望能得到宫中贵人的宠幸。 “宠幸?”科本咯咯笑道,“女人的宠幸吧?恐怕你是太贪心了,我的朋友……而且找错了对象。站在你眼前这位,才是真正君临七大王国的太后陛下。” 是的。全是玛格丽·提利尔的错,她误了渥特一生,他本可以活得潇潇洒洒,将来颐养天年,唱唱小曲,睡睡猪倌女孩和农夫之女,如今却落得身陷囹圄的下场。这全是她的奸情和叛逆,怪不得我。 临到清晨,歌手的蓝色高筒皮靴里已盛满了血,他娓娓道来,活灵活现地讲述玛格丽是如何一面欣赏几位表妹用嘴巴取悦他,一面自己抚慰自己的。有时候,她和其他情人调情,他则演唱助兴。“都有谁呢?”太后逼问,可怜的渥特依次揭发了高个塔拉德爵士、蓝柏特·特拔瑞、贾拉巴·梭尔、雷德温的双胞胎、奥斯蒙·凯特布莱克、修夫·克莱夫顿和百花骑士。 她不高兴了。现下她不敢玷污龙石岛英雄的名声,再说,只要稍微了解洛拉斯爵士的人,都决计不会相信这种事。雷德温的双胞胎也不应当牵扯其中,没了青亭岛的舰队,还说什么对付鸦眼攸伦和该死的铁民?“你只不过是把在她房里认识的达官贵人们一股脑儿背诵出来。我们要真相!” “真相。真相。”渥特用科本留给他的那颗蓝眼睛看着她,缺了门牙的嘴流下如注鲜血,“我,我可能……记错了一些。” “霍拉斯和霍柏并未参与,对吗?” “对,”他立刻承认,“没有他们两位。” “至于洛拉斯爵士,我敢肯定玛格丽费了不少心机,方才瞒过自己的亲哥哥。” “是,我记起来了。有一回洛拉斯来访时,她不得不把我藏在被窝里。一定不能让他知道,她特意嘱咐过。” “原来如此。”几位关键人物没参与其中,这样就好。其他人嘛,哼……塔拉德爵士只不过是个雇佣骑士,贾拉巴·梭尔是个被流放的乞丐,而克莱夫顿是小王后的卫士。奥斯尼是我的棋子。“说出真相,感觉好多了吧?等玛格丽受审时,你一定要记得今天的话。到时候你敢再撒谎……” “不敢,不敢,我会把真相说出来。等,等审完……” “……我会准你披上黑衣,不必担心。”瑟曦转向科本,“把他的伤口清理干净,再换好衣服,给他罂粟花奶,以止住疼痛。” “陛下太好心了,”科本将血淋淋的剃刀扔进醋桶里面,“玛格丽定会怀疑宠爱的歌手失踪一事。” “歌手总是浪荡天涯,来去匆匆,她有什么好奇怪的。” 瑟曦踏着漆黑的石阶,走出黑牢,只觉气喘吁吁。我得休息一会儿。发掘真相真是件累人的工作,而接下来的事更难办。我必须坚强,为了托曼,为了王国。真可惜,“蛤蟆”巫姬已经死了。去你的鬼预言吧,老巫婆。小王后是比我年轻,但她决不可能比我美,况且她就要完蛋了。 玛瑞魏斯夫人在卧室里等她。现在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乔斯琳和多卡莎睡得正香,但坦妮娅精神饱满。“情况是不是很糟?”她问。 “不说了,不说了。我想睡觉,可又怕做梦。” 坦妮娅抚摸她的头发:“这都是为了托曼啊。” “是啊,我知道,”瑟曦不禁发抖,“我喉咙干得要命。亲爱的,给我倒点酒吧。” “没问题,只要能取悦您,叫我做什么都行。” 骗子。她心知肚明坦妮娅想要什么。算了,装装糊涂,有助于稳住这女人跟他丈夫的心。在这个尔虞我诈的世界里,一点点好意,无论出处如何,总值得几个吻吧。反正她不比绝大多数男人糟糕,她也不可能让我怀孩子。葡萄美酒让她平静了些,但还不够。“我想吐。”太后站在窗边,手握酒杯抱怨。 “亲爱的,您先去洗洗澡,这样就会好了。”玛瑞魏斯夫人唤醒多卡莎和乔斯琳,吩咐她们准备热水,等澡盆注满后,她亲自为太后宽衣,用灵巧的手指解开裙带,将裙服褪下肩膀。接着她也脱了自己的衣服,扔在地上。 她们两人一起洗浴,瑟曦靠在坦妮娅的怀抱中。“一定不能让托曼听见这些丑闻,他还小,”她告诉密尔女人,“玛格丽直到现在还日日带他去圣堂,一起为他哥哥祈祷。”与期望的相反,洛拉斯爵士始终不肯断气。“他也喜欢上了她的表妹们。一下子失去三人,他会难过的。” “也许这三人并非都有罪,”玛瑞魏斯夫人提出,“您说呢?或许其中某位深明大义,抵挡住了诱惑;也或许她为目睹的事情深感羞耻,因而……” “……因而愿意站出来,大义灭亲。是了,定然是这样,你说最纯洁的是谁?” “雅兰。” “最害羞的那个?” “是的……不过呢,她这人其实机灵得很。交给我就是了,亲爱的。” “很好。”单凭蓝诗人的一面之词,原难以扳倒提利尔,毕竟歌手们的话向来要打三分折扣。若坦妮娅出马说动雅兰·提利尔,情势就大不相同。“我们还有奥斯尼爵士的证词。其他人也得明白,只有忏悔,才能求取国王的宽恕,发配长城。”贾拉巴·梭尔是个摇尾乞怜的软骨头,其他人嘛……相信科本自有办法。 她们爬出浴盆时,阳光已普照君临,太后的肌肤洗得白白净净。“留下来陪我,”她吩咐坦妮娅,“我不想独睡。”爬进被窝之前,她甚至小声祈祷了一句,祈祷圣母赐她好梦。 结果不管用,诸神一如既往地装聋作哑。瑟曦梦见自己又回到黑牢,这回被锁在墙上的不是歌手,却是她自己。她什么也没穿,被小恶魔咬掉乳头的地方不住往外冒血。“求求你,”她恳求,“求求你,不要伤害我的孩子,不要伤害我的孩子。” 提利昂只是淫亵地望着她,他也什么都没穿,浑身粗毛,仿佛是个畸形小魔猴。“你会看着他们一个接一个戴上王冠,”他说,“也会看着他们一个接一个死去。”说罢他含住她鲜血淋漓的乳房,大口吸吮,疼痛犹如红热的匕首,刺穿她全身。 她浑身颤抖着在坦妮娅怀中惊醒。“是噩梦,”她虚弱地解释,“我刚才叫唤了吗?很抱歉……” “梦只是梦。又梦见侏儒啦?不过是个小矮人,怕他作甚?” “他要来杀我。这是我十岁时的预言。我当时只想知道自己将来会嫁给谁,结果她说……” “她?” “巫魔女。”她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当年梅拉雅·赫斯班说不去谈论,预言便不会成真的话言犹在耳。哎,可她在井中也没有沉默啊,她又叫又闹又诅咒。“提利昂是我的valongar,”她说,“你们密尔人知道这个词吗?在高等瓦雷利亚语中,这是兄弟的意思。”她把梅拉雅淹死后,便向萨拉妮亚修女请教过。 坦妮娅执起她的手,轻轻拍了拍:“没事,她只是个满怀怨毒的老太婆,丑陋又恶心;您年轻貌美,充满生机和骄傲。你说她住在兰尼斯港,所以她晓得侏儒,晓得他如何害了你母亲大人,这并不奇怪。碍于您的身份,恶婆不敢公然毁谤,便拿您弟弟来伤害您。” 是吗?瑟曦希望自己能相信。“不过梅拉雅当晚就死了,正如她预言的那样。我也没嫁给雷加王子。而乔佛里……侏儒在我面前杀了我儿子。” “您的一个儿子不幸夭亡,”玛瑞魏斯夫人道,“可您还有另一个呢,他强壮又甜美,再也不会有人能伤害他。” “不会的,只要我还活着。”说出这话,她的信心坚定了几分。是的,梦只是梦。阳光在薄云中闪烁,瑟曦滑出毯子,“今天我要与国王共进早餐,我想看看我儿子。”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 托曼让她很欣慰,她从没像今天早晨这么珍爱他。她跟他讨论小猫咪,国王把蜂蜜滴到刚从烤炉中端出来、热腾腾的新鲜黑面包上。“突击爵士抓到一只老鼠,”他告诉妈妈,“但胡须小姐抢了它的战利品。” 我从来没有如此纯真甜美过,瑟曦心想,然而将来他要如何来统治这个残酷的世界?作为母亲,她只想好好保护他;但身为太后,她必须让他坚强起来,否则铁王座一定会吞噬他。“突击爵士得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她告诉他,“弱肉强食是个规律。” 国王边想边从指头上舔蜂蜜:“等洛拉斯爵士回来,我就拜他为师,学习长枪、宝剑和流星锤,我会和他一样棒。” “你会习得一身本领,”太后承诺,“但并非从洛拉斯爵士身上。托曼,他不会回来了。” “玛格丽说他一定会回来的。我们一直在为他祈祷呢,祈求圣母慈悲,祈求战士给他力量。埃萝说这是洛拉斯爵士一生中最大的挑战。” 她为儿子抚平头发,柔软的金色鬈发令她想起了小乔。“下午,你又要跟你妻子和她表亲们一块儿玩吗?” “今天不会。她说她今天要焚香绝食。” 焚香绝食?……噢,我差点忘了,今天是处女节啊。瑟曦已有若干年不曾守过此节。哼,结了三次婚,居然有脸说自己是处女。小王后一定会全身白袍,带着那群小鸡去贝勒大圣堂,在少女脚边点起长长的白蜡烛,再将羊皮花环套在神灵的脖子上。她至少会带几只亲信的小鸡去。按照习俗,在处女节,所有寡妇、母亲和妓女都不得前往圣堂,男人也不能去,以免他们亵渎纯洁的圣歌咏唱。只有没被破身的处子…… “母亲?我说错什么了吗?” 瑟曦吻了儿子的额头:“不,你很聪明,我亲爱的。去吧,去陪你的小猫咪玩会儿吧。” 她赶紧召奥斯尼·凯特布莱克到书房觐见。只见他从校场中昂首阔步地赶来,全身大汗淋漓,单膝跪下时用眼睛脱她的衣服——他一贯如此。 “起来吧,爵士,来,坐我旁边。你为我办事很是勇敢,现在,我有一项艰巨任务要托付于你。” “啊,我已经为您‘坚’、‘巨’起来了。” “那个可以等等,”她用指尖轻轻梳理他的伤疤,“还记得伤你的婊子吗?等你从长城回来,我就把她给你。你喜欢吗?” “我要的是你。” 这是她想听的答案。“首先,你必须坦承叛国罪行。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啊,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有些艰难,但只有抛开羞耻,才能走向新生。” “羞耻?”奥斯尼说不出话来,“我告诉奥斯蒙,玛格丽只是逗弄我而已,她根本不让我逾越……” “你本着骑士精神保护她,”瑟曦打断,“但身为骑士,不应该活在欺骗中。去吧,今晚就去贝勒大圣堂,找总主教大人忏悔。如此深重的罪孽,只有总主教大人方能为你免除地狱的折磨。告诉他,你是如何与玛格丽及其表亲们通奸的。” 奥斯尼眨眨眼睛:“什么,她表亲也在内?” “梅歌与埃萝,”她决定了,“雅兰没参与。”加点小细节有助于让整个故事更可信。“雅兰她边看边哭泣,恳请同伴们别再造孽。” “只有梅歌与埃萝?玛格丽参加了吗?” “玛格丽是关键。一切都是她造成的。” 她把想法和盘托出,奥斯尼一边听,一边缓缓露出理解的表情。等她说完后,他道:“等您砍了她的头,我要她给我那个她从未给过的吻。” “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然后就去长城?” “只是暂避一时。托曼是个仁慈心肠的好国王。” 奥斯尼挠了挠脸上的伤疤:“一般来说,当我撒有关女人的谎时,总是说自己没碰她们,而她们指认我是个淫贼。这回……对总主教大人撒谎,将来一定会下地狱。” 太后吃了一惊,没料到凯特布莱克这莽夫竟有如此虔诚。“你拒绝我?” “不,”奥斯尼伸手抚摩她的金发,“我的意思是,要让这个谎撒得天衣无缝,其中得有几分真实……方能取信于人,明白吗?您得让我了解跟王后做爱的滋……” 她真想给他一巴掌。但她已走得太远,太多太多东西系于此举,不能回头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托曼。于是她扭过头,抓住奥斯尼爵士的手,吻他的指头。他的指头粗糙又坚硬,布满练剑留下的茧疤。就像劳勃的手,她心想。 瑟曦搂住凯特布莱克的脖子。“我怎能让你去撒谎呢?”她用沙哑的声音凑在他耳边低语,“一小时后,来我卧室。” “我等不了那么久。”他把手伸进她的胸衣,一把撕开,丝绸发出“嘎啦”声响,瑟曦觉得半个红堡都听见了。“在我动手之前,把其他的也脱了吧,”他说,“留着王冠,我喜欢看你戴王冠的样子。” 271.第271章 高塔上的公主 这是一间舒适的牢房。 亚莲恩欣慰地想:假如父亲已将她定为死罪,何苦如此麻烦,特意提供舒适囚牢?他不会杀我,她上百遍地告诉自己,他不会那么残忍。我是他的种,他的亲骨肉,他的继承人,他唯一的女儿。如若必要,她可以扑倒在他的轮椅下,承认错误,乞求宽恕。当他看见泪水从她脸上滚落,肯定会原谅她的。 至于她能否原谅自己,就没那么肯定了。 “阿利欧,”从绿血河返回阳戟城的漫长旅途中,她恳求押解者,“我没想过加害那女孩。你得相信我。” 何塔闷哼几声,不予作答。亚莲恩能感觉到他的愤怒。“暗黑之星”逃脱了追捕,作为她纠集的阴谋小集团中最危险的人物,他溜得飞快,带着染血的长剑消失在沙漠深处。 “你了解我,队长,”亚莲恩不断解释,“你打小就了解我。你总是在保护我,正如当初保护我母亲大人——你跟随她从伟大的诺佛斯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充当她的贴身护卫。我需要你。我需要你的帮助。我没想过——” “你想没想过不重要,小公主,”阿利欧·何塔道,“你做过的才算数。”他的面容僵硬如石。“我很抱歉。亲王下令,何塔服从。” 亚莲恩以为自己会被带往太阳塔拱顶的镶铅玻璃窗下、父亲的高背座椅跟前,何塔却将她带到长矛塔,交给父亲的管家里卡索和代理城主曼佛里·马泰尔爵士。“公主,”里卡索说,“请原谅一个盲眼老人不能随你一起攀登,我这把老骨头无法驾驭那长长的阶梯。屋子为你准备好了,曼佛里爵士会带你去,请等待亲王心情好转时再作指示。” “你是说亲王现在心情不好?对了,我的朋友们也被囚禁在此吗?”被捕后,她便跟盖林、德雷等人分开了,而何塔拒绝透露他们的下落,“一切由亲王决定,”这是侍卫队长唯一的说辞。曼佛里爵士略为通融,“他们被带至板条镇,然后由船只送往灰怖堡,听候道朗亲王发落。” 灰怖堡是座残破的古堡,位于多恩海中一块大礁石上,作为一所阴森恐怖的监狱,要犯们往往会被送去那里消磨至死。“我父亲要他们的命?”亚莲恩难以置信,“他们所作所为全是为了我,为了对我的爱。父亲的惩罚应该冲我来。” “你说得对,公主殿下。” “我要立刻跟他谈谈。” “他料到你会这么说。”曼佛里爵士搀着她的胳膊,领她登上阶梯,越走越高,直到她的呼吸渐渐急促。长矛塔高达一百五十尺,而她的房间接近顶端。亚莲恩打量着经过的每一扇门,不知其中是否锁着“沙蛇”。 等自己的房门也被关闭上闩,亚莲恩开始探索新家。房间宽敞通风,不乏装点,地上铺着密尔地毯,有红酒可喝,还有书可读。角落里立着一张席瓦斯棋桌,棋子由象牙和玛瑙雕刻而成,但即使她想下棋,也没对手。她有一张羽毛床,还有一个带大理石座位的厕所,内置一篮药草以消除异味。高处的景观十分壮丽,一扇窗朝东,她可以看到海上的日出,另一扇窗朝西,让她可以俯瞰太阳塔、曲墙和三重门。 探索房间花的工夫还不及她平时系一双凉鞋,但至少让她暂时忍住了泪水。亚莲恩找到一个水盆和一壶凉水,洗了洗手和脸,可无论如何用力地擦,都拭不去悲哀。亚历斯,她心想,我的白骑士。泪水盈满眼眶,突然间,她哭了,整个身子都在抽搐。她回想起何塔沉重的长柄斧如何劈砍他的血肉和骨头,他的脑袋如何在空中旋转。你为何要这么做?为何要抛弃生命?我没想过要你这样,我不希望你这样,我只想……只想……只想…… 当晚她哭着入睡……从头到尾。即使在梦中,她也无法平静。她梦到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的爱抚和微笑,梦见他爱的宣言……但弩箭始终钉在他身上,伤口流的血,把白袍染成红色。她隐隐知道这是个噩梦。到了清晨,一切都会过去,公主告诉自己,但清晨来临时,她仍在牢里,亚历斯爵士仍是死了,而弥赛菈……我没想过这样,没想过。我没想过加害那女孩,只想让她当上女王。倘若我们没被出卖…… “有人告密。”何塔说过,而这仍然令她愤怒。亚莲恩不停回忆,往心中的怒火添加燃料。怒火强于泪水,强于悲哀,强于黯然神伤。有人告密,某个她信任的人害死了亚历斯·奥克赫特,他虽是死在侍卫队长的斧下,但更是由于叛徒的告密,弥赛菈脸上的伤也是那叛徒造成的。有人告密,某个她爱的人。这是最残酷的伤口。 她在床脚发现一只雪松木箱,里面装满她的衣服,于是她脱下风尘仆仆的外衣——最近她都合衣而眠——找出一件最暴露的丝衣,缕缕丝绸遮盖一切,却什么都没藏住。道朗亲王对待她也许就像对待小孩子,但她不会穿成小孩模样。如果父亲前来斥责她拐带弥赛菈出逃,这样的服装会让他困扰。她指望着这一点。如果我必须匍匐哭泣,就要发挥最大的功效。 她以为他当天就会来,但等门终于打开时,却只是仆人们送午餐。“我什么时候可以见父亲?”她问。无人回答。仆人们送上柠檬和蜂蜜烤的小山羊,葡萄叶间塞满了葡萄干、洋葱、蘑菇和火龙椒。“我不饿,”亚莲恩说。她的朋友们正在去灰怖堡的船上吃饼干和腌牛肉,“把这些拿走,给我把道朗亲王请来。”他们留下食物,父亲却没有来。过了一会儿,饥饿削弱了决心,她坐下来吃东西。 等食物吃完,亚莲恩就没事可干了。她绕着房间转圈,一圈,两圈,三圈,然后再绕三圈,再三圈。她坐到席瓦斯棋桌边,漫无目的地移动一只象。她蜷在临窗座位里看书,直到文字变得一片模糊,她意识到自己又哭了。亚历斯,我亲爱的,我的白骑士,你为何要这么做?你应该投降。我要你投降,却没说出口。你这英勇的傻瓜,我没想要你死,也没想过让弥赛菈……噢,诸神慈悲,那小女孩…… 最后,她爬回羽毛床上,世界重新变黑,除了睡觉,她没事可干。有人告密,她反复回味。有人告密。盖林、德雷和“斑点”希尔娃都是她的童年好友,跟堂姐特蕾妮一样亲近。她不相信他们会告密……这样就只剩下“暗黑之星”,他为何要伤害可怜的弥赛菈?他要我杀她,而非为她加冕,他在沙岩城就是这么讲的。他说这样才能让我得到想要的战争。然而杰洛爵士出自声名在外的戴恩家族,他真的是苹果里的蛀虫?他为何要伤害可怜的弥赛菈? 有人告密。会不会是亚历斯爵士?白骑士的负疚感最终战胜了欲望?他是否爱弥赛菈胜过爱她,因而以出卖新公主来补偿对旧公主的背叛?是否他对自己所作所为太过惭愧,以至于宁肯将生命抛在绿血河,也不愿活下去面对羞耻? 有人告密。等父亲来见她时,她会问清楚是哪一个。然而道朗亲王第二天没有来,第三天也没有来。公主只能独自徘徊哭泣,舔舐伤口。她白天看书,可他们提供的书无聊之极,尽是冗长的古代历史与地理、带注解的地图册、枯燥乏味的多恩律法研究,外加《七星圣经》《历代总主教纪事》和厚厚一大本关于龙的书,亚莲恩觉得书中的龙几乎跟蝾螈一样无趣。她情愿不惜代价换一本《万船远航记》或《娜梅莉亚女王的爱情》,任何能占据思绪的东西都行,好让她逃离高塔一两个小时。 但她得不到这样的消遣。 从临窗座位,她只需往外一瞥就能看见下方由黄金与彩色玻璃制成的巨大拱顶,她父亲便庄严地坐在那里面。他很快就会召见我的,她告诉自己。 除了仆人,她没有任何访客;鲍斯的下巴胡子拉碴,高个提莫斯严肃端庄,莫拉与梅勒是姐妹,小赛德拉十分漂亮,此外还有母亲的贴身老女仆贝兰达。他们为她带来膳食,替她换洗床单,清空厕所底下的夜壶,但无人跟她说话。她要更多红酒,提莫斯便会去拿;她想吃喜欢的东西,无花果、橄榄或辣椒粉奶酪,只需告诉贝兰达;莫拉与梅勒取走她的脏衣服,还回来时清爽洁净;每隔一天,她能洗一次澡,害羞的小塞德拉为她后背抹上肥皂,还帮她搓头发。 然而没人跟她说一个字,他们也不肯告知,在她这沙石囚牢之外的世界里发生了些什么。“‘暗黑之星’被抓住了没有?”有一天她问鲍斯,“他们还在追捕他吗?”他转身走开。“你聋了吗?”亚莲恩朝他大声呵斥,“回来,回答我。我命令你。”她得到的唯一回答是关门的声响。 “提莫斯,”另一天,她尝试高个子,“弥赛菈公主怎样了?我没想让她受伤害。”她最后一次见到公主是回阳戟城的路上。弥赛菈太虚弱,骑不了马,只好坐轿子,头上用丝绸绷带缠住被“暗黑之星”砍伤的地方。她的绿眼睛里闪烁着迷乱的光芒。“告诉我,她没死,求求你。让我知道这些有什么害处呢?告诉我她怎样了。”但提莫斯不肯说。 “贝兰达,如果你真的爱我母亲,”数日后,她转而恳求老女仆,“就同情一下她可怜的女儿吧。告诉我,父亲打算什么时候来见我。求求你。求求你。”贝兰达也仿佛是个哑巴。 这就是父亲的惩罚?不是烙铁,不是刑架,而是简单的沉默?这实在太像道朗·马泰尔的方式了,亚莲恩忍不住笑出声来。他自以为巧妙深奥,其实软弱无能。她决定享受这安静的气氛,利用这段时间治愈伤口,增强意志,为必将到来的一切作好准备。 无休止地想念亚历斯爵士没好处,她让自己去想沙蛇们,尤其是想特蕾妮。亚莲恩爱着她所有的私生堂姐妹,从暴躁易怒的奥芭娅到年仅六岁的小萝芮——最小的一条沙蛇——但特蕾妮始终是她最亲近的伙伴,她从没有过这样一位亲生好姐妹。多恩公主跟弟弟们有隔阂:昆廷打小去了伊伦伍德城,崔斯丹太小。她一直跟特蕾妮在一起,还有盖林、德雷和“斑点”希尔娃。娜梅有时会应酬他们的活动,萨蕾拉则永远想挤进不属于她的空间,但大部分时间是他们五个人相互做伴。他们在流水花园的喷泉与池塘里玩水,骑在彼此光溜溜的背上打斗。她跟特蕾妮一起学识字、学骑马、学跳舞。十岁时,亚莲恩偷了壶红酒,她俩一起喝醉。是的,她俩共享食物、床铺和首饰,本来还想共享第一个男人,可惜德雷兴奋过度,当特蕾妮将他老二从裤子里拉出来时,它全喷射到了特蕾妮的手指上。她确实有双危险的手。回忆让她微笑起来。 公主越想就越思念堂姐妹们。她们或许就在楼下。当天晚上,亚莲恩试着用凉鞋后跟敲地板。没人应答。于是她把身子探到窗外,向下张望。她可以看到下面其他窗户,比她的小,有些不过是箭孔。“特蕾妮!”她叫喊,“特蕾妮,你在吗?奥芭娅,娜梅?你们听得到我吗?艾拉莉亚?有人吗?特蕾妮?”公主半个晚上悬在窗外,一直喊到嗓子疼,但没人呼叫或回应。这让她害怕得无以复加。假如沙蛇们被囚禁在长矛塔,一定听得到她的喊声。为何她们不回答?如果父亲伤害了她们,我决不原谅他,决不,她告诉自己。 过了两星期,她的耐心已被磨得跟纸一样薄。“我现在就要跟父亲说话,”她用自己最威严的语气吩咐鲍斯,“你带我去见他。”他没带她去。“我准备好见亲王了。”她告诉提莫斯,但他转身离开,仿佛没听见。第二天早晨开门时,亚莲恩等在旁边。她顺势挤过贝兰达,把一盘添加了香料的鸡蛋撞碎在墙上,但没跑出三码远,就被卫兵们抓住了。她也认识他们,但他们对她的恳求充耳不闻。她被拖回房间,又是踢又是挣扎。 亚莲恩断定需要采取迂回手段。塞德拉是她最大的希望,这女孩年轻、天真,容易上当。公主记得盖林曾炫耀跟她上过床。于是下一次洗澡,当塞德拉往她肩头抹肥皂时,她开始漫无目标地闲扯。“我知道你们奉命不准跟我讲话,”她说,“但没人说我不可以对你们讲。”她从白昼的炎热,说到前天晚餐吃什么,说到可怜的贝兰达变得多么迟缓笨拙。奥柏伦亲王给了他每个女儿一件武器,好让她们有能力自卫,然而亚莲恩·马泰尔没有武器,只有诡计。于是她微笑着施展魅力,不求塞德拉任何回应,无论言语还是点头。 第二天,当女孩服侍她吃晚餐时,她又开始喋喋不休。这回她故意提到盖林。塞德拉听到他的名字,害羞地略略抬起眼睛,差点把正在倒的红酒洒出来。噢,是真的了?亚莲恩心想。 下一次洗澡时,她提起被囚禁的朋友们,特别是盖林。“我最担心他,”她告诉年轻的女仆,“绿血河孤儿自由自在惯了,生性浪荡。盖林需要阳光和新鲜空气,被锁进阴暗潮湿的牢房,怎活得下去呢?他在灰怖堡坚持不了一年。”塞德拉没回答,但当亚莲恩从水里爬出来时,只见她脸色苍白,紧紧地攥着海绵,肥皂水滴到密尔地毯上。 即使如此,又过了四天,再多洗两次澡,女孩才被她争取过来。“求求你,”塞德拉看见亚莲恩画了一幅栩栩如生的画,画中的盖林从牢房窗口跳下来,只为临死前最后一次体验自由的滋味,她终于低声说,“你得帮帮他。请不要让他死。” “只要我仍被关在这里,能做的便少之又少。”她低声回答,“我父亲不愿见我。你是唯一可救盖林的人。你爱他吗?” “是的,”塞德拉红着脸低语,“但我怎样才能帮他?” “你可以为我偷偷带出一封信,”公主说,“你愿不愿这么做?你愿不愿冒险……为了盖林?” 塞德拉瞪大眼睛。她点点头。 我有了一只信鸦,亚莲恩得意地想,但让她送信给谁呢?同谋者中,只有“暗黑之星”逃脱了父亲的罗网。然而现在杰洛爵士很可能已经被捕,即便没有,他也一定逃离了多恩。她接着想到盖林的母亲和绿血河孤儿们。不,他们不行。必须是有权力的人,那些没参与我们的计划,但有理由同情我们的人。她考虑向母亲求救,可惜梅拉莉欧夫人远在诺佛斯,况且这许多年来,道朗亲王不曾听过夫人的话。母亲不行。我需要找个大诸侯当靠山,胁迫父亲释放我。 多恩最强大的领主乃是安德斯·伊伦伍德,血之贵胄,伊伦伍德城伯爵,石路守护,但亚莲恩很清楚,最好别寻求他的帮助,因为此人正是弟弟昆廷的养父。他不行。德雷的哥哥丹泽尔·达特爵士曾热切追求过她,但他为人忠实恭顺,不大可能犯上。此外,柠檬林骑士只能吓唬小领主,无力动摇多恩亲王。他不行。“斑点”希尔娃的父亲也是如此。他也不行。亚莲恩最后断定,她只有两个真正的希望:狱门堡伯爵哈曼·乌勒和天及城伯爵、亲王隘口守护福兰克林·佛勒。 人们常说,乌勒家一半的人是疯子,另一半则更糟。艾拉莉亚·沙德是哈曼大人的私生女,而她和她的小家伙们跟其他沙蛇一起被关了起来。这会激怒哈曼大人,乌勒家的人动怒后是很危险的。也许太危险了。公主不想再将任何人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 佛勒大人是比较安全的选择。他外号“老隼鹰”,向来就跟安德斯·伊伦伍德不和,他们两家的恩怨,可以追溯到一千年前。当时佛勒家在娜梅莉亚的征服战争中追随马泰尔,而没有选择伊伦伍德。此外,人人皆知佛勒家的双胞胎是娜梅小姐的好朋友。但这对于“老隼鹰”来讲有多少分量呢? 亚莲恩这封密信犹豫不决地写了好几天。“给带来这封信的人一百银鹿,”她如此开头,以保证信件能送达。她写了自己身在何处,并请求救援,“无论谁将我带离这间屋子,我结婚时决不会忘记他。”让英雄们行动起来吧。除非道朗亲王解除她的继承权,否则她仍是阳戟城的合法继承人,跟她结婚的人有朝一日将会和她并肩统治多恩领。亚莲恩祈祷她的营救者比父亲多年来向她提议的灰胡子老头们年轻一些。“我要一个有牙齿的伴侣。”她最后一次拒绝求婚者时曾对父亲说。 她不敢要羊皮纸,以免引起看守的怀疑,转而从《七星圣经》中撕下一页,把信写在页脚处,然后趁下一个洗澡日塞给塞德拉。“三重门边有个地方,商队穿越大沙漠前会在那里补充给养,”亚莲恩嘱咐她,“找个前往亲王隘口的旅行者,许以一百银鹿,让他把这封信交到佛勒大人手中。” “好的。”塞德拉将信件藏进紧身胸衣,“太阳下山前我会找到人的,公主。” “很好,”她说,“明天来向我报告进展。” 然而第二天女孩没有回来。再下一天也没有。为亚莲恩灌浴盆的换成了莫拉和梅勒,然后她们又留下来给她搓背洗头。“塞德拉病了吗?”公主问,但她们都不回答。她唯一能想到的是,她被逮住了。还能为什么呢?当晚她几乎没睡着,担心接下来会怎样。 第二天,提莫斯为亚莲恩带来早餐时,她求见里卡索,而不是父亲。显然她不能强迫道朗亲王来见她,但区区一个管家对阳戟城法定继承人的召唤应该不会不予理睬。 可他真的不理不睬。“你没转告里卡索吗?”第二次见到提莫斯时,她问,“你有没有告诉他,我需要他?”提莫斯拒绝回答,于是亚莲恩抄起一壶红酒,全倒在他头上。仆人带着受伤的尊严,浑身湿漉漉地离开。父亲要让我烂在这里,亚莲恩断定,要不就是打算把我嫁给某个恶心的老笨蛋,一直关到圆房。 亚莲恩·马泰尔从小就期望有朝一日会跟父亲挑选的大诸侯结婚。她一直认定,这是公主的命运……叔叔奥柏伦则持有不同观点。“你们想结婚,就结婚,”红毒蛇告诫女儿们,“不想结婚,便自寻快乐,毕竟这世上的快乐够少的了。但记住一点,千万要小心选择,如果教笨蛋或暴徒缠上,不要找我帮忙,我给了你们工具自己解决。” 道朗亲王的合法继承人不曾享有奥柏伦给私生女儿们的自由。亚莲恩必须结婚,她接受了这点。她知道德雷想要她,还有他哥哥柠檬林骑士丹泽尔。戴蒙·沙德甚至向她求过婚,然而戴蒙是私生子,道朗亲王又不打算让她嫁给多恩人。 这点亚莲恩也已接受。某年,劳勃国王的弟弟来访,她竭尽全力引诱他,但那时她还是个半大小女孩,对她的主动示好,蓝礼公爵似乎困窘多于热情。后来,霍斯特·徒利要她去奔流城见见他的继承人,她向少女点起蜡烛,以示感激,没料到道朗亲王谢绝了邀请。公主甚至考虑过维拉斯·提利尔,即使他是残疾,但这回父亲又拒绝送她去高庭与他见面。她不顾父亲反对,试图在特蕾妮的帮助下私奔……结果他们被奥柏伦亲王在万斯城赶上并带了回来。同年,道朗亲王试图将她许配给本·毕斯柏里,一位至少八十岁的小领主,眼睛看不见,又没有牙齿。 幸亏毕斯柏里前几年死了,使得她目前的处境稍好一点,他既然死了,就不可能再强迫她嫁给他。河渡口领主结了第八次婚,这方面她也安全。但埃尔顿·伊斯蒙仍活着,且没有伴侣。还有罗斯比大人和格兰德森大人。格兰德森人唤“灰胡子”,但她遇见他时,他的胡子已变得雪白。欢迎宴会上,他在鱼和肉这两道菜之间睡着了。德雷说那样正合适,因为他们家的纹章是一头睡狮,盖林则怂恿她,看她能否给他的胡子打个结,却不弄醒他。亚莲恩克制住了玩闹的冲动。格兰德森看上去是个欢快友善的家伙,不像伊斯蒙那么爱发牢骚,也比罗斯比精力充沛。然而她决不愿跟他结婚。即便何塔拿着斧子站在后面我也不愿意。 第二天没人来跟她完婚,再下一天也没有。塞德拉也没回来。亚莲恩试图以同样的方法争取莫拉和梅勒,但不成功。若她能跟其中一人独处,也许有点希望,可惜姐妹俩在一起就像一堵墙。到此时,公主甚至乐意接受炽热的烙铁,或在刑架上度过一晚。孤独快把她逼疯了。我所做的事,应当用刽子手的斧头来惩罚,但他甚至连这也不给我。他宁愿把我关起来,彻底遗忘我这个人。不晓得卡洛特学士是否正在撰写声明,把她的继承权转让给弟弟昆廷。 日子一天天过去,直到亚莲恩数不清自己被囚禁了多久。她越来越多地躺在床上,最后除了上厕所,根本不起来。仆人们拿来的膳食原封不动地逐渐变凉。亚莲恩睡了又醒,醒了又睡,仍然疲倦得起不了身。她向圣母祈求怜悯,向战士祈求勇气,然后接着睡。新鲜食物送上来,她还是不吃。有一次她感觉特别有力气,于是将所有食物搬到窗口,抛到下面院子里,这样它们就无法诱惑她了。这举动耗尽了力量,因此她又爬回床上睡了半天。 终于有一天,一只粗糙的手摇她肩膀,把她唤醒。“小公主,”一个她从小就熟识的声音说,“起来穿衣服。亲王召见你。”她的老朋友及保护者阿利欧·何塔站在上方,跟她讲话。亚莲恩露出困倦的微笑。看到这张满是瘢痕的脸,听到那沙哑低沉的声线及浓重的诺佛斯口音,感觉真好。“你们把塞德拉怎样了?” “亲王送她去流水花园了,”何塔说,“他会告诉你的,但首先你必须洗一洗,吃点东西。” 我看起来一定像头可怜的动物。亚莲恩从床上爬起来,虚弱如同小猫。“让莫拉和梅勒准备洗澡水,”她吩咐他,“告诉提莫斯,给我带点食物上来。别太腻。一点点冷汤,稍许面包和水果。” “是。”何塔说。她从没听过如此悦耳的声音。 侍卫队长等在外面,公主在里面梳洗,然后稍稍吃了些他们带来的奶酪和水果,并喝了一点红酒,以舒缓肠胃。我怕,她意识到,我生命中头一次害怕父亲。她哈哈大笑,直到酒从鼻子里流出来。她选了一件简朴的象牙色布袍,袖子和上身绣有蔓藤和紫葡萄,没戴首饰。我必须表现得朴素谦逊,诚心悔悟。我必须匍匐在他脚下乞求原谅,否则将再也听不到其他人类的嗓音。 等她作好准备,黄昏已经降临。亚莲恩以为何塔会将她押解到太阳塔,听取父亲的审判,他却把她带到了亲王的书房。道朗·马泰尔坐在一张席瓦斯棋桌后面,患痛风的腿搁在铺有衬垫的足凳上。他把玩着一只玛瑙雕成的象,将它放在红肿的手里翻来覆去。亲王的状况比她以往所见都要糟。他的脸苍白浮肿,关节发炎肿胀,光看着就让她心痛。见他这个样子,亚莲恩很难过……但不知为何,她无法如计划中那样下跪乞求。她只是说:“父亲。” 他抬头看她,黑色的眼睛因痛苦而迷蒙。因为痛风?亚莲恩心想,还是因为我?“瓦兰提斯人是奇异而深奥的民族,”他一边喃喃地说,一边把象放下,“我去诺佛斯途中曾路过瓦兰提斯,后来我在诺佛斯遇见了梅拉莉欧。狗熊伴随着铃声在阶梯上跳舞,阿利欧记得那一天。” “我记得,”阿利欧·何塔用低沉的嗓音重复,“狗熊在铃声中跳舞,亲王殿下穿着红色、金色与橙色的衣服。夫人问我,这位光彩夺目的人是谁。” 道朗亲王无力地微笑:“让我们独处,队长。” 何塔用长柄斧的斧柄一捶地板,转身退下。 “我吩咐他们在你房里放一张席瓦斯棋桌。”父女俩独处后,父亲说。 “我跟谁下呢?”他为何要谈论游戏?莫非痛风夺去了他的智慧? “跟你自己。很多时候,玩游戏之前,最好先研究一下。对这个游戏,你有多了解,亚莲恩?” “足够参与。” “但赢不了。我弟弟喜爱战斗是因为他喜爱战斗本身,而我只玩我能获胜的游戏。席瓦斯不适合我。”他端详她的脸许久,然后才道,“为什么?告诉我,亚莲恩。告诉我为什么。” “为了家族荣誉。”父亲的语气令她气恼。他听上去如此悲哀,如此疲惫,如此虚弱。你是多恩领亲王!她想大喊,你心中应该充满怒火!“你的软弱令整个多恩蒙羞,父亲。你弟弟代替你去君临,他们却杀了他!” “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每次闭上眼睛,我就仿佛看到了奥柏伦。” “毫无疑问,他在叫你睁开眼睛。”她径自坐到席瓦斯棋桌边,父亲的对面。 “我没准你坐下。” “那就叫何塔回来拿鞭子抽我,以惩罚我的傲慢无礼。你是多恩领亲王,你可以这么做。”她摸摸一枚席瓦斯棋子,重骑兵。“你们有没有抓到杰洛爵士?” 他摇摇头。“能抓到他就好了。你让他参与真愚蠢。‘暗黑之星’是多恩领最危险的人物,你和他合起来给我们大家造成了极大伤害。” 亚莲恩几乎不敢问:“那弥赛菈。她是不是……?” “……死了?没有,但‘暗黑之星’确实下了毒手。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你的白骑士吸引,因此没人能确定究竟怎么回事,似乎她的马被‘暗黑之星’的马惊吓,在最后一刻闪避开来,否则他会将那女孩的头砍成两半。结果那一剑划开她的脸颊,深及面骨,并削掉了右耳。卡洛特可以救她性命,但没有一种药膏能令她容貌复原。她处于我的监护之下,亚莲恩,她跟你弟弟订了婚,受我的保护。你让我们全体蒙羞。” “我没想过伤害她,”亚莲恩强调,“如果何塔不干涉……” “……你将替她加冕,让她成为女王,反对她的弟弟。如此,她将丢掉性命,而不止一只耳朵。” “除非我们失败。” “除非?应该说等你们失败时,报应就到了。多恩领在七大王国中人口最少。少龙主写他那部书时,乐意把我们的军队写得比实际数量多,以夸耀其丰功伟业,我们也乐意顺水推舟,好让敌人惧怕。但身为亲王,我了解真相,勇气无法代替数量。多恩领对垒不了铁王座,至少不能独自取胜——而这正是你要带给我们的。你感到骄傲吗?”亲王没给她时间回答,“我该拿你怎么办,亚莲恩?” 原谅我,她心中有几分想说,但他的话刺她太深:“就跟平常一样呗。什么也不做。” “你让人很难咽下怒火。” “最好别咽了,免得被噎着。”亲王无语,“告诉我,你怎么知道我计划的?” “我是多恩亲王。人们会讨好我。” 有人告密。“你既然知道,却还准许我们带弥赛菈离开。为什么?” “这是我的错,事实证明这是个令人痛心的错。你是我女儿,亚莲恩,是从前那个擦破膝盖就跑来找我的小女孩。我很难相信你会策划阴谋来对付我。我必须知道真相。” “现在你知道了。而我想知道是谁告我的密。” “我处在你的位置也会想知道。” “你告不告诉我?” “我想不出告诉你的理由。” “你认为我无法找出真相?” “欢迎尝试。到最后,你必然不信任所有人……一点点怀疑对一位公主来说是好事。”道朗亲王叹口气,“你让我失望,亚莲恩。” “乌鸦还说八哥黑。你让我失望了好多年,父亲。”她本不想对他如此无礼,但这些话脱口而出。好吧,我都已经说了。 “是,我太温和、太软弱、太谨慎,对敌人太过仁慈。然而在我看来,你现在正需要一点这种仁慈。你应该恳求我的宽恕,而非进一步激怒我。” “我只为朋友们恳求仁慈。” “你真高尚。” “他们所作所为全是出于对我的爱。他们不应在灰怖堡等死。” “这点我也同意。除了‘暗黑之星’,你的同谋者不过是些糊涂孩子。尽管如此,这并非无害的席瓦斯游戏,你和你的朋友们合谋叛逆,我可以砍他们的脑袋。” “你可以,但你没有。戴恩,达特,桑塔加……不,你决不敢与这些家族为敌。” “我敢做的事你做梦都想不到……但这个话题现在先不谈。安德雷爵士被送往诺佛斯去服侍你母亲大人三年;盖林接下来两年将在泰洛西度过,我从绿血河孤儿中他的族人那里索取了押金和人质;希尔娃小姐没受惩罚,但她到了婚嫁年龄,她父亲已将她送往绿石堡跟伊斯蒙大人结婚;至于亚历斯·奥克赫特,他选择了自己的命运,并勇敢面对。御林铁卫的骑士……你究竟对他干了些什么?” “我跟他上床,父亲。我记得你确实命令过我,要好好款待贵宾。” 他涨红了脸:“就这些?” “我告诉他,一旦弥赛菈成为女王,她会准许我们结婚。他想要我做他妻子。” “我敢肯定,你竭尽所能地阻止他违背誓言。”父亲道。 这下轮到她涨红了脸。她引诱亚历斯爵士花了半年时间。尽管他声称自己穿上白袍前有过女人,但依表现来看,要是不说,她绝不会知道。他爱抚的动作笨拙,他的吻紧张不安,第一次做爱时,她用手引导他进入体内,结果他全洒在她大腿上。更糟的是,他被羞耻感淹没,假如他每说一遍“我们不该这么做”她就能得到一枚金龙,那她将比兰尼斯特家族还富有。他冲向阿利欧·何塔是希望救我?亚莲恩心想,还是为了逃避我,用生命来洗刷羞耻?“他确实爱我,”她听见自己说,“他为我而死。” “倘若如此,他可以是那许许多多人中的第一个。听着,你和你的堂姐妹们想要战争,你们的愿望就要达成了。就在我们说话的当口,另一位御林铁卫正缓缓地向阳戟城进发,巴隆·史文爵士要把‘魔山’的脑袋送来给我。我的臣属们一直在尽量拖延,为我争取一点时间。威尔斯留他在骨路捕猎、鹰狩,待了八天,而当他从群山中钻出来时,伊伦伍德大人又摆了两个星期的宴会。目前他人在托尔城,乔戴恩小姐安排了许多竞赛,以示敬意。等他抵达魂丘,将会发现托兰夫人比乔戴恩小姐更好客。然而或迟或早,巴隆爵士终究会来到阳戟城,到时候,他要面见弥赛菈公主……和亚历斯爵士,他的誓言兄弟。我们该告诉他什么呢,亚莲恩?我能不能说,奥克赫特死于狩猎事故,或滚下一段滑溜溜的楼梯?我告诉他亚历斯去流水花园游泳,在大理石上滑倒,撞到脑袋,然后淹死了?” “不,”亚莲恩说,“说他为保护小公主而死。告诉巴隆爵士,‘暗黑之星’想杀她,亚历斯挡在中间,救了她的命。”御林铁卫的白骑士正该为此而死,为立誓保护的人献出生命。“巴隆爵士也许会怀疑,正如兰尼斯特家杀死你姐姐和她的孩子们时你也同样怀疑,但他没有证据……” “……直到他跟弥赛菈谈话。或许我们还得让那个勇敢的孩子遭受不幸意外?但那意味着战争。如果太后之女在我的监护之下丧命,任何谎言都不能让多恩躲过她的怒火。” 他需要我,亚莲恩意识到,所以才派人来找我。 “我可以教弥赛菈怎么说,但我何苦这么做呢?” 一阵怒意掠过父亲的脸:“我警告你,亚莲恩。我已经失去耐心了。” “对我?”该算算总账了,“呵呵,对泰温公爵和兰尼斯特家族,你总是像圣贝勒那样忍气吞声;但对自己的亲骨肉,你却半点宽容也没有。” “‘忍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亚莲恩,你莫把忍耐当成忍气吞声。从他们告诉我艾莉亚和孩子们死讯的那天起,我就一直致力于泰温·兰尼斯特的灭亡。我满心希望,在亲手杀他之前,能剥夺他所珍爱的一切,可惜他的侏儒儿子抢走了我这份乐趣。他悲惨地死于自己生的怪物手里,对我来说总算是一点点安慰。不管怎样,泰温公爵正在地狱里号叫……但若你的愚行成真,成千上万的人很快就将加入他。”父亲的脸一阵抽搐,仿佛说出这番话让他感到痛苦,“这是你想要的吗?” 公主不接受威胁。“我要释放我的堂姐妹们。我要为叔叔报仇。我要我的权利。” “你的权利?” “多恩。” “我死后你就能拥有多恩。你就那么急切地想摆脱我?” “这问题我该反问你才对,父亲。这些年来,你一直试图摆脱我。” “那不是事实。” “不是?要不问问我弟弟?” “崔斯丹?” “昆廷。” “他怎么了?” “他在哪里?” “他在骨道,在伊伦伍德大人军中。” “我承认,你说谎很有一套,父亲,连眼皮都不眨一下。昆廷去了里斯。”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朋友告诉我的。”她也可以有秘密。 “你朋友撒谎。我向你保证,你弟弟没去里斯。我以太阳、长矛与七神的名义起誓。” 亚莲恩不会轻易上当:“那就是密尔?泰洛西?反正我知道他在狭海对岸,正寻找雇佣兵来窃取我的继承权。” 父亲脸一沉:“你如此怀疑并不光彩,亚莲恩。昆廷才该是阴谋反叛我的人。我将他送走时,他不过是个孩子,尚不理解多恩的需要。对他而言,安德斯·伊伦伍德比我更像父亲,然而你弟弟依然忠诚孝顺。” “为什么不呢?你喜欢他,一贯如此。他不仅长得像你,‘思考’的方式也像你,你打算将多恩传给他——不用费神否认!我看到了那封信。”字字句句如火一样在她记忆中熊熊燃烧,“‘有朝一日,你将坐上我的位置,统治多恩领’,这是你的原话。告诉我,父亲,你从何时起决心剥夺我的继承权的?从昆廷出生那天,还是从我出生那天?我究竟做了什么,让你如此讨厌我?”令她气恼的是,她眼中盈满了泪水。 “我从不讨厌你。”道朗亲王的嗓音像羊皮纸一样细薄,充满忧伤,“亚莲恩,你不明白。” “你否认写过这些话吗?” “不。当时昆廷刚去伊伦伍德那边,我确实打算让他继承我的位置,这没错。至于你,我另有计划。” “噢,是啊,”她嘲讽道,“这些计划。盖尔斯·罗斯比、瞎眼的本·毕斯柏里、灰胡子格兰德森——你的这些计划。”她不给他解释的机会。“我懂,为多恩提供后嗣是我的职责,我从没忘记这点。我很乐意结婚,但你给我订的亲统统是侮辱,每次都是如此。若你对我有那么一点点爱护,为什么要我嫁给瓦德·佛雷?” “因为我知道你会拒绝。你到了一定年龄,我必须让人看到,我在为你寻找配偶,否则必将招致怀疑。但我不敢向你提出任何有可能被你接受的人选。你早已有了婚约,亚莲恩。” 婚约?亚莲恩怀疑地注视着他。“你说什么?又一个谎言?你从没讲过……” “协议是秘密签订的。我打算等你够大再告诉你……我本想,等你长大,但是……” “我现在二十三岁,已经成年七年了!” “我知道,我知道。我瞒你太久,是为了保护你。亚莲恩,你天性……对你来说,秘密只不过是一个精彩故事,晚上睡觉时可以悄悄告诉盖林和特蕾妮。盖林会以绿血河孤儿的方式传播流言飞语,而特蕾妮从不隐瞒奥芭娅和娜梅小姐。若教她们知道了……奥芭娅好酒,娜梅跟佛勒的双胞胎过于亲近。佛勒的双胞胎知道后又会跟谁去讲?我不能冒险。” 她迷惑不解。婚约。我有婚约。“是谁?这么多年来,我跟谁订的婚?” “无所谓。他死了。” 她更加困惑。“老家伙真脆弱。是摔碎了屁股,还是伤寒,或者痛风?” “是一锅熔化的金子。人算不如天算啊。”道朗亲王用红肿的手打了个疲惫的手势,“多恩是你的,我向你保证,假如我的保证对你来说依然有意义。你弟弟昆廷有更艰辛的道路要走。” “什么道路?”亚莲恩怀疑地看着他,“你还隐瞒了什么?七神在上,我厌倦了秘密。告诉我其余部分,父亲……要不就指命昆廷为你的继承人好了,然后召唤何塔与他的斧子,让我死在堂姐妹们身边。” “你真以为我会伤害弟弟的孩子?”父亲露出痛苦的表情,“奥芭娅、娜梅和特蕾妮除了自由什么都不缺,艾拉莉亚和她的女儿们快快乐乐地待在流水花园。多娜在树丛中跑来跑去,拿流星锤砸橙子下来,而艾娜与奥贝娜已成为水池里的霸王。”他叹口气。“你在那些水池里面玩也是不久前的事情。你会骑在一个较年长的女孩肩上……高个女孩,细细的黄头发……” “简妮·佛勒,或她的妹妹珍妮琳。”亚莲恩已多年没想这些了。“哦,还有佛琳,她父亲是个铁匠,但她头发是棕色的。其实我最中意盖林,当我骑着盖林时,没人可以击败我们,甚至连娜梅与那绿头发的泰洛西女孩都不行。” “那绿头发的女孩是大君的女儿。我计划送你去泰洛西代替她,你将作为侍酒服侍大君,然后与未婚夫私会,但你母亲威胁说,假如我再偷走她一个孩子,她就要伤害自己,我……我无法对她这么干。” 他的故事越来越离奇。“昆廷是去那里吗?去向泰洛西大君的绿发女儿求爱?” 她父亲提起一枚席瓦斯棋子。“我必须知晓你是如何了解到昆廷在海外的。你弟弟跟克莱图斯·伊伦伍德、凯德里学士及三位伊伦伍德大人麾下最优秀的年轻骑士一起踏上了一段漫长而危险的航程,在终点等待他们的是什么还很难说。而他所要带回的,是我们的渴望。” 她的眼睛眯成窄缝:“我们的渴望?” “复仇。”他声音很轻,仿佛害怕会有人听见,“正义。”道朗亲王用肿胀发炎的手指将一头玛瑙龙塞入她掌中,低语道:“血与火。” 272.第272章 阿莲 她抓住铁环,将门拉开,只发出轻微的嘎吱声。“乖罗宾?”她唤道,“我可以进来吗?” “小心,小姐,”双手湿漉漉的老仆人吉思尔警告,“大人刚拿夜壶丢学士。” “那他就没东西丢我了。你没事做了吗?还有你,玛迪……窗户都关好了吗?家具都盖上了吗?” “都办妥了,小姐。”玛迪保证。 “再确认一次,”阿莲溜进黑暗的卧室中,“是我啊,乖罗宾。” 有人在暗处吸吸鼻子:“只有你一个人吗?” “是的,大人。” “那快过来吧,只有你哟。” 阿莲将身后的门牢牢锁上。门用结实的橡木制成,厚达四寸——吉思尔与玛迪尽可以偷听,却什么也听不见。这是必需的预防措施,吉思尔固然谨慎,玛迪却是个大嘴巴。 “柯蒙师傅要你来的吗?”男孩问。 “才不呢,”她撒谎,“我听说乖罗宾不舒服。”被夜壶砸中的学士跑去找罗索爵士,罗索爵士跑去找她。“如果小姐能让他服服帖帖地下床,”骑士道,“我就不用拖走他了。” 不用那么暴力,她对自己保证。若粗暴地对待劳勃,他的癫痢病便要当即发作。“你饿吗,大人?”她询问小公爵,“我马上叫玛迪送来浆果和乳酪,外加刚出炉的面包与黄油。”话一出口,她才想起没有刚出炉的面包了,厨房统统关闭,烤箱业已冷却。没关系,只要能哄劳勃起床,我可以命令他们重新点火,她宽慰自己。 “我不想吃东西,”小公爵耍性子尖叫道,“我今天要睡觉。你给我读故事吧。” “这里太暗,我看不见呀。”窗户挂着厚厚的帘子,房间漆黑一片,“乖罗宾,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不,”男孩道,“我不走。我就要在床上,我要你给我读飞翼骑士的故事。” 飞翼骑士乃是阿提斯·艾林爵士,传说他不仅将先民赶出谷地,还骑着一只硕大无朋的猎鹰,飞到巨人之枪顶上,杀了狮鹫王。关于他的冒险有几百个故事,小劳勃喜欢至极,统统倒背如流,但他偏要别人读给他听。“亲爱的,我们真的要走了,”她告诉男孩,“我答应你,一抵达月门堡就给你读两个飞翼骑士的故事。” “三个。”劳勃立马抬价。不管你提出多少,他总是索要更多。 “三个,”阿莲同意,“可以拉开窗帘了吗?” “不要。光线刺眼睛。上床吧,阿莲。” 她径自走到窗边,小心翼翼地绕开破碎的夜壶——宁肯闻到气味,她也不想瞧见它。“我不会拉得太开,我只想看看乖罗宾今天的模样呢。” 窗帘是豪奢的蓝天鹅绒,她拉开一根手指的距离,并牢牢系好。灰尘在苍白的晨光中舞蹈,细小的菱形玻璃窗格因结霜而模糊。阿莲用掌跟轻轻擦了擦,眺望窗外美好的蓝天和山峦间飘浮的流云。鹰巢城披上了洁白斗篷,头顶的巨人之枪积起了齐腰深的雪。 她转身,只见劳勃·艾林撑着一堆枕头,用小眼睛看她。这脏兮兮的小孩便是鹰巢城公爵和艾林谷的主人。他腰部以下盖着羊毛毯子,以上则是全裸,肤色惨白,头发跟女儿家一样长,手脚瘦得可怜,胸膛软塌凹陷,肚子又小又扁,眼睛始终红润湿黏。这不是他的错,他生下来便畸小病弱。“您今天早上看起来真威武,大人,”他喜欢别人赞他威武,“我叫玛迪和吉思尔打热水给您沐浴好吗?玛迪会为您搓背洗头,让您干干净净、精神抖擞地出门,这样好吗?” “不好,我讨厌玛迪!她眼睛上有颗痣,搓背又很痛。妈咪搓背从来不痛。” “我会特别关照玛迪,不许弄痛我的乖罗宾。换洗得干干净净,你才会舒畅的。” “我不洗澡。我告诉过你,我头痛得厉害。” “我给你做热敷好吗?或者来杯安眠酒?不过,只能喝一点点哦。米亚·石东正在下面的长天堡等待,待会儿你要是压在她身上睡觉,她可受不了。你知道的,她很喜欢你哦。” “我不喜欢她,她只是个管骡的女孩。”劳勃吸吸鼻子,“柯蒙师傅在牛奶里面添了东西,我喝得出来。昨晚我告诉他我还要喝这种甜牛奶,结果他不给我,连我下命令也不行!我是主人,他应该照我说的做。没有人照我说的做!” “我会教训教训他,”阿莲保证,“条件是你起床哟。乖罗宾,外面风景多美啊,阳光普照,正是下山的好时机。米亚带着骡子等在长天堡……” 他嘴唇发抖。“我讨厌这些臭骡子。有只骡子想咬我!你去,你去告诉米亚我不走。”他听起来就要哭了,“留在这里,没人能伤害我,妈咪说,鹰巢城是攻不破的。” “有谁会来伤害我的乖罗宾呢?您的封臣与骑士是如此敬爱您,您的子民日夜为您祈福。”他在害怕啊,她心想,他当然有理由害怕。自他母亲大人坠落之后,男孩便连阳台也不敢站了,而从鹰巢城下到月门堡的危险旅途本就能吓倒许多正常人。随莱莎夫人和培提尔公爵登山那次,阿莲自己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下山无疑更恐怖,因为你不得不一直往下看。米亚跟她讲过许多大诸侯和英勇骑士是如何脸色死白、小便失禁的。况且这些人都不受癫痢病困扰。 但他们不得不走。谷地仍然秋意盎然,气候温和,一片金黄,然而冬天已把山峰牢牢抱紧。先前有过三场暴风雪,另一次剧烈的冰风暴将城堡冻住了两个星期。鹰巢城或许真的难攻不破,但讽刺的是,很快就没有任何人可以登上来了,下山的路一天比一天更危险叵测,城里的泰半守卫与仆人已下了山,只剩十几个人留着照顾劳勃公爵。 “乖罗宾,”她温柔地说,“下山是一场多么欢乐的冒险啊,真的。罗索爵士和米亚会保护我们,她的骡子已经来回这条路一千遍了。” “我讨厌骡子,”他坚持,“骡子很脏。我告诉过你,小时候有只骡子想咬我。” 她明白,劳勃从未有机会好好学习骑术,对他而言,驴、马或骡子没有分别,全是可怕的怪兽,跟巨龙和狮鹫一样恐怖。他六岁时来到谷地,当时是在妈妈怀中,嘴里含着胀鼓鼓的奶头,此后再未离开鹰巢城。 他们不得不走,否则冰雪会彻底封山。谁也说不清还能维持多久。“米亚会把骡子管好,”阿莲继续担保,“我会骑在你身后。瞧,我只是个女孩子,没有你那么强壮勇敢,如果我都能走下来,那你一定行,乖罗宾。” “我当然行,”劳勃公爵道,“但我不想去!”他用手背揩掉垂下的鼻涕。“告诉米亚我今天要睡觉,明天再走吧——如果我好起来的话。今天外面太冷了,我又头痛,来,我们一起喝甜牛奶,还叫吉思尔拿许多蜂窝上来。我们可以亲吻、睡觉、做游戏,然后你给我读飞翼骑士的故事。” “我会读的,三个故事,我保证……抵达月门堡就读。”阿莲的耐心到了尽头。今天必须出发,她提醒自己,必须赶在太阳落山之前走到雪线以下,“奈斯特大人为您准备了盛大宴会,有蘑菇汤、鹿肉还有蛋糕。您不想让他空等,对吧?” “他有柠檬蛋糕吗?”劳勃爱吃柠檬蛋糕,或许正因为阿莲的缘故。 “很多很多好吃的柠檬蛋糕哟,”她诱人地说,“想吃多少就有多少。” “有一百个吗?”他想弄清楚,“我要一百个。” “当然啦。”她在床边坐下,抚摸他柔顺的长发。他的头发很漂亮。以前莱莎夫人每晚亲手为儿子梳理修剪,自她坠落后,每有人拿剪刀靠近,他的癫痢病便会剧烈发作,所以培提尔命下人不再关照主子的头发。此时,阿莲用指头绕起一个发卷:“现在,乖罗宾,你可以下床穿衣服了吗?” “我要一百个柠檬蛋糕和五个故事!” 我要打你一百记屁股和五个耳光,培提尔在场时你可不敢这么放肆。小公爵很怕自己的继父。阿莲强颜欢笑:“遵命,大人。但你一定要乖乖洗澡、换衣服、准备上路哦。来吧,别把大好晨光浪费了。”她牢牢地握住男孩的手,把他拖下床。 她还不及召唤仆人,乖罗宾便用瘦得可怜的胳膊环住她,并且吻了她。这是小孩子的吻,十分笨拙,劳勃·艾林做什么事都很笨拙。闭上眼睛,当他是百花骑士。洛拉斯爵士给了珊莎·史塔克一朵红玫瑰,却从未吻过她……今后也不会有任何提利尔家的人会亲吻阿莲·石东。她虽然漂亮,却是出自私生,为人嫌弃。 男孩的唇贴紧她的唇,令她想起另一个得不到的吻。当时种种历历在目,她还记得那张粗糙的脸庞。绿火漫天的晚上,他来到珊莎的卧房。他要一首歌和一个吻,却除了染血的白袍,什么也没留给我。 没关系,那天已成了历史,珊莎已成了历史。 阿莲推开小公爵:“够了,等你遵守承诺,抵达山下,就可以再吻我。” 玛迪、吉思尔与柯蒙师傅一起候在门外。学士已洗掉头发上的屎尿,换了衣服。劳勃的两位侍从也齐齐赶到,泰伦斯和盖尔斯在发掘麻烦方面是能手。 “劳勃大人好多了,”阿莲吩咐女仆,“准备热水为他洗澡,千万不能烫着大人。还有,洗头时不准用力,他讨厌那样。”一名侍从哧哧发笑,阿莲转身道:“泰伦斯,把大人的骑装和最暖和的斗篷取出来;盖尔斯,把碎夜壶清掉。” 盖尔斯·格拉夫森扮个鬼脸:“我又不是仆人。” “赶快照阿莲小姐说的做,否则罗索·布伦唯你是问。”柯蒙师傅警告。随后学士随她走过长廊和螺旋梯。“谢谢您,小姐,谢谢您出来干预,您对他真有办法,”学士犹豫片刻,“您和他相处时,有发作的迹象吗?” “他的手指微微颤抖,好在被我握紧。他知道你放了东西在牛奶里面。” “知道?”柯蒙眨眨眼睛,喉结焦虑地上下起伏,“我只放了一点点……他鼻孔有出血吗?” “没有。” “好的,太好了,”他长得出奇的瘦脖子上挂的颈链随点头而轻声作响,“此行下山……小姐,为安全起见,我再为大人调一剂罂粟花奶,好让他打瞌睡。米亚·石东会把他绑在最稳健的骡子上。” “鹰巢城公爵不能像一袋燕麦一样被捆着带下去。”对此阿莲十分确定。父亲警告过她,不得将劳勃的疾病和懦弱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他要在这里主持大局就好了,他总是知道该怎么做。 然而培提尔·贝里席远在谷地彼端,列席莱昂诺·科布瑞伯爵的婚礼。培提尔撮成了这位膝下无子的四十一岁鳏夫和某海鸥镇富商年方十六的健壮女儿的姻缘,据说新娘的嫁妆非常丰富。这不难理解,毕竟她是平民高攀显贵。科布瑞家族的封臣统统到场祝贺,还有魏克利大人、格拉夫森大人、林德利大人及许多下级领主和地方骑士……贝尔摩伯爵已同她父亲和解,也将参加这次婚礼。公义者同盟的其他成员选择回避,因此培提尔的出现显得尤为重要。 阿莲明白这一切安排的重要性,尽管这意味着照管乖罗宾的千钧重担落在她自己肩头。“给大人一杯‘甜牛奶’,”她着重吩咐学士,“以防他下山途中发病。” “他不到三天前刚喝过一杯。”柯蒙抗议。 “他昨晚也想要,据说被你拒绝了。” “间隔太短,小姐,您不明白,我跟峡谷守护者讲过,一小撮甜睡花的确有助于压制癫痢病,但毒素会逐渐累积,日久天长……” “来日方长,如果大人下山时发病摔下去,那便什么都谈不上了。若我父亲在此,他也会要你不惜一切代价确保劳勃大人的安全。” “小姐啊,我已尽心竭力,可他的发作仍旧愈来愈频繁,愈来愈剧烈,他的血液变得如此稀薄,我不敢再为他放血。甜睡花……您确定他的鼻孔没出血?” “他一直吸鼻子,”阿莲承认,“但我没见到血。” “我得跟峡谷守护者谈谈。这场宴会……明智吗,小姐,下山之后立即召开宴会?” “不是铺张的宴会,”她向他保证,“将近四十位客人,仅包括奈斯特大人和他的部下、血门骑士、几位小领主及其随从……” “劳勃大人讨厌陌生人,这您是清楚的,更别说行酒猜拳、笑闹喧哗……音乐,他最怕音乐。” “音乐能抚慰他的神经,”阿莲纠正,“尤其是竖琴。他受不了的是唱歌,因为马瑞里安杀了他母亲。”她把谎话说了一千遍,几乎相信这是真的了,除此之外的想法不过是折磨睡眠的噩梦而已。“奈斯特大人没有歌手,只有伴舞的笛手与琴手。”当乐声响起,她该怎么做?这是个令人烦恼的问题,她的心和她的头给出了不同答案。珊莎喜欢跳舞,阿莲嘛……“够了,下山前给他一杯甜牛奶,宴会开始前再给一杯,大家相安无事。” “好吧,”他们在楼梯底部停下,“这是最后一次。至少半年之内,不能再喝。” “你自己跟峡谷守护者商量去。”她推门走进花园。柯蒙在尽本分,阿莲心里明白,可惜世人对男孩劳勃和艾林公爵的期待不一样。培提尔跟她说过,而他说的没有错。柯蒙只晓得关心孩子,父亲与我必须考虑更多。 陈雪堆积院内,阳台与尖塔垂下无数冰柱,犹如闪烁的水晶长矛。鹰巢城乃是以上好的白石建造而成,如今冬日的披挂让它显得更为洁白。好美啊,阿莲心想,难攻不破,犹如天宫的城堡。然而她始终无法喜欢上这里,不管怎么试,即便守卫和仆人没离开时,这里也总是异常荒凉,犹如坟墓,更别提培提尔·贝里席下山之后的现在了。这里没人唱歌,除了曾经的讨厌鬼马瑞里安,这里的人们连发笑也不敢大声,连诸神也都沉默。鹰巢城的圣堂没有修士,神木林中没有心树。在这里祈祷,神灵听不见,她常念及此,却又每每在孤单的时候重复去试。唯有寒风回应,寒风环绕在七座细瘦的尖塔周围,敲打着月门,无休无止地叹息。这里的冬天太可怕了,她心想,这里的冬天是冰冻地狱。 不过一想到离开,她就跟劳勃一样害怕,只是隐藏得比较深沉,不让人发现而已。父亲说,恐惧不是罪,显露恐惧才致命。“所有人都必须学会在恐惧中生活。”他教诲她。阿莲不知自己究竟能不能做到。培提尔·贝里席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他说这些是要我勇敢起来。无论如何,下山之后,她必须更勇敢才行,因为被揭穿伪装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培提尔在宫中的朋友带话给他,说是太后派人四处搜捕小恶魔和珊莎·史塔克。她要我的脑袋,她走下一段冰雪封冻的台阶,一边提醒自己,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我都得是阿莲,即使在这里,在我心中。 罗索·布伦待在绞盘室内,协助狱卒莫德和两名男仆将成箱成捆的衣服塞进六个大橡木篮子,每个篮子足以装载三人。篮子顺着巨大的铁链放下去,是到达六百尺下长天堡最简捷的办法,否则就得在山腹中抓着搭手攀爬,或选择马瑞里安和莱莎夫人的路。 “孩子起床了?”罗索爵士问。 “他们在给他洗澡,一小时后准备就绪。” “希望如此吧。米亚最多等到正午。”绞盘室内寒意逼人,他的吐词在空气中结霜。 “她得等着,”阿莲道,“她必须等。” “别那么肯定,小姐,她啊,自个儿就是个骡脾气。我想,如果咱们对她的牲口不利,多半会被她活活扔在山上饿死。”他笑着说。谈到米亚·石冬他就会微笑。米亚比罗索爵士年轻得多,然而父亲玉成科布瑞伯爵和富商之女的婚事时曾告诉她,小女子最好找老男人。“纯真与世故搭配,婚姻才会美满。”父亲如是说。 不知米亚对罗索爵士有什么感觉。布伦长着塌鼻子、方下巴和扁平灰发,谈不上英俊,却也不丑。一个长相平凡的忠实武士。他虽当上骑士,出身却极寒微,某天夜里闲聊时他对她说,自己是褐穴山布伦家族的远亲,那是蟹爪半岛上古老的骑士家族。“父亲死后,我跑去投奔本家,”他吐露,“结果他们拿粪泼我,说我们不是他们的种。”罗索不肯叙述后来的故事,只说自己费尽辛苦,终于学成一身武艺。是啊,他是个冷静沉默的男子汉,很少说话,但极强壮。培提尔对他的忠诚评价甚高,也尽可能地信任他。对米亚·石东这样的私生女而言,布伦是个好对象,阿莲盘算。当然,若她生父承认了她,他就指望不上了,好在劳勃已死,而玛迪说她也早已不是处女。 莫德提起鞭子,狠狠抽打,第一对公牛转起圈来,拉动绞盘。铁链逐渐松开,“喀哒”作响地刮过石地板,橡木篮向着长天堡缓缓下降。可怜的牛,阿莲心想,离开的时候,莫德会割它们的喉咙,把它们留给猎鹰。猎鹰吃剩的肉若没变质,开春回城时将被人们烧烤,作为春季庆典的食物。老吉思尔说,丰盛的冻肉预示着夏天的丰收。 “小姐,”罗索爵士提示,“您知道吗?米亚并非独自一人,米兰达小姐也在。” “噢,”她一路骑上山来干吗?为了隔天又骑下去?米兰达·罗伊斯是奈斯特男爵的女儿,珊莎唯一一次拜访月门堡,也就是同莱莎姨妈和培提尔公爵一起上山的途中,米兰达碰巧不在,但后来阿莲自鹰巢城的守卫和女仆口中听说了她的许多故事。她母亲病逝已久,她父亲的城堡长久以来由她当家,据说只要她在,城内便是生机勃勃。“你总有一天会见到米兰达·罗伊斯,”培提尔曾告诫阿莲,“到时候,千万小心。她装成一副乐呵呵的傻瓜模样,但内心里面,却比她父亲更狡猾。有她在场,务必管住舌头。” 我会的,她默默保证,只是没想到来得这么快。“劳勃会很开心,”他相当喜欢米兰达·罗伊斯,“请原谅,爵士,我该去收拾行装了。”她独自一人登上阶梯,最后一次回到自己的房间。窗户已统统封闭,家具也都盖好,一些东西被打包带走,绝大多数留了下来,包括莱莎夫人所有的丝衣锦绣,最光鲜的亚麻布和最豪华的天鹅绒,精美的刺绣与典雅的密尔蕾丝,她统统不要。下山之后,阿莲的穿着必须朴素得体,以符合私生女的身份。没关系,她告诉自己,连在山上我也不敢身着华服。 吉思尔为她整理了床铺,并将随身衣物放在上面。阿莲的裙下已穿了羊毛长袜和两层内衣,所以她只加了一件羔羊毛上衣和一件兜帽毛皮斗篷,用培提尔送她的瓷釉仿声鸟别针系好,然后围上围巾,戴上一双和骑靴搭配的镶毛皮皮革手套。等着装完毕,她自觉像只又肥又笨的小熊。走山路这是必需的装备,她提醒自己。 临行前,她回头看了房间最后一眼。在这里,我很安全,她心想,到了山下…… 阿莲回到绞盘室,发现米亚·石东正不耐烦地跟罗索·布伦及莫德站在一起。她大概等不及了,亲自坐篮子上来探个究竟。米亚身材瘦长结实,跟她镀银轻环甲下穿的老旧骑马皮衣一样强硬。她的头发如乌鸦的翅膀那么黑,而且又短又乱,阿莲怀疑她是用匕首修剪的。她最动人的地方是眼睛,又大又蓝的眼睛。若换上女儿家衣裳,米亚确有几分迷人气质。阿莲不知罗索爵士喜欢穿铁甲皮衣的她,还是梦想她换上蕾丝绸缎。米亚说,她父亲准是山羊,母亲则是猫头鹰,实情阿莲从玛迪口中了解过了。没错,她边看边想,那双眼睛,那窝头发,跟蓝礼一样漆黑如夜的头发。 “他在哪儿?”私生女单刀直入地问。 “大人正在沐浴更衣。” “他得搞快点。越来越冷了,您感觉不到吗?太阳落坡之前,至少得走到雪山堡。” “风吹得厉害?”阿莲问她。 “是的……越来越厉害,入夜后就别提了。”米亚扫开一髻垂下的黑发。“若他继续拖延,我们都会被困在山上,冬天时只好你吃我我吃你了。” 阿莲不知该如何答复,幸运的是,劳勃·艾林正好在此刻赶到。小公爵穿上天蓝色天鹅绒外衣,戴起蓝宝石金颈链,披着白熊皮斗篷。他的侍从一人牵斗篷一角,以防拖到地上。柯蒙师傅穿镶松鼠皮的老旧灰斗篷跟在后面,吉思尔与玛迪也离得不远。 他感觉到寒风扑面,顿时恐惧起来,然而有泰伦斯和盖尔斯压阵,他没法逃走。“大人,”米亚道,“请您和我一起下山吧。” 你太唐突了,阿莲心想,你应该微笑着哄他,告诉他他有多么强壮勇敢。 “我要阿莲,”劳勃公爵说,“我只和她一起走。” “篮子可以装三人呀。” “我只要阿莲。你太臭了,跟骡子一样难闻。” “遵命。”米亚面无表情地回答。 除了坚固的橡木篮,还有的篮子用柳条编织,它们都比阿莲的个头还高,边缘以铁箍箍着黑棕色枝条。即便如此,当她抱劳勃进去时,心里依旧惴惴不安。等侧门关闭,左右便只剩木头,只能看头顶了。再好不过,她告诉自己,我们没法往下面张望。下面除了空气还是空气,六百尺的空气。片刻间,她不禁荒谬地计算起姨妈到底需要坠落多久,才能飞越这段漫长的距离,最后跟某个山尖亲密接吻。不,不要去想,不要去想! “出发!”罗索爵士叫道。有人应声将大篮子一推,它晃了晃,底部刮着地板,随后悬到半空。她听见莫德挥鞭抽打,听见铁链“喀哒”。他们开始下降,篮子起初古怪地痉挛,随后才慢慢平稳。劳勃脸色惨白,眼睛发红,幸好手没抖。鹰巢城在头顶越缩越小,那无数天牢从下观之,犹如蜂窝一样。玄冰蜂窝,阿莲心想,风雪城堡。寒风把篮子也包裹进去。 又走了一百尺,一阵飓风突然将他们抓住,篮子猛烈倾斜,在空中打转,随后狠狠地砸在后面的岩石上。无数冰晶碎片打进来,橡木发出痛苦的呻吟。劳勃喘口粗气,紧紧地抓住她,把头埋进她双乳之间。 “大人您真勇敢,”阿莲感觉到对方正在颤抖,“我好害怕,连话都不敢说。您实在是我的榜样呀。” 她感觉到对方点点头。“飞翼骑士很勇敢,我和他一样,”他朝她的胸衣夸口,“我也是艾林家族的人。” “乖罗宾,抱紧我好吗?我很怕。”虽然他抓得如此用力,她几乎不能呼吸了。 “是的。”他轻声道。他把她抱得更紧,两人终于到达长天堡。 称这里是城堡,好比叫水坑做湖泊,等侧门打开,进入沿路堡垒后,阿莲心想。长天堡不过是一道新月形状、用老旧粗糙的山石堆砌而成的城墙,城墙包围着石坡道和山洞口,山洞里面有马厩、军营、窄长厅堂及直上鹰巢城的搭手云梯。城外到处堆积着破碎的山岩,随时有山崩的危险,六百尺的头顶,鹰巢城渺小得可以用一只手遮住,然而脚下的谷地葱绿金黄。 二十匹骡子等在堡垒里面,外加两名行骡人和米兰达·罗伊斯小姐。奈斯特子爵的女儿身材矮小,年龄和米亚·石东相仿,但与后者的瘦长结实相反,她有些发福,脸上挂着迷人的微笑,臀部宽大,腰肢肥胖,胸膛更是丰满,蓬厚的栗色鬈发映衬着通红的圆脸、小嘴唇和一对活泼的褐眼。眼见劳勃小心翼翼地从篮子里走出来,她连忙跪在雪地里亲吻小公爵的手掌和脸庞。“大人,”她赞道,“您长大了!” “是吗?”劳勃高兴地说。 “很快你就比我还高了。”女人撒谎道。她站起来,将雪从裙子上扫开。“你是峡谷守护者的女儿吧,”她边问,篮子嘎吱嘎吱地升回鹰巢城,“听说你长得很美,果然不假。” 阿莲屈膝为礼:“小姐过奖。” “过奖?”年长的女孩哈哈一笑,“是吗,那你可得补偿我,待会儿行路无聊,我要当坏人了……喂,你得把所有小秘密都倾囊告诉我哟。嗯,我可以叫你阿莲吗?” “当然可以,小姐。”我什么秘密也不会告诉你。 “在月门堡,我是‘小姐’,但在山上,叫我‘兰达’就行。你多大,阿莲?” “十四岁,小姐。”阿莲·石东比珊莎·史塔克年长一些。 “是‘兰达’。呵呵,十四岁对我来说是一百年的事儿了,那时的我多纯洁呀。你呢,你还‘纯洁’吗,阿莲?” 她脸红了:“您别……是的,当然。” “哟,为劳勃大人留着的?”米兰达小姐取笑道,“或是哪个热情的侍从夜夜念着你呢?” “没有。”阿莲说,连劳勃也抗议起来,“她是我朋友,泰伦斯和盖尔斯别想碰她!” 说话间,第二个篮子也到了,它轻轻撞在冻结的雪墩上,柯蒙师傅同侍从泰伦斯和盖尔斯一起出来。第三个篮子带来玛迪、吉思尔和米亚·石东。私生女孩立刻开始发号施令。“山路上,我们不能挤成一团,”她吩咐其他行骡人,“我来带领劳勃大人和他的随从。奥斯,你带走罗索爵士和其他人,等我出发一小时后再上路。卡罗特,你负责行李与箱子。”她转向劳勃·艾林,黑发迎风飞舞。“您想骑哪头骡子,大人?” “他们都很臭。哼,我要灰色那头,就是没耳朵的。我还要阿莲和米兰达陪我一起骑。” “路够宽敞的地方可以。来吧,大人,上骡子。空气中有雪的味道。” 结果他们花了半个钟头才准备好出发。当所有人都安顿妥当后,米亚·石东简捷地发令,两名长天堡的卫兵便打开城门。米亚当先领路,裹好熊皮斗篷的劳勃公爵紧跟在后,随后是阿莲和米兰达·罗伊斯,吉思尔与玛迪、泰伦斯·林德利跟盖尔斯·格拉夫森,柯蒙师傅牵着一匹驮有草药及药剂箱子的骡子断后。 城墙之外,寒风陡然增强数倍。此地不生树木,群山光秃秃的,阿莲不由得庆幸自己额外添了衣物。斗篷在周身拍打,发出清脆的响声,兜帽也时不时被吹起来。她哈哈大笑,前面的劳勃公爵却蠕动着说:“太冷了,我们还是回去等暖和了再下山吧。” “谷地很暖和,大人,”米亚保证,“下山之后,您就知道了。” “我才不想下山!”劳勃道,而米亚不再搭理他。 道路乃是一系列沿山腰凿刻的弯曲石阶,不过骡子对每个踏脚处都很熟悉,阿莲深感欣慰。由于数百年的结冰、融雪与踩踏,有的地方破损得相当厉害,陈雪堆积在道路两旁的石头上,反射出耀眼的白光。太阳高挂,晴空蔚蓝,猎鹰在天上转圈,乘风翱翔。 由于斜坡太陡,这里的路全都大绕弯子。上山时是珊莎·史塔克,下山时成了阿莲·石东。好奇特啊。出发前,米亚叮嘱她眼睛直盯着道路,别往下看。“要看就看上面。”她如是说……然而,怎么可能下山不往下看呢。我可以闭上眼睛,骡子认得路,它无须我指引。但这像是那个爱受惊吓的小珊莎会做的事,阿莲是大人了,身为私生女,她得勇敢起来。 起初他们单列前进,随后道路加宽,足以容两人并骑,因此米兰达·罗伊斯上前来与她为伴。“我们收到了你父亲的信,”她吐露,浑如她俩正坐在修女面前,边做针线活边聊闲话一般,“他说他正星夜返回,期待早日和宝贝女儿重逢,还说莱昂诺·科布瑞对新娘子甚为满意,特别高兴的是收到了丰厚嫁妆——我个人希望莱昂诺大人别忘了履行自己的责任才是。培提尔写道,在最后时刻,韦伍德伯爵夫人与九星城的骑士结伴出现在婚宴上,令所有人惊喜万分。” “安雅·韦伍德?她真的来了?”那么公义者同盟已由六镇减为三家。离开之日,培提尔·贝里席只确定能赢得赛蒙·坦帕顿的支持,韦伍德伯爵夫人应是下山后的杰作。“他还说别的了吗?”鹰巢城是个孤单寂寞的地方,她迫切地想了解外面的世界,哪怕再琐屑再无聊的新闻也好。 “噢,你父亲没话说啦,不过有其他鸟儿飞来我们这里。到处都在打仗,只有峡谷还保持着和平。据说奔流城投降了,史坦尼斯的龙石岛与风息堡也摇摇欲坠。” “莱莎夫人真明智,没让我们卷入战团。” 米兰达露出最狡猾的微笑。“是啊,她打心眼儿里明智,多好的夫人。”她调整坐姿,“为啥骡子都是又消瘦又脾气差呢?米亚定然克扣口粮。骑上又肥又温顺的骡子才好咧。总主教换人了,你知道吗?噢,守夜人军团也换了个男孩当司令,据说是艾德·史塔克的私生子。” “琼恩·雪诺?”她不假思索地冲口而出。 “雪诺?噢,当然,北地叫这个姓,大概是他吧。” 她很长时间没想过琼恩了。毕竟他只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然而……然而罗柏、布兰和瑞肯都死了,他成了她唯一的兄弟。我是私生女,和他一样,噢,若能再见他一面,该有多甜蜜。但那是不可能发生的事,阿莲·石东没有兄弟,没有亲人。 “我表叔青铜约恩在符石城举办了一场团体比武,”米兰达·罗伊斯显然不打算住口,“规模不大,只有侍从参加,目的是让继承人哈利获得荣誉,最终也达成了目的。” “继承人哈利?” “韦伍德伯爵夫人的养子呀,哈罗德·哈顿。现在可以改口叫哈利爵士,青铜约恩亲手赐封了他。” “哦。”阿莲闹不明白,为什么韦伍德伯爵夫人的养子成了她的继承人?毕竟,她身边儿子成群,例如现任血门骑士唐纳尔爵士就很厉害的,不过她不愿示弱,只说道:“希望他当个好骑士。” 米兰达小姐哼了一声。“希望他早点得天花。知道吗?他和某位平民姑娘已搞出了私生女。我父亲大人打算让我嫁给他,却得不到韦伍德伯爵夫人的支持。不晓得她是嫌我地位太次,还是嫁妆不多。”她叹口气,“我需要一个丈夫。我的前夫被我干掉了。” “干掉了?”阿莲震惊地问。 “噢,是的,他骑在我身上死的,如果说实话,他那玩意儿还留在我体内呢。你知道婚床上是怎么回事,对吧?” 她想起提利昂,想起要吻她的猎狗,点了点头:“这一定可怕极了,小姐。他死了,在那时候死了,我的意思是,在……在……” “……在干我的时候?”她耸耸肩,“是啊,多恶心,多失礼啊。他根本不能播种,老头子的种子都极虚弱。所以啦,我成了寡妇,却还根本没和丈夫做过。说到哈利,他将来娶的人也许糟糕得多,韦伍德伯爵夫人多半会让他上她自己或青铜约恩的孙女。” “是的,小姐。”阿莲忽然记起培提尔的告诫。 “兰达。这挺顺口的,来,跟我念:兰——达——” “兰达。” “好多了。很抱歉,说出来你也许会把我当成不要脸的女人,事情是这样,我跟那帅气的马瑞里安睡过,当时还不知他是个怪物。他歌唱得那么好,指头又会做最甜蜜的事,如果我晓得他将犯下把莱莎夫人推出月门这等令人发指的恶行,便决不会接纳他。我不和怪物睡觉,这是规矩。”她瞧瞧阿莲的脸蛋和胸脯,“你比我漂亮,但我的乳房比你大。学士说乳房的大小和乳汁的产量无关,我可不信,你见过乳房干瘪的奶妈吗?其实依你的年纪而言,乳房也算可以,总之你是私生女,我就不跟你计较了。”米兰达催骡子靠近,“我们的米亚不是处女,你知道吧?” 她知道,有回米亚送补给上山时,胖玛迪给阿莲咬耳朵。“玛迪跟我讲过。” “噢,她当然讲过,她大嘴巴大腿,你见过她的腿吧?米亚爱着米歇尔·雷德佛,此人曾是林恩·科布瑞的侍从,真正的侍从哦,和林恩爵士现下收的粗鲁小子不一样——这位是交钱当侍从的。米歇尔可谓是峡谷里最年轻最优秀的剑士,为人英雄豪侠……至少可怜的米亚现下这么想,等他跟青铜约恩的女儿成了亲,她大概就得转变观点了。我很确定,霍顿大人没留给他别的选择,不过总归对米亚是件残酷的事。” “罗索爵士喜欢她,”阿莲扫视着二十多级石阶下的管骡女孩,“很喜欢。” “罗索·布伦,”米兰达抬起一边眉毛,“她知道吗?”她不等回答,“他没希望,可怜的男人,我父亲为米亚提过几次亲,结果她统统不要。她啊,就是个倔骡。” 阿莲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与年长的女孩亲近起来,珍妮·普尔离开后,她已很久很久没有朋友闲话了。“你觉得罗索爵士是喜欢穿铁甲皮衣的她,”她询问这位女智多星,“还是喜欢换上蕾丝绸缎的她呢?” “他是个男人,他梦想着她的裸体。” 她想让我脸红吧。 米兰达小姐似乎读出了她的想法。“你的脸粉嘟嘟的,真可爱,我脸红时像个苹果。唉,我好多年没脸红过了。”她倾身靠近,“你父亲准备再婚吗?” “我父亲?”阿莲没考虑过这档子事。不知怎的,想起这个她就害怕,她忘不了莱莎·艾林跌出月门时脸上的表情。 “我们都清楚他有多钟爱莱莎夫人,”米兰达承认,“但他不能永远这样,他需要一位年轻貌美的妻子为他洗去悲哀。我猜谷地里一半的贵族少女都梦想嫁给他,挑谁当丈夫能比峡谷守护者更好呢?不过呀,我希望他换个名儿,别叫小指头。他有多‘小’,你知道吗?” “你说他的指头?”她又脸红了,“我不……我不知道……” 米兰达小姐纵声大笑,引得米亚·石东回头查看:“别介意,阿莲,我相信他那里够大的。” 他们从一面风蚀拱崖下走过,长长的冰柱从白石上垂下,水珠串串滴落。路的远端突然变窄,并几乎垂直地降下一百尺,米兰达只好放慢脚步,走在后头,任由阿莲领先。路到惊险处,阿莲牢牢地攀住了骡子,由于被蹄铁长年踩踏,此处石阶非常平滑,甚至变成空洞的凹陷,碗状凹陷里满是积水,在午后的太阳下闪烁着金光。现在是水,阿莲心想,入夜后就成冰了。她不自禁地屏住呼吸,大气也不敢出。米亚·石东和劳勃公爵已几乎走到下面的山脊上,那里的坡度逐渐和缓。她试图瞪着他们,只瞪着他们。我不会摔下去,她告诉自己,米亚的骡子值得信赖。强风击打着她,她艰难地、一步又一步地走下去,骡子颠簸,好似过了一生。 她终于来到米亚和小公爵身边,笼罩在一块扭曲危崖的阴影里,前方是一条高耸的结冻小路。冷风凄厉地号叫,撕扯阿莲的斗篷,上山时她便对此处记忆犹新,此刻更是怕得想回头。“您看看路有多宽,”米亚用欢快的声调对劳勃公爵说,“一码宽,八码长,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劳勃的小手痉挛起来。 噢,不要,千万不要,阿莲心想,求求你,不能在这里,不能在这时,千万不要。 “这里我们最好牵骡子过去,”米亚道,“大人,请注意,我先走过去把骡子拴好,然后回来接你。”劳勃公爵没有回答,他用发红的眼睛难以置信地望着狭窄的小路。“没几步路的,大人。”米亚担保,阿莲觉得男孩根本没听她说话。 私生女孩领着骡子踏上小路,强风立刻把她裹住。斗篷飞扬,在空中旋转拍打。米亚踉跄了一下,似乎就要被吹下悬崖,但最终她维持住平衡,走完了那段路。 阿莲抓着小劳勃戴手套的小手掌,以止住他的颤抖。“乖罗宾,”她说,“我好害怕。抓着我的手,给我勇气,好吗?我知道您不怕。” 他抬头看她,眼睛瞪得跟鸡蛋一样又白又圆,瞳仁则闪烁着微小的黑光:“我不怕?” “你不怕,您是我的飞翼骑士,乖罗宾。” “飞翼骑士可以飞。”劳勃低声说。 “飞得比山峰更高。”她挤挤他的手掌。 这时,米兰达小姐也已赶到。“飞得比山峰更高。”她发现眼前的状况,立刻应和道。 “乖罗宾爵士万岁!”劳勃叫道,阿莲明白她不能等米亚返回了。她把男孩抱下骡子,两人手拉手踏上光秃的小道,任凭寒风席卷斗篷。两侧为虚无的空洞,直落万丈深渊,脚底的土地结了冰,无数碎石等着绊人摔倒,而风嘶吼得更厉害了。这声音就像冰原狼,珊莎·史塔克心想,一头雄伟的冰原狼,比群山更高大。 等他们到达小路对面,米亚高兴得笑起来,把劳勃抱在空中。“小心点,”阿莲嘱咐她,“若是癫痢病发作,他会弄得你很痛。你看不出来,他力气大着呢。”他们为小公爵在山岩下找了个缝隙歇息,以阻挡寒风。阿莲一直照顾他,直到痉挛停止,米亚则回头去接其他人。 大家在雪山堡换乘新骡子,还吃了一锅山羊肉加洋葱炖的浓汤。她跟米亚和米兰达一起用餐。“看来,你不仅美丽,而且勇敢。”米兰达对她说。 “哪里。”对方的恭维让她脸红,“我很怕,真的很怕,没有劳勃大人,我肯定过不来。”她转向米亚·石东:“刚才你几乎摔下去。” “你错了,我决不会摔下去。”米亚的头发垂下额头,盖住一只眼睛。 “我的意思是,你几乎摔下去。我看见的。你怕吗?” 米亚摇摇头。“当年我还是个小婴儿时,有个男人喜欢把我往空中扔,他长得跟擎天柱似的,双手如此有力,我就像在飞。我们俩笑啊,笑啊,笑得我喘不过气,连眼泪也笑了出来,把他逗得更乐。我一点都不怕,我知道,他总会抓住我。”她把头发揽上去,“结果有一天,他却失手了。后来,那男人走了,男人就是这样,要么撒谎,要么死去,要么离开你。大山和男人不同,石东是它的女儿,我相信我的父亲,我相信我的骡子,我决不会摔下去。”她用手撑住一块锯齿状岩石,站起身来。“动作快点,还有很长的路,我闻到风暴的味道。” 过了危岩堡,大雪终于降下,这是三座沿路堡垒中最低也最大的一座,保卫着通向鹰巢城的要害。暮色深沉,米兰达小姐建议干脆回头,在危岩堡过夜,等太阳升起再行下山,但米亚根本不听。“到明天大雪已积上五尺,连我的骡子也走不了了,”她坚持,“我们应该坚持下去,走慢点就好。” 所以他们继续前进。危岩堡下,石阶相对宽阔平整,道路在巨人之枪底部的高大松木和灰绿色哨兵树之间蜿蜒。米亚的骡子似乎了解每一个树根和每一块石头的所在,偶有意外,私生女孩也敏捷地亲自排除。夜半时分,他们终于透过飞雪看到月门堡的灯火,随后的旅途舒坦多了。雪,越下越大,将周围的世界化为纯白。乖罗宾在鞍上睡着了,随骡子行动而上下摇摆,连米兰达小姐也打起呵欠,抱怨精力不济。“我们为所有人都准备了房间,”她告诉阿莲,“不过你得跟我同床,那张床睡得下四人。” “我很荣幸,小姐。” “兰达。幸运的是,我今天累了,只想倒床便睡,一般情况下,跟我同床的小姐都得上税,把她干过的坏勾当交代清楚。” “如果她什么‘坏勾当’也没干过呢?” “是吗?那她就得透露自己所有的坏念头。当然啦,你不在内,我已经知道你是多么纯洁,啊,玫瑰色的脸庞和大大的蓝眼睛,多教人羡慕啊。”她又打个呵欠,“希望你的脚很暖和,我讨厌脚冷冰冰的床伴。” 终于抵达米兰达小姐父亲的城堡时,小姐本人已打起呼噜,阿莲则满心想着那张床。一定是张羽毛床,她告诉自己,又软又暖又大,铺满毛皮。我会做个美梦,醒来的时候,猎狗在外面叫唤,女人在身边闲话,男人在庭院练剑。随后开始宴会,宴会上有音乐和舞蹈。经历过鹰巢城的死寂,现在的她无比渴望笑闹喧哗。 大家爬下骡子,一名培提尔的贴身护卫突然从城中走出。“阿莲小姐,”他禀报,“峡谷守护者正在等您。” “他回来了?”她吃惊地问。 “傍晚刚到。他在西塔等您。” 还有几个钟头就是黎明,全城都在熟睡,不过培提尔·贝里席不在内。阿莲发现他坐在劈啪作响的炉火前,跟三个她不认识的男人对饮热葡萄酒。她一进门,大家纷纷起立,培提尔和煦地笑道:“过来,阿莲,给父亲一个吻吧。” 她尽职尽责地抱住他,在他脸上印下一吻:“很抱歉打扰您,父亲,我不知道您有客人。” “怎么会是打扰呢,亲爱的?我正对这些好骑士们夸你是多么地尽职尽责。” “尽职而且美丽。”一位蓬厚金发如瀑布般披散到肩的年轻骑士说,他长得很俊。 “是的,”第二名骑士生得结实,豪放的大胡子,根茎状红鼻子上布满破裂的脉络,粗糙的手则如火腿一般,“您把她的美给忽略了,大人。” “换我也会这么做,”第三名骑士身材瘦小,笑容扭曲,长着狐狸脸、尖鼻子,乱蓬蓬的橙色头发根根竖立,“尤其是向我们这帮粗人介绍的时候。” 阿莲浅浅一笑。“你们是粗人吗?”她逗趣道,“太谦虚啦,我认为你们三位都是英勇的骑士。” “他们的确是骑士,”培提尔说,“但他们的英勇还需要得到证明——我相信一定不会让人失望。阿莲,请允许我向你介绍拜伦爵士、莫苟斯爵士和夏德里奇爵士。爵士先生们,这位是阿莲小姐,我的私生女儿,她非常地善解人意……所以喽,请你们原谅,我们父女重逢,有些贴心话要说。” 三位骑士鞠躬告辞,其中长得最高的那位金发骑士吻了她的手。 “雇佣骑士吗?”阿莲关门后问。 “饥饿的骑士。我替我们多买了三把剑。时局愈发有趣了,亲爱的,当有趣的时刻终于到来时,剑是不嫌多的。人鱼王号刚回海鸥镇,老奥斯威尔带来许多消息。” 她懂得不要主动发问,培提尔想说的话,自然会说的。“没想到您这么快就回来,”她答道,“我很高兴。” “从你给我的亲吻中,我可感觉不出来。”他把她拉近,用手捧起她的脸,对准嘴唇,长久地接吻,“这才叫‘欢迎回家’的吻,下次记得表现好些。” “是,父亲。”她红晕上升。 他不再强吻她。“你决不会相信君临发生的事,亲爱的,瑟曦的愚行一桩接一桩,而她那个由聋子、瞎子和白痴组成的御前会议又推波助澜。我早料到她会丧国败家,没想到报应来得这么快!真矛盾啊,原本希望经历四到五年的和平时光,等待播下的种子茁壮成长,等待她自投罗网,最终让我收获果实,现在嘛……反正我以混乱为养料,抓紧时间就成,恐怕五王之战留给我们的短暂和平熬不过这三位女人的时代。” “三位女人?”她不懂。 培提尔笑而不答:“我给我亲爱的女儿带回来一件礼物。” 阿莲又惊又喜:“是裙服吗?”听说海鸥镇的裁缝很棒,而她受够了单调的服色。 “比裙服更好,再猜。” “珠宝?” “世上没有珠宝配得上我女儿的眼睛。” “柠檬?您找到柠檬了?”她答应给乖罗宾做柠檬蛋糕,柠檬蛋糕需要柠檬。 培提尔·贝里席握住她的手,将她拉到膝盖上:“我为你签订了婚约。” “婚约……”她喉咙发紧。不,我不要再婚,不是现在,也许是永远。“我不想……我不能结婚,父亲,我……”阿莲朝门口望去,确认它紧闭着。“我结过婚了,”她低声说,“您知道的。” 培提尔用一根指头压住她的唇。“侏儒娶的是艾德·史塔克的女儿,不是我女儿。放心吧,现下还只是约定,真正的仪式得等瑟曦完蛋,珊莎安安全全地当寡妇之后举行。但你得先与那男孩会面,并赢得他的爱情,韦伍德伯爵夫人不想违拗他的意愿,她非常坚持这点。” “韦伍德伯爵夫人?”阿莲简直不敢相信,“她情愿把自己的儿子嫁给……嫁给……” “……嫁给私生女?首先,你别忘了,你乃峡谷守护者的私生女。韦伍德家族非常古老非常骄傲,家道却不殷实——我为他们还债时早就发现了。当然,安雅夫人决不会为金钱出卖自己的儿子,但养子嘛……年轻的哈利只是个表亲,而我提出的嫁妆比给莱昂诺·科布瑞那份更丰厚。这是必要的牺牲,因为她冒着惹怒青铜约恩的风险,这份婚约将使罗伊斯的所有计划化为泡影。亲爱的,你的未婚夫是哈罗德·哈顿,你只需去赢得他那颗幼稚的心……对你来说,这应该是很容易的事。” “继承人哈利?”阿莲试图回忆米兰达在山上说的话,“他刚受封为骑士,还跟某位平民姑娘生了私生女。” “另一个姑娘肚子也有了他的种。我向你保证,亲爱的,哈利是个好小子,柔软的沙色头发,深蓝色的眼睛,笑起来还有酒窝。听说他非常英勇哟。”他以微笑来逗弄她,“亲爱的,不管你是否出自私生,这段姻缘将让谷地里每一位贵族少女为之哭泣,说不定还会引来河间地和河湾地的嫉妒。” “为什么呀?”阿莲不明白,“难道哈罗德骑士是……韦伍德伯爵夫人的继承人?她不是有儿子的吗?” “她有三个儿子,”培提尔确认。她闻到他嘴里的酒气,还有丁香与豆蔻的味道,“以及许多女儿和孙子。” “他们都排在哈利之后?我不懂。” “你会懂的,听着。”培提尔执起她的手,用指头轻轻刷她的掌心,“我们从贾斯皮·艾林公爵说起,他是琼恩·艾林的父亲,留下三个子女,其中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长子琼恩,鹰巢城和爵位给了他;次女亚丽,嫁给伊利·韦伍德爵士,即当今韦伍德伯爵夫人之叔。”他扮个鬼脸。“亚丽和伊利,不挺配的吗?贾斯皮·艾林公爵的第三子,罗纳·艾林爵士,娶了贝尔摩家的老婆,但只和新娘子做过一二次便因胃病发作而奄奄一息。可怜的罗纳临死前,他儿子艾伯特在大厅另一边降世。你在注意听吗,亲爱的?” “我在听呢。琼恩、亚丽和罗纳,然后罗纳死了。” “很好。琼恩·艾林结婚三次,但头两个老婆都没给他留下子嗣,所以他侄儿艾伯特一直是他的继承人。与此同时呢,伊利却拼命地在亚丽肚子里播种,她几乎每年生一个孩子,最后给了丈夫八个女儿和一个宝贵的小男孩,也取名为贾斯皮——做母亲的则因难产而死。男孩贾斯皮历经千辛万苦方才诞生于世,却很幽默地在三岁那年被马儿踢中脑袋……接着天花夺走了他的两个姐姐,剩下六个当中最年长的嫁给丹尼斯·艾林爵士,他是鹰巢城本家的亲戚。你知道,峡谷里到处都有艾林家族的分支,他们很穷,却又个个傲慢瞧不起人——海鸥镇艾林家除外,这一支晓得与富商们结亲,结果既发了横财,又不引人注目,终于兴旺发达。丹尼斯爵士来自于一个更骄傲更潦倒的分支……他在比武场上建立了名声,长得英俊,为人豪侠,知礼虔诚,号称‘谷地的宠儿’,再加上他冠有神奇的艾林姓氏,因此韦伍德的长女才嫁了他。他们的子孙也将是艾林,并成为自艾伯特之后谷地的继承人。真凑巧,疯王要了艾伯特的命,你知道那个故事吧?” 她知道:“他谋杀了她。” “没错,细节我就不讲了。总之,丹尼斯爵士很快抛下怀孕的妻子前去参战,并在鸣钟之役中阵亡,由于过度的英勇而死于战斧之下。人们把消息告诉他老婆,她便因悲伤死去,她的婴儿也死了。但这些在当时都不成问题,因为琼恩·艾林娶了个年轻老婆,一个他觉得会很丰饶多产的老婆。对此他充满信心,但你我都知道他从莱莎身上得到的只有死产、流产和可怜的乖罗宾。” “让我们回头来考察亚丽和伊利剩下的五个女儿。次女同样得过天花,留下严重的伤疤,因此作了修女;三女为佣兵所诱惑,伊利爵士将其逐出家门,结果她生的野种死于襁褓后,她加入了静默姐妹;四女和乳头岛伯爵成婚,却又终身不孕;五女嫁去河间地的布雷肯家族,但在途中被灼人部抢了亲;六女,作为最年轻的女儿,嫁给一名效忠韦伍德家族的地方骑士,生下一子,取名哈罗德,随后去世。”他把她的手掌翻过来,轻轻地吻她的腕部。“所以啰,告诉我,亲爱的——为何叫他继承人哈利?” 她瞪大眼睛:“他不是韦伍德伯爵夫人的继承人,他是劳勃的继承人!如果劳勃有个三长两短……” 培提尔抬起一边眉毛:“如果劳勃有个三长两短……唉,我们可怜又勇敢的乖罗宾是个百病缠身的孩子,出什么意外只是时间问题;如果劳勃有个三长两短,继承人哈利就成了哈罗德大人,鹰巢城公爵和艾林谷的守护者。琼恩·艾林的封臣们永远不会喜欢我,也不会喜欢咱们成天犯病的劳勃,但他们会追随少鹰王……等他们在婚礼上齐集之时,你散开枣红的长发,穿着灰白的新娘斗篷,佩戴冰原狼胸针出现……那样的话,峡谷骑士将会纷纷宣誓效忠,为你赢回北境。这就是我的礼物,亲爱的珊莎……哈利,峡谷和临冬城。难道不值得另一个吻吗,亲爱的?” 273.第273章 布蕾妮 一场噩梦,她心想,但假如是梦,为何疼痛如此剧烈? 雨水不再滴落,整个世界却还是湿的。斗篷跟锁甲一样沉,绑住手腕的绳索浸透了,变得更紧。无论布蕾妮如何扭动,都无法挣脱。她不知是谁把自己绑起来,也不知是为什么。她询问那些影子,但他们不回答。也许他们没听见,也许他们并非真实。层层潮湿的羊毛衣和生锈的锁甲底下,她的皮肤又红又热。 她怀疑一切不过是发烧时的梦。 她身下有匹马,却不记得何时上去的。她脸朝下横卧在马屁股上,犹如一袋燕麦,手腕脚踝都被捆起来。空气湿漉漉的,地面笼罩着水汽,每走一步,头部就像遭受重击。她听见有人说话,但只看得见马蹄下的泥地。有些骨头断了,脸肿起来,面颊沾着黏黏的血,每次颠簸都让手臂一阵剧痛。波德瑞克在叫她,仿佛从很遥远的地方。“爵士?”他不停地说,“爵士?小姐?爵士?小姐?”他声音很轻,听不大清楚。 最后,一切归于寂静。 她梦见自己在赫伦堡,又到了熊坑底下。这次她面对着尖牙,那秃顶巨人像蛆一样惨白,脸上生满流脓面疱。他赤身裸体冲过来,一边把玩命根子,一边咬着锉尖的牙齿。布蕾妮转身逃跑。“我的剑,”她叫道,“守誓剑。求求你们。”观众们不答,他们中有蓝礼、机灵狄克与凯特琳·史塔克,夏格维、帕格和提蒙也到了,还有树上那些死尸,凹陷的脸颊,肿胀的舌头,空洞的眼眶。见到他们,布蕾妮发出恐惧的尖叫,尖牙抓住她的手,将她拉近,从她脸上咬下一块肉。“詹姆,”她听见自己的嘶喊,“詹姆。” 即使在深沉的梦中,仍然感觉疼。她的脸阵阵刺痛,肩膀流血,呼吸像着了火。胳膊上的疼痛如闪电蔓延。她大声呼叫学士。 “没有学士,”一个女孩说,“只有我。” 我在找一个女孩,布蕾妮记起来。一个十三岁的贵族处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小姐?”她说,“珊莎小姐?” 一个男子笑道:“她以为你是珊莎·史塔克。” “她撑不了多久。她快死了。” “少一只狮子,我可不会悲伤流泪。” 布蕾妮听见有人祈祷。她想到梅里巴德修士,但语句完全不对。长夜黑暗,处处险恶。梦亦是如此。 他们骑马穿越阴森的树林,来到一个潮湿、黑暗又安静的地方,松树密密匝匝地挤在一起。马蹄下地面松软,身后的足迹中满是鲜血。蓝礼大人、狄克·克莱勃和瓦格·霍特骑在她身边。热血从蓝礼咽喉里涌出,山羊被咬破的耳朵渗出脓水。“我们去哪里?”布蕾妮追问,“你们要带我去哪里?”没人回答。他们怎么可能回答?他们全死了。是不是她也死了? 蓝礼在她前方,面带微笑的可爱国王。他牵她的马在树林里行走,布蕾妮呼唤他,告诉他她多喜欢他。但当他扭头朝她皱眉时,她发现他不是蓝礼。蓝礼从来不会皱眉。他总是对我微笑,她心想……除了…… “好冷。”她的国王用细微而迷惘的语调说,一个影子在移动,却不知从何而来。她可爱的主君血如泉涌,鲜血从绿色铁护喉中喷出,湿透她的双手。他曾是个暖和和活生生的人,现下他的血却冷如寒冰。这不是真的,她告诉自己,又一个噩梦,我很快就会醒来。 她的马突然停下。一双粗壮的手抓住她。一束束午后的红色阳光斜射穿过栗子树的枝条。一匹马在枯叶中翻寻栗子,附近有人走动,低声交谈。十个,十二个,也许更多。布蕾妮不认得他们。她被置于地上,背靠树干,伸直了腿。“喝这个,小姐。”女孩说。她将杯子托到布蕾妮唇边。味道又浓又酸。布蕾妮吐了出来。“水,”她喘着气,“请给我水。” “水不能止疼。这个能。至少有一点帮助。”女孩再将杯子放到布蕾妮唇边。 连喝酒都疼。红酒顺着下巴流淌,滴到胸口。杯子空了,女孩用皮囊注满,让布蕾妮再喝,直到酒从嘴边洒出来。“不要了。” “再喝点。你胳膊断了,还有肋骨。两三根肋骨呢。” “尖牙。”布蕾妮说,她记起他的重量,记起他用膝盖猛撞自己胸口。 “对。那家伙真是一个怪物。” 她回想起了一切:头上的闪电,下面的泥潭,雨水轻敲猎狗的黑铁头盔,尖牙恐怖的力量。突然间,她无法忍受,挣脱绳索的努力,却把自己磨得更疼。手腕绑得太紧,麻绳上有干涸的血。“尖牙。”她颤抖着问,“他死了没有?”她记起他的牙齿撕扯自己脸上的血肉。想到他仍活在某处,布蕾妮就直想尖叫。 “他死了。詹德利用长矛刺穿了他的脖子。再喝点,小姐,否则我把它灌进你喉咙里。” 她继续喝。“我要找一个女孩,”她在吞咽间歇时低声说,差点说成是自己的妹妹,“一个十三岁的贵族处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 “我不是她。” 你不是。布蕾妮看得出来。这女孩没吃饱,瘦得很,棕色头发扎成一根辫子,眼睛比实际年龄要成熟。棕头发,棕眼睛,相貌平平。年长六岁的垂柳。“你是姐姐。店家。” “也许吧。”女孩斜睨着说,“是又怎样?” “你叫什么?”布蕾妮问。她的肚子咕咕作响,担心自己会吐。 “海德。跟垂柳一样。简妮·海德。” “简妮。解开我。求求你。可怜可怜我吧。绳子磨得我手腕疼。流血。” “不可以。必须绑着你,直到……” “……直到夫人召见你。”蓝礼站在女孩身后,拨开眼前的黑发。不是蓝礼。是詹德利。“夫人要你对自己的罪行负责。” “夫人。”红酒让她眩晕,难以思考,“石心。你是说她吗?”在女泉城,蓝道伯爵提过她。“石心夫人。” “有人这么称呼她。有人叫她别的名字。静默姐妹。无情圣母。绞架女。” 绞架女。布蕾妮闭上眼睛,看到尸体悬在光秃秃的褐色树枝下,他们的脸又黑又肿。她突然害怕到极点。“波德瑞克。我的侍从。波德瑞克在哪儿?其他人呢……海尔爵士,梅里巴德修士。狗儿。你们把狗儿怎么了?” 詹德利与女孩交换了一下眼神。布蕾妮挣扎着想站起来,结果一只膝盖刚刚撑起,世界就开始旋转。“你杀了狗,小姐。”她听见詹德利说,紧接着,黑暗再次吞没了她。 她回到轻语堡,站在废墟之中,面对克莱伦斯·克莱勃。他高大凶猛,胯下野牛的毛发比他的毛更为杂乱蓬松。那怪兽用蹄子狂刨地面,在泥地里挖出深沟,克莱勃则锉尖了牙齿。布蕾妮拔剑,剑鞘却是空的。“不。”她大喊,克莱伦斯冲过来。这不公平,没有魔剑她无法战斗。是詹姆爵士给她的剑。一想到自己像辜负蓝礼一样也辜负了他,布蕾妮就想哭。“我的剑。行行好,我得找到自己的剑。” “妞儿想要回她的剑。”一个声音说。 “我想要瑟曦·兰尼斯特舔我的鸡巴。那又怎样?” “詹姆叫它守誓剑。行行好。”但说话的人根本不听,而克莱伦斯·克莱勃在隆隆马蹄声中向她冲来,削掉她的脑袋。布蕾妮盘旋着坠入更深的黑暗。 她梦见自己躺在一艘小船里,头枕在某人的膝盖上,周围全是影子,戴兜帽的人,穿盔甲和皮衣。他们划船横渡一条雾蒙蒙的河,桨叶包布,以抑制声响。她被汗水浸透,浑身燥热,却仍在发抖。雾气中一张张脸浮现。“美人。”岸边的柳树轻声道,芦苇却说,“怪胎,怪胎。”布蕾妮一阵战栗。“停下,”她说,“让他们停下。” 再次醒来,简妮将一碗热汤端到她唇边。洋葱肉汤,布蕾妮心想。她尽量多喝,直到一小块胡萝卜卡在喉咙里,把她噎住了。咳嗽痛苦之极。“放松。”女孩说。 “詹德利,”她喘息着,“我得跟詹德利谈谈。” “他到河边就回去了,小姐。他回到煅炉边,回去照顾垂柳和小家伙们,保护他们的安全。” 没人能保护他们安全。她又开始咳嗽。“啊,让她噎死算了。省我们一根绳子。”一个影子将女孩推到一边。他穿生锈链甲衫,束镶钉皮带,腰悬长剑和匕首,一件肮脏的黄色大斗篷贴在肩上,浸透了水。他双肩之间耸立着一只龇牙咧嘴的钢铁狗头。 “不,”布蕾妮呻吟,“不,你死了,我杀了你。” 猎狗哈哈大笑。“你搞反了。是我杀了你。我现在还可以再杀你一次,但夫人要看你被绞死。” 绞死。这个词让她浑身一激灵。她望向女孩,简妮。她还小,不会如此残酷。“面包和盐,”布蕾妮喘息着说,“在客栈……梅里巴德修士给孩子们吃的……我们跟你妹妹共享面包……” “自夫人从婚礼上回来之后,待客之礼便不同以往了。”女孩说,“悬在河边的尸体,其中有些也自以为是宾客。” “我们有我们的做法,”猎狗说,“他们想要床铺。我们给他们树。” “我们还有更多的树,”另一个影子插话,生锈头盔下只有一只眼睛,“树总是不缺。” 再次上马时,他们用皮头套蒙住她的脸。没有眼孔。皮革使周围的声音变得模糊不清。洋葱味道存留在舌头上,跟失败的滋味一样浓烈。他们打算绞死我。她想到詹姆,想到珊莎,想到塔斯家中的父亲,不由得感谢头套,替她遮住眼中涌出的泪水。她不时听到土匪们交谈,但无法辨清词句。过了一会儿,她屈服于疲劳,随着马匹缓慢平稳的步伐打呼噜。 这回,她梦见自己回到暮临厅的家中,透过父亲大厅里高高的拱形窗户,欣赏落日的美景。我在这儿很安全。很安全。 她穿着丝绸锦绣裙服,红蓝相间的四分底,分别镶有金色的太阳与银色的新月。别的女孩穿上会很漂亮,在她身上则不然。她今年十二岁,正扭捏不安地等待着与一位年轻骑士会面。他比她年长六岁,由父亲亲自挑选,光辉灿烂,有朝一日定然功成名就。但她害怕他的到来,因为她胸太小,手脚太大,头发老是竖起来,鼻子边长了一粒脓包。“他将给你带来一朵玫瑰。”父亲向她承诺,但玫瑰无用,玫瑰无法保护她。她要剑。守誓剑。我得找到那女孩。我得为他找回荣誉。 门终于开了,她的未婚夫跨入她父亲的厅堂。她尽力遵照先前的教导向他致意,然而鲜血从嘴里涌出,原来她在等待时咬掉了舌头。她把舌头吐在年轻骑士脚边,看到他脸上嫌恶的表情。“‘美人’布蕾妮,”他讽刺道,“我见过比你漂亮的母猪。”然后他将玫瑰扔到她脸上,离开时,披风上的狮鹫飘荡起伏,逐渐幻化成狮子。詹姆!她想大喊,詹姆,回来!你回来!但她的舌头躺在地上,玫瑰旁边的血泊之中。 布蕾妮突然醒来,大口喘气。 她不知自己身处何方。空气寒冷阴沉,有泥土、蛆虫和霉菌的味道。她躺在搁板床上,盖着一堆羊皮,头上是岩石,树根从墙壁间冒出来。唯一的光源来自一支牛油蜡烛,蜡烛在一摊熔蜡中冒着烟。 她推开羊皮,发觉有人脱了她的衣服和盔甲。她现在穿一件褐色羊毛布宽松裙服,很薄,但刚洗过。前臂夹了木板,再用麻布包扎,一侧脸颊潮湿僵硬。她摸了摸,某种湿润的药膏覆盖着脸颊、下巴和耳朵。尖牙…… 布蕾妮站起身,腿软得像水,晕头转向:“有人吗?” 蜡烛后面有许多黑暗的空穴,其中一个里面有什么东西动了动,那是一位衣衫褴褛的灰发老人。他盖的毯子滑到地板上,他坐起来揉揉眼睛。“布蕾妮小姐?你吓了我一跳。我在做梦呢。” 不,她心想,做梦的是我。“这是什么地方?地牢吗?” “山洞。狗儿追踪我们时,我们就得像老鼠一样逃回洞里。”他穿一件残破不堪的旧袍子,淡红与白色相间,灰头发又长又乱,脸颊和下巴的皮肤松松垮垮,满脸粗糙的胡楂。“你饿不饿?能喝牛奶吗?再来点面包和蜂蜜?” “我要我的衣服。我的剑。”不穿盔甲,她感觉像光着身子,而且她希望守誓剑在身边,“出去的路。告诉我出去的路。”山洞地上满是石头泥土,感觉高低不平。即使到现在,她仍然头晕目眩,犹如飘浮一般。闪烁的烛光投射出诡异的影子。杀戮的影子在四周起舞,她心想,躲避着我的察看。到处都有洞穴、裂缝和罅隙,但哪条通往外面,哪条通往更深处,哪条是死胡同,她无从知晓。所有的都同样漆黑。 “我可以摸摸你的额头吗,小姐?”看守的手上布满瘢痕和硬茧,却出奇的轻柔。“你的烧退了,”他宣布,带着自由贸易城邦的口音,“不错不错。昨天你的皮肤摸上去还像着了火。简妮担心我们会失去你。” “简妮。那高个子女孩?” “就是她。但她不如你高,小姐。人们叫她‘长腿简妮’。是她给你手臂接骨,夹上木板,干得跟学士一样出色。她还尽量治疗你的脸,用煮沸的麦酒清洗伤口,防止溃烂。即便如此……人咬的伤口污秽不洁,我敢肯定,发烧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灰发人摸摸她绑着绷带的脸。“我们不得不割除一点肉。我恐怕你的脸不会好看。” 它从来就没好看过。“你是说,会留下伤疤?” “女士,那怪物咬去了你半边脸。” 布蕾妮不由一怔。每个骑士都有战斗留下的伤疤,她央求古德温爵士教她剑术时,他警告过她,你想要这个吗,孩子?但老教头指的是剑伤,他料不到尖牙的牙。“如果你们只是想吊死我,为什么替我接骨,洗净伤口?” “为什么呢?”他望向蜡烛,仿佛再也无法忍受看她,“他们告诉我,你在客栈战斗得很勇敢。柠檬不该离开路口。他得到命令守在附近,埋伏起来,假如烟囱里有烟升起,就立即赶来……但他听说盐场镇疯狗已沿绿叉河北去,便上了钩。我们追踪这伙人很久了……尽管如此,他应该更清醒才对。结果,走了半天他才意识到血戏子利用一条小溪隐匿踪迹,绕到了他背后,后来,他为了绕开一队佛雷家的骑士,又浪费了更多时间。要不是你,等柠檬和他的人赶到时,客栈里就只剩尸体了。或许正因如此,简妮才给你疗伤。不管以前干过什么,你光荣地获得了这些伤口,为了完全正当的事业。” 不管以前干过什么。“你们认为我干过什么?”她说,“你们是谁?” “我们一开始是国王的人,”那人告诉她,“但国王的人必须要有国王,而我们没有。我们本来也是弟兄,但我们的关系已经瓦解。我不知道我们是谁,只知道我们的路十分黑暗,圣火没告诉我道路尽头等待着的是什么。” 我知道路的尽头在哪里。我见过树林里的尸体。“圣火,”布蕾妮重复。突然,她明白了,“你是那密尔僧侣。红袍巫师。” 他低头看着自己褴褛的长袍,悲哀地笑笑:“叫粉红冒牌货更合适。没错,我是索罗斯,来自密尔……一个糟糕的僧侣,一个更糟的巫师。” “你跟唐德利恩一起。闪电大王。” “闪电转眼即逝,再也无法看到。人也一样。我恐怕贝里伯爵的火焰已经离开人世。一个更阴沉的影子取代他领导我们。” “猎狗?” 僧侣努努嘴:“猎狗死了,已经被埋葬。” “我看到他。在树林里。” “那是发烧时做的梦,小姐。” “他说要绞死我。” “梦也可能撒谎。小姐,你多久没吃东西了?一定饿坏了吧?” 她确实很饿,肚子里空空如也。“吃的……我很想吃点东西,谢谢你。” “那就好好吃顿饭吧。坐下。我们还要再谈,但先吃饭。在这儿等着。”索罗斯用融化的蜡烛点燃一支细烛,消失于某块突出的岩石下,黑糊糊的洞里,留下布蕾妮在小山洞独处。但能有多久呢? 她在石室徘徊,寻找武器。任何武器都可以:棍,杖,匕首,但她只找到石头,有一块正称手……但她记得在轻语堡,夏格维用石块对抗匕首是什么下场。听见僧侣的脚步时,她丢下石头,回到座位里。 索罗斯拿来面包、奶酪和一碗炖汤。“很抱歉,”他说,“最后一点牛奶已经发酸,蜂蜜也吃完了。食物越来越少。不过这些能让你吃饱。” 炖汤冰冷油腻,面包很硬,奶酪更硬。但布蕾妮以前吃过的所有东西都不及今天吃的一半好吃。“我的同伴们也在这儿?”她边问僧侣边舀起最后一点汤。 “修士被放走了,让他继续上路。他不是恶人。其余的都在这里,等待审判。” “审判?”她皱起眉头,“波德瑞克·派恩不过是个小男孩。” “他说他是侍从。” “你知道男孩子都爱吹嘘。” “他是小恶魔的侍从。他承认自己参加过战斗,甚至承认杀过人。” “他是个孩子,”她又道,“可怜可怜他吧。” “小姐,”索罗斯说,“我不怀疑在七大王国别的地方能找到仁慈、怜悯与宽恕,但别在这里寻找。这是个山洞,不是座神庙,当人们必须像老鼠一样活在黑暗的地底时,同情心跟牛奶与蜂蜜一样很快就耗光了。” “正义呢?山洞里能找到正义吗?” “正义。”索罗斯无力地笑笑,“我记得正义。它的滋味曾如此美好。在贝里的带领下,我们替天行道,我们就是正义的化身,至少我们如此告诉自己。我们是国王的子民,是骑士,是英雄……但长夜黑暗,处处险恶,小姐,战争把我们全变成了怪物。” “你说你们是怪物?” “我说我们都是人。你不是唯一受过伤的,布蕾妮小姐。当这一切刚开始时,我的很多弟兄是好人,有些……不那么好,这样说可以吗?当然,有种说法认为,说一个男人开始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最终结局。我想女人也一样。”僧侣站起身,“恐怕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已经结束。我听见我的弟兄们来了。夫人派人来找你。” 布蕾妮听见脚步声,看到火炬光在隧道中闪烁:“你告诉我说她去美人市集了。” “她是去过。我们睡觉时她又回来了。她从来不睡。” 我不害怕,她告诉自己,但已太迟了。至少我不能让他们看出我害怕,她转而向自己承诺。他们一行四人,身强体壮,面容桀骜不驯,穿着锁甲、鳞甲和皮甲。她认出其中一位,梦中的独眼人。 四人中最高大那个穿一件肮脏破旧的黄斗篷。“吃得满意?”他问,“希望如此。那是你的最后一餐。”他棕头发,大胡子,结实强健,断裂过的鼻子愈合得很差。我认识这人,布蕾妮心想。“你是猎狗。” 他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烂牙,歪歪扭扭,布满褐色蛀痕。“我想是的,因为小姐您杀了上一个猎狗。”他扭头啐了一口。 她记起闪烁的电光,脚下的烂泥。“我杀了罗尔杰。他从克里冈坟头取走头盔,你又从他尸体上捡了过来。” “他可没抗议。” 索罗斯不安地吸了一口气。“真的吗?死人的头盔?我们堕落到如此地步?” 大个子朝他皱眉头:“那是好钢。” “这顶头盔和戴它的人都不吉祥,”红袍僧说,“桑铎·克里冈饱受折磨,而罗尔杰是人皮野兽。” “我不是他们。” “那为什么要让全世界看到他们的脸?残暴,凶狠,扭曲……你想当那样的人吗,柠檬?” “看到它,我的敌人会害怕。” “看到它,我自己都会害怕。” “那就闭上你的眼睛。”黄斗篷打个急促的手势,“带走那婊子。” 布蕾妮没抗拒。他们有四个人,而受伤后的她十分虚弱,宽松的羊毛衣服底下什么都没有。他们押她穿过蜿蜒的隧道,她不得不低下脖子,以免撞到头。前方路面急速上升,拐了两个弯,进入一个巨洞,里面满是土匪。 泥地中央挖出一个大火坑,空气中青烟弥漫,很多人簇拥在火堆边取暖,对抗山洞里的寒气。其余的沿墙站立,或盘腿坐在草垫上。也有女人,甚至有几个小孩,躲在母亲裙裾后面张望。布蕾妮唯一认识的脸是“长腿”简妮·海德。 山洞中,岩石裂隙里支起一张搁板桌,后面坐着一个灰衣女人,披斗篷,戴兜帽。她手拿一顶王冠,青铜箍上围了一圈黑铁剑。她正端详着它,手指摸索剑刃,仿佛在测试它们有多锋利。她的眼睛在兜帽底下闪烁着寒光。 灰色是静默姐妹的颜色,她们是陌客的侍女。布蕾妮感觉一阵战栗爬上脊柱。石心夫人。 “夫人,”大个子通报,“她来了。” “对,”独眼人补充,“弑君者的婊子。” 她怔了一怔:“你为什么这样叫我?” “要是你每叫一声他的名字,我就能得到一枚银鹿,那我早跟你的兰尼斯特朋友一样富有了。” “那只不过……你不明白……” “哦,是吗?”大个子笑道,“我觉得我们明白。你有一股狮子的臭味,小姐。” “不是那么回事。” 另一名土匪踏上前来,他是个年轻人,穿一件沾满油污的羊皮短上衣,手拿守誓剑。“这把剑可以证明她是狮子。”他操着生硬的北方口音,把剑从鞘中拔出,放在石心夫人面前。火光照耀下,黑红波纹仿佛颤动不休,但那灰衣女人的眼睛只盯着剑柄后端的圆头:一只黄金狮子头,红宝石眼睛像两颗红色的星星一样熠熠生辉。 “还有这个。”密尔的索罗斯从袖子里抽出一张羊皮纸,放在剑旁边。“上面有小国王的印戳,说携带者在为他办事。” 石心夫人将剑搁置一边,开始读信。 “给我这把剑是有正当用途的,”布蕾妮说,“詹姆爵士立过誓,向凯特琳·史塔克……” “……然后叫朋友们割了她的喉咙,”穿黄斗篷的大个子说,“我们都了解弑君者和他的誓言。” 没用,布蕾妮意识到,跟他们解释没用。尽管如此,她仍然说下去。“他答应凯特琳夫人交还她的女儿们,但等他到达君临城,她们已不在了。詹姆派我出来寻找珊莎小姐……” “……假如你找到那女孩,”年轻的北境人问,“拿她怎么办?” “保护她。带她去安全的地方。” 大个子哈哈大笑:“那是哪里呢?瑟曦的地牢?” “不。” “随你怎么否认。这把剑说明你在撒谎。难道要我们相信兰尼斯特家会把黄金红宝石的剑交给敌人?要我们相信弑君者请求你把女孩藏起来,不让他自己的孪生姐姐找到?我猜那张带有小国王印鉴的纸只不过是以防万一,在你需要擦屁股时用的吧?还有你那些同伙……”大个子转身招招手,土匪们让出一条通路,两名俘虏被带上来。“男孩是小恶魔的侍从,夫人,”他向石心夫人报告,“另一个是‘血腥’蓝道的直属骑士,双手沾满鲜血。” 海尔·亨特被打得很惨,脸肿得几乎认不出来。在他们的推搡下,他踉踉跄跄地走过来,差点跌倒。波德瑞克抓住他的胳膊。“爵士,”看到布蕾妮,男孩悲惨地说,“小姐,我是说。抱歉。” “你没什么可抱歉的。”布蕾妮转向石心夫人,“不管你认为我做了什么背信弃义的事,波德瑞克和海尔爵士都没参与。” “他们是狮子,”独眼人道,“这就够了。我说吊死他们,塔利已经绞死了二十个我们的人,是时候吊几个他的人了!” 海尔爵士朝布蕾妮无力地微笑。“小姐,”他说,“当初我提出婚约时,你应该答应的。现在嘛,恐怕到死你都还是个处女,而我则是个穷人。” “放他们走吧。”布蕾妮恳求。 灰衣女人没回答。她端详着剑、羊皮纸以及铜铁王冠,最后把手伸到下巴下面,抓住脖子,好像要掐死自己一样。但她开口说话了……嗓音断断续续,饱受折磨,似乎来自喉咙,嘶哑喘息,很像临死前的喉音。那是被诅咒者的语言,布蕾妮心想。“我听不懂。她说什么?” “她问你这把剑的名字。”穿羊皮短上衣的年轻北境人说。 “守誓剑。”布蕾妮答道。 灰衣女人的指间发出嘶嘶声。她的眼睛仿佛阴影中燃烧的两颗红炭。她又说话了。 “不对,她说,这应该叫‘破誓剑’。它是用来背叛与谋杀,她为它取名为‘虚伪之友’,和你一样。” “我对谁虚伪了?” “对她,”北境人说,“小姐,你难道忘了自己曾立誓为她效力?” 塔斯的处女立誓效力的女人只有一个。“不可能,”她说,“她死了。” “死亡与宾客权利,”长腿简妮·海德喃喃道,“它们的意义都跟从前不同了。” 石心夫人放低兜帽,解开脸上的灰羊毛围巾。她的头发干枯脆弱,白如骸骨,额头是斑驳的灰绿色,夹杂着褐色腐斑。条条碎肉附着在她脸上,从眼睛直到下巴。有些豁口结着干血块,有些则露出底下的骨头。 她的脸,布蕾妮心想,她的脸曾经如此健康美丽,她的皮肤曾经如此光滑柔软。“凯特琳夫人?”泪水充满她的眼睛,“他们说……他们说你死了。” “她确实死了,”密尔的索罗斯道,“佛雷家割了她的喉咙,从一边耳朵直到另一边。我们在河边找到她时,她已经死了三天。哈尔温请求我给她生命之吻,但隔得太久,我不愿意,因此贝里伯爵代替我将嘴唇置于她的嘴唇之上,把自己的生命之火传递给她。然后……她复活了。光之王保佑我们。她复活了。” 我还在做梦?布蕾妮疑惑地想,这是尖牙的牙衍生的又一个噩梦?“告诉她,我从没背叛她。我以七神之名起誓。我凭自己的剑起誓。” 曾是凯特琳·史塔克的东西再次捂住喉咙,手指夹紧脖子上长长的可怕伤口,哽咽地挤出一点声响。“言辞就像风,她说,”北境人告诉布蕾妮,“她要你证明诚意。” “怎么证明?”布蕾妮问。 “用你的剑。守誓剑,你是这样叫它的吧?那就信守对她立下的誓言,夫人说。” “她要我做什么?” “她要她儿子活着,或者要杀他的人死去,”大个子道,“她要拿他们喂乌鸦,就像他们在红色婚礼后干的那样。佛雷和波顿,没错。我们会满足她,要多少有多少。她要你做的只是杀掉詹姆·兰尼斯特而已。” 詹姆。这名字像一把匕首在她肚子里搅动。“凯特琳夫人,我……您不明白,詹姆……我们被血戏子们俘虏,他救了我,使我不至于被强暴,后来他又回来找我,赤手空拳跳下熊坑……我向你发誓,他不是那样子的。他派我去找珊莎,保护她的安全,他不可能参与红色婚礼。” 凯特琳夫人的手指深深掐入脖子里,断断续续、窒息般的话语仿佛一条冰冷的河流。北境人说:“她说你必须选择。要么拿剑去杀弑君者,要么被当做叛徒吊死。剑还是绳子,她说。选择吧,她说。快选。” 布蕾妮记起自己的梦,记起自己在父亲的大厅里等待那个将要与她结婚的男孩。梦中的她咬掉了舌头。鲜血从嘴里涌出。她深吸一口气:“我不会作这样的选择。” 长久的沉默。然后石心夫人又说话了。这一次布蕾妮听得懂。只有两个字。“绞刑。”她嘶哑地说。 “遵命,夫人。”大个子应道。 他们再度将布蕾妮的手腕用绳子绑起来,拉着她沿一条弯弯曲曲的岩石小道走出山洞,来到地表。她惊讶地发现,外面是早上,清晨苍白无力的光柱斜斜地穿过树丛。这儿的树真多,她心想,不需走太远。 他们果然没走太远。在一株歪歪扭扭的柳树下,土匪们将她的脖子套进绳圈,抽紧之后,另一端抛过树枝。海尔·亨特和波德瑞克·派恩将被吊在榆树上。亨特爵士嚷嚷着说他愿意去杀詹姆·兰尼斯特,但猎狗抽了他一巴掌,让他闭嘴。他又戴上那顶头盔。“假如你有罪孽要向诸神忏悔,是时候了。” “波德瑞克从没伤害过你们。我父亲会付他的赎金。塔斯被称为蓝宝石之岛。把我的遗骨和波德瑞克一起送去暮临厅,你们就能得到蓝宝石,银子,任何想要的东西。” “我想要我的妻子女儿活着,”猎狗说,“你父亲能给我吗?如果不能,让他见鬼去吧。那孩子得跟你一块儿烂掉,狼群会来啃你们的骨头。” “你打算吊死这婊子,柠檬?”独眼人问,“还是想用口水把她淹死。” 猎狗从边上的人手中一把夺过绳子。“让我们看看她会不会跳舞。”他道,然后使劲一拉。 布蕾妮感觉麻绳收紧,嵌入肌肤,将下巴往上提。海尔爵士滔滔不绝地咒骂,男孩却什么也没说,甚至当双脚腾空而起时,波德瑞克连眼睛都没抬一下。如果这是又一个梦,该醒了;如果这是真的,那我死定了。她只看得见波德瑞克,绳圈套着他细细的脖子,他的双腿在抽搐。她张开嘴巴。波德蹬踢挣扎,即将窒息而亡。虽然绳索紧紧扼住布蕾妮,但她拼命吸入一口气。她从未感觉如此疼痛。 她嘶喊出一个词。 274.第274章 瑟曦 莫勒修女是个花白头发的老泼妇,尖脸孔像把斧头,嘴唇噘成一条表示否定的细线。我敢打赌,她连苞都没被人开过,瑟曦心想,她的私处硬得像被煮过的皮革。大麻雀派出六名骑士担任护卫,骑士们的风筝盾上刻有战士之子重生的纹章——彩虹宝剑。 “修女,”瑟曦坐在铁王座下,身穿镶金蕾丝的绿丝裙服,“请转告总主教大人,我们很为难,他这次做得实在过分。”翡翠在太后的手指和金发上闪耀,整个宫廷、整个城市都看着她,她一定展现泰温公爵之女的风范。等这幕话剧结束,人们就会明白谁才是真正的女主人。但首先得耐心,不能操之过急。“玛格丽夫人是我儿子忠顺的好妻子,是他的伴侣和配偶。总主教大人无权毁谤她,更不能把她和她的表亲们拘禁起来,她们都是我们最最关心的人。我要他立即放人。” 莫勒修女面不改色:“我会向总主教大人转达陛下的话。但很遗憾,在证明年轻的王后和她的女伴们确实清白之前,我们不能放人。” “证明?噢,你只消看看她那张甜美漂亮的脸蛋,就知道她有多清白。” “漂亮的脸蛋往往隐藏着罪人的心。” 议事桌边的玛瑞魏斯大人发话:“年轻的女士们究竟受到哪些控告,又是由谁提出的呢?” 修女说:“梅歌·提利尔与埃萝·提利尔被控淫荡、通奸和协助叛国,雅兰·提利尔被控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而玛格丽王后不仅被控以上所有罪状,还加上行为不检点与叛国。” 瑟曦将一只手放到胸口:“谁在散布这些无耻谰言,恶意中伤我的媳妇!其心可诛!我亲爱的儿子全心全意地爱着玛格丽,她怎能这么残忍地玩弄他?” “原告正是陛下您身边的骑士。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爵士在天父的祭坛前,亲口向总主教大人忏悔了通奸事实。” 议事桌边,哈瑞斯·史威佛张口结舌,派席尔国师别开了脸。四周嗡嗡作响,好似一千只蜜蜂在王座厅内盘旋。旁听席上有的妇女悄悄溜走,大厅后方的许多小领主和骑士也准备开溜。金袍卫士未加阻拦,因为太后早已吩咐奥斯佛利爵士把所有离开的人记录在案。提利尔的玫瑰很快就不会那么香了。 “如果你的意思是指年轻的奥斯尼爵士精力旺盛,这点我同意,”太后道,“但他是个守本分的好骑士。如果他承认……噢,这不可能,玛格丽还是处子!” “她并非处子,依照总主教大人的指示,我亲自检查过。她的处女膜已破。对此,阿兰廷修女和梅森特修女可以作证,玛格丽身边的娜丝特瑞卡修女也已承认——此人如今已被关进悔罪室作忏悔。我们还检查了梅歌小姐与埃萝小姐,她们两人也非完璧。” 嗡嗡声变得如此嘈杂,太后几乎无法思考。我真心希望小王后和她那群小鸡们被骑得爽快。 玛瑞魏斯大人一拳砸在桌子上:“玛格丽夫人为贞操发下了神圣的誓言,不仅对摄政王太后,还对着王太后陛下已故的父亲大人,当时有多人为证。提利尔大人和奥莲娜夫人也联合担保,他们的话,我们自然是不应质疑的。现在出了这等事,修女,你是说这些臣子有意欺瞒王上吗?” “或许他们也上了当,大人,”莫勒修女道,“我不清楚。作为检查王后的人,我只是实话实说,并对所说的一切负责。” 想到这糟老太婆将皱巴巴的手伸进玛格丽粉红的小阴道里,瑟曦忍不住笑了:“总主教大人应当允许我们派学士重新检查我的媳妇,看看事实是否有误。派席尔大学士,请你即刻随莫勒修女返回受神祝福的贝勒大圣堂,找出玛格丽清白与否的实情。” 派席尔的脸色犹如凝固的牛奶。平时开会,这老白痴的废话永远说不完,现在我要他表个态,他却开不了口。过了许久,老人才颤巍巍地道:“无须我去检……检查她的私处。”他声音颤抖得几乎听不清:“很遗憾……玛格丽王后并非处女。她曾要我提供月茶,不止一次……而是很多次。” 随之而来的喧哗是瑟曦·兰尼斯特期盼已久的高潮,连王家传令官拿棒子拼命捶地,也无法抑制激动的人群。太后听任自己享受,享受各种羞辱小王后的言语。过了很长时间,她才恢复石头般的表情,下令金袍卫士清空大厅。玛格丽·提利尔完了,她雀跃地想。她走向铁王座后的国王门,君临城内仅存的三位白骑士赶紧跟上:柏洛斯·布劳恩、马林·特兰和奥斯蒙·凯特布莱克。 月童站在门边,手拿孩童的玩具,睁圆了一双迷惑的大眼睛。他是个傻瓜,但至少是个诚实的傻瓜。“蛤蟆”巫姬自以为能预言未来,她才该穿上月童的小丑衣。希望那老骗子在地狱里哀号。他所预言的年轻女人完了,预言已被阻止,其他部分也不会成真。没有黄金裹尸布,没有valongar的毒手,我终于摆脱了你恶毒的诅咒,我自由了。 重臣们也随她出来。哈瑞斯·史威佛还没回过神,他被门绊住,差点摔倒,幸亏奥雷恩·维水拽住了他胳膊。奥顿·玛瑞魏斯也很紧张。“老百姓很喜欢小王后,”他说,“今天的事,他们决不会善罢甘休。陛下,我很担心事态演变。” “玛瑞魏斯大人说得有理,”维水大人道,“若陛下恩准,我将率新造的大帆船巡逻黑水河,桅杆上挂起托曼陛下的王旗,以展示力量,震慑都城,打消任何不轨企图。” 他的言下之意是:黑水河上有了大帆船舰队,梅斯·提利尔即使想回师救人也办不到,正如当初提利昂能阻止史坦尼斯。在维斯特洛这一面,高庭没有海军,而他们所依仗的雷德温舰队,此刻应已返航青亭岛。 哈瑞斯·史威佛大汗淋漓,似乎随时可能晕倒:“消息传到提利尔大人耳中,可以想象他的愤怒。到时候流血难以避免……” 你这没种的矮脚公鸡,瑟曦轻蔑地想,你的纹章改成蠕虫更恰当,公鸡对你而言都太过誉了。梅斯·提利尔连小小的风息堡都拿不下,怎敢反对教会的权威?她不想听首相继续喋喋不休:“不会出现流血事件,为此我将亲自出马。我要上贝勒大圣堂找玛格丽王后和总主教大人沟通,大家都知道,托曼爱着他们两位,因此我会努力在他们之间达成和解。” “和解?”哈瑞斯爵士用天鹅绒衣袖揩额头的汗水,“达成和解?……陛下您实在太勇敢了。” “当然,最后还是得举行审判,”太后宣布,“经由审判来终结一切流言飞语,向天下证明我们亲爱的玛格丽有多清白。” “是啊,”玛瑞魏斯说,“我只担心总主教私下拷问王后,从前的教会就这么干。” 那不正好么?瑟曦心想。等真相大白,等宫中的人都知道自己有个专门为歌手分开大腿、专门亵渎少女祭坛的婊子王后,我看她还有什么脸留下来。“实事求是是关键,至少这点我们都同意,”她说,“大人们,请原谅,我得去国王那边了。发生这么大的事,他需要多多关照。” 母亲进门时,托曼正跟猫咪捉迷藏。多卡萨拿废毛线为他做了只老鼠,以长长的线连在一根老钓鱼竿上。猫咪们很喜欢追逐它,而男孩把牵毛线老鼠转圈圈当成了最爱的运动。当瑟曦环抱住他,亲吻他的额头时,他似乎有些惊讶:“怎么了,妈妈?你怎么哭了?” 因为你安全了,她想告诉儿子,因为没有人再能伤害你。“傻孩子,狮子是不哭的。”玛格丽和她表亲们的事以后再讲吧,“我这儿有些文件需要你签署。” 为着安抚国王的关系,逮捕状上没写名字,而是留下空白。托曼高高兴兴地签好,再高高兴兴地盖上热蜡印章,一如既往。随后太后要乔斯琳·史威佛把儿子带去玩耍。 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爵士到来时,墨迹已干,瑟曦亲笔填写了所有姓名:“高个”塔拉德爵士、贾拉巴·梭尔、竖琴手哈米西、修夫·克莱夫顿、马克·穆伦道尔、拜亚德·诺科斯、蓝柏特·特拔瑞、霍拉斯·雷德温、霍柏·雷德温,还有自称“蓝诗人”的乡巴佬渥特。 “这么多人啊。”奥斯佛利爵士翻着这几张逮捕状,仿佛那些名字是羊皮纸上的蟑螂。凯特布莱克三兄弟没一个识字。 “只有十个。你麾下六千金袍子,抓十个人应该很简单。听着,有些滑头听到谣言就会脚底抹油,这些人你不用刻意去追,反正缺席只能证明他们有罪心虚。白痴塔拉德爵士或许会反抗,在他忏悔之前别把他弄死了,至于其他束手就擒的人犯,你不得伤害,因为他们中或许有人是无辜的。”计划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证明雷德温双胞胎的清白,以显示公正。 “日出之前,我一定完成任务,陛下,”奥斯佛利爵士犹豫半晌,“呃,贝勒大圣堂外有群众聚集。” “群众?”看来维水大人的考虑很有道理。这帮平头百姓真放肆,为着他们的小宠物玛格丽来出头,“有多少?” “一百多号人吧,叫嚷着要总主教释放小王后。陛下,我可以驱散他们。” “不,让他们嚷个够,大麻雀是不会动摇的——他只愿听从诸神的声音。”难道不够讽刺么?大麻雀靠暴民拥戴戴上水晶冠,现下却成了暴民咆哮的对象。谁叫他那么快就把冠冕卖掉了。“反正教会有了自己的骑士,可以自己保护自己。噢,我差点忘记,立即关闭七道城门,事情结束之前,未经我准许,任何人不得出入君临。” “遵命,陛下。”奥斯佛利爵士鞠了一躬,出门去找人为他念逮捕状。 太阳落山时,所有人犯都已被拿获归案。竖琴手哈米西吓得瘫倒在地,高个塔拉德爵士重伤了三位金袍子。瑟曦命将雷德温的双胞胎软禁在舒适的塔楼房间,其他人则统统打入地牢。 “哈米西患有严重的肺病,”当晚应召时,科本报告,“他要求得到学士照顾。” “告诉他,忏悔后就能得到治疗,”瑟曦想了想,“他太老,不可能做情夫,但毋庸置疑,当玛格丽和其他人云雨偷欢时,他在旁边表演歌唱。是了,我们需要细节。” “我会让他记起来的,陛下。” 第二天早上,玛瑞魏斯夫人来为她换装,准备出发探访小王后。“颜色别太花哨,”她吩咐,“总主教大人眼神很挑,比较单调肃穆的衣服才合他胃口。他喜欢让我跟他一起祈祷。” 太后最终穿上一件自喉头直罩到脚踝的柔软羊毛裙服,这件裙服线条僵硬,只胸前有些小小的藤蔓装饰,外加袖子上的金线。也好,褐色能掩盖下跪时沾染的泥土。“我和我的好媳妇谈话时,你去找她的三位表亲,”她嘱咐坦妮娅,“最好把雅兰争取过来。但千万把紧口风,圣堂里面,不只有诸神在倾听。” 詹姆常说,带兵打仗最难的部分是开战之前,等待流血发生的时刻。瑟曦踏出大门,看着灰暗的天空,真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感。不行,不能碰运气,我决不能浑身湿漉漉地出现在贝勒大圣堂,还是坐轿子吧。她带上十名兰尼斯特武士和柏洛斯·布劳恩作护卫。“追随玛格丽的暴民分不清你们凯特布莱克兄弟谁是谁,”她告诉奥斯蒙爵士,“我不拿你冒险。你还是暂避一时。” 穿行街市时,坦妮娅忽然怀疑起来。“这次审判……”她静静地说,“若玛格丽决定把自己的清白和荣誉押在比武上怎么办?” 瑟曦唇边掠过一丝笑容:“身为王后,她的荣誉必须由御林铁卫来捍卫,维斯特洛每个三岁孩童都知道龙骑士伊蒙王子为破除谣言,保护奈丽诗王后名节,与邪恶的莫格尔爵士决战的故事。然而现下洛拉斯爵士奄奄一息,恐怕龙骑士伊蒙王子的担子得交给其他誓言兄弟挑了。”太后耸耸肩:“交给谁呢?亚历斯爵士和巴隆爵士远在多恩,詹姆前去讨伐奔流城,奥斯蒙爵士因避嫌的关系不能出战。只剩……噢,天哪……” “只剩柏洛斯·布劳恩与马林·特兰。”坦妮娅夫人咯咯笑道。 “没错,而且更不幸的是,马林爵士忽染恶疾。回城后,记得提醒我转告他。” “没问题,亲爱的,”坦妮娅执起她的手亲吻,“你生气的时候多可怕啊,我祈祷自己永远也不要冒犯你。” “世上的母亲都会这样保护孩子,”瑟曦声称,“你什么时候才带孩子入宫?鲁赛尔,是叫这个名吧?他可以跟托曼一起练武。” “噢,他会受宠若惊的……不过好是好,也许,嗯,等目前的危机过去了再安排吧。” “很快就会过去的,”瑟曦保证,“现在就写信去长桌厅,让小鲁赛尔收拾最好的衣服和练武的木剑。等玛格丽那颗小头颅落地,托曼需要伙伴安慰。” 她们在受神祝福的贝勒王雕像前下轿。太后满意地发现,乱七八糟的骨头与垃圾已经清走,而且正如奥斯佛利爵士的报告,圣堂门口有暴民聚集,他们的数目不若之前的麻雀们那么庞大,也不若麻雀那么大胆放肆。这批人一小群一小群地站在一起,愠怒地打量着大圣堂的门,门口有若干见习修士拿着长长的木棒担任警卫。他们不用铁器,瑟曦不知这是非常明智还是非常愚蠢。 无人阻挠王家队伍,百姓们与见习修士都纷纷站开。进门之后,她们在灯火之厅遇到三名骑士,个个身披战士之子的彩虹条纹长袍。“我是来见我媳妇的。”瑟曦告诉对方。 “总主教大人正等着您呢。我是‘真实的’西奥多爵士,从前叫做西奥多·威尔斯爵士。请陛下随我来。” 自然,大麻雀这回也跪着,这回他在天父的祭坛前跪拜。摄政王太后的到来没能干扰他,直到瑟曦站得不耐烦了,他才站起来鞠了一躬。“陛下,今天是个可悲的日子。” “非常悲哀。你能准我去探望玛格丽和她的表亲们吗?”她选择温顺谦卑的语调,眼前这男人是吃软不吃硬的。 “如您所愿。您探望之后我们再谈吧,孩子。到时候我们要一起祈祷,就您和我。” 小王后被关在大圣堂的一座细瘦高塔塔顶,牢房八尺长六尺宽,没有家具,只有一张稻草铺的搁板床和一张用来祈祷的长椅,上面放了一个大水罐、一本《七星圣经》的抄本和一支蜡烛,唯一的窗户跟箭孔差不多大小。 玛格丽赤裸双脚,浑身颤抖,只穿了件见习修女的粗糙袍子。她的头发纠结在一起,脚上全是泥土污垢。“他们脱了我的衣服,”独处后,小王后向她倾诉,“我穿着象牙色蕾丝裙服,胸前有淡水珍珠装饰,那些修女把脏手直接伸过来!……把我脱个精光。还脱光了我的表亲们。梅歌将一个修女推到蜡烛群中,点燃了她的衣服。我为雅兰担心,真的,她的脸色白得像牛奶,怕得连哭都哭不出来。” “可怜的孩子,”由于没有凳子,所以瑟曦跟小王后并肩坐在搁板床上,“放心吧,坦妮娅夫人正过去安慰她,她不会孤单。” “他不准我去见她们,”玛格丽怒冲冲地说,“他把我们四人分开关押。您来之前,我见到的只有修女。有个修女每隔一小时就来问我是否愿意坦白罪行——他们甚至不让我睡觉!如果我睡着了,他们会摇醒我继续追问。昨晚,我向乌尼亚修女忏悔,我想抠出她的眼珠子。” 真可惜,你没有付诸实施,瑟曦心想,弄瞎可怜的老修女会被大麻雀记下重重的一笔。“他们也是这么审问你的表亲的。” “真该死,”玛格丽咒道,“希望这里的人全坠入七层地狱。雅兰温柔羞涩,他们怎能这么对她?梅歌……我知道,她会像码头妓女那样放声欢笑,但在内心里,她仍只是个小女孩。我喜欢她们三个,她们也喜欢我,如果这只麻雀打算让她们撒谎来对付我……” “恐怕她们三位也有麻烦,是的,她们三位都受到指控。” “我的表亲们?”玛格丽难以置信,“雅兰和梅歌都还是孩子。陛下……陛下,这太荒谬了,您不能把我们弄出去吗?” “我能的话就好了,”她声音里满是伤感,“总主教大人派他新成立的骑士团看守着你们,若要强行把你们弄出去,除非我派出金袍卫士,从这神圣的殿堂杀出一条血路。这是大不敬啊。”她执起玛格丽的手。“但我并非坐着观望,我已将奥斯尼爵士指称是你情人的人集中拘押起来。他们会向总主教大人证实你的清白,并在你的审判上作证。” “审判?”女孩的嗓音里终于有了真正的恐惧,“必须审判?” “傻孩子,除了审判,你还能怎么去证明清白呢?”瑟曦安慰地挤了挤玛格丽的手掌,“别忘了,你有权选择审判的方式,你是王后,御林铁卫会誓死保护你。” 玛格丽立即抓住了暗示:“您是说比武审判?可惜洛拉斯受伤了,否则……” “他有六位弟兄呢。” 玛格丽望进她的眼睛,接着把手抽了回来。“您开玩笑吗?柏洛斯是个懦夫,马林又老又慢,你弟弟残废了,还有两位在多恩,而奥斯蒙是个该挨千刀的凯特布莱克!现下洛拉斯只有两位弟兄,不是六位,而且这两位都不管用!如果选择比武审判,我要让加兰当我的代理骑士。” “加兰爵士并非御林铁卫的成员,”太后道,“根据律法与习俗,事关王后的荣誉时,只能让七铁卫之一出战。恐怕总主教大人会十分坚持这点。”而我会加以确定。 玛格丽半晌不答,她的棕眼怀疑地眯成一线。“布劳恩或特兰,”她最后说,“二选一。这是你的意思,对吧?奥斯尼·凯特布莱克会把他们两个砍成碎片。” 七层地狱。瑟曦换上受伤的表情:“你误会我了,女儿,我只想——” “——你只想着你儿子,而且是从极端自私的角度。你儿子永远也不会有一位不令你怀恨在心的妻子。我不是你女儿,诸神保佑,你赶紧走吧。” “你怎么这么傻?我是来帮你的!” “没错,你是来帮我进坟墓的。赶紧给我滚出去,你要我叫看守把你拖出去吗,你这卑鄙无耻恶毒的烂婊子?” 瑟曦整理裙服,收起尊严。“你怕得六神无主,我原谅这些胡话。”圣堂和宫中一样,隔墙有耳,“换成是我,也会害怕。派席尔国师已指证你服用月茶,而那蓝诗人……换成是我,夫人,我会向老妪祈求智慧,向圣母祈求慈悲。恐怕你很快就会需要它们了。” 四名皱巴巴的修女护送太后走下塔楼阶梯,这四个老乞婆看起来一个比一个弱不禁风。到得底层,她们继续向下走,深入维桑妮亚丘陵,来到一条被摇曳的火炬照亮的长廊。 总主教大人在一间狭小的七边形会客室内等她。这间屋子简单朴素,光秃秃的石墙,有三把凳子和一张祈祷用的长椅。石墙上刻有七神脸孔,瑟曦认为它们粗糙又丑陋,但的确蕴涵着力量,尤其是那些眼睛,由原生玛瑙、孔雀石和黄色月长石做的眼睛,让头像有了神韵。 “你和王后谈过了。”总主教说。 她压抑住冲动:我才是真正的王后。“是的。” “凡人都有罪,即便国王和王后也不例外。我也同样如此,直到后来被诸神宽恕。但宽恕的前提是忏悔,而王后不肯忏悔。” “或许她是清白的。” “她不是。圣洁的修女检查过她,处女膜确然破裂了。她喝过月茶,以图谋害通奸的果实。一位涂抹圣油的骑士凭着宝剑起誓,跟她及她三位表妹中的两位发生过性关系,他还作证说她与其他许多男人——贵贱贫富都在列——有染。” “我的金袍卫士把这批人统统抓了起来,”瑟曦向总主教保证,“但我只来得及询问其中一人,那个叫蓝诗人的歌手,而他所吐露的内容堪称耸人听闻。即便如此,我还是希望我的媳妇出庭受审时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太后犹豫片刻。“托曼陛下很喜欢他的小王后,总主教大人,我怕他本人或他属下的封臣均不能秉公处理这次事件。如果我把审判托付给教会,你意下如何?” 大麻雀细瘦的双手合十:“我跟您的意见完全一致,陛下。‘残酷的’梅葛剥夺了教会的武装,‘仲裁者’杰赫里斯则剥夺了教会的审判权,然而要审判王后,谁能比七神和他们在世间的代言人更合适呢?我们将组成神圣的七人陪审团,其中包括三位女性:一位处女、一位母亲和一位老妪,由她们来衡量女性的行为,不是再好不过了吗?” “这是最佳安排。但另一方面,身为王后,玛格丽有权要求比武审判,而且她的代理骑士必须是托曼的七铁卫之一。” “自征服者伊耿君临七大王国以来,御林铁卫的骑士就是国王和王后理所当然的代理骑士。在这点上,王室与教会也意见一致。” 瑟曦把脸埋进双手,模样悲伤,等她重新抬头,一只眼中已有了晶莹的泪花。“真是伤心的日子,”她说,“但我很欣慰咱们能达成一致。如果托曼在这里,他也会感激你的。我和你,我们将携手发掘真相。” “我们会的。” “那我得赶回城堡了。请你准许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爵士随我一同回去,御前会议将亲自审问他,听取他的指控。” “不行。”总主教说。 这只是一个词,一个短短的词,但对瑟曦而言,却犹如一滴冰水洒在脸上。她眨眨眼睛,感觉有点眩晕,一点点。“我向你担保奥斯尼爵士的安全。” “他在这里很安全。来吧,我让你见他。” 瑟曦察觉到七神看着她,那些原生玛瑙、孔雀石和翡翠的眼睛,一阵突如其来的恐惧刺透了她,仿如坠入冰窟。我是七大王国真正的主人,她提醒自己,我是泰温公爵的女儿。她勉强跟上去。 奥斯尼爵士离得不远。他的房间一片漆黑,总主教用钥匙打开厚重的铁门,从门外摘下一只火炬。“您先请,陛下。” 朦胧的火光中,只见奥斯尼·凯特布莱克被赤身裸体吊了起来,吊在一对粗铁链下摇晃。他被狠狠鞭打过,肩膀和背脊血肉模糊,大腿和屁股上也全是密密麻麻、纵横交错的伤痕。 太后无法再忍受多看一眼,她转向总主教:“你干了些什么?!” “我们以最谦卑的方式寻求真相。” “他告诉你的就是真相。他自愿来你这儿,忏悔罪行。” “是啊,他这样说。陛下,我这辈子听过无数人忏悔坦白,但没一个像他这样迫不及待地承认滔天罪行。” “你对他用刑!” “不体验痛苦,就无所谓忏悔,正如我告诉奥斯尼爵士的,天地正道,有罪必罚。我鞭打自己的时候,是我自觉与诸神最接近的时候,然而我最深沉的罪恶也远不及此人那么黑暗。” “可——可是,”瑟曦气急败坏地道,“你宣扬圣母慈悲为怀……” “奥斯尼爵士可以在死后享受那份关怀。《七星圣经》有云:所有罪行终将被原谅,但首先必须接受惩罚。奥斯尼爵士犯下叛国与谋杀两项大罪,只有死路一条。” 他不过是个牧师,他无权这么做。“不管他招供了什么,教会都无权裁定其死刑。” “不管他招供了什么,”总主教缓缓地重复这句话,仿佛衡量着其中轻重,“陛下,令我们惊讶的是,越是坚持不懈地用刑,奥斯尼爵士的口供就变得越奇怪。到现在,他坚称自己从未碰过玛格丽·提利尔。是不是这样,奥斯尼爵士?” 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睁开眼睛,当他看到面前的太后,便伸出舌头舔了舔肿胀的嘴唇:“长城,你答应让我去长城。” “他疯了,”瑟曦宣称,“你把他给逼疯了。” “奥斯尼爵士,”总主教用坚定而清晰的语调说,“你与太后陛下有过性关系吗?” “有的,”奥斯尼边吐露边扭动手腕,铁链轻声作响,“我与您面前这位太后发生过关系。我干过她,她还派我杀害了前任总主教大人——他没有守卫,所以我趁他睡觉时摸进房间,用枕头闷死了他。” 瑟曦旋身逃跑。 总主教伸手抓她,然而他不过是只老麻雀,她却是凯岩城的母狮子。她一把将他推开,冲出门外,再“砰”的一声将门狠狠砸上。凯特布莱克,我需要凯特布莱克兄弟,我要令奥斯佛利爵士带金袍子冲进来,再让奥斯蒙率御林铁卫保护我,等把奥斯尼抢出去,他会立刻翻供的。到时候,我会像料理前任总主教一样料理了这一位。四名老修女拦住去路,伸出皱巴巴的手来抓她,她把其中一位踢翻在地,又抓伤另一位的脸,接着冲上台阶。冲到半途,她想起坦妮娅·玛瑞魏斯。不由得气血上冲,差点绊倒。七神保佑,她祈祷,坦妮娅知晓所有内情。假如他们抓住她,鞭打她…… 她奔进圣堂,发现原来是个陷阱。许多女人正在等她,其中既有修女也有静默姐妹,都比楼下那四个老乞婆年轻。“我是摄政王太后,”她退离开她们,高声叫嚣,“我要你们的脑袋,我要你们所有人的脑袋,给我让开!”她们不仅不让,反而纷纷伸出手。瑟曦跑向圣母的祭坛,就在祭坛下束手就擒。二十多个女人把踢打着的太后拖上塔楼阶梯,扔进房间。房内,三名静默姐妹按住她,一位叫斯科娅的修女脱了她的衣服,连内衣也脱个精光。另一位修女扔给她一件粗糙的长袍。 “你们怎敢这么做?”太后不停尖叫,“我是兰尼斯特家的人!放开我,我弟弟会宰了你们,詹姆会把你们劈成两半,从咽喉直捅到阴道,放开我!我是摄政王太后!” “太后也需要祈祷。”斯科娅修女道,然后她们把没穿衣服的她留在冰冷简陋的房间里。 我可不是温顺的玛格丽·提利尔,我决不会穿上卑微的袍子,服服帖帖地做俘虏。我要教他们明白笼中狮是什么样,瑟曦心想,于是她把袍子撕得粉碎,将水罐打碎在墙上,又撞碎了夜壶,当再无东西可摔时,她便用拳头捶门。卫兵们就在下面,等在广场:十名兰尼斯特亲兵,由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带队。如果他们听到我的声音,一定会赶来救我,到时候我要用锁链把这该死的大麻雀拖回红堡去展览。 于是她朝门窗尖叫、踢打、嘶号,直到喉咙沙哑,再也没了力气。无人回应,无人来救她。房间暗下来,温度逐渐降低。瑟曦瑟瑟发抖。他们怎敢把我扔在这里,连火炉都没有?我是他们的太后啊。她开始后悔撕碎袍子的举动了。搁板床角落里有张破旧的棕羊毛薄毯,难看又扎人,但这是唯一的遮盖。于是瑟曦紧紧地裹住,没多久便精疲力竭地睡去。 一只粗手把她摇醒。房间里黑如沥青,某位高大的丑女人跪在她面前,手握一支蜡烛。“你是谁?”太后质问,“你是来放我走的吗?” “我是乌尼亚修女,我是来听您坦白谋杀和通奸罪行的。” 瑟曦一把挥开对方的手:“我会砍了你的头。别碰我!滚!” 修女起身:“陛下,我一小时后回来,也许到那时您就会忏悔了。” 就这样一小时接一小时再一小时,瑟曦·兰尼斯特度过了生命中除乔佛里的婚宴之外最漫长的夜晚。她扯破喉咙喊得麻痹,连吞口水都难,房间冷如冰窟。由于先前打碎了夜壶,她只好蹲在角落里小便,看着尿液在地板横流。每当她闭上眼睛,乌尼亚就又会笼罩在面前,摇醒她,要她忏悔罪行。 白天也不好过。太阳升起时,莫勒修女带来一碗灰扑扑的稀粥。瑟曦抄起碗便朝修女头上掷去。他们送来新的水罐,由于渴得厉害,她不由分说地喝了。他们拿来新的灰袍子,尽管又薄又长了霉,她还是赶紧穿上,以遮盖裸体。傍晚,当莫勒修女回来时,她吃了对方的面包和鱼,还索要红酒佐餐。结果没有红酒,只有乌尼亚修女重新出现,一小时接一小时再一小时地问她是否愿意忏悔。 这一切是怎么回事?瑟曦边揣度,边看着狭长的窗户外天空逐渐变黑,为什么没人来救我?她不相信外面的两位凯特布莱克会对兄弟见死不救。御前会议又在做什么?他们是叛徒和懦夫。等我出去,要把他们统统砍头,找更懂事的人来取代他们。 这一天中,她三次隐约地听见下面的广场有人叫喊。但人们喊的是玛格丽,不是她。 第二天清晨,当瑟曦舔干碗底最后一点麦片粥时,门突然开了。科本大人走进来。她拼命忍耐,才没扑到他身上。“科本,”她低语道,“噢,诸神在上,你不知道,看见你的脸,我有多么欢喜。带我回家吧。” “我做不到。您将出席教会的审判,罪名是谋杀、叛国和通奸。” 对精疲力竭的瑟曦而言,这些罪名似乎都没了意义。“托曼。我儿子怎样?他还是国王吗?” “是的,陛下。他很健康,安安全全待在梅葛楼里,御林铁卫的重重保护之下。然而他很孤独,也很焦躁。他问起您的情况,也问起小王后。到目前为止,还没人告诉他您的……您的……” “……我的困境?”她提示,“玛格丽呢?” “她也将被审判,由审判您的同一法庭。遵照陛下先前的指示,我把蓝诗人交给了总主教大人,此刻他就在这里,在地底某处。我的线民告诉我,他们狠狠地鞭打他,好在当下他还唱着我们教他的那些美妙歌谣。” 美妙歌谣。她困倦的神经一片麻木。渥特,他叫渥特。诸神保佑,但愿渥特死于鞭刑,玛格丽便无从否定他的证词了。“我的骑士们呢?奥斯佛利爵士……总主教要杀他兄弟奥斯尼,他应该指挥金袍……” “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已被解除都城守备队队长的职务。国王陛下用巨龙门守卫队长取代了他,那人是个私生子,叫亨佛利·维水。” 瑟曦太累,没法思考:“托曼为何这么做?” “您不能怪孩子。御前会议把命令放在他面前,他只是签了名,并盖好印章。” “我的御前会议……谁干的?谁?不是你吧?” “很抱歉,我也被御前会议剥夺了重臣席位,但他们还暂时让我负责太监的情报网。目前,王国实权掌握在哈瑞斯·史威佛爵士与派席尔国师手上,他们送了一只鸟儿去凯岩城,邀请你叔叔回宫接任摄政王——如果你叔叔答应的话,他得赶快了,因为梅斯·提利尔已从风息堡下撤围,回师君临,据报蓝道·塔利也率部自女泉城南下。” “玛瑞魏斯大人容许他们这么干?” “玛瑞魏斯放弃重臣席位,带着妻子一股脑儿逃回了长桌厅。对了,我们就是从他妻子那里,最先得知针对……针对陛下您的……指控的。” “他们放走了坦妮娅。”这是自大麻雀说“不行”以来,瑟曦听到的最好消息。坦妮娅能够毁了她。“维水大人呢?他的船……他应该带船员上岸,集结起足够的人手……” “陛下遇到麻烦的消息传到河上,维水大人便升帆划桨,带着舰队出海。哈瑞斯爵士认为他是要加入史坦尼斯,派席尔则推测他的目的地是石阶列岛,前去做海盗。” “我那些可爱的大帆船啊,”瑟曦几乎笑出声来,“父亲大人曾教诲我,私生子天生便是反复无常,背信弃义,可惜我没听他的话。”她一阵颤抖,“我完了,科本。” “不,”他握住她的手,“还有希望,陛下可以通过比武审判来证明清白。我的太后啊,您的代理骑士已做好了准备,七大王国的英雄豪杰无法与它对抗。只消您一声令下……” 这回她终于笑了。可笑,太可笑,可笑之极。“诸神嘲弄着我们所有的计划和希望。我有一个无可阻挡的代理骑士,但我却不能用他。我是太后,我的荣誉只能由誓言效命的御林铁卫来维护。” “我明白了,”科本脸上的笑容消失了,“陛下,臣惶恐,不知如何才能让您……” 即便现下的她萎靡不振,担惊受怕,但有一点很清楚,决不能把命运交给麻雀法庭;她也不能指望凯冯爵士的干涉,彼此间赤裸裸的威胁还历历在目。我只有比武审判一条路。“科本,为了你对我的爱,我求你,替我送封信。最好用乌鸦送,实在不行,就安排快马。你必须把信送到奔流城,送给我弟弟,告诉他眼下的状况,你就写……就写……” “写什么,陛下?” 她舔舔嘴唇,身体抖了抖:“立刻回来吧。帮助我,拯救我,我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立刻回来吧。” “遵命,三次‘我爱你’?” “三次,”她必须打动他,“他会回来的。我知道他会回来。他必须回来。詹姆是我唯一的希望。” “太后,”科本说,“您……您忘了吗?詹姆爵士失去了用剑的手。如果他担任您的代理骑士然后输掉……” 那么我们可以一起死去,正如我们一起降生那样。“他不会输,詹姆绝不会。以我的生命做赌注,他绝不会输的。” 275.第275章 詹姆 新任奔流城伯爵气得浑身发抖。“我们被欺骗了,”他声称,“这家伙不老实!”他指着艾德慕·徒利,粉红的唾沫喷了对方一脸,“我要砍他脑袋!我是奔流城伯爵,根据国王的授权状,我——” “阿蒙,”他老婆制止道,“队长大人知道你的授权状。艾德慕爵士知道你的授权状,马房小弟也知道你的授权状。” “我是伯爵老爷,我要他脑袋!” “我犯了什么罪呢?”艾德慕人虽消瘦,却比艾蒙·佛雷更有伯爵的气势。他穿加垫紧身红色上衣,胸前绣有一条腾跃鳟鱼,外加黑靴子和蓝马裤,枣红头发刚刚修剪清洗过,火红的胡须也修得整齐。“你们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噢?”自奔流城开城投降以来,詹姆·兰尼斯特就没阖过眼,此刻他脑袋里如有重锤在敲,“我可没叫你放走布林登爵士。” “你要我献城投降,又没让我献出我叔叔。你自己的人看守不严,难道还怪到我头上吗?” 詹姆没心情做口舌之争:“他到底在哪里?”他让怒火渗入了声调。士兵们搜了奔流城三遍,没有布林登·徒利的半点踪影。 “他没告诉我上哪儿去。” “而你绝口不问。好吧,他怎么逃走的?” “鱼会游泳呗,黑鱼游得特别快。”艾德慕露出胜利者的微笑。 詹姆陡然升起一股冲动,很想用金手打烂对方的嘴巴,少几颗牙齿,他就不会那么傻笑了。就一个余生都要当俘虏的人而言,艾德慕表现得太沾沾自喜。“凯岩城下,有种密牢,刚好能装一个人,紧得跟板甲一样。在牢里,你既不能翻身,也无法坐起来,甚至当老鼠啃你的脚指头时,你连摸也摸不到。怎样,你愿意重新考虑你的回答吗?” 艾德慕的微笑果然消失了:“你向我保证,将……将遵照公爵的标准,以礼相待。” “我会信守承诺,”詹姆说,“在密牢里呜咽着死去的,不仅包括许多比你高贵的骑士,还有许多伯爵公爵,如果我记得不错,甚至有一两位国王呢。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安排你老婆住在你旁边,我可不愿强行分开你们。” “他真是游出去的。”艾德慕郁闷地坦白。他有他姐姐凯特琳的蓝眼睛,而詹姆在这双眼睛里也瞧见了当初他姐姐瞧詹姆时的嫌恶。“我们打开水门的铁闸,没有全开,只升起三尺左右,在水底留下缝隙,表面看来却没变化。我叔叔是个游泳健将,天黑之后,他只身钻过水底的尖刺。” 接着他用同样的方式通过了我们的拦江堤坝。无月之夜,厌倦的守卫,一条黑鱼顺着黑色的河流静静地游向下游。尤尔或鲁特格尔或他们的部下最多听到一点水声,只当乌龟或鳟鱼作怪。艾德慕是存心的,他无端磨蹭了大半天,才降下史塔克的冰原狼旗,表示降服。结果在城堡易主的混乱中,直到第二天清晨詹姆才得报说黑鱼失踪了。 他走到窗前,望向外面的河流。这是个明媚的秋日,阳光在水面闪耀。黑鱼多半游出十里格远了。 “必须抓住他。”艾蒙·佛雷坚持。 “他跑不掉,”詹姆嘴上这么讲,心里却没那么肯定,“我已派猎人和猎狗去找。”南岸的搜索由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负责,北岸由雨林的德莫特爵士负责。他本想让本地的三河诸侯参加,但凡斯、派柏这类人大概只会帮倒忙,协助黑鱼逃亡吧。总而言之,詹姆不抱太大希望。“他躲得了一时,”铁卫队长最后说,“躲不了一世。” “万一他回来抢我的城堡怎么办?” “你有两百卫兵呢。”就守卫这座城堡而言,两百人太多,但艾蒙老爷的统治危机四伏。幸亏他无须担忧如何供养这批人,黑鱼正如其宣称的那样,在奔流城内储备了充足补给。“布林登爵士给我们造成那么大麻烦,我怀疑他还会不会回来自投罗网。”但他有可能落草后带一大票土匪回来。黑鱼的战斗精神不容置疑。 “这是你的家堡,”吉娜夫人告诉丈夫,“你必须亲自保卫它。如果做不到,就一把火烧了,逃回凯岩城去吧。” 艾蒙老爷揉揉嘴巴,他的手因酸草叶的关系又红又黏糊糊的。“那当然,那当然。奔流城是我的,没人能从我手中把它夺去。”他给了艾德慕最后一个怀疑的眼神,随后被吉娜夫人从书房里拉走了。 “你还有什么话想对我讲吗?”两人独处后,詹姆问艾德慕。 “这是我父亲的书房,”徒利骄傲地说,“他坐在这里统治三河流域,睿智而威严。他喜欢在窗前办公,因为那儿光线最好,只需稍微抬头,河上风景便一览无余。当他眼睛累了,便叫凯特琳来念文件。小指头和我曾在门边用木块搭了一座城堡。弑君者,你永远也想象不出我看到你待在这间屋子里心中有多么厌恶,你永远也想象不到我有多鄙视你。” 你错了。“很多比你优秀的人都鄙视我,艾德慕,你算什么,”詹姆呼唤守卫,“带大人回塔楼房间,并给大人准备吃的。” 奔流城的前任公爵沉默了,明天早上,他就要永远离开自己从前的家堡,前去西境当阶下囚。护卫队由佛勒·普莱斯特爵士带领,包括二十名骑士和八十名步兵。最好把护卫翻番,以防贝里伯爵在他们到达金牙城之前发动袭击,抢走艾德慕。事不过三,詹姆不愿再俘虏徒利一次。 他坐回霍斯特·徒利的椅子里,将三河地图放在膝上,用金手抚平。如果我是黑鱼,会往哪儿逃呢? “队长大人?”一名守卫出现在敞开的门口,“遵照您的命令,我把维斯特林夫人和她女儿带来了。” 詹姆推开地图:“有请。”至少这女孩没有失踪。简妮·维斯特林是罗柏·史塔克的王后,正是她导致他亡国灭身。若她肚子里怀有小狼崽的话,便比黑鱼危险一万倍。 她看起来并不危险。简妮身材苗条,十五六岁,动作有些笨拙,谈不上优雅。她臀部普通,乳房有苹果大小,一头栗色鬈发,温柔的棕色眼睛让人联想起母鹿。以孩子的标准而言长得挺俊俏,詹姆断定,但绝对不值得赔上一整个王国。她的脸肿起来,前额有道擦伤,半掩在一髻棕色发卷后面。“怎么回事?”他问她。 女孩别过头。“没什么,”她母亲说,这是位身着绿天鹅绒裙服、神态端庄的老妇人,长长的细脖子上挂着一串金制海贝颈链,“她不肯摘下叛徒送他的小冠冕,我亲自去拿,结果这任性的孩子居然反抗。” “那是我的!”简妮啜泣道,“你凭什么拿走它?那是罗柏专门为我打造的。我爱他。”母亲作势欲打,詹姆赶紧挡在中间。“行了,”他警告希蓓儿夫人,“你们两个都给我坐下。”女孩像受惊的动物一样蜷在椅子里,她母亲则高昂着头,坐得笔直。“你们要酒吗?”他问。女孩不出声。“不,谢了。”她母亲说。 “请随意,”詹姆转向女孩,“对你失去的,我感到很遗憾。我有切身体会,那男孩很勇敢。但有一个问题,我不得不问:你究竟有没有怀上他的孩子呢,夫人?” 简妮一下子从椅子上弹起来,奔向门外,却被门边的守卫及时抓住了胳膊。“她没有,”希蓓儿夫人一边看着女儿竭力挣扎,一边解释,“你父亲大人有指示,而我特意作了安排。” 詹姆点点头。泰温·兰尼斯特是不会忽略这样的细节的。“放开她,”他命令,“我想问她的问完了。”简妮飞奔下楼。他又转回面对她母亲:“国王赦免了维斯特林家族,你哥哥罗佛·斯派瑟爵士被提升为卡斯特梅伯爵。你还有什么要求?” “你父亲大人曾答应我要为简妮和她妹妹各找一户好人家。要么是领主,要么是领主的继承人,他信上白纸黑字地写着,决不会拿次子幼子或附庸骑士来搪塞。” 当然,父亲会拿领主或领主的继承人作诱饵。维斯特林家族虽然历史悠久,又极骄傲,但希蓓儿夫人本姓斯派瑟,祖上是做生意的暴发户,据传她祖母更是疯疯癫癫的东方巫婆。此外,维斯特林家目前穷困潦倒,正常情况下,希蓓儿·斯派瑟的女儿最多找个领主的次子嫁出去,好在钱能通神,兰尼斯特的金子会让叛贼的寡妇具有跟高贵的处女同样的吸引力。“你会得到婚约,”詹姆道,“但首先让简妮等上两年。”如果结婚太快,又产下子嗣,人们便会议论纷纷,宣扬少狼主才是孩子真正的父亲。 “我还有两个儿子,”维斯特林夫人提醒铁卫队长,“洛拉姆在我身边,但雷纳德身为骑士,跟随叛军去了孪河城。如果我知道那边的安排,肯定不让他去。”她言下有谴责的意味,“雷纳德丝毫不了解我跟……我跟你父亲大人达成的谅解。他或许仍被关在孪河城。” 他或许已经死了。瓦德·佛雷同样不清楚你们的谅解。“我会调查清楚。只要雷纳德爵士健在,我们帮你赎回他。” “你父亲大人还提出为他定亲。那将是一位来自凯岩城的新娘,你父亲大人保证让他满意。” 即便进了坟墓,泰温大人仍像操纵木偶一样操纵着我们。“好吧,杰依是我已故的叔叔吉利安的庶出女儿。你愿意的话,婚约可以立刻安排,完婚得再等等。我上次见到杰依时,她才九岁或十岁呢。” “他的私生女?”希蓓儿夫人的表情仿佛一口吞下了一整只柠檬,“你要维斯特林家的人娶个野种?” “我更无意让杰依嫁给某位阴险狡诈的变色龙婊子的种。她该有更好的人生。”詹姆很想用那串海贝项链勒死这老太婆,杰依天性甜美,生活却孤苦伶仃,她父亲是詹姆最欣赏的一位叔叔。“你女儿比你高贵十倍,夫人。明天一大早,你们和艾德慕及佛勒爵士一起离开,在此之前,不要让我再看见你。”他高声呼唤守卫,希蓓儿夫人抿紧嘴唇退出门外。加文大人知道多少他老婆的诡计?我又知道多少? 艾德慕和维斯特林们起程时,卫兵增加到四百——詹姆在最后时刻将卫兵再翻了一番。他随队伍骑出几里路,仔细嘱咐佛勒·普莱斯特爵士。此人外套上有公牛头纹章,头盔上有两只牛角,本人却毫无牛的架势。他矮小、消瘦、性格坚韧,夹紧的鼻孔、光秃的头顶和灰褐色胡须令他看起来更像旅馆老板而不像骑士。“我们不清楚黑鱼的去向,”詹姆一再提醒对方,“但他肯定会想尽办法释放艾德慕。” “他办不到,大人,”和大多数旅馆老板一样,佛勒爵士不傻,“我会派出斥候和骑兵四面警卫,晚上露营时会挖掘工事。我还让十个人日夜盯着徒利,寸步不离,他们是我麾下最好的长弓手。他敢逃离道路哪怕一尺远,我的人就会把他射成刺猬,叫他老妈都认不出来。” “很好,”将徒利顺利押解到凯岩城固然好,如若不能,宁肯宰了他也决不能放跑,“你还要派弓手看守维斯特林夫人的女儿。” 佛勒爵士吃了一惊:“加文的女儿?她不过——” “——她是少狼主的寡妇,”詹姆替对方说完,“如果逃脱,其危险性远大于艾德慕。” “遵命,大人。我会加派人看守她。” 詹姆快马加鞭跑过维斯特林们身边,一路冲回奔流城。见到他,加文大人沉重地点点头,希蓓儿夫人冷如冰霜的目光则似乎要刺穿他。寡妇眼睛低垂,凄惨地裹在兜帽斗篷里,厚厚的斗篷下面,她精致的衣服全撕裂了。她撕碎衣服,来表达悲哀,詹姆意识到,这举动必定惹恼了她母亲。他不禁想:如果自己死了,瑟曦会不会撕碎裙服呢? 他决定不直接回城,而是渡过腾石河,最后一次会见艾德温·佛雷,确定俘虏们的交割问题。奔流城投降后,佛雷方面开始撤军,最先离开的是从属于瓦德大人的封臣和自由骑手。佛雷家自己的队伍还在,詹姆发现艾德温在他私生叔叔的帐篷里。 这两人凑在一张地图前,大声争吵,但詹姆进门时,都住了口。“队长大人,”河文冷冰冰地打招呼,艾德温却冲口而出,“你害死了我父亲,爵士。” 詹姆有些迷惑:“怎么回事?” “是你把他送回家的,不是吗?” 总得有人赶他走。“莱曼爵士路上出了意外?” “他,连同随从一起都被吊死了,”瓦德·河文声称,“土匪们在美人市集以南两里格的地方设下埋伏。” “唐德利恩?” “要么是他,要么是索罗斯,或者那个石心夫人。” 詹姆皱紧眉头。莱曼爵士是个白痴、懦夫、酒鬼,没人会想念他——尤其是佛雷家的人。如果艾德温那双干巴巴的眼睛里透露的信息不假,就连他——莱曼爵士的长子——也巴不得父亲早早去死。话说回来……土匪们的胆子也太大了,居然在离孪河城不到一日骑程的地方吊死了瓦德大人的继承人。“莱曼身边带了多少随从?”他问。 “三名骑士,十来个士兵,”河文吐露,“土匪们好像知道他什么时候返回孪河城,知道他身边卫兵不多。” 艾德温抿紧嘴唇:“我敢打赌,是我弟弟干的!当初土匪们吊死培提尔跟梅里之后,他绝对是故意放跑了他们,他们彼此有默契!现今父亲一死,在黑瓦德跟孪河城之间就只剩下我了!” “你没有证据。”瓦德·河文说。 “我不需要证据,我了解我弟弟。” “你弟弟人在海疆城,”河文坚持,“他怎么可能知道莱曼爵士何时返回孪河城呢?” “有人告密,”艾德温苦涩地道,“毫无疑问,他在我的大营中安插了间谍。” 而你在海疆城同样安插了间谍。詹姆清楚艾德温跟黑瓦德之间越来越深的敌意,但对于他们中谁会继承祖父的位子,他是半点也不关心。“打搅你们的哀悼,我很抱歉,”他干巴巴地说,“有件事得确认一下。等你们回到孪河城,务必通知瓦德大人,托曼国王要他交出在红色婚礼上俘虏的所有人质。” 瓦德爵士皱起眉头:“那些是很有价值的人质,爵士。” “国王不会索要无价值的东西。” 佛雷与河文交换一个眼神。艾德温道:“为这些俘虏,我祖父大人要求补偿。” 除非能让我长出一只新手,否则他还是做梦去吧,詹姆心想。“哈,想想自是无妨。”他和蔼地说,“告诉我,雷纳德·维斯特林爵士在不在俘虏之列?” “那个海贝骑士?”艾德温讥笑道,“只怕已丢进绿叉河喂鱼了。” “我们的人去抓冰原狼时,他正在场子里。”瓦德·河文解释,“惠伦要他交出武器,他乖乖照办,直到十字弓手们放箭射狼时才突然发难。他一把夺过惠伦的斧头,砍破网子,放出那头怪物。惠伦说他肩膀和肚子各中了一箭,但还勉强跑到城墙步道上,投河自尽。” “城墙阶梯上都是他的血。”艾德温说。 “你们找到尸体没有?”詹姆追问。 “我们找到一千多具尸体。在水里泡过几天,全成了一个样。” “正如被吊死的人。”詹姆扔下这句话,抽身离开。 第二天早上,佛雷家的营地只剩下苍蝇与马粪,还有莱曼爵士的绞架孤零零地矗立在腾石河畔。表弟询问该拿它,以及先前建造的大批攻城器械,包括撞锤、云梯、塔楼和投石机之类怎么办。达冯的建议是将它们拖去鸦树城攻城,詹姆则要他烧个精光,从绞架开始。“我会亲自应付泰陀斯大人,无须攻城塔。” 达冯透过茂密的胡须露出笑容:“一对一决斗,老表?不太公平哦,泰陀斯是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 一个有两只手的老头子。 当晚他和伊林爵士打了三个钟头,是他表现最佳的夜晚之一。换算成真实战斗,派恩只杀了他两次,而平时一晚上能杀他六七次,甚至更多。“我再练习一年,便能赶上小派的水平了。”詹姆宣称,伊林爵士发出那种类似笑声的粗嘎声音。“来吧,让我们干一杯霍斯特·徒利的极品红酒。” 喝红酒成了他们每晚都履行的仪式。伊林爵士是个完美的酒友,他从不打断你的话,从不否定你的意见,从不抱怨从不拍马屁从不无休无止地讲述无聊的故事。他只会一边喝酒一边听。 “我真该把朋友们的舌头都拔掉,”詹姆灌满酒杯,“包括我的亲戚们。不会说话的瑟曦该多么甜美啊。不过等亲嘴的时候,我就会怀念她的舌头了。”他一饮而尽。红酒度数很高,但口感爽利,让他从头到脚暖洋洋的。“我记不得我们第一次接吻是什么时候了。只晓得原本是游戏,后来却不是。”他推开酒杯,“提利昂曾对我说大多数妓女都不会吻你,她们只会闭上眼睛干你,他说你感觉不到她们的唇上有任何情绪。哎,你觉得我老姐吻过凯特布莱克吗?” 伊林爵士不回答。 “我觉得,杀自己的誓言兄弟不合适,我只能阉了他,再把他送去长城。知道吗?他们就是这么对付‘好色之徒’卢卡默的,当然啦,奥斯尼爵士可不会乖乖服从,他还有兄弟撑腰呢。兄弟,兄弟是很危险的东西。‘庸王’伊耿因为特伦斯·托因爵士跟自己的情妇上床而宰了他,结果托因的兄弟想尽办法为他复仇,最后是龙骑士以性命保护了国王。白典记录了所有这些事,所有的事,除开没教我怎么对付瑟曦。” 伊林爵士伸出一根指头,在脖子上比画。 “不,”詹姆拒绝,“托曼已经失去了哥哥,失去了他自以为是父亲的人,如果我再把他母亲杀了,他会恨我一辈子……而他那可爱的小王后则会将这种恨转化为高庭服务。” 伊林爵士露出詹姆不喜欢的那种笑。丑陋的笑,丑陋的灵魂。“你说得太多了。”他告诫对方。 第二天,雨林的德莫特爵士两手空空地返回。他报告如下:“什么也没找到,除了几百只该死的野狼。”他手下有两名哨兵被黑暗中冲出的狼群扑倒,呜呼哀哉。“哨兵们穿着锁甲和煮沸皮甲,可那些怪物毫不惧怕。杰特死前说狼群首领是一只巨型母狼,一只冰原狼。后来这群狼又冲进马群,妈的,它们杀了我最爱的一匹母马。” “晚上记得在营地周围燃起一圈火炬。”不晓得德莫特爵士口中的冰原狼和当初在十字路口伤乔佛里的是不是同一只? 不管有没有狼,德莫特爵士次日清晨仍在他严令敦促下换好新马,带上更多人手出发,继续搜索布林登·徒利。下午,三河诸侯结伴前来辞行,詹姆一一准许。派柏大人反复追问儿子马柯的情况。“所有俘虏都会被赎回。”詹姆承诺。卡列尔·凡斯伯爵特意多逗留了一会儿,“詹姆大人,您一定要亲自前往鸦树城。只要城外是杰诺斯带队,泰陀斯便说什么也不肯投降,但我知道,他会屈膝臣服于您。”詹姆感谢他的谏言。 接着来辞行的是壮猪,他要如约返回戴瑞城,清剿土匪。“妈的,我们骑了一半个国家,为了什么?为了看你把艾德慕吓得尿裤子?没人会歌颂这个。我想打仗!我想要猎狗的头,詹姆,或是那个边疆地伯爵的头。” “猎狗的人头你尽可以去取,”詹姆指示,“但必须保住贝里·唐德利恩的性命。我要把他带回君临,当着全国百姓的面处决,否则没人相信他死了。”壮猪嘟哝了半天,最后只得接受。次日,他带走麾下的侍从与亲兵,外加“没胡子”琼恩·本特利——此人觉得追剿土匪好歹比回家面对他那著名的丑老婆舒坦些。他没胡子,据说他老婆却有胡子。 詹姆开始遣散从前徒利家的守备队。这些人异口同声地宣称对布林登爵士的计划或去向一无所知。“他们撒谎!”艾蒙·佛雷认定。詹姆不以为然:“不泄露计划,便无人能背叛你,这样才最保险。”吉娜夫人要审讯守备队中几位头目。他拒绝了:“我答应过艾德慕,只要投降,就准他们自由离开。” “你为人高尚,”姑妈评论,“但统治者不需要高尚,需要的是力量。” 你去问问艾德慕我高不高尚,詹姆心想,去问他投石机的事。他很确定,未来的学士是决不会把他跟龙骑士伊蒙王子写在一起的。他原本也不在乎。战争总算胜利告终。龙石岛陷落,风息堡指日可待,史坦尼斯要逃往长城的话,欢迎他去。可以想见,北方佬跟风暴之地的领主一样不喜欢他,而即便卢斯·波顿失败了,冬天也会把他彻底摧毁。 欣慰的是,他在奔流城下没流一滴血,也没拿起武器反对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只等找到黑鱼,就算大功告成,可以返回君临。我应该待在国王身边,待在我儿子身边。托曼了解我的心情吗?真相会导致他丢失王位。你想要父亲还是那把丑椅子,孩子?詹姆希望自己知道答案。迄今为止,这孩子最喜欢的是在纸上盖印章。他甚至不会相信我的话。至少瑟曦会坚决否认。我亲爱的老姐,骗子,大骗子。他必须想个办法把托曼夺过来,赶在瑟曦将他变成第二个乔佛里之前,到时候,他还要组建一个崭新的御前会议来辅佐孩子。瑟曦让位,凯冯爵士应会同意担任首相。他不愿吃回头草也没什么,七国有的是人才。佛勒·普莱斯特就是不错的选择,或者罗兰德·克雷赫,如果提利尔家不满意西境人,他也可以推举马图斯·罗宛……甚至培提尔·贝里席。是的,小指头虽然机灵圆滑,但出身太低,没有自己的武装,大诸侯们不会拿他当威胁。他是完美的首相人选。 第二天早晨,徒利家的守卫们离开奔流城。詹姆剥夺了他们所有的武器与盔甲,但允许每人带走三天的食物和随身衣物,他还让他们庄严宣誓决不拿起武器反对艾蒙伯爵或兰尼斯特家族。“幸运的话,十个人里面有一个会遵守誓言。”吉娜夫人道。 “棒极了。九个人比十个好对付,你知道,那第十位或许正是干掉我的人呢。” “九个人一样能干掉你。” “在战场上被人干掉总比莫名其妙死在床上强。”或是蹲厕所时教一个人害死。 有两人不肯解甲归田——奔流城的老教头戴斯蒙·格瑞尔爵士和侍卫队长罗宾·莱格爵士。他们要求穿上黑衣。“四十年来,城堡就是我的家,”格瑞尔表示,“你放我自由,我能上哪儿去呢?我又老又胖,当不了雇佣骑士。好歹长城总是缺人手。” “如你所愿。”善后工作又多出一桩麻烦事。詹姆允许他们保留盔甲与武器,再安排格雷果手下的十多个兵护送他们一路前往女泉城。指挥权交给拉夫德,外号“甜嘴”。“将这两位先生平安送到,”詹姆威胁道,“否则格雷果爵士对付山羊的手段和我对付你们的手段相比,那就是笑话了。” 又过了好几天,艾蒙老爷要奔流城全体居民——包括原先的仆人和他带来的人——到院子里集合,听他发表长达三小时的演讲,内容是强调他伯爵领主的身份,要人们恭顺服从。他不时挥舞授权状,马房小弟、女仆和铁匠们闷闷不乐地看着他。小雨点落下来。 詹姆从莱曼·佛雷爵士身边要来的歌手也在听。他站在敞开的门口,那里是干的。“大人应该转行当歌手才对,”歌手评价,“他的演讲比边疆地的民谣还长,而且他说话几乎不换气。” 詹姆不由得笑了:“艾蒙老爷只消有叶子嚼,就可以不换气。怎么,你想为他写首歌吗?” “写首顶幽默的歌。《教导鳟鱼录》怎么样?” “别在我姑妈面前唱就好。”詹姆以前没大关注这名歌手。他个子小,穿褴褛的绿马裤和褪色的绿外套,衣服上到处用棕色皮革打补丁。他鼻子又长又尖,嘴巴张得很宽,稀疏的棕发垂到脖子,乱蓬蓬的,多时未洗。他大概五十岁,詹姆断定,是个浪迹天涯的雇佣琴手。 “你以前就跟着莱曼爵士?”他问。 “只跟了半个月而已。” “我还以为你会随佛雷家一起离开呢。” “这位不就是佛雷么,”歌手边说边朝艾蒙老爷点头,“而这座城堡看来是个过冬的好地方。‘白色微笑’渥特加入佛勒爵士的队伍返乡了,我想赢得他的位置。纵然我没有渥特甜美的高音,会唱的下流小曲儿却比他多出一倍不止——啊哈,大人请原谅。” “你会成为我姑妈驾前的红人,”詹姆道,“假如你想留下来过冬,记得讨好吉娜夫人。她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您不留下来?” “我应该留在国王身边,我很快就会回去了。” “真遗憾,大人。我会唱的远不止《卡斯特梅的雨季》,我很想为您表演……噢,各种各样的东西。” “以后再说吧,”詹姆道,“你叫什么?” “七弦汤姆,大人。”歌手摘下帽子,“人们也叫我七神汤姆。” “祝你好运,七弦汤姆。” 当晚,他梦见自己又回到贝勒大圣堂,继续为父亲守夜。圣堂黑暗沉寂,一位女人从阴影中浮现,缓缓地向棺材走来。“姐姐?”他问。 她不是瑟曦。她全身灰衣,乃是静默姐妹,兜帽与面纱遮住了面容,但烛光在两只犹如绿池塘的眼睛里舞蹈。“姐姐,”他再问,“你要我做什么?”话音在圣堂里回响。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 “我不是你姐姐,詹姆,”她用苍白柔软的手掀开兜帽,“你忘了我吗?” 我根本不认识你,谈何忘记?他说不出口。噢,我当然认识她,好久好久以前…… “你忘了我也罢,连你父亲也忘了吗?不过,我认为你从来没有真正了解他。”她眼睛是翡翠的颜色,头发则是亮金色,他辨不出她的年纪。十五岁?他心想,五十岁?她登上阶梯,站到棺材前面。“他不能忍受别人嘲笑他。那是他最痛恨的事。” “你究竟是谁?”他害怕她的答案。 “我问你,你又是谁?” “这只是一个梦。” “是吗?”她伤感地笑道,“看看你的手,孩子。” 一只手。只有一只手,紧紧握着剑柄。只有一只手。“在梦中,我总是有两只手。”他抬起右臂,难以理解地望着丑陋的断肢。 “我们梦想着我们得不到的东西。泰温梦想他儿子能成为伟大的骑士,梦想他女儿能当上王后。他梦想他们强大、勇敢又美丽,没人可以嘲笑他们。” “我成了骑士,”他告诉她,“而瑟曦是王后。” 一粒珠泪滚过她的脸颊。女人重新戴起兜帽,转身离开。詹姆呼唤她,但她充耳不闻,裙裾发出轻微的婆娑声,擦着地板渐行渐远。别离开我,他想大喊,可实际上,很多年以前,她就离开他们了。 他在黑暗中颤抖着醒来。卧室冷如玄冰。詹姆用断肢掀开毯子,炉火已灭,窗户被风吹开。他走过漆黑的房间,要去关好窄窗,赤脚踏在地上,感觉到某种湿湿的东西,令他下意识地退缩。他起初以为是血,但血从来不会这么冷。 雪,窗外飘来的是雪。 于是他把窗户完全打开。下面的院子已罩上一层薄薄的洁白地毯,而且正越变越沉。城齿蒙上兜帽。雪花静静地飘啊飘,其中一些飘到他脸上融化。詹姆看到自己的呼吸结成霜。 河间地下雪了。这里下雪,那么兰尼斯港或君临也在下雪。冬天自北方横扫南下,全国一半的谷仓却还空空如也。所有没收割的作物已经毁了,再也不可能播种,再也没有最后一次丰收的希望。他不知父亲该如何来养活全国老百姓,想着想着才想起父亲已经死了。 清晨,积雪已深达脚踝,神木林中,雪花堆在树下,积得更深。在这种冰冷的白魔法影响下,侍从、马房小弟和贵族出身的侍酒们都重新变回了孩子,他们在城垛上,在院子里到处打雪仗,闹成一团。詹姆听着他们欢笑。不久之前,他也有过那么一段快乐时光,他在兄妹三人中雪球做得最棒,他会拿它们去砸蹒跚追来的提利昂,他会把它们放进瑟曦的裙服背后。要做最棒的雪球,你得有两只手才行。 这时,有人轻轻敲门。“去开门,小派。” 来者是奔流城的老学士,他历经风霜、爬满皱纹的手上握着一封信。韦曼师傅的脸色白如新雪。“我知道,”詹姆抢先说,“学城的白鸦到了,冬天来了。” “不,大人。这只鸟是从君临来的。我擅自拆了……我不知道……”他递出信。 詹姆坐在窗边读信,就着冰冷苍白的晨光。科本的字句言简意赅,瑟曦的感情澎湃激昂。立刻回来吧,她说,帮助我,拯救我,我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立刻回来吧。 韦曼等在门边,小派也在看。 “大人要回复吗?”长久的沉默之后,学士问。 一朵雪花飘落在信纸上,慢慢地融化,慢慢地模糊了信上的字眼。詹姆将它卷起来,用一只手所能使出的最大力量,接着,他将它递给小派。 “不必,”他说,“把它烧了吧。” 276.第276章 山姆威尔 航程末尾最为凶险。正如在泰洛西收到的警告,雷德温海峡布满了长船,而青亭岛的主力舰队此刻尚远在维斯特洛另一侧。铁岛人洗劫了青亭岛属下的莱安港,并将蔓藤镇和海星港据为己有,以此为巢穴打劫前往旧镇的船只。 船顶鸦巢上的人们三次观察到长船。有两次是远远跟在船尾,月桂风号很快便甩掉了它们,第三艘出现在日落时分,企图挡住前往低语湾的去路。他们看着她的船桨起起落落,将黄铜色水面搅成白色。蔻佳·莫让弓箭手们登上前楼,他们巨大的金心木弓比多恩的紫杉木弓射得更远更准,等长船进入两百码距离,她才下令放箭。山姆跟他们一起射,这次他觉得自己的箭射到了船上。一次齐射足矣,长船转向南方,寻找更驯服的猎物。 进入低语湾时,深蓝的黄昏已经降临。吉莉抱着婴儿站在船首像边,凝视着悬崖上的一座城堡。“那是三塔堡,”山姆告诉她,“科托因家族的居城。”城堡镂刻在夜星之间,映衬着窗户里闪烁的火光。看着这幅辉煌壮丽的景象,他却感到悲哀,因为他们的航程即将结束了。 “它好高啊。”吉莉道。 “等你看到参天塔再说吧。” 妲娜的婴儿开始哭闹。吉莉赶紧拉开上衣,把乳头塞给孩子。婴儿喝奶时,吉莉微笑着轻抚他的头发。她喜欢这孩子跟喜欢留在长城那个一样了,山姆意识到。他希望诸神对这两个孩子都仁慈一些。 铁民们甚至潜入了低语湾中历来平和的水域。第二天早上,随着月桂风号继续向旧镇前进,船只开始撞到顺流入海的浮尸。有些尸体上搭载着乌鸦,当天鹅船搅动这些肿胀畸形的“小舟”时,它们便飞入空中,吵闹着抗议。岸边是焦灼的田野和焚毁的村庄,浅滩与沙洲上点缀着散架的船只,其中多数是商船和渔船,偶尔也看见弃置的长船,甚至有两艘大帆船的残骸。一艘吃水线以上全被烧毁,另一艘船壳侧面有个被撞裂的大洞。 “这儿打过仗,”崇说,“不久之前打的。” “谁会如此疯狂,把手伸到离旧镇这么近的地方?” 崇指指一艘半沉入浅滩的长船。她船尾悬着一面旗帜的残骸,破破烂烂,沾染烟尘。上面的标记山姆从没见过:两只乌鸦支撑一顶黑铁冠,下面是一只黑瞳红眼。“那是谁的旗帜?”山姆问。崇耸耸肩。 次日阴冷多雾,月桂风号静悄悄地经过又一个遭遇洗劫的渔村。一艘划桨战舰从雾中驶出,缓缓地向他们划来。她的船首像是个纤瘦少女,以树叶蔽体,挥舞着长矛,船身上刻有“女猎人”的名字。片刻之后,两艘较小的划桨船出现在她两侧,仿佛紧跟在主人身边的一对灰猎犬。令山姆欣慰的是,除了旧镇海塔尔家族的顶端为烽火台的阶梯状白塔旗,船上还飘扬着托曼国王的雄鹿狮子旗。 女猎人号船长高高的个子,烟灰色披风边缘镶着火焰状的红缎子。他把自己的船并排靠在月桂风号旁边,然后收桨,呼喊说要登船。他的十字弓手和蔻佳·莫的弓箭手隔着窄窄的水面对峙,他带着六个骑士过来,朝库胡卢·莫点点头,要求查看货舱。父女俩商量片刻之后同意了。 “请原谅,”船长检查完毕之后说,“正派人不得不忍受失礼的待遇,真让我难过,但小心驶得万年船,我们不能让铁岛人混进旧镇。才两周前,那些混蛋在海峡中俘虏了一艘泰洛西商船,杀光船员后,穿上船员们的衣服,用找到的染料把胡子涂成五颜六色。一旦混进城,他们打算放火焚烧码头,趁我们忙于救火时从里面赚开城门。这计划差点成功,幸亏教塔楼夫人号撞上,她的桨手长有个泰洛西老婆,他看到那么多绿胡子紫胡子,就用泰洛西语呼喊致意,然而对方没一个人懂得如何回话。” 山姆惊呆了:“他们竟想洗劫旧镇?” 女猎人号的船长好奇地看了他一眼。“这些不是简单的掠夺者。铁民天生都是强盗,喜欢从海上突袭,抢走金钱和女人后驶回远处,每次袭击就一两艘长船,顶多不过半打。然而这回不同,现在有数百艘船在侵扰我们,他们从盾牌列岛和青亭岛附近的小岛里驶出,夺取了石蟹礁、猪群岛、人鱼殿,甚至在马蹄岩和野种石建立了基地。没有雷德温大人的舰队,我们对付不了他们。” “海塔尔大人在做什么?”山姆冲口而出,“我父亲常说他跟兰尼斯特家一样富有,能招募的武士是高庭属下任何一位领主的三倍。” “倾尽旧镇的财力人力,还能招募更多,”船长说,“但除非大伙儿学会在水上行走,否则无济于事。” “参天塔一定得行动起来。” “那是当然。雷顿大人跟‘疯女’一起关在塔顶研究魔法书,或许他能从深渊地底招出一支军队。贝勒在建造船只,冈梭尔负责港口,加尔斯训练新兵,亨佛利去里斯寻找雇佣舰队。若他能从他的妓女姐姐琳妮丝那儿搞到一支像样的舰队,我们就可以以牙还牙,教训铁民。在此之前,充其量只能坚守阵地,等待君临的婊子太后解开拴住派克斯特大人的皮带。” 船长最后几句话的尖酸语气和他吐露的内容都令山姆倍感震惊。要是失去旧镇和青亭岛,整个国家就会瓦解,分崩离析,他一边寻思一边注视着女猎人号及其姐妹船离去。 他开始怀疑角陵是否真正安全。诚然,塔利家族的领地位于内陆树林繁茂的丘陵地带,在旧镇东北方一百里格处,远离海岸。即使他父亲大人远征三河流域,城堡守备薄弱,家里也应该不至于遭受铁民和长船的攻击。但少狼主无疑也认为临冬城是安全的,直到某天晚上变色龙席恩爬上城墙。山姆很难想象,他为了让吉莉和婴儿免受伤害,带着他们长途跋涉,最后却将他们遗弃在战场。 余下的航程中,他始终犹豫不决,不知如何是好。也许该让吉莉跟他一起留在旧镇,他心想,那儿的城墙远比父亲的城堡雄伟,难以逾越,还有数千人防卫,蓝道大人响应号召前往高庭时,或许没留几个人在角陵。倘若如此,他得设法把她藏起来;学城不许学徒豢养妻子或情人,至少不能公开。可假如我跟吉莉在一起天长日久,如何能有决心离开她?我必须离开她,不然就得做逃兵。我立过誓,山姆提醒自己,当逃兵意味着掉脑袋,这对吉莉有什么帮助呢? 他考虑恳求蔻佳和她父亲带野人女孩去他们的盛夏群岛。然而这条路也有危险。月桂风号离开旧镇后,需再次穿越雷德温海峡,这回也许没那么幸运。假如风停了,盛夏群岛人被困在无风的海面上怎么办?假如他听说的故事是真的,吉莉会被抓去当奴工或盐妾,婴儿则有可能因为碍手碍脚而被抛入海中。 只能去角陵,山姆最后决定,一到旧镇,我就雇辆车,几匹马,亲自带她去那儿。他可以顺路察看一下城堡及其守备情况,倘若所见所闻让他有任何疑虑,他便立刻带吉莉回旧镇。 他们在一个阴冷潮湿的早晨抵达旧镇,雾气如此浓重,只能看见参天塔上的烽火。一条铁链横跨港口,连着二十来艘破破烂烂的船,后面挨着一排战舰,旁边还有三艘大帆船和海塔尔伯爵高耸的旗舰——四排桨的旧镇荣耀号。在这里,月桂风号又被检查了一次,雷顿大人之子冈梭尔亲自登船。他身披银袍,穿灰色釉彩鳞甲。冈梭尔爵士在学城学过几年,会讲盛夏群岛语,因此他跟库忽鲁·莫去船长室私下交谈。 山姆利用这段时间向吉莉解释计划。“我先去学城,交付琼恩的信件,告诉他们伊蒙学士的死讯。我想博士们会派辆车来运他的尸体。然后我准备马匹和拖车,把你带去角陵我母亲那边。我尽量早点回来,不过也许得等到明天。” “明天哦。”她重复,然后给他一吻,祝他好运。 冈梭尔终于出来了,他示意打开铁索,让月桂风号驶过障碍,进入码头。天鹅船系上缆绳后,山姆跟蔻佳·莫和她的三个弓箭手一起站到踏板边,盛夏群岛人披着只有上岸时才穿的绚丽羽毛披风,在他们身边,他感觉寒碜得很,还是一身肥大的黑衣、褪色的斗篷跟沾染盐渍的靴子。“你们在港口待多久?” “两天、十天,谁说得准?等清空货舱,再把它填满,我们就走。”蔻佳笑嘻嘻地说,“我父亲一定也会去拜访灰衣学士们。他有些书要卖。” “吉莉能留在船上等我吗?” “吉莉想待多久都行。”她戳戳山姆的肚子,“她不像某些人那么贪吃。” “我没以前胖了。”山姆辩解。南行的航程导致了这一结果。他不停地值班干活,除了水果和鱼又没什么可吃的。盛夏群岛人喜爱水果和鱼。 山姆随弓箭手们走过踏板,但一到岸上,他们就分道扬镳。他希望自己仍记得去学城的路。旧镇是座迷宫,而他没时间迷路。 天气潮湿,脚下的鹅卵石又湿又滑,条条小巷全笼罩在迷雾之中。山姆尽可能避开它们,沿河边大路走,蜜酒河蜿蜒曲折,穿行于这座古老城市的中心地带。重新踩上坚实的地面,而非摇摇晃晃的甲板,感觉很美妙。然而行路之间他仍然不自在,他感到人们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有的从阳台和窗户窥探下来,有的躲在黑暗的门洞里张望。在月桂风号上,他认识每一张脸,而这里都是陌生人。更糟的是,他担心被人认出来。蓝道·塔利伯爵在旧镇人人皆知,却不受爱戴。山姆不知哪样更糟,是被父亲的敌人认出,还是被他的朋友认出。 他只能拉起斗篷,加快步伐。 学城大门两侧有一对高大的绿色斯芬克斯像,狮身,鹰翼,蛇尾,其中一只有男人的脸,另一只为女人的脸。进门是文书台,旧镇人来这儿寻找助理学士,为他们写遗嘱、读信件。五六个文书百无聊赖地坐在开放的摊位前等待顾客。另一些摊位可以买卖书籍。山姆在一个卖地图的摊位跟前停下,看了看一张手绘的学城地图,寻找去总管阁最近的路。 道路在戴伦一世的雕像前分叉,国王坐在高大的石马上,剑指多恩。此刻,一只海鸥停在少龙主头上,还有两只停在剑上。山姆走向左面,沿河边前进。在哭泣码头,他看着两名助理学士帮一个老人登上小船,准备去附近的血岛。一位年轻母亲跟在老人后面爬进去,怀中抱着哇哇啼哭的婴儿,跟吉莉的孩子差不多大。码头下面,几个帮厨小弟在浅滩中涉水捕捞青蛙。一群脸色粉嫩的小学徒从他身边匆匆跑过,向圣堂而去。我在他们这个年纪时,就该来这里,山姆心想,假如当时我偷偷逃走,换个假名字,也许可以消失在其他学徒之中。父亲会假装狄肯是他唯一的儿子,我怀疑他甚至不愿费神来找我,除非我骑骡子离开——他会追捕我,仅仅是为了骡子。 总管阁外,训导们正将某位大龄学徒锁进储藏室。“从厨房偷东西。”其中一位训导向助理学士们解释,他们正等着用烂菜叶砸囚犯。山姆的黑斗篷如船帆一般在身后飘荡,他快步经过时,人们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门内是个大厅,石地板,高高的拱窗。大厅尽头有个脸瘦瘦的人坐在高台上,正用羽毛笔往一本册子上写字。此人虽身穿学士长袍,脖子上却没颈链。山姆清清嗓子:“早安。” 那人抬头观看,对所见到的似乎并不满意:“你有学徒的味道。” “我希望能很快当上学徒。”山姆抽出琼恩·雪诺的信,“我来自长城,跟伊蒙学士一起来的,但他在航海途中去世了。我想跟总管谈谈……” “你的名字?” “山姆。山姆威尔·塔利。” 那人在册子里写下来,然后挥挥羽毛笔,指指拱墙下的长凳:“坐下。轮到你的时候,我会叫你名字。” 山姆在长凳上落座。 其他人来来去去。有的带来消息后便告辞离去。有的跟高台上的人讲完话,便直接进入他身后的门,走上螺旋阶梯。有的加入山姆的行列,坐在板凳上等待传召。他几乎可以肯定,有几个被传召的人比他来得晚。当这种情况出现四五次之后,他站起身,再次走到大厅尽头。“还要多久?” “总管事情多着呢。” “我千里迢迢从长城赶来。” “那再多等一会儿也没什么关系。”他挥挥羽毛笔,“去凳子上坐着,窗户下面。” 他回到长凳上。又一个小时过去了。别人跟高台上的人讲完话,略等片刻就可以进去,看门人却始终没再抬头看山姆一眼。外面的雾气渐渐散去,苍白的阳光通过窗户斜射进来。他凝视着阳光中舞蹈的灰尘,不由自主地打起一个又一个呵欠。他拨弄着手掌中一个破裂的水泡,脑袋斜靠着墙壁,闭上眼睛。 他一定是打了瞌睡,因为接下来,他听到高台后的看门人在叫名字。山姆一下子站起来,然后意识到那不是他的名字,就又坐了回去。 “你得给罗卡斯一个铜板,否则会等上三天,”一个人在旁边说,“守夜人为什么来学城?” 说话者是位纤瘦清秀的年轻人,穿鹿皮马裤和镶铁钉的绿色紧身甲。他肤色仿佛淡褐色麦酒,一头浓密的黑鬈发,尖额头底下是黑色的大眼睛。“总司令正在修复废弃的城堡,”山姆解释,“我们需要更多学士来管理乌鸦……一个铜板,你刚才说一个铜板就行?” “一个铜板就行。如果你肯出一枚银鹿,罗卡斯会直接带你去见他身后的总管。他做了五十年的助理学士,最憎恨学徒,尤其是贵族出身的学徒。” “你怎么看出来我是贵族出身?” “就跟你能看出我有一半多恩血统一样。”他微笑着说,略微拖着多恩长音。 山姆摸出一个铜板:“你是学徒?” “我是助理学士拉蕾萨,有些人叫我斯芬克斯。” 这名字让山姆吃了一惊。“‘斯芬克斯即是谜题,并非出谜题者’,”他脱口而出,“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这是个谜题吗?” “我知道就好了。我是山姆威尔·塔利。山姆。” “幸会。山姆威尔·塔利找席奥博德博士有什么事呢?” “他是总管?”山姆疑惑地问,“伊蒙师傅说总管叫诺伦。” “已过去两轮了。这里每年产生一位新总管,由博士们抽签决定,多数人认为这是个吃力不讨好的任务,迫使自己远离真正的工作。今年沃格雷夫博士抽到了黑石头,但沃格雷夫常常神志不清,因此席奥博德自愿代替他。他脾气坏,但人是好人。你刚才说伊蒙师傅?” “对啊。” “伊蒙·坦格利安?” “曾经是。人们大多就叫他伊蒙师傅。他在南行航程中去世了。你怎么会知道他?” “怎么会不知道?他不仅是活得最久的学士,更是维斯特洛最年长的人。他所经历的历史,比佩雷斯坦博士读过的还多。他可以告诉我们许许多多关于他父亲和他叔叔统治时期的事。他究竟多少岁了,你知道吗?” “一百零二岁。” “他这么大年纪去海上干吗?” 对这个问题山姆考虑了一会儿,不知该说多少。斯芬克斯即是谜题,并非出谜题者。伊蒙师傅是指这位斯芬克斯吗?似乎不太可能。“雪诺总司令为救他性命才把他送走。”他犹豫不决地开讲。他笨嘴拙舌地说起史坦尼斯国王和亚夏的梅丽珊卓,本想就此打住,但一件事牵扯出另一件,他不由自主又讲到曼斯·雷德和野人们,讲到龙和国王之血,随后所有事情全涌了出来:先民拳峰上的尸鬼,骑死马的异鬼,熊老在卡斯特堡垒被杀害,吉莉和他逃出来,白树村和小保罗,冷手与乌鸦,琼恩成为总司令,黑鸟号,戴利恩,布拉佛斯,崇在魁尔斯见到的龙,月桂风号,伊蒙师傅临终前的喃喃低语。他只留出了那些自己发誓保守的秘密,关于布兰·史塔克和他的伙伴们,还有琼恩调换的婴儿。“丹妮莉丝是唯一的希望,”他总结道,“伊蒙说学城必须立即派给她一名学士,将她及时带回家乡维斯特洛。” 拉蕾萨专心聆听。他不时眨眼睛,但从不发笑,也从不打断。山姆讲完后,他用纤瘦的褐色手掌轻触他的前臂:“省下铜板,山姆,席奥博德连一半都不会相信,但有人会信。你愿不愿跟我来?” “去哪里?” “去跟某位博士谈话。” 你必须转告他们,山姆,伊蒙学士说过,转告博士们。“好吧,”他明天也可以回来见总管,只需记得交一枚铜板,“有多远?” “不远。在群鸦岛。” 上群鸦岛无须小船,一座饱受风雨侵蚀的木吊桥连接着岛和东边的河岸。“鸦楼是学城最古老的建筑,”跨越水流缓慢的蜜酒河时,拉蕾萨告诉他,“在英雄之纪元,那儿本是海盗领主的要塞,他坐镇于此,打劫顺流而下的船只。” 山姆看到青苔与蔓藤遮覆墙壁,城垛上,乌鸦代替了弓箭手。在人们的记忆中,吊桥从没提起来过。 要塞围墙内阴凉昏暗。一棵古老的鱼梁木占据整个院子,它见证了这些石块最初的情景。树干上雕出的人脸和苍白的树枝上都覆盖着厚厚一层紫色苔藓,半数枝杈看上去已经枯死,其余地方仍有些许红叶婆娑,那便是乌鸦们喜欢的栖息地。只见树上停满了乌鸦,院子上方那一圈拱形窗户边还有更多。地面撒满粪便。穿过院子时,其中一只拍着翅膀从他们头顶飞过,其他乌鸦互相聒噪。“沃格雷夫博士的套房在西塔,白鸦巢下面,”拉蕾萨告诉他,“白乌鸦和黑乌鸦争吵起来就像多恩人和边疆地人,因此要将两种乌鸦分开。” “沃格雷夫博士会明白我的事吗?”山姆疑惑地说,“你说他常常神志不清。” “他时好时坏,”拉蕾萨说,“但你要见的不是沃格雷夫。”他打开通往北塔的门,开始攀爬。山姆跟在他后面登上阶梯。上方有翅膀拍打和嘀嘀咕咕的声音,时不时还传来一声愤怒的尖叫,那是乌鸦们抱怨被吵醒了。 阶梯顶端,有个肤色白皙的金发年轻人坐在一扇橡木铁门外。他跟山姆差不多年纪,正用右眼专心致志地凝视一支蜡烛的火焰,左眼则隐藏在一缕悬垂的浅金头发后面。“你在看什么?”拉蕾萨问他,“你的命运?你的死期?” 金发年轻人的视线离开蜡烛,他转过头来,眨了眨眼。“裸女啊,”他说,“这位是谁?” “山姆威尔。求见‘魔法师’的新学徒。” “学城跟以前不同了,”金发年轻人抱怨,“如今什么货都照单全收。黑狗儿啦,多恩佬啦,更别提猪倌、残废、智障之类了,现在又来了一头黑衣鲸鱼。嗨,我还以为海兽都是灰色的呢。”他披一件绿金条纹披肩,面貌十分英俊,但眼神闪烁,嘴巴恶毒。 山姆认识他。“里奥·提利尔,”说出这名字让他感觉自己仿佛仍是个会尿裤子的七岁男孩,“我是角陵的山姆,蓝道·塔利伯爵之子。” “真的?”里奥又看了他一眼,“我想是的。你父亲告诉我们大家,你死了,看来他只是盼望你死?”他咧嘴笑笑。“你还是那么胆小如鼠?” “不,”山姆撒谎,毕竟,琼恩下过命令,“我去长城外打过仗,现在他们叫我‘杀手’山姆。”他不知自己为何要如此夸耀。 里奥哈哈大笑,但他还不及回答,身后的门就开了。“进来,杀手,”门里的人低沉地说,“还有你,斯芬克斯。快点。” “山姆,”拉蕾萨说,“这位便是马尔温博士。” 马尔温公牛般的脖子上戴着一条由无数金属串成的链子,除此之外,他看上去更像码头恶棍,而不像学士。他的脑袋相对身体来说太大,从双肩之间突出来向前探出的模样外加石板般的下巴,让他看起来好像正准备拧下别人的脑袋。尽管他生得矮胖,胸脯和肩膀却非常厚实。他不穿长袍,皮革上衣的带子被坚硬如石的浑圆酒肚子绷得紧紧的。挺立的白毛从他耳朵和鼻孔里钻出来。他额头突出,鼻梁断过不止一次,牙齿被酸草叶染成斑驳的红色。他有一双山姆毕生所见最大的手。 山姆还在犹豫,那双大手中的一只便抓住他胳膊,将他拉进门。里面是个圆形的大屋子,到处是书和卷轴,有些铺在桌面上,有些一摞一摞在地板上堆至四尺高。褪色的织锦和破破烂烂的地图覆盖着石墙。炉膛里烧着火,上面有只铜水壶,不知在煮什么,但有股烧焦的味道。除此之外,唯一的光亮来自房间中央一支高高的黑蜡烛。 那支蜡烛亮得让人不适,令人不安。马尔温博士用力关上门,把旁边桌上的纸都震了下去,蜡烛的火焰却没闪烁。火焰的颜色很古怪,白如新雪,黄如熔金,红似烈焰,但它留下的影子如此漆黑,仿佛人世间的黑洞。山姆发现自己在盯着它看,蜡烛有三尺高,细瘦似剑,螺旋状边沿锋利如刀,微微闪烁着黑光。“这是……?” “……黑曜石,”屋里另一个人说。这是位脸色苍白、胖胖的年轻人,圆肩膀,柔软的双手,两只眼睛靠得很近,袍子上有食物的污渍。 “叫它龙晶。”马尔温博士看了一会儿蜡烛,“它会燃烧,但不损耗。” “火焰靠什么燃烧?”山姆惊奇地问。 “龙焰靠什么燃烧?”马尔温坐到一张凳子上,“瓦雷利亚巫术基于血与火。利用这种玻璃蜡烛,古自由堡垒的巫师的视线可以穿越高山、海洋和沙漠;坐在这种蜡烛跟前,他们能进入别人梦中展示幻象,或隔着半个世界互通信息。你觉得这有用吗,杀手?” “我们就用不着乌鸦了。” “打完仗才需要。”博士从一包酸草叶中剥出一片塞进嘴里咀嚼,“把你跟多恩斯芬克斯讲过的一切再说一遍。我知道了很多,但有些细枝末节或许被忽略了。” 他是那种无法拒绝的人。山姆犹豫片刻,然后再次将故事讲给马尔温、拉蕾萨和另一个学徒听。“伊蒙师傅相信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真正印证了预言……是她,不是史坦尼斯,不是雷加王子,也不是脑袋被撞碎在墙上的小王子。” “诞生于盐与烟之地,伴随着泣血之星。我知道预言。”马尔温扭头,吐了一口红色黏液到地上,“不过我不信它。古吉斯帝国的高艮曾写道,预言犹如狡诈的女人。她会把你那玩意儿含在嘴里,让你愉悦地呻吟,脑子里想着,这多么甜蜜,多么美妙,多么舒服……然后她便骤然阖上牙齿,你的呻吟变成尖叫。高艮认为这是预言的本质,预言每次都会咬掉你的老二。”他咀嚼了几下。“话虽如此……” 拉蕾萨走到山姆身边。“倘若伊蒙尚有力气,他会亲自去找丹妮莉丝。他要我们派一个学士给她,辅佐她,教导她,保护她,带她安全回家。” “是吗?”马尔温博士耸耸肩,“也许他在抵达旧镇之前去世是件好事,否则灰衣绵羊们只好动手杀人,想必那帮可怜的老家伙会难过得绞紧自己满是褶皱的手。” “杀他?”山姆震惊地问,“为什么?” “若我将真相告诉你,他们或许只能把你也杀了。”马尔温惨笑一声,齿间带有酸草叶的红色汁液。“你以为龙是怎么绝种的?拿铁剑的屠龙勇士干的?”他啐了一口,“学城企图构建的世界中没有巫术、预言和玻璃蜡烛的位置,更不用说龙了。你扪心自问,伊蒙·坦格利安早该晋升为博士,为何在长城浪费余生。因为血统。血统导致他不被信任。跟我一样。” “你打算怎么做?”被称为斯芬克斯的拉蕾萨问。 “我要代替伊蒙去奴隶湾。杀手搭乘的那艘天鹅船对我来说足够了,我毫不怀疑,灰衣绵羊们会派人坐划桨船赶去,但假如风向顺遂,我可以先找到她。”马尔温又皱眉瞥了山姆一眼,“你……你应该留下来铸造颈链。我要是你,会抓紧一切时间,很快,长城上需要你。”他转向脸色苍白的学徒。“给杀手找间干燥的屋子。他先帮你照看乌鸦。” “可——可——可是,”山姆结结巴巴地说,“其他博士……总管……我怎么跟他们交代?” “赞美他们的博学和好意;告诉他们,伊蒙把你交给了他们;告诉他们,你一直梦想有一天能戴上颈链,为大人物服务,因为效忠是至高的荣耀,服从是无上的美德。但绝口不提预言或龙,除非你想粥里面被人下毒。”马尔温从门边木闩上取下一件褪色的皮斗篷,牢牢系到身上,“斯芬克斯,照顾好这家伙。” “好的。”拉蕾萨答应,但博士已离开了。他们听见他的靴子踏着楼梯走下去。 “他去哪儿?”山姆疑惑地问。 “去码头。魔法师向来雷厉风行,痛恨浪费时间。”拉蕾萨微笑,“我向你坦白,山姆,我们并非偶遇,是魔法师派我来找你,抢在你面见席奥博德之前。他知道你来了。” “他怎么会……?” 拉蕾萨朝玻璃蜡烛点点头。 山姆盯着那奇异苍白的火焰看了一会儿,眨眨眼,将视线移开。 窗外天色越来越黑。 “西塔我的房间下有间空卧室,里面有条楼梯一直通往楼上沃格雷夫的套房,”脸色苍白的年轻人说,“假如你不介意乌鸦聒噪,杀手,可以住那里,平时能欣赏蜜酒河的景色。这样好吗?” “好吧。”他总得有地方睡。 “我给你拿些羊毛被单。即使是旧镇,石墙在夜里也会变冷的。” “谢谢。”这个苍白柔弱的年轻人有种古怪的感觉,他不喜欢,但也不想显得无礼,因此补充道,“我不叫杀手。我是山姆。山姆威尔·塔利。” “我是佩特,”对方说,“照着故事里的猪倌‘雀斑’佩特取的名。” 277.第277章 附录(1) 附录一:国王们和他们的宫廷 太后摄政王 瑟曦·兰尼斯特一世,【劳勃·拜拉席恩一世国王】之遗孀,前任王后,现任全境守护者,凯岩城公爵夫人,太后摄政王。 ——她的孩子: ——【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国王】,长子,在婚宴上被毒杀,终年十二岁。 ————弥赛菈·拜拉席恩公主,次女,九岁,目前在阳戟城做道朗·马泰尔亲王的养女。 ——托曼·拜拉席恩国王,三子,八岁的小国王。 ——他养的猫,突击爵士、胡须小姐和靴子。 ——她的兄弟: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双胞胎弟弟,外号“弑君者”,御林铁卫队长。 ——提利昂·兰尼斯特,外号“小恶魔”,为一侏儒,被指控弑君与弑亲。 ——波德瑞克·派恩,提利昂的侍从,十岁的男孩。 ——她的其他亲戚: ————凯冯·兰尼斯特爵士,她的叔叔。 ——蓝赛尔·兰尼斯特爵士,凯冯之长子,她的堂弟,从前是劳勃国王的侍从和瑟曦的情人,现被提拔为戴瑞城伯爵。 ——【威廉·兰尼斯特】,凯冯之次子,在奔流城被谋害。 ——马丁·兰尼斯特,凯冯之三子,威廉的孪生兄弟,侍从。 ——珍娜,凯冯之四女,三岁。 ——吉娜夫人,她的姑妈,嫁给艾蒙·佛雷爵士。 ——他们的儿子: ——【克里奥·佛雷爵士】,长子,被土匪杀害。 ——泰温·佛雷,小名“泰”,克里奥之长子。 ——威廉·佛雷,克里奥之次子,侍从。 ——莱昂诺·佛雷爵士,次子。 ——【提恩·佛雷】,三子,在奔流城被谋害。 ——瓦德·佛雷,四子,在凯岩城担任侍从,外号“红瓦德”。 ——提瑞克·兰尼斯特,瑟曦的表弟,其先父为【提盖特爵士】。 ——艾弥珊德·哈佛夫人,他还在襁褓中的妻子。 ——杰依·希山,瑟曦的堂妹,其先父为【吉利安】,十一岁。 ——莎琳娜·兰尼斯特,瑟曦的表妹,其先父为【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瑟曦之舅。 ——蜜莉儿·兰尼斯特,瑟曦的表妹,莎琳娜的双胞胎妹妹,其先父为【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瑟曦之舅。 ——达冯·兰尼斯特爵士,瑟曦的表弟,其先父为【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瑟曦之舅。 ——达米昂·兰尼斯特爵士,她的远房叔叔,娶了克雷赫家族的西蕊夫人。 ——他的儿子,卢西昂·兰尼斯特爵士。 ——他的女儿,拉娜,嫁给安塔诺·贾斯特伯爵。 ——托曼国王的御前会议: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御前首相。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御林铁卫队长。 ——凯冯·兰尼斯特爵士,法务大臣。 ——瓦里斯伯爵,太监,外号“八爪蜘蛛”,情报总管。 ——派席尔大学士,顾问和医师。 ——梅斯·提利尔公爵、马图斯·罗宛伯爵和派克斯特·雷德温伯爵,皆为顾问。 ——托曼的御林铁卫: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御林铁卫队长。 ——马林·特兰爵士。 ——柏洛斯·布劳恩爵士,起初被驱逐,后又复职。 ——巴隆·史文爵士。 ——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 ——洛拉斯·提利尔爵士,外号“百花骑士”。 ——【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被派往多恩领保护弥赛菈公主。 ——她在君临城的部属与宫廷成员: ——乔斯琳·史威佛,她的贴身女伴。 ——塞蕾娜与多卡莎,她的女仆。 ——鲁姆、“红脸”利斯特、普肯斯、“马腿”霍克与短耳,皆为兰尼斯特亲兵。 ——玛格丽·提利尔王后,十六岁的处女,曾先后嫁给【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国王】和【蓝礼·拜拉席恩公爵】。 ——玛格丽在君临的小宫廷: ——梅斯·提利尔,高庭公爵,她的父亲。 ——海塔尔家族的艾勒莉夫人,她的母亲。 ——雷德温家族的奥莲娜夫人,她的祖母,老迈的寡妇,外号“荆棘女王”。 ——艾里克和阿里克,奥莲娜夫人的孪生护卫,被称为左手和右手。 ——加兰·提利尔爵士,她的二哥,外号“勇武的”加兰。 ——他的夫人,佛索威家族的莱昂妮。 ——洛拉斯·提利尔爵士,她的三哥,外号“百花骑士”,为御林铁卫成员。 ——派克斯特·雷德温,青亭岛伯爵。 ——霍拉斯·雷德温爵士与霍柏·雷德温爵士,他的孪生子。 ——巴拉拔学士,他的医师。 ——马图斯·罗宛,金树城伯爵。 ——威廉·韦斯尔爵士,玛格丽的侍卫队长。 ——修夫·克莱夫顿,一名英俊的卫兵。 ——波提菲·伍德怀特爵士和卢坎迪·伍德怀特爵士兄弟二人。 ——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爵士,御林铁卫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之二弟。 ——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爵士,御林铁卫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之幼弟。 ——格雷果·克里冈爵士,外号“魔山”,因致命的毒药而奄奄一息,痛苦无比。 ——亚当·马尔布兰爵士,都城守备队(金袍子)队长。 ——贾拉巴·梭尔,红花谷岛王子,从盛夏群岛被放逐。 ——【盖尔斯·罗斯比】,罗斯比城伯爵,被咳嗽病困扰。 ——奥顿·玛瑞魏斯,长桌厅伯爵。 ——他的妻子,密尔的坦妮娅。 ——坦妲·史铎克渥斯,史铎克渥斯堡伯爵夫人。 ——法丽丝,她的长女和继承人,嫁给巴尔曼·拜奇爵士。 ——洛丽丝,她的幼女,弱智,被强暴后怀了孩子。 ——黑水的波隆爵士,洛丽丝的丈夫,以前是佣兵。 ——【雪伊】,洛丽丝的侍女,在泰温公爵的床上被扼死。 ——法兰肯学士,她的医师和顾问。 ——伊林·派恩爵士,御前执法官,刽子手。 ——雷纳佛·伟维水,红堡地牢长官。 ——罗根,红堡地牢的下层看守。 ——火术士哈林伯爵,炼金术士公会的智者。 ——纳霍·第米提斯,布拉佛斯铁金库的使节。 ——科本,研究死灵术的前学士,被学城驱逐后曾加入勇士团。 ——月童,国王的小丑兼弄臣。 ——马克·穆伦道尔爵士,在黑水河一役中失去了他的猴子与半只胳膊。 ——奥雷恩·维水,潮头岛的私生子。 ——亚历山大·史戴蒙伯爵,外号“拜金伯爵”。 ——罗兰·克林顿爵士,外号“红罗兰”,鹫巢堡的骑士。 ——蓝柏特·特拔瑞爵士、雨林的德莫特爵士、“高个”塔拉德爵士、拜亚德·诺科斯爵士、“好人”博尼佛·哈斯提爵士和雨果·凡斯爵士,皆为效忠铁王座的骑士。 ——“壮猪”李勒·克雷赫爵士、埃林·斯脱克皮爵士、“没胡子”琼恩·本特利爵士、史提夫伦·史威佛爵士和亨佛利·史威佛爵士,皆为效忠凯岩城的骑士。 ——乔斯敏·派克顿,侍从,为黑水河战役中涌现的英雄。 ——加列特·培吉和卢·派伯,皆为人质和侍从。 ——君临城内的形色人等: ——总主教,教会之父,七神之音,一位年老体衰的人。 ——雷那德修士、托伯特修士、奥利多修士和卢琛修士,皆为大主教,在贝勒大圣堂中侍奉七神。 ——“麻雀”,卑微的普通信徒,但信仰坚定。 ——莎塔雅,一家名妓院的所有者。 ——她的女儿,爱拉雅雅。 ——丹晰,玛丽,皆为她手下的妓女。 ——贝蕾娜,曾是珊莎·史塔克夫人的侍女。 ——托布·莫特,武器大师。 ——“琴手”哈米西,为一年老的歌手。 ——伊森人阿里克,为一周游世界的歌手。 ——渥特,歌手,自称“蓝诗人”。 ——西奥多·威尔斯爵士,一名虔诚的骑士,后来改名“真实的”西奥多爵士。 托曼国王的旗帜是拜拉席恩家族金底黑色的宝冠雄鹿与兰尼斯特家族红底金色的怒吼雄狮相结合。 长城上的王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一世,史蒂芬·拜拉席恩公爵和伊斯蒙家族的卡珊娜夫人所生之次子,前龙石岛公爵,自立为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国君。 ——他的王后,佛罗伦家族的赛丽丝,留守东海望。 ——他们的独生女,希琳公主,十一岁。 ——补丁脸,她的弱智弄臣。 ——他的私生侄儿,艾德瑞克·风暴,十二岁,为【劳勃国王】与狄丽娜·佛罗伦夫人所生之私生子,目前乘疯狂普兰多号出走狭海。 ——杰拉德·高尔爵士、“渔妇”林斯、符山城的崔斯顿爵士和欧麦·布莱伯利,皆为王党成员,艾德瑞克的保护者。 ——他在黑城堡的宫廷: ——亚夏的梅丽珊卓夫人,被称为“红袍女”,光之王拉赫洛的祭司。 ——曼斯·雷德,塞外之王,目前是被判处死刑的俘虏。 ——曼斯·雷德未命名的新生儿,为【妲娜】所生,被称为“野人王子”。 ——此子的乳母,吉莉,一野人女孩。 ——吉莉之子,同样未命名,其父为吉莉之父【卡斯特】。 ——里查德·霍普爵士、朱斯丁·马赛爵士、克拉顿·宋格爵士、“巨人杀手”高迪·法林爵士、海伍德·费尔伯爵和科里斯·彭尼爵士,皆为后党成员。 ——戴冯·席渥斯与拜兰·法林,史坦尼斯的侍从。 ——他在东海望的宫廷: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外号“洋葱骑士”,雨林伯爵,狭海舰队司令,御前首相。 ——亚赛尔·佛罗伦爵士,赛丽丝王后的叔叔,后党领袖。 ——萨拉多·桑恩,海盗和雇佣舰队的头子,瓦雷利亚号船长,统率着一支里斯划桨船舰队。 ——他留在龙石岛的部队: ——罗兰德·风暴爵士,夜歌城的私生子,王党成员,龙石岛代理城主。 ——派洛斯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麦片粥”和“鳗鱼”,皆为狱卒。 ——效忠龙石岛的诸侯: ——蒙特里·瓦列利安,六岁的男孩,“潮汐之王”,潮头岛伯爵。 ——杜兰·巴尔艾蒙,十五岁的男孩,尖角伯爵。 ——他在风息堡的部队: ——吉尔伯特·法林爵士,风息堡代理城主。 ——埃伍德·梅斗伯爵,法林爵士的副手。 ——朱纳学士,顾问和医师。 ——效忠风息堡的诸侯: ——埃尔顿·伊斯蒙,绿石城伯爵,为史坦尼斯之叔,托曼国王的舅公,同时结好于两面。 ——伊蒙·伊斯蒙爵士,埃尔顿的儿子和继承人,身在君临,为托曼国王所喜。 ——埃林·伊斯蒙爵士,伊蒙的儿子,身在君临,为托曼国王所喜。 ——洛马斯·伊斯蒙爵士,为埃尔顿之弟,史坦尼斯之舅,身在风息堡,支持史坦尼斯。 ——安德鲁·伊斯蒙爵士,洛马斯爵士的儿子,在狭海上保护艾德瑞克·风暴。 ——利斯特·莫里根,鸦巢城伯爵。 ——卢科斯·齐特林伯爵,外号“小卢科斯”,十六岁的青年。 ——戴佛斯·席渥斯,雨林伯爵。 ——【戴尔】、【阿拉德】、【马索斯】【马利克】,戴佛斯的四名年长的儿子,皆于黑水河战役中阵亡。 ——戴冯,史坦尼斯国王的侍从。 ——史坦尼斯,十岁的男孩,陪伴玛瑞亚夫人在风怒角。 ——史蒂芬,六岁的男孩,陪伴玛瑞亚夫人在风怒角。 史坦尼斯国王的旗帜是光之王的烈焰红心,淡黄底色中央有橙色的火焰环绕着一颗红心,心脏中央绣有拜拉席恩家族黑色的宝冠雄鹿。 群屿与北境之王 派克岛的葛雷乔伊家族自称英雄纪元时代的“灰海王”后裔。传说灰海王不仅掌有整片汪洋,还娶人鱼为妻。龙王伊耿灭绝了末代铁群岛国王的世系,并允许残余的铁岛诸侯恢复古老习俗,自行选择领袖。他们选择了派克岛的维肯·葛雷乔伊头领。 葛雷乔伊家的标记是一片黑海上的一只金色海怪,他们的族语是“强取胜过苦耕”。 巴隆·葛雷乔伊针对铁王座的第一次叛乱被【劳勃·拜拉席恩一世国王】与艾德·史塔克公爵共同镇压了下去,在劳勃死后的乱局中,巴隆大王再竖反旗,并派船偷袭北境。 【巴隆·葛雷乔伊九世】,血脉承袭自灰海王,自称铁群岛之王和北境之王,海盐王与磐岩王,海风之子,派克岛掠夺者之首,坠海而亡。 ——他的王后,哈尔洛家族的亚拉妮丝,现为寡妇。 ——他们的子女: ——【罗德利克】,长子,巴隆第一次叛乱期间战死于海疆城。 ——【马伦】,次子,巴隆第一次叛乱期间战死于派克城。 ——阿莎,三女,黑风号船长,深林堡的征服者。 ——席恩,幼子,自封为临冬城亲王,北境人称他为“变色龙”席恩。 ——他的兄弟: ——【哈龙】,少年时代死于灰鳞病。 ——【昆顿】,婴儿时代早夭。 ——【唐纳尔】,婴儿时代早夭。 ——攸伦,外号“鸦眼”,宁静号船长。 ——维克塔利昂,铁岛舰队总司令,无敌铁种号船长。 ——【乌尔刚】,因伤口感染而死。 ——伊伦,外号“湿发”,为一侍奉淹神的僧侣。 ——鲁斯和诺京,他手下的侍僧,被称为“淹人”。 ——【罗宾】,婴儿时代早夭。 ——他在派克城的部属: ——温达米尔学士,顾问和医者。 ——海莉亚,派克城总管。 ——他麾下的军官和武士: ——达格摩,外号“裂颚”,豪饮号船长,现指挥留在托伦方城的铁民。 ——蓝牙,为一长船的船长。 ——乌勒,斯基特,桨手和战士。 ——在老威克岛的选王会上对海石之位提出要求的头领: ——吉尔伯特·法温,孤灯堡头领。 ——他的助手:盖尔斯、尤根和约恩,皆为他的儿子。 ——艾里·艾枚克,也被称为“破砧者”艾里和“公正的”艾里,一位老人,曾是著名的船长和掠夺者。 ——他的助手:乌克、托莫尔和达衮,皆为他的孙子。 ——邓斯坦·卓鼓,外号“骨手”,老威克岛头领。 ——他的助手:他的儿子,丹尼斯和唐纳;“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一名巨人般的战士。 ——维克塔利昂,巴隆之弟,铁岛舰队总司令,无敌铁种号船长。 ——他的助手:“跛子”拉弗、红拉弗·斯通浩斯和“理发师”纽特。 ——他的支持者:何索·哈尔洛、艾文·夏普、“强健的”弗拉莱格、罗姆尼·维纺、威尔·汉博利、小伦伍德·陶尼、拉弗·肯宁、马伦·沃马克和葛欧得·古柏勒。 ——他的船员,“单耳”沃费和拉格诺·派克。 ——他的床伴,一位深色皮肤的女人,是个没舌头的哑巴,为其兄攸伦的礼物。 ——阿莎·葛雷乔伊,巴隆·葛雷乔伊唯一确认在世的后嗣,黑风号船长。 ——她的斗士:“少女”科尔,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和赫拉斯·哈尔洛爵士。 ——她的支持者:罗德利克·哈尔洛头领、贝勒·布莱克泰斯头领、梅德瑞德·梅林伯爵和哈穆德·夏普。 ——攸伦,外号“鸦眼”,巴隆之弟,宁静号船长。 ——他的助手:吉蒙德·波特利、橡岛的奥克伍头领和唐诺·苏克利夫。 ——他的支持者:“褐牙”托沃德、“长脸”琼恩·密瑞、“自由民”罗德利克、“红桨手”、“左手”卢卡斯·考德、科伦·汉博利、“半血霍尔”赫伦、“杂种”克梅特·派克、“奴工”科尔、“石手”、“牧羊人”拉弗和君王港的拉弗。 ——他的船员,克莱贡。 ——巴隆的下属,铁群岛的头领们: ——在君王港: ——【沙汶·波特利】,君王港头领,被“鸦眼”攸伦淹死。 ——【赫伦·波特利】,沙汶的长子,战死在卡林湾。 ——特里斯蒂芬·波特利,沙汶的次子和继承人,但被其叔驱逐。 ——赛蒙、哈龙、维肯和本利昂,皆为沙汶的儿子,同样被其叔驱逐。 ——吉蒙德·波特利,沙汶的弟弟,自立为君王港头领。 ——巴隆和科伦,吉蒙德的儿子。 ——萨贡与卢西莫,沙汶的同父异母兄弟。 ——威克斯,十二岁的哑巴男孩,萨贡的私生子,席恩·葛雷乔伊的侍从。 ——瓦尔顿·温奇,铁林城头领。 ——在哈尔洛岛: ——罗德利克·哈尔洛,外号“读书人”,十塔城头领,哈尔洛岛的哈尔洛。 ——关妮丝夫人,罗德利克的姐姐。 ——亚拉妮丝夫人,罗德利克的妹妹,国王巴隆·葛雷乔伊留下的寡妇。 ——西格弗里德·哈尔洛,外号“银发”,哈尔洛厅的主人,为罗德利克的叔公。 ——何索·哈尔洛,外号“驼背”,闪光塔头领,为罗德利克的表亲。 ——赫拉斯·哈尔洛爵士,外号“骑士”,灰园堡头领,为罗德利克的表亲。 ——博蒙德·哈尔洛,外号“蓝衣”,赫利丹岭的主人,为罗德利克的表亲。 ——罗德利克的武士与封臣: ——马伦·沃马克,沃马克城头领。 ——密瑞家族、斯通垂家族和肯宁家族。 ——罗德利克的部属: ——“三颗牙”,管家,一名老妪。 ——在黑潮岛: ——贝勒·布莱克泰斯,黑潮岛头领,夜行者号船长。 ——盲人贝隆·布莱克泰斯,为一淹神的牧师。 ——在老威克岛: ——邓斯坦·卓鼓,老威克岛头领,雷霆号船长。 ——纽恩·古柏勒,碎石堡头领。 ——斯通浩斯家族。 ——塔勒,外号“三淹人”,为一淹神的牧师。 ——在大威克岛: ——葛欧得·古柏勒,战捶角头领。 ——葛雷顿、葛蓝和葛蒙德,他的三胞胎儿子。 ——洁西拉和洁温,他的女儿。 ——莫伦莫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崔斯顿·法温,海豹皮角头领。 ——斯帕头领。 ——斯塔法伦·斯帕,他的儿子与继承人。 ——梅德瑞德·梅林,卵石镇伯爵。 ——在橡岛: ——橡岛的奥克伍家族。 ——陶尼头领。 ——在盐崖岛: ——唐诺·苏克利夫头领。 ——桑德利头领。 ——在其他小岛: ——吉尔伯特·法温,孤灯堡头领。 ——“老灰鸥”,为一淹神的牧师。 大小家族 艾林家族 艾林家族袭自古老的山脉和谷地之王。他们的家徽是以天蓝为底的一弯白色新月和猎鹰。艾林家族没有参加“五王之战”,他们的族语是“高如荣誉”。 劳勃·艾林,鹰巢城公爵,艾林谷的守卫者,被他母亲称为真正的东境守护,一名体弱多病的八岁男孩,小名唤作“乖罗宾”。 ——他的母亲,【徒利家族的莱莎夫人】,为前首相【琼恩·艾林公爵】遗孀,被推出月门摔死。 ——他的继父,培提尔·贝里席,外号“小指头”,赫伦堡公爵,三叉戟河流域总督,峡谷守护者。 ——阿莲·石东,培提尔公爵的私生女,十三岁的处女,实际上是珊莎·史塔克。 ——罗索·布伦爵士,为培提尔公爵效命的佣兵,鹰巢城侍卫队长。 ——奥斯威尔,为培提尔公爵效命的战士,头发斑白,为凯特布莱克一家的家主。 ——他在鹰巢城的部属: ——马瑞里安,漂亮的年轻歌手,深得莱莎夫人宠爱,现被控谋杀莱莎夫人。 ——柯蒙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莫德,一位残暴的、有黄金假牙的狱卒。 ——玛迪、吉思尔和美拉,皆为女仆。 ——他的封臣,谷地诸侯们: ——奈斯特·罗伊斯男爵,艾林谷最高总管,月门堡代理城主。 ——艾尔拔·罗伊斯爵士,他的儿子和继承人。 ——米兰达,小名“兰达”,他的女儿,一名还没和丈夫做爱就成了寡妇的寡妇。 ——他的部属: ——马文·贝尔摩爵士,侍卫队长。 ——米亚·石东,管骡人和向导,为【劳勃·拜拉席恩一世国王】的私生女。 ——奥斯和卡罗特,管骡人。 ——莱昂诺·科布瑞,心宿城伯爵。 ——林恩·科布瑞爵士,莱昂诺的二弟和继承人,拥有名剑“空寂女士”。 ——卢卡斯·科布瑞爵士,莱昂诺的幼弟。 ——琼恩·林德利,蛇木城伯爵。 ——泰伦斯·林德利,他的儿子和继承人,年轻的侍从。 ——艾德蒙·魏克利,烛穴城伯爵。 ——杰洛·格拉夫森,海鸥镇伯爵。 ——盖尔斯·格拉夫森,杰洛的幼子,一名侍从。 ——崔斯顿·桑德兰,三姐妹群岛侯爵。 ——高德瑞奇·波内尔,甜姐岛伯爵。 ——罗兰德·朗多普,长姐岛伯爵。 ——亚历山多·托伦特,小姐岛伯爵。 ——公义者同盟,联合起来声明维护小劳勃公爵利益的艾林家诸侯: ——约恩·罗伊斯,外号“青铜约恩”,符石城伯爵,为罗伊斯家族本家的家主。 ——他唯一幸存的儿子,同时也是符石城的继承人,安答·罗伊斯爵士。 ——他的部属: ——亨威格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卢科斯修士。 ——山姆·石东,外号“强壮的”,教头。 ——罗伊斯·寇瓦特,水火城男爵。 ——达蒙·谢特爵士,海鸥塔的骑士。 ——乌瑟·托勒特,灰谷城男爵。 ——安雅·韦伍德伯爵夫人,一位寡妇。 ——莫顿·韦伍德爵士,安雅的长子和继承人。 ——唐纳尔·韦伍德爵士,安雅的次子,血门骑士。 ——威利斯·韦伍德,安雅的幼子。 ——哈罗德·哈顿,安雅的养子,目前为侍从,被称为“继承人哈利”。 ——本内达·贝尔摩,洪歌城伯爵。 ——赛蒙·坦帕顿,九星城的骑士。 ——【伊恩·杭特】,长弓厅伯爵,最近突然暴病身亡。 ——杰伍德·杭特,伊恩的长子和继承人,外号“小杭特”。 ——小杭特的部属: ——威廉学士,瓦德·佛雷侯爵的二十一子,顾问、医师和家教。 ——尤斯塔斯·杭特爵士,伊恩的次子。 ——哈兰·杭特爵士,伊恩的幼子。 ——霍顿·雷德佛,红垒伯爵,曾三度结婚。 ——贾斯皮·雷德佛爵士、克雷顿·雷德佛爵士和琼恩·雷德佛爵士,皆为霍顿的儿子。 ——米歇尔·雷德佛,霍顿的幼子,刚刚成为骑士,娶了符石城的雅西娜·罗伊斯。 ——明月山脉的原住民: ——石鸦部的多夫之子夏噶,现在御林里当土匪。 ——灼人部的提魅之子提魅。 ——黑耳部的齐克之女齐拉。 ——月人部的克罗之子克劳恩。 佛罗伦家族 亮水城的佛罗伦家族本是高庭的封臣。在“五王之战”初期,艾利斯特·佛罗伦伯爵站在他的封君提利尔公爵一边,为蓝礼国王而战,而他的兄弟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则选择了史坦尼斯国王。两兄弟的侄女赛丽丝是史坦尼斯国王的王后。蓝礼死后,艾利斯特伯爵率全族倒向史坦尼斯国王,史坦尼斯封他为御前首相,并将舰队指挥权交给了他的侄子伊姆瑞·佛罗伦爵士。黑水河战役中,舰队与伊姆瑞·佛罗伦爵士玉石俱焚,艾利斯特伯爵企图展开和平谈判,结果被史坦尼斯国王视为叛逆。史坦尼斯国王将他给了红袍女祭司梅丽珊卓,后者则把他活活烧死,献祭于拉赫洛。 另一方面,铁王座因为佛罗伦家族支持史坦尼斯发动叛乱,剥夺了他们的领地与头衔,亮水城及其领有的土地被转封给加兰·提利尔爵士。 佛罗伦家族的家徽是一圈鲜花围绕着狐狸脑袋。 【艾利斯特·佛罗伦】,前亮水城伯爵,因叛国罪被烧死。 ——他的夫人,克连恩家族的梅拉雅。 ——他们的子女: ——阿勒肯·佛罗伦,被剥夺了亮水城伯爵的头衔,目前逃往旧镇求庇于海塔尔家族。 ——梅丽莎夫人,嫁与蓝道·塔利伯爵。 ——雷娅夫人,嫁与雷顿·海塔尔伯爵。 ——他的手足: ——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后党首领,现在东海望的赛丽丝王后身边。 ——【莱安·佛罗伦爵士】,因坠马事故而死。 ——他的女儿,赛丽丝王后,嫁给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一世国王。 ——他们的独生女,希琳·拜拉席恩公主。 ——他的长子,【伊姆瑞·佛罗伦爵士】,在黑水河一役中战死。 ——他的次子,伊伦·佛罗伦爵士,目前被关押于高庭。 ——柯林·佛罗伦爵士,亮水城代理城主。 ——他的女儿,狄丽娜夫人,嫁给霍斯曼·诺科斯爵士。 ——她的子女: ——艾德瑞克·风暴,与【劳勃·拜拉席恩一世国王】所生的私生子。 ——与霍斯曼爵士所生之长子,艾利斯特·诺科斯,九岁。 ——与霍斯曼爵士所生之次子,蓝礼·诺科斯,三岁。 ——他的长子,欧麦学士,在古橡城服务。 ——他的次子,梅瑞尔·佛罗伦,在青亭岛做侍从。 ——蕾拉妮夫人,嫁给理查德·克连恩爵士。 佛雷家族 佛雷家虽是徒利家族的封臣,但履行义务却从不积极。“五王之战”爆发时,罗柏·史塔克以迎娶瓦德·佛雷的女儿或孙女为代价,赢得了佛雷家族的支持。当他转而娶了简妮·维斯特林之后,佛雷家便和卢斯·波顿一起密谋,在婚宴上谋杀了少狼主及其追随者,这次婚礼也因之被称为“红色婚礼”。 瓦德·佛雷,河渡口领主,孪河城侯爵。 ——他的第一任夫人,罗伊斯家族的【皮雅】。 ——他们的子女: ——【史提夫伦·佛雷爵士】,长子,死于牛津之战。 ——他的第一任夫人,史文家族的【科萝妮】,因慢性疾病而死。 ——他们的子女: ——莱曼爵士,史提夫伦的长子,孪河城继承人。 ——他的长子,艾德温·佛雷。 ——他的夫人,杭特家族的简茜。 ——他们的女儿,瓦妲·佛雷,九岁。 ——他的次子,瓦德·佛雷,外号“黑瓦德”。 ——他的三子,【培提尔·佛雷】,外号“疙瘩脸”。在荒石城被土匪吊死。 ——他的夫人,卡伦家族的米兰塔。 ——他们的女儿,皮雅·佛雷,五岁。 ——他的第二任夫人,莱顿家族的【简妮】,死于坠马。 ——他们的子女: ——【伊耿·佛雷】,史提夫伦的次子,外号“铃铛响”,被凯特琳·史塔克在红色婚礼上杀死。 ——【玛格娜】,史提夫伦的三女,死于生产。 ——她的丈夫,迪冯·凡斯爵士。 ——他们的女儿,玛蕊莲·佛雷,未嫁之处女。 ——他们的长子,瓦德·凡斯,现为侍从。 ——他们的次子,派崔克·凡斯。 ——他的第三任夫人,韦伍德家族的【马塞娜】,死于生产。 ——他们的子女: ——沃顿·佛雷,史提夫伦的四子。 ——他的夫人,哈顿家族的狄娜。 ——他们的长子,史提夫伦·佛雷,外号“甜心”。 ——他们的次女,瓦妲·佛雷,外号“美女瓦妲”。 ——他们的三子,布赖恩·佛雷,一名侍从。 ——艾蒙·佛雷爵士,次子。 ——他的夫人,兰尼斯特家族的吉娜。 ——他们的子女: ——【克里奥·佛雷爵士】,长子,被土匪杀害于女泉城附近。 ——他的夫人,戴瑞家族的简妮。 ——他们的长子,泰温·佛雷,十二岁的侍从。 ——他们的次子,威廉·佛雷,在烙印城当侍酒,十岁。 ——莱昂诺·佛雷爵士,次子。 ——他的夫人,克雷赫家族的梅珊。 ——【提恩·佛雷】,三子,侍从,身为俘虏被瑞卡德·卡史塔克杀害于奔流城。 ——瓦德·佛雷,四子,十四岁,在凯岩城担任侍酒,外号“红瓦德”。 ——伊尼斯·佛雷爵士,三子。 ——他的夫人,威尔德家族的【泰娜】,死于生产。 ——他们的子女: ——伊耿·佛雷,长子,落草为寇,外号“浴血伊耿”。 ——雷加·佛雷,次子。 ——他的夫人,毕斯柏里家族的【简妮】,因慢性疾病而死。 ——他们的长子,劳勃·佛雷,十三岁的少年。 ——他们的次女,瓦妲·佛雷,十一岁,外号“白瓦妲”。 ——他们的三子,杰诺斯·佛雷,八岁。 ——派娅妮夫人,四女。 ——她的丈夫,勒斯林·海伊爵士。 ——他们的子女: ——哈瑞斯·海伊爵士,长子。 ——他的儿子,瓦德·海伊,五岁。 ——唐纳尔·海伊爵士,次子。 ——埃林·海伊,一名侍从。 ——他的第二任夫人,史文家族的【赛蕊妮】。 ——他们的子女: ——杰瑞·佛雷爵士,五子。 ——他的夫人,佛雷家族的【亚丽】。 ——他们的子女: ——【泰陀斯·佛雷爵士】,长子,红色婚礼时被桑铎·克里冈所杀。 ——他的夫人,班树家族的佐娜。 ——他们的女儿,佐妮·佛雷,十四岁的处女。 ——他们的儿子,赞奇·佛雷,十二岁的少年,献身于教会,目前在旧镇的圣堂受训。 ——凯拉,次女。 ——她的丈夫,【高斯·古柏克爵士】,红色婚礼时被杀。 ——他们的儿子,瓦德·古柏克,九岁。 ——他们的女儿,简妮·古柏克,六岁。 ——卢琛修士,六子,在君临的贝勒大圣堂工作。 ——他的第三任夫人,克雷赫家族的【阿梅丽】。 ——他们的子女: ——霍斯丁·佛雷爵士,七子。 ——他的夫人,哈维克家族的贝娜娜。 ——他们的子女: ——阿伍德·佛雷爵士,儿子。 ——他的夫人,蕾娅娜·罗伊斯。 ——他们的长女,蕾娅娜·佛雷,五岁。 ——他们的双胞胎儿子,安德鲁·佛雷和艾林·佛雷,皆为四岁。 ——他们的四女,霍斯娜,刚出生的婴儿。 ——丽丝妮夫人,八女。 ——她的丈夫,卢科斯·瓦尔平伯爵。 ——他们的子女: ——爱亚娜·瓦尔平,长女。 ——她的丈夫,琼恩·威尔德爵士。 ——他们的儿子,里查·威尔德,四岁。 ——达蒙·瓦尔平爵士,次子。 ——赛蒙·佛雷,九子。 ——他的夫人,布拉佛斯的贝罗丝。 ——他们的子女: ——亚历山大·佛雷,长子,一名歌手。 ——艾茜·佛雷,次女,十七岁的处女。 ——巴达摩·佛雷,三子,十岁的男孩,目前在布拉佛斯巨商奥罗·特德丢斯处做养子。 ——丹威尔·佛雷爵士,十子。 ——他的夫人,河安家族的维纳芙。 ——(他们有很多夭折和流产的子女) ——【梅里·佛雷】,十一子,被吊死于荒石城。 ——他的夫人,戴瑞家族的玛丽亚。 ——他们的子女: ——阿蕊丽,小名“阿丽”。 ——她的前夫,蓝叉河的【佩特爵士】,被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杀死。 ——瓦妲·佛雷,二女,外号“胖子瓦妲”。 ——她的丈夫,卢斯·波顿,恐怖堡公爵。 ——玛瑞莎·佛雷,三女,十三岁的处女。 ——瓦德·佛雷,四子,八岁的男孩,外号“小瓦德”,目前担任拉姆斯·波顿的侍从。 ——【杰曼·佛雷爵士】,十二子,淹死。 ——他的夫人,韦伍德家族的卡萝琳。 ——他们的子女: ——桑铎·佛雷,长子,十二岁,侍从。 ——茜丝·佛雷,次女,九岁,现在安雅·韦伍德伯爵夫人处当养女。 ——雷蒙德·佛雷爵士,十三子。 ——他的夫人,毕斯柏里家族的布琳。 ——他们的子女: ——劳勃·佛雷,长子,现为学城的助理学士。 ——马拉万·佛雷,次子,现在里斯的炼金术士处当学徒。 ——西拉·佛雷和撒拉·佛雷,双胞胎女儿。 ——瑟曦·佛雷,外号“小蜜蜂”。 ——詹姆·佛雷与泰温·佛雷,双胞胎儿子,刚刚出生。 ——他的第四任夫人,布莱伍德家族的【阿莱莎】。 ——他们的子女: ——罗索·佛雷,十四子,外号“跛子罗索”。 ——他的夫人,莱佛德家族的【莱昂娅】。 ——他们的子女: ——泰珊·佛雷,长女,七岁。 ——瓦妲·佛雷,次女,五岁。 ——恩蕃莉·佛雷,三女,三岁。 ——杰莫斯·佛雷爵士,十五子。 ——他的夫人,培吉家族的莎蕾。 ——他们的子女: ——瓦德·佛雷,长子,八岁,外号“大瓦德”,目前担任拉姆斯·波顿的侍从。 ——狄肯·佛雷和马图斯·佛雷,次子和三子,双胞胎,皆为五岁。 ——惠伦·佛雷爵士,十六子。 ——他的夫人,培吉家族的索娃。 ——他们的子女: ——霍斯特·佛雷,长子,十二岁,目前是达蒙·培吉爵士的侍从。 ——美瑞娜·佛雷,次女,十一岁,小名“美蕊”。 ——莫雅夫人,十七女。 ——她的丈夫,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 ——他们的子女: ——劳勃·布拉克斯,长子,九岁,现在凯岩城当侍酒。 ——瓦德·布拉克斯,次子,六岁。 ——琼恩·布拉克斯,三子,三岁。 ——坦雅·佛雷,十八女,二十九岁的处女,外号“处女坦雅”。 ——他的第五任夫人,河安家族的【莎娅】。 ——他们之间没有后代流传。 ——他的第六任夫人,罗斯比家族的【蓓珊妮】。 ——他们的子女: ——派温·佛雷爵士,十九子。 ——【本佛雷·佛雷爵士】,二十子,因红色婚礼上所受的伤感染致死。 ——他的夫人,佛雷家族的乔安娜,亦为他的表亲。 ——他们的子女: ——妲拉·佛雷,长女,三岁,外号“聋子妲拉”。 ——奥斯蒙·佛雷,次子,两岁。 ——威廉学士,二十一子,在长弓厅服务。 ——奥利法·佛雷爵士,二十二子,曾为罗柏·史塔克的侍从。 ——萝丝琳·佛雷,二十三女。 ——她的丈夫,艾德慕·徒利公爵。 ——他的第七任夫人,法林家族的【安娜娜】。 ——他们的子女: ——艾雯·佛雷,二十四女,十四岁的处女。 ——文德尔·佛雷,二十五子,十三岁,目前在海疆城当侍酒。 ——科马·佛雷,二十六子,已许给教会,十一岁。 ——瓦提尔·佛雷,二十七子,十岁,小名“提尔”。 ——艾尔玛·佛雷,二十八子,九岁,曾短暂地许婚给艾莉亚·史塔克。 ——希琳·佛雷,二十九女,六岁。 ——他的第八任夫人,恩佛德家族的乔苏珊。 ——已经怀孕。 ——他的私生子们,为其他形色女人所生。 ——瓦德·河文,外号“杂种瓦德”。 ——他的长子,伊蒙·河文爵士。 ——他的女儿,瓦妲·河文。 ——梅瓦学士,在罗斯比城服务。 ——简妮·河文、马丁·河文、莱格·河文、朗诺尔·河文、梅拉萝·河文等等。 海塔尔家族 旧镇的海塔尔家族作为维斯特洛最古老最骄傲的几大贵族之一,血脉可以一直追溯到先民。在黎明之纪元,他们曾经称王,君临旧镇及其附近地区,安答尔人入侵时,他们从旁协助,未作反抗,后来臣服于历代河湾王,以放弃王冠为代价,得以保有古时的特权地位。参天塔的主人们虽然强大而且极端富有,但总是偏好贸易,不喜战争,鲜少参与维斯特洛的内战。 海塔尔家族投资建成了学城,并一直保护学城至今。精于打算的他们,一直是学士们和教会背后最大的赞助者,据说,海塔尔家族中还有人涉足炼金术、死灵术及其他巫术法门。 海塔尔家族的家徽乃是烟灰底色上,顶端燃烧着烽火的阶梯状白塔。他们的族语是“照亮前程”。 雷顿·海塔尔,旧镇之音,海港之主,参天塔伯爵,学城的守护者,南境之灯塔,外号“旧镇老翁”。 ——他的第四任妻子,佛罗伦家族的雷娅。 ——他们的子女: ——贝勒·海塔尔爵士,外号“欢笑”贝勒,雷顿的长子和继承人。 ——他的妻子,罗宛家族的罗兰达。 ——莫罗娅,外号“疯女”,雷顿的二女。 ——艾勒莉,雷顿的三女,嫁给梅斯·提利尔公爵。 ——加尔斯·海塔尔爵士,雷顿的四子,外号“灰铁”。 ——丹妮斯,雷顿的五女。 ——她的丈夫,戴斯蒙·雷德温爵士。 ——勒拉,雷顿的六女。 ——她的丈夫,琼恩·库柏斯爵士。 ——他们的儿子,戴尼斯·库柏斯,目前为侍从。 ——亚莉珊,雷顿的七女。 ——她的丈夫,亚瑟·安布罗斯伯爵。 ——琳妮丝,雷顿的八女,目前为里斯贸易王子崔格·欧莫伦最宠幸的爱妾。 ——她的丈夫,乔拉·莫尔蒙伯爵。 ——冈梭尔·海塔尔爵士,雷顿的九子。 ——他的夫人,绿苹果佛索威家的简妮。 ——亨佛利·海塔尔爵士,雷顿的最小的儿子。 ——他的封臣: ——托曼·科托因,三塔堡伯爵。 ——亚莉珊·布尔威,黑冠城伯爵夫人,八岁。 ——马丁·穆伦道尔,高地伯爵。 ——瓦伦·毕斯柏里,蜜林伯爵。 ——布兰顿·库伊,日葵厅伯爵。 ——旧镇的形色人等: ——艾玛,“羽笔酒樽”的女招待,“羽笔酒樽”以热情的女招待和烈性苹果酒而闻名。 ——萝希,艾玛的女儿,十五岁,刚刚有了月事,她的初夜值一个金龙。 ——学城的博士们: ——诺伦博士,前任总管,他的戒指、权杖和面具是金银合金制品。 ——席奥博德博士,现任总管,他的戒指、权杖和面具是铅制品。 ——安布罗斯博士,大医师,他的戒指、权杖和面具是白银制品。 ——马尔温博士,外号“魔法师”,他的戒指、权杖和面具是瓦雷利亚钢制品。 ——佩雷斯坦博士,历史学家,他的戒指、权杖和面具是铜制品。 ——维林博士,外号“酸醋”,天文学家,他的戒指、权杖和面具是青铜制品。 ——莱安博士,他的戒指、权杖和面具是黄金制品。 ——沃格雷夫博士,老人,已经痴呆,他的戒指、权杖和面具是黑铁制品。 ——加拉多、卡多斯、扎巴罗、贝尼狄克、加佐昂、奈莫斯、瑟特雷、威尔佛、莫拉斯、哈东印、古伊雷、安格瓦和奥斯理,皆为博士。 ——学城的学士、助理学士和学徒: ——葛曼学士,时常代理沃格雷夫博士的事务。 ——阿曼,已打造了四根链条的助理学士。 ——拉蕾萨,外号“斯芬克斯”,已打造了三根链条的助理学士,出色的弓箭手。 ——劳勃·佛雷,十六岁,已打造了两根链条的助理学士。 ——罗卡斯,已打造了九根链条的助理学士,负责为总管服务。 ——莫兰德,学徒,天生脚有畸形。 ——佩特,负责照顾沃格雷夫博士的鸦巢,前途黯淡的学徒。 ——鲁尼,一名年轻学徒。 兰尼斯特家族 凯岩城兰尼斯特家族是铁王座上的托曼国王的主要支持者。他们自豪地宣称血脉承袭自英雄纪元时期最具传奇性的骗子“机灵的”兰恩。凯岩城和金牙城的金矿使得他们成为各大家族里最富裕的一家。他们的家徽是鲜红土地上的金色雄狮,他们的族语是“听我怒吼!”。 【泰温·兰尼斯特】,凯岩城公爵,西境守护,兰尼斯港之盾,御前首相,在厕所中被儿子杀害。 ——他的夫人,【乔安娜】,亦为他的堂妹,生提利昂时死于难产。 ——他们的子女: ——瑟曦太后,詹姆的双胞胎姐姐,现为凯岩城公爵夫人。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瑟曦的双胞胎弟弟,外号“弑君者”。 ——提利昂,外号“小恶魔”,侏儒和弑亲者。 ——他的手足和亲戚: ——凯冯爵士,泰温的大弟。 ——他的夫人,史威佛家族的多娜。 ——吉娜,泰温的二妹。 ——她的丈夫,艾蒙·佛雷爵士,现为奔流城伯爵。 ——他们的儿子: ——【克里奥·佛雷爵士】,长子,被土匪杀害。 ——他的夫人,戴瑞家族的简妮。 ——他们的长子,泰温·佛雷,小名“小泰”,现为奔流城继承人。 ——他们的次子,威廉·佛雷,侍从,九岁。 ——莱昂诺·佛雷爵士,次子。 ——【提恩·佛雷】,三子,侍从,在奔流城当俘虏时被杀害。 ——瓦德·佛雷,四子,十四岁,在凯岩城担任侍酒,外号“红瓦德”。 ——“白色微笑”渥特,在吉娜夫人身边服务的歌手。 ——【提盖特爵士】,泰温的三弟,死于天花。 ——他的儿子,提瑞克·兰尼斯特,目前失踪,恐已遇难。 ——他还是婴儿的夫人,哈佛家族的艾弥珊德。 ——【吉利安】,泰温的幼弟,死于海难。 ——他的私生女,杰依,十一岁。 ——【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泰温的堂哥,故【乔安娜夫人】的哥哥,死于牛津战役。 ——他的女儿,莎琳娜和蜜莉儿。 ——他的儿子,达冯·兰尼斯特爵士。 ——达米昂·兰尼斯特爵士,泰温的表弟。 ——他的夫人,克雷赫家族的西蕊。 ——他的儿子,卢西昂·兰尼斯特爵士。 ——他的女儿,拉娜。 ——她的丈夫,安塔诺·贾斯特伯爵。 ——玛歌夫人,泰温的表妹。 ——她的丈夫,提图斯·培克伯爵。 ——他在凯岩城的部属: ——克雷伦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维拉尔,侍卫队长。 ——本德特·布隆爵士,教头。 ——“白色微笑”渥特,歌手。 ——他的封臣和武士们: ——达蒙·马尔布兰,烙印城伯爵。 ——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达蒙的儿子和继承人。目前在君临担任都城守备队队长。 ——罗兰德·克雷赫,克雷赫城伯爵。 ——【勃顿·克雷赫爵士】。罗兰德的弟弟,被土匪杀害。 ——泰伯特·克雷赫爵士,罗兰德的长子和继承人。 ——李勒·克雷赫爵士,罗兰德的次子,外号“壮猪”。 ——梅隆·克雷赫爵士,罗兰德的幼子。 ——塞巴斯顿·法曼,仙女岛伯爵。 ——他的妹妹,简妮。 ——她的丈夫,加雷斯·克莱夫顿爵士。 ——泰陀斯·布拉克斯,角谷城伯爵。 ——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泰陀斯的弟弟和继承人。 ——昆腾·班佛特,祸垒领主。 ——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凯冯·兰尼斯特爵士的岳父。 ——他的儿子,史提夫伦·史威佛爵士。 ——他的女儿,乔安娜。 ——他的女儿,西迩乐。 ——她的丈夫,梅温·萨斯菲尔德爵士。 ——雷根德·伊斯兰,狭厅伯爵。 ——加文·维斯特林,峭岩城伯爵。 ——他的夫人,斯派瑟家族的希蓓儿。 ——她的哥哥,罗佛·斯派瑟爵士,新近被提拔为卡斯特梅城伯爵。 ——她的表弟,山姆威尔·斯派瑟爵士。 ——他们的子女: ——长子,雷纳德·维斯特林爵士。 ——次女,简妮,【罗柏·史塔克】的遗孀。 ——三女,艾琳妮亚,十二岁。 ——四子,洛拉姆·维斯特林,九岁。 ——撒尔门·斯脱克皮伯爵。 ——他的长子,史提夫伦·斯脱克皮爵士。 ——他的幼子,埃林·斯脱克皮爵士。 ——特伦斯·肯宁,凯切镇伯爵。 ——他麾下的骑士,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 ——安塔诺·贾斯特伯爵。 ——罗宾·摩兰德伯爵。 ——亚莉珊·莱佛德伯爵夫人。 ——林斯·莱顿,深穴城伯爵。 ——菲利普·普棱伯爵。 ——他的儿子,丹尼斯·普棱爵士、皮特·普棱爵士和哈尔温·普棱爵士,后者外号“顽石”。 ——加里森·普莱斯特伯爵。 ——他的表弟,佛勒·普莱斯特爵士。 ——格雷果·克里冈爵士,外号“会走路的魔山”,一名有产骑士。 ——他的弟弟,桑铎·克里冈。 ——罗伦特·洛奇爵士,一名有产骑士。 ——加尔斯·格林菲尔爵士,一名有产骑士。 ——莱蒙·维卡瑞爵士,一名有产骑士。 ——曼佛利·尤尔爵士,一名有产骑士。 ——雷那德·鲁特格尔爵士,一名有产骑士。 ——泰伯特·赫斯班爵士,一名有产骑士。 ——他的女儿,【梅拉雅·赫斯班】,在凯岩城当养女时被人淹死在井里。 278.第278章 附录(2) 马泰尔家族 多恩王国是七大王国中最后对铁王座效忠的国度,血脉、习俗、地理和历史使得多恩人在维斯特洛人中特质明显。“五王之战”初期,多恩没有参加任何一边;但在崔斯丹王子和弥赛菈·拜拉席恩公主订婚之后,阳戟城宣布支持乔佛里国王的事业。马泰尔家族的旗帜是一轮红日为一柄金枪所贯穿,他们的族语是“不屈不挠”。 道朗·纳梅洛斯·马泰尔,阳戟城公爵,多恩领亲王。 ——他的夫人,自由贸易城邦诺佛斯的梅拉莉欧。 ——他们的子女: ——亚莲恩公主,长女,阳戟城继承人。 ——盖林,亚莲恩的乳奶兄弟和伙伴,为绿血河上的孤儿。 ——昆廷王子,新晋的骑士,长期收养在伊伦林的伊伦伍德伯爵篱下。 ——崔斯丹王子,被许给弥赛菈·拜拉席恩公主。 ——他的手足: ——他的妹妹,【伊莉亚公主】,君临城陷时被强暴后杀害。 ——她的孩子: ——【雷妮丝公主】,年幼的女孩,君临城陷时遇害。 ——【伊耿王子】,襁褓中的婴儿,君临城陷时遇害。 ——他的弟弟,【奥柏伦亲王】,外号“红毒蛇”,在比武审判中被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杀害。 ——【奥柏伦亲王】的情妇,艾拉莉亚·沙德,哈曼·乌勒伯爵的私生女。 ——“沙蛇”们,【奥柏伦亲王】的私生女: ——奥芭娅,二十八岁,【奥柏伦】与旧镇的妓女所生。 ——纳梅莉亚,小名纳梅小姐,二十五岁,【奥柏伦】与瓦兰提斯贵妇人所生。 ——特蕾妮,二十三岁,奥柏伦与修女所生。 ——萨蕾拉,十九岁,【奥柏伦】与商船羽之吻号的船长所生。 ——伊莉亚,十四岁,【奥柏伦】与艾拉莉亚·沙德所生。 ——奥贝娜,十二岁,【奥柏伦】与艾拉莉亚·沙德所生。 ——多娜,八岁,【奥柏伦】与艾拉莉亚·沙德所生。 ——萝芮,六岁,【奥柏伦】与艾拉莉亚·沙德所生。 ——他在流水花园的宫廷: ——阿利欧·何塔,诺佛斯佣兵,侍卫队长。 ——卡洛特学士,顾问、医者与家教。 ——六十多个贵族或平民出身的孩子,有男有女,他们是诸侯、骑士、绿血河孤儿、商人、船员和农民的后代,都是道朗亲王的养子。 ——他在阳戟城的宫廷: ——弥赛菈·拜拉席恩公主,他的养女,被许配给崔斯丹王子。 ——【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弥赛菈的贴身护卫。 ——萝莎蒙·兰尼斯特,弥赛菈的侍女和伙伴,也是她的远亲。 ——伊兰婷修女,负责照顾弥赛菈。 ——米斯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里卡索,阳戟城管家,年迈盲眼。 ——曼佛里·马泰尔爵士,阳戟城代理城主。 ——阿里斯·雷迪布莱特夫人,国库总管。 ——绿血河的加斯科因爵士,崔斯丹王子的贴身护卫。 ——鲍斯和提莫斯,阳戟城内的男仆。 ——莫拉、梅勒、小赛德拉和贝兰达,阳戟城内的女仆。 ——他的封臣,多恩领诸侯们: ——安德斯·伊伦伍德,伊伦伍德城伯爵,石路守护,血之贵胄。 ——克莱图斯·伊伦伍德,安德斯的儿子,眼睛不好。 ——凯德里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哈曼·乌勒,狱门堡伯爵。 ——艾拉莉亚·沙德,哈曼的私生女。 ——乌里克·乌勒爵士,哈曼的弟弟。 ——德尔龙·艾利昂,神恩城伯爵夫人。 ——罗热·艾利昂爵士,德尔龙的儿子。 ——戴蒙·沙德爵士,罗热的私生子,被称为神恩城的私生子。 ——达苟士·曼伍笛,王冢城伯爵。 ——莫尔斯与狄肯,达苟士的儿子。 ——米斯·曼伍笛爵士,达苟士的弟弟。 ——劳拉·布莱蒙,布莱蒙城伯爵夫人。 ——乔妮莎·布莱蒙小姐,劳拉的女儿和继承人。 ——彭罗斯·布莱蒙,劳拉的儿子,为一侍从。 ——纳梅拉·托兰,魂丘伯爵夫人。 ——昆廷·科格尔,沙石城伯爵。 ——古利安·科格尔爵士,昆廷的长子和继承人。 ——亚隆·科格尔爵士,昆廷的次子。 ——丹泽尔·达特爵士,柠檬林的骑士。 ——安德雷·达特爵士,丹泽尔的弟弟和继承人,小名“德雷”。 ——福兰克林·佛勒,天及城伯爵,亲王隘口守护,外号“老隼鹰”。 ——简妮和珍妮琳,福兰克林的双胞胎女儿。 ——西蒙·桑塔加,斑木林的骑士。 ——希尔娃·桑塔加,西蒙的女儿和继承人,因为长雀斑而被称为“斑点”希尔娃。 ——艾德瑞克·戴恩,星坠城伯爵,现为侍从。 ——杰洛·戴恩爵士,高隐城的骑士,外号“暗黑之星”,艾德瑞克的表亲和封臣。 ——特拔·乔戴恩,托尔城伯爵。 ——密蕊,他的女儿和继承人。 ——崔蒙德·戈根勒斯,盐海岸伯爵。 ——戴伦·万斯,红丘之主。 史塔克家族 史塔克家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筑城者”布兰登和远古的冬境之王。数千年来,他们坐镇临冬城,以“北境之王”自居,直到“降服王”托伦·史塔克为避免战端,向龙王伊耿宣誓效忠为止。 当临冬城的史塔克公爵被乔佛里国王处决之后,北境拒绝再向铁王座效忠,他们转而拥立艾德公爵之子罗柏为北境之王。在“五王之战”中,罗柏赢得了所有战斗,却遭遇背叛,在孪河城参加舅舅的婚宴时被佛雷家和波顿家联合害死。 【罗柏·史塔克】,北境之王,三叉戟河之王,临冬城公爵,前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与徒利家族的凯特琳夫人所生之长子,十六岁,外号“少狼主”,在红色婚礼上被谋害。 ——他的冰原狼,【灰风】,在红色婚礼上被谋害。 ——他的手足: ——珊莎,罗柏的妹妹。 ——她的丈夫,提利昂·兰尼斯特。 ——艾莉亚,十一岁的女孩,失踪,被认为已死。 ——她的冰原狼,娜梅莉亚,目前在河间地巡游。 ——布兰登,小名“布兰”,临冬城的继承人,九岁的残废男孩,被认为已死。 ——他的冰原狼,夏天。 ——他的伙伴和保护者: ——梅拉·黎德,十六岁的处女,为灰水望头领霍兰·黎德的女儿。 ——玖健·黎德,十三岁的男孩,梅拉·黎德的弟弟。 ——阿多,为一单纯弱智的马童,有七尺高。 ——瑞肯王子,四岁,被认为已死。 ——他的冰原狼,毛毛狗。 ——他的伙伴和保护者: ——欧莎,一名在临冬城服务的女野人俘虏。 ——琼恩·雪诺,罗柏的私生兄弟,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 ——他的冰原狼,白灵,白色而沉默。 ——他的贴身护卫: ——【唐纳·洛克】、【欧文·诺瑞】、【黛西·莫尔蒙】、【文德尔·曼德勒爵士】、【罗宾·菲林特】,皆在红色婚礼上被谋害。 ——哈里斯·莫兰,侍卫队长,护送【艾德·史塔克】的遗骨北返临冬城。 ——杰克斯、昆特、夏德,皆为临冬城侍卫。 ——他的亲属: ——班扬·史塔克,【艾德公爵】的幼弟,于长城外巡逻时失踪,被认为已死。 ——【莱莎·艾林】,凯特琳夫人之妹,【琼恩·艾林公爵】的寡妇,鹰巢城夫人,被推出月门摔死。 ——他们的儿子,劳勃·艾林,鹰巢城公爵和艾林谷守护者,体弱多病。 ——艾德慕·徒利爵士,凯特琳夫人之弟,奔流城公爵,在红色婚礼上做了俘虏。 ——布林登·徒利爵士,凯特琳夫人之叔,奔流城代理城主,外号“黑鱼”。 ——他的封臣,北境诸侯们: ——卢斯·波顿,恐怖堡公爵,变节者。 ——【多米利克】,卢斯的嫡子和继承人,因胃病而死。 ——拉姆斯·波顿(以前为拉姆斯·雪诺),卢斯的私生子,外号“波顿的私生子”,恐怖堡代理城主。 ——瓦德·佛雷和瓦德·佛雷,被称作“大瓦德”和“小瓦德”,皆为拉姆斯的侍从。 ——【臭佬】,一名体臭极重的亲随,在伪装拉姆斯时被杀。 ——“艾莉亚·史塔克”,卢斯公爵得到的女孩,被许配给拉姆斯。 ——“铁腿”沃顿,卢斯亲信的军官。 ——凯拉、贝丝·凯索、班蒂、席拉、帕拉、“芜菁”、老奶妈,皆为临冬城的眷属,目前被关押在恐怖堡。 ——琼恩·安柏,外号“大琼恩”,最后壁炉城伯爵,目前在孪河城做俘虏。 ——【琼恩·安柏】,外号“小琼恩”,为大琼恩的长子和继承人,在红色婚礼上被谋害。 ——“鸦食”莫尔斯,大琼恩的叔父,最后壁炉城的代理城主之一。 ——“妓魇”霍瑟,大琼恩的叔父,最后壁炉城的代理城主之一。 ——【瑞卡德·卡史塔克】,卡霍城伯爵,因叛国和谋害俘虏罪而被诛杀。 ——【艾德·卡史塔克】,瑞卡德的儿子,在呓语森林一役中被杀。 ——【托伦·卡史塔克】,瑞卡德的儿子,在呓语森林一役中被杀。 ——哈利昂·卡史塔克,瑞卡德唯一幸存的儿子,目前在女泉城当俘虏。 ——亚丽,瑞卡德的女儿,十五岁的处女。 ——阿尔夫·卡史塔克,瑞卡德的叔叔,卡霍城代理城主。 ——盖伯特·葛洛佛,深林堡领主,未婚。 ——罗贝特·葛洛佛,盖伯特的弟弟和继承人。 ——他的妻子,洛克家族的希贝娜。 ——他们的子女: ——加文·葛洛佛,三岁的男孩。 ——艾娜·葛洛佛,一岁的女婴。 ——他的养子,劳伦斯·雪诺,【哈瑞斯·霍伍德伯爵】的私生子,十三岁。 ——霍兰·黎德,灰水望头领,泽地人。 ——他的妻子,健娜,泽地人。 ——他们的孩子: ——梅拉·黎德,年轻的女猎人。 ——玖健·黎德,拥有绿之视野的男孩。 ——威曼·曼德勒,白港伯爵,极其肥胖。 ——威里斯·曼德勒爵士,威曼的长子和继承人,极其肥胖,在赫伦堡做俘虏。 ——他的妻子,渥尔菲家族的里雅。 ——他的大女儿,薇尔菲德,十九岁的处女。 ——他的二女儿,薇拉,十五岁的处女。 ——【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威曼的次子,在红色婚礼上被谋害。 ——玛龙·曼德勒爵士,威曼的表亲,白港守备队队长。 ——席奥默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梅姬·莫尔蒙,熊岛伯爵夫人。 ——【黛西·莫尔蒙】,梅姬的长女和继承人,在红色婚礼上被害。 ——亚莉珊、莱拉、乔蕊儿和莱安娜,皆为梅姬的女儿。 ——【杰奥·莫尔蒙】,梅姬的哥哥,守夜人军团总司令,外号“熊老”,被手下杀害。 ——乔拉·莫尔蒙,杰奥大人的儿子,曾是熊岛伯爵,现为获罪流浪的骑士。 ——【赫曼·陶哈爵士】,托伦方城领主,在暮谷城战死。 ——【本福德·陶哈】,赫曼的儿子和继承人,在磐石海岸为铁民所害。 ——艾妲,赫曼的女儿,目前在托伦方城做俘虏。 ——【兰巴德·陶哈】,赫曼的弟弟,死于临冬城之战。 ——他的妻子,霍伍德家族的贝拉夫人,目前在托伦方城做俘虏。 ——他们的子女: ——布兰登·陶哈,目前在托伦方城做俘虏。 ——贝伦·陶哈,目前在托伦方城做俘虏。 ——罗德利克·莱斯威尔,溪流地领主。 ——芭芭蕾·达斯丁,罗德利克的长女,荒冢屯伯爵夫人,【威廉·达斯丁伯爵】的寡妇。 ——海伍德·史陶,芭芭蕾的封臣,效忠荒冢屯的小领主。 ——【蓓珊妮·波顿】,罗德利克的二女儿,卢斯·波顿公爵的第二任妻子,高烧而死。 ——罗杰·莱斯威尔、瑞卡德·莱斯威尔、卢斯·莱斯威尔,皆为罗德利克的表亲和封臣,彼此争斗不休。 ——莱珊·菲林特,寡妇望伯爵夫人。 ——【克雷·赛文】,赛文城伯爵,死于临冬城之战。 ——他的妹妹,乔俐儿·赛文,二十三岁的处女。 ——欧鲁·洛克,老城伯爵,年事已高。 ——雨果·渥尔,渥尔氏族首领。 ——布兰登·诺瑞,诺瑞氏族首领。 ——托伦·里德尔,里德尔氏族首领。 史塔克家族的旗帜是在冰雪皑皑大地上奔驰的灰色冰原狼,他们的族语是“凛冬将至”。 徒利家族 奔流城的艾德敏·徒利伯爵是第一批投效征服者伊耿的河间地领主之一。伊耿称王后为犒赏徒利家族,将其提升为三叉戟河流域的统治者。 徒利家族的家徽是一尾自河中跃出的银色鳟鱼,底色则是红蓝波纹。徒利家族的箴言是“家族、责任、荣誉”。 艾德慕·徒利,奔流城公爵,在婚宴上被俘,目前被佛雷家族扣为人质。 ——他年轻的妻子,佛雷家族的萝丝琳。 ——他的大姐,【凯特琳·史塔克夫人】,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的遗孀,在红色婚礼上被害。 ——他的二姐,【莱莎·艾林】,鹰巢城公爵【琼恩·艾林】的遗孀,被推出月门摔死。 ——他的叔叔,布林登·徒利爵士,奔流城代理城主,外号“黑鱼”。 ——他在奔流城的部属: ——韦曼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戴斯蒙·格瑞尔爵士,教头。 ——罗宾·莱格爵士,侍卫队长。 ——埃伍德、德普和长人卢,皆为他手下的侍卫。 ——乌瑟莱斯·韦恩,奔流城总管。 ——他的封臣,河间地诸侯们: ——泰陀斯·布莱伍德,鸦树城伯爵。 ——【卢卡斯·布莱伍德】,泰陀斯的儿子,在红色婚礼上被谋害。 ——杰诺斯·布雷肯,石篱城伯爵。 ——杰森·梅利斯特,海疆城伯爵,目前被关押在自己的城堡中。 ——派崔克·梅利斯特,杰森的儿子,目前和父亲关押在一起。 ——丹尼斯·梅利斯特,杰森的叔叔,在守夜人军团服役。 ——克莱蒙特·派柏,红粉城伯爵。 ——马柯·派柏爵士,克莱蒙特的儿子和继承人,在红色婚礼中被俘。 ——卡列尔·凡斯,旅息城伯爵。 ——莉莲安,卡列尔的长女和继承人。 ——萝娅塔和埃菲娅,卡列尔的二女和三女。 ——诺勃特·凡斯,亚兰城伯爵,已盲。 ——他的长子和继承人,“坏人”罗纳德·凡斯爵士。 ——他的其他儿子,雨果·凡斯爵士、埃勒里·凡斯爵士、凯司·凡斯爵士和琼恩学士。 ——托马·斯莫伍德,橡果厅伯爵。 ——他的夫人,史文家族的拉文娜。 ——他们的女儿,凯瑞琳。 ——威廉·莫顿,女泉城伯爵。 ——希拉·河安,被驱逐的赫伦堡伯爵夫人。 ——维里·渥德爵士,为河安夫人效劳的骑士。 ——哈蒙·培吉爵士。 ——莱蒙·古柏克伯爵。 提利尔家族 提利尔家族原本世代担任河湾国王的总管之职,但宣称他们的母系血统承继自先民的园丁王“青手”加尔斯。当最后的河湾王、园丁家族的孟恩九世死于“怒火燎原”之役后,他的总管哈兰·提利尔把高庭献给征服者伊耿。作为回报,伊耿将高庭城堡和河湾地区的统治权赐给了哈兰。 “五王之战”开始时,梅斯·提利尔公爵支持蓝礼·拜拉席恩的事业,并将自己的女儿玛格丽许配给他。蓝礼死后,高庭和兰尼斯特家族结盟,转将玛格丽许配给乔佛里国王。 梅斯·提利尔,高庭公爵,南境守护,边疆守护者,河湾至高统领。 ——他的夫人,旧镇的海塔尔家族的艾勒莉。 ——他们的子女: ——维拉斯,长子,高庭继承人。 ——加兰爵士,次子,外号“勇武的”加兰,新近成为亮水城伯爵。 ——他的夫人,佛索威家族的莱昂妮。 ——洛拉斯爵士,幼子,外号“百花骑士”,御林铁卫成员。 ——玛格丽,女儿,二度结婚,又二度成为寡妇。 ——她的伙伴和侍女: ——梅歌、雅兰和埃萝,她的三位表妹。 ——埃林·安布罗斯,埃箩的未婚夫,目前为侍从。 ——亚莉珊·布尔威伯爵夫人。 ——梅内狄斯·克连恩,外号“欢乐的玛瑞”。 ——坦妮娅·玛瑞魏斯夫人。 ——艾丽斯·格雷佛德伯爵夫人。 ——娜丝特瑞卡修女。 ——他守寡的母亲,雷德温家族的奥莲娜夫人,外号“荆棘女王”。 ——艾里克和阿里克,奥莲娜夫人的孪生护卫,被称为左手和右手。 ——他的妹妹: ——米娜,嫁给青亭岛伯爵派克斯特·雷德温。 ——他们的子女: ——霍拉斯·雷德温爵士,霍柏爵士的孪生兄弟,外号“恐怖爵士”。 ——霍柏·雷德温爵士,霍拉斯爵士的孪生兄弟,外号“流口水爵士”。 ——黛丝梅拉·雷德温,十六岁的处女。 ——洁娜,嫁给琼恩·佛索威爵士。 ——他的叔叔和舅舅: ——加尔斯,他的叔叔,高庭总管,外号“粗胖的”加尔斯。 ——他的两个私生子:贾尔斯·佛花和盖略特·佛花。 ——莫林·提利尔爵士,他的叔叔,旧镇守备队司令。 ——他的长子,【罗斯爵士】。 ——他的夫人,诺瑞吉家族的嫒琳。 ——他们的长子,特奥多爵士。 ——他的夫人,西瑞家族的莱娅。 ——他们的长女,埃箩。 ——他们的次女,罗斯,现为侍从。 ——他们的次子,梅德威克学士。 ——他们的三女,奥兰妮。 ——她的丈夫,里奥·布莱巴尔爵士。 ——他的次子,里奥,外号“懒人”里奥,目前在旧镇的学城当学徒。 ——葛曼学士,他的叔叔,一名学城的学者。 ——【昆丁爵士】,他的舅舅,死于白杨滩。 ——他的儿子,奥莱莫爵士。 ——他的夫人,梅斗家族的莱莎。 ——他们的儿子,雷蒙德和瑞卡德。 ——他们的女儿,梅歌。 ——诺曼德学士,他的舅舅,在黑冠城服务。 ——【维克多爵士】,他的舅舅,被御林兄弟会的微笑骑士所杀。 ——他的长女,维多利亚。 ——她的丈夫,【琼恩·布尔威伯爵】,死于夏季热病。 ——他们的女儿,亚莉珊·布尔威伯爵夫人,八岁。 ——他的次子,里奥爵士。 ——他的夫人,毕斯柏里家族的亚丽。 ——他们的女儿,雅兰和里雅。 ——他们的儿子,莱昂诺、卢卡斯和洛伦特。 ——他在高庭的部属: ——洛米斯学士,顾问、医师与家教。 ——艾耿·莱维尔,侍卫队长。 ——佛提莫·克连恩爵士,教头。 ——黄油饼,小丑和弄臣,非常肥胖。 ——他的封臣,河湾地诸侯们: ——蓝道·塔利,角陵伯爵。 ——派克斯特·雷德温,青亭岛伯爵。 ——恐怖爵士和流口水爵士,派克斯特的孪生子。 ——巴拉拔学士,派克斯特的医师。 ——艾雯·奥克赫特,古橡城伯爵夫人。 ——【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艾雯伯爵夫人的幼子,御林铁卫的成员。 ——马图斯·罗宛,金树城伯爵。 ——他的夫人,雷德温家族的蓓珊妮。 ——雷顿·海塔尔伯爵,旧镇之音,海港之主。 ——亨佛利·赫威特,橡盾岛伯爵。 ——法莉亚,亨佛利的私生女。 ——奥斯伯特·西瑞,南盾岛伯爵。 ——塔尔勃特·西瑞爵士,奥斯伯特的儿子和继承人。 ——冈塞·切斯塔伯爵,绿盾岛伯爵。 ——马巴德·格林,灰盾岛伯爵。 ——奥顿·玛瑞魏斯,长桌厅伯爵。 ——他的夫人,密尔的坦妮娅。 ——他们的儿子,鲁赛尔,八岁。 ——亚瑟·安布罗斯伯爵。 ——他的夫人,海塔尔家族的亚莉珊。 ——他的骑士和军官: ——琼恩·佛索威爵士,来自绿苹果佛索威家。 ——坦通·佛索威爵士,来自红苹果佛索威家。 提利尔家族的家徽是一朵盛开于青翠绿野之上的金玫瑰。他们的箴言是“生生不息”。 各路人士 小贵族、流浪者和平民 ——克雷顿·朗勃爵士和“穷鬼”伊利佛爵士,结伴旅行的雇佣骑士。 ——亥巴德,一名胆小兼吝啬的商人。 ——幽影谷的夏德里奇爵士,外号“疯鼠”,为亥巴德服务的雇佣骑士。 ——布蕾妮,塔斯之女,也被称为“美人”布蕾妮,一位接受任务出外冒险的处女。 ——她的父亲,塔斯岛的塞尔温伯爵,外号“暮之星”。 ——她的追求者们:【“大个子”本恩·布希】、艾德蒙·安布罗斯爵士、海尔·亨特爵士、【瑞卡德·法洛爵士】、修夫·毕斯柏里爵士、马克·慕伦道尔爵士、【“鹳鸟”威尔】、欧文·因契费爵士、雷蒙德·内兰、哈利·索耶和罗伯特·波特。 ——瑞佛雷·莱克,暮谷城伯爵。 ——卢佛斯·李科爵士,独腿骑士,暮谷城代理城主。 ——威廉·慕顿,女泉城伯爵。 ——他的长女和继承人,依兰诺。 ——蓝道·塔利,角陵伯爵,统辖指挥在三河流域的国王军。 ——他的儿子和继承人,狄肯,年轻的侍从。 ——海尔·亨特爵士,在蓝道伯爵麾下服务。 ——埃林·亨特爵士,海尔爵士的堂兄,在蓝道伯爵麾下服务。 ——狄克·克莱勃,外号“机灵狄克”,来自蟹爪半岛的克莱勃家族。 ——尤斯塔斯·布伦,恐穴堡男爵。 ——本纳德·布伦爵士,尤斯塔斯的表亲,褐穴山的骑士。 ——罗杰·霍格爵士,母猪角的骑士。 ——梅里巴德修士,赤脚僧侣。 ——他的狗,狗儿。 ——寂静岛的长老。 ——劳尼兄弟、纳伯特兄弟和吉拉曼兄弟,在寂静岛忏悔的兄弟。 ——昆西·考克斯爵士,盐场镇骑士,一名智力衰退的老人。 ——在十字路口的旅馆: ——简妮·海德,外号“长腿简妮”,店家,十八岁的高大女孩。 ——垂柳·海德,简妮严厉的妹妹,喜欢拿着勺子发号施令。 ——艾菊、佩特、“铜板”琼恩和本恩,旅馆收养的孤儿。 ——詹德利,一名见习铁匠,【劳勃·拜拉席恩一世国王】的私生子,还不清楚自己的身世。 ——在赫伦堡: ——拉佛德,外号“甜嘴拉夫”,臭嘴,邓森,守备队成员。 ——大拇指本恩,铁匠和武器匠。 ——皮雅,女仆,曾经很漂亮。 ——古利安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在戴瑞城: ——阿蕊丽夫人,外号“门房阿丽”,一名多情的年轻寡妇,被许配给蓝赛尔·兰尼斯特伯爵。 ——阿蕊丽的母亲,戴瑞家族的玛丽亚,【梅里·佛雷】的遗孀。 ——阿蕊丽的妹妹,玛瑞莎,十三岁的处女。 ——哈尔温·普棱,外号“顽石”,戴瑞城守备队长。 ——奥托莫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在屈膝之栈: ——沙玛,店家、厨师兼产婆。 ——她的丈夫,直接被唤作“老公”。 ——“小子”,他们收养的战争孤儿。 ——热派,面包师的孩子,目前成了孤儿。 土匪与残人 【贝里·唐德利恩】,前黑港伯爵,曾六次被杀。 ——他的侍从,艾德瑞克·戴恩,星坠城伯爵,十二岁的男孩。 ——他不稳定的盟友,石堂镇的“疯猎人”。 ——他不稳定的盟友,绿胡子,一名泰洛西佣兵。 ——“射手”安盖,来自多恩边疆地的弓箭手。 ——月镇的梅利、磨坊主瓦特、“潮湿的”梅吉和努屯的琼恩,属于他团伙的土匪。 石心夫人,常以兜帽遮面,又被称为静默姐妹、无情圣母和绞架女。 ——柠檬,外号“柠檬斗篷”,曾是一名士兵。 ——密尔的索罗斯,为一红袍僧。 ——哈尔温,胡伦之子,北境人,从前在临冬城为【艾德·史塔克公爵】服务。 ——“幸运”杰克,逃犯,只有一只眼。 ——七泉地方的汤姆,外号七弦汤姆和七神汤姆,一名夸夸其谈的歌手。 ——“可靠的”卢克、墨吉、诺奇和没胡子的迪克,加入她团伙的土匪。 桑铎·克里冈,外号“猎狗”,曾是【乔佛里国王】的贴身护卫,后来加入御林铁卫,最终因为高烧发作而在三叉戟河畔奄奄一息。 【瓦格·霍特】,来自自由贸易城邦科霍尔,掌管佣兵团“勇士团”,外号“山羊”。他说话口齿不清,最后在赫伦堡为格雷果·克里冈所杀。 ——勇士团(“血戏子”)的成员: ——队长,“虔诚的”乌斯威克。 ——队长,【厄特修士】,被贝里·唐德利恩大人吊死。 ——多恩人提蒙、罗尔杰、胖子佐罗、尖牙、伊班的托格·荞斯、帕格、“三趾”,夏格维,皆四散逃亡。 ——在石堂镇的妓院蜜桃客栈的人等: ——艾菊,妓院的红发老鸨。 ——卡丝、拉娜、吉欣、艾丽斯、钟儿和海丽,皆为她手下的“桃子”。 ——在斯莫伍德家族的家堡橡果厅的人等: ——史文家族的拉文娜,嫁给托马·斯莫伍德伯爵。 ——分散各处的人等: ——莱蒙·莱彻斯特伯爵,一名神智不清的老人,过去在桥上阻挡过梅纳德爵士。 ——他年轻的照顾者,鲁尼学士。 ——高尚之心的鬼魂。 ——树叶夫人。 ——激舞村的修士。 守夜人军团 琼恩·雪诺,临冬城的私生子,守夜人军团第九百九十八任总司令。 ——他的白色沉默的冰原狼,白灵。 ——他的事务官,艾迪森·托勒特,外号“忧郁的艾迪”。 (在黑城堡的人等) ——班扬·史塔克,守夜人军团首席游骑兵,于长城外失踪,被怀疑已死。 ——文顿·史陶爵士,年老的游骑兵,已有痴呆症。 ——白眼肯基、“巨人”贝德威克、梅沙、戴文、“灰羽”加尔斯、御林的乌尔马、埃龙、派普、“笨牛”葛兰、黑杰克布尔威、黄伯纳、刺棒、提姆·石东、“松鼠”高夫和胡子本恩,皆为游骑兵。 ——【唐纳·诺伊】,一只手的武器师傅和铁匠,被强壮的玛格所杀。 ——“三指”哈布,大厨和事务官。 ——波文·马尔锡,总务长。 ——呆子欧文、结巴提姆、穆利、库甘、“美女”唐纳·希山、杰伦、“左手”卢和“麻杆”威克,皆为事务官。 ——奥赛尔·亚威克,首席工匠。 ——省靴、霍德、阿贝特和木桶,皆为工匠。 ——康威与葛伦,皆为“浪鸦”。专司为守夜人军团收集招募孤儿、罪犯等。 ——赛勒达修士,为一酗酒的僧侣。 ——艾里沙·索恩爵士,前教头。 ——杰诺斯·史林特,前君临都城守备队司令和赫伦堡伯爵。 ——【伊蒙·坦格利安学士】,顾问和医师,盲人,已有一百零二岁高龄。 ——他的助手,克莱达斯。 ——他的助手,山姆威尔·塔利,肥胖,爱书。 ——埃恩·伊梅特,从前在东海望,现任教头。 ——“马儿”哈里士、双胞胎艾隆和艾蒙克、纱丁和“跳脚”罗宾,受训的新兵。 (在东海望的人等) 卡特·派克,东海望指挥官。 ——哈慕恩学士,顾问和医者。 ——“老破烂”,黑鸟号船长。 ——葛兰登·赫威特爵士,教头。 ——戴利恩,歌手和事务官。 (在影子塔的人等) 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影子塔指挥官。 ——威利斯·马赛,他的事务官兼侍从。 ——穆林学士,顾问和医者。 ——【断掌科林】,指挥影子塔的游骑兵,在长城外被琼恩·雪诺所杀。 ——【侍从戴里吉】, 【伊班】,皆为游骑兵,在风声峡被杀。 ——石蛇,游骑兵和攀登者,步行在风声峡失踪。 (留在卡斯特的堡垒的叛徒们) ——短刃,谋杀了主人【卡斯特】。 ——独臂奥罗,谋杀了总司令【杰奥·莫尔蒙】。 ——格林纳威的加尔斯、毛尼、葛鲁布和罗斯比的阿兰,从前都是游骑兵。 ——畸足卡尔、孤儿奥斯和“唠叨”比尔,从前都是事务官。 野人或称自由民 曼斯·雷德,塞外之王,目前在黑城堡当俘虏。 ——他的妻子,【妲娜】,因生产而死。 ——他们的儿子,在战场上诞生,尚未命名。 ——瓦迩,【妲娜】的妹妹,被称为“野人公主”,目前在黑城堡当俘虏。 ——野人酋长和头领: ——【哈犸】,外号“狗头”,在长城下被杀。 ——她的弟弟,哈尔克。 ——骸骨之王,被嘲笑作“叮当衫”,掠袭者,指挥着自己的部队,目前在黑城堡当俘虏。 ——【耶哥蕊特】,一名年轻的矛妇,琼恩·雪诺的爱人,攻击黑城堡时被杀。 ——里克,外号“长矛”,归属于骸骨之王麾下。 ——芮温勒、朗尔,归属于骸骨之王麾下。 ——斯迪,瑟恩的马格拿。 ——他的儿子,赛贡,新任马格拿。 ——托蒙德,红厅的蜜酒之王,巨人克星,吹牛大王,吹号者,破冰人,雷拳,雪熊之夫,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指挥着自己的部队。 ——他的儿子,“高个”托雷格、“驯服的”托温德、多蒙德和戴温。 ——他的女儿,蒙妲。 ——“哭泣者”,掠袭者,指挥着自己的部队。 ——【“猎鸦”阿夫因】,掠袭者,被【断掌科林】击杀。 ——【欧瑞尔】,外号“鹰眼欧瑞尔”,被琼恩·雪诺杀死在风声峡的易形者。 ——【玛格·玛兹·屯多·铎尔·威格】,被称为“强壮的玛格”,巨人的头领,在黑城堡的大门内为【唐纳·诺伊】所杀。 ——“六形人”瓦拉米尔,易形者,三匹狼、一只影子山猫和一只雪熊的主人。 ——【贾尔】,年轻的掠袭者,瓦迩的情人,从长城摔下来摔死。 ——山羊格里格、埃洛克、波吉、麻绳丹、戴尔、“头盔”亨克、“大疖子”、棱和“手指脚”,野人和掠袭者。 【卡斯特】,卡斯特堡垒的主人,不屈服于任何人。 ——吉莉,他的老婆。 ——吉莉的新生儿,尚未命名。 ——芬妮、妲娅和妮拉,他十九个老婆中的三人。 狭海对岸 海外的女王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一世,弥林女王,安答尔人、罗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大草原上多斯拉克人的卡丽熙,人称风暴降生,不焚者,龙之母。 ——她的龙,雷哥、韦赛利昂和卓耿。 ——她的大哥,【雷加】,龙石岛亲王,在三叉戟河一役为【劳勃·拜拉席恩】所杀。 ——【雷妮丝公主】, 【雷加】的女儿,君临城陷时遇害。 ——【伊耿王子】, 【雷加】的儿子,君临城陷时遇害,当时尚为襁褓中的婴儿。 ——她的二哥,【韦赛里斯三世】,被人唤作“乞丐王”,以熔金加冕而死。 ——她的丈夫,【卓戈】,多斯拉克卡奥,因伤感染而死。 ——他们死产的儿子,【雷戈】,被【弥丽·马兹·笃尔】害死在子宫里。 ——她的女王铁卫: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外号“无畏的巴利斯坦”,曾是【劳勃国王】驾前的御林铁卫队长。 ——乔戈,寇和血盟卫,使鞭。 ——阿戈,寇和血盟卫,使弓。 ——拉卡洛,寇和血盟卫,使刀。 ——“壮汉”贝沃斯,从前是太监角斗士。 ——她的队长和指挥官: ——达里奥·纳哈里斯,一名浮华的泰洛西佣兵,暴鸦团团长。 ——本·普棱,一名混血佣兵,次子团团长。 ——灰虫子,太监,负责指挥“无垢者”——太监步兵军团。 ——潘托斯的格罗莱,以前是大商船赛杜里昂号的船长,现为没有军舰的海军司令。 ——她的侍女: ——伊丽和姬琪,皆为多斯拉克女孩,同为十六岁。 ——弥桑黛,来自纳斯的文书和翻译。 ——她已知和可能的敌人: ——格拉兹旦·莫·厄拉兹,渊凯贵族。 ——波诺卡奥,从前是【卓戈卡奥】的寇。 ——贾科卡奥,从前是【卓戈卡奥】的寇。 ——他的血盟卫,马戈。 ——魁尔斯的不朽者,为一群男巫。 ——俳雅·菩厉,魁尔斯男巫的成员。 ——遗憾客,为一魁尔斯杀手公会。 ——乔拉·莫尔蒙爵士,前熊岛伯爵。 ——【弥丽·马兹·笃尔】,女祭司和巫魔女,侍奉拉扎林的至高牧神。 ——她过去和现在的、不稳定的朋友: ——札罗·赞旺·达梭斯,魁尔斯巨商。 ——魁晰,戴面具的亚夏缚影士。 ——伊利里欧·摩帕提斯,潘托斯自由贸易城邦总督,他一手安排了丹妮莉丝与【卓戈卡奥】的婚姻。 ——伟大的克莱昂,阿斯塔波的屠夫国王。 ——摩洛卡奥,曾是【卓戈卡奥】的盟友。 ——罗戈洛,他的儿子与血盟卫。 ——鸠摩卡奥,曾是【卓戈卡奥】的盟友。 坦格利安家族是真龙血脉,是古瓦雷利亚自由堡垒大贵族们的后裔,他们继承了淡紫、靛青或紫罗兰色的眼睛,银金色的头发。为保持血统高贵纯正,坦格利安家族通常族内通婚,兄与妹、表亲与表亲、舅舅同外甥等等。坦格利安王朝的建立者“征服者”伊耿便同时娶了两位妹妹为妻,并和两人都留下了儿子。 坦格利安家族的旗帜是黑底红色的三头火龙,三个龙头分别代表伊耿和他的两个妹妹。坦格利安家族的族语是“血火同源”。 在布拉佛斯 费雷哥·安塔里昂,布拉佛斯的海王。 ——魁罗·瓦伦丁,布拉佛斯首席剑士,海王的保镖。 ——贝乐洁·奥瑟里斯,艺名“黑珍珠”,交际花,乃是同名的海盗女王的后代。 ——“蒙面女士”、“女诗人”、“月影”、“美人鱼女王”、“幽暗之女”和“夜莺”,皆为著名的交际花。 ——特尼西奥·特里斯,商船泰坦之女号的船长。——他的儿子,约寇与德尼奥。 ——摩雷多·普莱斯坦,商船母狐号船长。 ——洛托·罗内尔,旧书和旧卷轴的商贩。 ——艾泽黎诺,红袍僧,嗜酒。 ——尤斯塔斯修士,已遭贬黜。 ——瞎子贝括,鱼贩子。 ——布鲁斯科,鱼贩子。 ——他的女儿,布瑞亚和泰丽亚。 ——梅瑞琳,外号“快乐梅丽”,是旧衣贩码头边的妓院快乐码头的老板。 ——“水手之妻”,快乐码头的妓女。 ——她的女儿,兰娜,快乐码头的年轻妓女。 ——“红脸”蓓珊妮、独眼伊娜、伊班女人艾萨朵拉,皆为快乐码头的妓女。 ——红罗戈、吉洛罗·多塞尔、吉勒诺·多塞尔、写剧本的奎尔和魔术师科索莫,皆为快乐码头的恩客。 ——塔甘纳罗,码头边的混混和小偷。 ——“海豹王”卡索,塔甘纳罗训练的宠物。 ——小纳博,塔甘纳罗平时的伙伴。 ——弥尔梅罗、“忧愁的”乔斯、昆斯、艾拉括和斯洛伊,每晚在戏子船上表演的戏子。 ——丝芙蓉,码头边的妓女,多次谋财害命。 ——“醉女儿”,脾气阴晴不定的妓女。 ——“祸害”简妮,性别神秘的妓女。 ——慈祥的人和流浪儿,在黑白之院里侍奉千面之神。 ——乌玛,神庙的厨师。 ——胖子、古板脸、美男子、斜眼,领主和饿鬼,皆为千面之神的仆人。 ——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拥有铁币的女孩,又被称为阿盐、乳鸽、娜娜、黄鼠狼、阿利和猫儿。 ——库忽鲁·莫,来自盛夏群岛高树镇,商船月桂风号的船长。 ——他的女儿,蔻佳·莫,红箭手。 ——崇·鲁,大副。 附录二:度量衡表 本书中所有计量单位皆为英制 1英寸=2.54厘米 1英尺=12英寸=0.3048米 1英码=3英尺=0.9144米 1英里=1760码=1.6093公里 1里格=3英里=4.8279公里 1英亩=4046.86平方米 1石=6.35公斤 279.第279章 序章 人味在夜空中飘荡。 狼灵停在一棵树下,嗅了嗅,灰棕色毛皮上洒满了斑驳阴影。松林的风为他送来人味,里面混合着更淡的狐狸、兔子、海豹、鹿,甚至狼的气味。其实这些东西的气味也是人味:旧皮的臭气,死亡和酸败的气息,且被更浓烈的烟、血和腐物的味道所覆盖。只有人类才会剥取其他动物的毛皮毛发,穿戴起来。 狼灵不怕人,就和狼一样。他腹中充满饥饿与仇恨,于是他发出一声低吼,呼唤他的独眼兄弟,呼唤他的狡猾小妹。他在林间奔跑时,族群的同胞紧跟在后。他们都闻到了气味。奔跑时,他也能透过他们的眼睛看出去,看到奔跑在前的自己。群狼透过长长的灰下巴喷出温暖的白色蒸气。他们的爪子结了冰,像石头一样硬。狩猎开始了,猎物就在前方。血,狼灵心想,肉。 落单的人类是脆弱的。尽管人类身材巨大、体格强壮,有双锐利的好眼睛,但他们耳朵不灵,鼻子也不灵。不过,虽然鹿、麋鹿乃至兔子跑得更快,熊和野猪的战斗力更强,但结成族群的人类却最危险。狼群靠近猎物时,狼灵听到了幼崽的哭嚎,听到昨晚的积雪在粗糙的人爪子下碎裂,还听到人类的硬皮和灰色长爪碰撞的叮当声。 那是剑,他心中有个声音在说,那是矛。 树上长出了冰齿,从光秃秃的灰色枝条上垂下。独眼闯过灌木丛,溅起一阵雪。他的族群同胞紧跟在后。他们冲上一座山,冲下一道坡,来到前方的树林——人类就在那里。其中一个是母的。她抱在胸前的毛皮包裹装了她的幼崽。把她留在最后,一个声音低语道,男的更危险。那些男人冲他们咆哮呐喊,但狼灵能嗅出他们的恐惧。有个人拿着跟他一样高的木齿。他把木齿朝狼灵丢来,但由于手在发抖,木齿飞得太高。 下一秒,狼群已扑了上去。 他的独眼兄弟把扔木腿的人撞倒在雪堆里,趁对方挣扎时撕开了他的喉咙。他的妹妹窜到另一个男人背后,偷袭成功。现在只剩下母的和她的幼崽。 她也有支牙,骨头做的小玩意儿,但当狼灵的牙齿咬住她的大腿时,她扔掉了这个。她倒下去,还用双臂护住吵闹的幼崽。她那身毛皮底下皮包骨头,但奶子里全是奶。最美味的是幼崽。狼把最美味的部分留给他的兄弟吃。在屠杀现场,狼群大快朵颐,冻雪凝成了粉红和鲜红色。 几里格外,在一栋有泥巴稻草墙、茅草屋顶和一个烟孔的单间硬泥地房屋里,瓦拉米尔浑身颤抖地咳嗽,舔了舔嘴唇。他双眼血红,嘴唇开裂,喉咙极度干燥。尽管他浮肿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热血和脂肪的味道却充盈在他嘴里。美味的孩子肉,他心里想着小肿,人肉。难道他堕落得如此之深,以至于贪恋人肉了吗?他几乎能听见哈根在冲他咆哮:“人可以吃野兽,野兽也可以吃人,但人若吃人,就变成了孽畜。” 孽畜,是的,这几乎成了哈根的口头禅,孽畜,孽畜,孽畜。吃人肉是孽畜。占据狼的身体与狼交配是孽畜。夺取其他人类的身体更是孽畜中的孽畜。哈根是个弱者,惧怕自己拥有的能力,而我撕碎了他的第二次生命,令他哭叫着孤单地死去。瓦拉米尔吞食了他的心脏。他教会了我太多太多,最后一样就是人肉的滋味。 当然,实际上是狼干的。他从没用人类的牙齿吃过人肉。但他不应嫉妒他的族群,狼群就跟他本人一样形容憔悴,饥寒交迫,而那些猎物……两个男人、一个女人,还有怀抱里的婴儿,他们从战败中逃离,却逃向了死亡。不,反正他们过不多久也会死,要么因为严寒,要么因为饥饿。这样死更加干净利落。这是慈悲。 “慈悲。”他大声说。干燥的喉头发出的声音也极为干涩,但能听见人类的声音真的很好,即便这是自己的声音。空气潮湿发霉,地面又冷又硬,火堆发出的烟比热多。他尽最大可能靠近火焰,不断咳嗽不断发抖,体侧的伤口阵阵抽痛。鲜血把他马裤膝盖以上的部分完全浸透了,又凝结成干硬的褐色血痂。 大蓟警告过他伤势可能演变至此。“我已尽力帮你缝合伤口,”她说,“但你必须好好休息,让伤口自己长好,否则会再度撕裂的。” 大蓟是他最后的同伴,一名像老树根一样顽强的矛妇,她风蚀的脸上长了个疣子,且爬满皱纹。其他人陆陆续续抛弃了他。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掉队或是去前方搜刮,实际上是逃回了自己的村子,或逃向乳河,或逃向艰难堡,或在森林里孤独地死去。瓦拉米尔不清楚他们的下场,也不想知道。我本该抓住机会占据他们中的某个。那对双胞胎之一,或是疤脸大汉,或是红发少年。但他害怕,害怕被人识破,害怕遭人围殴。哈根的警告也仍然在他脑海里徘徊。犹豫中,机会就这么失去了。 战斗结束后,几千人逃进了森林,他们又饿又怕,只想摆脱长城下的大屠杀。有人提出要返回被自己抛弃的家园,有人想重整旗鼓再攻打长城,但大多数人茫然失措,不知该去哪儿,也不知该做什么。纵然他们摆脱了黑斗篷的乌鸦和灰铁衣的骑士,但更残酷的敌人始终不离不休。他们每天都扔下更多尸体,饿死,冻死,或是病死,甚至在这些曾一同追随塞外之王曼斯·雷德南下攻打长城的同胞兄弟里,也开始了自相残杀。 曼斯完了,幸存者们绝望地互相转告,曼斯被俘,曼斯死了。“哈犸被杀,曼斯被捉走,其他首领狼狈逃窜,抛弃了我们。”大蓟给他缝伤口时声称,“托蒙德、哭泣者、六形人,这些‘英勇’的掠袭者都上哪儿去了?” 她不认得我,瓦拉米尔这才意识到,有什么好奇怪的?没了野兽的他看起来哪像个大人物。我是“六形人”瓦拉米尔,我跟曼斯·雷德同桌吃饭。他十岁时给自己起了瓦拉米尔这样一个名字。一个适合领主的名字,一个适合歌谣传唱的名字,一个伟大的、令人畏惧的名字。然而他依旧像受惊的兔子一样从乌鸦面前逃开,可怕的瓦拉米尔大人最终成了懦夫。他不能让矛妇知道这个,所以他告诉她他叫哈根。事后他疑惑自己为何偏偏挑中这个名字。我吃了他的心、喝了他的血,但他仍然纠缠着我。 逃亡途中某日,有个人骑着憔悴的白马从林子里跑出来,呼吁大家赶往乳河,说是哭泣者正在那里集结战士,计划杀过头骨桥,占领影子塔。很多人随他去了,但更多的人没去。后来,又有个穿戴毛皮和琥珀饰品、面色阴沉的战士在篝火间走动,敦促所有的幸存者前往北方,到瑟恩的峡谷避难。瓦拉米尔搞不懂这些人为什么要跑去瑟恩人自己都觉得不安全、不想再待了的地方,但总之有几百人去了。还有几百人追随森林女巫,那女巫声称自己预见有舰队会从南方赶来搭救自由民。“我们得去海边。”鼹鼠妈妈宣称,于是她和她的追随者们向东而行。 瓦拉米尔若是够强壮,也会随他们去。然而冰冷的灰海实在太遥远,他心知自己到不了。他已死过九次,但这一次将是真正的死亡。松鼠皮斗篷,他怨恨地想,为一张松鼠皮斗篷就捅我。 斗篷的主人已死,她的后脑勺被撞成一团掺着骨头渣子的红泥,但她的斗篷实在温暖厚实。当时正是大雪天,瓦拉米尔又把所有的斗篷都丢在了长城,连同睡觉盖的兽皮、羊毛内衣、绵羊皮靴、毛皮镶边的手套,贮藏的蜜酒与食物,从睡过的女人头上取下的发束,乃至曼斯送他的黄金臂环。这些他统统丢在了营地,一样也没带。我燃烧,死亡,然后我逃了。我被痛苦和恐惧折磨得几乎发了疯。这份记忆依旧让他感到羞耻,但逃跑的不止他一个。其他人也逃了,成群结队地落荒而逃。战斗失败了。骑士们来了,他们身穿坚不可摧的盔甲,杀掉每一个敢于抵抗的人。不逃就只有死路一条。 不过,要逃离死亡可没那么简单,所以瓦拉米尔在森林里撞见那个死女人之后,立刻跪下来剥她的斗篷,一点也没注意她的孩子。直到那男孩从藏身之处猛扑出来,将一把长长的骨匕首捅进他体侧,并从他攫紧的手指间扯走那件斗篷。“那是他娘的斗篷,”男孩逃走后,大蓟向他解释,“是他娘的。他看见你抢劫她……” “她已经死了,”瓦拉米尔说。她的骨针刺穿皮肉,他不禁一缩,“别人砸碎了她的脑袋。乌鸦干的。” “不是乌鸦,是硬足民。我瞧见了。”她用针把伤口缝好,“真是一伙野蛮人。现在谁来约束他们呢?”没有人了。如果曼斯死去,自由民就全完了。瑟恩人、巨人、硬足民、牙齿如锉刀的穴居人,驾着骨制战车的西海岸人……大家全完了——连乌鸦也不例外。他们或许还不知道,但到头来,那帮黑衣杂种会跟所有人一起死。因为大敌已临。 哈根粗嘎的嗓音又回荡在他脑海。“你会死上十几回,孩子,每回都很痛苦……但当真正的死亡到来时,你反而会重生。大家都说,第二次生命更单纯也更甜美。” 六形人瓦拉米尔很快就能知道真相了。从混浊的烟气中他能闻到死亡的味道,他把手伸进衣服里触摸伤口,更能觉察到真正的死亡正向他走来。他体内冰凉,冻彻骨髓。刺骨的严寒将把他带走。 讽刺的是,他上一次死亡却是由于火。我被点着了。一开始在惶恐中,他以为是长城上的弓箭手用火箭射中了他……但火焰是从内部冒出来的,吞噬了他。那种痛苦…… 瓦拉米尔死过九回。一次被长矛戳死,一次被熊咬破喉咙,一次是生下死产的幼崽时失血过多。他六岁时被父亲的斧子劈开头颅,死了第一回。但哪回都没体验过这样五内俱焚的痛苦。肚肠首先起火,火沿着翅膀燃烧,吞噬了他。他挣扎着企图飞离,却惊恐地发现拍打翅膀反而让火势更旺。前一刻他还翱翔在长城之上,用鹰眼监视下方人们的一举一动;后一刻他的心脏已被烈火烧成黑炭。他的精魂号叫着缩回了自己的身体。他短暂地发了疯。这份记忆令他战栗不已。 他这才注意到火堆已熄。 只剩烧焦的灰黑木头,余烬中有几点火星。它还在冒烟,只是需要加柴。瓦拉米尔咬紧牙关忍住痛,爬到大蓟去打猎前为他收集的那堆断枝边,抓了几根木条投进灰烬。“着啊,”他沙哑地哀告,“烧啊。”他冲余烬吹气,并向统治森林、山丘和原野的无名神祇发出了一声无言的祈祷。 诸神没有回应。过了一会儿,连烟都没了。小屋正变得越来越冷。瓦拉米尔没有打火石,没有火绒,也没有干燥的引火物。单靠他自己,绝无办法重新点火。“大蓟,”他嘶声叫嚷,声音充满痛苦,“大蓟!” 她下巴尖、鼻子平,一边脸颊生了颗带四根黑毛的疣子——这是张丑陋、坚韧的脸,却也是他现在最渴望在小屋门口看到的脸。我应该在她离开前就占据她。她到底去了多久?两天?三天?瓦拉米尔弄不清。小屋里总是很黑,而他又总是迷迷糊糊,搞不清外头是白天还是晚上。“等着,”她说,“我会带吃的回来。”于是他就像白痴一样等着,回想着哈根、小肿和他漫长的一生里犯下的其他无数过错。昼夜交替,大蓟始终没回来。她不会回来了。瓦拉米尔怀疑自己暴露了身份。也许她看透了我的打算?或是我在高热之梦中说漏了嘴? 孽畜,哈根的话声再度响起。好像他就在这里、在这个屋子里。“她不过是个丑陋的矛妇,”瓦拉米尔辩解,“而我是个伟人。我是瓦拉米尔,狼灵和易形者,她活下去而我死了,这不公平。”没有回答。没有人。大蓟已经走了。她抛弃了他,正如其他所有人一样。 正如他母亲。她为小肿哭泣,却从未为我掉眼泪。那天早上,父亲把他从床上抓起来交给哈根时,她甚至没看他一眼。他被拖进森林,一路尖叫、踢打,直到父亲给了他一巴掌,叫他安静。“让你的同类料理你吧。”父亲把他丢到哈根脚边,扔下这么一句狠话。 他没说错,瓦拉米尔颤抖着想,哈根教会了我太多东西。他教我如何打猎捕鱼,如何处理动物尸体,如何剔除鱼骨,如何在林间穿行。他还教会我狼灵之道和易形者的秘密,虽然我的天赋远在他之上。 多年后,他动身寻找父母,打算要他们知道当年的小瘤已长成伟大的六形人瓦拉米尔,然而双亲皆已死去又被火化了。树归树,溪归溪。石归石,地归地。尘归尘,土归土。小肿死的那天,森林女巫就是这样对他母亲说的。然而小瘤不想化为尘土。这个男孩梦想有朝一日诗人们会传颂他的事迹,少女们会渴望他的亲吻。长大以后,我要当塞外之王,小瘤暗暗发誓。他没能达成这个目标,但也相去不远。六形人瓦拉米尔是众人敬畏的对象,身为曼斯·雷德的左右手,骑在十三尺高的雪熊背上参战,还驱使着三匹狼和一只影子山猫。都怪曼斯,我不该听他鼓惑。当初我该用熊爪把他撕成碎片。 被曼斯收服以前,六形人瓦拉米尔是个土霸王。他霸占了哈根从前的居所,一个由苔藓、泥巴和粗木搭建的大厅。周围十几个村庄向他进贡面包、盐和苹果酒,献上果园的水果和菜园的蔬菜。肉他自己搞,而想要女人时,他派出自己的影子山猫去尾随。凡是他看得上眼的姑娘都会乖乖上他的床。没错,许多女人是流着泪来的,但这没关系。瓦拉米尔会把自己的种子给她们,并留下她们一束头发作为纪念,然后将她们遣走。时不时,村里会派出手执长矛的英雄,前来杀死野兽,解救自己的妹妹、情人或女儿。这些家伙被他统统干掉了,但他从未伤害过女人,甚至让她们中的许多人怀上了孩子。一帮小兔崽子,跟小瘤一样弱小,但没一个有天赋。 恐慌驱使瓦拉米尔站起身,他感到天旋地转。他按住体侧不断滴出的血珠,踉跄着挪到门口,一把掀开门上蒙的那块褴褛兽皮,发现面前是堵白墙。好大的雪啊。难怪里面这么黑这么多烟雾。积雪把小屋给埋了。 他用力推雪,雪往两边分,那么柔软湿润。门外的夜晚犹如白色寒神降临:苍白的薄云围绕在银月周围,一千颗星星冷冰冰地注视大地。他可以看见其他被积雪掩埋的小屋在雪地中的隆起,前方则浮现出一棵身披冰霜铠甲的鱼梁木的暗淡形影。南边和西边的丘陵已化为一片广袤的白色原野,除了吹雪,没有旁的动静。“大蓟,”瓦拉米尔虚弱地叫喊,不知她走了多远,“大蓟。女人。你在哪里?” 遥远处,一匹狼回以嗥叫。 瓦拉米尔不禁浑身颤抖。他像小瘤熟悉母亲的声音一样熟悉这嗥叫声。那是独眼。是他那三匹狼中最大、最老、最威猛的。潜行更瘦、更快、更年轻,而狡猾狼如其名,但他们两个都生活在对独眼的恐惧中。那匹老狼无所畏惧,手段残酷野蛮。 在鹰体内死亡的同时,瓦拉米尔也失去了对其他野兽的控制。影子山猫逃进森林,雪熊开始胡乱攻击周围,在被长矛刺穿前一共把四个人撕成了碎片。不过它最想收拾的是瓦拉米尔——这头母熊对他恨之入骨,每次他占据它的身体或是骑到它背上,它都怒不可遏。 然而狼对他来说不一样…… 他们是我的兄弟。我的族群。多少个寒夜里,他和他的狼相依而眠,他们毛茸茸的身躯挤在他周围,为他保暖。等我死后,他们会享用我的血肉,仅留下骨头去迎接春天的融雪。这个念头让他感到怪异的欣慰。一直以来,都是他的狼为他寻来猎获,他死后让他们分享尸体似乎是唯一合适的回报。他的第二次生命,或许将以吞食自己温热的尸体开始。 狗是最容易建立联系的野兽,因为它们跟人类最亲,几乎就是人类。占据狗的身体如同套上旧靴子——套的次数越多,皮革就越软。靴子是为脚打制,狗则最称项圈,即便是无形的项圈。要占据狼的身体则困难得多。人类可以与狼为友,乃至摧残狼的意志,但没有人能驯服狼的野性。“狼和女人都是男人一生的伴侣,”哈根常说,“找到你的真命天子,就可以相伴到死。跟你结合的狼将成为你的一部分,你的一部分也会成为狼。人和狼都将发生改变。” 这位猎人说,其他野兽最好别碰。猫虚荣薄情,随时可能背叛;鹿和麋鹿是天生的猎物,若是占据它们的身体太久,勇士也会变懦夫。至于熊、野猪、獾、黄鼠狼……哈根根本不予考虑,“有的形态跟人类格格不入,小子,你决不会喜欢变成那个样子。”按照哈根的说法,鸟类又是其中最糟糕的。“人必须脚踏实地,若在云间逗留太久,或许就不想下来了,从此生活在虚空中。我认识一些喜欢占据老鹰、猫头鹰和乌鸦身体的易形者,即便回到本体内,他们也总是忧郁地呆坐着仰望那该死的蓝天。” 并非所有易形者都这么想。小瘤十岁那年,哈根带他去参加了一次易形者的聚会。与会者大多是狼灵,与狼结合,但也有其他更为陌生、奇妙的易形者:波罗区跟他的野猪长得太像,缺的只是两颗獠牙;欧瑞尔带着他的鹰;荆棘带着影子山猫(看到它的第一眼,小瘤就想拥有自己的影子山猫了);还有山羊女吉赛拉…… 然而他们的天赋都没有六形人瓦拉米尔强,连高大严峻、双手刚硬如石的哈根也做不到。瓦拉米尔生生把他从灰皮体内赶走,抢走了他的灰皮,猎人最终哭泣着死去。你没有第二次生命啦,老头。当时的瓦拉米尔还是“三形人”,灰皮成了第四形,但老狼虚弱得很,又几乎掉光了牙齿,很快便随哈根去了。 如今的瓦拉米尔可以占据任何野兽,令它们屈从他的意志,让它们的身体成为他的身体。无论狗还是狼,熊或者獾…… 包括大蓟,他心想。 哈根会说这是孽畜的行为、是最黑暗的罪行,但哈根已死,被吞食后又被烧掉;曼斯同样会诅咒他,然而曼斯要不是死了要不就是被抓了。没人会知道这件事。从今以后,我会以矛妇大蓟的身份活着,而六形人瓦拉米尔将永远消失。放弃这具身躯,他也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天赋,可以预料,他将失去狼群,作为一个脸长疣子、骨瘦如柴的女人度过余生……但他至少能活下来。只要她回来。只要到时候我还有力气占据她。 瓦拉米尔感到又一阵眩晕袭来,这才发现自己已跪倒在地,双手被雪掩埋。他抓起一把雪,塞进嘴里,雪在蓬乱的胡须和干裂的嘴唇上摩擦,他急切地吸进里面的潮气。但雪水过于冰冷,几乎不能下咽,他意识到自己实在烧得厉害。 融雪让他更饿。他需要食物,不是水。雪停了,风却越刮越大,冰晶飘散,打在他脸上。他挣扎着向前去,体侧的伤口一次又一次被撕裂,呼吸则成为一团参差不齐的白云。他终于走到鱼梁木前,找到一根长得可以当拐棍的断枝。他沉重地倚着它,拖着脚步朝最近的小屋行去。或许村民们逃亡时遗留下什么……一袋苹果,几片干肉,任何能让他支撑到大蓟回来的都好。 他几乎就要走到了,拐棍却在这当口被他压断。他倒在地上。 他只能四肢摊开,任凭鲜血染红雪地,究竟过了多久,瓦拉米尔并不清楚。雪会埋葬我。这是种平和的死法。他们说到最后你会感到温暖,暖洋洋地昏睡过去。能再感到温暖,实在是太棒了,尽管想到再也不可能见到曼斯·雷德经常歌颂的长城之外的温暖土地、青绿之地,他又感到丝丝悲哀。“塞外的世界没有你我这种人的容身之地。”哈根曾说,“自由民对易形者是又敬又怕,但长城以南的下跪之人会猎捕我们,把我们像猪一样地宰杀掉。” 警告我的是你,瓦拉米尔心想,但带我去看东海望的也是你。当时他还不满十岁,哈根用十几串琥珀和堆得老高的一雪橇兽皮交换了六袋葡萄酒,一块盐巴和一把铜壶。在东海望做交易比黑城堡方便,因为那里有船,船会卸下来自海外神奇土地的货物。乌鸦们将猎人哈根视为朋友,很重视他带来的长城之外的消息。有的乌鸦知道他是个易形者,但对此避而不谈。正是在东海望,小男孩埋下了去温暖南方的梦想种子。 雪花,正在瓦拉米尔的额头上融化。这比烈火焚身要好多了。让我就此睡去、长眠不醒、开始第二次生命吧。他的狼靠近了,他能感觉到他们,他完全可以就此放弃这具虚弱的肉体,成为一匹狼,在夜幕下打猎,并对月嗥叫。狼灵成为真正的狼。不过,哪匹好呢? 狡猾显然不够格。瓦拉米尔经常干出被哈根称之为孽畜的行为,即当狡猾被独眼骑时,占据她的身体。不过要他当一辈子婊子,他可不干,除非是别无选择。潜行作为年轻的雄性,更适合他……但独眼更高大凶猛,而每当狡猾发情时占有她的也总是独眼。 “据说你会忘记一切。”哈根在丧命的几星期前曾告诉他,“当人类的躯体死去后,易形者的精魂可以在动物体内存活,但记忆会一天天迅速消退,那只野兽会变得越来越不像狼灵,越来越回归本性。终有一天,人的痕迹不复存在,只有野兽存留。” 瓦拉米尔知道猎人说的是真话。占有欧瑞尔的鹰后,他能感觉到那位易形者在对他咆哮。欧瑞尔被变色龙琼恩·雪诺所害,他对凶手的恨意之深,竟令瓦拉米尔也不由自主地痛恨起那狼灵男孩——是的,当他看到巨大的白色冰原狼悄无声息地跟在雪诺身边,他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易形者之间总能互相感应。曼斯应该准许我占据那匹冰原狼,那样的话我将获得帝王般辉煌的第二次生命。毫无疑问,他可以做到这件事。雪诺的天赋虽然强大,但年轻又未经训练,尚在对抗自己本应引以为豪的本性。 鱼梁木苍白树干上的红眼睛朝下瞪着他。诸神正在审判我。瓦拉米尔又发起抖来。他做过很多坏事,恐怖的事。他偷过东西,杀过人,也强暴过人。他饱餐人类的血肉,舔过从将死之人被撕开的喉咙里喷出的火热鲜血。他曾在林间跟踪敌人,并趁对方睡觉时扑上去,扯出他们肚子里的肠子,将躯体在泥巴地上撕成碎片。他们的肉好美味啊。“那是野兽干的,不是我,”他嘶哑地争辩,“那都是你们赐予我的天赋。” 诸神没有回答。他的呼吸在空气中凝成苍白的迷雾,他能感到胡子结了冰。六形人瓦拉米尔闭上双眼。 他又梦见那个古老的梦。海边的小屋,三只吠叫的狗,还有一位妇人的眼泪。 小肿。她为小肿哭泣,却没为我掉眼泪。 小瘤的降世早了一月,生来体弱多病,大家都以为他活不长。他妈直等他快满四岁才为他正式命名,那太迟了。村里人都习惯了叫他小瘤——他还是妈妈肚里的一团肉时,姐姐米哈就这样叫他了。米哈也是照这样给小肿取名字的。小瘤的弟弟出生正当时,生得又红又胖,很是活泼。他贪婪地吮吸着母亲的奶水,母亲则决定让他继承父亲的名字。不过小肿没活到那一天,他死在两岁那年,命名日之前三天。当时我六岁。 “你的小宝贝跟诸神在一起了,”森林女巫告诉哭泣的母亲,“他再也不会受伤害,再也不会饿肚子,再也不会伤心。诸神把他带回了大地,带回了森林。诸神与我们同在,他们活在岩石和溪流中,飞鸟和走兽间。你的小肿加入了他们。他就是世界,世界就是他。” 老女人的话犹如一把尖刀刺穿了小瘤。小肿知道。他正看着我呢。小肿知道。小瘤没法逃避,也没法再藏进妈妈的裙子里,更没法带着狗儿们远走高飞、躲开父亲的怒火。狗儿们。断尾、嗅探和咆哮。三条好狗。我的朋友。 父亲发现这些狗在小肿的尸体旁嗅来嗅去,他没法断定是哪条狗干的好事,所以操起斧子把三条狗都宰了。父亲的手颤抖得那么厉害,以至于挥了两斧才放倒嗅探,四斧才弄死咆哮。浓烈的血味在空气中散发,垂死狗儿的哀鸣不忍卒闻,但当父亲呼唤时,断尾还是听话地过去了。它是最老的一条狗,长年累月的驯服压倒了本能的恐惧。当小瘤潜入它的身体时,一切都晚了。 不,父亲,求求你,他想叫喊,但狗说不来人话,狗嘴里吐出的只是一串可怜的哀号。父亲只一斧就把老狗的脑袋劈成两半,屋子里的男孩无法遏制地尖叫起来。所以他们都知道了。两天后,父亲将他拖进森林。父亲带着斧子,小瘤原以为是要像对付狗那样对付他,结果父亲把他丢给了哈根。 瓦拉米尔忽然醒来,身体在猛烈摇晃。“起来,”一个声音尖叫道,“快起来,我们得赶紧逃命。有几百只那种东西。”雪为他盖上了一床僵硬的白毯。好冷。他试图移动,却发现手被冻在了地上。他用力挣脱,扯破了几处皮。“起来,”她再度尖叫,“它们来了。” 大蓟回来找他了。她抓住他的肩膀摇晃,朝他当面吼叫。瓦拉米尔能闻到她的呼吸,被冻得麻木的脸颊也能感觉到她的温暖。就是现在,他心想,现在下手,否则只有死。 于是他唤回体内残存的全部力量,逃离自己的身躯,强行闯入她的身体。 大蓟挺直身子,放声尖叫。 孽畜。这是她的声音,他的声音,还是哈根的声音?他不知道。她的手指松开了他的旧躯体,一任其倒进雪堆。矛妇剧烈地扭动、惨嚎着。影子山猫曾狂野地反抗他,雪熊更是为了自由而几乎发疯,朝树木、岩石和空气乱抓乱打,但这次是最糟糕的。“出去,出去!”他听见她的嘴巴吼道。她的身躯跌跌撞撞地倒下又站起,她的手像筛糠一样发抖,她的腿扭来扭去、好似跳着一支怪诞的舞。这期间,他和她的精魂进行着殊死搏斗。最终,她吸了满满一口冰冷的空气,留给瓦拉米尔半个心跳的时间好好享受这具年轻躯体的活力,接着她猛地一咬,鲜血便充盈了他的嘴巴。她伸出她的手抓向他的脸。他想把它们放下,但这双手不听使唤。她抠出了他的眼珠。孽畜,沉浸在热血、痛苦和疯狂之中的他,想起了这个形容。他张嘴叫嚷,她却把他们的舌头吐了出来。 白色的世界旋转着坠落。片刻之间,他觉得自己进入了鱼梁木内,透过刻画出来的红眼睛看着一个垂死的男人在地上虚弱地挣扎,一个疯狂的女人在月光下跳着血腥的滑稽舞,她撕扯自己的衣服,脸上流下红色泪珠。接着这两个人都消失了,他正在上升,在融化,冷风吹走了他的精魂。他在雪地里,他在云团中,他是麻雀、是松鼠、是橡树。一只角鸮在他的树木间宁静地飞行,追逐一只野兔;瓦拉米尔就是那只角鸮,那只野兔,那些树。在冻土深处,蛆虫正在黑暗中盲目地挖掘,他也是它们。我就是森林,森林就是我。他欣喜若狂。一百只乌鸦感觉到他的存在,便振翅腾空,呱呱怪叫。一只巨大的麋鹿发出喇叭吹奏式的长鸣,惊动了背上的孩子们。一匹沉睡的冰原狼抬头咆哮。但在它们的下一次心跳前,他已掠过,他在寻找身体,寻找独眼、狡猾和潜行,寻找自己的族群。他的狼可以拯救他,他告诉自己。 这是他身为人类的最后一个念头。 真正的死亡来得很突然,他感到如波涛来袭般的寒冷,好似一头扎进结冻湖泊下的冰水。接着他发现自己已在月光照耀的雪地上游荡,他的族群紧跟在后。半个世界是黑的。是独眼,他意识到。他嗥叫了一声,狡猾和潜行跟着应和。 狼群跑到丘顶才停住。大蓟,他回想起来,心中的一部分为失去的机会悲哀,另一部分则为他犯下的恶行悲哀。下面的世界结了冰。缕缕冰霜缓缓地沿鱼梁木向上爬行,竞相攀比。空旷的村庄已不再空旷,蓝眼幽灵行走在雪堆间。有的穿着破烂的褐色衣服,有的穿着黑衣服,还有的什么也没穿,那些东西的身体白得像雪。寒风在丘陵间叹息,带来浓重的气味:死肉,干血,散发出霉菌、腐物和屎尿味道的恶臭皮肤。狡猾发出一声咆哮,露出满口牙齿,颈毛直竖。它们不是人,不是猎物,它们不是。 山丘下那些并非活物的东西正在移动。它们一个接一个抬起头,望向丘顶的三匹狼。最后抬头的是那个从前叫大蓟的东西。她穿着羊毛、毛皮和皮革,外面盖了厚厚一层闪耀着月光的白霜,移动时霜冻嘎吱破裂。她指尖垂下淡粉色冰柱,犹如以血凝成的十根尖刀。她没有眼球的眼窝闪烁着冰蓝光芒,为她丑陋的形体增添了一种怪诞的美。她在世时从未有过的美。 她看着我。 280.第280章 提利昂 他一路醉过狭海。 船小,他的舱室更小,而船长禁止他上甲板。船在脚下颠簸不休,令他的胃阵阵翻腾,那些勉强咽下去的恶劣食物,等吐出来就更糟糕了。说到底,有红酒买醉,他要咸牛肉、硬奶酪和爬满蠕虫的老面包来做什么?这酒酸透了,但十分强劲,有时他会把它也给吐出来,但吐出来之后灌下去更多。 “世界是酒做的。”他在漆黑的舱房中呢喃。父亲讨厌酒鬼,但父亲的意见如今又有谁在乎?父亲死了,被他害死了。一箭射穿下腹啊,大人,一箭就要了你的命。早知道我该勤练十字弓,那样的话,我蛮可以把箭钉在你造出我的那根命根子上,你这该死的混球。 甲板下面,昼夜不分。提利昂靠送饭小厮的来回记录日子,但食物他基本没碰。那孩子总会带来刷子和桶,为他清理房间。“是多恩红酒吗?”提利昂一边拧开酒袋塞子,一边问,“它让我想起了某条毒蛇。有趣的家伙,可惜被山压扁了。” 送饭小厮没回话。他很丑,但好歹比缺了半个鼻子、一道伤疤从眼睛直贯下巴的侏儒好看。“我冒犯你了吗?”男孩擦地板时,提利昂追问,“有人下令别跟我说话?是不是哪个侏儒骗过你娘啊?”男孩依旧无话可说。“目的地是哪里?至少告诉我这个吧。”詹姆提到自由贸易城邦,但没说去哪一个。“布拉佛斯?泰洛西?密尔?”提利昂宁可去多恩。弥赛菈是托曼的姐姐,按照多恩律法,铁王座属于她。我要助她伸张权利,正如奥伯伦亲王提议的那样。 然而,奥伯伦亲王已一命呜呼,他的脑袋被格雷果·克里冈爵士的钢甲铁拳捣成一团肉酱。没有红毒蛇的煽动,道朗·马泰尔还会不会冒险?他多半会用铁链锁住我,交回我亲爱的老姐手中。也许去长城更安全。“熊老”莫尔蒙曾说长城守军需要他提利昂这样的人。莫尔蒙已是行将就木,接任司令的多半是史林特。那屠夫之子不会忘记当初是谁送他来长城的。再说,我真的愿意在那里度过余生?跟小偷、杀人犯一起就着咸牛肉喝稀粥么?在杰诺斯·史林特手下,这个“余生”还注定不会长久。 送饭小厮沾湿刷子,用力地擦。“你去过里斯的青楼没?”侏儒询问,“妓女是不是都上那儿去了?”提利昂忘了在瓦雷利亚语里妓女该怎么说,临时来想已然迟了。那男孩把刷子扔进桶,匆匆离开。 红酒让我迟钝。还在学士膝边学习时,他就学会了高等瓦雷利亚语。不过,九大自由贸易城邦所操的瓦雷利亚语……从某种意义上讲,已不是一种语言,而是九种区别很大的方言。提利昂固然可以跟布拉佛斯人交流,能勉强弄明白密尔人的话,但如果去了泰洛西,能做的只有诅咒诸神、骂人是骗子和叫人上酒这三桩事——这还得感谢一位曾效力于凯岩城的佣兵。去多恩别的不说,至少那里讲的是通用语。跟多恩的食物和律法相仿,多恩方言里也有不少洛伊拿人的遗产,但好歹听得懂。多恩,是的,多恩才是我该去的地方。他爬上硬板床时,紧抓住这个念头,好像小孩子抓着玩具不放。 对提利昂·兰尼斯特来说,入睡从不是件容易事,而在这条船上,他几乎就没睡过,只是时不时饮酒过度,能迷糊一阵。这样至少有个好处,就是他不再做梦了,他的短短一生中已做过太多迷梦:关于爱、关于正义、关于友谊、关于荣耀,当然,还梦见自己长高。提利昂现在明白,这些都是彻头彻尾的幻想,他只想知道妓女上哪儿去了。 “妓女还能上哪儿去?”这是父亲的回答,父亲的遗言,也导致了父亲的死。十字弓响,泰温公爵倒在血泊中,提利昂·兰尼斯特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在黑暗中一瘸一拐地跟着瓦里斯前进。之前他肯定独力爬下了天梯,通过那二百三十只铁环,下到闷燃的龙头铁火盆放出橙光的房间。但他什么也不记得了,他只记得十字弓响和父亲失禁的恶臭。即便是死,他也能想法子恶心我。 瓦里斯送他出了隧道,但他们没再说一句话,直到黑水河边。提利昂曾在这里大获全胜,回报却是失去鼻子。侏儒转向太监:“我杀了我老爸。”语调像是在说:我扭到脚指头。 情报总管打扮得像个乞丐帮兄弟,穿一袭虫蛀的棕色粗布长袍,用兜帽遮掩住光滑的胖脸和圆圆的光头。“你不该爬上去。”太监语带责难。 妓女还能上哪儿去?……他明明警告过父亲,不许再提那个词。若不放箭,他就会看轻我的威胁,就会夺走我的十字弓,好比从我臂弯中夺走泰莎。事实上,我放箭时他正要起立。 “我还杀了雪伊。”他对瓦里斯坦白。 “你早就清楚她是个什么东西。” “是的。但我没能看清我老爸。” 瓦里斯咯咯笑道:“你现在看清了。” 我该把太监一并杀掉。手上多沾点血算得了什么?他不知自己为何没拔出匕首下手,但肯定不是由于感激。瓦里斯虽从刽子手刀下救了他一命,却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受詹姆逼迫。詹姆……不,我不要再想起詹姆。 于是他又拿了一袋酒,像吸女人奶子一样贪婪地吸它。酸红酒溢下下巴,浸透了他入狱以来一直穿着的肮脏外套。地板在脚下晃荡,他想起身,床板却立起来,把他狠狠地甩到隔板上。这要么是一场风暴,他意识到,要么就是我烂醉如泥了。他把喝下去的酒全吐了出来,躺了一会儿,思考船会不会沉。是你干的好事吗,父亲?难道天父也封你做他的首相啦?“这是弑亲的代价!”他对外面呼啸的狂风说。要送饭小厮、船长连同其他所有人为他陪葬似乎不太公平,可诸神什么时候公平过?世界晃啊晃,黑暗最终吞没了他。 当他醒来时,脑袋像要裂开。船正在慵懒地打转,船长跑来宣布到港了。提利昂要他安静。某位高大的光头水手用一条胳膊把他夹住,不顾他虚弱地踢打挣扎,将他一路带到储藏室。空酒桶正在那里等他。一个矮小的桶,即便对侏儒而言也嫌太局促。提利昂在挣扎中尿了裤子,但他的抗议不起作用。他被头下脚上地塞进桶里,膝盖贴耳朵。鼻子的伤处奇痒难忍,但他的双手被卡得死死的,完全挠不到。这是我这种人乘的轿子,他们钉上桶盖时,他心想。接着他被举了起来,有人叫嚷着什么。酒桶每跟什么东西碰撞一次,他的脑袋就会磕上桶底一次。世界不停地转,酒桶不住地滚,最终一阵陡然的剧震让桶子停下,也令他想要尖叫。另一个桶重重地堆上来,他咬到舌头。 这是他这辈子最长的旅程,虽然实际花费时间可能还不到半小时。他被举起放下,滚滚停停,颠来倒去,又继续滚。透过桶板,他听见外面人声鼎沸,有匹马在身边嘶叫。他发育不良的腿逐渐撑不住了,到最后腿痛令他暂时忘却了脑袋的轰鸣。 出桶跟进桶一样突然,之前他刚被滚撞得七荤八素。桶外的人操的是他听不懂的语言。有人拿东西敲,几下就把桶盖砸开。光线和清冷的空气一道涌入,提利昂贪婪地吮吸着它们。他试图站起来,却只是撞翻了桶,摔到硬邦邦的泥地上。 他面前站着一位留黄色八字胡的特大号胖子,胖子手握一根木槌和一把铁凿,睡袍宽大得足以做顶比武大会上的帐篷,袍子腰带松开来,露出肥大的白肚皮和一对下垂的巨乳,犹如两袋粗糙黄毛包裹的牛脂。这人让提利昂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被海浪冲刷进凯岩城下洞穴里的海牛尸体。 胖子微笑着低头看他。“一个醉侏儒。”胖子用维斯特洛通用语宣布。 “一头烂海牛。”提利昂满嘴是血,一口吐到胖子脚上。他们身处阴暗的狭长地窖,天花板为拱形,石墙上布满硝石,四周全是葡萄酒桶和啤酒桶。这些酒足以让口渴的侏儒舒舒服服地醉过一晚。也许足以安醉此生。 “无礼的家伙。不过就一个侏儒来说,还蛮有趣的。”胖子笑的时候,那一身肥肉剧烈地抖动,提利昂不禁担心胖子会倒下来把他压扁。“饿吗,我的小友?困吗?” “我口渴,”提利昂挣扎着站起来,“还很脏。” 胖子喷了口鼻息。“先洗澡,就是这样。再大吃一顿、好好睡一觉,可好?我的仆婢们会帮你打理。”这位主人家把槌子和凿子扔开。“我的家就是你的家。你是海对岸我朋友的朋友,也就是我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的朋友。没错儿。” 八爪蜘蛛瓦里斯的任何朋友,都只有制得住才称得上朋友。 好歹胖子承诺的热水澡真不错。提利昂刚把身子浸进热水、闭上眼睛,就立即沉沉睡去。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赤身裸体陷进了一张鹅绒床,床垫柔软得让人觉得自己被裹在云团中。他口干舌燥,命根子却硬得像铁棒。于是他翻身下床,找到夜壶撒尿,边尿边发出满意的呻吟。 房间很暗,但透过百叶窗的缝隙,道道金黄色阳光照射进来。提利昂把命根子甩干后,蹒跚着踏过花纹繁复、柔软如同新春草地的密尔地毯,笨拙地爬上窗边座位,掀开窗户,想瞧瞧瓦里斯和诸神究竟把他送来了何处。 窗下,六棵樱桃树把一个大理石水池围在当中,细长的棕色树枝业已褪得光秃秃的。一个男孩裸身站在水池中,手握刺客的细剑摆出决斗的姿势。他轻盈俊朗,年龄不超过十六岁,留着齐肩长直金发。那雕像实在太逼真,以至于侏儒看了良久才意识到是彩绘大理石做的,虽然反光的剑是真剑。 池子对面耸立着一堵十二尺高的砖墙,墙顶装有铁刺,墙外便是城市——海一般的瓦片屋聚集在海湾边。他看见了众多方砖高塔,看见了一座雄伟的红庙,看见了位于远方山丘上的寝宫。远处,阳光在深水上闪耀,渔船穿行海湾,风帆迎风招展,他甚至能看见靠港的大船直立的桅杆。这里肯定有去多恩或东海望的船。不过他既没船费,也不是划桨的料。我可以签约做送饭小厮,让船员们一路搞我一路把我送回狭海对岸。 他还没弄清自己身在何处。这里连气味都如此奇异。凛冽的秋风中弥漫着古怪的香料,从墙外的街道依稀飘来喧哗声,似乎是瓦雷利亚语,但五个词里他最多能听懂一个。这不是布拉佛斯,他得出结论,也不是泰洛西。光秃秃的树枝和风中的寒意也排除了里斯、密尔和瓦兰提斯。 听到身后的开门声,提利昂转身面对这里的胖主人。“这是潘托斯,对吧?” “就是这样,还能是哪儿呢?” 潘托斯。好吧,至少不是君临,还不算糟糕透顶。“妓女能上哪儿去?”他脱口问道。 “跟维斯特洛一样,妓女都上妓院去。可是啊,我的小友,你不能上那儿去。从我的仆婢中挑选吧,她们都会乖乖听话。” “他们是奴隶?”侏儒有些尖刻地问。 胖子捻捻擦了油的黄胡子尖——这是个提利昂看来颇为猥琐的动作。“根据一百年前布拉佛斯人强加于我们的和约,潘托斯废除了奴隶制度。我只是说他们会乖乖听话。”伊利里欧费力地鞠了个半躬。“我的小友,请原谅我暂时失陪。忝居这座伟大城市的总督之一,付出的代价便是要不时前去开会。”他一笑就露出满嘴扭曲的黄牙。“请随意参观我的宅子,包括地下室,但不要出院墙。你在此逗留过的消息走漏出去就不妙了。” “逗留?你是说我还另有目的地?” “今晚咱们有的是时间谈论此事,我的小友,到时候咱们一边大吃大喝,一边决定远大前程,如此可好?” “很好,我的胖友。”提利昂答道。他把我当成做生意的筹码。在自由贸易城邦的富商们眼中,任何东西都可以出卖。“香料爵爷和奶酪大王。”父亲大人曾轻蔑地评价他们。要是伊利里欧·摩帕提斯发现死侏儒比活侏儒更有利可图,恐怕等不到第二天提利昂就会被打包塞进酒桶运回去。在那天到来之前,我必须脱身。那天是一定会来的,他对此不抱幻想:瑟曦决不会忘记追杀他,即便詹姆也咽不下父亲中箭毙命这口气。 微风拂过裸体剑客的雕像,窗外水池泛起了涟漪。这让他想起自己在错误的春天里的短暂婚姻,泰莎会这样弄乱他的头发,但那是父亲的守卫们强暴她之前的事。逃亡途中,他想起了这些守卫,想算清楚参与的究竟有多少人。他还以为自己记得呢。十二个?二十个?一百个?他搞不清,只记得他们都是高大强壮的成年人……但事实上,任何人都比十三岁的侏儒更高大强壮。泰莎一定记得。毕竟,他们每人给了她一枚银币,她只需清点银币数量就可以了。他们付银币,而我付了一枚金币。父亲坚持要他也付账,因为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妓女还能上哪儿去?”他又一次听见泰温公爵的话音,又一次听见弓弦震动。 总督允许他在宅子里随意参观,他决定加以实行。他在一个镶嵌宝石和祖母绿的雪松木箱中找到了干净衣服。费劲地穿衣服时,他意识到这些衣服实际上是给小男孩准备的,花纹装饰有些过时,但还算美丽,真正让人受不了的是裤腿太长、袖子又太短,而衣服领口——如果他找得到办法扣上的话——足以把他勒成婚宴上的乔佛里。衣服上有虫蛀的痕迹。算了,至少没呕吐物的臭味。 提利昂的探索从厨房开始。他自行取了奶酪、面包和无花果就开吃,两个胖女人和一位厨房小弟在一旁警惕地打量着他。“早上好,美丽的女士们,”他边说边鞠了一躬,“你们知道妓女会上哪儿去吗?”眼见对方毫无反应,他又用高等瓦雷利亚语重复了一遍,只是不得不将“妓女”替换为“交际花”。这回,那个年轻些、也更胖些的厨娘耸了耸肩。 要是他把厨娘拖去卧室会发生什么呢?她们都会乖乖听话,伊利里欧如此宣称。但说到底,提利昂不认为自己想要这两个女人。年轻的那个岁数已足以当他妈,老的那个则足以当年轻这个的妈。两个人的肥胖程度都堪比伊利里欧,奶子比他畸形的头更大。我很可能会被那对奶子闷死。当然了,世上有更糟糕的死法,比如他父亲大人的死法。他要是给我拉出点金子来就更好了。泰温公爵虽然在亲情关怀上很吝啬,但钱财方面却向来慷慨。比没鼻子的侏儒更可怜的是没鼻子的穷光蛋侏儒。 提利昂把胖厨娘留给面团和锅子,前去寻找伊利里欧昨晚放他出来的那个酒窖。酒窖并不难找。窖里的酒足够他喝上一百年,包括河湾地的甜美干红、多恩的酸红酒、白色的潘托斯琥珀酒、绿色的密尔蜜酒、六十桶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甚至有从传奇的东方,从魁尔斯、夷地和阴影旁的亚夏进口的酒。挑来挑去,提利昂最后挑中一桶烈性葡萄酒,标签上说这来自伦赛佛德·雷德温伯爵的私人窖藏,他是现任青亭岛伯爵的祖父。酒入口味淡,但事后上头,色泽深紫,在幽暗的酒窖里近乎浓黑。提利昂为自己满上一杯,再倒了满满一壶,准备带到樱桃树下的花园里好好品尝。 但他出错了门,结果找不着窗下的水池了。不过不要紧,宅子背后的花园不仅一样漂亮,而且更为宽敞。他一边喝酒一边漫游。这里的院墙比大多数城堡的城墙还高,墙头的铁刺没有人头的点缀,实在是大煞风景。提利昂想象老姐的头插在上面会是什么样,耀眼的金发用焦油固定,苍蝇嗡嗡地在嘴里飞进飞出。提利昂决定让詹姆享受她旁边那根铁刺。是的,老哥老姐怎可分离? 要是有绳子和抓钩,他就能翻过院墙了。他胳膊有力量、人又不重,只需躲开尖刺就行。明天一早便着手找绳子,他决定。 在漫游途中,他一共发现了三道门——配有城门楼的大门,兽舍旁的侧门和隐藏在纠结的淡绿色常春藤中的花园秘门。秘门上了锁,另两道门都有人把守。那些守卫长得很胖,脸光滑得像婴儿的屁股,个个头戴尖刺青铜盔。提利昂一眼就认出他们是那帮名扬海外的太监,他们的故事传遍了世界各地。据说他们无所畏惧,也感觉不到疼痛,对主人誓死效忠。我要是有几百个这样的卫士就好了,他心想,很遗憾我没在成为乞丐前想到这点子。 他沿着廊柱围成的走廊,穿过尖顶拱门,来到一个瓦片铺成的院子。一个女人正在井边洗衣服,看上去与他年龄相仿,暗红色头发,宽脸上长满雀斑。“喝酒吗?”他问她。她狐疑地回望。“我没带多余的杯子,咱们得共用一个。”洗衣妇拧干所洗的几件外衣,把它们晾起来。提利昂提着酒壶坐到石凳上。“告诉我,我能信任伊利里欧总督几成呀?”总督的名字令她抬眼看过来。“一成也没有?”他咯咯发笑,盘起畸形的腿,喝了口酒。“我可不愿乖乖扮演这奶酪贩子希望我扮演的角色。但我有什么选择呢?大门出不去,你能把我藏在裙子里面吗?那样的话,我会非常感激你的,说不定还会娶你当老婆哟。反正娶过两个,娶第三个又何妨?至于我们的新房嘛……”他朝她摆出缺了半个鼻子的侏儒所能摆出的最灿烂的笑容。“我有个外甥女住在阳戟城,我没告诉你吗?等我跟她在多恩领重逢后,我可以搞出好些乱子来。让外甥女和外甥打架,这不是很好玩吗?”洗衣妇晾起伊利里欧的外套,那外套大得可以作风帆。“你说得对,我真是满肚子坏水,应该去长城好好反省。加入守夜人军团,所有的罪恶就被洗清了,大家不都这么说吗?可惜啊,亲爱的,到时候我们就不得不分手了。守夜人弟兄不准讨老婆,夜里没有长雀斑的好老婆帮着暖床,陪伴你的只有寒风、咸鱼和馊啤酒。夫人,你觉得我穿上黑衣会不会显得高大些啊?”他又倒了一杯酒。“说说你的意见吧。去北方还是南方?是忏悔昔日的罪过还是制造新的分歧?” 洗衣妇人看了他最后一眼,捡起篮子,自己走了。我天生没有讨老婆的命啊。提利昂心想。酒壶不知何时已经空了。要不要回酒窖里灌满呢?然而烈酒已经让他头脑发晕,下酒窖的台阶又是很陡的。“妓女上哪儿去了啊?”他询问晾衣绳上飘摇的衣服。之前他忘了询问洗衣妇这个最重要的问题。不是暗示你是妓女啊,亲爱的,我只想弄清楚答案。从父亲那里他得到了一个回答。“妓女还能上哪儿去?”泰温公爵这样说。可是她爱我。她是农夫之女,可是她爱我,还嫁给了我,她信任我。 空酒壶从他手中松脱,滚到院子的另一头。提利昂站起来,去拾那酒壶。当他矮下身子时,看到一个破裂的瓦片中长出了几朵蘑菇。那些蘑菇看似很白,菇伞下却有暗如凝血的斑点。侏儒拔了一根来嗅。这菇美味,他心想,却带有剧毒。 蘑菇一共七朵。七这个神圣的数字或许暗示着什么。于是他把它们全拔了下来,再从晾衣服的地方偷了个手套来包好,塞进裤兜里。这番折腾让他又一阵头晕,他只能爬回石凳边,蜷起来闭上眼睛。 等他再次睁开眼,已经回到了卧室,倒在那张天鹅绒的软床上。一位金发女郎摇着他的肩膀。“大人,”她说,“您的洗澡水准备好了。伊利里欧总督要您在一小时之内准备好,与他共进晚餐。” 提利昂从枕头堆里伸出脑袋,双手支着头。“是我在做梦呢,还是你真的说的通用语?” “我会说通用语,大人,我是被买来取悦国王的。”她年轻漂亮,身材苗条,生了一对蓝眼睛。 “你肯定干得不错,亲爱的。请给我倒一杯酒。” 她为他倒了一杯。“伊利里欧总督派我来为您搓背、暖床。我叫——” “——你叫什么与我无关。你知道妓女上哪儿去了吗?” 她脸红了。“妓女当然是去赚钱了。” “或是去赚宝石、衣服、城堡。可她们究竟会上哪儿去呢?” 女郎给弄糊涂了。“这是个谜语吗,大人?我猜谜语不在行。您能直接告诉我答案吗?” 不能,他想,况且我自己也讨厌谜语。“我什么也不想跟你说,你也什么都不要问。”你全身上下我唯一感兴趣的是你两腿间的部位,他几乎把这话说出口。话堵在舌头上,但他没有张嘴。她不是雪伊,侏儒告诫自己,她只是一个自以为在跟我玩猜谜游戏的小傻瓜。说实话,连她的下体也不怎么吸引人。得了,我真是病得不轻。“不是说洗澡水准备好了吗?我们可不能让伟大的奶酪贩子久等。” 洗澡时,女郎替他洗脚、搓背、梳头,还把好闻的油膏搽到他的小腿处,以减轻他的酸痛。之后她为他再一次穿上小孩的衣服:一件有些发霉的深紫色马裤,一件装饰了金边的蓝天鹅绒上衣。“晚餐后大人还需要我吗?”替他系鞋带时她问。 “不用,我跟女人两清了。”我跟妓女两清了。 郁闷的是,女郎误解了他的拒绝,“如果大人喜欢男孩,我可以替您安排一个。” 大人想要他的老婆。大人想要一个叫泰莎的女孩。“除非他知道妓女上哪儿去了。” 女郎抿紧嘴唇。她鄙视我,他意识到,但绝不可能有我自我鄙视的程度深。提利昂·兰尼斯特心知肚明,他干过的绝大多数女人都极为鄙视他这副尊容,但好歹那些人装得脉脉含情。一点真诚的厌恶好比宿醉后的苦酒,对人有好处。 “我想我改主意了。”他告诉她,“在床上等我。如果可以的话,别穿衣服,估计到时候我会醉得解不开你的衣服。把嘴闭上、腿分开,咱们共度良宵。”他淫荡地看了她一眼,想吓吓她,她表现出来的却只有反感。谁怕侏儒呢?即便他十字弓在手,泰温大人也毫不惧怕。“被干的时候你会浪叫吗?”他问他的床奴。 “如果大人高兴的话。” “勒死你大人才高兴。我就是这么处置上一个妓女的。你以为你的主人在乎你的死活?当然不。你这路货色,他有上百个,但他只有一个我。”这回当他咧嘴笑时,他看到了她的恐惧。 伊利里欧斜躺在加垫沙发上,大把大把地从一个木碗里抓小辣椒和珍珠洋葱吃。他额上布满豆大的汗珠,肥脸上的猪眼睛一闪一闪的。他手上的戒指熠熠发光,其中有玛瑙、猫眼石、老虎眼、碧玺、红宝石、紫水晶、蓝宝石、绿宝石、黑玉、翡翠,还有一颗巨大的黑钻石及一颗巨大的绿珍珠。光这些戒指就够我一辈子衣食无忧了,提利昂饶有兴味地想,只要拿把切肉刀把它们割下来。 “坐啊,我的小友。”伊利里欧挥手示意。 侏儒坐进椅子里。这把加垫“王座”对他来说实在大得过分,乃是用来摆总督那张肥屁股的,为防万一,椅子脚还特别加厚加固过。提利昂·兰尼斯特可说一辈子活在巨人的世界里,而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的豪宅将这种不适感提升到了荒诞的程度。我就像长毛象巢穴里的老鼠,他心想,万幸这头长毛象有个酒窖。想到酒窖,他又渴了,于是开口要酒。 “我送来的女孩你喜欢吗?”伊利里欧问。 “要女孩的话我自己会叫。” “如果她做得不好……” “她完全尽职尽责。” “我想也是。她是在里斯受训的,里斯人把性爱上升到了艺术高度。我招待过的那位国王对她非常满意。” “我是个弑君者,你没听说吗?”提利昂坏笑着喝了口酒,“我不要国王的残汤剩羹。” “如你所愿。我们用餐吧。”伊利里欧拍了拍手,仆人们便把菜端上。 先上螃蟹扁鲨汤和鸡蛋酸橙冷汤,接着端来蜂蜜鹌鹑、烤羊排、红酒泡鹅肝、黄油萝卜和乳猪。提利昂看到丰盛的食物就想吐,但出于礼貌,还是决定象征性地尝一匙汤——谁知这一匙就让他着了道。看来,那两个厨娘虽然又老又肥,活干得着实不赖。即便在宫里,也没尝到如此美味。 他一边吮着鹌鹑骨头,一边问起伊利里欧早上的会议。胖子耸耸肩。“还不净是东方的麻烦事。阿斯塔波和弥林相继陷落,两个都是世界创立之初就存在的吉斯奴隶城市。”乳猪切得很精致。伊利里欧拿起一块烤得香脆的猪肉,蘸了李子酱,送到嘴边大快朵颐。 “奴隶湾离潘托斯十万八千里。”提利昂用匕首插起一块鹅肝。据说弑亲者会受到八方诸神的诅咒,他打趣地想,我还挺享受地狱的生活嘛。 “确实如此,”伊利里欧表示同意,“不过世界本是一张巨网,牵一发而动全身。酒?”胖子大嚼特嚼一块辣椒,“哦,来点更妙的。”他再次拍了拍手。 仆人端上一个盖住的盘子,放到提利昂面前,伊利里欧倾身越过桌子拿掉盘盖。“是蘑菇,”总督就着四溢的香气宣布,“大蒜煮的,淋上黄油,味道鲜美无比。尝一朵吧,朋友,哦,尝一朵就会停不住。” 提利昂已把一朵肥大的黑蘑菇送到嘴边,一听此话忽然停住。“还是您先请,大人。”他把盘子朝主人推回去。 “不,不,”伊利里欧总督又把盘子推回来。那一刹那,满身肥肉的奶酪贩子似乎变成了个淘气孩子。“你先请。我坚持这点,因为这是厨子专门为你烹制的。” “是吗?”他想起了厨子,想起她手上的面粉和高耸乳房上的暗蓝色血管,“她真好心,可……不用了。”提利昂把手中蘑菇扔回黄油蘸料里。 “你多心啦,”伊利里欧透过黄色八字胡笑道。提利昂猜测这胖子大概每天早上都给胡须上油,好让胡须时刻金光闪闪,“据我耳闻,你可不是胆小鬼啊!” “在七大王国,宴会上主人毒死宾客是滔天大罪。” “在这也一样。”伊利里欧·摩帕提斯拿起酒杯,“不过,如果宾客一心求死,主人家有义务满足他的一切需求,不是吗?”他吮了一口酒。“不到半年前,奥德罗总督就是被蘑菇毒死的,听说他走得并不痛苦,不过是肚子绞痛,两眼刺痛,然后就没了。吃几块鲜美的蘑菇总比砍头舒服,是不是?反正都是死,何不就着大蒜和黄油,非要尝到鲜血的味道呢?” 侏儒盯着面前的盘子。大蒜和黄油的香味让他垂涎欲滴。即便知道这些蘑菇意味着什么,一部分他也很想吞下去。他没有勇敢到坦然承受钢刀的地步,但咬几口蘑菇并不太难。这个想法令他不寒而栗。“你看错我了。”他听见自己说。 “是吗?我表示怀疑。如果你宁愿被酒淹死,只需开口,我也能安排。一杯一杯地灌是对时间和美酒的浪费。” “你看错我了,”提利昂提高声调重复。黄油蘑菇正在灯光下闪烁,黑黝黝的十分诱人。“告诉你,我不想死。我还有……”他不确定该说什么。我还有什么?还有半辈子好活?还有事情要做?还要养孩子、治理领地、爱护老婆? “你现在一无所有,”伊利里欧总督接口,“但我们携手,可以改变一切。”他从黄油里拣出一朵蘑菇,张嘴就咬。“确实美味。” “蘑菇没毒。”提利昂有被捉弄的感觉。 “当然没有。我为什么要害你呢?”伊利里欧总督又吃了一朵,“你和我,咱们应该多点信任,是不是?来吧,吃。”他又拍了拍手。“前路是艰辛而又光明的,我的小友吃饱了才有力气上路。” 仆人端来填满无花果的苍鹭、杏仁奶浇小牛排、奶油鲱鱼、糖霜洋葱、味道呛口的奶酪,几盘蜗牛、甜面包以及带羽毛的黑天鹅。在这些食物里,提利昂没碰天鹅——这让他想起与老姐共进的晚餐——享用了苍鹭与鲱鱼,以及几片糖霜洋葱。仆人频频为他斟满空酒杯。 “就如此身量而言,你喝得可不少。” “弑亲是枯燥活儿,会让人口渴嘛。” 胖子的眼神如他戒指上的宝石一样闪烁不定。“我看在你们维斯特洛,许多人认为泰温公爵之死是个好开始呢。” “他们最好别让我老姐听见,否则就要掉舌头。”侏儒把一块面包撕成两半,“而您呢,也最好别在我耳边说我家族的坏话,总督大人。不管弑亲与否,我都是头狮子。” 这话似乎大大地逗乐了奶酪贩子。他一掌拍在肉乎乎的大腿上。“你们维斯特洛人就是怪,用丝线往衣服上缝只猛兽,就把自己当成狮子啊龙啊老鹰什么的。你想当狮子吗,我的小友?亲王的百兽园里狮子多的是,你愿意跟它们共享笼子?” 七大王国的诸侯确实就各自的纹章有各种夸张的比喻,这点提利昂不得不承认。“很好,”他妥协道,“兰尼斯特不等于狮子。但我仍是我父亲的儿子,而找詹姆和瑟曦算账是我自己的事。” “真是奇怪,你还关心你那美丽的姐姐,”伊利里欧边吃蜗牛边说,“知道吗?太后陛下承诺无论出身贵贱,只要献上你的人头,就可获封为领主哪。” 这不出提利昂所料。“如果你打算去领赏,记得加上她为你分开双腿这一条。我身上最好的部分交换她身上最好的部分,这才叫做公平交易。” “我宁可要等于我体重的金子。”奶酪贩子放声狂笑,提利昂真担心他会突然笑破肚皮,“是啊,全凯岩城的金子,有何不可?” “我可以把金子都送你,”侏儒承诺,一边庆幸自己没被淹死在一堆半消化的鳗鱼和糖果中,“但凯岩城属于我。” “就是这样。”总督遮住嘴巴,打了个大大的饱嗝。“你觉得史坦尼斯国王会把城堡给你吗?听说他是个对律法一丝不苟的人。既然你哥哥披上了白袍,那么按照维斯特洛无论哪里的法律,你都是凯岩城的继承人了。” “史坦尼斯或许会把凯岩城判给我,”提利昂承认,“但为了弑君和弑亲的小小罪过,他还会额外削了我的脑袋,而我现在已经够矮了。怎么,你觉得我会投靠史坦尼斯大人?” “你不是说想去长城吗?” “史坦尼斯在长城?”提利昂揉了揉鼻子,“七层地狱,史坦尼斯去长城做什么?” “去过冬吧,谁知道咧?瞧,暖和的多恩他不去,你说这是为什么?” 提利昂方才意识到那个雀斑洗衣妇绝不简单,她根本就是通晓通用语。“我的外甥女弥赛菈碰巧人在多恩,我有心立她做女王啊。” 仆人送上两碗甜奶油调制的黑樱桃,伊利里欧笑道:“这个可怜孩子犯了什么错,你非害死她不可?” “怎么,谁也没规定弑亲者得把亲人斩尽杀绝吧?”提利昂用受伤的语调声明,“我是要拥她作女王,不是要害她。” 奶酪贩子舀了一勺樱桃。“瓦兰提斯的钱币一面是王冠一面是死神,作为同一枚硬币的两面,为她戴上王冠等于要她的命。多恩人或许会为弥赛菈起事,但单靠多恩领的力量是不够的。如果你像我朋友宣称的那样聪明,你应该明白这点。” 提利昂开始用崭新的眼光打量对面的胖子。他两方面的判断都正确:一、为她戴上王冠等于要她的命;二、我对此心知肚明。“虽是徒劳也得做,哪怕只为了让我老姐流下悔恨的泪水。” 伊利里欧总督用肥手擦了擦唇上的甜奶油。“通向凯岩城的路既不途经多恩,也不用穿越长城,但这条路确实存在。” “我是被公开判罪的叛徒,弑君者和弑亲者。”这场关于路的谈话开始让他不耐烦了。他以为这是游戏吗? “一个国王判的罪,可以由另一个国王取消。我的朋友,潘托斯的元首乃是一位亲王殿下,舞会与晚宴上他高高在上,他还坐着象牙和黄金的轿子巡游城市。三位传令官为他开路,分别擎着象征贸易的黄金天秤、象征战争的钢铁长剑和象征法律的白银长鞭。每年元旦,他还要为代表大地和代表海洋的仕女开苞。”伊利里欧倾身过来,手肘撑着桌子。“但一旦歉收或战败,我们就会割了他的喉咙来平息诸神的怒气,并从大约四十个显贵家族中选出新的亲王。” “记得提醒我千万别作潘托斯亲王。” “你们的七大王国又有什么区别?今天的维斯特洛战乱不休,不消说正义、信仰……很快连充饥的食物都无从谈起。食不果腹、惶惶不可终日的人们,正渴望着救世主出现。” “他们渴望归渴望,如果到头来只能找史坦尼斯——” “不是史坦尼斯,也不是弥赛菈,”满嘴黄牙笑得更灿烂了,“另有其人。此人比托曼更强壮,比史坦尼斯更温和,比弥赛菈这小女生更加名正言顺。这将是漂洋过海为流血的维斯特洛疗伤治病的伟大救世主。” “说得漂亮,”提利昂不为所动,“但言语就像风。这该死的救世主究竟是谁?” “她是真龙血脉,”奶酪贩子注意到他脸上的表情,不由得哈哈大笑,“一条三头龙。” 281.第281章 丹妮莉丝 她听见死者被抬上台阶。徐缓而协调的脚步声在丹妮宫中的紫色立柱间回荡。乌木长椅的王座上,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正坐以待,但她睡眼惺忪,银色长发一片凌乱。 “陛下,”现任女王铁卫队长巴利斯坦·赛尔弥说,“此事无须您亲临。” “他为我而死。”丹妮将狮皮拽到胸前,狮皮下她只在大腿上套了件薄薄的纯白亚麻布罩衫。弥桑黛将她唤醒时,她沉浸在红门大宅的梦境中。事起仓促,不及更衣。 “卡丽熙,”伊丽轻声说,“您万不可触碰死者,死者会带来厄运。” “除非是命丧您手的人。”姬琪的身材比伊丽更饱满,臀部宽大,双乳丰腴,“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伊丽附和。 多斯拉克人对马无所不知,除此之外就是彻头彻尾的傻瓜。更何况她们还只是女孩。她的侍女与她年龄相仿,或许黑发、杏眼和古铜色皮肤让她们看上去更像女人,但那毕竟不是真的。她们是她嫁与卓戈卡奥时得到的礼物——她身披的赫拉卡的头皮和皮毛也是卓戈的礼物。赫拉卡是多斯拉克海里的白狮,它的皮太宽大,很不合身,还散发出霉味,但穿着它,能让丹妮感到她的日和星依然伴她左右。 灰虫子手举火把,率先踏上台阶顶端,青铜头盔上装饰了三根铁钉。四名无垢者紧随其后,肩上扛着死者,他们的头盔上只有一根铁钉,面无表情的脸仿佛也是青铜铸成。他们把尸体放在丹妮脚下,巴利斯坦掀开血迹斑斑的麻布,灰虫子放低火把,好让丹妮看清死者。 死者的脸光滑无须,一道伤痕贯穿两耳之间。他个子高,双眼湛蓝,皮肤白皙。他或许曾是里斯或古瓦兰提斯的孩童,被海盗绑架贩卖到红砖之城阿斯塔波为奴。尽管他双目圆睁,可流泪的只有他身上的伤口——他身上数不胜数的伤口。 “陛下,”巴利斯坦爵士道,“他是在一条小巷中被人发现的,巷子的砖墙上画着一只鹰身女妖……” “……鲜血画的鹰身女妖。”一切都明了了。“鹰身女妖之子”在夜幕掩护下干着谋杀勾当,每杀一人都会留下标记。“灰虫子,此人为何落单?他没有同伴吗?”按照她的命令,夜间在弥林街道上巡逻的无垢者都必须结伴而行。 “女王陛下,”无垢者的队长答道,“您的仆人坚盾昨晚并未当值。他去……某地……喝酒,找人做伴。” “某地?你指哪里?” “某个寻欢作乐的地方,陛下。” 是妓院。她解放的自由民有一半来自渊凯,那里的贤主大人以调教床奴闻名于世。七种婉转春啼。于是妓院在弥林城中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她们只会这些,而她们需要生存。食物越来越贵,肉体却越卖越贱。散落在弥林贵族的金字塔间的贫民窟里,出现了迎合各种性趣口味的妓院。这些她都知道,即便如此……“太监去妓院能寻到什么乐子?” “他们没有男人的身,但有男人的心,陛下。”灰虫子答道,“就灰虫子所知,您的仆人坚盾会付钱给女人,只要那女人愿意与他相拥入睡。” 真龙不流泪。“坚盾,”丹妮眨了眨眼睛问,“这是他的名字?” “如果您满意的话,陛下。” “是个好名字。”阿斯塔波的善主大人们甚至不允许他们的奴隶战士拥有名字。丹妮解放无垢者后,他们有的用回了本名,另一些则为自己取了新名,“袭击坚盾的有多少人?” “小人不知。应该不少。” “六个,可能更多。”巴利斯坦接口,“从伤口可以看出,凶手是从四面一拥而上。他被发现时剑鞘是空的,很可能他伤到了袭击者。” 丹妮默默祈祷某个袭击者正徒劳地捂着伤口,作痛苦的垂死挣扎。“他们为何将他的脸割成这样?” “尊贵的女王陛下,”灰虫子答道,“凶手把山羊的命根子塞进了坚盾的喉咙里。抬他回来之前我们拿掉了。” 他们没法把他自己的命根子塞进去,那早被阿斯塔波人割得一干二净了。“鹰身女妖之子变本加厉,”丹妮道。此前,他们袭击的对象还只限于手无寸铁的自由民,且只敢在夜色掩护的小巷中伏击,或是趁人熟睡时破门而入,“这是他们第一次刺杀我的士兵。” “第一次,”巴利斯坦警告,“但决非最后一次。” 战争仍未结束,丹妮意识到,现在敌暗我明。她本希望能在杀戮间喘口气,争取一些休养生息的时间。 白狮皮滑下丹妮的双肩,她跪在尸体旁,伸手阖上死者的双眼,全不顾姬琪倒抽的冷气。“我们会永远铭记坚盾。为他沐浴净身,换上战袍,将他的头盔、盾牌和长矛与他陪葬。” “遵命,陛下。”灰虫子答道。 “派人去圣恩神庙,盘查是否有人找蓝圣女医治过剑伤。同时放话出去,说我们重金悬赏坚盾的短剑。还有,去屠夫和牧民那里探查,看谁最近收购了去势的山羊。”也许会有牧民坦白,“从今以后,我的人绝不可在天黑后单独行动。” “小人马上去办。” 丹妮莉丝拢了拢头发。“给我抓到这些懦夫。抓到他们,我要让鹰身女妖之子见识见识唤醒睡龙之怒的代价。” 灰虫子鞠了一躬,他身后的无垢者给尸体盖上麻布,扛在肩上,走出大厅。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留了下来。老骑士白发苍苍,淡蓝的双眼周围有深深的鱼尾纹,然而岁月并未压弯他笔直的脊背,也没磨损他精湛的武艺。“陛下,”他说,“恐怕无垢者不适合执行这项任务。” 丹妮坐回长椅上,把狮皮重新披好。“无垢者是我麾下最优秀的战士。” “他们是士兵,不是战士,如果陛下不介意我直言的话。他们属于战场,只懂得并肩站在盾牌后,用手中长矛迎敌。奴隶主教会他们服从、勇敢、无畏,剔除了他们的思想和犹疑……但没有教导他们如何挖掘秘密或是旁敲侧击。” “骑士又能好多少呢?”赛尔弥正为她训练骑士,指导奴隶们的孩子以维斯特洛的方式使用长枪和长剑……可面对黑暗中施放冷箭的懦夫,骑枪又有什么用? “此事亦非骑士所长。”老人承认,“况且除我以外,您暂时没有别的骑士,那些男孩都嫌太嫩。” “所以了,除了无垢者,我能用谁?难道用多斯拉克人?”多斯拉克人只是马上英雄,适合驰骋于丘陵和草原间,而非穿梭在城市里狭窄的街道暗巷中。在弥林多彩的砖墙外,丹妮的权威脆弱得可怜。数以千计的奴隶仍在丘陵间的贵族宅邸中辛勤劳作,种植小麦和橄榄,放牧绵羊和山羊,采掘岩盐和铜矿。弥林城的仓库中储备了尚算充足的谷物、油料、橄榄、干果和腌肉,但他们是在坐吃山空。为此丹妮派三名血盟卫率她小小的卡拉萨去征服内陆地区,同时调棕人本·普棱领次子团南下防范渊凯的侵袭。 她把最重要的任务交给达里奥·纳哈里斯。巧舌如簧的达里奥,伶牙俐齿的达里奥,三叉胡须的达里奥。他的紫胡子后面总挂着狡黠的微笑。在东部丘陵后,横亘着一片环状沙石山脉,山脉中的凯塞山口通往拉扎。若达里奥能说服拉扎人重开这条贸易线,必要的谷物就可经由河流或丘陵地输入弥林……然而羊人对弥林人殊无好感。“等暴鸦团从拉扎回来,我便派他们去办。”她对巴利斯坦说,“在此之前我只有无垢者可用。”丹妮站起身。“失陪了,爵士先生。请愿者很快就会挤满我的大门,我得戴上兔耳朵,再次扮成他们的女王。替我把瑞茨纳克和圆颅大人召来,我更衣后就接见他们。” “遵命,陛下。”赛尔弥深鞠一躬。 八百尺高的金字塔自雄伟的方形基座拔地而起,直耸入云。女王的私人庭院坐落在金字塔顶端,四周绿树成荫、花香弥漫、波光潋滟。拂晓刚至,天清气凉,丹妮信步踏上平台,只见太阳自西方将光辉播洒在圣恩神庙的金色圆顶上,却又在雄伟的阶梯金字塔背后留下漆黑的阴影。就在某些金字塔内,鹰身女妖之子正策划着新一轮谋杀,我却无力阻止。 韦赛利昂察觉到她的不安。白龙缠绕在一株梨树上,头枕在尾巴上休息,当丹妮经过时,他紧闭的双眼突然睁开,宛如两泓熔金。他的双角和覆盖在身体每一寸肌肤上的鳞片也是金色的。“你真懒。”丹妮挠着他的下巴说。他的鳞片滚烫得难以触碰,像在烈日下暴晒过的盔甲。龙的血肉由火构成,她曾在乔拉爵士送她作结婚礼物的一本书中读到过。“你该和兄弟们一起去捕猎。又跟卓耿打架了?”最近,她的小龙越来越野。雷哥咬过伊丽,韦赛利昂则在瑞茨纳克总管上次觐见时,点着了他的托卡长袍。我太放任他们了,可我哪有时间陪他们呢! 韦赛利昂猛一甩尾巴,重重地扫到树干,将一颗梨子震落到丹妮脚下。而后他展开双翅,半飞半跳地跃上栏杆。他在长大,丹妮看着腾空的白龙心想,三条小龙都在长大。很快就能承载我了。到那时,她可以像征服者伊耿一样翱翔蓝天,越飞越高,越飞越高,直到能用一片拇指甲挡住弥林。 她目送韦赛利昂盘旋,最终消失在斯卡札丹河浑浊的泥水上空。随后丹妮返回金字塔内,伊丽和姬琪早已等着为她梳开打结的长发,并为她选出适合弥林女王的装束——一件吉斯卡利托卡长袍。 这是件笨拙不便的衣物——她必须将一幅宽松拖沓的布片围在臀部,一面勒在腋下,一面绕过肩膀,布片上层层叠叠的流苏还要仔细分展开。长袍围得太松,就会摇摇欲坠;围得太紧,则会十分凌乱,绊手绊脚。就算围得不松不紧,也需要用左手一直扶着。穿托卡长袍走路需要迈出矫揉造作的小碎步,以保持精确平衡,唯恐踩到繁复的流苏。托卡长袍是为那些无须任何劳作的人设计的,是统治者的服装,财富和权力的象征。 丹妮刚统治弥林时曾想废止这种服装,却被顾问们劝阻。“龙之母必须穿托卡长袍,否则将永遭憎恶。”绿圣女格拉茨旦·卡拉勒如此告诫,“无论穿维斯特洛的羊毛衣还是密尔的蕾丝,陛下都无法融入我们,人们将把您视为荒诞的外来客和野蛮的征服者。弥林的女王必须是古吉斯的淑女。”次子团团长棕人本·普棱则直言:“要做兔子的国王,最好戴上兔耳朵。” 她今天的“兔耳朵”是纯白亚麻布制成,上面缀满金色流苏。在姬琪的帮助下,她总算在第三次尝试时将礼服缠绕妥当。伊丽拿来她的王冠,王冠按照她的家徽铸造为三头龙形状,黄金铸成长尾,白银铸就翅膀,三个头分别由象牙、黑玛瑙和翡翠雕成。顶着这顶王冠,散朝之前丹妮的肩颈就会被压得又酸又疼。戴王冠的人不应坐享安乐,她的某位国王祖先如是说,某位伊耿,是哪一个呢?有五位伊耿统治过维斯特洛七大王国,若非她尚在襁褓之中的侄儿被篡夺者的走狗谋害,本来还会有第六位。若他仍在人世,我或许会嫁给他。伊耿的年龄比韦赛里斯更接近我。伊耿和他姐姐双双遇害时,丹妮尚未出生。他们的父亲——她的大哥雷加——此前在三叉戟河一役中惨遭篡夺者毒手。她的二哥韦赛里斯此后又在维斯·多斯拉克头戴黄金王冠尖叫着死去。我若是软弱可欺,他们也会杀了我。杀死坚盾的匕首真正指向的,是我。 她没忘记从渊凯到此的路旁,被伟主大人们钉死的奴隶孩子。一百六十三个孩子,每里一人,都用一只手指向她前进的方向。攻陷弥林后,丹妮如法炮制,钉死了相同数目的伟主大人。他们漫长的死亡招来了成群的苍蝇,广场上的恶臭弥久不消。然而有时,丹妮觉得自己做得还不够。狡猾顽固的弥林人事事与她作对。的确,他们释放了奴隶……却又用仅够维持最低生活的待遇将奴隶雇佣回来,其中的老弱病残和太年轻的则被他们趁机弃之街头。更可恶的是,这帮伟主大人还聚集到他们高高的金字塔上,口口声声抱怨龙女王让他们高贵的城市挤满了肮脏的乞丐、小偷和娼妓。 无论我多看不起弥林人,要统治这座城市,我都必须赢得他们的支持。“我准备好了。”她告诉伊丽。 瑞茨纳克和斯卡拉茨已等在大理石台阶顶端。“最伟大的女王,”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朗声说,“您今天光芒四射,令我等不敢直视。”矮小阴沉的总管今天穿一身缀金色流苏的栗色丝绸托卡长袍,闻起来像在香水中泡过一样。他操本地的高等瓦雷利亚语,夹带着浓重的吉斯卡利口音。 “感谢你的赞美。”丹妮用同样的腔调答道。 “女王陛下。”顶着秃头的斯卡拉茨·莫·坎塔克低沉地说。吉斯卡利人的头发浓密刚硬,长久以来,奴隶城邦贵族的传统是把头发梳成尖角、刺状或翼形。斯卡拉茨的光头代表了他弃旧迎新的决心,其家族成员纷纷效仿,还带动了很多人剃头。出于恐惧、时尚,还是野心?丹妮不得而知。这群人被统称为圆颅党,斯卡拉茨则是圆颅大人……在鹰身女妖之子眼中,他们是最无耻的叛徒。“我们已知晓那太监之事。” “他名为坚盾。” “凶手不伏法,死人会更多。”即便剃了头,斯卡拉茨的脸仍让人胆寒——高耸的眉骨下是带着巨大眼袋的小眼睛,长满粉刺的大鼻子,油光闪闪的蜡黄皮肤也不是吉斯卡利人常见的琥珀色。这是一张刚硬、凶残、暴躁的脸,丹妮唯有祈祷这张脸也代表了诚实。 “我连凶手是谁都无头绪,谈何让他们伏法?”丹妮问,“你说呢,勇士斯卡拉茨?” “您腹背受敌,陛下,从您的阳台上就能望见凶手们的金字塔——扎克、哈扎卡、格拉扎、玛瑞克、洛拉克……所有这些昔日的奴隶主家族。还有帕尔,首当其冲是帕尔家族。这个家族只剩下女人,满脑子复仇念想、磨刀霍霍的怨妇。女人从不遗忘,决不会宽恕对手。” 没错,丹妮心想,等我回到维斯特洛,篡夺者的走狗将明白这点。她和帕尔家族间横亘着血仇:弥林的护城英雄欧兹纳克·佐·帕尔死于壮汉贝沃斯刀下,他那担任弥林城防司令的父亲在“约索的命根子”将弥林城大门撞成碎片时殒命,而被钉在广场的一百六十三名贵族中有他的三个叔伯。“目前对鹰身女妖之子行踪的悬赏是多少?”丹妮问瑞茨纳克。 “一百个辉币。不知您是否满意,我们的明光?” “一千个会让我更满意。马上去办。” “恕我直言,陛下,”圆颅大人斯卡拉茨说,“血债必须血偿。从我提到的那些家族中每家抓来一人杀掉。如果再有士兵遇害,每家处死两个。这样绝不会发生第三次谋杀。” 瑞茨纳克惊恐地尖叫道:“不、不——温柔的女王啊,这种野蛮行径只会触怒众神。我们会找到凶手,我保证,到时候您会发现他们都是出身低微的贱民。” 总管和斯卡拉茨一样剃了头,但在他心中众神依然不可撼动。“我的理发师手持剃刀,随时对付那些胆敢冒出来的头发。”丹妮任命他为总管后,他向丹妮保证。丹妮有时会想把剃刀用在他喉头是否更好。他是可用之才,但丹妮对他没有好感,更谈不上信任。魁尔斯的不朽者曾预言她会经历三次背叛:弥丽·马兹·笃尔是第一次,乔拉爵士是第二次,瑞茨纳克会不会成为第三个?还是圆颅大人,达里奥,或是我尚未怀疑到的人?巴利斯坦爵士?灰虫子?弥桑黛? “斯卡拉茨,”她对圆颅大人说,“感谢你的谏言。瑞茨纳克,去试试一千辉币能买到什么消息。”丹妮拖着曳地长袍走过两人,走下宽阔的大理石台阶。她必须步步小心,唯恐失去平衡,摔进觐见室。 弥桑黛在前高声宣礼。小文书有着甜美嘹亮的嗓音:“跪迎弥林女王,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大草原的卡丽熙,解放者,龙之母,不焚者,风暴降生丹妮莉丝。” 厅内挤满了人。无垢者手持盾牌长矛,背靠石柱而立,头盔上的钢钉像匕首一样闪着寒光。弥林人聚集在东窗下,圆颅混杂在各种怪异的发型中;被她解放的自由民则与原来的主人保持着很远的距离。他们一日不肯站在一起,弥林就一日不得安宁。“平身。”丹妮落座后说,厅内众人一起起身。至少在这件事上他们还算一致。 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献上一份觐见者名单。按礼仪,女王先接见阿斯塔波的代表。此人从前也是奴隶,现在自称“盖尔大人”——没人知道他算哪门子大人。 盖尔大人有一口棕黄的烂牙和一张猥琐的蜡黄尖脸。他照例带来了礼物。“伟大的克莱昂谨以这双拖鞋,表达对龙之母、风暴降生丹妮莉丝的爱意。” 伊丽将拖鞋套在丹妮脚上。这是双镀金皮拖鞋,装饰着绿色淡水珍珠。屠夫国王以为凭一双拖鞋就能赢得我的垂青?“克莱昂王真慷慨,请代我感谢他这份可爱的礼物。”的确可爱,不过是孩子的鞋。丹妮双足纤细,却仍觉得这双鞋非常夹脚。 “伟大的克莱昂知道您喜欢会很高兴的,”盖尔大人说,“他令我转达龙之母,他时刻准备助您抵御强敌。” 若他再替克莱昂王求婚,我就用这双拖鞋砸他的头,丹妮心想,幸好阿斯塔波使节没再提起“王家联姻”,他说的是:“时机成熟了,弥林人应同阿斯塔波人联合起来,结束渊凯贤主大人的暴政,他们是所有自由民的死敌。伟大的克莱昂让我转告陛下,他与新建的无垢者军队即将启程进发。” 他新建的无垢者军队是出恶心的闹剧。“我想明智的做法是克莱昂王先打理好自己的花园,以逸待劳。”倒不是丹妮护着渊凯,事实上,她已越发后悔在击溃渊凯大军后,没有顺势攻下那座黄砖之城。结果她前脚离开,贤主大人们就恢复了奴隶制,并且变本加厉地征税募兵,四处结盟来对抗她。 但那个自封的克莱昂王与他们是一丘之貉。屠夫国王同样在阿斯塔波复辟了奴隶制,只不过原来的奴隶变成了贵族,原来的贵族沦为了奴隶。 “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战争之道,”她告诉盖尔大人,“但我听闻阿斯塔波人正在忍饥挨饿。克莱昂王率他们上战场前,总得先喂饱他们吧。”她挥手示意盖尔退下。 “圣主,”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询问,“您是否接见尊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 又来了?丹妮点点头。西茨达拉大步上前,他是位身材颀长的男子,琥珀色皮肤光滑无瑕。在他躬身行礼的地方,不久前躺着坚盾的尸体。我需要他,丹妮提醒自己。西茨达拉身为富商,在弥林城和海外都交游甚广。他游历过瓦兰提斯、里斯和魁尔斯,在脱罗斯和埃利亚有亲戚,据说在新吉斯也有些势力——现今渊凯正极力煽动新吉斯对抗丹妮的统治。 而且他很富有。富得流油,富可敌国…… 如果我答应他的请求,他还会更富有。丹妮关闭了城内所有的竞技场,导致场馆的价值跌至谷底。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趁机大肆收购,现已拥有弥林城泰半的竞技场。 “我的明光,您当知晓我为何前来。” “哦,我想你除了继续烦我,恐怕别无目的。我拒绝你多少次了?” “五次,圣主。” “那这是第六次。我不会允许重开竞技场。” “如果主子愿意听取我的陈词……” “我听过五次了。你有新的说法吗?” “没有,”西茨达拉承认,“但我相信我的言辞会更动听、更谦卑、更能打动一位女王。” “我关心的是你的动机,不是你的言辞。你那番陈腔滥调我都能背了。要听听么?”丹妮向前倾了倾身。“自弥林城建立以来,竞技场就是城市的一部分。从本质上说,此类竞技非常崇高,乃是对吉斯众神的血祭。吉斯这门致命的艺术并非单纯的杀戮,而是勇气、技巧与力量的展示,足以取悦神明。胜者将得到爱戴与嘉许,英勇战死的人也会被尊敬与铭记。重开竞技场,将表明我对弥林人风俗习惯的尊重。这里的竞技场举世闻名,必能吸引世界各地的人前来弥林贸易,从天涯海角涌来的钱币将再次塞满弥林的金库。此外,人类都怀有对鲜血的欲望,竞技场正可以满足大家,从而使弥林更加安宁稳定。对那些被定罪要死在沙上的罪犯,在竞技场的决斗审判,也可以给予其证明清白的最后机会。”她靠回椅背,摇了摇头,“怎样,我讲得如何?” “我的明光,您讲得比我好了何止千倍。您不仅有倾国之貌,更兼有雄辩之才。我完全被您说服了。” 她干笑两声。“是吗?我可没有。” “圣主,”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在她耳旁轻语,“按惯例,城市有权就竞技场的纯收入抽取十一税。这笔钱可以有很多高贵的用途。” “或许吧……不过重开竞技场的话,我会就它的毛利抽取十一税。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贸易之道,只是与札罗·赞旺·达梭斯的相处,让我多少了解了一些。”她提高声调,“西茨达拉,如果你调兵遣将的本领一如你遣词造句的口才,你可以征服全世界……但我的回答仍是不。第六次的不。” “君无戏言。”他再次深鞠一躬,衣上的珍珠和紫水晶与大理石地面相撞,发出轻响。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实在称得上温文尔雅。 要不是那傻里傻气的发型,他也算得上俊朗。瑞茨纳克和绿圣女都极力劝说丹妮物色一位弥林贵族成亲,以笼络民心。西茨达拉·佐·洛拉克或值得考虑。他好歹比斯卡拉茨强。圆颅大人愿意休妻娶她,这主意让她不寒而栗。西茨达拉至少懂得如何微笑。 “圣主,”瑞茨纳克看了眼名单,“高贵的格拉兹旦·佐·卡拉勒求见。您是否接见?” “荣幸之至。”丹妮说。她一面打量克莱昂送来的拖鞋上熠熠生辉的金子和绿珍珠,一面尽力忽略被夹得生痛的脚趾。格拉兹旦是绿圣女的堂弟,而后者的支持至关重要——女祭司能带来和平、接纳以及对权威律法的遵从。无论她堂弟想要什么,我都得洗耳恭听。 格拉兹旦要钱。丹妮拒绝对伟主大人们释奴作补偿,但弥林人还是想方设法地找她要钱。这位高贵的格拉兹旦声称自己曾拥有一名精通纺织的女奴,她的织品非常值钱,不仅在弥林大受欢迎,甚至享誉新吉斯、阿斯塔波和魁尔斯。这名女奴上了年纪后,格拉兹旦又买来六名年轻女奴,命这可怜的老人传授手艺。现在老女奴已经亡故,而六名年轻女孩获得自由后在港口开了一家店铺,贩售自己的织品。格拉兹旦·佐·卡拉勒要求分享她们的收入。“她们的本事是拜我所赐,”他坚称,“是我把她们从拍卖场上买下,让她们学习纺织。” 丹妮不动声色地听完他的抱怨,然后问:“那名老女工叫什么名字?” “那个奴隶?”格拉兹旦不安地扭了扭身子,皱眉道,“她叫……艾尔扎,大概是吧。哦,或是叫艾拉。她死了都有六年了,我家的奴隶又那么多,陛下。” “姑且称她为艾尔扎吧。”丹妮莉丝举起一只手,“我们裁决如下:你无权分享女孩们的收入,教她们纺织的是艾尔扎,不是你。你反倒应该给那些女孩买一架最上等的织布机,作为你忘记老女工名字的代价。” 瑞茨纳克本想再引荐一名贵族,但丹妮坚持要召见自由民。她开始交替接见旧时的奴隶主和奴隶。 大部分请愿与赔偿有关。弥林陷落后曾经受疯狂的洗劫,贵族们雄伟的阶梯金字塔躲过了最糟糕的破坏,平民区却未能幸免——奴隶们揭竿而起,追随丹妮至此的渊凯和阿斯塔波饥民争相涌入,肆无忌惮地劫掠屠戮。尽管无垢者最终稳定了秩序,但那场浩劫种下的祸根业已萌芽。没人知道哪条法律成立,于是大家统统恳求女王裁决。 一名富家女的丈夫和儿子们都在保卫弥林时战死。混乱中,她逃到兄弟家避难,回来却发现自己的房子变成了妓院,那些妓女穿戴着她的珠宝首饰。她想要回房子和珠宝,“她们可以留着衣服”。丹妮允许她要回珠宝,但裁定弃家逃亡便等于放弃房产。 一名被解放的奴隶控告扎克家的某位贵族,说他新娶的老婆在弥林陷落前曾是那位贵族的暖床女奴。那位贵族不仅夺走了她的初夜,随心所欲地玩弄她,还让她怀了孩子。现在,作丈夫的要求以强奸罪阉掉那位贵族,并要那位贵族支付一袋金子作为其野种的抚养费。丹妮判给他黄金,但否决了阉割之刑。“他睡你的妻子时,她还是他的财产,可以任由他处置。按照法律,这不构成强奸。”丹妮能看出,他对判决很不满。但如果她阉掉每个上了床奴的男人,她将统治一城太监。 接下来是一个比丹妮还小的男孩。他身材单薄,脸上带伤,穿一件破旧的、缀银流苏的灰色托卡长袍。他泣不成声地陈述了城破当晚两名家奴的暴行。那两人杀害了他的父兄,奸杀了他的母亲。虽然男孩只是脸上受伤,躲过了一劫,但凶手之一现下还霸占着他父亲的房子,另一人则加入了女王的军队,成为龙之母的仆从。他要求对这两人施以绞刑。 我统治着一座死亡与灰烬之城。丹妮别无选择,只能拒绝他。她曾大赦城破之日的罪行,也没法惩罚起义造反的奴隶。 当她宣布裁决时,男孩突然猛冲向她,途中却被托卡长袍绊倒,一头栽在紫色大理石地上。壮汉贝沃斯立刻制伏了他,棕肤的高大太监单手拎起男孩,像獒犬叼老鼠般摇晃着。“够了,贝沃斯,”丹妮叫道,“放了他。”随后她对男孩说,“好好感谢那件袍子,它救了你一命。念你还是个孩子,我既往不咎。我希望你也忘记这件事。”但看到男孩离去时回望的眼神,丹妮明白,鹰身女妖又多了一个儿子。 正午时分,丹妮头上的王冠越发沉重,身下的椅子也似乎更硬了。但在下面等待觐见的人仍那么多,因此她没有退朝用餐,而是派姬琪去厨房取来一碟面包干、橄榄、无花果,还有奶酪。她一边小口咬着食物,一边倾听臣民的请愿,不时啜饮一口掺水的葡萄酒。无花果味道不错,橄榄更是回味无穷,但葡萄酒在她嘴里留下了一股突兀的金属味。此地自产的浅黄色小葡萄只能酿出这种劣酒。没人卖酒给我们,丹妮忽然想到,而那些伟主大人已将最好的葡萄藤连同橄榄树一起付之一炬。 下午,一位雕塑家前来提议将净化广场中巨大的鹰身女妖雕像的头换成丹妮的头。丹妮尽可能礼貌地回绝了这个提议。斯卡札丹河中捕获了一条前所未见的巨大梭鱼,渔民将它献给女王。丹妮夸张地赞赏了这条鱼,赏给渔民满满一袋银币,吩咐将鱼送进厨房。一位铜匠为她打造了一套闪亮的铜环战甲,丹妮再三感谢后收下。锁甲看起来委实漂亮,锃亮的铜环在阳光下反射出夺目的光彩,不过真要上战场的话,丹妮宁愿穿钢甲。就算不懂战争之道的年轻女子也知道这个。 屠夫国王送的拖鞋终于让她受不住了,她干脆踢掉了它们,把一条脚盘在身下,另一条腿在椅子下前后摇摆。这姿势不怎么符合王家礼仪,但她已受够了礼仪。王冠压得她头疼,两股更是早已麻木。“巴利斯坦爵士,”她说,“你知道王者最需要的品质是什么吗?” “勇气,陛下?” “铁打的屁股。”丹妮笑了,“我成天都得坐在这里。” “陛下不必凡事躬亲,应当让属下多担些责任。” “我的属下太多,坐垫却太少。”丹妮转向瑞茨纳克,“还剩多少?” “圣主,还剩二十三人。都是来索赔的。”总管翻了几页文件,“一头小牛,三头山羊,剩下的都是绵羊和羊羔。” “二十三人。”丹妮叹口气,“自从我们开始赔偿龙口的猎物,我的龙便食欲大增。这些索赔的都有证据么?” “有些人带来了烧焦的骨头。” “人也能生火。人也能烤肉。烧焦的骨头什么都证明不了。棕人本说城外的丘陵中还有红狼、豺狼和野狗。我们是不是要赔偿从渊凯到斯卡札丹河之间走丢的每只小羊?” “当然不,圣主。”瑞茨纳克躬身道,“我可以把这帮无赖轰走,或者先给他们一顿鞭子?” 丹妮换了个姿势坐,乌木椅子太硬了。“不了。不能堵塞言路。”她毫不怀疑有人乘机讹诈,但其中多数应该不假。她的龙长大了,老鼠、猫和狗这些东西已无法满足他们。他们吃得越多,长得就越大,巴利斯坦爵士曾警告她,长得越大,吃得就更多。尤其是卓耿,它飞得特别远,一天吃掉一头羊也不在话下。“这回就按牲畜的价值赔偿他们,”她吩咐瑞茨纳克,“但从今往后,索赔者必须先去圣恩神庙,在吉斯众神面前起誓自己所言非虚。” “遵命。”瑞茨纳克转向请愿者们。“圣主女王陛下同意赔偿你们损失的牲畜,”他用吉斯语说,“明日去见我的理事,他们会补偿钱币,或你们想要的东西。” 众人闷闷不乐地接受了谕令。我还以为他们会高兴些,丹妮心想,他们已经如愿以偿了。莫非没法令这些家伙满意? 人们陆续退下,但有一个男人徘徊不去——他身材矮胖,衣衫褴褛,满面风霜,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齐耳红发,手提一个深色麻袋。他站在那里,低头盯着大理石地面,似乎已忘记身在何处。这人想要什么?丹妮皱眉寻思。 “跪送弥林女王,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大草原的卡丽熙,解放者,龙之母,不焚者,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弥桑黛用甜美高亢的声音唱诵。 丹妮起身时长袍滑落肩头,她连忙抓住,重新整理妥当。“提袋子的那位,”她大声问,“你有话对我们说吗?请上前来。” 他抬起头,丹妮看到一双血红阴郁的眼睛,仿佛两颗脓疮。她瞥见巴利斯坦爵士无声地靠了过来,犹如一道白影。男人拖着脚步,紧紧抓住袋子,一步一顿地走上前。他醉了还是病了?丹妮暗想。他崩裂的黄指甲中满是泥土。 “你拿着什么?”丹妮问。“你想要伸冤还是请愿?你要我们做什么?” 他紧张地舔了舔破裂的嘴唇。“我……我带来……” “骨头?”丹妮不耐烦地提示,“烤焦的骨头?” 男人提起袋子,将里面的东西倒在大理石地上。 是骨头,焦黑破碎的骨头,其中较长的那些已被折断,吸干了骨髓。 “黑色的那只,”男人用吉斯语低声说,“长翅膀的黑影,从天而降……然后……然后……” 不。丹妮浑身颤抖。不,不,哦,不。 “你聋了么?白痴。”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冲对方叫嚷,“没听到我宣布的谕令么?明日去见理事,他们会赔偿你的羊。” “瑞茨纳克,”巴利斯坦爵士小声说,“闭上嘴。好好看看,那不是羊骨。” 没错,丹妮明白,那是一具孩子的尸骨。 282.第282章 琼恩 白狼在黑林子里穿梭,面前的苍白悬崖高耸犹如天穹。月亮跟着他跑,穿过光秃秃的枝丫,穿过满天星斗。 “雪诺。”月亮低声呼唤。 白狼没有回答。他的爪子踩碎了积雪,寒风在树林间叹息。远远地,他听见自己的兄弟姐妹们发出声声呼唤,那才是他的族群。 虽然分隔天涯,但他们跟他一样,此刻也在捕猎。黑毛弟弟咬住了一头硕大的动物,暴雨洗净了被那东西的长角刺出的伤口和伤口流出的淋漓鲜血;他的小妹仰头对月高歌,一百个灰色的小表亲同声响应。小妹的地盘更温暖,猎物也更多。许多个夜晚,小妹和她的属下可以饱餐羊肉、牛肉、马肉——这些人类的美餐——甚至还可以吃人。 “雪诺。”月亮锲而不舍地呼唤。 白狼仍徘徊在结冰的峭壁下人类踩出的小路上,舌尖犹有热血、骨头和鲜肉的滋味,耳中回响着几百个表亲送给他的赞美。 他想起了自己失去的兄弟,那个灰毛哥哥,身上有阳光的味道。 六狼一体…… 五个兄弟姐妹曾在雪地中母亲的尸体旁盲目地蠕动,彼此争夺僵死的乳头里那点冰冷的乳汁,只有他这个骨瘦如柴的白子被赶到了树林里面。到如今,四狼残存,其中一只还迷失在远方,感觉不到了。 “雪诺。”月亮一遍又一遍地呼唤。 白狼终于开始奔跑,化为冰上的白箭,冲向夜之洞穴、那保存着阳光和暖意的地方,奔跑之中呼吸结霜。在无星的夜里,这面巨大悬崖犹如漆黑的石壁,笼罩在世界之上,但月亮出来,它又如结冻的溪流一般,放出冰冷苍白的光。白狼有一身厚毛皮,然而当冷风吹起时,什么毛皮都不管用。他还晓得,悬崖之外的风更冷,而他那个迷失了的、身上有夏天味道的弟弟,正是去了那边。 “雪诺。”树枝上掉下块块冰锥。白狼昂起头,露出利牙。 “雪诺!”白狼的厚毛竖了起来,树林正在他周围融化。“雪诺,雪诺,雪诺!”他听见呼唤声伴随着乌鸦拍翅,黑暗里,有只大乌鸦在飞…… ……随后砰的一声落在琼恩·雪诺胸口,爪子紧紧钩住了衣服。“雪诺!”乌鸦对着他的脸,一边拍翅膀,一边大声聒噪。 “听到了听到了,烦死了。”屋里一片昏暗,身下的小床坚硬如石,百叶窗中透过几缕灰色光线,宣告了又一个寒冷凄凉的白天。狼梦中,永远都是黑夜。“你从前也是这样吵莫尔蒙的吗?把你这身臭羽毛挪开。”琼恩从毯子底下抽出胳膊赶乌鸦。这只乌鸦又大又老又脏,脸皮厚得很,什么都不怕。 “雪诺,”乌鸦飞到床柱子上继续呼唤,“雪诺,雪诺。” 琼恩抄起枕垫扔过去,却被乌鸦躲过。枕垫砸在墙上爆开,当忧郁的艾迪·托勒特低头进门时,正好撞见满天羽毛。 “不好意思,”事务官忽略了枕头,“大人您现在用早餐吗?” “玉米,”乌鸦激动起来,“玉米,玉米。” “烤了这只鸟,”琼恩建议,“再配半瓶酒。” “三根玉米一只鸦,”艾迪评论,“最有营养。可惜哈布今天早上只做了白煮蛋、煎肠和苹果炖梅子干。苹果炖梅子干挺不错——要是不放梅子干就好了。我从不吃梅子干。只不过有一回,哈布把它们混在栗子和萝卜中间塞进鸡肚子,让我着了道。这是个教训,大人,千万别相信厨子啊,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给您来个偷工减料。” “晚点再吃,”早餐可以等,史坦尼斯不会,“昨晚栅栏里面出麻烦了吗?” “自从您调派守卫去看守之前的守卫,就没有麻烦了,大人。” “很好,”长城之外的木栅栏里关押了上千名野人,那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骑士击破曼斯·雷德的破烂军队时抓获的俘虏,其中有很多女人,于是国王安排的守卫便把这当作近水楼台,竞相征用她们来暖床。在这点需求上,王党、后党都没分别,而有些黑衣弟兄也有样学样。说到底,这些也许是方圆千里之内唯一能找到的女性。 “昨天又有两个野人跑来投降,”艾迪继续报告,“一个母亲和一个只会拉着母亲裙子的女孩。那女孩还抱着一个小男婴,用毛皮裹得很紧,不过已经死了。” “死了,”老乌鸦又高叫起来,这是它最喜欢的词之一,“死了,死了,死了。” 每一夜都有饥寒交迫的自由民跑来向守夜人投降。他们自长城一战中逃散后,悲哀地发现自己无处可去。 “你仔细询问过那母亲了吗?”琼恩问。虽然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生擒了曼斯·雷德,然而……然而野人们仍然拥有相当的实力,许多战士追随着哭泣者和巨人克星托蒙德。 “询问过,大人,”艾迪道,“可她说她战斗一打响就没命地跑进树林里躲了起来,之后什么也不知道。我让她好好吃了顿麦粥,再把她带进栅栏里面,回头烧掉了婴儿。” 死婴不关琼恩·雪诺的事,活着的婴儿够让他头痛了。他听到了所谓用两个国王来唤醒龙的说法:让父亲先死,然后再弄死儿子,这样他们死的时候就都有国王身份。这种耸人听闻的主张是伊蒙学士战后为某位后党人士疗伤时最先听到的,琼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不过是高烧时说说胡话,”话虽如此,伊蒙学士却另有忧虑。“国王之血确有力量,”学士警告道,“为这个,比史坦尼斯优秀得多的人干出过更不堪的事情。”琼恩认为他身边的这位国王严苛而不知变通,但谋害还在母亲怀中哺乳的小婴儿?只有魔鬼才会活生生地把孩子丢进火焰。 琼恩在黑暗中就着夜壶撒尿,熊老的乌鸦又抱怨起来。最近,他的狼梦越来越强烈,每每醒来以后梦中内容也依旧清晰。白灵知道灰风已死。在孪河城事变中,罗柏被信任的人背叛,灰风随主人一道被害。布兰和瑞肯应该也被变色龙席恩·葛雷乔伊砍了头……但如果狼梦不假,他们的狼不知怎地却逃脱了。在后冠镇,其中一只曾出其不意地拯救了琼恩。那大概是夏天吧。夏天的毛是灰色,毛毛狗是黑的。不知弟弟们的灵魂有没有残留在他们的狼身上。 琼恩把床边水壶的水倒进脸盆里,洗了脸和手,换上一套干净的黑羊毛衣服,罩上黑皮革夹克,再套上一双老旧的黑皮靴。莫尔蒙的乌鸦用那双狡猾的黑眼睛瞧着他穿衣服,看他穿好后便拍拍翅膀、得意地飞到窗台上。“你把我当仆人了?”琼恩质问那只鸟。他打开钻石形的黄色厚玻璃窗棂,晨间寒气扑面而来。他大大地打了个呵欠,那只鸟则在屋里乱飞。老乌鸦是乌鸦中的极品,曾陪伴熊老多年——然而这份情谊却没能阻止它在熊老死后,啄食熊老脸上的肉。 琼恩走出卧室,下了一段楼梯,来到一个稍大点的房间,房里有一张划痕累累的雪松木桌及十来张带皮革坐垫的橡木椅。司令塔被烧焦后,史坦尼斯又征用了国王塔,琼恩只得住进兵器库后唐纳·诺伊的旧居。 国王要求他签署的转让状仍被压在唐纳·诺伊的银酒杯下——独臂铁匠只留下这么点财产,除了杯子,还有六个铜分币、一个铜星币、一个搭扣坏掉了的乌银胸针,一件从风息堡带来、有些发霉的雄鹿织锦外套。铁匠一辈子扑在工作上,专心打造长剑和匕首,那是他的使命。琼恩移开杯子,把转让状又读了一遍。如果我在这上面签名画押,将被后人形容为出卖长城的司令官,他心想,可要是我不签…… 史坦尼斯是不速之客,性情敏感又浮躁。这短短时日里,他已顺着国王大道一路前去过后冠镇,亲自带队搜索过鼹鼠镇的空房子,还搜索了王后门、橡木盾等废弃的堡垒。不外出时,国王每晚都跟梅丽珊卓夫人一起登上长城,而每个白天都会造访羁押野人的栅栏,从中挑选俘虏好让红袍女审问。 国王是不习惯被人拒绝的,恐怕这不会是个令人愉快的上午。 兵器库中传来剑盾交击声,男孩和新兵们正在武装自己,准备参加训练。他听到埃恩·伊梅特呵斥着大家。卡特·派克很不乐意失去伊梅特,但没有办法,没有谁比他更适合训练新手。埃恩·伊梅特天生是块打架的料,他会让男孩们也勇于战斗的。至少琼恩如此希望。 琼恩的斗篷和剑带分别挂在门上的两个钉子上,他穿好后方才走进兵器库。门边白灵的窝是空的。两名守卫站在门内,披着黑斗篷,戴了铁半盔,长矛在手。“大人,您需要护卫吗?”高斯问。 “不了,我认得去国王塔的路。”琼恩厌恶上哪儿都得带护卫的主意,这让他觉得自己好像是一只母鸭带着一群小鸭。 埃恩·伊梅特已经领大家来到院子里,训练正式开始。钝剑打在盾牌上,刺耳的声音此起彼伏。琼恩停步看了一会儿,看着马儿把跳脚罗宾逼向水井边沿。马儿有成为战士的潜力,他正变得越来越强壮,天生的反应力更是让人眼前一亮。跳脚罗宾则是另一回事,那只假腿本已够糟,而他又太怕挨打。或许,该分配他去干事务官。随着跳脚罗宾摔倒在地,战斗戛然而止。 “打得好,”琼恩表扬马儿,“但你进攻时把盾牌放得太低,若不予纠正,真打起来会为这个送命的。” “是,大人,下次训练我会把盾牌举高。”马儿拉跳脚罗宾起来,小个子略显尴尬地鞠了一躬。 院子远端,一些史坦尼斯的骑士也在练武,只不过王党在一个角落,后党占据了另一个角落。露面的骑士好少啊,琼恩心想,大部分人怕冷不肯出来。当他大步走过时,身后忽有人高叫:“小子!叫你哪!小子!” “小子”不是琼恩·雪诺当上守夜人军团总司令之后听到的最糟的称呼,对之他选择忽略。 “雪诺,”对方改了口,“司令大人。” 这回他停步回头,“爵士?” 那骑士比他足足高出六寸,“瓦雷利亚钢剑可不是用来擦屁股的,你说对吧?” 琼恩同这人会过面,这是个声名显赫的骑士。长城之战中,高迪·法林爵士骑马挺枪,刺杀了一个逃跑的巨人,之后还特意下马把那可怜虫的小脑袋砍下留念。从此以后,后党人士便改口叫他“巨人杀手”。然而每当琼恩听到这个外号,就会不由自主想起耶哥蕊特流着眼泪唱的歌。我是最后的巨人。“我知道什么时候该动用长爪,爵士。” “是吗?”高迪爵士亮出自己的剑,“证明给我看看,小子,我保证不伤你。” 你还真体贴啊。“或许下次吧。恐怕我今天没有时间。” “我看出来了,你怕,”高迪爵士朝同伴们露齿一笑,“他怕。”他大声朝那些没注意的同伴重复了一遍。 “借过。”琼恩转身走开。 苍白的晨光照耀下,黑城堡是个凄冷孤绝之地。这就是我的根据地,琼恩·雪诺觉得有些悲哀,名义上是个要塞,实则等同于废墟。司令塔烧得只剩空壳,大厅成了一片焦土,哈丁塔看上去仿佛一阵微风都能刮倒……但它已经这样很多年了。在这片废墟之外,苍茫的长城依旧巍然耸立。此刻时间虽早,但长城下已挤了很多工匠,他们在搭建新的木楼梯,并与旧的相连。奥赛尔·亚威克负起现场指挥之责,指挥人们从早到晚辛勤劳作。若不赶紧把梯子修好,那么上长城仍然只能坐笼子,这显然无助于抵御野人卷土重来的攻势。 国王塔顶,拜拉席恩宝冠雄鹿的金色大旗被朔风吹得噼啪作响。正是在那里,不久之前,琼恩领着纱丁和聋子迪克·佛拉德放箭大肆射杀瑟恩人和自由民。塔下,两名后党的卫兵打着哆嗦站哨,他们把手插进胳膊窝,长矛歪歪斜斜地靠在门上。 “布手套不顶用,”琼恩告诉他们,“明天去找波文·马尔锡吧,让他给你们一人一双镶毛皮的皮手套。” “好的,大人,谢谢您。”年长的卫兵应道。 “该死,如果到明天这手还没冻掉的话我就去。”年轻的卫兵恨恨地说,他的呼吸结成团团白雾,“以前我觉得多恩边疆地就够冷了。我真是什么也不懂。” 什么也不懂,琼恩·雪诺心想,跟我一样。 沿螺旋梯走到半途,他撞见下楼的山姆威尔·塔利。“你刚见到国王?” 山姆点点头。“伊蒙学士派我送信。” “明白。”七大王国的许多领主信任学士们拆信并传达信息,但对史坦尼斯而言,开启封蜡只能是他自己的事。“史坦尼斯看了之后有何反应?” “他表情很难看,”山姆压低声音,“信里的事我不该多嘴的。” “那便不要说,”琼恩猜测一定又是父亲的哪位封臣拒绝史坦尼斯了。当初卡史塔克家归附时,史坦尼斯却是立刻把好消息散播了出去。“你的长弓练得怎样?”他问山姆。 “我找到一本论述弓术的好书,”胖子承认,“但实际操作起来太难了。练得我满手水泡。” “勤学苦练。如果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异鬼来袭的话,我们用得上每一张弓。” “噢,我宁愿永远没有那一天。”山姆浑身抖了抖。 国王的书房外站了更多卫兵。“觐见陛下时不得佩带武器,大人,”卫兵头目宣布,“请交出您的剑和匕首。”琼恩知道,抗议是没有用的,于是他顺从地缴了械。 书房内相当暖和。梅丽珊卓女士坐在火炉边,喉头火红的宝石映衬着她苍白的皮肤。如果说耶哥蕊特是火吻而生的话,那么红袍女本身就是火,她的头发是血与火交相辉映的色彩。史坦尼斯站在从前熊老用餐的粗木桌边,桌上摆了一张巨大的北境地图,由于是兽皮做的,质地颇为粗糙。地图一角被一支油脂蜡烛压住,另一角的镇压物是一只铁甲手套。 国王今天穿了羔羊毛马裤和加厚外套,但仍给人一种穿板甲和锁甲般的严酷感。他的皮肤犹如白皮革,胡子修剪得如此干净,看起来好像是画的。他的黑发只剩下太阳穴旁的一圈,而他手上握着一张暗绿色封蜡已被揭开了的羊皮纸。 琼恩单膝下跪。国王朝他皱皱眉,恼怒地挥舞着信。“起来。告诉我,谁是莱安娜·莫尔蒙?” “她是梅姬伯爵夫人的女儿,陛下,好像是小女儿。她的名字是依我姑姑取的。” “毫无疑问,是为了讨好你父亲。这毛头小妮子今年几岁?” 琼恩想了一下。“她……大概十岁吧,十岁上下。请问陛下,她写了些什么呢?” 史坦尼斯打开信。“‘熊岛不承认除北境之王外的任何君主,而北境之王出自史塔克家族。’你说她才十岁,才十岁就敢嘲讽她的合法国王啊!”他那修剪整齐的胡茬犹如阴影罩在他凹陷的脸颊上,“不要把这个消息传出去,雪诺大人,人们只需知道卡霍城归顺我就够了。我可不想听见你手下的黑衣弟兄拿这小孩的事嘲笑我。” “遵命,陛下。”琼恩明白,梅姬·莫尔蒙随罗柏去了南方,她的大女儿甚至成为了少狼主的贴身护卫。可就算这两位女士双双死于非命,梅姬伯爵夫人也还有其他女儿啊,那些比黛西小比莱安娜大的女儿。他不明白为什么得由这位最小的莫尔蒙来回复史坦尼斯,他甚至不由自主地想到,如果去信上盖的是冰原狼纹章而非宝冠雄鹿,如果署名是他琼恩·“史塔克”、临冬城公爵的话,女孩的回复会不会大不一样……不过木已成舟,他赶紧提醒自己,你已经作出了选择。 “我总共派出二十几只鸟儿,”国王愤愤不平地抱怨,“结果他们置若罔闻,甚至有人敢这样公然拒绝。他们应当清楚,每位领主都有义务向他的国王输诚效忠,现在倒好,你父亲麾下的封臣们居然连自己的国王都不肯承认——除了卡史塔克家。你说,难道阿尔夫·卡史塔克是偌大一个北境里唯一懂得荣誉的人吗?” 阿尔夫·卡史塔克乃已故瑞卡德伯爵之叔,侄儿侄孙们随罗柏南征期间,他被任命为卡霍城代理城主。他成了第一个派乌鸦回复史坦尼斯的贵族,并在回信中答应全面合作。琼恩意识到,卡史塔克家别无选择,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背叛冰原狼旗、私下刺杀了兰尼斯特家的人,如今雄鹿成了他们唯一的指望,而史坦尼斯跟琼恩一样对此心知肚明。“这是个混乱的时代,怀有荣誉之心的人也必须谨慎行事,方能明辨是非,”他告诉国王,“陛下,您不是七大王国里唯一要求人们输诚效忠的君主。” “告诉我,雪诺大人,”梅丽珊卓女士开口,“当野人攻打你的长城时,其他那些君主人在哪儿?” “离此千里之遥,对我们不闻不问。我没忘记这个事实,以后也绝不敢忘。但我父亲的封臣还得保护南征将士们的妻子儿女,百姓则没有权利来选择主人。陛下,我恐怕您暂时要求得太多了。给他们些时间吧,我相信您会得到答复。” “你指什么样的答复?”史坦尼斯捏紧莱安娜的信。 “北方人同样害怕泰温·兰尼斯特的报复,”琼恩耐心解释,“害怕得罪波顿家族——他们家以剥皮人作纹章是有渊源的。北境的精锐随罗柏倾巢出动,逐次消耗,最后纷纷凋零,大家正在哀悼死者,您却要人们再度拿起武器。如果说他们暂时有所犹豫,这能怪谁呢?恕我直言,陛下,恐怕很多北方领主认为您难逃覆灭命运。” “如果陛下覆灭,整个王国便难逃灭顶之灾。”梅丽珊卓女士宣称,“请记住这个,雪诺大人,在你面前的乃是维斯特洛真正的国王。” 琼恩掩饰住情绪。“如您所言,女士。” 史坦尼斯嗤笑一声:“司令官,你可真是惜字如金——说到这金子,你到底有多少呢?” “金子?”莫非红袍女打的是金龙的主意?不是真龙?“陛下,我们守夜人只有一些微薄的税收入账,咱们的仓库里芜菁是很多,钱财却少之又少。” “芜菁可不能满足萨拉多·桑恩的贪欲。我急需真金白银。” “这些东西只有白港才有办法解决。那座港口虽无法与旧镇或君临媲美,却是北境最大的贸易集散地,曼德利大人也是我父亲麾下封臣中最有钱的。” “那位‘胖得压死马大人’吗?”威曼·曼德利大人自白港传来的回信中只是老调重弹地倾诉自己年老体衰,而史坦尼斯早前也同样命令琼恩不得在他人面前提及此事。 “或许那位大人看得上我们的野人公主,”梅丽珊卓女士提出,“胖子现下有伴侣吗,雪诺大人?” “他的夫人去世很久了,留下两个儿子,其中大儿子还生了孙女。不管怎么说,威曼太胖,至少有三十石重,连马都骑不上,瓦迩决无可能对他动心。” “真得要奇迹发生才能从你嘴里听到好消息,雪诺大人。”国王发起牢骚。 “我只是实话实说,陛下。您的人把瓦迩称为‘公主’,但对自由民而言,她不过是他们国王的小姨子,仅此而已。而如果您强迫她嫁给某位她看不上眼的人,在新婚之夜,她便会亲手割开丈夫的喉咙。退一万步讲,即便她屈从于这场婚事,也代表不了野人们的态度。野人们不会因为她而支持您,或是支持她未来的丈夫,唯一能让他们团结起来的是曼斯·雷德。” “我懂,”史坦尼斯闷闷不乐地说,“我已在这个人身上费过很多口舌。我承认,他不仅非常了解咱们真正的敌人,而且确实很有能力。不过,即便他肯公开退位,他也仍然是一个背誓者,而我只要放过哪怕一个这样的逃兵,人们便会群起效尤。不,律法需要铁一般地执行,容不得迂回推诿。无论按照七国上下哪里的规矩,我都无法饶恕曼斯·雷德的性命。” “陛下,七大王国的律法在长城这里并不适用。你应该好好利用曼斯。” “我会的。我会烧死他,让北境人看清楚我对付变色龙与叛徒的手段。我还有其他人选来统御野人。别忘了,我们有雷德的儿子,父亲死后,他就是新任塞外之王。” “陛下您不懂,”你什么也不懂,琼恩·雪诺,耶哥蕊特的话言犹在耳。他现在已明白很多了,“这孩子不是王子,正如瓦迩不是公主。塞外之王并非靠血统传承。” “那太好了,”史坦尼斯生硬地接口,“反正我也受不了维斯特洛再多出一个伪王。够了,雷德的事就到此为止。你签署转让状了吗?” 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琼恩被烧伤过的手指开开合合。“我没有签,陛下。您的请求有些过分。” “请求?我请求你成为临冬城公爵和北境守护,这是请求。而我现在是要征用这些城堡。” “我们给了您长夜堡。”琼恩·雪诺指出。 “一个老鼠聚居的废墟,给得冠冕堂皇,实际毫无价值。你的手下亚赛尔亲口承认,至少得要半年,那里才能辟出空间来住人。” “其他堡垒也不会更好了。” “我很清楚它们的状况,但它们毕竟是我们手上唯一的资本。长城沿线共有十九座要塞,而你只能守卫其中三座。我的意思是,年底之前,每座要塞都必须有人驻守。” “对此,我毫无异议,陛下。可如果我理解没错,您还希望把这些城堡赐予您麾下的骑士和领主,他们将以此为居城,并向您效忠。” “当国王的必须慷慨大方,难道艾德大人没教过他的私生子统治之道吗?我麾下有许多骑士和领主是抛弃了在南方的富饶田地与雄伟城堡随我前来援救长城的,他们的忠诚就不值得奖励吗?” “陛下,要疏远我父亲的封臣们的话,没有比把北方人的堡垒给予南方领主更直接的办法了!” “我根本没得到他们的支持,又谈何疏远?如果你记忆不差,我可是打一开始就想把临冬城还给北方人的。那个人是艾德·史塔克的儿子,他却当面拒绝了我的好意。”牢骚满腹的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活像一只咬着骨头不肯放的狗,琼恩觉得他快把牙咬碎了。 “按照律法,临冬城属于我妹妹珊莎。” “你是指兰尼斯特夫人?你急于看到小恶魔的屁股坐上你父亲的宝座?” “当然不。”琼恩道。 “很好。只要我活着,我决不容许此事发生,雪诺大人。” 琼恩决定还是不要在此事上纠缠。“陛下,有人说您还打算把城堡封给叮当衫和瑟恩的马格拿,并授予他们领主身份。” 国王瞪着他,那双眼睛犹如蓝色的硬石头,他再度咬紧牙关。“这话是谁说的?” “谁说的有关系吗?”传言在黑城堡里已尽人皆知,“如果您非要追究,我可以说是吉莉告诉我的。” “谁是吉莉?”国王不依不饶。 “那个奶妈,”梅丽珊卓女士接口解释,“陛下您准她在城中自由行动。” “我可没准她多嘴多舌。我要的是她的奶子,不是她的舌头。告诉她,今后若不能管住嘴巴,那我就容不下她了。” “实际上,黑城堡现在容不下任何一张多余的嘴巴,”琼恩顺水推舟,“所以我决定让吉莉等人乘东海望的下一班船南下。” 梅丽珊卓摸了摸喉头的红宝石。“吉莉同时哺育着自己的儿子跟妲娜的儿子。你现在要生生拆散小王子和他的乳奶兄弟,似乎有些残忍啊,大人。” 小心,千万小心。“两个孩子分享的不过是乳汁。如今吉莉的儿子长得更壮实活泼,他不仅经常打小王子、掐小王子,还在争夺母奶时占到上风。毕竟,他是卡斯特的儿子,卡斯特残酷又贪婪,双手沾满鲜血。” 听到这话,史坦尼斯眉头皱得更紧。“不是说这个奶妈是卡斯特的女儿吗?” “她既是他妻子又是他女儿。卡斯特把自己的女儿都讨来当了老婆。吉莉的儿子就是这样产下的。” “父亲和女儿生儿子?”史坦尼斯震惊地问,“这样的话,我们确实该赶她走。长城不是君临,我不想再见到孽种。” “我会找到新奶妈。如果野人中没现成的,我便派人去山地部落找。在此之前,山羊奶应该可以支撑——如果您同意的话,陛下。” “山羊奶对王子来说太寒酸,但强过婊子的奶,就这样办吧。”史坦尼斯的指头在地图上敲打,“如果我们非得在堡垒问题上纠缠……” “陛下,”琼恩带着冰冷的礼貌说,“我已收容了您所有的部下,并为他们提供给养——虽然这样做将极大地消耗我们并不丰富的冬季储备——除此之外,我还为他们提供了所有的保暖衣服,帮助他们御寒度日。” 史坦尼斯不为所动。“得了吧,你不过是提供点咸肉和麦粥,再扔来些乌七八黑的旧棉衣。若非我们赶来援救,你们这些烂衣裳只怕早给野人扒光了。” 琼恩忽略了国王的讽刺。“我还为你们的马提供草料,等梯子修好后,我还会借给您工匠以重建长夜堡。我甚至同意您将赠地分配给愿意定居的野人,这些地盘本来是永久授予守夜人军团的。” “你给了我几片荒山野地,却拒绝将我急需的堡垒让渡给我以便我封赏骑士与封臣。” “堡垒是由守夜人军团修建——” “——却又被守夜人军团抛弃。” “——来防御长城的,”琼恩固执地把话说完,“不能私相授受给野人或南方领主。这些堡垒的一砖一石,都浸透了我弟兄们的鲜血,它们底下更埋藏着烈士的枯骨。不,我无法把它们让渡给您。” “无法还是不愿意?”国王脖子上青筋暴突,“你可记得,我曾慷慨地答应赐予你姓氏。” “我有一个姓了,陛下。” “雪诺,有比这更不堪入耳的么?”史坦尼斯摸摸剑柄,“你到底把你自己想成什么人?” “长城上的守卫。黑暗中的利剑。” “少来这套!”史坦尼斯应声拔出佩剑“光明使者”。“这个,才配称为黑暗中的利剑。”光芒在光明使者的剑刃上流转,一会儿呈红色、一会儿是黄色、一会儿又变作橙色,在国王脸上留下变幻的明亮色彩。“就算毛头小子也能看出来。你是瞎子吗?” “不,陛下。我同意那些堡垒必须增派守卫——” “啊,我们的小鬼司令终于肯开尊口,太难得了。” “——但仍得由我们守夜人军团来守卫。”琼恩补充完。 “你们人手短缺。” “就请您给我们补充人手,陛下。我将即刻为每座荒废的堡垒各选一位负责人,他们都是久经考验的战士,不仅了解长城和塞外之地,而且明白如何在即将到来的凛冬中生存。作为我们提供补给的交换,请您将属下分拨给这批负责人,充当各堡垒的守卫。不管您给的是骑士、弓弩手,还是刚参军的新人,我统统都要,甚至您属下的老弱残兵我也照收不误。” 史坦尼斯难以置信地望着守夜人军团总司令,忍不住哈哈大笑:“你的脸皮也太厚了,雪诺,你以为他们肯披上黑衣吗?除非是疯了。” “他们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行,只要肯像服从您一样服从我分配的负责人。” 国王仍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我麾下的骑士和封臣,大抵出自南方最古老、血统最尊贵的贵族家庭,你觉得他们会听从农夫、偷猎者或是杀人犯的指示吗?” 或是私生杂种的指示,陛下?“您的首相就是一名走私犯。” “他曾经是走私犯,所以我砍了他的指头。雪诺大人,我听说你是守夜人军团第九百九十八任总司令,我可不晓得第九百九十九任总司令对这些堡垒会怎么说。把你的头插在枪上展览,也许会对他有所启发。”国王把那柄漂亮的长剑放到地图上,正好跟长城平行。它熠熠生辉,犹如阳光下的海水。“有我默许,你才能坐上司令之位,你千万别忘记。” “我是众位弟兄投票选出的。”但有的早晨醒来时,琼恩·雪诺仍不相信这是真的,仍觉得这一切都是个疯狂的梦。就像穿上新衣服,山姆安慰他,一开始觉得很新奇,但穿着穿着就习惯了。 “是吗?”摊开的北境地图横在两人之间,犹如战场,被闪耀的宝剑照亮。“艾里沙·索恩爵士跟我抱怨说你的选举有作弊嫌疑,而我无法否认他的论据。说到底,计票工作是由一个瞎子完成的,而且你的胖子朋友打过下手。除此之外,史林特更指控你是个变色龙。” 变色龙这个词,有比史林特更恰当的形容对象么?“一位变色龙总司令会当面说些您爱听的话,然后暗中背叛您。陛下,您很清楚我是被公正地选出来的,我父亲常说,您是一个公正的人。”公正但未免过于严苛,这才是艾德公爵的原话,可此刻并非纠缠这些的时候。 “艾德公爵非我之友,但他是个很有智慧的领主,”史坦尼斯说,“如果换成他,他一定会把这些堡垒给我。” 决不可能。“我不能替我父亲回答。但我自己发过誓,陛下,长城是我的了,我必须对它负责。” “现在是。至于将来,还得看你的造化。”史坦尼斯伸手指着琼恩,“留着你的废墟吧,既然你把它们看得如此珍贵。但我跟你保证,如果年底之前,我发现其中任何一座无人守卫,我就会直接调兵占领;如果其中任何一座失陷给敌人,我就要你的脑袋。现在,出去。” 梅丽珊卓女士突然从火炉边站起来:“如您准许,陛下,我想送雪诺大人一程。” “干什么?他认得路。”史坦尼斯不耐烦地挥挥手,“你想送就送吧。戴冯,把早餐送上来,白煮鸡蛋和柠檬水。” 离开温暖的书房,门外天差地别,寒气简直浸透骨髓。“冷风吹起来了,女士,”卫兵头目交还琼恩的武器时告诫梅丽珊卓,“您或许应该披一件厚斗篷。” “信仰足以温暖我。”红袍女和琼恩并肩走下螺旋梯。“知道吗,陛下十分欣赏你。” “那是自然,他才不过两次威胁要我的脑袋。” 梅丽珊卓轻笑:“他的沉默才是真正可怕的,并非他的言语。”两人走进院子,寒风牵起琼恩的斗篷,拍打在红袍女身上。红袍女伸手把黑羊毛斗篷拂开,挽起他的胳膊。“你对野人王的评价很中肯。我曾望进圣火,乞求光之王给我指引。圣火能揭示真相,琼恩·雪诺,借由圣火,我能看穿岩石和土地,看透人们灵魂中最黑暗的秘密。所谓已逝之君,未生之童,吾欲交流,无所不至;岁月飘流,季节轮换,吾欲巡游,可达终点。” “火焰之中从无谎言?” “从无……但我们这些僧侣毕竟是凡人,有可能解读失误,倒错因果。” 隔着羊毛衣和皮革外套,琼恩也能感受到她身上的热度。两人手挽手行进的姿态引来了不少好奇的目光。看来今晚军营里有闲话说了。“如果你真能从火焰中预见未来,请你告诉我野人将在何时何地发起下一轮进攻吧。”琼恩把手从她身边抽了出来。 “拉赫洛只给我们看他愿意透露的东西,不过,我会注意那个托蒙德,”梅丽珊卓的红唇折成一个浅笑,“我在圣火中还看见了你,琼恩·雪诺。” “这算是威胁吗,女士?你打算烧死我?” “你完全误会了,”红袍女笑道,“雪诺大人,我是不是让你很紧张啊?” 琼恩不否认这点。“长城不是女人该来的地方。” “你错了,琼恩·雪诺,我梦见过你的长城。它凝聚了多少先人的知识与智慧,而冰下又埋藏着多么伟岸的魔法。我们此刻,正走在世界的门扉下。”梅丽珊卓抬眼上望,她温暖的呼吸吐出来,在脸庞周围结成迷雾。“这是你该来的地方,也是我该来的地方,恐怕不久之后,你会迫切地需要我。不要拒绝我的友谊,琼恩,我在圣火中见到风暴席卷了你,而你周围都是敌人。你有太多太多敌人了,需要我告诉你名字吗?” “我知道他们是谁。” “你不要这么肯定。”梅丽珊卓喉头的宝石发出血红光芒,“你该担心的不是那些当面诅咒你的人,而是笑里藏刀、准备偷袭你的家伙。琼恩,你要把你的狼时刻带在身边。我看见了冰雪,还有黑暗中的匕首,鲜红的血冻硬了,兵刃寒光闪烁。那番景象真是冷极了。” “长城上一直很冷。” “你觉得一切就这么简单吗?” “我很清楚这里的环境,女士。” “不。你什么也不懂,琼恩·雪诺。”她在他身边耳语道。 283.第283章 布兰 我们到了吗? 布兰没把话问出口,但这支可怜的小队在古橡树和高大的灰绿哨兵树林里穿行,步履蹒跚地越过阴森的士卒松与光秃秃的褐色栗子树时,他心中一直念叨着这个。我们快到了吗?每当阿多爬上一道石坡,或是下到某个昏暗的峡谷,踩得脚下肮脏的积雪嘎吱作响时,男孩都忍不住想问。还有多远啊?大麋鹿载他涉过好几条结冰的溪流,他心里纳闷。还要走多久呢?好冷。三眼乌鸦究竟在哪里啊? 男孩在阿多背上的柳条筐里晃荡,不时躬身低头以防大个子马童不小心让他撞到橡树枝丫。雪又在下,潮湿厚重的雪。阿多的一只眼睛被雪冻住睁不开,浓密的褐色胡须冻成了一团纠缠的白霜,胡子末端还悬垂下根根冰凌。阿多用一只戴手套的手紧握住那把自临冬城墓窖带出来的生锈铁剑,有时他会用剑劈下一根枝条,震落一堆雪。“阿——阿——阿——阿多,”每当这时,马僮便会透过打战的牙齿轻声念道。 这声音带来了一种奇特的安全感。从临冬城到长城途中,布兰一行人靠讲故事来消磨时光;然而长城之外有所不同,这点连阿多也感觉到了——他念“阿多”的次数比起在长城南边少了许多。这片森林里有种布兰从未体验过的寂寥。在大雪降下之前,北风围着他们打旋,卷起团团死去的褐色枯叶,发出轻微的瑟瑟声,令他想起碗柜里爬行的蟑螂;大雪之后,树叶又都被白色的厚毯子埋葬。时而有乌鸦掠过头顶,巨大的黑翅膀扇动冰冷的空气。除此之外,一片沉寂。 麋鹿走在前方不远处,埋头在雪堆里穿行,巨大的分叉鹿角上也挂着冰霜。游骑兵坐在它宽阔的背上,神情严肃沉默。胖男孩山姆称这个游骑兵为“冷手”,因为他面孔苍白,双手漆黑,冷硬如铁。除了手和脸,他把自己包裹在层层羊毛、熟皮衣和环甲里,而拉起的兜帽斗篷和围住下半边脸的黑羊毛围巾又遮掩了他的面容。 梅拉·黎德走在游骑兵后面,用胳膊环着弟弟,既是为他遮挡风雨,又是在用自己的体温温暖他。玖健的鼻涕在鼻子下面凝结成块,他时而剧烈地颤抖。他看起来好小哦,布兰在摇晃的篮子里边看边想,似乎比我还小、比我还弱——我可是个残废呢。 夏天担任这支小队伍的后卫,拖着脚步尾随——他后腿上仍带着在后冠镇所受的箭伤——不时呼出结霜的森林空气。只要布兰进入冰原狼体内,就能感受到旧伤口的痛楚。近来,布兰进入夏天体内的次数越来越多。一身厚毛的狼虽然也冷,但看得更远、听得更真切、嗅觉更敏锐,比那个像襁褓里的婴儿一样无助的男孩要好得多。 也有些时候,布兰厌倦了做狼,便进入阿多体内。温驯的巨人察觉到他的存在时,会呜呜哀叫,会摇晃毛发蓬乱的脑袋,但反应不若在后冠镇他第一次进入时那么激烈。他知道是我,男孩安慰自己,他习惯了我。不过,在阿多体内他待不舒服。大个子马童根本不理解身边发生的事,布兰能尝到他嘴里的恐惧。还是在夏天体内好。我就是他,他就是我。他跟我心意相通。 布兰偶尔能感应到冰原狼尾随在麋鹿后面嗅探,盘算如何将这头大动物扑倒。夏天在临冬城习惯了与马儿们和平共处,但这是麋鹿,麋鹿是猎物。冰原狼觉察到麋鹿蓬乱的毛皮下流淌的温暖血液,仅是这味道已足以让他齿间滴下唾液,连布兰想到丰润厚实的肉,也不禁会垂涎欲滴。 从附近某棵橡树上,传来乌鸦的尖叫,接着布兰听见另一只大黑鸟拍拍翅膀停在同伴身边。白天只有六七只乌鸦会紧跟他们,它们在树木之间飞来飞去,或停在麋鹿的角上,其他乌鸦都飞到了前面或是落在后头;但等太阳沉没,乌鸦们会统统飞回来,扇动漆黑如夜的翅膀自夜空中下降,直到周围每棵树、每根枝条都被它们站满。有的乌鸦会飞向游骑兵,朝他低声嘀咕,布兰觉得游骑兵能听懂鸟儿的聒噪。它们是他的耳目,它们在为他侦察,向他汇报前方后方可能的危险…… 比如现在。麋鹿突然停住,游骑兵从它背上一跃而下,落在及膝深的雪中。夏天冲他咆哮,毛发直竖。冰原狼一直不喜欢冷手的味道。死肉,干血,一丝腐败。还有冷,包裹一切的寒冷。 “怎么了?”梅拉问。 “后面有情况。”冷手宣布,他的声音隔着围住鼻子嘴巴的黑羊毛围巾听来有些闷。 “是狼吗?”布兰问。狼群已跟踪了他们好多天,每晚都能听见狼群的哀嚎,每晚狼群都离他们更近。它们是饥饿的猎人,能闻出我们有多虚弱。布兰常在黎明前的几个小时颤抖着醒来,听着风中传递的遥远狼嗥声,不安地等待太阳升起。有狼的地方就有猎物,这是常识,接着他惊恐地发现他们自己就是猎物。 游骑兵摇摇头。“是人。狼群仍跟我们保持着距离。但这些人没那么多顾忌。” 梅拉·黎德掀开兜帽,覆盖兜帽的湿雪掉在地上,发出松软的“啪嗒”声。“有多少?是什么人?” “敌人。我去解决。” “我跟你一起去。” “你留下,保护男孩。前面有个湖,冻得很硬,你们到达湖边就向北转,沿湖岸前进,最后会找到一个渔村。你们在村里等我回来。” 梅拉还待再辩,但她弟弟劝阻道:“照他说的做。他很熟悉这片土地。”玖健的眼睛是深绿色,青苔的颜色,然而眼神中带着布兰之前从未见过的深深倦意。小个子祖父。在长城南边,泽地男孩似乎拥有超越年龄的智慧;但在这里,他跟其他人一样迷茫恐惧。 即便如此,梅拉也总是听他的话。 冷手沿来路走进树林,四只乌鸦拍着翅膀跟在他后面。梅拉眼看着他离开,她的双颊冻得通红,鼻孔里喷出朦胧雾气。她又拉起兜帽,用手肘推了推麋鹿,带领大家继续前进。没走出二十码,她回头瞧去。“是人,他说是人。什么人?野人吗?他为什么不解释清楚?” “他说他会去解决掉他们啦。”布兰道。 “是啊,他说。他还说会带我们去见三眼乌鸦呢。我敢打赌,今早上我们过的那条河就是四天前过的那条。我们在原地转圈。” “河总是扭来扭去的,”布兰不确定地说,“而且遇到湖泊或山丘,有时候不得不绕开嘛。” “那也绕得太多了,”梅拉坚持,“而他的秘密也太多了。我不喜欢这样,我不喜欢他,更没法信任他。他的手已经够恐怖,他还总蒙着脸,并不愿报上姓名。他究竟是谁?或者,他究竟是什么东西?谁都可以披上黑袍。不是人的东西也可以。他不吃不喝,貌似也感觉不到寒冷。” 她说得没错。布兰害怕谈论这些事,但心里一直为此惴惴不宁。夜里宿营时,他、阿多还有黎德姐弟会偎依在一起互相取暖,游骑兵却总是离得远远的。有时冷手也会闭上眼睛,但布兰不认为他在睡觉。还有…… “围巾。”布兰边说边不安地打量周围,幸好没乌鸦。大黑鸟都随游骑兵去了,没有一只留下来窃听。即便如此,他仍旧压低了声音,“他用围巾包住嘴巴,但围巾从没像阿多的胡子那样结冰。甚至在他说话的时候都没有。” 梅拉锐利地回望他。“你也发现了。我们从没见过他呼吸,对吧?” “对。”阿多的每句“阿多”都伴随着一大团白雾,玖健和他姐姐说话时也是如此,连麋鹿的呼吸也能在空中形成一片暖云。 “假如他根本不用呼吸……” 布兰不由得回想起婴儿时代老奶妈讲的故事。怪物居住在长城之外,包括巨人、食尸鬼、鬼祟潜行的幽灵和会走路的死人,老奶妈一边用蜇人的羊毛毯裹住他一边给他讲述,但只要长城还在、守夜人军团还在,它们就永远过不来。所以你好好睡吧,我的小布兰登,我亲爱的宝贝,做个甜美的好梦,梦里没有怪物。游骑兵虽穿着守夜人的黑衣,但万一他根本不是人怎么办?万一他就是怪物,正把我们领去给其他怪物吃掉呢? “游骑兵从尸鬼手中拯救了山姆和那个女孩,”布兰犹犹豫豫地说,“他还要带我去找三眼乌鸦。” “三眼乌鸦为什么不来找我们?为什么不跟我们在长城碰头?乌鸦是有翅膀的啊。我弟弟正一天比一天虚弱,照这样下去,我们还能走多远?” 玖健咳嗽道:“走到为止。” 他们没走多久就到了游骑兵说的那个湖,然后遵照先前的指示转向北行。事情到这里还算容易。 由于雪下了许多天——多得布兰数不清日子——湖水结了冻,成为一片广袤的白色荒原。在冰面平整、湖岸起伏的地方,行路还算容易,但某些地方风将雪推高,分不清哪里是湖面哪里是湖岸。用树做路标的办法被证明不可靠,因为湖中有若干林木丛生的小岛,而岸边某些广阔的区域里一棵树也没有。 麋鹿总是哪边好走就走哪边,丝毫不管骑在它背上的梅拉和玖健的想法。它大致跟着树走,但每当湖岸向西弯去,它就会直接穿越湖面,蹄子踏在坚冰上,身体从比布兰还高的雪堆中挤过。风刮得更猛了,那是呼啸卷过湖面的冰冷北风,像刀子一样刺穿了层层羊毛衣和皮衣,冻得大家浑身发抖。风打在人脸上,雪吹进眼睛里,什么也看不清。 他们默默跋涉了几个钟头。前方树下的阴影渐长,犹如伸展的长指头。在极北之地,天黑得很早,这也令布兰感到害怕。随着白昼越来越短,天气越来越冷,夜晚越来越残酷。 梅拉再次停下大家。“我们应该能见到村子了。”她的声音听起来陌生而怪异。 “不是走过了吧?”布兰问。 “希望没有。我们必须在入夜前找到合适的地方。” 她说得没错。玖健的嘴唇已成了蓝色,梅拉的脸冻成紫色,布兰感觉不到自己的脸,阿多的胡子冻硬了。大个子马童的脚自膝下几乎全被雪覆盖,布兰感觉到他有两三次差点踉跄摔倒。没人比阿多更强壮。没有人。如果连最强壮的他也挺不住…… “夏天可以帮我们找村子。”布兰灵机一动,他的话在雾里结霜。他没有等待梅拉的反应,就闭上眼睛,离开了残破的身躯。 当他进入夏天体内,死寂的森林忽然变得鲜活起来。之前他觉得周围寂寞无声,现在他听见了林间的风声、阿多的呼吸声、还有麋鹿用蹄子找草料的刨地声。他鼻腔里充盈着各种熟悉的气味:潮湿树叶和枯死的草、灌木丛中腐烂的松鼠、酸臭的人汗以及麋鹿的奇妙体香。食物。肉。麋鹿察觉到冰原狼的兴趣,便警觉地将头转向冰原狼,俯低了硕大的鹿角。 它不是猎物,男孩对与他共享身躯的野兽说,别管它,快走。 于是夏天开始奔跑。他跑过湖面,爪子在身后扬起片片雪尘。那些树并肩而立,好似成群结队的人类士兵,只是都披着雪白斗篷。冰原狼跳过树根和岩石,越过陈旧的积雪,雪被他的体重压碎。他的爪子已经又湿又冷。迎面而来的下一个山丘上长满了松树,松针的刺激味道充斥他的鼻孔。他跑到山顶,兜了一圈嗅闻空气,接着昂头嗥叫。 有味道。人味。 是灰烬,布兰心想,淡淡的陈旧的灰烬。燃尽的木头、烟尘和焦炭。一个早已熄灭的火堆。 他抖落口鼻上的雪。风吹起来了,很难追寻气味,狼不时停下来嗅探。四周是堆堆积雪和高大的白色树木。冰原狼从齿间伸出舌头,品了品酷寒的空气,呼吸结成雪花状的结晶,融化在舌头上。当他终于找准方向,阿多立刻跟上,麋鹿却犹豫不决,布兰只好回到自己体内解释,“是这条路,跟着夏天就好。我闻到了。” 当新月的第一道银光洒下云层,他们终于抵达了湖畔小村。他们差点直接走过村子,因为被冰雪覆盖的它,看起来不过是湖边十来个突出的土包。大雪掩埋下的圆形石屋很容易被看成是大石头、小山丘乃至倒下的树木。昨天玖健刚把一堆交错倒塌的树木当成建筑物,他们挖了半天,结果只找到断裂的枝条和腐烂的圆木。 村子是空的,早已被野人抛弃,跟他们路过的其他村子一样。途中有的村子甚至被烧掉了,似乎表明了村民们破釜沉舟的决心,然而这个村子还很完好。他们一行在雪堆下找到十几栋小屋和一个长厅,长厅有草铺屋顶和粗糙原木堆起的厚墙。 “至少有个地方避风了。”布兰说。 “阿多。”阿多赞同。 梅拉从麋鹿背上滑下,和她弟弟一起把布兰抬出柳条筐。“或许野人留下些食物。”她道。 这是不切实际的指望。他们在长厅里只找到火堆的灰烬,压实了的硬泥地透出深入骨髓的寒意。但至少头顶又有了遮蔽,身边也有了阻挡寒风的原木墙。村旁有条小溪,溪上覆了层薄冰,麋鹿得用蹄子踢破它才喝得到水。等把布兰、玖健和阿多安置好,梅拉跑去取来许多碎冰块,让他们含着补充水分。融化的雪水如此冰冷,足以令布兰颤抖。 夏天没跟他们一起进长厅,布兰能感觉到冰原狼的饥饿,狼就是他的影子。“去打猎吧,”他告诉狼,“但不准你骚扰麋鹿。”他体内的一部分也想去打猎。或许,他过一会儿就跟着去。 晚餐是一把橡子,压碎之后捣成糊,苦得布兰几乎没法吞咽,而玖健根本连碰都没碰。他比她姐姐脆弱得多,现下的状况一天比一天糟。 “玖健,你必须吃东西。”梅拉告诉弟弟。 “待会儿吧,我现在只想休息。”玖健淡然一笑,“今天并非我的死期,姐姐,我向你保证。” “你差点从麋鹿背上摔下来。” “差点。我又冷又饿,如此而已。” “这说明你需要吃东西。” “吃这些捣碎的橡子吗?我的肚子是很饿,但这些东西吃下去也不会让它变好。别逼我了,姐姐,我梦到自己吃上了烤鸡。” “做梦有什么用?况且那并非绿色之梦。” “梦是我们现在唯一拥有的东西。” 唯一拥有的东西。十天前,他们吃光了从南方带来的食物,饥饿就此日夜伴随。在这些林子里,连夏天也找不到猎物。他们只能靠捣碎的橡子和生鱼维生。森林里布满结冰的溪流和冻硬的黑色湖泊,而操三叉捕蛙矛的梅拉就跟熟悉渔网绳索的渔民一样善于捕鱼。她每每带着还在矛尖扭动的渔获跋涉回来,嘴唇冻成蓝色。不过,梅拉已有三天没抓到鱼了。布兰的肚子空空如也,感觉像是饿了三年。 吞下这顿难以下咽的晚餐后,梅拉背靠墙壁坐下,用磨石打磨匕首。阿多在门边蹲下,耸起肩膀前后摇晃,一边念叨:“阿多,阿多,阿多。” 布兰闭上眼睛。太冷了,他不想说话,而他们又不敢生火,因为冷手曾严厉地警告过:森林不像你们以为的那么空旷,你们无法想象光明会从黑暗中引来什么东西。想起这番话他仍会发抖,尽管身边有阿多的温暖。 他不想入睡,也无法入睡。他只听见风声,感受到刺骨的寒冷,看到雪地里映射的月光,还有火。于是他又回到夏天体内,去往若干里格外的远方。夜晚满是血腥气,很浓的血腥气。不远处有杀戮发生,肉还是热的。饥肠辘辘的他齿间滴下口水。不是麋鹿,不是鹿,这个不是。 冰原狼循肉而去,他是林间穿梭的憔悴灰影,经过月光遍洒的空地和积雪堆成的小丘。寒风在他身边盘旋、打旋。他一度跟丢了血腥气,接着又再次捕捉到,然后再丢失。当他努力嗅探时,远处传来的声音让他竖起了耳朵。 是狼,他立刻意识到。夏天满心警戒地朝声音的来源跑去。很快血腥气又回来了,他发现里面还混有别的气味:尿、死皮、鸟屎、羽毛,还有狼、狼、狼。有一群狼。要吃到肉,他必须战斗。 它们也闻到了他。当他从黑暗的树林冲进血淋淋的林间空地时,这群狼都注视着他。母狼正在撕咬一只连着半条腿的皮靴,见他过来,便把靴子扔了。狼群头领是一匹灰白嘴巴的独眼老狼,此刻正朝他龇牙咆哮。老狼身后一匹年轻的公狼也露出了獠牙。 冰原狼用淡黄色眼睛冷冷地打量周围。灌木丛中缠着一堆内脏,挂在枝条上。有个人类被咬开的肚子里冒出腾腾热气,充斥着丰富的血味和肉味。有颗人头无神地凝望着天上那轮弯月,脸颊被撕开,露出血红的骨头和空洞的眼窝,脖子末端被咬得参差不齐。尸体下面是一汪凝血,闪着红色和黑色的光。 人。人味充斥了整个世界。这里的人曾有一只人爪子上的指头那么多,但现在一个活着的都没有。他们都死了,完蛋了,成了肉。这些人曾披着兜帽斗篷,但凶暴的狼群为吃到肉把他们的衣服撕成了碎片。那些脸颊没被吃掉的人胡须里都结了冰,鼻涕也冻住了。落雪正在掩埋他们,苍白的雪,映衬着褴褛的黑斗篷、黑马裤。黑。 几里格外的男孩不安地扭动身子。 黑衣服。守夜人。他们是守夜人。 但冰原狼不在乎这个。只晓得他们是肉。而他饿了。 三匹野狼的眼睛里闪烁着黄光。冰原狼左右摇晃脑袋,鼻孔大张,然后咆哮着露出利齿。这个动作吓退了年轻的公狼,冰原狼能闻到它的恐惧。它是狼群中的尾狼,他知道。但那只独眼狼报之以咆哮,冲上前来挡住去路。它是狼群的头脑。尽管我体形是它的两倍,它也不怕我。 他们目光交汇。 它是狼灵! 接着两匹狼便撞到了一起,狼和冰原狼开始了厮杀,再没有思考余地。世界缩小成尖牙与利爪,他们在地上翻滚旋转,搅起片片雪,其他的狼在一旁嗥叫助阵。他的牙咬到一块被霜雪弄得湿漉漉的暗淡毛皮,毛皮包裹下的腿瘦得像根干柴,然而独眼狼抓向他的肚子,挣脱开来,滚了一圈,又扑杀而至。它黄色的利齿咬到了他的喉咙,但他像甩老鼠一样甩开了灰色的远亲,接着再冲上去把它撞翻。他们滚啊、抓啊、踢啊,直到两匹狼都毛皮蓬乱,地面被鲜血染红。最终独眼狼躺在地上亮出了肚皮。冰原狼咬了它两口,嗅了嗅它的屁股,然后松开了踩在它身上的一条腿。 一声恐吓的咆哮和几下轻咬,母狼和尾狼便乖乖臣服。现在狼群是他的了。 猎物也是他的。他从一个人类闻到另一个人类,最后决定享用没脸的那个。那家伙个头最大,但只有一只手,手里握着黑铁,另一边是齐腕切断的断肢,用皮革包住。那家伙的咽喉被割开,浓浓的血从里面缓缓流出。冰原狼用舌头舔舔血,又舔舔空眼窝,舔舔鼻子与脸颊的残余,随后才把嘴巴伸进那家伙的脖子里,咬下满满一口鲜美的肉。没有肉有这肉一半鲜美。 他享受完后,又转向下一个人类,依旧是吃掉了最鲜美的部分。树上的乌鸦们眯起黑眼睛瞅着他,但没发出一点声音。雪花又从天空落下,其他的狼拣他吃剩的东西吃。老狼先开动,然后是母狼,最后才是尾狼。它们现在属于他了。它们是他的族群。 不,男孩低声说,我们另有族群。淑女已死,灰风可能也死了,但毛毛狗、娜梅莉亚和白灵还在。你记得白灵的吧? 落雪和大快朵颐的狼群慢慢淡去,暖风拂过他的脸颊,犹如母亲的吻。火,他心想,烟。抽动的鼻子闻到了烤肉的香味。接着森林不见了,他又回到长厅里,回到残破的身躯中,盯着火堆。梅拉·黎德正在火堆上翻动一大块血红的生肉,烤焦的肉滴下油脂。“醒得正是时候,”她说。布兰用手背揉揉眼睛,向后扭动身子靠墙坐起来,“你几乎睡过晚餐了呢。游骑兵找到一只猪。” 阿多在她身后急切地撕咬着一大块热腾腾、烤得焦黑的肉,血和油脂滴进他的胡子里,他指缝间的肉还冒着丝丝清烟。“阿多,”他边咬边满意地说,“阿多,阿多。”他把剑放在身边的泥地上。玖健·黎德小口咬着一块肘子,每口都要嚼上十来下才吞下去。 游骑兵杀了一只猪。冷手就站在门边,一只乌鸦停在他肩上,人和鸟都凝视着火堆,摇曳的火焰倒映在四只黑眼珠里。他不用吃东西,布兰忽然想到,而且他怕火。 “你叫我们不要生火。”他提醒游骑兵。 “这里的墙能遮挡光线,况且黎明已近,我们就要上路了。” “那些人呢?我们身后的敌人呢?” “他们不会再来打搅我们了。” “他们究竟是什么人?野人吗?” 梅拉把肉翻了面烤。阿多仍在欢快地狼吞虎咽,一边低声念叨。只有玖健注意到冷手转过头、瞪着布兰,“他们是敌人。” 他们是守夜人。“你杀了他们,你和你那些乌鸦干的。他们的脸都被撕掉,眼珠都被叼走了。”冷手对此并未否认。“他们可是你的兄弟啊。我亲眼看见的。狼群撕破了他们的衣服,但我还是知道。他们的斗篷是黑色,跟你手的颜色一样。”冷手什么也没说。“你究竟是谁?你的手为什么那么黑?” 游骑兵审视着自己的手,好像之前从未见过它们一般。“一旦心脏停止跳动,血液便会流向四肢,并在那里淤积凝固。”他喉头发出的咯咯话音,跟他本人一样细薄憔悴。“然后他的手和脚会膨胀,变得像布丁一样黑,身体的其余部分则会如牛奶那么白。” 梅拉·黎德站了起来,手握捕蛙矛,矛尖上还叉着一大块冒烟的烤肉。“把你的脸露出来。” 游骑兵置若罔闻。 “他是个死人。”布兰尝到喉头胆汁的苦味,“梅拉,他死了。老奶妈常说,只要长城还在、守夜人军团还在,怪物就永远过不来。他到长城来找我们,但他过不来,于是派了山姆和那个野人女孩。” 梅拉戴手套的手握紧了捕蛙矛的矛柄。“谁派你来的?三眼乌鸦是谁?” “一个朋友。一个梦行者。一个巫师。叫他什么都可以。他是最后的绿先知。”长厅的木门被轰然吹开。门外夜风呼啸,漆黑的夜景里有种凄惨的氛围。树上站满了尖叫的乌鸦,冷手一动不动。 “他是个怪物。”布兰说。 游骑兵盯着布兰,仿佛当周围其他人都不存在。“他是你的怪物,布兰登·史塔克。” “你的,”他肩上的乌鸦应和道,门外的乌鸦也纷纷叫喊,直到夜空被这凄惨的乐章所霸占,“你的,你的,你的。” “玖健,你梦见这事了吗?”梅拉询问弟弟,“他到底是谁?或者他是什么东西?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我们跟着游骑兵继续走。”玖健道,“我们走得太远,不能回头了,梅拉。我们已不可能活着走回长城,要不跟着布兰的怪物,要不只有死路一条。” 284.第284章 提利昂 他们从日出门离开潘托斯,但提利昂·兰尼斯特没看见日出。“你从未来过潘托斯,我的小友,”伊利里欧总督一边拉下紫色天鹅绒轿帘,一边向他保证,“没人看见你进城,更没人发现你出城。” “除了把我塞进桶里的水手、替我打扫船舱的小厮、为我暖床的女孩和满脸雀斑的骗子洗衣妇之外,确实没人知道——哎哟,我忘了您的守卫们。难道说切卵蛋还附带降低智力吗?那样的话,他们大概会相信你是一个人坐轿子。”这轿子用沉重的皮带悬在八匹高头大马中间,四名太监武士分行左右保护,更多的武士跟在后头看管辎重车队。 “无垢者决不会多嘴,”伊利里欧担保,“而送你来的那艘划桨船被我派去了亚夏,来回至少要花两年,还得看大海慈悲。至于我家里人,他们都很爱戴我。没人会出卖我的。” 留着这想法吧,我的胖友,终有一天会被写成你的墓志铭。“我们应该坐上那条船,”侏儒道,“去瓦兰提斯最快的是走海路。” “海上太危险。”伊利里欧回应,“秋季常有风暴,还有不少海盗盘踞在石阶列岛,常出来打劫正派人。若是不慎让我的小友落入歹人之手,罪莫大焉。” “洛恩河上也有强盗。” “河盗而已,”奶酪贩子用手背遮嘴,打了个呵欠,“抢夺残汤剩羹的蟑螂。” “据说还有石民。” “这倒是实实在在的麻烦,讨厌的可怜虫。不过何必谈论他们呢?日子这么好,我们很快就会抵达洛恩河,到那时你就能摆脱伊利里欧和他的大肚子啦。哈,在那之前,让我们好好喝酒,做做美梦,岂不快哉?美酒佳肴在此,谁去想疾病死亡。” 是啊,何必多想?提利昂想起十字弓扳机的扣动声,耸了耸肩。轿子左右摇晃,节奏舒缓,仿佛是母亲哄着怀抱中的婴儿睡觉。其实我哪知道那是什么感觉。他头枕在一堆鹅毛填充的丝枕头中,紫色天鹅绒帘布在头上汇成拱顶。外头秋意已浓,轿内却温暖宜人。 轿子后头跟了一队骡子,驮着箱子、大小桶子和装食物的篮子,以满足奶酪贩子旺盛的食欲。这天早上他们吃香料香肠,并以黑褐色的烟莓酒冲下肚;下午吃冻鳗鱼,享用多恩红酒;晚上切了些火腿,吃了煮鸡蛋,又吃了填满大蒜和洋葱的烤云雀,就着白啤酒和密尔火酒。一路优哉游哉,却也缓慢无比,侏儒很快就不耐烦起来。 “到河边要几天?”那天夜里他问伊利里欧,“照这走法,待我看到女王的龙时,它们恐怕长得比伊耿的龙还要大上几圈了。” “真能这样就好喽。大龙火力足,小龙没人怕啊。”总督说着耸耸肩。“我真心实意地想去瓦兰提斯迎接丹妮莉丝女王,遗憾的是却不得不依靠你和格里芬来完成这项使命。留在潘托斯,我能发挥更大作用,为女王回归铺平道路。至于与你同路这段嘛……呃,你总不忍心剥夺一个老胖子仅有的乐趣吧?来来来,再喝一杯。” “告诉我,”提利昂边喝边道,“维斯特洛的王冠关一个潘托斯总督屁事?大人,你图什么?” 胖子舔舔嘴上的油脂。“我老了,厌倦了这个虚伪的世界。在临死之前,做几件正大光明的好事,帮助一位年轻甜美的女孩夺回她与生俱来的权力,有何不美?” 下次他就要送我一套魔法盔甲和在瓦雷利亚的漂亮皇宫了。“在你心目中,丹妮莉丝是个年轻甜美的女孩,你就不怕铁王座把她切成年轻甜美的碎片?” “别担心,我的小友,她身上确实流着龙王伊耿的血。” 也流着庸王伊耿、残酷的梅葛和愚蠢的贝勒的血。“再给我说说她的情况。” 胖子沉吟道:“丹妮莉丝刚来我这儿时稚气未脱,却已比我第二任老婆还漂亮,我甚至动过把她占为己有的念头。但她是个多么害羞、多么惊恐的小东西哟,我明白将其纳入房中得不到喜乐。为摆脱这份疯狂的冲动,我招了个床奴,狠狠发泄了一通。说真的,我原以为丹妮莉丝落在马王手里坚持不了多久。” “但你还是把她卖给卓戈卡奥……” “多斯拉克人不谈买卖。你该说是韦赛里斯把她送给了卓戈卡奥以换取友谊。韦赛里斯是个浅薄、贪婪的年轻人,他贪恋父王的王座,也对丹妮莉丝怀有欲望,放弃她让他很不甘心。公主出嫁前夜,他居然想偷偷上她的床,说什么执不到她的手,至少要得到她的人。要不是我预先派人防范,这韦赛里斯将让我们多年来的周密安排付诸东流。” “听起来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韦赛里斯是疯王伊里斯的儿子,仅此而已。但丹妮莉丝……丹妮莉丝不一样。”他把一只烤云雀扔进嘴里,连皮带骨嚼得清脆作响,“那个当年寄于我篱下的惊恐女孩已在多斯拉克海上死去,又在血与火中重生。新生的龙女王是个真正的坦格利安。我派船去接她回来,她却驾船前往奴隶湾,并在短短时日内征服了阿斯塔波,让渊凯臣服,还洗劫了弥林城。若她沿古瓦雷利亚大道西进,玛塔里斯将是下一个牺牲品。若她走海路,这样子……她的舰队必须在瓦兰提斯停靠以补充食水。” “无论走陆路还是海路,弥林跟瓦兰提斯之间都远着呢。”提利昂提醒道。 “龙直飞过来,有整整五百五十里格距离,之间有重重沙漠、山脉、沼泽和恶魔出没的废墟。许多人挺不过这段路,但能走到瓦兰提斯的都将是大浪淘沙留下的精英……而你和格里芬会带着生力军和大批船只在那里接应,你们将一同完成反攻维斯特洛的大业。” 提利昂在心中默想自己对瓦兰提斯的所有了解,那是九大自由贸易城邦中最古老也最骄傲的一个。有些事不对劲。即便只有半个鼻子,他也嗅得出来。“据说瓦兰提斯的自由民跟奴隶的比例是一比五,瓦兰提斯的执政官们凭什么要协助一位与奴隶贸易为敌的女王?”他指着伊利里欧,“还有你,你的立场又是什么?潘托斯的法律明令禁止奴隶制,你却私下涉足,很可能投入的资本远超我的估计。你本该反对龙女王,现在却筹划着拥护她登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想从丹妮莉丝女王那里捞到什么好处?” “说来说去还是扯回来了?不依不饶的小家伙,”伊利里欧边笑边拍肚皮,“好吧,乞丐王曾许诺我财政大臣之位,还说要封我公爵头衔。只要能戴上那顶属于他的黄金王冠,他就允我任意挑选居城……连凯岩城也可以哟。” 提利昂忍俊不禁,刚喝下的酒从曾是他鼻子的丑陋孔洞里喷了出来,“这话要给我父亲听见就妙了。” “其实你父亲大人不用担心。我要那一堆石头来做什么?我的宅子对任何人来说都够大了,也比你们四面漏风的维斯特洛城堡更舒适。至于财政大臣嘛……”胖子又剥开一颗鸡蛋,“我不否认我爱钱,有什么能比金币的碰撞声更悦耳呢?” 比如老姐的尖叫。“你确定丹妮莉丝会履行兄长的承诺?” “她可能会,也可能不会,”伊利里欧一口咬下半个鸡蛋,“我不是跟你讲了嘛,我的小友,有时候人做事不一定为了索取回报。信不信由你,即便像我这样又老又胖的傻瓜也有朋友、也有人情债要还。” 撒谎,提利昂心想,一定有比金钱或城堡更值价的宝贝吸引你来进行这场投机。“义薄云天,粪土王侯,您这样的人在当代是快绝迹了。” “是啊是啊。”胖子不理会他话中的讽刺。 “那么八爪蜘蛛是如何成为你的好朋友的呢?” “我们年轻时就认识,当年是潘托斯城里的一对小子。” “可瓦里斯是密尔人。” “他确实是。他来潘托斯不久就被我收留了,恰好赶在奴隶贩子之前。他白天睡下水道,晚上像猫一样飞檐走壁。我那时也穷困潦倒,乃是个穿脏丝衣的刺客,靠手中的剑讨生活。你瞧见我家水池里的雕像了吧?我十六岁那年派索·玛拉恩为我雕的。很可爱是不是?虽然我现在看着它就想哭。” “岁月是把杀猪刀嘛,我还为我的鼻子流泪呢。但瓦里斯……” “在密尔,他是盗贼王子,直到竞争对手举报了他。来到潘托斯后,他的口音太引人注目,而一旦大家晓得他是个太监,他更是被众人鄙视、频频遭到殴打。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选我做他的保护人,但总之我们达成了一份可靠的协议:瓦里斯负责刺探那些不上道的盗贼,伺机取得他们的赃物;我则联络失主,答应收取报酬来帮他们寻回损失。很快,城里几乎所有失主都上门来找我,而几乎所有的小偷和摸包贼都跑去找瓦里斯……其中一半是想割他喉咙,另一半则想卖掉自己的赃物。久而久之,我们都发了财,等瓦里斯训练出他的老鼠,更是财源滚滚来。” “他在君临养了许多小小鸟。” “我们叫他们老鼠。老一辈盗贼目光短浅,刚有点收获,晚上就买醉花个精光。瓦里斯不一样,他刻意搜寻孤儿和年轻女孩儿,挑出个子最小、行动最快、话也最少的那些。他不仅教他们爬墙钻烟囱,还教他们读书识字。我们的老鼠把金银财宝留给同行,专偷信件、账本、表格……后来索性偷也不偷了,只要看着背下来就行。瓦里斯说,秘密比银子、比蓝宝石还值钱。就是这样,我因为这个成了万人巴结的对象,以至于潘托斯亲王的表亲把自己没开苞的女儿嫁给了我,而太监的手段甚至传到狭海对岸正渴求某些服务的国王耳中。那位多疑的君主,连自己的儿子、妻子和首相都无法信任。也难怪,他的首相本是他童年好友,后来却变得傲慢骄横。剩下的故事相信你全知道了,不是吗?” “略知一二,”提利昂承认,“看来,你不止是个奶酪贩子嘛。” 伊利里欧歪了歪头。“你过誉了,我的小友。我嘛,我觉得你正如瓦里斯大人宣称的那么聪明。”他笑笑,露出满嘴歪扭的黄板牙,又叫来一罐密尔火酒。 等总督大人抱着酒罐沉沉睡去,提利昂爬过枕头堆,把罐子从那团肥肉中解放出来,为自己又满上一杯。他一口饮尽,打了个呵欠,又满上一杯。火酒喝得多,他告诉自己,说不定能梦见龙咧。 他在凯岩城度过的孤独童年,常常整夜幻想自己骑龙翱翔,幻想自己是坦格利安家流落的王子,甚至是瓦雷利亚的龙王,高踞于九天之上。某年,叔叔们问他想要什么命名日礼物,他恳求叔叔们送他一条龙。“不用很大的龙噢,一条小的就好,跟我一样大的。”吉利安叔叔觉得这简直是他这辈子听过的最好笑的事,提盖特叔叔则解释道:“孩子,最后一条龙在一个世纪以前就死掉啦。”这实在太不公平、太不公平了,所以小男孩那天哭着入睡。 然而若这奶酪贩子不是全然信口开河的话,意味着疯王的女儿的确孵出了三条龙。坦格利安王子也只能骑一条龙啊。提利昂几乎有些后悔杀死父亲了。要是知道坦格利安家的女王带着三条龙杀回维斯特洛,后头跟着摇旗呐喊的狡猾太监和肚子能装下半座凯岩城的奶酪贩子,真不晓得泰温公爵脸上作何表情。 侏儒吃得太撑,只好松开腰带,再解开马裤系带。主人家给他弄的这些小孩衣服,令他觉得自己像是十磅重的香肠被硬塞进五磅分量的肠衣里。照这么天天吃下去,等见到龙女王,我就跟伊利里欧一样胖了。轿外已是黑夜,轿内也一片漆黑。提利昂听着伊利里欧的鼾声、皮带的吱嘎声、马儿的铁蹄整齐而沉缓地踏在瓦雷利亚大道上,但在他心底,响起的却是皮革翅膀的拍打声。 醒来时,黎明已至。马儿们还在缓缓前行,轿子嘎吱嘎吱地摇晃。提利昂把帘布略微掀开一寸向外瞧,但外头除了赭色原野和光秃秃的褐色榆树外没什么好看的。此外就是路,像长矛一样笔直地向地平线延伸的宽阔石头路。他读过瓦雷利亚大道的记载,但这是头一回亲眼见到它。自由堡垒的势力范围一度远达龙石岛,但从未侵入维斯特洛本土。真是怪事一桩。龙石岛不过是海中的石头,真正的财富远在西方。他们有龙,应该对此一清二楚才对。 昨晚他喝得太多,此刻脑袋隐隐作痛,再微小的摇晃也令他泫然欲呕。虽然他没有开口抱怨,但苦恼一定全写在了脸上,被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瞧在眼里。“来,咱们再喝几杯,”胖子劝道,“正所谓‘以毒攻毒’嘛。”他拿来一壶黑莓甜酒,这酒太香,招来的苍蝇比蜜蜂还多。提利昂用手背挥开虫子,长饮一大口。发腻的甜味令他差点吐出来,不过第二杯就顺口多了。但他还是没胃口,挥手拒绝了伊利里欧弄来的一碗奶油黑莓。“我梦见了女王陛下。”他吐露,“我跪在她脚边宣誓效忠,她却把我错认成我哥哥詹姆,然后把我丢去喂龙。” “让我们希望这是个无稽的梦吧。正如瓦里斯告诉我的,你是个聪明的小恶魔,而丹妮莉丝身边急需聪明人。巴利斯坦爵士固然忠勇,但我想,世上没有人会认为他行事机巧。” “骑士嘛,解决问题总是一根筋——端平长枪,发起冲锋。侏儒看世界的角度天生就不一样。倒是你呢?你毫无疑问是个聪明人,怎不自己去?” “你又过誉了。”伊利里欧摆摆手,“首先,我不适合作长途旅行,所以才把你送给丹妮莉丝以为代替;其次,你杀了你老爸,已是为女王陛下立下大功一件,相信以后立功的机会还多的是。丹妮莉丝可不是她老哥那样的傻瓜,她会好好用你的。” 用我作为开战把柄么?提利昂咧嘴一笑。 他们那天只换了三队马,但似乎每个钟头都会停下两次,好让伊利里欧爬出轿子去路边方便。这奶酪贩子真是大象的身子花生米样的膀胱,侏儒饶有兴味地想。某次停留期间,他抓住机会仔细研究道路。它果与书中记载一模一样:不是泥土、不是砖头、不是鹅卵石,而是由熔岩砌成的超长缎带。它高出地面半尺,方便疏导雨水和融雪。跟七大王国里通常被称作道路的泥巴小径截然不同,瓦雷利亚大道是货真价实的宽阔大路,足以容三辆马车并排行进,彼此毫无干扰,不会减缓交通速度。瓦雷利亚遭遇末日浩劫已有四个世纪,这些道路却历久弥新,诉说着过往的辉煌。他找不到任何裂缝或车印,路上只有马儿们撒下的、冒着热气的新鲜排泄物。 马粪让他又想起了父亲大人。老爸,你下地狱了没有?在那个美妙的寒冰地狱里,你可要看好我是怎么帮疯王的女儿夺回铁王座的哦! 轿子继续前进,伊利里欧就着一袋烤栗子,又说起龙女王。“不幸的是,我们关于丹妮莉丝女王的消息都有些过时,但有理由假定,她已自弥林城启程。毕竟她现在有了军队,包括几个良莠不齐的佣兵团、多斯拉克马队和无垢者步兵。毫无疑问,她会带着队伍向西,以求早日夺回父亲的王位。”伊利里欧总督用力拧开一罐大蒜蜗牛,闻了闻之后眉开眼笑。“你一定能在瓦兰提斯得到丹妮莉丝女王的新消息,”他从壳里吸出蜗牛肉,“龙和年轻女孩是一路货,任性得很,你要随机应变。反正,格里芬知道怎么处理。来几个蜗牛吧?大蒜是我自家园子里种的咧。” 蜗牛也比这轿子爬得快。提利昂挥开食物。“你好像蛮信赖这个格里芬。他也是你的青梅竹马吗?” “不。用你们的话说,他是个佣兵,同时他也是维斯特洛人。丹妮莉丝的事业需要这样的人。”伊利里欧抬起一只手。“我懂!‘佣兵把金钱看得比荣誉高,’——你一定在这么想——‘这个格里芬会将我出卖给我姐姐。’你不必担心,我跟他情同手足。” 情同手足是吗?“那我也当他是手足般地信任好了。” “在我们说话的当口,黄金团正向瓦兰提斯进发,去迎接东归的女王陛下。” 黄金在上,寒铁在下。“我听说黄金团跟某个自由贸易城邦有约。” “是跟密尔,”伊利里欧咯咯笑道,“但合约可以撕毁。” “看来奶酪生意比我想象的有赚头,”提利昂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总督摇摇胖手指。“有的合约以墨水写成,有的则以鲜血书就,点到为止,我不多说了。” 侏儒琢磨着个中玄机。黄金团被誉为各大佣兵团中最厉害的一支,一世纪以前由庸王伊耿的私生子“寒铁”创建。当年,伊耿的私生子试图与他的嫡子争夺铁王座,寒铁加入了叛军。但红草原一战,戴蒙·黑火命丧沙场,叛乱随之失败。黑龙旗的支持者逃离战场后,多不愿屈膝投降,便漂洋过海去到狭海对岸。这其中包括戴蒙的儿子们、寒铁本人以及数百位失去封地的领主和骑士。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当起佣兵,有的加入了破旗团,有的加入了次子团,还有的加入了慕女团。寒铁见黑火一家的势力四分五裂、即将冰消瓦解,便决心打造黄金团,以将流亡者们紧密团结起来。 从那至今,黄金团一直在争议之地讨生活,受雇于密尔人、里斯人或泰洛西人,为他们进行无休止的袭扰战争,同时梦想着夺回父祖辈的家园。他们是流亡者的子孙后代,一无所有,也从未被宽恕……但同时也是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 “你的口才让我钦佩。”提利昂告诉伊利里欧,“黄金团一百多年来都在跟坦格利安家作对,如今你竟能让他们为这位甜美的坦格利安女王而战,真了不起。” 伊利里欧摆摆手,表示不以为意,“黑红不论,龙就是龙。凶暴的马里斯在石阶列岛丧命后,黑火一脉绝了男嗣,他们迟早会走出这步。”奶酪贩子透过分叉胡子笑道,“丹妮莉丝能为流亡者们做到寒铁和黑火都不能做到的事:带他们回家。” 用血与火。这也是提利昂渴望的回归方式。“我祝贺你,一万精兵将是份大礼,陛下必定格外感激你的服务。” 总督谦逊地点了下头,下巴上肥肉颤抖。“我可不敢冒昧假定陛下会感激什么。” 挺谨慎嘛。提利昂太清楚国王的感激是什么样了,女王会有不同吗? 总督不久又打起盹来,留下提利昂独自思考。他不知巴利斯坦·赛尔弥如何能与黄金团并肩作战。在九铜板王之战中,正是赛尔弥从黄金团中冲出一条血路,击杀了最后的黑火。然而阴谋叛国总能撮合同床异梦的奇特组合,反正也没有比我和这大胖子更不搭调的同路人了。 下一次换马时,奶酪贩子醒了,他要了一篮新鲜食物。“我们走了多远?”他们一边吃冷阉鸡和由胡萝卜、葡萄干、小块柠檬与橙子做的开胃菜,侏儒一边问。 “这里是安达斯,我的朋友,是你们安达尔人的故土,他们从原本居住在这里的长毛人手中夺来这片土地——那些长毛人是现今伊班长毛人的表亲。古代胡戈之国的中心还远在北方,我们只穿越了它的南部边境。在潘托斯,这片土地被统称为‘平地’,在它的东方矗立着天鹅绒丘陵,那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安达斯。根据教会的教诲,七神曾化身人形行走在安达斯的丘陵间。“天父把手伸到天堂,摘下七颗圣星,”提利昂引述,“他把圣星一颗接一颗地放在丘陵之王胡戈头上,铸成一顶光辉灿烂的王冠。” 伊利里欧总督好奇地看着他。“我做梦也没想到我的小友如此虔诚。” 侏儒耸耸肩。“童年遗产而已。我打小就知道自己当不了骑士,便立志做总主教。水晶冠能让人高上一尺咧。我拼命研究宗教典籍,也拼命祈祷,直到磨破双膝。可惜自己眼高手低,到了年龄却贪念红尘,毁了这段修行。” “爱上女人了是吧?我知道那种滋味。”伊利里欧伸出右手到左袖里取出一个银制吊坠盒,吊坠盒里有个栩栩如生的彩绘女人,大大的蓝眼睛,淡金色头发里点缀着银丝,“她叫西拉,我在里斯的青楼里找到她,买回家来暖床,到头来却娶了她。我,一个第一任妻子是潘托斯亲王表亲的人,娶了这样一个女人,王宫大门从此对我关闭。但我不后悔。能娶到西拉,这点代价不算什么。” “她怎么过世的?”提利昂知道她已经死了,男人决不会深情地赞美抛弃自己的女人。 “一艘自玉海归来的布拉佛斯商船在潘托斯停靠。‘宝藏号’。她带来丁香与藏红花、翡翠和黑玉,红的锦绣、绿的丝绸……但也带来了灰疫病。我们在岸边杀光水手,又焚烧了商船,但船上的老鼠爬了出来,迈开冰冷的石脚把疾病带进码头。那场疫病夺去了整整两千人的性命。”伊利里欧总督阖上盒子。“她的手被我保存在卧室中,那双柔软的手……” 提利昂想起了泰莎。他抬头望向诸神曾行走的土地。“什么样的神会造出老鼠、瘟疫和侏儒?”他想起《七星圣经》的段落,“少女带来一位如垂柳般柔顺、眼睛好似深蓝池塘的女郎,胡戈发誓娶她。于是圣母让她多产,老妪预言她将为国王生下四十四个强壮的儿子。战士让他们身强力壮,而铁匠为他们每人打造了一副钢甲。” “你们的铁匠一定是个洛伊拿人,”伊利里欧嘲弄道,“安达尔人是从河边的洛伊拿人那儿学会炼铁的。大家都知道。” “我们的修士可不这么认为。”提利昂挥手扫过平原,“这所谓的‘平地’,现今住着什么人?” “农民和劳工,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这里有果园、农场和矿藏……其中许多就在我名下,但我很少亲自打理。跟富饶繁华的潘托斯相比,这里有什么乐趣?” “富饶繁华,”以及重重高墙保护。提利昂转着杯中酒,“离开潘托斯以来,没看见任何市镇。” “这里的市镇早成了废墟,”伊利里欧朝帘外挥动一只鸡腿,“这片土地饱经马王们蹂躏,无论哪个卡拉萨想要看海,这里都是必经之地。你们维斯特洛人也该知道,多斯拉克人对城镇没有好感。” “集中兵力歼灭一个卡拉萨,你就会发现多斯拉克人不太敢渡过洛恩河了。” “用食物和礼品来收买敌人,不是更划算吗?” 真是的,如果带着奶酪上黑水河,兴许我还保得住鼻子呢。泰温公爵素来藐视自由贸易城邦。他们用金子代替长剑打仗,公爵评价,钱固然有用,但战争还是要靠铁来赢得。“根据我老爸的理论,你给敌人的钱越多,他们就会回来索取更多。” “是那个被你干掉的老爸吗?”伊利里欧把鸡骨头扔出轿外,“科霍尔之战早已证明,佣兵不是多斯拉克哮吼武士的对手。” “连英勇的格里芬也不够格?”提利昂讥笑道。 “格里芬不一样。他全心全意爱着儿子小格里芬,告诉你,没有比那小子更高贵正直的孩子了。” 美酒佳肴,阳光普照,轿子摇晃,苍蝇飞舞,这一切都使得提利昂昏昏欲睡。他睡了又醒,醒了就喝。伊利里欧跟他拼酒。等天空变成暗紫色,胖子又打起呼噜来。 当晚,提利昂·兰尼斯特梦见了一场将维斯特洛的丘陵染成血红的大战。他就在战场正中,举着一把跟自己等大的斧头,与“无畏的”巴利斯坦和寒铁并肩奋战。魔龙在天空中盘旋。在梦中他有两个头,两个头都没鼻子。父亲是敌军统帅,所以他又杀了父亲一次,接着击毙了哥哥詹姆。他拿斧头把哥哥的脸砸成一团红色稀泥,每砸一下都会哈哈大笑。直到战斗结束,他才发现自己的另一个头已泣不成声。 醒来时,他畸形的腿僵硬得像铁块。伊利里欧在吃橄榄。“到哪儿了?”他追问对方。 “没走出‘平地’呢,我的急性子朋友。不过我们很快就会进入天鹅绒丘陵,朝小洛恩河畔的葛·多荷城而去。” 葛·多荷是洛伊拿人的城市,瓦雷利亚的龙将它化为了冒烟废墟。这段旅程仿佛历史回溯之旅,提利昂心想,带我回到魔龙御世的年代。 于是提利昂继续着睡了又醒、醒了又睡的生活,日夜更替对他来说已不再重要。最终目睹天鹅绒丘陵时,他很失望。“兰尼斯港半数婊子的奶子也比这些所谓的丘陵打眼,”他告诉伊利里欧,“不如改称它们天鹅绒奶头好了。”当天他们路过一圈耸立的石阵,伊利里欧坚持说那是巨人的杰作;其后又见到一个深湖。“这里原本有窝拦路强盗,”伊利里欧解说,“据说他们还住在湖底,在这里捕鱼的人都被拖进水下吃掉了。”隔天夜里,有尊瓦雷利亚钢铸造的巨大斯芬克斯像立在道旁,塑像有龙身和女人的脸。 “一个龙女王,”提利昂说,“好兆头。” “可惜她的国王不见了。”伊利里欧让他注意旁边空空如也的石底座,那本是另一尊斯芬克斯像的所在,如今却被苔藓、藤蔓和野花覆盖,“马王们给它安装了巨大的木轮子,把它一路拖回维斯·多斯拉克。” 这也是个兆头,提利昂心想,只是不太鼓舞人心。那天晚上,他像往常一样喝醉了酒,忽然哼起歌来: 他奔驰在城里的街道,离开那高高的山冈。 马踏过鹅卵石阶小巷,带他到姑娘的身旁。 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 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 他只记得这几句歌词了,除了那句: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金手陷入喉头,雪伊用小手掌拼命打他,他已不记得她手上的温度,只记得她的力气逐渐衰弱,拍打好似飞蛾扑翅。他每扭一下项链,金手就陷得更深。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她死后,他吻过她最后一次吗?他真的不记得……但他依然记得他们的第一次接吻,那是在绿叉河畔的营帐。她嘴的味道,很甜很甜。 他也记得跟泰莎的初吻。她不知道怎么亲吻,我也不知道,我俩老是鼻子碰鼻子,但当我终于触到她的舌头,她却发抖了。提利昂闭上眼睛回想她的面容,眼前浮现的却是父亲。父亲蹲在厕所里,睡袍拉到腰际。“妓女还能上哪儿去?”泰温公爵说,紧接着十字弓响起。 侏儒翻过身,把缺了半截的鼻子深埋进丝绸枕头里。睡梦犹如不可见底的深井在身下展开,他拽着自己跳下去,任由黑暗吞没…… 285.第285章 商人的仆从 “冒险号”太臭了。 她有六十只桨、单桅帆,细长的船壳显出快捷的性能。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是昆廷刚看到她时的想法,但等登上船、嗅到那股味道后,他不由得改变了主意。猪圈,这是猪圈,他吸了第二口气,发觉情况更糟。猪圈好歹臭得单纯,这船的味道是尿臭、屎臭和烂肉臭的混合,还带有尸臭、脓疮臭和伤口溃烂臭。臭味如此浓重,以至于把大海的咸味和港口的鱼腥气全给掩盖了。“我要吐了。”他告诉盖里斯·丁瓦特。他们站在闷热的甲板上等待船主现身,浓重的臭味从底下不断蒸腾上来。 “如果船长是这身味道,他可能会把你吐的东西当香水哟。”盖里斯回答。 昆廷正待建议换条船试试,船长却带着一左一右两个面目狰狞的水手出来会他们。盖里斯面带微笑地问候对方,尽管他的瓦兰提斯话不若昆廷说得好,但现下必须由他代表他们发言。原计划由昆廷扮演酒商,但他在板条镇的演技实在太次,所以这帮多恩人到里斯换船时,决定交换角色。“草鹨号”上,克莱图斯·伊伦伍德成了商人,昆廷是他的仆从;到瓦兰提斯之后,盖里斯接替了横死的克莱图斯。 盖里斯·丁瓦特高大俊美又纤细匀称,有一双碧蓝色眼睛,沙色头发中夹杂着阳光般的金丝。他昂首阔步,雄赳赳气昂昂,自信得近乎自负。他也从不拘束,即便当地话说得不流利,也有办法与人沟通。与之相比,昆廷实在有些寒酸——腿短、矮壮,头发是新翻泥土般的褐色。他前额太高,下巴太方正,鼻子则太宽。你长了张老实人的脸,一位女孩曾对他说,要是肯多笑一笑就好了。 昆廷·马泰尔跟他父亲大人一样,几乎从来不笑。 “‘冒险号’船速如何?”盖里斯的高等瓦雷利亚语有些含糊。 “冒险号”的船主认出他的口音,便改用维斯特洛通用语作答。“尊贵的老爷,您找不到比这条船更快的船了。冒险号比风跑得还快。只消您开口,我就会以最快的速度将您送达目的地。” “我和我的两名仆人想去弥林城。” 弥林城令船长踌躇。“我去过弥林,路我熟,可……可您们去那里干什么?弥林不做奴隶生意了,去那里无利可图。银女王废除了奴隶贸易,甚至关闭了竞技场,搞得我们这帮可怜的水手除了干等装货,都没处找乐子。说说看,维斯特洛来的朋友,你们去弥林到底想干啥?” 我要去找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昆廷想,若诸神保佑,我要她做我的新娘。他时常在夜里幻想出她的容颜和娇躯,并不由得深深怀疑这样的女人怎么会下嫁给他。全世界有那么多漂亮王子可供选择。可我代表着多恩,他提醒自己,她需要多恩领的力量。 盖里斯背出事先编造的托词,“我们家世代经营葡萄酒,我父亲在多恩领占有广大的葡萄园,他希望为家族产业开拓新市场。弥林城的善男信女们就是我们的下一个目标。” “葡萄酒?多恩葡萄酒?”船长并不相信他的话,“奴隶城邦都在打仗,莫非你不知道?” “据我们所知,交战的是渊凯和阿斯塔波,不关弥林的事。” “现在是没有,但它很快就会卷入。黄砖之城的使者现下就在瓦兰提斯,大肆招募佣兵。长枪团已受雇上船去了渊凯,风吹团和猫之团只等补充完人手、也会随后跟去。黄金团正兼程朝东行军。大家都知道。” “话虽这样说,但我们不是去打仗,而是去卖酒的。吉斯卡利酒是公认的劣酒,我们家上好的多恩佳酿可以在弥林卖个好价钱。” “死人才不管自己喝什么酒咧。”“冒险号”的船主捻着胡子,“我不是你第一个找上的船长,甚至不是第十个。” “不是。”盖里斯承认。 “你找过多少人?有没有一百个?” 差不多有这个数,昆廷心想。瓦兰提斯人热衷于夸耀可以把布拉佛斯的百余列岛全部沉没在他们的深水港里。昆廷没去过布拉佛斯,但他相信这说法。瓦兰提斯城占据了整个洛恩河口,从河岸两边延展到内陆的丘陵和沼泽,好似一对肥厚湿润的嘴唇,富饶而又成熟到糜烂。这里有来自世界各地的船只,河船与海船挤满了大小码头,忙着装卸货物。这里有战船、捕鲸船和贸易划桨船,有大帆船和小帆船,有平底船、大型平底船、长船和天鹅船。这里有从里斯、泰洛西与潘托斯来的船,有大如宫殿的魁尔斯香料船,有脱罗斯、渊凯与蛇蜥群岛的船。如此多的船,以至于昆廷在“草鹨号”上第一眼看到港口时,便信心满满地对朋友们宣布,最多只需耽误三天时间。 结果二十天过去,他们仍一无所获。“梅兰亭娜号”、“执政官之女号”和“人鱼之吻号”一口回绝;“大胆航海家号”的大副当面嘲笑他们;“海豚号”的主人咒骂他们浪费时间;“七子号”的船长则认定他们是海盗——这还仅仅是第一天的遭遇。 只有“小鹿号”的船长给了他们一个解释。“我的确是要航往东方,”喝过掺水的葡萄酒后,他承认,“南行绕过瓦雷利亚,去日出之地。我们会在新吉斯补充食物和淡水,然后放桨全速划向魁尔斯和玉海之门。航海都要冒风险,航程越远,风险也就越大。我凭什么要去奴隶湾,额外添上一笔风险呢?‘小鹿号’是我的命,我不能为了三个想冲进战场的多恩疯子就拿她来冒险。” 昆廷开始后悔他们没在板条镇买艘船了。不过这样做肯定会引起不必要的注意。八爪蜘蛛的间谍无处不在,阳戟城的厅堂内也不免有他的人。“如果你被人发现,多恩领会血流成河,”父亲警告过他,当时他们一起看着孩子们在流水花园的池子和喷泉中嬉闹,“你别忘了,我们所做的是叛国大罪。你只能信任自己的同伴,决不能引人注目。” 盖里斯·丁瓦特对“冒险号”的船长摆出最迷人可亲的微笑。“真人面前不说假话,那些懦夫确实拒绝了我。但在商人之屋,我听说你是条汉子,只要有金子赚,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 他是个走私者,昆廷心想。在商人之屋,商人们把“冒险号”的底细告诉了他。“他不仅是个走私者,还是个奴隶贩子。但他或许是你最大的希望。”店主吐露道。 船长搓着拇指和食指问:“要我干这活儿,你准备了多少金子?” “你平常载客去奴隶湾的费用翻三倍。” “一人翻三倍?”船长露出牙齿,可能是想笑,却让他的窄脸显得更凶狠了,“或许我可以考虑。比起那帮怂人,我算得上胆大了。你们打算何时动身?” “明天就很好。” “成交。日出前一小时,带你的朋友和你的酒上船。我们趁整个瓦兰提斯还在沉睡时溜出去,这样不会有人多问问题。” “说定了。日出前一小时。” 船长展开笑颜。“我很荣幸能帮上忙。咱们干一杯,预祝航行顺利?” “好的。”盖里斯道。于是船长叫来麦酒,两人为合作愉快对饮了一杯。 “这人的嘴巴真甜。”事后盖里斯评论道。他与昆廷走下码头,雇来的象车正在那里等。空气窒热沉闷,阳光夺目刺眼,刺得两人都眯起了眼睛。 “整座城市都很甜,”昆廷表示同意。这是一座甜得足以烂掉牙齿的城市。瓦兰提斯周边大规模种植了甜菜,几乎每道菜里都有它。瓦兰提斯的特色菜甜菜冷汤,黏稠浓郁,好像紫色蜂蜜。连这里的酒也是甜的。“不过,恐怕我们的旅行会很短暂。甜嘴船长是不会带我们去弥林的,他连讨价还价都没有就接受了条件。毫无疑问,他是会先收下三倍的钱,但等我们上船离开陆地的视线范围,他就会割了我们的喉咙,把所有金子都占为己有。” “或把我们用铁链拴在桨上,跟那些臭叫花子可怜虫一起划船。看来,我们得找个更靠谱的走私者喽。” 车夫等在象车旁。维斯特洛用牛车载人,而这辆车不仅从装饰上说比昆廷在多恩见过的牛车都更华丽,还是由矮象牵引。矮象的肤色就像肮脏的积雪。古瓦兰提斯街上到处是这样的矮象。 昆廷宁肯走路,但回旅馆有好多里路要走,而且商人之屋的店主好心提醒他们:在瓦兰提斯本地人和外国船主们眼中,徒步旅行有损尊严。上等人坐舆轿,再不济也得雇辆象车……店主人说真凑巧,他表亲就是经营象车的大户,正好帮得上忙。 车夫是店主表亲的奴隶,身材矮小,一边脸颊上有个轮子的刺青。除一块腰布和一双凉鞋,他什么也没穿。他有柚木色的皮肤,燧石般的眼睛,他扶他们坐到安装在两个巨大木轮间的软椅上,自己爬到矮象背上。“回商人之屋,”昆廷吩咐,“沿码头走。”若是离开微风吹拂的水滨,席卷瓦兰提斯城街道巷弄的热浪能让人被自己出的汗水给淹死。至少在河这头是这样。 车夫用本地话朝矮象吼了几句,那动物便移动起来,鼻子左右摇摆,象车随之颠簸前进。车夫不断呵斥着周围的水手和奴隶,以清出通路。水手和奴隶很容易区分。奴隶都有刺青:有的满脸刺成蓝色羽毛面具,有的刺了一条从额头贯穿到下巴的闪电,有的在一边脸颊上刺了豹斑、刺了一枚硬币、一个骷髅头或一个水壶等等。凯德里学士估计瓦兰提斯城中自由民和奴隶的比例是一比五,可惜他没能活着来证实自己的推断。那天早上海盗涌上“草鹨号”,他以身殉职。 那天昆廷还失去了另外两个朋友——一脸雀斑、满嘴烂牙、用起枪来无所畏惧的威廉·威尔斯爵士;英俊潇洒,可惜视力不佳的克莱图斯·伊伦伍德,他那么的好色、那么的爱笑。昆廷这辈子一半的岁月有克莱图斯为伴,他是昆廷最好的朋友,虽然没有血脉相连,却与他情同手足。“替我亲吻你的新娘子。”临死前,克莱图斯低声对他说。 海盗在黎明前的黑暗掩护下,杀上抛锚在争议之地某处岸边的“草鹨号”。船员们奋力抵抗方才保住船,但付出了十二条性命的代价。战斗结束后,船员们剥光死去海盗的靴子、皮带和武器,瓜分了海盗的钱包,又取走宝石戒指和耳环。有个海盗实在太胖,为取得戒指,船上的厨子不得不拿切肉刀剁下他的指头;之后合三人之力,才把尸体推下海。其他海盗也被统统推进了海里,没有一句祷词,也没有任何仪式。 船员们对自己的死者比较尊重。他们用帆布包裹死尸,往里面塞满碎石,好让尸体沉得更快。“草鹨号”的船长先带领手下为遇害同伴的灵魂作了番祷告,才来照管他的多恩乘客。从板条镇出发的六个人,到这时只剩三个。大人物也从货舱深处现身,他一路晕船,吐得天昏地暗,这时脚步蹒跚地挣扎着走上来为同胞献上最后的敬意。“把他们交给大海之前,你们找个人说几句吧。”船长建议。盖里斯担起了这个责任,但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是谎话,因为他们不敢暴露身份,更不能暴露此行的目的。 事情不该是这样。“这将是一个讲给孙子们听的传奇故事,”从城堡出发时,克莱图斯兴奋地断言。小威听了扮个鬼脸,“你的意思是讲给酒馆侍女听的故事吧,好让她们掀裙子。”克莱图斯拍了他一掌,“要有孙子,就得有儿女,要有儿女,当然得有人掀裙子喽。”到了板条镇,这帮多恩人为昆廷未来的新娘干杯,为昆廷的新婚之夜开了些下流玩笑,还谈起未来将要见识的奇观、未来将要成就的事迹以及未来将要获得的荣耀。结果他们得到的只是塞满碎石头的帆布袋。 昆廷怀念小威和克莱图斯,但无法替代的损失却是凯德里学士。凯德里通晓九大自由贸易城邦的语言,甚至精通奴隶湾沿岸的混血吉斯卡利话。“凯德里师傅会帮助你,”分别前夜父亲告诉他,“听从他的谏言。他花费了半生工夫来研究九大自由贸易城邦。”昆廷不知道,若有学士的协助,他们的任务是不是会轻松许多。 “为了一丝凉风,我可以卖掉我老妈,”象车在港口的人群中穿行,盖里斯说,“还不到中午,浑身就湿得像女人的小穴。我讨厌这座城市。” 昆廷深有同感。潮湿闷热的瓦兰提斯逐渐吸干了他的斗志,让他烦躁乏力。最让人受不了的是,连晚上也得不到解脱。在伊伦伍德大人的家堡北边的山间草地,不管白昼多么炎热,入夜后空气总是清新凉爽;瓦兰提斯的夜晚则跟白天一样酷热难熬,让人汗流浃背。 “去新吉斯的‘女神号’明天启航,”盖里斯提醒他,“那里至少离目的地更近。” “新吉斯是个岛,港口比这里小得多。到了当地,我们距离是近了,但很可能被困住。况且新吉斯已跟渊凯结盟。”对此昆廷并不吃惊,毕竟两个都是吉斯卡利人的城市。“若瓦兰提斯也加入它们的行列——” “我们得找条维斯特洛船,”盖里斯建议,“来自兰尼斯港或旧镇的商船。” “国内没有几条船会航行到这么远的地方。即便有,也是装满了从玉海搞到的丝绸与香料,急不可耐地要运回国去。” “布拉佛斯船如何?据说紫帆航行远及亚夏和玉海诸岛。” “布拉佛斯人是逃亡奴隶的后代,他们从不去奴隶湾做买卖。” “我们的钱够买下一艘船吗?” “那谁来驾驶呢?你,还是我?”自娜梅莉亚烧掉万船舰队至今,多恩领都不事航海。“瓦兰提斯周围海域危险重重,海盗神出鬼没。” “我受够了海盗,那还是别买船啦。” 这一切对他而言不过是个游戏,昆廷意识到,和以前带我们六个爬上高山去找秃鹰王的老巢没区别。盖里斯·丁瓦特完全不去设想他们有失败的可能,甚至有丧命的风险,即便三个伙伴的死也没能让他汲取教训。他把汲取教训的任务留给了我。他知道我天性谨慎,而他生来鲁莽。 “也许大人物说得对,”盖里斯爵士又道,“让大海见鬼去吧,剩下的路我们走过去。” “你明知他为什么这样讲,”昆廷道,“他宁死也不想踏上另一艘船了。”船上的每一天,大人物都狂呕不止。在里斯,他花了整整四天来恢复体力。大家不得不在旅馆里为他租下一间带羽毛床的房,好让凯德里学士用肉汤和草药为他调理,直到他脸上慢慢有了点血色。 走陆路的确去得了弥林,瓦兰提斯和弥林之间有古瓦雷利亚大道相连。这是自由堡垒修筑的伟大石头路,被人们称为“巨龙之路”——只不过自瓦兰提斯向东的路段得到了一个不祥的名讳:恶魔之路。 “恶魔之路危险又缓慢。”昆廷续道,“而女王现身的消息一旦传到君临,泰温·兰尼斯特便会派出杀手,”父亲很确定这点,“加害女王陛下。如果他们先于我们赶到——” “就只好寄望于她的龙能把坏人闻出来吞下肚喽。”盖里斯说,“好吧,咱们找不着船,你又不许骑马,看来只好打道回府啦。” 卷起尾巴、像丧家之犬一样返回阳戟城?想到要令父亲失望,昆廷无法承受,而他也不想面对沙蛇们的嘲笑。道朗·马泰尔把多恩领的命运交到了他手里,只要一息尚存,他便不能辜负父亲。 象车包铁框的轮子吱嘎颠簸,街道上热气升腾,周围景物一片朦胧。水滨有众多仓库和码头,各式商铺与摊位。在这里可以买到新鲜牡蛎、铁链镣铐,乃至象牙和玉石雕刻的席瓦斯棋子。这里也有许多神庙,异乡的水手来这里供奉异乡的神。这里更密密匝匝挤了无数花柳青楼,女人们在阳台上揽客。“瞧那位,”经过某家妓院时,盖里斯指给他看,“我觉得她爱上你了。” 妓女的爱情值几个钱?说实话,女人让昆廷紧张,尤其是漂亮女人。 初到伊伦伍德城,他便疯狂地迷恋上伊伦伍德大人的大女儿伊恩丝。但这份感受他一个字也没告白,只满足于做白日梦……几年后,她嫁给神恩城的继承人罗热·艾利昂爵士。后来再见到她,她已有了两个儿子,一个躲在她裙子后面,另一个还在她胸口喝奶。 伊恩丝之后,他又爱上丁瓦特双胞胎,那是一对黄毛丫头,喜欢放鹰打猎和攀岩运动,也喜欢联手挑逗昆廷。其中一位享有了他的初吻,虽然他始终没弄清那是姐姐还是妹妹。作为有产骑士的后代,两人都不够格与多恩领继承人成婚,不过克莱图斯认为亲吻什么的大可不忌。“婚后你可以收她们当情妇嘛,挑一个还是两个一起打包都随你。这有什么难为情?”但昆廷不愿这么做,之后都尽力躲着她们,自然也就没了第二个吻。 最近,伊伦伍德大人让他的小女儿跟着昆廷在城堡里转悠。关妮赛才十二岁,人又小又瘦,黑眼睛,棕色头发——这让她在蓝眼金发的家人中显得与众不同。不过她很聪明,称得上心灵手巧,她真心诚意地邀请昆廷等待她初潮到来,然后娶她。 但这是道朗亲王召他回流水花园之前的事。现在他的目标是弥林城里那位世上最美丽的女人,他必须履行责任,将她娶回多恩。她不会拒绝我,我们订有神圣的协议。为赢回铁王座,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需要多恩领的支持、他的支持。可她不见得会爱上我,她甚至可能讨厌我。 河流入海处有个大拐弯,街道也随之弯成弧形。拐弯处有许多动物贩子,出售宝石装饰的蜥蜴、镶嵌大环的巨蟒,还有长着斑纹尾巴和粉色巧手的机灵小猴子。“你的银女王或许喜欢猴子呢。”盖里斯建议他买一只。 关于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喜欢什么,昆廷一点概念也没有。他向父亲承诺一定会把她娶回多恩,现在却越来越怀疑自己能否胜任。 我不是自愿接受这项使命的,昆廷想。 越过浩瀚的蓝色洛恩河,他能看见瓦雷利亚人修筑的黑墙——当时的瓦兰提斯不过是瓦雷利亚帝国的前哨站——这道椭圆形巨墙乃是由融化的巨石砌成,足有两百尺高,顶上能容六乘四匹马拉的战车并驾齐驱。每年在城上都会举行这样的六车比赛,以庆祝瓦兰提斯的建城日。外国人、乡巴佬和自由民未经城内人士邀请,均不得进入黑墙。那里居住的都是血统能追溯到瓦雷利亚的旧贵族。 现在交通变得更加拥挤,因为他们接近了连接东西城区的长桥。他们现下在西城区,街上全是载货马车、手推车和象车,这些车大都是冲桥去或从桥上过来的。奴隶更是多得跟蟑螂一样,为了主人的差事四下奔忙。 眼看快走到鱼贩广场和商人之屋了,附近的十字路口忽然传来一阵叫嚷,紧接着身着华丽盔甲和虎皮披风的十二名无垢者长矛手忽然现身,呼喝众人为执政官的大象让路。执政官的大象是个灰色的庞然大物,身披精致的瓷釉铠甲,它一边走,铠甲一边发出碰撞的轻响。大象背上驮了个高高的堡楼,堡楼太高,以至于刮到了城里的精雕石拱门。“执政官身份尊贵,任职的那一年,他们的脚都不能接触土地。”昆廷告诉同伴。“无论上哪他们都得乘坐大象。” “然后阻塞交通,再拉一堆象粪招待我们这种人是吧?”盖里斯说,“真搞不明白,偌大的多恩领只需要一位亲王,小小的瓦兰提斯却要三个!” “执政官和亲王、国王都不同。瓦兰提斯和瓦雷利亚一样是自由堡垒,有地产的自由民分享统治权,甚至有地产的女人也可以投票。瓦兰提斯的三位执政官是从血统可以不被打断地追溯到古瓦雷利亚的贵族家族中投票选出的,他们从一年的元旦当天开始执政,直到下一个新年。这些是常识,你肯读读凯德里师傅给你的书就都明白了。” “书上又没有插图。” “书上有地图的啊。” “地图不算。如果他早说可以读到老虎和大象的事,我或许会试试。我最烦枯燥的历史了。” 象车走到鱼贩广场。那矮象举起象鼻,像鹅叫一样发出抗议的声音,最后才心不甘情不愿地一头扎进载货马车、舆轿和行人汇织成的车水马龙中。车夫用脚后跟戳着矮象,催促它快走。 鱼贩子们全体出动,吆喝叫卖早上的渔获。这帮人叫嚷的土话,昆廷两句里只听得懂一句,但无需听得太真切也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他看见了鳕鱼、旗鱼和沙丁鱼,看见一桶桶贻贝捞蛤。有家铺子门口挂着一长排鳗鱼;另一家铺子展示了一只巨龟,它有马那么重,四脚都用铁链拴起来。螃蟹在装满海草的海水桶子里爬来爬去。很多小贩用洋葱和甜菜烤鱼排,或售卖用小铁罐炖的辛辣鱼汤。 广场中央,一个没了脑袋的破损执政官雕像下,一群人正在围观侏儒表演。两名侏儒穿上木盔甲,模仿骑士进行长枪比武。昆廷看见一个侏儒骑的是狗,另一个侏儒跳上了一头猪……不料却从猪身上摔下来,周围哄堂大笑。 “挺有意思的,”盖里斯说,“停下来看他们打架如何?小昆,你得学会笑一笑,你看起来就像个便秘了半年的老头子。” 我才十八岁,比你还年轻六岁,昆廷想,我不是老头子。然而他说出口的却是:“看侏儒表演滑稽剧有何意义?除非他们有船。” “就算他们有船,只怕也是侏儒船。” 四层楼高的商人之屋耸立在港口区,码头和仓库环绕着它。在这里,来自旧镇和君临的商人,与他们在布拉佛斯、潘托斯及密尔的同行齐聚一堂。这里还有长毛的伊班人,乳白色皮肤的魁尔斯人,穿羽毛披风、皮肤炭黑的盛夏群岛人,甚至有从阴影旁的亚夏来的、戴面具的缚影士。 昆廷从象车上下来,隔着皮靴他也能感受到脚下铺路石的热度。商人之屋门外的荫凉地里摆了张搁板桌,桌旁树起一根蓝白条纹的燕尾旗,迎风飘动。四个面目不善的佣兵懒洋洋地坐在桌子旁,朝每一位路过的男人或男孩大喊大叫。这些都是风吹团的军士,昆廷知道,启程去奴隶湾之前,他们在努力招揽新手。签下合约的人会在渊凯方作战,与我未来的新娘为敌。 一名风吹团的军士叫住他们。“我听不懂你的话。”昆廷回答。他精通高等瓦雷利亚语的读写,但口语练习不多,更何况瓦兰提斯人说的瓦雷利亚话与原版相比变化太大。 “维斯特洛人?”对方换成通用语。 “我来自多恩,我主人是个酒商。” “主人?见鬼去。你是奴隶吗?跟我们走,做自己的主人。你想碌碌无为地死在病床上么?我们会教你用长剑和长枪,你会跟‘褴衣亲王’一起上战场,赚到比领主老爷们还多的钱。男孩、女孩、金银财宝,当个男子汉,这些都不在话下。我们是风吹团,干翻女神,操她屁眼!” 两个佣兵跟着大声唱起歌,这似乎是他们的行军曲。昆廷能听出个大概。我们是风吹团,他们唱道,随风吹到奴隶湾。宰杀屠夫王呀,再把真龙女王干。 “若克莱图斯和小威还在,我们这就去把大人物叫出来,一起宰了他们。”盖里斯恨恨地说。 克莱图斯和小威都不在了。“别管他们,”昆廷吩咐。他们推门进入商人之屋,佣兵在他们身后肆意嘲讽,骂他们是没血性的懦夫和吓破了胆的姑娘。 大人物等在二楼他们的房间里。虽然“草鹨号”的船长极力保荐这家旅馆,但对于随身携带的黄金与物品,昆廷仍然倍加防范。港口向来是小偷、探子和妓女的聚集地,而这些在瓦兰提斯又格外地多。 “我正想出去找你们,”阿奇巴德·伊伦伍德爵士在他们身后把门闩锁上。他的表弟克莱图斯给他取了“大人物”这么一个外号,算是名副其实。阿奇身高六尺半,肩膀宽阔,肚子浑圆,腿粗得像树干,手粗得像火腿,而且没有脖子。童年时染的病让他掉光了头发,秃头活像一颗光滑的粉色卵石。“那么,”他问,“走私者怎么说?弄到舟了没?” “是船。”昆廷纠正,“是的,他愿意搭我们一程,去最近的地狱。” 盖里斯坐到吊床上,脱下靴子。“不如打道回府,折回多恩去吧。” 大人物接口:“我还是建议走恶魔之路。或许这条路没那么可怕。即便传说不假,挑战它也可以赢得更多荣耀。谁敢拦我们?仗剑的小丁,挥锤的我,哪个恶魔打得过?” “要是丹妮莉丝在我们抵达前就被害死了呢?”昆廷说,“我们必须坐船,迫不得已,‘冒险号’也得上。” 盖里斯笑道:“看来你对这丹妮莉丝的饥渴远远超乎我的想象,连几个月的恶臭生活也不顾了。我敢打赌,不出三天我就会乞求他们杀了我。不行不行,王子殿下,我求你,千万别乘‘冒险号’。” “难不成你有更好的办法?”昆廷反问。 “我有,是刚刚冒出来的。我向你坦白,这个法子有点冒险,而且不太荣誉……但比起走恶魔之路,它能让你更快地见到你的女王。” “快告诉我。”昆廷·马泰尔吩咐。 286.第286章 琼恩 琼恩·雪诺翻来覆去地读着那封信,直到文字变得模糊,挤成一团。我不该在信上签名,我不能在信上签名。 他差点把这张羊皮纸当场烧掉,但最终只啜了口麦酒——这半杯残酒是他前晚独进晚餐时剩下的。我必须签名。他们推选我为他们的总司令。长城是我的了,守夜人军团也是我的。守夜人是不偏不倚的。 当忧郁的艾迪·托勒特开门告诉他,吉莉到了时,他感到片刻安慰,忙把伊蒙师傅的信放到旁边。“叫她进来,”他也恐惧着这次摊牌,“去找山姆。我接下来就跟他谈。” “他一定是在地下看书。我家老修士常说,书是会说话的死人。依我看,死人就该乖乖闭嘴,没人想听死人唠叨。”忧郁的艾迪低声埋怨着蛆虫和蜘蛛走开了。 吉莉进门后立刻跪下。琼恩绕过桌子把她扶起来。“你无须对我下跪。我不是国王。”吉莉做过别人的老婆,现在又成了母亲,但在他眼中还是个孩子,是一个用山姆的旧斗篷包裹起来的苗条小东西。那斗篷实在太大,甚至能藏住好几个她。“孩子们都好吗?”他问她。 野人女孩在兜帽底下羞怯地笑了。“是的,大人。我一开始担心自己的奶水不够养活两个孩子,结果他们喝得越多,我的奶水也就越多。他们很强壮。” “我有些不好的消息要告诉你。”他几乎脱口而出“求你”,但在最后一刻忍住了。 “是说曼斯吗?瓦迩恳求国王饶了他,若能换曼斯一命,她宁愿下嫁某个下跪之人,事后也不会割丈夫的喉咙。但国王饶恕的却是骸骨之王。卡斯特曾发誓,骸骨之王在他的堡垒前现身就是找死。真的,那家伙做的坏事比曼斯多上一倍。” 而曼斯所做的不过是率领大军攻向那个他曾誓言守护的王国?“曼斯跟我们一样发过誓,吉莉,后来却当了变色龙,娶了妲娜,自封为塞外之王。他的生死将由国王判决。我们今天要谈的不是他,而是他的孩子。妲娜的儿子。” “小宝贝出事了?”她声音颤抖,“他可没违背任何誓言啊,大人。他还只懂得睡觉、哭啼和喝奶。他没伤害过任何人。请别让她烧死他,救救他吧,求您了。” “只有你能救他,吉莉。”琼恩坦诚相告。 换作别的女人,或许会冲他尖叫、诅咒他、要他下七层地狱;换作别的女人,或许会在狂怒中扑向他、扇他的耳光、踢他或用指甲抠他的眼睛;换作别的女人,会好好给他点颜色看。 但吉莉只是摇着头。“不,求您了,不。” 乌鸦记住了这个词。“不。”它尖叫道。 “拒绝合作,那男孩就会被烧死。也许不是明天,不是后天……但等不了多久,等梅丽珊卓想要唤醒魔龙、改变风向,或是其他需要国王之血的法术时,那时曼斯早已被烧成了灰,她火堆上的牺牲品只能是他儿子。史坦尼斯不会拒绝她的要求。你不带这孩子走,她一定会烧死他。” “我走,”吉莉道,“我带他走,两个孩子一起,妲娜的孩子和我的孩子。”泪水滚下她的脸颊——若非烛光映得它们发亮,琼恩还不知道她在哭。卡斯特的老婆们一定教导女儿要闷在枕头里哭泣,甚至是到外头去哭,以免遭卡斯特毒打。 琼恩将用剑的手握紧成拳。“你把两个孩子都带走,必将引来后党人士的追捕,等被抓回来,那男孩依然会被烧死……你也会跟他一起死。”若我出言安慰,她或许会以为眼泪可以动摇我的意志。她必须认清我是决不可能让步的。“你只能带走一个孩子:妲娜的孩子。” “做母亲的不可以丢弃自己的儿子,否则将遭到永远的诅咒。丢弃儿子决不行。我和山姆,我们共同拯救了他。求您,求求您,大人。我们没让寒冷夺走他的生命。” “人们都说,冻死几乎毫无痛苦,但被火烧……你看到这蜡烛了吗,吉莉?” 她望进焰苗。“嗯。” “摸摸它。把你的手放上去。” 她棕色的大眼睛瞪得更大,她没动。 “放上去。”杀死心中的男孩。“快。” 女孩颤抖着伸出手,高抬在颤抖的烛焰之上。 “压低。碰它。” 吉莉压低手掌。一寸,又一寸……当火焰接触到皮肤,她立刻缩回手,啜泣起来。 “被烧死是最残酷的。妲娜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这个孩子,但养育他、呵护他的是你。你曾从冰雪里拯救过自己的孩子,现在你要从烈火中拯救她的孩儿。” “那他们一定会烧死我的孩子。那个红袍女没安好心,她要得不到妲娜的孩子,就一定会烧死我的孩子。” “你的孩子没有国王之血,梅丽珊卓烧死他没有任何价值。史坦尼斯企图鼓动自由民为他而战,若没有正当理由,他也不会烧死无辜者。你的儿子很安全。我会给他找个奶妈,并将他置于我的保护之下,让他在黑城堡茁壮成长。他将学会打猎骑马,学会长剑、斧头和弓箭的技巧。我还会让人教他读写。”山姆会喜欢这点的,“到了合适的年纪,他将得知自己真正的身世。到时候如果他想来找你,我会准许他自由离开。” “你会让他做乌鸦的。”她用苍白的小手背擦去泪水,“我不同意,不同意。” 杀死心中的男孩,琼恩心想。“你一定得同意,否则我向你担保,他们烧死妲娜的孩子那天,你的孩子也难逃一死。” “死,”熊老的乌鸦厉声说,“死,死,死。” 女孩颓然坐下,缩成一团,呆望着蜡烛,泪水在眼眶中聚集。过了一会儿,琼恩说:“你走罢。此事不许外传,你自己做好在明天日出前一小时出发的准备。我会派人来接你。” 吉莉站起来,苍白无言地离开,没再回头看他一眼。琼恩听见她急匆匆的脚步,她几乎是跑过了兵器库。 琼恩过去关门时,发现白灵在砧板底下伸展身子,嘴里叼着一根牛骨。大白狼抬头看向靠近的他。“你也该回来了。”他坐回座位,重新读起伊蒙学士写的信。 山姆威尔·塔利没多久就到了,腋下夹着一大堆书。莫尔蒙的乌鸦见他进来便飞去索要玉米。山姆尽量满足它,他从门背后的袋子里掏出玉米去喂。乌鸦用力啄他的手掌,山姆不由得叫了一声。乌鸦飞回空中,玉米粒撒得到处都是。“那坏蛋有没有弄破你的皮?”琼恩问。 山姆小心翼翼地摘下手套。“有啊。我在流血呢。” “我们都会为守夜人军团流血。戴上厚点的手套。”琼恩用脚把一张椅子推到山姆面前,“坐下,看看这个。”他将羊皮纸递给山姆。 “这是什么?” “一面纸糊的盾牌。” 山姆读得很慢。“给托曼国王的信?” “在临冬城,托曼曾跟我弟弟布兰用木剑打斗。”琼恩回忆着当时的情形。“他穿着那么多衬垫,看上去就像一只填鹅。后来,布兰将他击倒在地。”他走到窗边,掀开百叶窗。外面空气虽冷,但很清爽。天空是铅灰色的。“现在布兰死了,白白胖胖的托曼坐上了铁王座,他的黄金卷发上顶着王冠。” 听到这话,山姆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有一瞬间,他觉得山姆似乎有话要说,但后者最终只吞了口口水,继续读信。“你没在信上签名。” 琼恩摇摇头。“熊老上百次地向君临求助,他们送来的却是杰诺斯·史林特。一旦兰尼斯特听说我们收留了史坦尼斯,只怕再谦卑的信件也无法获取同情。” “我们收留他是为了防守长城,又不是帮他进行战争。这里面说得很清楚。” “泰温公爵会在意其中差别吗?”琼恩把信拿回来,“他为什么要帮我们?他从来没有付出过。” “嗯,也许他不愿听人们议论说当史坦尼斯千里迢迢赶来保卫王国时,托曼国王却在玩玩具。那会让兰尼斯特家族蒙羞的。” “蒙羞?说心里话,我想带给兰尼斯特家族毁灭与死亡。”琼恩念起信,“守夜人军团决不参与七大王国的战争,我们立誓守护整个国度,而今国家已危于累卵。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协助我们对抗长城外的敌人,但我们并未支持他……” 山姆在椅子上扭动着身子。“嗯,我们并未支持他。是吧?” “我提供食宿给史坦尼斯的人,把长夜堡划给他们支配,再允许部分自由民在新赠地定居。仅此而已。” “泰温公爵会说你给的太多了。” “而史坦尼斯认为还远远不够。对国王而言,你付出越多,他就索要得更多。我们正如履薄冰,脚底是万丈深渊。与一个国王相谋已经够难,同时满足两个根本不可能。” “是的,但……若兰尼斯特家大获全胜之后,泰温公爵认定我们背叛真正的国王,那也许就意味着守夜人军团的末日。他背后有提利尔家族的支持,整个高庭的力量,而且他在黑水河上确实击败了史坦尼斯大人。” “黑水河之战只是一场战役。罗柏赢得过所有战役,最终却掉了脑袋。假如史坦尼斯能唤起北境……” 山姆犹豫片刻后道:“兰尼斯特在北境有自己的代理人。波顿公爵和他的私生子。” “而史坦尼斯有卡史塔克家,若他能进一步赢得白港……” “若能,”山姆强调,“若不能呢……大人,纸糊的盾牌总比没盾牌强。” “我想也是。”山姆和伊蒙意见一致。不知怎地,他希望山姆·塔利能给他不同的答案。算了,不过是一张纸、几滴墨水。他叹口气,提起鹅毛笔签名。“准备封蜡。”在我改变主意之前。山姆立刻执行。琼恩摁上总司令的印鉴,把信交给山姆。“待会儿把这个带给伊蒙师傅,让他派鸟儿送去君临。” “好的。”山姆听起来如释重负,“大人,能否容我询问……我刚才看见吉莉离开,她差点哭出来。” “瓦迩又派她来为曼斯求情。”琼恩撒谎道,接下来他们谈论了一会儿曼斯、史坦尼斯和亚夏的梅丽珊卓,直到乌鸦吃掉最后一粒玉米,尖叫道:“血。” “我要把吉莉送走。”琼恩说,“她和她的孩子一起走。如此,我们还需要给那孩子的乳奶兄弟再找个奶妈。” “山羊奶也许可以支撑一阵子。在找着人奶之前。山羊奶比牛奶好。”谈起奶子显然让山姆很窘,他很快把话题转移到历史上,说起什么几百年前的少年总司令的生平事迹。琼恩打断他,“告诉我些有用的东西,告诉我关于我们敌人的信息。” “异鬼。”山姆舔舔嘴唇,“编年史中提过它们,但不若我想象的频繁——我是指我已经找到并查阅过的记录,很明显,还有更多的我没读到。有些比较古老的书已散成纸片,当我试图翻看时,它们却粉碎了。而那些真正的古书……或许是完全碎掉,或许是埋藏在我没能检查到的隐秘之地,或许……或许它们根本就不存在。我们最古老的历史记载是安达尔人来到维斯特洛之后写成的,先民只留下岩石上的符文,因此我们自认为了解的关于黎明之纪元、英雄之纪元以及‘长夜’的所谓史实,统统都是数千年后修士们的补记。在学城,有的博士根本不相信这些。比如,上古传说中提到很多统治时间长达数百年的国王,驰骋疆场一千年的骑士,而那时候根本连骑士都没有呢。你是知道那些故事的,筑城者布兰登,星眼赛米恩,夜王……我们说你是第九百九十八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但我即便从能找到的最早的名册开始统计,也只数出六百七十四位总司令,那意味着……” “最早的名册……”琼恩打断他,“关于异鬼有什么信息?” “书中提到龙晶。在英雄之纪元,森林之子每年赠送给守夜人一百把黑曜石匕首。大多数故事声称,异鬼会在寒冷时到来,或者说寒冷是因为它们而到来。有时候,它们在雪风暴中出现,天晴时则融化殆尽。它们躲避日光,只在夜间行动……或者说当他们出现时天就变黑了。有些故事叙述它们骑着动物的死尸,包括熊、冰原狼、长毛象、马……反正都是已死亡的肌体。杀死小保罗的异鬼骑着一匹死马,因此这段记述显然是真实的。有的故事中还提到巨型冰蜘蛛,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还有,被异鬼杀死的人必须火化,否则尸体将会复活,成为他们的奴隶。” “这些我们都已经知道了。真正的问题在于,该如何抵抗它们?” “假设可以相信那些故事的话,普通刀剑砍不进异鬼的盔甲,而他们所使用的剑十分寒冷,足以令钢铁碎裂。只有火焰能影响他们,除此之外,黑曜石是他们的天敌。我找到一段关于‘长夜’的记叙,讲的是最后的英雄如何用龙钢之剑斩杀异鬼。它们应该也无法抵御龙钢。” “龙钢?”这对琼恩而言是个新信息,“瓦雷利亚钢?” “我首先想到的也是这个。” “所以只要我说服七大王国的领主们捐献出家藏的瓦雷利亚钢剑,大家就能得救?这不难啊。”还不如叫他们放弃城堡和家产。他苦笑了一下。“你有没有搞清楚异鬼究竟是什么东西,他们从哪儿来,目的何在?” “还没有,大人,也许是我看的书不对。有数百本我连碰都没来得及碰。再多给我点时间,能搞清楚的话我一定会搞清楚。” “没时间了。你得去收拾行李,山姆,你跟吉莉一块儿走。” “走?”山姆张大嘴巴瞪着他,似乎听不懂他的话,“我走?去东海望,大人?还是……我……” “去旧镇。” “去旧镇?”山姆用尖细的声音重复道。 “伊蒙也去。” “伊蒙?伊蒙师傅?可……可他已经一百零二岁了,大人,他不能……莫非你让我跟他同行?那谁来照顾乌鸦?如果它们生病或者受伤,谁……” “克莱达斯。他跟随伊蒙许多年了。” “克莱达斯只是个事务官,眼睛又越来越差。你需要学士的辅佐。而且伊蒙学士如此虚弱,让他出海……他年纪大了……也许……” “他会有危险,我很明白,山姆,但留下来风险更大。史坦尼斯知道伊蒙是谁,假如红袍女坚持要获得国王之血来施展法术……” “哦。”山姆的胖脸失去了血色。 “戴利恩将在东海望与你们会合,我希望他的歌声能在南方为我们吸引一些人手。‘黑鸟号’载你们去布拉佛斯,你们先到那边,再自行安排前往旧镇的行程。若你仍打算认吉莉的孩子作私生子,就把她和婴儿送去角陵;如果做不到,伊蒙会为她在学城中谋个仆人的差事。” “我的私、私、私生子。是,我……我母亲和我妹妹会帮吉莉照顾孩子。但没有我,戴利恩也能护送她去旧镇。我……我每天下午都遵照你的指示跟乌尔马练习箭术……呃,除了在地窖的时候,但你叫我查找异鬼的资料。真的,长弓让我肩膀酸痛、手指起泡。”他把手展示给琼恩看,“我还在练,有的时候能射中目标了,但我仍是全世界最差劲的射手。不过我喜欢乌尔马的故事,该有人把它们记下来,收录在书里。” “你来写啊。学城里有纸有墨,也有长弓——希望你不要就此荒废箭术。不过山姆,守夜人军团纵有千百射手,却只有少数几人能读会写。我要你成为辅佐我的新任学士。” “大人,我……我的职责在这里,那些书……” “……等你回来时还在。” 山姆的一只手摸向喉咙。“大人,学城里……他们会让我切尸体。我戴不了颈链。” “你可以,而且一定得戴。伊蒙学士年老目盲,日渐虚弱。以后的日子,谁来接替他呢?影子塔的穆林学士更像个战士而不像学者,东海望的哈慕恩学士醉酒的时间多过清醒的时间。” “如果你多问学城要几个学士……” “我有这打算,多多益善。然而伊蒙·坦格利安的传人是没那么容易找到的。”事情没照他预料的那样发展。他以为吉莉的部分最麻烦,而山姆会乐意用温暖的旧镇交换危险的长城。“我还以为你一定会高兴。”琼恩不解地说,“学城的书多得看不完,你可以在那儿过得很愉快,山姆,我相信你能学成本领。” “不行。我可以读书,但……学——学士同时也是医者,而血——血——血让我眩晕。”他双手乱摇,试图证明给琼恩看,“我是‘胆小鬼’山姆,不是什么‘杀手’。” “胆小鬼?你还怕什么?害怕老人们的斥责?山姆,你亲眼见过尸鬼涌上先民拳峰,如潮水一般的活死人,它们伸出黑色的双手,脸上长着明亮的蓝眼睛。你甚至亲手杀了一个异鬼。” “是龙——龙——龙——龙晶杀的,不是我。” “够了。”琼恩叫道。在吉莉身上他已经左右为难,没耐心关注胖男孩的恐惧。“你巧言密谋让我当上总司令,现下就得服从我的命令。你必须去学城铸炼颈链,假如需要解剖尸体,那便乖乖照办。至少,旧镇的尸体不会起来抗议。” “大人,我父——父——父——父亲,蓝道大人,他,他,他,他,他……他说学士的角色是服务效劳,而塔利家族的儿子决不戴颈链,角陵的血脉不向小贵族们卑躬屈膝。琼恩,我不能违抗父亲。” 杀死心中的男孩,琼恩心想,把你心中的男孩和他心中的男孩一起杀掉,你这该死的野种。“你没有父亲,只有兄弟。只有我们。你的生命属于守夜人,所以别再多言,回去收拾衣物,外加所有你想带去旧镇的东西,你们将在明天日出前一小时启程。还有一道命令,从今以后,不准你称自己为胆小鬼。在过去一年中,你经历的比大多数人一生经历的还要多。你一定能面对学城,而且你面对它时,必须作为堂堂正正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我不能命令你变得勇敢,但可以命令你隐藏恐惧。你立过誓,山姆,记得吗?” “我……我尽力。” “这不是尽力不尽力的问题。你必须服从。” “服从。”莫尔蒙的乌鸦拍打着黑色的大翅膀。 山姆看上去快要瘫倒了。“遵命,总司令。伊蒙……伊蒙师傅知道这事吗?” “他跟我意见一致。”琼恩为他打开门,“没有告别仪式,知情人越少越好。第一道日光出现之前一小时,墓地边集合。” 山姆像吉莉一样逃跑了。 琼恩觉得很累。我需要休息。他直到半夜还在研究地图、书写信件、跟伊蒙师傅一起商量计划。即便摇摇晃晃回到那张窄床上,他也睡不着。他辗转反侧想着今天将要面对什么,他难以忘怀伊蒙师傅最后的叮嘱。“请允许我向司令大人提供最后的谏言。”老人说,“这也是我和我弟弟分别时,对他说的最后的话。大议会让他坐上铁王座那年,他已经三十三岁了,养育了许多孩子,但在内心深处,他仍是个男孩。伊戈天性纯真,我们最爱他的也是这点。你得杀死心中的男孩,我坐船去长城那天告诫他,男人才能统治天下。你得做伊耿,跟伊戈永别。杀死心中的男孩,承担男人的责任。”老人伸手抚着琼恩的脸。“你只有伊戈当年一半年纪,肩上的责任却沉重得多。总司令对你而言不是一桩美差,但我在你身上看到了力量,你有能力做不得不做的决定。杀死心中的男孩,琼恩·雪诺,因为凛冬将至。杀死心中的男孩,承担男人的责任。” 琼恩披上斗篷,大步出门。他每天都会在黑城堡内绕圈巡视,去看望那些站岗的兄弟、倾听他们的感受;或去看乌尔马带大家操练箭术;或去和国王的人及后党人士交谈;再或上到长城的冰封绝顶,瞭望鬼影森林的情况。白灵犹如一道白影,紧跟在旁。 今天琼恩登上长城时,担任警卫的是白眼肯基。肯基已度过四十一个命名日,其中三十年在长城。他左眼瞎了,右眼也不利索,但在野外,他骑马握斧的技巧称得上是合格的游骑兵。只是他不太合群。“平静的一天,”他告诉琼恩,“没什么可报告的。除了走错方向的游骑兵。” “走错方向的游骑兵?”琼恩问。 肯基咧嘴笑道:“是两名骑士,一小时前刚沿国王大道骑向南方。戴文看见他们出发,就说这帮南方傻鸟走错方向了。” “明白。”琼恩道。 戴文本人反映了更多情况,这位老林务官正在军营里喝一碗大麦浓汤。“没错,大人,我是看见他们了。霍普跟马赛,说是史坦尼斯派的,但没跟我透露去哪儿、干什么或是啥时候回来。” 里查德·霍普爵士和朱斯丁·马赛爵士都属于后党,在国王驾前颇有影响。若史坦尼斯想侦察周边,随便派一对自由骑手就可以,琼恩·雪诺意识到,他派骑士多半是作为特使之类。东海望的卡特·派克送信说洋葱大人和萨拉多·桑恩已启航前往白港与曼德勒大人谈判,史坦尼斯同时派出其他使者也是理所当然。这位国王不是个耐得住性子的人。 然而这两位“走错方向的游骑兵”回不回得来却很成问题。他们虽是骑士,对北境却一片茫然。国王大道上耳目众多,其中有的恐无善意。不过这些都不是琼恩该担忧的。就让史坦尼斯留着他的秘密吧,诸神知道,我也有自己的秘密。 当晚,白灵就睡在他床边,琼恩也终于没再梦见自己化身为狼。即便如此,他睡得仍不安稳,忐忑了几小时却又陷入噩梦。梦的主角是哭泣的吉莉,她哀求他放过她的孩子,他却从她怀中把孩子们残忍地夺走,砍下两个婴儿的头,再把脑袋还给她,命令她调换位置缝回去。 醒来时,他发现艾迪·托勒特就站在漆黑的卧室中,笼罩在他身前。“大人?到点了,是狼时。你吩咐我到时间就叫醒你。” “给我点热东西喝。”琼恩掀开毯子。 他刚穿戴整齐,艾迪就回来了,并把一个热气腾腾的杯子交到他手里。琼恩本以为这是加热的香料葡萄酒,结果惊奇地发现是稀薄的肉汤,闻得到韭菜和萝卜的香味,虽然他并没吃到这两样东西。我在狼梦中嗅觉更灵敏,他意识到,吃起东西来也更鲜美,因为白灵的感觉比我细腻得多。他把空杯子放到锻炉上。 今天为他把门的是木桶。“我想跟贝德威克和杰诺斯·史林特谈谈,”琼恩吩咐,“破晓时带他们两个到这里。” 外面的世界黑暗宁静。虽冷,但不足以致命,至少现在不会。而等太阳升起来,温度就会升高了。若诸神保佑,长城甚至会流泪。他们走到墓园时,队伍已整装待发。琼恩任命黑杰克·布尔威为护卫队长,带领十几个骑马的游骑兵,他们要护送的则是两辆双轮拖车。一辆车上高高地堆满了箱子、桶子和袋子,都是为旅行准备的补给;另一辆车上固定着遮风的皮革顶篷,伊蒙师傅便是被安顿在这辆车后面,他裹的熊皮让他看起来像个小孩。山姆和吉莉站在旁边,她的眼睛又红又肿,但她带上了孩子,抱得紧紧的。他无法确定这究竟是她的孩子还是妲娜的孩子,毕竟他只见过这两个婴儿几回。吉莉的孩子年长一些,而妲娜的孩子更活泼,但他们个头什么的都过于相似,除非是天天照料的人,否则难以分辨得清。 “雪诺大人,”伊蒙师傅招呼道,“我在我房里为你留了一本《玉海概述》,由瓦兰提斯冒险家柯洛阔·弗塔所著,他曾到东方旅行,造访过玉海内外所有土地。其中有一段你也许会感兴趣,我让克莱达斯标了出来。” “我一定会看。” 伊蒙师傅揩了揩鼻涕。“知识就是武器,琼恩,战斗之前先要武装好自己。” “我会谨记。”琼恩觉得脸上湿湿凉凉的,他抬起眼睛,发现在下雪。这是个恶兆。他转向黑杰克·布尔威。“尽量加快速度,但别冒愚蠢的风险。你带着老人和婴儿,要照顾好他们,保证他们穿暖吃饱。” “您也要做到,大人。”吉莉似乎并不急着上车,“您对另一个孩子也要一视同仁。替他再找个奶妈,正如您答应我的。那男孩……妲娜的儿子……我是说,小王子……你要给他找个好女人,让他长得高大强壮。” “我保证。” “别给他取名字,千万别,直到他满两岁。还在吃奶时就取名字不吉利。你们乌鸦也许不知道,但那是真的。” “遵命,小姐。” “别这样叫我。我是个母亲,不是什么小姐。我是卡斯特的妻子,卡斯特的女儿,现在成了母亲!”她把孩子递给忧郁的艾迪,自己爬进拖车,用兽皮盖住双腿,再把孩子要回来,抱在胸前喂奶。山姆红着脸扭过头去,沉重地爬上母马。“我们走。”布尔威下令。鞭子一甩,拖车隆隆起步。 山姆多逗留了片刻。“好吧,”他说,“再见。” “再见,山姆,”忧郁的艾迪道,“你的船不会沉,我认为不会,只有我在船上它们才会沉。” 琼恩回忆着往事。“我第一次见到吉莉时,她紧张地背靠着卡斯特堡垒的墙壁。她是个瘦小的黑发女孩,挺着大肚子,畏畏缩缩地躲避白灵。他抓了她的兔子,我想她怕他会撕开她的肚皮,吞食里面的婴儿……但她真正害怕的并非那头狼,对吗?” “她不明白自己怀有多大的勇气。”山姆说。 “你也一样,山姆。祝愿你们的旅途迅捷而又平安,替我好好照顾她和伊蒙,还有孩子。”脸上冰冷的水珠让琼恩想起了他在临冬城和罗柏的告别,他没想到那竟成永诀。“拉起兜帽吧,山姆,瞧,雪花在你发际融化呢。” 等这支小队伍在远处消失,东方的天空已由黑转灰,雪越下越大。“巨人正等候总司令大人的接见,”忧郁的艾迪提醒他,“还有杰诺斯·史林特。” “好的。”琼恩·雪诺抬头望向长城。耸立于众人头上的冰封绝壁长达一百里格,高度七百尺。后者是优点,前者却是目前最大的劣势。琼恩记得父亲曾言道:守卫城墙的人有多坚强,城墙就有多坚强。现下守夜人军团的兄弟足够勇敢,但要防守这么长的防线,人数实在少得可怜。 巨人果然在兵器库里等他。他真名叫贝德威克,身高只是刚过五尺,乃是最矮小的守夜人弟兄。琼恩直入主题:“为扩大侦察范围,需要重整长城沿线的堡垒,好让巡逻的弟兄们有取暖御寒的地方,吃上热乎乎的食物并换乘马匹。我决定派支守备队驻扎冰痕城,这支队伍由你指挥。” 巨人把小指头放进耳朵里拼命地掏。“由我指挥?我吗?大人您搞错了吧,我只是个因为偷猎而被送来长城的农民!” “你已经干了十几年游骑兵。你经历过先民拳峰和卡斯特堡垒的考验,并得以生还。年轻人以你为榜样。” 小个子笑了。“侏儒才以我为榜样咧。我不识字,大人,顶多会写自己的名字。” “我已派人去旧镇请求更多的学士。你会得到两只乌鸦,以备紧急报信之用——平时派人骑马回报。在得到更多的学士和更多的鸟儿之前,我有意在长城顶上建立一系列烽火台。” “有多少可怜虫归我指挥?” “守夜人军团拨出二十人,”琼恩说,“另有十人来自史坦尼斯。”都是些老弱病残。“这些人不是他最得力的部下,也不会穿上黑衣,但会服从你的命令。你想办法物尽其用。我拨出的人里,有四个是随杰诺斯大人一道来长城的君临人,你不仅要留神翻墙的野人,还要留心他们。” “留神归留神,大人,但如果翻墙的人太多,三十个弟兄无济于事。” 或许三百人都不够。琼恩把怀疑压在心底。实际上,爬墙时是很无助的,城上的守卫可用石头、长矛和燃烧的沥青桶肆意对付攀登者,他们则只能死命贴着冰壁。有时,长城似乎还会主动把他们抖下去,好像狗儿抖跳蚤似的。琼恩曾亲眼目睹一片坚冰在瓦迩的情人贾尔身下断裂,断送了他的性命。 但若让野人悄无声息地爬上长城,一切就不同了。只要给他们时间,他们就能在长城顶上建起根据地,树立自己的堡垒,并放下绳索和梯子,迎候数以千计的同伴。红胡子雷蒙正是这样干的。雷蒙是他曾曾祖父时代的塞外之王,当时的守夜人军团总司令是杰克·穆斯古德,人称“快乐杰克”,但他听任红胡子长驱直入北境之后,人们改称他为“睡大觉的杰克”——这个外号流传至今。雷蒙的队伍最后在长湖岸边的血战中,遭遇临冬城威廉公爵和醉巨人哈慕德·安柏的夹击而全军覆灭。红胡子被威廉公爵之弟躁动的阿托斯击杀。守夜人到得太迟,战争已经结束,怒气冲天的阿托斯·史塔克抱着兄长的无头尸,命令他们打扫战场。 琼恩可不想被人叫做“睡大觉的琼恩·雪诺”。“三十人总比一个也没有强。”他告诉巨人。 “这话没错。”矮个子回答,“那么,大人您是只安排戍守冰痕城,还是要启用其他城堡?” “我准备逐步恢复所有堡垒的功用,”琼恩说,“第一批重整冰痕城和灰卫堡。” “大人您派谁去统领灰卫堡呢?” “杰诺斯·史林特。”琼恩回答。诸神保佑大家。“一个人若没点本事,是不可能被提拔为都城守备队司令的。史林特是屠夫之子出身,曼力·史铎克渥斯去世时他已成为钢铁门守卫队长,随后琼恩·艾林看中了他,把君临城的防务交到他手中。杰诺斯大人应该不会像看上去那么蠢。”况且我必须把他和艾里沙·索恩分开。 “或许如此。”巨人说,“但如果换成我,我会把他送去厨房帮‘三指’哈布切芜菁。” 那样的话,我就再也不敢吃芜菁了。 早晨过去了一半,杰诺斯大人才姗姗来迟。琼恩正在擦拭长爪。别的司令可能会将这种工作交给事务官或侍从去办,但艾德公爵打小教导儿子们要亲手打理自己的武器。木桶与“忧郁的”艾迪将史林特带到,琼恩谢过他们两人,请杰诺斯大人落座。 对方大咧咧地坐下,抱着双臂,皱紧眉头,视总司令手里的兵刃于无物。琼恩继续用油布擦拭长柄剑,凝视晨光在千锤百炼的波纹上的反射,心中想象如何用这柄剑轻松斩断皮肤、脂肪和肌腱,让史林特那颗丑陋的头颅与身体分家。本来当一个人披上黑衣,所有的罪孽都将被洗清,所有的人情关系也都化解,但他实在很难把杰诺斯·史林特当兄弟看待。他和我之间有血海深仇。他协助谋杀我父亲,又不遗余力要置我于死地。 “杰诺斯大人,”琼恩收起剑,“我任命你为灰卫堡指挥官。” 史林特吃了一惊。“灰卫堡……灰卫堡不就是你带你的野人朋友翻长城的地方……” “正是。我承认,堡垒的状况很糟糕,交给你的任务就是尽力弥补。首先清空长城下的森林,然后你可以从已垮塌的建筑上收集石头用于修补还可支撑的建筑。”这是一项艰苦卓绝的任务,他本想补充,你们会睡在冰冷的石头上,累得没力气抱怨和策划阴谋。从今往后,你将忘记温暖的滋味,但你会知道如何做一名守夜人的汉子。“我拨给你三十人。十人来自黑城堡、十人来自影子塔,另有十人是史坦尼斯国王借的。” 史林特的脸涨成李子色,他肥硕的下巴开始发抖。“你以为我不晓得你的居心?杰诺斯·史林特可没那么容易上钩。你小子还在襁褓里流屎的时候我就执掌整个君临的防务了。留着你的废墟吧,野种。” 我给了你一次机会,大人。相对于你给我父亲的,这已经很宽大。“你误会我了,大人。”琼恩道,“这是命令,并非提议。黑城堡离灰卫堡足有四十里格,你赶紧收拾好盔甲和武器,跟大家告别,明日破晓就出发。” “没门!”杰诺斯大人跳将起来,把身后的椅子撞倒在地,“我才不会像待宰的羔羊一样,被牵出去挨冻受死。叛徒的野种没资格向杰诺斯·史林特发号施令!我警告你,我在朝中有人!不管这里还是君临,我都有朋友!我是朝廷赐封的赫伦堡伯爵!把那个废墟留给那些瞎了眼投石子选你的傻瓜吧,反正我不去。你听清楚没,小鬼?我不去!” “你一定得去。” 史林特不屑回答,他踢开椅子,扬长而去。 他仍旧把我当男孩看待,琼恩心想,把我当成乳臭未干的男孩,大人吓唬几句就会六神无主。他只希望今晚睡一觉能让杰诺斯大人恢复理智。 结果第二天早晨史林特仍然没有遵令出发。 琼恩在地窖里找到悠然享用早餐的史林特,艾里沙·索恩爵士和他的几名喽啰陪着他。当琼恩带着埃恩·伊梅特和忧郁的艾迪步下楼梯时,这帮人正开怀大笑,他们的桌子后面坐了穆利、马儿、红杰克·克莱勃、拉斯蒂·佛花和呆子欧文。三指哈布从罐子里为大家分发麦片粥。后党人士、国王的人和黑衣兄弟坐得泾渭分明,他们有的在大口喝粥,有的狼吞虎咽炸面包和培根。琼恩看见派普和葛兰同坐一桌,波文·马尔锡坐另外一桌。空中蔓延着烟味和油脂味,勺子刀子的碰撞声在拱形天花板上回荡。 所有人都忽然安静下来。 “杰诺斯大人,”琼恩朗声道,“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放下勺子立刻去马厩,我已帮你装好马鞍,一切都准备好了。此去灰卫堡行程漫长,路不好走。” “你还是自己骑马去吧,小鬼。”史林特哈哈大笑,笑得麦片粥的颗粒掉落胸前,“依我看,你这号垃圾才该去灰卫堡,远远离开敬神的正派人。你身上有野兽的印记,野种。” “这么说,你拒绝执行我的命令?” “你可以拿你的命令去干你那野种的屁股。”史林特激动得下巴颤抖。 艾里沙·索恩浅浅一笑,黑眼珠紧盯琼恩。另一张桌边的巨人杀手高迪则是纵声长笑。 “那好。”琼恩转向埃恩·伊梅特,“请你将杰诺斯大人押到长城——” ——打入冰牢,他想这么说。在冰牢里关个七八天会让史林特浑身发抖,急不可耐地恳求饶恕,对此琼恩并不怀疑。但等我放他出来,他跟索恩一起又会故态复萌。 ——绑到马上,他想这么说。既然史林特不愿作灰卫堡指挥官,那就发配他去那边当厨子。但那样的话,他当逃兵只是时间问题,到时候他得带跑多少兄弟? “——吊死他。”琼恩把话说完。 杰诺斯·史林特的脸变得像牛奶一样白,勺子从他手中滑落。艾迪和埃恩大步穿过厅堂,响亮的脚步声在石地板上回荡。波文·马尔锡的嘴张开合上又张开,但什么也说不出来。艾里沙·索恩伸手摸向剑柄。动手啊,琼恩心想,长爪就在他背上。亮家伙,好让我把你就地正法。 大厅里一半的人都站了起来,既包括忠诚于史坦尼斯国王或红袍女抑或两者兼有的南方骑士、士兵,也包括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他们中有的人主动推选琼恩为总司令,另一些人则把票投给过波文·马尔锡、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卡特·派克……甚至杰诺斯·史林特。我记得,有好几百票投给了别人,我只是个折中选择。琼恩不晓得那些支持过史林特的人此刻在不在这里。平衡只在一线之间。 艾里沙·索恩的手移开了剑柄,他为艾迪·托勒特让开路。 忧郁的艾迪抓住了史林特的一只胳膊,埃恩·伊梅特抓住另一只。他们一起把史林特从凳子上架起来。“不,”杰诺斯大人大声抗议,嘴里喷出许多麦粒,“不,放开我。他只是个小鬼,是个野种。他父亲是叛徒,他身上也有野兽的印记,那只狼就是证据……放开我!你们敢对杰诺斯·史林特动手,将来一定会后悔的!我在君临有朋友。我警告你们——”他不断抗议,被人半拖半拽地押上了楼梯。 琼恩跟着一行人出去。地窖都走空了。史林特在笼子前挣脱了钳制,还动手反抗,但很快被埃恩·伊梅特制伏。伊梅特抓住他的喉咙,把他砸向铁栅栏,直到他屈服。这时,整个黑城堡的人都出来围观,连瓦迩也趴在窗边看,长长的金色发辫垂过一边肩膀。史坦尼斯站在国王塔的台阶上,被骑士们簇拥着。 “如果这小鬼以为这样能吓着我,那就大错特错了。”众人听见杰诺斯大人如此宣告,“他根本不敢动我。杰诺斯·史林特是有朋友的人,我在朝中有人!咱们走着瞧……”寒风卷走了其余的话。 这行不通,琼恩心想。“停下。” 伊梅特转过身,皱紧眉。“大人?” “我撤回吊死他的命令,”琼恩道,“把他押过来。” “噢,谢天谢地。”他听见波文·马尔锡喊。 杰诺斯·史林特大人露出得意扬扬的笑容,跟酸败的黄油一样糜烂,直到琼恩下达下一道命令:“艾迪,找块案板。”然后他抽出长爪。 等找来合适的案板,杰诺斯大人已缩回了铁笼子里,但埃恩·伊梅特追过去把他拖出来。“不要,”史林特尖叫着被伊梅特半推半拽地赶过庭院,“放开我……你们不能……这事要给泰温·兰尼斯特知道,你们都会后悔——” 伊梅特将他踢倒在地。忧郁的艾迪伸出一只脚踩住,以防他起来,然后伊梅特把案板搁到他脑袋下。“别乱动你可少受些苦。”琼恩·雪诺向他保证,“不管怎么挣扎,你终究难逃一死,挣扎只会让你死得更难看。把脖子伸出来,大人。”苍白的晨光流动在琼恩的长柄剑上,他用双手将它举高。“有什么遗言,现在说吧。”他期待对方最后一次咒骂他。 结果杰诺斯·史林特拼命扭动脖子,向上看他。“求您了,大人,发发慈悲吧。我……我马上出发,我马上,我……” 晚了,琼恩心想,你自掘坟墓。长爪一扫。“我可以留着他的靴子吗?”呆子欧文看着杰诺斯·史林特的人头滚过泥泞的地面,问道,“几乎是崭新的咧。嘿!边上镶毛的靴子。” 琼恩回头看向史坦尼斯,他们的目光短暂交汇。 国王略微点了点头,转身回塔。 287.第287章 提利昂 他独自醒来,轿子已经停了。 伊利里欧摊开身子睡觉的地方,只剩一堆被压扁的垫子。侏儒觉得喉咙干燥。他梦见……梦见什么?不记得了。 轿外有群人正用他听不懂的语言交谈。提利昂摆腿跨过帘布,跳到地上,发现伊利里欧总督在跟两位骑马的人交涉。那两个人都穿旧皮衫,披深棕色羊毛斗篷。他们的长剑收在鞘里,胖子看起来也不像是受到胁迫的样子。 “我要撒尿。”侏儒宣布。他蹒跚着走下大道,解开马裤,就着一丛荆棘解决内急,尿了很长时间才尽兴。 “至少他撒尿的本事不赖。”一个骑马的人说。 提利昂把那话儿抖干净,一路走回来。“撒尿是我最不出彩的特长,见过我拉屎你就不会这样说了。”他转向伊利里欧总督,“这两位可是你的熟人,总督阁下?瞧他们一身土匪装扮,我真想操起斧头来保护您咧!” “操斧头?”两个骑手中块头较大的大声重复道,他是个有蓬乱胡子和蓬松橙发的壮汉,“听见没,哈尔顿?这矮冬瓜敢向咱们挑战!” 壮汉的同伴年长些,修面整洁,有一张苦行僧式的、棱角分明的脸孔。他把头发拢起来,用绳子绑在脑后。“越是不起眼的人越是会虚张声势,吹嘘自己的勇气,”他声称,“我怀疑他连只鸭子都打不过。” 提利昂耸耸肩。“先把鸭子拿来。” “你眼前不就是一只?”骑手瞥了眼同伴。 壮汉霍地抽出长柄剑。“达克[1]在此!你这把不知天高地厚的尿壶。” 诸神在上,原来如此。“我以为指的是小鸭子。” 壮汉笑声如雷。“听见没,哈尔顿?他只敢对付小鸭子!” “安静的鸭子更好,”那个叫哈尔顿的人用冰冷的灰色眼眸审视了提利昂一番,然后转回去对伊利里欧说,“箱子呢?” “骡队驮着呢。” “骡子太慢了。我们带了驮马来,得赶紧换上去。达克,这差事交给你。” “为什么当差的总是达克?”壮汉回剑入鞘,“你都干了啥,哈尔顿?我跟你,谁才是骑士啊?”说归说,他还是拍马朝骡队跑去。 “孩子近况如何?”箱子被换到马上时,伊利里欧问。提利昂数到箱子一共六只,橡木制,用铁扣锁上。达克很轻松地就把它们举起来,扛在一边肩膀上。 “已经长得跟格里芬一般高了,三天前他刚把达克打翻进马槽里。” “我才没被打翻!我只是表演下逗他玩而已。” “那我该祝贺你的演技啰,”哈尔顿道,“连我都被唬过了。” “有只箱子里装了给孩子的礼物。是姜糖,他最喜欢吃。”伊利里欧的语调听起来怪异地伤感,“我本以为可以随你们去葛·多荷,在你们顺流而下之前举办一场盛大的送别宴会……” “大人,我们没时间举办宴会,”哈尔顿打断,“格里芬的意思是等我们赶回去就立刻动身。从下游传来的没一条好消息。多斯拉克人在匕首湖北出现,那是老莫索卡奥的先头部队,而哲科卡奥就跟在后头。两个卡拉萨同时穿过了科霍尔森林。” 胖子对此嗤之以鼻。“哲科每隔三四年就会来找科霍尔人的麻烦,科霍尔人会客客气气地送出一大笔金子,好让他回家。至于莫索嘛,他的卡拉萨就跟他一样老迈,而且人数一年比一年少。真正有实力的——” “——是波诺卡奥,”哈尔顿替他说完,“如果传闻属实,莫索和哲科正是被波诺驱赶而来。我们最后收到的报告声称波诺的部众接近了赛荷鲁江的源头,浩浩荡荡足有三万人。格里芬决不愿冒沿洛恩河南下时撞上渡河的波诺的风险。”哈尔顿瞥瞥提利昂,“这侏儒骑马的功夫比得上撒尿吗?” “那当然了,”提利昂抢在奶酪贩子前头回答,“不过你最好给这侏儒准备一副特殊的鞍子和一匹好脾气的马。还有,这侏儒自己长着嘴巴。” “确实长了张臭嘴。我叫哈尔顿,是小团队里的医师,人送外号‘赛学士’。我的同伴是达克爵士。” “是罗利爵士!”壮汉叫道,“罗利·达克菲。任何骑士都能册封骑士,所以格里芬册封了我。你叫什么,矮冬瓜?” 伊里利欧连忙接口:“他叫耶罗。” 耶罗?听起来像给猴子起的名。更糟的是,这是个潘托斯名字,而白痴也看得出提利昂并非潘托斯人。“在潘托斯我是耶罗,”他赶紧补充,以防露馅,“但我妈管我叫胡戈·希山。” “你到底是个小国王还是个小杂种呢?”哈尔顿追问。 提利昂知道自己在这位“赛学士”面前得小心谨慎。“全天下的侏儒,在他们父亲眼里都跟私生子没两样。” “说得好。那么胡戈·希山先生,再回答我一个问题:请问镜盾萨文是如何杀死恶龙乌拉克斯的?” “他把盾牌举在面前,使得乌拉克斯只看见了自己的倒影,直到萨文的长矛戳进它眼里。” 哈尔顿不为所动。“这故事连达克都知道。你能告诉我在血龙狂舞时期,哪个骑士企图用同样的把戏来对付瓦格哈尔?” 提利昂咧嘴一笑,“拜伦·史文爵士。结果他被活活烤死……不过那条龙是叙拉克斯,并非瓦格哈尔。” “恐怕你错了。慕昆学士所著的《血龙狂舞真史》中记载——” “——此书中确实记载为瓦格哈尔,但那是慕昆国师的笔误。拜伦爵士的侍从亲眼目睹了主人丧命,此后写信描述给爵士的女儿听。在信中,他写明龙是叙拉克斯,是雷妮拉骑乘的母龙,这比慕昆的版本要可信得多。试想,史文身为边疆地的骑士,而统领边疆地的风息堡支持伊耿。瓦格哈尔当时由伊耿之弟伊蒙德王子骑乘,史文又怎么可能去杀它呢?” 哈尔顿噘起嘴:“别从马背上摔下来就好,否则你就自己滚回潘托斯去吧。正常人还是侏儒,‘含羞少女号’都不会多等。” “含羞的少女是我除了放荡妞之外最喜欢的货色。告诉我,你知道妓女都上哪儿去了吗?” “我像是会召妓的人吗?” 达克大声嘲笑:“他不敢!莱摩儿知道了会要他祈祷个够!哦,那孩子会跟他同去,然后格里芬会把他命根子切下来塞进他喉咙里!” “没关系嘛,”提利昂道,“反正学士不需要命根子。” “但哈尔顿只是‘赛学士’。” “你似乎很欣赏这个侏儒,达克,”哈尔顿说,“既然如此,你带他走吧。”说完他拍马扬长而去。 达克又花了点工夫才把伊利里欧的箱子绑定在三匹驮马上。哈尔顿已不见踪影,但达克似乎并不担心。他翻身上马,一把抓住提利昂的领子,将其拎到身前。“抱紧鞍桥就万事大吉。我这坐骑步子很稳,而巨龙大道就跟处女的屁股一样光滑。”罗利爵士用右手控制缰绳,左手抓紧马皮带,踢马快速前进。 “一路顺风,”伊利里欧在他们身后叫唤,“告诉那孩子,我很遗憾不能参加他的婚礼,但我会在维斯特洛与你们会合的。以我最亲爱的西拉的手的名义,我发誓。” 提利昂·兰尼斯特回头看了伊利里欧·摩帕提斯最后一眼,总督大人一身锦袍站在轿边,耷拉着肥厚的肩膀。尘土飞扬,奶酪贩子的身影竟显得逐渐渺小起来。 骑过四分之一里后,达克追上了赛学士哈尔顿,随后他们并排前行。提利昂紧抓住高高的鞍桥,两条短腿被极不舒服地分开,他心知肚明等待自己的将是无穷尽的水疱、瘀伤和抽筋的折磨。 “你觉得匕首湖的水盗会怎么料理小矮人?”哈尔顿边骑边说。 “炖矮冬瓜汤?”达克提出。 “不洗澡的乌霍最麻烦,”哈尔顿披露,“光那身味道就臭死人。” 提利昂听了耸耸肩。“幸好我没鼻子。” 哈尔顿朝他浅笑道:“要是撞上‘巫婆之齿号’的柯拉大姐,你身上的其他部位也会不保哦。她外号残酷的柯拉,带着一船美貌绝伦的年轻处女,会把抓住的男人统统阉掉。” “真可怕,我想尿裤子了。” “你敢!”达克沉着脸警告。 “悉听尊令,我就先憋着。等碰到这位柯拉大姐,我打算找件裙子穿上,告诉她我乃君临城内的头牌胡子美女——瑟曦是也。” 这话把达克逗乐了,哈尔顿说:“好个下流小丑,耶罗,我听说裹尸布大王愿意满足任何能博他一笑的人一个愿望。或许这位灰王陛下会把你收去装点他的石宫哦。” 达克不安地看着同伴。“这玩笑开不得。我们就快到洛恩河了,他会听见的。” “为了鸭子的忠告,”哈尔顿道,“我向你道歉,耶罗。你不至于吓得面无人色吧,我只是说说而已。悲伤领亲王的灰吻是不会轻易送出的。” 灰吻。单单这个词就足以让他浑身寒毛直竖。对提利昂·兰尼斯特而言,死并不可怕,但灰鳞病是另一码事。裹尸布大王不过是又一个故事,他告诉自己,不比传说中在凯岩城出没的机灵的兰恩的鬼魂更真实。即便如此,他仍旧闭上了嘴巴。 达克并没留意侏儒突来的沉默,而是讲起了自己的故事。他说他爹是苦桥的武器师傅,他是伴着钢铁敲打声长大的,也打小练剑习武。他的块头和技巧很快吸引了老卡斯威男爵的注意,男爵提拔他加入守卫队,但他有更远大的志向。他眼看着卡斯威软弱的儿子成为侍酒、侍从,最后当上骑士。“不过是个弱不禁风、脸细身子瘦的小杂毛,就因为他老爹生了四个女儿却只有他这么个儿子,便成了老虎屁股摸不得,容不得半点顶撞。说实话,其他侍从在场子里连一根汗毛都不敢碰他。” “你不是那样的孬种,对吧?”故事的结局提利昂已猜出个七七八八。 “我十六岁命名日时,我爹做了一把长剑送我。”达克道,“洛伦特对这把剑爱不释手,便抢了去,我那该死的老爸连一个字都不敢吭。于是我亲自找上门,洛伦特当面告诉我:我的手生来就不配提剑,只配拿锤子。我气不过,回家拿了锤子过来打他。我打断了他两条胳膊和半数肋骨,然后连夜逃出河湾地,渡过狭海,加入了黄金团。起初我作为学徒干了几年铁匠活,后来哈利·斯崔克兰爵士收我当了他的侍从。再后来格里芬从上游传话下来,说他需要可靠的人来训练他儿子,哈利便派了我去。” “格里芬册封你为骑士。” “那是一年之后的事了。” 赛学士哈尔顿浅笑道:“你何不跟你的小朋友解释清楚[2],你是怎么得到这姓氏的?” “骑士的意义不止是一个姓氏!”壮汉坚称,“好吧,他册封我的地方在一片空地,我抬头看见了一堆鸭子,所以……不准笑,我说了不准笑!” 日落时,他们离开大道,在一个古石井旁荒草蔓生的院子里歇息。提利昂跳来跳去,以舒缓酥麻的腿筋,达克与哈尔顿则去喂马喝水。顽强的棕色杂草和小树不仅从鹅卵石间的缝隙里挤出来,还覆盖了周围的石墙——那原本该是一座大宅。照料好马之后,骑手们共享了一顿包括咸猪肉和冷白豆的简陋晚餐,并用麦酒送下肚。提利昂发现经历了与伊利里欧的暴饮暴食,简单的晚饭倒是种可喜的转变。“你们拿的这些箱子,”他边吃边评论,“我起初以为装的是收买黄金团的金子,直到我看见罗利爵士把箱子扛在肩上。若箱内装的是钱,不可能如此轻松。” “不过是套盔甲。”达克耸耸肩。 “还有衣服,”哈尔顿插话,“为各种盛大场合准备的宫廷服装,包括上好的羊毛衣、天鹅绒服饰、丝披风等等。去见女王陛下可不能丢分……也不能空手去。总督阁下贴心地为我们准备了合适的礼品。” 月亮出来后,他们又回到马背上,在群星指引下缓步东行。古老的瓦雷利亚大道在前方闪烁,犹如森林与山谷间一条长长的白银缎带。此情此景,竟令提利昂·兰尼斯特感到了几许平和。“长腿洛马斯所言非虚,这条大道的确是个奇迹。” “长腿洛马斯?”达克疑惑地问。 “一位死了很久的作家,”哈尔顿解释,“他毕生周游世界,写下两本书《奇迹》和《人造奇迹》,书中详叙了他的游历。” “我小时候,我的一位叔叔把这两本书送给了我,”提利昂道,“我爱不释手,一直把它们读烂。” “‘天神实现了七大奇迹,人类却营造了九个。’”赛学士引用书中名言,“人类真是不够虔诚,居然比神还要多造两个。瓦雷利亚的石头路就在‘长腿’列出的九大奇迹之列,我记得是第五大奇迹。” “是第四大奇迹。”提利昂纠正,他童年时代把这十六个奇迹背得可谓滚瓜烂熟。每逢宴会,吉利安叔叔就要他在桌边背诵。我不是特喜欢表演吗?站在端盘子的仆人中间,每个人都盯着我看,我可以向大家证明自己是个多么聪明的小恶魔!后来的许多年里,他一直幻想能踏上“长腿”的征途,周游列国,见证奇迹。 不过在他十六岁命名日到来的十天前,泰温公爵粉碎了侏儒儿子的幻想。那天,提利昂说他要学叔叔们十六岁时的样,去造访九大自由贸易城邦。“我的兄弟们不会让兰尼斯特家族蒙羞,”父亲回应,“也不会娶个妓女。”提利昂提醒对方,自己再过十天就成年了,按习俗将可以自由行动。泰温公爵答道:“没有人是自由的。孩童和傻瓜才向往自由。想走可以,你可以穿上杂色衣、倒立着行走来取悦香料爵爷和奶酪贩子们。不过路费你自己掏,而且永远不要想回来。”眼见男孩的倔强态度被打消,父亲又补充道:“既然你闲不住,就去做点有用的事。”于是提利昂的成年礼是清扫凯岩城内所有阴沟水槽。也许他是想我掉进去淹死吧。如果是那样的话,泰温大概很失望,因为排水沟从没像提利昂负责清扫时那么通畅过。 给我一杯美酒,冲去泰温大人的滋味,一袋美酒就更好了。 他们整夜骑行赶路,提利昂断断续续地犯困,就着鞍桥打盹儿,又毫无征兆地惊醒。他不时往旁边滑,但罗利爵士总能及时出手,把他捞回来。到了早晨,侏儒的脚已酸痛不堪,屁股更如着了火一样。 他们又骑了一天,才赶到葛·多荷的旧址,这座古城坐落在河边。“这就是传奇的洛恩河啊?”提利昂在小山上凝视着和缓的绿色河流说。 “这只是小洛恩河而已。”达克纠正。 “河如其名。”其实这河倒不算太小,但三叉戟河三条支流中最小的也有它的两倍宽,而每一条的流速都比它快。至于河边的城市,更是毫不起眼。从史书中提利昂已知葛·多荷本非大城,只是美丽出众,翠绿与繁花映衬,运河和喷泉纵横。直到被战火吞噬,直到魔龙降临。一千年后的今天,运河中只剩芦苇和淤泥,喷泉池里的一摊摊死水则成了蚊蝇滋生的温床。寺庙与宫殿的残垣碎石散乱一地,唯有盘根错节的老柳树在河边荒地上愈发茂盛了。 废墟中依旧有人居住,当地人在野草丛中辟了些小菜园。听到从古瓦雷利亚大道上传来的铁蹄声,他们大多赶紧逃回了平时居住的山洞,只有少数几个胆大的站在日头下,用呆滞、漠然的目光瞅着过路客。一个浑身赤裸、膝盖以下全是泥巴的女孩目不转睛地盯着提利昂。她一定没见过侏儒,他明白,更别提没鼻子的侏儒了。于是他伸伸舌头,扮了个鬼脸,把女孩吓哭了。 “你干什么?”达克质问。 “献上飞吻呢。我吻上哪个女孩儿,她就准得哭,百发百中。” 大道在纠结的柳树丛中忽然告终,他们沿河岸向北又骑行了一小段,直到穿出树丛,来到一个古旧的石码头。码头已有一半陷进水里,高高的褐色野草几乎把它给埋了。“达克!”有人高叫道,“哈尔顿!”提利昂将头歪到一边,只见一个男孩站在一间低矮木屋的房顶上,挥舞着一顶宽边大草帽。这是个细瘦精悍的孩子,身材匀称,一头暗蓝色头发。侏儒认为他有十五六岁,至少相去不远。 那木屋原来就是“含羞少女号”的船舱。这是艘摇摇欲坠的单桅撑篙船,横梁宽吃水浅,适合在窄小的溪流和沙洲间穿梭。一位平凡的少女,提利昂心想,但往往最丑的在床上最饥渴。往返于多恩领河流的撑篙船几乎都漆了明亮色彩,精雕细刻,这位少女却不一样。她被漆成土灰色,而且油漆已然斑驳起皮;她那巨大的主舵同样朴实无华,简单得没有任何装饰。她就像是在泥巴里滚过的下贱坯子,他心想,这样安排当然是有意为之。 达克也高叫回应,他胯下的母马一路涉过浅滩,踩倒无数芦苇。对面的男孩从船舱跳下甲板,“含羞少女号”上其他的乘客也于此刻现身:一对像是洛伊拿人的年长夫妇站在舵边,一位披柔软白袍的清秀修女走出船舱,从眼睛旁拨开一缕暗褐色头发。 还有格里芬,谁也不会错过格里芬。“别嚷嚷了。”他说。河面顿时肃静。 这家伙很难对付,提利昂当即意识到。 格里芬的斗篷乃是用洛伊拿红狼的兽皮和头皮制成,在斗篷下他穿用铁环扣紧的棕色皮衣。他修剪整洁的脸看起来也似乎是皮革制,而他的眼角边已有了皱纹。虽然他跟他儿子一样是蓝发,但发根却是红的,眉毛红得更显眼。他臀上悬了一把长剑和一把匕首。对于达克和哈尔顿的平安返回,即便他有欣喜之意,也丝毫没流露出来。但他没有掩饰看到提利昂的不快。“一个侏儒?这是怎么回事?” “我知道,你指望看到一大轮奶酪。”提利昂转向小格里芬,露出最无辜的微笑,“染蓝发在泰洛西挺时尚,但在维斯特洛,男孩会朝你丢石头,女孩会指着你的脸嘲笑你。” 那孩子吓了一跳。“我妈是泰洛西淑女,我染头发是为了怀念她。” “这家伙究竟是谁?”格里芬严厉地问。 哈尔顿道:“伊利里欧专门写了信跟你解释。” “立刻拿给我看。把侏儒带去我的舱房。” 我不喜欢他的眼睛,提利昂坐在昏暗的舱房,看着这位佣兵坐在他对面读信时,心里这么想。两人间只隔了一张划痕累累的板条桌,桌上有支牛油蜡烛。那是一对冰蓝、冷酷、淡色的眼睛,侏儒不喜欢淡色的眼睛,因为泰温公爵就有一双淡绿色中闪烁着金黄的眸子。 他静静地观察。这佣兵会读信已说明了很多问题。有几个在刀尖上舔血的佣兵能做到这点呢?他的嘴唇几乎一动也不动。提利昂进一步意识到。 格里芬终于从羊皮纸上抬起头来,眯起那对淡蓝色的眼睛,“泰温·兰尼斯特死了?死在你手中?” “死在我手指上,瞧,就这根指头,”提利昂伸出一根手指给格里芬瞻仰,“泰温公爵当时蹲下如厕,我正好用十字弓射穿他的肚皮。我看他究竟能不能拉出黄金来——遗憾的是,他做不到,我正愁没金子花咧!从前,我还害死了我老妈,噢,别忘了我外甥乔佛里,我在他婚宴上下毒,亲眼看着他窒息而死。奶酪贩子是不是把这部分漏掉了?为了取悦女王陛下,我准备把我老哥老姐统统加进谋杀名单里。” “取悦她?伊利里欧失去理智了吗?陛下拿一个坦承自己犯下弑君和弑亲兽行的恶棍何用?” 问得好,提利昂心想,但他说出口的却是:“被我谋杀的国王霸占过她的王座,而我背叛狮子的行为,已经让女王陛下从中获益。”他挠挠烂鼻子,“别担心,我不杀你,你又不是我家人。可以把奶酪贩子的信给我瞧瞧吗?我很高兴能亲自拜读关于自己的事。” 格里芬不仅忽视他的请求,还把信放到烛焰上,眼看着羊皮纸焦黑、卷曲、灰飞烟灭。“坦格利安家和兰尼斯特家之间有血仇,你为何支持丹妮莉丝女王的事业?” “为了金钱与荣耀,”侏儒欢快地声明,“噢,还为了报仇。只消见到我老姐,你就会恍然大悟了。” “我很明白仇恨的滋味。”格里芬说话的腔调,让提利昂意识到他是认真的。这个人终日以仇恨为食,以仇恨为衣,度过了多少岁月。 “我们总算是找到共同点了,骑士先生。” “我不是骑士。” 你不仅说谎,而且说得很差劲。真是缺心眼儿啊,大人。“达克爵士说是你册封他的。” “达克多嘴。” “鸭子会说话,已经很了不起了咧。好吧,格里芬,你不是骑士,而我是胡戈·希山,一只小怪物,你的小怪物——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向你保证,我只想做龙女王的忠仆。” “那你如何服侍她?” “当然是用舌头啦,”他伸出舌头,舔过一根又一根手指,“我可以为女王陛下分析我亲爱的老姐的思考方式——如果那能叫思考的话;我可以指导她手下的将领如何在战场上打败我老哥詹姆;我知道七国之中哪些诸侯勇敢,哪些诸侯懦弱,哪些对王室忠诚,哪些可以被收买。总而言之,我可以为她带来更多盟友。此外,在龙的方面我是行家,不知比你家‘赛学士’强出多少。我还很有趣哦,而且我吃得不多。你就把我当成你的私家小恶魔好了。” 格里芬掂量片刻。“听好了,侏儒,你是我的团队里最卑贱的一份子。管住舌头,乖乖听话,否则有你好受的。” 是,父亲,提利昂差点脱口而出。“是,大人。” “我不是大人。” 说谎。“把它当作我的恭维吧,朋友。” “我也不是你的朋友。” 不是骑士,不是大人,也不是朋友。“太可惜了。” “省省你的毒舌。我最多把你带到瓦兰提斯,若你态度忠顺又确有所长,到时候可以留下来,尽心竭力为女王效命。若你敢制造麻烦,我随时可能把你撵出去。” 是吗?是要把我沉到洛伊拿河底,让鱼儿享用我的烂鼻子喽?“vr dohaeris.” “睡甲板还是货舱,随你挑。耶利亚会为你准备床具。” “她真是太好心了。”提利昂蹒跚着鞠了一躬,走到舱房门口,又回过头,“找到女王陛下后,如果我们发现关于龙的事只是水手们醉后胡言乱语,该怎么办呢?毕竟,这个疯狂的世界充满了各种荒唐故事,你瞧,有古灵精怪,有幽灵尸鬼,有美人鱼,岩地精,长翅膀的马,长翅膀的猪,还有……长翅膀的狮子?”[3] 格里芬皱眉怒视他。“我郑重警告过你了,兰尼斯特,管住你的舌头,否则有你好受的。我们在这里做的事,既关系着国家命运,也关系着大伙儿的身家性命和家族荣誉。这不是你拿来随便找乐子的游戏。” 当然不是,提利昂心想,这是权力的游戏。“如您所愿,船长阁下。”他喃喃地说着,又鞠了一躬。 注释: [1]“达克”(duck)意为鸭子。 [2]“达克菲”意为鸭子之地。 [3]“格里芬”意为狮鹫,指长翅膀的狮子。 288.第288章 戴佛斯 闪电撕裂了北方的蓝白色天空,镂刻出夜灯台漆黑的塔楼。六次心跳之后传来雷鸣,犹如遥远的鼓点。 守卫们押着戴佛斯·席渥斯穿过一座黑色玄武岩桥梁,途经一道锈迹斑斑的铁闸门,门后是一道注入了海水的护城深河,两根巨型铁链拉起吊桥悬跨河上。绿色的海水在河中汹涌澎湃,溅起朵朵浪花拍打在城堡基石上。护城河对面的城门楼比之前的更大,石材上覆满海藻。手腕被缚的戴佛斯跌跌撞撞地穿过泥泞的庭院,冷雨刺痛了眼睛。守卫们在后面戳他,驱赶他登上破浪城幽深的石制主堡。 入室之后,守卫队长立刻解开斗篷挂在钉子上,以免雨水弄脏磨薄了的密尔地毯。戴佛斯也用被缚的手笨拙地解着斗篷扣——他没有忘记在龙石岛效命期间学会的礼仪。 伯爵大人独坐在昏暗的大厅里,享用由啤酒、面包和姐妹乱炖组成的晚餐。大厅的厚石墙上安置有二十个铁烛台,但只有四个插了火炬,而且都没点燃。明灭的光线来自于两根摇曳的牛脂粗蜡烛。戴佛斯可以听见冷雨冲刷墙垒、从漏雨的屋顶滴下发出的一成不变的声音。 “老爷,”队长报告,“我们在鲸腹坨抓到这家伙。他试图行贿离岛,身上带有十二枚金龙,以及这个东西。”队长把那条镶金边的黑天鹅绒宽缎带放到领主面前的桌上,缎带上有三个章:一为金色蜂蜡的宝冠雄鹿、一为红蜡的烈焰红心,一为白蜡的手形纹章。 戴佛斯浑身湿透,浸湿的绳子陷进皮肤里,擦得手腕生痛。眼前这位领主只消一句话,就可以把他挂上姐妹屯的绞架门,但好歹屋里可以避雨,脚下也是坚实的石板而非颠簸起伏的甲板。他早被淋成了落汤鸡,外表狼狈不堪,内心更是备受背叛和悲伤的摧残。这场风暴是不折不扣的折磨。 领主用手背擦了擦嘴,拿起缎带来仔细瞧看。城外雷电闪烁,半个心跳的时间里,墙上的弓箭孔放射出一片蓝白光芒。一、二、三、四,戴佛斯数到四,雷声方才传至。等雷霆平息后,他又听见那一成不变的雨水声,听见脚下巨浪冲刷过破浪城的巨型石拱门、怒号着灌进地牢。他很可能会被锁进地牢,用铁链拴在潮湿的石地板上,等待上涨的怒潮的判决。不,他试着提醒自己,那是走私者的死法,御前首相不会这样死去。他把我卖给太后收益更多。 领主用手指抚摸着缎带,冲缎带上的印章皱起眉头。他是个魁梧的家伙,又肥又丑,生了一副桨手的宽肩膀却没有脖子。他的脸和下巴被粗糙的灰胡须覆盖,胡须中点缀着点点白丝。他宽厚的浓眉上却是个秃头,粗大的酒糟鼻血管清晰可见。他嘴唇很厚,右手中间的三根指头好像长着蹼。戴佛斯以前就听说三姐妹群岛上有些领主有蹼状的手和脚,但一直以为那不过是水手们的故事而已。 领主倾身向前。“给他松绑,”他吩咐,“摘掉他的手套,我要瞧瞧他的手。” 队长遵命行事。当他展示出俘虏残废的左手时,外面又有闪电,电光将戴佛斯·席渥斯被削短的手指映在甜姐岛伯爵高德瑞奇·波内尔那张生硬粗蛮的脸上。“缎带是个人都能偷,说明不了问题,”领主道,“但这些指头是真的。你确实是洋葱骑士。” “这的确是我的外号,大人。”其实戴佛斯现下已身列诸侯之林,更受封骑士多年,但内心深处他一直没变,仍是那个用一船洋葱和咸鱼换得骑士身份的卑微走私者。“别人还给我取过更糟的外号。” “没错,比如叛徒、反贼和变色龙。” 他无法接受最后一个词。“我从未变色,大人,我一直是国王的人。” “如果史坦尼斯也算国王的话。”领主用刚硬的黑眼珠上下打量他,“来这里的骑士会来城堡找我,而不是去鲸腹坨,那是无法无天的走私者聚集的地方。你是打算重操旧业吗,洋葱骑士?” “不,大人,我想找船去白港,替国王送信给那边的领主。” “那你可来错了地方,见错了领主,”高德瑞奇伯爵颇感有趣,“这是甜姐岛上的姐妹屯。” “我知道。”甜姐岛上的姐妹屯跟“甜美”没有半点关系,这是个肮脏丑陋的小镇,到处弥漫着猪屎和烂鱼的臭味,戴佛斯当走私者时没少来这里。数百年来,三姐妹群岛都是走私者的天堂,在这之前则是海盗的巢穴。姐妹屯的街道是用木板在泥巴上铺的,街上的房屋则全是枝条编织的篱笆房,房顶搭着稻草,而它的绞架门上总是挂着肚皮被剖开、内脏悬空的尸体。 “我不怀疑,你在这里有朋友,”领主说,“每个走私者在姐妹群岛都有朋友。他们中肯做我朋友的,我留下;不肯做我朋友的,统统吊死。我会慢慢折磨他们,看着他们的肠子在膝盖边晃荡,”闪电点亮了窗户,屋子又明亮起来。二次心跳后传来雷声。“你说你要去白港,那来姐妹屯做什么?你是怎么来的?” 因为国王的命令和朋友的背叛,戴佛斯心想,但他说出口的却是:“因为风暴。” 一共二十九艘船从长城出发,现在若剩下一半,戴佛斯都会惊讶。沿海岸南下途中,他们一直被黑云、狂风和暴雨笼罩。划桨战舰“奥莱多号”和“老母之子号”撞毁在斯卡格斯岛的岩石上——那个被独角兽和食人族盘踞的岛屿连“瞎眼杂种”都不敢涉足;大型平底商船“萨索斯·桑恩号”则在灰崖边搁浅。“史坦尼斯必须赔偿,”萨拉多·桑恩心痛地说,“他必须拿出金子来,一条船一条船地赔我。”愤怒的神灵似乎存心要他们为快捷的北行付出代价,他们当初从龙石岛直到长城旅途平顺、航速如飞,如今却举步维艰。又一阵飓风撕裂了“丰收号”的索具,萨拉多·桑恩不得不将其拖行。但在寡妇望以北十里格处,大海再度翻腾起来,“丰收号”不由自主地撞上了一艘拖带它的船,两船都沉没了。整个里斯舰队被七零八落地吹散到狭海里,有的船或许日后会在某个港口现身,有的船则永远见不到了。 “这都是你的国王干的好事,让我成了乞丐萨拉多,”舰队残部航到咬人湾时,萨拉多·桑恩向他抱怨,“穷光蛋萨拉多。我的船去了哪里哟?还有我的金子,那些许诺给我的金子哟!”当戴佛斯向他保证他一定会得到补偿时,萨拉爆发了,“几时,几时?!明天?下个月?等到红彗星再临?他许诺给我金子和宝石,他一直不停地许诺,但我一分钱也没见着。‘我郑重承诺’——他说得轻巧,噢哟,还把高贵的王家字据给立了下来。我问你,国王的字据能吃吗?羊皮纸和封蜡能解渴吗?我能搂着白纸黑字儿滚到羽毛床上、听它们吱吱尖叫吗?” 戴佛斯力促对方保持忠诚,他对萨拉指出,若是现在抛弃史坦尼斯的事业,就等于葬送所有赢得补偿的希望。大获全胜的托曼王不可能为失势的叔叔买单,萨拉只能坚定不移地支持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直至其夺得铁王座,否则连一个子儿都别想捞到。萨拉必须耐心。 或许换个巧舌如簧的领主老爷能说服这里斯海盗头子,但戴佛斯只是个洋葱骑士,他的话反而让萨拉更恼火。“我在龙石岛上很耐心哟,”他说,“我耐心地看着红袍女焚烧木头神像和哀嚎的可怜虫;一路去长城我很耐心哟,在东海望我也耐心……还挨着冻,那鬼地方真冻。现在嘛,我呸,去你的耐心,去你的国王。我的人都快饿死喽。他们希望跟自己的老婆亲热,希望数数自己的孩子,希望再见到石阶列岛和里斯的情欲园,可结果呢?结果他们只得到冰雪、风暴和空洞的承诺!他们不要这个!北境太冷喽,越来越冷喽。” 我知道这一天终究会来,戴佛斯告诉自己,我虽然喜欢这老流氓,但没有傻到相信他不变心。 “风暴。”高德瑞奇伯爵说出这个词的语气就像念出情人的名字,“安达尔人到来之前,风暴在姐妹群岛是神圣的事。我们的古神是波涛女士和天空之主,他们云雨时就会产生风暴。”领主倾身向前,“迄今为止,没有哪个国王有心寻求姐妹群岛的支持。有什么必要关注我们这穷乡僻壤呢?但现在你来了,风暴把你送来了。” 是我朋友把我出卖了,戴佛斯心想。 高德瑞奇伯爵转向守卫队长。“我跟他单独谈。他从未来过这里。” “是,老爷,他从未来过。”队长遵命离开,湿漉漉的靴子在地毯上印下潮湿的脚印。地板下方的海洋仍在无尽地咆哮,冲击城堡地基。门“轰”的一声阖上,犹如远方的雷鸣,接着电光真的再度亮起,仿佛遥相呼应。 “大人,”戴佛斯开口,“只要您肯送我去白港,陛下一定感念于心。” “我可以送你去白港,”领主确认,“也可以送你去冰冻地狱。” 姐妹屯跟地狱也差不了多少。戴佛斯惴惴不安。三姐妹群岛向来反复无常,只为自己打算,理论上受谷地的艾林家族管辖,但鹰巢城根本指挥不动他们。 “你来这的事若是给桑德兰知道,他会要我交人,”波内尔是甜姐岛伯爵,朗多普和托伦特统治着长姐岛和小姐岛,但他们都得服从三姐妹群岛侯爵崔斯顿·桑德兰,“然后他将把你卖给太后,以换取一点兰尼斯特的金子。可怜的穷鬼,七个儿子都决心要当骑士,他需要每一枚能搞到的金币。”领主拿起木勺,朝炖肉汤继续发起进攻。“过去我诅咒诸神只给我女儿,直到我听见崔斯顿抱怨战马的费用。你要是知道多少鱼才能换套像样的板甲与锁甲,肯定会大吃一惊。” 我也有七个儿子,不过其中四个给烧死了。“桑德兰侯爵是鹰巢城的封臣,”戴佛斯说,“按照律法,他应把我交给艾林夫人处置。”他觉得自己在她面前的机会比在兰尼斯特面前的机会要大。莱莎·艾林虽没参与五王之战,但毕竟是奔流城的女儿、少狼主的姨妈。 “莱莎·艾林死了,”高德瑞奇伯爵说,“她被歌手谋害。如今小指头大人统治谷地。你说说,海盗上哪儿去了?”见戴佛斯不答,他便拿勺子敲桌子,“我指那些里斯人。托伦特在小姐岛上见过他们的风帆,之前寡妇望的菲林特也见过。橙、绿和粉色的帆。萨拉多·桑恩人在哪里?” “在海上。”萨拉打算绕行五指半岛,一路沿狭海南下,带着剩余船只返回石阶列岛。若他在路上能遇到商船,也许可以打劫几艘,不无小补吧。“陛下派他去南方骚扰兰尼斯特及其盟友。”这是他冒雨划向姐妹屯时反复编排的谎言。世人迟早会知道萨拉多·桑恩抛弃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让国王失去了海军力量,但他戴佛斯·席渥斯绝对守口如瓶。 高德瑞奇伯爵搅着炖肉汤。“那老海盗桑恩让你自己游上岸?” “我是坐小船上岸的,大人。”萨拉一直等到夜灯台在“瓦雷利亚人号”的左舷船头出现,才把他放下船——他们之间毕竟还有友谊。里斯人发誓说自己很乐意带他南下,但戴佛斯严词回绝了。史坦尼斯需要威曼·曼德勒的支持,而他信托戴佛斯去赢取这份支持。戴佛斯告诉萨拉,他不能辜负这份信托。“呸,”海盗亲王回复,“我的老友,他会用荣誉杀了你。他会杀了你哟。” “我还从未接待过国王之手,”高德瑞奇伯爵说,“照你看,史坦尼斯会付赎金吗?” 他会吗?史坦尼斯给了戴佛斯领地、头衔和官职,但他舍得拿出真金白银来救他的小命吗?再说他没有金子,不然也不会失去萨拉了。“大人您想弄清楚的话,可以派人去黑城堡询问陛下。” 波内尔哼了一声。“小恶魔也在黑城堡?” “小恶魔?”戴佛斯弄糊涂了,“他在君临,因为谋害外甥而被判处死刑。” “我父亲常说,长城是消息最不灵通的地方。侏儒逃了,他变身穿出黑牢的铁栏,赤手空拳把他父亲大卸八块。一名守卫亲眼见到他逃亡,说他浑身浴血,从头到脚像被鲜血淋过一样。太后下令,无论谁抓到他都赏赐领主之位。” 戴佛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的意思是泰温·兰尼斯特死了?” “是的,被亲儿子所杀。”领主喝了口啤酒,“姐妹群岛有自己的国王的时候,我们才不容忍侏儒。我们会把侏儒丢进海里,作为给诸神的献祭。修士不许我们这么干,真是一群死脑筋的傻瓜,诸神若不当他们是怪物,又怎会把他们造成那副模样?” 泰温公爵死了。一切皆已改变。“大人,您能准许我派乌鸦送信给长城吗?泰温公爵的死讯一定要让陛下知道。” “他会知道,但不是从我这里,也不能是从你这里——只要你还待在我这间漏雨的房子里就不成。如果世人以为我偏袒史坦尼斯,那就太不幸了。桑德兰家支持过两次黑火叛乱,我们跟着一起倒了大霉。”高德瑞奇伯爵冲一把椅子挥挥勺子,“趁你还没摔倒赶紧坐下,爵士。我的厅堂又黑又冷又潮湿,但至少还有适当的礼仪。我们会为你找些干燥衣服,不过你得先吃点东西。”他吼了一声,一个女人便进到大厅。“我们要喂饱客人,再拿些啤酒、面包和姐妹乱炖来。” 褐啤酒,黑面包,炖肉汤则跟奶油一样白。浓汤盛在一条挖空了的老面包里,里面有大葱、萝卜、大麦、白色及黄色的芜菁、蛤蚌、大块的鳕鱼肉和螃蟹肉,还有厚厚一层奶油和黄油。这样的汤正是给湿冷的寒夜准备的,它能让人从骨子里头暖和起来。戴佛斯心怀感激地狼吞虎咽。 “你吃过姐妹乱炖吗?” “吃过,大人。”三姐妹群岛上每家旅馆、每间酒店都有这道招牌菜。 “这是戈拉做的,比你吃过的更美味。戈拉是我外孙女。你结婚了吗,洋葱骑士?” “结了,大人。” “遗憾,戈拉还没有。朴实的女人才能成为可靠的老婆。你瞧,汤里有三种螃蟹:红蟹、蜘蛛蟹和帝王蟹,除了她做的姐妹乱炖,我根本不吃蜘蛛蟹,吃它简直像是同类相残。”领主示意他看看冰冷漆黑的壁炉上挂的旗帜:灰绿底色的旗帜上绣了一只白色蜘蛛蟹,“据说史坦尼斯烧死了自己的首相。” 我的前任。在龙石岛上,梅丽珊卓活活烧死了艾利斯特·佛罗伦,以召唤送他们迅捷北上的奇风。当后党人士将他绑上刑柱时,半裸身子的佛罗伦伯爵尽力保持威严的姿态,他神情倨傲、一言不发,但一旦火舌舔上大腿,他就开始了惨叫——假如红袍女所言是实,正是他的惨叫令他们一路顺风抵达东海望。戴佛斯不喜欢那场顺风,风中似乎有烤焦血肉的味道和活人凄厉的哀嚎。我也可能落得如此下场。“我没被烧死,”他告诉高德瑞奇伯爵,“虽然东海望差点冻死我。” “长城就那样。”女人又带来一条新出炉的面包,热腾腾的。戴佛斯看见她的手,不禁一愣。他的表情被高德瑞奇伯爵捕捉到了。“没错,她也有遗传,五千年来波内尔家的人都有。她也是我外孙女,但不是炖汤的那个。”他一把将面包撕成两半,分了一半给戴佛斯。“吃吧,是好物。” 的确是好面包,虽然对戴佛斯来说,一点陈旧的面包渣也能起到同样作用——这意味着今晚他是这里的客人。三姐妹群岛的众位领主名声不佳,尤其是这位甜姐岛伯爵、姐妹屯之盾、破浪城之主和夜灯台的守护者高德瑞奇·波内尔……但强盗领主和专捞沉船的匪徒也依然要尊重古老的宾客权利。我至少能看到明天日出,戴佛斯告诉自己,我享用过他的面包和盐。 不过说实话,姐妹乱炖里放的作料似乎不只是盐。“藏红花?”藏红花比金子还贵重,戴佛斯以前只尝过一次,那是在龙石岛的宴会上劳勃国王赏赐了他半条鱼。 “没错,魁尔斯的藏红花。我们这里还有胡椒。”高德瑞奇伯爵用拇指和食指捻起一小撮,撒进自己的汤里。“瓦兰提斯的碎黑胡椒,世上最棒。能吃辣就多来点儿,我有四十箱这玩意儿。我还有丁香、豆蔻和足足一磅藏红花,全是从‘杏眼少女号’上搞到的。”他哈哈大笑。戴佛斯发现领主还留有满口牙齿,虽然大部分成了黄板牙,有颗牙发黑坏死了。“她要去布拉佛斯,但飓风把她卷进咬人湾,撞毁在我的礁石上。瞧,你不是风暴带给我的唯一礼物。大海真是个心机叵测的残酷家伙。” 大海没有人心叵测,戴佛斯心想。在被史塔克家用火与剑臣服之前,高德瑞奇伯爵的祖先都是海贼王。这帮“姐妹男”不像萨拉多·桑恩之流一样公开打劫,而是狡猾地“打捞”沉船——他们沿三姐妹群岛修筑烽火台,警示暗礁、浅滩和岩石的所在,但到了浓雾弥漫时或狂风大作的夜晚,他们会偷偷燃起假信号,勾引粗心的船长上当。 “风暴也帮了你一个大忙,把你送到我家门口。”高德瑞奇伯爵道,“你在白港恐怕会受冷遇。你来得太晚了,爵士,威曼大人已决定屈膝臣服,但效忠的对象不是史坦尼斯。”他喝了一口啤酒。“曼德勒家族算不上北方佬,他们血统不纯,带着金子和自己的神来北境不满九百年。从前,他们是曼德河流域的大领主,但由于扩张过度,遂遭‘青手’一家的制裁。狼王接纳了他们,他拿走了他们的金子,但允许他们保留自己的神,还划出领地给他们居住。”他用一大块面包来蘸肉汤。“史坦尼斯若是以为胖子会选鹿来骑,那就大错特错了。十二天前,‘狮星号’曾在姐妹屯停泊装水。你认得那条船吗?绯红色船帆,船首有只金狮。那条船上都是佛雷家的人,他们奔白港而去。” “佛雷?”戴佛斯万万没料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我们得到消息说威曼大人的儿子死于佛雷家之手。” “你的消息没错,”高德瑞奇伯爵确认,“这事把胖子气得半死,他发下毒誓在报仇雪恨之前只靠面包和红酒过活——不过等到当天傍晚,他便又继续往嘴里塞蛤蚌和蛋糕了。三姐妹群岛和白港之间一直有船只来往,我们把螃蟹、鱼和山羊奶酪卖给他们,换取木头、羊毛和兽皮。据我所知,现下那位老爷比以前更胖了。他发的誓值几个钱?常言道言语就像风,而从曼德勒嘴里吹出的风不比从他下面放出的风强。”领主又撕下一块面包蘸肉汤,以扫清盘子。“佛雷给那蠢胖子带去一包骨头,说这叫迎还遗骨,乃是最高规格的礼仪;如果那是我儿子,我会以同等规格的礼仪相待,吊死佛雷一行人以兹感谢。不过胖子太高尚啦,做不了这等事。”他把面包塞进嘴,咀嚼之后才吞下去。“我招待佛雷们吃了顿晚餐,其中一个佛雷就坐在你现在的位子上。他自报姓名叫‘雷加’,我差点捧腹大笑。他说他死了老婆,打算在白港再娶一个。乌鸦来来回回,威曼伯爵和瓦德侯爵达成了协议,并将通过联姻来确保。” 戴佛斯感觉被眼前的领主一拳打在肚子上。若他所言是实,我的国王已输掉了战争。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急需白港的支援。如果说临冬城是北境的心脏,那白港就是北境的嘴巴。数百年来,那里都是不冻港,在深冬也不会结冰。现在冬天就要到了,那里的地理优势将愈发明显。此外,白港的辖区内还有银矿。兰尼斯特家有凯岩城的全部金子和高庭的财富可资利用,史坦尼斯国王却是一贫如洗。我必须去试试,至少得做到这点,或许我能找到办法阻止这场联姻。“我要去白港,”他说,“大人,我恳求您协助我完成使命。” 高德瑞奇伯爵蘸完了肉汤,正用那双大手把当餐盘用的老面包也撕来吃。肉汤把老面包泡软了。“我不喜欢北方佬。”他宣布,“虽然学士们说‘凌辱三姐妹’已是两千年前的往事,但姐妹屯并没有遗忘。在那之前,我们自由自在,自立为王;在那之后,我们不得不向鹰巢城屈膝,以换取支持,驱逐北方佬。狼和鹰把我们可怜的岛屿当成战场争斗了一千年,榨干了我们的血肉,留下一副空壳。你那史坦尼斯国王也好不到哪去,他还在干劳勃的海政大臣时,不跟我打招呼就派舰队闯进我的港口,胁迫我吊死了十来个朋友——十来个你这样的人。他甚至威胁说,如果我敢熄灭夜灯台的灯火,导致船只失事的话,就把我也吊死。我不得不忍气吞声。”他吃着自己的餐盘,“现在他打了败仗,夹着尾巴低声下气逃到北境。我凭什么要帮他?你给我个理由。” 因为他是你合法的国王,戴佛斯心想,因为他坚强而公正,因为他是唯一能让国家恢复秩序、领导人民对抗北方黑暗势力的人,因为他有一把能放射太阳光芒的魔剑。这些话哽在喉头,说出来对甜姐岛伯爵一点触动都没有,他费尽口舌也没法靠近白港一步。他想得到什么样的答案呢?我能用不存在的金子引诱他么?为他孙女找一个出身高贵的丈夫?抑或是领地、荣誉和头衔?艾利斯特·佛罗伦大人玩的就是这种游戏,国王为此烧死了他。 “首相大人哑巴了。看来他不仅不太接受姐妹乱炖,还接受不了真相。”高德瑞奇伯爵擦了擦嘴。 “狮子死了,”戴佛斯缓缓地说,“这是你告诉我的真相。泰温·兰尼斯特死了。” “他死了又能怎样?” “现在君临由谁掌权?——肯定不是托曼,他还是个孩子——是凯冯爵士?” 高德瑞奇的黑眼珠里烛光闪烁。“如果是他的话,你早就被锁拿解去都城了。管事的是太后。” 戴佛斯明白了。对方还在观望,担心下错赌注。“史坦尼斯曾在提利尔和雷德温的联军围困下守住风息堡,又拿下了坦格利安家族最后的堡垒龙石岛,他还在仙女岛粉碎过铁舰队。那个小鬼国王打不赢他。” “那个小鬼国王兼有凯岩城的财富和高庭的力量,他还有佛雷家族和波顿家族可为倚靠。”高德瑞奇伯爵揉了揉下巴,“不过嘛……世上不变的唯有凛冬。这是当年艾德·史塔克告诉我父亲的话,就在这个大厅里。” “艾德·史塔克来过这里?” “劳勃刚造反的时候,‘疯王’送信给鹰巢城索要史塔克的项上人头,琼恩·艾林却把他送回故土以示反抗。由于海鸥镇仍旧效忠国王,史塔克要想回家召集封臣,只能翻山越岭去五指半岛,找到一位渔夫载他渡过咬人湾。不幸的是,他们路遇风暴,渔夫淹死了,但他的女儿在船沉以前拼死把史塔克送到了姐妹群岛。据说史塔克留给她满满一袋银币,还搞大了她的肚子。她把那个孩子命名为琼恩·雪诺,以老艾林的名字取的。 “跟艾德公爵见面时,我父亲就坐在我现在坐的位置上。我们的学士力促我们斩下史塔克的脑袋,送给伊里斯表忠。那意味着丰厚的奖赏,疯王对取悦他的人向来出手大方。但那时我们已得知琼恩·艾林拿下了海鸥镇,劳勃当先登城,手刃马柯·格拉夫森。‘这个拜拉席恩无所畏惧,’我对父亲说,‘他像国王那样战斗。’学士听了冲我咯咯笑,说雷加王子干掉他不费吹灰之力。史塔克就在那时插话道:‘世上不变的唯有凛冬。我们的确有可能失败,但……假如我们胜利呢?’我父亲遂决定礼送他出境。‘如果你失败,’他告诉艾德公爵,‘你从没来过这里。’” “我也一样。”戴佛斯·席渥斯承诺。 289.第289章 琼恩 他们把塞外之王抓出来,双手用麻绳绑住,脖子上套了根绳子。 绳子另一头拴在高迪·法林爵士的战马鞍头上。巨人杀手及其胯下坐骑都披挂着镶乌银的镀银盔甲,而曼斯·雷德只穿了件单薄的外衣,四肢都裸露在寒风中。他们应该让他留着那件斗篷,琼恩·雪诺心想,野人女孩用红丝绸为他缝补的斗篷。 难怪长城也在哭泣。 “曼斯比任何一位游骑兵都更熟悉鬼影森林。”琼恩最后一次为塞外之王求情时这么说,竭力向史坦尼斯国王证明留下曼斯比杀了他更有用,“他了解巨人克星托蒙德。他跟异鬼战斗过。他找到了乔曼的号角但没吹响它。他并不忍心让长城倒塌。” 这些话全是白费。史坦尼斯不为所动,因为律法就是律法:逃兵唯有死刑。 在哭泣的长城下,梅丽珊卓高举白皙的双手。“我们都必须做出选择,”她高声宣告,“男与女,老与少,高贵抑或平庸,我们的选择都是相同。”她宣讲的声音让琼恩·雪诺联想到茴芹、豆蔻和丁香的味道。她和国王一同站在深坑边搭起来的木制脚手架上。“我们的选择是光明与黑暗,正义与邪恶。我们的选择是真神或伪神。” 曼斯·雷德一边走,风一边把他蓬厚的灰棕色头发吹打到他脸上。他微笑着用被缚住的双手拨开遮住眼睛的头发。但当他看见笼子时,所有的勇气都离他而去。后党用鬼影森林的树木编了这个笼子,材料包括树苗、易折的嫩枝、黏乎乎满是松脂的松树枝丫及苍白如骨的鱼梁木枝条。他们把这些纠结缠绕成这个格子状的木笼,悬挂在堆满原木、树叶和引火物的深坑之上。 野人王挣扎着向后退。“不,”他哭喊,“发发慈悲。不对,我不是国王,他们——” 高迪爵士将绳子用力一扯,塞外之王便只能踉跄向前,绳圈憋住了他剩下的话。他摔倒后,高迪爵士拖着他走,等他被后党人士半推半抱地关进笼子,已浑身是血。十来个士兵一起拉绳子,将他升到空中。 梅丽珊卓女士自始至终盯着他。“自由民们!这就是你们的谎言之王,而这是他许诺能让长城倒塌的号角。”两名后党人士抬出乔曼的号角,这只通体漆黑的号角镶嵌了古老的黄金条纹,足有八尺之长,条纹上镌有符文,那是先民留下的字迹。乔曼数千年前就死了,但曼斯在霜雪之牙的冰川下找到了他的坟墓。传说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耶哥蕊特曾告诉琼恩曼斯没能找到号角。要么是她撒谎,要么就是曼斯对自己人隐瞒了真相。 号角被举起来,上千名俘虏透过木栅栏观看。他们全都衣衫褴褛,食不果腹。七大王国的人民称他们为“野人”,而他们自称“自由民”。不过他们现在的样子既不野蛮也不自由——唯有饥饿、恐惧和麻木。 “乔曼的号角?”梅丽珊卓续道,“不,该称它为黑暗的号角。如果长城倒塌,长夜将随之降临,那是永不终结的长夜。这事决不能发生,决不会发生!光之王发现了他的子民面临的危机,于是为他们送来他的选民,他让亚梭尔·亚亥转世重生!”她手指史坦尼斯,喉头的大红宝石脉动着红光。 他坚硬如石、她热情似火。国王的双眼带着蓝眼圈,眼窝深陷,面无表情。他穿着灰色板甲,毛皮镶边的金线披风披在宽阔的肩膀上。他的胸甲上雕刻了烈焰红心,头戴的赤金王冠也被做成扭曲火焰的形态。瓦迩站在他身旁,高大美丽。他们也为她戴上了一圈朴素的暗色青铜冠冕,而她比戴金冠的史坦尼斯更有王家风范。她的灰眼睛毫无畏惧,一眨不眨。她在貂皮披风下穿着白色和金色的衣服,蜂蜜色金发绑成一根粗辫子从右肩直垂到腰。寒风吹得她脸颊发红。 梅丽珊卓女士没戴冠冕,但所有人都知道她才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真正的王后,而不是那个被国王留在东海望瑟瑟发抖的平凡女人。传言说,在长夜堡修缮完毕前,国王都不会召唤赛丽丝王后和他的女儿。琼恩为她们感到遗憾。对南方的贵族太太和少女而言,长城本是个太艰苦的地方,长夜堡更是尤有甚之。那里从古至今都是个阴森凄暗的所在。 “自由民们!”梅丽珊卓高喊,“观睹选择黑暗的下场吧!” 乔曼的号角烧起来了。 只听“嗖”的一声响,绿色和黄色的火焰便从号角周身蹿出、爆开。琼恩的坐骑紧张得后退,其他骑者也纷纷约束马匹。自由民们眼睁睁看着他们的希望着了火,不由得从栅栏背后发出一阵哀嚎。少数人开始叫嚣谩骂,但大多数人没有多说。半晌间,黄金条纹上的符文似乎在空气中闪烁。后党人士将号角狠狠地翻滚着扔进火坑中。 笼子里的曼斯·雷德用被缚的双手撕扯脖子上的绳圈,语无伦次地咒骂妖术与背叛。他否认自己的国王身份、否认自己的人民——否认自己的一切。他惨叫求饶,厉声诅咒红袍女,又歇斯底里地哈哈大笑。 琼恩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不能在弟兄们面前露出丝毫软弱。今天他召集了二百名弟兄前来,超过黑城堡守军的一半。身披黑袍、手握长矛的守夜人弟兄排成庄严肃穆的队列,拉起兜帽掩盖面容……也掩饰住他们大多是灰胡子老头和未经世事的毛头小子的真相。自由民畏惧守夜人,希望他们在长城南面安家后,仍怀着这份畏惧。 号角落在原木、树叶和引火物上,三次心跳之后,整个火坑就被点燃。曼斯用被缚的双手紧抓着笼子,哭求饶命。当火舌舔到他时,他手忙脚乱地舞蹈,惨叫声化为一阵含糊不清、充满恐惧和痛苦的漫长号啕。他在笼中像着火的树叶一样飘摇,又仿佛玩火自焚的飞蛾。 此情此景,令琼恩想起了那首歌: 兄弟啊,兄弟,我的末日临降, 多恩人夺走了我的身子,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 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妻子! 瓦迩在平台上站得笔直,跟一根盐柱没两样。她不哭,也不回避。琼恩不禁思索若是耶哥蕊特站在这里会如何表现。其实女人比男人坚强。他想到了山姆和伊蒙师傅,想到了吉莉和她的孩子。吉莉到死都会诅咒我,但我别无选择。东海望近来报告说狭海中刮起了大风暴。我送走他们是意图保护,难道反而让他们葬身鱼腹了?昨晚他梦见山姆被淹死,耶哥蕊特死于箭下(那不是他射的箭,但在梦中每次都是),而吉莉泣血。 琼恩·雪诺受够了。“动手。”他终于下令。 御林的乌尔马把长矛插进地里,解下他的弓,抽出一支黑色羽箭。美女唐纳尔·希山也掀开兜帽,搭箭拉弓。接着是灰羽加尔斯和胡子本恩。搭箭、拉弓、放。 一支箭正中曼斯·雷德的胸膛,另一支射在肚子,第三支命中咽喉,而最后一支钉在木笼子上,抖一抖就着了火。野人王软绵绵地瘫倒在笼子里,被烈火吞噬,长城边回荡着一个女人的啜泣。“他的守望至死方休,于斯结束。”琼恩轻声念道。曼斯·雷德曾是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在他用鲜红丝绸缝补的斗篷交换崭新的黑斗篷之前。 史坦尼斯站在平台上皱紧了眉,但琼恩不跟他对视。笼底已被烧穿,侧面的木条纷纷剥落。火焰每次上蹿,都有更多枝条化为樱红色火焰,再变成焦黑灰烬。“光之王派来太阳、月亮和群星为我们指引照明,赐予火焰让我们穿越黑夜。”梅丽珊卓对野人们宣讲,“他的火焰无可匹敌。” “无可匹敌!”后党齐声应和。 红袍女的深红长袍迎风飞舞,红铜色头发犹如围绕她头部的光环。她的指尖射出长条的黄色火焰,犹如伸展的利爪。“自由民们!你们的伪神毫无威能。那只虚假的号角拯救不了任何人。而僭越的国王带来的唯有死亡、绝望和失败……但真正的王者此刻正站在你们面前。请看他的荣耀!”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拔出光明使者。 长剑放射出栩栩如生的红、黄和橙色光芒。琼恩看过这把剑出鞘的样子……但它从未像现在这样,从未有过。现在的光明使者宛如钢铁锻制的太阳,当史坦尼斯把它高举过头,在场众人都不得不别过头或是遮住眼。马儿惊恐后退,有匹马甚至掀落了主人。在这光之风暴面前,火坑里的火犹如小狗见了恶犬般黯然失色。那光,犹如阵阵波涛冲击着长城的冰壁,令其一会儿变成红色、一会儿变成粉色、一会儿又变成橙色。这是国王之血的力量吗? “维斯特洛只有一位真正的国王。”史坦尼斯宣布。他声音嘶哑,和梅丽珊卓悦耳的嗓音截然不同,“我会用这把剑来保护我的臣民,粉碎他们的敌人。屈膝臣服,我承诺为你们提供食物、土地和公正。屈膝臣服,你们就能活命。远离光明,则只有死路一条。何去何从你们自己选择。”他将光明使者收回剑鞘,世界重新暗淡下来,仿佛乌云遮日。“开门。” “开门!”克拉顿·宋格爵士用战号般深沉的嗓音发令。“开门!”守卫队长科里斯·彭尼爵士喝叫。“开门!”军官们纷纷应和。士兵们匆忙跑去执行。他们拔出削尖木桩,把木板搭上深沟,又将栅栏门大大打开。琼恩·雪诺举手一挥,黑衣弟兄们立刻左右分开,留出一条去长城的路,忧郁的艾迪·托勒特在小路尽头打开了长城的铁门。 “过来吧。”梅丽珊卓劝诱,“要么拥抱光明……要么退回黑暗。”她身下的火坑里烈焰噼啪。“选择我,选择生命。” 他们来了。起初只有几名俘虏蹒跚着,或互相搀扶着走出脏乱的栖身地。选择我,选择温饱,琼恩心想,不想饿死冻死的话,就来吧。这带头的几名俘虏犹犹豫豫,生怕落入陷阱,他们缓慢地通过木板,穿越木桩,向梅丽珊卓和长城走去。后头的人看见带头的没受伤害,便纷纷跟上。出去的人随之越来越多,络绎不绝。穿镶钉夹克、头戴半盔的后党人士发给经过的男女老少一人一片鱼梁木:一段如苍白断骨般的树枝,枝头还挂着血红的叶子。用旧神的血来献祭新神。琼恩握剑的手开开阖阖。 他隔得甚远,仍觉火坑热气可畏,那些凑近的野人一定都被烧起水泡了。他看见男人畏畏缩缩地靠近火坑,看见孩子放声哭叫。有些人半途逃向森林,其中有个跌跌撞撞、两手各牵一个孩子的年轻女人。她每走几步就回头张望,确保没人追赶,等走到林边她突然开始飞奔。有个灰胡子老人把发给他的鱼梁木当武器使,不要命似的乱打,结果被几个后党的兵用长矛刺穿。后来的野人不得不费力地绕开他的尸体,直到科里斯爵士下令将尸身抛进火坑。这之后许多自由民逃进了森林——或许占到总人数的十分之一。 但大多数人还是选择向前走。毕竟,身后是寒冷和死亡,身前还有希望。他们向前走,紧抓着那片木头,直到将其献给火焰。拉赫洛是个嫉妒狭隘又贪得无厌的神灵。他吞噬过旧神的尸身后,将史坦尼斯和梅丽珊卓的巨大阴影撒在长城之上。火红火红的寒冰映照着黑影。 第一个在国王面前下跪的是赛贡,瑟恩的新任马格拿,作为他父亲的年轻缩小版,他也是个秃头,也一样消瘦,穿着青铜护胫和缝有青铜鳞片的皮衬衫;接着下跪的是叮当衫,此人身穿由骨头和煮沸皮革制成的叮当作响的盔甲,以巨人头骨作头盔。骨甲里面的他猥琐丑陋,满口扭曲的黄板牙,眼白上有黄色阴霾。这是个满肚子坏水的小怪物,残忍又愚蠢。琼恩决不相信此人的信仰转变有什么价值,也不知瓦迩眼看着此人下跪并被宽恕作何感想。 接着是小头目们。包括两位硬足民的氏族酋长,他们有黑色的硬脚板;一位得到乳河沿岸的野人崇敬的老巫婆;一位骨瘦如柴的十二岁黑眼男孩,他是猎鸦阿夫因之子;狗头哈犸的弟弟也赶着她的猪来了。他们都在国王面前单膝跪下。 刺骨寒风中上演的滑稽戏,琼恩心想。“自由民鄙视下跪之人,”他警告过史坦尼斯,“让他们保留自己的骄傲,他们会更爱戴你。”国王对此置之不理,答说:“我不要他们的吻,只要他们的剑。” 野人们下跪之后,便拖着脚步通过黑夜弟兄的队列,前往长城的城门。琼恩安排马儿、纱丁和其他六名兄弟手持火炬引领归顺的人过去。在长城另一头,一碗碗热腾腾的洋葱汤、大块大块的黑面包和香肠在等待他们。衣服也准备妥当:斗篷、马裤、靴子、上衣及上好的皮手套。他们会睡在干净的稻草堆上,熊熊篝火将为他们驱散夜晚的寒意。国王是个做事极有条理的人,不过巨人克星托蒙德迟早会带领军队再次攻打长城,到那时,琼恩不知道史坦尼斯的新臣民会站在哪一边。你可以给自由民土地,并宽恕他们,但国王却得由他们自己选出。而他们选的是曼斯,不是你。 波文·马尔锡催马来到琼恩身边。“没想到会有这一天,”自头骨桥一战中头上挨过一击,总务长变得更消瘦了。他有只耳朵缺了半边,看起来不那么像石榴了,琼恩心想。马尔锡续道:“我们在大峡谷抛洒热血抵挡野人。很多好兄弟、好朋友战死在那里。到头来,这些牺牲是为什么?” “老百姓会诅咒我们,”艾里沙·索恩爵士怨毒地宣称,“从今往后,维斯特洛的每个正派人提起守夜人军团就会扭头唾弃。” 你知道什么叫正派人吗?“保持肃静。”杰诺斯大人掉脑袋之后,艾里沙爵士规矩了许多,但他仍然不怀好意。琼恩很想命他接管史林特的差事,却又不放心将其调离身边。他一直是两人中更危险的那个。左右权衡,他让影子塔派了一名白胡子事务官掌管灰卫堡。 他希望两支小分队都能派点用场。守夜人可以让自由民付出沉重代价,但无力阻挡他们。烧死曼斯·雷德也不能改变这点。人数仍然悬殊,而停派巡逻队的我们,对于对方动向可谓一无所知。我必须恢复巡逻。可我要这样做的话,派去的人回得来吗? 长城里的隧道狭窄曲折,而许多野人要么太老、要么生病、要么受了伤,前进得十分缓慢。等最后一个人下跪完毕,夜幕已临。火坑里火势低了,国王投在长城上的影子也只有之前的四分之一高。琼恩·雪诺能在空气中看见自己的呼吸。好冷,他心想,越来越冷。这场滑稽戏超时了。 还有约四十个俘虏逗留在木栅栏内,其中包括四个巨人。他们身材庞大,全身长毛,肩膀倾斜,腿粗得像树干,脚掌呈八字形大大地分开。庞然若此,他们仍能穿越长城,只是其中有个巨人不愿扔下自己的长毛象,其他巨人又不愿抛弃他。其他留下的都是人类,有的已经死了,有的气息奄奄,还有更多人是这些已死或将死之人的亲属和同伴,不愿为一碗洋葱汤抛亲弃友。 他们发着抖,或是冻麻木了已没法发抖。国王的声音在长城上回荡。“你们可以自由离开,”史坦尼斯告诉他们,“把今日的所见所闻告诉其他人。告诉他们你们见到了真正的国王;告诉他们,只要恭顺臣服,他的王国便欢迎大家。如若不然,最好逃得远远的,藏起来不要见人。我决不容忍谁袭击我的长城。” “一个国家、一个真主,一个王者!”梅丽珊卓高喊。 后党齐声应和,一边用长矛敲打盾牌。“一个国家、一个真主,一个王者!史坦尼斯!史坦尼斯!一个国家、一个真主,一个王者!” 他看见瓦迩没有加入合唱,守夜人军团的弟兄们也没有加入。趁这呐喊的当口,剩下的那些野人都逃入了森林。巨人是最后走的,两个骑长毛象,另两个步行。木栅栏里只剩死人。琼恩看着史坦尼斯跟梅丽珊卓并肩走下平台。她是他的红色阴影,两人几乎形影不离。下来之后,国王的荣誉护卫们簇拥上前——高迪爵士、克拉顿爵士和其他十来个骑士,全是后党,月光在他们的盔甲上闪烁,寒风打得他们的披风扑簌簌的。“总务长,”琼恩吩咐马尔锡,“拆除木栅栏,回收来当柴火,把尸体扔进火坑火葬。” “遵命,司令大人。”马尔锡高叫着下令,黑衣人中便出列了一大群事务官,忙着收拾栅栏。总务长皱眉注视他们工作。“这帮野人……您觉得他们会循规蹈矩吗,大人?” “有的会,有的不会。好比我们当中有懦夫流氓、白痴笨蛋,他们也不例外。” “还有我们的誓言……我们发誓守护王国……” “自由民在赠地定居以后,就成了王国的子民。”琼恩指出,“时局艰难,我们面临重重考验。我们已经认清真正的敌人,明亮的蓝眼睛生在它们死白的脸上。自由民也认清了它们。史坦尼斯在这点上没错:我们必须与野人联合起来。” “联手对付共同的敌人,我对此没有异议,”波文·马尔锡道,“但非得让几万名饿得半死的蛮子通过长城吗?何不封闭城门,让他们回自己的村落与异鬼斗争?奥赛尔告诉我封门其实不难,只需用石块填满隧道,然后从杀人孔中灌水,剩下的交给长城自己就成了。这寒气……不出一月,城门的一切痕迹都会消失。任何人要想过来,非得凿出一条路。” “或是爬墙。” “不大可能。”波文·马尔锡道,“他们不是来偷女人抢东西的掠袭者。托蒙德手下有老太婆,有小孩子,有成群的绵羊和山羊,甚至有长毛象。他必须通过城门,而长城沿线一共才三道门。如果他真派人来爬,好吧,防守就跟叉罐子里的鱼一样简单。” 罐子里的鱼决不会爬出罐子,捅你一矛。琼恩自己就爬过长城。 马尔锡续道:“曼斯·雷德的弓箭手朝我们射了许多箭,仅我们回收到的就有约一万支。这其中只有不到一百支射上长城,还大多是靠狂风帮助。我方唯一的损失是玫瑰林的红埃林,他的死是因为坠落,并非腿上中的箭。唐纳·诺伊牺牲性命守住了城门,那是英雄的壮举……但如果我们事先封闭了城门,勇敢的铁匠也就能留在我们身边。不管面对一百人还是十万人,只要在长城上居高临下,他们就永远奈何不了我们。” 他说的没错。曼斯·雷德的大军犹如拍击礁石的巨浪一样被撞得粉碎,尽管抵御他们的不过是一群老人、小孩和残废。然而波文的建议违反了琼恩的每一项直觉。“如果我们封闭城门,便不能再派出巡逻队,”他指出,“这样就成了瞎子。” “莫尔蒙司令的最后一次巡逻让守夜人军团损失了四分之一的兵力,大人。我们必须节约现有人手,每损失一个人都会削弱我们的力量,而我们的防线本已太过漫长……我叔叔常说,居高临下,百战不殆。好吧,没有比长城更高的地方了,司令大人。” “史坦尼斯为所有屈膝的野人许诺了土地、食物和公正。他不会允许我们贸然封闭城门。” 马尔锡犹犹豫豫地说:“雪诺大人,我不是个喜欢道听途说的人,但大家确实在议论您对待史坦尼斯大人过于……过于友好了。有些人甚至说您……是个……” 是个叛徒和变色龙,没错,还是个野种和狼灵。杰诺斯·史林特虽已以身试法,但他的谎言仍在人群中流传。“我明白你的意思,”琼恩自己也听过别人窃窃私语,看见有人在他穿行院子别过头去,“他们要我怎么做?难道要我用武力抗拒史坦尼斯和野人两方吗?国王的战士不仅是我们的三倍,他还是我们的客人,受宾客权利的保护。况且他曾助我们打退敌人,我们欠他一笔情。” “史坦尼斯大人确实急人所难,曾向我们伸出援手。”马尔锡勉强承认,“但他毕竟是个叛徒,他的事业注定失败。如果我们被铁王座视为他的同伙,那就会跟着完蛋。我们不能站在失败者一边。” “我们不该站在任何一边。”琼恩回答,“此外,我对局势的判断跟你有差异,大人。泰温公爵死了,战争的结局很难说。”如果自国王大道传来的消息属实,御前首相是在厕所解手时被自己的侏儒儿子谋杀的。琼恩跟提利昂·兰尼斯特有一段短暂的交情。他握住我的手,说我是他的朋友。很难相信那小个子会谋杀亲父,但泰温公爵的死毋庸置疑是真的。“君临城里当头的是个小狮崽,而他屁股下面的铁王座能把成年人割成碎片。” “他确实是个孩子,大人,可……弟兄们怀念劳勃国王,大都坚信托曼是他的正统继承人。而他们接触史坦尼斯大人越多,对他的爱戴就越少,那个动不动就用火刑烧人的梅丽珊卓女士和她残酷的红神更是雪上加霜。大家都在抱怨。” “他们也抱怨过莫尔蒙总司令。人总喜欢抱怨自家的老婆和自己的领主。弟兄们没老婆,于是加倍地抱怨领主,这可以理解。”琼恩望向木栅栏,两面已被拆倒,第三面也在迅速倒下。“你留下来料理,波文,确保把每具尸体都烧掉。感谢你的建议,我保证会仔细考虑。” 琼恩骑向城门,火坑上头仍弥漫着烟雾和飘洒的灰烬。他在城门前下马,牵坐骑穿越冰壁。忧郁的艾迪举着火把在前头带路。火苗舔着洞顶,一路都有冰冷的泪水滴到他们身上。 “烧掉那只号角真让人松了口气,大人。”艾迪说,“昨晚我刚梦见自己在长城顶上撒尿时,有个家伙想试吹那只号角。这可不是抱怨啊,因为这个梦好歹比以前那个好,以前我梦见狗头哈犸拿我去喂她的猪。” “哈犸死了,”琼恩说,“但她的猪没死。它们看我的眼神跟从前杀手看火腿的眼神一模一样。不过你放心,野人不会伤害我们。我们的确砍了他们的神,还让他们亲手将其烧成灰,但我们同时也给他们洋葱汤喝。神灵和美味的洋葱汤相比,孰轻孰重呢?至少我会选择后者。” 琼恩的黑衣上有浓重的烟味和烤肉味。他知道自己肚饿,却不想吃东西,只渴望陪伴。跟伊蒙师傅喝杯葡萄酒,跟山姆静静地交谈,跟派普、葛兰和陶德说笑话。然而伊蒙和山姆都已离开,而他其余的朋友……“我今晚和大家一起用餐。” “煮牛肉和甜菜。”忧郁的艾迪似乎对菜单一清二楚。“不过哈布把山葵用光了,没有山葵的煮牛肉还是煮牛肉吗?” 大厅被野人烧掉后,守夜人就改在兵器库下的石地窖用餐。这是个由两排方石柱支撑的巨大地窖,筒形穹顶,墙边堆满了大桶大桶的葡萄酒和麦酒。琼恩进门时,四名工匠正在最靠近楼梯的桌上玩瓦片游戏。一群游骑兵和几个国王的人坐在火炉边,悄声谈话。 年轻人则聚在另一张桌旁。派普用自己的匕首刺芜菁。“长夜黑暗,处处芜菁,”他故作庄严地念诵,“祈祷鹿肉吧,我的孩子,外加洋葱和美味的肉汁。”他的朋友——葛兰、陶德、纱丁这帮人——哄堂大笑。 琼恩·雪诺没笑。“取笑别人的祷词很幼稚,派普,也很危险。” “如果我冒犯了红神,就请他对我降下神罚啦。” 大家都止住笑。“我们是在笑话那女祭司,”纱丁解释。他是个脂粉味重的标致青年,从前在旧镇当男妓,“只是个小玩笑,大人。” “你们有你们的神,她有她的神,井水不犯河水。” “可她不放过咱们的神,”陶德争辩,“她说七神是伪神,大人,连旧神也是。你亲眼看见她让野人焚烧鱼梁木。” “我管不了梅丽珊卓女士,但管得了你们。我不允许国王的人和我的人之间发生冲突。” 派普将一只手搭在陶德胳膊上。“别吵了,癞蛤蟆,我们伟大的雪诺大人是金口玉言。”说完他跳起来,朝琼恩嘲弄地一鞠躬,“请您原谅,尊贵的大人,今后未经您允许,我连耳朵都不敢摇了。” 他把一切当儿戏。琼恩真想拼命摇晃他,好让他清醒些。“你摇不摇耳朵我不管,但你不要乱嚼舌根。” “我会盯紧他,”葛兰保证,“他不听话我就扇他耳刮子。”他迟疑片刻。“大人,您会与我们共进晚餐吧?欧文,朝旁边挤挤,给琼恩腾个地方。” 这是琼恩渴望已久的陪伴。不,他不得不提醒自己,过去的已经过去。这想法犹如一把尖刀在他肚内翻搅。他们选他为首领,长城是他的了,他必须对大家负起责任。上级可以关怀下级,父亲大人曾教诲他,但不能与之为友。因为或有一天,他将不得不审判他们,或是派他们去送死。“改天吧,”守夜人军团总司令撒谎道,“艾迪,你留下来用餐,我还有工作。” 外面似乎比刚才更冷了。他看见城堡对面国王塔的窗户里透出烛光。瓦迩站在塔顶,眺望长城。史坦尼斯安排她住在自己楼上,并严加看守,但允许她在塔上散步锻炼。她看上去好孤独,琼恩心想,孤独而又美丽。耶哥蕊特拥有独特的风采,火吻的红发,但其真正的魅力来自那抹笑容;而瓦迩不需要笑,在大千世界上任何宫廷里,她都能令男人坠入爱河。 但野人公主却对她的狱卒毫无好感。她把大家统称为“下跪之人”,并曾三次尝试逃跑。有回一个兵在她身边放松了警惕,结果她抽出他的匕首,刺进他的脖子。伤口若是左偏一寸,就会要了士兵的命。 孤独、美丽而致命,琼恩·雪诺默默地补充,我本可以拥有她。她,临冬城,还有我父亲的姓氏。但他最终选择了黑衣和冰墙,选择了荣誉。一个私生子所能企求的那点荣誉。 穿过庭院时,长城就在他右手边。高高的冰墙闪烁着苍白的反光,撒下无尽的阴影。昏暗的橙光透出城门铁栏,那是躲避寒风的卫兵们点的。铁笼子在冰墙上摇晃刮擦,铁链随之发出刺耳的声音。城上站岗的哨兵应是偎在暖棚里的火盆边,要大声叫嚷才能听见彼此的话;也许在这寒风中他们不想费事,干脆保持沉默,挺过煎熬。我应该上去瞧瞧。长城是我的。 他走在司令塔烧焦的空壳下,经过耶哥蕊特死在他怀中的地方。白灵出现在他身边,冰原狼温暖的呼吸在冷气里蒸腾。月光下,白灵的红眼睛犹如两团火。琼恩嘴里满是热血的味道,他知道白灵今晚又有猎获。不,他提醒自己,我是人,不是狼。他用手套背擦擦嘴,吐了口唾沫。 鸦巢下的房间如今属于克莱达斯一人。听见琼恩敲门,他拖着脚步过来,一手拿蜡烛,另一只手把门打开一条小缝。“我打扰到你了吗?”琼恩问。 “没有,”克莱达斯把门推开了一些,“我正在温酒。大人您要不要来一杯?” “乐意之至。”琼恩的手都快冻僵了。他摘下手套,舒展手指。 克莱达斯回到壁炉前温酒。他快六十岁了,实在太老,只比伊蒙年轻一些。克莱达斯身材矮胖,生着动物般的暗粉色小眼睛,头顶只剩几根稀疏白发。他为琼恩倒酒,琼恩双手捧杯,嗅着香料的味道喝下去。暖意在胸口扩散,于是他又深深地长饮一口,以驱散嘴里的血味。 “后党说塞外之王死得像个懦夫,说他哭叫求饶,还否认自己是国王。” “他们没乱说。光明使者比以前更明亮了,像太阳那么明亮。”琼恩举杯,“敬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他的魔剑。”嘴里的酒有了苦味。 “这位国王不好相处,戴王冠的基本都挺难缠。伊蒙师傅常说,好人往往当不了好国王,恶人倒可能做好国王。” “他确有资格说这话,”伊蒙·坦格利安可谓九朝元老。他做过国王的儿子、国王的哥哥,也做过国王的叔父。“我读了伊蒙师傅留给我的《玉海概述》。他标出的部分是关于亚梭尔·亚亥,光明使者正是此人的佩剑。根据弗塔的说法,亚梭尔·亚亥用妻子的鲜血来冷却宝剑,从此以后,光明使者都不是冰冷的,它始终保持着妮莎·妮莎的体温。而在战斗中,这把宝剑会烧得火红。亚梭尔·亚亥用它打败过一头怪物。他把剑插进怪物肚子里,怪物的血顿时沸腾,烟雾和蒸汽从嘴里涌出。怪物的眼睛融化后顺着脸颊流淌,最后身躯整个燃烧了起来。” 克莱达斯眨眨眼睛。“一把能发热的剑……” “……会是长城上的好装备。”琼恩放下杯子,重新戴上黑色鼹鼠皮手套,“可惜史坦尼斯那把剑是冷的。我很好奇他的‘光明使者’在战斗中有何表现。谢谢你的酒。白灵,跟我走。”琼恩拉起斗篷兜帽,推开门。白色冰原狼随他走进黑夜。 兵器库中黑暗无声。琼恩朝两个卫兵点点头,走过一排排沉默的长矛,回到房间。他把剑带挂在门边的钉子上,斗篷挂在另一个钉子上。当他摘下手套时,手又被冻僵了,所以他花了很长时间才点燃几根蜡烛。白灵蜷缩在为他准备的小地毯上睡去,但琼恩还不能休息:那张划痕累累的松木桌上堆放着长城内外的地图、游骑兵名册和一封影子塔的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用流畅的书法写来的信。 他把这封信又读了一遍,然后削尖一支鹅毛笔,打开一瓶浓黑的墨水,写了两封信,一封给丹尼斯爵士,另一封给卡特·派克。两位指挥官都在急切地索要人手,他派霍德和陶德去西边的影子塔,派葛兰和派普去东海望。他写得不太流利,措辞显得简略、生硬乃至粗鲁,但他坚持写完。 当他终于搁笔,屋里已陷入一片冰冷的昏暗,他感到四周墙壁在朝他合拢。熊老的乌鸦栖息在窗下,用那双狡猾的黑眼睛俯视他。这下子你是我最后的朋友了,琼恩可怜兮兮地想,我最好活得比你久,以免你啄食我的脸。白灵不算,白灵比朋友更亲。白灵是他的一部分。 琼恩站起身,登上楼梯去那张曾属于唐纳·诺伊的小床。这是我的命,他边脱衣服边想,至死方休。 290.第290章 丹妮莉丝 “何事?”丹妮被伊丽轻轻摇醒,惊叫道。外面仍漆黑一片。有麻烦,她马上清醒过来。“是达里奥?出什么事了?”在梦中,她与达里奥结为夫妇,在红门的高大石宅中过着简单平凡的生活;在梦中,他吻遍她全身——她的红唇,她的脖颈,她的双乳…… “不是达里奥,卡丽熙,”伊丽轻声答道,“是您的太监灰虫子和圆颅大人。您要见他们么?” “见。”丹妮猛然意识到自己的头发和睡衣全乱作一团。“帮我更衣。我还得喝杯酒来醒醒脑子。”来淹没刚才的梦。她听到外面传来低声呜咽。“谁在哭?” “您的奴隶弥桑黛。”姬琪手持蜡烛,站在一旁。 “她是我的仆人。我没有奴隶。”丹妮不明白,“她为何哭啊?” “为她的兄弟。”伊丽回答。 斯卡拉茨、瑞茨纳克和灰虫子向他禀报了来龙去脉。在他们开口前,她就知道是坏消息,只消看一眼圆颅大人气急败坏的脸就全明白了。“鹰身女妖之子?” 斯卡拉茨点点头,嘴巴紧抿成一条线。 “死了几个?” 瑞茨纳克绞着双手。“九……九个,圣主。真是卑鄙下流。一个糟糕的夜晚,糟透了。” 九个。这数字如匕首刺入她心房。每个夜晚,暗杀都在弥林的阶梯金字塔下发生;每个清晨,朝阳都照在新的尸体上,伴着用鲜血画成的鹰身女妖。任何一位身份显赫或言辞激进的自由民都在死亡名单上。但一晚九个……不禁让丹妮惊慌。“详细说。” 灰虫子答道:“您的仆人为维护陛下的和平,夜晚巡逻于弥林的砖墙间,不料却遭突袭。您的仆人全副武装,带着长矛、盾牌和短剑,两两结伴而行,也两两结伴而亡。您的仆人黑拳和凯瑟里斯在马兹达罕的迷宫中被十字弓射杀。您的仆人弥桑德和杜兰被河堤上滚下的巨石砸死。您的仆人金发海拉登和忠矛则在他们每晚停留的酒馆中被毒害。” 弥桑德。丹妮握手成拳。弥桑黛和她的兄弟们被蛇蜥群岛的掠袭者从家乡纳斯卖到阿斯塔波为奴。年幼的弥桑黛展现出非凡的语言天赋,善主大人们将其培养成文书。弥桑德和弥桑洛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被阉割后训练成无垢者。“凶手落网了吗?” “我们逮捕了酒馆老板和他的女儿们。他们坚称自己无辜,请求您宽恕。” 他们都说自己无辜,请求我宽恕。“把他们交给圆颅大人。斯卡拉茨,要分开审讯。” “遵命,圣上。您希望我以礼相待,还是采取些非常手段?” “先以礼相待。听听他们的说法,看他们供出哪些名字。或许他们与此无关。”她犹豫了一下,“高贵的瑞茨纳克说一共九个。还有谁?” “还有三名自由民,在家里遇害。”圆颅大人道,“一名放债人、一名补鞋匠,以及竖琴师瑞罗娜·蕤娥。他们杀她前剁掉了她的手指。” 女王颤抖了一下。瑞罗娜·蕤娥的演奏出神入化,可说是七神中的少女下凡。她在渊凯为奴时,曾为所有的贵族家庭表演;来到弥林后,她成为了渊凯自由民的代表,在丹妮的会议中代表他们发言。“除开卖酒的,没抓住别的犯人?” “小人无能,只抓住这一个。请您宽恕。” 宽恕,丹妮想着,他们将看到真龙的宽恕。“斯卡拉茨,我改主意了。给那个男人点颜色瞧。” “好的。我可以对他那几个女儿使些非常手段,并让他旁观,这样更能挖出名字。” “准你便宜行事,只要把名单给我。”她怒火中烧,“我不会再允许无垢者牺牲了。灰虫子,把你的人撤回营房,今后他们只需守卫我的城墙、大门和宫廷。从今天起,由弥林人自己负责弥林的治安。斯卡拉茨,重组守备队,圆颅党和自由民要各占一半。” “马上去办。要招多少人?” “需要多少就招多少。” 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惊呼:“圣主啊,我们上哪儿弄薪水?” “从金字塔里,这叫血税。鹰身女妖之子每杀害一个自由民,就从每座金字塔征收一百枚金币。” 这话让圆颅大人脸上露出赞赏的笑容。“马上去办。”他道,“但是明光啊,您当知道,扎克和玛瑞克家族的伟主大人们正准备放弃金字塔,离开弥林。” 丹妮烦透了扎克和玛瑞克家族。她烦透了所有弥林人,无论贵贱高低。“让他们走,但仔细检查行李,除了衣服什么都不准带。把金子截下来,外加偷藏的粮食。” “圣主,”瑞茨纳克低声劝道,“这些贵族不一定是要加入您的敌人,可能是想回丘陵里的庄园。” “那他们更不会介意我们保管金子了。毕竟山上什么也买不了。” “他们担心自己的孩子。”瑞茨纳克说。 没错,丹妮想到,我也担心自己的孩子。“我会保证孩子们的安全,让他们每家交出两个孩子——所有的金字塔都在内,每家一男一女。” “质子。”斯卡拉茨微微一笑。 “是文书和侍酒。若伟主大人们有异议,就向他们解释维斯特洛的传统,在宫中当差是莫大的荣誉。”她点到为止,“下去吧,马上去办。我还要哀悼死者。” 她返回金字塔顶端的房间时,发现弥桑黛俯在床上轻声啜泣,一边竭力掩饰呜咽声。“过来和我一起睡,”丹妮吩咐小文书,“离天亮还早着呢。” “陛下对小人太好了。”弥桑黛钻出薄被,“他是个好哥哥。” 丹妮用双臂环住女孩。“跟我说说他。” “小时候,他教会我爬树,他还能空手抓鱼。有一次,他在院子里熟睡,身上落满上百只蝴蝶。那个清晨他看起来是那么漂亮,他……我的意思是,我爱他。” “他也爱你。”丹妮轻抚女孩的秀发,“只要你开口,亲爱的,我就会送你离开这可怕的地方。我会想方设法找船送你回故乡。回纳斯。” “我更愿意陪伴您。回到纳斯,我会终日生活在恐惧中。奴隶贩子再来怎么办?只有在您身边我才感到安全。” 安全。这个词让丹妮泪眼婆娑。“我很想护你周全。”弥桑黛还是个孩子,和她在一起,丹妮觉得自己也变回了孩子,“我小时候,没人保护我。嗯,威廉爵士保护过,但他不久就去世了,而韦赛里斯……我想保护你,但是……这很难。坚强起来,我也不是总知道该怎样做。当然,我必须知道,因为我是他们的希望。我是女王……是……是……” “……是母亲。”弥桑黛轻声说。 “龙之母。”丹妮打个寒战。 “不,万民之母。”弥桑黛用力抱住她,“陛下该安寝了。黎明将至,您还要早朝。” “我们一起睡,但愿能得好梦。闭上你的眼睛。”弥桑黛乖乖照办,丹妮吻了她阖上的眼睑,女孩轻声笑了。 然而睡眠远比亲吻困难。丹妮阖上双眼,试图回想家乡,回想龙石岛和君临城,还有其他韦赛里斯提及的地方,比这里友善的地方……但她的思绪总是不由自主地飘回奴隶湾,犹如被狂风困住的小船。待弥桑黛进入香甜的梦乡,丹妮从她臂弯中滑出,踏入黎明前的微风里。她倚在冰凉的砖墙上,凝望脚下的城市。成千上万个屋顶在脚下绵延不绝,银月照耀出清冷的光影。 有的屋顶下,鹰身女妖之子正在聚集,谋划杀害她和那些爱她的人,将她的孩子重新锁上铁链。有的屋顶下,饥饿的孩子哭号着要奶喝。有的屋顶下,衰老的妇人奄奄一息。有的屋顶下,男人女人抱成一团,饥渴的双手摸索着扯开对方的衣服。但在这上面,只有冷冽的月光照过金字塔和竞技场,将一切掩盖隐瞒。在这上面,只有她,凭栏独望。 她是真龙血脉。她可以杀尽鹰身女妖和他们的子子孙孙。但是真龙喂不饱饥饿的孩子,也不能减轻垂死妇人的痛苦。谁会爱戴真龙呢? 她发觉自己又在思念达里奥·纳哈里斯,思念他的金牙和三叉胡须,想到他那双强健的手搭在亚拉克弯刀和密尔细剑柄上——搭在那对黄金裸女像上。她送别达里奥那日,他用大拇指不断摩挲剑柄,来来回回。我在嫉妒一个剑柄,她意识到,嫉妒那黄金雕成的女人像。让他去羊人那里当说客是明智的,她是女王,而达里奥·纳哈里斯不是当国王的料。 “他去了好些天,”她昨日问过巴利斯坦爵士,“会不会背叛我,投靠敌人?”你将经历三次背叛。“他会不会看上别的女人,看上某位拉扎公主?” 丹妮知道,老骑士不喜欢也不信任达里奥。但他仍礼貌地回答:“世上不会有别的女士比陛下更迷人,瞎子才会否认这点,而达里奥·纳哈里斯不瞎。” 的确,她想着,他有深蓝的眼睛,蓝得近乎于紫。而当他冲我微笑时,金牙闪闪发光。 巴利斯坦爵士坚信他会回来,丹妮莉丝不断祈祷老骑士是对的。 洗个澡能让我静心。她赤脚穿过草坪,走向露天浴池。清水冰冷地滑过皮肤,激起一层鸡皮疙瘩。她阖眼躺在水中,任由小鱼轻啄四肢。 一阵窸窸窣窣声让她睁开双眼。她反射性地坐起身,水面荡起轻柔的涟漪。“弥桑黛?”她叫道,“伊丽?姬琪?” “她们睡了。”一个声音回答。 一个女人站在柿子树下,披着拖地的兜帽长袍。兜帽下的脸棱角分明,反射着月光。她戴着面具,丹妮意识到,涂了深红漆的木面具。“魁蜥?我在做梦么?”她掐了下耳朵,感觉到疼痛。“刚去阿斯塔波时,我在‘贝勒里恩号’上梦到了你。” “你没做梦。不论当时抑或现在。” “你来干什么?你怎么避开我的守卫的?” “通过另一条路径,你的守卫永远发现不了。” “只要我喊人,他们马上会过来杀了你。” “他们会向你发誓说这儿什么人也没有。” “那你在这儿么?” “不在。听我说,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玻璃蜡烛被点燃,苍白母马将即来,其余事物紧随后。海怪和黑焰,狮子与狮鹫,太阳之子和戏子的龙,皆莫信。牢记不朽者,留心芬香的总管。” “瑞茨纳克?为什么要留心他?”丹妮站了起来,水顺着她双腿流下,夜晚的寒气令她双臂起满鸡皮疙瘩。“你想警告我,请说明白点。你到底想干吗,魁蜥?” 女人眼中反射月光。“为你指路。” “我记得你的话: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要达西境,你必须往东。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若要光明,你必须通过阴影。”丹妮挤去银发上的水,“我厌烦猜谜了!在魁尔斯我是个乞丐,但现在我是女王。我命令你——” “丹妮莉丝。记住不朽者。记住你是谁。” “我是真龙血脉。”但我的龙只能在黑暗中咆哮,“我记得不朽者。他们叫我三之子,说我会有三匹坐骑、三团火焰还有三次背叛。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 “陛下?”弥桑黛站在女王寝宫门口,手提灯笼,“您在和谁说话?” 丹妮回头瞥了一眼柿子树。那里没有女人,没有兜帽长袍,没有红漆面具,没有魁蜥。 那是幻影、是记忆,不是人。她是真龙血脉,但巴利斯坦爵士警告过她这血脉中存在污点。我会变疯吗?他们说她父亲是疯子。“我在祈祷,”她告诉纳斯女孩,“天快亮了。早朝前我要吃点东西。” “我马上为您准备。” 又是孤单一人了。丹妮绕着金字塔走了一圈,企望找到魁蜥的踪迹,一路踩过烧焦的树木和地面——这是她的人为捉卓耿留下的。周围唯有夜风吹过果树的声音,唯一的活物是几只飞舞的白蛾。 弥桑黛拿着一只甜瓜和一碗煮得熟透的鸡蛋回来,但丹妮毫无胃口。天空泛白,群星渐隐,伊丽和姬琪帮她穿上一件缀金流苏的紫色丝绸托卡长袍。 丹妮见到瑞茨纳克和斯卡拉茨时,目光里满是怀疑。三次背叛在她心中挥之不去。留心芬香的总管。她狐疑地嗅了嗅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我可以让圆颅大人逮捕他,进行审问。这能阻止预言吗?还是说会有其他叛徒取而代之?预言靠不住,她提醒自己,瑞茨纳克完全可能表里如一。 来到紫色大厅,丹妮发现乌木长椅上堆了高高一叠丝绸靠枕,不禁莞尔。这是巴利斯坦爵士的杰作,她知道。老骑士是个好人,只是有时过于迂腐。那不过是个玩笑,好爵士,她想着,平静地坐到一个靠枕上。 少眠的后果很快显现。当瑞茨纳克同匠人公会交涉时,丹妮不得不强抑住打哈欠的冲动。看起来石匠们对她很不满,砖瓦匠也是。有些从前从事过砖石工作的奴隶,抢了公会中熟练工和大师们的生意。“自由民干活太便宜,圣主,”瑞茨纳克说,“他们有的自称为熟练工,甚至是大师,这些头衔只有公会才能授予。石匠和砖瓦匠恳请您维护他们古老的权利和传统。” “自由民干活便宜只因他们急着喂饱自己。”丹妮指出,“如果我禁止他们雕石垒砖,那么杂货商、织工和金匠们马上也会来我的朝堂,请求将自由民逐出这些行业。”她顿了一顿,“下令,从今以后,只有公会成员方可自称熟练工或大师……前提是公会必须向那些技艺纯熟的自由民开放。” “马上去办。”瑞茨纳克答道,“圣上是否接见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 他永不服输么?“宣他上来。” 西茨达拉今天没穿托卡长袍,换了一件灰蓝相间的简单袍服。丹妮发现他还剃光了胡子,剪短了头发。这家伙没剃成圆颅,没那么彻底,但至少头发盘成的愚蠢翅膀不见了。“你的理发师手艺不错,西茨达拉。我希望你只是来展示新发型,而不是又拿竞技场烦我的。” 他深施一礼。“陛下,恐怕我让您失望了。” 丹妮面露不悦。她的手下对此事多有意见。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强调通过竞技场增加税收,绿圣女认为这能取悦神明,圆颅大人则希望借此赢得鹰身女妖之子的支持。“让他们打吧。”曾经的竞技场冠军壮汉贝沃斯嘟哝道。巴利斯坦爵士建议以比武大会取代角斗竞技,让他训练的孤儿们骑马比武,或用钝器进行团体战。丹妮知道他的建议是出于好意,但完全行不通。弥林人想看流血,而非技巧展示,不然早让奴隶穿上盔甲了。似乎只有小文书弥桑黛明白女王的忧虑。 “我拒绝了你六次。”丹妮提醒西茨达拉。 “我的明光,您信奉七神,或许会欣然接受我的第七次请愿。今天我并非孤身前来,您愿意倾听我的朋友们的呼声吗?他们正好也是七人。”他将他们一一引见,“这位是克拉兹。这位是‘黑发’巴尔塞娜,永远的勇士。这两位是‘恶鬼’卡莫罗恩和‘巨人’格鲁尔。这位是斑猫。这位是‘无惧的’伊斯科。最后这位,是‘碎骨者’贝拉科沃。他们一起来声援我,请求陛下重开竞技场。” 这七人丹妮久闻其名,即便有的未曾亲见。他们都是弥林竞技场中显赫一时的战奴……曾经的战奴。被她的阴沟鼠解放后,他们领导起义助她夺得城市。她欠他们的。“请讲。”她说。 他们一个接一个上前,请求她重开竞技场。“为什么?”伊斯科说完后,丹妮诘问,“你们不是奴隶了,无须为主人一时兴起而丧命。我解放了你们,你们为什么还想把性命丢在那猩红沙地上?” “我三岁起受训,”巨人格鲁尔说,“六岁起杀人。龙之母既然解放了我,我为何不能选择战斗?” “你想战斗,就为我而战。以你的剑立誓,加入‘龙之母的仆从’、自由兄弟会或坚盾军,教导其他自由民如何战斗。” 格鲁尔摇摇头。“从前我为主人战斗,现在您要我为您而战。我呢,我却只想为自己而战。”这名高大的壮汉用锤子般的拳头捶打着胸口,“为金币。为荣耀。” “格鲁尔说出了大家的心声。”斑猫肩上斜挎着一张豹皮,“我上次被卖出了三十万辉币的高价。当我还是奴隶时,睡的是皮毛,吃的是精肉。现在我自由了,却睡在稻草上吃咸鱼,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 “西茨达拉承诺分给胜利者一半的门票收入。”克拉兹说,“他发誓分给我们一半,西茨达拉是个正人君子。” 不,他是个卑鄙小人。丹妮觉得自己掉进了陷阱。“那输家呢?他们能得到什么?” “他们的名字将被铭刻在命运之门上、那些陨落的勇者中间。”巴尔塞娜大声说。据说,她在过去八年里杀死了所有与她对决的女人。“男人都会死,女人也一样……但只有少数人会被铭记。” 丹妮对此无话可说。如果我的人民众望所归,我有权拒绝吗?毕竟,这是他们的城市,他们想挥霍的是自己的人生。“我会考虑你们的话。感谢你们的建议。”她站起来,“明日再议。” “跪送弥林女王,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大草原的卡丽熙,解放者,龙之母,不焚者,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弥桑黛高声唱诵。 巴利斯坦爵士护送她回寝宫。“讲个故事吧,爵士。”踏上阶梯时,丹妮说,“讲个英勇而又圆满结局的故事。”她很想听到圆满的结局。“讲讲你是如何从篡夺者手中逃脱的。” “陛下,逃命毫无英勇可言。” 丹妮盘腿坐到一个垫子上,盯着他。“请讲吧,就从小篡夺者将你赶出御林铁卫说起……” “乔佛里。是啊,他们以我年老为借口,其实另有隐情。那个男孩想让他的狗桑铎·克里冈披上白袍,而他母亲想要弑君者统领铁卫。他们罢黜我时,我……我依命脱下白袍,把长剑扔到乔佛里脚下,还说了些浑话。” “你说了些什么?” “我说出了真相……但在那个朝廷中真相永远不受欢迎。尽管前途未卜,我还是高昂着头离开了王座厅。除开白剑塔我没有家,我的表亲们可以在丰收厅给我留个位置,但我不愿把乔佛里的怨恨带给他们。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思考,陷入这样的窘境全因我当初错误地接受了劳勃的赦免。劳勃是个优秀的骑士,却也是个糟糕的国王,因为他根本无权坐上王位。于是我知道我必须去赎罪,去追随真正的王者,为他竭忠尽智,肝脑涂地。” “你决定追随我哥哥韦赛里斯。” “当时我是那么打算的。我来到马厩,遭遇前来逮捕我的金袍子。乔佛里曾为我提供了一座养老送终的塔楼,但我轻蔑地拒绝了礼物,他就想把我送进黑牢。都城守备队队长亲自带队拿人,我的空剑鞘助长了他的胆气。可惜他只带了三个人,而我身上还佩着匕首。一个家伙伸手阻拦,便被我划开了脸,然后我纵马冲过另两个金袍子。我冲向大门时,听见杰诺斯·史林特高喊抓住我。若非红堡外的大街挤满了人,我本能轻易甩掉他们,结果却在临河门被截住。那些从城堡追出来的金袍子大喊要守门的卫兵拦住我,卫兵们便举起长矛,挡住去路。” “可你还没有剑?你怎么对付他们的?” “一名真正的骑士抵得上十名守卫。没等守门的卫兵准备好,我便骑马撞翻一人,夺过他的长矛,用它刺穿了最近的追兵的喉咙。另一名卫兵在我冲过门后就停住了脚步。我快马加鞭,沿河狂奔,直到君临消失在视线内。当晚我用马换了一把硬币和几件破衣服,次日清晨混入涌向君临的平民队伍。我是从烂泥门逃出来的,这次便走诸神门。我满脸污垢,胡子拉碴,手无寸铁,只拿了根木杖,穿着破衣烂衫和沾满泥巴的靴子,看起来就是个躲避战火的糟老头。金袍子收下我一枚银鹿,挥挥手让我进门,毕竟,君临城中挤满了难民,我在其中毫不起眼。我还有些银子,但那是横渡狭海的船费,所以我睡在圣堂和小巷里,吃在食堂,任由胡须疯长,以隐瞒年龄。史塔克大人被砍头那天,我见证了全程,随后便去大圣堂祈祷,感谢七神保佑,让乔佛里早早拿掉了我的白袍。” “史塔克是个罪有应得的叛徒。” “陛下,”赛尔弥道,“艾德·史塔克的确参与了推翻您父王的战争,但他对您从无恶意。当太监瓦里斯告诉我们您怀孕的消息时,劳勃要杀您,而史塔克大人出言反对,他说如果要他当杀人共犯,他宁愿甩手不干。” “你忘了雷妮丝公主和伊耿王子吗?” “我不敢忘。但那是兰尼斯特干的,陛下。” “兰尼斯特跟史塔克有何区别?韦赛里斯统称他们为篡夺者的走狗。试问,一个孩子被一群狗袭击,哪条狗撕开他的喉咙有关系吗?所有的狗都有罪,罪在……”话卡在喉咙里,哈茨雅,她忽然想到。她听见自己说,“我得去深坑看看,”她的声音像孩子一样微弱。“你能带我下去吗,爵士先生?” 老人脸上的不情愿一闪而过,但他是不会质疑女王陛下的。“遵命。” 仆人阶梯是下行捷径——不够雄伟,陡峭狭窄,隐藏在墙壁中。巴利斯坦爵士提了灯笼,唯恐丹妮跌倒。二十种不同颜色的砖块紧贴在他们身侧,灯笼光外则一片灰黑。他们三次经过仿如石雕般一动不动的无垢者,唯一的声响是脚踩在石阶上的声音。 弥林大金字塔的底层十分肃静,满是灰尘暗影。外墙足有三十尺厚,脚步声回荡在墙内彩砖围成的拱壁、马厩、大厅和仓库里。他们穿过三道巨型拱门,走下一个火把照亮的斜坡,来到金字塔的地下室,途中经过蓄水池、地牢和一间曾用于鞭笞、剥皮和以烧红的烙铁烙印奴隶的审讯室。最后,他们停在一扇门链布满铁锈的双开大门前,两名无垢者分立两旁。 她命其中一人拿出铁钥匙。伴着锁链吱嘎声,大门缓缓打开。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踏入热浪翻滚的黑暗深处,停在深坑边缘。四十尺下,她的龙昂起头,四只眼睛在暗处燃烧——一对犹如熔金,另一对是青铜色。 巴利斯坦爵士抓住她胳膊。“不能靠近。” “你以为他们会伤害我?” “我不知道,陛下,但我不愿您无谓涉险。” 雷哥怒吼时,一团黄色的火焰冲破黑暗,令整座地下室亮如白昼。火舌舔舐墙壁,丹妮感到扑面而来的热浪,仿佛面对烤箱。深坑另一头,韦赛利昂展开双翼,扇动污浊的空气。他试图飞向她,但哗哗作响的铁链将他拽回地面,狠狠地摔在地上。一条足有成人拳头粗细的铁链把他的脚拴住了,他脖子上的铁项圈则被钉在身后的墙上。雷哥也锁着铁链,他的鳞片在赛尔弥手中灯笼照耀下闪烁着碧玉般的微光。烟从他齿间冒出,焦黑破碎的骨头散落在他脚边。空气热得难以忍受,还带有一股硫黄和焦肉味。 “又长大了。”丹妮的声音回荡在焦黑石壁间,一滴汗水滑下眉宇,滴落胸前。“龙真的不会停止生长?” “如果食物和空间充足的话,的确如此。但锁在这里……” 伟主大人把深坑当监狱。这里能装下五百人……也足够容纳两条龙。但能支撑多久呢?当深坑装不下他们会怎样?他们会不会用火焰和爪子互相攻击?他们会不会变得虚弱病态,身形憔悴,翅膀枯萎?他们的火焰会不会最终熄灭? 什么样的母亲会让孩子在黑暗中腐烂? 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丹妮告诫自己……但怎样才能不回头?我本应预料到这一切。我怎能如此盲目,掩耳盗铃,以至于不愿正视力量的代价? 韦赛里斯在她小时候讲了好多故事,尤其爱讲龙的故事。丹妮知道赫伦堡的陷落,知道“怒火燎原”和“血龙狂舞”。她的一位先祖,伊耿三世,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被叔叔的巨龙吞噬。在无数歌谣里,多少村庄和王国活在对魔龙的恐惧中,直到被屠龙勇士拯救。 而她的孩子们,在阿斯塔波烧化了奴隶主的眼睛;去渊凯的路上,当达里奥将光头萨洛和普兰达·纳·纪森的脑袋掷到她脚下时,他们大快朵颐。龙不怕人。一条龙若能吞下全羊,吃下孩子自是轻而易举。 她叫哈茨雅,才四岁。如果她父亲没撒谎的话。他有可能撒谎。目击者只有他,他的证据也只有那些焦骨,那什么都证明不了。他可能亲手杀了女孩儿,烧焦尸体。圆颅大人强调他不是第一个处理掉多余女孩的父亲。也可能是鹰身女妖之子干的,伪造成魔龙所为,好让这座城市仇视我。丹妮试图相信这些……但若真是如此,哈茨雅的父亲又何必等到众人散去才上前请愿?若他想鼓动弥林人反对她,就该在大殿里人最多时登场。 圆颅大人建议判他死刑。“至少拔掉舌头,这个人的谎言会毁了大家,圣主。”丹妮选择偿还血债。没人能告诉她一个女儿价值几许,于是她付了一百头羊羔的钱。“能做到的话,我很想帮你唤回哈茨雅,”她告诉那位父亲,“但即便是女王,也有力所难及之事。她的遗骨将被安葬在圣恩神庙中,一百根蜡烛会日夜燃烧来悼念她。请在每年她的命名日时回来找我,我会保证你其他子女衣食无虞……但此事切不可泄露出去。” “人们会问,”悲伤的父亲说,“会问我哈茨雅去哪儿了,问她怎么死的。” “她被毒蛇咬伤,”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说明,“葬于饿狼之腹,或是突染恶疾。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唯独不准提龙。” 韦赛利昂用爪子紧抠住岩石,屡屡尝试飞向丹妮,巨大的铁链吱嘎作响。当他终于发现这不可能后,怒吼一声,头颈使劲向后弯曲,朝身后的墙壁喷出金黄的火焰。还要多久它的火焰就能烧裂石头,融化金属? 不久前,他还站在她肩膀上,尾巴盘绕着她的手臂。不久前,还是她亲手喂他切碎的烤肉。他是第一条被锁住的龙。丹妮莉丝亲自将他领下深坑,和几头公牛待在一起。待他吃饱喝足昏昏欲睡,他们冲进去将他锁住。 雷哥费了更多人力。他似乎能听到兄弟在深坑中的怒吼,尽管他们之间隔着厚厚的石块与砖墙。最终,他们不得不趁雷哥在丹妮的露台上晒太阳时,用沉重铁链编织的大网罩住他。他死命挣扎,众人花了三天时间才磕磕绊绊地将他挪下仆人阶梯。六个人因此被烧伤。 而卓耿…… 长翅膀的黑影,悲伤的父亲如此称呼他。他在三条龙中最高壮、最凶猛,也最野性,生有暗夜般的鳞片和炼狱般的双眼。 卓耿喜欢去远方狩猎,吃饱喝足后,蜷在大金字塔顶曾放置弥林鹰身女妖像的地方晒太阳。他们三次尝试在那里捕捉他,均以失败告终。她手下四十名最勇敢的猛士冒着生命危险去抓,却几乎全被烧伤,其中更有四人被烧死。她最后一回见到卓耿是他们尝试第三次捕捉的那个黄昏。黑龙展开双翼,向北飞过斯卡札丹河,一直朝多斯拉克草原飞去,再也没回来。 龙之母,丹妮想着,不如说是怪物之母。我把什么释放到了世间?我是个女王,但我的王座乃是焦骨堆成,立在流沙之上。没有龙,她凭什么统治弥林?更别提赢回维斯特洛。 我是真龙血脉,她认定,如果龙是怪物,我也是。 291.第291章 臭佬 他狠狠地咬向那只老鼠。 老鼠在他手里疯狂挣扎、拼命尖叫,只求一条活路。肚子是最肥嫩的部分,当他撕咬着美味的肉,一任温暖的鲜血自唇边汩汩溢出时,那滋味真是太棒了,以至于他不由得流出热泪。空空如也的肚皮咕咕叫唤,催促他赶紧再咬。咬到第三口,老鼠停止了挣扎,而他也终于有了一丝满足。 黑牢门外有声音。 他忽然住口,吓得无法动弹。尽管嘴里满是鲜血、生肉和老鼠皮毛,但他既不敢吐出来也不敢吞下去。他心惊胆战地聆听着,呆若木鸡。他听到了靴子踏地和铁钥匙互相碰撞的声音。不要,他狂乱地想,不要,诸神慈悲,不要是现在,不要是现在。他费尽心机方才抓住这只老鼠。如果教人发现,不仅老鼠会被抢走,他们还会报告给拉姆斯老爷知道,然后老爷就会惩罚我。 他明知该把老鼠藏起来,可他实在饿坏了。整整两天没吃东西,又或是三天。躺在这片黑暗里,怎么说得清呢?他的四肢瘦得像芦秆,肚子浮肿,肠胃却空空如也,胃痛折磨得他难以入睡。每当闭上眼睛,他就会想起霍伍德伯爵夫人。拉姆斯老爷娶了这位伯爵夫人后,就将她锁进塔里,活活饿死。到头来,她竟啃掉了自己的手指。 于是他缩到牢房角落,死命握紧战利品,凑到嘴边,用剩下的牙齿飞快地撕咬老鼠肉。鲜血如注,沿嘴角往下滴,但他顾不得了,他决定赶在牢门打开前多吞些肉。老鼠肉韧性强,很难咬,而且腥味极重,教人想吐,但他保持着狼吞虎咽的劲头,时不时从缺了牙形成的豁口里把老鼠骨头剔出去。这么吃很难受,但快饿疯的他停不住。 门外的声音越来越吵。诸神保佑,老爷不是来找我的,他一边撕老鼠腿,一边祈祷。老爷很长时间没找他了。这里有许多牢房,有别的囚徒。即便隔着厚重的石墙,他也常能听见他们惨叫,其中女人们的叫声总是最凄厉的。他用力吮吸老鼠腿骨,试图先把肉舔干净再吐骨头,但那骨头却不听使唤地自他下唇滑落,缠在胡子里。别过来,他祈祷,别过来,去别处吧,求你了,求求你。 然而脚步声却在最响亮时戛然而止,随即钥匙插进了他这扇门。老鼠从他手中悄然滑落,他麻木地在裤子上蹭了蹭鲜血淋漓的双手。“不,”他呢喃道,“不、不、不、不。”他胡乱蹬着地上的稻草,一心想要钻进角落里,挤进冰冷潮湿的石墙中去。 开门的声音是最恐怖的。当火光照到他脸上时,他发出一声号叫,用双手挡住眼睛。脑袋阵阵抽痛,令他甚至想到要把眼睛给抠出来。“拿开火,黑乎乎的不好么,求你了,噢,求求你。” “这不是他,”一个男孩说,“瞧这衰货,我们走错房间了。” “左边最后一间,”另一个男孩回应,“这就是左边最后一间,不对吗?” “嗯,”停顿片刻,“他刚才说什么?” “他好像不喜欢亮光。” “一副死相,当然见不得光啦。”男孩清清嗓子,吐了口口水,“有比他更臭的人没?我快被熏死了。” “他在吃老鼠耶,”另一个男孩道,“瞧。” 第一个男孩笑答:“没错,好好玩。” 可我非吃它不可啊。这只老鼠会趁他睡觉时跑来咬他,不仅会咬脚趾手指,甚至会咬他的脸。他没法对它手下留情。不吃就会被吃,黑牢里别无选择。“我是吃了,”他嚅嗫道,“我吃、吃、吃、我把它吃了。可它也要吃我,求求……” 两个男孩走上前,踩得稻草沙沙作响。“跟我说句话。”一个男孩说。他在两人中较为矮小,也更狡诈,“还记得你是谁吗?” 恐惧阵阵涌来,他不禁连声呻吟。 “跟我说句话: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名字。他想尖声喊出自己的名字,但他做不到。没错,他们让他知道了自己的名字。他们教了又教,对他细致又耐心,可他太久没用自己的名字,居然在这当口忘记了。说错自己的名字,他又会要我一根指头,或者更糟,他会……他会……后果不堪设想,不敢设想。此刻他只觉有无数尖针刺进了脸和眼睛,他的头快要裂开了。“求求你们,”他嘶叫道,声若游丝,好像百岁老人的求恳。或许他真的活了一百岁,谁说得准他在这里住了多久呢?“走吧,”他透过破烂的牙齿咕哝。残缺不全的指头是他紧紧闭上的眼睛和恐怖的光明之间唯一的屏障。“求求你们,我会把老鼠交出来,请别伤害我……” “臭佬,”两个男孩中的大个子说,“你的名字叫臭佬。记得了?”大个子拿着火炬,小个子拿着一圈铁钥匙。 臭佬?热泪滚下脸颊。“我记得,记得了,”他张嘴缓缓地说,“我的名字叫臭佬,臭不可闻,柔弱如草。”在黑暗中生活不需要名字,因此忘记了名字不能怪他。臭佬、臭佬,我叫臭佬。这不是他出生时的名字,在另一个世界里他曾过着另一种生活。但在这里,从今以后,他就是臭佬,现在他全都记得了。 他还记起了眼前这两个男孩。他们穿着同样的银灰色羔羊毛紧身上衣,暗蓝色镶边。两个都是侍从,都才八岁,两个都叫瓦德·佛雷。是了,大瓦德和小瓦德。只是叫大瓦德的个子小,叫小瓦德的个子大,这搅得旁人不知所措,两个男孩却引以为乐。“我记得你们,”他张开破裂的嘴唇小声说,“我记得你们的名字。” “你跟我们走。”小瓦德说。 “老爷召见你。”大瓦德道。 恐惧犹如尖刀刺进他心房。他们只是孩子,他告诉自己,两个都才八岁。即便自己虚弱得不像样,也足以制伏两个八岁大的男孩。然后他可以拿走火炬和钥匙,外加小瓦德屁股上刀鞘里的匕首,逃出黑牢。不,不,不,这太容易,肯定是陷阱。如果我逃跑,他会再要我一根指头,他会敲掉我更多的牙齿。 他逃跑过,但那似乎已是多年前的往事。当时的他有力气,也还有些骨气。带着钥匙来开门的是凯拉,她说钥匙是她偷的,她说她知道一扇无人把守的侧门。“大人,带我回临冬城吧,”她脸色惨白,颤抖着苦苦哀求他,“我不认得路,一个人逃不了。求求您,带我走吧。”于是他答应了她。狱卒脱了裤子,醉倒在一摊葡萄酒里,他们很容易就出了黑牢,而那扇侧门也果真如她所言,无人把守。他们直等到月亮被乌云笼罩后,方才溜出城堡,摸黑踏石涉过泪江,冰冷的激流冻得他们直哆嗦。等到了河对岸,他感激地吻了她。“你救了咱俩的命。”他动情地说。傻瓜,大傻瓜。 这一切只是陷阱、消遣和游戏,拉姆斯老爷的追猎游戏,老爷最喜欢两条腿的猎物。他们两人整夜在黑林子里没命地跑,可等太阳出来,森林里远远地却能听见号角声和猎狗的吠叫。“我们分头行动,”猎狗们越追越近时,他吩咐凯拉,“这样至少有个人可以得救。”然而那女孩怕得没了主张,死活不肯离开他身边,即便他赌咒发誓说若她被人抓住,他会亲率铁民大军前来营救,也没法把她支开半步。 结果不出一小时,他们便双双被擒。先是斜刺里冲出一只猎狗将他扑倒在地,凯拉慌乱地朝小丘上爬,却被另一只狗咬住了大腿。顷刻间狗们全部赶到,冲他们低吼咆哮,只要他们敢动便张嘴就咬。拉姆斯·雪诺带着他的猎人们随后骑马追来。是的,他那时还是个私生子,不姓波顿。“你们在这儿啊,”他坐在马鞍上笑眯眯地往下看,“真是太伤人了,不打个招呼就一走了之。怎么,嫌我招待不周吗?”凯拉拣了块石头,冷不防朝他脑袋掷去,偏出一尺多。拉姆斯笑得更欢:“该罚。” 臭佬忘不了凯拉绝望无助的眼神,直到那时他才惊觉她是那样娇小,几乎还是个孩子。但他又能做什么呢?全是她自作自受,他告诉自己,如果她听我的话分头行动,无论如何不至于被一网打尽。 火光是痛,回忆更痛。臭佬自火炬边扭头,眼眶中有了泪花。他又找我做甚?他绝望地想,他为什么不肯放过我?我什么也没做,至少这次没做。为什么他不干脆让我在黑牢中烂掉?他刚抓住一只老鼠,又肥又美的老鼠,扭来扭去的老鼠…… “我们要给他洗澡吗?”小瓦德问。 “老爷就喜欢这味道,”大瓦德说,“所以才叫他臭佬。” 臭佬,我叫臭佬,臭佬臭佬,凄凉弱小。他必须牢牢记住。记住你是谁,服服帖帖乖巧听话,就不会挨罚。这是老爷答应的,老爷金口玉言。说实话,即便他想反抗,此刻也没力气了。他所有的力气在鞭子、饥饿和剥皮人的刀下被洗涤得一干二净。所以当小瓦德推他起来,大瓦德晃动火炬,驱赶他离开牢房时,他温顺得像条狗。假如他有尾巴的话,此刻一定在两腿间夹得紧紧的。 假如他有尾巴的话,一定早被那私生子砍了。这是个不由自主冒出来的念头,也是个邪恶危险的念头。老爷早已不是私生子。他姓波顿,不姓雪诺。铁王座上的小国王已将拉姆斯老爷划归正统,让他有权使用乃父的姓氏。如今再用“雪诺”来提醒他的私生子出身,会让老爷瞬间暴跳如雷。臭佬必须记住这点。当然,他还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牢牢记住。慌乱中,他忽然大脑一片空白,吓得六神无主,竟绊倒在黑牢台阶上。石头挂破了马裤,磕出血来。小瓦德不得不拿火炬捅他,驱使他站起来继续前进。 黑牢外的庭院,夜色笼罩着恐怖堡,城堡东墙升起一轮满月。苍白的月光将城头高高的三角形城齿投影在结冻的土地上,犹如一排尖利的黑牙。空气又冷又潮,带着许多几乎被他遗忘的味道。这是人世,臭佬告诉自己,人世的味道。他不知自己究竟在黑牢中待了多久,但至少也有半年。半年,或许更久。或许已有五年、十年、二十年?我又怎能知晓?或许我在黑牢里发了疯,就此被关押了半辈子?不,这想法太蠢了,不可能有那么久。这两个男孩还是男孩,若是经过十年,他们应该长大成人了才对。他必须记住这些事实。我不能让他把我逼疯。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脚趾、抠出我的眼珠、割掉我的耳朵,但除非我放弃,否则他不能摧毁我的神志。 小瓦德举火炬走在前,臭佬温顺地跟随,而大瓦德在他身后压阵。他们经过时,兽舍里的狗们冲他狂吠。风席卷过庭院,穿透了他身上又薄又脏的破烂衣衫,让他浑身起鸡皮疙瘩。夜晚的空气又冷又潮,虽然没有下雪的迹象,但冬天毫无疑问就要来了。臭佬怀疑自己能否活着看到下雪。到那时,我还剩几根手指?几根脚趾呢?他抬手查看,震惊地发现自己的手如此苍白枯瘦。名副其实的皮包骨头,他心想,我有一双老人的手。他是不是认错了这两个男孩?搞不好他们不是小瓦德和大瓦德,而是这两个男孩的子孙后代? 大厅昏暗,烟雾缭绕,左右两边墙上各有一排火炬,火炬台为人手的枯骨。头顶高处是被烟熏黑的木制房梁,更高处,拱形天花板隐没在阴影里。这里的空气充满了浓重的葡萄酒、麦酒和烤肉的香味,闻到这香味,臭佬的肚皮咕咕叫唤,他嘴里也流出唾沫来。 他一路踉跄,被小瓦德推过守卫们吃饭的长桌,感觉到守卫们都在看他。前方靠近高台的好位置被留给拉姆斯的亲信,所谓私生子的好小子:骨头本,这老家伙负责照顾老爷宠爱的猎狗们;舞蹈师达蒙,一头金发,模样姿势都带着孩子气;咕噜,他因为说坏话不小心被波顿公爵听见,所以丢掉了舌头;此外还有酸埃林、剥皮人、黄迪克等人。大厅外围是一些臭佬眼熟但说不上名字的人:誓言骑士、士官、士兵、狱卒和打手。还有一些脸孔他很陌生,从没见过。有人见他经过便皱紧鼻子,更多的人朝他哄笑。这些是客人,臭佬心想,老爷的朋友。老爷是要用我来取乐大家。想到这里,他怕得直哆嗦。 波顿的私生子坐在高台上他父亲大人的宝座里,正用他父亲的酒杯喝酒。两个老人跟他同席,臭佬只消一眼就看出这两个老人都是领主。其中一位身形憔悴,眼睛犹如燧石,留着一束长长的白胡子,面孔跟冬天结冻的土地一样坚毅。此人身穿褴褛的熊皮旧夹克,夹克上满是油污。即便在宴席上,他也套着全身锁甲;另一位领主同样很瘦,但不若前一位那么体形笔直。他身材扭曲,一边肩膀高出另一边很多,而他就着餐盘驼背用餐的样子看起来好像秃鹫在享用尸体。此人有一双贪婪的灰眼睛、一口黄板牙,银白色分叉胡须十分纠结。他布满老人斑的头顶只剩几根白发,但他披的是柔软的上等灰羊毛披风,披风边缘镶嵌了黑貂皮,并在肩头用银箔日芒搭扣扣住。 拉姆斯穿着黑粉双色服饰——黑靴子、黑剑带、黑剑鞘、黑皮夹克,暗红色缎子条纹装饰的粉色天鹅绒紧身上衣。他右耳戴了一颗被切割成血滴形状、闪烁着红光的石榴石。然而,华贵的衣着却掩饰不住他丑陋的模样。拉姆斯骨架宽阔,肩膀倾斜,身上的赘肉昭示他日后会成为一个大胖子。他有蒜头鼻、小嘴巴和枯草般的黑色长发,粉色皮肤斑斑驳驳,肥厚的嘴唇殊为奇异,而任何人看到他都不可能不注意到那双眼睛:他继承了他父亲的眼睛——既小,离得又近,淡得奇异。有人称之为“幽灵灰”,但实际上他的眼睛几乎是无色,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话,那就像两块肮脏的冰。 看到臭佬出现,拉姆斯绽放出湿润的笑容,“他来了,我可怜的老朋友来了。”他转向身边的两位领主介绍,“臭佬从我小时候就跟随我了。家父大人送的,以示关怀。” 两位领主交换了一个眼神。“我听说你的跟班已经死了,”驼背道,“据说是被史塔克家杀的。” 拉姆斯老爷嗤笑一声。“铁民有句俗话: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臭佬就是这样。不过我承认,他闻起来像是从坟墓中‘再起’的。” “他一身屎尿和陈年呕吐物的味儿。”驼背老领主说罢扔开一直啃着的骨头,用桌布擦了擦手指。“你为什么非得在我们用餐时召这家伙上来?” 那个挺直了背、穿着全身锁甲的老领主用凌厉的目光审视臭佬。“你再仔细瞧瞧。”他敦促另一位领主,“瞧,他虽然头发白了,也瘦了三石,但可不是仆人。你认不出来吗?” 驼背领主再度向他看去,忽然喷了口鼻息。“是他?这怎么可能?史塔克那个爱笑的养子,总是在笑。” “他现在不爱笑了,”拉姆斯老爷承认,“或许是因为我敲掉了他几颗白净漂亮的牙齿。” “你最好割了他喉咙,”穿锁甲的领主说,“反咬主人的狗理应被剥皮。” “噢,他确实被剥过皮,还剥了不止一次咧。”拉姆斯指出。 “是的,老爷,都是我的错,老爷。我傲慢无礼,而且……”他舔舔嘴唇,努力回忆自己还干过什么错事。服服帖帖乖巧听话,他告诫自己,老爷就会让你活下去,还能保住剩下的身体。服服帖帖乖巧听话、并且记住自己的名字。臭佬臭佬,驯服乖巧。“……我作恶多端,我……” “你嘴上有血,”拉姆斯发现,“又咬手指了吗,臭佬?” “不,不,老爷,我发誓。”臭佬曾试图咬断自己的无名指,因为他们剥了指上的皮,他实在痛得受不了。拉姆斯老爷从不简单地切掉别人的手指,他只会剥干净上面的皮,好让肌肉裸露在外,风干、开裂,最终溃烂。臭佬被鞭打,用刀子割,又上过刑架,但没有哪种痛苦比得上剥皮之后的滋味。那种痛苦能把人逼疯,活人根本没法忍受,至多再多坚持一会儿,然后就会惨嚎:“求求您,停下,停下,太痛了。把我的手指砍下来吧。”到头来,拉姆斯老爷会慈悲为怀,欣然满足别人的要求。这是他喜欢的游戏,而臭佬理解游戏规矩。他怎能不理解呢?他的手脚都为游戏交过学费。只有那次、只有一次,他忘了规矩,企图用自己的牙齿终结痛苦。拉姆斯老爷很不满,结果让他多付出了一根脚趾的代价。“我吃了一只老鼠。”他咕哝着承认。 “一只老鼠?”拉姆斯淡色的眼珠在火炬光芒中闪闪发亮,“恐怖堡的老鼠全部属于我父亲大人。未经我允许,你怎敢吃了其中一只?” 臭佬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能默不作声。只消说错一个字,他又会失去一根脚趾,甚至一根手指。迄今为止,他的左手丢掉了两根手指,右手失去了小指,左脚丢掉了三根脚趾,右脚却只失去了小脚趾。拉姆斯老爷有时会开玩笑说要给他左右两边找回平衡。老爷只是在开玩笑,他试图安慰自己,他并不想伤害我,这是他自己承认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老爷慈悲又宽容,他本可以为臭佬知道自己名字和地位之前的胡言乱语,就剥下臭佬的脸皮。 “太无聊了,”穿锁甲的领主说,“赶紧宰了他。” 拉姆斯老爷给自己又倒满一杯麦酒。“那可不玷污了咱们的庆祝宴会,大人?臭佬,我有好消息通知你。父亲大人为我讨了一门史塔克家的好亲事,对象是艾德公爵的女儿,艾莉亚。你还记得小艾莉亚,对吧?” 捣蛋鬼艾莉亚,他差点脱口而出,马脸艾莉亚。她是罗柏的小妹,褐发长脸,瘦得像根棍子,成天脏兮兮的。珊莎才是大美人。他记得小时候,幻想过艾德·史塔克大人把珊莎嫁给他,并认他为自己的亲儿子。真是孩子气的想法。不过,说到艾莉亚……“我记得她。艾莉亚。” “她即将成为临冬城的女主人,而我是她的夫君老爷。” 她还只是个小女孩啊。“是的,老爷,祝贺您。” “你愿意参加我的婚礼吗,臭佬?” 他犹豫了。“如果您要我参加的话,老爷。” “噢,那是自然。” 他又犹豫半晌,不知这是否是另一个残酷的陷阱。“好的,老爷,只要您满意,我很荣幸参加婚礼。” “我们得把你从那间肮脏的牢房里弄出来,刷得粉嫩粉嫩的,给你干净衣服穿,再喂你东西吃。几碗软软的、美味的麦粥,喜欢吗?或是搁了培根的豌豆派?我有桩小差事要交给你办,但你得有体力才能为我效劳。我相信,你是愿意为我效劳的吧?” “是的,老爷,全心全意。”他浑身颤抖,“我是您的臭佬,请让我服侍您,求您了。” “你这般知情识趣,我又怎忍心拒绝你一片孝心?”拉姆斯·波顿笑道,“我马上就要率军出征,臭佬,我得仰仗你才能把那童贞新娘娶回家门咧。” 292.第292章 布兰 乌鸦不同寻常的尖叫让一阵战栗爬过布兰的背脊。我差不多长大成人了,他反复提醒自己,我必须勇敢起来。 空气冰冷刺骨,充满恐惧气息。连夏天都怕,颈毛全竖了起来。山丘的影子不断延伸,黑暗虎视眈眈,所有树木都被厚厚的积雪压弯了腰,有些几乎看不出来是树。它们从树根到树冠都包裹在冻雪中,在山上杂乱生长,犹如一群在寒风中缩抱成团的巨人或丑陋怪物。 “它们来了。”游骑兵抽出长剑。 “在哪儿?”梅拉急切地问。 “应该很近。我不知道。附近吧。” 乌鸦又尖叫起来。“阿多。”阿多嘀咕着,双手都藏在腋窝,棕色胡须下悬挂着冰锥,上唇的胡子上冻着一块鼻涕,在夕阳下微微闪着红光。 “那些狼也接近了,”布兰警告他们,“一直跟着我们的那些。我们在下风处时,夏天能闻出它们。” “狼群无关紧要。”冷手说,“我们必须向上爬。天快黑了,天黑前你们必须进去。你们的体温会吸引它们。”他向西望了一眼,夕阳余晖晦暗地透过树枝,犹如遥远的火焰。 “这是唯一的进口?”梅拉问。 “后门在北方三里格处,得向下钻进一个洞。” 无须多说。阿多背着布兰爬不下洞,而玖健也走不了三里格。 梅拉抬眼看向山顶。“路看起来很平整。” “看起来。”游骑兵阴沉地说,“你能感觉到寒冷吗?这里有东西,但藏在哪儿了呢?” “洞穴里?”梅拉猜测。 “洞穴被魔法护住了,他们进不去。”游骑兵用剑一指,“你看,入口就在那儿,半山腰那片鱼梁木中,岩壁的裂缝。” “我看到了。”布兰道。乌鸦在那里飞进飞出。 阿多挪了挪背上的柳条筐。“阿多。” “我只看到交错的石头。”梅拉说。 “那就是通路。一条穿过石头的甬道,开头陡峭弯曲,但你们只要进去就安全了。” “你呢?” “洞穴被魔法护住了。” 梅拉仔细打量了一下山坡上的裂缝。“从这儿过去,至多一千码。” 没有一千码,布兰心想,但都是上坡路。山路陡峭,树木密布。雪三天前就停了,但毫无融化迹象,树下的雪地十分平整,无人踏足。“那边没人,”布兰鼓起勇气说,“看看雪地,没有脚印。” “白鬼在雪上走得轻,”游骑兵道,“你发现不了它们的形迹。”一只乌鸦自上方飞来,落在他肩上。跟随他们的黑色大鸟只剩十来只,其他的都在路上失散了,每次清晨醒来,乌鸦都会变少。“来啊。”那只鸟聒噪着,“来啊。来啊。” 三眼乌鸦,布兰心想,绿先知。“也不算远,”他说,“稍微爬爬山,我们就安全了,说不定还能生堆火。”除开游骑兵,他们全都又冷又潮又饿,而玖健·黎德虚弱得没人扶就走不动。 “你们先走。”梅拉·黎德在弟弟身旁弯下腰。玖健拄着一根橡树枝,双眼紧闭,抖个不休。他的脸被帽子和围巾裹得严严实实,露出的一点点面孔和周围的雪一样苍白,但当他呼吸时,鼻孔还能微微冒出热气。梅拉已背他走了整整一天。食物和篝火会让他好转的,布兰试图说服自己,尽管他并不确定。“山路太陡,我背着他没法打架。”梅拉催促,“阿多,你带布兰先进洞。” “阿多。”阿多拍了下手。 “玖健只不过需要吃点东西。”布兰可怜兮兮地说。十二天前,麋鹿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摔倒在地,再也没能起来。“冷手”跪在它身边的雪堆里,一边用奇怪的语言低声祈祷,一边割开它的喉咙。鲜血喷涌而出,布兰哭得像个小女生。他无助地看着梅拉·黎德和冷手肢解这头驮他们走了这么远的英勇生物,从来没像这一刻这样深切地感受到自己是个残废。他暗自决定绝不吃它的肉,忍饥挨饿也强过享用朋友,但最终他吃了两次,一次用自己的身体,一次用夏天的。麋鹿已十分消瘦憔悴,但游骑兵从它身上切下的肉足够支撑他们七天,直到最后他们挤在一座古老的山间要塞的火堆旁,烤吃掉最后一块。 “他的确需要吃东西,”梅拉梳理着弟弟的眉毛,赞同道,“我们都需要。但这儿没有食物。走吧。” 布兰眨眨眼睛,一滴泪水冻在脸颊上。冷手抓住阿多的胳膊。“天色正在变暗。就算它们现在不在,也很快就要来了。走吧。” 阿多默不作声地扫掉腿上的雪,背起布兰蹚过雪堆向上走。冷手走在他们旁边,漆黑的手握着武器。夏天跟在后面,有些地方积的雪没过了他,高大的冰原狼偶尔会踩穿太薄的雪壳,不得不停下来抖掉身上的雪。向上攀爬途中,布兰费力地在筐子里转身,眼看着梅拉用一只手将弟弟搀扶起来。他对她来说太沉了。她自己都没吃东西,哪有原来的力气。她用另一只手握住捕蛙矛,狠狠地插入雪中,稍稍支撑住身体。随后她半拖半抱起弟弟,挣扎着攀爬山路。 阿多从两棵树中间穿过,布兰看不到他们了。 山坡越来越陡,冰块在阿多脚下接连破碎。有一次,他脚下的一颗石头松动,他向后一滑,差点摔下山去。好在游骑兵及时抓住他的胳膊,挽救了大家。“阿多。”阿多说。每阵风都裹挟起粉末状的白色细雪,它们像玻璃一样在晚霞中闪闪发光。乌鸦绕着他们飞舞。一只飞到了前头,消失在洞穴中。只有八十码了,布兰心想,根本不算远。 夏天突然停在一片未被踩动的、陡峭的雪堆边,转头嗅探空气,然后他咆哮起来,毛发直立,步步后退。 “阿多,停下。”布兰说,“阿多,等等。”有点不对劲。夏天闻到了,他也跟着闻到了。不好的东西,不好的东西正在靠近。“阿多,不,后退。” 冷手还在向上爬,阿多也想跟上。“阿多,阿多,阿多。”他大声重复,压过了布兰的抗议。他的呼吸有些吃力,白雾弥漫在空气里。他迈出一步,又一步。积雪有齐腰深,山坡也越发陡峭。阿多身子前倾,双手抓着石头和树干努力向上攀登。一步,又一步。被阿多踩碎的雪滚下山坡,形成一场小雪崩。 六十码。布兰向旁探出脖子,好仔细打量那个洞穴。然而他看到了别的东西。“火!”鱼梁木的缝隙间,一团闪烁的光晕放出红光,穿透了慢慢凝聚的黑暗。“看啊,有人——” 阿多尖叫起来。他扭动挣扎着摔下去。 大个子马童剧烈地打滚,布兰的世界天旋地转。突来的一记重压让他喘不过气。嘴里全是血,阿多还在不停地翻滚颠簸,碾压着身下的残废男孩。 有东西抓住了阿多的腿。刹那间,布兰以为是树根缠住了阿多的脚踝……但那根茎移动起来。他看到了,那是一只手,接着尸鬼整个从雪下冲出来。 阿多踢打着,抬起裹满雪的脚狠踹在那东西脸上,但死人毫不在乎。活人和死人撕打搏斗,拳来脚往地滑下山坡。被压在下方时,雪涌进布兰的口鼻,但马上他们又重新翻到了上面。有东西撞上他脑袋,不知是石头、冰块还是死人的拳头,接着他发现自己被甩出了筐子,四肢摊开躺在山坡上。他吐出嘴里的雪,手套里全是从阿多头上扯下的头发。 在他周围,尸鬼们纷纷从雪下涌出。 二个,三个,四个……布兰数不过来。它们霍然起立,掀起阵阵雪雾。有的穿黑袍,有的衣不蔽体,有的干脆什么都没穿。它们全都皮肤苍白,双手漆黑,眼睛像淡蓝的星辰一样闪光。 其中三个袭向游骑兵。布兰看见冷手劈开一个尸鬼的脸,但那东西仍在向前冲,把他逼向另一个尸鬼怀中。还有两个追着阿多,拖起笨拙的步子下斜坡。梅拉正向这里攀来,布兰心底涌起一阵恶心而又无助的恐慌。他拍打雪堆,大喊着警告她。 有东西抓住了他。 呼喊变成了尖叫,他抓了团雪扔出去,但尸鬼连眼都没眨。一只漆黑的手摸向他的脸,另一只摸向他的肚子,手指刚硬如铁。它要扯出我的肠子。 但夏天突然扑进他们中间,布兰看见尸鬼的皮肤像廉价破布般被扯开,听到了骨头碎裂声。一只手被齐腕扯下,褪色的黑袖管下,手指在无力地蠕动。黑色,他心想,他穿的是黑色,他是守夜人。夏天把手掌甩开,扭身又狠狠地咬住死人的脖子。当大灰狼猛地甩头时,他的尖牙从那团腐肉中扯下差不多整个喉咙。 然而断手还在蠕动,布兰连滚带爬地躲开它。他肚子贴地,在雪地上摸爬,紧盯着头上银装素裹的树林,橙色光芒在其间闪烁。 五十码。他只消拖着身体前进五十码,它们就抓不到他了。于是他抓住树根和岩石,竭力向光芒爬去,融化的雪水渐渐渗进了手套。差一点,就差一点,然后就能在火堆旁休息。 这时,最后一缕夕阳也消失在树林之中,黑夜降临。冷手左挥右劈,忙于对付周围的一圈尸鬼;夏天撕咬着一名已被他扑倒的死人的脸。没人有空闲关注布兰。他拖着无用的双腿,又爬高了一些。只要到达那个洞穴…… “阿阿阿阿阿多。”山坡下传来一声呜咽。 陡然间,他不再是布兰,不再是那个在雪地里爬行的残废男孩,而成了半山腰的阿多。尸鬼抓向他的眼睛,他怒吼着、踉跄着站起来,使劲把那东西甩开。它单膝跪倒,重又起身。布兰从阿多的腰带中抽出长剑。在内心深处,他还能听见阿多的低声呜咽,但现在他已是手执铁剑、满腔怒火的七尺巨人。他举剑砍倒尸鬼,剑刃切开潮湿的毛料、生锈的盔甲和腐朽的皮革,伴随着吼声,砍入下面的骨骼和肉体。“阿多!”他纵声狂啸,又劈出一剑。这次他砍下尸鬼的脑袋,心里涌上片刻欣喜……但随后又有两只死人的手盲目地掐向他的喉咙。 布兰流着血,缓缓后退,这时梅拉·黎德从另一边将捕蛙矛深深插进尸鬼的后背。“阿多,”布兰再次咆哮,拼命挥手让她上山,“阿多,阿多。”玖健在被她放下的地方虚弱地扭动。布兰走过去,抛下长剑,把男孩搂在阿多怀里,踉踉跄跄地站定。“阿多!”他大喊。 梅拉打头开路,一边用矛猛刺上前的尸鬼。这虽然杀不了那些东西,但它们又慢又笨。“阿多,”阿多每迈一步都会说,“阿多,阿多。”他不知道,如果他突然告诉梅拉他爱她,梅拉会有什么反应。 他们上方,火人在雪地里跳舞。 着火的尸鬼,布兰意识到,有人在焚烧尸鬼。 身旁有个身形巨大的尸鬼,裹在翻卷的火舌中,夏天在它周围龇牙咆哮。他不该离那么近,他在干吗?随后他看到了自己的身体,面朝下趴在雪地里。夏天竭力要把那东西从他身边赶开。它把我杀掉会怎样?男孩猜测,我就此永远成为阿多了,还是会进到夏天的身体,或者干脆死去? 世界在周围旋转。白色的树木,黑色的天空,红色的火焰,所有东西都在旋转,都在翻滚。他感觉自己跌跌撞撞地走着,听到阿多的尖叫。“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乌鸦如乌云般从洞穴中涌出,一个小女孩手握火把,左冲右突地奔来。布兰认为那是姐姐艾莉亚……但这太疯狂了,据他所知,二姐远在千里之外,或许早死了。可她真的在那里旋身奔跑,骨瘦如柴,衣衫褴褛,疯疯癫癫,发丝纠缠。泪水从阿多眼中涌出,凝结成冰。 周围的一切还在旋转,布兰忽然回到了半埋在雪中的躯体。白雪覆盖的树木高耸入云,那个燃烧的尸鬼缓缓逼近。那是个全身赤裸的尸鬼。最近的一棵树上的积雪震落了,全砸在布兰头上。 等他再次恢复知觉,已然躺在松针铺成的床上,头上是漆黑的岩石。洞穴。我在洞穴里了。嘴里仍有咬破舌头的血腥味,但右边有个燃烧的火堆,传来拂面热气,令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舒适。夏天围着他一边打转一边嗅,浑身湿透的阿多待在旁边,梅拉让玖健把头枕在自己膝上。而那个长得像艾莉亚的家伙手握火把,监视着他们。 “那些雪,”布兰说,“落到我身上,把我埋住了。” “把你藏住了。我将你拽出来的。”梅拉向那个女孩点点头,“不过,是她救了我们。那火把……火杀死了它们。” “火烧死了他们。饥渴的火。” 这不是艾莉亚的声音,甚至不是孩子的声音。这是个成年女人的声音,甜美高亢,带着他从未听过的陌生韵律和一缕直击心底的悲伤。布兰眯起眼睛,以便更仔细地打量她。她确实是个女孩,但比艾莉亚还矮小,树叶斗篷覆盖下的皮肤像雌鹿般斑点密布。她的眼睛十分奇妙——硕大澄澈,金绿交融,宛如猫眼一样狭长。人类不会有那样的眼睛。她顶着一头乱糟糟的棕、红和金色头发,这些秋天的颜色纠结成团,上面穿插着葡萄藤、小树枝和枯萎的花朵。 “你是谁?”梅拉·黎德问。 布兰知道答案。“她是个孩子。森林之子。”他浑身颤抖,半是因为寒冷,半是因为兴奋。他们踏入了老奶妈的故事里。 “先民称我们为孩子。”矮小的女人说,“巨人称我们‘乌——靼——纳——甘’,意为‘松鼠人’,因为我们小巧敏捷,喜爱树林。但其实我们不是松鼠,也不是孩子,我们的名字在源语中的意思是‘歌颂大地之人’。早在你们的古语诞生之前,我们已用自己的语言歌唱了上万年。” 梅拉开口道:“但你现在说的是通用语。” “这是为了他,为了这个布兰男孩。我出生于魔龙的时代,曾游走人世间两百年,观察、倾听和学习。我本想继续游历,但双腿酸痛,心也疲惫,所以转身回家了。” “两百年?”梅拉问。 森林之子笑了。“人类,人类才是孩子。” “你有名字么?”布兰问。 “需要时会有的。”她挥动火把,照亮洞穴内黑色岩壁上幽暗的缝隙,“得向下走,你们必须跟着我。” 布兰又打个寒战。“游骑兵……” “他进不来。” “它们会杀了他。” “不,它们早就杀了他了。快来,下面更暖和,也不会有东西伤害你。他在等你呢。” “是三眼乌鸦吗?”梅拉问。 “是绿先知。”说完她便转身离去,他们只得紧随其后。梅拉帮布兰回到阿多背上,尽管柳条筐已几乎压碎了,又被融雪打湿。她又用一只手环住弟弟,用肩膀顶着他起来。玖健睁开眼睛。“怎么回事?”他说,“梅拉?我们在哪儿?”看到火焰,他笑了,“我做了一个最离奇的梦。” 道路狭窄弯曲又低矮,阿多不得不蹲着走。布兰也尽力俯低,即便如此,他的头还是很快刮碰到洞顶。每次碰撞都带下一些碎土,掉入眼睛和头发里,甚至有次,他的眼眶撞到一根从甬道墙壁生长出来的粗壮根茎,那上面还挂着根须和蛛网。 森林之子手握火把走在最前方,身后的树叶斗篷沙沙作响。甬道七弯八拐,布兰很快看不到她了,只剩两边墙壁反射的光线。他们下行一小段之后,洞穴分岔,左边的岔路黑如沥青,即便阿多也知道跟着火把光芒走右边。 光影流转,似乎墙壁也在移动。布兰看到巨大的白蛇在周围地上爬进爬出,吓得心脏怦怦直跳。也不知是碰到了一窝乳蛇还是巨型尸虫,反正那东西柔软苍白,黏腻湿滑。尸虫有牙的。 阿多也看到了。“阿多。”他呜咽道,勉强继续前进。但当女孩停下来等他们,当火焰停止跳动时,布兰发现那些蛇不过是白色树根,跟之前撞到他脑袋的树根一样。“不过是鱼梁木的根,”他说,“还记得神木林的心树吗,阿多?白色的树干红色的叶子?一棵树伤不到你的。” “阿多。”阿多快步向前,跟上森林之子和她的火把,向地底深处进发。他们经过一条又一条岔路,接着来到一个和临冬城大厅一样大的空旷洞穴,石牙在洞顶上悬挂,又有更多石牙拔地而起。披着树叶斗篷的森林之子在其间穿梭而过。她偶尔停下,不耐烦地朝他们挥舞火把。这边,她好似在催促,这边,这边,快点儿。 这之后又有更多岔路,更多洞穴。布兰听到右边某处传来滴水声,他一眼望去,发现许多眼睛回望着他,那些狭长的眼睛在火把照映下闪闪发光。更多的森林之子,他告诉自己,女孩有很多同伴。老奶妈关于詹德尔的子孙的故事在他心头萦绕。 树根无处不在,纠缠着破土破石拱出,封住了一些岔路,又爬满洞顶的很多区域。所有的颜色都不见了,布兰突然意识到,只剩黑色的土壤和白色的木头。临冬城的心树有粗如巨人大腿的根,但这里的根更粗壮,而且布兰从没见过这么多根。我们头上肯定长着一片鱼梁木森林。 光又变弱了,那不是孩子的孩子人虽小,却移动得飞快。阿多笨重地跟上,有东西在他脚下碎裂。他突然停下,梅拉和玖健险些撞到他背上。 “骨头。”布兰说,“是骨头。”路上散落着鸟兽骨头,但也有其他骨头,大的那些肯定来自巨人,小的则可能是森林之子。在他们两边,雕刻出的石壁龛里,头骨俯视着他们。布兰看到一个熊头骨和一个狼头骨,六七个人类头骨,还有差不多同样数量的巨人头骨。剩下的比较小巧,形状奇特。森林之子。树根从每个头骨里长出来,缠绕着它们,有几个头骨上面还有乌鸦栖息,他们经过时,乌鸦瞪着明亮的黑眼珠。 黑暗中的最后一段路最为陡峭。阿多坐在地上,用屁股跌跌撞撞地滑下这最后的旅程,伴随着破骨、松土和鹅卵石稀里哗啦。前方有座天然石桥横跨峡谷,女孩站在桥的彼端等待他们。幽深的桥下传来潺潺水声。一条地下河。 “要过去吗?”黎德姐弟滑到他身后时,布兰问。他不太敢过去,如果阿多在窄桥上摔倒,天知道下面有多深。 “不,男孩,”森林之子说,“他在你后面。”她把火把举高了些,光芒不断跳跃变换。前一刻,火焰还迸发出橙黄光芒,令整座洞穴笼罩着红晕;接着所有颜色都消退,只剩黑和白。身后的梅拉倒抽一口气,阿多转过身去。 一位肤色苍白、乌木装点的君王出现在他们面前,他的表情似沉梦中,鱼梁木编织的王座环绕着他干枯的四肢,犹如母亲搂抱孩子。 他的身体如此瘦弱,衣衫如此破烂,以至于布兰一眼看去以为他不过是具尸体,一个始终没倒下的尸鬼,树根缠绕了他身体内外,将他包裹支撑起来。这位骸骨之王皮肤白皙,只有脖子到脸颊处爬过一条血色胎记,他的白发像根须一样精致纤细,一直拖到泥地上。缠在他大腿上的树根犹如木头蟒蛇,其中一条穿过他的裤子,钻入他干枯的大腿,再从肩膀探出。星星点点的暗红色树叶在他头骨上生长,无数灰蘑菇占据了他的额头。仅存的一小块皮肤绷在他脸上,又紧又硬犹如白色皮革。即便这块皮肤也在崩裂,到处都有棕色或黄色的骨头从下面支出来。 “您是三眼乌鸦吗?”布兰听见自己开口问。三眼乌鸦应该有三只眼,可他只有一只,还是红的。布兰感到那只眼睛正在打量他,那只眼睛在火把映照下像血池一样。另一只眼睛该在的地方,有一条细细的白树根从空眼眶中爬下脸颊,扎入脖子里。 “乌……鸦?”苍白君王声音干涩,嘴唇缓缓翕动,似乎已忘了怎样组词,“是啊,曾是。黑衣,黑血。”他身上的衣服腐朽褪色,布满霉斑和虫洞,但它们曾是黑的。“我有过诸多经历,布兰,现在的我是这副模样。你应明白我为何无法前去找你了……除非是在梦里。我观察了你很久,用一千零一只眼睛见证了你的降生,还有在你之前你父亲大人的降生。我见证了你迈出人生第一步,讲出人生第一个词,投入人生第一个梦。我亲眼见你坠落高塔。而现在,你终于来到我面前,布兰登·史塔克,尽管来得有些迟。” “我来这,”布兰说,“是因为我残废。我的意思是,您能……能治好……我的腿吗?” “不能。”苍白君王说,“那超出了我的能力。” 布兰眼中涌出泪水。我们历尽艰辛才来到这里。黑暗的地下河的流水声在整座洞穴里回荡。 “你永远无法行走了,布兰。”苍白的嘴唇保证,“但你可以飞。” 293.第293章 提利昂 很长一段时间,他什么也没干,只静静地躺在拿来当床的旧麻袋堆里,听着扑哧扑哧的河风,听着河水拍打船壳。 桅杆上升起一轮满月。随我飘向下游,犹如一只巨眼监视着我。发霉的兽皮盖在身上很暖和,小个子心里却油然生出一股寒意。酒,我要一杯美酒、一袋美酒。但要那婊子养的格里芬给他解渴,倒不如教月亮眨眼睛。他只有清水可喝,因而夜夜难眠,日日浑噩。 侏儒坐起来,双手捧头摇晃。做梦了吗?即便做过,他也记不得了。夜晚对提利昂·兰尼斯特从不仁慈,即便在柔软的羽毛床上他也睡不好,何况是这里。在“含羞少女号”上,他的“床”设在船舱顶上,用一捆麻绳当枕头。这上头好歹比狭小的货舱里舒服。这里空气更新鲜,河流的声响也比达克的呼噜更悦耳——当然,舒适是有代价的:木板太坚硬,他醒来时总是浑身僵硬酸痛,腿脚痉挛麻木。 他的腿现下就在抽痛,硬得像两块木头。他用手指按摩肌肉,活血流通,但当他试图起身时,仍旧痛得龇牙咧嘴。我得洗个澡。这身男孩的衣服发臭了,他自己更臭。其他人都在河里洗过,但到目前为止他还不敢加入,因为浅滩上有些大乌龟似乎可以把他一口咬成两半。达克称它们为“碎骨怪”。除此之外,他还不想让莱摩儿瞧见他裸身的样子。 有道木梯搭在舱顶。提利昂套上靴子,走下甲板。格里芬裹着狼皮斗篷坐在铁火盆前。这位佣兵总是自愿守夜,团队里其他成员休息时他醒着,而等太阳升起他却躲进去睡觉。 提利昂蹲在他对面,用火盆的炭火暖手。夜莺在河上歌唱。“快天亮了。”他告诉格里芬。 “不够快。我们得马上赶路。”照格里芬的意思,“含羞少女号”应该日夜兼程地顺流而下,但耶达里和耶利亚坚决拒绝拿他们的撑篙船在黑暗中冒险。上洛恩河里满是浮木与暗礁,很多障碍都足以撕裂“含羞少女号”。然而这些顾虑对格里芬来说都不算什么,他心中所想只是尽快赶到瓦兰提斯。 佣兵的眼睛一刻不停地转动着,在夜色中搜寻……什么呢?河盗?石民?捕奴人?河上并不安全,这点侏儒是知道的,但格里芬这个人比河上的危险更令人不安。他让提利昂想起了波隆,然而波隆有其独特的黑色幽默,格里芬则半点幽默感也没有。 “我愿拿命换一杯美酒。”提利昂呢喃道。 格里芬没开口,但他淡蓝色的眼睛似乎在说:想喝酒你得纳命来。“含羞少女号”上的第一夜,提利昂喝得天昏地暗,第二天醒来脑袋里犹如爆发了一场巨龙战争。格里芬只看了一眼他靠在船边呕吐的样子,就下令:“你不许再碰酒。” “我有酒才睡得着啊。”提利昂抗议。我有酒才能不做梦,他本想说。 “那你就醒着。”格里芬寸步不让。 苍白曙光从东方射来,照亮了河上的云。洛恩河水慢慢由黑变蓝,变成跟佣兵的胡子、头发同样的颜色。格里芬站起来,“他们快醒了,甲板就交给你照看。”夜莺沉默之后,云雀接着唱下一首歌,苍鹭在芦苇丛中扑腾、在沙洲上降落。被点亮的云映照出各种色彩:粉红色、紫色、栗色、金色、珍珠色和橙黄色的都有。其中一朵云看起来特别像龙。“见龙卸甲,生平足愿”这是书里的话,因为世上没有比龙更伟大的奇迹。提利昂挠挠伤疤,努力回忆这句是谁写的。近来,他脑子里想的全是龙。 “早安,胡戈,”莱摩儿修女一身白袍出现,腰束七色编织带,秀发披散在肩,“睡得可好?” “不太安稳哪,好修女,我梦到的全是你。”梦是梦到了,不过是醒着做的梦。睡不着,他便把手放到两腿之间,一边想象修女压在他身上,奶子蹦蹦跳跳的景象。 “不消说,是个不纯洁的梦。你是个不纯洁的人。你愿意跟我一起祷告,祈祷诸神宽恕你的罪孽吗?” 除非是用盛夏群岛人的方式祷告。“算了。你代表我献给少女一个甜美的长吻就够了。” 修女呵呵笑着走向船头,她每天清晨都会在河里洗浴。“有一点很明显:这条船不是因你起的名。”修女脱衣服时,提利昂叫道。 “圣母和天父用自己的形象塑造了我们,胡戈。我们应该为自己的身体骄傲,这是诸神的杰作。” 那么诸神造我的时候一定是喝醉了。侏儒看着莱摩儿滑进水中,心里一边想。光看着这番景象,他已经硬了。他有个美妙而不纯洁的打算,不晓得亲手脱下修女那一身洁白的袍子,分开她的双腿,会有多爽?玷污圣洁最让男人兴奋吧……不过莱摩儿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圣洁。她肚子上有妊娠纹,只可能是生孩子留下的。 耶达里和耶利亚在日出时准时起床,并立刻回到各自岗位。耶达里检查船舷时时而偷看莱摩儿修女一眼,瘦小黑肤的老婆耶利亚对此熟视无睹。耶利亚给后甲板的火盆添了些小木片,用烧黑的匕首搅了搅炭火,随后开始揉面团做早餐饼干。 待莱摩儿洗完澡回到甲板上,提利昂好好享受了一番双乳间水珠淋漓的风光,她光滑的肌肤被初升的太阳照得金光闪闪。莱摩儿已年过四十,与其说漂亮不如说风韵犹存,看起来养眼。没酒喝,有美人儿欣赏也将就,他心想,这种冲动让他感觉自己还活着。“胡戈,你看见乌龟了没?”修女一边甩干头发,一边问他,“那种大背壳的。” 清晨是看乌龟最好的时机。等太阳升上来,它们就会潜到水底,或游进岸边的缝隙里潜伏,只有在曙光初露时它们会游到水面透气。许多乌龟喜欢在船边游动,这些日子里,提利昂见识过十几种乌龟:大的小的、平背的红耳朵的、软壳的和“碎骨怪”、棕色的、绿色的、黑色的、有爪子的、长角的,甚至背壳上有金、绿和奶油色螺旋花纹的。有的乌龟大得似乎能驮人——耶达里发誓说洛伊拿的亲王们骑在它们背上渡河。他和他老婆都是绿血河上的多恩孤儿,回到洛恩母亲河怀中对他们来说是返祖之旅。 “大背壳的没瞧见。”光顾看女人了,当然没瞧见。 “真遗憾,”莱摩儿把袍子当头罩下,“你起这么早,不就是为了看乌龟嘛。” “还要欣赏日出啊。”欣赏女人裸体出浴。管她漂不漂亮,只要是女人的胴体,就充满了诱惑。“乌龟是很好,说真的,人间胜景莫过于瞧见一对形状姣好的……背壳了。” 莱摩儿修女哈哈大笑。和“含羞少女号”上的其他人一样,她也有自己的秘密,大家也都接受这点。没关系,我并不想了解她,只想干她。这点她也知道。当她把修女的水晶挂到脖子上,再在胸前衣服的开口处整理那水晶的时候,朝他挑逗地一笑。 耶达里升起船锚,又从船舱顶上拿来一根长长的撑篙,撑船出发。“含羞少女号”从岸边启程,顺流而下,两只苍鹭抬起脑袋好奇地观望。船起初行得很慢,耶达里跑去掌舵,耶利亚则在翻烤饼干,又在火盆上放了个铁锅,把培根放进去煎。她总是做这两样食物:培根和饼干。半个月中或许某天有鱼,但不是今天。 趁耶利亚扭头,提利昂飞快地从火盆上抓了一块饼干,恰好躲过她那把恐怖的大木勺。饼干正是烤热了、滴着蜂蜜黄油时,吃起来最可口。培根的肉香很快把达克从货舱里勾引了出来,他凑到火盆上去嗅,结果挨了耶利亚结结实实一勺子,于是逃到船尾方便去了。 提利昂摇摇晃晃地加入他的行列。“这才叫稀罕呢,”他俩放尿时,侏儒打趣道,“侏儒共鸭子齐喷,伟大的洛恩河因之更伟大。” 耶达里听了嗤之以鼻。“洛恩母亲河才不需要你这点嘘嘘,耶罗,她已是世上最宽的河了。” 提利昂把最后几滴甩干净。“它宽得足以淹死侏儒,这我承认,不过它没有超过曼德河的宽度,三叉戟河入海口附近也跟这差不多,而黑水河比它更深。” “你还没见到真正的洛恩河。等着瞧吧。” 培根烤卷了,饼干烤成黄褐色。小格里芬打着呵欠、磕磕绊绊地走上甲板。“大家早上好啊。”这孩子比达克矮,但细瘦的身形暗示他的体魄还大有提升空间。无论是不是蓝发,这嘴上没毛的小子都足以让七大王国的少女怀春,单凭那双眼睛便能融化她们。小格里芬有他父亲的蓝眼睛,只是父亲的很淡,他的很深。在灯光下看来是墨黑,在晨光中又似乎是紫色。他的睫毛就跟女人一样长。 “我闻到了培根的香味。”男孩一边套上靴子一边说。 “上好的培根,”耶利亚道,“坐吧。” 她在后甲板分餐,先把蜂蜜饼干分给小格里芬吃,而达克每次来拿培根,手上都会挨一勺子。提利昂领了两块饼干,中间夹了些培根,他又给掌舵的耶达里拿了一块。吃完后,他帮着达克升起“含羞少女号”巨大的斜挂三角帆,耶达里将船开到河中央,这里的水流最为湍急。“含羞少女号”确是条好船,她吃水之浅,令她可以通过洛恩河中细小的支流,穿越大船必定会搁浅的沙洲;而升起风帆之后,加上水流的帮助,她又蛮可以轻捷疾行。耶达里声称,在洛恩河上游,船行速度往往能决定生死。“一千年来,伤心领以上的河道都是无法无天的。” “也没有人烟嘛,至少我一个人也没见着。”他只见到沿河的废墟,那是些被藤蔓、苔藓跟野花覆盖的满目疮痍的石造建筑,除此之外,半点人类活动的迹象都没有。 “你不了解这条河,耶罗。这里任何一条小溪都可能有河盗船窥伺,废墟则往往是逃亡奴隶的聚居地,因为捕奴人很少跑到这么北边的地方来。” “来几个抓奴隶的也好,乌龟我都看腻了。”提利昂不是逃亡奴隶,不用担心被抓;而河盗是不会关注一只顺流而下的小船的,因为贵重货物都是从瓦兰提斯往上游运。 培根吃完后,达克捶了小格里芬肩膀一下。“留伤疤的时候到了。今天练剑。” “剑?”小格里芬咧嘴而笑,“好哇。” 提利昂帮男孩换装,先穿厚实的马裤和加垫外套,再罩上一套凹痕累累的老旧铁板甲。罗利爵士则穿上熟皮甲,外罩锁甲。两人都戴上了铁盔,并从武器箱里取出两把钝剑。他们在后甲板比试,虎虎生风地互相攻打,其他人在旁围观。 当用狼牙棒或钝长斧比试时,罗利爵士伟岸的体格和惊人的力量会让他的冲锋占据压倒性优势,长剑比试则更公平。今早上两个人都没拿盾牌,纯凭格挡技巧,躲闪腾挪,河面上回荡着金铁交击声。小格里芬命中的次数较多,但达克更狠。然而打了一段之后,壮汉有些体力不支,出手越来越低,节奏也越来越慢,结果被小格里芬轻松挡下。随后男孩发起猛烈反击,迫使罗利爵士后退。等他退到船尾,男孩让两把剑搅到一起,趁机用肩膀狠狠地撞过去,把壮汉撞下了水。 壮汉在水中气急败坏地扑腾咒骂,喝叫众人趁乌龟没咬下他老二,赶快把他钓上去。提利昂扔了根绳子给他。“鸭子应该是游泳冠军啊。”他和耶达里协力把骑士拽回“含羞少女号”的甲板,一边嘲笑着。 罗利爵士听了抓起提利昂的领子。“侏儒游泳排老几呢?”他随手就将侏儒头上脚下地丢进洛恩河。 结果证明侏儒更厉害,那一双短腿可以拼命地划,直到……直到开始抽筋。小格里芬适时地伸出一根篙子。“你不是第一个想淹死我的人,”他告诉达克,一边从靴子倒水出来,“我出生那天,我老爸就想把我投进井里淹死。可我实在太丑了,水井女巫看不上眼,又把我吐了回来。”他脱下另一只靴子,在甲板上翻了个跟斗,溅得所有人一身是水。 小格里芬却很开心。“你这手打哪儿学的?” “戏班教的呗,”他撒谎,“我妈在她所有的孩子里面最疼我,因为我个子太小,七岁还在她奶子上喝奶呢。但我的兄弟们不乐意了,于是把我装进口袋,偷偷卖给戏班。我想逃跑,戏班主人就割了我半只鼻子,我别无选择,只好跟他们吃住在一起,学习怎么取悦别人喽。” 真相当然与之大相径庭。他六七岁时,叔叔教了他一点杂技功夫,而他爱上了这门技艺。几乎有整整半年,他在凯岩城内四处打滚翻腾,逗笑了列位修士、侍从和仆人。连瑟曦也被他逗乐过一两回。 但一切在父亲从君临回家探亲的当天突然终结。当天晚宴时,提利昂手脚倒立着沿长桌边走来,本想给父亲大人一个惊喜,但泰温公爵并不领情:“诸神已经让你做了侏儒,你还想当弄臣吗?你是狮子,不是猴子。” 你现在入土啦,父亲,我想怎么跳就怎么跳。“你有取悦别人的本领,”莱摩儿在提利昂擦干脚指头时告诉他,“你应该为此感谢天上的天父,他给了我们每人一份礼物。” “他的确是。”侏儒欢快地同意。所以等我入土时,请取把十字弓与我陪葬,我才好像感谢人间的父亲一样感谢天上的天父。 他的衣服湿透了,贴在胳膊和腿上,很不舒服。莱摩儿修女领小格里芬去探讨宗教的含义了,提利昂脱下湿衣服,换上一身干燥的——达克从甲板下上来,一看他这打扮,就笑得前仰后合。这不怪他,因为提利昂活脱脱就是从喜剧里冒出来的滑稽人物。他的外套从中间分开:左边是镶青铜扣的紫色天鹅绒,右边是绿花纹装饰的黄羊毛;他的裤子也是两半:右腿全是绿色,左腿是红白条纹相间。伊利里欧的箱子里有一个塞满了孩童衣服,衣服虽然陈旧但质地不错。莱摩儿修女把每件衣服都裁成两半,再交叉缝回去,彼此互补,做了好些件粗糙的杂色衣。格里芬甚至要求提利昂帮着裁剪缝补。他无疑是想折杀提利昂的锐气,但提利昂干针线活玩得蛮开心。除了当他说起不敬神的话时会斥责他以外,莱摩儿总体来说是个不错的伙伴。格里芬想让我做弄臣,我就老老实实演这场戏。这会让在某个地方监视着他的泰温公爵惊怒万分,而这已足够了。 侏儒的另一项任务却是彻头彻尾愚不可及。他叫达克陪练剑,叫我摇笔杆子。格里芬命令他在闲暇时写下所知的一切关于龙的知识。这个目标太大,于是他每天都盘腿坐在船舱顶上,尽己所能地书写。 多年来,提利昂阅读了太多关于龙的作品,但其中大多是些神话故事,没有实际价值,而伊利里欧收集的书也不大对路。他真正想要的是加兰多的瓦雷利亚史名著《自由堡垒之火》。在维斯特洛,此本没有完整抄本,连学城收藏的也少了整整二十七卷。古瓦兰提斯的图书馆里说不定有好抄本——可惜要怎么进入黑墙之内,他就不知道了。 另一本重要著作是巴斯修士的《龙、龙虫和长翼龙:龙族的非自然演化史》,但他觉得找着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巴斯本是铁匠之子,后被仲裁者杰赫里斯提拔为国王之手,政敌们攻击他是个巫师、不是修士。受神祝福的贝勒坐上铁王座后,明令焚毁了巴斯的全部作品。十年前,提利昂曾读到自焚书浩劫中幸存的《非自然演化史》残篇,但他怀疑即便有孤本留世,在远渡重洋的过程中也早已散失。至于那本由无名氏所著、以散文形式记载着被鲜血浸染的历史的《血与火》(又称《巨龙之死》),据说其唯一存世的抄本目前深锁在学城底下的地窖里。 当赛学士打着呵欠在甲板上现身时,侏儒正就着记忆写下龙的交配习俗。在这个问题上,巴斯学士、慕昆学士和托马克斯学士三人的观点完全相左。哈尔顿站在船尾,就着水面反射的灿烂阳光撒尿,尿液被风吹得东倒西歪。“太阳落山时,我们就能抵达娜恩河的交汇处了,耶罗。”赛学士叫道。 提利昂从纸上抬起头,搁下鹅毛笔。“我叫胡戈。耶罗是我的小弟弟,平时藏在我裤裆里不现身,你要我叫他出来溜达溜达吗?” “算了吧,我怕把乌龟都吓跑了。”哈尔顿的笑容如锋利的刀刃,“跟我说说,耶罗,你到底出生在兰尼斯港哪条街啊?” “那是一条无名小巷。”虚构胡戈·希山、也即耶罗的背景这件活儿,令提利昂有种讽刺的满足感。这是一位来自兰尼斯港的私生子,拥有丰富多彩的人生。最好的谎言总是掺杂着几许真实。侏儒很清楚自己带有西境人的口音——确切地说,是西境贵族的口音——所以胡戈必然是某位老爷的野种。他生在兰尼斯港则因为比之旧镇或君临,提利昂更熟悉这座城市。城市向来是侏儒们的归宿,即便是那些老实巴交的农民的种,可能的话也都会流浪到城里。毕竟,乡间没有杂耍表演或怪胎展览,水井却多的是,淹死不想养的猫、三个脑袋的牛和他这样的孩子那是家常便饭。 “你又在浪费上好的羊皮纸了,耶罗。”哈尔顿边系裤子边说。 “那是,不是每个人都能赛学士嘛。”提利昂的手写得有点酸麻,此刻正好舒缓舒缓粗短的指头,“再来一盘席瓦斯?”赛学士总赢,但这不失为消磨时间的好法子。 “晚上再说。跟小格里芬一起上课?” “有何不可?总得有人给你纠错嘛。” “含羞少女号”上共有四间舱房。耶达里和耶利亚占了一间房,格里芬与小格里芬占了另一间,而莱摩儿修女、哈尔顿都是各占一间。赛学士的房间是四个舱房里最大的,其一面墙边全是书架和箱子,装了许多古旧的卷轴跟羊皮纸,另一面墙边的架子上则摆满了各色油膏、草药和药剂。金黄的阳光透过有波浪花纹的黄玻璃圆窗照射进来。这里其他的家具包括一张床、一张书桌、一张椅子、一把凳子以及赛学士的席瓦斯棋盘,精雕的木头棋子散落在棋盘上。 课程从语言课开始。小格里芬的通用语说得就跟维斯特洛人一样好,他的高等瓦雷利亚语,潘托斯、泰洛西、密尔、里斯四地的方言和水手们的贸易行话也很流利。但瓦兰提斯的方言对他就跟对提利昂一样是个新事物,每天他们都会学一些新词汇,而哈尔顿会纠正他俩的错误。弥林人的语言又要难学多了,它根子上还是瓦雷利亚语,却嫁接了丑恶、难听的古吉斯话。“要把吉斯卡利语说明白,你得把蜜蜂塞进鼻孔里。”提利昂抱怨。小格里芬听了哈哈大笑,但赛学士只是要求:“再来一遍。”男孩听从吩咐,不过这回他边翻白眼边学鼻音。他的听力比我好,提利昂不得不承认,但我敢打赌,我的嘴上功夫还是要更胜一筹。 语言课之后是几何课。这堂课男孩不太感兴趣,但哈尔顿非常耐心,提利昂也从旁协助教学。早年在凯岩城,父亲的学士曾教会他四边形、圆形和三角形的奥秘,现在稍加点拨,做过的功课又都回来了。 第三堂课是历史课,男孩开始不耐烦起来。“今天我们学习瓦兰提斯的历史,”哈尔顿宣布,“你能告诉耶罗,虎党和象党的区别吗?” “瓦兰提斯是九大自由贸易城邦里最古老的一个,瓦雷利亚的第一个女儿。”男孩用平板无聊的声调复诵,“末日浩劫发生后,瓦兰提斯人理所当然地把自己当成自由堡垒的继承者,也就是全世界的主人。但对于如何统治世界,他们的意见并不一致。旧贵族信奉武力,商人和放债人则提倡贸易。围绕这两种倾向,为争夺城市领导权,逐渐形成了两个党派,即虎党和象党。 “在瓦雷利亚毁灭之后的近一个世纪里,虎党都占据优势。他们的征服战争起初进行得很顺利。瓦兰提斯舰队攻下了里斯,瓦兰提斯陆军占领了密尔,在整整两代人时间里,这三个城邦同时服从黑墙之内的指令。转折点发生在虎党企图进一步吞并泰洛西的时候。正所谓唇亡齿寒,潘托斯率先与泰洛西结盟,随后维斯特洛的风暴王也加入了这一阵营。布拉佛斯人为一位里斯流亡者提供了一百条战船,而伊耿·坦格利安骑着‘黑死神’从龙石岛飞来助阵。密尔和里斯见状便揭竿而起,战争最终将争议之地化为一片焦土,而两个城邦重新赢得了独立。除开这场惨败,虎党在那一百年间还经历了许多重大挫折。例如他们派去收复瓦雷利亚的舰队消失在烟海里;在匕首湖上的火船大战中,科霍尔人和诺佛斯人联合粉碎了他们在洛恩河上的势力;多斯拉克人自东方涌来,野外的农民和庄园里的贵族都纷纷走避,结果导致北起科霍尔森林、南达赛荷鲁江源头的这一大片领地里,除了青草和废墟,什么都没剩下。一个世纪的南征北战之后,瓦兰提斯财政破产、人口凋敝,却没有获得实际利益,这时象党起而夺权。从那时直到今天,象党都占据着优势,有些年虎党能推出一个执政官,有些年则一个也推不出,但他们的执政官人数从未多于一个。总而言之,象党已安稳统治了瓦兰提斯长达三百年之久。” “就是这样,”哈尔顿同意,“现任执政官分属什么党派?” “马拉乔是虎党,奈西索和多法斯是象党。” “从瓦兰提斯的历史里,我们学到了什么?” “没有龙,就别想征服世界。” 提利昂忍俊不禁,捧腹大笑起来。 课上完后,小格里芬到甲板上帮耶达里放帆、撑篙,哈尔顿则把席瓦斯重新摆好,准备下棋。提利昂用大小不一的眼睛审视着棋盘。“这孩子很机灵,你教得也很好。维斯特洛一半的诸侯都不如他有见识。可这真有点夸张啊,语言、历史、歌谣、算术……这么多好东西,一股脑儿全塞给一位佣兵之子。” “懂得运用,知识就比刀剑更有力。”哈尔顿道,“耶罗,你下棋谨慎点行不?你玩席瓦斯就跟你翻跟斗一样冒失。” “我不过是在给你建立信心,放松你的警惕,”提利昂边说,他俩边在精雕的木挡板后摆棋。“你以为是你教会我下棋的吗?其实很多事不见得像看上去那样。或许我早就从奶酪贩子那里学会了这玩意儿,这点你考虑过吗?” “伊利里欧不玩席瓦斯棋。” 确实,侏儒心想,他玩的是权力的游戏。在权力游戏的棋盘上,无论你、达克还是格里芬都是他的棋子,听凭他摆布,也任由他牺牲。韦赛里斯的下场就是榜样。“这么说,我棋艺不精只能怪你喽,你是我名副其实的老师嘛。” 赛学士咯咯笑道:“耶罗,河盗割你喉咙时我会想念你的。” “这些无所不能的河盗究竟在哪儿呢?我快觉得这全是你跟伊利里欧编造出来唬人的了。” “河盗主要聚集在阿·诺颐到伤心领之间。阿·诺颐以上的河道属于科霍尔人,伤心领以下则是瓦兰提斯大帆船的势力范围,但这中间是个两不管地带,河盗出没于两大城邦间的无主之地。匕首湖里多的是小岛,河盗就藏在岛上的秘密山洞和隐蔽要塞里。你摆妥了没?” “对付你?早就妥了。对付河盗?恐怕还没有。” 哈尔顿挪开挡板,两人互相观察对方的布置。“你学乖了。”赛学士评论。 提利昂本打算以龙开局,转念一想又放弃了。昨天的对局他正是把龙移得太快,结果白白送给投石机吃掉。“若真能遇到神奇的河盗,说不定我会考虑加入他们哟。到时候我就自称是赛学士胡戈。”他移动轻骑兵,冲向哈尔顿的山脉。 哈尔顿以大象抵御。“半吊子胡戈更合适。” “半吊子也罢,对付你不成问题。”提利昂移动重骑兵去支援轻骑兵,“你要不要打赌?” 赛学士扬起一边眉毛:“赌多少?” “我没钱,但可以跟你交换秘密。” “格里芬会割了我舌头。” “你怕他?如果我是你,我也会怕他。” “你能赢我席瓦斯棋那天,就是乌龟会从我屁眼里钻出来的时候。”哈尔顿移动长矛兵,“跟你赌了,矮冬瓜。” 提利昂伸手去拿他的龙。 整整三小时后,侏儒才爬上甲板去撒尿。达克正帮耶达里收帆,耶利亚接管了舵柄。太阳已沉到西岸茂盛的芦苇丛中,河风大了起来,猎猎作响。我要一袋好酒,提利昂心想。他在凳子上蹲得太久,腿完全酥麻了,他还觉得头重脚轻,差点掉进水里。 “耶罗,”达克叫道,“哈尔顿怎不出来帮忙?” “他不舒服,上床休息了。他说有乌龟从他屁眼里钻出来。”侏儒扔下迷惑不解的骑士,顺梯爬上舱顶。他望向东边,发现在多石的荒岛背后,黑暗正在聚集。 莱摩儿修女叫住他。“有风雨欲来的感觉吗,胡戈·希山?强盗出没的匕首湖就在前头。而在那之后,还有伤心领。” 那不是我的伤心领。我这个心碎之人,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我的伤心领。泰莎啊泰莎,不知道妓女都上哪儿去了。她是不是在瓦兰提斯?或许我能在那里找到她。人总得为自己留点希望。他想象自己见到她时该怎么说。亲爱的,很抱歉让他们轮暴了你,我以为你是个妓女。你心里头是肯定不会怪我的吧?好啦,咱俩回那间小屋去,继续做一对快乐的小夫妻。 荒岛渐行渐远,河东岸出现大片废墟:残垣断塔、破碎的圆顶与一排排腐朽的木梁柱,废弃的街道上铺满了烂泥和紫苔。又一座死城,且有葛·多荷的十倍大。大乌龟在这里安了家,它们个头极大,正是所谓的“碎骨怪”。侏儒看着乌龟们安逸地晒太阳,棕色或黑色的背壳中央有锯齿状突起。有几只乌龟发现了“含羞少女号”,便划入水中,卷起阵阵波纹。这可不是游泳的好地方。 他心下正惴惴,却见在半淹没的扭曲树木和潮湿的宽阔废街之后,有一条闪烁着夕阳光辉的银色缎带。那是一条大河,他立刻意识到,它注入了洛恩河。两江交汇处的半岛越行越窄,废弃的建筑物却越来越高。半岛顶端有一座由粉色和绿色大理石筑成的巨型宫殿,宫殿的诸多圆顶和尖顶早已垮塌,遗迹却仍高耸在一排延伸的拱门之上。宫殿水边的码头足以停泊五十条船,那里如今也成了“碎骨怪”的家。提利昂忽然意识到自己到了哪里。这就是娜梅莉亚的宫殿,这里是她的城市,娜·萨星。 “耶罗,”驶过交汇处后,耶达里叫道,“你再拿维斯特洛的河跟洛恩母亲河比比看。” “我不知道,”他吼回去,“至少我见过的七大王国的河流,都不及这一半宽。”新注入的河是他们顺流而下的河流的近亲,它本身就几乎达到了曼德河或三叉戟河的宽度。 “这是娜·萨星城,在这里母亲河接纳了她最狂野的女儿,娜恩河,”耶达里自豪地声明,“但母亲河还远没有达到最大宽度,她还会接纳其他女儿。在匕首湖,琴恩河汹涌而来,作为母亲河黑色的女儿,她从科霍尔森林带来丰盛的木材跟松果、鲜亮的金叶与琥珀。再往南,母亲河又接纳了拉鲁鲁江,自黄金原野上奔流而下的欢笑女儿。拉鲁鲁江与母亲河的交汇处,原本矗立着节庆之都查约恩,那里的街道就是水道,房屋全是金子做的。在那以后,母亲河先向南、继而向东奔流了一大段,直到接纳小女儿,害羞的赛荷鲁江,这个害羞女儿总是把河道隐藏在芦苇和乱流当中。到那时候,洛恩母亲河会变得如此宽广,乃至于在河中行船的人看不到两边河岸。我的小朋友,你会见识到的。” 我会见识到的,侏儒正自沉吟,却见小船前方不到六码处起了一阵涟漪。他刚想抬手指给莱摩儿看,那东西却浮出了水面,带起的波涛掀得“含羞少女号”剧烈摇晃。 那是一只乌龟,长角巨龟,暗绿的甲壳带有褐色斑点,壳上长满水苔,也攀附了各种黑黝黝的软体动物。它抬起头,自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咆哮,比提利昂听过的任何战号都更嘹亮。“我们得到了祝福!”耶利亚喜极而泣,泪流满面,“我们得到了祝福!我们得到了祝福!” 达克大声呵斥驱逐那巨龟,小格里芬在旁帮腔。等哈尔顿冲上甲板查看……已然迟了,巨龟消失在水下。“你们闹什么?”赛学士问。 “有只乌龟,”提利昂说,“比这条船还大的乌龟。” “那是他啊!”耶达里哭喊,“河中老人。” 是这样么?提利昂咧嘴笑了,真是王者出则祥瑞现啊。 294.第294章 戴佛斯 “欢乐接生婆号”乘晚潮溜进白港,此起彼伏的风吹得她打满补丁的风帆阵阵涟漪。 她是艘老旧的平底船,向来朴素,船首像被塑造成一位提着婴儿一条脚的欢笑妇女,但那妇人的脸庞和婴儿的屁股上已满是蛀孔。她的船壳上不知涂了多少层土褐色油漆,帆布被晒得灰白、破烂不堪。没有人会多看这条船一眼——除非是好奇她为什么还浮得起来。白港人对“欢乐接生婆号”也不陌生,多年来,她定期维系着白港与姐妹屯之间平凡的贸易往来。 戴佛斯·席渥斯带着萨拉和他的舰队启程出航时,决没料到会以如此方式抵达白港。事情乍看起来很简单:既然乌鸦送信不能为史坦尼斯国王带来白港的支持,国王遂决定派出特使与曼德勒大人当面谈判。按计划,戴佛斯将乘坐萨拉的大帆船“瓦雷利亚人号”驶入港口,后面簇拥着整个里斯舰队,以为威慑。她们的风帆都有条纹:黑黄条纹、粉蓝条纹、绿白条纹、紫金条纹等等,里斯人喜欢鲜明的颜色,其中又以萨拉多·桑恩为最。华丽的萨拉多,戴佛斯心想,可惜风暴毁了这一切。 于是他不得不跟二十年前一样,偷偷潜入港口。他再次提醒自己此行的重要性,为谨慎起见,宁可扮成寻常海员,也不要招摇过市。 白港粉刷成白色的石城墙自东边海岸出现——白刃河在这里注入了海湾。与戴佛斯六七年前的上一次到访相比,如今城防已有所加强,分隔内港与外港的防波堤上修了三十尺高的石墙,绵延几乎长达一里,且每隔百米就有一座塔楼。海豹岩上也有了人烟,那里从前只是座废墟。这些可能是好消息、也可能是坏消息,端乎威曼大人站在哪一边。 戴佛斯一直对这座城市抱有好感,他第一次来这里可以追溯到在“卵石猫号”上当船童的时代。白港规模虽不比旧镇和君临,但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宽阔笔直的卵石街道行走自如。这里的房子也是用刷白的石头修筑的,陡峭的斜屋顶上铺了黑灰色瓦片。“卵石猫号”性格古怪的老船长罗洛·乌霍瑞斯常夸口说自己单凭鼻子就能分辨各个港口。他坚持认为城市好比女人,各有其独特味道:旧镇是扑过粉的老妇人,流于庸俗;兰尼斯港是朴实清新的挤奶女工,发际有木头的清香;君临则跟没洗澡的妓女一样臭;只有白港的气息咸而刺鼻,还含有一丝鱼腥味。“这是美人鱼的味道,”罗洛说,“大海的味道。” 现在的她依然没变,戴佛斯心想,但他同时也闻到了从海豹岩上飘来的煤烟味。海豹岩是一块从海面耸立五十尺的灰绿巨岩,扼住了外港的出入航道,岩顶有一圈风化的石头,乃是几百年前先民的环堡的遗迹。现在遗迹又被重新武装起来,戴佛斯看见挺立的巨石背后架设了弩炮和喷火弩,旁边还有向外瞭望的十字弓手。那上头一定又冷又潮湿。从前每次来访,他都能看见海豹躺在巨岩周围的碎礁石上晒太阳,“卵石猫号”的瞎眼杂种会让他统计海豹数目,罗洛说见到的海豹越多,航行的运气就会越好。现在这里没有海豹了,它们一定都给士兵们燃起的烽烟吓跑了。聪明人也许能嗅出势头,聪明人也许会跟随萨拉一走了之。他现在仍可以调头去南方,回到玛瑞亚和孩子们身边。我已经为国王牺牲了四个孩子,还把第五个孩子送到他身边服侍。我有权去陪伴剩下的两个孩子,我太久没见着他们了啊。 东海望的黑衣弟兄告诉他,白港的曼德勒家族和恐怖堡的波顿家族之间并无交情。铁王座既将卢斯·波顿提拔为北境守护,威曼·曼德勒便完全有理由倒向史坦尼斯。因为白港孤掌难鸣,它需要盟友、更需要保护者,威曼大人和史坦尼斯之间可以互助互惠。至少在东海望时形势是这样。 在姐妹屯听到的消息却很不利,若波内尔大人所言非虚,若曼德勒家族已决意加入波顿家族和佛雷家族的行列……不,他不能沉溺于幻想中,事情很快就会真相大白了。他只祈祷自己别来得太晚。 当“欢乐接生婆号”降下风帆时,他注意到防波堤上的长墙隐藏了内港。外港更大,但内港的锚地更佳。内港本来就一面倚靠城墙,另一面以狼穴作为支撑,现在又加上防波堤上长墙的掩护。在东海望,卡特·派克告诉戴佛斯威曼大人正在兴建战舰,现下长墙后面很可能遮掩了二十多艘整装待发的战舰。 厚厚的白城墙内,苍白的新堡在山丘顶上骄傲地矗立。戴佛斯还能看见雪圣堂的拱顶,以及拱顶上屹立的高大七神神像。曼德勒家族虽被逐出了河湾地,但他们仍保持着旧有的信仰。白港有神木林——盘根错节的老树木深锁于狼穴残破的黑石墙内,那座古老的要塞如今被当成监狱使用——但几乎可以说是修士们的天下。 曼德勒家族的人鱼旗随处可见,它们高高飘扬在新堡的塔楼、海豹门和城墙上。在东海望,北方人坚称白港决不会背叛临冬城,但亲眼所见,戴佛斯没见到一面冰原狼旗。好在这里也没有狮子旗。威曼大人一定还没承认托曼为王,否则早该易帜了。 码头十分拥挤。一群小渔船拴在渔市边卸货,旁边有三条细长而坚固的河上快艇,专用于挑战白刃河的急流险滩,但他真正在意的是海船:两条跟“欢乐接生婆号”一样破烂邋遢的大帆船、贸易双桅划桨船“暴风舞者号”、平底商船“英勇总督号”和“丰收号角号”,一艘紫壳紫帆、相当显眼的布拉佛斯三桅船—— ……以及远处的战舰。 感觉像是被捅了一刀。那艘船有黑金船壳,船首像是高抬一只前爪的雄狮,船尾写了“狮星号”几个大字,船名上方飘扬着铁王座上那小鬼国王的旗帜。换作一年前,他是认不出船名的,但派洛斯学士在龙石岛上教会了他初步的读写。这次,能识字反倒令他的希望彻底破灭。戴佛斯曾暗暗祈祷这艘船已在摧残萨拉的舰队的同一场风暴中沉没了,但诸神显然不会这么好心。佛雷已先他一步赶到,他必须面对他们。 “欢乐接生婆号”在外港风蚀的木码头远端停靠,远远避开了“狮星号”。船员们忙着系缆绳放跳板时,船长晃悠到戴佛斯面前。卡索·摩格特是狭海上的混血儿,一位伊班捕鲸手跟姐妹屯的妓女搞出了他。他不过五尺身高,一身粗密体毛,还把头发和胡须都染成青苔的颜色,这让他看上去活像个种在黄靴子上的树桩。尽管其貌不扬,但他的航海技术没得说——虽然他对手下有些过于严厉了。“你要去多久?” “至少一天罢,可能更久。”戴佛斯发现大人们总是习惯让人等、让人焦虑不安,以此展示自己的权力。 “‘接生婆’可以在港内等三天,不能更久了。否则姐妹屯会不放心。” “若一切顺利,我明天就回来。” “若不顺利呢?” 那我就再也回不来了。“那你就不用等我了。” 走下跳板时,两个海关官员跟他擦肩而过,但对他毫不在意——官员们是上来找船长并检查货物的,普通海员他们早就司空见惯,而没有谁比戴佛斯更像一个普通海员了。他中等身高,长着一张饱经风吹日晒、略显精明的农夫的脸,胡子灰白,棕发中也有了灰丝。他的打扮也极朴素:旧靴子、棕马裤和蓝色上衣,外披一件用未染色的羊毛做的斗篷,并以木制搭扣系住。他用一副盐蚀的皮手套遮掩住许多年前被史坦尼斯削短的指头。总而言之,戴佛斯看上去根本不像个贵族,更别说是国王之手。在明了白港的态度以前,这样的装扮很合适。 他穿过码头、走进渔市。“英勇总督号”正在装载蜜酒,船边的酒桶摞了四层,他瞥见一堆酒桶后有三个水手在赌骰子。渔妇在市场里叫卖当天的渔获。一个男孩敲打着鼓点,为一头脏兮兮的、跳圆舞的老熊伴奏,好几条河上舢板凑过来围观。海豹门前有两名长矛兵站岗,胸口都有曼德勒家族的纹章,但他们忙于跟一位码头妓女打情骂俏,对戴佛斯没有兴趣。城门大开,闸门升起,戴佛斯就这么跟着人潮进了城。 城门内是个卵石广场,广场中央有个喷泉,喷泉池里有个戴王冠的人鱼石雕,从头到尾足有二十尺高。人鱼绿白相间的卷曲胡须上长满苔藓,手执的三叉戟的某个分叉早在戴佛斯出生前就断掉了,但它看起来仍旧十分威风。当地人称它为“老鱼王”。这个广场本是为纪念某个死去的领主修建的,但那人早已湮没在历史中,人们只知道这里是“鱼王广场”。 这天下午,鱼王广场人声鼎沸。一个女人在鱼王的池子里洗内衣,并把洗好的衣服晾到三叉戟上。在商贩们做生意的拱廊下,文书和钱币兑换商忙个不停,边上还有一位雇佣巫师、一位草药妇女和一位非常蹩脚的杂耍艺人。一个男人就着推车卖苹果,一个女人在叫卖细洋葱烤鲱鱼。小鸡和小孩在人们脚边乱窜。戴佛斯以前来鱼王广场时,旧铸币厂那巨大的铁箍橡木门总是紧紧关闭着,但如今门开了。他瞥见厂内地板上铺了毛皮,挤了几百个妇女、儿童和老人,有人甚至在里面升起了小小的篝火。 戴佛斯走到拱廊下,花半个铜分买了个苹果。“铸币厂里住了人?”他问卖苹果的。 “没办法呀,基本都是从白刃河上游逃难来的。还有霍伍德领地的人。现在波顿的私生子横行霸道,大家都想躲进城墙里面。我不知道老爷打算如何处置他们,反正绝大多数人来的时候身无长物,只披了身破布。” 戴佛斯心中油然升起一股内疚。他们是来避难的,因为这里尚未遭战火波及,我却要把他们再度拖入战争。他咬了口苹果,觉得心里更不舒坦了,“这些人吃什么?” 苹果贩子耸耸肩。“有些人讨饭、有些人偷呗,年轻的姑娘就卖身,反正她们只有这个可卖。身高超过五尺的男孩可以报名去为老爷效命,只要能握得住长矛。” 也就是说他在招兵买马。这是好……是坏呢?苹果又干又面,戴佛斯勉强自己又咬了一口。“威曼大人打算加入私生子一边?” “这个嘛,”苹果贩子道,“老爷下次出城买苹果时,我会记得帮你问的。” “我听说他女儿要下嫁佛雷家。” “是他孙女。这我也听说了,不过老爷忘了邀请我出席婚礼。好啦,你到底还吃不吃?把果核还给我,种子金贵着呢。” 戴佛斯把果核扔还回去。苹果不好吃,但花半个铜分打听到曼德勒整军备战的动向却挺值。他绕鱼王广场前进,路过一位牵着母山羊、贩卖杯装羊奶的年轻女孩。他记起了更多城里的细节。老鱼王的三叉戟遥指着一条倾斜的小巷,巷子有卖油炸鳕鱼的,鳕鱼外面炸得金黄酥脆、里头还是雪白。再往下走有家妓院,比大多数窑子都干净,水手们可以在那里享受鱼水之欢,而不用担心被抢或被杀。有间如藤壶攀附旧船壳般攀附着狼穴墙壁的房子曾是个酿酒屋,那里酿出的黑啤酒馥郁香浓,在布拉佛斯或伊班港能买到青亭岛金色葡萄酒的价钱——如果本城居民没把它喝光的话。 不过他现在要喝的是葡萄酒——酸败、上头的酒。他大步走过场子,下了一段阶梯,来到藏身于一家羊皮仓库底下的酒肆。这家店名叫懒鳗鱼,他当走私者时常来,这里提供全白港最老的妓女和最劣的酒,还有填满猪油和软骨的肉派——通常是难以下咽,有的时候能让人拉肚子。除了不明真相的水手,本地居民很少来这个糟透了的地方,懒鳗鱼更没有守卫或海关人员屈尊光顾。 有些东西似乎永远不会变,懒鳗鱼里时光依旧。桶形天花板被油烟熏黑了,地板还是硬泥地,空气中仍旧弥漫着烟雾、烂肉和没清干净的呕吐物的味道。桌上的牛脂粗蜡烛放出的烟比照出的光还多,在昏暗的光线下,戴佛斯要的酒看上去是棕色不是红色的。四个妓女坐在门边喝酒,当他进门时其中一个曾满怀希望地冲他微笑。戴佛斯摇摇头,那女人便跟同伴说了句什么,几个女的笑成一团,此后便再没有理他。 除了妓女和店主,懒鳗鱼里没有什么人。这个地窖很大,有许多阴影笼罩的角落和壁龛,很容易找到独处空间。他把酒拿到其中一个角落里,靠在墙上等待。 不久后,他发现自己傻瞪着壁炉发呆。红袍女能从圣火中预言未来,但戴佛斯·席渥斯从火光中看见的全是过往的浮光掠影:燃烧的舰船、火红的铁索、乌云下闪烁的绿影以及盘踞于河流之上的红堡。戴佛斯是个单纯的人,只是因为偶然的机遇,才在战争中得到史坦尼斯的提拔。他不理解诸神为何会夺走他四个年轻强壮的儿子,却饶恕了老迈的父亲。有些夜里,他想到自己之所以活下来,是为了拯救艾德瑞克·风暴……但现在劳勃国王的私生子应已安全抵达石阶列岛,他戴佛斯却还苟活于世。诸神对我还有什么要求呢?他不禁疑惑,如果真有的话,白港之行定是其中的一部分。他尝了口葡萄酒,把剩下的半杯泼在脚边。 暮色降临后,懒鳗鱼长凳上的水手开始多起来。戴佛斯问店主又要了杯酒。店主把酒和蜡烛都带来了。“吃不吃?”店主问,“我们有肉派。” “派里面是些什么肉?” “就是通常那些好肉。” 妓女们听了就笑。“他的意思是灰肉。”一个妓女说。 “妈的,闭上鸟嘴,你吃的也是这派。” “我什么屎都吃,但你别指望我说好话。” 店主一走开,戴佛斯立刻吹熄蜡烛,继续坐在阴影里。喝起酒来的水手是全世界最饶舌的群体,即便这等劣酒也能让他们变成大嘴巴。戴佛斯要做的只是倾听。 他听到的消息大部分是旧闻了,之前已从姐妹屯的高德瑞奇伯爵或是鲸腹坨的住民那里听过:泰温·兰尼斯特被自己的侏儒儿子杀了,他的尸体臭气熏天,以至于很多天以后都没人敢踏入贝勒大圣堂;鹰巢城夫人被一个歌手谋害,如今谷地由小指头统治,但“青铜”约恩·罗伊斯发誓要扳倒他;巴隆·葛雷乔伊也死了,他的弟弟们正在争夺海石之位;桑铎·克里冈当了土匪,沿三叉戟河烧杀抢掠;密尔、里斯和泰洛西开始了新一轮战争;东方发生了奴隶起义。 但他也偷听到一些新消息:罗贝特·葛洛佛也在城里招募兵马,但收效甚微,因为曼德勒大人对他的呼吁不理不睬。据说大人宣称白港厌倦了征战——这是个坏消息;莱斯威尔家和达斯丁家奇袭热浪河上的铁民,烧光了长船,这也是个坏消息;波顿的私生子率军南下攻打卡林湾,霍瑟·安柏加入了他的阵营。“妓魇他亲自带队哟,”一位从白刃河上游运来兽皮和木材的讨河人说,“带着三百名长矛兵和一百名弓箭手,途中会合了霍伍德家和赛文家的人。”这是最糟糕的消息。 “识时务者为俊杰,威曼大人也该派些人去打仗。”在桌子远端落座的老人说,“卢斯大人既然官拜守护,出于荣誉白港理应响应他的召唤。” “波顿家的人懂个狗屁荣誉!”店主一边给大家杯子里添满棕色的葡萄酒,嘴里一边说。 “威曼大人才不会挪地儿呢,他太他妈肥了。” “我听说他身体状况不佳,成天不是哭就是睡,病得几乎下不了床。” “就是说他太肥了嘛。” “这跟肥胖没有关系,”店主坚持,“主要是狮子抓了他儿子。” 没人提及史坦尼斯国王,没人意识到国王陛下千里迢迢赶到北方来为他们保卫长城。在东海望,人们谈论的全是野人、尸鬼和巨人,但这些事物对白港人而言似乎都只是传说故事。 戴佛斯俯身探到烛光中。“我听说佛雷害死了他儿子,姐妹屯的人都这么说。” “他们杀的是文德尔爵士,”店主道,“爵士的尸骨就躺在雪圣堂,有蜡烛环绕,你可以自个儿去瞻仰。威里斯爵士还在当俘虏。” 糟糕透顶。他知道威曼大人有两个儿子,但他以为两个儿子都死了。如果铁王座握有威曼大人的继承人……戴佛斯自己就是七个儿子的父亲,他在黑水河上失去了其中四个,为保护剩下的儿子,他知道自己会答应诸神或世人的任何要求。史蒂芬和史坦尼斯身处数千里之外、远离战争的威胁,但戴冯作为史坦尼斯国王的侍从就待在黑城堡。他所侍奉的国王,其事业成败很可能取决于白港的态度。 酒友们的话题转移到了龙上头。“你们肯定是疯了,”一位“暴风舞者号”上的桨手说,“乞丐王死了几年啦。有个多斯拉克马王砍了他的头。” “谣言是这么传的,”那个老人道,“但不清楚真假。就算他死了,也是死在半个世界之外,谁说得清?哪天国王要我的命,我铁定也想个法子装死。总而言之没人见过他的尸体嘛。” “废话!我还没见过乔佛里的尸体或是劳勃的尸体呢,”店主咆哮,“照你的逻辑,他们也都活得好端端的喽?你怎么不说受神祝福的贝勒这些年只是去打了个小盹儿呢?” 老人扮个鬼脸。“韦赛里斯并非唯一的真龙,不是吗?雷加王子的儿子你能确定他真死了吗?据说他当年还是个婴儿。” “他们家不还有个公主吗?”一个妓女说。是那个抱怨灰肉的妓女。 “有两个,”老人答道,“一个是雷加的女儿,一个是雷加的妹妹。” “戴安娜,”讨河人说,“他妹妹叫这个名字。龙石岛的戴安娜。要不就是叫戴安拉?” “戴安娜是老国王贝勒的老婆,”桨手纠正,“我在一艘以她命名的船上划过桨,‘戴安娜公主号’。” “如果她是国王的老婆,就该称王后啊。” “贝勒没有王后,他太神圣了。” “其实他跟她结了婚,”妓女说,“只是没睡她而已。加冕为王以后,他便把她和他其他的妹妹一起锁在塔里。一共有三个。” “是了,丹妮安娜!”店主大声说,“她叫这个名字。我指‘疯王’的女儿,不是贝勒那该死的老婆。” “丹妮莉丝,”戴佛斯开口,“她是跟着戴伦二世时期与多恩亲王联姻的丹妮莉丝取的名。不过我不知道她现在的情况。” “我却知道,”最先谈论龙的人此刻接了口,他是个身穿浅黑色羊毛夹克的布拉佛斯桨手,“我们南下潘托斯时,曾停靠在一艘名叫‘杏眼少女号’的商船旁,我跟船长的侍者喝过酒。他跟我讲了一个精彩的故事,说有个苗条少女在魁尔斯上过他们的船,要他们载她和三条龙返回维斯特洛。那少女生有银发紫眼。‘我亲自带她去见船长,’侍者发誓说这是真的,‘但船长不想跑这趟。他觉得贩卖藏红花和丁香的利润更丰厚,而且香料不会放火烧船。’” 地窖里哄堂大笑。戴佛斯没笑,因为他知道“杏眼少女号”的结局。诸神真残酷,他们一面让那个船长平安横渡半个世界,另一面又让他在几乎快到家时被假信号导向灭亡。那个船长比我有种,他出门时心想。按今天的市价,一个人只消去东方做一次买卖,余生就荣华富贵享之不尽。戴佛斯年轻时也梦想过去这样的大航海,然而岁月就像蛾子围绕火焰舞蹈一样匆匆飞过,他始终没有成行。总有一天,他对自己说,总有一天,等战争结束,等史坦尼斯国王坐上铁王座、不再需要洋葱骑士了,我会带戴冯去远航——史蒂和史坦够大的话也可以去——去看魔龙和世上所有的奇迹。 门外吹起了风,广场周围的油灯里火苗乱抖。太阳下山后气温显然更低了,但这与东海望无法相比,那里的夜晚寒风呼啸着吹过长城,如刀子般穿透最厚实的斗篷,让人血液冻结。跟那里比起来,白港的风简直像是热水浴。 他还知道其他容易打探消息的地方:一家以七鳃鳗派闻名的旅馆;一家羊毛代理商和海关官员常去的酒屋;一家花几个铜分就能欣赏下流剧目的剧院。但戴佛斯觉得该打探的都打探到了。我确实来晚了。他本能地伸手到胸前,去摸那个皮绳系住的小口袋,但他的指骨已经不在,在黑水河的大火中他不仅丢掉了自己的船和自己的儿子们,还失去了自己的幸运符。 下一步怎么做?他紧了紧斗篷。是径直上山、去新堡做无谓的请愿,还是回姐妹屯再做打算,或者干脆回到玛瑞亚和孩子们身边,抑或买匹马,沿国王大道奔回史坦尼斯身边,告诉国王他在白港没有朋友,更得不到希望? 舰队起程前夜,赛丽丝王后曾宴请萨拉及其麾下船长。卡特·派克带着四名守夜人的高官前来赴宴,甚至连希琳公主也出席了。鲑鱼上桌时,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给大家讲了某个坦格利安王子把猿猴当宠物养的搞笑故事。亚赛尔爵士说,王子喜欢给猿猴穿上他过世儿子的衣服,假装那猿猴是他的孩子,不仅如此,他还时不时替那猿猴求亲。有幸被他提亲的王公贵族们纷纷礼貌地拒绝了——他们当然得拒绝。“穿上丝绸和天鹅绒,猿猴也还是猿猴,”亚赛尔爵士总结,“聪明人应该知道无论猿猴多么像人,它终究做不了人的事。”后党人士为他的玩笑乐开了怀,有几个人甚至直冲戴佛斯笑。我不是猿猴,他心想,我跟你们一样有身份地位,而且我比你们更有人格。但记忆仍旧刺痛了他。 海豹门入夜时就关闭了,黎明到来前戴佛斯都没法返回“欢乐接生婆号”,只能在城中过夜。他凝视着手握破戟的老鱼王。我穿越大雨、沉船和风暴才来到这里,纵然希望渺茫,也不能半途而废。他失去了指骨和幸运符,但他决非穿天鹅绒的猿猴。他是国王之手。 城堡梯是一条向上的宽阔白石阶梯,从水滨的狼穴直通山上的新堡。街道两旁有许多大理石美人鱼,美人鱼们用手托着熊熊燃烧的鲸油碗,以提供照明。到达山顶后,他回头望去,将港口尽收眼底,内港外港一目了然。只见防波堤的长墙后,内港中果然挤满了划桨战船,戴佛斯数到二十三艘。看来威曼大人胖归胖,人却不懒。 新堡城门禁闭,他叫开了一道边门,一名守卫出来问他有何贵干。戴佛斯把那条带有王家封蜡的黑金缎带展示给他看。“请通知曼德勒大人,”他说,“我有要事需要立刻与他私下会谈。” 295.第295章 丹妮莉丝 舞者身上涂了一层油,仔细剃过毛的身躯在火光下熠熠生辉。熊熊火把随着鼓点和震颤的笛声在舞者间抛接。每当两支火把于空中交叉飞行,就会有一名全裸的少女从中旋转跃过。火光照亮了女孩涂油的四肢、胸脯和臀部。 三个男的都硬了,但他们“性”致勃勃的表情,却让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感到滑稽。三个人身高相若,双腿修长,小腹平坦,每块肌肉都棱角分明,仿若石雕。连他们的脸看起来都一样,尽管……透着古怪,因为一人的肤色黑如乌木,第二人白如牛奶,第三人则像抛光的铜币一样闪闪发亮。 故意刺激我么?丹妮在丝绸靠垫中挪了挪。她的无垢者戴着尖刺盔,像雕像一样立在柱子后面,光滑的脸上毫无表情。但并非所有人都能如此。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张大了嘴,一边全神贯注地观看表演,一边流口水;西茨达拉·佐·洛拉克正和身边的人交谈,目光却始终没离开跳舞的女孩;圆颅大人那张泛着油光的狰狞丑脸一如既往地严肃,但连他也没放过香艳场景。 她的贵客在想什么,就很难看出来了。那苍白瘦削的鹰脸男人和她同坐在高桌边,身着褐红色丝绸与金丝长袍,优雅地小口咬着无花果,光头在火把照耀下放光。每当札罗·赞旺·达梭斯的视线随舞者移动时,他鼻子上的蛋白石都格外引人注目。 为表敬意,丹妮特意换上魁尔斯服装。精致的紫色透明锦袍开口很低,露出左边胸脯,银金色长发轻披在肩,刚好遮不到乳头。大殿内半数男人都在偷瞄她——除了札罗。和在魁尔斯时一样。美色无法打动这位巨商。但我必须打动他。他乘坐三桅大帆船“锦云号”,从魁尔斯带着十三艘划桨船而来。她的祈祷得到了回应。自她废止奴隶制,弥林的对外贸易就一塌糊涂。札罗可以改变局面。 鼓点渐趋激昂,三个少女空翻跃过火焰。男舞者托住舞伴们的腰,顺势插入命根子。丹妮注意到,每当长笛颤抖,女人便会弓起背,双腿盘在同伴腰上,男人则伴着音乐节拍不断抽插。她以前也见过性爱表演,多斯拉克人交合就跟公马母马交配一样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但这是她头一次看到性爱与音乐糅杂的场面。 她的脸有些发烫。是酒的缘故,她告诉自己,但却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达里奥·纳哈里斯。他的信使清晨时分刚刚抵达,禀报说暴鸦团已从拉扎返回。她的团长正日夜兼程赶回她身边,并将羊人的友谊带给她。食物和贸易,她提醒自己,他没让我失望,他不会让我失望。达里奥会帮助我拯救城市。女王渴望看到他的脸,轻抚他的三叉胡,向他倾诉忧愁……但暴鸦团尚在凯塞山口之外,要好多天才能到达,王国的事得由她自己操心。 紫色立柱间烟雾缥缈,舞者们双膝下跪,以头触地。“你们跳得很好,”丹妮说,“难得欣赏到如此优雅动人的舞蹈。”她向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点头示意,总管便快步来到她身边,皱巴巴的光头上布满汗珠。“带客人们去浴室,为他们洗去风尘,再送上食物和酒水。” “那是我莫大的荣幸,圣主。” 丹妮伸出酒杯让伊丽满上。这酒甘甜浓烈,散发着东方香料的辛香,比近来常喝的清淡的吉斯卡利酒要好得多。札罗在姬琪端的盘子中精挑细选半天,最后拿了一个柿子。那橘黄色果皮倒是很衬他鼻子上的珊瑚。他咬了一小口,噘起嘴唇。“好酸。” “阁下是要甜食么?” “甜食吃腻了。酸酸的水果和放荡的女人是生活的调剂。”札罗又咬了一口,仔细地咀嚼后,才咽下去,“丹妮莉丝,最甜美的女王,我无法形容再次沐浴在您的荣光中是多么喜悦。您离开魁尔斯时还是个孩童,可爱又迷惘!我担心您一路航进坟墓,到头来却发现您登上了王位,成为一座古老城市的女主人,统率着一支仿若来自梦中的劲旅。” 不,她暗想,是来自血与火。“您能来看望我真是太好了,再次见到您令我无比欢欣,我的朋友。”我不信任你,但我需要你。我需要十三巨子的船和贸易。 几世纪以来,弥林和她的姐妹城渊凯及阿斯塔波一直是奴隶贸易的中枢。多斯拉克卡奥和蛇蜥群岛的海盗会来此出售俘虏,世上其他地区的人们则来此收购奴隶。除开奴隶,弥林没有别的贸易资源。吉斯卡利的丘陵地中固然有丰富的铜矿,但世界脱离青铜时代后,这种金属就不太值钱。海边曾有雪松茂密生长,但在吉斯人与瓦雷利亚人的战争中,很多树倒在旧帝国的利斧下,剩下的则被龙焰焚烧殆尽。树木消失之后,毫无遮掩的土壤经过烈日烘烤,被狂风卷入厚厚的红云中。“正是那些灾难让我的人民当上了奴隶贩子。”格拉茨旦·佐·卡拉勒曾在圣恩神庙中告诉她。我是另一场灾难,我要将奴隶贩子变回人民,丹妮暗想。 “我不得不来。”札罗的声音慵懒倦怠,“远在魁尔斯,可怕的传言也传到了我耳中,那些传言让我终日以泪洗面。传说您的敌人悬赏富可敌国的财宝、无与伦比的荣耀及一百名童贞奴隶,只为要您的命。” “鹰身女妖之子。”他怎会知道?“他们于夜深人静之际在墙上涂画,暗杀熟睡中毫无防备的自由民;而当太阳升起,便会像蟑螂一样隐匿起来。他们害怕我的兽面军。”根据丹妮的命令,斯卡拉茨·莫·坎塔克为她组建了新的守备队,由半数自由民和半数圆颅党组成,负责在弥林的街道中昼夜巡逻,戴着黑色兜帽和铜制面具。鹰身女妖之子扬言对任何侍奉龙女王的叛徒皆处以极刑,连其亲友也受株连,因而圆颅党巡逻时不得不戴上豺狼、夜枭或其他野兽的面具,以遮挡面孔。“除非我是在漆黑的夜晚,手无寸铁地孤身在弥林城街道上闲逛,我没有理由惧怕他们。他们是群懦夫。” “懦夫的刀跟英雄的刀一样可以砍下女王的头颅。若我至爱的女王仍由英勇的马族骑士贴身保护,我会睡得更香甜。在魁尔斯,您的血盟卫如影随形,现在他们去哪了?” “阿戈、乔戈和拉卡洛对我忠心不贰。”他在跟我玩游戏。丹妮应对如常,“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治国之道,但那些长者和智者敬告我,要想保住弥林,就必须控制内陆,西达拉札,南至渊凯丘陵。” “您的内陆对我无关紧要,我只关心您本人的安危。若您厄运缠身,整个世界都会黯然失色。” “阁下对我实是关怀备至,不过我自有人保护。”丹妮指指手扶剑柄站立的巴利斯坦·赛尔弥,“他们称他为无畏的巴利斯坦,他曾两次粉碎针对我的暗杀阴谋。” 札罗好奇地扫了赛尔弥一眼。“恐怕是老态龙钟的巴利斯坦吧,您说呢?您的大熊骑士要年轻得多,而且对您忠心耿耿。” “我不想谈论乔拉·莫尔蒙。” “也是。那家伙粗鄙不堪,又满身体毛。”巨商倾身俯过桌子,“我们还是谈谈爱情、谈谈梦想、谈谈欲望和丹妮莉丝吧——您是这世上最美的女人,我啜饮着您的美,神魂颠倒。” 丹妮对魁尔斯人夸张的恭维早已见惯不怪。“如果您神魂颠倒,恐怕是美酒的功劳。” “任何美酒都不及您的一半美丽那么令人陶醉。丹妮莉丝离开后,我的大宅空寂犹如墓穴,那座最伟大的城市带给我的欢愉像灰尘消散在嘴里。您为何要抛弃我呢?” 我若不抛弃你,就得抛弃自己的性命。“恰逢其时吧,魁尔斯人要我离开。” “谁?王族吗?他们血管中流的是水。香料古公会?凝乳堵住了他们的耳朵。不朽者们死光了。您应该嫁给我,我肯定曾经向您求过婚,甚至乞求过您。” “只求了五十次,”丹妮说笑道,“您放弃得太轻易了,阁下。我是必须结婚的,大家都知道。” “卡丽熙需要卡奥,”伊丽再次将女王的杯子满上,“大家都知道。” “您要我再求一次么?”札罗问,“噢,不,别那么笑。您真是位残忍的女王,伤了多少男人的心啊。我这谦卑的商人就像一颗碎石,被您穿着珠宝凉鞋的纤纤细足踏在脚下。”一滴晶莹的泪珠从他苍白的脸颊上滑落。 丹妮太了解他了,因而不为所动。魁尔斯人想哭就能哭。“哦,行了吧。”她从桌上的碗里拣了个樱桃,扔到他鼻子上,“我或许只是个年轻女子,但没傻到嫁给一个对水果盘比对我的胸部还感兴趣的男人。我可是看到您盯着哪种性别的舞者了!” 札罗擦去泪珠。“我相信,我与陛下看的是同一位。您看,我们是如此心灵相通,您若不肯嫁给我,我甘心做您的奴隶。” “我不要奴隶。我放你自由。”他那珠光宝气的鼻子是个蛮诱人的靶子,丹妮这次朝它扔了一颗杏。 札罗在空中接住,咬了一口。“您怎会产生如此疯狂的想法?我是不是该庆幸您没在做客魁尔斯时释放我的奴隶?” 当时我是乞丐女王,而你身列十三巨子,丹妮心想,何况你一心想要我的龙。“您的奴隶看起来待遇不错,过得心满意足,到了阿斯塔波我才大开眼界。您可知无垢者是如何制造和训练出来的?” “相当残酷,对此我毫不怀疑。试想铁匠打造长剑,需要火烧,用锤子反复打,还要置入冰水中淬炼成钢。想收获甘甜的果实,就必须辛勤浇灌。” “这可是用鲜血浇灌而成的。” “培训战士哪有捷径可走呢?我的明光,您欣赏我的舞者,您可知他们也都是渊凯培训的奴隶?他们从会走路起就开始练习舞蹈。完美之路何来坦途!”他喝了一口酒,“他们还通晓所有房中之术,我本想将他们作为礼物献给您。” “无论如何,”丹妮早料到如此,“我会放他们自由。” 他身子一缩。“他们有了自由又能干什么?这如同把盔甲赠给一条鱼。他们就是为跳舞而生的。” “那是谁让他们跳舞的?是他们的主人吧?或许您的舞者宁愿去建房子、烤面包或种地。您问过他们的意见吗?” “您的大象兴许还想做夜莺呢。想想吧,弥林的夜晚不再充斥甜美的歌声,取而代之的是雷鸣般的咆哮,然后树木被巨大的灰鸟压得粉碎。”札罗叹口气,“丹妮莉丝,我的至爱,您那青春诱人的胸脯下跳动着一颗多愁善感的心……但您还需要一个睿智成熟的头脑。世事并不全是看上去的样子,很多看起来邪恶的事其实是最适宜的。比如雨水。” “雨水?”他当我是傻子,还是孩子? “当雨水落到头上,我们诅咒它,但如果没它,我们将陷入饥荒。世界需要雨水……和奴隶。您对此嗤之以鼻,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想想魁尔斯,想想它在艺术、音乐、魔术、贸易,所有这些领域上的成就,正是这些使得人类区别于野兽,使得魁尔斯犹如您端坐在金字塔顶端一样,高踞于他人之上……但您可知,代替砖块支撑起壮丽的魁尔斯的,乃是无数奴隶的脊梁。您扪心自问,如果所有人都面朝黄土过完一生,谁来抬头仰望无尽的星空?如果所有人都为生存疲于奔命,谁来建造赞美神明的恢弘宇庙?为了伟人的出现,必须有一部分人做奴隶。” 他实在能言善辩,丹妮想反驳,却无从说起。“奴隶和雨水不一样。”她最后说,“我被雨淋湿过,也被贩卖过,那感觉是不一样的。没人想被奴役。” 札罗懒散地耸耸肩。“我在您可爱的城市登陆时,碰巧在河堤边遇见故人。他曾在我的府邸做客,是一位贩卖稀有香料和名贵葡萄酒的商人。我遇见他时他上身赤裸,晒得通红蜕皮,好像是在挖坑。” “不是挖坑,是挖水渠,用于把河水引进田地。我们想种豆子,需要引水入田。” “我的老友帮忙挖水渠?真是大发善心,也真是不可思议。莫非他被迫无奈?哦,不会,不会,弥林城中没有奴隶。” 丹妮脸红了。“你的朋友依靠劳动来挣得食物和住所。我没法把财富赐给他,现在弥林需要的是豆子,不是那些稀有香料,而豆子需要水。” “那您要不要把我的舞者也送去挖坑呢?可爱的女王。那位故友见到我时,甚至跪下来,哀求我买他当奴隶,带回魁尔斯。” 她觉得被扇了一耳光。“那你就买啊。” “如果您愿意的话。反正他肯定心甘情愿。”他把一只手搭在丹妮的手臂上,“我说的句句都是朋友间的肺腑之言。当初您身无长物前来魁尔斯,我帮了您;这次我不辞万里、远渡重洋前来,仍是为了帮您。可否借一步说话?” 丹妮感觉到他指尖的热度。他在魁尔斯也很热情,丹妮回想往事,直到再也用不着我的那天。她站起来,“走吧。”札罗随她穿过廊柱,登上通往金字塔顶端寝宫的宽阔大理石台阶。 “哎,最美丽的女士,”踏上阶梯时,札罗开口道,“身后有脚步声,我们被跟踪了。” “我那老态龙钟的骑士应该吓不住你吧?巴利斯坦爵士决不会泄露我的秘密。” 丹妮带他走到俯瞰整座城市的露台上,一轮满月高悬在弥林漆黑的夜空中。“我们走走?”丹妮挽起他的胳膊,空中弥漫着夜晚绽放的花朵的香气,“您既想帮我,就当我的贸易伙伴吧。弥林出产盐、酒……” “吉斯卡利葡萄酒吗?”札罗嘴角一撇,“魁尔斯用的盐直接取之大海。不过这边的橄榄着实不错,您卖多少,我就乐意收多少。橄榄油也行。” “我没有橄榄给你,奴隶贩子烧光了橄榄树。”橄榄树在奴隶湾沿岸生长了几百年,但弥林人赶在丹妮大军到来前将古老的树林付之一炬,留下一片焦黑荒野,“我们正重新栽种,但橄榄树要七年才能结果,三十年后才算得真正长成。铜怎么样?” “漂亮的金属,可惜和女人一样善变。金子,嗯……金子才值得信赖。魁尔斯很愿意用黄金来换……奴隶。” “弥林是自由民的自由之城。” “一座曾经富甲天下的贫穷之城。一座曾经丰饶多产的饥饿之城。一座曾经祥和宁静的血腥之城。” 他的控诉如同利刺,针针见血。“有朝一日,弥林会重归富有、丰饶、祥和的模样,同时也将是自由平等的城市。如果你非要买奴隶,去找多斯拉克人好了。” “多斯拉克人带来奴隶,吉斯卡利人训练奴隶。要到达魁尔斯,马王必须驱赶俘虏们穿越红色荒原,路上会有几百甚至几千奴隶死掉……还会葬送很多马,因而没有卡奥愿意冒险。何况,魁尔斯也不想见到城墙外围满了卡拉萨。马聚到一起散发的味道……没有冒犯您的意思,卡丽熙。” “至少马的味道很诚实,这比某些商业巨子或伟大的阁下强得多。” 札罗没在意她话中的讥讽。“丹妮莉丝,作为朋友,我不妨直说:您无法让弥林重归富有、丰饶、祥和的模样,只会带它走向灭亡,就像您对阿斯塔波做过的一样。您知道刚在哈扎特角发生的战斗吗?屠夫国王被撵回了自己的宫殿,和他新建的无垢者军队一起。” “大家都知道。”棕人本·普棱从战场带回了消息,“渊凯人不仅新雇了佣兵,还有两个新吉斯军团与他们并肩作战。” “两个很快会变成四个,然后是十个。渊凯的使节业已前往密尔和瓦兰提斯,去招募更多爪牙。猫之团,长矛团,风吹团……据说贤主大人们还请来了黄金团。” 哥哥韦赛里斯宴请过黄金团的队长们,希望他们助他完成复国大业。他们吃了他的东西,听了他的请求,然后狠狠嘲笑他。丹妮那时只是个小女孩,但对此记忆犹新。“我也有佣兵。” “您只有两个团,而渊凯人在必要时可将二十个佣兵团送到您城下。而且他们肯定不会孤军作战,脱罗斯和埃利亚已同意与之结盟了。” 如果真是这样,就糟透了。丹妮莉丝派使者前往脱罗斯和玛塔里斯,希望维持西面的和平,以便专心对付南方的渊凯。使者至今未归。“弥林已和拉扎联盟。” 这话让札罗轻笑出声。“多斯拉克马王称拉扎人为羊人。当刀斧加身时,他们只会咩咩哀嚎。羊人不会打仗。” 羊人总好过孤立无援。“贤主大人们应该吸取教训。我曾放过渊凯一马,同样的错误我不会再犯。若他们胆敢进犯,我会将黄砖之城夷为平地。” “当您夷平渊凯时,亲爱的,弥林会在您身后起义。不要再对迫在眉睫的危险置若罔闻了,丹妮莉丝,您的太监战士是很优秀,但数量太少了。一旦阿斯塔波陷落,他们根本无法抵抗渊凯纠集的大军。” “我的自由民——”丹妮插嘴。 “床奴、理发师和烧砖工赢不了战争。” 他是错的,丹妮希望如此。自由民曾是群乌合之众,但她已将适龄青年集合起来,命灰虫子将其训练成真正的士兵。随他怎么想吧。“你忘了么?我还有龙。” “有吗?在魁尔斯,几乎每时每刻都有龙趴在您肩上……现在呢?现在我看到,您美丽的肩膀跟您可爱的胸脯一样光滑。” “我的龙长大了,我的肩膀可没法跟着长。他们飞得很远,四处捕猎。”哈茨雅,原谅我。她暗忖札罗知道多少?究竟打听到多少讯息?“你若不信,可以去问阿斯塔波的善主大人。”我亲眼目睹奴隶贩子融化的眼睛流出眼眶,“我的老友,请您据实相告,若不开展贸易,您来找我干吗?” “我为心上的女王带来一份礼物。” “请说。”他又想耍什么花招? “是您在魁尔斯最想要的礼物:船。海湾里停泊着十三艘划桨船,只要您不嫌弃,它们都归您所有。我要送您一支舰队,载您返回家乡维斯特洛。” 一支舰队。这份超乎想象的大礼让丹妮心生警惕。在魁尔斯,札罗提出用三十艘船……换一条龙。“你想用船换取什么?” “什么都不要,我不再觊觎您的龙了。‘锦云号’曾在阿斯塔波补充淡水,我在那里见识过他们的杰作。船都归您了,可爱的女王。十三艘划桨船,以及船上所有桨手。” 十三艘船。当然。札罗是十三巨子之一,他肯定说服了同僚每人捐献一艘船。丹妮看透了这位巨商,他才不会自己拿出十三艘船。“我得考虑一下,能看看这些船吗?” “您变得多疑了,丹妮莉丝。” 不得不如此。“是变得明智了,札罗。” “随便看吧。满意之后对我起个誓,保证自己马上返回维斯特洛,然后这些船就都归您。您要对着您的龙、您的七神和您父亲的尸骨起誓,立即起程。” “如果我想多等一两年再走呢?” 札罗黯然神伤。“那我会非常伤心,最可爱的陛下……您是如此年轻貌美,却要过早地夭折在这异国他乡。” 好一手威逼利诱。“渊凯人没那么可怕。” “您的敌人不止黄砖之城的那些哟,您要特别小心蓝嘴唇、心肠冷硬如冰的家伙。您离开魁尔斯不到半月,俳雅·菩厉就派出三名男巫去潘托斯找你。” 丹妮的庆幸超过了恐惧。“这说明我的路线是正确的,潘托斯离弥林有半个世界之远。” “的确。”他点点头,“然而他们迟早会得知奴隶湾的真龙女王。” “想吓唬我吗?阁下,我有整整十四年生活在恐惧之中,每天清晨在恐惧中醒来,每天夜晚在恐惧中入睡……但我所有的恐惧都在浴火重生那一日焚烧殆尽了。如今只有一件事会让我害怕。” “那是什么呢,我最可爱的女王?” “我只是个愚蠢的年轻女子,”丹妮踮起脚尖,轻吻他的面颊,“但没傻到把这个也告诉您。我的人会去检查您的船,等他们回来,我给您答复。” “好吧。”他轻抚丹妮裸露的酥胸,轻声说,“让我留下来陪您吧。” 有那么一刻,丹妮动摇了。或许那些舞者多少撩动了她的心弦。我可以闭上眼睛,当他是达里奥。幻想中的达里奥比真的他更保险。但她最终推开了他。“不,阁下,谢谢您,不用了。”丹妮滑出他的怀抱,“或许改天夜里吧。” “改天夜里。”他表情哀怨,但眼中的释然似乎多于失望。 我若是龙,就可以直飞维斯特洛,札罗走后,丹妮想着,不需要札罗和他的船。丹妮开始计算十三艘划桨船能容纳多少人。她把卡拉萨从魁尔斯载来阿斯塔波只用了三艘船,但那时她身边没有八千无垢者、一千名佣兵和一大帮自由民。还有龙,我该把他们放哪儿?“卓耿,”她喃喃自语,“你在哪儿?”有一瞬间,她似乎看见卓耿在天空盘旋,黑色的双翼掩住了星辰。 她转过去,将夜色抛诸身后,面向在阴影中默默矗立的巴利斯坦·赛尔弥。“我哥对我说过一个维斯特洛谜语:谁无所不闻,又不问所以?” “御林铁卫的骑士。”赛尔弥郑重其事地回答。 “你听了札罗的提议?” “是的,陛下。”老骑士的目光尽量避开丹妮裸露的胸脯。 乔拉爵士不会把眼睛移开。他会把我当女人来爱慕,而在巴利斯坦爵士眼中我只是敬爱的女王。莫尔蒙是个告密者,向她在维斯特洛的敌人通风报信,但也给过她有用的建议。“你对他的提议有何想法?还有对他这个人?” “对这个人,我没什么好说的。不过这些船……陛下,有了这些船,我们在今年之内就能回家。” 丹妮不知道什么是家。在布拉佛斯,她有过一座红门大宅,但仅此而已。“要提防魁尔斯人的礼物,尤其是十三巨子这帮巨商。这里面肯定有圈套,说不定船已腐朽,或者……” “若它们难堪一用,怎能从魁尔斯渡海而来?”巴利斯坦爵士指出,“但陛下坚持检查仍是明智之举。天一亮,请让我和海军司令格罗莱一起去,并让他带上手下的船长和四十名水手。我们不会放过每个角落。” 很好的建议。“好,就这么办。”维斯特洛。家。但她一走了之的话,城市又将如何?弥林从来不是你的城市,哥哥的声音悄然响起,你的城市远在狭海彼端,在七大王国,你的敌人正严阵以待,而你生来就是要将血与火带给他们。 巴利斯坦爵士清清嗓子:“商人提到的那个男巫……” “俳雅·菩厉。”她试图回想他的样子,但只能记起他的嘴唇。男巫的美酒将双唇染成蓝色。那种饮料叫夜影之水。“如果男巫的咒语能夺人性命,我早已是死尸一具,但结果却是我将他们的宫殿烧成了灰烬。”当他们吸取我的生命时,卓耿救了我。卓耿将他们统统烧死。 “尽管如此,陛下,我仍会保持警惕。” 丹妮吻了他的脸颊。“我知道你会的。来吧,陪我回下面的宴席。” 第二天早上,丹妮满怀希望地醒来,跟刚来奴隶湾时一样。达里奥很快就要回到她身边,然后他们可以一起航回维斯特洛。回家。她的一位年轻质子送上早餐,这是个丰满腼腆的女孩儿,名叫马札拉,她父亲掌有玛瑞克家族的金字塔。丹妮开心地拥抱了她,并吻她以示感谢。 “札罗·赞旺·达梭斯要送我十三艘划桨船。”伊丽和姬琪为她更衣准备上朝时,她说。 “十三是个不祥的数字,卡丽熙。”姬琪用多斯拉克语嘀咕道。“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伊丽附和。 “三十会更好,”丹妮莉丝认同,“或者三百。但十三艘已足以将我们载回维斯特洛。” 两名多斯拉克女孩交换了一个眼神。“毒水汪洋是被诅咒的,卡丽熙。”伊丽说,“马都不喝它。” “我没想喝它。”丹妮向两人保证。 今晨只有四名请愿者。盖尔大人一如既往地首当其冲,看起来他比往常更可怜。“明光,”他匍匐在她脚边的大理石地上哀求,“渊凯军正攻向阿斯塔波。求求您,发兵南下解围吧。” “我警告过你的国王,这场战争是愚行。”丹妮提醒他,“可惜他不听。” “伟大的克莱昂一心只想除掉渊凯城里那些卑鄙的奴隶贩子。” “伟大的克莱昂自己就是个奴隶贩子。” “我知道龙之母决不会弃我们于水火之中。请您将无垢者借给我们,以保卫城市。” 那谁来保卫我的城市呢?“我手下的很多自由民曾是阿斯塔波的奴隶,或许其中有人愿意帮助你的国王。那将是他们作为自由人的选择。我解放了阿斯塔波,现在你们要自己保卫它。” “我们将死无葬身之地。你带给我们的不是自由,是死!”盖尔跳将起来,当面啐向丹妮莉丝。 壮汉贝沃斯抓住他的肩膀,将他狠掼在大理石地上,丹妮甚至听到了盖尔牙齿的碎裂声。圆颅大人还想补上两脚,但被丹妮制止。 “够了。”她用托卡长袍的袍角擦脸,“口水淹不死人。带他下去。” 他们抓住他的脚,将他拖出去,留下几颗碎牙和一道血迹。丹妮恨不得将剩下的请愿者全赶走……但她毕竟是他们的女王,必须倾听他们的陈述,尽可能公平地给予裁决。 直到下午,格罗莱司令和巴利斯坦爵士才检查完舰队归来。丹妮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灰虫子代表无垢者,斯卡拉茨·莫·坎塔克代表兽面军。由于血盟卫不在,一名消瘦、斜眼、罗圈腿的“贾卡朗”罗莫代表多斯拉克人出席。她的自由民则由三个军团的团长来代表——坚盾军的莫罗诺·已欧斯·杜博,自由兄弟会的疤背西蒙,龙之母仆从的弥桑洛。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站在女王身旁。壮汉贝沃斯站在女王身后,粗壮的双手抱在胸前。丹妮决心广泛征求意见。 自他们拆了格罗莱的船攻下弥林城后,船长一直郁郁寡欢。丹妮任命他为海军司令以为补偿,但这毕竟是虚衔——早在丹妮的大军到达前,弥林人就把自己的舰队驶往了渊凯,所以这位老潘托斯人是个光杆司令。然而现在,他粗糙的花白胡须掩饰不住笑意,丹妮鲜少见他如此开心。 “看来,船挺结实?”她满怀希望地问。 “挺结实,陛下。船确是旧船,不过大多保养得很好。‘王族公主号’的船体被虫蛀得千疮百孔,我不会让她远离海岸;‘纳拉拉克号’需要更换舵盘和缆绳;‘条纹蜥号’有些桨裂了,但还能行驶。桨手都是奴隶,但只要给够薪水,大部分愿意留下,毕竟他们只会划船。空缺的桨位用我的人替补,此去维斯特洛纵有万里波涛,但我认为船能坚持到达。” 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的语气近乎哀求。“是真的,圣上打算抛弃我们了。”他绞着双手,“您一走,渊凯人就会帮伟主大人们复辟,而我们这些忠于您的仆从将面对霍霍屠刀,我们的美貌妻子和童贞女儿将面临强暴和奴役。” “不会,”圆颅大人斯卡拉茨低声说,“我会亲手杀了她们。”他拍拍剑柄。 丹妮觉得这些话像是扇在她脸上。“如果你们担心我离开后会发生的事,就跟我一起去维斯特洛。” “龙之母去哪里,她的孩子就去哪里。”弥桑黛的另一个兄弟弥桑洛说。 “怎么去?”疤背西蒙追问。他的外号得自于后背和肩膀上的狰狞伤疤,那是他在阿斯塔波为奴时受鞭刑留下的,“十三艘船……根本不够。一百艘都未必够。” “木马靠不住,”老迈的“贾卡朗”罗莫出言反对,“多斯拉克人当骑马。” “可以沿岸行军,”灰虫子提议,“船队与之并行,还可提供补给。” “前期或许可以,但到巴哈拉西城的废墟之后就不行了。”圆颅大人解释,“过了那里,船队必须南下经脱罗斯和雪松岛,随后还要绕开瓦雷利亚,步行的人只能继续沿古老的龙之大道去玛塔里斯。” “那条路现在被称为恶魔之路。”莫罗诺·已欧斯·杜博说。这位圆滚滚的坚盾军指挥官双手染墨,肚子硕大,看起来像个文书而不像兵,但他和在座诸位一样精明,“会有成千上万人死去。” “留在弥林城的人会嫉妒这些人死得干脆。”瑞茨纳克呻吟道,“留在弥林城的人会成为奴隶,或被扔进竞技场。一切都将恢复原样,甚至更糟。” “你的勇气哪儿去了?”巴利斯坦爵士斥道,“陛下将你从枷锁下解放出来,当她离开后,你应当磨利武器,捍卫自己的自由。” “真是豪言壮语,却出自某位要溜向日落国度的逃兵之口。”疤背西蒙对骑士嚷道,“你会回头看看我们这些将死之人么?” “陛下——” “圣主——” “圣上——” “够了。”丹妮一拍桌子,“没有人会被丢下送死。你们都是我的子民。”家园和爱情的美梦使她盲目,“我不会将弥林拱手让出,让她经受阿斯塔波的厄运。虽然这让我伤心,但我不得不说,现在不是返回维斯特洛的时候。” 格罗莱惊呆了。“我们必须接受这些船,如果拒绝这份礼物……” 巴利斯坦爵士单膝跪在她面前。“我的女王啊,王国需要您。这里的人不欢迎您,但在维斯特洛,人们将群聚在真龙王旗下,那些大诸侯和贵族骑士也将效忠于您。‘她回来了,’人们会带着喜悦之情奔走相告,‘雷加王子的妹妹终于回来了。’” “如果他们那么爱戴我,一定可以等待。”丹妮站起来,“瑞茨纳克,宣札罗·赞旺·达梭斯。” 她坐在乌木长椅上,靠着巴利斯坦爵士为她铺好的垫子,单独召见巨商。四名魁尔斯水手随他前来,肩扛一卷挂毯。“我为我至爱的女王奉上另一件礼物,”札罗宣布,“这件东西早在末日浩劫之前就躺在我家的地下室了。” 水手将毯子在地板上铺开。它样式古老,布满灰尘,颜色暗淡……而且面积极大。当毯子完全展开后,丹妮得走到札罗身边才看得清上面的图案。“地图?很漂亮。”毯子占据了半个大厅。蓝色代表海水,绿色代表陆地,棕色和黑色代表山峦,金线和银线织就的星辰代表城市。这上面没有烟海,丹妮意识到,瓦雷利亚还未成孤岛。 “这是阿斯塔波、渊凯和弥林。”札罗指着蓝色的奴隶湾旁的三颗银星,“维斯特洛在……下面某处。”他胡乱地朝地图的另一端挥挥手。“您当向西南航行,穿过夏日之海,然后再转向北。有了我的礼物,您很快就能回归故土。请欣然收下我的舰队,一路向西吧。” 我多想答应他啊。“阁下,我很想收下您的船,但我无法答应您的条件。”她握起他的手,“把舰队送给我吧,我将对星辰起誓,弥林与魁尔斯永结友好。让我们用这些船开展贸易,我保证令您从中获利。” 札罗嘴角的笑意瞬间消失。“您在说什么啊?您不走了?” “我不能走。” 泪水从他双眼涌出,流下鼻子,滑过那些翡翠、紫晶和黑钻。“我告诉十三巨子您会听从我的忠告。我错了,这真让人伤心。您应该带着船赶紧离开,否则必将死无全尸。您根本不知道自己树敌多少。” 至少我知道眼前就站着一位,脸上挂着虚伪的泪水。意识到这点她顿感悲伤。 “我去‘千座之殿’乞求王族放您一条生路时,说您不过是个孩子。”札罗续道,“但优雅的艾耿·艾摩若站起来反驳道:‘她是个蠢孩子,行事疯狂,百无禁忌,活着就是祸害。’您的龙小时候是奇迹,长大了就是死亡和毁灭的化身,是横扫整个世界的火剑。”他擦干眼泪,“我真该在魁尔斯杀了您。” “我曾是您屋檐下的客人,食您之食,饮您之水,”丹妮说,“看在您过去为我做的事的分上,我原谅您刚才那些话……但仅此一次……不要再威胁我。” “札罗·赞旺·达梭斯不是在威胁,他说到做到。” 丹妮的伤感顿时化为怒火。“我也说到做到:如果你日出前还没有离开,我们就要看你怎么用伪善的泪水熄灭真龙之怒。马上滚蛋,札罗,马上!” 他离开了,但留下了地图。丹妮坐在长椅上,目光穿过丝绸做成的蔚蓝海洋,凝望着远方的维斯特洛。总有一天,她对自己承诺。 次日清晨,札罗的三桅帆船已不见踪影,但他要送给丹妮的“礼物”仍泊在奴隶湾内。十三艘魁尔斯划桨船的桅杆上,长长的红色旗帜迎风招展。丹妮莉丝上朝时,一位船上来的使者正在等她,使者一言未发地呈上一方黑色丝枕,上面搁着一只染血的手套。 “这代表什么?”斯卡拉茨问,“一只血手套……” “宣战。”女王答道。 296.第296章 琼恩 “小心老鼠,大人。”忧郁的艾迪一手提着灯笼,引导琼恩下台阶。“您要踩到,它们会发出吓死人的叫声。小时候,我老妈总发出那种尖叫,现在想想,她肯定属鼠。棕发,亮闪闪的小眼睛,喜欢吃奶酪,可能还长了尾巴——我倒是没去查。” 整座黑城堡通过迷宫般曲折的地下通道相连,兄弟们称为虫道。地下空间幽暗无光,夏季时没什么用,但当冬风吹起,大雪飘落,便是建筑之间最快捷的通路。事务官已开始利用它们了,在甬道中穿行时,琼恩看到许多壁龛里燃着蜡烛。他们的脚步声在前方回荡。 波文·马尔锡在四条虫道的交汇口等他们,旁边跟着麻杆维克,他像长矛一样又高又瘦。“这是三个月前的库存统计,”马尔锡递给琼恩厚厚一沓纸,“用来和现状对比。我们从粮仓开始?” 他们在地底的昏暗中行走。每座仓库都有实心橡木门,挂着餐盘大小的锁头。“有人偷窃?”琼恩问。 “目前没有。”波文·马尔锡道,“不过入冬后,大人您最好派人驻守这里。” 麻杆维克把钥匙全挂在脖子上。琼恩觉得这些钥匙长得一个样,但维克不知为何每次都能拿出正确的一把。进到仓库,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拳头大小的白垩,边计数边在酒桶圆桶麻袋上做标记,而马尔锡将新数据与原有的比对。 粮仓里存放的是燕麦、小麦和大麦,还有成桶的粗面粉。地窖房梁上悬挂了成串的洋葱大蒜,货架上堆满许多袋胡萝卜、防风和水萝卜,还有白色和黄色芜菁。一间仓库存着整轮奶酪,每轮要两个人才抬得动。下一间仓库里,一桶桶咸牛肉、咸猪肉、咸羊肉和咸鳕鱼堆起十尺高。三百只火腿和三千根长长的黑香肠从熏烤室顶垂下。在香料柜里,他们看到干胡椒、丁香、肉桂、芥末籽、香菜、鼠尾草、香紫苏、香芹及盐块。另几间仓库存了成桶的苹果、梨、干豌豆、无花果干,一袋袋胡桃、栗子和杏仁,以及大板大板的熏鲑鱼干,装在蜡封口陶罐里的油浸橄榄。一间仓库放着陶罐腌渍兔肉、蜜渍鹿大腿、腌白菜、腌甜菜、腌洋葱、腌蛋和腌鲱鱼。 当他们从一间地下室走向另一间,虫道越发冷了。没多久,琼恩已能在灯笼光芒中看见呼吸结成霜。“我们在长城底下。” “很快就进到里面啦。”马尔锡说,“冷藏的肉类才不会变质。要想长期贮存,冷藏比腌制更有效。” 下一扇是锈迹斑斑的铁门,门后有段木阶梯。忧郁的艾迪当先举着灯笼照路,阶梯上是一条和虫道一样宽窄、和临冬城大厅一样长的甬道。两侧冰墙密密麻麻挂着铁钩,每副铁钩都挂着一具动物尸体:剥了皮的鹿和麋鹿,大卸八块的牛,从屋顶直垂地面的肥母猪,无头的绵羊和山羊,甚至还有马和熊。所有肉体上都覆满白霜。 他们点数时,琼恩摘去左手手套,摸了摸最近那具野鹿的后腿。黏黏的,抽回手时还粘掉了一点皮肤,令他指尖麻木。还能怎样?头顶一座冰山,有多重连波文·马尔锡都算不清。但不管怎么说,这房间也太冷了。 “比我担心的更糟,大人。”清点结束后,马尔锡总结。他的声音比忧郁的艾迪更忧郁。 琼恩还以为全世界的肉都在这里。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何出此言?我觉得储备丰厚啊。” “刚刚过去的长夏收获颇丰,领主们也格外慷慨。现有充足的补给度过三年冬季,精打细算则能支撑四年。但如果我们继续供养国王的人和后党人士,甚至野人的话……单鼹鼠村就有一千张无用的嘴,他们还在源源不断地涌来。昨天有三个出现在大门口,前天来了十几个。不能这样下去了。把他们安置在赠地是不错,但现在种什么都晚了。不到年底,我们就只剩芜菁和豌豆麦片粥可吃,之后只能喝马血。” “好啊,”忧郁的艾迪表态,“没什么比寒夜里来杯热腾腾的马血更美妙了,最好能在上面撒一撮肉桂。” 总务长没理他。“还有疾病的威胁,”他续道,“牙龈出血,牙齿松脱。伊蒙学士常说酸橙汁和鲜肉能治疗这病,但我们的酸橙一年前就没了,也没有足够的饲料喂养牲畜,确保鲜肉供应。我们该杀掉所有牲畜,只留几只配种。时不我待啊。过去的冬季,食物会从南方沿国王大道送来,现在一打仗……我知道还是秋天,可如果大人允许的话,我建议立即实行冬季配给制。” 大家会喜欢的。“必要的话,每人削减四分之一的口粮。”如果兄弟们现在开始冲我抱怨,等就着雪咽下橡子糊时,又会说什么呢? “会有效的,大人。”总务长的语气清楚地表明,他不认为这会有太大效用。 忧郁的艾迪开口:“我终于明白史坦尼斯国王为何放野人进长城了——他高瞻远瞩,早已规划好我们的食物来源啦。” 琼恩勉强笑笑。“不会到那地步。” “哦,那敢情好。”艾迪说,“他们看起来筋骨强健,而我的牙口不像年轻时那么好了。” “要是我们有钱,就可以从南方购买食物,走水路运来。”总务长说。 要是,琼恩想,要是我们有金子,要是有人愿意卖吃的给我们。实际上,他们既没钱,也没有卖家。最大的希望或是鹰巢城。艾林谷以丰饶闻名,且至今未被战火侵蚀。琼恩很想知道凯特琳夫人的妹妹对供养奈德·史塔克的野种会作何感想。孩童时代,他觉得自己每吃一口饭,都会对上夫人怨恨的目光。 “必要的话,我们可以狩猎。”麻杆维克插嘴,“林子里还有些动物。” “还有野人,以及更恐怖的东西。”马尔锡说,“我不会派猎手出去,大人,不行。” 你当然不会。你只会永远关闭大门,用石头和坚冰封死。黑城堡内一半的兄弟赞同总务长的观点,另一半则嗤之以鼻。“封死大门,把你的大黑屁股舒舒服服搁在长城上,对吧?然后那些自由民会涌过头骨桥,或者某扇你觉得五百年前就该封死了的门。”老林务官戴文两天前在晚餐时当众宣称。“我们没有人手来看守一百里格的长城,巨人克星托蒙德和该死的哭泣者也清楚这点。见过双脚冻在池塘里的鸭子没?乌鸦也好不到哪去。”大部分游骑兵拥护戴文,事务官和工匠则倾向于支持波文·马尔锡。 一码归一码,眼下食物才是重点。“无论我们怎么想,不可能真让史坦尼斯国王的队伍挨饿。”琼恩说,“若形势所迫,他完全可以硬抢,我们拦不住。同样,野人的供给也必须保证。” “怎么保证,大人?”波文·马尔锡问。 我也想知道。“车到山前必有路。” 返回地面时,午后阳光已将影子拉得老长。天空被流云分割,犹如灰白相间的破烂旗帜。兵器库外的院子空无一人,但进到里面,琼恩发现国王的侍从正在等他。戴冯是个十二岁左右的瘦小男孩,棕发棕眼。他僵硬地站在锻炉边,白灵在旁上上下下地嗅他,吓得他一动不敢动。“他不会伤害你。”琼恩说,男孩却被他的声音吓得一哆嗦,而这突然的动作让冰原狼龇出尖牙。“不行!”琼恩说,“白灵,离开他。一边去。”冰原狼悄无声息地溜回牛骨头旁,趴了下来。 戴冯的脸色跟白灵的毛一样苍白,脸上挂满汗珠。“大——大人。陛下命——命您出席。”男孩身着拜拉席恩家族的黑金服饰,上面缝有后党特有的烈焰红心。 “你是说邀请,”忧郁的艾迪说,“陛下邀请总司令过去。我会这么说。” “别管这个,艾迪。”琼恩没心情计较。 “里查德爵士和朱斯丁爵士回来了,”戴冯说,“您愿意过去吗,大人?” 走错方向的游骑兵。马赛和霍普去的是南面,而非北方,无论他们打探到什么,都与守夜人军团无关。但琼恩很好奇。“如陛下所愿。”他随小侍从穿回院子,白灵紧跟在后,直到琼恩下令:“不,留下!”冰原狼转身跑掉。 在国王塔,琼恩上缴武器后才被允许晋见国王。书房内又热又挤,史坦尼斯和他的军官们聚集在北境地图前,其中包括走错方向的游骑兵。瑟恩年轻的马格拿赛贡也在,他身穿缀有青铜鳞片的皮衫。叮当衫坐在一旁,用断裂发黄的指甲抓挠着手腕上的镣铐,棕色胡楂爬满他凹陷的脸颊和消瘦的下巴,几缕脏兮兮的头发挡住了他的眼睛。“来了,”看到琼恩他叫道,“杀死关在囚笼里、双手被缚的曼斯·雷德的小英雄。”一大颗方形宝石在他的手铐上闪着红光。“喜欢我的红宝石么,雪诺?这可是红袍女爱的信物。” 琼恩视而不见,在国王面前单膝跪下。 “陛下。”侍从戴冯高声禀报,“我为您带来了雪诺大人。” “我看见了。司令大人,相信你已见过我的骑士和军官们。” “能认识他们我深感荣幸。”琼恩刻意留心过国王的亲信。全是后党人士。他颇感惊奇地发现国王身边没有自己人,都是后党。或许这是有理由的,若他所闻不假,国王的近臣在龙石岛做过招致国王震怒的事。 “这里有酒,还有煮沸过的柠檬水。” “谢谢,不用了。” “随你的便。我有件礼物给你,雪诺大人。”国王冲叮当衫摆手,“他。” 梅丽珊卓女士微笑。“你一直说人手不够,雪诺大人,相信我们的骸骨之王还堪用。” 琼恩大吃一惊。“陛下,此人不可信。如果我留下他,自会有人割他喉咙;如果我送他去巡逻,他立马会逃回野人那边。” “我不会。我受够了那群大笨蛋。”叮当衫轻拍手腕上的红宝石,“问问你的红女巫吧,野种。” 梅丽珊卓用奇特的语调轻声吟诵,喉头的红宝石缓缓脉动,琼恩注意到叮当衫手腕上那块小一些的红宝石也随之明明暗暗。“宝石相随,他隶属于我,从身躯到灵魂。”红袍女祭司说,“此人将效忠于你。圣火之中从无虚假,雪诺大人。” 圣火或许没有,琼恩想,但你有。 “我会为你出巡逻,野种。”叮当衫宣布,“我会奉上逆耳忠言,抑或曲意逢迎,看你喜欢什么喽。我甚至会为你战斗,只是别想让我披上黑衣。” 你也不配,琼恩心想,但没说出口。在国王面前口角实在不妥。 史坦尼斯国王开口:“雪诺大人,跟我讲讲莫尔斯·安柏。” 守夜人是不偏不倚的,但他心中响起另一个声音,可言语就像风。“他是大琼恩的叔父,外号‘鸦食’。曾有只乌鸦把他当死人,啄掉他一边眼睛。他赤手空拳抓住那只鸟,咬掉了它的头。莫尔斯年轻时是名令人望而生畏的战士。他妻子死于难产,儿子全牺牲在三叉戟河战役,唯一的女儿又在三十年前被野人掳走。” “怪不得他想要那颗脑袋。”海伍德·费尔说。 “这个莫尔斯可信吗?”史坦尼斯问。 莫尔斯·安柏屈膝效忠了?“陛下应当要他在心树前发誓。” 巨人杀手高迪狂笑。“我都忘了你们北方佬崇拜树。” “什么样的神会任由狗往自己身上撒尿?”法林的好友克拉顿·宋格道。 琼恩不理他们:“陛下,请问安柏家族是否宣布拥护您?” “只有一半,并且我还得满足这个鸦食的要求。”史坦尼斯恼火地说,“他要曼斯·雷德的头骨做酒杯,还要我宽恕他老弟。他老弟去南方投靠波顿了,绰号叫什么妓魇。” 高迪爵士又笑起来。“北方佬都起了些什么绰号啊!这位是咬掉了妓女的头么?” 琼恩冷冷地回应:“可以这么认为。五十年前在旧镇,他狠狠收拾了想打劫他的娼妓。”说来荒唐,老白霜安柏认为自己的小儿子是块当学士的料。莫尔斯总爱吹嘘那只啄出他眼睛的乌鸦,但霍瑟的故事人们只敢低声谈论……很可能因为被他开膛破肚的是个男妓。“还有其他家族投靠波顿吗?” 红袍女祭司悄然走到国王身边。“我看见木墙木街的城镇,里面全是人。旗帜在城墙上飞舞:驼鹿,战斧,三棵松树,王冠下的交叉长斧,眼神凶暴的马头。” “霍伍德、赛文、陶哈、达斯丁还有莱斯威尔。”克拉顿·宋格爵士解说,“全是叛徒,兰尼斯特的走狗。” “莱斯威尔家跟达斯丁家都是波顿家族的姻亲。”琼恩提醒他,“其他几家全在战争中失去了家主,我不知他们现在由谁领导。无论如何,‘鸦食’跟他们不同,陛下应当接受他的条件。” 史坦尼斯咬牙切齿。“他还声明,在任何情况下,安柏家都不会自相残杀。” 琼恩对此毫不惊讶。“那等兵戎相见,别让莫尔斯对上霍瑟的旗帜,派他到战场另一端就好。” 巨人杀手出言反驳。“这等于让陛下示弱。要我说,真该给他们点颜色瞧。把最后壁炉城夷为平地,把鸦食的头插在枪上南征,作为给下一位半心半意的诸侯的教训。” “想成为北境公敌,这倒是个好法子。半心半意总比不闻不问强。安柏家对波顿家素无好感,如果妓魇支援私生子,只可能因为兰尼斯特扣留了大琼恩。” “那是借口,不是理由。”高迪爵士强调,“侄子死了,叔叔们正好将其领地和头衔收归己有。” “大琼恩有好几个儿子女儿。在北境,亲生孩子的继承权优于叔叔,爵士。” “死孩子就算不上了。不管在哪,死孩子的继承权都排最后。” “若莫尔斯·安柏听到您这番话,高迪爵士,您会对死亡产生全新的认识。” “我手刃过巨人,小子,干吗要怕一个只会在盾牌上画巨人的满身跳蚤的北方佬?” “你杀了一个仓皇逃命中的巨人,莫尔斯决不会逃。” 大个子骑士气得满脸通红。“在国王面前你逞口舌之快,小子,在场子里你可不敢这么嚣张。” “哦,行了吧,高迪,”朱斯丁·马赛爵士说。他是位四肢柔软、身材丰满的骑士,脸上常带微笑,顶着一头蓬乱的头发。马赛是走错路的游骑兵的一员,“我敢肯定,大伙儿全知道你那把剑有多大,没必要再拿来炫耀不休。” “这儿只有你在炫耀自己的舌头,马赛。” “安静。”史坦尼斯厉声打断两人,“雪诺大人,听我说,我之所以留下,全为防止野人万一愚蠢到再打长城。既然他们无意犯境,我就该去对付其他敌人了。” “明白,”琼恩小心翼翼地说。他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我对波顿大人及其子嗣毫无感情,但守夜人不能起兵攻打他们。我们的誓言禁止——” “我很清楚你们的誓言。不要故作清高,雪诺大人,我没你也能打仗。我打算进军恐怖堡。”看到琼恩震惊的表情,他微微一笑,“你很惊讶?很好,能吓到这位雪诺,相信也出乎另一个意料之外。波顿的私生子已带霍瑟·安柏南下,这消息得到了莫尔斯·安柏和阿尔夫·卡史塔克的一致确认。这只能意味着他要攻打卡林湾,为他父亲大人回北境扫清道路。私生子肯定认为我忙于对付野人,没空管他。很好,这小子露出咽喉,休怪我辣手无情。等卢斯·波顿返回北境,他将发现自己的城堡、畜群和收获皆已成我囊中之物。只要我出其不意占领恐怖堡——” “您做不到。”琼恩脱口而出。 这话犹如拿棍子捅了马蜂窝。一名后党人士哈哈大笑,一人嗤之以鼻,另一人低声咒骂,剩下的几乎同时开口说话。“这小子血管里流的是奶。”巨人杀手高迪爵士说。而斯维特伯爵瞪着他,“懦夫才草木皆兵。” 史坦尼斯举手示意大家安静。“解释一下。” 从哪儿开始呢?琼恩走到地图前。蜡烛镇在四角,以防兽皮卷起来,一股熔蜡正如缓缓流动的冰川般流过海豹湾。“要攻打恐怖堡,陛下必须沿国王大道穿过末江,再转向东南,翻越孤山。”他指着地图,“那些地方都属于安柏家,他们熟悉当地的一草一木。整整一百里格的国王大道位于他们领地的西部边界。若您不事先满足莫尔斯的要求,赢得他的效忠,他会在那里冲散您的军队。” “很好。假设我赢得了他的效忠。” “您能抵达恐怖堡,”琼恩说,“但除非您的行军速度胜过乌鸦和烽火,否则城堡会提前知情。届时拉姆斯·波顿可以轻而易举地切断您的退路,把您与长城隔开,断绝您的补给和退路,您将腹背受敌。” “而他要放弃围攻卡林湾。” “在您抵达恐怖堡之前,卡林湾就会陷落。卢斯公爵与拉姆斯会合后,兵力将是您的五倍。” “我兄长曾以少胜多。” “你认为卡林湾会迅速陷落,雪诺。”朱斯丁·马赛提出异议,“但铁民极其强悍,而我听说卡林湾从未被攻克过。” “从未从南面攻克过。卡林湾里一小支驻军就能对堤道上的部队造成致命打击,但那座废墟北、东两面防御非常脆弱。”琼恩转向史坦尼斯,“陛下,您的计划很大胆,但蕴涵的风险——”守夜人是不偏不倚的,我应当对拜拉席恩和波顿一视同仁。“如果卢斯·波顿的主力把你堵在他的城堡下,一切都将无可挽回。”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里查德·霍普爵士宣称。这名瘦高的骑士满脸伤疤,衬垫上衣前画着三只在灰烬枯骨上盘旋的骷髅飞蛾。“战争就是赌博,雪诺,瞻前顾后乃兵家大忌。” “但这个计划冒的风险太大,里查德爵士。它……要求太高,准备太仓促,目标太遥不可及。我了解恐怖堡,那是个坚固的石头城,城墙厚实,塔楼巍峨。凛冬将至,城内肯定储备充足。几世纪前,波顿家族曾起兵反抗北境之王。哈龙·史塔克包围了恐怖堡,用去两年时间,才使城内消耗殆尽。陛下想尽快占领城堡,则需要攻城器械,攻城塔,撞锤……” “需要攻城塔,则搭建攻城塔,”史坦尼斯说,“需要撞锤,便伐木为锤。阿尔夫·卡史塔克来信说,恐怖堡只剩不到五十个男子,其中一半还是仆人。再坚挺的城堡,也架不住守备空虚。” “五十人足以抵挡五百人。” “那也要看是什么人。”里查德·霍普说,“城内老的老小的小,都是些私生子嫌弃的软蛋。我军则都是经过黑水河血战的真汉子,并由骑士统领。” “你也看见我们如何击溃野人大军了。”朱斯丁爵士将一绺亚麻色头发掖到后面,“卡史塔克发誓会在恐怖堡与我军会合,我方还有野人参战。他们现有三百名适龄男子,海伍德大人在他们进门时仔细清点过。他们连女人都能打。” 史坦尼斯瞪了他一眼。“我不会这么干,爵士,我不想一醒来就听见寡妇的哭号。女人留下,还有老弱残幼,作为确保他们的丈夫和父亲忠诚的人质。我军由野人担任先锋,马格拿来指挥,他们自己的头目做军士。但首先,得把他们武装起来。” 他想榨取守夜人的军械,琼恩明白了,先是食物和衣服,土地跟城堡,现在轮到武器。他让我越陷越深。言语或许就像风,刀剑可不是。“我能匀出三百支长矛,”他不情不愿地说,“头盔也有,如果你不嫌弃它们老旧生锈、布满凹痕的话。” “盔甲呢?”马格拿追问,“板甲?锁甲?” “唐纳·诺伊一死,我们没有武器师傅了。”琼恩没说全。给野人装备盔甲,他们对王国的威胁会比以前翻倍。 “熟皮甲就够。”高迪爵士说,“开打后,可以从死人身上扒。” 没几人能活那么久。若史坦尼斯让自由民开路,他们会死伤惨重。“用曼斯·雷德的头骨来饮酒或许能哄莫尔斯·安柏开心,但他不会同意野人经过他的领地。自黎明之纪元以来,自由民一直在掠袭安柏家族,横渡海豹湾抢夺金子、羊群和女人,受害者包括鸦食的亲生女儿。陛下,把野人留下吧,带上他们只会激怒我父亲的封臣。” “你父亲的封臣似乎任何情况下都不愿支持我。我确信他们认为我……你原来说什么来着,雪诺大人?难逃覆灭命运?”史坦尼斯盯着地图,屋内陷入长久的沉默中,只有国王的磨牙声清晰可闻,“所有人都退下。雪诺大人留下。” 朱斯丁·马赛对被突然解散不太满意,但只能微微一笑,转身离开。霍普仔细打量了琼恩一番,也跟着出去。克拉顿·宋格喝干了杯中酒,跟海伍德·费尔嘀咕了几句,使得那位年轻人笑出声来。笑声透出孩子气。宋格是新近崭露头角的雇佣骑士,粗鲁又强壮。最后离开的是叮当衫,他在门口朝琼恩嘲弄地鞠了一躬,咧嘴露出满口破败的黄板牙。 “所有人”不包括梅丽珊卓女士。国王的红色阴影。史坦尼斯让戴冯再倒些柠檬水,倒满后,他喝了一口,“霍普和马赛觊觎你父亲的城堡,马赛还想得到野人公主。他曾担任我哥哥劳勃的侍从,恐怕传染了对女人的欲望。若我下令,霍普会娶瓦迩为妻,但他真正渴求的是战争。做侍从时他梦想披上白袍,但瑟曦·兰尼斯特出言反对,劳勃便没坚持——这也许是个明智的决定。里查德爵士则过于嗜杀。你想要哪个成为临冬城领主呢,雪诺?满面堆笑的还是杀人不眨眼的?” 琼恩说:“临冬城属于我妹妹珊莎。” “我听够了兰尼斯特夫人和她的权利。”国王将杯子放到一旁,“你本应将北境带给我。你父亲的封臣会追随艾德·史塔克的儿子,甚至‘胖得压死马’大人都会归附。白港会为我提供充足的供给,必要时也可为退防的基地。亡羊补牢还不晚,雪诺,跪下时你以私生子的身份抽剑向我起誓,站起来你就成了琼恩·史塔克,临冬城公爵和北境守护。” 他还要问我多少次?“我的剑已属守夜人。” 史坦尼斯一脸嫌恶。“你父亲也很固执,他称之为荣誉。好吧,荣誉得付出代价,艾德公爵自食其果。算了,或许我的决定能让你安心些:我不打算满足霍普和马赛,我想将临冬城赐予阿尔夫·卡史塔克,他是一位优秀的北方人。” “一位北方人。”卡史塔克总比波顿或葛雷乔伊强,琼恩告诉自己,但这并未让他安心。“卡史塔克家临阵背叛了我兄长。” “在你哥哥砍下瑞卡德伯爵的首级之后。无论如何,阿尔夫当时远隔千里。他拥有史塔克家的血统,临冬城的血统。” “不比北境一半的家族多。” “那些家族并未效忠于我。” “阿尔夫·卡史塔克是个弯腰驼背的老人,即便年轻时也不像瑞卡德大人那样能征善战。严酷的战争会要了他的命。” “他有继承人。”史坦尼斯回敬,“两个儿子,六个孙子,许多女儿。要是劳勃有这么多嫡生后代,就不用打仗死人了。” “陛下不如提拔鸦食莫尔斯。” “他可以在恐怖堡证明自己的价值。” “这么说,您决意进攻?” “将伟大的雪诺大人的忠告置之不顾?是的,我必须进攻。霍普和马赛或许野心勃勃,但他们的观点没错。我不能无所事事,坐等自己和卢斯·波顿的力量此消彼长。我得主动出击,威慑北境。” “曼德勒家的人鱼没出现在梅丽珊卓女士的圣火中,”琼恩说,“若您能得到白港和威曼大人的骑士……” “‘如果’这种词是傻瓜的专利。我们一直没收到戴佛斯的消息,很可能他压根没到达白港。阿尔夫·卡史塔克来信说狭海上有大风暴。算了,我没时间悲伤,也没时间等‘胖得压死马’大人回心转意,只能假定失去了白港。没有临冬城的子嗣支持我,收服北境的希望全寄于战争。我要从我哥哥的书本里偷师两招——说实话,劳勃他根本不读书——赶在敌人发觉之前,给予他们致命一击。” 琼恩意识到自己说什么都没用。史坦尼斯要么拿下恐怖堡,要么死在攻城战中。守夜人是不偏不倚的,一个声音说,但另一个声音又道,史坦尼斯是为王国而战,跟强取豪夺的铁民不一样。“陛下,我知道哪里可以纠集人马。把野人留给我吧,我会告诉您上哪儿去找、以及怎样收服这些人。” “我把叮当衫留给你了。你要知足。” “我要他们全留下。” “你有些誓言兄弟跟我说你是半个野人,难道是真的?” “野人对您来说只是挡箭牌,但守卫长城却大有用武之地。我会好好利用他们,我也会告诉您如何寻求胜利……首先是找到必须的士兵。” 史坦尼斯摸摸后脑勺。“你讨价还价的本事比得上卖鱼的老太婆,雪诺大人。你爹奈德·史塔克难道跟渔妇生出了你?你能提供多少人?” “两千。或许三千。” “三千?什么样的人?” “骄傲,贫穷,对荣誉敏感,但作战凶猛。” “这最好不是私生子的诡计。我要不要用三百换三千?啊,显而易见,我愿意。如果我把女孩也留给你,你能保证照顾好我们的公主吗?” 她不是公主。“当然,陛下。” “你不用到心树下发誓?” “不用。”这是玩笑么?由史坦尼斯口中说出来,实在难于分辨。 “那就这么定了。现在,告诉我这些人在哪儿?” “您会在这里找到他们。”琼恩烧伤的那只手伸过地图,划向国王大道以西、赠地以南。 “山地?”史坦尼斯疑窦丛生,“那里没有城堡、道路、市镇和村庄的标记。” “我父亲常说,地图不等于实实在在的土地。人类在那些深山幽谷间生活了几千年,由氏族首领统治。您可以称他们为小领主,当然他们不这样自称。氏族的勇士用宽大的双手巨剑战斗,普通人则挥舞投石索和花楸木杖。不得不说,他们很好斗。他们不互相争斗时,会放牧,会在寒冰湾中钓鱼,或驯养您从未见过的耐劳马匹。” “你认为他们会为我而战?” “如果您邀请他们的话。” “我干吗要本末倒置,去请求自己的臣民?” “我说的是‘邀请’,不是‘请求’。”琼恩收回手,“传信没多大用,陛下需要亲自去。享用他们的面包和盐,饮他们的麦酒,听他们吹笛子,赞美他们女儿的美貌和儿子的勇气,这样才会得到他们的剑。山地氏族自托伦·史塔克屈膝臣服后从未见过国王,您的到来会荣耀他们。但如果您直接命令他们为您战斗,他们只会面面相觑地说:‘这家伙是谁?他不是我们的王。’” “你说的这种氏族有多少?” “四十个,有大有小。菲林特、渥尔、诺瑞、里德尔……不过您只需争取老菲林特和‘大酒桶’,其他的自会跟从。” “大酒桶?” “渥尔大人,山里属他的肚子最大人最多。渥尔氏族在寒冰湾边捕鱼为生,他们喜欢警告自家孩子,如果不听话会被铁民抓走。不过要到那儿,陛下得经过诺瑞的土地。那个氏族离赠地最近,一直是守夜人的朋友。我可以给您派向导。” “可以?”史坦尼斯抓住这个字眼,“不是将会?” “将会。您需要向导,还有脚步稳健的矮种马。山区基本是羊肠小道。” “羊肠小道?”国王眯起眼睛,“我说速战速决,你却要我在羊肠小道上浪费时间?” “少龙王征服多恩,正是利用羊肠小道绕开了多恩人设在骨路的瞭望塔。” “这故事我也知道,但戴伦喜欢自吹自擂,他那本书言过其实。战船才是赢得那场战争的关键,并非羊肠小道。‘橡木拳’趁多恩人的主力在亲王隘口缠斗之际,袭夺板条镇,并顺流而上直达绿血河中流。”史坦尼斯的手指重重敲打着地图,“这些山间领主不会挡我的路?” “他们只会款待您,争相展示自己殷勤好客。我父亲曾说,他从未像巡视氏族时吃得那么丰盛。” “为了三千人,忍受风笛和麦片粥倒没关系。”国王嘴上这样说,语气却在抱怨。 琼恩转向梅丽珊卓。“女士,我要郑重警告您。山区崇信旧神,氏族民决不会容忍您对心树无礼。” 她听了似乎颇感有趣。“无须担心,琼恩·雪诺,我不会打扰那帮山间野人和他们黑暗的神灵。我要留在这里陪伴你和你英勇的弟兄们。” 这是琼恩·雪诺最不想见到的,但没等他出言反对,国王就开口了:“你不要我攻打恐怖堡,那我领着这批忠诚的战士去哪?” 琼恩看了眼地图。“深林堡。”他手指轻点,“波顿意图收拾铁民,您必须针锋相对。深林堡是深林中的山寨,容易隐蔽接近。它是木头做的,以土堤和原木栅栏来防御。的确,穿越山林进军会很缓慢,但可做到出其不意,直接杀至城堡大门前。” 史坦尼斯揉着下巴。“巴隆·葛雷乔伊首度起兵时,我在铁民最擅长的海战中击败了他们;这次是陆战,出其不意……很好,我已打败野人和塞外之王,若能再击败铁民,全北境都会知道我是货真价实的王。” 而我将得到上千名野人,琼恩心想,尽管连其半数都难以喂饱。 297.第297章 提利昂 “含羞少女号”在浓雾中穿行,好似盲人在陌生的大厅里摸索。 莱摩儿修女开始祈祷,浓雾弥漫,令她的声音几不可闻。格里芬在甲板上踱步,狼皮斗篷底下链甲轻响。他不时伸手摸摸长剑剑柄,仿佛是要确定武器仍挂在腰间。罗利·达克菲在右舷撑篙,耶达里在左边,耶利亚掌舵。 “我不喜欢这里。”赛学士哈尔顿咕哝道。 “起点儿雾就怕?”提利昂嘲笑他,但实话实说,起的可不是“一点儿”雾。小格里芬站在“含羞少女号”船首,拿着第三支篙,随时准备荡开自迷雾中现身的障碍物。船头船尾都点起了灯笼,然而灯光穿不透浓雾,船中间的侏儒只见两点火光在雾海中漂浮。分配给他的任务是照料火盆,确保它不熄灭。 “这不是正常的雾,胡戈·希山。”耶利亚坚持,“鼻子灵的人能闻出其中的巫术味道。在河上讨生活的船有许多葬身于此,其中既有撑篙船,也有河盗船和河上划桨大船。它们会在迷雾中孤独徘徊,永不见天日,直到被饥饿或疯狂所毁灭。这里的空中漂浮着无数含恨冤魂,水下也有饱受折磨的恶灵。” “那里正有一个。”提利昂说。右舷处,泥泞的水底伸出一只足以阻碍船只前行的手,它只有两根指头伸出水面,但“含羞少女号”绕过去时,能看见手的下部浸在水中,阻挡了流水,水中更有一张苍白的脸孔瞪着他瞧。提利昂语调轻松,心里却很不安。这地方太诡异,充满绝望与死亡的气息。耶利亚说得对,这雾绝非自然的造物。有脏东西在水里滋生、在空气中蔓延。难怪石民们都发了疯。 “你别乱开玩笑,”耶利亚警告,“轻声细语的活死人仇恨行动敏捷的热血人类,它们迫不及待想让更多灵魂加入它们被诅咒的行列。” “我怀疑它们没有我这尺寸的裹尸布。”侏儒用拨火棍搅动着煤渣。 “驱动石民的,与其说是仇恨,不如说是饥饿。”赛学士哈尔顿用黄色长围巾包裹住口鼻,嗓音变得沉闷,“人类的食物都不会在这可憎的大雾里生长。瓦兰提斯的执政官会每年三次、每次各派一艘装满食物的划桨船逆流而上来这里布施,但慈悲总是来得太迟,船员们往往还落得被传染的下场。” 小格里芬道:“他们不是可以打鱼吗?” “这里的鱼不能吃,”耶利亚道,“我绝对不碰。” “最好连雾气也不要呼吸,”哈尔顿说,“盖林的诅咒可不是闹着玩的。” 不吸雾气,只有窒息一途。“盖林的诅咒只是灰鳞病而已,”提利昂说。这种疾病多发于孩童,多发于湿冷天气。被感染的肌肤会硬化、僵化、龟裂,提利昂从书上读到用酸橙、芥末膏和高温沐浴可以延缓灰鳞病(这是学士的说法);或采取祈祷、献祭和绝食的方式(这是修士的说法)。等熬过发病期,孩子们的皮肤上会留下显著的痕迹,但能活命。学士和修士都同意,染过灰鳞病的孩子,将来不会沾染其他恶疾,更不会染上灰鳞病的恶性致命变种——灰疫病。“发病原因应是由于潮湿。”提利昂说,“没有什么诅咒,别疑神疑鬼的。” “侵略者们也都是这样盲目自信,胡戈·希山,”耶利亚说,“当年瓦兰提斯和瓦雷利亚的军队把盖林吊死在黄金笼子里,并嘲笑他召唤母亲河来保护大家的做法。但入夜后,河水果真暴涨,淹死了所有侵略者,令他们至今无法安息。这些曾经的火之王,至今还被困在水下。他们冰冷的呼吸从幽暗的河底飘上来,形成了雾气,而他们的身心都化为了坚石。” 鼻子的伤口奇痒无比,提利昂不得不伸手抓挠。老女人说的或许有理,这地方是个不祥之地,感觉又像回到了那个厕所,目睹着父亲死去。如果被困在这团灰汤里面,眼看血肉骨头化为石头,他肯定会疯掉的。 小格里芬倒满不在乎。“让他们来试试,见识下我们是什么做的。” “我们是血肉之躯,天父和圣母用自己的形象塑造了我们。”莱摩儿修女接口,“我恳求你,莫要口出狂言。骄傲是大罪过,那些石民就很骄傲,他们中的裹尸布大王更是狂妄至极。” 炭火烤得提利昂脸庞发红。“真有裹尸布大王?我还以为那是个故事。” “盖林死后,裹尸布大王就统治着这片迷雾。”耶达里说,“有种说法认为他其实就是从水下坟墓中爬出来的盖林。” “死人不可能自己爬出来,”赛学士哈尔顿说,“也没有人能活过千年。确实有裹尸布大王没错,但那是几十个不同的强盗,一人死后由另一人继承。现任裹尸布大王是蛇蜥群岛来的海盗,他相信洛恩河上的收获比夏日之海丰盛。” “是啊,这个我也听说了,”达克道,“但我更喜欢另一个版本:裹尸布大王和其他石民不同,他本是尊雕像,直到迷雾中的灰女人用冰冷的嘴唇亲吻他,让他活过来。” “够了,”格里芬叫道,“统统给我闭嘴。” 莱摩儿修女忽然倒抽一口气。“那是什么?” “哪儿?”提利昂眼中,除了雾还是雾。 “有东西在动。我看见了水波。” “不过是乌龟嘛,”小王子自信满满地宣布,“一个碎骨怪,仅此而已。”他将篙子伸前,把船推离一个高耸的绿色方尖塔。 雾气越来越浓,又潮又冷。耶达里和达克拄着撑篙,前后缓慢走动,划船向前。灰雾里隐现一座半淹没的神庙,泥泞中升起一圈螺旋而上的白色大理石梯,在空中却忽然断裂。神庙背后隐约能瞥见其他建筑:破碎的尖塔、无头雕像、树根比他们的船还大的树等等。 “这是河上最美丽富裕的城市,”耶达里说,“节庆都市查约恩。” 太美太富裕也许并不明智,提利昂心想,这样会招来魔龙。现在他们深入了这座沉没的都市。有个朦胧的形体从他们头顶飞过,淡色的皮翅膀搅动了雾气。侏儒伸长脖子想瞧个清楚,但那东西稍纵即逝,消失得无影无踪。 没过多久,前方飘来一点灯光。“来船,”河对面有人低声问,“报名。” “含羞少女号。”耶达里叫道。 “翠鸟号。上行下行?” “下行。兽皮、蜂蜜、麦酒和牛脂。” “上行。小刀、针线、蕾丝、亚麻布和香料葡萄酒。” “古瓦兰提斯有什么新闻?”耶达里大喊。 “战争。”对方回答。 “在哪里?”格里芬抢着问,“什么时候?” “过年的时候,”对方吼回来,“奈西索和马拉乔联手,大象画上了条纹。”来船经过他们,很快远去,声音也听不见了。他们眼看着雾海中的灯光消隐无踪。 “朝看不见的船大呼小叫这明智吗?”提利昂提出质疑,“万一对方是河盗怎么办?”一路他们都很幸运,在夜幕掩护下顺利穿过了匕首湖,神不知鬼不觉,河盗自然也没来打扰。途中达克声称自己曾瞥到不洗澡的乌霍的船,好在“含羞少女号”处于顺风,而乌霍——若那真是乌霍——对他们毫无兴趣。 “河盗不会驶进伤心领。”耶达里道。 “大象画上了条纹?”格里芬兀自沉吟,“这是怎么回事?奈西索和马拉乔联手?伊利里欧贿赂奈西索执政官的钱足够收买他八回了。” “付的是金子还是奶酪?”提利昂打趣道。 格里芬没心情:“你能让这雾消散一星半点吗?省省你的俏皮话吧。” 是,父亲,侏儒几乎想接口回答,我闭嘴,不好意思。虽然他不了解瓦兰提斯人,但在他看来,虎和象协力对付龙是很自然的事。也许奶酪贩子这次错估了形势,金钱固然可以收买人心,但只有铁和血才能让人臣服。 侏儒又搅了搅炭火,吹了几口气,好让它们烧得更旺。我讨厌做这个、讨厌这雾、讨厌这个地方、尤其讨厌格里芬。提利昂还留着在伊利里欧的宅子里拔的毒蘑菇,有时候,他真想把蘑菇放进格里芬的晚餐里——可惜,格里芬几乎不吃东西。 达克和耶达里继续划船,耶利亚转动舵柄。小格里芬将“含羞少女号”从一个残塔旁推开,那塔高高在上、瞪着他们的窗户就像许多瞎了的黑眼睛。船帆松松垮垮地垂下,一丝风也没有,河水却越变越深,直到撑篙再也触不到底。水流推动他们飘向下游,飘向…… 提利昂看见水中升起庞然巨物,森森耸立,似乎是一座木岛上的山丘,又或是雾中覆满了苔藓和蕨类的大石头。等“含羞少女号”靠近,他才看清那是岸边腐朽的木制堡垒,墙壁爬满地衣,堡垒上有许多细瘦的尖塔,其中许多断掉了,好似被折断的长矛。随着船行,没顶的塔越来越多,它们不断显现又很快隐匿,随之现身的还有诸多厅堂与看台,优雅的桥墩、精致的拱门、刻槽的圆柱,阳台和凉亭。 全被遗弃了、全部倒塌了、全都成了废墟。 灰藓在此地生得最厚,它们在落石上聚成巨大的环形藓丘,又覆盖了所有的塔楼。塔楼窗户被黑色的藤蔓缠绕,藤蔓从门里爬出,爬上拱道,爬上高高的石墙。实际上,四分之三的宫殿都隐藏在雾中不见天日,但提利昂仅从可以看到的部分已能肯定这座岛比红堡大十倍、美上一百倍。“这就是爱心宫啊。”他低声说。 “洛伊拿人是这么叫的,”赛学士哈尔顿道,“但在最近一千年里,它被称为伤心宫。” 废墟已够让人伤心了,思及它以前的模样则更加悲哀。这里有过欢声笑语,提利昂心想,有繁花盛开的花园和骄阳下金光闪烁的喷泉。级级阶梯絮绕着情人的脚步,而残破的圆顶屋见证了无数对夫妻的美满婚姻。由此他想到了泰莎,想到了他们短暂的结合。是詹姆干的好事,他可怜兮兮地想,他是我的至亲,是我强壮的大哥哥。小时候他给我买了那么多玩具,有铁圈、积木还有一只木雕狮子。他给我准备了第一匹小马,还教我怎么骑它。他说那是他买的妓女,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有什么可怀疑的呢?他是詹姆,而你只是他找来逢场作戏的礼物。在看到你第一眼的时候,在你给我第一次微笑的时候,在你允许我牵你手的时候,我都不相信你。连我父亲都不爱我,你又有什么理由为我而动心?除非是为了钱。 他的思绪穿过丝丝缕缕的灰雾,听见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弓弦响动,正在说话的泰温公爵被弩箭射穿了肚皮,一屁股坐到石地板上,慢慢等死。“妓女还能上哪儿去。”这是公爵的原话。是啊,能上哪儿去呢?提利昂很想问个清楚。父亲,我的泰莎去了哪里?“这雾要持续多久?” “再过一小时我们就能离开伤心领,”赛学士哈尔顿道,“从那以后,该是愉快的航程。下洛恩河的每个拐弯处都有村庄,阳光照耀着成熟的果园、葡萄园和麦田。渔民们生活在水边,我们可以洗到热水澡,享受甘甜的葡萄酒。下游的赛荷鲁、瓦利萨和维隆瑟斯三镇都有墙垒保护,规模相当于七大王国的城市。我相信——” “前面有光。”小格里芬警告。 提利昂也看见了。那是翠鸟号罢,或类似的撑篙船,他安慰自己,但心知肚明事情没这么简单。鼻子的伤处又痒起来,他用力挠了几下。“含羞少女号”继续前进,前方的光亮更加醒目。那是雾霭中一颗若隐若现的星,好像在召唤他们靠近。但随着他们靠近,一颗星星却裂变成两颗,接着是第三颗,最后成了水上一排凌乱的灯火。 “那是梦想桥,”格里芬指出,“看来桥上有石民。他们可能会朝我们号叫,但不太可能造成威胁。绝大多数石民身体虚弱、行为笨拙、动作迟缓、智力低下,他们走到生命尽头时往往会发疯,那也是他们最危险的时候。若情况有异,就用火把驱赶,但决不能触碰他们。” “他们很可能根本没发现我们。”赛学士哈尔顿道,“划到桥下之前,大雾会掩护我们,等他们发觉,我们已过桥了。” 石化的眼睛不能视物,提利昂知道这点。通常来讲,灰鳞病症状会从四肢开始蔓延:指尖的一点污斑,变黑的脚指头,逐渐失去的触觉等等。接着麻木感从手掌爬向胳膊,或从脚掌悄悄地侵蚀小腿和大腿。被感染的肌肤会变硬、变冷,外皮变成类似石头的灰色。他听说有三种东西是医治灰鳞病的灵药:斧头、长剑和切肉刀。切除感染的躯体很多时候能阻止疾病继续发展,但不是百发百中。许多人牺牲了一只胳膊或一条腿,却发现另一只胳膊或另一条腿随后也出现了病症,而到那时已无药可救。症状扩散到脸部时,失明常常接踵而至。占据全部表皮后,疾病还会向内发展,肌肉、骨骼和内脏器官也在劫难逃。 桥在前方越变越大。格里芬说这是梦想桥,但它承载的梦想早已支离破碎。无数苍白的石拱跨立于雾海中,将伤心宫与河西相连。一半的桥拱已然塌了,或承受不住其上厚厚的灰藓的重量,或被水中粗黑的藤蔓拉扯下去。宽阔的木制桥身也早已腐朽,但沿桥有些灯笼依旧亮着。“含羞少女号”驶近后,提利昂看见灯光下石民们身影幢幢,好像灰蛾子一样绕着灯盲目转圈。他们有的是裸身,有的围着裹尸布。 格里芬见状抽出长剑。“耶罗,点火炬。孩子,你护送莱摩儿回房,并留在那里陪伴她。” 小格里芬执拗地盯着父亲。“莱摩儿知道怎么回房,我要留下来帮忙。” “我们发誓保护你。”莱摩儿柔声说。 “我不需要保护,我使剑就跟达克一样好。我几乎是个骑士了。” “你几乎还是个孩子,”格里芬道,“立刻照吩咐去做。” 男孩低声骂了几句,把撑篙摔到甲板上,发出的回声在雾中听来很怪异,似乎有无数根篙子先后摔了下来。“凭什么要我逃跑?要我藏起来?哈尔顿没逃,耶利亚没逃,甚至连胡戈都没有。” “我是没逃,”提利昂说,“但我这么矮,往鸭子身后一藏就好。”他把六根火炬插进烧红的炭盆里,看着浸油的破布即刻被点燃。不要一直盯着火,他告诫自己,熊熊火焰可能导致夜盲。 “他不过是个侏儒。”小格里芬谴责地说。 “我的秘密大白于天下啦,”提利昂应和道,“没错,我还没赛学士的一条腿重要,没人管我死活吧?”尤其是我自己。“可你不同……你是重中之重。” “侏儒,”格里芬,“我警告你——” 一声令人发抖的哭号撕裂了浓雾,模糊而尖利。 莱摩儿颤抖着别过身。“七神救救我们。” 离残桥只有不到五码之遥。桥墩把河水分出白色浪花,好似疯子口吐白沫。四十尺上,石民们正围着一盏摇曳的灯咕哝念叨,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眼里,“含羞少女号”和漂来的浮木没区别。提利昂握紧火把,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他们来到桥下,两边是白色的厚重桥墩,其上垂下层层灰藓,河水在周围愤怒咆哮。有一瞬间,船似乎朝右侧桥墩撞去,但达克及时用撑篙排除了险情,将船推回河道中央。几秒钟后,船过了桥,平安无恙。 提利昂没来得及喘口气,小格里芬便钳住了他的胳膊,“你什么意思?我是重中之重?你这话什么意思?为什么我是重中之重?” “这还不明显吗?”提利昂道,“如果耶达里、格里芬乃至咱们可爱的莱摩儿落在石民手里,我们会哀悼一阵子,然后继续上路;可要你有个三长两短,整个计划就全泡汤了,奶酪贩子和太监苦心孤诣多年的大阴谋就此成了水中月镜中花……对不对?” 男孩转向格里芬。“他知道我的身份。” 即便之前不知道,这下也诈出来了。现在“含羞少女号”远离了梦想桥,只剩船尾的光亮渐行渐远,过不了多久就会完全消失不见。“你自称是小格里芬,佣兵格里芬之子,”提利昂说,“说不定你是化装来到人间的战士呢。让我仔细看看。”他抬起火炬,光芒照亮了小格里芬的脸。 “退下,”格里芬命令,“否则你会后悔的。” 侏儒没理他。“蓝发把你的眼睛衬成了蓝色,考虑得很精妙;为纪念死去的泰洛西母亲而染发,这个故事几乎让我掉下眼泪唷。不过呢,心思缜密的人会怀疑佣兵的崽儿凭什么要涂抹圣油的修女来指导信仰?凭什么要没颈链的学士来教授历史和语言?稍微动点脑筋,也会怀疑你父亲的打算。为什么找雇佣骑士来训练你,而不是让你加入某个佣兵团当学徒?归结起来,这说明有人试图在保护你的同时,又要让你得到最好的教育,以备……以备什么?这对我还是个谜,但假以时日,我会解开的。必须承认,你这副尊容看起来特别像某个早已死去的孩子。” 男孩红了脸。“我没死。” “你怎么做到的?我父亲大人用红袍裹住尸体,将你和你妹妹一起放在铁王座下。这是他献给新王的礼物。那些有胆掀开红袍的人都说你的脑袋被砸掉了一半。” 男孩退开一步,脸上表情困惑。“你——” “我父亲,没错,他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泰温。或许您有所耳闻。” 小格里芬犹豫地说:“兰尼斯特?你父亲——” “——已经被我杀死了。陛下愿意叫我耶罗或胡戈,那请便,但我真实的身份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泰温和乔安娜的亲生儿子——虽然我的父母都为我所害——别人会告诉你我犯有弑君、弑亲的罪过,嘴里没有半句真话,这些绝非空穴来风……但话又说回来,咱们这群人里有谁讲过真话?就拿你‘义父’来说吧,他叫格里芬,是不是?”侏儒吃吃窃笑,“你们真该感谢诸神让八爪蜘蛛瓦里斯站在你们这边,凭格里芬的演技,只消一两眼就会被那没命根子的太监给拆穿。他同样糊弄不了我。这位大爷说:我不是大人,也不是骑士。那我还可以说自己不是侏儒呢,光嘴上声明有何意义?要抚养雷加王子的独子,有谁比雷加王子最亲密的战友、前鹫巢堡伯爵和国王之手琼恩·克林顿更合适呢?” “闭嘴。”格里芬失去了镇静。 左舷处,一只巨大的石手在水下隐约可见,两根手指露出水面。这里究竟淹没了多少石民?提利昂不禁揣测,越想越觉得背脊升起一股寒意,令他不自禁地颤抖。船正在迅速远离伤心领,透过重重雾气,他看见一座破碎的尖塔,一个无头的英雄,一棵被连根拔起的古树、其遒劲的树根伸出废弃圆顶屋的房顶和窗户。为什么周围景物如此熟悉? 正前方,一段优雅的白色大理石阶自黑水里螺旋上升,在他们头顶十尺处戛然而止。不,提利昂想,这不可能。 “前面,”莱摩儿结结巴巴地说,“有光。” 大家的目光都跟了过去。大家也都看见了。“是‘翠鸟号’,”格里芬道,“或类似的撑篙船。”话虽这么说,但他又抽出了长剑。 其他人什么也没说。“含羞少女号”顺水飘荡,自进入伤心领以来就没有风来鼓动船帆,她只能凭借水流推动前进。达克努力朝弥漫的大雾中窥视,双手握紧了篙子。过了一会儿,连耶达里也停止了划船。每只眼睛都盯着远方的星火。随着距离拉近,一颗星星裂变成两颗,接着是第三颗。 “那是梦想桥。”提利昂说。 “这不可能!”赛学士哈尔顿叫道,“我们明明过了桥,河流的走向是唯一的!” “洛恩母亲河自有其意愿。”耶达里低声说。 “七神救救我们。”莱摩儿道。 头顶拱桥上的石民们开始了号叫,有几个石民正指着他们。“哈尔顿,带王子下去。”格里芬下令。 晚了。船只被水流攫住,无情地朝桥墩撞去。耶达里伸出篙子,奋力将船顶回来。这猛烈的推动带得船向一边偏,穿过了一层淡灰色藓帘。灰藓的根须扫过提利昂的脸,柔软得像妓女的手指。后方忽然“砰”地一下撞击,甲板猛烈震动,几乎把他掀飞。他侧身倒地。 一个石民跳上了船。 这个石民沉甸甸地落在舱房顶上,令“含羞少女号”剧烈摇晃,接着他用提利昂听不懂的语言吼出一个词。这时又有一个石民跳下来,落在舵柄附近。饱经风霜的木甲板被他这一下踩碎了,耶利亚厉声尖叫。 达克就在她旁边。壮汉没浪费时间去拔剑,而是直接操起撑篙,结结实实地打中石民的胸口,将其扫入河中。石民悄无声息地被河水吞没。 格里芬也立时迎住从舱顶滚下来的石民。他右手执剑、左手拿火炬,逼得对方连连后退。水流冲得“含羞少女号”在桥下不停打转,两个人变换的身影在长满灰藓的石墙上舞蹈。那石民朝船尾退,达克拿篙子拦住去路;他再向前冲,赛学士哈尔顿操起火炬阻挡他。最终他还是被赶到了格里芬面前。这位前伯爵灵巧地往旁一躲,手里寒光闪烁,长剑切到石民硬化的灰肤时擦出了一点火花,刹那间一条胳膊已掉在甲板上。格里芬将断胳膊踢开,耶达里和达克举着篙子同时杀到,合力将那受伤的石民逼下船舷,掉进洛恩河的黑水中。 这时,“含羞少女号”通过了那座残桥。“全搞定了?”达克问,“总共跳下来几个?” “两个。”提利昂打了个冷战。 “三个,”哈尔顿道,“在你后面。” 侏儒赶紧旋身,石民就在他身后。 那一跳摔断了石民一条腿,一段参差不齐的苍白骨头穿出他的烂裤子及其下的灰皮灰肉,断骨上沾了斑斑点点的棕血。尽管伤成这样,他还是踉跄着朝小格里芬扑去。石民的灰手动作僵硬,当他用指头抓来时,血液触目惊心地从指节间渗出。男孩站着看傻了,好像自己也是石头做的。他的手按在剑柄上,却被他完全忘了。 说时迟那时快,提利昂一脚踢翻男孩,跳到他身前,拿起火炬朝石民的脸捅。断了腿的石民东倒西歪地向后退开,一边用僵硬的灰手扑火。侏儒蹒跚着跟上,挥舞火炬连削带砍,戳对方的眼睛。退啊,你向后退啊,再退一步。等退到甲板边缘,那怪物却突然朝他冲来,一把抓住火炬,从他手中掰下。操,救命,这是提利昂仅存的念头。 石民将火炬丢开,黑水浸没火焰时发出轻柔的嘶声。石民高声号叫。他曾是个盛夏群岛人,现在下巴和一半脸颊都石化了,但没变灰的皮肤仍是午夜般的漆黑。刚才他用力来抓火炬,皮肤因而分崩离析,血从指节里渗出,但他似乎毫无知觉。这算是一点小慈悲吧,提利昂觉得,灰鳞病虽然致命,却没有痛苦。 “快退开啊!”有人在远方叫道,另一个声音则说,“王子!保护男孩!”石民摇摇晃晃地向前,双手伸出,在空中抓挠。 提利昂挺起肩膀撞了过去。 感觉就像撞上城堡的石墙,但这座城堡瘸了一条腿。石民被撞翻下甲板,途中伸手把提利昂也带了下去。他们一同摔进河里,激起滔天水柱,随即被洛恩母亲河吞噬。 扑面而来的冰冷河水犹如战锤敲打着提利昂。他感到石民的一只手在他脸上摸索,另一只手握住了他的胳膊,将他拖往黑暗的水底,他什么也看不见,鼻子呛到了水,没法呼吸。他向下沉沦,拼命挣扎,四处踢打,试图脱开那死死箍住他胳膊的手指,但石手指片刻也不曾放松。一连串气泡从他嘴角升起。世界变得黑暗,越来越暗,比他想象的更黑暗。他快窒息了。 淹死不算最糟糕的死法。说实话,早在君临他已经死去,留下的不过是一具躯壳,一个满怀怨恨的小幽魂。这小幽魂勒死了雪伊,又用十字弓射穿了伟大的泰温公爵的肚子,人们将不会为它流一滴眼泪。我将在七大王国游荡,他朝水底沉下去,心里一边想,活着的时候没人爱我,死了我要他们全都怕我。 他张嘴诅咒所有人,黑水却倒灌进肺里,令他陷入彻底的黑暗。 298.第298章 戴佛斯 “大人现在可以接见你了,走私者。” 前来接他的骑士身穿银甲,护胫和护手上用乌银镶嵌出涌动的海藻图案,腋下夹的头盔则被塑成人鱼王的头,有珍珠母王冠、黑玉和翡翠做的尖胡子。骑士自己的胡子是冬日大海一样的灰色。 戴佛斯起身。“您怎么称呼,爵士?” “玛龙·曼德勒爵士。”他比戴佛斯高一头、重三石,生了一双石板灰的眼睛,说话的口气十分倨傲,“我是威曼大人的表弟,并有幸指挥他的卫队。跟我来。” 戴佛斯以使者的身份赶来白港,却被他们当俘虏对待。他住的房间虽然宽敞通风,也有漂亮家具,但门外把守森严。他可以从房间窗户眺望城墙外的白港街市,但要想下去却是万万不能。他也能看到港口的情形。“欢乐接生婆号”的卡索·摩格特比约定时间多等了他一天——一共四天——方才升帆离去,而自那以后,他又被软禁了两星期。 曼德勒伯爵的家族武士们身披蓝绿羊毛披风、手执银色三叉戟——不若寻常卫兵那样拿长矛——一名走在他前面,一名跟在他后面,他左右两边还各有一名。他们经过了炫耀一百场胜仗的褪色旗帜、破损盾牌和生锈长剑,还有二十来个被拆卸下来、裂痕累累又生了虫洞的船首像。 领主的宫殿门口两侧各有一尊大理石人鱼雕像,他们是人鱼王的小号亲戚。卫兵们打开门,里头一位司仪便用权杖末端朝陈旧的木板地重重一敲。“席渥斯家族的戴佛斯爵士驾到!”他声若洪钟般地宣告。 尽管戴佛斯曾屡次造访白港,但从未踏足新堡之内,更不用说来人鱼宫了。宫里的墙壁、地板和天花板都是用厚木板巧妙拼接而成,木板上面描绘着各式各样的海洋生物。步上高台的途中,戴佛斯踩过了彩绘螃蟹、蛤蚌和海星,这些动物隐藏在纠缠的黑色海藻和溺毙水手的尸骨中间。两边墙壁是蓝绿色深海,苍白的鲨鱼在水里穿梭,鳗鱼和八爪鱼则在岩石和沉船间蜿蜒滑行。高高的拱窗上是成群结队的鲱鱼和鳕鱼。更高的地方绘出了海平面,而房椽上挂着老旧的渔网。在他右边的天花板上,一艘战舰迎着朝阳破浪而来;左边则有一艘饱受打击、风帆破败不堪的老商船,正在竭力躲避追赶的风暴。高台后面浓墨重彩的波涛中,一只大章鱼和一只灰色海怪正在做殊死搏斗。 戴佛斯希望跟威曼·曼德勒私下会谈,无奈此刻人鱼宫中挤满了人。墙边站的女性有男性的五倍之多,少数出场的男人要么留着长长的灰胡子、要么就年轻得没胡子。修士们也到场了,还有穿白袍灰袍的神圣修女。大厅前方站了十来个穿佛雷家蓝色和银灰色服饰的人,他们面貌的相似之处连瞎子都看得出,其中许多人还佩戴着孪河城的徽章:以桥连接的双塔。 早在派洛斯师傅教他认字之前,戴佛斯就已学会察言观色。这帮佛雷急着要我死,他立刻意识到。 威曼·曼德勒那双淡蓝色眼睛里也没有丝毫善意。这位大人盘踞的加垫宝座足以容下三个寻常身材的人,但曼德勒还是坐得很局促。他勉力把自己塞进座位,耷拉着肩膀,双腿摊开,双手搁在扶手上、好像重得抬不起来一样。诸神慈悲,戴佛斯看着威曼大人的面容心想,他这副尊容与其说是人,不如说像尸体。伯爵大人的灰皮肤了无生气。 古谚有云:国王和尸体的随从最多。这话在曼德勒身上得到了验证。高位左首坐了位几乎跟伯爵一样肥胖的学士,此人脸色红润,嘴唇肥厚,留一头黄金卷发;玛龙爵士占据了伯爵右手的荣誉位置。威曼伯爵脚边的加垫凳子上则坐了位粉嘟嘟的贵妇,他身后站了两个更年轻的姑娘,看模样应是姐妹。姐姐把一头褐发绑成了一根大辫子,妹妹年纪不超过十五岁,却绑了更长的辫子,还把头发染成夸张的亮绿色。 没人礼貌地招呼戴佛斯。学士开口便道:“在你面前的是白港伯爵、白刃河守护、教会之盾、被放逐者的保护人、曼德河大统领和绿手骑士团的成员威曼·曼德勒大人。”他说:“按惯例,前来人鱼宫的臣属和请愿者都应向他下跪。” 洋葱骑士可以下跪,但国王之手绝对不行——那意味着他侍奉的国王地位比这肥胖的伯爵更低。“我不是来请愿的,”戴佛斯朗声道,“我也有自己的头衔:雨林伯爵、狭海舰队司令和国王之手。” 凳子上的胖女人翻个白眼。“一个没有舰船的舰队司令、一个没有手指的国王之手,侍奉着一个没有王座的国王。敢问这位一无所有的骑士先生,此行打的是什么鬼主意?” “他身为特使而来,好媳妇,”威曼伯爵说,“他是一颗坏洋葱。史坦尼斯不满意我们派乌鸦带给他的答复,所以他又派来……这位走私贩。”他用那对深陷在肥肉中的眼睛打量戴佛斯。“我知道,你以前来过我们的城市,干过很多见不得人的勾当。我在想,你到底欠下我们多少钱财粮食?” 不比你少吃一顿省下来的多。“我已在风息堡为我的走私行为付出了代价,大人。”戴佛斯摘下手套,举起左手,让大家都看到他那四根被削短的手指。 “当一辈子的贼,四个指节就算了?”凳子上的妇人咄咄逼人。她一头黄发,粉嘟嘟的圆脸很胖,“你还真会做生意啊,洋葱骑士。” 戴佛斯不跟她一般见识。“大人您乐意的话,我请求跟您私下会谈。” 大人不乐意。“我在我的亲属和忠诚的封臣、骑士们面前没有秘密,他们都是好朋友。” “大人,”戴佛斯坚持,“我想说的话不能传入国王陛下的敌人……或是大人您的敌人耳中。” “这里或许有史坦尼斯的敌人,但没有我的敌人。” “连杀害您儿子的人也不算?”戴佛斯指出,“在红色婚礼上款待他的就是这帮佛雷。” 一位四肢细长的佛雷骑士踏步上前,他修面整洁,只留了一撮像密尔细剑一样的灰胡子。“红色婚礼是少狼主干的好事,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变身成野兽,撕开了我侄儿铃铛响的喉咙。那可是个与世无争的无辜傻子啊。此后若非文德尔爵士舍身相救,少狼主还想害死我们的父亲大人。” 威曼大人忍住泪水。“文德尔一直是个勇敢的孩子。他像英雄一样死去,为父对此并不意外。” 这赤裸裸的谎言让戴佛斯惊讶得合不拢嘴。“你是说罗柏·史塔克杀了文德尔·曼德勒?”他质问佛雷。 “他杀了很多人,我儿子泰陀斯和我女婿也遭毒手。史塔克手下的北方人跟着他变身成狼,他们身上都有野兽的印记,众所周知,被狼灵咬过的人都会变成狼灵。事出无奈,我和我的兄弟们为自卫只好把他们全宰了,否则孪河城内男女老少都将尽数葬身。” 一边瞎掰还一边傻笑,戴佛斯真想拿刀割了他的嘴巴。“爵士,你叫什么名字?” “我是佛雷家族的杰瑞爵士。” “佛雷家族的杰瑞爵士,你是个无耻的骗子。” 杰瑞爵士颇感有趣。“有些人切洋葱时会流泪,但我从来不会。”他从皮革剑鞘中抽出钢剑,蹭出细细的声音。“你若真是个骑士,爵士先生,就请下场为你的诽谤付出代价吧。” 威曼伯爵的眼睛猛地睁开。“人鱼宫里不许流血。把剑收起来,杰瑞爵士,否则我只好下逐客令了。” 杰瑞爵士收剑入鞘。“在大人您的屋檐下,大人您的话就是法律……但这个洋葱爵爷出城时,我可要跟他做个了断。” “血!”凳子上的妇人号叫道,“这颗坏洋葱要我们的血啊,大人!他难道不是来挑事儿的?我恳求您,快快把他赶走吧。他要您的子民流血,他要您英勇的儿子的血。快把他赶走!若是让太后陛下知道您接见过这个叛徒,她或许就会质疑我们的忠诚。她或许会……她可能……她……” “事情没那么严重,我的媳妇,”威曼伯爵说,“我们不会让铁王座怀疑我们的忠诚。” 戴佛斯不喜欢伯爵的这句新保证,但他辛辛苦苦来到这里,决不能缄默不言。“铁王座上那小鬼才是篡夺者,”他说,“而我不是叛徒,我乃维斯特洛真正的国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一世的首相。” 胖学士清了清嗓子。“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先王劳勃——愿天父公正地裁判他——的弟弟,托曼则是劳勃的嫡生子。继承法在这点上很明确:儿子的继承权优于兄弟。” “席奥默师傅说得在理。”威曼伯爵道,“他总能给我贤明的谏言,不管碰上什么问题,都说得有理有据。” “亲生儿子的继承权优于兄弟,”戴佛斯同意,“但这个冠着‘拜拉席恩’姓氏的托曼事实上是个私生子,就跟他哥哥乔佛里一样。他们都是弑君者的种,他们的出生冒犯了诸神和世人的一切法律。” 又一个佛雷开口:“他说出这话就是自承叛逆,大人。史坦尼斯切掉了他偷窃成性的手指,您该砍下他肆意撒谎的舌头。” “干脆砍了他脑袋,”杰瑞爵士建议,“或者让我跟他来场荣誉的决斗。” “佛雷家的人也懂什么叫荣誉?!”戴佛斯回敬。 四个佛雷听了便向前冲去,威曼伯爵抬手制止。“不要冲动,朋友们。在……在处理他之前,我想先听听他的话。” “你提到乱伦——可有证据,爵士?”席奥默学士发问,他把柔软的手掌交叠在肚皮上。 艾德瑞克·风暴就是证据,戴佛斯心想,可惜我把他送到了狭海另一头,以远远避开梅丽珊卓的火焰。“我所言句句是实,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可为我作保。” “言语就像风。”一位站在威曼伯爵高位后的年轻姑娘说——是那位将褐发梳成长辫子的漂亮女子,“连我们姑娘家都知道,男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真凭实据胜过一面之词,”席奥默学士宣称,“论到为夺取铁王座而编造谎言,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决不是开先河者。” 粉嘟嘟的妇人抬起一根胖手指向下指着戴佛斯。“你听好,我们不想跟犯上作乱扯上半点瓜葛。我们白港上下都是遵纪守法的老实人,对国家忠心不贰。你再在这里说些别有用心的话,小心我丈人把你关进狼穴!” 我哪里得罪了她?“抱歉,敢问女士芳名?” 粉嘟嘟的妇人气恼地哼了一声,作答的是学士:“里雅夫人是威曼大人之子威里斯爵士的妻子,爵士目前还是兰尼斯特家的俘虏。” 那么她是出于恐惧。白港若倒向史坦尼斯,她丈夫就得付出生命的代价。我怎能要求威曼伯爵亲自宣判儿子死刑?若我跟他位置互换、而戴冯是人质,我会怎么做?“大人,”戴佛斯道,“我祈祷您儿子和白港上下都平平安安。” “又在撒谎!”凳子上的里雅夫人叫道。 戴佛斯决定不再理她。“当初罗柏·史塔克兴兵讨伐冠着‘拜拉席恩’姓氏的私生子乔佛里时,白港响应了号召。现在史塔克大人虽然过世,但他的斗争并未告终。” “罗柏·史塔克是我的封君,”威曼伯爵声明,“史坦尼斯算哪根葱?他凭什么来打扰我们?如果我记忆没错,他以前从不肯移尊就驾来北境盘桓。现在他被打得丢盔弃甲,倒是死乞白赖、跑来求人施舍了。” “他是来拯救万民于水火的,大人,”戴佛斯坚称,“他是来保护您的土地免遭铁民和野人侵袭的。” 高位旁的玛龙·曼德勒爵士厌恶地哼了一声。“白港几世纪没见着野人了,铁民更是从未骚扰过这片海岸。史坦尼斯大人是不是还要替我们抵抗魔龙和古灵精怪呢?” 人鱼宫中哄堂大笑,威曼伯爵脚边的里雅夫人却啜泣起来。“群岛的铁民、塞外的野人……现在又来了个叛徒公爵,带来一大票土匪、叛贼和术士。”她指着戴佛斯,“噢,是的,我们听说了你那个红女巫干的好事,她会要求我们为一个火魔王而背弃七神!” 戴佛斯自己也不喜欢红袍祭司,但此刻却不能随声附和里雅夫人。“梅丽珊卓女士的确是红神的女祭司,而赛丽丝王后和其他许多人皈依了她的信仰,但国王陛下的若干臣民仍保持着对七神的崇拜——包括我自己。”他祈祷不要让他解释龙石岛的圣堂或风息堡的神木林的下场。如果他们一定要问,我只能如实相告。史坦尼斯是不会允许我撒谎的。 “七神保佑着白港,”里雅夫人大声宣告,“我们不怕你的红王后或是她的神。她有什么妖术尽管来使,善男信女们的诚心祈祷将让邪恶止步!” “没错,”威曼伯爵拍了拍里雅夫人的肩膀,“戴佛斯大人——我们姑且用‘大人’来称呼你——我知道你那自称为王的主子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刀剑、金银,还有屈膝。”他在宝座上挪了挪,用一边手肘支撑体重。“泰温公爵去世前,曾答应完全赦免白港支持少狼主的事。他提出只要我支付三千金龙,并表现出绝对忠顺,就把我儿子送还给我;卢斯·波顿——咱们新任的北境守护——则要我完全放弃对霍伍德家领地和城堡的权利,但他保证尊重我其他的产业;波顿的岳父瓦德·佛雷提出让我娶他的一个女儿,同时让我这两个站在后面的孙女跟他们家结亲。在我看来,这些条件相当宽厚,这是公平而持久的和平的良好基础,现在你却要我把它们全部推翻。我倒要问你,洋葱骑士——史坦尼斯大人能给我什么好处?” 战争、悲伤和被焚烧者的惨叫,戴佛斯心里暗想。“他能给你一个履行责任的机会。”他回答。这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本人会给威曼·曼德勒的答案,首相是国王的代言人。 威曼大人倒回宝座中。“责任。我明白了。” “白港无力孤军奋战,所以您需要国王陛下,正如国王陛下需要您。团结起来,可以携手击败共同的敌人。” “大人,”身穿精致银甲的玛龙爵士开口,“能允许我问戴佛斯大人几个问题吗?” “请便,表弟。”威曼伯爵闭上了眼睛。 玛龙爵士转向戴佛斯。“有几家北境诸侯愿为史坦尼斯起兵?请诚实地告诉我们。” “阿尔夫·卡史塔克发誓效忠陛下。” “阿尔夫不是领主,只是个代理城主。又请问,史坦尼斯大人现下据有几座城堡?” “国王陛下以长夜堡为居城。他在南方还拥有风息堡和龙石岛。” 席奥默学士清了清喉咙。“他只是暂时拥有。风息堡和龙石岛的守军很少,铁定支撑不了多久。而长夜堡是座闹鬼的废墟,阴森而恐怖。” 玛龙爵士继续提问:“请你介绍一下,史坦尼斯现有多少武装力量?他身边有多少骑士?多少弓箭手?多少自由骑手?多少步兵?” 少之又少,戴佛斯清楚底细,随史坦尼斯北上的战士不超过一千五百名……但如果实言相告,他的使命便不可能达成。他思前想后,也没有应对之策。 “你的沉默说明了一切,爵士,你的国王只给我们带来了敌人。”玛龙爵士转向他的表哥领主,“大人您质问洋葱骑士,史坦尼斯大人能给我们什么好处?这个问题让我代他回答:他将带给我们失败和死亡,他要您骑在虚幻的战马上、提着虚幻的宝剑去打仗。” 肥胖的伯爵缓缓睁开眼睛,似乎连这样轻微的动作也颇为吃力。“我的表弟一如既往地一语中的。洋葱骑士,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吗?如果没有,就让闹剧就此结束吧,我已经厌倦了你的脸。” 戴佛斯打心底里感到绝望。国王陛下不该派我,应该派个真正的领主、骑士或学士,派个舌灿莲花的能人,而非笨嘴拙舌的我。“死亡,”他听见自己说,“是的,他会带来死亡。大人您在红色婚礼上已经失去一个儿子,我则有四个儿子死在黑水河上。他们为什么死?因为兰尼斯特家族篡夺了铁王座。去君临看看托曼的样子,你将不再怀疑我的话,因为就连瞎子也能洞察真相。您问我史坦尼斯能给您什么好处?我告诉您,是复仇。为你我的儿子复仇,为你们的丈夫、父亲和兄弟们复仇,为北方人被谋害的领主、被谋害的国王、被谋害的王子复仇。复仇!” “是的!”一个女孩高亢尖细地答应。 是那个金色眉毛、留着长长的绿辫子、还没长大的女孩。“他们谋害了艾德大人、凯特琳夫人和罗柏国王,”她说,“他是我们的国王!勇敢又高贵!却被佛雷家族无耻地谋害。如果史坦尼斯大人答应为他复仇,我们就该全力支持史坦尼斯大人。” 曼德勒把她拉到身边。“薇拉,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一开口我就想送你去当静默姐妹。” “我只是说出——” “我们都听见你说的了,”女孩的姐姐道,“真是不懂事的孩子,冒犯了我们的佛雷朋友。他们中的一员就要成为你的夫君了呢。” “不,”女孩坚决地摇着头,“我不会,永远不会让他做我的丈夫。他们谋害了国王。” 威曼大人涨红了脸。“你必须接受婚约。约定的日子一到,你要么发下婚誓,要么我们就送你去当静默姐妹,教你一辈子都别想说话。” 可怜的孩子吓得脸色惨白。“爷爷,求求您……” “别说了,孩子,”里雅夫人劝道,“不要违抗你爷爷。别说了!你什么都不懂。” “可我记得我们的承诺,”女孩坚持,“席奥默师傅,你来告诉这帮佛雷!在征服者到来的一千年前,我们在新旧诸神面前、于狼穴之中立下了神圣的誓言与承诺。当初我们无家可归,茫然四顾,举目无亲,命在旦夕;是狼王雪中送炭,接纳庇护了我们,才使我们家得以延续。这座城市就修建在他们赠予我们的土地上。为回报他们的大恩大德,我们承诺永远做他们的臣民。我们永远都是史塔克的人!” 学士捻着脖子上的颈链。“我们的确许下过神圣的誓言,但誓言乃是针对临冬城的史塔克家族,现在临冬城已告沦陷,史塔克灭绝了。” “就是他们杀光了史塔克家的人!” 又一名佛雷开口道:“威曼大人,我来讲几句可以吗?” 威曼·曼德勒点头同意。“雷加,我们一直乐于听取你的高见。” 雷加·佛雷以鞠躬来回应伯爵大人的恭维。他大概三十岁,或相去不远,肩膀浑圆,挺着个大肚子,穿柔软的灰色羔羊毛紧身上衣,边沿华丽地装饰着银线。他的披风也是银线编织,边沿镶松鼠皮,领口用双塔形状的搭扣别紧。“薇拉小姐,”他对绿辫子的女孩说,“忠诚是无上的美德。等你跟小瓦德成婚以后,希望你能保持这份美德。至于史塔克家,他们的男性血脉业已断绝,艾德公爵的儿子都死光了,可他的两个女儿还活着。他的小女儿正返回北境下嫁给英勇的拉姆斯·波顿。” “拉姆斯·雪诺!”薇拉·曼德勒回敬。 “你叫他什么都可以,不管怎么说,他很快就要与艾莉亚·史塔克完婚。如果你这么看重你们家的承诺,就该支持他才对,因为他将是新任临冬城伯爵。” “他根本配不上临冬城!他强迫霍伍德伯爵夫人嫁给他,然后把她关进牢里,逼得她吞下自己的手指。” 人鱼宫中泛起一阵低声赞同。“小姑娘说得对,”一个穿白紫服饰的矮壮男人道,他的披风用一对交叉的青铜钥匙扣住,“卢斯·波顿固然冷酷狡诈,好歹有点人性,大伙儿忍一忍也就算了。但他那个私生子……他们说他是个残暴的疯子,是个怪物。” “他们说?”雷加·佛雷把玩着一根柔滑的胡须,露出讥讽的笑容,“你的意思是,他的敌人们如此诬陷吧……其实少狼主才是怪物,那毛头小子更像野兽不像人。他骄傲自大、残忍嗜血,还背信弃义地伤害我祖父大人。”佛雷摊开双手。“白港曾为他起兵,这点我没意见,我们家老爷子也曾被他蒙蔽。在少狼主旗下,白港和孪河城并肩战斗,结下了深情厚谊,是罗柏·史塔克背叛了我们所有人。他把北境出卖给残忍的铁民,以换取对方支持他偏安三河的小朝廷。后来为一个他看得顺眼的西境婊子,他又抛弃了为他做牛做马出生入死的河间贵族,撕毁了和我祖父立定的婚约。少狼主?倒不若说他是条恶狗!他也死得像条狗。” 人鱼宫中鸦雀无声,戴佛斯能觉察到空气中的寒意。威曼伯爵俯视雷加的眼神好像在看一只即将被踩死的蟑螂……但突然间,他沉重地一点头,下巴上的肥肉随之抖动。“狗,是的,他带给我们悲伤和死亡,他就是条恶狗。请说下去。” 雷加·佛雷续道:“悲伤和死亡,没错……而这位满口复仇狂言的洋葱大人将带给你们更多的悲伤和死亡。睁大你们的眼睛吧,像我祖父大人一样明白事理:五王之战已告结束,托曼是我们的国王、我们唯一的国王。我们必须团结在他周围,收拾这场不幸的战争带给国家的创伤。作为劳勃的亲生骨肉,雄鹿和狮子的传人,铁王座依律应归他所有。” “真是睿智而诚实的宣言。”威曼·曼德勒伯爵赞扬。 “才不是!”薇拉·曼德勒跺脚叫道。 “你这小冤家,少说两句。”里雅夫人斥道,“姑娘家就该有姑娘家的样子,贫嘴多舌好没教养。”她揪住女孩的发辫,将吵闹的女孩推出大厅。她带走了我在这里唯一的朋友,戴佛斯心想。 “薇拉是个任性的孩子,”小女孩的姐姐道歉,“恐怕将来也会是个任性的妻子。” 雷加耸耸肩。“相信我,婚姻会让她变化。她会学会行事温婉、发言得体。” “若她做不到,就让她去做静默姐妹。”威曼伯爵在宝座里挪了挪,“至于你嘛,洋葱骑士,我已听够了你的叛国言论。你要我拿全副家当去为一个僭越的国王和一个虚伪的神灵冒险,你要我牺牲唯一的儿子以支持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去坐那张他本无权坐上的王座。这不可能。我不会为你、不会为你主子、不会为任何人做出这等伤天害理的事。”白港伯爵脸红脖子粗地撑起身来。“我看你打骨子里仍是个走私贩,爵士,你这回是来偷窃我的黄金和鲜血的。你想要我儿子的命,我却要你纳命来。左右!把他拿下!” 戴佛斯还不及反应,已被银色长戟团团围住。“大人,”他说,“两国交战,不斩来使。” “是吗?你像走私贩一样偷偷摸摸溜进我的城市,所以你不是领主、不是骑士、也不是使节,而是个小偷和间谍。你到我的领地来散播谎言、图谋叛逆,我本该用烧红的钳子扯下你的舌头,再把你送去恐怖堡受剥皮之刑。但念在圣母慈悲的分上,我网开一面。”他向玛龙爵士下令。“表弟,将这家伙带到狼穴,剁掉脑袋和双手,晚餐以前我要见到这两样东西。我发誓,看不到这走私贩的人头插在枪上、他满嘴谎言的口中塞进洋葱,我就一口晚饭也不吃。” 299.第299章 臭佬 他们给了他一匹马和一面旗,一件柔软的羊毛紧身上衣和一件温暖的毛皮斗篷,然后放他走。他今天不那么臭了。“你要么将城堡带回来,”舞蹈师达蒙把颤抖不已的臭佬扶上马,“要么就逃吧,看看自己能逃多远。相信我,大人会喜欢的。”达蒙咧嘴笑着抽了马屁股一鞭,老畜生呜咽一声,向前跑去。 臭佬不敢回头,他怕达蒙、黄迪克、咕噜这伙人会来追猎他,他怕这一切都是拉姆斯老爷的残酷玩笑——给他坐骑,放他自由,以此检验他的忠诚。他们认为我会逃跑,是吗?他们给他的是一匹饿得半死的可怜矮马,凭这畜生的八字腿,决无可能赛过拉姆斯老爷和老爷麾下猎人们的良驹。况且,拉姆斯老爷最喜欢放出姑娘们追踪新鲜猎物了。 即便他能逃,又能逃哪儿去?他身后的几座大营分别驻扎着恐怖堡、荒冢屯以及莱斯威尔家从溪流地召集的部队。另一支大军正从南面沿堤道逼近卡林湾,那是波顿和佛雷的联军,高擎着恐怖堡的旗帜。国王大道以东是荒凉贫瘠的海岸和冰冷的咸海,以西是颈泽的无尽沼地,里面布满毒蛇、蜥狮和施放毒箭的沼泽魔鬼。 他跑不了。他不能跑。 我要把城堡献给他。我能做到。我必须做到。 天色灰暗,湿雾蒙蒙,风犹如湿润的吻,从南边吹来。透过缕缕飘动的晨雾,前方隐约可见卡林湾的废墟。他的坐骑缓步朝废墟行去,马蹄挣脱灰绿色淤泥时,发出微弱潮湿的吧唧声。 我走过这条路。这是个危险的念头,令他立刻为之懊悔。“不,”他自言自语,“不,那是另一个人的事,是你知道自己名字以前的事。”他叫臭佬,他必须记住这点。臭佬臭佬,臭不可闻,柔弱如草。 另一个人走这条路时,身后有大军跟随,整个北境团结在史塔克家族的灰白旗帜下,大举南征;如今的臭佬却是孤身一人,手中的松木旗杆上挑着和平旗帜。另一个人走这条路时,骑了精神抖擞的迅捷战马;如今的臭佬却是骑一匹衰弱得皮包骨头的矮马,而且骑得很慢,唯恐从马上摔下来。另一个人是顶尖骑手,臭佬却连马背都坐不稳。时间过去了太久太久。现在的他不是骑手,甚至不是人。作为拉姆斯老爷的宠物,他的地位比狗更低。准确地说,他是条披人皮的蠕虫。“你要假装自己是个王子,”昨晚,当臭佬泡在一桶滚水里搓洗时,拉姆斯老爷告诉他,“但我们清楚你的底细。你是臭佬,永远都是,无论闻起来有多香。你的鼻子会撒谎,所以你得记住自己的名字,记住你是谁。” “我是臭佬,”他回答,“您的臭佬。” “帮我办成这桩小差事,我就让你做我的狗,天天有肉吃。”拉姆斯老爷许诺,“自然,你是想做出对不起我的事:逃跑、反抗或投奔敌营。别,别否认,我不想听那些口是心非的胡话。敢对我撒谎,我就割了你的舌头。任何人处在你的位置都会企图反抗我,但我们清楚你不是人,对吧?也罢,要叛逃就叛逃吧……但打歪主意前先数数手指,想清楚代价。” 臭佬很清楚代价。七根,他心想,七根手指。七根手指还能生活。七是个神圣的数字。他清楚地记得……拉姆斯老爷命剥皮人剥他无名指时那无可名状的痛苦。 空气潮湿沉重,遍地浅水潭,臭佬小心翼翼地择路而行,踩着罗柏·史塔克的前锋部队当初为方便行军而在软泥上铺设的原木和木板。千百年前的高墙耸立处,如今只剩四散的黑色玄武岩石块,每块都大得要一百个人才能推动。有的石块沉进沼地泥泞里,只露出一角;其他的则像诸神遗弃的积木般到处倾颓,开裂粉碎,上头爬满青苔。昨晚的夜雨淋湿了巨石,在晨光中闪烁的它们好似涂了一层精亮的黑油。 更远处是要塞塔楼。 醉鬼塔倾斜得如此厉害,仿佛随时可能倒塌——它五百年来都是这副德行;森林之子塔如长矛直刺云霄,但碎裂的塔尖却透风漏雨;城门塔宽阔周正,乃是三座塔中最大的一座;塔上青苔斑斑,有棵扭曲的树从它北面石墙的缝隙间挤了出来,它左右两边还有一些城墙的遗迹。卡史塔克占据醉鬼塔,安柏家要了森林之子塔,他还记得当时的情形,罗柏的大营则设在城门塔。 他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各家诸侯的猎猎旌旗,在清爽的北风中英挺招展。都不再了、都倒下了。如今吹在他面颊上的是南风,卡林湾的废墟上唯一飘扬的是黑底金色海怪旗。 有人在监视他,他感到自己成了瞩目焦点。他抬头望去,瞥见几张苍白的脸孔藏在城门塔的垛口和森林之子塔残破的雉堞间窥探。传说森林之子正是在森林之子塔上召来滔天洪水,将维斯特洛大地一分为二。 通过颈泽的唯一一条干燥道路就是堤道,而卡林湾的塔楼封锁了堤道的北方出口,犹如瓶子上的木塞。堤道很窄,而要塞经过巧妙布置,使得任何从南方来的敌人都必须从它下方中间穿过。入侵者想攻打任何一座塔,都会暴露在其他两座塔的箭矢袭击下,潮湿的石墙上还垂下条条黏滑的白色幽灵草,极难攀爬。堤道周围的沼泽地则难以通行,遍布陷坑、流沙和亮闪闪的绿草皮——若不够警惕,很容易把它们看成牢靠的立足点,但只要脚踩上去,它会立刻陷入水中。泽地中还孕育了无数的毒蛇、毒花和牙齿利如匕首的巨大蜥狮。泽地人更是世上最危险的人群——这帮泥人、沼泽鬼、吃青蛙的始终潜伏在正派人难以察觉的角落,他们给自己取了分恩、黎德、比特、鲍格斯、喀雷、奎格、绿沼和黑泽这样的怪异姓氏。铁民统称他们为“沼泽魔鬼”。 臭佬路过一具腐烂的马尸,那马脖子上中了一箭。他靠近时,一条长长的白蛇从马儿的空眼窝里爬出来迎接。骑手的尸体——或者说尸体的残余——就躺在马尸后面,乌鸦啄掉了人脸上的肉,野狗咬穿了锁甲,把内脏拖出来。稍远处还有一具深陷在淤泥之中的尸体,只有脸和指头露出。 越接近塔楼,道路两旁的尸体也就越多。尸体的伤口中长出血吻花,花色苍白,花朵丰满润泽,宛如女人的唇。 守卫们不可能认出我。有人或许记得那个不知自己名字的男孩,但臭佬对他们而言全然陌生。尽管他已很久很久没照过镜子了,但他心知肚明自己看起来有多苍老。他花白的头发掉得厉害,剩下的那些也干枯如稻草。黑牢的生活把他摧残得比老太婆还虚弱,瘦得像根竿子的他,可能被一阵大风吹倒。 他的手……拉姆斯老爷给了他上好的黑皮手套,柔软舒适,里面填充了羊毛以掩饰失去的手指——但如果仔细观察,能发现他的三根指头没法弯曲。 “站住!”有人喝道,“你想干什么?” “我来谈判,”他催马上前,一边挥舞和平旗帜好让对方看见,“我没带武器。” 城头没有回答。他知道,墙里面的铁种正商量是接纳他还是乱箭齐发。没关系了。痛快一死要比完不成使命、夹着尾巴回到拉姆斯老爷身边好上百倍。 城门忽然打开。“快啊!”臭佬刚扭头,便有一支飞箭射来。那箭是从右边半淹在泽地中、曾为要塞幕墙的碎石堆里发射的。箭矢射穿了和平旗帜,缠在旗杆上头,离他的脸只差不到一尺。他吓得不轻,赶紧扔掉旗帜,从马背上滚了下来。 “进来,”那声音又喝道,“快点,笨蛋,快进来!” 臭佬手脚并用地爬上台阶,又一支箭从他头顶掠过。有人抓住他,把他拖了进去,他听见大门轰然关闭。接着他被提了起来,粗暴地推到墙上,一把匕首抵在喉头。一张大胡子的脸凑得如此之近,他甚至能清点对方的鼻毛。“你是谁?来此有何目的?快回答,否则他的下场就是榜样。”守卫将他的头一扭,让他看见门边地上腐烂变绿、爬满蛆虫的尸体。 “我也是铁种,”臭佬撒谎道。那个不知自己名字的男孩确实是铁种,但臭佬诞生于恐怖堡的黑牢之中。“看着我。我是巴隆大王之子,你的王子殿下。”他本可报上名字,但那两个字卡在喉咙里就是出不来。臭佬,我是臭佬,臭名昭著,声似稚鸟。不过,他必须暂时忘记自己的名字。无论处于多绝望的境地,没有人会对臭佬这样的东西投降。他必须暂时装出王子的样。 抓他的人盯着他的脸,眯眼查看,嘴唇怀疑地扭成一团。他一口黄板牙,呼吸里有麦酒和洋葱的臭味。“巴隆大王的儿子被杀光了。” “我的两个哥哥死了,但我没死。拉姆斯大人在临冬城俘虏了我,现在他派我来跟你谈判。你是这里的头儿吗?” “我吗?”对方放低匕首,退后一步,差点绊倒在尸体上,“我不是,大人。”他的锁甲锈迹斑斑,皮甲已经腐烂,一只手背上的溃疡还在流血。“拉弗·肯宁是司令大人指派的指挥官,我只是个守门的而已。” “这又是谁?”臭佬踢了门边的尸体一脚。 守卫看向尸体的眼神,仿佛是第一次看见它。“他嘛……他喝了这里的水。我不得不割了他喉咙,以阻止他继续尖叫。这里的水会让人闹肚子,不能喝,我们只喝麦酒。”守卫搓了搓脸,他的眼睛红肿发炎,“以前我们会把尸体拖进地窖,地窖和地下河相通。现在大家都懒得费事,在哪儿倒下的就搁哪儿。” “还是地窖比较好。把他们留给水,留给淹神。” 对方哈哈大笑。“地窖里什么神也没有,大人,只有老鼠和水蛇。白晃晃的蛇有人腿那么粗,有时甚至会爬上台阶,趁你睡觉时咬你。” 臭佬清楚地记得恐怖堡下黑牢里的老鼠,记得老鼠在他牙齿间蠕动,记得舌尖热血的滋味。如果我失败,拉姆斯老爷就会把我送回黑牢,还要剥掉我另一根手指的皮。“剩下多少守卫?” “不太多,”铁民回答,“具体数目我也不清楚。总之损失惨重。我想醉鬼塔里还有人,而森林之子塔已经空了。几天前,达衮·考德刚进去检查过,他说里面只有两个人活下来,而且都靠吃尸体为生。如果您相信的话,他把两个人都宰了。” 卡林湾守不住了,臭佬意识到,只是没人帮他们解脱。他揉揉嘴,掩住缺失的牙齿,然后道:“我得跟指挥官谈谈。” “跟肯宁谈?”守卫有些迷惘,“他什么也谈不了啦,他快死了,甚至已经死了。我好些天没见着他……上一次还是……” “他在哪?带我去见他。” “那谁来守门呢?” “就他吧。”臭佬踢了死尸一脚。 这个举动让对方又笑了。“是啊,有何不可?那么随我来。”他从墙上的台子里拔下一根火炬,用力挥了几下,直到火焰熊熊燃烧、放出光亮。“走这边。”守卫带他穿过一道门,上了螺旋梯。他们上楼时,火炬的光在黑石墙上影影绰绰地闪耀。 阶梯尽头的黑暗房间烟雾缭绕,闷热至极。窄窗上挂了张破兽皮以隔绝外面的潮气,一大块泥炭在火盆里闷燃。房间里的气味很糟糕,混合了霉菌臭、尿臭和屎臭,烟雾中混着疾病的味道。地板上铺了肮脏的灯芯草,角落里的一大堆稻草就是床铺。 拉弗·肯宁蜷缩在小山一样高的毛皮下打摆子。他的装备堆在旁边——长剑、斧头、全身锁甲、钢铁战盔。他的盾牌上刻有风暴之神的乌云手掌,神的指尖朝汹涌的大海射出霹雳闪电。然而这纹饰已经褪色剥落,下面的木头正在腐烂。 拉弗本人也在腐烂。毛皮底下他什么也没穿,却烧得厉害,苍白浮肿的皮肤上布满流脓的脓疮和疥癣。他的脑袋左右不齐,有一边脸颊高高肿起。他的脖子充血膨胀,变得比他的脸还大。同肿起的脸颊一侧的胳膊粗得像根原木,上面爬满白色蛆虫。看样子,很多天没人帮他洗澡或是修面了。他的一只眼睛流出脓汁来,胡须里全是干掉的呕吐物。“他怎么搞成这副模样?”臭佬问。 “他在城垛上吃了沼泽魔鬼一箭。只是擦伤,然而……那帮魔鬼在箭上涂毒,把自己的屎和更糟糕的东西抹在上面。我们用沸酒为他清洗伤口,但不顶事。” 我没法跟他谈判。“杀了他。”臭佬吩咐守卫,“他已经不行了,全身都是瘀血和蛆虫。” 对方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可是司令大人任命他为指挥官哪。” “没用的马就得杀。” “马?我哪来的马?” 我有马。回忆忽然涌来。笑星就像活人那样惨叫,它鬓毛着火,后腿人立,痛得死去活来,伸出蹄子朝四面乱踢。不,不,那不是我的马,臭佬从来没有马。“我替你动手。”臭佬拾起拉弗·肯宁靠放在盾牌上的长剑——他还有足够的手指来握剑——挥动剑刃切开那躺在稻草堆上的生灵的肿胀咽喉,浓浓的黑血和黄色脓汁从皮肤下面喷涌而出。肯宁剧烈抽搐了一下,便僵硬不动,一股难以形容的恶臭弥散开去。臭佬快步冲到阶梯口,这头的空气固然阴冷潮湿,但比屋里已是清新多了。那个铁民也跌跌撞撞地跟上他,脸色刷白,拼命忍住干呕。臭佬抓住他的胳膊,“副指挥是谁?其他人呢?” “在城头或是大厅里,不睡觉的就喝酒。您愿意的话,我带您去找。” “带路吧。”拉姆斯只给了他一天时间。 大厅由黑石砌成,天花板很高,尽管宽敞通风,却依旧烟雾缭绕。石墙上点缀着巨大的白苔斑块,被经年累月的炉火熏黑的壁炉中,如今只有一块泥炭在低沉燃烧。一张有几世纪历史的雕花大石桌占据了大厅的主要空间。我曾坐在那里,他还记得,罗柏居首,他右手是大琼恩,左手是卢斯·波顿。葛洛佛家的人挨着赫曼·陶哈,卡史塔克和他的儿子们在对面。 现在有二十来个铁民在桌边饮酒,其中只有少数几个用淡漠呆滞的目光目送他进门,大部分人对他毫无兴趣。他不认得这些人。其中有些人的斗篷用银色鳕鱼形状的搭扣扣住——考德家族在铁群岛地位不高,人们认为他们家的男人都是窃贼和懦夫,女人是会跟父兄上床的淫妇。铁舰队回师时,叔叔留下这帮人,对此他一点也不奇怪。这也让我的任务简单多了。“拉弗·肯宁已死,”他宣布,“现在谁是头儿?” 众酒徒茫然地看着他。有人甚至笑出声来。另一个人吐了口唾沫。最后有个考德接口道:“你又是何方神圣?” “我乃巴隆大王之子。”臭佬,我是臭佬,臭名昭著,毫无节操,“我奉霍伍德伯爵和恐怖堡的继承人拉姆斯·波顿之命而来。他在临冬城俘虏了我,如今他和他父亲又率兵从南北两面包围了卡林湾。然而拉姆斯大人慈悲为怀,决定给你们一次机会,只要你们在太阳落山前献出城池。”他把交给他的信抽出来,扔到酒鬼们饮酒的桌子上。 有人拿起信,在手上转,又摸了摸信上的粉色封蜡。片刻后,这人道:“一张羊皮纸有啥用?我们要奶酪,还有肉。” “咱们要武器,”那人旁边的灰胡子老人接口。老人的左臂已被截掉,留下一截断桩。“剑和斧子。啊,还要弓,一百张崭新的弓。并给咱们补充人手。” “铁种不投降。”第三个人说。 “这话对我父亲说去。谁都知道,劳勃攻破派克城后巴隆大王屈膝求饶了——否则他只有死路一条。你们也一样。”他朝那张羊皮纸比画。“打开封蜡,仔细拜读。这是一份正式文件,由拉姆斯大人亲笔手书。你们只需放下武器,随我出城,大人自会喂饱你们,并送你们平安前往磐石海岸,到那里找船回家。不答应只有死。” “你是在威胁?”有个考德站起身。这是个大块头,凸眼珠,宽嘴巴,肤色像死人一样惨白。他这副尊容让人觉得他父亲是跟鱼交配才生下他,但他配着长剑。“达衮·考德不向任何人投降。” 不,求你了,听听我的话吧。想到任务失败、两手空空夹着尾巴回去见拉姆斯老爷的后果,他几乎要当场尿裤子。臭佬臭佬,屁滚尿流。“这就是你们的回答?”他觉得自己的声音过于虚弱,“考德可以代表你们全体吗?” 放他进门的守卫不太确定。“维克塔利昂命令我们坚守此地,这是司令的命令,我亲耳听见的。他吩咐肯宁‘守住卡林湾,直到我回来’。” “是啊,”独臂老人接口,“他是这样说的。他回去参加选王会,但他发誓一定会头戴浮木王冠、率领一千名勇士王者回来。” “我叔叔不会回来了。”臭佬告诉大家,“选王会选中的是他哥哥攸伦,而鸦眼的目标跟他不同。再说,你们以为我叔叔看重你们吗?说穿了,在他眼里你们一文不值,所以才被留下来当替死鬼。他就像在沙滩上甩靴子上的泥似的把你们甩掉了。” 这番话正中靶心。他可以从他们的目光中,从他们互相观望、或是皱眉低头瞅着酒杯的神情里看出来。他们都担心自己被抛弃,现在我把他们的恐惧说了出来。说到底,他们又不是著名头领的亲属,也没有铁群岛显赫家族的血统,只不过是奴工和盐妾的后代而已。 “投降,就能自由离开?”独臂老人问,“这张纸上是这样写的?”他轻轻摸了摸羊皮纸,上面的封蜡仍旧完好无损。 “你读了就知道,我所言丝毫不差。”他回答,虽然心知肚明这帮人没一个识字,“对守规矩的俘虏,拉姆斯大人都待之以礼。”是啊,一点没错,老爷本可割了我舌头,或是把我从脚跟直剥到大腿,但他只不过要了我的手指、脚趾跟另外一点东西……“弃剑投降,就能活命。” “妖言惑众!”达衮·考德拔出长剑,“你是个出了名的变色龙,我们凭什么相信你?” 他喝醉了,臭佬意识到,是酒精在说话。“信不信随你,我只是来帮拉姆斯大人送信。现在我该回去了,晚上还要享用野猪烧萝卜大餐,并用烈性红酒冲下肚。愿意跟我走的,可以共享盛宴;留下的人最多只能苟活一天。恐怖堡公爵将统领骑士们沿堤道北进,他儿子会带着他留下的精锐亲兵从北方支援。战斗一旦打响,决无宽恕余地。战死的算是幸运儿,若是被擒,多半会被丢给沼泽魔鬼们料理。” “够了,”达衮·考德吼道,“你以为空口大话能吓住铁民?滚吧,滚回你主子那里,否则我要把你开膛破肚,将肠子扯出来,让你亲口吃下去!” 他还待再说,眼睛却陡然睁大——“哧”的一声闷响,一把飞斧钉在了他额头中央。考德松开剑,像钩子上的鱼那样挣扎了几下,便脸朝下倒在桌上。 扔斧子的是独臂老人。他手握另一把飞斧站起身。“谁还想死?”他质问其他酒徒,“活得不耐烦的就开口,老子满足他。”达衮·考德的脑袋里流出几道红色细流,沿石桌缝隙蔓延开来。“老子要活命,不想干坐在这鬼地方烂掉。” 有人喝了一大口麦酒,又有人用杯子里的酒冲开流向他座位旁的鲜血。没人说话。当独臂老人把飞斧插回腰带上时,席恩明白自己赢了。他几乎又是个人了,因为他办成了拉姆斯老爷交代的差事。 他亲手扯下海怪旗。失去的手指有些碍事,幸亏拉姆斯老爷为他留下更多的手指。铁民们准备了大半个下午方才出城投降。他们的人数比他想象中要多——城门塔中有四十七人,醉鬼塔里有十八人。这些人中,有两个已奄奄一息,不可能活命,还有五人虚弱得无力步行,但尚有五十八人能作战。虽然他们的状况窘迫不堪,可若是拉姆斯老爷强攻的话,恐怕会损失三倍于此的士兵。老爷派我来真是神机妙算。臭佬一边想,一边爬回矮马背上,准备带领这支破破烂烂的队伍,穿过沼泽地返回北方人的营地。“把武器留下,”他告诉俘虏们,“剑、弓,还有匕首都不能带。携带武器的人会被当场格杀的。” 一行人返回花了臭佬独自前来的三倍时间,因为铁民们制作了四顶粗糙的担架来担走不动的人,第五人由其子背负。为照顾同伴,铁民们走得很慢,一路莫不胆战心惊,唯恐沼泽魔鬼射出致命的毒箭。死了也好,一了百了。臭佬只希望射他的是个好箭手,让他干净利落地死去。像个男人一样死,不要受拉弗·肯宁那样的折磨。 独臂老人一瘸一拐地跛行在队伍前列,他自称是阿大克·汉博利,在大威克岛有一位岩妻和三名盐妾。“启航时,我那四个女人有三个肚子大了,”他吹嘘道,“而咱们汉博利家向来以生双胞胎著称。我回去的头一件事就是数数自己添了多少儿子。或许我会用您的名字来为哪个小子命名咧,少爷。” 是吗?就叫他臭佬吧,他心想,要是哪天他不听话,你可以切掉他的脚趾,让他去吃老鼠。他扭头啐了一口,心里觉得说不定拉弗·肯宁的结局还比较美好。 当拉姆斯老爷的大营在前方出现时,板岩灰的天空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有个哨兵沉默地注视着他们走过,空中弥漫着营火被雨水浇灭后散发的潮湿烟气。有个贵族少爷带一队骑兵包抄了铁民们的退路,那贵族的盾牌上有马头纹章。莱斯威尔家的,臭佬意识到,罗杰或瑞卡德。他分不清这两人。“就这些吗?”贵族少爷骑在栗色战马上问。 “其他人都死了,大人。” “我还以为他们人很多呢。我们曾三次攻打卡林湾,三次都被他们打退。” 因为我们是铁种,他油然生出一股强烈的自豪,半晌间似乎又成了王子,巴隆大王之子,派克岛的传人。不过,光是产生这念头都太危险。他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臭佬,我是臭佬,臭名缠绕,处处讨饶。 来到营门口,猎狗们的吠叫预示着拉姆斯老爷亲自迎降。他带着妓魇和六七个亲信,包括剥皮人、酸埃林、舞蹈师达蒙,大小瓦德等。狗们簇拥在周围,朝陌生人咧牙咆哮。杂种的娘儿们。臭佬心想,但他知道千万、千万、千万不可在拉姆斯老爷身边说出这个形容。 臭佬滚鞍下马,单膝跪下。“大人,卡林湾属于您了。这些就是守军残部。” “没几个嘛。这般顽强的对手,真想多多收容。”拉姆斯的淡色眼珠闪了闪,“你们一定饿坏了。达蒙、埃林,去照顾他们。取葡萄酒、麦酒以及所有能吃的东西。剥皮人,送伤员去见学士。” “是,大人。” 有几个铁民低声道谢后,才拖着脚步去营地中间的营火旁休息。有个考德家的人甚至想亲吻拉姆斯老爷的戒指,但猎狗们在他靠近前就把他赶走了,艾丽森更是撕下他半片耳朵。即便鲜血如注流下颈项,那人还是如捣蒜般点头哈腰,满口赞扬大人的慈悲心肠。 等铁民全部离开,拉姆斯·波顿转向臭佬,露出笑容。他拍了拍臭佬的后脑勺,又把臭佬的脸拉近亲吻,耳语道:“我的老朋友臭佬,他们真把你当王子了么?铁民哪铁民,真是帮不长眼的呆瓜,连诸神都在发笑。” “他们只想回家,老爷。” “那你想要什么,我亲爱的臭佬?”拉姆斯凑在他耳边,如情人蜜语般轻细地说。他的呼吸有香料热酒和丁香的味道,煞是甜美,“如此英勇的表现理应得到奖赏。我没法让你再长出手指脚趾来,但肯定能为你做点儿什么。要不要我放你自由?解除你对我的义务?你想不想跟他们回去,回到冰冷灰海中鸟不生蛋的岛上继续当你的王子?还是说你宁肯留下来做我忠实的仆人?” 一把冰冷的尖刀正沿着他的背脊向上爬。小心,他告诉自己,千万、千万小心。老爷的笑容,老爷闪烁的眼珠,老爷嘴角亮晶晶的唾液都让他警惕。他见过老爷露出这样的神态。你不是王子。你是臭佬,只是臭佬,臭佬臭佬,狼狈如蚤。快说出他想要的答案哪。 “老爷,”于是他道,“我就留在这里,留在您身边,哪里也不去。我是您的臭佬,只想全心全意服侍您。至于我有什么要求……一袋葡萄酒足矣……红葡萄酒,最烈性的那种,可以醉人的……” 拉姆斯老爷哈哈大笑。“你不是人,臭佬,只是我的宠物。但我满足你的要求,瓦德,拿酒给他喝。你别怕,我以身为波顿的荣誉起誓,不会再把你扔进黑牢了。现在我们让你做狗,天天有肉吃,我还会给你留下足够多的牙齿来吃肉。你就睡在我的姑娘们身边好了。本,能不能给他备个项圈?” “没问题,大人。”老骨头本道。 老头对他挺好的,不只给他戴上了项圈,还给他弄来一张破毯子和半只鸡。为了这只鸡,臭佬和猎狗们打了一架,但这确实是他自临冬城以来吃过的最美味的东西。 而那酒……那酒浑浊酸臭,但确实够烈性。臭佬蹲坐在猎狗们中间喝了个痛快,直喝到天旋地转。他张嘴呕吐,吐完擦擦嘴,又接着喝。喝光酒后,他闭眼躺下。醒来时,有只狗正在舔他胡须里的污物,镰刀般的弯月划破了厚重的黑云。 夜色中传来阵阵惨叫。 他把狗推开,翻了个身,继续睡。 第二天清晨,拉姆斯老爷派出三名骑手沿堤道南下,去通知父亲大人他已扫清障碍。城门塔上,昨日臭佬扯下派克岛金色海怪旗的地方,如今升起了波顿家族的剥皮人旗。朽坏的木板道两旁的沼地里,深深插进许多木杆,血淋淋的鲜红尸体正在杆子上腐烂。一共六十三人,臭佬就是知道,六十三人,一个不少。其中有个人少了条胳膊,另一个嘴里塞了张羊皮纸,上面的封蜡都没有打开。 三天后,卢斯·波顿军的前锋开始缓缓穿过废墟,并接受这些可怕哨兵的敬礼——前锋由四百名身着蓝灰服饰的佛雷骑兵组成,每当太阳从乌云中露头,骑兵们的矛尖就会反射出刺眼的光芒。前锋由瓦德老侯爵的两个儿子统领。其中一个十分强壮,生了副巨大的尖下巴,胳膊上肌肉虬结;另一个生了对靠得很近的眼睛,眼珠子里显出饥渴的神情。他还有尖鼻子、光头,稀疏的棕色胡须遮不住满是软肉的下巴。霍斯丁和伊尼斯。他在知道自己的名字以前就认得他们了。霍斯丁是头公牛,不轻易发火,但一旦被激怒就会不依不饶。他是瓦德侯爵的子孙里最凶猛的战士;伊尼斯年长,行事更残酷、也更狡猾——他更像个指挥官,而非单纯的剑客。这两人都经验丰富。 北方人紧跟在前锋军后,褴褛的旗帜在风中扑哧作响。臭佬目送他们经过,发现他们大多是步兵,且人数太少。他还记得当初团结在临冬城冰原狼旗下、随少狼主南征的大军的空前盛况。接近二万名执剑提枪的战士随罗柏出征,如今只剩五分之一回来,其中大多还是恐怖堡的人。 在队伍中央、人员最密集的地方,骑行着一位在血红色皮革加垫上衣上外罩黑灰色板甲的人。此人的腋甲被锻造成人头形状,人头张嘴发出痛苦的哀嚎。此人肩披一件绣有无数血点的粉色羊毛披风,严实阖上的头盔顶部有一簇长长的红丝流苏。泽地人的毒箭伤不着卢斯·波顿,臭佬看见他的第一眼就想到。有辆密闭马车呻吟着紧跟在他后面,由六匹强健的驮马牵引,车前车后都有十字弓手警卫。马车上的暗蓝色天鹅绒帷幕挡住了外人的视线。 队伍末端是辎重车队——摇摇晃晃的马车上装满了给养和战利品,还有些车子载着伤员和残废。后卫部队也是佛雷家的,至少一千名士兵,或许更多,包括弓箭手、长矛手、装备镰刀和削尖木棍的农民、自由骑手、骑射手以及一百名骑士。 拉姆斯老爷大步流星地前去迎接父亲,戴着项圈、拴上铁链、穿回烂衣服的臭佬和其他狗们一起跟上老爷。但等黑甲骑士打开头盔,臭佬却不认得那张脸。拉姆斯老爷的笑容更是顿时凝固,接着怒容满面。“这是干什么?耍我吗?” “这是保险起见。”卢斯·波顿轻声说着,拉开马车帘子走出来。 恐怖堡公爵跟他的私生子长得不太像。他修面整洁,皮肤光滑,相貌普普通通,虽不英俊却也不丑。长年的军旅生涯没有给他留下伤痕,尽管已四十好几,但他脸上见不到几丝皱纹,鲜少浮现岁月的痕迹。他嘴唇极薄,抿紧时几乎成了一条线。总而言之,卢斯·波顿那张脸有种不受时间影响的城府与镇静,无论发怒还是欣喜,那张脸都用同样的方式来表达。他跟拉姆斯只有一点神似,那就是他们的眼睛。他的眼睛就像冰。臭佬很想知道卢斯·波顿这辈子是否哭过,如果有的话,流出的也是冰吗? 那个叫席恩·葛雷乔伊的男孩喜欢在罗柏·史塔克的战争会议上揶揄波顿,嘲笑对方轻声细语的说话方式,还拿水蛭开玩笑。那个男孩一定疯了,恐怖堡公爵可不是拿来寻开心的人。你只消看他一眼,就会明白在他任何一根粉色脚指头里包含的残忍,比佛雷一家人合起来还多。 “父亲。”拉姆斯老爷在他的主子面前跪下。 波顿公爵盯着他审视了一会儿。“起来吧。”他转身扶两位年轻仕女下马车。 头一个女孩是个矮子,非常肥胖,生了张红彤彤的圆脸,三重下巴在黑貂皮兜帽下颤巍巍地晃。“这是我的新夫人。”卢斯·波顿宣布,“瓦妲夫人,这是我的庶出子。亲吻你继母的手,拉姆斯。”拉姆斯老爷照办。“接下来,我想你应该还记得艾莉亚小姐,你的未婚妻。” 第二个女孩十分苗条,比他记忆中要高——这当然不足为奇,女孩在这个年纪总是长得很快——身穿白缎子镶边的灰羊毛裙服,外披白貂皮斗篷,并用银制狼头搭扣别住。她的暗褐色秀发一直垂下半个后背,她的眼睛…… 她不可能是艾德大人的女儿。 艾莉亚继承了她父亲的眼睛,史塔克家族的灰眼睛。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孩儿头发可以留长,个子可以长高,奶子可以更丰满,但绝不可能改变眼睛的颜色。这一位是珊莎的小伙伴,总管的女儿。珍妮,是了,她是珍妮·普尔。 “拉姆斯大人。”女孩在拉姆斯老爷面前行了个屈膝礼。这也不对。真正的艾莉亚·史塔克会当面吐他口水。“我渴望做您的好妻子,为您生下许多强壮的儿子。” “你会的,”拉姆斯老爷保证,“很快就会了。” 300.第300章 琼恩 蜡烛在一汪烛泪中奄奄一息,晨光钻过百叶窗缝隙,照进屋内。琼恩又在工作时睡着了。桌上的书堆积如山,这些书是他借着灯笼光,花了半晚上在灰尘仆仆的地窖里找到,并亲自搬回来的。山姆说的没错,书籍亟待分类整理、按序摆放。但不识读写的事务官们做不了这个,只能等山姆回来。 如果他能回来。琼恩很担心山姆和伊蒙学士。卡特·派克从东海望来信说暴鸦号发现斯卡格斯岛岸边有艘划桨船的残骸。不过,船员们没法确定那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雇佣舰船,是黑鸟号,抑或其他经过的商船。我想保护吉莉和孩子,难道反而让他们葬身鱼腹了? 几乎未动的晚餐早已在他肘边冻结。忧郁的艾迪给他倒了满满一盘子食物,好让三指哈布臭名昭著的“三肉汤”把陈面包泡软。兄弟们之间流传的笑话说里面的三种肉是羊肉、羊肉,还有羊肉,但或许胡萝卜、洋葱和芜菁更接近答案。一层油脂浮在菜羹之上。 史坦尼斯走后,波文·马尔锡曾劝琼恩搬回国王塔里熊老原先的房间,但他拒绝了。随便搬进国王的房间会被误解为他认定国王回不来。 自史坦尼斯南下后,黑城堡陷入了一种奇怪的倦怠,似乎自由民和黑衣兄弟都屏息以待将要发生的事情。院子和餐厅大多时候空空如也,司令塔寂寞无人,旧大厅仍是一堆焦黑木头,而哈丁塔看起来见风就倒。唯一的生气是兵器库外的长剑劈砍冲撞声。埃恩·伊梅特正高喊着要跳脚罗宾端好盾牌。我们最好都端好盾牌。 琼恩洗脸更衣,走出兵器库,在院子短暂停留了一下,稍稍鼓励跳脚罗宾和伊梅特手下其他的新兵。同往常一样,他谢绝了泰的护卫请求——他倒是想多带些人,可一旦发生流血冲突,一个护卫也于事无补——但他带着长爪,白灵也跟在脚边。 到达马厩时,忧郁的艾迪已将司令大人的鞍马备齐。波文·马尔锡监督马车集合。总务长正沿着队列小跑,指指点点,大声呼喝,脸被冻得通红。等他看到琼恩,脸更红了:“司令大人。您真的坚持这……” “……愚行?”琼恩替他说完,“请告诉我你不是想说‘愚行’,大人。是的,我坚持,这事讨论过很多次了。东海望需要人手,影子塔需要人手,毫无疑问,灰卫堡和冰痕城也需要,我们还另有十四座空虚的要塞,长城的很多部分都无人守望防卫。” 马尔锡噘起嘴唇。“莫尔蒙大人——” “——死了。而且没死在野人手里,却死于他信任的誓言兄弟。他在位上会做什么,不会做什么,你我都无从知晓。”琼恩调转马头,“别废话了,走。” 忧郁的艾迪听到了整个对话。等波文·马尔锡小跑离开,他冲其背影点点头。“真是个石榴,里头全是子,能把人噎死。我宁愿吃个芜菁。从没听说芜菁害死过人。” 这种时刻琼恩最想念伊蒙学士。克莱达斯能把乌鸦照顾好,但他的学问和经验尚不及伊蒙·坦格利安的一成,更别提智慧了。从某些角度而言,波文是个难得的好人,但在头骨桥负伤的阴影让他变得冥顽不灵,日复一日重弹闭关自守的老调。此外,奥赛尔·亚威克沉默寡言、冷漠无趣,而守夜人的首席游骑兵近来牺牲得太快。守夜人失去了太多好手,马车前行时,琼恩回忆着。熊老、断掌科林、唐纳·诺伊、贾曼·布克威尔,我叔叔…… 车队沿国王大道南行,小雪倏忽而至,长长的车队由十二名长矛兵和十二名弓箭手护卫——士兵都骑马——缓缓驶过旷野、溪流和树木密布的山坡。近几次去鼹鼠村的经历非常糟糕,守夜人遭遇了推搡咒骂和人们阴郁的怒视。波文·马尔锡认为这次最好别冒险,琼恩难得地跟他意见一致。 总务长当先开路,琼恩落后几码,忧郁的艾迪·托勒特陪在他身边。自黑城堡向南半里,艾迪驱策矮种马靠近琼恩:“大人?看哪,山上的大醉汉。” 所谓的大醉汉是棵白蜡树,在寒风几百年的压迫下向一侧倾斜。现在这棵树有了张脸。肃穆的嘴巴,破败树枝搭成的鼻子,深深刻在树干上的眼睛,它越过国王大道望向北方,望向城堡和长城。 野人到底还是把他们的神祇带了过来。琼恩不奇怪,人们不会轻易舍弃自己的神祇。不过这样一来,梅丽珊卓女士在长城外的表演陡然间成了闹剧。“看上去有点像你啊,艾迪。”他努力表现出轻松的样子。 “是的,大人,虽然我鼻子上不长叶子,但其他方面么……梅丽珊卓女士会不开心的。” “她不喜欢,让大家别传出去。” “但她能在火焰里看到的。” “不过是烟雾和灰烬罢了。” “还有烧活人咧,很可能被烧的就是我,如果我鼻子上长叶子的话。我总担心自己被烧掉,真希望在那之前就死了。” 琼恩回望了那张脸一眼,思忖谁刻了它。他在鼹鼠村周围布置守卫,既保证麾下乌鸦不受女野人引诱,也防止自由民偷溜到南方去打劫。但显然,在白蜡树上雕刻的家伙躲过了他的守卫。这个人能躲过守卫,其他人肯定也能。我得把守卫加倍,他郁闷地想,加倍地浪费人手,那些人本该在长城上巡逻。 马车顶着纷飞雪花,穿过结冻的土地继续缓慢南行。一里之后,他们看到了第二张脸,刻在结冰小溪边的栗树上,眼睛盯着溪上古老的木板桥。“祸不单行。”忧郁的艾迪说出自己的看法。 栗树枯叶落尽,宛若白骨,但光秃的树枝并不是空荡的。垂于小溪的低枝上有只乌鸦,正竖起羽毛抵御寒冷。它看到琼恩,张开翅膀,尖叫一声。琼恩举手打个呼哨,这只硕大的黑鸟便振翅飞来,高叫:“玉米,玉米,玉米。” “玉米给自由民,”琼恩告诉它,“不是给你的。”他心想,若事情没有转机,凛冬到来前他们就得吃乌鸦。 琼恩确信马车上的兄弟们也看到了这些脸,虽然大家没多啰唆,但眼神说明了一切。曼斯·雷德曾形容下跪之人基本都是绵羊。“狗也能统御绵羊,”塞外之王宣称,“但自由民,哼哼,有些是影子山猫,有些是石头。前者不仅不听约束,还会将你的狗撕成碎片;后者嘛,不伸腿踢就不动弹。”山猫和石头都不愿放弃祖祖辈辈信仰的神灵,转向全然陌生的红神屈膝。 来到鼹鼠村北,他们在标定村镇边界的巨大橡树上看到了第三张脸,它用深陷的眼睛盯着国王大道。这张脸一点也不友好,琼恩·雪诺意识到。先民和森林之子于远古时代刻在鱼梁木上的脸通常是严厉或狂野的,但这张巨橡树上的脸却格外愤怒,似乎要拔地而起,朝他们高声咆哮。刻痕很新鲜,正如雕刻它的人所受的创伤。 鼹鼠村总是比看上去要大,因为它大部匿于地下,以阻隔严寒和积雪。这种布局如今显出了价值。瑟恩的马格拿假道攻打黑城堡时,曾将空旷无人的鼹鼠村付之一炬,地面只留焦黑的房梁石头……但在结冻的土地下,暗室、甬道和地窖安然无恙。自由民们现下就住在里面,他们像用来命名村庄的鼹鼠一样,在黑暗中挤作一团。 马车在铁匠铺的残骸前停下,围成半圈。旁边有群脸蛋冻得红彤彤的小孩在堆雪城堡,但看到黑衣兄弟便四散跑开,消失在一个个洞口中。没多久,成年人纷纷从地下冒出,恶臭气息紧随其后,混杂了没洗澡的身体、污秽衣物和粪便尿液的味道。琼恩的一名部下皱了皱鼻子,和旁边人说了什么。嘲笑自由的味道,他猜测。黑衣兄弟们太喜欢取笑鼹鼠村蛮子的臭味了。 真是帮猪脑子,琼恩心想。自由民和守夜人没什么不同,都是有的干净,有的肮脏,更多的人有时干净有时脏。现在的恶臭,只不过是因为上千人挤在原本为不到一百人修建的地下室和甬道里。 野人们熟悉了规矩。他们一言不发地在马车后排好队,男女比例约一比三,很多成年人带着孩子——那些苍白瘦弱的小东西,紧抓着妈妈的裙子,还好没几个是怀抱中的婴儿。婴儿都在行军中死去了,他明白,没死于战争的,也死在了国王的栅栏里。 战士的状况比较好。朱斯丁·马赛在会上声称有三百名适龄男子,这数字是海伍德·费尔伯爵亲自清点的。此外还有矛妇。五十,六十,甚至一百个矛妇。琼恩知道,费尔算上了负伤的人,此刻他看到二十来个伤员——有的拄着粗陋拐杖,有的没了胳膊甩着空袖管,有的只剩一只眼睛或半张脸,甚至有人丢了双腿被两个朋友架着。每个人都无精打采,面容憔悴。残人,他心想,活死人不只有尸鬼一种。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活得有气无力。六名身着青铜鳞甲的瑟恩人站在地窖阶梯旁,绷着脸观望,无意加入队列。有个秃头壮汉站在旧铁匠铺的废墟里,琼恩认出那是狗头哈犸的弟弟哈尔克。哈犸的猪都不见了。肯定被吃掉了。还有两名披毛皮的硬足民,精瘦凶狠,在雪地里也打着赤脚。羊群里还是有狼的。 琼恩上次拜访瓦迩时,她曾提醒他:“自由民和下跪之人的相同处远多于不同处,琼恩·雪诺。男人就是男人,女人就是女人,无论长城内外。好人坏人,英雄恶棍,正直良善,欺诈骗徒,胆小懦夫,伪善君子……我们那都有,你们也不少。” 她说的没错。关键在于区分,分清绵羊和山羊。 黑衣兄弟开始分发食物。他们带来硬邦邦的咸牛肉片、鳕鱼干、干豆子、芜菁、胡萝卜、几袋大麦粉和小麦粉、盐腌蛋、几桶洋葱跟苹果。“你可以拿一个洋葱或一个苹果。”琼恩听到毛人哈尔对一位女人说,“但不能都拿。必须挑一个。” 女人似乎没明白。“每样我都要两个。一个给我,另一个给我男娃。他病了,苹果会让他好起来。” 哈尔摇摇头。“他必须自己来拿苹果,或拿洋葱,不能都拿。你也是。现在,苹果还是洋葱?赶紧的,后面还有好多人呢。” “苹果。”她说。他递给她一个苹果,又陈又干,既小且皱。 “快走,女人。”隔着三个位置的男人喊道,“外面很冷的。” 女人没理他。“再给个苹果,”她告诉毛人哈尔,“给我男娃。求你,这个太小了。” 哈尔看向琼恩,琼恩摇摇头。苹果快没了。如果前面的人要两个就给两个,后来的就拿不到了。 “让开。”站在后面的女孩猛推了女人一下。女人一个趔趄,丢掉苹果,摔倒了。她手里其他的食物也都飞了出去。豆子散落一地,芜菁滚到烂泥里,面粉袋子破了,珍贵的面粉撒在积雪中。 于是怒吼阵阵,有古语也有通用语。另一辆马车旁爆发了更多的推搡。“这根本不够,”一个老人咆哮道,“该死的乌鸦就他妈想饿死咱们。”被推倒的女人跪在地上,挣扎着寻捡她的食物。琼恩瞥到几码外寒光闪过,他手下的弓箭手们纷纷搭箭弯弓。 他在马鞍上转过身子。“罗里。让他们安静。” 罗里把巨大的号角举到嘴边,用力吹响: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骚乱和推搡都停了,头都转过来,一个孩子开始啼哭。莫尔蒙的乌鸦从琼恩左肩走到右肩,摇头晃脑,念念有词:“雪,雪,雪。” 琼恩直等到声音散尽,才驱马上前,走到众人视线当中。“我们已尽可能地供养你们,尽可能地与你们分享食物。苹果、洋葱、萝卜、胡萝卜……一个漫长的冬天等在所有人前面,而我们的储备并非无穷无尽。” “你们这群乌鸦吃得够好了。”哈尔克分开人群,走上前。 就是现在。“我们要保卫长城,而长城保卫王国……现在保卫着你们。你们知道我们要面对什么样的敌人,你们知道它们的凶险。你们当中有人见过它们。尸鬼和白鬼,蓝眼黑手的死物。我也见过它们,抵抗过它们,并把其中一只送下地狱。它们会杀戮人类,之后操纵人类的尸体来攻打人类。巨人尚且无法抵挡,何况你们这些瑟恩人、冰川部落、硬足民、自由民……随着白昼渐短黑夜渐冷,它们愈发强大,逼得你们背井离乡,成百上千地向南迁徙……你们到这里来是为什么?不就是为了摆脱它们吗?你们寻求安全,而长城保证了你们的安全,我们这群被你们鄙视的黑乌鸦保证了你们的安全。” “保证我们安全地挨饿。”一个满脸风霜的矮胖女人说,她看起来像是矛妇。 “想要更多食物?”琼恩问,“食物是给战士的。帮我们保卫长城,你们会吃得和乌鸦一样好。”等食物短缺时,也和乌鸦一样糟。 一片沉寂,野人们谨慎地交换眼神。“吃。”乌鸦嘀咕道,“玉米,玉米。” “为你们而战?”这人口音浓重。是赛贡,年轻的瑟恩马格拿,他的通用语半生不熟,“不为你们而战。杀了你们更好。杀光你们。” 乌鸦扑扇着翅膀。“杀,杀。” 赛贡的父亲是前任马格拿,他在攻击黑城堡时,被垮塌的楼梯压得粉身碎骨。谁叫我去和兰尼斯特合作,我也会这么想,琼恩对自己说。“你父亲试图杀光我们,”他提醒赛贡,“尽管他很英勇,但终归失败。如果他成功……现在谁来保卫长城?”他转身背向瑟恩人,“临冬城的城墙同样坚固,如今却沦为焦黑废墟、残破不堪。城墙的坚固程度取决于守城的人。” 一名胸前抱着芜菁的老人开口:“你屠杀我们的人,你让我们挨饿,现在又想让我们当奴隶。” 一个身材敦实、脸庞通红的男人高喊附和:“我宁愿啥也不穿,也不要披块破黑布。” 一位矛妇大笑。“连你媳妇都不想看你光身子,靶子。” 七嘴八舌同时响起,瑟恩人用古语叫嚷,一个小男孩哭起来。琼恩·雪诺等所有声音归于平静,才转向毛人哈尔:“哈尔,你对这女人说过什么?” 哈尔迷惑不解。“关于食物的?苹果还是洋葱?我说的就这个。他们得挑一个。” “你们得挑一个。”琼恩·雪诺重复,“你们所有人。你们无须发下我们的誓言,我也不在乎你们信仰什么神。我自己信奉北方的旧神,而你们可以信奉红神、七神,或是任何能聆听你们祈祷的神。我们只需要长矛、弓箭和守望长城的眼睛。 “我接受任何年满十二岁、懂得持矛射箭的男孩。我接受老人、伤员、残废,甚至那些不能再战斗的人。他们可以执行别的任务:为箭支上羽、给山羊挤奶、收集木柴、清理马厩……工作多种多样。我也接受女人,需要保护的腼腆姑娘就不用了,请矛妇们自告奋勇。” “女孩呢?”一个女孩问。她看起来和琼恩最后一次见到的艾莉亚差不多大。 “十六岁以上的。” “可男孩十二岁的你都要。” 在七大王国,十二岁的男孩通常可以充当侍从或侍酒,其中很多已受训多年;十二岁的女孩则还是孩子。但这些是野人。“就按你说的,男孩和女孩年满十二岁就可以。但必须服从命令,所有人都必须服从命令。我不要你们向我屈膝臣服,但我会为你们指派队长和军士,规定你们何时起床何时睡觉,哪里吃饭,何时饮水,该穿什么,何时拔剑放箭。守夜人是终身职,我不会这样要求你们,但你们在长城期间,必须听命于我。谁不听指挥,我就砍谁的头。问问我的弟兄,我是不是说话算话,他们都见证过。” “砍头。”熊老的乌鸦尖叫,“砍头,砍头,砍头。” “选择权在你们。”琼恩·雪诺告诉野人们,“愿意帮我们保卫长城的,就跟我们一起返回黑城堡,我会供给装备和食物。剩下的,拿好芜菁和洋葱,爬回洞里吧。” 那小女孩第一个站出来。“我能打。我妈是个矛妇。”琼恩点点头,看着她从两个老头中间挤出来,心想:她可能还没十二岁。但他不打算拒绝这唯一的新兵。 两名不到十四岁的男孩跟着她站出来,接着是名浑身伤痕的独眼男人。“我见过那些东西,那些死物。乌鸦也比它们强。”然后又有一位高个矛妇、一名拄拐杖的老人、一个一条胳膊萎缩的圆脸男孩和一个年轻男子,他的红发让琼恩想起了耶哥蕊特。 然后是哈尔克。“我不喜欢你,乌鸦,”他吼道,“但我也没喜欢过曼斯,跟我老妹一样。既然我们可以为他而战,为啥不能为你而战?” 坚冰被打破了。哈尔克声名很高。曼斯说的没错。“自由民不追随姓氏,或是缝在衣服上的小动物,”塞外之王曾对他说,“他们不会见钱眼开,不会趋炎附势,也不关心别人的职位或祖先。他们崇拜力量,追随强者。” 哈尔克的亲戚们随他站出来,接着是一名哈犸的旗手,随后是她的部下,最后是听说过他们英勇事迹的人:耄耋老人和青涩小子,壮年战士,伤员残废,二十几个矛妇,甚至还有三名硬足民。 但没有瑟恩人。马格拿转身消失在甬道入口,他那些穿青铜鳞甲的属下紧跟其后。 等最后一个皱巴巴的苹果发完,马车上已挤满野人,比他们早上从黑城堡出发时整整多出六十三人。“你拿他们怎么办?”沿国王大道返回途中,波文·马尔锡问琼恩。 “训练他们,武装他们,然后分派出去。派往需要的地方。东海望,影子塔,冰痕城,灰卫堡。我打算再开放三座堡垒。” 总务长回望一眼。“包括女人?弟兄们可不习惯有女人混在中间,大人。他们的誓言……这会挑起争斗和强奸……” “这些女人带着刀,也知道怎么使。” “那等矛妇割开某位弟兄的喉咙,我们怎么办?” “我们会失去一个人,”琼恩说,“但刚刚得到了六十三个。你擅长计数,大人,我数错了请纠正:账面上我们赚了六十二人。” 马尔锡很不服气,“是增加了六十三张嘴,大人……这里边有多少战士,他们又会为谁而战呢?我承认,如果异鬼杀到门口,他们八成会站在我们这边……但如果巨人克星托蒙德或哭泣者召集起上万个号叫的蛮子,到时会怎样?” “到时自然会知道。让我们祈祷这事永远不要发生吧。” 301.第301章 提利昂 他梦见了父亲大人和裹尸布大王,在梦中他们是一体。父亲用石化的手臂搂抱他,想给他一个灰吻。他骤然惊醒,口干舌燥,满嘴血腥味,心脏在胸腔内咚咚狂跳。 “死侏儒复活啦。”哈尔顿宣布。 提利昂摇摇头,试图挣脱梦境的缠绕。伤心领。我淹死在伤心领。“我没死。” “这可难说,”赛学士居高临下站在他面前,“达克,当个好鸭子,煮些肉汤给咱们的小朋友喝。他一定饿坏了。” 提利昂发现自己竟躺在“含羞少女号”上,盖着有浓浓醋味的烂毯子。船已过伤心领,之前溺水的记忆是一场梦中之梦罢。“我怎么闻起来像恶心的醋坛子?” “莱摩儿用醋为你洗过身子。有人说这样就能预防灰鳞病——我对此深表怀疑,但试试总没坏处。格里芬把你捞上来后,正是莱摩儿为你清出肺里的积水。你当时冷得跟冰块似的,嘴唇发紫。耶达里要把你扔回去,但男孩坚决不许。” 王子救了他。回忆如潮水般涌来:石民伸出伤痕累累的灰手,血从指节处渗出。他犹如沉重的压箱石把我拽向深水。“格里芬把我捞上来的?”他一定是恨我入骨,否则怎不让我死掉呢?“我昏迷了多久?船现在到了哪里?” “赛荷鲁镇。”哈尔顿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小刀,“给。”他朝下扔给提利昂。 侏儒往后一缩,小刀插在他两腿之间的甲板上,嗡嗡颤动。他把它拔出来:“干吗?” “把靴子脱了。拿刀戳每根手指和脚趾。” “这……很痛啊。” “希望如此。快脱。” 于是提利昂依次脱下左右脚的靴子,再褪掉长袜,仔细打量脚趾。在他眼中,指头还是老样子,不好也不坏。他试探性地戳了戳大脚趾。 “用点力。”赛学士哈尔顿敦促。 “要见血吗?” “必要的话。” “我是不是每个脚趾都得留道疤?” “叫你做这个当然不是数脚指头,而是确认你还有痛觉。戳下去会痛,可谓不幸中的万幸;如果什么也感觉不到,那你就惨了。” 灰鳞病……提利昂情不自禁地畏缩。他苦着脸刺向另一根脚趾,眼看着一串血珠子沾在小刀尖端。“痛极了。你满意了?” “我高兴得想跳舞咧。” “你的脚比我的还臭,耶罗,”达克端来一杯肉汤,“格里芬警告过你别碰石民。” “没错,可惜他忘了警告石民别碰我。” “你边刺边注意有没有小块坏死的灰皮、指甲有没有变黑。”哈尔顿说,“如果发现这样的迹象,千万别犹豫,失去一根脚趾总比失去一只脚要好,失去一条胳膊也好过终日在梦想桥上嚎啕。方便的话,现在刺另一只脚。然后还有手指。” 侏儒盘起发育不良的短脚,开始刺另一边的脚指头。“我那话儿需要扎吗?” “刺一刺没损失。” “是你没损失。嗨,想想我用它干过那么多坏事,真不如切掉算了。” “你随意。等你切下来,我们会把它晒干、填满,拿出去当幸运符高价售卖。侏儒的命根子据说有魔力唷。” “说得好,多年来,我可是跟各路美女大力宣扬过它的疗效呢。”提利昂用小刀刺向大拇指,血珠子一下冒了出来。他赶紧拿嘴吮吸。“还要我自虐多久?如何确定我完全没事儿了?” “要我说实话?”赛学士道,“没法百分百确定。你喝了一肚子河水,很可能已经开始变灰——从内部器官开始,首先是心和肺。如果事情真是这样,那么扎脚指头或拿醋洗澡都毫无意义。你刺完了,喝点肉汤吧。” 肉汤滋味不错,但提利昂注意到用餐期间赛学士横了张桌子在他们之间。“含羞少女号”目前停靠在洛恩河东岸一个风化的码头墩上,往下两个墩子的地方,有艘瓦兰提斯河上战舰正在卸下士兵。商店、摊贩和仓库都挤在河边的砂石墙下,墙后隐约能看见城市的塔楼和圆顶,夕阳为它们镀上了一层红光。 不,这不是城市。赛荷鲁镇乃是古瓦兰提斯治下的一座镇子。这里不是维斯特洛,在这里,这还算不上一座城。 莱摩儿带着王子登上甲板。她看见提利昂,便冲过来拥抱他。“圣母慈悲。我们一直在为你祈祷,胡戈。” 至少你祈祷了。“这回我不反对祈祷。” 小格里芬的情绪就没那么高了。他闷闷不乐,为自己被强留在“含羞少女号”上、不能与耶达里和耶利亚一起上岸而愤愤不平。“我们是为你安全着想,”莱摩儿劝慰王子,“局势动荡啊。” 哈尔顿解释道:“从伤心领南下至赛荷鲁镇这段路,我们曾三次看见游牧骑兵沿河东岸向南奔驰。都是多斯拉克人。有一次他们离得如此之近,我们甚至听得见发辫的铃铛声。入夜后,在东方的丘陵背后还能看见他们的营火。河上出现了满载奴兵的瓦兰提斯战船和河上战舰。显然,执政官们担心赛荷鲁镇会遭到多斯拉克人的攻击。” 这不难理解。沿河各大镇子只有赛荷鲁镇坐落于洛恩河东岸,对马王们而言,它是最容易到手的猎物。但这里没什么好抢的。如果我是卡奥,我会佯攻赛荷鲁镇,吸引瓦兰提斯人来援,然后兼程南下,全力进攻瓦兰提斯城。 “我懂得如何使剑。”小格里芬不服气。 “在动荡的时代,连你最勇猛的祖先也会依靠御林铁卫来保护自身安全。”莱摩儿已换掉修女袍,转而装扮成富商的妻女。提利昂仔细打量着她。迄今为止,他轻易破解了格里芬和小格里芬的蓝发之谜,而耶达里和耶利亚似乎只是船夫,达克更是为人单纯,只有这莱摩儿……她到底是谁?为什么加入这个团队?依我判断,肯定不是为了钱。王子跟她有何关系?她真的是修女吗? 哈尔顿也注意到她的装扮。“咱们要突然放弃诸神的眷顾了么?莱摩儿,我更喜欢你穿修女袍的样子。” “我更喜欢你裸着身子。”提利昂说。 莱摩儿谴责似的瞪了他一眼。“讲这种话的人太不纯洁了。修女袍是维斯特洛人的特有打扮,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注意。”她回头望向伊耿王子,“你不是唯一一位需要隐藏身份的人。” 男孩不吃这套。看来,他虽是众人呵护下的完美王子,却仍旧未脱稚气,对这个世界和世上的危险懵懵懂懂。“伊耿王子,”提利昂提议,“既然我俩都被困在这条船上了,可否有幸与您来一盘席瓦斯棋,以打发时间呢?” 王子兴趣缺缺地看了他一眼。“席瓦斯我玩腻了。” “受够了输给侏儒,是吗?” 不出提利昂所料,激将之计果然奏效。“去拿棋盘棋子,我要给你点颜色瞧。” 他们就在甲板上、舱房背后盘腿下棋。小格里芬以攻势开局,他的龙、大象和重骑兵一股脑儿都摆在前面。这是年轻人的阵法,大胆而愚蠢,一心求胜却不顾后果。他让王子先走。哈尔顿站在后头,远远地观战。 王子伸手去拿他的龙,提利昂清了清嗓子。“换成我,我不会走那一步。把龙太早释放出来将是着臭棋。”他无辜地笑笑,“你父亲很清楚盲目冒进的下场。” “你认识我的生父?” “是的,我见过他二三回。不过劳勃杀他的时候我才十岁,而平素家父把我小心翼翼地藏在凯岩城里头,不拿出去献丑。我不敢声称自己跟雷加王子有多亲密,不像你的‘义父’。你知道的吧,这位克林顿大人是王子最好的朋友?” 小格里芬扫开眼前一髻蓝发。“他们曾一起在君临当侍从。” “克林顿大人是你们家真正的朋友,否则怎么解释他居然会如此忠心耿耿,拼命保护剥夺了他领地和头衔、并将他流放海外的国王的孙子?你祖父做的事实在令人遗憾,若非他把雷加王子的好朋友赶走,当年家父洗劫君临时,这位好朋友不正可以保护雷加的宝贝小王子,阻止那桩脑袋砸墙、脑浆满地的惨祸么?” 男孩脸一红。“我说了,那不是我,是从臭水湾找来的皮革匠之子。他母亲生他时难产而死,而他父亲为一壶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就把他卖给了瓦里斯伯爵。毕竟,他有很多儿子,却从没尝过金色葡萄酒。瓦里斯把那个臭水湾的崽给了我母亲大人,把我带走了。” “这样啊,”提利昂移动大象,“臭水湾的王子死翘翘以后,太监又把你偷运过狭海,交给他的大胖子朋友奶酪贩子。接着奶酪贩子把你藏在撑篙船里,再找来一位流放在外的伯爵作你义父。这是个精彩的故事,将来你夺回铁王座,歌手们必定要绘声绘色地描绘你的流亡经历……当然啦,前提是美丽的丹妮莉丝肯与你结为连理。” “她会的。她必须这么做。” “必须?”提利昂啧了啧嘴,“这话作女王的可不愿听。你是个完美的王子,无可挑剔,阳光勇敢,一张俏脸蛋儿能让七国随便哪个黄花闺女怀春;可惜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不是黄花闺女,她是多斯拉克卡奥的遗孀、龙的母亲和奴隶城邦的梦魇,是长了乳头的征服者伊耿。她可不像你想象的那么温顺。” “可她会答应的。”伊耿王子的声音有些惊惶,很显然,他没考虑过未来的新娘拒绝自己的可能性,“你又不了解她。”他抓起重骑兵,狠狠地落子在棋盘上。 侏儒耸耸肩。“我了解她整个童年时代都在四处逃亡,缺吃少穿,复仇的梦想和愿景支撑着她活下去。我了解她从一个城市逃到另一个城市,满怀恐惧,终日担惊受怕。除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哥哥,她举目无亲……最后这个哥哥还为一支多斯拉克军队就把她给卖了。我了解到在大草原上的某个地方,她的龙诞生了,她也获得了新生。她一定很骄傲。她怎么可能不骄傲?除了骄傲,她还剩下什么?她也一定很强大,她怎么可能不强大?多斯拉克人鄙视弱者,丹妮莉丝若是个弱女子,早就落得跟韦赛里斯一样的下场。她一定还很凶狠,阿斯塔波、渊凯和弥林就是最好的证据。她穿越了大草原和红色荒原,经历了刺客、阴谋和巫术的轮番袭击,她失去了兄弟、丈夫和儿子,她用穿着凉鞋的纤纤细足,把奴隶贩子的城市踏在脚下。好了,当你捧着乞丐碗来到这样一位女王面前,你觉得她会怎么看你?你又该怎么说呢?‘早安,姑姑,我是你死而复生的侄儿伊耿,这辈子都躲在撑篙船上。可我现在洗掉蓝发,决定做真龙了。我请求你……哎呀,我忘了提,关于铁王座的继承顺位我可比你靠前哟。’” 伊耿气歪了嘴。“我才不会像乞丐一样去见我姑姑。我会亲提大军、以血亲的身份去会她。” “你没有大军,只有偏师一支。”很好,这番话果然刺激了他。侏儒不由得想起乔佛里。我真是有激怒王子们的天赋啊。“丹妮莉丝女王才拥有真正的大军,而她的军队与你无关。”提利昂移动十字弓兵。 “随你怎么说,反正她一定会嫁给我。克林顿大人早有安排,我把他当家人一样信任。” “那你或许比我更像个傻瓜弄臣。谁也不能信任,我的好王子,你既不能信任没颈链的学士和你义父,也不能信任英勇的达克、可爱的莱摩儿或是其他把你从豆荚里呵护长大的好朋友,而你最最不能信任的是奶酪贩子、八爪蜘蛛和你一心想娶的龙女王。你要让怀疑在心底生根,怀疑能让你在夜里保持警惕。睡得不沉总比长眠不醒要好。”侏儒将他的黑龙推过山脉,“我是没资格指点江山的,毕竟,你义父是声名赫赫的诸侯,我不过是畸形小魔猴。只能说若我们地位互换,我会剑走偏锋。” 这话让男孩来了兴致。“怎么个剑走偏锋?” “若我是你?我会西征而非东行。我会在多恩领登陆,就地树起王旗。想征服七大王国,没有比现在更成熟的时机。铁王座上坐着一个少不更事的孩子,北境陷入了混战,河间地被蹂躏得大伤元气,风息堡和龙石岛则仍由叛军盘踞。冬天一到,全国都会挨饿,而谁在打理这一切棘手问题、谁控制着君临七大王国的小国王呢?很不幸,是我亲爱的老姐,而且她身边没有合适的助手。我哥哥詹姆堪称宇内名将,但他对权力没兴趣,别人把权柄交给他,他会躲得远远的。我叔叔凯冯倒可以干摄政王——如果别人要他承担这份责任的话,他本人是决不会主动夺权的。诸神把他塑造成追随者,并非领袖人物。”诸神和我父亲大人。“梅斯·提利尔很想借机更上一层楼,但我的亲戚们会联合抵制他。除此以外,没有人喜欢史坦尼斯。这样一来剩下谁呢?只有瑟曦。 “分裂的维斯特洛正在流血,而我亲爱的老姐在为她疗伤止痛……但她用的是盐,对此我毫不怀疑。瑟曦跟残酷的梅葛一样温柔,跟庸王伊耿一般无私,她还有疯王伊里斯的睿智。她睚眦必报,无论是别人真犯了错,还是她自己幻想出来的。她分不清谨慎和懦弱的区别,听不进逆耳忠言,最最可怕的是,她还贪婪得要命。她贪求着权力、荣耀和爱戴。托曼的王位有我父亲大人苦心经营的诸多盟友支持,本来很稳固,但你瞧着吧,她很快会把这些全部摧毁,一个也不剩。现在你登高一呼,遭到冷遇的人们自会群起响应,你不仅能赢得大小诸侯,也能赢得老百姓的拥戴。但你万不可犹豫太久,王子殿下,因为时不我待。正所谓天与不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行,反受其殃。你一定要赶在我姐姐垮台之前登陆维斯特洛,以防强者乘虚而入。” “可是,”伊耿王子提出,“没有丹妮莉丝和她的龙,怎么打胜仗呢?” “你无须打胜仗,”提利昂告诉他,“你只需做足了样子,大肆收揽各界支持,然后坐等丹妮莉丝大军跟来就好了。” “你先前说她不会要我。” “这话话糙理不糙。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求告着要牵她的手,她便很可能瞧不起你。”侏儒又耸耸肩,“你莫非想把重夺铁王座的希望完全寄托在一个反复无常的小女人身上?如果抢先登陆维斯特洛……到时候,你拥兵自重,谁也不会把你当乞丐。你勇猛无畏地从天而降,充分展示了坦格利安族人的风采,有先祖征服者伊耿之风。你将证明自己是真龙后裔。 “我不是说了吗,我很了解这位小女王的底细。就让她从别人口中听说大哥雷加被谋杀的儿子还活着的事实,听说这个勇敢的孩子在维斯特洛树起了她列祖列宗的真龙王旗,听说为了给父亲报仇、为了重夺坦格利安家族的王位这个孩子面临了天大的压力,正寡不敌众地奋战……到那时她会以风和海所能容许的最快速度赶到你身边。你是她最后的血亲,而这位龙之母、解放者一直以救世济人自诩。这个女孩宁可让奴隶城邦陷入血海,也不愿把城邦里的陌生人留给锁链奴役,她怎可听任自己的侄子身陷险境而置之不管呢?当她率军驰援时,你们初见面已是平起平坐的领袖,男女搭配,并非女王和女王的仆从。到时候,她又如何会看不上你呢?仔细想一想罢。”侏儒微笑着拿起自己的龙,让它飞过棋盘,“陛下请原谅,您的国王已无处可逃。这盘棋您只走了四步。” 王子吃惊地看着棋盘。“我的龙——” “——远水解不了近渴。您早该把它放进战场中央。” “可你说——” “我骗了您。谁也不能信任,记得将龙带在身旁。” 小格里芬跳将起来,一脚踢飞了棋盘。席瓦斯棋子朝四面八方飞去,在“含羞少女号”的甲板上旋转蹦跳。“给我捡。”男孩下令。 说不定他真是坦格利安家的人。“是,陛下。”提利昂趴在甲板上,爬来爬去地捡棋子。 接近黄昏时,耶达里和耶利亚才回船。一个搬运工推着独轮车跟他们一起回来,车上高高地堆满了各种补给:盐和面粉,新搅拌的黄油,亚麻布包裹的培根条,一袋袋橙子、苹果与梨子。耶达里的一边肩膀上扛了桶葡萄酒,而耶利亚背了条梭子鱼,那鱼几乎有提利昂那么大。 耶利亚看见侏儒站在跳板末端,猛然止步,把耶达里撞了个趔趄,那条梭子鱼差点掉进河里——幸亏达克手快。耶利亚瞪着提利昂,伸出三根指头做了个奇特的戳刺姿势。避邪姿势。“我来帮你拿鱼吧。”侏儒对达克说。 “不行,”耶利亚厉声叫道,“滚远点。除了给你吃的东西,你不准碰任何食物。” 提利昂举手投降。“悉听尊便喽。” 耶达里把葡萄酒桶沉沉地放到甲板上。“格里芬呢?”他问哈尔顿。 “还在睡。” “赶紧叫起来。我们打听到了重要消息。女王的事在赛荷鲁镇已是路人皆知,他们说她还留在弥林城,正面临重重危机,难以脱身。按照市场里买卖人的说法,古瓦兰提斯很快也会向她宣战。” 哈尔顿噘起嘴,“鱼贩子们的闲话不足取信。不过无论如何,格里芬会想听听这些消息,你也知道他的个性。”赛学士赶紧下甲板去找他。 原来那女孩根本没有出发西进。她肯定有她的考虑。从弥林到瓦兰提斯,横亘着五百里格的沙漠、山脉、沼泽和废墟,中途还有名声不佳的玛塔里斯。都说那是一座怪物之城,但若绕行内陆,又到哪里去找食物和饮水呢?海路虽快,可惜没船的话照样一筹莫展…… 格里芬从甲板下现身时,梭子鱼已被叉了起来,放在火盆上嗞嗞地烤,耶利亚边转烤鱼、边挤手里的柠檬。佣兵穿上了锁甲、狼皮斗篷、软皮手套和深色羊毛马裤。即便他惊讶于提利昂的康复,除了通常的严肃目光外也没有旁的表示。他把耶达里招到船尾,在那里低声交流,侏儒听不清他们说了些什么。 最后格里芬下定决心。“我们必须先弄清谣言的虚实。哈尔顿,你上岸尽量打听,最好能找到魁沃。先去‘河上民’和‘彩乌龟’这两家馆子碰碰运气,反正他爱去的地方你最清楚。” “是。我把侏儒也带去罢。四只耳朵总比两只管用,而且魁沃是个棋迷。” “很好。务必赶在明天日出前回来。如果临时情况有变,你直接去找黄金团。” 他天生有股发号施令的官老爷气派,提利昂暗想。 哈尔顿披上兜帽斗篷,提利昂脱下自制的杂色衣,换上一身浅褐和灰色相间的服装。格里芬从伊利里欧的箱子里为他们一人取了一小袋银币,“给你们买通消息用。” 等他们来到河滨,暮色已逝,黑夜笼罩。他们经过的许多船似已被遗弃,连跳板都收了起来。其他船上则站满了穿盔甲的人,那些人用怀疑的目光打量着他们。镇墙下的商贩摊位个个挂着羊皮纸灯笼,诸多彩色光圈照亮了鹅卵石路。提利昂看着哈尔顿的脸变成绿色,接着是红色,然后又成了紫色。在周围嘈杂的外乡话音里,他听见高处传来奇特的乐声:那是尖细的长笛,伴随着鼓点。在他们身后,有只狗吠个不停。 妓女们都出来接客了。无论河上还是海边,港口都是一样性质:有水手的地方就有妓女。父亲是这个意思吗?妓女还能上哪儿去,当然是漂洋过海去。 然而兰尼斯港和君临的妓女好歹是自由人,她们在赛荷鲁镇的同行却都是奴隶,这些人的右眼下方都有泪珠刺青,刺青将她们永远地钉在耻辱柱上。如果说衰老是罪过,丑陋就是双重罪过,而这帮人又老又丑,正常男人看到她们都应该打消掉发泄的欲望。提利昂蹒跚着向前走,他能感受到她们的目光,听到她们彼此窃窃私语、掩嘴嬉笑。你会以为她们从没见过侏儒呢! 临河门由一队瓦兰提斯长矛兵守卫,火把的光映照在他们钢甲手套前伸出的铁爪上。他们的头盔也被做成虎头模样,绿色条纹刺青横贯头盔下的两边脸颊。提利昂知道,瓦兰提斯的奴兵对自己的虎纹刺青非常自豪。他们向往自由吗?他思考着,如果那小女娃儿女王宣布给他们自由,他们会怎么做?他们真的是老虎吗?我又真的是狮子么? 一个虎兵发现侏儒后,说了个笑话,逗得同伴们哈哈大笑。等提利昂走近大门口,此人摘下铁爪拳套和拳套下汗津津的皮手套,用一只手钳住侏儒的脖子,另一只手粗鲁地抚摩他的头。提利昂吓得不敢动弹,好在对方很快松手。“这是什么缘故?”他询问赛学士。 “他说摸侏儒的脑袋可以带来好运气。”哈尔顿用本地语言跟守卫交流了几句后,回答提利昂。 提利昂强迫自己朝那守卫微笑。“告诉他,含侏儒的老二意味着洪福齐天。” “算了吧,老虎牙齿可是很利的。” 另一名守卫举着火把朝他们不耐烦地晃了晃,催促他们赶紧进门。于是哈尔顿规规矩矩地领着他踏进赛荷鲁镇,提利昂拖着腿谨慎地跟在后头。 门内是一个开阔的方形广场,即便现在这个时辰,广场内也很拥挤,人声鼎沸,灯火通明。旅馆和妓院门口都用铁链悬着灯笼,镇里的灯笼都是彩色玻璃做的,不是羊皮纸。在他们右手边有一座红石建筑的神庙,神庙外点着夜火,一位红袍僧站在神庙阳台上,朝夜火前聚集的一小群人大声宣讲。有些旅客在一家旅馆门口玩席瓦斯棋,醉酒的士兵们从妓院里进进出出。有个女人在马厩外抽打一只骡子。一辆双轮车由一只白色矮象牵引,从他们面前隆隆驶过。这是另一个世界,提利昂心想,但本质上跟我的世界没什么区别。 广场中央有座巨大的无头白色大理石雕像,雕像身披异常华丽的铠甲,胯下战马也是同样打扮。“这又是何方神圣呢?”提利昂问。 “这是荷罗诺执政官,身为流血世纪里的瓦兰提斯英雄,他连续四十年当选。最后他厌倦了选举,自封终身执政。但瓦兰提斯人不买账,很快处死了他。他被绑在两只大象上,活活扯成两半。” “他的雕像缺了个头。” “因为他是虎党的人。象党夺权后,该党信徒大肆打击报复,所有被他们认为该为战乱和死亡负责的虎党人士,其雕像的头都被敲了下来,”赛学士耸耸肩,“不过这些都是几百年前的事了,我们最好去听听那和尚怎么说。我敢打赌我刚才听见了丹妮莉丝的名字。” 他们穿过广场,加入红神庙前不断膨胀的人群。由于四周围满了本地人,侏儒除了别人的屁股外几乎什么也看不到;他倒是能听见红袍僧的宣讲,可惜半句也不懂。“你能听明白他说什么吗?”他用通用语询问哈尔顿。 “能——如果没有矮冬瓜在我身边聒噪的话。” “我没聒噪。”提利昂不高兴地抱起胳膊,朝后面看去,研究起那些倾听宣讲的男男女女来。无论他转向哪里,都能看见脸庞上的刺青。他们是奴隶。在这些听讲的人里面,自由民和奴隶的比例约是一比四。 “和尚在号召瓦兰提斯参战,”赛学士为他翻译,“但是要参加正义的一方,为光之王而战。他说是拉赫洛塑造了太阳和群星,并与黑暗进行永恒的搏斗。他说奈西索和马拉乔背弃了光明,被东方的黄色鹰身女妖腐蚀了心智。他还提到……” “龙。他说的是龙。我听懂了这个词。” “没错。他说魔龙将载她踏上光荣之路。” “她?丹妮莉丝?” 哈尔顿点头。“瓦兰提斯的本内罗宣布,她的崛起实现了上古预言。她自烟与盐之地降生,未来将重塑这个世界。她是亚梭尔·亚亥转世……她将战胜黑暗、带来永不终结的长夏……连死神也将向她屈服,为她的事业流血牺牲的人必将获得重生……” “我会在同一个躯壳里重生吗?”提利昂问。听讲的人越来越多,人们从四面八方向他挤过来,“本内罗又是谁?” 哈尔顿抬起一边眉毛。“他是瓦兰提斯红神庙的至高牧师,号称真相之火、睿智之光、光之王的首仆、拉赫洛之奴。” 提利昂唯一认识的红袍僧就是密尔的索罗斯,那个态度和蔼的好酒胖子,穿一件满身酒渍的红袍,混迹于劳勃的宫廷,似乎生平只做过两件事:一是尝尽国王的美酒,二是点燃长剑去参加团体比武。“我宁可面对那些肥胖堕落、信仰缺缺的酒肉和尚。”他告诉哈尔顿,“那种和尚满心只想坐坐绸缎软垫,吃点糖果,诱骗小男生。这号狂信徒却是麻烦制造者。” “他们制造的麻烦或许对我们有利。我知道上哪儿去寻找答案。”哈尔顿带他越过无头英雄,来到广场对面一座石头大旅馆前。旅馆门口挂着一只巨龟的锯齿状甲壳,甲壳被涂上了鲜艳的色彩。旅馆里头则点了百来支阴郁的红烛,犹如许多缥缈的星星。空气中满是烤肉和香料的气息,有个一边脸颊带有乌龟刺青的女孩在为客人们倒淡绿色葡萄酒。 哈尔顿在门廊处停步。“那儿,就那两人。” 他指的那两个男人坐在小隔间里就着精雕的石棋盘对弈席瓦斯,棋盘边放了一支红烛,两人下得聚精会神。其中一人面黄肌瘦,长着稀疏的黑发和突出的剑鼻;另一位则是肩宽体胖,肚子浑圆,一头杂乱的卷发覆盖了颈项。两个人都不肯抬头看他们一眼,直到哈尔顿拖了把椅子,坐在两人之间说:“你们两位加起来也下不过我的侏儒。” 胖子抬起眼睛,不满地瞪着搅局者,用古瓦兰提斯话念叨了什么。他说得太快,提利昂听不清。瘦子则向后靠到椅背上。“你要卖他?”他用维斯特洛通用语问,“执政官的马戏团正缺会下席瓦斯的侏儒。” “耶罗不是奴隶。” “真可惜。”瘦子捻起一只玛瑙大象。 棋盘对面,执白的胖子不屑地嘟起嘴唇,移动重骑兵。 “你太大意了。”提利昂说。他明白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 “就是这样。”瘦子同意。他用自己的重骑兵回应,两人飞快地厮杀了几回合,直到瘦子笑着说:“将,朋友。” 胖子怒视着棋盘,站起来用本地话咆哮了几句。他的对手笑笑。“来吧,至少这矮冬瓜没他臭,”瘦子示意提利昂坐进空位,“小不点儿,我就跟你来一盘。把银子放桌上,我们来瞧瞧你的游戏本领。” 你指什么游戏?提利昂几乎脱口而出。他坐进椅子里,“吃饱喝足我才玩得好。”瘦子听了便转过头,招呼奴隶女孩端来食物和饮料。 哈尔顿开口介绍:“这位是可敬的魁沃·诺加斯,赛荷鲁镇海关长官。我从没在席瓦斯棋盘上讨得他半点便宜。” 提利昂心领神会。“或许我的运气比较好哟。”说罢他打开钱包,把银币一个接一个地叠在棋盘边,直到魁沃露出微笑。 两人在挡板背后摆棋时,哈尔顿问:“下游有些什么新闻?听说要开战了?” 魁沃耸肩。“渊凯人迫不及待地想开战。他们自封为贤主大人,有多贤良我不清楚,但确实很精明。他们的使节带着很多箱金子和宝石来到我们城市,还带来两百位精选的奴隶,都是些身段火辣的女孩和皮肤细腻的男孩,精通七种春啼之术。据说那使节夜夜宴请达官贵人,出手更是豪爽大方。” “渊凯人连你们的执政官都能收买?” “只收买到奈西索,”魁沃移开挡板,凝神研究提利昂的布局,“马拉乔纵然老迈得没了牙齿,毕竟还是虎党的人,而多法斯明年肯定选不上。于是整个城市都被拉到了战争道路上。” “这是为什么呢?”提利昂不明白,“弥林远隔重洋,那位甜美的小女王到底是哪里冒犯了古瓦兰提斯?” “甜美?”魁沃哈哈大笑,“哪怕从奴隶湾传回的故事只有一半属实,那女孩儿也是个怪物。传说她残忍嗜血,谁敢顶撞就会被钉在木桩上、缓缓地受死;她是个女巫,用新生幼儿的血肉来喂她的龙;她还是个嘲笑诸神、撕毁条约、威胁使节、屠戮忠臣的背誓者。他们还说,她欲火焚身,不仅和男人、女人以及太监交媾,甚至找来狗和孩子满足欲望,被她玩腻了的伴侣下场都极悲惨。她用身体来交换男人的灵魂。” 噢,太棒了,提利昂心想,如果她肯用身体来换,我很乐意把我畸形的小灵魂交给她。 “他们说,”哈尔顿道,“你说的‘他们’,都是那些被她从阿斯塔波和弥林驱逐的奴隶贩子吧,我看全是造谣诽谤。” “谣言总有其真实源头。”魁沃提出,“那女孩招惹瓦兰提斯的真正原因在于她过于狂妄,竟想凭一己之力废除奴隶贸易。奴隶贸易可不单是奴隶湾的生计,它关系着全世界海上贸易的平衡,龙女王说关闭就把它给关闭了。在黑墙之内,拥有古老血脉的旧贵族现在食不甘味、睡不安寝,连厨房里的奴隶磨刀子的声音都怕。放眼整个瓦兰提斯,是奴隶为我们生产粮食、清洁街道、教育孩子,是奴隶为我们守卫城墙、驾驶战舰、冲锋陷阵。现在这些奴隶统统把目光转向东方,翘首盼望光辉灿烂的救星女王,那所谓的解放者。不仅旧贵族不能容忍这种情况,连城里的穷人也没法忍受。按照法律,哪怕乡下最卑微的乞丐其地位也高于奴隶,现在龙女王要把他们最后一点安慰也夺走,能不让人愤慨么?” 提利昂让他的长矛兵前进。魁沃用轻骑兵防守。提利昂又把十字弓兵前移了一格。“外头的红袍僧似乎认为瓦兰提斯应该站在银女王一方,而不是反对她。” “那帮臭和尚要是有点脑子,就该管住自己的舌头。”魁沃·诺加斯道,“他们的信徒已经跟其他神的崇拜者发生了冲突,本内罗的狂言最终会为他招来杀身之祸。” “本内罗的狂言?”侏儒把玩着暴民,一边问。 瓦兰提斯人摆摆手。“在瓦兰提斯城内,每晚都有好几千奴隶和自由民聚集在神庙广场上,听本内罗叫嚣什么泣血之星和清洁世界的火剑。他说倘若瓦兰提斯的执政官们一意孤行、执意跟银女王作对,城市必遭焚毁的命运。” “这种预言我也可以说嘛。噢,晚餐来了。” 晚餐是一大盘垫在切好的洋葱上的烤山羊肉,山羊肉上撒了许多香料,外焦里嫩、鲜美多汁。提利昂撕下一小块来,烫着了指头,但肉实在美味,所以他忍不住又撕了一块。他用淡绿色的瓦兰提斯酒把食物冲下肚,这是好久以来他喝过的最接近美酒的事物。“好吃极了,”他边说边拿起了龙,“这是游戏里最强有力的棋子,”他边说边用龙吃掉了魁沃的大象,“而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有三条。” “她有三条龙,”魁沃同意,“却要对抗三十万敌人。黄砖之城不止派出格拉兹旦·莫·厄拉兹这一位使节。新吉斯的军团已确定将加入贤主大人们一方,向弥林宣战。除此之外,他们还争取到脱罗斯人、埃利亚人,乃至多斯拉克人的支持。” “多斯拉克人就在你们的城墙外头虎视眈眈。”哈尔顿指出。 “那是波诺卡奥的队伍。”魁沃又挥了挥白皙的手,以示不屑,“马王们经常来,送上礼物,他们自会离开。”他再度移动投石机,吃掉了提利昂的雪花石膏龙,接下来是一场屠杀,侏儒勉强招架了十几个回合。“悔不当初吧,”魁沃得意扬扬地说,一边把那叠银币收走,“再来一盘?” “不用了,”哈尔顿说,“我的侏儒已学会谦卑之道。我想我们是时候回船上去了。” 他们走回广场,夜火仍在燃烧,但布道的红袍僧和围观群众都早已散去。妓院窗户里透出蜡烛摇曳的火光,飘来女人的笑声。“还不到深夜呢,”提利昂道,“也许魁沃没有倾情相告。妓女们天天接客,消息比较灵通。” “你对女人这么饥渴啊,耶罗?” “男人总不能光靠手指,你说是吧?”妓女也许正是去了赛荷鲁镇,也许这就是泰莎的归宿,一边脸颊刺上泪珠刺青。“该死的,我几乎被淹死了,需要找个女人安慰一下。我还要确定自己的命根子没变成石头咧。” 赛学士哈哈大笑。“我在门口等,别搞得太久。” “噢,这你不用担心。女人碰到我,巴不得尽快完事。” 这家妓院完全无法与侏儒在兰尼斯港或君临常光顾的窑子相提并论。店主除了瓦兰提斯话,别的都不会,但银币的声音在哪儿都畅通无阻。提利昂交了钱,他便领提利昂穿过拱门来到一个香气弥漫的大房间。屋里四个无所事事的奴隶女孩摆出各种各样的半裸姿势。其中有两个至少四十岁了,最年轻的大约十五或十六岁。虽然这些女人没他在码头见到的妓女那么丑,但也实在称不上标致。其中一人显然怀了孕,另一位太胖、只顾玩弄两个乳头上的铁乳环。她们四个的一只眼下都有泪珠刺青。 “有会说维斯特洛话的女孩没?”提利昂问。店主茫然地瞅着他,似乎不能理解,因而提利昂又用高等瓦雷利亚语重复了一遍。这回对方听懂了些词汇,便用瓦兰提斯语吼了几句。“日落女孩”是侏儒唯一听明白的话。他认为这是指女孩出自日落国度的意思。 全妓院只有一个女孩符合要求,可她不是泰莎。她满脸雀斑,一头浓密的红色卷发——多半她乳房上也有雀斑,阴毛也是红的吧。“就这个,”提利昂道,“我还要一壶酒。红酒配红发,才叫绝配呢。”妓女看着他的烂鼻子,透出极度嫌恶的神情。“我冒犯你了吗,亲爱的?我是个讨人厌的大怪物,如果我父亲没死掉烂掉的话,他一定会好心警告你的。” 虽然这女孩看起来像是维斯特洛人,但一句通用语也不会说。或许她早在婴儿时期就被奴隶贩子抓走了。她的闺房很小,但地上有张密尔地毯,床上铺的是羽毛毯子而非稻草床垫。我上过更糟的床。“可以告诉我你的芳名吗?”他从她手里接过一杯葡萄酒,一边问,“听不懂?”这酒果然又烈又酸,酒劲直冲脑门。“我想我只需向你的蜜穴进军就够了,”他用手背擦干嘴,“你跟怪物睡过吗?这可是千载难逢的体验机会。快把衣服脱光,脸朝下趴床上去,大爷我管你高不高兴。” 她不解地看着他,直到他从她手中一把抓过酒壶,再把她的裙子从头上掀下。现在她明白了他的需求,但并不热情。不管怎样,提利昂太久没碰过女人,所以在她体内抽送到第三下就射了。 他翻过身去,没有任何满足感,却是满心羞愧。这样做不对,我到底变成了怎样一个可怜又可恨的怪物啊。“你认识叫泰莎的女人吗?”他一边问,一边看着自己的种子从她体内流出、流到床上。妓女什么也没说。“你知道妓女都上哪儿去了吗?”她还是没吱声。他看见她背上纵横交错、伤痕累累。这女子跟尸体没两样,我等于是在跟死人做爱。连她的眼睛也了无生气。她连厌恶我的力气都没有。 他要酒。要灌醉自己。于是他双手捧住酒壶,凑到嘴边。鲜红的酒液倾泻而下,流过喉咙,也淌满下巴,浸湿了胡子,浸透了羽毛床。在昏暗的烛光下,这就跟毒死乔佛里的那杯酒一模一样。他一口气把酒喝完,将酒壶摔到地板上,然后连滚带爬地跳下床去找夜壶。这里没有夜壶。他胃里阵阵翻搅,不由自主地蹲下,就着地毯狂呕不休。那张精美厚实的密尔地毯,此刻跟谎言一样带给人安慰。 妓女凄惨地哭起来。他们会把一切都怪罪到她头上,他羞愧地想。“提着我的人头去君临吧。”提利昂劝她,“我老姐会让你入宫做官家仕女,再也没有人敢鞭打你了。”妓女仍旧听不懂。所以他粗暴地分开她的腿,爬到中间,又占有了她一次。至少,这种滋味她是懂的。 葡萄酒没了,他也发泄完毕。他胡乱抓起女孩的衣服,朝房门扔去。妓女明白暗示,赶紧逃走,把他一个人留在黑暗中,沉沦在羽毛床里。我是个烂醉如泥的酒鬼。但他不敢阖眼,生怕就此睡着。在梦境的帷幕之中,伤心领等着他。无尽的石阶向上延伸,又陡又滑又坎坷,裹尸布大王就住在石阶顶上。我不要见什么裹尸布大王,提利昂摸索着穿好衣服,连滚带爬地出门找楼梯。格里芬会剥了我的皮。哈,有何不可?如果全天下有哪个侏儒活该受罚,那就是我了。 楼梯下到一半,他忽然失足,好在及时伸手,勉强以翻筋斗的姿势落地,没有摔个狗吃屎。底楼大堂的妓女们眼看着他落到地上,纷纷露出惊讶的表情。提利昂又翻了个滚,朝她们鞠了一躬。“我喝醉了状态最好。”他转向店主,“很抱歉我糟蹋了你的地毯,不是那女孩的错。我赔你。”他抓了一把银币,朝对方抛过去。 “小恶魔。”身后有个低沉的声音呼唤他。 呼唤他的男人坐在角落里,被阴影笼罩,膝上有个妓女扭来扭去。我先前没发现这妞,若早些看见铁定挑她上楼,不要那雀斑女。这女子比其他妓女都年轻,苗条又漂亮,有一头长长的银发,估计是里斯人……但坐在她身下的男人显然来自七大王国,此人身体健壮,肩膀宽阔,至少有四十岁,甚至更年长。他的头已经半秃,粗糙的胡子覆盖了脸颊和下巴,胳膊上的体毛也特别浓密,甚至指节间也长了毛。 提利昂不喜欢此人的长相,更不喜欢此人外套上绣的人立大黑熊。羊毛外套,这么热的天还穿羊毛外套,除了骑士谁会这么疯狂?“异国闻乡音,身为游子的我非常荣幸。”他敷衍道,“但恐怕您认错了人。我是胡戈·希山,好朋友,我能请您喝杯酒吗?” “我喝得够多了,”骑士推开妓女,站起身。他的剑带挂在旁边墙壁的钉子上,他一把取下,并抽出武器。精钢摩擦皮革的声音让妓女们着了迷,她们痴痴呆呆地看着,烛光在她们眼中闪烁。店主则已不见踪影,“你是我的了,胡戈。” 提利昂知道自己既打不过,也跑不了。喝得烂醉如泥,连靠嘴皮子脱身都做不到。他只好摊开双手。“您要如何发落我呢?” “我要把你,”骑士一字一顿地说,“献给陛下。” 302.第302章 丹妮莉丝 格拉茨旦·卡拉勒在十二名白圣女的陪同下来到大金字塔,这些贵族女孩还太年轻,尚不能进入神庙的情欲园侍奉。她们全身包裹在白袍中,还带上白面纱,象征纯洁。一身绿袍的骄傲老妪则被小女孩们环伺其中。 女王热情地迎接她们,她命弥桑黛招待女孩们吃饭和娱乐,与绿圣女私下共进晚餐。 丹妮的厨师们准备了一顿大餐:撒了芳香的碎薄荷的蜜汁烤羊羔,配上她最喜欢的绿色小无花果。负责端盘倒酒的是她最喜爱的两名质子——小鹿般眼睛的女孩挈萨和瘦弱的男孩克拉扎。他们是兄妹,又是绿圣女的表亲,圣女吻了他们,询问他们是否一切安好。 “他们很贴心,两个都是。”丹妮告诉圣女,“挈萨有时会唱歌给我听,她嗓子真好。克拉扎则和其他男孩一起在巴利斯坦爵士手下受训,学习西方的骑士道。” “他们与我血浓于水。”绿圣女一边看着挈萨为她倒上深红色葡萄酒,一边说,“他们能让陛下满意,我就放心了,希望我也能如此。”这老妪白发苍苍,皮肤如羊皮纸般稀薄,但岁月不曾使她的双眸黯淡分毫。它们同她的袍子一样碧绿,其中充满悲悯与睿智。“恕我冒犯,明光您看起来……很疲惫。您睡得好么?” 丹妮只能苦笑。“不太好。昨晚有三艘魁尔斯划桨船趁夜色偷偷上溯斯卡札丹河。龙之母的仆从向它们的帆射出火箭,将燃烧的沥青抛向它们的甲板,但这些船还是逃脱了,没受重创。魁尔斯人意图如封锁海湾那样将河流也封锁。他们已不再是孤军作战,有三艘新吉斯来的划桨船和一艘脱罗斯武装商船加入他们。”脱罗斯对她结盟提议的答复是宣布丹妮为“妓女”,要她将弥林归还伟主大人;这也比玛塔里斯人的答复强,后者派回的篷车装了个雪松木箱,箱子里放着她三名使节腌过的脑袋。“或许你的神祇能帮助我们,来一场大风拂去海湾里的战舰。” “我会向神灵祈祷献祭,或许吉斯众神能听到我的呼声。”格拉茨旦·卡拉勒抿了口酒,但双眼一直盯着丹妮,“昨夜城内似乎也不太平。我听闻又有自由民遇害。” “有三人遇害。”丹妮不无苦涩,“那帮懦夫闯进纺织工家里——除了为这世界增光添彩,她们从未做过任何坏事,我的床头还挂着她们送的挂毯。鹰身女妖之子砸了她们的纺织机,奸淫了她们,然后割了她们的喉咙。” “我们听说了。明光您还是鼓起勇气以德报怨,没有伤害任何一位贵族质子。” “迄今为止,没有。”丹妮对这些孩子的喜爱日益加深。他们有的羞涩,有的外向,有的可爱,有的阴郁,共同之处是天真漂亮。“杀了小侍酒,谁来帮我端盘服务呢?”她努力让声音听起来轻描淡写。 但女祭司没笑。“据说圆颅党会拿他们喂您的龙,一命抵一命。每死一名兽面军,他们就杀一名质子。” 丹妮拨弄着盘中食物。她不敢看向克拉扎和挈萨,害怕自己哭出来。圆颅党的心肠比我狠多了。他们已为质子的事吵过好几次。“鹰身女妖之子正在金字塔内扬扬得意,”斯卡拉茨今早刚告诫她,“您不取首级,还留着这些质子干吗?”在他眼中,丹妮只是个软弱的妇人。哈茨雅已经够了。用孩子的鲜血换来的和平有什么意义?“他们又没杀人,”丹妮无力地对绿圣女说,“我不是屠夫女王。” “弥林为此感激您,”格拉茨旦·卡拉勒说,“听说阿斯塔波的屠夫国王死了。” “他命令手下进攻渊凯人,却死于哗变。”丹妮酸溜溜地说,“国王尸骨未寒,就有人取而代之,自称克莱昂二世,那家伙被割喉前只在位八天。谋杀者戴上王冠,克莱昂一世的情妇也自命为女王。阿斯塔波人称他们为‘割喉国王’和‘婊子女王’。渊凯人和他们的佣兵团在城外虎视眈眈,城内的两派人马却斗得热火朝天。” “真是悲惨。我的明光,能否允许我冒昧地献上谏言?” “你知道我有多重视你的谏言。” “听我一言,结婚吧。” “哦。”丹妮毫不意外。 “您常说自己只是个年轻女子。看看您,豆蔻年华,涉世不深,难承风雨,如何独自面对这些考验?您需要一位国王与您分忧。” 丹妮叉起一大块羊肉,咬下一口,慢慢地嚼。“那您说,这位国王能否一口气将札罗的舰队吹回魁尔斯?能否举手投足间解阿斯塔波之围?能否让我的子民填饱肚子,为我的街道带来安宁?” “您能么?”绿圣女反问,“国王不是神,但一位强壮男子能做不少事。在我的人民眼中,您是海那边过来的征服者,想要屠杀我们,并奴役我们的孩子。一位国王可以改变这些看法。一位出身高贵、有纯正吉斯卡利血统的国王可以帮您统治这座城市。否则我担心,您的统治会如开始那般地结束,在血与火之中终结。” 丹妮继续拨弄盘子里的食物。“那吉斯众神希望谁做我的国王和伴侣呢?”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格拉茨旦·卡拉勒果断指出。 丹妮并未故作惊讶。“为什么是西茨达拉?斯卡拉茨也是贵族出身啊。” “斯卡拉茨姓坎塔克,西茨达拉姓洛拉克。恕我冒犯,我的明光,只有真正的吉斯人能明白两者的区别。我常听说您是征服者伊耿、睿智的杰赫里斯与龙主戴伦的后代;与之相对,高贵的西茨达拉是圣明的马兹达罕、英俊的哈扎克与解放者扎那克的子孙。” “他的祖先和我的祖先都早已作古。西茨达拉能召唤他祖先的灵魂出来帮弥林抗敌么?我需要船只和士兵,你却给我一堆祖先。” “我们是古老的民族,祖先对我们非常重要。嫁给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并诞下子嗣,这男孩将以鹰身女妖为父,以真龙血脉为母,预言在他身上实现,您的敌人将如春雪般消融。” 骑着世界的骏马。丹妮知道预言。预言是言语的组合,而言语就像风。洛拉克与她不会有后代,真龙与女妖不可能结合。当太阳从西边升起,从东方落下,等海水干枯,山脉像枯叶一样随风吹落,我的子宫才会再度胎动…… ……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有别的孩子,成千上万的孩子,在她打碎枷锁时他们称她为母亲。她想到坚盾、想到弥桑黛的哥哥、想到弹得一手好琴的瑞罗娜·蕤娥。跟谁结婚都无法让他们起死回生,但如果找个丈夫可以结束屠杀,那她亏欠死者这段婚姻。 如果我嫁给西茨达拉,斯卡拉茨会转而与我为敌吗?与西茨达拉相比,她更信任斯卡拉茨,但立圆颅大人为王将是场灾难。此人易怒又记仇,跟她本人一样不受欢迎。西茨达拉则广受尊敬,至少在她看来如此。“我这位候选夫婿怎么想?”她问绿圣女。他觉得我美吗? “陛下当面问他便是。高贵的西茨达拉已在下边等候。如果您愿意,随时可以召见他。” 你倒是安排得十分妥当啊,女祭司,女王暗想,但她咽下怒火,面露微笑。“有何不可?”她召唤巴利斯坦爵士,让老骑士护送西茨达拉上来,“要爬很长一段阶梯,让无垢者帮他。” 等西茨达拉爬完阶梯,绿圣女也结束了用餐。“圣主,请允许我先行告退。您和高贵的西茨达拉有许多要事讨论,我不便打扰。”老妪在唇上轻涂一点蜂蜜,在挈萨和克拉扎的额头分别印下离别的吻,然后用面纱遮住脸,“我将返回圣恩神庙,向神灵祈祷,让女王做出睿智的选择。” 她离去后,丹妮让挈萨满上酒杯,然后遣退孩子们,宣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觐见。他敢再为他宝贝的竞技场说一个字,我就把他从露台上扔下去。 西茨达拉穿了件朴素的绿长袍,外套棉背心。他进来后深鞠一躬,神情肃穆。“你就不能对我笑笑?”丹妮问他,“我就那么难看么?” “您的美丽让我变得拘谨。” 算是个好开端吧。“陪我喝杯酒。”丹妮亲自为他倒酒,“你知道自己为何被召见。绿圣女似乎认为我若选你为夫,烦恼都将迎刃而解。” “我绝不会如此鲁莽承诺。人生就要忍辱负重,唯有死亡能终结一切烦恼。但我相信自己可以帮您。我有钱有权还有人脉,身上流淌着古吉斯的血统。我没结过婚,但拥有两名庶出子嗣,一男一女,这证明我能带给您继承人。我可以让这座城市服从您的统治,并终结夜幕下小巷中的谋杀。” “你能?”丹妮盯着他的眼睛,“鹰身女妖之子会为你放下屠刀?难道你是其中一员?” “不是。” “就算是,你会承认么?” 他笑了。“不会。” “圆颅大人会让你供出真相。” “没错,斯卡拉茨很快就能让我招供。让他提审我,第一天,我是鹰身女妖之子;第二天,我就成了鹰身女妖;第三天,您将得知当年在日落国度谋杀您父亲的,乃是仍为孩童之身的我。他会把我钉在木柱上,让您亲眼目睹我惨死……但一切结束之后,谋杀依然继续。”西茨达拉向她探了探身,“或者您与我成婚,让我来阻止他们。” “你为什么帮我?为了王冠?” “我不否认,王冠很适合我,但我想要的不止于此。如果我告诉您,我想保护自己的人民,正如您想保护您的自由民,您会觉得奇怪吗?弥林经不起第二场战争了,我的明光。” 这是个好答案,说得很实在。“战争非我愿。我曾击败渊凯人,却在本可洗劫他们的城市时手下留情。克莱昂国王要出军攻打渊凯,我拒绝与之同谋。即便现在,当阿斯塔波深陷重围,我依然袖手旁观。而魁尔斯……我从未伤害魁尔斯……” “从未有意伤害,这没错。但魁尔斯是商人之城,商人热爱银钱的响声和金币的光华。您在这里禁止了奴隶贸易,影响遍及自维斯特洛到亚夏的广阔世界。奴隶是魁尔斯繁荣富强的根本,除此之外,脱罗斯、新吉斯、里斯、泰洛西、瓦兰提斯……很多很多地方也离不开这个,陛下。” “让他们来吧,他们会发现我是比克莱昂更棘手的敌人。我宁愿与之决一死战,也不能让我的孩子再被奴役。” “您有别的选择。我可劝说渊凯人承认您现有的自由民,只要圣上同意,自今日起不再阻挠黄砖之城的奴隶贸易和奴隶训练,一切就可兵不血刃地解决。” “除了那些渊凯人将要交易和训练的奴隶的血,”话虽如此,但丹妮心知他所言不错。这或许是我们能期望的最好结局。“你还未曾示爱呢。” “若您喜欢,我会表示的,我的明光。” “这可不是一个坠入爱河的男人会说的话。” “什么是爱?是欲望吗?没有一个健全男人见过您后不想得到您,丹妮莉丝,然而这不是我娶您的原因。在您到来之前,弥林已行将就木,我们的统治者尽是些命根枯萎的干瘪老者和下体褶皱的古板老妪。他们端坐在自己的金字塔上,啜饮杏子酒,侃侃而谈古帝国的光辉岁月,丝毫不顾时光飞逝,城市的砖块在他们脚下崩塌成灰。习俗和禁令将我们死死限制,直到您用血与火换来了新时代。在这个时代,一切皆有可能。嫁给我吧。” 他长得并不难看,丹妮告诉自己,而且他有王者的口才。“吻我。”她命令。 他再次握住她的手,亲吻她的指尖。 “不是这样的。要当是在吻自己的妻子。” 于是西茨达拉轻轻扶住她的肩膀,好像在对待小鸟。他身体前倾,双唇印在她唇上。这干巴巴的一吻轻柔短暂,丹妮毫无感觉。 “要我……再吻一次么?”吻完后,他问。 “不了。”当她在露台上的浴池中沐浴时,小鱼会轻啄她的双腿,那触感都比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这一吻来得热烈。“我不爱你。” 西茨达拉耸耸肩。“迟早会,日久生情,大家都知道。” 你我之间不会,她想着,何况达里奥近在眼前。我想要的是他,不是你。“迟早,我得回到维斯特洛,夺回曾属于我父王的七大王国。” “迟早,凡人皆有一死,但现在考虑死亡没有意义。我宁愿将每一天都看作新的开始。” 丹妮双手合十。“言语就像风,即便爱与和平的言语也不例外。我相信行胜于言。在我的七大王国,骑士会游历冒险,向心爱的少女证明自己的价值。他们会去寻找魔剑,黄金宝藏,以及从龙穴里偷出王冠。” 西茨达拉挑了挑眉毛。“龙我只在您这里见过,魔剑更是罕有。不过如果您想要,我倒是乐意送您戒指、王冠和成箱的金币。” “我想要和平。你说你能帮我终结夜幕下小巷中的谋杀,那就去做吧。结束这见不得光的战争,大人。这是我交给你的任务。只要有九十个日夜不再发生谋杀,我觉得你就够资格坐上王位。你能做到么?” 西茨达拉若有所思:“九十个日夜不出现横死之人,然后我们在第九十一天成婚?” “或许吧。”丹妮故作羞赧地一笑,“不过年轻女孩的善变众所周知,我可能仍想要一把魔剑。” 西茨达拉又笑了。“那您也会如愿以偿,我的明光。汝愿即吾命。最好让您的总管着手筹备我们的婚礼。” “这是高贵的瑞茨纳克最乐意干的事。”如果弥林人得知婚礼即将举行,那即便西茨达拉实现不了承诺,也势必能换来几夜安宁。圆颅大人会对我不满,但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肯定会开心得起舞。丹妮不知这些人谁更关心她。她需要斯卡拉茨和兽面军,也必须对瑞茨纳克的谏言保持戒心。小心芳香的总管。是不是瑞茨纳克、西茨达拉还有绿圣女联合起来陷害我?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前脚离开,身披长长白披风的巴利斯坦爵士就出现在丹妮身后。长年累月在御林铁卫当差让白骑士学会了如何在丹妮宴客时隐匿形迹,但他从未远离。他听到了刚才的事,丹妮一看就知道,并且不赞成。他嘴边的皱纹加深了。“那么,”丹妮对他说,“我又要结婚了。您不为我高兴么,爵士先生?” “如果那是您的旨意,陛下。” “你是不会挑选西茨达拉作我丈夫的。” “这种事不容我置喙。” “的确,”丹妮同意,“但我希望你能理解。我的子民正在流血,他们接连丧命。一位女王不属于自己,而属于国家。联姻还是屠杀,全在我一念之间。要么结婚,要么打仗。” “陛下,恕我直言?” “当然。” “您有其他选择。” “维斯特洛?” 他点点头。“我发誓效忠陛下,无论您身在何处都要守护您。我会永远守在您身旁,无论此地抑或君临……但您属于维斯特洛,属于您父亲的铁王座,而七大王国绝不会接受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为王。” “正如弥林不会接受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绿圣女说的没错,我需要一位国王来辅佐我,一位有古吉斯血统的国王。否则,他们总是视我为未开化的野蛮人——无端破门而入、用木桩钉死他们的亲人并夺走他们财富的野蛮人。” “而在维斯特洛,您将被看做在异乡漂泊多年的游子,如今终于归来继承大业。您的人民会为您欢呼雀跃,七国的善男信女将对您敬爱有加。” “维斯特洛遥不可及。” “在此逡巡也不能让它变近。我们越早离开——” “我知道。我知道!”丹妮不知道怎样让他明白。她同他一样想回维斯特洛,但她必须先将弥林安置妥当,“九十天是很长一段时间,西茨达拉可能失败。无论如何,他的行动会为我争取时间,用来联合其他城邦、加强城防,并且——” “如果他成功了呢?陛下您打算怎么做?” “履行女王的责任。”她的语气变得冰冷,“你见证了我哥哥雷加的婚礼。你认为他的婚姻是为了责任还是爱情?” 老骑士犹豫了。“伊莉亚公主是一位很好的女士,陛下。她善良聪慧,有温柔的心灵和敏锐的头脑。据我所知,王子非常喜爱她。” 喜爱,丹妮心想,这个词多么意味深长啊。最终我也会喜爱西茨达拉·佐·洛拉克的。谁知道呢。 巴利斯坦爵士继续道:“我也见证了您父母的婚礼。恕我直言,他们两人之间连喜爱都谈不上,王国也为这场婚姻付出了昂贵的代价,陛下。” “既然不相爱,为何要结合?” “您祖父指配的。一位森林女巫曾说,他们的结合可以诞生出预言中的王子。” “一位森林女巫?”丹妮十分震惊。 “她随荒石城的珍妮一起进宫。她发育不良,身体畸形,很多人说她是个侏儒,但她跟珍妮夫人很亲,珍妮夫人公然宣称她是森林之子。” “她后来怎样了?” “盛夏厅。”这个词隐隐带着不祥意味。 丹妮叹口气。“你下去吧。我累了。” “遵命。”巴利斯坦爵士鞠了一躬,转身离开,却又在门口停下,“抱歉我忘了,门外有一位访客。是否通知他明天再来见您?” “谁?” “纳哈里斯。暴鸦团回来了。” 达里奥。丹妮觉得心脏在胸腔一通乱跳。“他们回来多……他什么时候……?”她已经语无伦次。 巴利斯坦爵士似乎明白她的意思。“他到达时陛下正在接见女祭司,不太方便。我可以让他明天再来。” “不。”知道我的团长近在眼前,我怎么还睡得着?“让他马上来见我。还有……今晚不需要你护卫了,和达里奥在一起很安全。哦,方便的话叫伊丽和姬琪来。还有弥桑黛。”我要梳洗,我要将自己收拾得漂漂亮亮的。 当她的女侍们赶过来时,她激动地吩咐个不停。 “陛下想穿什么样的衣服?”弥桑黛问。星光和浪花,丹妮想,一缕袒露左胸的丝衣,应该可以取悦达里奥,噢,还要在发间编上鲜花。他们相见之后,从渊凯到弥林的一路上,达里奥每天都送鲜花给她。“把那件胸前缀珍珠的灰色亚麻长袍拿来。哦,还有我的白狮皮。”她在卓戈的白狮皮包裹中最有安全感。 丹妮莉丝于露台上接见团长,坐在梨树下的石雕凳子上。弯弯的月牙在群星拱卫下飘浮在城市的夜空中,达里奥·纳哈里斯神气活现地走进来。他站着不动时也很神气。团长将条纹灯笼裤塞进紫色高帮皮靴,上身穿白丝衬衫,外罩金锁甲,三叉胡染成紫色,绚丽的髭须则是金色,长长的卷发梳成中分。他腰间两侧分别挂着细剑和多斯拉克弯刀。“光辉的女王啊,”他说,“我不在的日子里,您愈发明艳动人了。真不可思议!” 丹妮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奉承,然而来自达里奥的赞美和出自瑞茨纳克、札罗或西茨达拉口中的不一样。“团长大人,据说你在拉扎出色地为我们服务。”我好想你。 “您的团长活着就是为服务他残忍的女王。” “残忍?” 月光反射在他眼中。“他将自己人全抛下,先走一步,只为早些见到她的面庞,结果只能眼巴巴看着她和干瘪的老太婆一起吃羔羊和无花果,倍受煎熬。” 那是因为他们没禀告我你回来了,丹妮想,否则我肯定不顾一切,马上召见你。“与我共进晚餐的是绿圣女。”最好别提西茨达拉,“我急需她的忠告。” “我只急需一样:丹妮莉丝。” “需要叫食物么?你肯定饿坏了。” “我两天没吃东西,但现在你在这里,秀色可餐。” “我的美貌填不饱你的肚子。”她拽下一颗梨扔给他,“吃吧。” “女王的命令哪敢不从。”他咬了一口梨,金牙在月光下闪烁,果汁顺着紫色胡子滴下来。 潜伏在女王内心深处的女孩想狠狠吻他。他的吻一定猛烈粗暴,她告诉自己,他才不会在意我的哭喊和要他停下的命令。但她心中女王那部分知道这很荒诞。“讲讲你的旅程。” 他漫不经心地耸耸肩。“渊凯派佣兵封锁凯塞山口。那群佣兵自称长枪团,我们在夜晚偷袭,将不少敌人直接送下地狱。在拉扎,我杀了手下两名军士,因为他们想偷我的女王送给羊人作礼物的珠宝和金盘。其他就和我承诺的一样。” “战斗中损失了多少人?” “九人,”达里奥回答,“但有十二个长枪团的兵决定与其送命,不如归顺暴鸦团,因而还赚了三个。我告诉他们与您的龙并肩作战要比跟它们作对活得久,他们显然认同我的话。” 这却让丹妮警觉。“他们可能是渊凯的奸细。” “没这么傻的奸细。您不了解他们。” “你也不了解啊。你信任他们么?” “我信任所有的手下——不过只在口水能吐到的范围内。”他吐出一颗籽,对丹妮的疑虑报以微笑,“要我提着他们的首级来见您么?您想要的话,我马上带来。一个秃头,两个满头辫子,还有一个把胡子染成四种颜色。哪有奸细会留这种胡子啊?您说呢?有个抛石手可以在四十步外用石头打中虫子的眼睛,还有个面目狰狞的家伙对付马很有一套。女王若要他们死……” “我不要他们死。我只是……让你盯紧他们。”她觉得自己表现得很蠢。她和达里奥在一起总感觉笨手笨脚的。笨嘴拙舌,春心涌动,反应迟钝。他会怎么看我啊?她换个话题。“羊人能否送来食物?” “粮食将由驳船通过斯卡札丹河送抵,我的女王,其他货物则由商队翻越凯塞山口带来。” “不能通过斯卡札丹河,它已被封锁。海路也是。你可以看见海湾中那些船。迄今为止,魁尔斯舰队驱逐了弥林三分之一的渔船,扣留了三分之一,剩下的根本不敢离港。我们仅存的一点贸易渠道被切断了。” 达里奥扔掉梨核。“魁尔斯人血管里流的是奶。让他们见识见识您的龙,保管他们落荒而逃。” 丹妮不想提龙。尽管卓耿根本没回城,农夫们仍不停地带着烧焦的骨头来见她,向她哭诉丢失的羊。有人报告曾在河北岸见他盘旋在多斯拉克海上空。除他之外,深坑下的韦赛利昂已挣断了一根链子;他和雷哥日益狂躁。无垢者告诉她,铁门曾一度烧得通红,一整天没人敢碰。“阿斯塔波也被围困了。” “这我知道。有位活得够久的长枪团员说红砖之城已开始人吃人,他还说弥林的好日子也要到头。为此我割了他舌头,拿去喂野狗。狗不吃骗子的舌头,但野狗吃了他的,因此我知道他说的是真话。” “弥林城内也有一场战争。”她将鹰身女妖之子、兽面军和砖墙上的鲜血标记统统告诉了达里奥,“我四面受敌,城内城外都有敌人。” “主动出击。”达里奥马上说,“如果四面受敌,被动防御就是等死,左支右绌终有应接不暇之日。不,当你四面受敌时,找出最弱的那个,迅力扑杀,再跨过尸体逃离。” “我能逃到哪儿?” “逃到我的床上,我的臂膀中,我的心里。”达里奥的弯刀和细剑的刀柄被雕刻成黄金女人,赤身裸体,神态放荡。他的大拇指以淫秽的方式拂过这两个雕像,嘴角露出坏笑。 丹妮满脸通红。那就像是在爱抚她。如果我拉他上床,他会不会觉得我太淫荡?他想让丹妮当他的姘头。我不该单独召见他。靠近他太危险了。“绿圣女说我必须嫁给吉斯人,让他做我的国王,”她有些慌乱地说,“她劝我嫁给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 “那瘪三?”达里奥轻笑,“你想找个太监上床,何不找灰虫子?你真的想要一个国王?” 我想要你。“我想要和平。我给了西茨达拉九十天期限,让他结束城内的谋杀。如果他做到,我就嫁给他。” “让我做你的丈夫吧,我九天之内就能结束一切。” 你知道我不能那么做,她差点脱口而出。 “你应该斩草除根,而非扬汤止沸,”达里奥自顾自说着,“要我说,杀光他们,抄他们的家。下一道密令吧,您的达里奥将让他们的头颅堆得比这座金字塔还高。” “如果我知道罪魁祸首——” “扎克、帕尔还有玛瑞克。他们,以及其他所有伟主大人。还会有谁?” 他真是既英勇,又嗜血。“我们无法证明是他们所为。你要我屠杀自己的臣属么?” “您的臣属很乐意杀了您。” 他离开得太久,丹妮差点忘了他是什么人。佣兵天性狡诈,她提醒自己,反复无常,言而无信,残忍好杀。他本性难移,永远不是做国王的料。“那些金字塔很坚固,”她解释,“我们要花很大代价才能攻下。况且只要攻打一个,其他的马上会群起反抗。” “那就找些理由让他们从金字塔里出来。一场婚礼?有何不可?你宣布要下嫁西茨达拉,所有的伟主大人都会出来看热闹。等他们齐聚在圣恩神庙,让我收拾他们。” 丹妮被吓住了。他是头怪物。一头英勇的怪物,但仍是怪物。“你让我当屠夫国王?” “宁为刀俎不为鱼肉。强者都是屠夫,包括女人在内。” “我这个女人就不同。” 达里奥耸耸肩。“大部分女人除了想给国王暖床,为国王孕育子嗣,别无他求。你想当这类人,就嫁给西茨达拉吧。” 她有些生气。“你是不是忘了我是谁?” “没有。你自己呢?” 韦赛里斯会为他的傲慢砍他的头。“我是真龙血脉。别给我上课。”丹妮莉丝霍地站起,白狮皮从她肩头滑落,堆在地上。“退下。” 达里奥夸张地鞠了一躬。“听凭差遣。” 他离开后,丹妮莉丝召回巴利斯坦爵士。“派暴鸦团出去。” “陛下?他们刚回来……” “我要他们出去。让他们侦察渊凯内陆,并保护经过凯塞山口的货车。今后达里奥向你汇报就可以。把该付的辉币付给他,保证他手下人人有份,但别让他再出现在我面前。” “如您所愿,陛下。” 当晚,丹妮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她甚至叫来伊丽,希望女侍的爱抚能让她放松,但只做了一会儿工夫便将多斯拉克女孩推开。伊丽甜美可爱,身体柔软,且心甘情愿,可毕竟不是达里奥。 我做了什么啊?丹妮蜷在空荡荡的床上想。我等他回来等了那么久,结果又将他打发走。“他会把我变成怪物,”她轻声说,“一个屠夫女王。”但她随即想到飞走的卓耿,还有深坑中的其他龙。我手上也沾满鲜血,心里也是。有什么区别呢?达里奥和我,我们都是怪物。 303.第303章 流亡首相 怎去了那么久?格里芬在“含羞少女号”上来回踱步,焦急地想。难道哈尔顿也跟提利昂·兰尼斯特一样跑了?莫非瓦兰提斯人逮捕了他?我该让达克菲同去。哈尔顿不值得信任,在赛荷鲁镇,他放跑了侏儒。 “含羞少女号”停在杂乱的长码头某个肮脏的角落里,靠着一艘上榜出售多年却无人问津的撑篙船,以及一艘油漆得富丽而庸俗的戏子驳船。戏子们是喧哗吵闹的一群人,他们喜欢引经据典地彼此争论,又喝得个个酩酊大醉。 离开伤心领以来,始终是湿热天气,此刻火热的骄阳在南方高悬于维隆瑟斯镇熙熙攘攘的水码头上,但格里芬顾不上关心这些了。黄金团就扎营在离镇三里的南方,比计划中的位置要靠北得多,而马拉乔执政官派出五千步兵和一千骑兵随行监视,切断了佣兵团前往河口三角洲的路。除此之外,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还隔着半个世界之遥,而那提利昂·兰尼斯特……好吧,他现在可能在任何地方。若诸神保佑,兰尼斯特那颗畸形的脑袋此刻已被送回了君临;但很可能侏儒就在左近,好端端地一边大口喝酒、一边实施着某些邪恶计谋。 “七层地狱,哈尔顿死到哪儿去了?”格里芬向莱摩儿女士抱怨,“买三匹马能有多费事?” 她耸耸肩。“大人,把孩子留在船上是不是更安全?” “是更安全,但不明智。他是成人了,而这是他注定要走的路。”格里芬没心情争论。他厌倦了躲藏、厌倦了等待、厌倦了谨慎。况且现在也没时间谨慎。 “这些年,为隐藏伊耿王子的身份,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多。”莱摩儿提醒他,“我知道,终有一天他会洗净头发,宣告王者归来,但不是现在,不是在佣兵的军营里。” “如果哈利·斯崔克兰想对他不利,把他藏在‘含羞少女号’上也于事无补。斯崔克兰手下可有一万佣兵,而我们只有达克。伊耿是个完美的王子,我们必须让他们看到这点,让斯崔克兰跟他的手下了解他,毕竟他们都是他的人。” “他们是他的人那是因为总督用重金收买。事实上,他们不过是一万名全副武装的陌生人,再加上更不可信赖的随从和营妓之流。万一有个闪失,我们苦心经营的一切都会付诸流水。如果说胡戈的脑袋可换来领主地位,想想看瑟曦会怎么奖励帮她除掉铁王座真正继承人的人呢?大人,你不了解这帮佣兵,你离开黄金团十多年,老朋友们都死了。” 黑心……格里芬离开时,米斯·托因是那么精神抖擞,很难接受他现在进了坟墓的事实。他成了长杆上的黄金头骨,而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接替了他的位置。他明白莱摩儿的忠告很有道理,不管黄金团成员的亲属或先祖是谁,他们现在都是佣兵,佣兵是不值得信任的,可…… 昨晚他又梦见了石堂镇。他独自一人手持长剑,挨家挨户搜查。他踢碎房门,冲上楼梯,从一个屋顶跳到另一个屋顶,耳边始终回响着远处的钟声。青铜钟的轰鸣和银铃铛的摇晃,联合起来在他脑海里敲打,令人发狂的不谐音符逐步膨胀,直到他脑袋似被贯穿,直到他头痛欲裂。 鸣钟之役过去了十七年,但那钟声却缠上了他,犹如一场慢性疾病。人们说,江山易主是因为雷加王子在三叉戟河上倒在了劳勃的战锤下,可要是狮鹫能在石堂镇杀掉雄鹿的话,后来的事根本不会发生。那天的丧钟为大家而鸣。为伊里斯及其王后,为多恩的伊莉亚和她的小女儿,为七大王国正直诚实的男男女女。为他的银王子。 “按计划,等见到丹妮莉丝女王才能揭开伊耿王子的身份。”莱摩儿还在说。 “计划的前提是那女孩主动西进。现在龙女王把这计划化为了灰烬,去感谢潘托斯的蠢胖子吧,我们只抓住了龙尾巴,却已经引火烧身。” “伊利里欧不可能未卜先知,知道那女孩选择留在奴隶湾。” “正如他不知道乞丐王会这么死去,不知道卓戈卡奥会步其后尘。那胖子的预言鲜少成真。”格里芬用戴手套的手拍了拍长剑柄,“莱摩儿,我跟着那胖子吹的笛起舞多年,有什么收获?现在王子已长大成人,他的时刻——” “格里芬,”耶达里用盖过戏子们铃铛声的声音大嚷,“哈尔顿回来了。” 终于回来了。哈尔顿热得浑身汗湿,亚麻布薄袍的腋窝下,浸出了两个深色的圈。他穿过码头,来到船边。在赛荷鲁镇,他独自一人悻悻地回船,承认自己弄丢了侏儒,此后一直拉长了脸。好歹这回他弄到三匹马,算是没搞砸。 “把孩子带上来,”格里芬吩咐莱摩儿,“帮他准备好。” “是。”她不快地答应。 就这样吧。他对莱摩儿女士渐生好感,但这并不意味着作决定需要征求她同意。她的职责只是指导王子七神信仰的教义——这点她完成得很好——但光靠祈祷是没法夺回铁王座的。战争,这是格里芬的使命。他辜负了雷加王子,但只要一息尚存,他就决不会辜负雷加的儿子。 哈尔顿带来的马他不太满意。“只买到这些?”他向赛学士抱怨。 “只有这些,”哈尔顿顶嘴道,“而且你想象不到买它们花了多少钱。现在多斯拉克人渡了河,维隆瑟斯镇里一半的人都想逃走,马是一天一个价。” 我应该自己去买。出了赛荷鲁镇那档子事,他无法再像从前那样信任哈尔顿了。他被花言巧语所惑,竟让侏儒单独去逛窑子,自己跟个白痴一样在广场上闲晃。妓院老板坚称侏儒是被人拿剑绑架走的,但格里芬持怀疑态度。小恶魔诡计多端,天知道这是不是他自导自演的戏,妓女们口中的醉酒凶徒完全有可能是其预先安排的亲信。此事我也有责任。在侏儒舍身挡在石民和伊耿之间以后,我便对他放松了警惕。看见他的第一眼,我就该割了他喉咙。 “就骑这些吧,”他告诉哈尔顿,“反正军营就在南边三里地外。”乘“含羞少女号”过去比较快,但他不愿向哈利·斯崔克兰暴露他和王子的秘密基地;他也不愿带着王子涉过泥泞的水滨浅滩去会面——那样的方式也许适合佣兵父子,却与前首相及其辅佐的王子殿下全然不配。 莱摩儿带着王子从船舱中出来,格里芬将他仔仔细细、从头到脚审视了一番。王子佩上了长剑和匕首,穿着擦得锃亮的黑皮靴和一件镶血红缎边的黑色大氅。他的头发认真梳洗打理过,再染成暗蓝色,衬得眼睛也是蓝的。他喉头用黑铁链串了三颗硕大的方形红宝石,那是伊利里欧总督送的礼物。黑与红,正是龙的颜色。很好。“你今天很有王家风范,”他告诉孩子,“你父亲也会为你骄傲的。” 小格里芬把手指插进头发里面。“可我讨厌染成蓝发。我们应该把它洗掉。” “你很快就会如愿了,”格里芬自己也想回归本色,虽然他的红发已开始变灰。他拍拍男孩的肩膀,“出发吧!你的军队正等着你检阅。” “我的军队,我喜欢这说法,”一丝笑容在王子脸上一闪而过,“可他们真是我的军队吗?他们都是佣兵。耶罗曾警告说谁也不能信任。” “他说的倒在理。”格里芬承认。如果黑心还是团长就好了,可惜米斯·托因死了四年,而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完全是另一种人。但他不能把人心险恶讲得太透,小恶魔已在孩子年轻的头脑里种下了太多猜疑。“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身为王子,你完全有理由警惕……但另一方面,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做事却不能畏手畏脚、杯弓蛇影。”伊里斯王就是反例,到最后,连雷加也放弃了父王。“最好的方式是不偏不倚,保持折中,让别人用忠诚的服务来逐步赢得你的信任……同时你要大度地接纳他们,慷慨地奖励他们。” 男孩点点头。“我会记得的。” 他们把三匹马中最好的一匹给了王子,那是一匹大骟马,淡灰近乎于白。格里芬和哈尔顿骑在不那么优良的坐骑上,一左一右跟随王子。南行的路在维隆瑟斯镇高高的白色墙垒下延伸了半里多,然后沿着蜿蜒的洛恩河,经过柳树林、罂粟花田和一座高大的木制风车,风车叶片像老人的骨头一样动起来便吱咯作响。 太阳西沉,他们来到河边的黄金团营地。这是一座连亚瑟·戴恩看了都会赞许的军营——布局严整,井井有条,无懈可击。军营周围挖了深深的壕沟,里面装上削尖木桩;军营中帐篷排列成行,留出宽阔通道。厕所修在水边,所有排泄物皆被水流冲走。马儿统一拴在北面,在拴马的地方之外,更有二十几只大象在水边漫游,用鼻子拨弄芦苇。格里芬满意地看着这群灰色巨兽。全维斯特洛找不出一匹战马能与之抗衡。 营地周边的长杆上高高飘扬着佣兵团的金色战旗。甲胄在身、手执长枪和十字弓的哨兵在旗下往返巡逻,监视着附近的风吹草动。格里芬素来担心黄金团在哈利·斯崔克兰指挥下会变得纪律松弛——此人向来是个好好先生,对交朋友比治军在行——现下感到由衷的欣慰。 在营门口,哈尔顿跟负责守卫任务的军士交代了几句,对方便差人去找队长。来人的形象跟格里芬记忆中相比并无二致,依然那么丑:这个佣兵大腹便便、一身横肉,脸上伤疤纵横交错,右耳看起来像被狗啃过,左耳则全没了。“当上队长了,佛花?”格里芬道,“我还以为黄金团的标准比较高。” “比你以为的更惨,”福兰克林·佛花说,“他们让我做了骑士。”他扣住格里芬,来了个令人喘不过气的熊抱。“即便以入土十多年的死人的标准,你的气色也很糟糕。染了蓝发,是吗?哈利说你要来,我差点吓得尿裤子。还有哈尔顿,你还带着这老小子啊?嘿,你个冷冰冰的臭婊子,很高兴见到你。”他转向小格里芬。“这位是……” “我的侍从。孩子,这位是福兰克林·佛花。” 王子点头致意。“佛花是私生子的姓,你来自河湾地。” “对喽。我妈本是果酒厅的洗衣妇,后来被领主的儿子强暴了,所以我算得上是个烂苹果佛索威。”佛花挥手示意他们进门,“跟我来吧,斯崔克兰已经让所有军官到大帐集合,召开军事会议。该死的瓦兰提斯人正磨刀霍霍,逼迫我们表明意图。” 黄金团的士兵们在帐篷外耍骰子、喝酒、拍赶苍蝇。格里芬不知其中有多少人清楚他的身份。大概没几个,毕竟过了整整十二年。即便那些曾跟他并肩作战的人,他们认识的也只是火红胡须、遭到流放的琼恩·克林顿大人,不是这个修面干净、一头蓝发的佣兵格里芬。对知情者们来说,克林顿是因为盗窃佣兵团的公共财产而被丢脸地赶出了团队,之后在里斯买醉身亡。这是个可耻的谎言,他始终耿耿于怀,但瓦里斯坚持要这样安排。“我们不想要任何人来歌颂忠勇的流亡首相。”太监装腔作势地咯咯笑着解释,“英勇牺牲的你会被人们怀念,但当个窃贼、酒鬼和懦夫的话则人人避而远之,很快就会被忘却。” 太监怎能了解男人的荣誉?为孩子的缘故,格里芬答应了八爪蜘蛛的要求,但暗地里痛恨着这份强加的侮辱。诸神保佑,让我活着看到孩子坐上铁王座,看到瓦里斯为此付出代价。到时候,我们来瞧瞧是谁被人忘却。 团长的帐篷由金线缝成,周围插了一圈长矛,每根长矛顶上都挂着镀金头骨。有颗头骨特别大,奇形怪状,它下面那颗头却只有孩子的拳头大小。凶暴的马里斯和他不知名的弟弟。其他头骨没有太多特点,只是有的人生前被锤子敲死,砸得头骨开裂,另有颗头骨有整齐的尖利牙齿。“哪个是米斯?”格里芬听见自己发问。 “这个,最后这个。”佛花指给他看,“你在这里等,我去通报。”说完他便钻进帐篷,留下格里芬追悼老友的镀金头骨。米斯·托因爵士生前相貌丑陋,却有个著名的帅气先祖——华丽而黝黑的骑士特伦斯·托因。据说特伦斯的容貌不仅被歌手们歌颂,也让国王的情妇动心。米斯却生了大耳朵、歪下巴,还有琼恩·克林顿毕生所见最大的鼻子。不过当他朝你展开笑颜时,这些都无关紧要了。根据盾牌上的纹章,部下们叫他黑心,他对此欣然接受。“团长就该被人畏惧,不论对朋友还是敌人,”他宣扬,“他们觉得我越残酷越好。”这当然不是事实。托因是个天生的战士,勇猛但为人公正。他是士兵们的慈父,对流亡首相琼恩·克林顿尤为关照。 死神剥去了他的耳朵、鼻子及所有血肉,只把笑容留下,转化为金灿灿的枯骨微笑。事实上,所有骷髅都在笑,连立在中央高杆上的“寒铁”也一样。他笑什么呢?他声名扫地、孤独地客死异乡。临终前,伊葛·河文爵士下达了那道著名的命令:把他头骨的皮肉煮掉,将骨头镀金,西渡复国之日,后人要举着它上阵。黄金团的历任团长继承了这个传统。 说实话,若非为了孩子,琼恩·克林顿很可能加入他们的行列。他在黄金团中服役五年,一路升迁至托因的左右手。如果留下,米斯的继任人很可能是他,并非哈利·斯崔克兰。但格里芬不后悔自己的选择。西渡复国之日,我要统率大军,决不以头骨的形象回去。 佛花掀开帐篷。“进来吧。” 他们进去时,黄金团的高级军官们纷纷从凳子或折叠椅上起立致意。老朋友们用微笑和拥抱来欢迎格里芬,团里的新人则表现得较为正式。并非每个人都欢迎我回来。有的人笑里藏刀。直到刚才,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还坚信琼恩·克林顿伯爵早已进了坟墓,而且认定那是他最好的归宿——盗窃兄弟们的公共财产是大忌。换做格里芬本人,也会那样想。 福兰克林爵士一一作介绍。很多佣兵队长顶着私生子的姓氏,如佛花、河文、希山、石东等,但也有在七国比较显赫的姓氏。格里芬数到两位斯壮、三位培克、一位穆德、一位罗斯坦、一位曼达克和一对科尔兄弟。不过姓氏并不重要,在佣兵团里,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称呼自己。黄金团的佣兵将世俗的财富统统展示在外,颇有暴发户气质,这点跟其他团队并无不二:他们佩上镶宝石的剑和雕花盔甲,穿着上好的丝衣和沉重的金丝项圈,尤其是每个人胳膊上的黄金臂环价值连城,足以充当领主的赎金。一个臂环代表了在团中一年的服役经历。满脸疹子的马柯·曼达克——他烧掉了脸上的奴隶刺青,留下一个洞——还戴了一串黄金头骨。 军官们并非全部来自维斯特洛。指挥弓兵队的黑巴曲是盛夏群岛人,皮肤黑如煤炭,他从黑心的时代起一直负责这个职务,今天披了一件绿橙相间、异常华美的羽毛披风;肤色惨白的瓦兰提斯人高利斯·艾多因接替了斯崔克兰的财务官职位,他一边肩膀垂下豹皮,如鲜血般红艳的头发披散在肩,末端扎了许多涂过油的辫子,不过他的尖胡子却是黑色的;新任情报官里斯人兰索诺·马尔没跟格里芬照过面,此人有淡紫色眼睛和白金色头发,连妓女也会嫉妒他肥厚艳丽的红唇。乍看上去,他就是个女人。他还把指甲涂成紫色,戴着珍珠和紫水晶的耳坠。 这帮人有的是鬼魂、有的是骗子,格里芬审视着一张又一张面孔,心里下了结论。从失败的战争、失败的事业、失败的叛乱中活下来的失败者。这是一个失败者的团队,其成员个个声名扫地、漂泊无依,但这却是我的军队,是我们最大的希望。 于是他转向哈利·斯崔克兰。 无家可归的哈利看起来几乎不像个战士。他身材肥胖,有一颗大大的圆头,淡灰色的眼睛,稀疏的头发被他拨开用来掩盖光头。此刻斯崔克兰坐在行军椅上,脚伸在一盆盐水里泡着。“原谅我不能起身迎接,”他打过招呼,“行军太辛苦,我的脚太容易起水泡了。真是个诅咒啊。” 这是虚弱的表现,你听起来就像个老女人!斯崔克兰家族自黄金团成立之日起就是团队的核心成员。哈利的曾祖父曾在第一次黑火叛乱中为黑龙旗而战,并因此失去了所有封地。“我们是四代尽忠啊。”哈利曾骄傲地说,真不明白连续四代逃窜流亡的生涯有什么值得夸耀的? “我可以为你调一帖药膏,”哈尔顿提出,“还有多搽点矿物盐,可以让皮肤更坚硬。” “你真好心,”斯崔克兰举手示意他的侍从,“威金,给客人们倒酒。” “谢谢,但是不了,”格里芬说,“我们喝水就好。” “如你所愿。”团长抬头朝王子微笑,“这孩子一定就是令郎了。” 他知道实情吗?格里芬猜不透,米斯告诉了他多少?瓦里斯对保密要求特别严格。太监、伊利里欧和黑心三人达成的协议只有他们自己清楚,黄金团内无人知晓。不知情便无从泄密。 但保密期结束了,现在该结束了。“没有比他更高贵的孩子,”格里芬宣布,“但他不是我儿子,也不姓格里芬。大人们,我为你们带来了龙石岛亲王雷加与多恩公主伊莉亚所生之长子伊耿·坦格利安……很快,经由你们的帮助,他将登基成为伊耿六世,七国统治者,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 一片沉默,没人喝彩。有人清了清喉咙。科尔兄弟中的一位拿酒壶斟了杯葡萄酒,高利斯·艾多因一边玩弄鬈发、一边用格里芬听不懂的语言嘟囔着,莱斯维尔·培克咳嗽了一声,曼达克和罗斯坦则交换了眼神。他们都知道,格里芬猛然意识到,他们都知道。他旋身转向哈利·斯崔克兰,“你何时公布的?” 团长在脚盆里蠕了蠕起泡的脚。“兵团抵达河边时,当时整个团队骚动不安。大伙儿的心情不难理解,放弃了在争议之地的轻松差事,到底为什么?就为了在这该诅咒的酷热天气里艰苦跋涉,眼看着金钱耗尽、刀剑生锈么?何况我还回绝了一份优厚的合约。” 这个消息让格里芬起了鸡皮疙瘩。“谁的合约?” “渊凯人的。他们派来瓦兰提斯的使节已招募到三个佣兵团去奴隶湾参战,第四个目标就是我们。他许诺将密尔人当初给我们的合约报酬翻倍,此外还赠送黄金团里每位士兵各一个奴隶、每位军官十个奴隶。至于我本人,礼物是一百名美貌处女。” 七层地狱。“这意味着数以万计的奴隶。渊凯人上哪儿去找那么多奴隶?” “上弥林。”斯崔克兰招呼他的侍从,“威金,拿毛巾来。这水凉了,我的脚指头皱得跟葡萄干似的。不,不是那条毛巾,要软的那条。” “你严词拒绝了他。”格里芬道。 “我说我想多考虑一下。”侍从替他擦脚,哈利皱了皱脸,“对趾头温柔点儿,孩子,你可以把它们想象成薄皮葡萄。你要弄干它们,而不是挤碎它们。轻拍,别用力,对啰,就这样。”他转头回望格里芬,“严词拒绝就太不明智了,团里的弟兄们会质疑我是不是鬼迷心窍。” “你们很快就会有活可干。” “是吗?”兰索诺·马尔接口,“我想你应该知道那坦格利安女孩根本没向西走?” “我们在赛荷鲁镇听说了这个传闻。” “这是千真万确、明明白白的事实,让人难以理解的事实。怎么会这样?她何不一把火烧了弥林,将财物洗劫干净,一走了之?换成你我,都会这样做。奴隶城邦富得流油,而她的征服战争正缺金子。留下来有何意义?这是出于恐惧?出于疯狂?抑或出于淫欲?” “原因并不重要,”哈利·斯崔克兰卷开一双条纹羊毛长袜,“重要的是她人在弥林我们却在这里,而瓦兰提斯人的猜疑正一天比一天深。我们千里迢迢赶来,是为了拥护可以带我们回家、让我们荣归维斯特洛的国王和王后,但这个坦格利安女孩似乎对种橄榄树比对夺回父亲的王位更感兴趣。她的敌人正在编织包围网。渊凯、新吉斯、脱罗斯,现在又加上血胡子和褴衣亲王……很快古瓦兰提斯的舰队也要启程去奴隶湾。她靠什么来对抗呢?拿棍子的床奴么?” “她有无垢者,”格里芬说,“还有龙。” “龙,哼,”团长并不信服,“她的龙还小,当宠物还差不多。”斯崔克兰小心翼翼地用袜子盖住水泡,再慢慢拉到脚踝。“等她的敌人从四面八方扑过来,区区几条小龙能起什么作用?” 崔斯坦·河文在膝上敲打着手指。“依我之见,我们必须尽快赶到她身边。既然丹妮莉丝不来找我们,我们就得去找她。” “我们学会水上漂了吗,爵士?”兰索诺·马尔不满地问,“我再说一遍:趁早打消走海路接近银女王的念头。我扮成商人,独自溜进瓦兰提斯侦察过,意图统计有多少船可资利用。港口里确实挤满了各式各样大小不一的划桨船、平底船和大帆船,但我们只能与走私者和海盗合作。克林顿大人曾在本团服役多年,想必很清楚底细,本团足有一万人,其中包括五百名骑士——每名骑士备三匹马、一名侍从,每名侍从还各有一匹马——此外别忘了大象。几艘海盗船那是杯水车薪,我们需要一整支海盗舰队……即便我们能组织起这样一支舰队,根据从奴隶湾传回的消息,我们还要突破针对弥林城的海上封锁。” “我们可以假意答应渊凯人的条件,”高利斯·艾多因劝道,“让渊凯人送我们去东方,然后在弥林城下归还他们的金子。” “一次毁约已经玷污了团队的声誉,我不允许这种情况再度发生。”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用手捧住起泡的脚,停下来说,“我提醒你,签下这份秘密协议的是米斯,不是我。当然,我很乐意履行协议,但你总得向我指明履行的方法吧?现在一切证据表明,那坦格利安女孩根本没心思回到西方。或许在她眼中,维斯特洛不过是她父亲的王国,弥林才是她的天下;或许她打算吞并渊凯,做一统奴隶湾的女王。如果情况是这样,如果她挑战失败,那她早在我们赶到前就身败名裂了。” 听他说出这番丧气话格里芬并不意外。哈利·斯崔克兰是个八面玲珑的家伙,在谈判桌上远比在战场上灵光。他精通生财之道,但有没有勇气带兵打仗却很成问题。 “陆路也可以考虑。”福兰克林·佛花建议。 “走恶魔之路等于送死,行军途中恐怕团里一半人要当逃兵,剩下的还得在路上折损一半。很遗憾,虽然这话难以启齿,但我认为伊利里欧总督和他的朋友在这小鬼女王身上寄托了太多不理智的希望。” 错,格里芬心想,他们最不理智的就是信任你。 这时,伊耿王子开口了。 “请将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他打破僵局,“丹妮莉丝不过是雷加王子的妹妹,我却是雷加的嫡生长子。你们只需要我这一条真龙。” 格里芬把戴黑手套的手放在伊耿王子肩上。“说得好,”他评价,“但说话之前要三思。” “我七思八思都有了,”男孩坚持,“我凭什么要像乞丐一样到我姑姑驾前摇尾乞怜?我的继承顺位在她之上。就让她来找我吧……来维斯特洛找我。” 福兰克林·佛花哈哈大笑。“我喜欢这主意。向西航行,不去东方。把小女王留给她的橄榄树,大伙儿齐心协力拥戴伊耿王子夺回铁王座。这孩子有胆量,是条汉子!” 团长的表情像被人扇了一巴掌。“你脑子晒糊了不是,佛花?我们需要那女孩,需要这场婚事。如果丹妮莉丝承认了我们的王子并让他做她的未婚夫,那么七大王国也会有样学样;反过来,没得到她的肯定,诸侯们一定会嘲笑他的声明,把他当骗子和冒牌货,说我们弄虚作假。退一步讲,我们怎么去维斯特洛?兰索诺刚说得那么清楚:没船。” 这家伙怕打仗,格里芬意识到,怎能选他作黑心的接班人? “去奴隶湾是没船,但去维斯特洛不同;海上遭到了封锁,但只是东方洋面。瓦兰提斯的执政官肯定很乐意礼送我们出境,听说我们要回七大王国,他们甚至可能为我们打点好一切。没有哪个城邦喜欢自己家门口驻着一支军队。” “他说的没错。”兰索诺·马尔表示同意。 “现在狮子应该嗅到了龙的气味,”科尔兄弟中的一位说,“但瑟曦的注意力全放在弥林和弥林的女王身上,对我们的王子殿下她是一无所知。等我们悄然登陆,树起大旗,肯定能争取到许多支持。” “我们是能争取到一些拥戴,”无家可归的哈利说,“但不是许多。别忘记,雷加的妹妹有龙,雷加的儿子却没有。没有丹妮莉丝和她的军队——尤其是没有无垢者——我们在战场上难操胜算。” “伊耿一世夺得维斯特洛并没靠太监帮助,”兰索诺·马尔辩道,“伊耿六世为什么就一定需要?” “按照计划——” “什么计划?”崔斯坦·河文叫道,“胖子的计划吗?那个每月都要发生变化的计划?先是说韦赛里斯·坦格利安将率领五万名多斯拉克哮吼武士加入我方,然而乞丐王却死于非命;随后他又把希望寄托在他妹妹身上,说那个娇弱的小女王要带着三条新孵出的龙返回潘托斯。结果呢?结果那女孩带着她的龙在奴隶湾现身!还留下一串冒烟的城市;这回胖子要我们去瓦兰提斯接她,结果又成泡影! “我受够了伊利里欧的计划。劳勃·拜拉席恩没有龙能赢得铁王座,我们也可以。即便有个三长两短,人们不肯揭竿而起,大伙儿也还可以退回狭海对岸,就像当年的寒铁等人那样。” 斯崔克兰顽固地摇头。“这件事的风险——” “——并不大。泰温·兰尼斯特丧命后,七大王国群龙无首,正是开战的好时机。铁王座上坐着另一个小鬼,比之前那个更小,而王国上下各路叛党就像秋天的落叶那么多。” “话虽如此,”斯崔克兰道,“但凭我们一个佣兵团孤军奋战——” 格里芬受够了懦弱的团长。“我们不是孤军奋战。多恩领会加入我方,它一定会加入,因为伊耿王子是雷加和伊莉亚的儿子。” “没错,”男孩赞同,“而我们在维斯特洛的敌人是谁呢?不过一个女流之辈!” “一个兰尼斯特女人。”团长强调,“想清楚,那婊子身边有弑君者辅佐,还有凯岩城的全部财富作为后盾。此外,伊利里欧说小鬼国王与提利尔的女儿有了婚约,这意味着我们还要与强大的高庭为敌。” 莱斯维尔·培克一拳砸在桌上。“虽然流亡了一百年,但我们在河湾地还是有朋友的。高庭并不像梅斯·提利尔想象的那么强大。” “伊耿王子殿下,”崔斯坦·河文朗声道,“我们都是您的臣子。请问向西航行而非向东,是您的旨意吗?” “是。”伊耿急切地回答,“如果我姑姑想留在弥林,就让她留下。凭着你们的宝剑和忠诚,我将亲自夺回铁王座。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击,赶在兰尼斯特醒悟之前赢得几场胜利。这样的话,我相信我们一定能赢得许多人的支持。” 河文微笑着赞许。其他人若有所思地交换着眼神。然后培克道:“我宁肯死在维斯特洛也不要死在恶魔之路。”马柯·曼达克扑哧笑着回应:“我嘛,我宁愿快活地活着,享受富饶的田产和一座大城堡。”福兰克林·佛花将剑柄一拍,叫道:“能宰几个佛索威,干这票就值了!” 所有人七嘴八舌地同时发言,格里芬意识到局势已被成功扭转。我不知道伊耿还有这手。这么做并不谨慎,但他受够了谨慎、受够了守秘、受够了等待。无论成败,在死之前他一定要再见到鹫巢堡,一定要葬在父亲身畔的墓穴。 于是黄金团的军官们一个接一个起立、下跪,将剑放在年轻的王子脚边。最后一个这么做的是他们的团长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他起了水泡的脚还有一边没穿上袜子。 夕阳染红了西天,长矛上的黄金头骨洒下血红的阴影。离开团长的帐篷后,福兰克林·佛花主动提出要带王子在军营里转转,让他手下的“孩儿们”瞻仰瞻仰。格里芬答应了他的要求。“记住,在我们渡过狭海之前,对普通士兵而言他还是小格里芬。等我们登上维斯特洛的海岸,再洗净他的头发,让他穿上自己的盔甲。” “好嘞,我明白,”佛花拍拍小格里芬的背,“跟我来。我从厨子开始介绍,都是些好小子。” 他们走后,格里芬回头吩咐赛学士。“快骑回‘含羞少女号’,把莱摩儿女士和罗利爵士带来。别忘了伊利里欧的箱子,尤其要照看好箱子里的钱和盔甲。替我感谢耶达里和耶利亚,他们的任务至此圆满结束,将来陛下重夺王位后,决不会忘记他们。” “遵命,大人。” 等哈尔顿出发,格里芬独自一人钻进了无家可归的哈利特意为他安排的帐篷。 他心知肚明,前路凶险重重,但有什么关系呢?凡人皆有一死,他只需抓紧时间。他已等了十几年,诸神一定会怜悯他、再多给他几年光阴,好让他亲眼看着义子坐上铁王座、复兴王朝,好让他收回自己的领地、用回自己的姓氏、赢回自己的荣誉。迄今为止,只要他阖上双眼,梦中总会出现那刺耳的钟声。 琼恩·克林顿独自一人待在帐篷里,就着从门口射进来的残阳的金红光线,甩掉狼皮斗篷,从头顶脱下锁甲衫,坐到行军折凳上,再摘下右手手套。他右手中指的指甲已漆黑犹如黑玉,灰皮肤几乎蔓延到了第一个指节处;右手无名指也开始发黑,当他用匕首尖捅它的时候,没有任何感觉。 他清楚自己难逃一死,但他还有时间。一年、两年、五年,有的石民甚至能活过十年。这段时间足够他漂洋过海,回到鹫巢堡,断绝篡夺者的血脉,匡扶雷加的儿子。 到那时,琼恩·克林顿伯爵也就死而无憾了。 304.第304章 风吹团员 谣言如席卷营地的热风。她来了。她的大军已经出发。她南下直取渊凯,打算烧光这座城市、杀尽里面的人民,而我们要北上抵抗她。 这消息是青蛙从稻草迪克那里打听到的,稻草迪克是从老骨头比尔那里听到的,而老骨头比尔又是从潘托斯人米利欧·密拉克斯那里听来,此人有个表弟是褴衣亲王的侍酒。“他老表在长官的帐篷里听卡戈亲口讲的。”稻草迪克吹嘘,“我们日落前就会出发,到时候你看是不是真的。” 至少这部分基本是真的。不久后,褴衣亲王通过军官和军士层层传令:拔营、备鞍、把东西装上骡子,军团明日破晓前出发。“渊凯杂种们不会放咱进黄砖之城,唯恐咱搞了他们的女子。”生了对斜眼的密尔十字弓手巴奇——这名字的意思是扁豆——预测,“我们会在城下获得给养,甚至会获得一些精力充沛的新马,随后就会被赶过去与龙女王跳舞。到时候你可得跳快些哟,小青蛙,还要记得把主人的剑擦亮点,他很快就要用上它了。” 在多恩领,昆廷·马泰尔是堂堂的亲王殿下,在瓦兰提斯他是商人的仆从,而在奴隶湾的岸边他成了青蛙,担任侍从,侍奉被佣兵们取了个新外号叫“愁肠”的大个子秃顶多恩骑士。风吹团的佣兵们习惯于互起外号,这些外号起得千奇百怪,而且随他们心血来潮而改变。他们叫他“青蛙”,是因为每当“大人物”下令时,他都跑得飞快。 在风吹团里,即便团长也不会泄露真名。现存的自由佣兵团有许多是在瓦雷利亚末日浩劫后那个充斥着鲜血与混战的世纪里诞生的,更多的则是朝令夕改、随时可能解散。风吹团介于两者之间,它有三十年历史,三十年来一直由那位说话轻声细语、眼神哀伤忧郁的潘托斯贵族统领。此人自号褴衣亲王,一头银灰头发,一身银灰盔甲,但他褴褛破烂的披风是由许多种颜色的布料缝成,有蓝色、灰色、紫色、红色、金色、绿色、洋红、朱红和天蓝色,由于多年风吹日晒,布料均已褪色。稻草迪克跟大家讲过褴衣亲王的来历,说他二十三岁那年被潘托斯的总督们推举为统治亲王,而几小时前他们刚砍了上一任亲王的脑袋。褴衣亲王不接受任命,他挂上剑,骑上最好的坐骑,逃到了争议之地,再也没有回归故国。他加入过次子团、铁盾团和慕女团,最后和五个同伴一起组建了风吹团。六个创始人到今天只有他活着。 青蛙不知这些故事里有多少真实成分。从瓦兰提斯签约加入风吹团至今,他都只能在远处遥望褴衣亲王,没有靠近的机会。毕竟多恩人是新手、是招募来挡箭的靶子,在两千人的团队中他们三个属于边缘人物,不受团长待见。“我不要当侍从,”当盖里斯·丁瓦特——在风吹团中他化名“多恩的杰罗德”,以便和“红背杰罗德”、“黑人杰罗德”区分。但大人物偶尔会说漏嘴,他只得给自己加上丁克这名字——提出这个伪装时,昆廷曾强烈抗议。“我在多恩赢得了马刺,我跟你一样是骑士。” 但盖里斯终究是对的:他和阿奇都是昆廷的保镖,而跟在大人物身边昆廷显然会更安全。“阿奇是我们三人中最棒的战士,”丁瓦特指出,“我们必须确保你完成与龙女王结婚的任务。” 不管结婚还是交战,我很快会面对她了。然而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消息昆廷听得越多,他就越害怕彼此的见面。渊凯人说她用活人喂龙,用处女的热血洗澡,以保持皮肤光洁柔嫩。扁豆嘲笑这种说法,但强调说银女王的性欲特别强。“她手下有个佣兵团长来自命根子一尺长的家族,”他绘声绘色地说,“然而这么长的命根子还是满足不了她。她跟多斯拉克人混得太久,习惯于被种马骑,觉得男人不够威猛。”聪明的瓦兰提斯剑客“书本”平素终日埋首于古旧易碎的卷轴当中,他觉得龙女王不仅杀人不眨眼、还是个疯子。“她的卡奥为了让她做女王,不惜动手谋杀她哥哥,谁料她为了做卡丽熙又害死了卡奥。她施行血祭,说谎跟呼吸一样自然,翻脸比翻书还快。她撕毁条约、拷打使节……她跟她爹一样是个疯子,这是血脉决定的。” 血脉决定的。维斯特洛人尽皆知,伊里斯二世是名副其实的疯王,他流放了两任首相、烧死了另一个。如果丹妮莉丝跟她父亲是一个模子打出来的,我还得娶她么?道朗亲王根本没同他讨论过这个话题。 不管怎样,青蛙很庆幸能将阿斯塔波抛在身后。他目睹的红砖之城,乃是世上最接近地狱的地方。渊凯人已把碎裂的城门重新堵上,让一幕幕惨剧在城内自行上演,但之前骑过红砖街道时的所见所闻,已足以令昆廷·马泰尔终生被噩梦萦绕。尸体堵塞河流,披着烂袍子的女祭司被钉死在广场的木桩上,大群大群闪着油光的绿苍蝇密密麻麻覆盖了她的尸身。垂死的人在街上盲目地徘徊,沿途留下一摊摊血迹。孩童为争夺一锅没煮熟的小狗杀红了眼。阿斯塔波最后的自由王尖叫着被人脱光衣服,扔进竞技场让二十几条饿狗扑食。火,城里到处是火,直到现在只消闭上眼睛,他还能看见那冲天火势;火舌从比他毕生所见的任何城堡都更高大的金子砖塔中钻出来,一束束油腻的烟雾跟着盘旋升腾,犹如猖狂的黑色巨蛇。 每当吹起南风,即便已离城三里扎营,他们还是能闻到浓烈的烟味。在摇摇欲坠的红砖城墙背后,阿斯塔波的大火虽得到了控制,但并未彻底熄灭。灰烬在微风中懒洋洋地飘散,犹如又大又脏的雪花。走吧,赶紧走吧。 大人物持相同意见。“该上路了,”青蛙找到他时,他又在跟扁豆、书本和老骨头比尔玩骰子,而且又是输家。佣兵们都爱跟愁肠赌,他下注跟打架一样一往无前,胜算却比之差得太多。“取盔甲来,青蛙,你把锁子甲上的血迹擦干净没?” “擦干净了,爵士。”愁肠的锁甲又旧又沉,修来补去,历经岁月侵蚀。他的头盔、护喉、护胫、护手和东拼西凑的板甲也是这般陈旧。青蛙的装备稍好一些,盖里斯爵士的行头则比愁肠这套还破烂——这些装备就是武器师傅口中最典型的“佣兵装”。昆廷搞不清之前有多少人穿过这些盔甲,又有多少人穿着它们死去。在瓦兰提斯,他们放弃了自己的优良盔甲,一同抛弃的还有随身携带的黄金和各自的真名。来自世家豪门的富裕骑士不可能渡过狭海来作佣兵——除非是犯了重罪遭到流放。“我宁可当穷光蛋也不要扮罪犯。”盖里斯要他做选择时,昆廷如此宣布。 撤营花去风吹团近一小时时间。“现在出发。”褴衣亲王骑在高大的灰色战马上,用字正腔圆的高等瓦雷利亚语朗声下令——高等瓦雷利亚语勉强可算是风吹团的通用语言。那战马的两条后腿边拖着无数布条,都是亲王格杀敌人后从敌人的罩袍上割的,想来亲王的披风也是这样缝成的吧!亲王已年过六旬,显得很苍老,但他在高高的马鞍上坐得又高又直,洪亮的嗓音更足以传遍战场的每个角落。“阿斯塔波不过是开胃菜,”他叫道,“弥林才是盛宴。”佣兵们歇斯底里地呐喊叫好,他们的长枪上瑟瑟飞舞着淡蓝色丝绸三角旗,而在最高点飞扬的是风吹团的标志——蓝白相间的燕尾旗。 三个多恩人跟着同伴们一起喝彩,保持沉默势必引来不必要的注意。但当风吹团沿海岸大道、紧跟在血胡子的猫之团后面开拔北上后,青蛙来到多恩的杰罗德身边。“得赶快行动,”他用维斯特洛通用语说。团里没几个维斯特洛人,而且此刻都不在左近,“得赶快找机会逃。” “别在这儿讨论,”盖里斯装出在跟他开玩笑的样子,“晚上扎营后再谈。” 走古吉斯卡利海岸大道的话,从阿斯塔波到渊凯约有一百里格,从渊凯到弥林又有五十里格。佣兵团有马,急行军六天就能到渊凯,按通常行军速度也只需八天;老吉斯派的几个军团由于是步行,要多花一半的时间;至于渊凯的奴兵……“有那样的将军当头儿,他们真该庆幸没被直接带进海里。”扁豆评论。 渊凯人里的将军可不少,其中一位名叫亚克哈兹·佐·亚扎克的老英雄被委任为大元帅。不过风吹团的团员们都没见过此人的真面目,他总待在一架由四十个奴隶担着的大轿子里。 大元帅手下的将领大家倒是见过,渊凯贵族就跟蟑螂一样繁多。他们中一半的人不是叫格哈兹旦,就是叫格拉兹旦、马兹达罕或格拉扎克——要把这些相似的吉斯卡利名一一区分开实在太难为佣兵们,所以在团里他们也都一一有了外号。 最出名的是黄鲸鱼。这个超级大胖子,总是穿带金流苏的黄丝托卡长袍,他胖得没人帮助就站不起来,甚至控制不住排泄,所以身上永远有股尿臊味,无论抹多浓的香水都无法掩盖。传说他是渊凯首富,爱好收罗各种畸形怪胎,他的怪胎奴隶包括一位生了山羊蹄子山羊腿的男孩、一位长胡子的女子、一位从玛塔里斯搞来的双头怪及一位夜里为他暖床的双性人。“那家伙可神奇咧,既有那话儿又有那洞哟,”稻草迪克说得眉飞色舞,“前些年黄鲸鱼还养了个巨人,观赏巨人干奴隶女孩是他的余兴节目。现在巨人死了,听说他愿意付一大袋金子买个新的。” 第二出名的是女将军。她骑坐在一匹红鬓毛的白骏马上,指挥着一百名魁梧的奴兵。这些奴兵都很年轻,是女将军亲自培育和训练出来的。他们身材精瘦、肌肉强健,除了裹腰布、黄披风和刻有春宫图的青铜长盾之外别无长物。他们的主人年纪不满十六岁,却得意扬扬地自命为渊凯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小鸽子其实比通常意义上的侏儒要高一些,青天白日下大家都可以把他跟后者区分开。可惜他偏要像巨人一样大摇大摆地走路,迈开肥胖的短腿,挺起圆滚滚的胸脯,雪上加霜的是,他麾下的士兵是风吹团的佣兵们见过最高的人,连其中的矮子都有七尺高,高的接近八尺。个中原因是这帮人本已长脸长腿,装饰华丽的盔甲上还绑了高跷,好让他们站得更高。他们身穿粉色珐琅鳞甲,头戴细盔,盔上饰有尖锐的铁制鸟嘴和随风摇摆的粉色羽冠。他们的后臀上各挂了一把长曲剑,手上各握着一柄与他们等高的长矛,长矛两端都有树叶形状的利刃。 “小鸽子配种繁殖出这窝大鸽子。”稻草迪克告诉大家,“他从世界各地收购高个奴隶,并让他们交配,生出的高个子后代编入这支‘苍鹭军’。他的理想是有朝一日能省掉高跷。” “不如放刑台上把人拉长得了。”大人物没好气地建议。 盖里斯·丁瓦特笑道:“好可怕哟,粉甲粉毛的高跷战士,有比这更可怕的吗?他们来追我的话,我怕是会笑得尿裤子。” “都说苍鹭是有王家风范的动物。”老骨头比尔说。 “单腿站立吃青蛙就叫王家风范?” “苍鹭的胆子可小了。”大人物语带不屑地插嘴,“有回我跟丁克和克莱图斯去打猎,在浅滩里发现一群苍鹭在饱餐蝌蚪、小鱼之类的。啊,看着是挺威风,可一见猎鹰掠过,它们吓得好像碰上了龙,纷纷仓皇逃命,动静之大,搞得我的马把我掀了下来。克莱图斯搭箭射下来一只,尝起来像鸭子,但油脂太少不好吃。” 不过小鸽子和他的苍鹭军比起被佣兵团称为叮当大人的傻瓜三兄弟来,又成了小巫见大巫。渊凯的奴兵上次对阵龙女王的无垢者时溃不成军,于是叮当大人们煞费苦心想出应对之策:把奴兵十人一组用铁链拴起来,手腕连手腕,脚踝连脚踝。“这帮可怜虫要不一起跑,要不一个也跑不掉,”“稻草”迪克呵呵笑着描述,“即便一起跑,也跑不了多快。” “这帮浑人走得也慢,”扁豆抱怨,“十里格外就能听见铁链声。” 这只是一长串滑稽的渊凯将领的代表,除之还有摇屁股大将、烂醉征服者、兽舍掌管、布丁脸、兔子、战车手和香水英雄等人。有的只带了二十个兵,有的却带了两百甚至两千人,都是他们自己装备训练的奴兵。这些人个个家财万贯、狂妄无比,统统自封为将军,除了亚克哈兹·佐·亚扎克谁也不服。他们瞧不起佣兵,自己却为行军路上谁先谁后的问题吵个不停。 这会儿风吹团才行军三里,渊凯军就被抛开二里半。“一群惹人厌的尿黄傻瓜,”扁豆咒道,“他们甚至想不明白暴鸦团和次子团为啥会倒向龙女王。” “依他们的脑子,当然觉得就是钱啦,”书本说,“否则干吗付我们这么多?” “金钱固然妙,保命更重要。”扁豆道,“在阿斯塔波,我们已跟跛子跳过一回舞。等到在战场上面对无垢者,难道还要再跳一次?” “我们在阿斯塔波跟无垢者交手了。”大人物指出。 “但没跟‘真正的’无垢者打过。拿屠夫的切肉刀割掉男孩的蛋蛋、再递给他一顶尖刺盔并不能让男孩摇身一变成为无垢者。真正的无垢者是龙女王麾下的成品,他们是不会因为你放了个屁就落荒而逃的。” “除了他们,还有龙。”稻草迪克边说边扫视天空,仿佛一提起龙,就可能引发飞来横祸,“孩子们,都把剑磨利点,真正的战斗在等着我们。” 真正的战斗,青蛙边想边反胃。阿斯塔波城下的战斗对他来说够真实了,虽然其他佣兵觉得不带劲。“这叫屠杀,不叫战斗。”战后,有人听见战士诗人丹佐·德汉如此断言。丹佐是风吹团里的队长,身经百战,而青蛙只在训练场和比武场上打过,所以他觉得老兵的说法应该是正确的吧。 至少一开始像是真正的战斗。他还记得黎明时分被大人物踢醒后,那种浑身紧绷的感觉。“快穿盔甲,懒虫,”大人物笼罩在他身前,大吼大叫,“屠夫国王带兵杀出城了。快起来,除非你想当他案板上的肉!” “屠夫国王死了。”青蛙抵抗着睡意。他们从古瓦兰提斯乘船到此,刚下船听到的第一个消息就是屠夫国王的死讯。又一个叫克莱昂的人接任国王,但其在位十分短暂。如今阿斯塔波由一名妓女和一个疯狂的理发师分治,他们的支持者在街上混战。 “也许他们散播假消息,”大人物回答,“也许又一位屠夫当了国王,也说不定就是头一个屠夫从坟墓里尖叫着复活、要拿渊凯人开刀咧。少他妈废话,青蛙,快穿盔甲!”帐篷里一共睡了十名佣兵,他们都迅速起身,匆忙穿好马裤和靴子,把长锁甲当头套下,系牢胸甲,绑紧护胫和护臂,最后拿起头盔、盾牌和剑带。跟往常一样,盖里斯头一个穿戴整齐,阿奇次之,然后他俩一起帮助昆廷。 三百码外,阿斯塔波新造的无垢者们自城门蜂拥而出,在开裂的红砖城墙下排好阵型,曙光闪烁在他们的尖刺青铜盔和长矛矛尖上。 三个多恩人离开帐篷,飞快地朝拴马的地方跑去。要开战了。自会走路起,昆廷就一直在学习如何使用长矛、利剑和盾牌,但此刻他脑海忽然一片空白。战士,请让我勇敢起来,青蛙祈祷。远方战鼓擂响:咚咚咚咚咚咚。大人物给他指出屠夫国王的所在。只见那人十分高大,穿一身青铜鳞甲直挺挺地骑在一匹披甲战马上,晨光照耀下显得勇不可当。战斗开始前,盖里斯悄然骑到他身旁,“不管发生什么,跟紧阿奇。一定要记得,你是我们中唯一能娶到那女孩、完成任务的人。”话音刚落,阿斯塔波人便开始进军。 不管死活,总之屠夫国王打了贤主大人们一个措手不及。当无垢者挺起长矛向前推进时,渊凯将领们还在慌慌张张地扣托卡长袍,忙乱集结手下训练不佳的奴兵。若非盟军和被他们鄙视的佣兵出力,渊凯人当天必遭惨败——眼见情况危急,风吹团和猫之团在几分钟之内悉数上马,轰隆隆地朝阿斯塔波人的侧翼发起冲锋;新吉斯人的一个军团从营地另一头穿过渊凯人的阵地紧急赶到,顶住无垢者,与他们短兵相接。 剩下的就是屠杀,屠夫国王把刀拿反了方向。卡戈单刀直入,骑着胯下那匹大马,从国王身边的保镖中冲杀过去,用那柄瓦雷利亚钢制的亚拉克弯刀,将伟大的克莱昂从肩膀到屁股一刀劈成两半。青蛙没有亲眼见证这一壮举,但目击者都说克莱昂的青铜甲像丝绸一样被轻易切开,冒出令人窒息的恶臭和无数蠕动的蛆虫。克莱昂终究是死了,却又被绝望的阿斯塔波人从坟墓里挖出来,塞进盔甲,绑在马上,以为新组建的无垢者部队增添信心。 当克莱昂的尸体倒下时,所谓的“无垢者”果然士气崩溃,抛下长矛和盾牌,掉头逃跑,然而阿斯塔波的城门却在他们身后紧紧关闭。青蛙参与了随之而来的无情屠戮。风吹团一路踏过恐慌的太监们,他紧跟在大人物的马屁股后面,左劈右砍。他们的楔形纵队犹如锋利的矛尖直接穿透了敌阵,到另一边褴衣亲王又重新整队,组织第二次冲杀。直到这第二次冲锋时,青蛙方才平复心情,好好瞧了瞧那些尖刺青铜盔下的脸。他意识到绝大多数敌人都没他大。不过是些哭喊着妈妈的小男生,他心里这么想,手上却杀人不停。离开战场时,他剑上沾满了鲜血,胳膊酸痛得抬不起来。 这不算是真正的战斗,他提醒自己,真正的战斗很快就要到来。而我们必须在那之前逃营,否则就会站在错误的一边参战。 当晚,风吹团在奴隶湾海边安营扎寨。青蛙抽到头一班守夜的签,被派去看守马匹。日落后不久,盖里斯来找他,半轮月亮映照在海面上。 “你该把大人物也叫来。”昆廷说。 “他跟老骨头比尔耍得正欢,怕是今天就要输光银子了咧。”盖里斯笑道,“别管他,他会照我们安排的去做,虽然他不见得喜欢。” “我也不喜欢。”昆廷深感不安。在人满为患的船上承受风浪颠簸,吃爬满象鼻虫的硬面包,喝黑漆漆的朗姆酒直到烂醉如泥,睡在发霉的稻草堆上鼻孔充斥着同伴的体臭……这些遭遇当他在瓦兰提斯签下合约、承诺为褴衣亲王效命一年时已有心理准备。苦虽苦,却是冒险生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他告诫自己要坚持、忍耐。 但背叛却是另一回事。渊凯人付钱雇他们从古瓦兰提斯远渡重洋过来、为黄砖之城而战,现在这几个多恩人却要临阵脱逃、做变色龙,这是对同伴们赤裸裸的背叛。加入风吹团昆廷纵是万般无奈,但毕竟签下了合约,又跟佣兵同伴们一起用餐、喝酒、战斗、分享故事——虽然对方的语言他大半不懂,而他一遍又一遍地讲着编造的故事,作为去弥林的船票。 这个法子不太荣誉。早在商人之屋,盖里斯就警告过他。 “丹妮莉丝可能正领军南下,逼近渊凯城。”他们在马匹间行走,昆廷说。 “不,”盖里斯道,“这种可能性不大。类似谣言传了不止一两回。阿斯塔波人信心满满地期待丹妮莉丝带着她的龙来为他们解围,结果她无动于衷。她现在也不会来。” “我们并不知道实情,至少无法确定。无论如何,我不能跟我的求爱对象交手,我们必须脱身。” “到渊凯城下再说。”盖里斯比画着周围的丘陵地,“这是渊凯人的地盘,没人会庇护三个逃营者。而渊凯以北是无主之地,行动方便得多。” 他说的没错,尽管如此,昆廷还是无法打消心中的疑惑。“大人物交了太多朋友,他明知我们早晚得开溜去见丹妮莉丝,但要他抛弃并肩作战的战友,一定很不乐意。如果我们等待太久,以至于在开战前夜才动身的话,他是不会走的。这点你跟我一样清楚。” “不论什么时候动身,终究是逃营,”盖里斯争辩,“褴衣亲王决不宽恕逃兵。他会派人追捕,到时候咱们就只能祈求七神保佑了。被抓住的话,幸运的结局是切掉一只脚以防我们再逃营;倒霉的下场则是扔给‘美女’梅里丝料理。” 这个名字让昆廷踌躇,他惧怕美女梅里丝。这个维斯特洛女人比他还高,差一拇指就到六尺。她干佣兵干了二十年,无论外表内心,哪里还有半点美的迹象。 盖里斯抓住他胳膊。“再等等。多等几天。我们已经穿越半个世界,多忍耐几里路又有什么关系?等到了渊凯城北,机会会出现的。” “如你所说。”青蛙犹豫地答应……然而不知怎的,诸神这回听见了他的祈祷,很快就把机会奉上。 那是两天后的事。修夫·亨格福德骑马来到他们的营火边,叫道:“多恩人,团长召见。” “他找哪位?”盖里斯问,“我们都是多恩人。” “那你们统统都去。”亨格福德素来一张苦脸,嘴里没好话。他残了一只手——作为曾经的军团财务官,他被褴衣亲王逮住中饱私囊,于是割掉三根手指,降为军士。 怎么回事?到目前为止,青蛙觉得团长连他们的存在都不清楚。不过亨格福德已打马回头,没法多问了。他们只能叫上大人物,遵令前去大帐。“什么都别承认,做好动手的准备。”昆廷叮嘱同伴们。 “我随时做好了准备。”大人物说。 当多恩人来到褴衣亲王那顶巨大的厚帆布灰帐篷——他自诩这是他的帆布城堡——时,里面已挤满了人。昆廷花了一点时间才意识到被召来的人都来自七大王国,或至少自称拥有维斯特洛血统。都是流亡者或流亡者的子孙后代。据稻草迪克说,团里共有六十个维斯特洛人,现下有二十多位就在这个帐篷里,包括迪克自己、修夫·亨格福德、美女梅里丝、金发刘易斯·兰斯特——他是团里最好的弓箭手。 丹佐·德汉也在场,他身旁站着高大的卡戈。现在佣兵们改口叫他“屠尸手”卡戈,但不敢当面这么叫,因为他暴躁易怒,动不动就会操起那柄狠毒的黑色弯刀——世上有几百柄瓦雷利亚长剑,但瓦雷利亚亚拉克弯刀却屈指可数。 丹佐·德汉和卡戈并非维斯特洛人,但他俩是褴衣亲王最信任的队长,是亲王的左膀右臂。一定有什么大事发生。 开口的是褴衣亲王本人。“亚克哈兹刚传下军令。”他讲述道,“现在的情况是剩余的阿斯塔波人不愿在地洞里多待了,毕竟城内除了尸体什么也没留下。他们成群结队地涌出城,为数好几百,或许好几千,个个又饿又病。渊凯人当然不乐意让这批人靠近黄砖之城,所以命我们前去处理,拉网搜捕,把他们赶回阿斯塔波或赶往北边的弥林。如果龙女王愿意接待,那敢情好,这帮人不但是多余的嘴巴,其中还有一半染上了血瘟。” “渊凯比弥林近得多,”修夫·亨格福德指出,“他们不听话怎么办,大人?” “我不是要大家备好剑和枪么,修夫?最好把弓箭也带上。记得不可靠近染上瘟疫的人。我决定派出半数人马去附近的丘陵地执行这个任务,这些人将分成五十个巡逻队,每队二十人。血胡子接到了同样的命令,猫之团也要参加。” 大伙儿面面相觑,有几个人还低声唠叨了几句。眼下风吹团和猫之团虽然都接受了渊凯的合约,但一年前他们还在争议之地捉对厮杀,结下不少仇怨。猫之团团长血胡子是个大嗓门的蛮汉,嗜杀成性,曾毫不掩饰地叫嚣要干掉“披一身破烂披风的糟老头”。 “稻草”迪克清清喉咙:“不好意思,大人,我注意到在这里集合的人都来自七大王国。大人您的组团思想从不是将团员按血统或语言组合,这次为什么要把我们安排成一队呢?” “问得好。你们先向东骑行,深入丘陵地,再绕过渊凯城,直取弥林。路上如果遇见阿斯塔波人,赶往北边或直接杀掉……这并非你们的使命,你们的使命是避开黄砖之城,去找龙女王的巡逻队。次子团或暴鸦团都行。找到就加入他们。” “加入他们?”私生子欧森·石东爵士问,“您要我们当变色龙?” “是的。”褴衣亲王回答。 昆廷·马泰尔差点笑出声。诸神真是太疯狂了。 他身边的维斯特洛人不安地扭着身子。有人直勾勾地盯着酒杯,好像能从中发掘答案。修夫·亨格福德皱起眉头。“您觉得龙女王会收下我们……” “她会。” “……即便她收下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我们是间谍?刺客?信使?您打算改旗易帜么?” 卡戈怒目而视。“这得由亲王殿下决定,亨格福德,你只需乖乖照办。” “是,我是殿下忠诚的部属。”亨格福德赶紧举起只剩两根指头的手掌表示。 “咱们别兜圈子了。”战士诗人丹佐·德汉开口,“渊凯人的状况太糟糕,风吹团既然参战,就一定要站在胜利者一边。亲王殿下的意思是多留条后路。” “梅里丝是你们的队长,”褴衣亲王宣布,“她明白我的意图……而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大概更容易接受女人。” 昆廷回头瞥了美女梅里丝一眼,刚好对上对方冷漠死寂的目光,不禁打了个哆嗦。这安排可不妙。 稻草迪克仍不信服。“那女孩不是傻瓜,不会就这么轻信我们,即便我们带上梅里丝。该死,最让人不放心的就是梅里丝。我跟她干过好多回,但一句知心话也没说过哟。”他咧嘴而笑,帐篷里却没有人跟着笑。美女梅里丝的表情则恐怖至极。 “你没想明白,迪克。”褴衣亲王说,“你们都是维斯特洛人,因此也都算是她的朋友。你们说她的家乡话、敬拜她的神灵。至于动机嘛,你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我手下吃了点亏。迪克,团里没有人挨过我那么多鞭子,亮出你的背就是证明;修夫被我砍下三根指头;梅里丝被半个团的人强暴过——不是我们这个团,但没必要让她知道;至于林地的威尔,你本身就是个坏透了的种;欧森爵士怪我不该派他兄弟去伤心领;路西法爵士耿耿于怀的是被卡戈抢走的奴隶女孩。” “他跟她上过床就该把她还给我,”路西法·朗抱怨,“他没道理杀她。” “她长得丑,”卡戈说,“理由足够了。” 褴衣亲王毫不在意他们两人。“维伯,你一心惦记着在维斯特洛失去的土地;兰斯特,我杀了你心爱的男孩;至于三个多恩人,你们觉得上当受骗。我在瓦兰提斯答应过丰厚的掠获,结果在阿斯塔波大家没搞到多少值钱家什,其中我还赚了大头。” “这话说得不差。”欧森爵士道。 “最好的谎言里往往包含有许多真相,”褴衣亲王续道,“你们每个人都有充足的理由背叛我。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知道佣兵都是反复无常的,她麾下的次子团和暴鸦团以前也拿过渊凯人的钱,但当局势不妙时,却毫不犹豫地倒向她。” “我们何时动身?”刘易斯·兰斯特问。 “立即出发。路上特别留心猫之团和长枪团,除了在这个帐篷里的,没有人知道你们逃营的真实目的。如果过早暴露行藏,你们会被当成逃营犯处斩足之刑,甚至被当成变色龙开膛破肚。” 三个多恩人一言不发地离开了大帐。二十个操通用语的同伴,昆廷满腹思量,想找个地方说悄悄话都难。 但大人物在他背上猛拍一掌:“真是天助多恩,让我们踏上寻龙之旅吧。” 305.第305章 任性的新娘 盖伯特·葛洛佛的学士送信来时,阿莎·葛雷乔伊正坐在盖伯特·葛洛佛的长厅里,喝着盖伯特·葛洛佛的葡萄酒。 “夫人,”学士的声音一如既往地紧张,“荒冢屯来的鸟。”他像扔掉烫手山芋般把羊皮纸推给她,卷得紧紧的羊皮纸用凝固的粉蜡封住。 荒冢屯。阿莎试着回忆荒冢屯的领主。反正是个北方佬,非我族类。而这封蜡……恐怖堡的波顿家族打着带血点的粉色战旗,粉色封蜡只可能是他们的。 这是毒药,她心想,我该烧了它。然而她捻碎封蜡,一小块碎片飘落膝上。等她读过干掉的褐色文字,忧郁的心情更晦暗了。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乌鸦从不带来喜讯,深林堡接到的上一封信来自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要她臣服。这次则更糟。“北方人夺取了卡林湾。” “波顿的私生子?”科尔在旁问。 “拉姆斯·波顿,自称临冬城伯爵。但这里不只有他署名。”达斯丁伯爵夫人、赛文夫人,四名莱斯威尔,签名旁还粗粗画了个巨人,代表安柏家的人。 签名由煤灰和焦油调制的学士墨汁写就,上方的正文却是棕褐色字迹的潦草手书。信件叙述了卡林湾的陷落、北境守护凯旋而归及即将举办的婚礼。信开头是:“我以铁民的鲜血写成此信。”结尾是:“随信均奉上王子的一部分。螳臂当车,此为榜样。” 阿莎以为弟弟早死了。现在他生不如死。她捡起飘落膝间的人皮,放到烛火上,看着烟雾蜿蜒上升,直到人皮燃尽,火苗舔舐上手指。 盖伯特·葛洛佛的学士在旁期许地看着她。“不回复。”她吩咐。 “能把消息告诉希贝娜夫人么?” “随你便。”很难说希贝娜·葛洛佛会为卡林湾的陷落而开心。希贝娜夫人几乎一直待在神木林中,为孩子和丈夫平安归来祈祷。多少祈祷也无济于事。他们的心树和我们的淹神一样又聋又瞎。罗贝特·葛洛佛和他哥哥盖伯特随少狼主南下,若关于红色婚礼的传言一半是真,他俩便没可能返回北方。至少她的孩子还活着——多亏了我。阿莎把孩子们留在十塔城,交给姨妈照顾。希贝娜夫人的幼女还在吃奶,阿莎觉得她太小,经不起回航时再一番折腾。阿莎把信塞到学士手中。“给,让她尽量从这儿找些安慰吧。下去。” 学士欠身退下。他走后,特里斯·波特利转向阿莎:“卡林湾失陷,托伦方城便守不住,然后就轮到我们。” “没那么快。裂颚会和他们血战到底。”托伦方城不像卡林湾那样不堪一击,而达格摩是个铁骨铮铮的汉子,肯定宁死不屈。 若我父亲活着,卡林湾绝不会陷落。巴隆·葛雷乔伊懂得卡林湾是北境咽喉;攸伦当然也知道,他只是不在乎,正如他不关心深林堡和托伦方城。“攸伦阿叔对巴隆大王的战利品没兴趣,他忙着抓龙呢。”鸦眼把铁群岛所有的船只集结到老威克岛,然后航向日落之海深处,他弟弟维克塔利昂像被打败的狗一样跟着他。派克岛已是空虚无人,除了她夫君。“我们孤立无援。” “达格摩会粉碎他们。”爱战场远胜过爱女人的科洛姆坚持,“不过是群狼。” “狼都被杀了。”阿莎用拇指挑着粉色封蜡,“我们的敌人是杀狼的剥皮人。” “我们该去支援托伦方城。”她的表亲,盐女号船长昆顿·葛雷乔伊建议。 “是啊。”更远的表亲达衮·葛雷乔伊附和。他人称“醉汉达衮”,但无论醉还是没醉,他都乐于战斗。“凭啥让裂颚独享荣耀?” 两名盖伯特·葛洛佛的仆人端上烤肉,但阿莎被那块人皮搞得毫无胃口。我的人不再求胜,她郁郁地意识到,只求死得其所。她毫不怀疑,狼仔会让他们如愿以偿。迟早,他们会来夺回这座城堡。 夕阳沉入狼林高大的松木背后,阿莎也踏上木阶梯,回到曾属于盖伯特·葛洛佛的卧室。她喝得太多,头痛欲裂。虽然阿莎·葛雷乔伊爱她的部下,但无论船长还是船员,他们大半是傻瓜。再勇敢的傻瓜也是傻瓜。增援裂颚,见鬼,要是能去的话…… 深林堡和托伦方城相隔遥远,之间荒山野林,湍流横亘,还有她数都不敢数的北方佬。阿莎只有四条长船和不到两百人……这还要算上靠不住的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尽管他口口声声说爱她,但阿莎无法想象特里斯会冲进托伦方城,和裂颚达格摩共同赴死。 科尔随她进入盖伯特·葛洛佛的卧室。“出去,”她说,“我要自己待着。” “你要的是我。”他想吻她。 阿莎推开他。“再碰我我就——” “就怎样?”他抽出匕首,“脱衣服,妞。” “操自己去,黄口小儿。” “我要操你。”科尔一刀划开阿莎的夹克系带。阿莎伸手抓斧头,但科尔扔掉匕首,扭住她的手腕,卸掉武器,将她推上葛洛佛的床。他毫不顾忌,狠狠地吻她,然后扯开她的上衣,让双乳蹦出来。阿莎屈膝顶向他的下体,然而他扭身躲开,并用膝盖强行分开她的双腿。“我要上你了。” “来吧。”她啐了一口,“你睡着时我会宰了你。” 他进入时,阿莎已湿透了。“去死,”她说,“去死去死去死。”他吮着乳尖,让她发出混合疼痛与愉悦的呻吟。她的阴道成了全世界,令她忘记了卡林湾、忘记了拉姆斯·波顿、忘记了弟弟的那块皮,也忘记了选王会、忘记了失败,忘记了流亡、敌人和夫君。她只要他的手、他的唇、他环住她的胳膊,他侵入她体内的阳物。他一直操到她尖叫,然后又卷土重来,直到她开始抽泣,才将种子播撒在她体内。 “我是结了婚的女人。”完事后,阿莎提醒他,“你侵犯了我,黄口小儿。我夫君会割了你的卵蛋,再给你套上裙子。” 科尔从她身上翻下来。“他坐得起来的话。” 房里很冷。阿莎从盖伯特·葛洛佛的床上坐起,脱掉扯坏的衣服。夹克需要穿线,而上衣全毁了。反正我也不喜欢它。她把上衣扔进火堆,剩下的衣服在床上堆成一团。双乳很疼,科尔的种子顺着她大腿流下。她得喝些月茶,否则有怀上小海怪的风险。那又如何?我爹死了,我妈快死了,我弟弟被剥了皮,而我只能眼睁睁看着,无能为力。哦,我还结了婚。结过婚也圆了房……尽管不是和同一个男人。 她重新钻进兽皮底下时,科尔已睡着了。“现在你命操于我手。我的匕首呢?” 阿莎从背后抱住他。群屿的铁种叫他“少女”科尔,既为将他与“牧羊人”科尔、“古怪的”科尔·肯宁、“快斧”科尔及“奴工”科尔区分开,更为他光滑的脸颊。阿莎与他初遇时,他正努力蓄胡子。她当时大笑着把那称作“桃子毛”,科尔却坦言自己从没见过桃子,于是她邀他加入她的下次南航。 当时还是夏天,劳勃仍占据铁王座,而巴隆在海石之位上等待时机,七大王国相安无事。阿莎驾驶黑风号沿岸航行贸易。他们造访了仙女岛、兰尼斯港和其他很多小港口,最后到达青亭岛,那里的桃子又大又甜。“你看。”她第一时间把桃子举到科尔面前,让他咬了第一口,并将顺着他下巴流下的汁水吻得干干净净。 当晚,他们分享了桃子和彼此,一直做到白昼降临。阿莎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甜腻和幸福。过去六七年了吧?夏天早已成为褪色的记忆,阿莎也有三年没享用过桃子。但她还能享用科尔。船长和头领们抛弃了她,他没有。 阿莎有其他情人,有些流连她床榻半年之久,有些只有半晚上。但他们加起来都不如科尔。他大概半月才剃一次胡子,不过胡须不代表男人的能力。她喜欢指尖下他光滑柔软的肌肤。她喜欢他的披肩长直发。她喜欢他接吻的方式。她喜欢拇指划过他乳尖时,他咯咯笑的样子。他双腿间的沙色毛发较头发更深,也比她自己股间粗糙的黑毛柔顺得多,她也喜欢这个。他身姿矫健,颀长苗条,没有一道伤疤。 羞涩的笑容,强壮的臂膀,灵活的手指,两把好用的剑。不是任何女人都梦寐以求的么?她该高高兴兴嫁给科尔,但她是巴隆大王之女,他却只是奴工的孙子,出身平凡。平凡到我无法下嫁,但没平凡到我不能吸他老二。她醉眼蒙眬、嘴角含笑地钻进兽皮下,含住他的命根。科尔在沉睡中享受,没多久就硬了。等他的命根变得坚硬如石,他醒了过来,阿莎则又湿了。于是阿莎把兽皮披在赤裸的肩上,骑在他上方,让他深深插入自己,两人如胶似漆,难舍难分,命根和阴户融为一体。这次,两人一起达到高潮。 “我可爱的夫人。”结束后,他带着睡意轻声呢喃,“我可爱的女王。” 不,阿莎想,我不是女王,永远不会是。“继续睡吧。”她吻了科尔的脸,悄声穿过盖伯特·葛洛佛的卧室,打开百叶窗。明月将满,夜空澄澈,她能看到戴着雪冠的山峦,阴冷荒芜,却在月光下美轮美奂。山顶反射着白色月光,如一排参差的利齿。山麓和稍矮的山头则隐匿在阴影中。 这里离海近,只需向北五里格,但阿莎看不到海。太多山峦挡住了视线。还有树,数不尽的树。北方佬称这片森林为狼林。很多个夜里,黑暗中群狼遥相呼应。树海。要是真正的海就好了。 深林堡比临冬城更靠海,但仍嗅不到海的气息,空气中弥漫着松香味而非盐味。越过灰色的冷峻群山,长城在东北方矗立,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驻扎在那里。俗话说,敌人的敌人是朋友,但反过来,朋友的敌人则是敌人。这自立为王的拜拉席恩急需拉拢北境诸侯,而铁民是北境诸侯的眼中钉。我可以献出自己年轻美丽的身体,她一边思索,一边拨开眼前的头发。可惜她和史坦尼斯都已成婚,何况他是铁民的宿敌。她父亲首度反叛时,正是史坦尼斯在仙女岛粉碎了铁舰队,又以他兄长之名降服大威克岛。 深林堡以密布青苔的木墙环绕一座宽阔的圆形山丘而成,丘顶被削平,冠以深邃的长厅,其一头有一座五十尺高的瞭望塔。外庭位于山下,建有马厩、草场、铁匠铺、水井和羊圈,外围挖出深深的壕沟,一道倾斜的土堤和原木栅栏。防线依地势布置,整体呈椭圆形。城堡有两座大门,各由一对方形木塔保护,塔与塔以墙上的走道连接。城堡南侧,青苔在栅栏上缠了厚厚一层,且爬到了木塔中间。东西两面是空旷田野,阿莎袭城时,那里尚种着燕麦和大麦,但她的攻击把作物全践踏了。接连的几场霜又冻死了后来补种的粮食,只留下淤泥尘土和腐朽的茎秆。 这是座古老但不坚固的城堡。她从葛洛佛的手中夺下它,波顿的私生子将从她手中夺回来。但他得不到她的皮,阿莎·葛雷乔伊不会被活捉。她会自行了断,战斧在手,面带微笑。 父王给她三十艘长船来攻打深林堡,如今算上黑风号只余四艘,有一艘还是特里斯·波特利的,他在其他船逃跑后主动加入她。不,不能这么说,其他人是返航去向新国王致敬。逃跑的是我。这段记忆她深以为耻。 “赶紧走。”当众多船长将她叔叔攸伦扛下娜伽山丘,去戴上浮木王冠时,读书人催她。 “咱们是一条船上的。跟我走,我需要你来召集哈尔洛岛的人。”那时她还想放手一搏。 “哈尔洛岛的人都在这儿,至少排得上号的都在。有些人一直喊着攸伦的名字。我不会让哈尔洛自相残杀。” “攸伦是个疯子。危险的疯子。那只地狱号角……” “我知道。赶紧走吧,阿莎,攸伦一戴上王冠就会搜捕你。你不能被他盯上。” “若我联合叔叔们……” “……你会四处碰壁,暴尸荒野。从你在众位船长面前提出要求那一刻起,你已将自己的命运交由他们决断。你不能违背他们的决断。遍览海瑞格的书,选王会的结果也只被推翻过一次。” 只有读书人罗德利克会在命悬一线时提起故纸堆里的陈年往事。“你不走,我也不走。”她倔强地回答。 “别傻了。攸伦今晚会以笑眼示人,但等明天……阿莎,你是巴隆之女,你的继承权优先于他。只要你活着,对他就是威胁。你留下他肯定会杀你,或把你嫁给红桨手,我不知哪个更糟。赶紧走吧。这是你唯一的机会。” 当初就是为防止这种情况,阿莎才将黑风号停在岛屿另一侧。老威克岛不大,日出前她便能回到船上,在攸伦意识到之前驶往哈尔洛岛。但她犹豫不决。最后舅舅说:“孩子,看在你对我的爱的分上,快逃吧!不要让我眼睁睁看你送死!” 她离开了。她先去十塔城,跟母亲告别。“我可能会离开很长时间。”阿莎警告她,亚拉妮丝夫人却没弄明白。“席恩呢?”她追问,“我的小宝贝儿呢?”亚拉妮丝夫人只想知道罗德利克头领何时回来,“我比他大七岁,十塔城照权利应属于我。” 阿莎还在十塔城装补给,婚讯就传来了。“我任性的侄女桀骜不驯,”据说鸦眼如此宣称,“但我知道何人能驯服她。”他把阿莎指给艾里·艾枚克,并任命破砧者在他寻龙期间为铁群岛留守总督。艾里有过风光日子,盛年时是个无畏的掠袭者,曾和她曾曾祖父达衮·葛雷乔伊——醉汉达衮正以之命名——一起航行。仙女岛上的老女人至今还拿达衮大王及其手下的事迹吓唬小孩。我在选王会上让艾里下不了台,阿莎想起来,他不会忘。 但阿莎不得不承认阿叔这招着实漂亮。只此一举,攸伦便化敌为友,确保了离开期间后方的稳固,还顺道消除了她这个隐患。想必他大笑不止吧。特里斯·波特利说鸦眼让一头海豹代替她完成婚礼。“但愿艾里不会坚持跟它圆房。”她评论。 我回不了家,她心想,此地也无法久留。寂静的森林让她不安。阿莎这辈子都在岛屿和船舶上生活,而海洋从不寂静。海浪冲刷岩石的声音深入她的血脉,可深林堡没有海浪……只有树,无边无际的树,士卒松和哨兵树,山毛榉、白蜡木及老橡树,栗树、铁木与冷杉。树的声音比海浪轻多了,且起风时才听得到——每当起风时,树木的叹息似要将她包围,它们犹如在用人类不懂的语言低吟交流。 今夜的低吟声似乎比往日更响。没啥,寒风扫过,树叶凋零,阿莎告诉自己,光秃的枝干在风中吱嘎作响。她离开窗边,不再看树。我的双脚得再踏上甲板。或至少,我得填饱肚子。她今晚酒喝得太多,面包没吃多少,带血丝的大块烤肉更是连碰都没碰。 月光十分明亮,让她方便地找到衣服。她套上黑色厚马裤、夹棉上衣、覆着鳞甲片的绿色皮夹克。她没打扰科尔的美梦,蹑手蹑脚走下城堡的外梯,阶梯在赤脚下咯吱作响。她下楼的动作惊动了一个在城上巡逻的守卫,守卫对她举起长矛,她则报以口哨。她穿过内院走向厨房时,盖伯特·葛洛佛的狗开始狂吠。很好,她想,这能淹没树的声音。 片刻后,特里斯·波特利裹着厚厚的兽皮斗篷走进厨房,阿莎正自一轮大如车轮的黄奶酪上切奶酪。“我的女王。” “少来。” “你在我心中永远都是女王。无论选王会上多少白痴瞎嚷嚷,也改变不了这点。” 我该拿这孩子怎么办?阿莎不怀疑他的纯情。他不只在娜伽山丘上当她的斗士,高喊她的名字,甚至漂洋过海,背弃国王、亲族和家园,追随她坐困愁城。他不敢公然挑战攸伦。鸦眼的舰队出海时,特里斯故意落后,等离开其他船只的视线,便立刻改变航向。即便这样也需要勇气,他永远不能回铁群岛了。“要奶酪吗?”她问他,“还有火腿和芥菜。” “我想要的不是食物,小姐,你懂的。”在深林堡期间,特里斯蓄起了厚厚的棕色胡子,说是能给脸部保温,“我在瞭望塔上看到了你。” “你既在站岗,来这儿干吗?” “科洛姆和吹号者霍根守着呢,盯住月光下沙沙响的树林要多少人?我们得谈谈。” “又谈?”她叹口气,“你认识霍根的女儿,红头发那个。她船驾得跟男人一样好,脸蛋也漂亮,才十七岁。她曾盯着你看,我瞧见过。” “我想要的不是霍根的女儿。”他几乎要碰她了,却在最后一刻停下,“阿莎,我们走吧。卡林湾是最后的防线,如果留下,北方佬会把我们全杀了,你很清楚。” “你要我逃?” “我要你活下去。我爱你。” 才不,她想,你爱的是你脑海里幻想出来的纯真少女,是担惊受怕、需要你保护的孩子。“我不爱你。”她直白地说,“我也不会逃。” “你到底想留在这鬼地方做什么?这里只有松树、泥巴和敌人!我们有船,一起乘船走吧,在海上展开新生。” “当海盗?”听起来很诱人。把阴暗的森林还给狼仔,回到辽阔的汪洋大海。 “做商人。”他强调,“像鸦眼一样向东航行,但我们带回的不是龙之号角,而是丝绸香料。只消去一次玉海,就富可敌国,到时我们在旧镇或某个自由贸易城邦买栋大宅。” “你、我还有科尔?”提及科尔的名字,特里斯瑟缩了一下,“霍根的女儿大概愿意和你一起航向玉海。我是海怪之女,我属于——” “——哪儿?你回不了群屿,除非屈服于那个丈夫。” 阿莎试想跟艾里·艾枚克上床,被他压在身下,忍受他熊抱的情境。他总好过红桨手或左手卢卡斯·考德。破砧者曾是位火气旺盛的巨人,绝对忠诚,无所畏惧。或许没那么糟,他可能第一次履行丈夫职责就会死。届时她就成了艾里的遗孀,不再是艾里的妻子——但这样也福祸难料,取决于他的孙子们。还有我叔叔。说到底,所有事情都取决于攸伦。“我在哈尔洛岛扣押了人质,”她提醒他,“我还占领了海龙角……既然我得不到父亲的王国,干吗不自建一个?”海龙角并非一直人丁稀薄,远古废墟仍存留在那里的山丘沼泽间,那是先民们的古老堡垒。而在高地上,还有森林之子留下的鱼梁木圈。 “你像落水的人抓紧最后一根稻草般抓着海龙角。海龙角有什么拿得出手?没矿藏、没金子、没银子,甚至连锡或铁都没有。而且土地潮湿,小麦玉米都长不了。” 我也没打算种植小麦玉米。“那儿有什么拿得出手?让我告诉你:两条漫长的海岸线,上百个隐秘洞穴,湖中的水獭,河里的鲑鱼,海滩上的蛤蜊,上岸居住的海豹,还有用来造船的高大松树。” “谁来造船呢,我的女王?就算北方佬承认您的王国,您上哪儿去找臣民?还是说您打算统治海豹和水獭的王国?” 她苦笑:“是啊,水獭比人更容易统治,而海豹更聪明。或许你说得对,我最好的选择还是返回派克岛。既然哈尔洛岛会欢迎我回归,派克岛想必也会,攸伦杀害贝勒头领的事应该还开罪了黑潮岛。我去找伊伦阿叔,让群屿起义响应。”选王会后,湿发踪影全无,淹人们说他藏身于大威克岛,即将代表淹神向鸦眼及其党羽降下神怒。 “破砧者也在找湿发,同时搜捕淹人。盲人贝隆·布莱克泰斯被抓住拷问,连老灰鸥都镣铐加身。攸伦的爪牙倾巢出动尚且找不到伊伦,你怎么找?” “他与我同出一宗,是我亲叔叔。”这答案毫无说服力,阿莎也知道。 “你知道我怎么想吗?” “我猜我大概知道。” “我认为湿发死了。我认为鸦眼割了他喉咙,艾枚克的搜寻不过是掩人耳目,让别人相信僧侣逃了。攸伦不愿被看成弑亲者。” “这话千万别让我阿叔听到,你跟鸦眼说他害怕弑亲,他会杀个儿子来证明你是错的。”阿莎觉得自己完全清醒了,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就有这效果。 “就算找到湿发,你们两个也成不了气候。你们都参加过选王会,因而不能像托衮那样宣称它不合法。根据诸神和世人的律法,你们必须遵守决议,你们——” 阿莎皱皱眉。“等等。托衮?哪个托衮?” “迟到的托衮。” “英雄纪元时的国王。”她只想起这么多,“他做了什么?” “托衮·葛雷艾思是长子,国王老了,托衮却不知疲倦,四处征战。恰好在他从灰盾岛的基地出航沿曼德河劫掠时,他父亲去世。他的弟弟们根本没通知他,就立刻召开选王会,以期自己能戴上浮木王冠,然而,船长和头领们却选择了乌尔根·古柏勒。新王即位后第一件事就是处死老王的儿子们,一个不留。在那之后,人们给国王取了个外号叫‘坏兄弟’,尽管他和被害人毫无血缘关系。他统治了近两年。” 阿莎想起来:“托衮回来……” “……宣称选王会不合法,因为他没有到场参加。古柏勒的统治残忍又卑鄙,他在铁群岛的拥护者寥寥无几。牧师们公开谴责他,头领起兵造他的反,而他自己的船长们把他砍成了碎片。迟到的托衮因此成为国王,在位四十年之久。” 阿莎揪住特里斯·波特利的双耳,深深吻上他的嘴唇。直到他满脸通红,呼吸急促,她才放开他。“这算什么?”他说。 “一个吻。我真是个该淹死的笨蛋,特里斯,我早该想到——”她突然停下。特里斯想开口,她又示意安静,凝神静听。“是战号声。霍根。”她首先想到她丈夫,艾里·艾枚克会不会大老远赶来抓回他任性的新娘?“淹神垂怜,在我不知所措时,为我送来敌人。”阿莎站起来,将匕首猛地插回鞘,“开战了。” 她跟特里斯一路小跑到达城堡外庭,但还是太晚,战斗已经结束。阿莎在离后门不远的东墙边发现两个血流不止的北方佬,旁边站着长斧罗伦、六趾哈尔和乌鸦嘴。“科洛姆和霍根看到他们翻墙。”乌鸦嘴解释。 “就这俩?”阿莎问。 “有五个。正翻墙就被我们宰掉俩,哈尔在城墙走道上又砍死一个,这两个进了院子。” 其中一个已死了,鲜血和脑浆溅满罗伦的长斧,另一个还在剧烈喘息。乌鸦嘴用长矛把他钉在地上,下面积了一摊血。两人都穿着熟皮衣,披着棕绿黑相间的杂色斗篷,脑袋和肩膀上用树枝、叶子和灌木作伪装。 “你是谁?”阿莎问伤员。 “菲林特的人。你又是谁?” “葛雷乔伊家族的阿莎。这是我的城堡。” “深林堡属于盖伯特·葛洛佛,才不是乌贼窝。” “还有同党没?”阿莎质问,对方不答。于是阿莎抓住乌鸦嘴的长矛,使劲转动,北方佬痛得哀号连连,伤口涌出更多鲜血。“此行有何目的?” “夫人。”他颤抖着说,“天啊,别转了。我们为夫人而来。为营救她。就我们五个。” 阿莎看进他的眼睛。看出他在说谎后,她倚在长矛上,更用力地搅。“你们到底多少人?”她说,“快说,否则我让你黎明之前都求死不得。” “很多。”最终,他在尖叫中呜咽着吐出答案,“几千人。三千,四……啊啊啊啊……求你……” 阿莎抽出长矛,双手握住,用力穿透北方佬谎话连篇的喉咙。盖伯特·葛洛佛的学士曾说山地氏族争强好胜,没有史塔克领导,根本无法团结。他可能没说谎。可能只是判断错误。她已在阿叔的选王会上品尝过这种滋味。“这五人是派来为大部队开门的。”她说,“罗伦,哈尔,把葛洛佛夫人和她的学士给我带来。” “整个儿还是切块的?”长斧罗伦问。 “毫发无伤的整个儿。乌鸦嘴,去那该死三次的塔上,告诉科洛姆和霍根把招子放亮点,就算看到兔子也要报告。” 深林堡的外庭很快挤满了惊慌的人。她的手下披坚执锐,爬上城墙走道;盖伯特·葛洛佛的人则满面惊恐,交头接耳。葛洛佛的总管在阿莎攻城时失去了一条腿,他也被人从地窖抬了出来。学士吵吵嚷嚷地抗议,最后罗伦一记老拳结结实实打在他脸上,才让他安静。葛洛佛夫人由贴身侍女扶着,从神木林中出来。“我警告过你这天迟早会来,夫人。”看到地上的死尸,她说。 学士挤上前,破鼻子还在滴血。“阿莎夫人,求您了,放倒旗帜吧,我会为您求情。我会告诉他们,您待我们不薄,未曾折辱我们。” “我们会用你交换我的孩子。”泪水和失眠让希贝娜·葛洛佛眼睛通红,“加文已满四岁,我错过了他的命名日,还有我可爱的女儿……把孩子还给我,我保证不让伤害你,包括你的手下。” 阿莎知道,最后半句是扯谎。她或许会被交换,用船送回铁群岛,送回她丈夫爱的怀抱。她的亲戚也会被赎,外加特里斯·波特利这类家族出得起钱的人。剩下的要么砍头,要么吊死,要么送往长城。我让他们自己选。 于是阿莎爬上木桶,让所有人都看见她。“狼仔咧牙露齿朝我们奔来,日出前就会兵临城下。我们是要丢盔卸甲,乞求饶命么?” “不。”少女科尔抽出长剑。“不。”长斧罗伦立刻附和。“不!”侏儒拉弗声如雷鸣,他虎背熊腰,比在场所有人都高出一头,“绝不!”霍根的号角在高处再次响起,响彻外庭。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战号低沉,绵延不绝,让人血液凝固。近来阿莎觉得号角声尤为让人生厌。在老威克岛,叔叔用地狱号角为她的美梦奏响丧钟,现在霍根的号角似乎预示着她死期不远。即便难逃一死,我也会高声喝骂,手握战斧牺牲。 “上城墙。”阿莎·葛雷乔伊吩咐部下。她自己走向瞭望塔,特里斯·波特利紧随其后。 木制瞭望塔是山这边的制高点,比周围森林最高的哨兵树和士卒松还高出二十尺。“看那儿,船长。”她登上塔后,科洛姆说。阿莎只看到树木和黑影,月光下的山丘和山丘后白雪皑皑的峰顶。随后她意识到那些树正在缓缓靠近。“哇哦,”她大笑,“这伙山羊裹着松枝。”树林不断移动,如舒缓的绿色潮水向城堡涌来。阿莎想起儿时听过的故事,说森林之子与先民作战时,绿先知把树木变成战士。 “我们打不过这么多敌人。”特里斯·波特利说。 “他们来多少,我们打多少,小子。”科洛姆纠正,“敌人越多,荣耀越多。我们将被后人传颂。” 是啊,但不知传颂的是你的勇气还是我的愚蠢?大海就在五里格外。他们坚守防线,在深林堡的深沟木墙后战斗,真的是明智之举?我从葛洛佛手中夺取城堡时,深林堡的木头城墙根本不顶用,她提醒自己,它对我又有什么帮助? “到明天,我们就都在海底享用盛宴了。”科洛姆敲击斧子,似乎迫不及待。 霍根放下号角。“可要是我们干着脚死,怎么找路去淹神的流水宫殿呢?” “森林里有无数小溪。”科洛姆向他保证,“小溪终将汇入河流,而河流汇入大海。” 阿莎不准备死,不是现在,不是此处。“活人比死人更容易找到大海。把阴暗的森林还给狼仔,我们撤回船上。” 她好奇对方将军是谁。换作我,定先扫平海岸线,将长船付之一炬,再来攻打深林堡。但狼仔想做到这点可不容易,因为他们自己没船。阿莎从不让超过半数的船靠岸,有一半的船始终在海中巡逻待命,一旦北方佬在海边出现,立刻升帆航向海龙角。“霍根,吹响号角,让森林颤抖。特里斯,披上盔甲,是时候让你那宝贝长剑开张了。”看到他面色苍白,她捏住他的脸,“跟我一起为月光添些血色吧。你每杀一个人,我就给你一个吻。” “我的女王,”特里斯蒂芬说,“我们在这里有城墙。万一赶到海边,发现狼仔们抢了船,或是船被赶走了……” “……就是死路一条。”她轻松地补充,“但至少死的时候湿了脚。嗅着海盐的气息,听着背后的涛声,我们铁种才有力量。” 霍根吹出三个连续的短音,这是退回船上的信号。下方传来喊叫、矛剑碰撞声与马匹的嘶鸣。马太少,骑手也太少。阿莎走下楼梯,在外庭碰见牵了她的栗色母马,拿着她的战盔和飞斧等她的少女科尔。铁民们正从盖伯特·葛洛佛的马厩中向外牵马。 “撞锤!”城墙上一个声音叫道,“他们有撞锤!” “哪个门?”阿莎边上马边问。 “北门!” 深林堡爬满青苔的木城墙外,突然传来喇叭声。 喇叭?吹喇叭的狼?不对劲,但阿莎没时间细想。“打开南门。”她下令。北门已在撞锤下摇动。她从肩带上抽出一把短柄飞斧。“潜逃已不可能,弟兄们,现在真刀真枪拼了!列队!我们回家!” 一百张嘴一起咆哮:“回家!”“阿莎万岁!”特里斯·波特利骑一头高大的杂色种马跟在她身边。外庭里,她的部下聚在一起,高举盾牌和长矛。少女科尔没马骑,站在乌鸦嘴和长斧罗伦中间。霍根从瞭望塔的阶梯上下来,却被一只狼仔的箭射中肚子,头朝下栽到地上。他女儿号哭着跑到他身边。“带走她。”阿莎命令。现在不是哭泣的时候。侏儒拉弗把女孩拉上自己的马,女孩的红发在空中飞扬。撞锤再次撞在北门上,阿莎听到大门呻吟。我们也许需要杀出一条血路,当南门在她面前打开时,她心想,这条路上空无一人。是真的吗? “出发!”阿莎腿一夹马肚。 人马冲过田野,待到达对面的森林,已是步履凌乱。月光照耀下,可见腐烂的冬小麦把田野弄得泥泞不堪。阿莎安排骑手殿后,敦促落单的继续前行,并保证无人掉队。高大的士卒松和多瘤的老橡树环绕周围,深林堡真是名副其实。这些树高大阴郁,有点令人生畏。树木枝杈交叠,随风摇摆,发出吱嘎声,高处的树梢似乎能够到月亮。越快摆脱越好,阿莎急迫地想,这些树打木心里憎恨着我们。 他们向南再向西南进发,直到深林堡的高塔从视线中消失,喇叭声也被森林吞没。狼仔夺回了城堡,她心想,或许不会赶尽杀绝。 特里斯·波特利策马来到她身旁。“我们走错方向了。”他说着指指透过遮天树冠窥视下方的月亮,“得向北拐,去找船。” “先向西。”阿莎坚持,“向西,直到太阳出来。再向北。”她转向麾下最好的骑手:“侏儒拉弗和锈胡子罗衮,去前方探查,确定没有敌人,我可不想到海边出现惊喜。如果遇上狼仔,回来报告。” “如果必要的话。”罗衮透过厚厚的红胡子回答。 两名斥候消失在树林中,剩下的铁民继续前进,但速度缓慢。森林遮蔽了明月与群星,脚下地面又黑暗泥泞。没走出半里地,她表亲昆顿的马就踩进坑里,摔断了前腿。昆顿只能割它喉咙,以阻止它继续嘶鸣。“我们得点些火把。”特里斯劝她。 “火会吸引北方佬。”阿莎暗自咒骂,不知离城是不是个错误。不。若我们留下死斗,可能已全部阵亡。但黑暗中行军也不是什么好选择。这些树要是能动,会杀了我们的。她摘掉头盔,向后捋捋汗湿的头发。“再有几小时太阳就出来了。我们在这儿停下,休息到天亮。” 停下简单,休息难。没人睡得着,即便耷拉眼戴尔,这个以边划桨边睡闻名的桨手也一样。一些人互相传递一袋盖伯特·葛洛佛的苹果酒,带吃的人和没带吃的人分享食物,骑手们打理马匹。她表亲昆顿·葛雷乔伊派三个人上树,观望森林中有无火把。科洛姆磨斧子,少女科尔磨剑。马匹撕咬着地上枯黄的死草和芦苇。霍根的红发女儿抓住特里斯·波特利的手,缠着想把他拽进树林。特里斯拒绝后,她拉六趾哈尔走了。 我要是能那样该多好。在科尔臂弯中最后的放纵一定非常甜美。阿莎胃里泛起一阵难受。她还能踏上黑风号的甲板么?就算能,又能去哪儿呢?群屿闭门不纳,除非我肯弯下膝盖,张开大腿,忍受艾里·艾枚克的拥抱;其他维斯特洛港口也不会欢迎海怪之女。她可以照特里斯希望的那样去当商人,或前往石阶列岛加入海盗,或…… “随信均奉上王子的一部分。”她喃喃低语。 科尔咧嘴笑了。“我宁愿要你的一部分,”他轻声道,“最甜蜜的部分——” 有东西从草丛中飞出,轻轻落在两人之间,不断翻滚弹跳。那是个黑色圆球,湿答答的,滚动中不断抽甩着长发。它最终撞上一条橡树根停住,乌鸦嘴说:“侏儒拉弗变矮了。”阿莎半数的手下立刻跳了起来,摸索盾牌、长矛与战斧。他们也没点火把,阿莎只来得及想,并且远比我们熟悉这片森林。 周围的树木突然全向他们压来,北境人咆哮着汹涌而出。 狼群,阿莎想,他们像嗜血的狼群一样嗥叫。这是北境的怒吼。她的铁民也吼回去,血腥的战斗即刻打响。 没有歌手会传唱这场战斗,没有学士会在读书人喜欢的书中为这场战斗留下只言片语,没有旗帜飘扬,没有战号呜咽,没有伟大的领主召集手下、作振聋发聩的战前演讲。他们就着黎明前的黑暗战斗,看不清彼此的面目,在树根和岩石间踉跄冲杀,被淤泥和腐叶拖住脚步。铁种穿着锁甲和盐渍的皮甲,北境人则有毛皮、兽皮和松树枝的掩护。星月观赏着他们拼斗,苍白光芒从头顶扭曲的光秃树枝间零落洒下。 第一个冲向阿莎·葛雷乔伊的人被她用飞斧掷中眉心,死在她脚下。这让她喘了口气,得以把左手滑进盾牌绑带。“集合!”她高喊,也不知会招来自己人还是敌人。一个手持战斧的北方佬欺向她,边挥舞双手斧,边发出莫名的怒吼。阿莎举盾挡住,然后迅速近身用匕首划开他的肚子。他倒下去,怒吼变作哀号。阿莎转过身,迎上后面另一只狼仔,砍中他头盔下的眉骨。这狼仔也砍中了她腹部,却被锁甲顶住。她趁机用匕首刺他喉咙,他倒在血泊之中。一只手抓住了她的头发,但她头发太短,扯不动头。阿莎反腿使劲踩在那人脚背上,他疼得尖叫,她则脱身出来。等她转身迎敌,却发现对方死了,手里还抓着一把她的头发。科尔站在他旁边,剑淌鲜血,眼摄月光。 乌鸦嘴一边砍杀,一边高喊计数。“四!”一具尸体倒下。“五!”只隔了一次心跳。马儿们被屠杀和鲜血吓疯了,恐慌地嘶鸣,乱蹬蹄子,翻着白眼……除了特里斯·波特利高大的杂色种马。特里斯已翻身上马,拔出长剑,他的马双蹄腾空,对月长鸣。今晚结束前,我或许会欠他几个吻,阿莎心想。 “七!”乌鸦嘴高喊,但他身边的长斧罗伦扭断了一条腿,倒在地上。黑影还在源源不断地涌来,一边高声叫嚣,一边沙沙作响。我们在和森林战斗,阿莎砍死一个身上的树叶比周围的树都要多的人时想到。这想法让她哈哈大笑,笑声引来更多恶狼,而她一一将其击杀,心想自己是否也该报数。我是个结了婚的女人,而这是我的乳儿宝宝。她把匕首刺进北方佬的胸膛,穿透毛皮、羊毛和熟皮革。他的脸离得那么近,阿莎能闻到酸臭的呼吸。这人也扼住了她喉咙,但阿莎的匕首刺进去,在肋骨间刮擦,令他颤抖着死去。她放开尸体,虚弱得差点摔在他身上。 随后,她和科尔背对背迎敌,听着四面八方传来的低语和咒骂,听着勇士们哭爹喊娘地冲过灌木丛。一丛草握着一支能将她和科尔一起贯穿的长矛冲来,要将他俩钉死在一起。 总比独自死去好。 她正想着,但持矛人没冲拢,就被她表亲昆顿杀了。转瞬间,另一丛草挥着战斧砍中昆顿的后脑。 在她身后,乌鸦嘴高喊:“九!全他妈去死吧!”霍根的女儿忽然赤身裸体从树下钻出,身后跟着两只狼仔。阿莎反手掷出一把飞斧,斧子旋转翻滚着击中其中一人的后背。霍根的女儿扑到尸体旁,抽出死者的长剑,结果了剩下的北方佬。然后她重新站起,带着满身泥血,披散长长的红发,投入战团。 在脑门充血、跌宕起伏的厮杀中,阿莎丢失了科尔,丢失了特里斯,丢失了所有人。她把匕首也弄丢了,还包括所有飞斧;她手里换上了一把剑身宽厚的短剑,跟屠夫的切肉刀差不多。她打死也闹不清这剑从哪儿来的。她手臂酸痛,满嘴血腥,两股战战。苍白的曙光正斜斜地穿入森林。打了这么久吗?我们到底打了多久? 她最后的对手是身材高大的秃头北方佬,满脸胡子,手擎战斧,身穿带补丁、生了锈的全身锁甲,这说明他是个首领或氏族勇士。他很不满意自己要对付女人。“贱人!”他每挥一斧,便大喊一声,唾沫溅到她脸上,“贱人!贱人!” 阿莎想扯开嗓门吼回去,但喉咙太干,只发出嘶号。他的斧子下劈在她盾牌上,木头碎裂,斧子抽回时扯掉了长条的灰色碎片。要不了多久,掩护她的就只剩乱糟糟的木柴了。她后退几步,甩掉损毁的盾牌,然后又退几步,左右闪动,躲避下劈的战斧。 她的背狠撞在一棵树上,无处可逃了。狼仔的战斧高举过头,要将她脑袋劈成两半。阿莎想向右窜,但树根绊了她。她被缠得失足跌倒,接着斧子狠狠地击在她额头上,发出钢铁轰鸣的刺耳声响。世界整个变成红色,随即陷入黑暗,然后又变红。疼痛如闪电贯穿全身,她听到远方传来北方佬的叫嚷:“你个该死的贱人。”他又举起斧子,准备给她致命一击。 喇叭突然响起。 这不对,她心想,淹神的流水宫殿里没有喇叭。波涛之下,美人鱼向主人致敬时会吹响海螺。 她梦见燃烧的红心,还有一头奔跑在金色树林里的黑牡鹿,鹿角上火焰升腾。 306.第306章 提利昂 他们抵达瓦兰提斯时,西天泛紫,东边则早成漆黑,星星出来了。这里的星空跟维斯特洛一模一样啊,提利昂·兰尼斯特注意到。 若非被拴在马鞍上捆得像只鹅,他本该为此感到一丝欣慰。他停止了徒劳的挣扎,因为绳子实在太紧。现在他放松身体,当自己是一块死肉。留着力气,他不断告诫自己,却不知留着力气能做什么。 瓦兰提斯城会在入夜时准时关闭城门,现在北门的守卫们正很不耐烦地招呼着这最后一批赶着进城的人。他俩加入队列,排在一辆装满酸橙和橘子的货车后。守卫们挥挥火把放货车进去,却恶狠狠地盯着骑在战马上的大块头安达尔人,注意到了他的长剑与锁甲。守卫队长很快现身,骑士用瓦雷利亚语跟他交涉。有名守卫趁机摘下带爪的拳套,摸了摸提利昂的脑袋。“我可是幸运之神哪,”侏儒告诉对方,“来吧,把绳子砍断放我下来,朋友,包你下半辈子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此话给俘虏他的人听见了。“花言巧语还是留给听得懂通用语的人吧,小恶魔。”这时瓦兰提斯人挥手放行。 骑士催马前进,穿过城门和厚实的城墙。“你听得懂通用语,怎么就不能考虑我的条件呢?就这么急着用我的头去换个领主当当?” “依照血统,我本就是领主,而且那并非虚衔。” “是啊,我亲爱的老姐给你的只能是虚衔。” “我可是听说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噢,他们确实会一分不差地补偿你……但也一分不多,大人。你能讨取承诺,但其中绝无半点感激,我很怀疑到时候你会不会满意。” “也许我只想要你罪有应得。要知道无论在诸神还是世人眼里,弑亲都是无可饶恕。” “诸神不长眼,而世人只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 “我可把你看得清清楚楚,小恶魔。”骑士的语调中带了几丝阴冷,“我也做过一些不名誉的事,令我的父亲和家族蒙羞……但害死亲爹?什么样的人才能干出这种事?” “你想知道吗?先给我把十字弓,再把裤子脱掉,我就表演给你看。”乐意之至呢。 “你觉得我在跟你开玩笑?” “我觉得生活本身就是个大玩笑。你的、我的、所有人的生活都是这样。” 进城后,他们骑过诸多公会大厅、市场和澡堂。这里有好些宽阔的广场,广场中央的喷泉喷溅轻吟,人们坐在广场中的石桌边,一边对弈席瓦斯棋、一边啜饮玻璃长杯中的葡萄美酒。奴隶则在一旁打着装饰华丽的灯笼,为主人驱散黑暗。鹅卵石道两旁种植了棕榈树与雪松木,每个转角处都有纪念雕像。侏儒注意到好些雕像没有头,但在紫色的暮霭中,没有头的它们依然威风凛凛。 战马沿河向南缓行,商店变得越来越小、也越来越寒酸,道旁的树逐渐成了一排被砍光的树桩,很快马蹄也不再踏着鹅卵石,而是踩上了恶魔草,接着是颜色像大便的松软湿土。好几条小支流在这里注入洛恩河,当他们骑马跨越河上的小桥时,木板发出令人心惊肉跳的呻吟声。曾经俯瞰河流的堡垒如今只剩破烂的城门,活像老头子没牙的嘴,越过护墙,看得到游荡的山羊。 这就是古瓦兰提斯,瓦雷利亚的大女儿。侏儒陷入沉思。这就是骄傲的瓦兰提斯,洛恩河的女王和夏日之海的女主人。这就是血统最为久远高贵、容貌最为英俊美丽的贵族老爷和夫人们的家园。可是在这儿,光屁股的小孩们尖叫着在巷子里乱窜,刺客们用手指钩住剑柄、徜徉在酒店门口,弯腰驼背满脸刺青的奴隶们受主人差遣像蟑螂一样四处奔波办事。这就是强大的瓦兰提斯,九大自由贸易城邦之首,人口之最。几个世纪前的战争已让该城人丁锐减,诸多城区逐渐荒凉了下去,回归成水边的沼泽地。这就是美丽的瓦兰提斯,喷泉与鲜花之城。现在一半的喷泉没了水,一半的池子干涸、或成了死水潭。开花的藤蔓植物倒是占领了城墙和走道上的每道裂缝,小树也在废弃的商店或没了天花板的神殿墙上生了根。 还有这儿的味道,悬浮在潮湿炎热的空气里,如此浓烈熏人,又无所不在。不只有鱼腥、花香和象粪的气息,还混合了一些甜美的、一些粗犷的和一些腐朽衰败的味儿。“这城市闻起来像个老妓女,”提利昂下了结论,“那种奶子下垂的烂货,老爱在私处抹香水以掩盖两腿间的骚味。我可没抱怨哟,妓女嘛,年轻的固然好闻,但年长的技巧比较丰富。” “看来你这方面经验倒比我多。” “噢,这是当然啦。还记得你我相遇的妓院吗?你该不会把那里当圣堂了吧?那个在你大腿上扭来扭去的小女生,你是不是把她当成自己没被开苞的老妹啊?” 这话让骑士皱紧眉头。“你那条毒舌给我消停会儿,否则休怪我拿它打结。” 提利昂咽下顶嘴的念头。他上次嘲讽大个子骑士过了火,嘴唇到现在还肿得厉害。下手凶狠、毫无幽默感,真是莽夫一个。从赛荷鲁镇来此的路上,他已把骑士的脾气摸了个透。现在他想到的是藏在靴子里、脚趾间的毒蘑菇。俘虏他的人很可悲地没能把他搜查仔细。这是最后的解脱。无论如何,我不能让瑟曦活捉。 他们继续向南,繁华景象又慢慢呈现。这片城区里,被遗弃的建筑少了许多,不穿衣服的小孩消失了,而门边刺客们的打扮奢华了些。道旁的几家旅馆总算看起来有可以放心住进去,而不用担心被抹脖子的样子了。沿河边路排列的铁柱上挂着随风摇晃的灯笼。随着道路变宽,房子也越来越阔气,有的甚至带有宏伟的彩色玻璃圆顶。圆顶中燃起了火,在深沉暮色的映衬下,呈现出蓝、红、绿、紫等不同颜色。 纵使景致开朗了,提利昂仍然觉得空气中的味道不舒服。他知道洛恩河西岸是瓦兰提斯港口的所在,无数水手、奴隶与商人会在那里登陆,而各式酒馆、旅店和妓院也正是为他们准备的;可如今他位于洛恩河东岸,这里的外乡人少之又少。我们在这里不受欢迎,侏儒意识到。 见到第一头大象时,提利昂看得目不转睛。小时候,他在兰尼斯港的百兽园里见过大象,可那头母象在他七岁那年就死了……况且眼前这头灰色巨兽足有从前那头的两倍大。 他们很快又追上了一头矮象,那象的皮肤白得像骨头,拉着一辆华丽的车。“没有牛的牛车还叫牛车吗?”提利昂问骑士,但对方对他的俏皮话无动于衷。于是他回归沉默,入迷地注视着前方的矮象摇摆屁股。 这样的矮象在瓦兰提斯城的大街小巷并不少见。等他们来到黑墙边、长桥旁的拥挤街区时,已经见过了十几头矮象。灰色的大象也不少——它们宽阔的背上驮着堡楼。朦胧夜色中,粪车开始出没,半裸身子的奴隶们铲掉大象小象在路上遗留的各种热气腾腾的粪便,装进车里。粪车周围总是紧跟着一群群苍蝇,所以铲粪奴隶脸上的刺青也是苍蝇,以表示他们的职业。我亲爱的老姐很适合来干这个,提利昂兴致勃勃地想,她那么漂亮,在那对粉嘟嘟的脸蛋上文一把小铲子、外加一堆苍蝇就更可爱了。 这时,前进速度已慢如龟爬。河边路上车水马龙,几乎所有人都在往南赶。骑士夹在队伍里,犹如一根顺河漂流的浮木。提利昂瞅了瞅旁边的人潮,发现十个人中有九个是脸带刺青的奴隶。“这么多奴隶……他们上哪儿去啊?” “红袍僧们会在日落时分点燃夜火,至高牧师将发表演讲。我是没兴趣听,可要到达长桥必须经过红神庙。” 又走过三个街区后,他们来到一个被火炬照亮的大广场,瓦兰提斯的红神庙就位于此。七神救我,这庙子居然有三个贝勒大圣堂那么大。它无论柱子、阶梯、桥墩、桥梁、圆顶还是塔楼全都大得出奇,仿佛是从一块天外巨石上凿刻而成,整个光之王神殿看起来竟似伊耿高丘。神庙墙壁有上百道红、黄、金和橙色线条,它们互相叠加,宛如日落时的层云。神庙里那些细长的高塔弯来拐去地升上天空,形状好似结冻的火焰。火化石。神庙梯级边燃起了巨大的夜火,至高牧师就站在火堆间发表演讲。 此人就是本内罗。至高牧师站在一根红石柱上,一道细细的石桥将柱子和一座高台相连,地位较低的祭司和侍僧站在高台那边。侍僧们穿淡黄或明橙色袍子,而正式的男女祭司都穿红袍。 大广场里人站得密密匝匝,几乎挤不动。信徒们大都在袖子上别了块红布或围着红布头巾,每双眼睛都望向至高牧师——只有他俩急着离开。“让路,”骑士一边驱马前进,一边咆哮,“快让开!”瓦兰提斯人愤愤不平地勉强让开,嘴里嘀嘀咕咕。 本内罗的高音令人印象深刻。他又高又瘦,五官轮廓突出,皮肤白得像奶。他的脸颊、下巴和光头上文满了火焰刺青,火焰包裹了他无唇的嘴,这张明红色面具里只露出一双眼睛。“这不是奴隶刺青吗?”提利昂问。 骑士点头。“红神庙把小孩买来,训练成祭司,或是神庙专属的妓女和战士。你看,”他指着阶梯上一列穿华丽盔甲、披橙色披风的士兵,他们手握长矛守卫着神庙的各个入口,长矛尖端都被做成火焰燃烧的形状,“那便是圣火之手,光之王的圣战士,红神庙的守护者。” 一群火骑士。“噢,光之王的手得有几根指头啊?” “一千个,一个不多、一个不少。每一束火焰的熄灭都伴随着新一束火焰的诞生。” 本内罗用一根指头指着月亮,接着握手成拳,然后张开双臂。当他的嗓音达到最高点时,只听“嘶”的一声,火舌从他指间蹿出,吓了群众们一跳。至高牧师还能用火焰在空中写字。他写的是瓦雷利亚符文,十个单词里提利昂认出了两个:毁灭和黑暗。 看到这些字眼,群众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呼声,女人们哭起来,男人们挥舞着拳头。这场面不对劲。这场面令侏儒想起了弥赛菈出嫁多恩那天,他们返回红堡路上遭遇的暴乱。 赛学士哈尔顿曾提出利用红袍僧的影响力为小格里芬服务,现在目睹此情此景,提利昂认定这是个糟糕透顶的主意。他不禁希望格里芬不要利令智昏。有的盟友比敌人更可怕。可惜克林顿大人只能靠自己分析了,我现下是自身难保。 至高牧师指向神庙后的黑墙,指向黑墙上那些全副武装、朝下观望的守卫们。“他在说什么?”提利昂问骑士。 “丹妮莉丝正身临险境。黑暗之眼盯上了她,长夜的奴仆们阴谋推翻她。他们在谎言的神庙里敬拜虚伪的神灵……和不信神的外乡人一起策划最卑鄙的背叛……” 提利昂听得毛骨悚然。伊耿王子在这里找不到盟友。至高牧师继续宣讲上古预言,预言所载,有一个英雄将自黑暗中拯救世界。一个英雄,不是两个,丹妮莉丝有三条龙,伊耿则一无所有。无须什么预言,侏儒也知道本内罗和他的信徒将对第二位坦格利安做出什么。瞎操心,格里芬懂得应对。他吃惊地发现自己还是在乎着同伴们的。 骑士从广场后方硬挤过去,毫不在意不时传来的叫骂。有个男人挡住去路,但骑士按住剑柄、向外抽出一尺长的利刃,就把对方吓了回去,旁边人也立即让出一条小径。于是骑士催马小跑,离开嘈杂的广场。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提利昂还能听见本内罗的叫嚷以及周围群众激起的呐喊,如雷霆阵阵。 他们来到一座马厩,骑士翻身下马后用力捶门,直到一位脸带马头刺青、面容枯槁的奴隶出来迎接。骑士粗鲁地把侏儒从马鞍上放下来,捆在一根柱子上,又叫醒马厩主人,就坐骑和全套鞍具的价格讨价还价。是了,让马远渡重洋,船费会比其身价还贵。提利昂由是知道自己不久就要上船。我大概也要当上预言家了罢。 谈妥价格后,骑士把武器、盾牌和鞍袋挎到肩上,询问最近的铁匠铺所在。那铺子也关了门,但经不住骑士大喊大叫,还是开了。铁匠满腹狐疑地打量着提利昂,然后点头收下一把钱币。“过来。”骑士吩咐俘虏。等提利昂走过去,他抽出匕首把绳子割了。“谢谢你啊。”侏儒揉着手腕说。骑士听了哈哈大笑:“你的感激省下来给别人吧,小恶魔,你将换上更难受的装备。” 果真如此。 铁匠拿出的镣铐乃是黑铁制成,又厚又沉,侏儒估计每个镣环的重量超过两磅,这还不算中间的链条。“怕我怕成这样啊。”手环被锤紧时,提利昂道。铁锤每次敲打都令他胳膊酸麻。“还怕我摆着这双发育不良的短腿逃跑不成?” 铁匠根本没抬头看他,骑士则阴沉地笑道:“你的腿没什么好怕的,但你这张碎嘴让人放心不下。戴上镣铐你就是奴隶,不会有人听你饶舌,即便是听得懂维斯特洛话的人。” “何苦大费周章呢?”提利昂抗议,“我保证当个乖乖听话的好囚犯,我真心实意地保证。” “那就从现在起证明给我看,把嘴闭上。” 他只能低下头,含住舌头,听任铁链一节节接上,把他的手腕与手腕、手腕与脚腕、脚腕与脚腕连在一起。该死,这些镣铐加起来比我自个儿还重。但至少他还活着,俘虏他的人本可直接砍他脑袋,瑟曦只要他的脑袋。骑士不肯一刀来个痛快,他会为这妇人之仁付出代价的。瓦兰提斯跟君临隔着半个世界,路上走着瞧,爵士先生。 他们离开铁匠铺徒步前进,提利昂一路哐当作响,努力跟上骑士的急步流星。每当他要摔倒,骑士都会及时抓住铁镣,粗鲁地把他拽起来,扔到旁边,让侏儒继续踉跄跟上。情况本可能更糟,他本可拿鞭子抽我。 瓦兰提斯城建于洛恩河的一处出海口两岸,东西城区以长桥相连。富裕的老城位于东岸,但这边不欢迎佣兵、野蛮人和外乡佬,他们得过河去西城区。 长桥入口处有座黑石拱门,门上雕刻了斯芬克斯、狮身蝎尾兽、龙和其他奇异动物。门后的大拱桥由融化的石头砌成,以巨柱为支撑,乃是瓦雷利亚全盛时期的杰作。桥上的路刚好允许两车并行,所以东西两方车辆交会时,都必须减速徐行。 还好他们是走路。才走到三分之一,只见一辆西瓜货车和一辆丝地毯堆得老高的货车间车轮发生碰撞,这下所有车都动不了了,甚至大部分行人也被迫停下,眼看着驾车人彼此尖叫指责。但骑士抓起提利昂的铁链,硬生生挤出一条路来。混乱中,有个男孩想摸骑士的包,结果脸上结结实实挨了一肘子,给打断了鼻梁。 道路两旁建筑林立,有商店、庙宇、酒店、旅馆、席瓦斯棋馆和妓院。大多数建筑都有三四层楼高,每层楼都比下面一层伸出去一些,两边的顶楼几乎相连,于是过桥好像是在一座灯火通明的隧道里行进。这里有各式各样的商店和地摊,织布工、蕾丝工、玻璃工、蜡烛工和售卖鳗鱼牡蛎的渔妇们凑在一块儿。金匠铺门口都有守卫把守,香料铺的守卫还要翻倍——因为香料的价格是黄金的两倍。在店铺之间,不时能看到河水,向北看去,洛恩河是一条星光闪烁的粗黑缎带,有君临城下的黑水河五倍宽,向南看,河流豁然开朗,注入了咸海。 拱桥正中央的路旁有许多铁柱,许多小偷和摸包贼的手被砍下来挂在柱子上。这里还有三颗人头——两男一女,头颅下的铭牌潦草地书写着他们的罪状。一对长矛兵在旁守卫,他们穿着磨亮的头盔和银制链甲衫,脸上有绿如翡翠的老虎刺青。两个守卫不时挥动长矛赶走那些贪婪的茶隼、海鸥和食腐乌鸦,但这几颗腐烂的脑袋对鸟儿具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 “他们做错什么了?”提利昂无辜地问。 骑士看了铭牌一眼。“那女人伸手反抗她的女主人。那老头被人指认是龙女王的间谍,并企图煽动叛乱。” “年轻的那个呢?” “他杀了自己的爹。” 提利昂多看了那颗年轻的腐烂头颅一眼。好家伙,他好像在微笑呢。 他们继续前进,中途骑士短暂地停下来琢磨一顶放在紫色天鹅绒底座上、镶嵌珠宝的女性头冠;他没买,但走了几步看上了皮革匠铺挂的一对手套。提利昂为此深感欣慰,之前赶路不停早已令他喘不过气,手腕也都被铐子磨破了。 过桥后,他们迅速穿过热闹的水边街区,进入火炬光芒照耀下的西城街道,这里到处是水手、奴隶和寻欢作乐的酒鬼。有头大象隆隆经过,它背上驮的堡楼装了六七个半裸身子的奴隶女孩,她们朝路人挥手致意,甚至掏出奶子挑逗路人,一边尖叫:“选马拉乔、选马拉乔!”这些女子身段如此销魂,看得提利昂神魂颠倒,差点踩中大象一路撒下的热腾腾的粪便。亏得骑士在最后关头猛扯铁链,却几乎把他掀翻。 “还有多远啊?”侏儒问。 “去鱼贩广场。快到了。” 最终目的地是商人之屋,一座四层楼的大旅馆,它在水边的仓库、妓院和酒馆中鹤立鸡群,像是被儿孙簇拥的大胖子。这家旅馆的大堂比维斯特洛半数城堡的大厅更大,在这个昏暗的迷宫里,有上百个私密的壁龛和隐藏的凹室,水手、商人、船长、钱币兑换商、发货人和奴隶贩子们在发黑的梁柱和破裂的天花板下,就着昏暗的光线,用几十种不同的语言彼此撒谎、欺骗,乃至互相诅咒。 选这家旅馆,提利昂暗自窃喜。含羞少女号早晚会到达瓦兰提斯,而根据他对瓦兰提斯的了解,这是城内最大的旅馆,是发货人、船长和商人们的首选,许多交易都是在这迷宫般的大堂里谈成的。等格里芬带着达克和哈尔顿现身,他就会重获自由。 他一定要耐心等待机会。 楼上房间不比楼下大堂,尤其是四楼的便宜房间更显局促。他们住的这间是从旅馆拐角处屋檐下勉强拓出来的,天花板很矮,松塌的羽毛床垫有股怪味,倾斜的木地板甚至让提利昂想起了鹰巢城的天牢。好歹这里有墙、有窗。墙边贴心地安装了铁环,方便主人锁住奴隶。俘虏他的人点燃牛脂蜡烛后做的头一件事,就是把提利昂的锁链连在铁环上。 “非得这样做吗?”侏儒无力地晃着链子抗议,“我能跑哪儿去,从窗户跳下去?” “说不定你会。” “这里有四层楼高,我又不会飞。” “你会摔死,而我要你好好活着。” 见鬼,这是为什么?瑟曦才不管我死活。提利昂把锁链弄得叮当作响。“我知道你是谁,爵士,”拼凑线索并不难,从他外套上的黑熊、盾牌上的纹章和他提到自己失去的爵位中已能猜出,“也知道你干了些什么。与之相对,如果你明白我是谁,你应当清楚我曾身为御前首相,跟八爪蜘蛛一道列席御前会议。如果我告诉你正是太监送我来作这次小小的旅行,你有兴趣听吗?”太监和詹姆,但没必要把老哥的事说给这人听。“你我都是他的人,不该窝里斗。” 这话让骑士不太痛快。“我不否认拿过蜘蛛的钱,但我从来不是他的人。我的忠诚另有所属。” “属于瑟曦?你傻了,我老姐只要我项上人头。你既有好剑,何不早早结束这场闹剧,让大家各得其所呢?” 骑士哈哈大笑。“你这侏儒跟我来激将法?靠嘴硬激我留你一条命是吧?”他走到门边,“我去厨房找点吃的。” “你真好心。别担心,我会乖乖地等。” “你当然会。”话虽这么说,骑士仍旧用沉重的铁钥匙锁住身后的房门。商人之屋以门锁坚固著称。我就像被关进了牢房,侏儒酸溜溜地想,好在这里有窗户。 提利昂知道要取下镣铐是难上加难,但不管怎样总得试试。他试图从手环里脱出手,结果擦破了更多皮肤,搞得手腕鲜血淋漓;他又拉又扭,但墙上的铁环纹丝不动。操他妈的,他放弃了努力,以铁链所能容许的极限瘫倒在地。他的腿抽筋了,这将是个特别难熬的夜晚。而且毫无疑问,只是苦难的开始。 屋里很闷,所以骑士打开了百叶窗通风。这间屋子挤在旅馆墙壁的夹角处,所以幸运地拥有两扇窗。一扇面对长桥和河对面的黑墙,那是古瓦兰提斯的心脏地带;另一扇面向下面的广场,莫尔蒙说那是鱼贩广场。虽然受到锁链限制,但提利昂发现只要倾斜身子、让墙上的铁环支撑住体重的话,就能从第二扇窗户看出去。这里没有莱莎·艾林的天牢那么高,但摔下去一样会死。或许喝醉之后我可以试试。 夜色渐深,广场上却依然人声鼎沸。水手们醉酒喧哗,妓女们游荡拉客,商人们攀谈生意。十几个手执火把的侍僧簇拥着一位红袍女祭司匆匆走过,他们的长袍在脚边婆娑。一对席瓦斯棋手在某家旅馆门前战得难解难分,一位奴隶站在桌旁,举着灯笼为主人们照明。提利昂还听见了女人的歌声,虽然歌词他听不懂,但曲调温柔伤感。如果我听得懂她唱什么,可能会哭出声来。窗户下方,一群人在围观两个杂耍艺人互相抛掷火炬。 俘虏他的人很快就回来了,带回两大杯酒和一只烤鸭。他一脚把门踢上,将鸭子撕成两半,扔了一半给提利昂。侏儒伸手去接,然而胳膊被铁链限制抓不着,鸟儿直接打在他额上,喷了他一脸热辣油脂。之后他还不得不蹲下,费力地伸长胳膊捞鸭子。他试了三次方才抓住,随即高兴地撕咬起鸭肉来。“能来点酒下饭吗?” 莫尔蒙把杯子递给他。“外头的瓦兰提斯人几乎都喝得烂醉,也不多你一个。” 麦酒相当顺口,有股水果味。提利昂满意地饮下一大口,打了个欢乐的嗝。他发现白蜡酒杯相当沉。几口喝光拿杯子砸他脑袋吧,侏儒盘算,运气好的话能砸破他的头——运气特别好的话,我会失手,然后被他活活揍死。他又饮了一大口。“今天是什么节日?” “是他们大选的第三天,选举一共持续十天。在这疯狂的十天内,要举办火炬游行、公开演讲、默剧表演、唱歌吟诗和舞蹈助兴,刺客们会为各自的支持者作至死方休的决斗,大象的身侧会绘上执政官候选人的名字。下面这些杂耍艺人是马司约索雇的。” “记得提醒我投票给别人,”提利昂舔舔指上的油脂。窗下的民众丢了些硬币给那两个杂耍艺人,“所有的候选人都得提供艺术表演吗?” “只要能收买选票,他们什么都提供,”莫尔蒙说,“不管吃、喝、看……艾利奥斯甚至派出一百名漂亮的奴隶女孩上街拉票,谁投给他就可以跟她们睡。” “我投给他,”提利昂不假思索地说,“给我一个奴隶女孩吧。” “达到财产标准的瓦兰提斯自由民才有投票资格。河西岸就没几个人能投票。” “但狂欢要持续十日对吧?”提利昂笑道,“世界真奇妙,不过三个国王还是太多。想想看,要是我跟我亲爱的老姐和英勇的老哥联合统治七大王国的话……不出一年,我们中的某位就会杀了其他两人,以求独霸。很难想象这些‘执政官’不做出同样的事。” “他们中确实有人试过独裁,但都不成功。也许瓦兰提斯人比我们维斯特洛人更有智慧,他们或许会集体犯傻,却决不忍受小鬼当家。时不时会有某个疯子赢得选举,但会受到同僚的遏制,直到一年任期届满。想想看,要是疯王伊里斯有两个跟他共享权力的王,后来的流血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可惜他只有我父亲,提利昂想。 “很多自由贸易城邦人认为狭海对岸的我们太野蛮,”骑士续道,“甚至觉得我们还是孩子,急需父亲的指导。” “或是母亲的?”瑟曦会喜欢这种说法——在他把我的脑袋献上以后就更喜欢了,“你似乎很了解这座城市。” “我曾在这里住了大半年,”骑士晃了晃杯底残渣,“史塔克把我赶出家园后,我和我第二任老婆逃到了里斯。布拉佛斯更适合我,但琳妮丝想住在温暖的地方。我原计划加入布拉佛斯人的队伍,到头来却在洛恩河畔与他们交战。可惜我每挣一枚银币,我老婆就要花掉十枚。等我回到里斯,她已有了情人,那人嬉皮笑脸地告诉我:如果不放弃她并离开城市,我就得作债务奴隶。我就这样离开里斯来到瓦兰提斯……当时我比奴隶好不了多少,除了背包里的衣服和腰上的长剑之外一无所有。” “现在你急着回家。” 骑士喝干了杯中酒。“明天我会给咱们找条船。我睡床,你自个儿就着铁链看哪儿舒服搁哪儿吧。睡得着就睡,睡不着就给我忏悔罪孽。熬到早上应该没问题。” 你才该忏悔罪孽,乔拉·莫尔蒙。侏儒心想,但这话说出口就太不明智了。 乔拉爵士把剑带挂在床柱上,踢掉靴子,从头顶卸下锁甲,脱了羊毛外套、皮衣和汗涔涔的内衣,露出伤痕累累、黑毛覆盖的强健躯体。扒了他的皮,倒可以做件毛皮斗篷,提利昂一边想,一边看着莫尔蒙睡进那张散发出淡淡异味的松塌羽毛床里。 骑士一沾床就发出了鼾声,似乎毫不担心被锁链拴住的战利品。两扇窗户都大大打开,弯月的光线洒在地板上。各种喧哗依然从下面的广场传来:醉酒的人不成调的歌声,猫儿发情时的嘶叫,远处的金铁交击。有人快送命了,提利昂心想。 磨破皮的手腕传来阵阵抽痛,而由于铁链限制,他连坐下都没办法,更不用说躺了。他最多只能扭身靠墙,但这样没多久双手都失去了知觉,只好换个姿势,让血液恢复循环。疼痛如潮水般涌回来,他不得不咬紧牙关,以免叫出声。他试图想象当弩箭射穿小腹时父亲有多痛苦,当项链勒住那撒谎的喉咙时雪伊有多痛苦,当被人轮奸时泰莎又有多痛苦?他认定与他们相比,他现在这点痛苦不值一提,但这并不能减轻他的痛苦。神啊,快停下。 乔拉爵士翻了个身,现在提利昂只能看见他宽阔、健壮、多毛的后背。就算我能挣脱镣铐,还得爬到他身上去够剑带。或许把匕首抽出来就行……何不直接拿钥匙开门走人呢?悄悄下楼,穿过大堂……不过之后去哪儿?我身无长物,无亲无故,甚至连本地话也不会说。 疲惫终于压倒了疼痛,提利昂陷入了时断时续的睡眠中,但他的腿隔不多久就会剧烈抽筋,让他尖叫着醒来,瑟瑟发抖。当黎明的晨光从窗户照射进来时,他每块肌肉都在疼。这是兰尼斯特金狮的颜色。楼下的鱼贩子们开始叫卖渔获,镶铁皮的轮子压过鹅卵石路隆隆作响。 乔拉·莫尔蒙俯视着他:“若我把你取下来,你会乖乖听话吗?” “不叫我跳舞就成,双腿麻木可没法跳,非栽跟斗不可。除此之外,你怎么说我怎么做,我以兰尼斯特的荣誉保证。” “兰尼斯特没有荣誉。”乔拉爵士嘴上这么说,但还是从铁环上解下他。提利昂虚弱地走了两步便摔倒在地,手上血液终于恢复流通。他眼中含泪,咬到了嘴唇。“不管去哪里,你都只能滚着我去了。” 大个子骑士抓起他手腕间的铁链,把他提了出去。 商人之屋的大堂四周全是阴暗的壁龛和凹室,中央则是宽敞的砂岩石板庭院。庭院的石板缝隙间生了绿苔和紫苔,石板上搭着花纹繁复的花架,架上缠绕着藤蔓植物。奴隶女孩们端着一壶壶麦酒、葡萄酒和某种有薄荷气味的绿色冷饮,在光影间穿梭。现在这个时刻,二十张桌子里才有一张坐了人。 有张桌边坐了个侏儒。此人的粉脸颊打理得很干净,有一头栗色乱发、一对浓眉和一只塌鼻子。他坐在高脚凳上,手拿木勺,红肿的眼睛呆望着一碗紫色的粥。丑陋的小杂种,提利昂心想。 侏儒注意到他的目光,抬头看向他。木勺悄然滑落。 “他发现我了。”提利昂提醒莫尔蒙。 “那又怎样?” “他发现我了,他知道我是谁。” “我是不是该把你塞进口袋,不让别人看见呢?”骑士碰碰剑柄,“他敢打歪主意,得先问问我的剑愿不愿意。” 你的意思是,敢抓我就纳命来,提利昂心想,他只是个侏儒,碰上你这样的大个子自是束手无策。 乔拉爵士在僻静的角落找了张桌子,点上食物和酒。他们的早餐是温软的切片面包、粉红色鱼子、蜂蜜香肠和炸蝗虫,就着苦中带甘的黑啤酒冲下肚。提利昂狼吞虎咽。“今早上你胃口不错。”骑士评论。 “没办法,听说地狱里的饭菜特难下咽。”提利昂朝旅馆大门瞥了一眼——有人刚好进门。此人高大驼背,尖胡子染成斑驳的紫色。是个泰洛西商人。带开的大门外传来海鸥的尖叫、妇人的嬉笑和鱼贩的叫卖声,有一刹那,提利昂以为自己看见了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结果不过是另一头白色矮象罢了。 莫尔蒙把鱼子涂到面包上,咬了一口。“你在等人?” 提利昂耸肩。“世事难料,谁知道下一个进门的是谁?可能是我的真爱,或是我老爹的鬼魂,再或是只鸭子。”他把蝗虫塞进嘴,嚼得吱嘎作响,“这虫子不赖。” “昨晚这里的话题全是维斯特洛,说有个流亡王公雇了黄金团去夺回领地。现今瓦兰提斯一半的船长都涌到上游的维隆瑟斯镇揽生意去了。” 提利昂刚吞下第二只蝗虫,听了这话差点噎着。他是在嘲讽我吗?他知道格里芬和伊耿的底细么?“真差劲,”侏儒说,“我还指望雇黄金团去夺回凯岩城呢。”这是格里芬有意为之?散播假消息?又莫非……莫非那俊俏的小王子终究受了怂恿!鼓动手下向西而不向东,放弃与丹妮莉丝女王和亲?放弃了魔龙……格里芬能答应吗?“我也想雇你,爵士先生。家父的爵位按律法应属于我。你现在就抽出剑,向我宣誓效忠吧,等我夺回凯岩城,我保证用金子淹没你。” “我见过被金子淹没的人,那景象恐怖极了。你要我抽出剑,只可能插进你肚子。” “不失为舒泰肠胃的好方法,”提利昂说,“家父对此最清楚。”他拿起酒杯,浅饮一口,以掩饰脸上表情。此事很可能是格里芬之计,用于放松瓦兰提斯人的警惕。莫非格里芬打着回国的幌子,待人马上船之后在海上动手劫船?此计甚妙,黄金团有一万名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战士。不过黄金团没有水手,格里芬得在每个船员脖子上架把刀才行,等到了奴隶湾打起海战这就麻烦了。 奴隶女孩回到桌边。“尊贵的爵士先生,寡妇下一位就见您。您带礼物了吗?” “我带了,谢谢。”乔拉爵士往女孩手里塞了枚硬币,遣她走了。 提利昂皱起眉头。“寡妇是谁?” “水边寡妇。住洛恩河东岸的人至今还在背地里说她是瓦加罗的婊子。” 侏儒更糊涂了。“瓦加罗又是何方神……” “他是个象党,曾七次当选为执政官,富得流油,尤其在水边有权有势。其他人造船出海,他造的是码头和仓库,充当货物经纪人、钱币兑换商和海上保险代理。他也买卖奴隶,然而到头来却爱上了一位在渊凯习得七种春啼之术的床奴。这是桩大丑闻……他居然还给了她自由,并正式娶她为妻。在他死后,这女人把他的事业发扬光大,但身为被解放的奴隶,她没资格住在黑墙之内,所以被迫卖掉瓦加罗的豪宅,搬到了商人之屋——那是三十二年前的事了,从那天起她一直居住在这里。现在,她就在你身后的庭院,坐在她的例桌后面见客。不,不要急,有个人和她在一起,一会儿才轮到我们。” “这老巫婆会帮你忙?” 乔拉站起身。“走着瞧吧。那人走了。” 提利昂跳下椅子,铁链哗啦作响。事情也许有转机。 老妇人像狐狸一样坐着,眼中隐约透出凶光。她的白发如此稀疏,能透过去看见下面的粉色头皮,她一只眼底的泪珠刺青虽然被刀子刮去,但还是留下了疤痕。早餐的残渣散在桌子上——沙丁鱼头、橄榄核、面包渣。提利昂注意到所谓她的“例桌”:后背是坚实的石椅,旁边有个绿叶覆盖的凹室用作进出口。坐在这里,旅馆门口的动向一览无遗,而由于阴影的关系,别人几乎看不见她。 看见提利昂,老妇人笑起来。“一个侏儒,”她的喉音很轻,却有些阴险的意味。她的通用语只带有极微弱的口音,“近来瓦兰提斯的侏儒还真多。这个也会变戏法吗?” 当然会,提利昂想说,请给我一把十字弓,让我展示拿手好戏。“他不会。”乔拉爵士回答。 “真遗憾。老身从前有只猴子,什么聪明把戏都能变,你的侏儒让老身想起了它。他是礼物吗?” “不是,我给你带了这个。”乔拉爵士取出皮手套,用力地甩到桌上其他礼物中间。寡妇今早上截至目前共收到一只银制高脚杯,一把装饰华丽、薄得透明的翡翠花扇和一柄刻有符文的上古青铜匕首。跟这些宝贝相比,皮手套显得廉价而俗套。 “为了老身这双可怜的、皱巴巴的手,你真贴心。”但寡妇没有去拿手套的意思。 “我是在长桥上买的。” “长桥上什么都能买。手套、奴隶、猴子,什么都能。”岁月压弯了老妇人的背,但她的黑眼睛依旧十分锐利,“请告诉老身,你需要什么?” “我们要赶去弥林。” 这个词,颠覆了提利昂·兰尼斯特的世界。 这个词,弥林,难道是幻听? 这个词,弥林,他说的是弥林,他要带我去弥林。弥林意味着生机,至少是生存的希望。 “为何来找老身?”寡妇问,“我没有船。” “许多船长欠了你的情。” 他说带我去见陛下。哪个陛下?显然不是把我卖给瑟曦。那他是带我去找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了,所以才没一剑砍我脑袋。天哪,我们要去东方,而被我怂恿的格里芬和小王子却急着西征,与我失之交臂。 噢,这就叫计划跟不上变化吧。我机关算尽,最后还是要迈进魔龙的喉咙。提利昂再也忍耐不住,“扑哧”一声大笑起来。 “你的侏儒不老实,”寡妇评论,“老身的侏儒会很安静,不然就把他嘴巴堵上。” 提利昂赶紧用手捂住嘴巴。弥林! 水边寡妇决定先不理他。“我们来点喝的吧?”她问,随后奴隶女孩为她和乔拉爵士各拿来一个绿色玻璃杯,并斟满酒。一束晨光射进,灰尘在光束中飞舞。提利昂也很渴,但没人给他杯子。只见寡妇呷了一小口葡萄酒,在嘴里漱了漱方才咽下,“传到老身这双老耳朵里的说法,其他流亡者都是往西赶,那些欠了老身人情债的船长们这会儿都忙不迭地跑去赚黄金团的金子咧。咱们高贵的执政官们甚至决定——连老迈的多法斯也表示同意——派出十几艘战船,随行护送他们直到石阶列岛。多么光辉灿烂的冒险事业啊,但你却说自己要去东方,爵士。” “我的事业在东方。” “什么事业呢?让老身猜一猜。肯定不是奴隶生意,银女王禁止买卖奴隶。她还关闭了竞技场,所以你不可能去卖艺。一个维斯特洛骑士还能去弥林干啥?搬砖头?卖橄榄?还是与龙有关?啊哈,老身猜对了没有?”老妇人露出阴森森的笑容,“老身听说那银女王用婴儿的肉来喂龙,用处女的热血洗澡,还每晚换一个情人。” 乔拉爵士抿紧嘴唇。“夫人,渊凯人嘴里尽是谎言,切不可听信诽谤。” “老身不是什么夫人,但瓦加罗的婊子也懂得明辨真伪,对不对?……龙女王的敌人一长串啊……渊凯、新吉斯、脱罗斯、魁尔斯……啊呀,很快还要加上瓦兰提斯。你要去弥林?何不再等等呢,爵士?城里很快就要募集大量佣兵,把战船装满了才好东渡去推翻银女王。虎党正摩拳擦掌、亮出爪子,而若关系到根本利益,象党也不是吃素的。马拉乔渴望荣耀,奈西索的财富主要来源于奴隶贸易,等艾利奥斯、帕拉奇罗或贝里西奥中的任何一位被选为执政官,瓦兰提斯舰队就会顺理成章地启程出发。” 乔拉爵士皱起眉头。“如果多法斯能连任……” “你还不如从坟墓中召回瓦加罗呢,可惜老身那可爱的夫君已过世了三十年。” 身后有个水手正大叫大嚷:“这玩意是麦酒吗?去他娘的,比猴子尿还难喝。” “但你还是得喝。”另一个声音回应。 提利昂扭头看去,满心希望现身的是达克与哈尔顿,结果看见两个陌生人……还有早上那位侏儒,正站在几尺外恶狠狠地瞪着他。不知怎的,他觉得对方有些面熟。 寡妇优雅地浅饮一口酒。“其实象党创始人多为女性,”她不紧不慢地说,“是女人搞垮虎党、结束长年征战。凭借这份丰功伟绩,特兰拉娜后来四次当选为执政官,可惜那是三百年前的往事,此后虽不时有女人参选,但瓦兰提斯再没有女性担任执政官的例子。再说了,那些参选的女士个个出身高贵,居住在黑墙背后的古老宫殿里,哪像老身这般狼狈。旧贵族会确保他们的子孙或走狗当选,对普通自由民不屑一顾。是了,今年一定会选中贝里西奥,再不济也是艾利奥斯,无论哪个都意味着开战。不过,事情不一定按他们想象的发展。” “您觉得会如何发展呢?”乔拉爵士问。 问得好,提利昂心想,事情变得有趣了。 “噢,依老身之见,开战是免不了的,但不是他们想要的战争。”老妇人倾身向前,黑眼睛里精光闪烁。“依老身之见,这座城里红神拉赫洛的信徒比其他所有神的信徒加起来还多。近来你可有听本内罗布道?” “昨晚刚听过。” “本内罗可以从圣火中预见未来。”寡妇说,“你知道吗?马拉乔执政官试图雇佣黄金团,利用他们血洗红神庙、谋害本内罗。他不敢调动虎袍军,因为一半的士兵信奉光之王。噢,老身只是个枯瘦的老太婆,但连老身也能感觉到,古瓦兰提斯已是暗潮汹涌,民怨沸腾了。不过弥林的情况还要复杂得多,所以告诉老身实话,爵士先生……你到底跟银女王有何瓜葛?” “那是我的事。我付得起高额船费,我有银子。” 笨蛋,提利昂心想,她要的不是钱,是尊重。她说了这么多,你一句也听不懂?他忍不住回头察看,只见那侏儒朝桌子的方向又凑近了一些。此人手里似乎有把匕首,提利昂不禁寒毛直竖。 “留着你的银子吧,老身有的是金子。还有,收起你那张臭脸,爵士,老身活到这把岁数,不吃这套。你是条汉子,毫无疑问有些身手,但这是老身的地盘,老身只消动根指头,就可以把你绑在甲板下,让你一路划船去弥林。”她展开翡翠扇子。叶子沙沙作响,一个男人从枝叶茂盛的拱道里悄悄走到她左侧。这人脸上布满伤疤,一只手上握了把沉重得像杀猪刀的短剑。“有人给你指了道:去找水边寡妇。但他们有没有警告你:小心寡妇的儿子们呢?这是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所以老身再给你一次机会:全世界一半的人都急着要她消失,你为什么偏要去见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乔拉·莫尔蒙满脸怒容,他沉默了一会儿,最后答道:“我宣誓为她效力,奉行她一切旨意,牺牲性命,在所不辞。” 寡妇听了哈哈大笑。“你的意思是,你想去救她?从千军万马中,从老身数不过来的敌人手里……你要可怜的老身相信这个?相信你是个正直高贵的维斯特洛骑士,横跨半个世界,为了……对,她不是处女了,虽然她一定很美貌。”她又笑了,“你觉得这侏儒可以取悦她?你觉得她会拿这家伙的血来洗澡呢,还是只想砍他脑袋?” 乔拉不情不愿地说:“这侏儒是——” “——我当然知道他是谁,我清楚他的身份!”寡妇用刚硬如石的黑眼睛盯着提利昂。“他是个弑亲者、弑君者、杀人犯和变色龙。他是个兰尼斯特。”这最后一句寡妇说得像个诅咒,“矮冬瓜,你又盘算着拿什么哄骗龙女王咧?” 我的仇恨,提利昂想说。他尽锁链所能地摊开双手:“她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睿智的谏言、下流的诡计、杂耍表演什么都成。她喜欢的话,我很乐意掏出老二,她嫌弃的话嘴巴也成。无论是替她统率大军还是搓脚,我统统愿意。而我索要的唯一回报是将来允许我奸杀我老姐,很公平的。” 他的话让老妇人又笑起来。“这个人起码挺诚实。”她宣布,“至于你,爵士……老身坐在这里会过十几位维斯特洛骑士,以及上千个跟你一样的冒险者,他们没有哪个像你这么自我标榜的。男人都是野兽,自私又残忍,嘴上甜言蜜语,心底却有不可告人的动机。老身不信任你,爵士。”她弹弹扇子,示意退下,当他们是耳边嗡嗡作响的苍蝇。“想去弥林就游过去。恕老身无能为力。” 七层地狱!事变猝不及防! 乔拉爵士正待起身,寡妇合上扇子,满脸伤疤的人向前一跨……他们身后却传来女孩的尖叫。提利昂急忙转身,刚好见到那侏儒朝他扑来。那是个女孩,他猛然意识到,穿男人衣服的女孩,想用那把匕首宰了我。 刹那间,乔拉爵士、寡妇和疤脸男都像石头一样定住了。旁边桌子的人享用着麦酒和葡萄酒,无意干涉这边的事。提利昂戴着锁链,只能双手一起行动——刚好够到桌上的酒壶。他死命握紧它,向前一泼,把残留的酒液全泼到冲来的侏儒女孩脸上,然后他跳向一侧以求避开匕首。他的头狠狠地撞在地上,酒壶也摔得粉碎。女孩很快冲到了他身前。提利昂忙向旁一滚,匕首插进了地板里。女孩拔出来又刺…… ……但她忽然间就被乔拉爵士拎了起来,双腿在空中疯狂乱踢。“不!”她用维斯特洛通用语哭号道,“放开我!”她挣扎时撕破了外衣。 莫尔蒙用一只手提起她的领子,另一只手拧下匕首。“够了。” 店老板拿着棍子现身。他看见破碎的酒壶,恶狠狠地咒骂了一句,询问到底出了什么事。“不过是侏儒打架。”紫胡子的泰洛西人咯咯笑道。 提利昂朝空中不断扭动、浑身湿透的女孩眨了眨眼睛。“为什么?”他质问,“我见过你吗?” “他们杀了他,”说出这句话,她仿佛所有的力气都消失了,只能软弱地吊在莫尔蒙手上,眼里满是泪花,“他们杀了我哥哥。他们抓住他,又把他杀了。” “谁杀了他?”莫尔蒙奇道。 “水手杀的,七大王国的水手,五个都喝得烂醉。他们看见我们在广场上比武,就跟踪我们。等发现我是女的,他们放我走了,但抓走了我哥哥。他们砍了他的头!” 提利昂忽然震惊地明白了原委。他们看见我们在广场上比武。他知道这女孩是谁了。“你是骑猪的?”他问她,“还是骑狗的?” “我骑狗,”她抽抽噎噎地说,“奥普骑猪。” 他们就是在乔佛里的婚礼上表演的那对侏儒。当晚的种种麻烦皆因那场表演而起。真是无巧不成书,居然在半个世界之外与他们重逢。也许一切并非巧合。只消有猪的一半聪明,他们也该知道在小乔丧命后赶紧逃离君临,瑟曦迟早会把儿子的死怪罪到他们头上。“放她下来吧,爵士,”他告诉乔拉·莫尔蒙爵士,“她不会再对我们不利了。” 乔拉爵士依言把侏儒女孩扔到地上。 “你哥哥的遭遇我很抱歉……但我们与此无关。” “与你有关!”女孩挣扎着跪起来,一边用那身被酒液污染、扯烂了的外套遮掩住苍白的小乳房,“他们要的是你,他们把奥普当成了你。”女孩痛哭失声,口不择言地向周围人求助。“他该死!我那可怜的哥哥却代他死了。求求你们,帮帮我,帮我杀了他!”店主粗暴地抓住她胳膊,把她提起来,还用瓦兰提斯话大骂,想知道谁会为今天的损失赔款。 水边寡妇冷淡地看了莫尔蒙一眼。“都说骑士的职责是保护弱者和无辜之人,以此类推,老身就是瓦兰提斯最高尚的处女了。”她的笑声里充满轻蔑,“孩子,你叫什么?” “分妮。” 老妇人用古瓦兰提斯话叫住店主。提利昂听到她吩咐对方带侏儒女孩回房,给她酒喝,再换上干净衣服。 他们走后,寡妇端详着提利昂,黑眼睛闪烁不休。“老身还以为,怪物应该大个儿些。矮冬瓜,在维斯特洛,你可换得领主地位;但在这里嘛,你就不值几个钱了。看来,老身不得不帮你一个忙,毕竟瓦兰提斯不是侏儒安身立命之处。” “您真是太好心了,”提利昂朝她露出自己最甜美的笑容,“不如帮忙帮到底,替我把这些可爱的铁镯子去掉如何?这只怪物只有半个鼻子,这破鼻子还偏偏痒得厉害。链子太短挠不到,真叫个难受。帮忙卸下来吧,我很乐意用它们为您打造一份好礼。” “你真慷慨。别看老身现在穿金戴银,从前也戴过铁镣。很抱歉,这是瓦兰提斯,在这座城市里,虽然铁镣铁铐比隔天的面包还便宜,但没人敢公然协助奴隶逃跑。” “我不是奴隶。” “每个落在奴隶主手上的人都重复着同样的悲哀说法。老身说过了,老身不敢……在这里帮你。”她再度倾身向前,“两天后,平底商船塞斯拉·科荷兰号会启程前往魁尔斯,途经新吉斯。船上装了铁、锡,一包包羊毛和蕾丝,五十张密尔地毯,一具盐水浸泡的尸体,二十罐火龙椒,还有一名红袍僧。你上这条船。” “我们会的,”提利昂答应,“谢谢您。” 乔拉爵士却皱起眉头:“我们不去魁尔斯。” “这船到不了魁尔斯,本内罗已从圣火中预见了这点。”老妇人露出狡猾的笑容。 “如您所言。”提利昂回以微笑,“如果我是瓦兰提斯人,又是自由民,又拥有古老血统的话,一定选您当执政官,好夫人。” “老身不是什么夫人,”寡妇重复,“只是瓦加罗的婊子。虎党重新掌权之前,你得离开这里。等你见到女王陛下,请替古瓦兰提斯的奴隶们捎个信。”她伸手摸了摸阡陌纵横的脸颊上,那泪珠刺青被剔除后留下的褪色伤疤。“告诉她我们正翘首以待,告诉她尽快赶来。” 307.第307章 琼恩 听到命令,艾里沙爵士嘴唇扭曲,假笑了一下,但眼睛冷硬如燧石。“野种是要送我去死了。” “死。”莫尔蒙的乌鸦尖叫,“死,死,死。” 你饶了我吧。琼恩挥开鸟。“野种送你去巡逻,去侦察敌人,如有必要干掉他们。你剑使得好,在这里和东海望,都曾是教头。” 索恩摸摸剑柄。“是啊,我这辈子三分之一的时间都花来教授农民、蠢蛋和流氓剑术入门,派我去林子里可没用武之地。” “戴文和另一位老练的游骑兵会与你同行。” “我们会教您,爵士先生,”戴文咯咯笑着对索恩说,“教您怎么用树叶揩净您那高贵的屁股,做一名好样的游骑兵。” 白眼肯基闻言大笑,黑杰克布尔威啐了一口。艾里沙爵士只说:“你以为我肯定会拒绝,然后就能像砍史林特的头那样砍我的头。我不会遂你愿的,野种。你最好祈祷我死于野人剑下,因为被异鬼杀掉的人不会老老实实待着……他们记得一切。我会回来,雪诺大人。” “我祈祷你回来。”琼恩从未当艾里沙·索恩爵士为友,但他仍是弟兄。你无须喜欢自己的弟兄。 深入塞外巡逻很可能有去无回,所以他很难下决心派人出去。他们都是老手,琼恩告诉自己……但班扬叔叔一行也是老手,却被鬼影森林吞噬,迄今杳无音信。其中倒有两个返回了长城,却变成尸鬼。琼恩·雪诺又开始思忖班扬·史塔克的下落,这不是第一次,也绝非最后一次。或许这些游骑兵会带回相关的蛛丝马迹,琼恩试图宽慰自己,尽管他并不相信。 戴文带一队游骑兵,黑杰克布尔威和白眼肯基带另外两队。对于履行职责,他们三个至少有热情。“臀下有马,感觉不错。”在城门口,戴文舔着木假牙说,“不好意思,大人,但这些日子没事干不巡逻,屁股都要生疮了。”寻遍黑城堡,没人比戴文更了解鬼影森林,对林子里的树木溪流,可食用的植物,食肉动物和猎物的行走路线他都了若指掌。让索恩跟着这么好的人真是抬举他。 琼恩在长城顶上目送骑手们启程出发——一共三队,每队三人,各带两只乌鸦。从高处看去,他们的矮种马不过蚂蚁大小,琼恩甚至辨不出谁是谁。但他知道他们,每个名字都铭刻在心。八个好兄弟,他心想,还有一个……好吧,我们等着瞧。 等最后一名骑手也消失在树林中,琼恩·雪诺和忧郁的艾迪一起乘铁笼下去。笼子缓缓下降,些许碎雪花随之滑落,在疾风中纷飞飘舞。其中一片跟着他们降落,就飘在笼子的铁栏外。它落得比他们快,所以时而消失在脚下,随后又被风重新吹起。琼恩觉得,那片雪花几乎触手可及。 “我昨晚做了个可怕的梦,大人。”忧郁的艾迪坦承,“您成了我的事务官,为我打理三餐、收拾房间。我成了总司令,没一刻消停。” 琼恩没笑。“你的噩梦,我的生活。” 卡特·派克的划桨船队不断传来报告,说长城东北方树木丛生的海岸上野人数量持续增长。船员们看见了帐篷、没建好的筏子,甚至有人在修补一艘撞毁的单桅帆船。但野人一经发现,就消失在森林中,无疑派克的船过去后又重新出没。丹尼斯·梅利斯特则时常看到大峡谷以北夜间有火光。两名指挥官都要求增派人手。 我去哪儿搞人手?琼恩给他们各送去十名鼹鼠村招来的野人,无非是些愣头青、老人、伤员和病人,但或多或少能干些活儿。然而派克和梅利斯特都不满地回信抱怨。“我要的,是经过良好训练、遵守纪律、忠心不贰的守夜人汉子,您却送来一帮可疑分子。”丹尼斯爵士写道。卡特·派克更直接。“除了吊在长城外以儆效尤,我不知他们还有何用。”他的信由哈慕恩学士代笔,“这路家伙,我连倒夜壶都信不过。再说,十个根本不够。” 铁笼拴在长铁链末端,哗哗啦下降,最终陡然停在离地一尺高的地方。忧郁的艾迪推开门,跳下去,靴子踏破了新雪结的壳。琼恩紧随其后。 兵器库外,埃恩·伊梅特正督促新兵练习。钢铁交鸣声唤醒了琼恩内心的渴望,让他忆起那些温暖单纯的日子,在临冬城,还是小孩的他跟罗柏一起在罗德利克·凯索爵士严厉的注视下对打。如今罗德利克爵士走了,为夺回临冬城,他被变色龙席恩率领的铁民杀害。史塔克家雄伟的城堡被烧成焦土,我的记忆也被下了毒药。 埃恩·伊梅特瞥见他,便举手停止打斗。“司令大人,有事吗?” “挑三个最棒的出来。” 伊梅特咧嘴一笑。“艾隆、艾蒙克、杰斯。” 马儿和“跳脚”罗宾为司令拿来衬垫和全身锁甲,外加护胫、护颈和半盔。他左手一面镶铁边的黑盾,右手一把钝制长剑。长剑几乎是崭新的,在晓色中泛着银灰微光。唐纳打造的最后一批成品,可惜他没能亲自给它开刃。这剑比长爪略短,但由于材质是普通钢铁,却要更沉一些。他的攻击会略显迟缓。“行,”琼恩转向对手,“上吧。” “您让谁先上?”艾隆问。 “你们三个。一起上。” “三对一?”杰斯半信半疑,“那不公平。”他是康威最近招的新兵,仙女岛来的鞋匠之子。没跟琼恩交过手,难怪如此。 “没错。你过来。” 男孩照做后,琼恩一剑挥向他头侧,把他击倒。眨眼间,男孩已被琼恩踩住胸口,长剑指喉。“战争没有公平可言,”琼恩告诉他,“现在二对一,你已经死了。” 他听到碎石响动,知道双胞胎冲了上来。这两个倒有游骑兵的潜质。他转身,用盾沿接住艾隆的戳刺,用长剑格下艾蒙克的进攻。“你们握的不是矛,”他高喊,“靠近点。”他向两人演示进攻方法。先攻艾蒙克。他削向他的头和肩,右,左,再右。男孩举盾护身,笨拙地试图反击。琼恩用盾猛砸艾蒙克的盾,同时一个低砍击中他小腿,把他掀翻……但艾隆已欺到近旁,用尽全身力道一剑砍在琼恩大腿上,打得琼恩单膝跪地。这会留下瘀青。他用盾牌挡住接下来的一剑,奋力站起,将艾隆逼到院子对面。他速度很快,琼恩想着,双剑不断交击,一下,两下,三下,但还不够强壮。当他看到艾隆眼里露出如释重负的神情,便知艾蒙克已绕到身后。于是他闪电般旋身,冲艾蒙克后肩重重一剑,迫使这对孪生兄弟相撞。杰斯也站了起来,旋即又被琼恩放倒。“我最恨死人诈尸。等你见过尸鬼,也会恨的。”他退后一步,放低长剑。 “大乌鸦啄小乌鸦,”有人在他背后咆哮,“但他敢和人堂堂正正打一架么?” 叮当衫靠在墙上,粗糙的胡茬覆满深陷的双颊,稀疏的棕发被风吹得在黄色的小眼睛前飘荡。 “你尽管吹吧。”琼恩说。 “哈,你不是我对手。” “史坦尼斯烧错了人。” “他没有,”野人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破败的黄板牙,“他不得不烧死那货,好给全世界作个表率。人都在做不得不做的事,雪诺,国王们也不例外。” “伊梅特,给他弄身铠甲。我要他穿戴钢铁,而不是老骨头。”待穿好锁甲板甲,骸骨之王相较之前挺拔了点,也高了些,双肩更宽厚,比琼恩想象的更孔武有力。那是盔甲造成的假象,不是人本身的素质,他对自己说,即便山姆,如果从头到脚装备上唐纳·诺伊的杰作,也会显得令人生畏。野人头目挥开马儿拿给他的盾,要求用双手剑。“真是悦耳的声音,”他将长剑舞得虎虎生风,“飞近点,雪诺,我要打得你鸦毛狂舞。” 琼恩猛冲向他。 叮当衫后退一步,用一记双手挥砍迎上琼恩。若琼恩没及时用盾来挡,这一击铁定会击穿胸甲,折断半数肋骨。冲击力让琼恩趔趄一步,手臂剧震。他的力量比我想象中强得多。他的速度也出人意料。两人交错转圈,击出一剑又一剑,骸骨之王全不落下风。按理说,双手重剑比琼恩的长剑重得多,野人却把它舞得眼花缭乱。 埃恩·伊梅特手下的新兵蛋子开始还为司令大人欢呼喝彩,但叮当衫无情的迅猛攻击很快让他们鸦雀无声。他保持不了速度,琼恩挡下又一击后告诉自己,这巨大的冲击力让他闷哼一声。虽然对手用的是没开刃的重剑,却依然打裂了琼恩的松木盾牌,敲弯了盾牌的铁边。他很快会累。肯定会累。琼恩砍向野人的脸,野人将头向后一缩。他向下砍野人的小腿,但野人轻轻一跳,便避开剑刃。随即野人的重剑劈在琼恩肩上,力道足以让肩甲发出清脆响声,下面的胳膊顿时酥麻。琼恩赶紧后撤,骸骨之王步步紧逼,面带讥讽。他没盾牌,琼恩提醒自己,而那把怪物般的剑很沉很沉,不适合格挡。他打中我一下,我本可以打中他两下。 但他怎么都打不中,即便勉强点到也毫无效果。野人总能灵巧地闪躲挪移,琼恩的长剑总与野人的肩膀手臂擦肤而过。没多久,他发现自己又开始后退,疲于应付对手的攻击,大半时间勉力支撑。他的盾牌被砸得稀烂,于是他扔掉了它。汗水顺着脸颊流淌,刺痛头盔下的双眼。他太壮、太快了,他心想,而那双手巨剑的威力和击打范围都占优。如果琼恩用的是长爪,战局会截然不同,但…… 他的机会在叮当衫下一次反击时到来。琼恩整个扑向对手,他们撞在一起,腿脚纠缠,轰然倒地。钢铁相击,两人滚开时都丢了剑,随即在坚硬的地上厮打起来。野人用膝盖顶向琼恩两腿之间,琼恩则回以铁甲重拳。最终,叮当衫翻到了上头,抱住琼恩的头朝地面猛砸,然后掰开琼恩的头盔。“要我有匕首,你就成独眼龙了。”他嚷道。马儿和埃恩·伊梅特赶紧把他从总司令胸口拉开。“放开我,死乌鸦!”野人怒喝。 琼恩挣扎着单膝跪地,脑中嗡鸣,嘴里全是血。他吐了口血:“打得好。” “你尽管吹吧,乌鸦,我连一滴汗都没流。” “下次就会了,”琼恩道。忧郁的艾迪扶他起来,为他解开头盔。盔上新增了几道深深的凹痕。“放开他。”琼恩把头盔扔给跳脚罗宾,对方没接住。 “大人。”埃恩·伊梅特说,“他威胁取您性命,我们都听到了。他说要是有匕首——” “他有匕首,就在腰带上挂着。”总有人比你更敏捷强壮,罗德利克爵士曾教导琼恩和罗柏,先在校场对上,好过直接上战场拼命。 “雪诺大人?”有人轻唤他。 他转身,看见克莱达斯站在破拱门下,手握一张羊皮纸。“史坦尼斯的?”琼恩希望能收到国王的只言片语。守夜人是不偏不倚的,他明明知道,无论哪个国王获胜都与他无关。但他就是难以克制。“来自深林堡?” “不是,大人。”克莱达斯将卷轴递来。羊皮纸紧紧卷起,用粉色硬蜡密封。只有恐怖堡用粉色封蜡。琼恩摘掉拳套,接过信件撕开封蜡。他发现跟信上的签名相比,叮当衫带来的挫折完全不算什么。 拉姆斯·波顿,霍伍德伯爵,信上用斗大的锐利字体签署着。琼恩的拇指扫过时,棕色墨水纷纷脱落。在波顿的签名底下,还有达斯丁伯爵夫人、赛文夫人及四位莱斯威尔的签名和印章,甚至有代表安柏家的粗糙手绘巨人。“信中内容能分享么,大人?”埃恩·伊梅特问。 琼恩觉得没理由瞒他。“卡林湾已被夺回,剥了皮的铁民尸体被钉在杆子上,立于国王大道两旁。卢斯·波顿号召全北境的领主去荒冢屯,向铁王座输诚效忠,并庆贺他儿子迎娶……”他觉得心跳停了几拍。不,这不可能。她死在君临,和父亲一起。 “雪诺大人?”克莱达斯用那双暗粉色眼睛迷惑地看着他,“您……不舒服吗?您看起来……” “他儿子将迎娶艾莉亚·史塔克。我的小妹。”琼恩开口时,觉得小妹就在眼前。长长的马脸懵懵懂懂,还有那坑洼的膝盖和尖尖的胳膊肘。小妹的脸总是那么脏,头发总是那么乱。他们肯定会为她梳洗整齐,但他无法想象艾莉亚穿结婚礼服的样子,更别说上拉姆斯·波顿的床。无论多害怕,她都不会表现出来。拉姆斯想染指小妹的话,她会奋起反抗。 “您妹妹。”埃恩·伊梅特说,“有多大……” 她才十一岁,琼恩想,还是个孩子。“我没有妹妹,只有兄弟。只有你们。”这话凯特琳夫人大概会喜欢,但说出口太不容易。他的手指攥紧了羊皮纸。真希望能这样捏碎拉姆斯·波顿的喉咙。 克莱达斯清清嗓子:“要回复么?” 琼恩摇头走开。 傍晚,叮当衫留下的瘀伤已经变紫。“消退前还会变黄,”他对莫尔蒙的乌鸦说,“我看起来会和骸骨之王一样蜡黄蜡黄的。” “骸骨,”乌鸦附和,“骸骨,骸骨。” 外面传来微弱低语,尽管声音幽幽,难辨词句。听起来如隔千里。那是梅丽珊卓女士一行人在夜火旁祈祷。每天黄昏,红袍女都会领着信众做暮祷,祈求红神在黑暗中庇佑他们。长夜漫漫,处处险恶。史坦尼斯和泰半后党的离去,让信众剧减,只剩五十多个鼹鼠村来的自由民,几名国王留给她的卫兵,还有十来位改信红神的黑衣兄弟。 琼恩觉得自己像个六十老翁那样浑身酸痛。噩梦成为现实,他想着,我有愧于心。他不断想起艾莉亚。我没法帮她。我宣誓时就抛弃了所有亲人。如果我的手下向我报告自己妹妹有危险,我会明确告诉他,这不关他的事。发下誓言,血就是黑的。如同私生子的心。他曾托密肯为艾莉亚打了一把剑,那是刺客的剑,小巧玲珑,正合她的手。缝衣针。他不知她是否还留着它。用尖的那端去刺敌人,他曾教导她。但如果她刺那私生子,一定会丧命。 “雪诺,”熊老的乌鸦又开始嘀咕,“雪诺,雪诺。” 他突然觉得一刻也无法忍受了。 他在房门外见到啃牛骨、吸骨髓的白灵。“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冰原狼站起来,扔掉骨头,跟在琼恩身后。 穆利和木桶倚着长矛守在大门内。“外面冷死了,大人。”穆利透过纠结的橘色胡子出言提醒,“您不用出去太久吧?” “不,透透气而已。”琼恩踏入夜色中。天空繁星密布,狂风沿长城呼啸,连明月都那么冷峻,月面似起了一地鸡皮疙瘩。接着寒风攫住了他,穿透层层羊毛和皮革,冻得他牙齿打战。他大步走过校场,迎向寒风的利齿,斗篷在身后扑哧哧地翻飞。白灵跟在后头。我要去哪儿?我在做什么?黑城堡默然伫立,大厅和塔楼黑漆漆的。我的城堡,琼恩·雪诺边看边想,我的大厅,我的家园,我的责任。我的废墟。 在长城的阴影中,冰原狼蹭了蹭他的手指。半晌间,黑夜似乎带着上千种气息活过来,琼恩也听到陈雪的碎裂声。他突然意识到身后有人,散发出夏日温暖。 他转头见到耶哥蕊特。 她站在司令塔焦黑的石废墟下,被黑暗和回忆掩藏。月光洒在她火吻的红发上。那抹红,将琼恩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耶哥蕊特。”他唤道。 “雪诺大人。”是梅丽珊卓的声音。 他惊得后退几步。“梅丽珊卓女士。”他又退一步,“我把你当成别人了。”夜里所有的袍子都是灰色。只有她是红的。不知怎地他就把她认作了耶哥蕊特。她更高、更瘦、也更年长,只不过月光洗去了年华的痕迹。雾气从她鼻孔和裸露的苍白手掌上升起。“你晚上这样,会冻掉指头的。”琼恩提醒她。 “那取决于洛拉赫的意愿。心沐真主圣火,黑暗无从侵袭。” “我不关心你的心。我说的是你的手。” “心顺则万事宜。别绝望,雪诺大人,绝望乃是凡人不可道也的大敌的利器。你的妹妹并未离你而去。” “我没有妹妹。”这话犹如尖刀。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女祭司?你知道我妹妹怎样了? 梅丽珊卓似乎被逗乐了。“这位你没有的小妹,她叫什么名字?” “艾莉亚。”他声音沙哑,“是我同父异母的妹妹,因……” “……因为你是私生子,我没忘。听我说,我在圣火中见过你妹妹,她逃离了别人强加的婚礼,向此处来,投奔你。我清晰地看到,垂死的马驮着灰衣女孩。这些还未发生,但终将发生。”她盯着白灵,“我能摸你的……狼么?” 这让琼恩很不安。“最好不要。” “他不会伤害我。你叫他白灵,对吧?” “对,可……” “白灵。”梅丽珊卓把这个词唱了出来。 冰原狼跑向她。他先谨慎地绕她兜圈,不断嗅探。梅丽珊卓伸出手,他凑过去闻了闻,然后在她手指上蹭鼻子。 琼恩讶异得呼出一大口白气。“他平常没这么……” “……热情?诸热相亲,琼恩·雪诺。”她的双眼犹如两颗红色星辰,在黑暗中熠熠发光。红宝石在她喉头闪耀,犹如第三只眼,却比另两只更明亮。琼恩知道白灵的眼睛正对上光线时,也会如这般闪红光。“白灵。”他喊,“过来。” 冰原狼像看陌生人一样看着他。 琼恩难以置信地皱眉。“这真……诡异。” “你以为呢?”她跪下,挠着白灵耳后,“你守卫的长城是个诡异的地方,但如果善加利用,这里有力量。力量还存于你体内,和这头野畜体内。你抗拒它,这不对。你应接纳它、拥有它。” 我不是狼,他心想。“我该怎样做?” “让我示范。”梅丽珊卓用一条纤细的胳膊温柔地环住白灵,白灵舔着她的脸,“天生男女,其质有别,一分为二,合二为一,此乃光之王的无上智慧。固鱼水之欢,则力量之源。或曰可创生,或曰可有光,或曰阴影召之即来。” “阴影。”他说出这两字,世界似乎更加黑暗。 “世间众生,行于地面皆有影,影之长短有别,厚薄各异。不妨回头,雪诺大人。月色沐浴汝身,在冰面印下二十尺高的阴影。” 琼恩回首望去。正如她所言,月光将他的影子印在长城之上。垂死的马驮着灰衣女孩,他想到,向此处来,投奔你。艾莉亚。他转身面对女祭司,他能感觉到她的热度。她有力量。这念头油然而生,死死攫住了他,但他不想欠红袍女人情,即便为自己的小妹。“妲娜对我说过一些事。她是瓦迩的姐姐,曼斯·雷德的妻子。她说巫术是无柄之剑,没法安全掌握。” “她很有智慧。”梅丽珊卓站起来,朔风扬起她红色的长袍。“但无柄之剑仍是剑,强敌环伺时需要利剑。听我说,琼恩·雪诺,九只乌鸦飞入白林,为你觅敌,其中三只会死。现在还没有,但死亡等着他们,他们正骑马冲向人生终点。你放他们出去,充当黑暗中的眼睛,他们回来时却将双目失明。我在圣火中见到他们苍白死寂的面孔,空空的洞,以血为泪。”她理理红发,红色的双眼闪闪发光,“你现在不信我,但终究会信,以三条人命为代价。有人会说,换取智慧,这点代价实不足惜……但你本无须损失任何人。等你看到死人空洞的眼眶和破损的脸,记得这些话。彼时再来找我,牵我的手。”雾气从她白皙的身体上蒸腾而起,一瞬间,她指尖似有黯淡妖异的火焰。“牵我的手,”她重复一遍,“让我救你的小妹。” 308.第308章 戴佛斯 即便在阴暗的狼穴里,戴佛斯·席渥斯也觉察出这个清晨不太寻常。 他被说话声吵醒,蹑手蹑脚爬到牢门前,但木板太厚,一句话也听不清。太阳出来了,加尔斯却没照例送来麦片粥给他吃,这让他有些惶恐。狼穴里的日子千篇一律,任何改变都是不祥之兆。或许今天我的死期已至,或许加尔斯正在磨刀石上磨着“卢小姐”。 洋葱骑士忘不了威曼·曼德勒最后的命令。将这家伙带到狼穴,剁掉脑袋和双手,晚餐以前我要见到这两样东西。我发誓,看不到这走私贩的人头插在枪上、他满嘴谎言的口中塞进洋葱,我就一口晚饭也不吃。每晚入睡戴佛斯都想着这番话,每天早上他都被这番话吵醒。加尔斯则乐于提醒他这番话的真实性。他叫戴佛斯作“死鬼”,每天早上来送饭时总会说:“给,死鬼的麦片粥。”晚上则是:“吹蜡烛,死鬼。” 有回加尔斯把他的女人们介绍给死鬼。“别看‘婊子’貌不惊人,”他把玩着一根冰冷的黑铁棒,“但烧红之后凑你老二上这么一下,包你哭爹喊娘。这是‘卢小姐’,只要威曼老爷一声令下,她就会砍掉你的脑袋和双手。”戴佛斯没见过比“卢小姐”更大、更锋利的斧头。据其他狱卒说,加尔斯整天打磨她。我不会求饶,戴佛斯决心已定。他会像骑士一样死去,唯一的愿望是先砍脑袋再砍双手。他希望,即便加尔斯也不会残忍到拒绝这个请求。 隔着厚门传来的声音十分微弱。戴佛斯起身在牢房里踱步。这间牢房很大——有以前他在“黑贝丝号”上舱房的三倍大,甚至比萨拉多·桑恩在“瓦雷利亚人号”上的房间更大——说实话还挺舒适的,他怀疑以前是贵族的卧室。唯一的窗户虽然多年前就被砖块堵上了,但一面墙上的壁炉大得足够容纳水壶,角落里还有个小厕所。地板是用歪歪扭扭的木板拼接而成,木板很破旧,而他睡觉用的简陋小床生了霉。不管怎么说,这里的状况已经比戴佛斯预期的好得多。 食物也比想象中好。通常,牢饭是稀粥、陈面包或烂肉,但这里的狱卒们却送来鲜鱼、刚出炉的面包、加香料的羊肉、芜菁、萝卜,甚至会有螃蟹。加尔斯对此并不情愿。“死鬼没道理比活人吃得好。”他不止一次地抱怨。除食物外,戴佛斯还有能在夜间御寒的毛皮、有生火用的木柴、有干净衣服,以及一只油腻的牛脂蜡烛。他索要纸、笔和墨水,提瑞第二天就给他拿来;他要书本来继续提升阅读能力,提瑞便给了他《七星圣经》。 但再舒适的牢房毕竟仍是牢房。厚实的石墙隔绝了一切声音,他完全不了解外部世界。门是橡木和钢铁做的,始终紧锁着。天花板上垂下四条沉重的铁链,等哪天曼德勒大人决定用“婊子”收拾他的时候,他就会被吊在上头。也许就是今天。加尔斯下一次打开大门,带来的可能不是麦片粥。 他肚子咕咕直叫,早餐时间肯定过了,食物却没送来。死不是最难受的,等死才是。在走私者生涯中,他几度被打入地牢,但牢里好歹有其他犯人,可以说说话,分享希望和恐惧。但在这里,狼穴之中,除了狱卒们,只有他戴佛斯·席渥斯一人。 其实真正的地牢尚在狼穴地下——包括暗室、拷问室和巨大的黑老鼠肆虐的水牢。狱卒们说地牢目前空无一人。“这里只有咱们,洋葱。”巴提穆斯爵士告诉他。这个形容枯槁、脸上伤疤累累、还瞎了只眼睛的独腿骑士就是监狱总管。每当喝多了酒(巴提穆斯爵士几乎总是喝多了酒),他就会吹嘘自己当年如何在三叉戟河上救了威曼老爷一命,所以老爷才把狼穴赏给他打理。 所谓的“咱们”包括一名戴佛斯从未谋面的厨子、六名驻扎在军营里的守卫、两名洗衣妇和两名照看犯人的狱卒。狱卒中,提瑞较小,年方十四,乃是那两位洗衣妇中某位的儿子;加尔斯年纪大,块头也大,秃了头,不爱说话,每天都穿着同一身油腻的皮夹克,脸上总带着怒气。 干了这么多年走私者,戴佛斯·席渥斯颇能察言观色,他知道加尔斯这人心里有毛病。于是洋葱骑士在加尔斯面前缄默不语,而在提瑞或巴提穆斯身边才打开话匣子。他感谢他们送来食物,怂恿他们谈谈个人经历或未来打算,并礼貌地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他表现得很有耐心,所以他提出的一些小小要求——一盆水、一小块肥皂、一本书、更多的蜡烛——几乎全部得到了满足,而戴佛斯也适当地一一致谢。 他们不会提及曼德勒伯爵、史坦尼斯国王或佛雷家族,但会说到许多别的事。提瑞长大后想出去打仗,在战争中赢得荣耀、当上骑士。他还喜欢说母亲的小话,他肯定他母亲同时跟两名守卫上床——这两名守卫站岗时间不同,所以互不知情,但总有一天会有人发现真相,并为此斗个你死我活。有些夜里,男孩会带着一袋酒来到牢房,要戴佛斯聊聊走私者的生活。 巴提穆斯爵士跟男孩相反,他对外面的世界兴趣缺缺——事实上,自从一条腿被没人骑的坐骑踩断,又断送在学士的锯子下之后,他似乎对所有事情都失去了兴趣。但他慢慢喜欢上了狼穴,所以讲述的也全是狼穴漫长而血腥的历史。骑士告诉戴佛斯,狼穴比白港更古老,乃是古代的琼恩·史塔克王为抵御海上的掠袭者,而在白刃河口修建的。历史上诸位北境之王的幼子们、兄弟们、叔伯和表亲们,屡屡将此地作为居城,其中有些人又将城堡传给后代,由此诞生出史塔克家族的旁系——有一支灰史塔克坚持得最久,盘踞狼穴长达五个世纪,直到最后他们加入恐怖堡的叛乱,反抗临冬城的史塔克本家。 灰史塔克家覆灭之后,城堡继续转手。菲林特家族占有了一个世纪,洛克家族占有了近两个世纪,后来临冬城又将史拉特、朗、小林、阿什伍德等几家分封于此,以保障河道平安。三姐妹群岛的海盗曾一度夺取了狼穴,作为在北方的立足点。在临冬城和谷地争霸战争时期,老猎鹰奥斯古德·艾林围困过狼穴,他儿子鹰爪则烧毁了这里。当艾德瑞克·史塔克老国王老得无力保疆卫土时,石阶列岛的奴隶贩子们占领了狼穴,这里的黑石墙见证了那段历史:奴隶贩子将抓来的俘虏烙上火红的烙印,用鞭子摧残他们的意志,然后装船卖到海外。 “紧接着,有一个漫长而残酷的冬天,”巴提穆斯爵士绘声绘色地描述,“白刃河冻得严严实实,连河口都结了冰。寒风从北方呼啸而来,吹得奴隶贩子们畏畏缩缩地躲进了房子里,围着火堆挤成一团。他们不知道新任北境之王正趁着风雪发动奇袭。新王就是布兰登·史塔克,雪胡王艾德瑞克的曾孙,人称‘冰眼’。他夺回狼穴后,把奴隶贩子们扒光了,交给之前锁在地牢的奴隶们处理。据说那些被解放的奴隶掏出奴隶贩子们的肠子,挂在心树枝条上,作为向诸神的献祭——是向旧神哪,不是你们南方佬的新神。你们的七神哪懂得冬天的滋味,而冬天也不屑于点拨他们。” 戴佛斯对此并无异议。就他在东海望的所见所感,冬天的滋味可没什么吸引力。“你们不也信仰新神吗?”他问独腿骑士。 “我自个儿信仰旧神。”巴提穆斯爵士笑起来活像具骷髅,“我们家比曼德勒家来得早,很可能我的祖先曾亲手把那些肠子挂在树上。” “我从来不知道北方人有血祭心树的习俗。” “关于北境,你们南方佬不懂的事多着咧。”巴提穆斯爵士回答。 他说的没错。戴佛斯坐到蜡烛旁,看着被囚期间他逐字逐句写下的信件。我做走私者比做骑士称职,他在给妻子的信中写道,做骑士比做国王之手称职,做国王之手又比做丈夫称职。非常抱歉,玛瑞亚,我深爱着你,请原谅我犯下的一切过错。史坦尼斯若是失败,我们的领地肯定会被没收,到那时请你带孩子们去布拉佛斯生活,并让他们念着我的好;史坦尼斯若登上铁王座,席渥斯家族将得到荣耀,就让戴冯留在宫中,他会协助你把其他孩子安插到贵族老爷们身边,当上侍酒、侍从,最终谋得骑士爵位。这是他能给她的最好的建议,他希望自己能更睿智一些。 他给三个幸存的儿子也每人写了一封信,好让他们记得那个用四根指节换得他们出世的父亲。给史蒂芬和小史坦尼斯的信写得简短又生硬,说实在的,他对两个小儿子的了解,不如对那些在黑水河上被烧死、淹死的大孩子那么深;给戴冯的信要长一些。他告诉儿子,对其能当上国王的侍从,他感到万分骄傲。他又提醒儿子:你是长子了,要时刻记得保护母亲大人和弟弟们。请禀告陛下,我已尽全力,他的信如此结尾,使命未竟,我深表歉意。在君临城下黑水河上的冲天大火中,我丢了手指骨、丢了幸运符。 戴佛斯缓缓地翻看信件,每一封都读了又读,犹豫着是否应该增删文字。他本以为一个将死之人会有很多话要说,但他实在写不出什么来。我这辈子过得并不赖,他试图安慰自己,我从跳蚤窝的小子一路升迁为国王之手,还学会了读写识字。 他还在伏案读信,忽听见铁钥匙插进门锁里。半晌之后,牢门摇摇晃晃地打开。 进门的却不是狱卒。这人高高瘦瘦,脸庞轮廓分明,一头灰棕色乱发,腰上挂了把剑,肩上用钢甲铁拳形状的沉重银扣扣了一件深红色披风。“席渥斯大人,”他开口道,“时间不多,请随我来。” 戴佛斯警惕地看着陌生人。这个“请”字让他迷惑。对一个即将被处砍手砍头之刑的人如此礼貌,实在很奇怪。“你是谁?” “罗贝特·葛洛佛,很高兴跟您见面,大人。” “葛洛佛。你是深林堡领主。” “我哥哥盖伯特才是。说来这多亏了你的国王史坦尼斯,他帮我们赶走了窃居城堡的铁婊子,将深林堡归还合法的主人。你被监禁在这里时,外面发生了很多事,戴佛斯大人。卡林湾已经陷落,卢斯·波顿带着艾德·史塔克的小女儿回到了北境,佛雷家族还派出一支军队为他撑腰。波顿随后放出乌鸦,要整个北境的领主都到荒冢屯向他宣誓效忠,并交出人质……同时见证艾莉亚·史塔克与他的私生子拉姆斯·雪诺的婚礼,这场婚姻之后,波顿家族就可染指临冬城。好了,你要不要跟我走?” “我有选择吗,大人?跟你走,或是交给加尔斯和‘卢小姐’处理?” “卢小姐是谁?其中一个洗衣妇?”葛洛佛不耐烦了,“你跟我来,一切自有解释。” 戴佛斯站起身。“如果我死了,恳请大人将我的家信送达。” “我保证办到……但你要死也不会死在我葛洛佛或是威曼大人手上。快走吧,随我来。” 葛洛佛带他走过一个黑暗的大厅,下了一段磨旧的阶梯,穿过神木林——这里的心树长得如此纠结高大,以至于包裹了周围所有的橡树、榆树和桦树,苍白的粗壮枝条甚至挤进了墙壁和墙上的窗户。心树的树根有成年男子的腰部那么粗,树干宽阔无朋,使得早久以前刻上去的人脸显得肥胖而又怒气冲冲——打开一道生锈铁门,停下来点燃了一支火炬。等火炬烧得红旺,他又领戴佛斯下了更多阶梯,来到一个桶形天花板的地窖。地窖墙上全是水,凝结了许多白色的海盐,他们脚涉海水继续前进,穿过了许多地窖。这里有一排排狭小、潮湿、散发出恶臭的牢房,条件跟戴佛斯被关押的地方不可同日而语。地窖尽头是一面空白石墙,葛洛佛凑上去一推,前面就出现了一段狭长的隧道,隧道的阶梯向上。 “我们到底在哪儿?”戴佛斯边走边问,话音在黑暗中轻轻回响。 “我们在阶梯之下的阶梯——在城堡梯正下方,直上新堡。这是条密道,大人,这是为了防止你被外人发现,世人都以为你死了。” 死鬼的麦片粥,戴佛斯边想边爬。 阶梯尽头是另一面墙,但这次是抹灰的板条墙。墙后的房间温暖舒适,陈设了各式家具,地上铺有密尔地毯,桌上点着些蜂蜡蜡烛。戴佛斯听见不远处传来笛子和提琴的演奏声。一面墙上挂了张褪色的羊皮地图,描绘出北境地形。肥胖的白港伯爵威曼·曼德勒就坐在地图下方。 “请坐,”曼德勒大人今天穿得富丽堂皇:浅蓝绿色天鹅绒外套,外套边沿、袖子和领口上都绣了金线,金质三叉戟搭扣将白貂皮披风扣住,“饿不饿?” “不饿,大人,你的狱卒为我提供了充足的食物。” “渴的话,这里有酒。” “我是来跟你谈判的,大人。国王指派我来,可不是陪你喝酒。” 威曼伯爵叹了口气。“我待你很不公,这我知道。虽说我有我的苦衷……来,请坐,我请求你,坐下来喝几口,为我儿平安归来干杯。威里斯是我的长子和继承人,他现在回家了,你听到的就是欢迎宴会的声音。他们在人鱼宫里享用七鳃鳗派和鹿肉烤栗子,薇尔菲德在陪她的佛雷未婚夫跳舞,其他佛雷则举杯庆祝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透过音乐,戴佛斯听见了模糊的话语和杯盏交碰声。他什么也没说。 “我刚从高位上下来。”威曼伯爵续道,“跟往常一样,我吃得太多,而白港路人皆知我肠胃不好。不出意外的话,对于我在厕所里待上很长时间,我们的佛雷朋友不会起疑。”他把自己的酒杯递过来。“给,喝吧,我不能再喝了。先请落座,我们时间有限,需要讨论的事情却很多。罗贝特,请你给首相大人倒酒好吗?戴佛斯大人,您不知道,您已经死了。” 罗贝特·葛洛佛倒了满满一杯葡萄酒,拿给戴佛斯。他接过来嗅了嗅,喝了一口。“请问我是怎么死的呢?” “被斧头砍死的。你的人头和双手就挂在海豹门上,直面港口。你的人头现在已经腐烂了,好在我们把它插枪上之前,先用焦油泡过。据说食腐乌鸦和海鸟曾为你的眼睛大打出手。” 戴佛斯不安地扭着身子。知道自己成了死人,感觉真诡异。“请问大人,那个替死鬼是谁?” “有关系吗?戴佛斯大人,您有一张平凡的脸——希望我说这话没冒犯到您——那人跟您肤色一致、鼻子形状一致、两只耳朵没有任何残缺、长长的胡子也很容易修剪成您的样式。您放心,我们对焦油处理的结果相当满意,而塞进他嘴里的洋葱进一步扭曲了面部特征。巴提穆斯爵士亲自动手,把他左手的指节切掉,就跟您的手一样。那家伙是个罪犯,如果能让大人您安心的话,我可以说,他这一死的意义比他一辈子的贡献加起来还大。大人,其实我对您毫无恶意,人鱼宫中那场表演全是做给我们的佛雷朋友看的。” “大人您真会演戏,”戴佛斯道,“您和您一家人把我完全骗过了。我还以为您的媳妇是真心要我死,而那小姑娘……” “薇拉,”威曼大人微笑道,“您看见她有多勇敢了吧?即便我威胁要拔了她的舌头,她还是坚持提醒我白港亏欠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恩情,那是永远也还不清的债。薇拉说的话全是发自内心,里雅夫人也一样——如果可以的话,也请您原谅她。她是个胆小又愚蠢的女人,威里斯是她的命。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像龙骑士伊蒙王子或‘星眼’赛米恩那么伟大,也不是所有女人都能像我的薇拉和她姐姐薇尔菲德那么勇敢……薇尔菲德是知情的,但她磊落坦然地扮演着自己的角色。 “和骗子打交道,正派人也不得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要我唯一幸存的儿子还是俘虏,我就不敢公然跟君临的朝廷作对。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给我的亲笔信中确认他手上握有威里斯。他告诉我,想要他毫发无伤地放人,我必须忏悔叛国罪行,代表白港降顺朝廷,宣布支持那小鬼国王对铁王座的权利……同时还要向他新近册封的北境守护卢斯·波顿屈膝;如果我拒绝,他就以叛国罪处死威里斯,白港则会遭到围攻和洗劫,我的家族将落得卡斯特梅的雷耶斯家族的下场。 “我是个胖子,许多人据此认为我软弱愚昧,或许泰温·兰尼斯特也这么想。我派乌鸦回复他,宣称我儿子归来以后我才会开城屈膝,之前不行。泰温还没回复就死了,接着佛雷家的人带着文德尔的遗骨出现……口口声声说是来谈和、并缔结婚约的,但我在威里斯安全回家之前,不打算答应他们的任何要求;当然,他们也坚持在我证明忠诚之前,不会归还威里斯。事情就这么僵持不下,您的到来给了我了结此事的机会。我之所以在人鱼宫中粗暴地对待您,并把那颗头和那双手挂上海豹门都是有充分理由的。” “您冒着巨大的风险,大人,”戴佛斯道,“若是教佛雷家的人识破伪装……” “我根本没冒险。若是哪个佛雷非要爬上城门,检查那个嘴咬洋葱的罪犯,我可以把一切都怪罪到狱卒头上,然后拿出真正的你来平息怒火。” 戴佛斯听得背脊发凉。“我明白了。” “希望如此。你说过,你也有儿子。” 三个,戴佛斯心想,从前一共有七个。 “我马上就要赶回宴会去继续招待我的佛雷朋友们。”曼德勒续道,“他们监视着我,爵士先生,日日夜夜监视着我,企图嗅出一星半点叛逆的迹象。你亲眼见过那个傲慢无礼的杰瑞爵士和他的侄子雷加——那假惺惺的蛆虫居然取了真龙的名字。比他们两个更可恶的是赛蒙,这家伙善于花钱钻营,已收买了我手下好几个仆人和两名骑士,他老婆的侍女居然跟我家弄臣上了床。如果史坦尼斯奇怪我为什么在回信里缄默不语,那是因为我连自家学士都信不过。席奥默头脑精明,但对我们家没有感情,你在大厅里已经听过他的发言了。本来学士们戴上颈链时就该放下地域之见,但我始终忘不了他是兰尼斯港的兰尼斯特,且自称跟凯岩城兰尼斯特家有远亲关系。总而言之,我身边不是敌人就是笑里藏刀的奸细,戴佛斯大人,他们像蟑螂一样污染了我的城市,每天晚上我都觉得他们在我身上爬。”胖子握手成拳,下巴上的肥肉不住颤抖,“我儿文德尔到孪河城做客,吃过瓦德侯爵的面包和盐,并把自己的剑和朋友们的剑一起挂在墙上,赤手空拳地赴宴。结果他们竟冷血地谋杀了他。这是谋杀!但愿佛雷家的人都被他们自己编造的无稽故事噎死!我跟杰瑞喝酒,与赛蒙说笑话,还把挚爱的孙女许配给雷加……但他们甭想让我忘记发生过的事。北境永不遗忘,戴佛斯大人,北境永不遗忘。现在我儿子回家了,戏也该演完了。” 威曼大人话中有股寒气,让戴佛斯感到彻骨冰凉。“如果您寻求正义,大人,请您依靠史坦尼斯国王。世上没有比他更公正的人。” 罗贝特·葛洛佛插话:“您的忠诚显示了您的荣誉,戴佛斯大人,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毕竟只是您的国王,不是我们的国王。” “你们的国王已经过世,”戴佛斯提醒两位北方贵族,“他和威曼大人的儿子一起,在红色婚礼上遭到谋杀。” “少狼主的确遇害了,”曼德勒同意,“但艾德大人不止有这么一个勇敢儿子。罗贝特,把那孩子带来。” “立刻就去,大人。”葛洛佛闪身出门。 那孩子?莫非罗柏·史塔克的某个弟弟逃脱了临冬城之劫?莫非曼德勒还在城堡里藏了一位史塔克传人?再或是他找了个冒牌货?就他看来,北境人大概不在意真假……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却绝不会跟冒牌货合作。 然而罗贝特·葛洛佛带来的男孩显然不是史塔克家的人,连冒充的资格都没有。此人比少狼主被谋害的弟弟们大得多,有十四五岁,而其眼睛显得比年龄更为成熟。他暗棕色蓬头下的脸庞有些凶狠,嘴巴宽、鼻子尖、下巴也尖。“你是谁?”戴佛斯问。 男孩望向罗贝特·葛洛佛。“他是哑巴,但我们已经教会了他基本的书写。他学得很快。”葛洛佛从腰带上抽出一把匕首,递给男孩,“把你的名字写给席渥斯伯爵看。” 房间里没有羊皮纸,于是男孩在墙上一根木梁柱上刻字。威……克……斯。写“斯”字的时候他倾身向前,刻得很用力。刻完后,他手一翻就把匕首甩到空中,又巧妙地接住,他得意洋洋地欣赏着自己的手艺。 “威克斯是铁民,作为席恩·葛雷乔伊的侍从,跟随他去了临冬城。”葛洛佛坐下来,“史坦尼斯大人对临冬城事变了解多少?” 戴佛斯回忆着他们听说的故事。“临冬城被史塔克大人从前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袭夺。葛雷乔伊杀害了史塔克家两名幼主,并把人头挂在城墙上。当北方人前来驱逐他时,他烧掉了整座城堡,男女老少都不放过,最终是波顿大人的私生子除掉了他。” “没有除掉。”葛洛佛说,“私生子把他抓回了恐怖堡,并在那里剥皮拷问。” 威曼大人点头同意。“你听说的故事我们也都听过,里面的谎言就跟布丁里的葡萄干一样多。焚毁临冬城的不是别人,正是波顿的私生子——拉姆斯·雪诺,现在小鬼国王让他做了波顿。雪诺没杀光所有人,他留下了女人们,用绳子捆起来,押回恐怖堡开展追猎运动。” “追猎运动?” “他是个顶尖猎人,”威曼·曼德勒解释,“而女人是他最喜欢的猎物。他会扒光她们的衣服,在森林里释放她们。她们有半天时间逃跑,之后他会吹响号角,带猎狗前去追猎。曾有个别女人拼死逃离魔掌,向我们讲述了真相,但绝大多数人没那么幸运。拉姆斯抓到女人会先施暴再剥皮,尸体留给他的狗,人皮则带回恐怖堡作为战利品展示。如果对方让他的追猎运动比较有趣,他会在剥皮前先割喉咙;如果惹恼了他或是让他无聊,他就先剥皮。” 戴佛斯听得脸色刷白。“诸神在上,世上怎会有这样的——” “邪恶存在于血统里,”罗贝特·葛洛佛道,“他是个因奸情而生的杂种。无论小鬼国王管他叫什么,他都是个雪诺。” “有哪个雪诺比他更黑心?”威曼大人接口,“拉姆斯用武力强迫寡妇下嫁,从而夺取了霍伍德大人的领地,婚后他便把新婚夫人锁进塔,并就此遗忘了她。据说她在饿得发狂时吞吃了自己的指头……而兰尼斯特的正义居然是把奈德·史塔克的小女儿送给这杀人凶手。” “波顿家的人一贯狡猾残酷,但这家伙实在是个人皮野兽。”葛洛佛评论。 白港伯爵倾身向前。“佛雷家的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谈论狼灵和易形者,拍着胸脯保证是罗柏·史塔克害了我的文德尔。他们怎能如此嚣张!他们明知北境不会相信这些谎话——不会真正相信——但他们认定只要把刀架在我们脖子上,我们就不敢反驳。卢斯·波顿对他在红色婚礼中扮演的角色撒了谎,正如他的私生子对临冬城的事撒了谎,但他们握有我儿子,所以我不得不吞下他们的狗屎,还要赞美狗屎的滋味。” “那现在呢,大人?”戴佛斯追问。 他希望能听见威曼大人痛痛快快一句:现在我们将为史坦尼斯国王而战。但那胖子只诡异地一笑。“现在我要去参加婚礼咧。可大家都知道,我太胖,显而易见骑不了马。我小时候爱骑马,青年时代靠着马上本领在比武场上还略有建树,但那些日子早已过去,如今我这副身躯变成了比狼穴还难受的牢房。不管怎么说,我必须去,卢斯·波顿非见到我屈膝不可,他的甜言蜜语下透出的是赤裸裸的威胁。我得先坐船,再乘轿,带上一百名骑士和佛雷家的好朋友们。佛雷家的人是走海路来的,没带坐骑,所以我决定送他们每人一匹好马作为客礼。你们南方人也会送客人礼物吗?” “有时会,大人,当客人离开主人家的时候。” “那你或能理解我的想法。”威曼·曼德勒颤巍巍地站起身,“一年多来,我都在兴建战舰。你看到的只是一部分,更多的船被我隐藏在白刃河中。战争让我蒙受了惨重损失,但我麾下的骑兵仍多于颈泽以北任何一家诸侯。我的城墙十分牢靠,地窖里装满银子,老城和寡妇望唯我马首是瞻,我麾下的封臣还包括十几家小贵族和一百位有产骑士。总而言之,我可以为史坦尼斯国王带去白刃河东的全面支持,从寡妇望到公羊门到羊头山再到断枝河上游,所有人都听我号令。这一切,只消你跟我做一个交易。” “我可以把您的条件带给国王陛下,然而——” 威曼伯爵打断他。“我只跟你做交易,与史坦尼斯无关。我需要的不是国王,而是走私者。” 罗贝特·葛洛佛替他解释:“当初罗德利克·凯索爵士试图从席恩·葛雷乔伊的铁民手中夺回临冬城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到现在还没弄清楚。波顿的私生子宣称葛雷乔伊在谈判中谋杀了罗德利克爵士,威克斯否认这点,但他现在学会的词汇还不足以复述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过在我们找到他之前,他已懂得表达‘是’和‘否’,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问对合适的问题。” “谋杀罗德利克爵士和临冬城众人的是私生子。”威曼大人道,“他把葛雷乔伊的铁民也杀了。威克斯看见他们屠杀那些跪地投降的人。我们问起他自己是如何脱险,他拿了一截粉笔,画了一棵有脸的树。” 戴佛斯想了想。“旧神拯救了他?” “某种程度上是。他爬上心树,藏在枝叶间。波顿的人在神木林里来回搜了两次,杀光了找到的人,但没人想到上树。是这样吗,威克斯?” 男孩又把葛洛佛的匕首翻面抛起,用手接住,点了点头。 葛洛佛说:“他在树上躲了很久,人睡在枝叶间,一点不敢动弹。直到最后他听到下面传来说话声。” “死人在说话。”威曼·曼德勒道。 威克斯伸出五根手指,用匕首轮流点了每根指头一下,然后收起四根指头,多点了一下剩下的那根。 “六个人,”戴佛斯说,“一共六个人。” “其中有两个是艾德·史塔克被谋杀的儿子。” “哑巴怎能告诉您这个消息?” “他用粉笔画了出来。他画了两个男孩……带着两匹狼。” “这孩子是铁民,所以他不敢现身,”葛洛佛说,“但他把他们说的话都听在耳中。那六个人没在临冬城的废墟中多作逗留,其中四个走一路,另两个走另一路。威克斯悄悄跟上了人少的那一路,那一路包括一个女人和一个男孩。他一定是走在下风处,所以狼没闻出他的气味。” “他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威曼大人说。 戴佛斯开始懂了。“您要那个男孩。” “卢斯·波顿握有艾德公爵的女儿,白港想要扳倒他,就得有奈德的儿子……以及冰原狼。狼会证明那孩子的身份,并撕破恐怖堡的谎言。这就是我的条件,戴佛斯大人,你去把我的封君偷渡回来,我则尊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为王。” 戴佛斯·席渥斯本能地摸向喉头。指骨是他的幸运符,不知怎地,他觉得要完成威曼·曼德勒提出的交易,他需要格外的运气。指骨当然早不见了,他说:“您手下能人辈出,您有那么多骑士、领主和学士,要一个走私者来做什么?您的船也多的是。” “我有船,”威曼大人承认,“但船上的水手都是河民,或是从未驶出咬人湾的渔夫。要达成我的目标,我需要找一位能扬帆远航,能悄悄避开危险,不吸引多余关注的人。” “那男孩究竟在哪里?”戴佛斯觉得自己不会喜欢问题的答案,“您想让我去哪里,大人?” 罗贝特·葛洛佛说:“威克斯,指给他看。” 哑巴又抛了一下匕首,在空中接住,然后扔向墙上那张威曼伯爵的羊皮地图。匕首插进墙壁,兀自颤个不休,哑巴则咧嘴笑了。 半晌间,戴佛斯好想让威曼·曼德勒将自己送回狼穴,继续面对爱讲故事的巴提穆斯爵士和珍爱着那些要命女人的加尔斯。狼穴里的犯人好歹有麦片粥可吃,而世上有个地方居民的早餐却是同类的血肉。 309.第309章 丹妮莉丝 每天清晨,女王都会站在西墙上,点数奴隶湾中的风帆。 今日,她数到二十五艘船,不过有些帆在远处游曳不定,因而这数字不是很准确。她可能数漏,抑或数重。那又怎样?扼死一个人只需十根指头。所有贸易都被迫中断,渔民也不敢去海湾捕鱼。最胆大的在河中撒下几条钓索,即便这也很冒险;绝大部分人只能将船紧靠在弥林的多彩砖墙下。 但海湾中不乏弥林船。丹妮的军队围城时,城内许多战舰和贸易划桨船驶入了海中,现在它们转而壮大了魁尔斯、脱罗斯和新吉斯的舰队。 她的海军司令的建议聊胜于无。“让他们见识您的龙,”格罗莱说,“让渊凯人尝尝烈火的滋味,我们的贸易就会畅通无阻。” “那些船正在困死我们,我的海军司令却只会谈论龙。”丹妮回答,“你是我的海军司令,不是吗?” “我是没有船的海军司令。” “那就造船啊。” “战舰没法用砖造。奴隶主烧掉了方圆二十里格内每一片树林。” “那就去二十里格外找。我给你货车、工人、骡马……你需要的任何东西。” “我是水手,不是船工。我被派来带陛下回潘托斯,您却把我拉到这里,还为了钉子和木头把我的‘赛杜里昂号’大卸八块。我再也看不到她了,也很可能再见不到故乡和发妻。拒绝达梭斯的船的不是我,我没法用渔船跟魁尔斯人开战。” 他的抱怨让丹妮懊恼不已,她甚至怀疑这坏脾气的潘托斯人会不会是那三个背叛者之一。不,他只是个背井离乡的老人,心生怨气而已。“总有能做的事。” “当然,我跟您说过。那些船是绳子、沥青和帆布造的,外加科霍尔的松木和索斯罗斯的柚木,以及来自伟大的诺佛斯的老橡木,再或紫杉、白蜡、云杉。反正是木头,陛下。木头易燃,而龙——” “我不想再议论龙。下去吧,去向你的潘托斯神明祈求风暴,以摧毁敌人。” “水手从不祈求风暴,陛下。” “我听够了你不会这不会那!走吧!” 巴利斯坦爵士没走。“城内储备还够,”他提醒丹妮,“而且陛下下令栽种豆子、葡萄和小麦。您的多斯拉克人劫掠了那些躲到山上的奴隶主,并解放了他们的奴隶。这些奴隶正辛勤耕作,日后将带着收成来弥林的市场。您还得到了拉扎的友谊。” 是达里奥为我赢得的,虽然价值不大。“羊人的友谊。羊羔要有牙齿就好了。” “那无疑会让狼群更谨慎。” 这话让她笑起来。“您那些孤儿怎样了,爵士先生?” 老骑士微微一笑。“很好,陛下,很高兴您问起这个。”那些男孩是他的骄傲。“有四五个孩子表现出骑士的素质,或许最终我能培养出十几位骑士。” “若他们能跟你一样真诚,一个就够了。”过不了多久,她将需要每一位骑士。“他们能为我比武么?我想看。”韦赛里斯给她讲过他在七大王国观看的比武大会,但她从未亲眼观赏。 “他们还没准备好,陛下。等一切就绪,他们乐意向您展示实力。” “希望那一日尽快到来。”丹妮想吻这位好骑士的脸颊,但弥桑黛出现在拱门外。“弥桑黛?” “陛下,斯卡拉茨求见。” “带他上来。” 圆颅大人和两名兽面军一同前来,其中一人戴着老鹰面具,另一个面具似乎是豺狼。黄铜面具只露出眼睛。“我的明光,西茨达拉昨夜似乎进了扎克金字塔,直到后半夜方才离开。” “他拜访过多少座金字塔了?”丹妮问。 “十一座。” “距离上一次谋杀过了多久?” “二十六天。”圆颅大人眼里似要喷出怒火。让兽面军跟踪西茨达拉,记录他的行踪,全是圆颅大人的主意。 “到目前为止西茨达拉履行了诺言。” “这怎么能算!鹰身女妖之子的确放下了屠刀,但是为何?就因为尊贵的西茨达拉好言相劝?我告诉您,他跟他们是一伙的,因此他们才会服从他。他很可能就是他们的头领,鹰身女妖本人。” “如果有鹰身女妖的话。” 斯卡拉茨确信弥林的鹰身女妖之子有一位贵族首领,一位秘密指挥这支影子军队的元凶。丹妮不这么认为。兽面军除掉了几十名鹰身女妖之子,那些被俘者经过严刑拷打后会惨叫着供出一些名字……太多名字了。在她看来,若所有谋杀都是某位幕后黑手所为,只需擒贼擒王便天下太平这固然好,但恐怕事情没这么单纯。我的敌人无处不在。“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交友广泛,富甲天下。或许他可以用钱帮我买来和平,或许他能让贵族们相信我们的婚姻是皆大欢喜。” “就算他不是鹰身女妖,他也知道谁是。发掘真相不难,请允许我审问西茨达拉,我很快就能让他招供。” “不,”丹妮说,“我不相信那些招供。你给过我太多招供,而那些全无价值。” “我的明光——” “我说‘不’。” 圆颅大人怒冲冲的脸愈发丑陋了。“这是乱来,伟主西茨达拉把圣上当猴耍。您想跟毒蛇上床么?” 我想跟达里奥上床,但为了你这帮人,我却把他送走了。“你可以继续监视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但不能伤害他。听明白了吗?” “我不是聋子,圣主,我会遵命。”斯卡拉茨从袖中抽出一卷羊皮纸,“圣上请看,参与封锁的弥林船名单,以及她们的船长。全是些伟主大人。” 丹妮研读了一下羊皮纸,弥林的显赫家族均名列其上:哈扎卡、玛瑞克、库尔扎、扎克、雷哈达、格拉扎、帕尔,甚至瑞茨纳克和洛拉克。“我要这名单干吗?” “名单上每个人在城内都有亲人:老婆孩子、兄弟姐妹、父母双亲。让兽面军去逮捕他们,用作人质来要挟换船。” “派兽面军进他们的金字塔,意味着一场血腥的内战。我必须相信西茨达拉,必须期待和平。”丹妮将羊皮纸举到蜡烛上,在斯卡拉茨的怒视下,让那些名字消失在火焰中。 事后,巴利斯坦爵士说她哥哥雷加会以她为荣,丹妮却想起乔拉爵士在阿斯塔波说过的话:雷加战斗得英勇,雷加战斗得高贵,雷加战斗得荣誉,雷加死得不明不白。 她下到紫色大理石厅,发现几乎空无一人。“今日没人请愿?”丹妮问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没人需要裁决?或索求赔偿?” “没有,圣上,整座城市被恐惧笼罩。” “没什么好怕的啊。” 当晚丹妮就知道人们在怕什么了。她的质子米卡拉茨和科兹米亚正端上秋蔬和姜汤组成的简单晚餐,伊丽上来通报说格拉茨旦·卡拉勒带着三名蓝圣女从神庙回来。“灰虫子也来了,卡丽熙。他们急着见您。” “带他们去大厅,并召集瑞茨纳克和斯卡拉茨。绿圣女说是何事?” “阿斯塔波。”伊丽答道。 灰虫子先开口:“他自晨雾中出现,骑在苍白的母马上,奄奄一息。他的马踉踉跄跄地走向城门,身侧满是血污和泡沫,眼睛恐惧地转动。骑者高喊‘她在烧,她在烧’,然后从马鞍上一头摔下。小人赶到现场,命人将骑者带到蓝圣女处救治。您的仆人们抬他穿过城门时,他再次哭号:‘她在烧。’他的托卡长袍下几乎是一副骨架,仅存的肌肉烧得滚烫。” 一位蓝圣女接着讲述:“无垢者将此人带到神庙,我们脱光他的衣服,用冷水给他清洗。他的衣服肮脏不堪,我的姐妹在他大腿上找到半截箭头。他折断了箭杆,但没取出箭头,结果伤口发炎,毒素扩散到全身。进神庙不到一小时他就死了,嘴里一直高喊‘她在烧’。” “她在烧,”丹妮莉丝重复,“她指谁?” “阿斯塔波,明光。”另一位蓝圣女指出,“他说过一次,他说:‘阿斯塔波在燃烧。” “这可能是发烧时的胡话。” “明光明鉴,”格拉茨旦·卡拉勒说,“但札拉还看到别的东西。” 名叫札拉的蓝圣女双手交握。“女王陛下,”她低声道,“他的高烧不是那支箭引起的。他大小便失禁——不止一次,而是好多次——粪便一直流到双膝,里面还带着干血。” “灰虫子说他的马在流血。” “是这样的,陛下,”太监确认,“那匹苍白母马被他的马刺扎得血肉模糊。” “或许如此,明光。”札拉道,“但鲜血和粪便混在一起,沾在他内衣上。” “他在便血。”格拉茨旦·卡拉勒指出。 “我们无法确定,”札拉道,“但弥林很可能要面对远比渊凯的长矛恐怖的事物。” “我们必须祈祷。”绿圣女说,“神明将这个人送到我们中间,作为信使,带来信号。” “什么信号?”丹妮问。 “灾难与毁灭的信号。” 丹妮不愿相信他们说的。“他只是一个人,一个膝盖中箭的病人。他的马将他载到这里,不是什么神明。”苍白母马。丹妮突然起身。“感谢你们的忠告,还有你们为这可怜人所做的一切。” 绿圣女离开前吻了丹妮的手指。“我们应当为阿斯塔波祈祷。” 也为我。哦,为我祈祷吧,亲爱的女士。阿斯塔波陷落后,渊凯大军已无后顾之忧。 她转向巴利斯坦爵士。“派骑手去丘陵地找回我的血盟卫,再召回‘棕人’本的次子团。” “暴鸦团呢,陛下?” 达里奥。“对,对。”三天前,她刚梦到达里奥横死路边,双眼无神地盯着天空,乌鸦在他尸体上盘旋。其他夜里,她在床上辗转反侧,思索他会不会像背叛暴鸦团的前任团长一样背叛自己。他把他们的头带给我。如果他带着属下回归渊凯,为黄金出卖她呢?他不会那么做。他会么?“还有暴鸦团。马上派人去找。” 女王发出召集令八天后,次子团最先返回。巴利斯坦爵士通报丹妮团长求见时,她恍然以为是达里奥,不由得心如鹿撞。但巴利斯坦爵士带来的却是棕人本·普棱。 棕人本皮革般的脸满是裂纹,皮肤是老柚木的颜色,白头发,眼角布满鱼尾纹。这样一张饱经风霜的棕脸在丹妮看来却很亲切,她甚至拥抱了他。他眼角的皱纹开心地堆在一起。“听说陛下要下嫁,”他说,“但没人通知新郎官就是我。”瑞茨纳克在旁气急败坏,他俩则相视而笑。但棕人本开口后,所有的笑声都消失了,“我们抓住三个阿斯塔波人,圣上最好见见他们。” “带上来。” 丹妮莉丝在庄严的大厅中接见他们,高高的蜡烛在大理石柱间燃烧。她看到几位阿斯塔波人面露饥色,便立刻叫人备食物。他们一行十二人从红砖之城出发,如今只剩三个:一名砖匠、一名纺织工和一名鞋匠。“其他人怎么了?”女王问。 “全死了。”鞋匠道,“渊凯的雇佣兵在阿斯塔波北边的丘陵地巡逻,猎捕从大火中逃出来的人。” “难道城池已经陷落?城墙可是非常厚实啊。” “它厚是厚,”砖匠回答,他是个有眼疾的驼子,“但年久失修又破损严重。” 纺织工抬起头。“每天我们都互相安慰,说龙女王会回来救我们。”这女人面庞瘦削,有薄薄的嘴唇和暗淡的死鱼眼,“据说克莱昂曾派人求援,您答应要回来。” 他派人来找我,丹妮心想,至少这部分是真的。 “在城外,渊凯人烧毁庄稼,屠戮牲畜,”鞋匠续道,“在城内,我们忍饥挨饿。我们吃猫、吃老鼠、啃皮革。一张马皮就是一顿大餐。割喉国王和婊子女王相互指责对方吃死人肉。一些男男女女暗中聚集抽签,抽到黑石头的就得献出自己的肉。有些人认为一切都是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惹的祸,于是洗劫并烧毁了纳克罗兹金字塔。” “也有人认为是丹妮莉丝惹的祸,”纺织工说,“但我们中的大多数依然爱您。‘她就要来了,’我们互相告慰,‘她将率大军回来,带给所有人食物。’” 我连自己的人民都只能勉强喂饱。如果我向阿斯塔波进军,必将失去弥林。 鞋匠讲述了他们怎样遵从阿斯塔波绿圣女的话,将屠夫国王的尸体挖出,套上青铜鳞甲。绿圣女得到众神预示,宣称屠夫国王可以打败渊凯人,解救他们。于是伟大的克莱昂的尸体披挂上阵,恶臭难闻的身躯被绑在饿马背上,领着新建的无垢者军队开城出击。但他们被一支新吉斯军团咬住,杀得片甲不留。 “战败后,绿圣女被钉在惩罚广场的木桩上等死。在乌尔霍金字塔中,一些幸存者疯狂欢宴,彻夜不眠,然后就着最后一点食物饮下毒酒,不愿面对第二天的黎明。再不久疾病爆发,血瘟杀了四分之三的人,直到一些将死之人发起暴动,干掉了主城门的守卫。” 老砖匠突然插话:“不,这是那些健康人干的,为逃离血瘟。” “真相如何重要么?”鞋匠反问,“反正守卫们四散奔逃,城门大开。新吉斯的军团涌入阿斯塔波,然后是渊凯人和骑马的佣兵。婊子女王顽强抵抗,咒骂着战死;割喉国王弃械投降,却被扔进竞技场,遭饿狗扑食。” “即便如此,仍有人说您来了。”纺织工道,“他们赌咒发誓,说见你骑在魔龙背上,高飞过渊凯营帐。我们日夜盼着你。” 我没法去,女王想着,我不敢去。 “城市陷落后呢?”斯卡拉茨问,“后来呢?” “后来是屠杀。圣恩神庙里挤满了向神明祈求治疗的病人,于是新吉斯军团封住神庙门,将神庙付之一炬,由此引发大火。不出一小时,整座城市火光冲天,一片火海。慌乱的人们涌入街道,想方设法逃离火场,但渊凯人关闭了城门。” “你们逃出来了,”圆颅大人指出,“怎么做到的?” 老头回答:“我是砖匠,我家世世代代都是砖匠。我祖父将我家的房子建在城墙边上,每晚搬几块砖不是什么难事。后来我把这事告诉了朋友们,他们帮我支撑好甬道,以防塌方。我们都认为应当未雨绸缪。” 我留下议会来统治你们,丹妮想到,由一名医生、一名学者和一名牧师领导。她回想起当初的红砖之城,红色砖墙后空气干燥、尘土飞扬,编织出残酷的梦;那里同时也是生机勃勃的。恋人在蠕虫河的小岛上接吻,奴隶却在惩罚广场上被一卷一卷地剥皮,挂起来留给苍蝇。“你们能逃脱令人欣慰,”她对阿斯塔波人说,“在弥林你们安全无虞。” 鞋匠对她表达了感激,老砖匠吻了她的脚,但纺织工只用石板般的眼睛冷冷地盯着她。她知道我在说谎,女王心想,她知道我根本无力保证他们的安全。阿斯塔波被烧毁了,接下来该轮到弥林。 “会有更多难民涌来。”阿斯塔波人下去后,棕人本说,“这三人骑马,大部分人没有马。” “会有多少?”瑞茨纳克问。 棕人本耸耸肩:“成百上千。有的病了,有的烧伤,有的受了别的什么伤。猫之团和风吹团正拿着长矛鞭子在丘陵地巡视,驱赶他们向北来,并杀掉落单者。” “一群会走路的嘴巴。你说还有病人?”瑞茨纳克绞着双手,“圣上,必须阻止他们进城。” “是的。”棕人本·普棱说,“我虽然不是学士,但至少知道把坏苹果和好苹果分开。” “人不是苹果,本,”丹妮道,“这些是活生生的男人女人,又病又饿,担惊受怕。”他们是我的孩子,“我应当去救援阿斯塔波。” “陛下救不了他们,”巴利斯坦爵士道,“您警告过克莱昂国王不要与渊凯开战。那人是个白痴,且双手沾满鲜血。” 我的双手就清白么?她想起达里奥的话——宁为刀俎不为鱼肉,强者都是屠夫。“克莱昂是我们敌人的敌人,若我参加哈扎特角之战,就能两面夹攻,将渊凯人一网打尽。” 圆颅大人不同意:“您派无垢者南下哈扎特角,鹰身女妖之子会——” “我知道,我知道。埃萝叶的事会重演。” 棕人本·普棱迷惑不解:“谁是埃萝叶?” “一个女孩。我以为能将她救出火坑,结果却让她落得更悲惨的下场。而我在阿斯塔波的所作所为,造成了一万个埃萝叶的悲剧。” “陛下您当时并不知道——” “我是女王,我应当了解情况。” “木已成舟,”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道,“圣上,我恳求您,马上立尊贵的西茨达拉为王,让他与贤主大人们交涉,以达成和平协议吧。” “基于什么条件?”留心芬香的总管,魁蜥说过。戴面具的女人准确预言了苍白母马的到来,她对高贵的瑞茨纳克的看法是否也会应验?“我或许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战争之道,但这不代表我会如待宰羔羊般乖乖走进鹰身女妖的巢穴。我有无垢者、暴鸦团和次子团,我还有三个自由民军团。” “您有龙。”棕人本·普棱微笑。 “他们在深坑中,被锁链束缚着,”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哀叹,“不听话的龙有何用?甚至连开门喂养它们的无垢者都开始怕了。” “什么?害怕女王的小宠物?”棕人本眼角的皱纹笑眯眯地皱成一团。灰白头发的次子团团长是个天生的佣兵,血管里流着十几种血液,但他一直受到龙的喜爱,他也喜爱那些龙。 “宠物?”瑞茨纳克尖叫,“不如说是怪物。吃孩子的怪物。我们不能——” “闭嘴,”丹妮莉丝说,“不准谈论此事。” 瑞茨纳克缩了缩身子,像要躲开她话中的怒火。“原谅我,圣主,我不是……” 棕人本·普棱推开他。“陛下,渊凯人雇了三个佣兵团来对抗我们的两个团,据说还派人去瓦兰提斯收买黄金团,那帮兔崽子人数不下一万。此外,渊凯人有四个吉斯卡利军团,或许更多,我还听说他们派骑手穿越多斯拉克海,说不定能说动某个大卡拉萨对付我们。我们得让他们见识见识龙,就像当初您让我见识的那样。” 丹妮叹口气:“很遗憾,本,我不敢放龙出来。”她知道这不是本想要的答案。 普棱挠了挠斑驳的胡须。“如果没有龙来制衡,那么……我们得赶在渊凯兔崽子收缩包围圈以前离开……当然动身之前,得让那些奴隶主出一笔开拔费。为了城市,他们可以付钱给卡奥们,为什么不能付给我们?把弥林卖回去,满载金银财宝西进。” “你让我洗劫弥林,然后逃之夭夭?不,我决不会。灰虫子,我的自由民做好战斗准备了吗?” 太监双手抱胸。“他们虽非无垢者,但绝不会让您蒙羞。小人以矛和剑向您起誓,圣上。” “好,很好。”丹妮扫过周遭众人的脸。圆颅大人闷闷不乐。巴利斯坦爵士一脸严肃,蓝眼里透出悲伤。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脸色苍白,满头大汗。棕人本白发灰须,脸孔犹如老旧皮革。灰虫子脸颊光滑冷漠,无动于衷。达里奥要是在就好了,还有我的血盟卫,她想,如果开战不可避免,吾血之血应与我共同面对。她想念乔拉·莫尔蒙爵士。他欺骗我,出卖我,但他也爱着我,而且总是给我好建议。“我打败过渊凯人,我会再次打败他们。但在哪里打?如何打?” “您要主动出击?”圆颅大人难以置信,“那太蠢了。我们的城墙比阿斯塔波高得多厚得多,我们的战士也更勇猛,渊凯人轻易攻不破弥林。” 巴利斯坦爵士不同意。“坐等被围太消极了。他们的队伍充其量是拼凑的杂牌军,奴隶贩子打不了仗,若我们攻其不备……” “可能性微乎其微,”圆颅大人回应,“渊凯人在城内有的是朋友,他们会马上得知消息。” “我们能召集多少军队?”丹妮问。 “恕我直言,军队人数肯定不够。”棕人本·普棱道,“纳哈里斯没表态?如果开战,我们需要他的暴鸦团。” “达里奥还在回来的路上。”噢,天啊,我都做了什么?我是派他去送死么?“本,我要你的次子团去侦察敌情,摸清对方位置、行军速度、人数及部署。” “我需要补给,外加健壮的马匹。” “当然,巴利斯坦爵士负责处理。” 棕人本挠挠下巴。“或许我能策反一些敌人。如果陛下能让我带上几袋金币和宝石……给那些团长一点甜头,就像……嗨,谁知道呢?” “收买他们,有何不可?”丹妮确认。她知道这种事在争议之地的佣兵团间是家常便饭。“没错,非常好。瑞茨纳克,此事由你来办。次子团出城后,关上城门,将城上的守卫加倍。” “马上去办,圣主,”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说,“那这些阿斯塔波人怎么办?” 我的孩子。“他们来此寻求救济和庇护,我们不能拒之门外。” 巴利斯坦爵士皱紧了眉。“陛下,据我所知,若听任血瘟传播,整支军队都会遭遇灭顶之灾。总管说的没错,我们不能放阿斯塔波人进弥林。” 丹妮无助地看着他。真龙不流泪。“就照你说的办吧。把他们安置在城外,直到……直到瘟疫终结。在城西的河边搭帐篷,尽可能保证他们的饮食,或许我们能把病人隔离开。”所有人都望着她,“要我再说一遍么?立刻去执行命令。”丹妮站起来,从棕人本身边走过,登上台阶,走向露台上只属于她的宝贵的私密空间。 阿斯塔波与弥林之间足足相隔两百里格,但丹妮觉得西南方的天空似乎被红砖之城毁灭的烟雾玷污遮蔽了。砖与血造就阿斯塔波,砖与血造就它的子民。古老的谚语在她脑海回响。而最终,骨和灰掩埋阿斯塔波,骨和灰掩埋它的子民。她试图回忆埃萝叶的面孔,但女孩已逝的形象总是幻灭成灰。 当丹妮莉丝终于转身时,巴利斯坦爵士就站在旁边,身裹白袍以抵御夜晚的寒气。 “我们能打这一仗么?”她问他。 “打仗很容易,陛下,您应当问能否获胜。求死容易求胜难。您的自由民训练不足,毫无经验。您的佣兵曾服务于您的敌人,既有背叛前科,难保不会再叛。您有两条龙,但您控制不了,第三条龙很可能已离您而去。在城墙之外,您唯一的朋友是拉扎人,可惜他们从不参战。” “但我的城墙很坚固。” “不会比我们攻打它时更坚固。况且墙内还有鹰身女妖之子,还有那些伟主大人,他们有的是您没除尽的奴隶贩子,有的是被你处死的奴隶贩子的子孙。” “我知道。”丹妮叹息,“你有什么建议,爵士?” “开战。”巴利斯坦爵士说,“弥林业已人满为患,挤满了饿殍,而您在城内树敌过多,恐怕熬不住长期围困。等敌人北进时,请派我去迎击,我会选好战场与之会战。” “去迎击,”丹妮重复了一遍,“带着你口中那些训练不足、毫无经验的自由民。” “我们都曾是菜鸟,陛下。无垢者会帮助他们成长,如果我有五百名骑士……” “你现在最多有五名。而我把无垢者交给你的话,就只剩兽面军来保卫弥林。”巴利斯坦爵士并未争辩,丹妮阖上双眼。诸神啊,她祈祷,你们带走了卓戈卡奥,我的日和星,你们带走了我那英勇的儿子,让他胎死腹中。你们欠我血债。现在,我恳求你们,帮帮我。请给予我智慧,让我看清前路;请赐予我力量,让我做必须做的事,以保护我的孩子。 诸神没有回应。 丹妮莉丝睁开眼睛:“我无法同时解决内忧外患。想保住弥林,得有整座城市的拥护。整座城市的拥护。我必须……我必须……”她说不出口。 “陛下?”巴利斯坦爵士轻声询问。 一位女王不属于自己,而属于国家。 “我必须嫁给西茨达拉·佐·洛拉克。” 310.第310章 梅丽珊卓 梅丽珊卓的房间从未真正陷入黑暗。 三根牛脂蜡烛在窗台上熊熊燃烧,以驱逐漫漫长夜的险恶。另有四根蜡烛分立床两旁。壁炉中的火焰日夜跳动——服侍她的人要学的第一件事,就是壁炉中的火永远、永远不能熄。 红袍女祭司闭上眼睛,吟诵祷词,接着再次睁眼凝视炉火。再看一次。她得确定。在她之前,无数男女祭司由于虚妄的预见而做出错误的决定,他们一厢情愿,却误以为是光之王的意图。肩负起世界命运的史坦尼斯国王正率军南下,亲身涉险。史坦尼斯是亚梭尔·亚亥重生,拉赫洛无疑会让她一窥其前程。真主,请让我看到史坦尼斯,她祈祷,让我看到您的国王,您的棋子。 金黄和猩红交织的幻象在她眼前跳跃、闪烁,聚合又分散,再相互融合,形成各种奇妙恐怖诱人的景象。她再次看到没有眼珠的脸,透过泣血的眼眶盯着她。接着是海边的群塔,在深渊中升起的黑潮席卷下分崩离析。暗影聚成骷髅,骷髅化为迷雾,两具因欲望而交媾结合的肉体翻滚抓挠。透过火焰帷幕,巨大的有翼阴影飞越湛蓝的天空。 那个女孩。我得再看到那个女孩,垂死的马驮着灰衣女孩。琼恩·雪诺很快会追问她的情况,告诉他女孩正在逃亡不够。他想知道更多,他想知道时间和地点,可她对此无可奉告。毕竟她只看到那女孩一次。灰如烟尘的女孩,就在我眼皮底下瓦解消散,随风而逝。 一张脸在壁炉中成形。史坦尼斯?这念头一闪而过……但那不是他的轮廓,那是一张如尸体般刷白的木头面孔。是敌人么?火焰中升腾起一千只红眼睛。他看到我了。在他旁边,一个狼脸男孩昂头咆哮。 红袍女祭司浑身颤抖。冒烟的乌黑血水顺着她大腿流下,火焰溢满她体内,让她充实,让她燃烧,让她改变,让她痛苦万分又心醉神迷。雀跃的炽焰顺着她肌肤的纹理传递,犹如情人饥渴的手。奇特的声音从久远的过去传来。“梅丽儿。”一个女人哭叫哀号。“第七号。”一个男人高声宣布。她开始哭泣,泪水却化为火焰,而她只能默默饮下。 雪花从黑暗的天空盘旋落下,灰烬自下方扶摇相迎,灰和白在半空交织。与此同时,燃烧的火箭画着弧线,从木城墙上飞出。死物在寒气中安静地蹒跚前行。它们头顶有一面高高的灰色悬崖,火焰在悬崖中上百个洞穴里燃烧。紧接着寒风吹来,白雾涌进山洞,带来异乎寻常的寒冷,于是火焰接连熄灭,空余满地头骨。 死亡,梅丽珊卓心想,头骨代表死亡。 火焰发出微弱的噼啪声,梅丽珊卓听到了微弱的名字:琼恩·雪诺。橙红色火舌在她面前勾勒出琼恩的长脸,不断闪现又不断消失,犹如飘动的帘幕后似有若无的阴影。他开始是人,一会儿成了狼,接下来又变成人。但不管他如何变幻,头骨仍在,环绕他四周。梅丽珊卓早就觉察到危险,并试图警告他。周围都是敌人,黑暗中的匕首。但他不听。 不信者总在为时已晚时追悔莫及。 “您看到了什么,女士?”男孩轻声问。 头骨,成千头骨。还有那个私生子,琼恩·雪诺。每当被问起在圣火中看到什么,她都会回答:“许许多多。”但其实预见并非简单地观看,这是一门艺术,和所有艺术一样,需要掌控、训练和研习。也伴随着痛苦。拉赫洛通过圣火向他的选民传递旨意,以烟尘、灰烬和翻卷的火焰这些只有神才能掌握的语言与凡人对话。梅丽珊卓花了难以计数的年月来练习这门艺术,并为之付出了代价。世上没有别人,即便她的同僚,能像她这样纯熟地解读圣火中隐现的秘密。 然而眼下她甚至看不到她的国王。我祈祷瞥见亚梭尔·亚亥的身影,拉赫洛给我看的却是雪诺。“戴冯,”她喊道,“喝的。”她的喉咙又干又痛。 “好的,女士。”男孩从窗边石罐里倒了一杯水,拿给她。 “谢谢。”梅丽珊卓喝了一大口,朝男孩笑笑。他刷地脸红了。她知道男孩对她有些爱慕。他怕我,想要我,又崇拜我。 即便如此,戴冯并不乐意待在这里。这孩子以做国王的侍从为荣,当史坦尼斯命他留守黑城堡时他十分受伤。和同龄的男孩一样,他满脑子荣誉梦想,肯定无数次幻想过自己在深林堡英勇奋战的身姿。同龄的男孩都已南下,身为国王麾下骑士们的侍从,与骑士们一同上战场。戴冯的留守看上去就像是谴责,某种对他的过失或他父亲过失的惩罚。 但实际上,他是梅丽珊卓要来的。黑水河一役,戴佛斯·席渥斯四个年长的儿子均在国王的舰队中被绿火吞噬。戴冯是第五子,留在这里比跟着国王安全。戴佛斯大人和这个男孩都不会为此感激她,但在她看来,席渥斯家遭受的不幸已太多。她在圣火中看到戴佛斯误入歧途,但他对史坦尼斯的忠诚却不容置疑。 戴冯聪明伶俐又很能干,比她大部分的侍者要强。史坦尼斯南行前给她留了十几个手下,但大都不堪驱使。军中人手匮乏,因而留下的全是老弱残疾。有个人在长城战役中头上挨了一击,成了瞎子,另一个被摔倒的马压瘸了腿。她的军士一条胳膊葬送在巨人的棒子下,另有三个守卫因强奸女野人而被史坦尼斯阉了。此外她还有两个醉汉和一个懦夫——国王本打算把最后这个人绞死,但他来自一个显贵家族,其父兄打一开始就对国王矢志不渝。 梅丽珊卓清楚身边护卫队的作用,这能让黑衣弟兄对她保持适当的尊敬,但若真的遇险,史坦尼斯派来的人一个都指望不上。没关系,亚夏的梅丽珊卓不担心,拉赫洛会保护她。 她又抿了口水,把杯子放到一旁,眨眨眼睛,伸个懒腰,然后从椅子上站起来。她肌肉酸痛,由于长时间凝视火焰,她花了好一阵才适应周围的幽暗。她的眼睛干涩疲惫,用手揉又会更加难受。 她发现火势变衰。“戴冯,加柴。什么时辰了?” “快凌晨了,女士。” 凌晨。新的一天。赞美拉赫洛。长夜的险恶终于退散。和往常一样,梅丽珊卓又对着圣火坐了整晚。史坦尼斯走后,她的床就没什么用了。她感到全世界的责任压在她肩上,她没时间睡觉,更害怕做梦。睡眠是短暂的死亡,梦境是异神的低语,他想将我们拖入永恒的黑暗。她宁愿正襟危坐,沐浴在受红神祝福的灼热圣火中,让热浪像情人的吻冲刷全身,一任双颊绯红。有些夜里她会打个盹,但从不超过一小时。总有一天,梅丽珊卓祈祷,她将完全无须睡觉。总有一天,她可以摆脱梦境。梅丽儿,她回想,第七号。 戴冯将新伐的原木添进壁炉,直到火焰猛烈升腾,凶狠地将阴影逼回房间各个角落,吞噬了所有险恶梦境。黑暗又退散了……一小会儿。但在长城之外,敌人一天天壮大起来。一旦异神得逞,黎明将永不再来。那张脸,那张从火焰中回瞪她的脸就是他吗?不。当然不是。他的面容骇人得多,他冰寒黑暗,任何盯着他看的凡人都会被吓死。她瞥见的是张木头脸,还有狼脸男孩……他们是他的仆从,一定是……他们是他的战士,亦如史坦尼斯是她的战士。 梅丽珊卓走到窗边,推开百叶窗。窗外,东方天际刚刚泛白,数颗晨星仍高悬在漆黑的天空。黑城堡里已喧闹起来,黑衣人穿过院子去享用一碗碗麦片粥早餐,然后替换长城上的弟兄。几片雪花被风吹进窗口,在空中飘舞。 “要早餐么,女士?”戴冯问。 早餐。是啊,我得吃点东西。有时她会忘记吃东西,她身体所需的养分拉赫洛都能供给,但这点最好不要让凡人发现。 她想要的是琼恩·雪诺,并非炸面包和熏肉,但派戴冯去找总司令没用。他不会来。雪诺还住在兵器库后面,占据了守夜人最后一位铁匠原来住的两间朴素房间。或许他觉得自己不配住进国王塔,或者他根本不在意住哪儿。这不对。年轻人故作谦逊本身就是一种骄傲。明智的掌权者永不回避权力的表象,因为表象就意味着权力。 然而那孩子也非全然天真。他不会像乞丐一样跑来梅丽珊卓的住所,反倒要梅丽珊卓自己去见他。她去见他时,他还经常让她等,甚或拒绝接见。这些做法还算聪明。 “蓖麻茶,一个煮鸡蛋,还有涂黄油的面包。方便的话,要新鲜面包,不要炸的。对了,把野人找来见我。” “叮当衫,女士?” “快去。” 男孩离开后,梅丽珊卓洗了个澡,换了身袍子。她袖子里藏满暗袋,她每天清晨都会仔细检查,确定药粉各归其位。她袖子里有能让火焰变绿、变蓝,或变成银色的药粉;有能让火焰发出轰鸣、发出嘶声、猛蹿起来比人还高的药粉;有制造烟雾的药粉,那些烟雾能让人吐露真相、催发情欲、心生恐惧,还有一种能当场杀人的黑色浓雾。红袍女祭司用各种药粉把自己武装起来。 她带过狭海的雕花箱子已空了四分之三。梅丽珊卓知道药粉的配方,但缺少一些稀有原料。我用咒语就够了。在长城,她的功力突飞猛进,甚至比在亚夏时还强。她的语言和姿势蕴含了更多魔力,能让她做到以前根本做不到的事。我在这里诞出的影子更可怕,黑暗生物非其对手。有这样强大的法力,很快她就无须借助江湖术士的炼金术和占火术了。 她关箱上锁,把钥匙藏进裙子里另一个暗袋中。此时有人敲门,谨小慎微的敲门声说明是她的独臂军士。“梅丽珊卓女士,骸骨之王来了。” “带他进来。”梅丽珊卓坐回壁炉边的椅子上。 野人穿一件缀满青铜钉的无袖熟皮革夹克,外披棕绿色块拼接的破旧斗篷。他没穿骨甲。他披了层阴影,周身笼罩若隐若现的缕缕灰雾,烟雾在他脸上身上流转,随他踏出的每一步聚散。丑陋的东西,和他那些骨头一样。他有美人尖,挨得很近的黑眼睛,脸很窄,小胡子像条毛虫爬在满口棕色破牙上头。 梅丽珊卓的红宝石随着奴隶靠近开始激动,让她喉头格外温暖。“你没穿骨甲。”她评论。 “哗哗啦啦快把我搞疯了。” “骨甲能提供保护。”她提醒他,“黑衣弟兄不喜欢你。戴冯跟我说,昨天晚餐时你还和大家吵。” “是吵了几句。波文·马尔锡讲得唾沫横飞,我呢,安静地喝我的豌豆培根汤。但老石榴非要说我偷听,说他不能忍受杀人犯列席。我告诉他,真是这样的话,那他们不应当在火堆旁开会。波文涨得满脸通红,像是呛着了,但事情到此为止。”野人坐在窗沿,从鞘中抽出匕首,“哪只乌鸦想趁我晚餐时捅我一刀,大可以来试。哈布的稀粥加点血更够味儿。” 梅丽珊卓毫不在意出鞘的利刃。若野人想害她,她会在圣火中看见。她最先学会的就是观察自身安危,那时她还几乎是个孩子,是雄伟的大红庙里的终身女奴。直到现在,这仍是她凝视火焰时的第一要务。“你得注意他们的眼睛,而非他们的刀子。”她警告他。 “哈,你的魅惑术。”他的黑铁手铐上,红宝石似在脉动。他用刀刃撬宝石,金属和石头发出轻微的咔哒声。“我睡觉时能感觉到它,隔着铁铐仍能感觉到它的热度。像女人的吻一样温柔。像你的吻。但有时在梦中,它却开始燃烧,你的双唇变作利齿。每天我都想着把它撬出来很简单,但每天我的尝试都是徒劳。我还得穿那身该死的骨头?” “这魔法需要阴影也需要暗示。人们总会看到自己期望的事物,骨甲是他们期望的一部分。”放过此人是否错了?“如果魅惑术失效,他们会杀了你。” 野人又开始用匕首剔指甲缝里的泥。“我已唱遍歌谣,南征北战,喝过美酒夏日红,尝过多恩人的妻子。男子汉应该按自己的活法去死,对我来说,就是长剑在手,战死沙场。” 他渴望去死?大敌污染过他?死亡是他的领域,死者是他的兵士。“你很快就会用到你的剑。敌人已经行动起来,真正的敌人。雪诺大人的游骑兵会在今日将尽时返回,带着空洞流血的双眼。” 野人瞳孔一缩。灰色的眼睛,棕色的眼睛,随着红宝石跃动,梅丽珊卓发现色彩的变换。“挖眼睛,哭泣者的手笔,他的口头禅是瞎乌鸦才是好乌鸦。有时我觉得他恨不得把自己那对水汪汪又爱发痒的眼睛挖出来。雪诺认为自由民会投靠托蒙德,因为他自己会这么做。他喜欢托蒙德,那老骗子也喜欢他。但若他们拥护的是哭泣者……就不妙了。雪诺会有麻烦,我们也会有。” 梅丽珊卓严肃地点点头,假装重视他的话,实际上她不关心这个哭泣者,也不关心任何自由民。他们是迷失的人,气数已尽,如同从前的森林之子,注定要在大地上绝迹。不过他肯定不高兴听她说这些,她也不想失去他。至少现在不想。“你对北境有多熟悉?” 他收起匕首。“跟其他掠袭者一样,得看地方,有的地方熟,有的地方不太熟。北境太大了。怎么问这个?” “有个女孩,”她说,“垂死的马驮着灰衣女孩。她是琼恩·雪诺的妹妹。”要不然还能是谁呢?她正骑马来找私生哥哥保护,梅丽珊卓看得清清楚楚。“我在圣火里看到了她,但仅有一次。我们必须赢得总司令大人的信任,而唯一的方式是救下他妹妹。” “你要我去救她?让我骸骨之王?”他哈哈大笑,“白痴才相信叮当衫,雪诺可不是白痴。妹妹有危险,他会派群乌鸦去。要是我就这样。” “他不是你。他发过誓就打算终生遵守。守夜人是不偏不倚的,但你不是守夜人。他不能做的,你能做。” “如果你那位犟脖子司令准许的话。你的圣火可说在哪儿能找到这个女孩?” “我看到水。幽深湛蓝平静的水,铺着一层新结的薄冰。水面一眼望不到头。” “长湖。女孩周围都有些什么?” “山峦,平原,树林。有一头鹿。石头。她总是离村庄很远,尽可能沿小溪的河床骑行,以甩掉追踪者。” 他皱皱眉。“这就难办了。你说她向北行,湖在她东面还是西面?” 梅丽珊卓闭眼回想。“西面。” “她没走国王大道。小姑娘挺机灵。湖这边人烟少,更好隐藏,我自己就有不少用过的藏身处——”战号声打断了他的话,他霍地站起来。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梅丽珊卓知道,此时此刻,整个黑城堡都归于寂静,每个男人每个男孩都放下手边的工作,转向长城,倾听,等待。一声号角代表兄弟归来,两声…… 这一天终于来了,红袍女祭司心想,雪诺大人得听听我的意见了。 战号悠长的悲鸣消散后,寂静似乎持续了一小时。人们提心吊胆。最后野人打破沉默:“只有一声。游骑兵。” “死去的游骑兵。”梅丽珊卓也站起来,“穿上骨甲,在这里等。我很快回来。” “我跟你一起去。” “别傻了。一旦看到发生的事,他们会迁怒于任何出现的野人。待在这里,等他们冷静下来。” 两名史坦尼斯留下的护卫一左一右护送梅丽珊卓下楼,迎面碰上戴冯,戴冯用托盘端着她几乎忘记的早餐。“我在哈布那耽搁了一会儿,等他从烤炉里取出新鲜面包,女士,还是热的呢。” “放到我房间吧。”估计会被野人解决掉,“雪诺大人需要我,长城外出事了。”他现在还不知道,但很快…… 屋外下起小雪。梅丽珊卓带着护卫到达城门时,一群乌鸦已围在了那里,但他们给红袍女祭司让开路。总司令大人在波文·马尔锡和二十名枪兵的陪同下先她一步穿过长城。雪诺还在长城顶上布置了十几名弓箭手,以防附近森林有埋伏。门卫不是后党人,但仍放梅丽珊卓通过了。 狭窄的隧道蜿蜒穿过长城,漆黑厚重的冰层下寒冷阴森。莫甘举着火把走在前,梅瑞尔手握斧子跟在后。这两人都是无可救药的酒鬼,不过大清早时还算清醒。他们至少是名义上的后党,对她保持着相当的敬畏,梅瑞尔没喝醉时还相当勇猛。今天应当用不到他们,但梅丽珊卓到哪儿都会带上两名护卫,好给大家看见:这是权力。 一行三人从长城北面出来时,雪已下大了,犹如一条破败的白毯,盖住了从长城到鬼影森林边缘这段饱经蹂躏的泥泞土地。琼恩·雪诺和他的黑衣兄弟聚在约二十码外的三根长矛周围。 长矛足有八尺长,白蜡木削成。左边一根略有些弯,另两根光滑挺直。每根长矛尖都插着一颗首级,胡子结满冰碴,落雪给他们拉上了白色兜帽。他们的眼睛所在空空如也,只余漆黑流血的空洞,从高处凝望着人们,发出无言的控诉。 “他们是谁?”梅丽珊卓问乌鸦们。 “黑杰克布尔威、毛人哈尔和灰羽加尔斯,”波文·马尔锡面色严峻,“地面快冻硬了,野人得花上半晚上才能把长矛插这么深。他们可能还在附近监视我们呢。”总务长瞥了一眼树林。 “可能埋伏了一百人,”一个脸色阴沉的黑衣兄弟说,“也可能上千。” “不可能,”琼恩·雪诺说,“他们半夜留下‘礼物’就溜之大吉了。”巨大的白色冰原狼悄无声息地绕着三根长矛嗅探,然后抬起腿,冲插着黑杰克布尔威首级的长矛撒尿。“还在附近的话,白灵会闻到。” “但愿哭泣者烧了尸。”人称忧郁的艾迪的阴沉男人说,“否则搞不好他们会来找自己的脑袋。” 琼恩·雪诺抓住插着灰羽加尔斯首级的长矛,猛地拔出。“那两根也拔出来。”他下令,四只乌鸦赶忙照办。 波文·马尔锡的脸被冻得通红。“我们不该派出游骑兵。” “现在说这些于事无补,这也不是说这个的地方,大人。”雪诺对使劲儿拔长矛的兄弟们吩咐,“头取下来烧掉,除了骨头什么都别剩。”他似乎这才注意到梅丽珊卓。“女士,是否愿意与我同行?” 终于。“如果司令大人允许的话。” 他们走进长城底下,梅丽珊卓挽住他的手。莫甘和梅瑞尔走在前,白灵跟在他们脚边。女祭司没说话,但故意放慢脚步,走过的地方冰雪融化。他肯定会注意到。 在杀人洞的铁栅下,雪诺终于如她所料打破沉默:“另外六个人呢?” “我没看到他们。”梅丽珊卓回答。 “你会再看吗?” “当然会,大人。” “我收到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从影子塔送来的鸟,”琼恩·雪诺告诉她,“他手下发现大峡谷对面的山间有若干火堆,丹尼斯爵士认为有大批野人集结在那里,打算再次强攻头骨桥。” “也许会。”她看到的头骨会不会预示着这座桥?不知为何,她觉得不会。“就算那里有战事,也没有决定意义。我看到海边的高塔,被血腥的黑潮吞没,那才是重点。” “东海望?” 是吗?梅丽珊卓与史坦尼斯国王一同抵达东海望。陛下集结骑士向黑城堡进军时,将赛丽丝王后和希琳公主留在了那里。圣火中的高塔与之有异,但预见的景象通常会有偏差。“是啊,东海望,大人。” “何时?” 她展开双手。“或一日,或一月,或一年。采取有效行动,亦能完全阻止我的所见。”否则预见还有什么意义? “很好。”雪诺说。 他们从长城下出来时,大门这边已挤了四十几只乌鸦。人们簇拥过来,梅丽珊卓知道其中一些人的名字:厨子三指哈布、一头橙黄色油腻头发的穆利、弱智男孩呆子欧文、醉鬼赛勒达修士。 “事情是真的么,大人?”三指哈布问。 “是谁?”呆子欧文问,“不是戴文,不是吧?” “也不是加尔斯。”烂泥地的阿尔夫说,他属于首批抛弃虚伪的七神,改信真主拉赫洛的黑衣人,“加尔斯比那帮野人机灵多了。” “究竟死了几个?”穆利问。 “三个。”琼恩告诉大家,“黑杰克、毛人哈尔和加尔斯。” 烂泥地的阿尔夫爆发出一声哀号,音量大得能吵醒影子塔中的眠者。“扶他上床睡觉,多灌些热葡萄酒。”琼恩吩咐三指哈布。 “雪诺大人。”梅丽珊卓冷静地说,“能否陪我去国王塔?我有事跟您谈。” 他用冰冷的灰色双眸久久打量着她的脸,右手握紧、张开、再握紧。“如你所愿。艾迪,把白灵带回我的房间。” 梅丽珊卓明白暗示,也遣开自己的护卫,仅剩彼此两人并肩穿过院子。雪花在周围飘落,她尽量靠近琼恩·雪诺,感受到怀疑犹如黑雾从他周身涌出。他不爱我,永远不会,但他想利用我。这就好。她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最初也跳过同样的舞。年轻的总司令和她的国王实在有太多相同之处,尽管两人都不承认。史坦尼斯是活在哥哥阴影下的千年老二,琼恩·雪诺则是私生子,在那个血统纯正、人称少狼主的早逝英雄前黯然失色。两人都是天生的不信者,谨慎多疑。他们真正信仰的神明是荣誉与责任。 “你没问起你的小妹。”爬上国王塔的螺旋梯时,梅丽珊卓说。 “我告诉过你:我没有妹妹。我们宣誓时就抛弃了所有亲人。我帮不上艾莉亚的忙,就算我——” 迈进她房间,他立刻住口。只见野人坐在桌旁,正用匕首往一大块粗粗撕下、还冒热气的褐色面包上抹黄油。梅丽珊卓满意地看到野人穿好了骨甲,但当头盔用的破损巨人头骨却搁在他身旁的窗边座位上。 琼恩·雪诺身体一凛:“你。” “雪诺大人。”野人冲他们一笑,露出满口棕黄破牙。他手腕上的红宝石在晨光中朦胧闪烁,犹如一颗昏暗的红色星星。 “你在这里干什么?” “吃早饭啊。要我分点给你?” “我才不吃你的面包。” “真可惜,面包还热乎呢。哈布至少能热热面包。”野人咬了一口。“我要找你算账很简单,大人,你门口的守卫全是摆设。对爬过几十次长城的人而言,翻窗不过举手之劳。但杀你有什么好处呢?乌鸦会选出更坏的头儿。”他嚼了嚼,咽下去。“听说你的游骑兵出事了,你该让我带他们去。” “让你把他们出卖给哭泣者?” “谈出卖?你的野人老婆叫啥,雪诺?耶哥蕊特,对吗?”野人转向梅丽珊卓,“我要马,外加六名好手,我单枪匹马可搞不定。困在鼹鼠村的矛妇应该用得上,这事儿适合女人做。女孩更容易相信她们,何况我已有妙计,缺她们成不了。” “他在说什么?”雪诺大人追问梅丽珊卓。 “你妹妹。”她把手放在他胳膊上,“你帮不了她,他可以。” 雪诺甩开胳膊。“绝对不行。你不了解这家伙。叮当衫就算一天洗一百次手,指甲里面还有血。他不会救艾莉亚,反而会强暴她、谋害她。绝对不行。如果这是你在圣火中所见,女士,你眼里肯定揉了沙子。他未经我许可离开黑城堡的话,我就亲手摘他首级。” 他让我别无选择。只能这样了。“戴冯,退下。”她说。侍从闪身离开,随手关上了门。 梅丽珊卓抚着脖子上的红宝石,念出一个词。 房间角落涌出诡异的回声,犹如蛆虫徐徐扭入他们的耳朵。野人和乌鸦听到的不是同一个词,且均非她唇上吐出的那个。野人手腕的红宝石黯淡下来,他周身光影交错,不断扭曲、荡漾。 那身骨头还在——叮当乱响的肋骨,爪子和牙齿也依然挂在他胳膊和肩膀上,泛黄的巨大锁骨绕过他双肩。巨人的破头骨维持原样,泛黄破败,咧开肮脏的嘴,露出狰狞的笑容。 但美人尖消失了。褐色小胡子、多节的下巴、灰黄肌肤和细小的黑眼睛也都消失了。棕色长发里爬过缕缕灰丝,微笑的线条浮现在嘴角。他突然间高大了许多,胸膛和肩膀宽阔了许多,腿变长,身材变苗条,修面整洁的脸饱经风霜。 琼恩·雪诺的灰眼圆瞪。“曼斯?” “雪诺大人。”曼斯·雷德不再微笑。 “她烧死了你。” “她烧死了骸骨之王。” 琼恩·雪诺转向梅丽珊卓:“这是什么妖术?” “你愿叫什么就叫什么。魅惑术,迷幻术,障眼法。拉赫洛乃光之王,琼恩·雪诺,他的仆从能像凡人编织丝线一样编织光线。” 曼斯·雷德轻笑几声。“我本来也不信,雪诺,不过让她试试又何妨?我可不想就这么教史坦尼斯烤了。” “骸骨提供了帮助。”梅丽珊卓说,“骨头中存有记忆,强大的魅惑术以它为基础。一双死人的靴子,一缕头发,一袋指骨。低吟和祈祷足以从这些东西中招回此人的阴影,披在彼人身上。穿着者本质未变,只形态有易。” 她说得稀松平常。他们无须知道有多困难,或者她花费了多大心血。这是很久以前,梅丽珊卓去亚夏前就学到的:施法越显轻松自如,别人就越敬畏。火舌舔上叮当衫时,她喉头的红宝石烧得滚烫,她甚至害怕皮肉会冒烟变黑。幸亏雪诺大人用箭终结了她的煎熬。史坦尼斯对这冒犯愤怒不已,她却如释重负,松了口气。 “这个僭越的国王行止不端。”梅丽珊卓对琼恩·雪诺说,“但他不会出卖你。记得吗?我们手上有他儿子,他还欠你一条命。” “欠我?”雪诺震惊地说。 “还能欠谁,大人?根据你们的法律,他犯下的是唯一死罪,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决不会违法……但正如你反复、明智地宣称过的那样,人类的法律止于长城。我说光之王会聆听你的祈祷,而你想要拯救小妹,同时保住于你至关重要的荣誉,无损你对木头神许下的誓言。”她伸出一根白皙的手指,“于是他来了,雪诺大人,他是艾莉亚的救星。他是光之王……和我的礼物。” 311.第311章 臭佬 他首先听到的是姑娘们的吠叫,它们一路狂吠着往栏里赶;接着是踏在石板上的马蹄声,这让他立刻惊起,锁链叮当作响。由于脚镣不满一尺,他只能以小碎步前进。这样子走不快,但他尽最大努力从小床上跳下来,连蹦带跳地上去迎接。拉姆斯·波顿老爷回来了,他的臭佬得去服侍。 阴冷的秋日天空下,猎手们鱼贯奔入大门。骨头本当先,姑娘们在他周围咆哮吠叫。接下来是剥皮人、酸埃林和挥舞着油亮长鞭的舞蹈师达蒙。大小瓦德骑着达斯丁夫人送的灰色小马。老爷自骑“血子”,一匹脾气能与老爷本人相提并论的红色公马。老爷正在纵声长笑。这可能是件大好事,也可能是大坏事,臭佬为此惴惴不安。 母狗们被他的气味吸引,直冲他奔来。这群猎狗喜欢上了他,他和它们一起睡,有时骨头本还让他分享它们的晚餐。此刻母狗们叫嚣着冲过石板地,绕着他转圈,争相跳跃去舔他污秽不堪的脸,或咬他的腿。梅森特咬紧他的左手猛摇,力道之猛,臭佬不由得担心自己会再失去两根手指。红简妮将他当胸撞翻在地,这母狗精瘦干练,肌肉结实;臭佬却肌肉松弛,白发灰肤,骨质疏松,饿得半死不活。 等他将红简妮推开,挣扎着跪下时,骑手们已纷纷下马。二十来人骑马出去,现今原封不动地回来,这只意味着搜索失败。看来没好事。拉姆斯老爷讨厌失败,他会伤害别人来泄愤。 其实近些日子,老爷收敛多了。荒冢屯里毕竟驻扎着波顿家需要拉拢的各路盟军,拉姆斯老爷不能轻侮达斯丁家、莱斯威尔家和自家麾下的小领主们。他在他们面前总是彬彬有礼、笑脸相迎,但关起门来态度就完全不同了。 为符合霍伍德伯爵和恐怖堡继承人的身份,拉姆斯·波顿精心打扮了一番。他的斗篷乃是用几张上好狼皮缝成,足以抵挡秋天的寒风,右肩处用一只露出黄色利齿的狼头搭扣扣紧。他腰间一边挂了把弯刀,那刀像屠刀一样又厚又沉;另一边挂了一把长匕首和一把弯曲的剥皮小刀——小刀尖端是个钩,极锋利——这三把刀都有黄色骨柄。“臭佬,”老爷坐在血子高高的马鞍上叫道,“你也太臭了吧。我在院子对面都能闻到你的味道。” “我臭我臭,老爷,”臭佬必须这么回答,“请您原谅。” “我给你带了件礼物,”拉姆斯扭身伸手,从马鞍后抓了样东西抛来,“接着!” 戴着脚镣手铐、又缺了手指的臭佬比那个不知道自己名字的男孩笨拙得多。那颗头打中了他残缺的手掌,从他手指的断桩上弹开,落在他脚上,洒出一堆蛆。那颗头结满血块,面容几不可辨。 “我叫你接着,”拉姆斯喝道,“给我捡起来。” 臭佬试图抓住一只耳朵提起那颗头,但他又失败了。头上的肌肤已腐烂变绿,耳朵就在他指间断裂。小瓦德见状哈哈大笑,很快所有人都跟着哄堂大笑。“噢,算了算了,”拉姆斯说,“来照料血子吧。我把这杂种骑得太狠。” “是,老爷,我就来。”臭佬连忙凑到马旁边,把那颗烂头留给狗们。 “你今天闻起来像猪粪,臭佬。”拉姆斯说。 “对他来说,算是改观喽。”舞蹈师达蒙一边卷鞭子一边笑。 小瓦德从马背上下来。“别忘了我的马,臭佬,还有我小堂弟的马。” “我的马我自己管。”小瓦德成了拉姆斯老爷最宠爱的好小子,他们一天比一天亲近;但小个子佛雷的想法不一样,他鲜少参与堂哥的残酷玩笑。 臭佬没理会这两名侍从的争吵,径自牵血子去马厩。一路上公马都想踢他,逼得他躲闪着前进。猎手们大步走去大厅,除了骨头本——他正在呵斥争抢那颗烂头的母狗们。 大瓦德牵着自己的坐骑随他进了马厩。解开血子的马嚼子时,臭佬瞥了他一眼。“那是谁啊?”他轻声问,免教其他马夫听见。 “谁也不是,”大瓦德为自己的灰马卸下马鞍,“不过是路上遇到的老头,赶着一只很老的母山羊和四只小羊。” “老爷为了山羊杀他?” “老头称他为‘雪诺大人’。不过那些羊确实美味。我们喝老羊的奶,烤了小羊。” 雪诺大人,臭佬点点头。他用力解开血子的鞍带,锁链咯噔作响。决不能在拉姆斯老爷上火时惹他。当然,他无聊时则更要避而远之。“找着你们家亲戚了么,大人?” “没找着,我从不认为能找着。他们都死了,威曼大人把他们杀了。我要是他就这么干。” 臭佬什么也没说。祸从口出,即便他在马厩、老爷在大厅也不行。说错一个字,就会付出一根脚趾,甚至一根手指的代价。好歹我能保住舌头。老爷不会割我的舌头。他要听我凄厉地惨叫、听我苦苦哀求他放过我。他喜欢我的哀告声。 搜索队一共出去了十六天,其间只能吃随身携带的硬面包和咸牛肉,外加偶尔抢到的小山羊。所以当晚,拉姆斯老爷下令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以庆祝自己返回荒冢屯。这里的主人是花白头发的独臂小领主海伍德·史陶。史陶贮藏的食物已几乎被恐怖堡的人吃空,但他没脾气拒绝拉姆斯老爷。史陶家的仆人背地里怨言阵阵,怪罪私生子及其随从消耗了大伙儿的冬季储备。“据说,他很快就会跟艾德大人的小女儿上床,”史陶家女厨子的抱怨无意中被臭佬听见,“但等大雪降下,被干的却是我们。走着瞧吧。” 无论心里怎么想,拉姆斯老爷命令要举办宴会,他们只得照办。于是搁板桌被搬到史陶的大厅里,厨房宰了一头牛,日落之后,空手而归的猎手们享用了烤牛肉、烤牛排、大麦面包和胡萝卜豌豆浓汤,并用供应量惊人的麦酒冲下肚。 小瓦德负责为拉姆斯老爷斟酒,大瓦德服侍高台上的其他人。臭佬被拴在门边,以免其臭味影响客人们的食欲。等所有人吃完他才有得吃——如果拉姆斯老爷愿意赏他一点残羹剩饭的话。倒是狗们可以在大厅中自由来往,为晚宴提供了最好的娱乐:莫笛和灰简妮为抢夺短威尔扔出的一根特别鲜美多汁的骨头,合力揍了史陶大人的一只猎狗。整个大厅唯一不关心三狗大战的人是臭佬,他的注意力全放在拉姆斯·波顿身上。 直到主人家的狗被活活咬死,打斗才告结束——那可怜的老猎狗根本没半分胜算。它不仅以一敌二,而且拉姆斯的母狗比它更年轻、更强壮、也更野蛮。骨头本比老爷更喜欢这些狗,他曾对臭佬透露,这些狗的名字都是照着老爷当年还是私生子时,跟着第一个臭佬去追猎、强暴和杀害的农家女取的。“至少是那些让他好好运动了一番的妞儿。至于那些哭叫求饶不肯撒腿逃跑的孬种,才没机会变成母狗复生咧。”恐怖堡兽舍养的下一条小狗将被命名为凯拉,臭佬对此并不怀疑。“他训练狗去杀狼。”骨头本得意扬扬地宣称。臭佬听了什么也没说,他知道姑娘们要杀的是什么狼,多嘴的话,难保脚趾不会被切下来丢给姑娘们争抢。 两名仆人拖走狗尸,一位老妇人拿来拖把、耙子和水桶,以清理血染的草席。大厅门忽然开了,风吹进来,十来个穿灰锁甲和铁半盔的武士踏步而入,粗暴地推开史陶家那些穿皮甲和金褐双色披风、面如菜色的年轻守卫。席间众人顿时安静下来……除了拉姆斯老爷,他一把丢开正在啃的肉骨头,用衣袖擦擦嘴,湿润的嘴唇折出一个油腻的笑容:“父亲。” 恐怖堡公爵冷冷地依次扫视赴宴宾客、死狗、墙上挂的皮,最后看到被铁链脚镣拴住的臭佬。“出去,”他用耳语般轻细的声音命令众人,“现在就走,统统出去。” 拉姆斯老爷的人立刻丢下碗和盘子,从桌边退开。骨头本朝姑娘们吆喝了几声,它们也都乖乖地跟着逃离,有几条狗嘴里还依依不舍地叼着骨头。海伍德·史陶生硬地鞠了个躬,一句话没说就让出了自家大厅。“解开臭佬的链子,把他牵走。”拉姆斯老爷朝酸埃林咆哮,然而他父亲挥了挥一只苍白的手,道:“不,把他留下。” 很快,连卢斯公爵的贴身护卫也全部退走,并把门紧紧关闭。关门声散尽后,臭佬发现自己在偌大的厅堂内独自面对波顿父子。 “你没找到失踪的佛雷。”卢斯·波顿的口气不是发问,而是陈述。 “我们一路骑回鳗鱼大人声称彼此分手的地方,但娘儿们嗅不到踪迹。” “你问过村子和庄园里的人。” “那是浪费时间。一帮子蠢农民,净是睁眼瞎。”拉姆斯耸耸肩,“有什么大不了的?世上又不缺这几个佛雷。需要的话问孪河城再要几个便是。” 波顿公爵从一轮面包上撕下一小块,放进嘴里。“霍斯丁和伊尼斯大为不满。” “想找的话,让他们自己去找。” “威曼大人为此很自责。他说他尤为欣赏雷加的风度。” 拉姆斯老爷开始按捺不住火气了——从老爷那对扭曲的肥厚嘴唇和青筋暴突的脖子上,臭佬可以看出来。“那几个傻瓜就该老老实实跟曼德勒一起行动。” 卢斯·波顿耸肩。“威曼大人的轿子慢如蜗牛……而且当然了,大人的体重和健康状况也不允许他一天多旅行几小时,中途还要停下来大吃特吃。佛雷家的人急不可待想早日赶到荒冢屯,与亲属会合,你怎能责怪他们先行动身?”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你信任曼德勒?” 他父亲淡色的眼珠闪了一闪。“我给你留下这样的印象了吗?不管怎么说,大人他可是伤心得很。” “他没伤心到吃不下饭。肥猪大人像是把白港一半的食物都买来随行享用了。” “整整四十辆马车食物。一桶桶葡萄酒和甜酒、一桶桶新鲜捕获的七鳃鳗、一群山羊、一百头猪、一箱箱螃蟹牡蛎、一条巨大的鳕鱼……威曼大人喜欢美食,这点你应该注意到了。” “我注意到的是他没带人质过来。” “这点我也注意到了。” “你打算怎么做?” “我很棘手。”卢斯公爵找到一只空杯子,用桌布擦了擦,然后从酒壶里倒酒,“看样子,曼德勒不是唯一热衷于开宴会的人。” “你应该召开宴会,欢迎我归来才对。”拉姆斯抱怨,“而且宴会应在荒冢厅举办,不是在这个尿壶般的小城堡里。” “荒冢厅和它的厨房都不归我管。”他父亲温和地说,“我只是客,城堡和镇子都属于达斯丁伯爵夫人,而她最受不了你。” 拉姆斯脸一黑。“如果我割了她的奶子,丢给娘儿们去抢,她还会受不了我吗?如果我剥了她的皮来做双新靴子呢?” “这种事不大可能发生,这双靴子的代价过于昂贵,会让我们失去荒冢屯、达斯丁家族和莱斯威尔家族。”卢斯·波顿坐到桌边——儿子的对面,“芭芭蕾·达斯丁是我第二任妻子的妹妹,罗德利克·莱斯威尔的女儿,罗杰·莱斯威尔、瑞卡德·莱斯威尔以及和我同名的卢斯·莱斯威尔都是她的叔叔,莱斯威尔家的其他人是她表亲。她很喜欢我过世的儿子,并怀疑你在他的夭亡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不要小看芭芭蕾夫人,她是一位懂得如何埋藏悲伤的女人,对此你该感激不尽。荒冢屯之所以待咱们波顿家如上宾,很大程度上只因为她记恨奈德·史塔克害死了她丈夫。” “如上宾?”拉姆斯暴跳如雷,“她朝我吐口水!总有一天,我要烧掉她宝贝的木头镇子,到时候瞧她吐口水能不能把火浇灭。” 卢斯听了脸一皱,就像是嫌嘴里麦酒的滋味不对。“有时我很怀疑你到底是不是我的种。波顿家族拥有形形色色的先祖,唯独没有傻瓜。够了,闭嘴,我听够了。我们目前看起来的确声势浩大,外倚兰尼斯特和佛雷为强援,内拥几乎全体北境诸侯不情不愿的支持……但若艾德·史塔克的儿子突然现身,你觉得会发生什么?” 艾德·史塔克的儿子死光了,臭佬心想,罗柏在孪河城被谋杀,至于布兰与瑞肯……我把他们的脑袋浸上焦油……他的头嗡嗡作响,他不要再想起知道自己名字以前的事。那些事留下的伤痛太深,几乎跟拉姆斯的剥皮小刀一样。 “史塔克的小狼崽都死翘翘了,”拉姆斯边说边往杯子里倒麦酒,“他们别想回来捣乱。那几张丑脸敢再出现,我的娘儿们会把他们的狼撕成碎片。妈的,他们出现得越早越好,我正好动手再杀一次。” 老波顿叹口气。“再杀?你的表述方式大有问题。你没杀过艾德公爵的儿子,那两位大伙儿都衷心喜爱的甜美男孩乃是死在变色龙席恩手里,记得吗?如果真相走漏,你觉得这帮不情不愿的朋友有几个还会留在我们这边?只有芭芭蕾夫人,那个你说要剥她的皮来做靴子的女人……而那将是双破靴子,人皮不及牛皮坚韧,穿起来不舒服。根据国王的授予状,你是波顿家族的成员了,就该有波顿家人的样子。你的故事传得沸沸扬扬,拉姆斯,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到你干的好事。大家怕你。” “这就对了。” “错,完全不对,没有人背后说我的闲话。如果有人这么说我,你以为我会呆坐在这里吗?找乐子是你的自由,我不会刻意约束,但你行事不能太张扬。和谐的土地,安静的人民。这是我的统治之道,也应该是你的。” “你为这个才肯离开达斯丁伯爵夫人和你那肥猪老婆的陪伴?出城跑到这里来教训我‘安静’?” “不止为这个。有些消息要教你知道:史坦尼斯大人终于自长城出发了。” 这话几乎让拉姆斯兴奋得跳起来,他唾沫闪闪的肥厚嘴唇绽放出湿润的笑容:“他向恐怖堡进军了?” “很遗憾,没有。阿尔夫弄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他发誓已尽了一切努力让对方上钩。” “我不信任他。抓个卡史塔克来剥皮,你会发现里面是个史塔克。” “少狼主手刃瑞卡德大人之后,这个论断或许不准确了。先不管卡史塔克,我得知史坦尼斯大人从铁民手中夺回了深林堡,并将其归还给葛洛佛家。更糟的是,那些山地氏族加入了他,有了渥尔、诺瑞、里德尔一干人等的支持,他实力大增。” “我们实力更强。” “眼下暂时如此。” “眼下正是粉碎他的好时机。让我进军深林堡吧。” “等你完婚之后才行。” 拉姆斯把杯子朝桌上一砸,麦酒的残渣在桌布上溅得到处都是。“我早就等得不耐烦了。我们手上有姑娘有树,观礼的老爷们也凑够了。明天就办婚事,我会在她两腿间播个儿子,开苞见血了就出发。” 她不仅会祈祷你早日出发,臭佬心想,还会祈祷你永远回不来。 “你的确得在她肚子里播个儿子,”卢斯·波顿道,“但不是在这里。我决定让你们在临冬城完婚。” 拉姆斯老爷大为光火。“我已经把临冬城烧成废墟——也许你忘了?” “我没忘,忘了的是你……烧毁临冬城、屠杀城中居民的明明就是铁民。是变色龙席恩干的好事。” 拉姆斯怀疑地瞥了臭佬一眼。“是啊,是他干的。不过……你真的要在废墟中举办婚礼?” “临冬城虽然残破,可它仍是艾莉亚小姐的家。论到要娶她、睡她,并伸张你的权利,有比之更合适的地方吗?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们要是千里迢迢跑去打史坦尼斯那就太蠢了,应该以逸待劳,吸引他来攻打我们。他是不会冒失到进军荒冢屯的……然而临冬城是他必救之地,因为他新近招揽的氏族民决不会甘心看着他们亲爱的奈德大人的女儿落入你这种人手中。史坦尼斯要么遂他们的愿进军,要么他们就会散伙……作为一位小心谨慎的指挥官,史坦尼斯在进军前一定会集结所有盟友。他会召唤阿尔夫·卡史塔克去助阵。” 拉姆斯舔了舔开裂的嘴唇。“也就是说,他逃不出我们的手掌心。” “如果诸神保佑的话。”卢斯起身,“你在临冬城举办婚礼的消息,我这就通报诸位大人。三天之内开拔,届时我将邀请诸位大人同行。” “你是北境守护,你应该命令他们。” “邀请能办到的事,何苦用命令。权力需要礼仪的包裹,方能发挥最大效力。你想有朝一日成为统治者的话,最好从现在开始学。”恐怖堡公爵望向臭佬,“噢,把你的宠物解开,我要带他走。” “带他走?带去哪里?他是我的。你不能带走他。” 卢斯颇感有趣。“你的一切都是我给的,你给我记清楚,野种。至于说这个……臭佬……若你没把他折腾到不堪驱使的地步,他对我们就还有点利用价值。在我后悔干你娘的那天之前,拿钥匙来,打开他身上的锁链。” 臭佬看见拉姆斯的嘴巴扭成一团,他看见了老爷嘴唇上闪烁的唾沫星子。他觉得老爷随时可能抄起匕首跳过桌子去拼命。然而拉姆斯涨红了脸,那双淡色的眼珠避开了他父亲更淡的眼珠,接着他就去找钥匙了。当他跪下来解开臭佬手腕脚踝上的镣铐时,倾身低语道:“什么都不准告诉他,但记下他说的每个字。不管那达斯丁婊子对你保证些什么,我都会把你要回来。你是谁?” “臭佬,老爷。我是您的人。我是臭佬,臭佬臭佬,决不逃跑。” “的确如此。等我父亲带你回来,我会再要你一根指头,不过我让你自己选是哪根。” 泪水不争气地滚下脸颊。“为什么?”他哭问,嗓子已经哑了,“我从没请求他带我走。您说什么我就做什么,忠心耿耿,忠心不渝,我……求求您,不要……” 老爷扇了他一耳光。“带他走,”拉姆斯告诉父亲,“他连人都不是,这味道让我恶心。” 他们走到外面,月亮已爬上荒冢屯的木制城墙,风刮过镇外的起伏原野,发出寂寥的回响。海伍德·史陶的小家堡修在镇子东门边,距荒冢厅不到一里路。波顿公爵给他一匹马:“你能骑吗?” “我……老爷,我……我想我能。” “沃顿,扶他上马。” 尽管卸去了镣铐,臭佬行动起来仍像个老人。肌肤松松垮垮地搭在他的骨头上,酸埃林和骨头本说他时常打摆子。至于气味……连牵来给他骑的母马都受不了他的气味。 好在这是匹温驯的马,它也知道去荒冢屯的路。骑进东门后,波顿公爵骑到他身旁,卫士们则谨慎地保持距离。“你要我怎么称呼?”公爵大人问,他们踏在荒冢屯笔直宽阔的街道上。 臭佬,我是臭佬,臭遗万年,凄楚懊恼。“臭佬,”他说,“如果老爷愿意这么叫的话。” “佬爷。”波顿的嘴唇打开了一条缝,露出四分之一寸的牙齿——也许这就是他的笑容。 臭佬弄糊涂了。“老爷?我是说——” “——老爷,得换成‘佬爷’。你说的每个词都在暴露你的出身。既然你把自己看成是蠢笨的农民,那就得嘴里含着一团泥似的说话,吐词也不能太清晰。” “遵命,老……佬爷。” “好多了。但你还是太臭。” “是,佬爷。求您原谅,佬爷。” “我有什么好原谅的?你这么臭是我儿逼的,并非出于自愿。他的德行我再清楚不过。”他们骑过一座马厩,又骑过一间悬挂着麦穗图案招牌、安装有百叶窗的旅馆,里面传出音乐声,“头一个臭佬也很臭,但不是因为没洗澡。说实话,我没见过比他更干净的人。他一天洗三次,还像个女人一样在头发里插花。我第二任妻子在世时,有人发现他从她卧室里偷窃香水,为此我亲自打了他十来鞭,连血都是臭的。第二年他又来偷,这回把香水喝了下去,差点被毒死。不过这样做也没用,那臭味是他与生俱来的特质。老百姓说那是种诅咒,诸神让他发臭,好让大家知道他有腐烂的灵魂。我从前的老学士则坚称那是种病,尽管这孩子壮得像头小公牛。由于没人能忍受他,他只得睡猪圈……直到有天拉姆斯的娘来我城堡,要我安排个仆人管束自己的野种,说他越长越野、不服管教。我把臭佬给了她,本意是个玩笑,谁知拉姆斯跟臭佬竟从此形影不离。我没弄明白的是……究竟是拉姆斯带坏了臭佬,还是臭佬带坏了拉姆斯?”公爵大人用那双淡得奇异、犹如一对白月亮的眼珠打量着新任臭佬,“他解开镣铐时,在你耳边说了什么?” “他……他说……”他说什么也别告诉你。但这话卡在喉头,令他咳嗽、令他窒息。 “深呼吸,放宽心。我知道他说了什么,无非是叫你监视我,并保守他的秘密。”波顿轻笑一声,“他倒以为自己有什么秘密。酸埃林、路顿、剥皮人,所有这帮人,他以为是打哪冒出来的?他真觉得是他的人?” “他的人。”臭佬应和道。这番对话超出了他的预期,他实在不知该如何评论。 “我那野种跟你讲过我是怎么播下他的吗?” 欣慰的是,这点他确实知道。“是的,老……佬爷。你骑马出巡时偶遇他母亲,被她的美貌打动。” “打动?”波顿笑道,“他用的是这个词?看不出来,我那逆子还有当歌手的潜质……但如果你相信他唱的歌,那就比第一个臭佬还蠢。事实上,他连骑马出巡的部分都没唱对。我当时是沿泪江猎狐,来到一座磨坊前,看到一个年轻女子在溪边洗衣。老磨坊主替自己讨了房年轻媳妇续弦,她年纪还没他一半大,很高也很苗条,一看就极健康,长长的腿,小而坚挺的乳房,像两颗熟透的李子。照平民的标准,她算是相当标致,我第一眼看见就想要她,而这也是我的权利。学士们会告诉你,杰赫里斯王为取悦他那泼辣的老婆,已废除了领主的初夜权,但我们北方是旧神的地盘,遵循古老的习俗。比如安柏家就保留了初夜权,不管他们口头上承不承认。某些山地氏族更是如此,至于斯卡格斯岛上……嗯,连心树也只看见了斯卡格斯岛上发生的一半事情。 “磨坊主的婚姻没得到我的首肯和认同,他欺骗了我,所以我把他吊死在树上,并在他晃悠悠的尸体下面伸张权利。说实话,事后我觉得那乡下妞不值得我浪费一根绳子。更何况狐狸也逃了,我最喜爱的战马还在回恐怖堡的路上崴了脚,总体而言,那是令人失望的一天。 “一年后,那乡下妞厚颜无耻地来到恐怖堡,怀抱着一个哭哭啼啼的红脸怪物,宣称那是我的种。我本想抽他母亲几鞭,再把那怪物丢进水井……但那婴儿确实有我的眼睛。她说她那死鬼丈夫的兄弟看见这对眼睛后,就将她打了个半死,逐出了磨坊。这样做我很不满,所以我把磨坊还给她,并割了她小叔子的舌头,以确保他不会跑到临冬城去编造故事、打扰瑞卡德大人。每年我都差人送那女人几只猪崽、一群小鸡和一袋铜星币,我们达成的共识是她永远不告诉孩子他真正的爹是谁。和谐的土地,安静的人民,这一直是我的统治原则。” “精妙的原则,佬爷。” “但那女人违抗了我。你也看见拉姆斯的德行了。是她造就了他,她和臭佬一起。她不停地在他耳边灌输什么应得的权利。拉姆斯本该心甘情愿磨一辈子玉米,他以为自己有能耐统治北境吗?” “他为您战斗过,”臭佬冲口而出,“他很强壮。” “公牛也很强壮,狗熊也很强壮。至于他战斗的方式,我是见过的。这不能全怪他,臭佬是他的老师,第一个臭佬,而臭佬对于兵器一窍不通。我承认,拉姆斯的确很凶猛,但他舞起剑来就跟屠夫剁肉一样。” “他无所畏惧,佬爷。” “他应该畏惧。心存畏惧,才能在这个充满谎言与背叛的世界上生存。即便在这里、在荒冢屯,乌鸦也依旧盘旋,等待用我们的尸体展开盛宴。赛文家和陶哈家靠不住,我们的胖朋友威曼大人口蜜腹剑,至于妓魇……安柏家的人看起来头脑简单,背地里却很会耍小聪明,何其阴险。拉姆斯应该惧怕他们所有人,就和我一样。你下次见到他,记得告诫他。” “告……告诫他懂得惧怕?”光想想那场景,臭佬就受不了,“佬爷,我……如果我和他说这些,他会……” “我明白。”波顿公爵叹口气,“他的血液有问题,需要用水蛭治治。水蛭会吸走血液里的所有污染,吸走愤怒与痛苦。满腔怒火是没法思考的。不过对拉姆斯来说……我怀疑,他的脏血连水蛭都能毒死。” “他是您唯一的儿子。” “暂且如此。我有过一个儿子,他叫多米利克,生性安静,多才多艺。他在达斯丁伯爵夫人身边做了四年侍酒,又为谷地的雷德佛伯爵干了三年侍从。他会弹竖琴,精通历史典籍,骑马犹如疾风。说起马……那孩子太喜欢马了,达斯丁伯爵夫人对此最清楚不过。连瑞卡德公爵的女儿也骑不过他,那小妮子本人可就是半匹马呢。雷德佛认为他将来定是比武场上的明星,因为伟大的冠军首先得是伟大的骑手。” “是的,佬爷。多米利克,我……我听过他的名字……” “拉姆斯杀了他。乌瑟学士说是胃病,但我认定是毒药。在谷地,雷德佛的儿子们的陪伴让多米利克念念不忘,于是他也想要一个兄弟,遂决定沿泪江骑行去找我的野种。我禁止他这么做,但多米利克认为自己长大成人了,比父亲更明白事理。结果现在他的尸骨和他真正的兄弟们的尸骨——那些死掉的婴儿——一起长眠在恐怖堡下,而我只剩下拉姆斯。告诉我,亲王殿下……如果弑亲是莫大的罪孽,作父亲的又该如何料理一个儿子,去为另一个儿子报仇?” 这个问题把他吓坏了。他曾听剥皮人说私生子杀了嫡出的哥哥,但他从来不敢相信。也许公爵弄错了。青年人也是经常夭亡的,不见得就是被人杀害。我的两个哥哥都死了,却绝不是因为我。“大人您有了一位新夫人,可以给您添儿子。” “我的野种会喜欢这样的状况吗?瓦妲夫人是佛雷家的人,模样又丰饶多产,我发现自己奇妙地喜欢上了这个小肥婆。她之前的两位在床上一声不吭,而她又叫又闹,对此我很欣赏。如果她用她吞馅饼的速度为我吐出儿子,恐怖堡很快就会被小波顿们占满了。毫无疑问,拉姆斯会害死所有人。罢了罢了,我不可能活到儿子们成年,而幼主当家对任何家族都是灾难。只不过到时候,瓦妲会为此伤心欲绝。” 臭佬喉咙发干。风嗖嗖刮过街道两旁光秃秃的榆树枝头。“老爷,我——” “佬爷,记得吗?” “佬爷。我能问一句……您想要我做什么?我是废人一个,甚至连人都不是。我百无一用,而且……我的气味……” “洗个澡,换身衣服,气味就好了。” “洗澡?”臭佬仿佛被狠揍了一拳,“我……我宁愿不洗,佬爷。求求您,我身上……我身上有伤,而……而且这些衣服是拉姆斯老爷给的。他……他说,没有他的命令,我不能脱……” “你穿的是堆破布,”波顿公爵很有耐心,“太恶心了。它们不仅被扯得稀烂,脏得不成样子,还散发出血和尿的味道。况且穿得这么薄,你一定很冷。我们会给你换上温暖柔软的羊毛衣,或许再加一件毛皮镶边的斗篷。你觉得这样够吗?” “不。”他不能脱下拉姆斯老爷给的衣服,不能让他们看见他。 “还是说你喜欢丝绸和天鹅绒?我记得,你过去很喜欢这些东西。” “不,”他尖叫声明,“不,我只要这身衣服,这是臭佬的衣服。臭佬臭佬,不见为好。”他的心像在打鼓,嘴里发出惊恐的尖叫。“我不想洗澡,求求您,佬爷,不要脱我的衣服。” “那么,至少你把衣服拿给我们洗洗?” “不,不,佬爷,求求您。”他用双手环住破烂的上衣,伏倒在马鞍上,生怕卢斯·波顿会命令卫士们即刻上前,当街剥光他的衣服。 “如你所愿。”波顿淡色的眼珠在月光下显得空洞,似乎眼睛背后并无灵魂,“你知道,我不想伤害你,我欠你的太多了。” “您欠我?”他心中的一部分尖声提醒他:这是个陷阱,他在玩弄你,跟他儿子一样,他儿子不过是他的倒影。拉姆斯老爷一直在用希望来玩弄他。“您……您欠我什么,佬爷?” “整个北境。你拿下临冬城那晚,宣告了史塔克家族的垮台与灭亡。”他轻蔑地挥了一下苍白的手,“现在这一切不过是分赃时的吵闹。” 他们短暂旅程的终点是荒冢厅的木城墙。座座方塔楼上飘扬着各色旌旗:恐怖堡的剥皮人旗、赛文家的战斧旗、陶哈家的松树旗、曼德勒家的人鱼旗、洛克老伯爵的交叉钥匙旗、安柏家的锁链巨人旗、菲林特家的石手旗及霍伍德家的驼鹿旗。史陶家的旗帜是褐色与金色的v形条纹、史拉特家的旗帜是灰底的白色双盾纹,溪流地的四个莱斯威尔以四只不同颜色的马头作为纹章——灰色、黑色、金色和棕色,人们笑称莱斯威尔家的人甚至不能就纹章颜色达成一致。在所有这些旗帜之上高高飘扬的则是一千里格之外、铁王座上的小鬼国王的雄鹿狮子旗。 老磨坊的风车声伴着臭佬骑过城门楼,来到长满野草的庭院。马童们跑出来照料马匹。“请跟我来。”波顿公爵带他走向主堡,那里飘扬的是已故达斯丁伯爵和他寡妇的旗帜。伯爵的旗帜是交叉长斧上的尖顶王冠;她则加上罗德利克·莱斯威尔的金色马头,形成四分纹章。 沿宽阔的木阶梯走向大厅时,臭佬的腿不自觉地发起抖来,逼得他边走边休息。他抬头望向大荒冢野草覆盖的山坡,有人说这是“始祖王”的坟墓,始祖王即领导先民来到维斯特洛的王;又有人说这是某位巨人王的坟墓,所以才这么巨大;更有少数人宣称这不是坟冢,只是个山丘而已。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它也太孤独了,因为周围都是狂风呼啸的平原。 大厅内,有个女人站在火炉边,用将熄的余烬来温暖一双细手。她全身黑衣,从头罩到脚踝,没戴一点儿金银首饰,但气质却高贵逼人。尽管嘴角已有了皱纹,眼角的皱纹更多,但她站得笔直挺拔,面带英气。她的头发半棕半灰,在脑后绑成一个寡妇结。 “这是谁?”她问,“那小子呢?你的野种不愿放人?这老头是他的……噢,诸神在上,什么味道?这家伙把屎拉在自己身上吗?” “拉姆斯一直把他带在身边。芭芭蕾夫人,请容我向您引见铁群岛的合法统治者、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 不,他心想,不,不要说出那个名字,拉姆斯会听见的,他会的,他会的,他会伤害我。 她噘起嘴。“我没想到他成了这副模样。” “我们手上只有他。” “你的野种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我想只剥了几块皮。几小块皮,不碍事。” “他疯了吗?” “或许是的。这有关系吗?” 臭佬实在忍受不下去了。“求求你们,佬爷,佛人,你们弄错了。”他双膝跪地,颤抖得像冬季风暴中的一片树叶,眼泪滚下他饱受摧残的脸颊,“我不是他,我不是变色龙,变色龙死在了临冬城。我是臭佬,”他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臭佬臭佬,狼狈如蚤。” 312.第312章 提利昂 “赛斯拉·科荷兰号”自瓦兰提斯启程七天后,分妮才从舱中爬到甲板上来透气,好像害羞的林间动物,结束了漫长的冬眠。 时至黄昏,红袍僧在船中央的巨大铁火盆里点起了夜火,船员们围拢祈祷。马奇罗的嗓音犹如大鼓擂响,仿佛是从他魁梧身躯的深处传出。“感谢您派来温暖我们的太阳,”他祈祷,“感谢您派来守护我们的群星,指引我们横越这冰冷黑海。”这和尚体积庞大,比乔拉·莫尔蒙还高,腰围更是后者的两倍,他红袍的袖子、褶边和领口上都有黄色火焰缎子刺绣。他的皮肤黑如沥青,头发却白似新雪,双颊和额头上布满黄色和橙色火焰刺青。他的龙头铁杖与他等高,每当他用铁杖末端在甲板上一杵,龙口就会喷出几道绿焰。 他的护卫是五名隶属于圣火之手的奴隶战士,这些战士用古瓦兰提斯语参与咏唱。提利昂天天听祈语,已然领会大意。点燃圣火,帮助我们抵御黑暗云云;照亮前路,温暖我们的身躯,因为长夜黑暗、处处险恶,从魔物手中拯救我们云云。 提利昂·兰尼斯特虽不耐烦,却不敢公开表达反感。他不信神,但这艘船属于红神拉赫洛。安全上路后,乔拉·莫尔蒙便除去了提利昂身上的镣铐,他可不能给别人理由把他重新铐起来。 “赛斯拉·科荷兰号”是个五百吨级的大澡盆,货舱吃水很深,船头船尾各有一栋楼,中间是唯一的桅杆。艏楼上立着个怪诞的木制船首像,塑像遭虫蚀得千疮百孔,一副便秘的表情,腋下还夹着一张卷轴。提利昂没见过比这更丑的船,连船员也尽是丑模样。大腹便便的船长行事专横,满嘴脏话,长了对贪婪的猪眼睛,他席瓦斯棋下得极烂,却老是耍赖赌气。船长手下有四个自由民船副和五十名船奴,每名奴隶脸上都粗略地刻有那船首像的丑陋刺青。他们管提利昂叫“没鼻子”,不管他多少次声明自己名为胡戈·希山。 三名船副和多过四分之三的奴隶是光之王的狂热信徒。至于船长的信仰,提利昂不敢肯定。船长会出席晚祷,但其他时间并不热心。然而马奇罗才是这艘船真正的主人,至少在这次航行中是这样。 “光之王,请祝福您的奴仆马奇罗,指引他穿越世上的黑暗,”红袍僧洪亮地大声说,“请保护您忠诚的奴仆本内罗,赐予他勇气,赐予他智慧,用圣火填充他的心房。” 提利昂注意到分妮站在通向艉楼的陡峭木梯上,看着这场闹剧。她身子矮,在台阶间露出的便只有眼睛。夜火闪耀,照得她兜帽下的眼睛又大又白。她的狗跟在她身旁,她常骑这头灰色大猎狗进行滑稽比武。 “小姐。”提利昂轻唤道。她当然不是什么小姐,但她的名字实在有些蠢,提利昂说不出口,也不想称她为“妹子”或“侏儒”。 她往后一缩。“我……我没看到你。” “好吧,我是很小。” “我……我不太……”她的狗吠叫起来。 还沉溺在悲伤中啊。“如果我能帮上忙……” “不要。”她像来时一样迅速地消失,退回甲板下与狗和猪共享的舱房。提利昂不怪她。“赛斯拉·科荷兰号”的船员见到他相当高兴,毕竟侏儒象征着好运,他的脑袋被众人大力地摸来摸去,没成秃子简直是奇迹;分妮不一样,她是侏儒没错,但同时还是个女的,而女人在船上不受欢迎。有一个人摸她脑袋,就有三个人在背后咒骂。 我的出现更是伤口上撒盐。为了我,别人砍了她哥哥的头,现在我像个该死的石像鬼一样走来走去,嘴里敷衍些空洞的安慰。如果我是她,肯定日夜盘算着怎么把仇人推下海去。 他对女孩充满同情。她和她哥哥不该在瓦兰提斯遭受如此厄运。出海前,她哭红了眼睛,一双眼睛宛如两个幽魂般的红洞,嵌在苍白病态的脸上;开船后,她把自己跟一只狗一头猪一起锁在舱房,晚上人们都能听见她的啜泣。昨天有位船副说,要赶在她的眼泪把船弄沉前将她丢下海,提利昂不太确定这是不是开玩笑。 晚祷结束后,船员们又各干各的去了,有人负责守望,有人去填饱肚子喝朗姆酒,还有人直接上吊床睡觉。马奇罗如往常一样留在夜火旁,他总是白天休息晚上照看火盆,尽职尽责地守护圣火,直到阳光带回黎明。 提利昂盘腿坐在红袍僧对面,伸手取暖。很长一段时间,马奇罗都没理会他,只定定地看进跃动的火焰,迷失在幻象之中。他真能像自称的那样,预见未来吗?如果是真的,那可是了不起的能力。最终红袍僧抬眼迎上侏儒的目光。“胡戈·希山,”他庄重地颔首,“你是来跟我一起祈祷的吗?” “据说长夜黑暗、处处险恶。你在火焰中看见什么了?” “很多龙。”马奇罗用纯正的维斯特洛通用语回答,他的维斯特洛话几乎没有一丝口音。毫无疑问,这正是至高牧师本内罗选择他来将拉赫洛的信仰带给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原因之一。“老龙小龙、真龙假龙、光明的龙与黑暗的龙都有。我还看见了你,小小的身材却洒下长长的阴影,你在魔龙群中怒吼。” “怒吼?像我这么好脾气的家伙?”提利昂简直有些飘飘然了。对方应是刻意为之,傻瓜都爱被人拍马屁。“说不定你看见的是分妮。我们几乎一样高呢。” “不,我的朋友,我看见的是你。” 朋友?我啥时候成了你的朋友?“依你所见,我们还有多久才能到达弥林?” “你急着想见救世主?” 是也不是。这救世主既可能削了我脑袋,也可能赏我一只龙玩玩。“着急的不是我,”提利昂说,“我不过想去尝尝橄榄。但照现在的速度,怕是我老死了都吃不到。我敢断言我游泳都比这条船行得快。对了,你说这‘赛斯拉·科荷兰’是执政官的名字还是海龟的名字?” 红袍僧轻笑:“都不是。‘科荷兰’指的……不是统治者,而是在统治者身边服务,协助统治者,并给予谏言的人。你们维斯特洛人称这样的人为总管或学士。” 或国王之手?有点意思。“那‘赛斯拉’呢?” 马奇罗碰碰鼻子。“它的意思是‘舒适的味道’。在维斯特洛语中该是‘芳香’或‘花儿般的’吧?” “所以‘赛斯拉·科荷兰’连起来就是臭管家,对不对?” “哈,我看是‘芬香的总管’。” 提利昂歪嘴一笑。“我觉得她臭死了。无论如何,感谢指教。” “我很高兴能为你解惑。或许某天你会让我教你拉赫洛的真理。” “看日子吧。”等我脑袋被插在枪上之后。 他与乔拉爵士共享的住处连舱房都算不上,潮湿阴暗不说,还有股异味。这里只能勉强挂上两张吊床,还得重叠着挂。莫尔蒙占据了下面的床位,吊床随着船只摆动缓缓摇晃。“那女生总算在甲板上露面啦,”提利昂告诉他,“可只看了我一眼,就吓得立马缩了回去。” “说明你太丑。” “不是人人都像你这么帅嘛。实话说,她有些魂不守舍,要是哪天这可怜的怪胎突发奇想摸到船边一跳,我也不吃惊。” “别叫她怪胎,她的名字是分妮。” “我当然知道她的名字。”他恨这个名字。她本名奥普的哥哥顶着“便特”的艺名死掉。便士和铜分,是最卑微、最无价值的硬币,更糟糕的是,这艺名是他们自己挑的。提利昂每想到此,嘴里就一阵苦涩。“叫什么不重要,她现在需要朋友的安慰。” 乔拉爵士在吊床上坐起来。“那你就去交朋友吧,娶了她也行,我无所谓。” 这话加深了提利昂嘴里的苦味。“物以类聚,这就是你的逻辑?你怎么不娶头母熊呢,爵士?” “当初可是你坚持要带她上船。” “我是说我们不能把她丢在瓦兰提斯,可那并不意味着我想上她。你难道忘了她想要我的命?我是这世上她最不愿结交的人。” “但你们都是侏儒。” “是的,可她哥哥的事怎么办?那帮醉鬼白痴把他当成我,下了毒手。” “你有罪恶感,是不是?” “没有!”提利昂被激怒了,“我造的孽很多,但这不是我的错。她跟她哥哥在乔佛里的婚宴上表演时,我确实很生气,但我从未想过伤害他们。” “所以喽,你是个无害的生物,跟羊羔一样纯洁。”乔拉爵士起身,“侏儒女孩归你管,吻她、杀她,还是回避她,随你便。我没兴趣。”他挤开提利昂,走出房间。 这家伙被放逐了两次,难怪如此愤世嫉俗,提利昂心想,要能的话我要放逐他第三次。大个子骑士个性沉闷、行事冷酷、态度阴郁又毫无幽默感——这些还算是优点咧!乔拉爵士醒着的时间基本都在艏楼上踱步,或倚栏远眺大海。他在眺望他的银女王、眺望丹妮莉丝,满心希望这艘船能插上翅膀。好吧,要是泰莎在弥林,我大概也会做同样的事。 妓女会去奴隶湾吗?似乎不大可能。根据读过的书籍,奴隶城邦是妓女的来源。莫尔蒙倒该给自己买个妓女,漂亮的奴隶女孩有助于舒缓脾气……尤其是像在赛荷鲁镇坐他老二上的那样顶着一头银发的妓女。 在洛恩河上,提利昂忍受过严肃的格里芬,但好歹破解船长的神秘身份可资消遣,撑篙船上的其他人也个个有趣;在这条平底商船上,每个人看上去是什么就是什么,没有谁与他臭味相投,而只有红袍僧对他感兴趣。呃,或许得加上分妮,不过她是因为想我死。理当如此。 于是“赛斯拉·科荷兰号”上的生活变得极度单调乏味。提利昂发现一天的高潮就是拿小刀扎脚趾手指。河上有各种奇观:巨龟、废城、石民、裸体修女,谁也不知道在下一个弯道等待的是什么;海上的日日夜夜却毫无分别。刚离开瓦兰提斯时,平底商船靠近大陆航行,陆地保持在视线范围内。这时提利昂还能眺望路过的海岬,看见乌云般的海鸟群从崎岖的悬崖和破碎的守望塔上飞起,还能数一数路过的光秃秃的褐色岛屿。他们遇见了很多船,有渔舟、有笨重的商船、还有骄傲的划桨船,她们的桨叶拍起白色飞沫。可不久后船行到深水区,除了碧海蓝天、空气和水以外再无景物。天是那样的天,水是那样的水。偶尔有朵云。大多时候蓝得发指。 晚上更糟糕。提利昂天天失眠,偶而不失眠则会做梦,而他是决计不想做梦的。在梦中他总会回到伤心领,见到带有父亲面容的石民之王。迫于无奈,他往往只能半夜坐在吊床上,倾听乔拉·莫尔蒙在他身下打呼噜,要么就走到甲板上去看海。在无星之夜,大海黑得跟学士的墨汁一样,从地平线到地平线无边无涯,深邃黑暗,令人生畏。这是种诡异的美,提利昂注视得越久,就越想翻过船缘,让这片黑暗吞没自己。这很容易,至多激起轻轻一点水声,畸形小魔猴的悲惨故事就将画上句号。但万一真有地狱,而父亲正在那里等我怎么办? 每晚的最佳时光是晚餐。其实食物并不算好,好在分量足,侏儒用它来打发时间。提利昂喜欢在厨房里用餐,那是个很不舒适的狭窄场所,天花板之低,高一点的人稍不注意就会撞到脑袋——那群被称为“圣火之手”的奴兵每每上当,令提利昂笑得合不拢嘴。在这里,提利昂有独处的空间,若是在拥挤的餐桌旁,跟一群毫不懂通用语的人为伴,听他们叫闹嬉笑自己却一片茫然,实在太无趣。尤其提利昂还深深地怀疑那些玩笑其实都在针对他。 船上的书籍也放在厨房里。船长挺爱读书,所以船上有三本书——一本不忍卒读的海上诗歌集,一本被翻烂了的、一位里斯青楼的年轻女奴的情色回忆录,还有四卷本大作《贝里西奥执政官生平》的第四卷。贝里西奥是著名的瓦兰提斯领袖,他东征西讨,战无不胜,最终却忽地被巨人吃掉了。出海的第三天,提利昂就啃完了这三本书,接下来由于无书可看,他只能不断重读。奴隶女孩的故事虽然文笔差劲,好歹情节引人入胜,他就用它来下饭,一边吃着黄油甜菜根、冷鱼汤和足以用来钉钉子的硬饼干。 分妮进厨房时,他正读到女孩讲述她和她姐姐被奴隶贩子拐卖的部分。“噢,”她结结巴巴地说,“我以为……我不是有意打扰大人,我……” “你没打扰我。我只希望你不是又来杀我。” “不是。”她脸一红,眼睛看向别处。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来跟我作个伴吧,船上的人都很没劲。”提利昂合上书,“来,过来坐,吃点东西。”留在女孩舱房门外的餐饭最近几乎没动,现下她定是饿坏了。“这汤还可以下口,至少里边的鱼很新鲜。” “不,我……我被鱼刺卡过,我不吃鱼。” “那喝点酒吧。”他倒满一杯滑给她,“船长好心供应的,说这是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我瞧这玩意儿准是尿。但尿也比水手们灌下的沥青一样的朗姆酒档次高。它能助你入眠。” 女孩没动杯子。“谢谢您,大人,我不喝,”她向后退去,“我不该打扰您。” “你以为自己可以一辈子这么逃避下去吗?”提利昂抢在她溜出门前说。 这话让她止了步。她的脸涨成潮红色,一时间,他担心她又要哭了。结果她只用力噘起嘴:“你也在逃。” “我是在逃,”他承认,“但我有明确的目的地,你则什么想法都没有,两者有天壤之别。” “要不是因为你,我们才不会逃跑呢。” 她当面对我说出这话,可算鼓足了勇气。“你是指君临的事,还是瓦兰提斯?” “都是。”泪水又在她眼中打转,“每件事都是。你为什么不肯与我们比武?为什么不肯照国王吩咐的去做?你又不会受伤。大人,您骑到我的狗背上,冲杀一回合,让那孩子找点乐子,有什么损失呢?一切都是玩闹。他们只不过会取笑你几句。” “他们只不过会取笑我几句。”提利昂重复道。我反过来让他们取笑了小乔,高明啊高明,是不是? “我哥说让人取笑是好事,带给大家快乐,高尚而有荣誉。我哥说……他说……”泪水终于滚落她脸颊。 “你哥哥的遭遇我很抱歉。”这话提利昂在瓦兰提斯也跟她说过,但他很怀疑沉浸在悲伤中的她有没有听进去一个字。 她现在是听到了。“抱歉,你很抱歉。”她嘴唇颤抖,脸庞湿润,眼睛是两个红肿的窟窿,“当晚我们就逃离了君临。我哥说非这样不可,因为不久就会有人把国王之死与我们联系起来,将我们抓去拷问。我们先逃去泰洛西,我哥以为逃到那里已经够远了,结果根本不够。那边有一位跟我们相熟的杂耍艺人,他长年累月、日复一日地在酒神喷泉下表演。由于年纪大了,他手没有从前灵活,所以时不时接不住球,满广场地追。但泰洛西人还是会笑着扔钱币给他。后来有天早上,我们听说他的尸体被丢在了三首神的神殿外。三首神的大雕像就在神殿门旁,老人的身体已被砍成三段,分别塞进三首神的三张嘴里,等人们将身体缝回去,才发现没了脑袋。” “他是个侏儒。他的头是送给我亲爱的老姐的礼物。” “是啊,他是个矮子,跟你、跟奥普——跟‘便特’——一样。你也为这老人感到抱歉吗?” “我直到现在才知道此人的存在……不过,好吧,我很抱歉他送了命。” “他因你而死。你手上沾满他的血。” 这句控诉刺痛了他,带来的伤害不亚于乔拉·莫尔蒙的话。“我老姐手上才沾满他的血,还有那些谋杀他的畜生。我的手……”提利昂抬起手,翻转查看,最后捏成拳头,“……没错,我手上血迹斑斑。叫我弑亲者,我不否认;叫我弑君者,我也会负责。我杀过父亲、母亲、外甥、情人……男男女女,君主和妓女都栽在我手上。有个歌手惹恼了我,我他妈就把他炖了汤。但我既没杀过杂耍艺人,也没害过侏儒,你那该死的哥哥送了命与我无关。” 分妮抓起他刚给她倒的酒,当头泼来。跟我亲爱的老姐简直一模一样。他听见甩门声,却没看到她离开,因为眼睛被酒液刺痛,世界一片模糊。真是跟她交了个好朋友。 提利昂·兰尼斯特缺乏跟其他侏儒相处的经验。父亲大人不乐意任何人让他联想起畸形的儿子,所以提利昂出生后不久,凡有侏儒表演的剧团就知情识趣地远离了兰尼斯港和凯岩城。提利昂长大后,打探到多恩的佛勒伯爵驾前有个侏儒弄臣,五指半岛上某位领主收了个侏儒学士,还有个女侏儒加入静默姐妹,但他无意结识这些人。他还听过一些谣言,说是河间地某座山上有个侏儒巫婆,在君临有个以跟狗交媾而出名的侏儒妓女——这最后一个故事是他亲爱的老姐亲口跟他讲的,边讲还提出若他想试试,可以送他一条发情的母狗。他礼貌地询问姐姐,这母狗是不是指她自己,瑟曦便把酒当头泼下。那是一杯红酒,现在这杯却是金色。提利昂用袖子擦干脸,眼睛还在痛。 直到风暴来临,他再没见过分妮。 那天早晨,咸海上一丝风都没有,空气凝重,西边的天空却是一片火烧似的红,天边的丝丝云彩亮得好像兰尼斯特的绯红家徽。船员们来回奔波,忙着钉好舱门、拉好绳索、收拾甲板,绑紧每件没扎牢的东西。“飓风要来了,”有人警告他,“没鼻子最好下去。” 提利昂还记得横渡狭海时遭遇的风暴,记得甲板在脚下颠簸不休,记得船壳发出恐怖的吱嘎声,记得吐出的酒和胃液的味道。“没鼻子要留在上头。”若诸神要他的命,他宁肯淹死也不想被吐出来的脏东西呛死。头顶的风帆缓缓鼓动,好像某只庞然巨物正要从长眠中苏醒,时而会忽然“吱”一声响,惊得所有人抬头去看。 风势渐强,将平底商船完全吹离了既定航线。血红色天空下,黑云层叠。上午刚过半,西边已是雷电大作,耳畔传来响亮的雷鸣。大海躁动不安,掀起黑色的波涛打向“臭管家号”的船壳。船员们开始迅速降帆。一片混乱中,提利昂成了妨碍,所以他爬到艏楼上盘腿坐下,尽情品味冷雨抽打面颊的滋味。平底商船起起伏伏,颠簸幅度比他骑过的任何马都要剧烈,海浪把船一会儿抬到浪尖,一会儿又沉到波谷,令他骨头都在震。即便如此,也比关在甲板下憋闷的小房间要好。 风暴直到夜幕降临时才真正到来,在风暴中,提利昂·兰尼斯特湿透了内衣,却有种胜利的感觉……尤其是后来他发现乔拉·莫尔蒙喝得烂醉如泥、在小房间吐了一地时,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 晚餐后侏儒逗留在厨房,跟厨子喝了几杯黑朗姆酒庆祝生还。厨子是个一身肥肉的瓦兰提斯胖子,只会说一句通用语:操!但他对席瓦斯棋颇有心得,尤其喝醉了以后。那晚他们玩了三盘,提利昂赢了头一盘,输了后两盘。三盘之后,他觉得够了,便跌跌撞撞回到甲板上,去清空朗姆酒和在脑子里交战的大象。 他在艏楼上乔拉爵士平素待的地方遇见了分妮。骑士夜里会站在栏杆后面,靠着平底商船半腐蚀的丑陋船首像,眺望漆黑无垠的大海。现在站在这里的换成了她,她就像个小孩儿一样脆弱。 提利昂本想悄悄离开,无奈她听见了动静。“胡戈·希山。” “你想这样叫就这样叫吧。”你我都心照不宣。“抱歉打扰了你。告退。” “别,”她苍白的脸神情沮丧,但不像刚哭过,“抱歉的是我——关于那杯酒。我哥和泰洛西城中那可怜老人都不是你杀的。” “我也有责任,虽然我身不由己。” “我太想念他了,想念我哥,我……” “我明白。”他自己也想念詹姆。你真幸运,你老哥在出卖你之前就死掉了。 “我想过寻死。”她吐露,“可今天风暴来临时,我以为船会沉,我……我……” “你发现自己其实还想活下去。”是啊,这是我们的共同点、人类的本能。 她牙齿不齐,这让她笑起来不太好看,但她终究是笑了。“你真的会拿歌手炖汤吗?” “谁,我?那不成,我不做饭。” 分妮咯咯轻笑,听起来就像个甜美的小女孩,她才……十七八,最多不超过十九岁。“那个歌手做错了什么呀?” “他写了一首关于我的歌。”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歌词如潮水般涌回心头,令他讶异。或许他从没忘记它们。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 “那一定是首很糟的歌。” “其实不是。它跟《卡斯特梅的雨季》不一样,只是某些部分……好吧……” “它怎么唱的?” 提利昂笑出声。“不行,我不会唱歌。” “小时候,我妈经常唱歌给我们听。给我和我哥。她常说只要用心去唱,嗓子好不好都没关系。” “她也是……?” “……矮子?不,她不是,我爸是。我爷爷在他三岁那年就把他卖给了奴隶贩子,但他后来在戏班里大放异彩,乃至存钱赎身。我爸去过所有的自由贸易城邦,也在维斯特洛上下行走。旧镇人叫他‘跳豆’。” 他们当然会那样叫。提利昂竭力抑制住反感。 “现在我爸死了,”分妮续道,“我妈也死了,连奥普……他是我最后的亲人,连他也不在了。”她扭头望向汪洋彼方,“我该怎么办?我该去哪里?除了滑稽比武,我什么也不会,而那表演需要两个人。” 不,提利昂心想,小妹妹,你不该这样做,你不该这么求我,你根本就不该动这个念头。“去找个孤儿吧。”他建议。 分妮似乎没听见。“长枪比武是我爸的主意,第一头母猪还是他亲自训练的呢,虽然那时他病得没法骑上去,只能由奥普代替。我一直骑狗。我们为布拉佛斯的海王表演过一次,他大笑不止,之后给了我们每人一件……贵重礼物。” “我姐姐就是在那里找到你们的?在布拉佛斯?” “你姐姐?”女孩蒙了。 “瑟曦太后。” 分妮摇头。“不是她……来找我们的是个男人,在潘托斯。他叫奥斯蒙,还是奥斯德……类似的名字吧。奥普跟他谈的,我不在场,奥普约定了演出安排。我哥总是知道下一步怎么走。” “我们现在是去弥林。” 她更加迷惑不解。“你是说魁尔斯吧。这条船正取道新吉斯去魁尔斯。” “我们去弥林。你会为龙女王表演,她将赏你与你等重的金子。为将来的好日子打算,你现在得多吃点,白白胖胖的才好哄陛下开心。” 分妮没有回应他的微笑。“我一个人的话,只能绕场地跑圈,即便这能逗乐女王陛下,我接下来又该去哪里呢?我们从不在一处久留,因为我们的表演一开始会让人们笑得前仰后合,但看个四五次就会腻的,到时候就没人会开心了,我们也必须离开,去新的地方。大城市里钱好赚,但我更喜欢小镇子。镇里的人虽然不会抛给我们银币,但会邀请我们同桌吃饭,他们的孩子会跟着我们到处跑。” 那是因为住在鸟不生蛋的穷乡僻壤的人从没见过侏儒,提利昂心想,换成双头山羊,那帮该死的傻瓜也会乐呵呵地围观。而等厌倦了山羊的哀叫,他们还会宰了它做晚餐。但他知道这话说出口,她怕是又要哭了,于是他道:“丹妮莉丝心地善良又慷慨大方。”这是对方想听的话。“我相信,她会在宫里为你安排个位置。那将会很安全,远离我姐姐的魔掌。” 分妮转身看着他:“你也会在那里吧。” 若是丹妮莉丝想要兰尼斯特为坦格利安家血债血偿的话,恐怕我不会。“我会的。” 那次谈话之后,侏儒女孩上甲板的次数明显增多。隔天下午,提利昂发现她和她的斑点母猪在船中央徜徉。气候温暖,波澜不惊。“它叫美女。”女孩羞赧地告诉他。 美女猪和铜分女孩,他心想,还真是一对儿。分妮给了提利昂一堆橡果,让他用手喂给“美女”吃。别以为我不懂你的用心,小妹妹,他一边想,一边看着那大母猪抽动鼻子,发出满意的吱吱声。 他们开始一起吃饭。有时候就他们两个,有时候他们和马奇罗的护卫们一起吃。提利昂唤他们作“马奇罗的手指”——因为船上这所谓的“圣火之手”刚好五个。分妮被他逗笑了,笑得很甜。不过总的来说,她很少笑,毕竟伤口太深、也太新鲜。 他很快还教会了她称这艘船为“臭管家”号,而当他把“美女”叫作“培根”时她生气了。为表歉意,他决定教她席瓦斯棋——但他很快就为这份冲动后悔。“不,”他不知是第十几次地重复道,“会飞的是龙,不是大象。” 教她下棋的那天晚上,她终于开口询问他,是否愿意与她比试。“不行。”他回答。之后他想到她的话可能还另有深意,虽然有这层意思他也不能答应,但好歹可以回绝得婉转些。 他回到与乔拉·莫尔蒙共享的房间,在吊床上翻来覆去,辗转不安。他梦见无数只灰色的石手从浓雾中伸出来抓他,还有一座通向父亲的阶梯。 最终他决定不睡了,去上面吹吹夜风。“赛斯拉·科荷兰号”在晚间收起了巨大的条纹风帆,甲板上除一位在艏楼上瞭望的船副和船中央看守火盆的马奇罗以外,再无旁人。火盆暗淡,只剩小火苗在余烬中起舞。 整个天空只看得见西边最明亮的那些星,东北方向被阴郁的暗红光彩点亮,状似大片瘀血。好个咄咄逼人、肿胀诡异的月亮,提利昂心想,它好像吞下了太阳而正在发烧。月亮的倒影映照在船后的海面上,血光随波纹荡漾。“几点了?”他问马奇罗,“除非太阳改从东边升起,否则这不可能是日出。怎么天空这么红?” “瓦雷利亚上空永远是一片火红,胡戈·希山。” 一股寒气贯穿他的身体。“我们离那里很近?” “比船员们希望的近得多,”马奇罗用深沉的嗓音回答,“在你们日落国度,流传有这里的故事吗?” “我只知道水手们说谁要是看一眼这片海岸,就注定不得好死。”他不相信这种说法,他叔叔也不信。提利昂十八岁那年,吉利安·兰尼斯特远航去瓦雷利亚,意图寻回兰尼斯特家失传的族剑,顺便再找找其他躲过末日浩劫的珍宝。提利昂愿意付出一切,只求跟叔叔一道踏上冒险旅程,但父亲大人把这次航行称为“傻瓜的航海”,坚决禁止儿子参加。 也许他是对的。笑狮号离开兰尼斯港转眼已近十年,吉利安音信全无。泰温公爵数次派人出海寻找弟弟,但线索只到瓦兰提斯。在那里,吉利安的半数船员抛弃了他,他便用奴隶代替。没有哪位瓦兰提斯自由民会与一位公然宣称要去烟海冒险的船长签约。“我们看见的就是十四火峰的火焰在云层上的映照喽?” “十四火峰还是一万四千火峰,谁敢去数呢?我的朋友,凡人不该注视这些火焰。他们是真主的怒火,凡间的火无法相匹。我们人类啊,不过是些渺小的生物。” “其中一些比另一些更渺小。”瓦雷利亚。据记载,在末日浩劫那天,方圆五百里内每座山丘都同时喷发,将灰烬、浓烟和烈火射入空中,天地为之变色。滚烫饥渴的怒火甚至焚尽了天上的魔龙。忽然出现的深谷撕开地面,吞噬了宫殿、神庙和整座整座的城镇。有的湖泊瞬间蒸发,有的湖泊变成酸液池。山脉爆炸,着火的喷泉将熔岩喷到一千尺高的空中,无数龙晶和恶魔的浓浓黑血从红云中倾泻而下。在瓦雷利亚以北,大地发生了裂变,大块大块的陆地沉陷下去,而沸腾的海洋倒灌进来。须臾间,全世界最骄傲的城市便不复存在,由它建立的梦幻帝国随之土崩瓦解,长夏之地成了一片枯萎的焦土,还被海洋分割。 血与火的帝国落得血与火的下场。瓦雷利亚人可谓种瓜得瓜。“咱们的船长是不信邪么?” “咱们的船长希望将航线南移五十里格,远远避开这片受诅咒的海岸。但我命他选择最快捷的路线,因为其他人也在寻找丹妮莉丝。” 他指格里芬和小王子?难道黄金团西征的消息全是幌子?提利昂正待出口询问,想想还是作罢。毕竟红袍僧决心要实现的预言里只有一个英雄,说出第二位坦格利安不合适。“你在圣火里看见其他人了?”他谨慎地问。 “我只看见了他们的影子,”马奇罗透露,“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高大扭曲的家伙,他生了一只黑色的眼睛和十条长长的胳膊,正在血海上奔驰。” 313.第313章 布兰 新月当空,锐利轻薄如刀。苍阳起伏,朝朝暮暮升降。红叶风中低吟。黑云满天,风暴欲摧,雷鸣电闪,有着黑手和明亮蓝眼的死人步履蹒跚地围在山腰裂缝旁,却不得入。在山底,残废的男孩坐在鱼梁木王座上,任凭乌鸦沿手臂走来走去,倾听着黑暗中传来的呢喃低语。 “你永远无法行走了,”三眼乌鸦保证,“但你可以飞。”时而有歌声从下方远处飘来。森林之子,老奶妈如此称呼歌者们,但那些歌者自称“歌颂大地之人”,他们的源语人类全然懵懂。可乌鸦会说这种语言,小小的黑眼睛中暗藏无数秘密。听到歌声,它们会冲他尖叫,啄他的皮肤。 满月当空,群星拱绕,黑暗天空。落下的雨水冻结,树枝被冰雪压断。布兰和梅拉给那些歌颂大地之人都取了名字:灰烬、叶子、鳞片、黑刃、雪发和煤炭。叶子说,他们的真名对人类的语言来说太长了。洞中只有她会讲通用语,因而其他人对自己的新名字作何感想布兰永远无从得知。 经历过长城外的刺骨寒冷,洞穴显得格外温暖。寒气渗过岩石,但歌者们点起火,将其驱散。地底深处没有寒风、暴雪和坚冰,没有伸手追杀你的死人,只有梦境和暗淡火光,外加乌鸦的亲吻。 以及黑暗中的低语。 最后的绿先知,歌者们这样称呼他,但在布兰的梦境中,他一直是三眼乌鸦。梅拉·黎德询问他的真名时,他发出幽魂般的可怕笑声。“我能动的时候有很多名字,即便我也有母亲,她哺育我时为我取名布林登。” “我有个姥爷叫布林登。”布兰说,“他是我母亲的叔叔,外号‘黑鱼’。” “你姥爷可能是以我命名的。一直都有人以我命名,只是现在没以前多了。人会遗忘,树木却记得。”他声音很轻,布兰得屏气凝神才听得见。 “他基本和树融为一体了。”被梅拉称作叶子的歌者解释,“他已超越凡人的寿限,但仍弥留不去。这是为了我们,为了你,为了人类的王国。他的肉体只剩下一点点力气。他虽有一千零一只眼睛,但要看的东西太多了。你迟早会了解的。” “我会了解什么?”黎德姐弟举着明亮的火把,把他带回歌者为他们在大洞穴外铺好床的一间小房间,布兰问。“树木记得什么?” “旧神的秘密。”玖健·黎德说。食物、篝火和充足的休息缓解了严酷旅程的折磨,但他看起来却更加悲伤、抑郁,始终带着疲惫烦扰的目光,“那些先民们了解,却被临冬城遗忘的真相……但在泽地并非如此。我们生活在沼泽和小岛上,更亲近大自然,所以我们也记得。大地和流水,土壤与岩石,橡树、榆树还有柳树。在我们之前,它们就在那里,当我们死后,它们仍将万古长青。” “你也会的。”梅拉说,这让布兰很伤心。你死,我也不活了。他差点说出口,又硬生生咽下去。他几乎长大成人了,不能让梅拉把自己看成哭哭啼啼的小孩。“说不定你们也能成为绿先知。”他坚持。 “我们不能,布兰。”梅拉也很忧伤。 “绿泉水只给极少数凡人喝,好让他们像神一样凝听树叶的低语,透过树木的眼睛观看。”玖健道,“绝大部分人没那么幸运。诸神只给了我绿色之梦的能力。我的使命是把你带到这儿,在这个故事里,我的部分已经完结。” 月如黑洞,高挂天空。群狼在森林里咆哮,在漫天飞雪中嗅探死物。整群乌鸦从山腰飞出,厉声尖叫,黑羽拍打白色的世界。红太阳升起,落下,又升起,将皑皑白雪染成玫瑰和粉色。在山底,玖健陷入沉思,梅拉焦躁不安,阿多则右手提剑、左手持火把,徘徊在漆黑的甬道中。抑或,那是布兰在徘徊? 没必要知道。 深渊上的巨大洞穴被幽暗笼罩,比沥青黑,比焦油浓,比乌鸦羽毛更黯淡。光线就像不受欢迎的闯入者,总是一闪而过,转瞬即逝。无论篝火、烛火,还是灯光,它们燃烧一阵后就会慢慢熄灭,结束短暂的生命。 歌者们为布兰单做了一个王座,和布林登君王的一样,红叶点缀着白色鱼梁木,死枝丫缠绕在活根茎上。他们将王座摆放在深渊上的巨大洞穴,黑暗的空气回荡着下方深处的流水声。王座上铺了柔软的灰藓,他被放上去后,他们还给他盖上温暖的毛皮。 他坐在那里,聆听导师喑哑的低语。“永远不要怕黑,布兰。”君王的话音伴着树木和叶子微弱的沙沙声,他的头稍稍动了动,“最强壮的树会把根扎在大地最黑暗的深渊。黑暗会成为你的斗篷、你的盾牌和滋养你的母乳。黑暗会令你强壮。” 新月当空,锐利轻薄如刀。雪花无声飘落,给士卒松和哨兵树裹上白袍。积雪越来越深,盖住了洞穴入口,形成一堵白墙。夏天想与他的族群一道捕猎,就得在墙上挖洞。这些日子,布兰不常与它们为伍了,只在某些晚上,从天上注视它们。 飞翔比攀爬的感觉更好。 滑入夏天体内变得和没摔坏背时穿裤子一样简单,披上乌鸦夜黑的羽毛则难一些,但没他想象中那么难。这些乌鸦和别的乌鸦不一样。“野生种马又跳又踢,谁给它戴马嚼子它就咬谁。”布林登君王说,“但已被驯服的马会接受其他骑手。这些鸟无论老小,都已被驯服。选一只,飞吧。” 于是他选了一只鸟,又一只,但都进不去,第三只乌鸦用精明的黑眼睛盯着他,扬起脑袋,厉声尖叫——陡然间不再是男孩看着乌鸦,而是乌鸦看着男孩。流水声突然变响,火把也比之前明亮,空气中弥漫着奇怪的味道。他想开口说话,发出的却是尖叫。他的第一次飞翔以撞墙告终,这让他回到了残废男孩体内。乌鸦却没受伤,它飞向布兰,落在他胳膊上。布兰抚摸它的羽毛,再次进入它体内。没多久,他已可在洞中盘旋,穿梭在洞顶悬下的钟乳石林里,甚至飞入深渊,冲向寒冷黑暗的深处。 随后他发现自己并非孤身一人。“乌鸦体内有别人。”回到自己的身体后,他告诉布林登君王,“一个女孩。我能感觉到。” “一个女人,歌颂大地之人。”导师说,“她死了很久,但一部分精魂仍然残留,好比你的男孩肉身明日死了,你的一部分也会残留在夏天体内。那不过是灵魂的阴影,她不会伤害你。” “所有乌鸦体内都有歌者么?” “是的。”布林登君王说,“是歌者教会先民用乌鸦传递消息……那些时日,乌鸦尚能言语。但树木记得的,人类遗忘,现在人们用羊皮纸书写信息,系在不会和他人分享身体的乌鸦脚上。” 布兰记得老奶妈讲过相同的故事。他跑去问罗柏这是不是真的,哥哥却大笑,反问他信不信古灵精怪。他真希望罗柏跟他在一起。我告诉他我能飞,但他不信,因此我要让他亲眼看见。我打赌他也能学会飞。他,艾莉亚,还有珊莎,甚至小不点儿瑞肯和琼恩·雪诺。我们都可以变成乌鸦,生活在鲁温师傅的鸦巢里。 但那是另一个愚蠢的梦。有时,布兰觉得一切会不会都是梦。或许他在雪地里睡着了,梦见自己来到安全、温暖的地方。你得醒来,他对自己说,你得马上醒来,否则会在睡梦中冻死。有几回他用手指掐胳膊,非常用力地掐,结果只让胳膊受伤。刚开始,他还靠记录睡觉和起床的次数来计日子,但在地下,睡觉和起床很快成了形式。做梦变成学习,学习变成做梦,事情突然涌来又突然消失。他是实际做了某事,还是仅仅梦到了它? “一千个人中能产生一个易形者。”布兰学会飞翔后的某天,布林登君王说,“一千个易形者中能产生一个绿先知。” “我以为绿先知是森林之子的巫师。”布兰说,“哦,我是说歌颂大地之人。” “某种意义上是。被你称作森林之子的人有着太阳般金黄的眼睛,但每隔若干年,他们中会有人生出血红的眼睛,或是和森林深处的青苔一样碧绿的眼睛。这些特征代表诸神赐予他们的天赋。神的选民身体孱弱,在世的日子也很短暂,因为万物自有平衡。但他们一旦进入鱼梁木,便可长期驻留。一千只眼睛,一百种形态,和古树树根一样深沉的智慧。绿先知。” 布兰没听懂,便去问黎德姐弟。“你喜欢读书么,布兰?”玖健问他。 “有些书喜欢。我喜欢打仗的故事。我姐姐珊莎喜欢爱情故事,不过那些故事很白痴。” “读书人可以经历千种人生,”玖健说,“不读书的人只能活一次。森林的歌者没书可读,他们没有墨水、纸张和文字。但他们有树,尤其是鱼梁木。他们死后便进入树木体内,进入树叶、枝丫和根茎中。于是树木便记得,记得他们的歌谣和咒语,记得他们的历史和祷词,记得他们对世界的所有认识。学士会告诉你鱼梁木是旧神的圣地,但歌者认为它们就是旧神。歌者死去后,会升华为神。” 布兰瞪大眼睛。“他们要杀我?” “不会的。”梅拉说,“玖健,你吓到他了。” “该害怕的不是他。” 满月当空。夏天穿行在寂静的森林,犹如灰色长影,每次捕猎都更加憔悴,因为猎物越来越少。洞口防护依然坚固,死人依然进不来。大雪又快把它们埋了,但它们还在那里,隐藏着、封冻着、等待着。其他死物加入了它们,它们曾是男人,女人,甚至小孩。死乌鸦站在光秃的褐色树枝上,翅膀覆满冰雪。一只雪熊冲过树丛,它身躯庞大,却瘦骨嶙峋,耷拉着半个脑袋,露出头皮下的森森白骨。夏天和他的族群蜂拥而上,把它撕成碎片,饱餐一顿,尽管吃的是半冻的腐肉,并且那只熊被吃时还在动。 山底下的他们有东西吃。上百种蘑菇长在这。白色盲鱼在黑色河水中游弋,煮熟后和有眼睛的鱼一样美味。和歌者分享洞穴的山羊为他们提供了奶酪和羊奶,这里甚至有些自长夏储备的燕麦、大麦和水果干。他们几乎每天都喝一种血色浓汤,里面有大麦、洋葱和肉块。玖健认为是松鼠肉,梅拉说是老鼠肉,布兰却不关心。反正是好吃的肉,煮过后鲜嫩可口。 洞穴内时间仿如凝固,广阔浩瀚,寂静无声。他们和六十多位活着的歌者,以及几千尸骨生活在一起,在巨大的山中空洞游荡。“人类不该在此闲逛。”叶子警告他们,“你听到的河流幽深湍急,一直向下流去,流向阳光照不到的地下海。此外,还有通向更深处的甬道、无底洞和神秘莫测的竖井,被遗忘的道路可以走到大地中心。很多地方甚至连我的族人也没能探明,而按人类的年份计算,我们已在这里居住了一百万年。” 尽管七大王国的人称他们为森林之子,叶子和她的族人却一点不像孩子。“森林中的小精灵”或许更合适。他们比人类小一号,正如狼比冰原狼小一号,但这不意味着他们是小孩。他们有坚果一样的深棕皮肤,像鹿般带着浅色斑点,他们耳朵很大,能听到人类听不到的声音。他们眼睛也很大,硕大的金色猫眼能看透布兰看不透的黑暗。他们的手只有三根手指和一根拇指,尖端不是指甲,却是尖锐的黑爪子。 并且他们一直在唱歌。他们用的源语,布兰听不懂,只觉声音纯净如冬日空气。“你们其他的族人上哪儿去了?”有次布兰问叶子。 “融入了大地中。”她回答,“和岩石、树木融为一体。在先民到来前,这片被你们称作维斯特洛的大陆是我们的家园,即便那时我们也人丁稀薄。诸神给了我们漫长的生命,却不让我们有太多人口,以防我们像丛林中没有狼群威胁的鹿那样过量繁殖。那是黎明之纪元,我们的太阳冉冉升起。现在太阳落下,我们的人数逐步减少。巨人也几乎绝迹,他们既是我们的敌手,也与我们同病相怜。西方山间的大狮子被杀光了,独角兽岌岌可危,长毛象不过数百。冰原狼会比我们延续得久一点,但他们也终将灭绝。在人类造就的世界上,没有他们的生存空间,也没有我们的。” 她说起这些很悲伤,让布兰心有戚戚。事后他又想:换成人类,人类才不会悲伤。人类会愤怒。人类会憎恨,人类会发誓血债血偿。歌者唱着悲伤的歌,人类却会战斗杀戮。 某日,梅拉和玖健决定不顾叶子的警告,去看看那条河。“我也要去。”布兰说。 梅拉怜悯地看了他一眼。河流在六百尺下方,得走过陡峭的斜坡和弯曲的小路,她解释说最后一段必须用绳子爬。“阿多背着你绝对爬不了。抱歉,布兰。” 恍然间布兰想到,若论攀爬,没人比他强,哪怕是罗柏和琼恩。为他们抛下他的举动,他想大吼大叫,更想号啕大哭。可他几乎长大成人了,因此什么都没说。等他们出发后,他进入阿多体内,跟他们一起去。 高大的马童不再像第一次那样反抗他——那是在狂风暴雨里的湖中高塔上——每当布兰进入他体内,阿多就像一只没了斗志的狗一样,蜷缩起来,把自己藏在内心深处,某个连布兰也触不到的地方。没人会伤害你,阿多,他对被占据了身体的大孩子静静地说。我只想变强壮一会儿。我会还给你的,一如既往。 他进入阿多体内时无人知晓。布兰只需微笑、服从,然后不停重复“阿多”,就能跟随梅拉和玖健。于是他咧嘴开心地笑,没人怀疑他的身份。他总跟着他们,无论他们欢不欢迎。最终,黎德姐弟很庆幸他跟了上来。因为玖健虽可轻松地沿绳子下去,但在梅拉用捕蛙矛抓了只白色盲鱼,决定返回时,他的胳膊却开始打战,没法爬上来。他只能将绳子系在身上,让阿多拽。“阿多,”他拽一下就哼一声,“阿多,阿多,阿多。” 新月当空,锐利轻薄如刀。夏天刨出一只盖满白霜的黑色断臂,手指还开开合合,在冻雪中钻来钻去。上面的肉足以填饱他空空如也的肚子,之后他更敲骨吸髓。直到这时,胳膊才明白自己死透了。 做狼的时候,布兰和夏天及夏天的族群一起享用野味;做鸟的时候,他跟随乌鸦们飞翔,在日落时盘旋于山间,观察敌人的动静,听凭冷冽的空气刮过羽毛;做阿多的时候,他探寻洞穴。他发现满是骸骨的石室,直通地底的竖井。有处洞顶悬挂着巨大的蝙蝠骨架。他甚至走过横跨深渊的细长石桥,在对面找到更多甬道和石室。一间石室住满歌者,他们都像布林登一样坐在鱼梁木根茎王座上,鱼梁木根穿过他们的身体,树与人浑然一体。他觉得他们大都死了,但当他经过他们面前,他们却睁开眼睛,跟随他手里火把的光芒。有个皱巴巴的嘴一张一合,似乎要说什么。“阿多。”布兰对他说,然后感到真正的阿多在黑暗深处躁动不安。 布林登君王坐在巨大洞穴中的树根王座上,半是尸体半是树,与其说像人,不如说是扭曲的木头、老旧的骨头和腐烂的羊毛雕刻的恐怖塑像。他残破的脸孔上唯一有生气的是那只红眼睛,如同将熄火堆里最后一块煤,周围环绕着扭曲的根茎,枯黄头骨上仅挂着一点破碎的、皮革般的苍白皮肤。 他的样子仍会吓着布兰——鱼梁木的根须于他皱巴巴的身体里钻进钻出,蘑菇点缀在他脸上,白色细根从他空着的那边眼眶生出。男孩更喜欢熄灭火把,因为在黑暗中,他可以假装是三眼乌鸦在窃窃私语,而非某具会说话的可怕僵尸。 我迟早会和他一样。这想法让布兰惊恐万分。失去双腿已够糟了,难道他还注定要失去整个身体,余生都任由鱼梁木在体内生长,将自己穿得千疮百孔么?叶子告诉他们,布林登君王从树木中汲取生命。他不吃不喝,一直在睡,一直在梦,一直在看。我是要当骑士的,布兰想起来,我热爱奔跑、攀爬和战斗。但那好像是一千年前的往事。 他现在算什么?他不过是残废男孩布兰,史塔克家的布兰登——一个覆灭王国的王子,一座焦土城堡的君王,一片废墟的继承人。他曾以为三眼乌鸦法力无边,乃是可以治好他双腿的睿智老巫师,可他现在明白,那不过是孩子愚蠢的梦。我已过了幻想的年纪,他告诉自己,一千只眼睛,一百种形态,和古树树根一样深沉的智慧,和成为骑士一样好。差不多一样好。 月如黑洞,高挂天空。洞穴外,世事如常流转;洞穴外,太阳升起落下,月亮盈缺交替,冷风呼啸怒吼。在山底,玖健·黎德越来越阴沉孤僻,让他姐姐十分伤心。她常和布兰靠坐在小火堆旁,漫无边际地交谈,一边拍打睡在他们中间的夏天,这时她弟弟会去洞穴中独自游荡。天色好的时候,玖健甚至会爬到洞口,站上几小时,看向外面的森林。他裹着皮毛,仍冻得瑟瑟发抖。 “他想回家,”梅拉告诉布兰,“但他甚至不会试着反抗命运。他说绿色之梦一定会成真。” “他很勇敢。”人唯有恐惧方能勇敢。很久很久以前那个夏雪的日子,他们发现冰原狼崽前,父亲教导过他,而他一直记得。 “他很愚蠢。”梅拉说,“我曾希望找到你的三眼乌鸦之后……现在我开始怀疑为什么来这里了。” 都是为了我。布兰心想。“因为他的绿色之梦。”他说。 “他的绿色之梦。”梅拉苦涩地重复。 “阿多。”阿多附和。 梅拉哭起来。 布兰憎恶自己的残废之身。“别哭。”他安慰道。他想搂住她,紧紧搂住她,就像他在临冬城受伤时,母亲抱他那样。梅拉就坐在那里,离他不过几尺,却如此遥不可及,像是在千里之外。想触碰她,布兰得双手撑地,拖着残废的腿爬行,而这里的地面粗糙坑洼,他不仅爬不快,还会磕破手臂。我可以进入阿多体内,他心想,让阿多抱住她,轻拍她的背。布兰觉得这想法有些异样,却难以自拔,然而梅拉忽然逃离了火堆,奔进黑暗的甬道。他听到她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最后只剩歌者们的歌声。 新月当空,锐利轻薄如刀。时间如水,前仆后继流逝。白昼缩短,黑夜俱长。阳光再照不到山下的洞穴,月光也与石厅无缘,连群星都成了陌生人。那些东西毕竟属于地上世界,地上世界遵照自然铁律,日日夜夜轮转。 “到时候了。”布林登君王宣布。 他声线里某种东西犹如冰冷的手指划过布兰后背。“到做什么的时候了?” “进行下一步。超越易形者,了解绿先知的真谛。” “树木会教导你。”叶子说。在她示意下,被梅拉取名雪发的白发歌者走上前,手捧一只鱼梁木碗,碗上雕刻着十二张脸孔,好像心树上的脸。碗里装着黏稠刺鼻的白色膏体,夹着缕缕红丝。“你得吃了这个。”叶子说着,递给布兰一个木勺。 男孩儿满腹狐疑地看着碗。“这是什么?” “鱼梁木籽糊。” 这东西的样子让布兰恶心。他猜想那些暗红的丝是鱼梁木树汁,可在火把光芒下,看起来特别像血。他把勺子插进糊里,犹豫不决:“这东西会让我变成绿先知?” “是你的血脉使你成为绿先知。”布林登君王说,“这东西不过是帮你唤醒天赋,让你与树木结合。” 布兰不想与树木结合……但也没人会跟残废的他结合啊。一千只眼睛,一百种形态,和古树树根一样深沉的智慧。绿先知。 他吃下去。 尝起来有点苦,但没有橡子糊苦。第一勺最难下咽,他差点吐回去。第二勺就好多了。第三勺甚至有些甜。接下来简直是狼吞虎咽。他怎觉得这个苦呢?明明尝起来像蜜,像新雪,像胡椒肉桂,像母亲给他的最后一吻。空碗滑下手指,掉在洞穴地上。“我没觉得有什么变化。接下来会怎样?” 叶子碰碰他的手。“树会教导你。树木都记得。” 她举起一只手,其他歌者开始在洞穴内四处走动,把火把逐个熄灭。 黑暗加深,涌向它们。 “请闭眼,”三眼乌鸦说,“改变形态,就像进入夏天那样。但这次你要试着融入根茎,跟随它们钻入大地,进入山上的树木中,然后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布兰闭上眼睛,离开身体。融入根茎,他想,进入鱼梁木。成为树。陡然间,他看到黑暗笼罩的洞穴,听到下方奔腾的河流。 然后他回家了。 艾德·史塔克公爵坐在神木林幽深的黑水池旁苔藓爬盖的磐石上,心树苍白的根犹如老人坑坑洼洼的手臂围绕在他周围。巨剑寒冰斜躺于膝,他正用油布擦拭剑刃。 “临冬城。”布兰轻语。 他父亲抬起头。“谁?”他边问边转头……布兰被吓到了,赶紧抽身。于是父亲、水池和神木林淡去消失,他又回到洞中,回到像母亲一样抱着他的鱼梁木根茎王座里。鱼梁木的根苍白粗厚,他面前忽有支火把点燃。 “告诉我们你看到了什么。”从远处看,叶子像个小女孩,跟布兰或他姐妹年纪相仿;但近处看她老多了。她说自己曾游走人世间两百年。 布兰口干舌燥,不由得吞了下口水。“临冬城,我回到了临冬城。我看到我父亲。他没死,没死,我亲眼看到了他。他也回到了临冬城,他还活着。” “不。”叶子说,“他死了,孩子。不要试图从死亡中唤回他。” “我亲眼看到了他。”布兰感觉脸颊碰上了粗糙的木头,“他在擦拭寒冰。” “你看到了想看到的事。你内心渴望父亲和家园,于是你看到了。” “想去看,先得学会如何看。”布林登君王说,“你刚才看到的不过是昔日之影,布兰,你通过你家神木林心树上的眼睛在看。树木的时间概念和人类不同。太阳、泥土和水,这些是鱼梁木理解的东西,而非一年、十年、百年。对人类来说,时间像一条长河,我们随波逐流,从过去直到现在,单向前进。树木的生命则不同。他们在同一个地方扎根、生长、死去,时间的河流无法让他们移动分毫。橡树就是橡子,橡子就是橡树。而鱼梁木……对鱼梁木来说,人类的沧海桑田不过短短一瞬。通过这扇门,你我均可窥见过往。” “可是,”布兰又说,“他听到我说话。” “他听到的是风中低吟,树叶摩挲。不管怎么努力,你都没法对他说话。我清楚这个,我也有自己的心病。我爱着一位兄弟,恨着一位兄弟,渴望着一位女人。通过树,我仍能看到他们,但我的话他们一个字也听不见。过去已经过去。我们可以引之为鉴,却终究无法改变它。” “我还能看到父亲么?” “等你熟练天赋,想看什么就看什么。树木曾看到的事,无论昨天、去年,甚至千年以前的,你都可以随心所欲地看。人类被束缚在永恒的当前,既看不穿记忆的迷雾,又游不过前方的阴影之海。有些飞蛾虽然朝生夕死,但对它们而言,那短短一瞬相当于我们的数年抑或数十年。橡树能活三百年,红木能活三千年,而鱼梁木若不受干扰,能永世长存。对它们来说,四季轮转不过弹指一挥间,过去即是现在,现在即是未来。假以时日,你的视线不会只局限在神木林中。歌者在心树上刻下眼睛来唤醒它们,那是绿先知最先学会利用的眼睛……但迟早你无须树木,亦可看得真切。”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布兰急切地问。 “一年,三年,或十年。我无法预见。但我保证,迟早有这么一天。现在我累了,树木在召唤我。我们明天继续吧。” 阿多抱布兰回房,低声嘟囔着“阿多”,跟上举火把走在前的叶子。布兰希望梅拉和玖健也在,好给他们讲自己的见闻,但岩石中的舒适凹室却空荡荡、冷清清的。阿多把布兰放在床上,盖上毛皮,然后为大家生火。一千只眼睛,一百种形态,和古树树根一样深沉的智慧。 布兰看着火焰,决定一直等梅拉回来再睡。他知道玖健会不满意,但梅拉一定很高兴听他说话。 他不记得自己何时闭上了眼睛。 ……他莫名其妙又回到了临冬城,在神木林中俯视父亲。这次艾德公爵看起来要年轻许多,头发还是棕色,并无灰丝夹杂。他低着头。“……让他们像亲兄弟一样互敬互爱。”他祈祷,“愿我夫人能真心原谅……” “父亲。”布兰的声音化作风中低语,树叶轻吟,“父亲,是我啊。是布兰。布兰登。” 艾德·史塔克抬起头,久久注视着鱼梁木。他眉头紧皱,但并未说话。他看不到我,布兰绝望地意识到。他想伸手触碰父亲,却发现能做的只有旁观和倾听。我在树里,心树里,通过它的红眼睛看世界。鱼梁木不能说话,所以我也不能。 艾德·史塔克继续祈祷。布兰觉得泪水溢满眼眶。但那是他的泪水,还是鱼梁木的?如果我哭出来,心树会不会流泪? 父亲剩下的祷词被突如其来的木头敲打声淹没。艾德·史塔克像朝阳下的晨雾般消融,换成两个孩子在神木林里雀跃,挥舞破树枝互相攻打。女孩年长,个子也更高。艾莉亚!布兰热切地想,一边看她跳到岩石上,朝男孩劈砍。不对。如果女孩是艾莉亚,男孩就该是布兰自己,可他没留过那么长的头发。而且艾莉亚比剑没赢过我,这女孩却把对手一顿好揍。她击中男孩的大腿,下手之重,打得他下盘不稳,跌进水池,不停地扑腾尖叫。“小声点,笨蛋。”女孩扔掉手里的树枝,“不过是水啦。你想让老奶妈听见然后告诉父亲么?”她跪下来,把弟弟从池子里拉出。但男孩出来之前,两人都消失了。 影像越闪越快,让布兰迷惑眩晕。他再没看到父亲,也没看到像艾莉亚的女孩,却看到一个怀孕的裸女湿淋淋地从黑水池中出来,跪在树前,祈祷旧神给她一个可以替她复仇的儿子。随后出现了一个像长矛一样瘦的棕发女孩,踮起脚尖,吻上一名和阿多一样高的骑士的双唇。一个有深色眼睛、肤色苍白、气势汹汹的年轻人折下三根鱼梁木枝,削成箭矢。树木在缩小,随着影像变幻逐渐缩小,有些小树甚至缩成了树苗,最后消失,然后被其他树取代,然后那些树也变小,接着再消失。现在出现在布兰面前的领主更为高大威猛,全是身披毛皮和锁甲的硬汉。其中有些人的脸曾被铭刻在墓窖中的石像上,但没等布兰认出来,他们就全部消失了。 他看到一个大胡子强迫一名俘虏跪在心树前,一位白发女穿过暗红树叶走来,手握一柄青铜镰刀。 “不,”布兰说,“不,不要。”但和他父亲一样,他们也听不到他的话。女人抓住俘虏的头发,用镰刀挂住俘虏的脖子,狠狠一划。穿越千年的迷雾,残废男孩只看到男人的双脚在泥土中踢打……同时他的生命随着倾泻的红潮流失殆尽。 布兰登·史塔克品尝到鲜血的味道。 314.第314章 琼恩 整整七天昏昏沉沉的大雪之后,太阳终于在接近午时破云而出。有的地方雪堆得比人还高,好歹道路在事务官们的整日清扫下,还算通畅。长城反射日光,每条裂缝和罅隙都闪着淡蓝光芒。 琼恩·雪诺站在七百尺高的绝顶,俯视鬼影森林。北风卷过脚下的树林,将树冠上轻薄的冰晶纷纷吹落,犹如展开一面面冰旗。除此之外一片沉寂,了无生机。但他并不能完全放心。他怕的不是活物。即便如此…… 云开日现,风雪已停。再赶上这么好的机会得等一月,甚至一季。“让伊梅特集合新兵。”他吩咐“忧郁的”艾迪,“准备护卫队,十名装备龙晶武器的游骑兵。我希望他们一小时内启程。” “是,大人。谁来指挥?” “我亲自来。” 艾迪的嘴往下撇得比往常更厉害。“有人会说司令大人安全暖和地待在长城后面更好——不是我说的啊,但有人会这么说。” 琼恩笑了。“最好别当我面说。” 一阵疾风把艾迪的斗篷吹得呼呼作响。“还是下去吧,大人。这风想把我们推下去,可我还没学会飞啊。” 他们乘铁笼返回地面。狂风呼啸,宛如小时候老奶妈故事里冰龙的吐息。沉重的铁笼摇摇晃晃,好几次擦上长城,刮下细小晶莹的冰晶,在阳光中闪耀飞舞,好似破碎的玻璃。 玻璃,琼恩沉思,或许有用。黑城堡需要临冬城的玻璃花园,那样在深冬也可种菜。最好的玻璃产自密尔,但纯净的整幅玻璃价钱等重于香料,绿玻璃和黄玻璃又不顶用。说来说去还是钱。只要有足够的金子,我们就能把吹玻璃的学徒和熟练玻璃工从密尔请到北境,以自由为代价让他们传授技术。这样做行得通。只要有金子。可惜我们一贫如洗。 长城脚下,白灵在雪堆里打滚。大个儿冰原狼似乎很喜欢新雪。他看到琼恩,便跳起来,抖掉残雪。“忧郁的”艾迪说:“他和您同去?” “是的。” “他是匹聪明的狼。我呢?” “你不用去。” “您是位明智的领导。白灵是更好的选择,我可没利齿来撕咬野人。” “若诸神保佑,我们不会碰上野人。我骑那匹灰色阉马。” 消息在黑城堡里传得飞快。波文·马尔锡踏着重重的步子来马厩见琼恩时,艾迪还在为灰马备鞍。“大人,我希望您慎重考虑,新人可以轻松地在圣堂宣誓。” “圣堂是新神的家,而旧神居住在森林里。尊崇旧神的人得在鱼梁木下发誓。你跟我一样清楚。” “纱丁来自旧镇,艾隆和艾蒙克来自西境。他们不属于旧神。” “我没有强迫大家信仰什么神,大家可以自由选择七神,抑或红袍女的光之王。既然他们选择了树,就得接受相应的考验。” “哭泣者可能还在外面候着呢。” “即便下雪,去小树林也不到两小时骑程。我们半夜前就能回来。” “这太久了,不明智。” “是不明智,”琼恩说,“但很必要。这些人要把生命献给守夜人,加入延续数千年不动摇的兄弟会。誓言重要,传统也重要,是它们将我们凝聚在一起,无论尊贵低贱,年幼老迈,卑鄙高尚。它们让我们做兄弟。”他拍拍马尔锡的肩膀,“我保证,我们会回来。” “是啊,大人。”总务长说,“但回来的是活人,还是挖出眼睛插在枪上的首级呢?您回来时已是黑夜,有些地方的积雪有齐腰深。我知道您带的都是老手,这敢情好,但黑杰克布尔威也熟悉这片森林,您叔叔班扬·史塔克也——” “我有他们没有的东西。”琼恩转过头,打个呼哨。“白灵,过来。”冰原狼抖掉背上的雪,小跑到琼恩身旁。游骑兵们为他让路,一匹母马嘶鸣起来,向外躲避,罗里使劲拽缰绳才控制住。“长城是你的了,波文大人。”他拽着马缰,牵马走向大门,通过蜿蜒狭窄的冰隧道。 冰墙之外,高大的树木安静伫立,满目银装素裹。游骑兵和新兵们整队时,白灵一直在琼恩的马旁绕来绕去,停下来不断嗅探,吐息在空气中凝成白霜。“怎么了?”琼恩问,“有人?”他目力所及的森林空无一人,但他实在看不了多远。 白灵冲向森林,从两株披着厚厚白斗篷的松树间钻过,消失在一片白雪中。他想打猎,但猎什么呢?琼恩不像担心自己的队伍那样担心冰原狼。白林里的白狼,静如影,野人发现不了他。他也不用找,白灵想回来自会回来,急也没用。 于是琼恩轻踢马腹,率领大家进发,他们胯下矮种马的蹄子踏碎地表的冰层,陷入下面的软雪中。他们踏着稳健的步伐,走入森林,长城在身后慢慢缩小。 士卒松和哨兵树被厚厚的积雪覆盖,冰柱从阔叶木光秃秃的褐色枝干上垂下。尽管去白木林的小路早被踩了出来,琼恩还是派大麦汤姆前去侦察,大里德尔和长镇的卢克也钻入森林,分头去东西两面,担任队伍侧翼的警戒斥候。这三个都是老到的游骑兵,装备了铁刃和龙晶,马鞍上挂着号角,需要时可以求助。 其他游骑兵也是好样的。至少打起仗来是好样的,个个忠诚。他们来长城之前做过什么琼恩不想探究,很多人的经历无疑跟他们身上的斗篷一样黑;但在这里,他们全是可以托付后背的兄弟。凛冽的寒风撕扯着兜帽,有人用围巾遮脸,但琼恩仍能认出他们,每个名字都铭记在心。他们是他的部下,他的兄弟。 还有六个人骑马跟随——有老有少,有高壮也有瘦弱的,有老手也有菜鸟。六个即将发下誓言的人。马儿在鼹鼠村出生长大,艾隆和艾蒙克是仙女岛人,纱丁来自维斯特洛另一头的旧镇的妓院,这四个都是男孩。皮革和贾克斯是成年人,四十好几了,他们从前就生活在鬼影森林,已有了子孙后代。琼恩·雪诺去鼹鼠村动员那天带回六十三个野人,到目前为止,只有他俩愿意披上黑衣。埃恩·伊梅特认为他们准备好了,或者说“再怎么准备也就这样了”。他和琼恩及波文·马尔锡一起挨个考量,为他们分配合适的职业:皮革、贾克斯与艾蒙当游骑兵,马儿做工匠,艾隆与纱丁为事务官。现在,发下誓言的时刻到了。 埃恩·伊梅特骑在队列前端,他胯下的马是琼恩毕生所见最丑的,除开蹄子就是长毛。“据说昨晚婊子塔出了点乱子。”教头道。 “是哈丁塔。”从鼹鼠村跟他回来的六十三个野人里,有十九个女人或女孩。琼恩把她们安置在他初到长城时住的那座废塔中。她们中有十二名矛妇,完全能保护自己和女孩们,阻止黑衣人可能的骚扰。被拦在门外的黑衣弟兄给哈丁塔改了个淫秽的新名字,这种玩笑琼恩决不容忍。“三个愚蠢的醉汉把哈丁塔当成了妓院,仅此而已。他们被打入冰牢,忏悔过错。” 埃恩·伊梅特扮个鬼脸。“人是人,誓言是誓言,而言语就像风。你应该派人守卫那些女人。” “那谁来守卫那些守卫呢?”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耶哥蕊特是他的老师,而他学到了这个教训。如果连他都不能守住誓言,怎能强求弟兄们?但觊觎女野人太危险了。男人要么占有女人,要么得到匕首,耶哥蕊特曾告诉他,两者必得其一。波文·马尔锡并非全错,哈丁塔现在一点就着。“我打算再开放三座堡垒,”琼恩说,“深湖居、黑貂厅和长车楼。这些堡垒由自由民驻守,我只安排指挥官领导。其中长车楼除了指挥官和总务官,全是女人。”他知道没法彻底禁止见不得人的勾当,但距离至少会增加难度。 “哪个可怜傻瓜去当这差?” “此刻跟我并辔而行的人。” 埃恩·伊梅特脸上闪过兴奋和惊恐混合的神情,仿佛比见了一袋黄金还刺激。“大人,我怎么得罪你的,让您如此恨我?” 琼恩哈哈大笑。“别怕,你并不孤单,我打算让艾迪去做你的副手和事务官。” “矛妇们得高兴坏了。不过说实话,你应当派那个马格拿去管一座城。” 琼恩笑容隐去。“我不敢信任他,恐怕赛贡仍把父亲的死归咎于我。更糟的是,他生来接受的训练是怎样发号施令,而非听别人指手画脚。不要把瑟恩人和自由民混为一谈,有人跟我说,马格拿在古语中的意思是‘领主大人’,斯迪在他的人民眼里甚至近乎于神。虎父无犬子,我不需要他们跪拜,但他们得听话。” “是啊,大人,但你总得跟马格拿打交道。要是忽视他,瑟恩人会惹麻烦。” 总司令总有处理不完的麻烦,琼恩差点脱口而出。鼹鼠村之行给他带来了太多麻烦,那些女人不过是细枝末节。哈尔克正如他担忧的那样凶猛好斗,黑衣兄弟里也有人恨自由民恨得深入骨髓。一名哈尔克的手下在校场上切掉了一名工匠的耳朵,这很可能是大规模流血的前奏。他得尽快开放那些古老的堡垒,好把哈犸的哥哥调去深湖居或黑貂厅。但眼下,那些堡垒完全不宜居住,而奥赛尔·亚威克的工匠们还在修复长夜堡。有些晚上,琼恩·雪诺反复思索:阻止史坦尼斯屠戮野人是不是个天大的错误?我什么都不懂,耶哥蕊特,他心想,或许永远都不懂。 离树林尚有半里路,秋阳拖出长长的红光,穿透光秃的枝丫,将积雪染成粉色。他们骑马经过一条封冻的小溪,冰雪覆盖的石岸犬牙参差,他们又沿弯弯拐拐的兽径行向东北。每当朔风吹起,空中便雪花乱舞,刺痛眼睛。琼恩拉起围巾,遮住嘴巴鼻子,又戴上斗篷兜帽。“不远了。”他鼓励大家,但没人回应。 琼恩在看到大麦汤姆前先闻到了他的气味。或是白灵闻到了?近来琼恩·雪诺即便清醒时,也总觉得自己和冰原狼合二为一。魁梧的白狼率先出现,甩掉身上的雪。没多久,汤姆现身。“野人,”他轻声报告琼恩,“林子里。” 琼恩让众人停下。“多少?” “我看到九个,没守卫。有些可能死了,要么就是在睡觉。看上去大部分是女的。有个孩子,但也有个巨人。我就看到这些。他们生了堆火,烟从林子里冒出来。一群白痴。” 九个,我有十七人。但其中四个只是男孩,并且我没有巨人。 然而琼恩并不打算退回长城。若这些野人活着,说不定能招募;即便死了,嗯……一两具尸体也有些用处。“徒步前进。”他轻盈地跃下马,落在冰冻的地面上,雪没过脚踝。“罗里,佩特,看着马。”他本可让新手们看马,但他们急需战斗洗礼。这是个好机会。“散开,围成半圆,三面包围树林。要始终留意左右的人,别让间距过宽。积雪能掩盖脚步声,若我们攻其不备,就可兵不血刃。” 黑夜迅速降临,最后一缕阳光也被西方的森林吞噬,林中光线消失得无影无踪。粉雪终归纯白,仿佛被夜幕吸干了色彩。入夜的天空呈现淡灰,好像被浆洗太多次的老旧斗篷,随后头几颗星星羞涩地现形。 前方有一根暗红叶冠笼罩的苍白树干。只可能是鱼梁木。于是他探手从背后抽出长爪,左右环顾,向纱丁和马儿点头示意,他们又把消息传递给旁边的人。接着大伙儿一起冲向树林,陈雪掩盖了脚步声,只听见彼此的喘息。白灵跟他们一起奔跑,犹如一道白影傍在琼恩身旁。 鱼梁木在空地边缘围成一圈,一共九棵,大小年龄相差无几。每棵树上都雕着一张脸,无一雷同。有的在微笑,有的在尖叫,有的冲他咆哮。深沉的暮霭中,它们的眼睛是黑的,但琼恩知道,日光下那些眼睛如血一般红。就像白灵的双眼。 林中火堆十分微弱,灰烬里闪着奄奄一息的火苗,几根冒烟的断枝要死不活地闷燃着。即便如此,也比在它周围蜷缩的野人更有生命力。当琼恩冲出森林时,只有那个孩子发现了。他号哭起来,抓住母亲的破斗篷。女人抬起眼,倒抽一口气。林子被游骑兵包围了,他们穿过枯骨般的白树,黑手套中的钢铁闪着寒光。一场屠杀似乎不可避免。 巨人最后才发现他们。他蜷在火堆旁睡着了,最后才被吵醒——被孩子的哭声,被黑皮靴踏碎雪块的声音,被突然的吸气声。犹如一块巨石有了生命,他打着哈欠坐起来,用大如火腿的手揉着睡意惺忪的眼睛……直到看到埃恩·伊梅特和他手里闪闪发光的长剑。于是他咆哮着一跃而起,巨手高高抄起槌子。 白灵龇牙威吓。琼恩抓住白灵的颈毛,阻止冰原狼。“我们无意开战。”他明白自己的手下足以放倒巨人,却会付出血的代价。而一旦见血,野人们也会加入战团。他们或许逃不过全军覆没的下场,但黑衣弟兄也会有所损伤。“这是神圣之地。投降吧,我们——” 巨人再次咆哮,吼声让树叶颤抖。他用巨槌捶地,巨槌把手是六尺长的粗糙橡木,槌头则是一条面包那么大的巨石。这一槌让大地跟着晃,几个野人开始找武器。 琼恩·雪诺正待抽出长爪,却听皮革在林子另一头说话。话带鼻音,十分粗哑,但琼恩听出里面的韵律,明白这是古语。皮革说了很久,他话音一落,巨人便出声回答。巨人的声音听起来像在吼,夹杂着咕噜声,琼恩一个字都不懂。只见皮革指指鱼梁木,又说了些什么,巨人也指指心树,磨着牙,放下槌子。 “好了,”皮革说,“他们不打。” “干得好。你跟他们说了什么?” “我说那些也是我们的神。我们是来祈祷的。” “我们确实是。大家都放下兵器,今晚这里不准流血。” 大麦汤姆说有九人,确实是九人,只是有两个已经死了,另一个非常虚弱,估计挺不到天明。剩下的六人包括一对母子,两个老人,一名穿着破旧青铜甲、受了伤的瑟恩人,还有一名硬足民,这人的光脚冻伤严重,琼恩一看就知道他再不能走路了。随后琼恩得知,他们来这片林子前基本互不认识。史坦尼斯击溃曼斯·雷德的队伍后,他们逃进森林,以躲避屠杀,游荡了一段时间后,因为饥饿与寒冷失去了朋友和亲人,最后筋疲力尽地到此,再也无力前进。“诸神在此,”其中一位老人说,“这是最好的长眠之所。” “往南走几小时就能到长城。”琼恩说,“何不去那里寻求庇护?其他人都投降了,包括曼斯。” 野人们交换着眼神。最后有人说:“我们听说了。乌鸦烧死了俘虏。” “连曼斯也不放过。”女人补充。 梅丽珊卓,琼恩想,你和你的红神要对此负责。“愿意跟我们回去的,我们都欢迎。黑城堡能提供食物和住处,长城能保护你们不受林中出没的白鬼伤害。我向你们保证,没人会被烧死。” “乌鸦的话。”女人把孩子抱得更紧,“你凭什么保证?你是谁?” “守夜人军团总司令,临冬城艾德·史塔克之子。”琼恩转向“大麦”汤姆,“让罗里和佩特牵马过来。该办的事办完后,我不想在这多待。” “遵命,大人。” 他们只剩一件事要办,那也是此行的目的。埃恩·伊梅特唤出新兵们,其他人离开适当的距离围观。新兵们跪在鱼梁木前,白昼的光线已彻底消散,唯有头顶的星光及林子中央微弱的暗红火堆。 他们拉起黑色兜帽,披着厚厚的黑斗篷,犹如六个阴影雕刻的塑像。他们同声念诵,在广袤的黑暗中却渺小如斯。“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宣誓一丝不苟,一如此地举行过的上千次仪式。纱丁的声音甜美如歌,马儿的声音喑哑迟疑,艾隆的声音则焦虑尖锐,“至死方休。” 但愿我们都不会横死。琼恩·雪诺单膝跪在雪地。父亲的神祇啊,请保佑这些人,也请保佑艾莉亚小妹,无论她身在何方。我向你们祈祷,请让曼斯找到她,并安然无恙地带她回来吧。 “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新兵们庄严发誓,应和着千百年中无数前辈,“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 树上的神啊,请赐予我力量,让我能坚守誓言,琼恩·雪诺默默祈祷,赐予我智慧,让我知道何去何从;赐予我勇气,让我敢作敢为。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六个人继续念道。琼恩觉得他们的声音有所变化——变得更加坚定有力。“我是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 守护王国的坚盾。白灵用鼻子拱着琼恩的肩膀,琼恩伸手环住他。他嗅到马儿没洗过的马裤的味道,纱丁精心梳理的胡子上涂抹的甜香,此外还有浓郁的恐惧和巨人强烈的体味。他听到自己的心跳。他的视线越过林子,看到怀抱婴孩的女人,两名灰胡子老人,双脚残废的硬足民。 他看到的都是人。 “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亦然。” 琼恩·雪诺率先起身。“起来吧,守夜人的汉子。”他伸手将马儿拉起。 寒风吹起,该离开了。 回程比来时漫长得多。首先巨人就走得太慢,尽管他有粗壮的长腿,可总停下来用槌子敲打低处树枝的积雪。女人与罗里同骑,她的儿子由大麦汤姆带,两位老人则分别和马儿、纱丁共乘。瑟恩人怕马,受伤的他宁愿一瘸一拐跟在后面。硬足民没法上马鞍,只能像袋大麦一样被绑在矮种马背上;那个脸色苍白、四肢干枯的老妪也照此办理,虽然她可能永远醒不来了。 他们把两具尸体也带上了,这让埃恩·伊梅特费解。“只会拖慢速度,大人,”他对琼恩说,“我们应当碎尸之后烧掉。” “不。”琼恩说,“带上。我有用。” 回程没有月光指引,只偶尔瞥见几颗星。黑白混杂的世界一片静谧,他们似乎踏上了冗长缓慢的无尽之旅。积雪紧附在靴子和裤子上,狂风摇晃松树,吹得斗篷噼啪作响,翻卷飞扬。红色流浪星挂在天际,透过参天大树光秃的树枝,注视着他们在下方穿行。盗贼星,自由民这样称呼它。耶哥蕊特一直坚持,当盗贼星侵入月女座,正是男人偷女人的吉时。可她没说过何时是偷巨人的吉时。还有两具尸体。 他们见到长城时,天几乎亮了。 一名哨兵吹起号角相迎,号声从长城绝顶传来,好像某种嗓音低沉的巨鸟的悲鸣。一声号角代表兄弟归来。大里德尔解下战号,吹响回应。在大门口,他们停了一会儿,等待忧郁的艾迪·托勒特撤下门闩,打开铁栅。艾迪看到衣衫褴褛的野人,不由得努努嘴,又细细打量了巨人好一会儿。“我觉得隧道里得上点黄油润滑,大人,要我派人去厨房拿么?” “噢,我觉得他能过去。不用黄油。” 他确实能过去……双膝双手着地爬过去。委实是个大家伙,至少十四尺高,甚至比强壮的玛格还高大。玛格正是死在这冰下隧道,和唐纳·诺伊同归于尽。铁匠是好样的,守夜人近来失去了太多好样的弟兄。琼恩将皮革拉到一旁。“你会说他的语言,你负责照顾他。让他吃饱,给他找个能烤火的暖和住处。记住,待在他身边,不要让人招惹他。” “好的,”皮革有些犹豫,“大人。” 琼恩让幸存的野人都去处理剑伤和冻伤,希望热腾腾的食物和暖和的衣物能让他们恢复,但硬足民失去双脚在所难免。他让人把尸体放进冰牢。 琼恩把斗篷挂在门边钉子上时,注意到克莱达斯来过,书房桌上留了一封信。东海望还是影子塔,他一开始这么猜测。但封蜡不是黑色,而是金色,还印有烈焰红心中的雄鹿头图案。史坦尼斯。琼恩捻碎硬蜡,展开羊皮纸。学士的笔迹,国王的语气。 史坦尼斯已拿下深林堡,山地氏族支持他。菲林特、诺瑞、渥尔、里德尔,全部。 我军有意外的援手——熊岛之女,身手不凡。她名叫亚莉珊·莫尔蒙,被称为母熊。她将战士隐藏在一群渔船中,出其不意地袭击铁民搁浅停靠的长船。结果葛雷乔伊的长船要么被烧毁,要么被缴获,上面的铁民不是战死就是投降。那些船长、骑士、有名望的战士和其他出身高贵的人留着收取赎金或派其他用场,剩下的我准备吊死…… 守夜人发下誓言,在王国的纷争中不偏不倚。尽管如此,琼恩·雪诺仍感到相当满足。他继续读。 ……胜利的消息传开后,更多北境人加入我方,包括渔民、自由骑手、山区居民,狼林深处的小农户,为躲避铁民之祸而背井离乡的磐石海岸村民,以及临冬城外那场战斗的幸存者,那些曾效忠于霍伍德家、赛文家和陶哈家的人。我写信时,军队已有五千规模,并与日俱增。我们收到消息,卢斯·波顿集结所有兵力向临冬城进发,要在那里举办他的私生子和你同父异母妹妹的婚礼。我不能让他盘踞临冬城,因此必有一战。阿尔夫·卡史塔克和莫尔斯·安柏会出兵支援。可能的话,我会解救你妹妹,并给她找个比拉姆斯·雪诺好的归宿。在我返回之前,你和你的弟兄们务必守住长城。 信末用不同的笔迹签名: 奉承真主明光照耀,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与全境守护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史坦尼斯一世封印手书。 琼恩将信放到一旁,羊皮纸重新卷起来,似乎急于守护里面的秘密。琼恩不太确定自己对信中内容的感受。临冬城以前也曾成为战场,但只限于史塔克家的内战。“城堡如今是一具空壳,”他自言自语,“它不是临冬城,只是临冬城的鬼魂。”一想到这个,琼恩就痛苦不已,大声说出来心里更难受。不过…… 他很好奇,老鸦食会带多少人参战,阿尔夫·卡史塔克又能提供多少战士。安柏家的另一半人马在妓魇麾下,服膺于恐怖堡的剥皮人旗,而上述两家的主力之前随罗柏南征,一去不回。另一方面,临冬城即便已成废墟,依然易守难攻。劳勃·拜拉席恩应能立刻看清利害关系,当机立断靠他最擅长的日夜兼程急行军来抢占城堡。问题是他弟弟有这胆略吗? 不大可能。史坦尼斯是个谨慎的指挥者,况且他的军队鱼龙混杂,由山地氏族、南方骑士、王党与后党,外加少数北方领主组成。他要么迅速前往临冬城,要么压根别去,琼恩心想。他没有立场来为国王出谋划策,但…… 他又看了一眼信。可能的话,我会解救你妹妹。史坦尼斯如此多愁善感让人惊讶,尽管带有“若可能”这残忍的前提,还附加了“给她找个比拉姆斯·雪诺好的归宿”的条件。但要是艾莉亚没在那儿呢?要是梅丽珊卓女士在圣火中所见是真呢?要是小妹真能从恶人手中逃出呢?她怎么逃?艾莉亚纵然敏捷机灵,终究是个小女生,而卢斯·波顿决不会让这无价之宝从眼皮底下溜走。 或许波顿根本没得到他的小妹?这场婚礼不过是诱使史坦尼斯踏入的陷阱。就琼恩所知,恐怖堡伯爵从没让艾德·史塔克失望,但艾德公爵从不信任他,尤其厌恶他轻言细语的说话方式和苍白暗淡的眼珠。 垂死的马驮着灰衣女孩,逃离了别人强加的婚礼。这些话的魔力,让他把曼斯·雷德和六名矛妇释放进北境。“要年轻漂亮的。”曼斯说。这位未焚之王说了几个名字,忧郁的艾迪便去鼹鼠村把她们悄悄带来。他当时一定疯了,他应该在曼斯显露身份时将其处决。 尽管不愿承认,琼恩确实有些欣赏塞外之王,这个背誓者和变色龙;他更不信任梅丽珊卓,现在却将全部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都是为了我的小妹。哪怕守夜人的汉子没有妹妹。 小时候在临冬城,琼恩的英雄是少龙主,那位十四岁便征服多恩领的小国王。尽管琼恩·雪诺是个私生子——抑或正因他是个私生子——他仍然梦想像戴伦王那样,领导人们为荣誉而战,成为征服者。现在他长大成人,长城是他的了,但他拥有的只有疑惑。 他甚至无法征服内心的疑惑。 315.第315章 丹妮莉丝 营地恶臭熏天,丹妮差点呕吐。 巴利斯坦爵士皱起鼻子:“这儿乌烟瘴气,陛下不该来。” “我是真龙血脉,”丹妮提醒他,“你见过真龙得血瘟么?”韦赛里斯以前常告诉她,坦格利安家人不受常人会染的瘟疫困扰。照她的经历来看,这话说得没错。她经受过寒冷、饥饿和恐惧的折磨,但从未生病。 “即便如此,”老骑士坚持,“我觉得陛下还是回城较为妥当。”弥林城多彩的砖墙就在身后半里处。“自黎明之纪元以来,血瘟毁灭了无数军队。陛下,让我们来分发食物吧。” “明天再交给你们。我既然出来了,就不会回头。”她脚踢小银马,其他人只能跟上。乔戈在前,阿戈和拉卡洛在后,把她紧紧围住,手握长长的多斯拉克皮鞭,以防病患和垂死的人靠得太近。巴利斯坦爵士骑一匹斑点灰马走在她右侧,她左侧则是自由兄弟会的“疤背”西蒙与龙之母仆从的弥桑洛。六十名骑手紧跟在后,负责押送粮车,其中有多斯拉克人、兽面军和自由民——他们的共同点只有对这项任务的厌恶。 病恹恹的阿斯塔波人蹒跚着跟上,每前进一码队伍后面的“尾巴”都在膨胀。一些人说着丹妮听不懂的话,其他人则一言不发。许多人向丹妮伸手,或在她经过时跪在小银马下。“母亲。”他们用阿斯塔波语、里斯语、古瓦兰提斯语、喉音很重的多斯拉克语、流水般清澈的魁尔斯语,甚至维斯特洛的通用语呼唤,“母亲,求求您……母亲,帮帮我妹妹,她病得很重……给我孩子点儿吃的吧……求求您,我家老父……帮帮他……帮帮她……帮帮我……” 我无能为力,丹妮绝望地想。阿斯塔波人无处可去,数以千计地滞留在弥林厚厚的城墙外——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小姑娘以及刚出生的婴儿。许多人病了,所有人都忍饥挨饿,难逃一死。丹妮不敢放他们进城,只能尽力而为。她派来医者、蓝圣女、吟咒师和外科师傅,但这帮人用尽浑身解数,也放不缓苍白母马的脚步,有些人甚至反被传染。把病人和健康人隔离的想法最终也被证明不切实际。她的坚盾军曾不顾阿斯塔波人的哭号踢打及乱扔的石块,拆散夫妻、母子。然而几天后,病人相继死去,健康人仍会染疾。隔离毫无效果。 喂饱他们也日益艰难。她每天都尽力运输,但难民人数与日俱增,粮食储备却天天缩减,愿去派发食物的人也越来越难找。太多去营地的人回来便病倒了,还有人回城途中遭到袭击。昨天便有辆货车被掀翻,两名护送士兵被杀害,因而今日女王决定亲自布施。她的臣僚全都激烈反对,从瑞茨纳克到圆颅大人再到巴利斯坦爵士无不如此,但丹妮决心已定。“我不能不闻不问,”她倔强地说,“女王必须了解人民的疾苦。” 他们唯一不缺的就是疾苦。“很多人是从阿斯塔波骑马来的,但现在几乎一匹骡子、一匹马都不剩了。”弥桑洛报告丹妮,“全被吃了,陛下,连同能捕到的田鼠和野狗。现在他们开始吃死人。” “人不能同类相食。”阿戈说。 “大家都知道。”拉卡洛赞同,“他们会被诅咒。” “他们还怕诅咒么?”疤背西蒙斥道。 肚子浮肿的孩童尾随着队伍,由于太虚弱,抑或太恐惧,甚至没法开口乞讨。眼眶凹陷的憔悴男子蹲坐在沙石间,奄奄一息地拉出红红棕棕的稀屎。很多人一丝力气都没有,根本爬不到丹妮令他们挖出的粪沟旁,只能睡哪儿就拉在哪儿。两个女人为一根烤焦的骨头大打出手,旁边有个十岁男孩站着吃老鼠——他一手抓着老鼠吃,另一只手握紧削尖木棍,以防别人觊觎他的战利品。尸横遍野。丹妮看到一个男人盖了件黑斗篷趴在地上,但等她骑马经过,斗篷霎时化为无数苍蝇。骨瘦如柴的女人坐在地上,紧紧抱住死婴。 所有人都看着丹妮,还有力气开口的喊道:“母亲……求求您,母亲……祝福您,母亲……” 祝福我,丹妮苦涩地想,你们的城市化作骨和灰,你们的人民纷纷死去。而我不能提供庇护,不能救死扶伤,不能带来希望。我只有陈面包和生虫的肉,硬奶酪与一点牛奶。祝福我,祝福我。 什么样的母亲没有奶水喂养孩子? “尸体太多,”阿戈说,“应该烧掉。” “谁来烧呢?”巴利斯坦爵士问,“血瘟无处不在,每晚都有上百人死去。” “触碰死者会带来厄运。”乔戈说。 “大家都知道。”阿戈和拉卡洛同声附和。 “可能吧,”丹妮说,“但这事必须办。”她想了一下。“无垢者不怕尸体。我会交代灰虫子。” “陛下,”巴利斯坦爵士劝道,“无垢者是您最好的战士,千万不能让瘟疫在他们中间传播。就让阿斯塔波人自己埋葬死者吧。” “他们太虚弱了。”疤背西蒙指出。 丹妮说:“食物能让他们强壮。” 西蒙摇摇头。“不该在将死之人身上浪费食物,圣上,活人都吃不饱。” 丹妮知道他说的没错,但“没错”不能让这些话变得更轻松。“够远了,”女王下令,“就在这儿分发食物。”她举起一只手,身后的大车相继停下,骑手们四散开去,以防阿斯塔波人哄抢食物——队伍刚停下,人群便蜂拥而至,越来越多的病人也一瘸一拐地围上来。骑手将他们截住。“站好队,”他们大喊,“别挤。后退。后退。人人都有面包。站好队。” 丹妮只能坐着观望。“爵士,”她对巴利斯坦·赛尔弥说,“就不能多做点事?你手里有补给。” “补给是留给女王陛下的士兵的,我们很可能要面对长期围困。暴鸦团和次子团或能给渊凯人点苦头吃,但绝对无法退敌。若陛下准我整军出击……” “一定要战的话,我宁愿待在弥林城内,让渊凯人先跟城墙试试。”女王在马上巡视周围,“均分食物……” “……阿斯塔波人会在几天内吃光他们那份,而我们用来抵御围困的存粮会变少。” 丹妮的视线穿过营地,望向弥林的多彩砖墙。空中充斥着苍蝇与哭号。“诸神送来这场瘟疫考验我。死了这么多人……我不会听任他们吃尸体。”她召来阿戈,“骑回城门,让灰虫子带五十名无垢者过来。” “卡丽熙。汝血之血遵命。”阿戈一踢马腹,疾驰而去。 巴利斯坦爵士满脸忧虑。“陛下,您不该再逗留了。我们已按您的要求为阿斯塔波人分发食物,留下也没法为这些可怜人多做什么。回城吧。” “想回去你自己回去,爵士先生,我不会阻拦你,不会阻拦任何人。”丹妮跳下马,“虽然我无法妙手回春,但我至少能让他们知道,母亲仍然关心他们。” 乔戈倒吸一口气。“卡丽熙,不。”他跳下马,辫子上铃铛轻响,“您不能再靠近。别让他们碰您!别!” 丹妮径直绕过他。一名老人就躺在几步外呻吟,双眼盯着灰暗的云层。丹妮跪在他身边,酸臭的气息让她皱了皱鼻子。她用手拨开他肮脏的灰发,摸摸额头。“好烫。我要用水给他清洗身体。海水就行。弥桑洛,能给我取一些么?我还要火葬用的油。谁来帮我火葬死者?” 当阿戈带着灰虫子和五十名无垢者返回时,丹妮的行为已让大家无地自容,于是纷纷加入。疤背西蒙带手下将活人和死尸分开,然后堆积尸体,乔戈和拉卡洛率多斯拉克人扶那些还能走动的人去海边洗澡,并帮他们洗衣服。阿戈目瞪口呆,认为大家都疯了,但灰虫子在女王身旁跪下:“小人来帮忙。” 正午前,已有十几个火堆燃起,乌黑油腻的烟柱直上无情的蓝天。退离火葬堆时,丹妮的骑装沾上了污渍和烟灰。“圣上,”灰虫子道,“小人和小人的众兄弟恳求您准许,办完事后去盐海沐浴。按照伟大女神的律法,小人们将得到净化。” 女王不知这帮太监还有自己的女神。“女神是谁?某位吉斯神么?” 灰虫子有些窘迫。“女神有很多名字。她是长矛女士、战争新娘和军队主母,但她的真名只属于那些将命根子在她的祭坛上点燃的可怜人。小人们不能随意谈论她,小人恳请您原谅。” “无妨。你们可以去沐浴。感谢你们的帮助。” “小人们生当为您服务。” 丹妮莉丝身心俱疲地返回金字塔,发现弥桑黛在读某个古老书卷,伊丽和姬琪则在为拉卡洛争风吃醋。“你对他来说太瘦了,”姬琪说,“几乎就是个男孩。拉卡洛才不和男孩上床,大家都知道。”伊丽针锋相对,“大家都知道,你是头奶牛。拉卡洛也不和奶牛上床。” “拉卡洛是吾血之血。他的命属于我,不属于你们。”丹妮告诉两名侍女。拉卡洛离开弥林期间,几乎长高了半尺,四肢肌肉更加紧实,发辫上多了四个铃铛。他现在比阿戈和乔戈都高——丹妮的侍女当然注意到了。“别吵了。我得洗个澡。”她从没觉得这么脏过,“姬琪,帮我脱衣服,然后拿出去烧掉。伊丽,让挈萨找些轻便凉快的衣服,天真热。” 凉风吹过露台,丹妮踏进水池时舒服得叹了口气。按她要求,弥桑黛也脱衣陪她同浴。“小人昨晚听见阿斯塔波人在城墙上打洞。”小文书帮丹妮擦背时说。 伊丽和姬琪交换了一下眼神。“没人打洞啊,”姬琪道,“打洞……他们怎么打洞啊?” “用手挖。”弥桑黛说,“那些砖块老旧易碎,他们想挖进城里。” “那得花上好几年。”伊丽说,“城墙很厚,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姬琪附和。 “我也梦见他们了。”丹妮握住弥桑黛的手,“放心,亲爱的,营地离城市至少半里远,没人在城墙上打洞。” “陛下英明。”弥桑黛说,“还要不要洗头?时间快到了,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和绿圣女要来与您讨论——” “——婚礼筹备事宜。”丹妮坐起来,溅起一片水花,“我差点忘了。”或许是故意忘了。“然后我还要跟西茨达拉共进晚餐。”她叹口气。“伊丽,取那件绿丝托卡长袍,带密尔蕾丝那件。” “那件还在修补,卡丽熙,蕾丝被扯坏了。蓝色那件是干净的。” “那就蓝色那件。他们也会喜欢。” 她只说对一半,女祭司和总管的确乐见她穿托卡长袍——她很少按弥林淑女的规矩打扮——但今天他们真正想看的是她一丝不挂。丹妮难以置信地听他们陈述完。“我无意冒犯,但我决不会在西茨达拉的母亲和姐妹们面前赤身裸体。” “可是,”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言辞闪烁,“可是您必须啊,圣上,这是传统。婚前男方家族的女性亲属要检查新娘的子宫和……呃……她的女性部位,以确保它们发育良好并且……呃……” “……丰饶多产。”格拉茨旦·卡拉勒把话说完,“这是古老的习俗,我的明光,将有三名圣女在场见证,并送上恰当的祝福。” “是的,”瑞茨纳克说,“检查之后会端上专属女人的特制蛋糕,只为未婚妻烤制,男人没机会品尝。据说美味至极,难以言喻。” 若我子宫枯萎,下身被诅咒,还会有特制蛋糕么?“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可以在婚后检查我。”卓戈卡奥都能等到婚后,他又有何不可?“让他的母亲和姐妹们互相检查并分享蛋糕吧。我不想吃那蛋糕,也不会替高贵的西茨达拉洗他高贵的脚。” “圣主,您不明白,”瑞茨纳克出言反对,“按传统,洗脚是神圣的仪式,意味着您从此成为夫君的侍女。婚礼服装也有这层含义。新娘得戴上深红面纱,穿上缀婴孩珍珠流苏的白丝托卡长袍。” 不戴兔耳朵,兔女王就没法结婚是吧?“我走路时那些珍珠会响个不停。” “珍珠象征多产。圣上您珍珠戴得越多,意味着产下的健康孩子越多。” “我要那许多孩子干吗?”丹妮转向绿圣女,“若按维斯特洛的习俗举办婚礼……” “将得不到吉斯众神的认可。”格拉茨旦·卡拉勒的脸孔隐藏在绿丝面纱下,只露出那双碧绿、睿智、悲天悯人的眼睛。“在弥林人民眼中,您将只是高贵的西茨达拉的情妇,而非合法妻子,你们的孩子也只能算私生子。圣上,您与西茨达拉的婚礼必须在圣恩神庙举行,并邀请所有弥林贵族到场见证。” 找些理由让他们从金字塔里出来,然后让我收拾他们,达里奥说过。实践真龙血与火的宣言。丹妮努力将这些想法赶出脑海,她不该这么想。“就按你说的办吧,”她叹口气,“我将在圣恩神庙与西茨达拉成婚,并身着缀有婴孩珍珠的白丝托卡长袍。还有么?” “还有件小事,圣上。”瑞茨纳克道,“庆祝婚礼最合适的方式是重开竞技场。这将成为您送给西茨达拉和您忠诚的人民的结婚礼物,意味着您接受了弥林古老的传统与习俗。” “并取悦众神。”绿圣女温和亲切地补充。 一份血淋淋的结婚礼物。丹妮莉丝厌倦了这场拉锯战,连巴利斯坦爵士都不认为她能赢。“再好的统治者也无法改变民族的本性。”赛尔弥说,“受神祝福的贝勒热衷于祈祷、斋戒,还为七神建了一座任何神明都会艳羡的庙宇,但他无法止战息欲。”一位女王不属于自己,而属于国家。丹妮提醒自己。“婚礼之后,西茨达拉将成为国王。让他决定是否重开竞技场,我不参与。”让鲜血沾满他的双手,而不是我的。她站起来。“如果我丈夫想让我给他洗脚,他必须先给我洗。今晚我亲自跟他说。”她很好奇她的未婚夫会作何反应。 事实证明她的担心是多余的。太阳下山一小时后,西茨达拉·佐·洛拉克按时抵达。他今天穿带金流苏的深紫色托卡长袍,袍子上有根金带。丹妮为他斟酒,讲述了与瑞茨纳克和绿圣女会面的情形。“这些仪式毫无意义,”西茨达拉表态,“不过是该革除的陋习。弥林陷在愚蠢的老规矩中太久了。”他吻了丹妮的手,“丹妮莉丝,我的女王,只要能成为您的国王和伴侣,我愿为您从头洗到脚。” “想成为我的国王和伴侣,你只需带来和平。斯卡拉茨说你那儿有进展。” “的确。”西茨达拉盘起长腿,看起来自我感觉良好。“渊凯愿意讲和,但有条件。您中断奴隶贸易打击了整个文明世界,渊凯及其盟友要我们拿出金银珠宝来赔偿。” 金银珠宝是小事。“还有呢?” “渊凯将恢复奴隶贸易,阿斯塔波也将重建为奴隶城邦。您不可干涉。” “我人还没走出两里格渊凯人就恢复了奴隶制,我干涉过吗?克莱昂王曾邀我一起出兵,但我充耳不闻。我不想与渊凯开战。我要说多少遍?怎么说他们才信?” “啊,你们之间嫌隙太深,我的女王,”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说,“很遗憾,渊凯人不相信您的承诺。他们不断旧事重提,说您的龙烧了他们的使节。” “不过烧了他的托卡长袍。”丹妮轻蔑地说。 “话虽如此,但他们不信任您是事实。新吉斯人也跟他们一样。正如您常说的,言语就像风,口头承诺无法为弥林带来和平。您的敌人需要看到您的行动。他们要见证我们的婚礼,亲眼目睹我被加冕,与您共治弥林。” 丹妮再次为他满上酒杯,强按住将这壶酒倒在他头上、浇灭他一脸自得笑容的冲动。“要么联姻要么屠杀,要么结婚要么开战,这就是我的选择?” “我只看到一个选择,明光,那就是我俩携手在吉斯众神面前许下婚誓,共建新弥林。” 女王正思索如何作答,只听身后传来脚步声。上菜了,她心想。厨师答应为高贵的西茨达拉准备其最爱的菜品——涂抹蜂蜜、塞了梅子和胡椒的全狗。她转身看见的却是沐浴一新的巴利斯坦爵士,身披白袍,长剑在腰。“陛下,”他鞠了一躬,“抱歉打扰您,但有件事必须立刻通报。暴鸦团回城了,带来了敌人的消息。正如我们担心的,渊凯人正在进军。”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高贵的脸上闪过一丝不快。“女王正在用餐。佣兵可以再等等。” 巴利斯坦爵士没理他。“我按陛下吩咐,要达里奥团长直接向我报告。他却哈哈大笑,说只要陛下派小文书教他写字,他很乐意给您写血书。” “血书?”丹妮惊慌失措,“他是说笑吧?不,不,别说了,我马上接见他。”她是个寂寞难耐的年轻女子,主意变幻莫测。“召集团长和指挥官们。西茨达拉,你肯定不会介意吧?” “弥林的安危是当务之急。”西茨达拉宽容地笑了,“我们可以另择良辰。上千个良辰。” “巴利斯坦爵士会带你出去。”丹妮急急忙忙召来侍女。她可不能穿托卡长袍来迎接她的团长。最终,试过十二件裙服后,她选定中意的服饰,不过没戴姬琪递来的王冠。 达里奥·纳哈里斯单膝跪在丹妮面前,她觉得自己的心跳瞬间停止。他的头发被干血凝结,额上有道深深的鲜红割伤,右手袖子的血迹一直到肘。“你受伤了。”丹妮倒吸一口气。 “这个?”达里奥摸摸太阳穴,“有个十字弓手想射我眼睛,幸好被我策马躲开。要知道我可是倍道兼行,急着回来沐浴女王温暖的笑容。”他晃晃袖子,血滴四溅。“这并非我的血。我手下有个军士宣称要为渊凯人效力,我就割了他喉咙,掏了他的心。我本想把它作为礼物献给我的银女王,但路遇四个猫之团的杂碎,纠缠不休,其中一个还差点抓住我,我只得把心脏扔到他脸上。” “真勇敢。”巴利斯坦爵士的语气充满不以为然,“你为陛下带来什么消息?” “坏消息,祖父爵士。阿斯塔波完了,奴隶贩子向北涌来。” “这是旧闻,都馊了。”圆颅大人吼道。 “没错,你爹跟你娘亲嘴就是这味儿。”达里奥回敬,“甜美的女王,我本该早些回来,但丘陵地遍布渊凯佣兵。整整四个自由佣兵团。暴鸦团不得不一路拼杀。敌人越来越多,形势也越来越严峻。渊凯军主力沿海岸开进,他们得到了四个新吉斯军团的支援,有一百头全副武装的大象,外加脱罗斯抛石手和一大队魁尔斯骆驼骑兵。另有两个吉斯卡利军团由阿斯塔波乘船出发,若俘虏所言不虚,他们将在斯卡札丹河对岸登陆,切断我们与多斯拉克草原的联系。” 达里奥讲述时,鲜红的血滴不断滴落在大理石地面,丹妮面色凝重。“死了多少人?”达里奥说完后,丹妮问。 “我方?我没停下来数。说实话,我方可是越打越多。” “更多变色龙?” “更多效忠您伟大事业的勇士,我的女王一定会喜欢他们。有个蛇蜥群岛的斧手,下手凶狠,比贝沃斯还高大,您真该见见他。还有二十来个维斯特洛人,他们对渊凯人不满,叛逃出风吹团,补充了暴鸦团的损耗。” “如你所说。”丹妮含糊地回应。弥林很快会需要每一把剑。 巴利斯坦爵士皱眉看着达里奥。“团长,你提到四个佣兵团,而我们只知晓其中三个:风吹团、长枪团及猫之团。” “祖父爵士真会数数。次子团倒向渊凯人了。”达里奥歪头吐了口唾沫,“去他妈的棕人本·普棱,再让我看到那张丑脸,铁定给他开膛破肚,挖出他的黑心肝。” 丹妮想说点什么,却无话可说。她想起最后一次见到本。那张脸那么温暖,那么让人信赖。棕肤白发,破鼻子,眼角的皱纹,甚至她的龙都喜欢这位总自吹有一点龙血的老棕人本。命中注定你将经历三次背叛。一次为财,一次为血,一次为爱。棕人本是第三次背叛,还是第二次?乔拉爵士——她粗鲁的大熊又算什么?她就没有能信任的朋友?无法理解的预言又有何用?若我在太阳升起前嫁给西茨达拉,敌军会否如朝露般消散,让我和平地统治弥林? 达里奥的话引发了骚动。瑞茨纳克号哭起来,圆颅大人沉声抱怨,她的血盟卫则发誓复仇。壮汉贝沃斯握拳捶打伤痕累累的肚皮,说要就着李子和洋葱吃掉棕人本的心。“诸位。”丹妮的声音被淹没了,似乎只有弥桑黛听到。 女王站起来:“安静!我听够了。” “陛下。”巴利斯坦爵士单膝跪下,“我们任您差遣。您要我们做什么?” “按原计划行事,尽可能收集食物。”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关闭城门,把所有能作战的人派上城墙。即日起,弥林城严禁出入。” 一时间,大厅鸦雀无声,人们面面相觑。过了一会儿,瑞茨纳克问:“那阿斯塔波人呢?” 她想厉声尖叫,想咬牙切齿,想撕扯衣服,想捶打地面。但她只说:“关闭城门,要我重复第三遍吗?”他们是她的孩子,但她爱莫能助,“都退下。达里奥留下。你的伤口需要清洗,我还有些话要问你。” 其他人鞠躬退下。丹妮领达里奥·纳哈里斯走上台阶,来到卧室。伊丽用醋清洗他的伤口,姬琪用白色亚麻布为他包扎。一切结束后,丹妮让侍女们也退下。“你的衣服让血弄脏了,”她对达里奥说,“脱了吧。” “除非您也脱。”他吻了她。 他头发里尽是鲜血、烟尘和马匹的味道,两人的唇热烈地贴紧。丹妮在他的臂弯中颤抖。分开时,她说:“我想过你可能背叛我。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这是男巫的预言。我想过……我怎么也没想到是棕人本,连我的龙似乎都信任他。”她紧抓住团长的双肩。“答应我,你永远不会背叛。我受不了这个。答应我。” “永不,吾爱。” 她相信他。“我曾发誓,若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带来九十日的和平,便下嫁给他。现在……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想要你,但你是个佣兵,反复无常,背信弃义。你夸口睡过一百个女人。” “一百个?”达里奥的紫胡须下传来轻笑,“我瞎扯的,甜美的女王。实际上我睡过一千个,但从未睡过真龙。” 她双唇迎向他。“那你还等什么?” 316.第316章 临冬城亲王 壁炉内外全是黑冷灰烬,屋里只靠烛光照明。无论何时门一开,几根蜡烛就会颤抖摇曳,跟那瑟瑟发抖的新娘一样。他们为她穿上蕾丝镶边的白色羔羊毛裙服,袖子和胸前缝了许多淡水珍珠。她脚踏一双白色母鹿皮拖鞋——很漂亮,但不保暖。 她脸色苍白,毫无血色。 这是一张冰雕的脸,席恩·葛雷乔伊为她披上毛皮镶边的斗篷时心里想,一具大雪埋葬的尸体。“小姐,时辰已到。”门外,音乐奏响,竖琴、笛子还有鼓似乎都在催促他们。 新娘抬起头,那双棕色的眼睛在烛光中闪烁。“我会做他的好妻子,忠——忠实的妻子,我……我会取悦他,并给他生许多儿子。他会知道,我是一个比真正的艾莉亚好得多的妻子。” 再这样说话,你会没命的,或者更糟。这是他作臭佬时,学会的第一件事。“小姐,您才是真正的艾莉亚,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艾德公爵之女,临冬城的继承人。”名字,她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您是捣蛋鬼艾莉亚,您姐姐还喜欢称您为马脸艾莉亚。” “那名字是我起的。她的长脸好像马,我可不像,我很可爱。”她眼中终于溢出泪水,“我没有珊莎那么美,但人人都称赞我可爱。拉姆斯老爷也觉得我可爱吗?” “是的,”他撒谎道,“他亲口告诉过我。” “可他知道我是谁,知道我真正的身份。从他看我的眼神中我感觉得到。他为此恼怒万分,以至于微笑也掩饰不住怒火。可这不是我的错啊,对了,他们说他蓄意伤人。” “小姐,您不该听信……听信谣言。” “他们说他伤过你。你的手,还有……” 他嘴唇发干。“那……那是我应得的,因为我惹恼了他。您可千万不能惹恼他。拉姆斯老爷是个……是个温柔又和蔼的人。只要能取悦他,他就会好好待您。做个好妻子吧。” “帮帮我,”她忽然抓住他,“求你了。我以前很喜欢看你在场子里练武比剑。你好英俊。”她捏紧他的胳膊。“我们一起逃吧,我可以做你的妻子,或者你……你的情妇……随便什么,只要你喜欢。你可以当我的男人。” 席恩从她的抓握中扭开胳膊。“我不……我不是你的男人。”是男人就会帮她,“你……你当自己是艾莉亚就好,做他的妻子就好。取悦他,或者……取悦他就好。不要幻想自己是别人了。”珍妮,她叫珍妮,珍珠宝贝,零落成泥。音乐越奏越响、越来越急迫。“时辰到了。快把眼睛上的泪水擦掉。”棕色的眼睛。应该是灰眼睛才对。有人会注意到。有人会记得。“很好。现在试着微笑。” 女孩试着微笑,但嘴唇抽搐,勉强拧开就僵硬不动了。他能看见她的牙齿。洁白漂亮的牙齿,他心想,但如果她惹恼了他,这些牙齿很快就保不住。他推开门,屋里的四根蜡烛有三根顿灭。他把新娘带进迷雾之中,婚礼宾客们在雾中等候。 “为何是我?”当初达斯丁伯爵夫人吩咐必须由他来引领新娘时,他问道。 “因为她父亲和她所有的兄弟都已不在人世,她母亲陨落在孪河城,他的叔叔舅舅们有的失踪、有的死了、有的作了俘虏。” “可她还有一个兄弟,”她还有三个兄弟,他本想说,“琼恩·雪诺就在守夜人军团服役。” “他是她同父异母的兄弟,是个私生野种,而且还发下毒誓,将此生献给长城;与之相对,你身为她父亲的养子,是她仅存的亲人。让你来当她的伴郎最合适不过。” 她仅存的亲人。席恩·葛雷乔伊与艾莉亚·史塔克一起长大,任何冒牌货都不可能骗过席恩的眼睛。如果连他也承认波顿找来的女孩就是艾莉亚,那么到场见证婚礼的北方诸侯们便没道理质疑联姻的合法性。到场贵族包括史陶家族和史拉特家族、妓魇安柏、争吵不休的几位莱斯威尔、霍伍德家的下属和赛文家的亲属们、肥胖的威曼·曼德勒伯爵……他们中没有哪一个对艾德·史塔克小女儿的了解有他的一半深。即便少数人私下怀疑,也懂得明智地闭上嘴巴。 波顿家利用我来掩盖骗局,把我的脸面贴在他们的谎言之上。为着这个,卢斯·波顿才把他重新打扮成贵族少爷,以便于他演好这场戏。等婚礼结束,等假艾莉亚被上床开苞之后,变色龙席恩对波顿公爵也就失去了利用价值。“为我们办好这件事,日后我们打败史坦尼斯,就会考虑如何为你赢回令尊的宝座。”公爵大人轻言细语地向他保证,可惜这种声音说出的只有阴谋和谎言,席恩连一个字都不信。他乖乖照办是因为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们的指挥跳舞,但事后……事后他会把我交还给拉姆斯,他心知肚明,而拉姆斯会再要我几根手指,把我变回臭佬。除非诸神保佑,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攻陷临冬城,把大家统统杀死——包括席恩。这已是他最好的结局。 神木林中有种奇特的温暖;神木林外,临冬城笼罩着一层冻硬的白霜。路上覆满又硬又滑的黑冰,玻璃花园破碎窗格上的霜冻在月光下闪烁。一堆堆脏雪被推到墙边,占据了每个墙角和角落。有时雪堆得太高,竟把其后的门梁彻底掩住。积雪还掩埋了灰烬和残骸,偶尔有焦黑的木梁或缠着皮肤毛发的骨头露出来。城垛和塔楼上垂下长枪那么长的冰柱,好比老人僵硬的白胡子。然而这些都是神木林之外的景象,林中的土地没有结冻,热池子蒸汽腾腾,宛如婴儿的呼吸。 新娘着白灰两色服饰。若真正的艾莉亚能活下来参加婚礼,就会这样打扮。席恩着黑金两色服饰,斗篷用荒冢屯某位铁匠粗粗打造的铁制海怪搭扣扣在肩膀。然而兜帽底下,他的头发花白稀疏,皮肤呈现老年人的灰色。我终究成了个史塔克,他心想。新娘和伴郎手挽着手,走过一道石拱门,丝丝缕缕的雾气在脚边缠绕。鼓点颤巍,犹如少女的心跳;笛声高扬,好似甜美的应召。树冠顶上,一轮弯月飘浮在黑暗的天空里,半掩在迷雾之中,犹如丝帐背后偷窥的眼睛。 席恩·葛雷乔伊对这片神木林并不陌生。他幼时常在此玩耍,拣起石子对着鱼梁木下冰冷的黑水池打水漂,把秘密宝藏藏在一棵古老橡树的树洞里,还用自制的弓去射松鼠。后来长大了一些,每当在场子里跟罗柏、乔里或琼恩·雪诺练剑后,他会泡在温泉池中疗养瘀伤。当他想要躲起来独处时,总能在这里的栗子树、榆树和士卒松下找到慰藉。他的初吻也在这里,而那之后不久,在一棵高大的灰绿色哨兵树下,就着一张褴褛的被子,另一位女孩让他成为了男人。 但他从未见过神木林这幅光景——灰色的幽暗树林,被温暖的雾气与浮动的光源笼罩,四面八方到处传来低语声。树下的温泉池仍在冒热气,雾蒙蒙的蒸汽裹住了树木,犹如大树的喘息。它们更冉冉爬过城墙,在围观的窗户上搭了一层灰色窗帘。 前方有条曲折小路,铺路的破裂岩石皆已覆满苔藓,半掩在棕色的泥土和落叶中。粗壮的棕色树根从石头下面顶上来,人一不小心就会被绊倒,因此席恩刻意扶持着新娘。珍妮,她叫珍妮,珍珠宝贝,零落成泥。不,他不能这样想她,不能再想起这个名字。哪怕不小心提及这个名字,也会付出一根手指,甚至一只耳朵的代价。于是他专心致志地缓步前行,每一步都小心留意。走急了,失去的脚趾会让他踉跄,甚至摔跟头,而要是在拉姆斯老爷的婚礼上出这等差错,老爷很可能会剥了他惹事那只脚的皮。 雾太浓,只看得见最近的树,稍远处是层层叠叠的高大阴影和迷离光线。蜡烛在曲折小路的两旁摇曳、在更远处的树林间摇曳,犹如热腾腾的灰汤里泡着的苍白萤火虫。感觉像是身处奇特的地下世界,抑或是世界之间永恒的边疆,那些被诅咒的灵魂会在这里悲哀地漫游一阵子,方才根据罪行去向注定的地狱。这里的观众都是死人吗?是不是史坦尼斯趁我们熟睡时发动奇袭、杀光了所有人?战斗还没打响,或是早已结束、结局一败涂地? 个别火炬烧得炽烈,将红润的光映照在婚礼宾客们脸上,但由于迷雾不依不饶的抗拒,导致照明并不充分,周围浑似有一群半人半兽的扭曲形体。史陶伯爵成了獒犬,洛克老伯爵化身秃鹫,妓魇安柏是个石像鬼,大瓦德·佛雷成了狐狸,小瓦德扮作红色公牛——可惜少了鼻环——至于卢斯·波顿,他的脸仍是一张淡灰色面具,两只眼睛该在的地方,换上了两团脏冰。 头顶的树上落满了乌鸦,它们蜷起羽毛蹲在光秃秃的棕色树枝上,围观树下的绮丽闹剧。都是鲁温师傅的鸟。鲁温死了,学士塔也付之一炬,但乌鸦们没事。它们离不开这里,这里是它们的家。 席恩不知家是什么滋味,真的。 接着雾就散了,好比舞台上帷幕揭开,戏剧发展到高潮。心树就在前方,干瘦的枝条大方地伸开,红色和棕色的落叶堆积在宽阔的白色树干上。这棵树上的乌鸦最多,它们正用恶毒的声调彼此窃窃私语,诉说着秘密。拉姆斯·波顿站在树下,穿着柔软的灰皮革高筒靴和黑天鹅绒紧身上衣,衣服用粉色丝线和闪烁的、泪珠形状的石榴石装饰。一抹微笑在他脸上跳跃。“来者何人?”他张开潮湿的嘴唇发问,衣领以上的脖子通红,“何人来见旧神?” 作答的是席恩:“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来此成婚。她不仅是长大成熟、有了月事的女人,更是嫡亲所生、血统纯正。她来此祈求诸神的祝福。何人要迎娶她?” “我,”拉姆斯应道,“波顿家族的拉姆斯,霍伍德伯爵和恐怖堡的继承人。我要迎娶她。何人将献出她?” “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她父亲的养子。”他转向新娘,“艾莉亚小姐,您愿意接受这个男人吗?” 她这才抬眼望向自己的夫君。棕色的眼睛,不是灰色。莫非大家都是瞎子不成?她呆呆地看着他,很长时间没说话,但那双眼睛里充满乞求。这是你的机会啊,临冬城亲王心想,告诉大家,趁现在告诉大家。在他们面前高喊出自己的名字,告诉他们你不是艾莉亚·史塔克,向整个北境证明你的清白、证明你是被逼的牺牲品。当然,这之后她难逃一死,连他也会送命,而狂怒中的拉姆斯很可能会直接动手杀人。北境的旧神至少能为他们留下这点慈悲。 “我愿意。”新娘低低地说。 迷雾中点点亮光围绕他们,一百根蜡烛犹如一百颗遮遮掩掩的星星。席恩向后退开,拉姆斯和他的新娘手牵手,在心树前跪下,低头以示恭顺。鱼梁木血红的眼睛朝下凝视着他们,它张开血红的大嘴巴,似乎在肆意嘲笑。头顶树枝上,有只乌鸦厉声尖叫。 丈夫和妻子无声地祈祷了一阵后,重新站起来。拉姆斯解开席恩之前在新娘肩膀系上的斗篷——灰毛皮镶边、沉重的白羊毛斗篷,绣有史塔克家族的冰原狼纹章——为她披上一件粉色斗篷。那斗篷似他的上衣般点缀着无数血色石榴石,后背部位缝了一个由红色硬皮革制成的恐怖堡剥皮人,模样阴森骇人。 婚礼就这么骤然开始,又骤然结束。北方的婚礼就是如此简单迅速。席恩认为,主要原因应归结于北方没有牧师或修士。无论如何,这对他是桩好事。仪式结束后,拉姆斯·波顿立刻环住新娘,带她从迷雾中大步离去。波顿公爵和瓦妲夫人随后跟进,接着是其他贵族。乐师们又开始奏乐,诗人尔贝唱起《两颗跳动如一的心》,他手下的两个女人也跟着唱,三人形成甜美的合音。 席恩疑惑自己能否也在此祈祷。旧神会倾听我的呼声吗?他们不是他的神,从来不是。他是铁种,派克岛的血脉,他的神是群屿的淹神……但临冬城离大海太远太远,而他这一辈子,似乎没有任何神灵关心过他。他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不明白自己是什么东西,搞不懂自己为何还活着,甚至想不通自己干吗要生下来。 “席恩。”一个声音轻柔地唤道。 他猛地抬头。“谁?”他只看见树木和缠绕树木的迷雾。那声音就跟树叶摩挲的沙沙声一样微弱,带着冰冷的怨恨。那是神的声音,还是鬼魂的?他夺取临冬城时,多少人为之丧命?他失去临冬城那天呢?那天是席恩·葛雷乔伊的末日,而后他重生为臭佬。臭佬臭佬,好似惨叫。 他忽然在这里待不住了。 神木林外,寒气像饿狼一样扑来,冻得他牙齿打战。他尽可能低头避开风头,朝大厅行去,紧跟在一长串蜡烛和火炬后头。靴子踩得脚下的冰吱嘎作响,突来的狂风吹开兜帽,真像是饥渴的鬼魂伸出结冰的手指,急切地要把他认出来。 对席恩·葛雷乔伊而言,临冬城里处处鬼魂。 这已不是他少年时代夏日里的孤傲城堡,这是一个荒凉残破的地方、一处不折不扣的废墟、一座属于乌鸦和尸体的乐园。雄伟的双层城墙依然屹立不倒,因为花岗岩不会轻易对烈火认输,但城墙里面的塔楼和堡垒几乎都没了屋顶,有的甚至整个儿倒塌。焚城大火几乎吞噬了所有的茅草和木料,玻璃花园破碎的窗格下,那些本该在漫长的冬天滋养居民的水果蔬菜,如今枯死、焦黑、冰冻。但城堡并不缺人,广场为帐篷填满,其中一半又被雪掩埋。卢斯·波顿把自己和他佛雷盟友的军队统统带进了城,几千人就这么挤在废墟里,征用了每一处空地。士兵们也睡在地窖和无顶的塔楼中,睡在遗弃了几世纪之久的建筑里。 缕缕灰烟自重建的厨房和重新盖上顶的几座兵营碉堡中蜿蜒上升。城垛和城齿上头都堆满了雪,垂下冰柱,世间的颜色集体背叛了临冬城,只给它留下漫无边际的灰和白。史塔克的颜色。席恩不知自己为此该感到欣慰还是不安。连天空也是一片灰。灰、灰、还是灰,在这个灰色的世界里,无论望向哪头,都逃不过灰色的地网天罗。除了新娘的眼睛。那是一双棕色的眼睛。大大的棕色眼睛,其中充满恐惧。她把他当成靠山,真荒谬。他能为她做什么?难道吹声口哨,就能召唤飞马,就能带她飞出重围吗?就像她和珊莎喜欢的那些故事里的英雄?不,他连自己都救不了。臭佬臭佬,驯服乖巧。 广场四周,麻绳吊着许多半冻僵的尸体,它们肿胀惨白的面孔上又结了一层霜。波顿公爵率前锋部队到达临冬城时,这里住进了一批难民,士兵们用长矛从城堡荒废的堡垒和塔楼中,驱赶出二十多人。其中最大胆好斗的被直接吊死,其他人充当奴工。好好工作,波顿公爵告诉他们,干得好就能得到宽待。狼林就在左近,石头和木材遍地可寻。奴工们首先建起结实的新城门,替换被烧掉的城门,接着清空了大厅倒塌的天花板,匆忙搭起新的。完工之后,波顿公爵吊死了所有工人。不过他守住了诺言,给予了宽待,因为他没剥任何一个人的皮。 此刻,波顿军已尽数赶到。他们就着呼啸的北风,在临冬城城墙上升起托曼国王的雄鹿狮子旗,下方是恐怖堡的剥皮人旗。席恩跟随芭芭蕾·达斯丁到来,队伍中不仅有伯爵夫人本人,还有荒冢屯征用的大批民兵和婚礼的新娘子。达斯丁伯爵夫人坚持要监护艾莉亚小姐,直到成婚为止。然而现在仪式已告结束。她业已发下婚誓,此生属于拉姆斯了。经由这场联姻,拉姆斯成了临冬城之主。只要珍妮不惹恼他,他应该也不会伤害她吧。艾莉亚。她的名字是艾莉亚。 即便戴着毛皮镶边的手套,席恩的手仍旧抽痛起来。他的手总是会痛,尤其是那些失去的指头。真有女人渴望过他的爱抚吗?我自封为临冬城亲王,他心想,后来的一切全是报应。他以为这次大胆的突袭会让他名垂千古、为歌谣传唱;然而现今即便有人谈论他,也是在唾骂变色龙席恩,诅咒其背信弃义的行为。这里从来不是我的家。我来这里是做人质的。史塔克公爵待他并不严苛,但公爵那柄钢铁巨剑的阴影却始终横在两人之间。他待我不薄,但谈不上温馨,因为他知道,有朝一日很可能得亲手取我项上人头。 席恩一直低着头,在广场帐篷间穿梭。我在这个场子里学成武艺。他想起温暖的夏日,在罗德利克老爵士的注视之下,和罗柏及琼恩·雪诺练武的日子。那时他还是完整的人,可以像正常人那样握剑。但这个广场也留下黑暗的记忆:布兰和瑞肯逃出城堡的那天晚上,他在这里集合史塔克的属民。那时拉姆斯才是臭佬,臭佬站在他身边耳语道:剥几个人的皮,自会知晓男孩们去了哪里。只要我还在临冬城主政一天,就不允许北境发生剥皮这样的惨事。席恩朗声回答,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主政”时期竟会如此短暂。他们中没一个人帮我,他跟他们生活了半辈子,他们还是不肯帮我。即便如此,他还是尽全力保护他们,直到拉姆斯撕下臭佬的面具,杀光了所有人,包括席恩的铁民。他烧了我的马。那是城堡陷落当日他记得的最后一件事:着火的笑星踢打着,惨叫人立,火焰在它的鬓毛上熊熊燃烧,它的眼睛里充满恐惧。在这个广场,历历如绘。 新造的大厅门伫立在前,代替之前被烧掉的门。木板匆匆切好后拼接,显得粗糙丑陋。一队卫兵手持长矛在门口守卫,他们虽披着厚实的毛皮斗篷,却依然缩成一团、抖个不停,胡须里结了层薄冰。当席恩蹒跚着登上阶梯时,他们愤愤不平地看着他。席恩也不搭理,自行推开右半扇门,闪进大厅。 厅内洋溢着令人感动的温暖,并被火炬光芒照亮,他还是头一次见到里面这么拥挤热闹。席恩听凭热浪冲刷过自己,然后才朝前走。人们接踵摩肩地挤坐在长凳上,密密匝匝,以至于仆人们只能奋力蠕动来往。即便高台上的骑士和领主们也没多少空间。 高台附近,尔贝一边弹奏竖琴,一边高唱《夏日的美丽少女》。他自称是诗人,依我看是个皮条客。曼德勒大人自白港带来了乐师,但没有歌手,所以当尔贝带着一把竖琴和六个女人出现在城门口时,他得到了欢迎。“我的两个妹妹、两个女儿,剩下的一个是我老婆、另一个是我老妈。”歌手声称,虽然这帮女人没一个长得像他,“有的会唱歌,有的会跳舞,有一个会吹笛子,有一个会打鼓。当然了,她们都是顶呱呱的洗衣妇。” 诗人也好皮条客也罢,尔贝的嗓音还过得去,弹奏也在水准之上。废墟里碰到这路货色,也该满足了。 众家诸侯的旗帜沿墙悬挂:莱斯威尔家金色、棕色、灰色和黑色四种马头旗;安柏家的锁链咆哮巨人旗;菲林特之指的菲林特家的石手旗;霍伍德家的驼鹿旗;曼德勒家的人鱼旗;赛文家的黑色战斧旗;陶哈家的松树旗。这些五彩斑斓的旗帜却没法完全遮盖焦黑的墙面,或是用木板封死的空洞窗口。天花板也很可笑,新伐的色泽鲜亮的木头搭配着早被几世纪的烟尘熏黑的老房梁。 最大的旗帜挂在高台后方,那是两面分别代表新郎和新娘的旗:恐怖堡的剥皮人旗和临冬城的冰原奔狼旗。看到史塔克的旗帜,席恩出乎意料地感到心疼。不,这不对,这跟她的眼睛一样完全不对。普尔家族的纹章乃是白底蓝盘,外套一个灰色盾纹。应该挂那一个。 “变色龙席恩。”有些人在他经过时叫道。其他人看见他就别过眼睛。甚至有人吐了口唾沫。这是他应得的。他是阴狠地偷袭临冬城的叛徒,他是杀害自己养兄弟的凶手,他在卡林湾把乡亲交出去剥皮,如今又将自己的养妹妹送上拉姆斯老爷的床。卢斯·波顿或许用得着他,但真正的北方人有一百个理由鄙视这些卖主求荣的行为。 缺失的左脚脚趾令他的步态滑稽笨拙,十分难看,他听见身后有个女人哈哈大笑。即便在这个被冰雪、寒冷和死亡笼罩的半冻结的墓园城堡里,也依然有女人出没。所谓的“洗衣妇”,不过是“营妓”的修饰,正如“营妓”是“婊子”的修饰。 这些女人打哪来,席恩闹不清。她们就这么突然出现,好像尸体上的蛆虫或打扫战场的食腐乌鸦。军队总会吸引营妓。有些强悍的妓女可以一晚招待二十个男人,还能把这些男人统统喝趴下;有些妓女看起来楚楚可怜,实际那不过是另一种接客花招;有人会当上军营新娘,跟某个大兵朝这个或那个神灵低声许下诺言,但等战争结束,她便会被她的“男人”忘得一干二净。她们晚上帮男人暖床,早上帮男人补鞋,黄昏时帮男人煮饭,甚至还会洗衣服,可等男人战死,她们也会扒光他的东西。这些妓女时而会生下私生子,在军营中诞生出肮脏可怜的小怪物。就连这种女人也在嘲笑变色龙席恩。让他们笑吧。他的骄傲已在临冬城中全部抹去,恐怖堡的黑牢里更没有它们的位置。对于知道剥皮小刀滋味的人,嘲笑再不可能带来任何伤害。 基于出身和血统,他的座位被安排在高台上的长桌末端,离墙壁不远。他左手坐的是达斯丁伯爵夫人,夫人依然一身朴素的黑羊毛裙服,未有任何装饰;他右手没有人。他们惧怕我的卑劣行径会传染,避之唯恐不及。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当场纵声长笑。 新娘坐在拉姆斯和他父亲之间,全场最荣耀的主席位置。当卢斯·波顿提议全场向艾莉亚夫人敬酒时,她低垂着眼睛。“她的孩子会令两个古老的家族合二为一,”公爵大人宣布,“史塔克和波顿就此化干戈为玉帛。”他的声音如此轻柔,厅内众人只好都闭上嘴,凝神倾听。“遗憾的是,我们的好朋友史坦尼斯不愿赏光参加犬子的婚宴,”他的话引起厅内一阵哄笑,“拉姆斯本想把他的脑袋作为结婚礼物献给艾莉亚夫人。”笑声更响亮了。“不过,等他姗姗来迟赶到时,我们仍会补办盛大的欢迎仪式,以展示我们北方人热情好客的脾性。在此之前,请尽情吃喝,尽情享乐……因为冬天就要来了,朋友们,我认为在座许多人或许见不到下一个春天。” 丰盛的餐饮由白港伯爵提供。大肚子商船从温暖的南方运来黑啤酒与黄啤酒、红葡萄酒、金色葡萄酒和紫色葡萄酒,这些酒又在大人深深的地窖里贮藏酝酿。婚宴宾客们贪婪地大吃鳕鱼糕和冬南瓜,萝卜与大轮大轮的奶酪堆积如山,此外还有烟熏的大块绵羊肉、几乎被烤焦的牛肋。最后上桌的是三张巨大的婚宴馅饼,有车轮那么宽,松脆的表皮下,萝卜、洋葱、芜菁、防风草和蘑菇等食料塞得几乎快爆裂,成坨的风干猪肉浸泡在棕色调味肉汁里。拉姆斯用他的弯刀把馅饼切成条,威曼·曼德勒亲自服务,将第一块热气腾腾的馅饼献给卢斯·波顿和他肥胖的佛雷老婆,接着又呈给瓦德·佛雷的两个儿子霍斯丁爵士和伊尼斯爵士。“这将是你们品尝过的最美味的馅饼,大人们,”肥胖的伯爵大言不惭,“最好是搭配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每一口都细细品尝。我就会这么享用。” 曼德勒身体力行,一口气吞下六块馅饼,而且从每张馅饼上各选吃了两块。他一边咂嘴一边拍肚皮,吃得上衣被棕色肉汁污染了一半,胡须里沾满馅饼的脆皮。同是胖子的瓦妲·佛雷跟他比起来也是自愧不如,她“只”吃下三块。拉姆斯吃得也很多,但他脸色苍白的新娘只看着面前的馅饼发呆。她偶尔抬起眼睛,望向席恩,席恩见到那双棕色的眼睛背后是深深的恐惧。 长剑不允许带进大厅,但人们都带着匕首,甚至连席恩·葛雷乔伊都有。除了切肉,能用它干点别的吗?每当他看到那个曾叫做珍妮·普尔的女孩,就会陡然感觉到体侧铁刃的重量。我救不了她,他心想,但能轻而易举杀了她。没人能料到我会杀了她。我可以邀请她赏光与我跳舞,然后割她的喉咙。这难道不是一种慈悲吗?而若旧神真的听见了我的祈祷,暴怒的拉姆斯会把我当场格杀。席恩不怕死。在恐怖堡下,他早已体验过生不如死的滋味。一根接一根指头、一根又一根脚趾,拉姆斯给他上了这一课,他一辈子都没法忘掉了。 “你不吃东西。”达斯丁伯爵夫人评论。 “不。”吃东西对他来说不是件容易事。拉姆斯把他大部分的牙齿敲成碎片,因而咀嚼成了折磨。用喝的方式要舒服些,虽然他得用双手捧杯才握得稳。 “不喜欢猪肉馅饼吗,大人?我们的胖朋友反复强调,这是我们从未享受过的人间美味哟。”她用酒杯指指曼德勒大人,“你见过这么欢乐的胖子没?瞧他乐不可支的样子,吃起东西来双手并用,活像是在跳舞。” 她说的没错。白港伯爵简直是从故事里走出来的、活灵活现的欢乐胖子。他不只自己乐呵呵,还跟其他贵族谈笑风生,边说边拍别人的背,又高叫着要乐师演奏这首或那首歌谣。“歌手,给我们唱《终结长夜》。”他嚷道,“我知道,新娘子会喜欢这首歌。再不唱唱年轻英勇的丹妮·菲林特,让大家为她掬一把泪。”他那副模样,好像自己才是新郎。 “他喝多了,”席恩道,“借酒来掩盖恐惧。那个人,打骨子里是懦夫。”真是这样吗?席恩其实不太确定。曼德勒的儿子们也都很胖,但在战场上表现上佳。“铁民们开战前也会欢宴,那或许是生命中最后一次狂欢。如果史坦尼斯朝这里进……” “不用担心,他会来的。他必须这么做。”达斯丁伯爵夫人笑出声。“而等他杀到这里,我们的胖朋友只怕会吓得当场尿裤子。他儿子死于红色婚礼,结果他还跟佛雷家的人分享面包和盐,在自己的屋檐下招待他们,并把一个孙女许配出去。你也看见了,他刚才甚至亲自将派呈给佛雷。曼德勒家族是从南方逃难过来的,他们曾被敌手逐出自家的领地和城堡。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现今这大胖子大概想把我们全宰了,但你别看他长这么胖,他决没有这份胆略,对此我确信无疑。在那身鲜美的肥肉下跳动着一颗懦夫的心,就跟……好吧……就跟你的心一样。” 她最后这句话像抽了他一鞭,但席恩不敢顶撞,任何无礼举动都可能付出剥皮的代价。“夫人您怀疑曼德勒大人包藏祸心,就该通报波顿大人。” “你以为卢斯蒙在鼓里?真是个天真孩子。你给我睁大眼睛,看清楚他是如何提防曼德勒的。在威曼大人开动之前,他没碰过任何食物;在威曼大人喝过某桶酒之前,他也不会把那酒送进嘴里。照我看,若胖子真做出什么出格事,卢斯反而会很高兴,因为这意味着额外的乐趣。你知道,卢斯没有感情,多年以前,那些他爱之如命的水蛭就吸干了他所有的激情。如今的他无爱无恨,无喜无悲。这场婚礼对他来说就是场游戏,一场不算太刺激的游戏。在这场游戏里,有的人是猎人,有的人是猎鹰,有的人幕后下注。卢斯以玩弄他人作为消遣。你、我、这帮佛雷、曼德勒大人、他肥胖的老婆、就连他的野种,统统都是他的棋子罢了。”一个仆人走过,达斯丁伯爵夫人伸出杯子,让仆人斟满,又比手势让他为席恩倒满。“说实在的,”她续道,“波顿大人瞧不起这区区公爵之位。北境之王有什么不可以?泰温·兰尼斯特死了,弑君者成了残废,小恶魔逃匿失踪,兰尼斯特家已是群龙无首,而你又贴心地为我们消灭了史塔克家。等时机成熟,老瓦德·佛雷是不介意让他肥胖的小瓦妲当上王后玩玩的,只有白港会制造麻烦,可经过这场与史坦尼斯的决战……我确信鳗鱼大人活不下来。他会跟史坦尼斯死在一起,卢斯会像对付少狼主那样,干净利落地除掉他们两个。剩下还有谁能挑战他?” “您,”席恩道,“只有您。您这位荒冢屯伯爵夫人,凭借婚姻成了达斯丁家家主,本身又出自莱斯威尔家。” 他的评论让她有些得意。她呷了口葡萄酒,黑眼珠闪闪发光。“确切地说,我是荒冢屯的寡妇……另一方面,你说得对,我愿意的话可以阻碍他。卢斯当然也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处处哄我开心。” 她正待再说,忽见三名学士从高台后方的领主门走出——一个高个、一个胖子、另一个非常年轻,但灰袍和颈链令他们看起来就像一个豆荚里出来的。战争爆发前,梅迪瑞克为霍伍德大人服务,罗德雷效力于赛文大人,年轻的亨利则是史拉特大人的学士。现在卢斯·波顿把他们统统带来临冬城,接管鲁温的乌鸦,以恢复此地的通信联络和消息往来。 梅迪瑞克学士单膝跪下,凑到波顿耳边私语。达斯丁伯爵夫人厌恶地扭紧了嘴唇。“如果将来我当上王后,头一件事就是杀尽这帮灰老鼠。他们到处钻营,彼此唧唧喳喳,领主施舍的残羹剩饭养活了他们,他们却朝主人耳朵里灌输些险恶主张。仔细想来,到底谁是主谁是仆?稍有名望的领主都拥有学士,而每个次级领主也都想拥有一个。如果身边没有学士,说明你无足轻重。于是领主们荒废了学业,任由这帮灰老鼠代替他们读写信件,谁又能肯定地说,他们没为自己的目的曲解文字、篡改领主的意图呢?你说,他们到底有什么好?” “他们能治病。”席恩道。对方似乎期待他有所回应。 “没错,他们能治病,他们的手段向来是这么狡猾。每当我们生病受伤、心烦意乱时,他们会照料我们,他们总在我们最虚弱最脆弱时出现。有时他们能治病救人,赢得我们的感激;如若失手,他们也会第一时间给予安慰,我们同样会感恩戴德。出于感激,我们让他们在自己屋檐下栖身,与他们分享所有的隐私和秘密,并让他们参与决策。这样要不了多久,统治者就成了被统治者。 “瑞卡德·史塔克是个好例子。他身边的灰老鼠叫维里斯——这帮臭学士进学城时有两部分姓名,出来却只剩下一部分,你瞧狡不狡猾?由此他们掩盖了真正的身份和出身……但只要你有耐心,还是能挖掘出真相。锻造颈链之前,维里斯学士叫维里斯·佛花。佛花、希山、河文、雪诺……我们给私生子女这些姓氏,是为了让他们知道自己是谁,而他们总急于掩盖。维里斯·佛花的母亲出自海塔尔家……传说他父亲是学城的博士——这帮灰老鼠道貌岸然,尤其是旧镇的老学究们。等他锻造好颈链,他那不可告人的父亲及其朋友们就忙不迭地把他送来临冬城,朝瑞卡德大人耳朵里灌输阴毒的甜言蜜语。我从不怀疑,与徒利家的婚事是他一手促成,他——” 卢斯·波顿起立发言,她立刻闭嘴。公爵大人淡色的眼珠在火炬光芒中闪耀。“朋友们,”他开口时,整个大厅立时安静,席恩甚至能听见寒风撕扯窗户上的木板,“史坦尼斯和他麾下的骑士打着他新近皈依的红神的旗帜,业已自深林堡出发,北边的山地氏族骑着多毛的矮种马为他效命。若气象允许,他会在半月之内抵达这里。与此同时,鸦食安柏率军沿国王大道南下,卡史塔克从东方进军,三路军队将在临冬城会合,史坦尼斯大人打算把我们从这座城堡撵出去。” 霍斯丁·佛雷霍地站起。“我们应该主动出击,各个击破,为什么要坐等他们会合?” 因为阿尔夫·卡史塔克做好了当变色龙的准备,只等波顿大人一声令下。诸侯们纷纷叫嚣出各种建议时,席恩心想。波顿公爵举起双手,示意大家安静。“宴会大厅不宜讨论要事。大人们,我们去书房谈,也好让犬子继续他的婚礼。其他人,留下来享用吃喝。” 恐怖堡公爵闪出门外,三位学士紧跟在后,其他的领主和军官也纷纷跟进。那个外号妓魇的憔悴老头霍瑟·安柏,满脸阴沉,愁眉不展。至于曼德勒大人,由于喝得太多,得由四个壮汉架着扶出大厅。“总得来首鼠厨师的歌,”他靠在自家骑士身上,蹒跚着走过席恩身边时嘀咕道,“歌手,来首鼠厨师的歌。” 达斯丁伯爵夫人最后动身,她走之后,整个大厅似乎陡然沉闷得令人窒息。席恩站起身,这才意识到自己醉得有多厉害。他被桌子绊了一下,打翻了女仆手里的酒壶,酒液犹如暗红的潮流,浸透了靴子和马裤。 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肩膀,五根钢铁般的指头把他捏紧。“你有任务,臭佬。”酸埃林说话时,酸臭的气息透过一口烂牙喷到他脸上。黄迪克和舞蹈师达蒙在旁边。“拉姆斯要你帮他把新娘抱上床。” 恐惧犹如一把尖刀刺穿了他。我很好地扮演了自己的角色,他心想,为何还找上我?但他知道自己无力反对。 拉姆斯老爷已离开了大厅,而他那孤单的新娘似乎早被众人遗忘。她默默地缩在史塔克的大旗下,用双手捧着一只银制高脚杯。他走过去,从她看他的眼神判断,那只高脚杯被她干了不止一次。也许她以为只要喝得够多,就会麻木到能承受任何折磨。席恩不这么想。“艾莉亚夫人,”他唤道,“来吧。该是您履行义务的时候了。” 席恩带女孩从大厅后方离开,六个私生子的好小子一路陪同。他们穿过冰冷的广场去主堡,到主堡后还要登上三段石阶方能抵达拉姆斯老爷的卧室——那是城中少数没怎么被大火波及的房间。舞蹈师达蒙边爬楼梯边吹口哨,剥皮人则吹嘘说拉姆斯老爷答应把染血的床单撕给他一片,以示荣宠。 卧室已为新婚夫妇圆房布置妥当。家具全是崭新的,由辎重车从荒冢屯拖来;华盖床有羽毛床垫和血红色天鹅绒罩子;石地板铺了狼皮。壁炉里炉火烧得正旺,窗边小桌上还点了支蜡烛。餐具柜中放了一壶葡萄酒、两个杯子和半轮有纹理的白奶酪。 卧室里还有一把黑色橡木雕的椅子,铺了红皮革坐垫。他们进门时,拉姆斯老爷正坐在这把椅子里,唇上满是闪亮的唾沫星子。“我甜美的童贞新娘终于来了。好孩子们,你们可以下去了。不包括你,臭佬,你留下。” 臭佬臭佬,不见为好。他感觉到失去的手指蠢蠢欲动;左手两根、右手一根。腰上皮革刀鞘里的匕首那么沉,噢,那么的沉,越来越沉。我的右手只失去了小指,席恩提醒自己,我仍能握住匕首。“老爷,您要我做什么?” “你既把这妞儿献给了我,又怎可不服务周全,连她衣服一并脱掉呢?让我们瞧瞧奈德·史塔克的小女儿到底是哪路货色。” 她跟艾德大人没有血缘关系。席恩几乎说出口。但拉姆斯知道。他一定知道。他为什么还要玩这场残忍的游戏?女孩站在床柱边,像一只受惊发抖的母鹿。“艾莉亚夫人,请您转身,我才好为您宽衣解带。” “不,”拉姆斯老爷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解绳子太浪费时间。直接用刀子割开。” 于是席恩抽出匕首。我只需转过去捅他一刀,匕首就在我手。但他忽然理解了这场游戏。这是另一个陷阱。他告诫自己,记得凯拉和她的钥匙。他正是要引诱我刺杀,才好擒住我,剥了我握匕首这只手的皮。他用左手抓住新娘的裙服。“请站着别动,夫人。”裙服自腰部以下很松,他从那里开始割,慢慢向上,唯恐伤到她。铁刃割过羊毛和丝绸,发出极轻柔的声音。女孩抖得像筛糠,到头来席恩不得不抓住她胳膊方能稳住她。珍妮珍妮,珍珠宝贝,零落成泥。他握得更紧了,用上残废的手残余的全部力量。“站着别动。” 终于,那身裙服被完全割开,一团白色衣料缠在她脚上。“还有内衣。”拉姆斯老爷下令,臭佬执行。 等内衣也被割开后,新娘赤条条地站着,她的新娘盛装如今成了地上白色和灰色的破烂衣裳。新娘的乳房小而坚挺,臀部狭窄瘦弱,腿像鸟儿般纤瘦。她还是个孩子啊,席恩忘了她多幼小,她与珊莎同龄。当然,真正的艾莉亚更小。虽然壁炉的火很旺,新房中却寒气逼人。珍妮苍白的肌肤一直在不住地抖。她的手短暂地抬起来,似乎想遮住乳房,但席恩用嘴无声地说了个“不”字,她看见之后,便停住了。 “你觉得这妞儿有几分姿色,臭佬?”拉姆斯老爷问。 “她……”老爷想要什么答案?去神木林之前,女孩跟他说过什么?人人都称赞我可爱。但她现在一点也不可爱,她背上蛛网状的细细线条,全是鞭痕。“……她很美,很……很美。” 拉姆斯露出招牌式的湿润笑容。“如此说来,这妞儿让你硬了对吗,臭佬?你那话儿是不是在裤子里头急着要破茧而出咧?想不想干第一发?”他哈哈大笑。“临冬城亲王有这个权利,我们北方的领主就该遵循老规矩,享受初夜权。可惜你不是领主,对不?你是臭佬,如果照实说,你连人都不是。”他又喝了口酒,然后随手将杯子扔了出去,在房间对面的墙上砸得粉碎。石墙上溅满红色酒液。“艾莉亚夫人,上床。是的,头靠着枕头,这才是我的好老婆。现在把腿分开,让我们看看你的蜜桃。” 女孩无言地顺从,席恩则朝门口退开一步。拉姆斯老爷坐到新娘身边,伸出一只手朝她大腿内侧摸,接着将两根指头插入。女孩痛得喘了口气。“你那里干得像老骨头。”拉姆斯抽回手,顺势给了妻子一耳光,“明明给我说,你懂得如何取悦男人。难道是骗我吗?” “不——不是,大人。我受过训——训练。” 拉姆斯霍地站起,炉火的光在他脸上跳跃。“臭佬,滚过来,把她办了我才好上。” 半晌间,他糊涂了,“我……您的意思是……老爷,可我没有……我……” “用嘴巴,”拉姆斯老爷指示,“速战速决。如果我脱完衣服她还没湿,我就把你舌头割下来,钉到墙上。” 神木林里,有只乌鸦厉声尖叫。匕首仍在他手上。 他把匕首收进刀鞘。 臭佬,我是臭佬,臭名缠绕,处处讨饶。他弯下腰去完成老爷交代的差事。 317.第317章 监视者 “让我们看看人头。”他的亲王下令。 阿利欧·何塔抚过长斧光滑的斧柄,抚过他岑木和钢铁的爱妻,自始至终监视着场上众人。他监视着白骑士巴隆·史文爵士及其随员一行;他监视着分坐不同桌子的沙蛇;他监视着老爷、夫人与仆人们,盲眼老管家及年轻的米斯学士。后者有柔滑的胡须,挂着谦卑的笑容。侍卫队长半隐在阴影中,监视全场。效忠。服从。守护。这是他的职责。 其他人都盯着那个盒子。它是乌木做的,带有银制搭扣和铰链,毫无疑问很精美,其中盛装的东西更能决定此刻聚集在阳戟城旧宫里许多人的身家性命。 卡洛特学士穿过大厅来到巴隆·史文爵士身前,拖鞋在地板上沙沙作响。这个圆胖的小个子穿着新袍子,袍上有暗褐色粗线条、灰色粗线条和红色细线条,甚是华美。他鞠了一躬,将盒子从白骑士手中接过,捧回高台,交给在女儿亚莲恩和过世弟弟挚爱的情妇艾拉莉亚之间、轮椅上的道朗·马泰尔。一百根香烛的气息弥漫在空气中,宝石在老爷们指间和夫人们的发网与腰带上闪烁。阿利欧·何塔也把自己的铜鳞甲打磨得像镜子那么光亮,以反射烛火的光辉。 沉默笼罩大厅。整个多恩领都屏住了呼吸。卡洛特学士把箱子放在道朗亲王轮椅前的地板上。学士的手指曾是那么稳健精准,现在开箱子的动作却如此笨拙迟钝。他打开箱子,露出里面的头骨。何塔听见有些人在清喉咙,佛勒家的双胞胎互相说着悄悄话,艾拉莉亚·沙德闭上双眼,呢喃了一句祷词。 侍卫队长发现巴隆·史文爵士紧张得像拉满弦的弓。新到的白骑士不如之前那位那么高挑英俊,但胸膛更宽厚、身材更粗壮、胳膊全是肌肉。他雪白的披风在咽喉处用一只双天鹅银扣扣住,其中一只天鹅是象牙制、另一只是玛瑙制,阿利欧·何塔认为那两只天鹅正在战斗,而佩戴它们的也是战士。此人比之前那个难对付。此人不会像亚历斯爵士那样直挺挺撞上我的长柄斧。他会举盾坚守、逼我上前迎战。但即便事情演变到那地步,何塔也不惧怕。他早已磨利了斧头,时刻准备迎接挑战。 队长容许自己瞥了箱子一眼,陈列在黑毛毯上的骷髅微笑着回望他。骷髅都会笑,而这颗笑得特别灿烂,因为它比谁都大。侍卫队长没见过这么大的骷髅头:硕大坚实的额头、宽阔的下巴,烛光下白得跟巴隆·史文爵士的披风一样。“把它搁上台座。”亲王下令,眼中泪光闪烁。 台座是一根黑色大理石柱,比卡洛特学士还高三尺。矮胖的学士踮起脚尖还够不着,阿利欧·何塔正要去帮一把,却被奥芭娅·沙德抢了先。她今天没带鞭子和盾牌,但看起来仍像个怒冲冲的男人。她没穿女人的裙服,穿的是男人的马裤和长达脚肚子的束腰外衣,腰部用一条太阳铜片腰带束紧,棕发在脑后绑个马尾。她伸手把骷髅从学士柔软的手掌里一把夺过,放到大理石柱顶上。 “魔山终于倒下了。”亲王沉痛地说。 “他临死前是不是很受了一番折磨,巴隆爵士?”特蕾妮·沙德用小女孩询问自己裙子好不好看的语气问。 “他临死前惨叫了好多天,小姐。”白骑士回答,他脸上的神情显示不想多说,“红堡里的人都听到了。” “你困扰吗,爵士?”娜梅小姐问。她穿一件透明的上等黄丝裙服,烛光照出里面穿戴的宝石和金链。她这身打扮过于放荡,似乎令白骑士很不舒服;相反,何塔却松了口气。娜梅莉亚穿得越少危险也就越少,平时她总是随身携带了十几把利器。“天下皆知,格雷果爵士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屠夫,他罪该万死。” “或许是这样罢,小姐。”巴隆爵士道,“但格雷果爵士毕竟是个骑士,骑士应该手握长剑而死。使毒是卑鄙下流的手段。” 特蕾妮笑了。她乳白和绿色的裙服有长长的蕾丝袖子,如此纯洁,如此淡雅,任何人看见都会以为她是最守规矩的处女。但阿利欧·何塔清楚她的底细。她柔软的白掌下手甚至比奥芭娅长满老茧的手更毒辣。队长严密监视着她,不放过她指头任何细微动作。 道朗亲王皱起眉头。“话虽如此,巴隆爵士,但娜梅小姐的看法更实际。如果说世上有谁活该惨叫至死,非格雷果·克里冈莫属。他谋杀了我的好妹妹,还把她孩儿的脑袋撞碎在墙上。我唯愿他在地狱里被烈火焚烧,这样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才能安息。” “今天,我们见证了多恩领等待多年的正义,我很高兴能活着看到这一天。兰尼斯特家族终于实践了诺言,偿还了这笔多年以前的血债。” 亲王示意盲眼的老管家里卡索起身,带领大家祝酒。“老爷们夫人们,让我们为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托曼一世干杯!” 管家一边说,厅里的仆人一边端着酒壶把客人们的酒杯斟满。酒是多恩的烈性葡萄酒,深红如血,带有复仇的甜蜜。但队长没喝,他在宴会上向来滴酒不沾。亲王本人也没喝——亲王喝的是米斯学士为他调制的罂粟花汁酒,以减轻肿胀关节的疼痛。 白骑士喝了,以示遵从礼仪。他的同伴们也都喝了。喝酒的还有亚莲恩公主、乔戴恩小姐、神恩城领主、柠檬林的骑士、魂丘伯爵夫人……乃至奥柏伦亲王挚爱的情妇、亲眼在君临目睹他惨死的艾拉莉亚·沙德,他们纷纷饮下代表和解的酒。何塔更关注那些不动杯子的人:戴蒙·沙德爵士、崔蒙德·戈根勒斯伯爵、佛勒双胞胎、达苟士·曼伍笛、狱门堡乌勒家的人和骨路威尔斯家的人。若有麻烦,必是他们中哪位挑事。多恩领是一片惯于自行其是的土地,道朗亲王不若七国其他大领主那么强势。他麾下的许多诸侯认为他软弱可欺,他们巴不得与兰尼斯特公开决裂,向铁王座上的小鬼国王宣战。 最桀骜不驯的要数沙蛇们,“沙蛇”是亲王过世的弟弟红毒蛇奥柏伦的私生女,其中三位就在会场上。道朗·马泰尔是全世界最睿智的亲王,侍卫队长没资格质疑他的决定,但他实在想不透,亲王为何要把奥芭娅、娜梅莉亚和特蕾妮从长矛塔上各自的囚室里释放出来。 特蕾妮以一阵喃喃低语来抵制里卡索的话,娜梅则轻蔑地摆摆手,至于奥芭娅,她任仆人把杯子斟满,然后把红酒全倒在地板上。一个女仆赶紧跪下来擦,而奥芭娅就此扬长而去。片刻后,亚莲恩公主向众人致歉,跑去追她。奥芭娅不会把怒气发泄在小公主身上,何塔明白,她们是堂姐妹,感情一向很好。 宴会一直持续入夜,微笑的骷髅在黑色大理石柱顶端俯瞰众人。席间一共有七道菜,以荣耀七神和御林铁卫的七个兄弟。菜包括柠檬鸡蛋汤,填奶酪和洋葱的长青椒,七鳃鳗派,蜂蜜烤阉鸡,还有从绿血河底捞上来的鳃须鱼,大得要四个仆人才能将其抬上桌。接着又上了风味蛇汤,乃是用七种不同的蛇肉合着火龙椒、血橙及少许蛇毒用文火炖制而成。何塔知道那汤非常辛辣,虽然他自己从没喝过。蛇汤之后是冰冻果子露,以凉爽口舌。至于甜点,每个人都得到骷髅头形状的棉花糖,里面裹了甜甜的奶油蛋羹和小块李子肉及樱桃肉。 吃填青椒时亚莲恩公主就回来了。我的小公主,何塔心想,但亚莲恩已是女人了,绯红丝衣毫无掩饰地衬托出她姣好的身材。最近她变了很多,她为弥赛菈加冕的阴谋被人出卖,落得一败涂地,她的白骑士被何塔砍得身首异处,她自己也被关进太阳塔,禁闭思过。这些无疑都是她改变的原因,但还有别的东西,她父亲把她放出来之后向她吐露了某个秘密。至于是什么秘密,侍卫队长无从得知。 亲王让女儿坐在自己和白骑士之间,代表至高的荣誉。亚莲恩返回座位时面露微笑,凑到巴隆爵士耳边说了句悄悄话。骑士没回答,何塔发现他吃得也很少:一匙汤、一口青椒、一只鸡腿、几片鱼。他完全没碰七鳃鳗派,蛇汤只沾了一小口就推开了——这一小口已让他满头大汗。何塔对此深表同情。当初他刚来多恩,辛辣的食物让他肠胃打结,舌头更是火辣辣的痛。不过那已是陈年往事,现在他不仅头发变白,多恩人能吃的他也都能吃。 巴隆盯着那骷髅棉花糖,抿紧嘴唇,犹豫地看了亲王一眼,想弄清这是不是嘲弄。道朗·马泰尔没在意,但他女儿注意到了。“厨师开个小玩笑而已,巴隆爵士。”亚莲恩道,“我们多恩人生性潇洒,在我们眼中死亡也不神圣。您不介意开开玩笑吧?”她的指尖扫过白骑士的手掌。“希望您对多恩留下了好印象。” “沿途每个人都很好客,小姐。” 亚莲恩摸了摸扣住他披风的那对争斗天鹅。“我一直很喜爱天鹅。在盛夏群岛以北,没有比它更漂亮的鸟儿。” “本地的孔雀也不差。”巴隆爵士说。 “它们是不错,”亚莲恩道,“但空虚、自大、颜色俗丽、华而不实。我宁肯要一只宁静的白天鹅或优雅的黑天鹅。” 巴隆爵士听了点点头,继续喝酒。此人不像他的誓言兄弟那么好引诱,何塔心想,亚历斯爵士虽然一把年纪,心底却还是个孩子,而此人是小心警觉的战士。队长很容易发现白骑士的局促不安。这是个陌生的地方,而他不喜欢这里。何塔对此颇为理解。多年前,他护送他的公主初次踏上多恩的土地时,也觉得这里古怪。大胡子僧侣之前教会了他维斯特洛的通用语,但多恩人说话太快,他还是跟不上。他觉得多恩女人过于淫荡、多恩酒太酸、多恩的食物添加了太多奇怪的辣子,而多恩的太阳日复一日地在晴朗的蓝天上蒸烤大地,比苍白的诺佛斯太阳炎热多了。 巴隆爵士此行虽比他当年路途近,花的时间并不少,队长对此心知肚明。巴隆带了三名骑士、八个侍从、二十个武士和一群马夫仆从从君临出发,刚过群山进入多恩地界,就被一轮接一轮的宴会、狩猎和庆典拖延了行程。他经过的每个城堡都无所不用其极地招待他,使他直到现在才姗姗来迟到达阳戟城,而且弥赛菈公主和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都没有出来迎接。白骑士知道一定出了事,何塔能察觉到,但他的不安还有别的理由。或许是沙蛇们让他紧张。若果真如此,奥芭娅的归来可谓火上浇油。她一言不发地坐回座位,闷闷不乐地绷着张臭脸,既无微笑也没说话。 将近午夜时分,道朗亲王才转向白骑士:“巴隆爵士,我们高贵的太后陛下托您转交的亲笔信,我读过了。信中内容您都清楚吧,爵士先生?” 何塔发现骑士紧张起来。“是的,殿下。太后陛下吩咐我做好准备,护送她女儿回君临探亲。托曼国王陛下昼夜思念姐姐,盼望弥赛菈公主能回宫与他小聚几日。” 亚莲恩公主面露伤感。“噢,好爵士,可我们大家都喜欢上了弥赛菈。她和我弟弟崔斯丹是形影不离的一对儿。” “我们也欢迎崔斯丹王子前往君临做客。”巴隆·史文说,“我敢肯定,托曼陛下渴望跟他交朋友。陛下身边的同龄伙伴实在是少了一些。” “儿时结成的友谊往往可以维系一生。”道朗亲王评论,“将来崔斯丹和弥赛菈结婚以后,他跟托曼也就是兄弟。瑟曦太后陛下真可谓高瞻远瞩,两个孩子正该多多接触,早日成为好友。多恩当然会想念他,但崔斯丹长大了,不能老待在阳戟城里,要让他见识外面的大千世界,这才有助于成长。” “君临一定会给他最热情的招待。” 他为何大汗淋漓?队长边看边想,大厅相当凉爽,而他又没再喝肉汤。 “至于瑟曦太后陛下的其他提议——”道朗亲王说,“也是相当重要。自我弟弟不幸过世,多恩领在御前会议中的席位便空了出来,这种情况于国不利。陛下尤为看重我的谏言,对此我深感荣幸,但我实在身体有恙,能否改为走海路呢?” “走海路?”巴隆爵士大吃一惊,“那……那样安全吗,亲王殿下?我素来听说海上秋天多风暴,还有……海盗聚集在石阶列岛,这个……” “哦,海盗。您说得对,爵士先生,还是原路返回比较安全。”道朗亲王友好地微笑,“我们不如明天再讨论这个话题。到了流水花园,我们把整件事一起告诉弥赛菈。届时她该多兴奋啊,我知道,她也一直思念着弟弟。” “我渴望尽快觐见公主,”巴隆爵士说,“并参观您的流水花园。听说那里很美。” “美丽而又宁静,”亲王介绍道,“清风拂面,水波粼粼,孩子们尽情欢笑。流水花园是我在世间最流连的地方。爵士先生,我的祖先修建这座花园给他的坦格利安新娘居住,为她遮挡多恩的沙尘与暑气。她叫丹妮莉丝,是贤王戴伦之妹,她的婚姻确保了多恩领并入七大王国的版图。全国上下无人不知那女孩爱着戴伦王的私生哥哥戴蒙·黑火,黑火也深爱着她,但国王认为两个人的情欲不能与千万人的福祉相提并论,即便那是他的至亲。丹妮莉丝把花园变成了孩子们的乐土,一开始只有她自己的孩子,后来领主和有产骑士们的儿女也被送来与亲王的孩子作陪。某个特别炎热的夏天,地面似要烤焦,她可怜服侍她的马夫、厨子和仆人们,便邀请他们的孩子也到水池和喷泉里嬉戏,这个传统一直保持至今。”亲王抓住轮椅,将自己推离桌边。“请原谅,爵士先生,长篇大论令我疲累,而我们明日破晓还要出发。奥芭娅,请送我回房好吗?娜梅莉亚、特蕾妮,你们也过来,来给大伯道个晚安。” 亲王这么吩咐,推轮椅的任务便落到奥芭娅·沙德头上。她将轮椅推出阳戟城的宴会大厅,穿过长长的走廊,回去书房。阿利欧·何塔和其他两个沙蛇、亚莲恩公主及艾拉莉亚·沙德随后跟上。卡洛特学士穿着拖鞋急匆匆地追赶,他捧着魔山的头骨,好像捧着婴儿。 “你不会真把崔斯丹和弥赛菈送去君临吧?”奥芭娅边推车边问。她的步子太大,迈得又急,轮椅的大木轮在切割粗糙的石地板上擦出难听的噪声。“你真那么做,我们就永远见不到那女孩了,而你的儿子也将做一辈子铁王座的人质。” “你当我是傻瓜吗,奥芭娅?”亲王叹口气,“很多事你不知情。此地处处耳目,不宜讨论。如果你能管住舌头,回头我或许会开导你。”他脸一皱,“为着你对我的爱,推慢点。刚才的颠簸就好像给了我膝盖一刀。” 奥芭娅把推车速度猛然减慢。“照你说,该怎么做?” 她妹妹特蕾妮接口:“还不是一如既往呗,”她噘起嘴,“拖延、犹豫、敷衍。噢,要论无所作为,我们英勇的大伯说是第二,天下没人敢当第一。” “你误解了他。”亚莲恩公主反驳。 “闭嘴。统统闭嘴。”亲王下令。 直到书房门紧闭,他才调转轮椅,面对女人们——即便这动作也疼得他呼吸急促。盖住他双腿的密尔毯子被车辐缠住,他不得不伸手拽紧,以防它撕裂。毯子底下他的腿惨白、绵软、可怖,双膝红肿,几乎成了紫色的脚趾有常人的两倍大。这番景象阿利欧·何塔见过上千次,但每次看见仍不忍卒睹。 亚莲恩公主连忙上前。“让我帮你,父亲。” 亲王把毯子拽了出来。“我至少还能管好自己的毯子。”他很坚持这点。三年前,他的腿就废了,但他的胳膊和肩膀中还有些力量。 “亲王殿下,要我为您送上一杯罂粟花奶吗?”卡洛特学士问。 “喝一桶才治得了我的疼。行了,谢谢你,今晚不用,我得保持神志清醒。你下去吧。” “好的,亲王殿下。”卡洛特学士鞠了一躬,他柔软的粉色手掌仍抓着格雷果爵士的头骨。 “拿给我,”奥芭娅·沙德一把抓过头骨,伸长手臂举在空中观看,“魔山到底长什么样?凭什么说这是他?既然人头可用焦油保存,他们为何只送来头骨?” “大概是因为焦油会玷污盒子吧。”娜梅小姐猜测。卡洛特学士匆匆离去,“没人亲眼见证魔山死去,更没有人目睹他身首异处。我承认,这点让我很疑惑,但说实话,婊子太后拿这个欺骗我们有什么意义?如果格雷果·克里冈还活着,真相早晚会暴露,那家伙可是全维斯特洛最高的人,足有八尺。等到露了馅,瑟曦·兰尼斯特就会失信于七国上下,白痴才会冒这风险。这对她有何利益可言?” “这颗头确实够大,”亲王说,“而我们清楚奥柏伦给他留下了致命伤。从那以后我们收到的每份情报都说克里冈正在极大的痛苦中缓缓走向死亡。” “正如父亲的意图。”特蕾妮道,“姐妹们,说实话,我知道父亲用的哪种毒。他的长矛哪怕只是划破了魔山的皮肤,克里冈也难逃一死,不管他身躯有多庞大。你们可以怀疑小妹,却不要质疑父亲大人。” 奥芭娅叫道:“我以前没有、以后也决不会质疑他。”她给了头骨一个嘲弄的吻。“我向他保证,这只是开始。” “只是开始?”艾拉莉亚·沙德难以置信地喊道,“诸神在上,我宁愿以此作为结尾。泰温·兰尼斯特死了,劳勃·拜拉席恩、亚摩利·洛奇爵士,现在又加上格雷果·克里冈,谋杀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的凶手都死了。就连乔佛里——那个伊莉亚在世时还没出世的孩子——也死了。我亲眼看见那孩子抓着自己的喉咙,窒息身亡。你们还想杀谁?难道非要杀了弥赛菈和托曼,才能让雷妮丝和伊耿长眠吗?这事什么时候能画上句号?” “既以血始,必以血终。”娜梅小姐回答,“等我们拆掉凯岩城,让见不得人的死蛆蠕虫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等我们颠覆了泰温·兰尼斯特和他的一切作为,到那时,这事才算了结。” “那个人死在自己的亲儿子手上。”艾拉莉亚反驳,“你还想怎样?” “我宁愿他死在我手上。”娜梅小姐找了把椅子坐下,长长的黑辫子从一边肩膀垂到膝盖。她遗传了父亲的美人尖,眼睛大而明亮,酒红色嘴唇卷出一个妩媚的笑。“那样的话,他就不会死得那么痛快了。” “格雷果爵士看上去孤单得紧,”特蕾妮用甜美的修女腔调说,“我很确定,他渴望多几个伴。” 艾拉莉亚已是泪流满面,黑眼珠闪闪发光。即便哭泣时,她依然有种力量,侍卫队长心想。“奥柏伦想为伊莉亚报仇,你们三个想为他报仇。我提醒你们,我也有四个女儿,四个都是你们的好妹妹。我的伊莉亚今年已经十四岁,几乎是女人了,奥贝娜十二岁,很快也要来潮。她们崇拜你们,正如多娜和萝芮崇拜着她们。如果你们中哪位死了,是要伊莉亚或奥贝娜去为你们报仇吗?以后又要多娜和萝芮为她们的姐姐报仇?为什么这事要一轮又一轮无休无止无限循环下去?我问你:冤冤相报何时了?”艾拉莉亚·沙德把一只手放在魔山的头骨上。“我亲眼看着你们的父亲死去,而杀人凶手就在这里。试问我可以把这颗头骨带回床上,让它在黑夜里给我安慰吗?它能让我欢笑、能为我谱写歌谣、能在我年迈体衰时关心照顾我吗?” “那你要我们怎么做呢,女士?”娜梅小姐质问,“难道你要我们放下长矛,一笑泯恩仇?” “无论我们愿不愿意,战争很快就会爆发。”奥芭娅说,“铁王座上坐着个小鬼。史坦尼斯大人占据了长城,正把北方诸侯招集麾下。太后和王后像母狗抢骨头一样争夺托曼。铁民夺取盾牌列岛之后,深入曼德河抢掠,将战火烧到了河湾地的腹心——这意味着高庭无暇他顾。我们的敌人分崩离析,时机已然成熟。” “什么时机?收获更多骷髅的时机?”艾拉莉亚·沙德转向亲王,“她们什么也不懂,我不想再听她们啰唆了。” “回去照顾你的孩子吧,艾拉莉亚,”亲王告诉她,“我向你保证,她们决不会受伤害。” “亲王殿下。”艾拉莉亚吻过他的额头后离去。阿利欧·何塔感到一阵悲哀。她是个好女人。 等她走后,娜梅小姐开口:“我知道她深爱着父亲,但她显然不了解他。” 亲王惊奇地看着她。“对你父亲,她了解的程度比你深得多,娜梅莉亚。而且她和你父亲过得非常幸福。人这一辈子,到头来温柔的心灵往往比骄傲或勇气更可贵。不过就事论事,艾拉莉亚确实不了解眼前局势,我也不会让她卷入。战争已经打响。” 奥芭娅笑道:“哈,这还要感谢我们亲爱的亚莲恩一手促成喽。” 公主脸红了,何塔发现她父亲脸上闪过一丝怒火。“她做那些既为她自己也是为了你们。你们不该嘲笑她。” “真是愧不敢当啊。”奥芭娅·沙德不依不饶,“叔叔,你尽管拖延耽搁、搪塞掩饰、不思进取好了,巴隆爵士终究会到流水花园觐见弥赛菈公主,他会发现她少了只耳朵。等那女孩告诉他,你的队长是如何用他那柄钢铁老婆把亚历斯·奥克赫特从头到尾劈成两半的,届时……” “不,”亚莲恩公主从软垫椅子上站起来,将一只手放在何塔胳膊上,“你们不了解真相,亚历斯爵士是杰洛·戴恩所杀。” 三条沙蛇面面相觑。“暗黑之星干的?” “暗黑之星干的,”他的小公主确认,“他试图谋害弥赛菈公主。公主会把事情真相原原本本讲给巴隆爵士听。” 娜梅小姐笑了。“至少这最后一句是真的。” “全是真的。”亲王确认,同时痛得一缩。是痛风的关系,还是因为谎言?“杰洛爵士畏罪潜逃回高隐城,我们鞭长莫及。” “暗黑之星干的。”特蕾妮咯咯浅笑,“有何不可?全推他头上得了。不过这话巴隆爵士能信吗?” “弥赛菈说出口的话,他没道理不信。”亚莲恩坚持。 奥芭娅嗤之以鼻。“她今天可以为我们圆谎,明天也可以,但迟早有一天会被人探出真相。等巴隆爵士把真相带回君临,必然撕破脸皮、刀兵相见。我们怎容他离开?” “干掉他。”特蕾妮提议,“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他的随员全干掉,连那些甜美的小侍从也不放过。这似乎……噢,有点儿粗暴啊。” 道朗亲王闭上了眼睛,又复睁开。何塔发现亲王的腿在毯子下颤抖。“倘若你们三个不是我弟弟的女儿,我会立刻把你们送回牢房,一直关押到骨头变灰。不过我现在要带你们一同前往流水花园,如果你们有脑子的话,就给我好好学一课。” “学一课?”奥芭娅问,“那里只有光屁股的孩子。” “没错。”亲王说,“我给巴隆爵士讲了个故事,但没讲完。丹妮莉丝在橙子树下看着孩子们在水池中嬉戏时,忽有感悟:这些裸体的孩子就只是孩子,谁也分不清他们出身高贵与否,他们同样纯洁、同样脆弱,同样地生机勃勃、同样地需要爱护。‘他们就是你的国家,’她如此教育自己的儿子和继承人,‘无论你做什么,都要记得他们。’我母亲在我长大离开水池时,对我说过同样的话。作亲王的号召人民拿起长矛很容易,但到头来付出代价的却是孩子们。为了孩子们、为了国家的未来,明主不可怒而兴军,兴军则必操万全之把握。 “我不瞎也不聋。我知道你们以为我软弱无能、担惊受怕、人见人欺,但你们的父亲了解我更深。奥柏伦无愧于毒蛇之名,危险致命、变化叵测,没人敢踩他;我则是那随风摇摆的青草,殷勤柔顺、和蔼芬芳。谁会惧怕青草呢?但正是青草掩蔽了毒蛇的行踪,青草是毒蛇的保护伞,掩护他扑杀敌人。你们的父亲和我合作无间,远超你们想象……现在他死了,留下的问题是:我能否像信任他那样信任他的女儿,让她们代替他的位置?” 何塔依次监视着三条沙蛇。鼠褐色头发的奥芭娅身穿煮沸皮甲,皮甲上的铁钉生了锈,那双离得很近的眼睛怒气冲冲;橄榄色皮肤的娜梅莉亚慵懒优雅,长长的黑发用红金色头绳绑成辫子;蓝眼金发的特蕾妮挥动着柔软的小手掌,发出轻笑声,好像是个长不大的女孩。 特蕾妮代表她们三人回答:“叔叔,我们受不了的是无所作为。若你派给我们任务,任何任务都好,你将会发现我们是你麾下最忠实、最得力的助手。” “答应得好,”亲王道,“但言语就像风。你们是我弟弟的女儿,我爱你们,但我也学会了不信任你们。我需要誓言:你们愿意发誓服侍我,并服从我的一切命令吗?” “如果必须的话。”娜梅小姐说。 “那现在就发誓,以你们父亲的坟墓之名。” 奥芭娅脸一黑。“如果你不是我叔叔——” “我是你叔叔,也是你的亲王。你要么发誓,要么走人。” “我发誓。”特蕾妮道,“以父亲的坟墓之名。” “我发誓,”娜梅小姐说,“以奥柏伦·马泰尔、多恩的红毒蛇之名,他是一个比你强太多的人。” “好吧,”奥芭娅说,“算上我一个。以父亲之名,我发誓。” 亲王显然放松了些,何塔注意到他沉进轮椅里。亲王伸出一只手,亚莲恩公主走到他身边握住。“告诉她们吧,父亲。” 道朗亲王粗浊地吐了一口气。“多恩在宫中有人,有朋友告诉我们内幕消息。瑟曦的邀请是个陷阱,崔斯丹根本到不了君临。回去的路上,在御林某处,巴隆爵士的队伍会被匪徒袭击,而我儿将被牺牲掉。他们邀我一同进宫,目的是要我见证这场袭击,以为太后洗脱嫌疑。噢,那些土匪?他们会叫嚷着‘半人万岁!半人万岁!’发起攻击。巴隆爵士甚至会瞥见一眼小恶魔的身影,虽然不会有别的目击者。” 阿利欧·何塔以为任何事都不能让沙蛇们震惊。他错了。 “七神在上。”特蕾妮轻声道,“崔斯丹?这是为什么?” “那女人一定疯了,”奥芭娅说,“他还是个孩子。” “耸人听闻。”娜梅小姐说,“我不信,御林铁卫的骑士不可能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他们都发誓服从,跟我的侍卫队长一样。”亲王说,“起初我也不信,但你们都看见我提出走海路时,巴隆爵士如何推诿了。走海路将毁了太后陛下的精心安排。” 奥芭娅涨红了脸。“把我的长矛还来,叔叔。瑟曦送给我们一颗人头,我们要送还她一袋。” 道朗亲王举起一只手,他的指节像熟透的樱桃那么黑、那么大。“巴隆是我屋檐下的客人,吃过我们的面包和盐,我不可以加害他,不能蛮干。我会带他去流水花园,让他听过弥赛菈的故事后,派乌鸦给太后报信。女孩会求他讨伐伤害她的人,我没看走眼的话,史文将不会拒绝。奥芭娅,到时我要你领他赶赴高隐城捉拿暗黑之星。另一方面,现在还不是多恩领公开与铁王座决裂的时候,我们没法阻止弥赛菈与母亲团聚,但我不会同行。这个任务交给你,娜梅莉亚。兰尼斯特不会喜欢这安排,正如他们不喜欢我派出奥柏伦,可他们同样没法拒绝。我们需要在御前会议上发言,需要在宫中安插耳目。但你要小心,君临是个毒蛇窝。” 娜梅小姐鬼魅地一笑。“怎么,叔叔,我喜欢毒蛇。” “那我呢?”特蕾妮忙问。 “你母亲是个修女。奥柏伦曾告诉我,她从你摇篮时期就给你念《七星圣经》了。我也派你去君临,但你跟你姐姐去的是不同的山丘——圣剑骑士团和星辰武士团都已重建,这个新任总主教不像前几任那样是傀儡。我要你试着去接近他。” “有何不可呢?白色很适合我穿,白色让我显得……纯真。” “很好,”亲王说,“很好。”他犹豫了一下。“如果……如果某桩安排能够完成,我将分头发出行动信号。抓住瞬息万变的局势,方能赢得权力的游戏。” “我知道你们决不会辜负大家,姐妹们。”亚莲恩走到每一条沙蛇面前,依次执起她们的手,轻轻印下一吻,“凶猛的奥芭娅、亲切的娜梅莉亚、甜美的特蕾妮。我爱你们。愿多恩的太阳与你们同在。” “不屈不挠!”三条沙蛇异口同声地叫道。 亚莲恩公主在她们离开后留了下来,阿利欧·何塔一如既往地站在原位。 “有其父必有其女。”亲王评论。 小公主微笑:“三个长奶子的奥柏伦。” 道朗亲王哈哈大笑。何塔已太久没听到亲王的笑声,快忘记那是怎样的了。 “不过依我之见,该送我去君临,而非娜梅小姐。”亚莲恩说。 “不,这任务太危险。你是我的继承人,肩负着多恩的未来,你的位置在我身边。很快,我还要交给你另一个任务。” “你刚才提到的那桩‘安排’,最近可有消息?” 道朗亲王与她分享了一个私密的笑容。“消息从里斯传来。有支庞大的舰队曾在那里停靠加水,舰队以瓦兰提斯船为主,运载着一支军队。没人知道这帮人的身份或他们的目的地。里斯人提到大象。” “不是龙吗?” “他们提的是大象,不过把小龙隐藏在大船货舱里应该不是难事。丹妮莉丝在海上航行时是最容易出事的,如果我是她,同样会保护自己,尽量隐藏行踪,打君临方面一个措手不及。” “你觉得昆廷在这支队伍里?” “可能在,也可能不在。根据他们在维斯特洛的登陆点,我们就能判断出来。昆廷会想尽一切办法,说服这支队伍沿绿血河上行,把她带给我。不过现在谈这些为时过早。亲吻我吧,我们明日破晓就启程去流水花园。” 也就意味着正午时才会出发,何塔心想。 亚莲恩走后,队长放下长柄斧,把道朗亲王抱到床上。“直到魔山打碎我弟弟的头颅,我们多恩领都没在五王之战中损失一兵一卒,”何塔为他盖上毯子时,亲王轻声细语地说,“告诉我,队长,这究竟是我的羞耻,还是我的荣耀呢?” “我没资格作评判,亲王殿下。”效忠。服从。守护。单纯的誓言,单纯的人。这才是他懂得的一切。 318.第318章 琼恩 黎明前的寒意中,瓦迩裹着一件大得能包住山姆的熊皮斗篷等在大门前,身旁有一匹备好鞍配的灰色矮种马,毛发蓬松,一只眼睛是白子。穆利和忧郁的艾迪这对护卫不情不愿地站在她身旁,呼吸在黑暗的冷空气中凝成白霜。 “你们弄了匹盲马?”琼恩狐疑地问。 “只是半盲,大人,”穆利解释,“而且它很健壮。”他轻拍矮种马的脖子。 “马是半盲,但我不瞎。”瓦迩说,“我知道往哪儿走。” “女士,我重申,此事你可以拒绝。其中风险——” “——由我来承担,雪诺大人。我并非南方的贵族小姐,而是女自由民,我比所有的黑衣游骑兵都更了解这片森林。它对我来说毫无鬼影。” 希望如此。琼恩把希望寄托在她身上,相信瓦迩能从黑杰克布尔威及其同伴送命的地方平安返回,相信自由民不会伤害她……但他们心知肚明,森林里不止有野人。“食物带够了么?” “硬面包、硬奶酪、燕麦蛋糕、腌鳕鱼、腌牛肉、腌绵羊肉,还有一袋能冲走嘴里盐味儿的甜酒。我不会饿死的。” “好吧,你们该出发了。” “我答应你,雪诺大人,无论能否带回托蒙德,我都会回来。”瓦迩抬起头,半月当空,“预计在满月的第一天。” “好。”别食言,他心想,否则史坦尼斯会要我脑袋。“你能保证照顾好我们的公主吗?”国王问,而琼恩确实保证过。但瓦迩不是公主,我告诉过他几百遍了。这是个孱弱的借口,用来掩盖食言的事实,父亲绝不会赞同他这样做。我是守护王国的坚盾,琼恩提醒自己,不管怎样,相比个人荣誉,长城更紧要。 长城下的隧道阴冷如冰龙的肚腹,曲折似盘卷的毒蛇。忧郁的艾迪手握火把在前方引路,穆利拿钥匙开启三重门,那些门有人手般粗的黑铁栅栏。每道门前的守卫都向琼恩·雪诺点头行礼,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瓦迩和她的矮种马。 他们穿过新伐木头做的厚重大门,来到长城北侧。野人公主停下片刻,极目远眺。史坦尼斯国王大胜之地,如今是一片皑皑白雪,鬼影森林在更远处张开漆黑静谧的大口,虎视眈眈。半个月亮的清辉把瓦迩的蜜色头发染成银白,让她的脸颊宛若新雪。她深吸一口气:“外面的空气如此甜美。” “我的舌头冻麻了,只感到冷。” “冷?”瓦迩轻笑,“才不是。真正的冷会让你呼吸都痛。当异鬼到来……” 这想法让人不寒而栗。琼恩派出的另外六名游骑兵至今未归。别着急,他们可能在回来的路上。但他心中另一个声音坚持,他们死了,全死了。是你派他们去送死,现在你还要瓦迩去送死。“请向托蒙德转述我的话。” “他可能不上心,但至少会听听。”瓦迩轻轻吻了他的脸颊。“我感谢你,雪诺大人。为了半盲的马,为了腌鳕鱼,为了自由的空气。为了希望。” 他们的呼吸融在一起,蒸腾成一团白气。琼恩·雪诺后退一步。“我唯一想要的感谢是——” “——巨人克星托蒙德。没错。”瓦迩拉起熊皮斗篷的兜帽,棕色熊皮间杂着灰色,“走之前,最后一个问题:是你杀了贾尔么,大人?” “长城杀了贾尔。” “我这么听说的。但我需要确定。” “我向你保证,我没杀他。”但他若不摔死,我也许会下手。 “好吧,那就再会啰。”她几乎是玩笑般地说。 琼恩·雪诺并未接话。这里太黑太冷,他没有开玩笑的心情,何况时候不早了。“很快会再见的。你会回来,就算不为别的,也为了孩子。” “卡斯特的儿子?”瓦迩耸耸肩,“他不是我的亲人。” “我听见你唱歌给他听。” “我是唱给自己听,他听到了该怪我么?”她嘴角微微上翘,“他听到就笑了,嗯,倒也不错。他是个可爱的小怪物。” “怪物?” “乳名嘛,我总得找个名字称呼他。注意给他保暖,保护他平安。为了他母亲和我,让他远离那个红袍女。她知道他的身份,她能在火焰里看到东西。” 艾莉亚,他希望红袍女真能看到。“不过是灰烬与烟尘。” “应该说国王和魔龙。” 又是龙。琼恩似乎能看见魔龙在夜空中盘旋,漆黑的翅膀衬出一片火海。“她要是知道,早把孩子带走了——我是指妲娜的孩子,不是你的怪物。国王只消听到一点风声,这事就完了。”我也完了。史坦尼斯会把这当成叛国。“她要是知道,怎会任其发生?” “因为这正合她意。火焰变幻莫测,无人知其动向。”瓦迩一脚踩在马镫上,翻身上马,俯视着琼恩,“还记得我姐姐的话么?” “记得。”巫术乃无柄之剑,没法掌握。但梅丽珊卓说得有理。无柄之剑仍是剑,强敌环伺时需要利剑。 “好吧,”瓦迩调转马头向北,“月圆的第一晚再会。”琼恩看着矮种马带她远去,不知能否再见到她的脸。我并非南方的贵族小姐,她音容犹在,而是女自由民。 “我不关心她姐姐的话。”眼看瓦迩的身影消失在一排士卒松后,忧郁的艾迪嘀咕道,“这太冷,喘口气儿都疼——我倒想不喘气,但那会更疼。”他搓着双手,“我瞧这事没好果子吃。” “你每件事都这么说。” “是啊,大人,通常我是对的。” 穆利清清嗓子。“大人?放走野人公主,人们会说——” “——说我是半个野人,是变色龙,想把王国出卖给掠袭者、食人族和巨人。”琼恩无须观火,也知道人们怎么议论,最糟的是,他们说的没错,至少不全错,“言语就像风,长城上风还少么?走吧。” 琼恩回到兵器库后的房间时,天还没亮。他发现白灵也没回来。他还在打猎。为了猎物,巨大的白色冰原狼最近出去得越来越频繁,跑得也越来越远。北有守夜人军团,南有鼹鼠村的野人,黑城堡附近丘陵和平原中的动物被捕杀得一干二净,何况这块地本就没多少猎物。凛冬将至,琼恩明白,太快,太快了。他不知大家能否见到下个春天。 忧郁的艾迪赶去厨房,带回一大杯棕色麦酒和一个盖住的盘子。琼恩掀开盖,发现盘里有三个油炸鸭蛋、一条培根、两根香肠、一根血肠,外加半条刚出炉的面包。他吃了面包和半个蛋,本想吃点培根,但乌鸦抢先一步。“你这贼。”琼恩说,乌鸦却不管他,拍着翅膀飞到门梁上享受战利品了。 “贼。”乌鸦重复。 琼恩咬了口香肠,却不得不用麦酒漱口来冲掉味道。艾迪回报说波文·马尔锡在外等候。“奥赛尔和他一起,还有赛勒达修士。” 消息传得好快。他思忖谁走漏风声的,可疑者不止一人。“让他们进来。” “好的,大人。您可得看好香肠,他们看起来相当饥渴。” 但琼恩不觉得他们饥渴。赛勒达修士醉得忘乎所以,神叨叨地说要剥喷火烧他的龙的鳞片;首席工匠奥赛尔·亚威克像是吃太多消化不良;波文·马尔锡怒气冲冲——琼恩从他的眼神、从他紧闭的嘴、从他通红的圆脸上能看出来。那可不是冻的。“坐。”他说,“吃点什么?喝的呢?” “我们一起用过早餐。”马尔锡说。 “我可以再吃点,”亚威克坐进椅子里,“谢谢您。” “或许来点葡萄酒?”赛勒达修士道。 “玉米。”乌鸦在门梁上尖叫,“玉米,玉米。” “给修士上葡萄酒,给首席工匠弄盘吃的。”琼恩吩咐忧郁的艾迪,“什么都别给鸟儿。”他转向几位访客。“你们为瓦迩而来。” “不止这个。”波文·马尔锡道,“人心惶惶啊,大人。” 推你为代表的都有谁呢?“我也惶惶不安。奥赛尔,长夜堡的工程进度如何?我收到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的信——他自称为王后之手——他说赛丽丝王后对东海望的住所很不满意,希望能马上搬进夫君的新城堡。你觉得这可行么?” 亚威克耸耸肩。“堡垒大部分修缮好了,厨房也铺了屋顶。您看,那里没有食物、家具和柴火,但还能住,只是没东海望方便。而且陛下想离开的话,那离大海太远了,总之……好吧,她可以住那里,但那地方要花上几年才能有城堡的样子。我有更多工匠就好了。” “我能给你提供巨人。” 奥赛尔吓了一跳。“场子里那怪物?” “皮革跟我说他叫温旺·威格·温旺·铎迩·温旺。我知道这很绕口,皮革简称为‘旺旺’,巨人似乎没意见。”旺旺一点不像老奶妈故事里的巨人。故事里的巨人茹毛饮血,早餐喝血粥,能吞下整头公牛,连牛毛、牛皮和牛角都不剩;这个巨人尽管能吃下整筐根茎,用方形巨齿咀嚼洋葱、芜菁乃至生萝卜时显得有些可怕,但根本不吃肉。“他很能干,就是沟通麻烦些。他古语说得磕磕巴巴,对通用语则一窍不通。但他不知疲倦,力大无穷,一人能顶十几个。” “我……大人,大家才不会……巨人吃人肉,大家都知……不,大人,谢谢您的好意,但我匀不出人手来守着那怪物,他……” 琼恩·雪诺并不意外。“随便吧,巨人就留下。”说实话,从前的他也会讨厌旺旺。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耶哥蕊特说,于是琼恩一有机会就去和巨人交谈,让皮革或另一位从树林带回来的自由民做翻译。他从中了解到很多巨人族的知识和历史,真希望山姆在这儿,把故事统统记下。 这并不意味着他对旺旺的危险性视而不见。巨人感受到威胁时会陡然变凶,他那双铁拳足以把人撕成两半。这让琼恩想起阿多。他有两个阿多那么大,两个阿多那么壮,却只有阿多一半聪明。这家伙能把赛勒达修士吓醒。但若托蒙德手下有巨人,温旺·威格·温旺·铎迩·温旺或能帮我们对付。 门在它下面打开,熊老的乌鸦又聒噪起来,忧郁的艾迪带回一壶葡萄酒和一盘香肠与蛋。艾迪倒酒时,波文·马尔锡明显很不耐烦,只等艾迪出去就立刻继续。“托勒特是个好手,讨人喜欢,埃恩·伊梅特也是个优秀的教头。”他说,“但据说您要把他们送走。” “长车楼正需要好手。” “大伙儿已管那儿叫妓女洞了。”马尔锡道,“算了,木已成舟。您打算让那个蛮子皮革来取代伊梅特做教头也是真的喽?这职位通常由骑士担任,至少也得是游骑兵。” “皮革的确有些野。”琼恩淡定地承认,“这点我承认。我在校场和他交过手,他只用一把石斧就比大多数使城堡打造的精钢武器的骑士厉害。是的,我也觉得他没耐心,而且很多小子会怕他……但这不全是坏事。他们迟早要上战场,早点熟悉恐惧的滋味大有裨益。” “他是个野人。” “他曾是野人。现在他已发下誓言,成了我们的兄弟。他能教新手们的不止剑技,多了解一些古语和自由民的行事方式没坏处。” “自由。”乌鸦嘀咕着,“玉米。国王。” “大家不信任他。” 哪个大家?琼恩想追问,有多少人?但这只会引出他不想讨论的话题。“我只能说很遗憾。还有事么?” 赛勒达修士开口:“纱丁那孩子,据说您打算让他做您的事务官和侍从,代替托勒特。大人,那孩子是个妓……一个……恕我冒昧,他是个来自旧镇妓院、涂脂抹粉的娈童。” 你还是个无可救药的醉鬼呢。“我们不关心他在旧镇做过什么。他聪明好学,一开始其他新兵轻视他,但他最终赢得了尊重,并和所有人交上朋友。他在战斗中无所畏惧,还识得简单的读写。他完全胜任为我端饭倒水,牵马备鞍。你们以为呢?” “他大概能行,”波文·马尔锡板着脸说,“但大伙儿不喜欢这样。按传统,总司令的侍从通常从好出身的人里选,以便成为下任总司令的接班人。大人难道认为守夜人的汉子会跟随个男妓上战场吗?” 琼恩的脾气上来了。“他们跟随过更糟糕的。熊老多少留给他的接班人几句忠告。影子塔的厨子曾喜欢强奸修女,每得手一次,就在身上烫一个七芒星。他左手从手腕到肘弯都是星星,小腿上也全是。在东海望,有个烧了父亲的房子、还把门堵上的人,全家九口都被他烧死。无论纱丁过去在旧镇做过什么,他现在是我们的兄弟,将来是我的侍从。” 赛勒达修士喝了几口酒,奥赛尔·亚威克用匕首叉起一根香肠,波文·马尔锡则面红耳赤地坐着。乌鸦扑扇翅膀,嚷道:“玉米,玉米,杀。”最后,总务长清清喉咙。“我相信大人是经过深思熟虑。我能问问冰牢里的尸体么?它们让大伙儿很不安。派守卫看守它们?显然这浪费了两名好手,除非您担心他们……” “……站起来?我正希望如此。” 赛勒达修士的脸一下刷白。“七神保佑。”酒水顺着他下巴画出一道红线,“司令大人,尸鬼是怪物,是不该存在的异类,是诸神眼中的孽畜。您……您难道想跟它们对话?” “能对话么?”琼恩·雪诺问,“我不指望,但没法确定。他们现在或许成了怪物,但生前是人。他们记得什么?我杀死的那个尸鬼想杀莫尔蒙司令,它显然记得莫尔蒙是谁,还记得怎么找他。”伊蒙学士会理解他的意图,琼恩确信,山姆·塔利会害怕,但也会理解他。“我父亲经常教导我要知己知彼。我们现下对尸鬼知之甚少,对异鬼更是一无所知。我们需要了解情况。” 答案不能让他们满意。赛勒达修士摩挲着脖子上的水晶。“我觉得这很不明智,雪诺大人。我会向老妪祈祷,让她举起明灯为您照亮智慧之路。” 琼恩·雪诺耗尽了耐心。“我相信,我们都需要智慧。”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现在,能说说瓦迩的事了?” “好吧。”马尔锡道,“您真放了她?” “在长城之外。” 赛勒达修士吸了口气。“她是国王的战利品。陛下若知道她走了,肯定勃然大怒。” “瓦迩会回来。”若诸神保佑,她会在史坦尼斯之前回来。 “您怎么知道?”波文·马尔锡诘问。 “她说过会回来。” “她要是扯谎呢?要是遭遇不测呢?” “嗯,那你们就有机会重选个喜欢的总司令了。在那之前,恐怕你们得听我的。”琼恩喝了口麦酒,“我让她去找巨人克星托蒙德,带去我的条件。” “能告诉我们条件是什么吗?” “和我给鼹鼠村的条件一样:食物、住所和和平,换取他的部众加入我们,抵御共同的敌人,守护长城。” 波文·马尔锡并不惊讶。“你打算让他们通过长城,”他很清楚琼恩的想法,“你打算为他和他的手下打开大门,为成百上千的野人。” “如果他还有那么多人的话。” 赛勒达修士画了个星形,奥赛尔·亚威克低声咒骂,波文·马尔锡开口:“有人会称之为背叛。那些可是野人,是蛮子、掠袭者跟强奸犯,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野兽。” “托蒙德不是野兽,”琼恩说,“曼斯·雷德也不是。何况就算你形容得对,也改变不了他们是人的事实,波文。他们是活生生的人,跟你我一样。凛冬将至,大人们,当寒冬到来,活人应当团结一致,抵抗死物的威胁。” “雪诺。”熊老的乌鸦尖叫,“雪诺,雪诺。” 琼恩不予理睬。“我们询问过从树林带回的野人。他们中有几人讲了个有趣的故事,关于名叫鼹鼠妈妈的森林女巫。” “鼹鼠妈妈?”波文·马尔锡说,“怪名字。” “可能是因为她把家安在空心树下的地洞吧。不管真相如何,她预见会有舰队搭救自由民平安穿越狭海,而好几千逃离战场的人在绝望中相信了她。鼹鼠妈妈把他们带到艰难屯,在那里祈祷,等待海上来的救赎。” 奥赛尔·亚威克眉头紧锁。“我不是游骑兵,但……听说艰难屯是不洁之地,受了诅咒。雪诺大人,即便您叔叔也这么说。他们去那儿干吗?” 琼恩面前的桌上放着一张地图,他把地图转过来给他们看。“艰难屯被海湾掩护,有一个天然海港,港口水深足供大船航行。附近陆上木材和石材都很丰富,水里鱼群众多,旁边触手可及之地就是海豹、海象的根据地。” “这些都对,我不怀疑。”亚威克说,“但那地方我一晚都不想住。您知道传言。” 他的确知道。艰难屯原来几乎算得上是个镇,长城以北唯一的小镇,直到六百年前某个夜晚,厄运降临。镇民被抓去当了奴隶,也有说被抓去吃了,端乎你相信哪个版本。他们的家园和厅堂被付之一炬,火光冲天,远在长城的守卫还以为太阳从北方升起。后来,灰烬如雨落在鬼影森林和颤抖海上,持续了近半年。商人带回消息,说原来艰难屯伫立的地方,只剩噩梦般的废墟:焦木横陈,废石遍地,肿胀的尸体堵住水流,镇旁大悬崖上的洞穴里日夜回荡着令人血液冻结的尖啸。 那夜至今已过去六世纪,艰难屯仍让人避之唯恐不及。琼恩听闻野人重拾了那块地方,但游骑兵们坚称在那片荒草蔓生的废墟里,渴望鲜血的尸鬼、恶魔和燃烧亡魂徘徊不去。“我不会去那避难,”琼恩说,“但据报,鼹鼠妈妈宣扬自由民将在灾难之所得到救赎。” 赛勒达修士抿抿嘴唇。“救赎只能来自七神,这个女巫将把他们全部葬送。” “兴许她救了长城。”波文·马尔锡认为,“这些可是敌人,就由着他们在废墟里祈祷吧。要是他们的神派船来搭救他们去更好的世界,那很不错。在这个世界,我可没东西喂养他们。” 琼恩握剑的手开开合合。“卡特·派克的划桨船偶尔会经过艰难屯。他说那里除了洞穴,再无栖身之处。他的手下管那些洞叫‘尖啸窟’,鼹鼠妈妈和她的信徒会冻饿而死,成百、成千地死。” “成千的敌人,成千的野人。” 成千的人,琼恩心想,男人,女人,孩子。他怒火中烧,开口时却冷静如冰。“你是真瞎还是装瞎?依你之见,如果他们都变成死人,会发生什么?” 乌鸦在门上嘀咕:“死人,死人,死人。” “让我告诉你会发生什么。”琼恩说,“死人会站起来,变成蓝眼黑手的尸鬼,成百上千的尸鬼,成百上千地涌向我们。”他站起来,右手手指开开合合,“你们可以走了。” 赛勒达修士脸色苍白、满头大汗,奥赛尔·亚威克动作僵硬,波文·马尔锡紧闭嘴唇、失魂落魄。“打扰了,雪诺大人。”他们转身离开,再未多言。 319.第319章 提利昂 这只母猪比他骑过的许多马都好脾气。它一动不动地耐心等待提利昂爬到它背上,连声都没吭,他取盾牌和长枪时它也很配合。等他提起缰绳,双脚一夹猪肚皮,它便立刻行动起来。它叫“美女”,这是美女猪的简称,它从小就接受过鞍子和缰绳的训练。 美女猪奔过甲板,侏儒身上刷了彩漆的木盔甲噼砰乱响。提利昂腋下全是汗,痒得很,一大滴汗珠顺着那不成比例的大头盔流到他鼻子的伤疤上。在那荒谬的刹那,他觉得自己成了詹姆,手握长枪在真正的比武场上驰骋,阳光照耀在金甲上。 笑声响起,幻梦消解。他不是骑士,只是骑在猪背上端着木棍取悦喝多了朗姆酒的水手,满心想要安抚他们情绪的侏儒。无疑在地狱的某个角落,父亲看得咬牙切齿,而乔佛里哈哈大笑,提利昂可以感觉到他们用冰冷死寂的目光着意欣赏这场滑稽戏,一如“赛斯拉·科荷兰号”的船员。 他的对手就在前方。分妮骑在大灰狗上,条纹长枪随狗儿蹦跳向前,在空中醉鬼般地晃荡。她的盾牌和盔甲被漆成红色,但油漆已破裂起皮;提利昂的盔甲是蓝色。不对,不是我的,是便特的盔甲。绝不是我的。我必须记得这点。 水手们大呼小叫要他开打,于是他踢了美女猪腰间一脚,催促它发起冲锋。周围人的话他听不懂,不知鼓励还是嘲讽,但话中语气他是明白的。我真是鬼迷心窍,为什么答应加入这样一场闹剧? 自然,答案他是知道的。船行到悲痛海湾,连续十二天无风,船员们的情绪低落到谷底,等每日的朗姆酒配给告罄,会发生什么谁也无法预料。一天只有那么几种枯燥的工作,无非是修补风帆、堵塞渗漏和捕鱼。乔拉·莫尔蒙听见人们嘀咕说是侏儒带给大家厄运。这条船上,只有厨子还会时不时摸摸提利昂的脑袋,期望能搅动点风,其他人不论他走到哪里,都对他投以怨毒的眼神。分妮的处境更糟,因为厨子散布说捏女侏儒的奶子有助于找回运气。厨子也开始称呼美女猪为培根——这在提利昂嘴里是句俏皮话,在他口中却变了味。 “我们得让大家开心,”分妮恳求他,“得让大家喜欢我们。只要来场表演赛,大家就会忘记不愉快。求您了,大人。”他昏头昏脑、模棱两可地答应下来,也搞不懂当时哪根筋搭错了。一定是朗姆酒的作用。船长的酒首先没了,而提利昂·兰尼斯特很快发现,被朗姆酒灌醉比喝葡萄酒要容易得多。 所以他穿上便特的彩绘木盔甲,骑上便特的母猪,让便特的妹妹教他侏儒比武的要诀、教他侏儒在世上维生的手段。考虑到之前提利昂正因拒绝外甥要他骑上狗参加比武的要求,拒绝满足对方变态的趣味,而几乎掉脑袋,现在的发展无疑是个辛辣的讽刺。 分妮的长枪适时下压,用钝头扫过他肩膀;他握不紧长枪,枪头向下偏,撞在她的盾角,发出刺耳声响。她还在坐骑上,他却摔了下去。不过,这就是原本想要的效果。 从猪身上摔下去听着简单……其实不然。提利昂摔倒时运起从前的杂耍功夫,蜷成一个球,但砸在甲板上仍发出“砰”的一声闷响。他狠狠地咬到了舌头,嘴里有血味。他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十二岁,在凯岩城的大餐桌上翻跟斗,不过当年有吉利安叔叔为他真心实意地喝彩,现在只有坏脾气的水手。他觉得跟乔佛里婚宴那天便特与分妮引发的全场轰然狂笑相比,他们这对得到的笑声稀稀落落、还有些勉强,甚至有人生气地嘘他。“‘没鼻子’,你长得丑骑得也丑,”艉楼上有人叫道,“没卵蛋的孬种!只能挨女孩打!”他把注下在我身上了,提利昂意识到。他把辱骂当耳边风,反正比这恶劣的也听过。 身穿木盔甲很难站起来,他觉得自己像个被翻了面的乌龟——他挣扎起身的举止倒引发了水手们更多的欢笑。遗憾哪,我没把腿一并摔断,那样他们该号叫了。他们也真是生不逢时,要能在厕所边围观,保管会在公爵大人面前笑得尿裤子。也罢,我现在的任务就是逢迎这帮该死的狗杂种。 最后是乔拉·莫尔蒙可怜他,上前把他拉起。“你就像个傻瓜。” 这正是表演的目的。“骑在猪背上,怎么也不能说是英雄吧。” “怪不得我从来不碰猪。” 提利昂解开头盔,掰下来,朝旁边吐了口掺血丝的唾沫。“我差点把舌头咬断。” “记得下次咬重点,”乔拉爵士建议,“说实话,我见过比你更差劲的骑士。” 这算是表扬吗?“我他妈从猪背上摔下来,还咬到舌头。还有比我更差劲的?” “有人被长枪碎片刺穿眼睛,当场横死。” 分妮翻下大灰狗,那畜生名唤“嘎吱”。“比武的诀窍就是不能骑太好,胡戈。”其他人在场时,她总是留意称他为胡戈,“这样大家才会取笑咱们,并扔给咱们钱币。” 作践自己去换一点血汗钱,提利昂心想,但没说出口。“看来这次我们没达标。没人扔钱币。”连一枚便士、一个铜分都没有。 “咱们勤加练习,就会有人扔了。”分妮摘下头盔,鼠棕色头发冒出来盖住了耳朵。她的眼睛也是棕色,其上有两道浓眉,她的脸则光滑红润。她从一只皮包里掏了些橡果喂美女猪吃。那母猪从她手里进食,欢乐地吱吱叫。“等咱们为丹妮莉丝女王表演时,银子会像雨一样洒下。到时你就知道了。” 有些水手朝他们吼叫,还在甲板上跺脚,要他们再比一轮。其中厨子的声音一如既往最为响亮。提利昂近来已疏远了他,虽然他是平底商船上唯一有点棋力的席瓦斯棋手。“看到了吧,他们喜欢咱们,”分妮脸上挂着希冀的微笑,“要再来一次吗,胡戈?” 他正待发作,一位船副的叫喊省却了他的麻烦。现在上午刚过一半,船长意图再投下小艇拉船。平底商船的条纹巨帆仍跟前些日子一样纹丝不动,但船长认为靠北就有风,他要求船员们通过几艘小艇的协力拖带,把船划过去。然而商船大,小艇小,牵引商船劳神费力。船员们弄得大汗淋漓,满手血泡,腰酸腿痛,怨声载道。提利昂没法责怪他们。“寡妇该送我们上划桨船。”他没好气地发牢骚,“行行好,帮我把这些该死的木板脱掉!我的老二都快给刺破了。” 莫尔蒙粗鲁地上前帮忙,分妮则把狗和猪带下甲板。“最好告诉你的小姐,回房后把门锁死,”乔拉爵士替他解开连接木胸甲和木背甲的带子,“关于排骨、火腿和培根大餐的话,我最近听够了。” “那头猪是她的生计啊。” “有个吉斯卡利船员吹嘘自己连狗都吃。”莫尔蒙把胸甲和背甲拆开,“你提醒她就行。” “好吧。”他外衣汗湿透了,贴在胸前。提利昂扯了扯衣服,希望能扇点儿风。木盔甲又热又沉又难受,盔甲上一半是旧漆,一层叠一层粉刷,反复油漆过上百回。他还记得在乔佛里的婚宴上,一个骑士纹有罗柏·史塔克的冰原狼,另一个装饰着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纹章和家族色彩。“为丹妮莉丝女王表演需要两只畜生一起上场。”他说。如果船员们决意要宰美女猪,他和分妮都束手无策……但乔拉爵士的长剑可以派上用场。 “你想靠耍把戏来求她饶命吗,小恶魔?” “请叫我小恶魔爵士,谢谢。还有,你猜得很靠谱。等女王陛下了解我真正的价值,她会好好珍惜我的。我可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家伙,而且对我的亲戚们知根知底哟。当然在那之前,我必须取悦她。” “随便怎么耍把式,也洗不清你深重的罪孽。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傻孩子,劝你趁早打消翻翻筋斗来蒙混过关的念头。她会公正地审判你。” 噢,我表示怀疑。提利昂用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审视着莫尔蒙。“那这位公正的女王会怎么欢迎你咧?一个温暖的拥抱?一个私密的玩笑?还是一把刽子手的斧头啊?”骑士的窘迫让他乐了,“你真指望我相信你在那家妓院里为陛下办事?在半个世界之外保护她?是不是龙女王不要你了,你才被迫离开?可她为什么……噢,等等,你是安插在她身边的间谍。”提利昂笑出声来,“想用我来赢回她的青睐,我得说,这是招臭棋,简直像是狂徒醉酒后乱抓救命稻草嘛。假如你逮到詹姆……要知道,詹姆杀的才是她父亲,我害死的是我父亲。你以为她会处决我宽恕你,依我看说不定她会处决你宽恕我咧。乔拉爵士,或许你才该骑上那头猪,穿上铁皮做的杂色衣,就像傻瓜佛罗……” 大个子骑士给了他狠狠一拳,把他脑袋打歪过去,这一拳的力道让他在甲板上弹了好几圈,等他用一边膝盖撑着跪起来,已满嘴是血。他吐出一颗被打断的牙齿。我的脸真是一天比一天帅气了,但我确实戳到了他的痛处。“侏儒冒犯到你了吗,爵士先生?”提利昂无辜地问,一边用手背擦去破唇上的一连串血珠。 “我受够了你这张碎嘴,侏儒。”莫尔蒙说,“靠岸之前最好离我远远的,趁你还剩下几颗牙!” “恐怕难办,我们住在同一个房间。” “你另找地方睡。货舱还是甲板,我不管。只要别让我看到你。” 提利昂站起来。“如你所愿。”他含着满嘴鲜血应道。但大个子骑士已扬长而去,皮靴踏得甲板嘎吱作响。 提利昂来到甲板下的厨房,用清水和朗姆酒漱口,并避免刺激伤处。分妮跑来找他。“我听说发生的事了。噢,你伤得重吗?” 他一耸肩。“吐了口血,掉了颗牙。”我把他伤得更重,“他是个骑士。很抱歉,我想乔拉爵士以后不会再维护我们了。” “你到底做了什么呀?噢,又在流血。”她从袖子里摸出一块方巾,替他轻轻擦拭,“你说了什么?” “一些牛黄爵士不愿面对的真相。” “你别嘲弄他。你怎么连这都不懂呀?不能对大个子那样说话,他们会伤害你的。乔拉爵士本可把你扔进大海,而船员们只会哈哈大笑。在大个子身边你要小心应付,表现得像个开心果,让他们脸上挂着笑容,让他们开开心心——我爸就是这样教我的。你爸难道没教你怎么跟大个子打交道吗?” “我爸管他们叫草民,”提利昂说,“而且他不会为任何事开心。”他呷了口掺水的朗姆酒,在嘴里漱了两圈然后吐掉。“不过你说的有理,我始终没学会如何做侏儒。或许在我学习比武和骑猪技巧的空闲里,你可以教教我。” “我会的,大人,我很荣幸,可……那是什么真相啊?为什么乔拉爵士下手这么重?” “为什么,为了爱情呗,和我炖了那歌手如出一辙。”他想起雪伊临死时的眼神。他用项链紧紧勒住她的喉咙,那是一串金手项链。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的。“你还是处女吗,分妮?” 她羞得满脸通红。“是的,当然,谁会……” “保持贞洁吧,因为爱情太疯狂,而欲望是毒药。保住你的贞操,有朝一日你会为此感激不尽,那样的话,你便不可能流浪到洛恩河边邋遢的小妓院,去找一位有点形似你失去的真爱的妓女。”或者横跨半个世界,想知道妓女到哪里去了。“乔拉爵士梦想营救他的龙女王,并为此赢得她的感激,可我太清楚君王们的‘感激’了。与其奢求这个,我还不如梦想拥有一座建在瓦雷利亚的皇宫咧,”他忽然停住,“你感觉到没有?船在动。” “是的,”分妮的脸瞬间被欢乐点燃,“船在动,起风了……”她旋风般跑出门。“我要去看,来吧,我们看谁先跑上甲板!”她说完就跑。 她是个小女生。提利昂眼看分妮笑逐颜开地从厨房跑开、蹬着那双短腿所能允许的最快速度奔上那些陡峭的木楼梯时,在心里提醒自己。她几乎还是个孩子。但她的兴奋感染了他,于是他也上甲板去。 风帆又有了生命,它张张弛弛,帆布上的红色条纹像蛇一样蜿蜒扭动。船员们在船上忙碌,忙着牵拉绳索,船副们用古瓦兰提斯语大声发号施令。在小艇上划桨的人们解开牵引绳,急着划回大船。风旋转着从西边吹来,又急又猛,好像淘气的孩子,紧攥着绳子和人们的长袍。“赛斯拉·科荷兰号”终于启航。 我们终究到得了弥林,提利昂心想。 但等爬上艉楼的楼梯,从船尾望去,他的笑容凝固了。一样的蓝天碧海,但在西方……我从未见过天空是那样的颜色。地平线被连绵不断的乌云笼盖。“狗杂种。”他指给分妮看。 “什么意思?”她问。 “意思是大坏蛋在追赶我们。” 他吃惊地发现马奇罗和两名他属下的圣火之手也来到艉楼处瞭望。时近正午,红袍僧和他的人一般要黄昏时才现身。那和尚朝他凝重地点点头。“你也看见了,胡戈·希山,这就是真主的怒火。光之王绝无戏言。” 提利昂有种不祥的预感。“寡妇说这条船到不了目的地,我以为她的意思是等我们出海、离开执政官的势力范围,船长就会改道驶向弥林;再或你的圣火之手会劫船,带我们去见丹妮莉丝。其实至高牧师从圣火中看见的根本不是那些,对不对?” “对,”马奇罗的深沉嗓音庄严得如同丧钟,“这才是他的所见。”红袍僧抬起手杖,杖头低垂,遥指西方。 分妮糊涂了。“我不懂。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们最好下去。乔拉爵士把我流放了,情非得已时我可以到你那里避难吗?” “可以,”她说,“您当然……噢……” 接下来近三小时里,他们都在拼命赶路,而风暴迅速逼近。西方的天空先是绿色,继而成了灰色,最后一片漆黑。一堵高耸的黑墙以排山倒海之势碾压而至,云雾沸腾,好似一锅在火上煮太久的牛奶。提利昂和分妮战战兢兢地在艏楼上观望,他们挤在船首像边,手牵着手,小心翼翼地避开船长和船员们。 前次风暴虽然惊险,却是畅快淋漓,令风雨过后的他有种焕然一新的滋味。这次打一开始就大不相同。船长也感觉到了,他罕见地将船从东北航向转向正北,以求避开风暴的途径。 可惜这是徒劳。风暴太猛烈,海浪汹涌,狂风呼啸,“臭管家号”被折腾得七上八下。船尾后方,蛛网般的闪电分裂了天空,在洋面上舞蹈,光亮夺目。继之而来的是隆隆雷声。“我们该藏起来了。”提利昂挽起分妮的胳膊,拽她下甲板。 美女猪和嘎吱都怕得快发疯了。狗叫啊叫啊叫啊,一直叫个不停,提利昂刚进门就被它撞翻;猪满地拉屎——提利昂尽己所能地为它打理,分妮则负责安抚动物。随后他们把所有能移动的东西都固定住,不能固定便扔出门外。“我好害怕。”分妮坦白。舱房开始倾斜摇晃,波涛捶打船壳,舱房也跟着颠簸。 有比淹死更糟的死法。你老哥或我老爸死得更惨。还有雪伊,那满嘴谎话的婊子。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我们玩个游戏,”提利昂提议,“就不用想外面的风暴了。” “我不下棋,”她立刻声明,“我不想下席瓦斯。” 对此提利昂表示同意。船摇晃得这么厉害,下棋只会使棋子乱飞,砸在猪和狗身上。“你小时候,有没玩过城堡游戏?” “没玩过。你教我好么?” 我能教她么?提利昂犹豫了。我真是个笨侏儒,她没有城堡,当然没玩过城堡游戏。城堡游戏是贵族子弟们的游戏,目的是教授礼仪和纹章知识,并让孩子们明了家族的敌友关系。“那游戏不……”他刚开口,甲板就剧烈上掀,令两人撞个满怀。分妮发出一声恐惧的尖叫。“那游戏不成,”提利昂咬紧牙关告诉她,“对不起,我不知道玩什——” “我知道。”分妮吻了他。 这是一个笨拙、仓促、慌乱的吻,但完全出乎他意料。他伸出双手,抓住她的肩膀,意图把她推开,不料片刻犹豫之后,却把她拉得更近,抱得更紧。她的嘴唇又干又硬,比吝啬鬼的钱包合得更严。这算是一点幸运吧,提利昂心想,因为他不想要她。他喜欢分妮、可怜分妮,甚至在某种程度上羡慕分妮,偏偏对她没有欲望。不过他也不想伤害她——诸神和他亲爱的老姐已伤她够多。所以他让这个吻持续下去,并温柔地环住她,他的唇也始终没有张开。“赛斯拉·科荷兰号”在他们周围翻天覆地。 许久之后,她才抽身退开一两寸距离,提利昂在她眼中看见自己的倒影。好漂亮的眼睛,他心想,但那双眼睛里还有别的东西:许多恐惧,些许希冀……但没有一星半点欲望。她也不想要我,正如我不想要她。 她低下头,他却用手扶住她的下巴,把她的头重新抬起来。“我们不能玩这个游戏,小姐。”雷声炸响,似乎就在左近。 “我不是这意……我从没吻过男孩子,可……我只是想,如果我们要被淹死了,而我……我还……” “你真可爱,”提利昂撒谎道,“可惜我结婚了。晚宴那天她也在场,你或许还记得她,我的珊莎夫人。” “她是你夫人?她……她长得很美……” 美丽而虚伪。珊莎、雪伊,我生命中的每个女人……除了泰莎,她们都不爱我。妓女到底去了哪里?“她是个美丽的女人,”提利昂说,“我们在诸神与世人的注目下结合。虽然我失去了她的联络,但除非确信她已不幸离开人世,否则我都必须对她忠实。” “我明白。”分妮别过头。 真是个纯洁的好女孩,提利昂苦涩地想,居然天真到相信如此弥天大谎。 船壳吱嘎作响,甲板左右挪移,美女猪悲苦地吱吱叫唤。分妮手脚并用爬过舱房地板,搂住那头猪,低声呢喃安抚。看着他们两个,你绝对无法分辨是谁在安慰谁——这番景象怪诞到了滑稽的程度,但提利昂却挤不出一丝笑容。这女孩不该从猪身上求得安慰,他心想,她值得一个诚实的吻、值得一点点关怀。其实无论大个子小人物,每个人都值得这点安慰。他四处寻找酒杯,却发现朗姆酒都洒光了。淹死是个糟糕的结局,他酸溜溜地想,而清醒中被逆流的悲伤淹没,则太过残酷。 最终,他们没被淹死……虽然有几次,他们觉得美好平静地淹死反而比活着好。那天剩下的时间都是风暴肆虐,一直持续到深夜。潮湿的风在他们周围狂啸,巨浪打来,好似溺死的巨人捣起复仇之拳,一心要粉碎这条船。他们后来得知,有一位船副和两名船员被冲下海,一壶热油脂打到厨子脸上、弄瞎了他,船长则从艉楼狠狠地摔下甲板,两条腿都折了。甲板下的嘎吱又叫又闹,甚至咬向分妮,美女猪又开始不断拉屎,把潮湿拥挤的舱房完全变成了猪圈。在这阵煎熬中,提利昂努力忍着没吐出来,多亏没有酒精作祟。分妮就没这么幸运了,当船像一只快爆炸的酒桶、当船壁在他们周围发出似要散架的呻吟声时,是他死死抱紧了她。 接近午夜,风终于停息,大海渐归平静。提利昂爬回甲板,但眼前所见不能让人安心:平底商船似乎被盖在繁星装点的巨碗之下,于黑曜石海上漂浮,然而放眼四望,无论东南西北,乌云仍如黑色群山般拔地而起,蓝色和紫色的电光点亮了周围陡峭的云崖和崎岖的云坡。天上没下雨,但甲板湿滑,脚旁全是水。 提利昂听见甲板下传来一个尖细高亢、歇斯底里的恐惧叫喊,他也听见了马奇罗的声音。红袍僧站在艏楼上直面风暴,把手杖高举过头,大声祈祷。船中间有十几个船员和两名圣火之手正与一堆纠缠的绳索和湿透的帆布搏斗,不知是在收帆还是升帆——不管他们在做什么,他觉得都是个蠢透了的主意。事实果真如此。 海风徐徐回归,在耳边低语威胁。它又冷又湿,吹痛了他的脸,吹起了湿透的帆布,吹开了马奇罗的红袍。出于本能,提利昂伸手抓住最近的栏杆,刚好躲过一劫——因为忽然之间,微风成了怒号的狂风。马奇罗喊了句什么,绿焰便从手杖上的龙口喷出,蹿入夜空。接着倾盆大雨从天而降,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清,艏楼与艉楼同时消失在雨帘之外。庞然巨物扫过空中,提利昂抬头看去,觉得那是帆,还有两个活人在上面晃荡。接着他听见一声巨响。噢,这下糟糕,他心想,桅杆要完蛋。 他找到最近的绳子,抓住它爬下去,企图钻进最近的舱口,以躲避重新来袭的风暴。可惜疾风一下就把他掀翻,第二下让他撞到栏杆,他只能死命抓紧绳子。骤雨抽打在他脸上,令他目不视物。他嘴里又全是血了,身下的商船像个奋力大解的、肥胖的便秘病人一样发出恶心的呻吟声。 这时桅杆断了。 提利昂并没看见是怎么回事,但他听到了。饱受摧残的木头发出又一声巨响后,空中便射满木片木屑。有一片木头差半寸便刺穿了他的眼睛,另一片刺中他脖子,第三片穿过靴子和裤子、射入他小腿。他厉声惨叫,却没放松手劲,他用毕生从未使出过的惊人力气牢牢抓紧了绳子。寡妇说这条船到不了目的地,想到这,他不由得哈哈大笑,疯狂地、无法遏止地哈哈大笑,周围是万钧雷霆、木材哀鸣和惊涛骇浪。 等风暴平息,幸存者们——他们好像雨后蠕动出地表的淡粉色蛆虫——爬到甲板上查看时,“赛斯拉·科荷兰号”已经毁了。她进水严重,左倾了十度,船壳千疮百孔,货舱注满海水,桅杆只剩下一段比侏儒还矮的断桩。连船首像也未能幸免,它失去了一条胳膊和那条胳膊夹着的卷轴。这回共损失九个人,包括一位船副、两名圣火之手和马奇罗。 本内罗在圣火中也看见这个了?提利昂发现高大的红袍僧失踪后不禁思量,马奇罗自己看见过么? “预言就像个训练不佳的蠢骡子,”他向乔拉·莫尔蒙倾诉,“看着管用,却不能信任,关键时刻掉链子。那该死的寡妇说船绝对到不了目的地,她告诉我们本内罗在圣火中预见了未来,我当时以为……算了,现在讲这些还有什么用?”他撇撇嘴,“原来预言的意思就是操他娘的风暴会拿我们的桅杆当柴火,让我们漫无目的漂流在悲痛海湾,直到食物耗尽、落到人吃人的田地。你觉得他们会先拿谁开刀……猪,狗,还是我?” “最吵的那个。” 船长第二天就死了,厨子多撑了三天。剩下的船员只能勉强保证船浮在水上。接过船长职责的船副声称离雪松岛南角不远。他放下小艇拖船,结果一艘沉了,另一艘砍断绳子,朝北边逃去,抛弃了大船和所有的同伴。 “这就是奴隶。”乔拉·莫尔蒙轻蔑地评论。 大个子骑士自称风暴期间都在睡觉。提利昂不信,但没质疑。原因很简单,也许某天他会想咬别人的腿,而那要用到牙。莫尔蒙表现出既往不咎的样子,提利昂也乐得轻松,不再跟他闹别扭。 他们在海上漂了十九天,食物和淡水急剧减少,无情的太阳始终蒸烤着他们。分妮跟她的猪和狗一起待在舱房足不出户,提利昂瘸着腿为她送去食物。他每夜都会解开小腿上的绷带,检查伤口。百无聊赖时,他还会继续戳脚趾手指。乔拉爵士则坚持每天磨剑,直把剑磨得锐利生辉。每天日落,剩下的三名圣火之手仍会点燃夜火,但他们带领船员们祈祷时,却不曾脱下华丽的甲胄,长矛也始终在手。自风暴以来,再没有船员摸过两位侏儒的脑袋。 “咱们再为他们比武一场好吗?”某晚分妮提议。 “最好不要,”提利昂说,“这只会提醒他们船上还有一只肥猪。”不过说实话,美女一天天消瘦下去,嘎吱更成了皮包骨头。 那晚,他梦见自己回到了君临,十字弓在手。“妓女还能上哪儿去?”泰温公爵说,但这回他扣动扳机、弓弦颤动时,弩箭却射进了分妮的肚子。 叫喊声将他吵醒。 身下的甲板在动,半晌间他万分困惑,乃至以为又回到了“含羞少女号”上。猪屎的臭味将他拉回现实。伤心领已是半个世界之外的往事,当初的欢乐时光也成了过眼云烟。他还记得莱摩儿晨浴后的可爱模样,串串水珠在她光洁裸露的皮肤上闪耀;这条船上只有可怜的分妮,一个矮小畸形的侏儒女孩。 肯定有事发生。提利昂滑下吊床,打着呵欠找靴子。他甚至失心疯般找起了十字弓,结果当然一无所获。真遗憾哪,他心想,大个子来吃我的时候,我本可拉两个垫背。他套上靴子,跑上甲板去看这阵叫喊是怎么回事。分妮已先到了,她眼中满是惊喜。“一条船耶,”她喊道,“那里,那里,你看见没?是一条船耶!他们看见我们了,他们真的看见了。来了一条船耶!” 这回是他吻了她……双颊一边一吻,额头上一下,最后一记吻上了嘴。她面红耳赤,咯咯傻笑,忽然变得害羞起来。但这没关系,因为他们终于有了救星。那是艘巨大的划桨船,拍打的桨叶在船后留下长长的白色涟漪。“那是什么船?”他问乔拉·莫尔蒙爵士,“认得出名字吗?” “不需要。我们在下风,我闻得到船上的味道,”莫尔蒙拔出长剑,“那是奴隶贩子的船。” 320.第320章 变色龙 太阳西下时,天空才开始飘雪花,但入夜后,雪已大得蒙住了月亮,犹如白色巨幕。 “北方诸神正把怒火倾泄在史坦尼斯大人身上。”第二天早上,卢斯·波顿向聚集在临冬城大厅用餐的人们宣布,“他这个外乡入侵者,必遭旧神神罚。” 他的属下一边欢呼赞同,一边挥拳砸那木板长桌。临冬城虽已残破,成了废墟,但其花岗岩城墙仍能基本阻挡住寒风,使城内众人免受风雪侵袭。城内囤足了吃喝,不站岗的可以生火取暖、烘干衣服,找个温暖角落舒舒服服睡上一觉。波顿公爵之前命士兵们大肆伐木,所得足够烧上半年,因此大厅一直是暖和舒适的。野外的史坦尼斯则一无所有。 席恩·葛雷乔伊并没加入欢呼,他注意到佛雷家的人也保持沉默。他们知道自己也是外乡人,他观察着伊尼斯·佛雷爵士及其同父异母弟弟霍斯丁爵士。佛雷家族生长在河间地,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雪,况且北境已夺去他们家三口性命。席恩想起拉姆斯两手空空的搜索,几个佛雷就这么凭空消失在白港到荒冢屯的路上。 高台上,威曼·曼德勒大人坐在两位白港骑士中间,正把麦片粥朝那张肥脸里送。不过,他对今天这顿早餐的热情跟婚宴当天对那张馅饼比起来,可说天差地别。一旁,独臂的海伍德·史陶正跟面色苍白的妓魇安柏小声说着什么。 席恩排队去领粥,粥盛在一排铜罐里,用木勺舀出。他发现领主和骑士们的粥都会加牛奶、蜂蜜甚至一点黄油,但他没那待遇。这难怪,他短暂的临冬城亲王任期已经结束,在之前的戏剧中他粉墨登场,顺利担保了假艾莉亚的婚姻,现在卢斯·波顿用不着他了。 “我记事的第一个冬天,大雪盖过了头顶咧。”排在他前面的一个霍伍德的人说。 “吹啥咧,那会儿你不过是三尺娃儿。”一名溪流地的骑兵回嘴。 昨晚,席恩难以成眠,不由得又构思起逃亡计划来,想趁拉姆斯及其父亲大人无暇他顾时悄悄溜走。不过,每道城门都已关闭上闩,严密把守,没有波顿公爵的手令,任何人不得进出。即便席恩找到法子出城,又能怎样?他忘不了凯拉和她的钥匙。他能上哪去?父亲已死,叔叔们用不着他,他回不了派克城。对他来说,最接近家园的地方就是这里,临冬城的废墟。 一个废人、一座废墟。我哪也不去。 没等轮到他舀粥,拉姆斯就带着他的好小子们趾高气昂地冲进大厅,吵着要听歌。尔贝揉揉惺忪睡眼,拿起竖琴,唱起《多恩人的妻子》,一个洗衣妇在旁击鼓应和。不过歌手更改了歌词,他把“品尝多恩人的妻子”改成“品尝北方人的女儿”。 他很可能为这个丢舌头,席恩边想边看着粥舀进自己碗里。他不过是个歌手,拉姆斯老爷会剥他双手的皮。没有人会为他说一句好话。然而波顿公爵听了微笑,拉姆斯则哈哈大笑,这下所有人都知道跟着笑是安全的了。黄迪克觉得这首歌如此逗趣,乐得把刚喝下的酒从鼻孔里笑喷了出来。 艾莉亚夫人没在大厅与众人同乐,事实上,婚礼当晚以后,她就没踏出过卧室。酸埃林说拉姆斯不给新娘衣服穿,还用铁链把她拴在床柱子上,但席恩知道事情没那么夸张。拉姆斯没用锁链,至少没用看得见的那种,他只在卧室门口安排了两名警卫,不许女孩自由出入。而且她只在洗澡时才赤身裸体。 可她每晚都洗澡,拉姆斯老爷希望自己的新娘干干净净。“她没带侍女,真可怜,”拉姆斯吩咐席恩,“只有委屈你担起这个担子了,臭佬。想换上裙子吗?”他笑道,“求我的话,没准儿我真会好好打扮你。现在嘛,你在她洗澡时当侍女就好,我可不想她闻起来跟你似的。”于是,每当拉姆斯想起睡老婆,席恩的职责就是自瓦妲夫人或达斯丁伯爵夫人那边借几名女仆,从厨房提来热水。艾莉亚没跟任何一名女仆说过话,但这些女仆都瞧见了她身上的瘀伤。这是她自作自受,都怪她没能取悦他。“做艾莉亚就好。”某次扶她入水时,他忍不住告诫,“拉姆斯老爷并不想伤害你。只当我们……当我们忘记自己是谁他才会下手。他从没无缘无故地惩罚我。” “席恩……”她抽泣着,低声道。 “臭佬,”他抓住她的一条胳膊,用力摇晃,“在这里我是臭佬。你必须记得这点,艾莉亚。”可这女孩毕竟不是史塔克家的人,她只是总管的小崽儿。珍妮,她叫珍妮,她不该向我求救。席恩·葛雷乔伊或许会帮她,但席恩乃是铁种,比臭佬勇敢得多。臭佬臭佬,处处讨饶。 拉姆斯最近被这个新玩具吸引了注意力,女孩儿有奶子有沟……但珍妮的眼泪很快会令他厌烦,他会重新想起臭佬。到那时,他会一寸一寸剥我的皮,剥光指头剥手臂,剥光脚趾剥小腿;他还会要我求他,在痛不欲生中苦苦哀求他大发慈悲,切掉自己的四肢。臭佬没热水澡可洗,只能在屎堆里打滚,并且禁止擦身子。他穿的衣服很快会变成又脏又臭的破布,但直到穿烂之前都不许脱。他能期望的最好待遇就是被扔回兽舍与拉姆斯的娘儿们为伴。凯拉,他想起来,拉姆斯给新的一只母狗取名凯拉。 他捧着粥碗,在大厅尾部找了个空板凳,离最近的火炬也有好几码远。无论白天黑夜,高台下的长凳起码是半满,人们在这里喝酒、赌骰子、高谈阔论或在安静的角落里和衣打盹儿。等轮班时,士官们会把士兵踢醒,命他们披好斗篷,上城墙巡逻。 没人愿与变色龙席恩为伍,他也受不了他们。 灰色的粥太稀,他只喝了三勺就推开碗,让它在旁冷掉。邻桌围坐了一群人,正高声争论这场暴风雪的强度,猜测雪得下多久才会停。“至少一天一夜,或许更久。”有个高大的黑胡子弓箭手坚称,这人胸前绣有赛文家的战斧标记。几个老兵谈起过去的见闻,说这场雪跟小时候见过的冬天相比,简直就像毛毛雨。河间地的士兵听得目瞪口呆。南方佬,没见识过冰雪和寒冷。不断有人进门,进门后就会挤到篝火边,或把手伸到烧红的火盆上,他们挂在门边钩子上的斗篷一直在滴水。 空气窒闷,烟雾缭绕,他那碗麦片粥的表面很快凝结。这时,身后有个女人出声叫他:“席恩·葛雷乔伊。” 我叫臭佬,他几乎脱口而出。“干吗?” 她叉开腿,跨坐到他身边的长凳上,伸手拨开眼前一团红棕色乱发。“怎么一个人用餐,大人?来吧,起来,跟我们跳个舞。” 他把粥碗推回面前。“我不会跳舞,”临冬城亲王是个优雅的舞者,但缺了三根脚趾的臭佬跳起舞来只会惹人嘲笑,“走开,我没钱。” 女人一脸坏笑。“您当我是妓女么?”她是歌手带来的洗衣妇之一,长得高高瘦瘦,由于太瘦、皮肤又坚韧得像皮革,所以难称美貌……但放在从前,席恩并不介意跟她滚床单,会想体验被那双长腿缠住的滋味。“说实话,钱在这里有什么用呢?我能用它买什么,买堆雪吗?”她哈哈大笑,“您可以用微笑来收买我。我从没见您笑过,即便是您妹妹的婚宴上。” “艾莉亚夫人不是我妹妹。”我也不会笑,他很想告诉她,拉姆斯痛恨我的笑容,所以才用锤子敲掉我的牙齿。我现在连东西都没法吃。“从来不是。” “她好歹是个可爱的少女啊。” 我没有珊莎那么美,但人人都称赞我可爱。珍妮的话在他脑海回荡,应和着尔贝手下两个女孩敲出的鼓点。另一位洗衣妇正邀请小瓦德·佛雷下场,要教他跳舞。其他人讪笑起哄。“让我一个人待着。”席恩说。 “我不合大人的口味?您不满意的话,我可以叫密瑞蕾,或者霍莉,您可能更欣赏她。男人都爱霍莉。她们不是我的亲姐妹,但个个甜美。”女人倾身贴近,呼吸里满是酒味,“如果您不愿赏脸为我笑一个,给我讲讲您夺取临冬城的故事也行。尔贝会把这故事写成歌,让您流芳百世。” “让我身为叛徒被永远钉在耻辱柱上?身为变色龙席恩?” “为什么不是聪明的席恩?仅凭听到的传言就可断定,那是一次大胆的壮举。您带了多少人?一百?五十?” 更少。“那是疯狂之举。” “荣耀的疯狂之举。据说史坦尼斯有五千人,但尔贝说五万人也别想攻破这座城堡。您到底怎么攻下这里的,大人?有密道吗?” 我只有绳子,席恩心想,还有抓钩,外加黑暗的掩护和奇袭的优势。城堡当时防备空虚,而我打了一个措手不及。但他什么也没说。如果尔贝就此写出一首歌,拉姆斯十有八九会剥了他的耳膜,以确保他永远听不见。 “您可以信任我,大人,尔贝就很信任我。”洗衣妇把手放在他手上。他戴着羊毛和皮革的手套,她则是空手,手指又长又粗,指甲都被啃过。“您还没问我的名字呢。我叫罗宛。” 席恩抽出手。这是个陷阱,他心里明白。拉姆斯遣她来,作为另一个恶毒的玩笑,好比凯拉和她的钥匙。一个恶毒的玩笑,没错,他要我逃亡,才好惩罚我。 想到这,他只盼给她一记老拳,揍烂那张满是嘲笑的脸;他也想亲吻她,就在这张桌上办了她,让她哭喊出他的名字。但说到底,他不敢碰她一根毫毛,无论是出于愤怒还是欲望。臭佬臭佬,我叫臭佬,我不能忘记自己的名字。他用残废的脚撑起身子,一瘸一拐、无言地出了门。 门外依旧大雪纷飞,潮湿、厚重、沉默的雪。人们进出大厅的足迹很快被雪掩盖,如今积雪几乎要没过他的靴子。狼林里的雪只怕更深……而国王大道上寒风呼啸,无处可躲。广场里正在打仗——打雪仗,莱斯威尔家的孩子对上荒冢屯的孩子。另一些侍从在他头顶的城垛上堆雪人。他们让雪人握住长矛和盾牌,戴上铁半盔。雪人沿内墙列队站好,仿佛是天赐的冰雪卫士。“冬将军统率大军来跟咱们会师喽。”大厅门外一个哨兵笑话道……然后他看清了席恩的脸,意识到自己在对谁说话,立刻别过头去吐了口唾沫。 营地之外,白港和孪河城的高大战马偎在一起瑟瑟发抖。拉姆斯洗劫临冬城时烧毁了马厩,他父亲兴建了规模两倍于前的新马厩,以招待麾下诸侯和骑士们的战马与驯马。其他马就拴在院子里,拉起兜帽的马夫们在马群间走动,为马儿盖上毯子保暖。 席恩继续前进,深入未经重建的城堡废墟。他在曾是鲁温师傅的塔楼的乱石堆中跋涉,乌鸦们落在上方的墙壁裂缝中看他,彼此交头接耳,不时发出一声刺耳尖叫。他站在自己曾经的卧室门口(雪从破窗吹进去,在里面积到脚踝高),接着又缅怀了密肯的锻炉和凯特琳夫人的圣堂的遗迹。残塔下,瑞卡德·莱斯威尔正用鼻子磨蹭某位尔贝的洗衣妇的脖子——是那个苹果脸猪鼻子的胖女孩。那女孩赤脚站在雪地里,裹了件毛皮斗篷,席恩觉得斗篷下面她定然一丝不挂。她看见他,便对莱斯威尔说了些什么,逗得对方纵声大笑。 席恩步履艰难地走开。马厩后有道少有人使用的阶梯,那便是他的目的地。台阶陡峭凶险,他小心翼翼地爬上去,最后一个人上到内墙城头,远远避开侍从和雪人。没人允许他在城内自由行动,但也没人限制他。 只要他不出城,便没人过问。 临冬城的内墙比外墙更古老、更高大,它自上古时代耸立至今,灰色城齿立地拔高一百尺,每个角落都由方形塔楼守护。外墙是若干世纪之后才兴建的,要矮上二十尺,但墙体更厚,修缮也更完备,并且它取消方塔,改为八边形塔楼。两道墙之间是又深又宽的护城河……如今河水结冰,雪开始在冻结的河面上堆积。城齿间也堆了雪,雪不仅塞满了城上空隙,还为每个塔楼制作了一顶白色软帽。 城墙之外,极目所见,皆是白色的世界。白雪编织出一件柔软的白披风,把树林、田野和国王大道一并盖住,还埋葬了避冬市镇的遗址,掩饰住拉姆斯的部下纵火烧成的断垣残壁。雪诺造孽,雪来隐瞒。不,不,拉姆斯是波顿,不是雪诺,从来不是。 国王大道的车辙印在远处的田野和起伏丘陵间消失不见,白色终于一统江山。苍穹间唯有雪花在不停下落,在无言的天空中沉寂飘飞。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就在远方某处,迎风顶雪。史坦尼斯大人会强攻临冬城吗?这么做是自取灭亡。这座城堡太坚固了,就算冻结的护城河无助于防御,它也堪称固若金汤。当初席恩夺取城堡乃是剑走偏锋,他命最好的部下偷偷爬墙,在夜色掩护下游过护城河。守卫们发觉时为时已晚。但如今临冬城戒备森严,史坦尼斯决无可能故伎重演。 史坦尼斯可以选择另一种策略,则切断城堡与外界的联系,坐等临冬城的防御者们耗尽仓库和地窖里的食物。不过波顿和他的佛雷盟友自颈泽带来庞大的辎重车队,达斯丁伯爵夫人提供了荒冢屯的食物和草料,曼德勒伯爵一行更自白港携来丰富的给养……然而军队数目庞大,有这么多张嘴要供养,只怕支撑不了太久。可惜史坦尼斯的兵同样要吃饭,还得在风雪中艰难跋涉,战斗力不会太强……当然另一方面,风雪也会激发他们拼死进城的决心。 雪花也落在神木林里,但它们一触地面就告融化。白雪覆盖的大树底下一片泥泞,丝丝缕缕的迷雾为它们缠上幽灵般的缎带。我为什么要上这里来?他们不是我的神,我不属于这里。心树犹如苍白的巨人,站在他面前,它有雕刻的脸庞,张开的树叶是它的血红手掌。 鱼梁木下的池子结了层薄冰。席恩跪倒在池边。“求求你们,”他破碎的牙齿挤出微弱的声音,“我没想过……”言语哽在喉头。“救救我,”他最后勉力说,“给我……”什么?力量?勇气?慈悲?雪花在周围飘落,苍白缄默的雪,隐含无声暗喻。他唯一能听见的,是轻柔的啜泣。珍妮,他心想,那一定是婚床上哭泣的珍妮。除此之外还能有谁?诸神不会哭。是吗? 那声音实在痛苦,他难以承受。于是席恩抓住一根树枝,把自己拉起来,踢掉腿上的雪,蹒跚着向光亮的地方走回去。 临冬城里处处鬼魂,他心想,而我正是其中之一。 回到广场,席恩·葛雷乔伊发现这里多了很多雪人。广场里堆的都是些雪将军,它们指挥城墙上的冰雪卫士。其中一个很显然是曼德勒大人,它是席恩毕生所见最臃肿的雪人;此外还有独臂海伍德·史陶、雪夫人芭芭蕾·达斯丁,离厅门最近、披着冰胡子的老人则无疑是妓魇安柏。 厅内,厨子们舀出加了很多萝卜和洋葱炖的大麦牛肉汤,盛进掏空的面包盘子里——这些是昨天吃剩的面包。面包渣被丢到地板上任由拉姆斯的娘儿们和其他狗争抢。 姑娘们见到他都很兴奋,它们识得他的味道。红简妮大步跑来舔他的手,梅森特从桌子底下钻来,蜷在他脚边啃骨头。它们都是好狗,实在很难相信每条狗都得名于拉姆斯追猎杀害的女孩。 席恩万分疲惫,但苦于腹中饥饿,仍就着麦酒喝了点肉汤。这时大厅已变得十分吵闹,两名卢斯·波顿的斥候奋力赶回报告。他们从猎人门进城,报说史坦尼斯大人的行军速度现在慢如蜗牛。史坦尼斯的骑士骑着高大战马,这些马在雪地里寸步难行,山地氏族的矮种小马脚步稳健,适合风雪天前进,但氏族民不敢走太快,唯恐与主队失去联系。拉姆斯老爷要尔贝为大家演奏一首行军曲,以纪念史坦尼斯顶风冒雪的长征。于是诗人又拿起竖琴,他的一个洗衣妇则哄走了酸埃林的长剑,由她来扮演劈砍雪花的史坦尼斯。 正当席恩呆看着第三杯麦酒的残渣时,芭芭蕾·达斯丁伯爵夫人急惊风似的冲进大厅,差遣手下两名誓言骑士把席恩找来。她站在高台上,上上下下地打量台子下的他,吸了吸鼻子。“你还穿着婚礼时那身衣服。” “是的,夫人。这是给我穿的衣服。”这是他在恐怖堡学会的又一课:给什么就收什么,决不提要求。 达斯丁伯爵夫人一如既往地全身黑衣,只有袖子边上镶嵌了松鼠毛。她的裙服有高高的硬领,烘托出脸庞。“你熟悉这座城堡。” “曾经。” “在我们脚下某处,古代的史塔克国王们坐在黑暗的墓窖里。我的人找不到下去的路,他们搜遍了城内的地下室和地窖,连地牢也查过,可……” “墓窖并未与地牢相连,夫人。” “你能带我下去吗?” “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 “史塔克家的死人?哈,凑巧的是,我喜欢的史塔克都成了死人。你到底认不认得路?” “认得。”他不喜欢墓窖,从不喜欢,但对之并不陌生。 “那就带路吧。士官,去找个灯笼。” “夫人最好穿件厚斗篷,”席恩提醒,“我们得从外面进去。” 离开大厅时,雪下得比之前更大。达斯丁伯爵夫人裹了件黑貂皮斗篷。门口的卫兵拉紧兜帽后,看起来跟雪人没两样,只有呼出的雾气表明他们仍是活人。城头燃起很多火堆,但在铺天盖地的阴霾面前,不过是杯水车薪。他们这一小队人在一大片整齐平滑的雪地中前进,那雪直盖过半个小腿。广场里的帐篷都被半掩埋了,积雪压得它们东倒西歪。 墓窖入口位于城堡最古老的区域,靠近首堡的地基——首堡已有数百年不曾使用。拉姆斯洗劫临冬城时把首堡也付之一炬,没烧掉的部分陆续垮塌下来。如今的首堡成了一具残壳,有一面完全敞开,雪便灌了进去。瓦砾到处散落:大块大块的断裂石料、烧焦的房梁、破碎的石像鬼。积雪几乎把它们全部掩埋,某只石像鬼从雪地里伸出怪诞的面孔,无言地凝望苍天。 这就是布兰摔下来的地方。那天席恩在艾德大人和劳勃国王的队伍中外出打猎,全没料到回城时会得知如此可怕的消息。他还记得罗柏听闻噩耗时的表情。当时没人相信残废的男孩能活下去。连诸神也杀不掉布兰,正如我做不到。这是个奇怪的想法,想起布兰还活着,感觉真奇妙。 “这里,”席恩指着一片被积雪盖住的首堡墙壁说,“就在这下面。注意碎石。” 达斯丁伯爵夫人的手下足足花了近半小时才把入口挖出来,把积雪跟碎石铲开。门冻得死死的,随行的士官不得不找来一把斧子砍门,直到铁链尖叫着断裂,露出下方直通向黑暗中的螺旋石阶。 “下去的路很长,夫人。”席恩再度提醒。 达斯丁伯爵夫人不为所动。“贝隆,掌灯。” 楼梯狭窄陡峭,一个接一个世纪的来回走动已将之磨平。他们单列前进——掌灯的士官在前,席恩和达斯丁伯爵夫人跟进,末尾是夫人其余的部下。他一直觉得墓窖很冷,但那其实是夏天的事,他现在竟觉得越往下走越温暖。不,不是温暖,这里从不温暖,只是比上头暖和些。地底的寒气是永恒不变、阴魂不散的。 “新娘子天天哭,”当他们一级接一级小心翼翼往下走时,达斯丁伯爵夫人说,“我是指艾莉亚小夫人。” 当心,当心,千万当心。他用一只手扶墙,火炬光芒摇曳,显得脚下的台阶似乎在游移。“似……似乎是这样,夫人。” “卢斯很不高兴,把这话捎给你的野种主子。” 他才不是我主子。他想反驳,心里却有个声音大叫:他是,他当然是。臭佬属于拉姆斯,拉姆斯占有臭佬。你决不能忘记自己的名字。 “如果那女孩老是哭,给她穿上灰色和白色的衣服就起了反效果。佛雷家的人或许不在乎,但对北方人而言……他们惧怕恐怖堡,却敬爱史塔克。” “除了您之外。” “我的确不同,”荒冢屯的女主人坦承,“但其他人个个如此。老朽妓魇前来助阵的唯一目的是向佛雷家讨要大琼恩。而你以为霍伍德家的人忘了野种的上一段婚姻,忘了他们高贵的夫人是如何被饿死、如何被逼得啃手指的吗?你觉得当他们听到新娘的哭泣时会联想起什么?那可是他们高尚的奈德珍爱的小女儿啊。” 不,他心想,她不是艾德公爵的骨肉,她叫珍妮,只是总管之女。他相信达斯丁伯爵夫人对她的身份也有怀疑,即便如此…… “艾莉亚夫人的哭泣带给我们的伤害比史坦尼斯大人手下所有的军队加起来还多。若那野种真想当临冬城之主,他必须学会哄老婆开心。” “夫人,”席恩打断道,“我们到了。” “下面还有台阶。”达斯丁伯爵夫人注意到。 “那是更低的楼层,年代也更久远,据说最底下一层已经半塌。我从未下去过。”他推开门,带领这队人进入长长的拱形地道,左右显现出两两成对的坚固花岗岩柱,一直延伸到无尽的黑暗中。 达斯丁伯爵夫人的士官举起灯笼,周围影影绰绰。这是无尽黑暗中的一点光明。席恩向来觉得墓窖令他不自在,此刻他能感觉到石头国王用石头眼睛打量着他,石头手指则握紧了生锈铁剑的剑柄。他们都不喜欢铁种。他感到一阵熟悉的恐惧。 “好多人啊,”达斯丁伯爵夫人道,“你知道他们的名字吗?” “以前知道……很久以前。”席恩指点,“这边都是北境之王。最后一位是托伦。” “降服王。” “是的,夫人。在他之后只有公爵。” “直到少狼主为止。奈德·史塔克的坟墓在哪儿?” “在末尾。请跟我来,夫人。” 他们走在两排石柱间,脚步声于墓窖里回荡,死人和石头冰原狼的眼睛似乎追随着他们。那些面孔唤醒了模糊的记忆,那些名字不由自主地浮现,他似乎听见鲁温师傅的鬼魂在轻声细语:这位是统治北境长达百年之久的雪胡王艾德瑞克,这位是乘船横渡落日之海的造船者布兰登,这位是饿狼席恩·史塔克。他与我同名。这位是贝隆·史塔克公爵,他与凯岩城联手对抗派克岛的达衮·葛雷乔伊,当时七大王国实际上由外号“血鸦”的王族私生子统治,那人同时还是位巫师。 “那个国王膝上没有铁剑。”达斯丁伯爵夫人发现。 她说的没错。席恩不记得那是哪位国王,但本该放在他膝上的宝剑已不见踪影。膝上铁锈斑斑,显示出不久之前是有剑的。这个场面让他更为不安了,因为他总听说剑是用来确保这些含恨的复仇怨灵被封印在陵墓里,不致到阳间肆虐,如果没有了剑…… 临冬城里处处鬼魂,而我正是其中之一。 他们继续前进,芭芭蕾·达斯丁的表情随着步步前行变得越发僵硬。她和我一样不喜欢这里。席恩听见自己问道:“夫人,您为何如此仇恨史塔克家?” 她盯着他。“和你爱他们的理由一样。” 席恩差点绊个跟头。“爱他们?我从未……我夺取了他们的家堡,夫人。我还……还处决了布兰与瑞肯,把他们的头插在枪上,我……” “……随罗柏·史塔克一起南征,在呓语森林和奔流城下与他并肩作战,并带着他的亲笔信返回铁群岛去跟你父亲交涉。少狼主的大军中有荒冢屯的人马,我尽了最大可能少给他支持,但我或多或少必须派遣部队,以免招惹临冬城的怒火。这些人就是我的耳目,我的消息十分灵通。我知道你是谁,知道你是什么德行。现在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何热爱史塔克家?” “我……”席恩用一只戴手套的手扶住花岗石柱,“……我曾渴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但你的愿望没能实现。大人,我们的共通点比你以为的要多得多。走吧。” 前方不远处,三座石棺并肩排列。他们就在这里停下。“瑞卡德公爵。”达斯丁伯爵夫人看着中间那个形体,若有所思地说。这座雕像高高在上,有张严峻的长脸,脸上蓄了胡子。他像其他雕像一样有石眼睛,只是目光特别悲伤。“他的剑也没了。” 确实如此。“看来有人下墓窖偷剑。布兰登的剑也被偷走。” “布兰登会恨死那小偷的。”她摘下手套,去碰石像的膝盖,苍白的肌肤与暗淡的石头接触。“他最爱他的剑,经常打磨。‘等我把它磨锋利,说不定哪天可以为女人的下身剃毛哟,’他老这么讲,而且他喜欢使剑。‘染血的剑才是美丽的剑。’他有一回跟我说。” “您认识他。”席恩道。 烛光映照在她眼中,好似两团火。“布兰登是荒冢屯达斯丁老伯爵的养子——我后来嫁给了老伯爵的儿子——但他把时间都花在去溪流地骑马上。他太热衷骑马了,他的小妹也有样学样。那两位简直是对半人马。我父亲大人很乐意招待临冬城的继承人,为着莱斯威尔家族将来的权势,他愿把我的贞操献给任何一位路过的史塔克。其实他根本不用急,布兰登想要什么自己会取,决不客气。我现今是个老妇人,多年寡居让我的激情随之而去,但我依然记得他夺去我贞洁那天晚上,我的血流在他的命根子上。我相信布兰登也很欣赏那一幕。染血的剑才是美丽的剑,是啊,那很痛,但也很甜美。 “不过,当布兰登与凯特琳·徒利的婚约传来……那种痛苦就一点也不甜美了。我跟你保证,他没想过要她。他亲口对我说过,就在我俩的最后一夜……但瑞卡德·史塔克也要为将来的权势打算,他的野心在南方,所以不愿让自己的继承人迎娶自家封臣的女儿。我父亲退而求其次,指望把我许配给布兰登的弟弟艾德,结果凯特琳·徒利把他也夺走了。我只能跟年轻的达斯丁伯爵成亲,直到奈德·史塔克让我们分离。” “劳勃叛乱……” “劳勃叛乱,奈德·史塔克返回北境召集封臣时,我和达斯丁伯爵结婚尚不满半年。我恳求丈夫别去,让亲戚代他去,他有个以使斧著称的叔叔,还有个参加过九铜板王之战的叔祖。但他是个骄傲的男人,非要亲率荒冢屯部队不可,不愿让任何人代自己履行义务。出发那天,我送他一匹马,一匹有火红鬃毛的红色骏马,那是我父亲大人的马群里最好的马。我夫君指天发誓,等战争结束,会骑着它回家。 “奈德·史塔克在返回临冬城途中把那匹马还给了我。他说我夫君死得很壮烈,现在长眠于多恩边疆的赤红山脉。他却把自己妹妹的尸骨带了回来,她就睡在这里……但我跟你保证,艾德公爵决不可能与他妹妹睡在一起。我要拿他去喂狗。” 席恩糊涂了。“拿他……他的骨头……?” 她嘴唇扭曲。一个丑陋的微笑,让他想起了拉姆斯。“凯特琳·徒利在红色婚礼前就派人送艾德公爵的尸骨北归,但你那铁民叔叔占领了卡林湾,队伍过不来。我一直监视着这事,他的尸骨过得了颈泽,但休想通过荒冢屯。”他朝艾德·史塔克的雕像瞥了最后一眼。“我们的事办完了。” 爬出墓窖,暴风雪仍在肆虐。达斯丁伯爵夫人回来的路上一言不发,但等走到首堡废墟的阴影下,她被寒风刺得抖了个激灵,随即发话:“我在下面讲的那些,你一个字也不许说出去,明白吗?” 他明白。“否则我就保不住舌头。” “卢斯把你调教得很好。”她在这里与他分手。 321.第321章 国王的战利品 借着破晓的晨光,国王的军队离开深林堡,犹如一条爬出巢穴的钢铁长蛇,从原木栅栏后蜿蜒而出。 南方骑士披上锁甲板甲,甲上布满战斗留下的坑洼和凹痕,但迎着朝阳依然闪闪发光。冬日森林里,反复漂染、缝补的褪色旗帜和外套交织成五颜六色的溪流——天蓝和橙色,红色与绿色,紫色、蓝色还有金黄色,与光秃秃的褐色树干、灰绿色松树、哨兵树以及散乱的脏雪形成鲜明对比。 骑士们各有侍从、仆人和亲兵。随后是武器师傅、厨子和马夫,然后是整队整队长矛兵、斧手和弓箭手,其中既有身经百战、两鬓斑白的老兵,也有初上战场、仍显稚嫩的新手。山地氏族民走在南方人前面,他们的首领和氏族勇士骑着毛发蓬乱的矮种马,体毛浓密的战士们穿着毛皮、熟皮革和老旧锁甲,跟着一路小跑。有些人把脸涂得棕绿相间,身上还绑了许多树枝,作为伪装。 主队后方是辎重队:骡子、马、公牛,一长串货车和推车载着食物、草料、帐篷及其他补给。最后是后卫——大批穿板甲锁甲的骑士,另有一大队骑兵呈扇形悄然展开,以防敌人从后偷袭。 阿莎·葛雷乔伊被囚禁在辎重队里一辆装有两个铁箍大轮子的封闭行李车中,手脚都戴上镣铐,由鼾声震天的“母熊”日夜看守。史坦尼斯国王陛下不给战利品任何可乘之机。他打算把她带到临冬城,戴上镣铐向北方诸侯展示:海怪之女被他打败俘虏了,这足以证明他的实力。 喇叭声指引队伍行进,如林的长矛尖在旭日映照下闪闪发亮,草叶边缘的晨露折射着阳光。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的森林,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十五天。”骑士们互相转告。 “劳勃十天能到。”阿莎听见费尔大人吹嘘。他爷爷在盛夏厅死于劳勃之手,不知为何仇人在孙子眼中反倒成了神。“劳勃半月前就进临冬城了,他会站在城垛边对波顿嗤之以鼻。” “最好别在史坦尼斯面前提这个。”朱斯丁·马赛劝他,“不然他也会要我们日夜兼程。” 国王始终活在兄长的阴影下,阿莎心想。 她的一边脚踝只要放上重心就会剧痛,肯定是哪里骨折了。脚踝在深林堡就消了肿,但还痛,如果只是扭伤,现在早该痊愈。此外,她每动弹一下,铁镣就哗哗作响。镣铐不仅磨破了她的手脚,也磨损着她的骄傲。这是屈服的代价。 “弯弯膝盖死不了人,”父亲教导她,“屈膝尚能提刀再起,宁折不弯蹬腿挺尸。”巴隆·葛雷乔伊第一次叛乱失败后,亲身证明了这条真理。他先向雄鹿和冰原狼屈膝,却在劳勃·拜拉席恩和艾德·史塔克死后卷土重来。 所以这次在深林堡,海怪之女被绑着、一瘸一拐地跪在国王面前时(所幸未被强奸),也如法炮制。“我投降,陛下,我任您处置。只求您饶恕我的手下。”科尔、特里斯及其他在狼林活下来的人是她当时关心的。只有九个。九个残兵败将,伤得最重的科洛姆自嘲道。 史坦尼斯饶了他们的性命,然而阿莎觉得国王心中并无真正的慈悲。毫无疑问,他很果断,也不缺乏勇气,只是人们说他……算了,就算他遵循律法到毫无变通余地的严苛地步,铁群岛长大的阿莎·葛雷乔伊也能忍受。可她不喜欢这个国王,那双深邃的蓝眼总闪烁着猜忌,冰冷的怒火一触即发。他毫不在意她的性命,只把她当人质和战利品,用于向北境展示他击溃铁民的战绩。 他也很蠢。若她对北方佬的了解没错,制服女人不会让他们敬畏,用她做人质更是一文不值。现下她叔叔鸦眼统治着铁群岛,而他不关心她死活。或许攸伦指给她的偏瘫丈夫会觉得这是个损失,但艾里·艾枚克没那么多钱来赎她。 她没法跟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解释这些,她身为女人这件事似乎已足以令他嫌恶。她知道,青绿之地的男人习惯女人穿戴丝绸,温柔可人,而非披坚执锐,手执飞斧。但在深林堡的短暂接触,使她明白就算穿着裙服,史坦尼斯依然不会对她产生兴趣。即便和罗贝特·葛洛佛虔诚的妻子希贝娜夫人在一起时,他尽管表现得客气有礼,但仍颇感不适。对这个南方国王来说,女人似乎是另一个物种,与巨人、古灵精怪和森林之子一样莫测高深。连母熊都能让他磨牙。 史坦尼斯只听一个女人的话,不过他把她留在了长城。“我宁愿她在,”统领辎重队的金发骑士朱斯丁·马赛爵士坦言,“梅丽珊卓女士上次缺席是黑水河之战,结果蓝礼大人的影子从天而降,一半军队被河水吞没。” “上次?”阿莎说,“难道这女巫来深林堡了?我可没见到她。” “那算不上战斗。”朱斯丁爵士笑道,“你们铁民英勇善战,夫人,但力量悬殊,况且我们还占了突袭的便宜。这回临冬城事先有所准备,卢斯·波顿的人也和我们不相上下。” 或许更多。阿莎想。 俘虏也有耳朵,史坦尼斯国王和他手下的军官在深林堡争论进军与否,她都听到了。以朱斯丁爵士为首的许多自南方追随史坦尼斯而来的骑士、领主打一开始就反对进军,但狼仔们坚持要打,他们不能容忍卢斯·波顿占据临冬城,还要从波顿私生子的魔爪中救出奈德的女儿。莫甘·里德尔、布兰登·诺瑞、大酒桶渥尔、菲林特氏族的人,甚至母熊都这样说。“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盖伯特·葛洛佛的长厅里吵得最激烈的那个晚上,阿托斯·菲林特宣称,“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 “一场长征。”名叫科里斯·彭尼的骑士说。 “没有多长。”高迪爵士坚持,这位高大的骑士人称巨人杀手,“我们已走了这么远,光之王会为我们指明前路。” “到了临冬城下又如何?”朱斯丁·马赛反问,“两道高墙夹着护城河,内墙足有一百尺高。波顿决不会出城野战,我们的补给又不够围城。” “你别忘了,阿尔夫·卡史塔克会加入我军,”海伍德·费尔道,“还有莫尔斯·安柏。我军的北方人人数可与波顿大人抗衡。城北森林茂密,可搭建攻城塔,建造撞锤……” 然后成千地去送死,阿莎心想。 “不如在此过冬。”比兹伯利伯爵建议。 “在此过冬?”大酒桶高声反对,“你以为盖伯特·葛洛佛存了多少粮草?” 满脸伤疤、外套上绣着骷髅飞蛾的里查德·霍普爵士转向史坦尼斯:“陛下,您的兄长会——” 国王打断他。“我们都知道我兄长会怎么做。劳勃会单枪匹马冲到临冬城下,威风凛凛地一锤砸碎大门,然后拳打卢斯·波顿,脚踹他的野种。”史坦尼斯站起来,“我不是劳勃,但我会出兵解放临冬城……不成功便成仁。” 上面的人心存疑虑,下面的兵却似乎对国王充满信心。史坦尼斯曾在长城脚下击溃曼斯·雷德的野人大军,又在深林堡肃清了阿莎的铁民。他是劳勃的二弟,著名的仙女岛海战的胜利者,在劳勃起义时坚守风息堡,他还持有英雄之红剑——魔法加持的光明使者——其火焰能点亮黑夜。 “敌人外强中干。”行军第一天,朱斯丁爵士向阿莎保证,“人们对卢斯·波顿敬畏有余,爱戴不足,至于他的佛雷盟友……北境从未遗忘红色婚礼,此刻聚集在临冬城的诸侯个个都在婚礼上失去了亲人。史坦尼斯全力对付波顿就好,其他北方佬自会倒戈易帜。” 你想得倒美,阿莎想,国王首先得对付得了波顿。傻瓜才支持输家。 行军第一天,朱斯丁爵士到她车里来了六次,送来吃喝及行军途中的消息。他很爱笑,讲不完的笑话,身材高大,体格健壮,有粉色的脸颊和蓝色的双眼,以及一头被风吹乱的白金色头发。他是位体贴的狱卒,时刻关心俘虏是否舒适。 “他想上你。”在他第三次拜访后,母熊说。 母熊的真名是莫尔蒙家族的亚莉珊,但她像习惯穿锁甲一样习惯了外号。这位熊岛继承人矮小敦实,肌肉虬结,有粗壮的大腿、丰满的胸脯和长满老茧的大手。她睡觉时,毛皮下还穿着锁甲,锁甲下是熟皮甲,最后才是一件为保暖翻了面的旧羊皮衣。层层包裹下的她看起来像个圆球。但她极度凶狠。阿莎·葛雷乔伊很难想象自己和母熊差不多年纪。 “他想要我的领地。”阿莎回应,“他想要铁群岛。”对方善举的含义她心知肚明,其他求婚者也曾这样做。马赛家祖传的要塞远在南方,且已被剥夺,他必须争取一桩有利可图的婚姻,否则只能做国王的随从骑士。阿莎听很多人说,史坦尼斯回绝了朱斯丁爵士娶野人公主的请求。他把主意打到她身上是顺理成章的。他肯定做着将她推上派克岛的海石之位,然后身为她的夫主,通过她统治铁群岛的美梦。当然,这需要摆脱她现在的夫主……以及把她指给那家伙的叔叔。他没机会,阿莎估量,鸦眼能把朱斯丁爵士当早餐吃,嗝都不打一个。 没关系。无论她嫁给谁,都不可能继承父亲的领地。铁民不是宽容的民族,而阿莎短短时日里已失败两次:一次在选王会输给攸伦叔叔,旋即又在深林堡被史坦尼斯打败。这足以证明她不适合统治。嫁给朱斯丁·马赛或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手下的其他诸侯,对她更是有损无益。海怪之女也不过是个女人,船长和头领们会这么说,瞧她如何为青绿之地的软弱领主张开大腿! 不过,朱斯丁爵士想用食物、酒水和言辞来献殷勤,她不打算拒绝。相比沉默寡言的母熊,他是个好伴儿,她可不想孤独地待在五千敌人中间。特里斯·波特利、少女科尔、科洛姆、罗衮等与她出生入死的伙伴目前被关在深林堡盖伯特·葛洛佛的地牢里。 根据希贝娜夫人提供的向导们估计,军队第一天行了大概二十二里。这些向导是效忠深林堡的猎人和追踪者,以森林、树木、树枝和树干作氏族名。第二天行了二十四里,前锋部队已走出葛洛佛家的领地,进入茂密的狼林。“拉赫洛,赐予我们穿越黑暗的光芒。”当晚,信徒们聚集在国王大帐前,对着熊熊烈火祈祷。这些都是南方骑士和士兵,阿莎以为是国王的人,但来自风暴之地和王领的其他人称他们为后党……他们追随黑城堡中的红王后,而非被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留在东海望的妻子。“噢,光之王,我们恳求您,用您的火眼金睛,为我们带来安全和温暖,”他们对着火焰唱诵,“只因长夜漫漫,处处险恶。” 大个子骑士高迪·法林爵士引领大家。巨人杀手高迪,名不副实。法林胸膛宽阔,板甲下肌肉壮实。但在阿莎看来,他自大虚荣,渴望荣誉却不听劝告,好听赞扬而看不起平民、狼仔和女人。反正,他像极了他的国王。 “给我匹马吧。”朱斯丁爵士带着半块火腿骑到车厢旁,阿莎乘势请求,“这些镣铐快把我铐疯了。我不会跑的,我保证。” “能给的话我一定给,好夫人。但您是国王的俘虏,不是我的。” “你的国王不听女人的话。” 母熊吼着反驳:“看看你弟弟在临冬城的所作所为,谁还敢信铁民的话?” “我不是席恩。”阿莎强调……但她依然没能摆脱镣铐。 朱斯丁爵士沿队列飞驰而去,阿莎想起最后一次见到母亲的情境。哈尔洛岛的十塔城。母亲屋内点了一根蜡烛,雕花大床在落满灰尘的华盖下显得如此空荡。亚拉妮丝夫人坐在窗边,遥望大海彼方。“你有没有把我的小宝贝儿带回来啊?”她嘴唇颤抖。“席恩来不了。”阿莎低头看着由于两个儿子的死而崩溃的母亲,看着这个给她生命的女人。而她的第三个儿子…… 随信均奉上王子的一部分。 若战斗在临冬城打响,无论鹿死谁手,弟弟都没法活命。变色龙席恩。连母熊都想把他脑袋插在枪上。 “你有兄弟么?”阿莎·葛雷乔伊问了看守一句。 “我有姐妹,”亚莉珊·莫尔蒙一如既往地粗声答道,“我娘生了五胎,都是女孩。莱安娜留守熊岛,莱拉、乔蕊儿和母亲在一起,黛西被谋害了。” “在红色婚礼上。” “是的。”亚莉珊盯着阿莎看了一会儿,“我有个儿子,两岁大。女儿九岁了。” “你生育好早。” “早是早,但总比晚了好。” 她在讽刺我,阿莎想,随便吧。“你结婚了。” “才没有,我孩子的爹是头熊。”亚莉珊笑了。她牙齿参差不齐,笑起来却别有风韵。“莫尔蒙家的女人都是易形者。我们变成熊,去森林里交配。大家都知道。” 阿莎也笑了。“莫尔蒙家的女人都是战士。” 对方笑容消退。“这多亏了你们,熊岛上每个孩子都得警惕海怪浮起。” 古道。阿莎别过头,锁链轻响。行军第三天,周围树木愈发茂密,车行大路慢慢变成猎物小径,很快较大的货车就无法通过了。熟悉的地标依次出现——一座从特定角度看有些像狼头的石山,一座半冻的瀑布,一座天然的石拱桥,上面垂下灰绿苔藓。这些地标阿莎都记得,她走过这条路,骑马到临冬城劝说弟弟席恩放弃战利品,与她一起安全地回深林堡。那次我也失败了。 那天走了十四里,众人颇为满足。 暮色降临时,车夫将车拉到树下。他帮马匹卸鞍,朱斯丁爵士驱马过来,松开阿莎脚上的镣铐。然后他和母熊一起押她穿过营地,去国王的大帐。她虽为俘虏,毕竟是派克岛的葛雷乔伊,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他的队长、军官们晚宴时,还是乐意打赏她残羹冷炙的。 国王的大帐差不多有深林堡的长厅大小,但完全谈不上舒适。浆硬的黄帆布褪色严重,溅满泥水,还长着点点霉斑。大帐中央的柱子上飘扬着金色王旗,雄鹿头裹在烈焰红心之中。随史坦尼斯北上的南方领主们围住大帐的三个方向驻扎,只在大帐前方,夜火熊熊燃烧,翻卷的火舌直冲黑暗的天际。 阿莎在看守的陪同下蹒跚着走来时,正有十几个人在为夜火劈柴。后党人士。他们信仰的红神拉赫洛是个贪婪霸道的神。她自己的神——铁群岛的淹神——在他们眼里是恶魔,而她若不改信光之王,必永堕黑暗,无法翻身。他们很乐意像烧木头树枝一样烧我。狼林之战后,有人当着她的面如此建议。史坦尼斯拒绝了。 国王站在大帐外,凝视夜火。他看到了什么?胜利?末日?那位贪婪的红神的面孔?他双眼深陷,剪得很短的胡须犹如一圈阴影,覆在凹陷的双颊和瘦削的下颌上。然而他目光中有钢铁般的决绝,让阿莎知道这个男人永远、永远不会回头。 她单膝跪在他面前。“陛下啊。”陛下啊,我在您面前是否足够谦卑?我是否做到了灰心丧气、卑躬屈膝、服服帖帖?“我恳请您,解开我双手的锁链,让我骑马吧。我决不会逃跑。” 史坦尼斯像看一只想扑到他腿上的狗一样看着她。“这是你应得的。” “的确是。但现在我愿奉献我的手下、我的船只和我的智慧。” “你的船要么被我俘获,要么被我烧掉。你的手下……还剩几个?十个?十二个?” 九个。还能作战的则只剩六个。“裂颚达格摩盘踞托伦方城,他是一员悍将,对葛雷乔伊家绝对忠诚。我能将那座城堡及其中的部队献给您。”她想加上“也许”,但在国王面前含糊其辞只能起反效果。 “托伦方城还不如我脚下的泥巴。我要临冬城。” “那就请击碎镣铐,让我帮您夺取它,陛下。您的王兄以化敌为友闻名,我又如何不能为您效犬马之劳。” “你是犬还是马?效什么劳?”史坦尼斯转头望向夜火,不知在舞蹈的橙焰中看什么。 朱斯丁·马赛爵士抓住阿莎的胳膊,把她拉进国王大帐。“您太失策了,夫人,”他说,“决不要在他面前提劳勃。” 我早该明白。阿莎知道身为弟弟的这种情结。她想起小时候害羞的席恩,如何活在对罗德利克和马伦的惧怕之中。他们永远不能摆脱这种情结,她明白了,即便活到第一百岁,也仍然是弟弟。她晃着铁手镯,想象要是从后面接近史坦尼斯,勒死他,该有多愉快。 他们那晚喝了由斥候班吉寇·树枝打回来的一只骨瘦如柴的雄鹿炖的汤,但只有国王大帐内的人有权分享。没资格进帐的人分到一小块面包和一根不及手指长的黑香肠,就着所剩无几的盖伯特·葛洛佛的麦酒冲下肚。 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我们要是乌鸦就好了。”行军第四天,天空开始飘雪,朱斯丁·马赛说。只是零星小雪,尽管潮湿阴冷,还能轻松应付。 可次日继续下雪,第三天也下,第四天也下。狼仔们呼出的气把厚胡子冻结成冰,平素修面整洁的南方孩子也开始留长胡须,好给脸部保暖。没过多久,队伍前方的土地成了白茫茫一片,遮掩了石块、扭曲树根和落木,每一步都危机重重。寒风吹来,裹挟着翻卷雪花。国王的军队成了一堆雪人,在齐膝深的积雪中艰难跋涉。 下雪的第三天,国王的军队开始走散。南方骑士和贵族难以适应冰雪,北方的山地氏族民却行进得快。他们的矮种马踏实稳健,而且吃得比驯马少,比战马更少得多。矮种马上的骑手习惯了冒雪行进。很多狼仔穿着古怪的鞋子,这种用弯曲的木头和皮带绑成的长条状怪东西被他们称作熊掌,他们把熊掌套在靴底。她瞠目结舌地看着他们在雪面上行走,却不会踩碎雪壳,把大腿陷进去。 有些人给马也戴上熊掌,毛发蓬松的矮种马戴这个和其他马戴马掌一样轻松……但驯马和军马不喜欢戴这东西。有些国王的骑士硬把熊掌绑在马蹄上,结果高大的南方马嘶叫个不休,拒绝前进,甚至想把那东西甩掉。有匹战马戴熊掌行走时扭断了蹄子。 穿熊掌的北方人很快甩开了其他部队。他们先追上主队的骑士,然后又超过高迪·法林爵士的前锋部队。与此同时,辎重队的货车和推车越落越远,以至于后卫部队不得不经常回头催促。 暴风雪的第五天,辎重队经过一片起伏不定、齐腰深的雪原,下面暗藏着冻结的池塘。结果冰层承受不住货车的重量,突然碎裂,冰水吞噬了三名车夫和四匹马,连带两位上前救援的人——其中包括海伍德·费尔。他的骑士在他淹死前把他拖出了池塘,但他冻得双唇发紫,皮肤白得跟牛奶一样。人们想尽办法也没能让他暖和起来,他们剪掉湿透的衣服,用暖和的毛皮裹住他,把他安置在火堆旁。他剧烈地哆嗦了几小时后,晚上发着高烧陷入昏迷,再也没醒来。 那晚,阿莎头一次听到后党悄声谈论祭品——献给红神的祭品,请求真主终结暴风雪。“北方诸神降下这场大雪。”科里斯·彭尼爵士说。 “他们是伪神。”巨人杀手高迪爵士强调。 “拉赫洛与我们同在。”克莱顿·宋格爵士道。 “可梅丽珊卓不在。”朱斯丁·马赛爵士说。 国王一言未发,但全听见了,这点阿莎十分确定。他坐在高桌旁,面前没怎么喝的洋葱汤凉了,那双凹陷的眼睛出神盯着最近一根蜡烛的火焰,无视周围的谈话。身材颀长的副指挥官里查德·霍普代表他发言。“暴风雪很快会平息。”霍普断言。 结果事与愿违,暴风雪越来越强,风比奴隶贩子抽打的鞭子更残忍。阿莎本以为当狂风呼啸着从海上席卷派克岛时,她已见识过寒冷,现在发现那简直太温和。这是一种让人发狂的冷。 即便扎营令沿队伍一路传递了下去,取暖也非易事。帐篷潮湿沉重,既不好搭也不好拆,积雪太多的话,还随时可能倒塌。国王的军队在七国最广袤的森林腹地蠕蠕而行,干木头却遍地难寻。每次扎营燃起的篝火都在变少,而且火堆通常只见冒烟,感受不到暖意。大家往往得吃冷东西,甚至是生的。 连夜火也在萎缩,气势减弱,这让后党人士十分沮丧。“光之王,请为我们驱逐邪恶,”在巨人杀手高迪爵士低沉的嗓音带领下,他们祈祷,“请您重现璀璨太阳,平息风暴,融化冰雪,让我们长驱直入,消灭您的敌人。长夜漫漫,寒冷晦暗,处处险恶,但您是力量、荣耀和光芒之源,拉赫洛,请把您的火焰灌注我们体内。” 后来,科里斯·彭尼爵士大声询问一整支军队会不会被冬季风暴冻死,狼仔们听了哈哈大笑。“还没到冬天呢,”大酒桶渥尔宣称,“山里人都知道,秋天会亲你,冬天才会干你。这只是秋天的吻。” 天哪,愿真主保佑我永远别见识冬天。阿莎的境况不算最糟,毕竟她是国王的战利品。其他人饥肠辘辘,她有的吃;其他人颤抖受冻,她住得暖。其他人骑着疲惫的马在雪上艰难跋涉,她却躺在车里堆满毛皮的床上,有帆布棚顶遮风挡雪。戴着镣铐还是有点好处。 马匹和普通士兵最遭罪。为争夺靠近篝火的位置,两名风暴之地的侍从刺死了一个兵。隔天晚上,几个弓箭手不顾一切地取暖,乃至把帐篷点着了——这倒是暖和了周围的帐篷。军马接连冻累而死。“没马的骑士算什么?”人们自嘲,“拿剑的雪人呗。”倒下的马被就地宰杀取肉,因为补给也开始短缺。 比兹伯利、科伯、福克斯伍及其他南方领主劝国王安营扎寨,直到暴风雪过去。史坦尼斯不肯,他也没理会后党人士为饥饿的红神献祭的建议。 消息是朱斯丁·马赛向她透露的,他不像其他后党那么虔诚。“祭品能证明我们的信念仍然炽烈纯粹,陛下。”克莱顿·宋格劝谏国王。巨人杀手高迪则说:“北境的旧神降下这场暴风雪,只有拉赫洛能够终结。我们必须奉献一位不信者。” “我的军队里半数人是不信者,”史坦尼斯回应,“我不会烧死谁。继续祈祷。” 今日不烧,明日也不……但若风雪不停,国王能坚持多久呢?对于淹神,阿莎从未像伊伦叔叔那么狂热,但那晚她跟“湿发”一样,真心诚意地对波涛下的主人祈祷。可惜暴风雪毫无衰减之势。行军依然缓慢,从步履蹒跚演变成爬行。一整天走五里,然后三里,最后两里。 暴风雪的第九天,每个人都看见队长和军官们浑身湿透、疲惫不堪地来到国王的大帐,单膝跪下,报告损失。 “死了一个,失踪三人。” “损失六匹马,包括我自己的。” “死了两个,一个是骑士。四匹马倒下,我们救回一匹,损失了其他三匹,包括一匹驯马和两匹战马。” 阿莎听人们管这叫“冻损”。辎重队损失最惨重:死了不少马,数人失踪,车辆翻倒损坏。“有的马在雪地里失足,”朱斯丁·马赛向国王汇报,“有的人走散了,甚至坐在原地等死。” “不管他们。”史坦尼斯国王嚷道,“继续前进。” 北方人有矮种马和熊掌,状况好得多。黑唐纳尔·菲林特和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阿托斯总共只损失了一个人。林德尔、渥尔与诺瑞氏族一人未损。莫甘·林德尔走丢了一头骡子,但他认为是菲林特氏族偷的。 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十五天路程。十五天来了又去,路却没走完一半,还留下一连串损坏的货车和冻结的尸体,被飞雪掩埋。日月星辰许久不曾出现,阿莎甚至怀疑这是不是一场大梦。 行军第二十天,她终于除掉了脚上的镣铐。那天午后,拉她那辆车的一匹马死掉了,没法替换,仅存的驮马都要负责拉载装满粮草的货车。朱斯丁·马赛爵士策马过来,命大家屠宰死马分肉,将车子劈开做木柴,然后他解开阿莎的脚镣,替她揉揉僵硬的小腿。“我没有多余的马给您,夫人。”他说,“与您共骑我的马也会死。您只能走路。” 阿莎每迈一步,脚踝都被身体压得抽搐般地疼。它们很快会冻麻木的,她安慰自己,一小时后,我就完全感觉不到双脚了。她只想错了一点——这不需要一小时。当夜幕降临,队伍停止前进时,她已几乎站不住,万分怀念移动牢房的舒适了。镣铐让我变得虚弱。晚餐时她筋疲力尽,直接在桌上睡着了。 预计十五天行军的第二十六天,蔬菜全部告罄。第三十二天,谷物和草料也没了。阿莎不禁思忖靠半冻的生马肉,人能活多久。 “树枝发誓说我们离临冬城只有三日骑程。”当晚清点完冻损后,里查德·霍普爵士告诉国王。 “只需把最虚弱的人留下。”科里斯·彭尼接口。 “那些人反正没救了。”霍普强调,“还有力气的人若不赶紧前往临冬城,留下来只是白白送命。” “光之王会把城堡给我们。”高迪·法林爵士说,“若是梅丽珊卓女士在——” 最终,经过一整天噩梦般的行军之后——他们勉强走了一里,损失十二匹马和四个人——比兹伯利伯爵忍不住对北方人发难:“这么行军太疯狂了。人越死越多,为什么啊?为一个女孩?” “为奈德的女儿。”莫甘·林德尔道。他在三兄弟中排行老二,其他狼仔管他叫“中林德尔”,不过很少当他面叫。深林堡之战中差点杀死阿莎的正是莫甘。后来行军途中,他专程来见阿莎请求原谅……为的是杀得兴起时喊她“贱人”,而非差点用斧子把她脑袋劈成两半。 “为奈德的女儿。”大酒桶渥尔赞同,“要不是你们这帮上蹿下跳的南方猴子一点儿小雪就吓尿了绸裤子,我们已经救下女孩,夺回了城堡。” “一点儿小雪?”比兹伯利少女般柔软的嘴唇在愤怒中扭曲,“是你错误地建议我们出兵的,渥尔,我甚至怀疑你是不是波顿的爪牙。是不是啊?他是不是派你来陛下耳边进献谗言?” 大酒桶反唇相讥:“豌豆荚,冲你刚才那些话,要你是个男人,我早砍了你。不过我的剑是好钢打造,不能被懦夫的血弄脏。”他喝口麦酒,擦擦嘴,“是,每天都在死人,我们看到临冬城之前会死更多的人。那又如何?这是战争,战争就得死人。事实如此,天经地义。” 科里斯·彭尼爵士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位氏族首领。“你想死吗,渥尔?” 北方佬似乎觉得很好笑。“我想在千年长夏的地方永生不死;我想住进云端的城堡,俯视众生;我想回到二十六岁——我二十六岁时能整天打架整晚鬼混。人们怎么想根本无关紧要。” “冬天近在眼前,小子,冬天意味着死亡。我宁愿我的人为营救奈德的小女儿而死,也不要他们孤独饥饿地倒在雪地里,任泪水在脸上冻结。这样死去没有歌谣传唱。至于我,我老了,这是我最后一个冬天,能沐浴波顿的血我死而瞑目。我想要感受斧子劈开波顿家人的脑袋,热血溅在脸上的滋味,我要用舌头品尝鲜血,在回味中死去。” “没错!”莫甘·林德尔高喊,“鲜血和战斗!”所有氏族民齐声呐喊,用杯子和角杯使劲敲桌子,国王的大帐里咚咚作响。 阿莎·葛雷乔伊也宁愿赶赴战场。用战斗为眼下的悲惨境遇作个了断。刀刃相见,雪白雪红,破损的盾牌和散落的肢体,一切终结。 第二天,国王的侦察兵在两个湖泊间发现了佃农的废弃村落——那里很贫瘠,只有几间农舍、一座长厅和一个瞭望塔。尽管今天只行进了不到半里,天色也还早,里查德·霍普仍命令在此扎营。等辎重队和后卫一点点挪进村,月已高挂,阿莎走在他们之中。 “湖里有鱼。”霍普报告国王,“我们可以在冰上凿些洞。北方人知道怎么做。” 尽管史坦尼斯穿着厚厚的毛皮斗篷和沉重的铠甲,看起来仍是一副行将就木的模样。他高大瘦削的骨架上本没有几两肉,现在更被从深林堡到此的行军消磨殆尽。透过皮肤,能看到头骨的轮廓,而他下巴闭得那么紧,阿莎怕他把自己的牙都咬碎了。“那就去打鱼吧。”他一字一顿地说,“但天一亮就出发。” 然而天亮时,营地白雪皑皑,万籁俱寂。天空由黑转白,却无亮光。阿莎·葛雷乔伊躺在厚厚的毛皮底下,却冷得抽筋。她听到母熊的鼾声——女人的鼾声居然这么大,但她已在行军途中逐渐习惯了,甚至觉得这能带来安全感——让她担忧的是外面的寂静。唤醒人们上马、集合、准备行军的喇叭没有响起。召唤北方人的号角也没有响起。情况不妙。 于是阿莎从毛皮下钻出来,努力爬向帐外,一边敲掉晚上帐篷前堆起的雪墙。她手上的镣铐叮当作响。等她终于站起来,呼吸了一口清晨冰冷的空气,发现雪还在下,甚至比昨晚爬进帐篷前更大。湖泊消失,森林也不见了,她能看见其他帐篷和小屋的轮廓,以及瞭望塔上的烽火发出的黯淡橙光。但她看不到瞭望塔,暴风雪吞没了一切。 前方不远处,卢斯·波顿在临冬城中严阵以待;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军队却被大雪封困,寸步难行,号寒啼饥。 322.第322章 丹妮莉丝 蜡烛将尽,只剩一寸残梗,兀立在温暖的熔蜡中,照亮了女王的床榻。火苗闪烁。 它快灭了,丹妮知道,它在为另一个夜晚送终。 春宵苦短。 她彻夜不眠,睡不着,也不想睡,甚至害怕阖眼,唯恐睁眼已是黎明。若能让夜晚永驻该多好,但她能做的只有清醒着享受每一刻温存。在黎明来临、将一切化为慢慢淡去的回忆前,尽情享受。 在她身旁,达里奥·纳哈里斯酣睡得像个婴儿。达里奥挂着一贯的自信笑容吹嘘自己很会睡觉,甚至打仗时坐马鞍上也能入睡,随时养足精神,投入战斗。寒风烈日都影响不了他。“睡不好就打不好。”这是他的口头禅。他从未被噩梦困扰。丹妮跟他说起镜盾萨文被死于其手下的骑士们的鬼魂困扰,达里奥却大笑:“要是被我杀了的人敢来缠我,我就再杀他一次。”他毕竟只是个佣兵,丹妮意识到,也就是说,恬不知耻。 达里奥趴着睡,轻便的亚麻薄被缠在他的长腿上,他的脸半埋在枕头中。 丹妮一只手顺着他脊柱游走,只觉皮肤光洁柔滑,毛发稀少。就像丝绸锦缎。丹妮喜欢这种触感,也喜欢让手指穿梭于阴毛中,按摩他因一天鞍马劳顿而疲惫不堪的腿,再环住他的下体,感觉那话儿在她掌间变得坚挺。 若丹妮是普通女人,情愿一生就这样抚摸达里奥,细数他身上每一道伤疤,让他讲述它们的来历。只要他开口,我可以放弃王位,丹妮心想……但他没开口,也不会开口。两人如胶似漆时,达里奥会说种种甜言蜜语,但丹妮知道他爱的是真龙女王。若我放弃王位,他就不要我了。何况,国王丢王位就等于掉脑袋,丹妮不觉得女王能逃过一劫。 烛火闪烁了最后一下,终于湮灭在蜡泪之中。黑暗吞噬了羽毛床上的两人,以及屋内各个角落。丹妮双手环住团长,紧贴在他背上,呼吸他的体味,沉溺于他身体的温暖,感受着他肌肤的气息。要记住,她提醒自己,记住他的感觉。她吻了他的肩膀。 达里奥翻过身,面对丹妮睁开眼睛。“丹妮莉丝。”他脸上挂着慵懒的笑容。这是他的另一项天赋——像猫一样随时能醒,“天亮了?” “还没。我们可以再待一会儿。” “说谎。我能看见你的眼睛,夜里怎能做到?”达里奥踢开薄被,坐起来,“天已微明,马上就是白天。” “我真不希望白天到来。” “不希望?为什么呢,我的女王?” “你知道的。” “婚礼?”他大笑,“干脆嫁给我吧。” “你知道我不能。” “你是女王,你可以随心所欲。”他一只手抚上丹妮的大腿,“我俩还剩几夜?” 两夜。只剩两夜。“你我都清楚。过了今夜与明夜,一切就将结束。” “嫁给我,这样所有夜晚都属于我俩。” 要能就好了。卓戈卡奥曾是她的日和星,但他离开得太久,丹妮莉丝几乎忘记爱和被爱的感觉了。是达里奥帮她记起这一切。我原本是个死人,而他让我重生;我原本沉沉睡去,而他将我唤醒。我英勇的团长。但他近来愈发胆大妄为。他上次出城袭敌,回来时将一颗渊凯将领的头扔在丹妮脚下,并在大厅中众目睽睽之下吻她,最后还是巴利斯坦爵士将他们拉开。祖父爵士大怒若狂,丹妮真以为他会当场格杀达里奥。“我们不能结婚,亲爱的,你知道原因。” 达里奥爬下床。“那就嫁给西茨达拉吧,我会送他一套精美的号角作结婚礼物。吉斯卡利人对号角特别着迷,他们会用梳子、发蜡和铁发卡把头发弄成号角。”他找到长裤套上,但没费神穿内衣。 “我结婚后,再来找我就是叛国。”丹妮拽起被单,遮住双乳。 “那我肯定会叛国。”他从头套上蓝丝绸外套,用指头捋直三叉胡。为了丹妮,他将胡子重新染色,从紫色变回蓝色——跟他们初遇时一样。“你的味道。”他嗅嗅自己的手指,咧嘴笑道。 丹妮喜欢他笑起来时金牙闪闪的样子,喜欢他胸前的绒毛,喜欢他坚实的双臂,喜欢他大笑的声音,还有他进入她体内时看她的眼神和轻声呼唤她名字的方式。“你真俊。”她看他穿马靴时脱口而出。有时他会让丹妮帮他穿,但今天似乎没这打算。以后就没机会了。 “没俊到能娶您。”达里奥从钩子上摘下剑带。 “你要去哪儿呢?” “去您的城市里,”他回答,“喝上一两桶,再找人打一架。好长时间没杀人啦,兴许我能找上您的未婚夫。” 丹妮朝他扔了个枕头。“你离西茨达拉远点!” “谨遵圣谕。您今天要上朝么?” “才不。我后天就结婚了,西茨达拉将成为国王。让他主持朝政吧。这些是他的人民。” “有些是他的,有些是您的。您解放的那些属于您。” “你是在责备我?” “您称他们为您的孩子。孩子需要母亲。” “你就是,你就是在责备我。” “只有一点点,聪明的小心肝儿。您会上朝么?” “或许婚礼之后会。在和平到来之后。” “您说的‘和平’永远不会到来。您应当上朝。新入团的家伙不相信您真的存在,就是风吹团来的那些。他们大多在维斯特洛出生长大,从小听着坦格利安家的故事。他们想亲眼见您。青蛙还有礼物要献给您。” “青蛙?”丹妮嘻嘻笑道,“他是谁?” 他耸耸肩。“一个多恩男孩,为一位外号‘愁肠’的大个骑士当侍从。我让他把礼物给我,我代为转交,但他不肯。” “哦,聪明的青蛙。把礼物给你?”她又朝他扔了个枕头,“我还见得到它吗?” 达里奥摸了摸华丽的胡子。“我会偷甜美的女王的东西?若是配得上您的礼物,我自会交到您柔软的掌心。” “作为你爱的信物?” “我没那么无耻啦。总之我告诉他可以亲自献上礼物,您不会让您的达里奥·纳哈里斯变成骗子吧?” 丹妮没法拒绝。“如你所愿。明天带你的青蛙上朝。其他人也带上,那些维斯特洛人。”能听到巴利斯坦爵士之外的乡音总归是好事。 “谨遵圣谕。”达里奥深鞠一躬,微微一笑,转身离开,披风在后翻飞。 丹妮坐在凌乱的床上,抱紧双膝,觉得十分孤独无助,以至于没注意到弥桑黛端着面包、牛奶和无花果蹑足进来。“陛下?不舒服么?小人听见您晚上尖叫。” 丹妮拿了一个无花果。果实乌黑饱满,沾满晨露的滋润。西茨达拉会让我尖叫么?“你听见的只是风声。”她咬了一口,但达里奥走后,只觉食不知味。她叹口气,站起来召唤伊丽拿袍子,随后漫步到露台上。 强敌环伺,海边停靠的船从未少于一打,赶上士兵登陆,数量甚至上百。渊凯人还通过海运搞来木头,在壕沟后建造弩炮、蝎子弩及投石机。宁静的夜晚,丹妮可以听见锤子敲打声在干燥温热的空气中回荡。但没有攻城塔,也没有撞锤。他们不想强攻弥林,只是封锁等待,不时往城内丢石头,直到饥饿和疾病让她的人民屈服。 西茨达拉会为我带来和平。他一定会。 当晚,厨师用大枣和胡萝卜为她烤了一只羊羔,但丹妮只吃了一口。即将与弥林人再次博弈让她顿感疲惫,难以入眠。喝得东倒西歪的达里奥回来,睡在她身旁。她在被单下辗转反侧,梦见西茨达拉吻她……但他的嘴唇是蓝色瘀青,当他进入丹妮时,命根子寒冷如冰。丹妮披头散发、衣冠不整地坐起来,她的团长就睡在身边,但她依然孤独。她想摇晃他、叫醒他,让他抱住她,和她做爱,帮她忘记一切烦恼。但丹妮知道就算这样做,达里奥也只会微微一笑,打个哈欠说:“只是个梦,我的女王,继续睡吧。” 于是她没叫醒达里奥,而是穿上一件兜帽长袍,走到露台上。她来到扶手旁,一如之前无数次那样俯瞰城市。这永不是我的城市,永不是我的家。 淡粉色朝霞照上丹妮时,她已在露台草坪上睡着了,身上盖了一层细小的露珠。“我答应达里奥今日会上朝。”侍女们叫醒她后,她说,“帮我把王冠拿来,噢,还有衣服,要轻便凉爽的。” 一个小时后,她梳洗整齐。“跪迎弥林女王,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大草原的卡丽熙,解放者,龙之母,不焚者,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弥桑黛唱道。 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鞠躬时满脸堆笑。“圣主,您每天都变得更光彩动人,这定是出于婚姻的美好愿景。噢,我光彩夺目的女王!” 丹妮叹口气:“宣第一名请愿者。” 丹妮太久没上朝,积压的请愿者人山人海,大厅后面全是人,不时爆发争夺扭打。但不出意料,格拉茨旦·卡拉勒仍第一个上前。她高昂着头,脸孔隐藏在闪亮的绿面纱后。“我的明光,我们最好私下谈。” “有空的话,”丹妮甜甜地回答,“我明日就将结婚。”她上次与绿圣女会面不欢而散,“你想对我说什么?” “我想跟您谈谈某位放肆无礼的佣兵团长。” 她胆敢在大庭广众下提这事?丹妮怒火中烧。我承认,她很勇敢,但若她认为还能把我教训一通,那就大错特错了。“棕人本·普棱的背叛让我们震惊,”她说,“但现在说什么也晚了。我想你应该回神庙去,继续为和平祈祷。” 绿圣女鞠躬退下。“我也会为您祈祷。” 又一巴掌,想到这,丹妮脸红了。 余下的进程丹妮已驾轻就熟。她坐在靠枕上,听他们陈述,一只脚不耐烦地晃荡。中午,姬琪端来一大盘无花果和火腿。请愿者似乎无穷无尽,三停之中有二停满意离去,但剩下的一停要么哭红了眼、要么低声抱怨。 将近黄昏时,达里奥才带着从风吹团叛到暴鸦团的维斯特洛人来上朝。丹妮听另一位请愿者低声陈述时一直不停地瞟他们。那些是我的人民,我是他们合法的女王。他们看起来衣衫褴褛,不过佣兵大抵也就这样了。其中最小的大概比丹妮大不了一岁,最年长的则应该过了六十个命名日。有几人身上披挂着一些值钱家什:黄金臂环,丝质上衣,银钉剑带。都是抢来的战利品。但大部分人衣衫廉价,且磨损得厉害。 达里奥带他们上前,丹妮注意到其中有个女人,高大,金发,全身锁甲。团长称她为“美女梅里丝”,但丹妮觉得她跟“美女”半点不沾边。她身高近六尺,没有耳朵,鼻子破了,双颊都有很深的疤痕,她还有一双丹妮毕生所见最冷酷的眼睛。至于其他人…… 修夫·亨格福德身材苗条,沉默寡言,长腿长脸,穿着褪色的华服。维伯身材矮小,肌肉发达,头、胸和胳膊上刺有蜘蛛文身。红脸孔的奥森·石东和麻杆似的路西法·朗都自称是骑士。林地的威尔在下跪时还向丹妮抛媚眼。稻草迪克生着菊蓝色眼睛和亚麻白头发,一脸局促笑容。姜杰克的脸被一把粗硬的橘黄胡子遮住,说话含混不清。“他初阵时咬掉半个舌头。”亨格福德向丹妮解释。 多恩人看起来与众不同。“请允许我向陛下介绍,”达里奥道,“这三位是愁肠、杰罗德和青蛙。” 愁肠身形庞大,有颗卵石样的秃头,粗胳膊堪比壮汉贝沃斯。杰罗德则是高挑的年轻人,头发里有阳光般的金丝,碧蓝色眼睛里满是笑意。我敢打赌,那抹微笑俘虏了许多少女的芳心。他穿着柔软的棕羊毛斗篷,边沿缝有沙丝,做工精良。 侍从青蛙在三人中最年轻,也最不引人注目。他是个严肃的矮壮青年,棕发棕眼。他生着一张方脸,高额头,粗下巴,鼻梁宽阔,脸颊和下巴上的胡茬让他看起来像个才长毛的男孩。丹妮想不通他为何被称作青蛙。也许跳得比别人远吧。 “都起来。”丹妮说,“达里奥说你们从多恩来,我的朝廷永远欢迎多恩人。篡夺者夺取我父王的王位时,阳戟城始终忠于我们家族。你们来此想必经历了重重磨难。” “太多磨难了,”金发的帅气小伙杰罗德说,“我们离开多恩时本是六人,陛下。” “我为你们死去的同伴感到悲伤。”女王转向他的大个同伴,“愁肠还真是个怪名字。” “只是个绰号,陛下,船上给起的。从瓦兰提斯来此,我一路吐到尾,天翻地……唔,这不好说。” 丹妮被逗乐了。“我能想象,爵士先生。你是爵士,对么?达里奥说你是骑士。” “禀告陛下,我们三人都是骑士。” 丹妮看向达里奥,发现他脸上闪过一丝愤怒。他不知情。“我正需要骑士。”她说。 巴利斯坦爵士疑心又起。“此地离维斯特洛甚远,自称骑士轻而易举。你可愿用长剑或长枪来捍卫你的声明?” “若有必要的话。”杰罗德说,“但我们中没人能与无畏的巴利斯坦匹敌。陛下,请您原谅,我们之前用了化名。” “某人也这么做过,”丹妮说,“某人曾化名为白胡子阿斯。现在,把你们的真名告诉我。” “乐意之至……不过,我想再提一个不情之请,可否借个僻静地方说话?” 真是戏中有戏。“好吧,斯卡拉茨,让他们退下。” 圆颅大人吼出命令,兽面军便将其他维斯特洛人和剩下的请愿者统统赶出大厅。丹妮的顾问们留了下来。 “现在,”丹妮道,“报上名字。” 年轻帅气的杰罗德鞠了一躬。“盖里斯·丁瓦特爵士,陛下,我的剑属于您。” 愁肠双手交叠胸前。“我的战锤也属于您,我是阿奇巴德·伊伦伍德爵士。” “你呢,爵士?”女王转向那个青蛙男孩。 “陛下,能否允许我先献上礼物?” “好吧。”丹妮莉丝很好奇,但达里奥·纳哈里斯抢先拦住青蛙,伸出一只戴手套的手:“把礼物给我。” 矮壮的青年面无表情地弯腰解开靴子,从最隐秘的地方抽出一卷泛黄的羊皮纸。 “这是礼物?手写的纸片儿?”达里奥从多恩人手中一把夺过羊皮纸,展开来,不屑地看着上面的印章和签名,“很漂亮,金灿灿还勾了丝带,但我读不懂你们维斯特洛的鬼画符。” “把它交给女王。”巴利斯坦爵士命令,“马上。” 丹妮察觉到大厅中蔓延的怒气。“我只是个年轻女子,年轻女子喜欢礼物。”她轻声说,“达里奥,拜托,别闹了。把它给我。” 羊皮纸上写的是通用语,女王缓缓地打开它,仔细检查上面的印章和签名。当她看到威廉·戴瑞爵士的名字时,不禁心跳加速。她读完又重新读了一遍,随后又一遍。 “能告诉我们上面写了什么吗,陛下?”巴利斯坦爵士问。 “这是一份秘密协议,”丹妮说,“在我还是小女孩时于布拉佛斯达成的。威廉·戴瑞爵士代表我们兄妹签名,当年正是他抢在篡夺者的走狗之前将我们救出龙石岛;奥柏伦·马泰尔亲王代表多恩领签名,由布拉佛斯的海王见证。”她将羊皮纸递给巴利斯坦爵士,让他自己看,“上面说,经由联姻达成结盟,作为多恩领帮我们推翻篡夺者的回报,我哥哥韦赛里斯应当迎娶道朗亲王的女儿亚莲恩为王后。” 老骑士仔细阅读协议。“要是劳勃得知此事,他会像粉碎派克城那样粉碎阳戟城,取下道朗亲王和红毒蛇的项上人头……多半连多恩公主也不放过。” “毫无疑问,这是道朗亲王一直没公开这份协议的原因。”丹妮意识到,“要是我哥韦赛里斯早知道有一位多恩公主在等他,肯定一到婚龄就漂洋过海投奔阳戟城了。” “然后引来劳勃的战锤,给多恩带来毁灭。”青蛙说,“家父一直在耐心等待韦赛里斯王子组建好军队的那一天。” “家父?” “道朗亲王。”他单膝跪下,“陛下,很荣幸,我便是昆廷·马泰尔,多恩的王子,您最忠实的臣仆。” 丹妮笑起来。 多恩王子的脸瞬间通红,丹妮的顾问们也不解地看着她。“明光?”圆颅大人斯卡拉茨用吉斯卡利语问,“您笑什么?” “他们叫他青蛙,”丹妮说,“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了。在七大王国,有一个童话故事,讲的是被施了魔法的王子变成青蛙,只有得到真爱一吻后,才能重新变回王子。”她微笑着望向多恩骑士,又换回通用语,“昆廷王子,请告诉我,你被施过法吗?” “没有,陛下。” “我看也是。”没被施法,也没有什么勾人魔术。唉,为何他是王子,要是旁边那位肩膀宽阔、沙色头发的男人就好了。“但你为求一吻而来,想要迎娶我,对吗?你要献上的礼物正是你可爱的自己,若我想得到多恩领支持,你我就必须代替韦赛里斯和你姐姐来履行协议。” “家父希望我能得到您的认可。” 达里奥·纳哈里斯轻蔑地一笑。“你是个雏儿,而女王陛下需要男人陪伴,她对毛头小子没兴趣。你配不上做她丈夫,舔舔自个儿嘴唇,有没有奶味啊?” 他的话让盖里斯·丁瓦特黑了脸。“住嘴,佣兵,你在和多恩王子讲话。” “还有他奶妈是吧?”达里奥的拇指划过剑柄,露出危险的笑容。 斯卡拉茨皱皱眉,他总是在皱眉。“这男孩可以带来多恩人的支持,但弥林需要一位吉斯卡利血统的国王。” “我知道多恩,”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说,“遍地沙漠跟蝎子,那是太阳烘烤下赤红色的荒凉山地。” 昆廷王子不为所动:“多恩有五万整装待发的战士,任凭女王差遣。” “五万?”达里奥嗤笑,“我只看到仨。” “够了。”丹妮莉丝制止,“昆廷王子横越半个世界献上礼物,你们不可无礼。”她转向多恩人,“你们一年前就该来,我现在答应嫁给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了。” 盖里斯爵士道:“现在还不晚——” “我会权衡。”丹妮莉丝说,“瑞茨纳克,给王子和他的同伴安排与其身份相符的住所,尽力满足他们的需求。” “遵命,明光。” 女王起身。“那么,到此为止。” 达里奥和巴利斯坦爵士跟着丹妮走上通向她寝宫的阶梯。“一切都已改变。”老骑士说。 “什么都没改变。”丹妮一边让伊丽帮她除下王冠,一边说,“三个人有什么用?” “三名骑士。”赛尔弥道。 “三个骗子,”达里奥恨恨地说,“他们欺骗了我。” “他们买通了你,这毫无疑问。”达里奥并未否认。丹妮展开羊皮纸,仔细查看。布拉佛斯。在布拉佛斯签订。当时我们还住在红门的大宅里。为何这让她感觉蹊跷? 她想起自己的噩梦。有时梦中亦有真实。梦的含义是不是指西茨达拉·佐·洛拉克是男巫的走狗?那个梦是不是警示?是不是诸神要她放弃西茨达拉,嫁给多恩王子?丹妮突然想起了什么,“巴利斯坦爵士,马泰尔家族的家徽是?” “一柄长矛贯穿光辉的太阳。” 太阳之子。丹妮全身战栗。“阴影中的暗语。”魁蜥还说了什么?苍白母马和太阳之子。还有狮子,还有龙。龙是指我吗?“留心芬香的总管。”丹妮想起来,“这些梦,这些预言,干吗总弄成谜语?我恨这个!噢,爵士,你下去吧,明天是我大婚的日子。” 当晚,达里奥尝试了所有姿势,丹妮也欣然献上自己。最后当太阳即将升起时,丹妮照着很久以前多莉亚教的方法,用嘴让他再次坚挺,随后疯狂地骑他,剧烈的动作让他的伤口破裂渗血。在那美妙的瞬间,丹妮觉得两人已水乳交融,不可分离。 但婚礼的太阳终将升起,达里奥·纳哈里斯也终于起身。他穿好衣服,扣上露出闪光的黄金裸女像的剑带。“你去哪儿?”丹妮问,“今天不许出击。” “我的女王啊,您真残忍。”团长说,“若不能为您杀敌,您结婚时我去哪儿找乐子呢?” “到了黄昏,我就没有敌人了。” “现在还是黎明呢,甜美的女王。漫长的白昼,足够作最后一次出击。我要带回棕人本·普棱的脑袋,给您当结婚礼物。” “不要脑袋,”丹妮坚决反对,“你曾经送我鲜花。” “让西茨达拉送您鲜花吧。他可能不会屈尊降贵去摘蒲公英,不过他手下有的是人帮忙。我可以走了吗?” “不要。”丹妮想要他留下,抱着她。终有一天,他会一去不返,丹妮心想,终有一天,某个弓箭手会将他一箭穿胸,或是十个手持长矛长剑战斧的敌人包围他,十个将成为英雄的人。达里奥或许能干掉五个敌人,但这没法减轻丹妮的哀伤。终有一天,我会失去他,就如失去我的日和星那样。但诸神保佑,不要是今天。“回床上去,吻我。”没人像达里奥·纳哈里斯那样吻她,“我是你的女王,我命令你干我。” 丹妮说得欢快,达里奥听了却目光冷硬。“干女王是国王的活。大婚后,您高贵的西茨达拉会专注于此的。假使他觉得自己出身高贵,干不了这么吃力的活,手下也有的是人乐意代劳。您还可以拉多恩小子上床,外加他那俊友,为什么不呢?”他大步走出寝宫。 他还是出击了,丹妮知道,若能砍下本·普棱的头,他肯定会冲进婚宴,把它扔在我脚下。七神救我,他为何没个好出身? 达里奥离开后,弥桑黛给丹妮端来简单的早餐,包括山羊奶酪、橄榄和作甜品的葡萄干。“陛下早餐不能只喝酒。您太瘦弱了,今天需要充足的能量。” 这话从这么个小女孩儿嘴里说出来,让丹妮忍俊不禁。她一直依赖小文书,以至常常忘记弥桑黛不过刚满十一岁。她们在露台上一起进餐。丹妮小口咬着一颗橄榄,纳斯女孩突然用熔金般的眼睛盯着她。“您现在悔婚还不晚。” 的确不晚,女王伤感地想。“西茨达拉的血统古老高贵,我们的结合将使自由民和他的人民结合。我们合为一体,城市也会如此。” “可陛下并不爱高贵的西茨达拉,小人觉得您宁愿让另一位做您丈夫。” 我今天不能想达里奥。“女王爱她必须爱的人,而不是她想爱的人。”她没了胃口,“把食物撤下去吧,”她吩咐弥桑黛,“我该沐浴了。” 随后,姬琪帮丹妮莉丝擦干身体时,伊丽拿来托卡长袍。丹妮真心嫉妒侍女们可以穿着轻便的沙丝长裤和彩绘背心,那比她身上缀着沉重的婴孩珍珠的托卡长袍凉快多了。“帮我把这东西裹上,这么多珍珠我可弄不好。” 丹妮本该对婚礼和新婚之夜充满期待。她想起自己第一次结婚那晚,卓戈卡奥在异乡的繁星下夺走她的童贞。她记得自己有多害怕,又有多兴奋。西茨达拉会让她产生这种感觉么?不会,我不再是当初的女孩,他也不是我的日和星。 弥桑黛从金字塔下走上来报告:“瑞茨纳克和斯卡拉茨希望能获得护卫您前往圣恩神庙的荣誉。瑞茨纳克已把轿子备妥了。” 弥林人在城内很少骑马,更喜欢乘坐奴隶扛的轿子、肩舆和步辇。“马会弄脏街道,”某位扎克家的人曾告诉她,“奴隶却不会。”丹妮解放了奴隶,但街道里川流不息的轿子、肩舆和步辇一如既往,他们当然不是凭借魔法悬空的。 “白天关在轿子里太热了。”丹妮说,“给我的银马备鞍。我不会坐在奴隶背上去见我夫君。” “陛下,”弥桑黛道,“恕小人冒昧,但您没法穿着托卡长袍骑马。” 一如既往,小文书说得没错,托卡长袍不是骑装。丹妮扮个鬼脸。“好吧,但不要轿子,我会被帘幕闷死的。他们没准备步辇?”如果她必须戴上兔耳朵,那就让所有兔子都看见。 丹妮走下金字塔,瑞茨纳克和斯卡拉茨跪地迎接。“主子如此光彩夺目,敢直视您的人都会被晃花眼睛。”瑞茨纳克恭维道。总管穿一件缀金流苏的栗色锦缎托卡长袍。“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幸何如哉,能娶到您……恕我冒昧,您能嫁给他也是十分幸运的。您会看到,这次结合将拯救我们的城市。” “让我们如此祈祷吧。我只想种下橄榄树,收获累累果实。”西茨达拉的吻不能取悦我又怎样?我要的是和平。我是女王,不是普通女人。 “今天的人潮会和苍蝇一样。”圆颅大人穿着百褶黑战裙和加厚胸甲,腋下夹着一顶蛇头形状的青铜盔。 “我难道会怕苍蝇?你的兽面军会保护我。” 大金字塔底层内部总是一片昏暗。三十尺厚的墙将街上的喧嚣和热气全部隔绝,里头漆黑凉爽。丹妮的护卫已在门内集结,马、骡和驴在西墙下的马厩,大象则在东面——丹妮的金字塔里有三头这种奇特的庞然大物。它们看起来像没毛的灰色长毛象,只是獠牙被锯短镀了金,眼里满是哀怨。 壮汉贝沃斯在吃葡萄,巴利斯坦·赛尔弥盯着马童给他的斑点灰马上鞍,三名多恩人围着他说话,但看到女王马上住口。王子单膝跪下。“陛下,我再次恳求您。家父的身体虽大不如前,对您的事业却矢志不渝。若我的行为或我个人没给您留下好印象,责任全在于我,可——” “你想给我留下好印象,爵士,就为我祝福吧。”丹妮莉丝说,“今天是我大婚之日,毫无疑问,城内会载歌载舞。”她叹口气,“起来,王子殿下,笑一笑。总有一天,我会返回维斯特洛,夺回我父亲的王位,那时自会寻求多恩的帮助。但眼下,渊凯人把我的城市围得如铁桶一般,这样下去,我可能根本熬不到回国之日。世事无常,也许西茨达拉会死,也许维斯特洛会消失在波涛之下。”丹妮吻了他的脸,“好了。我该去参加婚礼了。” 巴利斯坦爵士扶她登上步辇。昆廷回到两位多恩同伴身旁。壮汉贝沃斯一声低吼,大门打开,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在众人簇拥中来到阳光下,赛尔弥骑着斑点灰马跟在她旁边。 “告诉我,”队伍向圣恩神庙行进途中,丹妮问,“如果当初我父母能够自由选择,他们会和谁结婚?” “事情过去太久了,陛下您不认识那些人。” “但你认识啊。说说吧。” 老骑士低下头。“您的母后恪守妇道。”他穿着金银铠甲,白披风在肩头飞舞,看起来潇洒倜傥,声音里却充满痛苦,似乎每个字都是一座山,“但她少女时代……曾对一位风暴之地的年轻骑士动过心。那骑士在比武大会上赢得她的芳心,还将她命名为爱与美的皇后。大致如此。” “那骑士后来呢?” “你母后嫁给你父王那日,他收起了长枪,此后变得异常虔诚,说只有少女方可替代雷拉王后在他心中的地位。不过,他的爱是不可能的,有产骑士怎配得上王家公主?” 而达里奥只是一介佣兵,还不如有产骑士。“我父亲呢?除了母后,他是否爱过别的女人?” 巴利斯坦爵士在马鞍上不安地挪了挪。“不……那不是爱,或许用‘企图’这个词更准确,那……那不过是厨房的流言,洗衣妇和马童的闲话……” “但我想知道。我不了解我父王。我想知道他的方方面面。好的和……其他的。” “遵命。”白发骑士小心斟酌字眼,“伊里斯国王……年轻时,迷上了一位凯岩城的女士,亦即泰温·兰尼斯特的表妹。那位女士和泰温结婚当日,您父王喝多了,据说在婚宴上公然宣称废黜初夜权是一大遗憾。那是醉话,没别的意思,但泰温·兰尼斯特却不会忘……他也不会忘……洞房时您父王肆意……”老骑士脸涨得通红,“我说得太多了,陛下,我——” “光辉的女王,向您致敬!”另一列队伍来到旁边,西茨达拉坐在步辇上朝她微笑。他是我的国王。丹妮想知道达里奥·纳哈里斯上哪儿去了,在做什么。如果这是个故事,他会在我到达神庙时飞驰而至,挑战西茨达拉,迎来幸福美满的高潮。 女王和西茨达拉的队伍并排而行,缓缓穿越弥林。圣恩神庙终于出现在面前,金色圆顶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好漂亮啊,女王试图说服自己,但她内心深处那个愚蠢的小女孩,仍旧无法抑制地期盼达里奥到来。如果他爱你,一定会仗剑来带你私奔,如同雷加抢走他的北方女孩。她心中的小女孩如此坚持,但女王知道这太荒唐了。即便她的团长疯狂到前来抢婚,兽面军也会在百码之外将他剁成肉泥。 格拉茨旦·卡拉勒在庙门外等候,周围是她的姐妹们,身着白、粉、红、蓝、金、紫等各色长袍。她们的人数变少了。丹妮搜寻札拉,却无果而终。血瘟把她也带走了?女王已将阿斯塔波人隔绝在城外挨饿,以防血瘟传播,但疾病还是扩散开来。无数人染疾:自由民、佣兵、兽面军,甚至多斯拉克人也不能幸免,幸好迄今为止无垢者没被传染。丹妮暗自祈祷最艰难的时刻已经过去。 圣女们抬出一把象牙椅和一只金碗。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尽可能优雅地提起托卡长袍,以防坐在柔软的天鹅绒椅面上压到流苏。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双膝跪地,解开丹妮的凉鞋,在五十名太监的吟唱中和一万只眼睛的注视下,为她洗脚。他的手很温柔,温暖的香油流过丹妮的脚趾时,她暗想,如果他的心也同样温柔,我最终也许会喜欢上他。 洗完脚后,西茨达拉用软毛巾帮丹妮擦干,重新绑好凉鞋,扶她站起。他们手挽手,随绿圣女走进神庙。神庙里的空气弥漫着浓重的熏香,吉斯众神在神龛阴影中隐隐矗立。 四小时后,他们手腕脚踝间连系着黄金锁链,身为夫妇重新露面。 323.第323章 琼恩 赛丽丝王后大驾光临黑城堡,同行有她女儿、女儿的弄臣、女仆、宫廷贵妇以及骑士、誓言骑士和五十名士兵。全是后党,琼恩·雪诺知道,他们侍奉赛丽丝,但效忠梅丽珊卓。红袍女祭司在东海望的乌鸦到来的近一天前,就通知他了。 琼恩带着纱丁、波文·马尔锡和六名黑衣守卫在马厩迎接王后一行。关于王后的传言哪怕仅有一半是真,那不带随从来见她就绝对行不通。她可能会把琼恩当马童小弟,把坐骑交给他照看。 风雪终于向南方转移,给了长城喘息之机。琼恩·雪诺单膝跪在南方王后面前时,空气中甚至还有点暖意。“陛下,你们的到来让黑城堡蓬荜生辉。” 赛丽丝王后俯视他。“谢谢,请护送我去见你们的总司令。” “蒙弟兄们厚爱,我有幸担任此职。我是琼恩·雪诺。” “你?都说你年轻,但……”赛丽丝王后的脸白得病恹恹的,头上红金铸成的火焰王冠与史坦尼斯的倒是一对。“……请起吧,雪诺大人。这是我女儿,希琳。” “公主殿下。”琼恩低下头。希琳本就相貌平庸,灰鳞病更让她显得丑陋,她脖子和半边脸颊上皮肤僵硬、发灰、干裂。“我和我的弟兄们听候您差遣。”他对女孩说。 希琳脸红了。“谢谢您,大人。” “您应该认识我伯父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吧?”王后继续介绍。 “通过书信,略有了解。”还通过报告。东海望的报告中经常提及亚赛尔·佛罗伦,没几句好话。“亚赛尔爵士。” “雪诺大人。”佛罗伦矮胖结实,短腿厚胸,毛发密集,不仅覆盖了脸颊颧骨,还从耳朵和鼻孔里冒出来。 “我忠诚的骑士们。”赛丽丝王后续道,“纳伯特爵士、贝内索恩爵士、布鲁斯爵士、派崔克爵士、多尔顿爵士、梅格罗恩爵士、蓝柏特爵士、佩金爵士。”这些骑士依次鞠躬致敬。王后没费心介绍弄臣,但弄臣鹿角帽上叮当作响的牛铃和他花纹满布的胖脸实在引人注目。补丁脸。卡特·派克的信上也提到了他。派克断定他是个白痴。 王后朝一名奇怪的随从挥手:此人像竹竿一样高高瘦瘦,奇异的紫色毛毡三层帽还让他显得更高了。“可敬的泰楚·奈斯托斯,布拉佛斯铁金库的使节,特来与史坦尼斯国王陛下协商事务。” 银行家脱帽鞠躬。“司令大人,感谢您和您弟兄们的盛情接待。”他的通用语圆润自如,只隐约带有一丝口音。他比琼恩还高半尺,留着一把稀疏的长胡子,像根绳子一样几乎垂到腰间。他穿着貂皮镶边的暗紫色袍子,高高的硬领衬出窄脸。“希望没太麻烦您。” “当然没有,大人,欢迎之至。”如果照实说,你比王后更受欢迎。卡特·派克让乌鸦知会过银行家的到来,但那时起琼恩就开始盘算了。 琼恩转向王后。“自得知陛下前来莅临视察后,国王塔上的王家居室就为陛下布置妥当了。这是我们的总务长波文·马尔锡,他负责为您手下安排住所。” “你真周到。”王后言辞得体,但语气分明在说:这是你该干的,你准备的房间最好别让我失望。“我们不会叨扰太久,最多几天。我们打算稍事歇息后,便赶去新居城长夜堡,一路从东海望赶来实在疲累。” “如你所愿,陛下。”琼恩说,“您肯定又冷又饿,大厅中为您备了热饭热菜。” “很好。”王后扫视广场,“但我想先跟梅丽珊卓女士谈。” “当然,陛下。她也住在国王塔,您想见她的话,请随我来?”赛丽丝王后点点头,牵起女儿,允许琼恩引领她走出马厩。亚赛尔爵士、布拉佛斯银行家及其他随从鱼贯而出,活像身穿羊毛皮革、跟着鸭妈妈的一群小鸭子。 “陛下。”琼恩·雪诺道,“为招待您,我们的工匠已尽可能地修葺长夜堡……但它很大部分仍是废墟。它太大了,是长城上最大的城堡,我们只来得及部分重建。或许您回东海望会住得舒服些。” 赛丽丝王后嗤之以鼻。“我们受够了东海望,不喜欢那地方。王后应当住在自家屋檐下,你们那位卡特·派克不仅粗鄙庸俗,斤斤计较,还动不动就吵架。” 您该听听卡特怎么评价您的。“很遗憾,但恐怕陛下会觉得长夜堡的条件比想象中差。那是座堡垒,不是宫殿。那里装修简陋,气候寒冷,而东海望——” “东海望不安全。”王后一只手搭在女儿肩上,“这是国王唯一的继承人,总有一天,希琳会坐上铁王座,君临七大王国。必须保证她绝对安全,而东海望会遭到攻打。长夜堡是我丈夫选定的居城,我们一定要住进去,我们——嗷!” 一个巨影从司令塔的空壳后冒出来。希琳厉声尖叫,王后的三名骑士一齐倒抽冷气,另一名骑士吓得嚷道:“七神保佑!”甚至忘了自己已经改信红神。 “别怕。”琼恩说,“他没有恶意。陛下,这是旺旺。” “温旺·威格·温旺·铎迩·温旺。”巨人的声音犹如巨石从山腰滚落。他跪在众人面前,但仍比他们高。“跪迎王后。小王后。”这些话无疑是皮革教的。 希琳的眼睛瞪得像盘子那么大。“这是个巨人!真正的真正的巨人,和故事里讲的一模一样。他说起话来怎么这么搞笑?” “他目前只学会几个通用语单词。”琼恩说,“他们在家乡说古语。” “我能摸摸他么?” “最好别摸。”母亲警告她,“你看,这东西多脏。”王后对琼恩皱紧眉,“雪诺大人,这野东西跑到长城里面做什么?” “和您一样,旺旺是守夜人的客人。” 王后不喜欢这答案,她手下的骑士也不喜欢。亚赛尔爵士一脸厌恶,布鲁斯爵士勉强笑笑,纳伯特爵士开口:“我听说巨人死绝了。” “几乎。”耶哥蕊特曾为他们哭泣。 “黑不隆咚,死人来跳舞啊。”补丁脸拖着古怪的舞步,“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东海望的人用海狸皮、绵羊皮和兔子皮给他缝了件小丑斗篷,他帽子上带着挂铃铛的鹿角和垂至耳旁的棕色松鼠皮长绦,每走一步,都响个不停。 旺旺入迷地盯着他,接着伸手来抓,弄臣一下子叮叮当当地跳回去。“噢不,噢不,噢不。”旺旺吓得站了起来。王后一把拽回希琳公主,骑士们按住剑柄,补丁脸慌不择路,失去了平衡,一屁股坐在雪堆中。 旺旺哈哈大笑——巨人的笑声让龙吼都相形见绌。补丁脸捂住了耳朵,希琳公主埋首在母亲的毛皮外套里,王后手下几个最胆大的骑士握剑挺进,却被琼恩伸出一只胳膊拦下。“最好别惹他。收起武器,爵士。皮革,带旺旺回哈丁塔。” “旺旺吃饭?”巨人问。“吃饭。”琼恩允诺。他对皮革说,“一会儿我给他送桶蔬菜,给你送些肉。你先生火。” 皮革咧嘴一笑。“好的,大人,不过哈丁塔实在寒冷彻骨。大人能再送些酒给我们暖身子么?” “给你一份,没他的。”旺旺来黑城堡之前没喝过葡萄酒,一喝就入了迷。太入迷了。琼恩现在要操心的事已够多,实不想再弄出个酒鬼巨人来添乱。他转身面向王后的骑士,“我父亲大人曾说,不到万不得已,不可随意亮剑。” “我就打算亮剑。”这位骑士刮得干干净净的脸上饱经风霜,他身披白色毛皮披风,下面穿一件绣有蓝色五芒星的银丝外套,“从来只听说守夜人军团的职责是保护王国抗击怪物,没曾想你们还养他们做宠物。” 又一个该死的南方傻瓜。“您是……” “大人,我是国王山的派崔克爵士。” “爵士,我不知道你们山上如何看待宾客权利,但在北境,我们认为它神圣不可侵犯。旺旺是这里的客人。” 派崔克爵士笑了。“告诉我,司令大人,等异鬼光临,您也打算捍卫他们的宾客权利吗?”骑士又对王后道,“陛下,没认错的话,这就是国王塔。我可有幸护送您?” “好的。”王后径直挽起他的手,从这群守夜人面前走过,没再多看他们一眼。 除了火焰王冠,她整个冷冰冰的。“泰楚大人,”琼恩招呼,“请留步。” 布拉佛斯人停步。“不敢称大人,我只是布拉佛斯铁金库的小雇员。” “卡特·派克说,你带了三艘船到东海望:一艘大帆船,一艘划桨船,还有一艘平底船。” “就是这样,大人。这个季节漂洋过海很危险,一艘船出个状况呼天不灵,三艘一起可互相照应。铁金库在这种事上一向谨慎。” “您离开前,我们能否私下谈一次?” “乐意为您效劳,司令大人。布拉佛斯有句俗话:择日不如撞日。您觉得呢?” “那敢情好。去我的房间?或者您想去长城顶上参观?” 银行家抬头看去,只见头顶的苍白冰墙映衬着天空,绵延不绝。“恐怕长城顶上太冷了。” “确实很冷,狂风呼啸,走在上面得注意别靠边,有不少人被吹下去。长城在世间独一无二,日后未必再有机会参观。” “毫无疑问,临终前我会为自己的谨小慎微后悔不迭。但经过一整天鞍马劳顿,我更欣赏暖和安静的房间。” “那就去我书房。纱丁,请给我们拿些热葡萄酒。” 兵器库后琼恩的房间非常安静,就是不怎么暖和。火炉已熄了一段时间,因为纱丁不像忧郁的艾迪那样勤于添柴。熊老的乌鸦高喊“玉米!”来欢迎他们。琼恩挂起斗篷。“你是来找史坦尼斯的,对吗?” “是的,大人。赛丽丝王后建议用乌鸦送信给深林堡,通知陛下我在长夜堡等待接见。但我要和他谈的事太过微妙,很难诉诸笔端。” “债务问题。”还能是什么?“他的债务?还是他兄长的?” 银行家绞着手指。“史坦尼斯大人是否负债,我不方便透露。至于劳勃国王……能为他效劳是我们的荣幸。劳勃生前一切都运转良好。但现在,铁王座拒绝还债。” 兰尼斯特会这么蠢?“你不能要求史坦尼斯兄债弟偿。” “债务属于铁王座,”泰楚更正,“谁坐上王位都得还债。既然年幼的托曼国王和他的重臣们不通情理,我们认为有必要和史坦尼斯国王讨论这个问题。一旦他证明自己值得信任,我们当然很乐意提供他需要的任何援助。” “援助,”乌鸦尖叫,“援助,援助,援助。” 这些事琼恩在得知铁金库派使节来长城时就料到了。“据最新报告,陛下正向临冬城进军,要与波顿大人及其盟军一决雌雄。您可以上那儿去找他,就是要冒些风险,或许会卷进战团。” 泰楚低下头。“为铁金库服务的我们所面临的生死考验,一点不比为铁王座服务的你们少。” 我是为铁王座服务的吗?琼恩·雪诺已不再觉得理所当然了。“我可以提供马匹、补给、向导,确保您走到深林堡。在那之后,您得自己去找史坦尼斯。”很可能找到他插在枪上的头,“当然,这有代价。” “代价,”莫尔蒙的乌鸦尖叫,“代价,代价。” “凡事皆有代价,不是么?”布拉佛斯人笑了,“守夜人想要什么?” “首先是您的船,包括上面的船员。” “三艘都要?那我怎么回去?” “我只借它们做一次航行。” “想必是一次危险的航行。您说‘首先’?” “我们需要贷款来撑到春天。这些金子将用于购买食物,并雇船运到这里。” “春天?”泰楚叹口气,“这不可能,大人。” 史坦尼斯怎么说来着?你讨价还价的本事比得上卖鱼的老太婆,雪诺大人。你爹奈德·史塔克难道跟渔妇生出了你?或许他说对了。 他们花了大半个钟头把不可能变成可能,又花了一个钟头就条款达成一致。纱丁端来的那壶热葡萄酒帮他们解决了几处棘手争执。等琼恩·雪诺在布拉佛斯人起草的羊皮纸上签字时,两人都喝得微醺,各自心头都不太舒畅。琼恩觉得这倒是个好兆头。 加上这三艘布拉佛斯船,东海望的舰队就有十一艘船了。他已让卡特·派克征用了一艘伊班捕鲸船、一艘从潘托斯驶出的贸易划桨船,外加三艘破损的里斯战舰——被秋季风暴卷回来的萨拉多·桑恩舰队的残部。桑恩的三艘船都亟须大修,不过到现在应该完工了。 十一艘船远远不够,但再拖下去,艰难屯的自由民估计等不到救援。要么即刻起航,要么干脆别去。还有,鼹鼠妈妈和她的信徒是否绝望到愿将性命交于守夜人之手呢?…… 琼恩和泰楚·奈斯托斯离开书房时,天色已暗,空中又飘起雪花。“看来缓解是暂时的。”琼恩把斗篷裹得更紧。 “凛冬近在咫尺。我离开布拉佛斯那天,运河已开始结冰。” “不久前,有三名我们的人路过布拉佛斯。”琼恩告诉他,“一名老学士、一名歌手和一名年轻事务官。他们护送一个野人女孩和她的孩子去旧镇。你大概没碰见他们吧?” “恐怕没有,大人。每天都有维斯特洛人路过布拉佛斯,但大部分走旧衣贩码头。铁金库的船停在紫港。不过您要是想知道,我回去后可以打听一下。” “没必要,他们现在应该安全抵达旧镇了。” “希望如此。这个季节的狭海最是危险,近来还有令人担忧的报告,说在石阶列岛有陌生船只出没。” “萨拉多·桑恩?” “那里斯海盗?可靠情报说他回老巢了,另外雷德温大人的战舰也穿过了断臂角,无疑在回家途中。这些人和他们的船都为我们了解,不是他们。陌生船只……可能来自更远的东方……有种奇怪的传言提到了龙。” “我倒希望这里有条龙,那样会暖和点儿。” “大人说笑,但请原谅我笑不出来。我们布拉佛斯人的祖先乃是从瓦雷利亚和龙王的怒火下逃出来的。我们从不拿龙开玩笑。” 我想也是。“抱歉,泰楚大人。” “没关系,司令大人。我有些饿,借出这么大一笔款子让人胃口大开。能告诉我餐厅怎么走么?” “我带您去。”琼恩做个手势,“这边请。” 到了大厅,琼恩觉得不陪银行家用餐实在失礼,便让纱丁去取食物。客人的到来勾起了守夜人弟兄们的好奇心,没当值没睡觉的全都跑来,把地窖挤得暖暖和和。 王后和她女儿没出席——可能正在适应国王塔的居住环境——但布鲁斯爵士和梅格罗恩爵士在,他们向聚在周围的弟兄们讲述东海望和海对面的新闻。王后的三名宫廷贵妇坐在一起,旁边有女仆和十来个仰慕她们的守夜人。 更靠门一点的地方,王后之手正朝两只阉鸡发起攻击。他吸吮着骨头上的残肉,吃一口配一口麦酒。看到琼恩·雪诺,亚赛尔·佛罗伦扔掉一根骨头,用手背蹭蹭嘴,懒洋洋地起身。他腿脚弯曲,酒桶一样的胸膛,又生了对招风耳,模样十分滑稽,但琼恩知道最好别嘲笑他。他是赛丽丝王后的伯父,也是首批随她皈依梅丽珊卓的红神的人。他就算不是个弑亲者,也相去不远。伊蒙学士曾告诉琼恩,亚赛尔爵士坐视自己的亲哥哥被梅丽珊卓烧死。什么样的人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亲哥哥被烧死而袖手旁观呢? “奈斯托斯,”亚赛尔爵士说,“司令大人。我能加入你们么?”他没等他们回答就坐到长凳上。“雪诺大人,恕我冒昧……史坦尼斯国王陛下信中提到的野人公主……她在哪里,大人?” 她在很远的地方,琼恩想,若诸神保佑,她应该已找到“巨人克星”托蒙德了。“瓦迩是曼斯·雷德的妻子妲娜之妹。妲娜难产死后,史坦尼斯国王俘虏了瓦迩及妲娜的儿子。但她不是公主,不是你指的那种。” 亚赛尔爵士耸耸肩。“管她是什么呢,东海望的人都说这娘儿们长得挺标致,我想亲眼看看。呃,女野人中有好些倔种,男人得把她们翻过来才能履行丈夫的职责。大人若不介意,就带她出来,让大伙儿开开眼。” “她不是任人参观的马,爵士。” “我也保证不数她的牙。”佛罗伦咧嘴一笑,“哦,别担心,我会按应有的礼仪对待她。” 他知道她不在这。黑城堡像个村,没有不透风的墙。人们虽未公开议论瓦迩的失踪,但有些弟兄晚上会在公共大厅里说闲话。他听到些什么?琼恩揣测,又信了多少?“抱歉,爵士,瓦迩不会客。” “那我去见她。你把这娘儿们藏哪儿了?” 远离你的地方。“安全的地方。这事到此为止,爵士。” 骑士脸涨得通红。“大人,您忘了我是谁?”他的呼吸混着麦酒和洋葱的臭味,“要我报告王后么?只需陛下一句话,我就能剥光这女野人的衣服,扔到大厅来给大家参观。” 就算对于王后,这样干也太过分了。“王后不会辜负我们的款待。”琼恩希望自己说对了,“现在,恐怕我得在没忘记待客之道以前离开。泰楚大人,不好意思。” “哦,当然,”银行家道,“请随意。” 外面雪下得更大。校场对面,国王塔成了一片臃肿的剪影,窗内的灯光在飞雪中模糊难辨。 琼恩回到书房,发现熊老的乌鸦站在搁板桌后的包皮橡木椅背上。乌鸦一看他进来,就尖叫着索要食物。琼恩从门边麻袋里抓了把干谷粒撒在地上,然后夺回椅子。 泰楚·奈斯托斯留下一份协议复件。琼恩再三研读。太顺利了,他回想,难以置信,顺利得不真实。 这让他不安。守夜人军团补给用尽后,布拉佛斯人的金币能让他们从南方购买食物,一直撑过冬天,无论这个冬天有多漫长。漫长的寒冬会让守夜人深陷债务,永世不得翻身,琼恩提醒自己,但在死亡和欠债之间选,宁肯欠债。 他并不喜欢自己的选择。等春天还金子的时候,他会更受不了的。泰楚·奈斯托斯的彬彬有礼让人印象深刻,但布拉佛斯人在收债方面的恶名也众所周知。九大自由贸易城邦都开有银行,有些还不止一家,他们像狗抢骨头般争夺每一枚硬币,但铁金库比其他所有银行加起来还富有、还有权势。当权者在其他银行赖债不还,破产的银行家只能卖掉妻儿为奴,然后割脉自杀;但若哪位国王敢拒绝偿还铁金库的债务,国内将遍生出篡夺者,来争夺王位。 可怜的胖托曼即将亲身体会这一切。兰尼斯特无疑有理由拒付劳勃国王的债务,但这依然是愚行。只要史坦尼斯不顽固到拒不接受条款,布拉佛斯人便会提供取之不尽的金钱,足够他雇佣十几个自由佣兵团,收买上百位诸侯,还让自己的手下衣食无忧,兵马齐备。只要史坦尼斯没死在临冬城下,他们就会把铁王座奉上。他很好奇梅丽珊卓是否在圣火中看到了这一切。 琼恩往椅子上一靠,打个哈欠,伸着懒腰。明天,他要草拟给卡特·派克的命令。十一艘船驶往艰难屯,尽可能多带人回来,女人和孩子优先。该起航了。我是亲自去,还是让卡特负责?熊老曾经亲自出马。是啊,并且有去无回。 琼恩阖上眼,就一小会儿……醒来时,身体僵得像块木板,熊老的乌鸦还在嘀咕:“雪诺,雪诺。”穆利正摇醒他,“大人,有急事。抱歉,大人。他们发现一名女孩。” “女孩?”琼恩坐起来,用手背揉着惺忪睡眼,“瓦迩?瓦迩回来了?” “不是瓦迩,大人,是在长城这边发现的。” 艾莉亚。琼恩一下子清醒了。肯定是她。“女孩。”乌鸦尖叫,“女孩,女孩。”“泰和丹纳在鼹鼠村以南两里格的地方遇上她,他们当时在追捕几个沿国王大道南逃的野人。他们抓住了野人,回来的路上遇到这个女孩。大人,她是贵族出身,一直说要见您。” “她带了多少人?”琼恩把脸盆里的水浇到脸上。诸神啊,他累坏了。 “一个也没有,大人,她独自骑在奄奄一息的马上。那马瘦得皮包骨头,一瘸一拐,口吐白沫。他们放走了马,把女孩带回来盘问。” 垂死的马驮着灰衣女孩。看来梅丽珊卓的圣火没说谎。但曼斯·雷德和他的矛妇怎样了?“女孩在哪儿?” “在伊蒙师傅的房子,大人。”老学士很可能已到了温暖安全的旧镇,黑城堡的人们却依然习惯这样称呼那些房间。“女孩冻得浑身发青,颤抖得厉害,泰叫克莱达斯去给她瞧瞧。” “很好。”琼恩觉得自己又回到十五岁那年。我的小妹。他起身披上斗篷。 他和穆利穿过场子时,天空还在飘雪,金色的曙光划破了东方的黑暗。国王塔上,梅丽珊卓女士的窗内依然红光摇曳。从不睡觉?女祭司,你又在玩什么把戏?你是不是给了曼斯其他任务? 他希望这女孩是艾莉亚。他想再见到她的面庞,对她微笑,揉乱她的头发,告诉她她安全了。但她并不安全。临冬城已经焚毁破碎,化为废墟,再没有安全之地。 不论他多想,他都不能把艾莉亚留在身边。长城不是女人待的地方,更别提贵族少女。他也不能把她交给史坦尼斯或梅丽珊卓。国王只会把她嫁给自己的手下——霍普或马赛或巨人杀手高迪——而天晓得红袍女会对艾莉亚做什么。 他能想到的最好解决办法是送她去东海望,让卡特·派克派船载她漂洋过海,远离列王的纷争。诚然,这得等那些船从艰难屯返航。她可以和泰楚·奈斯托斯一起去布拉佛斯,兴许铁金库能找个好人家收养她。布拉佛斯是最近的自由贸易城邦……这既是优点也是缺陷。罗拉斯或伊班港可能更安全。但无论送艾莉亚去哪儿,她都需要钱,还需要遮风挡雨的住处以及保护者。 她还是个孩子啊。 伊蒙师傅的老房子非常温暖,穆利突然推开门,一股热气让他们什么都看不清。屋内,壁炉火焰熊熊,木柴噼啪作响。琼恩跨过一摊湿衣服。“雪诺,雪诺,雪诺。”乌鸦们在上方尖叫。女孩盖着有她三倍大的黑羊毛斗篷,蜷在炉火边睡着了。 她的确很像艾莉亚,甚至让琼恩迟疑,但只是一下。她高挑消瘦,像匹小马,四肢瘦长,棕发编成大辫子,用皮带扎好。她长着长脸、尖下巴和小耳朵。 但她年龄太大,大多了。这女孩差不多跟我同岁。“她吃过吗?”琼恩问穆利。 “只吃了点面包和肉汤,大人。”克莱达斯从椅子上起身,“伊蒙师傅常说最好慢慢来。吃太多她可能消化不了。” 穆利点点头。“丹纳带了根哈布的香肠,她似乎没兴趣。” 琼恩不怪她,哈布的香肠是油脂、盐混上某些不堪设想的东西做的。“或许我们该让她先休息会儿。” 女孩坐了起来,拉紧斗篷,遮住苍白的小乳头,表情迷惑。“我在……?” “黑城堡,女士。” “长城。”她眼里涌出泪水。“我终于到了。” 克莱达斯靠近了些。“可怜的孩子。你多大?” “下个命名日就满十六。我不是孩子,我是个成熟的女人。”她打个哈欠,用斗篷遮住嘴,一只赤裸的膝盖在下面若隐若现。“你没戴颈链。你是学士么?” “不是。”克莱达斯道,“但我服侍过学士。” 她看起来真像艾莉亚,琼恩想,尽管面黄肌瘦,发色却是相同,还有眼睛的颜色。“听说你想见我,我就是——” “——琼恩·雪诺。”女孩把辫子甩到脑后,“我们两家同出一脉,荣辱与共。听我说,表亲,我叔叔克雷根在我后面穷追不舍,你一定不能让他把我抓回卡霍城。” 琼恩盯着她。我认识她。她的眼神、举止和讲话方式都似曾相识。他在记忆中搜寻了一会儿,然后想起来:“亚丽·卡史塔克。” 女孩嘴角绽放出一抹熟悉的笑容。“我真怕你不记得我,上次见面我才六岁。” “你和你父亲一起造访临冬城。”那个被罗柏砍头的父亲,“我不记得为什么了。” 女孩脸红了。“是为了让我跟你哥哥见面,噢,当时编了个借口,但真正原因是这个。我和你哥罗柏差不多大,我父亲觉得我们很配。当时办了场宴会,我和你还有你哥都跳了舞。他彬彬有礼,还夸我舞跳得好。你却拒人千里。我父亲说私生子都这样。” “我想起来了。”这话并不全错。 “你现在还是有点拒人千里。”女孩说,“但你要是保护我,不让我叔叔抓我的话,我会原谅你。” “你叔叔……阿尔夫大人?” “他算哪门子大人。”亚丽轻蔑地说,“我哥哈利昂才是真正的卡霍城伯爵,而我是他的合法继承人。女儿的继承权优先于叔叔,阿尔夫不过是个代理城主——准确地说,他是我叔祖,我父亲的叔叔。克雷根是他儿子,跟我同出一门,我一直叫作叔叔,现在还想作我丈夫。”她单手握拳,“战前我和戴林恩·霍伍德订过婚,只等我来潮便圆房。但弑君者在呓语森林杀了戴林恩。我父亲来信说会给我找个南方领主,但没来得及找,你哥便为他杀兰尼斯特的事砍了他的头。”她咬着嘴唇,“我还以为大伙儿南征就是去杀兰尼斯特的呢。” “事情……没那么简单。卡史塔克伯爵杀了两名俘虏,女士,手无寸铁、关在监牢里的男孩。” 女孩似乎并不意外。“我父亲平时不像大琼恩那样大喊大叫,但发起怒来同样危险。算了,他死了,你哥哥也死了,我们还得活下去。我们之间算有血仇么,雪诺大人?” “披上黑衣,家族纷争就置之度外了。守夜人军团跟卡霍城或您没有任何纠纷。” “好极了。我还担心……我求父亲留个哥哥作代理城主,但他们都不肯错过去南方建功立业的机会。现在托伦和艾德死了,据说哈利昂在女泉城作阶下囚,但这几乎是一年前的消息,他可能也死了。除了投奔艾德·史塔克最后的子嗣,我真是无处可去。” “何不投奔国王?卡霍城宣布支持史坦尼斯了啊。” “我叔祖宣布支持史坦尼斯,意图激怒兰尼斯特砍下可怜的哈利昂的头。我哥一死,卡霍城就归我所有,而我叔祖想侵占我的继承权。等我给克雷根生下孩子,他们就不需要我了。要知道,他已害死两个老婆。”她使劲抹眼泪,动作像极了艾莉亚,“你会帮我么?” “联姻和继承是国王过问的事,女士。我会写信给史坦尼斯为您争取权利,但——” 亚丽·卡史塔克大笑,笑声里充满绝望。“写吧,但别指望回信。史坦尼斯在收到你的信前就会掉脑袋,我叔祖不会让他活着。” “什么意思?” “阿尔夫正火速赶往临冬城,一点没错,但他只为在国王背后捅刀子。他早已投靠卢斯·波顿……以换取金子、赦免和哈利昂的人头。迎接史坦尼斯大人的将是一场屠杀。所以他帮不了我,就算能帮也没用。”亚丽抓着琼恩的黑斗篷,跪在他面前,“你是我唯一的希望,雪诺大人。以你父亲之名,我请求你保护我。” 324.第324章 盲眼女孩 她的夜晚被遥远的星辰和雪上的月光点亮,醒来后却只有无边的黑暗。 她睁开双眼,空洞地瞪着覆住她的黑暗,梦境快速淡去。如此美梦。她舔舔嘴唇,意犹未尽。绵羊咩咩叫,牧羊人眼中的恐惧,被她一只又一只咬死的狗发出的哀号,她族群的咆哮。下雪以来,猎物逐渐减少,但昨晚他们饱餐一顿,享用了羔羊肉、狗肉、绵羊肉和人肉。她的某些灰色小表亲很怕人,甚至怕死人,但她不怕。肉是肉,人是猎物,而她是统治夜晚的狼。 但只在梦中。 盲眼女孩翻身坐起,一跃下地,伸了个懒腰。她睡在一整块冷石头上,上面只有塞满破布的床垫,每次醒来全身僵硬紧绷。她光着长满茧的小脚来到脸盆旁。静如影。她将冷水扑在脸上,拍干。格雷果爵士,她想,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这是她的晨祷。是吗?不,她想,这不是。我是无名之辈。这是夜狼的祈祷。总有一天,她会找到他们,狩猎他们,享受他们的恐惧,品尝他们的鲜血。总有一天。 她在一堆东西中翻到内衣,闻了闻,确定味道还能穿,然后在黑暗中套上。她的仆人衣服还在昨夜挂的地方——未经染色的羊毛上衣,又糙又痒。她把衣服扯下,熟练流畅地从头套好。最后是袜子,一只黑,一只白。黑袜子顶端缝了一圈线,白袜子没有,所以她能分清哪只是哪只,不会穿错。她的腿虽然还瘦,但每天都在变壮、变强、变长。 这让她很开心。水舞者需要强健的腿。盲眼贝丝不是水舞者,但她不会永远做贝丝。 她知道去厨房的路,就算不知道,她的鼻子也能领她去。辣椒和炸鱼,她顺着大厅闻过去,还有刚从乌玛的烤炉里取出的面包。香味让她肚子咕咕作响。夜狼享受过盛宴,但盲眼女孩肚子饿。她早就明白,梦中的肉不能当真。 她的早餐是用辣椒油炸得焦脆滚烫的沙丁鱼,鱼太烫,伤着了手指。她从乌玛的早餐面包上撕下一大块,擦掉残余的油,就着一杯掺水的葡萄酒吃完。她品味着味道和气息,感受着手指下面包渣粗糙的触觉,油脂的滑腻,辣椒溅到手背半愈合的擦伤时的刺痛。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她提醒自己,没有视觉,感知世界的方式也很多。 有人穿着软底加垫拖鞋进了屋,像老鼠般安静地走在她身后。她鼻孔翕张。慈祥的人。男人的味道和女人不同,空气中还有少许橙子味。只要能搞到橙子,牧师就会咀嚼橙子皮来清新口气。 “今早你是谁?”她听见他在桌首落座,发问道。啪嗒,啪嗒,她听见,然后是一声微弱的咔哒声。他敲碎了第一颗鸡蛋。 “无名之辈。”她回答。 “你撒谎。我认识你。你是那个盲眼女乞丐。” “贝丝。”在临冬城,身为艾莉亚·史塔克的她见过贝丝。她或是因此重拾这个名字,抑或是觉得这个名字适合盲人。 “可怜的孩子,”慈祥的人说,“你想要回双眼么?你只需请求,就能重见光明。” 他每天早上都问同样的问题。“或许我明天想要,但今天不想。”她面如止水,波澜不惊。 “随你吧。”她听见他剥蛋壳,然后是拾起盐勺的一声清鸣。他喜欢给鸡蛋加很多盐。“昨晚可怜的盲眼女孩在哪儿乞讨?” “绿鳗客栈。” “跟离开我们时相比,你多了解到些什么?” “海王还在生病。” “这不算新闻。海王昨天就病了,明天还会病。” “或者死掉。” “他若死掉,才算新闻。” 他若死掉,会有一场选举,还会爆发流血冲突。布拉佛斯就是这样。在维斯特洛,国王死了就由长子继承,但布拉佛斯人没有国王。“托尔莫·弗雷加将成为新任海王。” “这是绿鳗客栈谈论的?” “是。” 慈祥的人咬了一口鸡蛋。女孩儿听见他咀嚼。他从不在嘴里有食物时说话,待吞下鸡蛋,才道:“有人说‘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简直一派胡言。不用想,别的客栈传扬着别的名字。”他又咬了一口蛋,咀嚼,吞咽。“跟离开我们时相比,你‘多’了解到哪三件事?” “我了解到某些人认定托尔莫·弗雷加会成为新任海王,”她回答,“某些醉鬼。” “不错。有别的吗?” 维斯特洛的河间地下雪了,她差点说出来,但他会问她怎么知道的,她觉得他不会喜欢答案。于是她咬紧嘴唇,回忆昨晚的事。“妓女丝芙蓉怀了孩子,她不确定孩子的父亲是谁,她觉得可能是被她杀掉的那个泰洛西佣兵。” “了解这件事有好处。第三件事呢?” “美人鱼女王选了一位新的美人鱼,来取代之前淹死那位。她是普莱斯坦家女仆的女儿,十三岁,没钱但很可爱。” “她们刚开始都很可爱。”牧师说,“但可不可爱得眼见为实,而你看不见。你是谁,孩子?” “无名之辈。” “我只看到盲眼女乞丐贝丝,她是个可悲的骗子。去干活吧,vr morghulis.” “vr dohaeris.”她收好碗杯刀勺,站起来握住手杖。手杖五尺长,修长柔软,约有她拇指般粗细,自顶端一尺以下缠有皮革。等你掌握,它比眼睛更好用,流浪儿告诉她。 撒谎。他们总是撒谎来测试她。手杖不可能替代眼睛,但有好过没有,因而她随身携带。乌玛开始叫她“手杖”,不过名字无关紧要。她就是她。无名之辈。盲眼女孩。千面之神的仆从。 每晚晚餐时,流浪儿会拿来一杯牛奶,让她喝。牛奶有股奇怪的苦味,盲眼女孩十分讨厌。在接触到舌头之前,那淡淡的味道已让她警觉。她有想吐的冲动,但仍然干了杯子。 “我要失明多久?”她总是询问。 “直到你觉得黑暗和光明一样甜美。”流浪儿总是回答,“或者请求我们,要回你的双眼。只需请求,你就能重见光明。” 然后你们就会把我赶走。当瞎子也比被赶走强。她不会屈服的。 她第一次在黑暗中醒来那天,流浪儿拉着她的手,带她穿过黑白之院底下的岩石地窖和甬道,再登上深入神庙的陡峭石阶。“边走边数阶梯。”流浪儿告诫,“用手指摸墙壁。那上面有眼睛看不见的记号,却能轻易摸出来。” 那是她的第一课。之后她学到更多。 下午的课程是毒药和药水。她用嗅觉、触觉和味觉来感知它们,但触碰和品尝毒药十分危险,而流浪儿调和的某些药剂连闻闻都伤人。指尖烧红和嘴唇起泡早已成家常便饭,有一次她中毒太深,几天吃不下东西。 晚餐时间是语言课。盲眼女孩已听得懂布拉佛斯语,对话也还将就,她甚至改掉了大部分粗鄙的口音,但慈祥的人仍不满意。他坚持要她钻研高等瓦雷利亚语,还要学习里斯和潘托斯的语言。 晚上,她和流浪儿玩撒谎游戏,但看不见让游戏变得极度困难。很多时候,她只能依靠语气和措辞;另一些时候,流浪儿允许她把手放在自己脸上。最初游戏进行得非常艰苦,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就在她被折磨得快要尖叫时,一切突然简单起来。她学会了听辨谎言,也学会了通过嘴眼周围的肌肉运动来感觉谎言。 她的其他职责一如既往,只不过做事时会绊到家具,撞到墙壁,摔掉盘子,乃至在神庙里无助绝望地迷路。有次她差点一头滚下阶梯,幸好在另一个人生中,在她还是女孩艾莉亚时,西利欧·佛瑞尔教过她平衡之道。她及时回忆起来,救了自己。 有的晚上,若她还是阿利、或是黄鼠狼、或是猫儿,甚至史塔克家的艾莉亚,她都会哭着入眠……但无名之辈没有眼泪。看不见,连最简单的任务也充满危险。她在厨房给乌玛打下手被烧伤了十几次,还有次切洋葱切到手指,伤口深可见骨。有两回,她找不到回地窖中自己房间的路,只能睡台阶底部的地板。盲眼女孩已学会使用耳朵,但神庙的拐角和壁龛依然诡秘难测。她的脚步声在天花板和三十座高大神像的腿间回荡,听起来似乎墙壁都在动。平静的黑水池也会奇特地干扰声音。 “人有五感。”慈祥的人说,“学会使用另外四感,就会少受点苦。” 她能体会肌肤上的气流,能根据嗅觉寻找厨房,能通过气味分辨男女。凭借步子的节奏,她区分出乌玛、仆人和侍僧,甚至在他们的气味传来前就知道谁是谁(除了流浪儿和慈祥之人——这两人除非有意,否则走路没有声音)。神庙里燃烧的蜡烛也有气味,不是香烛的那些,也会从烛心散发出缕缕轻烟。当她学会使用鼻子以后,她发现它们都在呐喊。 死人也有气味。她的职责之一就是每个清晨在神庙里寻找死人,无论他们喝下池中水后,选择在哪里躺下,在哪里闭上双眼。 今晨她找到两人。 一个男人死在陌客脚下,一支孤零零的蜡烛在他上方摇曳。她感觉到蜡烛的热度,而蜡烛的气味让她鼻子发痒。她知道,蜡烛燃着深红火光,用眼睛去看会发现尸体沐浴在跃动的红光中。把尸体交给仆人处理前,她跪下触摸他的脸,手指经过下颌的轮廓,抚过脸颊和鼻子,穿过头发。浓密的鬈发。没有皱纹的英俊的脸。他很年轻。她猜想他为什么来这,寻求死亡的恩赐。垂死的刺客通常会来黑白之院,以求速死,但这人身上没有伤口。 第二具尸体是个老妇人。她在一个隐藏空穴的睡椅上睡去,那里的特制蜡烛会唤起所爱与所失的幻象。甜蜜而温柔的死亡,慈祥的人经常这样说。她的指尖感觉到,老妇人是面带微笑死去的,没死多久,尸体还有余温。她的皮肤如此柔软,像被折叠了上千次、薄薄的老皮革。 仆人抬走尸体,盲眼女孩跟在后面,以脚步声为向导。他们下楼时她数着脚步,所有台阶数她都谨记在心。神庙下是无数地窖和甬道连成的迷宫,双眼正常的人也经常迷路,但盲眼女孩熟知每块地方,偶尔记不清还可依靠手杖。 尸体被抬进地窖,盲眼女孩在黑暗中工作。她脱掉死者的靴子、衣服及其他穿戴,掏空钱包,计点钱币。夺去她的视觉后,流浪儿教她的第一件事就是用触觉分辨不同钱币。布拉佛斯硬币是老朋友,指尖划过就能认出来。其他大陆和城邦的钱要难一些,尤其是遥远地方的。瓦兰提斯辉币最常见,那是还没铜分大的小硬币,一面是王冠,一面是头骨。里斯的钱是椭圆形,刻着一个裸女。其他硬币上刻有船、大象或山羊。维斯特洛硬币正面是国王头像,背面是龙。 老妇人没有钱包,除了戴在一根枯瘦手指上的戒指,也没有其他财产。在英俊青年身上,她找到四枚维斯特洛金龙。她用拇指肚抚摸着磨损十分严重的硬币,想要分辨上面刻的是哪位国王,这时听到身后微弱的开门声。 “谁?”她问。 “无名之辈。”一个低沉、刺耳、冰冷的声音。 他在动。她侧跨一步,抓住手杖,举起护脸。木头与木头碰撞,这一击的力道几乎震飞她的手杖。但她挡住了,并开始反击……却只劈到空气。“不在那儿。”声音又响起,“你瞎了吗?” 她没回答,因为言语只会掩盖他的声音。他还在动,她知道。左还是右?她跳到左边,向右挥击,仍然一无所获。一记猛斩从后袭来,击在她右腿后部。“你聋了吗?”她转身,手杖换到左手,挥击,落空。左边传来笑声,于是她劈向右边。 有收获。手杖打到对手的武器,震得虎口发麻。“不错。”声音又响起。 盲眼女孩不知这是谁的声音。可能是某位侍僧,她没听过,但谁说千面之神的仆人不能像变脸那样轻易变声呢?除了她,黑白之院还住着两名仆人、三名侍僧、厨子乌玛,以及被她称作流浪儿和慈祥的人的两位牧师。其他人来来去去,有时走暗道,但只有这些人常住。她的对手可能是其中任何一人。 盲眼女孩挥舞手杖冲向侧面,听到后方传来声音,旋身劈去,却又砍到空气。对手的手杖突然出现在她双腿间,她试图转身,手杖已打在她胫骨上。她踉跄一下,立足不稳,单膝跪地,咬到了舌头。 她没再动。不动如石。他究竟在哪儿? 他在她身后大笑,在她一只耳朵上留下火辣辣的疼。她想起来,他又打中她的指关节,让她的手杖“咣当”一声掉在石地上。她愤怒得嘶吼。 “去吧。捡起来。我今天已打倒你了。” “没人能打倒我。”女孩手脚并用,爬行找到手杖,带着满身瘀伤和灰尘一跃而起。地窖内波澜不惊。他走了?还在?她不知道。或许他就在她身边。倾听呼吸,她告诉自己,但什么也听不到。她又等了一会儿,才放开手杖,继续工作。要是看得见,我会狠狠打倒他。总有一天,慈祥的人会让她重见光明,到时候这人就有得好受了。 现在老妇人的尸体已变冷,刺客的尸体开始僵硬,但女孩对此习以为常。大部分日子,她与尸体相处的时间比跟活人要长。她想念做运河边的猫儿时结识的朋友:脊背不好的老布鲁斯科、他女儿泰丽亚和布瑞亚、戏子船的戏班、快乐码头的梅丽和她的姑娘们,以及其他流氓和码头混混。她最想念的是做猫儿的自己,甚至超过了对双眼的想念。她喜欢做猫儿,猫儿比阿盐或乳鸽或黄鼠狼或阿利都好。杀死歌手,我也杀死了猫儿。虽然慈祥的人说,他们无论如何都会拿走她的双眼,帮她学习使用其他感官,但本来要再等半年才会进入这一阶段。黑白之院里常见盲眼侍僧,却少有她这么小的。 女孩不后悔。戴利恩是守夜人军团的逃兵,他该死。 这话她对慈祥的人说过很多次。“你是神吗,能决定生死?”他反问,“在他们祈祷和祭献后,我们将恩赐给予那些千面之神选中的人。从古到今,一如既往。我给你讲过我们的起源,讲过第一位无面者如何回应奴隶们祈求解脱的祷告。最开始,恩赐只给予渴求死亡的人……但某一天,第一位无面者听到一名奴隶祈求的不是自己的死,而是主人的死。他的愿望如此强烈,乃至献出了自己的所有,这个祈求必须回应。第一位无面者觉得这个祭献足以取悦千面之神,便在当夜满足了祈求。完事后,他找到奴隶:‘你为此人之死献出了一切,但奴隶除了生命一无所有。神想要你的生命,你的余生都必须侍奉神。’从那以后,我们就有了两个人。”他的手温柔而坚定地抓住她的胳膊,“凡人皆有一死。我们是死亡的工具,并非死亡本身。你取歌手性命,乃是擅行神职。我们杀人,但无权作评判。你懂吗?” 不懂,她想。“懂。”她说。 “你撒谎。正因如此,你必须继续在黑暗中行走,直到想明白这点。你也可以离开我们。你只需请求,就能重见光明。” 不,她想。“不。”她说。 那晚吃过晚餐,进行了短暂的说谎游戏后,盲眼女孩把一条破布绑在头上,遮住无用的双眼,然后找到讨饭碗,请流浪儿帮她换上贝丝的脸。拿走她双眼时,流浪儿就剃了她的头——流浪儿管这叫戏子头,因为许多戏子剪成这样好让假发更服帖。乞丐剪成这样倒不是为戴假发,而是为远离跳蚤虱子。“我可以给你安上脓疮,”流浪儿说,“但那样客栈和旅店的老板会把你撵出去。”于是便给她装了痘疤,并在一侧脸颊安上一颗长黑毛的痣。“是不是很丑?”盲眼女孩问。 “不漂亮。” “好的。”她还是笨蛋艾莉亚·史塔克时,也没在意自己漂不漂亮。只有父亲说她漂亮。父亲这么说,有时琼恩·雪诺也这么说。根据母亲的说法,若她肯像姐姐那样经常梳洗打理头发,细心挑选穿着,她可以变得很漂亮。但对姐姐、姐姐的朋友和其他所有人来说,她不过是马脸艾莉亚。他们现在都死了,连同艾莉亚在内。每个人都死了,除了她的私生哥哥琼恩。有些晚上,她在旧衣贩码头的旅店和妓院中听到他的传闻。长城的黑衣野种,有人这么叫他。我敢打赌,琼恩永远不认识盲眼贝丝。想到这她就伤心。 她穿着褪色磨损、但温暖干净的破布衣服,衣服下藏着三把匕首——一把在靴子里,一把在袖管里,还有一把带刀鞘的贴身藏在背后。总体来说,布拉佛斯人还算友善,愿意帮助可怜的盲眼乞女,而不是伤害她。但总有人渣觉得她是个抢劫或强奸的便捷目标,匕首便是为这些人准备的,好在到目前为止,盲眼女孩还没被迫使用它们。她拿上一个破烂的讨饭木碗,腰间系上麻绳,装束齐备。 泰坦巨人咆哮着宣告日落,她数着神庙门口的阶梯出发,踏上穿过运河的桥梁,走向列神岛。通过黏在身上的衣服和双手感受的潮气,她知道现在雾一定很浓。她早就发现,布拉佛斯的雾对声音有奇特的影响。今夜半个城市朦朦胧胧。 经过神庙群时,她听到群星就位教的侍僧们在占卜塔顶,朝夜晚的繁星吟唱。循着一缕蔓延的芬芳,她来到光之王的庙宇门外,红袍僧燃起的巨大铁火盆很快让她感到了热度。红神拉赫洛的信众们放声祈祷:“长夜漫漫,处处险恶。” 对我来说可不是。她的夜晚沐浴在月光的清辉中,沐浴在族群的颂歌中,沐浴在撕开骨肉喷出的鲜血中,沐浴在灰色表亲温暖熟悉的体味中。只有在白天,她才又瞎又孤独。 她熟悉水滨地带。猫儿曾在港口和旧衣贩码头的小巷中讨生活,为布鲁斯科出售牡蛎、蛤蛎和扇贝。现在她穿着破布,剃了头,点了痣,和以前大不一样。但以防万一,她还是远离戏子船、快乐码头及其他猫儿出没的地方。 她通过气味分辨每家旅店和客栈。黑船工带着海水的咸味。番拓的店散发出酸酒、馊奶酪外加从不换衣服不洗头的番拓本人的臭味。补帆工烟雾缭绕,充满烤肉的香气。七灯之院是香薰味道。锦宫则充斥着梦想成为交际花的年轻美女的香水味。 每家店的声音也各不相同。摩洛戈的店和绿鳗客栈每晚都有歌手表演。放逐者旅馆的客人会带着醉意、用几十种不同语言唱歌。雾宅总是挤满了蛇舟的撑船手,他们就神明、交际花及海王到底是不是傻瓜这类问题争论不休。锦宫安静得多,那里充斥着轻声软语,丝裙摩擦,还有女孩儿的嬉笑。 贝丝每晚都在不同的地方乞讨。她早就发现,只要不赖在一个地方,旅店和客栈的老板便会默许她的存在。昨晚她在绿鳗客栈外度过,于是今晚过了血桥后,她向右转,前往旧衣贩码头另一端,刚好位于水淹镇边缘的番拓旅店。番拓虽然粗声粗气又浑身臭烘烘,但那身从来不洗的脏衣服和粗鲁的声线下有颗柔软的心。店里不拥挤的话,他通常会让她进去取暖,偶尔甚至给她一杯酒,一些吃的,并在她身边讲自己的故事。按番拓的说法,他年轻时是石阶列岛最臭名昭著的海盗——现在他最喜欢长篇大论回忆自己的光辉事迹。 今晚她很幸运,旅店几乎是空的,她可以在火边找个安静温暖的角落。她刚盘腿坐下,就有东西蹿过她大腿。“又是你啊?”盲眼女孩说,一边用手挠它耳根。猫咪跳上她膝盖,发出满足的呜呜声。布拉佛斯城到处是猫,番拓这里最多。老海盗相信猫能带来好运,并防止鼠害。“你认识我,对吧?”她轻声说。猫咪不会被一颗痣蒙混过去,它们都记得运河边的猫儿。 对盲眼女孩来说,这是美好的一晚。番拓心情不错,给了她一杯兑水的葡萄酒、一块发臭的奶酪和半块鳝鱼派。“番拓是个大好人。”他大声吹嘘,然后坐下来讲他虏获香料船的故事——这故事她听过十几遍了。 随着时间流逝,客人慢慢多起来,番拓忙得不可开交,没空再理她。这里的常客会朝她的讨饭碗扔几枚硬币。其他桌子被陌生人占据:散发着鲜血和鲸油气味的伊班捕鲸人;两名头发抹香油的刺客;一个不停抱怨番拓的桌椅距离太窄,容不下肚子的罗拉斯胖子。随后又来了三名“好心号”的里斯水手。“好心号”是一艘饱经风暴蹂躏的划桨船,昨晚勉强开进布拉佛斯,今早便被海王的卫兵扣留。 里斯人占据了离炉火最近的桌子,喝着黑朗姆酒,觥筹间用旁人听不见的低声交谈。但她是无名之辈,所以每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她甚至能通过趴在她膝上的公猫那狭长的黄眼睛看到他们:一位老人、一位青年,还有一人缺只耳朵。三人都有白金色头发和里斯人特有的光滑白皙皮肤——这是古自由堡垒血统强劲的证明。 次日清晨,慈祥的人问她多了解到哪三件事时,她准备好了。 “我了解到海王为什么要扣留‘好心号’。她是艘奴隶船,船舱里绑着几百名女人和孩子。”布拉佛斯由逃亡奴隶建立,故而严禁奴隶贸易。 “我了解到奴隶来自何处。他们是维斯特洛的野人,从一个叫艰难屯的地方来,那是座被诅咒的古老废墟。”在临冬城,她还是艾莉亚·史塔克时,老奶妈讲过艰难屯的故事。“一场大战后,塞外之王被杀,野人们四处逃散。有个森林女巫说若去艰难屯,便会有船带他们去温暖的地方。结果只来了两艘里斯海盗船:‘好心号’和‘大象号’。它们是被风暴吹到北方,在艰难屯抛锚修理的,不料却发现了野人。野人有好几千,船上却没那么大地方,于是他们说只带女人和孩子。野人们已山穷水尽,只能先送走妻子和女儿,但船一出海,里斯人就把她们赶到船底,用绳子拴起来。他们打算运到里斯贩卖,却遇上另一场风暴,两艘船也在风暴中走散。‘好心号’受损太重,船长别无选择,只能来此休整;‘大象号’可能已返回里斯了——番拓旅店的里斯人认为‘大象号’会带更多的船回去。据说奴隶价格看涨,而艰难屯还剩下几千女人和孩子。” “了解这两件事有好处。第三件事呢?” “是的,我知道袭击我的就是你。”她的手杖骤然发难,击在他手指上,将他的手杖打落在地。 牧师一缩,闪电般抽回手。“盲眼女孩怎么知道这个?” 因为我看见你了。“我告诉了你三件事,无须再说第四件。”或许明天她会告诉他昨晚有只猫跟她从番拓旅店回了家,那只猫正躲在房梁上,注视着他们。或许不会。既然他有秘密,她也可以有。 当晚,乌玛做了盐焗蟹当晚餐。杯子递给她时,盲眼女孩皱着鼻孔,三口喝完里面的东西。之后她喘起粗气,杯子也掉到地上,舌头像着了火。她饮下一杯酒,喉咙和鼻子也像火烧。 “酒没用,只会让火焰更盛。”流浪儿告诉她,“得吃这个。”她把一块面包放进盲眼女孩手中。女孩将面包塞进嘴,咀嚼,吞咽。效果不错。第二块效果更好。 第二天早晨,当夜狼离开她时,她睁开眼睛,看到往常的夜晚没有蜡烛的地方有一支牛脂蜡烛在燃烧,飘渺的火苗前后摇摆,犹如快乐码头的妓女。 她从未见过如此美景。 325.第325章 临冬城的鬼魂 他们在内城墙根找到死者。 那人脖子折断,只有左脚伸出积雪外——雪下了一整夜,死者几乎全身被埋,若非拉姆斯的母狗鼻子灵,很可能在雪下一直埋到春天。等骨头本挖出死者,灰简妮已吃掉尸体大半张脸,结果花了半天时间才查清此人身份:一位随罗杰·莱斯威尔北上的四十四岁老兵。“是个酒鬼,”莱斯威尔声明,“我敢打赌,他在城上撒尿时摔了下去,踩滑了摔下去的。”没人质疑,席恩·葛雷乔伊只是很好奇:乌七八黑的夜里,谁会爬上被雪弄得滑不溜秋的台阶到城头去撒尿? 当天早上,守卫们在长凳上吃培根油(培根当然被老爷和骑士们吃掉了)煎陈面包时,话题就围绕着尸体展开。 “史坦尼斯在城里有朋友。”席恩听见有个士官嘀咕。那是陶哈家的老兵,磨旧的外套胸前绣有三棵树。守卫刚刚换岗,在外冻了一上午的士兵们进门后重重跺脚,抖掉靴子和裤子上的雪。午餐随后送上——血肠、大葱和刚出炉热腾腾的褐色面包。 “史坦尼斯?”一个卢斯·莱斯威尔麾下的骑兵笑道,“史坦尼斯现在该被大雪淹死了才对,要不就是夹着尾巴逃回长城啦。” “他可能带着十万大军驻扎在城墙五尺开外的地方,”一个身穿赛文家服饰的弓箭手说,“这么大的雪,啥也瞧不见。” 大雪无情、残忍、没有尽头地日夜降下。积雪塞满了城齿间所有空隙,为每个房顶盖上了白毯子,广场里的帐篷更是不堪重负。厅堂与厅堂间拉起了绳子,以防人们迷路。哨兵群聚到守卫塔中,伸出半冻僵的手在烧红的火盆上取暖,将城防扔给侍从们堆的那些雪人哨兵——雪人在风雪随心所欲的塑造下越变越大,身形却越来越古怪,雪拳头里握着的长矛长出了参差不齐的冰凌。他们的英姿直逼霍斯丁·佛雷爵士——霍斯丁自吹是钢筋铁骨,却很快因冻疮失去了一只耳朵。 广场里的马最惨,盖在它们身上的毯子若不勤换,很快会被雪浸透冻硬。想生火给它们取暖行不通,战马最怕火,拼了老命也要逃开,剧烈挣扎中会把自己和其他马都弄伤。只有待在马厩的马才是安全又暖和,可惜马厩早被挤满了。 “诸神对我们不满,”洛克老伯爵在大厅里说,“这是神怒。地狱吹来的狂风和永不休止的暴雪。我们被诅咒了。” “史坦尼斯才被诅咒了,”一个恐怖堡的人坚持,“他才在外头顶风冒雪。” “史坦尼斯大人或许比我们暖和咧,”一个愚蠢的自由骑手争辩,“他身边的女巫能召唤火。或许她的红神能把雪都融化。” 这样说太不明智了,席恩立刻意识到。这人说得太大声,结果被黄迪克、酸埃林、骨头本这帮人听见,他们马上报告给拉姆斯老爷。于是老爷派他的好小子们抓住那个兵,拖到雪地里。“你这么喜欢史坦尼斯,我就送你去见他好了。”拉姆斯宣布。舞蹈师达蒙用上好油的长鞭狠抽了骑兵几下。接着,当剥皮人和黄迪克打赌骑兵的血凝固得有多快时,拉姆斯命人将他拖到城垛门。 临冬城的主城门业已关闭上闩,铁闸被冰雪堵住,若想升起来,恐怕得着力清理一番;猎人门也上了锁,虽然那道门最近使用过,结冰状况没那么严重;国王门则是封闭已久,冰雪把吊桥铁链冻得跟石头一样硬——这样就只剩城垛门。那是内墙上一道狭小的拱形边门,实际只能算半道门,因为门外虽有吊桥横跨结冰的护城河,在外墙上却没有对应的出口。通过它只能登上外墙,却无法出城。 浑身是血的骑兵就这么被一路拖过吊桥、拖上城墙,他还大声抗议着。剥皮人和酸埃林抓住四肢,将其直接抛下八十尺高的城墙。城外的雪堆得老高,所以骑兵整个儿摔在了雪堆里……城上的弓箭手说之后看见那骑兵拖着一条断腿在雪地里爬行,有人给了他屁股一箭,以终止挣扎。“他活不过一小时。”拉姆斯老爷保证。 “也或许不等太阳落山,他就在帮史坦尼斯大人吹箫了。”妓魇安柏吼回去。 “那他可得小心点,别把老爷的命根子咬断。”瑞卡德·莱斯威尔笑道,“外面那帮家伙的命根子这会儿恐怕都冻得硬邦邦的喽。” “史坦尼斯大人应是迷失在暴风雪中了,”达斯丁伯爵夫人认为,“他离城堡还有很远距离。他可能死了,不然也相去不远。就让冬将军替咱们办事吧,假以时日,大雪必将他和他的军队尽数埋葬。” 也将我们掩埋,席恩惊讶于夫人的愚蠢。芭芭蕾夫人是土生土长的北境人,按理应该更了解这片土地才对。旧神正在倾听呢。 晚餐是豌豆粥和昨天的面包,士兵们开始嘀咕不满——至于高台上的领主骑士,照例享用火腿。 席恩正俯就着木碗喝完自己那份豌豆粥,忽有人轻拍他肩膀,吓得他丢掉勺子。“别碰我,”他扭身弯腰去拣勺子,以防拉姆斯的娘儿们把它叼走,“不许碰我。” 她在他身边坐下,靠得很近。她是尔贝的另一位洗衣妇,比之前找他说话那位更年轻,才十五或十六岁,一头纠结的金发急需梳洗,一对饱满的嘴唇吸引着亲吻。“有的女孩就喜欢被人碰,”她浅浅一笑,“打扰大人了,我是霍莉。” 婊子霍莉,他心想,但她真挺漂亮。曾几何时,他会笑呵呵地把这样的女人拉到膝上,但那些日子一去不复返。“你想干什么?” “我想去墓窖瞧瞧。它在哪儿呢,大人?您会带我去看吗?”霍莉把玩着一束头发,绕在自己的小指头上。“他们说里面幽深漆黑,是个触碰彼此的好地方。那些死去的国王会欣赏呢。” “尔贝派你来找我?” “没准是吧。也没准是我自己派自己来的。不过大人您若想听尔贝唱歌,我倒可以把他找来,让他为大人唱一首甜美的歌谣。” 她越往下说,席恩就越确信这是个圈套。她什么意思?想达到什么目的?尔贝要他何用?那人是个歌手,是个拿竖琴当幌子、满脸假笑的皮条客。他想弄明白我怎么夺取城堡的,但决不是为了给我写首歌。他恍然大悟。他想知道我们偷袭城堡的路线,以此作为逃跑路线。波顿公爵像给婴儿裹襁褓似的将临冬城紧紧封闭,没有他的手令,谁也不能进出。他想跑,想带着洗衣妇们逃出去。席恩对此深表同情,嘴上说的却是:“我不想跟尔贝、跟你,或跟你的姐妹们有任何瓜葛。别来烦我。” 厅外的大雪还在盘旋下降。席恩走到城墙边,又沿城墙走到城垛门。城门口的两个卫兵若非吐着白息,他肯定将其当成小瓦德堆的雪人。“我想上城墙走走。”他告诉他们,他自己的呼吸也立刻结霜。 “上面冷得要命。”一个卫兵警告。 “下面也冷得要命。”另一个卫兵接口,“不过我才懒得管你,变色龙。”他挥手放席恩出城门。 积满冰雪的梯级滑溜溜的,夜里可能有致命的危险。他爬上城墙走道,不一会儿就找到了自由骑手被抛下去的地方。他把城齿间新积的雪推开,俯身出去查看。我可以跳,他判断,他摔下去能活命,我为什么不行?我可以跳,但……但跳下去之后呢?摔断一条腿,在雪地慢慢死去?或是爬啊爬,直到冻死? 这是发疯。拉姆斯会带着姑娘们出城追猎他。若诸神慈悲,红简妮、杰兹和海森特会将他撕成碎片;假如被生擒,后果不堪设想。“我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他嗫嚅着。 第二天早晨,伊尼斯·佛雷爵士的灰发侍从被人发现赤条条地躺在城堡的老墓地里,冻死了。侍从脸上霜冻得厉害,简直像戴了张面具。伊尼斯爵士认为自己这位侍从喝得太多,在风雪中走丢了,但没人能解释他为何在户外脱光衣服。酒总是替罪羊,席恩心想,帮人们抚平猜疑。 那天结束之前,又有一个菲林特家的十字弓手死在马厩里,被砸破了脑袋。拉姆斯老爷公布的死因是马蹄所为。更像是棍子打的,席恩认定。 这戏码他再熟悉不过,跟他亲身经历的另一出戏何其相似,只不过换了演员。卢斯·波顿取代席恩成为戏里的主角,这些死人则取代了阿加、红鼻加尼和严厉的葛马的位置。那出戏里也有臭佬,他记得,但那是另一个臭佬,一个满手鲜血、口蜜腹剑的臭佬。臭佬臭佬,狡诈取巧。 越来越多的死亡事件让卢斯·波顿麾下的诸侯在大厅里公开争吵起来,许多人失去了耐心。“为什么要在这里坐等那个永不会现身的国王?”霍斯丁·佛雷爵士喝问,“我们应当去讨伐史坦尼斯,取他项上人头。” “你要我们离开城堡?”独臂的海伍德·史陶粗声反问,听起来他宁可卸了剩下那条胳膊也不愿出城作战。“你要我们盲目地冲进暴风雪里?” “想讨伐史坦尼斯大人,首先得确定他的位置。”卢斯·莱斯威尔指出,“我们从猎人门派出去的斥候,近来没有一个返回。” 威曼·曼德勒大人拍打着魁伟的肚皮:“白港愿与您并肩作战,霍斯丁爵士。您来打头阵,我的骑士会紧紧跟随。” 霍斯丁爵士转头瞪着胖子。“紧到足以在背后捅我一枪,是吧?我的亲戚到底出了什么事,曼德勒?告诉我实话,他们可是你屋檐下的客人,特意送你儿子回去的。” “你的意思是,送回我儿子的骨头吧。”曼德勒用匕首戳起一块火腿,“我对他们印象深刻。圆肩膀雷加,伶牙俐齿,舌灿莲花;无畏的杰瑞爵士,拔剑的速度他说是老二,天下没人敢当第一;至于间谍大师赛蒙,做梦我都能听见他使唤钱币的声音。他们让文德尔的遗骨回了家,但释放威里斯的是泰温·兰尼斯特。泰温大人言而有信,让我儿平安无恙返回了白港,七神保佑他的灵魂哟。”威曼大人把火腿送进嘴,大嚼特嚼,发出响亮的咂嘴声。“北境的道路不太平哟,爵士先生。离开白港前,我送给您的兄弟们一人一份客礼,彼此互道珍重,承诺在婚礼时重逢。告别时很多人在场。” “很多人?”伊尼斯·佛雷讽刺,“恐怕就是你和你的部下吧?” “你这什么意思,佛雷?”白港伯爵用衣袖抹抹嘴,“我不喜欢你的腔调,爵士。见鬼,简直是一派胡言。” “跟我下场子见真章,你这坨板油,让我瞧瞧你的大肚子里装了多少无耻谎言!”霍斯丁爵士叫道。 威曼·曼德勒哈哈大笑,他手下顿时有五六名骑士跳起来。罗杰·莱斯威尔和芭芭蕾·达斯丁赶紧上前劝架,这才没见血。卢斯·波顿从始至终什么也没说,但席恩·葛雷乔伊在他的淡色眼珠里瞧出了之前从未见过的神色——不安,甚至有一丝恐惧。 当晚,新盖的马厩被顶上的积雪压塌,死了二十六匹马和二名马夫,他们要么是被房梁砸死,要么是被积雪闷死的。第二天上午的大部分时间花在挖掘尸体上。波顿公爵在外院简单露了个面,稍作检查后下令把内院外院剩下的马统统带进屋。人们好不容易完成挖掘死尸的工作,开始屠宰死马时,却又发现了一具新尸体。 这次再不能归咎于醉酒失足或马蹄所为了。死者是拉姆斯的好小子之一,是那个身材矮胖、淋巴肿大、脾气暴躁的士兵黄迪克。他那话儿究竟是不是黄的已经成谜,因为它被切下来狠狠地塞进了他嘴里,用力之猛以至于弄断了三颗牙。尸体最先是厨子们在厨房外发现的,积雪一直掩到脖子处,命根子和死者本身都冻成了蓝色。“烧掉尸体,”卢斯·波顿下令,“不许讲出去。不得走漏半点风声。” 但消息还是走漏了。到中午,临冬城里绝大多数人知道了这场谋杀,很多人实际上还是听拉姆斯·波顿亲口说的。“我们会严惩凶手,”拉姆斯老爷信誓旦旦,“我会亲手剥了他的皮,烤得香香脆脆再喂他吃下去,让他一口一口吃下去。”他放话出来,凶手的名字值一枚金龙。 入夜时分,大厅里已是臭气熏天。几百匹马、一大群狗和人们挤在同一屋檐下,地板上全是泥巴、融雪、马粪、狗屎甚至有人的排泄物。空气中弥漫着湿漉漉的狗、湿漉漉的羊毛和湿漉漉的马毯的味道,置身于拥挤的长凳上可说毫无舒适可言,但这里有食物:厨子送上大片大片的新鲜马肉,表面烤焦了内里仍是血红,搭配上烤洋葱和烤萝卜……终于有一回,普通士兵能吃上领主和骑士享用的食物。 可惜席恩那一口碎牙咬不动坚韧的马肉,勉力为之的结果是痛得难以忍受。他只能用匕首刃面把洋葱和萝卜砸碎成泥混着吃,又将马肉切成小颗粒,放在嘴里吮吸之后吐掉——这样他至少能尝到肉味,并从油脂和血液里得到一些营养。至于马骨头他是彻底无能为力,只能扔给狗,眼看着灰简妮一口叼住,拔腿飞奔,萨拉和垂柳在它身后追赶。 波顿公爵指挥尔贝在大家用餐时唱歌助兴。诗人先唱《铁枪》,接着是《冬女》。芭芭蕾·达斯丁要他唱欢快的歌,于是他又唱了《王后脱鞋,国王弃冠》和《狗熊与美少女》。佛雷家的人加入合唱,有几个北方人也用拳头砸桌子,大吼道:“这只狗熊!狗熊!”但合唱吓着了马,所以很快停止,音乐也随之终结。 私生子的好小子们围坐在墙边一支烟雾缭绕的火炬下。路顿和剥皮人在赌骰子。咕噜膝上坐了个女孩,他抓着女孩的一边奶子。舞蹈师达蒙在给鞭子上油。“臭佬。”他拿鞭子轻拍腿肚,像主人唤狗,“你又开始发臭了,臭佬。” 席恩找不到合适的回答,只能低声应道:“是。” “等一切结束后,拉姆斯老爷打算割掉你的嘴唇。”达蒙边说,边用一块油腻的破布擦拭鞭子。 我的嘴唇舔过他老婆的双腿之间,他当然要惩罚我的非礼举动。“是。” 路顿哄笑。“瞧他那样怕是求之不得咧。” “滚,臭佬,”剥皮人说,“熏得老子胃痛。”其他人跟着大笑。 他赶在他们改变主意前逃开。他知道,只要厅里有吃有喝有女人有火,折磨他的人就决不会出门找他。离开大厅时,尔贝正在唱《春天绽放的春花》。 门外的雪大得怕人,三尺之外席恩就看不清。他发现自己在白茫茫的世界里茕茕孑立,左右两边都是齐胸高的雪墙。他抬起头,雪花扫过双颊,犹如漫长不绝的冰冷轻吻。音乐声从身后的大厅传出,现在是一首温柔伤感的歌,刹那间,几乎令他平和下来。 他走了一段,突然撞见有人从反方向踏步而来,拉起兜帽的斗篷迎风飞舞。他们面对面注视了半晌,来人手按匕首。“变色龙席恩,弑亲者席恩。” “我不……我没……我是铁种。” “你狗屁不是。你为什么要死乞白赖地活着?” “诸神不让我死。”席恩回答。他怀疑此人正是那神秘杀手,那个在夜色掩护下神出鬼没,让黄迪克吞下自己的命根子、把罗杰·莱斯威尔的部下推下城墙的人。奇特的是,他并不害怕,只是摘下左手手套。“拉姆斯老爷不让我死。” 那人看着他的手,嘻嘻笑道:“那我把你留给他。” 于是席恩在暴风雪中继续跋涉,等爬上内墙城垛,手脚外头都结了层冰,冻得麻木。一百尺高的城墙上,几许微风搅动了雪,城齿间全被填满,席恩花了些力气才打穿雪墙挖出一个洞……结果发现连护城河对岸都看不清,外墙成了一道朦胧轮廓,几点阴郁的亮光在黑暗中漂移。 这便是世界末日。君临、奔流城、派克岛、铁群岛,整个七大王国、所有他知道的地方,所有他读到过梦想过的地方,统统逝去,统统走到了时间尽头。只有临冬城孤立雪原,形影相吊。 而他被困在城中,与鬼魂为伍。这里既有从坟墓爬出的古老鬼魂,也有他亲手制造的年轻鬼魂:密肯、法兰、红鼻加尼、阿加、严厉的葛马、橡果河边磨坊主的老婆和她的两个儿子,等等等等。他们是我的杰作,是属于我的鬼魂啊。如今他们在这里,满腔怒火。他再次想起墓窖中消失的铁剑。 当席恩回到房间,正脱下湿衣服时,铁腿沃顿来找他,“跟我走,变色龙,大人有话对你说。” 他没干净衣服穿,只好又套上那身湿漉漉的破布。铁腿领他回主堡,来到从前艾德·史塔克的书房。书房里不只波顿公爵在场,面色苍白严峻的达斯丁伯爵夫人坐在他身边,一旁还有罗杰·莱斯威尔,他斗篷上扣着铁制马头搭扣。伊尼斯·佛雷站在壁炉边,瘦削的脸孔冻得通红。 “听说你在城里游荡。”波顿公爵开口,“马厩、厨房、军营、城垛等各处都有人见过你。有报告说你还去查看过倒塌的堡垒和凯特琳夫人旧时的圣堂,并频繁进出神木林。对此,你否认吗?” “不,佬爷。”席恩确保自己吐词含糊,因为这是波顿公爵喜欢的方式,“我睡不着,佬爷,所以到处走走。”他一直低头盯着地板上陈旧的灯芯草。当面直视公爵大人是不明智的。“战前我生活在这里,那时我还是个孩子,是艾德·史塔克的养子。” “你是个人质。”波顿纠正。 “是,佬爷,我是人质。”但这里确实是我的家。不是真正的家,但是最接近家的地方。 “有人在谋杀我的人。” “是,佬爷。” “这么说,我可以信任你了?”波顿的声音愈发轻细,“你不会用背叛来回报我的恩典。” “不会,佬爷,那不是我干的。我不会……我……我只是走走,走走而已。” 达斯丁伯爵夫人道:“把手套摘下来。” 席恩猛然抬头。“求求您,不,我……我……” “照她说的做,”伊尼斯爵士说,“把手亮出来。” 席恩摘下手套,举起双手让他们检查。至少没让我赤身裸体,至少没那么糟。他的左手只剩三根手指,右手剩下四根。拉姆斯夺去了他右手的小指,左手的无名指和食指。 “野种把你弄成这样?”达斯丁伯爵夫人评论。 “佛人明鉴,实际上是我……我请求他这么做的。”拉姆斯让我求他。他就爱听我苦苦哀求。 “你为什么要请求他?” “因……因为我不需要这么多手指。” “四根也能作案,”伊尼斯·佛雷爵士捻着从满是软肉的下巴长出的那束老鼠尾巴似的棕色胡须,“他右手还有四根手指,握得住剑。至少握得住匕首。” 达斯丁伯爵夫人呵呵笑道:“姓佛雷的莫非都是傻瓜不成?瞧他这副德行,握得住匕首?恐怕连勺子都握不稳。你真的相信他能打倒野种的怪胎宠物,再割下那家伙的命根子往嘴里塞吗?” “几名死者身强体壮,”罗杰·莱斯威尔说,“且没有一个是被刀捅死的。显然,凶手不是这变色龙。” 卢斯·波顿的淡色眼珠紧盯着席恩不放,目光跟剥皮人的剥皮刀一样锋利。“看来我不得不同意你们的结论。有没有力气姑且不论,他首先就缺乏背叛犬子的胆量。” 罗杰·莱斯威尔咕哝一声:“不是他,会是谁呢?史坦尼斯在城内有人,这是确凿无疑的。” 臭佬不是人,所以臭佬很安全。我很安全。他不知达斯丁伯爵夫人把墓窖里的事告诉他们没有,关于那些失踪的铁剑。 “必须盯紧曼德勒,”伊尼斯·佛雷爵士低声说,“威曼大人对我们没有好感。” 莱斯威尔不这么想。“他对牛排、猪排和肉派最有好感,要他离开饭桌,在乌七八黑的夜里出去杀人,那不要了他老命?唯一能让他跟饭桌分家的事是找茅房拉个把小时屎,然后回来继续吃。” “我当然不是指威曼大人亲自动手。他带来三百人,包括一百位骑士。其中任何一位都有可能——” “夜里搞暗杀不合骑士规范,”达斯丁伯爵夫人指出,“况且威曼大人并非唯一在你们的红色婚礼上失去至亲的人。佛雷,你以为‘妓魇’更喜欢你们?若非大琼恩落在你们手中,他早就掏出你的肠子,逼你吃下去了,就像霍伍德伯爵夫人啃手指那样。其他家族也一样,菲林特、赛文、陶哈、史拉特……少狼主身边都有他们的人。” “包括我们莱斯威尔家。”罗杰·莱斯威尔声明。 “以及荒冢屯达斯丁家。”达斯丁伯爵夫人的双唇绽放出野兽般的浅笑,“北境永不遗忘,佛雷。” 伊尼斯·佛雷气得嘴巴颤抖。“史塔克羞辱了我们!你们北境人别忘记这个才对!” 卢斯·波顿揉了揉自己的薄嘴唇。“这样争吵下去毫无意义。”他朝席恩一挥指头,“你走吧。散步时当心点,我们可不想明天找到你挂着血淋淋笑容的尸体。” “遵命,佬爷。”席恩把手套戴回残废的手上,用残废的脚一瘸一拐地离开。 但直到狼时他仍睡不着,于是裹了几层厚羊毛和油腻的毛皮,沿内墙又走了一圈,希望筋疲力尽后能入睡。他腿部自膝盖以下结满冰,脑袋和肩膀是白茫茫一片。站在城墙上,狂风拍面,融雪流下。 宛如眼泪。 就在这时,他听见了号角声。 那是一声悠长压抑的悲叹,逗留在城垛之上,盘旋在夜空之中,令每一个听到它的人打骨髓里发冷。城墙沿线所有哨兵全都转头望向号声传来的方向,不由自主地攫紧长矛。在临冬城毁弃的厅堂和堡垒中,领主们屏气凝神,马儿嘶叫不安,睡觉的士兵在黑暗的角落里辗转反侧。号声刚刚平息,鼓声却又响起:砰——咚、砰——咚、砰——咚。一个名字顷刻间在城中口耳相传,就着寒气里微弱的白色吐息,低沉但迅速地扩散开去:史坦尼斯、史坦尼斯、史坦尼斯、史坦尼斯、史坦尼斯来了、史坦尼斯兵临城下。 席恩浑身发抖。拜拉席恩还是波顿,对他来说毫无区别。史坦尼斯和长城上的琼恩·雪诺达成了谅解,而琼恩会毫不迟疑砍掉他脑袋。从一个野种手里落到另一个野种手里,真是太讽刺了。如果席恩记得怎么笑的话,铁定会哈哈大笑。 鼓声似从猎人门外的狼林传来。他们就在城外。席恩匆匆地沿城墙走向猎人门,一路遇上二十来个同路人。他们走到城门楼却失望地发现,城外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见。 “他想把城墙吹倒还是咋地?”战号再度响起时,一个菲林特家的人打趣道,“搞不好他挖出了乔曼的号角咧。” “史坦尼斯会不会傻乎乎地直接攻城啊?”一个哨兵问。 “他又不是劳勃。”一个荒冢屯的兵宣称,“瞧着吧,他会在城外坐等,等着把我们饿死困死。” “我看他会先冻掉自个儿的卵蛋。”另一个哨兵接口。 “我们应该出城决战。”一个佛雷认为。 这样最好不过,席恩心想,你们赶紧出城打仗,到冰天雪地里送死去吧,把临冬城留给我们这些鬼魂。他察觉到卢斯·波顿有意一战。公爵大人必须尽快了结当前的尴尬局面。城里人太多,经不起长期围困,而城内诸侯各怀鬼胎。胖子威曼·曼德勒、妓魇安柏、霍伍德家和陶哈家的人、洛克、菲林特与莱斯威尔,这些统统是北方人,在数不清的世代里效忠于史塔克家族。维系他们的唯一纽带是那个女孩,艾德公爵的血脉。可惜她是个冒牌货,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羔羊。所以公爵干吗不赶在麾下势力土崩瓦解之前,驱使北方人去跟史坦尼斯拼个你死我活呢?一场雪地里的屠杀,无论谁倒下,都为恐怖堡减轻了压力。 席恩不知公爵会不会让他也上战场。那样的话,他至少可以长剑在手,死得像个男人。拉姆斯不会给他这份解脱,但卢斯公爵会。如果我恳求他的话。我做到了他要求的一切,扮演了自己的角色,献出了那个女孩。 战死是最甜美的解脱。 神木林里,雪仍旧触地融化。蒸汽从温泉池升起,混杂着苔藓、泥土和腐殖质的气息。空中悬挂的温暖迷雾,为树木披上了深色长袍,令它们看起来像是高大哨兵。太阳出来以后,蒸汽腾腾的树林往往挤满了前来向旧神祈祷的北方人,但现在时间还早,这里只属于席恩·葛雷乔伊一人。 树林中央的鱼梁木用那双洞悉一切的红眼睛看着他。席恩站在黑水池畔,在那张雕刻的红色人脸前垂下头。他依旧能听见鼓声:砰——咚、砰——咚、砰——咚、砰——咚。犹如遥远的闷雷,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 这里的夜没有风,雪花从黑暗冰冷的长天垂直坠落,心树的叶子却沙沙响,似乎在一遍又一遍诉说他的名字。“席恩,”他们低声呼唤,“席恩。” 这是旧神的呼唤啊,他心想,他们认识我。他们知道我的名字。我是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艾德·史塔克的养子,曾是他孩子们的朋友和兄弟。“求求你们,”他跪倒在地,“给我一把剑,我只要这个。让我身为席恩而死,而不是臭佬。”热泪滚下脸颊,温暖得难以置信。“我是铁种,来自群屿,是……是派克岛的传人。” 一片孤单的落叶飘零而下,扫过额头,落进水池。红红的叶子有五根手指,好似一只血淋淋的手。“……布兰。”心树呐呐低语。 他们知道,诸神真的知道,他们目睹了我的所作所为。在那奇妙的瞬间,他仿佛看到布兰的脸被刻在鱼梁木的苍白树干上,布兰正用那双红色的眼睛俯视他,目光睿智但却忧伤。布兰的鬼魂附在树上,他心想,可这太疯狂。布兰为何要缠着他不放?他很喜欢那孩子,从没伤害他。我杀的不是布兰,不是瑞肯啊,只是磨坊主的孩子,在那橡果河边的磨坊。“我必须取回两颗人头,否则大家会嘲讽我……取笑我……他们会……” 有人问:“你在跟谁讲话?” 席恩骤然转身,惧怕是拉姆斯找到了他,结果只是几个洗衣妇——霍莉、罗宛和一个他不知名字的女人。“是鬼魂,”他口不择言、慌忙地说,“鬼魂在跟我说悄悄话。他们……他们知道我的名字。” “变色龙席恩。”罗宛揪住他耳朵,用力地拧,“你必须取回两颗人头,是吗?” “否则大家会嘲讽他。”霍莉道。 她们根本不明白。席恩挣脱开。“你们要干什么?”他质问。 “我们要你。”第三个女人用深沉的嗓音说。她年纪更大,头发里有了灰丝。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我想碰你,变色龙。”霍莉微笑道。她握着一把刀。 我可以尖叫呼救,席恩想,一定会有人听见。城里到处是全副武装的士兵。当然,在有人施以援手前他就会死,他的血会浸进土壤,滋养这棵古老的心树。这不挺好的吗?“那就来吧,”他说,“杀我吧。”他声音里的绝望多过挑衅。“来吧,动手啊,像杀其他人那样杀了我。就像杀黄迪克那样。我知道是你们干的。” 霍莉笑道:“怎可能是我们呢?我们只是女人,有奶子有洞,等着被人干,绝对不咬人。” “野种伤害过你?”罗宛问,“砍了你的手指,是吧?剥了你脚指头的皮?敲碎了你的牙齿?好个可怜孩子。”她拍拍他的脸。“我向你保证,这种事再不会发生了。你向诸神祈祷,而他们派出了我们。你想身为席恩而死?我们可以满足你的愿望,赐予你迅速平静的死亡,不带一丝痛苦。”她脸上也浮现出微笑。“但你首先得为尔贝唱首歌。他正等着你呢。” 326.第326章 提利昂 “第九十七号,”拍卖师凌空一甩鞭子,“一对受过良好训练的娱乐侏儒。” 拍卖场就建在褐色的斯卡札丹大河注入奴隶湾的河口处。提利昂·兰尼斯特闻到空气中的咸味,混合了奴隶围栏后粪沟散发的恶臭。说实话,他觉得炎热尚可忍耐,但这里的湿气太令人难受了,空气好像湿漉漉的厚重毛毯般盖在他的头和肩膀上。 “附赠一只猪和一条狗,”拍卖师宣称,“它们是侏儒的坐骑,配套赠送。你可以让他们在宴会上为客人表演,也可以把他们当私人弄臣。” 买家们坐在木制长凳上喝果汁,有些人身边还有奴隶打扇。他们大都穿着托卡长袍,这是奴隶湾内血统高贵的贵族特有的风雅服饰,把他们与其他阶级区分开来。其他人穿得较为普通:男性穿束腰外衣和兜帽斗篷,女性穿彩色丝衣——女祭司和妓女看起来都差不多,在这远东地区,很难将两者区分开。 长凳后站了群西方人,他们彼此打趣,嬉笑着评论拍卖会。提利昂知道,他们是佣兵。他看见了长剑、小刀、匕首、飞斧及斗篷下的锁甲。就头发、胡子和五官来看,这些大都来自自由贸易城邦,但有少数可能是维斯特洛人。他们也是买家?还是单单来看热闹的? “哪位先出价?” “三百。”一位坐在古董样式的肩舆里的主妇叫道。“四百。”一位像海怪一样摊开身子占据了整个轿子的渊凯大胖子加价。此人裹着带金流苏的黄丝袍,看起来有四个伊利里欧那么肥。提利昂怜悯那些抬他轿子的奴隶。至少我不用干这个,身为侏儒还是有光可沾。 “再加一枚。”穿紫色托卡长袍的老太婆说。拍卖师厌烦地瞪了她一眼,但没拒绝报价。 “赛斯拉·科荷兰号”的船奴已被一一出售,价格从五百到九百银币不等。经验丰富的海员是很有价值的财产,当奴隶贩子们杀上残破的平底商船时,他们都没反抗,因为这不过意味着换个主人。几名船副是自由人,之前水边寡妇已分别写过保证书,承诺若有意外发生,会出钱赎回他们,所以他们安然无恙。三名幸存的圣火之手即将被出售,但身为光之王的奴仆,他们将来也可指望被红神庙赎回。他们脸上的火焰刺青就是保证书。 没人关心提利昂和分妮的死活。 “四百五十。”有人叫道。 “四百八十。” “五百。” 有的买家用高等瓦雷利亚语出价,有的则用混杂了瓦雷利亚语的吉斯话,还有少数几个人只是伸出一根指头、扭扭手腕或挥挥彩绘折扇示意。 “还好他们让我俩待在一起。”分妮低声说。 奴隶贩子恶狠狠地瞪着他们。“不许说话。” 提利昂挤了分妮的肩膀一下。他浅金和黑色相间的头发纠结起来,贴在额上,也垂到后背破烂的衣服上,被汗水和干血凝结。他没蠢到像乔拉·莫尔蒙那样跟奴隶贩子对着干,却也不免于受鞭子的惩罚——原因自是祸从口出。 “八百。” “再加五十。” “再加一枚。” 啧啧,我俩加起来差不多跟水手等价了,提利昂饶有兴味地想,按体重计算,说不定还更值钱咧。不过买家想要的也许只是美女猪罢。训练有素的猪可稀罕得很。 越过九百枚银币的关口后,竞价慢了下来。到九百五十一(仍出自那老太婆之口),没人再加价。不过拍卖师自有办法,他认定只要侏儒们当众露一手,价格自会抬上去。于是嘎吱和美女猪被领上平台。在既无鞍配又无缰绳的情况下驱使它们是个棘手活,母猪刚撒腿开跑,提利昂就从它背上摔下来,摔了个狗啃泥。买家们哄堂大笑。 “一千。”巨胖率先加价。 “再加一枚。”老太婆跟进。 分妮笑得合不拢嘴。受过良好训练的娱乐侏儒。她父亲一定在某个专为侏儒设立的小号地狱里赞许她。 “一千二百。”黄衣巨胖叫道。他身边的奴隶递给他一杯饮料。他是喝柠檬水长大的吧。那双死盯着拍卖场的黄眼睛让提利昂浑身不自在。 “一千三百。” “再加一枚。”老太婆说。 家父常说兰尼斯特家的人以一当十,身价不同。 到一千六百枚银币时竞价速度又缓下来,所以奴隶贩子邀请买家们上前查看两名侏儒。“女的很年轻,”奴隶贩子保证,“可以让他俩交配,生下的崽儿也可以卖钱!” “他缺了半个鼻子,”老太婆一上前就抱怨,爬满皱纹的脸上露出不悦的神情。她有蛆虫般的惨白皮肤,裹在紫色托卡长袍里活像颗发霉的李子。“眼睛也不对称。是个残货。” “夫人您没发现我最棒的部分。”提利昂握着裤裆,露骨地暗示。 丑老太婆怒得嘶声尖叫,提利昂则背上吃了一鞭,痛得双脚跪地。嘴里又有血味。他咧嘴笑笑,啐了一口。 “二千。”长凳后忽然传来新的报价。 佣兵要个侏儒来干什么?提利昂挣扎着起身,想瞧个清楚。这位新买家年纪颇大,一头白发,但身材高大匀称,有皮革般坚韧的棕肤和剪短了的灰白相间胡须。他褪色的紫袍下挂了把长剑和一排匕首。 “二千五百。”这次是个女孩的声音:一个个子矮小、丰乳粗腰、穿着华丽盔甲的女孩。她精雕细刻的黑钢胸甲上,用金线描绘出一只爪子垂着锁链的鹰身女妖。两名奴兵用盾牌将她抬到齐肩高度。 “三千。”棕肤男人越众而出,他手下的佣兵为他推开买家们,清出道路。来啊,再近点儿。提利昂懂得如何应付佣兵,事情很清楚,此人绝非买他来席间作乐。他知道我是谁,想把我买下带回维斯特洛转卖给我老姐。侏儒擦了擦嘴,以掩饰笑容。瑟曦和七大王国远隔重洋,途中有太多事可能发生。我策反过波隆,找准机会,这个人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三千枚银币的价格让老太婆和盾牌上的女孩望而却步,但黄衣巨胖不肯罢休。他用黄灿灿的眼睛掂量着佣兵,从满嘴黄牙里弹出舌头,说:“我出五千枚银币。” 佣兵皱紧眉头,耸了耸肩,转身就走。 七层地狱。提利昂很确定自己不想成为这条超级黄腹鱼大人的财产。只消看看他陷在轿子里的样子——蜡黄色肉山长着猪一样的黄眼睛,大如美女猪的乳房在丝衣下起起伏伏——就让他浑身寒毛直竖。对方身上的味道令远在台上的他都无法忍受。 “如果没有更高报——” “七千。”提利昂大喊。 长凳上的众人又是哄堂大笑。“这侏儒想买下自己耶。”盾牌上的女孩说。 提利昂给了她一个色眯眯的微笑。“没办法呀,聪明的奴隶选择聪明的主人,可你们看上去都像白痴。” 买家们笑得更欢了。拍卖师皱起眉头,犹豫不决地握住鞭子,不知是该打还是不打,怎样更有利。 “五千枚银币对我是天大的侮辱!”提利昂高声宣告,“我会比武、会唱歌、会讲笑话。我可以跟你们的老婆上床,包她爽得浪叫连连。或者上你们敌人的老婆也行,有比这更直接的羞辱吗?此外,给我把十字弓,我摇身一变就成了高级刺客,在席瓦斯棋桌上,三倍于我身材的人我也能杀得他落花流水、片甲不存。我甚至略通厨艺。罢了罢了,我出一万枚银币买我自己!我说话算话,不打诳语,我老爸从小就教育我做人要做到有债必还!” 听到这话,紫袍佣兵猛地回头,目光穿过一排排买家,对上提利昂的眼睛。然后他笑了。他的笑容很温暖,侏儒心想,也很友善。但是天哪,他那双眼睛多么冷酷。或许栖身于他名下不见得是个好主意。 黄胖子在轿子里费力地蠕动了几下,圆饼般的大脸上浮现出不耐烦的神情。他用吉斯卡利语低声说了几句,提利昂虽听不懂,但话中的尖酸语气是明显的。“没人报价吗?”侏儒昂起头,“我给出凯岩城的全部金子!” 这回他听到了鞭子破空声,如此尖细锐利。他闷哼了一声,但没有倒下。他想起旅程开始时,操心的只是选哪种葡萄酒来搭配蜗牛早茶。追逐魔龙落到这步田地。他不自禁地笑出声,喷了前排买家一脸的鲜血和唾沫。 “成交。”拍卖师宣布。之后他又打了侏儒,仅仅是因为可以这么做。这次提利昂被打倒在地。 一名守卫上前把他拽起来,另一名守卫用长矛柄将分妮赶下平台。下一个奴隶已被带上去了。那是个十五六岁的女孩,不是“赛斯拉·科荷兰号”上的人,提利昂不认识。年龄与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相仿。奴隶贩子三两下便把她扒光。至少我们没受这种羞辱。 提利昂越过渊凯人的营地,望向弥林的城墙。城门看起来好近……如果奴隶围栏里的传言属实,弥林仍是自由民的城市。在那些龟裂的城墙后面,奴隶贸易和奴隶制度被统统废止。他只消跑到城门前,找法子穿过去,便又能成为自由人。 可那样做就不得不丢下分妮。即便带上分妮,她也舍不得她的猪和狗。 “还不算太糟,对不?”分妮小声道,“他花大价钱买下我们,他真好心,对不?” 只要我们能让他开心。“我们很值钱,他不会亏待我们的。”他让她安心。刚才那两鞭打得他背上鲜血淋漓。等看腻了我们的表演……我们确实只会两手功夫…… 新主人的管家赶着一辆骡车,和两个士兵一起等着接收他们。管家有张长长的窄脸,满下巴的胡子用金线系住,刻板的红黑色头发从额头伸出,打理成两只带爪子的手的模样。“多可爱的小东西,”他说,“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孩子……可惜啊,小家伙们死得早。我会好好照顾你们的,报上名字吧。” “分妮。”她怯生生地悄声说。 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凯岩城的合法主人,你这鼻涕虫。“耶罗。” “无畏的耶罗,欢乐的分妮,你们现在属于英勇高贵的亚赞·佐·夸格兹了。你们的主人既是学者也是战士,身居渊凯贤主大人之列,广受尊敬。有这样一位宽厚仁慈的主人,是你们的福气,你们可以把他当成自己的父亲。” 求之不得咧,提利昂心想,但他管住了嘴巴。毫无疑问,他们很快就要在新主人面前献艺,他可不能再挨鞭子。 “你们的父亲最爱他的特殊珍藏,他会宠爱你们的。”管家滔滔不绝,“至于我嘛,就把我当成小时候照顾你们的保姆吧,我的孩子们都管我叫保姆。” “第九十九号,”拍卖师宣布,“一名战士。” 女孩很快就卖掉了,而且立刻被驱赶到新主人那边,她紧抓着衣服,遮住小胸脯上的粉红乳头。两名奴隶贩子把乔拉·莫尔蒙牵到台上接替她。骑士除了腰布外一丝不挂,背上遍布鞭痕,鼻青脸肿得几乎无法辨认,手腕和脚踝都被铁链锁住。报应,早知今日,当初何苦如此待我。提利昂心想,但他发现大个子骑士的悲惨遭遇并不能让他快慰。 铁链缠身的莫尔蒙依旧是个危险人物。举重若轻的身材、粗壮的胳膊和结实的肩膀,再加上覆满胸膛的粗黑胸毛,让他看起来像头野兽。他瘀青的双眼,在那肿得不成样的脸上成了两个黑幽幽的池塘。他一边脸颊上有个恶魔面具的烙印。 当奴隶贩子们涌上“赛斯拉·科荷兰号”时,乔拉爵士挺剑迎击,在被制服前手刃了三人。奴隶贩子们很乐意杀他偿命,但他们的船长不许,因为厉害的战士能卖个好价钱。船长命人用铁链把莫尔蒙绑在一支桨上,鞭打到半死,又用饥饿来折磨,还给他打上烙印。 “这是条好汉,高大强壮,”拍卖师宣布,“斗志昂扬,在竞技场里干架大有前途。咱们起价三百如何?” 没人出价。 莫尔蒙对台下鱼龙混杂的买家熟视无睹,他的视线越过营垒,紧锁远方的城市,那自远古矗立至今的多彩砖墙。提利昂能读懂他脸上的神情,跟翻书一样容易:咫尺天涯。这可怜虫回来得太晚了。之前围栏边的守卫大笑着告诉奴隶们,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已经成婚,纳弥林本地的奴隶主为王,新国王富有高贵。等和平协议正式签署后,弥林便会重开竞技场。奴隶们坚持认为守卫说谎,认定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不可能跟奴隶贩子妥协。他们叫她“弥莎”,别人告诉他这是“母亲”的意思。他们口耳相传,说银女王很快会出城开战,击破渊凯人,解放大家。 是啊,她还会分给我们一人一块柠檬蛋糕,亲吻我们,神奇地治愈所有伤口呢,侏儒心想。对天降神兵的可能性,提利昂不抱任何希望;若情非得已,他宁可自我解脱。藏在他靴子里脚趾间的蘑菇足以毒死他和分妮两人,嘎吱和美女猪则得自求多福了。 保姆还在训诫主人的新财产。“叫你们做什么就做什么,没说过的就不能做,只要乖乖听话,就能活得像小少爷。胖嘟嘟的,人见人羡……”他向他们担保,“如果不听话……但你们是不会不听话的,对不对?我亲爱的孩子。”他伸手捏了捏分妮的脸。 “降到二百,”拍卖师说,“这是条好汉哪,他值三倍这个价!当保镖多合适!没人敢再招惹你!” “来吧,小朋友们,”保姆说,“让我带你们参观新家。等回到渊凯,你们会住进夸格兹的黄金金字塔,用银盘子进餐;不过在这里我们跟士兵住在一起,生活只能简朴些。” “有人愿出一百吗?”拍卖师带着哭腔。 价格继续下降,直到五十枚银币才有个穿皮围裙的瘦子报价。 “再加一枚。”穿紫色托卡长袍的老太婆随即跟进。 一个士兵举起分妮,放到骡车后面。“那老女人是谁?”提利昂问士兵。 “扎哈娜,”对方回答,“她手下尽是些用来送死的廉价战士,专给英雄捧场的。你的朋友命不长了。” 他不是我朋友,但提利昂·兰尼斯特发现自己转向保姆:“你不能让她得到他。” 保姆眯眼看他。“你在聒噪些啥?” 提利昂伸手一指。“我们的表演缺不了他。这叫《狗熊与美少女》,乔拉是狗熊,分妮是美女,我是去拯救她的英勇骑士。我会在他身边跳来跳去,揍他的蛋蛋。这场戏精彩极了。” 管家眯眼瞧向拍卖台。“他?”乔拉·莫尔蒙的价格已攀回二百枚银币。 “再加一枚。”穿紫色托卡长袍的老太婆高叫。 “你的熊,我知道了。”保姆一溜烟挤过人群,凑到轿上的渊凯黄胖子身边,弯腰附耳报告。他主人听了点点头,满下巴的赘肉抖了抖,接着扬起扇子。“三百。”他气喘吁吁地说。 老太婆扇扇鼻孔,别开了脸。“你干吗这样做呀?”分妮用通用语问他。 问得好,提利昂心想,为什么呢?“你的表演花样太少,戏班子都得有只会跳舞的熊。” 她谴责般看了他一眼,坐回骡车后面,环住嘎吱,当那条狗是全世界她唯一的真心朋友。说不定真的是。 保姆带着乔拉·莫尔蒙回来了,两名奴兵把他丢到骡车上两名侏儒之间的地方。骑士没反抗。听到女王结婚的消息,他崩溃了,提利昂意识到,简单的一句流言,达成了之前拳头、鞭子和棍棒都无法达成的目标——它摧毁了他。我该让老太婆买走他,他现在就跟胸甲上的乳头一样没用。 保姆爬到骡车前头,提起缰绳,领大家穿过围城军营,去他们的新主人、高贵的亚赞·佐·夸格兹的住处。四名奴兵跟着车走,一边两个。 分妮没哭,但眼睛红红的,神情凄苦,始终没从嘎吱身上抬头。她以为掩耳盗铃就万事大吉么?乔拉·莫尔蒙倒是戴着铁镣扫视一切,但满腹思绪的他视而不见。 只有提利昂把所有人和事瞧了个仔细。 渊凯人其实没有统一的大营,上百处分散的营地拼凑在一起,大致呈新月形包围了弥林城。这是一座丝绸和帆布之城,城里有大街小巷、旅馆妓院、富人区与贫民窟。在前线和海湾之间,无数帐篷像黄蘑菇从土地中冒出来,有的又小又脏,只是一块用来遮阳挡雨的、污渍斑斑的帆布,但也有足以容纳百人的军营帐篷,以及宫殿般宏大、帐顶杆子上立着闪闪发光的鹰身女妖的丝帐。有的营地秩序井然,以篝火为圆心,呈圆形分布,武器盔甲堆在内圈,马匹拴在外围;但大部分营地一片混乱。 弥林周围是寸草不生的干燥平原,地势一马平川。但渊凯人用船从南方运来木材和兽皮,就地搭建了六座巨大的投石机——除开临河那一面,城市的其他三面每面各安置了两座。投石机旁准备了堆积如山的碎石和随时可点燃的沥青桶、树脂桶。一个在车边步行的兵看见提利昂盯着投石机看,便自豪地介绍起它们的名字:屠龙者、老泼妇、女妖之女、邪恶姐妹、阿斯塔波的鬼魂和马兹达罕之拳。这些投石机高达四十尺,是围城营地里最醒目的地标。“龙女王看见它们就屈膝投降了,”那士兵吹嘘道,“靠着吸西茨达拉的老二才保住小命哟,否则我们会把城墙砸个粉碎。” 提利昂看见有奴隶遭到鞭打,一鞭又一鞭,背上血肉模糊。一队人戴着铁镣行军,每走一步都哗啦作响,他们虽然带着长矛短剑,却被铁链连住了手腕脚踝。空气中弥漫着烤肉香味,有人在锅边生剥狗皮。 他还看见了死人,听见垂死之人的呻吟。飘散的烟雾中,在马味和刺鼻的咸味之外,有血和屎的恶臭。这里正流行瘟疫,他眼看着两个佣兵把另一个佣兵抬出帐篷,他的手不禁抽搐了一下。父亲说过,对军队而言,疾病远比战斗可怕。 眼前所见,都在催促他尽快逃跑。 但走出四分之一里后,他不得不再作打算。眼前有群人围住了三个逃亡奴隶。“我知道我的小宝贝们会很乖很听话的,”保姆说,“瞧瞧逃跑是什么下场吧。” 逃亡奴隶被吊在一排梁木上,两个抛石手正拿他们当靶子。“脱罗斯人,”一名守卫向他们介绍,“全世界最好的抛石手。他们用软铅球代替石球。” 提利昂一直怀疑抛石索的功用,弓箭的射程远多了……但他之前没见过脱罗斯人使用抛石索。如今亲眼所见,他们的铅球造成的伤害比其他人用的光滑石球要大得多,弓箭就更不能比了。一颗铅球砸中俘虏的膝盖,骨头爆开,血浆四溅,那人的小腿只剩一条暗红色肌腱与大腿相连。噢,他没法再逃跑了,提利昂看着对方惨叫连连,心里一边想。晨风中的惨叫和营妓的嬉笑,以及那些下注抛石手会失手的人的咒骂混合在一起。分妮别过了头,但保姆抓住她下巴,硬是将她掰回去看。“看好了。”他命令,“你也一样,狗熊。” 乔拉·莫尔蒙抬头冷眼瞪着保姆,提利昂发现他胳膊上青筋暴突。他想掐死这奴隶主,连累我们一起送命。但最终骑士只是苦着脸,转头去看那血腥的惩罚。 东方。隔着晨间的热气,弥林城宏伟的砖墙就在东方闪烁。那是这帮可悲的傻瓜想逃去的地方。可那里以后还会是避难所吗? 在保姆重提缰绳之前,这三个渴求解放的人都已痛苦地死去。骡车吱呀呀地继续前进。 他们主人的营地位于“老泼妇”的东南方,几乎就在投石机的阴影下,占地甚广。所谓亚赞·佐·夸格兹的“简朴营房”结果是座柠檬色丝绸宫殿,由九座大帐相连而成,各帐中央的杆子上都立着一个在阳光下闪耀的镀金鹰身女妖像。许多小帐篷如众星捧月般环绕着大帐。“那些是服侍我们高贵主人的厨子、小妾、战士和他不重视的次要亲戚的住处。”保姆告诉他们,“但小宝贝们你们可有福了,你们可以住进亚赞的帐篷。他要看紧自己的珍藏,这样才能安心。”他朝莫尔蒙皱皱眉,“狗熊,你不能进去。你又大又丑,得用铁链拴在外头。”骑士没答话。“不过首先,要给你们戴项圈。” 项圈是铁制,为装饰效果稍稍镀了金,上面用瓦雷利亚符文刻了亚赞的名字,还在耳朵下对应的位置安了一对小铃铛,好让佩戴者每走一步都发出悦耳铃声。乔拉·莫尔蒙保持着阴郁的沉默,在戴项圈过程中没说什么,但武器师傅给分妮戴项圈时她哭了。“这太沉了。”她抱怨。 提利昂捏捏她的手。“纯金的哟,”他撒谎,“在我们维斯特洛,贵妇人做梦也想拥有这样的首饰。”项圈至少比烙印好,项圈可以摘下来。他不由得又想起雪伊,想起他用金手项链用力勒她喉咙。当项链勒得越来越紧时,就是这样金光闪闪的。 戴完项圈,保姆将乔拉爵士的链子拴在营火旁的木桩上,自己带两个侏儒进了主人的帐篷,去找住处——那是一个用层层黄丝帘与主帐隔开,铺了地毯的小角落。他们跟亚赞的其他珍藏同住,包括一个有扭曲多毛的山羊腿的男孩,一个玛塔里斯来的双头女孩,一个长胡子的女人和一个弱不禁风、外号“甜心”的人,此人的裙服上装饰着月长石和密尔蕾丝。“你们猜咱家是男是女呢?”介绍到甜心时她问侏儒们。接着她掀开裙子,让他们好好瞧瞧她的下身。“咱家又男又女哟,主人最亲咱家了。” 这是个怪物马戏团,提利昂意识到,不知诸神躲在哪里哈哈大笑。“你真可爱,”他赞美紫发紫眼的甜心,“但离我们两个还有点距离。” 甜心听了吃吃傻笑,保姆却没被逗乐。“把你那点笑话留到今晚为高贵的主人表演时再说。若你能逗他开心,自然重重有赏,如若不能……”他扇了提利昂一巴掌。 “你们得防着保姆点儿,”管家离开后,甜心告诫,“他是这儿真正的魔鬼。”长胡子的女人操一口他无法理解的变种吉斯卡利语。山羊男孩用的是水手间的粗嘎喉语,即所谓“贸易黑话”。双头女孩是个弱智——她的一颗头只有橙子大,根本不具备语言能力;另一颗头长着尖牙利齿,无论谁靠近她的笼子,那颗头都会趋前咆哮。但甜心精通四种语言,包括高等瓦雷利亚语。 “主人是什么样的人呀?”分妮急切地追问。 “他长了对黄眼睛,身上很臭。”甜心答道,“十年前他去了索斯罗斯,之后内脏就开始腐烂。只要能让他忘掉自己正慢慢死去的事实,哪怕是一小会儿,他也会重赏你的哟。记住,千万不能拒绝他的任何要求。” 他们只有一下午时间准备。亚赞的贴身奴隶在澡盆里倒满热水,让侏儒们洗澡——分妮先来,然后是提利昂。洗完后,另一名奴隶为他背上的鞭伤敷了一种很刺激的油膏,以防坏疽滋生,上面又盖上一层凉膏。分妮的头发被剪短了,提利昂也修了胡子,他俩还得到软拖鞋和新衣服。衣服样式朴素,但很干净。 夜幕降临后,保姆回来吩咐他们穿上表演用的全身甲。亚赞要宴请渊凯大元帅,高贵的亚克哈兹·佐·亚扎克,而他们将上场表演。“需要我把狗熊放出来吗?” “今晚不用,”提利昂说,“我们今天先为主人比武,跟狗熊有关的演出留着下次吧。” “就是这样。你们蹦跶完后,就负责倒酒服侍。千万不能洒在客人身上,否则有你们好受的。” 晚宴上首先上场的是个变戏法的,接着是一组三人翻筋斗,随后是羊腿男孩。他伴随一位亚克哈兹带来的奴隶吹的骨笛,用蹄子跳了段怪舞。提利昂半心半意地想询问那奴隶是否会吹《卡斯特梅的雨季》。在等待期间,他把亚赞及其宴请的客人们瞧了个清楚。坐在荣誉高位左顾右盼的人形梅干无疑就是渊凯大元帅,此人的威严程度跟一坨稀屎不相上下。他左右有十几位渊凯将领,还有两个佣兵头子列席,这两人都带了十几个佣兵。其中一位是文雅的灰发潘托斯人,一身丝衣,但破烂的披风是由几十条撕扯下来的染血布条缝成;另一位就是今天上午打算买他的棕肤佣兵,有灰白相间的胡子。“棕人本·普棱,”甜心报出他的名字,“次子团团长。” 不仅是维斯特洛人,还是普棱家的,越发妙了。“接下来轮到你们上,”保姆嘱咐,“我的小亲亲呀,制造点气氛哟,不然你们一定会悔不当初。” 提利昂的技巧尚不及已故便特的一半,但至少他懂得如何骑猪,也知道在该摔下去时从猪身上摔下去,打个滚再跳起来。事实证明这就够了。对于这帮名义上指挥大军围困弥林、实际百无聊赖喝得醉醺醺的渊凯将领们而言,欣赏两个小矮人拿木制武器比画,就跟维斯特洛贵族在君临城中乔佛里的婚宴上看到类似表演时一样愉快。把快乐建立在他人的悲惨之上,提利昂心想,算是人类少有的共通语言。 每有侏儒从坐骑上摔下,或吃了一记打,他们的主人亚赞笑得最响也最久,而他一笑整个巨大的身躯就开始颤抖,好似一坨地震中的板油。其他客人会先看亚克哈兹·佐·亚扎克的反应。大元帅如此衰弱,以至于提利昂担心他笑一笑就可能没命。当他打飞分妮的头盔,头盔掉在一位穿着绿金条纹托卡长袍、脸色阴沉的渊凯将领膝上时,亚克哈兹发出小鸡般的咯咯笑声。那将领抓向头盔,结果抓碎了一个大紫瓜,于是更生气了,喘着粗气的脸涨成紫色。他转向东道主,低语了几句,亚赞得意地朝他笑,还舔了舔嘴唇……但提利昂发现,那对狭长的黄眼睛里有一丝怒意闪过。 之后侏儒们脱去木盔甲和里面汗津津的衣服,换上崭新的黄色上衣,担任席间侍酒。提利昂负责倒紫色葡萄酒,分妮倒水。他们端着壶子奔来跑去,拖鞋轻擦在厚厚的地毯上。这工作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简单,没多久他的腿就酸得厉害,背上的某道伤口又开始渗血,鲜血渗透了亚麻布料。提利昂咬住舌头,继续倒酒。 大多数客人当他们是一般奴隶,毫不在意……但某位醉得不轻的渊凯人建议亚赞让两名侏儒当场交配,另一人则要提利昂讲述丢鼻子的故事。我把它插进你老婆那个洞里,却被她夹掉半边,提利昂几乎冲口而出……但船上经历的风暴让他明白自己并不想死,所以他改口答道:“是为了惩罚我的傲慢,大人。” 接着一位穿虎眼流苏的蓝色托卡长袍的大人回忆起提利昂曾在拍卖台上自吹席瓦斯棋艺。“让我来测试一下。”这人宣布。于是棋桌棋子很快摆上来,但没下几回合,这人就满脸通红地掀了棋桌。他恼怒地一挥手,撒得棋子满地都是,其他渊凯人哄堂大笑。 “你该让他赢的。”分妮悄悄告诉他。 棕人本·普棱笑呵呵地扶起棋桌。“跟我试试吧,侏儒。我年轻时,次子团和瓦兰提斯有合约,我在那里学会了下棋。” “我只是个奴隶,我高贵的主人才能决定我何时陪谁下棋,”提利昂转向亚赞,“主人您的意思?” 高贵的黄胖子似乎颇感有趣。“你下什么注,团长?” “我赢,这奴隶归我。”普棱说。 “不行,”亚赞·佐·夸格兹立刻回答,“但你若战胜我的侏儒,可以获得我买他的价钱。用金币支付。” “一言为定。”佣兵答应。地上散落的棋子被拾起来,他们坐下对弈。 提利昂赢了第一局,普棱赢了第二局——佣兵在第二局将赌注翻了倍——到第三局摆棋时,提利昂抽空仔细研究了对手。此人一身棕肤,脸颊和下巴被剪得极短的灰白粗硬胡须覆盖,沟壑交错的皱纹和几道伤疤点缀在他脸上,令他看起来面相和蔼,笑起来更显慈祥。他模样就像个忠实的家臣,提利昂意识到,像人人都爱的可靠叔叔,总是态度温和,脑子里装满了奇妙的故事和长辈的智慧。可惜全是伪装,微笑并未触及普棱的眼睛,那双眼睛小心翼翼地隐藏着他贪婪的本性。这个人是饥渴而又警觉的。 佣兵的棋艺其实不比刚才的渊凯将领高出多少,但他定力很强,城府极深,不若先前那人鲁莽躁进。他的布局每次都不同,但实质一致——思想保守,被动防御。他下棋并非一心求胜,提利昂发现,首先追求不输。这个策略在第二局奏了效,当时提利昂分散力量轻率出击,结果铩羽而归。但在第三局、第四局和第五局时,提利昂已适应了对方的战术,于是连续获胜。 第五局末尾,提利昂摧毁了对方的要塞,屠杀了对方的龙,又用大象和重骑兵前后包围。普棱抬头笑道:“耶罗又胜一局。四连胜。” “是三连胜。”提利昂用龙完成致命一击,“我只是比较幸运,团长大人,或许下次比试前您该摸摸我的头,沾上我的好运气。”不过呢,你别想胜过我。他咧嘴笑着从席瓦斯桌边退开,重新拿起酒壶给大家倒酒。比试的结果是亚赞·佐·夸格兹发了笔横财而棕人本·普棱损失惨重,但他那巨胖无比的主人似乎并不在意——黄胖子看到第三局就已醉到不省人事,高脚杯从他黄色的手指中滑落,酒液浸湿了地毯。或许他醒来时会高兴的。 一对魁梧的奴隶扶着亚克哈兹·佐·亚扎克大元帅离席后,其他客人也借机纷纷告辞。等人走空,保姆回来通知奴隶们可以用主人吃剩的饭菜饱餐一顿。“快点儿吃,你们睡觉前要全部打扫干净。” 提利昂跪在地上,努力擦拭高贵的亚赞在他高贵的地毯上留下的那块酒渍。他的腿酸痛得要命,背上的鞭伤更是火辣辣的。管家用鞭柄轻拍他的脸。“耶罗,你干得很好。你和你老婆都是好样的。” “她不是我老婆。” “那就是你的婊子喽。你们两个,都给我起来。” 提利昂摇摇晃晃地起身,一只腿不住打战。又抽筋了,多亏分妮伸手扶住,这才没倒下。“我们做错了什么?” “你们干得很好,”管家说,“保姆我不是保证过吗,只要你们讨得父亲欢心,就重重有赏?现在机会来了,瞧啊,高贵的亚赞对他的小珍藏一见钟情,但亚克哈兹·佐·亚扎克说,如此滑稽的好物竟由他独享,未免太自私。于是你们欢呼吧!为庆祝和平协议签署,你们有幸在达兹纳克的大竞技场里比武,在数千观众面前演出!不,是数万名!噢,到时候大家该笑成什么样呀!” 327.第327章 詹姆 鸦树城历史悠久,古老的筑城石上覆了厚厚的苔藓,墙上密布的蜘蛛网如老妪腿上的琐碎血管。城堡正门两侧有两座巨型塔楼,城墙的各个角落由较小的塔楼保护。塔楼都是方形结构。近代的塔楼多筑成筒形或半月形,以利用曲面弹开投石机发射的飞石,可惜鸦树城落成太早,尚没有这项创新。 城堡居高临下,统治着肥沃辽阔的峡谷,无论在地图上还是人们口中,这里都被称作布莱伍德谷,意为“黑木谷”。就名称而论,“谷”是毋庸置疑,树木却无从谈起。几千年来,不管黑木头、棕木头还是绿木头,这里一根都没有,人类的斧头早已把峡谷清得干干净净。远古时代橡木矗立之地,如今是磨坊、民居和庄园的所在。光秃秃的土地泥泞不堪,点缀着正在融化的堆堆积雪。 不过城堡墙中,却有一小片树林,因为布莱伍德家族依然崇拜旧神,遵循安达尔人来维斯特洛之前先民们的习俗。据说神木林中有些树的年龄跟那些塔楼一样古老,尤其是那棵参天的鱼梁木大心树,它的枝条十几里外都能看见,好似枯瘦嶙峋的手指抓向天空。 当詹姆·兰尼斯特带着随行卫队逶迤穿过起伏的丘陵、进入峡谷时,环绕鸦树城的田野、农场和果园早已成为焦土——他们只看见泥巴、灰烬和焦黑的断壁残垣。这片废土中长出的不是庄稼,而是野草、荆棘和荨麻。放眼四望,詹姆到处都能欣赏到父亲的杰作。路旁尸骨累累,其中多是羊骨,但也有马骨、牛骨,乃至人的头骨。他还发现了一具无头骷髅,被疯长的野草填满了胸腔。 鸦树城不若奔流城一样遭到大军层层封锁,这里的围城战是若干世纪以来轻车熟路的戏码的又一次上演。杰诺斯·布雷肯麾下顶多有五百名士兵,而詹姆既没看见攻城塔,也没发现撞锤或投石机。布雷肯显然无意攻打鸦树城的城门或强袭那高耸厚实的城墙——既然城堡断了外援,他便乐得用饥饿战术来对付老冤家。围城之初无疑有过各种摩擦交火、箭弩对射,但如今战事拖了半年,没人再有力气做那些事。于是一成不变的例行公事麻木地循环,军纪也逐渐松弛下去。 早该结束了,詹姆·兰尼斯特心想。兰尼斯特军占领奔流城后,鸦树城已成为少狼主那短命王国里最后一个据点。待降服鸦树城,他在河间地的差事也将告一段落,届时他可以返回君临。返回国王身边,他提醒自己,另一个声音却在悄声说:返回瑟曦身边。 他终究会面对她——只要总主教没在他回都城之前就把她处决。“立刻回来吧,”她信中写道,那封信他在奔流城让小派烧了,“帮助我,拯救我,我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立刻回来吧。”詹姆相信她的确需要他,至于其余的话……就我所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况且就算他回去,又有什么用呢?她的罪名桩桩是实,他却没有用剑的手来拯救她。 当他的队伍排成整齐队伍、踏过田野时,哨兵们的目光里好奇多过警惕。没人吹响警号,这倒有助于詹姆的计划。他直奔布雷肯伯爵的帐篷而去,那是营地里最大的帐篷,恰当地搭建在小溪边的平缓丘陵上,可以清楚地监视鸦树城的两道城门。 帐篷和帐篷中央杆子上飘扬的旗帜都是棕色的,旗帜中央绣了个金黄色盾牌,盾牌里是布雷肯家族的红色骏马纹章。詹姆命众人下马,交代他们可以自由活动。“你们两个在这等,”他告诉他的掌旗官,“待会跟我去办事。我一会就出来。”詹姆跳下“荣誉”,大步迈向布雷肯的帐篷,腰上长剑在剑鞘里摇晃作响。 眼看他径直走来,帐门站岗的两名守卫忧心忡忡地交换了一个眼神。“大人,”其中一名守卫说,“需要我们通报吗?” “我自己通报。”詹姆用金手掀开帐门,低头闯进去。 他们干得正欢,云雨呻吟间谁也没注意到他。女人紧闭眼睛,双手紧抓布雷肯背上的粗糙棕毛,他插一下她就喘一次;老爷的头则埋进了女人的双乳间,手用力抱住女人的屁股。詹姆清了下喉咙:“杰诺斯大人。” 女人的眼睛应声睁开,她发出受惊的尖叫。杰诺斯·布雷肯从她身上滚下床,一把操起剑带,咒骂着拔出武器。“七层地狱啊!”他叫道,“竟敢——”他看到詹姆的金甲白袍,连忙压低剑尖,“兰尼斯特?” “抱歉坏了您的好事,大人,”詹姆似笑非笑地说,“但公务在身。我们可以谈谈吗?” “谈,好啊,”杰诺斯大人收起剑。他没詹姆高,但更魁梧,厚实的胳膊和肩膀甚至能让铁匠嫉妒。棕色胡楂爬满他的脸颊和下巴,他眼睛也是棕色的,其中的怒气掩饰得很差。“您让我措手不及,大人,我没收到您赶来的通知。” “你们似乎没尽兴啊,”詹姆笑着对床上的女人说。女人用一只手遮住左乳,另一只手挡在双腿间,却把右乳暴露在外。她的乳头颜色比瑟曦的深,尺寸更是后者的三倍。她接触到詹姆的目光后,连忙遮掩右乳,但收效甚微。“营里的女人还这么羞涩,”他奇道,“婆娘卖瓜,还知道自卖自夸呢。” “你打进门起就没从我的‘瓜’上挪过眼睛,爵士。”女人找到毯子,一把拉到腰部,然后伸手拨开眼睛上的头发。“况且我不卖‘瓜’。” 詹姆耸肩。“如果认错了人,我很抱歉。要知道,虽然我的小弟弟睡过上百个婊子,但我的经验只有一位。” “她是我抢到手的,”布雷肯捡起地上的裤子抖了抖,“从前是布莱伍德那边某个誓言骑士的妞,直到我把他脑袋劈成两半。把手放下去,臭女人,让兰尼斯特大人好好瞧瞧你的奶子。” 詹姆对这女人没兴趣。“你把裤子穿反了,大人。”他告诉布雷肯。杰诺斯咒骂着穿裤子的当口,女人滑下床寻找散落的衣物,她下蹲、转身、拾捡时,指头还一边拼命遮掩奶子和下体。说来也怪,这场面比她赤条条跑出来要刺激多了。“你叫什么,女人?”他问她。 “我妈叫我希尔蒂,爵士。”她将一件脏裙子套过头,甩甩头发。她的脸和脚一样脏,两腿间毛发茂盛——这使她看起来像是布雷肯的姐妹——但她身上确有诱人之处。是来自那狮子鼻,蓬松头发……还是她穿好裙子后行的小巧屈膝礼?“您看见我另一只鞋了吗,大人?” 这问题惹火了布雷肯大人,“我他妈是你的侍女吗?帮你找鞋?没鞋就打赤脚。快滚。” “也就是说大人您不打算带我回家,跟您家小夫人一同祈祷啦?”希尔蒂大笑着朝詹姆抛个媚眼,“您也有小夫人吗,爵士?” 不,我只有老姐。“看见我这身袍子没?” “这是白袍没错,”她说,“但您的手可是真金。我就喜欢男人这点。您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呢,大人?” “纯洁的。” “我是说女人,不是女儿。” 他想起了弥赛菈。我要把身世真相告诉她。但多恩人不会喜欢这消息,道朗·马泰尔当她是劳勃的种,才让儿子跟她订婚。一团纠结的乱麻,詹姆好想快刀斩净。“我发过誓。”他不耐烦地告诉希尔蒂。 “那您吃不到瓜了。”女人调皮地说。 “叫你滚出去!”布雷肯大人咆哮道。 她出去了,但她抓着一只鞋和一堆衣服经过詹姆身边时,伸手隔着裤子捏了一下他的老二。“希尔蒂。”她提醒他,然后半裸身子飞快地冲出帐门。 好个希尔蒂,詹姆饶有兴味地想。“尊夫人被你打发到哪去了?”女人走后,他问杰诺斯大人。 “我不知道!你得问修士。你爹烧了我们的城堡,她认定这是神罚,从那以后日夜祈祷个不停。”杰诺斯终于把裤子转到正确的朝向,开始拴裤带。“您来做什么,大人?来找黑鱼?听说他逃了。” “听说?”詹姆找了把行军折凳坐下,“听黑鱼说?” “布林登爵士不会傻到来投奔我。我承认自己欣赏他,但他要是敢在我的辖区现身,我一定会把他拿下。他知道我屈膝了——他自己也该这么做,可惜他总是太顽固。这点他哥哥最清楚。” “泰陀斯·布莱伍德没有屈膝,”詹姆指出,“有没可能黑鱼到鸦树城避难了呢?” “他可能有这打算,但他没法越过我的封锁线,除非长出翅膀。再说,泰陀斯也自身难保喽,城里只剩老鼠和树根可吃,不出一月必然投降。” “太阳落山前,鸦树城就会投降。我准备提出条件,让布莱伍德回归国王治下。” “明白了,”杰诺斯大人穿上一件胸前绣有布雷肯家族红色骏马纹章的棕色羊毛上衣。“大人,来一角杯麦酒?” “我不用。别渴着你自己。” 布雷肯为自己倒满一角杯,一口干了一半,擦擦嘴。“您提到条件,请问是怎样的条件?” “没什么出格的。布莱伍德伯爵必须忏悔其叛国罪行,公开废除对史塔克家和徒利家的效忠关系。然后他要在诸神和世人面前庄严宣誓,从今以后做赫伦堡和铁王座的忠实封臣。最后我将以国王之名赦免他。我们会征收一两罐金币,作为叛乱的赔款,我还会索要一名人质,以防鸦树城将来再兴兵作乱。” “您得要他的女儿,”布雷肯热切地提议,“他有六个儿子,却只有一个女儿。他最宠她。她是个拖着鼻涕的小东西,顶多七岁。” “小了点,但实用也行。” 杰诺斯大人干了杯中酒,将角杯扔开。“许诺我们家的土地和城堡怎么说?” “哪些土地?” “寡妇河东岸的全部领土,从十字弓山脊到发情草场,以及河中所有岛屿。具体来说,这包括玉米坊、领主坊、泥厅的遗址、狂喜原、战争谷、老铁铺、皮扣村、黑皮扣村、石冢村、黏土池村、泥冢地的市集、黄蜂林、洛尔根的树林、绿丘、芭芭的双乳峰——布莱伍德管它叫蜜茜的双乳峰,但它最初是芭芭的双乳峰——蜂蜜树村和所有的蜂房。给,大人请看,我把它们全标出来了。”他从桌上翻出一张羊皮纸地图。 詹姆用完好的那只手接过地图,用金手蹩脚地打开展平。“这可是一大片土地,”他边看边说,“几乎会使你的封地增加四分之一。” 布雷肯抿紧嘴唇。“这些土地过去都是石篱城的,都是被布莱伍德家族偷走的。” “乳峰中间你不要的村子,叫什么名字?”詹姆用金手的指节叩了叩地图。 “铜分树村。那原本也是我们的,但最近一百年间成了王家采邑,所以我把它剔除了。我们要的只是被布莱伍德家族偷走的领地而已,您父亲大人许诺过,只要我们除掉泰陀斯大人,就把这些领地归还我们。” “我刚才骑马赶到时,徒利的旗帜和史塔克的冰原狼还在城上飘扬。看来你除不掉泰陀斯大人。” “我们已把他和他的部下从野外赶走,围困在鸦树城。给我足够的人手,大人,我很乐意亲自登城,将他们统统送进坟墓。” “给你人手,我还要你何用,功劳都是我的。”詹姆把地图卷起来,“我想留着它。” “地图是您的了,但领地是我们的。人称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我们为你们卖过命。” “但之前你花了二倍时间跟我们作对。” “那些事已得到了国王的赦免。你们杀了我的外甥和私生子,还放出魔山偷走我的粮食,焚毁所有拿不走的东西。那畜生不仅将我的城堡付之一炬,更奸污了我的一个女儿。我要补偿。” “魔山死了,我父亲也死了,”詹姆告诉他,“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你能保住人头已是天大的补偿。你毕竟拥护过史塔克,而且在瓦德大人清算他之前可谓是他们家的忠仆。” “那是无耻下流的暗算,瓦德一并谋害了我们家十几个亲戚。”杰诺斯大人扭头吐了口唾沫,“没错,我是当过少狼主的忠仆,但只要你待我公正,我会接着当你们家的忠仆。我屈膝归顺是诚心的,因为我不愿让布雷肯家跟随死人或为了失败的事业流无谓的血。” “你很有自知之明。”而布莱伍德大人的荣誉感更强,“你会得到许诺的封地,至少是其中一部分——对付布莱伍德家族的任务你毕竟有贡献。” 杰诺斯大人对此表示满意。“只要大人您秉公处理,我们家都乐于接受。在您出发前,请容我多嘴几句:不要对布莱伍德太过仁慈,因为叛逆之心扎根在他们的血脉里。安达尔人入侵维斯特洛之前,布雷肯家族统治着这条河,那时我们是国王,而布莱伍德家族是我们的臣下,后来他们背叛了我们,篡夺了王位。布莱伍德家的人天生就是变色龙,您提出条件时,千万要提醒自己。” “噢,我会的。”詹姆保证。 他骑马离开布雷肯的围城营地,前往鸦树城,小派在前面打着和平的旗帜,二十双眼睛在城门楼上监视他们。他在护城河边勒住“荣誉”——这是一条挖得很深的堑壕,沟边排列着石头,绿色的河水被浮渣阻塞——正要令肯洛斯爵士吹起赫洛克之号,吊桥徐徐降下。 泰陀斯·布莱伍德大人骑着一匹跟其人一样憔悴的战马,来外庭会他。鸦树城伯爵极高也极瘦,鹰钩鼻,长头发,参差不齐、黑白相间的胡须里已是白丝见长,擦得鲜亮的红盔甲胸前镶嵌了一棵银树。那树光秃秃的,显然已经枯死,树周围有一圈振翅飞翔的玛瑙乌鸦。他肩披一件鸦羽披风。 “泰陀斯大人。”詹姆招呼。 “爵士。” “感谢您允许我进城。” “我可没邀请你进来,但我不否认自己盼望你能来。你是来招安我的吧?” “我是来结束无谓的战争的。您的部下很英勇,但你们的事业业已失败。您准备好投降了吗?” “我可以归顺国王,但决不向杰诺斯·布雷肯投降。” “我明白。” 布莱伍德犹豫片刻。“你希望我现在就下马跪在你面前吗?” 一百只眼睛看着庭院。“风太冷,地上都是泥,”詹姆道,“等商谈好和平条件,你可以在书房的地毯上向我下跪。” “您真有骑士风度。”泰陀斯大人道,“请进,爵士先生,我的城堡虽然缺吃少喝,但永远不缺少礼貌。” 布莱伍德的书房位于结构复杂的木制主堡的二楼,他们进门时,书房里炉火烧得正旺。这个房间宽大通风,黑橡木大梁撑起高高的天花板。墙上覆满羊毛织锦,一对宽大的格子门面朝神木林而开,透过门扇上厚厚的菱形黄玻璃窗格,詹姆看见了城堡因之得名的那棵树遒劲的枝条。那是一棵身形庞大的古老鱼梁木,有凯岩城石头花园里那棵鱼梁木十倍大,不过现下光秃秃的,已然枯死了。 “是布雷肯下的毒,”主人解释,“一千年来,这棵树就没发过芽。学士说,再过一千年,它恐怕要变成化石了。鱼梁木永不腐烂。” “乌鸦呢?”詹姆好奇地问,“树上的乌鸦呢?” “它们黄昏时才会来,然后整夜在树上栖息。一来就几百只,好像黑色的叶片覆盖整棵树,每个枝干每根枝条上都有。数千年来夜夜如此,谁也不知这棵树为何有这样大的吸引力。”布莱伍德坐进高背椅,“出于荣誉,我必须先问清我封君的下落。” “艾德慕爵士作为我的俘虏正去往凯岩城,他的夫人待在孪河城生产,产下孩儿后母子将被一同解送到凯岩城与他团聚。只要艾德慕不逃跑、不密谋叛乱,便能颐养天年。” “他将带着悔恨活下去,过着没有荣誉的生活。他的余生都会承受唾骂,人们会说他是个不敢抗争的懦夫。” 你这样说就不公平了,詹姆心想,他不过是关心自己的孩子。他知道我是谁的儿子,他比我姑妈更清楚。“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叔叔则愿流尽最后一滴血。” “是的。”布莱伍德的声音没流露丝毫感情,“请问,您又是如何处置布林登爵士的呢?” “我提出让他穿上黑衣,他却跑了。”詹姆会心一笑,“他有没有碰巧来这里呢?” “没有。” “如果你真的收留了他,会老实交代吗?” 这回轮到泰陀斯·布莱伍德微笑。 詹姆握拢双手,金手指和肉手指交缠在一起。“好吧,我们来谈谈和平条件。” “需要我下跪了吗?” “如果你愿意的话。当然,我们也可以放话说你跪过了。” 于是布莱伍德大人没有离开座位。两人很快在要点上达成一致:忏悔罪行、重新宣誓效忠、最后获得赦免,以及一定数量的金银赔款。“您要割多少地盘?”泰陀斯大人问。詹姆把地图递出,他只看了一眼就笑出声:“变色龙讨赏的胃口好大。” “说得对。不过他出力不够,所以所得可能比预期少。你愿割让哪些土地?” 泰陀斯大人考虑半晌。“木篱城、十字弓山脊和皮扣村。” “一座废墟,一道山脊和几栋茅屋?不行,大人,你兴兵叛国必须接受惩罚。他至少会获得一座磨坊。”磨坊是重要的税收来源,按惯例,领主有权征收磨坊研磨的十分之一的粮食。 “给他领主坊,玉米坊是我们的。” “再给他一个村子,石冢村如何?” “我的先人就埋在石冢村的墓园里。”他又仔细看了看地图。“给他蜂蜜树村和所有的蜂房好了。但愿蜂蜜烂穿他的牙齿,让他胖得走不动路。” “就这样办。您还要做一件事。” “献出人质。” “没错,大人。我知道您有个女儿。” “蓓珊妮。”泰陀斯大人脸色大变,“我有两个兄弟和一个妹妹,两个守寡的姑妈,以及诸多外甥、侄女、侄儿。依我看,不如您……” “我只要你的直系血亲。” “蓓珊妮刚满八岁,她是个温柔的好孩子,充满了欢笑。她从未去过城堡一日骑程之外的地方。” “何不让她去君临长长见识呢?国王陛下几乎与她同年,他会很高兴交上新朋友。” “一个当她父亲惹火他时他可以吊死的朋友?”泰陀斯大人反诘,“我有四个儿子,您可否考虑用其中之一来代替?本十二岁了,正渴望外出冒险,大人您乐意的话,可以收他当侍从。” “我身边的侍从已多得我不知如何是好。我尿个尿,他们都会争吵谁来帮我扶老二。此外,大人,你有六个儿子,不止四个。” “那是以前的事。我的小儿子劳勃天生体质不佳,九天前得肠胃病死了。卢卡斯则在红色婚礼上遭遇谋害。瓦德大人的第四任妻子本是我布莱伍德家的人,但在孪河城,亲情跟宾客权利一样遭到践踏。我打算在树下葬了卢卡斯,佛雷家却至今不肯归还遗骨。” “我会敦促他们尽快归还。卢卡斯可是你长子?” “他是次子。布林登是长子和继承人,接下来是霍斯特——他恐怕是个书呆子。” “君临城里书很多,记得我的小弟弟经常读到深夜。或许令郎也会喜欢上的。我就要霍斯特作人质吧。” 布莱伍德大人大大松了口气。“谢谢您,大人。”他迟疑片刻,“恕我冒昧,但请您别忘了也向杰诺斯大人讨要人质。他家都是女儿,他那么胡搞,结果还是没本事生儿子。” “他说他有个私生子在战争中阵亡了。” “他这样说?哈利确实是私生子,但是不是杰诺斯的种却很成问题。他是个漂亮的金发男孩,不像杰诺斯是个丑鬼。”泰陀斯大人站起身。“您愿赏光与我共进晚餐吗?” “下次吧,大人。”城堡正在挨饿,詹姆这时来瓜分不多的食物就不厚道了,“我行程紧张,得尽快赶回奔流城。” “回奔流城?您不是要去君临吗?” “我都要去。” 泰陀斯大人没多做挽留。“霍斯特一小时之内就会准备好。” 他说到做到,男孩在马厩里跟詹姆会合,肩上随意地扛着铺盖卷,胳膊下夹了一捆卷轴。男孩最多不过十六岁,但已接近七尺,比父亲还高,他身形瘦长,动作笨拙,头发蓬乱。“队长大人,我是您的人质霍斯特。大家都叫我霍斯。”他笑着上前报告。 他以为这是闹着玩吗?“见鬼,‘大家’指谁?” “我的朋友和兄弟们。” “我不是你朋友也不是你兄弟。”这话立时抹去了男孩脸上的笑容。詹姆转向泰陀斯大人。“大人,千万别搞错。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密尔的索罗斯、桑铎·克里冈、布林登·徒利、那个叫‘石心’的女人……以上都是叛徒或土匪,是国王和他所有臣民的敌人。如果我听说你或你的手下胆敢窝藏他们、包庇他们,或以任何方式协助他们,我会立刻砍下你儿子的脑袋送给你。你千万要记得这点,你必须了解:我不是莱曼·佛雷。” “我了解,”布莱伍德大人嘴角所有的暖意都消失了,“我记得你是谁,弑君者。” “很好,”詹姆翻上“荣誉”,朝城门而去,“希望你在国王治下享受丰收与和平。” 他骑出鸦树城,发现杰诺斯·布雷肯伯爵就在城外等候,离城门恰好隔着十字弓的射程。布雷肯已穿戴好板甲锁甲,骑在铠甲战马上,头戴一顶马毛流苏的灰铁巨盔。“我看见他们降下冰原狼旗就赶来了。”他跟詹姆会合后表示,“都妥了?” “都妥了。你快回家种地吧。” 布雷肯大人打开面甲。“相信您这趟出来,应该给我带来更多的地种吧。” “皮扣村、木篱城、蜂蜜树村和所有的蜂房,”似乎忘了什么,“噢,还有十字弓山脊。” “磨坊呢?”布雷肯提示,“磨坊不可或缺。” “还有领主坊。” 杰诺斯大人哼了一声。“好吧,这次就这么算了。”他伸手指着在小派后面骑行的霍斯特·布莱伍德,“这是他给您的人质?您上当了,爵士,这小子是个软蛋,血管里流的是水。您别看他长得高,我随便哪个女儿都可以拿树枝抽打他。” “说到女儿,您究竟有几个呢?”詹姆趁机询问。 “一共五个。我第一任妻子生了两个,第三任妻子生了三个。”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太坦白。 “找个女儿随我进宫,她将有幸侍奉太后摄政王。” 布雷肯意识到这番话的严重性后黑了脸。“你们就是这样报答石篱城的友谊的么?” “侍奉太后是天大的荣幸,”詹姆提醒对方,“若能给她留下好印象,将来你们家受益无穷。这样吧,宽限你年底之前把女儿送来。”他用黄金马刺轻戳“荣誉”,扬长而去,不再等候布雷肯大人回答。人马排队跟进,兰尼斯特的旗帜高高飘扬。城堡和城外的营地很快被甩在身后,淹没在马蹄溅起的尘土中。 来鸦树城的路上,他们没遭遇土匪或狼群,詹姆决定返回时走另一条路。若诸神保佑,说不定能撞上逃亡的黑鱼,或是引诱贝里·唐德利恩贸然攻击。 直到日落,他们还在顺着寡妇河前进。詹姆召来人质,询问最近的渡口所在,男孩便领他们去一个浅滩。大队人马水花飞溅地过河时,太阳沉下一对绿草殷殷的山丘。“那就是双乳峰。”霍斯特·布莱伍德解释。 詹姆想起布雷肯大人的地图。“两座山中间似乎有个村。” “铜分树村。”男孩确认。 “我们就在那里过夜。”如果村里还有村民,他们或能打听到布林登爵士或土匪们的线索,“关于双乳峰,杰诺斯大人讲了些有趣的故事,”就着最后几丝光线,在逐渐黑暗的山丘间奔驰时,他对布莱伍德家的男孩说,“似乎布雷肯对它们有种叫法,布莱伍德却有另一种。” “是的,大人,最近一百年间都是这样。之前它们被统称为圣母双乳峰,或者就叫双乳峰。这两座山挺突出的,而您也看得出它们的形状……” “我看得出它们的形状。”詹姆不由自主地回想起帐篷里那个女人,想起她试图遮挡大大的黑乳头,“最近这一百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庸王伊耿讨了芭芭·布雷肯做情妇。”书呆子男孩回答,“据说她是个很丰满的女人,国王在石篱城做客时有天出去打猎,看见了双乳峰,就……” “……就用自己的情妇为它们命名。”伊耿四世早在詹姆出生前就去世了,但他治下的荒唐事家喻户晓,詹姆猜得出个中缘由,“但不久后,他便抛弃了布雷肯家的女孩,勾搭上布莱伍德家的人,是不是这样?” “他爱上了蜜利莎小姐,”霍斯特承认,“她小名蜜茜,我家神木林里还有她的雕像呢。她可比芭芭·布雷肯漂亮得多,苗条得多。有人听见芭芭咒骂蜜茜,说她的胸部平得跟男孩没两样。话传到伊耿王耳中,他就……” “……他就把芭芭的双乳送给了她。”詹姆笑道。“说到底,布雷肯家和布莱伍德家仇怨的根源是什么?书上有记载吗?” “有的,大人。”男孩回答,“只不过我们家学士和他们家学士记载的有差异,且往往都是在几个世纪后补述往事。这件事得追溯到英雄纪元时期。当时布莱伍德家是国王,布雷肯家不过是小领主,以养马闻名。他们养马发了财,却不按律法纳税,反倒雇佣兵推翻国王的统治。”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 “安达尔人渡海之前五百年,按《真史》的说法则是一千年。没人知道安达尔人渡过狭海的确切时间。《真史》认定那是距今四千年的事,有的学士却说只有两千年。从近代上溯到某个时间点后,所有的纪年都变得混乱而让人迷惑,历史的真相被笼罩在传说的迷雾中。” 提利昂会喜欢这小子,他们可以从早聊到晚,辩论书里的话题。有那么一瞬间,他忘却了弟弟的恶言恶语,忘却了小恶魔的行径。“所以当凯岩城还在凯斯德利家族手里时,你们两家就为王冠打仗了?你们为一个消失了几千年的王国的王冠一直斗到现在?”他吃吃笑道,“经历了这么多岁月、这么多战争、这么多国王……你们怎就不能讲和呢?” “我们讲过和,大人,讲过很多次。我们跟布雷肯家订立了上百次和约,其中很多还附带了联姻关系。每个布雷肯身上都流着布莱伍德的血,每个布莱伍德身上也流着布雷肯的血。人瑞王统治时期,两家的和平维持了半世纪,随后又吵翻了天,并把旧伤疤统统揭开,继续汩汩流血。我父亲说,这事会永无休止地循环下去,只要人类还牢记先祖吃过的亏,和平就不可能延续。一个又一个世纪,我们两家在互相憎恨中度过,我父亲说这事无法终止。” “我不这么认为。” “怎么终止呢,大人?我父亲说旧伤疤是愈合不了的。” “我父亲也有句名言:伤敌十遍不如杀敌一遍。因为死人没办法复仇。” “但他们的儿孙可以。”霍斯特辩道。 “那就把他们的儿孙也屠灭干净。不信你去问凯斯德利家的人,去问塔贝克老爷和夫人,去问卡斯特梅的雷耶斯家族,去问龙石岛亲王。”西方山丘上笼罩的深红云团一时间让他联想到包裹雷加孩子的红斗篷。 “所以你们家才把史塔克家赶尽杀绝?” “我们没做到,”詹姆道,“艾德大人的两个女儿还活着。其中一个刚结婚,另一个……”布蕾妮,你在哪里?你找到她了吗?“……若诸神保佑,她会忘记自己是个史塔克。她会嫁给魁梧的铁匠或肥胖的旅店老板,生下一屋子崽儿,而且不用害怕哪天有骑士上门,把孩子的脑袋撞碎在墙上。” “诸神慈悲。”他的人质不大确定地说。 你就这么相信吧。詹姆催促“荣誉”加速前进。 铜分树村比他想象中大,战火也波及了这里,到处是烧焦的果园和烧毁房屋的空壳,不过在烧毁的房屋旁,人们重建起比之前多出二三倍的房子。透过逐渐聚集的深蓝暮霭,詹姆瞥见二三十个新铺的茅草屋顶,还有新木头做的房门。在一个鸭子池塘和铁匠的锻炉之间,他发现了村子得名的那棵树,一棵高大的老橡树。扭曲的树根在地面盘根错节,犹如一窝缓缓游动的棕色的蛇,粗大的树干上则钉了好几百枚古旧的铜分币。 小派盯着那棵树,又看看空荡荡的房子。“人都哪儿去了?” “藏起来了呗。”詹姆告诉他。 所有的炉火都被及时扑灭,但其中有些还在冒烟,而且没有哪家的壁炉是冷的。热哈利·梅瑞尔在菜园里找到的母山羊是全村唯一的活物……但村里还有一座坚固的庄园,十二尺高的石墙不输于河间地任何庄园。詹姆心知肚明村民们定是躲进了里头。一旦掠夺者到来,他们便早早藏进庄园里,所以此地迄今还维持着村子的模样。 现在他们躲的是我。 他骑着“荣誉”来到庄园门口。“庄园里的百姓听着,我们不会伤害你们。我们是国王的人。” 园门上方出现了几张脸。“烧掉我们村子的正是国王的人,”有人朝下喊话,“在那之前,另一个国王的人抢光了我们的羊。这两帮人支持的国王不一样,但对我们的羊来说有什么区别?国王的人杀了哈斯利和奥蒙德爵士,还把蕾茜活活干死。” “我的人不会做这等事,”詹姆说,“开门吧。” “等你们走了自然会开门。” 肯洛斯爵士骑到他身旁:“拿下这庄子是举手之劳,或者一把火烧了它。” “他们会朝我们扔石头射箭。”詹姆摇摇头,“在这里闹出一堆人命又何必?这些老百姓并不想与我们为敌。安排部队住进民家,但不准偷东西,我们的补给应该很充足。” 一轮弯月爬上天空,他们把马拴在村子的公用地里,吃着腌羊肉、干苹果和硬奶酪。詹姆几乎没怎么吃,他和小派及人质霍斯一起分享了一袋葡萄酒。他试图去数老橡树上钉了多少枚铜分币,但硬币太多了,他没法算清楚。这棵树又有什么故事?布莱伍德家的男孩应该知道,但他不想破坏这份神秘感。 他在村外安排了哨兵,禁止任何人出入;他还派出斥候,以防敌人前来夜袭。接近午夜时分,两名斥候带了一个女俘虏回来。“大人,这女人胆大包天地骑马冲来,说是有话跟您讲。” 詹姆立时起身。“小姐,没想到这么快就与你重逢。”诸神保佑,她看起来似乎老了十岁。她脸上怎么了?“你脸上的绷带……你受伤了……” “我被咬了一口,”她碰了碰他给她的那柄剑。守誓剑。“大人,您交给我一个任务。” “我要你去找那女孩。你找到她了?” “我找到了。”塔斯之女布蕾妮回答。 “那她人呢?” “离此尚有一日骑程。我可以带您去见她,爵士……但您得单枪匹马跟我去,否则猎狗就会杀了她。” 328.第328章 琼恩 “拉赫洛。”梅丽珊卓双臂举向落雪的天空,唱诵道,“你是我们眼中的光,你是我们心中的火,你是我们腹中的热。你的光是白昼温暖我们的太阳,你的光是黑夜守护我们的群星。” “吾等赞美拉赫洛,吾等赞美光之王。”冷风吹散了婚礼宾客参差不齐的回应。琼恩·雪诺拉起斗篷兜帽。 今天雪小了些,细碎的雪花在空中飞舞,但东风依然沿长城吹来,犹如老奶妈故事中刺骨的冰龙吐息。连梅丽珊卓的圣火都在颤抖,蜷缩在火坑中,伴着女祭司的吟唱发出轻微的噼啪声。似乎只有白灵不怕冷。 亚丽·卡史塔克凑近琼恩:“母亲大人常说,婚礼上降雪意味着婚姻冷淡。” 他看了赛丽丝王后一眼。按这种说法,她和史坦尼斯结婚那日,定然大雪纷飞。南方王后在貂皮斗篷中缩成一团,被贵妇、女仆和骑士围在中间,看起来虚弱苍白又瘦小。她冻僵的薄唇挂着勉强的笑容,但眼里饱含敬意。她憎恶寒冷,却恋慕火焰。看表情就知道,只要梅丽珊卓一句话,她会欣然步入火堆,热烈拥抱火焰。 并非所有后党人士都跟她一样狂热。布鲁斯爵士半醉半醒,梅格罗恩爵士戴手套的手捏着身旁女士的屁股,纳伯特爵士哈欠连天,国王山的派崔克爵士则在生气。琼恩·雪诺开始明白史坦尼斯为何会把这些人留给王后了。 “长夜漫漫,处处险恶。”梅丽珊卓继续吟诵,“吾等凡人,独生独死,茫然无措,踟蹰幽谷;幸得同袍,集聚而行,幸有真主,嘉以溢吾。”她的猩红绸缎袍随风起伏。“两位新人今日要连接生命,共同面对尘世的黑暗。噢,真主啊,请用火焰填充我们的心房,好让我们奉承您明光照耀。” “光之王,守护吾等。”赛丽丝王后高喊,梅丽珊卓的其他信徒随声附和:脸色苍白的贵妇,颤抖的女仆,亚赛尔爵士、纳伯特爵士和蓝柏特爵士,穿铁锁甲的南方士兵和青铜甲的瑟恩人,甚至有几名琼恩的黑衣弟兄。“光之王,荣耀子民。” 梅丽珊卓背对长城,站在深坑一侧,坑里是熊熊火焰;新人在火坑对面面对梅丽珊卓。新人身后站着王后、公主和脸带刺青的弄臣。希琳公主裹着层层毛皮,简直像个球,蒙住她大半张脸的围巾不断呼出白气。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率后党簇拥着王族。 只有少数几个守夜人聚在火坑边,更多的站在屋顶、窗口或长城巨大的之字形楼梯上观望。琼恩特别留心谁来了,谁没来。有些人在值班,有些人刚被换下很快睡着了,但其他缺席者明显是表达反对——奥赛尔·亚威克和波文·马尔锡便在此列。赛勒达修士从圣堂出来短暂露了个面,摩挲着用皮带挂在脖子上的七面水晶,祈祷开始后便退回圣堂里。 梅丽珊卓抬起双手,坑中火焰跃向她指尖,犹如被猎物诱惑的红色巨犬。飞升的火星与飘落的雪花迎面相撞。“哦,光之王,我们感谢你。”她对着熊熊火焰吟唱,“感谢你派来英勇的史坦尼斯,正直的国王陛下。请你引导他,请你守护他,拉赫洛,助他远离奸佞的阴谋。请你赐予他力量,讨伐黑暗的仆从。” “赐予他力量,”赛丽丝王后和她的骑士、贵妇们同声应和,“赐予他勇气。赐予他智慧。” 亚丽·卡史塔克挽住琼恩的胳膊。“还要多久啊,雪诺大人?如果注定要被雪埋了,我想结完婚再死。” “快了,小姐,”琼恩向她保证,“快了。” “感谢您派来温暖我们的太阳。”王后唱道,“感谢您派来守护我们的群星,助我们穿越漫漫长夜。感谢您赐予我们壁炉与火焰,以抵挡无情的黑暗。吾等感恩戴德,为灵魂之光,腹中之火,心头之热。” 接着梅丽珊卓说:“新人上前,准备结合。”火焰将她的影子投射在身后的长城上,红宝石在她苍白的喉头闪烁。 琼恩转向亚丽·卡史塔克。“小姐,准备好了?” “好了,嗯,当然。” “你不怕?” 女孩的笑容像极了小妹,他心都要碎了。“该是他怕我。”她的头发用纱丁不知从哪找来的蕾丝裹住,雪花在她脸上融化,却在她头顶堆成一顶冰雪王冠。她双颊绯红,眼神闪耀。 “你真是冬天的女儿。”琼恩握紧她的手。 瑟恩的马格拿等在火坑旁,穿着毛皮、皮革和青铜鳞甲,腰佩青铜剑,像要赶赴战场。他头发稀疏,所以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但当他转头望向新娘,琼恩看出他还是个孩子。他眼睛瞪得像核桃,是什么吓着了他——火焰,女祭司,还是新娘?琼恩不得而知。亚丽的话完全没错。 “何人将献出她?”梅丽珊卓问。 “我。”琼恩说,“卡史塔克家族的亚丽来此成婚。她不仅是长大成熟、有了月事的女人,更是嫡亲所生、血统纯正。”他最后挤了一下女孩的手,转身回到众人之间。 “何人要迎娶她?”梅丽珊卓道。 “我,”赛贡拍拍胸口,“瑟恩的马格拿。” “赛贡。”梅丽珊卓问,“汝可愿起誓:执子之手,共享圣火,共度长夜,共涉艰险?” “我起誓。”马格拿的承诺化为空中的白雾,雪花斑斑点点洒在他肩上,他双耳冻得通红,“以红神的火焰之名,我将温暖她一生。” “亚丽。汝可愿起誓:执子之手,共享圣火,共度长夜,共涉艰险?” “直到他血液冰冷。”她借守夜人的黑羊毛斗篷作少女斗篷,用衬边的白色毛皮在后背缝上卡史塔克家族的日芒纹章。 梅丽珊卓双眼和她喉头的红宝石一样闪闪发光。“请上前来,结合为一。”随她召唤,一堵火墙咆哮升起,灼热的橙色火舌舔舐雪花。亚丽·卡史塔克挽住新郎马格拿。 他们并肩跳过火坑。“飞越圣火,”风吹起红袍女的衣衫,她压住飞舞的绯红长袍,“合二为一。”红铜色长发在她头上翻扬。“圣火熔铸,永不分离。” “圣火熔铸,永不分离。”后党人士、瑟恩人,甚至有一些黑衣兄弟齐声应和。 大家都有触动,除了国王和叔叔,琼恩·雪诺心想。 克雷根·卡史塔克晚侄女一天到达,他带着四名全副武装的士兵、一个猎人和一群猎狗,像猎鹿一样追踪亚丽小姐。琼恩·雪诺赶在他们到达黑城堡宣称宾客权利或要求谈判之前,便于鼹鼠村以南半里格处的国王大道截住他们。一名卡史塔克的手下向泰发射十字弓,且因此而死。现在只剩克雷根本人和他的四名手下。 幸好守夜人有十几间冰牢。人人都有得住。 和其他许多东西一样,纹章制度止于长城,因而瑟恩人不像七大王国的家族那样拥有传统家徽。琼恩命事务官为他们设计一个——他觉得成果不错。赛贡将白羊毛制的新娘斗篷系在亚丽夫人肩上,上嵌青铜圆盘,周围用猩红丝绸织出熊熊火焰。若仔细探究,基础仍是卡史塔克家的日芒形象,但也依瑟恩人的特性做了修改。 亚丽的少女斗篷差不多是被马格拿扯下的,但他为她披上新娘斗篷时几乎算得上温柔。他低头亲吻她的脸,新郎新娘吐吸交融。火焰再次升腾,后党人士吟唱赞歌。“结束了?”琼恩听见纱丁小声问。 “彻底结束,”穆利嘀咕,“好极了。他们成亲,我要冻晕。”他穿了最好的黑斗篷,崭新的羊毛几乎没怎么褪色,但冷风把他的脸冻得和头发一样红。“哈布温了些加肉桂和丁香的葡萄酒,待会喝点暖暖身子。” “什么是丁香?”呆子欧文问。 雪下大了,火坑的火渐渐熄灭。人群四散开去,鱼贯离开校场。后党、王党和自由民都急着寻找遮风避寒之所。“大人和我们一起参加宴会么?”穆利问琼恩·雪诺。 “回头就来。”若他不去,赛贡可能当成侮辱。毕竟,这场婚姻是我一手促成。“我先处理其他事。” 琼恩带白灵走向赛丽丝王后,靴子陷入成堆积雪中。这些日子,在建筑物间铲雪越来越难,人们日益依赖被称作虫道的地下通道。 “……多完美的婚礼。”王后激动地说着,“我感到真主火热的目光。噢,你不知我请求过史坦尼斯多少次,要他与我重办婚礼,在光之王的祝福下让灵与肉真正结合。经由火焰熔铸,我必将为他带来更多子嗣。” 带来更多子嗣,你首先得跟他上床。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已冷落妻子多年——这在长城也非秘闻。可以想象对在战争中重办婚礼的点子,史坦尼斯陛下会作何反应。 琼恩鞠躬。“陛下若方便,宴席正虚位以待。” 王后狐疑地看了一眼白灵,然后抬头盯着琼恩。“是的。梅丽珊卓女士会为我引路。” 红袍女祭司开口:“我必须观望圣火,陛下。拉赫洛或能许我预见国王,乃至一场伟大的胜利。” “哦。”赛丽丝王后略有不快,“诚然……让我们祈祷真主赐予意象……” “纱丁,为王后陛下带路。”琼恩道。 梅格罗恩爵士上前一步。“我来护送陛下赴宴,我们不需要你的……事务官。”从那一顿中,琼恩听出这位爵士在掂量另外的词。小鬼?宠物?男妓? 琼恩再次鞠躬。“如你所愿。我稍后入席。” 梅格罗恩爵士伸出手,赛丽丝王后僵硬地挽住,并将另一只手放在女儿肩上。王家鸭子群紧跟在后,尾随两人穿过校场,弄臣帽子上的铃铛奏出行军曲。“海底下,人鱼喝海星汤,仆人全是螃蟹哟,”补丁脸边走边唱,“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梅丽珊卓脸色一沉。“那家伙很危险。我在圣火中多次看到他,有时他头骨缠身,唇染鲜血。” 你没烧死这可怜人真是奇迹。她只需在王后耳边说句话,补丁脸就会遭到火焚厄运。“你在圣火中看到了弄臣,却没发现史坦尼斯的线索?” “我寻找他,看到的却是雪。” 同样的无用回复。克莱达斯已送乌鸦去深林堡警告阿尔夫·卡史塔克的变节,但乌鸦是否及时飞到陛下那里,琼恩无从得知。布拉佛斯银行家也带着琼恩提供的向导,动身寻找史坦尼斯,然而考虑到战争和天气,他找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若国王有个三长两短,你会知道吗?”琼恩问。 “他没事。史坦尼斯是真主的选民,注定要率领我们抵抗黑暗。我曾在圣火中目睹,在古书预言中读到:当星辰泣血,长夜降临时,亚梭尔·亚亥将在烟与盐之地重生,并唤醒石头中的魔龙。龙石岛正是烟与盐之地。” 这番话琼恩早听腻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确是龙石岛公爵,但并非在那里出生。他和他兄弟们一样生于风息堡。”他皱起眉头,“曼斯呢?连他也找不到?你到底从圣火里看到些什么?” “恐怕他失踪了。我只看到雪。” 雪。琼恩知道,南方的雪势不断增强,据说离此两日骑程的国王大道业已无法通行。梅丽珊卓自然也知道。风暴也在东边的海豹湾肆虐,据最新报告,他派去拯救艰难屯自由民的那支杂牌舰队仍停留在东海望,望洋兴叹。“你不过看到火焰中盘旋的灰烬。” “我看到了头骨,还有你。我每次观察圣火都会看到你的脸,我警告过你的危险已一触即发。” “黑暗中的匕首,我知道。抱歉,女士,垂死的马驮着灰衣女孩,逃离了别人强加的婚礼,这是你说的。” “我没说错。” “也没说对。亚丽并非艾莉亚。” “圣火展示真相,而我解读有偏差。我和你一样是肉体凡胎,琼恩·雪诺,凡人都会犯错。” “即便是司令。”曼斯·雷德和矛妇们没回来,琼恩不禁猜测红袍女派他们出去是否另有目的。她在玩什么游戏? “把你的狼时刻带在身边,大人。” “白灵很少走远。”听到自己的名字,冰原狼抬起头。琼恩搔搔他耳背。“请原谅,我得走了。白灵,跟我走。” 冰牢开凿在长城底部,装有沉重的木门,一间比一间小。有几间宽敞的容许人踱步,较小的只能在里面坐着,最小的甚至连坐都坐不起来。 琼恩把最重要的俘虏关在最大的牢房,为其配备了一个马桶,足够御寒的毛皮,外加一袋酒。锁眼结了冰,守卫们费了些手脚才打开牢门。麻杆维克将门推出个能让琼恩通过的缝隙,生锈的铰链鬼叫了一声。淡淡的臭气迎面飘来,比他预期的微弱。在酷寒中,粪便也会迅速冻结。琼恩在冰墙上看到自己模糊的倒影。 冰牢角落里堆起的毛皮几乎有一人高。“卡史塔克,”琼恩叫道,“醒醒。” 毛皮翻动。有些毛皮冻在了一起,上面的冰霜随着翻动闪烁。一只胳膊露出来,接着是一张脸——黯淡纠结的棕发,夹杂着银丝;暴戾的眼睛;鼻子、嘴和胡子。胡子冻住了,全是鼻涕的冰碴。“雪诺。”他喷出一团白气,模糊了脑后的冰墙,“你无权关押我,我的宾客权利——” “你们不是我的客人。你们未经允许来到长城,全副武装想绑架你侄女。亚丽夫人享用过我的面包和盐。她是客人,而你是囚犯。”琼恩故意停顿了一会儿,“你侄女业已成婚。” 克雷根·卡史塔克咧开嘴唇,露出牙齿,“亚丽是我的。”尽管年过五十,他投入冰牢前仍身强力壮,只不过现下被寒气消磨了生机,显得僵硬虚弱,“我父亲大人——” “你父亲是代理城主,并非领主。他无权指婚。” “我父亲。阿尔夫。卡霍城伯爵。” “无论根据哪里的律法,儿子的继承权都在叔祖之前。” 克雷根奋力站起来,踢掉缠住腿踝的毛皮。“哈利昂死了。” 或是快死了。“女儿也比叔祖优先。若她哥哥死了,卡霍城便属于亚丽夫人。她已嫁给赛贡,瑟恩的马格拿。” “她嫁给了一个野人、一个肮脏野蛮的杀人凶手。”克雷根握紧双拳。他的皮手套边沿镶了毛皮,和披在宽肩上、冻得硬邦邦的毛皮斗篷搭配,黑羊毛外套上则绣有家族的白色日芒纹章。“我总算看清你是哪路货色了,雪诺:半狼半野人的怪物,叛徒与妓女的野种。你竟把一位出身高贵的女士送上肮脏的野蛮人的床。你是不是先侵犯过她啊?”他仰头狂笑,“想杀我?尽管动手,然后背上弑亲者的骂名!史塔克和卡史塔克同出一脉!” “我姓雪诺。” “野种。” “至少。我有。这点罪。” “你让这马格拿去卡霍城试试。我们会砍下他脑袋,塞进厕所,用他的嘴当便池。” “赛贡有两百瑟恩人,”琼恩反击,“而亚丽夫人相信卡霍城会为她打开城门。你两个手下已宣誓效忠她,且证实了你父亲与拉姆斯·雪诺的密谋。我知道卡霍城里有你近亲,你一句话就能救他们的命。开城投降,亚丽夫人将赦免背叛她的女人,并允许背叛她的男人披上黑衣。” 克雷根摇摇头,乱糟糟的头发里结满冰块,随他动作轻响。“永不。”他说,“永不,永不,永不。” 我该砍下他的头送给亚丽夫人和马格拿做结婚礼物,琼恩心想,但只能想想。守夜人在王国纷争里是不偏不倚的,已有人说他给了史坦尼斯太多帮助。砍了这白痴,他们会说我处决北方人好把土地送给野人;放了他,他则会全力破坏我为亚丽夫人和马格拿安排的联姻。琼恩很想知道父亲会怎样做,叔叔会如何应付此事。但艾德·史塔克已死,班扬·史塔克消失在长城外。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 “‘永不’是很长的时间。”琼恩说,“也许你明天就改了主意,又或一年后另有想法。史坦尼斯国王随时可能返回长城,届时你必死无疑……除非你披上黑衣。披上黑衣,罪行一笔勾销。”即便你这样的人。“抱歉,我该离开了,宴会等着我呢。” 拥挤的地下大厅十分温暖,让离开酷寒冰牢的琼恩刚踏入时差点窒息。这里烟雾弥漫,满是烤肉和温热葡萄酒的香气。琼恩走上高台,亚赛尔·佛罗伦正致祝酒词。“敬史坦尼斯国王和他的夫人、北境之光赛丽丝王后!”亚赛尔爵士高喊,“敬光之王拉赫洛,愿他保佑我们!一个国家,一个真主,一个王者!” “一个国家、一个真主,一个王者!”后党人士附和。 琼恩和其他人一起喝了酒。他不确定亚丽·卡史塔克能否从婚姻中得到幸福,但今夜至少值得庆祝。 事务官们端上第一道菜,加了小块山羊肉和胡萝卜的洋葱汤。这虽不及王家御宴,却十分滋养,汤的味道好,还暖肚子。“呆子”欧文拉起小提琴,一些自由民用笛子和手鼓为他伴奏。曼斯·雷德进攻长城时,他们奏响的也是这些东西。琼恩觉得现在听起来甜美多了。和肉汤一起上的是一条条棕色粗粮面包,刚出炉还是热的,盐和黄油则早摆在桌上。琼恩思绪重重。根据波文·马尔锡的说法,盐剩得多,但黄油一月之内就会用完。 老菲林特和诺瑞大人的座位就在高台下,这是极高的荣誉。两人都太老,没法随史坦尼斯出征,只能让儿孙代劳。但他们腿脚也不慢,及时赶上了黑城堡婚礼。两人各带来一个奶妈。诺瑞的女人四十岁,长着琼恩·雪诺生平所见最大的奶子。菲林特女孩只有十四岁,胸部平得像男生,但奶水也不少。在两人照料下,被瓦迩唤作怪物的孩子茁壮成长。 琼恩对此深表感激……但他压根不信两位老战士快马加鞭下山赶来仅仅为了送奶妈。两人各带来一队战士——老菲林特带了五人,诺瑞大人带了十二人,个个裹着破烂的兽皮和镶钉皮甲,犹如凛冬的化身。有人留了长胡子,有人带着伤疤,还有人又有胡子又有疤。这些人和塞外自由民一样信仰北境旧神,现在却坐在这里欢饮,庆祝被大洋彼岸的奇怪红神祝福的婚礼。 喝总比不喝好。菲林特和诺瑞都没扣杯子洒酒,说明事情尚有转圜余地。也许他们只是不愿浪费上好的南方葡萄酒,毕竟在自家石头山上喝不到。 趁上菜间隙,亚赛尔·佛罗伦爵士邀赛丽丝王后下场跳舞,其他人纷纷效仿——先是王后的骑士们邀请随行贵妇。布鲁斯爵士和希琳公主跳了第一曲,又找上她母亲。纳伯特爵士跟赛丽丝身边每位贵妇都跳了一会儿。 由于后党人士是贵妇的三倍,所以连最卑微的女仆也受邀下场。几曲过后,一些黑衣兄弟跃跃欲试。他们忆起年轻时——没因犯罪发配长城时——在城堡和宫廷中学到的舞技,便加入舞蹈。“老土匪”御林的乌尔马舞跳得跟射箭一样精妙,他无疑在给舞伴讲述御林兄弟会的故事——他如何与西蒙·托因和“大肚子”本恩并肩作战,如何协助“白鹿”温妲给贵族俘虏的屁股烙上烙印。纱丁动作优雅,轮流与三位女仆跳舞,但从未冒昧地邀请贵妇。琼恩觉得这很明智。他不喜欢某些后党骑士看他这位私人事务官的眼神,尤其是国王山的派崔克爵士。此人过于嗜血,他心想,时刻寻衅滋事。 等呆子欧文和弄臣补丁脸跳起舞,地窖大厅溢满了笑声。亚丽女士也在微笑。“你们经常跳舞么?在黑城堡?” “每场婚礼都跳,夫人。” “你看,你可以和我跳一曲。就算是尽尽礼吧。你和我跳过一次。” “跳过一次?”琼恩调侃。 “小时候啦。”她扯下一块面包丢他,“你当然记得。” “夫人当与夫君共舞。” “恐怕我的马格拿不是跳舞的料。也罢,你就算不和我跳舞,至少能帮我倒点葡萄酒吧。” “遵夫人命。”他示意别人递来酒瓶。 “那么,”琼恩倒酒时,亚丽道,“我结婚了,我的野人丈夫拥有一支小小的野人军队。” “他们自称自由民,至少多数人这样自称。而瑟恩人是他们当中非常古老的一个分支。”耶哥蕊特给他讲过这些。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他们来自霜雪之牙最北端的隐秘峡谷,那里被极高的山峰环绕。几千年来,他们和巨人打交道甚至比和其他人类还多。这让他们与众不同。” “他们和其他野人不同,”她指出,“更像我们。” “是的,夫人,瑟恩人有自己的领主和律法。”他们懂得下跪,“他们开采锡矿和铜矿,冶炼青铜以打造武器盔甲,不若其他野人那样靠偷靠抢。他们自豪又勇猛,曼斯·雷德三次战胜老马格拿后,斯迪才承认其为塞外之王。” “现在他们来到此处,长城之南;他们被赶出山间要塞,却霸占了我的卧房。”她微微苦笑,“都是我的错。父亲大人千叮万嘱要我哄你哥哥罗柏,但我才六岁,根本不知道怎么做。” 是啊,但你现在快满十六了,希望你知道如何哄你丈夫。“夫人,卡霍城食物储备如何?” “不好。”亚丽叹气,“我父亲南下带走太多壮丁,只剩妇孺从事收割。嗯,外加没法参战的老人和残废。于是粮食要么烂在地里,要么被秋雨冲成泥巴。现在又开始下雪。这个冬天会很难过,没几个老人挺得过去,还会死不少孩子。” 北境的冬天就这样。“我的外曾祖母来自山区的菲林特氏族。”琼恩告诉她,“他们自称是最初的菲林特,认定其他菲林特都是那些离开山区寻找食物、土地和女人的幼子们的后代。山区生活特别艰难,当大雪降下、食物匮乏时,年轻人必须背井离乡去避冬市镇,或为某座城堡打工。老人聚集起所有力气,宣称外出打猎。有的尸骨春天能找到,有的则永远消失。” “卡霍城也这样。” 琼恩毫不意外。“夫人,补给不足时,记得我们。请把老人送来长城,他们发下誓言后,好歹不会在冰天雪地里咀嚼着回忆独自死去。如果你乐意的话,男孩我们也接收。” “一言为定。”她的手放在琼恩的手上,“卡霍城永不遗忘。” 切好的麋鹿肉送上来,香气大大超出琼恩预期。他选了一块上好的给哈丁塔的皮革,顺便给旺旺三大盘烤蔬菜,然后自己吃了一大块肉。三指哈布还算通情达理。起初有麻烦,哈布两晚前来找他,抱怨说参加守夜人是为杀野人,不是为了给野人做饭。“而且我没做过婚宴,大人。黑衣弟兄不娶妻,这他妈的誓可是我亲口发的。” 琼恩用温葡萄酒冲下烤肉时,克莱达斯出现在他身旁。“信鸦,”克莱达斯说着把一张羊皮纸塞进琼恩手里。那张纸用一滴黑色硬蜡封住,琼恩不用拆就知道它来自东海望。信是哈慕恩学士写的——卡特·派克不识读写——但话是派克的话,开门见山,直切要点。 今日风平浪静,十一艘船趁早潮航往艰难屯。三艘布拉佛斯船、三艘里斯船、一艘潘托斯船、一艘伊班捕鲸船和三艘我们自己的船。有两艘里斯船完全是强撑着出海,很可能我们淹死的野人会比救回来的多,大人。我们带了二十只乌鸦和哈慕恩学士,会及时送回报告。我在“利爪号”上指挥,“黑鸟号”的“老破烂”是副指挥,葛兰登爵士留守东海望。 “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亚丽·卡史塔克问。 “不,夫人,这是我期待已久的。”但信的最后部分还是令人烦恼。葛兰登·赫威特经验丰富,身强体壮,是代理卡特·派克的恰当人选。但他同时也是艾里沙·索恩的至交,并在短短时日里,被杰诺斯·史林特引为密友。琼恩仍记起赫威特怎样把自己拉下床,还有他靴子踹在自己肋骨上的疼痛。我不会选他。他卷起羊皮纸,插进腰带。 下一道菜是鱼。人们剔骨吃狗鱼时,亚丽夫人拽马格拿下场。从赛贡移动的方式看,他显然没跳过舞,但他喝多了温葡萄酒,所以舞技都不重要了。 “北方淑女和野人勇士,由光之王结合。”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坐进亚丽夫人的空位,“王后陛下很欣赏。我是她的心腹,大人,我知道她的想法。史坦尼斯国王也会赞成。” 若卢斯·波顿没把他脑袋插枪上的话。“唉,不过并非所有人赞成。”亚赛尔爵士的胡子像一把参差不齐的刷子,挂在多肉的下巴下,他耳朵和鼻孔里也冒出粗糙的毛发,“派崔克爵士觉得自己更配亚丽夫人。他为北上勤王失去了祖传领地。” “这个大厅里很多人失去的领地比他多,”琼恩说,“还有很多人为保护王国安泰献出一生。派崔克爵士应该感到幸运。” 亚赛尔·佛罗伦笑了。“你跟国王真是一个鼻孔出气。但陛下忠诚的骑士也需要补偿,不是吗?他们随他远征,作出巨大的牺牲。而我们也需要让野人和国王及王国紧密联系。这次联姻是个不错的开始,我认为王后陛下很乐意看到野人公主完婚。” 琼恩叹口气。他已厌倦了解释瓦迩并非真正的公主,不论说多少遍,他们似乎充耳不闻。“我不得不承认,亚赛尔爵士,你真执著。” “这能怪我么,大人?这份奖赏可不易得。我听闻她正当婚龄,模样也不错,丰乳肥臀,适合生养孩子。” “生养谁的孩子?派崔克爵士的,还是你的?” “谁比得过我?我们佛罗伦的血管里流着老园丁王的血。婚礼可由梅丽珊卓女士主持,就跟她主持亚丽夫人和马格拿的婚礼一样。” “看来你只缺新娘。” “这很好解决。”佛罗伦的假笑让人看了想吐,“她在哪里,雪诺大人?你把她送到其他城堡了,灰卫堡还是影子塔?或者和其他妞儿一起待在婊子楼?”他倾身靠近,“有人说你把她藏起来自己享用。我不在意,只要她没怀孕就行。我要让她怀我的儿子。如果你开了她的苞,哎……我们都是男人,对吧?” 琼恩听够了。“亚赛尔爵士,若你真是王后之手,我为王后陛下感到遗憾。” 佛罗伦气得满脸通红。“原来是真的。我明白了,你要私吞她,野种想得到父亲的城堡。” 野种拒绝了父亲的城堡。若野种想要瓦迩,只需自己去偷。“实在抱歉,爵士,”他说,“我需要透透气。”这里太臭了。他忽然转头,“号声。” 其他人也听到了。音乐和笑语霎时停下,跳舞的人僵在原地,仔细倾听。连白灵都竖起耳朵。“你们听到了吗?”赛丽丝王后问她的骑士。 “是战号,陛下。”纳伯特爵士说。 王后颤抖的手捂住脖子。“有敌情?” “没有,陛下。”御林的乌尔马道,“长城上的守卫吹号而已。” 一声,琼恩·雪诺心想,兄弟归来。 但紧接着又响起一声,似乎响彻整个地窖。“两声。”穆利确认。 黑衣兄弟、北方人、自由民、瑟恩人、后党人士,统统凝神倾听。心跳了五下、十下、二十下……然后“呆子”欧文傻笑起来,琼恩·雪诺松了一口气。“两声,”他宣布,“自由民。”瓦迩。 巨人克星托蒙德终于来了。 329.第329章 丹妮莉丝 大厅充斥着渊凯人的笑声、歌声和祈祷声。舞者跳舞,乐师用铃铛、管乐器和气囊演奏奇特的调子,歌手以难以理解的古吉斯语唱出古老的情歌。葡萄酒在席间流淌——不是奴隶湾的寡淡货色,而是青亭岛甘甜的佳酿和魁尔斯的梦酒,添加了异国香料。渊凯人应西茨达拉国王之邀,前来签署和平协议,并见证弥林城重开声名远扬的竞技场。丹妮高贵的丈夫在大金字塔上宴请他们。 我恨他们,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心想,怎会这样?我怎会对这帮我恨不得挫骨扬灰的人强颜欢笑? 席上提供十几种肉和鱼:骆驼肉、鳄鱼肉、大乌贼肉、涂料烤鸭和多刺蛆,也有山羊肉、火腿和马肉供给那些口味没那么奇怪的客人。狗肉当然不能少,吉斯卡利人无狗不成席,西茨达拉的厨师为此准备了四味狗肉。“吉斯卡利人什么都吃,无论天上飞的地上走的还是水里游的,除了人和龙。”达里奥曾警告丹妮,“而我敢打赌,若逮到机会,他们连龙也吃。”当然,光有肉也不行,因而还准备了各类水果、谷物和菜蔬。空气中弥漫着藏红花、肉桂、丁香、胡椒及其他昂贵香料的气息。 丹妮几乎一口没动。这是和平的滋味,她告诉自己,这是我追求的一切,我努力的目标,我嫁给西茨达拉的原因。但为何尝起来满嘴挫败? “再多忍耐一会儿,吾爱。”西茨达拉刚刚向她保证,“渊凯人和他们的盟友及佣兵很快就会离开,我们将得偿所愿。和平、食物、贸易。我们的港口将再次开放,允许船只自由出入。” “没错,他们‘允许’船只自由出入。”丹妮重复,“但战舰还停在那,随时可以扼住我们的喉咙。他们还在城墙外、在我眼皮底下重开了奴隶市场!” “在城墙外,甜美的女王。和平条件之一,就是渊凯人可以像从前那样自由买卖奴隶,不受掣肘。” “那是在他们自己的城市,而非我一睁眼就能看到的地方。”贤主大人们就在斯卡札丹河南岸、宽阔的棕色河流汇入奴隶湾的地方建起奴隶围栏和拍卖台,“他们当面嘲弄我,向世人展示我根本无力阻止他们。” “虚张声势罢了。”她高贵的丈夫说,“正如您所说,不过是一场展示。就让他们自娱自乐吧,等他们走后,我们就地开个水果市场。” “等他们走后。”丹妮重复,“他们何时走?斯卡札丹河对岸出现了骑手,拉卡洛说是多斯拉克斥候,后面跟着卡拉萨。卡拉萨会带来战俘,男人、女人和孩子,这些将被赠与奴隶贩子。”多斯拉克人不做买卖,但会交换礼物,“渊凯人为这个才搞起奴隶市场,他们会带着几千新奴隶离开。”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耸耸肩。“但他们迟早会走,这才是重点,吾爱。渊凯会继续从事奴隶贸易,弥林则不会同流合污,这是协议达成的共识。稍稍忍耐一下吧,迟早会过去的。” 于是丹妮莉丝整场宴会都静坐着,被朱红色托卡长袍和阴郁的思绪纠缠,只必要时说两句。墙内的人觥筹交错,墙外的男男女女却遭到买卖,对此她耿耿于怀。让她高贵的丈夫去高谈阔论,去逢迎无聊的渊凯笑话吧,那是国王的权利和义务。 席间谈论最多的是明天的竞技。黑发巴尔塞娜将要面对一头野猪,獠牙与匕首对决;克拉兹和斑猫也要上场;而那日最后一场战斗将在巨人格鲁尔和碎骨者贝拉科沃之间展开,日落之前,不死不休。女王的手不可能是干净的,丹妮安慰自己。她想起了多莉亚、想起了魁洛、想起了埃萝叶……想起了她未曾谋面、名叫哈茨雅的女孩。几个人死在竞技场总比几千人死在城门前好。这是我心甘情愿接受的和平代价。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 渊凯大元帅亚克哈兹·佐·亚扎克看起来似乎是伊耿征服时期的遗物。他弯腰驼背,满脸皱纹,牙齿掉光,在两名强壮奴隶的搀扶下才来到桌前。相比之下,其他渊凯将领都不那么令人惊讶了。有一个矮小敦实,他手下的奴兵却高瘦到荒诞的程度;另一个年轻匀称,打扮时髦,但醉得厉害,说的话丹妮一个词都听不明白。我怎会被这帮家伙逼得山穷水尽? 佣兵们截然不同。为渊凯效力的四个佣兵团的团长齐齐到场:风吹团团长是人称褴衣亲王的潘托斯贵族;长枪团团长吉洛·雷哈根看起来像鞋匠不像兵,说话口齿不清;猫之团团长血胡子的嗓门能顶十几个人。他体形硕大,留一大把胡子,对美酒和女人有惊人的兴致。他大吼大叫,打嗝放屁,声若惊雷,靠近他的女仆都会被揩油。他甚至不时把某个女仆按在膝上,揉捏双乳,在双腿间爱抚。 次子团团长也到场了。如果达里奥在这儿,宴会恐怕要以流血告终。没有任何和平条件能说服她的团长听任棕人本·普棱大摇大摆地进入弥林,再毫发无伤地回去。丹妮发誓担保七位使节和团长不会受任何伤害,渊凯人仍嫌不够。他们要丹妮也送出人质。于是对应三名渊凯贤主和四名佣兵团长,弥林送出七人到敌营:西茨达拉的姐姐和两名表亲,丹妮的血盟卫乔戈,她的海军司令格罗莱,无垢者队长“英雄”及达里奥·纳哈里斯。 “我把姑娘们交给你。”她的团长把剑带和黄金裸女像装饰的武器放到她手里时说,“替我保管她们,亲爱的,否则她们会在渊凯人中搞出血腥的乱子。” 圆颅大人同样没出席——西茨达拉戴上王冠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解除他对兽面军的指挥权,换上自己白白胖胖的表亲马格哈兹·佐·洛拉克。如此最好。绿圣女说洛拉克家族和坎塔克家族之间有血仇,而圆颅大人从不掩藏对我夫君的蔑视。至于达里奥…… 她结婚以来,达里奥行事愈发狂放。他不满意她的和平,更别提她的婚姻,他还念念不忘多恩人的欺骗。昆廷王子揭示维斯特洛人都是受命于褴衣亲王才投入暴鸦团时,幸得灰虫子和无垢者干涉,才阻止达里奥把他们全杀了。现下这些双面间谍被安全地关在金字塔深处……达里奥的怒火依旧熊熊燃烧。 他去做人质更安全。我的团长非为和平而生。丹妮不能冒放纵他砍死棕人本·普棱,当众嘲笑西茨达拉,挑衅渊凯人,或是颠覆她付出这么大代价才得到的和平的风险。达里奥是战争也是灾祸,从今以后,她必须让他远离她的床,远离她的心,远离她的一切。他就算不背叛她,也会控制她。她不知哪种更可怕。 饕餮盛宴之后,残羹剩饭都被清走,并在女王坚持下分给聚集在下面的穷人。高脚玻璃杯里盛了加香料的魁尔斯利口酒,暗如琥珀。娱乐活动开始了。 一班属于亚克哈兹·佐·亚扎克的渊凯阉伶歌手用古帝国的旧腔调唱了几首歌,声音甜美高亢,纯净得令人难忘。“吾爱,可曾听过如此的歌声?”西茨达拉问她,“犹如天籁,不是吗?” “是啊,”她答道,“但我觉得他们可能更愿意保留男人的果实。” 伶人都是奴隶。这也是和平条件的一部分,奴隶主们可以带着自己的财产进弥林,不用担心他们被解放;作为回报,渊凯人承诺尊重被丹妮解放的那些奴隶的权利和自由。西茨达拉说这是公平交易,女王却觉得恶心。她又饮下一杯酒,冲掉这味道。 “无疑,只要你喜欢,亚克哈兹很乐意将这些歌手赠与我们,”她高贵的丈夫说,“作为印证和平的礼物,为我们的朝堂增光添彩。” 他把这批阉伶歌手送给我,丹妮心想,然后撤兵回家,再制造一批。反正世上男孩多的是。 接下来的杂技也没能打动她,哪怕他们搭出九层高的人体金字塔,顶上站了个裸体小女孩。这是在讽刺我吗?女王暗忖,顶上的小女孩是不是指我? 最后,她的夫君带客人们去下层露台,好让黄砖之城的宾客欣赏弥林的夜景。渊凯人手握酒杯,游走在花园,于柠檬树和夜晚绽放的花朵下漫步,丹妮发觉自己对上了棕人本·普棱。 他深鞠一躬。“圣上,您如此动人。哦,您一直都是。没有渊凯人能及您一半美丽。我本想带给您一件结婚礼物,但礼物的价格对老棕人本来说太高了。” “我不要你的礼物。” “这礼物或许例外。这是宿敌的人头。” “是你的头吗?”她甜甜地说,“你背叛了我。” “恕我冒昧,您太尖刻了。”棕人本捋捋灰白相间的胡子,“我们投靠胜利者一方,仅此而已,和以前一样。况且并非我自己想这么干,再这样下去我的手下不答应。” “你的意思是他们背叛了我,这样喽?可为什么?我究竟哪里亏待了次子团?我没兑现佣金吗?” “不,”棕人本说,“不光是钱,全知全能的圣主。很久很久以前,我初阵时就明白了一个道理。那次战后的清晨,我在死尸中跋涉,按佣兵的方式,搜寻剩下的那点战利品。我找到一具尸体,斧手剁掉了他整条胳膊,他浑身爬满苍蝇,结满干血,或许因此没人碰他。但他的镶钉夹克看来是好皮革,我觉得自己能穿。于是我赶走苍蝇,剥下衣服。那脏东西重得超出常理,原来在里衬下,他缝了一笔钱。是黄金,圣上,黄灿灿的十足真金,足够任何人下半辈子像领主老爷一样生活。但那对他有何用呢?他腰缠万贯,却断了一条该死的胳膊,躺在血泊和泥巴中死去。这是教训。银子是甜心,金子是娘,但你要是为它们送了命,它们还比不上你等死时拉的一坨屎。我告诉过您,有年长的佣兵,有胆大的佣兵,但没有既年长,又胆大的佣兵。我的孩儿们不想死,就这么简单,当我告诉他们你没法放龙出来对付渊凯人时,事情……” 你认定我是失败者,丹妮心想,我怎能怪你呢?“我懂了。”她应该结束谈话,但她实在好奇,“你说有足够任何人下半辈子像领主老爷一样生活的黄金,你把这笔钱花哪儿去了?” 棕人本笑道:“我那时还是个蠢小子。我把这事告诉了一个自己当朋友的人,他报告了军士,于是我的手足兄弟们帮我卸下负担。军士说我太年轻,只会把钱浪费在妓女上头,好歹他让我留下那件夹克。”他啐了一口,“永远、绝对不可相信佣兵,好夫人。” “我已得到教训了。有朝一日,我定会答谢你给我上的这一课。” 棕人本眼角的皱纹卷起。“还是算了吧,我知道您想怎么答谢。”他再次鞠躬后离开。 丹妮转身俯视城市。城墙之外,渊凯人的黄帐篷密密麻麻排列在海边,由奴隶挖的壕沟保护。两个按无垢者的方式训练和装备的新吉斯铁军团在河北岸驻扎,另两个吉斯卡利军团在东面扎营,堵住了通向凯塞山口的路。自由佣兵团的马匹和营火则在南边。白天,袅袅炊烟如破烂的灰色缎带高悬天际;夜晚,篝火遥遥相望。海湾旁是最令人深恶痛绝的东西——开在她门口的奴隶市场。现在太阳落下,看不见,但她知道市场就在那里。这让她更愤怒。 “巴利斯坦爵士?”她轻声说。 白袍骑士立刻现身。“陛下。” “你听到多少?” “足够多。他说的没错,绝对不可相信佣兵。” 或是女王,丹妮心想。“次子团中可有哪位能被怂恿来……除去……棕人本?” “就像达里奥·纳哈里斯除去暴鸦团其他团长那样?”老骑士有些尴尬,“或许有这样的人。我不清楚,陛下。” 不,她心想,你只是太诚实,荣誉感太强。“没有的话,渊凯还雇了另外三个佣兵团。” “都是些流氓无赖,从战争中活下来的人渣,”巴利斯坦爵士警告她,“那些团长和普棱一样背信弃义。” “我只是个年轻女子,知之甚少,但我看来倒希望他们背信弃义。你应当记得,我曾说服次子团和暴鸦团加入我军。” “陛下若要与吉洛·雷哈根或褴衣亲王密谈,我会带他们到您的住处。” “还不是时候。现在耳多眼杂,即便你能将他们悄悄带离渊凯人身边,其缺席也会引人注目。必须用更隐秘的方法接触他们……今晚不行,但要快。” “遵命。但我担心这类事恐非我所长,在君临,这类任务通常交给小指头大人或八爪蜘蛛打理。我们这些单纯的老骑士只会战斗。”他拍拍剑柄。 “那些囚犯。”丹妮提出,“和多恩人一起从风吹团叛逃来的维斯特洛人,我们还关押着,对吧?起用他们。” “您是指释放他们?这明智吗?他们是被送来骗取陛下信任,伺机背叛的。” “他们的使命业已失败。我现在不信任他们,以后也不会。”说实话,丹妮正渐渐忘记什么是信任,“但我仍可利用他们。其中有个女的,梅里丝。把她送回去,以示……以示敬意。他们的团长若是聪明人,会明白的。” “那女人是最坏的。” “那更好。”丹妮思忖片刻,“我们也该试探一下长枪团和猫之团。” “血胡子。”巴利斯坦爵士眉头紧锁,“陛下明鉴,我们不当与他有任何瓜葛。陛下您太年轻,不记得九铜板王,但血胡子和当年那些人是一丘之貉。他毫无荣誉感,只有欲望……对金子、荣耀和鲜血的欲望。” “你比我更了解这种人,爵士先生。”若血胡子真是最寡廉鲜耻最贪得无厌的佣兵,倒很可能是最容易左右的,但她不愿为此拂逆巴利斯坦爵士的谏言,“按你觉得最恰当的方式去做,但要快。若西茨达拉的和平不能长久,我希望提前做好准备。我不信任奴隶贩子。”我不信任我丈夫。“我们稍显势弱,他们便会猖狂反扑。” “渊凯人已被削弱。据说血瘟在脱罗斯人中蔓延,并扩散到河对岸的吉斯卡利第三军团。” 苍白母马。丹妮莉丝叹口气。魁蜥警告我苍白母马即将到来。她还预言了多恩王子——太阳之子——及其他很多很多,可惜都藏在谜语中。“我不能把希望寄托在瘟疫上。立刻释放美女梅里丝。” “遵命。不过……陛下,恕我斗胆,还有其他出路……” “多恩出路么?”丹妮叹口气。鉴于昆廷王子的身份,三名多恩人都出席了宴会,只是瑞茨纳克小心翼翼地将他们安排到尽可能远离她夫君的位置。西茨达拉不像是善妒的人,但没有男人乐意看到情敌接近自己的新娘。“那男孩似乎人不错,谈吐得体,不过……” “马泰尔家族历史悠久,血统尊贵,且一个多世纪以来,始终是坦格利安家族的忠实朋友。陛下,我有幸与昆廷王子的舅公一同身列您父王的七铁卫。勒文亲王是一位不可多得的英勇弟兄。昆廷·马泰尔身上流着同样的血,陛下不妨三思。” “若他带着嘴里号称的五万战士出现,我兴许会三思。但他只带来两名骑士和一张羊皮纸。羊皮纸能帮我的人民抵御渊凯大军么?哪怕他带来一队军舰……” “阳戟城没有海军,陛下。” “的确。”这部分维斯特洛史丹妮是知道的。娜梅莉亚曾率一万艘船登陆在多恩的沙滩,但她嫁给多恩亲王后,便将之全部焚毁,终身远离海洋。“多恩太远了。要让这个王子满意,我得放弃我的人民。你送他回去吧。” “多恩人的固执举世闻名,陛下。昆廷王子的祖先曾和您的家族争斗过近两百年。不得到您,他决不会回去。” 那他会死在这儿,丹妮莉丝心想,除非他有我尚未见识的本领。“他还在里面?” “正和他的骑士们喝酒。” “带他来见我。让他见见我的孩子们。” 巴利斯坦·赛尔弥严肃的长脸上闪过一抹疑虑。“遵命。” 她的国王正和亚克哈兹·佐·亚扎克及其他渊凯将领一起开怀大笑。丹妮觉得他不会想念她,但还是要侍女转告她出恭的消息,以防万一。 巴利斯坦爵士和多恩王子一起等在阶梯上。马泰尔的方脸上阵阵潮红。他喝了太多葡萄酒,女王断定,而且正尽力掩盖。除开腰带上装饰的一圈铜太阳,多恩人衣着朴素。他们管他叫青蛙,丹妮知道原因了,定是因为他不够英俊。 她微微一笑。“王子殿下,下去的路很长。您真的想去吗?” “若陛下恩准。” “那走吧。” 两名无垢者举火把在前引路,两名兽面军殿后,一人戴鱼面具,一人戴鹰面具。即便在自己的金字塔,在这欢庆和平的美好夜晚,巴利斯坦爵士仍坚持要丹妮到哪都带上护卫。小队伍安静地走下很长一段路,其间三次停顿休息。“龙有三个头,”走下最后一段阶梯时,丹妮说,“我的婚姻并非你所有希望的终结。我知道你来此的原因。” “为了你。”昆廷笨拙地献媚。 “不,”丹妮说,“为了血与火。” 一头大象在畜栏里冲他们鸣叫,接着下方传来一声咆哮,让她瞬间感到热度。昆廷王子警惕地四处张望。“她靠近时龙会感知到。”巴利斯坦爵士告诉他。 每个孩子都能感知到母亲,丹妮想。等海水干枯,山脉像枯叶一样随风吹落……“他们在呼唤我。来吧。”她握住昆廷王子的手,领他走向囚禁两条龙的深坑。“待在外面。”无垢者打开巨大的铁门时,丹妮吩咐巴利斯坦爵士。“昆廷王子会保护我。”她拉多恩王子一起进去,站在深坑之上。 两条龙抬起脖子环顾,用燃烧的眼睛注视他们。韦赛利昂已打碎一条铁链,并把其他链子熔化。此刻他倒挂在深坑顶上,犹如一只巨型白蝙蝠,爪子深嵌进烧焦破碎的砖块中;雷哥尚未挣脱铁链,正啃着一头牛的残骸。深坑里的骨头比丹妮上次来时积得更厚,墙面地板一片黑灰,与其说是砖不如说是灰烬。它们撑不了多久……好在砖墙后是泥土和岩石。龙能否像古瓦雷利亚的火龙虫一样钻洞呢?她希望不会。 多恩王子的脸白得像牛奶。“我……我听说有三条。” “卓耿出去捕猎了。”他无须知道其中隐情,“白色那条是韦赛利昂,绿色那条是雷哥,我用兄长们的名字为他们命名。”她的声音回荡在焦黑的岩壁间,听起来很细小……是女孩的声音,不属于女王和征服者,也非新娘的欢愉之声。 雷哥咆哮呼应,一支红黄的火矛喷射而出,深坑中顿时溢满火焰。韦赛利昂报之以金橙色火焰,他扇动翅膀,卷起无穷的灰烬,破损的铁链在他腿上哗哗作响。昆廷·马泰尔往后跳开一步。 残忍的女人可能会嘲笑他,但丹妮捏捏他的手。“他们也吓到我了,不必羞愧。我的孩子在黑暗中越来越狂野粗暴。” “您……您打算骑乘他们?” “骑乘其中一条。我对龙的认识全来自小时候我哥讲的故事,以及我自己在书中读到的记载。据说即便征服者伊耿也不敢骑乘瓦格哈尔或米拉西斯,同理,他的姐妹们也不敢骑‘黑死神’贝勒里恩。龙的寿命比人长,有些能活数百岁,因此伊耿死后,贝勒里恩接受过别的骑手……但没人能驾驭两条龙。” 韦赛利昂又嘶吼起来,烟雾从齿间升起,他们看见他喉咙深处金色火焰在跃动。 “他们……他们太可怕了。” “他们是真龙,昆廷。”丹妮踮起脚尖,轻轻吻他的双颊,“我也是。” 年轻的王子吞了口口水。“我……我体内也有真龙血脉,陛下。我的血脉可追溯到第一位丹妮莉丝,则贤王戴伦之妹,多恩亲王的妻子。他为她建造了流水花园。” “流水花园?”说实话,她对多恩及其历史知之甚少。 “那是家父最喜欢的宫殿,我很乐意有朝一日领您参观。它整个由粉色大理石建造,有水池和喷泉,能俯瞰大海。” “听起来很美。”她带他离开深坑。他不属于这里。他不该来这里。“你回去吧。恐怕我的宫廷对你来说不安全,你树敌比你想象中多。你让达里奥难堪,他可不是不计前嫌的人。” “我有骑士,他们是我忠诚的护卫。” “你只有两名骑士,达里奥却有五百暴鸦团员。你还要当心我夫君。是的,他看起来温文尔雅,但你别被蒙蔽。西茨达拉的王冠是从我这儿逼得的,他还号令着一群全世界最精锐的战士。若他们中哪位想靠处置情敌来赢得宠幸……” “我是多恩的王子,陛下,我不会在奴隶和佣兵面前退缩。” 你着实是个傻瓜,青蛙王子。丹妮恋恋不舍地看了她暴躁的孩子最后一眼。领男孩走到门边时,她还能听见龙的嘶吼,看见墙上闪烁的火光。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巴利斯坦爵士会召来两架步辇带我们返回宴席,但攀爬会花很长时间。”在他们身后,巨大的铁门在一声巨响中关闭。“给我讲讲那个丹妮莉丝吧。我对我父王的王国了解并不全面,因为成长中没有学士辅导。”只有哥哥。 “荣幸之至,陛下。”昆廷说。 午夜过去很久,当最后一批宾客离开后,丹妮才返回寝宫,与她的夫君和国王共处。西茨达拉虽有些醉,但很开心。“我信守诺言。”伊丽和姬琪帮他们宽衣就寝时,他告诉丹妮,“你想要和平,现在你得到了。” 而你想要鲜血,很快我也必须满足你。丹妮心想,但她说出口的却是:“我很感激。” 日间的兴奋点燃了丈夫的激情。等侍女们退下,他立刻扯掉她的袍子,把她按倒在床上。丹妮用双臂环住他,任他放肆。他喝得那么醉,丹妮知道他在里面停不了多久。 确实如此。事后,他摩挲她的耳朵,悄声低语:“众神恩准我们今晚造出一个儿子。” 丹妮脑海中响起弥丽·马兹·笃尔的话。等太阳从西边升起,在东边落下。等海水干枯,山脉像枯叶一样随风吹落。等您的子宫再度胎动,您再次怀了孩子。到了那时候,他才会变回以前的模样,在那之前绝不可能。这话说得很明白,卓戈卡奥起死回生和她怀上孩子一样渺茫。但有些秘密即便夫妻也不能分享,因此她任由西茨达拉·佐·洛拉克抱有希望。 她高贵的丈夫很快沉沉睡去,丹妮莉丝却在他身旁辗转反侧。她想摇晃他,叫醒他,让他抱住她,亲吻她,再与她做爱,但即便他这么做了,也会随即再度陷入昏睡,将她一个人留在黑暗中。她思忖达里奥在做什么。他也辗转难眠么?他想念她么?他真的爱她么?他会因为她嫁给西茨达拉而恨她么?我不该让他上我的床。他只是一介佣兵,配不上女王,但…… 我一直都知道,但依旧我行我素。“女王陛下?”黑暗中响起轻柔的声音。 丹妮畏缩了一下。“谁在那儿?” “弥桑黛。”纳斯小文书走到床边,“小人听见您在哭。” “哭?我没哭。我为何要哭?我有了和平,有了国王,有了女王渴望的一切。你做了个噩梦,仅此而已。” “陛下明鉴。”她鞠了一躬,作势离开。 “别走,”丹妮说,“我不想一个人待着。” “国王陛下在您身旁啊。”弥桑黛指出。 “国王陛下在睡梦之中,而我无法成眠。明日我必须沐浴鲜血,那是和平的代价。”她虚弱地笑笑,拍了拍床,“来,坐这儿,和我聊天。” “如您所愿。”弥桑黛坐在丹妮身旁,“聊什么呢?” “聊聊家乡。”丹妮说,“聊聊纳斯、蝴蝶和兄长。聊聊你开心的事,你欢笑的事,你所有的甜美回忆。让我忆起,这个世界仍然美好。” 弥桑黛尽力而为,直到丹妮终于睡着,陷入奇怪的、烟火弥漫的残破梦境。 黎明就快到了。 330.第330章 席恩 曙光跟史坦尼斯一样,悄然来到。 临冬城内彻夜难眠。人们穿好羊毛衣,披着锁甲皮甲,挤在城墙和塔楼上,等待不知何时到来的攻击。但天空被点亮时,鼓声也随之消逝,号角又吹了三声,一声比一声近。雪仍在下。 “暴风雪今天一定会停,”一位前次事故中幸存的马夫大声坚持,“一定会停,现在还不到冬天啊。”席恩若是敢笑的话,一定会狠狠嘲笑对方的无知。他还记得在老奶妈的故事里,暴风雪会肆虐四十天四十夜,甚至一整年、十年……直到城堡、市镇和整个国家都被埋葬在百尺积雪下。 他坐在大厅末端,旁边就是马群。他瞅着尔贝、罗宛和一个叫松鼠的棕发洗衣妇朝几片培根油炸的棕色陈面包发起进攻。席恩自己的早餐是一大杯黑麦酒,酒里全是酵母,浓得足以咀嚼。多喝两杯,也许尔贝的计划就不那么疯狂了。 淡色眼珠的卢斯·波顿打着呵欠,带他怀孕的肥胖老婆胖子瓦妲进大厅。之前许多领主和军官已陆续入席,包括妓魇安柏、伊尼斯·佛雷爵士和罗杰·莱斯威尔。威曼·曼德勒坐在桌子远端狼吞虎咽下许多香肠和白煮蛋,他身旁的洛克老伯爵把稀粥送进没牙的嘴里。 拉姆斯老爷随后现身,大步走向大厅前部,边走边扣剑带。他就要爆发了,席恩看得出。鼓声让他一夜没睡,席恩猜测,要不就是有人惹恼他。现在,无论谁说错话、眼神不妥,抑或不合时宜地发笑,都可能引爆老爷的雷霆怒火,让自己失去一片皮肤。噢,求您了老爷,别看这边。只消一眼,拉姆斯就能明白他的打算。我脸上写得清清楚楚。他会知道的,他总是知道。 于是席恩转向尔贝。“这计划行不通,”他声音压得极低,连马都不可能偷听,“没等逃离城堡,我们就会被抓。即便出了城,拉姆斯老爷也会来追猎我们,他会带骨头本和姑娘们一起来。” “史坦尼斯大人就在城外。按声音判断,他离得很近,我们不用长途跋涉。”尔贝的指头在琴弦上舞蹈。歌手有棕色胡须,但长长的头发基本成了灰丝。“若野种真的来追,他会后悔不迭的。” 想想他的话,席恩心想,相信他。告诉自己那都是真的。“拉姆斯会把你的女人当猎物,”席恩警告歌手,“他会追猎她们,强暴她们,再拿她们的尸体去喂狗。如果追得刺激,他会用她们的名字来命名下一窝母狗。至于你,他会剥了你的皮,他、剥皮人和舞蹈师达蒙把这当成最有趣的消遣,到头来你会恳求他们杀了你。”他用残废的手抓紧歌手的胳膊。“你发誓不让我再落入他手中。你保证过。”他想再听尔贝保证一次。 “尔贝的保证,”松鼠道,“跟橡树一样可靠。” 尔贝本人只耸耸肩。“一定一定,王子殿下。” 高台上,拉姆斯跟他父亲吵了起来。由于离得远,席恩听不清,但胖子瓦妲那张粉色圆脸上的恐惧说明了一切。他听见威曼·曼德勒呼叫更多香肠,罗杰·莱斯威尔被独臂的海伍德·史陶说的笑话逗乐了。 席恩不知自己鬼魂的归宿是淹神的流水宫殿,还是会逗留在临冬城。要命有一条,怎么也比身为臭佬苟活强。若尔贝的计划失败,拉姆斯会狠狠折磨他们,让他们尝到痛不欲生的滋味。这回他会把我从脚跟到头颅的皮统统剥掉,无论我怎么哀求也不会回心转意了。席恩体验过的所有痛苦,都比不过剥皮人那把小小的剥皮刀。尔贝很快也会学到这一课。但这到底为什么呢?为了珍妮,她叫珍妮,眼睛是错误的颜色。她只是戏里的演员。波顿公爵知道,拉姆斯也知道,但其他人被蒙在鼓里,即便是这个挂着狡猾笑容的混账歌手。真可笑,尔贝,你和你这帮杀人不眨眼的婊子,将为拯救一个什么也不是的女孩而白白送命。 当罗宛把他带到残塔的废墟中见尔贝时,他几乎要讲出真相,只是最后一刻才管住嘴巴。歌手似乎执意要营救艾德·史塔克的女儿,若让他知道拉姆斯的新娘只是总管的崽儿,那么…… 厅门被猛然撞开。 寒风呼啸,大团大团的蓝白色冰晶席卷进来。霍斯丁·佛雷爵士抱着一具尸体踏步而入,腰部以下全是雪。长凳上的人们纷纷放下酒杯和勺子,目瞪口呆地看着这诡异的一幕。 大厅安静得吓人。 又一起谋杀。 霍斯丁爵士迈向高台,踏着响亮的脚步,雪从他斗篷上扫下。十来个佛雷家的骑士和武士紧随其后,席恩认得其中一个男孩——大瓦德。他实际上是小个子,生了狐狸脸,瘦得像木棍。大瓦德的胸膛、胳膊和斗篷上溅满血点。 血腥气让厅内的马匹尖声嘶叫,狗儿则从桌下钻出来四处嗅闻。人们纷纷起身。霍斯丁爵士怀里的尸体在火炬光芒映照下闪烁,仿佛包裹着一层粉色结晶——那是冻结的血。 “他是我弟弟梅里之子,”霍斯丁·佛雷把尸体放在高台前的地板上,“却像猪一样被人宰杀,之后推下雪堤。他还是个孩子啊!” 死者是小瓦德,席恩意识到,那个大个子。他瞥向罗宛。她们一共六人,他记得,其中任谁都能做出这事。但洗衣妇对上他的眼睛。“不是我们干的。”她强调。 “安静。”尔贝警告她。 拉姆斯老爷从高台上走下来查看男孩的死尸,他父亲则是缓缓起身,睁着淡白的眼珠,严肃又沉静。“肮脏的罪行。”在席恩的记忆里,这是卢斯·波顿破天荒头一遭提高声调,“尸体在哪里找到的?” “在那个残破的堡垒,大人,”大瓦德回答,“老石像鬼盘踞的地方。”表亲的血凝结在这男孩的手套上。“我叫他别一个人出去,他却一定要去讨债,对方欠他银子。” “谁欠他?”拉姆斯质问,“给我名字,或当众指出来,小子。我会扒他的皮给你做件斗篷。” “我哥没跟我说对头的名字,大人,只说自己赌骰子赢了钱。”佛雷家的男孩犹豫了一下,“教我哥赌骰子的是白港人,我不知是谁,但肯定是他们家的。” “大人!”霍斯丁·佛雷声若洪钟,“事情还不明显吗?谋杀这孩子和其他人的凶手就在这里。是的,他没有亲自下手,他太胖、胆子又小,干不了脏活,但这些罪行都是他指使的!”他猛然转向威曼·曼德勒。“你承认吗?” 白港伯爵一口咬掉半根香肠。“我承认……”他边说边用衣袖擦掉嘴边的油脂,“……我承认自己不太认识这可怜孩子。他是不是拉姆斯大人的侍从?年方几何啊?” “刚满九岁。” “真是年轻。”威曼·曼德勒说,“他也算因祸得福吧,若成长下去,迟早会长成个佛雷。” 霍斯丁爵士一脚踢中桌子,将桌面从搁板上踢飞出去,撞在威曼大人的大肚皮上。杯盏乱飞,香肠撒得满地都是,十来个曼德勒的人咒骂着站起来。他们抓起匕首、盘子、酒壶,任何能当武器的东西。 然而霍斯丁·佛雷爵士已长剑出鞘,跳向威曼·曼德勒。白港伯爵想躲,但桌面把他死死卡在椅子上。只见寒光一闪,他的四重下巴被削去三重,空中鲜血飞溅。瓦妲夫人歇斯底里地尖叫,死命抓住夫君的胳膊。“停手!”卢斯·波顿吼道,“停止这种疯狂行为!”眼看曼德勒的人纷纷跳下长凳冲向佛雷的人,波顿的部下赶紧上前维持秩序。有个曼德勒的人抓了把匕首直扑霍斯丁爵士,却被大个子骑士旋身躲开,骑士反手一剑就将来人的胳膊卸下。威曼大人想站起来,却摔倒在地,像只死命挣扎的海象似的在一摊不断扩散的血水中扑腾。他身边的洛克老伯爵大声召唤学士,而狗儿们在周围争抢他的香肠。 足足动用了四十个恐怖堡的长矛兵,才把交手双方强行分开,终止了惨剧。共有六个白港的人和两个佛雷的人丧命,十来个人受伤,伤得最重的是私生子的好小子路顿。他躺在地上哭叫妈妈,一边试图把满满一手滑溜的肠子塞回肚内,眼看是活不了了。拉姆斯从铁腿的长矛兵手头拽过一根长矛,把路顿捅个透心凉,直接了结了他。冲突止息后,大厅里仍回荡着叫嚣声、祈祷声、咒骂声、惊恐的马匹的尖叫和拉姆斯的母狗们的咆哮。铁腿沃顿用长矛柄顿了地板十多次,人们才静下来听卢斯·波顿讲话。 “我看大家都闷得慌,等不及想见血。”恐怖堡公爵说。罗德雷学士站在公爵身旁,胳膊上停了只乌鸦,火炬光芒下,乌鸦的黑羽毛像煤油般闪闪发亮。它的羽毛打湿了,席恩意识到,公爵手里那张羊皮纸一定也是湿的。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但首先应该一致对外,不能自乱阵脚。我们共同的敌人是史坦尼斯大人。”波顿公爵展开羊皮纸。“他的部队离此不到三日骑程,现今被大雪困住,正忍饥挨饿。说实话,我不想等候他大驾光临了。霍斯丁爵士,请在主城门集结所部骑士和士兵,既然你如此渴望战斗,我们就命你担任先锋。威曼大人,请在东门集结白港部队,随后进发。” 鲜血染红了霍斯丁·佛雷的长剑,几乎直浸到柄,血点洒在他脸上,就像满脸麻子。他放低长剑:“悉听遵命。但等我献上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人头,请允许我再取板油大人的狗头。” 四名白港骑士呈环形护住威曼大人,梅迪瑞克学士伏下来为大人止血。“你先过我们这关。”四名骑士中的长者说。这是个面孔刚硬的灰胡骑士,染血的紫罗兰色罩袍上绣了三只银色美人鱼。 “乐意之至。单挑还是一起上,我都奉陪。” “住口!”拉姆斯挥舞着血淋淋的长矛,怒吼道,“谁再出言不逊,就吃我一矛。我父亲大人有令!要你们把力气发泄在篡夺者史坦尼斯身上。” 卢斯·波顿点头赞许。“正如我儿所说。等我们料理了史坦尼斯这个心腹大患,再来解决纠纷不迟。”他转动脑袋,冰冷的淡色眼珠在大厅里搜寻,直到发现席恩旁边的诗人尔贝,“歌手,”公爵命令,“过来唱点安抚人心的歌。” 尔贝鞠了一躬。“如您所愿,大人。”他抱起竖琴,漫步踱向高台——途中灵巧地避开了两具尸体——盘腿坐在高桌上。他唱了一首温柔伤感的歌,席恩·葛雷乔伊听不出是什么,当他演唱时,霍斯丁爵士、伊尼斯爵士和其他佛雷的人牵着坐骑,离开了大厅。 罗宛抓住席恩的胳膊。“去打洗澡水。我们马上行动。” 他挣开手。“大白天行动?会被发现的。” “雪会掩盖踪迹。你是聋子不成?波顿刚才出兵了,我们得赶在他们之前找到史坦尼斯国王。” “可是……尔贝……”松鼠小声说。 这完全疯了。这是绝望、愚蠢、注定完蛋的行动。席恩干了杯中最后一点残渣,勉强站起来。“去把你的姐妹们找来。夫人的澡盆需要很多水。” 松鼠听罢一如既往轻手轻脚地溜走,罗宛则留在席恩身边,随他走出大厅。自在神木林找到他之后,这群女人始终贴身监视,从不让他单独行动。她们不信任他。她们凭什么信任我?我从前是臭佬,今后也可能变回臭佬。臭佬臭佬,决不逃跑。 厅外的雪没有停。侍从们做的雪人如今成了畸形巨人,足有十尺高,外貌很可怕。他和罗宛走向神木林,两边的雪拔地而起、堆得像墙,连接堡垒、塔楼和大厅的道路成了雪地里挖出的迷宫般的堑壕,每隔一小时就得清理。这冰雪迷宫很容易让人迷路,幸而席恩·葛雷乔伊清楚每一处分支和岔道。 这回连神木林也披上了白霜,心树下的池子结了层薄冰,苍白树干上刻的人脸长出粗短的冰晶胡须。现在这时间,神木林里人多,于是罗宛带席恩离开那些在树下向旧神祈祷的北方人,来到军营墙边的隐蔽处,旁边有个散发出臭鸡蛋味道的暖泥塘。席恩发现泥塘外沿也结了冰。“凛冬将至……” 罗宛恶狠狠地瞪着他:“你无权引用艾德大人的族语。你没这个权利,一辈子都没有。你杀了——” “你也杀了个孩子。” “那不是我们干的,我告诉你了。” “言语就像风。”她们不比我高尚。她跟我是一路货色。“你们杀了那么多人,凭什么要我相信不是你们干的?黄迪克——” “——跟你一样臭。臭猪一头。” “那小瓦德就是猪崽喽?杀了他,挑拨佛雷和曼德勒翻脸,这一招很漂亮,你们——” “不是我们干的!”罗宛掐他的喉咙,将他推到兵营墙上。她把脸凑到跟他的脸近在咫尺的地方:“再污蔑我们,我就割掉你撒谎的舌头,弑亲者。” 他透过满嘴碎牙笑了。“你不敢,你还要靠我的舌头来欺骗守卫呢。你需要我为你们撒谎。” 罗宛朝他脸上吐了口唾沫才放手。随后她在腿上蹭了蹭手套,似乎碰他是种污染。 席恩明知不该刺激她。从某些方面说,她跟剥皮人或舞蹈师达蒙一样危险。但他又冷又累,脑袋嗡嗡作响,连续几天没睡觉。“我做过许多可怕的事……背叛同胞,当变色龙,下令杀害信任我的人……但我没弑亲。” “是啊,史塔克的孩子不是你兄弟,我们都知道。” 她说的是事实,但完全没领会席恩的言下之意。他们不是我的血亲,即便如此,我也从未伤害他们。我杀的只是磨坊主的两个儿子。席恩不愿回想孩子们的母亲。他和磨坊主的老婆相识多年,甚至睡过对方。她沉甸甸的大奶子上宽阔的黑乳头,还有那张很甜的嘴,特别爱笑。这样的欢乐,我大概尝不到了。 但向罗宛吐实毫无意义,她不可能相信他的解释,正如他不相信她之前的否认。“我的双手染满鲜血,但没有兄弟之血,”他疲倦地说,“而我已受惩罚。” “还不够。”罗宛背过身。 蠢女人。席恩或已是废人一个,但还能用匕首。拔出匕首来背刺她并非难事。虽然失去了好多颗牙齿和几根手指脚趾,这也难不倒他。这甚至可说是种慈悲——直截了当解决她,以免她和她的姐妹们在拉姆斯那遭受非人的折磨。 这是臭佬会做的事,臭佬会这样讨好拉姆斯老爷。几个婊子想偷走拉姆斯老爷的新娘,臭佬决不允许这等事发生。但旧神记得他的名字,他们叫他席恩。铁种,我是铁种,巴隆·葛雷乔伊的儿子和派克岛的合法继承人。他失去的手指抽搐不已,但他控制住自己,没去拔匕首。 松鼠带着其他四个女人回来:憔悴灰发的密瑞蕾、梳着长长黑辫子的巫眼垂柳、粗腰大胸的芙雷亚和带小刀的霍莉。她们个个披了女仆穿的那种暗灰色粗袍,外罩白兔皮镶边的棕羊毛斗篷。她们没剑,席恩注意到,也没斧头、锤子和其他武器,只有小刀。霍莉的斗篷用银制搭扣扣住。芙雷亚用麻绳做紧身褡,把身体从臀部到胸脯捆得严严实实,这让她看起来更魁梧了。 密瑞蕾给席恩也带了件仆人的服装。“院子里挤满了各路傻瓜,”她警告其他人,“正打算出城开战。” “这帮下跪之人,”垂柳轻蔑地哼了一声,“他们供奉的老爷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做。” “他们这是去送死。”霍莉欢欣鼓舞。 “我们也是去送死,”席恩指出,“即便能过守卫这关,又如何把艾莉亚夫人偷走呢?” 霍莉笑道:“六个女人进去,六个女人出来。谁会多看女仆一眼?我们会把史塔克女孩装扮成松鼠的样子。” 席恩瞥了松鼠一眼。她们身材差不多,可以一试。“那松鼠又怎么脱身?” 松鼠抢先作答:“我会跳窗,直接跳下神木林。我老哥带我第一次翻越你们的长城到南方掠袭时,我才十二岁。我也是那次得到了这个名字,我老哥说我就像林间跳跃的松鼠。后来我又爬过六次长城,每次都能平安返回,一座小小的石塔难不倒我。” “满意了,变色龙?”罗宛问,“我们开始吧。” 临冬城的厨房很大,独占了一整栋建筑,并和大厅、堡垒等远远分开,以免万一失火殃及池鱼。厨房的味道每小时都在变——一会儿是烤肉、一会儿是烤韭菜和洋葱,一会儿又是新出炉的面包。卢斯·波顿派自己的兵来看守厨房大门。城内有这么多张嘴要养,每一点食物都弥足珍贵,连厨师和帮厨小弟也得看紧。但守卫们都认识臭佬,他们总在他为艾莉亚夫人取热水洗澡时嘲笑他,不过没人敢真的动手伤他——众所周知,臭佬是拉姆斯老爷的宠物。 “臭臭王子来取热水喽,”当席恩带着这群“女仆”现身时,一名守卫唱道,随后为他们打开门,“利索点,别把甜美的暖气放跑了。” 席恩进了厨房,一把抓住一个路过的帮厨小弟。“小子,为夫人准备热水,”他命令,“给我装六桶干净水。拉姆斯老爷要把夫人洗得粉粉嫩嫩。” “是,大人,”男孩立刻回答,“马上就办,大人。” 结果他的“马上”比席恩预想的长。厨房里的大水壶都不干净,帮厨小弟先刷净其中一个才好倒水。之后又花了无尽的时间把水烧沸,花了二倍的无尽时间把六只木桶装满。尔贝的女人们一直在旁边等待,面孔隐藏在兜帽底下。她们真是大错特错。真正的女仆会勾引帮厨小弟,会跟厨子们调情,会在厨房这里尝尝那里品品。然而罗宛和她那帮心怀鬼胎的姐妹们一心只怕惹事,她们阴郁的沉默很快引来守卫们好奇的目光。“梅齐、杰兹和其他女孩呢?”有人问席恩,“就是平常那几个。” “她们惹恼了艾莉亚夫人,”席恩撒个谎,“上次水还没倒进浴盆就冷掉了。” 热气大团升腾,融化了飘落的雪花,他们呈单行行进,沿冰墙堑壕迷宫返回,每走一步水就冷一分。狭窄的通道里挤满了战士:穿羊毛罩袍和毛皮斗篷的武装骑士,肩扛长矛的步兵,带着未上弦的弓和装满的箭袋的弓箭手、自由骑手、牵马的马夫等。佛雷的人佩戴双塔纹章,白港的人佩戴人鱼三叉戟纹章。他们在暴风雪中朝相反的方向跋涉,碰面时警惕地打量对方,但没动武。在这里是这样,到林子里就很难说了。 主堡的门由六名恐怖堡的老兵把守。“妈的又洗?”看到热水,负责的军士叫道。军士正把双手插在腋窝里御寒。“昨晚刚洗过,一个成天睡在自己床上的女人能有多脏?” 很脏,若是跟拉姆斯同床共枕的话。席恩心想,他回忆起新婚之夜拉姆斯强迫他和珍妮做的事。“这是拉姆斯老爷的命令。” “那你进去吧,趁水还没凉。”军士放行,两名守卫随即推开对开门。 门内几乎跟门外一样冷。霍莉踢掉靴上的雪,拉下斗篷兜帽。“我还以为很难缠呢。”她的吐息在空气中结霜。 “老爷的卧室门外还有守卫,”席恩警告她,“那些可是拉姆斯的亲信。”他不敢在这里称他们为“私生子的好小子”,这里不行——说不定会被听见。“拉起兜帽。低头。” “照他说的做,霍莉,”罗宛催促,“有的人说不定认识你。别惹多余的麻烦。” 于是席恩领女人们上楼梯。这段楼梯我爬过上千次。小时候他会跑着上去,下楼时则会三级作一步地跳下来。有回他不小心跳到老奶妈身上,把老奶妈一路撞下楼,也因此挨了在临冬城最重的一顿鞭子。但这顿鞭子跟他小时候在派克岛被两个哥哥殴打欺负相比,算得上温柔。他和罗柏在这段楼梯上演绎了无数可歌可泣的战斗。他们用木剑互相攻打,那是一种很好的训练,要想在螺旋梯上逼退意志坚定的对手,需要格外努力。罗德利克爵士常说,这就是所谓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但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他们都死了。乔里、罗德利克老爵士、艾德公爵、哈尔温、胡伦、凯恩、戴斯蒙、胖汤姆、老是做骑士梦的埃林、给他打造第一把真剑的密肯,甚至老奶妈,他们都不在了。 还有罗柏,那个比巴隆·葛雷乔伊所有儿子都更亲的兄弟。罗柏在红色婚礼上被佛雷家族无耻地谋害,我应该在那里跟他并肩作战。我当时在哪里?我应该跟他死在一起。 席恩忽然停步,垂柳差点一头撞上他的背。拉姆斯的卧室近在眼前,两个私生子的好小子在门外把守:酸埃林和咕噜。 这肯定是旧神保佑。拉姆斯老爷常说:咕噜没舌头,埃林没脑瓜。他们一个凶残,一个卑鄙,但大半辈子为恐怖堡卖命,盲目服从、不多打听已成习惯。 “我给艾莉亚夫人送热水。”席恩告诉他们。 “先洗洗你自己吧,臭佬,”酸埃林道,“你闻起来像堆马粪。”咕噜咕噜着赞同,也或许那声咕噜意在嘲笑。无论如何,埃林打开卧室门,席恩示意女人们进去。 这个房间向来没有黎明,阴影笼罩一切。壁炉的将熄余烬中,最后一根原木正噼噼啪啪地作垂死挣扎。凌乱的空床边有张桌子,桌上放了根摇曳的蜡烛。女孩不见了,席恩心想,也许她终于在绝望中跳窗自尽。可那扇窗明明被紧紧关闭,以抵御暴风雪,上面结满层层冰霜。“她人呢?”霍莉问。她的姐妹们将桶里的水倒进一个巨大的圆木盆,芙雷亚关上卧室门,用自己的身体抵住。“她人呢?”霍莉又问一遍。外面传来一声号角。那是佛雷家的集结号,他们在做最后的准备。席恩感到自己失去的手指痒得厉害。 他忽然发现了她。她蜷缩在卧室最黑暗的角落,用小山一样高的狼皮盖住自己。若非她不住发抖,席恩肯定发现不了。珍妮把床上的毛皮搬了下来,试图藏住自己。她是怕我们?还是以为夫君来了?想到拉姆斯随时可能现身,他就忍不住要尖叫。“夫人,”席恩没法叫她艾莉亚,又不敢叫她珍妮,“您没必要躲藏,来的都是朋友。” 毛皮动了动,一只泪汪汪的眼睛向外窥探。深色的,太深了,那是一只棕色的眼睛。“席恩?” “艾莉亚夫人,”罗宛上前,“您必须跟我们走,而且要快。我们接您去您兄弟那里。” “兄弟?”女孩从狼皮底下探出头,“可我……我没有兄弟呀。” 她又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的名字。“现在没有,”席恩道,“但以前是有的。您有三个兄弟:罗柏、布兰和瑞肯。” “可他们都死了。我现在没有兄弟。” “您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兄弟,”罗宛提醒,“也就是乌鸦大人。” “琼恩·雪诺吗?” “我们会护送您到他那里,但您必须马上行动。” 珍妮把狼皮一直拉到下巴。“不,这是个骗局。是他,是我的……我的夫君大人,我可爱的夫君大人,他派你们来,好检验我是不是真的爱他。我爱他,我确实爱他,我爱他胜过世上一切。”一滴泪珠滚落她脸颊。“告诉他,请你们告诉他,他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他想怎么做都行……和他或……和他的狗……求求你们……他不需砍我的脚,我不会逃跑。永远不会。我会给他生许多儿子。我保证。我指天发誓。” 罗宛轻吹了声口哨。“诸神咒死那男人。” “我会做个乖女孩,”珍妮啜泣道,“他们把我训练得很好。” 垂柳皱起眉头。“得想办法让她别哭了。门外那守卫是哑巴,可不是聋子。他们会听见的。” “拉她起来,变色龙。”霍莉抽出小刀,“你不行就让我来。我们得赶紧离开。把这小贱人拉起来,给她壮壮胆。” “她尖叫报警怎么办?”罗宛问。 那我们死定了,席恩心想,我告诉过你们,这是个蠢透顶的计划,但你们不肯听。尔贝害死了大家,歌手都是疯子。在歌谣里,英雄总能从怪兽的城堡中救出少女,但人生不比歌谣,正如珍妮·普尔不是艾莉亚·史塔克。她的眼睛是错误的颜色,而这里没有英雄,只有一群婊子。即便如此,他还是跪在她身边,替她拉下毛皮,轻抚她脸庞。“你认识我,我是席恩,我们曾生活在一起;我也认识你,我知道你的名字。” “我的名字?”她摇着头,“我的名字……是……” 他把一根手指放在她唇上:“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待会儿再讨论。你现在保持安静。跟我们走,跟我走。我会带你远走高飞,永远地离开他。” 她睁大眼睛。“求求你,”她低声说,“噢,求你了。” 席恩伸手,抱她起来,这动作让他手指的断桩疼得钻心。狼皮从她身上滑落,她什么也没穿,苍白的小乳房上布满牙印。他听见身后有个女人倒抽一口气。罗宛把一堆衣服塞给他:“让她穿上。外面很冷。”松鼠脱得只剩内衣,正在一只雪松木箱里翻找暖和衣物,最后她套上一件拉姆斯老爷的加垫紧身上衣和一条旧马裤——那裤子太大,在她脚上好像船上鼓满的风帆。 在罗宛的协助下,席恩帮珍妮·普尔穿上松鼠的衣服。若诸神保佑,守卫们瞎了眼,她或许能出去。“现在我们出去,下楼。”席恩告诉女孩,“你低着头、拉起兜帽就好。紧跟霍莉,别跑,别哭,也别说话,别看任何人的眼睛。” “你别离开我,”珍妮说,“请不要离开我。” “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席恩保证。这时松鼠钻进艾莉亚夫人的床铺,拉起毯子盖住自己。 芙雷亚打开卧室门。“你给她好好洗了场澡吧,臭佬?”酸埃林劈头问道。咕噜则在垂柳经过时挤了她奶子一下——万幸,他非礼的对象是垂柳,若他去摸珍妮,她一定会放声尖叫,那时霍莉就不得不用藏在袖子里的小刀割他喉咙了。垂柳只扭身绕开了他。 半晌间,席恩只觉头重脚轻。他们真的没看她,真的没发现她。我们在他们眼皮底下把她偷了出去! 但走到楼梯上,恐惧又回来了。待会儿若遇见剥皮人、舞蹈师达蒙或铁腿沃顿怎么办?遇见拉姆斯本人呢?诸神慈悲,不要是拉姆斯,撞见谁都行。说到底,把女孩偷出卧室管什么用?他们仍在城堡里头,而每道城门都关闭上闩,城墙上又挤满哨兵。他们甚至可能连主堡都出不去,霍莉的小刀对付不了六个装备长剑长矛的卫兵。 然而卫兵们只蜷在门边,背向寒风和吹雪,连军士也没多瞥他们两眼。席恩替他和他手下的士兵感到万分遗憾。等拉姆斯发现自己的新娘不翼而飞,无疑会剥光他们的皮,至于咕噜和酸埃林的下场,他难以想象。 出门不到十码,罗宛和她的姐妹们就扔下了空桶。主堡已在风雪中不见影踪,广场成了白色雪原,漫天暴雪里传来各种各样奇特的回音。冰雪堑壕将他们围了起来,起初到膝盖,接着齐腰,再下去超过了头顶高度。他们身在临冬城腹地,本该位于城堡的中心,却看不到城的痕迹。这里好像是长城以北一千里格之远的永冬之地。“好冷。”在席恩身边蹒跚的珍妮·普尔呜咽着。 很快你会更冷。等出了城,没了城墙掩护,就得迎上寒冬赤裸的利齿。出得了城的话。“这边走。”在三条堑壕的交会处,他说。 “芙雷亚,霍莉,跟他走。”罗宛吩咐,“我们去找尔贝。不用等我们。”她话音未落,就旋身钻进风雪,朝大厅而去。垂柳和密瑞蕾紧跟在后,她们的斗篷在风中猎猎作响。 越来越疯狂了,席恩·葛雷乔伊心想。即便有尔贝的六个女人掩护,逃亡也困难重重,现在只剩两个,简直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事已至此,没法把女孩送回卧室,假装一切没发生。他只能挽住珍妮的胳膊,带她去城垛门。到那才一半,他提醒自己,就算守卫放行,还得想法出外墙。从前那些夜里,守卫们准许席恩通过,但他向来是单身一人。要带三个女仆通过想必不简单,而若守卫们看见珍妮的兜帽,认出她是拉姆斯老爷的新娘…… 扭曲的堑壕通向左边。就在他们眼前、在大雪的帘幕之外,耸立着城垛门,门边一左一右站了两名守卫。在羊毛、毛皮和皮革的层层包裹下,他们活像两头大熊,但手中长矛足有八尺。“谁?”其中一名守卫叫道。席恩不认得声音,那人的面孔几乎被围巾包得密不透风,只露出眼睛,“臭佬吗?” 是的,他本想回答,说出的却是:“席恩·葛雷乔伊。我……我给你们带了几个女人。” “可怜的孩子,一定都冻坏了,”霍莉说,“过来,让咱给暖暖身子。”她从守卫伸出的长矛边滑过,伸手捧住对方的脸,拉下半冻结的围巾,在他嘴上印下一吻。两人嘴唇刚分开,她的小刀便神速地戳进对方的脖子,刚好捅在耳朵下面。席恩看见守卫瞪圆了眼。霍莉退开时,唇上全是血,而守卫嘴里冒出血来。 第二个守卫吓得张口结舌。芙雷亚上前抓住他的长矛,两人抢夺了一会儿,拽来拽去,但女人很快把武器夺走,顺势用矛柄猛敲他额头,打得他踉跄后退。芙雷亚将矛一挽,捅进他肚子,他只来得及嘀咕一声。 一旁的珍妮·普尔却发出高亢、恐怖的尖叫。“噢,这下可好,”霍莉抱怨,“这下把下跪之人全引来了。他们来了,快跑!” 席恩一手捂住珍妮的嘴,一手环住她的腰,将她推过已死和垂死的守卫,推过大门,推向冰冻的护城河。也许旧神仍然眷顾他们:吊桥是放下的,以便临冬城的防御者能在内墙外墙之间快速调度。他们身后传来惊慌的叫喊和急促的脚步,紧接着内墙城垛上有人吹响喇叭。 芙雷亚跑到吊桥中央,忽然站定,转身。“你们走。我来挡住下跪之人。”她那双巨手仍擎着染血的长矛。 跑到外墙阶梯下,席恩已是脚步不稳。他把女孩扛在肩头向上爬。珍妮彻底呆了,而她确实很轻……但松软新雪下的阶梯滑溜溜的,爬到一半他摔了一跤,重重地磕到一边膝盖,痛得死去活来,差点把女孩丢下。半晌间,他认定自己到此为止了,然而霍莉拉他起来,两人协力总算把珍妮抬到城上。 席恩靠着城齿,上气不接下气地喘息,他听见城墙下的叫嚣。芙雷亚正在雪地里和六七个全副武装的卫兵搏斗。“怎么走?”他朝霍莉吼,“现在怎么走?我们怎么出去?” 霍莉脸上的怒火陡然化为惊恐。“噢,我真该死。绳子!”她歇斯底里地笑起来,“绳子在芙雷亚身上!”她没笑完,就哼了一声,手抓住小腹——那儿插了一支箭矢。她用手压住伤口,鲜血从指间渗出。“内墙上的下跪之人……”她喘气道,随后双乳间中了第二箭。霍莉抓向最近的城齿,却踉跄着落下城墙。雪地里轻轻一声响,大雪抖了抖身躯,掩埋了她。 左边城墙传来呐喊,珍妮·普尔呆呆地看着城下霍莉的尸体,看着她身上洁白的雪毯被染红。席恩知道,内墙上的十字弓手正重新装填,他望向右边,但那边也有人赶来,手握明晃晃的长剑。从遥远的北疆,传来一声战号。那一定是史坦尼斯,他狂乱地想,史坦尼斯是唯一的希望。我们只需逃到他那里。但呼啸的寒风中,他和女孩无路可逃。 十字弓响起。箭矢从离他不到一尺的地方擦过,撼动了城齿中冻硬的积雪。尔贝、罗宛、松鼠等人不知所终,他和女孩只能自救。如果被俘,拉姆斯会亲手料理我们。 席恩紧紧揽住珍妮的腰,纵身跳下高墙。 331.第331章 丹妮莉丝 无情的蓝天,没有一丝云彩。砖块很快会被骄阳烤热,丹妮心想,斗技士的凉鞋会踩在烫人的沙子上。 姬琪解下丹妮肩上的丝袍,伊丽扶她进水池。旭日光芒在水面闪耀,与柿子树影参差交映。“即便重开竞技场,陛下有必要亲自出席吗?”为女王洗头时,弥桑黛问。 “一半的弥林人会到场来看我,小甜心。” “陛下,”弥桑黛说,“恕小人冒犯,一半的弥林人会到场观看流血与死亡。” 她说的没错,女王知道,但我无可奈何。 丹妮很快把自己洗得前所未有的干净。她走出水池,水花轻溅,水顺着双腿流下,水珠挂满胸前。太阳爬上天空,她的人民很快便会聚集。她宁愿在芬芳的池水中泡上一整天,品尝银盘里的冰冻水果,梦想红门大宅,但一位女王不属于自己,而属于国家。 姬琪拿来软毛巾帮她擦干。“卡丽熙,您今天想穿哪条托卡长袍?”伊丽问。 “黄丝那条。”兔女王不能不戴兔耳朵。黄丝清亮凉爽,而竞技场里今天一定会热开锅。红沙会烧透那些将死之人的鞋底。“外罩红色面纱。”面纱能阻挡风沙吹进嘴,红色则能掩盖喷溅的血点。 姬琪为丹妮梳拢头发,伊丽涂画女王的指甲,她们一边做一边欢快地谈论竞技比赛。弥桑黛随后出现:“陛下。国王嘱咐您穿戴好后去见他。昆廷王子带着多恩人求见,希望您能允许他们说几句。” 今天没一件顺心事。“改日吧。” 大金字塔底层,巴利斯坦爵士等在一架华丽的敞开式步辇旁,周围围满兽面军。祖父爵士,丹妮想。他虽年事已高,披挂上丹妮赠与的铠甲仍显得高大俊朗。“陛下,您若派无垢者护卫,我会更安心。”西茨达拉去向他的表亲致意时,老骑士说,“半数兽面军是未经训练的自由民。”剩下一半是忠诚堪忧的弥林人。这话他没说出口。赛尔弥不信任弥林人,即便对圆颅党也不例外。 “若不加以锻炼,他们永远都是这样。” “面具能隐藏很多东西,陛下。那位戴猫头鹰面具的人与昨天和前天守卫您的可是同一人?我们如何知晓?” “如果连我自己都不信任兽面军,谈何让弥林人信任他们?在面具之下,他们都是正直的勇士,我将性命交托在他们手中。”丹妮朝他微笑,“你多虑了,爵士先生。有你在我身边保护,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我只是个老人,陛下。” “壮汉贝沃斯也会跟在我身边。” “如您所言。”巴利斯坦爵士压低声音,“陛下,我们照您的命令放走了那女人梅里丝。她走之前坚持要见您,我代您跟她谈过。她声称褴衣亲王从一开始就打算率风吹团弃暗投明,因此她才被派来与您私下接触,但多恩人在她表明来意前就揭穿了他们的身份,背叛了他们。” 尔虞我诈,女王疲惫地想,永无休止。“你信几成,爵士?” “几乎不信,陛下,但她是这么说的。” “必要时,他们会投奔我们么?” “她说会,但有代价。” “给他们。”弥林需要实实在在的铁家伙,不是中看不中用的金子。 “褴衣亲王不要钱,陛下,梅里丝说他想要潘托斯。” “潘托斯?”她眯起眼睛,“我怎么给他潘托斯?潘托斯在半个世界之外。” “梅里丝说他愿意等,直到我们进军维斯特洛。” 若我永不进军呢?“潘托斯属于潘托斯人,况且伊利里欧总督在潘托斯。是他安排我与卓戈卡奥结婚,还送我龙蛋当结婚礼物,你、贝沃斯和格罗莱也是他送来的。我欠他太多太多,不能恩将仇报,将他的城市送给佣兵。不行。” 巴利斯坦爵士低下头。“陛下英明。” “今天真是个黄道吉日,吾爱!”丹妮回到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身旁时,他评论,然后扶丹妮坐上并排放着两张高大王座的步辇。 “对你来说或是黄道吉日,对那些日落前就要死去的人却未必如此。” “凡人皆有一死。”西茨达拉道,“但并非所有人都能死得光荣,死时耳畔回响着全城人的欢呼。”他向门旁的士兵举起一只手,“开门。” 大金字塔前是个彩砖广场,热浪从砖块缝隙中氤氲上升。到处是人。有些坐轿子和步辇,有些骑驴,更多的徒步。十人中有九人向西,沿宽阔的砖路走向达兹纳克的竞技场。他们看到步辇从金字塔中出现,欢呼声便即响起,并迅速蔓延到整个广场。真奇特,女王想,他们在我钉死一百六十三名伟主大人的地方向我欢呼。 一面大鼓走在王家队列前方,清出道路。每敲一下鼓,一位身穿磨亮铜片上衣的圆颅党传令官便会高喊让人群让开。嘭!“来了!”嘭!“让路!”嘭!“女王!”嘭!“国王!”嘭!大鼓后四队兽面军并排前进,有的持短棍,有的拿仪仗,统统穿着百褶裙、皮凉鞋和多彩方格拼接斗篷,颜色匹配弥林的彩砖。他们的面具在太阳下闪烁,野猪、公牛、老鹰、苍鹭、狮子、老虎、熊、吐芯的蛇和丑陋的蜥蜴。 不爱骑马的壮汉贝沃斯穿镶钉背心走在最前面,疤痕累累的肚皮一步一颤。伊丽和姬琪骑马跟随,旁边还有阿戈和拉卡洛,然后是坐在华丽的轿子上、头上有一顶遮阳华盖的瑞茨纳克。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骑在丹妮身侧,盔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长披风从肩膀垂下,白如枯骨,他左臂绑了一面白色大盾。后面稍远些跟着多恩王子昆廷·马泰尔及其两名同伴。 队列沿长长的砖街缓缓前行。嘭!“来了!”嘭!“我们的女王。我们的国王。”嘭!“回避。” 丹妮听见侍女们在她身后争论,打赌谁会赢得今天最后的对决。姬琪中意“巨人”格鲁尔,那家伙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更像头公牛,甚至鼻子上还穿青铜环;伊丽则认定碎骨者贝拉科沃的连枷会击垮巨人。我的侍女是多斯拉克人,她告诉自己,卡拉萨以杀戮为荣。她嫁给卓戈卡奥那日,婚宴上亚拉克弯刀决死拼争,有的人宴饮交欢,有的人殒命当场。生死在马王们眼中稀松平常,他们认为鲜血可以祝福婚姻。 她的再婚不久也将浸染在鲜血中。何等幸福啊。 嘭!嘭!嘭!嘭!嘭!嘭!鼓声比之前加快,突然变得焦躁不耐。队伍停在粉白的帕尔金字塔和绿黑的纳千金字塔间,巴利斯坦爵士抽出长剑。 丹妮转身。“为何停下?” 西茨达拉站起来。“路堵住了。” 一顶轿子翻在路心,一名轿夫热晕在砖地上。“帮帮他。”丹妮下令,“扶他去街边,别让人踩着他。给他食物和水,他看起来好像饿了两周。” 巴利斯坦爵士不安地环顾左右。周围露台上站满吉斯卡利人,冷漠无情地注视着下方。“陛下,不能停。这可能是陷阱,鹰身女妖之子——” “——已被驯服。”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宣称,“女王陛下已接受我作她的国王和伴侣,他们怎敢再伤她?快照我甜美的女王吩咐,去帮助那人。”他微笑着握住丹妮的手。 兽面军遵令上前救人,丹妮看着他们忙碌。“那些轿夫在我来以前是奴隶。我解放了他们,轿子却没变轻。” “没错,”西茨达拉说,“但这些人现在抬轿有报酬。您来以前,倒下那人身边会站着监工,挥舞鞭子抽烂他的背。现在有人帮助他。” 确实。一名戴野猪面具的兽面军递给那苦命轿夫一袋水。“或许我该对这小小的胜利心存感激。”女王道。 “不积跬步,无以行千里。齐心协力,我俩将造就新弥林。”道路终于清开,“我们走?” 她除了点头还能怎样?不积跬步,无以行千里。但我要行到哪里去呢? 达兹纳克的竞技场门前耸立着两尊高大的青铜战士雕像,正作殊死搏杀,一位挥舞长剑,另一位手握战斧。雕塑家准确地描绘出他们相互击杀的瞬间,青铜兵器和身体在空中形成拱门。 致命的艺术,丹妮想。 她曾在露台上多次眺望竞技场。小的竞技场像点在弥林脸上的麻子,大的则像红肿流脓的疮。但这座无与伦比。丹妮和她的夫君穿过青铜雕像,“壮汉”贝沃斯和巴利斯坦爵士左右护送,他们出现在一个巨大的砖碗顶上,下面环绕着一圈圈长凳,每一圈颜色都不同。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引她下去,经过黑色、紫色、蓝色、绿色、白色、黄色、橙色,最后到红色,那里的猩红砖块与下面的沙子同色。周围小贩在叫卖狗肉香肠、烤洋葱及签串狗胎,不过丹妮不需要这些,西茨达拉已在包厢备下几壶冰酒和凉水,外加无花果、大枣、甜瓜、石榴、核桃、青椒和一大碗蜂蜜蝗虫。“壮汉”贝沃斯见状大吼:“蝗虫!”一把抓过碗,大把大把地嚼。 “那是美味,”西茨达拉推荐,“您尝尝吧,吾爱。它们先用香辛料腌制,然后挂上蜂蜜,又甜又辣。” “难怪贝沃斯满头大汗。”丹妮说,“我吃无花果和大枣就够了。” 格拉茨旦·卡拉勒在对面正襟危坐,周围是穿各种颜色长袍的圣女们,只有她一人着绿袍。弥林的伟主大人们占据了红色和橙色长凳。女人罩面纱,男人则把头发梳成长角、手掌和矛尖形状。西茨达拉那些来自古老的洛拉克家族的亲戚偏爱紫色、靛蓝和淡紫色托卡长袍,帕尔家人则穿粉白条纹袍子。渊凯的代表都穿黄袍,坐满了国王包厢旁的包厢,带着各自的奴隶和仆人。身份略低的弥林人坐在上层,没法与杀戮超近距离接触。黑色和紫色的长凳最高,离沙地也最远,挤满了自由民和其他平民。丹妮发现佣兵也被安排在那里,团长坐在普通士兵当中。她看到棕人本皮革般的脸,还有血胡子火红的胡须和长辫。 她夫君站起来,高举双手。“伟主大人们!女王陛下今日莅临,向诸位——她的子民们——展示她的慈爱。蒙其天恩准许,我为你们献上致命的艺术!弥林人!让丹妮莉丝女王听到你们的爱戴!” 一万只喉咙吼出爱戴,然后两万只,然后所有人。他们喊的不是她那没几个人拼得出来的名字,而是“母亲!”——在消亡的古吉斯语里,这个词叫:“弥莎!”他们捶胸顿足地狂喊:“弥莎!弥莎!弥莎!”直到整座竞技场都在颤抖。丹妮任声浪将自己席卷。我不是你们的母亲,她想喊回去,我是你们奴隶的母亲,是你们饕餮蜂蜜蝗虫时、死在这片沙地上的男孩们的母亲。瑞茨纳克倾身附耳:“圣上,请听,他们多爱戴您!” 不,她知道,他们爱的是致命的艺术。欢呼声衰退时,她任自己坐下。尽管包厢在阴凉处,她仍觉头疼。“姬琪,”她喊,“方便的话,给我倒点水。嗓子干死了。” “克拉兹会拿到首杀荣誉。”西茨达拉告诉她,“没有比他更好的战士。” “壮汉贝沃斯比他好。”壮汉贝沃斯坚称。 克拉兹是弥林下等人出身,身材高挑,生了一头直立的红黑头发,越往外越稀疏。他的对手是乌木色皮肤的盛夏群岛枪兵。枪兵的刺击起先限制了克拉兹,但等他的短剑攻入长枪圈内,就只剩下屠杀。竞技结束后,克拉兹将黑人的心剜出来,血淋淋地举过头顶,猛咬一口。 “克拉兹认为勇者的心脏让他强大,”西茨达拉说。姬琪低声赞同。丹妮曾吃下公马的心脏,来给未出世的孩子力量……但巫魔女将雷哥谋害在子宫里时,这毫无用处。命中注定你将经历三次背叛。她是第一次,乔拉是第二次,“棕人”本·普棱是第三次。再没有背叛了吗? “啊,”西茨达拉开心地说,“斑猫上场了。看那动作,我的女王,他是一首会走路的诗。” 西茨达拉为这首会走路的诗挑选的对手和格鲁尔一般高,跟贝沃斯一样壮,但行动迟缓。斑猫挑断他脚筋时,离丹妮的包厢只六尺之遥。那人双膝跪倒,斑猫一脚踩在他背上,用手绕过他脑袋,将喉咙对耳切开。红沙饱饮鲜血,微风是他的遗言。人们赞许地欢呼雀跃。 “打得糟糕,死得干脆。”壮汉贝沃斯评价,“壮汉贝沃斯讨厌尖叫的死人。”他已吃光蜂蜜蝗虫,打个饱嗝,灌下一口酒。 白肤的魁尔斯人,黑肤的盛夏群岛人,古铜色皮肤的多斯拉克人,蓝胡子的泰洛西人,羊人,鸠格斯奈人,阴郁的布拉佛斯人,来自索斯罗斯丛林、皮肤带斑纹的半人半兽的家伙——都从天涯海角赶到达兹纳克的竞技场赴死。“此人很有前途,甜心。”西茨达拉指的是一名里斯少年,长长的金发随风飘舞……但他的对手一把抓住他头发,拽倒这孩子,掏了他的心。他死时的容颜比握剑时更年轻。“他是个孩子,”丹妮说,“只是个孩子。” “他十六岁了,”西茨达拉坚持,“已是成年男子,有权选择为金钱和荣耀以命相搏。遵照我温柔的女王睿智的命令,达兹纳克的竞技场今日不许有孩子死去。” 另一个小小的胜利。或许我无法改善这个民族,她告诉自己,至少能让他们少造些孽。丹妮莉丝本想将女人间的竞技也废止,但黑发巴尔塞娜抗议说她有权像男人那样以命相搏。女王也想禁止那些让残废、侏儒、老人用切肉刀、火把和锤子互殴的搞笑滑稽竞技(人们认为战士越无能,竞技越开怀),但西茨达拉说,若她能和人民一同开怀大笑,人民会更爱戴她,并辩称说若无滑稽竞技,残废、侏儒和老人都会饿死。于是丹妮妥协了。 按习俗,被定罪的罪犯会被赶进竞技场。丹妮同意遵循这项习俗,但只针对特定的犯人。“杀人犯、强奸犯及所有坚持使用奴隶的人可以送去战斗,小偷或欠债者不行。” 斗兽仍被允许。丹妮看到一头大象迅速解决掉六匹红狼。一头公牛和一头熊作势均力敌的殊死拼斗,双双疲劳而死。“肉不会浪费。”西茨达拉解释,“屠夫会把兽尸炖成鲜汤,进入命运之门的饥民都能分一杯羹。” “这是良法。”丹妮说。这里的良法委实难得。“我们必须确保它延续。” 斗兽后是化装比武,六个步兵对抗六名骑手。步兵装备盾牌和长剑,骑手装备亚拉克弯刀;地上假装骑士的人穿锁甲,而马上假装多斯拉克人的没盔甲。起初骑兵似乎占优,他们踩翻两名对手,还割下另一人的耳朵,但很快幸存的骑士攻击马匹,骑手们一个接一个跌下来被杀。这让姬琪十分不满。“那不是真正的卡拉萨。”她说。 “希望这些尸体不会炖成鲜汤。”尸体被抬走时,丹妮说。 “马尸会下锅,”西茨达拉说,“人当然不会。” “马肉和洋葱使人强壮。”壮汉贝沃斯道。 接下来是今天第一场滑稽比武,由两名娱乐侏儒进行长枪比试。这两名侏儒是一位西茨达拉邀请来的渊凯将领提供的。一人骑猎狗,一人骑母猪。他们的木盔甲新上了漆,一个画着篡夺者劳勃·拜拉席恩的雄鹿,另一个是兰尼斯特的金狮,这明显是为了讨好丹妮。他们滑稽的动作很快让贝沃斯放声大笑,但丹妮微笑得颇为勉强。红甲侏儒被撞下鞍子后,沿沙地追他的猪,骑狗的侏儒则在后面追他,并用木剑打他屁股。丹妮说:“真是幽默愉快的表演,可……” “别着急,甜心,”西茨达拉说,“快放狮子了。” 丹妮莉丝狐疑地看着他。“狮子?” “三头狮子,给侏儒一个惊喜。” 她皱起眉头。“侏儒只有木剑木甲,怎打得过狮子?” “大概很难,”西茨达拉说,“说不定他们有绝招呢。不过我猜他们会尖叫狂奔,试图爬出竞技场。这才是真正的幽默表演。” 丹妮不乐意。“我不许这样。” “温柔的女王啊,您不会让您的人民失望吧。” “你对我发誓战士都是成年人,且自愿为金子和荣耀以命相搏。这些侏儒不会自愿用木剑对决狮子。马上叫停。马上。” 国王嘴唇紧抿。有一瞬间,丹妮觉得他温和的双眼里闪过一丝怒火。“遵命。”西茨达拉示意竞技场主,“别放狮子。”场主握着鞭子小跑过来后,西茨达拉说。 “圣主,一头都不放?那还有什么乐趣?” “我的女王有令,不许伤害侏儒。” “观众会不满的。” “那就让巴尔塞娜上场,平息不满。” “圣上明鉴。”场主甩响鞭子,高喊命令。两名侏儒及他们的猪和狗一起被赶下场,观众发出不满的嘘声,朝他们扔石头和烂水果。 待到黑发巴尔塞娜大步走上沙地,人们又欢呼起来。她是个高大的黑肤女人,除了腰布和凉鞋全身赤裸,虽然年届三十,动作仍有黑豹般的致命优雅。“巴尔塞娜深受大众喜爱。”西茨达拉说。整座竞技场已被膨胀的欢呼声淹没,“她是我见过最勇敢的女人。” 壮汉贝沃斯说:“和女孩打算不得勇敢,和壮汉贝沃斯打才是真勇士。” “她今天的对手是一头野猪。”西茨达拉说。 是啊,丹妮心想,因为无论你花多少钱,也找不到一个女人做她对手。“她用的大概不是木剑吧?” 这头野猪是个庞然大物,獠牙有成人前臂那么长,小眼睛火气冲天。丹妮不知杀死劳勃·拜拉席恩那头猪是否也如此凶残。恐怖的生物,恐怖的死亡。刹那间,她几乎为篡夺者感到悲伤。 “巴尔塞娜身手敏捷。”瑞茨纳克说,“她将与野猪共舞,圣主,并在它擦身而过时下刀切割。您会欣赏到野猪倒下前全身浴血的盛景。” 开局正如他描述。野猪向前冲刺,巴尔塞娜旋身避开,兵刃在阳光下泛着寒光。“她需要一支长矛,”巴尔塞娜飞身避开野兽的第二次冲刺时,巴利斯坦爵士说,“否则打不过野猪。”他听起来就跟达里奥常说的一样,像个苛责的老祖父。 巴尔塞娜的兵刃开始见红,但野猪也停下脚步。它比公牛聪明,丹妮发现,它不会再盲目冲刺了。巴尔塞娜也意识到这点,于是她喊叫着,主动靠近野猪,匕首在双手抛来接去。野猪向后退却,她咒骂着砍它鼻子,试图激怒它……她成功了,但这回跳迟了半瞬,结果獠牙在她左腿开了一道从膝盖到裆下的大口子。 三万只喉咙同声悲叹。巴尔塞娜丢掉匕首,压住腿上的伤口,想要跳开逃走。她没走出两步,野猪再度冲刺。丹妮别开脸。“这够勇敢吗?”当一声尖叫响彻沙地时,她问壮汉贝沃斯。 “挑战野猪十分勇敢,但叫这么大声就不勇敢了。她叫得壮汉贝沃斯耳朵疼,”太监揉着大肚子,上面的白色旧疤纵横交错,“肚子也疼。” 野猪把嘴拱进巴尔塞娜肚子里,要拽出内脏。这气味让女王难以承受。热气、苍蝇、人群的叫嚷……我没法呼吸。她扯开面纱,任其飘走,又开始脱托卡长袍。她解丝袍时,珍珠流苏发出轻柔的撞击声。 “卡丽熙?”伊丽问,“您在做什么?” “摘兔耳朵。”十几名手握捕猪矛的人跑到沙地上,将野猪从尸体旁赶开,赶回兽栏。竞技场主也在其中,手握一把倒刺长鞭。当他向野猪挥鞭时,女王站了起来。“巴利斯坦爵士,能否护送我回宫?” 西茨达拉迷惑不解。“还有很多节目呢。包括另一场滑稽比武,六个老女人打斗,外加三场决斗,最后压轴的是贝拉科沃和格鲁尔!” “贝拉科沃一定会赢,”伊丽宣称,“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姬琪则说,“贝拉科沃一定会死。” “要么这个死,要么那个死,”丹妮说,“活下来的总有一天也会被杀。重开竞技场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 “壮汉贝沃斯吃多了蝗虫。”贝沃斯的棕色大脸一副想吐的表情,“壮汉贝沃斯要牛奶。” 西茨达拉没理太监。“圣主,弥林人来此庆祝我们结合。您听到了欢呼,您不能辜负他们的爱戴。” “他们为我的兔耳朵欢呼,不是为我。丈夫,带我离开这个屠宰场。”她听到野猪的鼻息,持矛人的呼喝,场主皮鞭炸响。 “甜美的女王啊,现在不行。再待一会儿吧,再看一场滑稽比武和一场决斗。您只需闭上眼睛,没有人会发现。他们会盯着贝拉科沃和格鲁尔。现在若是——” 一片阴影掠过他的脸。 骚动和叫喊都停住了。一万个声音归于沉寂。每双眼睛都望向天空。暖风拂过丹妮的脸庞,透过怦怦心跳,她听见翅膀扇动。两名矛兵迅速逃走,场主却僵在原地。野猪回去继续拱食巴尔塞娜。壮汉贝沃斯哀号一声,滚下座位,跪倒在地。 魔龙在众人之上盘旋,他是烈日当中的黑影。他一身黑鳞,双眼、犄角和脊背棘片是血红色。卓耿一直是三头龙中最大的,野外生活让他愈加伟岸,现在他翼展足有二十尺,色如黑玉。他掠过沙地上空时扇了下翅膀,好似一声霹雳。野猪抬起头,喷着鼻息……随后黑红夹杂的火焰吞没了他。三十尺外,丹妮也能感到熊熊热浪。野兽濒死的惨叫几乎和人一样。卓耿落在尸体旁,爪子陷进冒烟的肉。他开始进食,也不管那是巴尔塞娜还是野猪。 “噢,众神啊,”瑞茨纳克哀号,“他在吃她!”总管捂住嘴,壮汉贝沃斯吐得稀里哗啦,西茨达拉·佐·洛拉克白皙的长脸上闪过古怪的神色——混合恐惧、贪欲和欣喜若狂——他舔了舔嘴唇。丹妮看见帕尔家的人涌上台阶,一边抓紧托卡长袍,却又在匆忙中被流苏绊倒。其他人纷纷跟进。有人跑了起来,你推我搡。但更多人呆坐原地。 一个男人想当英雄。 他是驱赶野猪回栏的矛兵之一,大抵喝多了,抑或发了疯,也可能旁观时爱上了黑发巴尔塞娜,甚至听过女孩哈茨雅的传言。再或者,他只想名留千古。只见他手握捕猪矛,向前冲去,脚下扬起红沙。周围座位中喊叫连连。卓耿抬起头,鲜血从齿间滴下。英雄跳上魔龙的脊,把铁矛尖刺入那鳞片覆盖的、长长的龙颈后端。 丹妮和卓耿齐声尖叫。 英雄全身压向长矛,矛尖刺得更深。卓耿弓起身,痛苦地嘶吼,尾巴四下抽打,头伸向长颈后端,黑色的翅膀完全展开。屠龙者一个失足,跌倒在沙地上。他挣扎着想起来,却被龙牙狠狠咬住前臂。“不!”人们只来得及喊出一个词,卓耿已拧下他胳膊,像狗甩老鼠一样甩开。 “杀了他,”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命令其他矛兵,“杀了那野兽!” 巴利斯坦爵士紧紧抓住她。“别看,陛下!” “放开我!”丹妮挣开他的手。翻过栏杆时,世界运转似乎变慢了,然后她落在竞技场中,掉了一只凉鞋。她开始奔跑,沙子挤进脚趾,温热粗糙。巴利斯坦爵士在她身后呼唤。“壮汉”贝沃斯还在吐。她跑得更快。 矛兵们也在跑。有人握着长矛冲向龙,其他人扔掉武器,一哄而散。英雄倒在沙地上痉挛,鲜红的血从他肩上血肉模糊的断桩喷出。长矛还留在龙背上,随着龙翼拍打而摇晃,伤口腾起烟雾。眼看矛兵逼近,龙喷出黑焰,吞没了其中两人。他尾巴横扫,将从后悄悄靠近的场主扫成两半。另一人试图刺龙眼,却被龙咬住,顿时开膛破肚。弥林人尖叫着,咒骂着,号叫着。丹妮听见有人跑向她。“卓耿。”她不顾一切地高喊,“卓耿!” 他转过头,齿间烟雾缭绕,血滴到地面,也化作缕缕青烟。他再次拍翅,掀起呛人的猩红沙暴。丹妮在这团火热的红云中跌跌撞撞,不住咳嗽。 他张开嘴。 “不。”她只来得及说出这个。不,不能吃我,你不认识我了吗?黑色的龙牙在离她脸庞只几寸的地方合上。他原本打算扯掉我的脑袋。沙子飞进眼里,她被场主的尸体绊倒,跌坐在地。 卓耿厉声咆哮。吼声充斥整座竞技场,熔炉般的热风席卷而来。黑龙鳞片覆盖的长颈伸向她,他张开嘴,她能看到黑齿间的碎骨焦肉。他的双眼好似熔岩。我在注视地狱,却不敢转头,她从未如此确定过一件事,如果我跑开,他就会烧死我,吃了我。维斯特洛的修士说世间有七层地狱和七重天堂,但七大王国和那里的诸神对她而言遥不可及。丹妮不晓得,如果死在这里,大草原的多斯拉克马神会不会将她召入群星间的卡拉萨,让她与她的日和星并排骑在夜晚的国度?抑或愤怒的吉斯众神会派鹰身女妖锁住她的灵魂,令她永堕苦海?卓耿朝她的脸咆哮,吐息足以烫伤肌肤。巴利斯坦·赛尔弥在她右边大喊:“我!我在这里!看这里!我!” 在卓耿闷燃的红色双眸中,丹妮看到自己的倒影。她太渺小、太脆弱、太无力又太恐惧。我不能让他看到我的恐惧。于是她在沙地上摸索,推开场主的尸体,抓到鞭子把柄。皮革温暖鲜活的触感让她鼓起一些勇气。卓耿再次咆哮,吼声差点让她扔掉鞭子。他的牙齿在她面前砰然合拢。 丹妮拿鞭子抽他。“不!”她尖叫,用尽全身力气甩鞭。龙头向后一闪。“不!”她再次尖叫。“不!”倒刺扫过龙鼻,卓耿挺起身躯,双翼遮天蔽日。丹妮挥鞭来回抽打他布满鳞片的肚皮,直到手臂酸痛。细长的龙脖像弓一样弯起,伴着长长一声嘶吼,他向下喷出黑焰。丹妮屈身避开,挥着皮鞭高喊:“不,不,不,坐下!”他回应的咆哮中充满恐惧和愤怒,以及痛苦。他翅膀扇了一下,两下…… ……然后收拢。魔龙发出最后一声嘶吼,肚子伏地。黑血从长矛刺破的伤口流出,滴在焦黑的沙地,化作烟雾。龙的血肉由火构成,她心想,我也一样。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跳上龙背,握住长矛拔出。矛尖半熔,铁头放出炙热的红光。丹妮扔开它,卓耿在下面扭动,积蓄力量,肌肉震颤。空中沙尘弥漫,丹妮无法观察,无法呼吸,无法思考。 黑色的翅膀雷鸣般展开,猩红沙地陡然被抛在脚下。 丹妮头晕目眩,不由得闭上眼睛。等她再睁眼,透过泪水和灰尘,她看到下方远处弥林人正涌上台阶,涌向街道。 长鞭仍在她手中。她轻敲卓耿的脖子,喊道:“上升!”她另一只手抓着鳞片,手指乱抠以寻找着力点。卓耿宽大的黑翼拍打着空气,丹妮感到大腿间魔龙的灼热。很好,她心想,很好,现在,现在,就这样,就这样,带着我,带着我,飞翔! 332.第332章 琼恩 巨人克星托蒙德个子不高,但诸神赋予他宽阔的胸膛和硕大的肚皮。他肺活量极大,因而曼斯·雷德称他为吹号者托蒙德。据说托蒙德的笑声足以震掉山巅的积雪,而他的怒吼可与长毛象的咆哮相提并论。 那天托蒙德不断大呼小叫。他怒吼、呼号,用拳头砸桌子,力道大得把满满一壶水掀翻倾倒。他手边一直放着一角杯蜜酒,因而他威胁时喷出的唾沫星子带着蜂蜜的甜腻。他说琼恩是懦夫、骗子、变色龙,骂他是黑心缺德的下跪之人,是强盗,是食腐乌鸦,指控琼恩想鸡奸自由民。他甚至两次把角杯朝琼恩的脑袋丢来——当然是喝光酒之后,托蒙德才不会浪费上好的蜜酒咧。琼恩全盘忍下侮辱,没提高声调,没以牙还牙,但也没从打算好的底线退让半步。 最终,随着下午的阴影在帐外越拉越长。巨人克星托蒙德——吹牛大王、吹号者,以及破冰人,也是雷拳托蒙德、雪熊之夫、红厅的蜜酒之王、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伸出手。“就这么定了,愿诸神原谅我。反正那些母亲绝不会。” 琼恩握住他伸出的手,脑海中闪过守夜人誓言。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他想给自己加上一句新的:我是打开城门、迎接敌军的守卫。他愿付出一切来证明自己判断正确,但他走得太远,无法回头了。“一言为定。”他说。 托蒙德的手劲能捏碎骨头,他这点没变,胡子也是老样子,但厚厚白胡子下的面庞消瘦多了,通红脸颊上皱纹也更深了。“曼斯有机会就该宰了你,”他一边尽力蹂躏琼恩的手,一边说,“金子换稀粥,男孩们换……这是血钱。当初我那好小哥是怎么了?” 他被人推选成总司令。“据说公平交易会让双方都不满。三天?” “如果我活得了那么久的话。我的人听到条款肯定会唾弃我。”托蒙德终于放开琼恩的手,“不出意外,你那帮乌鸦也会抱怨。我就知道,我杀的黑杂碎数不胜数。” “过了长城,你最好别大声谈论这些。” “哈!”托蒙德笑了。这点也没变,他还那么爱笑。“金玉良言,我可不想被乌鸦啄死。”他拍拍琼恩的背。“我的人都在长城内安居之后,我们会拿出点肉和蜜酒。在此以前……”野人拽下左臂的箍子,扔给琼恩,又把右臂的箍子摘下来。“定金。这是我爹的爹传给我爹,我爹又传给我的。现在是你的了,你个黑衣强盗。” 箍子由老黄金铸成,坚固沉重,刻有先民的古老符文。琼恩认识巨人克星托蒙德以来,他一直戴着它们,看起来跟胡子一样是他的一部分。“布拉佛斯人会把它们熔掉,这太可惜了。或许你该留着它们。” “不,我才不要听人说雷拳托蒙德逼自由民交出财宝,自己却一毛不拔。”他龇牙一笑,“我会留着老二上那个环,它可比这些小东西大得多,给你当项圈都够。” 琼恩忍不住大笑。“你真是一点没变。” “哦,我变了。”微笑像夏雪一样在他脸上迅速消融,“我不是红厅的我了。我见证了太多死亡,以及更糟的事。我儿子……”悲伤扭曲了托蒙德的脸,“多蒙德死于长城之战,他还没成人呢。是你那国王手下某位骑士干的,那杂种全身灰甲,盾牌上画着几只蛾子。我眼看着他砍翻我儿子,等我冲过去人都没了。而托温德……他害了风寒。他总是病恹恹,刚好了些,却一夜之间说走就走。最糟的是,没等我们察觉,他就变成那种白皮肤蓝眼睛的东西。我不得不亲自结果他。那太难了,琼恩。”他眼里闪着泪光,“说实话,他那时算不上是人。但他曾是我的小子,我爱他。” 琼恩把手搭在他肩上。“我很遗憾。” “你遗憾什么?又不是你干的。没错,你和我一样双手染满鲜血,但没有他的血。”托蒙德摇摇头,“我还有两个强壮的儿子。” “你女儿……?” “蒙妲。”提起这个托蒙德再度笑起来,“她让长矛里克做她丈夫,信不信由你。我得说,那小子老二比脑瓜好使,但对我女儿着实不错。我告诉他,要敢伤害我女儿,我就扯掉他老二,用来狠抽他一顿。”他又使劲拍了琼恩一掌,“你该回去了。再待下去,没准他们会以为我把你吃了。” “那就黎明,三天后的黎明。男孩们先来。” “你重复不下十遍了,乌鸦,别人会以为咱俩信不过咧。”他啐了一口,“好的,男孩们先来。长毛象得绕远路,你确保东海望接收它们,我确保不打仗,没人会冲向你那该死的门。他们会像小鸭子一样整齐有序、和蔼可亲地排好队,我就是鸭妈妈。哈!”托蒙德带琼恩出帐篷。 外面万里晴空。久违半月的太阳重新现身,照在矗立于南的长城上,闪着蓝白光芒。黑城堡的老人常说:长城比疯王伊里斯更情绪化,或者比女人还善变。多云的日子它看起来像块巨大的白色岩石,无月的夜晚它漆黑如煤块,暴风雪中它像个雪雕,而在这种天气,你不会把它认作冰块以外的任何东西。这种天气,长城跟修士的水晶一样闪烁,每道裂隙和缺口都被阳光点亮,如同一道冰封的彩虹在透明涟漪后流光溢彩。这种天气的长城壮丽辉煌。 托蒙德的长子站在马旁和皮革交流。自由民称他为高个托雷格,他虽只比皮革高一寸,却比他父亲高出一尺。身材魁梧、外号马儿的鼹鼠村男孩哈里士在火堆旁蜷成一团,背对那两人。琼恩只带他和皮革来谈判,因为人多会被认作胆怯,何况托蒙德真开杀戒的话,带二十人也没用。琼恩只需要白灵的保护,冰原狼能嗅出敌人,即便对方用微笑掩盖了恶意。 此刻白灵不在左近。琼恩摘下一只黑手套,两根手指放进嘴里吹口哨。“白灵!过来。” 头顶忽然传来拍翅声。莫尔蒙的乌鸦飞下老橡树的枝丫,落在琼恩的马鞍上。“玉米。”它尖叫,“玉米,玉米,玉米。” “你怎么跟来了?”琼恩想赶鸟儿,最后却抚了抚它的羽毛。乌鸦斜眼看着琼恩。“雪诺。”它嘀咕道,一边心领神会地点点头。白灵从两棵树间蹿出,瓦迩走在他旁边。 他们看起来就是一体。瓦迩全身白色:白羊毛马裤套漂白高筒皮靴,白熊皮斗篷在肩头用心树脸庞的别针别住,里面是骨针缝的白色上衣。她连呼吸都是白色……但双眼是蓝色,长辫子是深蜜色,双颊则被冻得通红。琼恩很久没见到这么可爱的人儿了。 “打算偷我的狼么?”他问。 “有何不可?若每个女人都有匹冰原狼,男人会温柔得多。哪怕他是只乌鸦。” “哈!”巨人克星托蒙德大笑,“别跟这位斗嘴,雪诺大人,她比你我机灵多了。记住,偷她得趁早哟,赶在托雷格醒悟之前。” 那白痴亚赛尔·佛罗伦怎么评价瓦迩来着?正当婚龄,模样也不错,丰乳肥臀,适合生养孩子。话是没错,但女野人和普通女人不一样,她能找到经验丰富的游骑兵找不到的托蒙德就是证明。她或许不是公主,但绝对配得上任何领主。 此路早已被琼恩亲手堵死。“托雷格大可去试,”他回答,“我发过誓。” “她才不在乎咧,是吧,丫头?” 瓦迩拍拍腰上长长的骨匕首。“乌鸦大人敢来,我的床夜夜欢迎。等我阉了他,守誓岂不更容易?” “哈!”托蒙德又笑了,“听见没,托雷格?离这位远点儿。我有一个女儿就够了,不用再来一个。”野人首领摇着头,钻回自己的帐篷。 琼恩挠着白灵耳根,托雷格帮瓦迩牵来马。她还骑着离开长城那日穆利找的灰色矮种马——毛发蓬乱,躯体健壮,瞎了一只眼。她打马转向长城,问:“小怪物长得如何?” “比你走时长大了一倍,哭声大了两倍。每当他想喝奶,打东海望都能听见他的哭号。”琼恩也跳上马背。 瓦迩与他并辔而行。“那么……我依约带回了托蒙德。现在呢?要我回牢房了?” “你的牢房被征用了,赛丽丝王后把国王塔占为己有。你记得哈丁塔吧?” “摇摇欲坠那个?” “它摇摇欲坠一百年了。我已把它的最顶层收拾出来,女士,房间比原来国王塔的还大,不过可能没原来舒适。毕竟没人叫它哈丁宫。” “对我来说,自由永远优先于舒适。” “你可在城堡内自由行动,遗憾的是我得提醒你,你仍是俘虏。我会保证你不受不速之客骚扰。看守哈丁塔的并非后党,而是我的人。旺旺也会睡在门厅。” “巨人做守卫?妲娜都不敢奢望。” 托蒙德的野人从搭在枯树下的帐篷和窝棚里注视他们经过。琼恩注意到女野人和能打仗的男野人的比例约是三比一,而孩子的数量和女人差不多。他们个个面黄肌瘦,眼窝深陷,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曼斯·雷德率自由民进攻长城时,驱赶着大群绵羊、山羊和猪,现在目光所及只剩长毛象。琼恩十分肯定,若非忌惮巨人的凶猛,长毛象也早被吃掉。它们的肉可不少啊。 琼恩还发现了疾病的迹象,这令他感到无法言说的焦虑。连托蒙德的人都病饿交加,跟随鼹鼠妈妈去艰难屯的几千人会是什么光景?卡特·派克很快会到达那里。若顺风顺水,他的舰队甚至已尽可能塞满自由民,向东海望返航了。 “你跟托蒙德谈得怎样?”瓦迩问。 “他要一年时间。接下来是最难的部分:我得说服我的人咽下我种的果,恐怕他们不会喜欢。” “我来帮你。” “你已经帮了。你给我带来了托蒙德。” “我能做更多。” 何乐不为呢?琼恩心想,他们认定她是公主。瓦迩很有派头,骑起马来好像是在马背上出生。她是一位战士公主,他评判,而非那种坐在高塔里、只会梳梳头发、等待骑士拯救的孱弱生物。“我必须向王后报告这份协议。”他道,“若你肯屈膝,便可跟我同去。”他不能在开口之前就冒犯王后陛下。 “下跪时能哈哈大笑么?” “最好不要,这绝非儿戏。你我人民之间仇恨已深,血流成河。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少数愿意承认野人属于王国的人,我需要他的王后支持我的作为。” 瓦迩脸上戏谑的笑容消失了。“我保证,雪诺大人,在你的王后面前,我会表现得体、有个公主的样子。” 她不是我的王后,他本想回答。说实话,我真希望她早点离开——若诸神慈悲,她最好把梅丽珊卓一并带走。 剩下的路程他们一言未发,白灵小跑着跟在后面。莫尔蒙的乌鸦一直随他们飞到城门,在他们下马时飞上去了。马儿举火把走在前,照亮冰窟隧道里的路。 琼恩一行出现在长城之南时,一小群黑衣兄弟已等在大门旁,其中包括御林的乌尔马。这位老箭手代表其他人上前发言:“无意冒犯,大人,但孩子们都很好奇。结果是和平,大人?还是铁和血?” “和平。”琼恩·雪诺回答,“三天后,巨人克星托蒙德会带着他的人,以朋友而非敌人的身份穿过长城。其中有些甚至会加入我们,成为我们的弟兄。我们当与他们和平共处。现在回岗位上去。”琼恩把缰绳交给纱丁。“我要去见赛丽丝王后。”若不立刻觐见,王后必定视之为轻慢。“之后要写几封信,把羊皮纸、鹅毛笔和一瓶学士的墨汁送到我房间。办完后召集马尔锡、亚威克、赛勒达修士和克莱达斯。”赛勒达铁定半醉半醒,克莱达斯算不上学士,但他只能用他们。在山姆回来之前。“以及北方人,菲林特和诺瑞。皮革,你也来。” “哈布在烤洋葱派。”纱丁说,“是叫他们和您共进晚餐么?” 琼恩考虑了一下。“不,让他们在日落时去长城顶上见我。”他转向瓦迩,“女士,乐意的话,请随我来。” “乌鸦下令,俘虏遵从。”她玩笑般地说,“要哪个男人见你的王后时瘫倒在地,她铁定暴跳如雷吧?对了,我是不是该弄身锁甲换掉羊毛毛皮?这些衣服是妲娜送的,我可不想溅一身血。” “如果言语能见血,你倒是有理由担心。我觉得你现在这样就很安全,女士。” 他们沿成堆的脏雪间铲出的小路走向国王塔。“听说你的王后有一大把黑胡子。” 琼恩知道自己不该笑,但没忍住。“只是胡楂。很柔软的那种,甚至能数得清。” “真让人失望。” 赛丽丝·拜拉席恩热衷于发号施令,却似乎并不急于离开舒适的黑城堡前往阴森的长夜堡。她当然安排了守卫——四人守在门口,两名站在门外阶梯上,两人站在门内火盆旁。守卫队长是国王山的派崔克爵士,他身穿蓝白银的全套骑士服装,披风上绘满五角星。看到瓦迩,骑士单膝跪下,吻了她的手套。“您比传闻中更美,公主殿下,”他表示,“王后无数次称颂您的美貌。” “真稀奇,她跟我一面也没见过。”瓦迩拍拍派崔克爵士的头,“请起,下跪爵士。请起,请起。”她像在逗狗。 琼恩尽全力忍住笑。他板着脸对骑士说要拜见王后,派崔克爵士便派一名士兵跑上楼,询问王后陛下是否愿意接见。“不过狼必须留下。”派崔克坚持。 琼恩毫不意外。冰原狼几乎和温旺·威格·温旺·铎迩·温旺一样让赛丽丝王后紧张。“白灵,坐下。” 进门时,王后正在炉火边缝纫,她的弄臣跟着旁人听不见的音律跳舞,鹿角上的牛铃铛叮当作响。“乌鸦啊,乌鸦啊,”补丁脸看到琼恩后唱道,“海底下,乌鸦白如雪哟,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希琳公主蜷在窗边座位,拉起斗篷兜帽,遮住灰鳞病在脸上留下的可怕疤痕。 琼恩十分庆幸梅丽珊卓不在。他知道自己迟早要面对红袍女祭司,但最好是王后不在场时。“陛下。”他单膝跪地,瓦迩也效仿。 赛丽丝王后将织品放到一旁。“请起。” “陛下,请允许我向您介绍瓦迩女士,她姐姐妲娜是——” “——那个夜夜啼哭、让人不得安枕的婴儿的母亲。我知道她,雪诺大人。”王后一喷鼻息,“你该庆幸的是她赶在我王夫回来之前返回了,否则你要倒霉,倒大霉。” “你就是野人公主吗?”希琳问瓦迩。 “是有人这样称呼我。”瓦迩道,“我姐姐是塞外之王曼斯·雷德的妻子,死于生产。” “我也是公主,”希琳告诉她,“但我没有姐妹,只有个出海的堂兄。他是个私生子,可我喜欢他。” “说真的,希琳,”她母亲招呼她,“总司令大人决不是来打听劳勃的野娃的。补丁脸,好好表现,陪公主回房。” 弄臣晃着帽子上的铃铛。“走啰,走啰,”他唱道,“跟我去海底下啰,走啰,走啰,走啰。”他拽住小公主的一只手,蹦跳着拉她离开房间。 琼恩道:“陛下,自由民首领答应了我的条件。” 赛丽丝王后难以察觉地点点头。“为这帮野蛮人提供避难所是我王夫的心愿。只要他们维护王国的和平,遵守王国的律法,王国就欢迎他们。”她噘起嘴唇,“听说他们带来很多巨人。” 瓦迩答道:“差不多有两百个,陛下,外加八十多头长毛象。” 王后打个冷战。“真可怕。”琼恩不知她指长毛象还是巨人,“好歹这些野兽能助我王夫冲锋陷阵。” “或许吧,陛下。”琼恩说,“但长毛象太大,过不了大门。” “大门不能拓宽吗?” “我觉得,这样……这样不妥。” 赛丽丝嗤笑一声。“你说怎样就怎样吧,当然你更了解这些了。那你打算把野人安置在哪儿呢?鼹鼠村肯定不够大……他们共有多少?” “共有四千,陛下。他们会协防我们废弃的堡垒,以便更好地守卫长城。” “据我所知那些堡垒都是废墟,一片荒芜,阴森冷清,比碎石堆好不了多少。在东海望,有人说那些地方是老鼠和蜘蛛的乐园。” 蜘蛛早冻死了,琼恩心想,老鼠则是入冬后的美味。“说的没错,陛下……但废墟至少能遮风挡雪,而长城是面对异鬼的屏障。” “看来你深思熟虑过了,雪诺大人。我相信,史坦尼斯国王胜利而归后会满意的。” 如果他回得来的话。“当然,”王后续道,“野人必须先承认史坦尼斯为王,并拜拉赫洛为真主。” 终于来了。狭路相逢,无可回避。“陛下,恕我直言,协议里没这条。” 王后脸一沉。“太失策了。”她声音里才有的一点温和瞬间消失不见。 “自由民从不下跪。”瓦迩告诉她。 “他们必须下跪。”王后毫不退让。 “若您执意如此,陛下,我们一有机会便会起义,”瓦迩信誓旦旦,“不自由毋宁死。” 王后抿紧嘴唇,下颌微颤。“你太无礼了。不过你是个野人,我们得给你找个丈夫好好管教管教。”王后转头盯着琼恩,“我不同意这份协议,总司令,我王夫也不会同意。当然,你我都清楚我无法阻止你打开大门,但我保证国王归来后会问罪于你。现在收回成命还来得及。” “陛下。”琼恩再次下跪,瓦迩则一动未动,“很抱歉,我的行为让您失望了,但我只是尽力做出最佳选择。我可以退下么?” “走吧。马上走。” 刚到塔外,远离后党人士,瓦迩就怒冲冲地抱怨:“你骗我,她下巴的胡子比我两腿间的毛还多。还有她女儿……那张脸……” “灰鳞病。” “我们管那叫灰死病。” “孩子染上不一定致命。” “在塞外是致命的。对付这个我们一般用毒芹,当然枕头刀子见效更快。要我生出这么个可怜孩子,早给她慈悲了。” 琼恩没见过瓦迩的这一面。“希琳公主是王后唯一的孩子。” “我同情她俩,但这孩子不干净。” “若史坦尼斯赢得战争,希琳就是铁王座的继承人。” “我同情七大王国。” “学士说灰鳞病不会——” “学士相信自己想相信的,森林女巫才知道真相!灰死病会潜伏起来,伺机再发。那孩子不干净!” “她是个甜美的女孩。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瓦迩拽住他胳膊,“怪物和他奶妈得离开这里,你不能让他和那个死女孩待在一座塔。” 琼恩甩开她的手。“她没死。” “她死了。她母亲看不到,你也看不到,但死亡盘旋在她身上。”她从他身边退开,又转身停下,“我为你带来了巨人克星托蒙德,你得把怪物给我。” “如果能做到的话。” “给我,你欠我人情,琼恩·雪诺。” 琼恩看着她大步离开。她错了,肯定错了。灰鳞病不像她说的那么致命,不会杀死孩子。 日已西斜,白灵又跑了。我想要一杯香料热酒。两杯更好。但这只能押后。他还要面对敌人,最棘手的敌人——兄弟们。 皮革在吊笼旁等他,两人一同进去。笼子升高,风力渐强。五十尺时,沉重的铁笼开始随风摇摆,不时刮在长城上,震落细碎的冰晶,如雨点在阳光中闪耀飞舞。很快他们高过了城堡最高的塔楼。四百尺时,狂风长出了利齿,有力地撕咬着他们的黑斗篷,令其呼呼地拍打铁栏。到了七百尺,狂风几近将他咬穿。长城是我的,绞盘手拉近铁笼时,琼恩提醒自己,至少这两天还是。 琼恩跳到冰面上,谢过绞盘手,又朝持矛站岗的两名哨兵点头致意。他们都把羊毛兜帽拉得严严实实,只露出眼睛,但琼恩还是认出是泰和欧文——泰有一头及背的油腻乱发,欧文腰上的剑鞘会塞满香肠。他本应从站姿就认出他们。好的统帅必须了解部下,在临冬城,父亲有一回教导他和罗柏。 琼恩走到长城边缘,俯视曼斯·雷德的大军覆灭的战场。不知曼斯身在何方。他找到你了么,小妹?还是说这是他金蝉脱壳的借口? 他与艾莉亚一别经年,她现在长成什么样了?他还认得出来吗?捣蛋鬼艾莉亚,脸上脏兮兮。他要密肯给她打的小剑,她还留着吗?用剑的尖端去刺敌人,他教导她。关于拉姆斯·雪诺的传言哪怕有一半是真,艾莉亚就该在新婚之夜这么做。请带她回家,曼斯。我从梅丽珊卓的魔掌下救走了你儿子,我还要拯救四千个自由民,而你只需用一个小女孩作报答。 北方的鬼影森林中,下午的阴影在蔓延。西方天空一片血红,东方明星乍现。琼恩·雪诺握剑的手开开合合,忆起所失种种。山姆,你这可爱的傻胖子。你把我推成总司令,真是个残忍的玩笑。总司令没有朋友。 “雪诺大人?”皮革道,“笼子又上来了。” “我听到了。”琼恩从边缘退回。 最先上来的是菲林特和诺瑞氏族的首领,裹着皮毛,带着武器。诺瑞大人像只老狐狸——皱巴巴的,看似弱不禁风,但目光矍铄,动作轻快。托根亨·菲林特比诺瑞大人矮半头,却有其两倍重——他矮胖粗鲁,指节泛红、血管纠结的手掌大如火腿。他重重地倚着一根黑刺李手杖,蹒跚地走过冰面。接着上来的是裹熊皮的波文·马尔锡。然后是奥赛尔·亚威克。最后是半醉半醒的赛勒达修士。 “一起走走。”琼恩吩咐众人。于是他们沿长城西行,踩在铺满碎石的路上,迎着夕阳而去。离开温暖的小屋五十码后,琼恩开口:“你们知道我为何召集你们。三天后的黎明,我们将打开城门迎接托蒙德和他的部众,为此要做很多准备工作。” 众人以沉默回应他的宣言。最先开口的是奥赛尔·亚威克:“总司令大人,这意味着好几千——” “——骨瘦如柴的野人,饥肠辘辘,疲惫不堪,背井离乡。”琼恩指向他们的营火,“他们就在那儿。托蒙德说有四千人。” “从营火判断,只有三千。”波文·马尔锡就是为数数而生的,“据报,随森林女巫去艰难屯的人数是这的两倍。此外,丹尼斯爵士来信称影子塔外的山上有一大片营地……” 琼恩没否认。“托蒙德说哭泣者打算再攻打头骨桥。” 老石榴摸摸伤疤。那伤疤是哭泣者上次攻打头骨桥、强闯大峡谷时留下的。“总司令大人显然不会让这……这恶魔也过来吧?” “我不想,”琼恩没忘记哭泣者留给自己的那些双眼浴血的人头。黑杰克布尔威、毛人哈尔、灰羽加尔斯。我无法为他们报仇,但我不会忘记他们。“但很遗憾,大人,他会过来。我们没法在自由民里挑拣,规定这个能过来那个不能过来。和平,意味着对所有人的和平。” 诺瑞大人清清嗓子,啐了一口。“你怎不跟贪狼和食腐乌鸦和平共处咧?” “我的地牢里很和平,”老菲林特嘟囔,“把哭泣者交给我。” “他杀了多少游骑兵?”奥赛尔·亚威克质问,“奸淫掳掠了多少妇女?” “我家就有三个,”老菲林特说,“带不走的女孩他就弄瞎。” “披上黑衣,罪行勾销。”琼恩强调,“想要自由民与我们并肩作战,我们必须像宽恕自己那样,宽恕他们的罪行。” “哭泣者不会发誓,”亚威克坚持,“也不会披上黑衣。连其他掠袭者也不信任他。” “用人无须信任。”否则我能用你们中的谁?“我们需要哭泣者这样的家伙。谁比野人更了解塞外?谁比跟敌人战斗过的人更了解敌人?” “哭泣者只了解烧杀抢掠。”亚威克说。 “野人一旦过了长城,数量便是我们的三倍。”波文·马尔锡开口,“这还只算托蒙德一部。加上哭泣者的人和艰难屯那些,他们一晚上就能灭掉守夜人。” “仅靠数量赢不了战争。你们没见过他们,半数人奄奄一息。” “我宁愿他们入土为安,”亚威克说,“如果大人乐意的话。” “我当然不乐意。”琼恩的声音和撕扯斗篷的风一样冰冷,“营地里还有孩子,成百上千的孩子。还有女人。” “矛妇。” “有些是。此外还有母亲和祖母,寡妇与少女……诸位,你们真的想判她们死刑么?” “弟兄们别吵了。”赛勒达修士说,“我们跪下,祈祷老妪为我们照亮智慧之路吧。” “雪诺大人,”诺瑞大人说,“你打算把野人安置在哪儿?该不是我的地界吧。” “是啊。”老菲林特声明,“你把他们安置在赠地,那是你自己犯傻,但如果他们乱跑,我会毫不犹豫取其首级。凛冬将至,我可喂不饱多余的嘴。” “野人会留在长城,”琼恩向他们保证,“我将选一座废弃堡垒来安置大部分野人。”守夜人已在冰痕城、长车楼、黑貂厅、灰卫堡和深湖居重新驻军。尽管这些堡垒人手严重短缺,但此外还有整整十座是无人看守的废墟。“那些拖妻带子的男人、孤女、十岁以下的孤儿、老妪、寡妇以及不想战斗的女人,都送去那里。矛妇派到长车楼加入她们姐妹的行列,单身男子送去我们重开的堡垒。愿意披上黑衣的留在此处,或派往东海望和影子塔。托蒙德将驻守橡木盾,我们可以就近监视。” 波文·马尔锡叹道:“就算他们不用剑杀我们,也会用嘴害死我们。请问总司令大人,如何供养托蒙德和他手下的几千人呢?” 琼恩早料到他会问。“通过东海望,我们用船购入食物,要多少买多少。从河间地、风暴地和艾林谷买,从多恩领、河湾地和狭海对岸的自由贸易城邦买。”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请问我们拿什么买?” 拿金子,布拉佛斯铁金库的金子,琼恩本该回答,但他说的却是:“我同意自由民留下毛皮兽皮,用于冬天御寒,剩下的财产都必须上缴。无论金银珠宝,玉石雕刻,任何值钱家当。我们用船把这些东西运过狭海,卖到自由贸易城邦。” “野人的家当。”诺瑞大人说,“够买一袋大麦了。哦,不,也许两袋吧。” “司令大人,为何不让野人也交出武器?”克莱达斯问。 “皮革”哈哈大笑。“因为自由民要跟你们并肩御敌啊。没武器怎么打?朝古灵精怪扔雪球,还是拿木棍戳咧?” 大多数野人的武器不比木棍强,琼恩暗想。木棒,石斧,槌子,尖头淬过火的矛,骨头、石头和龙晶做的匕首,柳条盾牌,骨甲,煮沸皮革。瑟恩人会冶炼青铜,“哭泣者”这样的掠袭者则会从尸体上扒钢剑、铁剑……但即便这些也很老旧了,长年累月的使用令其坑坑洼洼,锈迹斑斑。 “巨人克星托蒙德决不会缴械。”琼恩说,“他虽非哭泣者,但也不是懦夫。若我提出这等要求,免不了刀兵相见。” 诺瑞大人捻捻胡须。“雪诺大人,你说要将这些人安置在废弃的城堡,但你怎么留住他们?怎么阻止他们南下前往富饶温暖的地方?” “那是我们的地界。”老菲林特补充。 “托蒙德发过誓。他会与我们并肩作战,直到春天。哭泣者和其他首领也要发同样的誓,否则我不会让他们过来。” 老菲林特摇摇头。“他们会背叛我们。” “哭泣者的话一文不值。”奥赛尔·亚威克道。 “都是些不信神的野蛮人,”赛勒达修士认为,“就算在南方,人们也深知他们背信弃义。” 皮革双手抱胸。“记得下面那场仗么?我当时在另一边,知道吗?现在我穿了你们的黑衣,训练你们的菜鸟去杀人。有人会叫我变色龙,也许我确实是……但我不比你们这帮乌鸦更野蛮。我们有信仰,我们信仰的诸神和临冬城信仰的一样。” “那是长城建立之前就存在的北境诸神,”琼恩说,“托蒙德以他们之名起誓。他会信守诺言,我了解他,正如我了解曼斯·雷德。你们应该记得,我曾和他们一起行军。” “我没有忘。”总务长道。 是啊,琼恩心想,我不觉得你会忘。 “曼斯·雷德也发过誓。”马尔锡续道,“他发誓不娶妻,不生子,不戴宝冠,不争荣宠。结果他当了变色龙,把戒律全破坏,还集结起一支可怕的军队进攻王国,长城外这些人就是他大军的残余。” “他的剑早已断折。” “断剑可以重铸。断剑亦能杀戮。” “自由民目无法纪,藐视君王,”琼恩说,“但他们也爱自己的孩子。这点你承认吗?” “我们不担心孩子,我们担心的是孩子们的爹。” “我也是,所以才坚持要他们交出人质。”我不是你们以为的那种轻信的傻瓜……也不是半个野人,无论你们信不信。“我要他们交出一百个八到十六岁的男孩。每个首领和头目各提供一个儿子,其余的抽签决定。这些男孩将充当侍从和侍酒,解放我们的人手。他们中某些人有朝一日会披上黑衣,这不是没可能的。剩下的继续做人质,以确保父辈的忠诚。” 北方人面面相觑。“人质,”诺瑞大人沉吟道,“托蒙德答应了?” 不答应就只能坐视自己人死去。“他管这叫‘血钱’,”琼恩·雪诺说,“但他答应了。” “啊,这名字倒合适!”老菲林特的拐杖重重地敲在冰上,“临冬城也问我们要男孩,我们一直管那叫养子,但说穿了就是人质,双手奉上的抵押品。” “若是作父亲的忤逆了北境之王,”诺瑞大人说,“他们回家时就会少个头。孩子,你告诉我……如果你这些野人朋友背誓,你下得了手么?” 去问问杰诺斯·史林特。“巨人克星托蒙德不会挑战我的底线。诺瑞大人,在你眼中我或许只是个涉世不深的孩子,但我可是艾德·史塔克之子。” 总务长似乎还不满意。“你说这些男孩会当侍从。大人您不是想让他们接受武器训练吧?” 琼恩被激怒了。“不,先生,我想让他们去缝补内衣!他们当然会接受武器训练。他们要搅黄油、劈柴火、擦桌子、倒夜壶,送信……并在工作间隙学习使用矛、剑和长弓。” 马尔锡一下子涨得满脸通红。“司令大人恕我无礼,但这事没法回避。您的言行已近乎叛国。八千年来,守夜人的汉子坚守长城,抵御野人。现在您竟放他们进来,让他们住进我们的城堡,为他们提供衣食,教他们如何战斗。雪诺大人,需要我提醒您吗?您发过誓!” “我知道我的誓言。”琼恩复述,“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我的誓言是否和你的一样?” “如大人所说,一模一样。” “你确定我没记错分毫?你确定我没忘记如何讨好国王和他的律法,如何像守财奴一样攥紧每一寸土地和每一座废弃的堡垒?这部分誓言里有吗?”琼恩等待回答。无人开口。“我是守护王国的坚盾。请问诸位——野人不是人吗?非得等他们变成不是人的东西来跟王国作对吗?” 波文·马尔锡张开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他连脖子都涨得通红。 琼恩·雪诺转过身。残阳最后一缕余晖也开始暗淡,长城的裂隙由红变灰,由灰转黑,由奔涌的烈火变为玄冰的暗流。在长城之下,梅丽珊卓女士会燃起夜火,吟唱颂歌:光之王,守护吾等,因为长夜漫漫,处处险恶。 “凛冬将至,”琼恩最后打破尴尬的沉默,“白鬼随之而来。长城是阻挡它们的防线,长城正是为此而建……但长城需要人来守卫。今天的讨论到此为止。在大门打开前,我们有好多准备工作。托蒙德部众的衣食住行皆需准备。他的人有些得了病,需要医治。克莱达斯,病人就交给你,尽力多救几个。” 克莱达斯眨眨暗粉色眼睛。“尽我所能,琼恩。我是说,司令大人。” “备好所有的马车推车,以运送自由民去他们的新住处。奥赛尔,你来负责。” 亚威克愁眉苦脸。“是,司令大人。” “波文大人,你负责收取‘过路费’。金银琥珀、项圈、臂箍、项链,全都要分类清点,确保安全送到东海望。” “遵命,雪诺大人。”波文·马尔锡说。 冰雪,这是她的预言,还有黑暗中的匕首,鲜红的血冻硬了,兵刃寒光闪烁。想到这里,他握剑的手开开合合。 长城内外,冷风吹起。 333.第333章 瑟曦 一夜比一夜冷。 房里没壁炉,没火盆。唯一的窗户既高又窄,她看不出也挤不过——寒气却能丝丝渗入。瑟曦撕碎了他们给的第一条袍子,要求换回自己的衣服,却落得赤身裸体、瑟瑟发抖的下场。等他们拿来第二件,她迫不及待地套上,还接二连三道谢。 声音也从窗户飘进,这是太后了解外界的唯一途径。给她送饭的修女什么都不说。 她厌恶这种状态。詹姆应该赶来救她了,但她无从得知他抵达与否。瑟曦只希望他别蠢到扔下大军独自返回。对付大圣堂周围衣衫褴褛的穷人集会,每一把剑都不可或缺。 她问起孪生弟弟,看守她的人一字不答。她还问起洛拉斯爵士,百花骑士此前在攻占龙石岛城堡时受伤,奄奄一息。让他去死吧,瑟曦心想,让他快点死。这小子的死意味着御林铁卫会有空缺,那是她得救的机会。但修女们对洛拉斯·提利尔如同对詹姆一样守口如瓶。 科本大人是她最近唯一的访客。除此之外她的世界只剩四个活物:她自己以及三名虔诚而不知变通的狱卒。乌尼亚修女骨架大得像男人,双手生满老茧,面容平凡阴沉;莫勒修女有头僵硬的白发,充满恶意的小眼睛总在疑神疑鬼,皱巴巴的脸尖得像斧子;斯科娅修女腰粗身短,胸脯极其丰满,浑身橄榄色皮肤下散发出快要坏掉的牛奶的酸味。她们给她送来食物和水,清理她的夜壶,每隔几天把她的袍子拿去洗,在袍子送回之前,她都只能光着身子缩在薄毯下。有时斯科娅会给她念《七星圣经》或《祈祷之书》,但除此之外谁都不和她说话,不回答她的任何问题。 她憎恨蔑视这三个人,亦如她憎恨蔑视背叛她的人。 不忠的朋友,虚伪的仆从,诡称爱她至死不渝的男人,甚至包括她的血亲……全在她需要时弃她而去。懦夫奥斯尼·凯特布莱克被皮鞭吓破了胆,把应该带进坟墓的秘密全告诉了“大麻雀”,而他的哥哥们——瑟曦亲手提拔的街头混混——袖手旁观。她的海军上将奥雷恩·维水乘着她为他造的大帆船逃之夭夭。奥顿·玛瑞魏斯逃回长桌厅,一并带走了妻子坦妮娅——她可是太后在逆境中唯一忠诚的友伴。哈瑞斯·史威佛和派席尔国师对她不闻不问,还把王国拱手让给那些密谋陷害她的人。发誓守护王族的御林铁卫马林·特兰和柏洛斯·布劳恩不见踪影。口口声声说爱她的堂弟蓝赛尔,竟成了她的指控者之一。而她叔叔早在她想任命他为国王之手时就拒绝辅佐她。 还有詹姆…… 不,她不信,不信。詹姆一旦知道她遇难,会立刻回来。“立刻回来吧。”她在给他的信中写道,“帮助我,拯救我,我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立刻回来吧。”科本发誓会把这封信送到河间地弟弟的军中。可科本始终没回来。她觉得他可能死了,脑袋用枪插着、挂在城堡大门上;也可能被关在红堡下的黑牢里受苦,根本没送出信。太后上百次追问,但俘虏她的人什么都不肯透露。她唯一确定的,就是詹姆没把她救出去。 暂时没有,她安慰自己,但是快了。“大麻雀”跟那群婊子在他面前会屁滚尿流。 她憎恨无助的感觉。 她发出威胁,却只换来木然的脸和置若罔闻;她下达命令,但全是白费口舌;她呼吁圣母慈悲,试图唤起母性的同情,但这三名干瘪的修女肯定在宣誓时就把母性抛弃了;她施展魅力,温言细语,对所有侮辱都逆来顺受,但她们不为所动;她还承诺利诱,提出宽恕、荣誉、黄金和朝中地位等等,然而承诺就和威胁一样石沉大海。 她也祈祷。哦,她用力祈祷。既然他们要她做个虔诚的信徒,她就做足戏码。她像街上的妓女一样双膝跪地,不顾凯岩城女儿的骄傲。她祈祷获得解救,祈祷赢取自由,祈祷詹姆归来。她大声要求诸神证明她的清白,又轻声祝愿所有指控者立刻死于非命。她不断祈祷,直到双膝破皮流血,直到舌头僵直发胀,难以呼吸。在这间牢房,瑟曦想起了孩提时代学过的所有祷词,必要时还创造新祷词。她向圣母和少女祈祷,向天父和战士祈祷,向老妪和铁匠祈祷,甚至向陌客祈祷。任何神都可以。七神就像他们世间的信徒一样,对她充耳不闻。瑟曦说完了能说的话,献出自己的所有——除了眼泪。他们永远不会得到我的眼泪,她对自己说。 她憎恶虚弱的感觉。 若诸神能赐予她詹姆,或那神气活现的呆瓜劳勃的力量,她可以自己闯出去。噢,只需一把长剑和相应的技巧。她有一颗战士的心,但无知又恶毒的诸神却塞给她一具孱弱的女性身体。瑟曦试过抗争,却被修女们轻易制伏。她们人数太多,并且比看上去要强壮。这些丑陋的老女人,因为长年累月祈祷、擦洗以及拿棍子教训侍僧而变得和树根一样强壮。 她们从不让她休息。无论日夜,太后稍稍阖眼,就会有一名修女弄醒她,让她坦白罪行。她被控淫荡、通奸、叛国,甚至谋杀——奥斯尼·凯特布莱克供出在她授意下捂死了前任总主教。“我是来听你坦白通奸和谋杀罪行的,”乌尼亚修女摇醒瑟曦时吼道。莫勒修女则告诉她有罪所以无法入睡。“纯洁之人才能无忧无虑地安眠。忏悔罪行吧,你会像婴儿一样睡去。” 醒来,睡去,再醒来。每个夜晚都被老乞婆粗糙的手掌搅得支离破碎,每个夜晚都比前一夜更为寒冷残酷。猫头鹰时,狼时,夜莺时,月升月落,暮去晨临,时间像醉汉一样跌跌撞撞走过。什么时辰?哪一天?她在哪儿?是梦?是醒?得到的些许睡眠犹如剃刀,将仅存的理智寸寸割裂。日复一日,她觉得越来越迟钝,筋疲力尽,浑身发烫,全然不知在这贝勒大圣堂七座高塔之一的塔顶房间关了多久。我会在这里终老死去,她绝望地想。 瑟曦不允许这种事发生。她儿子需要她,王国需要她,无论冒多大风险,她也必须重获自由。即使她的世界六尺见方,只有一把夜壶、一张粗糙不平的搁板床、一条扎人的棕羊毛薄毯——那毯子和她的希望一样薄——她仍是泰温公爵的继承人,凯岩城的女儿。 失眠令瑟曦疲惫不堪,而每晚侵入塔顶房间的寒气让她瑟瑟发抖。她受到高烧和饥饿的轮番骚扰,最终明白自己必须忏悔。 那晚,当乌尼亚修女来摇醒她时,太后已跪在房里等了。“我有罪,”瑟曦说,声音含混不清,嘴唇皴裂带血。“我犯下许多重罪。我现在知道了。我怎会糊涂那么久?老妪高举金灯来到我面前,让沐浴圣光的我看清了路。我想清洁自己,从而获得赦免。求求您,好修女,求求您,带我去见总主教,让我忏悔诸多罪行。” “我会转告他,陛下。”乌尼亚修女道,“总主教大人会很欣慰。通过忏悔和真心改过,才能救赎我们不朽的灵魂。” 那一夜余下的时间,她们没再来打扰,她享受了久违的香甜安眠。猫头鹰时、狼时和夜莺时转瞬即逝,不留痕迹。她还做了一个完整的美梦,梦中詹姆成了她丈夫,他们的孩子也安然无恙。 次日清晨,太后几乎找回了自我。狱卒们来见她时,她把昨天的虔诚废话重复了一遍,倾诉自己多么坚定地要忏悔罪行,多么希望得到完全宽恕。 “很高兴听您这么说。”莫勒修女道。 “这将让您的灵魂如释重负。”斯科娅修女说,“忏悔后您就轻松了,陛下。” 陛下。简简单单两个字让她欣喜若狂。在她长长的监禁期,她的狱卒从未留意过基本的礼节。 “总主教大人等着您。”乌尼亚修女宣布。 瑟曦谦卑恭顺地低下头。“能允许我先沐浴么?我现在的样子恐怕不宜参见。” “总主教大人允许的话,您稍后可以梳洗。”乌尼亚修女说,“但您现在应当关心的是不朽灵魂的清洁,而非肉体的虚荣。” 三名修女带她走下塔楼阶梯,乌尼亚修女在前,莫勒修女和斯科娅修女在后,似乎生怕她逃跑。“很久没人造访我,”下楼时,瑟曦轻声低语,“国王还好么?这只是母亲担心孩子。” “陛下很健康,”斯科娅修女说,“且日夜有人细心保护。王后也一直伴其左右。” 我才是真正的王后!她吞下这句咆哮,微笑道:“这就好。托曼多爱她啊,我绝不相信对她那些可怕指控。”玛格丽·提利尔摆脱了淫荡、通奸和叛国指控?“已经审判过了?” “快了,”斯科娅修女说,“但她哥哥——” “安静。”乌尼亚修女转头怒视斯科娅修女,“你太多嘴多舌了,愚蠢的老女人,这些事我们不该谈论。” 斯科娅低头。“请原谅我。” 于是她们默默走完余下的路。 “大麻雀”在会客室中接见她。这是个简朴的七边形房间,每面石墙都刻有一张粗糙的七神脸孔,其表情和总主教一样阴沉严峻。瑟曦进门时,他正坐在粗糙的木桌后书写。瑟曦上次见到总主教乃是他逮捕囚禁她那日,前后对比,他毫无变化,仍是骨瘦如柴头发灰白,像没吃饱似的一脸苦相。他脸庞瘦削,棱角分明,眼神充满怀疑。他没穿前任的华丽长袍,套了件未经染色的羊毛制成的松垮外衣,一直垂到脚踝。“陛下,”他问候,“听说您想忏悔。” 瑟曦双膝跪下。“是的,总主教大人。老妪来到我梦中,高举金灯——” “毫无疑问。乌尼亚,你留下记录陛下的供词。斯科娅、莫勒,你们出去吧。”他双手指尖相对,同样的姿势瑟曦看父亲做过上千次。 乌尼亚修女在她身后坐下,展开一张羊皮纸,用学士墨汁蘸了鹅毛笔。瑟曦突然感到惊恐。“我忏悔之后,是否可以——” “对陛下的处置将视陛下的罪行而定。” 此人是不可动摇的,她再次意识到。她定了定神。“那么愿圣母慈悲。我忏悔,我在婚外出轨。” “跟谁?”总主教紧盯着她。 瑟曦听到身后乌尼亚的书写声,鹅毛笔轻柔地沙沙响。“我堂弟蓝赛尔·兰尼斯特,以及奥斯尼·凯特布莱克。”这两人都已坦白与她上过床,否认是徒劳的。“包括后者的哥哥。两个哥哥。”她无从知晓奥斯佛利和奥斯蒙说了什么,既然要忏悔,多交代点比较保险。“我并非为罪行开脱,总主教大人,但我那时委实孤单害怕。诸神带走了我的挚爱和保护者、劳勃国王,留下我孤身一人,被居心叵测的阴谋家、虚伪的朋友和企图谋害我孩子的叛徒包围。我不知该信任谁,所以……所以我用仅有的方法将凯特布莱克兄弟留在身边。” “用女性部位?” “用我的肉体。”她用一只颤抖的手捂住脸。放下时,双眼已噙满热泪。“是的,愿少女宽恕我。可那都是为了我的孩子、为了王国,那没带给我丝毫快乐。凯特布莱克兄弟……他们冷酷、残忍,对我很粗暴,但我有什么选择呢?托曼需要我信得过的人来保护。” “国王陛下由御林铁卫保护。” “他哥哥乔佛里在自己的婚宴上被谋杀时御林铁卫毫无作为。我亲眼看着一个儿子死于非命,怎能忍受再失去另一个?我有罪,我犯下诸多淫乱,但我都是为了托曼。宽恕我吧,总主教大人,若能保护我的孩子,我可以为君临里任何一个男人分开双腿。” “宽恕只能来自诸神。您为什么要和您堂弟——亦为您夫君的侍从——蓝赛尔爵士发生关系?您拉他上床也是为了赢得他的忠诚?” “蓝赛尔。”瑟曦犹豫了一下。小心,她告诉自己,蓝赛尔可能全招了。“蓝赛尔爱我。他是个半大孩子,但对我和我孩子的忠心毋庸置疑。” “可你还是引诱了他。” “我很孤独。”她哽咽着,“我失去了丈夫、儿子和父亲。我是摄政王太后,但太后也是女人,意志薄弱,容易诱惑……总主教大人想必能体察,即便最圣洁的修女也可能犯错。蓝赛尔给我慰藉,他温柔善良,而我需要依靠。我明白,这是个错误,但我无人可……女人需要被爱,需要男人在她身边,她……她……”她失声痛哭。 总主教无动于衷。他坐在原地,用冷酷的双眼盯着她,看她哭泣,犹如圣堂中的七神石雕。许久之后,她的泪终于流干,双眼哭得充血红肿,她觉得自己快晕了。 可“大麻雀”不肯善罢甘休。“这些只是普通罪行。”他说,“寡妇不能守贞是常事,而女人内心都很放荡,一有机会便会耍弄心机和美貌去驱使男人。只要你在劳勃国王陛下在世时没出轨,就算不得叛国。” “我从未,”她颤抖着低语,“我从未。我发誓。” 他不置可否。“针对陛下的其他指控,远比单纯的淫荡严重。您承认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爵士是您情人,而奥斯尼声称受您指使扼死了我的前任,他还坚称自己对玛格丽王后及其表亲们做了伪证,编造淫荡、通奸和叛国指控——同样,也是出于您的命令。” “不,”瑟曦说,“不对,我爱玛格丽胜过亲女儿。至于其他……我承认,我抱怨过前任总主教。他是提利昂的人,懦弱又腐化,乃是神圣教会的污点,对此总主教大人应当和我一样清楚。奥斯尼可能觉得杀他能取悦我,从这个角度看,我有连带责任……但谋杀罪?不可能,我绝对是无辜的。带我去圣堂,我会在公正的天父面前郑重发誓。” “到时候你会的。”总主教说,“您还被指控策划谋害夫君,亦则我们敬爱的已故国王劳勃一世。” 蓝赛尔说的,瑟曦心想。“劳勃死在野猪的獠牙下,难道我是易形者吗?还是狼灵?他们是不是还指控我杀害我可爱的长子乔佛里?” “不,只针对您丈夫。您否认这条?” “我否认。坚决否认。在诸神和世人面前,我否认。” 他点点头。“最后,也是最恶劣的,有人说您的孩子并非您与劳勃国王所生,而是通奸乱伦的孽种。” “史坦尼斯的无耻谰言,”瑟曦立刻回答,“无耻,无耻,太无耻。史坦尼斯妄图篡夺铁王座,为除掉哥哥的孩子们编造谎言。那封肮脏的信……根本是一派胡言。我坚决否认。” 总主教双手撑桌站起来。“很好。史坦尼斯大人背离七神真理,转而崇拜红色魔鬼,七大王国不接受他的异端。” 这差不多让她安了心。瑟曦点点头。 “即便如此,”主教大人续道,“这些可怕的指控也不能置之不理,王国必须知道真相。若陛下所言非虚,一场审判无疑能还您清白。” 还要审判?“我已经忏悔——” “——为某些罪行,是的,但其余您都否认了。审判会辨明真相。我会请求七神宽恕您所忏悔的罪行,并祈祷其他指控都是诬告。” 瑟曦缓缓起身。“谨遵总主教大人的英明见解。”她说,“但看在圣母慈悲的分上,能否稍作通融?我……我很久没见到我儿子了,请您……” 老人的眼睛像两片燧石。“您净化掉所有劣迹以前,不宜接近国王。但您已迈出回归正途的第一步,有鉴于此,我允许您接见其他人。每天一位。” 太后又哭了,这次的泪水是真的。“您太好心了。谢谢您。” “圣母慈悲,您应当感谢她。” 莫勒和斯科娅等着送她回塔楼房间,乌尼亚随后紧跟。“我们一直在为陛下祈祷。”莫勒修女边爬楼梯边说。“是的,”斯科娅修女附和,“您必定如释重负,有如婚礼清晨的新娘那么洁净清白。” 婚礼清晨我在和詹姆做爱,太后想起。“的确,”她说,“我如获新生,好似终于割掉了脓疮,久病初愈。我快飞起来了。”她想象一肘猛击在斯科娅修女脸上,令其滚下螺旋梯有多甜美。若诸神保佑,这老荡妇会撞上乌尼亚修女,把她也带下去。 “再次看到您的微笑真好。”斯科娅说。 “总主教大人允许我见客?” “是的,”乌尼亚修女道,“陛下想见谁,我们去送信。” 詹姆,我要见詹姆。但如果她的孪生弟弟返回了,怎可能不来见她?看来在弄清贝勒大圣堂外的局势前,最好先静候詹姆。“我叔叔,”她说,“凯冯·兰尼斯特爵士。他在城里么?” “他在。”乌尼亚修女回答,“摄政王已住进红堡。我们立刻通知他。” “谢谢。”瑟曦满腹思量。摄政王,是吗?动作好快。 谦卑悔悟之心远不止能净化灵魂。当晚,太后就搬到了两层楼下较大的房间,房间窗户能看到外面,床上还有暖和柔软的毯子。晚餐也不再是陈面包和燕麦粥,而包括一只烤鸡、一碗撒上碎核桃的新鲜蔬菜,以及黄油泡萝卜泥。当晚,是她被擒后第一次吃饱了睡觉,并无人打扰地一睡到天明。 叔叔和曙光一同到来。 房门打开时,瑟曦还在早餐,凯冯·兰尼斯特爵士踏步而入。“你们下去。”他吩咐她的狱卒们。于是乌尼亚修女带斯科娅和莫勒一同出去,关上门。太后站起来。 凯冯爵士比上次见面苍老了些。他身材高大,肩宽腰圆,沿厚实的下巴蓄了修剪整齐的金色胡须,但金色短发已在额上掉光。他披着厚实的深红羊毛披风,用黄金狮头别针别在一边肩膀。 “感谢你过来。”太后道。 叔叔眉头紧锁。“你最好坐下。有些事我必须告诉你——” 她不想坐。“你还生我的气,我听出来了。原谅我吧,叔叔,往你脸上泼酒是我不对,但——” “你以为我在乎一杯酒?蓝赛尔是我儿子,瑟曦,他是你堂弟。如果我生气,也是为这个。你本该照顾他,教导他,给他找个好姑娘成家立业。可你——” “我知道。我知道。”蓝赛尔对我的欲望远胜我对他的。我敢打赌,他现在还是。“我那时孤单脆弱。求您,噢,叔叔,求求您。看到您的脸真好,如此甜美的脸。我做过许多坏事,我知道,但您不能恨我。”她抱住他,亲吻他脸颊。“原谅我。原谅我。” 凯冯爵士任由瑟曦抱了一小会儿,才抬起手臂回应。他的拥抱短暂生硬。“够了,”他的声音仍然平静冷淡,“我原谅你。现在坐下。我有些坏消息,瑟曦。” 他的话吓到了她。“托曼出事了?天啊,天啊,我那么担心儿子,却没有谁肯告诉我一星半点。拜托,托曼还安然无恙吧?” “陛下很好。他时常问起你。”凯冯爵士双手搭在瑟曦肩上,推开一臂的距离。 “那么是詹姆?是詹姆么?” “不。詹姆还在河间地,某处。” “某处?”瑟曦不喜欢这答案。 “他拿下鸦树城,招安了布莱伍德,”叔叔续道,“却在回奔流城途中莫名失踪。据说跟一个女人跑了。” “女人?”瑟曦不可思议地盯着他,“什么女人?为什么?他们去哪儿?” “不知道,没有进一步消息。那可能是暮之星的女儿,布蕾妮小姐。” 她。太后想起塔斯之女。膀大腰圆的丑货,穿着男人的盔甲四处招摇。詹姆才不会为那种怪物抛弃我。乌鸦肯定没找到他,否则他早来了。 “我们接到了佣兵在南境各处登陆的报告。”凯冯爵士继续讲述,“塔斯,石阶列岛,风怒角……真不知史坦尼斯从哪儿弄钱雇的。我无力应付,在都城这边我没武力;梅斯·提利尔有兵,但他拒绝协助,除非先解决他女儿的问题。” 刽子手可以迅速解决玛格丽。瑟曦毫不关心史坦尼斯和他的佣兵。异鬼把他和提利尔一起抓走吧,他们互相残杀,王国欣欣向荣。“求您,叔叔,带我走。” “怎么带走?蛮干吗?”凯冯爵士走到窗边,皱眉盯着外头,“把圣地变成屠宰场?况且我无兵可调,精兵强将都跟你弟弟去奔流城了,来不及组建新军。”他转身面对她。“我和总主教大人谈过。在你赎罪前,他不会放你。” “我已经忏悔了。” “我说的是赎罪。在城中,游行——” “不。”她知道叔叔要说什么。她不想听。“绝不。下次你直接拒绝他。我是太后,不是码头边的妓女。” “你不会受伤害。没人能碰——” “不,”她更坚决地拒绝,“我宁愿去死。” 凯冯爵士不为所动。“你想死的话,很快就能如愿。总主教大人决定指控你弑君、弑神、乱伦和叛国。” “弑神?”她差点笑出来,“我何时杀过神?” “总主教是七神在世间的代言人,谋害他就是谋害神。”叔叔在她抗议前举起手,“多说无益,留到审判时发表意见吧。”他环视房间,脸上表情大有深意。 隔墙有耳。即便此时此刻,她也无法畅所欲言。她深吸一口气。“谁来审我?” “教会。”叔叔说,“除非你要求比武审判,那样得由一名御林铁卫的骑士代你出战。无论如何,你的统治已经结束,我会在托曼成年前担任摄政王。我已任命梅斯·提利尔为国王之手,派席尔大学士和哈瑞斯·史威佛爵士继续留在御前会议,派克斯特·雷德温接任海军上将,蓝道·塔利为裁判法官。” 两个提利尔的重臣。他把政府交给了她的敌人,交给了玛格丽王后的亲戚朋友。“玛格丽也受到指控,她和她那些小表亲们。为何麻雀们放过她,不放过我?” “因为蓝道·塔利带兵逼迫。事变后他立刻回师,在众诸侯中头一个赶到君临。提利尔家那些女孩仍会被指控,但总主教大人承认她们情节较轻。所有被指为王后情人的人都否认了控罪,甚或已撤回证词,除开你那残废歌手——而他看来疯了一半。有鉴于此,总主教把那些女孩交给塔利看管,塔利伯爵则郑重宣誓会带她们回来接受审判。” “那些证人呢?”太后问,“谁看管他们?” “奥斯尼·凯特布莱克和‘蓝诗人’还在这儿,在圣堂下面。雷德温家的双胞胎被无罪开释。‘竖琴手’哈米西死了。剩下的关在红堡地牢,由你的科本看管。” 科本,瑟曦心想,还好,她还剩下一根稻草。科本大人看管他们,科本大人会创造奇迹。以及恐怖,他是恐怖大师。 “还有别的消息,更糟的消息。你不坐?” “坐?”瑟曦摇摇头。能有什么更糟的?她被控叛国,小王后及其表亲们却像小鸟一样飞了。“说吧。什么事?” “是弥赛菈。我们收到多恩传来的噩耗。” “提利昂。”瑟曦立刻道。提利昂把她小女儿卖到多恩,瑟曦派巴隆·史文爵士去接她回家。多恩人都是毒蛇,马泰尔家族又最为狠毒。红毒蛇甚至代表小恶魔出战,而且差一点成功,差一点就能洗脱侏儒谋杀乔佛里的罪。“肯定是他。他一直躲在多恩,现在抓了我女儿。” 凯冯爵士第二次朝她皱眉。“弥赛菈遭到名为杰洛·戴恩的多恩骑士袭击。性命无忧,但受了伤。他砍伤她的脸,她……抱歉……她失去了一只耳朵。” “一只耳朵。”瑟曦惊恐地瞪着他。她只是个孩子,我宝贝的小公主。她那么漂亮。“他割下她耳朵。道朗亲王和他的多恩骑士们呢?他们在哪儿?连个小女孩儿都保护不了?亚历斯·奥克赫特呢?” “他以身殉职,据说戴恩砍倒了他。” 拂晓神剑就是戴恩家的,太后想起来,但他早死了,这个杰洛爵士是何方神圣,为何要伤她女儿?她实在想不通,除非……“提利昂在黑水河之战中失去了半个鼻子。砍伤她的脸,割她耳朵……一定是小恶魔卑鄙的手指在幕后操纵。” “道朗亲王半个字都没提及你弟弟,巴隆·史文信中也说弥赛菈将一切归咎于这个外号暗黑之星的杰洛·戴恩。” 她报以苦笑。“不论叫什么,反正他是我弟弟的爪牙。提利昂在多恩有很多朋友,这件事从头到尾都出于小恶魔的恶毒策划。当初是提利昂为弥赛菈和崔斯丹王子订婚,我终于明白缘由了。” “每个阴谋你都推给提利昂。” “他就是活在阴谋中的怪胎。他杀了乔佛里,杀了父亲,你以为他会到此为止?从前我害怕小恶魔潜伏在君临,策划伤害托曼,不料他先去了多恩,先对付弥赛菈。”瑟曦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必须在托曼身边保护他,御林铁卫就跟胸甲上的乳头一样没用。”她停在叔叔面前。“你说亚历斯爵士死了。” “被暗黑之星所杀,没错。” “死了,他死了,你确定?” “信中是这么说的。” “御林铁卫有了一个空缺,必须马上填补,以保护托曼。” “塔利伯爵列出了一长串优秀骑士,给你弟弟过目,但詹姆……” “国王可以直接授予白袍。托曼是个好孩子,告诉他名字,他会任命的。” “你要的骑士叫什么名字?” 她没想好答案。我的战士需要一个新名字,一张新脸孔。“科本知道,这件事请相信他。你我之间素有分歧,叔叔,但为了共同的血脉、为了你对我父亲的爱、为了托曼的将来、为了他那可怜的残废的姐姐,请按我说的去做。” “以我的名义会见科本大人,给他一件白袍,并告诉他:时机成熟了。” 334.第334章 女王铁卫 “你是女王的人,”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说,“国王希望上朝时身边由他自己人保护。” 我是女王的人。今天,明天,永远都是,直到我死,抑或她死。巴利斯坦·赛尔弥拒绝相信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死了。 这大概就是他被排斥的原因。西茨达拉将我们一个一个地剪除。壮汉贝沃斯在神庙里生死未卜,由蓝圣女们照料……但赛尔弥怀疑她们是想完成蜂蜜蝗虫未竟之事。圆颅大人斯卡拉茨被剥夺指挥权。无垢者撤回兵营。乔戈、达里奥·纳哈里斯、海军司令格罗莱和无垢者的队长“英雄”留在渊凯人那里当人质。阿戈、拉卡洛及女王的卡拉萨里的其他骑手被派往河对岸寻找失踪的女王。连弥桑黛都被撤换了——国王认为让小孩做传令官不合适,何况她曾是纳斯奴隶。现在轮到我。 曾几何时,巴利斯坦认为免职是荣誉的巨大污点。但那是维斯特洛,在弥林这个毒蛇坑,荣誉跟小丑身上的杂色衣一样可笑。他们互不信任,西茨达拉·佐·洛拉克或许是他女王的伴侣,但永不会成为他的国王,“若陛下要将我赶出朝堂……” “是‘我的明光’。”总管纠正,“不、不、不,你误会了。圣上要接见渊凯使团,商讨退兵事宜。他们可能会……呃……为那些被龙焰烧死的人索要赔偿。形势微妙啊,国王认为,让使团见到王座上的弥林国王由弥林战士保护着,这样比较妥当。相信你能理解,爵士先生。” 我完全理解你们的小盘算。“能否告诉我,陛下让谁贴身保护?” 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露出油滑的笑容。“都是敬爱圣上的好战士。巨人格鲁尔、克拉兹、斑猫、碎骨者贝拉科沃。全是英雄。” 全是竞技场的斗技士。巴利斯坦爵士毫不意外。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在王座上坐得不安生,弥林上次有国王是一千年前的事了,城内很多人——包括一些血统古老的贵族——认为自己更适合为王。城外渊凯人及其盟军、佣兵仍虎视眈眈,城内的鹰身女妖之子又蠢蠢欲动。 而国王的战士日益减少。西茨达拉处置灰虫子失策令他失去了无垢者。这位陛下让他的一位表亲指挥兽面军,另一位接管无垢者,但灰虫子通知国王说他们是自由民,只听从母亲的命令。说来兽面军也是一半自由民一半圆颅党,后者真正忠心的可能仍是斯卡拉茨·莫·坎塔克。竞技场斗技士是国王在强敌环伺的当前仅有的可靠护卫。 “愿他们保护陛下不受任何伤害。”巴利斯坦爵士平板地说。在君临,他就学会了隐藏感情。 “是‘圣主’。”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强调,“你的其他职责不变,爵士。若谈判破裂,明光仍希望由你率军抗敌。” 他至少有这点判断力。碎骨者贝拉科沃和巨人格鲁尔或能当西茨达拉的贴身护卫,但一想到让他们领军作战,老骑士就哑然失笑,“听凭陛下差遣。” “不是陛下。”总管指责他,“那是维斯特洛的叫法。要说圣主、明光和圣上。” 叫昏君还差不多,“如你所说。” 瑞茨纳克舔舔嘴唇。“该说的说完了。”油滑的微笑这次意味着逐客。巴利斯坦爵士转身离开,庆幸终于甩掉总管的香水味。男子汉应该有汗味,而非花香扑鼻。 弥林大金字塔底层到顶端共八百尺。总管的房间在第二层,女王和他的房间则在顶层。巴利斯坦爵士边爬阶梯边想:对我这个年纪的人来说,这段阶梯太长了。一般而言,为了女王,他每天都得在这段阶梯上往返五六次,膝盖和后腰的疼痛可以作证。迟早有一天,我会爬不动阶梯,他心想,这一天可能来得很快。在此之前,他至少得训练几名小伙子来替他为女王服务。等他们够格,我会亲自册封他们为骑士,赐予坐骑和黄金马刺。 寝宫寂静无声。西茨达拉没住在这,他更中意大金字塔中心、层层厚砖墙保护的房间。马札拉、米卡拉茨、挈萨及女王的其他小侍酒——实际是质子,不过赛尔弥和女王非常喜欢这些孩子,经常忽略他们的身份——已随国王离开,而伊丽、姬琪跟其他多斯拉克人一起被派遣出去。只有弥桑黛留下,犹如被弃的小鬼魂,游荡在金字塔最顶端的女王寝宫。 巴利斯坦爵士走到露台上。弥林的天空是新鲜尸体的颜色,晦暗苍白,压抑沉闷,一整块云层从地平线延伸到地平线。太阳隐匿在云墙之后,无人能见它沉没,亦如清晨无人见到它升起。夜晚相当闷热,汗津津、臭烘烘却没有一丝微风,令人窒息。三天来,积雨云团就这么盘桓不去,但一滴雨也未曾落下。暴雨将是纾解,清洗这座城市。 从这里他能看见四座低一些的金字塔、西面城墙及奴隶湾边渊凯人的营地。一股浓重的油烟从营地滚滚升起,宛如巨蛇。渊凯人在焚烧死者,爵士意识到,苍白母马踏过了他们的营地。尽管女王采取了诸多措施,瘟疫仍在城内城外扩散。弥林的市场已全部关闭,街道空无一人。西茨达拉国王准许竞技场继续开放,观众却很稀少。据说弥林人甚至开始回避圣恩神庙。 奴隶贩子会想法子将这个也归咎于丹妮莉丝,巴利斯坦爵士苦涩地想。他几乎能听到他们窃窃私语——伟主大人们、鹰身女妖之子、渊凯人异口同声地宣称他的女王死了。城里一半人相信这说法,只不过没人敢大声说出来。但我想很快会了。 巴利斯坦爵士只觉疲惫不堪,垂垂老矣。年华都消逝到哪去了?近来,每当他跪在一汪静池边喝水,总能看见陌生的面孔从池水深处盯着自己。鱼尾纹是何时爬上他淡蓝的眼睛周围?阳光般的头发又是何时转为雪白?在多年以前,老头,几十年前。 他在君临比武大会后受封骑士的场景恍如昨日。他仍记起伊耿国王将长剑放在他肩头,轻柔如少女的吻。他宣誓时磕磕巴巴。当晚宴会,他吃了多恩风味的火龙椒烤野猪排,辣得灼伤了嘴。整整四十七年后,这味道仍深藏在他记忆里,但他想破脑袋,也记不起十天前的晚餐是什么。煮狗肉吧,很可能,或其他污秽难吃的食物。 赛尔弥不止一次感叹命运无常,令他浪迹天涯。他是一名维斯特洛骑士,来自风暴之地与多恩边疆;他属于七大王国,而非闷热的奴隶湾。我是来带丹妮莉丝回家的。然而他辜负了她,一如辜负她的父兄。甚至劳勃,我也没能保护好他。 或许西茨达拉比他想象的精明。十年前,我会意识到丹妮莉丝的打算;十年前,我肯定能及时阻止她。然而那日她跳入竞技场,他却张皇失措,只会高喊她的名字,最后才徒劳地追赶她跑过染血沙地。我老迈迟钝了。难怪被纳哈里斯嘲笑为祖父爵士。那日换作达里奥在女王身边,会不会比我反应快?赛尔弥觉得自己知道答案——不愉快的答案。 他昨晚又梦到那日情形:贝沃斯跪倒在地,呕出胆汁和鲜血;西茨达拉催促众人屠龙;男男女女恐惧奔逃,在阶梯上争抢,互相踩踏,尖叫哭号;丹妮莉丝…… 她头发着火。她手持长鞭,大喊大叫,随后爬上龙背,飞了起来。魔龙展翅,带起漫天沙尘,模糊了巴利斯坦爵士的双眼,但隔着刺眼的泪水,他还是看到野兽飞出竞技场,巨大的黑翼拍在大门口的青铜战士肩上。 余下的事他后来才得知。门外人山人海,魔龙的气味让马匹惊恐人立,铁掌乱踢。小摊、辇舆统统被掀翻,人们互相推挤踩踏。长矛如雨,箭矢如蝗,有些射中了目标。卓耿在空中剧烈翻滚,伤口不断冒烟,而女孩死死趴在龙背上。 最后,魔龙喷火。 兽面军用去白天剩下的时间和大半个晚上来搜集尸体。最后确认死者为两百一十四人,伤者三倍于此。卓耿早已离开,高高地飞过斯卡札丹河,飞向北方。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踪影全无。有人发誓说她掉了下来,有人坚称魔龙将她带走吃掉了。他们都错了。 巴利斯坦爵士对龙的知识仅限于孩童故事,但他了解坦格利安家的人。丹妮莉丝在驾驭那条龙,就像古时伊耿驾驭贝勒里恩。 “她可能飞回家了。”他大声告诉自己。 “不,”有人在他身后轻声说,“她不会,爵士。她不会抛下我们独自回家。” 巴利斯坦爵士转身。“弥桑黛。孩子,你站这多久了?” “没多久。打扰到您的话,小人万分抱歉。”她犹豫了一下,“斯卡拉茨·莫·坎塔克想跟您谈谈。” “圆颅大人?你见过他?”这太鲁莽,太鲁莽了。女孩很聪明,肯定知道国王和斯卡拉茨早已势同水火。斯卡拉茨曾公开反对女王的婚姻,西茨达拉决不会忘,“他在这儿?金字塔里?” “他想来就来,行踪不定,爵士先生。” 没错,他能办到。“谁告诉你他想见我?” “一位兽面军,戴猫头鹰面具。” 他和你说话戴猫头鹰面具。他现在可能戴豺狼面具、老虎面具或树懒面具。巴利斯坦爵士打一开始就讨厌这些面具,现下犹有过之。正派人无须遮掩面容,可圆颅大人…… 他有什么计划?西茨达拉将兽面军指挥权交给表亲马格哈兹·佐·洛拉克后,任命斯卡拉茨为河道守护,管理所有渡船、挖泥船及斯卡札丹河沿岸五十里格的灌溉水渠。他称其为古老光荣的职位,圆颅大人却婉言谢绝,宁愿退隐在低矮的坎塔克金字塔。没有女王的保护,他来这里要冒极大风险。而若巴利斯坦爵士被人发现与他密谈,无疑也会招致怀疑。 巴利斯坦爵士不喜欢这种感觉:尔虞我诈、口是心非、勾心斗角。这些东西他只想留给八爪蜘蛛和小指头之流。巴利斯坦·赛尔弥不是书呆子,但他经常浏览白典,查阅前任的作为。其中有些当上英雄,另一些是弱者、骗子或懦夫,但大多只是凡人——比同辈敏捷强壮一些,剑盾技巧好一些,却难免成为骄傲、野心、淫欲、情爱、怒火与猜忌的牺牲品,仍会贪图财富、渴望权力,或犯下其他折磨凡人的罪孽。他们中的优秀者尚能克己复礼,履行职责,持剑而终;而那些堕落者…… 堕落者参与权力的游戏。“你能找到那个猫头鹰?”他问弥桑黛。 “小人可以试试,爵士。” “告诉他,我愿意……见我们的朋友……天黑以后,在马厩。”日落后,金字塔的大门将关闭上闩,彼时的马厩十分安静。“确定是同一个猫头鹰。”让别的兽面军掺和进来显然不合适。 “小人明白。”弥桑黛转身欲行,忽又停下,“据说渊凯人在城市周边架起弩炮,若卓耿返回,就用铁箭射他下来。” 巴利斯坦爵士也听说了,“射下空中的飞龙没那么容易。在维斯特洛,曾有很多人想击落伊耿和他的姐妹们,但都没成功。” 弥桑黛点点头,很难看出她是否真的安心了,“您觉得他们会找到她么,爵士?草原那么辽阔,龙飞过天空又不会留下痕迹。” “阿戈和拉卡洛是她血之血……况且谁比多斯拉克人更了解多斯拉克草原?”他挤挤女孩的肩膀,“只要她在那儿,他们就能找到。”只要她还活着。草原有很多卡奥,马王们麾下的卡拉萨有成千上万骑手。但女孩不需要听这些。“我知道你很爱她。我发誓会保护她安然无恙。” 这番话似乎让女孩安心不少。可言语就像风,巴利斯坦爵士心想,我不在她身边,又谈何保护? 巴利斯坦·赛尔弥这辈子见过太多国王。他出生在广受平民爱戴的伊耿五世——“不该成王的王”——统治的动荡年代,被国王亲手册封为骑士。二十三岁时,由于他曾在九铜板王之战中击杀凶暴的马里斯,伊耿之子杰赫里斯为他披上白袍。他穿着这件白袍,站在铁王座旁,亲眼目睹杰赫里斯之子伊里斯被疯狂所吞噬。他站在王座旁,倾听见证一切,却无动于衷。 不。这不公平。他履行了职责。有些夜里,巴利斯坦爵士会想如果他不那么严格要求自己会怎样。他曾在诸神与世人面前庄严宣誓,出于荣誉,他无法背誓……但侍奉伊里斯国王的最后几年,守誓变得越来越难。他见证了太多令他痛苦的往事,他不止一次怀疑自己双手究竟沾了多少鲜血。若他当年没潜入暮谷城,从达克林伯爵的地牢中救出伊里斯,或许国王就在泰温·兰尼斯特破城时一命呜呼。雷加王子顺理成章地坐上铁王座,或许足以拯救王国。暮谷城是他最光荣的时刻,现今回忆中却带着苦味。 他最难忘怀的是他辜负的人。杰赫里斯、伊里斯、劳勃,三位国王的死。雷加,他本应成为王中之王。伊莉亚公主和她的孩子们。伊耿只是个婴儿,雷妮丝喜欢玩小猫。死了,全死了,发誓保护他们的他却活着。现在又轮到丹妮莉丝,他光辉灿烂的小女王。她没事,我绝不相信她死了。 午后时光缓解了巴利斯坦爵士的焦虑。他到金字塔第三层的训练大厅去训练那些男孩,教授长剑盾牌、骑马挺枪的技艺……以及更重要的骑士精神,明确骑士和竞技场斗技士的区别。巴利斯坦爵士百年后,丹妮莉丝需要与她年纪相仿的护卫,他决定亲自为她调教。 由巴利斯坦爵士调教的男孩年龄从八岁到二十岁不等。最开始人数超过六十,但严苛的训练让部分孩子退出了,现在只剩不到一半,好在有几个大有前途的学生。无须守护国王,我便有更多时间投入训练,他一边想,一边巡视男孩们配对练习,用钝剑或圆头长矛互相攻打。他们很勇敢,出身虽低微,却有机会成为优秀的骑士。而且他们全心全意敬爱女王。若不是她,这些男孩都会在竞技场中送命。西茨达拉国王尽可以留着斗技士,丹妮莉丝女王将拥有骑士。 “举好盾!”他高喊,“让我看看你们劈砍。一起做。下,上,下,下,上,下……” 赛尔弥在女王的露台上吃了简单的晚餐,一边看夕阳落下。透过紫色暮光,他看到巨大的阶梯金字塔一个个燃起火,随后弥林的多彩砖块黯淡成灰,隐入黑暗。阴影在下方的街道小巷中汇聚成黑沼与黑河。薄暮中的城市一派宁静,甚至很美。这是瘟疫的缘故,并非真正的和平,老骑士喝掉最后一口葡萄酒。 赛尔弥不想引人注目,因而吃完晚餐后便换下宫廷服饰,用朴实无华的棕色兜帽旅行斗篷代替女王铁卫的白袍。他留下长剑和匕首。这可能是个陷阱。他不信任西茨达拉,更不信任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芬香的总管很可能设下圈套,赚他到隐秘地点,将他和斯卡拉茨一网打尽,控告他俩密谋叛国。若圆颅大人言及谋反,我别无选择,只能将其逮捕。西茨达拉是女王的伴侣,我虽不赞成这段婚姻,但职责所在,必须为他效劳。 是吗? 御林铁卫的首要职责是捍卫国王免遭伤害和威胁。白袍骑士还宣誓服从国王的命令,保守国王的秘密,在国王需要时提供建议,不需要时保持缄默,听凭国王差遣还要维护国王的名誉。严格来讲,御林铁卫是否保护其他人——即便王族——取决于国王的意愿。有些国王认为差遣御林铁卫去侍奉保护自己的王后、子女、兄弟姐妹乃至远近各路表亲是天经地义,甚至还派铁卫去保护爱人、情妇和私生子。另一些国王则倾向于用随从骑士和武士去干这些事,将七铁卫始终留在身边,永远侍奉左右。 若女王命我保护西茨达拉,除依令行事,我别无选择。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甚至未能组建一队完整的女王铁卫,谈何用铁卫去保护伴侣。曾几何时,听队长发号施令多么单纯,赛尔弥自省,当上队长之后,却难以决定何去何从。 终于走完最后一段阶梯,赛尔弥孤身一人站在点满火把的走廊里,周围是金字塔厚厚的砖墙。如他所料,大门已关闭上闩,四名兽面军守在门外,另四名守在门内。里面这四位都是老骑士见过的——戴野猪、熊、田鼠和狮身蝎尾兽面具的大块头。 “一切正常,爵士。”熊向他报告。 “继续保持。”众所周知,巴利斯坦爵士晚上会四处巡视,确保金字塔的安全。 金字塔深处,另有四名兽面军把守铁门,门内是锁着韦赛利昂和雷哥的深坑。火把下的面具闪闪发光——猿、公羊、狼和鳄鱼。 “喂过了?”巴利斯坦爵士问。 “喂过了,爵士,”猿回答,“各喂了一只绵羊。” 真不知道能顶多久?龙的体格与日俱增,胃口也是。 该去见圆颅大人了。巴利斯坦爵士穿过象群和女王的银马,向马厩后方走去。一头驴在他经过时嘶叫起来,还有几匹马被他灯笼的光线惊动。除此之外黑暗无声。 一个影子从空马栏中游出,变成一名兽面军,穿着黑色百褶战裙、胫甲和宽阔的胸甲。“你是猫?”巴利斯坦·赛尔弥看着兜帽下的黄铜面具问。圆颅大人指挥兽面军时常戴蛇头面具,盛气凌人而又令人畏惧。 “猫哪都能去,”面具下传来斯卡拉茨·莫·坎塔克熟悉的话音,“并且没人注意。” “如果西茨达拉知道你在这……” “谁会告诉他?马格哈兹?马格哈兹只知道我想让他知道的事。别忘了,兽面军还是我的。”圆颅大人的声音在面具下模糊不清,但赛尔弥听得出里面的怒意,“我找到投毒者了。” “谁?” “西茨达拉的糕点师。名字无关紧要,他只是个傀儡。鹰身女妖之子抓了他女儿,保证只要女王一死,就把她平安送回。贝沃斯和龙救了丹妮莉丝,但没人救那女孩。他们在深夜里把她砍成九块送回给父亲,因为她九岁。” “怎么回事?”巴利斯坦爵士疑惑不解,“鹰身女妖之子已停止杀戮。西茨达拉的和平——” “——是场泡影。不,起初不是。那时渊凯人害怕我们的女王,害怕无垢者,害怕魔龙——这片土地曾饱尝魔龙的蹂躏。亚克哈兹·佐·亚扎克熟读历史,他很清楚,西茨达拉也清楚。所以和平不是皆大欢喜吗?瞎子都能看出,丹妮莉丝想要和平,想得发疯。她本该进军阿斯塔波。”斯卡拉茨走近,“但此一时彼一时,竞技场事件成了转折点。现在丹妮莉丝失踪,亚克哈兹也呜呼哀哉,一群豺狼代替了老狮子。血胡子……他对和平没兴趣。还有最关键的,瓦兰提斯舰队已朝这里进发。” “瓦兰提斯?”赛尔弥握剑的手一阵酥麻。我们与渊凯签署了和平协议,瓦兰提斯却不包含在内。“你确定?” “千真万确。此事贤主大人们知道,他们的朋友——鹰身女妖之子、瑞茨纳克和西茨达拉——也知道。等瓦兰提斯人赶到,国王将为他们打开大门,所有被丹妮莉丝解放的人将重遭奴役,甚至那些原本不是奴隶的人也会被套上锁链。你大概会在竞技场度过余生,老头,克拉兹将吃掉你的心脏。” 他的头隐隐作痛。“此事必须报告丹妮莉丝。” “上哪去找她?”斯卡拉茨抓住赛尔弥的胳膊,手指刚硬如铁,“没时间了,我已联络自由兄弟会、龙之母仆从和坚盾军,他们都不信任洛拉克。我们必须打破渊凯人的包围,但我们需要无垢者。灰虫子会听你的,你去见他。” “见他做什么?”他言及叛乱,且拉我共谋。 “为了生存,”圆颅大人的眼睛在猫面具后如漆黑深潭,“我们得赶在瓦兰提斯人到达前先下手为强。突破重围,杀光奴隶主,策反佣兵。渊凯人会措手不及。我在他们营地安插有间谍,据说那边疫病已经发作,且日益严重,军纪形同虚设。他们的将领常喝得一塌糊涂,每天暴饮暴食,陶醉于攻陷弥林后能抢到的财富,还为谁是老大争执不休。血胡子和褴衣亲王互相鄙视。他们无心作战,至少现在没有。因为他们相信,西茨达拉的和平把我们糊弄住了。” “丹妮莉丝签署了和平协议,”巴利斯坦爵士说,“未经她许可,我们不能破坏它。” “要是她死了呢?”斯卡拉茨质问,“那怎么办,爵士?我敢说她希望我们保护她的城市,保护她的孩子。” 她的孩子就是那些自由人。获得解放的人称她为“弥莎”——意为“母亲”。圆颅大人这点没错,丹妮莉丝渴望保护她的孩子。“你打算如何处置西茨达拉?他仍是她的伴侣、她的国王和她的丈夫。” “也是毒害她的人。” 是吗?“证据何在?” “他头上的王冠就是证据,还有他屁股下的王座。睁开眼睛吧,老头,他只想从丹妮莉丝那得到这些,只想要这些!一旦爬上万人之上的高位,自是要设法独裁!” 确实。那日竞技场里异常炎热,他仿佛仍能看见猩红沙地上的腾腾热气,仍能闻到为取悦他和其他人而流不尽的鲜血,仍能听见西茨达拉劝女王尝尝蜂蜜蝗虫。那是美味……又甜又辣……他却一口没动……赛尔弥揉揉太阳穴。我没对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发下任何誓言。就算发过,他也像乔佛里那样把我免职了。“那名……那名甜点师,我想问他些问题。单独询问。” “非得这样吗?”圆颅大人双手抱胸,“行,随你怎么问。” “如果……如果他的话让我信服……如果我参与你这场,这场……我需要你的承诺,保证不伤害西茨达拉·佐·洛拉克,直到……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策划阴谋。” “你为何如此关心西茨达拉,老头?他就算不是鹰身女妖,也是女妖的长子。” “我只知他是女王的伴侣。我需要你的承诺,否则我发誓会阻止你。” 斯卡拉茨露出残忍的笑容。“很好,我承诺:西茨达拉的罪行得到证明前,我不会伤他一根汗毛;一旦证据确凿,我会亲手宰了他。他临死时,我要一节一节掏出他的肠子给他欣赏。” 不,老骑士心想,若西茨达拉真的谋害女王,我会亲手结果他,他会死得干净利落。尽管维斯特洛的诸神远在天边,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仍默祷了一阵,祈求睿智的老妪为他照亮前路。为孩子们,他心里默念,为这座城市。为我的女王。 “我去见灰虫子。”他说。 335.第335章 铁岛求婚者 “悲伤号”于破晓时分独自现身,她的黑帆在淡粉色晨光中十分寂寥。 第五十四艘船,维克塔利昂被手下叫醒后,阴郁地想,她没有同伴。他默默诅咒着残酷的风暴之神,腹中如有一团漆黑的怒火在熊熊燃烧。我的船都上哪儿去了? 从盾牌列岛出发时,他的铁舰队共有九十三艘船。铁舰队只服从海石之位的主人,不属于其他任何首领;它平素由一百艘战船组成,船长和船员从群岛各地征集。铁舰队的战船虽比青绿之地的领主装备的大型帆船小,但有铁群岛普通长船的三倍大。这些船吃水较深,还装有凶悍的撞锤,可与王家舰队争锋。 铁舰队绕过多恩领漫长荒芜的海岸,经历了诸多浅滩和涡流的考验,最后在石阶列岛补充粮食、野味和淡水。“无敌铁种号”在此逮住了一艘大肚子平底货船“贵妇号”。该船途经海鸥镇、暮谷城和君临航向旧镇,满载咸鳕鱼、鲸油和腌鲱鱼,铁民们将之欣然笑纳。他们经过雷德温海峡和多恩海岸途中还抓了另外五艘船——三艘平底船、一艘三桅船和一艘划桨船——这使得舰队船只总数达到九十九艘。 离开石阶列岛时,九十九艘船被平分成三支骄傲的舰队,分头行动,约定在雪松岛最南端会合。但此刻横跨大洋现身的只有四十五艘船。维克塔利昂自己的分舰队有二十二艘船抵达世界彼岸,但也是三四成群陆续抵达的,个别船单独赶到;跛子拉弗的分舰队到了十四艘;红拉弗·斯通浩斯的分舰队只有九艘成功抵达,连红拉弗本人也不见踪影。舰队一路又抢到九艘船,所以现在总计还有五十四艘……可惜抢的都是平底船、渔船、商船和贩奴船,没有一艘战舰。打起仗来,它们对铁舰队的贡献殊为有限。 “悲伤号”到达之前三天来了“少女克星号”,再之前一天有三艘船结伴从南方出现——俘获的“贵妇号”摇摇晃晃地跟在“喂鸦者号”和“铁吻号”身边。但那天往前,又有两天颗粒无收,直到第三天才有“无头简妮号”和“恐惧号”抵达。再往前的两天亦只有空旷的大海和无云蓝天,第三天跛子拉弗分舰队的残部抵达,包括“科伦大王号”、“白寡妇号”、“哀悼号”、“苦痛号”、“海兽号”、“铁夫人号”、“掠夺者之风号”、“战锤号”等十四艘船,其中两艘被风暴折磨得不成样子,只能拖带航行。 “风暴,”跛子拉弗向维克塔利昂低声报告,“我们遭遇了三场大风暴,之间也一直有强风骚扰。瓦雷利亚刮来的红风有灰烬和硫黄味,黑风则将我们赶向那片荒芜的海岸。远航从一开始就被诅咒了。鸦眼怕您,大人,要不然他怎么打发您到半个世界之外?他打算让我们送死。” 从古瓦兰提斯出航仅一日便遭遇风暴时,维克塔利昂产生了同样的想法。诸神不容弑亲者,他心想,否则鸦眼早死在我手上十几回了。波涛汹涌,甲板疯狂颠簸,他亲眼看见“大衮之宴号”和“红潮号”猛烈相撞,双双碎裂。全怪我哥哥,他心想。这是他的分舰队里失去的头两艘船,但远不是最后两艘。 他怒从心起,扇了跛子两耳光。“头一记为你损失的船,第二记为你的荒唐话。再提什么诅咒,我就把你舌头钉在桅杆上。鸦眼能制造哑巴,我也能!”左掌的阵阵抽痛让他的语气更显刻薄,但他说到做到,“其他船会跟上。现在风暴停了,我会重新集结舰队。” 一只猴子在桅杆上放声号叫,就像在嘲笑他的焦虑。肮脏吵闹的畜生。他可以派人去抓,但猴子好似很喜欢这种追逐游戏,而且比他的船员灵活得多。它们号个不停,他的手掌抽痛得更厉害了。 “五十四艘船。”他嘟哝道。铁舰队作这样的远航,当然不可能完好无损……但有淹神保佑的他们,总该留下七十艘,乃至八十艘船吧。我该带上湿发,或其他牧师。起航前,维克塔利昂举行过献祭,在石阶列岛将舰队一分为三时献祭了第二次,但或许是他祷告的方式不对。要么是这样,要么是淹神在此没有力量。他越来越担心舰队航行得太远,到了连神灵都陌生的海域……但这些疑虑他只向深色皮肤的女人吐露,因为那女人不会说话,没法去乱讲。 “悲伤号”抵达后,维克塔利昂召来单耳沃费。“我有话跟田鼠讲。你再派人去找跛子拉弗、无血汤姆和黑牧羊人,要他们召回所有狩猎队,黎明时分拔营回船。能装多少水果就装多少,能赶多少猪也赶多少,以备急需时宰杀。‘鲨鱼号’留在这里继续接收掉队船只。”“鲨鱼号”反正也要大修,风暴把她折腾成了一副空壳。如此,明日上路的船只剩五十三艘,但没有办法。“舰队明日趁晚潮出发。” “遵命,”沃费答应,“可多等一天也许就多一艘船,司令。” “是吗?多等十天也许会多十艘船,也许一艘也等不到。我们已等得太久。用这支小舰队取胜会更加荣耀。”我必须赶在瓦兰提斯人之前到达龙女王身边。 在瓦兰提斯他亲眼看见划桨战船队在装载补给。整个城市仿佛都喝醉了。水手、士兵和修补匠在大街上跟贵族与富商们一起载歌载舞,每座旅馆每间酒肆里的人都在举杯向新任执政官致敬。大家谈论的是推翻龙女王后,将会涌入瓦兰提斯的金子、宝石和奴隶。对这样的混账话,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只一天就受不了了,于是他拿出金子为舰队的食物和淡水付账——他为此感到羞愧——旋即扬帆出海。 风暴打击了他的舰队,也一定阻碍了瓦兰提斯人。幸运的话,瓦兰提斯舰队也会有船沉没或搁浅。但这远远不够。神灵是不会太慈悲的,那些幸存的绿色大型划桨战船应正绕行瓦雷利亚,船上满载奴兵,之后会北向直取渊凯和弥林。若有风暴之神的暗中协助,他们甚至可能已进入悲痛海湾。他们出发时有三百艘,甚至五百艘船。他们的同盟者把弥林团团围住:渊凯人、阿斯塔波人、新吉斯人、魁尔斯人、脱罗斯人以及风暴之神才知道的其他异民族,乃至弥林自己的战船——在龙女王破城之前逃出去的那些——也加入了围城大军。维克塔利昂只有五十四艘船来突破封锁。不,少了“鲨鱼号”,只剩五十三艘。 鸦眼曾横渡大洋,从魁尔斯到高树镇,他肆意掠夺,横行无忌,不仅去过疯子才会造访的亵神港湾,还活着征服了烟海。他做这些只靠了一艘船。他能嘲笑诸神,我也可以。 “遵命,司令。”单耳沃费答应。理发师纽特比他强出不止一倍,但鸦眼把纽特收买了,他封纽特为橡盾岛头领,从而将维克塔利昂最得力的助手变成了自己人。“继续向弥林前进?” “还能去哪儿?龙女王在弥林等我。”如果我哥哥的话可信,她是世上最美丽的女人,银金色头发,眼睛仿佛紫晶。 话说回来,攸伦什么时候以实相告过?或许那女孩会让他大失所望,或许她是个满脸麻子、乳房垂到膝盖上的荡妇,或许她的“龙”不过是从索斯罗斯的沼泽里搞来的斑纹蜥蜴。但如果攸伦说的是真的……石阶列岛的海盗和古瓦兰提斯的富商都异口同声地赞扬过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美貌。攸伦的话这次可能是真的。况且攸伦是打算自己占有她,又不是把她当礼物送给我。他像差遣仆人一样打发我去接她,但等我夺走了她,他会怎样哀号啊。让船员们抱怨去,维克塔利昂航行得太远、失去得太多,没拿到战利品,他决不掉头西返。 铁舰队司令将完好的那只手捏成拳头。“立刻去执行命令。还有,找到那个学士,带去我舱房。” “是。”沃费摇摇晃晃地走开。 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转头望向船首,扫过整个舰队。长船覆盖了洋面。风帆被卷起来,桨也都收起,船要么下锚在海边,要么搁在淡色沙滩上。这就是雪松岛。雪松上哪儿去了?大概四百年前被统统淹死了吧。维克塔利昂自己也曾十几次带队上岸狩猎,但从没见过哪怕一棵雪松。 从维斯特洛启航时,攸伦安插在他身边的那个娘娘腔学士说这里曾叫“百战岛”,但在此征战的人们几百年前就已作古。依我看这里该叫猴子岛才对。这里还有很多猪——铁民们从未见过这么大、这么黑的野猪,也从未见过灌木丛中有这么多不怕人的尖叫猪崽。它们现在是慢慢学乖了。铁舰队的贮藏室里存满了烟熏火腿、咸猪肉和培根。 不过,那些猴子……猴子是灾难。维克塔利昂禁止部下把那些恶魔般的生灵带上船,但不知怎的,现在舰队一半的船上有猴子,包括旗舰“无敌铁种号”。他看着它们在桅杆上跳跃,从一船荡到另一船。我要有把十字弓就好了。 维克塔利昂不喜欢这片海,不喜欢这里的无垠晴天,不喜欢这灼烤着铁民的头颅和舰船、烧得甲板能烫伤赤脚的酷日。当然,他也不喜欢这里的风暴,它们总是突如其来。派克岛周围虽风暴频繁,好歹能闻出迹象,而南方的风暴就跟女人一样不可信赖。这里甚至连水的颜色都不正常……岸边的水是微微闪烁的蓝绿色,到远海却又成为近乎于黑的深蓝。维克塔利昂怀念家乡的灰绿海水,怀念它们的汹涌澎湃和白沫飞溅。 雪松岛本身也不讨人喜欢。这个岛猎物虽多,但森林太绿太安静,里头全是扭曲的树木和奇异的明艳花朵,他的人从未见过类似的花。沉没的瓦罗斯城那些残破宫殿和碎裂雕像间埋藏着真正的恐怖。那地方位于舰队停泊的雪松岛最南端向北半里格处。维克塔利昂只在那住了一夜,便做了一晚黑暗的噩梦,早上醒来时满嘴鲜血。学士说他睡觉咬到舌头,他却觉得这是淹神的预示,警告他若在此逗留,早晚会被自己的血呛死。 传说瓦雷利亚末日浩劫来临之日,三百尺高的海浪扑打在岛上,淹死了几十万男女老少,几乎无人幸免,除了正好出海的渔民和几名瓦罗斯长矛兵,他们驻守在岛上最高的山峰顶上一座结实石塔里。那几名长矛兵惊恐地注视着脚下的山丘和山谷化为狂暴的汪洋。只一个心跳,美丽的瓦罗斯城,连同城中雪松木和粉色大理石建筑的宫殿就告湮灭;岛屿最北端,那个有古老砖墙和阶梯金字塔的奴隶贩子的港都吉扎也遭遇了相同命运。 这么多人被淹死,淹神在此的力量势必强大,考虑到这个因素,维克塔利昂才选择这里作为三支分舰队的会合地。但他毕竟不是牧师,说不定理解有偏差,说不定淹神正是痛恨这个岛才要将其毁灭。弟弟伊伦与神灵的沟通更顺畅,但湿发留在了铁群岛,鼓动人们反抗攸伦的统治。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然而船长和头领们仍在选王会上喊出攸伦的名字,抛弃了维克塔利昂和其他敬神的人。 朝阳映照在粼粼波涛上,过于耀眼,维克塔利昂头痛起来。头痛的原因是太阳、是手伤还是心底的怀疑,他也说不清。他下到甲板下自己的舱房,这儿昏暗阴凉,还有那位无须开口就能满足他需求的深色皮肤的女人。他放松地坐进椅子,女人便从水桶中取出一块柔软湿布,放在他额上。“很好,”他说,“很好。我的手也要。” 深色皮肤的女人没回答。攸伦送出她之前先割了她的舌头,维克塔利昂毫不怀疑鸦眼还上过她。哥哥就是这样的人。攸伦的礼物中必然带有毒药,深色皮肤的女人上船那天司令提醒过自己,我不要他的残羹剩饭。他曾决心割了她的喉咙,把她扔进大海,血祭淹神。不过,他终究没有下手。 从那时到现在已过了很长时间,现在维克塔利昂会向深色皮肤的女人倾吐心声,反正她也没法回嘴。“‘悲伤号’是最后一艘,”她帮他脱手套时,他告诉她,“其他船要么迷路,要么沉了,要么到得太晚。”女人用匕首尖割开裹住他左手的肮脏麻布,他的脸不禁皱成一团。“将来会有人批评我不该分割舰队。这样说的都是傻瓜。我们共有九十九艘船……妄想抱成一团横渡远洋不现实。如果我坚持一起行动,慢船会成为快船的累赘。再说,上哪去找补给供应九十九艘船?哪个港口欢迎这么一支大舰队?何况即便聚在一起,也抵不住风暴,我们依然会像落叶一样在夏日之海里被四散吹开。” 为解决这些困难,他才将庞大的铁舰队一分为三,并给三支分舰队规定了前往奴隶湾的不同航线。最快的那些船,他拨给红拉弗·斯通浩斯,令其沿索斯罗斯北岸海盗常走的航线航行。航海的正派人都知道避开那片灼热窒闷的海岸,避开岸边那些腐烂的死城,但蛇蜥群岛上若干泥与血的镇子里,却挤满逃亡奴隶、奴隶贩子、皮革商、妓女、猎人、斑纹人和更丑陋的家伙。敢付铁钱,在那里就一定能搞到补给。 较大、较慢、较笨重的那些船接令先航往里斯,去贩卖从盾牌列岛抓到的俘虏。俘虏都是赫威特伯爵镇和其他岛上的妇女儿童,以及宁肯投降不愿死战的男人——对于弱者,维克塔利昂只有鄙视。即便如此,贩奴仍让他心中不安。抓男人来当奴工或让女人做盐妾,都是天经地义,但人不是山羊也不是家禽,不该随意买卖。所以他把这卑劣的任务交给跛子拉弗,拉弗会用换得的金子为大船装满补给,以备接下来从大洋中部穿越的缓慢航程。 他自己的分舰队取最北的航线,沿争议之地的海岸前往瓦兰提斯,在那里补充食物、淡水和葡萄酒,然后向南绕行瓦雷利亚。这条航线是最常用的东方航线,交通也最繁忙。走这条航线能抢到战利品,沿途还有小岛可躲避风暴、维修船只及必要时补充补给。 “五十四艘船太少了,”他向深色皮肤的女人承认,“但我不敢再等。成功的唯一可能——”她撕下绷带,连带撕裂了一片血痂,他哼了一声。绷带下是又绿又黑的剑伤伤口。“——是偷袭奴隶贩子,就像我在兰尼斯港干的那样。从海上突袭,如黑虎掏心,然后抢在瓦兰提斯人追上之前带那女孩远走高飞。”维克塔利昂不是懦夫,但也不是傻瓜:五十四艘船决计打不过三百艘船。“她会做我老婆,你会成为她的女仆。”没有舌头的女仆将不会泄露任何秘密。 他还想继续倾诉,但学士已经到了,像个胆小的老鼠一样轻叩舱门。“进来,”维克塔利昂叫道,“把门闩上。你知道我找你的原因。” “司令大人,”灰袍学士留着八字短须,看起来也像只老鼠。他以为留了胡须就有男子气概吗?此人叫卡尔文,非常年轻,只有二十二岁。“我可以看看您的手吗?”他问。 真是蠢问题。维克塔利昂承认学士有用,但他没法不蔑视这个卡尔文。这人有粉嫩的脸蛋、柔软的双手和棕色卷发,一句话,比大部分娘们更娘们。他刚来“无敌铁种号”时,甚至还挂着一脸傻笑,不过某晚在石阶列岛他朝错误的对象傻笑,结果被勃顿·汉博利打掉四颗牙。那以后不久,卡尔文又爬来向司令抱怨说四名船员把他拖到甲板下,像骑女人那样骑他。“你用这个去解决问题。”维克塔利昂抽出一把匕首,重重地插进两人间的桌子。卡尔文拿走了匕首——司令估计他是没胆子拒绝——却不敢使用。 “我的手就在你眼前,”维克塔利昂说,“你爱怎么看就怎么看。” 卡尔文学士单膝下跪,以便更好地检视伤口。他甚至像狗一样去闻。“我得再帮您挤一次脓。伤口的颜色……司令大人,伤口没有愈合,也许我只能锯掉您的手。” 他之前提过这方案。“你敢锯掉我的手,我就宰了你。而且在杀你之前,我会把你绑在栏杆上,让大家都骑你一遍。赶紧给我治。” “您会很痛。” “哪次不痛?”生活就是痛苦,你这傻瓜。除了淹神的流水宫殿,别处都没有欢乐。“赶紧动手。” 于是那男孩——很难将这软弱粉嫩的家伙想成男人——将匕首刃面横过司令的手掌,用力一割。脓疮破裂,流出黄浊脓汁,像是酸败牛奶。深色皮肤的女人闻到味道皱紧了鼻子,学士捂住嘴巴,连维克塔利昂自己也觉得胃里翻搅。“割深点,全割掉。我要见血。” 卡尔文学士遵命切割。这次司令感觉到疼痛,鲜血跟脓汁一道涌出,血色深暗,在灯光下看来几乎是黑的。 见血是好事。维克塔利昂哼哼着表示满意。当学士用几块在醋里煮过的柔软方布巾为他蘸点、挤压、擦去所有脓汁时,他坐得纹丝不动。等学士擦完,桶里的清水已成浑汤,瞥一眼能吓坏任何正常人。“把脏东西端走。”维克塔利昂朝深色皮肤的女人点头示意,“她帮我包扎就行。” 男孩走了,但恶臭余留,近来一直如此。学士建议应在甲板上,就着新鲜空气和阳光清洗伤口,但维克塔利昂坚决不许。他不能让船员们看见他的伤。这些人离家有半个世界之遥,若发现自己的铁司令就要倒下,后果难以预料。 他的左手仍在抽痛——不是很强烈,但持续不断。他握手成拳,疼痛加剧,好像有把匕首在戳。不是匕首,是长剑。鬼魂手里的长剑。那个叫西瑞的人是骑士,也是南盾岛继承人。我杀了他,现在他从坟墓里爬出来报仇。从我送他前去的灼热地狱里,他用剑刺穿我的手,还狠狠地扭来扭去。 那场战斗对维克塔利昂而言仿如昨天。司令的盾牌严重受损,且扭到了另一边,所以当西瑞的长剑泛着寒光砍下时,他只能伸手去抓。年轻人比他想象的更强壮,那一剑砍穿了司令铁手套上的龙虾护手及下面的加垫皮手套,直切到肉。不过是小猫挠痒痒,战后维克塔利昂告诉自己。他清洗过伤口,把烧滚的醋倒在上面,包扎起来,没再多想。他相信疼痛迟早会消失,过段时间手掌自会痊愈。 但事与愿违,伤口化了脓,嗣后维克塔利昂开始怀疑西瑞的长剑上有毒。不然伤口怎不自动愈合?每想到此,他就愤怒不已。真正的男人决不用毒药打仗。在卡林湾,沼泽恶魔们用毒箭对付他的人,但那毕竟是些堕落生物;西瑞是个骑士,出身高贵,只有懦夫、女人和多恩人才用毒。 “不是西瑞,会是谁呢?”他询问深色皮肤的女人,“难道是那个老鼠学士搞的鬼?学士懂得咒语和其他鬼伎俩,他可能想先对我施毒,再怂恿我砍掉自己的手。”他越想越觉不对劲。“他是鸦眼派来的,一定没安好心。”卡尔文是攸伦从绿盾岛搞到的,原在岛上为切斯特伯爵服务,照料伯爵的乌鸦、教育伯爵家的孩子——这是攸伦的说法。回想起来,当初攸伦麾下的哑巴拽着“老鼠”脖子上的锁链,将其硬拖上“无敌铁种号”时,“老鼠”一路吱吱尖叫抗议。“冤有头债有主,他若怨恨到我头上,真是搞错了对象。坚持要抓他的是攸伦,以防他放出乌鸦。”临行前,兄长也给了维克塔利昂三笼乌鸦,吩咐让卡尔文在航行途中随时报告。迄今为止,维克塔利昂拒绝放乌鸦出去。就让鸦眼猜疑琢磨好了。 深色皮肤的女人用新鲜亚麻布为他包扎,一共缠绕六层。这时,伟维水·派克敲门报告说“悲伤号”船长带着俘虏求见。“他说抓到一名巫师,司令。说是从海里捞上来的。” “巫师?”莫非这是淹神在世界尽头送他的礼物?弟弟伊伦会明白其中含义,伊伦在重生之前见识过波涛下淹神的流水宫殿的无上荣光。但维克塔利昂和其他人一样,对最终与神的相会怀着本能的恐惧,更信赖手中武器。他握了握受伤的左手,痛得脸皱成一团,然后戴上手套站起身。“带巫师。” “悲伤号”船长在甲板上等他。其人个矮,丑陋多毛,出自斯帕家,外号田鼠。“司令大人,”维克塔利昂现身后田鼠报告,“他名叫马奇罗,乃是淹神的礼物。” 巫师是个庞然大物,跟维克塔利昂同等身高,身材却胖上一倍,肚子像块大圆石,脸上长满纠缠的骨白色胡须,好像狮子鬓毛。他皮肤是黑的——不是天鹅船上盛夏群岛人松果般的褐色,不是多斯拉克马王的红褐色,也不像深色皮肤的女人那样的炭泥色,而是纯黑。比煤炭还黑,比黑玉还黑,比乌鸦翅膀还黑。他好像被火烧过,维克塔利昂思索,好像被反复烧烤,直至肌肤焦黑,骨头冒烟。熊熊火焰迄今仍在他脸颊和额头上舞蹈,他那双眼睛像是透过一张狰狞的火焰面具向外张望。这是奴隶刺青,司令明白,邪恶的印记。 “我们发现他抱着一段桅杆,”田鼠报告,“船只失事后,他在海里泡了十天。” “如果他在海里泡了十天,早就一命呜呼,要么喝海水发了疯。”盐水是神圣的,湿发伊伦和其他牧师会用盐水来施与祝福,时不时自己也喝一二口以锤炼信仰。但凡人不可能连续几天喝海水还能活着。“你自称是巫师?”维克塔利昂问俘虏。 “不,司令。”黑人用通用语回答,声音如此沉厚,仿佛源自海底,“我仅是光之王拉赫洛卑微的奴隶。” 拉赫洛。原来他是红袍僧。维克塔利昂在外邦都市见过这种人,他们总在照料“圣火”。他见过的那些“红袍僧”都穿着由丝绸、天鹅绒和羔羊毛织成的富丽红袍,眼前这个人穿的却是褪色、盐渍的烂衣服,褴褛的布条挂在他粗壮的大腿和圆滚的身躯上……但司令凑近去看,发现那些布原本是红的。“一个粉袍僧。”维克塔利昂说。 “一个魔鬼僧。”单耳沃费吐了口唾沫。 “或许他是袍子着火,匆忙跳海的咧。”伟维水·派克的话引来哄堂大笑,连猴子也觉有趣。它们在顶上喋喋不休,其中一只甚至兴奋得拉了摊屎到甲板上。 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从不信任笑声,别人的笑总让他起鸡皮疙瘩,让他觉得自己稀里糊涂就被当成了笑柄。小时候,鸦眼攸伦常取笑他,伊伦成为湿发前也这么干。他们会把嘲笑伪装成赞扬,让维克塔利昂不自觉地上钩,以至于后来他一听到笑声,就怒火中烧,怒气会在他喉头沸腾,直到他能尝出怒的味道——现下对那些猴子,他就这么仇视。猴子的滑稽动作从没给司令带来一丝笑容,却经常逗得司令麾下的船员又吼又叫又是吹口哨。 “在他带来诅咒之前,送他去见淹神。”勃顿·汉博利催促。 “船沉了,只有他抓着残骸活下来,”单耳沃费道,“其他船员呢?是不是被他召唤的恶魔吞吃了?他的船究竟出了什么事?” “船遇上风暴。”马奇罗环抱双臂,虽然周围的人都想要他的命,他却似乎一点不担心。猴子不喜欢他,它们在索具上跳来跳去,尖叫吵闹。 维克塔利昂不清楚自己对此人的感觉。他被大海吐了出来。若非为了让我们找到,淹神干吗放过他?哥哥攸伦驯养了一群巫师,或许淹神意欲要维克塔利昂也拥有随行巫师。“你为何报告这人是巫师?”他问“田鼠”,“我只看到一个破衣烂衫的红袍僧。” “我起初也这么想,司令……但他知道很多事。无须我们开口,他就知道我们正前往奴隶湾,而且他知道您在这里、在这个岛上。”小个子犹豫了一下,“司令大人,他告诉我……如果不带他来见您,您必死无疑。” “我必死无疑?”维克塔利昂嗤之以鼻。割了他喉咙,把他扔进大海,他正待下令,伤手却一阵抽痛,犹如尖刀从手掌直刺手肘,痛得他话到喉头却化为苦涩的胆汁。他摇晃了一下,伸手抓住栏杆以防摔倒。 “巫师诅咒了司令!”有人叫道。 其他人跟着叫嚷:“割他的喉咙!在他召唤恶魔前宰掉他!”伟维水·派克头一个拔出匕首。“停手!”维克塔利昂吼道,“退下!都退下!派克,把家伙收起来。田鼠,回你的船去。汉博利,把这个巫师带到我房间。其余人,各回岗位。”半晌间,他怀疑部下不会服从。大家站在原地窃窃私语、面面相觑,一半人手上操着家伙。猴子在人们头顶拼命拉屎。啪。啪。啪。在维克塔利昂亲手抓住巫师,推向舱口之前,没有人动。 他打开船长室的门,深色皮肤的女人转头望见他,默默地笑了……但她看见他身边的红袍僧,却立刻露出牙齿,像毒蛇般发出愤怒的嘶声。维克塔利昂用完好那只手的手背给了她一耳光,把她打翻在地。“安静,女人。给我们两个倒酒,”他转向黑人,“田鼠说的是不是实话?你预见到我的死期?” “是的。我还预见到别的很多事。” “地点?时间?我是战死的吗?”他完好的那只手开开合合,“如果你撒谎,我会像劈甜瓜那样劈开你的脑袋,让猴子吃掉脑浆。” “您的死神就在这个舱房里。大人,给我看看您的手。” “我的手。你怎么知道我的手?” “我在夜火中看见了您,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您坚定凶猛地大步穿越火海,手中巨斧滴下鲜血,但一根根黑色触须缠绕着您的手腕、脖子和脚踝,您在它们牵引下跳舞,自己却没意识到。” “跳舞?”维克塔利昂火气上冲,“你的夜火撒谎。我从不跳舞,更不是别人的傀儡。”他一把摘下手套,把受伤的手举到红袍僧面前。“看个够吧,你不是想看这个吗?”新缠的亚麻布绷带已被鲜血和脓汁污染。“伤我的人盾上有个玫瑰。我简直是阴沟里翻了船。” “司令阁下不可大意,伤口再小也能致命。如您允许,我可治好您的伤。用银子最佳,钢铁也凑合。我还需要一个火盆,用来点燃火焰。您会很痛,非常非常痛,比您之前经历过的所有疼痛更剧烈。但等我完成,您的手会恢复如初。” 神棍们的话都一样,那只“老鼠”也警告我会非常非常痛。“我是铁种,和尚,铁种嘲笑疼痛。我会满足你的要求……但如果你失败,如果你没能治愈我的手,我也会亲自割你喉咙,把你丢进大海。” 马奇罗鞠了一躬,黑眼珠里精光闪烁。“就这么办。” 那天接下来的时间,铁舰队司令没再现身,但“无敌铁种号”的船员却听见船长室里传来断断续续的狂笑,笑声深沉、黑暗而疯狂。伟维水·派克和单耳沃费试图开门,门却已被牢牢闩上。许久后,门内传来吟唱,那是一首奇特、高亢、带哭腔的歌,学士说歌词是高等瓦雷利亚语。吟唱开始后,猴子便纷纷逃离了这艘船,尖啸着跳进海里。 日落时分,当大海变成墨黑、当肿胀的太阳将天空染成深邃的血红时,维克塔利昂终于回到甲板。他自腰部以上完全赤裸,左手血染到肘。船员们低声嘀咕着围拢过来,惊疑不定地交换眼神。司令举起一只烧焦的手,缕缕黑烟从指头升起。他指着学士:“抓住他,割了喉咙,投进大海。为此我们会得到顺风,一路直达弥林。”马奇罗在圣火中预见了这番景象,他还看见那场卑鄙的婚礼。那有什么关系?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这辈子制造的寡妇不止她一个。 336.第336章 提利昂 医者嘟哝着客套话进帐,但只闻了一下污浊的空气,看了一眼亚赞·佐·夸格兹,就脸色大变。“是苍白母马。”他告诉甜心。 好震惊哟,提利昂心想,世上除了好鼻子的他和半个鼻子的我,其他人都没鼻子是吧?没人面对真相。亚赞烧得发烫,躺在自己的排泄物中时断时续地痉挛,而他排泄的早已是带血丝的棕色黏液……耶罗和分妮每天的工作就是擦洗他那一对黄色肥屁股。尽管有众人服侍,黄胖子现在无论如何都站不起来,用尽力气最多只能翻个身。 “我的技艺在此无用武之地,”医者宣布,“只有诸神能决定高贵的亚赞的生死。尽量降低体温,据说对病情有帮助。还有,多喂他喝水。”被苍白母马折磨的人通常会非常渴,不拉屎的时候就疯狂喝水。“喂他喝干净的清水,能喝多少就喝多少。” “不能是河水吧?”甜心道。 “这个自然。”医者说完就溜了。 我们也要赶快开溜,提利昂心想。他是戴镀金项圈、每走一步都伴着悦耳铃铛声的奴隶。他是亚赞的私人珍藏。这在以前是荣誉,现在则可能变成死刑判决书。亚赞·佐·夸格兹把他们带在身边,所以他生病以后,也只有耶罗、分妮和甜心在照顾。 可怜的老亚赞。甜心说得对,板油大人其实没有其他渊凯奴隶主那么坏。提利昂通过这些时日的夜宴很快了解到,亚赞是渊凯将领中的主和派代表,像他这样诚心诚意想与弥林和解的渊凯贵族是少数,大多数将领只希望拖延时间,以待瓦兰提斯大军赶到。甚至有少数人倡议立刻攻城,唯恐瓦兰提斯人会抢走他们应得的荣耀和掠获。亚赞对此嗤之以鼻,也不赞同佣兵血胡子提出的把人质放在投石机里扔回城的做法。 但短短两天,一切都已改变。两天前保姆还健康得很,两天前亚赞还没在苍白母马幽魂般的铁蹄下呻吟,两天前古瓦兰提斯的舰队离弥林更远…… “亚赞会死吗?”分妮用“求求你告诉我不是这样”的口气询问他。 “凡人皆有一死。” “死于瘟疫,我的意思是。” 甜心绝望地看着他俩。“亚赞不能死!”这个双性人伸手到他们巨胖的主人眉间,替他拨开汗湿的头发。渊凯人呻吟了几声,又拉出一摊棕色稀屎。他的床铺现在又脏又臭,可他们无法为他更换。 “有的主人临死前会给奴隶自由。”分妮道。 甜心神经质地哧哧笑了两下。“主人最宠爱的奴隶将拥有这份荣幸。他们会替奴隶解脱尘世的苦痛,让奴隶陪伴最亲爱的主人进坟墓,好在死后继续服侍主人。” 甜心对此最清楚不过,她会是第一个被割喉咙的人。 山羊男孩说:“银女王——” “——死了。”甜心坚持,“忘了她吧!她骑着魔龙过了河,早在多斯拉克海里淹死了。” “人不可能被草淹死。”山羊男孩不相信。 “等我们自由了,”分妮满怀希望地说,“我们可以去找女王啊。至少可以试试。” 是吗?你骑狗,我骑猪,大伙儿一块儿到茫茫多斯拉克海上寻龙。提利昂不得不伸手挠鼻子,以掩饰笑意。“这条龙特别爱烤肉,搞不好烤侏儒美味得多咧。” “这只是一条出路。”分妮不肯放弃,“我们还可以坐船,现在战争结束了,会有船可坐。” 是吗?提利昂深表怀疑。和平协议签署了没错,但战争不是几张羊皮纸就能结束的。 “我们坐船去魁尔斯。”分妮还在讲,“我哥常说,那儿的街道都是玉石铺成,那儿的城墙是世界上几大奇迹之一。我们为魁尔斯人表演时,会下起金雨银雨,你会看到的。” “海湾里很多战舰就是魁尔斯船。”提利昂提醒她,“长腿洛马斯见过魁尔斯的城墙,他的书对我已经足够。我不想再向东方多走一步了。” 甜心用湿布擦了擦亚赞烧烫的脸。“亚赞一定得活下去,否则我们都没命。苍白母马也不会夺走所有骑手,主人能坚持住。” 这是赤裸裸的自欺欺人。说实话,亚赞能不能多活一天都成问题。板油大人本就深受在索斯罗斯感染的恶疾困扰,这次的瘟疫可说是压弯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提利昂觉得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算是慈悲,但他自己还不想消受这份慈悲。“医者说多喂他喝水,我们这就打水去。” “你们真好。”甜心麻木地应道。她现在的心情恐怕不只怕死——在亚赞的私人珍藏里,只有她真心喜欢巨胖的主人。 “分妮,跟我来。”提利昂掀开帐篷,催促她出去。弥林的早晨已然很热,空气窒闷沉重,但与亚赞宫殿般的大帐里汗水、粪便和疾病混合的气息相比,算是一种解脱。 “喝水对主人的病情有帮助,”分妮说,“医者是这样说的,这一定有效。喂他喝干净的清水。” “干净的清水对保姆完全无效。”可怜的老保姆。昨晚黄昏,亚赞的士兵们把他扔上尸车,在苍白母马的受害者名单上又添一笔。每小时都有人死去,多死一个又有谁在意?尤其是保姆这种众人鄙视的货色。他刚有发病迹象,亚赞的其他奴隶便拒绝再靠近他,所以提利昂有机会单独为他盖毯子,喂他喝的。渗水葡萄酒、柠檬甜水、热腾腾的狗尾汤……里面炖上蘑菇。喝吧,保姆,大家都受够你屁眼里流出的脏水了。保姆的遗言是:“不。”而他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提利昂在分妮面前隐瞒了保姆的死亡真相,但现在迫切需要让她了解主人病情的严重性。“亚赞能活到明天日出才是奇迹。” 她抓住他的胳膊。“我们会怎样?” “他有继承人。他的外甥们。”其中四位随亚赞从渊凯而来,负责指挥奴兵。有一位在与坦格利安佣兵的巡逻冲突中被杀,剩下三位将瓜分黄胖子的奴隶。提利昂不知有没有谁继承了亚赞对畸形怪胎的爱好。“他们中某位将成为我们的新主人,把我们再度推上拍卖台。” “不要,”她眼睛睁大,“求你了,我不要。” “我也不想。” 不远处,六个亚赞的士兵蹲在尘土里,边扔骨骰,边传递一皮袋葡萄酒。他们的军士名唤“伤痕”,是个火暴脾气的蛮夫,头像光滑的石头,肩膀像头牛。脑子里装的也像牛,提利昂心想。 于是侏儒摇摆着走过去。“‘伤痕’,”他叫道,“高贵的亚赞要干净的清水喝。你找两个人去,能提几桶就提几桶。给我搞快点。” 士兵们停止游戏。“伤痕”站起来,皱紧眉头。“你说什么哪,矮冬瓜?你以为自己是谁?” “我很清楚自己是谁。我是耶罗,主人的私人珍藏。你还不乖乖照办?” 士兵们哈哈大笑。“去啊,‘伤痕’,”一个士兵嘲弄道,“搞快点。亚赞的猴子有令,还不快去。” “你没资格要我们当兵的做这做那。”“伤痕”道。 “当兵的?”提利昂装出困惑的样子,“我只见到一个臭奴隶。别忘了,你脖子上跟我一样套着项圈。” “伤痕”反手给他狠狠一掌,把他打倒在地,令他咬破嘴唇。“这是亚赞的项圈,不是你的!” 提利昂用手背擦去唇破流出的血。他想起来,一条腿却突然抽筋,结果又跪倒在地。分妮上前帮他起身。“甜心说主人急需清水。”他用最可怜的语气解释。 “甜心可以自己干自己——反正她天生是这个料。我们不接受怪胎的指挥。” 是啊,提利昂心想,奴隶也分三六九等。双性人长期集主人专宠于一身,高高在上,享有特权,高贵的亚赞的其他奴隶恨她入骨。 奴兵们素来只听命于主人和管家。现在保姆死了,亚赞病得连继承人都无法指定,至于他那三个英勇高尚的外甥,刚刚听到苍白母马的蹄声,就不约而同想起自己还另有公干,纷纷办事去了。 “清——水,”提利昂耐心解释,“不能是河水哟,医者特别强调,要干净的清水。” “伤痕”咕哝一声。“那你们自己去取吧。快去快回。” “我们去?”提利昂无助地看了分妮一眼,“水很沉,我们又不像你这么强壮。我们……我们至少可以驾骡车去?” “走着去。” “那非得来回十几趟不可。” “来回一百趟也行,关我鸟事。” “只有我们两个……不可能满足主人的需求。” “那就把你们的狗熊带去,”“伤痕”建议,“那家伙也只能挑挑水。” 提利昂向后退开。“如您所愿,主人。” “伤痕”得意地咧嘴而笑。主人,噢,他果然喜欢这称呼。“莫哥,拿钥匙。装满水桶就回来,矮冬瓜,给我搞快点,若是敢逃跑,你知道下场是什么。” “拿桶子。”提利昂吩咐分妮,他自己跟奴兵莫哥去放被关在笼子里的乔拉·莫尔蒙爵士。 骑士不肯顺应奴隶生活。每当要他表演《狗熊与美少女》,他都是态度抵触,拒绝合作。他敷衍了事地上场抢夺少女,让观众大倒胃口。虽然他没逃跑,也没有反抗管事的人,但他尽可能忽视他们的命令,嘴里还一边呢喃骂人的脏话。保姆很不满意莫尔蒙的表现,便把他关进铁笼子,每晚奴隶湾日落后,就痛打他一顿。骑士总是一声不吭任他们打,现场唯一的声音是棍棒打在没有一块好肉的躯体上发出的闷响和负责殴打的奴隶们的低声抱怨。 骑士早已成为一具空壳,提利昂第一次目睹他被痛殴的场面时,便意识到了。我真该闭上嘴,让扎哈娜买下他。也许这对他反倒是种慈悲。 铁笼子窄小局促,莫尔蒙钻出来后都直不起腰。他眯起两只带着大大黑眼圈的眼睛瞅着地上,后背覆满凝血。他那张脸不仅肿胀不堪,还破了许多口子,几乎没有人样。除了一缕脏得不像话的黄色裹腰布,他什么也没穿。“你去帮他们提水。”莫哥命令他。 乔拉爵士回以愠怒的瞪视。有的人宁愿生为自由人而死,也不愿当奴隶偷生。提利昂庆幸自己没这种情绪,但若莫尔蒙就地格杀莫哥,奴兵们可不会关心他的想法。“来吧。”他抢在骑士做出某些勇敢的蠢事前开口。他蹒跚着出发,希望莫尔蒙会跟上。 诸神总算保佑了他一回。莫尔蒙跟上了。 分妮提两个桶,提利昂提两个桶,乔拉爵士提四个桶——一手两桶——他们就这么启程。最近的井在“老泼妇”西南边。每走一步项圈上的铃铛都在欢快地响,不过没人在意,因为他们只是为主人取水的奴隶。其实戴着项圈自有好处,尤其是戴着刻有亚赞·佐·夸格兹名字的镀金项圈。他们一路走来,宣扬着自己的价值。奴隶的价值与其主人息息相关:亚赞固然胖得像个不成形状的黄色鼻涕虫,还一身尿骚味,但毕竟是渊凯首富,此次带着六百奴兵来参战。他的项圈就是最好的通行证,足以让他们在营地里畅通无阻。 直到亚赞死去。 三位叮当大人就在左近操演奴兵。他们的部队手持长矛,以整齐划一的步伐在沙地上行军,铁链奏出刺耳的金属乐章。其他将领的奴兵在调整小型投石机和弩炮的角度,并在旁边堆起石头和沙子,准备抵御从天而降的黑龙。侏儒看着这些人汗流浃背、满口怨言地摆弄沉重的机器,不禁露出笑容。十字弓也被分发下去,几乎人手一把,且人人都带着一筒箭矢。 若问他的意见,提利昂会说这些准备大可不必。除非弩炮射出的长铁箭撞大运命中魔龙的眼睛,其他措施对女王的怪兽来说可谓聊胜于无。魔龙不会轻易就范。耍弄小把戏只会唤醒睡龙之怒。 龙的弱点在眼睛,绝不像某些古老故事说的在下腹。眼睛是龙头唯一的缺口,与之相对,龙下腹的鳞甲其实跟背脊和体侧的一样厚。更疯狂的举动是企图割开龙喉,这样做的“屠龙勇士”跟拿长矛去灭火无异。“魔龙之口散播死亡,”巴斯修士在《非自然演化史》中写道,“断不可与龙口争锋。” 两个新吉斯军团在前方盾墙相对,进行演习。他们的军士戴着马毛装饰的铁半盔,以难懂的方言喝叫下令。在没经验的人看来,吉斯卡利人的战斗力无疑大大强于渊凯奴兵,但提利昂对之并没有太高评价。新吉斯军团完全是按无垢者的方式装备和组织的……可太监们是视死如归的战斗机器,而这些军团士兵是只有三年服役期的自由民。 水井边的队伍延伸了足足四分之一里。 弥林周边一日行程内的水井屈指可数,因而打水队伍总是很长。大部分渊凯人习惯直接从斯卡札丹河中取水,但远在医者警告之前,提利昂就认定这是个糟透了的主意。聪明些的渊凯人会自公共厕所的上游取水,但无论如何,他们总在弥林城的下游。 事实上,离城市不到一日行程的地方居然有完好的水井,说明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对围城战略一窍不通。她早该在每口井里投毒,迫使渊凯人去饮河水,时间一长对手便不战自溃。提利昂毫不怀疑,他父亲大人会采取这样的策略。 提利昂一行走到哪里,项圈上的铃铛声就跟到哪里。好悦耳的声音哟,搞得我想拿勺子挖人眼球。现在格里芬、达克和赛学士哈尔顿应已辅佐小王子回到维斯特洛了罢。我本该和他们一道回去……啊,不行,我还没找到妓女。弑亲是小意思,我要找到妓女,再用美酒抚平伤口。只可惜现在远在天边,戴着奴隶项圈,每走一步都有金铃伴奏,若是节拍掌握得好,说不定能奏一曲《卡斯特梅的雨季》咧。 探听流言蜚语没有比水井边更好的地方。“我亲眼看见,”当提利昂和分妮加入队伍时,一个戴生锈铁项圈的老奴正说着,“我亲眼看见龙咬下人的胳膊和腿,把人撕成两半,烧成灰烬与骨骸。人们逃啊逃,试图逃出竞技场,但我本是来看戏的,以吉斯众神之名,好一场大戏!我坐的是紫色长凳,龙应该看不上我。” “女王爬到龙背上飞走了。”一个棕肤的高个女人说。 “她试图爬上去,”老人坚持,“但没做到。十字弓万箭齐发,不仅伤到了龙,我还听说有支箭正中女王那对可爱的粉色奶子中间。她摔了下去,被马车轮子碾死在阴沟里。我认识一个女孩,她认识的一个男的亲眼见到女王死去。” 在这群人里,保持沉默才是最好的选择,但提利昂就是忍不住。“没人找到尸体。”他开口。 老人皱起眉。“你知道个啥?” “他俩在场啊,”棕肤女说,“就他俩,比武的侏儒,他们为女王表演过。” 老人眯眼向下看,这才正眼瞧了提利昂和分妮一回。“确实是那对骑猪的矮子啊。” 真是臭名远扬。提利昂略略鞠了一躬,懒得跟对方解释有头畜生其实是狗不是猪。“我骑的不是猪,是我老姐哟。你没发现吗,我们长着一样的鼻子?巫师对她施了咒,谁献给她一个大大的湿吻,她就能变回大美人儿。可叹的是,凡是跟她交往的,都宁可再多吻她一次,让她变回猪去!” 笑声四起,连老人也忍俊不禁。“既然你们见过她,”身后一位红发男孩道,“说说看,女王陛下到底长什么样?她真有那么美吗?” 我见到一位裹着托卡长袍、身材纤细的银发少女,提利昂回想,但她的脸被面纱遮住,远远看去不真切。再说,我当时骑在猪身上,而丹妮莉丝和她的吉斯卡利夫君并肩坐在王家包厢里。提利昂注意到在她身后穿白金盔甲的骑士。虽然对方拉下了面罩,但侏儒一眼就认出那是巴利斯坦·赛尔弥。伊利里欧至少在这点上没弄错,他盘算,赛尔弥认出我来了吗?他认出来又会怎么做呢? 他差点当场揭露自己的身份,但出于某种原因最终克制住了——至于说出于谨慎、怯懦,还是本能,他不清楚。无畏的巴利斯坦对他恐怕满怀敌意。赛尔弥看重的是御林铁卫的宝贝荣誉,向来排斥詹姆加入那个小圈子。劳勃叛乱之前,老骑士说詹姆太年轻、太嫩;劳勃叛乱之后,他则四处宣扬该让弑君者脱下白袍、披上黑衣。现在提利昂犯下更恶劣的罪行——詹姆杀的毕竟是个疯子,提利昂却一箭射穿了生父的下体,死者是巴利斯坦爵士相交多年、守护多年的前首相——可想而知对方会怎么看。当他犹豫时,分妮的长枪已刺中他的盾牌,机会稍纵即逝,再不复返。 “女王观赏了我们比武,”分妮正跟奴隶们解释,“但那时我们都忙不开。” “你们总见过龙吧。”老人道。 我们倒想看龙,可惜诸神不给机会。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飞走后,保姆给他俩重新戴上沉重的铁脚镣,押回主人身边。要是管家把他俩领上场就走,或在魔龙从天而降时跟其他奴隶主一起逃掉的话,两个侏儒当时也就自由了,不用现在费事。摇着小铃铛,奔向自由哟。 “有龙吗?”提利昂耸耸肩,“我只晓得没人找到女王的尸体。” 老人还是不信。“噢,当时有几百具尸体,他们把尸体扔进竞技场中用火烧。其实很多尸体老早就烧焦了。或许拖尸体的人不认得她了,又是血又是伤的,还被火熏过;再或他们隐瞒真相,好封住你们这帮奴隶的嘴。” “我们这帮奴隶?”棕肤女人反问,“你脖子上没有项圈吗?” “这是格拉兹多的项圈。”老人夸夸其谈,“我跟他打小就认识,几乎像兄弟一样。你们这帮奴隶在阿斯塔波和渊凯愤愤不平,说什么自由万岁;我嘛,就算龙女王吸我老二我也不会让她拿走我的项圈。有个好主人多幸福啊。” 提利昂对此无话可说。最高明的奴役就是让人习以为常,根本不想挣脱。说实话,绝大多数奴隶的处境和凯岩城里仆人的生活并没有两样。有的奴隶主及其管家的确残暴无情,但维斯特洛某些领主和他们的总管、官员不也一样?渊凯人基本上是善待财产的,只要奴隶们做好分内事,不找麻烦……眼前这个戴着生锈项圈、对摇屁股大将忠心不贰的老人,其实在奴隶当中很典型。 “哟,善良的格拉兹多,”提利昂甜甜地说,“我主人亚赞常夸赞他的智慧。”亚赞说的实际上是:我左边屁股的智慧比格拉兹多和他的兄弟们加起来还多。这话自然不好当众说出口。 他和分妮直到下午才排到水井边。一个骨瘦如柴的独腿奴隶负责汲水,他满腹狐疑地瞅着他们。“向来是保姆为亚赞取水,他会带来四个兵和一辆骡车。”他边说边放井边的大桶,底下传来轻轻的水声,等注满后,独腿人再把桶子拉上来。他的胳膊晒黑脱皮,看似形销骨立,其实满身肌肉。 “骡子死啦,”提利昂说,“保姆也死了,真可怜。现在亚赞自己也骑上苍白母马,他手下还有六个兵中招。你可以帮我把两只桶子都灌满吗?” “好的。”对方不再啰唆。你也害怕母马的蹄声吧?关于士兵染病的谎言果然提高了独腿人的效率。 两个侏儒各提两只灌满清水的水桶返回,乔拉爵士提四只。下午比上午更热,空气好像湿羊毛毯一样沉重湿润地盖在他们身上,每走一步桶子便沉一分。所谓的路长腿短吧。到头来他不断溅出水,打湿了双腿,脖子上的铃铛则恰如其分地奏出相应的行军曲。早知会落到这步田地,父亲,我就会手下留情了。往东半里远,有个帐篷被点燃了,一束黑烟升上天空。他们在火葬昨天的死者。“走这边。”提利昂扭头示意向右转。 分妮迷惑不解。“我们不是打这条路来的呀。” “没必要去吸那口烟,有害身体健康。”这不是谎言。至少不全是。 分妮走得气喘吁吁,她提不动两个桶。“我得歇歇。” “如你所愿,”提利昂说罢就把桶放下,他自己也累得受不了了。腿酸痛得厉害,所以他找了块大石头坐上去揉大腿。 “我可以帮你揉,”分妮提议,“我知道怎么按摩。”他逐渐喜欢上了这女孩,但每当她碰到他的身体,他还是感觉不自在。他转向乔拉爵士。“你再多挨几顿打,就比我还丑了,莫尔蒙。告诉我,你还能打吗?” 大个子骑士抬起瘀青的眼睛,像看虫子一样地看着他。“我还能扭断你的脖子,小恶魔。” “很好,”提利昂提起桶子,“那我们就走这条路。” 分妮皱紧眉头。“这完全不对呀,我们不该左转,”她伸手指出,“老泼妇分明在那头。” “我们去邪恶姐妹那边,”提利昂点头示意,“相信我,”他补充,“这条路更近。”说完他拔腿就走,铃铛一路作响。他知道分妮会跟上。 有时,他嫉妒女孩脑子里那些可爱的小迷梦。她让他想起了珊莎·史塔克,那位他短暂地迎娶又很快失去的童贞新娘。分妮有许多可怕的经历,但她依然保持着纯真。她怎么就长不大呢?她比珊莎年长,又是个侏儒——但你从她的举止中绝对看不出这点。她活得一点也不像怪物马戏团里的奴隶,反而像个出身高贵、美貌如花的闺女。提利昂经常听见她在夜里祷告。这是浪费口水。如果世上真有神灵存在,那也是以折磨我们为乐的残酷神灵。要不然他们怎会造出这样一个变态的世界,这样一个充满痛苦和不公、人吃人的血淋淋的世界?怎会造出我们这种怪物?有时,他真想爬起来抽她几巴掌,或者猛力摇她,朝她大吼,以彻底粉碎她的迷梦。没人会来拯救我们,他想把这话对她说清楚,惨淡的人生还远没有结束。但不知为何,他就是说不出口,就是做不到。他没法给她那张丑脸一记老拳,把蒙蔽她的眼罩狠狠撕下;他反而会捏捏她的肩膀,甚至给她一个拥抱。每一个拥抱都是谎言。她在我的谎言里越陷越深,是我害了她。 他连达兹纳克竞技场里的真相也瞒住了她。 狮子,他们打算放狮子咬我们。对他而言,这是无比辛辣的讽刺。或许在被撕成碎片前,他该纵情狂笑几声。 没人把那歹毒的计划告诉他,至少没人明说,但在达兹纳克竞技场下的砖穴里,他很容易搞清真相。砖穴黑暗隐秘,位于观众席正下方,那是斗技士们的地盘,仆人在那里照料活人和死人——那里有煮饭的厨子,打理兵器的铁匠,给斗技士剪发、放血、包扎伤口的江湖医生,在战斗前后满足斗技士性欲的妓女,以及用锁链和铁钩把战败者拖离沙地的收尸人。 保姆的表情给了提利昂第一条线索。表演结束后,他和分妮回到被火炬点亮的砖穴,里头满是没上场的和已下场的斗技士。有的在磨武器,有的在向异教神灵献祭,还有的在赴死前喝下罂粟花奶,以麻痹神经。上场获胜的聚在角落玩骰子,发出劫后余生者特有的爽朗笑声。 当分妮牵嘎吱进门时,保姆正掏银币付赌债。他脸上闪过片刻困惑,这没逃过提利昂的眼睛。保姆以为我们回不来,他朝周围看,他们都以为我们回不来。我们本来难逃一死。让他完全确信的是他偷听到驯兽师朝竞技场主大声抱怨:“我的狮子快饿死了,整整两天没喂!你们要我别喂,我便没喂,现在女王得赔偿损失。” “她下次上朝时你自己说去。”场主吼回去。 然而直到现在,分妮也没有丝毫察觉。提起竞技场,她遗憾的只是没引发更多欢笑。要是真的放出狮子,他们恐怕会笑得尿裤子吧。提利昂几乎要对她吐露实情,但最终只捏了捏她肩膀。 分妮忽然停步。“我们真的走错路了。” “才怪,”提利昂放下水桶,提把在他手上印下深深的勒痕,“我们去那边。” “次子团?”乔拉爵士脸上浮现出一抹诡异的笑容,“你以为这样能得救,你就太不了解棕人本·普棱了。” “噢,我当然了解他,我跟普棱下过五盘棋咧。棕人本是个城府颇深的老滑头,盘算得很精……处处留心眼,习惯让对手去冒险,自己好整以暇地等待,并根据战斗进程见风使舵。” “战斗?什么战斗?”分妮从他身边吓退了一步,“我们得赶紧回去,主人需要清水。磨蹭下去,我们会吃鞭子的。美女猪和嘎吱也还在营地呢。” “甜心会照顾好它们,”提利昂撒谎。大概“伤痕”和他的朋友们很快就能享用火腿、培根和美味的狗肉汤大餐了吧,但这些没必要让分妮知道。“保姆死了,亚赞也命不久矣,入夜前大概没人会注意到我们逃跑的事。现在是最好的机会。” “不要。你知道他们会怎么对付逃跑的奴隶。你知道的。求你了,我们逃不出去。” “谁说我们要逃出去?”提利昂再度提起水桶,蹒跚着小步开跑,再也没回头。莫尔蒙随即跟上。过了一会儿,他听见分妮匆匆追赶的脚步声。他们跑下一道沙土坡,前往由一圈破帐篷围成的营地。 他们来到拴马的地方,遇到了第一名守卫。这是个消瘦的泰洛西长矛兵,下巴有栗色胡须。“干什么的?桶里装了什么?” “桶里有水,”提利昂道,“大人请看。” “大人想要啤酒,”矛尖抵住了他后背——发话的是另一名守卫。提利昂听出他带有君临口音。跳蚤窝里的人渣。“矮冬瓜迷路了?”守卫盘问。 “我们特来加入贵团。” 一只桶无声地从分妮手中滑落,打翻在地。在她伸手抓住之前,水已洒了一半。 “团里傻瓜够多了,有必要多加三个?”泰洛西人的长矛拂过提利昂的项圈,摇了摇那镀金小铃铛。“况且你是个逃跑的奴隶。三个逃跑的奴隶。这项圈是谁的?” “黄鲸鱼的,”出声的是第三个人——一个瘦骨伶仃、嚼酸草叶嚼得牙齿鲜红的短须佣兵。他是个军士,提利昂从其他两人的态度中察觉到。这家伙的右手是个钩子。好样的,这杂种看起来就像波隆。“他们是本想买的侏儒,”军士告诉长矛兵,又瞥了乔拉爵士一眼,“至于这大个子……让他也进去。三个一起。” 泰洛西人挥挥长矛放行。提利昂马上走进去。另一个守卫——几乎还是个男孩,顶着一头稻草色脏头发,唇上几乎没毛——用一条胳膊捞起分妮。“噢噢,我这个有奶头哦。”他边笑边伸手到分妮的上衣底下摸索。 “好好带着她。”军士厉声喝道。 那小子悻悻地将分妮扔到肩上,提利昂则以自己那双短腿所能容许的最快速度当先而行。他很清楚目的地是营火坑对面的大帐,大帐的彩绘帆布由于常年风吹日晒,业已开裂褪色。几个佣兵观望着他们这行人,还有个营妓朝他淫笑,但没人上前干涉。 帐内有很多行军折凳、一张搁板桌和一架子长矛长戟,地上铺了六七块磨破的杂色地毯。帐内有三位长官,一个纤细优雅,留着尖胡子,佩带刺客的细剑,穿粉色紧身开衫上衣;另一个是肥胖的秃子,一手握鹅毛笔,指间沾满墨渍。 他要找的是第三个人。提利昂鞠躬道:“团长阁下。” “我们发现他们想潜入营地。”小伙子将分妮扔到地上。 “逃跑的奴隶,”泰洛西人宣称,“还带着水桶。” “带着水桶?”棕人本·普棱重复。眼见没人解释,他吩咐:“孩子们,回岗位去,不许对任何人提起这事,一句都不准提。”他们走后,他笑着对提利昂说:“专程来找我切磋席瓦斯,耶罗?” “玩玩也无妨,我可是很享受胜利滋味的哟。普棱,听说你已经叛变两次,我很欣赏你。” 棕人本的笑意从未触及眼睛,他像审视一条会说话的毒蛇一样审视提利昂。“你究竟有何贵干?” “我此行是为了让你美梦成真。你曾想在拍卖场买下我,又试图在棋桌上把我赢回去。我鼻子完好无损时,也没帅气到让人这么迷恋咧……这一切说明你清楚我真正的价值。好吧,现在我自己送上门,完全免费。你还是行行好,召来铁匠,将我们的项圈摘掉吧。我受够了边走边发出愚蠢的声音。” “我不想开罪你高贵的主人。” “亚赞有燃眉之急,管不了三个失踪奴隶。他骑上了苍白母马。何况他们怎敢来这找人?你的手下足以让他们望而却步。说穿了,这是笔以小博大的买卖,包你稳赚不赔。” 穿粉色紧身开衫上衣的傲慢军官嘶叫:“他们把瘟疫带来了、把瘟疫带进了这个帐篷!”他转向本·普棱,“团长,要我砍他脑袋吗?扔进粪坑埋了了事。”他说着抽出宝石把柄的刺客细剑。 “砍我脑袋你可得细心点,”提利昂道,“手上别沾血,瘟疫会通过血液传播。还有啊,衣服沾血也没救了,你得把它们烧光。” “干脆把你连衣服一起烧怎么样,耶罗?这样最保险。”棕人本说。 “你我都清楚我不叫耶罗。你看到我的第一眼就明白。” “或许罢。” “我也清楚你的底细,大人。”提利昂说,“虽说比起家乡的普棱,你是个棕人而非紫人,但以血统而论,你毕竟是西境人——如果你在姓氏上没撒谎的话。普棱家族宣誓效忠凯岩城,我恰好知道点他们的家族史。你这一脉既生在狭海对岸,那我敢打赌,你是韦赛里斯·普棱的小儿子。只怕女王的龙相当亲近你,是也不是?” 佣兵似乎颇感有趣。“谁跟你透露的?” “没人跟我说。关于龙的轶事大半是蠢人编造的闲话。什么会说话的龙啦,什么囤积金银财宝的龙啦,什么长了四条腿、肚子有大象那么大的龙啦,什么跟斯芬克斯玩猜谜游戏的龙啦……全是无稽之谈。但古书中确有真正的智慧。我不仅知道女王的龙会亲近你,还知道个中缘由。” “我老妈说我老爸有一点龙血。” “他不仅有龙血,兴许还有六尺长的命根子不是。你听过这故事吧?好啦,让我们开诚布公。你无疑是个聪明的普棱,你清楚我的脑袋值一个领主之位……但你却要横跨半个世界、回到维斯特洛才能领赏,而到那时,只怕我的脑袋早成骷髅,变为蛆虫的乐园了。我亲爱的老姐不会相信你的说辞,不会给你允诺的奖励。你知道这些女王、太后啥的是什么德行,她们都是善变的婊子,瑟曦更是婊子中的婊子。” 棕人本挠挠胡子。“我可以活捉你回去,或把你的脑袋装进罐子里拿药水泡。” “再或干脆支持我,这是最聪明的做法。”侏儒咧嘴笑道,“作为家中次子,这个军团命中注定是我的归宿。” “耍杂技的在次子团里没有位置,”粉衣刺客轻蔑地说,“我们需要战士。” “所以我给你们带了一个。”提利昂用拇指比比莫尔蒙。 “就这货?”刺客笑道,“丑八怪一个,你以为加入次子团,光凭几道伤疤就够吗?” 提利昂那双不对称的眼睛翻了个白眼。“普棱大人,你这两位朋友是什么来头?粉色那个好像脑筋不太灵光。” 刺客噘起嘴,而他拿鹅毛笔的同伴被提利昂的傲慢态度逗乐了。开口解释的反而是乔拉·莫尔蒙:“‘墨水瓶’是次子团财务官。那只孔雀自称为‘狡诈的’卡斯帕罗,瞧那副自命不凡的样子,依我看叫‘无耻的’卡斯帕罗更贴切。” 莫尔蒙的面孔被打得难以辨认,但声音没变。卡斯帕罗惊讶地瞪着他,普棱眼角的皱纹则兴致勃勃地舒展开来。“乔拉·莫尔蒙?是你?多时不见,你被折煞得很惨啊。我们还得叫你‘爵士先生’吗?” 乔拉爵士肿胀的嘴唇扭出一个恐怖的笑容。“给我把好剑,你叫我什么都行,本。” 卡斯帕罗踏步上前:“你……她明明把你赶走了……” “但我现在回来了。我是个傻瓜。” 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傻瓜。提利昂清清喉咙:“待会儿再叙旧好吗?……让我先解释清楚,我的脑袋好端端地搁在脖子上为啥对大伙儿都更有利。你要明白,普棱大人,我这人对朋友向来出手大方。如果你不信,可以去问波隆、去问多夫之子夏嘎、去问提魅之子提魅。” “这些人是何方神圣?”外号墨水瓶的财务官问。 “他们都是用剑为我效劳的正派人,因为兢兢业业,所以发了大财,”侏儒耸耸肩,“噢,好吧,‘正派人’这个评价见仁见智。或许我该说,他们跟你们一样,都是些嗜血的畜生。” “这些人或许存在,”棕人本接口,“又或许是你信口胡诌。你说那人叫夏嘎?这像个女人的名字。” “他至少有女人的奶子。下次见面,记得提醒我关注他的裤裆。那玩意儿是席瓦斯棋不是?摆出来下一盘吧。不过先给我倒杯酒,我的喉咙干得像坟墓里的老骨头,润润嗓子,才好讨价还价嘛。” 337.第337章 琼恩 那晚,琼恩梦到野人咆哮着冲出鬼影森林,在战号轰鸣和战鼓擂动中一往无前。嘭咚,嘭咚,嘭咚,千万个心脏一齐跳动。他们握着长矛、弓箭和斧头,乘着由马一样大的狗拉的骨制战车。四十尺高的巨人随队伍缓缓前进,手握橡树大小的槌子。 “坚守阵地!”琼恩·雪诺高喊,“顶住他们!”他发现自己独立于长城之巅。“放火,”他尖叫,“放火烧他们。”没人听他的。 大家都跑了。大家都抛弃了我。 燃烧的箭杆呼啸着射上城墙,拖出长长火舌。稻草弟兄不断倒下,黑袍片片点燃。“雪诺。”一只鹰喊叫,而敌人像蜘蛛一样爬上冰壁。琼恩穿着玄冰黑甲,手中剑刃却烧得通红。死人一登上长城,他便送他们重归死亡。他砍倒一个灰胡老人、一个没长胡子的孩子、一个巨人、一个龋齿瘦子,还有个浓密红发的女孩——他下手后才认出是耶哥蕊特。 她如电光朝露,跌落长城。 世界化作红雾。琼恩不断劈、捅、砍、杀。他砍翻唐纳·诺伊,捅穿聋子迪克·佛拉德。断掌科林颓然跪下,徒劳地想堵住脖子流出的鲜血。“我是临冬城公爵!”琼恩高喊。罗柏突然出现在他面前,顶着融雪打湿的头发,被长爪砍下头颅。一只粗壮的手粗暴地抓住琼恩的肩膀,他猛然旋身…… ……被胸口的乌鸦啄醒。“雪诺。”乌鸦尖叫。琼恩拍开它。乌鸦发出不满的叫声,飞到一根床柱上,就着黎明前的昏暗,责怪地盯着琼恩。 这一天终于到了。现在是狼时,太阳即将升起,四千野人将涌过长城。太疯狂了,琼恩·雪诺用烧伤的手抓抓头发,再次质疑自己的所作所为。大门打开后,一切都无法挽回。和托蒙德谈判的本该是熊老,至少也是杰瑞米·莱克或断掌科林或丹尼斯·梅利斯特或其他老手。本该是我叔叔。现在烦恼这个已无济于事。选择皆有风险,有得必有所失。他既然参加游戏,就必须坚持到底。 他起身摸黑穿好衣服,熊老的乌鸦在房里喋喋不休。“玉米。”鸟儿叫道,还有“国王”以及“雪诺,琼恩·雪诺,琼恩·雪诺”。这太奇怪了,在琼恩的记忆中,这只鸟不会叫他的全名。 他在地窖和官员们共进早餐,包括炸面包、煎鸡蛋、血肠和大麦粥,配上掺水的黄啤酒。进餐时最后确认了准备工作。“万事俱备,”波文·马尔锡保证,“只要野人依约行事,一切将遵照您的命令进行。” 如若不然,势必演变成流血和屠杀。“记住,”琼恩说,“托蒙德的人又冷又饿,担惊受怕。他们中某些人憎恨我们,正如我们中某些人憎恨他们。为了和约,彼此双方都如履薄冰,稍有失足,则集体遭殃。今天若要动手,最好别是你们或你们属下的谁先动,否则我对新旧诸神发誓,肯定要他项上人头。” 他们诺诺称是,频频点头,口中喃喃低语着“遵命”、“没问题”以及“是,大人”。然后他们一个接一个起身扣好剑带,披上温暖的黑斗篷,步入寒冷的户外。 忧郁的艾迪·托勒特最后才离开,他带着六辆马车从长车楼连夜赶来——黑衣兄弟们现在管那叫婊子楼——此行要尽可能地带走矛妇,让她们加入她们的姐妹。 琼恩盯着他用一大块面包扫荡溏心蛋,再见到艾迪阴郁的面孔让他莫名地舒心。“重建进展如何?”他问他的前任私人事务官。 “再给十年就能建好了。”托勒特用一贯的忧郁口吻回答,“我们刚搬进去时,那里老鼠泛滥成灾。矛妇处理了那些可恶的东西,现在矛妇又泛滥成灾。我可是日夜盼着老鼠回来咧。” “跟埃恩·伊梅特干得怎么样?”琼恩问。 “大多时候是黑马丽丝跟他干,大人。我嘛,我天天骑骡子,‘荨麻’说骡子是我亲戚。倒是都有张长脸,但我哪有骡子倔啊?反正,我以名誉担保,不认识它们的娘。”他吃下最后一口蛋,叹气道,“我喜欢溏心蛋,大人,可以的话,别让野人把鸡吃光了。” 来到校场,东方天际微明,空中万里无云。“看来是好天气,”琼恩道,“暖和的艳阳天。” “长城又要哭泣。要我说,大人,凛冬近在咫尺,这天气不自然,不是好兆头。” 琼恩微笑。“那要是下雪呢?” “更坏的兆头。” “你到底喜欢啥天气咧?” “让人足不出户的天气。”忧郁的艾迪答道,“大人请原谅,我要回去照顾骡子。我一离开它们就想我,我敢说,比矛妇有人情味多了。” 他们就此分别,托勒特沿向东的路回到货车停靠的地方,琼恩·雪诺走向马厩。纱丁已备好鞍马等他,那是匹烈性的灰色坐骑,乌黑油亮的鬃毛犹如学士墨汁。若是出巡逻,琼恩不会骑这样的马,但今天早上形象很重要,因而种马是最佳选择。 他的护卫队也集合好了。琼恩向来不喜欢守卫们前呼后拥的感觉,但今天有必要带上几个好手。他们身穿锁甲、铁半盔与黑斗篷,长矛在手,腰挂长剑匕首,模样煞是凶猛。八人护卫队中没有菜鸟或老人,全是精英:泰、穆利、左手卢、大里德尔、罗里、跳蚤福克、绿矛盖略特及黑城堡的新教头皮革——选他是为了让自由民看到,即便曾为曼斯攻打长城的人,也能在黑衣军团中升到高位。 他们在大门口集结完毕时,一抹深红霞光恰好出现在东方。群星隐匿,琼恩心想,它们下次出现,照耀的将是完全不同的世界。几名后党人士还在守护梅丽珊卓的夜火余烬。琼恩抬头望向国王塔,瞥见窗后有道红光。赛丽丝王后则毫无动静。 是时候了。“打开大门。”琼恩轻声说。 “打开大门!”大里德尔大吼,声若炸雷。七百尺上,哨兵们听到叫喊,吹响战号。号声在长城上、天地间回荡。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这一声号角悠远漫长,在过去一千年或更久的时间里,它代表兄弟归来。但今天不同,今天它召唤自由民去崭新的家园。 漫长的隧道两端,大门打开,铁闩卸下,黎明的晨光在上方冰墙折射出粉、金和紫色光芒。忧郁的艾迪说的没错,长城很快就会哭泣。但愿只有长城哭泣。 纱丁领队伍穿过冰下甬道,手中铁灯笼照亮了黑暗。琼恩策马紧随其后,然后是护卫队,再后面是波文·马尔锡及其手下二十名事务官,他们将各司其职。御林的乌尔马在长城上指挥,黑城堡最好的四十名弓箭手引弓待发,做好准备以箭雨回应任何麻烦。 长城以北,巨人克星托蒙德已准时抵达,他胯下瘦弱的矮种马看起来快被他压垮了。他幸存的两个儿子——高个托雷格和年幼的戴温——跟在他身边,此外还有六十名战士。 “哈!”托蒙德大声说,“护卫队?咱们的信任哪儿去啦,乌鸦?” “你带的人比我多。” “这倒是。小子你过来,让我的人好好瞧瞧你。我这几千号人都没见过尊贵的总司令大人咧,他们小时候不听话大人就吓唬说游骑兵会吃了他们。你得让他们仔细瞧瞧,教他们知道你只是个裹一身旧黑袍的长脸小子,守夜人没啥可怕。” 但愿他们永远不知道。琼恩摘下烧伤那只手的手套,两根指头放在嘴边吹个口哨。白灵应声从大门中蹿出,托蒙德的马吓得猛然人立,差点把野人甩下来。“没啥可怕?”琼恩说,“白灵,坐下。” “你个黑心肠的杂种,乌鸦大人。”吹号者托蒙德将战号举到唇边,号声随即炸响,被冰面反射,仿若奔雷。第一批自由民列队向大门进发。 从黎明到黄昏,琼恩一直看着野人穿过大门。 人质首先通过——一百名八到十六岁的男孩。“你的血钱,乌鸦大人。”托蒙德宣称,“但愿可怜的母亲们的哀号不会搅得你夜不能寐。”许多男孩由父母送到大门口,有的则由兄弟姐妹陪送,但更多的只身前来。十四五岁的男孩几乎是成人了,不想让人看见拽着妈妈的裙子。 两名事务官点数经过的男孩,在长长的羊皮卷轴上记下每个名字,另一个事务官负责收缴值钱物件,并也要记录下来。这些男孩将去往完全陌生的地方,侍奉与他们的亲族、祖先作对了数千年的组织,然而琼恩没见到眼泪,也未曾听到母亲呜咽。他们是冬天的民族,他提醒自己,在他们的家乡,眼泪会冻结在脸颊上。走入那个昏暗的隧道时,没有一个男孩踟蹰不前或试图逃跑。 几乎所有男孩都很瘦,有些简直皮包骨头,双腿纤弱,胳膊像麻秆——这是琼恩早料到的。除此之外,他们身材、高矮、肤色各不相同。有高个也有矮子,有棕发、黑发、蜜金发、浅红金发,还有像耶哥蕊特一样火吻的红发。他看到伤疤男孩、跛脚男孩、满脸青春痘的男孩。很多大龄孩子脸颊已有了绒毛,或留了小束髭须,甚至有一人长着和托蒙德一样的大胡子。他们有些穿上好的软毛皮,有些穿煮沸皮甲和其他残缺的盔甲,更多的穿羊毛衣和海豹皮,少数人衣衫褴褛,还有个赤身裸体的。很多孩子带着武器:削尖长矛、石头槌子,骨头、石头或龙晶做的匕首,狼牙棒,索网,甚至有几把锈迹斑斑的剑。硬足民男孩赤脚轻快地踏过雪堆,其他孩子则在靴子上绑“熊掌”,也能同样轻松地走过,不踩破冰壳。六个男孩有马骑,还有两个骑骡,有对兄弟共乘一只山羊。最高大的质子六尺半高,但长着娃娃脸;最矮小的发育不良,自称九岁,但看起来不超过六岁。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那些名人的后代。这些孩子经过时,托蒙德会特意指出。“这孩子是‘破盾者’梭伦之子,”他指着一个高个男孩。“那个红发的,是‘王血’格里克的崽儿,格里克自称是红胡子雷蒙的后代。其实,他属于红胡子弟弟那一脉。”有两个男孩看起来像双胞胎,但托蒙德坚称他们只是亲戚,出生还相差一年。“一个是猎人哈雷的种,另一个是英俊哈雷的,同母异父。他们的爹势不两立。我要是你,会把一个送到东海望,另一个送到影子塔。” 其他人质的父亲包括流浪者豪德、波罗吉、海豹剥皮人戴维因、木耳凯勒格、白面具莫罗娜、大海象…… “大海象?真的?” “冰封海岸人名字都奇奇怪怪的。” 有三个质子是被断掌科林杀死的著名掠袭者猎鸦阿夫因之子,至少托蒙德坚持说他们是。 “他们看起来不像兄弟。”琼恩注意到。 “算半个兄弟,不同妈生的。阿夫因的老二可小咧,比你的还小,但他用起来不害臊。那家伙到处留种,每个村里都有。” 托蒙德又指着某个矮小的鼠脸男孩说:“那是六形人瓦拉米尔的崽儿。记得瓦拉米尔吗,乌鸦大人?” 他记得。“易形者。” “是啊,他是个易形者,还是个恶毒的小畜生。现在大概死了,仗打完后没人见过他。” 有两个男孩是女生假扮。琼恩发现后,派罗里和大里德尔去把她们带来。有个女孩还算温顺,另一个则又踢又咬。这事可能不好收场。“这两个也有厉害的爹?” “哈!瘦成这德行?不大可能。抽签选的吧。” “她们是女孩。” “是么?”托蒙德坐在马上睥睨两人,“我和乌鸦大人打了赌,赌你们谁的老二大。马上脱裤子,给我们看看。” 一个女孩羞得满脸通红,另一个则挑衅地回瞪。“你不能动我们,臭死巨人的托蒙德,放了我们!” “哈!你赢了,乌鸦,她们没那话儿。不过这小女生挺有胆色,将来会是个矛妇。”他叫来自己人。“在雪诺大人吓尿裤子前给她俩找几件女人衣服。” “我需要两个男孩替换。” “为什么?”托蒙德抓抓胡须,“要我说,质子就是质子,你那把锋利的大剑一样能砍女孩的头。父亲也心痛女儿,呃,大部分父亲。” 我担心的不是他们的父亲。“曼斯唱过《勇敢的丹妮·菲林特》吗?” “我不记得。他谁啊?” “一个女扮男装的黑衣人。她的歌优美悲伤,但她的经历并不美好。”那首歌的某些版本里,她的灵魂仍在长夜堡游荡,“女孩只能送去长车楼。”那里只有埃恩·伊梅特和忧郁的艾迪两个男人,两个他都信得过,其他兄弟他可不敢担保。 野人会意。“你们这帮下流乌鸦。”他啐了一口,“那好,再加两个男孩,会给你的。” 等九十九个质子都缓缓走过长城下的隧道,托蒙德推出最后一个。“我儿子戴温。乌鸦,你可得照顾好他,否则我炖了你的黑心肝来下酒。” 琼恩仔细打量男孩。跟布兰一样大——若他没被席恩害死的话。但戴温毫无布兰的乖巧。他矮胖敦实,短腿粗臂,宽阔的红脸——根本是他爹小一号的翻版,长着浓密的深棕色头发。“他做我的侍酒。”琼恩向托蒙德保证。 “听到没,戴温?可别自以为是。”他又对琼恩说,“要不时好好收拾他。小心他的牙,他咬人。”他再次取下号角,举到嘴边,吹出长长一声。 这次,战士们开始前进。他们人数远不止一百。五百人,看着他们从树下钻出,琼恩暗中估算,或许上千。只有十分之一的人骑马,但所有人都有武器。他们背着兽皮和煮沸皮革包裹的柳条圆盾,上面有各种彩绘图案,如毒蛇、蜘蛛、断头、染血战锤、破碎头骨、恶魔等。有些人穿着窃取的、凹痕累累的铁甲,都是从游骑兵尸体上扒来的部件。其余的像叮当衫一样穿戴骨头。所有人都穿着皮毛和皮革。 长发飞扬的矛妇混杂其间,看着她们,琼恩不禁想起耶哥蕊特,想起她发间跳跃的火焰,想起在洞穴中跟她赤身搂抱时她脸上的神情,想起她说话的声线。“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她无数次对他说。 一切恍若昨日。“女士优先,”他对托蒙德说,“你应该先送母亲和少女来。” 野人首领狡黠地一笑。“没错,我是应该,然后你们乌鸦就可以随时关门了。先送几个战士过去看门,不挺好的吗?”他咧嘴一笑,“我为你的马付了血钱,琼恩·雪诺,但不意味着连它的牙都不数。别以为我和我的人不信任你,我们的信任是相互的、对等的。”他喷口鼻息,“你想要战士,不是吗?看啊,这不都是,每个能顶六只黑乌鸦。” 琼恩唯有苦笑。“只要他们记得对付共同的敌人,我就知足了。” “我承诺过,不是吗?巨人克星托蒙德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他转身啐了口唾沫。 很多战士是之前那些质子的父亲。其中一些人经过时冷酷地瞪着他,手指抚摸剑柄;另一些人则像久别重逢的亲人一样朝他微笑,琼恩·雪诺觉得有些微笑比瞪视更让人心慌。无人下跪,但许多人发下誓言。“托蒙德的誓言就是我的誓言。”沉默寡言的黑发波罗吉宣称。破盾者梭伦微微低头,近乎咆哮地说:“琼恩·雪诺,只要你需要,梭伦的战斧就是你的。”红胡子王血格里克带着三个女儿,“她们都会成为好老婆,为丈夫生下血统高贵身强体壮的孩子,”他吹嘘道,“就像她们的爹。她们可是塞外之王红胡子雷蒙的后裔。” 琼恩知道,自由民不关心血统,耶哥蕊特曾反复强调这点。格里克的女儿们和耶哥蕊特一样生着火红的头发,但耶哥蕊特的又卷又乱,她们的又长又直。火吻而生。“三位公主,一位比一位可爱。”他告诉她们的父亲,“我会关照她们,让她们面见王后。”他猜测赛丽丝·拜拉席恩对她们会比对瓦迩态度好些;她们更年轻,似乎也更驯顺。尽管她们的爹像白痴,但她们着实甜美。 “流浪者”豪德凭剑起誓,琼恩没见过那么破烂坑洼的剑;“海豹剥皮人”戴维因送他一顶海豹皮帽;“猎人”哈雷带来熊掌项链;“战士女巫”莫罗娜只在亲吻琼恩戴手套的手时摘下了鱼梁木面具,发誓为他效劳,说琼恩当她是男是女都可以。类似的宣誓无穷无尽。 走过的战士都摘下身上的值钱物件,扔到事务官放在大门前的推车里。琥珀饰物、金项圈、宝石匕首、镶宝石的银胸针、手镯、戒指,乌银杯和金酒杯,号角与角杯,一把绿翡翠梳子,一串淡水珍珠项链……所有财物都交出来,由波文·马尔锡记录在案。有人交出一件银鳞软甲,肯定是给某位大领主打造的。另有人上缴了一把剑柄镶有三块蓝宝石的断剑。 他们还交出各种怪异的产品:用长毛象毛做的长毛象玩具,象牙雕的阳具,独角兽头骨做的头盔——还保留着独角兽角。琼恩难以想象这些东西能在自由贸易城邦换到多少食物。 跟在骑手后面的是冰封海岸人。琼恩注视着十二辆骨制大战车从面前挨个经过,发出和叮当衫一样的哗哗声响。有一半战车是完好的,其他的把轮子换成雪橇——换过轮子的车平稳地滑过雪堆,带轮子的则不断沉陷。 拉车的狗令人生畏,有冰原狼那么大。他们的女人裹着海豹皮,有些怀抱婴儿。大点的孩子紧随母亲的脚步,看向琼恩的眼神,就跟手里的岩石一样黑暗生硬。这群人有的戴鹿角帽,有的戴海象牙帽,琼恩立刻意识到,这两种人互相敌视。几头瘦弱的驯鹿走在后面,大狗负责驱赶掉队者。 “小心那伙人,琼恩·雪诺。”托蒙德警告他,“一伙蛮子。男的坏,女的丑。”他从马鞍上摘下酒袋,递给琼恩,“给,看不下去就喝这个,夜里还能暖身子。别停啊,继续喝,你拿着吧,放开喝。” 酒袋里的烈性蜜酒呛得琼恩眼泪直流,有如丝丝火舌在胸膛蔓延。他又痛饮一口:“就野人而言,‘巨人婴儿’托蒙德,你是个好人。” “哈!或许比大多数人好,但有些我自愧不如。” 太阳在蔚蓝晴空中爬升,野人络绎不绝。临近正午,一辆牛车堵在隧道拐弯处,队伍被迫停下,琼恩·雪诺不得不亲自查看。由于牛车把隧道塞得严严实实,后面的人威胁说要把车劈成两半,把牛就地宰杀。车主及其亲属则发誓谁敢动手就得偿命。最终在托蒙德和他儿子托雷格的协助下,琼恩制止了一场流血冲突,但道路堵塞了大半个小时。 “门大点儿才好。”托蒙德跟琼恩抱怨,一边愁眉苦脸地看着乌云聚集的天空,“太他妈慢了,跟用芦管喝乳河水似的。哈!我要有乔曼的号角,使劲这么一吹,就能从废墟上爬过去。” “梅丽珊卓烧掉了号角。” “真的?”托蒙德一拍大腿,大声咒骂,“她烧了上好的大号角,哎,真是暴殄天物。那号角有一千岁,我们在巨人的坟墓里找到的,没人见过那么大的号角。正因如此,曼斯才跟你说那是乔曼的号角。他要乌鸦相信他有能力吹倒该死的长城,吹得你们下跪。但我们没找到真正的号角,怎么挖都没用。要能找到,七大王国所有的下跪之人夏天都有镇酒的大冰块儿用了。” 琼恩转过马头,眉头紧锁。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唤醒巨人。记得那支大战号镶嵌着古老的金子熔铸的线条,内里镌有上古符文……是曼斯·雷德骗了他,还是托蒙德扯谎?若曼斯的号角是赝品,真正的号角在哪儿? 午后,太阳被云团遮住。冷风吹起,天色渐暗。“要下雪了。”托蒙德严肃地宣布。 其他人也从厚厚的白云中看出兆头不妙,加快了行进速度。人们的脾气火暴起来,摩擦不断爆发。有个人想偷偷插到排了几小时的队列前头,结果被捅了一刀。托雷格夺下伤人者的匕首,把两人都从队伍里揪出来,赶回野人营地,让他们从头排起。 “托蒙德。”琼恩看着四名老女人推着一车孩子走向大门,“讲讲我们的敌人。我想了解一切有关异鬼的事。” 野人抹抹嘴。“不能在这儿,”他嘟哝道,“不能在长城这面讲。”老家伙不安地看着白雪皑皑的森林,“你知道,它们如影随形,昼伏夜出。这古老的太阳照耀时它们不现身,但离得不远。影子永远都在,或许你暂时看不见,但它们永远在你脚下。” “它们阻止你南下?” “若是指正面交锋,没有。但它们一直紧随其后,蚕食我的队伍。我失去了太多斥候,掉队的和走散的也没再回来。每晚我们会在营地外围满篝火。它们不喜欢火,这点毋庸置疑。可要是下雪……不管大雪、雨夹雪,乃至冻雨,干木头就太他妈难找了,即便找到也点不着,而那寒气……有几夜我们篝火孱弱,几乎熄灭,这样到早上就会找到死人,或者死人找到我们。那夜托温德……我儿子,他……”托蒙德别开脸。 “我懂。”琼恩·雪诺说。 托蒙德转回头。“你什么都不懂。没错,我听说你杀了个死人,可曼斯杀了上百个。人类能对抗死人,但等死人的主子来了,等白雾升起……你怎么和雾战斗,乌鸦?长利齿的阴影……空气冰寒,吸到肺里像把刀……你不懂,你不会懂……你的剑能劈开寒冷么?” 我们走着瞧,琼恩回忆起山姆从古书中读到的信息。长爪由古瓦雷利亚的火煅制而成,龙焰熔铸,咒语加持。山姆说它是龙钢,比任何普通钢铁更结实、轻便、坚固、锋利……但那是纸上谈兵,一切要在实战中检验。 “没错,”琼恩说,“我的确不懂。诸神慈悲,我希望自己永远不懂。” “诸神很少慈悲,琼恩·雪诺。”托蒙德朝天空点点头,“乌云滚滚而来,天色又暗又冷,你的长城也不再哭泣。看。”他转身招呼儿子托雷格。“骑回营地,叫那些老弱病残,懦夫懒虫啥的抬抬金贵的腿,赶紧行动。谁要拖延,就烧了他见鬼的帐篷。入夜前大门必须关闭,届时没过长城的,就祈祷在我逮着他前他先被异鬼带走吧。听见没?” “知道了。”托雷格一夹马腹,疾驰回队伍末端。 野人络绎不绝。正如托蒙德所说,天色越发暗了。乌云满天,暖意消散,大门前愈加拥挤,人类、山羊和牛争抢道路。他们不只着急,琼恩发现,他们还在害怕。无论战士、矛妇还是掠袭者,都害怕那片森林,害怕穿行其间的阴影。他们一心想赶在夜幕降临前,躲到长城背后。 一片雪花在空中飞舞。接着又一片。与我共舞吧,琼恩·雪诺,他幻想,你不久将与我共舞。 野人络绎不绝,连绵不断。有些野人加快脚步,匆匆穿过战场。其他人——老幼病弱——却走得太慢。早上这片地覆了厚厚一层陈雪,白色雪壳足以反射阳光;现在成了一片棕黑泥泞。凡是自由民经过的地方都踩得稀里哗啦:木轮,马蹄,骨头、兽角和铁做的雪橇,猪脚,靴子,公牛母牛的蹄子,硬足民黑黑的赤脚,各自留下印记。湿滑的路面让队伍行得更慢。“门大点儿才好。”托蒙德再次抱怨。 傍晚将近,雪下个不停,好在潮水般的野人队伍只剩涓涓细流。几缕青烟从林中的宿营地升起。“是托雷格,”托蒙德解释,“焚烧死者。总有些人一睡不醒,死在帐篷里——如果有帐篷的话——蜷缩着冻成一团。托雷格知道怎么处理。” 托雷格从林中返回时,涓涓细流也只剩最后几滴,跟他一起骑马回来的是十几名装备矛和剑的战士。“我的后卫。”托蒙德咧开缺牙的嘴笑道,“你们乌鸦有游骑兵,我们也有。我把这些人留在营地,以防在拔营前遭遇袭击。” “他们是你最棒的人。” “也是最糟的。这些人全杀过乌鸦。” 只有一人徒步,身后跟着一只高大野兽。一头野猪,琼恩看清,大得惊人。那怪物有白灵两倍大,浑身裹着粗糙的黑毛,獠牙有成人手臂长短。琼恩没见过这么大这么丑的猪。带领野猪的人也不漂亮:身材笨重,眉头深锁,鼻子扁平,宽阔的下巴长满黑胡楂,小小的黑眼睛挤在一起。 “波罗区,”托蒙德转头啐了一口,“易形者。” 他莫名地感到这是个大麻烦。 白灵转过脑袋。落雪曾遮盖野猪的气味,但他现在闻到了。他跳到琼恩身前,露出利齿,无声咆哮。 “不!”琼恩喝道,“白灵,坐下。别动,别动!” “野猪和冰原狼。”托蒙德说,“今晚锁好你的野兽吧。我会让波罗区管好他的猪。”他瞥了眼黑乎乎的天空,“他们是最后一批,时间刚好。我看这场雪要下一整晚。该去看看这块冰对面是什么样了。” “你先请,”琼恩告诉他,“我打算最后一个穿过冰墙。我会与你共进晚宴。” “晚宴?哈!这话我爱听。”野人拨转胯下矮种马,伸手狠拍了下马臀,朝长城行去。托雷格和其他骑手紧随其后。他们在大门前下马,牵马通过。波文·马尔锡多留了一会儿,监督事务官们把推车都推入隧道。现在,长城外只剩琼恩和他的护卫队。 易形者在十码外停步,他的野猪喷着鼻息,前蹄刨地,一层雪末盖在它黝黑高耸的背上。然后它哼了一声,低下头,半晌间,琼恩以为它要冲上来,两旁护卫也纷纷放低长矛。 “兄弟。”波罗区道。 “你赶紧进去。我们要关门了。” “关吧,”波罗区说,“把门关好关紧。他们来了,乌鸦。”他露出琼恩所见最丑陋的笑容,向大门走去。野猪跟在他身后,飞雪掩埋了足迹。 “终于结束了。”罗里看着他们进入大门。 不,琼恩·雪诺心想,这只是开始。 波文·马尔锡拿着记满数字的写字板在长城南面等他。“今天共有三千一百一十九名野人进入长城。”总务长向他禀报,“其中六十名质子在用餐后已送往东海望和影子塔。艾迪·托勒特带着六车矛妇返回长车楼。余下的都在这儿。” “不会久的。”琼恩向他保证,“托蒙德打算一两天内就带自己的部众去橡木盾,其他人我们也会尽快安排去处。” “你说了算,雪诺大人。”波文·马尔锡生硬地回答,其语气似乎暗示自己若是总司令,会如何“安排”野人。 琼恩返回时的城堡已和早上的城堡截然不同。长久以来,他所了解的黑城堡是沉寂阴暗的所在,寥寥无几的黑衣人犹如鬼魂,在这座曾容纳他们十倍人众的要塞废墟中游荡。一切皆已改变。那些窗户前所未有的灯火通明。陌生的口音在院落中交谈,常年只有乌鸦的黑靴子踩过的结冰小路上,如今自由民川流不息。古老的燧石军营外,一群人在打雪仗。玩耍,琼恩吃惊地想,成人像孩童那样玩耍,就像布兰和艾莉亚,或以前的我和罗柏那样互扔雪球。 然而唐纳·诺伊的老兵器库依然黑暗静谧,冰冷的锻炉后琼恩的房间一片漆黑。他刚脱下斗篷,丹纳就探头进来,报告克莱达斯收到了信。 “让他进来。”琼恩用火盆余烬点燃一根灯芯,又用灯芯点燃三根蜡烛。 克莱达斯粉色的眼睛目光闪烁,柔软的手掌握着一张羊皮纸。“司令大人见谅,我知道您很累,但您说一有来信就得报告。” “你做得很对。”琼恩接过羊皮纸。 已至艰难屯,还剩六艘船。恶浪滔天。“黑鸟号”全军覆没,两艘里斯船在斯凯恩岛搁浅,“利爪号”进水。形势严峻。野人吃自己的死者。森林中有死物。布拉佛斯船长只愿载女人和孩子。女巫指责我们是奴隶贩子。抢夺“暴鸦号”的企图被击退,六名船员和许多野人死亡。还剩八只渡鸦。水中也有死物。海上狂风肆虐,请求陆路支援。“利爪号”上口述,哈穆恩学士执笔。 下面是卡特·派克张扬的签名。“大人,情况很糟?”克莱达斯问。 “糟透了。”森林中有死物。水中也有死物。十一艘船起航,还剩六艘。琼恩·雪诺卷起羊皮纸,眉头深锁。 长夜将至,他心想,我从今赶赴战场。 338.第338章 免职的骑士 “跪迎弥林国王,吉斯后裔,旧帝国元首,斯卡札丹河之主,真龙伴侣和鹰身女妖的血脉,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十四世圣主。”传令官大声唱道,声音回荡在大理石地板和柱子之间。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一只手滑进披风下,将长剑稍稍拔出。国王驾前除其护卫外严禁武器。赛尔弥虽遭免职,似乎还被默认为护卫的一员。至少没人来收走他的长剑。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喜欢坐在锃亮的乌木长椅上临朝,长椅光滑简朴,铺满巴利斯坦爵士为让她坐得舒服找来的靠枕。西茨达拉国王将长椅换成两张华丽的金木王座,王座高高的后背雕成龙形。国王坐右边的王座,头戴黄金王冠,一只苍白的手握着宝石权杖。另一张王座空空如也。 那才是真正的王座,巴利斯坦爵士心想,再精巧的龙椅也替代不了真龙。 巨人格鲁尔站在两张王座右侧,身材笨重,满脸伤痕,面目狰狞。斑猫在王座左侧护卫,肩围豹皮。王座后站着碎骨者贝拉科沃和眼神冷硬的克拉兹。全是老练的杀手,赛尔弥总结,但预先找出隐藏的敌人,与在竞技场里迎击伴着号角和战鼓出场的对手是两码事。 日头尚早,晨光也正好,巴利斯坦爵士却觉疲惫入骨,仿佛奋战了一夜。随着年岁增长,他需要的睡眠越来越少。做侍从的他一晚能睡十小时,步向校场时还迷迷糊糊哈欠连天;六十三岁的他一晚睡五小时都绰绰有余。昨夜,他几乎没睡。他的卧室是女王寝宫隔壁的小房间,本供奴隶居住,屋内只有一张床、一把夜壶、一个衣柜,以及一把他不常坐的椅子。床头柜上他放了一支蜂蜡蜡烛和一个小小的战士雕像。他算不得虔诚,但这雕像减轻了他在异国他乡的孤独感。正因这份孤独,他才屡屡夜晚站岗。请保护我不被怀疑吞噬,他祈祷,赐予我力量去做正确的事。但祈祷和黎明都没能让他心安。 老骑士觉得大厅前所未有的拥挤,但他最关心的是那些缺失的面孔:弥桑黛、贝沃斯、灰虫子、阿戈、乔戈和拉卡洛、伊丽与姬琪、达里奥·纳哈里斯。圆颅大人原来的地方站着一个胖子,身穿宽阔的胸甲,头戴狮子面具,皮条战裙底露出两条粗壮的大腿——那是马克哈兹·佐·洛拉克,国王的表亲,兽面军的新指挥,赛尔弥相当瞧不起他。他在君临就受够了这类人:欺下媚上,狂妄自大,目中无人。 斯卡拉茨可能也在厅里,赛尔弥意识到,把丑脸隐藏在面具下。柱子间站了四十名兽面军,磨亮的黄铜面具反射火把光芒。圆颅大人可能是其中任何一个。 一百人的低语在大厅中交织,回响在柱子和大理石地面间。这声音压抑不安,充满戾气,令赛尔弥想起蜂窝炸开前的短暂寂静。而在这些人脸上,他看到了愤怒、悲痛、猜忌和恐惧。 国王的新传令官刚提起朝中众人注意,混乱就爆发了。一名妇女哭诉她一位兄弟死在达兹纳克的竞技场里,另一位妇女为损坏的轿子要求赔偿。一个胖子扯下绷带,在朝堂上公开展示烧伤的胳膊,伤处依然血肉模糊。一位穿蓝金相间托卡长袍的人陈述屠龙英雄哈格兹的事迹,却被身后一位自由民推倒,合六名兽面军之力才将他俩分开,拖出大厅。狐狸、老鹰、海豹、蝗虫、狮子、蛤蟆。赛尔弥不知面具和戴面具的人之间有什么关联。他们每天都戴同样的面具?还是每个清晨都换副面孔? “安静!”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恳求大家,“拜托!我会挨个回答,只要你们……” “是真的么?”一位女自由民呼喊,“我们的母亲死了?” “没有,没有,没有。”瑞茨纳克声嘶力竭,“等时机成熟,丹妮莉丝女王自会容光焕发地返回弥林。在此之前,我们的圣上西茨达拉国王会——” “他不是我们的国王。”一位自由民高喊。 人群开始推搡。“女王没死!”总管大声宣告,“血盟卫已被派往斯卡札丹河对岸寻找陛下,他们将带她回到钟爱她的丈夫和忠于她的臣民身旁。每个血盟卫都配备了十名精挑细选的骑手,每人各配备三匹骏马,以保证搜索进度和范围。他们一定能找到丹妮莉丝女王。” 接着一名穿锦袍的高个吉斯卡利人发言,声音响亮而冰冷。西茨达拉国王在巨龙王座上不断变换姿势,面无表情,尽力做出关注但不为所动的样子,任由他的总管予以回应。 巴利斯坦爵士把瑞茨纳克油滑的言语当耳旁风。做御林铁卫练就了他充耳不闻的技巧,尤其针对那些极力证明自己言语就像风的说话者。他在大厅后面瞥见了多恩少主及其两名同伴。他们不该来,马泰尔没意识到自己身处险境。在这个朝廷,丹妮莉丝是他唯一的朋友,而她现在失踪了。赛尔弥很好奇朝堂上的谈话他们能听懂多少。即便他自己也不能完全分辨奴隶贩子们的变种吉斯卡利语,尤其当他们语速如飞时。 昆廷王子听得专心致志。这小子是他父亲的种。矮小敦实,样貌平凡,看起来正直、稳重、实在、本分……却不能让少女一见倾心。而那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无论头衔如何,仍是年轻女子,这点她每每扮无辜时自己都会承认。像所有优秀君王一样,她把人民放在首位——否则她绝不会嫁给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但她心中的小女孩渴望诗意、浪漫和笑语。她想要激情似火,多恩却送来沉稳如泥。 你可从泥土中提炼退烧的膏药;你可在泥土中播种粮食,喂养孩童。泥土滋养,烈火索取,但傻瓜、孩子还有年轻女子每次都被热情误导。 王子身后,盖里斯·丁瓦特爵士正朝伊伦伍德低语。盖里斯爵士与王子正相反:身材颀长,面容俊俏,兼具剑客的优雅和廷臣的机智。赛尔弥可以肯定有许多多恩少女的手指抚摸过那阳光点缀的头发,亲吻过那笑容轻佻的双唇。若这位是王子,事情也许大不相同,他禁不住想……但丁瓦特对他而言过于浮华。劣币,老骑士心想,他也了解这种人。 盖里斯说的事一定很有趣,引得大个子秃头同伴突然纵声大笑,连国王的视线都被吸引。西茨达拉·佐·洛拉克看到多恩王子,皱了皱眉。 巴利斯坦爵士觉得不妙。当国王示意表亲马格哈兹靠近,并弯腰附耳低语时,他觉得有麻烦了。 我对多恩没有誓言,巴利斯坦爵士告诉自己。但勒文·马泰尔曾是他的誓言兄弟,彼时御林铁卫手足情深。在三叉戟河我没帮上勒文,但今天我能帮他侄子。马泰尔正在毒蛇窝中跳舞,可他视而不见。丹妮莉丝于众神和世人的见证下嫁人后,昆廷逗留不去,作丈夫的肯定会被激怒。现在他没了女王庇护……然而…… 这想法像一记耳光打在他脸上。昆廷生长于多恩宫廷,对阴谋和毒药不会陌生。他的长辈不止勒文亲王。他也是红毒蛇的侄子。丹妮莉丝确已另择他偶,但西茨达拉死后可以再嫁。会不会圆颅大人错了?谁能确定蝗虫一定针对丹妮莉丝?那可是国王的包厢,如果一开始想害的是国王呢?西茨达拉的死将粉碎脆弱的和平,鹰身女妖之子必寻求报复,而渊凯人将重新开战。届时,除了答应昆廷的婚约,丹妮莉丝别无选择。 巴利斯坦爵士狐疑不定,却听厅后响起重靴登上陡峭石阶的声音。渊凯使团来了。黄砖之城的三位贤主大人代表,每人都带着武士。一位奴隶主穿缀金流苏的栗色丝绸托卡长袍;一位穿青橙条纹托卡长袍;第三位穿戴华丽的胸甲,甲上镶嵌的墨玉、翡翠和珍珠母拼出春宫图。佣兵团长血胡子跟着他们,健壮的肩膀扛了一个皮袋,脸上挂着残忍的笑容。 褴衣亲王没来,赛尔弥注意到,棕人本·普棱也没来。巴利斯坦爵士冷冷地注视着血胡子。给我个理由会会你,看谁笑到最后。 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小步趋前。“贤主大人们,你们驾到让我们蓬荜生辉。吾王明光西茨达拉嘱我欢迎渊凯朋友。我们明白——” “明白这个。”血胡子从皮袋中拽出一颗头,扔向总管。 瑞茨纳克发出一声恐惧的尖叫,急忙跳开。头颅弹过他刚才站的地方,在紫色大理石地面一路留下点点血迹,最后撞到西茨达拉国王的巨龙宝座。厅里的兽面军都端起长矛,巨人格鲁尔沉步挡在王座之前,斑猫与克拉兹也闪到他身边,组成人墙保护国王。 血胡子哈哈大笑。“他死了,不咬人。” 总管颤颤巍巍、小心翼翼地靠过去,极轻细地拎着头发提起脑袋。“海军司令格罗莱。” 巴利斯坦爵士看向王座。他侍奉过这么多国王,禁不住去想若遇到这种挑衅,他们会作何反应。伊里斯会吓得向外一闪,估计又要被铁王座上的倒刺割伤,但随后他会尖叫着下令将渊凯人砍成碎片。劳勃会高叫拿战锤来,亲自与血胡子对决。即便公认软弱的杰赫里斯,也会下令逮捕血胡子和渊凯奴隶主。 西茨达拉却一动不动,呆若木鸡。瑞茨纳克将人头垫在一个缎子靠枕上,摆在国王脚下,随后飞也似的逃开,嘴角厌恶地下撇。巴利斯坦爵士隔了好几码都能闻到总管身上浓重的香水味。 死者满脸责备之意,胡子被棕色血块凝结,但一股红色细流仍从脖子下流出。从伤口看,他没能干净利落地身首异处。大厅末端的请愿者开始悄悄溜走。一名兽面军摘下黄铜鹰面具,把早餐全吐了出来。 巴利斯坦·赛尔弥对砍头并不陌生。但这个……他曾与老船长一起横越半个世界,从潘托斯到魁尔斯再到阿斯塔波。格罗莱是个好人,不该落得如此下场。他不过是想回家。骑士严阵以待。 “这,”西茨达拉国王终于开口,“这不是……我们不接受,这……这什么意思……这……” 身着栗色托卡长袍的奴隶主取出一张卷轴。“我很荣幸来此宣读贤主联合会的决议。”他展开卷轴,“决议如下:‘我们派出七人来弥林签署和平协议,并出席重开达兹纳克竞技场的庆典。为保证使者安全,我们从弥林带走了七名人质。现在,黄砖之城在哀悼她高贵的儿子亚克哈兹·佐·亚扎克,为他做客弥林期间惨遭横祸而不平。血债必须血偿。” 格罗莱在潘托斯有妻子、儿子和孙子。人质中为何选他?乔戈、英雄和达里奥·纳哈里斯麾下都有兵,格罗莱却是个没有船的海军司令。他们是抽签决定的?还是觉得格罗莱最无价值,最不可能激怒弥林?骑士扪心自问……但很多时候提问容易,解答难。我总是毫无头绪。 “陛下,”巴利斯坦爵士发现自己开口,“请容我提醒您,高贵的亚克哈兹死于意外。他在躲避魔龙途中被台阶绊倒,为自己的奴隶和同伴踩踏致死。也可能是过分恐惧而猝死。他太年迈了。” “汝是何人,胆敢未经国王允许就开口?”穿条纹托卡长袍的渊凯将领开口。他是个尖下巴的瘦子,一口龅牙让赛尔弥想起了兔子,“渊凯的贤主大人缘何要听多嘴的侍卫问话?”他摇晃着托卡长袍的珍珠流苏。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始终无法将视线从头颅上移开。瑞茨纳克附耳说了什么,他才勉力振作。“亚克哈兹·佐·亚扎克曾是你们的大元帅,”他道,“现在谁能代表渊凯?” “我们全体,”兔子说,“贤主联合会。” 西茨达拉国王有了些底气。“那么,你们全体要为这破坏和约的行为负责。” 穿胸甲的渊凯人回答:“和约没有打破。血债血偿,一命抵一命。为表诚意,我们将返还三名人质。”他身后的铁甲武士分开,三名提着托卡长袍的弥林人被带进来——两女一男。 “姐姐,”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语气生硬,“表弟。”他冲那颗血淋淋的人头做个手势,“把这东西拿出去。” “海军司令属于大海,”巴利斯坦爵士提醒他,“恳请圣主让渊凯人归还遗体,好将他葬于波涛之下。” 兔牙将领挥挥手。“若能取悦明光,这个可以办到,以表敬意。” 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大声清了清嗓子。“无意冒犯,但我记得丹妮莉丝圣主一共送去……嗯……七名人质。另外三人……” “另外三人将继续作为我们的客人,”穿胸甲的渊凯将领宣布,“直到龙被杀光。” 厅内霎时一片寂静。随后低语声、咒骂声、诅咒声和祈祷声把大厅变成了嗡嗡作响的蜂窝。“龙……”西茨达拉沉吟。 “……是怪物,大家都看到了达兹纳克竞技场的一幕。魔龙一天不除,和平断无可能。” 瑞茨纳克道:“丹妮莉丝圣主乃是龙之母,只有她才能——” 血胡子打断他。“她消失了。被烧成灰,吞进了龙肚子。她的骨头将被荒草湮没。” 这番话换来一阵咆哮。许多人叫喊咒骂,其他人则跺着脚、吹口哨表示赞成。兽面军不得不用长矛柄猛敲地面,让大家肃静。 巴利斯坦爵士的目光一刻也没离开血胡子。他是来洗劫城市的,而西茨达拉的和平让战利品化为泡影。他将竭尽所能挑起流血。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缓缓地从巨龙王座上站起来。“我必须与重臣商议。退朝。” “跪送弥林国王,吉斯后裔,旧帝国元首,斯卡札丹河的主人,真龙伴侣和鹰身女妖之血脉,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十四世圣主。”传令官高唱。兽面军从柱子间走出,站成一排后,缓缓地起步前行,将请愿者们赶出大厅。 多恩人无须走太远——得益于昆廷·马泰尔的身份和地位,他们被安排在大金字塔内两层之下的套房,那里不仅漂亮,还有专属的厕所和墙壁保护的露台。或许正因如此,他和他的同伴徘徊不前,直到前方人群舒缓,才向阶梯走去。 巴利斯坦爵士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们。丹妮莉丝会怎么做?他自问。他觉得自己知道答案。于是老骑士大步穿过厅堂,长长的白披风在身后翻卷起伏。他在阶梯前追上多恩人。“你父亲的朝廷不及这里一半热闹。”他听到丁瓦特开玩笑。 “昆廷王子,”赛尔弥叫道,“能否借一步说话?” 昆廷·马泰尔转过身。“巴利斯坦爵士。当然可以,我的房间就在下面。” 不。“或许我没资格告诫你,昆廷王子……但若我是你,我不会回房。你和你的朋友应一直走下阶梯,离开这里。” 昆廷王子盯着他。“离开大金字塔?” “离开这座城市。返回多恩。” 多恩人互相交换眼神。“我们的武器铠甲都在房里,”盖里斯·丁瓦特说,“大部分的钱也在。” “长剑可以重铸,”巴利斯坦爵士说,“返回多恩的路费我来出。昆廷王子,国王今天注意到你了。他皱了眉。” 盖里斯·丁瓦特大笑。“我们何惧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你看他刚才那德行,在渊凯人面前怕得像个娘儿们。他们送来一颗头,他却毫无反应。” 昆廷·马泰尔点头同意。“君主固当谋而后断,但这位国王……我不知他在想什么。女王也曾警告我当心他,是的,但……” “她警告过你?”赛尔弥皱眉,“那你为何不动身?” 昆廷王子脸一红。“婚约——” “——由两名死者签订,且其中没有一个字提到女王和你。婚约将令姐许配给女王的兄长,如今连他也死了。这东西没有效力。你抵达之前,陛下对它一无所知。你父亲善于保守秘密,昆廷王子,恐怕过犹不及。若女王在魁尔斯知道这份协议,压根不会来奴隶湾。无论如何,你们来得太晚,我不想往伤口上撒盐,但陛下既有丈夫,又有旧爱,她似乎喜欢这两者胜过你。” 王子的黑眼睛里腾起怒意。“这个吉斯老爷根本配不上七大王国的女王。” “这不是你来评判。”巴利斯坦爵士顿了一顿,思忖自己是否说得太多。不,都告诉他吧。“达兹纳克竞技场那天,王家包厢中某些食物被下了毒,幸亏壮汉贝沃斯阴差阳错将它们都吃了。蓝圣女说他伟岸的体格和力量阻止了毒性发作,但也是九死一生。他随时可能断气。” 昆廷王子大吃一惊。“下毒……针对丹妮莉丝?” “针对她或西茨达拉,也可能同时针对两人。但包厢属于国王,这位陛下安排了一切。如果毒是他下的……那么,他会需要替罪羊。谁比远道而来、在朝中无亲无故的情敌更合适?谁比被女王拒绝的求婚者更可疑?” 昆廷·马泰尔脸色发白。“我?我决不会……你不会认为我参与了任何……” 看来他确实没参与,除非他是演技高手。“但其他人会这么想,”巴利斯坦爵士说,“红毒蛇是你叔叔,你也有充分的动机谋害西茨达拉国王。” “其他人也有动机。”盖里斯·丁瓦特开口,“比如纳哈里斯,女王的……” “……情夫。”巴利斯坦爵士抢在多恩骑士说出什么玷污女王荣誉的话之前打断,“你们在多恩是这个叫法,对吗?”他没等对方回应,“勒文亲王曾是我的誓言兄弟,当年的御林铁卫之间没有秘密。我知道他有个情妇,他也不以此为耻。” “不,”昆廷涨红了脸,“但……” “若达里奥决意冒险,干掉西茨达拉连眼都不会眨。”巴利斯坦续道,“但他不会下毒,绝不会,何况他根本不在场。当然了,西茨达拉很乐意把蝗虫的事推到他头上……但国王还需要暴鸦团,不能与团长的死沾上关系。所以王子殿下,陛下要嫁祸的话,会找上你。”他把能透漏的都透漏了。再过几天,若诸神垂怜,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将不再统治弥林……但让昆廷王子卷入即将到来的厮杀毫无意义。“若你坚持留在弥林,最好远离朝堂,并祈祷西茨达拉忘了你,”巴利斯坦爵士把话说完,“更好的办法是找艘船去瓦兰提斯,王子殿下。无论你做何选择,祝你一切顺利。” 他刚下三步台阶,就被昆廷·马泰尔叫住。“他们称您为无畏的巴利斯坦。” “是有人这么称呼我。”赛尔弥十岁时赢得了这个外号。他那时是个新晋侍从,虚荣、骄傲又愚蠢,自以为可与老手一较高下,证明自己能当骑士。于是他从唐德利恩伯爵的兵器库里借出战马和板甲,打扮成神秘骑士参加黑港举办的长枪比武。连司仪都笑了。我胳膊太瘦,端不平枪,能做的只是保证枪尖不垂下地面。唐德利恩伯爵本可拽他下马,狠狠打他屁股,但龙芙莱王子同情这位穿着不合身铠甲的糊涂男孩,表示尊重他挑战的权利。结果不出所料,仅一回合他就被刺于马下。邓肯王子扶他起来,摘下他的头盔。“一个男孩,”王子向众人宣布,“一个无畏的男孩。”那是五十三年前的事。黑港的故人,还有几位在世? “若我不能带丹妮莉丝荣归故里,你觉得别人会怎么称呼我?”昆廷王子质问,“‘谨慎的’昆廷?‘胆小的’昆廷?‘懦夫’昆廷?” 他们会叫你迟到的王子,老骑士心想……然而御林铁卫的骑士哪怕百无一用,至少能学会管住舌头。“明智的昆廷。”他回答。 他真心希望一语成真。 339.第339章 被拒的求婚者 将近鬼时,盖里斯·丁瓦特爵士才返回金字塔,回报在弥林一家下等酒窖里找到了扁豆、书本和老骨头比尔,他们喝着黄葡萄酒,观赏赤身裸体的奴隶用双手和锉尖的牙互相拼个你死我活。 “扁豆抽出匕首,说要打赌看逃兵肚子里是否装满黄泥浆。”盖里斯爵士陈述,“我抛给他一枚金龙,问黄金行么。他咬了金币,问我想买什么。等我告诉他,他立马收起刀子,问我喝多了还是疯了。” “他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只要把口信送到。”昆廷说。 “他会的。我敢打赌,你们也能很快会面,这样褴衣亲王才好让梅里丝用洋葱炒你的肝。我们应当听从赛尔弥的劝告。无畏的巴利斯坦建议脚底抹油,聪明人就得系紧靴子。最好趁港口还开放找艘去瓦兰提斯的船。” 听到船阿奇巴德爵士脸都绿了。“别坐船,我宁愿单脚跳回瓦兰提斯。” 瓦兰提斯,昆廷想着,然后里斯,然后回家。回到起点,两手空空。三名勇士为何牺牲? 他的确想再见到绿血河,想再拜访阳戟城和流水花园,想再呼吸伊伦伍德山间清新凉爽的空气,而非奴隶湾闷热、潮湿、肮脏的毒气。昆廷知道父亲不会出言责备,但眼里会泛起失望。姐姐会轻视他。沙蛇们将用刀锋般的笑容嘲弄他。而伊伦伍德伯爵——他的养父——派儿子来保护他…… “我不强留人,”昆廷告诉朋友们,“我父亲把任务交给了我,而不是你们。回家请自便,如果那是你们的心愿。反正我留下。” 大人物耸耸肩。“小丁和我也留下。” 次日晚上,丹佐·德汉来到昆廷王子的房间,商议会谈细节。“他明天在香料市场与你会面。找一扇画紫莲花的门,敲两下,口令‘自由’。” “好的,”昆廷说,“阿奇和盖里斯跟我一起去。他也可以带两人,不能再多。” “照王子的吩咐。”丹佐言辞礼貌,但语气不善,这位诗人战士眼带嘲弄,“日落时分,注意别被跟踪。” 多恩人日落前一小时就离开了大金字塔,以防走错路或找不到紫莲花。昆廷和盖里斯都扣好剑带,大人物则将战锤背在宽阔的背上。 “悬崖勒马为时不晚。”沿一条臭烘烘的小巷走向旧香料市场时,盖里斯说。空气中充满尿骚味,耳旁传来运尸车的铁框车轮碾过地面的声音,“老骨头比尔说美女梅里丝能把人折磨得整整一个月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我们骗了他们,小昆。我们搭他们的船来奴隶湾,又临阵投奔暴鸦团。” “我们是奉命行事。” “可褴衣亲王没叫我们来真的。”大人物指出,“那些小子——欧森爵士、稻草迪克、亨格福德、林地的威尔等等因为我们的关系还关在地牢里。老亲王肯定不高兴。” “他是不高兴,”昆廷王子说,“但他喜欢金子。” 盖里斯笑了。“可惜我们没有金子。你觉得和平协议能坚持几天,小昆?城里一半的人把屠龙者当英雄,另一半人则唾弃他的名字。” “哈拉籽。”大人物说。 昆廷皱眉。“他叫哈格兹。” “西茨达拉、西姆祖玛、西格那格,有啥关系?我都管他们叫哈拉籽。他也不是屠龙英雄,只不过把屁股烤得焦黑松脆。” “他很勇敢。”我有胆量只凭一根长矛挑战那怪物吗? “你是说,他死得蛮爽快吧。” “他死得鬼哭狼嚎。”阿奇道。 盖里斯一只手搭在昆廷肩上。“即便女王回来,她也已嫁为人妇。” “我给哈拉籽国王轻轻一锤,问题就解决了。”大人物提议。 “西茨达拉,”昆廷说,“他叫西茨达拉。” “被我的战锤吻过后,谁还在意他的名字。”阿奇说。 他们不明白。朋友们不明白此行的真正目的。这条路经过她,而不会在此止步。丹妮莉丝是途径,并非目标本身。“‘龙有三个头,’她对我说过,‘我的婚姻并非你所有希望的终结,’她说,‘我知道你来此的原因。为了血与火。’你们知道,我有坦格利安血统,这可追溯到——” “去你的血统。”盖里斯说,“除了好不好喝,龙才不管你流着什么血。你不可能靠上历史课来驯服它们。它们是怪物,不是学士。小昆,你真想这么做?” “我必须这么做。为了多恩,为了父亲,为了克莱图斯、小威和凯德里师傅。” “他们死了,”盖里斯说,“死人不在乎。” “他们死了,”昆廷点头,“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带我到这里,迎娶龙女王。克莱图斯说,这是一场大冒险。恶魔之路和风暴汪洋,旅程的终点有世上最美丽的女人。这将是一个讲给孙子们听的传奇故事。但克莱图斯不会有子孙,除非他在他喜欢的酒馆侍女肚里种下了私生子。小威也永远无法拥有自己的婚礼。他们不能死得毫无意义。” 盖里斯指着一具倚在砖墙上的尸体,尸体围了一团闪亮的绿苍蝇。“他死得有意义?” 昆廷厌恶地看着尸体。“他死于瘟疫,离他远点。”苍白母马已踏入城市,难怪街上格外冷清。“无垢者会把他装进尸车。” “毫无疑问,可我问的不是这个。人活着才有意义,死了什么都没了。我也爱小威和克莱图斯,但他们无法起死回生。这是个错误,小昆,佣兵不值得信任。” “他们也是人。他们想要金子、荣耀和权力。我信任这些。”这些,以及我的使命。我是多恩王子,流着真龙血脉。 他们找到紫莲花时,太阳已沉到城墙背后。紫莲花画在一间低矮的砖砌小屋摇摇欲坠的木门上,这间小屋及其左右一排相似的建筑全笼罩在宏伟的黄绿色雷哈达金字塔的阴影下。昆廷依约敲了两下门,门内传出一声粗鲁的应答,用奴隶湾特有的混血语言——丑陋地混合了古吉斯卡利语和高等瓦雷利亚语——吼着含糊不清的话。王子用同样的语言应道:“自由。” 门开了。谨慎起见,盖里斯第一个进屋,昆廷紧随,大人物殿后。屋内弥漫的蓝烟散发出甜腻香气,但无法完全遮掩小便、酸葡萄酒和腐肉的恶臭。屋内空间比外面看要大很多,且左右与毗邻的小屋连通,一排十几个小屋连成一个长厅。 此时房间还不到半满。一些客人用无聊、敌视抑或好奇的目光盯着多恩人,剩下的聚在远端的坑边。两名裸男手持小刀在坑里决斗,观众阵阵喝彩。 昆廷没发现要找的人。一扇毫不起眼的门倏然开启,冒出一位老妇人,干瘦的身躯包裹在缀黄金小头骨流苏的深红色托卡长袍里。她的皮肤白得像马奶,头发十分稀疏,以至于能看到头皮。“多恩人。”她说,“我是扎哈娜。紫莲花。从这儿下去,见他们。”她扶着门,示意进去。 门后是一段陡峭曲折的木梯。这次大人物一马当先,盖里斯殿后,将王子护在中间。通向地下室。向下的阶梯很长,里面太暗,昆廷全神贯注才没滑倒。快到头时,阿奇巴德爵士抽出匕首。 他们来到一间有上面酒馆三倍大的砖砌地下室。昆廷举目所见,墙边均靠满巨大木桶。门内侧的钩子挂了一盏红灯笼,一个翻过来当桌子用的酒桶上放着一支油腻的黑蜡烛——这些是室内仅有的光源。 屠尸手卡戈沿酒桶踱步,黑色的亚拉克弯刀挂在腰间。美女梅里丝手捧十字弓,冷漠死寂的双眼像两块灰石头。丹佐·德汉待多恩人进来后便闩上门,随后双手抱胸,堵住门口。 他多带了一个,昆廷心想。 褴衣亲王坐在桌旁,喝着一杯葡萄酒,黄烛映衬下,银灰的头发几乎是金色,却也使他双眼下的眼袋像两个挂包。他身披棕羊毛旅行斗篷,银色锁甲在斗篷下反射微光。这意味着无视约定,还是单纯的谨慎?活到这把年纪的佣兵必定谨小慎微。昆廷来到桌前:“大人,没穿披风的您真是大变样。” “那件破烂?”潘托斯人耸耸肩,“可怜的破烂……好在能让敌人望而生畏,战场上,我那件迎风起舞的破烂比旗帜更能鼓舞士气。当然,若我想隐姓埋名,就得脱掉它,换上不大显眼的斗篷。”他朝对面的长椅挥挥手。“坐。我知道你是王子。早知道该多好。喝点什么?扎哈娜也有吃的。虽然她的面包不新鲜,肉汤恶劣得难以形容,油腻又齁咸,漂的一两块肉,她说是狗肉,我估计是老鼠肉。不过这吃不死你,我发现,越诱人的食物才越要小心。下毒者通常选择最精致的菜。” “你带了三个人,”盖里斯爵士不客气地指出,“我们说好每人带两个。” “梅里丝是个娘儿们。梅里丝,亲爱的,脱了衬衫给他们瞧瞧。” “不用了。”昆廷道。若传言不假,美女梅里丝的衬衫下只有被男人割去乳房留下的两个疤,“没错,梅里丝是女的,你钻了空子。” “衣衫破烂又无赖,行事奸诈钻空子。当然,三对二算不上多大优势,但总有好处。在这世上,人们应当抓住诸神赐予的每一点恩泽。我花了些代价才学到这一课,现在讲给你听以示诚意。”他再次向椅子挥手,“坐,说明来意。我保证,听你说完之前不会杀你,我至少能为我的王子团员做到这点。昆廷,对吧?” “马泰尔家族的昆廷。” “青蛙更适合你。我不习惯跟骗子和逃兵喝酒,不过你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昆廷坐下。一字不慎,便有血光之灾。“请原谅我们的隐瞒,当时唯一能来奴隶湾的是那些雇你们去打仗的船。” 褴衣亲王耸耸肩,“变色龙总有借口。你不是第一个凭剑发誓为我效劳、收了我的钱又开跑的人。他们都有理由。‘我家小子病了’、‘我老婆给我戴绿帽子’、‘他们逼我舔他们的老二’——说出后面那理由的是个俊小伙,但我没原谅他的背叛。还有个人说我们的饭菜太糟糕,为了不得病才不得不离开,于是我砍了他一只脚,烤熟了喂他吃。随后我让他当厨子,不仅伙食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他合约期满后还续了约。不过你嘛……因为你们的谎言,我几名最得力的手下被锁在女王的地牢里。我猜你大概不会做饭吧?” “我是多恩王子,”昆廷说,“我对我的父亲和人民负有责任。这是一份秘密婚约。” “我听说了。银女王看到你那张羊皮纸片儿就投怀送抱,是吗?” “不是。”美女梅里丝说。 “不是?哦,我想起来,你的新娘骑龙飞走了。好吧,等她回来,记得邀请我们参加婚礼。弟兄们迫不及待想喝你的喜酒咧,而我特别推崇维斯特洛婚礼,尤其闹洞房的部分……只是……噢,等等……”他转向丹佐·德汉,“丹佐,记得你报告我,龙女王嫁给吉斯卡利人了。” “一位弥林贵族。很有钱。” 褴衣亲王转回头,面对昆廷。“真的?不对吧,那你的婚约怎么办?” “她嘲笑他。”美女梅里丝道。 丹妮莉丝从不嘲笑人。其他弥林人可能将他们视为笑柄,就像那位被劳勃国王留在君临的盛夏群岛王子,但女王待他一直温和。“我们来晚了。”昆廷说。 “可惜你没能早点背叛我。”褴衣亲王啜饮葡萄酒,“所以……青蛙王子结不了婚,想回来履行合约?我的三位多恩勇士终于想起合约了?” “不。” “真遗憾。” “亚克哈兹·佐·亚扎克死了。” “老掉牙的旧闻。我亲眼看着他死的。那可怜虫被龙吓得魂不附体,逃命时绊倒啦,然后被成百上千他最亲密的朋友踩过。黄砖之城哀鸿遍野,你到我这儿就是缅怀他的?” “不是。渊凯人选出新任大元帅了吗?” “贤主联合会没法达成一致。原本亚赞·佐·夸格兹最受拥戴,但他也死了。现在贤主大人们轮流当头。我们今天的大元帅是团里弟兄戏称为烂醉征服者的家伙,明天该是摇屁股大将。” “是兔子,”梅里丝说,“摇屁股是昨天的。” “好吧亲爱的,我记错了。渊凯朋友好心地提供了表格,我应该更努力地研究它。” “是亚克哈兹·佐·亚扎克雇佣你们的。” “他代表他的城市和我签约,就是这样。” “弥林和渊凯已达成和平协议,答应解围和撤军。这样不会有战争,不会有杀戮,不会有城市给你烧杀抢掠。” “生活充满失望。” “你认为渊凯人会继续供养四个佣兵团?” 褴衣亲王抿了口酒。“一个讨厌的问题,但对我们自由佣兵团来说很现实。一场战争结束,另一场战争开始,幸运的是,总有某些人在某些地方攻打另一些人。或许就在这里。我们坐在这里饮酒时,血胡子正怂恿渊凯朋友为西茨达拉国王送上另一颗人头。自由民和奴隶主审视着对方的脖子,磨刀霍霍。鹰身女妖之子在金字塔中谋划。苍白母马平等地踏过奴隶和奴隶主。黄砖之城的朋友翘首以盼,望向海洋。而在草原深处,魔龙叼着细皮嫩肉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今夜谁统治弥林?明日谁统治弥林?”潘托斯人耸耸肩,“只有一件事确定:总有人需要我们的剑。” “我需要那些剑。多恩将雇佣你们。” 褴衣亲王瞥了美女梅里丝一眼。“小青蛙胆可真大。需要我提醒吗?亲爱的王子,我们之前签订的合约被你拿去擦你那粉嫩可爱的屁股了。” “渊凯人付多少,我付双倍。” “签约时给现金?” “到瓦兰提斯支付一部分,剩下的得等我返回阳戟城。我们出发带了金子,但加入佣兵团时不便隐藏,于是存进银行。我可以给你看金票。” “啊,金票。那样的话报酬还得翻倍。” “双倍的金票。”美女梅里丝说。 “剩下的到多恩再给你,”昆廷坚持,“我父亲一诺千金。只要我在协议上盖章,他就会完全履行条款。我向你保证。” 褴衣亲王将酒一饮而尽,杯子倒扣在两人中间。“好,让我梳理一下。一个声名狼藉的骗子和背誓者想与我签约,他承诺付款,换取什么服务呢?我想想。要我的风吹团粉碎渊凯人,洗劫黄砖之城?在战场上打败多斯拉克卡拉萨?护送你回家,回你父亲身边?还是要将心甘情愿、小鹿乱撞的丹妮莉丝女王送上你的床?说吧,青蛙王子,你要我和我的人做什么?” “我要你们帮我偷龙。” 屠尸手卡戈咯咯笑起来,美女梅里丝似笑非笑,丹佐·德汉吹了个口哨。 褴衣亲王只向椅背一靠:“双倍不是龙的价钱,小王子,这连青蛙都知道。为这条宝贵的龙,靠承诺付价的人得承诺更多。” “你想要我付三倍——” “我想要,”褴衣亲王说,“潘托斯。” 340.第340章 重生的狮鹫 他首先出动弓箭手。 黑巴曲麾下有一千名弓箭手。年轻时,琼恩·克林顿和大多数骑士一样鄙视弓箭手,但他在流亡生涯中汲取了更多智慧。弓箭若运用得当,跟长剑一样厉害。漫长的航程中,他坚持要求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将巴曲的部队平分为十队、每队一百人,各乘一艘船。 十艘船中有六艘还算平安地将弓箭手们卸在了风怒角(瓦兰提斯人保证,其他四艘船只是被延误了,最终都会抵达。格里芬宁可相信船出了意外,或着陆在错误的地点),这样就是六百名。本次任务只调用二百名弓箭手。“他们会送出乌鸦,”他告诉黑巴曲,“你要特别留意学士塔楼。这里。”他就着营地的泥沙上画出的地图指点,“从城堡飞出的鸟儿,都得给我射下来。” “放心。”盛夏群岛人回答。 巴曲三分之一的手下用十字弓,另外三分之一用东方的双弧兽角兽筋弓,剩下三分之一里,维斯特洛血统的人用的紫杉木大长弓比上述人等用的都更精良,但最厉害的还是由黑巴曲亲率的五十名使用金心木大弓的盛夏群岛人。世上只有龙骨弓比得过金心木弓。况且巴曲的亲兵个个眼神锐利,身经百战,什么场面都见过。他们将在鹫巢堡再次证明自己。 城堡耸立于风怒角岸边一座高耸的暗红石山上,三面为破船湾的汹涌波涛环绕,进城的唯一途径被一座门楼保卫着,门楼后是光秃秃的长山脊——克林顿称其为“狮鹫之喉”。强行突破“狮鹫之喉”势必付出惨重代价,因为进攻者将暴露在城堡大门两侧圆形塔楼中的防御者眼皮下,受到长矛、石头和弓箭的袭击。等冲到门口,守城的还可倒下沸油。综合考虑,格里芬预计得损失一百名士兵,甚至更多。 结果只损失了四人。 疏于打理的门楼前已灌木丛生。福兰克林·佛花率手下带着备好的撞锤,利用灌木丛掩护一直潜行到门楼前二十码。树木断裂声引来了两名守卫的关注,但他们尚不及揉醒睡眼,就被黑巴曲的弓箭手干掉。城门原来只是关了,但没上闩,撞到第二下就开了。待福兰克林爵士的大队人马冲到“狮鹫之喉”的半道,城堡里才吹起战号报警。 抓钩挂上城墙时,第一只乌鸦飞出来,没过多久又飞出第二只——两只鸟不出百码都给射了下来。守卫朝头一个冲到大门口的佣兵扔下一桶油,但没时间加热,桶子的杀伤力反比油大。城墙上发生了六七场短暂的搏斗,黄金团的佣兵们爬上城齿,在走道上奔走呐喊:“狮鹫万岁!狮鹫万岁!”这是克林顿家族自古相传的战斗口号,无疑让守城者更困惑了。 战斗只持续了几分钟。随后格里芬骑着白马,与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并肩穿过“狮鹫之喉”,进入城堡。途中他看见第三只乌鸦自学士的塔楼飞出,旋即被黑巴曲亲手射下。“不准他们再送信!”他在院子里向福兰克林·佛花爵士下令。于是从学士塔楼飞出的下一位成了学士本人。他双手拼命挥舞,还真像只鸟。 反抗就此终结,剩下的守卫弃械投降。须臾间,鹫巢堡又由他当家做主,琼恩·克林顿赢回了自己的领地。 “福兰克林爵士,”他吩咐,“仔细搜查主堡和厨房,一个都别放过。莫罗,你去搜学士的塔楼和兵器库。本内德爵士,你负责马厩、圣堂和军营。把人都赶进院子,除非对方负隅顽抗,否则不许下杀手。我们是来争取风暴地的支持,不是来搞屠杀的。留意圣母祭坛下面,那里有暗梯通向密室;西北塔楼下另有暗道直达海边。不要放走一个。” “不会的,大人。”福兰克林·佛花保证。 克林顿目送他们散开,最后才转向赛学士。“哈尔顿,你接管鸦巢,今晚准备送信。” “希望还给我们剩了些乌鸦。” 连无家可归的哈利也对克林顿的效率倍感钦佩。“没想到胜得如此轻巧。”团长评价。他们一起走进大厅,欣赏整整五十代克林顿族人坐过的镀金狮鹫雕塑宝座。 “过于轻巧了,我们占了攻敌不备的便宜。但就算黑巴曲能射下每只乌鸦,突袭的优势也终将失去。” 斯崔克兰欣赏着墙上褪色的织锦、由无数菱形红白玻璃拼成的拱窗及墙边一架子一架子的长矛、利剑和战锤。“让他们来吧,只要补给充足,我看这城堡能抵御二十倍于己之敌。你说城里还有出海暗道?” “暗道在城下的岩山内部,出口退潮时才会露出来。”但克林顿无意“让他们来”,鹫巢堡虽坚固但嫌太小,不配作根据地。他们应着眼于附近那座难攻不破的大城。拿下它,全国都会震撼。“请原谅,团长,我父亲大人就埋在圣堂下面,而我已有多年不曾为他祷告。” “伯爵大人,您请自便。” 分别后,琼恩·克林顿却没急着去圣堂,而是登上东塔,塔顶是鹫巢堡的制高点。他一边爬,往事一边浮上心头——他曾上百次跟父亲大人爬这段楼梯,父亲喜欢站在塔顶自豪地瞭望四周的森林、石山和大海,极目所见全是克林顿家族的封地;还有一次(就一次!),他陪伴雷加·坦格利安登塔。当年雷加刚从多恩回来,他和他的护卫在此盘桓了两星期。当年的我和当年的他,我们好年轻,我们还是孩子。欢迎宴会上,王子拿起银弦竖琴为大家演唱。那是一首爱与毁灭的歌,琼恩·克林顿思慕地想,他放下竖琴时,厅里每个女人都在哭泣。男人们当然没哭。尤其是他父亲,他父亲爱的只有领地。整晚,亚蒙德·克林顿伯爵都在游说王子,想要王子在他与莫里根伯爵的争端中支持他。 塔顶的门卡得死死的,显然多年没人来过,他不得不用肩使劲撞开。琼恩·克林顿走到那高耸的城垛背后,发现眼前美景跟记忆中并无二致:风蚀岩石和锯齿状的尖石山,如不倦的咆哮野兽般冲击着城堡根基的大海,无尽的长天和云朵,秋意盎然的森林。“你父亲的领地真美,”雷加王子站在琼恩现在的位置说。还是个孩子的他回答:“总有一天它们是我的。”好像这能给注定君临七大王国、统治从青亭岛到长城的辽阔疆土的王子留下什么印象。 几年后,他的话成了现实——他继承了鹫巢堡。琼恩·克林顿的领地以此为中心,向西、南、北三个方向延伸出若干里格,和他父亲及祖父的时代一模一样。但他父亲和祖父没有失去领地,他却让家族遭遇削封的厄运。我爬得太高、爱得太炽烈,行事过于莽撞。我自不量力地去抓那颗明星,结果凭空坠落。 鸣钟之役后,伊里斯·坦格利安的疑心病大发作,在疯狂而盲目的怒火驱使下剥夺了他的全部头衔,并将他流放。克林顿家族的领地和克林顿伯爵的头衔被他表弟罗纳德爵士全盘接收——琼恩离开鹫巢堡去君临追随雷加时,任命罗纳德爵士为代理城主。战争结束后,劳勃·拜拉席恩着手毁灭狮鹫家族,罗纳德保住了性命和家堡,但头衔被永久剥夺,从此他只是鹫巢堡骑士。鹫巢堡辖下九成的土地则被划给那些在战争中支持劳勃的风暴地领主。 罗纳德·克林顿于数年前过世,现任鹫巢堡骑士是他儿子罗兰,据说现下出征去了河间地。这样对大家都好。依琼恩·克林顿的经验,即便取之无道,人们也总是会竭力维护既得利益,而若要靠弑亲来夺回城堡,那就没什么好庆祝的了。红罗兰的爹迫不及待地接收过琼恩的领地,但红罗兰本人当年还是个孩子,更何况琼恩·克林顿已不像从前那么恨罗纳德爵士了。说到底,是他自作自受。 出于骄傲,他在石堂镇铸成大错。 劳勃·拜拉席恩就藏在镇里,孤身寡人,还负了伤。琼恩·克林顿对此一清二楚,他更明白,劳勃的人头可为叛乱画上句号。但彼时彼地的他,太年轻太骄傲。他怎能不骄傲?伊里斯王册封他为首相,将王军交他节制,而他决心不辜负这份信托,不辜负雷加的爱。他要亲手斩杀叛军首领,永垂七国史册。 所以他率军包围石堂镇,层层封锁,挨户扫荡。他麾下的骑士砸碎了每一道房门,搜遍了每一个地窖,他甚至派人钻进下水道。但劳勃仍然无影无踪。镇民们在保护他,把他迅速转移,耍得王军团团转。整个镇子都是叛党的巢穴。他们最终把篡夺者藏进了妓院。躲在女人的裙子下面,这算哪门子国王?搜捕还在进行中,艾德·史塔克和霍斯特·徒利率领叛军杀到。一时间钟声大作,战斗打响,劳勃拿了把剑从窑子里冲出来,几乎将琼恩杀死在镇名起源的老圣堂的石阶上。 此后的岁月,琼恩·克林顿无数次告诉自己不要自责,换成别人也不会做得更好。他麾下的士兵搜过每间屋子和每个角落;他高额悬赏并承诺赦免;他甚至抓了批人质关进鸦笼,发誓若镇民不交出劳勃,就给人质断水断粮。到头来这些都成为无用功。“泰温·兰尼斯特也不会做得更好。”流亡第一年的某个晚上,他向黑心倾吐。 “你这么想就太幼稚了,”米斯·托因回答,“泰温公爵根本不会搜查。他会把全镇烧光,不放过一个居民。无论成人还是孩子,无论在母亲胸口吃奶的婴儿、高贵的骑士还是神圣的修士,无论你是妓女、叛徒,还是肥猪、老鼠,在他眼里都没差别。直到大火熄灭,他才会派人到灰烬中寻找劳勃·拜拉席恩的骨头。待史塔克和徒利联军杀到,他会主动提出赦免这两大家族,对方无可奈何之下也势必会接受条件,夹着尾巴回家。” 他说得对,琼恩·克林顿倚在祖先的城垛上,满腹思量,我渴求击杀劳勃的荣耀,却不愿背负屠夫的骂名。所以劳勃才从我手里溜走,在三叉戟河上害死了雷加。“我辜负了父亲,”他说,“但我决不会辜负儿子。” 克林顿下塔时,部下已把城里剩下的守卫和居民都赶进院子。罗兰爵士固然已随詹姆·兰尼斯特北上,但鹫巢堡内仍有许多狮鹫:罗兰的幼弟雷蒙德、妹妹埃琳妮和他脾气火暴的红发私生子罗纳德·风暴。将来若红罗兰企图夺回乃父偷窃的城堡,这些都是有用的人质。克林顿吩咐统统关进西塔,严加看守。听到命令,女孩哭了,而私生男孩张嘴要咬那个押他的长矛兵,“你两个给我停下,”克林顿厉声喝道,“只要红罗兰不干蠢事,你们都会平安。” 城内群众中,只有几个是琼恩·克林顿当领主时的旧人。包括一个独眼的灰发军士,两个洗衣妇,一个在劳勃叛乱时代还是马童的马夫,这些年发胖得厉害的厨子及城堡的铁匠。回国航海途中,格里芬多年来第一次蓄起了胡子,他惊讶地发现长出的胡须基本还是火红色,只间或点缀了几丝斑白。他穿一件红白罩袍,胸前绣了两只针锋相对的狮鹫,模样比当年身为雷加王子密友和伙伴的他更为成熟稳重……然而鹫巢堡的男男女女却漠然看待他。 “你们中有人认得我,”他告诉大家,“其他人很快也会熟悉。我是你们合法的领主,刚从流亡中归来。我的敌人很可能向你们宣传过我去世的消息,但正如你们亲眼所见,那不是真的。你们只需像为我亲戚服务那样为我忠诚地服务,就会平安无恙。” 接下来他让他们一个个上前,依次询问姓名后,再要求对方跪在他面前宣誓效忠。流程进行得很快。守备队剩下的兵——只剩四个,老士官和三个男孩——把剑放在他脚边。没有抗议。没人送命。 当晚在大厅,胜利者用烤肉和现抓的鱼举办盛宴,就着从城堡地窖里取出的浓郁红酒。琼恩·克林顿坐在狮鹫宝座上招待客人,高台上的贵宾包括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黑巴曲、福兰克林·佛花和那三个被俘的狮鹫族人——这些孩子是他的血亲,他认为自己对他们有责任。谁料那私生子竟说:“我爸爸会回来杀你!”这就够了,他立刻下令将他们统统押回牢房,自己也借机离席。 赛学士哈尔顿并未出席晚宴,琼恩伯爵在学士塔楼里找着了他。哈尔顿面前摊开了许多地图,还堆了一大堆羊皮纸。“你想弄清团里其他人到了哪里?”克林顿问他。 “能弄清就好了,大人。” 共有一万名佣兵从维隆瑟斯镇坐船出海,带着所有的武器、马匹和大象,但目前在维斯特洛现身的还不到一半。他们预定的登陆点是雨林外围这片荒芜的海岸……这里曾是克林顿家族的领地,琼恩了如指掌。 早几年,他根本不敢想象从风怒角发起反攻,因为风暴地众诸侯对拜拉席恩家族和劳勃国王可谓忠贞不贰。但自劳勃及其弟蓝礼死后,一切都已改变。史坦尼斯过于严酷,缺乏号召力,且远去北方;风暴地诸侯更没道理喜欢兰尼斯特。他琼恩·克林顿在当地倒有不少朋友。老一辈领主应该还认得我,他们的儿子至少也听过我的故事。而每个人都知道雷加,知道雷加的儿子被撞死在冰冷的石墙上。 万幸的是,他坐的船顺利抵达。他迅速建立起一个营地,并在地方领主意识到危险之前集合人马,向内陆进军。黄金团在这次行动表现出超凡的素质,试想若是匆忙间集合封臣骑士和农民兵去打仗,铁定一片混乱,但黄金团是寒铁的后代,纪律早已是团队精神的核心部分。 “明日此时我军应已拿下三座城堡。”克林顿说。他把总兵力四等分,其一袭击鹫巢堡,其二在崔斯坦·河文爵士率领下攻击莫里根家族的鸦巢城,其三由莱斯维尔·培克负责,目标是威尔德家族的家堡雨屋城,最后四分之一的兵力被留在营地保卫登陆点和王子殿下,负责指挥的则是黄金团的瓦兰提斯财务官高利斯·艾多因。鉴于每天都有新船靠岸,克林顿希望留守部队此刻已得到可观的增援。“我军马匹还是太少。” “而且一头大象都没到,”赛学士提醒他。装载大象的大型平底商船集体失踪,上次见到它们还在里斯,之后的风暴吹散了半支舰队。“马匹可在维斯特洛就地征用,大象就——” “——无关紧要。”会战中,这些巨兽很有价值,但他们目前力量不够,尚不具备野战资格,“这些文书中可有有价值的情报?” “噢,有很多啊,大人。”哈尔顿眉开眼笑,“我发现兰尼斯特非但没撒下同盟网,反倒处处树敌。这些文书展示,兰尼斯特与提利尔的联盟相当脆弱,瑟曦太后和玛格丽王后像两条母狗抢鸡骨头一样争夺着小鬼国王,而两人又均以叛国和淫荡的罪名遭到拘捕。梅斯·提利尔撤了风息堡之围,班师回君临去救女儿,风息堡下只象征性地留了支部队,用于牵制史坦尼斯的守城人马。” 克林顿坐下。“你继续说。” “兰尼斯特依靠波顿家族绥靖北境,在河间地他们依靠佛雷家族,但这两家因为反复无常、行事残忍,已是声名狼藉。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大人依然高举叛旗,而群岛的铁民选出了新王。似乎没人了解谷地的实情,依我看,艾林家族尚无意卷入内战。” “多恩方面呢?”谷地离风暴地很远,多恩就在左近。 “道朗亲王的幼子跟弥赛菈·拜拉席恩有了婚约,纸面上这意味着多恩人也投向了兰尼斯特家族。但事实上他们在骨路驻有一支军队,在亲王隘口驻有另一支,两支军队都按兵不动……” “按兵不动?”克林顿皱起眉头,“目的何在?”没了丹妮莉丝和她的龙,多恩将是他们的主要争取对象。“给阳戟城写信,让道朗·马泰尔知道他外甥不仅活着,还亲自回国来赢回父亲的王座。” “遵命,大人。”赛学士扫了另一份文件一眼,“我们登陆的时机真是再好不过,潜在的盟友比比皆是。” “但我们放弃了龙。”琼恩·克林顿提醒对方,“想要赢得盟友,必须付出更多。” “金钱和领地应该可以满足他们。” “眼下我们两样都没有。用战争中获得的金子和封地来许诺,是可以满足一些人,但你别忘了,斯崔克兰和他的部下想夺回先祖失去的地盘,这意味着最富饶的土地和最好的城堡我都给不出手。” “大人手中有件无价之宝,”赛学士哈尔顿提示,“伊耿王子。利用他与大家族联姻,对我们的事业将是极大的推动。” 给我的阳光王子找个新娘。雷加王子的婚礼琼恩·克林顿至今历历如绘。伊莉亚怎配得上他?她天生体虚多病,怀胎生子更让她羸弱不堪。产下雷妮丝公主后,作母亲的躺了半年,而生伊耿王子几乎要了她的命。事后学士们告诉雷加,不能再让她怀孩子了。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指不定哪天就回归,”克林顿告诉赛学士,“伊耿的首要对象仍是她。” “大人说的是。”哈尔顿道,“退一步,可以考虑用次等奖品来招揽盟友。” “你指什么?” “大人您自己。身为一方诸侯,您至今无妻无室。您身体健全,但除了那些刚被我们推翻的表亲外,您没有继承人。作为一个古老家族的正统传人,您生来拥有坚固的城堡,等我们得胜归来,毫无疑问还会赢回祖先富饶辽阔的领地——心存感恩的君主说不定会赐给您更多封地。您业已在战场上建立功勋,现在又被任命为伊耿国王的首相,今后您将代表他发号施令,以他之名君临天下。依我拙见,许多野心勃勃的诸侯会很乐意把女儿许配给您。您甚至可以迎娶多恩公主。” 琼恩·克林顿回之以冰冷绵长的瞪视,有时赛学士跟侏儒一样可以让人火冒三丈。“我想不必,”死亡在我手上蔓延。不必教男人知道,女人更不必。他站起身,“赶紧写信给道朗亲王。” “遵命,大人。” 那晚琼恩·克林顿住进了领主的卧室,睡在父亲的床上,头顶是一块灰尘仆仆的红白天鹅绒遮罩。第二天早晨,他被雨声吵醒。一位紧张的男仆轻轻敲了敲门,想知道新老爷喜欢什么样的早餐。 “几颗煮鸡蛋,炸面包和豆子,外加一壶葡萄酒。我要地窖里最劣的葡萄酒。” “最……最劣的葡萄酒,老爷?” “我说过了。” 食物和酒都送来后,他闩上房门,将壶里的酒倒进碗,用来泡手。莱摩儿女士为预防侏儒染上灰磷病,曾用醋为他清洗,还给他洗醋澡;但他人在军中,若每天要壶醋,迟早会暴露。葡萄酒应该也能见效——而且他觉得没必要浪费陈酿。现在他右手除拇指外四根手指的指甲都已变黑,中指上的灰皮肤已爬过第二指节。我早该砍掉那两根指头,他心想,但如何解释呢?感染灰磷病的消息决不能传出去,人们对它怀有病态的恐惧。他的部下现在可能乐于赴死,也会奋不顾身地保护他,但若知道他患病,只怕眨眼间就会走得精光。我听任侏儒淹死就好了。 当天晚些时候,克林顿穿戴整齐、戴好手套后巡视了一遍城堡,接着派人把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及其他军官找来书房开会。与会者一共九人:克林顿、斯崔克兰、赛学士哈尔顿、黑巴曲、福兰克林·佛花爵士、莫罗·杰恩、本内德·贝雷恩爵士、迪克·科尔和莱蒙·比兹。赛学士有好消息:“马柯·曼达克送信到营地,说瓦兰提斯人把他错送上伊斯蒙岛。他依靠手边近五百名士兵,拿下了绿石堡。” 伊斯蒙岛位于风怒角外海,本非目标。“该死的瓦兰提斯蠢货急于脱身,看到陆地就把我们往上扔,”福兰克林·佛花说,“我他妈敢打赌,现在石阶列岛一半的地儿上都有我们的好小子。” “还有我的大象。”哈利·斯崔克兰悲哀地说,无家可归的哈利最心痛他的大象。 “曼达克没有弓箭手,”莱蒙·比兹道,“绿石堡沦陷前有没有放出乌鸦?” “我估计肯定有,”琼恩·克林顿说,“关键在于能送出什么消息?仓促之间,恐怕只能说海盗来袭。”早在自维隆瑟斯镇出发以前,他就对众位队长三令五申,行动初期不准亮出旗帜——既不准打伊耿王子的三头龙王旗和克林顿家族的狮鹫旗,也不准打佣兵团的镀金头骨战旗。必须迷惑兰尼斯特家族,让他们以为这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派出的奇兵,或是石阶列岛的海盗,再或是森林土匪。若君临接到的报告自相矛盾,那对他们最有利,多拖延朝廷一天,就多了一天用于积聚力量和争取同盟。对了,伊斯蒙岛应该有船。“哈尔顿,送信给曼达克,让他留下守备队,将其余部队连同所有的贵族俘虏尽快转移到风怒角。” “遵命,大人。伊斯蒙家族跟南北两个国王都有血缘关系,他们将是很好的人质。” “可以赚到高额赎金。”无家可归的哈利兴奋地说。 “我们还要转移伊耿王子,”琼恩伯爵宣布,“他待在鹫巢堡比待在营地安全。” “我这就派信使。”福兰克林·佛花说,“但我告诉你,那孩子不会满足于在安全的地方干等,他想建功立业。” 我们在那个年龄不都一样?琼恩伯爵思慕地想。 “现在可以亮出他的旗帜了吗?”比兹想弄清楚。 “还不行。姑且让君临方面以为这仅是一个流亡多年的领主不甘心,所以雇了队佣兵回家来硬抢。这是大家都熟悉的剧本。我甚至会给托曼国王写封亲笔信,在信中宣扬自己的权利,恳求对方赦免,并要对方归还属于我的头衔和封地。这封信应该会让他们琢磨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我们秘密联络风暴地和河湾地的诸多潜在盟友,并跟多恩领取得联系。”最后一项是决定性步骤,地方诸侯可能因为恐惧或贪欲加入他们,但只有多恩领亲王才有与兰尼斯特家族抗衡的实力。“不惜一切代价争取道朗·马泰尔。” “希望不大。”斯崔克兰认为,“这个多恩人杯弓蛇影,连自己的影子都怕。” 你是在形容你自己吗?“道朗亲王确实谨慎小心,在确信我们有能力胜出前,他不会贸然加入。要争取他,就得拿出底气。” “如果培克跟河文都能成功,我们等于控制了大半个风怒角,”斯崔克兰争辩,“数日之内取下四座城堡,这是个很好的开始。但另一方面,本团只有一半官兵上岸,其他人还在途中,马匹和大象更是严重缺乏。我以为为今之计应是就地休整,补充力量,争取一些地方贵族,同时让兰索诺·马尔派出间谍先摸清敌情再说。” 克林顿冷冷地看了团长一眼。这家伙不是黑心、不是寒铁、不是马里斯。只要能让他那双脚不长水泡,他宁可在这里等到七层地狱都结冰!“我们穿越半个世界可不是为了过来等的。抢在君临做出反应前迅猛出击,是上上之策,所以我把目标定为风息堡。它不仅是国内著名的坚城,还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在南方最后的据点。拿下此城,我军进可攻退可守,且不容他人小觑。” 黄金团的队长们互相交换眼神。“风息堡迄今仍属于史坦尼斯,我们下手抢夺,对兰尼斯特没有丝毫损害。”本内德·贝雷恩反对,“何不拉拢史坦尼斯共讨兰尼斯特?” “史坦尼斯是劳勃的弟弟,他们联手叛乱篡夺了坦格利安王朝。”琼恩·克林顿提醒对方。“关键在于,他身处千里之外,身边只有一支可怜的小军队,而跟他取得联系恐怕都要半年时间。他没有拉拢价值。” “风息堡难攻不破,你又怎生奈何它?”莫罗问。 “我有一计。” 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继续反对。“我们还是该等。” “我们现在做准备,”琼恩·克林顿起身,“给大家十天时间,不会更久。第十一天早上,进军风息堡。” 王子四天后赶到,带来一百名骑兵和三头大象。莱摩儿女士跟他一起抵达,她重新换上白色修女袍。当先开路的是罗利·达克菲爵士,雪白披风在他肩头飞扬。 他正直、可靠,克林顿看着达克下马,但不配作御林铁卫。他尽力劝阻王子,不要将白袍赐给达克菲,应把这份荣耀留给武艺更为高强、能为主子的事业增光添彩的战士,或大贵族的小儿子们,以笼络感情。男孩拒绝接受。“达克会不惜性命保护我,”他解释,“对我的御林铁卫,这是唯一标准。你说的那些话弑君者都符合,他武艺高强,又出身豪门。” 至少我劝说他暂时保留了其他六个名额,没在达克之外再多出六只蠢笨鸭子,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护送陛下到我的书房,”他下令,“我们马上会谈。” 伊耿·坦格利安王子没有小格里芬听话,将近一小时后,他和达克才到书房。“克林顿大人,”王子宣布,“我喜欢你的城堡。” “你父亲的领地真美。”王子说,海风吹乱他的银发,他那双深紫的眼睛啊,比这小子更深。“这是我的荣幸,陛下,请您就座。罗利爵士,你可以走了。” “不,我要达克留下,”王子说着落座,“我们刚刚跟斯崔克兰和佛花谈过,他们说您打算攻打风息堡。” 琼恩·克林顿勉强按捺住怒气。“无家可归的哈利可有劝说您推迟这次行动?” “是的,他的确说了。”王子道,“但我不答应。哈利就像个老女人,对不对?大人,我完全赞同您的计划,这次行动决不能推迟……但它需要做一个小小的改变:我要亲自带兵上阵。” 341.第341章 祭品 后党人士在村落的公共草地上搭起火刑架。 或者该叫公共白地?到处是齐膝深的雪,但人们把这里的雪铲走,用斧子、铲子和锄头在冻土上挖洞。呼啸的寒风从西边袭来,裹挟着无数雪花吹过封冻的湖面。 “你不会想看的。”亚莉珊·莫尔蒙说。 “是不想,但我要看。”阿莎·葛雷乔伊是海怪之女,不是见不得丑恶的娇弱闺秀。 这是阴暗、寒冷和饥饿的一天,跟昨天、前天一样。她们在冰上耗了大半天,瑟瑟发抖地守在较小的湖上凿出的两个冰洞旁,用戴连指手套的手笨拙地握着鱼线。不久前还能指望每人钓上一两条鱼,精于此道的狼林人甚至能钓到四五条。但今天除了深入骨髓的寒冷,阿莎一无所获。小亚也好不到哪去。两人钓到鱼已是三天前的事。 母熊又试了一次。“我可不去。” 后党想烧的也不是你。“你不去就不去,我保证不逃跑。我能逃哪儿去?去临冬城?”阿莎大笑,“他们说只有三日骑程。” 六名后党人士正削砍两棵巨大的松树,把它们插入其他六名后党挖出的坑里。阿莎不用问便知道这是火刑架。夜幕就快降临,红神需要祭品。献上血与火的牺牲,后党人士如是说,光之王就会用火眼金睛,融掉歹毒的大雪。 “即便在这黑暗与恐惧之地,光之王也保护着我们。”木桩钉入坑中,高迪·法林爵士对聚集的人群宣讲。 “南方佬的神怎能奈何雪?”阿托斯·菲林特质问,他的黑胡须裹了一层冰,“这是旧神降下的神怒,我们应当平息旧神之怒。” “没错。”大酒桶渥尔道,“红神拉拉罗在这儿屁都不是。你们只会惹怒旧神,他们在岛上看着呢。” 佃农的村落坐落于两湖之间,较大的湖里有好几个林木茂盛的小岛,如同溺死巨人伸出的冰封拳头般支在冰面上。有个岛上生了株扭曲的古老鱼梁木,枝干和周围的积雪一样白。八天前,阿莎与亚莉珊·莫尔蒙一起走到树下,仔细查看上面狭长的鲜红眼睛和血盆大口。那只是树液,她安慰自己,鱼梁木流着红色树液。她试图这么想,却不能信服——眼见为实,她看到了冻结的血。 “是你们北方佬带来这场雪的。”科里斯·彭尼反驳,“你们和你们那些魔鬼树。拉赫洛将拯救我们。” “拉赫洛会害死我们。”阿托斯·菲林特坚持。 你们两边的神都该死,阿莎·葛雷乔伊心想。 巨人杀手高迪爵士亲自检查两根木桩,推了推以确保牢固。“甚好,甚好,能用了。克莱顿爵士,带祭品上来。” 克莱顿·宋格爵士是高迪的左膀右臂。或者说干枯的手臂?阿莎不喜欢克莱顿爵士。法林热衷于献祭红神,宋格则是纯粹的残忍。阿莎见过他注视夜火的样子:双唇微张,目光贪婪。他爱的不是神,是火,她断定。她问朱斯丁爵士宋格是否一直如此,朱斯丁爵士扮个鬼脸。“在龙石岛,他爱跟刑讯者赌博,还帮他们审讯犯人——尤其是年轻女犯。” 阿莎毫不吃惊,宋格现在最想烧死的是她。除非暴风雪马上停止。 他们在距临冬城三日骑程的地方停留了十九天。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可惜他们不是乌鸦,暴风雪也冷酷无情。阿莎每天早上都抱着见到太阳的希望醒来,迎接她的却始终是漫天大雪。风暴把农舍和帐篷埋在肮脏的雪堆下,很快连长厅都要吞没了。 除开死马和湖里钓的鱼(日益减少),以及猎手们从阴冷死寂的森林里找来的些许猎物,再没吃的。骑士和诸侯享用了大部分马肉,剩给普通士兵的寥寥无几。 他们开始吃死人肉不足为奇。 四个比兹伯利的人分食了已故费尔伯爵一个手下的尸体,他们从腿和臀部割下大块肉,还把前臂叉在火上烤。母熊给她讲这些时,她跟其他人一样觉得恐怖,但并不惊讶。她敢打赌,在这场可怕的行军中,这四个人绝非最早品尝人肉的——只是最早被发现的罢了。 根据国王的判决,这四个比兹伯利的人要为他们的盛宴付出生命代价……后党人士则请求烧死他们来终结暴风雪。阿莎·葛雷乔伊跟红神毫无瓜葛,但她祈祷这场献祭能成功——如若不成,铁定会再来一场,那时克莱顿·宋格爵士就能得偿所愿了。 四个食人者赤身裸体地被克莱顿爵士赶出来,手腕用皮绳绑在身后。他们中最年幼的绊倒在雪地里,痛哭失声。另两个仿若行尸,一路盯着地面。阿莎惊讶地发现他们看起来如此平凡。不是怪物,她发觉,只是普通人。 四人中最年长的曾是个军士,就他还倔强。后党人士用长矛赶他,他骂声不绝。“操你们,操你们的红神。”他骂道,“听见没,法林?巨人杀手?你那欠干的表侄子死得大快人心,高迪。大爷们本该连他也吃,火化时闻着多香啊。老子敢打赌,那兔崽子香嫩可口,油水也多!”一根长矛把柄狠狠打在这人身上,让他跪倒在地,却没能封住他的嘴。他站起来,吐出一口混着碎牙的血继续开骂,“老二最美味,在火上烤个酥脆,就像肥嫩的小香肠。”即便他们用铁链捆住他,他仍喋喋不休,“科里斯·彭尼,你来啊,彭尼算什么姓?你老妈跟路边野汉取的?还有你,宋格,该死的狗杂种,你——” 克莱顿爵士一言不发地欺近,手起刀落割开军士的喉咙,胸口溅了一片血。 男孩哭得更厉害了,每抽噎一声身体都跟着抖。他好瘦,阿莎能数清肋骨。“不,”他乞求,“求你了,他死了,已经死了。我们饿极了,求你们了……” “军士最聪明,”阿莎对亚莉珊·莫尔蒙说,“他激宋格杀他。”不知轮到她时,能否故伎重演。 四个祭品背靠背悬绑在两根柱子上,三个活人和一个死人。光之王的信徒在祭品脚下摆好劈开的原木和折断的树枝,淋满灯油。他们动作迅速,因为雪下得大,木柴很快会湿透。 “国王呢?”科里斯·彭尼爵士问。 四天前,一名国王的侍从冻馁而死。死去的男孩名叫拜兰·法林,乃是高迪爵士的亲戚。火葬堆吞噬男孩时,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面色铁青地站在一旁观礼,然后又返回瞭望塔,自那以后再没现身……但时不时能看到陛下站在塔顶,被日以继夜燃烧的烽火勾勒出轮廓。他在与红神对话,有人说。他在呼唤梅丽珊卓女士,另一些人传言。不管怎么说,阿莎·葛雷乔伊觉得国王已是走投无路,亟须帮助了。 “坎特,去告诉国王一切就绪。”高迪爵士命令最近的士兵。 “国王已至。”是里查德·霍普的声音。 里查德爵士在板甲和锁甲外套了件加垫外套,上面绣着三只在灰烬枯骨上盘旋的骷髅飞蛾。史坦尼斯国王走在他身旁,阿尔夫·卡史塔克拄着黑李木手杖蹒跚着跟在他们身后。正是阿尔夫大人八天前发现这四名食人者的。这个北方佬带来一个儿子、三个孙子、四百名枪兵、四十名弓箭手、十二名骑兵、一名学士,还有一笼渡鸦……但携带的给养只够维持自己人。 有人给阿莎解释,卡史塔克并非真正的大人,只是在领主被兰尼斯特释放前继续充当卡霍城代理城主。他身材佝偻扭曲,左肩比右肩高半尺,上面支着骨瘦如柴的脖子,然后是一口黄板牙和斜视的灰眼睛。他头上生着寥寥几根白发,分叉胡须灰白各半,十分纠结。阿莎觉得他的笑容很讨厌,然而若传言属实,夺回临冬城后将把它封给卡史塔克家。因为卡史塔克家是很久很久以前从史塔克家分出去的旁支,阿尔夫大人又在艾德·史塔克辖下诸侯中率先效忠史坦尼斯。 据阿莎所知,卡史塔克信仰北境旧神,和渥尔、诺瑞、菲林特及其他山地氏族相同。她很好奇他来观看火祭是奉国王之命,还是想亲眼见识红神的力量。 一见到史坦尼斯,两名绑在柱上的人便拼命哀求宽恕。国王咬紧牙关安静地听着,然后对高迪·法林说:“开始吧。” 巨人杀手抬起手臂。“光之王,聆听吾等。” “光之王,守护吾等。”后党人士唱诵,“只因长夜漫漫,处处险恶。” 高迪爵士仰望渐暗的天空。“感谢您派来温暖我们的太阳,请您重还天日明光。真主啊,请引导吾等长驱直入,歼灭仇寇。”雪花在他脸上融化。“感谢您派来夜里守护我们的群星,请您驱逐蔽天阴云,令吾等重沐星辰清辉。” “光之王,守护吾等,”后党人士祈祷,“驱逐无情的黑暗。” 科里斯·彭尼爵士手捧火炬踏步上前。他高举火炬在头顶挥舞一圈,火焰熊熊飘展,一名祭品开始啜泣。 “拉赫洛,”高迪爵士唱道,“吾等献上四位罪人。至纯至诚,供奉真主。涤净黑暗,焚尽罪身。解脱灵魂,光明永享。以其鲜血,奉出牺牲。望得神助,冰雪消融。哀鸣震天,蔚为祭献。神力加护,誓灭仇寇!请接受这份祭品,引导我们去临冬城肃清异教徒!” “光之王,接受祭品。”一百个声音一同叫喊。科里斯爵士点燃第一个柴堆,然后把火炬扔到第二个柴堆底下。青烟缕缕升起,祭品们开始咳嗽。接着第一朵火焰如少女娇羞露头,辗转腾挪,从木柴向人腿雀跃。转瞬间,两根木桩淹没在烈火中。 “他死了。”火焰爬上小腿时,哭泣的男孩尖叫,“我们发现他死了……求求你们……我们饿极……”火焰舔舐卵蛋,等他下体的毛发烧起来,他的哀求化为一阵不知所云的高亢悲鸣。 阿莎·葛雷乔伊觉得胆汁涌上喉咙。在铁群岛,她看过族人的牧师割开奴工的喉咙,抛尸入海,以荣耀淹神。那已经很残忍,这个尤甚。 闭上眼睛,她告诉自己,掩住耳朵,转身离开。你无须旁观。后党人士高唱拉赫洛的赞歌,但祭品的悲鸣盖过了歌词。热浪抽打脸庞,她却浑身颤抖。空中弥漫起烟雾和尸臭,一具木桩上的身躯在烧红的锁链下不住抽搐。 片刻后,尖叫停止。 史坦尼斯国王一言不发地离开,回到孤独的瞭望塔上。他要回到烽火旁,阿莎清楚,向圣火寻求答案。阿尔夫·卡史塔克蹒跚着想跟上,但里查德·霍普爵士挽住他胳膊,带他去长厅。围观人群渐渐散开,回到各自的篝火边,享用能找到的些微食物。 克莱顿·宋格悄悄贴近她。“铁屄喜欢这表演?”他呼吸中有麦酒和洋葱的味道。他有双猪眼睛,阿莎心想。猪眼睛跟他很配,他的盾牌和外套上都画着长翅膀的猪。宋格的脸贴得如此之近,她甚至能数清他鼻子上的黑头,“等你在火刑架上扭动,会有更多人围观。” 他说得没错。狼仔不喜欢她。她是铁民,她必须为族人的罪行负责,为卡林湾、深林堡和托伦方城的陷落负责,为几世纪以来磐石海岸遭受的劫掠负责,为席恩在临冬城的所作所为负责。 “放开我,爵士。”每次宋格跟她说话,她都恨不得斧子还在手里。阿莎是优秀的手指舞者,不逊群屿的任何男人,十指完好便是明证。我能与他共舞就好了。有些男人脸上缺胡子,克莱顿爵士脸上则缺把斧子。但她没有武器,只能尽力挣脱。这却让克莱顿爵士抓得更紧,戴手套的手指如铁爪嵌入她胳膊。 “夫人要你放开她。”亚莉珊·莫尔蒙开口,“你最好照办,爵士,阿莎夫人不是祭品。” “她会是的,”宋格坚持,“我们容忍这魔鬼崇拜者太久了。”尽管如此,他还是放开了阿莎的胳膊。没人会无谓地激怒母熊。 朱斯丁·马赛适时出现。“国王对他的战利品另有安排。”他挂着惯有的笑容,双颊冻得通红。 “国王?还是你?”宋格嗤之以鼻,“尽管做美梦,马赛,但她肯定会被烧死。她有国王之血。红袍女说,国王之血有力量,能取悦真主。” “拉赫洛会满足于我们刚刚献上的四名祭品。” “四个贱民,简直是打发叫花子。那种人渣不能停住雪,但她能。” 母熊叫道:“要是你烧死她,雪仍在下,怎么办?你还要烧谁?我吗?” 阿莎再也忍不住了:“何不是克莱顿爵士?说不定拉赫洛想要个自己人咧。一位火苗舔过老二时还能高唱赞歌的忠实信徒。” 朱斯丁爵士哈哈大笑。宋格十分不悦。“尽管找乐子,马赛,只要雪一直下,你会知道谁笑到最后。”他瞥了眼挂在木桩上的死尸,对自己笑笑,转身加入高迪爵士和其他后党人士。 “我的斗士。”阿莎赞美朱斯丁·马赛。无论动机如何,他都当之无愧,“谢谢你来解围,爵士。” “你这样在后党中混不下去。”母熊说,“莫非你对红神拉赫洛失去了信心?” “我失去信心的何止于此。”马赛的呼吸在空中凝成白雾,“但我还相信晚餐。一起去么,女士们?” 亚莉珊·莫尔蒙摇摇头,“没胃口。” “我也没有,但最好咽些马肉,不然过不多久铁定后悔。我们从深林堡出发时带有八百匹马,昨晚只剩六十四匹。” 这与阿莎所料相去不远。几乎所有高大战马都已倒下,包括马赛自己的。大部分驮马也死了。即便北方人的矮种马也饿得摇摇晃晃。说到底,大家要马还有什么用?史坦尼斯已不能进军了。日月星辰太久不见,阿莎甚至觉得它们是梦中的东西。“我去吃。” 亚莉珊摇摇头。“我不去。” “那我来看管阿莎夫人。”朱斯丁爵士对她说,“我向您保证,决不许她逃走。” 母熊勉强答应,没理会他言语间的调侃。他们就此分别,亚莉珊回帐篷,阿莎和朱斯丁·马赛去长厅。路没多远,但雪深风也急,而阿莎的脚犹如两个大冰块,每走一步,受伤的脚踝都刺痛不已。 长厅狭小简陋,却是村里最大的建筑。史坦尼斯住进湖边的石制瞭望塔后,诸侯和军官们便把这据为己有。两名守卫分立门侧,靠在高高的长矛上。其中一人为马赛掀开油腻的门帘,朱斯丁爵士护送阿莎走入厅内让人幸福的温暖中。 大厅两边排放着长凳和搁板桌,足以容纳五十人……但挤下了两倍于此的人数。泥地中间挖了道火坑,上方天棚开了串烟孔。狼仔们坐在火坑一侧,骑士和南境诸侯占据另一侧。 南方佬像群窝囊废,阿莎心想——个个形容枯槁,有的呈现病态的苍白,有的被风吹得满脸红肿;与之相对,北方佬还算容光焕发,面色红润的大汉留着灌木丛一样的胡子,穿着毛皮和铁甲。他们可能也冷也饿,但矮种马和熊掌让他们在行军中省了力。 阿莎摘下连指毛皮手套,活动手指时痛得抽搐。她半僵的双脚在温暖的厅内逐渐解冻,疼痛也陡然加剧。佃农们逃离前留下大量泥炭,泥炭烧出滚滚浓烟和浓重的泥土味。她把斗篷的雪抖干净,挂在门内一颗钉子上。 朱斯丁爵士在长凳上给两人找到位置,又取来晚餐——麦酒和外焦内生的大块马肉。阿莎喝了口麦酒才吃马肉。分到的肉块比上次小,但香气仍诱得她肚子咕咕作响。“谢谢您,爵士。”鲜血和油脂顺着她下巴流淌。 “叫我朱斯丁。”马赛用匕首把肉切成小块,叉起一块。 桌子下首,威尔·福克斯伍正朝周围人吹嘘史坦尼斯会在三天后进军临冬城——他是从照料国王马匹的马夫嘴里听说的。“陛下在圣火里看到了胜利,”福克斯伍说,“一场无论在领主的城堡还是农夫的小屋都会传唱千年的胜利。” 朱斯丁·马赛从马肉上抬起头。“昨夜冻损达到八十人,”他从齿间拽出一块软骨,弹给最近的狗,“继续行军就等着成百成百地死人吧。” “继续逗留,会成千成千地死人。”亨佛利·克莱夫顿爵士说,“要我说,不前进就是死路一条。” “前进才会死。况且就算到达临冬城,能怎样?我们怎么夺取它?半数人虚弱得迈不开步,你指望他们去攀登城墙?建攻城塔?” “我们应该留在这儿,直到天气放晴。”蒙德·威尔德爵士说,他是位干尸般的老骑士,看起来行将就木。阿莎听到士兵们打赌下一个倒下的著名骑士或诸侯是谁,蒙德爵士是大热门。不晓得他们在我身上下了多少子儿咧?阿莎心想,或许还有时间加注。“这儿至少有安身之所,”威尔德坚持,“而且湖里有鱼。” “僧多粥少。”比兹伯利伯爵阴沉地说。他有理由阴沉,刚才高迪爵士烧死的是他的人,而且这座大厅里就有人说比兹伯利明知手下所为,甚至分了一杯羹。 “没错,”奈德·树木嘟囔。他是深林堡派来的向导之一,人称没鼻子奈德——上上个冬天,冻疮夺去了他的鼻尖——对狼林的了解世上无人能及,即便国王麾下最傲慢的诸侯,也懂得在他说话时闭嘴倾听。“我了解那些湖,你们几百号人像蛆虫占领尸体一样在上头打洞,他妈的没沉下去是奇迹。从岛上看,湖面跟老鼠啃过的奶酪差不多。”他摇摇头,“湖里没鱼,你们钓光了。” “这更说明应该进军。”亨佛利·克莱夫顿坚持,“若命中注定难逃一死,不如持剑而死。” 这话题昨晚争论过,前晚也争论过。前进会死,留守会死,撤退也会死。 “想死请自便,亨佛利。”朱斯丁·马赛说,“我咧,我还想看到下一个春天。” “有人会称之为懦夫思想。”比兹伯利伯爵斥道。 “懦夫总也好过吃人肉的。” 比兹伯利的脸被愤怒扭曲。“你——” “打仗就得死人,朱斯丁。”里查德·霍普爵士站在厅门口,黑发被融雪打湿,“跟我们一同进军的,可以分享从波顿和他野种那里夺取的战利品,以及不朽的荣耀;虚弱得无力前进的只能先自谋生路。不过我保证,夺回临冬城后,会送食物回来。” “你们夺不回临冬城!” “此话怎讲?我们当然能做到。”高桌上有人咯咯笑道,那是阿尔夫·卡史塔克、其子阿梭尔及三个孙子坐的地方。阿尔夫撑着身子站起来,活像一只暂时飞离猎物的秃鹫,他用一只布满老人斑的手扶着儿子的肩膀,“为了奈德和他女儿,我们一定能夺回临冬城,嗯,还为了被残忍谋害的少狼主。如蒙各位不弃,我和我的人愿自告奋勇当先带路。我跟我们的好国王提了许多次,进军吧,我说,只需您一声令下,不出半月,我们都能用佛雷和波顿的鲜血来洗澡!” 许多人跺脚呼应,还用拳头敲桌板。阿莎发现这么做的几乎都是北方人,而在火坑另一边,南方诸侯安静地坐在长凳上。 朱斯丁·马赛等喧闹慢慢平息,方才开口:“勇气可嘉,卡史塔克大人,但仅凭勇气奈何不了临冬城的深垒高墙。您打算怎么夺回城堡?靠祈祷?扔雪球?” 阿尔夫大人的一个孙子回答:“我们砍下树木,做成撞锤撞开城门。” “然后去送死。” 另一个孙子高声插话:“我们会造云梯,攀上城墙。” “还是去送死。” 阿尔夫大人的小儿子阿梭尔·卡史塔克站起来:“我们会造攻城塔。” “送死、送死,还是送死。”朱斯丁爵士翻个白眼,“诸神在上,卡史塔克都是疯子么?” “诸神?”里查德·霍普说,“你失言了,朱斯丁。只有一个真主,在这里不准提那些恶魔。现在光之王才能拯救我们,不是么?”他把手放到剑柄上以壮声势,目光则一刻没离开朱斯丁·马赛。 朱斯丁爵士在他的注视下妥协。“光之王,没错,我对他的信仰和你一样坚定,里查德,你是知道的。” “我质疑的是你的勇气,朱斯丁,并非你的信仰。自深林堡出发后,丧气话你一路说不停,我真怀疑你到底是哪边的人。” 马赛的脖子刷的一下红了。“我才不会在这儿任你侮辱。”他使劲从墙上拽下湿斗篷,力道之大,阿莎听到撕裂声。他径直走过霍普,大步出门。一阵冷风穿堂而过,吹起火坑里的灰烬,让火焰明亮了些。 如此脆弱,阿莎心想,我的板油斗士。但若后党加害她,朱斯丁爵士是少数会站出来反对的人。因而她也起身,披上斗篷,追随他踏入暴风雪。 阿莎没走出十码就迷路了。她能看到瞭望塔顶燃烧的烽火——一片飘浮在空中、暗淡的橙色光晕——但村落消失了。她独立于寂静的白雪世界,在齐膝深的雪堆中跋涉。“朱斯丁?”她喊道。无人回应。左方传来一声马嘶。那可怜的家伙听起来很害怕,或许它知道自己将成为明天的晚餐。阿莎紧了紧斗篷。 她不知不觉间踉跄着回到村落的公共草地。松树桩还立在那里,烧得焦黑,但未焚毁。缠绕死者的铁链已然冷却,但仍紧缚着尸体,将其死死锁定。一只乌鸦停在尸体上,撕扯挂在焦黑头骨上烤焦的肉。大雪盖住了刑架底部的灰烬,并已没过死者的脚踝。旧神想埋葬他们,阿莎心想,旧神看不下去了。 “好好瞧瞧,骚屄。”克莱顿·宋格低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烤熟后的你也一样漂亮。告诉我,乌贼会尖叫吗?” 祖先们的神啊,若你能在波涛下的流水宫殿听到我的祷告,请赐我一把小飞斧。淹神并无回应。他甚少回应。天南地北的神都这样。“你看到朱斯丁爵士没?” “那个屁颠屁颠的白痴?你找他干吗,骚屄?你想要的话,我比马赛男人强多了。” 又叫我屄?真奇怪,宋格这种人总会用女人身上他们唯一看重的部分来侮辱女人。而且宋格比中里德尔更糟。他说出这个词时,想要的就是这个。“你的国王会阉割强奸犯。”她提醒他。 克莱顿爵士失声大笑。“国王快被火晃瞎了。不过别怕,骚屄,我不会操你。操你之后得宰了你,而我更想看你被烧死。” 那匹马又在叫。“你听到了?” “什么?” “一匹马。不,一群马。不止一匹。”她转头倾听。大雪对声音有奇特的影响,很难分清从哪个方向传来。 “这是乌贼的把戏吗?我没听到——”宋格皱眉,“见鬼。骑兵。”他带毛皮皮革手套的手笨拙地摸索剑带,花了番工夫才从鞘中抽出长剑。 说时迟那时快,骑兵已冲到他们面前。 这支幽灵分队从风暴中现身,都是矮马上的高个,厚厚的毛皮让他们更显魁伟。他们腰悬长剑,剑与鞘碰撞,奏出微弱的钢铁之歌。阿莎看到一人的马鞍上挂着战斧,另一人背着战锤。他们还背着盾牌,但盾面为冰雪覆盖,难以辨认纹章。尽管穿着层层羊毛、毛皮和熟皮革,阿莎还是觉得如坠冰窟。战号,她心想,我需要战号来唤醒营地。 “跑啊,你这蠢屄!”克莱顿爵士大喊,“快去通知国王。波顿大人杀来了!”宋格或许是个衣冠禽兽,但从不缺乏勇气。只见他握着剑,大步穿过雪地,挡在骑兵和国王的瞭望塔之间。瞭望塔上闪耀的烽火犹如某位陌生神明的橙色眼睛。“来者何人?站住!站住!” 为首的骑兵在他身前勒马,后面大概有二十人。阿莎没空计算,或许风暴中还隐藏着几百人,正在奋力前进。甚或卢斯·波顿倾巢而出,借着黑暗和暴风雪的掩护,发起总攻。只是这些人…… 作为斥候太多,作为前锋又太少。其中有两人全身黑衣。是守夜人,她陡然意识到。“你们是谁?”她喊道。 “是朋友。”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回答,“我们先去临冬城,却只发现鸦食安柏在那里击鼓吹号。我们花了不少工夫才找到你们。”领头的骑兵跳下马鞍,掀开兜帽,鞠了一躬。由于他胡子太厚,又裹了厚厚一层冰,阿莎起初竟没认出他。随后她想起了,“特里斯?”她奇道。 “小姐。”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单膝跪下。“少女也来了。还有罗衮、乌鸦嘴、手指、白嘴鸦……我们六个能骑马的人。科洛姆伤重去世。” “怎么回事?”克莱顿·宋格爵士质问,“你是她的人?你怎么从深林堡地牢跑出来的?” 特里斯起身,扫掉膝上的雪。“希贝娜·葛洛佛夫人以国王的名义接受一大笔赎金后释放了我们。” “赎金?谁会为海里的烂货出钱?” “我会,爵士先生。”一位异乡口音的人策马上前。他高挑精瘦,两腿极长,让人奇怪怎么没拖到地上。“我亟须利索的护卫护我面见国王,希贝娜夫人也亟须减少几张吃饭的嘴。”围巾遮住了高个子的脸,但他头戴某种柔软织品织成的塔形无边帽,犹如三个滚筒叠放,阿莎上次航到泰洛西以后,没见过比这更古怪的装扮,“听闻史坦尼斯国王在此,我有十万火急的事务要立刻觐见陛下。” “七层地狱,你他妈又是谁?” 高个子优雅地滑下矮种马,摘掉奇异的帽子,鞠了一躬。“在下泰楚·奈斯托斯,布拉佛斯铁金库的谦卑仆人。” 从黑暗中冲出的骑兵居然是布拉佛斯银行家,这是阿莎·葛雷乔伊生平所见最不可思议的事,荒诞离奇得令她笑出声。“史坦尼斯国王住在瞭望塔里,相信克莱顿爵士很乐意帮您引荐。” “那太好了,时不我待啊。”银行家用精明的黑眼睛打量她,“若我没认错,您就是葛雷乔伊家族的阿莎夫人。” “嗯,我是葛雷乔伊家族的阿莎,是不是夫人另说。” 布拉佛斯人微笑。“我们给您带了份礼物。”他示意身后的人,“我们本希望在临冬城找到国王,可惜,风暴吞没了城堡。在城墙下,我们见到带着一队毛头小子等候国王的莫尔斯·安柏。他给我们这个。” 一个女孩和一个老头,眼看两人被粗鲁地丢在面前的雪地,阿莎心想。女孩裹着毛皮,却打战得厉害,若非饱受惊吓,她原算得上标致,只鼻尖生有黑色冻疮。至于那老头……简直称不上是人,阿莎觉得稻草人都比他胖。他的脸皮包骨头,头发灰白污秽。他浑身恶臭。阿莎只看了一眼就想吐。 他抬眼看她:“姐姐,瞧,这回我认出你了。” 阿莎的心跳空了一拍。“席恩?” 他的唇向后咧开,似乎想微笑。她发现他只剩半口牙,剩下的牙也有一半破损碎裂。“席恩,”他重复,“我是席恩。你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 342.第342章 维克塔利昂 黑海,银月,铁舰队捕猎。 他们在雪松岛和阿斯塔波海岸陡峭山丘间的狭窄水道里捕捉到她,正如黑袍僧马奇罗预见的那样。“是艘吉斯卡利船。”伟维水·派克从鸦巢上向下喊。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在船楼上看着那船的风帆越变越大,很快,他辨认出她起落拍打的船桨和月光下长长的白色尾迹,犹如黑海上长长的伤口。 她算不上真正的战舰,维克塔利昂意识到,只是一艘贸易划桨船。好在她块头够大,作为战利品还不错。他发出信号,让船长们开始追逐,准备登上来船,将其俘获。 此时对方船长察觉到危险,赶紧调头向西,朝雪松岛冲去,也许是想躲进某个隐蔽的峡湾,或引诱追逐者撞上岛屿东北岸的尖锐礁石。可惜他的船装货太多,铁民又是顺风。悲伤号和无敌铁种号堵住去路,快捷的雀鹰号和灵活的手指舞号从后包抄。到这步田地,吉斯卡利船长仍不肯降旗投降。等哀悼号从旁掩袭,一头撞进对方左舷,粉碎了若干船桨时,这两艘纠缠的船已非常接近吉扎城的闹鬼废墟。初曙的阳光下,船员们清晰地听到猴子在城中无数残破的金字塔上哇哇乱叫。 这艘被捕获的划桨船名叫吉利卡利黎明号,她的船长被铁链锁拿到维克塔利昂面前。船是从新吉斯赶往弥林贸易的,经停渊凯,正在回航途中。船长不会说人话,只会一种用喉音发出的吉斯卡利语,充斥着咆哮和嘶声,简直是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这辈子听过最丑陋的语言。马奇罗把船长的话翻译成维斯特洛通用语:弥林之战大获全胜,龙女王殒命,一个名叫西茨达克的吉斯卡利人成了那座城市的新统治者。 维克塔利昂拔掉了船长撒谎的舌头。马奇罗已向他保证,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没死,红神拉赫洛在圣火中展现了她的脸庞。司令不能容忍谎言,所以他把吉斯卡利船长手脚捆住,丢进大海,作为给淹神的献祭。“会轮到你的红神,”他允诺马奇罗,“但海洋是淹神的领域。” “除了拉赫洛和凡人不可道也的远古异神,其他神都不存在。”这个会法术的和尚穿着浅黑袍子,袍子的领口、袖口和下摆绣有金线。无敌铁种号上没有红布,但也不能放任马奇罗穿着田鼠把他捞上来时那身盐渍的破布来回走动,所以维克塔利昂命汤姆·泰德伍德用现有材料为和尚缝身新袍子,为此他甚至捐出了几件自己的上衣。这些衣服都是黑色和金色的——葛雷乔伊家族的纹章是黑底上的金色海怪,船上的旗帜和风帆也是这个颜色。说到底,红袍僧的绯红或深红色袍子原本容易招致反感,维克塔利昂认为让他换上葛雷乔伊家的服色更能让铁民接受。 这个希望落了空。全身黑衣的和尚,搭配脸上的红橙火焰刺青,更显邪气。船员们在甲板上躲着他,朝他的影子吐口水,连将他从海里捞上来的田鼠,也开始规劝维克塔利昂将这名红袍僧献给淹神。 但马奇罗了解这片陌生的海域,铁种们对此则一无所知;他甚至知道龙族的秘密。鸦眼可以驯养巫师,我有何不可?他的黑袍巫师比攸伦手下那三个加起来还强大,那三个就算放进一口锅、煮成一团也比不上马奇罗。这些话湿发伊伦也许不赞成,但伊伦和他的说教远在天边海外。 维克塔利昂那只烧过的手掌紧握成拳,“吉利卡利黎明不是铁舰队的船该有的名号,为了你,巫师,我将她更名为红神之怒号。” 他的巫师低下头,“就照司令的意思。”铁舰队又恢复到五十四艘船的规模。 次日突发飓风,这阵风马奇罗也预见到了。雨停后,清点舰只,少了三艘。维克塔利昂无从得知她们是沉没、是搁浅,还是仅仅被吹离航线。“他们知道目的地,”他告诉部下,“只要船浮得起来,终究能会合。”铁舰队司令没时间收容掉队的船了,他必须立刻把他的新娘从重重包围中解救出来。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急需我的斧头。 再说,马奇罗向他担保,三艘船都没丢。这个会法术的和尚每晚都会在无敌铁种号的船楼上燃起火焰,并在火焰周围游走,吟唱祷告。火光映在黑肤上,犹如抛光玛瑙,有时,维克塔利昂发誓能看见和尚脸上的火焰刺青也在舞蹈。它们扭动纠结,彼此融贯,随着和尚头颅的移动而变换颜色。“这黑和尚在召唤恶魔啊!”有个桨手到处宣传。维克塔利昂把那桨手抓来,从肩膀到屁股鞭打得血肉模糊。 马奇罗告诉他:“在一座名为雅洛斯的岛屿边上,迷失的羔羊将重回群落。”司令严肃地回答:“和尚,最好这是真的,否则你是下一个挨鞭子的人。” 阿斯塔波西北的海面又绿又蓝,阳光从蔚蓝的晴空灼热地照射下来。铁舰队在这里逮到第二份战利品。 密尔平底船鸽子号经停新吉斯前往渊凯,装了一船地毯、绿色甜葡萄酒和密尔蕾丝。船长拥有一根密尔眼镜管,能让遥远的事物变得清晰——管子两头是玻璃透镜,中间由一连串青铜管对接而成,这些青铜管巧妙镶嵌在一起,收起来只有匕首那么长。维克塔利昂把这根管子占为己有,把船改名百舌鸟号,他还留下了船员,因为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密尔自由民水手,既非奴隶也非奴隶贩子,可以换取高额赎金。鸽子号自密尔来,所以没有弥林城或丹妮莉丝的新消息,只说多斯拉克骑兵在洛恩河沿岸出现,黄金团也启程出发。这些维克塔利昂早知道了。 “你看见了什么?”当晚司令问他的黑袍和尚,马奇罗正在夜火前观望,“明天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又一场暴雨?”他似乎闻到了雨的味道。 “灰色的天和劲风,”马奇罗说,“但没有雨。老虎在后面追赶,前方有您的龙。” 我的龙。维克塔利昂喜欢这说法。“告诉我一些我不知道的事,和尚。” “司令有令,自当遵从。”马奇罗道。船员们开始称他为“黑焰”,史蒂法·斯塔梅尔带的头,因为他发不准“马奇罗”这个音。不管叫什么,反正这和尚有法力是真。“海岸线自西向东延伸,”他告诉维克塔利昂,“等它向北折去,您又可抓到两艘船。两艘多腿的快船。” 果真如此。他们捕捉到两艘线条流畅狭长的快速划桨船。跛子拉弗首先发现她们,但苦痛号和无望号根本追不上,所以维克塔利昂派出铁翼号、雀鹰号和海怪之吻号——他麾下最快的三艘船去追。追逐持续了大半天,最终经过短暂而血腥的接舷战,两艘划桨船均被夺取。维克塔利昂发现她们空舱行驶,此行是去新吉斯装载补给和武器,以供应弥林城下的吉斯卡利军团……并装来新的军团士兵,填补死在城下的人。“战死的?”维克塔利昂问。船员们否认,说是城下爆发了血瘟,他们称其为“苍白母马”。两艘船的船长还撒了跟吉利卡利黎明号的船长同样的谎,声称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死了。 “如果你在地狱里找到她,替我吻她。”维克塔利昂说完便叫人拿来斧子,当场让两人人头落地。他把船员也杀个精光,只留那些被锁链绑在船桨上的奴隶。他亲手打碎锁链,给他们自由,告诉他们将有幸为铁舰队划船。他说这是铁群岛上每个男孩梦想的荣誉。“龙女王解放奴隶,我也一样。”他宣布。 这两条船他命名为幽灵号和鬼影号。“因为她们死而复生,与渊凯人为敌。”当晚他占有深色皮肤的女人后,向她吐露。他们现在更亲密了,一天比一天亲密。“我们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袭渊凯人。”他捏着女人的奶子说。不知淹神对弟弟伊伦说话时,弟弟是否跟他感同身受。他几乎能听到神灵的声音从海底涌来。你出色地侍奉了我,司令,浪涛似乎在说,我正是为此才造就了你。 但他还要满足红神,也即马奇罗的火神。被和尚治愈的那条胳膊极其难看,从手肘到指尖处处缝隙,露出底下的肉。有时维克塔利昂握拢手臂,皮肤还会开裂冒烟。不过这条胳膊比从前强壮许多。“我是两个神的造物,”他告诉深色皮肤的女人,“没有人能同时对抗两个神。”说完他把女人翻过来,又干了一次。 当雅洛斯岛的峭壁出现在左舷前方,他发现那三艘不见的船果如马奇罗所说,正在那里等他。维克塔利昂给了和尚一个金项圈作奖励。 现在他必须选择:是冒险直穿海峡,还是命铁舰队绕过这座岛?仙女岛的惨败仍困扰着铁舰队司令。当时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舰队从南北两面同时进攻,把铁舰队堵截在岛屿和大陆之间的水道里,让维克塔利昂遭遇了空前惨败。但绕过雅洛斯岛会花去几天宝贵的时间。离渊凯这么近,海峡中可能有很多船,不过接近弥林之前应该不会遭遇战舰。 鸦眼会怎么选择呢?他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向各船发出信号:“我们走海峡。” 雅洛斯岛消失于船尾前,他们又逮到三份战利品。田鼠的悲伤号捕获了一艘大肚子三桅帆船,曼佛利·梅林的风筝号捕获了一艘贸易划桨船。这两艘船的货舱里各种商品琳琅满目,从葡萄酒、丝绸、香料、名贵木材到稀有的香水,应有尽有,而船只本身更可利用。当天晚些时候,七颗头骨号和奴工之灾号抓住了一艘双桅纵帆渔船。她又小又慢又脏,几乎不值得费力夺取,维克塔利昂听说合两船之力才好不容易镇住渔民时,很不高兴。然而从这些渔民嘴里他得知黑龙回归的消息。“银女王走了,”渔船船长告诉他,“她骑龙飞到多斯拉克海里。” “多斯拉克海在哪儿?”他质问对方,“我会率铁舰队航向那个海,乘风破浪也要把女王找到。” 渔民哈哈大笑。“我倒真想看看你破什么浪。多斯拉克海是大草原,傻瓜。” 他不该说最后那个词。维克塔利昂当即用那只烧焦的手掐住他咽喉,将他整个儿提到空中,“砰”的一声撞到桅杆上。接着司令用力箍紧,指头掐进渊凯人的脖子,直到对方的脸色变得像他的手指那么黑。渔民踢腿挣扎了一阵,徒劳无益地试图撬开司令的铁掌。“说我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是傻瓜,找死!”说完他松开手,绵软的尸体“扑通”一声瘫倒在甲板上。伟维水·派克和汤姆·泰德伍德将尸体丢下栏杆,作为给淹神的又一份祭品。 “您的淹神不过是个恶魔,”事后黑袍僧马奇罗告诫他,“他是名姓凡人不能道也的黑暗异神的奴仆。” “管住你的嘴,和尚。”维克塔利昂警告他。“这条船上有很多虔诚的人,这番胡话若教他们听见,你的舌头就保不住了。我发誓,你的红神会得到应得的献祭。我言出如铁,你问谁都知道。” 黑袍僧低下头。“我不必多问,光之王向我展示过您的品格。司令大人,每晚我都在夜火中见证前方等待您的荣耀。” 那天晚上,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向深色皮肤的女人承认,这番话让他兴奋得有些飘飘然。“我大哥巴隆是个伟人,”他说,“但我能达到他没能达到的目标:让铁群岛重获自由、回归古道。这点连达衮都做不到。”达衮·葛雷乔伊坐上海石之位已是近百年前的往事,铁民至今仍对他的劫掠和战斗故事津津乐道。在达衮的时代,铁王座上坐着一位羸弱的国君,他湿黏黏的眼睛只顾盯向狭海对岸,只顾防备那些策划叛乱的私生亲戚和流亡者们。所以派克岛的达衮大王横行无忌,将整个落日之海变成铁民的领域。“他深入狮穴扯下狮子的胡须,又把冰原狼的尾巴打了结,但即便是他,也终究不是巨龙家族的对手。我却要让龙女王做我老婆,让她分享我的床铺,为我生下许多强壮儿子。” 那晚,铁舰队船只总数达到了六十艘。 雅洛斯岛以北,各式奇异的风帆频繁出现。舰队现下离渊凯不远,而在那座黄砖之城和弥林城之间的海岸线上,商船和补给船络绎不绝。为避开它们,维克塔利昂令铁舰队再次深入远海,离开陆地的视野范围。即便如此,他们还是能撞见其他船只。“不得放一艘船跑掉,以防敌人得到警报。”铁舰队司令晓谕各船,大家忠实执行。 某天早上,海绿天灰,悲伤号、铁婊子和维克塔利昂自己的无敌铁种号在黄砖之城正北海域逮住了一艘自渊凯驶出的奴隶划桨船。船的货舱里装了二十名扑过香粉的男孩和八十名女孩,他们即将被卖到里斯的青楼。这艘船没想到会在自家水域遇劫,所以基本未做反抗就落入铁民手中。她名为“甘心处女号”。 维克塔利昂把奴隶贩子尽数处决,再派人到甲板下解开桨手们的锁链。“你们将为我划船。表现优异者,重重有赏。”他把女孩分给船长们,“里斯人会让你们做妓女,”他告诉她们,“是我们拯救了你们。现在你们只需服侍一个男人而不用被很多人占有,能取悦船长的将有幸成为盐妾。”扑过香粉的男孩他用锁链拴住统统丢进大海,清理了这批违反伦常的怪物,船的味道终于正常了。 维克塔利昂为自己挑选了七名最美貌的女子:一人金红头发,乳头上有几点雀斑;另一人全身剃光;第三人棕发棕眼,害羞得像只老鼠;第四个有他毕生所见最大的奶子;第五个是小家伙,有黑直发、金色皮肤及琥珀色眼睛;第六个的皮肤白如牛奶,乳头和下体都穿了金环;第七个黑如乌贼墨汁。渊凯奴隶贩子把她们训练得个个精通七种春啼之术,但维克塔利昂不是为这个才要她们。深色皮肤的女人已能满足他一切欲望,直至他到达弥林迎娶龙女王。太阳就在前方,无须留恋蜡烛。 他把船更名为奴隶贩子之嚎号。加上她,铁舰队船只总数达到六十一艘。“每艘船的加入都让我们变强,”维克塔利昂对铁民们说,“但从今往后,将迎来真正的考验。明后天,我们就可能遭遇战舰。我们正进入弥林水域,敌舰队在前方等候。我们不仅要对付三大奴隶城邦的舰只,还要料理脱罗斯、埃利亚和新吉斯派来的船,甚至会有魁尔斯战船。”他小心翼翼地避免提及古瓦兰提斯派出的绿色划桨战舰,在他讲话的当口,那些船无疑正在悲痛海湾中兼程北上。“奴隶贩子软弱无能,你们已经看见他们是如何仓皇逃窜,听见他们是如何在我们的刀剑下尖叫的了。你们每个人能当他们二十个,只因你们是铁民!看见奴隶贩子的风帆时,记住这点!不用心慈手软,也不要以为对方会手下留情。我们是天生的铁种,又有双神的眷顾,出手务必果断!我们将捕获他们的船只,粉碎他们的希望,把他们的海湾变成一片血海。” 铁民们齐声呐喊呼应。司令严肃地点头回应,然后把自己挑选的七名女子统统叫上甲板。这些都是甘心处女号上的极品。他依次吻过每个人的脸,向她们描绘了等待她们的荣耀——尽管没有哪个女人听得懂他的话——然后把她们装上那艘捕获的双桅渔船,斩断缆绳,点上了火。 “这一份纯洁美丽的祭品,我们同时奉献给两个神。”铁舰队划过燃烧的渔船时,它的司令宣布,“让她们在光芒中重生,并洗清凡间的欲望;让她们去往淹神的流水宫殿,在那里欢宴、舞蹈、欢笑,直到大海干涸之日。” 到最后,浓烟滚滚的渔船被大海吞噬之前,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认定那七位可人儿的哭喊已化为甜美的颂歌。随之而来的是鼓满船帆的劲风,引领他们一路向北、向东、再向北疾行,直捣弥林那些彩砖金字塔。歌声为我插上翅膀,丹妮莉丝,我来了,铁舰队司令心想。 当晚,他首次取出鸦眼在伟大的瓦雷利亚的烟火废墟中找到的龙之号角。那只扭曲的号角从头到尾足有六尺长,黑光闪烁,布满红金和瓦雷利亚黑钢的条纹。攸伦的地狱号角。维克塔利昂伸手抚摸,号角跟深色皮肤的女人的大腿一样温暖光滑。它也是闪亮的,亮得足以让他从号角深处看到自己的扭曲倒影。包裹号角的条纹上铭刻着奇异的远古魔符。“瓦雷利亚符文。”马奇罗识别。 这个维克塔利昂知道。“写了些什么?” “符文很长。”黑袍僧指着一道黄金条纹道,“此号名为‘缚龙者’。您听过它的声音吗?” “听过一次。”哥哥手下的混血蛮子在老威克岛选王会现场吹响了这支地狱号角。吹号人是个魁伟的光头怪物,满是肌肉的粗胳膊上戴了由黄金、翡翠和黑玉制成的臂环,胸膛文刺着巨大的禽鸟。“它的声音……声音好像能让人燃烧。我的骨头仿佛着了火,正从内而外地烧尽血肉。符文一开始变得火红,而后又发出刺眼白光,难以直视。那声音似乎永无休止,就像一阵漫长的尖叫。不,那是一千个嗓子发出的尖叫,汇成一片。” “吹号人下场如何?” “死了。吹完之后,他嘴边全是血泡,胸前的飞鸟也在泣血。”司令用拳头捶胸口。“那只鸟就在这儿,每根羽毛都在滴血。我听说那人的内脏全烧化了,这可能有点夸张。” “一点儿也不夸张。”马奇罗转动地狱号角,仔细检视第二道黄金条纹上铭刻的古怪符文。“这里说的是‘欲吹此号,殒命为道’。” 维克塔利昂苦涩地回味着哥哥的不义。攸伦的礼物中必然带有毒药。“鸦眼说这支号角能让巨龙服从他的召唤。如果代价是死,它对我还有什么价值?” “您的兄长并没有亲自吹响号角,您也不必。”马奇罗指着一道瓦雷利亚钢条纹说,“看这里:‘血换火、火换血’。谁吹响地狱号角并不重要,因为龙服从的将是号角的主人。也就是说,您必须成为号角的主人。以鲜血为代价。” 343.第343章 丑女孩 那晚,十一位千面之神的仆人聚在神庙,是她见过人数最多的一次。领主和胖子从前门进,其他人通过隧道和密道悄悄来。他们穿着黑白长袍,就座后都拉下兜帽,露出当天选择的面孔。他们的高背椅和头顶神庙的大门一样,由黑檀木和鱼梁木雕刻而成。黑檀木座椅后背有鱼梁木雕的脸,鱼梁木座椅后背有黑檀木雕的脸。 一位侍僧端着一壶暗红葡萄酒站在房间远端,她则端了一壶水。哪位仆人想喝东西,会抬起视线,或弯弯手指,两人之一或两人一起便前去满上杯子。不过他们大部分时间默默等待,等待着也许永远不会到来的示意。我是石头刻成,她提醒自己,我是一尊雕塑,如同站在英雄运河旁的海王们。水壶很沉,但她的胳膊已变得强壮。 牧师用布拉佛斯语交谈,只中间有几分钟三个人用高等瓦雷利亚语激烈辩论。女孩能听懂大部分词汇,但他们说得很轻,不是总听得真切。“我知道这个名字,”她听到一名面带病容的牧师说。“我也知道这个名字。”她为胖子倒酒时,胖子重复。美男子则说:“我给他送去恩赐,我不知道这个名字。”之后斜眼也说起恩赐,却是关于其他人。 经过三小时畅饮与交谈,牧师们纷纷离开……除了慈祥的人、流浪儿和那个面带病容的人。他脸上布满脓疮,头发掉光,一只鼻孔流血,眼角带有血痂。“我们的兄弟有话和你说,孩子,”慈祥的人告诉她,“想坐就坐吧。”她坐在雕刻黑檀木脸孔的鱼梁木椅子上。脓疮吓不到她。她在黑白之院待了这么久,才不会惧怕一张假脸。 “你是谁?”只剩他俩时,病脸人问她。 “无名之辈。” “不。你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你会咬紧嘴唇,你撒不了谎。” “那是以前的事。” “你为何在此,骗子?” “为了侍奉。为了学习。为了变脸。” “变脸先变心,千面之神的恩赐并非儿戏。你曾为一己之私和一时性起而杀人,你否认吗?” 她咬紧嘴唇。“我——” 他扇了她一巴掌。 这巴掌打得她脸颊刺痛,但她知道是自作自受。“谢谢。”多打几巴掌或能让她改掉咬嘴唇的习惯。艾莉亚会那么做,夜狼不会。“我否认。” “你撒谎。我能从你眼里看到真相。你有奔狼的嗜血眼睛。” 格雷果爵士,她忍不住想,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开口就得撒谎,而他一定看得出。于是她保持沉默。 “他们告诉我,你曾是只猫,逡巡在鱼腥味浓烈的小巷中,贩卖牡蛎和扇贝。卑微的生活适合你这种卑微的生物。只需开口,我们就会把这样的生活还给你。推着小车,叫卖牡蛎的幸福生活。你的心太软,不能成为我们的一员。” 他要赶我走。“我的心之所在是个空洞。我杀过很多人。我要是想,也能杀你。” “这令你愉快?” 她不知什么是正确答案。“或许吧。” “那你不属于这里,这栋房子里的死亡毫无愉悦可言。我们不是英雄,不是士兵,不是招摇过市、扬扬自得的刺客。我们杀戮不奉权贵之命,不贪钱财利益,亦不去满足虚荣。我们不为私心送出恩赐,也不选择所杀之人。我们只是千面之神的仆人。” “vrdohaeris.”凡人皆需侍奉。 “你知道这句话,但你太自负,没法侍奉。仆人必须谦卑顺从。” “我很顺从,我还会比任何人都谦卑。” 他听了轻笑。“我确信,你可成为谦卑之女神。但你付得起代价吗?” “什么代价?” “代价是你。代价是你拥有和期冀的一切。我们曾拿走你的双眼,又把它还给了你。下次我们会拿走你的耳朵,让你在寂静中行走。我们还会拿走你的双腿,让你爬行。你不会是任何人的女儿,任何人的妻子,任何人的母亲。你的名字将成为谎言,你的真面目将永不见天日。” 她差点再次咬嘴唇,好歹忍住了。我的面目就是那泓黑水池,隐藏万物又空无一物。她想起用过的名字:阿利、黄鼠狼、乳鸽、运河里的猫儿……她想起临冬城那个叫马脸艾莉亚的笨女孩。名字不要紧。“我付得起代价。给我一张脸。” “脸必须自己挣。” “告诉我怎么挣。” “给指定的人送去恩赐,能做到吗?” “什么人?” “你不认识的人。” “我不认识的人很多。” “他就是其中一员。一位陌生人。不为你所爱,不为你所恨,不为你所知。你能杀他吗?” “能。” “那么明天,你将又一次成为运河边的猫儿。戴着那张脸,观察,服从。我们来看你有没有资格侍奉千面之神。” 第二天,她便回到布鲁斯科和他的两个女儿在运河边的房子。布鲁斯科看到她眼睛瞪得老大,布瑞亚轻呼一声。“vrmorghulis.”猫儿问候。“vrdohaeris.”布鲁斯科回应。 之后,她好像从没离开一样。 那天清晨晚些时候,她推着小车走过紫港前的鹅卵石街时,首次见到暗杀目标:一个年过五旬的老人。他活了很久,她试图安慰自己,凭什么他能长寿,我父亲却不能?但运河边的猫儿没有父亲,因此她只能在心里想想。 “扇贝,贻贝,蛤蜊。”他经过时,猫儿大声叫卖,“牡蛎,大虾,还有肥美的绿贻贝。”她甚至向他露出笑容。有时,微笑就能让人停下来购买。但老人没有回应,反而瞪了她一眼,径直走过,踩进水坑溅起泥浆,打湿了她的脚。 他好没礼貌,她一边看着他远去,一边想,生了张悭吝严厉的脸。老人的鼻子又窄又尖,嘴唇很薄,一对小眼睛靠得很近。他头发已变灰,但下巴尖上那缕尖胡子还是黑的,猫儿觉得肯定染过,却又好奇他为何不染头发。他肩膀一高一低,让他看起来有些驼。 “他是个坏人。”当晚,她回到黑白之院后宣称,“他嘴形残忍,眼神歹毒,胡子像个恶棍。” 慈祥的人笑了。“他不过是芸芸众生的一员,有光亦有暗。你无权评判他。” 她想了想。“诸神评判过他么?” “或许某些神评判过。非为评判众生,诸神又因何而存在?但千面之神从不称量人的灵魂。他送出恩赐,给坏人,也给好人。否则,好人将会永生。” 第二天,经过小车后的仔细观察,猫儿认定老人的手是他身上最坏的部分。他的手指干枯细长,动个不停,一会儿捋胡子,一会儿抓耳朵,一会儿敲桌子,屈伸,屈伸,屈伸。他的手活像两只白蜘蛛。她越看越讨厌。 “他的手太不安生,”她在神庙里对他们说,“他一定满怀恐惧。恩赐将带给他安宁。” “恩赐能带给所有人安宁。” “我杀他时,他会看着我的眼睛,感谢我。” “若他这么做,你就失败了。最好是他完全没意识到你的存在。” 又经过几天观察,猫儿推断老人的职业是某种商人,生意和海洋有关,虽然没见他上过船。他白天都坐在紫港旁一家汤馆,手旁凉着一杯洋葱炖肉汤。船长、船主和其他商人会排队来见他,与他交换文件,封蜡盖章,或用尖锐的声音谈判。似乎没人喜欢他。 但他们都给他钱:装满金币银币和布拉佛斯方铁币的皮钱包。老人会细心点数,熟练地把硬币分类堆叠。他从不用眼睛看,而是用尚齐全的左边牙齿咬。偶尔他把硬币放在桌上旋转,倾听它哗啦啦倒下的声音。 等所有硬币被咬过、点数后,老人会在羊皮纸上写写画画,又在蜡上盖章,交给某位船长。或者他摇摇头,把钱币推回去。每当他这么做,对方要不满脸通红、怒气冲冲,要不面露愁容、担惊受怕。 猫儿不明白。“他们付真金白银给他,却只换回一张纸。他们是笨蛋么?” “个别人可能是,但多数人只是多留条后路而已。有的人想骗他,但他可不好骗。” “他卖给他们的究竟是什么?” “他同他们立定了保险契约。若他们的船在风暴中失事,或被海盗劫持,他保证按船和货物的价值全额赔付。” “像是赌博?” “像是赌博,不过每名船长都宁愿输。” “原来如此。但如果他们赢了……” “……失去船的同时,通常也会丢命。大海很危险,在秋季更甚。毫无疑问,许多即将被风暴吞没的船长回想起在布拉佛斯签订的契约多少能得到慰藉,他们知道自己的妻儿不至于贫困潦倒。”一抹悲伤的微笑爬上他嘴唇,“可惜立定契约是一回事,能否兑现是另一回事。” 猫儿明白了。某人的妻儿憎恨他。某人的妻儿来到黑白之院,祈求神明带走他。她好奇那是谁,但慈祥的人不会告诉她。“你不该打听这种事。”他说,“你是谁?” “无名之辈。” “无名之辈不问问题。”他牵起她的手,“若你做不到,只需说出来,不必羞愧。有的人适合侍奉千面之神,有的人不适合。说出来,我会帮你卸下担子。” “我能做到。我说过我能。我一定能。” 但怎么做呢?做可比说难多了。 他有两名护卫,一个高高瘦瘦,一个矮胖敦实。从他早上出门到晚上回家,他们一直如影随形。未经老人允许,没人能接近他。有一回,老人从汤馆回家时,一个摇摇晃晃的醉汉就要撞上他,但高个护卫拦在中间,二话不说便把醉汉推倒在地。在汤馆,矮胖的护卫会先尝一口洋葱肉汤。老人直等汤变凉,确定护卫无中毒迹象后,才抿一小口。 “他在害怕,”她意识到,“或者他知道有人想杀他。” “他不知道。”慈祥的人说,“但他有所怀疑。” “那两个护卫连他方便都跟着他。”她说,“但护卫方便时他不会跟去。高个更敏捷,我等他去方便时,走进汤馆,直刺老人的眼睛。” “另一个守卫呢?” “他又慢又笨,我连他一起杀。” “你是战场上的屠夫,要把每个挡路的人都砍翻么?” “不是。” “我也希望你不是。你是千面之神的仆人,侍奉千面之神的人只把恩赐给予被标记和选中的人。” 她懂了。杀他。只许杀他。 她又花去三天时间观察,才终于找到方法,随后又花了一天来练习袖里剑。红罗戈教会她用法,但自他们拿走她的眼睛后,她一个钱包也没割过。迅速平滑,决不犹豫,她暗自告诫。她把小小的匕首藏进袖管又抽出,一遍一遍又一遍。对自己满意后,她找了块磨刀石,把刀刃磨得在烛火下闪着幽幽的银光。接下来的准备比较难,但流浪儿会帮她。“我明天就把恩赐带给那个人。”她早饭时宣布。 “千面之神会高兴的。”慈祥的人起身,“但认识运河边的猫儿的人太多,若发现她做出这种行径,可能牵连布鲁斯科和他女儿。你该换张脸了。” 女孩面无表情,却十分开心。她失去过猫儿一次,并为之懊恼不已,她不想再次失去。“换成什么脸?” “一张丑脸。女人看到你会转开视线,孩子会盯着你指指点点,壮汉会可怜你,甚至掬一把同情泪。总而言之,见过你的人绝不会立刻忘记。来吧。” 慈祥的人从钩子上取下铁灯笼,领她经过寂静的黑水池和一排排黑暗沉寂的神祇,来到神庙后方的阶梯。下阶梯时,流浪儿跟在他们身后。没人说话,只有拖鞋踏在阶梯上的微弱摩擦声。走过十八级后,他们来到第一层地窖,五条拱顶通路像人的五指般延伸开。往下的阶梯更为狭窄陡峭,但女孩走过无数次了,根本不怕。又下二十二级,他们来到第二层地窖。这里的甬道弯曲狭窄,如巨岩中蜿蜒的黑色虫洞。某条小路尽头是沉重的铁门。牧师将灯笼挂在钩子上,一只手滑进袍子,掏出一把华丽的钥匙。 她胳膊起了鸡皮疙瘩。圣室。他们要继续下行,去牧师才允许进入的地下第三层密室。 慈祥的人在锁中转动钥匙,极轻地响了三次。润滑良好的铁铰链让大门悄无声息地打开。门后又是磐岩中凿出的阶梯。牧师重新摘下灯笼,在前引领。女孩跟随灯光,边走边数阶梯。四、五、六、七。她忽然企望带着手杖。十、十一、十二。她知道神庙和地窖之间、地窖一层和二层之间各有多少级阶梯,她甚至数过通往阁楼的狭窄风化的螺旋梯以及到屋顶和屋顶外的风向标的陡峭木梯。 但这段阶梯她却是全然陌生,不由得令她警觉。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每下一级,空气便冷一分。她数到三十时,意识到已在运河之下。三十三、三十四。还要下多深? 她数到五十四,他们终于停在一扇铁门前。门没上锁。慈祥的人推门进去,她和身后的流浪儿跟上,脚步声在黑暗中回荡。慈祥的人抬起灯笼,将上面的遮板全部掀开,让灯光照亮周围的墙壁。 一千张面孔俯视着她。 它们挂在墙上,前后左右,上下高低,无论她看向哪里……她看到老迈的脸和年轻的脸,苍白的脸和黝黑的脸,光滑的脸和粗糙的脸,雀斑脸和伤疤脸,男人的脸和女人的脸,男孩的脸和女孩的脸,甚至婴儿的脸。它们有的俊俏有的平凡,有的微笑有的忧愁,有的流露出贪婪、怒气或欲望,有的光秃秃有的又生满毛发。只是面具,她安抚自己,面具而已。但这是自欺欺人,它们都是人皮。 “吓到了,孩子?”慈祥的人问,“离开还不晚。你真的想要这些?” 艾莉亚咬紧嘴唇,不知自己想要什么。离开能去哪儿?她清洗处理过上百具尸体,死人吓不到她。他们把尸体搬下来,剥掉面皮,那又如何?她是夜狼,才不会被几片皮肤吓到。不过是些皮帽子,不能拿我怎样。“来吧。”她冲口而出。 他领她穿过房间,经过一排分岔甬道。灯光将甬道一一照亮。一条甬道堆满人骨,连天花板都被成堆的头骨支撑着。另一条甬道后是通向更深处的蜿蜒阶梯。总共有多少层地窖?她很好奇,会不会一直通往地心? “坐下。”牧师命令。她坐下来,“闭眼,孩子。”她闭上眼。“很疼,”他警告她,“但疼痛是力量的代价。别动。” 不动如石,她暗想。她一动不动地坐着,刀刃锋利,下刀也快。按说金属抵在肌肤上触感冰冷,她却觉得温暖。她感到热血自脸颊倾泻而下,犹如泛着涟漪的鲜红瀑布流过眉毛、颧骨跟下巴,她终于明白牧师为何让她闭眼。血流到唇上,尝起来有盐味和铜味。她舔了舔,打个寒战。 “把脸给我。”慈祥的人吩咐。流浪儿没回答,但女孩听到拖鞋轻擦过石地板。慈祥的人又对女孩说:“喝这个。”并把一个杯子放到她手中。她一饮而尽。味道很酸,口感像柠檬。一千年以前,她认识一个喜欢柠檬蛋糕的女孩。不,那不是我,那是艾莉亚。 “戏子靠骗术变脸,”慈祥的人续道,“法师使用魔法,操纵光、影与人心来制造愚弄眼睛的幻象。这些东西你都要学,但我们走得更远。聪明人能看穿骗术,魔法也会在敏锐的眼睛前失效,但你即将戴上的面孔和你出生时的面孔一样真实可靠。别睁眼。”她感到他的手指将她头发往后拢。“别动。会有些奇特的感觉。你可能会晕,但不能动。” 拉拽伴随着轻微的沙沙声,新脸代替了旧脸。人皮划过眉弓,干枯僵死的皮,但经过她鲜血的浸泡,它变得柔软服帖。她觉得脸颊温暖红润,心脏在胸腔中鼓动,很长一段时间喘不过气。接着一双岩石般坚硬的手掐住她喉咙,令她窒息。她挥舞双臂,想抓对方,但面前空无一物。剧烈的恐惧贯穿她全身,耳边响起可怖的吱嘎声,伴随着难以承受的痛苦。一张脸浮现在她面前,肥胖、大胡子、粗暴,他的嘴在暴怒中扭曲。她听到牧师说:“呼吸,孩子,呼出恐惧,驱走阴影。他死了,她也死了。她的痛苦已逝。呼吸。” 女孩颤抖着深吸一口气。是真的。没人想掐死她,没人攻击她。即便如此,她抬手摸向脸颊时还在颤抖。结痂的血块随她指尖的触碰碎裂掉落,在灯笼光中呈现黑色。她抚摸脸颊,抚摸双眼,抚摸下颌的轮廓。“我的脸没变啊。” “是吗?你确定?” 她确定?她没察觉到任何改变,或许这种改变原本没法察觉。她一只手由上至下抹过脸庞,就像在赫伦堡贾昆·赫加尔做的那样。他那样做后,整张脸扭曲变形,她照做却毫无反应。“没变啊。” “对你来说没变,”牧师道,“旁人看上去不一样。” “在旁人眼中,你的鼻子和下巴都破了,”流浪儿说,“一边脸因颧骨粉碎而凹陷下去,你还少了一半牙齿。” 她用舌头在嘴里舔了一圈,没洞也没碎牙。这是巫术,她心想,我有了张新面孔。一张又破又丑的脸。 “你可能会做一段时间的噩梦。”慈祥的人警告他,“她父亲经常暴打她,她的生活被痛苦和恐惧笼罩,直到来找我们。” “你们杀了她?” “她请求将恩赐给予自己,而不是父亲。” 你们本该杀她。 他一定看出了她的想法。“死亡最终将降临到她身上,正如它将降临到所有人身上,正如它明日将降临到那个人身上。”他抬起灯笼,“这里的事办完了。” 暂且如此。返回阶梯的路上,墙上那一张张面皮空洞的眼眶似乎都在跟随她。有一刻,她看到他们嘴唇翕动,用微不可闻的声音交换着亲切的黑暗密语。 那晚,入睡变得十分困难,毯子纠结成团。她在冰冷黑暗的屋子里辗转反侧,无论转向哪边,都能看到那些脸。他们没有眼睛,却盯着我。她发现父亲的脸也挂在墙上,边上是母亲大人,父母下方她的三个兄弟排成一行。不,那是别的女孩的兄弟。我是无名之辈,我的兄弟穿着黑白长袍。然而墙上还有黑衣歌手,还有她用缝衣针杀死的马童,还有十字路口的客栈那个大疙瘩侍从,还有她为逃出赫伦堡割喉的卫兵。记事本也挂在墙上,黑黑的眼洞里满是怨恨。此情此景,令她忆起用匕首背刺他的感觉,一刀,一刀,又一刀。 黎明终于重返布拉佛斯,天色灰暗阴沉。女孩希望下雾,但诸神一如既往忽视她的祈祷。空气清冷,夹着恼人的风。适合死亡的天气,她一边想,祷词不由自主地涌上嘴唇。格雷果爵士、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她无声地重复这些名字。在黑白之院,永远要提防隔墙有耳。 地窖里堆满旧衣服,都是来黑白之院的水池啜饮安宁之水的人留下的。从乞丐的百衲衣到奢华的丝绸和天鹅绒,应有尽有。丑女孩应当穿丑衣服,她暗想,于是选了一件边缘磨损、脏污的棕色斗篷,一件散发鱼腥味、长霉的绿色外套和一双沉重的靴子。最后,她藏好袖里剑。 由于时间充裕,她决定绕远路去紫港。她过桥来到列神岛。每当布鲁斯科的女儿来了月事,躺在床上时,运河边的猫儿会来这里的庙宇间贩卖牡蛎和扇贝。泰丽亚今天很可能在这里,或许就在供奉诸多小神灵的庇圣所。但这么想太笨了,今天很冷,泰丽亚又不乐意早起。丑女孩一路看见里斯哭泣女士神龛外的雕像流出银色泪水,热勒涅花园有棵挂满银叶的百尺镀金大树,火炬光映照在和谐之神的木造大厅的镶铅玻璃窗上,上面有好几十种鲜艳亮丽的蝴蝶。 水手之妻曾有一回带她来此漫步,给她讲述那些陌生神祇的传说。“那是至高牧神的房子。泰洛西的三首神住在有三个角楼的塔里,第一个头吞噬死者,第三个头吐出新生,我不知道中间那个头代表什么。那些是默神的石像。那边是因缘编织者迷宫的入口,编织者的牧师说只有走出迷宫的人才能拥有智慧。迷宫远处的运河旁是红牛阿昆的神庙。每隔十三天,他的牧师就会割开一只纯白小牛的喉咙,把成碗的牛血施舍给乞丐。” 看来今天并非第十三天,红牛神庙的阶梯空无一人。兄弟神西摩西和西塞索隔着黑运河在各自的神庙里沉睡,一座雕刻石桥连接运河两岸。女孩过桥向港口区行去,经过旧衣贩码头,以及水淹镇半没在水中的塔楼和圆顶。 一群里斯水手跌跌撞撞地从快乐码头走出,但她没看到妓女。戏子船门户紧闭,形单影只,无疑戏子们还在睡觉。她继续前进,在伊班捕鲸船旁的码头,瞅见猫儿的老友塔甘纳罗正和海豹王卡索来回传球,而他新找的扒手拍档在围观人群中忙碌。她驻足观望片刻,塔甘纳罗茫然地瞥了她一眼,卡索却吼叫着拍打双蹼。它认识我,女孩心想,也可能是闻到了鱼腥味。她匆忙上路。 等到紫港,老人已在汤馆中的老位置落座,一边数着钱包里的钱,一边和一位船长讨价还价。高瘦护卫守在他身边,矮胖的坐在门口,以监视进门的人。没关系,她不打算进去。她待在二十码开外一根木桩上,时时吹拂的劲风用幽灵般的手指拉扯她的斗篷。 即便这样灰暗寒冷的日子,港口依然繁忙。水手在妓女面前徘徊,妓女在水手中间逡巡。两名刺客穿着凌乱的华服,踏着醉醺醺的步子,相互搀扶着走过码头,腰间剑刃哗哗作响。一位红袍僧逶迤而过,深浅相间的红袍在风中飞舞。 快中午她才等到合适的人。那是位富有船主,之前她见他与老人做过三次生意。他块头大、结实、秃顶,穿一件毛皮镶边、沉重华丽的棕色天鹅绒斗篷,束一条装饰着银月银星的棕色皮腰带。他有条腿出过事,不太灵便,他只能倚着拐杖,慢慢走。 就是他了,丑女孩下定决心。她跳下木桩,迈步跟上,十几步便贴到他身后,滑出袖里剑。他的钱包挂在腰带右边,被斗篷挡住。但她的刀迅速平滑地划出,毫无察觉地将天鹅绒割开。整个动作一气呵成,红罗戈看到也会微笑。她的手滑入裂口,再用袖里剑划开钱包,抓了一把金币…… 大块头转身。“怎么——” 转身的动作将女孩收回的手缠在斗篷褶皱里,钱币如雨洒落脚下。“小偷!”大块头举起拐杖,她则踢向他受伤的腿,自己轻盈地跳开。男人摔倒时她闪过一对母子,狂奔而去。她不顾一切地跑,更多金币从指缝中滑落,在地上蹦跳。“小偷,小偷!”的喊声在身后此起彼伏。一名路过的胖酒保笨拙地抓她胳膊,却被她轻松绕开,她又跑过一名大笑的妓女,冲进最近的小巷。 运河边的猫儿熟悉这些小巷,丑女孩继承了她的记忆。她冲向左边,翻过一堵矮墙,又跳过一条小运河,悄悄溜进一扇没锁的门,来到一间布满灰尘的仓库。叫嚣声已然淡去,但最好确保万无一失。于是她蹲在一堆板条箱后面,双臂环膝,耐心等待。她等了大半个钟头,觉得够安全了,才爬上房顶,一直走到英雄运河。这个时候,船主应已拾回钱币和拐杖,一瘸一拐地走到汤馆,喝着热腾腾的肉汤,向老人抱怨想抢他钱包的丑女孩。 慈祥的人坐在黑白之院的水池边等她,丑女孩坐到他身旁,把一枚钱币放在他们之间的池边上。那是枚金币,一面画龙,另一面是国王。 “维斯特洛金龙。”慈祥的人说,“你怎么拿到的?我们不是贼。” “这不算偷。我从他那儿拿走一枚,留下一枚我们的。” 慈祥的人明白了。“他会把我们的钱币和其他钱币一起装进钱包,付给那个人,那个人的心脏不久就要停止跳动。是这样吧?真伤感。”牧师拾起钱币,抛进池子,“你还有很多要学,但也许是个可塑之才。” 当晚,他们给她换回艾莉亚·史塔克的脸。 他们还给了她柔软厚实的侍僧袍子,一边黑一边白。“在这里穿这个,”牧师说,“但你目前不怎么需要它。明天,你去伊兹巴洛那里开始第一个学徒期。现在下地窖找些衣服,城市守卫正在抓捕紫港出了名的丑女孩,所以你最好也换张脸。”他扳住她下巴,把她的头转来转去,最终点点头。“这次换张漂亮的,和你自己一样漂亮。你是谁,孩子?” “无名之辈。”她回答。 344.第344章 瑟曦 最后一晚监禁,太后难以成眠。她闭上眼,脑海便充斥着对明日场景的不祥想象和预感。有护卫保护我,她告诉自己,他们会隔开人群,没人能碰到我。大麻雀至少保证过这点。 即便如此,她仍满心恐惧。弥赛菈被送往多恩那天,爆发了“面包暴乱”。金袍子沿街守护王家队伍,暴民却仍冲破了防线,将肥胖老迈的总主教撕成碎片,又干了洛丽丝·史铎克渥斯几十回。那个苍白柔软、穿着衣服的蠢货都能激起兽性,太后怎能幸免! 瑟曦在牢房内来回踱步,焦躁如孩提时在凯岩城深处见到的笼中狮,那些狮子是祖父留下的。她和詹姆曾竞相怂恿对方爬进笼子,有一回,她胆大包天地把手伸过栏杆,摸了一只棕色巨兽。她向来比孪生弟弟勇敢。狮子转头,用金色大眼睛盯着她看,还舔了她的手指。狮子的舌头跟磨刀石一样粗糙,她却不想缩手,直到詹姆抓住她肩膀把她拽回。 “该你了,”她对詹姆说,“摸它的鬃毛,我打赌你不敢。”他不敢摸。握剑的该是我,不是他。 她光着脚,肩上披了张薄毯,浑身发抖地行走。即将到来的明天让她万分紧张。到晚上一切都会结束。走几步路,我就能回家,回到托曼身边,回到梅葛楼自己的房间。叔叔说这是唯一能救她的方法。真的么?她不相信叔叔,更不相信总主教。我依然可以拒绝。我可以坚持清白,将赌注全压在审判上。 她不敢像玛格丽·提利尔那样面对教会的审判。小玫瑰或能过关,但瑟曦在新任总主教身边的男女麻雀中没有朋友。她唯一的希望是比武审判,而比武审判需要代理骑士。 如果詹姆没失去右手…… 假设毫无意义,詹姆失去了用剑的手,而这样的他,还跟那个叫布蕾妮的女人消失在河间地。太后得另寻战士,否则今日的折磨只是开始。她的敌人指控她叛国,无论付出多大代价,她都必须回到托曼身边。他爱我。他不会拒绝自己的母亲。小乔跋扈善变,但托曼是个乖孩子,是个善良的小国王。他会很听话。如果待在这,一切就都完了,而回红堡的唯一方法是上街游行。在这点上大麻雀不可动摇,凯冯爵士甚至不愿抬一根指头反对他。 “没人能伤害我,”清晨第一缕曙光照进窗户时,瑟曦说,“只有自尊会受挫。”这些话她自己听来都很空洞。詹姆可能回来了。她想象着他骑马奔驰,穿越晨雾,金甲在朝阳照耀下闪闪发光。詹姆,若你爱过我…… 她的狱卒准时前来提人,乌尼亚修女、莫勒修女和斯科娅修女走在最前,后面跟着四名见习修女和两名静默姐妹。身披灰袍的静默姐妹让太后一阵惶恐。她们来干吗?要处死我么?静默姐妹负责照料死者。“总主教答应我不会受伤害。” “的确不会。”乌尼亚修女向见习修女们点点头。她们带来一块碱性肥皂、一盆温水、一把剪刀和一把长剃刀。看到利器瑟曦不禁打个冷战。她们要给我剃毛。更多羞辱,更多难堪。但她不会求饶。我是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凯岩城的狮子,七大王国合法的太后,泰温·兰尼斯特的长女。头发会长回来。“动手吧。”她说。 静默姐妹中年长的一位拿起剪刀。她无疑是个手艺纯熟的理发师,平素清洁贵族尸体再送还亲族,而剃须和理发是其中不可缺少的步骤。静默姐妹先剃净太后的头发。瑟曦若石像安坐,任凭剪刀翻飞。在牢房里她没法养护头发,但即便久未清洗,纠结缠绕,那一头金发仍在阳光洒过的地方闪耀。那是我的王冠,太后心想,他们夺走了我头上的王冠,现在又要偷走这一顶。缕缕卷曲的金发散落在脚边,一名见习修女将肥皂涂在她头上,静默姐妹用剃刀刮掉了发楂。 瑟曦希望这样已足够,但她错了。“脱袍子,陛下。”乌尼亚修女命令。 “在这儿?”太后问,“为什么?” “必须给您剃毛。” 剃毛,她想,像对待绵羊。她从头拽掉袍子,扔在地上。“随便吧。” 又是肥皂、温水、剃刀。她的腋毛被剃掉,然后是腿毛,最后是遮住她私处的柔顺金毛。静默姐妹的剃刀在她两腿间刮过,瑟曦想起詹姆多次这样跪下,把吻印在她大腿内侧,让她湿润。他的吻带来温暖,剃刀却冷如玄冰。 完事之后,瑟曦呈现出女人最为赤裸脆弱的模样。连一根遮羞的毛都没有。她唇角牵出一个短促的冷笑,苦涩又凄凉。 “陛下觉得有趣?”斯科娅修女问。 “不,修女。”瑟曦回答。总有一天,我会用烧红的铁钳拔出你们的舌头,那才有趣。 一名见习修女拿来一件柔软的修女白袍,瑟曦走下高塔和穿过圣堂时得披着它,不让路上的信徒看到赤裸的肉体。七神在上,真是群伪君子。“我能穿凉鞋么?”她问,“街道很脏。” “没有您的罪孽脏。”莫勒修女说,“总主教大人有令,您必须将诸神创造您的样子呈现于光天化日之下。您从您母亲大人子宫里出来时穿着凉鞋吗?” “没有,修女。”太后不情愿地说。 “那就是了。” 钟声响起,太后漫长的监禁终于迎来尾声。瑟曦拽紧长袍,享受着它的温暖,“我们走吧。”儿子在城市彼端等她,越早出发,便能越早团聚。 瑟曦·兰尼斯特走下塔楼阶梯,粗石刮擦着她的脚。她身为太后坐着轿子来到贝勒大圣堂,现在却光头赤脚地离开。但我总算离开了,这才要紧。 高塔钟声持续不断,召唤全城来见证她的耻辱。贝勒大圣堂挤满前来晨祷的信徒,他们的祈祷声在圆顶上回荡。太后一行出现时,人群突然安静,一千只眼睛盯着太后走下平台,经过她父亲大人被谋杀后的停尸地。瑟曦径直向前,目不斜视。赤脚踩在冰冷的大理石上啪啪作响,她感觉到那些目光,祭坛后的七神似乎也注视着她。 在灯火之厅,十二名战士之子等着她。他们身后垂下彩虹披风,巨盔顶上的水晶在灯火下闪耀,镀银板甲打磨得跟镜子一般——但瑟曦知道,每个人在铠甲下都穿了粗毛衬衣。他们的风筝盾上雕饰着同样的图案:一把黑暗中闪耀的水晶长剑,众所周知那是圣剑骑士团的古老徽章。 骑士队长在瑟曦面前跪下。“陛下或许记得我。我是真实的西奥多爵士,总主教大人命我指挥陛下的卫队,我和我的兄弟将保护您安全穿过城市。” 瑟曦扫过他身后的面孔,他竟在那儿——蓝赛尔,她的堂弟,凯冯爵士之子,口口声声说爱她的人,现在却宣称更爱七神。我的血亲,无耻的叛徒。她决不会忘记他。“请起,西奥多爵士,我准备好了。” 骑士站起来,转身抬起一只手,两名手下便走到塔门前,推开大门。瑟曦穿过守卫,踏入大圣堂外,好似地洞里惊醒的鼹鼠,被阳光晃得睁不开眼。 疾风吹过,袍子拍打大腿,呼呼作响。清晨的空气是熟悉的君临味道,腐臭,浓郁,她闻到酸葡萄酒、烤面包、烂鱼、粪便、烟雾、汗水和马尿,比任何鲜花都更甜美。瑟曦蜷在袍子里,站在大理石阶顶端,战士之子围住了她。 她突然记起曾站在这里,就在艾德·史塔克公爵掉脑袋那天。那本不该发生。小乔本该饶他性命,打发他去长城。史塔克的长子将继承临冬城,但珊莎会留在宫中为质。计划由瓦里斯和小指头制订,奈德·史塔克也答应咽下自己的宝贝荣誉,为保住他女儿那颗空空的小脑瓜承认叛国罪行。我会给珊莎安排一门好亲事,一门兰尼斯特亲事——她配不上小乔,但蓝赛尔很合适,或蓝赛尔的某个弟弟。培提尔·贝里席提出迎娶那女孩,但显然不现实;他出身太低。如果小乔依计行事,临冬城便不会造反,父亲就能以逸待劳解决掉劳勃的两个弟弟。 小乔却执意要砍史塔克的脑袋,史林特大人和伊林·派恩爵士也乐于执行。就在这里,太后边看边想,杰诺斯·史林特抓着艾德·史塔克的头发,将人头高高提起,鲜红的血顺着台阶流下。自那之后,再无转圜余地。 回忆恍若隔世。乔佛里死了,史塔克的儿子们死了,连她父亲也已亡故。而她又站在大圣堂台阶上,只是这次暴民们的围观对象并非艾德·史塔克,却是她自己。 石阶下宽阔的大理石广场,和史塔克送命那日一样人山人海。无论瑟曦望向哪里,看到的都是眼睛。暴民男女参半,有些人肩上还扛着孩子。乞丐和小偷,旅馆老板与商人,皮匠、马童和戏子,最邋遢的妓女,所有人渣都出来围观太后受辱。穷人集会的成员站在前面,那些家伙不修边幅、肮脏邋遢,手持长矛、斧子,穿着凹凸不平的板甲、生锈的锁甲和开裂的皮甲,漂白过的粗纺外套上画着教会的七芒星。大麻雀的破烂军。 她心中的一部分还在期盼詹姆出现,带她脱困,远离耻辱,但孪生弟弟始终不见影踪。叔叔也没来,这倒不意外。凯冯爵士上次见面时态度强硬;她所受耻辱不能玷污凯岩城的荣誉,今日将没有狮子与她同行。这场折磨属于她,她必须独自承受。 乌尼亚修女在右,莫勒修女在左,斯科娅修女在她身后。若太后逃跑或叫骂,三个老乞婆就会抓她回去,把她永远监禁。 瑟曦抬起头,视线越过广场,越过人海中一双双贪婪的眼睛、一张张饥渴的嘴巴和一个个肮脏的脸孔;视线越过城市,伊耿高丘在远方耸立,初升的朝阳令红堡的高塔城垛闪着粉色光芒。没多远。走到红堡大门,就告一段落。她会和儿子团聚,会有自己的代理骑士,叔叔承诺过。托曼在等我。我的小国王。我能做到。我必须做到。 乌尼亚修女走上前。“罪人来到你们面前,”她宣布,“她是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孀居的太后,托曼国王陛下的生母,劳勃国王陛下的遗孀,她承认犯下欺骗和淫荡的大罪。” 莫勒修女也上前。“罪人业已坦承罪行,并祈求赦免和宽恕。总主教大人指示她抛开所有骄傲和欺瞒以示悔改,在全城的善男信女面前展示诸神创造她的样子。” 斯科娅修女最后发言:“罪人带着谦卑的心,褪去所有秘密和隐私,在诸神与世人面前赤裸身体,踏上赎罪之旅。” 祖父去世时瑟曦才一岁,父亲继位后第一件事,就是把祖父那个贪婪低贱的情妇逐出凯岩城,收回泰陀斯公爵给她的丝绸天鹅绒及她自己偷窃的珠宝,并让她赤身裸体在兰尼斯港的大街小巷游行,好让西境人看清她是哪路货色。 当年她太小,没能亲眼目睹,但她是听着洗衣妇和守卫们的吹嘘长大的。他们说那女人如何哭泣乞求,被勒令脱光时如何绝望地捂住衣服,赤身裸体、跌跌撞撞地穿街走巷时,又如何徒劳地用双手遮掩胸脯与私处。“她曾是那么骄傲虚荣,”一名守卫说,“那么不可一世,那么忘乎所以。可一旦剥掉衣服,她也不过是个妓女罢了。” 如果凯冯爵士和大麻雀认为同样的一幕会发生在她身上,那就大错特错了。她身上流着泰温公爵的血。我是母狮,决不退缩。 太后甩掉长袍。 她从容不迫、不慌不忙地展现胴体,如同回到自己卧室,在侍女们注视下褪去衣衫,准备沐浴一般。冷风拂过皮肤,她猛地打个冷战。她以全部的意志,克制住自己不像祖父的妓女那样用双手遮挡身体。她双手握拳,指甲嵌入手掌。他们全都热切地盯着她。那些饥渴的眼睛看到了什么?我很美,她提醒自己。这话詹姆说过多少遍?甚至劳勃喝高了也会醉醺醺地来到她床边,和他的老二一起表达赞美。 他们曾用同样的眼神围观奈德·史塔克被砍头。 她必须前进,赤身裸体,剃光毛发,光脚行进。瑟曦缓缓走下宽阔的大理石阶,手脚起满了鸡皮疙瘩。她以太后的威仪高扬下巴,护卫队在前方散开。穷人集会努力推开人群,分出一条路,圣剑骑士左右保护。乌尼亚修女、斯科娅修女和莫勒修女跟在后面,最后是年轻的白袍见习修女。 “婊子!”有人喊。是个女人。女人总在女人受难时落井下石。 瑟曦不以为意。还会有更多侮辱,更难以承受的侮辱。没有比嘲笑上等人更让这帮贱货开心的了。她没法令他们闭嘴,因此必须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她只需一直盯着城市彼端的伊耿高丘,晨光中闪耀的红堡塔楼。如果叔叔说话算数,她将在那里得到拯救。 这都是他一手策划。他和大麻雀,毫无疑问,还包括小玫瑰。我被他们定了罪,必须赎罪,必须在全城乞丐眼前赤身游行。他们以为这能击碎我的骄傲,以为能让我不得翻身。他们错了。 乌尼亚修女和莫勒修女与瑟曦并排而行,斯科娅修女紧跟在后,摇着铃铛。“耻辱,”老乞婆喊着,“来看耻辱的罪人,耻辱,耻辱。”右边某处,有一个同样响亮的声音,那是面包师学徒在叫卖,“肉派,三铜分一个,热腾腾的热派哟。”脚下大理石光滑冰冷,瑟曦不得不非常小心,以防滑倒。他们经过受神祝福的贝勒的雕像,高大的雕像平静地站在基座上,一脸悲天悯人。看着这雕像,你绝对想不到他有多蠢。坦格利安王朝有明君也有昏君,但没人像贝勒这样“受神爱护”,这位温和虔诚的教士国王同等地关怀诸神和平民,却囚禁了自己的亲生姐妹。他的雕像竟没因她赤裸的双乳而崩坏,真是奇迹。提利昂说贝勒王连自己的老二都怕。史书上说,他曾赶走全君临的妓女,她们离开时他为她们祈祷,但拒绝看她们一眼。 “荡妇。”又一声尖叫。还是女人。有东西从人群中飞出。棕黄色、湿漉漉的烂菜从她头顶飞过,溅在一名穷人集会成员脚下。我无所畏惧。我是母狮。她继续前进。“热派啊热派!”面包师学徒还在高喊,“热腾腾的热派哟。”斯科娅修女边摇铃铛,边唱:“耻辱,耻辱,来看耻辱的罪人,耻辱,耻辱。”穷人集会在前开道,用盾牌推挤人群,强行分出一条窄路。瑟曦跟着他们,头颅高昂,目视远方。每一步都离红堡更近。每一步都离儿子和拯救更近。 似乎花了一百年才穿过广场,脚下的大理石终于被鹅卵石取代,周围满是商铺、马厩和民房。他们走下维桑尼亚丘陵。 行进速度也放缓了,因为街道陡峭狭窄,人群又过于拥挤。穷人集会去推那些挡路的人,想把他们推到旁边,但由于无路可退,后面的人又把他们挤回来。瑟曦努力保持昂头姿势,却踩到湿滑的东西,差点摔倒。好在乌尼亚修女一把抓住她胳膊,扶稳她。“陛下,最好看清路。” 瑟曦挣开她的手。“好的,修女。”她尽量谦恭地说,心里却恨不得往对方脸上吐痰。太后裹着残存的骄傲和一身鸡皮疙瘩继续前进。她望向红堡,却发现红堡被街道两旁高大的木屋遮住了。“耻辱,耻辱。”斯科娅修女边摇铃铛边唱。瑟曦想走快些,但很快撞上了前方的圣剑骑士,只好再放缓脚步。前头有人推着车卖烤肉串,穷人集会驱赶他时队伍整个停了下来。瑟曦觉得那肉很可能是老鼠,但香气四溢,等清开道路,周围一半的人都抓着签子大快朵颐。“来点儿吧,陛下?”一个男人叫嚷。这是个高大粗犷的壮汉,生了双猪眼,大腹便便,乱糟糟的黑胡子让她想起劳勃。她厌恶地移开视线,男人把签子扔向她。肉串砸到她腿上,滚落在地,半熟的肉在她大腿留下一片油腻血腥。 这里的喊叫似乎比广场更大,或许是因为暴民离得更近。“婊子”和“罪人”最常听到,“通奸”、“骚屄”和“叛徒”也向她飞来,甚至有人喊出史坦尼斯和玛格丽的名字。脚下的鹅卵石肮脏不堪,空间又太小,瑟曦根本避不开水坑。脚沾点水死不了人,她告诉自己。她试图相信坑里都是雨水,尽管看起来更像马尿。 更多垃圾从窗户和阳台上扔出:烂水果,啤酒桶,还有摔在地上散发出硫黄味的臭鸡蛋。有人把一只死猫扔过穷人集会和战士之子,由于用力过猛,猫尸摔在鹅卵石上炸开,肠子和蛆溅上瑟曦的小腿。 瑟曦继续前进。我又瞎又聋,而他们是蛆虫,她不断告诉自己。“耻辱,耻辱。”修女还在唱。“栗子,新鲜的烤栗子。”一个小贩高喊。“婊子太后,”一个醉鬼在上方的阳台庄严宣布,还举起杯子,嘲弄地致敬,“为王家奶头!”言语就像风,瑟曦心想,言语伤不了我。 走到维桑尼亚丘陵半山腰,太后第一次摔倒,她踩到一坨可能是大粪的东西。乌尼亚修女拉她起来,她的膝盖磨破流血。人群爆发出一阵刺耳的大笑,有些男人提出要吻她的膝盖,让她好受些。瑟曦回身看去,身后山丘上贝勒大圣堂巨大的圆顶和七座水晶高塔仍清晰可见。我才走这么一段?更糟的是、糟糕至极的是,她看不见红堡。“在哪儿……在哪儿……?” “陛下。”护卫队长来到她身边。瑟曦又忘了他的名字。“您必须前进,人群要失控了。” 没错,她心想,失控。“我不怕——” “您应该怕。”他抓紧她的胳膊,把她拉到身边。她跌跌撞撞地走下山——向下,再向下——步履凌乱,任由他支撑着自己。该由詹姆支撑着我。他会抽出黄金宝剑,在暴民中杀出一条血路,挖出每一个胆敢盯着她看的男人的眼睛。 铺路石坑坑洼洼,布满裂缝,又滑又糙的石头折磨着瑟曦柔软的双脚。她脚跟踩到一片尖锐的东西——石头或陶罐碎片——疼得尖叫。“我要凉鞋。”她朝乌尼亚修女吐口水,“你应该给我凉鞋,至少这点可以做到。”骑士再次抓起她胳膊,好像当她是酒馆侍女。他忘了我是谁?她是维斯特洛的太后,他无权把脏手放在她身上。 临近山脚,坡度减缓,街道变阔,红堡再次回到瑟曦视线中。它沐浴朝阳,在伊耿高丘顶上闪着绯红的光。我必须前进,她挣脱西奥多爵士的手,“没必要拖我,爵士。”她一瘸一拐,在身后的石头上留下一串血色脚印。 她踩过淤泥和粪便,流着血,浑身颤抖,步履蹒跚。身边传来各种乱七八糟的声音。“我老婆的奶子比她好。”一个男人喊。一名车夫因为穷人集会要他让路而咒骂不休。“耻辱,耻辱,来看耻辱的罪人。”修女们反复地唱。“看这边儿啊,”一名妓女从妓院窗户冲下面的男人喊,同时撩起裙子,“上过它的鸡巴不如上过太后的一半多。”铃铛叮当、叮当、叮当。“那肯定不是太后,”一个小男孩说,“她跟我妈一样松弛下垂。”这是赎罪,瑟曦告诉自己,我犯下卑劣的罪行,这是我的赎罪之旅。很快就会结束,很快就会抛在身后,很快就会全部忘记。 熟悉的面孔开始出现。一名秃头虬髯的男子从窗子里像她父亲那样皱眉往下看。他看起来那么像泰温,吓得瑟曦一个趔趄。一名年轻女孩坐在喷泉下,浑身沾满水珠,用梅拉雅·赫斯班的控诉眼神看着她。她还看到奈德·史塔克,旁边是红发的小珊莎和毛茸茸的灰狗——那应该是珊莎的狼。人群中钻来钻去的孩子都成了弟弟提利昂,弟弟像乔佛里死的时候那样嘲笑她。小乔也在,她的儿子,她的长子,她那有金色卷发和甜美笑容的漂亮儿子,他的嘴唇那么可爱,他…… 太后第二次摔倒在地。 他们拉她起来,她抖如筛糠。“求求你们,”她说,“圣母慈悲。我认罪了。” “您认罪了。”莫勒修女说,“而这是您的赎罪。” “没多远了,”乌尼亚修女说,“看到没?”她指着,“爬上山就结束。” 爬上山就结束。没错,队伍已在伊耿高丘脚下,城堡矗立在头上。 “妓女。”有人尖叫。“通奸,”另一个声音嘶喊,“垃圾。” “想吸么,陛下?”一个围着屠夫围裙的男人从裤子里掏出老二,咧嘴笑着。 这都不重要。她快到家了。 瑟曦开始攀登。 然而攀登路上,嘲笑和喊叫更为残酷。游行没经过跳蚤窝,因此跳蚤窝的居民涌来伊耿高丘下看热闹。在穷人集会的盾牌和长枪后,那些嘲笑她的脸孔后颈伸得老长,如此扭曲畸形,荒诞可怖。猪和赤条条的小孩在他们脚下来回跑,瘸腿乞丐和扒手像蟑螂一样在人群里穿梭。她看到只剩几颗牙的人,瘤子和脑袋一样大的丑老太婆,肩膀胸前挂着一条斑点巨蛇的妓女,脸上眉梢生满流脓灰疮的男人。他们咧嘴大笑,舔着嘴唇,吹着口哨,兴致勃勃地欣赏她踉跄走过。她的双乳因为用力攀登晃来晃去,有人便猥琐地提议,还有各种污言秽语。言语就像风,她心想,言语伤不了我。我很漂亮,我是维斯特洛七大王国最漂亮的女人,詹姆说过,詹姆从不骗我。甚至劳勃——那个不爱我的劳勃——也觉得我很漂亮,他想要我。 可她不觉得自己漂亮。她觉得自己衰老、残破、肮脏、丑陋,肚皮有生孩子留下的妊娠纹,胸脯也不像年轻时那样挺拔。没有外衣支撑的它们在胸口晃悠。我不该答应这件事。我曾是他们的太后,但现在他们什么都看到了,什么都看到了,什么都看到了。我永远不该让他们看到。锦衣宝冠的她是高高在上的太后,赤身裸体、鲜血淋漓、步履蹒跚的她不过是个老女人,跟他们的老婆一样,或者说比起他们年轻漂亮纯洁的女儿,更像他们的老妈。我都做了什么啊? 什么东西涌上双眼,刺痛了她,模糊了视线。她不能哭,她不会哭,这些蠕虫永远不会看到她哭。瑟曦用手背擦干眼睛。一阵冷风让她剧烈颤抖。 那个老妇人突然出现在人群中,双乳垂到膝上,皮肤发绿生疮,她睥睨众生,浑浊的黄眼睛射出恶毒的目光。“来日你将母仪天下,”她嘶叫道,“直到另一位女人的到来,比你年轻也比你美丽,她会推翻你,并夺走所有你珍爱的东西。” 太后再也止不住眼泪,泪水像硫酸灼烧她的脸颊。瑟曦痛哭失声,用一只手遮住前胸,另一只手掩护下体,没命地向前冲,一路闯过前方的穷人集会,然后弯下腰手忙脚乱地向上跑。没跑出几步,她就绊倒了,她站起来继续跑,又跌倒在十码之外。接下来她只记得自己在爬,四肢着地,像狗一样爬上山。君临城的善男信女们给她让出一条路,他们大笑着,嘲弄着,欢欣鼓舞。 然后人群散开,消失不见,城堡大门出现在眼前,还有一排戴着镀金半盔的红袍枪兵。瑟曦听到叔叔用熟悉的方式粗声下令,两侧闪出两个白影,白甲白袍的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和马林·特兰爵士大步走到她身旁。“我儿子,”她尖叫,“我儿子在哪儿?托曼呢?” “他不在这,作儿子的不该见到母亲受辱。”凯冯爵士话音刺耳,“裹住她。” 乔斯琳弯下腰,用干净柔软的绿羊毛毯裹住瑟曦的身躯。一道黑影落在上方,完全遮住了太阳。冰冷的钢铁伸到太后身下,接着一双钢甲巨手将她抱离地面。瑟曦不禁想起乔佛里儿时,她也能这样抱他。一个巨人,瑟曦在他抱住自己大步迈向城门时眩晕地想。她听说在长城以北,不信神的荒野中依然有巨人生活。可那只是传说。我在做梦? 不。她的救星是真实的。他至少八尺高,双腿粗如树干,胸膛堪比壮马,肩膀不输公牛。他穿着明亮如少女的希望的白釉精钢板甲,内有镀金锁甲。巨盔遮住了他的脸,盔端飘扬着七根丝羽,染成七色象征七神。一对黄金七芒星搭扣将翻卷的白袍扣在他双肩。 一件白袍。 凯冯爵士言而有信。她的小宝贝托曼,已将她的代理骑士任命为御林铁卫。 瑟曦没看到科本从哪冒出来的,他就这么忽然出现在他们身边,努力跟上骑士的长腿。“陛下,”他说,“您能回来太好了。我可有幸向您介绍御林铁卫的新成员?这位是劳勃·斯壮爵士。” “劳勃爵士。”穿过大门时,瑟曦轻唤道。 “陛下明鉴,劳勃爵士发下了神圣的静默誓言。”科本解释,“他发誓,在杀掉陛下的所有敌人,将罪恶驱离王国以前,决不开口。” 妙,瑟曦·兰尼斯特心想,噢,妙极了。 345.第345章 提利昂 提利昂面前的羊皮纸堆得小山一样高,他看着它们长叹一声。“我很清楚大伙儿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做团长的不能厚此薄彼。可弟兄们的友爱在哪里?信任又在哪里?不是都说战友啊战友,是最亲爱的弟兄,只有在并肩浴血的战斗生涯中才能培养出如此深情厚谊么?” “你还没入团呢。”棕人本·普棱说。 “你签完这些就算交了投名状了。”墨水瓶削着鹅毛笔。 “狡诈的”卡斯帕罗则拍了拍剑柄,“想先见血的话,老子倒乐意满足你。” “你真贴心,”提利昂干巴巴地应道,“谢了。” 墨水瓶把羊皮纸铺到提利昂面前,笔递到他手中。“墨水在这里,古瓦兰提斯的墨水,跟学士墨汁一样经久耐用。你在每张纸上签好名字给我,剩下的我来处理。” 提利昂朝他苦笑。“我能先读再签吗?” “想读就读,没人拦你。不过这些纸上全是一样的内容,只有最底下几张不同。你先把上面的签完吧。” 噢,最后几张是大账单?绝大多数人加入佣兵团无须支付门票,但他身价不同。他在墨水瓶里蘸了蘸鹅毛笔,手悬停在羊皮纸上。他抬起头:“我该签耶罗呢还是胡戈·希山?” 棕人本眼角的皱纹一紧。“我该把你扔还给亚赞的继承人呢还是直接砍你脑袋?” 侏儒哈哈大笑,在羊皮纸上签下名字: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签完后他将纸递给候在左手的墨水瓶,并趁此机会捻了捻羊皮纸堆的厚度。“一共有……五十张?六十张?我记得次子团有五百名战士。” “本团现有五百一十三名团员,”墨水瓶宣称,“等你加入名册,就是五百一十四名。” “也即是十人里才一人有凭据喽?不太公平啊。我还以为本团跟其他自由佣兵团一样是大伙儿平分收益呢。”他签下另一张羊皮纸。 棕人本咧嘴一笑:“分是要分,但不是平分。这点次子团跟贵族家庭没区别……” “……正如贵族家庭也要提防贪婪的远房亲戚。”提利昂又签了一张,然后把脆弱的羊皮纸递给财务官。“那些讨厌的亲戚统统被我老爸关在凯岩城深处的地牢里。”他把鹅毛笔插进墨水瓶。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他走笔如飞。每张凭据承诺支付其持有者一百枚金龙币。我这算是越签越穷吧……至少是损失了一部分想象中的财产,现在的我反正与乞丐无异。总有一天我要实践这些承诺。但不是今天。他吹干墨水,将羊皮纸交给财务官,然后继续签。继续签。继续签。继续签。“我声明,这么干很伤我的心,”他边签边说,“在维斯特洛,我们兰尼斯特一诺千金。” 墨水瓶耸耸肩,“这不是维斯特洛。在狭海这边,我们只要白纸黑字的凭据。”羊皮纸交到他手里,他会先把细沙撒在签名上,吸干墨水,再抖掉沙子,将纸放到一旁,“俗话说……口说无凭,对吧?” “我们兰尼斯特信奉的可不是这句话,”提利昂又签好一份。又一份。他开始掌握节奏了。“我们说: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普棱又笑了。“没错,但佣兵的承诺就不值钱了。” 好比你自己?提利昂心想,我真该为此感谢诸神。“可是,我在写进名册之前,还不是佣兵呢。” “你很快就能入团,”棕人本承诺,“把凭据写完就行。” “我已是下笔如有神了啦。”他真想哈哈大笑,但这无疑会破坏游戏气氛。既然普棱玩得挺得意,那么提利昂哄他开心就对了。就让他以为自己折服了我、把我干得很爽吧,我可是用纸上的金龙收买到真刀实剑。只要能回到维斯特洛,夺回属于自己的权力,届时凯岩城的金子他提利昂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如若失败,他难逃一死,这些凭据就算是送给战友们擦屁股了。或许有几个傻瓜会拿着废纸上君临找他亲爱的老姐讨债。我宁愿变成草席上的蟑螂,欣赏这一幕好戏。 羊皮纸堆签完一半,纸上内容起了些微妙变化。一百金龙的凭据是给军士的,下面的纸上猛然加码十倍,达到一千金龙。他摇头笑笑,继续签名。继续签。继续签。“对了,”他边写边问,“我在团里干啥?” “你太丑,当不了巴卡约的跟班,”卡斯帕罗道,“还是当箭靶比较合适。” “你果然一针见血啊,”提利昂不理会对方赤裸裸的讥刺,“某个比你更狡诈的人给我总结过,‘小矮人举个大盾牌,教他们的弓箭手头痛死’。” “你跟墨水瓶共事。”棕人本·普棱嘱咐。 “你为墨水瓶干活,”墨水瓶强调,“整理书籍,清点财产,抄写合约和信件。” “求之不得,”提利昂说,“我喜欢书。” “反正是废物一个,”卡斯帕罗嗤笑道,“瞧你这屌样,能上场打吗?” “我管理过凯岩城的所有阴沟哟。”提利昂不动声色地说,“有的下水道堵了好多年,却被我一手疏通,真是兴邦利国的壮举。”他再度蘸了墨水。还剩十几张凭据。“或许你该把管理营妓的担子交给我,让我好好疏通弟兄们的需求,你说对吧?” 这笑话没逗乐棕人本。“不准你碰妓女,”他警告,“她们很多都有病,而且个个多嘴多舌。虽然你不是第一个加入本团的逃跑奴隶,但我们也没必要把这事大事宣扬。我不想让人看见你,可能的话,你得全天待在帐篷里,拉屎就找桶子解决。厕所边耳目众多,难保没有意外发生。还有,未经我允许,绝不能离开营地。我们固然会把你塞进侍从的盔甲,扮成乔拉的跟班,但明眼人一眼就能戳穿。等拿下弥林城、返回维斯特洛之后,你爱怎么炫耀你的金红服饰都随便,但现在……” “……但现在我只能一声不吭地闷在石头底下。我保证会乖乖听话。”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他用花体字签下。只剩三张凭据,前两张并非易碎的羊皮纸,却是上等牛皮纸,纸上还特意写明了受益人的名字。狡诈的卡斯帕罗要价一万金龙,墨水瓶也是这个数——他真名提贝罗·伊斯昂。“提贝罗?”提利昂道,“听起来几乎是个兰尼斯特哦。你是我失散多年的表兄吗?” “或许吧。身为财务官,至少我做到了有债必还。快签。” 他签下这两张凭据。 棕人本的凭据在最后,文字镂刻在厚厚的羊皮卷轴上。十万金龙、五十皮最丰饶的土地、一座城堡和相应的伯爵身份。好哇,这个普棱可真不简单。提利昂挠了挠伤疤,思考自己该不该故意抗议。当你有求于人时,作大爷的总想看你哀告几句,跺脚骂娘,说什么这是打劫啦,签了就是辱没家门啦等等,直到最后在逼迫下勉强就范。但他今天已受够了这场游戏,于是咧嘴一笑,利落地签好名交给棕人本。“你的命根子就跟故事里说的一样长,”他道,“真把我给干翻了,普棱大人。” 棕人本吹干签名。“乐意之至,小恶魔。现在你将正式入团,墨水瓶,取名册。” 名册是一本用铁扣固定、皮革封面的大书,大到能用来当晚餐盘子。名册里装订了许多厚木板,木板上密密麻麻写满一百多年来列位佣兵的姓名及相应日期。“次子团是最古老的自由佣兵团之一,”墨水瓶边翻页边解说,“这已是第四本名册。每一位团员在名册上都有记载,关于他们的姓名,何时加入,在哪里战斗过,在团里服役了多久,怎么死的——统统有案可查。名册里不乏名人,其中好些正来自你们七大王国。伊葛·河文曾在团中服役一年,之后才脱团创建黄金团,人们叫他‘寒铁’。明焰王子伊利昂·坦格利安是次子团团员,野狼罗德利克·史塔克也是。不,不用这种墨水,这儿,用这个。”他拔掉一个新墨水瓶的瓶塞,把瓶子放到桌上。 提利昂竖起脑袋:“红墨水?” “本团传统。”墨水瓶解释,“过去新人入团还得写血书呢,不过我们没那么迂腐,毕竟鲜血比不上好墨水。” “我们兰尼斯特尊重传统。把你的刀子给我。” 墨水瓶抬起一边眉毛,接着耸耸肩,从鞘中抽出匕首,刀柄在前递给侏儒。依然会痛,赛学士,谢谢你的提醒。提利昂边想边用刀子割破拇指,挤出一大滴血滴入墨水瓶,然后放下匕首提起一支没用过的鹅毛笔,潦草而果断地写出几个大字:凯岩城公爵提利昂·兰尼斯特。他的签名比上头乔拉·莫尔蒙的签名张扬得多。 万事俱备。侏儒坐回行军折凳上。“还要我做什么?需要我发个誓吗?还是要我杀个婴儿?或者吸团长的老二?” “想吸谁的你自便,”墨水瓶取回名册,用细沙擦干签名,“本来在名册上签下大名就算履行完入团手续,但新团员玩点新花样,咱们也不便阻拦。欢迎您加入次子团,提利昂公爵。” 提利昂公爵。侏儒喜欢这新头衔。次子团虽无黄金团的赫赫声名,但几世纪来仍可谓战功标榜。“团里还有其他老爷吗?” “都是些没领地的老爷,”棕人本道,“跟你一样,小恶魔。” 提利昂跳下凳子。“我以前的兄弟太让我失望了,希望我的新兄弟们能跟我团结友爱、共同进步。我现在可以去取武器和盔甲了吗?” “是不是还得给你找头猪骑?”卡斯帕罗问。 “我真是孤陋寡闻,竟不知尊夫人在随团慰安。”提利昂道,“好意心领喽,我觉得还是骑马比较方便。” 刺客涨红了脸,墨水瓶纵声大笑,连棕人本也忍俊不禁。“墨水瓶,带他去武器车,选套‘佣兵装’。女孩也带去,给她搞顶头盔,配上锁甲啥的,说不定别人会把她当男孩。” “提利昂公爵,请随我来,”墨水瓶为他拉开帐门,他蹒跚着走出去,“我叫拐骗带你去货车边。叫上你的女人跟拐骗在厨帐外碰头。” “她不是我女人。或许该你去找她。她只知道睡,不睡就朝我怒目而视。” “你教训她狠一点、操她猛一点,就没这些烦恼了。”财务官热心地建议,“算了,带不带她随你便,拐骗也不在乎。你穿好盔甲再来找我,我教你管理账目。” “好的。” 提利昂在他俩共享的帐篷的角落找到分妮。她蜷在铺了薄薄一层稻草的小床上睡觉,盖着脏污的铺盖。他用靴尖捅捅她,她翻过身,朝他眨眨眼,打着呵欠问:“胡戈?什么事啊?” “我们再谈谈,好吗?”她今天的态度好过平日里闷闷不乐的沉默。她恨我抛弃了狗和猪。我让咱俩获得自由,却没得到应有的感激。“你这么睡下去,就要睡过整场战争了。” “我伤透了心,”她又打个呵欠,“而且我累了,累死了。” 累了还是病了?提利昂在她的小床边跪下。“你脸色不好。”他说着伸手摸她额头。帐内太热,还是她发烧了?这个问题他问不出口。次子团这帮亡命徒对苍白母马也是避之唯恐不及。假如他们断定分妮有病,那不管是什么病,都会毫不迟疑地把她丢出营外。他们甚至可能把我们交还给亚赞的继承人,我签得手发麻的那些凭据届时起不了半点作用。“我在他们的名册上签了名,并遵照传统,以鲜血写就。我现在是次子团团员了。” 分妮坐起来,揉揉惺忪睡眼。“那我怎么办?我也得签名吗?” “我想不必。有的自由佣兵团会吸纳女人,可是……好吧,他们团毕竟不叫次女团。” “是我们团,”她纠正他,“你加入了次子团,就该说我们团。有人找到美女猪了吗?墨水瓶说他正派人去找。还有嘎吱,有嘎吱的消息没?” 如果卡斯帕罗的话能信,确实有它的消息。普棱身边这位自诩狡诈的团副说有三个渊凯捕奴人在营地四处搜查,找一对逃跑的侏儒,捕奴人举着的长矛上插了一只狗头。想哄分妮起床,这样的消息还是守口如瓶的好。“暂时没消息。”他撒谎,“快起来吧,找件盔甲给你穿。” 她警惕地看了他一眼。“穿盔甲?做什么?” “我家老教头说‘千万别裸着上战场’,我把这句当作金玉良言。再说,我现在是佣兵了,没装备当什么兵?”她还是没起床的意思。提利昂干脆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拖下床,再将一堆衣服丢到她脸上。“穿上,套好兜帽斗篷,把头低着。如果碰巧撞上捕奴人,我们就装成是一对孩童。” 两个侏儒披着兜帽斗篷现身时,拐骗正在厨帐外嚼酸草叶。“听说你两位要入团当兵,”军士道,“弥林人不吓得尿裤子才怪。你两位杀过人吗?” “我杀过,”提利昂抢答道,“我杀他们就像拍苍蝇一样。” “用什么拍?” “哦,斧头、匕首,不过我最最拿手的是十字弓。” 拐骗用他的钩子挠了挠短胡须。“用十字弓,真是个坏蛋。敢问你用十字弓杀了几个人?” “九个。”父亲一个人至少可以当九个吧。你瞧:凯岩城公爵。西境守护。兰尼斯港之盾。国王之手。丈夫。兄弟。父亲。父亲。父亲。 “九个。”拐骗哼了一声,吐出一大口鲜红唾沫。或许他瞄准的是提利昂的膝盖,不过射偏了,喷在了侏儒双腿之间——但总之明确表达了他对“九个”的看法。军士的手指被酸草叶汁染成斑驳的红色,他又撕了两片叶子丢进嘴里,吹声口哨。“凯姆!你这把该死的夜壶,给我滚过来!”凯姆跑步过来,“带公爵夫妇去货车边找锤子,搞两套佣兵装。” “锤子多半醉了。”凯姆小心翼翼地提示。 “那就尿他脸上,把他弄醒。”拐骗转向提利昂和分妮。“我们没有让天杀的侏儒入团的先例,但团里男孩不少,要么是婊子生的野种,要么是背井离乡外出冒险的小傻瓜,还有跟班、侍从之类。他们穿的狗屎也许能给猴子穿。他们穿着狗屎去送死,但你两位杀人如麻的小崽子不怕讨这点晦气,对不对?九个?操。”他摇头走开。 次子团的公用盔甲装在六辆大车里,停在营地中央。凯姆当先带路,他像挥拐杖一样挥着手里的长矛。“君临的小子为何来海外当差呢?”提利昂问他。 那小子警惕地看了他一眼。“谁说我是君临人?” “没人说。”你吐出的每个词都散发着跳蚤窝的臭味。“是你太聪明,藏都藏不住,大家都说君临人脑筋最灵光。” 他似乎很惊讶。“谁说的?” “大家说的。”自然是我说的。 “什么时候说的?” 显然是我刚才编的。“代代相传咧,”他撒谎,“连我老爸都常念叨。你认识泰温公爵吧,凯姆?” “他是首相大人,有一回我见他骑马上山,他的士兵披着红披风、头盔上有小狮子。我喜欢那种头盔。”他嘴巴一抿。“但我不喜欢首相大人。他不仅洗劫过都城,还在黑水河上让我们吃了大败仗。” “你在场?” “我在史坦尼斯那边。泰温公爵跟随蓝礼的幽灵,从侧翼突袭我们。我扔下长矛就跑,谁知跑到船边那天杀的骑士却朝我吼:‘你的长矛呢,孩子?我没有空位给懦夫。’说完他们就把我抛弃了,还抛弃了其他几千名士兵。后来我听说你爹要把俘虏送去长城继续找史坦尼斯的麻烦,便逃过狭海,加入了次子团。” “你可曾想念君临?” “有一点。我念着一个男孩,他……他是我朋友。我还想我哥肯内特,可他在船桥上战死了。” “那天有很多好汉死去。”提利昂的伤疤痒得厉害,他用指甲挠了挠。 “我还想念君临的食物。”凯姆憧憬地说。 “你老妈会做饭?” “耗子都不吃她做的饭。我说的是食堂,天下什么比得上褐汤美味啊?汤熬浓了,勺子插进去都不倒,里面啥玩意都有。你喝过褐汤没,半人?” “喝过一两次。其实该说那是歌手汤。” “为啥?” “喝下去心情愉快,让人想唱歌呗。” 凯姆已经喜欢上这种汤了。“歌手汤啊,等我回到跳蚤窝,一定让他们盛一碗。你想念什么,侏儒?” 我想念詹姆,提利昂心想,想念雪伊,想念泰莎,想念我老婆,那个与我形同陌路的老婆。“我嘛,无非是想喝酒、嫖妓、发财喽,”他回答。“发财最可靠,有钱就有酒有女人。”还能买把利剑,让你凯姆为我使。 “传说凯岩城里连夜壶都是十足真金,没错吧?”凯姆好奇地问。 “你这人,不要别人说风就是雨。尤其说到兰尼斯特家族,更要多长个心眼。” “都说兰尼斯特家的人是毒蛇。” “毒蛇?”提利昂笑了,“他们听见的大概是我父亲大人在坟墓里的爬行声吧。我们是狮子,至少我们如此坚持。请记住,无论踩中毒蛇尾巴还是狮子尾巴都是死路一条,凯姆。” 说话间他们已走到存兵器的地方。传说中的锤子原来是个左臂有右臂两倍粗的大壮汉。“他成天喝得醉醺醺,”凯姆透漏,“棕人本忍着他,但总有一天我们会招到真正的武器师傅。”锤子的学徒是个精瘦的红发少年,名叫钉子。锤子和钉子,绝配,提利昂饶有兴味地想。他们来到锻炉前,锤子刚醉倒,一如凯姆预测的,钉子允许两名侏儒爬到货车上自行挑选。“基本都是废铁,”他提醒他们,“看中什么拿就行。” 曲木和硬皮制成的车篷下,堆满旧盔甲和旧武器。提利昂看得直叹气,忆起了凯岩城下兰尼斯特家的兵器库里一排排亮堂堂的刀剑矛戟。“这下有得挑了。”他宣布。 “认真挑,还是有些实在家什,”一个深沉的声音叫道,“虽然不好看,但能派上用场。” 大个子骑士从另一辆货车跳下,全身佣兵装。他左右两边的护胫甲不对称,护喉锈迹斑斑,前臂甲镶嵌了过于艳俗的乌银花朵。他右手戴龙虾铁拳套,左手却戴了无指套的锁甲手套。他硬挤进去的那副胸甲有两个乳头,乳头还穿了铁环。他的全盔顶部有对公羊角,其中一只角断了。 乔拉·莫尔蒙摘下头盔,露出饱经摧残的面孔。他已不是我们从亚赞的笼子里救出的可怜虫了,现在的他看起来每一寸都像佣兵。他脸上已基本消肿,瘀伤也大好,总算又有了人样……但跟从前的莫尔蒙不同,这个人下半辈子都得与右脸上奴隶贩子烙下的恶魔面具——表示他是个危险又不听话的奴隶——为伴。乔拉爵士本不俊朗,这下脸庞更是吓人。 提利昂咧嘴一笑:“我只消比你好看,就满足了。”他转向分妮,“你去那辆车找,我继续找这辆。” “我们两个一起找要快些啊。”她挖出一顶生锈的铁半盔,咯咯笑着扣头上,“你瞧,我威风吗?” 你像个倒扣盆子的小丑。“这是半盔,你得弄顶全盔。”他找到一顶,便把半盔扔了。 “全盔太重了,”分妮的抱怨声在铁盔里空洞地回响,“我什么都看不见。”她把全盔摘下来扔掉,“半盔有什么不好嘛?” “它护不住脸。”提利昂捏了捏她的鼻子,“我喜欢你的鼻子,请你爱护它。” 她睁大眼睛。“你喜欢我的鼻子吗?” 噢,七神救命。提利昂转身穿过堆得老高的废旧盔甲,朝车尾艰难跋涉。 “我其他的部分你也喜欢吗?” 也许她希望说得兴高采烈,可惜在他耳中听来却很悲哀。“你所有的部分我都喜欢,”提利昂说,希望就此终止这个话题,“但我更喜欢自己。” “我们要盔甲来做什么?我们演演戏,假装打就好啊。” “你很有表演天赋。”提利昂检查着一件满是窟窿的沉重链甲衫。衫上破洞数不胜数,简直像蛾子咬的。哪种蛾子会咬钢铁呢?“但装死只是活命的一种方法,穿上好盔甲才更保险。”恐怕这里没有好盔甲。绿叉河之战时,他从莱佛德伯爵的辎重车辆上拼凑了一套全身铠,戴着有根尖刺的水桶大盔,看起来活像扣了只潲水桶上战场。佣兵装比那个更糟,不仅陈旧、不成套,还到处是碎片、裂口和凹痕。那是血还是锈啊?他嗅了嗅,没法确定。 “这里有把十字弓。”分妮指给她看。 提利昂瞥了一眼。“这把是蹬盘的,需要用脚来上弦,而我的脚太短了。我用曲柄手控的比较合适。”说实话,他也不想要十字弓,毕竟装填太慢。即使他蹲在厕所边,等着敌人来解手,失手的概率也挺大。 于是他找了把流星锤,但挥挥就放弃了。太沉。接下来他又淘汰了一把战锤(太长)、一把钉头杖(仍然太沉)和六七把长剑,最后看中一把三棱刃的匕首,模样很阴毒。“我用这个。”他宣布。匕首刀刃上略有锈斑,更添了阴毒意味。他又找到一具木头和皮革做的鞘,把匕首收好。 “小剑配小人儿?”分妮开他的玩笑。 “不,这是大个子用的匕首,”提利昂拿了一把老旧的长剑给她,“这才是剑。你试试。” 分妮接过去,一使就皱紧眉头。“太重了。” “钢铁当然比木头重,但活人的头不是甜瓜,你得用真家伙砍。”他从她手中拿过剑,仔细检查了一下,“便宜货,还有豁口,这里,看见没?我收回刚才的话,砍头得换把剑。” “我不要砍什么头。” “你也砍不着头。你对准膝盖下面砍,目标是小腿、脚窝、脚踝……剁掉脚,巨人也得倒下;而等他倒下,也就没什么可怕了。” 分妮看起来快哭了,“昨晚我梦见我哥活得好端端的,我俩骑着美女猪和嘎吱给大老爷比武,大家朝我们抛玫瑰花呢。好开心好开心……” 提利昂扇了她一巴掌。 他下手很轻,只不过手腕一翻,没使上力,甚至没在她脸上留下痕迹。但她还是眼泪汪汪。 “想做梦就滚回去睡觉。”他告诉她,“只不过等你醒来,你会发现自己还是围城大军中的逃跑奴隶。嘎吱死了,那只猪多半也给宰了,你给我乖乖穿上盔甲,不准抱怨这里紧那里挤。戏演完了,现在你要打要躲还是要尿裤子都随便,但不管你做什么,给我把盔甲穿上。” 分妮抚摸着他打过的脸颊,“我们不该逃跑。我们又不是佣兵。我们根本当不了兵。亚赞人挺好,真挺好的。保姆有时很坏但亚赞人好啊。我们是他最宠爱的……的……” “奴隶,你想说奴隶。” “奴隶,”她红着脸说,“但我们是特殊的奴隶,跟甜心一样,是他的私人珍藏。” 我们是他的宠物,提利昂心想,他太宠爱我们,才把我们扔进竞技场喂狮子。 也许这么想不太公平。亚赞的奴隶事实上比七大王国的许多农民吃得好,在即将到来的冬天也不至于饿死。没错,奴隶确实没有权利,可以随意买卖交易,鞭打烙印,满足主人的肉欲,甚或彼此交配以生育更多奴隶。他们的地位跟狗或马没有本质区别;可只要生在豪门,狗或马也能过上舒坦日子。骄傲的人总爱声称宁死不为奴,但骄傲是多么廉价,在冰冷的铁剑面前,保持骄傲的人跟龙牙一样稀少——否则世上不会到处都有奴隶了。这世上没有一个不自愿的奴隶,侏儒忽然意识到,在死亡和枷锁之间,选择很明显。 提利昂·兰尼斯特也不例外。一开始他的毒舌为他带来背上的几道伤口,但他很快学会了取悦保姆和高贵的亚赞。乔拉·莫尔蒙坚持得更久、抵抗得更猛烈,不过天长日久之下,他总有一天也会屈服。 至于分妮…… 自他老哥便特死于非命后,她一直在寻找新主人。她需要一个主人来照顾她,需要一个主人来告诉她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这些话说出来无疑过于残忍,提利昂只道:“但苍白母马不会对亚赞的特殊奴隶另眼相看。我们走后,他们都死光了。最先去世的是甜心。”棕人本·普棱跟他说,逃跑当天,他们那巨胖的主人就一命呜呼。至于亚赞的怪物马戏团的结局,无论普棱、卡斯帕罗还是团里其他佣兵都不清楚……但可爱的分妮只需要谎言,而撒谎是他的拿手好戏。“你真想当奴隶,战争结束后我会为你找个好心肠的主人,卖你的钱足够我坐船回国。”提利昂保证,“我给你找个光鲜的渊凯贵族,让他再给你打造一副漂亮的金项圈,你人走到哪,悦耳的铃声就传到哪。不过在此之前,你给我好好活着,死小丑可卖不了钱。” “我看你们很快就是死侏儒一对。”乔拉·莫尔蒙道,“等战争结束,大伙儿都得喂蛆虫。许多人意识不到,但仗打起来渊凯必败无疑。弥林城内有无垢者,全世界最优秀的步兵。他们还有龙——等女王回来,就会凑足三条。她会回来的。她必须回来。我们有什么?二十多个渊凯老爷轮流当家,每人属下都有一群训练不精的猴子。踩高跷的,戴铁镣的……指不定还有瞎子和癫痫儿童上阵咧,这帮人胡闹没个底限。” “噢,这个我当然清楚。”提利昂说,“次子团正站在失败者一边,但只需再倒戈一次,”他嘿嘿一笑,“我自有妙计。” 346.第346章 废王者 白影黑影,两个密谋者并肩走在大金字塔二层静谧的兵器库中,周围是一排排长矛和一捆捆箭支,墙上挂着从早被遗忘的战争里掠来的战利品。 “今晚,”斯卡拉茨·莫·坎塔克说,吸血蝙蝠黄铜面具在他拼布斗篷的兜帽下若隐若现,“我的人将各就各位。暗号是:格罗莱。” “格罗莱。”很合适。“嗯,为他的遭遇……你当时在朝堂上?” “我是四十名守卫中的一名。所有人都等着宝座上的纸老虎下令,好把血胡子一干人等剁成肉泥。你觉得,渊凯人敢把人质的头献给丹妮莉丝吗?” 不敢,赛尔弥心想。“西茨达拉吓坏了。” “他装的。你也看见,洛拉克家族的人毫发无伤地回来了。渊凯人在我们面前演戏,高贵的西茨达拉则是主演。亚克哈兹·佐·亚扎克并非问题关键,其他奴隶主恨不得亲自踩死那老白痴,这分明是给西茨达拉杀龙的借口。” 巴利斯坦爵士琢磨片刻:“他敢么?” “他连女王都敢谋害,还顾忌她的宠物?若我们无所作为,西茨达拉会先犹豫一下,表明自己很不情愿,同时给了贤主大人们机会帮他摆脱暴鸦团和血盟卫。随后他就会下毒手,赶在瓦兰提斯舰队到来前杀龙。” 是啊,他们会的。这个计划说得通,但巴利斯坦·赛尔弥仍觉得内心不够坦然。“我不会让此事发生。”他的女王是龙之母,他不会让她的孩子受伤害,“狼时行动。夜色最浓的时辰,全世界都陷入沉睡。”他从泰温·兰尼斯特口中第一次听到这些话,彼时泰温站在暮谷城外。他给我一天时间去救伊里斯,如果我没能在第二天黎明带回国王,就要血洗城镇。我于狼时潜入,狼时救回国王。“黎明时,灰虫子及无垢者们会把大门关闭上闩。” “最好黎明时发起总攻,”斯卡拉茨说,“冲出大门,杀入包围圈,趁渊凯人还在熟睡打个措手不及。” “不行。”这个话题他们争论过,“这是女王陛下亲手缔造的和平,我们不能做违约方。逮捕西茨达拉后,我们立刻成立议会代替他统治,并要求渊凯人归还人质,撤走军队。若他们拒绝,那时——只有那时——我们才能通知他们协议已被打破,双方将在战场上决一雌雄。你的方法不荣誉。” “你的方法太愚蠢,”圆颅大人说,“时机已然成熟,自由民正蠢蠢欲动。” 这是实情。赛尔弥知道,自由兄弟会的疤背西蒙和坚盾军的莫罗诺·已欧斯·杜博都跃跃欲试,想用渊凯人的血来洗刷耻辱,给自己正名。只有龙之母仆从的弥桑洛和巴利斯坦爵士一样心怀疑虑。“之前的讨论中,你同意按我的方法行事。” “我是同意,”圆颅大人抱怨,“但那是在格罗莱出事之前,在他们扔回人头之前。奴隶贩子毫无荣誉可言。” “但我们有。”巴利斯坦爵士坚持。 圆颅大人用吉斯卡利语骂了句什么。“随你便吧,我猜在这场游戏结束前我们就会为老头的荣誉感追悔莫及了。西茨达拉的护卫怎么办?” “陛下睡觉时会安排两名护卫,一位在房门外,另一位在卧室毗邻的耳室。今晚是克拉兹和铁皮。” “克拉兹,”圆颅大人抱怨,“真倒霉。” “不一定会动武,”巴利斯坦爵士告诉他,“我打算和西茨达拉谈谈。若他明白我们不想杀他,或许会令护卫缴械。” “要是不呢?绝不能让西茨达拉跑了。” “他跑不了。”赛尔弥不怕克拉兹,更不在意铁皮,他们只是斗技士。西茨达拉挑选著名战奴组成护卫队,貌似可怕却只能看看门。他们有速度,有力量,够凶猛,也颇具武艺,但流血的表演对保护国王毫无裨益。竞技场中有号角和战鼓宣告敌人出场,打了胜仗就能包扎伤口喝罂粟花奶止痛,此时危险已经过去,可以尽情吃喝嫖赌,直到下一场战斗。但对御林铁卫的骑士而言,战斗永不会终结,威胁无所不在、无时不在,无论日夜。没有号角宣告敌人出场;封臣、仆人、朋友、兄弟、孩子,甚至妻子,任何人都可能身藏利器,心怀杀机。为一小时的战斗,御林铁卫会花费一万个小时来守望、等待,安静地站在阴影中。西茨达拉国王的斗技士已对新职责感到无聊和厌倦,无聊则会懈怠,疏于防范。 “我料理克拉兹,”巴利斯坦爵士说,“你确保兽面军不妨碍就行。” “放手去做吧,我会在马格哈兹发难前就把他锁住。我告诉过你,兽面军还是我的。” “你说你在渊凯营地也有人?” “探子和间谍。瑞茨纳克有更多。” 瑞茨纳克不可信任。他闻着太香,感觉不对劲。“得有人去营救人质。若不救出他们,他们会被渊凯人利用。” 斯卡拉茨透过面具鼻孔哼了一声:“营救,说起容易做起来难。让奴隶贩子威胁好了。” “如果他们不只威胁呢?” “你如此想念那些人质,老头?一个太监、一个野人和一个佣兵?” 英雄、乔戈和达里奥。“乔戈是女王的血盟卫,是她血之血,他们曾一起穿越红色荒原。英雄是灰虫子的副手。至于达里奥……”她爱达里奥。他能从她看达里奥的眼神中看出来,从她对达里奥说话的声调中听出来,“……达里奥鲁莽自负,但女王陛下看重他,必须救他出来,赶在暴鸦团闯出什么乱子以前。这能办到,我曾从暮谷城平安无恙地救出女王的父亲,他被反叛的领主关押在那里,但……” “……但你没法悄无声息地穿过渊凯军营。每个人都认识你。” 我可以藏住脸孔,跟你一样,赛尔弥心想。但他知道圆颅大人说的没错,暮谷城的事迹恍若隔世,他现在太老,当不了英雄。“我们必须想想办法。找另外的营救者,某个熟悉渊凯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潜入他们营地的……” “达里奥叫你祖父爵士,”斯卡拉茨提醒他,“我就不提他叫我什么了。若你我成为人质,他会冒险来救我们么?” 不大可能,他心里想,口中说的却是:“他或许会。” “如果我们被烧,他或许会朝我们撒泡尿,除此之外别指望他。让暴鸦团选个有自知之明的团长吧。若女王回不来,世上不过少了个佣兵,谁会难过?” “那等她回来呢?” “她会伤心哭泣,撕扯头发,诅咒渊凯人,但不会怪我们。我们手上没沾血。你可以安慰她,跟她讲过去的故事,她喜欢听那些。可怜的达里奥,她英勇的团长……是的,她永远忘不了他……但他死了对我们都有好处,不是么?对丹妮莉丝也有好处。” 对丹妮莉丝有好处,对维斯特洛也有。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爱她的团长,不,爱上他的是她心中的小女孩,并非女王。雷加王子爱上莱安娜小姐,成千上万无辜的人为此丧命。戴蒙·黑火爱上第一位丹妮莉丝,娶不到她便发动叛乱。寒铁和血鸦同时爱上西蕊·洋星,七大王国为此血流成河。龙芙莱王子爱上荒石城的珍妮,甚至为她放弃王冠,而维斯特洛以尸山做聘礼。伊耿五世的三个儿子追逐感情,不顾父亲的意旨,实际上,那位不该成王的君主自己也立所爱为后。作父亲的允许儿子自由恋爱,结果却化友为敌,叛变和混乱紧随,犹如黑夜紧随白昼,直至在盛夏厅,巫术、烈火和悲痛为一切画下句点。 她对达里奥的爱是毒药。比蜂蜜蝗虫缓慢,却同样致命。“除开他还有乔戈,”巴利斯坦爵士说,“还有英雄。他们对陛下都很重要。” “我们也有人质,”圆颅大人斯卡拉茨提醒他,“奴隶贩子杀一个人质,我们便杀一个奴隶贩子。” 巴利斯坦爵士一时没反应过来,随后猛然醒悟。“女王的侍酒?” “是质子。”斯卡拉茨·莫·坎塔克纠正,“格拉兹达和挈萨是绿圣女的血脉,马札拉来自玛瑞克家族,科兹米亚来自帕尔家族,阿扎克来自格拉扎家族,巴卡哈兹来自洛拉克家族,是西茨达拉的亲戚。这些人的父母掌管着金字塔。此外,我们还有扎克、库尔扎、乌尔兹、哈扎卡、达兹纳克、雅赫赞等贤主大人的儿子或女儿。” “他们都是单纯漂亮的男孩女孩。”他们担任女王的侍酒期间,巴利斯坦爵士几乎认全了:梦想荣耀的格拉兹达、腼腆的马札拉、懒惰的米卡拉茨、美丽虚荣的科兹米亚、有小鹿般眼睛和天使般声音的挈萨、跳舞的达哈萨等等。“他们是孩子。” “他们是鹰身女妖之子,血债必须血偿。” “带来格罗莱头颅的渊凯人也这么宣称。” “在这点上,他们没错。” “我不会任你胡来。” “不能碰的质子有何用?” “或许我们可用三名孩子交换达里奥、英雄和乔戈。”巴利斯坦爵士妥协,“陛下——” “——不在场。该做什么你我必须承担。你知道我是对的。” “雷加王子有两个孩子,”巴利斯坦爵士告诉他,“雷妮丝是个小女孩,伊耿更是襁褓中的婴儿。泰温·兰尼斯特夺取君临后,他的人杀了他们,他用猩红袍子包住血淋淋的尸体,献给新王。”劳勃说了什么?他哈哈大笑吗?巴利斯坦·赛尔弥在三叉戟河战役中身负重伤,没能目睹泰温公爵献礼,但他时常想象。若我看到他对雷加孩子的残躯发笑,这世上无人能阻止我杀了他。“我不会谋害孩童。你必须接受这点,否则我退出。” 斯卡拉茨轻笑。“好个顽固的老头。你那些漂亮的男孩最终会长成鹰身女妖之子。现在不杀,日后也要杀。” “惩罚是为其已犯之罪,非为将行之恶。” 圆颅大人从墙上摘下一把斧子,细细查看,勉强答应:“行,不伤害西茨达拉和质子们。满意了,祖父爵士?” 此事不可能让我满意。“行。狼时,记住了。” “我不会忘,爵士先生。”尽管黄铜蝙蝠的嘴没动,但巴利斯坦爵士感到面具下绽放的笑容,“坎塔克等今夜等得太久了。” 我就怕这个。如果西茨达拉国王是无辜的,他们所做之事无异于叛国。他怎可能无辜?赛尔弥亲耳听见他劝丹妮莉丝品尝毒蝗虫,并令手下屠龙。如果我们无所作为,西茨达拉会杀了龙,打开城门,迎接女王的敌人。我们别无选择。然而纵然千般排解,老骑士总觉此事无荣誉可言。 漫漫长日慢如蜗牛。 巴利斯坦爵士知道,西茨达拉国王正在别处和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马格哈兹·佐·洛拉克、格拉茨旦·卡拉勒及其他弥林贵族商讨如何答复渊凯……但他不再是幕僚团的一员,也不再守护国王。他要做的只是从上到下巡视大金字塔,确保卫兵们坚守岗位。此事会花费他大半个上午,下午的时光他和孤儿们一起度过,甚至拿起剑盾,亲自操练年长的孩子。 一些孩子在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解放弥林、打碎枷锁之前接受过斗技士训练,无须巴利斯坦爵士教导,也熟悉剑、矛和战斧,其中有几个甚至可能准备好了。例如蛇蜥群岛的男孩图科·李霍。他的肤色黑如学士墨汁,但他敏捷强壮,用剑的天赋是赛尔弥自詹姆·兰尼斯特以来所仅见。还有外号“鞭子”的拉瑞克。巴利斯坦爵士不认同他的战斗方式,但无法否认他的技艺。要掌握正派的骑士武器——剑、长枪和钉头锤——拉瑞克还要花些年头,但他的鞭子和三叉戟有致命的杀伤力。老骑士曾警告他鞭子对全副武装的敌人没用……直到看见拉瑞克用鞭子缠住对手的腿,猛力拽倒。他还不是骑士,却是凶猛的战士。 拉瑞克和图科是他最好的孩子,之后还有那位拉扎男孩,其他男孩管他叫红羊,他打起来有些有勇无谋。或许那三兄弟也成,那三名出身低微的吉斯卡利孩子,为父还债被卖成奴隶。 这就有了六人。二十七人中的六人。赛尔弥本期待有更多苗子,不过六人也是个好开始。其他男孩大都太小,对织布机、犁头和夜壶比对剑盾熟悉,但他们很用功,学得也快。让他们当几年侍从,或许他可为女王再献上六名骑士。至于那些永远不能做好准备的,嗯,并非每个男孩都能成为骑士。国家也需要蜡烛工、旅店老板和武器师傅。在这点上,弥林和维斯特洛并无二致。 巴利斯坦爵士看着孩子们训练,思忖是否该当场册封图科和拉瑞克为骑士,或许再加上红羊。必须由骑士来册封骑士,而今晚若有不测,到明天他已一命呜呼或进了地牢,届时谁来册封他的侍从们呢?但另一方面,年轻骑士的名誉至少部分和授予他骑士头衔的人相关,若众人皆知这些孩子由叛徒册封,那对他们没好处,甚至会连累他们坐牢。他们应当有更好的待遇,巴利斯坦爵士最后决定,长命的侍从总比短命的污点骑士好。 暮色渐深,他让孩子们放下武器集合,讲述了骑士的意义。“骑士的精髓是骑士精神,不是剑。”他说,“没有荣誉,骑士便和杀手无异。宁为荣誉死,也不能抛弃荣誉苟延性命。”孩子们奇怪地看着他,但终有一天他们会明白。 随后,巴利斯坦爵士回到金字塔顶端,找到埋首于书堆和卷轴中的弥桑黛。“今晚待在这儿,孩子,”他说,“无论发生什么,无论你看见或听见什么,不要离开女王的寝宫。” “小人明白,”女孩说,“小人能否问——” “最好别问。”巴利斯坦爵士独自走到露台花园。我不是干这个的料,看着脚下铺展的城市,他心想。金字塔正逐个苏醒,灯笼和火炬赋予它们生命,阴影则在其下的街道汇聚。阴谋诡计,谎言圈套,密中之密,我竟置身其中。 或许他应该习惯,因为红堡也有无尽的秘密。甚至雷加也是。龙石岛亲王从未像信任亚瑟·戴恩那样信任他,赫伦堡的事就是明证。在那错误的春天。 回忆依旧苦涩。河安老伯爵造访弟弟——御林铁卫的奥斯威尔·河安爵士——后突然宣布举办比武会。伊里斯王听信瓦里斯的谗言,以为儿子密谋篡位,河安的比武会是场阴谋,雷加将在此大会诸侯。伊里斯自暮谷城事变后就没踏出红堡一步,却宣布要陪雷加王子去赫伦堡参赛,此后一切都失控了。 若我是个更好的骑士……若我能在决胜战中将王太子挑落马下,若由我来选择爱与美的皇后…… 雷加选择了临冬城的莱安娜·史塔克,巴利斯坦·赛尔弥会做出完全不同的选择。不是王后,她没出席;也非多恩的伊莉亚,尽管她善良温柔,若雷加选她,七国将避免多少战争和灾难;他会选择一位进宫不久的少女,她是伊莉亚的女伴……然而,与亚夏拉·戴恩相比,多恩公主也黯然失色。 事隔多年,亚夏拉的音容笑貌仍然历历在目,巴利斯坦爵士只要闭上眼睛就能看见她:长长的黑发披在肩头,紫色的双眸让人流连。丹妮莉丝有同样的眼睛。有时女王看着他,他觉得自己看到了亚夏拉的女儿…… 但亚夏拉的女儿早就胎死腹中,没多久他美丽的女士也跳下高塔,那是出于失去孩子的伤心欲绝,还是因为在赫伦堡玷污她名誉的男人?她至死不知巴利斯坦爵士的感情。她怎会知道?他是御林铁卫的骑士,发誓终身不娶,对她倾诉爱意毫无益处。但保持沉默也无益处。若我将雷加挑落马下,为亚夏拉戴上爱与美的后冠,或许她就会注意我,而非史塔克? 他永远没法知道了。在巴利斯坦·赛尔弥的所有失败中,没有哪次让他这样耿耿于怀。 天空乌云密布,空气闷热潮湿,让人喘不过气,还让巴利斯坦爵士脊柱刺痛。要下雨了,他心想,风暴将至。不是今晚,便是明日。他不知自己能否活着见到这场暴雨。若西茨达拉也有八爪蜘蛛,我无异于自寻死路。即便如此,他也要手握长剑,跟在世时一样。 最后一缕天光于西方消散,湮没在奴隶湾中的船帆后时,巴利斯坦爵士回房唤来两名仆人烧洗澡水。午后的炎热中和侍从们对打让他一身污渍臭汗。 水只是温热,但赛尔弥在澡盆里直待到水变凉,皮肤也搓得生痛。沐浴一新后,他起来擦干身体,换上一身白衣:长袜,内衣,丝绸外衣,加垫夹克,都刚刚浆洗漂白过。在白衣外,他披上女王为表尊敬赏赐的盔甲。锁甲镀金,手艺精湛,连接处柔软如上等皮革;板甲上釉,硬如坚冰,亮似新雪。他腰间系上黄金搭扣的白色皮剑带,一边佩匕首,一边佩长剑。准备就绪后,他取下长长的白披风,系在肩头。 他没戴头盔,因为狭窄的视孔会影响视线,而他需明察秋毫。金字塔内的厅堂夜间一片漆黑,敌人可能从任何方位出现。而且头盔上装饰的龙翼看起来富丽堂皇,却太容易招来剑斧的攻击。七神允许的话,他宁愿戴它参加下一次比武会。 老骑士全副武装后,坐在女王寝宫隔壁阴暗的小房间里静静等待。他服务过也辜负过的国王们的脸浮现在面前的黑暗中,还有御林铁卫里并肩战斗过的弟兄。他琢磨他们会不会做出一样的选择。有些人会,但不是所有人。有的人会将圆颅大人视为叛徒,毫不犹豫地击杀。金字塔外开始下雨,巴利斯坦爵士坐在黑暗中倾听。就像泪水,他心想,就像死去国王的呜咽。 动身吧。 弥林大金字塔是仿照吉斯大金字塔建造的,长腿洛马斯游览过后者的庞大废墟,那些红色大理石大厅已成为蝙蝠和蜘蛛的巢穴。和前辈一样,弥林大金字塔也有三十三层,据说这个数字对吉斯众神而言是神圣的。巴利斯坦爵士踏上向下的漫长阶梯,白披风在身后翻飞。他走仆人阶梯,而非纹理鲜明的大理石砌成的主阶梯,仆人阶梯隐藏在厚厚的砖墙中,狭窄、陡峭、简朴。 走下十二层,他遇见等候的圆颅大人,对方粗犷的面容依旧隐藏在清晨戴的吸血蝙蝠面具下。六名兽面军跟他一起,戴着一模一样的昆虫面具。 是蝗虫,赛尔弥认出。“格罗莱。”他说。“格罗莱。”一名蝗虫回答。 “需要的话,我有更多蝗虫。”斯卡拉茨说。 “六个够了。守门的怎么办?” “是我的人,不会找你麻烦。” 巴利斯坦爵士紧扣住圆颅大人的胳膊。“若非必要,不能流血。明日天亮,我们就召开议会,向全城宣布我们的所作所为及其理由。” “行。祝你好运,老头。” 他们就此分开。兽面军随巴利斯坦爵士继续下行。 国王的套房在金字塔正中央,十六层和十七层之间。赛尔弥到达后,发现通往金字塔内部的门被铁链锁住,由两名兽面军看守。他们的面具隐在拼布斗篷的兜帽下,一个是老鼠,一个是公牛。 “格罗莱。”巴利斯坦爵士说。 “格罗莱,”公牛回答,“右边第三个大厅。”老鼠打开铁链。巴利斯坦爵士一行踏入一条由黑红砖块砌成、狭窄的仆人走廊,墙上燃着火把。伴着黑暗中回荡的脚步声,他们快步经过两个大厅,进入右边第三个大厅。 铁皮站在国王套房的雕花硬木门外。作为一名年轻的斗技士,他还算不上一流。他脸颊和眉头文着黑绿相间错综复杂的文身,那是一种古老的瓦雷利亚巫术符号,据说能让他的皮肉坚硬如铁。他的胸口和手臂也爬满这种符号,尽管这东西有没有效还未可知。 即便没文身,铁皮看起来依然可畏——他年轻、瘦削、结实,比巴利斯坦爵士还高半尺。“谁?”他高喊,手中长斧向旁一挥拦住去路。当他看到巴利斯坦爵士及其身后的蝗虫兽面军,便放低武器。“老爵士。” “国王方便的话,我要立刻和他谈谈。” “现在太晚。” “的确很晚,但事发紧急。” “我去问问。”铁皮用斧柄敲敲国王套房的大门。一个孔洞打开,露出一只孩子的眼睛。孩子出声询问,铁皮据实通报。巴利斯坦爵士听见沉重的门闩撤去,门打开了。 “只能你进去,”铁皮说,“兽面军在这儿等。” “好的。”巴利斯坦爵士冲蝗虫们点点头,其中之一也点头回应。赛尔弥孤身一人走进门内。 没有窗户的房内一片漆黑,周围尽是八尺厚的砖墙。国王把这里打造得宽敞奢华,黑橡木大梁支撑着高高的天花板,地面铺着魁尔斯丝绸地毯,墙上挂满价值连城的挂毯。这些古旧褪色的挂毯描绘了古吉斯帝国的辉煌,其中最大那幅展示了战败的瓦雷利亚大军最后的幸存者身戴镣铐从锁链下走过。通往国王卧房的拱廊旁摆了一对檀香木恋人,精雕细刻,光滑油亮,巴利斯坦爵士觉得它们令人心慌意乱,无疑它们就是为此而造的。越早离开这地方越好。 一个铁火盆是唯一的光源,火盆旁站着两名女王的侍酒,达卡兹和挈萨。“米卡拉茨去叫醒国王了,”挈萨道,“来点酒么,爵士先生?” “不用,谢谢。” “您可以坐下。”达卡兹指指椅子。 “我还是站着吧。”他听到拱廊内的卧室传出声音,其中有国王的。 过了好一会儿,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十四世国王才打着哈欠走出来,边走边系袍子。他的绿锦缎睡袍镶满珍珠和银线,睡袍之下一丝不挂。很好。一丝不挂让人脆弱,不太会拼个鱼死网破。 巴利斯坦爵士瞥见拱廊对面的轻纱帘幕后站着一个女人,也是赤身裸体,胸脯和臀部在鼓动的丝绸后若隐若现。 “巴利斯坦爵士。”西茨达拉又打个哈欠,“现在什么时辰?有我亲爱的女王的消息?” “没有,陛下。” 西茨达拉叹口气:“拜托,是‘圣主’。虽然这个时辰,‘梦主’或许更合适。”国王走向橱柜,想为自己倒杯酒,却发现酒壶里的酒所剩无几。他脸上闪过一丝恼怒,“米卡拉茨,酒,马上。” “是,圣上。” “带达卡兹一起去。一壶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一壶红葡萄甜酒,拜托,不要拿本地产的黄尿。还有,再让我发现酒壶空了,小心你们那漂亮粉嫩的脸蛋挨鞭子。”男孩匆忙跑出去,国王转回赛尔弥,“我梦见你找到了丹妮莉丝。” “梦会说谎,陛下。” “该说‘我的明光’。你究竟为何在这个时辰来找我,爵士?城里出乱子了?” “城里风平浪静。” “是吗?”西茨达拉一脸迷惑,“你到底为何而来?” “来问您一个问题,圣主。您是鹰身女妖么?” 酒杯从西茨达拉指间滑落,跌在地毯上,滚了几圈。“你深夜造访我的卧室是来问这个?你疯了?”国王突然注意到巴利斯坦爵士一身戎装,“什么……怎……你怎敢……” “是您下的毒吗,圣主?” 西茨达拉国王退后一步。“那些蝗虫?那……那是多恩人所为。昆廷,那个自称的王子,不信你去问瑞茨纳克。” “您有证据吗?瑞茨纳克有吗?” “没有,不然就把他们抓起来了。或许我早该抓捕他们。马格哈兹肯定能从他们口中掏出供词。毫无疑问,他们是下毒者,瑞茨纳克说这帮多恩人崇拜毒蛇。” “他们吃蛇。”巴利斯坦爵士说,“那是您的竞技场,您的包厢,您的座位。冰酒和软靠垫,无花果、甜瓜与蜂蜜蝗虫。您提供了一切。您劝女王陛下品尝蝗虫,自己却一个也没吃。” “我……我不喜欢香辛料。她曾是我的妻子,我的女王,我有什么理由害她?” 她曾是。他相信她死了。“那得问您自己,圣主,或许您迫不及待想让另一位女人取代她。”巴利斯坦爵士冲那名在卧房内羞怯地向外偷瞧的女孩扬扬头,“是那位吗?” 国王慌乱地向四周看。“她?她什么都不是,只是个床奴。”他举起双手,“我失言了,她并非奴隶,而是女自由民,精通房中术的女自由民。国王也有需求啊,她……她不关你事,爵士。我永远不会伤害丹妮莉丝,永远不会。” “您劝说女王品尝蝗虫,我听见的。” “我以为她会喜欢,”西茨达拉又退后一步,“又甜又辣。” “又甜又辣又有毒。我还亲耳听到你命竞技场内的人屠龙,你冲他们大喊。” 西茨达拉舔舔嘴唇。“那畜生吞噬了巴尔塞娜。龙吃人肉!他杀害、烧死……” “……那些要加害女王的人。十之八九是鹰身女妖之子,您的朋友。” “不是我的朋友。” “您话是这么说,可您让他们住手他们就住手。若您并非他们中的一员,他们干吗听您的?” 西茨达拉摇着头,这次没回答。 “说实话,”巴利斯坦爵士追问,“您爱过她吗,即便一点点?还是说仅仅为了满足权力欲?” “欲望?你敢对我说欲望?”国王的嘴愤怒地扭曲,“我的确有权力欲,哈……但不及她对那佣兵欲望的一半。没准就是她那宝贝团长下的毒,因为她抛弃了他。如果我也吃下蝗虫,哼,更遂了他的愿。” “达里奥会杀人,但不会下毒。”巴利斯坦爵士逼近国王,“您是鹰身女妖么?”这次他的手放在剑柄上,“说实话,我保证让您死得干净利落。” “你想得太多了,爵士。”西茨达拉叫道,“我回答过问题,也想好怎么处置你了。你被放逐了,马上离开弥林,我可以饶你一命。” “若您不是鹰身女妖,告诉我他的名字。”巴利斯坦爵士长剑出鞘,利刃映着火盆光,像是一线橙色炽火。 西茨达拉受不了了。“克拉兹!”他一边尖叫,一边跌跌撞撞地跑回卧室,“克拉兹!克拉兹!” 巴利斯坦爵士听见左侧有扇秘门打开,转身看见克拉兹从一幅挂毯后出现。这位前战奴移动缓慢,还没全醒,手握一把特别的武器:又长又弯的多斯拉克弯刀。这武器适合砍杀,在马背上能给对方造成又深又长的伤口。在竞技场和战场上,对上半裸的敌人的确有效。但在这种狭小的空间,弯刀的长度成了劣势,况且巴利斯坦爵士全身盔甲。 “我为西茨达拉而来,”骑士说,“放下武器,站到一旁,我不会伤害你。” 克拉兹哈哈大笑:“老头,我要吃了你的心。”两人身高相差无几,但克拉兹比骑士重两石、年轻四十岁。他皮肤苍白,有双死人眼和一簇从额头到后颈、直立的红黑头发。 “那就来吧。”无畏的巴利斯坦说。 克拉兹来了。 这一整天,赛尔弥头一次安心。这才适合我,他暗想,就着悦耳的钢铁之歌舞蹈,手握长剑,面对强敌。 斗技士速度极快,快到惊人地步,可谓巴利斯坦爵士毕生所见最快的对手。他那双大手把亚拉克弯刀舞得眼花缭乱,带起阵阵呼啸之声,铁光织成的风暴仿佛同时从三面袭向老骑士。绝大部分杀招指向骑士的头。克拉兹不傻,没戴头盔的赛尔弥颈项以上毫无防护。 他冷静防守,用长剑荡开每一下劈砍。兵刃交击声连绵不断。巴利斯坦爵士向后退,眼角余光看到侍酒们的眼睛瞪得跟鸡蛋一样又白又大。克拉兹咒骂着将一招高砍变为低斩,终于突破老骑士的防守,却只徒劳地砍在骑士的白胫甲上。赛尔弥的反击砍中斗技士左肩,割开亚麻细布,切入肌肉。克拉兹的黄外套染成粉红,然后是鲜红。 “懦夫才躲在铁甲里。”克拉兹一边绕圈一边叫嚣。竞技场里没人穿盔甲,观众要欣赏鲜血、死亡、肢解和临终前的痛苦惨叫,那是猩红沙地上的音乐。 巴利斯坦爵士随对手转身。“这个懦夫要宰了你,爵士。”对方不是骑士,但他的勇气赢得了巴利斯坦的尊重。克拉兹不懂如何与穿盔甲的人战斗,巴利斯坦爵士从他眼中看出怀疑、困惑和一丝恐惧。斗技士狂哮着又扑上来,似乎想用声音杀死钢铁无法击倒的对手。亚拉克弯刀上下翻飞。 赛尔弥只挡住那些砍向脑袋的攻击,其余的任其砍在盔甲上,同时,他的剑锋将斗技士的脸从耳朵割到嘴唇,又在对方胸口留下一道血红伤口。鲜血从克拉兹的伤口涌出,这让他更疯狂。他用没拿刀的手抓住火盆抛出,灰烬和烧红的炭散落在赛尔弥脚边,巴利斯坦爵士跃开这些阻碍。克拉兹的弯刀随即砍在爵士的胳膊上,却只砍掉铁甲上坚硬的彩釉。 “在竞技场你这条胳膊已经卸掉了,老头。” “我们不在竞技场。” “脱下铠甲!” “放下武器还不晚。投降吧。” “去死。”克拉兹啐了一口……但他举起弯刀,刀尖却钩住了一幅挂毯,对巴利斯坦爵士而言,这个机会足够了。骑士划开斗技士的肚子,反手挡下挣脱束缚的亚拉克弯刀,随后伴着一团如油腻的鳗鱼般流出的肠子,一剑穿心结果了对方。 鲜血和内脏弄脏了国王的丝绸地毯。赛尔弥后退一步,手中长剑一半已鲜血淋漓,煤块散落的地方开始冒烟。他听到可怜的挈萨在抽泣。“别怕,”老骑士说,“我不会伤害你们,孩子。我只要国王。” 他用挂毯擦净剑上的血,追入卧室,找到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十四世。他藏在一幅挂毯后低声呜咽。“放过我,”他乞求,“我不想死。” “没人想死。但无论如何,凡人皆有一死。”巴利斯坦爵士收起长剑,把西茨达拉拎起来,“走吧,我送你去囚室。”兽面军应已缴了铁皮的械。“女王回来之前,你是囚犯。只要没有明确的证据,你都不会受伤害,我以骑士的名誉向你保证。”他抓住国王的胳膊,带他出卧室,自觉恍恍惚惚,像是喝多了酒。我曾是御林铁卫,我现在在做什么? 米卡拉茨和达卡兹带着西茨达拉的酒回来,站在门口,怀抱酒壶,无辜的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克拉兹的尸体。挈萨还在哭,杰兹妮出来安慰。她抱着小女孩,抚摸头发。另几名侍酒也在一旁观望。“圣上,”米卡拉茨报告,“高贵的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让我通——通知您,要您马上去。” 男孩如常称呼国王,好似巴利斯坦爵士不在场,好似地毯上没有摊开的尸体,生命的鲜血也没缓缓地浸红丝绸。按计划,斯卡拉茨应拿下瑞茨纳克,直到我们确定他的忠诚。难道出了岔子?“去哪儿?”巴利斯坦爵士问男孩,“总管让陛下去哪儿?” “去外面。”米卡拉茨像是刚看到他,“外面,爵士先生。去露——露台。快去看。” “去看什么?” “龙——龙——龙,龙被放出来了,爵士。” 七神拯救我们,老骑士在心里呐喊。 347.第347章 驯龙者 长夜拖着黑色的脚步缓缓走过。蝠时让位于鳗鱼时,鳗鱼时让位于鬼时。王子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难以成眠,不禁浮想联翩,回忆往事,思考未来。他在亚麻布薄被下辗转反侧,心绪为血与火的念头搅得沸腾不安。 最终,昆廷·马泰尔放弃了休息的打算,去书房给自己倒了杯葡萄酒,摸黑一饮而尽。甘甜的酒抚慰了舌头,于是他点起蜡烛,又倒一杯。酒能助我入眠,他安慰自己,但心知这是自欺欺人。 他久久注视着烛火,然后放下杯子,手掌悬在火焰上。他用尽全部意志力强迫自己放低手掌,但火苗刚舔到手心,他立刻抽回手,吃痛得尖叫起来。 “昆廷,你疯了?” 不,我只是害怕。我不想被烧死。“盖里斯?” “我听见你走动。” “我睡不着。” “烧伤自己就能睡着?那是热牛奶和摇篮曲的活儿。或者来点刺激的,我带你去圣恩神庙,给你找个姑娘。” “妓女?” “她们在这叫圣女,穿不同颜色的衣服,红色的才能上。”盖里斯坐到桌子对面,“要我说,家乡的修女该好好学一学。你可注意到老修女像干巴巴的李子?一辈子不跟男人上床就会成那样。” 昆廷瞥了外面的露台一眼,树丛间夜色浓重,他听见水滴落地的轻柔声音。“下雨了?你找不到妓女。” “不会的。那些欲园建着精致的寓所,她们每晚都在里面等待,直到被男人挑走。没人挑的会等到天亮,孤独又无助。我们正好去安慰她们。” “你是说,她们正好安慰我吧。” “也可以这么说。” “我不需要这种安慰。” “我保留意见。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并非世上唯一的女人,你想以处男之身去死吗?” 昆廷根本不想死。我想回到伊伦伍德城,亲吻你那两个妹妹,迎娶关妮赛·伊伦伍德,看她出落得亭亭玉立,并与她孕育子嗣。我想骑着骏马参加比武大会,想去野外放鹰打猎,想去诺佛斯探望母亲,想去诵读父亲送我的书。我想要克莱图斯、小威和凯德里学士活过来。“你认为,丹妮莉丝乐意听到我和妓女上床?” “说不定咧。男人固然喜欢处女,但女人喜欢有技巧的男人。那是另一种剑术,熟能生巧。” 这奚落刺痛了他。遇到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之前,在向她求婚之前,昆廷从未觉得自己如此幼稚。与她上床的想法和她的龙一样让他惊恐。满足不了她怎么办?“丹妮莉丝有个情夫。”他防御性地答道,“父亲不是送我来满足她的鱼水之欢的。你清楚我们为何而来。” “你没法娶她,她有丈夫啦。” “她不爱西茨达拉·佐·洛拉克。” “婚姻与爱情有何干系?这点王子应当比我清楚。据说你父亲是为爱而结婚,他幸福吗?” 几乎一点也不。道朗·马泰尔和他诺佛斯妻子的婚姻一半在分居中度过,另一半则在争吵。有人说,这是他父亲做过的唯一一件草率之事,唯一一次让情感压倒理智,也因此追悔莫及。“并非所有冒险都招致毁灭,”他坚持,“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命。”你是我朋友,盖里斯,为何你只会嘲弄我的憧憬?我已经满腹疑惧,为何你还要火上浇油?“这是一场伟大的冒险。” “伟大的冒险总会死人。” 他说的没错,故事里确实如此。英雄与朋友伙伴们启程出发,克服千难万险,最终凯旋,只是有些同伴永远回不去。可英雄不会死。我只要当英雄。“我只需要勇气,你希望多恩把我当失败者铭记么?” “多恩不大可能铭记我们中任何一位。” 昆廷吮着手掌的烧伤。“多恩铭记着伊耿和他的姐妹。龙不会被轻易遗忘,他们同样会铭记丹妮莉丝。” “她死了便不会。” “她活着。”她一定得活着。“只是失踪了,我能找到她。”等我找到她,她会用看待那佣兵的眼神看待我。一旦我证明自己配得上她。 “骑龙去找?” “我六岁就能骑马。” “你摔下去好多次。” “那从未阻止我回到马鞍上。” “你从未从一千尺高空摔下。”盖里斯指出,“马也不会把骑手烤成焦骨灰烬。” 我明白这些危险。“我听够了。你可以找艘船逃回家,盖里斯。”王子站起来,吹灭蜡烛,蹑手蹑脚地摸回床,盖上被汗水浸湿的亚麻布薄被。我该早些吻丁瓦特双胞胎中的谁,或许两个都吻。我该去诺佛斯探望母亲,那是她的出生之地,她会知道我从未忘记她。窗外的雨点不断敲打砖块。 狼时不知不觉到来,雨还在下,一股股冰冷的急流冲刷,很快会将弥林的砖块街道变成河流。三名多恩人在黎明前的寒意中吃了些东西——水果、面包和奶酪组成的简单早餐,用山羊奶冲下肚。盖里斯想给自己倒杯酒,却被昆廷阻止。“别喝酒。事成之后,有的是时间痛饮。” “但愿如此。”盖里斯说。 大人物顺着露台向外看。“我就知道要下雨,”他有些郁闷,“骨头疼了一夜,它们总在雨前犯病。龙不会喜欢这天气,水火不容嘛。好比你生起篝火,烧得正旺,却来了场倾盆大雨,木头会变潮,火苗也会跟着熄灭。” 盖里斯轻笑出声。“龙不是木头,阿奇。” “有些是。比如那老色鬼伊耿国王,就建了好些木头龙来征服我们,却被打得落花流水。” 这场冒险可能好不到哪去,王子心想。庸王伊耿的愚行和失败不关他事,但他仍为此满腹狐疑,踟蹰忐忑,朋友们的强颜欢笑让他更头疼。他们不明白。他们是多恩人,我却代表多恩领。多年以后,我死去以后,这件事将写入我的赞歌。他突然起立:“时间到了。” 朋友们也站起来。阿奇巴德爵士喝光山羊奶,用巨手手背擦去上唇小胡子上的残迹。“我拿戏服去。” 他拿着包裹回来,那是第二次会面时褴衣亲王给的。包裹里装着三件用无数小碎布块拼成的兜帽斗篷、三根短棍、三把短剑和三个磨亮的黄铜面具:公牛、狮子和猿。 兽面军的全套装备。“他们有暗号,”褴衣亲王交出包裹时告诫,“暗号是:狗。” “你确定?”盖里斯问,“这可是拿命去赌。” 亲王没有闪躲。“我以我的性命担保。” “若是有误,你的命确实不保。” “你怎么得知暗号的?” “我们遇到几名兽面军,梅里丝温柔地问了话。这些事王子还是不求甚解的好。多恩人,在我们潘托斯有句俗话:不要问厨师往派里加了什么,只管吃。” 只管吃。昆廷认为这话有道理。 “我扮公牛。”阿奇宣布。 昆廷把公牛面具递给他。“狮子归我。” “给我剩个猴子。”盖里斯把猿猴面具摁在脸上,“他们戴这玩意儿怎么呼吸?” “戴好就行。”王子没心情开玩笑。 包裹里还有根鞭子——旧皮革制的凶险家什,配有黄铜和骨质把手,能抽得公牛皮开肉绽。“这干吗?”阿奇问。 “丹妮莉丝曾用鞭子驯服黑野兽。”昆廷盘起鞭子,挂在腰上,“阿奇,带上锤子,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夜间进入弥林大金字塔不是件容易事。从日落到次日黎明,大门都会关闭上闩,每个入口都有卫兵把守,还有更多卫兵在能监视街道的下层露台上巡逻。卫兵从前由无垢者担任,现在换成兽面军——昆廷希望这能让情况发生变化。 太阳升起守卫换班,但三名多恩人走下仆人阶梯时,距黎明还有半个钟头。他们周围的墙壁由几十种不同颜色的砖块砌成,然而盖里斯手中火炬照不到的地方,只呈现大片灰影。长长的阶梯空无一人,唯有靴子踏在老旧砖块上擦出的轻响,在耳畔回荡。 金字塔主门朝向弥林的中央广场,多恩人走的是开在小巷的侧门。这些门原给为主人办事的奴隶开的,现用于小贩和商人进出,运送货物。 门是实心青铜,用沉重的铁条闩住。门前站了两名装备有短棍、长矛和短剑的兽面军,火炬光闪耀在磨亮的黄铜面具上——老鼠和狐狸。昆廷示意大人物待在阴影中,他和盖里斯大步上前。 “你们来早了。”狐狸说。 昆廷耸耸肩。“那我们回去好了。欢迎替我们站岗。”他知道自己说的并非标准的吉斯卡利语,但一半的兽面军是被解放的奴隶,带有世界各地的口音,所以他不会引人注意。 “才他妈不要。”老鼠叫道。 “说出白天的暗号。”狐狸说。 “狗。”多恩人回答。 两名兽面军交换眼神。在长长的三次心跳间,昆廷以为事情就此败露,美女梅里丝和褴衣亲王弄错了暗号。随后狐狸的声音含混地响起,“嗯,狗,”他说,“换你们守门。”直到两人离开,王子才松一口气。 他们时间不多,真正的换岗人员无疑很快就会到来。“阿奇,”他喊道,大人物应声走出,火光照亮了公牛面具,“门闩,快点。” 铁条又粗又沉,好在润滑良好,阿奇巴德爵士抬它毫不费力。他把铁条立在地上,昆廷推开门,盖里斯走出去挥舞火把。“快进来。快点。” 屠夫的车就等在外面的小巷中。车夫轻抽骡子一鞭,车子便隆隆前行,铁框车轮碾过砖块,发出很大声音。车板上放着一只大卸八块的公牛和两头死羊。六人徒步进入,其中五人披斗篷,戴了兽面军的面具,但美女梅里丝没费心伪装。“你主人呢?”他问梅里丝。 “我没主人。”她回答,“若是指你的亲王同僚,他带了五十人就近策应。把龙带出来,他会遵守承诺,保护你平安离开。这边由卡戈指挥。” 阿奇巴德爵士失望地看了屠夫货车一眼。“这破车能塞下龙?”他问。 “应该能,它能装下两头牛咧。”屠尸手也扮成兽面军,伤痕累累的脸藏在眼镜蛇面具下,但腰间那柄熟悉的黑色亚拉克弯刀出卖了他,“据说这两只野兽比女王那只要小些。” “深坑限制成长。”昆廷在书中读到,同样的事发生在七大王国。君临的龙穴中饲养繁殖的龙个头没能超过瓦格哈尔或米拉西斯,更别提伊耿国王的怪兽黑死神了。“铁链带够了?” “你有几条龙?”美女梅里丝说,“我们带的铁链够捆十条,都藏在肉底下。” “很好。”昆廷觉得头重脚轻。这一切太不真实,有时像游戏,有时又像噩梦。在梦中,他将要推开黑暗的大门,门后等待他的是恐怖和死亡,但不知为何,他无法停止。掌心满是黏滑的汗水,他在腿上蹭了蹭,“深坑外会有更多卫兵。” “是的,”盖里斯说,“我们得准备好。” “我已经准备好了。”阿奇道。 昆廷肚里一阵绞痛,他突然想去清清肠胃,但显然不是时候。“这边走。”他很少觉得自己如此像个男孩。他们都跟上了;盖里斯和大人物,梅里丝、卡戈及其他风吹团团员。两名佣兵从骡车某个隐秘地方拿出两把十字弓。 穿过马厩后,大金字塔底层就像迷宫,但昆廷·马泰尔随女王来过这里,记住了路。他们穿过三道巨大的砖石拱门,走下通往地下的陡峭斜坡,经过地牢、审讯室和两个极深的石砌蓄水池。他们的脚步声空洞地回荡在墙壁间,后面跟着隆隆作响的屠夫货车。大人物从墙上烛台摘下一支火炬,照亮前路。 他们最终停在沉重的双开铁门前,门上锈迹斑斑,令人生畏,缠绕它的长铁链每个铁环都有成年人手臂粗细。铁门的大小和厚度已足以令昆廷·马泰尔质疑此行是否明智,更糟的是,两边门上都有凸突,显示出里面的东西想要破门而出。厚厚的门板布满裂缝,甚至有三处爆开,左边大门上方的角落有熔化的痕迹。 四名兽面军守在门前。其中三人手握长矛,他们的军士佩带短剑和匕首。军士的面具是蛇蜥头,其他三人是昆虫。 蝗虫面具,昆廷认出。“狗。”他说。 军士身子一僵。 昆廷·马泰尔顿时意识到出了岔子。“拿下他们。”他沙哑地说,蛇蜥也于此时拔出短剑。 军士动作快,却没有大人物快,只见大人物将火把掷向最近的蝗虫,回手抽出战锤。蛇蜥的短剑刚出皮鞘,战锤已击中其太阳穴,轻松砸碎薄薄的黄铜面具和下面的血肉骨头。军士朝旁踉跄了半步,双膝一软,瘫倒在地,身体诡异地抽搐。 昆廷呆若木鸡,胃里翻江倒海。他自己的武器还在鞘中,甚至没想到伸手去拔,他只顾盯着垂死的军士,浑身颤抖。扔出的火炬落在地上,明明灭灭地燃烧,使得每个阴影都在扭曲跳跃,都在模仿抽搐的尸体。王子甚至没看见蝗虫戳来的长矛,幸亏盖里斯奋不顾身地撞开他。矛尖擦过狮子面具的脸颊,这凌厉的一击几乎戳破面具。它本来会捅穿我的喉咙,王子茫然地想。 盖里斯咒骂着迎上围向他的蝗虫。昆廷听见跑步声,随即佣兵们从阴影中冲出。一名卫兵愣了一下,盖里斯趁机欺近长矛内侧,用剑尖刺向青铜面具下方,刺穿了蝗虫的喉咙。另一只蝗虫同时被十字弓射穿了胸膛。 最后一名蝗虫丢掉长矛。“投降。我投降。” “不,你去死。”卡戈一刀砍下他的头,在瓦雷利亚钢亚拉克弯刀面前,血肉、软骨和骨骼如同板油。“太吵了,”他抱怨,“长耳朵的都听见了。” “狗。”昆廷说,“白天的暗号是狗。为何不让通过?我们知道……” “我们知道你的计划是发疯,不是吗?”美女梅里丝道,“做你该做的事。” 龙,昆廷王子心想,没错,来这是为了龙。他觉得自己病了。我在干吗?父亲,这是为什么?四个人顷刻间毙命,为什么?“为了血与火,”他呢喃道,“血与火。”鲜血汇聚脚下,缓缓渗入砖地。火就在大门彼方。“锁链……我们没钥匙……” “我有。”阿奇说罢奋力抡起战锤,击中锁头,火星四溅。一下,一下,再一下,第五下时,锁头碎了,锁链落到地面发出巨大的哗啦声,昆廷确信半座金字塔的人都听到了。“赶上骡车。”填饱肚子的龙会变得温顺一些。让它们先享用绵羊吧。 阿奇巴德·伊伦伍德抓住铁门,向两旁拉开。生锈的合页又发出两声尖叫,将破锁时没吵醒的人统统吵醒。热浪突然袭来,裹挟着灰烬、硫黄和焦肉的味道。 门后是一片深邃、饥渴的黑暗,仿如活物,虎视眈眈。昆廷感到有东西潜伏在黑暗中,盘踞,等待。战士,请赐予我勇气,他祈祷。他不想来这里,但别无选择。不然丹妮莉丝为何带我来看龙?她想让我证明自己。盖里斯递给他一支火炬,他踏进铁门。 绿色那条是雷哥,白色那条是韦赛利昂,他提醒自己。用名字命令它们,语气平静坚决。驾驭它们,如同丹妮莉丝在竞技场驾驭卓耿。女孩孤身一人,衣衫不整,却毫无畏惧。我不能怕。她做到的,我也能。最最重要的是不流露惧意。动物可以嗅出恐惧,而龙……他对龙有什么了解?谁了解龙?龙绝迹了一个多世纪。 深坑边缘就在前方不远处。昆廷缓缓前进,火炬左右挥舞。墙壁、地面和天花板吸收了光线。它们被烧焦了,他看出来,砖块烧黑,碎成齑粉。走一步,空气就热一分。他开始流汗。 两只眼睛在面前升起。 两只青铜色眼睛,比磨亮的盾牌更亮,由于自身的热度闪烁着。龙的鼻孔冒出青烟,在燃烧的双眼前笼上一层雾。昆廷手中火炬的光亮扫过暗绿龙鳞,那种绿犹如黄昏时森林深处的青苔,在最后一缕阳光消逝前的色彩。龙忽然张嘴,光和热一同袭来。在一排尖利的黑牙后,昆廷瞥见熔炉般的光景,只是那沉睡的火焰比他手中火炬明亮百倍。龙头大过马头,龙颈不断伸长,犹如巨大的绿蟒展开身体,直到那对灼热的青铜色眼睛俯视着昆廷。 绿色,王子心想,绿色龙鳞。“雷哥……”他的声音卡在嗓子里,只发出断断续续的低吟。青蛙,他想着,我又变成青蛙。“食物,”他记起,“拿食物。”他嘶哑地说。 大人物听到他吩咐,便拽住一只羊的两条腿,将其从车上拖下,旋转着扔进深坑。 雷哥在空中接住羊。他的头猛然扭转,口中射出一道火矛,犹如夹杂着绿色纹路的橙黄风暴。绵羊下落前便已烧焦,焦黑的兽尸还未触到砖地,龙牙已咬上来。羊肉带着一圈微弱的火焰,空中满是烤羊毛和硫黄的恶臭。魔龙的恶臭。 “我以为有两条。”大人物说。 韦赛利昂。没错。韦赛利昂在哪儿?王子放低火把,照亮昏暗的低处。他看到绿龙在撕咬冒烟的绵羊尸体,进食时长尾巴不断甩动,脖子上厚重的铁项圈清晰可见,项圈还悬着三尺长的断裂铁链,破碎的铁环——它们部分融化了,形状扭曲——散落在堆满焦骨的深坑地面。我上次来,雷哥还被墙壁和地面的链子拴着,王子想起,但韦赛利昂倒挂在天花板上。昆廷猛然后退一步,举起火炬,仰头看去。 有那么一会儿,他只见被龙焰烧黑的砖石拱顶,接着一溜灰尘引起了注意,暴露了白龙的行藏。某个苍白形影就在那里,半遮半掩,微微颤动。他给自己挖巢穴,王子明白了,砖头中挖出的巢。弥林大金字塔的地基厚重坚固,足以支撑庞大的建筑,它的内墙有七大王国大城堡的外墙三倍厚。韦赛利昂在墙上用火焰和爪子挖出一个足够睡进去的洞。 我们刚刚吵醒了他。魔龙像白色巨蛇一样在墙内展开,占据了天花板。更多灰烬飘洒,摇摇欲坠的砖块纷纷掉下。巨蛇变出脖子和尾巴,然后是长角的龙头,他的双眼在黑暗中闪闪发光,犹如金黄的煤炭。他的双翼咔咔作响,猛然打开。 昆廷的脑海一片空白。他听到屠尸手卡戈冲手下佣兵大喊。铁链,他派人去拿铁链,多恩王子想。计划是喂饱两只野兽,趁他们不备用铁链锁住,跟女王做过的一样。一条龙足矣,幸运的话两条都能到手。 “再拿肉。”昆廷说。吃饱的野兽会变迟钝。他在多恩见过人们这样抓蛇,但在这里,面对这些怪物……“拿……拿……” 韦赛利昂飞下天花板,打开的白色革翼硕大宽广。破碎的铁链挂在他脖子上,剧烈摇摆。他的火焰点亮了深坑,那是夹杂着血红与橙黄的淡金火柱,那对白翅膀的拍打在陈腐的空气中搅起一团灰烬和硫黄。 一只手抓住昆廷的肩膀,他手中火炬跌到地上,弹开,燃烧着滚落深坑。他发现自己面对着一只黄铜猿猴。盖里斯。“小昆,这行不通,他们太野了,他们……” 龙落到多恩人和大门之间,发出能让一百头狮子没命逃窜的狂啸。他左右摇晃脑袋,把入侵者看来看去——多恩人、风吹团员、卡戈——最后久久地停在美女梅里丝身上,一边喷着鼻息。女人,昆廷发觉,他知道她是女人。他在寻找丹妮莉丝,寻找他的母亲,却不知她为何不见了。 昆廷挣脱盖里斯。“韦赛利昂,”他高喊。白色那条是韦赛利昂。一时间他真怕自己弄错。“韦赛利昂。”他又喊一遍,摸索着腰间的鞭子。她用鞭子驯服黑龙,我只需效仿她。 龙知道自己的名字,他转过头,视线在多恩王子身上停驻了三个心跳。苍白的火焰在闪亮匕首般的黑牙后燃烧,他的眼睛是两汪熔金湖泊,烟从他鼻孔升腾。 “坐下。”昆廷边喊边咳,喊完又咳了一声。 烟雾和硫黄的恶臭如此浓重,令人窒息。韦赛利昂对他失去了兴趣,转身面向风吹团员,蹒跚着走向大门。或许他闻到死去卫兵的鲜血和屠夫货车里的鲜肉,也或许他只是看到门开了。 昆廷听见佣兵们的喊叫。卡戈要某人递给他铁链,美女梅里丝尖叫着要某人闪开。魔龙在地上笨拙地移动,好像四肢匍匐前进的人,但速度超乎多恩王子想象。避让不够快的风吹团团员挡了路,韦赛利昂发出又一阵狂啸。昆廷听见铁链哗啦声,随后是十字弓轻响。 “不。”他尖叫,“不!住手!住手!”但太迟了。这帮白痴!他看到箭头从韦赛利昂的脖子上弹开,消失在暗处时,只来得及冒出这一个念头。一条火线点燃了黑暗——那是闪耀着金红光芒的龙血。 十字弓手摸索着填装箭矢,龙却已咬住他的脖子。弓手戴着狰狞的黄铜老虎面具,此刻扔下武器,试图掰开韦赛利昂的嘴。火焰从老虎嘴里灌进去,随着几声轻柔的爆炸,男人的眼球炸开了,眼球周围的黄铜开始融化。魔龙扯下大半个人头,一边吞咽,一边吐火烤熟地上的尸体。 其他风吹团团员不断后退,这场面连美女梅里丝都受不了。韦赛利昂长角的头在食物和佣兵们之间转来转去,但不久后忽略了佣兵,弯下脖子,从尸体上又扯下一块肉。这次是小腿。 昆廷解开鞭子。“韦赛利昂。”他抬高声调。他能做到,他可以做到,父亲将他送到世界尽头,就是为这个。他不能让父亲失望。“韦赛利昂!”鞭子破空发出清脆声响,回荡在烧焦的墙壁间。 苍白的龙头抬起来,巨大的金眼猛然收缩,缕缕青烟从龙鼻中袅袅上升。 “坐下。”王子命令。不能让他嗅出你的恐惧。“坐下,坐下,坐下!”他抡圆鞭子,抽了龙脸一鞭。韦赛利昂嘶吼着。 一股突来的热风席卷了他,他听见皮革翅膀拍打,周围扬起漫天灰烬和煤渣,接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吼回荡在焦黑的砖石建筑中。他的朋友在疯狂叫喊。盖里斯一遍又一遍地喊他的名字,大人物则用尽全力咆哮:“背后,背后,你背后!” 昆廷转身,举起左手挡住扑面袭来的、地狱般的炙热熏风。雷哥,他提醒自己,绿色那条是雷哥。 他举起鞭子,却发现鞭子烧着了,手也烧着了。他全身、全身都烧着了。 噢,他心想,随后厉声惨叫。 348.第348章 琼恩 “让他们自生自灭。”赛丽丝王后道。 不出琼恩·雪诺所料,这位王后从不让人失望。但这仍令他备受打击。“陛下,”他顽固地说,“几千人在艰难屯忍饥挨饿。其中很多女人——” “——还有孩子,是的,很可怜。”王后把女儿拽近了一些,亲吻脸颊。没被灰鳞病侵蚀的那边脸,琼恩没放过这细节。“我当然为小家伙们感到遗憾,但不能因此失去理智。我们没有多余的食物,他们又太小,帮不了我夫君打仗。他们最好是在光明中重生。” 换言之,不闻不问。 房间很拥挤。希琳公主站在母亲的座位旁,补丁脸盘腿坐在她脚边。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站在王后身后。亚夏的梅丽珊卓靠近炉火站立,喉头红宝石随呼吸脉动。红袍女也带着随从——侍卫戴冯·席渥斯及两名国王留给她的护卫。赛丽丝王后的护卫沿墙站立,个个都是闪亮的骑士:梅格罗恩爵士、贝内索恩爵士、纳伯特爵士、派崔克爵士、多尔顿爵士和布鲁斯爵士。由于太多嗜血的野人涌入黑城堡,赛丽丝日夜都带着卫队。巨人克星托蒙德听说后报以咆哮:“她怕我们偷她吗?但愿你没告诉她我那话儿有多大,琼恩·雪诺,女人听了会吓软的。我还真想给自己找个长胡子的女人。”说完他放声大笑,笑得前仰后合。 他现在笑不出来了。 琼恩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很抱歉打扰陛下,守夜人自会处理此事。” 王后鼻孔一张。“你还是要去艰难屯,我从你脸上看出来了。我说,让他们自生自灭,你却固执己见,非要坚持疯狂的愚行。” “我只是尽力做出最佳选择。陛下,恕我冒昧,长城是我的,这事我说了算。” “是的。”赛丽丝承认,“但等国王归来,你必须为此,以及其他许多错误决定负责。不过我也看出来了,你是有恃无恐,充耳不闻。随你便吧。” 梅格罗恩爵士开口:“雪诺大人,谁带队?” “您准备自荐,爵士?” “我看起来有那么傻?” 补丁脸跳起来。“我来带队!”铃铛欢快地响起。“我们向海洋,出入碧波浪。海底下,我们骑海马哟,美人鱼吹响海螺,迎接咱到来哟,噢,噢,噢。” 人们哄堂大笑,连赛丽丝王后也露出淡淡的笑容,琼恩却开心不起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打算亲自带队。” “真勇敢,”王后说,“我们同意了。毫无疑问,日后会有吟游诗人为你谱一首感人肺腑的歌,而我们也可以找一位更审慎的总司令。”她抿了口酒,“让我们谈谈其他事宜。亚赛尔,劳烦你带野人王进来。” “是,陛下。”亚赛尔爵士出门,片刻后带着王血格里克回来。“红胡子家族的格里克,”他通报,“野人之王。” 王血格里克个子很高,长腿宽肩。王后给他穿上国王的旧衣服。他经过精心梳洗打扮,身穿绿天鹅绒上衣和貂皮短披风,长长的红发洗得很干净,火红的胡须修剪成形,看起来像个彻头彻尾的南方领主。如果他走进君临的王座厅,没人会眨眼睛,琼恩心想。 “格里克是野人真正和合法的国王,”王后宣布,“他的血脉可一直上溯到伟大的红胡子雷蒙王,而篡夺者曼斯·雷德不过是你的黑衣弟兄和农妇苟合所生。” 不,琼恩本应反驳,格里克出自红胡子雷蒙的弟弟一脉。对自由民来说,那跟出自红胡子雷蒙的马没什么区别。他们什么都不懂,耶哥蕊特,更糟的是,他们不愿学。 “格里克慷慨地同意将长女嫁给我亲爱的亚赛尔,他们将在光之王见证的神圣婚礼上结合,”赛丽丝王后说,“他其他的女儿也将同时结婚——次女嫁给布鲁斯·布克勒爵士,幼女嫁给红池的梅格罗恩爵士。” “爵士们,”琼恩朝提到的几名骑士点头,“恭喜你们订婚。” “海底下,男人娶鱼当老婆哟。”补丁脸跳着小步舞,铃铛叮当作响,“是这样,是这样,是这样。” 赛丽丝王后又喷口鼻息。“四场婚礼和三场一样好安排。为了让那个女人瓦迩安家立命,雪诺大人,我决定把她嫁给我忠诚的好骑士,国王山的派崔克爵士。” “您可曾告知瓦迩,陛下?”琼恩问,“按照自由民的习俗,男人必须去偷女人,以证明自己的力量、狡黠和勇气。求婚者冒着被女方亲戚暴揍一顿的风险,更惨的是,如果失败,女人会看不起男人。” “野蛮的习俗。”亚赛尔·佛罗伦评价。 派崔克爵士只笑笑。“世上没有男人会质疑我的勇气,女人更不例外。” 赛丽丝王后噘起嘴。“雪诺大人,既然瓦迩女士不熟悉我们的习俗,就请把她交给我,我会调教她成为一名配得上夫君的贵族淑女。” 真想全程观摩,那一定很精彩。琼恩好奇,如果王后知道瓦迩对希琳公主的看法,还会不会急于将她嫁给驾前的骑士。“如您所愿,”他说,“但容我——” “够了,我不想再听。你下去吧。” 琼恩·雪诺单膝跪下,低头致敬,转身离开。 他两步作一步,一边下楼一边冲女王的卫兵点头致意。王后在每个楼梯平台都安排了卫兵,以防备嗜血的野人。他走到半路,上面有人叫住他:“琼恩·雪诺。” 琼恩抬头。“梅丽珊卓女士。” “我们得谈谈。” “得吗?”我想不必。“女士,我有职责在身。” “我要说的正和你的职责有关。”她走下来,红袍裙裾拂过楼梯,好似飘浮,“你的冰原狼呢?” “在我房里睡觉。陛下不许白灵在她面前出现,说是怕吓到公主,况且,只要波罗区和他的野猪在,我就不敢放走白灵。”等货车把海豹剥皮人的部落送去灰卫堡,接下来就该送易形者和“破盾者”梭伦去石门寨。目前,波罗区占据了城堡墓园旁一个古墓,似乎宁愿陪伴干尸也不与活人为伍,他的野猪也乐得远离其他动物,专注于在墓穴中刨地。“那玩意大得像头牛,獠牙跟长剑一样。白灵若得自由便会去找它,拼个你死我亡或两败俱伤。” “波罗区无关紧要。这次行动……” “你说点什么的话,王后或会改变主意。” “赛丽丝这次是对的,雪诺大人,让他们自生自灭吧。你救不了他们。你的船——” “还剩六艘,大半都在。” “你的船没了。全军覆灭。一个人都回不来。我在圣火中看见的。” “你的圣火会撒谎。” “我承认,我解读有过偏差,但——” “垂死的马驮着灰衣女孩。黑暗中的匕首。烟与盐之地诞生的预言中的王子。要我说,你的偏差层出不穷,女士。史坦尼斯在哪?叮当衫和矛妇的下落呢?我的小妹呢?” “所有问题终将得到解答。你的答案来自天空,雪诺大人,得到答案再来找我。凛冬将至,我是你唯一的希望。” “愚蠢的希望。”琼恩转身离开。 皮革在校场徘徊。“托雷格回来了,”他看到琼恩立刻报告,“他父亲已在橡木盾安置好部众,今下午将带来八十名勇士。胡子王后怎么说?” “王后陛下不会提供任何帮助。” “忙着拔下巴的毛咧?”皮革啐了一口,“无所谓,托蒙德和我们自己的人就够了。” 或许足够前去。但琼恩·雪诺真正忧心的是回程,届时会被几千名病饿交迫的自由民拖慢脚步。移动速度比结冻的河流还慢。几无还手之力。森林中有死物。水中也有死物。“多少人算够?”他质问皮革,“一百人?两百人?五百人?一千人?”多带人还是少带人?轻骑简从能迅速赶到艰难屯……但光有剑没食物有何用?鼹鼠妈妈的人已开始吃死者。想喂饱他们,必须带上板车和篷车,还要牲畜来拉车——马、牛、狗。这样又谈何迅速通过森林呢?只怕慢如龟爬。“很多事悬而未决。传令,换夜班后,相关人等在盾牌厅集合。托蒙德那时应该到了。托雷格在哪?” “多半在小怪物那儿。听说他喜欢上一个奶娘。” 他喜欢上了瓦迩。姐姐能当王后,她又为何不能?被曼斯打败前,托蒙德曾想自立为塞外之王,高个托雷格或许做着同样的梦。他也比王血格里克强。“算了,”琼恩说,“我晚些时候再找托雷格。”他的视线越过国王塔。长城是一片阴暗的白,上方的天空更白。又要下雪。“祈祷我们不会赶上另一场风暴。” 穆利和跳蚤打着哆嗦在兵器库外站岗。“何不进去避风?”琼恩问。 “里面是不错,大人。”跳蚤福克解释,“但您的狼今天心情不好。” 穆利附和:“他要咬我,真的!” “白灵?”琼恩很震惊。 “是的,除非大人养了其他白狼。我从没见他这样,大人,完全像只野兽啊。” 琼恩溜进门后,亲自证实了这说法。巨大的白色冰原狼不肯安静地躺下。他从兵器库一头跑到另一头,经过冷掉的锻炉又转回来。“放松,白灵。”琼恩安慰道,“停下。坐下。白灵。停下。”他伸手摸狼,狼却毛发直竖,龇牙露齿。一定是因为那只该死的野猪。白灵在这儿也能闻到它的气味。 莫尔蒙的乌鸦也焦躁不安。“雪诺,”鸟儿不停尖叫,“雪诺,雪诺,雪诺。”琼恩赶开它,让纱丁升火,又派他去找波文·马尔锡和奥赛尔·亚威克,“再拿壶温葡萄酒来。” “三个杯子,大人?” “六个。穆利和跳蚤看上去也需要暖暖身子,还有你。” 纱丁离开后,琼恩坐下来再次审视长城以北的地图。去艰难屯最快是沿海岸走……从东海望出发。海边的森林较为稀疏,地势平坦,有一些丘陵和盐沼。秋季风暴吹起,岸边会下雨夹雪、冰雹、冻雨,但不会下雪。巨人们都在东海望,皮革说有些巨人会帮忙。从黑城堡出发难走得多,他们将穿越鬼影森林腹地。长城的积雪都这么深,森林里会有多糟? 马尔锡抽着鼻子进来,亚威克沉着脸。“又一场风暴,”首席工匠宣布,“这天怎么干活?我需要更多人手。” “征用自由民。”琼恩建议。 亚威克摇头。“他们只会帮倒忙,马虎、懒惰又粗心……我不否认他们中有些优秀木匠,但石匠屈指可数,铁匠则几乎等于零。或许可以让他们干苦力,但不听话的苦力有什么用?要想把所有废墟变回堡垒,这任务完不成,大人,我说实话,完不成。” “必须完成,”琼恩说,“否则他们就住废墟。” 司令需要部下直言不讳。马尔锡和亚威克都非谄媚之徒,这很好……但他们的话很少有建设意义。到现在,他几乎不等他们开口就能猜到要说的话。 尤其说到他们深恶痛绝的自由民时……琼恩拿石门寨安置破盾者梭伦,亚威克抱怨那里太独立,如何知晓梭伦在山区做什么下流勾当?他把橡木盾交给巨人克星托蒙德,王后门交给“白面具”莫罗娜,马尔锡指出黑城堡将腹背受敌,野人可轻易切断他们与长城其他地方的联系。至于波罗区,奥赛尔·亚威克声称石门寨北方的森林里野猪众多,天知道易形者会不会组建一支野猪军团? 霜雪山和冰晶门仍无人驻守,琼恩曾征求他们的意见,看看剩下的野人酋长和头目中哪个适合派出去。“我们有波罗吉、商人盖文、大海象……托蒙德说流浪者豪德习惯独来独往,但还有猎人哈雷、英俊哈雷、瞎子朵斯……大老爹尤根也有自己的部众,虽然大多是他的儿孙。他有十八个老婆,半数是掠袭时偷的。这些人……” “都不合适。”波文·马尔锡判定,“我清楚他们的所作所为。应该让他们上绞架,而不是掌管城堡。” “正是。”奥赛尔·亚威克同意,“一堆人渣垃圾有什么好选的?大人,您等于放出一群饿狼,还问我们想让哪匹狼撕开自己的喉咙。” 针对艰难屯,这一幕再度上演。纱丁一边倒酒,琼恩一边向他们讲述与王后的会面经过。马尔锡听得很认真,温酒一口没沾,亚威克则喝了一杯又一杯。但琼恩刚讲完,总务长就道:“王后陛下十分明智。让他们自生自灭。” 琼恩向后一靠。“诸位,这就是你们唯一能给的建议?托蒙德会带八十人出发,我们能派多少人?要不要召集巨人?长车楼的矛妇呢?带上女人,或许能让鼹鼠妈妈的人安心。” “那就派女人去,派巨人去,派吃奶的婴儿去。大人您是不是想听这个?”波文·马尔锡摩挲着头骨桥之战留下的伤疤,“都派去吧。去得越多,吃饭的嘴就越少。” 亚威克的意见相差无几。“艰难屯的野人需要帮助,就让这里的野人去。托蒙德知道怎么到艰难屯,听口气,光凭他那根硕大无朋的老二就能拯救所有人。” 毫无意义,琼恩想,无意义,无结果,无希望。“感谢你们的建议,诸位大人。” 纱丁帮他们披好斗篷,三人一起出去。穿过兵器库时,白灵跑上来嗅闻,尾巴竖起,毛发直立。这就是我的弟兄。守夜人军团需要睿智的伊蒙学士、好学的山姆威尔·塔利、勇敢的断掌科林、坚韧不拔的熊老和富于同情心的唐纳·诺伊。结果却只有这路货色。 外面雪很大。“刮的是南风,”亚威克发现,“风把雪吹到长城上。看到没?” 他说得对。积雪几乎掩埋到之字形楼梯的第一个平台,冰牢和储藏室的木门消失在白墙下。“冰牢里有多少人?”他问波文·马尔锡。 “四个活人。两具尸体。” 两具尸体。琼恩几乎忘了它们。他曾希望从鱼梁木林带回的尸体能提供一些线索,但死者始终岿然不动。“得挖出冰牢。” “我需要十名事务官和十把铁锹。”马尔锡判断。 “让旺旺一起干。” “遵命。” 十名事务官和一名巨人很快完成了清理,门前雪尽后,琼恩仍不满意。“到早上牢房又会被掩埋。转移犯人吧,免得他们被闷死。” “包括卡史塔克,大人?”跳蚤福克问,“不能把他扔在牢里发抖到春天吗?” “如果可以的话。”克雷根·卡史塔克最近习惯了晚上号叫,还把冻结的粪便丢向送饭的人。守卫们十分讨厌他。“把他关进司令塔,地窖应该可以。”熊老原来的住所尽管半塌了,却比冰牢暖和,地下部分也基本完好。 守卫们一进门,克雷根就踹过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擒住他,他甚至咬向守卫。好在寒冷让他虚弱,而琼恩的手下更年轻强壮、更有力气。他们把不断挣扎的他拽出去,拖过齐大腿深的雪,拖向他的新家。 “司令大人要怎么处理尸体?”转移走活人后,马尔锡问。 “不用管。”如果风暴埋葬了他们,再好不过,反正最终也得烧掉。目前他们被铁链锁在牢里,没有复苏迹象,人畜无害。 清扫工作完成后,巨人克星托蒙德正好带着战士们浩浩荡荡地赶到。看上去他只带来五十人,而非托雷格向皮革承诺的八十人,谁叫托蒙德外号“吹牛大王”呢?野人首领满脸通红,大叫要一角杯麦酒和热餐。他的长髯结满冰碴,小胡子上更多。 雷拳已得知王血格里克被授予头衔的事。“野人之王?”托蒙德咆哮,“哈!毛屁股之王还差不多。” “他有王者风范。”琼恩告诉他。 “他有一根能留红毛种的小红棍。拜你们该死的史塔克和醉巨人所赐,红胡子雷蒙和他的儿子们战死在长湖边。除开那个小弟,你知道他为什么叫红鸦吗?”托蒙德露出参差不齐的牙笑道,“他总是第一个飞离战场。后来有首歌唱到这事,歌手决定给‘撒丫子’找个韵词,所以……”他擦擦鼻子,“你家王后的骑士想要他的女孩,我倒是不拦着。” “女孩,”莫尔蒙的乌鸦嚷道,“女孩,女孩。” 托蒙德再次大笑。“这只聪明鸟儿。你舍不得它吗,雪诺?我给了你一个儿子,你至少能把这只该死的鸟送我吧?” “送你是可以,”琼恩说,“但你多半会吃了它。” 托蒙德第三次大笑。“吃了。”乌鸦拍打着黑翅膀,阴沉地叫道:“玉米?玉米?玉米?” “我们得仔细讨论行军路线,”琼恩说,“去盾牌厅之前,我们必须达成共识,同心协力——”他忽然停下,只见穆利怯生生地伸头进门里,苦着脸报告说克莱达斯带来一封信。 “让他把信给你,我稍后读。” “遵命,大人。只是……克莱达斯不大对劲……他看起来不是粉的,而是惨白,如果您明白我的意思……他在发抖。” “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托蒙德嘟囔,“你们下跪之人不常这样说吗?” “我们还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琼恩告诉他,“还有月圆之时不要和多恩人喝酒。这样的话很多。” 穆利也插了一句:“我姥姥常说:锦上添花不足道,雪中送炭见真情。” “我想此刻的至理名言够多了,”琼恩·雪诺说,“请带克莱达斯进来。” 穆利没说错,老事务官抖个不停,脸色和外面的雪一样白。“我是个老傻瓜,司令大人,但……这封信吓住我了。您看……” 野种。卷轴外只写了一个词。不是雪诺大人,不是琼恩·雪诺,也不是总司令。野种。信用一块粉色硬蜡封住。“立刻送来,你完全履行了职责。”琼恩安抚道。你完全有理由害怕。他捻碎封蜡,展开羊皮纸,读信: 你支持的伪王已死,野种。他和他的军队在为时七天的战斗中被我粉碎。告诉他的红婊子,我拿到了他的魔剑。 伪王的朋友们也都死了,人头就挂在临冬城城墙上。来看看它们,野种。伪王和你都撒谎,你们宣称烧死了塞外之王,却悄悄派他来临冬城偷走我的新娘。 我要我的新娘。你可以来领回曼斯·雷德。我把他装在笼子里,给全北境看,让他们知道你撒谎。笼子很冷,但我给他缝了件暖和的斗篷,用那六个跟他到临冬城的婊子的皮。 我要我的新娘。我要伪王的王后。我要他女儿和他的红女巫。我要野人公主。 我要小王子,那个野人婴儿。我要我的臭佬。交出他们,野种,我便不找你或黑乌鸦们的麻烦。如若不肯,我会掏出你那颗野种的心,吃掉。 拉姆斯·波顿, 血统纯正的临冬城伯爵。 “雪诺?”巨人克星托蒙德说,“你看起来活像信里滚出了你爹血淋淋的人头。” 琼恩·雪诺没有马上作答。“穆利,送克莱达斯回房。天黑了,路不好走,纱丁,跟他们一起去。”他把信递给巨人克星托蒙德,“给,自己看。” 野人将信将疑地看了一眼,然后递回。“说起来有点难为情……但比起教纸片儿讲话,雷拳托蒙德有更重要的事要忙。反正他们没啥好事,对吧?” “通常没有。”琼恩·雪诺赞成。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或许古老的谚语中有他忽视的智慧。“信是拉姆斯·雪诺写的,我读给你听。” 读完之后,托蒙德吹个口哨。“哈!真混账,毫无疑问。但曼斯是怎么回事?他把曼斯关在笼子里?怎么搞的?不是众目睽睽之下被你的红女巫烧死了吗?” 她烧死的是叮当衫,琼恩差点说出口,那种巫术,她叫它魅惑术。“梅丽珊卓……”你的答案来自天空。他放下信。“穿越风暴的乌鸦,她预见了这件事。”得到答案再来找我。 “或许这剥皮佬胡说八道。”托蒙德抓着胡子,“给我一支上好的鹅毛笔和一瓶学士墨汁,我会把我的老二形容得跟胳膊一般粗,吹牛都不打草稿。” “他拿到了光明使者。他提到临冬城上的人头。他知道矛妇的人数。”他知道曼斯·雷德。“不,信里有真话。” “我没说你错。怎么办呢,乌鸦?” 琼恩握剑的手开开合合。守夜人是不偏不倚的。他捏紧拳头又松开。你的念头就是叛国。他想到雪花在发际溶解的罗柏。杀死心中的男孩,承担男人的责任。他想到像猴子一样敏捷地攀爬塔楼高墙的布兰。他想到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瑞肯。他想到一边抚摸淑女的毛、一边低声哼唱的珊莎。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他想到头发乱得像鸟巢的艾莉亚。我给他缝了件暖和的斗篷,用那六个跟他到临冬城的婊子的皮……我要我的新娘……我要我的新娘……我要我的新娘…… “我认为我们最好改变计划。”琼恩·雪诺说。 他们讨论了近两小时。 马儿和罗里已替下福克和穆利在兵器库门口站岗。“跟我走。”出门时琼恩吩咐两人。白灵也想小跑着跟上,但琼恩抓住他后颈的毛,把他拽回屋里。波罗区可能也在盾牌厅,他现在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他的狼和易形者的野猪打起来。 盾牌厅属于黑城堡较古老的部分,乃是黑石砌成的通风的长餐厅,几世纪的炊烟已将橡木梁柱熏黑。当初守夜人军容壮盛,长厅墙壁挂满了一列列色彩鲜明的木盾。遵照延续至今的传统,一名骑士披上黑衣时,他必须抛弃从前的纹章,拿起属于黑衣弟兄的黑色盾牌。被抛弃的盾牌就挂在盾牌厅。 那数百面盾牌代表了数百名骑士。猎鹰和老鹰,龙与狮鹫,太阳和雄鹿,狼与长翼龙,狮身蝎尾兽,公牛,树和花,竖琴,长矛,螃蟹与海怪,红狮子、金狮子和分格狮子,猫头鹰,羔羊,少女与人鱼,公马,星星,桶跟扣子,剥皮人、吊死鬼和燃烧的人,斧头,长剑,乌龟,独角兽,熊,羽毛,蜘蛛、毒蛇与蝎子,外加其他上百种纹章盾牌装饰着盾牌厅的墙壁,色彩斑斓,世间任何彩虹都难以企及。 每当骑士死去,他的盾牌会被摘下来,随主人殉葬或火化。日久年深,披上黑衣的骑士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黑城堡的骑士少得没法再单独用餐。于是盾牌厅被废弃了,最近一百年甚少启用。如今从餐厅的角度看,它乏善可陈——又黑又脏又透风,冬季不保温,地窖里都是老鼠,粗大的梁柱基本上被虫子蛀烂,还密布蛛网。 但它能容纳两百人,挤一挤可装三百人。琼恩和托蒙德进门时,长厅一阵喧哗,犹如蜂巢中躁动的群蜂。厅内野人大概是乌鸦的五倍。黑衣人寥寥可数,墙上盾牌也只剩不到一打,而且个个是灰暗褪色布满裂纹的可怜模样。好在墙上烛台纷纷插上新火炬,凳子和桌子也按琼恩的命令搬了些来。伊蒙学士曾告诫他,坐下容易听话,站着喜欢吵架。 大厅前方有个歪歪扭扭的讲台,琼恩在托蒙德陪同下站上去,举起双手示意安静。喧哗声却更大。于是托蒙德举起战号,凑到唇边吹了一声。号声充斥整座大厅,回荡在头顶梁柱间。大家终于闭嘴。 “我召集你们,是为了讨论如何解救艰难屯。”琼恩·雪诺开口,“几千自由民滞留该地,饥肠辘辘,走投无路,我们还收到报告说森林中有死物。”他看到马尔锡和亚威克在他左边。奥赛尔周围都是工匠,波文身边跟着麻杆维克、左手卢和烂泥地的阿尔夫。破盾者梭伦双手抱胸坐在他右边。再后面一些,琼恩看到商人盖文正和英俊哈雷交头接耳,大老爹尤根坐在老婆们当中,流浪者豪德独自一人。波罗区靠在墙边的黑暗角落里,谢天谢地,他似乎没带野猪。“我派去接应鼹鼠妈妈一干人的船队在风暴中损失惨重。如今我们必须通过陆路提供支援,否则他们只能自生自灭。”赛丽丝王后的骑士只来了两名——纳伯特爵士和贝内索恩爵士站在大厅末端的门边——其他后党人士显然集体缺席。“我本希望亲自带队,尽可能地挽救自由民。”黑暗中一抹红色吸引了琼恩。梅丽珊卓女士也来了。“但恐怕我现在分身乏术。这支队伍改由你们熟悉的巨人克星托蒙德领导,我承诺,他需要多少人我就给他多少人。” “你要去哪儿啊,乌鸦?”波罗区雷鸣般地问道,“和你的白狗一起躲在黑城堡吗?” “不。我去南方。”琼恩当众宣读了拉姆斯·雪诺的信。 盾牌厅沸腾了。 所有人同时大叫。他们跳起来,挥舞拳头。坐下的作用到此为止。长剑破空,斧头敲着盾牌。琼恩·雪诺看向托蒙德。巨人克星再次吹响号角,这次有之前的两倍响、拖了两倍长。 “守夜人不参与七大王国的纷争。”稍微安静后,琼恩提醒大家,“我们不会反对波顿家的私生子,不会给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报仇,或庇护他的遗孀和女儿。这个用女人的皮做斗篷的东西发誓要掏出我的心,我打算给他个回应……但我不会要求我的兄弟们违背誓言。” “守夜人去艰难屯,我一个人去临冬城,除非……”琼恩顿了顿,“……在场哪位愿与我同行?” 长厅内响起他期望中震耳欲聋的吼声,甚至震掉了两面旧盾牌。破盾者梭伦率先起立,流浪者也站起来。接着是高个托雷格,波罗吉,猎人哈雷和英俊哈雷同时起立,还有大老爹尤根,瞎子朵斯,甚至大海象。我也有自己的剑,琼恩·雪诺心想,我们这就去找你,野种。 他看到亚威克和马尔锡偷偷溜走,还带走了他们的人。没关系。他现在不需要他们了,也不想要他们。没人能说我强迫弟兄们背誓——如果这算是背誓,就让我独自承担罪行。托蒙德使劲拍着他的背,笑得合不拢嘴。“说得好哇,乌鸦,现在拿出蜜酒来!让他们成为你的人,痛饮一番事儿就成了!我们将组成你的野人军团,小子,哈!” “我会叫来麦酒。”琼恩心烦意乱地说。他发现梅丽珊卓也走了,还有王后的骑士。我该先觐见赛丽丝,让她知道夫君的不幸。“抱歉,只能留你陪他们喝酒。” “哈!这是我的强项!乌鸦,忙你的去吧!” 琼恩离开盾牌厅,马儿和罗里跟上。跟王后说完,我还要跟梅丽珊卓谈谈,他心想,她能看到风暴中的乌鸦,想必能为我找到拉姆斯·波顿。这时,他听见了尖叫……接着是让长城颤抖的咆哮。“哈丁塔传来的,大人。”马儿报告,他下面的话被又一阵尖叫打断。 瓦迩,这是琼恩的第一个想法。但那并非女人的尖叫。那是男人痛苦的惨嚎。他跑起来,马儿和罗里紧随。“尸鬼?”罗里问。琼恩不清楚。难道尸体终于挣脱了铁链? 到达哈丁塔时,尖叫已停,但温旺·威格·温旺·铎迩·温旺还在咆哮。巨人握着一只血淋淋的脚,摇晃尸体,就像艾莉亚小时候摇晃她的布娃娃,每回被强迫吃蔬菜她都把娃娃晃得像流星锤。但艾莉亚从不会扯碎娃娃。死者持剑的手被扯飞到几码外,染红了下面的雪。 “放开他。”琼恩大叫,“旺旺。放开他。” 旺旺要么没听到,要么没听懂。巨人自己也在流血,肚皮和胳膊上有好几道剑伤。他愤怒地拎起死骑士往塔楼的灰石墙上砸,一次一次又一次,直到男人血淋淋的头烂成夏天的甜瓜。骑士的披风被冷风吹得呼呼响,能看出是白羊毛织成,镶着银边,饰以蓝色星辰。鲜血和骨头四处飞溅。 人们从周围的堡垒和塔楼不断涌来。北方人、自由民、后党人士……“排成队,”琼恩命令守夜人,“拦住他们。所有人都拦回去,尤其是后党。”死者是国王山的派崔克爵士,他大半个头都没了,但他的纹章跟他的脸一样醒目。琼恩不想刺激梅格罗恩爵士、布鲁斯爵士或王后的其他骑士上去为他复仇。 温旺·威格·温旺·铎迩·温旺再次咆哮,他把派崔克爵士另一条胳膊也扯了下来。手臂跟肩膀分家,扯出一片鲜红血雾。就像孩子扯下雏菊的花瓣,琼恩心想。“皮革,跟他讲道理,让他冷静。古语,他懂古语。其他人都往后退。收起兵器,这会吓到他。”他们没注意到巨人也被砍伤了吗?琼恩必须当机立断,否则会有更多人死。他们不晓得旺旺有多大力气。号角,我需要号角。他瞥见钢铁的寒光,转过头去。“放下武器!”他尖叫,“维克,把匕首……” ……放下,他本想说。但麻杆维克的匕首直奔他咽喉而来,他的话卡住了。琼恩及时扭动脖子,这一刀只擦破皮肤。他想杀我。他用手按住脖子上的伤口,鲜血从指间汩汩流出。“为什么?” “为了守夜人。”维克再次袭来。这回琼恩抓住他手腕,把手臂扭到背后,匕首掉在地上。瘦长的事务官向后退去,抬起双手,似乎在说:不是我,不是我。人们在尖叫。琼恩摸向长爪,但手指僵硬笨拙,不知为何,他就是拔不出剑。 波文·马尔锡站到他面前,泪水流下脸庞。“为了守夜人。”他深深地刺进琼恩的肚腹,手拿开时,匕首留在里面。 琼恩双膝跪倒,摸到匕首柄,拔了出来。伤口在夜晚的寒气中冒烟。“白灵。”他轻声呼唤。疼痛席卷而来。用剑的尖端去刺敌人。第三刀刺在肩胛骨,他闷哼一声,扑倒在皑皑白雪中。 他没感觉到第四刀。 只有冷…… 349.第349章 女王之手 多恩王子苟延残喘了三天。 在这个阴冷暗淡的黎明,他终于呼出最后一口气,冷雨唏嘘着从黑暗的天幕坠落,将古城的砖石街道化作洪流。熊熊大火被滂沱雨水浇灭,但缕缕烟尘仍从哈扎卡金字塔的闷燃废墟中冒出。雷哥在黑色的大雅赫赞金字塔内筑了巢——那座金字塔看起来活像个挂满耀眼的橙色珠宝的胖女人。 诸神没有全然漠视,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看着远处的余烬心想,若非这场雨,整个弥林都已葬身火海。 他没看到龙的踪迹,也不想看到。龙不喜欢雨。一根细红线标记了东方地平线,朝阳即将升起,赛尔弥觉得它像伤口涌出的血。一般而言,无论伤口多深,鲜血也会先于疼痛出现。 他站在大金字塔顶端的矮墙边,照例巡视天空。黎明到来时,他期冀他的女王能一同回来。她不会抛弃我们,她不会离开她的子民,他告诉自己,一边倾听着女王寝宫里王子濒死的呻吟。 巴利斯坦爵士转身回房,雨水沿着白披风流淌,靴子在地板和地毯上留下一串水印。按他要求,昆廷·马泰尔被安置在女王的床上。他是骑士,也是多恩王子,让他死在他穿越半个世界来寻觅的床上,或许是唯一能给他的慈悲。床榻算是毁了——床单、被子、枕头、床垫,所有东西都散发出血和烟的臭气,但巴利斯坦爵士认为丹妮莉丝会原谅的。 弥桑黛守在床边。她夜以继日地陪伴王子,满足他能表达的一切需求,在他清醒时喂他水和罂粟花奶,倾听他嘴里时而冒出的含混字眼,并在他安静时为他读书,累了就睡在旁边的椅子里。巴利斯坦爵士曾要女王的侍酒们来帮忙,但他们中最胆大的也不敢面对全身烧焦的人。蓝圣女没来过,尽管他派人召唤了四次,或许她们都被苍白母马带走了吧。 瘦小的纳斯文书抬头看了他一眼。“尊敬的爵士,王子已超脱痛苦,多恩诸神带他回家了。瞧,他在微笑。” 你怎么瞧出来的?他嘴唇都没了。或许魔龙把他吞下肚更慈悲、更痛快,而这……火刑是最可怕的死法,难怪地狱的一半是火焰。“盖好他。” 弥桑黛把被单盖过王子的脸。“怎么处理遗体呢,爵士?他离家太远了。” “我会确保他返回多恩。”但怎么回?烧成灰吗?那需要更多火焰,巴利斯坦爵士无法承受。必须把血肉和骨头分离,用甲虫,而非火焰。家乡的静默姐妹精于此道,但这是奴隶湾,最近的静默姐妹也有万里之遥。“你去睡会儿吧,孩子,回自己床上。” “恕小人冒昧,爵士先生,您也该休息。您几乎没安稳地睡过一晚觉。” 我很多年没睡过安稳觉了,孩子,自三叉戟河以来。派席尔国师告诉他,老人没有年轻人嗜睡,但不止如此。他活到这把年纪厌恶合上眼,生怕再也无法醒来。其他人或许寄望于睡梦中安详去世,但那并非御林铁卫骑士的死法。 “长夜漫漫,”他对弥桑黛说,“事务繁杂,无论在这里还是七大王国。但你尽力了,孩子,去休息吧。”诸神慈悲,但愿你不会梦到龙。 女孩离开后,老骑士掀起被单,看了昆廷·马泰尔的脸——或者说脸的残余——最后一眼。王子的肉几乎都被烧焦,已到能看到下面的头骨,眼睛只余两团浓汁。他本该留在多恩,本该继续当青蛙,并非所有人都能参与魔龙的狂舞。他再次盖好男孩,不知是否有人收殓他的女王,还是任由她暴尸在多斯拉克海高高的草丛中,无人哀悼,茫然地凝视天空,直到成为骨架。 “不,”他高叫,“丹妮莉丝没死。她骑着龙,我亲眼所见!”同样的话他重复了上百遍……但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难以置信。我亲眼所见,她头发着火,整个身体都在燃烧……就算我没看见她摔下来,也有几百个人赌咒发誓看见了。 白昼悄然而至,雨还在下,东方天际透出含糊的亮光。阳光刺透云层时,圆颅大人赶到,斯卡拉茨依旧穿着那身百褶黑战裙、护胫甲和宽阔的胸甲,腋下夹着的青铜面具倒是崭新——吐舌的狼。“看来,”他一边施礼一边问,“白痴死了?” “昆廷王子没能挺到曙光到来。”赛尔弥并不奇怪斯卡拉茨知道,消息在金字塔里传得很快,“召集议会了?” “他们等着女王之手主持。” 我不是女王之手,他心中的一部分想说明白,我只是个骑士,女王的护卫。我不想发号施令。然而女王失踪,国王被囚,必须有人主持大局,巴利斯坦爵士又信不过圆颅大人。“有绿圣女的消息么?” “她还没回城。”斯卡拉茨反对派遣女祭司,格拉茨旦·卡拉勒本人也不想接受这任务。她说她愿意为和平努力,但显然西茨达拉·佐·洛拉克更适合跟贤主大人们打交道。巴利斯坦爵士寸步不让,最终绿圣女低下头,承诺尽力而为。 “城里状况如何?”赛尔弥又问圆颅大人。 “按你的命令,城门都关闭上闩。我们正搜查城中逗留的佣兵和渊凯人,一旦发现便予以逮捕或驱逐,但无疑大部分人已转入地下,就藏在那些金字塔里。无垢者把守着城墙和塔楼,时刻准备迎敌。两百名身披托卡长袍的贵族冒雨聚集在广场,号叫着宣讲,要求释放西茨达拉,处死我,还要你屠龙——有人跟他们说骑士擅长这个。哈扎卡金字塔的尸体清理还在继续,雅赫赞和乌尔兹的伟主大人则把金字塔让给龙了。” 这些巴利斯坦爵士都知道。“发生多少起谋杀?”他满心恐惧地问。 “死了二十九人。” “二十九人?”这比预计糟得多。鹰身女妖之子于两天前恢复了暗战。第一晚谋杀三人,第二晚九人,现在一夜之间,九人变成二十九人…… “中午之前统计就会超过三十人。你脸色怎么这么糟,老头?你还期待什么呐?鹰身女妖想救出西茨达拉,这才派遣手握凶器的孩子重返街道。死者和以前一样都是自由民或圆颅党,还有一个人属于我的兽面军。鹰身女妖的记号留在尸体旁,画在铺路石或墙上。他们还刻下一些话:‘龙必死’、‘英雄哈格兹’,被雨水冲掉前,甚至有‘丹妮莉丝去死’这样的口号。” “血税……” “没错,每座金字塔征收两千九百枚金币。”斯卡拉茨抱怨,“会收上来的……但这点损失不足以让鹰身女妖住手。血债只能血偿。” “又来了。”又是质子。只要我松口,他会把他们全杀光。“我听你重复几百遍了。我说不行。” “女王之手,”斯卡拉茨厌恶地咕哝道,“老女人的手才对,虚弱又爬满皱纹。真希望丹妮莉丝赶紧回来。”他戴上狼头面具。“你的议会等得不耐烦了。” “那是女王的议会,不是我的。”赛尔弥脱下潮湿的披风,换了件干的,扣好剑带,跟圆颅大人一起下台阶。 今晨石柱大厅里没有请愿者。巴利斯坦爵士接受了女王之手的职位,却不打算在女王缺席期间擅自主持朝会,更不想让斯卡拉茨·莫·坎塔克主持。西茨达拉那两张奇形怪状的龙椅,他命人移走,但也没摆回女王钟爱的放满靠枕的朴素长椅,取而代之的是大厅中央的巨型圆桌,周围摆满高背椅,以便大家坐下平等交流。 巴利斯坦爵士和圆颅大人斯卡拉茨并肩走下大理石台阶,人们纷纷起立。龙之母仆从的弥桑洛和自由兄弟会的疤背西蒙都在场;坚盾军选出新团长,一位叫塔尔·塔科的黑皮肤夏日群岛人,他们的老团长莫罗诺·已欧斯·杜博已被苍白母马带走;灰虫子代表无垢者出席,他带了三名头戴青铜尖刺盔的太监军士;暴鸦团派出两位老佣兵——弓箭手乔金和伤疤累累、面色阴郁、只知外号叫“鳏夫”的斧兵——达里奥·纳哈里斯不在时他俩分享指挥权;女王卡拉萨的大部分人随乔戈和拉卡洛去多斯拉克海找女王了,斜眼、罗圈腿的“贾卡朗”罗莫代表剩下的骑手出席。 巴利斯坦爵士对面,坐着四名西茨达拉国王的前护卫,都是竞技场斗技士:巨人格鲁尔、碎骨者贝拉科沃、恶鬼卡莫罗恩和斑猫。赛尔弥不顾圆颅大人斯卡拉茨的反对,坚持让他们出席。他们曾助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拿下城市,不该被抛弃。他们或许是嗜血的野兽和杀手,却以自己的方式忠诚不渝……对西茨达拉国王,没错,但也对女王。 最后,壮汉贝沃斯拖着步子走进大厅。 太监满脸死气,死神几乎吻过他的双唇。他变了,似乎瘦下两石,暗棕色皮肤曾紧绷在他厚实的胸膛和肚皮上,上面有纵横交错的一百道褪色伤疤;现在却层层叠叠,松弛下垂,摇摇晃晃,他好似披了件大出三倍的长袍。他步履维艰,带有一点迟疑。 即便如此,他的出现也让老骑士由衷地欣喜。巴利斯坦爵士曾和壮汉贝沃斯一道横渡汪洋,同生共死,彼此是过命的交情。“贝沃斯,很高兴你加入我们。” “白胡子。”贝沃斯笑了,“洋葱和肝脏在哪儿?壮汉贝沃斯没以前壮了,他必须吃东西,重新强壮起来。他们把壮汉贝沃斯搞病了。某人必须死。” 某人会死。很多人会死。“坐,老朋友。”贝沃斯坐下,双手抱胸,巴利斯坦爵士续道,“昆廷·马泰尔已于今晨离世,就在黎明之前。” 鳏夫笑道:“这个驯龙者。” “我说他是个蠢货。”疤背西蒙说。 不,他只是个孩子。巴利斯坦爵士没忘记自己年轻时干的蠢事。“死者为大,王子已为其行为付出了高昂代价。” “剩下的多恩人呢?”塔尔·塔科问。 “还被关押着。”多恩人没有反抗。兽面军找到他们时,阿奇巴德·伊伦伍德怀抱着烧焦冒烟的王子,烧伤的双手证明他曾竭力扑灭吞噬昆廷·马泰尔的龙焰。盖里斯·丁瓦特手持长剑站在他们身边,但当蝗虫们出现,他立刻扔掉武器。“关在一起。” “最好吊死在一起。”疤背西蒙建议,“他们把两条龙放进城。” “打开竞技场,给他们武器。”斑猫提出,“我很乐意在全体弥林人的欢呼中结果他们。” “我不会打开竞技场。”赛尔弥坚决地说,“鲜血和吵闹会引来魔龙。” “也许三条龙都会来?”弥桑洛不肯放弃,“黑野兽来过一次,为何不能来第二次?这次也许会带回女王。” 或者独自返回。巴利斯坦爵士毫不怀疑,倘若卓耿返回弥林而丹妮莉丝没在他背上,城市必将陷入血与火之中,在座的人将反目成仇。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也许只是个年轻女子,却也是维系所有人的纽带。 “等时机成熟,陛下自会回来。”巴利斯坦爵士说,“我们把一千只绵羊赶进达兹纳克竞技场,在格剌兹竞技场放满阉牛,黄金竞技场中则全是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为竞技搜集的野兽。”目前看来,两条龙偏爱绵羊肉,饿了就去达兹纳克竞技场。巴利斯坦爵士迄今还没听说哪条龙吃人,不论城内还是城外。英雄哈格兹之后,龙口下唯一的受害者是一批愚蠢地阻止雷哥在哈扎卡金字塔筑巢的奴隶主。“我还有要事相商。我已差绿圣女去渊凯军营安排释放人质,预计午前可带回答复。” “带回一堆废话。”鳏夫回答,“暴鸦团了解渊凯人,他们的舌头像蠕虫,说话似是而非。绿圣女会带回虫子的废话,带不回团长。” “首相大人应该记得,贤主手里还有小人们的英雄。”灰虫子说,“以及马王乔戈,女王的血盟卫。” “他是她血之血,”多斯拉克人罗莫附和,“必须释放他,这关乎卡拉萨的荣誉。” “他会被释放。”巴利斯坦爵士道,“请大家敬候佳音,等待绿圣女——” 圆颅大人斯卡拉茨一拳砸在桌上。“绿圣女将一事无成!我们坐在这儿空谈,她却跟渊凯人眉来眼去。你说,‘安排释放人质’?什么安排?怎样安排?” “赎金,”巴利斯坦爵士解释,“和人质等重的黄金。” “贤主大人不要我们的黄金,爵士先生,”弥桑洛说,“他们比任何维斯特洛领主都有钱。” “但他们的佣兵会垂涎三尺,人质算什么?渊凯人拒绝的话,佣兵和雇主之间会产生嫌隙。”希望如此。这是弥桑黛献的策,他自己绝对想不出。在君临,贿赂都由小指头安排,瓦里斯大人负责分化离间,他自己的职责干净得多。尽管才十一岁,弥桑黛却比桌边一半的人聪明,且比他们都有远见。“我指示绿圣女在渊凯军指挥者齐集时才公布条件。” “他们依旧会拒绝。”疤背西蒙认定,“他们会咬定要我们屠龙及复辟国王。” “我向诸神祈祷你是错的。”恐怕你是对的。 “你的诸神远在他乡,祖父爵士,”鳏夫道,“我不认为他们能听到你的祈祷。等渊凯人把那老太婆送回来朝你脸上吐痰,你怎么说?” “血与火。”巴利斯坦·赛尔弥很轻、很轻地说。 接下来是漫长的冷场。壮汉贝沃斯突然拍起肚皮,“比洋葱和肝脏还给力啊。”圆颅大人斯卡拉茨则透过狼眼盯着爵士,“你要打破西茨达拉国王的和平协议,老头?” “我要把它撕个粉碎。”曾几何时,一位王子冠以他无畏的巴利斯坦之名,当年的某些情怀仍藏在心中,“我们在曾竖立鹰身女妖雕像的金字塔顶建了座烽火台,堆满淋了油的干柴,用东西掩盖着以防雨水。必要时——我祈祷事情不会演变至此——以烽火为号,倾巢出动,突袭敌军,每个人都要参与。从现在起,诸位需枕戈待旦,此次行动不成功、便成仁。”他举手向侍从示意。“我备下几份地图,绘制了敌军兵力部署,营地、包围圈和投石机的所在。击破奴隶主后,佣兵自会叛服。有什么担忧和疑问现在就提,会议结束后,大家必须团结一心,全力以赴!” “那最好先送些吃喝,”疤背西蒙提出,“这肯定要花点儿时间。” 结果讨论占用了整个上午和大半个下午。队长和指挥官们就着地图争吵,活像为几篓螃蟹闹翻天的渔妇:该从哪里进攻;怎样分配有限的弓箭手;是用大象突击渊凯人的防线,还是将其留作后备;谁能获得前锋的荣耀;骑兵部署在两翼还是作为前锋最好。 巴利斯坦爵士让每个人畅所欲言。塔尔·塔科认为突破包围圈后应趁势直取渊凯,黄砖之城必定空虚,届时渊凯人只能回师救援;斑猫提议向敌人挑战,让他们选一名战士与他决斗——壮汉贝沃斯赞成这主意,但坚持应由他来应战,而非斑猫;恶鬼卡莫罗恩有一计,征用绑在斯卡札丹河边的船,将三百斗技士悄悄运到渊凯大军后方。大家都同意无垢者是本方王牌,但如何使用却不能达成共识。鳏夫希望太监们如一记铁拳直捣渊凯营地中心;弥桑洛认为无垢者应放在战线两翼,以挫败敌人迂回的企图;疤背西蒙设想把无垢者一分为三,各支援一个自由民军团。他宣称自由兄弟会的成员十分勇敢,也不缺斗志,但大多没打过仗,若在没有无垢者支援的情况下面对经验丰富的佣兵,恐怕会丧失纪律。至于灰虫子,他只说无垢者会服从,不管命令是什么。 经过反复、激烈的争论,并做出决定后,疤背西蒙提出最后一个问题:“我还是渊凯奴隶时,曾帮我的主人和自由佣兵团讨价还价,并负责支付报酬。我了解佣兵的胃口,显然渊凯给的钱绝不够让佣兵去面对龙焰。我想问的是……如果协议破裂,战斗打响,龙怎么办?他们会参战吗?” 他们会来参战,巴利斯坦爵士想说,战斗的声音会吸引他们,那些尖叫和呼号,还有鲜血的气息,会把他们引上战场,好比达兹纳克竞技场的惨叫将卓耿吸引到猩红沙地上。但他们可会区分敌友?反正他觉得不会。因此他只说:“龙有自己的行事方式。如果他们来参战,挥挥翅膀就能吓破奴隶主的胆,让他们抱头鼠窜。”他感谢所有人后,宣布散会。 灰虫子最后离开。“小人时刻准备在烽火燃起后投入战斗。但首相大人应该知道,进攻一旦开始,渊凯人就会屠杀人质。” “我会竭尽所能地营救,我的朋友。我自有……打算。现在请原谅,我得把王子的死讯转告多恩人。” 灰虫子低头。“小人遵命。” 巴利斯坦爵士带了两名新晋骑士下地牢。众所周知,悲伤和内疚会把人逼疯,而阿奇巴德·伊伦伍德和盖里斯·丁瓦特跟他们王子朋友的结局脱不了干系。来到牢房前,他让小图和红羊在外等,自己一个人进去,告诉他们王子的痛苦已经结束。 高大秃顶的阿奇巴德爵士什么也没说,他坐在小床边缘,盯着亚麻布包扎的双手。盖里斯爵士猛捶墙壁:“我告诉他这是愚行。我恳求他回家。你的婊子女王根本不喜欢他,这是明摆着的事。他横穿世界来献上爱意与忠诚,她却嘲笑他的长相!” “她从不嘲笑谁。”赛尔弥说,“了解她的话,你会明白的。” “她鄙视他。他献出一片真心,她却不以为然地扔还给他,然后跑去干她的佣兵。” “最好管住你的舌头,爵士。”巴利斯坦爵士不喜欢盖里斯·丁瓦特,也不会任其诋毁丹妮莉丝,“昆廷王子的死是自作自受,当然,还是你们的错。” “我们的错?我们做错了什么,爵士?的确,昆廷是我们的朋友,可能你觉得他有点傻,但哪个梦想者不是傻瓜?最要紧的是,他是我们的王子,我们必须服从他。” 这点巴利斯坦·赛尔弥无可辩驳,他也把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都花在为醉鬼和疯子服务上了。“他来得太晚。” “他献出一片真心。”盖里斯爵士重复。 “她需要剑,不是心。” “他本可献上多恩的长矛。” “他本可。”没人比巴利斯坦·赛尔弥更希望丹妮莉丝青睐多恩王子,“但他来得太晚,而这次愚行……买通佣兵,放出两条未经驯服的龙……这太疯狂,不,这不只是疯狂,更是赤裸裸的背叛。” “他的所作所为只为了赢得丹妮莉丝女王的爱,”盖里斯·丁瓦特强调,“只为了证明自己配得上她。” 老骑士听够了。“昆廷王子的所作所为是为了多恩。你当我老糊涂吗?我毕生都站在国王、王后和王子们身边。阳戟城意图起兵对抗铁王座!不,不用费心否认,道朗·马泰尔不打无把握之仗。是责任把昆廷王子带到了这儿。责任、荣誉和建功立业的渴望……绝不是爱。昆廷来此是为了龙,不是为了丹妮莉丝。” “你不了解他,爵士。他——” “他死了,小丁,”伊伦伍德站起来,“说一千道一万也无法挽回,跟克莱图斯和小威一样。所以在我把拳头塞进你那张破嘴之前,住口吧。”大个子骑士转向赛尔弥。“你打算怎么处置我们?” “圆颅大人斯卡拉茨想绞死你们。你们杀了四个他的人,四个女王的人。其中两个是从阿斯塔波就跟随陛下的自由民。” 伊伦伍德似乎并不吃惊。“嗯,兽面军。我只杀了一个,戴蛇蜥面具的。佣兵干掉了其余的。但这没什么差别,我知道。” “我们是为了保护昆廷。”丁瓦特辩解,“我们——” “安静,小丁,他都知道。”大个子骑士又转向巴利斯坦爵士,“你想绞死我们,就不会来多费口舌了。你不想杀我们,对么?” “对。”这人不像外表那般驽钝。“你们活着比死了有用。为我效力,之后我会找艘船送你们回多恩,并让你们把昆廷王子的遗骨带给他父亲。” 阿奇巴德一脸苦相。“又是船?不过的确得有人带小昆回家。你要我们做什么,爵士?” “我要你们的剑。” “你有上万把剑。” “女王的自由民没上过战场,佣兵我信不过,无垢者虽勇敢……但不是战士,不是骑士。”他顿了顿,“讲讲看,若你们抓住龙,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多恩人交换个眼神,丁瓦特说:“昆廷告诉褴衣亲王他能控制龙。他说他血液里有力量,他有坦格利安的血脉。” “真龙血脉。” “没错。佣兵答应帮我们锁住龙,运到码头。” “褴衣亲王备了一艘船,”伊伦伍德道,“一艘大船,以备我们能抓住两条龙。小昆打算骑一条龙。”他看着绷带包扎的手,“我们一进去就发现计划行不通。龙太暴躁,铁链……到处是碎铁链,那么大的铁链,跟你脑袋一般大的铁链撒落在焦骨碎骨中。至于小昆,七神可怜他,他像要尿裤子了。卡戈和梅里丝不瞎,他们也看出来了。随后一个十字弓手放箭,或许他们一开始就想杀龙,只是利用我们罢了。你永远不知道褴衣亲王的真实想法。无论如何,射龙太不聪明,那支箭矢把龙激怒了,而他们本就情绪不佳。然后……然后事情彻底失控。” “风吹团四散逃走。”盖里斯爵士描述,“小昆惨叫连连,全身浴火,他们却跑个精光。卡戈、美女梅里丝,除开死了的那个,统统脚底抹油。” “噢,你还盼他们怎样,小丁?狗改不了吃屎,猫免不了偷腥,佣兵会在最需要的时候开溜。有啥好抱怨的,那是本性。” “他说的没错。”巴利斯坦爵士道,“昆廷王子对褴衣亲王许下什么回报?” 没人回答。盖里斯爵士看着阿奇巴德爵士,阿奇巴德爵士看着他的双手、地板和房门。 “潘托斯,”巴利斯坦爵士说,“他许下潘托斯。坦白吧,你们的话帮不到也害不了昆廷王子了。” “没错,”阿奇巴德爵士不情不愿地说,“是潘托斯。他们在纸上签了协议,两人都签了。” 这是个机会。“地牢里还有风吹团的人,那些伪装的逃兵。” “我记得他们,”伊伦伍德说,“亨格福德、稻草这帮家伙。其中有些以佣兵的标准还不错,至于其他的嘛,怕死怕得要命。他们怎么了?” “我打算把他们送回给褴衣亲王,你们也同去。混在佣兵中,渊凯营地里没人会注意到。我要你们给褴衣亲王带个信,就说是我派你们去的,而我能代表女王。告诉他我们会照协议支付报酬,只要他一个不少、毫发无伤地救出人质。” 阿奇巴德爵士扮个鬼脸。“那个破烂王更可能把我们扔给美女梅里丝。他不会答应。” “为何不会?这任务很简单。”比起偷龙。“我曾从暮谷城救出女王的父亲。” “那是维斯特洛。”盖里斯·丁瓦特道。 “弥林也一样。” “阿奇的手甚至没法握剑。” “他不需要握剑。我没看错的话,佣兵会全程代劳。” 盖里斯·丁瓦特向后理了理乱糟糟的沙色头发。“我们能否先私下讨论?” “不能。”赛尔弥斩钉截铁地说。 “我干,”阿奇巴德爵士答应,“只要无关该死的船。小丁也会干。”他咧嘴一笑。“他现在还不确定,但他会答应的。” 事情就这么定了。 至少最简单的部分定了,爬回金字塔顶端的漫长阶梯上,巴利斯坦·赛尔弥心想。他把最难的部分留给多恩人,这一定会吓到他的祖父。但至少名义上,多恩人是骑士,虽然伊伦伍德才展现出真正的血性。丁瓦特只有漂亮脸蛋、油嘴滑舌和亮丽头发。 老骑士到达金字塔顶端的女王寝宫时,昆廷王子的遗体已被移走。六名年轻的侍酒在屋内游戏,他们围坐成圈,轮流旋转一把匕首。等匕首晃着停下,他们会割掉匕首尖所指的人的一缕头发。巴利斯坦爵士幼时在丰收厅跟表亲们玩过类似的游戏……但记忆中,维斯特洛的游戏包括亲吻。“巴卡哈兹。”他吩咐,“方便的话给我倒杯葡萄酒。格拉兹达、阿扎克,你们看门。我在等绿圣女,她一到立刻通知我。除此之外,我不想被打扰。” 阿扎克立刻起身。“遵命,首相阁下。” 巴利斯坦爵士走到露台。雨停了,但一堵板岩灰的云墙遮住了沉入奴隶湾的落日。焦黑的哈扎卡金字塔仍冒出几缕烟雾,风像摆弄飘带一样摆弄着烟。东方远处,城墙之外,他看到苍白的双翼飞舞在一线远山之上。韦赛利昂。他在狩猎,或只是想飞。他好奇雷哥去了哪里。截至目前,绿龙比白龙危险得多。 巴卡哈兹拿来葡萄酒,老骑士长饮一口,随即派男孩去取水。酒可助入眠,但他现在需要清醒,他还要面见和敌人会谈归来的格拉茨旦·卡拉勒。他一边目睹世界陷入黑暗,一边喝着兑水的葡萄酒。他疲惫不堪,又满心疑虑。多恩人、西茨达拉、瑞茨纳克、主动出击……他的选择正确吗?他的选择可符合丹妮莉丝所愿?我不是干这个的料。以前也有御林铁卫出任国王之手。虽然不多,但确实有,他在白典中读过记载。但不知他们是否也像他这样茫然若失,不知何去何从。 “首相阁下,”格拉兹达站在门口,手中有支小蜡烛。“绿圣女来了。您吩咐立刻通知您。” “带她进来。多点些蜡烛。” 格拉茨旦·卡拉勒带着四名粉圣女。她周身似乎散发出智慧与典雅的光芒,令巴利斯坦爵士不禁暗暗赞叹。她不仅是个坚强的女人,还是丹妮莉丝忠实的朋友。“首相阁下,”绿圣女的脸孔隐藏在闪亮的绿面纱后,“我能坐下么?这把老骨头又酸又累。” “格拉兹达,给绿圣女看座。”四名粉圣女站在她身后,双目低垂,双手扣在身前。“来点点心?”巴利斯坦爵士关心地问。 “恭敬不如从命,巴利斯坦爵士,我喉咙都说干了。一杯果汁,行吗?” “当然可以。”他示意科兹米亚为女祭司拿来一杯加蜂蜜的柠檬汁。为喝果汁,女祭司摘下面纱,赛尔弥这才意识到对方年纪有多大。她至少比我大二十岁。“相信女王和我一样,都由衷地感激您今天的斡旋努力。” “圣主总那么好心。”格拉茨旦·卡拉勒迅速喝光果汁,重新戴上面纱。“有我们敬爱的女王的消息吗?” “还没有。” “我会为她祈祷。恕我冒昧,西茨达拉国王怎样了?我能去探望明光么?” “我想不久就可安排。他没事,我向您保证。” “太好了。渊凯的贤主大人们追问他的情况。想必您能料到,他们希望我们释放高贵的西茨达拉,并恢复他的合法地位。” “会的,只要能证明他与谋害女王之事无关。在此之前,弥林将由忠诚和公正的议会来统治,议会为您预留了位置。我们有太多东西需要您指导,圣女猊下,您的智慧不可或缺。” “恐怕您是说些冠冕堂皇的话哄我开心,首相阁下。”绿圣女道,“若您真的看重我的智慧,请听我一言:立刻释放高贵的西茨达拉,让他重登王位。” “只有女王陛下有资格这么做。” 绿圣女在面纱下叹气。“此刻,我们费尽心血缔造的和平协议如秋风中摇摆的黄叶。时局艰难,死神骑着从该被三重诅咒的阿斯塔波放出的苍白母马,来到我们的街道肆虐。魔龙予取予夺,饕餮孩童的血肉。成百上千的弥林人忙着找船去渊凯、去脱罗斯、去魁尔斯、去任何能收留他们的地方。哈扎卡金字塔崩塌成冒烟废墟,焦黑的砖石掩埋了一个古老的谱系。乌尔兹金字塔和雅赫赞金字塔变为怪物的巢穴,它们的主人成了无家可归的乞丐。我的人民失去了希望,背弃了众神,整晚酗酒淫乐。” “以及谋杀。鹰身女妖之子昨晚夺去了三十条人命。” “令人痛心。这更证明应立刻释放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他有能力阻止谋杀。” 他若非鹰身女妖,又怎能做到?“陛下委身下嫁给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让他成为自己的国王和伴侣,并如他苦苦恳求的那样恢复了致命的艺术。他回报她的却是毒蝗虫。” “他回报她的是和平。您不要视而不见,爵士先生,和平是无价之宝。西茨达拉来自洛拉克家族,他绝不会让毒药玷污自己的手,他是无辜的。” “您怎能确定?”除非你知道下毒者。 “吉斯众神告诉我的。” “我信仰七神,而七神对此保持缄默。智者,您可曾向对方提出我的条件?” “遵照您的命令,我当着渊凯全体将领和团长的面提出条件……但我警告您,恐怕您不会喜欢他们的答复。” “他们拒绝了?” “他们拒绝了。他们说全世界的金子也没法赎回人质,只有龙血能换他们自由。” 不出巴利斯坦爵士所料,没有奇迹发生。他抿紧嘴唇。 “我知道这并非您期望的答复,”格拉茨旦·卡拉勒耐心地说,“但至少我能理解。龙是凶猛的野兽,渊凯人怕他们……您应当清楚,这并非无理取闹。我们的历史讲述了可怕的瓦雷利亚龙王,以及他们带给古吉斯人民的灾难。即便你那年轻的女王,自称龙之母的美丽的丹妮莉丝……那日在竞技场,我们也都亲眼看见她燃烧……即便她,也无法幸免于魔龙的怒火。” “陛下她没……她……” “……她死了,愿众神赐她安息。”泪珠在面纱后闪烁,“让她的龙都去死吧。” 赛尔弥正不知如何应对,却听到沉重的脚步声。房门轰然打开,斯卡拉茨·莫·坎塔克带着四名兽面军冲进来。格拉兹达这孩子试图阻拦,却被大力推开。 巴利斯坦爵士立刻起身。“怎么回事?” “投石机,”圆颅大人吼道,“六个都启动了。” 格拉茨旦·卡拉勒也站起来。“这就是渊凯人的答复,爵士,我刚才警告过您。” 他们选择战争。那就来吧。巴利斯坦爵士反而如释重负。战争是他熟悉的领域。“如果他们认为扔石头就能攻破弥林——” “不是石头。”老妇人的声音充满悲伤和恐惧,“是尸体。” 350.第350章 丹妮莉丝 山丘仿若绿色汪洋中的石岛。 丹妮花去半个上午才爬下来,到山底已是气喘吁吁,肌肉酸痛,似乎有些发烧。岩石磨破了双手。不过比之前好,她拨弄一个破水泡时断定。手上皮肤粉红柔软,浑浊的白色液体从伤口渗出,但烧伤正在愈合。 从下往上看,山丘望而生畏。丹妮以她降生的那座古老城堡将它命名为龙石山——她对正宗的龙石岛没有半点记忆,但这座山丘让她永志难忘。矮树丛和刺灌木覆满了山坡下部,高处则是一堆陡峭凌乱的裸岩,突兀地指向天空。在那片破碎的巨石、锋利的山脊和尖锐的山顶中,卓耿找到一个浅山洞作巢穴。丹妮第一眼看到这山丘,便意识到他在这住了有些时日。空气充斥着灰烬味道,视线范围内树木岩石皆被烤焦熏黑,地上撒满破碎的焦骨,这是他的家。 丹妮知道家的诱惑。 两天前,她爬上一个山尖,瞥见一条向南的狭长水流,在落日余晖下微微闪光。一条小溪,丹妮意识到。它小是小,但可将她引向更大的溪流,而更大的溪流通向小河,这片土地上所有的河最终都会汇入斯卡札丹河。找到斯卡札丹河后,只需顺流而下,便能到达奴隶湾。 她宁愿骑龙返回,卓耿却不肯配合。 古瓦雷利亚的龙王们用束缚咒语和魔法号角来控制坐骑;丹妮莉丝只有一个单词和一条鞭子。坐在龙背上,她有种初学骑术的感觉。她抽打小银马右肋,马儿会向左跑,因为马的本能是逃离危险;但当她鞭子落在卓耿右侧,龙却跟着转向右方,因为龙的天性是进攻。有时她鞭子抽哪都没关系,他会载她随心所欲地飞,完全忽视她的意愿。丹妮发现,鞭子只能骚扰他,却不能真正伤害他,因为龙鳞比号角还硬。 无论龙每天飞得再远,某种本能都会让他在黄昏时返回龙石山。这是他的家,不是我的。她的家远在弥林,那里有她的夫君和情人。那里才是她的归属。 走吧。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 回忆与她同行。天高云淡,草原上飞驰的骏马犹如蝼蚁。银月仿若触手可及,湛蓝的溪水在下方欢快地流过,被阳光映得波光粼粼。此景可待成追忆?在卓耿背上她才感到完整,翱翔天际,藐视所有危险,叫她如何放得下。 但她不能留恋。女孩可以一辈子玩耍,她已是成年女人,是女王也是妻子,是万千人的母亲。她的孩子需要她。卓耿曾屈服于皮鞭,她也必须牢记责任。她得重拾王冠,坐上乌木长椅,回到她高贵的夫君怀中。 西茨达拉和他冷淡的吻。 上午骄阳似火,蓝天万里无云。很好。她的衣服早已成为破布,留不住丝毫温暖。飞出弥林的疯狂旅途令她掉了一只鞋,她把另外那只留在卓耿的巢穴,因为光脚好过不伦不类地穿一只鞋。她的托卡长袍和面纱都扔在竞技场,里面的亚麻布内衣经不起多斯拉克草原炎热白昼和寒冷夜晚的煎熬,汗水、青草和尘土让它污迹斑斑,丹妮还从衣服边缘撕下一条布来包扎小腿。在别人眼中,我肯定是个饥肠辘辘、衣衫褴褛的乞丐,她心想,好在天气温暖的话,我不会冻死。 龙石山的生活孤独寂寞,伤痕累累,饥饿难耐……但奇怪的是,她却满心欢喜。几道伤疤,肚皮空空,夜来冷战……若能飞翔,一切又有何妨?真的不想走。 可是姬琪和伊丽在弥林大金字塔等她,还有她可爱的文书弥桑黛和所有的小侍酒。他们会献上美食,服侍她去柿子树下的水池沐浴。沐浴一新的感觉一定很不错。不用照镜子,丹妮也知道自己有多脏。 她很饿。有天早上,她在南坡半山腰找到不少野生洋葱,晚些时候又找到叶子繁盛的红色蔬菜,那或许是某种怪异的卷心菜。不管是什么,反正吃下去并没有不适。除开这些和一条在卓耿巢穴外小小的涌泉池抓来的鱼,她一直以龙的残羹维生,啃着焦骨和大块冒烟的肉,通常半熟半生。她需要更多食物。某天,她赤脚踢飞一颗破羊头骨,眼见它弹跳着滚下山,沿陡坡一路滚入草海,意识到自己必须离开。 丹妮踏着轻快的步子进入高高的草丛,趾间泥土散发着暖意。草跟她一般高。骑在小银马上,与我的日和星并辔行在卡拉萨前方时,我从没觉得它们有这么高。她边走边用竞技场主的皮鞭轻拍大腿。鞭子和背上的破布,是弥林留给她的全部。 她行进在绿的王国,但长草已非盛夏的深绿。秋意浓重,冬日紧随,草原比她记忆中苍白,泛着病态、黯淡、近乎于黄的绿,不久将走向棕色的终点。 草海正在干枯。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对多斯拉克海并不陌生,无边无垠的草海从科霍尔森林一直延伸到圣母山和世界的子宫湖。初来草原她还是个女孩,身为卓戈卡奥的新娘,要去维斯·多斯拉克觐见多希卡林的老妪。彼时展现在她面前的辽阔草原美得令她窒息。蓝蓝的天,绿绿的草,我心怀希冀。白天,乔拉爵士——她粗鲁的大熊伴她左右,还有伊丽、姬琪和多莉亚的细心照顾;夜晚,她的日和星拥她入眠,孩子在她体内成长。雷戈。我给他取名雷戈,多希卡林说他是骑着世界的骏马。即便布拉佛斯的红门大宅那早已模糊的记忆,也未令她如此欢乐。 但在红色荒原,所有欢乐都化为灰烬。她的日和星从马上坠落,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让雷戈胎死腹中,丹妮亲手闷死了卓戈卡奥的躯壳,随后卓戈庞大的卡拉萨分崩离析。波诺寇自立为波诺卡奥,并带走大批骑手和奴隶,贾科寇随后也如法炮制,自立为贾科卡奥。贾科的血盟卫马戈奸杀了丹妮莉丝曾从他手下救走的女孩埃萝叶。若非她的龙在火葬卓戈卡奥的烟火中诞生,丹妮恐怕早就被带回维斯·多斯拉克,与多希卡林的老妪共度余生了。 大火烧光了我的头发,却没伤到我。在达兹纳克竞技场也是如此。当时一切发生得太快,她越回忆越迷糊。好多人,尖叫推搡的人。她记得马匹惊恐人立,一辆装满甜瓜的车在路中倾覆。一支长矛从下方飞来,随后是一阵十字弓箭矢,其中一支近得从丹妮脸颊擦过,剩下的或掠过卓耿的鳞片,或插入其间,或穿透了双翼的薄膜。黑龙在她身下打滚,她只能拼命抓紧鳞片。伤口冒烟,丹妮目睹一支箭矢陡然炸成火焰,另一支在龙翼扇动下坠落。下方人群四处奔逃,陷入火海,他们双手高举,似乎跳着疯狂的舞。一位穿绿色托卡长袍的女人揪住一个哭泣的男孩,拽入怀中,用身体为他抵挡火焰。丹妮能看清女人衣服的颜色,却看不清她的脸。在砖地上奔逃的人群从她身上践踏而过,很多人着了火。 随后一切消散,声音减弱,人潮后退,长矛和箭矢纷纷让路。卓耿竭力爬升,载她向上、向上、向上,直到高悬于金字塔和竞技场上空。他展开翅膀,承接被阳光灼烤的砖块散发的热气。就算我当时当地摔死,也值了,她心想。 他们飞向北方,越过大河,卓耿凭借千疮百孔的翅膀在云朵间滑翔,那些云好似鬼魂大军的旗帜。丹妮瞥见奴隶湾的海岸线,还有穿过岸边的沙漠和戈壁、一路向西的古瓦雷利亚大道。回家的大道。然后一切再次消逝,脚下只有连绵起伏的草海。 距离第一次上天翱翔,过了一千年了吗?有时真有这种感觉。 随着太阳爬升,温度也在升高,没多久她的头开始嗡嗡作响。丹妮的头发在长回来,但速度缓慢。“我要顶帽子。”她大声说。在龙石山上,她试过自己编一顶,按照在卓戈身边看到多斯拉克妇女编草秆的方式。但要么用的草不对,要么技巧太次,始终编不成型。再试一次,她告诉自己,再试一次就会成功。你是真龙血脉,不可能编不出一顶帽子。但她试了又试,最后一次也没比开始好多少。 丹妮找到在山顶瞥见的小溪时已是下午。那是一条不太显眼的小溪,孱弱的涓涓细流,还没她胳膊粗……而在龙石山的时日她的胳膊本已日益纤瘦。丹妮掬起一捧水,泼在脸上,掬水时指关节压进了小溪底部的泥巴。她幻想有更冰凉清澈的水……但这实在不可能,如果沉溺于幻想,她宁愿有人来救她。 她始终希望有人能顺藤摸瓜找来。巴利斯坦爵士可能正在找,他是她最信任的女王铁卫,发誓用生命来保护她。她的血盟卫熟悉多斯拉克海,且与她同生共死。她的夫君,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也可能派出搜寻队。而达里奥……丹妮想象他微笑着骑过高高的草丛,朝她飞奔而来,嘴里金牙在夕阳最后一缕光线下闪烁。 只是达里奥做了渊凯大营的人质,以确保前来弥林的渊凯将领不受伤害。达里奥和英雄,乔戈与格罗莱,外加三名西茨达拉的亲戚。到现在,人质肯定都被释放了。可…… 不知团长的双刀是否还挂在她床榻边的墙上,等待达里奥归来领取。“我把姑娘们交给你,”他说,“替我保管她们,亲爱的。”不晓得渊凯人是否清楚她的团长对她的意义。送走人质那天下午,她问过巴利斯坦爵士这个问题。“他们可能听到了风声,”他回答,“纳哈里斯炫耀过陛下……对他……热烈的……回应。恕我冒昧,谦逊并非佣兵的美德。他对自己的……‘剑术’……颇为自豪。” 你的意思是,他在外炫耀跟我上床吧。但达里奥不会蠢到跟她的敌人炫耀。没关系,现在渊凯军肯定班师了。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这个。为和平。 她回首看去,龙石山像个攥紧的拳头,从草原上升起。那么近啊。我走了几小时,它仍触手可及。回去还不晚。卓耿巢穴旁的涌泉池有鱼。既然来此的第一天抓到一条鱼,以后一定还能抓到。洞里还有残羹冷炙,卓耿的猎物焦黑的骨头上有残渣。 不,丹妮提醒自己,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她可以在光秃秃的龙石山上住下去,白天骑卓耿,黄昏时以龙的残羹维生,欣赏大草原由金黄转为橘黄。但那不是她的命。她必须抛开远山,堵住耳朵,任那飞翔与自由之歌在风中、在山峦石脊间消散。小溪由东南向南流淌,起码在她看来是这样。带我去大河边,我只求你这个。带我去大河边,剩下的我自己来。 时间过得很慢。丹妮顺着溪流弯来拐去,一边用鞭子在大腿上打拍子,试图不去想还得走多远,不去关心头疼和空空如也的肚子。一步。下一步。再一步。再走一步。她还能怎样? 她的草原一片静谧。微风吹过,草秆摩擦,叹息阵阵,它们正用诸神才听得懂的语言窃窃私语。小溪不时流经岩石,发出泠泠声响从旁绕过。泥巴挤进脚趾间,各种昆虫嗡嗡地绕着她飞,有慵懒的蜻蜓、闪亮的绿蜂,还有小得几乎看不见的刺蚊。它们落在她胳膊上,她漫不经心地赶开。她撞见一只来溪边喝水的老鼠,但老鼠看到她就跑了,钻进草秆间,消失在长草丛中。她不时听到鸟鸣,它们的歌声让她肚饿,但她没网,也找不到鸟巢。我梦想飞翔,她心想,飞过之后却梦想偷鸟蛋。这想法让她忍俊不禁。“世人发疯,诸神癫狂。”她告诉长草,长草低声附和。 这一天里她三次看到卓耿。第一次他距离尚远,就像遥远的云层中穿梭的鹰,现在他即便只有斑点大小,丹妮也能认出。第二次他展开黑色的翅膀掠过太阳,世界为之昏暗。最后一次他从她正上方飞过,近得她能听见拍翅声。半晌间,丹妮以为他在追猎她,他却毫无察觉地飞走,消失在东方。还好,她想。 夜色不知不觉包围了她。太阳勾勒出远方龙石山的轮廓,丹妮来到一道荒草蔓生、破败龟裂的低矮石墙前。或许它曾是神庙的一部分,或是庄主大厅的残余。墙内有更多废墟——一座古井,草丛中一些可能是茅屋旧址的圆圈。她推测那些屋子是草秆和泥巴建的,被常年的风吹雨淋损毁殆尽。日落前,丹妮一共找到八个圆圈,或许更多的隐藏在远处的草地。 石墙比废墟其他部分状况好一些。尽管它的最高处,即两墙相交的角落也不过三尺,但好歹能提供遮蔽。黑夜迅速到来,丹妮缩进角落,抓了几把废墟中疯长的野草胡乱盖住自己。她太累,双脚都起了新水泡,粉红的脚趾上有一对大的。漫漫长路啊,她不由得咯咯发笑。 世界沉入黑暗,丹妮躺下阖眼,睡意却迟迟不至。夜色清冷,土地坚硬,腹中空虚。她想起弥林,想起爱人达里奥,想起丈夫西茨达拉,想起伊丽和姬琪、可爱的弥桑黛、巴利斯坦爵士,还有瑞茨纳克与圆颅大人斯卡拉茨。他们还牵挂我死活吗?我骑龙飞走,他们是不是认为他吃了我?她不知西茨达拉能否保住王位。他的王冠是她给的,她走之后他守得住吗?他要卓耿死,我听见他叫喊。“杀了他!”他下令,“杀了那野兽!”他脸上挂着贪欲。壮汉贝沃斯跪倒在地,浑身颤抖,吐得稀里哗啦。毒药。一定是毒药。蜂蜜蝗虫里有毒。西茨达拉劝我尝尝,不料却被贝沃斯吃光了。她让西茨达拉做她的国王,让他分享她的床榻,为他重开竞技场,他没有理由杀她。下毒者究竟是谁?瑞茨纳克,她芬香的总管?渊凯人?鹰身女妖之子? 远方,传来一声狼嗥,让她顿感悲伤又孤寂,也提醒着她腹中饥饿。月亮升到草原中天,丹妮终于陷入烦乱的睡眠。 她做梦了。烦恼和伤痛离她而去,她似乎又飘上天空,又飞起来了。她盘旋着、欢笑着、舞蹈着,群星围绕在旁,在她耳边轻声密语。“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要达西境,你必须往东。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若要光明,你必须通过阴影。” “魁蜥?”丹妮唤道,“你在哪,魁蜥?” 她看见了。她戴着星光织成的面具。“记住你是谁,丹妮莉丝。”群星用女人的声音悄声说,“魔龙知道,但你知道吗?” 次日清晨,丹妮醒来后浑身酸痛僵硬,四肢脸庞都爬满蚂蚁。她赶紧踢掉用作铺盖和床单的枯棕草秆,挣扎着起来。身上到处是被咬出的红色小丘疹,又肿又痒。哪儿来的蚂蚁?丹妮扫掉四肢和肚子上的蚂蚁,摸摸头发烧光后长满发楂的头皮,发现有更多蚂蚁,甚至有蚂蚁沿着脖子向后爬。她将它们统统扫下,赤脚碾死。好多啊…… 原来蚁冢就在矮墙另一边,也不知蚂蚁是怎么爬过墙找到她的。对它们来说,这墙肯定和维斯特洛的绝境长城一样。那是世上最雄伟的城墙,哥哥韦赛里斯常骄傲地描述,好像那是他建的。 韦赛里斯还讲过穷苦骑士的故事,说他们穷得住不起店,只能睡在七国小路旁的老树篱下。丹妮愿意付出一切换来一个厚厚的大树篱。没有蚁冢就更好了。 太阳才刚刚升起,几颗明星流连在瓦蓝瓦蓝的天空。其中某颗也许正是卓戈卡奥,在夜晚的国度骑着烈焰熊熊的骏马朝我微笑。在草原上放眼望去,她仍能看到龙石山。那么近。我应该走出几里格了,看着却像一小时就能走回去。她想再次躺下,阖眼继续睡。不。我得前进。小溪。跟着小溪就好。 丹妮花了点时间来确定方向,可不能因为走错路而错过小溪。“它是我的朋友。”她大声说,“我和朋友在一起就不会迷路。”够胆的话,她应当睡在水边。但动物晚上会来溪边饮水,她见过脚印。对一匹狼或一头狮子来说,丹妮或许算不得大餐,但总是聊胜于无。 确定哪边是南后,她数着步子出发,踏出第八步时看到了小溪。她捧了些水来喝。溪水让她肚子绞痛,却比干渴要好。之前除了长草上闪光的露珠,她没东西喝,除非吃草,她也没食物。我可以吃蚂蚁。黄蚂蚁太小,没什么吃头,但草原里的红蚂蚁个头大一些。“既然我在海里。”她一边沿蜿蜒的小溪蹒跚而行,一边说,“说不定能抓到螃蟹,或是一条肥美的鱼。”鞭子轻拍大腿,啪,啪,啪。一步一个脚印,小溪会带她回家。 刚过中午,她沿小溪来到一片灌木丛,扭曲的树枝上挂满绿色硬皮浆果。丹妮疑惑地打量着浆果,然后从枝头摘下一颗,咬了一小口。果肉又酸又难嚼,却带着一丝熟悉的回味。“在卡拉萨,他们用这种浆果给烤肉调味。”她想起来。这话大声说出口让她更加确信,由于肚子叫个不停,她不知不觉中已双手并用边采边吃。 一小时后,她肚子绞痛得走不动路,当天剩下的时间一直呕出绿色黏液。留下一定会死。我可能就要死了。不知多斯拉克的马神是否掌管这片草地,能否将她带往群星间的卡拉萨,让她与卓戈卡奥并骑于夜晚的国度?在维斯特洛,坦格利安家族的死者会被火葬,但此处谁来为她点燃火葬堆呢?狼群和食腐乌鸦会分食我的身体,她伤感地想,蛆虫将钻进我的子宫。她的双眼又聚焦在龙石山,它看起来小了些。即便相隔甚远,她也能看到风蚀的山顶上有烟升起。卓耿狩猎回来了。 日落时分,她蹲在草丛里呻吟,每次排泄的粪便都比之前更松软、难闻。月亮升起时,她排泄的已是褐色的水。她喝得越多,排泄得越多;排泄得越多,就越觉干渴,非得爬到溪边继续喝。最后她阖上眼,不知自己有没有力气再睁开它。 她梦到死去的哥哥。 韦赛里斯还是临死前的样子。嘴唇痛苦地扭曲,头发烧着了,熔化的黄金淌过眉骨脸颊,流进双眼,所经之处焦黑冒烟。 “你死了。”丹妮说。 我被谋害了。他没动嘴,她却听到他的声音在耳边轻响。妹妹,你没为我哀悼。无人哀悼的死亡实在难熬。 “我爱过你。” 那是曾经,他声音里的怨恨让她颤抖。你本该作我妻子,为我生下银发紫眸的孩子,以保持真龙血脉的纯正。我照顾你,让你知道自己是谁。我一手把你拉扯大,为了不让你饿死,我卖掉母后的王冠。 “你伤害我。你威胁我。” 只有当你唤醒睡龙时。我爱你。 “你卖了我。你背叛我。” 不对。是你背叛我。你弃我于不顾,抛弃了自己的血亲。他们骗我。你的马人丈夫和他那帮臭蛮子,他们是骗子、小人。他们承诺给我一顶黄金王冠,结果却是这个。他摸摸脸上缓缓流下的熔金,青烟从指头升起。 “你本可得到王冠。”丹妮告诉他,“你只需耐心等待,我的日和星便会为你赢取它。” 我等得够久了。我这辈子都在等。我是他们的国王,他们合法的国王,他们竟然嘲笑我。 “你本该和伊利里欧总督一起留在潘托斯。卓戈卡奥要带我去见多希卡林,你无须跟随。你自己要去,这是你的错。” 你想唤醒睡龙吗,愚蠢的小贱货?卓戈的卡拉萨是我的。我从他那买的,整整十万哮吼武士,我用你的贞操付的账。 “你根本不明白,多斯拉克人不做买卖。他们赠送并接受礼物。你只需耐心等……” 我没有等吗?为了我的王冠,为了我的王座,为了你。这么多年的等待,却换来一锅熔金。凭什么把龙蛋送给你?它们是我的!如果我有一头龙,我会让世界知道我们家的宣言。韦赛里斯歇斯底里地大笑,直到下巴冒着烟掉落,鲜血和熔金从嘴里涌出。 她喘着粗气醒来,大腿间滑溜溜的全是血。 一开始她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世界刚刚放亮,风中长草轻柔地沙沙响。不,拜托,让我多睡会儿。我太累。她想钻回睡前扯下的草堆里,但有些草秆湿了。又下雨?她坐起来,害怕睡着时沾了一身泥,结果手指靠近脸庞闻到血味。我要死了吗?然后她看到苍白的新月高悬在草海之上,这是她的月事。 若非她虚弱又害怕,这或许算是个安慰。她猛烈哆嗦起来,在泥土上蹭干手指,抓起一把草擦拭大腿内侧。真龙不流泪。她在流血,不过是经血。但天上还是新月,怎会如此?她努力回想上次月事的时间。上次满月?大上次?大上上次?不,不可能那么久。“我是真龙血脉。”她大声告诉草丛。 曾是,草丛低语回应,直到你将真龙锁在黑暗的地下。 “卓耿杀了一个小女孩。她叫……她的名字……”丹妮悲哀地发现自己记不起孩子的名字,若非泪水早被蒸干,她真想恸哭一场,“我永远不会有自己的小女孩。我是龙之母。” 是的,草丛说,但你抛弃了自己的孩子们。 她饥肠辘辘,起泡的双脚酸痛不已,腹中绞痛似乎越发严重,好像无数扭动的蛇在啃食她的内脏。她用颤抖的手捧起泥水。正午时水是温热,但在寒冷的清晨却几近清凉,正好可以帮她撑开眼睛。她把水泼在脸上,看清大腿上的鲜血,内衣破碎的边缘也沾上血迹。这一片夺目的鲜红把她吓坏了。经血,不过是经血,但她不记得自己流过这么多血。会不会是水?如果是水,那她死定了。因为她要么喝,要么就得渴死。 “继续前进。”丹妮命令自己,“沿小溪继续前进,它会带我到斯卡札丹河。到那儿达里奥就会找到我。”但她用尽全力才勉强站起来,随后全身发烫,血流不止,一步都迈不动。她抬头望向湛蓝空旷的天空,眯眼盯着太阳。半个上午过去了,她沮丧地想。她强迫自己抬起脚,迈出一步,又一步,她觉得自己又能走了,便顺着小溪前进。 气温渐暖,太阳直射在头上,烤着残余的发楂。水溅在脚底,她发现自己走进了小溪。这样多久了?脚趾间柔软的棕泥让她觉得舒服,并缓解了水泡的痛楚。无论在小溪中还是小溪外,我都得走下去。水往低处流,小溪带我到河流,河流带我回家。 回家?那不是家。 弥林不是她的家,也不会成为她的家。那是梳着奇怪发型的奇怪人生活的奇怪城市,信仰奇怪的神祇;那里的奴隶主裹着缀满流苏的托卡长袍,那里的圣女以卖淫为业,那里的屠杀是种艺术,那里的狗肉被当成美味。弥林是鹰身女妖之城,丹妮莉丝却成不了鹰身女妖。 永远成不了,草丛用乔拉·莫尔蒙粗哑的声音发言。我早就警告过您,陛下。我说,放弃这座城市,您的目标是维斯特洛。 他声音很轻,丹妮却觉得他就贴在身后。我的大熊,她心想,我亲爱的大熊,你爱过我,又背叛我。她好想他,好想再见到他那张丑脸,用胳膊环住他,倚在他胸膛。但她知道自己一回头,乔拉爵士就会烟消云散。“我在做梦,”她说,“做白日梦,边走路边做梦。我孤身一人,迷失了方向。” 迷失,是因为您在不属于您的地方徘徊。乔拉爵士的声音如轻柔说话的风。孤身一人,是因为您将我赶走。 “你背叛我。你为了金子当间谍。” 为了家。我只想回家。 “还有我。你要我。”丹妮曾从他眼里看出。 是的,草丛悲伤地轻语。 “你吻我。我从未准许你吻我,但你还是吻了。你把我出卖给敌人,却又真心实意地吻我。” 我给您忠言。把好容易积攒下来的实力留给七大王国。我说,把弥林留给弥林人,向西方进发。您却听不进。 “我必须攻占弥林,否则我的孩子们会在行军中饿死。”穿越红色荒原时,丹妮留下一路尸体,同样的场景她再不想看到了,“我必须用弥林的储备来养活我的子民。” 您攻占了弥林,他对她说,却逗留不去。 “我是女王。” 您是女王,她的大熊说,您是维斯特洛的女王。 “那还要走好久。”她怨怼道,“我累了,乔拉,我厌倦了战争。我想要休养生息,想要在欢笑中度过,想要播种树苗,看它们茁壮成长。我只是个年轻女子。” 不,您是真龙血脉。低语声渐渐模糊,仿佛乔拉爵士被远远落下。真龙不种树。记住这个。记住您是谁,记住您的使命,记住您的族语。 “血火同源。”丹妮莉丝朝摇摆的草丛说。 她绊到一颗石头,单膝跪倒,疼得大哭。她多么希望她的大熊会抱住她,扶她起来,但她回头寻觅,却只看到细细的棕色水流……和轻轻摇摆的草。是风,她告诉自己,是风摇晃草秆,轻声细语。但根本没有风。烈日当空,世界沉闷。空中蚊蚋成群,一只蜻蜓在小溪上飞来飞去,草丛仿如有意识似的摇晃。 她在水底泥巴中挖出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简陋的武器也好过赤手空拳。她眼角余光瞥见右侧草丛又在动。草丛摇晃,并像见了国王一样弯下腰,但这里没有国王。这个空旷的世界是那么的绿、那么的安静、那么的枯黄,它正在走向死亡。我必须站起来,她告诉自己,我必须走下去,沿着小溪前进。 草丛中传来清脆的银铃声。 铃铛,丹妮笑了,她想起卓戈卡奥,她的日和星,想起他发辫上的铃铛。等太阳从西边升起,在东边落下。等海水干枯,山脉像枯叶一样随风吹落。等我的子宫再度胎动,我再次怀了孩子,卓戈卡奥将回到我身边。 但这一切是不可能的。铃铛。她的血盟卫找到了她。“阿戈。”她轻声呼唤,“乔戈。拉卡洛。”或许达里奥也在? 绿色草海向两边分开,冲出一名骑手。他的辫子乌黑油亮,皮肤深得像抛光过的铜,眼睛如两颗杏仁。铃铛在他发际歌唱,他缠着勋章腰带,身穿彩绘背心,左右挂了一把亚拉克弯刀和一条长鞭,马鞍上悬着猎弓和一袋箭支。 独行骑手。他是斥候。他的任务是到卡拉萨前方寻找猎物和肥美的草地,并搜出隐藏的敌人。如果他发现她,会杀她,强暴她,或是奴役她,最好的结果不过是送她回去陪伴多希卡林的老妪,那才是卡奥死后卡丽熙的归宿。 不过那人没发现丹妮。草丛掩护了她,而他看着别处。丹妮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黑色的阴影大展双翼飞了过来。龙就在一里开外,斥候僵在原地,直到他胯下的种马发出惊恐的嘶鸣,他才如梦方醒,拨转马头,穿过长草飞驰而去。 丹妮注视着他离开。当马蹄声渐渐远去,终归平静时,她开始大喊,一直喊到嗓音嘶哑……终于,卓耿喷着烟雾飞来。草丛在他面前伏下,丹妮跳上他的背。她浑身血味和汗味,且满心恐惧,但这不重要。“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她对自己说,赤裸的双腿夹紧黑龙的脖子。她踢了卓耿,卓耿便升上天空。鞭子丢了,她靠手和脚指示他向东北飞行,那是斥候逃跑的方向。卓耿十分配合,或是嗅到了骑手的恐惧。 十几次心跳后,他们便超越了下方疾驰的多斯拉克斥候。丹妮看到左右都有焚成灰烬的草地。卓耿来过这里,她意识到。他狩猎的痕迹犹如一串灰色岛屿,点缀在绿海汪洋中。 一大群马匹出现在下方,那是二十多个骑手,但他们一看到龙转身就逃。黑影欺近他们,马群吓破了胆,在草原上撒开蹄子狂奔,直到口吐白沫,四蹄撕裂大地……但它们再快也飞不起来。一匹马落了单,黑龙咆哮着下降,眨眼间那可怜的牲畜就浑身浴火,但还没停下奔跑的步伐,一路尖锐的哀鸣,直到卓耿落在它身上,折断它的脊背。丹妮用尽全力抓住黑龙的脖子,才没滑下去。 马尸太沉,卓耿没法运回龙石山,于是就地享受猎物。他从兽尸上扯下焦肉,周围的青草熊熊燃烧,空中弥漫着浓烟和烧焦马毛的气味。饥饿的丹妮从龙背上滑下,和他一同进食,赤手从死马上扯下几块冒烟的肉。她烧伤了双手。在弥林,我是丝绸包裹的女王,小口地咬着塞满枣子的蜂蜜烤羊,她回忆,我那高贵的夫君看到我现在的模样会作何感想?西茨达拉肯定会被吓坏。但达里奥…… 达里奥会哈哈大笑,抽出亚拉克弯刀割下一大块马肉,蹲在她身旁一起吃。 当西方的天空变成瘀血的颜色,丹妮听见马蹄声。她站起来,用残破的内衣擦净双手。 贾科卡奥带着五十名骑马战士从滚滚浓烟中出现时,丹妮莉丝和她的龙站在一起。 351.第351章 终章 “我不是叛徒,”鹫巢堡骑士声称,“我是托曼国王的忠仆,我是您的人。” 他说话时披风上的融雪“哒、哒、哒”地滴到地上,在脚边形成一汪小水潭。昨晚君临的雪几乎下了一夜,门外积雪已没过脚踝。凯冯·兰尼斯特爵士紧了紧披风,“空口无凭,爵士,言语就像风。” “那就让我用双手去证明,”火炬光在罗兰·克林顿长长的火红须发上闪耀,“让我讨伐我伯伯,我会把他和那条伪龙的人头献上。” 穿红袍戴狮半盔的兰尼斯特枪兵在王座厅西墙下站队,绿袍的提利尔卫士面对他们在东墙下站队。厅内寒气逼人。瑟曦太后和玛格丽王后虽没到场,却如盛宴上不散的幽魂,扰乱了气氛。 御前会议的五名重臣坐在议事桌边,铁王座犹如黝黑的巨兽盘踞于后,无数尖刺、利刃和倒钩在阴影中若隐若现。凯冯·兰尼斯特感到身后王座的重量,他可以想象老王伊里斯坐在上面、浑身割伤流血时是什么心情。今天铁王座空空如也,他没让托曼出席。就让孩子多陪陪母亲,七神知道那对母子还剩多少时间——在瑟曦的审判之前……或在她被处决之前。 梅斯·提利尔发话:“我们会适时处理你伯伯和他扶持的傀儡。”新任国王之手坐在手形橡木宝座上,凯冯爵士把提利尔垂涎已久的首相职位授予他的当天,他便打造了这么个荒唐玩意。“我们进军之前,你不得离开红堡。之后你有机会证明自己的忠诚。” 凯冯爵士不反对这样的处置。“送罗兰爵士回房。”言下之意是:将他软禁起来。鹫巢堡骑士嘴上说得漂亮,但难以洗脱嫌疑,据说在南方登陆的佣兵都是他亲戚统领的。 克林顿脚步声的回响在大厅消散后,派席尔大学士沉重地摇头。“他伯伯当年就站在他现在站的地方,向伊里斯国王保证会把劳勃·拜拉席恩的人头献上。” 人活到派席尔那么老就会变成这样,分不清过去和现在。“罗兰爵士在城里有多少兵?”凯冯爵士问。 “二十人,”蓝道·塔利伯爵回答,“多为格雷果·克里冈的旧部。你侄子詹姆把这帮家伙打包送给克林顿,我敢打赌,他是想趁机摆脱他们。到女泉城不满一天,其中一个无赖就杀了人,另一个犯下强奸罪。我吊死了前一个,阉了后一个。依我之见,该把克林顿连同这帮家伙一起扔给守夜人。废物人渣都该送去长城。” “这帮贱狗跟他们的主人一个德行。”梅斯·提利尔宣称,“我同意将他们送去长城,不能允许他们到都城守备队混饭吃。”都城守备队中刚刚加入一百名高庭的亲兵,而新任首相显然不打算在队里跟西境人寻求平衡。 沟壑难平,贪得无厌。凯冯·兰尼斯特开始理解瑟曦为何如此厌恶提利尔了。然而眼下不是翻脸的时候。蓝道·塔利和梅斯·提利尔各带一支军队返回都城,兰尼斯特的主力却远在河间地,之前还解散了不少士兵。“魔山的旧部很能打,”他用安抚的语气说,“眼下要抵御佣兵入侵,正是用人之际。若科本的探子所言属实,若这真是黄金团——” “你叫他们什么都行,”蓝道·塔利道,“不过是群冒险家而已。” “或许如此,”凯冯爵士道,“但若我们不管不理,这群冒险家的实力就会与日俱增。先让我们看看地图,以便对入侵规模有个初步了解。派席尔国师?” 地图由学士在上好的牛皮纸上手绘而成,异常精美,覆盖了整张议事桌。“这里,”派席尔用斑驳的手指指点,老人的长袍袖子抬起来,前臂下一片苍白赘肉晃悠悠的,“还有这里跟这里。整片海岸和沿岸岛屿,到处传来警报:塔斯岛、石阶列岛,乃至伊斯蒙岛。最新报告更声称克林顿已向风息堡进军。” “如果那真是琼恩·克林顿。”蓝道·塔利表示。 “风息堡,”梅斯·提利尔公爵哼了一声,“他不可能攻下风息堡,征服者伊耿转世也做不到。况且就算他攻下又怎样?那地方现在是史坦尼斯的地盘,从一个叛徒手中转到另一个叛徒手中,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反正等证明我女儿的清白后,我会亲自夺回它。” 夺回它?你从来没有征服过它。“我理解您的考虑,大人,可是——” 提利尔不让他说完。“针对我女儿的指控是最肮脏的谎言。我不得不再次请教:有必要让这出闹剧进行下去吗?爵士,何不直接让托曼国王宣布我女儿的清白,此时此刻就终止所有胡闹?” 那样的话,玛格丽一生都会被不堪入耳的流言蜚语纠缠。“没人怀疑您女儿的清白,大人,”凯冯撒谎,“只是总主教大人坚持要进行审判。” 蓝道伯爵嗤之以鼻。“什么道理,国王和诸侯得跟着叽叽喳喳的麻雀来跳舞?” “我们树敌过多,塔利大人,”凯冯爵士提醒对方,“北有史坦尼斯,西有铁民,南有这伙佣兵,要再开罪总主教,只怕君临城中也会血流成河。更不利的是,若我们公然挑衅神权,将让那些虔诚的人投向篡夺者们的怀抱。” 梅斯·提利尔不以为然。“只等派克斯特·雷德温扫清海上的铁民,我儿子们就会夺回盾牌列岛。大雪会埋葬史坦尼斯,再不济波顿也能办到。至于说克林顿……” “如果那真是他。”蓝道伯爵再度强调。 “……至于说克林顿,”提利尔续道,“他打过什么胜仗?我们有什么可担心?他本该在石堂镇终结劳勃的叛乱,结果却一败涂地,而这个黄金团也是屡战屡败。是有些傻瓜会蠢到加入他们,但有什么打紧?反正这个国家多的是傻瓜。” 凯冯爵士要是有公爵这么自信就好了。他见过琼恩·克林顿几面——印象中那是个骄傲的青年,是雷加·坦格利安王子身边那帮争相邀宠的年轻贵族中最自以为是的一位。他固然骄傲,却也活力四射,颇有才识。疯王伊里斯正是看中他的能力和武艺,才任命他为首相。当年,老玛瑞魏斯首相的无所作为让叛乱蔓延生根,伊里斯希望找个跟劳勃一样年富力强的将领来统率大军。“克林顿爬得太快,”国王的命令传到凯岩城时,泰温·兰尼斯特公爵评论,“他太年轻太莽撞,过分渴求荣耀。” 鸣钟之役证明了泰温的判断。凯冯爵士以为此役后伊里斯别无他法,只能召回泰温……谁料疯王竟选择切斯特伯爵和罗萨特,并为之葬送了生命和祖宗基业。都是多年前的往事了,如果这真是琼恩·克林顿,那他跟从前已不可同日而语。年长的他会变得更顽强,更有经验……更危险。“克林顿手中的牌可能不止黄金团一张,据说他握有坦格利安家的继承人。” “冒牌货。”蓝道·塔利断定。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当年在这个大厅,泰温将雷加王子的儿女用红斗篷裹住、放在铁王座下时,凯冯也在场。他认出女孩确是雷妮丝公主,但男孩……脸砸得稀烂,骨头、脑浆和鲜血混成一团,连着几缕白发,模样实在恐怖,没法仔细查看。泰温说那是伊耿王子,大家便无异议。“此外,另一个坦格利安的故事不断从东方传来,风暴降生丹妮莉丝的血统是无可置疑的。” “她跟她爹一样疯狂。”梅斯·提利尔公爵自信地说。 你是指那个高庭和提利尔家族千辛万苦扶持到底的爹吗?“她可能是个疯子,”凯冯爵士承认,“但浓烟飘到西方,说明东方真有火势。” 派席尔大学士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是龙啊。龙的故事传遍了旧镇,人们众口一词,不可能是假的。银发女王拥有三条魔龙。” “她远在世界尽头,”梅斯·提利尔说,“作了奴隶湾的女王。没错,她待在那里就好了。” “这点我们都同意。”凯冯爵士道,“但那女孩身上毕竟流着征服者伊耿的血,我不相信她会满足于弥林那弹丸之地。若她远渡重洋,跟克林顿大人携手合作,跟这个说不清来头的王子……不,我们必须立刻摧毁克林顿和他的傀儡,抢在风暴降生丹妮莉丝西进之前。” 梅斯·提利尔环抱胳膊。“我也想出兵啊,爵士,但得等审判结束。” “佣兵打仗都是为钱,”派席尔大学士宣称,“何不重金策反黄金团,让他们交出克林顿和他手头的坦格利安傀儡?” “呃,有钱当然好办事。”哈瑞斯·史威佛爵士道,“很抱歉,诸位大人,国库目前只剩蟑螂和老鼠。我已再三写信给密尔的银行家们,如果他们最终同意替我们偿还拖欠布拉佛斯人的款子,并贷出一笔新款的话,我们或许不必增税。否则——” “潘托斯的总督们向来乐于放款,”凯冯爵士说,“你也去那边试试。”事实上,潘托斯人比密尔的钱币兑换商更保守,但试试总没错。若实在开辟不了财路,也无法劝说铁金库减免债务,他将不得不动用兰尼斯特本家的金子来替王国还债。至于增税,他想都不用想,太平时期一半的领主尚且把增税当成暴政的同义词,现在七大王国动荡不安的关头,这帮人哪怕为一个铜板,也会投靠最近的篡夺者。“如果这些方法都不管用,你就得亲自前往布拉佛斯,跟铁金库当面谈判。” 哈瑞斯爵士听了一缩。“我必须去吗?” “你可是财政大臣!”塔利伯爵尖锐地指出。 “我是财政大臣,”史威佛脸上的短小白须出于激愤颤抖着,“可我提醒诸位大人,祸不是我闯的!而且,在女泉城和龙石岛抢到的财宝没有上交国库。” “你的暗示纯属无稽之谈,史威佛,”梅斯·提利尔火冒三丈,“我跟大家担保,龙石岛上没有财宝。我儿子的部下在那个鸟不生蛋的湿冷荒岛上掘地三尺,也没找到一颗宝石、一枚金币。传说中岛上贮藏的龙蛋更是没谱的事。” 凯冯·兰尼斯特去过龙石岛,他非常怀疑洛拉斯·提利尔能在那座古堡“掘地三尺”。要塞是瓦雷利亚人的作品,而瓦雷利亚人的作品都散发着巫术的臭味。洛拉斯爵士还年轻,年轻人总是急于下判断,更别提他在攻城时身负重伤。但要在提利尔面前否定他最疼爱的小儿子,无疑极不明智。“如果龙石岛上有财宝,史坦尼斯早挖出来了。”他安抚道,“让我们谈谈别的话题,大人们。正如大家所知,王后和太后如今都受到叛国罪的指控。我侄女通知我,她接受比武审判,并选择劳勃·斯壮爵士为其代理骑士。” “沉默的巨人。”塔利伯爵做个鬼脸。 “告诉我,爵士,此人到底是何方神圣?”梅斯·提利尔质问,“为何我们没听说过他?他不说话也不露脸,甚至不愿脱盔甲。我们能确定他是骑士吗?” 我们甚至不能确定他是活人。马林·特兰说斯壮不吃不喝,柏洛斯·布劳恩声称那人连厕所都不用上。上厕所?死人不拉屎。那身闪亮白甲下的“劳勃爵士”究竟是谁,凯冯·兰尼斯特觉得自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想必梅斯·提利尔和蓝道·塔利也是心照不宣。无论头盔后的脸成了什么样,都必须牢牢掩饰,因为这个沉默的巨人是他侄女唯一的希望。希望他打起来也那么骇人吧。 梅斯·提利尔只关心自己的女儿。“国王陛下亲自提名劳勃爵士为御林铁卫,”凯冯爵士不得不提醒对方,“科本也为此人作保。大人们,情势所迫,我们不得不指望他获胜。如果我侄女被证明有罪,意味着她的子孙后代的合法地位也将受到质疑。托曼的王冠若不保,玛格丽的后冠也将同时失效。”他让提利尔仔细消化一会儿。“无论瑟曦做过什么,她都是凯岩城的女儿,跟我流着同样的血。我不能容忍她以叛国罪被处死,但我向你们保证会好好管束她。我已遣散她身边所有卫士,更换成我的人;她的侍女也全被赶走,她现在由总主教挑选的一名修女和三名见习修女照料。在朝政和托曼的教育问题上,她不再有发言权。审判结束后,我就送她回凯岩城,加以软禁。我认为这样的处置是恰当的。” 有些话他没说出口:瑟曦业已声名扫地,不可能回到权力中心。从跳蚤窝到臭水湾,君临城里每个乞丐、每个妓女、每个面包师学徒、每个制革匠都看过她的裸体,羞辱过她。他们饥渴的眼睛在她的奶子、肚皮和私处上爬来爬去。有过这番耻辱经历的太后不可能再母仪天下。丝绸、黄金和祖母绿装点的瑟曦高高在上,近乎女神;但赤身裸体的她只是个上了年纪的女人,肚皮有生孩子留下的妊娠纹,乳房开始下垂……街市里的泼妇把她身上每个部位都兴高采烈地指给丈夫和情人们观赏。耻辱地活着总比骄傲地死掉强,凯冯爵士提醒自己。“我侄女将不再有机会兴风作浪,”他向梅斯·提利尔承诺,“我以我的名誉向您担保,大人。” 提利尔勉强点头。“如您所言。我的玛格丽宁愿接受教会审判,让全国上下见证她的清白。” 如果你的女儿像你宣称的那样清白,你何苦按兵不动呢?凯冯爵士想追问。“祝您一切顺利,”他以此回复对方,随后转向大学士派席尔,“还有事务吗?” 大学士翻了翻桌上文件。“罗斯比家的继承问题亟待解决,目前已有六方提出要求——” “罗斯比的事先放一放。还有吗?” “我们要准备迎接弥赛菈公主。” “跟多恩人打交道就是麻烦,”梅斯·提利尔道,“不能为这孩子找个更好的对象?” 比如你儿子维拉斯,嗯?女方被多恩人毁容,男方被多恩人弄残,好一对璧人。“您说的是,”凯冯爵士道,“但我们有燃眉之急,不宜现在就开罪多恩人。试想,若道朗·马泰尔联合克林顿一同发难,支持伪龙的话,局势可大大不妙。” “何不劝促我们的多恩朋友去对付克林顿大人呢?”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发出讨厌的傻笑声,“既省钱又省力。” “没错,”凯冯爵士疲惫地应道。他不想再啰唆了。“感谢诸位大人,我们五天之后——瑟曦的审判之后——再开会。” “如您所愿。愿战士赐予劳勃爵士力量。”梅斯·提利尔这番话说得敷衍,他也只朝摄政王微微颔首。但这毕竟意味着遵从,凯冯·兰尼斯特爵士对此感到满意。 蓝道·塔利和他的封君一道离开,随行带走所有绿袍枪兵。真正危险的是塔利,凯冯目送他们离开时心想,此人心胸狭窄,但意志坚定、手段狠辣,舞枪弄剑的本事也是河湾军人中的翘楚。我该如何把他争取过来? “提利尔大人对我有成见。”首相离开后,派席尔国师沮丧地吐露,“月茶的事……我做不了主,太后她非要我这么说!方便的话,还请摄政王阁下为我加派守卫,我才睡得安稳。” “提利尔大人很可能认为这是冒犯。” 哈瑞斯·史威佛爵士也扯了扯短胡子。“我也需要加派守卫,现在可是非常时期。” 确实是非常时期,凯冯·兰尼斯特心想,首相大人想撤换的重臣不止派席尔。梅斯·提利尔提出由他叔叔、高庭总管“粗胖的”加尔斯接任国库经理。无论如何不能让另一位提利尔钻进御前会议了。他现在已经势单力薄,哈瑞斯爵士是他岳父,派席尔跟兰尼斯特家族算老交情;与之相对,塔利与此刻不在场的派克斯特·雷德温——海军上将和海政大臣——却是宣誓效忠高庭的封臣。雷德温正统率舰队绕过多恩领去讨伐攸伦·葛雷乔伊的铁民。等他返回君临,御前会议里正好是三对三,兰尼斯特和提利尔维持着脆弱的平衡。 第七个席位留给护送弥赛菈回家的多恩女人。娜梅小姐。不,哪怕科本的报告只有一半属实,她也根本不是什么小姐。作为红毒蛇的私生女,她跟她父亲一样恶名昭彰,且一心想要占据奥柏伦亲王短暂拥有过的重臣席位。此事凯冯爵士尚未知会梅斯·提利尔,他知道首相定会大发雷霆。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有凭空变出金龙的本事。 “你们去招揽魔山的旧部吧,”凯冯爵士提议,“反正红罗兰不需要他们了。”他认为梅斯·提利尔不会莽撞到直接谋害派席尔或史威佛,但加派守卫能让他们安心,也没什么坏处。 三位重臣结伴离开王座厅,大雪还在外庭呼啸,仿如急着出笼的咆哮野兽。“有这么冷的时候吗?”哈瑞斯爵士问。 “说到冷,”派席尔国师道,“可不可以别站在这里说。”他说罢便拖着缓慢的步子穿越外庭回房去。 剩下的两位在王座厅外的台阶上逗留了一会儿。“密尔的银行家恐怕靠不住,”凯冯爵士告诉岳父,“你做好去布拉佛斯的准备。” 哈瑞斯爵士不太乐意。“如果必须的话。我再次声明,这不是我闯的祸。” “你说得对。拒绝偿还铁金库债务的是瑟曦,你要我派她去布拉佛斯吗?” 哈瑞斯爵士眨眨眼。“太后陛下……她……那个……” 凯冯爵士受够了他。“只是个玩笑,一个糟糕的玩笑。你还是去找个温暖的房间待着吧,我该回去了。”摄政王大人戴上手套,大步迈过庭院,披风在身后迎风飞舞、猎猎作响。 围绕梅葛楼的干涸护城河已有三尺积雪,河中铁刺冰霜闪烁。进出梅葛楼唯一的通路是河上的吊桥,吊桥对面始终有一名御林铁卫守护,今晚站岗的是马林·特兰爵士。七铁卫中的巴隆·史文远赴多恩追捕流亡骑士暗黑之星,洛拉斯·提利尔在龙石岛上身负重伤,詹姆于河间地行踪成谜,君临城内只剩四位白骑士。在瑟曦承认与凯特布莱克兄弟通奸的当天,凯冯爵士就把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和他弟弟奥斯佛利)扔进地牢,现下只有特兰、废物柏洛斯·布劳恩和科本举荐的哑巴怪物劳勃·斯壮可兹保护小国王和王室。 我得重建御林铁卫。托曼需要七名好骑士的保护。御林铁卫素来是终身职,直到乔佛里为提拔自己的狗桑铎·克里冈,驱逐了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先例既开,就可为凯冯所用。我要让蓝赛尔披上白袍,他心想,他在战士之子中不可能获得更大的荣誉。 凯冯·兰尼斯特把被雪浸湿的披风挂在书房墙上,脱掉靴子烤火,并命仆人取些新柴。“外加一杯温过的葡萄酒,”他坐到壁炉边补充,“别忘了。” 炉火很快让他暖和起来,葡萄酒更是暖胃——也令他昏昏欲睡,所以他没要第二杯。这一天远远没有结束,他还有很多报告要读,很多信件要写。他还要与瑟曦和国王共进晚餐。谢天谢地,侄女自那次裸行羞辱后变得温顺服帖了。服侍她的见习修女说,她醒着的时间三分之一陪儿子,三分之一用于祈祷,另有三分之一是在澡盆里度过。她一天洗四五次澡,每次都用马毛刷和烈性碱皂擦身,劲大得像要擦掉一层皮。 无论怎么用劲,她永远也洗不去身上的污渍了。凯冯爵士记得从前那个小女孩,调皮又充满活力。当她有了月事,噢噢噢……世上有过这般甜美的少女吗?如果伊里斯应允她与雷加的婚事,多少人的生命将完全不同?瑟曦本可为王子产下他梦寐以求的佳儿,紫眼银发的雄狮……得妻如此,雷加又怎会多看莱安娜·史塔克一眼?他记得北方女孩有种野性的美,但火炬之光不能与初升朝阳相提并论。 沉溺于往事和遗憾中毫无意义,臆想属于迟暮的老人。雷加毕竟娶了多恩的伊莉亚,莱安娜·史塔克香消玉殒,此后劳勃·拜拉席恩迎娶瑟曦,一路演变至今。今晚他的任务就是去侄女的房间,面对瑟曦。 我不该有罪恶感,凯冯告诉自己,泰温若是在世,一定会理解。让家族蒙羞的是他女儿,不是我。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兰尼斯特家族。 他哥哥做过同样的事。父亲在位的最后几年,在他们母亲去世以后,父亲把一个蜡烛匠的标致女儿讨来当情妇。鳏寡的贵族找平民女孩暖床本不新鲜……但泰陀斯公爵很快让那女人在大厅里坐在自己身旁,赐予她各种荣誉和礼物,甚至连处置家族产业也征求她的意见。一年后,她已有权遣散仆人,指使家中骑士,甚至在公爵身体不适期间代为发令。随着她权势日隆,兰尼斯港中风传想要情愿上达封君的人,最好先跪在她膝边大声恳求……因为泰陀斯·兰尼斯特的耳朵长在他情妇的双腿间。 她最终戴上了他们母亲的珠宝。 而这一切,在他们的父亲大人攀登去她卧室的陡峭楼梯时心脏病发作身亡那天告终。泰温即位后立刻命人脱光她的衣服,逼她在兰尼斯港的街道和码头上游行示众,犹如惩罚寻常妓女。那些拼命巴结她、自命为她朋友的人刹那间没了影踪,她没受任何肉体伤害,但那次游行却彻底剥夺了她的权势。 泰温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黄金女儿将遭到同样的报应。 “我必须这么做。”凯冯爵士干了杯中酒,喃喃自语。他必须对总主教大人让步,托曼才能在未来的战争中获得教会的支持。至于瑟曦……那个金灿灿的孩子长成了一个贪婪、愚蠢而虚荣的女人。若任由她胡作非为,她将像纵容乔佛里一样把托曼也给毁了。 外面寒风越吹越猛,犹如野兽刮擦着窄窗。凯冯爵士立定决心站起身,到母狮的巢穴去会母狮。我们拔掉了她的爪子,但她弟弟詹姆……不,一次解决一个问题。 他特意换了件穿得很旧的紧身上衣,以防侄女又朝他泼酒。他把剑带留在座位靠背上,托曼身边只许御林铁卫的骑士佩剑。 凯冯爵士踏入王家居所时,负责保卫小国王及其母亲的是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布劳恩身穿瓷釉鳞甲、雪白披风和半盔,看起来气色很差。近来柏洛斯的肚皮和脸颊都胖了一大圈,他靠在墙上,好似双腿支撑不住体重。 晚餐由三位见习修女服务。这三位都是好人家的女儿,衣着整洁,年龄介于十二岁到十六岁之间。她们身穿柔软洁白的羊毛裙,看起来一个比一个圣洁纯真——但总主教特别强调,不许任何女孩在太后身边服侍超过一周,以防被瑟曦腐化。她们打理太后的衣橱,帮太后洗澡,为太后倒酒,还在每天早晨换下她的睡衣。每晚都有一名见习修女与太后同床,以杜绝太后有其他床伴的可能;其他两名见习修女与指挥她们的修女一道睡在隔壁房间,随叫随到。 一位满脸雀斑、高高瘦瘦的见习修女把他领到太后面前,瑟曦站起来,轻轻吻他的脸颊。“亲爱的叔叔,你肯与我们共进晚餐,实在太好了。”太后的衣着与寻常妇人无异,暗棕色裙服的纽扣一路扣到喉头,绿色兜帽斗篷遮住了她的光头。在那场游行之前,她会把金冠戴在光头上炫耀。“快坐下,”她说,“喝葡萄酒吗?” “一杯就好。”他坐下时仍保持警惕。 雀斑见习修女为他们倒上加热的香料葡萄酒。“托曼告诉我,提利尔大人有意重建首相塔。”瑟曦说。 凯冯爵士点头。“他发誓新塔将有被你焚烧的那个两倍高。” 瑟曦沙哑地笑笑。“长枪、高塔……提利尔大人是在暗示什么吗?” 他也跟着笑了。很好,她还懂得开玩笑。他问她需要什么,太后答道:“服侍我的人都很好,都是些甜美的女孩,而那位好修女会监督我完成祈祷。但一旦证明我的清白,我还是希望让坦妮娅·玛瑞魏斯回到我身边。她可以把她儿子带进宫,托曼需要孩子们的陪伴,需要跟其他贵族子弟交往。” 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凯冯爵士没理由拒绝。他可以收养玛瑞魏斯家的男孩,让坦妮娅夫人陪瑟曦回凯岩城。“审判结束我就召她进宫。”他保证。 晚餐的第一道菜是牛肉大麦汤,接着是一串烤鹌鹑和一条近三尺长、就着芜菁与蘑菇烤的梭子鱼,此外还有丰盛的热面包及黄油。每道菜献给国王前,柏洛斯爵士都会先尝一口,对御林铁卫来说这是个耻辱的任务,但兴许是布劳恩唯一能做的事……托曼的哥哥被毒死之后,这也未尝不是明智之举。 国王比凯冯·兰尼斯特记忆中欢快多了。整个晚餐期间,从饭前肉汤到饭后甜点,托曼一直在絮叨他养的那群小猫,还用自己的盘子喂猫咪们鱼骨头吃。“昨晚那只坏猫跑到我窗外,”他告诉凯冯,“突击爵士朝它嘶叫,吓得它从屋顶逃走了。” “坏猫?”凯冯爵士打趣地问。多可爱的孩子啊。 “被扯掉一边耳朵的老黑公猫,”瑟曦解释,“脏兮兮的,脾气却大得很,它抓伤过小乔的手。”她做个鬼脸,“我知道,城堡里养猫防鼠,可那只猫……它甚至会袭击鸦巢里的乌鸦。” “我会吩咐捕鼠人设陷阱抓它。”凯冯爵士不曾见侄女如此安静、如此温顺、如此端庄过。这些都是好改变,但同时也让他伤感。她内心的火焰烧得那么炽烈,如今却奄奄一息。“你还没问过你弟弟。”等待奶油蛋糕时他说,奶油蛋糕向来是国王的最爱。 瑟曦抬起下巴,一双碧眼在烛光中闪烁。“詹姆?你有他的消息?” “始终杳无音信。瑟曦,恐怕你得做好心理准——” “如果他死了,我会知道的。叔叔,我们一同来到这世上,他决不会弃我而独去。”她喝了一口酒,“至于提利昂,他死活都不关我事。我猜,你也没他的消息吧?” “是的,再没有人上门出售侏儒的脑袋。” 她点点头。“叔叔,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请便。” “你夫人……你打算召她进宫?” “不。”多娜生性温和,只愿在家中与朋友亲族一起生活,对政治毫无兴趣。她把孩子们教导得很好,并成天梦想着抱孙子。她一天祷告七次,热衷于针线女红和插花艺术。让她来君临,好比把托曼的小猫扔进毒蛇窝。“我夫人不喜长途跋涉,就让她留在兰尼斯港吧。” “她是个知道自己位置的睿智女人。” 他不喜欢她的语气。“你把话说清楚。” “我想我说得够清楚了。”瑟曦举起酒杯,让雀斑女孩满上。奶油蛋糕此时端来,席间氛围变得轻松。等柏洛斯爵士护送托曼和他的小猫们回房后,他们才开始讨论即将来临的审判。 “奥斯尼的兄弟们决不会眼睁睁看着他送命。”瑟曦警告他。 “我也这么想,所以把他俩预先逮捕了。” 这话似乎让她吃惊。“以什么罪名?” “与太后通奸。总主教大人说你承认与他们两人都上过床——难道你忘了吗?” 她脸一红。“不。那你打算如何处置他们?” “他们认罪的话,发配长城了事;如果他们拒绝,就去跟劳勃爵士决斗。那种人本不配提拔到如此地位。” 瑟曦低下头。“我……我识人不明。” “我看你识人的眼光大有问题。” 他正待多斥责几句,但一位黑发圆脸的见习修女进门通报:“殿下、陛下,很抱歉打扰你们。下面有个男孩求见,说是派席尔国师恳请立刻与摄政王殿下会晤。” 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凯冯心想。莫非风息堡已告沦陷?莫非北方的波顿家有败报传来? “可能是詹姆。”太后提示。 看了才知道。凯冯立刻起身。“请原谅。”他离开前单膝下跪,吻了侄女的手。若那沉默的巨人辜负她的信任,这可能是她今生接受的最后一个吻了。 送信的男孩只有八九岁,裹在毛皮大衣里活像头小熊。特兰让他在吊桥上等,没放进梅葛楼。“去烤烤火吧,孩子,”凯冯爵士掏出一枚铜分币塞进男孩掌心,“我认得去鸦巢的路。” 雪总算停了。参差不齐的乌云外,一轮满月好似圆圆的大雪球,繁星冰冷又疏远。凯冯走过内庭时,觉得自己几乎不认得这座城堡,每个堡垒、每座塔楼都长出冰霜利齿,每道熟悉的路径都被白色地毯覆盖。一根长矛那么长的冰柱摔在他脚边。秋末的君临已然这般模样,他思忖,长城该是何等光景? 一位穿着过于宽松的皮袍的清瘦女侍为他开门,凯冯爵士跺掉脚上的雪,脱下披风扔给她。“大学士有要事相商。”他宣称。女侍严肃地点点头,一言不发伸手指指台阶。 派席尔的房间就在鸦巢下,十分宽敞,诸多货架上堆满各种草药、药膏、药剂,还有几架子书籍卷轴。凯冯爵士素来觉得这里很热,但今晚不一样。今晚他刚进门,就觉得门内寒气森森。壁炉中只剩黑灰和将熄余烬,几根稀稀拉拉的蜡烛洒出几个昏暗的小光圈。 其余一切被阴影笼罩……除了那扇敞开的窗,月光在微风拂动的冰晶上闪烁。有只大乌鸦在窗边座位上闲逛,羽毛全打湿凌乱了。这是凯冯·兰尼斯特毕生所见最大的乌鸦,甚至比凯岩城中任何一只猎鹰的个头都大,比西境最大的猫头鹰还大。雪花在它身边起舞,月亮将它镀成银色。 不,它本非银色,它是白鸦。 学城的白鸦和它们黑色的表亲不同,本身不携带消息,它们从旧镇飞出只有一个使命:宣告季节变换。 “冬天到了。”凯冯说。这句话在空气里凝成白雾。他从窗边回过头。 有东西如巨人的拳头砸在他肋骨间,把胸中空气都挤了出去,令他踉跄后退。白鸦展翅腾空,惨白的翅膀拍打着他的头。凯冯爵士软绵绵地倒进窗边座位。怎么……是谁……一支箭插进了胸口,几乎直没至羽。不,不,我哥就是这样死的。鲜血很快浸上箭杆。“派席尔,”他迷惑不已地低声说,“快来帮帮我……我……” 他这才发现大学士。派席尔就坐在桌后,头枕在一本皮革精装的厚重典籍上。睡着了吗?凯冯心想……他眨眨眼,发现老人斑斑点点的头皮上有深红的伤口,头颅下有摊血,浸染了书页。国师点起的蜡烛旁全是骨头和脑浆,它们散落在熔蜡中,犹如一个个小岛。 他想要加派守卫,凯冯心想,我应该给他加派守卫。难道瑟曦才是对的?难道他的侄儿真的在暗中捣鬼?“提利昂?”他出声喝问,“你……?” “他远在千里之外。”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回答。 此人站在书架下的阴影中,有苍白圆胖的脸,圆圆的肩膀,搽过脂粉的柔软双手抓了把十字弓。他踩着一双丝绸拖鞋。 “瓦里斯?” 太监放下十字弓。“凯冯爵士,可能的话,请您千万原谅。我对您没有恶意,今日之事亦无关私人恩怨。这全是为了国度,为了孩子。” 我也有孩子,我也有妻子。噢,多娜。痛楚席卷而来。他闭上眼睛,又再次睁开。“城堡里……城堡里有好几百名兰尼斯特卫兵。” “万幸的是,这房间里没有一名。大人,我能体会到您的切肤之痛,您不该死在这样一个寒冷黑暗的夜里。要怪只怪世事弄人,许多像您这样的豪杰,却为错误的事业卖命……您确实是个威胁,您企图颠覆太后陛下干的好事,企图让高庭和凯岩城重修旧好,企图让教会支持小国王,企图让七大王国在托曼治下团结起来。所以喽……” 冷风吹起,凯冯爵士抖得厉害。“冷吗,大人?”瓦里斯关心地问,“这事也请您原谅。大学士临死时尿了裤子,臭气熏天,我不得不打开窗户。” 凯冯爵士想站起来,却浑身无力。他甚至感觉不到双腿的存在。 “我觉得十字弓是合适的武器。您是泰温公爵的影子,何不安排一样的死法呢?您侄女将认定是提利尔纵容小恶魔谋害了你,提利尔则会倒过来怀疑她,有人还会想办法把整件事怪罪到多恩人头上。怀疑、分裂和猜忌将把小国王统治的根基蚕食得一干二净,正好让伊耿在风息堡亮出大旗,吸引四方诸侯归附。” “伊耿,”半晌间他如坠雾中。接着他想起来,想起那个红袍包裹的婴儿,袍子上满是鲜血和脑浆。“死了,他死了。” “他没死,”太监的嗓音愈显深沉,“他与我们同在。他学走路之前,已开始学习如何成为优秀的统治者。他接受过骑士的武器训练,但那只是冰山一角,现在的他能读会写,精通多国语言,钻研过历史、法律和诗词。自他懂事时起,有一名修女教导他信仰的奥秘。他曾跟渔民一起生活,依靠双手劳动维生,他在河里游泳、补网,自己的衣服自己洗。他不仅会打鱼、会做饭、会处理伤口,更重要的是,他知道食不果腹、被人追捕是怎样的恐惧滋味。对托曼而言,王冠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但对伊耿来说,王冠就是责任,一个真正的国王必须把子民放在首位,一生为他们着想。” 凯冯·兰尼斯特想出声示警……警告卫兵们,警告他妻子,警告他哥哥……但他什么也说不出口。血从他嘴里渗出,他抖如筛糠。 “我很遗憾。”瓦里斯绞着双手,“我知道,您在受苦,我却像个坏老太婆一样站在旁边看笑话。让我们落幕吧,给您解脱。”太监嘟起嘴唇,轻轻吹声口哨。 凯冯爵士的身子冻得像冰,每次费力的呼吸都会引发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他瞥见周围有动静,听到拖鞋在石地板上轻柔的刮擦声。一个孩子自阴影中现身——一个身穿烂袍子、面色苍白的男孩,顶多九岁或十岁。另一个男孩从大学士的座位背后出现,接着是那个为他开门的女侍。一共六个孩子包围了他,白脸庞黑眼珠,有男有女。 匕首,在他们手中…… 352.第352章 附录(1) 附录一 维斯特洛的国王们 小国王 托曼·拜拉席恩一世,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八岁的男孩。 ——提利尔家族的玛格丽王后,他的妻子,三次成婚,三次守寡,被控以叛国罪,关押在贝勒大圣堂。 ——她的女伴和表亲,梅歌、雅兰和埃萝·提利尔,被控以通奸罪。 ——埃林·安布罗斯,埃萝的未婚夫,目前为侍从。 ——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他的母亲,太后,凯岩城公爵夫人,被控以叛国罪,关押在贝勒大圣堂。 ——他的兄弟姐妹: ——【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国王】,长兄,在婚宴上被毒杀,终年十二岁。 ——弥赛菈·拜拉席恩公主,姐姐,九岁的女孩,目前在阳戟城做道朗·马泰尔亲王的养女,与其子崔斯丹订婚。 ——他养的猫,突击爵士、胡须小姐和靴子。 ——他的舅舅: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外号“弑君者”,瑟曦太后的双胞胎弟弟,御林铁卫队长。 ——提利昂·兰尼斯特,外号“小恶魔”,为一侏儒,被指控弑君与弑亲。 ——他的其他亲属: ——他的外祖父,【泰温·兰尼斯特】,凯岩城公爵,西境守护,兰尼斯港之盾,在厕所中被儿子提利昂杀害。 ——他的叔公,凯冯·兰尼斯特爵士,摄政王暨全境守护者。 ——他的妻子,多娜·史威佛。 ——他们的孩子: ——蓝赛尔·兰尼斯特爵士,长子,战士之子的圣骑士。 ——【威廉·兰尼斯特】,次子,在奔流城被杀害。 ——马丁·兰尼斯特,三子,威廉的孪生兄弟,侍从。 ——珍娜,四女,三岁的女孩。 ——他的姑婆,吉娜·兰尼斯特。 ——她的丈夫,艾蒙·佛雷爵士。 ——他们的孩子: ——【克里奥·佛雷爵士】,长子,被土匪所害。 ——泰温·佛雷,小名“小泰”,克里奥之长子。 ——威廉·佛雷,克里奥之次子,侍从。 ——莱昂诺·佛雷爵士,次子。 ——【提恩·佛雷】,三子,在奔流城被杀害。 ——瓦德·佛雷,四子,在凯岩城担任侍从,外号“红瓦德”。 ——他的叔公,【提盖特·兰尼斯特爵士】。 ——他的遗孀,达丽莎·马尔布兰。 ——他们的孩子: ——提瑞克·兰尼斯特,侍从,在君临暴动中失踪。 ——艾弥珊德·哈佛夫人,他还在襁褓中的妻子。 ——他的叔公,吉利安·兰尼斯特,在海难中失踪。 ——杰依·希山,他的私生女。 ——托曼国王的御前会议: ——凯冯·兰尼斯特爵士,摄政王。 ——梅斯·提利尔公爵,国王之手。 ——派席尔大学士,顾问和医师。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御林铁卫队长。 ——派克斯特·雷徳温伯爵,海军上将和海政大臣。 ——科本,前学士,臭名昭著的死灵术士,情报总管。 ——瑟曦太后的前御前会议: ——【盖尔斯·罗斯比伯爵】,国库经理和财政大臣,死于咳嗽。 ——奥顿·玛瑞魏斯伯爵,裁判法官和法务大臣,瑟曦太后被抓后逃回长桌厅。 ——奥雷恩·维水,潮头岛的私生子,海军上将和海政大臣,瑟曦被抓后带着王家舰队逃到海上。 ——托曼国王的御林铁卫: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御林铁卫队长。 ——马林·特兰爵士。 ——柏洛斯·布劳恩爵士,被驱逐后复职。 ——巴隆·史文爵士,与弥赛菈公主一同在多恩。 ——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 ——洛拉斯·提利尔爵士,外号“百花骑士”。 ——【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死于多恩。 ——托曼在君临的宫廷成员: ——月童,国王的小丑兼弄臣。 ——佩特,八岁的男孩,托曼国王受罚的替身儿童。 ——旧镇的奥蒙德,王家竖琴手和诗人。 ——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奥斯蒙爵士和奥斯尼爵士的兄弟,都城守备队队长。 ——纳霍·第米提斯,布拉佛斯铁金库的使节。 ——【格雷果·克里冈爵士】,外号“魔山”,死于伤口中毒。 ——雷纳佛·伟维水,红堡地牢长官。 ——所谓玛格丽王后的情人们: ——渥特,歌手,自称为“蓝诗人”,被拷问折磨导致疯狂。 ——【“琴手”哈米西】,监禁时死亡。 ——马克·穆伦道尔爵士,在黑水河一役中失去了他的猴子和半只胳膊。 ——“高个”塔拉德爵士、蓝柏特·特拔瑞爵士、拜亚德·诺科斯爵士、修夫·克莱夫顿爵士。 ——贾拉巴·梭尔,红花谷岛王子,被从盛夏群岛放逐。 ——霍拉斯·雷德温爵士,被证明无辜后释放。 ——霍柏·雷德温爵士,被证明无辜后释放。 ——瑟曦太后的主要控告者: ——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爵士,奥斯蒙爵士和奥斯佛利爵士的兄弟,被教会关押。 ——教会人员: ——总主教,教会之父,七神之音,一位衰老的人。 ——乌尼亚修女,莫勒修女,斯科娅修,太后的狱卒。 ——托伯特修士、雷那德修士、卢琛修士、奥利多修士,皆为大主教。 ——阿兰廷修女、梅森特修女,在贝勒大圣堂服务。 ——西奥多·威尔斯爵士,人称真实的西奥多爵士,战士之子虔诚的指挥官。 ——“麻雀”们,拥有坚定信仰的穷人。 ——君临城内的形色人等: ——莎塔雅,一家名妓院的所有者。 ——她的女儿,爱拉雅雅。 ——丹晰,玛丽,皆为她手下的妓女。 ——托布·莫特,武器大师。 ——效忠铁王座的王领封臣: ——瑞佛雷·莱克,暮谷城伯爵。 ——卢佛斯·李科爵士,独腿骑士,暮谷城暮堡代理城主。 ——【坦妲·史铎克渥斯】,前史铎克渥斯堡伯爵夫人,死于臀部摔伤。 ——【法丽丝】,她的长女,在黑牢中尖叫着死去。 ——她的丈夫,【巴尔曼·拜奇爵士】,死于比武。 ——洛丽丝,她的幼女,弱智,现史铎克渥斯伯爵夫人。 ——提利昂·制革匠,他的母亲被一百个暴民干过,因此其生父未知。 ——她的丈夫,黑水的波隆爵士,由佣兵升格为骑士。 ——法兰肯学士,服务于史铎克渥斯家族。 托曼国王的旗帜是拜拉席恩家族金底黑色的宝冠雄鹿与兰尼斯特家族红底金色的怒吼雄狮相结合。 长城上的王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一世,史蒂芬·拜拉席恩公爵和伊斯蒙家族的卡珊娜夫人所生之次子,龙石岛公爵,自立为维斯特洛国王。 ——与史坦尼斯国王一同在黑城堡: ——亚夏的梅丽珊卓女士,被称为“红袍女”,光之王拉赫洛的女祭司。 ——他的骑士和誓言骑士: ——里查德·霍普爵士,他的副手。 ——“巨人杀手”高迪·法林爵士。 ——朱斯丁·马赛爵士。 ——罗宾·比兹伯利伯爵。 ——海伍德·费尔伯爵。 ——克拉顿·宋格爵士、科里斯·彭尼爵士,后党人士,光之王的狂热信徒。 ——威廉·福克斯伍爵士、亨佛利·克莱夫顿爵士、蒙德·威尔德爵士、哈里斯·科伯爵士,皆为驾前骑士。 ——他的侍从,戴冯·席渥斯与拜兰·法林。 ——他的俘虏,曼斯·雷德,塞外之王。 ——曼斯·雷德未命名的新生儿,“野人王子”。 ——孩子的乳母,吉莉,一野人女孩。 ——吉莉之子,同样未命名,被称为“小怪物”,其父为吉莉之父【卡斯特】。 ——在东海望: ——佛罗伦家族的赛丽丝王后,他的妻子。 ——他们的独生女,希琳公主,十一岁的女孩。 ——补丁脸,她的弱智弄臣。 ——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她的伯父,后党首领,自封为王后之手。 ——她的骑士和誓言骑士:纳伯特·格兰德森爵士、贝内索恩·斯卡尔斯爵士、国王山的派崔克爵士、阴沉的多尔顿爵士、红池的梅格罗恩爵士、蓝柏特·怀渥特爵士、佩金·佛拉德爵士,布鲁斯·布克勒爵士。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外号“洋葱骑士”,雨林伯爵,狭海舰队司令,御前首相。 ——里斯的萨拉多·桑恩,海盗和雇佣舰队的头子,瓦雷利亚号船长,统率着一支里斯划桨船舰队。 ——泰楚·奈斯托斯,布拉佛斯铁金库的大使。 史坦尼斯国王的旗帜是光之王的烈焰红心,淡黄底色中央有橙色的火焰环绕着一颗红心,心脏中央绣有拜拉席恩家族黑色的宝冠雄鹿。 群屿与北境之王 派克岛的葛雷乔伊家族自称为英雄纪元时代“灰海王”的后裔。传说灰海王不仅掌有整片汪洋,还娶美人鱼为妻。龙王伊耿灭绝了末代铁群岛国王的世系,并允许残余的铁岛诸侯恢复古老习俗,自行选择领袖。他们选择了派克岛的维肯·葛雷乔伊头领。 葛雷乔伊家族的标志是一片黑海上的一只金色海怪,他们的族语是“强取胜过苦耕”。 攸伦·葛雷乔伊三世,血脉承袭自灰海王,铁群岛之王和北境之王,海盐王与磐岩王,海风之子,派克岛掠夺者之首,宁静号船长,外号“鸦眼”。 ——他的兄长,【巴隆·葛雷乔伊九世】,血脉承袭自灰海王,铁群岛之王和北境之王,坠海而亡。 ——哈尔洛家族的亚拉妮丝,巴隆的遗孀。 ——他们的孩子: ——【罗德利克】,长子,巴隆第一次叛乱期间战死于海疆城。 ——【马伦】,次子,巴隆第一次叛乱期间战死于派克城。 ——阿莎,三女,黑风号船长,深林堡的征服者,艾里·艾枚克之妻。 ——席恩,幼子,自封为临冬城亲王,北境人称他为“变色龙”席恩,目前在恐怖堡作俘虏。 ——他的弟弟,维克塔利昂,铁舰队总司令,无敌铁种号船长。 ——他的小弟,伊伦,外号“湿发”,侍奉淹神的僧侣。 ——他的船长和亲随: ——“褐牙”托沃德、“长脸”琼恩·密瑞、“自由民”罗德利克、“红桨手”、“左手”卢卡斯·考德、科伦·汉博利、“半血霍尔”赫伦、“杂种”克梅特·派克、“奴工”科尔、“石手”、“牧羊人”拉弗和君王港的拉弗。 ——他的船员: ——【克莱贡】,因吹响地狱号角而死。 ——他的封臣: ——艾里·艾枚克,被称为“破砧者”艾里和“公正的”艾里,铁群岛留守总督,派克城代理城主,一位曾经声名显赫的老人,阿莎·葛雷乔伊之夫。 ——派克城的头领们: ——吉蒙德·波特利,君王港头领。 ——瓦尔顿·温奇,铁林城头领。 ——老威克岛的头领们: ——邓斯坦·卓鼓,老威克岛头领,“鼓手”。 ——纽恩·古柏勒,碎石堡头领。 ——斯通浩斯家族。 ——大威克岛的头领们: ——葛欧得·古柏勒,战锤角头领。 ——崔斯顿·法温,海豹皮角头领。 ——斯帕家族。 ——梅德瑞德·梅林,卵石镇伯爵。 ——橡岛的头领们: ——阿利·奥克伍,人称“橡岛的奥克伍”。 ——巴隆·陶尼头领。 ——盐崖岛的头领们: ——多诺·苏克利夫头领。 ——桑德利头领。 ——哈尔洛岛的头领们: ——罗德利克·哈尔洛,外号“读书人”,哈尔洛岛总头领,十塔城头领,哈尔洛岛的哈尔洛。 ——西格弗里德·哈尔洛,外号“银发”,哈尔洛厅的主人,为罗德利克的叔公。 ——何索·哈尔洛,外号“驼背”,闪光塔头领,为罗德利克的表亲。 ——博蒙德·哈尔洛,外号“蓝衣”,赫利丹岭的主人,为罗德利克的表亲。 ——其他小岛的头领们: ——吉尔伯特·法温,孤灯堡头领。 ——铁民征服者: ——在盾牌列岛: ——“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南盾岛头领。 ——“理发师”纽特,橡盾岛头领。 ——马伦·沃马克,绿盾岛头领。 ——赫拉斯·哈尔洛爵士,灰盾岛头领,灰园骑士。 ——在卡林湾: ——拉弗·肯宁,代理城主,指挥官。 ——阿大克·汉博利,缺了半条胳膊。 ——达衮·考德,宁死不降之人。 ——在托伦方城: ——达格摩,外号“裂颚”,豪饮号船长。 ——在深林堡: ——阿莎·葛雷乔伊,海怪之女,黑风号船长。 ——“少女”科尔,她的情人,剑客。 ——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她的前情人,君王港继承人,目前遭到驱逐。 ——她的船员:锈胡子罗衮、乌鸦嘴、侏儒拉弗、长斧罗伦、白嘴鸦、手指、六趾哈尔、“耷拉眼”戴尔、艾伊尔·哈尔洛、科洛姆、“吹号者”霍根及他漂亮的红发女儿。 ——昆顿·葛雷乔伊,她的表亲。 ——达衮·葛雷乔伊,她的表亲,人称“醉汉达衮”。 艾林家族 艾林家族袭自古老的山脉和谷地之王。他们的家徽是以天蓝为底的一弯白色新月和猎鹰。艾林家族没有参加“五王之战”,他们的族语是“高如荣誉”。 劳勃·艾林,鹰巢城公爵,艾林谷的守卫者,被他母亲称为真正的东境守护,一名体弱多病的八岁男孩,小名唤作“乖罗宾”。 ——他的母亲,【徒利家族的莱莎夫人】,为前首相【琼恩·艾林公爵】遗孀,被推出月门摔死。 ——他的继父,培提尔·贝里席,外号“小指头”,赫伦堡公爵,三叉戟河流域总督,峡谷守护者。 ——阿莲·石东,培提尔公爵的私生女,十三岁的处女,实际上是珊莎·史塔克。 ——罗索·布伦爵士,为培提尔公爵效命的佣兵,鹰巢城侍卫队长。 ——奥斯威尔·凯特布莱克,为培提尔公爵效命的老兵,凯特布莱克一家之主。 ——幽影谷的夏德里奇爵士,外号“疯鼠”,为培提尔公爵效命的誓言骑士。 ——“俊男”拜伦爵士,“微笑的”莫苟斯爵士,为培提尔公爵效命的誓言骑士。 ——他在鹰巢城的部属: ——柯蒙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莫德,一位残暴的、有黄金假牙的狱卒。 ——玛迪、吉思尔和美拉,皆为女仆。 ——他的封臣,谷地诸侯们: ——约恩·罗伊斯,外号“青铜约恩”,符石城伯爵。 ——他的儿子,符石城继承人,安答·罗伊斯爵士。 ——奈斯特·罗伊斯男爵,艾林谷最高总管,月门堡代理城主。 ——艾尔拔·罗伊斯爵士,他的儿子和继承人。 ——米兰达,小名“兰达”,他的女儿,还没成功圆房就守寡的寡妇。 ——米亚·石东,国王劳勃·拜拉席恩一世的私生女。 ——莱昂诺·科布瑞,心宿城伯爵。 ——林恩·科布瑞爵士,莱昂诺的二弟和继承人,拥有名剑“空寂女士”。 ——卢卡斯·科布瑞爵士,莱昂诺的幼弟。 ——崔斯顿·桑德兰,三姐妹群岛侯爵。 ——高德瑞奇·波内尔,甜姐岛伯爵。 ——罗兰德·朗多普,长姐岛伯爵。 ——亚历山多·托伦特,小姐岛伯爵。 ——安雅·韦伍德,铁橡城伯爵夫人。 ——莫顿·韦伍德爵士,安雅的长子和继承人。 ——唐纳尔·韦伍德爵士,安雅的次子,血门骑士。 ——威利斯·韦伍德,安雅的幼子。 ——哈罗德·哈顿,安雅的养子,侍从,人称“继承人哈利”。 ——赛蒙·坦帕顿,九星城的骑士。 ——琼恩·林德利,蛇木城伯爵。 ——艾德蒙·魏克利,烛穴城伯爵。 ——杰洛·格拉夫森,海鸥镇伯爵。 ——盖尔斯·格拉夫森,杰洛的幼子,一名侍从。 ——【伊恩·杭特】,长弓厅伯爵,最近突然暴病身亡。 ——杰伍德爵士,伊恩的长子和继承人,外号“小杭特”。 ——尤斯塔斯·杭特爵士,伊恩的次子。 ——哈兰·杭特爵士,伊恩的幼子。 ——小杭特的部属: ——威廉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霍顿·雷德佛,红垒伯爵,曾三度结婚。 ——贾斯皮·雷德佛爵士、克雷顿·雷德佛爵士和琼恩·雷德佛爵士,皆为霍顿的儿子。 ——米歇尔·雷德佛爵士,霍顿的幼子,刚刚成为骑士,娶了符石城的雅西娜·罗伊斯。 ——本内达·贝尔摩,洪歌城伯爵。 ——明月山脉的原住民: ——石鸦部的多夫之子夏嘎,现在御林里当土匪。 ——灼人部的提魅之子提魅。 ——黑耳部的齐克之女齐拉。 ——月人部的克罗之子克劳恩。 拜拉席恩家族 拜拉席恩家族是拥有王国统治权的大家族中最年轻的一家,崛起于征服战争时期。相传第一代族长奥里斯·拜拉席恩本是龙王伊耿的私生兄弟,但他在战争中逐级晋升,最后成为伊耿麾下最勇猛的将领之一。在奥里斯击杀末代风暴国王“骄傲的”亚尔吉拉后,伊耿将亚尔吉拉的城堡、领土和女儿赐给他作为奖赏。奥里斯娶了那名女孩为妻,并继承了她家族的旗帜、家徽和箴言。 伊耿登陆二百八十三年后,风息堡公爵劳勃·拜拉席恩推翻了“疯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的统治,夺取了铁王座。他的继承权来自他的祖母——伊耿·坦格利安五世国王的女儿——但他本人更愿意宣称继承权来自自己的战锤。 【劳勃·拜拉席恩一世】,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被野猪杀害。 ——他的妻子,瑟曦·兰尼斯特太后。 ——他们的孩子: ——【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国王】,在婚宴上被毒杀。 ——弥赛菈·拜拉席恩公主,九岁的女孩,目前在阳戟城做道朗·马泰尔亲王的养女,与其子崔斯丹订婚。 ——托曼·拜拉席恩一世。 ——他的兄弟: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叛乱的龙石岛公爵,自立为铁王座之主。 ——希琳,他的女儿,十一岁。 ——【蓝礼·拜拉席恩】,叛乱的风息堡公爵,自立为铁王座之主,死于风息堡他自己的军队中。 ——他的私生子: ——米亚·石东,十九岁的处女,服务于月门堡的奈斯特·罗伊斯男爵。 ——詹德利,在河间地落草为寇,对自己的出身一无所知。 ——艾德瑞克·风暴,为劳勃国王与狄丽娜·佛罗伦夫人所生之私生子,被劳勃公开承认,目前藏身于里斯。 ——安德鲁·伊斯蒙爵士,他的表亲和护卫。 ——他的保护者们: ——杰拉德·高尔爵士、“渔妇”林斯、符山城的崔斯顿爵士和欧麦·布莱伯利。 ——【芭拉】,和君临城妓女所生的私生女,被他的遗孀下令杀害。 ——他的其他亲戚: ——埃尔顿·伊斯蒙爵士,绿石堡伯爵,他的叔公。 ——伊蒙·伊斯蒙爵士,埃尔顿的儿子,劳勃的表兄弟。 ——埃林·伊斯蒙爵士,伊蒙的儿子,劳勃的侄子。 ——洛马斯·伊斯蒙爵士,埃尔顿次子,劳勃的表兄弟。 ——安德鲁·伊斯蒙爵士,洛马斯爵士的儿子,劳勃的侄子。 ——风息堡的封臣,风暴之地的领主们: ——戴佛斯·席渥斯,雨林伯爵,狭海舰队司令,国王之手。 ——玛瑞亚,他的妻子,木匠之女。 ——【戴尔】、【阿拉德】、【马索斯】、【马利克】,戴佛斯的四名年长的儿子,皆于黑水河战役中阵亡。 ——戴冯,他们的儿子,史坦尼斯国王的侍从。 ——史坦尼斯和史蒂芬,他们的儿子。 ——吉尔伯特·法林爵士,风息堡代理城主。 ——拜兰·法林,他的儿子,史坦尼斯的侍从。 ——高迪·法林爵士,他的表亲,外号“巨人杀手”。 ——埃伍德·梅斗伯爵,草地堡伯爵,风息堡总管。 ——塞尔温·塔斯,塔斯岛伯爵,外号“暮之星”。 ——布蕾妮,他的女儿,塔斯之女,外号“美人布蕾妮”。 ——波德瑞克·派恩,布蕾妮的侍从,十岁男孩。 ——罗兰·克林顿爵士,外号“红罗兰”,鹫巢堡骑士。 ——雷蒙德和埃琳妮,他的弟弟和妹妹。 ——罗纳德·风暴,他的私生子。 ——琼恩·克林顿,他叔叔,曾任风息堡公爵和国王之手,被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放逐,被认为酗酒亡身。 ——利斯特·莫里根,鸦巢城伯爵。 ——里查德·莫里根,他的兄弟和继承人。 ——【古德·莫里根】,他的兄弟,前绿衣卫,死于黑水河一役。 ——阿斯坦·赛尔弥,丰收厅伯爵。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他的叔公。 ——卡斯伯·威尔德,雨屋城伯爵。 ——蒙得·威尔德爵士,他的叔叔,一名年老的骑士。 ——海伍德·费尔,费尔伍德城伯爵。 ——修夫·格兰德森,外号“灰胡子”,全视城伯爵。 ——塞巴斯蒂安·埃洛尔,草厅伯爵。 ——克利福德·史文,石盔城伯爵。 ——贝里·唐德利恩,黑港伯爵,外号“闪电大王”,河间地土匪,曾被多次杀死,现在应已死透了。 ——【布莱斯·卡伦】,前夜歌城伯爵,在黑水河之役中被菲利普·福特爵士所杀。 ——菲利普·福特,杀死他的人,独眼骑士,现夜歌城伯爵。 ——罗兰德·风暴爵士,他出身低微的私生兄弟,人称“夜歌城的私生子”,自封为夜歌城伯爵。 ——罗宾·比兹伯利,荚原城伯爵。 ——玛瑞·梅泰林,雾林城伯爵夫人。 ——拉尔夫·布克勒爵士,铜门城伯爵。 ——布鲁斯·布克勒爵士,他的表亲。 拜拉席恩家族的徽章是金色原野上的一头黑色宝冠雄鹿。他们家族的箴言是“怒火燎原”。 佛雷家族 佛雷家虽是徒利家族的封臣,但履行义务却从不积极。“五王之战”爆发时,罗柏·史塔克以迎娶瓦德·佛雷的女儿或孙女为代价,赢得了佛雷家族的支持。当他转而娶了简妮·维斯特林之后,佛雷家便和卢斯·波顿密谋,在婚宴上谋杀了少狼主及其追随者,这次婚礼被称为“红色婚礼”。 瓦德·佛雷,河渡口领主。 ——他与第一任夫人,罗伊斯家族的【皮雅】所生: ——【史提夫伦·佛雷爵士】,死于牛津之战。 ——艾蒙·佛雷爵士,次子。 ——伊尼斯·佛雷爵士,三子,统帅去北境的佛雷军队。 ——伊耿·佛雷,伊尼斯的长子,落草为寇,外号“浴血伊耿”。 ——雷加·佛雷,伊尼斯的次子。 ——派娅妮夫人,四女。 ——她的丈夫,勒斯林·海伊爵士。 ——他与第二任夫人,史文家族的【赛蕊妮】所生。 ——杰瑞·佛雷爵士,五子,出使白港。 ——卢琛修士,六子。 ——他与第三任夫人,克雷赫家族的【阿梅丽】所生。 ——霍斯丁·佛雷爵士,七子,声名显赫的骑士。 ——丽丝妮夫人,八女。 ——她的丈夫,卢科斯·瓦尔平伯爵。 ——赛蒙·佛雷,九子,精通收买之道,出使白港。 ——丹威尔·佛雷爵士,十子。 ——【梅里·佛雷】,十一子,被吊死于荒石城。 ——瓦妲·佛雷,梅里的女儿,外号“胖子瓦妲”。 ——她的丈夫,恐怖堡公爵卢斯·波顿。 ——瓦德·佛雷,梅里的儿子,八岁男孩,外号“小瓦德”,目前担任拉姆斯·波顿的侍从。 ——【杰曼·佛雷爵士】,十二子,淹死。 ——雷蒙德·佛雷爵士,十三子。 ——他与第四任夫人,布莱伍德家族的【阿莱莎】所生。 ——罗索·佛雷,十四子,外号“跛子罗索”。 ——杰莫斯·佛雷爵士,十五子。 ——瓦德·佛雷,他的长子,八岁,外号“大瓦德”,目前担任拉姆斯·波顿的侍从。 ——惠伦·佛雷爵士,十六子。 ——莫雅夫人,十七女, ——她的丈夫,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 ——坦雅·佛雷,十八女,外号“处女坦雅”。 ——他与第五任夫人河安家族的【莎娅】之间没有后代。 ——他与第六任夫人,罗斯比家族的【蓓珊妮】所生: ——派温·佛雷爵士,十九子。 ——【本佛雷·佛雷爵士】,二十子,因红色婚礼上所受的伤感染致死。 ——威廉学士,二十一子,在长弓厅服务。 ——奥利法·佛雷爵士,二十二子,曾为罗柏·史塔克的侍从。 ——萝丝琳·佛雷,二十三女,在红色婚礼上嫁与艾德慕·徒利公爵,并怀了艾德慕的孩子。 ——他与第七任夫人,法林家族的【安娜娜】所生: ——艾雯·佛雷,二十四女,十四岁的处女。 ——文德尔·佛雷,二十五子,十三岁的男孩,目前在海疆城当侍酒。 ——科马·佛雷,二十六子,十一岁的男孩,已许给教会。 ——瓦提尔·佛雷,二十七子,十岁的男孩,小名“提尔”。 ——艾尔玛·佛雷,二十八子,九岁的男孩,瓦德最小的儿子,曾短暂地许婚给艾莉亚·史塔克。 ——希琳·佛雷,二十九女,七岁的女孩,瓦德最小的孩子。 ——他与第八任夫人,恩佛德家族的乔苏珊: ——孩子即将降生。 ——他的私生子们,为其他形色女人所生: ——瓦德·河文,外号“杂种瓦德”。 ——梅瓦学士,在罗斯比城服务。 ——简妮·河文、马丁·河文、莱格·河文、朗诺尔·河文、梅拉萝·河文等等。 兰尼斯特家族 凯岩城兰尼斯特家族是铁王座上的托曼国王的主要支持者。他们自豪地宣称血脉承袭自英雄纪元时代最具传奇性的骗子“机灵的”兰恩。凯岩城和金牙城的金矿使得他们成为各大家族里最富裕的一家。他们的家徽是鲜红土地上的金色雄狮,他们的族语是“听我怒吼!”。 【泰温·兰尼斯特】,凯岩城公爵,西境守护,兰尼斯港之盾,御前首相,在厕所中被儿子杀害。 ——泰温公爵的孩子们: ——瑟曦,詹姆的双胞胎姐姐,劳勃·拜拉席恩一世国王的遗孀,现被关押在贝勒大圣堂中。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瑟曦的双胞胎弟弟,外号“弑君者”,御林铁卫队长。 ——乔斯敏·派克顿和加列特·培吉,詹姆的侍从。 ——伊林·派恩爵士,被拔掉舌头的骑士,前御前执法官和刽子手。 ——罗兰·克林顿爵士,外号“红罗兰”,鹫巢堡骑士。 ——亚当·马尔布兰爵士、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埃林·斯脱克皮爵士、史蒂芬伦·史威佛爵士、亨佛利·史威佛爵士、“壮猪”李勒·克雷赫爵士、“没胡子”琼恩· 本特利爵士,詹姆在奔流城军中的骑士。 ——提利昂,外号“小恶魔”,侏儒和弑亲者,在狭海对岸流亡。 ——他在凯岩城的部属: ——克雷伦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维拉尔,侍卫队长。 ——贝尼狄克·布隆爵士,教头。 ——“白色微笑”渥特,一名歌手。 ——他的手足: ——凯冯爵士,泰温的大弟, ——他的夫人,史威佛家族的多娜。 ——吉娜夫人,泰温的二妹, ——她的丈夫,艾蒙·佛雷爵士,现为奔流城伯爵。 ——【克里奥·佛雷爵士】,他们的长子,被土匪杀害。 ——他的夫人,戴瑞家族的简妮。 ——他们的长子,泰温·佛雷,小名“小泰”,现为奔流城继承人。 ——他们的次子,威廉·佛雷,侍从。 ——莱昂诺·佛雷爵士,他们的次子。 ——【提恩·佛雷】,他们的三子。 ——瓦德·佛雷,他们的四子,外号“红瓦德”。 ——【提盖特爵士】,泰温的三弟,死于天花。 ——他的儿子,提瑞克·兰尼斯特,目前失踪,恐已遇难。 ——他还是婴儿的夫人,哈佛家族的艾弥珊德。 ——【吉利安】,泰温的幼弟,死于海难。 ——他的私生女,杰依,十一岁。 ——泰温公爵的其他亲戚: ——【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泰温公爵的堂兄,故乔安娜夫人的哥哥,死于牛津战役。 ——他的女儿,瑟琳娜和弥莉儿。 ——他的儿子,达冯·兰尼斯特爵士。 ——达米昂·兰尼斯特爵士,泰温的堂弟,夫人为克雷赫家族的西蕊。 ——他的儿子,卢西昂·兰尼斯特爵士。 ——他的女儿,兰娜。 ——她的丈夫,安塔诺·贾斯特伯爵。 ——玛歌夫人,泰温的表妹。 ——他的丈夫,提图斯·培克伯爵。 ——他的封臣及西境的领主们: ——达蒙·马尔布兰,烙印城伯爵。 ——罗兰德·克雷赫,克雷赫城伯爵。 ——塞巴斯顿·法曼,仙女岛伯爵。 ——泰陀斯·布拉克斯,角谷城伯爵。 ——昆腾·班佛特,祸垒伯爵。 ——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凯冯·兰尼斯特爵士的岳父。 ——雷根德·伊斯兰,狭厅伯爵。 ——加文·维斯特林,峭岩城伯爵。 ——撒尔门·斯脱克皮伯爵。 ——特伦斯·肯宁,凯切镇伯爵。 ——安塔诺·贾斯特伯爵。 ——罗宾·摩兰德伯爵。 ——亚莉珊·莱佛德伯爵夫人。 ——林斯·莱顿,深穴城伯爵。 ——菲利普·普棱伯爵。 ——加里森·普莱斯特伯爵。 ——罗伦特·洛奇爵士,一名有产骑士。 ——加尔斯·格林菲尔爵士,一名有产骑士。 ——莱蒙·维卡瑞爵士,一名有产骑士。 ——曼佛利·宇爵士,一名有产骑士。 ——雷那德·鲁特格尔爵士,一名有产骑士。 ——泰伯特·赫斯班爵士,一名有产骑士。 马泰尔家族 多恩王国是七大王国中最后对铁王座效忠的国度,血脉、习俗、地理和历史使得多恩人在维斯特洛人中特质明显。“五王之战”初期,多恩没有参加任何一边;但在崔斯丹王子和弥赛菈·拜拉席恩公主订婚之后,阳戟城宣布支持乔佛里国王的事业。马泰尔家族的旗帜是一轮红日为一柄金枪所贯穿,他们的族语是“不屈不挠”。 道朗·纳梅洛斯·马泰尔,阳戟城公爵,多恩领亲王。 ——他的夫人,自由贸易城邦诺佛斯的梅拉莉欧。 ——他们的子女: ——亚莲恩公主,长女,阳戟城继承人。 ——昆廷王子,新晋骑士,被伊伦伍德伯爵收养。 ——崔斯丹王子,被许婚给弥赛菈·拜拉席恩公主。 ——绿血河的加斯科因爵士,他的贴身护卫。 ——他的手足: ——他的妹妹,【伊莉亚公主】,君临城陷时被强暴后遇害。 ——【雷妮丝公主】,她的女儿,君临城陷时遇害。 ——【伊耿王子】,她的儿子,襁褓中的婴儿,君临城陷时遇害。 ——他的弟弟,【奥柏伦亲王】,外号“红毒蛇”,在比武审判中被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杀害。 ——艾拉莉亚·沙德,奥柏伦亲王的情妇,哈曼·乌勒伯爵的私生女。 ——“沙蛇”们,奥柏伦亲王的私生女: ——奥芭娅,二十八岁,奥柏伦与旧镇的妓女所生。 ——娜梅莉亚,小名娜梅小姐,二十五岁,奥柏伦与古瓦兰提斯贵妇所生。 ——特蕾妮,二十三岁,奥柏伦与修女所生。 ——萨蕾拉,十九岁,奥柏伦与一艘盛夏群岛商船船长所生。 ——伊莉亚,十四岁,奥柏伦与艾拉莉亚·沙德所生。 ——奥贝娜,十二岁,奥柏伦与艾拉莉亚·沙德所生。 ——多娜,八岁,奥柏伦与艾拉莉亚·沙德所生。 ——萝芮,六岁,奥柏伦与艾拉莉亚·沙德所生。 ——道朗亲王的宫廷: ——在流水花园: ——阿利欧·何塔,诺佛斯佣兵,侍卫队长。 ——卡洛特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在阳戟城: ——米斯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里卡索,阳戟城管家,年迈盲眼。 ——曼佛里·马泰尔爵士,阳戟城代理城主。 ——阿里斯·雷迪布莱特夫人,国库总管。 ——弥赛菈·拜拉席恩公主,他的养女,被许配给崔斯丹王子。 ——【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弥赛菈的贴身护卫,为阿利欧·何塔所杀。 ——萝莎蒙·兰尼斯特,弥赛菈的侍女和同伴,也是她的远亲。 ——他的封臣,多恩诸侯: ——安德斯·伊伦伍德,伊伦林伯爵,石路守护,血之贵胄。 ——伊恩丝,他的长女。 ——她的丈夫,罗热·艾利昂爵士。 ——克莱图斯·伊伦伍德爵士,安德斯的儿子和继承人。 ——关妮赛,伊伦伍德的小女儿,十二岁女孩。 ——哈曼·乌勒,狱门堡伯爵。 ——德尔龙·艾利昂,神恩城伯爵夫人。 ——罗热·艾利昂爵士,德尔龙的儿子和继承人。 ——达苟士·曼伍笛,王冢城伯爵。 ——劳拉·布莱蒙,布莱蒙城伯爵夫人。 ——纳梅拉·托兰,魂丘伯爵夫人。 ——昆廷·科格尔,沙石城伯爵。 ——丹泽尔·达特爵士,柠檬林的骑士。 ——福兰克林·佛勒,天及城伯爵,亲王隘口守护,外号“老隼鹰”。 ——西蒙·桑塔加,斑木林骑士。 ——艾德瑞克·戴恩,星坠城伯爵,现为侍从。 ——特拔·乔戴恩,托尔城伯爵。 ——崔蒙德·戈根勒斯,盐海岸伯爵。 ——戴伦·维斯,红丘城伯爵。 353.第353章 附录(2) 史塔克家族 史塔克家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筑城者”布兰登和远古的冬境之王。数千年来,他们坐镇临冬城,以“北境之王”自居,直到“降服王”托伦·史塔克为避免战端,向龙王伊耿宣誓效忠为止。 当临冬城的史塔克公爵被乔佛里国王处决之后,北境拒绝再向铁王座效忠,他们转而拥立艾德公爵之子罗柏为北境之王。在“五王之战”中,罗柏赢得了所有战役,却遭遇背叛,在孪河城参加舅舅的婚宴时被佛雷家和波顿家联合害死。 【罗柏·史塔克】,北境之王,三叉戟河之王,临冬城公爵,外号“少狼主”,在红色婚礼上被谋害。 ——【灰风】,他的冰原狼,在红色婚礼上被谋害。 ——他血统纯正的兄弟姐妹: ——珊莎,罗柏的妹妹。 ——她的丈夫,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 ——【淑女】,她的冰原狼,在戴瑞城被杀害。 ——艾莉亚,十一岁的女孩,失踪,被认为已死。 ——娜梅莉亚,她的冰原狼,目前在河间地巡游。 ——布兰登,小名“布兰”,临冬城的继承人,九岁的残废男孩,被认为已死。 ——夏天,他的冰原狼。 ——瑞肯,四岁的男孩,被认为已死。 ——毛毛狗,他的冰原狼。 ——欧莎,女野人,曾在临冬城当俘虏。 ——他同父异母的私生子兄弟,琼恩·雪诺,效力于守夜人。 ——白灵,琼恩的冰原狼,白色,沉默。 ——他的其他亲戚: ——班扬·史塔克,他的叔叔,守夜人的首席游骑兵,于长城外巡逻时失踪,被认为已死。 ——【莱莎·艾林】,他的阿姨,鹰巢城夫人。 ——劳勃·艾林,她的儿子,鹰巢城公爵和艾林谷守护者,体弱多病的男孩。 ——艾德慕·徒利爵士,他的舅舅,在红色婚礼上作了俘虏。 ——佛雷家族的萝丝琳夫人,艾德慕的新娘,已怀孕。 ——布林登·徒利爵士,他的叔公,外号“黑鱼”,前奔流城代理城主,现被追捕中。 ——他的封臣,北境诸侯: ——琼恩·安柏,外号“大琼恩”,最后壁炉城伯爵,目前在孪河城作俘虏。 ——【琼恩·安柏】,外号“小琼恩”,为大琼恩的长子和继承人,在红色婚礼上被谋害。 ——“鸦食”莫尔斯,大琼恩的叔父,最后壁炉城的代理城主之一。 ——“妓魇”霍瑟,大琼恩的叔父,最后壁炉城的代理城主之一。 ——【克雷·赛文】,赛文城伯爵,死于临冬城之战。 ——他的妹妹,乔俐儿·赛文,三十二岁的处女。 ——卢斯·波顿,恐怖堡公爵。 ——【多米利克】,卢斯的嫡子和继承人,因肠胃病而死。 ——“铁腿”沃顿,他的侍卫队长。 ——拉姆斯·波顿,卢斯的私生子,人称“波顿的私生子”,霍伍德伯爵。 ——瓦德·佛雷和瓦德·佛雷,被称作“大瓦德”和“小瓦德”,皆为拉姆斯的侍从。 ——“骨头”本,恐怖堡的兽舍掌管。 ——【臭佬】,体臭极重的亲兵,伪装拉姆斯时被杀。 ——私生子的好小子们,拉姆斯的亲兵: ——黄迪克、“舞蹈师”达蒙、路顿、酸埃林、剥皮人、咕噜。 ——【瑞卡德·卡史塔克】,卡霍城伯爵,因谋害俘虏而被少狼主诛杀。 ——【艾德·卡史塔克】,瑞卡德的儿子,在呓语森林一役中被杀。 ——【托伦·卡史塔克】,瑞卡德的儿子,在呓语森林一役中被杀。 ——哈利昂·卡史塔克,瑞卡德唯一幸存的儿子,目前在女泉城当俘虏。 ——亚丽,瑞卡德的女儿,十五岁的处女。 ——阿尔夫·卡史塔克,瑞卡德的叔叔,卡霍城代理城主。 ——克雷根,阿尔夫的长子。 ——阿梭尔,阿尔夫的次子。 ——威曼·曼德勒,白港伯爵,极其肥胖。 ——威里斯·曼德勒爵士,威曼的长子和继承人,极其肥胖,在赫伦堡作俘虏。 ——他的妻子,渥尔菲家族的里雅。 ——薇尔菲德,他们的长女。 ——薇拉,他们的次女。 ——【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威曼的次子,在红色婚礼上被谋害。 ——玛龙·曼德勒爵士,威曼的的表亲,白港守备队队长。 ——席奥默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威克斯,十二岁男孩,曾是席恩·葛雷乔伊的侍从,哑巴。 ——巴提穆斯爵士,独腿独眼的老骑士,经常酗酒,狼穴的总管。 ——加尔斯,狱卒,刽子手。 ——卢小姐,他的斧子。 ——提瑞,年轻的狱卒。 ——梅姬·莫尔蒙,熊岛伯爵夫人。 ——【黛西·莫尔蒙】,梅姬的长女和继承人,在红色婚礼上被害。 ——亚莉珊,她的女儿,年轻的“母熊”。 ——莱拉、乔蕊儿和莱安娜,皆为梅姬的女儿。 ——【杰奥·莫尔蒙】,梅姬的哥哥,前守夜人军团总司令,被手下杀害。 ——乔拉·莫尔蒙,他的儿子,放逐海外。 ——霍兰·黎德,灰水望头领,泽地人。 ——他的妻子,健娜,泽地人。 ——他们的孩子: ——梅拉·黎德,年轻的女猎人。 ——玖健·黎德,拥有绿之视野的男孩。 ——盖伯特·葛洛佛,深林堡领主,未婚。 ——罗贝特·葛洛佛,盖伯特的弟弟和继承人。 ——他的妻子,洛克家族希贝娜。 ——班吉寇·树枝,“没鼻子”奈德·树木,皆是狼林中宣誓效忠深林堡的人。 ——【赫曼·陶哈爵士】,托伦方城领主,在暮谷城战死。 ——【本福德·陶哈】,赫曼的儿子和继承人,在磐石海岸为铁民所害。 ——艾妲,赫曼的女儿,目前在托伦方城作俘虏。 ——【兰巴德·陶哈】,赫曼的弟弟,死于临冬城之战。 ——他的妻子,霍伍德家族的贝拉夫人,目前在托伦方城作俘虏。 ——他们的子女,布兰登·陶哈和贝伦·陶哈,目前在托伦方城作俘虏。 ——罗德利克·莱斯威尔,溪流地伯爵。 ——芭芭蕾·达斯丁,罗德利克的长女,荒冢屯伯爵夫人,【威廉·达斯丁伯爵】的遗孀。 ——海伍德·史陶,芭芭蕾的封臣,效忠荒冢屯的小领主。 ——【蓓珊妮·波顿】,罗德利克的二女儿,卢斯·波顿公爵的第二任妻子,高烧而死。 ——罗尔杰·莱斯威尔,瑞卡德·莱斯威尔、卢斯·莱斯威尔,皆为罗德利克的表亲和封臣,彼此争斗不休。 ——莱珊·菲林特,寡妇望伯爵夫人。 ——欧鲁·洛克,老城伯爵,年事已高。 ——山区部落的首领们: ——雨果·渥尔,外号“大酒桶”,或称渥尔大人。 ——布兰登·诺瑞,被称作“诺瑞大人”。 ——布兰登·诺瑞,小布兰登,他的儿子。 ——托伦·里德尔,外号里德尔大人。 ——邓肯·里德尔,他的长子,被称作“大里德尔”,参加了守夜人军团。 ——莫甘·里德尔,他的次子,被称作“中里德尔”。 ——瑞卡德·里德尔,他的幼子,被称作“小里德尔”。 ——托根亨·菲林特,属于最初的菲林特,被称作“菲林特大人”或“老菲林特”。 ——黑唐纳尔·菲林特,他的儿子和继承人。 ——阿托斯·菲林特,他的次子,黑唐纳尔同父异母的兄弟。 史塔克家族的旗帜是在冰雪皑皑大地上奔驰的灰色冰原狼,他们的族语是“凛冬将至”。 徒利家族 奔流城的艾德敏·徒利伯爵是第一批投效征服者伊耿的河间地领主之一。伊耿称王后为犒赏徒利家族,将其提升为三叉戟河流域的统治者。 徒利家族的家徽是一尾自河中跃出的银色鳟鱼,底色则是红蓝波纹。徒利家族的箴言是“家族、责任、荣誉”。 艾德慕·徒利,奔流城公爵,在自己的婚宴上被俘,被佛雷家族扣为人质。 ——他的新娘,佛雷家族的萝丝琳夫人,已怀孕。 ——他的大姐,【凯特琳·史塔克夫人】,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的遗孀,在红色婚礼上被害。 ——他的二姐,【莱莎·艾林】,鹰巢城公爵【琼恩·艾林】的遗孀,被推出月门摔死。 ——他的叔叔,布林登·徒利爵士,外号“黑鱼”,前奔流城代理城主,现被追捕中。 ——他在奔流城的部属: ——韦曼学士,顾问、医师和家教。 ——戴斯蒙·格瑞尔爵士,教头。 ——罗宾·莱格爵士,侍卫队长。 ——埃伍德、德普和长人卢,侍卫。 ——乌瑟莱斯·韦恩,奔流城总管。 ——他的封臣,三河诸侯: ——泰陀斯·布莱伍德,鸦树城伯爵。 ——布林登,他的长子和继承人。 ——【卢卡斯·布莱伍德】,他的次子,在红色婚礼上被害。 ——霍斯特,他的三子,书呆子。 ——艾德蒙和埃林,他的四子和五子。 ——蓓珊妮,他的女儿,八岁女孩。 ——【劳勃】,他的幼子,死于肠胃病。 ——杰诺斯·布雷肯,石篱城伯爵。 ——芭芭拉、杰恩、凯特琳、贝丝、亚莉珊,他的五个女儿。 ——希尔蒂,随军妓女。 ——杰森·梅利斯特,海疆城伯爵,目前被关押在自己的城堡中。 ——派崔克·梅利斯特,杰森的儿子,目前和父亲关押在一起。 ——丹尼斯·梅利斯特,杰森的叔叔,在守夜人军团服役。 ——克莱蒙特·派柏,红粉城伯爵。 ——马柯·派柏爵士,克莱蒙特的儿子和继承人,在红色婚礼中被俘。 ——卡列尔·凡斯,旅息城伯爵。 ——诺勃特·凡斯,亚兰城伯爵,已盲。 ——托马·斯莫伍德,橡果厅伯爵。 ——威廉·莫顿,女泉城伯爵。 ——依兰诺,他的女儿,继承人,十三岁。 ——她的丈夫,角陵的狄肯·塔利。 ——希拉·河安,被驱逐的赫伦堡伯爵夫人。 ——哈蒙·培吉爵士。 ——莱蒙·古柏克伯爵。 提利尔家族 提利尔家族原本世代担任河湾国王的总管之职,但宣称他们的母系血统承继自先民的园丁王“青手”加尔斯。当最后的河湾王、园丁家族的孟恩九世死于“怒火燎原”之役后,他的总管哈兰·提利尔把高庭献给征服者伊耿。作为回报,伊耿将高庭城堡和河湾地区的统治权赐给了哈兰。 “五王之战”开始时,梅斯·提利尔公爵支持蓝礼·拜拉席恩的事业,并将自己的女儿玛格丽许配给他。蓝礼死后,高庭和兰尼斯特家族结盟,转将玛格丽许配给乔佛里国王。 梅斯·提利尔,高庭公爵,南境守护,边疆守护者,河湾至高统领。 ——他的夫人,旧镇的海塔尔家族的艾勒莉。 ——他们的子女: ——维拉斯,长子,高庭继承人。 ——加兰爵士,次子,外号“勇武的”加兰,新近成为亮水城伯爵。 ——他的夫人,佛索威家族的莱昂妮。 ——洛拉斯爵士,幼子,外号“百花骑士”,誓言效命的御林铁卫兄弟,在龙石岛受伤。 ——玛格丽,女儿,二度结婚,二度成为寡妇。 ——她的伙伴和侍女: ——她的表亲,梅歌、雅兰和埃萝·提利尔。 ——埃林·安布罗斯,埃萝的未婚夫,侍从。 ——她的女伴,亚莉珊·布尔威伯爵夫人,艾丽斯·格雷佛德伯爵夫人,坦妮娅·玛瑞魏斯夫人,梅内狄斯·克连恩、外号“欢乐的玛瑞”,娜丝特瑞卡修女。 ——他守寡的母亲,雷德温家族的奥莲娜夫人,外号“荆棘女王”。 ——他的姐妹: ——米娜夫人。 ——她的丈夫,青亭岛伯爵派克斯特·雷德温。 ——他们的儿子,霍拉斯·雷德温爵士,外号“恐怖爵士”。 ——他们的儿子,霍柏·雷德温爵士,外号“流口水爵士”。 ——他们的女儿,黛丝梅拉·雷德温,十六岁。 ——洁娜夫人。 ——她的丈夫,琼恩·佛索威爵士。 ——他的叔叔们: ——加尔斯,他的叔叔,高庭总管,外号“粗胖的”加尔斯。 ——他的两个私生子:贾尔斯·佛花和盖略特·佛花。 ——莫林·提利尔爵士,他的叔叔,旧镇守备队司令。 ——葛曼学士,他的叔叔,一名学城的学者。 ——梅斯在高庭的部属: ——洛米斯学士,顾问、医师与家教。 ——艾耿·莱维尔,侍卫队长。 ——佛提莫·克连恩爵士,教头。 ——黄油饼,小丑和弄臣,非常肥胖。 ——他的封臣,河湾地诸侯: ——蓝道·塔利,角陵伯爵,目前指挥托曼国王在三叉戟河的军队。 ——派克斯特·雷德温,青亭岛伯爵。 ——恐怖爵士和流口水爵士,派克斯特的孪生子。 ——巴拉拔学士,派克斯特的医师。 ——艾雯·奥克赫特,古橡城伯爵夫人。 ——马图斯·罗宛,金树城伯爵。 ——雷顿·海塔尔伯爵,旧镇之音,海港之主。 ——亨佛利·赫威特,橡盾岛伯爵。 ——法莉亚·佛花,他的私生女。 ——奥斯伯特·西瑞,南盾岛伯爵。 ——冈塞·格林,灰盾岛伯爵。 ——马巴德·切斯塔伯爵,绿盾岛伯爵。 ——奥顿·玛瑞魏斯,长桌厅伯爵。 ——他的夫人,密尔的坦妮娅。 ——他的儿子,鲁赛尔,八岁的男孩。 ——亚瑟·安布罗斯伯爵。 ——罗伦特·卡斯威,苦桥男爵。 ——他的骑士和军官: ——琼恩·佛索威爵士,来自绿苹果佛索威家。 ——坦通·佛索威爵士,来自红苹果佛索威家。 提利尔家族的家徽是一朵盛开于青翠绿野之上的金玫瑰。他们的箴言是“生生不息”。 守夜人军团 琼恩·雪诺,临冬城的私生子,守夜人军团第九百九十八任总司令。 ——他的白色冰原狼,白灵。 ——他的事务官,艾迪森·托勒特,外号“忧郁的艾迪”。 ——在黑城堡: ——伊蒙(·坦格利安)学士,顾问和医师,盲人,已有一百零二岁高龄。 ——他的助手,克莱达斯。 ——他的助手,山姆威尔·塔利,肥胖,爱书。 ——波文·马尔锡,总务长。 ——“三指”哈布,事务官,大厨。 ——【唐纳·诺伊】,独臂武器师傅和铁匠,在长城大门中被强壮的玛格所杀。 ——呆子欧文、结巴提姆、穆利、库甘、“美女”唐纳尔·希山、“左手”卢、杰伦、泰、丹纳、“麻杆”威克,皆为事务官。 ——奥赛尔·亚威克,首席工匠。 ——省靴、霍德、阿贝特、木桶、烂泥地的阿尔夫,皆为工匠。 ——赛勒达修士,为一酗酒的修士。 ——黑杰克布尔威,现任首席游骑兵。 ——戴文、“白眼”肯基、“巨人”贝德威克、梅沙、“灰羽”加尔斯、御林的乌尔马、埃龙、绿矛盖略特、跳蚤福克、“派普”派普尔、“笨牛”葛兰、黑伯纳、提姆·石东、罗里、胡子本恩、“大麦”汤姆、大里德尔、长镇的卢克、“毛人”哈尔,皆为游骑兵。 ——皮革,一位披上黑衣的野人。 ——艾里沙·索恩爵士,前任教头。 ——杰诺斯·史林特,前任君临都城守备队司令和赫伦堡伯爵。 ——埃恩·伊梅特,从前在东海望当差,现任教头。 ——“马儿”哈里士,双胞胎艾隆和艾蒙克,纱丁和“跳脚”罗宾,受训的新兵。 ——在影子塔: ——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影子塔指挥官。 ——威利斯·马赛,他的事务官兼侍从。 ——穆林学士,顾问和医师。 ——【断掌·科林】、【侍从戴里吉】、【伊班】,皆为游骑兵,在长城外被杀害。 ——石蛇,游骑兵,步行逃亡,在风声峡失踪。 ——在东海望: ——卡特·派克,铁群岛的私生子,东海望指挥官。 ——哈慕恩学士,顾问和医师。 ——“老破烂”,黑鸟号船长。 ——葛兰登·赫威特爵士,教头。 ——梅纳德·小林爵士,利爪号船长。 ——鲁斯·巴勒颗,暴鸦号船长。 野人或自由民 曼斯·雷德,塞外之王,目前在黑城堡当俘虏。 ——他的妻子,【妲娜】,因生产而死。 ——他们的儿子,在战场上诞生,尚未命名。 ——瓦迩,妲娜的妹妹,被称为“野人公主”,目前在黑城堡当俘虏。 ——【贾尔】,瓦迩的情人,摔死。 ——野人酋长、头领和掠袭者: ——骸骨之王,被嘲笑作“叮当衫”,掠袭者,拥有自己的部众,目前在黑城堡当俘虏。 ——【耶哥蕊特】,一名年轻的矛妇,琼恩雪诺的爱人,攻击黑城堡时被杀。 ——里克,外号“长矛”,归属于骸骨之王麾下。 ——芮温勒、朗尔,归属于骸骨之王麾下。 ——托蒙德,红厅的蜜酒之王,巨人克星,吹牛大王,吹号者,破冰人,雷拳,雪熊之夫,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 ——他的儿子,“高个”托雷格、“驯服的”托温德、多蒙德和戴温。 ——他的女儿,蒙妲。 ——“哭泣者”,又称“哭泣之人”,臭名昭著的掠袭者,拥有自己的部众。 ——【哈犸】,外号“狗头”,在长城下被杀。 ——她的弟弟,哈尔克。 ——【斯迪】,瑟恩的前任马格拿,攻击黑城堡时被杀。 ——他的儿子,赛贡,瑟恩的新任马格拿。 ——“六形人”瓦拉米尔,易形者和狼灵,幼时小名“小肿”。 ——独眼,狡猾,潜行,他的狼。 ——【小瘤】,他的弟弟,被狗杀害。 ——【哈根】,他的养父,狼灵和猎人。 ——大蓟,相貌平凡、性格坚强的矛妇。 ——【荆棘】、【吉赛拉】,易形者,死去已久。 ——波罗区,外号“野猪”,易形者,为他人所畏惧。 ——“王血”格里克,红胡子雷蒙王的血亲。 ——他的三个女儿。 ——“破盾者”梭伦,著名战士。 ——“白面具”莫罗娜,女巫战士,掠袭者。 ——大老爹尤根,有十八个妻子的部落首领。 ——大海象,冰封海岸的首领。 ——鼹鼠妈妈,森林女巫,精于预言。 ——波罗吉、商人盖文、猎人哈雷、英俊的哈雷、“流浪者”豪德、瞎子朵斯、“木耳”凯勒格、“海豹剥皮人”戴维因,自由民的酋长和首领。 ——【欧瑞尔】,绰号“鹰眼欧瑞尔”,易形者,在风声峡被琼恩·雪诺所杀。 ——【玛格·玛兹·屯多·铎尔·威格】,被称为“强壮的玛格”,巨人的国王,被【唐纳·诺伊】杀死在黑城堡的大门里。 ——温旺·威格·温旺·铎迩·温旺,简称“旺旺”,巨人。 ——罗宛、霍莉、松鼠、芙雷亚、“巫眼”垂柳、密瑞蕾,在长城作俘虏的矛妇们。 长城之外 ——在鬼影森林: ——布兰登·史塔克,小名布兰,临冬城王子,北境继承人,九岁的残废男孩。 ——他的同伴和保护者: ——梅拉·黎德,十六岁处女,为灰水望头领霍兰·黎德的女儿。 ——玖健·黎德,十三岁的男孩,梅拉·黎德的弟弟,拥有绿之视野。 ——阿多,为一单纯弱智的马童,有七尺高。 ——他的向导,冷手,身披黑衣,可能曾是守夜人,现在身份成谜。 ——在卡斯特堡垒: ——守夜人军团的叛徒们: ——短刃,谋杀了主人卡斯特。 ——独臂奥罗,谋杀了总司令“熊老”杰奥·莫尔蒙。 ——格林纳威的加尔斯、毛尼、葛鲁布和罗斯比的阿兰,从前都是游骑兵。 ——畸足卡尔、孤儿奥斯和“唠叨”比尔,从前都是事务官。 ——在空心山的洞穴中: ——三眼乌鸦,也被称为“最后的绿先知”,巫师和梦行者,曾是守夜人,原名布林登,现在多半身体已融入树中。 ——森林之子,歌颂大地之人,即将灭绝的种族的最后传人。 ——叶子,灰烬,鳞片,黑刃,雪发,煤炭。 狭海对岸的厄斯索斯大陆 布拉佛斯 费雷哥·安塔里昂,布拉佛斯的海王,身染重病,奄奄一息。 ——魁罗·瓦伦丁,布拉佛斯首席剑士,海王的护卫。 ——贝乐洁·奥瑟里斯,艺名“黑珍珠”,交际花,乃是同名的海盗女王的后代。 ——“蒙面女士”、“美人鱼女王”、“月影”、“幽暗之女”、“夜莺”和“女诗人”,皆为著名的交际花。 ——慈祥的人和流浪儿,黑白之院里千面之神的仆人。 ——乌玛,神庙厨师。 ——美男子、胖子、领主、古板脸、斜眼和饿鬼,皆为千面之神秘密的仆人。 ——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黑白之院的学徒,又被称为阿盐、娜娜、黄鼠狼、乳鸽、阿利和运河边的猫儿。 ——布鲁斯科,鱼贩子。 ——他的女儿,布瑞亚和泰丽亚。 ——梅瑞琳,外号“快乐梅丽”,是旧衣贩码头边的妓院快乐码头的老板。 ——“水手之妻”,快乐码头的妓女。 ——她的女儿,兰娜,快乐码头的年轻妓女。 ——红罗戈、吉洛罗·多塞尔、吉勒诺·多塞尔、写剧本的奎尔和魔术师科索莫,皆为快乐码头的恩客。 ——塔甘纳罗,码头边的混混和小偷。 ——“海豹王”卡索,塔甘纳罗训练的海豹宠物。 ——丝芙蓉,码头边的妓女,多次谋财害命。 ——“醉女儿”,脾气阴晴不定的妓女。 古瓦兰提斯 当前执政官: ——马拉乔·梅葛亚,瓦兰提斯执政官,虎党。 ——多法斯·潘尼米恩,瓦兰提斯执政官,象党。 ——奈西索·维萨马,瓦兰提斯执政官,象党。 在瓦兰提斯: ——本内罗,光之王拉赫洛的至高牧师。 ——他的助手,马奇罗,拉赫洛的祭司。 ——水边寡妇,城中一位前女奴,十分富有,也叫做“瓦加罗的婊子”。 ——寡妇的儿子们,她凶猛的护卫。 ——分妮,女侏儒,戏子。 ——美女猪,她的猪。 ——嘎吱,她的狗。 ——【便特】,分妮的哥哥,侏儒戏子,被谋害后砍了头。 ——艾利奥斯·奇赫达,执政官候选人。 ——帕拉奇罗·瓦勒罗斯,执政官候选人。 ——贝里西奥·斯坦戈尼,执政官候选人。 ——格拉兹旦·莫·厄拉兹,渊凯使节。 在奴隶湾 ——在黄砖之城渊凯 ——亚克哈兹·佐·亚扎克,渊凯军及其盟军的大元帅,奴隶商人,血统纯正的年迈贵族。 ——亚赞·佐·夸格兹,被嘲弄作“黄鲸鱼”,是个超级大胖子,身染顽疾,非常富有。 ——保姆,负责管理他的奴隶。 ——甜心,他的双性奴隶,他的私人珍藏。 ——伤痕,他的奴兵军士。 ——莫哥,他的奴兵。 ——摩格哈兹·佐·佐尔因,被嘲弄作“烂醉征服者”,酗酒的贵族。 ——哥扎卡·佐·厄拉兹,被嘲弄作“布丁脸”,贵族和奴隶商人。 ——法扎哈·佐·法扎,被嘲弄作“兔子”,贵族和奴隶商人。 ——格拉兹多·佐·阿尔克,被嘲弄作“摇屁股大将”,贵族和奴隶商人。 ——帕扎哈·佐·密拉克,被嘲弄作“小鸽子”,身材矮小的贵族。 ——切兹达哈·佐·拉赫赞、马亚逊·佐·拉赫赞、格卡兹汉·佐·拉赫赞,贵族三兄弟,被嘲弄作“叮当大人”。 ——“战车手”,“兽舍掌管”,“香水英雄”,皆为贵族和奴隶商人。 ——在红砖之城阿斯塔波: ——伟大的克莱昂,被称为“屠夫王”。 ——克莱昂二世,他的继任者,在位仅八日。 ——割喉国王,割开了克莱昂二世的喉咙并篡夺其王冠的理发师。 ——婊子女王,克莱昂二世的情妇,在他被谋害后宣布夺取王位。 海外的女王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一世,弥林女王,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大草原的卡丽熙,人称龙之母、不焚者、风暴降生丹妮莉丝。 ——她的龙,卓耿,韦赛利昂,雷哥。 ——她的大哥,【雷加】,龙石岛亲王,在三叉戟河一役为【劳勃·拜拉席恩】所杀。 ——【雷妮丝公主】,【雷加】的女儿,君临城陷时遇害。 ——【伊耿王子】,【雷加】的儿子,君临城陷时遇害,彼时尚为襁褓中的婴孩。 ——她的二哥,【韦赛里斯三世】,被唤作“乞丐王”,以熔金加冕而死。 ——她的夫君,【卓戈】,多斯拉克卡奥,因伤口感染而死。 ——她与【卓戈】死产的儿子,【雷戈】,被【弥丽·马兹·笃尔】害死在子宫里。 ——她的贴身护卫: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人称“无畏的”巴利斯坦,女王铁卫队长。 ——他要训练成为骑士的侍从们: ——图科·李霍,来自蛇蜥群岛。 ——拉瑞克,外号“鞭子”,来自弥林。 ——红羊,来自拉札的自由民。 ——三个男孩,来自吉斯卡利的兄弟。 ——“壮汉”贝沃斯,太监,前战奴。 ——她的多斯拉克血盟卫: ——乔戈,血盟卫,使鞭。 ——阿戈,血盟卫,使弓。 ——拉卡洛,血盟卫,使亚拉克弯刀。 ——她的队长和指挥官: ——达里奥·纳哈里斯,一名浮华的泰洛西佣兵,自由佣兵团暴鸦团团长。 ——本·普棱,也称“棕人本”,一名混血佣兵,自由佣兵团次子团团长。 ——灰虫子,太监,太监步兵军团“无垢者”的指挥官。 ——英雄,“无垢者”队长,军团副指挥。 ——坚盾,“无垢者”矛手。 ——莫罗诺·已欧斯·杜博,自由民军团“坚盾军”的指挥官。 ——“疤背”西蒙,自由民军团“自由兄弟会”的指挥官。 ——弥桑洛,太监,自由民军团“龙之母仆从”的指挥官。 ——潘托斯的格罗莱,曾是大商船“赛杜里昂号”的船长,现在是没有舰队的海军司令。 ——罗莫,多斯拉克的“贾卡朗”。 ——她的弥林宫廷: ——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总管,秃头,油腔滑调。 ——斯卡拉茨·莫·坎塔克,人称“圆颅大人”,她的城市守卫军“兽面军”的指挥官,剃了光头。 ——她的侍女和仆人: ——伊丽和姬琪,多斯拉克少女。 ——弥桑黛,来自纳斯的文书和翻译。 ——格拉兹达、挈萨、马札拉、科兹米亚、阿扎克、巴卡哈兹、米卡拉茨、达哈萨、达卡兹、贾赞尼,弥林金字塔中的孩子,她的侍酒。 ——弥林的贵族和平民: ——格拉茨旦·卡拉勒,绿圣女,圣恩神庙的最高女祭司。 ——格拉兹旦·佐·卡拉勒,她的堂弟,贵族。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富有的弥林贵族,血统古老。 ——马格哈兹·佐·洛拉克,他的表亲。 ——罗娜·蕤娥,女自由民,竖琴师。 ——【哈茨雅】,农夫之女,四岁。 ——“巨人”格鲁尔、克拉兹、“碎骨者”贝拉科沃、“恶鬼”卡莫罗恩、“无惧的”伊斯科、斑猫、“黑发”巴尔塞娜、铁皮,皆为斗技士和被解放的奴隶。 ——她不确定的盟友、虚伪的朋友和已知的敌人: ——乔拉·莫尔蒙爵士,原熊岛伯爵。 ——【弥丽·马兹·笃尔】,女祭司和巫魔女,侍奉拉札的至高牧神。 ——札罗·赞旺·达梭斯,魁尔斯巨商。 ——魁蜥,戴面具的亚夏缚影士。 ——伊利里欧·摩帕提斯,自由贸易城邦潘托斯的总督,他安排了丹妮莉丝与【卓戈卡奥】的婚姻。 ——伟大的克莱昂,阿斯塔波的屠夫王。 ——女王的追求者: ——在奴隶湾: ——达里奥·纳哈里斯,来自泰洛西的佣兵,暴鸦团团长。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富有的弥林贵族。 ——斯卡拉茨·莫·坎塔克,人称“圆颅大人”,弥林次等贵族。 ——伟大的克莱昂,阿斯塔波的屠夫王。 ——在瓦兰提斯: ——昆廷·马泰尔王子,阳戟城公爵、多恩领亲王道朗·马泰尔的长子。 ——他的贴身护卫和同伴: ——【克莱图斯·伊伦伍德爵士】,伊伦伍德城的继承人,被海盗杀害。 ——阿奇巴德·伊伦伍德爵士,克莱图斯的表亲,外号“大人物”。 ——盖里斯·丁瓦特爵士。 ——【威廉·威尔斯爵士】,被海盗杀害。 ——【凯德里学士】,被海盗杀害。 ——在洛恩河: ——小格里芬,十八岁的蓝发青年。 ——格里芬,他的养父,佣兵,前黄金团团员。 ——他的同伴、老师和护卫: ——罗利·达克菲爵士,被称作“鸭子”,骑士。 ——莱摩儿修女,虔诚的妇女。 ——哈尔顿,人称“赛学士”,他的导师。 ——耶达里,含羞少女号的船长和舵手。 ——耶利亚,他的妻子。 ——在海上: ——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铁舰队司令,人称“铁船长”。 ——他的床伴,深色皮肤的女人,没有舌头,鸦眼攸伦的礼物。 ——卡尔文学士,来自绿盾岛,鸦眼攸伦的礼物。 ——无敌铁种号船员: ——单耳沃费、拉格诺·派克、伟唯水·派克、汤姆·泰德伍德、勃顿·汉博利、科伦·汉博利、史蒂法·斯塔梅尔。 ——他的船长们: ——罗德利克·斯帕,外号“田鼠”,悲伤号船长。 ——红拉弗·斯通浩斯,红丑号船长。 ——曼佛利·梅林,风筝号船长。 ——跛子拉弗,科伦大王号船长。 ——汤姆·考德,外号“无血”汤姆,哀悼号船长。 ——戴衮·谢泼德,外号“黑牧羊人”,匕首号船长。 坦格利安家族是真龙血脉,是古瓦雷利亚自由堡垒大贵族们的后裔,他们继承了淡紫、靛青或紫罗兰色的眼睛,银金色的头发。为保持血统高贵纯正,坦格利安家族通常族内通婚,兄与妹、表亲与表亲、舅舅同外甥等等。坦格利安王朝的建立者“征服者”伊耿便同时娶了两位妹妹为妻,并和两人都留下了儿子。 坦格利安家族的旗帜是黑底红色的三头火龙,三个龙头分别代表伊耿和他的两个妹妹。坦格利安家族的的族语是“血火同源”。 各大自由佣兵团的男女佣兵 黄金团,拥有一万战士,目前雇主不明。 ——“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团长。 ——威金,他的侍从和侍酒。 ——【米斯·托因爵士】,外号“黑心”,已死四年,前团长。 ——黑巴曲,白发的盛夏群岛人,弓箭手指挥官。 ——兰索诺·马尔,来自自由贸易城邦里斯的佣兵,情报官。 ——高利斯·艾多因,来自自由贸易城邦瓦兰提斯的佣兵,财务官。 ——福兰克林·佛花,果酒厅的私生子,来自河湾地的佣兵。 ——马柯·曼达克爵士,流亡者,逃跑奴隶,满脸疹子。 ——莱斯维尔·培克爵士,流亡领主。 ——陶曼和派克伍德,他的兄弟。 ——崔斯坦·河文爵士,私生子,土匪,流亡者。 ——卡斯波·希山、亨佛利·石东、莫罗·杰恩、迪克·科尔、威尔·科尔、罗里默斯·穆德、琼恩·罗斯坦、莱蒙·比兹、本内德·贝雷恩爵士、邓肯·斯壮、丹尼斯·斯壮、锁链、小约翰·穆德,皆佣兵团的军士。 ——【伊葛·河文爵士】,外号“苦钢”,伊耿·坦格利安四世国王的私生子,黄金团的创始人。 ——【马里斯·黑火一世】,被称作“凶暴的马里斯”,黄金团前任团长,自命为维斯特洛铁王座之主,九人团成员之一,在九铜板王之战中被击杀。 风吹团,共有骑兵步兵两千人,向渊凯效力。 ——褴衣亲王,曾是自由贸易城邦潘托斯的贵族,风吹团团长和创始人。 ——卡戈,被称作“屠尸手”,他的左膀右臂。 ——丹佐·德汉,战士诗人,他的左膀右臂。 ——修夫·亨格福德,军士,前财务官,因偷窃被砍去三根手指。 ——欧森·石东爵士、路西法·朗爵士、林地的威尔、稻草迪克、姜杰克,皆为来自维斯特洛的佣兵。 ——“美女”梅里丝,风吹团拷问官。 ——书本,瓦兰提斯剑客,以喜好读书出名。 ——扁豆,十字弓手,来自密尔。 ——老骨头比尔,沧桑的盛夏群岛人。 ——米利欧·密拉克斯,来自潘托斯的佣兵。 猫之团,拥有三千战士,目前为渊凯效力。 ——血胡子,团长和指挥官。 长枪团,拥有八百骑兵,目前为渊凯效力。 ——吉洛·雷哈,团长和指挥官。 次子团,拥有五百骑兵,效忠丹妮莉丝女王。 ——棕人本·普棱,团长和指挥官。 ——卡斯帕罗,外号“狡诈的”卡斯帕罗,刺客,次子团副指挥。 ——提贝罗·伊斯昂,外号“墨水瓶”,财务官。 ——锤子,酗酒的铁匠和武器师傅。 ——钉子,他的学徒。 ——拐骗,独臂军士。 ——凯姆,来自跳蚤窝的年轻佣兵。 ——巴卡约,声名显赫的斧手。 ——乌汉,士官。 暴鸦团,拥有五百骑兵,效忠丹妮莉丝女王。 ——达里奥·纳哈里斯,团长和指挥官。 ——鳏夫,副指挥官。 ——乔金,弓箭手指挥官。 附录二 度量衡表 本书中所有计量单位皆为英制 1英寸=2.54厘米 1英尺=12英寸=0.3048米 1英码=3英尺=0.9144米 1英里=1760码=1.6093公里 1里格=3英里=4.8279公里 1英亩=4046.86平方米 1石=6.3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