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劍仙斬閻王(上)
石玉國皇城,石玉城寬敞大街上,兩旁小販叫賣聲不絕於耳,各種小吃的香味也鋪滿整條街道,使得原本追殺朱晨桓的女俠都不受控製地停下來,嘴裏不斷咽著口水,雙眼發光的盯著那一個個或熱氣騰騰,或香味四溢的各色吃食。
“女俠?想吃?”
朱晨桓笑嘻嘻來到公孫朝儀身後,看著旁邊一個買著仿佛火燒的小吃,介紹道:“這小吃名為落地燒,是我們石玉國為數不多能夠拿得出手的小吃之一,它由五種穀糧磨粉混合而成,並用七成熱的溫水匯合雞蛋來拌合,水熱一分涼一分均不可,而這雞蛋也有講究,要是那沒有被公雞給那啥的雞下的蛋才可,而且在用這雞蛋前,仍需用秘製的湯汁泡製十五日,方可使用。”
朱晨桓走到小攤前,拿起落地燒,輕輕一聞,一種濃濃的蛋香味夾雜著穀麥等作物的清新於一體,清鮮自然,吃完一肚子醬肉後,再吃一口落地燒,當真是人生中最大的享受。
“這位公子真是博學多才,連我們這個小小落地燒的製作都如此熟知,要不要來上兩個,保證二位吃了一個會想下一個。”小販拍馬屁之餘不忘做上一個廣告,朱晨桓也不摳門,大手一揮買了四個落地燒,兩人各一對。
衣著華麗的男子手裏拿著落地燒小吃,一身英姿的女俠也同樣拿著這淡黃色的街頭小吃,兩人一邊燙手的來迴換著小吃,一邊還忍不住往嘴裏放,每每吃上一口就要張大口猛地一吸一口氣,防止嘴巴都給燙壞了,可他們又是每次都吃完後,便會相視一笑,眼中有著往昔的懷念,還有著吃上暖熱食物的開懷。
“話說你真的是大富之家的公子啊?”
公孫朝儀不出手揍人時,還是一個很容易相處的人,這不兩個落地燒就把她給賄賂了?連揍朱晨桓的事情都給忘了。
朱晨桓點了點頭,呲牙笑道:“本公子當時就跟你說過了,可你不信啊。”
公孫朝儀瞪大有神的雙眼,又從前到後看了看朱晨桓,然後道:“如果你當時也穿這一身,即使你不說我都會信。”
朱晨桓聳了聳肩,用公孫朝儀上一次臨別時送給自己的鵪鶉手帕擦了擦嘴,又遞給公孫朝儀擦,最後小心的收了起來。
“呦,本女俠的東西你這麽當成寶貝儲藏呢?”
“不是跟你說了嘛,我是怕——”
“與本女俠再說這些有的沒的,信不信本女俠揍得你滿地找牙?”朱晨桓話還未說完,就被公孫朝儀用拳頭威脅著打斷了,他側眼瞧了瞧公孫朝儀的秀拳,又想了想自己要是還手會不會把公孫朝儀給嚇著,想了想,他還是歎了口氣,罷了,慫就慫吧,跟自己為數不多的朋友慫一下,不丟人。
朱晨桓與公孫朝儀走得累了,便在一個高牆外側的石墩上坐著,看著人來人往的人群,也被人來人往的人群看著,兩個人毫不在意其他人的目光與想法,就與兩年前那般,有著他瞧任他瞧,我不丟一塊肉的不要臉精神。
坐著久了,兩人之間的話也漸漸少了,最後更是沉默起來,天空飄過一片雲朵,將陽光遮擋,使得本就不暖的初冬更加寒冷起來。
或許是有些冷了,朱晨桓由坐改蹲,摩挲了一下手掌,道:“女俠,你怎麽跑石玉城來了?我記得你不是說想要一路向北,離開石玉國,去其他帝國甚至是離開東勝神州行俠仗義嗎?”
或許是被朱晨桓所感染,女俠也覺得屁股有些涼,便也同樣蹲了起來,兩人蹲在高牆之外,摩挲著雙手,看起來就仿佛忍不住一起結伴拉屎一般,又一次引來很多人的側目。
“本來我都到了滄酈城,想要直接離開石玉國前往風雲國的,可在這個時候正好碰到了一個無惡不作的采花大盜,你也知道本女俠嫉惡如仇的性格,怎麽能不管?所以就一路追到了這石玉城中。”
聽著公孫朝儀的話,朱晨桓表情沒有半點變化,仿佛他早就料到了一般,能夠讓公孫朝儀改變原則的事情隻有兩個,一個是見義勇為,另一個就是美食與肉了,很好,公孫朝儀今天都碰到了。
“你追的采花大盜呢?”朱晨桓問道。
公孫朝儀很隨意的說道:“吃肉,跟丟了。”
迴答的幹脆簡練,就如同兩年前初見公孫朝儀一般,想要見義勇為,下一刻遇到美食和肉,然後吃完再去,一切都結束了。
“你剛從滄酈城過來?”朱晨桓突然跳躍性的變了話題。
如同朱晨桓了解公孫朝儀一般,女俠也同樣對朱晨桓很了解,所以她很快就能接上朱晨桓的話:“恩,那邊有些不太平,不過卻不適合我行俠仗義。”
“怎麽個不太平法?”
“聽說有個姓朱的太子閑的蛋疼去找風雲國的麻煩,結果兩國將士現在是劍拔弩張,仿佛即將要開戰一樣,連個壞蛋都不敢在那裏呆了,還跑了這麽遠。”從公孫朝儀不滿的語氣中,朱晨桓很容易能判斷出女俠正對那個不能讓她好好行俠仗義的太子殿下怒意滿滿呢。
“你感覺我石玉國在滄酈城的守軍如何?”朱晨桓沒敢接茬,又換了個話題。
公孫朝儀認真的想了想,又看了看朱晨桓,然後道:“比你厲害多了。”
“哈?你就不能用精銳來形容?”
“本女俠又沒有跟他們打過,哪裏知道他們弱不弱,倒是揍你很輕鬆,兩年沒揍過你了,讓本女俠給你鬆鬆筋骨呀?”
看著公孫朝儀躍躍欲試的樣子,朱晨桓默默地低下了頭,他真的發現自己與這女俠天生相克,幾句話下來,每句話最後都是把自己往坑裏推,也不知道兩年前自己是如何從公孫俠女的手上活下來的。
“是他?走!”就在朱晨桓低頭的時候,公孫朝儀忽然低唿一聲,然後朱晨桓還未反應過來,就被公孫朝儀拽了起來,拉著躲在了一旁。
“怎麽了?”朱晨桓問道。
公孫朝儀做噤聲狀,伸手指向不遠處道路上一個看起來有些鼠頭鼠腦的男子,道:“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看來這是老天給本女俠行俠仗義的機會。”
“你說的采花大盜就是他?”朱晨桓眉頭微皺,公孫朝儀卻是一臉得意的點頭,驕傲道:“怎麽樣,本女俠厲害吧?”
朱晨桓眉頭皺的更深了,隻是他躲在公孫朝儀的身後,公孫朝儀發現不了。
“你就不怕沒有抓成這個采花大盜,反而被人家當花給采了?”
公孫朝儀拍了拍腰間的佩劍,昂首道:“本女俠的本事你又不是不知道,這個小毛賊又豈是本女俠的對手,隻是他逃跑的功夫實在是一流,本女俠追了他快一個月,都沒有找到抓拿他的機會,今天好不容易再次碰到他,可不能讓他給跑了。”
“追!”公孫朝儀低喝一聲,剛跑出兩步,又突然停了下來,她微皺秀眉看著朱晨桓,想了想,然後道:“你別跟著了,這不是和那些混混打架,萬一傷到你,到時候本女俠可不一定有空顧著你。”
本來以為膽小怕事的朱晨桓會消消停停的留在這裏,可誰知朱晨桓卻搖了搖頭,隻見他手臂彎曲,做了一個健美先生的動作,自負道:“可別小瞧我,現在你都未必能打得過我了。”
見朱晨桓又是那種看不懂說不清的搞怪模樣,一直自詡女俠的公孫朝儀看著獵物馬上就要離開視線了,便也不再管朱晨桓,隻是道一聲有危險自己先跑的話,然後就東躲xc跟在了采花大盜的身後。
這個采花大盜年齡大約三十四五歲,身穿樸素灰布衣衫,長相普通,屬於扔到大街上絕對沒有存在感的人,而就是這樣一個人,卻被女俠追了一個月,即便是除去女俠被美食所吸引導致跟丟的八次機會,也有兩次是他自己逃脫的,這屬於本事,按照朱晨桓的話來說,不把本事用到正地方的人,該殺!
采花大盜雙眼眼珠不斷旋轉,他左看看,右瞧瞧,偶爾在大街上碰到一個體態豐腴的婦人,說不得要偷偷摸上一把,然後趁婦人不注意,下一刻就跑到了婦人的前麵,之後又跟沒事人一般走走停停,沒有任何一人發現他剛才所做之事。
朱晨桓與公孫朝儀跟在采花大盜身後,看著采花大盜熟練的技藝,也是忍不住滋滋出奇,怪不得公孫朝儀抓不到采花大盜,估計就算她有機會與采花大盜接觸,也絕對傷不了人家一分,就這種在大庭廣之下都敢作案,並且從無失手的家夥,也就神經大條,腦子裏裝不下聰明二字的女俠會分辨不出他與普通蟊賊的區別。
走過主街道,並入小巷子,而後越走越偏僻,不知不覺就走到了平日裏微服私訪的朱晨桓最愛去的地方。
都說這種地方很神秘,能夠發現很多意想不到的驚喜,但也同樣很可怕,因為誰也不知道從這裏走上一圈會看到幾個屍體。
畢竟天黑殺人夜,巷子死人時,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就與渴了要喝水一樣簡單。
天上雲層不知何時越積越多,到此時已經烏雲滾滾,將太陽都完全遮擋了,陽光投射不下來,使得冬日的石玉城愈加寒冷起來。
朱晨桓抬起頭瞥了一眼漆黑的雲層,嘴裏輕輕歎了口氣,他捅了捅偷偷摸摸看著采花大盜停止走步的公孫朝儀。
“幹什麽?”公孫朝儀正在疑惑呢,為什麽這采花大盜不走了。
可誰知道朱晨桓竟然不躲不避,就空著手向那采花大盜走去,嚇得公孫朝儀連忙跑了出來,擋住朱晨桓,道:“你幹嘛?怎麽暴露了?”
朱晨桓衝那采花大盜努了努嘴,一臉無奈的看著公孫朝儀,道:“女俠,你真的以為他是來遛彎的?真不知道被人家耍了這麽久,你還能安然無恙的吃著肉……哦,或許就是因為你經常因為吃肉而忘記一切,才能一次又一次逃脫他的魔爪吧……”
石玉國皇城,石玉城寬敞大街上,兩旁小販叫賣聲不絕於耳,各種小吃的香味也鋪滿整條街道,使得原本追殺朱晨桓的女俠都不受控製地停下來,嘴裏不斷咽著口水,雙眼發光的盯著那一個個或熱氣騰騰,或香味四溢的各色吃食。
“女俠?想吃?”
朱晨桓笑嘻嘻來到公孫朝儀身後,看著旁邊一個買著仿佛火燒的小吃,介紹道:“這小吃名為落地燒,是我們石玉國為數不多能夠拿得出手的小吃之一,它由五種穀糧磨粉混合而成,並用七成熱的溫水匯合雞蛋來拌合,水熱一分涼一分均不可,而這雞蛋也有講究,要是那沒有被公雞給那啥的雞下的蛋才可,而且在用這雞蛋前,仍需用秘製的湯汁泡製十五日,方可使用。”
朱晨桓走到小攤前,拿起落地燒,輕輕一聞,一種濃濃的蛋香味夾雜著穀麥等作物的清新於一體,清鮮自然,吃完一肚子醬肉後,再吃一口落地燒,當真是人生中最大的享受。
“這位公子真是博學多才,連我們這個小小落地燒的製作都如此熟知,要不要來上兩個,保證二位吃了一個會想下一個。”小販拍馬屁之餘不忘做上一個廣告,朱晨桓也不摳門,大手一揮買了四個落地燒,兩人各一對。
衣著華麗的男子手裏拿著落地燒小吃,一身英姿的女俠也同樣拿著這淡黃色的街頭小吃,兩人一邊燙手的來迴換著小吃,一邊還忍不住往嘴裏放,每每吃上一口就要張大口猛地一吸一口氣,防止嘴巴都給燙壞了,可他們又是每次都吃完後,便會相視一笑,眼中有著往昔的懷念,還有著吃上暖熱食物的開懷。
“話說你真的是大富之家的公子啊?”
公孫朝儀不出手揍人時,還是一個很容易相處的人,這不兩個落地燒就把她給賄賂了?連揍朱晨桓的事情都給忘了。
朱晨桓點了點頭,呲牙笑道:“本公子當時就跟你說過了,可你不信啊。”
公孫朝儀瞪大有神的雙眼,又從前到後看了看朱晨桓,然後道:“如果你當時也穿這一身,即使你不說我都會信。”
朱晨桓聳了聳肩,用公孫朝儀上一次臨別時送給自己的鵪鶉手帕擦了擦嘴,又遞給公孫朝儀擦,最後小心的收了起來。
“呦,本女俠的東西你這麽當成寶貝儲藏呢?”
“不是跟你說了嘛,我是怕——”
“與本女俠再說這些有的沒的,信不信本女俠揍得你滿地找牙?”朱晨桓話還未說完,就被公孫朝儀用拳頭威脅著打斷了,他側眼瞧了瞧公孫朝儀的秀拳,又想了想自己要是還手會不會把公孫朝儀給嚇著,想了想,他還是歎了口氣,罷了,慫就慫吧,跟自己為數不多的朋友慫一下,不丟人。
朱晨桓與公孫朝儀走得累了,便在一個高牆外側的石墩上坐著,看著人來人往的人群,也被人來人往的人群看著,兩個人毫不在意其他人的目光與想法,就與兩年前那般,有著他瞧任他瞧,我不丟一塊肉的不要臉精神。
坐著久了,兩人之間的話也漸漸少了,最後更是沉默起來,天空飄過一片雲朵,將陽光遮擋,使得本就不暖的初冬更加寒冷起來。
或許是有些冷了,朱晨桓由坐改蹲,摩挲了一下手掌,道:“女俠,你怎麽跑石玉城來了?我記得你不是說想要一路向北,離開石玉國,去其他帝國甚至是離開東勝神州行俠仗義嗎?”
或許是被朱晨桓所感染,女俠也覺得屁股有些涼,便也同樣蹲了起來,兩人蹲在高牆之外,摩挲著雙手,看起來就仿佛忍不住一起結伴拉屎一般,又一次引來很多人的側目。
“本來我都到了滄酈城,想要直接離開石玉國前往風雲國的,可在這個時候正好碰到了一個無惡不作的采花大盜,你也知道本女俠嫉惡如仇的性格,怎麽能不管?所以就一路追到了這石玉城中。”
聽著公孫朝儀的話,朱晨桓表情沒有半點變化,仿佛他早就料到了一般,能夠讓公孫朝儀改變原則的事情隻有兩個,一個是見義勇為,另一個就是美食與肉了,很好,公孫朝儀今天都碰到了。
“你追的采花大盜呢?”朱晨桓問道。
公孫朝儀很隨意的說道:“吃肉,跟丟了。”
迴答的幹脆簡練,就如同兩年前初見公孫朝儀一般,想要見義勇為,下一刻遇到美食和肉,然後吃完再去,一切都結束了。
“你剛從滄酈城過來?”朱晨桓突然跳躍性的變了話題。
如同朱晨桓了解公孫朝儀一般,女俠也同樣對朱晨桓很了解,所以她很快就能接上朱晨桓的話:“恩,那邊有些不太平,不過卻不適合我行俠仗義。”
“怎麽個不太平法?”
“聽說有個姓朱的太子閑的蛋疼去找風雲國的麻煩,結果兩國將士現在是劍拔弩張,仿佛即將要開戰一樣,連個壞蛋都不敢在那裏呆了,還跑了這麽遠。”從公孫朝儀不滿的語氣中,朱晨桓很容易能判斷出女俠正對那個不能讓她好好行俠仗義的太子殿下怒意滿滿呢。
“你感覺我石玉國在滄酈城的守軍如何?”朱晨桓沒敢接茬,又換了個話題。
公孫朝儀認真的想了想,又看了看朱晨桓,然後道:“比你厲害多了。”
“哈?你就不能用精銳來形容?”
“本女俠又沒有跟他們打過,哪裏知道他們弱不弱,倒是揍你很輕鬆,兩年沒揍過你了,讓本女俠給你鬆鬆筋骨呀?”
看著公孫朝儀躍躍欲試的樣子,朱晨桓默默地低下了頭,他真的發現自己與這女俠天生相克,幾句話下來,每句話最後都是把自己往坑裏推,也不知道兩年前自己是如何從公孫俠女的手上活下來的。
“是他?走!”就在朱晨桓低頭的時候,公孫朝儀忽然低唿一聲,然後朱晨桓還未反應過來,就被公孫朝儀拽了起來,拉著躲在了一旁。
“怎麽了?”朱晨桓問道。
公孫朝儀做噤聲狀,伸手指向不遠處道路上一個看起來有些鼠頭鼠腦的男子,道:“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看來這是老天給本女俠行俠仗義的機會。”
“你說的采花大盜就是他?”朱晨桓眉頭微皺,公孫朝儀卻是一臉得意的點頭,驕傲道:“怎麽樣,本女俠厲害吧?”
朱晨桓眉頭皺的更深了,隻是他躲在公孫朝儀的身後,公孫朝儀發現不了。
“你就不怕沒有抓成這個采花大盜,反而被人家當花給采了?”
公孫朝儀拍了拍腰間的佩劍,昂首道:“本女俠的本事你又不是不知道,這個小毛賊又豈是本女俠的對手,隻是他逃跑的功夫實在是一流,本女俠追了他快一個月,都沒有找到抓拿他的機會,今天好不容易再次碰到他,可不能讓他給跑了。”
“追!”公孫朝儀低喝一聲,剛跑出兩步,又突然停了下來,她微皺秀眉看著朱晨桓,想了想,然後道:“你別跟著了,這不是和那些混混打架,萬一傷到你,到時候本女俠可不一定有空顧著你。”
本來以為膽小怕事的朱晨桓會消消停停的留在這裏,可誰知朱晨桓卻搖了搖頭,隻見他手臂彎曲,做了一個健美先生的動作,自負道:“可別小瞧我,現在你都未必能打得過我了。”
見朱晨桓又是那種看不懂說不清的搞怪模樣,一直自詡女俠的公孫朝儀看著獵物馬上就要離開視線了,便也不再管朱晨桓,隻是道一聲有危險自己先跑的話,然後就東躲xc跟在了采花大盜的身後。
這個采花大盜年齡大約三十四五歲,身穿樸素灰布衣衫,長相普通,屬於扔到大街上絕對沒有存在感的人,而就是這樣一個人,卻被女俠追了一個月,即便是除去女俠被美食所吸引導致跟丟的八次機會,也有兩次是他自己逃脫的,這屬於本事,按照朱晨桓的話來說,不把本事用到正地方的人,該殺!
采花大盜雙眼眼珠不斷旋轉,他左看看,右瞧瞧,偶爾在大街上碰到一個體態豐腴的婦人,說不得要偷偷摸上一把,然後趁婦人不注意,下一刻就跑到了婦人的前麵,之後又跟沒事人一般走走停停,沒有任何一人發現他剛才所做之事。
朱晨桓與公孫朝儀跟在采花大盜身後,看著采花大盜熟練的技藝,也是忍不住滋滋出奇,怪不得公孫朝儀抓不到采花大盜,估計就算她有機會與采花大盜接觸,也絕對傷不了人家一分,就這種在大庭廣之下都敢作案,並且從無失手的家夥,也就神經大條,腦子裏裝不下聰明二字的女俠會分辨不出他與普通蟊賊的區別。
走過主街道,並入小巷子,而後越走越偏僻,不知不覺就走到了平日裏微服私訪的朱晨桓最愛去的地方。
都說這種地方很神秘,能夠發現很多意想不到的驚喜,但也同樣很可怕,因為誰也不知道從這裏走上一圈會看到幾個屍體。
畢竟天黑殺人夜,巷子死人時,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就與渴了要喝水一樣簡單。
天上雲層不知何時越積越多,到此時已經烏雲滾滾,將太陽都完全遮擋了,陽光投射不下來,使得冬日的石玉城愈加寒冷起來。
朱晨桓抬起頭瞥了一眼漆黑的雲層,嘴裏輕輕歎了口氣,他捅了捅偷偷摸摸看著采花大盜停止走步的公孫朝儀。
“幹什麽?”公孫朝儀正在疑惑呢,為什麽這采花大盜不走了。
可誰知道朱晨桓竟然不躲不避,就空著手向那采花大盜走去,嚇得公孫朝儀連忙跑了出來,擋住朱晨桓,道:“你幹嘛?怎麽暴露了?”
朱晨桓衝那采花大盜努了努嘴,一臉無奈的看著公孫朝儀,道:“女俠,你真的以為他是來遛彎的?真不知道被人家耍了這麽久,你還能安然無恙的吃著肉……哦,或許就是因為你經常因為吃肉而忘記一切,才能一次又一次逃脫他的魔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