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一直在找我?
唐歡還在部隊的時候,接受的教育就是:最好的防守,就是攻擊。
與其提心吊膽、擔驚受怕,不如主動攻擊。用絕對的武力碾壓敵人。
軍事行動應該如此。
個人,亦然。
起初在不知道血魔是誰,什麽時候會出現之時。唐歡唯一能做的,就是守株待兔。很被動,也很不安全。
現在,他知道血魔是誰了。
那一切都變得簡單了起來。
主動找到血魔,然後給予他致命一擊。徹底解除宋姐的所有危機。這,就是唐歡的方法。
月黑風高夜,正是殺人時。
唐歡安靜地坐在轎車內。沒有開燈。
唯一閃爍的,就是他嘴裏的那顆煙頭。
……
“他找我。”
慕青筆挺地站在白不臣跟前。眼神一如既往的平靜。
“誰找你?”白不臣皺眉。隱隱感到一絲不妙。
“唐歡。”慕青說道。
白不臣豁然站起身來。眼神沉穩道:“我以白家少主的身份命令你,終止這項任務。”
“抱歉。任務是老爺親自下達的。而我,也已經拿了龍老板的全部酬勞。”慕青緩緩說道。“我不可能終止。”
“如果你這次任務失敗,白家將萬劫不複!”白不臣寒聲說道。
“大少爺您多慮了。”慕青搖搖頭。淡淡道。“此事與白家無關,也與您無關。唯一的不同之處,隻不過是慕青將被白家派去海外而已。”
白不臣怔了怔。
費解道:“你要離開白家了?”
“大少爺您別露出這模樣。”慕青依舊是搖搖頭,神色如常道。“我知道,您並不喜歡我。您也知道,我素來和二少爺走的近。我離開白家,對您不會有壞處。”
“為什麽選擇這個時候?”白不臣追問道。
血魔在白家當了十年家奴。
忽然就要脫離白家?
僅僅是為了這項任務麽?
白不臣不信。
他甚至很清楚,父親極為重視血魔。早已經將他當做第二代供奉培養了。
否則,又豈會冒著如此大的危險,養他十年?
要知道,一旦被逆鱗知曉了這些年來,一直是白家在保護他。白家將永無寧日。
那個殺手界的傳奇組織。可不管白家多麽富有,有多大的權勢。
在他們眼中,永遠隻有兩種人。
活著的,死了的。
“小師妹發布了江湖令。”慕青平靜說道。“我忍辱負重十年。在白家當了十年的看門狗。欠白家的,早已經還清。是該做一些我想要的事兒了。”
“比如說?”白不臣問道。
“殺了唐歡。一戰成名。”慕青似乎根本不在意宋秘書的死活。
在他眼裏,唐歡才是真正的勁敵。
“血魔大名,還不夠顯赫嗎?”白不臣不可思議道。
在殺手界,血魔早已經是神話般的存在。人人為之發抖。
為什麽非要殺死唐歡,才夠出名呢?
殺手界?
血魔淡然一笑,抬眸看了白不臣一眼:“大少爺,您是商界中人。您在意的,是利益,是家族繼承權。而我,要的是絕世強者的稱號。是名動天下的名望。殺手界的名氣有什麽意義?成為站在金字塔頂端的強者,才是我真正的追求!”
白不臣沉默起來。
他看出血魔去意已決。也知道父親肯定允許了他的決定。否則,這次豈會跟隨自己前來白城?
原以為,父親迴心轉意,慢慢開始重視自己了。
現在看來,父親隻不過早就有了全盤計劃。哪怕是安排血魔前來白城,也是另有目的。絕非為了培養自己。
血魔來白城做什麽?
打敗唐歡,一戰成名。
然後在即將到來的英雄會上嶄露頭角!
英雄會無私人恩怨,哪怕是血魔這個逆鱗叛徒,也不會受到製裁。
而這樣一個場合之下,卻是血魔成名的絕佳時機。
他早就有所耳聞。
大長老要在離開人世之前,擬定一份新生代十大天王!
他,必將占據榜中!
老一輩強者必將成為過去式。而新生代的十大天王,將引領風騷。成為未來三十年的風向標。
陳正的實力,一定在自己之上麽?
這些年來,他在白家是什麽待遇?自己又是什麽待遇?
盛名之下,哪怕是位高權重的白慶陽,也會給予極大的尊重。
這就是十大天王獨特的地方。
血魔要的不是優渥的生活和數之不盡的財富美女。
他要的,是人們對他的敬畏和尊重。
這十年,他太孤獨了。
他沒有一刻放棄過大放異彩。成為人中龍鳳。
他要用自己強大的武力告訴所有人。他血魔,是真正的絕世強者!
可每一個絕世強者都要通過殘酷的考驗,才會有人認可。
他不可能打敗陳正而成名。白家也絕對不允許。
唐歡,成了他絕佳的目標。
殺了他。成就自己的輝煌!
……
半夜。
淩晨三點。
閻王紋絲不動地坐在沙發上。仿佛連眼睛都沒有眨一下。
如果宋秘書突然推門上廁所,他會第一時間置身黑暗之中。悄無聲息。
而如果突然有人開門——
咚咚。
敲門聲響起。
很平穩,卻透著一股力量感。
唐歡迴來了麽?
以閻王對唐歡的了解,他敲門的聲音並非如此。
那麽——會是誰?
閻王緩步來到門前,用近乎蚊子的聲音問道:“是誰?”
“你不是一直在找我麽?”
門外響起一把陰氣十足的聲音。
你不是一直在找我麽?
閻王在找誰?
找血魔!
一時間,閻王竟是僵住了。
開門?
不開門?
他遲疑了。
也猶豫了。
正如唐歡所言,他鬥得過這位師伯嗎?
要知道,當年他可是唯一能和師傅並駕齊驅的逆鱗天才!
而那時的閻王,僅僅是一個跟屁蟲罷了!
現在,他依舊是名氣斐然的血魔。
閻王呢?
在一家小娛樂公司當保安!
終於。
閻王拉開了房門。然後定睛一看。
門口站著的,是一個異常陰柔的男人。
他的雙眼泛著紅芒。仿佛殺人太多,雙眼被鮮血染紅。異常可怖!
而這雙眼睛對閻王來說,卻是太熟悉不過了!
是他!
就是那個背叛了逆鱗的男人!
血魔!
“當年你就是一個跟屁蟲。現在還是。”
黑暗之中,血魔的聲音陰寒刺骨。透著一股仿佛來自地獄的死亡氣息。令人毛骨悚然。
~~
慚愧慚愧,今天沒有爆發。
唐歡還在部隊的時候,接受的教育就是:最好的防守,就是攻擊。
與其提心吊膽、擔驚受怕,不如主動攻擊。用絕對的武力碾壓敵人。
軍事行動應該如此。
個人,亦然。
起初在不知道血魔是誰,什麽時候會出現之時。唐歡唯一能做的,就是守株待兔。很被動,也很不安全。
現在,他知道血魔是誰了。
那一切都變得簡單了起來。
主動找到血魔,然後給予他致命一擊。徹底解除宋姐的所有危機。這,就是唐歡的方法。
月黑風高夜,正是殺人時。
唐歡安靜地坐在轎車內。沒有開燈。
唯一閃爍的,就是他嘴裏的那顆煙頭。
……
“他找我。”
慕青筆挺地站在白不臣跟前。眼神一如既往的平靜。
“誰找你?”白不臣皺眉。隱隱感到一絲不妙。
“唐歡。”慕青說道。
白不臣豁然站起身來。眼神沉穩道:“我以白家少主的身份命令你,終止這項任務。”
“抱歉。任務是老爺親自下達的。而我,也已經拿了龍老板的全部酬勞。”慕青緩緩說道。“我不可能終止。”
“如果你這次任務失敗,白家將萬劫不複!”白不臣寒聲說道。
“大少爺您多慮了。”慕青搖搖頭。淡淡道。“此事與白家無關,也與您無關。唯一的不同之處,隻不過是慕青將被白家派去海外而已。”
白不臣怔了怔。
費解道:“你要離開白家了?”
“大少爺您別露出這模樣。”慕青依舊是搖搖頭,神色如常道。“我知道,您並不喜歡我。您也知道,我素來和二少爺走的近。我離開白家,對您不會有壞處。”
“為什麽選擇這個時候?”白不臣追問道。
血魔在白家當了十年家奴。
忽然就要脫離白家?
僅僅是為了這項任務麽?
白不臣不信。
他甚至很清楚,父親極為重視血魔。早已經將他當做第二代供奉培養了。
否則,又豈會冒著如此大的危險,養他十年?
要知道,一旦被逆鱗知曉了這些年來,一直是白家在保護他。白家將永無寧日。
那個殺手界的傳奇組織。可不管白家多麽富有,有多大的權勢。
在他們眼中,永遠隻有兩種人。
活著的,死了的。
“小師妹發布了江湖令。”慕青平靜說道。“我忍辱負重十年。在白家當了十年的看門狗。欠白家的,早已經還清。是該做一些我想要的事兒了。”
“比如說?”白不臣問道。
“殺了唐歡。一戰成名。”慕青似乎根本不在意宋秘書的死活。
在他眼裏,唐歡才是真正的勁敵。
“血魔大名,還不夠顯赫嗎?”白不臣不可思議道。
在殺手界,血魔早已經是神話般的存在。人人為之發抖。
為什麽非要殺死唐歡,才夠出名呢?
殺手界?
血魔淡然一笑,抬眸看了白不臣一眼:“大少爺,您是商界中人。您在意的,是利益,是家族繼承權。而我,要的是絕世強者的稱號。是名動天下的名望。殺手界的名氣有什麽意義?成為站在金字塔頂端的強者,才是我真正的追求!”
白不臣沉默起來。
他看出血魔去意已決。也知道父親肯定允許了他的決定。否則,這次豈會跟隨自己前來白城?
原以為,父親迴心轉意,慢慢開始重視自己了。
現在看來,父親隻不過早就有了全盤計劃。哪怕是安排血魔前來白城,也是另有目的。絕非為了培養自己。
血魔來白城做什麽?
打敗唐歡,一戰成名。
然後在即將到來的英雄會上嶄露頭角!
英雄會無私人恩怨,哪怕是血魔這個逆鱗叛徒,也不會受到製裁。
而這樣一個場合之下,卻是血魔成名的絕佳時機。
他早就有所耳聞。
大長老要在離開人世之前,擬定一份新生代十大天王!
他,必將占據榜中!
老一輩強者必將成為過去式。而新生代的十大天王,將引領風騷。成為未來三十年的風向標。
陳正的實力,一定在自己之上麽?
這些年來,他在白家是什麽待遇?自己又是什麽待遇?
盛名之下,哪怕是位高權重的白慶陽,也會給予極大的尊重。
這就是十大天王獨特的地方。
血魔要的不是優渥的生活和數之不盡的財富美女。
他要的,是人們對他的敬畏和尊重。
這十年,他太孤獨了。
他沒有一刻放棄過大放異彩。成為人中龍鳳。
他要用自己強大的武力告訴所有人。他血魔,是真正的絕世強者!
可每一個絕世強者都要通過殘酷的考驗,才會有人認可。
他不可能打敗陳正而成名。白家也絕對不允許。
唐歡,成了他絕佳的目標。
殺了他。成就自己的輝煌!
……
半夜。
淩晨三點。
閻王紋絲不動地坐在沙發上。仿佛連眼睛都沒有眨一下。
如果宋秘書突然推門上廁所,他會第一時間置身黑暗之中。悄無聲息。
而如果突然有人開門——
咚咚。
敲門聲響起。
很平穩,卻透著一股力量感。
唐歡迴來了麽?
以閻王對唐歡的了解,他敲門的聲音並非如此。
那麽——會是誰?
閻王緩步來到門前,用近乎蚊子的聲音問道:“是誰?”
“你不是一直在找我麽?”
門外響起一把陰氣十足的聲音。
你不是一直在找我麽?
閻王在找誰?
找血魔!
一時間,閻王竟是僵住了。
開門?
不開門?
他遲疑了。
也猶豫了。
正如唐歡所言,他鬥得過這位師伯嗎?
要知道,當年他可是唯一能和師傅並駕齊驅的逆鱗天才!
而那時的閻王,僅僅是一個跟屁蟲罷了!
現在,他依舊是名氣斐然的血魔。
閻王呢?
在一家小娛樂公司當保安!
終於。
閻王拉開了房門。然後定睛一看。
門口站著的,是一個異常陰柔的男人。
他的雙眼泛著紅芒。仿佛殺人太多,雙眼被鮮血染紅。異常可怖!
而這雙眼睛對閻王來說,卻是太熟悉不過了!
是他!
就是那個背叛了逆鱗的男人!
血魔!
“當年你就是一個跟屁蟲。現在還是。”
黑暗之中,血魔的聲音陰寒刺骨。透著一股仿佛來自地獄的死亡氣息。令人毛骨悚然。
~~
慚愧慚愧,今天沒有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