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鬧的大街上,車水馬龍,人來人往,如果細分的話,可以說是三教九流無所不在,他們也都有著各自獨特的特點,比如平民,他們淳樸憨厚,靠漁獵為生,過著與世無爭的生活;比如商家,他們利益至上,笑裏藏刀,為了掙錢能屈能伸,逮著機會就宰你沒商量;……又比如乞丐,他們是絕對的赤貧,卻因為終日浪跡在小城之中,消息極為靈通,即使是那些迎來送往的戲子也比之不及。


    羽兒便是一個乞丐,他今年十三歲,已經在月城的街頭流浪了三年。一般來說,乞丐的身世不外乎幾種,一者是被父母遺棄,二者是痛失親人,三者是失去了勞動能力。然而羽兒不同,因為他來自於另外一個世界。就像時下很流行的一個詞一樣――穿越!


    一個穿越時空而來的乞丐!


    在這片完全陌生的城市中,舉目無親的、幼小的羽兒便隻能淪為一個乞丐,終日沿街行乞,維持著自己那微不足道的生命!如果沒有意外的話,他會像其他乞丐一樣,如此漂泊到老,最後了結殘生,安靜地歸於黃土。


    可是,他遇見了杜驚天,一個弱不禁風的書生。


    那一天,羽兒正在街上乞討,卻不小心撞見了一名少年。此人容貌出眾,衣著華麗,一幅儒雅模樣,在其手中,還輕搖著的一柄鑲金鏤空折扇,讓他更顯風流倜儻。若是就這般一眼望去,任誰都會把他當作一名有教養的大戶人家的公子。可是在月城流浪了三年的羽兒,卻是認得此人,更知道此人空有一幅好皮囊,卻欺男霸女,無惡不作。行乞三年來,他早就見證了此人的累累惡行。


    這個少年名叫馬笛!


    遠的不說,就說近的:


    上個月,馬笛從這裏搶走了三十家小商販辛苦賺來的零碎錢財,還當場砸爛了他們賴以為生的攤位;


    再上個月,馬笛在這裏打爆了一個小販的腦袋;


    再再上個月,馬笛就在這光天化日之下,眾目睽睽之中,強行侮辱了一個如花似玉的女子。女子當場撞牆而死。


    再再再上個月……


    在這月城的街頭,馬笛可以說是惡事作盡。可是,盡管他惡行累累,卻沒有人能夠管他,也沒有人管得了他。不為別的,就因為他叫馬笛。馬,是馬如風的馬,笛,是肖笛的笛。馬如風的名字,足以令月城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人聞之喪膽。肖笛,卻可以讓馬如風給她洗腳。


    馬如風,便是月城“兩幫”之一,野狼幫的幫主。肖笛,便是馬如風最最疼愛的小妾,他對她言聽計從。


    馬笛,便是馬如風與肖笛的兒子。


    今天,馬笛很無聊,百無聊賴。這個時候,他看見了羽兒,眼神便為之一亮。


    “小崽子,你過來。”馬笛輕輕揚了揚眉毛,喝道。


    羽兒撒腿就跑。他可不願意平白無故地白挨一頓打,所以他隻能跑。可他畢竟隻有十三歲,又怎麽跑得過比他大上好幾歲、又修練多年的馬笛?剛跑幾步,耳朵便被一隻手揪住了。


    “你敢跑?”馬笛陰冷的麵頰上帶著一絲譏諷。


    “啪”一記清脆的耳光狠狠摑在羽兒的臉上,一個通紅的巴掌印緩緩浮現。


    羽兒沒有還手,事實上他也無法還手,因為他的手被兩名壯漢揪住了。除了抓住他的兩名壯漢之外,馬笛的身後,還站著七名壯漢,他們都是馬笛的爪牙。


    “啪”又是一記清脆的耳光印過來,馬笛的臉上浮上一絲病態的笑容:“這聲音好清脆,聽起來讓人感覺很舒服,簡直就是天籟之音。”


    羽兒恨恨地看著馬笛,雙目噴火,如果眼光能殺人的話,馬笛此刻早已死上千遍萬遍,可惜羽兒的眼光不能殺人,馬笛卻可以殺了他。


    “瞪我?不服是吧?小崽子,叫你老爹過來,我便放你走。”


    “哦,我怎麽就忘了你是個野種呢?你沒有爹,你就是一個野――種。”馬笛故作頓悟模樣,拍了拍腦門兒。


    “可惜了,如果你有爹的話,我或許可以放你走。”麵對羽兒憤恨的目光,馬笛搖了搖頭,從懷中摸出了一把匕首。


    匕首上閃動著陰冷的光芒,如一條噬人的毒蛇,狠狠鑽進人的心裏,讓人不寒而栗。


    匕首伸向羽兒的耳朵。


    羽兒恨恨地看著馬笛,卻毫無辦法……


    一片耳朵,對於羽兒來說當然重要,因為他隻有兩片,可是對於馬笛來說卻毫不希罕,隻要他願意,他可以滿大街地割耳朵,沒有幾個人敢把他怎麽樣。他今天就想割下這個小乞丐的耳朵。因為他忽然覺得,隻有一隻耳朵的人,看上去一定會很有趣。


    匕首伸出的速度很慢,明晃晃的伸向羽兒的耳朵,半分鍾後,匕首已經觸及羽兒的臉頰。瞧見那小臉上終於露出一絲驚懼的表情,馬笛嘴角的笑便愈發張狂。


    “你剛才說,如果他有爹的話,你就放他走,是嗎?”就在馬笛想要割下羽兒的耳朵時,斜刺裏忽然伸出一隻手,抓住了他的手腕。


    馬笛微微扭頭,卻見一名衣衫襤褸的落魄青年人,正用那雙似乎是毫無縛雞之力的手抓著自己的手腕。


    “我是說過”馬笛抬眼看向青年人,來了興趣:“那又如何?”。


    “如此的話,我就是他爹。”青年人狹長的雙眼閃爍了一下,卻又是斬釘截鐵地說。


    “哦?野種什麽時候也有爹了?”馬笛輕蔑地一笑,忽然又反問道:“你說是就是了?我還說我是他爹呢。”


    “對,我說是就是了。”青年人毫不讓步。


    “你以為你是誰?”馬笛臉色一寒,整個月城之中,還沒有幾個人敢惹他的茬兒。


    “我不以為我是誰,我隻知道我是杜驚天。”提到自己的名字,青年人眼中閃出一抹異彩,那抹異彩中,似乎有一種自豪的情緒。


    “杜驚天?好名字。”馬笛森然一笑,努了努嘴。頓時,身後的七名壯漢一擁上前,十四個拳頭、十四隻腳板、十四個肘、膝,同時向杜驚天身上招唿而去……


    羽兒本以為一切會像小說裏寫的一樣,杜驚天是一名強者,或者是一名深藏不露的高手、隱士,能夠輕易地解決掉眼前的幾個人,殺殺馬笛的淫威。


    也不怪羽兒會這樣想,大凡武功卓絕的人,都愛打抱不平,而且都生就一幅不起眼的容貌――或是一個幹枯的老人、或是一個纖細的姑娘、或是一個病夫,總之,看上去越不起眼便藏得越深,動起手來就越幹脆。所以在杜驚天伸手阻攔馬笛之時,羽兒心中升起了一絲希望!希望杜驚天是一名強者!


    可是很快,他便發現自己錯了。因為杜驚天的慘叫聲已經響起。如果說挨打的慘叫聲是可以裝出來的話,那麽有一種聲音是誰也不願、也不會去裝的,那就是――骨頭碎裂的聲音!


    僅僅不到一分鍾的時間,杜驚天的胳膊、腿已經有三處骨折。清脆的骨折聲聽起來讓人忍不住心頭生出一絲寒氣。


    杜驚天不會武功!!!他怎麽就不會武功?不會武功為什麽要去打抱不平?


    可他偏偏就去了,所以他挨了打。而且毆打仍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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