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天看著綠意盎然的高山,心裏發誓,一旦找到蓋斯的秘密基地,一定給他搗毀了。</p>


    直升機緩緩的下降,很快停在山頂的一片空地上,看得出來,這裏經常停機。</p>


    包括駕駛員在內的四個人,停機之後往後走,越走越納悶,其它人呢,怎麽都不見了?</p>


    淩天在休息室裏聽到腳步聲,立刻起身躲在門後。</p>


    並且示意阮小夕藏起來。</p>


    小丫頭心領神會,躲在他的身後,偷眼朝門外看。</p>


    “le?”</p>


    其中一個人說著,走進來,一眼看到倒在座位上的人們。</p>


    “ened?”</p>


    “Theyseemtofaint.”</p>


    “Whodid?”</p>


    “······”</p>


    幾個人驚訝的來到近前,試圖弄清楚發生了什麽。</p>


    四個人的注意力都在昏倒的人身上,不停的想辦法救醒他們,根本沒注意身後還有人,於是,淩天帶著阮小夕悄悄走下直升機。</p>


    原本他是要拉阮小夕的手,一起走下來,但阮小夕不願意,不但如此還刻意保持了一段距離,走路也小心翼翼的。</p>


    他們來到山頂邊緣,四處張望,順著山路往下走。</p>


    走了一段路後,在一座茂密的樹林裏有小涼亭,涼亭裏有四張椅子,他們停下了休息。</p>


    淩天用袖子將椅子擦幹淨,笑著說道:“坐下歇會兒吧,看著你挺柔弱的,沒想到爬山還挺快。”</p>


    “我的家鄉有山有水,以前小的時候天天去爬山,要麽就是下河捉魚。”</p>


    “那時候,爺爺的腿還沒壞,經常帶著我去山上捉野雞,或者下河抓魚,那段時間也是我們最快樂的。”</p>


    “現在想想,都很幸福呢!”</p>


    淩天聽了有點糾結,原來小丫頭還是喜歡田園生活,這好幾年都是圈養在大城市裏,鋼筋水泥沒有溫度,可能早就膩了吧。</p>


    可惜自己並沒有察覺到。</p>


    “你喜歡爬山?”</p>


    “嗯,我也喜歡下水,反正以前的生活是我最喜歡的。”</p>


    “那你不喜歡現在的生活嗎?據我所知,你老公給你買了大別墅,還有豪車,你難道不滿足?”</p>


    “別墅,豪車,錦衣玉食,這應該是很多女孩子的夢想,”阮小夕抬頭,看著異國他鄉的藍天白雲,有種感傷,“可我更喜歡家鄉,喜歡那裏的山水,和鄉親。”</p>


    “上學的時候我就曾經想過,畢業後必須迴家鄉,成為一名神聖的醫生,給家鄉的父老鄉親解除痛苦。”</p>


    “前陣子我迴家鄉實習,那是我幾年來最快樂的日子。”</p>


    淩天直接愣了,啥玩意?</p>


    幾年來最快樂的日子,竟然是在家鄉實習的時候?</p>


    你知不知道我差點擔心死!</p>


    那一個夜晚,淩天從意國奔迴種花國,就是因為阮小夕風雨夜要去救治病人。</p>


    一個不小心,她就跌落了懸崖!</p>


    雖然她依靠自身的力量,最終爬出來了,可是那一天的恐怖,卻成為淩天心頭最大的傷痛。</p>


    現在她竟然說,那段時間最快樂,那麽跟自己在一起就不快樂嗎?</p>


    阮小夕麵對著陌生人,才會傾訴衷腸,把這些心底的話都說出來。</p>


    如果她知道眼前的人是淩天,一定不會說出來的。</p>


    畢竟老公處心積慮安排一切,都是為了讓她開心。</p>


    這就是換臉後最大的好處,雖然追求阮小夕的事情一點希望都沒有,讓她愛上自己更沒有可能,卻把她最心底的話套出來了。</p>


    套出來,淩天就不那麽高興了。</p>


    按說為了讓阮小夕開心,自己確實應該順從她的決定,讓她迴鄉村行醫。</p>


    可是,一旦她真的成了鄉村醫生,自己還有點接受不了呢?</p>


    倒不是說身份上有什麽丟人的,隻是,她在鄉村治病,是不是要每天住在那裏,自己跟不跟著去?</p>


    他去過阮小夕的家鄉,作為觀光旅遊去一次半次的,沒什麽問題,可是長期居住,對於他一個城裏生城裏長的人,特麽的就是很難習慣!</p>


    阮小夕還在絮絮叨叨的說著,淩天都沒聽進去,滿腦子想的都是怎麽打消這種奇怪的念頭。</p>


    這時,直升機上的四個人發現,休息室裏的人不是睡著,而是有的暈倒有的死亡,立刻報告了蓋斯。</p>


    蓋斯連忙吩咐他們,去看看阮小夕還在不在。</p>


    他們來到後機艙,看到空無一人,知道糟糕了。</p>


    一個小女生,她是怎麽逃的?</p>


    查看了監控才知道,原來是另外那個男人搞出來的事情。</p>


    蓋斯馬上帶人趕過來,今天說什麽也不能讓阮小夕跑了。</p>


    他費盡心機耗費人力物力,終於將人劫持來作為要挾淩天的籌碼,怎麽能讓她跑掉?</p>


    半山腰,涼亭裏,淩天沉聲說道:</p>


    “我覺得你可以考慮一下,在大城市的醫院工作。畢竟大城市的待遇高,機會多,生活也方便。”</p>


    “如果迴了鄉村,先說居住條件肯定不好,再加上衛生、購物、交通等等,都不是很方便。”</p>


    “再說,你要是結婚有了小孩,難道讓孩子生活在鄉村?那他的教育和醫療都會成問題!”</p>


    這一番話,其實也是實際情況,很多年輕人之所以選擇生活壓力極大的城市,也不願意迴鄉鎮,就是因為考慮到下一代,畢竟大城市的生活有利於孩子。</p>


    </p>


    阮小夕聽完,不再說話了,她沉默的低頭。</p>


    這些問題她都考慮過,如果說以前的時候,沒有淩天沒有淩天的父母,她可以隨心所欲的選擇。</p>


    那麽她一定會選擇迴家鄉。</p>


    畢竟那裏有養育她的土地,山川和河流;還有看著她長大的父老鄉親。</p>


    就她本身而言,最喜歡青山綠水民風淳樸的家鄉,她念醫學的目的就是為那裏的人們解除病痛,讓他們更加的健康快樂。</p>


    山間風聲陣陣,許久之後,阮小夕抬眸看向遠方。</p>


    山腳下人來人往,大片的農田和房舍蔓延而去,直到很遠。</p>


    此時的她非常為難,甚至是陷入兩難之中。</p>


    一方麵是愛自己的老公和公婆,以及未來的孩子;另一方麵是自己愛的家鄉,和很需要自己的醫術的父老鄉親。</p>


    這種情形下,她該如何選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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