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殺阡陌!算是原創還是抄襲
旅行青蛙:傻白甜變校花,偷心她做老婆 作者:飛雪雲仙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啟點中文網的董事長、幾位股東和十幾位高層,麵容嚴肅的在召開會議。
不知道為什麽,近期忽然冒出了一大批作者,都寫花芊骨。
有的讓小骨跟殺阡陌共同掌管七殺殿,每天開開心心的交流美容、美妝和護膚;有的寫東方彧卿沒死,還跟小骨結婚了,生了一對乖巧可愛的女兒;有的讓糖寶複活,和小骨幸福的在一起,遊山玩水吃遍天下美食。
不過,所有關於白子畫的描寫都很刻薄,有給寫死的,有的讓他走火入魔,需要讓花芊骨每天拿著劍砍去手腳,才能迴複正常。
最奇葩的,有個作者竟然讓白子畫穿越成一頭驢,每天蒙著眼拉磨,還不斷的被主人抽鞭子!
這是有多恨他!
其中,人氣最高的就是跟殺阡陌的那本,《我和殺姐姐的美容美妝》,差點就趕上淩天的原著了!
這下子驚呆了啟點的高層,他們立刻召開會議。
啟點的董事長讓秘書將《我和殺姐姐的美容美妝》打印出來,人手一份,仔細翻看。
“無論是優雅清純的素衣黃衫,還是雍容華貴的黑金長袍,無論是冷豔霸氣的魔君黑衣,還是高貴妖豔的紫色長衫,殺阡陌都用美貌和實力震懾六界,是排名第一的古裝美男。”
“他因為雌雄莫辨的絕世容貌而傲嬌,又因為發自內心的喜歡,而討厭接近小骨的所有男人,總之,他是有著呆萌氣質,常常因為不經意的細節讓人感染一身正能量,又會因為霸氣‘護骨’,不斷的懟上白子畫。”
“俊朗的外表加上燦爛的笑容,是名副其實的陽光暖男,難怪會成為小骨的守護男神,更成為千千萬萬讀者心中最美好的男人!”
“可惜,最後還是沒有護住花芊骨,讓她自絕於天下。為救她,殺阡陌甘願放棄絕世之力,將她僅剩的一魄送去轉世。在生命將逝之際,他輕輕吻她:美人的吻,可是從不輕易給人的……小不點,記得我……,記得最美的我。”
“故事,便從這裏開始······”
閱曆極其豐富的啟點老總,看完開篇之後,竟然眼睛濕潤了。
不得不承認,在整本小說中,殺阡陌是最出彩,也是最悲哀的角色。
所以,一大部分的讀者坦言,都是衝著殺阡陌才來看書的。
好半天,他平複了心情,盡量平靜的說道:
“網站上突然多了一大批,根據《花芊骨》的人物改寫或者續寫的書,其中人氣最高的就是大家手上的這本。”
“字數雖然才十幾萬,可人氣已經逼近原著,評論和打賞也很恐怖。”
“最關鍵的,我竟然被吸引的幾天沒睡覺,熬夜看完。自從高中我可沒這麽幹過!”
幾位股東和高層們,恭敬的聽著,同時不由自主的被故事情節吸引。
聽到老總的話,紛紛表態:
“好書得盡快簽約!”
“對,有錢誰不賺?”
“它現在才十幾萬字,人氣就如此恐怖了,據我估計一定會爆火!”
“是啊,看看這些評論,都是人才啊!”
這個人一提醒,大家齊齊的看向夾在書中的段評。
【零食篇】
白子畫有10顆糖,他給了小骨1顆;東方隻有1顆糖,全給了小骨;殺阡陌沒有糖,但是隻要小不點想吃,他可以翻遍天下為她找糖。
【告白篇】
你有了姐姐,就等於擁有了全世界。寧負六界不負你!
“姐姐為什麽喜歡我啊,是因為我長得像琉夏嗎?”花千骨好奇問。
“不是因為琉夏”,殺阡陌搖了搖頭又認真想了想,“大概是因為你上輩子拯救了全世界,才修來的福氣遇到我吧。”
花千骨沉默了,我竟無言以對……
【滅蚊篇】
原來苦練魔功,隻是為了在你睡著的時候,幫你殺蚊子!
哈哈,姐姐牌滅蚊器,你值得擁有。
【美容篇】
姐姐你好美,匈也不小,怎麽保養的?
為了看殺姐姐熬夜追劇,皮膚都給你記著呢,戲份太少看不夠!
殺姐姐說不要生氣,會長皺紋,用姐姐的養顏湯來洗洗臉,嫩肌蜜水早晚各喝一盅。
花千骨:姐姐,你能治好雲翳的臉,為什麽不幫茶葉蛋醫治呢?
殺姐姐:他自己覺得這副樣子很酷炫。——不屑無語狀。
【考試篇】
多希望有一個殺姐姐將我護在身後,指著各科老師說:“你若扣她一分,我便掛你滿門!你若掛她一科,我便掛盡全校人!”
······
各式各樣的奇葩評論還有很多,總之,這本書的受歡迎程度,不比原著小。
所以,一位頭發花白的股東提醒:“董事長,趕緊把這本書簽約重點推薦吧。”
啟點老總點頭:“我也想,可是有個問題,它是根據原著寫出來的書,算是原創還是抄襲?”
眾人:“!!!”
確實是個問題!
當成原創肯定不可以,畢竟書中的人物跟《花芊骨》一樣,當成抄襲也不行,因為具體的故事情節不一樣。
這群創造了網文最大平台,又孵化出大量神書的大佬們,竟然為這種題材抓耳撓腮,不知所以。
思考來思考去,忽然,有人說了一句:“同樣的人物,算是同人書?”
對呀,同樣的人物不同的故事,這種題材就是同人,不是原創也不是抄襲,是一種新文體!
從此,一種非常受歡迎的文體,同人,誕生了!
然後,本書的作者也一夜爆火,她的筆字叫“老婆愛淩天”。
因為,《花芊骨》的作者是——“淩天愛老婆!”
······
第二天,胡宏達早早的就來接淩天,去青花大學熟悉場地。
“天哥,你昨晚沒睡好?”
“怎麽了?”
“你自己看!”
淩天對著後視鏡打量,臉色蠟黃,嘴唇幹裂,眼睛周圍還有黑眼圈。
這幅尊榮,怎麽看怎麽像縱雨過度的,還真是不好解釋。
他也沒法解釋,含含糊糊的閉上眼睛裝睡。
時間不長,他們來到青花大學。
雖然是熟悉場地,可整座籃球場擠滿了青花大學的人,反觀北城大學隻來了十幾個啦啦隊,從人員和氣勢上,就有了很大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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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大家看那裏,那個人是淩天嗎?”
不知道為什麽,近期忽然冒出了一大批作者,都寫花芊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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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所有關於白子畫的描寫都很刻薄,有給寫死的,有的讓他走火入魔,需要讓花芊骨每天拿著劍砍去手腳,才能迴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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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子驚呆了啟點的高層,他們立刻召開會議。
啟點的董事長讓秘書將《我和殺姐姐的美容美妝》打印出來,人手一份,仔細翻看。
“無論是優雅清純的素衣黃衫,還是雍容華貴的黑金長袍,無論是冷豔霸氣的魔君黑衣,還是高貴妖豔的紫色長衫,殺阡陌都用美貌和實力震懾六界,是排名第一的古裝美男。”
“他因為雌雄莫辨的絕世容貌而傲嬌,又因為發自內心的喜歡,而討厭接近小骨的所有男人,總之,他是有著呆萌氣質,常常因為不經意的細節讓人感染一身正能量,又會因為霸氣‘護骨’,不斷的懟上白子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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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最後還是沒有護住花芊骨,讓她自絕於天下。為救她,殺阡陌甘願放棄絕世之力,將她僅剩的一魄送去轉世。在生命將逝之際,他輕輕吻她:美人的吻,可是從不輕易給人的……小不點,記得我……,記得最美的我。”
“故事,便從這裏開始······”
閱曆極其豐富的啟點老總,看完開篇之後,竟然眼睛濕潤了。
不得不承認,在整本小說中,殺阡陌是最出彩,也是最悲哀的角色。
所以,一大部分的讀者坦言,都是衝著殺阡陌才來看書的。
好半天,他平複了心情,盡量平靜的說道:
“網站上突然多了一大批,根據《花芊骨》的人物改寫或者續寫的書,其中人氣最高的就是大家手上的這本。”
“字數雖然才十幾萬,可人氣已經逼近原著,評論和打賞也很恐怖。”
“最關鍵的,我竟然被吸引的幾天沒睡覺,熬夜看完。自從高中我可沒這麽幹過!”
幾位股東和高層們,恭敬的聽著,同時不由自主的被故事情節吸引。
聽到老總的話,紛紛表態:
“好書得盡快簽約!”
“對,有錢誰不賺?”
“它現在才十幾萬字,人氣就如此恐怖了,據我估計一定會爆火!”
“是啊,看看這些評論,都是人才啊!”
這個人一提醒,大家齊齊的看向夾在書中的段評。
【零食篇】
白子畫有10顆糖,他給了小骨1顆;東方隻有1顆糖,全給了小骨;殺阡陌沒有糖,但是隻要小不點想吃,他可以翻遍天下為她找糖。
【告白篇】
你有了姐姐,就等於擁有了全世界。寧負六界不負你!
“姐姐為什麽喜歡我啊,是因為我長得像琉夏嗎?”花千骨好奇問。
“不是因為琉夏”,殺阡陌搖了搖頭又認真想了想,“大概是因為你上輩子拯救了全世界,才修來的福氣遇到我吧。”
花千骨沉默了,我竟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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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你好美,匈也不小,怎麽保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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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千骨:姐姐,你能治好雲翳的臉,為什麽不幫茶葉蛋醫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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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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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位頭發花白的股東提醒:“董事長,趕緊把這本書簽約重點推薦吧。”
啟點老總點頭:“我也想,可是有個問題,它是根據原著寫出來的書,算是原創還是抄襲?”
眾人:“!!!”
確實是個問題!
當成原創肯定不可以,畢竟書中的人物跟《花芊骨》一樣,當成抄襲也不行,因為具體的故事情節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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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來思考去,忽然,有人說了一句:“同樣的人物,算是同人書?”
對呀,同樣的人物不同的故事,這種題材就是同人,不是原創也不是抄襲,是一種新文體!
從此,一種非常受歡迎的文體,同人,誕生了!
然後,本書的作者也一夜爆火,她的筆字叫“老婆愛淩天”。
因為,《花芊骨》的作者是——“淩天愛老婆!”
······
第二天,胡宏達早早的就來接淩天,去青花大學熟悉場地。
“天哥,你昨晚沒睡好?”
“怎麽了?”
“你自己看!”
淩天對著後視鏡打量,臉色蠟黃,嘴唇幹裂,眼睛周圍還有黑眼圈。
這幅尊榮,怎麽看怎麽像縱雨過度的,還真是不好解釋。
他也沒法解釋,含含糊糊的閉上眼睛裝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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