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國君同意舉行大酺的消息很快就傳迴了國內,在全國百姓一片歡騰的同時,不和諧的聲音也隨之出現。(..tw好看的小說)
首先送呈上書的不是別人,正是在成都主理巴蜀田改事宜的衛鞅,一封用竹簡寫成的上書多達百餘簡,重十餘斤,言辭之中都是激烈諫言,如當中寫道:“民氣為國之根本。民氣正則國強盛,民氣頹則國黯弱。今魏國大敗,非我秦人之力,賀固可賀,何當大酺?今我河西之地剛複,巴蜀之地新得,我民不已本國之勝為喜,卻以他國之勝狂喜,豈非民氣之羞也?君當責我國人,須惕厲自省,方可雪恥圖強,竊喜他勝,徒滅心誌也!”
對於衛鞅的看法,無敵也覺得很有見地,但看問題不能隻看表象,而要看本質。不錯,秦國這幾年先是大破六國,又奪迴河西,接著攻占巴蜀,這一樁樁,哪一件都是值得舉行大酺的。可為什麽老秦的百姓沒有提出來,反倒是齊魏大戰,魏國敗落這件事上,老秦百姓他就敢提出要大酺了呢?
其實,它的本質就是秦戰六國時,老秦國民的生活水平屬於非常窮困,而奪迴河西後,老秦國民的生活水平略有提升,而攻占巴蜀、秦國大興商業之後,百姓的生活水平經過不斷累積終於有了點積蓄,正所謂飽暖思淫欲,這才想到並且有膽提出了大酺的建議。
實際上,不是老秦人不知道惕厲自省,而是積蓄在心裏的情緒終於達到了一個臨界點,需要舒緩和釋放。
對此,無敵也動筆給衛鞅寫了一封熱情洋溢的迴信,將其中的本質和自己的觀點洋洋灑灑的寫出來,並且引申出了在治國方麵的一些見解,試圖通過這樣的潛移默化,將衛鞅那種重農抑商的思維模式扭轉過來。並且闡明,此次舉行大酺,絕不是慶祝魏國大敗,而是將秦戰六國、複河西、收巴蜀為主要慶祝項目,且在舉辦形式上也並非就是吃吃喝喝,而是由一套完整的策劃。
根據無敵和景監商量的策劃,此次大酺將會放在來年的八月,主要的項目是祭祀、商貿活動和運動會,祭祀是傳統項目自然不需多說,而運動會這個娛樂項目也不必贅言,至於商貿活動則是準備在新國都鹹陽舉辦一場史無前例的大商會,秦國將會邀請天下各國的商賈來秦貿易交流。
當然,能不能請動這個商賈、商賈們願不願來秦貿易,自然是另外一個問題。
無敵給衛鞅的這封迴信果然說服了衛鞅,並且衛鞅將迴信摘選,征得無敵的同意後以國君書的形式下發全國,讓老秦的民眾知道國君用意舉辦大酺的用意不在慶賀世仇大敗,而是為了紀念在曆次國難中陣亡的大秦勇士,以及讓天下人瞧瞧,老秦人終於翻身了。
與此同時,秦國與楚國的和談也陷入僵局。
和談期間。楚王幾次三番以抱恙為由將會談從日會推諉為三日一會。而後又推為五日一會。對於秦國提出地和談條件也是推說還在商談。每次無敵和姬扁意欲班師迴朝之時。上大夫江乙便會痛哭流涕地出來挽留。並且明示暗示地表示自己一定會促成這次和談。隻望無敵和姬扁能耐心多留幾日。讓他說服楚王。
時間一拖。就足足拖了七日。
大秦嬴無敵四年十月十六。也就是無敵、姬扁兩人抵達宛城地第七日。一身肥肉地楚王終於拖著“病體”來見。
這一次。江乙早早就命人從新整理了會場。自然不能再搞小聰明自取其辱了。於是。秦王無敵背西而坐。而周王姬扁背北而坐。楚王著背東南而坐。
秦楚十約以羊皮謄抄。擺在會盟大帳之內:“秦楚聯盟。盟約有十:一、劃定邊界。休止兵戈。二、軍事聯盟。共抗強敵。三、通商貿易。互通有無。四、設立口岸。開放商埠。五、互設使館。秦楚友睦。六、修建船閘。馳車同軌。七、賠償軍費。兩國修和。八、常駐使節。外交豁免。九、交通軍械、軍事互助。十、兩國聯姻。秦楚修好。”
而後。秦王便和楚王就這十條盟約細細商議討論。
這第一條是:劃定邊界,休止兵戈。秦國原先提出,由於目下秦國已經兼並巴蜀,因此要和楚國重新劃定國界。根據秦國提供的地圖,新的秦楚國界將以楚國的夷陵、房陵和秦國的武關一線作為秦楚之間的新國界。對於這一條,楚王表示抗議接受,但是夷陵以北西、房陵以北的巴蜀土地雖然已經被秦國實際控製。可那裏還有楚人居住,一些地主手中尚有地契,是以希望秦國能承認那些楚人對土地的所有權。這點無敵爽快
,給出的解決方案是,這些楚人若願意,可將土地以t賣給秦國國府,然後歸反楚國。否則,這些楚人便自動歸化為秦人,需受秦國法律管製。
是:軍事聯盟,共抗強敵。秦國要求秦楚兩國建立一個為期五年的軍事攻守同盟,在同盟期內兩國不得互相攻擊,若一國遭受他國進攻,同盟國須得無償無條件的出兵援助。五年期滿後,可視情況續訂盟約或解除。這點雙方都沒有異議,擊掌通過。
是:通商貿易,互通有無。秦國提出,秦楚兩國應該互相給予最惠國待遇,以支持商人進行商業貿易。所謂的最惠國待遇既是指兩國商人來往兩國進行商業貿易時,可免收一切稅費。以及第四條是:設立口岸,開放商埠。秦國要求在楚國的郢都、宛城、壽春、鬆陽四城設立通商口岸,允許秦國商人在此四城設立商埠,享有免稅待遇。同理,秦國也將向楚國商人開放雍城、鹹陽、陽、成都四城,楚國商人也享有相應的待遇。對於此點,楚王在深思熟慮之後要求,秦國除掉對楚國的商人開放武關和函穀關這兩處關隘之外,還應該將巴蜀進入秦中腹地的關隘向楚國的商人開放,這樣楚國的商人便能夠有一條新的貿易路線。楚王提出這個條件,按說應該是不能被秦國接受的,可沒想到的時候,無敵卻是想也沒想便答應下來,並且提出,隻要秦楚友睦,凡日後秦國馳道所達之處,楚國商人盡可抵達。
:互設使館,秦楚友睦。秦國提出,秦楚兩國需派出至少達到“三公”級別的高級政要前往兩國的都城設立正式使館,增進兩國的高層信息交流。這點雙方都沒有意義,秦國方麵派出的首任大使便是太師甘龍,任期為一年。而楚國方麵答應派出的則是一個叫做屈覅的老家夥,是楚王新任的太師。
是:修建船閘,馳車同軌。秦國要求,楚國須在長江沿岸設立和修建便於通航的船閘,以方便兩國的航運交通。並且要求兩國重新設定馳道的車軌間距,以便兩國的車輛可以在對方的馳道上通行。對於此點,經過詳細的研究後,兩國決定摒棄周製,采用新的車規間距,按早楚王的提議,兩國應該以天圓地方的經意之數來核定新規,周製的車規是以洛數(九宮洛數)為準,指居中的“五”是天地以五為尊,車距便為五尺(秦尺同周尺,約23厘米)。見如此。而無敵提出,今後兩國貿易往來將會增加,而軌小則車便小,軌大則車便大,應當將車規間距增加道六尺,楚王對此自然沒有異議。(史記載:秦始皇車同軌後,秦車間距既為六尺。)
:賠償軍費,兩國修和。秦國提出,楚國與魏國密謀攻秦,整軍備戰,勞民傷兵。秦國要求楚國須得為此賠償秦國八百萬金軍費。這一條對於楚國來說可是重中之重,於是死活都是不願意賠償,甚至還說因為秦國邀戰,楚國也是大征發、大備戰,國力消耗也是很大,反倒還想找秦國賠償點軍費。
雙方就這個問題扯皮良久,而秦王和楚王便是一個漫天要價,一個落地還錢,從八百萬一直讓道了三百萬,最後無敵甚至答應,這三百萬金可以分三年償還,但第一年必須還上六成,也就是一百八十萬金。而對於楚王而言,三百萬金相對於楚國,也不過就是小半年的稅賦,能把價格殺到這個地步,成就感很高,就當是可憐秦國的叫花子吧!
至於第八:常駐使節,外交豁免。秦國提出,本國派往外國的外交代表,不論是臨時使節還是常駐使節,除享有禮節上與各自的身份和地位相應的尊榮外,還享有外交代表在駐在國管轄豁免權。這種權利包括:司法管轄豁免、訴訟豁免、執行豁免。和第九:交通軍械、軍事互助。秦國願意向楚國提供一定數量的戰馬和軍械,而楚國也應向秦國提供一定數量的軍械,這種軍事互助可以是相互交換,也可以是商貿交易。
這兩項楚王沒有什麽好的想法,全由上大夫江乙來談,江乙雖然對軍事一竅不通,但多年的耳濡目染也是有些見地,最後敲定了,楚國交付賠償的軍費後,將以物易物的方式與秦國貿易一萬匹戰馬。
最後這第十條:兩國聯姻,秦楚修好。秦國要求楚國嫁出一位公主進行聯姻,效仿秦齊、秦周,以修秦楚之好。
可問題就壞在這了,無敵沒有公主可嫁,而楚王有三十多個女兒正在後宮裏打架,個個都想嫁給他。
國君同意舉行大酺的消息很快就傳迴了國內,在全國百姓一片歡騰的同時,不和諧的聲音也隨之出現。(..tw好看的小說)
首先送呈上書的不是別人,正是在成都主理巴蜀田改事宜的衛鞅,一封用竹簡寫成的上書多達百餘簡,重十餘斤,言辭之中都是激烈諫言,如當中寫道:“民氣為國之根本。民氣正則國強盛,民氣頹則國黯弱。今魏國大敗,非我秦人之力,賀固可賀,何當大酺?今我河西之地剛複,巴蜀之地新得,我民不已本國之勝為喜,卻以他國之勝狂喜,豈非民氣之羞也?君當責我國人,須惕厲自省,方可雪恥圖強,竊喜他勝,徒滅心誌也!”
對於衛鞅的看法,無敵也覺得很有見地,但看問題不能隻看表象,而要看本質。不錯,秦國這幾年先是大破六國,又奪迴河西,接著攻占巴蜀,這一樁樁,哪一件都是值得舉行大酺的。可為什麽老秦的百姓沒有提出來,反倒是齊魏大戰,魏國敗落這件事上,老秦百姓他就敢提出要大酺了呢?
其實,它的本質就是秦戰六國時,老秦國民的生活水平屬於非常窮困,而奪迴河西後,老秦國民的生活水平略有提升,而攻占巴蜀、秦國大興商業之後,百姓的生活水平經過不斷累積終於有了點積蓄,正所謂飽暖思淫欲,這才想到並且有膽提出了大酺的建議。
實際上,不是老秦人不知道惕厲自省,而是積蓄在心裏的情緒終於達到了一個臨界點,需要舒緩和釋放。
對此,無敵也動筆給衛鞅寫了一封熱情洋溢的迴信,將其中的本質和自己的觀點洋洋灑灑的寫出來,並且引申出了在治國方麵的一些見解,試圖通過這樣的潛移默化,將衛鞅那種重農抑商的思維模式扭轉過來。並且闡明,此次舉行大酺,絕不是慶祝魏國大敗,而是將秦戰六國、複河西、收巴蜀為主要慶祝項目,且在舉辦形式上也並非就是吃吃喝喝,而是由一套完整的策劃。
根據無敵和景監商量的策劃,此次大酺將會放在來年的八月,主要的項目是祭祀、商貿活動和運動會,祭祀是傳統項目自然不需多說,而運動會這個娛樂項目也不必贅言,至於商貿活動則是準備在新國都鹹陽舉辦一場史無前例的大商會,秦國將會邀請天下各國的商賈來秦貿易交流。
當然,能不能請動這個商賈、商賈們願不願來秦貿易,自然是另外一個問題。
無敵給衛鞅的這封迴信果然說服了衛鞅,並且衛鞅將迴信摘選,征得無敵的同意後以國君書的形式下發全國,讓老秦的民眾知道國君用意舉辦大酺的用意不在慶賀世仇大敗,而是為了紀念在曆次國難中陣亡的大秦勇士,以及讓天下人瞧瞧,老秦人終於翻身了。
與此同時,秦國與楚國的和談也陷入僵局。
和談期間。楚王幾次三番以抱恙為由將會談從日會推諉為三日一會。而後又推為五日一會。對於秦國提出地和談條件也是推說還在商談。每次無敵和姬扁意欲班師迴朝之時。上大夫江乙便會痛哭流涕地出來挽留。並且明示暗示地表示自己一定會促成這次和談。隻望無敵和姬扁能耐心多留幾日。讓他說服楚王。
時間一拖。就足足拖了七日。
大秦嬴無敵四年十月十六。也就是無敵、姬扁兩人抵達宛城地第七日。一身肥肉地楚王終於拖著“病體”來見。
這一次。江乙早早就命人從新整理了會場。自然不能再搞小聰明自取其辱了。於是。秦王無敵背西而坐。而周王姬扁背北而坐。楚王著背東南而坐。
秦楚十約以羊皮謄抄。擺在會盟大帳之內:“秦楚聯盟。盟約有十:一、劃定邊界。休止兵戈。二、軍事聯盟。共抗強敵。三、通商貿易。互通有無。四、設立口岸。開放商埠。五、互設使館。秦楚友睦。六、修建船閘。馳車同軌。七、賠償軍費。兩國修和。八、常駐使節。外交豁免。九、交通軍械、軍事互助。十、兩國聯姻。秦楚修好。”
而後。秦王便和楚王就這十條盟約細細商議討論。
這第一條是:劃定邊界,休止兵戈。秦國原先提出,由於目下秦國已經兼並巴蜀,因此要和楚國重新劃定國界。根據秦國提供的地圖,新的秦楚國界將以楚國的夷陵、房陵和秦國的武關一線作為秦楚之間的新國界。對於這一條,楚王表示抗議接受,但是夷陵以北西、房陵以北的巴蜀土地雖然已經被秦國實際控製。可那裏還有楚人居住,一些地主手中尚有地契,是以希望秦國能承認那些楚人對土地的所有權。這點無敵爽快
,給出的解決方案是,這些楚人若願意,可將土地以t賣給秦國國府,然後歸反楚國。否則,這些楚人便自動歸化為秦人,需受秦國法律管製。
是:軍事聯盟,共抗強敵。秦國要求秦楚兩國建立一個為期五年的軍事攻守同盟,在同盟期內兩國不得互相攻擊,若一國遭受他國進攻,同盟國須得無償無條件的出兵援助。五年期滿後,可視情況續訂盟約或解除。這點雙方都沒有異議,擊掌通過。
是:通商貿易,互通有無。秦國提出,秦楚兩國應該互相給予最惠國待遇,以支持商人進行商業貿易。所謂的最惠國待遇既是指兩國商人來往兩國進行商業貿易時,可免收一切稅費。以及第四條是:設立口岸,開放商埠。秦國要求在楚國的郢都、宛城、壽春、鬆陽四城設立通商口岸,允許秦國商人在此四城設立商埠,享有免稅待遇。同理,秦國也將向楚國商人開放雍城、鹹陽、陽、成都四城,楚國商人也享有相應的待遇。對於此點,楚王在深思熟慮之後要求,秦國除掉對楚國的商人開放武關和函穀關這兩處關隘之外,還應該將巴蜀進入秦中腹地的關隘向楚國的商人開放,這樣楚國的商人便能夠有一條新的貿易路線。楚王提出這個條件,按說應該是不能被秦國接受的,可沒想到的時候,無敵卻是想也沒想便答應下來,並且提出,隻要秦楚友睦,凡日後秦國馳道所達之處,楚國商人盡可抵達。
:互設使館,秦楚友睦。秦國提出,秦楚兩國需派出至少達到“三公”級別的高級政要前往兩國的都城設立正式使館,增進兩國的高層信息交流。這點雙方都沒有意義,秦國方麵派出的首任大使便是太師甘龍,任期為一年。而楚國方麵答應派出的則是一個叫做屈覅的老家夥,是楚王新任的太師。
是:修建船閘,馳車同軌。秦國要求,楚國須在長江沿岸設立和修建便於通航的船閘,以方便兩國的航運交通。並且要求兩國重新設定馳道的車軌間距,以便兩國的車輛可以在對方的馳道上通行。對於此點,經過詳細的研究後,兩國決定摒棄周製,采用新的車規間距,按早楚王的提議,兩國應該以天圓地方的經意之數來核定新規,周製的車規是以洛數(九宮洛數)為準,指居中的“五”是天地以五為尊,車距便為五尺(秦尺同周尺,約23厘米)。見如此。而無敵提出,今後兩國貿易往來將會增加,而軌小則車便小,軌大則車便大,應當將車規間距增加道六尺,楚王對此自然沒有異議。(史記載:秦始皇車同軌後,秦車間距既為六尺。)
:賠償軍費,兩國修和。秦國提出,楚國與魏國密謀攻秦,整軍備戰,勞民傷兵。秦國要求楚國須得為此賠償秦國八百萬金軍費。這一條對於楚國來說可是重中之重,於是死活都是不願意賠償,甚至還說因為秦國邀戰,楚國也是大征發、大備戰,國力消耗也是很大,反倒還想找秦國賠償點軍費。
雙方就這個問題扯皮良久,而秦王和楚王便是一個漫天要價,一個落地還錢,從八百萬一直讓道了三百萬,最後無敵甚至答應,這三百萬金可以分三年償還,但第一年必須還上六成,也就是一百八十萬金。而對於楚王而言,三百萬金相對於楚國,也不過就是小半年的稅賦,能把價格殺到這個地步,成就感很高,就當是可憐秦國的叫花子吧!
至於第八:常駐使節,外交豁免。秦國提出,本國派往外國的外交代表,不論是臨時使節還是常駐使節,除享有禮節上與各自的身份和地位相應的尊榮外,還享有外交代表在駐在國管轄豁免權。這種權利包括:司法管轄豁免、訴訟豁免、執行豁免。和第九:交通軍械、軍事互助。秦國願意向楚國提供一定數量的戰馬和軍械,而楚國也應向秦國提供一定數量的軍械,這種軍事互助可以是相互交換,也可以是商貿交易。
這兩項楚王沒有什麽好的想法,全由上大夫江乙來談,江乙雖然對軍事一竅不通,但多年的耳濡目染也是有些見地,最後敲定了,楚國交付賠償的軍費後,將以物易物的方式與秦國貿易一萬匹戰馬。
最後這第十條:兩國聯姻,秦楚修好。秦國要求楚國嫁出一位公主進行聯姻,效仿秦齊、秦周,以修秦楚之好。
可問題就壞在這了,無敵沒有公主可嫁,而楚王有三十多個女兒正在後宮裏打架,個個都想嫁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