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就召集聖騎士團開全體大會,宣布聖騎士團軍務處正式成立,以後凡是有什麽法律方麵的問題,都交給軍務處解決。.tw[]順便考試範圍和考試資料,想要考律師,檢察官和法官的聖騎士可以來領取資料――考試範圍是免費的,普通資料一個金幣一份,進階資料十個金幣一份。結果考試範圍散了出去8千份,普通資料賣了1千份,進階資料賣了6千份,報名要考試的有七千名,都不知道為什麽有這麽多人要考律師,難道是這一陣子操練不夠,大家都閑的無聊了?這麽搞法監考的人我都湊不夠。
考試結果很快就出來了,七千名聖騎士有六千名不及格――就算買了進階資料,幾天時間也不夠全背下來的。剩下一千名,有九百多人是剛剛及格,隻有十個人考到了7o分以上,可以去做檢察官和法官,老實說能有十個人已經出乎我的意外了。考完了試就要公布成績了,我召集了聖騎士團高層在酒店裏麵開會。
“這考試太難了。”1ou絲雅拿著她那張79分的試卷抱怨說,“列出所有在非戰鬥任務中殺死魔鬼平民的法律。我列出了戰爭法第十七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八款……刑法……民事賠償法……我都列出來了啊。可是”1ou絲雅拿出標準答案,“居然還有智慧生物權利法,非邦交國家公民法……”
“這不都是很合理的嗎。”要不是法律這麽繁雜,我幹嘛要削減法律呢。
“真沒用,這一題我全答對了。”貝絲帕在旁邊洋洋得意。
她當然全答對了,這一題本.來就是她出的,答案也是她找的,還沒找全,智慧生物權利法是我幫忙補充上去的。可是總分貝絲帕隻有75,她明明在考試前一天就拿到了試卷題目的,居然這都考不上1ou絲雅,真是爛泥扶不上牆啊。可是也沒有辦法,我們這裏隻有貝絲帕當過法官。
“好了,現在我宣布一下軍法處的.人事任命。”我敲了一下桌子說,“先,我任命自己為軍法處第一法官。”於是大家鼓掌,當然掌聲稀稀拉拉的,對這種大家都預料到了的消息,誰都沒有什麽熱情。“我任命裏德為軍法處第二法官。”
裏德站起來鞠躬說:“謝謝,謝謝.團長,謝謝大家的支持。”掌聲還是那麽稀稀拉拉的。
“接下來,我任命……貝絲帕為第三法官。”掌聲一下子停.了下來。真是失策,沒想到貝絲帕拿到了全部題目,還有一部分題目是她自己出的,居然隻考到第三名。
“為什麽是貝絲帕?”1ou絲雅氣鼓鼓地問,“她隻是第三.名啊!第三法官應該讓第一名來當的吧?”
“這個……第一名……有些問題。”我咳嗽了一聲,還好不是.1ou絲雅第一名,要是1ou絲雅第一名那就難辦了。
“第一名是芭比!.芭比是第一名!”芭比裏奧拿著她那張99分的試卷炫耀。
“芭比真厲害!”阿達漢摸她的頭稱讚說。阿達漢本來也報了名,可是考試的時候他還要挑水,沒做完就交卷走了,隻拿到7o分。新人類真是名不虛傳啊,頭幾名全是新人類。
“武哥哥,芭比厲害不厲害?”芭比裏奧拿著試卷給我看。
“厲害,很厲害。”我也摸摸她的頭,“不過芭比你年紀太小了。不滿14歲不能做法官檢察官,做律師倒是可以的。”
“芭比要當律師,芭比要當律師!”芭比裏奧吵著說。
“好,沒問題。”我隨手給她簽了一張律師證,“芭比你不是戰鬥專家嗎?怎麽法律也這麽精通啊?”
“隻要是考試,芭比都是第一!”芭比裏奧接過律師證,頂在頭上跑來跑去。(..tw好看的小說)
“就算芭比不行,那麽應該任命第二名為第三法官啊!”1ou絲雅的臉紅了一下,因為她自己就是第二名。
“你另有重要任務。”我又咳嗽了一聲,“鑒於我們將要執行任務的特殊性,以什麽罪名起訴犯法的魔界居民,將會是軍法處的最重要工作,所以我決定任命你為,軍法處檢察長。”
檢察長雖然聽起來比第三法官威風一些,可是教廷的製度,就算是最末尾的法官,也要比同級的檢察官高級。1ou絲雅考試分數明明比貝絲帕高,卻屈居貝絲帕之下,當然不樂意。“什麽最重要工作……”1ou絲雅黑著臉說,“明明就是……明明就是……”
明明就是處事不公,把肥缺給情婦?這可真是冤枉死我了,我之所以任命貝絲帕做第三法官,是因為貝絲帕做過法官,有經驗。1ou絲雅做過那個裁斷官也不知道是怎麽樣的,我心裏沒底。早知道就拚著大家的議論,直接給做過法官的加分算了。現在悔之晚矣,隻好立即拉開話題,“現在既然已經確定了檢察官和律師資格,接下來就應該審判刺客了。”所謂的刺客,自然就是那五個提夫林,現在他們被關在地下城(因為沒有監獄),幾個聖騎士日夜審訊,要他們把魔界的情報都說出來。
那幾個提夫林倒是很配合,可惜他們在魔界地位低下,也沒讀過書,熟悉的隻是自己所在那一畝三分地,對於魔界其他地方,隻聽過傳聞而已,而這些傳聞,有很多明顯都是荒謬的。竹子,也就是那個提夫林領死神鐮刀的死靈法師,就提供過一個傳聞,說魔界的黯精靈以女性為尊,又信奉邪神,每年大祭之時,黯精靈祭司便四處抓捕壯年男性,在祭祀上與之苟合。這些被抓的男性,凡是在祭祀上射出來的,就被被殺死,獻給那個邪神;但如果能夠戰敗所有上來的暗精靈祭司,就可以成為這一支黯精靈的王,得到這一支黯精靈的效力,還可以隨時隨地挑一個黯精靈來叉叉。據說大魔皇就是用胯下長槍征服了數十支黯精靈部落,建立了一支暗精靈部隊,這才在十幾個魔界王子中拖穎而出,繼承了魔皇的位置。
我覺得這完全是胡說八道。黯精靈又不是魔界特有的種族,在中央大陸也有很多。除了皮膚黑了一點外,其他習性和普通精靈也差不了多少,從來沒聽說過有這種抓捕男性去祭祀的風俗。當然,也許魔界的黯精靈風俗不同,他們的男**配能力比較低下,所以需要抓外族的男性來補充,這是有一定可能的。可是用交配能力來選擇政治鬥爭方向,魔界的政治鬥爭又這麽激烈,這麽腦殘的部落應該早就死光了才對啊。
這五個提夫林,因為沒什麽本事,又在提夫林間有些名氣,所以教宗已經允諾了他們,準許他們搬到中央大陸教廷總部外圍居住,給他們免費做整容手術,一次過給5oo枚金幣安家費以外,還每個月給1o枚金幣的補貼。這是給其他提夫林一個榜樣,隻要好好給教廷賣命,就能離開魔界,在中央大陸過上好生活。這麽說並不是因為我們自大,而是因為魔界歧視混血種,特別是提夫林這種有人類血統的混血種。所以很多提夫林夢想著要離開魔界,來中央大陸。
教宗已經決定把所有投kao教廷的提夫林都交給我指揮,所以下了大力氣破除提夫林對我的錯誤印象。可是這五個提夫林因為以後就居住在教廷總部了,一時疏忽了,沒宣傳到。那些接受了宣傳的提夫林又都在邊界那裏等著,沒有和這五個提夫林進行交流,所以才會生這種事情。
現在審判還沒有開始,教宗已經下了指令,法律的尊嚴是要照顧的,犯罪的性質是嚴重的,但是這五個提夫林剛到中央大陸,對本地法律不熟,所以不能嚴判,要從寬處理。我把教宗的指使仔細收藏了起來,將來要是和教宗鬧翻了,這又是一把好投槍啊,教宗枉顧法律照顧私人。
不過既然還沒有和教宗翻臉,那麽教宗的指示還是要聽的,當然姿態要做出來。我先把臉板著言說:“這五個刺客,公然使用魔法炸彈襲擊公眾聚集的酒店,拘捕,殺傷保衛人員。不論按照法律還是按照立法原則,都是應該嚴懲的重罪!”
底下人一看我這麽說了,當然紛紛附和說:“嚴懲!一定要嚴懲!”“起碼要搶劫未遂,危害公眾安全,拘捕三罪並罰!”“我看應該按照軍法定罪!”“沒錯,襲擊公眾設施應該按照軍法定罪。”也有人小聲說:“可是這次沒死人啊,按照軍法判刑要處死的,會不會過了一些?”“我看判個十年八年苦役就差不多了吧。”“要看法律怎麽規定的,我們嚴格按照法律辦事不行嗎?”
嚴格按照法律辦事當然可以,不過法律也是人製定的,怎麽可能完美無缺?法律也沒有法子規定所有的狀況,具體到某件實例上,還是要法官秉承立法精神來判斷。比如說我們教廷的繼承法,一個人寫遺囑,除了他自己的簽名以外,還要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沒有犯罪記錄的守法良民作為證人,證明他是在神誌清醒,未受脅迫的情況下寫的遺囑。後來就出了一個案子,寫遺囑的找好了三個良民,簽了名。
後來寫遺囑的事主死了,要分遺產,就有人就上告說這一份遺囑無效,因為三個良民裏麵有一個後來犯了法,雖然隻是打架鬥毆之類的小事,可也算有了犯罪記錄。這一份遺囑涉及的錢很多,這事鬧得很大,最後教廷法務部的部長親自充當法官下了判決,這一份遺囑有效:實際情況千差萬別,法律不可盡數,隻要簽名的時候還是良民,這一份遺囑就是有效的。v
考試結果很快就出來了,七千名聖騎士有六千名不及格――就算買了進階資料,幾天時間也不夠全背下來的。剩下一千名,有九百多人是剛剛及格,隻有十個人考到了7o分以上,可以去做檢察官和法官,老實說能有十個人已經出乎我的意外了。考完了試就要公布成績了,我召集了聖騎士團高層在酒店裏麵開會。
“這考試太難了。”1ou絲雅拿著她那張79分的試卷抱怨說,“列出所有在非戰鬥任務中殺死魔鬼平民的法律。我列出了戰爭法第十七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八款……刑法……民事賠償法……我都列出來了啊。可是”1ou絲雅拿出標準答案,“居然還有智慧生物權利法,非邦交國家公民法……”
“這不都是很合理的嗎。”要不是法律這麽繁雜,我幹嘛要削減法律呢。
“真沒用,這一題我全答對了。”貝絲帕在旁邊洋洋得意。
她當然全答對了,這一題本.來就是她出的,答案也是她找的,還沒找全,智慧生物權利法是我幫忙補充上去的。可是總分貝絲帕隻有75,她明明在考試前一天就拿到了試卷題目的,居然這都考不上1ou絲雅,真是爛泥扶不上牆啊。可是也沒有辦法,我們這裏隻有貝絲帕當過法官。
“好了,現在我宣布一下軍法處的.人事任命。”我敲了一下桌子說,“先,我任命自己為軍法處第一法官。”於是大家鼓掌,當然掌聲稀稀拉拉的,對這種大家都預料到了的消息,誰都沒有什麽熱情。“我任命裏德為軍法處第二法官。”
裏德站起來鞠躬說:“謝謝,謝謝.團長,謝謝大家的支持。”掌聲還是那麽稀稀拉拉的。
“接下來,我任命……貝絲帕為第三法官。”掌聲一下子停.了下來。真是失策,沒想到貝絲帕拿到了全部題目,還有一部分題目是她自己出的,居然隻考到第三名。
“為什麽是貝絲帕?”1ou絲雅氣鼓鼓地問,“她隻是第三.名啊!第三法官應該讓第一名來當的吧?”
“這個……第一名……有些問題。”我咳嗽了一聲,還好不是.1ou絲雅第一名,要是1ou絲雅第一名那就難辦了。
“第一名是芭比!.芭比是第一名!”芭比裏奧拿著她那張99分的試卷炫耀。
“芭比真厲害!”阿達漢摸她的頭稱讚說。阿達漢本來也報了名,可是考試的時候他還要挑水,沒做完就交卷走了,隻拿到7o分。新人類真是名不虛傳啊,頭幾名全是新人類。
“武哥哥,芭比厲害不厲害?”芭比裏奧拿著試卷給我看。
“厲害,很厲害。”我也摸摸她的頭,“不過芭比你年紀太小了。不滿14歲不能做法官檢察官,做律師倒是可以的。”
“芭比要當律師,芭比要當律師!”芭比裏奧吵著說。
“好,沒問題。”我隨手給她簽了一張律師證,“芭比你不是戰鬥專家嗎?怎麽法律也這麽精通啊?”
“隻要是考試,芭比都是第一!”芭比裏奧接過律師證,頂在頭上跑來跑去。(..tw好看的小說)
“就算芭比不行,那麽應該任命第二名為第三法官啊!”1ou絲雅的臉紅了一下,因為她自己就是第二名。
“你另有重要任務。”我又咳嗽了一聲,“鑒於我們將要執行任務的特殊性,以什麽罪名起訴犯法的魔界居民,將會是軍法處的最重要工作,所以我決定任命你為,軍法處檢察長。”
檢察長雖然聽起來比第三法官威風一些,可是教廷的製度,就算是最末尾的法官,也要比同級的檢察官高級。1ou絲雅考試分數明明比貝絲帕高,卻屈居貝絲帕之下,當然不樂意。“什麽最重要工作……”1ou絲雅黑著臉說,“明明就是……明明就是……”
明明就是處事不公,把肥缺給情婦?這可真是冤枉死我了,我之所以任命貝絲帕做第三法官,是因為貝絲帕做過法官,有經驗。1ou絲雅做過那個裁斷官也不知道是怎麽樣的,我心裏沒底。早知道就拚著大家的議論,直接給做過法官的加分算了。現在悔之晚矣,隻好立即拉開話題,“現在既然已經確定了檢察官和律師資格,接下來就應該審判刺客了。”所謂的刺客,自然就是那五個提夫林,現在他們被關在地下城(因為沒有監獄),幾個聖騎士日夜審訊,要他們把魔界的情報都說出來。
那幾個提夫林倒是很配合,可惜他們在魔界地位低下,也沒讀過書,熟悉的隻是自己所在那一畝三分地,對於魔界其他地方,隻聽過傳聞而已,而這些傳聞,有很多明顯都是荒謬的。竹子,也就是那個提夫林領死神鐮刀的死靈法師,就提供過一個傳聞,說魔界的黯精靈以女性為尊,又信奉邪神,每年大祭之時,黯精靈祭司便四處抓捕壯年男性,在祭祀上與之苟合。這些被抓的男性,凡是在祭祀上射出來的,就被被殺死,獻給那個邪神;但如果能夠戰敗所有上來的暗精靈祭司,就可以成為這一支黯精靈的王,得到這一支黯精靈的效力,還可以隨時隨地挑一個黯精靈來叉叉。據說大魔皇就是用胯下長槍征服了數十支黯精靈部落,建立了一支暗精靈部隊,這才在十幾個魔界王子中拖穎而出,繼承了魔皇的位置。
我覺得這完全是胡說八道。黯精靈又不是魔界特有的種族,在中央大陸也有很多。除了皮膚黑了一點外,其他習性和普通精靈也差不了多少,從來沒聽說過有這種抓捕男性去祭祀的風俗。當然,也許魔界的黯精靈風俗不同,他們的男**配能力比較低下,所以需要抓外族的男性來補充,這是有一定可能的。可是用交配能力來選擇政治鬥爭方向,魔界的政治鬥爭又這麽激烈,這麽腦殘的部落應該早就死光了才對啊。
這五個提夫林,因為沒什麽本事,又在提夫林間有些名氣,所以教宗已經允諾了他們,準許他們搬到中央大陸教廷總部外圍居住,給他們免費做整容手術,一次過給5oo枚金幣安家費以外,還每個月給1o枚金幣的補貼。這是給其他提夫林一個榜樣,隻要好好給教廷賣命,就能離開魔界,在中央大陸過上好生活。這麽說並不是因為我們自大,而是因為魔界歧視混血種,特別是提夫林這種有人類血統的混血種。所以很多提夫林夢想著要離開魔界,來中央大陸。
教宗已經決定把所有投kao教廷的提夫林都交給我指揮,所以下了大力氣破除提夫林對我的錯誤印象。可是這五個提夫林因為以後就居住在教廷總部了,一時疏忽了,沒宣傳到。那些接受了宣傳的提夫林又都在邊界那裏等著,沒有和這五個提夫林進行交流,所以才會生這種事情。
現在審判還沒有開始,教宗已經下了指令,法律的尊嚴是要照顧的,犯罪的性質是嚴重的,但是這五個提夫林剛到中央大陸,對本地法律不熟,所以不能嚴判,要從寬處理。我把教宗的指使仔細收藏了起來,將來要是和教宗鬧翻了,這又是一把好投槍啊,教宗枉顧法律照顧私人。
不過既然還沒有和教宗翻臉,那麽教宗的指示還是要聽的,當然姿態要做出來。我先把臉板著言說:“這五個刺客,公然使用魔法炸彈襲擊公眾聚集的酒店,拘捕,殺傷保衛人員。不論按照法律還是按照立法原則,都是應該嚴懲的重罪!”
底下人一看我這麽說了,當然紛紛附和說:“嚴懲!一定要嚴懲!”“起碼要搶劫未遂,危害公眾安全,拘捕三罪並罰!”“我看應該按照軍法定罪!”“沒錯,襲擊公眾設施應該按照軍法定罪。”也有人小聲說:“可是這次沒死人啊,按照軍法判刑要處死的,會不會過了一些?”“我看判個十年八年苦役就差不多了吧。”“要看法律怎麽規定的,我們嚴格按照法律辦事不行嗎?”
嚴格按照法律辦事當然可以,不過法律也是人製定的,怎麽可能完美無缺?法律也沒有法子規定所有的狀況,具體到某件實例上,還是要法官秉承立法精神來判斷。比如說我們教廷的繼承法,一個人寫遺囑,除了他自己的簽名以外,還要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沒有犯罪記錄的守法良民作為證人,證明他是在神誌清醒,未受脅迫的情況下寫的遺囑。後來就出了一個案子,寫遺囑的找好了三個良民,簽了名。
後來寫遺囑的事主死了,要分遺產,就有人就上告說這一份遺囑無效,因為三個良民裏麵有一個後來犯了法,雖然隻是打架鬥毆之類的小事,可也算有了犯罪記錄。這一份遺囑涉及的錢很多,這事鬧得很大,最後教廷法務部的部長親自充當法官下了判決,這一份遺囑有效:實際情況千差萬別,法律不可盡數,隻要簽名的時候還是良民,這一份遺囑就是有效的。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