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蘭森林。


    菲特讚拍了拍身上的泥土,迎著風站了起來。他藍色馬甲上的絨毛如同他的精神一樣抖擻,經過短時間的休整,顯然他已經把剛才戰鬥中帶來的精疲力盡一掃而光了。聽過雲天的解釋,他就一直抿著嘴,心緒有些起伏。


    “緣分?這真是一個奇妙的詞語,要是真有這種東西,恐怕苦難才是我的緣分吧?”菲特讚自嘲的搖了搖左手,猙獰手臂上的血管如憤怒時的青筋一樣暴起,“你不怕它麽?”


    “怕?為什麽要怕?”雲天應道。


    “鬼手是一種不祥的疾病,而我的情況就更加特殊了,接近我的人幾乎全部災厄纏身,就像詛咒一般如影隨形。”菲特讚把插在泥土裏的巨劍提了出來,直指雲天:“就算你是我的朋友,這把劍也不會一直對準敵人,有可能哪天倒在血泊中的人就是你!”


    他的聲音忽然低了:“這就是鬼劍士一直獨來獨往孤身一人的原因。”


    他鬆開了手,巨劍插進了泥土裏,過半的劍身被泥土埋沒。


    雲天伸出了手,可旋即又無力地垂了下去,欲言又止。他隻是一個初出茅廬的冒險家,還是一個失憶者,自然不明白阿拉德大陸對鬼劍士所抱有的成見。可他能看出來這個鬼劍士很不開心,有一種孤獨和落寞緊緊包圍了他,他有時也是這樣的,但幸好遇見了賽麗亞與林納斯,總能在有意無意的幫助他。他想菲特讚隻是少個說話的朋友,但不知道自己有沒有這個資格與能力。


    菲特讚顯然誤解了雲天的不知所措,他擺手示意欲言又止的雲天不用再說什麽,而且說什麽他也不想聽。


    “這洛蘭地下城已經很危險了,雖然我不知道你執行的是什麽任務,但你最好快些離開。”菲特讚右手用力一擰,巨劍破開了泥土被他攥入了手中,他表情冷冷地,“你沿著北部一直走就是洛蘭地下城的出口。”


    他感覺菲特讚對他的態度有些不一樣了,雖然他一副拒人千裏之外的樣子,但對救過他的雲天總是帶著一份善意,並沒有太多疏離。可就在他低聲說完而自己沒有什麽動作欲言又止的那個瞬間,一切都變了。


    其實這不怪雲天,隻能是說菲特讚不了解他這個人。


    他把劍插進泥土裏是一種邀請,也是鬼劍士對人表達善意的體現。隻要那個人拔出劍並雙手捧交給持劍者,就代表著他願意接過這個人的武器並與之一起作戰,也就是說是表達友誼的一種禮儀,他因為思考而沒有拔劍,就說明不打算接受這段友誼。


    可他真的不是看不起菲特讚,他沒有與傭兵並肩作戰的經驗,也就沒有知道這鬼劍士中約定成俗的禮儀。他隻是不知道怎麽開導菲特讚,而不是代表著不願意接受菲特讚表達的善意。


    菲特讚把劍背到了身後,整理了一下衣物,發覺自己隨身攜帶的一部分物品遺失在了他睡午覺的那棵樹下,隻好改變了計劃。隻有先找迴那些東西,才能繼續去找投擲哥布林的麻煩。雖然不是什麽珍貴的東西,但也跟了他好久了。


    菲特讚貼著怔住原地的雲天與他擦肩而過,即使聲音低不可聞,但他還是聽到了那聲“謝謝”。他望著菲特讚漸行漸遠的背影,不知道到底應不應該追上去。


    “算了。”雲天搖頭,他懊惱地歎了口氣,“可能是我有什麽地方惹到他了?本來以為能交一個新朋友的……”


    ……


    菲特讚作為武道第十停的鬼劍士,按理來說他已經有資格加入傭兵公會了,可是他暫時沒有這個打算。所以他到艾爾文防線接走的任務隻有“d”級的擊殺投擲哥布林,雖然比他的傭兵評級低了一等,但任務的酬金足以讓他生活一段日子。


    每個鬼劍士都喜歡把自己罩在寬大的袍子裏來掩飾他們的身份,畢竟鬼手在有些人看來還是邪惡不詳的象征,他們也懶得無緣無故被人記恨。


    菲特讚也不例外,他此次來洛蘭地下城並不隻是帶著那把用高級精鐵打造的巨劍,藍色的高級武器自然少見,按照往常他的實力就是帶著一根樹枝也能在地下城中安然無恙。他這次去尋找的,是他午睡時放在一旁的必需品——一個布包,包裹裏有著調料和一口小鍋。


    無論是戰鬥還是日常生活,都需要用食物與清水來補充體力。常年混跡於各種地下城的菲特讚自然也是個中好手,無論是小時候受過的苦難還是自那以後的居無定所,都養成了菲特讚喜歡攜帶炊具的習慣。


    傭兵們通常都是有家室的人,再不濟也有一個固定的居所,所以他們執行簡單任務時通常喜歡用硬麵包與肉幹作為自己的幹糧。隻有傭兵團執行高等級任務時才會安排營帳與炊具,沒有什麽比熱氣騰騰的湯水更讓人愉悅了。


    但菲特讚不同,他的時間都是在冒險與執行任務中渡過的,而他也親眼見到了自己師傅因為鬼手而痛苦的死去。他連一個名義上的“家”都沒有,所以他通常就把各個地下城外圍當成他的居所,所以他的炊具是必須的。


    他大約走了一刻鍾,才遠遠看到一隻哥布林的屍體橫在那裏,那是當初包圍他們的哥布林群的最外圍。眼下四處皆寂,樹木稀鬆,按照菲特讚的判斷,哥布林根本不會在這裏設伏。畢竟它們不會想到脫離險境的人還會折迴來,再者說以它們那低下的智慧不可能讓自己有如此的耐心。


    “誰?”


    菲特讚反手將巨劍遞了出去,就像那時的雲天看也不看的擊退了一隻哥布林。


    他這一路的行走被雲天的那番話勾起了兒時太多不好的迴憶,也就沒怎麽用心,也是他的疏忽大意,畢竟哥布林這種怪物他還是不放在眼裏的。可他很快就發現了自己的過錯,要不是來者不懂得掩飾腳步聲,他的餘光裏恰好掃到了那人影子裏的一角,說不定就被他偷襲得手了。


    “菲特讚,是我啊!”


    後麵傳來了的熟悉聲音。


    雲天?我不是叫他走了麽?什麽時候偷偷跟上來的?


    菲特讚聽到聲音後知道來者並不是敵人,急忙收劍。可是他刺出去的那一式是必殺的一劍,足以將人開腸破肚,他也不能瞬間製止住那股淩厲的威勢。好在他反應及時,稍稍一頓,減緩的巨劍被雲天用那柄布裹著的武器擋住了。


    雲天急忙甩手,雖然他沒有讓劍鋒碰到自己,可巨大的勁道也足夠他難受一會的了。他伸展手臂在胸前約一尺半的地方格擋成功,好在隻是手臂酥麻,要是貼著胸膛格擋,巨大的勁道輕則讓他唿吸苦難,重一點可能就直接昏死過去了。


    “我不是讓你走了麽?你又跟上來做什麽?”菲特讚氣不打一處來。


    “那個……那個……”雲天支支吾吾的,好半天說不出個所以然,在菲特讚吃人的目光中,他才厚著臉皮說出了來意:“我這次執行的任務是尋找一枚戒指,我記得它就在這個範圍內遺失的,可我在附近找了好久就是找不到。”


    菲特讚走後雲天拍了拍腦門,發覺自己忽視了一個重要的問題。他對這裏的路不熟悉,轉來轉去的不知道還要多久,與自己背道而馳的菲特讚不就是自己一直要找的人麽?於是他才跟了上來,也差點被菲特讚一劍砍死。


    “你當然是找不到的。”


    雲天本以為要被菲特讚好生嘲笑一番,可沒想到菲特讚如此爽快直斷。畢竟誰都不是賽麗亞那樣的性子,雲天與賽麗亞接觸久了,uu看書.uansh感覺做了蠢事被人嘲笑已經變成了天經地義的事。


    “你是來地下城中來找遺失的戒指,想必那位戒指是價值不菲的首飾,要不然傭兵公會不可能接下這個任務。”菲特讚說的理所當然,就好像親眼見到了那一幕似的。


    “既然是名貴的首飾,且還遺失在地下城中,那你就不要想著再去丟失的地點找它了。通常哥布林們都會把名貴的財物交給領主,自己隻留很少的一部分。”菲特讚下了定論:“根據我多年擊殺地下城領主的經驗,一些行人被搶或者地下城中特有的寶物都是放在領主身上的,除了那些高級怪物會藏私以外,幾乎沒有特例。”


    “你是說,我尋找的任務物品,在洛蘭地下城的領主身上?”雲天瞪大了眼睛。


    “信不信隨你,你要是不嫌棄麻煩,可以繼續在你找過一遍內的範圍掘地三尺,看有沒有奇跡出現。”菲特讚揚手一指,“或者你可以去摸摸那些死去的哥布林,看他們身上的袋子裏有沒有裝著那枚戒指。”


    哥布林們總喜歡用破布遮掩自己身體的要害部位,它們又輕微的羞恥觀和本能,那布匹不僅有著遮風避雨的功能,也是他們攜帶祖先手骨的工具,富有的哥布林裏麵還藏著一些亮晶晶的金幣。


    可那些布匹不知道是他們從哪裏偷來的,總是彌漫著一股子惡臭。雲天就是接近哥布林都要被惡心的吐了,何況是要翻那麽惡心的東西?他下意識的就拒絕了。


    “我還是選擇去找投擲哥布林的麻煩比較好。”不出意料的,菲特讚聽到了雲天這樣的迴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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