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一如當初的吳國一樣,並沒有對國書采取任何反應, 該接收的城池, 該收取的賠償,一樣沒少,且還做出了某些額外的限定, 吳國每年都要向韓國進貢, 不是美女,而是吳國的特產。
聽起來似乎很容易,因為一個國家的特產不外是一些本地出產在他處沒有的作物,或者是一些本地有的動物,礦物等,這種東西, 並不如珍珠寶石值錢。
但它們很重要, 作物可以用來改良本地的作物, 動物可以用來豐富本地的物種, 礦物也能夠試著提煉出鐵來, 最重要的一點是,當一個國家的作物、動物、礦物都大批量地減少, 成為他國之物, 那麽,這個國家,還有什麽能夠讓人們賴以生存?
“我們可以不用,哪怕扔了毀了,就是不能夠讓他們擁有。”
殘忍的用心一開始便明晃晃擺著,隻可惜,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看到,起碼吳國的那些人並沒有意識到,他們還為貢品並非金銀而鬆了一口氣。
“其實,女人也是很好的貢品。”
把他國的女人源源不斷地要過來,那麽,那個國家,還有什麽賴以發展人口?甚至青壯年的男人也無法在本國更好地生存,為了娶妻生子,他們會到外地去,缺少了人口的國家,連戰爭都打不起的。
但女人作為貢品也有弊端,不要說人權不人權的問題,在奴隸社會講人權,那一定是鹽水喝多,閑得慌了,最大的弊端是美女的誘惑力,曆史上的西施可不就是一個紅顏禍水?
趙諾一開始就考慮到這一點,不得不把女人剔除出貢品的行列,因為就算他不特別注明,對方也送了美女過來。
美色,金錢,似乎自古以來便是人類最難抗拒的兩大誘惑。
擁有王者之心的韓王並沒有被美女誘惑,但他還是往後宮填塞了幾個來自吳國的美女,為了求一個平衡,本國的大臣也開始給韓王進獻美女,否則,誰知道未來的韓王還會不會是本國的血脈。
這是大臣們最看重的事情,而趙諾看重的則是另一件事情。
“後宮和前朝必須分開,後宮不得幹政。”
韓王訝異地看了趙諾一眼,他很少見到趙諾堅持什麽事情,哪怕是趙家的事情,在趙諾那裏都是可有可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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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我的王是一位偉大的前所未有的王,這一片土地上,不應該存在那麽多的王,一個就夠了。”
趙諾的野心是想要改換整個世界的秩序,但,改換秩序的前提是,不要有人跟你唱反調,否則,沒有決策權的情況下,又該怎麽把自己的主張貫徹下去?
本來,他不應該把這一切寄望在韓王的身上,但身份決定了位置,他如今雖然已經有了趙家的姓,但所有人都清楚他並非趙家的婚生子,哪怕是趙家的人都死絕了,他都不能夠繼承趙家,也就根本無法得到朝上諸臣的認同,這意味著,他們根本不會同意他當王。
逆襲從來不是容易的事情,尤其是草根逆襲,需要的機緣巧合,需要的盟友,需要的時間,都是成倍的。
這種情況下,韓王的身份反而是近水樓台,哪怕做一個任性的大王,他也能夠把自己的主張貫徹下去,無論他是不是有才能,隻要他是大王,他就是上天在人間的某種代表,就能夠貫徹自己的主張。
這是先天的差距,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夠抹殺的。
如此,既然韓王和自己的主張沒有任何衝突,兩人之間還有從小到大的情誼,和外人難有的信任,那麽,為什麽不試著,讓這份信任長久地保持下去呢?
趙諾經曆太多,他大概知道想要一件事情不發生,需要預防什麽,所有的一切都做到了前頭,那麽就不會有事後的懊悔和惋惜。
“哦?”韓王的眼中有另一種光彩逐漸擴大,他注視著趙諾,在他麵前行臣禮的趙諾看起來是那樣謙恭而優雅,從小到大,在他有記憶開始,趙諾就在他的身邊,他們學著一樣的課程,被一樣的師傅教著,但是,他不記得有哪位師傅教過這樣優雅的禮。
眸色轉為深沉的黑,韓王上前兩步,扶起了趙諾,手托在他的手臂上,使了使勁兒,看著他站起,與自己比肩的身高讓他看起來俊雅非凡。
“我知道,我會的。”
世間唯一的王,沒有人不會被這樣的話所誘惑,韓王看著趙諾,緩緩地勾起嘴角,露出一個誌在必得的笑容來,他當然,會是,這世間,唯一的王。
趙諾迴以一笑,從小到大,他跟韓王有太多的默契是通過彼此的笑容來傳遞的,已經成了某種習慣。
窗外的霞光照射進來,兩人身上都披了一層五彩,若那天上鳳鳥,隻待振翅,便可高飛。
次年,韓王求娶於魯,魯王之女,美名天下,當得王後之尊。
魯王欣然應允,於當年嫁女,私與韓國結盟,次年一同發兵,滅吳。
這一次,韓王禦駕親征,他披上閃亮的鎧甲,更顯少年英武。
“諾,你可願隨我同去?”
“王放心征戰在外,我固守國土,必不使王有後顧之憂。”趙諾言辭鑿鑿。
韓王披甲上馬,馬背上出現了不應該在這個時代出現的馬鞍和馬鐙,這是趙諾為了韓王方便禦馬而“發明”的,此時看他英姿颯爽的樣子,也沒有多少擾亂事物發展軌跡的心思了。
這是他一點點,看著長大的孩子啊!本是兄弟,猶勝兄弟。
如同最開始不曾遭逢無義之爭的韓國一樣,魯國從來沒有與他國開戰的經曆,對戰爭所有的認識,就是一大堆人拿著武器互懟,最後誰活著誰就勝了,誰活得多誰就勝了。
更有甚者,若是在鬥將的時候勝了,那麽完全可以不用往下打了,這已經勝利了嘛!
但是滅國之戰,和普通的戰爭還是有不同的,被滅的國家不拚到最後一刻,又怎麽肯認輸?
曆時一年半,兩國方才得勝,韓王順利得勝迴國,而魯國的太子則死在了迴國的路上,據說是被吳國餘孽刺殺。
本來對吳國並無惡感的魯國這時候悲痛萬分,魯王老邁,膝下隻有一子一女,已經嫁出去的女兒是韓國王後,留下的兒子是魯國太子,而現在,魯國太子沒了,魯王的年齡又不可能再生兒子了,那麽,百年之後,魯國所托何人?
這時候,韓王提議,將來他和王後所生的次子可以從魯王姓,繼承魯國。
這是個從來沒有人提出過的建議,但聽起來還行,韓國王後不就是魯王之女嗎?她的孩子,也是有著魯王一半血脈的。
於是,舉天下都稱讚韓王的仁義,並不是誰都能夠把自己的孩子送給別人,讓他跟別人姓的。
表現了仁義的韓王得到了魯王的另眼相待,女婿等同於半子,這個時代,早有這樣的說法,雖然一國之主並非普通的女婿,但魯王還是開始更多地倚重韓王,而韓王也做得很好。
他派去幫扶魯國的大臣在魯國同樣也做得很好,沒有了夾在中間的吳國,兩國友善,仿佛同出一源。
又三年,王後得子,韓國更加安定了,所有的人心中都有了寄托,知道下一任太子存在,大臣們對韓王的管束又放鬆了一些,然後就聽到魯國被犯邊的消息,相鄰的國家跟魯國有了些小摩擦。
作為女婿的韓王義憤填膺,不顧保守派大臣們的勸說,執意要去幫助魯國正名,於是,另一場戰爭打響。
有了戰陣,韓國的實力本就不一般,又接手了吳國的人口,再有馬鐙馬鞍那樣的神器,以及來自魯國的糧草支持,這一場戰爭耗時不長,隻用了半年的時間,卻滅掉了對方的國家。
對方國家的大巫在最後一刻自焚殉國,同時發出了詛咒:“天道不佑,擅開戰端者,萬世不人。”
一直固守韓國的趙諾那時候正在和大巫喝茶,有條件的時候,他喜歡享受生活,哪怕不願意讓更多的“發明”擾亂了事物發展的自然順序,但他還是弄出了一些東西,比如茶葉。
青青的兩片茶葉被切成了細絲,泡在水中不多時,水也成了淺淡的綠色,白瓷茶杯之中,這片綠色看起來格外賞心悅目。
“這就是茶了,好清雅的心思。”大巫笑著稱讚,抿了一口茶水,然後“噗”地一聲,吐出了大口的血來,再裂開嘴,微微發黃的牙縫中,血色未去,竟是格外猙獰。
還未喝茶的趙諾露出驚容,難道茶水有毒?
正在這樣想著,就見大巫抬手擦去了嘴角的血,斂容對他說:“我追隨前任韓王來此已經八十一年了… …”
隻這一句,就讓趙諾又驚一分,八十一年,哪怕當時大巫年少有為,十歲就能追隨韓王,如今豈不是九十一歲了?更何況,大巫當年來此之時的年齡絕對不可能是十歲,恐怕要四十朝上了,如此,豈不是已超百歲?
在平均年齡不超過四十歲的這個時代,百歲是怎樣的概念?已可稱之為仙了。
“… …當年便覺不妥,不過,趙慧可為夫人,你當讓韓王納之,以傳先王血脈。”大巫說完這一句話,閉上了眼,不動不聞,竟是生息已絕。
聽起來似乎很容易,因為一個國家的特產不外是一些本地出產在他處沒有的作物,或者是一些本地有的動物,礦物等,這種東西, 並不如珍珠寶石值錢。
但它們很重要, 作物可以用來改良本地的作物, 動物可以用來豐富本地的物種, 礦物也能夠試著提煉出鐵來, 最重要的一點是,當一個國家的作物、動物、礦物都大批量地減少, 成為他國之物, 那麽,這個國家,還有什麽能夠讓人們賴以生存?
“我們可以不用,哪怕扔了毀了,就是不能夠讓他們擁有。”
殘忍的用心一開始便明晃晃擺著,隻可惜,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看到,起碼吳國的那些人並沒有意識到,他們還為貢品並非金銀而鬆了一口氣。
“其實,女人也是很好的貢品。”
把他國的女人源源不斷地要過來,那麽,那個國家,還有什麽賴以發展人口?甚至青壯年的男人也無法在本國更好地生存,為了娶妻生子,他們會到外地去,缺少了人口的國家,連戰爭都打不起的。
但女人作為貢品也有弊端,不要說人權不人權的問題,在奴隸社會講人權,那一定是鹽水喝多,閑得慌了,最大的弊端是美女的誘惑力,曆史上的西施可不就是一個紅顏禍水?
趙諾一開始就考慮到這一點,不得不把女人剔除出貢品的行列,因為就算他不特別注明,對方也送了美女過來。
美色,金錢,似乎自古以來便是人類最難抗拒的兩大誘惑。
擁有王者之心的韓王並沒有被美女誘惑,但他還是往後宮填塞了幾個來自吳國的美女,為了求一個平衡,本國的大臣也開始給韓王進獻美女,否則,誰知道未來的韓王還會不會是本國的血脈。
這是大臣們最看重的事情,而趙諾看重的則是另一件事情。
“後宮和前朝必須分開,後宮不得幹政。”
韓王訝異地看了趙諾一眼,他很少見到趙諾堅持什麽事情,哪怕是趙家的事情,在趙諾那裏都是可有可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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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我的王是一位偉大的前所未有的王,這一片土地上,不應該存在那麽多的王,一個就夠了。”
趙諾的野心是想要改換整個世界的秩序,但,改換秩序的前提是,不要有人跟你唱反調,否則,沒有決策權的情況下,又該怎麽把自己的主張貫徹下去?
本來,他不應該把這一切寄望在韓王的身上,但身份決定了位置,他如今雖然已經有了趙家的姓,但所有人都清楚他並非趙家的婚生子,哪怕是趙家的人都死絕了,他都不能夠繼承趙家,也就根本無法得到朝上諸臣的認同,這意味著,他們根本不會同意他當王。
逆襲從來不是容易的事情,尤其是草根逆襲,需要的機緣巧合,需要的盟友,需要的時間,都是成倍的。
這種情況下,韓王的身份反而是近水樓台,哪怕做一個任性的大王,他也能夠把自己的主張貫徹下去,無論他是不是有才能,隻要他是大王,他就是上天在人間的某種代表,就能夠貫徹自己的主張。
這是先天的差距,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夠抹殺的。
如此,既然韓王和自己的主張沒有任何衝突,兩人之間還有從小到大的情誼,和外人難有的信任,那麽,為什麽不試著,讓這份信任長久地保持下去呢?
趙諾經曆太多,他大概知道想要一件事情不發生,需要預防什麽,所有的一切都做到了前頭,那麽就不會有事後的懊悔和惋惜。
“哦?”韓王的眼中有另一種光彩逐漸擴大,他注視著趙諾,在他麵前行臣禮的趙諾看起來是那樣謙恭而優雅,從小到大,在他有記憶開始,趙諾就在他的身邊,他們學著一樣的課程,被一樣的師傅教著,但是,他不記得有哪位師傅教過這樣優雅的禮。
眸色轉為深沉的黑,韓王上前兩步,扶起了趙諾,手托在他的手臂上,使了使勁兒,看著他站起,與自己比肩的身高讓他看起來俊雅非凡。
“我知道,我會的。”
世間唯一的王,沒有人不會被這樣的話所誘惑,韓王看著趙諾,緩緩地勾起嘴角,露出一個誌在必得的笑容來,他當然,會是,這世間,唯一的王。
趙諾迴以一笑,從小到大,他跟韓王有太多的默契是通過彼此的笑容來傳遞的,已經成了某種習慣。
窗外的霞光照射進來,兩人身上都披了一層五彩,若那天上鳳鳥,隻待振翅,便可高飛。
次年,韓王求娶於魯,魯王之女,美名天下,當得王後之尊。
魯王欣然應允,於當年嫁女,私與韓國結盟,次年一同發兵,滅吳。
這一次,韓王禦駕親征,他披上閃亮的鎧甲,更顯少年英武。
“諾,你可願隨我同去?”
“王放心征戰在外,我固守國土,必不使王有後顧之憂。”趙諾言辭鑿鑿。
韓王披甲上馬,馬背上出現了不應該在這個時代出現的馬鞍和馬鐙,這是趙諾為了韓王方便禦馬而“發明”的,此時看他英姿颯爽的樣子,也沒有多少擾亂事物發展軌跡的心思了。
這是他一點點,看著長大的孩子啊!本是兄弟,猶勝兄弟。
如同最開始不曾遭逢無義之爭的韓國一樣,魯國從來沒有與他國開戰的經曆,對戰爭所有的認識,就是一大堆人拿著武器互懟,最後誰活著誰就勝了,誰活得多誰就勝了。
更有甚者,若是在鬥將的時候勝了,那麽完全可以不用往下打了,這已經勝利了嘛!
但是滅國之戰,和普通的戰爭還是有不同的,被滅的國家不拚到最後一刻,又怎麽肯認輸?
曆時一年半,兩國方才得勝,韓王順利得勝迴國,而魯國的太子則死在了迴國的路上,據說是被吳國餘孽刺殺。
本來對吳國並無惡感的魯國這時候悲痛萬分,魯王老邁,膝下隻有一子一女,已經嫁出去的女兒是韓國王後,留下的兒子是魯國太子,而現在,魯國太子沒了,魯王的年齡又不可能再生兒子了,那麽,百年之後,魯國所托何人?
這時候,韓王提議,將來他和王後所生的次子可以從魯王姓,繼承魯國。
這是個從來沒有人提出過的建議,但聽起來還行,韓國王後不就是魯王之女嗎?她的孩子,也是有著魯王一半血脈的。
於是,舉天下都稱讚韓王的仁義,並不是誰都能夠把自己的孩子送給別人,讓他跟別人姓的。
表現了仁義的韓王得到了魯王的另眼相待,女婿等同於半子,這個時代,早有這樣的說法,雖然一國之主並非普通的女婿,但魯王還是開始更多地倚重韓王,而韓王也做得很好。
他派去幫扶魯國的大臣在魯國同樣也做得很好,沒有了夾在中間的吳國,兩國友善,仿佛同出一源。
又三年,王後得子,韓國更加安定了,所有的人心中都有了寄托,知道下一任太子存在,大臣們對韓王的管束又放鬆了一些,然後就聽到魯國被犯邊的消息,相鄰的國家跟魯國有了些小摩擦。
作為女婿的韓王義憤填膺,不顧保守派大臣們的勸說,執意要去幫助魯國正名,於是,另一場戰爭打響。
有了戰陣,韓國的實力本就不一般,又接手了吳國的人口,再有馬鐙馬鞍那樣的神器,以及來自魯國的糧草支持,這一場戰爭耗時不長,隻用了半年的時間,卻滅掉了對方的國家。
對方國家的大巫在最後一刻自焚殉國,同時發出了詛咒:“天道不佑,擅開戰端者,萬世不人。”
一直固守韓國的趙諾那時候正在和大巫喝茶,有條件的時候,他喜歡享受生活,哪怕不願意讓更多的“發明”擾亂了事物發展的自然順序,但他還是弄出了一些東西,比如茶葉。
青青的兩片茶葉被切成了細絲,泡在水中不多時,水也成了淺淡的綠色,白瓷茶杯之中,這片綠色看起來格外賞心悅目。
“這就是茶了,好清雅的心思。”大巫笑著稱讚,抿了一口茶水,然後“噗”地一聲,吐出了大口的血來,再裂開嘴,微微發黃的牙縫中,血色未去,竟是格外猙獰。
還未喝茶的趙諾露出驚容,難道茶水有毒?
正在這樣想著,就見大巫抬手擦去了嘴角的血,斂容對他說:“我追隨前任韓王來此已經八十一年了… …”
隻這一句,就讓趙諾又驚一分,八十一年,哪怕當時大巫年少有為,十歲就能追隨韓王,如今豈不是九十一歲了?更何況,大巫當年來此之時的年齡絕對不可能是十歲,恐怕要四十朝上了,如此,豈不是已超百歲?
在平均年齡不超過四十歲的這個時代,百歲是怎樣的概念?已可稱之為仙了。
“… …當年便覺不妥,不過,趙慧可為夫人,你當讓韓王納之,以傳先王血脈。”大巫說完這一句話,閉上了眼,不動不聞,竟是生息已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