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機棒,天機老人的兵器在百曉生的《兵器譜》中排名第一。


    據說以稀世夔星與如意玉石鍛造而成,能滅敵與光影之間,千變萬化,妙用無方天機不可泄露,除天機老人外,別的人不會知道有什麽妙用。


    天機棒已經不知多少年未顯現與江湖之中,隻能從《兵器譜》第一名,窺探其威力。


    現在,天機棒出現在了這小小的蘅堂之中,頓時就將在場三人的目光吸引了過去。


    “你且看好了,我用著一棍來破你的一劍。”


    語罷,天機老人那原本那有些幹枯、矮小的身體似乎高大起來,變得與天地齊高。


    隻見天機老人一棒揮出,很普通的揮出,有些像江湖中隨便一個江湖人士都會的橫掃千軍。


    可是,當這一棒揮出,整個天地間就隻剩下這一棒了,仿佛這一棒充塞了整個天地之間。


    又仿佛這不是一棒,是有千萬根天機棒。


    天機棒,其妙用無窮。天機老人的招式,更是千變萬化,琢磨不透。


    待這一棒揮罷,天機棒又不知去那裏了。天機老人又變成了普普通通的說書老人。


    周圍的景物似乎沒有什麽變化,隻剛堆起的積雪,又消失不見了。


    孫小紅和孫駝子陷入這一棒的意境之中,久久迴不過神。


    夏雲墨拍手稱讚道:“天機老人不愧是天機老人,這一棒,卻是將我劍招中所有的破綻都給破了出來,偏偏自己還能不受劍招的影響。“


    天機老人笑了笑,笑容如釋重負,像是放下了許多負擔,接著又歎息道。


    “可還是我輸了,若是真正的戰鬥,根本沒有那麽多時間思考。或許在轉瞬之間我拚了這條老命,能夠勉強破去劍招,可最後還是免不了丟掉這條老命的下場。”


    夏雲墨也笑了笑,不可置否。


    天機老人不愧是紅塵中的智者,如今的他,已經不再拘束在《兵器譜》第一的名頭之中,身心不受桎梏,假以時日,或許真的能夠達到“手中無棒,心中也無棒”的地步。


    *******


    又待了幾天,夏雲墨離開了保定城,牽馬而來,牽馬而去。


    保定城之行,對夏雲墨的收獲很大。


    在醉月樓中,他劍殺青魔手伊哭,隨後就突破到了先天境中。


    興雲莊中,他幫助了李尋歡,隨後得到了李尋歡和阿飛的一些武學精髓,創造出了劍招“無情“。


    隨與天機老人的一番“文鬥”比試,讓他的“無情“劍招,彌補了許多漏洞,讓這一劍變得更加的完美。


    至於在江湖上的名聲,隨著他劍殺大歡喜女菩薩,更是如日中天。


    通過《武俠世界》在他腦海中傳來的信息,他可以在《多情劍客無情劍》這個世界之中待三個月,如今還剩下四十天左右。


    在這四十天之中,夏雲墨還有一件事要做——決戰上官金虹。


    上官金虹的結局是死在李尋歡的飛刀之下,可這並不能證明上官金虹的武學修為比不上李尋歡,而是更勝一籌。


    隻是他太過自信了,若是他願意,明地裏、暗地裏不知有多少手段可以殺死李尋歡,可他偏偏要去接那飛刀,認為自己能夠接住那一刀。


    至於結果,就很顯而易見。


    夏雲墨想要用手拍碎上官金虹的心脈,或者是用劍穿過他的喉嚨。


    像這樣的梟雄。殺起來,可要遠遠比尋常的江湖人士過癮。


    上官金虹是金錢幫幫主,也是《兵器譜》排名第二頂尖好手。


    至於夏雲墨,如今在江湖之中,已經是風頭無倆。


    他若是傳個話,要與上官金虹決鬥,自然就會有人安排好一切。


    隻是現在的夏雲墨,對於與上官金虹決鬥還沒有絕對的信心,所以他需要在江湖之中,繼續提升自己的武學修為。


    今天天氣放晴,陽光難得明媚起來,積雪也融化了不少。


    夏雲墨的心情也不錯,因為他看到不遠處的一間酒鋪。


    雖然沒有聞著酒香,但夏雲墨看著酒鋪在插著的旗幟,就覺得有些醉了。


    “借問酒家何處有?”


    “此處酒友。”


    能寫出這樣的話語,那店家定然是個有趣的人。


    和有趣的人飲酒,總是不會無聊的。


    當走進酒鋪後,夏雲墨的笑容更甚了。


    酒鋪的老板並沒有想象中那麽有趣,長著山羊胡,麵容精瘦,一副守財奴的模樣。


    但店鋪裏的兩個客人卻很有趣,更何況其中一個還是美人兒,讓人很想把她脖子扭下來的美人兒。


    這個美人兒笑靨如花,相貌絕美,清純而又嫵媚,她的一雙眼眸,溫柔的望著另一個客人。


    眼神是如此的溫柔,是如此的歡喜,仿佛眼前的這一個男人,就是她的一切。


    如果女人能有這樣的一雙眼神,就算不是美人兒,也能夠魅惑到世界上大部分的男人。


    更何況,這個女人還很美麗,美麗的就像是一個仙子。


    這人全身上下仍是一塵不染,那件雪白的衣服就像是剛從熨鬥下拿出來的。


    他穿得雖簡單,卻很華貴。


    但這些都不是他吸引人的地方——吸引人的,是他的氣質。


    一種無法形容的傲氣。


    這種傲氣,隻有那些有大本事的人才有,uu看書  比如上官金虹,比如夏雲墨。


    普通的世家子弟,他們就算是有傲氣,那傲氣也是假的,一旦將他們的驕傲敲碎,那剩下的就隻有自卑和癲狂。


    夏雲墨看著這男人的一雙手,蒼白而修長,骨節分明,


    “林仙子,真是好巧。”夏雲墨帶著猶如春風般的微笑,一舉一動中都透露著優雅從容,緩緩走到兩人麵前。


    “這可不是湊巧哦,是他聽了你的名聲。想要來見識一下你的這一雙手的厲害,我怎麽勸都勸不聽。”林仙兒似嗔還羞的說道,還用手指頭點了點那男子的額頭。


    江湖裏,一個男子若是都肯讓女子用手去點他的額頭。那若不是受了威脅,就一定是很喜歡這女子。


    “他若是來找我,並不奇怪。畢竟踩著別人的肩膀。總是很容易顯露自己的威風,可你呢?”


    “我?”


    “對,你上次從我手裏麵跑掉,這一次,你認為還能跑掉嗎?在我手裏跑掉第一次的人很多,可沒有人能從我手裏跑掉兩次。”


    夏雲墨笑著說道用手輕輕托著下巴。


    “呂郎,這人好兇啊。”


    林仙兒的身體輕輕依偎在那人的懷中,撒嬌說道。若是旁的女人,這樣撒嬌可能會嗲,讓人起雞皮疙瘩,可她撒嬌,卻能激起別人的保護欲。


    “你若對她動手,我就隻有先殺了你。”旁邊那人冷冷的說道。


    夏雲墨笑嗬嗬說道:“如果你真有本事殺了我,那動手不要太快。畢竟我還沒有嚐試死亡的感覺,如若是太快了,總覺得不太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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