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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劈開修羅場[快穿] 作者:天命在我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千金眯起眼睛,道:「那我們便去前線看看,他這仗要怎麽打。」
也去看看那紅毛,究竟是不是真的長了一身紅毛。
葉明欽有這水平,卻不去打那屠城滅國的仗,而是龜縮不出,修那什麽長城,想來這紅毛才是真正的厲害角色。
第25章 這不對勁兒
在鼓聲之中,千金隨著騎兵往西去。
她的速度比騎兵要慢,因為她不僅沒有馬,還有一個累贅。
被她抓住這小卒子,光看他身板兒倒也算得上壯實,真跑起來卻發現是個廢物,根本跟不上千金的腳步。
於是千金決定搶馬。
搶馬自然不可能對那些全副武裝成群結隊的騎兵下手,千金有別的更好的選擇。
邊城人人都有刀,卻並不是人人都養馬,畢竟馬比刀要貴得多,但是和別的地方比起來,這地界養馬的人還是要多得多。
千金出城時,路過一家門戶緊閉的二層小樓,後院圈了馬,被遍布邊城的戰鼓聲和蹄聲驚得焦躁不安。
千金翻牆而入,剛解開韁繩,就聽見二樓打開一扇小窗,一個人探出頭來,大喊:「喂!你個賊,想做什麽?你當這時候就沒人管了?」
係統無語:「他都說你是賊了,怎麽還問這種屁話。」
千金彈手將懷裏僅剩的金銀飛到二樓窗台,那人腦袋縮迴去撿錢,一會兒功夫又探出來喊:「不夠——!」
這時候千金早就走遠了。
千金從前沒騎過馬。
在柏之國,馬一樣是個奢侈的東西,千金隻是小柳鄉一個野姑娘,沒摸過這麽貴的玩意兒。
但她看那些騎兵們騎馬,發現這個世界的馬雖然笨了些,沒有什麽靈智,不通人性的,但是也沒很大力氣,似乎並不能給她掀翻在地上。
於是直接翻上馬背,兩腿夾住馬肚子,將手裏那累贅扔到身前,橫放在馬背上,直直衝了出去。
隻是終究沒有經驗,千金忽略了一個問題,這馬沒配鞍,也沒有韁繩……
馬兒雖然迫於千金的壓力,活蹦亂跳不起來,不能反抗,千金手往哪兒指就往哪兒跑,起到了它該有的作用。
但是一路顛簸,體驗非常不好,跟著大部隊到了長城根兒,千金麵有菜色從馬上跳下來,心有餘悸,決心從此都不再騎馬了。
頭暈。
千金還隻是頭暈,馬背上那逃跑的小官兒四肢軟綿綿的從馬背上滑下來,當即吐在了千金腳底下。
千金嫌惡地避開嘔吐物,晃了晃暈乎乎的腦袋,定睛去看這長城。
長城其實不長,隻建成二三裏地那麽長,但已經足夠作為一道分割敵我的陣線,長城以內,即是隊友,長城以外,即是敵人。
敵人來襲,倉促之間,一片混亂,但是當千金到來時,長城以內已經在混亂之中找到一種秩序。
千金看到葉明欽的旗幟,高高地張揚著飄在最高處。
內側兵馬已經被組織了起來,精兵頂在最前守衛,騎兵出陣衝鋒,民夫在後,整體展現出一種臨危不亂的氣度。
隻是越靠前,組織度越好,越往後,便越混亂些。
千金帶著人落地,立刻便被民夫發現,上前盤問。
這就是為何千金要帶著手裏這個累贅了,她踢他一腳,讓這個本地人去應付盤問的民夫。
那民夫本是徵召來修長城的,因為此時人手短缺派去後方巡邏,本就是趕鴨子上架,偏偏千金帶來那人是個監修,嚴格來說算是民夫的上司。
他怕千金,怕葉明欽,怕軍法,也怕那匹沒有馬鞍的馬,卻斷然不怕一個民夫。
勒緊腰帶,止住胃中翻騰的嘔吐之感,上前一腳,大喝道:「嚇了你的狗眼,認不得老爺我!」
前方打得火熱,他就在後方與民夫掰扯,千金之前對他的評論實在不錯,就是個累贅。
不過這戰場上累贅實在是算不上少的,這裏本是修長城的工地,民夫多得可怕,他們是打不了仗的。
不僅打不了仗,還得防著他們趁亂逃跑。
這些民夫來修這長城,服這苦役,可不是心甘情願為了保家衛國才來的,就如同二狗他爹一般,如同花崗鎮那麽多人的丈夫、父親、兒子一般。
都是被抓來的。
甚至為此家破人亡。
葉明欽在這長城布置許多兵力,防著這些民夫起義逃跑的原因,要更大於抵禦紅毛入侵。
這次紅毛入侵,固然是件慘事,對於許多人來說……卻也是個機會。
千金舉目望去,葉明欽所攜帶的精兵,除了前排刀刃向外,另有後排士兵,同時舉起刀刃對後陣民兵嚴加警戒。
「這仗打的……他一對二麽?」
千金低下頭看了一眼身上剛換上的新衣新鞋,嘆了口氣,混在人群裏在地上打個滾兒染上滿身塵土,然後往前去。
現在她所在的位置,別說敵人了,就連葉明欽的兵長啥樣她都看不清。
眼前身後全都是民夫,手裏連把刀都不發,衣服也都是布衣,甚至根本沒有衣服可穿——重體力徭役很費衣服的,天氣允許的情況下,他們都光膀子。
那一身皮肉比衣服要便宜得多,磨爛了還能長好,是可以損耗的。
千金雖然在地裏滾了一身塵土,但是有一身好衣服穿,又有一把刀,橫行在軍陣之後,算得上是暢通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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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去看看那紅毛,究竟是不是真的長了一身紅毛。
葉明欽有這水平,卻不去打那屠城滅國的仗,而是龜縮不出,修那什麽長城,想來這紅毛才是真正的厲害角色。
第25章 這不對勁兒
在鼓聲之中,千金隨著騎兵往西去。
她的速度比騎兵要慢,因為她不僅沒有馬,還有一個累贅。
被她抓住這小卒子,光看他身板兒倒也算得上壯實,真跑起來卻發現是個廢物,根本跟不上千金的腳步。
於是千金決定搶馬。
搶馬自然不可能對那些全副武裝成群結隊的騎兵下手,千金有別的更好的選擇。
邊城人人都有刀,卻並不是人人都養馬,畢竟馬比刀要貴得多,但是和別的地方比起來,這地界養馬的人還是要多得多。
千金出城時,路過一家門戶緊閉的二層小樓,後院圈了馬,被遍布邊城的戰鼓聲和蹄聲驚得焦躁不安。
千金翻牆而入,剛解開韁繩,就聽見二樓打開一扇小窗,一個人探出頭來,大喊:「喂!你個賊,想做什麽?你當這時候就沒人管了?」
係統無語:「他都說你是賊了,怎麽還問這種屁話。」
千金彈手將懷裏僅剩的金銀飛到二樓窗台,那人腦袋縮迴去撿錢,一會兒功夫又探出來喊:「不夠——!」
這時候千金早就走遠了。
千金從前沒騎過馬。
在柏之國,馬一樣是個奢侈的東西,千金隻是小柳鄉一個野姑娘,沒摸過這麽貴的玩意兒。
但她看那些騎兵們騎馬,發現這個世界的馬雖然笨了些,沒有什麽靈智,不通人性的,但是也沒很大力氣,似乎並不能給她掀翻在地上。
於是直接翻上馬背,兩腿夾住馬肚子,將手裏那累贅扔到身前,橫放在馬背上,直直衝了出去。
隻是終究沒有經驗,千金忽略了一個問題,這馬沒配鞍,也沒有韁繩……
馬兒雖然迫於千金的壓力,活蹦亂跳不起來,不能反抗,千金手往哪兒指就往哪兒跑,起到了它該有的作用。
但是一路顛簸,體驗非常不好,跟著大部隊到了長城根兒,千金麵有菜色從馬上跳下來,心有餘悸,決心從此都不再騎馬了。
頭暈。
千金還隻是頭暈,馬背上那逃跑的小官兒四肢軟綿綿的從馬背上滑下來,當即吐在了千金腳底下。
千金嫌惡地避開嘔吐物,晃了晃暈乎乎的腦袋,定睛去看這長城。
長城其實不長,隻建成二三裏地那麽長,但已經足夠作為一道分割敵我的陣線,長城以內,即是隊友,長城以外,即是敵人。
敵人來襲,倉促之間,一片混亂,但是當千金到來時,長城以內已經在混亂之中找到一種秩序。
千金看到葉明欽的旗幟,高高地張揚著飄在最高處。
內側兵馬已經被組織了起來,精兵頂在最前守衛,騎兵出陣衝鋒,民夫在後,整體展現出一種臨危不亂的氣度。
隻是越靠前,組織度越好,越往後,便越混亂些。
千金帶著人落地,立刻便被民夫發現,上前盤問。
這就是為何千金要帶著手裏這個累贅了,她踢他一腳,讓這個本地人去應付盤問的民夫。
那民夫本是徵召來修長城的,因為此時人手短缺派去後方巡邏,本就是趕鴨子上架,偏偏千金帶來那人是個監修,嚴格來說算是民夫的上司。
他怕千金,怕葉明欽,怕軍法,也怕那匹沒有馬鞍的馬,卻斷然不怕一個民夫。
勒緊腰帶,止住胃中翻騰的嘔吐之感,上前一腳,大喝道:「嚇了你的狗眼,認不得老爺我!」
前方打得火熱,他就在後方與民夫掰扯,千金之前對他的評論實在不錯,就是個累贅。
不過這戰場上累贅實在是算不上少的,這裏本是修長城的工地,民夫多得可怕,他們是打不了仗的。
不僅打不了仗,還得防著他們趁亂逃跑。
這些民夫來修這長城,服這苦役,可不是心甘情願為了保家衛國才來的,就如同二狗他爹一般,如同花崗鎮那麽多人的丈夫、父親、兒子一般。
都是被抓來的。
甚至為此家破人亡。
葉明欽在這長城布置許多兵力,防著這些民夫起義逃跑的原因,要更大於抵禦紅毛入侵。
這次紅毛入侵,固然是件慘事,對於許多人來說……卻也是個機會。
千金舉目望去,葉明欽所攜帶的精兵,除了前排刀刃向外,另有後排士兵,同時舉起刀刃對後陣民兵嚴加警戒。
「這仗打的……他一對二麽?」
千金低下頭看了一眼身上剛換上的新衣新鞋,嘆了口氣,混在人群裏在地上打個滾兒染上滿身塵土,然後往前去。
現在她所在的位置,別說敵人了,就連葉明欽的兵長啥樣她都看不清。
眼前身後全都是民夫,手裏連把刀都不發,衣服也都是布衣,甚至根本沒有衣服可穿——重體力徭役很費衣服的,天氣允許的情況下,他們都光膀子。
那一身皮肉比衣服要便宜得多,磨爛了還能長好,是可以損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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