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可能?那夫妻倆平時關係那麽好,這不可能啊……”我感到非常震驚。盡管前幾天我確實曾經懷疑過男人可能殺了女人,但當這件事情真的發生時,我還是難以接受。


    在震驚之餘,我心裏也感到很難受。畢竟那對夫妻之前對我也很好,而且就在昨天下午,我們還在菜市場開過玩笑。生命真的是如此脆弱,轉瞬即逝。


    男警官冷笑一聲:“嗬,我可沒看出來他倆關係有多好,那殺人方式簡直太殘忍了,把人頭當羊頭吃……”


    白帆抬手打斷了男警官的話,問我道:“你說他倆關係一直很好,那這幾天你有發現他們之間的關係有什麽異常嗎?”


    我搖了搖頭,然後把前幾天鄰居男人給我送肉的事,以及昨天下午在菜市場看見夫妻倆的情況都說了出來。當然,我也隱瞞了一些信息,畢竟我要盡量避免卷入到這個案子裏。


    男警官在一旁認真地記錄著。


    等我說完,兩人站起身來。白帆說道:


    “好的,感謝你的配合。這樣吧,李昂,你稍後加一下我的微信,以後要是有什麽遺漏的問題,你隨時聯係我。”


    我心裏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趕緊迴答道:“不用加了吧,我有陳隊長的電話,有啥事我就給他打電話……”


    聽了我的話,白帆的臉蛋通紅,秀眉微皺,明顯是有些不高興了:“我讓你加你就加,別那麽多廢話行嗎?”


    我趕緊掏出手機,加上了她的微信。心裏想,這小妮子脾氣可真大,以後可千萬別栽在她手裏,不然肯定有的受。


    送走兩人後,我出門想打聽一下這個案件的大致情況,於是我湊到一群看熱鬧的人群裏,豎起耳朵聽。


    就聽有人說:“這兩口子平時關係不錯,咋還把人給殺了呢?”


    “不錯啥呀,那女的在外麵有人了,被這男的發現了,男人氣不過就吵起來了,話趕話最後男的受不了,就把女的給弄死了!”


    “屁,你那是野史,我朋友是刑警隊的,我聽說那男的好像是被鬼附身了,要不然誰好人能把自己媳婦腦袋煮了吃啊!”


    “切,我看你朋友不像是刑警隊的,倒像是道觀的!”


    眾人七嘴八舌,越說越離譜。不過,綜合之前男警官提供的信息和人群中普遍認同的觀點,情況大致是這樣的:


    男的在昨晚大約一點到兩點之間將女人殺死,然後割下她的腦袋,放入鍋中煮熟並吃掉。


    第二天,有人出門上班時發現他家門開著,客廳的牆上和地板上到處都是血,於是報了警。


    警察趕到後,發現男人已經瘋了,嘴裏一直念叨著人不是他殺的,而此時女人的腦袋上的肉已經基本被他吃光了。


    現場的人群分為兩派,主流觀點是男人殺了女人,原因眾說紛紜。然而,一小部分人認為可能是入室殺人,據說警察發現了第三人進入的痕跡。這種可能性很小,因為入室殺人怎麽可能隻殺女人不殺男人呢,這點很令人費解。


    不過聽到這個觀點的我,後背冷汗嘩嘩就淌下來了。這第三人的痕跡,有沒有可能是夢遊的我留下的呢?不得而知。


    逐漸地,警察勘察完現場,用封條封住了鄰居家的門,警車陸續離開,圍觀群眾也因無熱鬧可看而散去。


    不時能看見有這層的住戶拖著行李箱和大包小包匆匆下樓,估計是因為有命案的緣故,不敢住在這裏了。


    如此兇殘的命案就發生在我的隔壁,說不害怕是不可能的。


    可我幾乎沒有朋友,如果搬出去住那就隻能住酒店或者去網吧包宿,住酒店我的經濟支撐不住,住網吧我的身體支撐不住,這些都不是長久之計。


    而且,這些地方都不讓帶貓,我也不能把小讚自己留在家裏。


    我的房子是押一付三,這個月剛交了四千五的房租。張濤不住這裏,所以我沒讓他交錢。


    現在才住了半個月就發生這種事,如果選擇搬出去的話,四千五的房租和押金就都沒了,以房東那個尿性,我敢肯定他不會給我退一分錢。


    而這房子短時間內想轉租出去也不現實,並且這裏剛發生了命案,我也不想坑別人。


    沒辦法,誰讓我窮呢!隻能硬著頭皮繼續住下去。不過,想想我手裏有桃核手串和龍虎寺方丈給的錦囊,心裏多少就有點底了。


    路過鄰居家門口時,心情異樣複雜,既有恐懼又有難過。想起鄰居夫婦那樸實的笑容,我心裏很不是滋味。


    迴到家,換鞋時,我突然發現那雙紅色高跟鞋又出現了。我心中一驚,剛才急著打聽案情,沒注意到鞋櫃,不知道它什麽時候出現的。


    我趕緊坐到沙發上,打開監控,查看錄像。


    我將畫麵快退到早上出門後的時間段,以二倍速播放,發現房間裏沒有異常。


    退到兩位警官在我家詢問的那一刻,我暫停了畫麵。看著白帆高挑的身材,我不禁感歎她的身材真好,肯定能生兒子。我擦了擦口水,覺得這樣偷窺別人很變態,趕緊按下了快退鍵。


    我不斷快退,直到淩晨兩點左右,我的身影再次出現在畫麵當中。


    我心裏一涼,糟了,昨晚又夢遊了。


    畫麵中的我,做了那一係列恐怖操作之後,在淩晨一點多出了門,快兩點才迴來,手裏還拿著那雙紅色高跟鞋。


    一個可怕的念頭閃過我的腦海:這雙高跟鞋難道是我從案發現場拿迴來的?


    同時,一個更可怕的想法湧上心頭。


    我出門的時間和案發的時間完全相符,那個女人有沒有可能是被我夢遊時殺害的!


    我就是那個入室殺人兇手!想到這裏,我不寒而栗。


    如果女人真是我夢遊時殺死的,那應該屬於無意識殺人,這種情況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呢?後半輩子我不會在監獄裏度過餘生吧!


    還有如果今天晚上我又夢遊出去殺人該怎麽辦?我感覺自己快要瘋了,趕緊衝到浴室洗了把臉,強迫自己冷靜下來,收起這些怪異的念頭。


    我瞧了瞧右手戴著的手串,心生疑惑,昨晚睡覺時並未摘下它,為何還會夢遊呢?難道前天晚上沒有夢遊,並非因為這手串?


    那到底是因為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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