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寧六年(1061)七月初三。
立秋日。
眼看天一入秋,地裏的莊稼都要被旱死了,可天上卻沒有一絲要下雨的跡象。
於是,蘇軾就按照知府大人的囑咐,專門寫了一篇虔誠的《禱雨天竺觀音文》,並帶上錢塘縣令周邠、仁和縣令徐璹到天竺寺禱雨。
說起禱雨這種民間活動,早在我國西漢時期的曆史中就有記載,到了蘇軾的時代,更是一種連官方也參與其中的所謂祈禳豐收的巫術活動。
我們知道,蘇軾在這方麵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因為早年在鳳翔府時就參與過多次的為民禱雨活動。
禱雨結束後,蘇軾一行夜宿靈隱寺。
靈隱寺背靠北高峰,麵朝飛來峰,始建於東晉鹹和初年,開山祖師為西印度僧人慧理和尚。到這種地方借宿,對於篤信佛學的蘇軾來說,是再合適不過了。
美中不足的是,蘇軾這兩天身體有恙,但還是在這初秋的季節裏,抱病遊覽了杭州的淨慈寺,拜訪了圓照禪師宗本。另外還遊覽了祖塔院,觀看了虎跑泉,然後再遊覽了佛日山淨慧寺。
正當蘇軾在馬不停蹄地遊覽佛寺之際,朝中官員沈括被朝廷派往杭州視察新法的執行情況,沈括此次的具體受命是要巡察兩浙的農田、水利、差役等事。
沈括到了杭州,首先與前老同事蘇軾暢敘了舊情,還恭敬有加把蘇軾這一時期的新作(主要是詩詞)抄錄了一份,這也是當時文人間的正常交流活動。
誰知,迴到京師後,沈括轉而用附箋的方式,把認為是誹謗的詩句詳細地“注釋”理一番,全部交給了皇帝,目的是揭發蘇軾在詩文中“愚弄朝廷”、“無君臣之義”。
這是老沈這位大科學家對蘇軾的第一次下手,由此引發的連鎖反應或說“蝴蝶效應”是:
元豐二年(1079),禦史何正臣、李定又上表彈劾蘇軾,烏台詩案終於爆發。
次年,蘇軾被貶黃州,牽連親友三十多名,涉及詩詞一百多首。
當然,沈括雖不是事件的主謀,但沈括正是“烏台詩案”的始作俑者。
我們在這裏先不說沈括的劣跡,這時候蘇軾還把他當成是前同事,絲毫沒有對此人設防,至少此時的沈括,在蘇軾心中尚沒有值得特別痛恨的地方。
劉敞的弟弟劉邠這幾天寄詩及書信來,蘇軾得知劉邠泰州通判的三年任期已經結束,近日將會來杭。
對於劉敞(字原父)、劉邠(字貢父)這對親兄弟,蘇軾不僅都與之有著詩詞唱和,而且也都是蘇軾值得敬仰的士人。
劉敞博學好古,多藏古器奇物,能識古文銘識,並因此考知出三代製度與先儒所說的有不同之處。蘇軾後來的喜愛古器物,大概率也是受到了劉敞的影響。
對於風頭正盛的王安石,滿朝惟有劉敞、劉攽兄弟敢於抑其鋒芒,這也是蘇軾所看重的地方。劉原父對於蘇軾還曾數度提攜,做考官時,對於蘇軾和章惇皆以國士待之。
劉邠到杭州後,被蘇軾邀請去一起泛舟西湖,其時正值張先自湖州迴杭,就一起結伴遊湖賦詩。
當蘇軾一行乘坐的船隻到了湖心處時,有一小舟翩然而至,舟中有一婦人容貌甚美。
及見到蘇軾,婦人就自述自己自少年時就極為仰慕蘇軾的高名,因為尚在閨中而無緣相見。自己今日已經嫁為人婦,聞公遊湖,於是就冒昧上前叨擾。
婦人自稱善於彈箏,願獻上一曲,想換取蘇軾的一首小詞以為終身之榮。
蘇軾聞聽此言,自然是無法相卻,於是乃援筆立就,賦以《江城子》與那婦人。
詞中有“一朵芙蕖,開過尚盈盈。何處飛來雙白鷺,如有意,慕娉婷。”之句,既實寫水麵荷花,又是以出水芙蓉比喻彈箏的美人。
蘇軾還在詞中自注:湖上與張先同賦,時聞彈箏。
可惜的是,張先之詞現已不存。
公務閑暇之時,蘇軾還遊覽了孤山上的柏堂及竹閣。正當他們在有美堂中豪飲之時,正好天降暴雨,雨住後,才與陳襄自有美堂乘月夜歸。
八月十五,正是錢塘觀潮的最佳之際,蘇軾自然是不會錯過的。
在安濟亭上觀潮時,蘇軾一連寫下五首七絕,前三首均無異樣,但到了第四首,有句“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八月十五看潮五絕》),被變法派指為蘇軾借此言弄潮之人貪汙官家利物,致使常常有弄潮兒溺水而亡者,所以朝廷就不得不降旨禁止弄潮。
蘇軾的話,也被他人理解為指責朝廷好修水利,卻不知利少而害多。
在蘇軾的心中,吳越王錢鏐(音留)是他的偶像,因為吳越王曾經以弓弩射擊潮頭,與海神惡戰,杭州城連年被潮頭直打羅刹石,吳越王錢尚父張弓以待潮至,逆潮頭而射之,由是潮退。自此以後,潮水便不敢輕易地接近杭州城頭。
正當蘇軾在安濟亭上興致勃勃地觀潮之際,他的老朋友、錢塘縣令、周邠的老丈人陳舜俞卻獨自在垂虹亭賞月。
賞就賞吧,重情重義的老陳當場還作了詩懷念和蘇軾一同遊玩的時光。
到了杭州以後,蘇軾的詞作也慢慢多了起來,在觀潮時寫下了《瑞鷓鴣》,在本月重遊風水洞時又寫下了《臨江仙》,隻是,此際蘇軾的詞都仍舊是停留在寫景狀物之上,他的“豪放派”詞風還遠未形成。
大家知道,蘇軾的詞開豪放一派,被譽為詞仙。想必在大多數人看來,這位偉大的詞人應該很早就進行詞的創作了。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而是在他三十七歲之後才開始學習填詞的。
葉嘉瑩先生通過研究發現,其實蘇軾早期作品中,並沒有作詞,他最早作詞是在抵達杭州任職的熙寧五年(1060)春所寫的《南歌子》《行香子》《臨江仙》等遊山玩水的小令,長調則是熙寧七年(1062)秋所作《沁園春》。
此後,他的詞作數量日益增多,風格也逐漸成熟。
因為從蘇軾年譜和蘇軾詞集來看,蘇軾是熙寧四年(1071年)通判杭州時開始學習填詞。
而且通過蘇軾年譜和《東坡樂府箋》,可以發現,第一年,蘇軾隻寫了兩首詞。看來初學填詞的蘇軾剛開始填詞的時候也還是有些生疏。熙寧六年則寫了五首,而在熙寧七年(1062)則寫了四十二首,是其一生作詞最多的一年。
蘇軾在後來在寫給堂兄子明的信裏迴憶說:
“記得應舉時,見兄能謳歌,甚妙。弟雖不會,然常令人唱為何詞。”
在這封信裏,蘇軾就自己談到了他此時還不會作詞的情況。
蘇軾開始作詞時候,也學習與模仿過其他人,比如歐陽修與柳永,但他的詞與他們又不同,蘇軾詞除了寫景抒情之外,往往還會富含哲理或是直抒胸臆,最終自成一家。
在蘇軾的詞中,超曠是其主調,有時也隱隱表現一種失誌之悲,有些還涉及兒女之情。他著名的詞《水調歌頭》具有飄逸高曠之致,但也表現了他內心深處一種入世與出世之間矛盾的悲慨。
葉嘉瑩先生總結蘇軾詞的特點:“蘇軾之詞,雖以超曠為其主調,然其超曠之內含卻並不單純,其寫兒女之情者,是用情而不欲為情所累,故當觀其人而能出之處。其寫曠逸之懷者,則又未全然忘情於用世之念,故又當觀其出中有入之處。至其偶有失之粗豪淺率者,則是高才未免於率易之病,固當分別觀之也。”
按照慣例,蘇軾近日要到下屬各縣提點。
當蘇軾到達臨安縣地界時,知縣大理寺丞蘇舜舉遠遠地在本縣界外的太平寺迎接。蘇軾與蘇舜舉本為同年,所以,於公於私都自來相知。
當蘇舜舉見到長官蘇軾,就迫不及待地向蘇軾反映了一件鬧心之事。事情的起因是蘇舜舉數日前去州裏辦事,卻被訓狐押出。
蘇軾忙問其故,舜舉說他擘畫得戶供通家業役鈔《規例》一本,非常簡練且實用。前日他將去呈本州諸官,都覺得不錯。待呈轉運副使王廷老時,王廷老不喜,差急足押出城來。
蘇軾取其《規例》詳看後,覺得委是簡便,因問訓狐事,蘇舜舉便說,自來聽人說過一個小寓言故事:
燕以日出為旦,日入為夕。蝙蝠以日入為旦,日出為夕。爭之不決,訴之鳳凰。鳳凰是百鳥之王。至路次逢一禽,謂燕曰:不須往訴,鳳凰在假。(或雲鳳凰渴睡,今不記其詳)都是訓狐權攝。
日後,這也成了《烏台詩案》的一段公案,被指蘇軾與蘇舜舉本意是以話戲笑王廷老等不知是非。
蘇軾到了臨安,與周邠、李行中先去與了徑山,憑吊吳越王遺跡,作了不少詩。還登臨了玲瓏山,夜晚便借宿在九仙山。
在遊覽九仙山時,蘇軾聽到了當地民間傳唱的兒歌《陌上花》。
鄉親們說,唐代的吳越王錢鏐本是杭州臨安人,被當時兩浙百姓稱為“海龍王”。所以,他的妻子每年春天一定迴到臨安,吳越王就派人送信給王妃說,“田間小路上鮮花盛開,你可遲些迴來。”
吳人就將這些話編成歌兒,所含情思婉轉動人,使人聽了心神淒然,然而它的歌詞比較粗俗、淺陋,多才的蘇軾就將原有的俚俗之辭換掉,成了以下的三首詩:
陌上花開蝴蝶飛,江山猶是昔人非。
遺民幾度垂垂老,遊女長歌緩緩歸。
陌上山花無數開,路人爭看翠軿來。
若為留得堂堂去,且更從教緩緩迴。
生前富貴草頭露,身後風流陌上花。
已作遲遲君去魯,猶教緩緩妾還家。
蘇軾寫的這三首詩中都貫穿了“江山猶是昔人非”的曆史喟歎,全詩雖以“吳越王妃每歲必歸臨安”的軼事為題材,卻委宛曲折地詠歎了吳越王朝的興亡,帶有懷古詠史的性質。
到餘杭後,蘇軾又與當地官員蔡準、吳天常、樂富國、聞人安道、俞康直、張日華等人一起出遊作詩。
公事已畢,迴到杭州時,知州大人陳述古早早就在介亭上設宴招飲,專門為蘇軾接風洗塵。
遺憾的是,一路的風塵仆仆之下,蘇軾偶感風寒,又過了幾天,就連陳知州重九之會前夕的邀請也無法赴約。
重陽節這天,蘇軾作詩與魯有開(字元翰)取樂,魯有開是魯肅簡公魯宗道的侄子,因為在南康做官迴到京師,王安石問他江南的社會與民生如何?
魯有開迴答道,新法當為他日之患!
王安石惱羞成怒,遂將魯有開貶謫為杭州通判,與蘇軾一樣的官職。
當時杭州同時有兩個通判,也是奇事,好在兩個人的誌趣相投,又平起平坐,所以說蘇軾時不時與魯有開開些玩笑,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重陽節過後,蘇軾的身體逐漸恢複,當聽說周邠與李行中兩位朋友曾在西湖上尋找自己,並給自己寄來了詩作時,就趕忙次其韻迴寄了和詩。
去年,杭州發生了一件奇案,令蘇軾感到不公。
事情是這樣的:
一戶裴姓人家的女傭正在井旁洗衣服,這時候主人家的小女孩卻墜井身亡,當時僅這位名叫夏沈香的女傭一個人在場,至於小女孩是如何墜井身亡的,一時間也沒有人證物證。
此案被交到杭州府審理,杭州的錄事杜子方、司戶陳珪、司理戚秉道接手了此案的審理,鑒於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女傭夏沈香有殺人的嫌疑,於是就判決夏沈香決臀杖二十板後放人,並就此結案。
哪知,後來的杭州路提刑陳睦覺得此案大有蹊蹺,決定由秀州通判張若濟推倒重審。
張若濟在重新查勘審理後,決定以殺人罪處死夏沈香。這件案子於是就有了較大的爭議,致使初期審理此案的三位官員杜子方、陳珪、戚秉道因此而被朝廷免職。
作為自己的同事兼下屬,蘇軾對這三位官員表示出極大的同情與憤慨,他認為此三人原本無罪,而有這樣的後果主要是朝廷上受了小人的蒙蔽。陳睦與張若濟是想蒙蔽朝廷,並借此事衝替逐人,打擊報複。
“君言失意能幾時,月啖蛤蟆行複皎。”(《送杭州杜戚陳三掾罷官歸鄉》),於是,蘇軾作詩對三人進行了勸解,意思是官場上一時的失意並不可怕,相信事情總會有水落石出的時候。
立秋日。
眼看天一入秋,地裏的莊稼都要被旱死了,可天上卻沒有一絲要下雨的跡象。
於是,蘇軾就按照知府大人的囑咐,專門寫了一篇虔誠的《禱雨天竺觀音文》,並帶上錢塘縣令周邠、仁和縣令徐璹到天竺寺禱雨。
說起禱雨這種民間活動,早在我國西漢時期的曆史中就有記載,到了蘇軾的時代,更是一種連官方也參與其中的所謂祈禳豐收的巫術活動。
我們知道,蘇軾在這方麵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因為早年在鳳翔府時就參與過多次的為民禱雨活動。
禱雨結束後,蘇軾一行夜宿靈隱寺。
靈隱寺背靠北高峰,麵朝飛來峰,始建於東晉鹹和初年,開山祖師為西印度僧人慧理和尚。到這種地方借宿,對於篤信佛學的蘇軾來說,是再合適不過了。
美中不足的是,蘇軾這兩天身體有恙,但還是在這初秋的季節裏,抱病遊覽了杭州的淨慈寺,拜訪了圓照禪師宗本。另外還遊覽了祖塔院,觀看了虎跑泉,然後再遊覽了佛日山淨慧寺。
正當蘇軾在馬不停蹄地遊覽佛寺之際,朝中官員沈括被朝廷派往杭州視察新法的執行情況,沈括此次的具體受命是要巡察兩浙的農田、水利、差役等事。
沈括到了杭州,首先與前老同事蘇軾暢敘了舊情,還恭敬有加把蘇軾這一時期的新作(主要是詩詞)抄錄了一份,這也是當時文人間的正常交流活動。
誰知,迴到京師後,沈括轉而用附箋的方式,把認為是誹謗的詩句詳細地“注釋”理一番,全部交給了皇帝,目的是揭發蘇軾在詩文中“愚弄朝廷”、“無君臣之義”。
這是老沈這位大科學家對蘇軾的第一次下手,由此引發的連鎖反應或說“蝴蝶效應”是:
元豐二年(1079),禦史何正臣、李定又上表彈劾蘇軾,烏台詩案終於爆發。
次年,蘇軾被貶黃州,牽連親友三十多名,涉及詩詞一百多首。
當然,沈括雖不是事件的主謀,但沈括正是“烏台詩案”的始作俑者。
我們在這裏先不說沈括的劣跡,這時候蘇軾還把他當成是前同事,絲毫沒有對此人設防,至少此時的沈括,在蘇軾心中尚沒有值得特別痛恨的地方。
劉敞的弟弟劉邠這幾天寄詩及書信來,蘇軾得知劉邠泰州通判的三年任期已經結束,近日將會來杭。
對於劉敞(字原父)、劉邠(字貢父)這對親兄弟,蘇軾不僅都與之有著詩詞唱和,而且也都是蘇軾值得敬仰的士人。
劉敞博學好古,多藏古器奇物,能識古文銘識,並因此考知出三代製度與先儒所說的有不同之處。蘇軾後來的喜愛古器物,大概率也是受到了劉敞的影響。
對於風頭正盛的王安石,滿朝惟有劉敞、劉攽兄弟敢於抑其鋒芒,這也是蘇軾所看重的地方。劉原父對於蘇軾還曾數度提攜,做考官時,對於蘇軾和章惇皆以國士待之。
劉邠到杭州後,被蘇軾邀請去一起泛舟西湖,其時正值張先自湖州迴杭,就一起結伴遊湖賦詩。
當蘇軾一行乘坐的船隻到了湖心處時,有一小舟翩然而至,舟中有一婦人容貌甚美。
及見到蘇軾,婦人就自述自己自少年時就極為仰慕蘇軾的高名,因為尚在閨中而無緣相見。自己今日已經嫁為人婦,聞公遊湖,於是就冒昧上前叨擾。
婦人自稱善於彈箏,願獻上一曲,想換取蘇軾的一首小詞以為終身之榮。
蘇軾聞聽此言,自然是無法相卻,於是乃援筆立就,賦以《江城子》與那婦人。
詞中有“一朵芙蕖,開過尚盈盈。何處飛來雙白鷺,如有意,慕娉婷。”之句,既實寫水麵荷花,又是以出水芙蓉比喻彈箏的美人。
蘇軾還在詞中自注:湖上與張先同賦,時聞彈箏。
可惜的是,張先之詞現已不存。
公務閑暇之時,蘇軾還遊覽了孤山上的柏堂及竹閣。正當他們在有美堂中豪飲之時,正好天降暴雨,雨住後,才與陳襄自有美堂乘月夜歸。
八月十五,正是錢塘觀潮的最佳之際,蘇軾自然是不會錯過的。
在安濟亭上觀潮時,蘇軾一連寫下五首七絕,前三首均無異樣,但到了第四首,有句“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八月十五看潮五絕》),被變法派指為蘇軾借此言弄潮之人貪汙官家利物,致使常常有弄潮兒溺水而亡者,所以朝廷就不得不降旨禁止弄潮。
蘇軾的話,也被他人理解為指責朝廷好修水利,卻不知利少而害多。
在蘇軾的心中,吳越王錢鏐(音留)是他的偶像,因為吳越王曾經以弓弩射擊潮頭,與海神惡戰,杭州城連年被潮頭直打羅刹石,吳越王錢尚父張弓以待潮至,逆潮頭而射之,由是潮退。自此以後,潮水便不敢輕易地接近杭州城頭。
正當蘇軾在安濟亭上興致勃勃地觀潮之際,他的老朋友、錢塘縣令、周邠的老丈人陳舜俞卻獨自在垂虹亭賞月。
賞就賞吧,重情重義的老陳當場還作了詩懷念和蘇軾一同遊玩的時光。
到了杭州以後,蘇軾的詞作也慢慢多了起來,在觀潮時寫下了《瑞鷓鴣》,在本月重遊風水洞時又寫下了《臨江仙》,隻是,此際蘇軾的詞都仍舊是停留在寫景狀物之上,他的“豪放派”詞風還遠未形成。
大家知道,蘇軾的詞開豪放一派,被譽為詞仙。想必在大多數人看來,這位偉大的詞人應該很早就進行詞的創作了。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而是在他三十七歲之後才開始學習填詞的。
葉嘉瑩先生通過研究發現,其實蘇軾早期作品中,並沒有作詞,他最早作詞是在抵達杭州任職的熙寧五年(1060)春所寫的《南歌子》《行香子》《臨江仙》等遊山玩水的小令,長調則是熙寧七年(1062)秋所作《沁園春》。
此後,他的詞作數量日益增多,風格也逐漸成熟。
因為從蘇軾年譜和蘇軾詞集來看,蘇軾是熙寧四年(1071年)通判杭州時開始學習填詞。
而且通過蘇軾年譜和《東坡樂府箋》,可以發現,第一年,蘇軾隻寫了兩首詞。看來初學填詞的蘇軾剛開始填詞的時候也還是有些生疏。熙寧六年則寫了五首,而在熙寧七年(1062)則寫了四十二首,是其一生作詞最多的一年。
蘇軾在後來在寫給堂兄子明的信裏迴憶說:
“記得應舉時,見兄能謳歌,甚妙。弟雖不會,然常令人唱為何詞。”
在這封信裏,蘇軾就自己談到了他此時還不會作詞的情況。
蘇軾開始作詞時候,也學習與模仿過其他人,比如歐陽修與柳永,但他的詞與他們又不同,蘇軾詞除了寫景抒情之外,往往還會富含哲理或是直抒胸臆,最終自成一家。
在蘇軾的詞中,超曠是其主調,有時也隱隱表現一種失誌之悲,有些還涉及兒女之情。他著名的詞《水調歌頭》具有飄逸高曠之致,但也表現了他內心深處一種入世與出世之間矛盾的悲慨。
葉嘉瑩先生總結蘇軾詞的特點:“蘇軾之詞,雖以超曠為其主調,然其超曠之內含卻並不單純,其寫兒女之情者,是用情而不欲為情所累,故當觀其人而能出之處。其寫曠逸之懷者,則又未全然忘情於用世之念,故又當觀其出中有入之處。至其偶有失之粗豪淺率者,則是高才未免於率易之病,固當分別觀之也。”
按照慣例,蘇軾近日要到下屬各縣提點。
當蘇軾到達臨安縣地界時,知縣大理寺丞蘇舜舉遠遠地在本縣界外的太平寺迎接。蘇軾與蘇舜舉本為同年,所以,於公於私都自來相知。
當蘇舜舉見到長官蘇軾,就迫不及待地向蘇軾反映了一件鬧心之事。事情的起因是蘇舜舉數日前去州裏辦事,卻被訓狐押出。
蘇軾忙問其故,舜舉說他擘畫得戶供通家業役鈔《規例》一本,非常簡練且實用。前日他將去呈本州諸官,都覺得不錯。待呈轉運副使王廷老時,王廷老不喜,差急足押出城來。
蘇軾取其《規例》詳看後,覺得委是簡便,因問訓狐事,蘇舜舉便說,自來聽人說過一個小寓言故事:
燕以日出為旦,日入為夕。蝙蝠以日入為旦,日出為夕。爭之不決,訴之鳳凰。鳳凰是百鳥之王。至路次逢一禽,謂燕曰:不須往訴,鳳凰在假。(或雲鳳凰渴睡,今不記其詳)都是訓狐權攝。
日後,這也成了《烏台詩案》的一段公案,被指蘇軾與蘇舜舉本意是以話戲笑王廷老等不知是非。
蘇軾到了臨安,與周邠、李行中先去與了徑山,憑吊吳越王遺跡,作了不少詩。還登臨了玲瓏山,夜晚便借宿在九仙山。
在遊覽九仙山時,蘇軾聽到了當地民間傳唱的兒歌《陌上花》。
鄉親們說,唐代的吳越王錢鏐本是杭州臨安人,被當時兩浙百姓稱為“海龍王”。所以,他的妻子每年春天一定迴到臨安,吳越王就派人送信給王妃說,“田間小路上鮮花盛開,你可遲些迴來。”
吳人就將這些話編成歌兒,所含情思婉轉動人,使人聽了心神淒然,然而它的歌詞比較粗俗、淺陋,多才的蘇軾就將原有的俚俗之辭換掉,成了以下的三首詩:
陌上花開蝴蝶飛,江山猶是昔人非。
遺民幾度垂垂老,遊女長歌緩緩歸。
陌上山花無數開,路人爭看翠軿來。
若為留得堂堂去,且更從教緩緩迴。
生前富貴草頭露,身後風流陌上花。
已作遲遲君去魯,猶教緩緩妾還家。
蘇軾寫的這三首詩中都貫穿了“江山猶是昔人非”的曆史喟歎,全詩雖以“吳越王妃每歲必歸臨安”的軼事為題材,卻委宛曲折地詠歎了吳越王朝的興亡,帶有懷古詠史的性質。
到餘杭後,蘇軾又與當地官員蔡準、吳天常、樂富國、聞人安道、俞康直、張日華等人一起出遊作詩。
公事已畢,迴到杭州時,知州大人陳述古早早就在介亭上設宴招飲,專門為蘇軾接風洗塵。
遺憾的是,一路的風塵仆仆之下,蘇軾偶感風寒,又過了幾天,就連陳知州重九之會前夕的邀請也無法赴約。
重陽節這天,蘇軾作詩與魯有開(字元翰)取樂,魯有開是魯肅簡公魯宗道的侄子,因為在南康做官迴到京師,王安石問他江南的社會與民生如何?
魯有開迴答道,新法當為他日之患!
王安石惱羞成怒,遂將魯有開貶謫為杭州通判,與蘇軾一樣的官職。
當時杭州同時有兩個通判,也是奇事,好在兩個人的誌趣相投,又平起平坐,所以說蘇軾時不時與魯有開開些玩笑,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重陽節過後,蘇軾的身體逐漸恢複,當聽說周邠與李行中兩位朋友曾在西湖上尋找自己,並給自己寄來了詩作時,就趕忙次其韻迴寄了和詩。
去年,杭州發生了一件奇案,令蘇軾感到不公。
事情是這樣的:
一戶裴姓人家的女傭正在井旁洗衣服,這時候主人家的小女孩卻墜井身亡,當時僅這位名叫夏沈香的女傭一個人在場,至於小女孩是如何墜井身亡的,一時間也沒有人證物證。
此案被交到杭州府審理,杭州的錄事杜子方、司戶陳珪、司理戚秉道接手了此案的審理,鑒於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女傭夏沈香有殺人的嫌疑,於是就判決夏沈香決臀杖二十板後放人,並就此結案。
哪知,後來的杭州路提刑陳睦覺得此案大有蹊蹺,決定由秀州通判張若濟推倒重審。
張若濟在重新查勘審理後,決定以殺人罪處死夏沈香。這件案子於是就有了較大的爭議,致使初期審理此案的三位官員杜子方、陳珪、戚秉道因此而被朝廷免職。
作為自己的同事兼下屬,蘇軾對這三位官員表示出極大的同情與憤慨,他認為此三人原本無罪,而有這樣的後果主要是朝廷上受了小人的蒙蔽。陳睦與張若濟是想蒙蔽朝廷,並借此事衝替逐人,打擊報複。
“君言失意能幾時,月啖蛤蟆行複皎。”(《送杭州杜戚陳三掾罷官歸鄉》),於是,蘇軾作詩對三人進行了勸解,意思是官場上一時的失意並不可怕,相信事情總會有水落石出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