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兒所作為一種嬰幼兒照料和教育的機構,在中國的發展曆程中經曆了諸多的變革。它的發展不僅與社會經濟的發展緊密相連,還與婦女解放、家庭結構變化、教育理念轉變等多種因素相互影響。
一、清末民初:托育的萌芽
1.蒙養院的出現
在清末時期,傳統社會中嬰幼兒的教育主要由家庭承擔。然而,隨著西方教育理念的傳入,中國的幼兒教育開始逐漸向社會教育過渡。清政府頒布了中國第一個係統學製,學製規定了對2 - 6歲兒童進行教育,並把幼稚園按中國人習慣改名詞為“蒙養院”。這一舉措標誌著中國幼兒教育從家庭教育逐漸走向社會教育,托育的萌芽也就此產生。蒙養院的出現是中國傳統幼兒教育與現代教育接軌的開端,雖然當時的蒙養院在教育內容和形式上還比較簡單,但它為後來托兒所等托育機構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2.早期的托育嚐試
在民國初期,社會動蕩不安,但也有一些有識之士開始關注婦女和兒童的權益。一些大城市出現了少量的托兒所,主要是為了照顧貧困家庭的兒童或者是為了支持婦女參與社會事務。這些早期的托兒所規模較小,設施簡陋,且缺乏統一的管理和規範。不過,它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會對於托育需求的初步認識。
二、抗戰時期:特殊背景下的托育發展
1.宋美齡的倡導與抗戰時期的托兒所
1938年,宋美齡在機關刊物《婦女新運》上主張,為了讓婦女們有餘暇從事抗戰工作,要創辦托兒所。這一倡導反映了當時抗戰時期特殊的社會需求。隨著戰爭的進行,越來越多的婦女參與到抗戰相關的工作中,如後勤保障、醫療救護等,而托兒所的建立能夠幫助她們解決育兒的後顧之憂。
2.延安的托兒所建設
1940年,黨中央在延安成立托兒所,其中最著名的是“洛杉磯托兒所”。這些托兒所的設立一方麵是為了照顧參加革命工作的同誌的子女,另一方麵也是為了體現對兒童的關愛和對未來的重視。延安的托兒所成為當時根據地兒童成長的重要場所,在艱苦的戰爭環境下,這些托兒所克服了重重困難,為兒童提供了基本的生活照料和教育,培養了許多革命後代。
三、新中國成立初期:福利性公共托育體係的建立
計劃經濟下托育體係的構建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進入計劃經濟時代。當時的主要目的是幫助女職工解決育兒困難,從而發動廣大婦女參加生產勞動。具有福利性質的公共托育體係開始建立。國家借鑒蘇聯經驗,大規模配置托兒所。根據1951年的統計,各種類型的保育機構已有處(包括托兒所、幼兒園、保育院、幼稚園等),收容兒童共人,尤以農忙托兒所和工礦托兒所發展最快。到1954年,全國廠礦企業、醫院、學校等係統已建有托兒所4003個、哺乳室2670個。
2.托兒所工作方針的確立
1955年2月,中華全國總工會在北京召開“全國工會廠礦企業托兒所工作會議”,確定廠礦企業托兒所工作方針。明確“托兒所和幼兒園應依兒童的年齡來劃分,即收三周歲以下的兒童者為托兒所,收三至六周歲的兒童者為幼兒園”,並且在管理和教育等業務上,“在托兒所的方麵,則統一由衛生行政部門領導;幼兒園統一由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到1956年底,基層托兒所共有5775所。這一時期的托兒所發展迅速,並且在管理上逐漸走向規範化。
四、改革開放至20世紀末:托育的轉型與挑戰
1.托兒所製度的確定與發展
1980年11月,衛生部頒發了《城市托兒所工作條例(試行草案)》,確定了我國托兒所製度。該《條例》指出,托兒所是3歲前兒童的集體保教機構,必須貫徹實行以保為主、保教並重的方針,為把兒童培育成體格健壯、品德良好、智力發達的下一代打下基礎。這一製度的確定使得托兒所的教育和保育功能更加明確,推動了托兒所的進一步發展。1988年,城市兒童入托率上升至38.9%。
2.托育服務主體的轉變
1995年,國家指出“推進幼兒教育逐步走向社會化”,標誌著托幼服務的主要提供者從政府轉變為市場。隨著國企改製等政策的推行,企業附屬托兒所紛紛關閉,舊有的農村、街道托兒所也大都不複存在。1997年,國有企業改革,從25.4萬戶,到2007年減少到11.5萬戶,年均減少1.4萬戶。企業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減輕自身負擔,不得不剝離托兒所等福利性機構。這一時期,托育服務的供給方式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托兒所的數量急劇減少。
3.教育市場化對托育的影響
2003年,教育部牽頭提出,幼兒園開辦要堅持走以市場為主體的模式,家長通過市場購買服務的形式解決托幼需求。在這個過程中,托兒所的消失比重遠大於幼兒園。托育體係遭到衝擊,多數企業迫於市場壓力也取消了托育服務。這一時期,市場在托育服務中的作用逐漸凸顯,但由於缺乏完善的市場監管和支持體係,托育服務的質量和可及性麵臨諸多挑戰。
五、21世紀以來:托育的新機遇與挑戰
1.人口政策調整與托育需求的變化
2016年1月1日“二孩政策”實施,2021年5月31日“三胎開放”,然而我國在2022年人口出現了負增長85萬人,這是自1962年以來首次出現負增長。隨著人口政策的調整,家庭對於托育的需求發生了變化。一方麵,生育孩子數量的增加使得家庭需要更多的托育支持;另一方麵,現代家庭的結構和生活方式也使得父母更加依賴外部的托育服務。然而,長期以來托育體係的萎縮使得托育服務的供給難以滿足需求。
2.托育政策的新發展與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近年來,政府開始重視托育服務的發展。2022年3月15日,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就《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2024年部分地區開始探索2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如杭州發布相關工作方案,引導托育服務向專業化、精細化發展,增加小月齡托育服務供給。2024年11月通過的學前教育法規定,幼兒園托班招生範圍刪除了兩周歲以上的限製,今後兩周歲以下的孩子也在幼兒園托班的招生範圍以內,這些政策舉措表明政府正在積極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托育發展模式,加強托育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將有助於提高托育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六、結論
托兒所在中國的發展曆程是一部與社會發展緊密相關的曆史。從清末民初的萌芽,到抗戰時期的特殊發展,再到新中國成立後的大規模建設,以及改革開放後的轉型和21世紀以來麵臨的新機遇與挑戰,托兒所的發展反映了中國社會在不同曆史時期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多方麵的特征。當前,隨著人口政策的調整和社會需求的變化,托育服務需要在政府、社會、家庭等多方麵的共同努力下不斷發展完善。政府應加強政策引導和監管,社會應積極參與托育服務的供給,家庭也應提高對托育服務的認識和需求表達,共同推動中國托育事業的健康發展,以應對人口發展帶來的新挑戰並滿足家庭和社會的需求。
一、清末民初:托育的萌芽
1.蒙養院的出現
在清末時期,傳統社會中嬰幼兒的教育主要由家庭承擔。然而,隨著西方教育理念的傳入,中國的幼兒教育開始逐漸向社會教育過渡。清政府頒布了中國第一個係統學製,學製規定了對2 - 6歲兒童進行教育,並把幼稚園按中國人習慣改名詞為“蒙養院”。這一舉措標誌著中國幼兒教育從家庭教育逐漸走向社會教育,托育的萌芽也就此產生。蒙養院的出現是中國傳統幼兒教育與現代教育接軌的開端,雖然當時的蒙養院在教育內容和形式上還比較簡單,但它為後來托兒所等托育機構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2.早期的托育嚐試
在民國初期,社會動蕩不安,但也有一些有識之士開始關注婦女和兒童的權益。一些大城市出現了少量的托兒所,主要是為了照顧貧困家庭的兒童或者是為了支持婦女參與社會事務。這些早期的托兒所規模較小,設施簡陋,且缺乏統一的管理和規範。不過,它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會對於托育需求的初步認識。
二、抗戰時期:特殊背景下的托育發展
1.宋美齡的倡導與抗戰時期的托兒所
1938年,宋美齡在機關刊物《婦女新運》上主張,為了讓婦女們有餘暇從事抗戰工作,要創辦托兒所。這一倡導反映了當時抗戰時期特殊的社會需求。隨著戰爭的進行,越來越多的婦女參與到抗戰相關的工作中,如後勤保障、醫療救護等,而托兒所的建立能夠幫助她們解決育兒的後顧之憂。
2.延安的托兒所建設
1940年,黨中央在延安成立托兒所,其中最著名的是“洛杉磯托兒所”。這些托兒所的設立一方麵是為了照顧參加革命工作的同誌的子女,另一方麵也是為了體現對兒童的關愛和對未來的重視。延安的托兒所成為當時根據地兒童成長的重要場所,在艱苦的戰爭環境下,這些托兒所克服了重重困難,為兒童提供了基本的生活照料和教育,培養了許多革命後代。
三、新中國成立初期:福利性公共托育體係的建立
計劃經濟下托育體係的構建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進入計劃經濟時代。當時的主要目的是幫助女職工解決育兒困難,從而發動廣大婦女參加生產勞動。具有福利性質的公共托育體係開始建立。國家借鑒蘇聯經驗,大規模配置托兒所。根據1951年的統計,各種類型的保育機構已有處(包括托兒所、幼兒園、保育院、幼稚園等),收容兒童共人,尤以農忙托兒所和工礦托兒所發展最快。到1954年,全國廠礦企業、醫院、學校等係統已建有托兒所4003個、哺乳室2670個。
2.托兒所工作方針的確立
1955年2月,中華全國總工會在北京召開“全國工會廠礦企業托兒所工作會議”,確定廠礦企業托兒所工作方針。明確“托兒所和幼兒園應依兒童的年齡來劃分,即收三周歲以下的兒童者為托兒所,收三至六周歲的兒童者為幼兒園”,並且在管理和教育等業務上,“在托兒所的方麵,則統一由衛生行政部門領導;幼兒園統一由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到1956年底,基層托兒所共有5775所。這一時期的托兒所發展迅速,並且在管理上逐漸走向規範化。
四、改革開放至20世紀末:托育的轉型與挑戰
1.托兒所製度的確定與發展
1980年11月,衛生部頒發了《城市托兒所工作條例(試行草案)》,確定了我國托兒所製度。該《條例》指出,托兒所是3歲前兒童的集體保教機構,必須貫徹實行以保為主、保教並重的方針,為把兒童培育成體格健壯、品德良好、智力發達的下一代打下基礎。這一製度的確定使得托兒所的教育和保育功能更加明確,推動了托兒所的進一步發展。1988年,城市兒童入托率上升至38.9%。
2.托育服務主體的轉變
1995年,國家指出“推進幼兒教育逐步走向社會化”,標誌著托幼服務的主要提供者從政府轉變為市場。隨著國企改製等政策的推行,企業附屬托兒所紛紛關閉,舊有的農村、街道托兒所也大都不複存在。1997年,國有企業改革,從25.4萬戶,到2007年減少到11.5萬戶,年均減少1.4萬戶。企業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減輕自身負擔,不得不剝離托兒所等福利性機構。這一時期,托育服務的供給方式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托兒所的數量急劇減少。
3.教育市場化對托育的影響
2003年,教育部牽頭提出,幼兒園開辦要堅持走以市場為主體的模式,家長通過市場購買服務的形式解決托幼需求。在這個過程中,托兒所的消失比重遠大於幼兒園。托育體係遭到衝擊,多數企業迫於市場壓力也取消了托育服務。這一時期,市場在托育服務中的作用逐漸凸顯,但由於缺乏完善的市場監管和支持體係,托育服務的質量和可及性麵臨諸多挑戰。
五、21世紀以來:托育的新機遇與挑戰
1.人口政策調整與托育需求的變化
2016年1月1日“二孩政策”實施,2021年5月31日“三胎開放”,然而我國在2022年人口出現了負增長85萬人,這是自1962年以來首次出現負增長。隨著人口政策的調整,家庭對於托育的需求發生了變化。一方麵,生育孩子數量的增加使得家庭需要更多的托育支持;另一方麵,現代家庭的結構和生活方式也使得父母更加依賴外部的托育服務。然而,長期以來托育體係的萎縮使得托育服務的供給難以滿足需求。
2.托育政策的新發展與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近年來,政府開始重視托育服務的發展。2022年3月15日,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就《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2024年部分地區開始探索2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如杭州發布相關工作方案,引導托育服務向專業化、精細化發展,增加小月齡托育服務供給。2024年11月通過的學前教育法規定,幼兒園托班招生範圍刪除了兩周歲以上的限製,今後兩周歲以下的孩子也在幼兒園托班的招生範圍以內,這些政策舉措表明政府正在積極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托育發展模式,加強托育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將有助於提高托育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六、結論
托兒所在中國的發展曆程是一部與社會發展緊密相關的曆史。從清末民初的萌芽,到抗戰時期的特殊發展,再到新中國成立後的大規模建設,以及改革開放後的轉型和21世紀以來麵臨的新機遇與挑戰,托兒所的發展反映了中國社會在不同曆史時期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多方麵的特征。當前,隨著人口政策的調整和社會需求的變化,托育服務需要在政府、社會、家庭等多方麵的共同努力下不斷發展完善。政府應加強政策引導和監管,社會應積極參與托育服務的供給,家庭也應提高對托育服務的認識和需求表達,共同推動中國托育事業的健康發展,以應對人口發展帶來的新挑戰並滿足家庭和社會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