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僱傭這名職業小偷,去搶走鈴木園子的東西。不管是背包還是手機,隻要搶走即可。


    ——就連作案地點也是對方提供。


    但小偷並不知道僱傭他的人是誰,像他們這樣的人其實也有自己的一些小渠道,對方是通過一層中介找上他,約定好了先拿一半錢,等完事之後就會給他剩下的錢。


    但去尋找那名中介時,卻發現對方隻是一個三流演員假扮的,僱主非常謹慎,錢是突然出現在他家裏,連同一張指導他這樣做的紙條。從三流演員那裏得到這張紙條,用的是許多便利店用的列印紙光澤紙,就連字都是電腦列印,上麵也沒有留下指紋。


    看起來線索中斷了,但其實不是這樣。如今的便利店裏都會有攝像頭,而對方指定的執行人是小偷,顯然他應該通過某種渠道同時知曉了小偷和演員二人。


    加上從演員獲得指示再到小偷辦案這段過程時間很短,不過才兩天的時間罷了,縮小範圍後,隻需要鎖定範圍內的幾個便利店,快速的加速瀏覽錄像內容,鎖定了一個最可疑的人物,有趣的是,對方就是報警抓鈴木園子的男人。


    指導他人犯罪自然是罪行,但鈴木園子當街打人也是犯罪。就算是抓捕了男人,鈴木園子依舊要付出代價,除非……兩起案子的當事人同時達成和解。


    而這也是上頭的意思。他們想盡快將這件事平息下來。


    心裏有了主意的南森,將這兩個當事人都帶進了審問室。


    鈴木園子是未成年,她要求讓毛利蘭和毛利小五郎,連同管家和律師在場,這一點南森也任由著去。


    於是三方坐定,南森不給他們兩個開口的機會。說道:「鈴木園子小姐,有一件很遺憾的事情要告訴你,根據我國的公共安全法規定,任何人無論是什麽原因,通過暴力手段進行個人對決的行為都違反了決鬥罪,你這種行為若是對方追究,將會被判處六個月以上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鈴木園子:?!!


    園子震驚的看向了管家身邊的律師:「這、這是真的嗎?」


    這名律師尷尬的說:「是的,二小姐。」想告訴您,但是您壓根不聽,本來就是想通過私下和解來解決,現在……男方願不願意和解還不一定。


    就算願意,恐怕也得大出血了。鈴木財團是正經集團,做不來脅迫之事,如果對方是個混不吝的想撈一票讓後半生衣食無憂……就算是通過其他手段諸如威脅對方以後找不到工作之類的……也沒用啊。


    「可是我以前也這樣,不是沒事嗎?」園子覺得很離譜,她向來不關注這類的事情,是真的第一次知道原來判刑這麽重。


    但她也不想想,日本為什麽當街鬥毆事件那麽少,就是因為判刑重。就跟插隊、公園吐痰、爬電線桿、勸酒之類的一樣,不被追究沒事,一追究能後悔終生。


    毛利小五郎頭疼的說:「你以前沒事隻有兩種原因,一種是對方不跟你一般見識,另一種當然是私下和解了啊。拜託你了,這是常識吧。」


    「可是他又沒有受傷。就我那幾下,他連塊淤青都沒有!」園子還是覺得無法接受。


    南森道:「現場有諸多目擊證人,對方若是受傷和你拒不認罪都會加重刑罰,而就算沒受傷,六個月的刑期是最低的。」


    園子,眼皮子一翻,看起來就像要暈厥過去。


    但南森的下一句話讓她打起精神:「那麽這位先生,您也先別急著幸災樂禍,我這邊已經查出來,您私自闖入他人家裏,用錢收買對方僱傭那名小偷,偷取鈴木小姐的背包。背包裏的物品經過鑑定,合起來的金額大約是六千三百萬日元。擅闖民宅加上共謀偷竊罪,涉及金額巨大,很遺憾,您下半輩子都得在牢裏度過。」


    男人:?!!


    ——有錢人的世界我不懂……就一個普普通通的像是地攤貨的背包,裏麵裝著的東西價值六千多萬的嘛?!


    他還想掙紮:「你、你胡說什麽!我知道了,你們是一夥的!為了給這個女人脫罪,給我強行施加莫須有的罪名——」


    南森打斷了他的話:「不好意思,我既然跟你說這些,自然是已經有了確鑿的證據。您在公共網吧的電腦打下紙條上的內容並拷貝,雖然刪除電腦的原件,但想要找迴那份文檔不過是幾秒的事情,畢竟才不過兩天時間,不會那麽快就被完全刪除,這裏還有您的繳費記錄和網吧攝像頭拍下的證據。另外還有您在便利店列印,經過那名演員家的必經路時被街頭攝像頭拍下的錄像。另外,跟蹤鈴木小姐到公園,給那名演員發送的簡訊,就算在手機上刪除了也是可以找迴的。」


    畢竟男人用的手機並沒有安裝什麽特別的係統,通過一些手段從這種手機裏尋找刪除的簡訊不過是技術員動動手指而已。


    南森看向了他:「如果不肯認罪,我有權搜查您的手機,有沒有那條簡訊,很輕易就能破案。」


    男人,麵如死灰,似乎能看到他嘴裏吐出來的幽魂。


    園子像是抓到了把柄一樣的滿血複活,指著男人說道:「警官先生,那這件事就是他的錯了!我不用坐牢了吧!」


    南森,看向了那名鈴木家的律師。律師抽著嘴角說:「這是兩件不同的案件,不能混為一談。他雖然是共謀,但並沒有傷害到您本身,所以……得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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