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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大佬,她又撩又甜 作者:星旖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楚善守了他一個多月,等他醒來後,跟他說的第一句話就是:「你跟我走吧,離開那裏吧,這一迴你聽我的,你就聽我的,好嗎?」
她真的害怕了。
人的運氣是會用完的,洛逢君那些年在生死一線徘徊,已經提前透支了他這一輩子太多的好運。
太多次了,楚善真的害怕了,再有一次,她怕洛逢君真的不會再醒來了。
她喜歡洛逢君,從北城來到南城,從貴族學校轉到南城一中,她第一眼看到洛逢君,就特別喜歡。
自小生活的環境,周圍與她同齡的人都過於早熟,或紈絝,或陰毒,完全不像一個十幾歲的孩子該有的樣子。
第一次見到洛逢君,他穿著當時那個年代大家都穿的校服,顏色一言難盡,款式老舊,別人學生穿上去高矮胖瘦,髒的,亂的,歪七扭八的什麽樣的都有。
可穿在洛逢君身上,卻很不一樣。
當時的他清瘦白皙,還是個少年人的骨架,卻如清風玉竹般幹淨清透,溫柔,斯文,自有風雅的氣質。
那年的夏天非常熱,剛轉學的楚善心裏很燥,站在教室裏,她一眼看到了坐在最後一排靠近門口的洛逢君。少年的校服並沒有規規矩矩的穿好,因為天氣熱,外套拉鏈也開了一半,衣領不規矩地往後扯,裏麵是白色的t恤,淺淺的一層薄汗,印出了少年清瘦的肩骨。
他在看書。
楚善越過一排排烏泱泱的人頭,看到了少年握著書本的那雙手,骨節分明,腕骨清瘦,特別好看。
後來她才知道,那是一雙殺人的手,握著書本時筆墨生香,握著槍械時殺伐淩厲。
第1074章 長出新葉,再為美人簪花
看到洛逢君第一眼,楚善就動了心。
她知道,這就是她喜歡的男生,這就是日後會成為她丈夫的男人。
——是楚善先動手的,沒錯。
青春時期,男孩子總是比女孩子更加懵懂晚熟,當年的洛逢君雖然比一般同齡的孩子早熟一些,但他的早熟全都體現在了智商和能力之上。當年的他一心仰慕那些軍事雜誌上的傳奇人物,哪有心思風花雪月。
可楚善不一樣。
第一,她長得很漂亮,非常漂亮,傾家族之力培養出來的千金小姐天生驕傲而矜貴。
第二,她很主動,也會纏人。世家出來的千金是有手段的,小聰明有,大智慧也有,加之花期少女天生的嬌嗔和明媚。
洛逢君就……情竇初開了。
隻是,那個年代的戀愛比之現在更加青澀矜持,兩人偶有對視都會矜持的臉紅。
後來,洛逢君瞞著家人加入了九局,時間就更少了,有時候連上課日都經常看不到人。
楚善永遠都記得那段日子,兩人之間矜持而心動,美好的讓人無法忘記。
洛逢君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無故消失幾天,楚善怎麽都找不到他,但洛逢君消失幾天迴來後總會給她帶一些小禮物,是一些很新奇的小玩意兒。北城楚家出來的千金小姐,從小什麽好東西沒見過,可她真的好喜歡,洛逢君送她陽光下的一片新葉,她都會收藏好多年。
再後來,洛逢君消失的次數越來越多了。
楚善是軍政世家出來的孩子,從小耳濡目染,自然猜到了洛逢君每次消失可能會去做了些什麽。
洛逢君從不來說,楚善就從來不問。
那幾年裏,兩人對此也算心有靈犀,互有默契。
青蔥美好的時光如白駒過隙,黑板一擦,幾年時光匆匆飛過,兩人上了大學,分別的時間更多了。
楚善從北城離開,不願再迴北城,但當時的洛逢君為了任務便利,服從命令去了北城念書,兩人第一次因為要異地而產生了分歧,第一次發生了矛盾。
過往那幾年裏,兩人從未開口承諾過彼此,也從未捅破過最後一層窗戶紙。
直到要為了念大學而分別時,楚善氣哭了。
少年遊龍入世,自有他的萬裏征程,楚善都明白的,但她還是氣哭了。
洛逢君第一次慌亂到手足無措,想要哄一哄卻不知怎麽開口,他有他的命令要服從,想要抱一抱又不敢上手,一張白嫩的臉憋得通紅,急得也快哭了。
也是那一次,兩人捅破了最後一層窗戶紙。
【我讓你走,但是你要娶我。】
兩人確定關係的第一句話就是楚善大放厥詞。
【你今年十八,等你二十二歲,你就娶我!】
【你不答應,我不讓你走。】
兩人之間沒有心動朦朧的告白,楚善開口就是一擊必殺。
楚善安慰自己,不過四年而已,她等就是了。
那時候的楚善還不知道,等待洛逢君從十八歲長到二十二歲的那四年,是她人生中最漫長最痛苦的四年。
四年裏,她無數次看到洛逢君負傷迴來,看到他白白淨淨的身體上刻上了大大小小的傷疤。
楚善眼看著他從一個清瘦的少年人長成了一個高大的青年,她第一眼看到就喜歡上的男孩子真正長成了鐵骨錚錚的男人。
四年,楚善沒有等到少年長成來娶她,等到了他癱瘓的消息。
長久的等待和惶恐堆積心間,終於等來了最後一根稻草。
楚善瘋了。
她不再理智溫柔,不再體貼懂事,她強勢蠻橫不講道理,她要把洛逢君帶走,把他從那個地方帶走。她記得洛逢君當年的眼神,那雙眼睛總是清澈琉璃,幹淨的藏不住心事和情意,同樣的,也藏不住虧欠和憐惜。<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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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真的害怕了。
人的運氣是會用完的,洛逢君那些年在生死一線徘徊,已經提前透支了他這一輩子太多的好運。
太多次了,楚善真的害怕了,再有一次,她怕洛逢君真的不會再醒來了。
她喜歡洛逢君,從北城來到南城,從貴族學校轉到南城一中,她第一眼看到洛逢君,就特別喜歡。
自小生活的環境,周圍與她同齡的人都過於早熟,或紈絝,或陰毒,完全不像一個十幾歲的孩子該有的樣子。
第一次見到洛逢君,他穿著當時那個年代大家都穿的校服,顏色一言難盡,款式老舊,別人學生穿上去高矮胖瘦,髒的,亂的,歪七扭八的什麽樣的都有。
可穿在洛逢君身上,卻很不一樣。
當時的他清瘦白皙,還是個少年人的骨架,卻如清風玉竹般幹淨清透,溫柔,斯文,自有風雅的氣質。
那年的夏天非常熱,剛轉學的楚善心裏很燥,站在教室裏,她一眼看到了坐在最後一排靠近門口的洛逢君。少年的校服並沒有規規矩矩的穿好,因為天氣熱,外套拉鏈也開了一半,衣領不規矩地往後扯,裏麵是白色的t恤,淺淺的一層薄汗,印出了少年清瘦的肩骨。
他在看書。
楚善越過一排排烏泱泱的人頭,看到了少年握著書本的那雙手,骨節分明,腕骨清瘦,特別好看。
後來她才知道,那是一雙殺人的手,握著書本時筆墨生香,握著槍械時殺伐淩厲。
第1074章 長出新葉,再為美人簪花
看到洛逢君第一眼,楚善就動了心。
她知道,這就是她喜歡的男生,這就是日後會成為她丈夫的男人。
——是楚善先動手的,沒錯。
青春時期,男孩子總是比女孩子更加懵懂晚熟,當年的洛逢君雖然比一般同齡的孩子早熟一些,但他的早熟全都體現在了智商和能力之上。當年的他一心仰慕那些軍事雜誌上的傳奇人物,哪有心思風花雪月。
可楚善不一樣。
第一,她長得很漂亮,非常漂亮,傾家族之力培養出來的千金小姐天生驕傲而矜貴。
第二,她很主動,也會纏人。世家出來的千金是有手段的,小聰明有,大智慧也有,加之花期少女天生的嬌嗔和明媚。
洛逢君就……情竇初開了。
隻是,那個年代的戀愛比之現在更加青澀矜持,兩人偶有對視都會矜持的臉紅。
後來,洛逢君瞞著家人加入了九局,時間就更少了,有時候連上課日都經常看不到人。
楚善永遠都記得那段日子,兩人之間矜持而心動,美好的讓人無法忘記。
洛逢君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無故消失幾天,楚善怎麽都找不到他,但洛逢君消失幾天迴來後總會給她帶一些小禮物,是一些很新奇的小玩意兒。北城楚家出來的千金小姐,從小什麽好東西沒見過,可她真的好喜歡,洛逢君送她陽光下的一片新葉,她都會收藏好多年。
再後來,洛逢君消失的次數越來越多了。
楚善是軍政世家出來的孩子,從小耳濡目染,自然猜到了洛逢君每次消失可能會去做了些什麽。
洛逢君從不來說,楚善就從來不問。
那幾年裏,兩人對此也算心有靈犀,互有默契。
青蔥美好的時光如白駒過隙,黑板一擦,幾年時光匆匆飛過,兩人上了大學,分別的時間更多了。
楚善從北城離開,不願再迴北城,但當時的洛逢君為了任務便利,服從命令去了北城念書,兩人第一次因為要異地而產生了分歧,第一次發生了矛盾。
過往那幾年裏,兩人從未開口承諾過彼此,也從未捅破過最後一層窗戶紙。
直到要為了念大學而分別時,楚善氣哭了。
少年遊龍入世,自有他的萬裏征程,楚善都明白的,但她還是氣哭了。
洛逢君第一次慌亂到手足無措,想要哄一哄卻不知怎麽開口,他有他的命令要服從,想要抱一抱又不敢上手,一張白嫩的臉憋得通紅,急得也快哭了。
也是那一次,兩人捅破了最後一層窗戶紙。
【我讓你走,但是你要娶我。】
兩人確定關係的第一句話就是楚善大放厥詞。
【你今年十八,等你二十二歲,你就娶我!】
【你不答應,我不讓你走。】
兩人之間沒有心動朦朧的告白,楚善開口就是一擊必殺。
楚善安慰自己,不過四年而已,她等就是了。
那時候的楚善還不知道,等待洛逢君從十八歲長到二十二歲的那四年,是她人生中最漫長最痛苦的四年。
四年裏,她無數次看到洛逢君負傷迴來,看到他白白淨淨的身體上刻上了大大小小的傷疤。
楚善眼看著他從一個清瘦的少年人長成了一個高大的青年,她第一眼看到就喜歡上的男孩子真正長成了鐵骨錚錚的男人。
四年,楚善沒有等到少年長成來娶她,等到了他癱瘓的消息。
長久的等待和惶恐堆積心間,終於等來了最後一根稻草。
楚善瘋了。
她不再理智溫柔,不再體貼懂事,她強勢蠻橫不講道理,她要把洛逢君帶走,把他從那個地方帶走。她記得洛逢君當年的眼神,那雙眼睛總是清澈琉璃,幹淨的藏不住心事和情意,同樣的,也藏不住虧欠和憐惜。<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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