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聽我講完我對教條主義的厭惡後,很快問起樹害怕什麽。


    樹半天沒說出來什麽,他不是我這樣的告密者,周三是我新的告密對象,我什麽都對她說,除了隱去名字,如果周三想害我的話,我幾乎就是我們家的內奸了。樹要考慮得太多,甚至沒法說出一個代替的故事。這個時候,隻有我和周三,我和周三可以聽他懺悔,聽他最深沉的秘密。


    當看著樹幾度欲言又止,周三嘻嘻地掩麵,“你害怕的,可能就是,權力的小小任性吧。”


    樹一下就哭了,淚水沿著他的臉頰一下流下來,他低下頭,用手擦幹淨。


    從那一刻,他愛上了周三。


    對於樹這樣的人,兩種女人令他熱衷,一種是令他瘋狂的,另一種是令他平靜的。令他瘋狂的,給他肆意地愛。但周三屬於後者,她一下看穿了他,看穿了他的高傲,他一直隱瞞的東西,被完全意義上的理解就是令人平靜的,在一個完全包容你的女人胸口,你會得到如嬰孩在母親懷裏般的平靜,這是樹一直渴望的。


    樹迴國後就找了一條船,然後漂在京杭大運河上。


    錦集在那個年代選擇進入了一個保密級的研究所,幾年都沒有消息,臨走時還把文俊介紹給安愚,她恨透他了,她喜歡他,這我不知道為什麽,他總是很有魅力。


    但是文俊是那種會喜歡愛上一個癡情的男人的女人,我的猜測是正因為錦集無法釋懷周三,表現得很癡情,很像一個不一樣的人,我是指相較於文君所知道的那些男人,文君才會喜歡上錦集。


    文俊之後成了畫家,兼職大學講師,她的畫是一個在文革期間被批鬥後單身一輩子的叔叔教的。那天,文俊練過字,便見到了,那個已不成人形的叔叔,她們家為他收拾出一間房,那裏隻有一張小小的板凳。那叔叔上不得飯桌,怕被他那嚇人的吃相丟臉。文俊每日為他送飯,漸漸終於使他又拿起畫筆,文俊喜歡那些畫,便求學於他。


    我受安愚邀請參加他和文俊的婚禮後,時常聽見,文俊出軌的消息,我心頭不知道有多少真假,但是文君看不上安愚,並無時無刻都處在結婚的後悔中是真的。即使,安愚是最忠於愛情的人。


    錦集是不是早就考慮到這一點了?文俊不會像那個年代的標榜的女性一樣啊,她就像一團貪婪吞噬氧氣的火焰,隻有不斷舞蹈的生活,才能使她燃出漂亮的花火。她的畫才能有那麽強烈的生命力。


    文俊喜歡過另一個畫家,一個藝術家,不像安愚那麽沉悶,為此被那畫家的原配罵狐狸精,那畫家怕死家裏的母老虎,舉家搬遷,文俊為他追到很遠的地方。安愚和她幾乎要離婚了,安愚沒有歇斯底裏,隻是很不滿文俊出賣了他們的愛情,文俊辯解說當時是安愚求著要和她結婚,她罵安愚要靠她一個女人來養活,一點本事也沒有……


    好在,他們的孩子也到了我加入理想主義俱樂部的年紀,離婚的事便不了了之。日子越過越消停,他們的婚姻持續一輩子。


    安愚終於寫出了一本關於曆史朝代的著作,一鳴驚人,好多人來采訪,這時,文俊。這個閃耀了一輩子的女人,終於一次躲在了安愚的身後。


    我不知道你怎麽看,也許沒像你想的那樣。安愚自豪地向大眾介紹了他的妻子,著名的畫家——李文俊。這段良緣佳話,還被星期的孩子寫進作文裏。


    文俊曾十分後悔那些年對安愚所做的,安愚頗為生氣,“我從沒後悔娶你,你不要再說這些話了。\"


    華是相反的,“庭中有奇樹,綠葉發華滋”,她是開滿的花朵,“攀條折其榮,將以遺所思。馨香盈懷袖,路遠莫致之。”王去世後她一直沒有走出來,便一直沒有和男人做過。“此物何足貴,但感別經時。”


    華後來成了一位醫生,她既聰慧又勤勉,很快成了一把利落的手術刀,在癌症研究方麵頗有建樹,畢竟癌害死王和周三。華其實並不算喜歡周三,她的秘密伴隨著羞恥感,周三讓他挺害怕的,她怕周三會討厭她,會發現那種恥辱後,來羞辱她。但如果那真的發生了,她反而就再也不懼怕周三或我們俱樂部的每一個人了,盡管她不想承認,但,我們俱樂部就是她青年時代唯一的朋友了。


    這裏的每一個人都帶著秘密,每一個人都很痛苦,每一個人都相互理解。我們中不乏幾個看不起這種相互取暖的關係的,包括錦集、樹、華和星期都挺反感的,他們更習慣自己消化那些事,並慢慢接受。


    但是,我們總還是會懷念起那段時間,我們可以做自己的那段時間,那種親密讓人欲罷不能,後來,我們便就隻能一直背負著自己的秘密,爛在肚子裏了,我們一輩子也不會告訴別人的。


    我是他們中混得最差的,原因隻有一點,我拋棄了我的家庭,我們五個人中隻有我一個人那麽做了,因為我父親也那麽做過。很令我沮喪的就是,有些事似乎是天生的,在一樣的環境裏,有的人能超越自身,有的人卻不斷下沉,我是後者,周三去世時,我正是讀高二,頹喪一年,成績不理想,我好想逃,卻不知逃向何方。


    憑著管樂社那學的技藝,我試著加入文工團啥的,被拒。後來便加入了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樂團,全國四處演奏。結局很俗套,我們到了西藏,那個,我們曾經談論的,周三最後去到的地方,我打電話給星期,問他那間周三坐過的酒館。隻找到了斷壁殘垣,這裏就像經曆了戰爭般,我想到了張愛玲的《傾城之戀》,以及那位女作家的結局。


    那個時候,我還很愛寫詩,為了某個意象整夜整夜地睡不著覺。


    我把我隨身帶的幾箱自己寫的詩集都翻出來,放迴去了一半,我把一半澆上酒,點火在這裏燒了,那些紙都有些發黴了,但在酒精的引燃下還是燒了起來,隻是燒得很安靜,火焰靜靜地舔舐著。滿天都是文字,我快發瘋了。


    我們的樂隊演完最後一曲,便在西藏做鳥獸散去了。樂隊成員窮到連電話都沒有,我後來隻遇見過幾個,我們一起喝酒,一夜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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