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掙了150多萬。”柳顏飛道,“不過,都是小芬掙的,跟張兵沒有任何關係。”


    “為什麽這麽說?”


    “那五金店的三間店鋪,本來就是小芬父母的,五金店也是小芬一個人開起來的,本錢也是小芬父母給的,張兵不但沒有出一分錢,店裏經營他也從來沒有出過力啊。”柳顏飛道,“這小子以前專門搞投機倒把,掙來的錢不是拿來吸毒、賭博,就是送給三陪小姐了,小芬早就提出跟他離婚了,可他不同意離,還動不動威脅小芬,說要殺了她。”


    “你剛才說,李小芬一半的積蓄,都被張兵拿去了?”陸小鵬問,“他是怎麽拿去的呢?”


    “要不就是死纏爛打的討要,要不就是威脅小芬,要不就是偷啊。”


    “看來,他兩夫妻之間的事情,你知道得特別清楚啊?”


    “這都是小芬告訴我的。”


    “李小芬現在還有多少積蓄呢?”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柳顏飛帶點警惕地看著陸小鵬。


    “你剛才不是還說,李小芬這麽多年,掙了150多萬嗎?”


    “可是,被張兵拿去至少一半啊。”


    “張兵可不是這麽說的。”陸小鵬道,“他說這麽多年,李小芬給他的錢,不超過10萬。”


    “不可能。”柳顏飛道,“小芬明明說,給他拿去至少一半的。”


    “張兵還說,李小芬大部分的積蓄,都給你拿去炒股了。說你前兩天還在問李小芬要錢。”


    “不可能。”柳顏飛道,“我炒股,是跟小芬合夥炒的,掙的錢每人一半。小芬給我炒股的錢,都是她自願給我的,我從來不會像張斌那麽死皮賴臉的向她討要,更沒有威脅過她。”


    “李小芬現在住的房子,你已經替她抵押了吧?”陸小鵬問。


    “你……”柳顏飛驚訝地看著陸小鵬,“誰說的?張兵說的?”


    “不光是張兵說的,我們還有其他渠道核實。”


    “什麽渠道?”


    “問你什麽,你如實迴答就行,哪來的這麽多問題?”曹誌豪冷冷地看著柳顏飛。


    “好好,我不問。”柳顏飛撇撇嘴,“我知道你們是從哪裏打聽到的。你們打聽來的,也不一定是真的。”


    “什麽意思?說清楚點!”曹誌豪緊盯著柳顏飛的眼睛。


    “你們肯定是從張兵那些狐朋狗友那裏打聽來的,他們都是社會上混的,沒一句實話,虧你們也相信!”


    “不要轉移話題,你老實迴答,李小芬的房子,是不是你給抵押了?”陸小鵬問。


    “沒有。她的房子,我怎麽可能給她抵押?要抵押,也是她自己抵押啊。”柳顏飛強裝鎮定道。


    “這麽說,李小芬把她自己的房子給抵押了?”陸小鵬問。


    “我也不知道啊。”柳顏飛道,“她說要開超市,抵押房子,也許是為了籌措本錢吧。”


    “那她抵押房子,籌措到了多少錢呢?”


    “這個,我真不知道,她沒告訴過我。”


    “你們兩個關係那麽好,她把大部分積蓄都給你炒股了,抵押房子籌款的事情,她會不告訴你?”陸小鵬問。


    “她是真的沒告訴我,你們不信,我也沒辦法。”


    “好吧。”三人走出詢問室,柳顏飛暫時被留置在刑偵隊。


    這是位於鬧市區的三間旺鋪,東側和南側是居民區,西側是商業街,北側是電器商城,地段和位置都是極為優越。


    也難怪張兵說,李小芬做五金生意,已經賺了150萬。


    為了方便問話,三人來到李小芬表哥周偉居住的五金店樓上房間。


    當陸小鵬等人問起李小芬和丈夫張兵的關係,最了解二人情況的周偉對張兵的評價隻有四個字,無賴、流氓。


    “那李小芬和柳顏飛的關係呢?”曹誌豪問。


    “這個……”周偉似乎有什麽顧慮,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麽說。


    “現在李小芬已經去世了,但她很可能不是自殺,想要破案,你必須跟我們說實話。”曹誌豪道,“你是李小芬的表哥,聽說她對你最信任,你也不想她含冤而死吧?”


    “那你們查出,是誰殺了我表妹?”周偉問。


    “現在還不能確定。”曹誌豪道,“想要你表妹的案子早日告破,你必須毫無保留地說出你知道的情況,不能有一絲一毫的不實之處。”


    “好吧。”周偉點點頭,“你們問吧。”


    “先說一下李小芬和張兵的關係。”


    “是這樣的……”周偉從李小芬和張兵戀愛結婚開始,一直說到李小芬去世前一天。


    “說說李小芬和柳顏飛的關係吧。”曹誌豪道。


    “是這樣的……”周偉有把李小芬和柳顏飛認識的過程,以及他們的關係說了一遍。


    根據周偉所說,張兵是5年前偷了家裏10萬元的積蓄,跟一名年輕女人私奔,去廣州做生意,結果一個月後就迴來了,錢都被那女人騙走了。


    張兵迴來後,李小芬就提出跟他離婚,張兵假裝同意,條件是李小芬再給他10萬塊錢。


    李小芬說給他10萬塊錢也可以,但兩個人必須馬上離婚,離婚後雙方再無任何關係,也不再涉及任何財產和費用。


    張兵答應了李小芬的要求,跟李小芬寫下離婚協議,約定三天後上午9:00,去民政局辦理離婚。


    寫下離婚協議後,李小芬就給了張兵10萬元。


    然而,等到第3天上午9:00,張兵卻沒有去民政局。


    後來李小芬去找放在櫃子裏的離婚協議,卻找不到了。


    原來是張兵偷了離婚協議,然後否認跟李小芬寫過離婚協議,還說那10萬塊錢本來就是他的。


    後李小芬再次提出離婚的時候,張兵又提出了條件,要求分一半的家庭資產和財產。


    由於當時李小芬五金店的店麵和貨物就值一百多萬,再加上100多萬的積蓄,那就得分給張兵至少一百萬。


    對於這件事情,李小芬也曾經問過當律師的男同學顧建軍,顧建軍告訴她,她五金店的三間店麵、貨物,連同他的所有積蓄,所有資產,都是她和張兵的共同財產。


    就算張兵有負於婚姻和家庭,就算他對五金店的經營沒出過什麽力,他也能分到至少七八十萬資產。


    知道這個情況後,李小芬便放棄了離婚的打算。


    後來,張兵暗中獲取了李小芬和柳顏飛搞婚外情的證據,拿這些證據威脅李小芬,李小芬就更不敢離婚了。


    因為她手裏沒有任何張兵搞婚外情的證據,張兵卻捏著她和柳顏飛在一起的大量證據,她怕萬一離婚,自己連一半的財產都保不住。


    就因為捏著李小芬和柳顏飛搞婚外情的大量證據,張兵才敢動不動闖進李小芬住處向李小芬討錢,還經常偷李小芬店裏或者家裏的錢。


    非但如此,如果李小芬不給他錢,他就會對李小芬動手,經常打得她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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