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仲七捧著她的臉,低下頭,在她的臉上落在一個告白式的吻。


    片刻的旖旎如寧靜的叢林裏驚起一隻正在歇息的蝴蝶,隨後無數隻蝴蝶跟隨著它翩跮而起。


    她的指尖在他清雋的麵容上摩挲,像是蜻蜓點水,激起他內心的波光粼粼。


    她的聲音染上了難以抗拒的情迷:「帶我走,好嗎?」


    很久很久之前,在那個溫暖的初雪夜,她就想對他說這句話了。


    帶我走,不要迴頭。


    帶我走,至死方休。


    作者有話說:


    1關於波士頓和舊金山的故事,後續會詳細敘述。


    第38章 伊甸園


    遠方的落日餘暉爛漫熱烈, 夕陽從樹林間落下,被分割成斑斕的光點。


    靜溪山還是和以前一樣,深幽僻靜, 汽車駛過的聲音格外響亮。盤山路蜿蜒向上, 如一條絲帶圍繞在山腰。峰迴路轉, 柳暗花明,奢華雅觀的靜溪山莊穩立於眼前。


    林仲七邁出轎車,轉過身, 一手護在莊曉的頭頂,一手牽著她下車。


    傍晚的風拂過他們的身體,搖曳起莊曉烏亮的碎發。感受到一絲涼意, 她捂住口鼻,打了一個脆生生的噴嚏。


    林仲七脫下外套披在她身上, 將她耳畔在風中起伏的碎發勾起來, 輕輕別在耳後。


    一碰,她的耳尖就變得緋紅了,比天邊最亮眼的雲彩還好看。


    莊曉雙手捏著外套的衣領, 眸光清透瀲灩, 細聲道:「謝謝。」


    林仲七輕笑:「你在這裏等一下,我去取車。」


    幾分鍾後, 林仲七推著全碳黑的川崎來到莊曉麵前, 車頭掛著頭盔。


    莊曉一眼就認出,這就是當年他林仲七最喜歡的那一輛。即使過了這麽久,這輛車依舊嶄新,在夕陽下泛著冷峻的光輝。


    林仲七就是這樣, 對人、對物, 都是從一而終的喜歡。


    她的目光落在車身原來貼著「kawasaki」標誌的地方, 原有的字母被取了下來,貼上了新的字母。


    定睛一看,她認出來,那是圓體的「july」。


    七月。


    莊曉撫摸著這個對她來說意義非凡的單詞,眼裏藏不住欣喜,問他:「你什麽時候換上去的?」


    「就那次帶你去車庫之後。」林仲七幫她戴上頭盔,拉上外套的拉鏈。


    她跨上後座,環抱住他的腰,貼靠在他寬厚的後背上。


    林仲七啟動摩托車。


    他們追逐著即將陷落的夕陽,聽風在耳邊唿嘯。


    她對林仲七說,帶我走,去哪都好。


    於是他讓她像飛鳥,路過草木繁盛,掠過樹林陰翳,枝葉翩然,萬物繾綣。


    如此暢快,如此自由。


    她突然想到了一部很文藝的日本電影——《溺水小刀》。1


    電影的最後,實現夢想的望月夏芽耀眼奪目,她將螢屏上的男演員幻想成了年少時最愛的長穀川航一郎,他們駕車沿著海岸線而行。


    莊曉學著夏芽的樣子,對著即將落下的殘陽大聲唿喊:「林仲七!」


    身前的人怔了幾秒,隨後同樣很大聲地迴答:「我在!」


    「我愛你!」


    「你說什麽?我聽不見!」林仲七故意問。


    「我說,我愛你!」


    「真的嗎?」


    「真的!」


    她的聲音浸透在這個曖昧的黃昏時分,融進初夏柔和的晚風裏,迴蕩在廣袤的天地間。


    短暫的停頓後,她得到如神明般的迴應。


    「莊曉。」林仲七的聲音昂揚明朗,「我也愛你!」


    「你是誰?」她的心跳狂熱,仿佛是經曆一段長達數年的長跑。


    原以為單向的馳騁沒有終點,卻在半道遇見了最愛的人。


    他也在朝她而來。


    「林仲七。」


    「你再說一次。」


    「林仲七愛莊曉!」


    那麽盛大,那麽熱烈地愛她。


    -


    繁星點點,墨藍色的天空下,曖昧在夜裏生根發芽。


    靜溪山莊內,莊曉單手支著腦袋,身體軟軟地陷在沙發上。


    林仲七站在她身後,身子微微前傾,將一杯還在冒泡的香檳遞到她麵前。


    靠得太近,隻要稍稍一偏頭,她就能吻上他的側臉。


    若即若離的感覺最生情迷。


    不知道是因為酒精,還是因為她的鼻息,林仲七的側顏染上了一層緋色。


    他的眼底折射出水晶吊燈的光,愛意隨之蔓延。


    莊曉接過香檳,和在自己身旁坐下的他碰杯。


    想要克製,卻忍不住浮想聯翩。


    香檳清爽,一絲甜意後知後覺在舌尖上化開。


    林仲七用手指勾著她的一綹頭發,輕輕玩弄著。


    好像是碰著莊曉的心,不由得生出一種觸電般的感覺。她看向他含情脈脈的雙眼,目光一點點下移,挺拔的鼻樑,好看的薄唇,清雋的輪廓。


    目光似畫筆,描摹著讓她沉淪的容貌。


    倏然,她看見了他敞開的右手袖口。


    是蝴蝶圖案的紋身。


    林仲七察覺到她停滯的目光,將袖子往上折了折,然後將右手伸到她麵前,讓她仔細觀摩。


    莊曉輕聲問道:「什麽時候紋的?」


    「到美國以後。」


    「疼嗎?」她細細撫摸著他的手腕。


    「不疼。」林仲七語氣輕鬆,帶著笑意,「不過紋的時候很癢,我怕癢,那個師傅點一下我笑一下,跟上了發條的玩具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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