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瞅了他一眼道,我倒是覺得無聊不錯啊。
他說,為什麽呀!
我說,無聊至少代表了安全啊!
他說,接下來就不無聊了,人魚島,黃泉歸墟,這兩個地方都讓我心癢難熬,也不知道裏麵藏了什麽秘密,你說黃泉歸墟下麵真的是地獄嗎?
我說,這個世界上有地獄嗎?
曹有為道,道家有地獄說,佛教也有地獄說,難道沒有地獄嗎?
我笑道,無論它們怎麽說,地獄是不存在的。地獄的產生,是基於這個世界的“惡”,我們希望惡人有惡報,好人有好報,所以有了天堂、地獄之分,但如果這個世界上真的存在神,那麽在神的眼中,眾生是平等的吧。又怎麽會將死人區分個三六九等?
我頓了下又道,當然,所謂的平等不是說你有一百萬,神就得給我一百萬,而是說在神創造了宇宙之後,宇宙自己有一套運行法則,在這套法則之中萬物各得其所,是為平等。
無論善人和惡人,死了就是死了,如果死後還得給你區分個天堂和地獄,那麽神和我們普通人又有什麽區別?
如果神和我們普通人一樣,也有著愛恨情仇,也有著生老病死,那它還是神嗎?
如果這個世界真有地獄和天堂的話,那一定也是比神更低級比人更高級的生靈以“善惡”為遊戲規則製定出來的遊戲副本,也就是說,我們人生是一場遊戲,善積分可讓你進入天堂,惡積分可以讓你進入地獄,然後再重新投胎在世間來上一遍艱難困苦的小生活。
有的人活一輩子就活夠了,你還要讓他再去活一輩子?
你說說這得是多操蛋的事?
再者說了,人體內那個靈魂既然是我們不能被證明的能量,能量又怎麽能分善惡?
光能量有善惡嗎?
電能有善惡嗎?
原、子彈有善惡嗎?
有善惡的隻能是人!
曹有為道,這個也不太好說啊,萬一人體內這股能量更高級,有善惡呢?
我說,假設地獄輪迴是真的,一個作惡的人被罰進入畜生道轉生成為一隻癩蛤蟆,那麽這隻癩蛤蟆則是由死去惡人靈魂轉化而成,那麽這隻癩蛤蟆就有了善惡觀,然而癩蛤蟆是沒有善惡觀的,再倒推迴去的話,就證明人是不能進行轉世輪迴的。就算轉世輪迴,也一定不在咱們所在的三維世界中!
曹有為道,在轉世的過程中會被封印記憶,轉生為畜生道就沒了善惡觀。
我笑道,轉世還有那麽多事的話,有這麽多說法的話,有那麽多限製和規則的話,那肯定就是人為設定的障礙了,既然有人為因素的轉世,那還是轉世嗎?讓靈魂轉世的還是神嗎?將轉世鬧著玩,跟玩遊戲似的設置一個又一個關卡,那是多麽荒謬的一件事!
曹有為道,聽你這麽說,倒有點道理。但是,如果人本初無善惡之分的話,那麽為什麽有惡人天生殺人不眨眼?
我說,是天生的嗎?這個倒要搞清楚!大盜是由小偷發展來的,小時候偷針,長大偷銀。小時候打人如同兒戲,長大就敢殺人。這是不好的行為沒有得到及時的遏製以及引導而造成的後果,並非天生的。
說到這裏,我頓了下繼續道,胖子啊,我問你個問題,咱們且不管人類是不是女媧造的,是不是猴子變的,咱們人類最本初到底有沒有善惡觀?
曹有為道,這個就不知道了。
我說,肯定沒有。最初的我們是猴子或者是啥也不懂的小白,怎麽會有善惡觀這麽高級的知識?
善惡觀肯定是猴子進化成人或者創造出的那批人,在經曆了很長一段時間之後才逐漸形成的,我猜測應該成型於“氏族社會”時期,因為隻有社會生活才需要善惡觀,在叢林裏生活的猴子是不需要的。
最初的我們就是一個小白,隻知道一個吃飽不會挨餓,其他都不知道,怎麽會有善惡觀?
曹有為道,我聽不懂!
我說,舉個簡單的例子你就明白了,本初的人,處在人類“兒童時期”,就像剛生下來的孩子,內心有的隻是對這個世界的好奇以及對待與自己有用事物的渴求,比如說爭東西吃!
這麽說的話,我們的最初擁有的是——好奇和動物的自私性即占有欲。
而那占有欲是人的生存本能,不存在善惡之分。
所以人之初性本善本惡的都是錯誤的,人剛生下來是不會擁有善惡觀這麽高級的知識的,孩子的善惡觀是在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中逐漸形成的,並規範他行為的一套做事標準。
所以說,最初的善惡觀根本不是善惡觀,而是一種行為準則,是最初的人在群體生活之中逐漸形成的一種行為準則,或者是由別人教導之後形成的行為規範。
比方說他們認為祭祀天地是對的,那麽祭祀天地的人就被認為是善人,不祭祀天地的人就是惡人。
當人越來越集中,氏族社會逐漸形成部落集團,逐漸形成國家,人也越來越聰明,社會結構也越來越複雜,產生的行為和社會活動越來越多,那麽規矩必然也就越來越多,不守規矩的人當然也越來越多,所以有的人為了宣傳棄惡揚善,就製造出了天堂和地獄。
所以說,善惡本初是不存在的,它隻是行為的準則,隻是做件事對還是不對的準則,然而行為的判定又特別複雜,很難講明白。
在和平時期殺人是犯罪,在戰爭時期殺敵人卻可獲得軍功章。
到底什麽善?什麽又是惡?
另外,對於野獸來說,它們吃我們是一種本能行為,本身沒有善惡之分,但我們會認為吃人的老虎就是惡的,能在這危急關頭打死老虎的人就是善的,所以武鬆打虎的故事就被人傳頌,但是如果武鬆生活在我們這個時代,他沒事上山打老虎了,等待他的將是懲罰,因為我們現在的法律不僅保護人而且還保護動物。
在不同時代,善惡有不同的標準,在不同的情境下,善惡也有不同的劃分,可以這麽說,善惡隻是適應於“某一個時代”的行為規範。
也就是說,這善惡觀是人類本初形成的行為規範,然後這善惡觀又逐漸生成更多的行為規範,進而約定成俗,成為道德規範。
當道德規範逐漸的不能適應一個社會一個時代的發展的時候,就產生了法律。
從某種意義上說,法律就代表了善惡,是執行善惡標準的衡量尺度。
不過,法律既然是人定的,就不會完美,在過去法律是為貴族服務的,一切偏向於貴族,貴族犯法可以被饒恕,然而平民犯法卻有酷刑,那麽這法律本身就是惡的,所以它又不能代表善惡。
但是,當法律逐漸完善,被大部分人接受和認可的時候,這法律才是真正意義上是善惡標準尺度,就算是這樣,也會有不完善之處,所以就會有人鑽法律空子,而且也會有人用職權視法律為無物,所以光靠法律是不能使一個社會正常發展的。
一個社會正常發展,健康發展,必須要有“道德”和“法律”這兩條準繩,缺一不可。
從某種意義上說,道德是高於法律的。
道德在於自覺,而法律本身是用來約束人的不自覺的。
既然道德規範是我們千百年來約定成俗的規範,那證明它經過了千百年的時光的檢驗,我們遵守道德規範就是善,不遵守道德規範就是惡。既然法律是無數人智慧的結晶,證明它有存在的價值,那我們就要去遵守。
所以說,從根本上去推敲善惡,世界上就沒有善惡,有的隻是行為規範。
既然善惡是一種行為準則,那麽基於這個東西產生的天堂和地獄自然是不存在的。無非是規勸我們人類行善棄惡而已。
曹有為道,既然做惡和行善隻是行為規範,而沒有報應的話,那麽說我們就不管善惡,做好人也好,做惡人也好了?
我嗬嗬一笑道,當然不是,所謂善惡有報,因果輪迴,其實很簡單,它是基於邏輯產生的。
隻不過這個邏輯超越了時空,不過,活在當下的人不太會去看過去和未來,所以他們不太相信因果輪迴的事情,隻顧著當下快樂,看不到更遠的地方。
我頓了下又道,打個比方你就知道了,假設一個人作惡一輩子不被發現和懲罰,這有可能是他隱藏的好或者是那個時代的問題。但是,當真麵目被揭露,懲罰必然隨之而來。
當那個他不被懲罰的時代結束,另一個時代開啟的時候,莫說懲罰他,就是連他的後代都得遭殃。
這就是惡果的轉嫁作用。
這就是因果循環。
就像那伍子胥掘楚平王的墓穴鞭屍一樣,楚平王在自己的時代打死他也想不到自己死後會被自己殺掉的伍胥後代伍子胥挖墓鞭屍。
這說明一個很簡單的道理,無論你多牛逼,終究逃不過時代的檢驗。
作為我們個人,找到世間最本源的精神,很重要。而這個精神就是“女媧精神”,就是她一直想成就的夢想,即愛與和平的夢想。
以愛與和平的精神作為現世的行為準則並且指導現世行為,做一個無愧於自己,無愧於時代的人,就可以了。
曹有為道,你說的有點虛,這個高度我達不到。你又怎麽能無愧於自己,無愧於時代呢?
我笑道,在善與道德標準的指導下,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在這件事中找到快樂,安放自己的生命,就是無愧於自己。無愧於自己了,就會無愧於時代,個人和時代是分不開的,個人即時代,時代也是個人。
他說,我還是不明白。
我笑道,不明白不要緊,達不到這高度也不要緊,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不作惡就是行善,不冷眼旁觀就是行善,不去嘲笑別人的殘疾就是行善,不去鄙視別人的夢想就是行善,不去人雲亦雲就是行善。
這個世界上道理本來都簡單的很,隻不過我們在物質世界中總拿自己和別人比,這一比就會被物質遮蔽了雙眼,就會不快樂,思維就變得混亂,生活就會變得一團糟,就找不到自我的快樂,找不到自己的快樂就安放不了自己有限時間的生命,安放不了自己的生命就會活的亂七八糟,雜亂無章,這樣的人多了之後,我們的社會發展到今天,這個世界就演變成了今天這個樣子。
任何一個時代,皆是人構成的時代,皆是每個人共同造就的時代,也隻能由每個人去改變時代。隻要人變,一切都會變,風氣就會變,社會就會變,世界就會更美好。
你眼中看到惡,在你眼中出現的都是黑暗與邪惡,你就會不開心,不開心就找不到自己的快樂,找不到自己的快樂,就無法安放自己的青春,無法安放自己的青春就會痛苦,一旦痛苦,生活就會變得亂七八糟。
你眼中看到愛,在你眼中出現的都是感動與美好,你就會開心,開心了就會找到自己的快樂,找到了自己的快樂,在快樂中就會逐漸的找到自我,找到自我,是活在這個世界上最重要的一件事,一個人找到了自我,在自我內心的準則下行事,會產生巨大的能量,所有事情都不是個事。
說到這裏,我頓了下又道,二叔小時候經常對我說一句話,叫做知足常樂,在過去我一直認為這話的意思是滿足於現狀,不跟別人爭,才會快樂。直到今天我才明白,知足常樂真正的含義是,發現自我,找到自我興趣所在,付諸於行動,在行動過程中找到快樂,我們才會非常滿足和幸福。
曹有為聽了我的話,罕見的歎了口氣道,來寶哥啊,我發現你越來越像二叔了,大道理講的一堆堆的,但是道理能指導你的行為嗎?
我歎了口氣道,這個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不是我們不知道道理,而是我們知道了道理卻不遵從道理生活,就像我們現在的行為,明明知道是找死的行為,還非得去找刺激,所以說,人是矛盾的,悲哀的。但是……
我話鋒一轉,鏗鏘有力的對著麵前大海叫道,人的一生極為短暫,來到這個世界上走一遭,為得就是活出自我的精彩,要麽平庸至死,要麽活出個五顏六色。
明知山有虎,退避是一種精神,衝上去也是一種精神。
既然xd大法師不讓我們安生過日子,我們就得跟她鬥法。
隻有消滅了“禍事產生的根源”,我們才能常樂。
一切不能讓我們幸福生活的“惡”的源頭,都要幹掉,這就是我的道!
曹有為嘎嘎笑道,來寶哥,說了半天這才說了句人話。這個才是真正的你吧。
我說,是真也不真,何必來區分!
曹有為嘴巴一撇,叫道,為人莫裝b,裝b遭雷劈。
雷劈兩字剛落地,忽見遠處天空一閃,一團鍋蓋大的銀白色光芒閃起,隨後那銀白色光芒幻化成一條銀白色雷電,似乎是老天直接甩下來似的,脫離了上天束縛,自斜上方的浩瀚虛空直奔小船而來……
我和曹有為頓時被天變驚呆了,竟然一動不動,沒有躲避。
下一刻,那條閃電已距離我們不到五十米……
我心道,壞菜了,當初做夢夢中雷劈小船的場景竟然出現了!
他說,為什麽呀!
我說,無聊至少代表了安全啊!
他說,接下來就不無聊了,人魚島,黃泉歸墟,這兩個地方都讓我心癢難熬,也不知道裏麵藏了什麽秘密,你說黃泉歸墟下麵真的是地獄嗎?
我說,這個世界上有地獄嗎?
曹有為道,道家有地獄說,佛教也有地獄說,難道沒有地獄嗎?
我笑道,無論它們怎麽說,地獄是不存在的。地獄的產生,是基於這個世界的“惡”,我們希望惡人有惡報,好人有好報,所以有了天堂、地獄之分,但如果這個世界上真的存在神,那麽在神的眼中,眾生是平等的吧。又怎麽會將死人區分個三六九等?
我頓了下又道,當然,所謂的平等不是說你有一百萬,神就得給我一百萬,而是說在神創造了宇宙之後,宇宙自己有一套運行法則,在這套法則之中萬物各得其所,是為平等。
無論善人和惡人,死了就是死了,如果死後還得給你區分個天堂和地獄,那麽神和我們普通人又有什麽區別?
如果神和我們普通人一樣,也有著愛恨情仇,也有著生老病死,那它還是神嗎?
如果這個世界真有地獄和天堂的話,那一定也是比神更低級比人更高級的生靈以“善惡”為遊戲規則製定出來的遊戲副本,也就是說,我們人生是一場遊戲,善積分可讓你進入天堂,惡積分可以讓你進入地獄,然後再重新投胎在世間來上一遍艱難困苦的小生活。
有的人活一輩子就活夠了,你還要讓他再去活一輩子?
你說說這得是多操蛋的事?
再者說了,人體內那個靈魂既然是我們不能被證明的能量,能量又怎麽能分善惡?
光能量有善惡嗎?
電能有善惡嗎?
原、子彈有善惡嗎?
有善惡的隻能是人!
曹有為道,這個也不太好說啊,萬一人體內這股能量更高級,有善惡呢?
我說,假設地獄輪迴是真的,一個作惡的人被罰進入畜生道轉生成為一隻癩蛤蟆,那麽這隻癩蛤蟆則是由死去惡人靈魂轉化而成,那麽這隻癩蛤蟆就有了善惡觀,然而癩蛤蟆是沒有善惡觀的,再倒推迴去的話,就證明人是不能進行轉世輪迴的。就算轉世輪迴,也一定不在咱們所在的三維世界中!
曹有為道,在轉世的過程中會被封印記憶,轉生為畜生道就沒了善惡觀。
我笑道,轉世還有那麽多事的話,有這麽多說法的話,有那麽多限製和規則的話,那肯定就是人為設定的障礙了,既然有人為因素的轉世,那還是轉世嗎?讓靈魂轉世的還是神嗎?將轉世鬧著玩,跟玩遊戲似的設置一個又一個關卡,那是多麽荒謬的一件事!
曹有為道,聽你這麽說,倒有點道理。但是,如果人本初無善惡之分的話,那麽為什麽有惡人天生殺人不眨眼?
我說,是天生的嗎?這個倒要搞清楚!大盜是由小偷發展來的,小時候偷針,長大偷銀。小時候打人如同兒戲,長大就敢殺人。這是不好的行為沒有得到及時的遏製以及引導而造成的後果,並非天生的。
說到這裏,我頓了下繼續道,胖子啊,我問你個問題,咱們且不管人類是不是女媧造的,是不是猴子變的,咱們人類最本初到底有沒有善惡觀?
曹有為道,這個就不知道了。
我說,肯定沒有。最初的我們是猴子或者是啥也不懂的小白,怎麽會有善惡觀這麽高級的知識?
善惡觀肯定是猴子進化成人或者創造出的那批人,在經曆了很長一段時間之後才逐漸形成的,我猜測應該成型於“氏族社會”時期,因為隻有社會生活才需要善惡觀,在叢林裏生活的猴子是不需要的。
最初的我們就是一個小白,隻知道一個吃飽不會挨餓,其他都不知道,怎麽會有善惡觀?
曹有為道,我聽不懂!
我說,舉個簡單的例子你就明白了,本初的人,處在人類“兒童時期”,就像剛生下來的孩子,內心有的隻是對這個世界的好奇以及對待與自己有用事物的渴求,比如說爭東西吃!
這麽說的話,我們的最初擁有的是——好奇和動物的自私性即占有欲。
而那占有欲是人的生存本能,不存在善惡之分。
所以人之初性本善本惡的都是錯誤的,人剛生下來是不會擁有善惡觀這麽高級的知識的,孩子的善惡觀是在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中逐漸形成的,並規範他行為的一套做事標準。
所以說,最初的善惡觀根本不是善惡觀,而是一種行為準則,是最初的人在群體生活之中逐漸形成的一種行為準則,或者是由別人教導之後形成的行為規範。
比方說他們認為祭祀天地是對的,那麽祭祀天地的人就被認為是善人,不祭祀天地的人就是惡人。
當人越來越集中,氏族社會逐漸形成部落集團,逐漸形成國家,人也越來越聰明,社會結構也越來越複雜,產生的行為和社會活動越來越多,那麽規矩必然也就越來越多,不守規矩的人當然也越來越多,所以有的人為了宣傳棄惡揚善,就製造出了天堂和地獄。
所以說,善惡本初是不存在的,它隻是行為的準則,隻是做件事對還是不對的準則,然而行為的判定又特別複雜,很難講明白。
在和平時期殺人是犯罪,在戰爭時期殺敵人卻可獲得軍功章。
到底什麽善?什麽又是惡?
另外,對於野獸來說,它們吃我們是一種本能行為,本身沒有善惡之分,但我們會認為吃人的老虎就是惡的,能在這危急關頭打死老虎的人就是善的,所以武鬆打虎的故事就被人傳頌,但是如果武鬆生活在我們這個時代,他沒事上山打老虎了,等待他的將是懲罰,因為我們現在的法律不僅保護人而且還保護動物。
在不同時代,善惡有不同的標準,在不同的情境下,善惡也有不同的劃分,可以這麽說,善惡隻是適應於“某一個時代”的行為規範。
也就是說,這善惡觀是人類本初形成的行為規範,然後這善惡觀又逐漸生成更多的行為規範,進而約定成俗,成為道德規範。
當道德規範逐漸的不能適應一個社會一個時代的發展的時候,就產生了法律。
從某種意義上說,法律就代表了善惡,是執行善惡標準的衡量尺度。
不過,法律既然是人定的,就不會完美,在過去法律是為貴族服務的,一切偏向於貴族,貴族犯法可以被饒恕,然而平民犯法卻有酷刑,那麽這法律本身就是惡的,所以它又不能代表善惡。
但是,當法律逐漸完善,被大部分人接受和認可的時候,這法律才是真正意義上是善惡標準尺度,就算是這樣,也會有不完善之處,所以就會有人鑽法律空子,而且也會有人用職權視法律為無物,所以光靠法律是不能使一個社會正常發展的。
一個社會正常發展,健康發展,必須要有“道德”和“法律”這兩條準繩,缺一不可。
從某種意義上說,道德是高於法律的。
道德在於自覺,而法律本身是用來約束人的不自覺的。
既然道德規範是我們千百年來約定成俗的規範,那證明它經過了千百年的時光的檢驗,我們遵守道德規範就是善,不遵守道德規範就是惡。既然法律是無數人智慧的結晶,證明它有存在的價值,那我們就要去遵守。
所以說,從根本上去推敲善惡,世界上就沒有善惡,有的隻是行為規範。
既然善惡是一種行為準則,那麽基於這個東西產生的天堂和地獄自然是不存在的。無非是規勸我們人類行善棄惡而已。
曹有為道,既然做惡和行善隻是行為規範,而沒有報應的話,那麽說我們就不管善惡,做好人也好,做惡人也好了?
我嗬嗬一笑道,當然不是,所謂善惡有報,因果輪迴,其實很簡單,它是基於邏輯產生的。
隻不過這個邏輯超越了時空,不過,活在當下的人不太會去看過去和未來,所以他們不太相信因果輪迴的事情,隻顧著當下快樂,看不到更遠的地方。
我頓了下又道,打個比方你就知道了,假設一個人作惡一輩子不被發現和懲罰,這有可能是他隱藏的好或者是那個時代的問題。但是,當真麵目被揭露,懲罰必然隨之而來。
當那個他不被懲罰的時代結束,另一個時代開啟的時候,莫說懲罰他,就是連他的後代都得遭殃。
這就是惡果的轉嫁作用。
這就是因果循環。
就像那伍子胥掘楚平王的墓穴鞭屍一樣,楚平王在自己的時代打死他也想不到自己死後會被自己殺掉的伍胥後代伍子胥挖墓鞭屍。
這說明一個很簡單的道理,無論你多牛逼,終究逃不過時代的檢驗。
作為我們個人,找到世間最本源的精神,很重要。而這個精神就是“女媧精神”,就是她一直想成就的夢想,即愛與和平的夢想。
以愛與和平的精神作為現世的行為準則並且指導現世行為,做一個無愧於自己,無愧於時代的人,就可以了。
曹有為道,你說的有點虛,這個高度我達不到。你又怎麽能無愧於自己,無愧於時代呢?
我笑道,在善與道德標準的指導下,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在這件事中找到快樂,安放自己的生命,就是無愧於自己。無愧於自己了,就會無愧於時代,個人和時代是分不開的,個人即時代,時代也是個人。
他說,我還是不明白。
我笑道,不明白不要緊,達不到這高度也不要緊,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不作惡就是行善,不冷眼旁觀就是行善,不去嘲笑別人的殘疾就是行善,不去鄙視別人的夢想就是行善,不去人雲亦雲就是行善。
這個世界上道理本來都簡單的很,隻不過我們在物質世界中總拿自己和別人比,這一比就會被物質遮蔽了雙眼,就會不快樂,思維就變得混亂,生活就會變得一團糟,就找不到自我的快樂,找不到自己的快樂就安放不了自己有限時間的生命,安放不了自己的生命就會活的亂七八糟,雜亂無章,這樣的人多了之後,我們的社會發展到今天,這個世界就演變成了今天這個樣子。
任何一個時代,皆是人構成的時代,皆是每個人共同造就的時代,也隻能由每個人去改變時代。隻要人變,一切都會變,風氣就會變,社會就會變,世界就會更美好。
你眼中看到惡,在你眼中出現的都是黑暗與邪惡,你就會不開心,不開心就找不到自己的快樂,找不到自己的快樂,就無法安放自己的青春,無法安放自己的青春就會痛苦,一旦痛苦,生活就會變得亂七八糟。
你眼中看到愛,在你眼中出現的都是感動與美好,你就會開心,開心了就會找到自己的快樂,找到了自己的快樂,在快樂中就會逐漸的找到自我,找到自我,是活在這個世界上最重要的一件事,一個人找到了自我,在自我內心的準則下行事,會產生巨大的能量,所有事情都不是個事。
說到這裏,我頓了下又道,二叔小時候經常對我說一句話,叫做知足常樂,在過去我一直認為這話的意思是滿足於現狀,不跟別人爭,才會快樂。直到今天我才明白,知足常樂真正的含義是,發現自我,找到自我興趣所在,付諸於行動,在行動過程中找到快樂,我們才會非常滿足和幸福。
曹有為聽了我的話,罕見的歎了口氣道,來寶哥啊,我發現你越來越像二叔了,大道理講的一堆堆的,但是道理能指導你的行為嗎?
我歎了口氣道,這個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不是我們不知道道理,而是我們知道了道理卻不遵從道理生活,就像我們現在的行為,明明知道是找死的行為,還非得去找刺激,所以說,人是矛盾的,悲哀的。但是……
我話鋒一轉,鏗鏘有力的對著麵前大海叫道,人的一生極為短暫,來到這個世界上走一遭,為得就是活出自我的精彩,要麽平庸至死,要麽活出個五顏六色。
明知山有虎,退避是一種精神,衝上去也是一種精神。
既然xd大法師不讓我們安生過日子,我們就得跟她鬥法。
隻有消滅了“禍事產生的根源”,我們才能常樂。
一切不能讓我們幸福生活的“惡”的源頭,都要幹掉,這就是我的道!
曹有為嘎嘎笑道,來寶哥,說了半天這才說了句人話。這個才是真正的你吧。
我說,是真也不真,何必來區分!
曹有為嘴巴一撇,叫道,為人莫裝b,裝b遭雷劈。
雷劈兩字剛落地,忽見遠處天空一閃,一團鍋蓋大的銀白色光芒閃起,隨後那銀白色光芒幻化成一條銀白色雷電,似乎是老天直接甩下來似的,脫離了上天束縛,自斜上方的浩瀚虛空直奔小船而來……
我和曹有為頓時被天變驚呆了,竟然一動不動,沒有躲避。
下一刻,那條閃電已距離我們不到五十米……
我心道,壞菜了,當初做夢夢中雷劈小船的場景竟然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