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四
屍案調查科(1、2) 作者:九滴水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沒想到啊,沒想到,你們竟然連這都能發現。”此時的耿天仇坐在老虎凳上搖了搖頭說道。
“咱也不賣關子了,你也是受過法律處理的人,說說吧!”明哥一臉輕鬆。
“反正這輩子也到頭了,我索性就來個痛快的,說完了,我今晚還能在看守所睡個好覺!”耿天仇滿不在乎地說道。
“嗯,迴頭我跟看守所的人說說,給你安排個人少的房間。”
“謝謝警官!”
“你可以開始說了!”
耿天仇問我要了一支煙卷,咬在嘴裏吸了一口,很爽快地說道:“我跟廖光永是在看守所認識的,我倆關一個號房,他比我要早進去幾個月。那時候不管是誰,去看守所都要‘過號子’。”
他嘴裏的“過號子”是黑話,在這裏解釋一下。在我們這裏,看守所的監室,也叫號房,過號子是以前號房裏曾出現過的陋習。每個因為犯罪進入號房的嫌疑人,頭天晚上就要讓號子裏的所有人挨個打一遍,你隻有被打過之後,才有資格跟號房裏的其他人和諧相處。
那時候,凡是被抓住的嫌疑人都稱自己是落難之人,他們自發地用這種方式來警醒自己,這在當時也是每個嫌疑人必須經曆的過程。但這種陋習跟我們國家的法治觀念完全背道而馳,所以現在的監區,不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
耿天仇的供述聲,讓我迴過神來。
“我是因為傷害罪被送進去的,當時我自己的身上也有傷,如果當晚要過號子,我肯定扛不住,最後是廖光永幫我出的頭,自從那次以後,我們兩個就成了哥們。沒過多久,我們兩個的判決都下來了,他被判了八年,我被判了五年半,說來我倆還真有緣,不但被分在了一個監獄,還被分到了一個宿舍,因為有之前的那層關係在,這五年多,我們處得像親兄弟似的。”
問話進行到這裏,在明哥的示意下,我又給他續了一支煙,他吸了幾口之後,接著說道:“在一起處久了,難免會說一些掏心窩的話。他告訴我,他一輩子好吃懶做,一心隻想過快活日子,從來沒考慮過自己的家庭,感覺自己對不起老婆孩子。聽他這麽說,我也很傷感,因為我之前結過一次婚,也是因為自己的原因離了。”
“一想到他跟我是同病相憐,我當時就多了句嘴。我對他說,等我出去了,我替他照看嫂子,還有小孩。廖光永聽了這話,對我是感恩戴德,自打那以後,我有什麽事,他都是第一個出頭。”
“這男子漢大丈夫,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我一出獄就按照他給的地址,找到了他老婆苗小蘭的住處,可她是個實誠人,很怕人家的閑言碎語,不肯接受我的幫助。但我也不能坐視不管,畢竟我已經答應了廖光永,看在他這些年對我不錯的分上,我在心裏打定主意要幫他老婆做點力所能及的事情。”
“廖光永的孩子常年在外打工,苗小蘭就靠去山裏砍點柴火賣錢糊口,這日子過得真的很辛苦。我當過兵,要說別的不行,這出苦力對我來說不算什麽。為了不讓她村裏人說閑話,從那以後,我每天晚上都會上山幫她砍柴火堆進柴房裏,這日子一久,苗小蘭也覺得心裏有些過意不去,就時不時地在晚上給我做點麵條稀飯啥的。”
“說說你和苗小蘭之間的事情。”明哥說道。
耿天仇長歎了一口氣,頭微微地抬起,迴憶起來:
“我記得是前年的一個晚上,剛下完雨,我去山上砍柴,一不小心把褲襠給扯開了,當我把柴火挑到柴房準備迴自己家的時候,苗小蘭發現褲子破了一個大洞,她執意要給我補上,我也不好拒絕。當天,她給我炒了兩個菜,白天還特意給我買了瓶白酒,可能是因為喝了兩盅,頭腦有些昏昏沉沉。”
“我在外屋吃飯,她在裏屋給我縫衣服,我真覺得我倆是在過日子,也許是常年沒有碰過女人的原因,我借著酒勁就把苗小蘭按在了床上,令我沒有想到的是,她竟然沒怎麽反抗,就這樣,我們兩個當天晚上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情。”
“自打那以後,白天我去收我的破爛,晚上我們就在一起過起了小日子,和她在一起的這幾年,我真的感覺很滿足。苗小蘭雖然長得不是很漂亮,但是絕對屬於那種很貼心的女人,方方麵麵都想得很周全。”
“可廖光永將要出獄,這是我們不得不麵對的殘酷事實,也就是在年前,苗小蘭找到我,說我們不能再這樣下去,要跟我斷了。我也能體會她的心情,在認識我之前,她是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村婦女,你讓她去背著她丈夫跟我偷情,估計要不了兩天就得穿幫。”
“常言也說,朋友妻不可欺,廖光永在監獄裏對我不薄,我既然已經做錯了事,就不應該再錯下去,所以苗小蘭提出要分開,我也就答應了。”耿天仇仿佛在迴憶自己初戀一樣,臉上露出了些許的悲傷。
“接著又發生了什麽?”明哥看耿天仇有些停頓,張口問道。
耿天仇抬頭看了一眼遠處,長出了一口氣:“廖光永出獄後給我打過好幾個電話,讓我去他家吃飯,他老婆都被我睡了,我哪裏還有臉去見他,所以就一直借口有事不敢去見他。我以為這件事就會這樣過去,可沒想到後來苗小蘭給我打電話,說她說漏了嘴,把我們在一起的事情告訴了廖光永。我一聽,腦子都炸開了鍋,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麽辦是好,但既然事情已經出了,那肯定是要解決的,以廖光永的脾氣,他還指不定怎麽折磨苗小蘭呢。再怎麽說苗小蘭也跟了我幾年,說不心疼是假。”
“這男人就要敢作敢當,後來我主動聯係廖光永,想約他出來談談,是賠錢還是賠禮道歉,咱要把這事情給解決了。當時廖光永說他不要我的臭錢,他自己有手有腳能弄,他要我給他一個交代。我告訴他說,行,既然你要一個交代,我就給你一個交代,後來我們兩個就約在晚上在他們家的柴房把事情講清楚。”
“為什麽要約在柴房,不約在其他的地方?”明哥對作案地點這一細節做了單獨的提問。
“我也不想在那裏。我主動跟廖光永說,村裏都是人,如果在村裏鬧開,他拍拍屁股走人了,苗小蘭在村子裏還怎麽做人?但不管我怎麽勸說,他就是不願意,他要我當著他,還有苗小蘭的麵給個交代,那時候我哪裏有臉再去見苗小蘭,後來在我的懇求下,他才答應約在他們家的那間柴房。”
“你接著說!”
“在電話裏聽廖光永說話的口氣就知道,我晚上去肯定免不了要挨一頓,雖然我是做好挨打的準備去的,但是我怕廖光永下狠手,於是從家裏拿了一把匕首藏在身上防身。”
“我剛到柴房沒多久,廖光永就騎著一輛摩托車趕過來,他見到我二話沒說就給了我一拳頭。我看他還要打,就很自然地閃到了一邊,我以前當過兵,要是論打架,他根本不是我的對手。沒想到廖光永紅了眼,他明知道打不過我,還要跟我幹。”
“情急之下,我從口袋中掏出了匕首,想威脅他停手,為的就是能心平氣和地把這件事情給解決了,可廖光永就是不聽,說今天晚上不是他死,就是我亡。這話說得一點舊情也不念。我一聽他這是要下死手,要是再不還手,吃虧的肯定是我。如果論真格的,打他根本不需要用刀,於是我把拿刀的手收了迴來。”
“當我剛想把匕首收進口袋準備好好跟他打一架時,廖光永衝過來想偷襲我,也不知怎的,他竟然被腳底下的一根圓木絆了一下,一個趔趄撲在了我的懷裏。這時我感覺到一股很熱的液體從我的右手不停地往下流,當我準備把他推開時,我發現自己手裏的匕首正好刺到了他心口的位置。前後沒有一分鍾,他的身子就涼了。”
“我用力把匕首從他的胸口抽出,屍體也癱倒在地上,殺了人的我,心裏有種說不好的感覺,有些害怕,又有些激動。我覺得這是老天在幫我,這都是天意,要不然哪裏會有這麽巧的事情發生?”
“捋清楚這一切,我慌忙跑到苗小蘭那裏,把這件事告訴了她。我跟她說,我會把屍體處理掉,以後我們可以堂堂正正地在一起。我本幻想著苗小蘭會滿口答應,可萬萬沒想到的是,她竟然說我是殺人犯,要去報案。”
“聽她這麽說,我整個心都寒透了。這幾年,我是天天給她出苦力,哪怕身上隻有一毛錢都花在她身上,我本以為我們兩個之間的感情很深,可跟廖光永比起來,連個屁都不算。”
“俗話說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我那時也看明白了。既然苗小蘭已經知道了我殺人的事情,那肯定不能留活口。我先是用匕首把她給敲暈,然後把她扛進了柴房,想一把火把他們兩個給燒掉。”
“你為什麽會選擇焚屍?”
“如果我在他們家裏把苗小蘭殺掉,那她兒子迴來肯定要報案,我把他們弄進柴房燒成灰再把門從裏麵反鎖上,你們警察或許還會認為這是一起意外。”耿天仇說出自己的如意算盤。
“你接著說吧。”明哥用手敲了敲桌麵。
“我把苗小蘭扛進柴房以後,本想一刀把她給殺掉,然後再點火,可我怎麽也下不去這個手,想來想去,還是直接燒死算了。為了防止火燒到一半她從柴房裏跑出來,我把她的鞋帶解掉,捆住了她的手腳。”
“做好這一切以後,我從摩托車裏放了點汽油潑在廖光永的身上,點燃火後,我又用刀片從門外把裏麵的插銷給插上,我覺得這樣你們公安局的人就不會認為這是一起命案。”
“殺人之後你又做了哪些事?”
“既然人已經殺了,我自己也過得緊巴巴的,我就打起了苗小蘭家裏的錢的主意。我曾經偷偷地在門外看過苗小蘭藏錢,知道她家衣櫃抽屜底下有個暗格,我便迴頭拐迴苗小蘭的家裏,把她藏在暗格裏的首飾,還有金條什麽的全部拿走了。”
“我聽牢裏的人說過,案發之後,會有人來勘查現場,為了防止留下指紋,我把他們家裏所有的家具全部擦了一遍,後來我把他們家的房門一鎖,騎著廖光永的摩托車便離開了。”
“離開之後呢?”因為整個案件的證據鏈條要全部能印證上才可以,所以明哥繼續問道。
“我當晚沒敢把摩托車騎迴家,因為摩托車不好藏,萬一你們警察通過摩托車找到我,那我肯定完蛋,所以我把摩托車停在了一個停車場裏。我本來想就直接停在那裏算了,但後來又想了想,還是不行,時間長了也不是個事,隻有賣掉最穩妥。因為廖光永的原因,我對迴收摩托車這個行業很了解,一般二手摩托車,隻要一轉手,肯定會在最短的時間內被轉賣到外地或者給拆掉,所以把摩托車賣掉最保險。”
“打聽好地點以後,我便把車騎了過去。車子賣掉了,我心裏的一塊大石頭也就落了地,唯一剩下的就是苗小蘭家裏的首飾和幾根金條,‘中國銀行’,我要是賣到當鋪肯定就露餡了。我想過去把金子熔掉,可手工費有點高,我覺得不劃算,但這東西放在家裏就是一個燙手山芋。”
“我苦思冥想,忽然想到藏在超市的儲物櫃裏最保險。我常年去永輝超市收紙箱,知道那裏麵的規矩,東西放在那裏一年之內去拿都可以,而且我跟他們超市的人也熟悉,我說是我的東西,他們絕對不會說不給。”
“第二天一早,我就把金條,還有金項鏈都存進了超市的貨櫃中,條碼紙我不敢帶在身上,就給撕碎了扔進了垃圾桶。但我又害怕時間一長,記不住在哪個櫃子裏,於是我就在自家的門上用刀刻上了儲物櫃的號碼。接著沒過多久,就被你們全部發現了。”
隨著耿天仇的最後一聲歎息,這起焚屍案終於真相大白。
第六章 河灘冤魂
“咱也不賣關子了,你也是受過法律處理的人,說說吧!”明哥一臉輕鬆。
“反正這輩子也到頭了,我索性就來個痛快的,說完了,我今晚還能在看守所睡個好覺!”耿天仇滿不在乎地說道。
“嗯,迴頭我跟看守所的人說說,給你安排個人少的房間。”
“謝謝警官!”
“你可以開始說了!”
耿天仇問我要了一支煙卷,咬在嘴裏吸了一口,很爽快地說道:“我跟廖光永是在看守所認識的,我倆關一個號房,他比我要早進去幾個月。那時候不管是誰,去看守所都要‘過號子’。”
他嘴裏的“過號子”是黑話,在這裏解釋一下。在我們這裏,看守所的監室,也叫號房,過號子是以前號房裏曾出現過的陋習。每個因為犯罪進入號房的嫌疑人,頭天晚上就要讓號子裏的所有人挨個打一遍,你隻有被打過之後,才有資格跟號房裏的其他人和諧相處。
那時候,凡是被抓住的嫌疑人都稱自己是落難之人,他們自發地用這種方式來警醒自己,這在當時也是每個嫌疑人必須經曆的過程。但這種陋習跟我們國家的法治觀念完全背道而馳,所以現在的監區,不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
耿天仇的供述聲,讓我迴過神來。
“我是因為傷害罪被送進去的,當時我自己的身上也有傷,如果當晚要過號子,我肯定扛不住,最後是廖光永幫我出的頭,自從那次以後,我們兩個就成了哥們。沒過多久,我們兩個的判決都下來了,他被判了八年,我被判了五年半,說來我倆還真有緣,不但被分在了一個監獄,還被分到了一個宿舍,因為有之前的那層關係在,這五年多,我們處得像親兄弟似的。”
問話進行到這裏,在明哥的示意下,我又給他續了一支煙,他吸了幾口之後,接著說道:“在一起處久了,難免會說一些掏心窩的話。他告訴我,他一輩子好吃懶做,一心隻想過快活日子,從來沒考慮過自己的家庭,感覺自己對不起老婆孩子。聽他這麽說,我也很傷感,因為我之前結過一次婚,也是因為自己的原因離了。”
“一想到他跟我是同病相憐,我當時就多了句嘴。我對他說,等我出去了,我替他照看嫂子,還有小孩。廖光永聽了這話,對我是感恩戴德,自打那以後,我有什麽事,他都是第一個出頭。”
“這男子漢大丈夫,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我一出獄就按照他給的地址,找到了他老婆苗小蘭的住處,可她是個實誠人,很怕人家的閑言碎語,不肯接受我的幫助。但我也不能坐視不管,畢竟我已經答應了廖光永,看在他這些年對我不錯的分上,我在心裏打定主意要幫他老婆做點力所能及的事情。”
“廖光永的孩子常年在外打工,苗小蘭就靠去山裏砍點柴火賣錢糊口,這日子過得真的很辛苦。我當過兵,要說別的不行,這出苦力對我來說不算什麽。為了不讓她村裏人說閑話,從那以後,我每天晚上都會上山幫她砍柴火堆進柴房裏,這日子一久,苗小蘭也覺得心裏有些過意不去,就時不時地在晚上給我做點麵條稀飯啥的。”
“說說你和苗小蘭之間的事情。”明哥說道。
耿天仇長歎了一口氣,頭微微地抬起,迴憶起來:
“我記得是前年的一個晚上,剛下完雨,我去山上砍柴,一不小心把褲襠給扯開了,當我把柴火挑到柴房準備迴自己家的時候,苗小蘭發現褲子破了一個大洞,她執意要給我補上,我也不好拒絕。當天,她給我炒了兩個菜,白天還特意給我買了瓶白酒,可能是因為喝了兩盅,頭腦有些昏昏沉沉。”
“我在外屋吃飯,她在裏屋給我縫衣服,我真覺得我倆是在過日子,也許是常年沒有碰過女人的原因,我借著酒勁就把苗小蘭按在了床上,令我沒有想到的是,她竟然沒怎麽反抗,就這樣,我們兩個當天晚上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情。”
“自打那以後,白天我去收我的破爛,晚上我們就在一起過起了小日子,和她在一起的這幾年,我真的感覺很滿足。苗小蘭雖然長得不是很漂亮,但是絕對屬於那種很貼心的女人,方方麵麵都想得很周全。”
“可廖光永將要出獄,這是我們不得不麵對的殘酷事實,也就是在年前,苗小蘭找到我,說我們不能再這樣下去,要跟我斷了。我也能體會她的心情,在認識我之前,她是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村婦女,你讓她去背著她丈夫跟我偷情,估計要不了兩天就得穿幫。”
“常言也說,朋友妻不可欺,廖光永在監獄裏對我不薄,我既然已經做錯了事,就不應該再錯下去,所以苗小蘭提出要分開,我也就答應了。”耿天仇仿佛在迴憶自己初戀一樣,臉上露出了些許的悲傷。
“接著又發生了什麽?”明哥看耿天仇有些停頓,張口問道。
耿天仇抬頭看了一眼遠處,長出了一口氣:“廖光永出獄後給我打過好幾個電話,讓我去他家吃飯,他老婆都被我睡了,我哪裏還有臉去見他,所以就一直借口有事不敢去見他。我以為這件事就會這樣過去,可沒想到後來苗小蘭給我打電話,說她說漏了嘴,把我們在一起的事情告訴了廖光永。我一聽,腦子都炸開了鍋,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麽辦是好,但既然事情已經出了,那肯定是要解決的,以廖光永的脾氣,他還指不定怎麽折磨苗小蘭呢。再怎麽說苗小蘭也跟了我幾年,說不心疼是假。”
“這男人就要敢作敢當,後來我主動聯係廖光永,想約他出來談談,是賠錢還是賠禮道歉,咱要把這事情給解決了。當時廖光永說他不要我的臭錢,他自己有手有腳能弄,他要我給他一個交代。我告訴他說,行,既然你要一個交代,我就給你一個交代,後來我們兩個就約在晚上在他們家的柴房把事情講清楚。”
“為什麽要約在柴房,不約在其他的地方?”明哥對作案地點這一細節做了單獨的提問。
“我也不想在那裏。我主動跟廖光永說,村裏都是人,如果在村裏鬧開,他拍拍屁股走人了,苗小蘭在村子裏還怎麽做人?但不管我怎麽勸說,他就是不願意,他要我當著他,還有苗小蘭的麵給個交代,那時候我哪裏有臉再去見苗小蘭,後來在我的懇求下,他才答應約在他們家的那間柴房。”
“你接著說!”
“在電話裏聽廖光永說話的口氣就知道,我晚上去肯定免不了要挨一頓,雖然我是做好挨打的準備去的,但是我怕廖光永下狠手,於是從家裏拿了一把匕首藏在身上防身。”
“我剛到柴房沒多久,廖光永就騎著一輛摩托車趕過來,他見到我二話沒說就給了我一拳頭。我看他還要打,就很自然地閃到了一邊,我以前當過兵,要是論打架,他根本不是我的對手。沒想到廖光永紅了眼,他明知道打不過我,還要跟我幹。”
“情急之下,我從口袋中掏出了匕首,想威脅他停手,為的就是能心平氣和地把這件事情給解決了,可廖光永就是不聽,說今天晚上不是他死,就是我亡。這話說得一點舊情也不念。我一聽他這是要下死手,要是再不還手,吃虧的肯定是我。如果論真格的,打他根本不需要用刀,於是我把拿刀的手收了迴來。”
“當我剛想把匕首收進口袋準備好好跟他打一架時,廖光永衝過來想偷襲我,也不知怎的,他竟然被腳底下的一根圓木絆了一下,一個趔趄撲在了我的懷裏。這時我感覺到一股很熱的液體從我的右手不停地往下流,當我準備把他推開時,我發現自己手裏的匕首正好刺到了他心口的位置。前後沒有一分鍾,他的身子就涼了。”
“我用力把匕首從他的胸口抽出,屍體也癱倒在地上,殺了人的我,心裏有種說不好的感覺,有些害怕,又有些激動。我覺得這是老天在幫我,這都是天意,要不然哪裏會有這麽巧的事情發生?”
“捋清楚這一切,我慌忙跑到苗小蘭那裏,把這件事告訴了她。我跟她說,我會把屍體處理掉,以後我們可以堂堂正正地在一起。我本幻想著苗小蘭會滿口答應,可萬萬沒想到的是,她竟然說我是殺人犯,要去報案。”
“聽她這麽說,我整個心都寒透了。這幾年,我是天天給她出苦力,哪怕身上隻有一毛錢都花在她身上,我本以為我們兩個之間的感情很深,可跟廖光永比起來,連個屁都不算。”
“俗話說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我那時也看明白了。既然苗小蘭已經知道了我殺人的事情,那肯定不能留活口。我先是用匕首把她給敲暈,然後把她扛進了柴房,想一把火把他們兩個給燒掉。”
“你為什麽會選擇焚屍?”
“如果我在他們家裏把苗小蘭殺掉,那她兒子迴來肯定要報案,我把他們弄進柴房燒成灰再把門從裏麵反鎖上,你們警察或許還會認為這是一起意外。”耿天仇說出自己的如意算盤。
“你接著說吧。”明哥用手敲了敲桌麵。
“我把苗小蘭扛進柴房以後,本想一刀把她給殺掉,然後再點火,可我怎麽也下不去這個手,想來想去,還是直接燒死算了。為了防止火燒到一半她從柴房裏跑出來,我把她的鞋帶解掉,捆住了她的手腳。”
“做好這一切以後,我從摩托車裏放了點汽油潑在廖光永的身上,點燃火後,我又用刀片從門外把裏麵的插銷給插上,我覺得這樣你們公安局的人就不會認為這是一起命案。”
“殺人之後你又做了哪些事?”
“既然人已經殺了,我自己也過得緊巴巴的,我就打起了苗小蘭家裏的錢的主意。我曾經偷偷地在門外看過苗小蘭藏錢,知道她家衣櫃抽屜底下有個暗格,我便迴頭拐迴苗小蘭的家裏,把她藏在暗格裏的首飾,還有金條什麽的全部拿走了。”
“我聽牢裏的人說過,案發之後,會有人來勘查現場,為了防止留下指紋,我把他們家裏所有的家具全部擦了一遍,後來我把他們家的房門一鎖,騎著廖光永的摩托車便離開了。”
“離開之後呢?”因為整個案件的證據鏈條要全部能印證上才可以,所以明哥繼續問道。
“我當晚沒敢把摩托車騎迴家,因為摩托車不好藏,萬一你們警察通過摩托車找到我,那我肯定完蛋,所以我把摩托車停在了一個停車場裏。我本來想就直接停在那裏算了,但後來又想了想,還是不行,時間長了也不是個事,隻有賣掉最穩妥。因為廖光永的原因,我對迴收摩托車這個行業很了解,一般二手摩托車,隻要一轉手,肯定會在最短的時間內被轉賣到外地或者給拆掉,所以把摩托車賣掉最保險。”
“打聽好地點以後,我便把車騎了過去。車子賣掉了,我心裏的一塊大石頭也就落了地,唯一剩下的就是苗小蘭家裏的首飾和幾根金條,‘中國銀行’,我要是賣到當鋪肯定就露餡了。我想過去把金子熔掉,可手工費有點高,我覺得不劃算,但這東西放在家裏就是一個燙手山芋。”
“我苦思冥想,忽然想到藏在超市的儲物櫃裏最保險。我常年去永輝超市收紙箱,知道那裏麵的規矩,東西放在那裏一年之內去拿都可以,而且我跟他們超市的人也熟悉,我說是我的東西,他們絕對不會說不給。”
“第二天一早,我就把金條,還有金項鏈都存進了超市的貨櫃中,條碼紙我不敢帶在身上,就給撕碎了扔進了垃圾桶。但我又害怕時間一長,記不住在哪個櫃子裏,於是我就在自家的門上用刀刻上了儲物櫃的號碼。接著沒過多久,就被你們全部發現了。”
隨著耿天仇的最後一聲歎息,這起焚屍案終於真相大白。
第六章 河灘冤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