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不怪夢娜,她是一個標準大美女。


    我又不經常在她身邊,追她的人又絡繹不絕,我何德何能讓她一輩子跟著我受苦。


    從開始和她在一起的第一天,我就有種感覺,她將來不屬於我。


    所以我很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


    不顧一切的對她好,但當這一天真正到來時,我還是無法釋然。


    我記得某檔節目中一位情感專家說的很對:


    一個男人愛上一個忍受不了寂寞的女人是可悲的。


    因為你根本不知道,下一秒你深愛的女人會躺在誰的懷裏。


    話糙理不糙。


    我記得那檔節目還是和夢娜一起看的,當時還對那位專家的言論無法苟同。


    以前我從來不信什麽狗屁磚家的話,現在我是終於體會到。


    原來有些事隻有親身經曆才是最能射入人心的。


    其實我這人很無趣,夢娜喜歡熱鬧,而我卻喜歡安靜。


    都說這才叫互補,狗屁,這叫不合適。


    剛辭職那會兒我白天守在店裏,晚上經常去單位那邊的一個小酒吧。


    酒吧的名字叫“慢吧”,雖然麵積不大,但很受歡迎,每天來來往往的人很多。


    空間雖小,環境卻比較安靜,很適合在這喧鬧的城市打拚的中年人。


    偶爾也會出現三三兩兩的青年,到小小的慢吧裏小聚,聽聽舒緩的音樂,小酌一杯。


    我這人不怎麽喜歡熱鬧,慢吧獨有的寧靜,加上舒適的音樂讓我很放鬆。


    雖然我才二十八歲,但是我卻像是很早就步入了中年大叔的行列。


    夢娜則不同,她認為慢吧裏的人都是些木頭。


    進了慢吧讓她感到壓抑,去了兩次,她就再也不去了。


    慢吧的老板和我是本家,還算對撇子,一直拿我當兄弟,平時也會去吧台幫忙,慢吧裏的服務生和常客我都認識。


    後來也不知道我那位本家大哥抽什麽風,帶著老婆孩子去了國外。


    把慢吧轉讓給了一個南方女人,聽說還是泉城一個有名的老鴇子。


    她一接手慢吧,那份慢吧獨有的寧靜就沒有了。


    先是改變了裝修風格,曾經的舒緩樂曲也沒有了,去慢吧的女人也個個變成了窯姐。


    用那個南方女人的話講,這裏雖然地方小,但到處都是凱子,有錢還有分寸,比迪廳裏的小屁孩們好耍多了。


    我知道在現如今人們隻注重金錢的當下,誰還會管你長啥樣?年齡幾何?


    隻要你戶口還沒被注銷,有錢,她們都會主動上來和你搭訕。


    你以為的豔遇,在她們看來,隻不過是戲耍中年大叔的手段,目的還是為了錢。


    這也是我沒再去慢吧的原因。


    我原來的工作比較特殊,在這裏隻簡單一提。


    工作之前要有半年的強化訓練,擒拿格鬥更是必練環節,等考核結束後,才能正式參加工作。


    剛辭職那會兒,學著電視劇的的劇情,也去和好兄弟一起做了點小生意。


    我手上資金不寬裕,拿出五萬當本金,好好和好兄弟在泉城大幹一場。


    讓我沒想到的事,我的好兄弟卻給我用實際行動給我上了一課。


    我拿出錢來的第二天,十幾年的好兄弟卻卷著我的錢跑路了。


    五萬塊錢叫錢嗎?


    哪怕那是我所有積蓄,在十幾年的好兄弟麵前我也沒當迴事,可他就這樣人間蒸發了。


    可能是我遇人不淑,讓人鑽了空子,要不然也不會發生後麵的事。


    這日子總要繼續,合夥的生意沒做成,我就自己單幹。


    我就不信,一個男人不饞不懶,不缺胳膊不少腿還能被生活給上了。


    我又從父母那裏拿了點錢,投了現在這間學校門口的文具店。


    之所以會到勞務市場上做臨時工,還要從一個變故說起。


    傍晚,我獨自一個人坐在出租屋裏,嘴裏叼支煙,看著滿床上散亂的照片。


    照片裏那個曾經和我說視金錢如糞土的女人,正微笑的和我對視。


    手上的照片裏的女人叫夢娜,是我的女朋友,額不,是前女友。


    其實她姓孟,文化不高的她卻把孟娜叫成夢娜。


    還別說自從她把自己的名字改了叫法,認識她的那些同事都以為她就叫夢娜。


    看著照片裏的女人,我有些失神,甚至有點不敢相信她已經離開。


    她長得很漂亮,由其她那雙明亮的大眼睛,每次我看到她都忍不住想要把她擁入自己懷裏。


    照片中,她正用那柔情似水般的雙眼看著我,讓我不禁想起了當時我拍照的場景。


    背景是大明湖的湖中心,我記得當時我是把小船劃停在湖中心,用數碼相機拍的。


    她伸手輕拂水麵的樣子簡直美得不可方物,麵對自己深愛的女人,她任何一個瞬間都是那麽完美。


    這也是所有照片中我最喜歡的一張。


    打著打火機,直接把火苗對上了那張笑臉。


    瞬間,剛才還微笑和我對視的夢娜整張臉都被燒著了。


    焦糊味迅速彌漫在我這個不足十平米的出租屋裏。


    此刻,她的臉已經被我燒的完全看不到。


    我開始後悔,想用手拍打照片把火撲滅,可已經來不及了。


    哪怕她對不起我,可我的拍攝技術沒話說,無論是角度還是在采光上都恰到好處,可我就這麽腦子一熱給毀了。


    照片開始慢慢燃燒,直到火苗快要燒到我的手指,我才把手上僅剩一角很不舍得扔在地上。


    不怪夢娜離開我,她可能在我身上看不到未來吧。


    不但窮,還耿直,人家不離開才怪。


    其實女人真是個神奇的動物。


    一邊喊著男人要時刻陪在她身邊才有安全感。


    一邊又說錢不夠花,讓男人不得不在外麵努力賺錢。


    沒想到和她在一起五年,才從單位出來不到半年,她就和我提出分手。


    分就分吧,還到處跟別人說是我冷落了她。


    老子不在外麵多賺點錢拿什麽養你,靠嘴巴說嗎?


    女人的嘴啊,真是害人的鬼。


    我已經過了玩世不恭的年齡,父母也慢慢進入老年軍團。


    人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怕什麽來什麽,也就是這天,考驗我的日子到了。


    人一輩子賺再多的錢也買不來健康,平平安安才是真,健健康康才是福,這句話絕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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