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小雨到臨了了還想著為自己的兒子頂罪。


    有師兄覺得那是“可憐天下父母心”,但我覺得不是,我是當警察的,我學的偵查學,我拿到的是法學學士學位。


    我堅持的信仰是“法大於情”,這聽著冷血,實則不然。


    大部分的法律從製定到今,從未停止過修訂和更新,他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最大程度保證人民群眾的利益,盡可能的體現世間公平。


    而法律一旦摻雜了感情,那便是出現了漏洞,知法犯法的人會越來越多,博同情以減罪的人也會越來越多。


    在現在的生活中也出現過一個十分有趣的例子:


    “如果你開車撞死了一頭價值一萬塊錢的牛,在給了多倍賠償以後,牛是否能帶走?”


    在法律上是,如果牛主人堅決不允許,是不可以被帶走的,當然也會對一些特殊的情況進行特別的對待,在責任劃分上也有一定的影響。


    其實很多人不理解,他們認為,雖然撞死人家的牛的確是我的錯,但我已經給予了很高的賠償,可為什麽不能帶走呢?


    這其實又涉及到了很多隱性的問題,那些藏在最深處,普通人卻無法看到的一些常見問題。


    用一個最簡單的例子來迴答,雖然並不全麵,但也能說明出一部分的問題。


    那就是,如果撞死的牛,是可以在賠償後帶走,那就會打破很多的平衡,其中最明顯直接的,就是交易上的平衡。


    你有一條狗,當兒子對待,而這個時候有個人喜歡吃狗肉,非要花錢買下你的狗。


    你不賣,他三天兩頭來找你,但你還是不賣,他急了。


    他開車天天在你家門口轉悠,某一天,因為一個打盹,把狗撞死了。


    這又涉及到取證,很難去判定他是有意為之,還是真就是一個不注意,而且這個司機也不一定是他,這又會陷入一個讓普通人耗不起的偵辦過程。


    後來,他給出了高出市場價三倍甚至五倍的價錢,以此來做了賠償,然後把狗帶走了。


    他順利的吃上了狗肉,而你已經算是被強迫的,完成這場交易。


    代入到拆遷,醫療,等等各方麵。


    如果一切都可以通過賠償來獲得,那麽這個世界的公平就會更大程度的去偏向手握資源的一批人。


    法律更多的其實是在很多看不到,也難以想到的地方,最大程度的去保證底層人的權益,而限製一些資源掌握著的不公平行為。


    能全麵限製嗎?


    不能的,沒法做到絕對,但也盡量在堵死個個缺口。


    這個世界上不缺高人,也不缺資源集中的人,更不缺天天研究著法律,找尋其中漏洞去獲利的一群人。


    普通人很難去和他們抗,也許爭論到最後,反而成有理變成無理,又落入他人的圈套,最終吃了更大的啞巴虧。


    所以我們做警察的,就得更去相信法律,更要忠於法律。


    人情上的公平難以判定,但法律的公平就是非黑即白。


    我看著趙小雨,我也窩了一肚子氣。


    李未未是什麽人我不好評價,哪怕她同樣涉及了違法犯罪,但目前她的生命權力仍是不應該被他人剝奪的。


    而趙小雨的“可憐天下父母心”,其實隻是另一種自私。


    因為李未未也有父母,她父母我見過,到現在都沒敢讓他們來看他們女兒的屍體。


    我看著趙小雨,一肚子火,但我仍舊控製著自己,我說:


    “我理解你想要保護你兒子的心情,但是天下父母中,比你愛孩子的並不在少數。”


    “被你兒子重傷的警員,她又做錯了什麽呢?她隻不過是想給受害人的父母一個說法而已。”


    我繼續追擊,放出了更大的招:


    “你還在這裏苦苦的堅持,但不知道你兒子涉及的還不止這兩個案子。”


    “除了李未未,他還牽扯進了另一樁命案。”


    “除了這三起案件,他還涉嫌聚眾賭博,詐騙他人財產,這還隻是目前已經查出來的。”


    “他還有故意殺人,侮辱屍體,毀屍,拋屍,阻礙執法,拒捕,襲警,重傷他人等等等等。”


    “我說的這些都是用你能聽得懂的詞兒,你就一條條的你自己算吧,你看看他犯下了多大的罪行?”


    她已經徹底像是丟了魂似的,頭抬了兩下,像是極重。


    我看她的心理防線已經崩潰了,也就給她撂了底:


    “趙小雨,我說的這些其實莊民已經全交代了。”


    “等天一亮,我們的警員就會帶他去指認現場。”


    “等證據一鎖定,這個案子基本就結了。”


    “按理說,我們來不來找你都一樣。”


    “但是我在想,作為女人你也是不容易。”


    “年輕的時候死了丈夫,中年的時候兒子又要服刑,如今你也涉嫌違法。”


    “我打心裏是不想讓你家一個人不剩的,家裏那些雞鴨還等著人喂。”


    “不是還有條小狗嗎,滿月沒多長時間吧?”


    我先澆滅了她的希望,現在我又試圖拉起她心裏的牽掛。


    “都事已至此了,你就再好好想想,我也算是仁至義盡了,該說的都說了。”


    “怎麽選看你,要知道那是你生活了一輩子的小院。”


    “那院子裏有你一家人的迴憶,那屋子裏有你們一家人留下的東西,也有你攢了一輩子的家當。”


    “想想吧,十分鍾後我再迴來問你。”


    說著,我就用眼神示意師姐收拾東西。


    但就在這個時候,她終於肯開口了。


    她交代了全部的事實,正如趙元振說的一樣,她是在栽贓趙元振。


    而這個目的也和我們猜測的相同,就是為了她兒子。


    “那天我兒子迴家後渾身都是血,他嚇得發抖,跪下來求我別報警。”


    “我就這麽一個孩子了,我不能讓你們把他槍斃。”


    “他把事情都給我說了,我就想既然那個姑娘是被元振帶迴的家,又是死在了元振的家裏,為什麽就不能說是元振殺了她呢?”


    “而且元振又是啞巴,他解釋不了什麽的,就用他的命,來換我兒子的命,沒什麽不行的。”


    “沒什麽不行的?”我冷笑著重複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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