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通過九條變法,青苗法還是沒被廢除
我在宋朝教王安石變法太超前 作者:楊聖佛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你們很好!”
神宗黑著臉道,“整天口口聲聲天家天家,卻是在拿天家人做孤品實驗!”
“……”
皇帝聽進去了。
而且楊世鵬說的確實是有道理的。
大家都是讀書人。
一聽就明白。
好像真的是一起幹了傻事。
這會兒被楊世鵬捅開,根本沒法反駁。
隻能裝聾作啞。
一個個大臣像木乃伊一樣裝死低頭盯螞蟻。
“算了,皇帝哥,這個愚蠢的想法,是千古傳承下來的陋習;大臣們也隻是習以為常,不算他們的錯;隻怪所有人都不夠聰明。”
楊世鵬看著神宗勸誡,火是他點起來的;好人又被他做了!
不少大臣心情複雜又無語。
卻誰也拿他沒辦法。
“嗯。這確實是個千古流傳下來的蠢問題。”
神宗認同道,“還是先投票。
看看今日能不能過一兩條新的變法。”
隨即。
太監們把楊世鵬提出的10條變法內容發給朝堂上的36名文武官員。
第1條,言論自由。
第2條,廢除跪拜禮。
第3條,改善上朝占座條件和方式。
第4條,成立內閣和議會協助皇帝和宰相處理政務,分相權,解放皇權,提高政務處理效率。
第5條,允許皇帝和官員家屬聽證政和提建議。
第6條,提高婦女地位,具體包括:
允許女性平等參與社會工作
禁止違背婦女意願強奸婦女
禁止纏足
禁止包辦婚姻
禁止虐待婦女
允許自由離婚
不得用貞潔思想綁架婦女守寡
離婚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尊重已經懂事7歲以上子女自由選擇跟隨父母的意願,7歲以下孩童根據雙方的撫養條件和人品來判定歸屬。
第7條,反對封建迷信,禁止強迫他人拜鬼神。
第8條,尊重百姓,官員不得默認百姓自稱草民;有權有勢的人不得辱罵百姓卑賤。
第9條,5%以上利息為不受法律保護的高利貸。
第10條,破產保護。
每一大條和一小條後麵都有括號,36位朝臣不記名打勾或者打叉。
這種方式很新鮮,看起來也簡單輕鬆。
王安石也認真思索每一條,在紙張上認真打勾和打叉。
變法派看到王安石帶頭,也認真對待起來。
反對派想通過第1條言論自由,還想殺敵一千自損八百也要廢掉青苗法;從曾公亮,到文彥博,到司馬光,到陳升之,到呂公著,到趙拚等非常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反對派代表,也都認真對待起來。
蘇軾這個略微溫和的反對派,覺得這種方式挺有意思,也逐條認真批過去。
楊文廣覺得今天小孫子的表現,實在太超越他的意外;而且以楊文廣的價值觀看,小孫子提出的每一條變法,他都很認同。
所以楊文廣都是毫不猶豫地全部打勾通過。
他甚至都忍不住在心中暗自佩服:
“果然不愧是我楊家的後人,懂楊家的心聲,還比我們這些老家夥勇敢智慧。”
投票完成,所有的票被收到皇帝禦案上。
兩名太監。
一個一張張投票拿起來給大臣驗證。
一個記錄。
驗證和記錄完成,神宗趙頊親自宣布:
楊世鵬提出的變法,第1條,言論自由,朝中大臣36票,得票26票,超過一半,通過,記錄下,準予頒布執行。”
“諾。”
執筆太監記下。
“第2條,廢除跪拜禮,得票27票,通過。”
“諾。”
“第3條,改善上朝條件,得票36票,全票通過。”
“第4條,恢複加強尚書省,中書省擴大為內閣,台諫院升級為立法院上議院;審核國家法律和政令的門下省擴大為下議院。
得票30票,通過。”
“第5條,允許皇帝和大臣家屬聽政和提意見,得票36票,全票通過。”
“第6條,提高婦女地位:
禁止裹小腳,禁止強奸婦女,禁止包辦婚姻和虐待婦女,都是36票,全票通過。
允許婦女自由離婚,得票27票,通過。
禁止用貞潔思想綁架寡婦守寡,得票22票,通過。
女性平等參與社會工作,離婚財產自由分配和孩子自由選擇跟隨父母,得票分別為12票,10票和6票,不通過。”
“諾。”
執筆太監分別記上。
“第7條,反對封建迷信,禁止強迫他人拜鬼神,36票全票通過。”
“第8條,尊重百姓,36票全票通過。”
“第9條,5%以上利息為不受保護的高利貸,得票16票,不足一半,不通過。”
“諾。”
太監迅速記上。
“我勒個去,青苗法竟然沒有被廢除!”
“變法派的人太多了,這個投票根本不公平!”
陳升之,趙拚,馮京和韓維等非常反對青苗法的人,滿臉的失望。
呂惠卿,曾布等變法派,卻是一陣得意。
楊世鵬提出的10條變法,其餘九條都是新內容;隻有第9條認為5%以上利息就是高利貸,且不得複利計算;威脅到變法派最關鍵的青苗法。
這會兒投票沒過,變法派是真歡喜不已。
“第10條。”
神宗繼續宣布,“破產保護,得票19票,超過一半,通過。”
“還好!最後破產保護這一條過了!”
反對派的人一陣慶幸,這就意味著青苗法借貸給窮人,窮人還不上的時候;官員也不能強迫他們賣身了。
多少也算是修補和完善了青苗法。
甚至不少反對派,開始在心中惡向膽邊生:
“村頭那個老張頭和老李頭,貸完款肯定還不上;反正破產也不用還了。
就讓他們使勁去借貸青苗法貸款。
讓青苗法成為他們的慈善,讓他們搞垮青苗法……”
破產保護法的通過,變法派的人,則紛紛變得嚴肅謹慎起來。
這一不小心,貸出去的錢收不迴來;又不能奪債務人的基礎生活資料,更不能抓人賣身,那就直接成為壞賬呆賬了。
“以後必須要謹慎貸款!”
一個個變法派在心中告誡自己。
“看。變法多簡單的一個事。”
楊世鵬環顧朝廷道,“研究和起草法律的研究起草;審核的審核,統計的統計;最後通過了就交給尚書省執行,不通過就繼續研究,繼續討論和繼續投票。
根本沒有所謂的變法派和反對派。
隻有研究對路還是沒對路!
隻有過還是不過!
根本不用吵,不用受氣,也不用給朝廷整得烏煙瘴氣。”
神宗黑著臉道,“整天口口聲聲天家天家,卻是在拿天家人做孤品實驗!”
“……”
皇帝聽進去了。
而且楊世鵬說的確實是有道理的。
大家都是讀書人。
一聽就明白。
好像真的是一起幹了傻事。
這會兒被楊世鵬捅開,根本沒法反駁。
隻能裝聾作啞。
一個個大臣像木乃伊一樣裝死低頭盯螞蟻。
“算了,皇帝哥,這個愚蠢的想法,是千古傳承下來的陋習;大臣們也隻是習以為常,不算他們的錯;隻怪所有人都不夠聰明。”
楊世鵬看著神宗勸誡,火是他點起來的;好人又被他做了!
不少大臣心情複雜又無語。
卻誰也拿他沒辦法。
“嗯。這確實是個千古流傳下來的蠢問題。”
神宗認同道,“還是先投票。
看看今日能不能過一兩條新的變法。”
隨即。
太監們把楊世鵬提出的10條變法內容發給朝堂上的36名文武官員。
第1條,言論自由。
第2條,廢除跪拜禮。
第3條,改善上朝占座條件和方式。
第4條,成立內閣和議會協助皇帝和宰相處理政務,分相權,解放皇權,提高政務處理效率。
第5條,允許皇帝和官員家屬聽證政和提建議。
第6條,提高婦女地位,具體包括:
允許女性平等參與社會工作
禁止違背婦女意願強奸婦女
禁止纏足
禁止包辦婚姻
禁止虐待婦女
允許自由離婚
不得用貞潔思想綁架婦女守寡
離婚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尊重已經懂事7歲以上子女自由選擇跟隨父母的意願,7歲以下孩童根據雙方的撫養條件和人品來判定歸屬。
第7條,反對封建迷信,禁止強迫他人拜鬼神。
第8條,尊重百姓,官員不得默認百姓自稱草民;有權有勢的人不得辱罵百姓卑賤。
第9條,5%以上利息為不受法律保護的高利貸。
第10條,破產保護。
每一大條和一小條後麵都有括號,36位朝臣不記名打勾或者打叉。
這種方式很新鮮,看起來也簡單輕鬆。
王安石也認真思索每一條,在紙張上認真打勾和打叉。
變法派看到王安石帶頭,也認真對待起來。
反對派想通過第1條言論自由,還想殺敵一千自損八百也要廢掉青苗法;從曾公亮,到文彥博,到司馬光,到陳升之,到呂公著,到趙拚等非常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反對派代表,也都認真對待起來。
蘇軾這個略微溫和的反對派,覺得這種方式挺有意思,也逐條認真批過去。
楊文廣覺得今天小孫子的表現,實在太超越他的意外;而且以楊文廣的價值觀看,小孫子提出的每一條變法,他都很認同。
所以楊文廣都是毫不猶豫地全部打勾通過。
他甚至都忍不住在心中暗自佩服:
“果然不愧是我楊家的後人,懂楊家的心聲,還比我們這些老家夥勇敢智慧。”
投票完成,所有的票被收到皇帝禦案上。
兩名太監。
一個一張張投票拿起來給大臣驗證。
一個記錄。
驗證和記錄完成,神宗趙頊親自宣布:
楊世鵬提出的變法,第1條,言論自由,朝中大臣36票,得票26票,超過一半,通過,記錄下,準予頒布執行。”
“諾。”
執筆太監記下。
“第2條,廢除跪拜禮,得票27票,通過。”
“諾。”
“第3條,改善上朝條件,得票36票,全票通過。”
“第4條,恢複加強尚書省,中書省擴大為內閣,台諫院升級為立法院上議院;審核國家法律和政令的門下省擴大為下議院。
得票30票,通過。”
“第5條,允許皇帝和大臣家屬聽政和提意見,得票36票,全票通過。”
“第6條,提高婦女地位:
禁止裹小腳,禁止強奸婦女,禁止包辦婚姻和虐待婦女,都是36票,全票通過。
允許婦女自由離婚,得票27票,通過。
禁止用貞潔思想綁架寡婦守寡,得票22票,通過。
女性平等參與社會工作,離婚財產自由分配和孩子自由選擇跟隨父母,得票分別為12票,10票和6票,不通過。”
“諾。”
執筆太監分別記上。
“第7條,反對封建迷信,禁止強迫他人拜鬼神,36票全票通過。”
“第8條,尊重百姓,36票全票通過。”
“第9條,5%以上利息為不受保護的高利貸,得票16票,不足一半,不通過。”
“諾。”
太監迅速記上。
“我勒個去,青苗法竟然沒有被廢除!”
“變法派的人太多了,這個投票根本不公平!”
陳升之,趙拚,馮京和韓維等非常反對青苗法的人,滿臉的失望。
呂惠卿,曾布等變法派,卻是一陣得意。
楊世鵬提出的10條變法,其餘九條都是新內容;隻有第9條認為5%以上利息就是高利貸,且不得複利計算;威脅到變法派最關鍵的青苗法。
這會兒投票沒過,變法派是真歡喜不已。
“第10條。”
神宗繼續宣布,“破產保護,得票19票,超過一半,通過。”
“還好!最後破產保護這一條過了!”
反對派的人一陣慶幸,這就意味著青苗法借貸給窮人,窮人還不上的時候;官員也不能強迫他們賣身了。
多少也算是修補和完善了青苗法。
甚至不少反對派,開始在心中惡向膽邊生:
“村頭那個老張頭和老李頭,貸完款肯定還不上;反正破產也不用還了。
就讓他們使勁去借貸青苗法貸款。
讓青苗法成為他們的慈善,讓他們搞垮青苗法……”
破產保護法的通過,變法派的人,則紛紛變得嚴肅謹慎起來。
這一不小心,貸出去的錢收不迴來;又不能奪債務人的基礎生活資料,更不能抓人賣身,那就直接成為壞賬呆賬了。
“以後必須要謹慎貸款!”
一個個變法派在心中告誡自己。
“看。變法多簡單的一個事。”
楊世鵬環顧朝廷道,“研究和起草法律的研究起草;審核的審核,統計的統計;最後通過了就交給尚書省執行,不通過就繼續研究,繼續討論和繼續投票。
根本沒有所謂的變法派和反對派。
隻有研究對路還是沒對路!
隻有過還是不過!
根本不用吵,不用受氣,也不用給朝廷整得烏煙瘴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