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他們隨意反對,合法反對;那還有什麽比這更爽的?


    “也不是所有的火都能自燃起來。”


    楊世鵬看著神宗解釋道,“沒有油,也沒有幹柴草;生柴需要放在猛火中才會燃起來。


    石頭和泥巴,鐵和銅;更是要放在火窯中反複燒,才會燃起來。


    變法同樣如此。


    要遵循輕重緩急難易循序漸進自然規律,而不是強行蠻幹。


    比如我剛才提到的言論自由。


    廢除跪拜禮。


    改變朝堂站坐方式和條件。


    成立內閣和議論會解放皇帝,分相權,提高行政尚書省總經理執行權。


    這4條。


    可以逐條讓朝中大臣和天下百姓來表決。


    多數人說了算。


    如果多數人表決認同,那就是一條在上下兩議會通過,然後皇帝簽字就可以頒布天下行使的法令。


    多數人認同,自然就會是多數去自動執行,監督和維護。


    少數人反對也沒用。


    畢竟少數人搞不贏多數人。”


    “多數人說了算!”


    蘇軾思索道,“雖然不完美,但確實也是一種辦法;至少已經沒有大問題。”


    “對。當魚和熊掌不可得兼的時候。”


    呂惠卿也認同道,“肯定是選擇熊掌。”


    “尊重多數人意見……”


    不少人開始認真消化這個說法,王安石和神宗在認真思考。


    司馬光和文彥博等保守派也在認真思考。


    “社會是一個矛盾對立統一體,不會有完美之法。”


    楊世鵬繼續道,“能兼顧到多數人,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就已經是成功。


    而且必須找到至少兼顧多數人利益,得到多數人支持;而不是被多數人反對的位置點火,變法才可能成功。


    對變法者來說,僅僅是需要提出主張;然後交給多數人和百姓來表決。


    後期推廣執行和監管這些芝麻綠豆的事情,根本不需要皇帝和宰相來管。


    相關落實責任主體有司,執行人員和監督人員,自己都會依法來管少數違法分子。”


    “那我們來表決一下試試。”


    神宗來了興趣,看向朝臣們問,“哪些人會認同楊家小四郎提的四條變法?哪些人會反對?”


    “不能這麽表決。”


    楊世鵬搖頭道。


    “哦?”


    皇帝和大臣都詫異地看向楊世鵬。


    “那要如何表決?”


    神宗好奇地看著楊世鵬問。


    “哥,你可是皇帝啊!一言定人生死!”


    楊世鵬嚴肅認真地看著神宗皇帝道,“我剛才之所以主張皇帝和大臣沒大事應該分開辦公;而不是在朝堂上吵吵嚷嚷。


    其實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大臣麵對麵跟皇帝交流;大臣很大程度上隻能看皇帝的臉色說話,然後就說一些廢話和屁話迎合討好皇上。”


    “哈……”


    神宗和一些大臣又忍不住想笑,都很認同楊世鵬的說法。


    “投票表決這種事情,若是投得不如皇帝的意;被皇帝記恨上了,那以後他們還要不要混?”


    楊世鵬如此理解大臣的感受,那些挨他反複批評的老家夥;又忍不住向他投來感激的眼神。


    “不記名投票?”


    神宗反應過來。


    “對。”


    楊世鵬點頭道,“不隻是要不記名,還要用最簡單的打勾打叉方式;免得被人看出筆跡。”


    “好。那就不記名投票表決。”


    年輕精力旺盛的宋神宗,說幹就幹;當即吩咐太監,“讓人準備筆和紙。


    每人發一張紙。


    上麵分別寫上剛才討論的四條變法。”


    “諾。”


    太監應諾。


    “慢。”


    楊世鵬喊道。


    “還有何問題?”


    神宗很耐心的看向楊世鵬問。


    楊世鵬:“既然都是要投票了,何不多寫幾條出來一次性過路以提高效率?”


    “有道理。”


    神宗認同道,“你把要加的都說出來。”


    兩個小青年在朝堂上旁若無人地玩起來,


    “好。”


    楊世鵬認真道:“雖然說後宮不應該幹政,但若是男人的決定把家毀了,把天下毀了,後宮也會跟著遭殃。


    後宮不能決定天下事卻會跟著遭殃,這對她們來說,是不公平的。


    所以我的意思是,即便後宮不幹政;也沒必要完全拒絕她們上朝,聽聽她們的建議,也是可以的。


    所謂廣開言路,兼聽則明。


    所以我第5條是:


    皇帝的宮妃,家人,都可以跟著皇帝聽政。


    在不太嚴肅的會議上,大臣的家人也可以跟著。”


    “行吧,這也算一條。”


    神宗毫不猶豫就點頭同意。


    到底是年輕人,就是不喜歡太古板。


    旁邊的執筆太監快速寫下。


    楊世鵬:“每一個女子都是下一代的母親和祖母。


    女性獨立,聰明,智慧和勇敢,更容易教出傑出勇敢的孩子;而傑出勇敢的孩子,是國家的未來。


    所以我第6條變法建議是:


    提高女性地位,不得虐待女性;不得違背婦女意願強奸女性,強奸女性要判重罪。


    允許女子平等地參與社會工作。


    禁止纏足傷害女性,間接傷害勞動力。


    不得包辦婚姻,婚姻愛情關係中,應該充分尊重女性的意見。


    丈夫去世,不得拿迂腐的封建老古思想要求女性守貞潔;甚至殉葬。


    夫妻感情不合,雙方都有權自由提出離婚。


    夫妻共同創造的財產,離魂時男女雙方平分。


    夫妻離魂,孩子願意跟誰,應尊重孩子的意見。”


    楊世鵬一下子為女子說這麽多話,蘇小妹感動得熱淚盈眶;看向楊世鵬的眼神,滿是愛意和柔情。


    若不是在朝堂上,她都恨不得直接撲上去抱著楊世鵬狠狠啃兩口。


    “這一條內容太多了。”


    蘇軾疑惑道,“其中有部分內容我是認同的,有些我還沒法認同。”


    “對對對,這一條有些地方沒法認同;有些地方可以認同。”


    “女子離婚財產平均分配這一部分,我就沒法認同。”


    “我也是,我也是……”


    “行吧,這一條下麵又列分條。”


    楊世鵬從諫如流,“然後分別打勾或者打叉,朝中半數以上大臣打勾認同的;就先頒行。


    沒有通過的,就再討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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