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神宗:在朝堂上表決
我在宋朝教王安石變法太超前 作者:楊聖佛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允許他們隨意反對,合法反對;那還有什麽比這更爽的?
“也不是所有的火都能自燃起來。”
楊世鵬看著神宗解釋道,“沒有油,也沒有幹柴草;生柴需要放在猛火中才會燃起來。
石頭和泥巴,鐵和銅;更是要放在火窯中反複燒,才會燃起來。
變法同樣如此。
要遵循輕重緩急難易循序漸進自然規律,而不是強行蠻幹。
比如我剛才提到的言論自由。
廢除跪拜禮。
改變朝堂站坐方式和條件。
成立內閣和議論會解放皇帝,分相權,提高行政尚書省總經理執行權。
這4條。
可以逐條讓朝中大臣和天下百姓來表決。
多數人說了算。
如果多數人表決認同,那就是一條在上下兩議會通過,然後皇帝簽字就可以頒布天下行使的法令。
多數人認同,自然就會是多數去自動執行,監督和維護。
少數人反對也沒用。
畢竟少數人搞不贏多數人。”
“多數人說了算!”
蘇軾思索道,“雖然不完美,但確實也是一種辦法;至少已經沒有大問題。”
“對。當魚和熊掌不可得兼的時候。”
呂惠卿也認同道,“肯定是選擇熊掌。”
“尊重多數人意見……”
不少人開始認真消化這個說法,王安石和神宗在認真思考。
司馬光和文彥博等保守派也在認真思考。
“社會是一個矛盾對立統一體,不會有完美之法。”
楊世鵬繼續道,“能兼顧到多數人,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就已經是成功。
而且必須找到至少兼顧多數人利益,得到多數人支持;而不是被多數人反對的位置點火,變法才可能成功。
對變法者來說,僅僅是需要提出主張;然後交給多數人和百姓來表決。
後期推廣執行和監管這些芝麻綠豆的事情,根本不需要皇帝和宰相來管。
相關落實責任主體有司,執行人員和監督人員,自己都會依法來管少數違法分子。”
“那我們來表決一下試試。”
神宗來了興趣,看向朝臣們問,“哪些人會認同楊家小四郎提的四條變法?哪些人會反對?”
“不能這麽表決。”
楊世鵬搖頭道。
“哦?”
皇帝和大臣都詫異地看向楊世鵬。
“那要如何表決?”
神宗好奇地看著楊世鵬問。
“哥,你可是皇帝啊!一言定人生死!”
楊世鵬嚴肅認真地看著神宗皇帝道,“我剛才之所以主張皇帝和大臣沒大事應該分開辦公;而不是在朝堂上吵吵嚷嚷。
其實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大臣麵對麵跟皇帝交流;大臣很大程度上隻能看皇帝的臉色說話,然後就說一些廢話和屁話迎合討好皇上。”
“哈……”
神宗和一些大臣又忍不住想笑,都很認同楊世鵬的說法。
“投票表決這種事情,若是投得不如皇帝的意;被皇帝記恨上了,那以後他們還要不要混?”
楊世鵬如此理解大臣的感受,那些挨他反複批評的老家夥;又忍不住向他投來感激的眼神。
“不記名投票?”
神宗反應過來。
“對。”
楊世鵬點頭道,“不隻是要不記名,還要用最簡單的打勾打叉方式;免得被人看出筆跡。”
“好。那就不記名投票表決。”
年輕精力旺盛的宋神宗,說幹就幹;當即吩咐太監,“讓人準備筆和紙。
每人發一張紙。
上麵分別寫上剛才討論的四條變法。”
“諾。”
太監應諾。
“慢。”
楊世鵬喊道。
“還有何問題?”
神宗很耐心的看向楊世鵬問。
楊世鵬:“既然都是要投票了,何不多寫幾條出來一次性過路以提高效率?”
“有道理。”
神宗認同道,“你把要加的都說出來。”
兩個小青年在朝堂上旁若無人地玩起來,
“好。”
楊世鵬認真道:“雖然說後宮不應該幹政,但若是男人的決定把家毀了,把天下毀了,後宮也會跟著遭殃。
後宮不能決定天下事卻會跟著遭殃,這對她們來說,是不公平的。
所以我的意思是,即便後宮不幹政;也沒必要完全拒絕她們上朝,聽聽她們的建議,也是可以的。
所謂廣開言路,兼聽則明。
所以我第5條是:
皇帝的宮妃,家人,都可以跟著皇帝聽政。
在不太嚴肅的會議上,大臣的家人也可以跟著。”
“行吧,這也算一條。”
神宗毫不猶豫就點頭同意。
到底是年輕人,就是不喜歡太古板。
旁邊的執筆太監快速寫下。
楊世鵬:“每一個女子都是下一代的母親和祖母。
女性獨立,聰明,智慧和勇敢,更容易教出傑出勇敢的孩子;而傑出勇敢的孩子,是國家的未來。
所以我第6條變法建議是:
提高女性地位,不得虐待女性;不得違背婦女意願強奸女性,強奸女性要判重罪。
允許女子平等地參與社會工作。
禁止纏足傷害女性,間接傷害勞動力。
不得包辦婚姻,婚姻愛情關係中,應該充分尊重女性的意見。
丈夫去世,不得拿迂腐的封建老古思想要求女性守貞潔;甚至殉葬。
夫妻感情不合,雙方都有權自由提出離婚。
夫妻共同創造的財產,離魂時男女雙方平分。
夫妻離魂,孩子願意跟誰,應尊重孩子的意見。”
楊世鵬一下子為女子說這麽多話,蘇小妹感動得熱淚盈眶;看向楊世鵬的眼神,滿是愛意和柔情。
若不是在朝堂上,她都恨不得直接撲上去抱著楊世鵬狠狠啃兩口。
“這一條內容太多了。”
蘇軾疑惑道,“其中有部分內容我是認同的,有些我還沒法認同。”
“對對對,這一條有些地方沒法認同;有些地方可以認同。”
“女子離婚財產平均分配這一部分,我就沒法認同。”
“我也是,我也是……”
“行吧,這一條下麵又列分條。”
楊世鵬從諫如流,“然後分別打勾或者打叉,朝中半數以上大臣打勾認同的;就先頒行。
沒有通過的,就再討論修改。”
“也不是所有的火都能自燃起來。”
楊世鵬看著神宗解釋道,“沒有油,也沒有幹柴草;生柴需要放在猛火中才會燃起來。
石頭和泥巴,鐵和銅;更是要放在火窯中反複燒,才會燃起來。
變法同樣如此。
要遵循輕重緩急難易循序漸進自然規律,而不是強行蠻幹。
比如我剛才提到的言論自由。
廢除跪拜禮。
改變朝堂站坐方式和條件。
成立內閣和議論會解放皇帝,分相權,提高行政尚書省總經理執行權。
這4條。
可以逐條讓朝中大臣和天下百姓來表決。
多數人說了算。
如果多數人表決認同,那就是一條在上下兩議會通過,然後皇帝簽字就可以頒布天下行使的法令。
多數人認同,自然就會是多數去自動執行,監督和維護。
少數人反對也沒用。
畢竟少數人搞不贏多數人。”
“多數人說了算!”
蘇軾思索道,“雖然不完美,但確實也是一種辦法;至少已經沒有大問題。”
“對。當魚和熊掌不可得兼的時候。”
呂惠卿也認同道,“肯定是選擇熊掌。”
“尊重多數人意見……”
不少人開始認真消化這個說法,王安石和神宗在認真思考。
司馬光和文彥博等保守派也在認真思考。
“社會是一個矛盾對立統一體,不會有完美之法。”
楊世鵬繼續道,“能兼顧到多數人,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就已經是成功。
而且必須找到至少兼顧多數人利益,得到多數人支持;而不是被多數人反對的位置點火,變法才可能成功。
對變法者來說,僅僅是需要提出主張;然後交給多數人和百姓來表決。
後期推廣執行和監管這些芝麻綠豆的事情,根本不需要皇帝和宰相來管。
相關落實責任主體有司,執行人員和監督人員,自己都會依法來管少數違法分子。”
“那我們來表決一下試試。”
神宗來了興趣,看向朝臣們問,“哪些人會認同楊家小四郎提的四條變法?哪些人會反對?”
“不能這麽表決。”
楊世鵬搖頭道。
“哦?”
皇帝和大臣都詫異地看向楊世鵬。
“那要如何表決?”
神宗好奇地看著楊世鵬問。
“哥,你可是皇帝啊!一言定人生死!”
楊世鵬嚴肅認真地看著神宗皇帝道,“我剛才之所以主張皇帝和大臣沒大事應該分開辦公;而不是在朝堂上吵吵嚷嚷。
其實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大臣麵對麵跟皇帝交流;大臣很大程度上隻能看皇帝的臉色說話,然後就說一些廢話和屁話迎合討好皇上。”
“哈……”
神宗和一些大臣又忍不住想笑,都很認同楊世鵬的說法。
“投票表決這種事情,若是投得不如皇帝的意;被皇帝記恨上了,那以後他們還要不要混?”
楊世鵬如此理解大臣的感受,那些挨他反複批評的老家夥;又忍不住向他投來感激的眼神。
“不記名投票?”
神宗反應過來。
“對。”
楊世鵬點頭道,“不隻是要不記名,還要用最簡單的打勾打叉方式;免得被人看出筆跡。”
“好。那就不記名投票表決。”
年輕精力旺盛的宋神宗,說幹就幹;當即吩咐太監,“讓人準備筆和紙。
每人發一張紙。
上麵分別寫上剛才討論的四條變法。”
“諾。”
太監應諾。
“慢。”
楊世鵬喊道。
“還有何問題?”
神宗很耐心的看向楊世鵬問。
楊世鵬:“既然都是要投票了,何不多寫幾條出來一次性過路以提高效率?”
“有道理。”
神宗認同道,“你把要加的都說出來。”
兩個小青年在朝堂上旁若無人地玩起來,
“好。”
楊世鵬認真道:“雖然說後宮不應該幹政,但若是男人的決定把家毀了,把天下毀了,後宮也會跟著遭殃。
後宮不能決定天下事卻會跟著遭殃,這對她們來說,是不公平的。
所以我的意思是,即便後宮不幹政;也沒必要完全拒絕她們上朝,聽聽她們的建議,也是可以的。
所謂廣開言路,兼聽則明。
所以我第5條是:
皇帝的宮妃,家人,都可以跟著皇帝聽政。
在不太嚴肅的會議上,大臣的家人也可以跟著。”
“行吧,這也算一條。”
神宗毫不猶豫就點頭同意。
到底是年輕人,就是不喜歡太古板。
旁邊的執筆太監快速寫下。
楊世鵬:“每一個女子都是下一代的母親和祖母。
女性獨立,聰明,智慧和勇敢,更容易教出傑出勇敢的孩子;而傑出勇敢的孩子,是國家的未來。
所以我第6條變法建議是:
提高女性地位,不得虐待女性;不得違背婦女意願強奸女性,強奸女性要判重罪。
允許女子平等地參與社會工作。
禁止纏足傷害女性,間接傷害勞動力。
不得包辦婚姻,婚姻愛情關係中,應該充分尊重女性的意見。
丈夫去世,不得拿迂腐的封建老古思想要求女性守貞潔;甚至殉葬。
夫妻感情不合,雙方都有權自由提出離婚。
夫妻共同創造的財產,離魂時男女雙方平分。
夫妻離魂,孩子願意跟誰,應尊重孩子的意見。”
楊世鵬一下子為女子說這麽多話,蘇小妹感動得熱淚盈眶;看向楊世鵬的眼神,滿是愛意和柔情。
若不是在朝堂上,她都恨不得直接撲上去抱著楊世鵬狠狠啃兩口。
“這一條內容太多了。”
蘇軾疑惑道,“其中有部分內容我是認同的,有些我還沒法認同。”
“對對對,這一條有些地方沒法認同;有些地方可以認同。”
“女子離婚財產平均分配這一部分,我就沒法認同。”
“我也是,我也是……”
“行吧,這一條下麵又列分條。”
楊世鵬從諫如流,“然後分別打勾或者打叉,朝中半數以上大臣打勾認同的;就先頒行。
沒有通過的,就再討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