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每一個都是罪人
你個交警讓刑警隊天天打牌合適麽 作者:楊柳下的螞蟻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丁強是在鄰省的一個網吧裏被找到的。
在濱江區刑偵支隊中,丁強在鄭亞橋的心理攻勢下很快就崩潰,承認了自己殺害孫希玲的經過。
事發當晚,丁強如郭思怡所說的,在ktv喝酒。
當喝多了的郭思怡將孫希玲家的房門鑰匙扔在桌上,並吼叫著誰能去將馮小蘭的結婚證偷出來,便陪誰睡覺時,丁強動心了。
在社會上混跡了好幾年,小偷小摸的事情丁強幹過不少,就算沒有鑰匙,撬門溜鎖也是信手拈來,何況現在還有鑰匙?
其他人都沒把郭思怡的話當迴事,隻有丁強趁著別人不注意,悄悄拿起鑰匙離開了ktv。
出了ktv,丁強掃了一輛共享單車,騎著車便直奔孫希玲的住處。都是從小玩到大的,孫希玲的家在什麽地方,丁強一清二楚。
到了孫希玲家門口,丁強試著叫喚了兩聲,屋裏一片死寂,這讓丁強覺得,孫希玲一定已經睡著了。
他戴上口罩手套鞋套,用鑰匙開了門,悄悄摸進了屋子。
可沒曾想,孫希玲當天因為和女兒外甥女吵架,睡下去還沒多久。之所以丁強在外叫喚的時候她沒出聲,隻不過是才有點睡意,她不想搭理。
此時丁強一進屋子,孫希玲就醒了,她看到一個黑影摸進來時,可能還以為是自己女兒。
所以,孫希玲當時並沒有大叫,而是咒罵著,伸手去打開了燈。
等到燈光亮起,孫希玲可能是發現了來人並不是自己女兒,這才慌了起來。和女兒吵架時拿的那把廚刀就在床頭不遠,孫希玲伸手就要去抓刀。
丁強在燈光亮起的時候就慌了,惶恐間他也看到了那把刀。
幾乎是同時,孫希玲和丁強都撲向了那把廚刀。
孫希玲到底年紀大了,身手自然沒有丁強那麽靈活。她撲出去不但沒有拿到刀,反而自己摔在了地上。
丁強搶到了刀,他握著刀連想都沒有多想,就騎在了孫希玲的身上。
意外就這麽發生了。
據丁強交代,他並沒有想要傷害孫希玲,隻是想要控製住她。
可沒想到,他才騎到孫希玲身上,孫希玲就雙腿一蹬試圖將丁強從自己身上掀下來。
猝不及防的丁強想要伸手支撐一下,卻忘記了自己手上還拿著刀,往前一撲的瞬間,廚刀紮進了孫希玲的身子。
驚呆了的丁強鬆開了握刀的手,傻傻看著在自己身下的孫希玲慢慢停止了動彈。
眼看孫希玲不行了,丁強這才反應過來。他從孫希玲的身上爬起,慌不擇路的逃離了現場。
原本他準備立刻逃跑的,可在離開孫希玲家後,他冷靜下來一想,還是迴到了ktv中。
這麽多人喝得醉醺醺的,誰都不知道丁強是否離開過,這些人反倒都是自己的證人。
就這樣,丁強將鑰匙放迴了桌上,給自己猛灌了幾瓶酒,也加入了醉酒的行列。
“真的,鄭隊長,我,我真的不是有意要殺她的,這是意外……”
是不是意外對鄭亞橋來說都不重要了,那將是檢察官和法庭的事情,他要做的,是確認罪犯。
根據丁強的口供,劉向核對著時間點,探查了一遍從ktv到孫希玲家這條線路上的監控。
時間相當吻合,雖然最後的小巷沒有任何監控設備,但從其他監控上能夠確定,丁強進出的時間和口供一致。
殺害孫希玲的兇手被抓獲了,案子是破了,可鄭亞橋和劉向卻沒那麽興奮。
還有幾件讓他們頭疼的事情。
魯友強和馮小蘭,在懷疑是自己女兒殺了孫希玲之後,魯友強先是報了假警,讓警方誤以為是郭良貴殺害了孫希玲。
接著,魯友強又隱瞞事實,試圖為自己女兒遮掩,這應該不應該追溯他報假警和偽證?
馮小蘭,同樣如此,她承認是自己殺害了孫希玲的假供詞,同樣涉及到了偽證和妨礙司法公正。雖然她是為了她女兒,可依然已經涉嫌違法。
郭思怡,在醉酒的情況下,公然挑唆別人入室行竊,最終導致兇殺案的發生,這該不該以挑唆罪依法追究?
還有郭良貴,他雖然和整起案件都沒有關係,但是他在發現孫希玲死亡後,並沒有報警,而是離開了現場,這會不會涉及不作為犯罪?
隨著丁強的落網,還有一些事情也水落石出。
郭思怡在淩晨近三點才迴到魯友強家,她已經不記得發生過什麽了。
隻是,在睡覺時,她不斷發出夢囈,嘴裏一直喊著:“弄死她……弄死她……”
這話讓馮小蘭聽到了,為此馮小蘭膽戰心驚了一夜。
早上5點,馮小蘭便起床了,她匆匆去到孫希玲家,一開門就看到了孫希玲死在那裏。
在門口,馮小蘭糾結了許久,最終還是認為,這事是自己女兒幹的。
她沒敢報警,而是悄悄迴到了魯友強的住處和魯友強商量。
魯友強在聽說之後也是大吃一驚,兩人商量之後一致決定,不報警,就當不知道這件事。
馮小蘭不放心女兒,便守在郭思怡的房間中,準備等女兒醒來問個究竟。
而魯友強獨自坐在屋門口,抽著煙想著應對之策。
正當魯友強不知道該怎麽辦時,郭良貴出現了。他急匆匆的跑向了孫希玲的住處,沒多久又倉惶離開。
看著郭良貴的背影,魯友強靈機一動,便想出了嫁禍郭良貴的這套把戲。
所有的事情都搞清楚了。
最後的審判下來了。
丁強是幸運的,檢察院和法院認可了他的過失殺人,入室盜竊加上過失殺人罪,丁強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免於一死。
魯友強犯誣告罪和妨礙司法公正罪,幸好沒有造成重大後果,被頂格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馮小蘭,因犯有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但是,在郭思怡是否犯有教唆罪的審理上,控辯雙方發生了嚴重分歧。辯方認為,郭思怡在說出那些話的時候,屬於非主觀、無意識行為,因此並不構成教唆罪。
最終,法庭還是網開一麵,沒有認定郭思怡的教唆罪,而是以行為不檢判處拘役三個月。
郭良貴雖然沒有犯法,可對他的傷害卻是最深。
誰都無法安慰他,隻能讓時間來緩解他的傷痕……
在濱江區刑偵支隊中,丁強在鄭亞橋的心理攻勢下很快就崩潰,承認了自己殺害孫希玲的經過。
事發當晚,丁強如郭思怡所說的,在ktv喝酒。
當喝多了的郭思怡將孫希玲家的房門鑰匙扔在桌上,並吼叫著誰能去將馮小蘭的結婚證偷出來,便陪誰睡覺時,丁強動心了。
在社會上混跡了好幾年,小偷小摸的事情丁強幹過不少,就算沒有鑰匙,撬門溜鎖也是信手拈來,何況現在還有鑰匙?
其他人都沒把郭思怡的話當迴事,隻有丁強趁著別人不注意,悄悄拿起鑰匙離開了ktv。
出了ktv,丁強掃了一輛共享單車,騎著車便直奔孫希玲的住處。都是從小玩到大的,孫希玲的家在什麽地方,丁強一清二楚。
到了孫希玲家門口,丁強試著叫喚了兩聲,屋裏一片死寂,這讓丁強覺得,孫希玲一定已經睡著了。
他戴上口罩手套鞋套,用鑰匙開了門,悄悄摸進了屋子。
可沒曾想,孫希玲當天因為和女兒外甥女吵架,睡下去還沒多久。之所以丁強在外叫喚的時候她沒出聲,隻不過是才有點睡意,她不想搭理。
此時丁強一進屋子,孫希玲就醒了,她看到一個黑影摸進來時,可能還以為是自己女兒。
所以,孫希玲當時並沒有大叫,而是咒罵著,伸手去打開了燈。
等到燈光亮起,孫希玲可能是發現了來人並不是自己女兒,這才慌了起來。和女兒吵架時拿的那把廚刀就在床頭不遠,孫希玲伸手就要去抓刀。
丁強在燈光亮起的時候就慌了,惶恐間他也看到了那把刀。
幾乎是同時,孫希玲和丁強都撲向了那把廚刀。
孫希玲到底年紀大了,身手自然沒有丁強那麽靈活。她撲出去不但沒有拿到刀,反而自己摔在了地上。
丁強搶到了刀,他握著刀連想都沒有多想,就騎在了孫希玲的身上。
意外就這麽發生了。
據丁強交代,他並沒有想要傷害孫希玲,隻是想要控製住她。
可沒想到,他才騎到孫希玲身上,孫希玲就雙腿一蹬試圖將丁強從自己身上掀下來。
猝不及防的丁強想要伸手支撐一下,卻忘記了自己手上還拿著刀,往前一撲的瞬間,廚刀紮進了孫希玲的身子。
驚呆了的丁強鬆開了握刀的手,傻傻看著在自己身下的孫希玲慢慢停止了動彈。
眼看孫希玲不行了,丁強這才反應過來。他從孫希玲的身上爬起,慌不擇路的逃離了現場。
原本他準備立刻逃跑的,可在離開孫希玲家後,他冷靜下來一想,還是迴到了ktv中。
這麽多人喝得醉醺醺的,誰都不知道丁強是否離開過,這些人反倒都是自己的證人。
就這樣,丁強將鑰匙放迴了桌上,給自己猛灌了幾瓶酒,也加入了醉酒的行列。
“真的,鄭隊長,我,我真的不是有意要殺她的,這是意外……”
是不是意外對鄭亞橋來說都不重要了,那將是檢察官和法庭的事情,他要做的,是確認罪犯。
根據丁強的口供,劉向核對著時間點,探查了一遍從ktv到孫希玲家這條線路上的監控。
時間相當吻合,雖然最後的小巷沒有任何監控設備,但從其他監控上能夠確定,丁強進出的時間和口供一致。
殺害孫希玲的兇手被抓獲了,案子是破了,可鄭亞橋和劉向卻沒那麽興奮。
還有幾件讓他們頭疼的事情。
魯友強和馮小蘭,在懷疑是自己女兒殺了孫希玲之後,魯友強先是報了假警,讓警方誤以為是郭良貴殺害了孫希玲。
接著,魯友強又隱瞞事實,試圖為自己女兒遮掩,這應該不應該追溯他報假警和偽證?
馮小蘭,同樣如此,她承認是自己殺害了孫希玲的假供詞,同樣涉及到了偽證和妨礙司法公正。雖然她是為了她女兒,可依然已經涉嫌違法。
郭思怡,在醉酒的情況下,公然挑唆別人入室行竊,最終導致兇殺案的發生,這該不該以挑唆罪依法追究?
還有郭良貴,他雖然和整起案件都沒有關係,但是他在發現孫希玲死亡後,並沒有報警,而是離開了現場,這會不會涉及不作為犯罪?
隨著丁強的落網,還有一些事情也水落石出。
郭思怡在淩晨近三點才迴到魯友強家,她已經不記得發生過什麽了。
隻是,在睡覺時,她不斷發出夢囈,嘴裏一直喊著:“弄死她……弄死她……”
這話讓馮小蘭聽到了,為此馮小蘭膽戰心驚了一夜。
早上5點,馮小蘭便起床了,她匆匆去到孫希玲家,一開門就看到了孫希玲死在那裏。
在門口,馮小蘭糾結了許久,最終還是認為,這事是自己女兒幹的。
她沒敢報警,而是悄悄迴到了魯友強的住處和魯友強商量。
魯友強在聽說之後也是大吃一驚,兩人商量之後一致決定,不報警,就當不知道這件事。
馮小蘭不放心女兒,便守在郭思怡的房間中,準備等女兒醒來問個究竟。
而魯友強獨自坐在屋門口,抽著煙想著應對之策。
正當魯友強不知道該怎麽辦時,郭良貴出現了。他急匆匆的跑向了孫希玲的住處,沒多久又倉惶離開。
看著郭良貴的背影,魯友強靈機一動,便想出了嫁禍郭良貴的這套把戲。
所有的事情都搞清楚了。
最後的審判下來了。
丁強是幸運的,檢察院和法院認可了他的過失殺人,入室盜竊加上過失殺人罪,丁強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免於一死。
魯友強犯誣告罪和妨礙司法公正罪,幸好沒有造成重大後果,被頂格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馮小蘭,因犯有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但是,在郭思怡是否犯有教唆罪的審理上,控辯雙方發生了嚴重分歧。辯方認為,郭思怡在說出那些話的時候,屬於非主觀、無意識行為,因此並不構成教唆罪。
最終,法庭還是網開一麵,沒有認定郭思怡的教唆罪,而是以行為不檢判處拘役三個月。
郭良貴雖然沒有犯法,可對他的傷害卻是最深。
誰都無法安慰他,隻能讓時間來緩解他的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