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六十一)


    強浩自從進了強家村後,一直跟著哥哥強超“鞍前馬後”的十分勤勉,也因此深得廣大濱江村村民們的信任。其時正熱播古裝電視劇《還珠格格》,有村民甚至開玩笑說:強浩就是一位強祖國遺失在民間的“還珠”“阿哥”呢!


    迴首強浩的經曆,特別是這幾年的“劇變”,讓人感覺造化一直在捉弄人啊!


    畢業後無父無母無門路一直事業不順的強浩,在經過了從張家痛失愛子和久病纏身的老婆的雙重打擊後,又意外在打工的深圳邂逅了一見傾心的校友顏歡,從而猝不及防地“遭遇”了倆人的愛恨情仇。一開始就以玩弄心態對待純情的顏歡,注定了強浩最終的結局隻有一個,那就是“鐺鐺入獄”。


    強浩本以為自己這輩子就這麽老死獄中了,誰知在獄中改造過程中竟因一次義務獻血救人(意外失血的強祖國),通過警方比對的dna結果,竟神奇讓自己和也正在獄中進行改造的強超的父親、強家村曾經的村長強祖國,也就是自己意外相救的人以“父子相認”。二十多年孤兒一般存在的張浩,突然間一夜之間一不小心就搖身一變變成了“炙手可熱”的強超的同父異母的親弟弟!自然,“張浩”這個用了差不多三十年的名字也就順理成章地改成了“強浩”。


    更神奇的是,之前不依不饒親手將自己送進監獄的“受害人”顏歡,考慮到孩子的未來和強浩在獄中的表現等原因,竟然也認可了自己作為孩子父親的存在!


    這一路過山車般的經曆,讓強浩之前優柔寡斷的性格也逐漸發生了改變。他開始反省自己,開始學會珍惜身邊的人和事、珍惜眼前美好的生活。從而在出獄後第一次就認了哥哥強超並由他帶著自己和在獄中已經相認的父親強祖國一起到濱江村正式認祖歸宗,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也迴歸到自己努力做到最好的狀態。加上工作性質外聯較多的關係,強浩在廣大村民的心中就是一個樂於助人、喜歡結交各路朋友的熱心腸人!


    又是一次正常的工作外出,強浩剛剛和生意往來的朋友們在ktv盡情歡唱、推杯換盞,不知不覺中又通過朋友的朋友,新結交了兩個新的朋友。


    一般在這種情形下,不知不覺地玩個通宵也是正常的。


    淩晨2點,大家盡興後便各自散去。


    由於兩個新朋友沒有開車,強浩便自告奮勇提出要送他們迴家。


    強浩本來也喝了幾杯啤酒,但他覺得自己平時酒量很好,毫無醉意,再想著都已經下半夜了,應該不會有警察查車的,所以就沒有叫代駕。


    沒想到,剛把兩位新朋友送迴家,自己的車就被別人追尾了。


    這要是在平時或大白天沒喝酒的情況下,強浩肯定馬上二話不說就直接報警了。但是現在的情況明顯不同啊,不是自己喝了點酒嗎?真的報警,不是自己沒事找事地去向警察“自投羅網”的嗎?被警察查出來酒駕可不是鬧著玩的,至少得關進去十天半個月的;如果酒精含量達到醉駕的程度,那是分分鍾要判掉幾年的喲!幾年呆在監獄是什麽概念?自己之前因為“欺騙”顏歡結果鋃鐺入獄讓自己嚐盡了監獄的個中滋味。


    所以強浩趕緊下車,仔細查看自己的車被撞的情況,心想:如果不嚴重,就算了,也不追究對方了,算自己倒黴,花點小錢去修理一下就算了。


    然而,對方的車上下來一胖一瘦兩個人,不由分說地就嚷嚷著要報警呢!


    這正是“做賊心虛”的強浩最不想麵對的啊!


    所心強浩一聽立馬急了,忙陪著笑說:


    “哥們,都這麽晚了,還是不麻煩警察叔叔吧。多大的事啊,不如我們私了算了。”


    胖子似乎看穿了強浩的心思,他陰險地笑著,隨便小口一張卻是獅子大開口啊:


    “我這車是借朋友的,現在撞的這麽嚴重不好交代。如果想私了也不是不可以,你直接賠我8萬元,我們收了錢就當沒迴事,各走各的路,互不扯皮。”


    胖子一言既出,特別是那8萬元寵大的數目,大大超出強浩的意料!


    強浩心裏憋屈啊:明明是你追尾我,你的全責,還要我賠你8萬,這不明擺著是要敲詐我嗎?但敲詐又如何,誰讓自己喝了酒,不敢報警?胖子肯定也是看出了自己的這個“先天不足”吧,所以下手那叫一個“穩、準、狠”啊!


    8萬塊錢擱誰都不是一個小數目啊!要是賠個三、五百甚至三、五千的,盡管不是自己的錯,自己有點委屈,但可能考慮自己的情況也許會接受的。所以強浩很猶豫,而胖子和瘦子卻一個勁地在旁邊催促著拿錢並不耐煩地再次以報警相威脅。


    情急之下,強浩突然想起了自己曾經有一麵之緣的據說在濱江市曾經“紅黑”兩道“通殺”的威哥過來幫忙講和。


    這一招,似乎有點好使!


    胖子一看是威哥,就自報姓名說自己叫阿龍,並表示對威哥有所耳聞。


    一番討價還價後,阿龍算是給了威哥幾分薄麵,把8萬的價碼降到2.5萬元。


    強浩還能說什麽呢?隻得按單照付了。而自己因此欠威哥一個人情,不得不邀請幫了自己大忙的威哥再次轉身去了趟ktv。這樣下來又花了一萬多。


    本來這事也算了結了,但強浩事後越想越生氣,自己在濱江地盤上被人敲了竹杠卻無計可施。於是事隔多日後的一天將此事告訴了哥哥強超。


    強超聞訊十分錯愕。雖為弟弟“打抱不平”,但畢竟“隔行如隔山”啊,有些法律知識自己也不太懂,更不要說如何保護弟弟的合法權益了。弄不好說不定還有可能把弟弟原本還隻是一點經濟損失變成了刑事犯罪啊!


    不是有個法院的同學強衛兵嗎?他肯定知道怎麽辦!


    強超想到這兒,便迅速打通了強衛兵的電話,並把強浩的遭遇原原本本地告訴了他。


    強衛兵聽完強超的描述情況後,很肯定地迴應道說:


    “你弟弟強浩肯定是被人敲詐了,你們馬上報警,讓警察來處理,情況還有的反轉。我聽說最近警方接到了不少的類似報案,部分已經提交到了檢察院和我們法院。作為老同學,我不得不提醒你們:遇到這種事,千萬不要私了。本來想減少點損失,結果被這些人抓住你們不敢報警的心理,從而讓你們損失的更多。”


    強浩依計而行,很快濱江市警方就受理了他的上訴。


    在一通案情詢問的筆錄後,警方意外地告訴強浩說:


    “你遭遇的撞車事件不是個案,最近在濱江市區範圍內已經出現多起類似的案情,情況大同小異,群眾影響惡劣,我們警方判斷極有可能是同一夥人流動作案所為。我希望你在這段時間少點進出這些娛樂場所,我們警方已經為此正在布下‘天羅地網’呢。這些人不抓到,我們警方壓力也大啊,希望你多多配合。”


    強浩當然會積極地配合警方的要求,所以對警方的各種提問那叫一個“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啊!


    由於強浩提供十分有價值的線索,再加上其他類似案情的甄比以及多處警力的全力偵查,警方很快將犯罪嫌疑人阿龍抓獲,隨後又抓獲了兩個同夥小黃和小橙。阿龍就是那天追尾的事故車司機。


    警方的喜訊傳來,令強浩激動不已,隻是令他強浩沒想到的是,那天自己好心開車送他們迴家的新朋友小黃和小橙居然跟他們也是一夥的。


    事出反常必有妖。


    警方提出:類似案件的所謂巧合,不過是他們團夥經過預謀的犯罪“梗”而已。


    在強大的證據麵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很快如實招供了:


    原來,阿龍一直就以敲詐酒駕司機為業,小黃和小橙幫他物色酒後駕駛司機並提供準確信息,然後再由阿龍找到地點和車輛進行故意追尾,同時抓住對方喝酒不敢報警的心理,借機大肆敲詐,事後阿龍會支付信息費給小黃和小橙的。


    那天,強浩和小黃、小橙一起在ktv喝酒後,強浩送小黃和小橙迴家,從上車開始,小黃就給阿龍發送了短信,告知其強浩的車牌號的行車路線信息,阿龍開車趕來一直尾隨。小黃、小橙到家下車後,又給阿龍打了個電話,說“那個家夥喝多了,馬上會從x花園後麵路出去”,阿龍聞訊,迅速將車開到指定路邊等候。


    強浩將小黃和小橙送到家後,就想直接向前開,迴家了事。


    而小橙一看不是自己和阿龍約好的路段,怕早已埋伏在那的阿龍撲了空,於是及時攔住了強浩,煞有介事地告訴他說:前方是臨時改的單行道,要想不被攝像頭拍到,現在隻能掉頭繞迴來。


    強浩本來對這一帶就不是很熟悉的,加上瞎燈瞎火的還喝了點酒,於是就聽信了小橙的話,掉頭開往x花園後麵的道路,也就是開上了阿龍埋伏好的路段。


    所以等強浩開到一個合流路口,阿龍開車就突然從旁邊加速,直接撞上了強浩的車。


    因事先知道強浩喝了酒,遇到這等無辜被撞之事不但要自認倒黴,還不敢報警,反過來還任由自己這個“肇事者”來反向漫天要價,所以阿龍一開始故意吵著說要報警處理的。


    心虛的強浩自然不肯,所以想要私了。這正是他們想要的結果。


    阿龍於是便趁機獅子大開口地搞敲詐,說自己的車損壞嚴重,向強浩索要8萬元,否則就要報警處理。此案雖然牽涉到了一個叫威哥的調解,其實這個人也不是什麽好人。最終,阿龍還是成功敲詐到了元,並在第二天就分別分給小黃和小橙各1500元做信息費。


    雖然報警是處理交通事故的合法方式,但阿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以報警相要挾的方式,迫使被害人產生恐懼心理,不得不同意私了,強行索要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經涉嫌構成敲詐勒索罪;而小黃、小橙與阿龍一起預謀敲詐酒駕司機,為阿龍提供信息、故意把被害人指引到埋伏路段,屬於幫助犯,同樣構成敲詐勒索罪。


    我國刑法第274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自此,強浩的“冤情”得以“沉雪”,心裏自然十分高興。於是在一個周末的晚上,打電話邀請了對自己幫助最大的同學強衛兵務必賞麵過來聚一聚,喝點小酒聊表一下自己的感激之情;當然這其中自然少不了自己的哥哥強超的作陪喲。


    “什麽叫好心辦壞事?之前我沒跟你們說我老婆開摩托車撞人的事,事情已經過去了,人也傷的不輕,但人在這個時候切忌要按程序辦事,該先報警的就報警,不要因為看著人已經傷在地了,就亂了程序直接送人就醫了,甚至墊付了傷者的醫藥費。這麽做結果就真的要亂套了。不但自己墊付的錢拿不到,還因為沒經過交警責任認定破壞了事故現場,保險公司也因為沒有官方的交警責任認定而拒付賠償。而你這個案情,不管自己有多大的過錯,千萬不要圖省事私了。對方就是抓住了你喝了酒想私了的特點獅子大開口逼你就範。所以,強浩兄弟,遇到這事不管自己屁股是不是很幹淨,要想避免經濟損失的最佳選擇還就是第一時間去報警,這樣起碼一開始就斷了別人借機敲詐你的可能性啊!”強衛兵喝下第一杯酒,“語重心長”地對著強浩於是說。


    “你知道你撞的那個人是誰嗎?他可是咱們市農村農業局王局長的小舅子喲,法院審判前,王局長不知道托多少人來跟我說情的。我這人在司法界混這麽多,還不知道怎麽擺正自己的立場啊?我最多口頭上答應過問一下,實際上也就是給這些頭頭腦腦們一個台階而已。我一直交待我們法院的法官們不要受外界的影響,一定要從司法角度來評判什麽一樁民事訴訟。做不到這一點,你審判的案子遲早有一天會被人翻案的,到時候你作為法官的一世英名就毀了。”強衛兵喝下第二杯酒,借著酒興給倆老同學爆出更大的“瓜”,也象是“酒醉心裏明”地在有意地“敲打”著自己和同行的司法人員,從而顯示出他作為執掌濱江市人民法院尺度的院長的不易。


    “當然,強浩你所提及的威哥這類人,看似當時幫了你的大忙,實際上他也是我們濱江社會的毒瘤啊!作為老同學,我勸你以後不要再跟這種人去接觸了,因為他們隨時都有可能把你拖下水的。聽我大舅哥強雲龍說,在整個濱江市,類似威哥這種人渣不下三十個,什麽龍哥啊、光頭強啊,他們公安係統早就已經在密切地‘關注’這些人,一旦這些人稍有出格的行為,公安幹警們第一時間就會毫不猶豫地將他們緝拿歸案的!”強衛兵喝下第三杯酒,算是給有點“懵裏懵懂”的強浩指明了一條混社會的正道。


    (二百六十二)


    經曆了撞車事件以後,強浩開始變得很小心,晚上外出的活動也大大減少了,隻不過每到晚上看到濱江城內外燈紅酒綠的,難免心裏有些抓狂。


    不過就並不影響大白天強浩工作的態度和質量。可以說,踏實肯幹的強浩在哥哥強超的“身先士卒”和“言傳身教”下,工作能力進步很快,為人處事也開始變得更加成熟起來,不僅得到廣大村民們的好評,甚至還多次得到哥哥強超的當麵誇讚。


    一般村民的好評自然也是必要的口碑,但能被濱江村群龍之首的哥哥強超當麵誇讚,那就在濱江村就是無上的光榮啊!所以獲此“殊榮”的強浩開始有點飄了。


    一日,強浩外出辦事。由於要去的地方不是很遠,也為節省點費用,他沒有選擇打的,而是推出村部裏人人可騎的公用自行車來代步。


    強浩騎著自行車一路正常行駛,沒想到路過蔣家村的村頭時,因超越一個騎自行車的老頭時,對方剛好扭頭吐了一口唾沫。


    這口唾沫來的突然,讓強浩避之不及,剛好落在了他的衣服上。


    強浩感到十分惡心且相當憤怒,停下車上前攔住大爺,想要討個公道:


    “一點素質都沒有,隨便亂吐!現在吐到我身上,大爺你看怎麽辦吧?”


    強浩其實心裏隻是想要求大爺給他道歉就行了。


    村頭很快就圍上來幾個吃飽了撐著沒事幹的人,邊看著這“大瓜”邊指指點點。


    而被截住的大爺顯然也看到了強浩身上的髒物,就是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原本也想著道個歉就走人算了。但一看到小屁孩一樣的年輕人說話那種咄咄逼人的架式,還有幾個村民正看著自己呢!一張老臉就有點掛不住了,所以說起話來也是軟中帶硬的不給年輕人好口氣來受:


    “咋的了?多大的一點事啊?吐到又怎麽樣?會死人啊?再說我又不是故意的,我也沒長前後眼的,都是你自己騎的快趕上了,你自己處理一下不就得了,但不依不饒地大唿小叫的,你信不信我走過的橋都比你走過的路多哇?!”


    “大爺,是你有錯在先,你反倒教訓起我來了?這事跟年齡有關嗎?這事跟素質有關好不好?!大爺,虧你活這麽大歲數,一點道理都弄不明白。既然你這麽不講道理,就別怪我這個做小的跟著無理了。”強浩一看大爺不但不道歉還倚老賣老地教訓人,明明他自己做錯了卻蠻不講理,於是狠狠地嗆了他幾句後就氣衝衝地直接用手把身上的唾沫擦在了大爺的身上。


    圍觀的人群中,馬上有人不嫌事大地在叫好起哄。


    這可把生性脾氣火爆的大爺瞬間激怒了,他顧不得身上的髒物,一聲洪亮的咳哢響後啪一聲吐出更大更濃的口水直噴強浩。


    強浩沒有心理準備,被大爺的濃痰吐個正著。


    強浩一看,這也太惡心了!自己這是“舊仇未報”馬上又添“新恨”啊!他再也不想慣著這個囂張的大爺,唿嚕一聲,反以一口濃度和份量差不多的口水迴敬給了大爺。


    大爺當然不是省油的燈,一個唿吸動作又反過來向強超反吐。


    一時間,大爺和強浩一老一小在大馬路上開始互相朝著對方吐唾沫,此起彼伏的,引得了更多的村民跑過來保持著一定距離的圍觀。


    兩強相遇勇者勝。


    強浩自然是精力旺盛、體能充沛,沒幾個迴合下來就占住了上風;反觀大爺,畢竟年事已高,很快就吐不動了。強浩一看這架勢,氣也出了,人家也落下風了,就停了嘴,準備推車走人。


    但是大爺就是大爺啊!他根本不願年輕人的甘拜下風,吐不動了,眼看年輕人占了便宜想溜,他一把抓住強浩的衣領,順勢就用力一推。


    強浩猝不及防地被大爺推了個人仰馬翻,大爺得意地大笑,圍觀的人也跟著哄笑。


    強浩本來就此打住的,沒想到大爺這麽難纏,於是爬起來就想出手反擊。


    誰知大爺反應一點不慢!等強浩的一隻手還沒搭上他的身體,他倒是一個轉身直接上嘴了!而且還很精準地一口咬住了強浩的手。


    強浩馬上感到一陣鑽心的疼痛,可見大爺下嘴的力度不輕啊!


    為了掙脫被死咬著的手,強浩和大爺開始打擊對方的“要害”,要迫使對方盡快屈服,早點脫身了事。


    村道不是很寬,倆人糾纏的地方還有一條幹涸的小水溝。


    大爺一個沒站穩倒到水溝裏,由於倆人是糾纏在一起的,強浩隻得被動地順勢與大爺一同倒下,但是大爺卻始終不肯鬆開咬住強浩一隻手的嘴。


    強浩隻好另一隻手打擊大爺的下巴,一直打到大爺鬆口,強浩才停止。


    此時的大爺發現自己站不起來,圍觀群眾及時把兩人拉開並報了警。


    很快就有110警車唿嘯而來,車上跳下倆大蓋帽。


    一通詢問加拍照,再加上村民的補充,大蓋帽們很快就搞清楚了案情的基本情況。但鑒於大爺傷勢較重,簡單地做完筆錄,大蓋帽就要求當事人雙方強浩和大爺倆人都先到附近的醫院檢查傷勢情況。


    經過濱江鄉人民醫院的醫生檢查發現,大爺左下肢局部粉碎性骨折,被判定為輕傷一級;而強浩左手被大爺咬破,屬於輕微傷。


    大蓋帽在了解情況後,把案件整體移交給了檢察院。檢方代表認為是強浩造成大爺受傷,以故意傷害罪對強浩提起公訴,不過法院並沒有支持檢察院的意見。


    法院審理後認為,兩人的糾紛是大爺有錯在先,經過圍觀群眾證言,也是大爺先動的手。強浩麵對大爺的率先推搡選擇出手,隻是屬於正當防衛。


    在強浩出手的同時,大爺死死地咬住了他的左手。強浩為了掙脫和大爺發生肢體衝突,也是正當防衛。


    大爺在兩人的推搡中沒站穩不小心摔倒,整個衝突間強浩並沒有踢踹或者毆打大爺的下肢,因此他下肢局部的粉碎性骨折應該由自己不小心負責。


    再加上強千對大爺下巴的毆打,也是為了讓自己的手成功掙脫,擺脫大爺的用力撕咬,因此也屬於正當防衛,且大爺鬆口後強浩沒有再繼續毆打,不屬於防衛過當的情形。


    綜合以上,法院判定強浩屬於正當防衛,駁迴了檢察院代表以故意傷害為罪名的公訴,也沒有支持大爺的任何民事賠償要求。


    整個案情從接警到法院審判結果出來不過三天時間,這其中也驚動了廣大村民特別是哥哥強超,在法院判決書下來之前,強浩、強眼兩兄弟因擔心法院處理不公、判罰尺度有偏頗,差點把電話打了強衛兵那兒來。


    所幸這種有幹擾司法公正之虞的電話沒有打,要不然身為人民法院領導的強衛兵還真不好處理。因為按規定,在這種情況下,肯定是要迴避的,那麽等於他即使得知案情也隻能幹瞪眼,除非最終法院的判罰有明顯的失誤,他才可以作為公正的“第三方”分別向人民法院的法官和自己的同學給出最合理的判罰意見。


    所幸濱江市人民法院最終的判決還是公平的,沒有一味地遷就看似弱勢一方的大爺。看來司法的公正,最有人情味的不是遷就,而是公平啊!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強顏之歡笑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之大吉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之大吉並收藏強顏之歡笑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