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為什麽,她知道那家人過敏,才會在水杯裏麵撒上那樣東西。
也會在那家孩子誤食降壓藥後,想到應降壓藥砂仁。
當時看到這個東西的時候,她不是沒想過把砒石放進那家人水裏,但想到人家孩子隻因為,誤食了降壓藥導致的死亡,家人也吃下降壓藥來的合理一些。
想好這些,她才繼續自己的計劃,用降壓藥行兇。
所以在事情做完之後,偷偷的拿走了砒石。
這次使用砒石,也是因為她知道,砒石這個東西,無色無味,其他人根本就不知道,也察覺不了。
等到時候這些人發病了,醫院也隻會以為,這些人是因為其他東西死亡的事實。
這樣她就又輕鬆解決了對方,又不會惹人懷疑。
她在家裏把砒石弄碎,拿紙包裹包好,趁著再去醫院的時候使用。
等到了醫院,發現醫院確實醫生護士比較忙碌,巡護也比較頻繁。
索性她大膽一些,在兩間病房裏麵下藥,要是這些人以為,是在醫院離奇的死亡,把事情推給醫院也行。
她在病房暖和裏麵下了藥,就趕緊離開案發現場。
當時她都沒注意,自己已經被人發現了,所以江淮跟自己說的時候,她才會這麽激動。
還告訴自己說,有人發現了自己,她還想著,就算是看到了有這麽樣,自己也不是原本的樣子。
但想到她換裝被抓,當時對方拍下了,自己假扮老太太的樣子……
她想著一個人看到有這麽樣,自己…那也沒事,就是在廁所看到了這個裝扮,好奇才換下來的,不就行了?
可誰能想到,對方竟然說,不止一個人見過自己。
那些人大晚上的出來幹嘛?
不好好待在家裏,往外看什麽?
她一直在尋找下手的機會,難免就要出去走走,她以為做的很隱蔽,可誰能想到,自己還是被人發現了。
而且就在自己再一次行兇的時候,被警察當場抓獲。
本來她還可以狡辯一下,可誰知自己出現到換衣服過程中,身後一直有人跟隨。
等到自己換好衣服出來的時候,就被人直接抓捕,並且人贓俱獲。
她也沒想到,她以為自己做的很完美,可還是被人抓到了把柄。
誰能想到,會有人戳穿自己的把戲,在第四次行兇的時候,被人提前發現並產生了懷疑。
對方怎麽這麽幸運,為什麽這份幸運,就不能落在自己女兒身上?
她當時想著,即使是醫生發現了,也隻會懷疑,是不是這些人對食物中毒了。
而且自己還知道,醫院裏麵一般都是西醫大夫,就算是中醫大夫,也很難發現砒石中毒的事情。
醫生都是一些不熟練的人,也很難發現,或者都不知道怎麽治療。
醫院發現人中毒了,也會為了息事寧人,選擇隱瞞真相,就怕給其他人造成恐慌,認為醫院不安全。
自己被人當場抓獲了,以為那些人拿自己沒有辦法。
可誰知,現在的基地不是以前了,不是自己想怎樣就能怎樣。
即使他們沒有確鑿證據證明,事情是自己所為,他們也不會隨意放自己離開。
即使是之前作案的時候,她也是小心謹慎,把自己包裹得很嚴實,根本就不會留下線索,可誰能想到,這些人能把自己當場抓獲。
還有目擊證人證明,自己出現在了那些案發現場。
這件事沒有自己想的那麽簡單,現在自己被抓,警局也不讓自己隨意離開,她還怎麽想辦法離開?
這都什麽時候了,現在可是沒有證據,他們有自己的盤算。
事情整理的差不多了,江淮就開始詢問:“現在案件整理的差不多了,我想隻要我們仔細尋找,肯定能弄到你作案的證據。
畢竟以前我們隻是大海撈針,現在有了具體目標,會好辦很多。”
李燕:“你們沒有權利這麽做,我是合法的公民。
我隻是出現在醫院而已,即使是我戴的假發,那也是我個人愛好,基地也不允許嗎?
不行嗎?
我身體不舒服,我來醫院裏邊拿藥不可以嗎?”
確實,如果是平常人的話,出現的醫院裏邊很正常。
即使是沒有身體不舒服的人,在醫院裏也會出現。
雖然不合理,但是合情。
隻要那個人說,自己是因為給其他人拿藥,才出現在醫院裏麵,就沒人能不允許這件事情的存在。
基地雖然要求很多,不允許人隨意外出,但人要是生病了,或是在家門口走動,這都是允許的事。
如果那個人不行了,基地還居著人家,不讓人看病,這太不仁義了。
但其他人出現的醫院附近無所謂,隻一樣,誰來醫院要先去廁所換衣服?
或者誰來醫院,會打扮成一個老太太?
而且李燕家,根據自己調查來的結果,對方家可是離醫院不近。
她還出現在那些被害人家附近,那些地方離她家就更遠了。
普通人走這麽遠,明顯就不可能,誰會去這麽遠的距離走動?
而且她走動了沒幾天,那家人就全部離奇的死亡了?
這話問下其他人,誰都會產生疑問。
江淮安排人,去到李燕家裏,詢問她的先生,知不知道老婆去醫院幹什麽?
或者是參沒參與進去,和老婆一起行兇?
不管是那樣,對方也必須到局裏一趟,接受他們的調查。
他妻子出去這麽長時間,他就沒有懷疑過嗎?
老婆天天出去溜達,他就不好奇嗎?
李燕聽到對方要去找自己老公,趕緊氣急敗壞在裏麵大喊,說自己是冤枉的,說這些人就是在刑訊逼供。
但不管裏麵說什麽,其他人都不理她,他們現在要做的,就是尋找證據,證明對方實行了計劃。
大家加快腳步,查找對方作案的動機。
一部分人,去尋找對方作案的蛛絲馬跡。
一部分人,去查查對方的行動軌跡。
一部分人,去李燕家裏詢問她的先生,並把人帶迴來。
其他人繼續自己的工作,保證自己不冤枉對方。
現在大家都肯定一點,事情就是這個女兒做的,隻是大家都不確定,是一個人做的,還是有人幫忙。
但不管是哪樣,都要有確鑿證據證明,把對方拍死在案件結尾。
也會在那家孩子誤食降壓藥後,想到應降壓藥砂仁。
當時看到這個東西的時候,她不是沒想過把砒石放進那家人水裏,但想到人家孩子隻因為,誤食了降壓藥導致的死亡,家人也吃下降壓藥來的合理一些。
想好這些,她才繼續自己的計劃,用降壓藥行兇。
所以在事情做完之後,偷偷的拿走了砒石。
這次使用砒石,也是因為她知道,砒石這個東西,無色無味,其他人根本就不知道,也察覺不了。
等到時候這些人發病了,醫院也隻會以為,這些人是因為其他東西死亡的事實。
這樣她就又輕鬆解決了對方,又不會惹人懷疑。
她在家裏把砒石弄碎,拿紙包裹包好,趁著再去醫院的時候使用。
等到了醫院,發現醫院確實醫生護士比較忙碌,巡護也比較頻繁。
索性她大膽一些,在兩間病房裏麵下藥,要是這些人以為,是在醫院離奇的死亡,把事情推給醫院也行。
她在病房暖和裏麵下了藥,就趕緊離開案發現場。
當時她都沒注意,自己已經被人發現了,所以江淮跟自己說的時候,她才會這麽激動。
還告訴自己說,有人發現了自己,她還想著,就算是看到了有這麽樣,自己也不是原本的樣子。
但想到她換裝被抓,當時對方拍下了,自己假扮老太太的樣子……
她想著一個人看到有這麽樣,自己…那也沒事,就是在廁所看到了這個裝扮,好奇才換下來的,不就行了?
可誰能想到,對方竟然說,不止一個人見過自己。
那些人大晚上的出來幹嘛?
不好好待在家裏,往外看什麽?
她一直在尋找下手的機會,難免就要出去走走,她以為做的很隱蔽,可誰能想到,自己還是被人發現了。
而且就在自己再一次行兇的時候,被警察當場抓獲。
本來她還可以狡辯一下,可誰知自己出現到換衣服過程中,身後一直有人跟隨。
等到自己換好衣服出來的時候,就被人直接抓捕,並且人贓俱獲。
她也沒想到,她以為自己做的很完美,可還是被人抓到了把柄。
誰能想到,會有人戳穿自己的把戲,在第四次行兇的時候,被人提前發現並產生了懷疑。
對方怎麽這麽幸運,為什麽這份幸運,就不能落在自己女兒身上?
她當時想著,即使是醫生發現了,也隻會懷疑,是不是這些人對食物中毒了。
而且自己還知道,醫院裏麵一般都是西醫大夫,就算是中醫大夫,也很難發現砒石中毒的事情。
醫生都是一些不熟練的人,也很難發現,或者都不知道怎麽治療。
醫院發現人中毒了,也會為了息事寧人,選擇隱瞞真相,就怕給其他人造成恐慌,認為醫院不安全。
自己被人當場抓獲了,以為那些人拿自己沒有辦法。
可誰知,現在的基地不是以前了,不是自己想怎樣就能怎樣。
即使他們沒有確鑿證據證明,事情是自己所為,他們也不會隨意放自己離開。
即使是之前作案的時候,她也是小心謹慎,把自己包裹得很嚴實,根本就不會留下線索,可誰能想到,這些人能把自己當場抓獲。
還有目擊證人證明,自己出現在了那些案發現場。
這件事沒有自己想的那麽簡單,現在自己被抓,警局也不讓自己隨意離開,她還怎麽想辦法離開?
這都什麽時候了,現在可是沒有證據,他們有自己的盤算。
事情整理的差不多了,江淮就開始詢問:“現在案件整理的差不多了,我想隻要我們仔細尋找,肯定能弄到你作案的證據。
畢竟以前我們隻是大海撈針,現在有了具體目標,會好辦很多。”
李燕:“你們沒有權利這麽做,我是合法的公民。
我隻是出現在醫院而已,即使是我戴的假發,那也是我個人愛好,基地也不允許嗎?
不行嗎?
我身體不舒服,我來醫院裏邊拿藥不可以嗎?”
確實,如果是平常人的話,出現的醫院裏邊很正常。
即使是沒有身體不舒服的人,在醫院裏也會出現。
雖然不合理,但是合情。
隻要那個人說,自己是因為給其他人拿藥,才出現在醫院裏麵,就沒人能不允許這件事情的存在。
基地雖然要求很多,不允許人隨意外出,但人要是生病了,或是在家門口走動,這都是允許的事。
如果那個人不行了,基地還居著人家,不讓人看病,這太不仁義了。
但其他人出現的醫院附近無所謂,隻一樣,誰來醫院要先去廁所換衣服?
或者誰來醫院,會打扮成一個老太太?
而且李燕家,根據自己調查來的結果,對方家可是離醫院不近。
她還出現在那些被害人家附近,那些地方離她家就更遠了。
普通人走這麽遠,明顯就不可能,誰會去這麽遠的距離走動?
而且她走動了沒幾天,那家人就全部離奇的死亡了?
這話問下其他人,誰都會產生疑問。
江淮安排人,去到李燕家裏,詢問她的先生,知不知道老婆去醫院幹什麽?
或者是參沒參與進去,和老婆一起行兇?
不管是那樣,對方也必須到局裏一趟,接受他們的調查。
他妻子出去這麽長時間,他就沒有懷疑過嗎?
老婆天天出去溜達,他就不好奇嗎?
李燕聽到對方要去找自己老公,趕緊氣急敗壞在裏麵大喊,說自己是冤枉的,說這些人就是在刑訊逼供。
但不管裏麵說什麽,其他人都不理她,他們現在要做的,就是尋找證據,證明對方實行了計劃。
大家加快腳步,查找對方作案的動機。
一部分人,去尋找對方作案的蛛絲馬跡。
一部分人,去查查對方的行動軌跡。
一部分人,去李燕家裏詢問她的先生,並把人帶迴來。
其他人繼續自己的工作,保證自己不冤枉對方。
現在大家都肯定一點,事情就是這個女兒做的,隻是大家都不確定,是一個人做的,還是有人幫忙。
但不管是哪樣,都要有確鑿證據證明,把對方拍死在案件結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