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情緒激動的罵何誌是白眼狼,生的兒子也是個白眼狼。


    何誌本就因為原主家庭情況好,又能掙錢心裏有些自卑。


    聽到原主這樣罵,覺得原主是在罵他是吃軟飯的,當即忍不住對原主動手了。


    兩夫妻在拉扯間,原主從樓上滾了下來,直接摔成了植物人。


    而在原主住院期間,李清清還裝模作樣的到醫院看原主,並且趁著病房裏沒人,得意洋洋的趴在原主耳邊坦白了自己攻略者的身份。


    並且把原主跟何誌原本的人生軌跡都說了一遍,最後很是驕傲地道:


    “何誌原本會成為一個大畫家,而你原本也會站在何誌身邊,接收眾人對你多年扶持何誌的讚譽。


    可惜呀,誰讓你遇到了我呢。


    我也沒打算攻略何誌的,可事情就是這麽湊巧,我搬到了你家樓下,這不就就順手攻略了嘛。


    沒想到何誌卻是這種貨色,一點攻略難度都沒有,我隨手丟根骨頭,你那好老公好兒子,就跟兩隻舔狗一樣趕都趕不走了。


    我對你沒意見,也沒想過針對你,雖說你跑去找那兩隻狗子要錢,給我帶來一點小麻煩,不過不要緊,我大度,看在你已經躺在醫院的份上,就不跟你計較了。


    祝你好運,希望你能賭贏何誌的良心。”


    原主雖然昏迷著,卻還是有意識的,將李清清的話聽的清清楚楚。


    什麽攻略係統,什麽好感度,這簡直顛覆了原主的認知。


    難怪李清清勾勾手,何誌跟兒子就跟狗一樣的招之即來揮之即去。


    原來李清清是小說裏的那種任務者啊。


    她輸的也不算冤。


    原主雖然有求生意誌,但奈何傷的太重,熬了兩個月,最終還是走了。


    司裏裏戳來戳係統,問,“任務是什麽?”


    “一,跟何誌離婚。


    二,不要那個小白眼狼的撫養權。


    三,照顧好父母,讓父母安度晚年,自己也壽終正寢。”


    司裏裏迴過頭,詫異地問,“沒了?”


    係統點頭確認,“沒了。”


    “就這麽幾個簡單的任務,原主自己都可以做,怎麽還要找任務者呢?”


    “原主已經死了,迴不來了。”


    係統停頓幾秒,又接著道,“原主說她不恨李清清,沒有李清清,將來還會有王清清張清清,歸根結底還是何誌自己的問題,所以隻要離婚,照看好父母就行,別的隨便你怎麽生活。”


    司裏裏點點頭,沒再糾結這個問題。


    她也覺得原主這個事情,何誌的問題更大。


    至於李清清,說白了,李清清壓根就沒把原主一家子放在眼裏過。


    甚至都不屑針對原主。


    這樣也好,省的她前期就跟李清清對上。


    她還想就近圍觀李清清是如何攻略男主男配呢。


    她做任務向來是隨心所欲,能動拳頭就不動腦子,正好看看別的任務者是如何修煉茶藝的。


    司裏裏起身正準備下樓,突然停下腳步,問係統,“統子,這個攻略係統是野生係統嗎?是的話,我們要不要搞一票?”


    “還不知道呢。”係統這會兒也正著急呢,“我一來這個世界就跟主係統匯報攻略係統的事情了,主係統到現在還沒有迴話。”


    司裏裏也不失望,推開房門出去,下樓,坐在客廳沙發上,打開電視,開始思考接下來的計劃。


    她這次穿來的時間剛剛好,李清清搬來一個月,剛跟何誌搭上關係,也才哄的原主那個白眼狼兒子,恨不得認李清清當媽。


    司裏裏樂見其成,準備繼續放任何誌父子倆跟李清清來往,正好借李清清牽製住何誌父子倆的注意力,她好給何誌挖坑。


    雖說原主隻要求跟何誌離婚,對財產方麵都沒有做要求。


    但是,司裏裏可不想便宜了這個白眼狼軟飯男,她打算讓何誌淨身出戶。


    掏出手機看了一眼,跟何誌的對話停留在早上。


    今天是周六,何誌一大早就外出寫生了,需要兩天才迴來,讓原主照顧好兒子。


    而司裏裏穿來的時候,小胖墩正鬧著要吃炸雞,原主拒絕後,就開始哭鬧著說原主不如樓下李清清對他好,並且希望李清清是他的媽媽。


    司裏裏嫌棄的撇撇嘴,這種白眼狼兒子,生出來還不如生塊叉燒呢。


    又翻了翻原主的朋友圈,發現有許多參加拍賣會的場景。


    想了一下,司裏裏終於在原主的記憶中翻出這些畫麵。


    原主是公司高管,經常要代表公司出席各種酒會,以及慈善拍賣場。


    想到拍賣場,司裏裏的眼睛瞬間亮了起來。


    她終於知道該如何坑何誌了!


    司裏裏給原主的頂頭上司撥了一通電話,打聽了一下最近的古董拍賣的場次,放下電話後,便開始計算原主的身家。


    這套房子,是原主父母在原主婚前買的,目前每個月還需要還房貸。


    家裏目前的積蓄有1100萬,原主父母每年還會購置一批黃金給原主當投資。


    現在這批黃金的總價值大概在兩百萬左右。


    家裏還有兩輛車子,原主這輛車買來時候花了80萬左右,何誌的車子也花了50萬。


    這兩輛車子都是在原主婚後買的,從法律層麵來說,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除此之外,就是原主為了出席重要場合,購置的一些首飾,名牌包包之類的。


    不過首飾包包衣服之類的東西,屬於原主的私人物品,離婚時不在分割財產的行列裏,隻要注意一點,不要被何誌拿走就可以了。


    算完大致財產,司裏裏不再耽擱時間,打開書房的保險櫃,把原主父母這些年買的黃金全部收進空間裏,又把原主暫時不用的首飾和包也一起收進空間,最後拿上房產證,準備出去打探一下房產抵押的情況。


    司裏裏這一忙起來,就把小白眼狼忘的一幹二淨。


    等到司裏裏換好鞋,正準備出門時,小白眼狼突然推開房門跑出來,大聲控訴司裏裏不是個好媽媽,竟然想撇下他,一個人出去玩。


    司裏裏無語的翻了個白眼,想了一下,決定把小白眼狼打發到李清清那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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