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誌新為什麽會認得這種帶殼小麥?他當然認得!
孫誌新這人性子野,喜歡旅遊、探險,以及一切以大自然相關的活動。(.mianhuatang.info好看的小說)。走的地方多了,看的東西多了,好些都市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事物他能認得好些。就像好些人分不清麥子和蒜苗幼苗的區別,他可以;大學的同學鬧出青豆是青豆,黃豆是黃豆,不知道青豆摘下來曬幹了就是黃豆的笑話,他卻不會。
因此一見到滿地滾落的帶殼麥粒,孫誌新一眼就認出了這些個不得了的東西。
問題是,烏蘭哈特又是怎麽認得它,並把它鄭重的收藏起來的?若說烏蘭哈特收藏辣椒的行為孫誌新還覺得能理解,那東西紅豔豔的看著很可愛,會引來烏蘭哈特喜歡並不是奇怪的事。就像現在的某些少數民族一樣,仍有著喜歡用曬幹的幹辣椒來裝扮屋子的民族風俗。
但這些麥粒怎麽會被烏蘭哈特鄭而重之的收藏起來,孫誌新有些想不通。一個總是依靠掠奪為生的部族首領會著重萬分的收藏著小麥這種東西,孫誌新想來想去就隻有一種解釋:這個時空已經有別的部族知道了小麥的用處,並在栽種和食用它,又被烏蘭哈特所發現,因此搶奪了過來。至於她是留著自己吃還是打算來年種植,這個孫誌新猜不到。
現在孫誌新隻是在想兩個問題,一是假如真有懂得種植小麥食用的部族存在――曆史已經證明過,懂得種植技術的群體總是更發達。那麽它們在哪裏?可不可以與他們交往成為盟友?自己的部族就算有雪原狼加入,仍然是顯得太過於弱小,再來一個更強大的一些烏蘭哈特隻怕就要完蛋,結交盟友顯得很有必要。
但這個念頭隻在孫誌新腦中閃過了一次就打住,因為跟先進的部族接觸有很大的風險,落後就要挨打這個道理放到很多地方都適用,被對方吞並吃下的可能性非常之大。海風部族和獵人部族的交好從概率上來說是機率很小的事,因為憑空多了一個自己兩邊部族才被聯合到一起,兩邊族長是因為互相之間成為了家人才沒有異心,換了其它的可不見得。誰敢說那個先前的部族就不是下一個烏蘭哈特?下一個烏蘭哈特也許更有野心,實力很強大,可以輕易吞並掉自己這樣的小部族。
明白這點,孫誌新想要接觸會種植小麥的那個部族的心思就淡了。
另一個問題是烏蘭哈特弄來的小麥到底是哪種麥子?
或許很多人不知道小麥是怎麽來的,但孫誌新曾經看過一篇講述小麥起源的文章,它把小麥的起源歸結於一個有趣的謎題,謎題就在於到長時間都找不到野生的普通小麥,無法為普通小麥的雜交進化論提供依據。
說起普通小麥的成因,它的形成非常有趣而微妙。小麥是個徹頭徹尾的雜種,由一粒小麥、小斯卑達山羊草和方惠山羊草的基因拚湊而來――很像個雜貨鋪,是吧?簡單的說,一粒小麥與小斯卑達山羊草先拚出一個雜交種。這個雜交種又因為偶然的機會進化成二粒小麥。最後再與方惠山羊草雜交,就成了普通小麥。
現在孫誌新就在一粒一粒小心的將灑落在地上的小麥顆粒全撿迴來,認圖辯認出來它到底是哪一種。
不過最後孫誌新仍是失敗了,他可並不是什麽農學家,隻認得地上的麥粒應該是更進化度很高,已經雜交完成的普通小麥,卻認不出來它到底是冬小麥還是春小麥。它們一個當年春種秋收,一個當年冬種來年夏收,對溫度的要求差別很大。
不過孫誌新不是很介意這個,他急於求證的是從烏蘭哈特的遺物裏得到的小麥到底是死種還是活種,如果是死種,就這點量來看,除了煮點小麥粥喝或是烤幾個麵包做幾個饅頭嚐嚐新鮮就沒啥想頭。而如果是活種――部族的機遇就來了!它甚至可以借著小麥的推動一飛衝天!
是!在烏蘭哈特的遺物裏能找到小麥,真是一個意外的天大驚喜!
有那麽一刹那,孫誌新很想把烏蘭哈特的屍體從雪地裏刨出來,毫不吝嗇的在她臉上親上兩口。這女人真厚道!被她打了個半死不活也不冤。
見孫誌新長久不語,一直在一臉若有所思的撿麥粒,那動作,那神情,竟是比當初得了泰格的珍珠或是納魯贈的獸牙還更珍重。
眾人互看一眼,全都開始幫孫誌新拾麥粒,一粒粒全撿起來,重新尋了一個完好的皮囊裝起來。
納魯左右瞅瞅大家,又低頭看看自己的爪子,拾麥粒這種技術活他幫不上忙,幹脆運動狼尾,像掃把一樣把麥粒掃攏到一起方便大家拾撿。這家夥,動作習性真的是越來越狼……
當場的氣氛有些古怪的凝重,大家全在像是撿金子一樣拾麥粒,直到納魯把尾巴當掃把使,布庫又捧著自家親爹的尾巴往下摘沾上去的麥粒後氣氛才變得輕鬆了些。
孫誌新自己也怔了怔,恍然發覺自己入了魔障,小麥的重要性和它能帶來的改變讓自己變成了魔戒裏的穴居人,太過重視,以至於忘我。
世上有時候確實就是有一種古怪的緣份,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也強求不來,就像眼下重要無比的小麥一樣。既然如此,何不抱著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灑脫態度去看待它呢?
孫誌新歎了口氣,終於可以輕鬆一笑:“大家都想知道它是什麽吧?”
布庫拚命點頭,他早就想問了,可吉瑪的臉色和現場的氣氛壓得他竟是不敢問。
泰格也看著孫誌新,一臉的詢問,能讓小新露出這種表情的東西,到底是什麽?
孫誌新抱著重新裝入皮囊的小麥,抓起一把,感覺它們的飽滿以及在手指間流泄的美妙質感,歎道:“這個東西叫小麥。得到了它,假如它又跟我想的一樣是活種,整場和烏蘭哈特的惡戰,我們簡直是占了天大的便宜。那女人現在想來真像是專門來獻寶的……”
“是嗎?”泰格斜著眼,所謂的寶貝差一點就被他隨手給扔了,幸好看到裝著它的皮質不錯才拿迴來瞧瞧。
布庫還是沒搞懂小麥是什麽,忙不迭問道:“吉瑪,什麽是小麥?它是拿來幹什麽的?”
孫誌新輕輕一笑,看了看皮囊裏的小麥,保守估計它們應該有兩斤左右,損失一點點應該不要緊。便抓了一小把,盛到石碗裏把它們煨到火去加熱烘烤。
過得一陣之後,麥粒被烤熟,而且運氣很好,好一陣劈啪作響聲不斷,竟有一大半的炸裂開來成了爆麥花。體積暴漲之下,石碗有些裝不下,一滿碗褐花褐花的爆麥花裝著,真是好看得很。頓時的,便有一股子若有似無的麥香氣息散發開來迷漫在空氣裏,清香誘人,帶著爆麥花獨有的芳香氣味。
“呀!真香!”布庫吸了吸鼻,歡喜無限的叫道。
納魯和銀星的靈敏鼻子第一時間聞到了這種香味,孫小魯更是蹦噠過來伸嘴想去吃。
孫誌新把它拖開,一人分發了一些爆麥花,笑道:“嚐嚐。”
布庫一嚐就眉開眼笑的道:“我懂了,小麥是用來像這樣吃的!真香!”
大家也在嚐,像納魯和銀星這號嘴大的能品出什麽味道來不知道,在場的凡是生著人嘴巴的都吃著覺得很香,味道與以前吃過的食物大大的不同。
孫誌新沒吃,做為一個現代人,奶油玉米花,蜂蜜大米花啥的,什麽他沒吃過?比較而言,其實爆麥花還是味道最差那種,連在商店裏都是爆好了它再和糖混在一起做成麥花糖出售,單純的爆麥花一般沒有人吃。
搖頭笑笑:“小麥不僅僅隻是像這樣吃,我隻是圖省事,選了最方便的辦法,它的吃法多得連我都數不清。大家覺得口感有些粗是吧?它真正的吃法應該是用石磨去掉表麵的硬殼,把裏麵的果實磨成細粉,再用這種叫做麵粉的細粉來製做成各種食物。像麵包、麵條、麥粥、饅頭、包子、花卷、餃子、油條、春卷……能數出幾百幾千種來。在我那裏,專門用麵粉做麵食的相關工作還有個專門的名稱,白案。”
眾人聽得一楞一楞的,布庫更是聽得口水流得三尺長,用這個可以做數不清的食物品種?我的先祖!怪不得吉瑪這般看重它,原來它竟是這麽好的食物原料。
倒是泰格心細,聽到孫誌新說起在我那裏的時候下意識看了他一眼。不過還沒來得及多想,又被孫誌新嘴裏滔滔不絕的新名稱拐去了心思。
瞪著孫誌新手裏的小麥,布庫忍不住道:“吉瑪,我還想吃點兒――剛才那個叫啥?”
“爆麥花。”
“對,就是它。”
孫誌新搖搖頭,道:“不能再吃了,我還要用它做其它的用處。”
布庫有些失望,但還是懂事的點點頭,道:“嗯,那我不吃了。吉瑪,你要用它幹嘛,我看它們並不多啊,能做出來你說的那些好吃的?”
“現在確實不多。”孫誌新又抓起一把麥子,放到眼前細細的看,他還真不肯信這些連外殼都包著的麥粒會全都是死種。
“不過,小麥真正的好處在於它可以不斷的種植收獲。如果它們跟我想像中的一樣是活種,那麽我手裏的這一包小麥就會變得很多很多,多到吃不完。”孫誌新眯起眼,微笑,打算有空就試驗一下,把這些帶殼小麥浸到水裏去試試,看它們能不能發芽。
就跟一年四季都可以用綠豆來發綠豆芽一樣,小麥的發芽條件也並不挑剔,合適的溫度,有水就行,條件很容易滿足。
隻要能發芽證明它們不是死種,接下來的種植孫誌新雖不敢說是行家,基本的東西卻都會!烏蘭哈特帶來的這個寶貝將會在部族生根,從此成為部族的主食!
昨天有一老同學的老婆滿三十,大家夥兒就喝酒去了。
從中午喝到晚上,我同學跟我說,他有個什麽領導來了,要把他的酒陪好,讓他高興。於是乎,我就夥同一幫子哥們上去輪番轟炸。
既然是領導,身份地位擺在那裏,當然不可能強行灌酒,隻得引誘著來。結果別人當然喝得少,我們喝得多,一群人雖然傷敵一千,卻仍是要自損八百。
就這麽喝來喝去的,無意間一抬頭,發現我的戰友都尼瑪的跑光了,就隻有我一個還在那裏堅守陣地,還在拍桌,還在瘋狂的叫喊:“喝!”
……
…………
這還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同學的領導顯然已經喝高了,一個勁拉住我的手像複讀機那樣道:“能喝,爽快,是真男人!我就喜歡你這樣式的!我就喜歡你這樣式的!我就喜歡你這樣式的!(省略n遍)”
我當時抽搐得不行――喜歡這個詞不要亂說,容易讓人誤會,麻煩你不可以不要省略朋友那兩個字做的賓語?而且我不要你喜歡我啊……爺不喜歡男人,對像你這樣的胖老頭兒我更是沒興趣……還有你可不可以放開我的手?總感覺像握住了一隻肥豬蹄……還是戴著碩大的金戒指那種。
所以,最後我也跑了。
不是我不厚道啊,而是同學的領導喝高了以後那熱情真是傷不起……
孫誌新這人性子野,喜歡旅遊、探險,以及一切以大自然相關的活動。(.mianhuatang.info好看的小說)。走的地方多了,看的東西多了,好些都市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事物他能認得好些。就像好些人分不清麥子和蒜苗幼苗的區別,他可以;大學的同學鬧出青豆是青豆,黃豆是黃豆,不知道青豆摘下來曬幹了就是黃豆的笑話,他卻不會。
因此一見到滿地滾落的帶殼麥粒,孫誌新一眼就認出了這些個不得了的東西。
問題是,烏蘭哈特又是怎麽認得它,並把它鄭重的收藏起來的?若說烏蘭哈特收藏辣椒的行為孫誌新還覺得能理解,那東西紅豔豔的看著很可愛,會引來烏蘭哈特喜歡並不是奇怪的事。就像現在的某些少數民族一樣,仍有著喜歡用曬幹的幹辣椒來裝扮屋子的民族風俗。
但這些麥粒怎麽會被烏蘭哈特鄭而重之的收藏起來,孫誌新有些想不通。一個總是依靠掠奪為生的部族首領會著重萬分的收藏著小麥這種東西,孫誌新想來想去就隻有一種解釋:這個時空已經有別的部族知道了小麥的用處,並在栽種和食用它,又被烏蘭哈特所發現,因此搶奪了過來。至於她是留著自己吃還是打算來年種植,這個孫誌新猜不到。
現在孫誌新隻是在想兩個問題,一是假如真有懂得種植小麥食用的部族存在――曆史已經證明過,懂得種植技術的群體總是更發達。那麽它們在哪裏?可不可以與他們交往成為盟友?自己的部族就算有雪原狼加入,仍然是顯得太過於弱小,再來一個更強大的一些烏蘭哈特隻怕就要完蛋,結交盟友顯得很有必要。
但這個念頭隻在孫誌新腦中閃過了一次就打住,因為跟先進的部族接觸有很大的風險,落後就要挨打這個道理放到很多地方都適用,被對方吞並吃下的可能性非常之大。海風部族和獵人部族的交好從概率上來說是機率很小的事,因為憑空多了一個自己兩邊部族才被聯合到一起,兩邊族長是因為互相之間成為了家人才沒有異心,換了其它的可不見得。誰敢說那個先前的部族就不是下一個烏蘭哈特?下一個烏蘭哈特也許更有野心,實力很強大,可以輕易吞並掉自己這樣的小部族。
明白這點,孫誌新想要接觸會種植小麥的那個部族的心思就淡了。
另一個問題是烏蘭哈特弄來的小麥到底是哪種麥子?
或許很多人不知道小麥是怎麽來的,但孫誌新曾經看過一篇講述小麥起源的文章,它把小麥的起源歸結於一個有趣的謎題,謎題就在於到長時間都找不到野生的普通小麥,無法為普通小麥的雜交進化論提供依據。
說起普通小麥的成因,它的形成非常有趣而微妙。小麥是個徹頭徹尾的雜種,由一粒小麥、小斯卑達山羊草和方惠山羊草的基因拚湊而來――很像個雜貨鋪,是吧?簡單的說,一粒小麥與小斯卑達山羊草先拚出一個雜交種。這個雜交種又因為偶然的機會進化成二粒小麥。最後再與方惠山羊草雜交,就成了普通小麥。
現在孫誌新就在一粒一粒小心的將灑落在地上的小麥顆粒全撿迴來,認圖辯認出來它到底是哪一種。
不過最後孫誌新仍是失敗了,他可並不是什麽農學家,隻認得地上的麥粒應該是更進化度很高,已經雜交完成的普通小麥,卻認不出來它到底是冬小麥還是春小麥。它們一個當年春種秋收,一個當年冬種來年夏收,對溫度的要求差別很大。
不過孫誌新不是很介意這個,他急於求證的是從烏蘭哈特的遺物裏得到的小麥到底是死種還是活種,如果是死種,就這點量來看,除了煮點小麥粥喝或是烤幾個麵包做幾個饅頭嚐嚐新鮮就沒啥想頭。而如果是活種――部族的機遇就來了!它甚至可以借著小麥的推動一飛衝天!
是!在烏蘭哈特的遺物裏能找到小麥,真是一個意外的天大驚喜!
有那麽一刹那,孫誌新很想把烏蘭哈特的屍體從雪地裏刨出來,毫不吝嗇的在她臉上親上兩口。這女人真厚道!被她打了個半死不活也不冤。
見孫誌新長久不語,一直在一臉若有所思的撿麥粒,那動作,那神情,竟是比當初得了泰格的珍珠或是納魯贈的獸牙還更珍重。
眾人互看一眼,全都開始幫孫誌新拾麥粒,一粒粒全撿起來,重新尋了一個完好的皮囊裝起來。
納魯左右瞅瞅大家,又低頭看看自己的爪子,拾麥粒這種技術活他幫不上忙,幹脆運動狼尾,像掃把一樣把麥粒掃攏到一起方便大家拾撿。這家夥,動作習性真的是越來越狼……
當場的氣氛有些古怪的凝重,大家全在像是撿金子一樣拾麥粒,直到納魯把尾巴當掃把使,布庫又捧著自家親爹的尾巴往下摘沾上去的麥粒後氣氛才變得輕鬆了些。
孫誌新自己也怔了怔,恍然發覺自己入了魔障,小麥的重要性和它能帶來的改變讓自己變成了魔戒裏的穴居人,太過重視,以至於忘我。
世上有時候確實就是有一種古怪的緣份,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也強求不來,就像眼下重要無比的小麥一樣。既然如此,何不抱著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灑脫態度去看待它呢?
孫誌新歎了口氣,終於可以輕鬆一笑:“大家都想知道它是什麽吧?”
布庫拚命點頭,他早就想問了,可吉瑪的臉色和現場的氣氛壓得他竟是不敢問。
泰格也看著孫誌新,一臉的詢問,能讓小新露出這種表情的東西,到底是什麽?
孫誌新抱著重新裝入皮囊的小麥,抓起一把,感覺它們的飽滿以及在手指間流泄的美妙質感,歎道:“這個東西叫小麥。得到了它,假如它又跟我想的一樣是活種,整場和烏蘭哈特的惡戰,我們簡直是占了天大的便宜。那女人現在想來真像是專門來獻寶的……”
“是嗎?”泰格斜著眼,所謂的寶貝差一點就被他隨手給扔了,幸好看到裝著它的皮質不錯才拿迴來瞧瞧。
布庫還是沒搞懂小麥是什麽,忙不迭問道:“吉瑪,什麽是小麥?它是拿來幹什麽的?”
孫誌新輕輕一笑,看了看皮囊裏的小麥,保守估計它們應該有兩斤左右,損失一點點應該不要緊。便抓了一小把,盛到石碗裏把它們煨到火去加熱烘烤。
過得一陣之後,麥粒被烤熟,而且運氣很好,好一陣劈啪作響聲不斷,竟有一大半的炸裂開來成了爆麥花。體積暴漲之下,石碗有些裝不下,一滿碗褐花褐花的爆麥花裝著,真是好看得很。頓時的,便有一股子若有似無的麥香氣息散發開來迷漫在空氣裏,清香誘人,帶著爆麥花獨有的芳香氣味。
“呀!真香!”布庫吸了吸鼻,歡喜無限的叫道。
納魯和銀星的靈敏鼻子第一時間聞到了這種香味,孫小魯更是蹦噠過來伸嘴想去吃。
孫誌新把它拖開,一人分發了一些爆麥花,笑道:“嚐嚐。”
布庫一嚐就眉開眼笑的道:“我懂了,小麥是用來像這樣吃的!真香!”
大家也在嚐,像納魯和銀星這號嘴大的能品出什麽味道來不知道,在場的凡是生著人嘴巴的都吃著覺得很香,味道與以前吃過的食物大大的不同。
孫誌新沒吃,做為一個現代人,奶油玉米花,蜂蜜大米花啥的,什麽他沒吃過?比較而言,其實爆麥花還是味道最差那種,連在商店裏都是爆好了它再和糖混在一起做成麥花糖出售,單純的爆麥花一般沒有人吃。
搖頭笑笑:“小麥不僅僅隻是像這樣吃,我隻是圖省事,選了最方便的辦法,它的吃法多得連我都數不清。大家覺得口感有些粗是吧?它真正的吃法應該是用石磨去掉表麵的硬殼,把裏麵的果實磨成細粉,再用這種叫做麵粉的細粉來製做成各種食物。像麵包、麵條、麥粥、饅頭、包子、花卷、餃子、油條、春卷……能數出幾百幾千種來。在我那裏,專門用麵粉做麵食的相關工作還有個專門的名稱,白案。”
眾人聽得一楞一楞的,布庫更是聽得口水流得三尺長,用這個可以做數不清的食物品種?我的先祖!怪不得吉瑪這般看重它,原來它竟是這麽好的食物原料。
倒是泰格心細,聽到孫誌新說起在我那裏的時候下意識看了他一眼。不過還沒來得及多想,又被孫誌新嘴裏滔滔不絕的新名稱拐去了心思。
瞪著孫誌新手裏的小麥,布庫忍不住道:“吉瑪,我還想吃點兒――剛才那個叫啥?”
“爆麥花。”
“對,就是它。”
孫誌新搖搖頭,道:“不能再吃了,我還要用它做其它的用處。”
布庫有些失望,但還是懂事的點點頭,道:“嗯,那我不吃了。吉瑪,你要用它幹嘛,我看它們並不多啊,能做出來你說的那些好吃的?”
“現在確實不多。”孫誌新又抓起一把麥子,放到眼前細細的看,他還真不肯信這些連外殼都包著的麥粒會全都是死種。
“不過,小麥真正的好處在於它可以不斷的種植收獲。如果它們跟我想像中的一樣是活種,那麽我手裏的這一包小麥就會變得很多很多,多到吃不完。”孫誌新眯起眼,微笑,打算有空就試驗一下,把這些帶殼小麥浸到水裏去試試,看它們能不能發芽。
就跟一年四季都可以用綠豆來發綠豆芽一樣,小麥的發芽條件也並不挑剔,合適的溫度,有水就行,條件很容易滿足。
隻要能發芽證明它們不是死種,接下來的種植孫誌新雖不敢說是行家,基本的東西卻都會!烏蘭哈特帶來的這個寶貝將會在部族生根,從此成為部族的主食!
昨天有一老同學的老婆滿三十,大家夥兒就喝酒去了。
從中午喝到晚上,我同學跟我說,他有個什麽領導來了,要把他的酒陪好,讓他高興。於是乎,我就夥同一幫子哥們上去輪番轟炸。
既然是領導,身份地位擺在那裏,當然不可能強行灌酒,隻得引誘著來。結果別人當然喝得少,我們喝得多,一群人雖然傷敵一千,卻仍是要自損八百。
就這麽喝來喝去的,無意間一抬頭,發現我的戰友都尼瑪的跑光了,就隻有我一個還在那裏堅守陣地,還在拍桌,還在瘋狂的叫喊:“喝!”
……
…………
這還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同學的領導顯然已經喝高了,一個勁拉住我的手像複讀機那樣道:“能喝,爽快,是真男人!我就喜歡你這樣式的!我就喜歡你這樣式的!我就喜歡你這樣式的!(省略n遍)”
我當時抽搐得不行――喜歡這個詞不要亂說,容易讓人誤會,麻煩你不可以不要省略朋友那兩個字做的賓語?而且我不要你喜歡我啊……爺不喜歡男人,對像你這樣的胖老頭兒我更是沒興趣……還有你可不可以放開我的手?總感覺像握住了一隻肥豬蹄……還是戴著碩大的金戒指那種。
所以,最後我也跑了。
不是我不厚道啊,而是同學的領導喝高了以後那熱情真是傷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