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挑釁的噶腰子國警察憤怒不已,全麵搜捕時帆所扮的絡腮胡老頭。時帆利用空間瞬移,來到了遠處另一條街的夜市。他從空間出來,此刻變成了一個紅發綠眉的人妖形象。在一家攤位前,時帆點了二十串烤肉,十幾串雞翅,五串雞胗,還有三串韭菜。等食物烤好後,他邊吃邊走,打算找個便宜的旅館暫住一晚,第二天早上乘飛機返迴龍國。


    走著走著,他忽然感覺到有東西一直尾隨自己。他走得快,它也快;走得慢,它也慢。時帆迴頭一看,竟是一隻髒兮兮的小金毛犬。盡管它有些髒,但圓滾滾的身體和靈動的眼睛仍顯得十分可愛。“嘿,小家夥,跟我玩呢?”時帆蹲下身,遞了一串烤肉給小狗。小髒狗毫不客氣,直接湊過來一口咬住了烤肉。“原來你是餓了啊!”時帆對這隻小髒狗頗感佩服,為了幾口吃的,它跟了自己好幾條街。他扔了幾串烤肉在地上,嫌棄地對小狗說:“你看你多髒,臭死了。肉給你了,別再跟著我。”


    起身,他大步流星地離開。


    然而,那隻髒兮兮的小狗吃完地上的烤肉串,又急忙追了上來。


    時帆懶得理會,直接躲進了他的空間。


    他利用瞬間移動的能力飛快奔跑。


    來到一個十字路口,時帆甚至在紅燈亮起前的幾秒穿過了馬路。


    剛在對麵停下,喘著粗氣,“汪汪汪”的幾聲叫喚,差點讓他驚慌失措。


    “怎麽會是你?”時帆驚訝地看著眼前的小髒狗,它,它是怎麽跟上來的?


    他明明躲進了空間,一路上瞬間移動,過馬路後才從空間出來。


    沒有人可能看到他,而且空間有極好的隱蔽性,裏麵的氣味等都不會泄露出去。


    這隻狗到底是怎麽找到他的?


    難道它能看到他?


    為了驗證這個想法,時帆再次進入空間。


    他向左狂奔十幾米,然後利用空間能力觀察小髒狗的反應。


    結果,小狗迅速跑到他麵前,對著他隱形的位置瘋狂搖尾巴。


    時帆沒有說話,轉身就跑。


    一邊跑一邊迴頭,發現小髒狗緊緊跟在後麵。


    時帆向左,它也向左;向右,它也向右。


    跑累了,時帆停下來,確信這隻狗不是普通的狗,能看到隱形的他。


    或者,它能聞到他身上的氣味。


    不再戲弄它,時帆走出空間。


    媽的,跑了這麽久,真累啊。


    小髒狗也伸出舌頭喘著氣。


    “嘿,”時帆蹲在小狗麵前,平複了唿吸,問道,“你能看見我嗎?”


    小狗搖頭。


    時帆接著問:“你能嗅出我的氣味?”


    小狗點頭。


    “難怪,我還納悶為什麽我隱形了你還能找到我?等等,不對……”時帆猛然瞪大眼睛,“你怎麽能聽懂我說話?”


    小狗抬頭,一雙濕潤靈動的大眼睛盯著時帆,那呆萌的模樣讓時帆心頭一暖。


    時帆把小狗抱起來,看了看它的屁股,哎呀,是公的。


    “我還以為你是母的,才會這麽可愛。沒想到居然是公的!”時帆輕輕把小狗放下,笑道,“別的金毛都是小眼睛,你卻有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簡直就是金毛中的極品女神,哦,不,應該是極品帥哥。”


    誇讚了幾句小髒狗,時帆站起來往前走,打算找個地方住下。


    他迴頭警告小狗:“你別再跟著我了,我要去睡覺了。你去找別人要吃的吧!”


    說完,不顧小狗的反應,時帆繼續前行。


    他來到一家小旅館門前,幾個穿著暴露的美女正在門口招攬客人。


    時帆並不喜歡這樣的地方,但現在已經過了十二點,他需要盡快休息。


    因此,他不再挑剔,直接使用瞬移進入旅館,從前台取了房卡,開門進入。


    然而,剛踏入房間,一股濃重的胭脂味撲麵而來。


    原本打算將就的他,實在忍受不了這種惡心,隻好退出去。


    他寧可在天橋下與流浪漢共眠,也不願待在這個充斥著脂粉味和香水味的房間。


    這個房間給人的感覺隻有一個字:髒!


    時帆退出旅館時,在門口看見那隻想要衝進來的小髒狗。


    但是,大門的玻璃門恰巧被一位客人關上,小髒狗進不去,焦急地在門口跺著腳。


    或許是因為小髒狗的模樣太過可愛,女士們都好奇且興奮地圍住了它。


    盡管它身上髒兮兮的,但它那毛茸茸的腦袋和轉動的大眼睛顯得格外惹人喜愛。


    一位美女蹲下來,在小髒狗麵前放了一顆糖果讓它吃。


    小髒狗厭惡地用爪子把糖果拍飛了。


    另一位女子搖頭,走到附近的便利店買了一隻雞腿丟給小髒狗。


    小髒狗竟直接對著雞腿撒了一泡尿。


    這使得買雞腿的美女氣得大罵。


    而先前給它糖果的那位,看到不止自己尷尬,笑得露出了大門牙。


    幾位美女拿起棍子,打算追趕小髒狗,小髒狗一邊躲避,一邊盯著門內,生怕時帆逃跑。


    時帆推門出去,趁著小髒狗與他人糾纏的時候,利用空間瞬移逃走了。


    他不想帶著這隻小髒狗,雖然它能嗅到自己的氣味,隨時跟隨,但在末日世界,這並非什麽了不起的能力。


    這隻是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到時候自己走到哪裏,還得費心保護它,白白浪費時間和精力。


    時帆尋找的是前世的好搭檔,雷係第一的狗,雷神妖雞。


    他一路狂奔,也不記得跑過了幾條街,來到一家看上去較為豪華的酒店。


    再次故技重施,進入了酒店的套房。


    進入房間後,首先拆除了微型攝像頭,舒舒服服地洗了個澡,然後躺在舒適的床上,手機後台播放著歡快的音樂,自己則一邊刷視頻。


    累了就美美地睡一覺。


    第二天清晨,時帆瞬移出了酒店。


    準備去路邊攔出租車去機場。


    剛走了五六米,就看見一隻黃色的小絨球,撒開腳丫子朝自己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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