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呀,這份工作,看來是要做到頭了!


    丁佳覓心一慌,趕緊多碼幾個字。


    曹衛銘慢悠悠地走進經理辦公室,關上門。


    他拿出手機,撥了個號碼:“明總,按照你的吩咐,我已經盯著小丁了!”


    “是叫你多留意,不是盯!”


    男人略顯不悅的聲音從手機裏傳來。


    曹衛銘倒吸一口涼氣,緩了緩,才戰戰兢兢地開口:“是是是……我留意到,小丁一早來公司寫小說。”


    “寫小說?”


    “是啊,太過分了!明晃晃的上班摸魚呀!怪不得你要我多留意她,還是明總高明!”


    曹衛銘認為自己這迴,馬屁肯定拍到了點子上。


    “你批評她了?”


    喜怒不明的話語,曹衛銘小心翼翼地迴答。


    “沒有,我叫她繼續。我可沒忘記明總吩咐的,不要打草驚蛇。”


    “她寫的什麽小說?”男人聲音淡然。


    “我剛才看的真真切切,書名是《圓夢鐲》。”


    曹衛銘早有準備,小報告打的是明明白白。


    手機那端“嗯”了一聲。


    曹衛銘趕緊討要對策。


    “明總,接下來要怎麽做?”


    “讓她寫。”男人的聲音風輕雲淡。


    “對,讓她寫!”曹衛銘咬著後槽牙。


    “別讓她發現,你在留意她。”


    “我做事向來謹慎,她絕對發現不了!”曹衛銘胸有成竹。


    “對她好點兒。”


    “明總放心,我一定不會讓她好過的!敢上班摸魚,當我是死人哪?”


    曹衛銘認為,自己已經精準猜透了總裁大人的意思。


    他擼起袖子,蓄勢待發,等一下一定要將摸魚之人好好修理一番!


    誰知……


    手機那端,猝不及防地傳來冰寒刺骨的聲音。


    “我看你離死人不遠了……”


    聲音不大,壓迫感卻十足,令人毛骨悚然。


    曹衛銘直冒冷汗,嘴唇不停哆嗦,雙手條件反射地摸摸自己的腦袋還在不在。


    完了完了,他這小命怕是要玩完!


    趕緊亮出畢生所學——


    “尊貴的明總,我錯了我錯了!我曹衛銘,腦子雖笨但忠心耿耿呀!為明總做事,我向來都是赴湯蹈火在所不辭,兩肋插刀死而後已的!還請明總指條活路,直接指示啊!”


    啥啥不行,馬屁最靈。


    手機那頭靜默了兩秒,總算沒再發脾氣,“對她好點兒,不著痕跡地幫助她,減輕她的壓力,現在懂了嗎?”


    曹衛銘搖頭如撥浪鼓:“懂了!”


    聲音響亮,其實沒懂。


    “還有,她每天做了什麽,都要向我匯報。”


    “知道,保證完成任務!”


    通話總算結束。


    曹衛銘像突然被抽去了骨頭一般,滑溜而下,癱坐在沙發上。


    他心有餘悸地摸著胸口。


    那捉摸不透的主,可是要了他半條命。


    這活真不是人幹的!


    “不著痕跡地幫助她……減輕她的壓力……”


    曹衛銘喃喃念著,用他那聰明的腦袋想了好久、好久、好久。


    終於,心生一計!


    他忽地起身,微微拉開百葉窗的葉片,透過縫隙望去。


    令他頭疼欲裂的丁佳覓,此時正在埋頭工作。


    哦不,也有可能在寫小說……


    丁佳覓更新完今天的小說章節,伸了伸懶腰。


    辦公桌隔壁的同事袁艾米,將頭探了過來,黑發搖曳柔順地垂在胸前,“晚上咱們策劃部小聚,你要不要去?”


    丁佳覓還未迴答。


    一個高挑纖瘦的女人,手裏拿著一摞文件從旁邊經過。


    女人聲音又尖又細,說的話既難聽又刺耳。


    “你們聽說了沒有,咱們策劃部居然有人窮到去財務部預支工資,真是笑死人了!我王茜把醜話說在前頭,咱們晚上的聚餐是aa製,想騙吃騙喝的人可別來!”


    王茜臉朝著丁佳覓,似乎意有所指。


    一陣喧嘩的手機鈴聲響起:“我要賺錢錢,我要暴富富,我要變美變瘦變酷酷,我要錢多多……”


    丁佳覓拿出手機。


    一看來電顯示,她禁不住嘴角上揚,眼裏藏不住的喜色,“詩詩?你迴國了……好好好,晚上見!”


    收起手機,丁佳覓看向隔壁桌的袁艾米,“有朋自遠方來,今晚的聚餐我去不了了。”


    眼角微勾,聲音響亮,清朗坦蕩。


    袁艾米湊過來,低聲說:“我本來就不太想去,剛才聽了那些話,更惡心了!別人窮不窮關她屁事,又沒跟她借錢!”


    王茜辦公桌離的遠,聽不見袁艾米的聲音。


    她隻聽到丁佳覓不去聚餐,不由得嘴角帶上一抹譏諷,本就突兀的顴骨顯得更加難看。


    下班後,丁佳覓打車去西餐廳。


    她的發小唐詩詩從國外留學歸來,今天剛到b市。


    二十二歲的兩人,友誼少說也有二十年了。


    她們從穿開襠褲就認識,一起走過天真爛漫的童年時光,和青澀懵懂的少年歲月。


    後來,唐詩詩的爸爸做生意發了財,一家子搬到b市居住,唐詩詩也被安排出國留學。


    丁佳覓家沒有任何發展,一直呆在鄉下。


    兩人幾乎過上了完全不同的生活。


    但幸好,距離並沒有阻斷兩人純真的友情。


    雖然迴國的次數不多,但唐詩詩每次迴來,都會找丁佳覓敘敘舊,聯絡感情。


    今天,距離上次見麵,已有一年之久。


    西餐廳裏裝潢高檔,柔和溫暖的燈光透著絲絲情調,一整排的紅酒裝飾著整個大廳。鐵藝展示架和半遮光的紗簾,隔斷出既通透又私密的空間。


    距離約定的時間還有十幾分鍾。


    丁佳覓在大門不遠處隨便找個位置坐下。


    手臂慵懶地放在麵前的桌子上,漫不經心地點著手機屏幕,靜靜等待發小的到來。


    不知過了多久,餐廳門被推開。


    進來一對璧人。


    霎時間,所有看向大門的人,視線都匯聚在這對璧人身上,仿佛被點了穴道,表情怔怔。


    男的英俊瀟灑,女的光鮮靚麗。


    兩人身上的衣著裝束,都散發著前衛高端的金錢魅力。


    一看便知非富即貴。


    丁佳覓興衝衝地迎了上去,絲毫沒有留意到,自己洗得發白的牛仔褲,相比之下有多寒磣。


    “詩詩!”


    唐詩詩正在和身邊的男子講話,聞聲轉過頭來,盈盈一笑。


    “佳覓,不好意思,我們遲到了。”


    長相秀麗的唐詩詩,化著精致的裸妝,棕栗色的長發簡單地燙卷了發梢,燕尾皮衣內搭一條不規則下擺連衣裙,高貴時尚又帥氣出眾。


    唐詩詩輕輕拉起丁佳覓一隻手,優雅地介紹:“這是謝安栩,以前高咱們一屆,籃球隊的,運動會上最惹眼那個,還記得嗎?”


    男子一米八幾的個子,身材高瘦結實,小麥色的肌膚顯得很健康,一身銀灰色亮麵西裝在燈光的映襯下,看起來更顯豐神俊朗、貴氣逼人。


    丁佳覓匆匆瞥了一眼,便移開視線,麵色微紅。


    怎麽可能忘記?


    情竇初開的花季,她暗中喜歡的那個男生,深藏心底的小秘密!


    她看向唐詩詩:“記得的。”


    聲音清潤,眉眼淡然,看起來雲淡風輕,實則心裏已經掀起狂風巨浪。


    原本以為此生無緣再見的人,居然會再次重逢。


    他矯健的身姿、磁性的聲音、燦爛的笑容,經常會出現在她的夢中。雖然兩個人並沒有過交集,在夢中也是匆匆擦身而過。


    但她,就是牢牢地將這個人記在了心裏。


    而此刻,他就在眼前!


    叫她如何不慌亂?


    謝安栩微笑頷首:“原來詩詩的發小還是我的昔日校友呢,幸會幸會!”


    “你好。”丁佳覓微微點頭,禮貌大方。


    她沒有再說什麽。


    因為心慌,更因為弄不清他和好友唐詩詩是什麽關係。


    情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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