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可惡的狗主人
農家小錦鯉,我帶全家致富 作者:仙尊陳北玄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常三石見繼母以死相逼,也不肯交出那塊地,心中一片絕望!
原本他是打算離開這個家,讓兒女有飯吃,有衣有衣,有孝可以再補,但這一刻,他卻像是被雷劈了一樣,半天沒緩過勁來。
“娘!你根本就沒有把我放在心上!你根本就不把我放在眼裏!”
常雲覺得自己這個耿直老爹挺可憐的,人越老實,就越會被當成冤大頭耍。
若是你不還手,你的底線就會被那些邪惡之輩打破。
在古代,田地,瓦舍,孝道,這些東西都是很重要的東西,它們象一條鎖鏈,把人們的思維和利益都束縛住了。
常雲是個穿越者,田地對她來說並不重要,別說是兩個人,就算是全部給她,她也會覺得惡心。
孝順?
俗話說,長老慈子才孝,這句話怎麽說來著?
常雲深深地望著爹,如果能成功地把家產分出去,她就能放開手腳,讓家裏過上更好的生活,那點田地對她來說,又算得了什麽?
常三石眼中閃過一抹失望,他定了定神,對著村民們擠出一絲笑容:“如果娘不肯,那田契也不要了,我們就在這裏住一晚吧!”
村子裏已經沒有別的地方可以住了,但是他可以把小孩送到鎮上,懇求老板大發慈悲,讓小孩跟他們住在一間職工宿舍裏。
王大紅不相信常三石會這麽果斷,因為知道他的底細,所以理直氣壯的反駁。
“我奉勸你一句,別衝動,你說的輕巧,可你要搬到哪兒去?”
“常雲那小妞現在已經清醒過來,我們就各自讓一步,就當沒發生過什麽事!我們可以既往不咎,重新開始!”
眾人不解,但也有半數人知道。
常雲怕這老太婆口無遮攔,亂了陣腳,趕緊根據原主人的迴憶,替自己辯白。
“沒錯!”
他用盡全力大吼,喉嚨都被撕裂了,劇烈的咳嗽起來。
常樂從爹懷裏掙紮出來,慌慌張張的跑到廚房打水。
冰冷的水,帶著一股辛辣的味道。常雲沒時間去想自己的心情,皺著眉頭一飲而盡。
“常文被那條大花給咬了,跟我沒關係!”
“大花是他們一家的,現在又是我,又是我,又是我,你說這有什麽不對?”
“那時候,大花從我弟弟的手中搶走了一個饅頭,那個弟弟來求我,我就跑到那條狗的嘴裏,結果我沒有拿到,還被那條狗給咬了。”
“後來,常文才自己找死,為了顯擺,把手伸到了大花的腦袋上,那條大花為了保護食物,還把常文才也給吃了。”
“誰讓他被人咬了呢,誰讓他養的不好呢。”
按照常雲的說法,十歲的時候,原主還隻是一個懵懂無知的少年。
他們實在是餓壞了,好不容易有個肉包,卻被一條狗給搶走了,這讓他們情何以堪?
他們當然要保護好自己的食物!
這具身體的主人,竟然因為狂犬病而死亡,實在是太可憐了!
常樂一邊哭一邊點著頭:“對對對,常文是個壞人,他的寵物也是個壞人!”
“為什麽奶奶會出錢請大夫,而我妹妹卻要被奶奶丟在床上?”
聞言,所有人都是一臉懵逼。
王大紅氣的不行,真想把這兩個小煞星給活活勒死。
“賤人!如果不是你激怒了那條狗,這首詩能傷到你?”
“他為什麽不暈過去?你肯定是為了偷懶,才假裝昏迷的!”
原本的主人,已經失去了意識,陷入了一場混亂的夢裏。
這是一個很深很深的夢,她沒有時間去研究。
原主人剛剛有了一點清醒,卻因為狂犬病而痛不欲生,聽到奶奶要把她扔進河裏淹死。
至於常文被咬的事情,原主並不知道!
常雲心下疑惑,這人居然還活著,而且還沒有暈過去?
這家夥,免疫力這麽高?劫後餘生?
文芙蓉隻覺得自己的心髒仿佛被人挖走了一般,淚水止不住的流了下來。
常三石勃然大怒,大喝一聲:“今日,我們不但要分家,還要殺了他們!居然想要拆散我們的婚姻!”
一旁的老村長聽到兩人的對話,頓時有了主意。
常三石一家出去打工賺錢,大部分都帶迴去了,剩下的幾個兒子,就沒有得到好的待遇了。
自己的親孫女被狗咬傷,卻不去找大夫,任其自生自滅。
他還活著,王大紅覺得他運氣不好,所以打算先把他丟進河裏淹死?
這個賤|人,竟然敢對常氏一脈的人下如此毒手!
常三石加重了語氣:“斷絕血緣關係之後,我們再也沒有任何聯係!“……”
常村長一臉懵逼,小心翼翼的看了常三石一眼,想看看他是不是真的生氣了。
這件事怎麽越鬧越大了,從旁係變成了決裂?
婚姻大事,容不得半點馬虎!
常村長想了想,安慰常三石:“今天就到這裏吧,兩位稍安勿躁,做錯事的人,好好想想,該怎麽做,就怎麽做,好好養傷吧。”
聽他這麽一說,主子的目光落在了常雲身上的傷勢上,如果不抓緊時間治療,後果不堪設想。
常雲倒是一點都不在意自己的傷勢,她能考到營養學,本身就有一定的醫術和藥材知識。
她覺得,如果治療得當,那些潰爛的地方,很快就會好起來,她現在更關心的,是弟弟的抱怨。
臨去鎮子幹活的時候,爹娘都給四個孩子準備了新衣服,可自從父母離開後,他們就一直餓著肚子,新衣服也不知道怎麽迴事,破了一道口子。
兩人的新衣服莫名其妙地壞掉了,被王大紅狠狠地打了一拳,說他們沒福氣,就知道瞎折騰。
被一根木棍打下來,原主人看到常文才靠在窗戶上,掩口輕笑,就知道這事是他做的!
可是,她年紀還小,根本不可能進入二叔的房間,更不可能找到證據,證明自己是無辜的。
原主和弟弟都是雙胞胎,都是十多歲的孩子,卻能察言觀色,懂得察言觀色。
原主拿不出確鑿證據,又不願將這件事說給自己的兄長聽,惹得他們憤怒,隻好自己吞了這顆苦果。
她每天都要挨餓,還要被奶奶趕出去做苦力。
兄弟幾個一怒之下,就自己動手製作器具,天天進山打獵。有時候,幸運的話,他們四個還能嚐到點肉,打不到的話,他們什麽都得不到。
她的兩位兄長在林子裏冒著生命危險,這一點,原主和常樂都發現了,有很多時候,她都會避開他們,為自己上藥,她覺得自己受了委屈也就算了,可別連累了大哥。
但現在原主已經離開,她就在這裏,她不甘心!
原本他是打算離開這個家,讓兒女有飯吃,有衣有衣,有孝可以再補,但這一刻,他卻像是被雷劈了一樣,半天沒緩過勁來。
“娘!你根本就沒有把我放在心上!你根本就不把我放在眼裏!”
常雲覺得自己這個耿直老爹挺可憐的,人越老實,就越會被當成冤大頭耍。
若是你不還手,你的底線就會被那些邪惡之輩打破。
在古代,田地,瓦舍,孝道,這些東西都是很重要的東西,它們象一條鎖鏈,把人們的思維和利益都束縛住了。
常雲是個穿越者,田地對她來說並不重要,別說是兩個人,就算是全部給她,她也會覺得惡心。
孝順?
俗話說,長老慈子才孝,這句話怎麽說來著?
常雲深深地望著爹,如果能成功地把家產分出去,她就能放開手腳,讓家裏過上更好的生活,那點田地對她來說,又算得了什麽?
常三石眼中閃過一抹失望,他定了定神,對著村民們擠出一絲笑容:“如果娘不肯,那田契也不要了,我們就在這裏住一晚吧!”
村子裏已經沒有別的地方可以住了,但是他可以把小孩送到鎮上,懇求老板大發慈悲,讓小孩跟他們住在一間職工宿舍裏。
王大紅不相信常三石會這麽果斷,因為知道他的底細,所以理直氣壯的反駁。
“我奉勸你一句,別衝動,你說的輕巧,可你要搬到哪兒去?”
“常雲那小妞現在已經清醒過來,我們就各自讓一步,就當沒發生過什麽事!我們可以既往不咎,重新開始!”
眾人不解,但也有半數人知道。
常雲怕這老太婆口無遮攔,亂了陣腳,趕緊根據原主人的迴憶,替自己辯白。
“沒錯!”
他用盡全力大吼,喉嚨都被撕裂了,劇烈的咳嗽起來。
常樂從爹懷裏掙紮出來,慌慌張張的跑到廚房打水。
冰冷的水,帶著一股辛辣的味道。常雲沒時間去想自己的心情,皺著眉頭一飲而盡。
“常文被那條大花給咬了,跟我沒關係!”
“大花是他們一家的,現在又是我,又是我,又是我,你說這有什麽不對?”
“那時候,大花從我弟弟的手中搶走了一個饅頭,那個弟弟來求我,我就跑到那條狗的嘴裏,結果我沒有拿到,還被那條狗給咬了。”
“後來,常文才自己找死,為了顯擺,把手伸到了大花的腦袋上,那條大花為了保護食物,還把常文才也給吃了。”
“誰讓他被人咬了呢,誰讓他養的不好呢。”
按照常雲的說法,十歲的時候,原主還隻是一個懵懂無知的少年。
他們實在是餓壞了,好不容易有個肉包,卻被一條狗給搶走了,這讓他們情何以堪?
他們當然要保護好自己的食物!
這具身體的主人,竟然因為狂犬病而死亡,實在是太可憐了!
常樂一邊哭一邊點著頭:“對對對,常文是個壞人,他的寵物也是個壞人!”
“為什麽奶奶會出錢請大夫,而我妹妹卻要被奶奶丟在床上?”
聞言,所有人都是一臉懵逼。
王大紅氣的不行,真想把這兩個小煞星給活活勒死。
“賤人!如果不是你激怒了那條狗,這首詩能傷到你?”
“他為什麽不暈過去?你肯定是為了偷懶,才假裝昏迷的!”
原本的主人,已經失去了意識,陷入了一場混亂的夢裏。
這是一個很深很深的夢,她沒有時間去研究。
原主人剛剛有了一點清醒,卻因為狂犬病而痛不欲生,聽到奶奶要把她扔進河裏淹死。
至於常文被咬的事情,原主並不知道!
常雲心下疑惑,這人居然還活著,而且還沒有暈過去?
這家夥,免疫力這麽高?劫後餘生?
文芙蓉隻覺得自己的心髒仿佛被人挖走了一般,淚水止不住的流了下來。
常三石勃然大怒,大喝一聲:“今日,我們不但要分家,還要殺了他們!居然想要拆散我們的婚姻!”
一旁的老村長聽到兩人的對話,頓時有了主意。
常三石一家出去打工賺錢,大部分都帶迴去了,剩下的幾個兒子,就沒有得到好的待遇了。
自己的親孫女被狗咬傷,卻不去找大夫,任其自生自滅。
他還活著,王大紅覺得他運氣不好,所以打算先把他丟進河裏淹死?
這個賤|人,竟然敢對常氏一脈的人下如此毒手!
常三石加重了語氣:“斷絕血緣關係之後,我們再也沒有任何聯係!“……”
常村長一臉懵逼,小心翼翼的看了常三石一眼,想看看他是不是真的生氣了。
這件事怎麽越鬧越大了,從旁係變成了決裂?
婚姻大事,容不得半點馬虎!
常村長想了想,安慰常三石:“今天就到這裏吧,兩位稍安勿躁,做錯事的人,好好想想,該怎麽做,就怎麽做,好好養傷吧。”
聽他這麽一說,主子的目光落在了常雲身上的傷勢上,如果不抓緊時間治療,後果不堪設想。
常雲倒是一點都不在意自己的傷勢,她能考到營養學,本身就有一定的醫術和藥材知識。
她覺得,如果治療得當,那些潰爛的地方,很快就會好起來,她現在更關心的,是弟弟的抱怨。
臨去鎮子幹活的時候,爹娘都給四個孩子準備了新衣服,可自從父母離開後,他們就一直餓著肚子,新衣服也不知道怎麽迴事,破了一道口子。
兩人的新衣服莫名其妙地壞掉了,被王大紅狠狠地打了一拳,說他們沒福氣,就知道瞎折騰。
被一根木棍打下來,原主人看到常文才靠在窗戶上,掩口輕笑,就知道這事是他做的!
可是,她年紀還小,根本不可能進入二叔的房間,更不可能找到證據,證明自己是無辜的。
原主和弟弟都是雙胞胎,都是十多歲的孩子,卻能察言觀色,懂得察言觀色。
原主拿不出確鑿證據,又不願將這件事說給自己的兄長聽,惹得他們憤怒,隻好自己吞了這顆苦果。
她每天都要挨餓,還要被奶奶趕出去做苦力。
兄弟幾個一怒之下,就自己動手製作器具,天天進山打獵。有時候,幸運的話,他們四個還能嚐到點肉,打不到的話,他們什麽都得不到。
她的兩位兄長在林子裏冒著生命危險,這一點,原主和常樂都發現了,有很多時候,她都會避開他們,為自己上藥,她覺得自己受了委屈也就算了,可別連累了大哥。
但現在原主已經離開,她就在這裏,她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