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刑罰可免,罪不能免!
四合院從無證騎士開始做正義英雄 作者:能吃能睡霸王龍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上麵的領導也知道,他們不知不覺的替吳振背了個鍋,不過這個鍋領導背得心甘情願。
畢竟,吳振不知道用了什麽辦法,竟然弄出來一整套的適合當前社會發展的各行各業的法律法規,這個專業程度讓我國所有法律界人士全體汗顏。
不過,上麵的領導也不能確定,這到底是吳振一個人在最近幾年搞出來的,還是吳振自己專門有自己的團隊弄這個東西。
反正做領導的隻要把握好方向,俗話說,疑人不用,用人不疑,隻要吳振對於國家和人民的忠誠絕對沒有問題,那就行了。
而且,這些吳振搞出來的一整套各行各業的法律法規就像是一場及時雨。
讓我們國家的法律係統少了摸石頭過河的這個過程,一步到位,讓法律法規能夠跟上現在的形勢和時代!
就連不少的立法部裏麵的人也都是一臉懵逼,立法部的不少人都看到了這些法律法規,覺得很好,就簽字了同意了。
結果沒想到,一簽字就變成了自己參與編寫了,總覺得自己受之有愧。
不過次數多了也就習慣了,反正這個法律法規沒有問題,簽名的也不隻是自己一個!
這一次,因為編撰和修改法律法規上麵的工作優秀,所以立法部整個部門都受到了上麵的領導表揚。
上麵的領導鼓勵他們要再接再厲,大家也就都誤以為這些法律法規的推出就是上麵的領導意思。
吳振可不僅僅弄出來不少法律法規,他對於某些法律法規也進行了修改,有些地方還專門進行了對應的司法解釋。
特別是重點對於對於無罪和免罪的情況進行了解釋。
無罪就是沒有犯罪,或者違法沒有達到犯罪的程度。
而免罪就是違法已經達到了犯罪的程度,因為立功,年齡,以及其他原因免於刑事處罰,並不是無罪!
吳振再三強調,免罪不是無罪,罪行依然存在,最典型的就是未成年犯罪,雖然很多情況下可以免於刑事處罰,但是這個案底不能消!
另外吳振還強調,對於那些極其惡劣的犯罪,包括並不限於,叛國罪,反人類罪,故意殺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強奸罪。。。。。。這些罪行不分年齡,不分性別,必須判實刑!
這兩個強調的解釋引起了巨大的反響,很多人認為,吳振不人道,不給犯罪的未成年人改過自新的機會!
吳振隻說了一番話就讓那些所謂的衛道士和未成年人保護者閉嘴了:
“你們還記得六一六事件嗎?”
“用你們的說法,那些平均年齡才17歲的犯罪分子大多數都是未成年人吧?”
“他們殺害了幾十人,導致幾十名女青年受辱,竟然連幾歲的孩子和七八十歲的老人都不放過,都被他們殺死!”
“你們說!”
“他們是不是應該判死刑?”
“年齡不是犯錯的保護傘,雖然裏麵年齡小的都隻有15,16歲,但是他們就應該判死刑!”
“如果放過了他們,免去了他們的刑罰,對於死去的人公平嗎?”
“死去的幾歲的孩子難道不是未成年人?”
“難道那些殺人的未成年人不該死,而幾歲的無辜孩子就該死嗎?”
“現在生活好了,很多十多歲的孩子都長得都和大人差不多高了,身體素質和力量也增長,這是好事!”
“但是,未成年保護法保護的應該是遵紀守法的未成年人。”
“而不是那些未成年罪犯!”
“如果法律讓犯罪者沒有了畏懼之心!”
“法律不能懲罰犯罪分子,那麽法律法規還能發揮它應有的作用嗎?”
“說那些未成年不應該判刑的站出來!”
“如果你們的家庭被人家未成年滅門,你會選擇原諒這些殺人兇手,說他們無罪,讓他們逍遙法外嗎?”
“年齡不應該成為免罪符,特別是那些主管惡意的那些惡性重罪,絕對不能免罪!”
“惡性的犯罪必須要受到審判,年齡,性別,立功之類確實可以減輕減免刑罰,但是既然犯罪了那就是犯罪,這個罪不能免!”
畢竟,吳振不知道用了什麽辦法,竟然弄出來一整套的適合當前社會發展的各行各業的法律法規,這個專業程度讓我國所有法律界人士全體汗顏。
不過,上麵的領導也不能確定,這到底是吳振一個人在最近幾年搞出來的,還是吳振自己專門有自己的團隊弄這個東西。
反正做領導的隻要把握好方向,俗話說,疑人不用,用人不疑,隻要吳振對於國家和人民的忠誠絕對沒有問題,那就行了。
而且,這些吳振搞出來的一整套各行各業的法律法規就像是一場及時雨。
讓我們國家的法律係統少了摸石頭過河的這個過程,一步到位,讓法律法規能夠跟上現在的形勢和時代!
就連不少的立法部裏麵的人也都是一臉懵逼,立法部的不少人都看到了這些法律法規,覺得很好,就簽字了同意了。
結果沒想到,一簽字就變成了自己參與編寫了,總覺得自己受之有愧。
不過次數多了也就習慣了,反正這個法律法規沒有問題,簽名的也不隻是自己一個!
這一次,因為編撰和修改法律法規上麵的工作優秀,所以立法部整個部門都受到了上麵的領導表揚。
上麵的領導鼓勵他們要再接再厲,大家也就都誤以為這些法律法規的推出就是上麵的領導意思。
吳振可不僅僅弄出來不少法律法規,他對於某些法律法規也進行了修改,有些地方還專門進行了對應的司法解釋。
特別是重點對於對於無罪和免罪的情況進行了解釋。
無罪就是沒有犯罪,或者違法沒有達到犯罪的程度。
而免罪就是違法已經達到了犯罪的程度,因為立功,年齡,以及其他原因免於刑事處罰,並不是無罪!
吳振再三強調,免罪不是無罪,罪行依然存在,最典型的就是未成年犯罪,雖然很多情況下可以免於刑事處罰,但是這個案底不能消!
另外吳振還強調,對於那些極其惡劣的犯罪,包括並不限於,叛國罪,反人類罪,故意殺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強奸罪。。。。。。這些罪行不分年齡,不分性別,必須判實刑!
這兩個強調的解釋引起了巨大的反響,很多人認為,吳振不人道,不給犯罪的未成年人改過自新的機會!
吳振隻說了一番話就讓那些所謂的衛道士和未成年人保護者閉嘴了:
“你們還記得六一六事件嗎?”
“用你們的說法,那些平均年齡才17歲的犯罪分子大多數都是未成年人吧?”
“他們殺害了幾十人,導致幾十名女青年受辱,竟然連幾歲的孩子和七八十歲的老人都不放過,都被他們殺死!”
“你們說!”
“他們是不是應該判死刑?”
“年齡不是犯錯的保護傘,雖然裏麵年齡小的都隻有15,16歲,但是他們就應該判死刑!”
“如果放過了他們,免去了他們的刑罰,對於死去的人公平嗎?”
“死去的幾歲的孩子難道不是未成年人?”
“難道那些殺人的未成年人不該死,而幾歲的無辜孩子就該死嗎?”
“現在生活好了,很多十多歲的孩子都長得都和大人差不多高了,身體素質和力量也增長,這是好事!”
“但是,未成年保護法保護的應該是遵紀守法的未成年人。”
“而不是那些未成年罪犯!”
“如果法律讓犯罪者沒有了畏懼之心!”
“法律不能懲罰犯罪分子,那麽法律法規還能發揮它應有的作用嗎?”
“說那些未成年不應該判刑的站出來!”
“如果你們的家庭被人家未成年滅門,你會選擇原諒這些殺人兇手,說他們無罪,讓他們逍遙法外嗎?”
“年齡不應該成為免罪符,特別是那些主管惡意的那些惡性重罪,絕對不能免罪!”
“惡性的犯罪必須要受到審判,年齡,性別,立功之類確實可以減輕減免刑罰,但是既然犯罪了那就是犯罪,這個罪不能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