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被懸賞了!?
我可是欺詐師,你要我誠信經營? 作者:嗚咿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追上去的齊樂看到向日亭的美女店員走進了大路中間的一條小路,他還記得那是前往向日亭的方向,所以了卻了心事之後就打算直接返迴店裏了吧。
齊樂決定抄個近路,然後在中途把她攔住,再把飯錢狠狠地甩在她臉上!
“我根本不需要你的同情!”
像這種又笨又蠢的老好人,想要可憐我還早了幾百年呢!
齊樂把空錢包塞進西裝口袋,手裏緊握著剛才在酒館拿到的3000rb,然後從叮當作響的銀幣堆中取出一枚。
在這裏,一枚銀幣就相當於是100rb,昨天他的餐費是20rb,多餘的就當是給你的小費了!
他緊握著這枚價值100rb的銀幣,一個急轉彎拐進前往向日亭的方向。
而就在那個時候——
“嗯!?”
不由得一個急刹車,停下了腳步後退迴來。
在這個拐角處設置了一個很大的告示板,上麵貼著這座大城市四十二區的全貌,以及各種各樣的告示之類的東西。
其中,有一張看起來很麵熟的畫像……
“是我?”
那張畫著他肖像的告示,特別顯眼的貼在了告示板的正中間位置。
『此人為販賣贓物的極惡分子,找到的人即刻通知當地公會』
『捉拿此人者懸賞10萬rb』
『不論生死』
特征:中等身材,黑發黑瞳,穿著高級套裝,說話語調很輕浮。
“不是吧!怎麽會被通緝了啊!?”
齊樂伸手就想把告示給撕下來……
『擅自撕掉、損毀告示者將會受到精靈神的詛咒』
看到這個不太顯眼的提示後,他趕緊收迴伸出去的手。
“不論生死?別開玩笑了!這裏又不是荒野西部!?”
到底什麽時候貼上的,剛才在酒館裏完全沒有聽到這個話題。由此判斷,齊樂認為應該是才剛貼出來沒多久。
另外可以想象得到,肯定還有其他地方也貼著同樣的告示,這樣大搖大擺地走在街上等於是自投羅網。
“該死,不趕緊想點辦法的話……”
等下,在落後的時代,尋找一個人最顯眼的是什麽?肯定是頭發衣服什麽的明顯目標!
既然這裏不可能去染發,那麽……
“是啊!趕緊換身衣服!”
之前在好心商人那裏騙取香辛料的時候,一開始對方從穿著判斷他是和貴族有關係的存在,所以穿著這身高級的衣服肯定特別引人注目。
“必須馬上在哪家店換一套平民的衣服。”
齊樂趕緊脫下西裝挾在腋下,為了盡量顯得寒酸,還把襯衫的扣子給邋遢地打開。
然後返迴到大街上,三步並兩步跑進了附近的服裝店。
“歡迎光臨。”
這家店的店主是一隻大肚子的羊……不,是羊種亞人。
齊樂掃了一眼店麵,似乎並不是羊毛類的專賣店。
“我想要一套衣服!”
“但是客人,我們這恐怕沒有比您穿著的那件衣服更好的……”
“不是高級貨也沒關係!廉價的東西反而更好!隻要不是臭的就行!快拿出來!”
看到齊樂急赤白臉的模樣,羊人店主就皺起了眉頭。
齊樂意識到太奇怪的話可能會產生懷疑,所以放滿了語調說道:“啊,實際上,因為這件衣服,我被一些家夥給盯上了。”
像是公會什麽的,為賞錢而不擇手段的家夥們,反正齊樂說的這番話並沒不是謊言。
“所以,為了隱瞞真實身份,我才要故意打扮得寒酸點。”
“啊,原來是這樣。”
也許是因為那個理由說得很合理,羊人的店主“嗯嗯”地點了點頭。然後還補充了理由:“這附近的治安不太好。穿著那麽好的衣服上街確實……會被各種各樣的人給盯上吧。好的,我知道了。”
齊樂鬆了口氣,至少對方算理解了他的意思。
但是冷靜下來後,一迴想這兩天的經過他又有點後怕——半夜在街上徘徊,進出魚龍混雜的酒館,真是做了不少危險的事啊。
“要我推薦的話,在這附近穿這樣的衣服比較好。四十二區的居民基本上都穿著這種等級的衣服。”
在羊人店主的推薦下,齊樂來到了一個明顯是舊衣服的衣服堆前,而且稍微一看就知道質量也很差。
他從堆積起來的衣服堆中,挑選出一身不知修補了多少次、看起來挺結實的上衣和褲子。
順便買了一個能裝下西裝的挎包、這個世界使用的錢包,以及能遮住半張臉的兜帽。
“還有,你們這有墨嗎?”
“寫字的墨……是嗎?那些東西不能賣,但可以把我們家裏用的分你一些……”
“太感謝了,把那個也給我一份吧。如果可以的話,用舊的筆也順便給我一支。”
然後,把所有的商品結算之後……
不多不少,正好是3000rb整。
……多麽離譜的偶然。
如果這是在玩rpg裏教程的話,到現在為止正好完美地結束了。
換成現實隻能讓人覺得是神在惡作劇!
借用了店裏的試衣間,齊樂換好那身破舊的衣服。把西裝塞進挎包裏,空著的錢包放在懷裏,再把兜帽戴好就出了服裝店。
一出店門,就馬上向著公告板的位置走去,用筆和墨在肖像畫上加了胡子,順便把額頭的皺紋和法令紋也給畫上。
“嗯。這樣就好了。看不出我的真實模樣了吧。”
上麵寫著“不能損毀”,但是沒有寫“不能亂畫”啊。
順帶一提,他買東西的時候還順便問了一下,這樣的告示隻會貼在這種大型告示板上。
這裏的公會種類繁多,再加上有四十二個區,不可能給每一個告示板都貼上。
如果隻貼了一部分的話,就會變成“為什麽我們家沒有貼”,“是不是看不起我們”,“那家公會是不是有後台”這樣的私下糾紛。
所以,非國家級別的告示隻會在大街或主廣場上貼一張。
……太幸運了。文明水平低下,偶爾也時有好處嘛。
如果這事放在現代,隻要馬上在網上一散播,甭管是真是假,一瞬間就人生結束了。
“未開化之地,萬歲!未開化之地,我愛你!”
齊樂決定抄個近路,然後在中途把她攔住,再把飯錢狠狠地甩在她臉上!
“我根本不需要你的同情!”
像這種又笨又蠢的老好人,想要可憐我還早了幾百年呢!
齊樂把空錢包塞進西裝口袋,手裏緊握著剛才在酒館拿到的3000rb,然後從叮當作響的銀幣堆中取出一枚。
在這裏,一枚銀幣就相當於是100rb,昨天他的餐費是20rb,多餘的就當是給你的小費了!
他緊握著這枚價值100rb的銀幣,一個急轉彎拐進前往向日亭的方向。
而就在那個時候——
“嗯!?”
不由得一個急刹車,停下了腳步後退迴來。
在這個拐角處設置了一個很大的告示板,上麵貼著這座大城市四十二區的全貌,以及各種各樣的告示之類的東西。
其中,有一張看起來很麵熟的畫像……
“是我?”
那張畫著他肖像的告示,特別顯眼的貼在了告示板的正中間位置。
『此人為販賣贓物的極惡分子,找到的人即刻通知當地公會』
『捉拿此人者懸賞10萬rb』
『不論生死』
特征:中等身材,黑發黑瞳,穿著高級套裝,說話語調很輕浮。
“不是吧!怎麽會被通緝了啊!?”
齊樂伸手就想把告示給撕下來……
『擅自撕掉、損毀告示者將會受到精靈神的詛咒』
看到這個不太顯眼的提示後,他趕緊收迴伸出去的手。
“不論生死?別開玩笑了!這裏又不是荒野西部!?”
到底什麽時候貼上的,剛才在酒館裏完全沒有聽到這個話題。由此判斷,齊樂認為應該是才剛貼出來沒多久。
另外可以想象得到,肯定還有其他地方也貼著同樣的告示,這樣大搖大擺地走在街上等於是自投羅網。
“該死,不趕緊想點辦法的話……”
等下,在落後的時代,尋找一個人最顯眼的是什麽?肯定是頭發衣服什麽的明顯目標!
既然這裏不可能去染發,那麽……
“是啊!趕緊換身衣服!”
之前在好心商人那裏騙取香辛料的時候,一開始對方從穿著判斷他是和貴族有關係的存在,所以穿著這身高級的衣服肯定特別引人注目。
“必須馬上在哪家店換一套平民的衣服。”
齊樂趕緊脫下西裝挾在腋下,為了盡量顯得寒酸,還把襯衫的扣子給邋遢地打開。
然後返迴到大街上,三步並兩步跑進了附近的服裝店。
“歡迎光臨。”
這家店的店主是一隻大肚子的羊……不,是羊種亞人。
齊樂掃了一眼店麵,似乎並不是羊毛類的專賣店。
“我想要一套衣服!”
“但是客人,我們這恐怕沒有比您穿著的那件衣服更好的……”
“不是高級貨也沒關係!廉價的東西反而更好!隻要不是臭的就行!快拿出來!”
看到齊樂急赤白臉的模樣,羊人店主就皺起了眉頭。
齊樂意識到太奇怪的話可能會產生懷疑,所以放滿了語調說道:“啊,實際上,因為這件衣服,我被一些家夥給盯上了。”
像是公會什麽的,為賞錢而不擇手段的家夥們,反正齊樂說的這番話並沒不是謊言。
“所以,為了隱瞞真實身份,我才要故意打扮得寒酸點。”
“啊,原來是這樣。”
也許是因為那個理由說得很合理,羊人的店主“嗯嗯”地點了點頭。然後還補充了理由:“這附近的治安不太好。穿著那麽好的衣服上街確實……會被各種各樣的人給盯上吧。好的,我知道了。”
齊樂鬆了口氣,至少對方算理解了他的意思。
但是冷靜下來後,一迴想這兩天的經過他又有點後怕——半夜在街上徘徊,進出魚龍混雜的酒館,真是做了不少危險的事啊。
“要我推薦的話,在這附近穿這樣的衣服比較好。四十二區的居民基本上都穿著這種等級的衣服。”
在羊人店主的推薦下,齊樂來到了一個明顯是舊衣服的衣服堆前,而且稍微一看就知道質量也很差。
他從堆積起來的衣服堆中,挑選出一身不知修補了多少次、看起來挺結實的上衣和褲子。
順便買了一個能裝下西裝的挎包、這個世界使用的錢包,以及能遮住半張臉的兜帽。
“還有,你們這有墨嗎?”
“寫字的墨……是嗎?那些東西不能賣,但可以把我們家裏用的分你一些……”
“太感謝了,把那個也給我一份吧。如果可以的話,用舊的筆也順便給我一支。”
然後,把所有的商品結算之後……
不多不少,正好是3000rb整。
……多麽離譜的偶然。
如果這是在玩rpg裏教程的話,到現在為止正好完美地結束了。
換成現實隻能讓人覺得是神在惡作劇!
借用了店裏的試衣間,齊樂換好那身破舊的衣服。把西裝塞進挎包裏,空著的錢包放在懷裏,再把兜帽戴好就出了服裝店。
一出店門,就馬上向著公告板的位置走去,用筆和墨在肖像畫上加了胡子,順便把額頭的皺紋和法令紋也給畫上。
“嗯。這樣就好了。看不出我的真實模樣了吧。”
上麵寫著“不能損毀”,但是沒有寫“不能亂畫”啊。
順帶一提,他買東西的時候還順便問了一下,這樣的告示隻會貼在這種大型告示板上。
這裏的公會種類繁多,再加上有四十二個區,不可能給每一個告示板都貼上。
如果隻貼了一部分的話,就會變成“為什麽我們家沒有貼”,“是不是看不起我們”,“那家公會是不是有後台”這樣的私下糾紛。
所以,非國家級別的告示隻會在大街或主廣場上貼一張。
……太幸運了。文明水平低下,偶爾也時有好處嘛。
如果這事放在現代,隻要馬上在網上一散播,甭管是真是假,一瞬間就人生結束了。
“未開化之地,萬歲!未開化之地,我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