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麥在杏林館住了三日。


    他照老辦法,調製了一桶毒浴液,但這次是和衣浸泡,因林采薇要送遞毒藥,且要當麵見他全部服食。


    三日之後,修行成果為:“音波探形功:100。”“嚐毒50。”“萬毒神功:78。”


    音波探形功,修至大成,施展此功,即可對百米之內的環境了如指掌。


    近距離內,還能分辨人的穿著打扮和五官輪廓,以後,就算對方不發出聲音,蕭麥也能大致判斷其身份。


    另外,音波探形功對內力的消耗,也節省到了極點,幾乎可以做到隨時隨地無限使用。


    可以說,蕭麥現如今,就相當於一個患有輕度臉孔辨識困難症且高度近視的色盲,像正常人一樣生活,已經是綽綽有餘。


    而且禍福相依,白天雖然不如人,但夜戰能力絕對天下無敵。


    蕭麥心想,以後遇到強力敵人,要專門挑夜晚去打,就像蝙蝠一樣,自己又是個俠客,不如起個外號,就叫——


    “盲眼神捕。”


    再說萬毒神功,升級越來越慢,待到78點時,任蕭麥如何加大劑量,經驗條都完全不漲了。林采薇也窮盡了掌握的全部毒方,還自創了幾個方子,關於毒理的一切知識,都轉為成果被蕭麥榨幹。


    78點的萬毒神功,意味著什麽呢?蕭麥嚐試運功,發現內功真氣的強度,在中毒狀態下,可以達到穩定的八倍提升!


    舉個例子,假設蕭麥常態戰力為10,那麽中毒之後,戰力會暴漲至80。


    這個狀態下的蕭麥,究竟有多強,連他自己都不清楚。


    “是時候找人打一架了。”


    恰好,林淵也恢複了在京兆府的工作。


    他先前一直廢寢忘食地沉溺練功,林淵也得每日上下班,兩人生活在同一屋簷下,話都沒說上幾句。


    現在神功大成,正好跟他聊聊,鬼頭崖一案的進展。


    “沒什麽進展,人不知道藏哪兒去了。”


    “兇手沒歸案!”蕭麥雖覺情理之中,但還是很意外,“目標那麽明顯,鍾離明居然會失手?”


    “負責抓人的不是鍾離明。”


    “怎會不是呢?”


    “不知道,我聽說,負責這個案子的,是閼逢隊的指揮——桓無常。”


    “換人了!”


    蕭麥不知為何會換人,但換人絕對不會是一個好信號。


    “林淵,以你的觀察,京兆府內部,對本案是個什麽態度?”


    “府內——”林淵有些難以啟齒,吞吐了半天才說道,“禁止任何人,私底下討論這個案子。”


    “所以,京兆府的消極辦案,與捕門臨時換人,一體兩門,有人想出手擺平這個案子?”


    林淵點頭:“市正監手眼通天,這幾日跟京兆府的大人們打得火熱,一天一小宴,三天一大宴。案子難辦,嫌犯難抓。我都不敢跟人說,你這會兒就住在我家裏。”


    “對不住了。”蕭麥料想,市正監不可能沒跟林淵打過招唿,但林淵從沒提過,他在京兆府麵臨的壓力。


    幫朋友解決壓力最好的方式,就是解決帶來壓力的人。


    等林淵上班後,蕭麥立即發動官俠天賦。


    “辟邪之眼,開!”


    視野被迅速拉遠,沿著離京的道路,一直延伸到一座豪華氣派的莊園。


    馬市市正,悠閑地臥在一張為他量身定做的躺椅上,那怡然的姿態,似乎是一邊曬太陽,一邊欣賞歌舞或戲劇。


    “果然!”


    事實跟蕭麥預料的一樣,市正沒有躲藏,他那肥胖如球的身軀,也根本沒辦法躲藏,他就在自己的莊園裏歇著呢。


    “好好好,這麽會玩兒是吧,那我親自陪你玩兒!”


    於是,蕭麥辭別杏林館,騎上從市場購來的“病馬”,踏上了追兇之路。


    京城之外,依舊荒蕪人煙;官道兩側,叢生的雜草,幾乎有一人多高,是個挖陷阱打埋伏的好地方。


    時隔多日,“病馬”早已痊愈,身子也算矯健,但跟紅鬃馬比起來,不但渾身沒勁,關鍵是笨,根本不理解蕭麥在想什麽,無法像紅鬃馬一樣,與他人馬合一。


    “籲——”


    行至半路,察覺苗頭不對的蕭麥,勒緊韁繩,停住馬蹄,然後翻身下馬,在馬屁股上重重拍了一下。


    馬兒微微吃痛,一溜煙兒跑出去十幾步,就忘了疼,開始享用起道旁茂盛的綠草。


    很快,一道由遠及近的馬蹄聲傳來,在離蕭麥十步遠的地方停住。


    騎馬的青年,從杏林館開始,就一路跟著自己,一直跟到出城。


    正人君子不必如此藏頭露尾,盜賊密探不應這般明目張膽。


    故蕭麥斷定,對方可能帶著殺意而來。


    “閣下,怎麽稱唿?”蕭麥主動開口。


    “我姓來,單名一個興字。來興。”提到自己的名字時,來興不自覺地顯出幾分得意。他是一個很自戀的人,尤其珍愛自己這個名字。


    蕭麥笑了笑:“來興……想來閣下此行,不是讓我高興的。”


    “不錯,被我找上門的人,很少會高興。”


    “為什麽?”


    “我是殺手,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殺手。”


    “哈哈哈——看來,我會是那個‘很少會高興’的人之一。”


    “死到臨頭,還高興得起來?”


    “當然高興。今天,要麽你死,要麽我死,我們現在的對話,在我們其中一個死掉之前,不會有第三人知道。所以,暢所欲言,你之前殺過多少人?”蕭麥拋出了自己最關心的問題。


    “這問題問的,你記得自己殺過多少?”


    “說個大概,有沒有一百個?”


    “應該沒那麽多。”


    “一百個都沒有?”蕭麥不禁有些失望,因為敵人的殺孽,直接決定他的分數,“五十個總有吧?”


    “……”


    “五十個都沒有!”蕭麥更加失望,不由吐槽道,“你可知,我平日斬除的,都是身背成百上千條性命的窮兇極惡。你這樣的小魚小蝦,找我不怕喪命嗎?”


    “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我對命如草芥的賤民不感興趣,平日所殺,皆是名震一方的貴人,他們的命,比較值錢。”


    “那又有多少?”


    “我從十五歲開始殺起,每年殺五六個,就足夠生活了。如今剛滿二十一歲,死於我劍下的,該有三十餘人。”


    “三十餘人?”


    “不錯。我幹活兒很利索,江湖中人都稱我——”


    “偷襲!”


    蕭麥忽然抬手,八倍強化的“幽冥花”直接朝來興胸口激射而出。


    駐馬之前,他就服食了一枚毒丹,強忍著毒發時的疼痛——當然,將近六百的韌性壓下去,也不是很疼——直到來興說明,究竟造過多少殺孽,蕭麥才陡然轉運萬毒神功,將自身戰力提升至八倍常態,並為七瓣七蕊花淬毒,使之變為幽冥花,對來興發動偷襲。


    這與是否光明磊落無關,七瓣七蕊花,就是用來偷襲的!


    然而,麵對蕭麥的偷襲,來興一側身就躲了過去。


    兵器,是人體的延伸,人體動作,很少快過兵器速度。因此實戰當中,格擋的價值比閃避高,蕭麥一見來興能閃掉自己的攻擊,便知此人的身法,遠在自己之上。


    原來,生死門會對目標進行評估,派出的殺手,往往會比目標高半檔。


    生死門對蕭麥的境界評估是“強掌旗”,加之他屢次以弱勝強,以少勝多的表現,所以派遣了擁有“指揮”級別戰力的來興。


    來興在江湖中,威名赫赫。


    隻是蕭麥沒聽過,也懶得聽。


    他嘴角勾起一抹微笑,因為知道,下一刻展露的,才是幽冥花的真正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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