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規中矩吧,我也沒研究過。”


    鳳修懷一邊說,一邊把蕭麥帶到了食堂。


    兩碗雜糧米飯,一碟香煎豆腐、一碟紅燒茄子,一碟香椿雞蛋,一碟芹菜炒蘑菇,一碟油炸花生米,就是二人的午飯。


    素齋要想做得好吃,就得舍得放油,鳳修懷點得這幾道菜,油性都特別大,澆在碗裏很是下飯。


    蕭麥一口氣幹了五碗,吃到舌尖兒都有點打滑,才心滿意足。


    “從未吃過如此美味的齋飯,多謝鳳兄款待。”


    “哈哈,蕭兄是個美食家啊,吃飯的感覺特別香。”


    “呃……哈哈。”蕭麥也笑了,他現在的舌頭,可比一般美食家靈敏太多了。


    “既然蕭兄愛吃,那以後有空,我就帶你吃遍京城美食。這裏別的沒有,吃喝玩樂的銷金窟,有的是!”


    “一言為定。不過說好了,以後鳳兄做向導,在下來請客。”


    “兄弟豪爽!日後準備在哪兒營生?”


    “玄黓隊的鍾離指揮,答應寫信介紹我去參加捕門的武舉。”


    “啊,蕭兄跟玄黓隊說好了?”鳳修懷有些錯愕。


    “是的。鍾離指揮是在下的恩人,若無他及時出現,我早就死在了妖女手裏。”


    “理是這麽個理。問題是,你千辛萬苦送迴遺體,讓張小姐跟秦掌旗團聚,最後不選著庸隊,那不等於白幹一場?”


    “我護送張小姐的目的,就是為了護送她。”


    “唔——”鳳修懷將蕭麥之言,放在心裏使勁琢磨了一番,他已經很久沒見過,如此純粹的為人了,“也好,鍾離明外號‘夜燈客’,很多人說他像夜裏的一盞燈,性格方麵挺溫和的,在他手底下幹活兒很輕鬆,不過——玄黓隊的實力,整體偏弱,分不到特別肥的油水,蕭兄要有心理準備。”


    “抱歉,我有些聽不懂,什麽油水?”


    “來,帶你見識一下。”


    見鳳修懷要拉自己走,蕭麥連忙揮手:“且稍待,我先去找寺內主事,尋個借宿之處。這麽大的寺廟,應該收留香客投宿吧。”


    “收是收,費用可不便宜,都是善男信女才住,我給你介紹個更實惠的居所。”


    二人離開飯堂,來到通往寺外的大路上,這裏鋪著層層疊疊的石階,逐級而下,最遠處即是寺門。


    下台階時,一位衣著華麗的貴婦人,在兩個丫鬟的侍奉下,正沿著台階逐級向上,正好與蕭、鳳二人擦肩而過。


    蕭麥嗅到從貴婦身上散發的味道,不由得停下了腳步。


    鳳修懷問:“怎麽不走了?”


    “沒什麽,繼續走吧。”


    鳳修懷可不信沒什麽,他也想起方才的婦人,迴頭一看,琢磨了一下,才恍然大悟。


    “哦,明白了。明明是參拜神明,卻搞得這般濃妝豔抹,想來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嗯。”蕭麥看不到婦人的裝束,但聞得見味道,婦人使用的香料,是幾十種花粉精心調配而成的,低調又濃烈,離得越近,就越能嚐到那百轉千迴的滋味。


    這種滋味,肯定不是為神明準備的。


    蕭麥和鳳修懷窺破了醜事,但沒有戳破,隻當是笑談。


    二人走出寺門,坐上馬車,這次鳳修懷自告奮勇,幫蕭麥趕馬。


    蕭麥叮囑道:“馬哥很聰明,鳳兄莫要抽打,讓它去哪兒,說一下就成。”


    “真的嗎,我試試,馬哥,往左。”


    紅鬃馬對鳳修懷的話,充耳不聞,繼續悶頭向前跑。


    鳳修懷有點失望:“沒那麽靈啊。”


    蕭麥搖搖頭:“左邊又沒路,往左就撞到人家的攤子上了——是扇子攤嗎?我聽到許多扇子,在輕輕搖晃。”


    “謔,蕭兄好耳力!若非蒙著眼罩,我都不信你看不見。”


    依照蕭麥的指示,鳳修懷很快熟悉了駕馭紅鬃馬的方法,之後,他抓住韁繩,操縱紅鬃馬往目的地飛馳。


    紅鬃馬有無限體力,拉著一輛馬車,卻比戰馬的全速飛奔還要快,又會自動避讓人群,讓鳳修懷大唿過癮。


    三個捕手,哼哧哼哧地在後麵追。


    行至半路,帶隊青年一擺手:“不用追了,再追就徹底暴露了。”


    “瞧這方向,是往鳳翎街去了。鳳修懷想保下這個人?”


    “迴去稟報大人,著庸隊強行阻攔,我們沒法對蕭麥動手。”


    馬車穿街走巷,過了約莫半個鍾頭,鳳修懷載著蕭麥來到一條街,放慢了速度。


    長街兩旁的店鋪、攤販,見到鳳修懷,都紛紛起身跟他打招唿。


    “鳳捕頭好!”


    “鳳捕頭今日休沐啊!”


    “鳳捕頭吃飯了沒?”


    “鳳捕頭,送您點小禮物!”


    ……


    鳳修懷也站起身,熱情地跟鄉親們迴應。


    最後,馬車停在一座酒樓門前,裏麵正有咿咿呀呀的聲音傳出來,原是有位少女在唱歌。


    古代沒有擴音器,沒有音響,更沒有字幕,故而表演者的調門都很高,節奏也很慢,往往老半天才唱一句詞。


    不這樣的話,離得稍遠一些,客人就聽不見歌伎在唱什麽了。


    所以穿越小說裏,常見的抄現代流行歌曲一炮而紅的橋段,不能說完全不合理,至少流行歌曲在古代是流行不起來的。


    蕭麥身為穿越者,已經很久沒享受過絲竹悅耳,但對這種咿咿呀呀的腔調,還是有些接受不能。


    “好懷念以前聽的那些歌兒。”


    鳳修懷則十分受用,仿佛每一聲唱腔,都勾起了他的心弦,讓他也忍不住,哼哼唧唧了起來。


    片刻後,鳳修懷才想起旁邊還有個蕭麥,尷尬地笑了笑。


    “走,喝酒。”


    酒樓不大,裝飾也很樸素,桌椅板凳、櫃台樓梯,都掛滿了斑斑駁駁的痕跡,看上去也很有年頭了。


    然而,就是這麽普通的酒樓,早已過了飯點,客人還是不少。


    究其原因,就是令蕭麥接受不能的咿呀唱腔,或者說,在酒樓中間表演歌舞的少女。


    兩人進樓時,少女剛剛唱完一曲,正要端起盤子討賞,忽見鳳修懷進門,清秀的臉龐立時愣住,然後臉一紅,轉身就走出了幕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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