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縣衙,風氣太差,就像個大泥潭。不管多優秀的人才,在裏麵混幾年,也都混成黑煤球了。”


    “這種人一旦入京,根本無心辦案,隻會蠅營狗苟。”


    “捕門喜歡的人才,是出身名門正派,世家大族,血氣方剛,質樸純良的小夥子。”


    淩銃介紹完捕門的風氣,突然話鋒一轉:“當然,蕭兄弟這樣的人才,捕門也歡迎,就是你這雙眼睛吧,實在不好辦,但想進捕門的話,也不是完全沒辦法。”


    “哦,淩爺怎知道,我有心加入捕門?”


    “令尊是捕門中人,你又這麽熱心地來幫忙,說對捕門無意,誰信呢?放心,咱們早點了結本案,一起返程迴京,之後的事情,我來安排。”


    淩銃的承諾,比薛義等人果決得多,蕭麥自然開心。


    子承父業,緝毒緝兇,一直是他的理想。一朝穿越,警察做不成,做個錦衣捕快,也能掃奸除惡,伸張正義。


    更重要的是,官俠天賦“辟邪之眼”,最適合的就是捕門捕快、大理寺卿士、刑部官員這幾個職業。


    入捕門難度很高,可大理寺、刑部的門檻隻會更高。


    一旦入了捕門,到時候處理不完的公案,就是源源不斷的獎勵點。


    稱霸武林,指日可待。


    暗喜過後,蕭麥又想起一事,說道:“屆時怕不能與淩爺同路,我還要護送張小姐迴京。”


    “我們玄黓隊用人,不拘一格,兄弟何必還要討好著庸隊?”


    張小姐是著庸隊掌旗秦銳的未婚妻,淩銃以為蕭麥此舉是向著庸隊示好。


    蕭麥解釋道:“淩爺誤會了。我遭遇仇人追殺,倒伏路旁,幸得張小姐出手相助,贈醫施藥。無論跟著庸隊有無關係,這份恩德,我都必須償還。”


    “啊?”淩銃驚訝出聲,或許是窮兇極惡、卑鄙無恥之徒見多了,再聽到蕭麥這番發言,多少有些不適應,許久才笑了笑,“言必信,行必果,知恩圖報。兄弟有俠客君子之風啊,哈哈!”


    戴完高帽後,淩銃再次邀請蕭麥一起進山。


    見蕭麥麵露遲疑,索性用上了激將法:“少俠若實在害怕,就在山外,等我們的好消息。”


    聞聽此言,蕭麥隻覺腦子嗡嗡響。


    跟著去吧,有性命之虞。


    不跟著去吧,以係統的慳吝勁,鐵定不會給獎勵,等於一趟下來白忙活兒。


    河西屠村案,一千多條人命,就是一千多個獎勵點。


    蕭麥現在,好似麵前擺著一把左輪手槍,裏麵不知裝了多少子彈。


    朝腦門上來一發,槍響了,死;槍沒響,賺一千多萬。


    猶豫到最後,蕭麥自己都笑了,覺得換成尋常小說裏的主角,莫說左輪,加特林都敢往腦門上懟。


    知道自己有不死之身,就是這麽豪橫!


    可蕭麥,真的不知道,自己有沒有不死之身。


    在這場與自己的生死博弈中,最終取到決定性的砝碼,還是那一千多條冤魂。


    正義感,讓蕭麥選擇開槍。


    “好,我與大家一起進山。”


    此刻,距離冷卻期結束,還剩2個小時。


    與河西村毗鄰的山丘,因多年濫砍濫伐,光禿禿地不見一棵樹。


    土壤失去樹木的保護,一下雨就流失,結果露出大大小小的石頭,使得山上連荒草都見不著幾根。


    眾人連著翻過兩道山崗,終於見到了遠處穀地中的一抹綠,猶如鑲嵌在黃金上的綠翡翠。


    然而,這塊美麗的綠翡翠,卻讓村民望而生畏,兩股戰戰:“差爺,你們要找的林子,就在前麵,時辰不早,小人還得迴家造飯呢。”


    “行,你先迴去吧。”


    得到淩銃的許可,村民掉頭就走,越走越快,最後變成了疾速狂奔,似乎生怕林子裏衝出惡鬼,將他生吞活剝。


    一名捕快,望著遠方的霞光,不無憂慮地說道:“頭兒,天快黑了,林子裏一定更黑。真兇出招又快,夜戰於我們不利。”


    蕭麥趕緊應和:“言之有理。不妨於此安營紮寨,待到明日再與他決一死戰。”


    此刻,距離冷卻期結束,還剩1個小時。


    淩銃迴頭,對四名捕手說道:“記住,咱們是錦衣捕快,不要怕夜戰。書上不都說‘錦衣夜行’嗎?夜裏才是錦衣捕快拿人的最好時機。”


    蕭麥心中吐槽:“淩爺,你是不是曲解了‘錦衣夜行’的意思?”


    但有句話,蕭麥很認同:“錦衣捕快不要怕夜戰。”


    夜晚,讓懦夫愈懦,讓勇者愈勇。這世上有無數罪犯,既喜歡借助夜色的掩護行兇,也喜歡借助夜色的掩護潛藏。


    捕快如貓,賊人如鼠,貓欲捕鼠就必須熬夜,捕快抓賊就得習慣夜戰。


    “說起來,還是我功夫不到家,否則夜晚就是我真正的舒適圈。”


    蕭麥越想越後悔,沒能及時認識到內功的作用,把武技點都加給了玄黃印。


    “無論如何,這次都要大賺一筆,把吐納練上去。”


    望山跑死馬,穀地看著很近,實則跑了二十分鍾,才來到林地邊緣。


    蕭麥時不時就會調出係統界麵,查看冷卻時間,這會兒還剩下40分鍾。


    “離冷卻結束已經很近了,40分鍾,隻要再堅持40分鍾!”


    “有了!”


    蕭麥又想出一個主意,可以拖延時間:“不若放一把火,把真兇逼出來?”


    淩銃搖頭道:“是個好計策,可萬一兇手被直接燒死在裏麵,我們交不了差。”


    這會兒,太陽正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沉淪,隻剩下淺淺的一條邊。


    “槍來!”


    聽到淩銃吩咐,一名捕手就把手中短棍丟給另一名捕手,這名捕手則把自己的短槍,跟短棍嵌套在一起,組裝成一柄長槍,恭敬地獻給淩銃。


    淩銃接過槍來,不住搖頭:“密林裏麵用長槍,想害死老子?”說著,他重新把長槍分成兩截,左右各執一半。


    “槍?”蕭麥聽到淩銃換用短槍,不由發問:“淩爺不是拳法宗師嗎,為何用槍?”


    “哈哈,臨陣對敵,還是槍用著更方便。讓我考慮一下,是摸黑潛入,還是明火執仗。”淩銃望著漆黑的密林,眉頭緊皺,腦筋疾速飛轉,在分析了各種利弊後,吩咐道,“點火!”


    “唿唿——”


    很快,眾人點燃了五柄火把,四個捕手各執一柄,剩下一柄則交到了蕭麥手裏。


    讓盲人提燈,蕭麥隻當是段子,未曾想有朝一日,居然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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