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狗日的
契約婚姻,被大佬攔腰癡纏 作者:天使歸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咋還成她的錯了,明明是嬌嬌自己心理承受能力差好不好。
不過這話她可不敢說出口,不然嬌嬌肯定不會放過她。
“好了好了,我錯了還不成麽。”
“哼,這還差不多。”林嬌嬌傲嬌甩頭,“那你們結婚是他逼你的還是自願的?”這可是十分嚴肅的問題。
“大姐,你覺得呢?我什麽身份什麽地位,他什麽身份什麽地位,你覺得我可能是自願的嗎?”這個事情不是明擺著的麽,攀附豪門的事情也就是心裏想想過把癮而已,可不能把內心丫丫的事情當真。
咱就是芸芸眾生中的普通人,像這樣大佬級別的人能是她們可以高攀的。
人得有自知之明,所以她很有自知之明的,不該肖想的絕對不會去想,她不想最後萬劫不複。
失身就算了,若是再失心,那她還剩下什麽,不想將來過得猶如行屍走肉。
“那你也敢嫁,你找死呢。”林嬌嬌恨鐵不成鋼道。
“拜托大姐,你覺得我有選擇的餘地嗎?他可是掌握世界經濟的大佬啊,你覺得我能拒絕嗎?拒絕的後果又會是什麽?”
“我能做的就隻能是順著,希望他厭煩了趕緊放人。你要知道,這位在國內可是無敵的存在,就是那些想要跟他齊頭並進的人都得避其鋒芒,你覺得我就一個普通得再普通的人拿什麽來跟他反抗。倒不如順其自然呢。”她又不是沒腦子的人,她答應那也是權衡利弊過的,若隻是她一個人,她還真敢反抗一下,可她還有家人,他們對她有養育之恩,她不能做忘恩負義的人。
林嬌嬌聽著好友的分析,不時地點頭,清清說的好像也對,她們很平凡,平凡到就算哪天死了都不會激起一滴浪花,但大佬不一樣,他們是為國家做出貢獻的,他們注定跟他們這些人有著天然的不同。
若是真的反抗,的確可能會家破人亡。
“那他對你的態度怎麽樣?”雖然不能癡心妄想,但機會擺在麵前了,是不是可以考慮一下?
“跟傳聞中的不太一樣。”反正她接觸下來就是這樣的感覺,她這個人有話說話,不會因為旁的而去說違心的話,做違心的事。
“我從你話裏也有這麽點感覺。要不你直接在這兩年裏拿下大魔頭,這樣他不就徹底成你的人了。我到時候是不是也可以跟著吃香喝辣的。”林嬌嬌眼珠子一轉,心裏有了想法立刻說了出來。
她之所以這麽想,也是因為他們已經結婚了,而且還是大魔頭主動要求的,不管大魔頭心裏究竟是怎麽想的,他們之間已經是既定的事實,既然如此為什麽不為自己爭取一把,也許就成功了呢。
清清長得還是非常嫵媚動人的,男人不好色就不是男人,雖然這位估計見過不少美女,可能那些都打不動他,清清剛好是那個例外呢。
咱們不能總是貶低自己,雖然那也是事實。
宋清越聽了好友的話,震驚的無以複加,嬌嬌怎麽會有這樣的想法,她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麽?
拿下大魔頭,她憑什麽?
就憑她這張臉,這個身材。
她可不會那麽自信,大魔頭什麽樣的人沒見過,她才不會去做這樣沒分寸的事。
“嬌嬌你真敢想,也不怕我小命不保。”現在她都每時每刻戰戰兢兢地,拿下某人,嗬嗬,簡直是癡心妄想。
“嘿,人生不來點刺激的多無趣啊,你們都是夫妻了,做什麽都是合理合法的,怎麽就不能有這樣的想法,危險是危險了點,不試試怎麽知道呢。你要有冒險精神。”林嬌嬌繼續慫恿著,倒不是為了自己吃香喝辣,而是為了好友考慮,畢竟她的條件擺在那裏,除了出身上差了點,其他的都還是拿的出手的,為什麽就要把自己放進塵埃裏,人生麽,不能虛度了,該瘋就瘋,得要有發瘋文學。
“冒險個毛啊,人家已經在玩發瘋文學了,你覺得我能瘋過他。你這個想法令人膽顫。趕緊甩掉,那是不可能的。”大魔頭不已經把發瘋文學運用到了極致,她這個小嘍囉哪裏敢現學現用啊,本來啥事沒有,最多就是身體受累一些,要是真的跟著一起胡鬧,那就不是身體遭罪,身心都要離家出走了,到時候找都找不迴來,沒了自我,活著還有什麽意義呢。
果然是好閨蜜啊,她想的什麽清清都能明白,“果然是好朋友,我的意思你居然明白了。”
宋清越送她兩聲嗬嗬,她能不知道麽,林嬌嬌最近都在看發瘋文學,她當然知道對方指的是什麽。
她當這是小說呢,拜托,這是現實世界,咱們得實事求是來。
“你最近不是迷上了這個麽,我還能不知道。”若是不知道那就是蠢了。
“嘿嘿,我就是覺得發瘋挺不錯的,不用內耗自己。”創死別人跟她有什麽關係呢,隻能說自己承受能力不行。
“少看點,小說裏多少遵紀守法的,怎麽你也想進去呆上一段時間。”那種地方去了出來還是人嗎?
好好地生活不好麽,非得上趕著作死。
“呸呸呸,你這是詛咒我呢。你也太損了。”林嬌嬌用力瞪了宋清越一眼,清清也太損了,怎麽能這麽說她呢。
“到底是誰損啊,你要是不慫恿我,我會這麽說麽,行了,咱們半斤對八兩,彼此彼此。”宋清越還能不知道她的想法,夾了嬌嬌喜歡的菜直接塞到她嘴巴裏,讓她沒機會再開口說話。
林嬌嬌被這麽一整,話到嘴邊也隻能咽下,天大地大沒有吃飯大。
不過想想也是,她的這個想法的確危險,弄不好還真可能丟命。
算了,她們就是普通人,過好自己生活就好,那些遙不可及的就不要貪想了,知足常樂。
吃飯,吃飯!
酒足飯飽,今天是自由的一天,吃好喝好,兩人有說有笑的離開火鍋店,剛出火鍋店沒多久,就發現了謝辭安的身影,他的身邊還站著一個穿著性感的女人。
“我去,這人可以啊,這麽快就找到下家了。”
“你怎麽不說,他可能早就腳踏兩條船了呢。”看他們兩人之間的互動,宋清越覺得她真相了。
“好像也對,兩人親密程度有點過了。走,咱們跟上去瞧瞧,老娘不打他一頓沒法消氣。”本來就想著要是遇上一定要讓對方好看,眼下就這樣不期而遇,她當然不會錯過這麽好的機會,狗男人,不教訓一下都不知道悔改。
“我也正有此意,不過咱們得喬裝打扮一下,狗日的肯定能把咱倆認出來。”
“也對。走,行動起來。”兩人盯著他們看了一會兒,見他們去了不遠處的那家高檔餐廳,兩人這才原地找了一家服裝店,再出來,兩人煥然一新,若不是近距離接觸,估計很難將她們給認出來。
“姐妹走,跟姐姐幹架去。”林嬌嬌抬頭挺胸,傲嬌的一甩頭發,邁著六親不認的步子朝著高檔餐廳走去。
不過這話她可不敢說出口,不然嬌嬌肯定不會放過她。
“好了好了,我錯了還不成麽。”
“哼,這還差不多。”林嬌嬌傲嬌甩頭,“那你們結婚是他逼你的還是自願的?”這可是十分嚴肅的問題。
“大姐,你覺得呢?我什麽身份什麽地位,他什麽身份什麽地位,你覺得我可能是自願的嗎?”這個事情不是明擺著的麽,攀附豪門的事情也就是心裏想想過把癮而已,可不能把內心丫丫的事情當真。
咱就是芸芸眾生中的普通人,像這樣大佬級別的人能是她們可以高攀的。
人得有自知之明,所以她很有自知之明的,不該肖想的絕對不會去想,她不想最後萬劫不複。
失身就算了,若是再失心,那她還剩下什麽,不想將來過得猶如行屍走肉。
“那你也敢嫁,你找死呢。”林嬌嬌恨鐵不成鋼道。
“拜托大姐,你覺得我有選擇的餘地嗎?他可是掌握世界經濟的大佬啊,你覺得我能拒絕嗎?拒絕的後果又會是什麽?”
“我能做的就隻能是順著,希望他厭煩了趕緊放人。你要知道,這位在國內可是無敵的存在,就是那些想要跟他齊頭並進的人都得避其鋒芒,你覺得我就一個普通得再普通的人拿什麽來跟他反抗。倒不如順其自然呢。”她又不是沒腦子的人,她答應那也是權衡利弊過的,若隻是她一個人,她還真敢反抗一下,可她還有家人,他們對她有養育之恩,她不能做忘恩負義的人。
林嬌嬌聽著好友的分析,不時地點頭,清清說的好像也對,她們很平凡,平凡到就算哪天死了都不會激起一滴浪花,但大佬不一樣,他們是為國家做出貢獻的,他們注定跟他們這些人有著天然的不同。
若是真的反抗,的確可能會家破人亡。
“那他對你的態度怎麽樣?”雖然不能癡心妄想,但機會擺在麵前了,是不是可以考慮一下?
“跟傳聞中的不太一樣。”反正她接觸下來就是這樣的感覺,她這個人有話說話,不會因為旁的而去說違心的話,做違心的事。
“我從你話裏也有這麽點感覺。要不你直接在這兩年裏拿下大魔頭,這樣他不就徹底成你的人了。我到時候是不是也可以跟著吃香喝辣的。”林嬌嬌眼珠子一轉,心裏有了想法立刻說了出來。
她之所以這麽想,也是因為他們已經結婚了,而且還是大魔頭主動要求的,不管大魔頭心裏究竟是怎麽想的,他們之間已經是既定的事實,既然如此為什麽不為自己爭取一把,也許就成功了呢。
清清長得還是非常嫵媚動人的,男人不好色就不是男人,雖然這位估計見過不少美女,可能那些都打不動他,清清剛好是那個例外呢。
咱們不能總是貶低自己,雖然那也是事實。
宋清越聽了好友的話,震驚的無以複加,嬌嬌怎麽會有這樣的想法,她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麽?
拿下大魔頭,她憑什麽?
就憑她這張臉,這個身材。
她可不會那麽自信,大魔頭什麽樣的人沒見過,她才不會去做這樣沒分寸的事。
“嬌嬌你真敢想,也不怕我小命不保。”現在她都每時每刻戰戰兢兢地,拿下某人,嗬嗬,簡直是癡心妄想。
“嘿,人生不來點刺激的多無趣啊,你們都是夫妻了,做什麽都是合理合法的,怎麽就不能有這樣的想法,危險是危險了點,不試試怎麽知道呢。你要有冒險精神。”林嬌嬌繼續慫恿著,倒不是為了自己吃香喝辣,而是為了好友考慮,畢竟她的條件擺在那裏,除了出身上差了點,其他的都還是拿的出手的,為什麽就要把自己放進塵埃裏,人生麽,不能虛度了,該瘋就瘋,得要有發瘋文學。
“冒險個毛啊,人家已經在玩發瘋文學了,你覺得我能瘋過他。你這個想法令人膽顫。趕緊甩掉,那是不可能的。”大魔頭不已經把發瘋文學運用到了極致,她這個小嘍囉哪裏敢現學現用啊,本來啥事沒有,最多就是身體受累一些,要是真的跟著一起胡鬧,那就不是身體遭罪,身心都要離家出走了,到時候找都找不迴來,沒了自我,活著還有什麽意義呢。
果然是好閨蜜啊,她想的什麽清清都能明白,“果然是好朋友,我的意思你居然明白了。”
宋清越送她兩聲嗬嗬,她能不知道麽,林嬌嬌最近都在看發瘋文學,她當然知道對方指的是什麽。
她當這是小說呢,拜托,這是現實世界,咱們得實事求是來。
“你最近不是迷上了這個麽,我還能不知道。”若是不知道那就是蠢了。
“嘿嘿,我就是覺得發瘋挺不錯的,不用內耗自己。”創死別人跟她有什麽關係呢,隻能說自己承受能力不行。
“少看點,小說裏多少遵紀守法的,怎麽你也想進去呆上一段時間。”那種地方去了出來還是人嗎?
好好地生活不好麽,非得上趕著作死。
“呸呸呸,你這是詛咒我呢。你也太損了。”林嬌嬌用力瞪了宋清越一眼,清清也太損了,怎麽能這麽說她呢。
“到底是誰損啊,你要是不慫恿我,我會這麽說麽,行了,咱們半斤對八兩,彼此彼此。”宋清越還能不知道她的想法,夾了嬌嬌喜歡的菜直接塞到她嘴巴裏,讓她沒機會再開口說話。
林嬌嬌被這麽一整,話到嘴邊也隻能咽下,天大地大沒有吃飯大。
不過想想也是,她的這個想法的確危險,弄不好還真可能丟命。
算了,她們就是普通人,過好自己生活就好,那些遙不可及的就不要貪想了,知足常樂。
吃飯,吃飯!
酒足飯飽,今天是自由的一天,吃好喝好,兩人有說有笑的離開火鍋店,剛出火鍋店沒多久,就發現了謝辭安的身影,他的身邊還站著一個穿著性感的女人。
“我去,這人可以啊,這麽快就找到下家了。”
“你怎麽不說,他可能早就腳踏兩條船了呢。”看他們兩人之間的互動,宋清越覺得她真相了。
“好像也對,兩人親密程度有點過了。走,咱們跟上去瞧瞧,老娘不打他一頓沒法消氣。”本來就想著要是遇上一定要讓對方好看,眼下就這樣不期而遇,她當然不會錯過這麽好的機會,狗男人,不教訓一下都不知道悔改。
“我也正有此意,不過咱們得喬裝打扮一下,狗日的肯定能把咱倆認出來。”
“也對。走,行動起來。”兩人盯著他們看了一會兒,見他們去了不遠處的那家高檔餐廳,兩人這才原地找了一家服裝店,再出來,兩人煥然一新,若不是近距離接觸,估計很難將她們給認出來。
“姐妹走,跟姐姐幹架去。”林嬌嬌抬頭挺胸,傲嬌的一甩頭發,邁著六親不認的步子朝著高檔餐廳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