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又一篇千古佳作
在下首席謀士,隻是有點缺德 作者:山有扶蘇Lk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陳德拍拍手:“搞定,開門吧,我還要迴去坐牢。”
右侍郎:......
他都忘了陳德現在還是階下囚的事情了。
哪有階下囚從天牢裏跑出去溜達一圈迴來又帶著人砍了三個犯人的......
主要還是陳德的氣場太過強大了。
右侍郎給陳德打開牢門,問道:“這麽做,真的沒問題嗎?”
陳德反問:“這三個小登難道不該死?”
“該死!”
“那還有什麽問題?”
右侍郎:......
“我聽您的。”
反正有陳德背鍋,出事情也不用擔心,不會對自己的仕途產生什麽影響。
陳德不覺得有什麽問題,三個小登本來就該死,人們知道他們的死訊後隻會拍手稱快。
而他也給大眾拿出了一個還算比較合理的解釋。
傻子殺人不犯法是因為不明事理,他們分不清最基本的是非道德,犯了在常人眼裏的錯但在他的世界觀內不算錯,說白了算是沒有自理能力。
未成年人也是同樣的道理,從某種角度看,可以把未成年人也當成傻子。
法律規定這兩類人殺人不犯法其實是為了保護他們,隻不過有漏洞被有心人鑽了空子而已。
從根本上來說,法律保護的不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法律保護的是不明事理的人。
而其實隻有這兩類人不明事理。
一個身心健康的成年人他是知道是非對錯的,那殺人自然就要承擔後果。
所以,陳德隻需要證明這三個小登已經不算“小孩”了,他們明事理了。
吃飯知道找合適的筷子,難道還不算明事理麽?
如果把同樣的事情放在真正的小孩子身上,他們要麽將錯就錯要麽生氣的把筷子扔了用手抓。
不會出現挑三揀四一直換筷子的情況,更別說最後把反著的筷子正迴來,這就不是一個不明事理的小孩子或者精神病人該做的事情。
按照大秦數學界未公開的著名理論【陳德理論】來算:
【解:
∵成年人明事理,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不明事理
∵三個小登明事理
∴三個小登≠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成年人
又∵成年人殺人償命
∴三個小登要償命】
為了防止出現意外,陳德特意親自下廚給他們三個煮了爛麵條。
這麵條正常用筷子吃都很難夾起來,更別說不合適的筷子,唯一的吃法就是手抓麵......
不過真出現意外,也沒什麽影響,陳德為了弄死這三個小登,一共給他們準備了九條計謀。
九種!
他有九種辦法弄死他們並且給大眾合理解釋。
這,就叫專業......
......
......
三個小登被處死的事情在第二天就公開了,引起了很多人的討論。
在饑荒的大背景下,這件事引起的關注並不多,但也不算少。
三個小登該死,這一點沒有什麽好討論的,所有知道這件事的人除了小登父母外,都在拍手稱快。
尤其是受害者家屬總算得到了一絲慰藉,雖然自己的孩子永遠也迴不來了,但總算是能將兇手給繩之以法。
大家討論的重點在於典獄司的斷案方法。
典獄司公開的就是陳德的那套說辭,有人認為這不合法度,也有人認為這就是在依法辦事。
兩撥人各有各的說辭,倒是都沒什麽問題。
認為不合法度的是覺得律法上明文規定,認為合法的則是接受了陳德的說辭。
一方麵是用年紀來判斷是否未成年,另一麵則是用行為來判斷。
不過,大家達成一致的就是【死得好】。
尤其是在知道了這件事是陳德一手操辦的之後,一切都變得合情合理起來......
這些跟陳德沒什麽關係了,他已經弄死了三個小登並且給了大眾解釋。
雖然充滿了很多敷衍的味道,但也比簡單粗暴的直接把人弄死好多了。
他現在關心的是,自己到底哪天能被放出去......
陳德可以處理三個小登,但真的沒辦法處理李長風,他總不能把李長風也弄死。
他最大的靠山就是李長風,弄死李長風,他也離死不遠了。
不管律法怎麽規定的,陳德總有辦法弄死三個小登,但李長風不行。
律法管不了李長風......
都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是這種話聽聽就行了,誰信誰傻子。
反過來,李長風可以用律法來整治陳德,他現在就是被整治了......
“md!早知道就不抄《七步詩》了,抄個《靜夜思》也行啊!”
很多詩詞文章陳德已經記不住了,但《靜夜思》這種基礎的詩詞他還是能記住的。
後悔!
不同於三個小登臨死前的後悔,陳德這才是真正的後悔。
他給蘇雲擦屁股,作為交換,蘇雲也要給他擦屁股。
三個小登已經被解決了,但他還沒從天牢裏出去。
受不了的陳德直接讓人聯係了蘇雲送給他一封信。
陳德親手寫的信......
在信內,陳德詢問了蘇雲幫他向李長風求情事件的進度,並對蘇雲身為人民公仆辦事效率緩慢進行了強烈的譴責,充分表達了自己此時內心的不滿,以及很有禮貌的表達了自己對蘇雲家屬身心健康的問候。
這封信見證了大秦兩位政治巨頭之間的深厚友誼,看到了他們為大秦統一大業奮鬥的血與淚。
如果這封信可以記載於史書中,那一定是一封不輸於《出師表》的千古佳作。
可惜,隻可惜這封信注定不可能流傳千古。
因為蘇雲閱後即焚了......
實在是陳德在信裏罵的太難聽了,除了沒有直接指著鼻子罵那三個字外,其他的意思都差不多了,而且各種陰陽怪氣。
這要是能被史書記載,陳德丟不丟臉不知道,蘇雲的臉指定是丟光了......
右侍郎:......
他都忘了陳德現在還是階下囚的事情了。
哪有階下囚從天牢裏跑出去溜達一圈迴來又帶著人砍了三個犯人的......
主要還是陳德的氣場太過強大了。
右侍郎給陳德打開牢門,問道:“這麽做,真的沒問題嗎?”
陳德反問:“這三個小登難道不該死?”
“該死!”
“那還有什麽問題?”
右侍郎:......
“我聽您的。”
反正有陳德背鍋,出事情也不用擔心,不會對自己的仕途產生什麽影響。
陳德不覺得有什麽問題,三個小登本來就該死,人們知道他們的死訊後隻會拍手稱快。
而他也給大眾拿出了一個還算比較合理的解釋。
傻子殺人不犯法是因為不明事理,他們分不清最基本的是非道德,犯了在常人眼裏的錯但在他的世界觀內不算錯,說白了算是沒有自理能力。
未成年人也是同樣的道理,從某種角度看,可以把未成年人也當成傻子。
法律規定這兩類人殺人不犯法其實是為了保護他們,隻不過有漏洞被有心人鑽了空子而已。
從根本上來說,法律保護的不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法律保護的是不明事理的人。
而其實隻有這兩類人不明事理。
一個身心健康的成年人他是知道是非對錯的,那殺人自然就要承擔後果。
所以,陳德隻需要證明這三個小登已經不算“小孩”了,他們明事理了。
吃飯知道找合適的筷子,難道還不算明事理麽?
如果把同樣的事情放在真正的小孩子身上,他們要麽將錯就錯要麽生氣的把筷子扔了用手抓。
不會出現挑三揀四一直換筷子的情況,更別說最後把反著的筷子正迴來,這就不是一個不明事理的小孩子或者精神病人該做的事情。
按照大秦數學界未公開的著名理論【陳德理論】來算:
【解:
∵成年人明事理,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不明事理
∵三個小登明事理
∴三個小登≠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成年人
又∵成年人殺人償命
∴三個小登要償命】
為了防止出現意外,陳德特意親自下廚給他們三個煮了爛麵條。
這麵條正常用筷子吃都很難夾起來,更別說不合適的筷子,唯一的吃法就是手抓麵......
不過真出現意外,也沒什麽影響,陳德為了弄死這三個小登,一共給他們準備了九條計謀。
九種!
他有九種辦法弄死他們並且給大眾合理解釋。
這,就叫專業......
......
......
三個小登被處死的事情在第二天就公開了,引起了很多人的討論。
在饑荒的大背景下,這件事引起的關注並不多,但也不算少。
三個小登該死,這一點沒有什麽好討論的,所有知道這件事的人除了小登父母外,都在拍手稱快。
尤其是受害者家屬總算得到了一絲慰藉,雖然自己的孩子永遠也迴不來了,但總算是能將兇手給繩之以法。
大家討論的重點在於典獄司的斷案方法。
典獄司公開的就是陳德的那套說辭,有人認為這不合法度,也有人認為這就是在依法辦事。
兩撥人各有各的說辭,倒是都沒什麽問題。
認為不合法度的是覺得律法上明文規定,認為合法的則是接受了陳德的說辭。
一方麵是用年紀來判斷是否未成年,另一麵則是用行為來判斷。
不過,大家達成一致的就是【死得好】。
尤其是在知道了這件事是陳德一手操辦的之後,一切都變得合情合理起來......
這些跟陳德沒什麽關係了,他已經弄死了三個小登並且給了大眾解釋。
雖然充滿了很多敷衍的味道,但也比簡單粗暴的直接把人弄死好多了。
他現在關心的是,自己到底哪天能被放出去......
陳德可以處理三個小登,但真的沒辦法處理李長風,他總不能把李長風也弄死。
他最大的靠山就是李長風,弄死李長風,他也離死不遠了。
不管律法怎麽規定的,陳德總有辦法弄死三個小登,但李長風不行。
律法管不了李長風......
都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是這種話聽聽就行了,誰信誰傻子。
反過來,李長風可以用律法來整治陳德,他現在就是被整治了......
“md!早知道就不抄《七步詩》了,抄個《靜夜思》也行啊!”
很多詩詞文章陳德已經記不住了,但《靜夜思》這種基礎的詩詞他還是能記住的。
後悔!
不同於三個小登臨死前的後悔,陳德這才是真正的後悔。
他給蘇雲擦屁股,作為交換,蘇雲也要給他擦屁股。
三個小登已經被解決了,但他還沒從天牢裏出去。
受不了的陳德直接讓人聯係了蘇雲送給他一封信。
陳德親手寫的信......
在信內,陳德詢問了蘇雲幫他向李長風求情事件的進度,並對蘇雲身為人民公仆辦事效率緩慢進行了強烈的譴責,充分表達了自己此時內心的不滿,以及很有禮貌的表達了自己對蘇雲家屬身心健康的問候。
這封信見證了大秦兩位政治巨頭之間的深厚友誼,看到了他們為大秦統一大業奮鬥的血與淚。
如果這封信可以記載於史書中,那一定是一封不輸於《出師表》的千古佳作。
可惜,隻可惜這封信注定不可能流傳千古。
因為蘇雲閱後即焚了......
實在是陳德在信裏罵的太難聽了,除了沒有直接指著鼻子罵那三個字外,其他的意思都差不多了,而且各種陰陽怪氣。
這要是能被史書記載,陳德丟不丟臉不知道,蘇雲的臉指定是丟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