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誰先動手的,張熹家的逃荒親戚和夥計,與袁錦家的夥計還有看熱鬧的民眾都動起手來,一時之間,張飛打嶽飛,打得滿天飛,有人鼻子被打出了血,有人頭上被打了一個包,有人手臂骨折,有人被扯爛了衣服....,場麵混亂不堪。
幾個衙役從縣衙裏衝出來,及時製止了幾方的打鬥,將這些出手打架的人都帶到縣衙大堂跪著聽候發落。
張家糧店夥計打死人的消息馬上在縣城傳開,因為參與打架的人很多,有的是張熹家逃荒來的親戚,有的是圍觀群眾,也有袁錦藥材行的夥計,這些人在縣衙大堂跪了黑壓壓一大片。
打架的人多,涉及各自的親戚、家人、朋友當然就更多,這些人將縣衙大堂外麵圍得水泄不通,群情激憤,強烈要求懲治打人兇手。
誰是打人兇手?有人指認張家夥計,有人指認袁記藥材行夥計,也有人指認看熱鬧的某人。
縣令餘慈孝對災年發生聚眾鬥毆事件非常重視,何況還是一樁人命案件呢。當即升堂審訊。
案件發生在張家糧店門外的大街上,目睹事件全過程的人很多,案件審理就顯得比較簡單。餘慈孝很快就將案件審理明白,秉公執法,判張學東為過失致人死亡。
過失致人死亡對肇事人是不用判刑的,但袁家二大爺也不屬於“應捕殺的惡逆之人”,張學東拿出“燒埋錢”給死者家屬就算完事。
聽完判決,袁錦也認為餘大人判張學東過失致人死亡無可爭辯,問題是,張學東應該補償袁家二大爺多少燒埋費才合理?
袁錦提出,別看我二大爺這個樣子,人老了都這樣,不好看!其實我二大爺是個秀才,命價理應比一般的人要值錢一些。
眾人一聽死者是秀才,都不免唏噓,秀才老了病了遭災了,看起來與旁人也沒有什麽差別。這個年代,秀才非正常死亡,其命價自然比一般人的命值錢一些,但秀才的命到底值多少錢,餘慈孝也很茫然,因為他手裏並沒有賠償秀才命案明碼實價的依據。
張熹也趕到了現場,聽了袁錦的話則不以為然,說讓張學東賠償死者的“燒埋費”是應該的,張學東是他侄兒也不假,但張學東今年遭了重災,房屋田地都被洪水淹沒,家徒四壁,他們全家是逃難到我家的,沒想到今天遭此橫禍,張學東認罪認罰,但無錢賠償,請求縣令寬限幾年,有錢了再兌現。
任何時代都會出現認罪認罰但無錢兌現的問題,張熹從容不迫說這種話,是伸手不打笑臉人的意思。
但所有人對張熹的辯解都心知肚明,犯事的人隻要將現在躲過去,至於以後什麽時候有錢,什麽時候兌現都是浮雲。更別說張學東還是一個外地逃荒來的,到時在哪裏去找他?張熹替張學東推脫責任的意圖大家全都明明白白。
張熹平日蠻橫,得罪的人不少,被打的和看熱鬧的人中就有對張熹積怨很深的人,張熹在不合時宜的時候出現在縣衙,又不合時宜的替張學東說話,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張熹身上。張學東倘若對死去的人不兌現,他們自己被打傷的湯藥費也會沒有著落,那些圍在縣衙大門外的民眾全都哄鬧起來,大聲嚷著,縣令秉公執法,張學東打死人應該由張熹承擔責任!
啥?張熹傻眼了,侄兒闖的禍怎麽會由伯父承擔責任,燒香引出鬼來了嗎?
今天張熹如果不出麵,看熱鬧的人有可能想不起他,想不起張熹,自然就不會將張學東與張熹聯係在一起,想不起他,矛頭就一定不會對準他,但張熹又怎麽知道,燒得通紅的那塊火炭會掉在他的腳背上呢?如果早知道,打死他,張熹也不會露麵。
一個嗓門大如洪鍾的壯漢吼著,張學東不僅僅是張熹的侄兒,還是張熹糧店的夥計,我們都看見的,張學東每天都在張熹糧店上班,他天天在店裏掃地抹桌子搬運貨物,他做的事比其他夥計做的事還多,糧店的夥計打死了人,糧店老板就應該承擔責任。
話音一落,另外一個男人也大聲附和,說我就住在張熹糧店隔壁,我可以作證,張學東天天都在張熹糧店上班,他就是張熹糧店夥計。
張熹一聽趕緊否認,說張學東在店裏做事,是他自願的。
餘慈孝想想,問張熹,你說張學東不是你店裏的夥計,他不是夥計怎麽會天天到糧店上班?唉!這種推論無論哪個時代都會出現,比如,林月前世曾經發生過一件轟動社會的事,一個人跌傷了,另外一個人做好事,將跌傷的人送到醫院,但跌傷的人卻誣陷做好事的人是肇事者,法官判案的時候也是這麽問的,你沒致人跌傷,為什麽要將傷者送到醫院救治?
雖然兩件事時間差了幾百年,原來前世的法官和今生的縣令判案推理如出一轍,說法都是一樣的。
張熹趕緊申明,說餘大人如果硬要判張學東是我糧店的夥計,我自己也是沒有錢的,我買曹家的糧都是打欠條的,有縣衙的表揚信為證。
張熹話一說完,門外一個穿長衫的人義憤填膺,用手指著張熹,說你欺騙縣令,你高價賣糧給那些糧商,你至少賺了一百多兩銀子。
餘慈孝一聽張熹高價賣糧?就警覺起來,高價賣糧,哄抬物價,是災年打擊的重點,穿長衫的人理直氣壯揭發張熹賣高價糧,再看張熹躲閃的眼神,餘慈孝就知道他賣高價肯定是事實。
餘慈孝問穿長衫的人,你說張熹賣高價糧有證據嗎?誰買了他的高價糧?
穿長衫的人說,我大伯就買了他的高價糧,價格是災年前糧價的五倍。
餘慈孝將驚堂木在桌上重重一拍,厲聲質問張熹,縣衙已經貼出布告,糧食價格不得超出災年前的三倍,你怎麽能用五倍的價賣高價糧呢?你說老實話,是否高價賣糧?
張熹沒想到侄兒誤傷死人會牽涉他高價賣糧的事,驚駭的冷汗直流,他知道,倘若縣令坐實了他倒買倒賣,哄抬物價的事實,這是比他侄兒過失打死人的事還嚴重,張熹就會麵臨下獄、判刑或更重的處罰。
張熹渾身冰涼,趕緊向餘慈孝作揖,說我願意代侄兒張學東對死者進行賠償。
餘慈孝見張熹突然改變態度,心裏馬上就明白張熹的用意,他情願承擔對死者家屬的經濟賠償,也不願意暴露和承認自己高價賣糧的事,高價賣糧一旦坐實,這塊火炭掉到腳背上,自己會傷得更重,孰輕孰重,他心裏明鏡似的。
餘慈孝也認為,不管怎樣,將眼前的問題解決了才是當務之急,其他事情以後再說,就應允了張熹的請求。
有人願意承擔賠償責任,事情就很容易處理了,因為袁錦的二大爺是秀才,秀才命貴,所以張學東賠償給袁家死者家屬“燒埋費”一百兩銀子,張熹糧店的夥計打傷民眾十五人,根據每人的傷情,給傷者一兩至二兩銀子的湯藥費,張熹和張學東在具結書上簽了字,張家賬房先生拿來銀子,當場兌現。
袁錦安排人將他二大爺的遺體安置好,十幾個被打傷的民眾拿了銀子就去買藥治傷,張熹和張學東在家人的陪同下,黯然神傷迴到張家灣的家。
張熹沒想到,剛剛賺到手的一百多兩銀子,被自家侄兒過失致死的燒埋費和打傷人支付的湯藥費全都消耗完了,張熹低垂著頭,無論如何也想不通。
袁家二大爺老年多病,早就該死了,早不死晚不死,偏偏要死在他的糧店門前,死了才知道,原來這個老頭還是個秀才,他被袁家二大爺坑了呀!自家侄兒致人死亡,他卻被迫為侄兒賠償銀子買單,這是被自家侄兒坑了呀!原本賣糧隻是賣給做生意的朋友,這是很隱秘的事,今天卻被朋友的親戚出賣,差點被抖摟出高價賣糧的醜事,這是被朋友坑了呀!買賣糧倉糧食的事原本就是曹家和張家雙方的事,縣衙憑什麽要寫那封表揚信?還將自己買糧的價格公之於眾?他這是被縣衙坑了呀!
這麽多年來,張熹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但現在卻發現有一隻無形的手在他眼前揮舞,現銀沒有了,還欠著一張天價欠款,而且高價賣糧的事早晚會被縣令查到,躲過了初一很難躲過十五,近段時間發生一連串的事令他急火攻心,張熹又驚又怕,突然兩眼一黑,嘭的一聲重重跌倒在地上。
張學東知道自己撞了禍,自知對不起伯父,但自己又無力為伯父解憂,隻好向張家告辭,帶著全家老小迴老家去了。
張熹家裏的親戚們見張學東走了,又見張熹病倒了,大家都是出來逃荒的人,沒有辦法幫助張家,隻有自己離開才能減輕張家的困難,所以,親戚們都向張家告辭,離開了張家,又一路逃荒要飯迴老家去了。
張熹倒地後就再也沒有起來,郎中說他得了痰疾,痰疾是什麽疾?痰疾其實就是腦出血,張熹是個喜怒無常的人,喜怒無常的人情緒很容易激動,情緒激動再加上身體裏原本潛伏的病症,就很容易引發腦出血。張熹腦出血是早晚的事。這次侄兒張學東意外失手致人死亡,他又將剛剛賺到手的銀子為別人的失手買了單,再加上這段時間,大兒子張思文意外死亡對他的打擊,二兒子張思吉從軍後生死不明,想起家裏發生的這些令他惱怒和憂慮的事情,他再也支撐不住精神和生活的雙重打擊,一股黑血終於衝破了腦血管。
三天後,張熹死了。
袁錦為二大爺買了一塊墓地,將他二叔葬在了倉西縣,二大娘要迴老家,袁錦在曹家驛站租了一輛馬車,那一百兩銀子的燒埋費,袁錦原封未動拿給二大娘,還送了一些糧食和種子,以及一些大半新的衣物,將馬車裝得滿滿當當。
二大娘帶著兒子女兒迴老家去了。袁錦的二叔近七十歲,身體一直多病,拄拐多年,如果不是發生意外,他二叔很有可能熬不過今年冬天就會死去,沒想到發生意外,二叔死了,卻為他的家人掙了一百兩銀子,二大娘將這些銀子拿迴老家,建房置地過日子也是足夠的了,不敢說這是因禍得福,隻能說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埋了張熹以後,他買糧和糧倉打的欠條約定三個月期限到期了,林月叫陶學奎找張熹家要銀子或辦理張家灣土地手續,張熹死了,陶學奎隻能找到張熹娘子,張熹娘子從來沒有處理過這麽重大的事情,找來張家有威望的族人商議,族長看了欠條,看著欠條上縣令餘慈孝和張巡檢的簽字,他知道張家灣的地是保不住的了。張家現在沒有銀子,張家灣的地又是之前就抵押了的,現在債主找上門來,還有縣衙的擔保,這是鐵板釘釘的事,無力迴天了。
張熹娘子聽說張家灣的地被抵押了,除了掩麵哭泣,別無它法。陶學奎很快辦理了張家灣三百畝地的手續,從此,張家灣的地不再姓張,而是姓曹了,嚴格來說,是姓林了。
林月對地契上寫的曹家文的名字隻能撇撇嘴,因為她的性別是女人,所以哪怕曹家的人從來沒有參與過這些操作,但最後這些土地還是隻能姓曹而不能姓林,她的心裏有千萬匹草泥馬在狂奔。好在曹家現在也是她的家,地契上是誰的名字無關緊要。
再說,林月沒有幾年活頭了,張家灣土地姓曹還是姓林,都是身外之物,寫什麽名字都隨便。
幾個衙役從縣衙裏衝出來,及時製止了幾方的打鬥,將這些出手打架的人都帶到縣衙大堂跪著聽候發落。
張家糧店夥計打死人的消息馬上在縣城傳開,因為參與打架的人很多,有的是張熹家逃荒來的親戚,有的是圍觀群眾,也有袁錦藥材行的夥計,這些人在縣衙大堂跪了黑壓壓一大片。
打架的人多,涉及各自的親戚、家人、朋友當然就更多,這些人將縣衙大堂外麵圍得水泄不通,群情激憤,強烈要求懲治打人兇手。
誰是打人兇手?有人指認張家夥計,有人指認袁記藥材行夥計,也有人指認看熱鬧的某人。
縣令餘慈孝對災年發生聚眾鬥毆事件非常重視,何況還是一樁人命案件呢。當即升堂審訊。
案件發生在張家糧店門外的大街上,目睹事件全過程的人很多,案件審理就顯得比較簡單。餘慈孝很快就將案件審理明白,秉公執法,判張學東為過失致人死亡。
過失致人死亡對肇事人是不用判刑的,但袁家二大爺也不屬於“應捕殺的惡逆之人”,張學東拿出“燒埋錢”給死者家屬就算完事。
聽完判決,袁錦也認為餘大人判張學東過失致人死亡無可爭辯,問題是,張學東應該補償袁家二大爺多少燒埋費才合理?
袁錦提出,別看我二大爺這個樣子,人老了都這樣,不好看!其實我二大爺是個秀才,命價理應比一般的人要值錢一些。
眾人一聽死者是秀才,都不免唏噓,秀才老了病了遭災了,看起來與旁人也沒有什麽差別。這個年代,秀才非正常死亡,其命價自然比一般人的命值錢一些,但秀才的命到底值多少錢,餘慈孝也很茫然,因為他手裏並沒有賠償秀才命案明碼實價的依據。
張熹也趕到了現場,聽了袁錦的話則不以為然,說讓張學東賠償死者的“燒埋費”是應該的,張學東是他侄兒也不假,但張學東今年遭了重災,房屋田地都被洪水淹沒,家徒四壁,他們全家是逃難到我家的,沒想到今天遭此橫禍,張學東認罪認罰,但無錢賠償,請求縣令寬限幾年,有錢了再兌現。
任何時代都會出現認罪認罰但無錢兌現的問題,張熹從容不迫說這種話,是伸手不打笑臉人的意思。
但所有人對張熹的辯解都心知肚明,犯事的人隻要將現在躲過去,至於以後什麽時候有錢,什麽時候兌現都是浮雲。更別說張學東還是一個外地逃荒來的,到時在哪裏去找他?張熹替張學東推脫責任的意圖大家全都明明白白。
張熹平日蠻橫,得罪的人不少,被打的和看熱鬧的人中就有對張熹積怨很深的人,張熹在不合時宜的時候出現在縣衙,又不合時宜的替張學東說話,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張熹身上。張學東倘若對死去的人不兌現,他們自己被打傷的湯藥費也會沒有著落,那些圍在縣衙大門外的民眾全都哄鬧起來,大聲嚷著,縣令秉公執法,張學東打死人應該由張熹承擔責任!
啥?張熹傻眼了,侄兒闖的禍怎麽會由伯父承擔責任,燒香引出鬼來了嗎?
今天張熹如果不出麵,看熱鬧的人有可能想不起他,想不起張熹,自然就不會將張學東與張熹聯係在一起,想不起他,矛頭就一定不會對準他,但張熹又怎麽知道,燒得通紅的那塊火炭會掉在他的腳背上呢?如果早知道,打死他,張熹也不會露麵。
一個嗓門大如洪鍾的壯漢吼著,張學東不僅僅是張熹的侄兒,還是張熹糧店的夥計,我們都看見的,張學東每天都在張熹糧店上班,他天天在店裏掃地抹桌子搬運貨物,他做的事比其他夥計做的事還多,糧店的夥計打死了人,糧店老板就應該承擔責任。
話音一落,另外一個男人也大聲附和,說我就住在張熹糧店隔壁,我可以作證,張學東天天都在張熹糧店上班,他就是張熹糧店夥計。
張熹一聽趕緊否認,說張學東在店裏做事,是他自願的。
餘慈孝想想,問張熹,你說張學東不是你店裏的夥計,他不是夥計怎麽會天天到糧店上班?唉!這種推論無論哪個時代都會出現,比如,林月前世曾經發生過一件轟動社會的事,一個人跌傷了,另外一個人做好事,將跌傷的人送到醫院,但跌傷的人卻誣陷做好事的人是肇事者,法官判案的時候也是這麽問的,你沒致人跌傷,為什麽要將傷者送到醫院救治?
雖然兩件事時間差了幾百年,原來前世的法官和今生的縣令判案推理如出一轍,說法都是一樣的。
張熹趕緊申明,說餘大人如果硬要判張學東是我糧店的夥計,我自己也是沒有錢的,我買曹家的糧都是打欠條的,有縣衙的表揚信為證。
張熹話一說完,門外一個穿長衫的人義憤填膺,用手指著張熹,說你欺騙縣令,你高價賣糧給那些糧商,你至少賺了一百多兩銀子。
餘慈孝一聽張熹高價賣糧?就警覺起來,高價賣糧,哄抬物價,是災年打擊的重點,穿長衫的人理直氣壯揭發張熹賣高價糧,再看張熹躲閃的眼神,餘慈孝就知道他賣高價肯定是事實。
餘慈孝問穿長衫的人,你說張熹賣高價糧有證據嗎?誰買了他的高價糧?
穿長衫的人說,我大伯就買了他的高價糧,價格是災年前糧價的五倍。
餘慈孝將驚堂木在桌上重重一拍,厲聲質問張熹,縣衙已經貼出布告,糧食價格不得超出災年前的三倍,你怎麽能用五倍的價賣高價糧呢?你說老實話,是否高價賣糧?
張熹沒想到侄兒誤傷死人會牽涉他高價賣糧的事,驚駭的冷汗直流,他知道,倘若縣令坐實了他倒買倒賣,哄抬物價的事實,這是比他侄兒過失打死人的事還嚴重,張熹就會麵臨下獄、判刑或更重的處罰。
張熹渾身冰涼,趕緊向餘慈孝作揖,說我願意代侄兒張學東對死者進行賠償。
餘慈孝見張熹突然改變態度,心裏馬上就明白張熹的用意,他情願承擔對死者家屬的經濟賠償,也不願意暴露和承認自己高價賣糧的事,高價賣糧一旦坐實,這塊火炭掉到腳背上,自己會傷得更重,孰輕孰重,他心裏明鏡似的。
餘慈孝也認為,不管怎樣,將眼前的問題解決了才是當務之急,其他事情以後再說,就應允了張熹的請求。
有人願意承擔賠償責任,事情就很容易處理了,因為袁錦的二大爺是秀才,秀才命貴,所以張學東賠償給袁家死者家屬“燒埋費”一百兩銀子,張熹糧店的夥計打傷民眾十五人,根據每人的傷情,給傷者一兩至二兩銀子的湯藥費,張熹和張學東在具結書上簽了字,張家賬房先生拿來銀子,當場兌現。
袁錦安排人將他二大爺的遺體安置好,十幾個被打傷的民眾拿了銀子就去買藥治傷,張熹和張學東在家人的陪同下,黯然神傷迴到張家灣的家。
張熹沒想到,剛剛賺到手的一百多兩銀子,被自家侄兒過失致死的燒埋費和打傷人支付的湯藥費全都消耗完了,張熹低垂著頭,無論如何也想不通。
袁家二大爺老年多病,早就該死了,早不死晚不死,偏偏要死在他的糧店門前,死了才知道,原來這個老頭還是個秀才,他被袁家二大爺坑了呀!自家侄兒致人死亡,他卻被迫為侄兒賠償銀子買單,這是被自家侄兒坑了呀!原本賣糧隻是賣給做生意的朋友,這是很隱秘的事,今天卻被朋友的親戚出賣,差點被抖摟出高價賣糧的醜事,這是被朋友坑了呀!買賣糧倉糧食的事原本就是曹家和張家雙方的事,縣衙憑什麽要寫那封表揚信?還將自己買糧的價格公之於眾?他這是被縣衙坑了呀!
這麽多年來,張熹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但現在卻發現有一隻無形的手在他眼前揮舞,現銀沒有了,還欠著一張天價欠款,而且高價賣糧的事早晚會被縣令查到,躲過了初一很難躲過十五,近段時間發生一連串的事令他急火攻心,張熹又驚又怕,突然兩眼一黑,嘭的一聲重重跌倒在地上。
張學東知道自己撞了禍,自知對不起伯父,但自己又無力為伯父解憂,隻好向張家告辭,帶著全家老小迴老家去了。
張熹家裏的親戚們見張學東走了,又見張熹病倒了,大家都是出來逃荒的人,沒有辦法幫助張家,隻有自己離開才能減輕張家的困難,所以,親戚們都向張家告辭,離開了張家,又一路逃荒要飯迴老家去了。
張熹倒地後就再也沒有起來,郎中說他得了痰疾,痰疾是什麽疾?痰疾其實就是腦出血,張熹是個喜怒無常的人,喜怒無常的人情緒很容易激動,情緒激動再加上身體裏原本潛伏的病症,就很容易引發腦出血。張熹腦出血是早晚的事。這次侄兒張學東意外失手致人死亡,他又將剛剛賺到手的銀子為別人的失手買了單,再加上這段時間,大兒子張思文意外死亡對他的打擊,二兒子張思吉從軍後生死不明,想起家裏發生的這些令他惱怒和憂慮的事情,他再也支撐不住精神和生活的雙重打擊,一股黑血終於衝破了腦血管。
三天後,張熹死了。
袁錦為二大爺買了一塊墓地,將他二叔葬在了倉西縣,二大娘要迴老家,袁錦在曹家驛站租了一輛馬車,那一百兩銀子的燒埋費,袁錦原封未動拿給二大娘,還送了一些糧食和種子,以及一些大半新的衣物,將馬車裝得滿滿當當。
二大娘帶著兒子女兒迴老家去了。袁錦的二叔近七十歲,身體一直多病,拄拐多年,如果不是發生意外,他二叔很有可能熬不過今年冬天就會死去,沒想到發生意外,二叔死了,卻為他的家人掙了一百兩銀子,二大娘將這些銀子拿迴老家,建房置地過日子也是足夠的了,不敢說這是因禍得福,隻能說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埋了張熹以後,他買糧和糧倉打的欠條約定三個月期限到期了,林月叫陶學奎找張熹家要銀子或辦理張家灣土地手續,張熹死了,陶學奎隻能找到張熹娘子,張熹娘子從來沒有處理過這麽重大的事情,找來張家有威望的族人商議,族長看了欠條,看著欠條上縣令餘慈孝和張巡檢的簽字,他知道張家灣的地是保不住的了。張家現在沒有銀子,張家灣的地又是之前就抵押了的,現在債主找上門來,還有縣衙的擔保,這是鐵板釘釘的事,無力迴天了。
張熹娘子聽說張家灣的地被抵押了,除了掩麵哭泣,別無它法。陶學奎很快辦理了張家灣三百畝地的手續,從此,張家灣的地不再姓張,而是姓曹了,嚴格來說,是姓林了。
林月對地契上寫的曹家文的名字隻能撇撇嘴,因為她的性別是女人,所以哪怕曹家的人從來沒有參與過這些操作,但最後這些土地還是隻能姓曹而不能姓林,她的心裏有千萬匹草泥馬在狂奔。好在曹家現在也是她的家,地契上是誰的名字無關緊要。
再說,林月沒有幾年活頭了,張家灣土地姓曹還是姓林,都是身外之物,寫什麽名字都隨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