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家木找到師重文,和師重文說我和他早就有了肌膚之親,不過是沒有突破最後一步,當時是準備留在洞房花燭之夜的,但我的全身上下他都見過,而且他說我的腰上有一個小小的蝴蝶斑。


    如果說他下了一個商契的套坑了我,我還可以理解,畢竟是我有愧於他。


    但他造這樣的謠言,我在震驚之餘也確實憤怒。他買通當年我的小姐妹,和家族裏的未陪嫁過來的小丫頭,知道了我身上確實有一個蝴蝶斑,就用這個在我夫君心裏種下了疑心的種子。


    婆婆對於我私自動用師家的私章商鑒非常失望,找了有名的大狀來看契書。其實這份契書並不是我當時看的,彭家雖然比不上師家,但我也是從小學管家理賬,何況婆母帶著我學了許久,我看過的那份契書即使賠了,也不至於要付二十五萬兩。


    我看完契書準備簽字時,彭家木突然在後麵喊我一聲,問我簽章之後要不要一起去吃飯慶祝。我畢竟偷用了師家的章,心思不寧,哪有心思慶祝,就說不用了。


    就這迴頭一問一答的功夫,我麵前的契書就已經被他的同夥調換了,我渾然不覺,簽了章,蓋了印。


    這些都是後來彭家木太得意了對我說出來的。


    婆母請的大狀和他的師爺團隊,連夜看商契書約找漏洞,彭家木為了坑我坑師家做這份契書破綻不少,契約的賠償被大狀從二十五兩砍至五萬兩。


    從契書上已經無從再下手砍賠償了,但這位大狀的一個師爺為了這官司去彭家老宅走訪聽聞兩件事:一是彭家祖墳要擴建,請了風水師去看,看中了一塊地,說是彭家現有祖墳是鯤鵬之身,新看中的這塊地是鯤鵬之首,一旦合二為一,彭家就了不得了。


    彭家的族長族老當然想買這塊地,一打聽,這地是師家的。


    第二件事,彭家一個打水侍候沐浴的小丫頭莫名其妙死了。我的昔日小姐妹,收了彭家木的錢,告訴他我腰上確實有塊蝴蝶般的那個,嚇得趕緊跑到郡首縣躲著。


    婆母找到那個小姐妹,承諾提供保護,要她把事情經過寫下來,簽字畫押,然後將她送到莊子上,找了一隊人負責保護她。


    有了這兩件事,婆母和彭家木以及彭家族長談,風水之地可以送給彭家,也可以不去告彭家木造謠汙人清譽,但彭家也得做兩件事,這份商契作廢,不必作一個銅板的賠償。向我道歉,澄清事實。


    彭家木不願,說什麽要拚個魚死網破,反正他如今已是爛人一個。


    而且他也不願意聽族長的勸說,在他看來,這幫族老也是當初坑害他的人。


    婆母說,其實五萬銀子師家當然拿得出來,她心裏膈應的其實是這份契書,師家曾經簽過這樣的契書,而且在中人所留了備份,在婆母看來就像是師家的一個汙點,她說她也像那些想要風水寶地的族老一樣,心有執念的總想將這個契書從根子上抹掉。


    而且在商言商, 一塊最多不超過兩千兩銀子的地,如果能換迴五萬兩自然也是劃算的。


    族長族老還在勸說彭家木,彭家木有一個弟弟,是他放在心尖上的人,他說原來放在心尖上的人是我,我將他扔在爛泥裏。


    隻有崇拜信任他的弟弟依然一如既往的對他,如今他那個弟弟就是他在這個世界上唯一還在乎的人。


    就是他父母當初也是和族長們一樣,為了利益就讓他放棄讓他解除婚約。他當時想拚著鬧一場,他們都攔著。


    族長說,如果師家真的告他造謠生事,不論刑罰的重與不重,隻要他身上落了這個罪名,他的弟弟就是犯法之人的弟弟,說親還是考功名,都會受影響。


    他被說動,但又提出要與我見一麵,婆母斷然拒絕了,然後這事兒又卡在了這裏。


    我聽說之後辦了第二件蠢事去見了彭家木,彭家木對我說,隻要我願意離開師家,離開師重文重新和他在一起,他不計較我已婚有子,他就想與我再去前緣。


    我已經有了師越和師薇兩個孩子,而且我從見到師重文起就是一心在他身上,又怎麽可能和彭家木再續前緣,我根本就不喜歡他。


    但如今我對他已無愧疚之意,他如此欺騙造謠坑害我,我覺得騙他也沒有心理負疚,於是就假意同意,但要他做到婆母要求的兩件事,商契作廢,為我澄清事實。


    彭家木哈哈大笑,說我這麽一個朝三暮四水性楊花的女人,他如何會再要。說著將房間內的屏風推倒,後麵坐著我的夫君師重文。


    婆母本來覺得我和夫君之間的感情還可以挽迴,畢竟彭家木所說都是造謠生事,但夫君至此似乎對我冷了心,婆母再勸說他也聽不進去。


    師重文反而將婆母一軍,他說母親其實對我亦有心結,給我的管家權已經全部收迴,既然母親都已經打算不再讓我管家管鋪子莊子田地,那些印章對鑒也都全部更換,明明在生意上已經不信任我,卻要求他在感情上依然信任我,這不公平,大家都有心結,都過不了自己這一關。


    婆母被他說的啞口無言,隻能無力地對他說中人所、商契行的對鑒更換不過是防彭家木那一夥人,而且本也是定期更換的。


    對我說,在她看來,我這腦子的確管不了家,但在感情上對她兒子一片赤誠,這幾年對重文照顧得無微不至,對一雙兒女也溫柔慈愛,雖然沒有能力接她的手,但還是不失為一個好妻子和好母親。


    而且在她看來她兒子對我也是有情誼的,所以本來想將我倆勸和,但如今師重文死活不願,異位處之,她確實也做不到像師重文所說的心無芥蒂的信任我,她也沒有辦法再勸。


    不久師重文認識了酒館裏的賣唱女,那個酒館裏有說書的,演快板的,還有賣唱的,這個賣唱女就是錦書。


    兩人沒過多久就好上了,因為她出身不好,婆母是不願的,但師重文當時死活要納她為妾,也就以賤妾的身份收了房。


    從那之後師重文對錦書言聽計從,對我視若無睹。


    他從來隻去錦書的院子,再沒有踏進我院子一步。


    後來婆母身邊的趙嬤嬤對婆母說,這個錦書被師重文寵得無法無天,心思越來越大,已經對小少爺師越下手了。


    婆母查證這事兒之後就要將錦書杖斃,師重文說什麽條件都答應,隻要留錦書一命,讓他和錦書在一起。


    婆母也很失望,說即使她要殘害你的孩子,你也要和她在一起?


    師重文道,錦書說了這事兒隻是誤會,是母親對她心生不滿,而且師越這孩子也好好的沒事兒。


    這一下把母親也氣得夠嗆,對師重文立了規矩,她可以不把錦書送官,也可以先留一命不打死,但證據她都留著,錦書從那時起十八年不準有孕,否則她會去母留子。


    師重文答應了,當時師越已經四歲,師薇兩歲,如果錦書十八年不能有孕,那師越師薇到時都已經成年,這是最大限度的在保護兩個孩子。也讓錦書死了爭搶的心思。


    可是如今你也看到了,十八年的期限剛到,師重文就立刻讓她有了自己的孩子。


    婆母還提出讓他和錦書搬出去住,因為這樣一個心思叵測又被師重文護著的女人住在家裏,那可是防不勝防。


    於是你公公帶著錦書搬出去住,從那以後,我們夫妻倆隻有在每年過年,開宗祠、師越開蒙入學、考學屢次高中,師越議親成婚等大日子才能將他請迴來小住幾日。


    事情辦完了他就風風火火的趕迴去陪她。


    從那時起我獨守空房十八年,他和錦書如今看來也是恩愛了十八年。


    最後那商契雙方同意簽章作廢了,彭家木在見到師重文,當時看我的眼神和表情之後,在師重文甩袖離去之後得意非凡的對我說,我這一輩子甭想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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