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寧寧是夏商周時期特有的國家結構形式,政治組織以血緣性為主,服是指貢納、為官、也指對王的不同服事義務。王室的內服人員包括同宗族人員,血緣相近的同姓族落,以及與王室或者同姓氏人員通婚的異性姻親,內服人員構成了王官或者專門為王服務的人員,內服人員主要居住在王都附近,被卜辭稱為王族、子族、多子族等。外服在商代卜辭中被稱為“方”“國”“孟方”“四土”等,與商王的關係不是完全被統治的關係,他們族內有自己獨立的統治者,文獻中對於外服有四服、五服、九服等分歧。外服對於商王有軍事、政治及貢納等義務。商王通過兩種不同的管理製度來處理本族和臣服的外族的事務,商王與各附屬國形成了支配與被支配的關係。。了解商朝官製,需要從甲骨及後世典籍中搜尋資料,《尚書· 酒誥》篇\"侯、甸、男、衛、邦伯,越在內服,百僚庶尹,惟亞、惟服,宗工,越百姓、裏君(居),惘敢湎於酒。\"外服、內服是指朝廷地方官員和朝廷內部官員,百姓、裏君就是基層官員,而侯、甸等就是官職名稱。參照文獻記載,內服指內廷官,一般指王室生活提供服務並參與國家事務決策的官吏,外服指外廷官,一般包括事務類職官、宗教文化類職官、武官等。商王朝共有五個部門的職官,一是最高政務官,其作用是輔佐商王執政,二是一般政務官,為商代各種政事服務的官員,三是宗教文化職官,是掌握和從事意識形態工作的官員,四是生產經濟部門的官員,包括農業、畜牧業、手工業等,五是軍事職官,因商代有固定的軍事編製,設置了相應的職官。,《荀子·正名》中有“刑名從商”,表明商朝法律已逐漸完備。商朝的法製指導思想在夏朝奉“天”罰罪法製觀的基礎上有進一步發展,更加強調“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從刑罰角度,商代刑罰種類較多,在甲骨中對刑罰的記載也較多,包括處刑記錄、刑罰適用人員等。從種類上看,商代肉刑較多,包括墨、劓、刖、宮、死刑五類,肉刑即為殘害人們肉體的刑罰,墨是指在人的麵部刻字、劓是割掉鼻子、刖是指斷足、宮是指割掉男子生殖器、死刑即是以較為殘酷的方式處死。商代的徒刑,包括囚禁、徒役、流放,數量不多,不傷及人的肢
,神權與政權歸於商王。再次是積極進行軍事活動、外交活動,通過聯姻加強與各諸侯、方國、部族的聯係,同時加強征戰,將戰敗國作為附庸國,進行通化策略等。還有就是在文化方麵,殷墟甲骨的出土,一般認為是從武丁時期才開始大量出現的,包括醫學、曆法、數學等方麵的甲骨。特別是武丁妻子婦好墓中出土的各項文物,比如銅器,包括各項禮器,生活用品等,器身紋飾逐漸豐富,隨葬器物還包括玉器、骨器、石器等,均能體現極高的藝術農業經濟體係包括各大生產單位,以及建設在各地的倉廩,生產單位包括籍田、王室田莊、牧場等。籍田是商代農業的基礎,籍田是指以力役形式的土地稅,部分土地直接掌握在王朝手中,其生產產品等均歸王朝所有。建立王室田莊及牧場、屯墾據點等,商王會派專門人員到各地建設田莊、牧場,既有生產意義,同時也富有軍事意義。屯墾據點也是兼具生產和軍事功能,逐漸發展為百姓生活、軍事相結合的綜合性據水平。丁死後,經曆了祖庚、祖甲等諸王當政時期,在之後的帝乙、帝辛時期,國內矛盾十分尖銳,諸侯反叛,國內形勢動蕩,以致商代滅亡。在後手工業發展較快,已經形成專門的官員來負責管理,工商食官便是當時的手工業體製,將手工業者全部編製在冊,分為左、中、右等組織。王室手工業種類主要包括青銅器、玉器、骨器、陶器製作等方麵。特別在青銅器製造方麵,體現了政權特性,商王對於青銅器的鑄造嚴格控製,因為青銅器主要用途為國家的禮器,如後母戊鼎、人麵紋銅鼎等,以及軍事的兵器,因此管控嚴格。而商代的骨器、陶器等製作,大多是用於流世《尚書·周書》的記載中,認為商代滅亡的原因有多個,主要原因是以商為核心的部落聯盟的瓦解,諸多部落反叛。但是比如上古時期的強弱部族間的物質補償和交流,逐漸在王權的強化中演變為正式製度,商代的貢納製度是對夏禹“相地而征”製的補充和完善。商代貢納物品很多,比如各部族貢納牲畜、異獸商紂王酗酒,以紂王為代表的君臣沉溺於酒,縱情享樂,以及在帝辛當政期間,不任用賢臣,以個人喜好用人,導致朝臣中多暴虐奸佞。綜合以上原因,周武王興兵伐紂,商王的軍隊以奴隸為戰鬥力,軍隊毫無鬥誌,“前徒倒戈”,在牧野一戰中商軍大敗,帝辛最終於鹿台自焚身亡,商王朝就此滅亡商朝的疆域版圖較夏朝擴大,《史記·吳起列傳》記載商朝疆域“左孟門,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經其南,表述了商朝的疆域,從北方開始,到達了今天的遼寧,從南方到達了湖北,西側疆域在陝西,東側疆域為沿海地區,因大河經過它的南側,綜合起來包括今日所屬的湖北、安徽、河北、河南、山西、北京、天津、山東、江蘇、陝西的部分,還有可能會包括陝西、江蘇、遼寧、甘肅、浙江、四川等部分麵積。但是,由於商朝未形成大一統的局麵,疆域僅是商代所能夠覆蓋的疆域範圍,而不是實施控製範圍,其餘疆土都是方國、諸侯控製地
,神權與政權歸於商王。再次是積極進行軍事活動、外交活動,通過聯姻加強與各諸侯、方國、部族的聯係,同時加強征戰,將戰敗國作為附庸國,進行通化策略等。還有就是在文化方麵,殷墟甲骨的出土,一般認為是從武丁時期才開始大量出現的,包括醫學、曆法、數學等方麵的甲骨。特別是武丁妻子婦好墓中出土的各項文物,比如銅器,包括各項禮器,生活用品等,器身紋飾逐漸豐富,隨葬器物還包括玉器、骨器、石器等,均能體現極高的藝術農業經濟體係包括各大生產單位,以及建設在各地的倉廩,生產單位包括籍田、王室田莊、牧場等。籍田是商代農業的基礎,籍田是指以力役形式的土地稅,部分土地直接掌握在王朝手中,其生產產品等均歸王朝所有。建立王室田莊及牧場、屯墾據點等,商王會派專門人員到各地建設田莊、牧場,既有生產意義,同時也富有軍事意義。屯墾據點也是兼具生產和軍事功能,逐漸發展為百姓生活、軍事相結合的綜合性據水平。丁死後,經曆了祖庚、祖甲等諸王當政時期,在之後的帝乙、帝辛時期,國內矛盾十分尖銳,諸侯反叛,國內形勢動蕩,以致商代滅亡。在後手工業發展較快,已經形成專門的官員來負責管理,工商食官便是當時的手工業體製,將手工業者全部編製在冊,分為左、中、右等組織。王室手工業種類主要包括青銅器、玉器、骨器、陶器製作等方麵。特別在青銅器製造方麵,體現了政權特性,商王對於青銅器的鑄造嚴格控製,因為青銅器主要用途為國家的禮器,如後母戊鼎、人麵紋銅鼎等,以及軍事的兵器,因此管控嚴格。而商代的骨器、陶器等製作,大多是用於流世《尚書·周書》的記載中,認為商代滅亡的原因有多個,主要原因是以商為核心的部落聯盟的瓦解,諸多部落反叛。但是比如上古時期的強弱部族間的物質補償和交流,逐漸在王權的強化中演變為正式製度,商代的貢納製度是對夏禹“相地而征”製的補充和完善。商代貢納物品很多,比如各部族貢納牲畜、異獸商紂王酗酒,以紂王為代表的君臣沉溺於酒,縱情享樂,以及在帝辛當政期間,不任用賢臣,以個人喜好用人,導致朝臣中多暴虐奸佞。綜合以上原因,周武王興兵伐紂,商王的軍隊以奴隸為戰鬥力,軍隊毫無鬥誌,“前徒倒戈”,在牧野一戰中商軍大敗,帝辛最終於鹿台自焚身亡,商王朝就此滅亡商朝的疆域版圖較夏朝擴大,《史記·吳起列傳》記載商朝疆域“左孟門,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經其南,表述了商朝的疆域,從北方開始,到達了今天的遼寧,從南方到達了湖北,西側疆域在陝西,東側疆域為沿海地區,因大河經過它的南側,綜合起來包括今日所屬的湖北、安徽、河北、河南、山西、北京、天津、山東、江蘇、陝西的部分,還有可能會包括陝西、江蘇、遼寧、甘肅、浙江、四川等部分麵積。但是,由於商朝未形成大一統的局麵,疆域僅是商代所能夠覆蓋的疆域範圍,而不是實施控製範圍,其餘疆土都是方國、諸侯控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