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死人地
穿書年代嬌氣包,狼犬糙漢頂不住 作者:大灰兔奶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他身子稍微前傾,將手裏的東西展開給祝鳶看,隨便翻開幾頁,裏麵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字,祝鳶哪裏能看得懂呢。
但她大概看得出來,這是一份地皮的競標標書,祝鳶是有點意外的,周光耀竟不再走官路,反而開始經商了?
甚至走的商路也和沈肆之有幾分相似。
“沈肆之能搞的,我也一樣能做,可祝鳶你是知道的,沈肆之能是什麽好人呢?像他這樣的小混混最會偷工減料,蓋出來的房子質量能好到哪去?”
祝鳶下意識皺眉,臉色沉下來,卻也沒開口打斷他。
“我和沈肆之在競爭同一塊地皮,要是地皮能拿到手,我七大姑八大姨都能幫忙幹活,賺到的錢他們都能分上一份,他們苦了一輩子了,總算能有機會改善生活,最重要的,祝鳶,你最知道我人品了,蓋出來的房子保證會比沈肆之還要好。”
“你想要我勸沈肆之?”祝鳶猶豫開口,她對周光耀說的話,十分裏有八分是不信的。
祝家村的事情之後,沈肆之在她麵前是一點也不避諱了,她曾經有些好奇的,囁嚅著嘴唇想要開口問他,話還沒說呢,沈肆之直接長臂一伸,摟著她脖頸,大手抬起她下巴示意祝鳶看合同。
沈肆之說過,他建房子無論是各方麵的用材用料,亦或是其他各方麵都是最好的,房子隻要建成,總能掙到錢,無非就是掙多掙少的事兒罷了。
有些建築隊會在施工的時候摻雜著用粉末磚,努力將利益最大化,但沈肆之說,他是看不上掙這點子小錢的。
與其他開發商或房地產老板,拚命競標市中心地段位置最好的地皮不同,沈肆之喜歡高質量建房、低價收購地皮,尤其最愛收……
——死人地。
祝鳶還記得,他們酒足飯飽後,沈肆之大腿敞開,攬著她坐到他腿上,尤嫌不夠的,浪蕩的抓著她的手扯開他胸前的所有紐扣。
沈肆之很有分寸,從來不會實質性的碰她,卻喜愛動不動就對祝鳶動手動腳,尤其手搭在她大腿上,動不動就要攥她手腕或是摸她大腿。
好像擱家裏就徹底褪了他那身兇戾的、不好女色的外皮一樣,整個人跟個浪蕩公子哥沒什麽分別。
“……死人地有什麽可怕的?”
“國家這片土地那麽大,從古至今,哪一寸土下沒埋過人呢?”
“我是最不怕死人地的,小時候我就知道,死人地是個好地方。祝鳶,那時候你爸總跑我跟前說要收養我,但是我知道,我會付出很大很大的代價。”
“索性我小時候日子還算過得去,隻是那個時候我經常吃不飽飯的,賣廢品得來的錢再多,我也得留一部分交學費、買書本。所以死人地是我最愛來的地方,每個墳頭前都有貢品,可貢品供完了最後還是會爛掉,爛掉了又沒人給收拾,所以,我總是會很好心的幫忙給‘打掃’。”
他掐著祝鳶下巴看去,眸色漸深,“別這麽看我,我吃他們貢品是給磕頭的。”
“隻是我雖說不怕死人地,但做和死人有關的生意還是有些晦氣,所以我盡量多做好事,這樣也就不會有什麽報應落到你和兒子身上……”
“祝鳶?”
“祝鳶!!!你在想什麽?!咱們時間不多了。”周光耀氣急敗壞,之前他在竹林裏就看得分明,祝鳶不知道是找了什麽借口脫身,等祝鳶跑到他跟前了,周光耀才明白她是想跑。
可她想跑,沈肆之會放手嗎?
那個男人站在原地,目光卻一直緊隨她不放,祝鳶就算是要跑到天涯海角,都不可能躲得了沈肆之。
誰不想要榮華富貴,成為人上人??周光耀自己都想要得快發瘋了,現在沈肆之的名頭越來越響,甚至有人說他有錢到已經買下來一整個村子的地皮,他怎能不眼紅?
就像白綰綰說,沈肆之能做到的,他也一定能做到,沈肆之在競標地皮,那他就去爭!
“我想要一份沈肆之的競標文書,祝鳶,你幫我搞一份出來,買賣房子的利潤是很大的,隻要我拿下那塊地皮,我一定會給你更多的好處的。”
“你不是要跑嗎?不是要擺脫沈肆之?我有認識的學法律的朋友,到時候能拜托他來幫忙打離婚官司,沈肆之再有手段,到了法庭上我保管他是連屁都不敢放一個的。”
時間一點點過去,周光耀越發焦急,說不害怕沈肆之是不可能的,畢竟沈肆之一腳就能讓他有騰空起飛的感覺撞到牆上,腳力之大能讓他撞斷肋骨。
周光耀害怕極了,和祝鳶說話的聲音隱約有些焦躁和不耐煩,他清雋外表下的戾氣越發藏不住了,男人額頭青筋暴起,麵容逐漸扭曲。
“祝鳶,你是在做好事,你想想,沈肆之一個混混,他建的房子有幾個人敢住敢買?誰會相信混混能建出好房子來呢?”
祝鳶忍不住想開口反駁,可她看著周光耀越發癲狂模樣,連聲音都變得嘶啞……祝鳶慫了,她慌得不得了,好不容易從惡狼身邊跑掉,誰知道轉頭又能撞見這麽一個瘋子?
尤其她肚子裏還揣著閨女,祝鳶幹脆搭聳著耳朵不斷點頭,連聲附和。
隻是雖說她蠢笨,可她又不是傻子。
祝鳶低頭看著皮涼鞋,柔軟的牛皮質地穿著很舒服,深色顯得她足趾更加的圓潤粉白、模樣可愛,這雙涼皮鞋是沈肆之買的,他總有些特殊怪癖,最喜歡幫她穿衣服、穿鞋。
所以她怕沈肆之,卻也知道,沈肆之是真心對她好,最重要的,她懷的是沈肆之的孩子,就算沈肆之不怎麽喜歡小閨女,可他總得分一部分錢給小閨女。
所以祝鳶自然是希望沈肆之掙得錢越多越好。
“咱們說好了,你幫我拿一份沈肆之的競標文件,複印一份就行,我為你找最好的律師打離婚官司。”
周光耀瞄到一眼熟悉身影,他再顧不得祝鳶,將文件卷吧卷吧收起來,扭身跑得比兔子還快。
但她大概看得出來,這是一份地皮的競標標書,祝鳶是有點意外的,周光耀竟不再走官路,反而開始經商了?
甚至走的商路也和沈肆之有幾分相似。
“沈肆之能搞的,我也一樣能做,可祝鳶你是知道的,沈肆之能是什麽好人呢?像他這樣的小混混最會偷工減料,蓋出來的房子質量能好到哪去?”
祝鳶下意識皺眉,臉色沉下來,卻也沒開口打斷他。
“我和沈肆之在競爭同一塊地皮,要是地皮能拿到手,我七大姑八大姨都能幫忙幹活,賺到的錢他們都能分上一份,他們苦了一輩子了,總算能有機會改善生活,最重要的,祝鳶,你最知道我人品了,蓋出來的房子保證會比沈肆之還要好。”
“你想要我勸沈肆之?”祝鳶猶豫開口,她對周光耀說的話,十分裏有八分是不信的。
祝家村的事情之後,沈肆之在她麵前是一點也不避諱了,她曾經有些好奇的,囁嚅著嘴唇想要開口問他,話還沒說呢,沈肆之直接長臂一伸,摟著她脖頸,大手抬起她下巴示意祝鳶看合同。
沈肆之說過,他建房子無論是各方麵的用材用料,亦或是其他各方麵都是最好的,房子隻要建成,總能掙到錢,無非就是掙多掙少的事兒罷了。
有些建築隊會在施工的時候摻雜著用粉末磚,努力將利益最大化,但沈肆之說,他是看不上掙這點子小錢的。
與其他開發商或房地產老板,拚命競標市中心地段位置最好的地皮不同,沈肆之喜歡高質量建房、低價收購地皮,尤其最愛收……
——死人地。
祝鳶還記得,他們酒足飯飽後,沈肆之大腿敞開,攬著她坐到他腿上,尤嫌不夠的,浪蕩的抓著她的手扯開他胸前的所有紐扣。
沈肆之很有分寸,從來不會實質性的碰她,卻喜愛動不動就對祝鳶動手動腳,尤其手搭在她大腿上,動不動就要攥她手腕或是摸她大腿。
好像擱家裏就徹底褪了他那身兇戾的、不好女色的外皮一樣,整個人跟個浪蕩公子哥沒什麽分別。
“……死人地有什麽可怕的?”
“國家這片土地那麽大,從古至今,哪一寸土下沒埋過人呢?”
“我是最不怕死人地的,小時候我就知道,死人地是個好地方。祝鳶,那時候你爸總跑我跟前說要收養我,但是我知道,我會付出很大很大的代價。”
“索性我小時候日子還算過得去,隻是那個時候我經常吃不飽飯的,賣廢品得來的錢再多,我也得留一部分交學費、買書本。所以死人地是我最愛來的地方,每個墳頭前都有貢品,可貢品供完了最後還是會爛掉,爛掉了又沒人給收拾,所以,我總是會很好心的幫忙給‘打掃’。”
他掐著祝鳶下巴看去,眸色漸深,“別這麽看我,我吃他們貢品是給磕頭的。”
“隻是我雖說不怕死人地,但做和死人有關的生意還是有些晦氣,所以我盡量多做好事,這樣也就不會有什麽報應落到你和兒子身上……”
“祝鳶?”
“祝鳶!!!你在想什麽?!咱們時間不多了。”周光耀氣急敗壞,之前他在竹林裏就看得分明,祝鳶不知道是找了什麽借口脫身,等祝鳶跑到他跟前了,周光耀才明白她是想跑。
可她想跑,沈肆之會放手嗎?
那個男人站在原地,目光卻一直緊隨她不放,祝鳶就算是要跑到天涯海角,都不可能躲得了沈肆之。
誰不想要榮華富貴,成為人上人??周光耀自己都想要得快發瘋了,現在沈肆之的名頭越來越響,甚至有人說他有錢到已經買下來一整個村子的地皮,他怎能不眼紅?
就像白綰綰說,沈肆之能做到的,他也一定能做到,沈肆之在競標地皮,那他就去爭!
“我想要一份沈肆之的競標文書,祝鳶,你幫我搞一份出來,買賣房子的利潤是很大的,隻要我拿下那塊地皮,我一定會給你更多的好處的。”
“你不是要跑嗎?不是要擺脫沈肆之?我有認識的學法律的朋友,到時候能拜托他來幫忙打離婚官司,沈肆之再有手段,到了法庭上我保管他是連屁都不敢放一個的。”
時間一點點過去,周光耀越發焦急,說不害怕沈肆之是不可能的,畢竟沈肆之一腳就能讓他有騰空起飛的感覺撞到牆上,腳力之大能讓他撞斷肋骨。
周光耀害怕極了,和祝鳶說話的聲音隱約有些焦躁和不耐煩,他清雋外表下的戾氣越發藏不住了,男人額頭青筋暴起,麵容逐漸扭曲。
“祝鳶,你是在做好事,你想想,沈肆之一個混混,他建的房子有幾個人敢住敢買?誰會相信混混能建出好房子來呢?”
祝鳶忍不住想開口反駁,可她看著周光耀越發癲狂模樣,連聲音都變得嘶啞……祝鳶慫了,她慌得不得了,好不容易從惡狼身邊跑掉,誰知道轉頭又能撞見這麽一個瘋子?
尤其她肚子裏還揣著閨女,祝鳶幹脆搭聳著耳朵不斷點頭,連聲附和。
隻是雖說她蠢笨,可她又不是傻子。
祝鳶低頭看著皮涼鞋,柔軟的牛皮質地穿著很舒服,深色顯得她足趾更加的圓潤粉白、模樣可愛,這雙涼皮鞋是沈肆之買的,他總有些特殊怪癖,最喜歡幫她穿衣服、穿鞋。
所以她怕沈肆之,卻也知道,沈肆之是真心對她好,最重要的,她懷的是沈肆之的孩子,就算沈肆之不怎麽喜歡小閨女,可他總得分一部分錢給小閨女。
所以祝鳶自然是希望沈肆之掙得錢越多越好。
“咱們說好了,你幫我拿一份沈肆之的競標文件,複印一份就行,我為你找最好的律師打離婚官司。”
周光耀瞄到一眼熟悉身影,他再顧不得祝鳶,將文件卷吧卷吧收起來,扭身跑得比兔子還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