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軟綿的聲音響在破舊的屋子裏,瞬間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見村支書看了過來,趙綿綿再一次重複:“我不想跟他們生活在一起了,我可以自己照顧自己,您讓她把我家的房子還給我。”


    她記得,這次雖然因為村支書的阻止,李彩霞歇了把她送出去的心思。


    可是村支書到底是外人,看得了她一時,看不了一世。沒過多久,便聯係了那家人,把原主偷偷摸摸地給帶走了。


    說起來,那家人也是壞,當晚便攛掇兒子,與原主發生了關係。


    一個才七歲的小孩,這輩子便毀了!


    按理來說,與幼女發生關係是會被抓的。


    可在這個年代,法律尚未普及,農村裏又人人相護,再加上那個男人是個傻子,於是所有人竟默認了這種事情發生。


    內心中怒火洶湧,可是她現在的身體還太過弱小,根本反抗不了,還是先離開這家人比較好。


    下定了決心,趙綿綿看向了村支書,一雙大眼睛中滿是乞求。


    “臭丫頭,你說什麽呢?”


    到了手裏的東西怎麽可能吐出來,當時把趙綿綿帶迴來,李彩霞圖的就是她家的房子和地。


    眼看著小姑娘提出這個要求,她立刻就不樂意了:“果然是養不熟的白眼狼,在我們家吃喝這麽久,就算付房費也應該有一筆了吧,這你怎麽不算算?”


    李彩霞扯著大嗓門,絮絮叨叨地數了一大堆,最後,才不滿足地閉上了嘴:“總之,你休想拿迴去?”


    “所以你想霸占她的東西?”


    趙綿綿沒有說話,反倒是村支書,聽了李彩霞的意思,臉色瞬間沉了下來。


    敏銳地察覺到不好,李彩霞身體一僵,急忙轉過頭來:“怎麽會,您誤會了,我是她的嬸子,我能害她不成,我是覺得……”


    “別說了,既然你不想養,那就把東西交出來,我再給她找一戶人家。”


    村支書並沒有采納趙綿綿的想法,小姑娘現在才七歲,即使村裏的孩子早當家,也沒有七歲就出去自立門戶的。


    既然李彩霞不願意養,或許他應該再找一家人收養趙綿綿。


    一聽這話,李彩霞當即不願意了,她本就撒潑習慣了,即使麵對畏懼的村支書也不願意讓出自己的利益:“不行,我不同意,房子我是不可能給出去的,憑什麽,進了我家就是我的東西。”


    她叉著腰,刻薄的眼睛透漏出憤怒的光,死死地盯著趙綿綿就要把她抓過來:“給我滾過來。”


    李彩霞的手很大,基本上一巴掌就可以覆蓋住趙綿綿半條胳膊。


    看她的模樣根本沒有留情,像是要把小姑娘的胳膊扯掉一般。


    村支書這麽多年,這還是第一次有人當麵駁他的麵子,頓時臉色陰沉,狠狠地拍了拍門框:“反了你了不成?當時我分地的時候可是白紙黑字寫了,這田是給你養孩子用的。”


    “還有屋子,綿綿嫁人了,你才能拿!既然孩子你不願意養了,那就把東西還出來。”


    老趙家也是倒了黴,一共就兩個孩子,大兒子出事早早地沒了,隻剩這個二兒子還是個窩囊廢,連個媳婦都管不住。


    同情地看了一眼角落裏氣得臉色鐵青的趙奶奶,村支書重重地歎了口氣,真是筆


    算不清的爛賬。


    到底是混不吝,李彩霞怎麽可能輕易放棄?從她這裏拿東西,等於要她的命,於是當即眼睛一瞪,還要再鬧。


    不過趙綿綿根本沒給她機會:“既然二嬸不願意給,林爺爺可不可以幫我報警?讓警察同誌來做主?”


    她是打定了主意要離開,村裏人不好幫忙,就讓警察來判斷。


    陷在這裏一輩子就毀了!


    聽她提到警察,李彩霞不敢置信地睜大了眼睛,似乎沒想到趙綿綿這麽狠,一開口就要報警:“你瘋了嗎?小白眼兒狼,我養你這麽久,你要報警抓我,你不想活了?”


    “我為什麽不能報警?自從我來了你們家,家務活我哪樣沒有做過,可是飯卻一頓都沒吃飽過,種著我們家的地,我一天隻能吃一頓飯。”


    趙綿綿可不是之前那個任人拿捏的小姑娘,趁著村支書在,她將李彩霞之前的所作所為全部說了出來。


    果然,聽到這話村支書表情猛地變了。


    雖然知道李彩霞待趙綿綿不好,可是他沒想到,這個女人竟然對一個小孩如此苛待。


    於是,先前的猶豫再也不見,他沉聲開口:“好,那就按綿綿說的辦,把房子交出來,地也不需要你種了,不滿意我就去找警察同誌。”


    “可……”


    “二嬸,現在可是新時代了,霸占別人的東西不還,那可是強盜作為,反動派可是要被批鬥的!”


    一見到村支書認真了,李彩霞也有點害怕,可是想到那到手的房子和地,她又有點不舍。


    而正在這時,趙綿綿繼續添了一把火。


    小姑娘聲音清脆,還帶著一絲甜意,可是說出來的話卻格外嚇人。


    要知道在這個時代,最怕被貼上反動派的標簽,一旦打上標誌,噩夢也會隨之而來。


    每天都要被拉到街上去遊行,還要被綁在村頭,被人批鬥。


    李彩霞就見過那種場景,那是村裏一個老師,先前拿著國家給的工資和分配的糧食,別提有多幸福了。


    可是一朝出事之後,那人再也沒有享受過這種待遇,每天都要做最髒最累的活,還沒有工分,隻能住在牛棚裏,每天都要接受人民的鞭笞。


    一想到那種慘狀,李彩霞下意識打了個寒顫,再不敢強硬,急忙解釋:“我可不是,你不要亂說,不就是那幾畝田嘛,我給你可以,但是你隻能自己種,不能給別人家。”


    不過雖然害怕,李彩霞還是給自己留了一條路。


    如果真的按照村支書所說,那她豈不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人可以走,但是東西也絕對不能落在別人家。


    隻要房子和田還在趙綿綿手中,那她遲早可以拿迴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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