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三權分立 大部落不是一天成就的
星係霸主之仙雲星係戰記 作者:幕後黑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爆炸過後的第三天,各種後遺症就顯現出來了。
先是部落附近出現了一些陌生的麵孔,大多數是野獸,少數是人。
野獸還好理解,雷權開渠的時候,可能正好經過了它們的棲息地,水源來不來不知道,但是爆炸是真嚇死獸了。
它們雖然有領地意識,但是沒啥家園意識,哪裏有吃的喝的,哪裏就是它們的家。
這次的野獸被爆炸嚇跑,都從水道兩側往外跑的,所以流竄到部落附近的不算多。
至於人,就難說了。
本來大家都是有事辦事,沒事就躺著,某一天突然間周圍就開始響起來巨大的聲音,還伴隨著地麵的震動,能不慌才怪。
然後爆炸過後,地上就明顯的可以看出來是開了一條溝,完了還有個怪頭怪腦的大玩意兒從溝裏一路走過。
這玩意咱也沒見過,咱也不敢問,看那個塊頭就確定是猛獸。
打起來怎麽樣不一定,但隻要沒有敵意,就是最好的結果。
於是就有好奇又膽大的人,就順著這條新開的土溝走走,想要見識一下。
結果土溝的兩頭,一頭連接著一條水勢洶湧的小河,一頭連接著一個前所未見的超級部落。
沒錯,在雷權看來跟一個小區大小差不多的部落,在外人眼中來看可是碩大無朋。
就像很多人老是叫囂著要打十個,真有十個人圍成圈站在麵前,光那氣勢就能讓他撒腿就跑。
老有人說我們的老師傅弱,不敢打外國人,真到自己了,連站到台上的勇氣都沒有。
一個400人左右的部落,放到百人就能算大部落的森林裏,那就是超級部落!
況且部落每年都還在補充新的人口,外來的一半,自產的一半。
由於火炕和土石牆的技術推廣,今年的新生兒存活率還能再上一個大台階。
到時候人口增長更快!
要是能把部落地皮子再擴大幾分,都能稱得上小鎮了。
雷權目前不是祭司,但是成為提名大祭司的意思已經很明了了。
整個部落也都有這個意思。
這個意思就是——你——雷權——必須是下一屆祭司——你不上我們也要抬著你坐上去。
其實,要不是怕一個人的權力太集中,部落下一屆大酋長基本也是雷權沒跑了。
因為成為部落酋長的三個試煉題目,雷權每個都能超額完成。
三個試煉題目,第一個是比生存狩獵技術,就是看一定時間內,誰在大森林裏活的久、獵的多。
隻給三天時間,獵物最多、迴來時最完整的人才有資格進入第二個試煉題目環節——鬥智。
想當酋長,光有武力可不行,這第二道試煉題目,隻有在第一道題目中篩選出來的人才有資格參與。
題目內容很簡單,但很難。
這一環節,每個人都要給其他人出一個難題,所以根據參賽的人多少,這個題目的數量也是多少不定。
每個人都要解答其他人的難題,這些難題通常會寫在一個大石板上,然後大家在下麵各自作答。
為了防止照抄和求助外人,每個人都是單獨答題的,然後由兩個部落公選的評委聽取答案,然後評分,記錄。
答題結果統計出來以後,一般會先按照作答數量來進行排名,如果一樣多就看誰答對或者答的合理的答案多。
一般取前三名到前五名作為優勝者,進入下一輪試煉——決鬥者試煉。
最終試煉就是一項綜合考驗了。
所有參賽選手都會被放進一個大坑裏,進行互相角鬥,然後隻留一名最後的勝出者作為準酋長。
選手可以自帶武器,也可以使用大坑裏本來的各種木質武器,唯有一點是硬性規定,武器不能開刃,開刃的要用一些手段把各種兵器的刃給包住。
這一環節不僅考驗個人武力能力,還會考驗人的交際能力。
經常有比較聰明的人,喜歡先聯合起來排除一個,再剩下各憑本事。
三個人就是一打二勝出。
五個人就是一打四勝出。
反正每次部落選酋長都是要見紅的。
但因為是部落大事,各路小夥各顯神通,就是為了出人頭地,如果見紅就能當上部落酋長,是個人都願意。
隻可惜女人不能當酋長,否則就太占便宜了。
部落每過大約10-30年就會選一次準酋長。
但是部落小夥每年都可以挑戰一次酋長。
10-30年正好是一個人最好的年華,也是一般情況下的最長任期。
雖然一般不會有人挑戰酋長,但每次選出新的準酋長後,準酋長如果想要更進一步,就得跟上一任酋長打一架才能確定上任日期。
如果今年沒打過,就隻能來年再戰了。
曾經第6任部落酋長就創下了曆史之最,連續7年打敗準酋長,直到第八年身體狀況有所下滑才被準酋長抓住機會上位。
因為那個時候的部落酋長是真打架啊。
哪像現在,隻要選定了準酋長,一般都是當年或者次年就能上位,最長不超過三年。
總之,形式大於實力。
近些年,每年都有50-60人參加準酋長競選,這個基數很大了。
400人左右,除去老弱婦幼之後,基本也就100多青壯年,再把不菜但愛玩的姑娘們一排除,符合條件的也就50左右。
五十挑一,來管理一個400人的部落,已經很難得了,百裏挑一是不可能的,除非部落人突破千人大關基本才有可能。
雷權打獵有外掛輔助,比智力有女媧,打架都不用出手,鈔能力開道,一套全覆式鎧甲就能讓敵人難受。
當個酋長也是綽綽有餘的。
不過部落人是絕對不會允許自己再迴到從前的一言堂生存模式了。
家天下模式就已經很惡心了,不少人還自甘墮落當別人的惡犬咬人,就苦了普通人,長此以往,老實人誰還願意奉獻啊。
所以想要當酋長,那人脈也得好、風評也得好,對部落有大貢獻也是加分項。
有些人有自知之明,所以從來不參加酋長競選。
現在的部落行政模式就很好,酋長好就跟著幹,酋長不好也幹,幹翻當前酋長再選個新酋長看他能幹不能幹,不能幹有的是人幹。
如今的部落雙雄,之所以能讓大部分部落人聽話——不是因為他們架子有多大——而是因為他們是真有出色的能力和一顆為部落奉獻的心。
統計人口、存儲登記分發“救濟糧”、整理部落人的“食譜”還要管部落大大小小的糾紛。
一般人還真幹不了這個。
部落三大族,野蠻人不會寫字,魔人寫的字別人看不懂,隻有巫族的象形字大家都能會意,半邊字也能很準確的表達意思。
所以行政方麵非巫人一族不行,大祭司是代表。
秩序、管理方麵,隻能交給人又多、武力智力都還行的魔人一族了。
至於刑罰、護衛方麵的事,隻能交給臉盲、冷漠但武力值爆表的野蠻人了。
三權分立,結構已經很接近現代文明了。
說這裏是周邊百裏第一部落也沒錯。
先是部落附近出現了一些陌生的麵孔,大多數是野獸,少數是人。
野獸還好理解,雷權開渠的時候,可能正好經過了它們的棲息地,水源來不來不知道,但是爆炸是真嚇死獸了。
它們雖然有領地意識,但是沒啥家園意識,哪裏有吃的喝的,哪裏就是它們的家。
這次的野獸被爆炸嚇跑,都從水道兩側往外跑的,所以流竄到部落附近的不算多。
至於人,就難說了。
本來大家都是有事辦事,沒事就躺著,某一天突然間周圍就開始響起來巨大的聲音,還伴隨著地麵的震動,能不慌才怪。
然後爆炸過後,地上就明顯的可以看出來是開了一條溝,完了還有個怪頭怪腦的大玩意兒從溝裏一路走過。
這玩意咱也沒見過,咱也不敢問,看那個塊頭就確定是猛獸。
打起來怎麽樣不一定,但隻要沒有敵意,就是最好的結果。
於是就有好奇又膽大的人,就順著這條新開的土溝走走,想要見識一下。
結果土溝的兩頭,一頭連接著一條水勢洶湧的小河,一頭連接著一個前所未見的超級部落。
沒錯,在雷權看來跟一個小區大小差不多的部落,在外人眼中來看可是碩大無朋。
就像很多人老是叫囂著要打十個,真有十個人圍成圈站在麵前,光那氣勢就能讓他撒腿就跑。
老有人說我們的老師傅弱,不敢打外國人,真到自己了,連站到台上的勇氣都沒有。
一個400人左右的部落,放到百人就能算大部落的森林裏,那就是超級部落!
況且部落每年都還在補充新的人口,外來的一半,自產的一半。
由於火炕和土石牆的技術推廣,今年的新生兒存活率還能再上一個大台階。
到時候人口增長更快!
要是能把部落地皮子再擴大幾分,都能稱得上小鎮了。
雷權目前不是祭司,但是成為提名大祭司的意思已經很明了了。
整個部落也都有這個意思。
這個意思就是——你——雷權——必須是下一屆祭司——你不上我們也要抬著你坐上去。
其實,要不是怕一個人的權力太集中,部落下一屆大酋長基本也是雷權沒跑了。
因為成為部落酋長的三個試煉題目,雷權每個都能超額完成。
三個試煉題目,第一個是比生存狩獵技術,就是看一定時間內,誰在大森林裏活的久、獵的多。
隻給三天時間,獵物最多、迴來時最完整的人才有資格進入第二個試煉題目環節——鬥智。
想當酋長,光有武力可不行,這第二道試煉題目,隻有在第一道題目中篩選出來的人才有資格參與。
題目內容很簡單,但很難。
這一環節,每個人都要給其他人出一個難題,所以根據參賽的人多少,這個題目的數量也是多少不定。
每個人都要解答其他人的難題,這些難題通常會寫在一個大石板上,然後大家在下麵各自作答。
為了防止照抄和求助外人,每個人都是單獨答題的,然後由兩個部落公選的評委聽取答案,然後評分,記錄。
答題結果統計出來以後,一般會先按照作答數量來進行排名,如果一樣多就看誰答對或者答的合理的答案多。
一般取前三名到前五名作為優勝者,進入下一輪試煉——決鬥者試煉。
最終試煉就是一項綜合考驗了。
所有參賽選手都會被放進一個大坑裏,進行互相角鬥,然後隻留一名最後的勝出者作為準酋長。
選手可以自帶武器,也可以使用大坑裏本來的各種木質武器,唯有一點是硬性規定,武器不能開刃,開刃的要用一些手段把各種兵器的刃給包住。
這一環節不僅考驗個人武力能力,還會考驗人的交際能力。
經常有比較聰明的人,喜歡先聯合起來排除一個,再剩下各憑本事。
三個人就是一打二勝出。
五個人就是一打四勝出。
反正每次部落選酋長都是要見紅的。
但因為是部落大事,各路小夥各顯神通,就是為了出人頭地,如果見紅就能當上部落酋長,是個人都願意。
隻可惜女人不能當酋長,否則就太占便宜了。
部落每過大約10-30年就會選一次準酋長。
但是部落小夥每年都可以挑戰一次酋長。
10-30年正好是一個人最好的年華,也是一般情況下的最長任期。
雖然一般不會有人挑戰酋長,但每次選出新的準酋長後,準酋長如果想要更進一步,就得跟上一任酋長打一架才能確定上任日期。
如果今年沒打過,就隻能來年再戰了。
曾經第6任部落酋長就創下了曆史之最,連續7年打敗準酋長,直到第八年身體狀況有所下滑才被準酋長抓住機會上位。
因為那個時候的部落酋長是真打架啊。
哪像現在,隻要選定了準酋長,一般都是當年或者次年就能上位,最長不超過三年。
總之,形式大於實力。
近些年,每年都有50-60人參加準酋長競選,這個基數很大了。
400人左右,除去老弱婦幼之後,基本也就100多青壯年,再把不菜但愛玩的姑娘們一排除,符合條件的也就50左右。
五十挑一,來管理一個400人的部落,已經很難得了,百裏挑一是不可能的,除非部落人突破千人大關基本才有可能。
雷權打獵有外掛輔助,比智力有女媧,打架都不用出手,鈔能力開道,一套全覆式鎧甲就能讓敵人難受。
當個酋長也是綽綽有餘的。
不過部落人是絕對不會允許自己再迴到從前的一言堂生存模式了。
家天下模式就已經很惡心了,不少人還自甘墮落當別人的惡犬咬人,就苦了普通人,長此以往,老實人誰還願意奉獻啊。
所以想要當酋長,那人脈也得好、風評也得好,對部落有大貢獻也是加分項。
有些人有自知之明,所以從來不參加酋長競選。
現在的部落行政模式就很好,酋長好就跟著幹,酋長不好也幹,幹翻當前酋長再選個新酋長看他能幹不能幹,不能幹有的是人幹。
如今的部落雙雄,之所以能讓大部分部落人聽話——不是因為他們架子有多大——而是因為他們是真有出色的能力和一顆為部落奉獻的心。
統計人口、存儲登記分發“救濟糧”、整理部落人的“食譜”還要管部落大大小小的糾紛。
一般人還真幹不了這個。
部落三大族,野蠻人不會寫字,魔人寫的字別人看不懂,隻有巫族的象形字大家都能會意,半邊字也能很準確的表達意思。
所以行政方麵非巫人一族不行,大祭司是代表。
秩序、管理方麵,隻能交給人又多、武力智力都還行的魔人一族了。
至於刑罰、護衛方麵的事,隻能交給臉盲、冷漠但武力值爆表的野蠻人了。
三權分立,結構已經很接近現代文明了。
說這裏是周邊百裏第一部落也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