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唐眠的講述,烏琳想到一個詞匯:倒黴。
因為女巫覺醒導致記憶受損,迷失在魔王領深處,見到的第一批人類是下流的色胚。好不容易逃走卻又被野心勃勃的騎士隊長盯上,還丟給備胎持續監視著。
這還沒完,故地重遊時又遇上了兩個男人,這次不要色了,人家直接要命。
總之,就沒有一個是好人。
烏琳還曾覺得奇怪,依照葛裏姆的性格,為何不把唐眠推到台前,用來爭取更多的利益。
原來不是不想用,而是用不了,女巫壓根兒不是自己人,安穩待著不拆台就已經很不錯了。
唐眠想要離開弗雷澤的確是當前最好的選擇,她不僅拒絕了貴族的命令,還利用臭氣彈脫身,可以說是把那兩個貴族往死裏得罪。若是真被發現了,怕是會被套上麻袋直接丟進獸潮裏去。
倘若唐眠真是個間諜,說不定還能判個死緩。這種單純的平民得罪貴族事件,隻會是死刑立即執行。
不過話說迴來,是誰家的貴族這麽想不開,居然跑到魔王領裏找刺激?
“精致的鎧甲,會高級別的治愈魔法,身邊有忠實的護衛,味覺敏銳,喜歡百貨店的湯料包。”
這些信息加起來,總覺得十分熟悉,好像在哪裏見過。
烏琳正在思索著,身邊突然出現一點熒光。
帶著尾巴的小小光團吐出手指長的紙條,飛向無盡的星空。
唐眠看的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
“去找一個女冒險者,身材中等偏瘦,後背受了傷,擅長搜索感知魔法和會用飛行魔法,懂得烹飪,以采集藥草為生。找到後不要聲張,盡快送她離開弗雷澤。”
簡直是瞌睡遇到枕頭,烏琳終於想起來是誰了。
這不就是地主家的傻兒子,伯爵家的二公子拉爾夫麽。
在情報頭子的印象裏,長不大的貴公子喜歡熱鬧的派對,華麗浮誇的衣服,精致的高跟鞋,濃過頭的香水以及含鉛的化妝品。
烏琳聽說這貨在城裏待膩了,帶著隨從和護衛去森林裏去玩狩獵遊戲,沒想到跑去了那麽遠的地方。
怎麽感覺不大對勁呢。
能在伯爵唯一的兒子身邊當隨從和護衛的人,也都是貴族子弟,隻是等級低些罷了,不可能都是傻子。
拉爾夫想去森林深處找刺激,這群人就算是為了自己,也應該拚命攔著才對。否則被寵愛兒子的伯爵知道了,誰也討不到好。
即便如此,他們還是陪著一起去了,在遭遇魔獸的襲擊後,隻有兩人活了下來。
通過唐眠的遭遇,烏琳猜測那時的拉爾夫並不打算迴城,而是想繼續留在森林裏。
森林裏有什麽東西,值得喜好玩樂的貴公子親自前往呢?
為什麽不讓騎士隊陪同。
這不合常理。
情報頭子收起短劍,從自己的空間石裏取出一個盒子形狀的魔導器。
唐眠看到警報解除了,便開始收拾殘局,把衣服收入空間石,把水桶的殘片丟進火堆裏,順便架上鍋子燒開水。
“留下來吃魔獸肉蔬菜湯嗎?”
“吃,要加麵片兒的。”
還能坐下來一起吃飯,那就是沒事了。
唐眠並不覺得自己能從烏琳的手中逃脫,能夠在探索感知魔法的範圍內做到突然消失和出現,目前有且隻有這一個女人。
幹脆下點兒藥好了。
盒子形狀的魔導器應該是一個通訊工具,唐眠又看到一個熒光團出現,吐出新的紙條。
烏琳看完紙條上的字,深深吐出一口氣,順手把紙條扔進了火堆裏。
“唉!糖棉啊,你想知道緣由嗎?”
“不想。”
唐眠對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毫無興趣,她深知作為炮灰,知道太多真相絕非好事。
“你直接說能不能放我走就好了。”
“能啊,你當然能走。”
烏琳有氣無力的迴答道。
“我都想跟你一起走了,路上還能吃到好吃的。”
戀愛腦這東西,從來都是不分性別的。
半年多前,拉爾夫曾邂逅了一位到弗雷澤做客的尊貴殿下。此後,二人一直保持著著書信交流,情愫漸生。
最近,那位殿下透露,她曾在魔王領的森林中遺失了一件貴重的飾品,希望拉爾夫能在弗雷澤的珠寶店裏留意一下。如果有冒險者或魔法師出售那件飾品,請他先行買下來。
畢竟常有冒險者深入森林采集素材,也有魔法師為了提升自己的魔法師等級,到弗雷澤來尋找特定的魔物。
萬一真的有人撿到了那件飾品,在珠寶店裏直接處理掉的可能性最大。
陷入熱戀中的拉爾夫牢記心上人的請求,半年間頻繁出入各家珠寶店,卻始終未能找到那件飾品。
於是,這位地主家的傻兒子自恃擅長治愈魔法,決定親自帶領著隨從與護衛深入森林尋找。
然後越走越深。
至於貴公子不願讓騎士陪同的理由,則是因為他把高大威猛的騎士隊長當做了假想情敵。
在武技水平方麵,忠心侍衛米多克僅次於騎士隊長葛裏姆。
“戀愛要人命啊。”
唐眠一邊聽故事,一邊煮湯。故事講完了,湯也煮得恰到好處。
“他們是怎麽出來的?”
“兒子在森林待的時間太長了,身為母親的伯爵很擔心,於是派騎士隊長帶人去找,將他安全帶迴了家。”
風暴魔狼是極好的戰寵,在很多方麵都很有用。
“伯爵對於自己的領民竟敢公然違抗她親兒子的命令,甚至還用臭氣羞辱他,感到極度憤怒。即便是賽莉安小姐出麵調解,也未能平息伯爵的怒火。因此她希望我找到你,然後盡快送你出城。”
魔狼的嗅覺極為靈敏,僅憑一張包藥草的紙,也能找到碰過紙的人。
“沒想到你就是那個倒黴的冒險者,好在還不算太笨,自己知道先跑出來。”
可惜選擇了一個會令人產生誤解的逃跑方向。
看上去還是有點兒笨嘛。
因為女巫覺醒導致記憶受損,迷失在魔王領深處,見到的第一批人類是下流的色胚。好不容易逃走卻又被野心勃勃的騎士隊長盯上,還丟給備胎持續監視著。
這還沒完,故地重遊時又遇上了兩個男人,這次不要色了,人家直接要命。
總之,就沒有一個是好人。
烏琳還曾覺得奇怪,依照葛裏姆的性格,為何不把唐眠推到台前,用來爭取更多的利益。
原來不是不想用,而是用不了,女巫壓根兒不是自己人,安穩待著不拆台就已經很不錯了。
唐眠想要離開弗雷澤的確是當前最好的選擇,她不僅拒絕了貴族的命令,還利用臭氣彈脫身,可以說是把那兩個貴族往死裏得罪。若是真被發現了,怕是會被套上麻袋直接丟進獸潮裏去。
倘若唐眠真是個間諜,說不定還能判個死緩。這種單純的平民得罪貴族事件,隻會是死刑立即執行。
不過話說迴來,是誰家的貴族這麽想不開,居然跑到魔王領裏找刺激?
“精致的鎧甲,會高級別的治愈魔法,身邊有忠實的護衛,味覺敏銳,喜歡百貨店的湯料包。”
這些信息加起來,總覺得十分熟悉,好像在哪裏見過。
烏琳正在思索著,身邊突然出現一點熒光。
帶著尾巴的小小光團吐出手指長的紙條,飛向無盡的星空。
唐眠看的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
“去找一個女冒險者,身材中等偏瘦,後背受了傷,擅長搜索感知魔法和會用飛行魔法,懂得烹飪,以采集藥草為生。找到後不要聲張,盡快送她離開弗雷澤。”
簡直是瞌睡遇到枕頭,烏琳終於想起來是誰了。
這不就是地主家的傻兒子,伯爵家的二公子拉爾夫麽。
在情報頭子的印象裏,長不大的貴公子喜歡熱鬧的派對,華麗浮誇的衣服,精致的高跟鞋,濃過頭的香水以及含鉛的化妝品。
烏琳聽說這貨在城裏待膩了,帶著隨從和護衛去森林裏去玩狩獵遊戲,沒想到跑去了那麽遠的地方。
怎麽感覺不大對勁呢。
能在伯爵唯一的兒子身邊當隨從和護衛的人,也都是貴族子弟,隻是等級低些罷了,不可能都是傻子。
拉爾夫想去森林深處找刺激,這群人就算是為了自己,也應該拚命攔著才對。否則被寵愛兒子的伯爵知道了,誰也討不到好。
即便如此,他們還是陪著一起去了,在遭遇魔獸的襲擊後,隻有兩人活了下來。
通過唐眠的遭遇,烏琳猜測那時的拉爾夫並不打算迴城,而是想繼續留在森林裏。
森林裏有什麽東西,值得喜好玩樂的貴公子親自前往呢?
為什麽不讓騎士隊陪同。
這不合常理。
情報頭子收起短劍,從自己的空間石裏取出一個盒子形狀的魔導器。
唐眠看到警報解除了,便開始收拾殘局,把衣服收入空間石,把水桶的殘片丟進火堆裏,順便架上鍋子燒開水。
“留下來吃魔獸肉蔬菜湯嗎?”
“吃,要加麵片兒的。”
還能坐下來一起吃飯,那就是沒事了。
唐眠並不覺得自己能從烏琳的手中逃脫,能夠在探索感知魔法的範圍內做到突然消失和出現,目前有且隻有這一個女人。
幹脆下點兒藥好了。
盒子形狀的魔導器應該是一個通訊工具,唐眠又看到一個熒光團出現,吐出新的紙條。
烏琳看完紙條上的字,深深吐出一口氣,順手把紙條扔進了火堆裏。
“唉!糖棉啊,你想知道緣由嗎?”
“不想。”
唐眠對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毫無興趣,她深知作為炮灰,知道太多真相絕非好事。
“你直接說能不能放我走就好了。”
“能啊,你當然能走。”
烏琳有氣無力的迴答道。
“我都想跟你一起走了,路上還能吃到好吃的。”
戀愛腦這東西,從來都是不分性別的。
半年多前,拉爾夫曾邂逅了一位到弗雷澤做客的尊貴殿下。此後,二人一直保持著著書信交流,情愫漸生。
最近,那位殿下透露,她曾在魔王領的森林中遺失了一件貴重的飾品,希望拉爾夫能在弗雷澤的珠寶店裏留意一下。如果有冒險者或魔法師出售那件飾品,請他先行買下來。
畢竟常有冒險者深入森林采集素材,也有魔法師為了提升自己的魔法師等級,到弗雷澤來尋找特定的魔物。
萬一真的有人撿到了那件飾品,在珠寶店裏直接處理掉的可能性最大。
陷入熱戀中的拉爾夫牢記心上人的請求,半年間頻繁出入各家珠寶店,卻始終未能找到那件飾品。
於是,這位地主家的傻兒子自恃擅長治愈魔法,決定親自帶領著隨從與護衛深入森林尋找。
然後越走越深。
至於貴公子不願讓騎士陪同的理由,則是因為他把高大威猛的騎士隊長當做了假想情敵。
在武技水平方麵,忠心侍衛米多克僅次於騎士隊長葛裏姆。
“戀愛要人命啊。”
唐眠一邊聽故事,一邊煮湯。故事講完了,湯也煮得恰到好處。
“他們是怎麽出來的?”
“兒子在森林待的時間太長了,身為母親的伯爵很擔心,於是派騎士隊長帶人去找,將他安全帶迴了家。”
風暴魔狼是極好的戰寵,在很多方麵都很有用。
“伯爵對於自己的領民竟敢公然違抗她親兒子的命令,甚至還用臭氣羞辱他,感到極度憤怒。即便是賽莉安小姐出麵調解,也未能平息伯爵的怒火。因此她希望我找到你,然後盡快送你出城。”
魔狼的嗅覺極為靈敏,僅憑一張包藥草的紙,也能找到碰過紙的人。
“沒想到你就是那個倒黴的冒險者,好在還不算太笨,自己知道先跑出來。”
可惜選擇了一個會令人產生誤解的逃跑方向。
看上去還是有點兒笨嘛。